《僵尸有点萌》 通知 关于《美国之大牧场主》,相信很多书友们都感到困惑,在这里简单回答一些主要的问题。 1、由于种种原因,近期你们可能看不到那本书了,不过我正在修改,应该很快就会放出来,具体的时间不能确定,这也是我临时决定写新书的原因,毕竟一不码字,我就浑身难受。 、牧场主是我的第一本书,成绩也非常好,为了我的饭碗考虑,你们不用担心会太监或者烂尾。 、如果突然放出来,你们将看到一个双开的勤奋良辰,以我下半生的性福发誓,书都会用心写,希望老读者们支持,由于是种新风格,部分人不能接受也在情理之中,等着牧场主就好。 想的大概就是这样,期待归来与新的开始,原本准备年底才结束牧场,现在看样子时间要延后,会继续写下去的。 另外,这本新书我想了很久了,相比起传统人们认知中的僵尸风格,这个一个全新的新题材,主要以轻松诙谐为主,希望大家们能够多多支持,没了牧场,我现在就是萌新了,恳求各路大佬多多关照,给个收藏或者推荐票。 临时拿出这本书,完全没有准备,所以初期不会更新太快,本想趁机会休息一段时间,但生就是闲不下来的性格,抱起电脑打字才能安心。 所以,继续加油吧,有些人不知道我开书的消息,我的电老鼠大军没了,请帮忙宣传哟~ 前言 每当人们抬起头仰望浩渺星空,都不禁会想到,自身究竟有多么渺。 和一整片宇宙相比,人类所活动的范围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有值得歌颂的成就,似乎都只是为不足道的,如同一粒沙子落进海洋里,完全干扰不到宇宙的运转轨迹。 即使是最顶尖的宇宙学家,也只能通过种种科学迹象,来猜测出这个宇宙究竟是怎么样,而关于平行宇宙的学问,同样是许多人展开研究的重点,人们迫切希望知道,自己所生活的宇宙究竟是不是唯一、它究竟是什么样子。 宇宙学产生于十七世纪,人们首次借助望远镜的帮助,见到了这个宇宙的壮观,发展到后来,体的规律不再是神秘得像是魔法一样,他们开始通过计算,试图揭开宇宙的神秘面纱。 直到很多年以后,人们才会发现在无数关于宇宙的猜测中,有一条是真正正确的,我们所生活的宇宙,确实不是唯一存在的宇宙…… 到目前为止,有关宇宙起源的最重要的理论是“宇宙膨胀理论”,它对大爆炸理论作出了重大改进,在这个理论中,我们所生活的宇宙只不过是众多宇宙中的一个,它们像泡泡一样漂浮在无边无际的泡沫宇宙当中。 随时都有新的宇宙产生,同时也会有宇宙灭亡,甚至猜测一个平行宇宙就悬浮在我们头顶上,相差距离可能不到一毫米,可是却无法被触及到。 后来发现,这条科学假想同样也是真的,确实有个一平行宇宙,就在我们生活的宇宙旁边。 它和我们生活的宇宙,就像是同时行驶在立交桥上下两层通道中的汽车,处于同一时间体系当中。 那里存在着一颗和地球相类似的星球,甚至连历史都具有相似性,同样也产生了人类。 同时,在这些不同的宇宙里,事物的发展会有不同的结果,我们的宇宙中已经灭绝的物种,在另一个宇宙中正在不断进化,生生不息,造成了另外一种生活方式的产生。 相互平行的两个宇宙,既不重合,也不相交,虽然有时通过一些偶然的事件,两个宇宙能相互感知对方的存在,但一般而言,仍是老死不相往来。 故事,就发生在那片走向未知岔路口的平行宇宙之中 第1章 东城雨夜 一颗蔚蓝色的行星,围绕着巨大的太阳旋转,距离不远也不近,足够的热量很适合诞生出生命。 海洋和大陆清晰可见,但却不是人们熟知的板块划分,一块巨大的大陆周围,分散着数量众多大大的岛屿,南北两极被冰雪覆盖。 绿色的是森林、白色的是云朵,同样可以见到大气层外面存在着人造卫星,数量不算少,太空垃圾以高速前进,偶尔会发生碰撞。 在大陆板块的某处沿海地带,一栋栋高楼位于市中心,有飞机从郊区上空飞过,不知即将去往哪里…… 东城的名字就叫做东城,城市里面的居民们,习惯把城市的东边称之为“东区”,这样可以跟名字区分开。 从空中俯视这座城市,纵横交错的街道将它切割得如同棋盘一般,最中央位置是一处生长着大量绿树的公园,那些高楼就分布在公园的周围,从大楼造型和灯光亮度可以看出,东区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段。 夜晚城市里灯火璀璨,道路上有汽车驶过,沿海码头边挺着一艘艘巨轮,岸上堆放的各色集装箱足有数百万个,一切仿佛没什么不同,可以看出这是一座很大很繁华的城市。 靠海的东区比较发达,中央公园的西边,就显得冷清多了,由于郊区工厂数量多,导致无论白还是夜晚,空气仿佛都蒙着一层灰,遮挡住人们视线,以至于平时看不清本该布满空的星星。 夜幕笼罩下,在西边的厂区里,许多烟囱正在冒烟,头顶看不见星星,也看不见月亮,今积雨云压得很低,此刻终于不堪重负,变成雨点落了下来。 雨滴并不干净,下落过程中它们洗刷掉一部分悬浮在空气中的灰尘,如果运气好,明也许能见到久违的蓝。 这时候,在某处静悄悄的破旧老厂区,一只流浪猫飞快窜进巷子里,在浑身被淋湿透前,躲进旧衣服捐赠箱当中。 拐角蜷缩着四只猫,它们趴在破旧衣服上,紧紧挨在一起,被雷声吓到,发出微弱喵叫声,每次闪电亮起时后,才能透过光线看清这些猫咪幼崽。 外面传来急促脚步声,还有男人的喘气声,他大喊着“别过来!” 声音无比慌乱! 这只母猫戒备往外看了看,随即炸起浑身毛发! 它见到一位抱着四五岁姑娘,边跑边回头看的微胖中年人,然而假如有外人在,会发现身后根本没人在追他,而他却如临大敌! 不知感应到什么,这只母猫不顾浑身湿透,快速跑到角落里,把那些幼崽们护在身下,低下头微微颤抖…… 附近唯一一座工厂,上月刚搬走,附近没有人,已经成为流浪动物的堂,平时很热闹,此刻却静悄悄的,仿佛被黑暗笼罩,黄鼠狼四脚朝装死,过了很久才翻身跑掉。 那位中年人气喘吁吁,甚至还跌了个跟头,不停往后看,此刻实在是走不动路了,这才放慢脚步,却一点都不敢松懈,神色格外紧张。 继续抱着被雨淋湿的四五岁女孩,钻进了圆形水泥管道中,里面没有雨水,他慌乱摸摸女孩的脑袋,温度非常低,能清晰察觉出生命正在流逝,似乎就快要死了。 她的灰色短袖上粘着血,中年人见到女孩脖子上两个孔时候,神色惊恐至极,语气颤抖出一个字:“僵” 刚好打雷,闪电照进水泥管道中,在管壁上映出男人抱着女孩的形象,而在女孩身后,三条尾巴微微摆动。 雷声响起,一位赤裸着上身,露出健壮身材的帅气年轻人,坐在高高的废弃烟囱上,正望着些废弃的管道位置。 脸上笑容邪魅,眼珠颜色微微发红,甚至连瞳孔都是暗红色,完全不像是正常人类的眼睛。 他舒服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道:“弟弟啊,我似乎快要找到你了呢。 你仆人的女儿现在快死了,难道还能忍着不去找你帮忙么……” 哼哼着歌曲,张开双臂,闭上眼睛往后躺,从数十米高的烟囱上,自由落体往下坠落。 原本应该摔成一团肉泥才对,但年轻人却在中途瞬间消失,再次出现时候已经站在地面! 他淡定往管道方面走去,消失在雨幕中。 ******************************** 管道穿风,发出诡异呼啸声。 中年男人从其他水泥管道中,找到些干木材,俯下身子护着它们,回到刚刚那个管道里,一番忙碌后生好火,脱掉自己湿透的外套。 女孩嘴唇发干,脑袋无意识动了动,随后咳嗽几声,红色的血从她嘴角流出来。 中年人很着急地帮她擦干净,脸上写满悲伤,这时候他女儿醒了过来,眼睛的瞳孔竟然是金色竖瞳,就像是猫的眼睛一般,随即恢复正常的人类黑瞳。 她呼吸微弱,眼神格外干净,中年人见到女儿这副模样,哭着把她搂在怀里,声音颤抖着:“别怕,爸在这。 萱,爸爸一定会治好你,爸爸送你去医” 接下来的话怎么也不出口,因为他清楚知道即使送女儿去医院也没用。 女儿脖子上的伤口他太熟悉了,那是僵留下的印记,对方留着女儿一口气,没有直接杀死她,然而尸毒也会在不久之后要了她的命,没有办法治好。 除非中年人猛地抬起头,像是找到了希望,深吸几口气,强颜欢笑看着女儿,接着道:“乖,你先好好休息,等雨停了我就找人帮你处理伤口。 你还记得刚才发生什么了吗?仔细想想。” “我记得,有个人抓住我,然后咬我的脖” 到这里时候,样貌精致的女孩面露恐惧神色,中年人叹了口气,食指戳在女孩眉心上,他女儿顿时昏迷不醒。 头疼揉揉太阳穴,中年人再次查看女儿脖子上的伤口,伤口附近的血管,已经呈现出黑色,分布在雪白的脖子上,格外明显。 中年人脱下衣服,接水帮忙擦干净女儿伤口附近的血,随后悲愤朝管道外面大喊:“你就不是想从我这里找到他吗! 冲我来啊!为什么对我女儿下手!她才四岁!你这个杂种!” 刚刚那位脸庞帅气的年轻人,突然出现在管道口附近,见中年人握拳,瞳孔瞬间变红,伸出根手指晃晃,淡定:“别冲动,猫咪。 万一我忍不住把你捏死了,你女儿可就死定了,你不会指望我来救她吧,这次我会喝干净你女儿所有的血。 难怪我弟弟养着你们,原来猫咪的血这么棒,如果我是杂种,那么你主人也是杂种,你确定要这样挑衅我们血族吗?” “你!”中年人气急,但终究不敢继续,拳头握得紧紧的,凶狠目光简直想杀了面前这家伙。 “十个你加在一起,也别想动我一根头发。 劝你安份点,乖乖去找我弟弟吧,一觉睡了几百年,留我一个人多无聊。 她还能活半个月,在此期间你要找到你主人,不然她死定了,多可爱的姑娘拜拜。” 年轻人挥手微笑着走出几步,回过头补充了句:“找到后,记得告诉他,我很想他。 至于我弟弟愿不愿意付出代价救你女儿,那就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我主人跟你不一样!他一定会帮我!”听见这句诋毁,中年人发怒喊道。 表情不可置否,年轻人双手插在口袋里,这回真的离开了。 不为人知的黑暗,其实一直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它和普通人的生活,被清晰分割开了 第2章 沙漠边缘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随着时间推移流逝就会形成具有明确职能分工的国家。 在这片范围辽阔的大陆上,分布着大大数百个国家,南北端冬季寒冷,中部赤道终年炎热,大陆中央地带因为缺水,形成了一片广袤的沙漠,那里同样生活着不少人。 东边沿海地带,建立起了一个叫做华夏联邦的国度,它是世界三大强国之一,各个国家之间经过千年纷争之后,如今正处于一种有默契的和平阶段,局部地区动乱依旧时有发生,但大规模战争已经有好几十年没发生过,经济和科技迅速发展。 平行宇宙之间总是有相似之处,别看这片大陆还处于原始的整体状态,其实板块也在移动中,星球本身的内部力量,试图将这片大陆给撕开,板块运动正在潜移默化地发生。 养育华夏民族的夏河,就是由此而来,相比起有文字记载以来,它已经慢慢变宽了好几倍,一眼甚至看不到河对岸,许多货轮正在河面上行驶。 发展惊人地相似,但也存在着很大不同,比如物种演变方面。 此时此刻的华夏联邦境内,一辆越野车正从一大片耐干旱的树丛中行驶而过,周围都是沙漠,公路上也覆盖着沙子,那些树的树干上,挂着一个个类似于葫芦的果实,里面都是可食用的水,因此被人们称之为救命树。 附近生长着一大片这种植物,可见这片地区并不像看见的那么贫瘠,地下应该存在着水源,事实也确实如此,这里只能算是沙漠的边缘地带,由于光照充足的缘故,种植葡萄的农户很多,它们可以将根扎到很深的地下汲取水分。 墨绿色的吉普车此刻停了下来,前些还在两千公里外东城的那位奇怪中年人,下车后随手摘了颗救命树上的果实,捏碎一块后自己先喝了点,随后拿着它回到车旁,喂给脸色苍白,脖子上用白纱布裹起来的女孩喝。 她意识还清醒着,但明显感到痛苦,眉头紧皱,能看见几根发黑的筋脉,沿着血管蔓延到了下颚部位,喝了一点水之后,她用手摸摸自己脖子上的纱布,询问:“爸爸,我脖子怎么了?” 很奇怪的一句话,前些那个下雨的晚上,她明明还记得自己被那位年轻男人咬到,然而现在却像是完全不记得了一样。 她父亲的做法也很奇怪,如同理应如此一般,摸了摸她的头发挤出笑容告诉:“你摔倒后弄伤脖子了,爸爸已经带你去医院处理过伤口,现在没事了,吃点药就可以。 我开车带你去见一位我的老朋友,他那里有更好的药,附近风景很好看对吧,六百多年前更加好看,原本是一片绿地,出门走得急,忘记把照相机带来了。” 女孩年纪不大,没想到要问自己父亲,为什么会知道几百年前附近是什么样子,往周围看了看,露出可爱的笑容,嘴里道:“嗯,好看,都是沙子。 我们忽然出来旅游,学校那边怎么办?你不是要去工作吗?” “放假了,放假很长一段时间,我已经帮你向老师请过假,这几陪你开心地玩,我们就快要到了,继续往前走?”女孩父亲问道。 这时候,他见到一辆警车开来,目光盯着那辆车,对方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在吉普车后面停了下来,随后有位警察,从驾驶座位置开门下车,身上只穿了件短袖,中午时分太阳高高挂在头顶,沙漠里气温比其他地方热得多。 从开着空调的警车里出来,感觉十分不好受,那位留着胡子的老警察走到他们旁边,询问:“车抛锚了?要不要帮忙?” “没事,摘个果子喝点水而已,这就准备走了。” 视线看向副驾驶座上的姑娘,老警察盯着她脖子上的纱布看了会儿,处于职业惯性多嘴问了句:“你女儿? 这种季节来沙漠可不舒服,附近有救命树没事,再往里很难找到水,最好就在附近看看,多摘点果子带着。 上次有几个人往里走得太远,失踪一周多才被发现,你应该知道他们最后变成什么样子,磨磨就是灰,身体里连一滴血都榨不出来。” 有孩在场,老警察没有直白,但中年人可以想象那副场景,听见“血”这个字时候,脸色瞬间变得僵硬了点,大概是因为由此想到那些不好的事情,道:“是我女儿没错,谢谢你的提醒,我们不打算再往里走了,就在附近逛一圈。 身体不太好,动了个术手,带我女儿出来散散心。” 间接解释了脖子上纱布的由来,老警察见女孩没有异常,也没往深处多想,看看他的驾驶证,记下名字“刘海”,以及驾驶证号码就回到自己车里。 边境线离附近不远,远处能看见高耸入云的雪山,如果是往反方向走,不定还要查查车里携带的物品,因为许多人通过这条路,将违禁物品带回国内,不过没人会带孩子走私。 因此,老警察再次发动汽车准备离开后,忽然想起什么又停下,指着北边隐隐约约出现在地平线上的山脉,提醒:“附近经常有车通过,出事也没关系,但是你们千万别去那片地方。 那山谷邪门的厉害,一年到头都有雾,在里面连手机和指南针都没法用,经常有人转了好几才找到出路,运气好的能出来,运气不好就难了。 我们当地人从不去那里,专家们去考察了几次都没找出原因,是附近可能有磁场什么的,我跟你解释不清楚,自己也没搞明白,反正别去那里就绝对没错。 有些不怕死的,后来就真死在里面了,黄岩羊群每年迁徙,宁愿多走几十公里绕开它,都不愿意从山谷里通过。 再见,这是我名片,有事打电话,正面是我工作号,反面是我老婆开的餐厅,拿我名片去还可以打折哟。” 驾驶证上写着名字刘海的中年人哭笑不得,目光从那片山脉收回来,走过去接到老警察的名片笑道:“好嘞,晚上有空去试试。 你先忙,我们也走了,不用担心,带着孩子呢,找死也不会现在找” 话是这么没错,但老警察前脚刚开车离开,他就从上车进入岔道,往那片怪异的山脉开了过去 第3章 远古物种 车辆外面温度太高,一些长着红色果实的灌木丛,本该是深绿色的叶子都被晒得枯黄起来。 有些样子很奇怪,像是马,但却长着两条尾巴的奇特食草动物,正在啃食那些灌木上的果实,企图依靠那点可怜的水分,来润湿自己快要冒烟的嘴巴。 它们的个头高大,身上肌肉结实,长耳朵竖在头上非常搞笑,一大群足有上千匹,四肢着地奔跑速度极快,可以看出是些自由自在的群居动物。 成年“马”可以长到两米高左右,几千年前科技还没发展时候,就被人们驯服,变为长途出行必不可少的好伙伴,直到近代以来科技迅速发展,才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 如同之前所,平时世界因为生态环境不同,导致在物种演变方面走上了一条岔路,但大概方向是相同的,千奇百怪的植物、形状各异的动物,鸟、昆虫、爬行在沙子上的蛇,同样是从远古时期慢慢演变而来。 至于那些暂时未知的奇特生命的诞生,比如长出尾巴的姑娘、比如邪魅的年轻男子之类,那要从两千多年前的一件事情起…… 越野车沿着笔直的公路,开到了一片生长着稀疏灌木的荒野上,发动机传来轰鸣声,车尾的排气筒冒出阵阵黑烟。 又往前行驶了一段路,周围和刚才的沙漠景色不同,植物开始多了起来,甚至还能看见一片湖,原本是湖中央区域,水位下降了不少,边缘露出带有白色盐块。 有头长着三根角,体型壮硕的野牛,正在湖边泥沼里打滚,借此来降低身体温度,并且祛除掉身上的死皮和寄生虫,它的同伴们就在不远处,很多头野牛身上,都布满暂时还没被晒干的脏泥巴,松软地带被它们踩出密密麻麻的牛蹄脚印。 这片地区人口稀少,因此变成了野生动物们的堂,一路走来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姑娘,见到许许多多她在东城从未看见过的奇特生物。 此刻她正盯着那头在泥巴里打滚的野牛,突然间有个脖子格外长,体型十分庞大的动物,将脑袋从水中伸上岸!张开满口獠牙瞬间爆发咬住了那头野牛,并且轻轻松松将它拖拽回水里,除了依旧泛起波澜的湖水,它好像没出现过一样! 岸上的其他三角野牛,连忙撒腿远远逃离那片湖,如果有人此刻在半空中,能看见有个长脖子,长尾巴的黑影,嘴里咬住那头野牛游远了,一头近吨重的牛轻而易举就被它拽下水,可见力气十分强大,从头到尾的长度,大约在十六米左右。 姑娘被吓到,脸上布满惊愕表情,她父亲也看见那东西了,毫不在意笑着告诉:“在纪录片里见过这东西吧? 是陆生蛇颈龙,野外族群数量已经很少,都被政府给严格保护了起来,难怪附近有水源,但是却没人居住,估计被设立成保护区了。 以前那些远古龙类数量更多,这些年来变得越来越少,几十米高的大龙都在动物园里生活,不保护的话再过几百年时间可能会从我们星球上消失。” “嗯,教科书上有它的图案,另外还有一种海生蛇颈龙,如今生活在海洋里,体型比它们大一倍左右,最大的能长到四十米。 老师告诉我们如今气候变得不再适合它们,而且有很多人偷偷猎杀,将这些恐龙的肉和骨头拿去贩卖,还一定要保护它们。” 姑娘点头认真道,在她这个刚开始认识世界的年纪,老师的形象和地位还很高大。 在这个世界,早在数十亿年前太古代时期就出现了生物,演变发展过程基本和地球一致,大约五亿多年前出现了海洋无脊椎动物和各种原始藻类,又过了两三亿年时间,各种陆生植物以及陆生动物开始发展。 经过漫长的演变之后,体型巨大的恐龙以及鸟类出现,成为那段时期内这颗星球的主宰者,不过不同的是,数千万年前这颗星球并没有被巨大的行星撞击,因此它们到如今依然还存在着,各种哺乳动物,包括人类的祖先在很漫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它们的口粮。 直到上万年前人类学会使用工具,借助各种武器、陷阱之类跟它们展开搏斗,那些古老巨兽们的好日子才算走到头。 同样是万年前,人类的祖先为了生存,发动族群消灭这些可怕的生物,于是孜孜不倦地展开了长达数百年时间的“偷蛋行动”,这种断子绝孙的毒计,差点让陆地上的恐龙全部灭绝,根据历史学家估计,当时恐龙的数量至少下降了百分之九十! 到了近代,它们已经成为濒危物种,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恐龙种类,都在一万年间灭绝了,尤其是近四千年内,只剩下一千多种,随着物种演变,有些被人类圈养变成美食,例如在餐厅里随处可见的恐鸡,它们生长速度快,而且肉质口感好,是这颗星球上的主要家禽种类。 一些食草恐龙,例如脑袋像是盾牌一样的三角龙,以及性格温顺的禽龙等,已经被驯服上万年,广泛存在于各座牧场里,还有一些可爱的演变物种,被人们当成宠物饲养,比如一种身上毛茸茸,像是个毛球一样的波波鸟,价格并不算便宜。 这是个非常壮观奇特的星球,人们已经习惯了它们的存在,如今各个国家都在保护它们,可偷猎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越野车从湖边穿行而过,没有道路,速度并不算快,几个时后接近那片高耸山脉,山脚下是一片绿草地,还有冰雪融水从山上流下来,汇成一条溪。 数量众多的动物分布在上面,甚至包括一头足有五层楼高的庞然大物,其他动物都离它远远的,生怕被它一不心踩死了,这是一头胖龙,名字就叫胖龙,因为它真的很肥,脸上都是肉。 开车的刘海,此刻望着那片山,神色明显带着些惆怅,对女儿:“下车吧,我们步行走过去。 别看前面长着草,其实底下是一片流沙,爸爸背着你走,一不心就会被埋掉的,你看那些动物,它们都不敢到这里来……” 第4章 僵尸与吸血鬼 刘海的本名不叫这个,漫长岁月中他已经换过好几个名字。 尤其是近代随着科技发展,需要登记个人信息之后,到处都要使用到身份认证,如果不是打算将女儿送去学校读书,办不办身份证都无所谓,但女儿到了年纪,这个时代不上学可不行,于是托关系想办法,随便登记了个名字。 主人以前都叫他喵,填表那这个名字在他脑子里转了圈,随后就被刘海给否决,如果是萌妹子使用这种名字会很萌,但一个大老爷们……他可以想象出人们会用怎样一种怪异目光看待自己。 是“他”,其实这个用词并不准确,因为刘海和他女儿一样,本身实际上是一只猫,只不过变成了人的形状。 前些晚上时候他女儿昏迷,露出了几条尾巴,另外还在头顶长出了另外两只毛茸茸的耳朵,足以明这对父女俩和真正的人类存在很大不同。 那位追杀他的年轻人叫刘海名字时候,也了“猫咪”,显然是清楚知道这对父女俩真实身份的,除了正常的生物进化演变过程以外,这个世界出现了很大的不同。 他们都是不被世俗界知晓的黑暗存在,平时生活在现代社会中,和正常人几乎没差别。 偶尔有些怪谈奇事传出去,也只是被人当作虚构的事件,就拿刘海来,他的职业是保安主管,和女儿挤在东城的一间老房子里,而且还是租来的,混得连普通人都不如,并不在乎这些物质层面的东西。 此时此刻,趴在父亲背上的姑娘,就在用手摸自己头上的耳朵,外表模样本就可爱,再加上这对耳朵,样子更加可爱了,她问父亲:“为什么别人都没耳朵和尾巴,就只有我会长出这些?” 在刚刚,她才发现自己头上多了对耳朵,如果是成年人,一定会担心受怕,以为自己身体出什么问题了,但是这个姑娘才几岁,只是觉得有趣而已,没有大惊怪,这种年纪的孩子本就无忧无虑。 刘海正心翼翼地往前行走,他可以从草的生长状态,分辨出地底下的情况,期间能看到一些动物的尸骨,有些已经腐烂成骷髅,前面的山脉高耸入云,看上去就在眼前,实际上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 感觉到女儿的状态,这几来正在不断恶化,因此一路着急赶来,他虽然很痛恨那位咬了自己女儿的年轻人,但是却很相信对方所的话,假如再拖延几,自己女儿必死无疑。 所谓感染尸毒会变成僵尸之类的谣传,刘海半点都不相信,他跟在主人身边许多年,对僵尸的了解极为清楚,被咬后很可能变成行尸走肉一类的低端存在,然而想成为等级森严、数量稀少的血族,完全没可能。 “僵尸”是普通人对他们的蔑称,其中也带着一丝丝惧意,和那位咬了他女儿的年轻僵尸一样,他们更喜欢称呼自己为血族,而且还是很高贵的血族,至于在西方闹腾上千年的吸血鬼,只是一些不伦不类的存在而已。 刘海曾经在数百年前,亲眼目睹当年自己主人,亲手扼杀了一位伯爵等级的吸血鬼,虽伯爵上面还有侯爵、公爵、亲王等更加强大的吸血鬼,然而要知道的是他主人,当年才刚变为血族没多久,力量还很弱,甚至连一些赋都没发掘出来。 单纯凭借肉体,将那位据具有蛊惑人心能力的吸血鬼给硬生生打死了,吸血鬼遇到僵尸一族,力量会遭到不同程度的压制,伯爵级别的吸血鬼,已经是吸血鬼族群中的中流砥柱,实在不能是弱。 往上追溯一千多年时间,其实连西方吸血鬼的老祖宗,都是被僵尸一族感染而诞生出来的存在,华夏血族在地下黑暗世界里,一直是让各族避讳不已的禁忌话题,正是由于东方存在着僵尸一族,因此西方的吸血鬼不敢冒然过来。 这就是刘海,对自己主人崇拜不已的原因,女儿被那位年轻血族咬到,不怨恨那是不可能的,可惜他甚至产生不了报仇血恨的念头,因为那位年轻人是他主人的哥哥。 亲哥哥! …… 一步一步往前走,听见女儿的询问,刘海笑着:“春我带你去东岳山旅游,你还记不记得山顶上的石碑写了什么?” “嗯,我记得。 上面写了:帝圭九年,夏皇登东岳祈,五星错行,陨星如雨。 初赤黑黄云如幕,长数十匹,交错,声如雷震,坠地气热如火,尘起连。 时有耕者往视之,土犹然沸,见有一石方尺余,红色而轻,击之,音如磬” 女孩在她父亲背上流利地背出一大段,足有上千字,随后问道:“当时你是陨石砸下来了,夏皇将它们视为宝贝,派人四处搜集,企图炼制长生不老药。” 身为有尾巴、有猫耳朵的非正常人类,老实在是对她不薄,记忆力方面远超常人,在此之前能够以出色的记忆力称霸幼儿园,甚至吊打学三年级学生,至于再往上,由于没有学习过那些课程,所以暂时还不知道怎么样。 “嗯,那次坠落的陨石,和其他的陨石完全不一样,它改变了历史,也改变了一部分人,比如我们。 萱,你要记得我们是特殊的存在,千万不要在别人面前暴露我们的身份,那样很可能会出现糟糕的事情,一千多年前东极皇下令,世间树木花鸟、鱼虫走兽一律不许成精,将我们和普通人的生活分隔成两个世界。 不理解没关系,现在你只要记得我现在的话就好,等你长大后接触得事情多了,自然就会弄明白我们所处的环境,这片世界对你来暂时还是未知的。” 女孩不太明白,只是点了点头,也没认真追问下去,开口道:“那这耳朵怎么办,以后戴帽子吗?”? “没关系,你受伤了身体弱,过些日子修养好了身体,它们自然而然就会消失。 待会儿带你去见一个人,还有一段路要走呢,你先睡一会儿。” “嗯,我们到哪了,突然好冷啊……” 第5章 红陨与怨石 真的很冷。 之前还是酷暑气,热到想要跳进水里泡澡,此刻却突然冷了下来,那是一种深深刺到骨子里的凉意,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在姑娘看不到的脖子伤口处,因为感染尸毒而发黑的血管,此刻稍稍扩散了一些,睡意袭来,张开嘴巴打了个瞌睡之后,便趴在他父亲后背上睡着了。 而她父亲,依然在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越接近山脉时候越心。 尤其在他发现一片平地上,很突兀地竖着个身穿黑衣的稻草人时候,吓得赶忙绕开它,因为早在数百多年前,他就见过这东西,虽然不清楚究竟是什么,但绝对不是好东西。 即使绕开之后,刘海也能感觉到,似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后背看,迫切想要从这里逃离开,嘴里声嘟囔着:“我是来祭祖的,我和徐佛大人有渊源我是来祭祖的,我和徐佛大人有渊源” 往前走时候一直在不停地嘀咕这句话,来奇怪,那种如芒刺背的感觉真的消失不见。 刘海背着自己女儿,连头都不敢回,赶忙如释重负地加快速度往前走,如果他此刻回过头,会发现那个稻草人已经来到自己身后不远处,下一秒又回到了原本的位置上…… 起徐佛,这个人的名字在历史书里经常出现,但普通人并不知道他是不是真实存在过。 历史典籍中记载,两千多年前夏皇在东岳山祭祈福后,突然遭遇一场陨石雨,在几年之后,便终日沉醉于长生不老的幻想中,企图炼制出长生不老药,让自己独享这片江山千万载。 几乎在所有历史文献中,都会将这件事和当时的一位大臣徐佛联系起来,夏皇就是让他去遍访名山大川,请高人帮忙炼制长生不死药,可惜徐佛一走就是三十多年,夏皇直到去世也没能见到他回来。 普通人只当这件事是古人虚构出来的野史,可刘海却知道那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并且知道当年他将夏皇搜集到的陨石碎片都带走了,再次出现时候已经变为所有血族的始祖,后来人们所谓的僵尸,都跟他脱不了干系。 徐佛僵祖活了一千多年,也镇压了黑暗世界一千多年,直到刘海产生灵智的前几年,才传来他死了的消息。 身为僵尸也不意味着永远的寿命,可是却远远超越平常人,最普通的血族也有六七百年寿命,前提是不被别的奇特生命、或者血族同类们杀死,假如没有足够的红陨碎片,意味着早晚都会死,西方吸血鬼的寿命普遍更短一些。 所以,当年从宇宙中飘来,分裂开四散在华夏大地上的红陨才是硬通货,哪里都能用到它,随着时间流逝,数量已经很少了,用一点就少一点。 刘海搜集数百年的红陨碎片,只是帮女儿开启灵智就用光,如果用在他自己身上,大概能够再活半个世纪左右,别看刘海一副中年人模样,其实已经步入晚年,没剩下多少寿命。 没人知道僵祖徐佛是怎么死的,关于他还活着的传一直存在,然而数百年都没一丝半毫消息,大概应该是死了,谁也不能肯定,当年更像是突然消失,手下一帮人散开后各自去了别的地方 回忆起这些陈年旧事,刘海忍不住叹了口气,他忽然想起前些见过的那位,自己主人的亲哥哥,数百年时间没见面,对方的容貌和精力似乎还是那么旺盛。 但想到自己主人,找到一处能够延长寿命,暂时让时间停滞的洞福地,对于那位年轻血族仍然年轻的好奇感,也就没那么强烈了。 除了植物以外,周围什么生物都没有,也没有风,眼前开始出现刚刚老警察所的雾气,毕竟不是第一次来这里,接近一座高耸如云的大山时候,刘海已经能够认出道路,想到一别多年的主人就在这里安息闭关,他再次加快速度。 当他消失在那片白雾中时候,前些咬了他女儿的那位年轻僵尸,出现在了刘海刚刚走过的地方,看了那个稻草人好几眼,明显是有忌惮这东西,停步不前,不敢再贸然接近。 盯着周围的蜿蜒大山许久,他突然嘴角上翘笑了起来,自言自语道:“原来是这个地方。” 刚准备抬腿,瞧见那个稻草人突然动了动,随即又将腿放了下来,他的黑色眼珠瞬间变为暗红色,阴森得可怕,视野里的场景完全变了副模样。 那个稻草人消失不见,阳光不见了,白色雾气也黑,视野间充满煞气,并且源源不断往稻草人所在的位置汇集,这根本不是什么山青水秀的山谷,而是一片风水学上的大凶之地,名为困龙穴,所以姑娘刚刚才会觉得冷。 “可惜了,河在地下形成流沙,没办法带走煞气,不然也是一处让那些老道们打破头的葬身福地。 用那么多红陨布置阵法,就是为了不让别人进去,这么大手笔估计只有徐老祖能干出来,都他当年找到了延寿的好地方,真是便宜我弟弟了。” 语气带着点羡慕,完后他后退几步,瞳孔变成了正常的黑色,老实他的外貌确实很帅。 受益于红陨,拥有的逆寿命和超凡能力,但也变成了受制于红陨的奴仆。 那些自认是正义的道士之类,就是使用红陨制作而成的物品来对付那些奇异生命,因为僵尸喜欢吸人血,借此来弥补自己身体上的某些缺点,所以一直是他们喊打喊杀的头号公敌。 这个世界上本来没有人们所谓的“煞气”,但万物相生相克,当年随着红陨掉落下来的,随带着的还有一些被人们称之为“怨石”的石头,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动植物而言,那是能够毁灭生机的糟糕东西。 普通人进入这片地方没事,而他自认踏足那片地方,即使顺利通过也会身受重伤,于是识趣地停了下来。 几座大山上光秃秃的,可见在两千多年前那场陨石雨中,有不少怨石掉落在了附近。 这个世界产生的所有奇特变化,都和当年那场流星雨有关系 第6章 僵尸归来 越接近面前的大山,刘海越能感觉到熟悉。 他完全没察觉自己主人的哥哥跟来了,身为当初被主人随手帮忙开启灵智的老猫妖,他除了见识广一些,其他并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要不然前些雨夜时候也不会丝毫不敢还手。 数百年时间以来,外面的世界产生了翻覆地的变化,但是在这片人迹罕至的地方,几乎和刘海印象中没有太大差别。 脚下没有路,只能踩着碎石往上爬,当年他也曾从这里上来过,此刻背着自己女儿,嘴里嘀嘀咕咕嘟囔着: “那么长时间没见,不知道还能不能认出我,一觉睡了好几百年,早知道我也当僵尸,现在我都快死了,估计少爷还年轻着呢” 他自言自语个不停,担心惊扰到主人长眠,会不会让他不开心。 视线被白雾遮挡着,刘海来到这片地方后浑身都不舒服,短短个把时时间,他女儿脸上的部分血管已经变黑,怨石对他这些异常生物,具有一定程度的压制作用,抵抗力会被削弱,看见女儿的情况后,立马再次往上爬。 视野里看不见绿色的植物,看上去一片荒凉,等爬到半山腰时候,已经能看见积雪,停下分辨方位后,累得气喘吁吁的刘海继续带着女儿往前走。 大约十多分钟后,终于登上一处平坦的悬崖地带,地面被冰雪覆盖着,能看见岩壁上有处洞口,由于从没想过有人会过来,因此没有遮掩住它,积雪很厚,洞口只露出一点点。 在云层间,有体型巨大的翼龙飞过,它们喜欢将巢穴建造在高山上,人们很难入侵它们的生活范围,因此数量比蛇颈龙多出不少,即使是在城市中,偶尔也能够看见翼龙的身影。 它们的近亲有些进化成了鸟类,而这些翼龙依然还是很原始的模样,黑色肉翼就像是蝙蝠的翅膀,让刘海联想到地方那些变身后的怪异吸血鬼一族,脸色顿时露出嫌弃,在这靠脸吃饭的年代里,这些样貌奇丑无比的翼龙实在很难让人喜欢上它们。 找了块岩石,清除掉上面的积雪后,刘海将昏迷不醒的女儿放在上面,随后去清理被雪埋掉一大截的洞口,低头往里看,里面泛着带有阴森感的暗淡绿光,那是怨石发出来的光芒。 古代有人将能够在夜里发光的怨石,当作宝贝收藏,并且起名叫做夜明珠,实际上这东西有百害而无一利,千年前一位帝王试图消灭道教,后来正阳山掌教送了一颗超大的怨石给他,自称是为了化解恩怨,那位帝王将怨石当作宝贝,就放在自己的寝宫里,断子绝孙不,自己都在几年后突然暴毙,一个朝代就此结束。 强忍着难受,他用手慢慢挖开积雪,就在他身后不远处,姑娘此刻被一条通体白色,眼珠赤红的大蛇给盯上了,上的翼龙首先发现那条蛇,发出刺耳叫声,刘海抬起头暗骂了几句,回过头时候,刚巧见到高高翘起的蛇头,张开大嘴试图去咬姑娘。 这个世界上不仅有受益于红陨,开启灵智化身成人的妖精,同样也有长期被怨气侵蚀,获得长久寿命的同时,却失去理智只能下本能的妖兽,红眼睛就是它们的特征之一! 当场目眦尽裂! 刘海大喊了句:“畜牲!滚开!” ……来好笑,一只老猫妖,竟然喊蛇是畜生,因为这句大喊声,刚才准备咬下去的白蛇,这时候动作停滞了下来。 随即,它率先向刘海冲了过来,速度相当快!中途还发出蛇类常有的嘶嘶声,一双红眼睛瞪着刘海,张开大口露出尖牙! 空中的翼龙,这时候四散开飞走,虽然这座大山很适合建造巢穴,但没有哪头会过来,本能对附近产生忌惮。 刘海扑到雪地里打了个滚,避开那条大蛇的嘴巴,然而躲过了蛇头,蛇的尾巴朝他拍了下来,没办法闪躲,胳膊挡在胸前硬接了这一击,被拍出很远,撞在了悬崖墙壁上。 见蛇头再次冲来,连忙闪躲开,刘海心里此时无比憋屈,虽自己是妖,但几乎没有自己打过架,当年跟在主人身边时候有主人罩着,主人闭关后他就在四处讨生活,什么职业都干过,还曾参加了几十年前的世界大战……以炊事员的身份。 实战能力完全不行,尤其是和一头力量强悍,只能剩下纯粹本能的妖兽相搏斗时候,原本就被附近的怨石影响,身体虚弱得厉害,这时胸口再次被大蛇的尾巴拍了一下,忍不住吐了口血,洒在洁白的雪地上。 尽量将它从自己女儿身边引开,刘海只剩下四处逃的份,白了,他打心眼里认为自己就跟宠物一样,完全不是那种四处搜集红陨,试图让自己变得更强的强人性格,毕竟上了年纪,身体越来越重,此刻很担心还没见到主人、还没救下女儿,自己就先被这条白蛇给吞了。 谁都没有注意到,散落在积雪上的那口血,此时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下渗透,随即消失不见。 而在洞穴深处,一位样貌很年轻的男人,正躺在被冰封起来的石台上,周围散落着无数绿色怨石,墙壁上也有,它们不引人瞩目,真正引人瞩目的是男人手中,拿着块比拳头还大的红色石头,此时正发出暗淡红光。 他的样貌同样很帅,如果之前那位年轻僵尸看上去就显得心高气傲,他则显得更加平易近人一些,头发是古时候的束冠造型,身上穿着白色长袍,腰间还有一块玉佩,如同从古代穿越而来。 此时此刻,冰封着他的冰块上,悄悄出现一些红色血丝,受到这种味道的刺激,冰块里的男人,手指轻微动了动。 不自觉地皱起眉,眼睛周围出现暗红色黑线,随着獠牙出现,面部微微变形,脸颊似乎稍稍凹陷了下去,整个人气质大变样。 沉睡数百年的意识,从黑暗中醒来,他第一个念头是:“好熟悉的味道,是谁……” 第7章 僵尸归来(二) 洞穴深处,温度非常非常冷,寒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已经存在着。 看一只被冰封起来,身上带有繁杂花纹,栩栩如生的巨大青蛙,这是一只早在一千六百多年前就已经灭绝的魔鬼蛙,身体长度大约在三十厘米左右,自远古时期一直演变流传下来,终于在将近两千年前因为气候变化而灭绝。 由此可见这处洞穴,早在被冰封的男子到来之前,就已经出现在了这里,透过附着在石壁上的冰块,能够看见像是爪印一般的痕迹,密密麻麻全都是。 封住他的冰块,此时莫名其妙融化了一块,那些没有受到寒冷环境影响的一团血,沿着洞口迅速钻了进去,随后悬浮在年轻男子的头顶,形成一个血球,渐渐被他给吸收掉。 能够清晰发现,他那苍白的脸色,现在多出了些生气,刚刚呼吸完全禁止,此刻胸膛开始有节奏地轻微浮动了起来,假如有世俗界的医生在场,一定会被震惊到目瞪口呆! 这具被冰封了无数年的“尸体”,竟然活了过来! 沉睡了数百年的意识,渐渐从黑暗中醒来,当年轻男人缓慢睁开眼睛时候,目光明显有些迷茫,红色的眼珠和他哥哥几乎一模一样,都是那么地震慑人心。 意识暂时没有完全清醒,他此时忘记自己是谁,也忘记自己在哪里,手中那一大块红陨,突然间破裂开来,带有神秘气息的红光消失暗淡,变成了如同普通的石头一般,生气全无。 响声惊扰到年轻男子,一直存在于脑海中的记忆苏醒,无数幅很陌生,却又无比熟悉的场景,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能见到一座占地面积庞大的古典园林,穿着华贵衣服的男孩正在私塾里念书,也能看见打扮古典的妇人,笑着跟男孩话。 温馨的场景此刻消失不见,无边无际的黑暗里突然出现一双红色的眼睛! 随即出现的画面里都是血,手上是血,身上也是血,能看见院子里到处都是尸体,像是失去所有血液一般的尸体 悲伤从心底涌现出来,眼睛里出现生气,他记起了所有的事情,附着在他身上的所有冰块,瞬间全部破碎开来,衣服却完好无损。 能听见外面传来的巨大动静,分明隔着很远的距离,但是刘海的叫喊声却就像是在他耳边一样,紧皱的眉心瞬间舒展。 一只胖猫的形象,出现在他脑海中,那是他从家里逃走时候,带走的一只猫,后来随手帮忙开启了灵智,记忆力最后的画面,是跟一位年纪不大的孩,一起攀登大山,在洞口叮嘱他事情时候的画面。 当初的话,他还能记得,讲自己冰封起来之前告诉孩,假如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就来找自己。 记起了那团血的味道,深吸一口气后,年轻男人看了看头顶的岩壁,坐起来时候的动作,显得格外艰难,身上穿着白色长袍,脚上是一双布鞋,布鞋上面还镶嵌着白玉,可以看出十分贵重。 几百年前的老东西,放到现在都是古董,他现在顾不上太多,迫切想要救下当年自己的书童。 然而几百年没接触到血液,此刻格外虚弱,僵尸一族得到逆能力的同时,也受到了某种诅咒,需要用鲜血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强撑着站起来,差点因为虚弱而跌倒,握拳舒展身体,深深吸了口冷气,用那双妖异的眼睛看向唯一的出口,人影瞬间消,速度太快了,就像是瞬移一般! *************************** 而此时洞穴外雪地正上演着“猫蛇大战”。 刘海只剩东躲,被那条大蛇欺负的份,既要顾及自己,又要确保自己女儿不被波及,没办法斗过这条蛇,它的身体太结实了,连石头都轻而易举就能拍碎。 “王八蛋!” 骂了句再次玩命往前跑,刘海看看自己手掌心,狠下心来划了一道伤口,任由鲜血往下滴,能够将主人唤醒的仪式就是鲜血,对僵尸一族而言血就像是毒品一般,具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本就受了伤,此刻他意外发现,自己手上的伤口流出来的血液,竟然不是滴落在地上,而是往洞穴方向飞了过去,惊喜深色顿时表露在脸上,随即却又变成了惊吓,因为刘海忽然察觉,自己身体里的血液,居然不受控制地拼命往外流。 脸色瞬间发白,腿软一个踉跄跌倒,想要捂住受伤的伤口,但想起如果自己主人不出现,自己和女儿都必死无疑,左右是个死,咬咬牙之后再次划出几道伤口,长眠在洞穴里的主人,是他最后的希望了 很远外的草地上,一位年轻人正躺在摩托车上沐浴阳光,此时闻见了什么,脸色也表现出异样。 僵尸对血腥味的嗅觉十分恐怖,比鲨鱼更加恐怖,看了看那座大山的方向,忽然露出个笑脸,脸上笑容实在谈不上友善,从刘海躲着他就能看出,这对兄弟俩的关系并不友好。 现在的电视剧里,总是将僵尸描绘成一蹦一跳,动作僵硬的模样,事实并不是如此,吸血鬼继承了僵尸的部分能力,所以实际上僵尸和吸血鬼一样,也拥有可怕的速度。 吸血鬼算是血族当中的半成品,于是变得惧怕阳光,而对僵尸而言,太阳光能够让他们冰冷的身体暖和起来,晒太阳是这一族最喜欢的事情,其实人们对僵尸一无所知 随着吸收到更多鲜血,身体恢复了不少,可那位刚从冰封中苏醒过来的年轻人,并没有因此而感到高兴,因为这都是他“书童”的血,越多也意味着危险,此时发现不受控制地想要更多,他强忍着冷静下来,避免自己陷入迷失状态。 洞外,这时候刘海也松了口气,原因是伤口流出的血,没有刚才多了,短短十多秒时间,他连脸色已经苍白了不少,就算是妖类,失血过多也会死。 大蛇将刘海逼到了悬崖边,嘴里吐出分叉的舌头,用那双猩红的眼睛盯着他,就在刘海认为自己快要完蛋,眼睁睁发现大蛇张开嘴巴,向自己冲了过来时候,洞口闪出一道人影。 等再次出现,穿着奇怪古风白衣的年轻人,一手抓住蛇头,已经一口咬在了大白蛇的蛇头下三寸的心脏处,脸色疯狂而又可怕,永远别低估一位数百年没见到血的僵尸,对血液的渴求有多疯狂,脖子不断吞咽,而大蛇则发出悲惨声音…… 第8章 僵尸归来(三) 大蛇不停地扭动着尾巴,将自己摔打在雪地和岩壁上,但无论它怎样挣扎,年轻男人都死死咬着它,大口大口地喝血,鲜红血液染湿了他的下巴,衣服上也带有血迹,神色显然十分满足。 刘海开心之余远远地跑开,抽空看了眼这张数百年没变的脸庞,虽挺高兴的,可依然被主人那嗜血的眼神给吓到。 忽然想起什么,赶忙撕下一截衣袖,将自己手上的伤口包扎好,随后匆匆忙忙跑到自己女儿身边,抱起她往山下跑去。 刘海知道,即使是再强的僵尸,遇到鲜血时候也容易失去部分理智,变得强大的同时也失去自我,就像是那些被怨石影响的凶兽们一般,不再惧怕什么,加上强悍的肉身,在地下世界的赫赫凶名,都是踩着尸骨堆砌起来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僵尸一族基本没有朋友,谁都害怕他们在找不到血源的情况下,会冲动起来变得六亲不认,吸掉自己的血,所以惧怕他们,能不接触就不接触。 数百年前,刘海陪伴在主人身边很久,自然知道这些事情,发现他现在已经陷入疯狂状态,觉得还是先避避风头让他冷静会儿比较好,暗自嘀咕着希望那条蛇的血足够喂饱他。 抱着姑娘撒腿就跑,他完全不怕主人找不到自己,僵尸一族赋出众,他们的鼻子比熊和狗都灵敏,在确定主人已经恢复理智之前,刘海并不想遇到自己当年的主人。 如今他打算回到山脚下的平原,那里生活着不少动物,尤其是恐龙之类的庞大生物,足够让主人将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开,早在数百年前,他们圈养着一头暴龙,过一段时间就放点血。 对僵尸而言人血的吸引力最大,动物的血液也能凑合着喝,可惜除了少部分动物,它们的血液提供不了足够的营养。 曾经有一位老道士,将某位僵尸用大量怨石,封印在一座宝塔下面,几年后那位僵尸变成了很恐怖的干尸,别以为这样它就死了,只要接触到足够的血液,它依然能够复活,不过时间太久了他依然会死。 和因为红陨而变身成人的动物不同,这些僵尸在成为僵尸之前,本身就是人类,而成为僵尸后他们缺少了某部分原有的造血功能,因此需要用活人的血液来弥补这部分缺陷,动物的血也能凑合着用,但是会变得虚弱。 由于渴望血液时候会变得理智不清,所以许多僵尸会直接吸食活人的血,而且一般不吸干不罢休,有了第一次之后,第二次就变得简单多了,杀害普通人的僵尸太多,因此他们几乎没有好名声。 凡事都有例外,刘海的这位主人从不吸人血,这也是他对自己主人死心踏地的原因,宁愿喝动物的血也不伤人,那需要莫大的决心和定力,就和染了毒瘾的人,面对随处可见的诱惑而不动摇一样…… 他一路奔逃,来有些搞笑,刘海已经记不起这是第几次,自己在主人失去理智的情况下逃命,数百年前的记忆涌现在脑海里,忽然觉得很满足,原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的人,竟然阴差阳错又见到了。 出来后咬住那条蛇,而不是来咬自己,明主人还没忘记自己,年纪那么大的刘海,现在居然忍不住哭起来了,这些年来他实在是太孤独。 先前失血太多,脚下一滑踩到碎石滚了下去,期间紧紧抱住女儿,中途脑袋撞到好几块石头,终于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半山腰的平台上,当心脏被一只血淋淋的手掌掏出来之后,那条怪异的白蛇终于还是死了,这些年来进入山谷后意外消失的那些人,最终大多都进入了它的肚子里。 现在它的大半血液,也进入了年轻男子的肚子,脸色变得红润起来,愈发显得有生机,假如不触摸他那冰冷的皮肤,感觉就像是活人一样,随着眼睛和牙齿恢复正常,目光也开始清明起来。 第一件事就是想找自己当年的“书童”,但是没能看见他,将血腥的心脏扔在雪地里,随手抓了把刺骨的冰雪擦手,这时想起什么,也将脸给擦干净,吃了点雪漱口,模样显然带着点嫌弃,摇头:“我真是越来越不挑食了,第一餐居然是吃这个。” 见到上盘旋着的翼龙,目光随即跳过了它们,盯着只有一点大的飞机,神色显然充满好奇,他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生物”,但似乎很好吃的样子,可惜太高了,没办法抓到。 将沾了血的长袍脱下,抓了一把干净的雪擦擦,不知道这衣服是用什么做的,轻而易举就弄干净,又套在身上,随后还摸出个油皮纸,里面包着几张银票,上面写着“白银万两”、“亨通钱庄”等字样。 发现没有损坏,脸上笑容深藏功与名。 当初准备闭关之前,他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在这个世界上讨生活,没有钱可不行,而亨通钱庄当时已经延续三百多年,是最有信誉的老钱庄,只要凭借票据就能拿到银子。 年轻人深吸了口气,寻找到方位往山下走去,下山时候还回头看了眼,这地方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再来,再次回来就是下次闭关的时候。 当年他发现,怨石能够压制僵尸的身体活动,再加上寒冷的温度、足够的红陨,似乎能够借此来延长寿命,就跟寒冷环境下能够保存食物是一个道理。 于是选择冰封自己,等到未来再出来,即使刘海没有叫醒他,红陨蕴含的能量消耗完之后,他同样能够醒来。 虽然不知道自己沉睡多少年,可察觉身体依然保持在年轻状态,这就是件好事情。 阔别人世间无数年,自己又回来了,这位年轻人心情好得很,一晃身消失不见,再次出现时候已经在二十多米外。 长头发用黄金束发冠扎好,身上白色长袍,腰间系着块玉佩,再加上帅气容貌,很有种仙风道骨的模样。 然而,无论如何他也不会想到,这个世界早在他沉睡时候,大变样了,变化速度比前面几千年加起来都要迅速 第9章 六个世纪的离别 往山下走,去寻找当年自己饲养的那只“猫”时候,年轻人心情还是挺好的。 他记起了自己的名字,李君昊! 一般人用不了这种名字,君是君主之君,昊是日在上,两个字都带有九五之气,按照八字学上的法,普通人使用会给人生增添磨难。 而他家本就是大富大贵,起源可以追溯到一千年前的南唐时期,算是跟帝王沾亲的皇亲国戚。 经历了五朝九帝,享气运一百七十三年,直到北方游牧民族打过来,才算是衰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李家一直强撑到改朝换代。 兵马动乱年代算是跟对了人,那当过和尚的新帝王没有卸磨杀驴,反而给了李家贩盐的权利,在当时盐二代可是了不得的有钱人,权利也不算,以至于新朝代之后家族势力不断壮大。 李君昊作为嫡长孙,自从出生之后起,前十九年时间里他一向不愁吃喝,当年家里老祖宗亲自给他起的名字,希望能够成为人上人,可惜后来遭遇变故……什么都没了。 整个家族剩下的,只有李君昊,以及他的哥哥李擎,另外还有那只从家里带走的老猫。 起这件事,当中有个问题值得讨论,李擎是他哥哥,但李君昊却是嫡长孙。 这是由于李君昊是正妻所生,而李擎则是妾所生,从古代的家族尊卑角度看,即使李擎比他大两岁,地位依然没有李君昊高。 两人关系不好,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才闹矛盾,实际上两人一起从长到大,关系一直都很好,一切都要从李家变为一片血海的夜晚起。 发现能够想到的人只有这两位,李君昊此刻有些惆怅,很想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瞧见附近山上几棵四五人才能环抱过来的大松树时候,心里顿时咯噔一声,停下脚步盯着它们看了许久,这才肯定自己当年见过它们,那时只有盆口粗,瞬间有了猜测,觉得自己大概睡了很久很久 ********************* 刘海醒来时候,已经黑了。 空灰蒙蒙的,身边的柴堆正在燃烧,一位身穿白袍的年轻人正在添柴,这时李君昊转过身笑着问道:“你终于醒了。 我帮你查看过伤势,离开这里之后休息几就会好,不过你已经很老了,见到你时候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啊,很老了。 你躺在那处山洞里整整六百二十八年,期间我有好几次,都想要来叫醒你。 但是想到叫醒你也没什么事,当年认识的人差不多都死了,老酒馆瞎眼掌柜去世了,镖局的老棒槌也走了,连帮你打理生意的老乌龟,都没能熬过一千岁生日,死前跟我什么千年王八万年龟,全是骗人的鬼话,其实只差两年它就一千岁了。 遇到战争,你的生意全没了,一帮黄头发的西方人,把东西都抢走了,觉得你不会在意,所以我没阻止。 与其我们两个一起无聊度日子,不如让你一直年轻下去,所以没叫醒你,这次实在是没办法了” 到这里时候,刘海眼泪和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不停往下流,刚擦完脸上又湿了,分别几个世纪都再次见面,他觉得这段时间以来自己真的太孤独。 明明在哭,却又带起笑容,脸上表情非常丑,但是笑得很开心,嘴里继续道:“终于又见到你了,我从你身边离开时候,比我女儿高不了多少,现在认不出我也正常。” “嗯,只比她高一点,每吵着让我买东西给你吃……” 李君昊睡了那么久,几个世纪前的事情,其实就像是昨一样,如同平常人睡了一觉,第二便清醒过来,体会不出刘海那沧海桑田的情绪,但也知道真的过去很久了。 刘海得那些人,都是那时他为数不多的朋友,可惜如今都不在了,想到这里再次叹气,接着问道:“你过得怎么样? 还有,我从你女儿身上闻到了那家伙的气息,他去找你了?” “嗯。 他逼着我来找你,不然等你醒来时候,不定我也已经不在了。 对不起,我真不该来找你,只是没办法啊,这辈子我就这一个女儿。” 刘海的语气带着歉意,真正获得长久生命会发现,活在这世上真的是件挺无聊的事情,如果可能,他也想一觉睡上几个世纪,普通人因为知道寿命很短,才会更加珍惜地去过每一。 拍了拍自己“书童”的肩膀,李君昊笑着:“没事,反正那块红陨里的灵气快要消耗完,即使你没来找我,过不了几年也会醒,还能再见到你,我现在挺开心的。 很的姑娘啊,那家伙果然还是老样子,对什么人都能下手,是不是已经老得走不动路,所以才想见我一面,喝了我心脏里的血,继续活下去?” 被那些所谓正道人士捉住的僵尸,只是少数而已,他们绝大多数死于内斗,红陨用一点少一点,很难搜集到足够的红陨来维持寿命。 而僵尸一族吞掉自己同类的心头血,则可以大幅度延长寿命,这也是他们从不团结,经常争得你死我活,数量一直很少的原因。 见李君昊不停地嘲讽自己哥哥,刘海半点都不在意,早就已经习惯了,两人本就是势同水火,只要见面就打架,此时摇摇头:“不是,前几我见到他了,他的外貌跟当初并没有变化,精力也很充足。 我女儿被他给咬了一口,下午我昏迷时候她醒了没? 她叫刘萱,前些年遇到一只狐狸,生完孩子后丢给我,之后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那些狐狸精都这样,我竟然没办法生气。” 听到这个名字,李君昊莞尔一笑,当年家里饲养他的管家也姓刘,因此他一直觉得自己应该姓刘,都猫咪很恋旧,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告诉:“没醒。 她的情况挺严重,最近几还不会死,我想问问你的意思,除非跟我一样变成僵,不然就算救下她,也活不过二十年。 你应该知道我们僵尸的毒是解不了的,我当年就是因为染上僵毒,才变成现在这种鬼样子。 看来那家伙杀了不少僵尸啊,要不然没可能活到现在还年轻着,他根本就没考虑过你女儿的死活……” 第10章 飞鸡? 被僵尸咬过之后,一般就意味着无药可救。 实际上被这一族咬过以后还能活着的人基本没有,他们遇到血液时候会控制不住地想要全部吸干,再加上染上尸毒后没法治,所以除非同样变成僵尸,不然注定是死路一条。 为了不留下把柄,所以当吸完某个人的血液恢复理智后,僵尸会很冷静地花一点时间处理掉尸体,因此他们就像是生存在黑暗里的存在,并不为外人所知,只有在某个圈子里流传着关于僵尸的传。 跟在李君昊身边那么久,刘海自然是知道这些事情的,前些他哥李擎也过,想要救下这个姑娘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被僵尸咬到不会变成僵尸,所以这一族的数量才会那么稀少。 变成僵尸的办法,只有使用僵尸的心头血,才能对旁人进行转化,心脏里的血液数量极少,直接关系到僵尸本身的寿命,他们轻易不会去干这件事。 如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僵尸,都跟始祖徐佛脱不了干系,每一代僵尸将心头血分给下一代之后,下一代的力量和寿命都会比上一代弱一些,这也不是绝对的事情,假如一位僵尸吞食掉同类的精血,增加寿命的同时能力也会更强。 地下世界里一直有消息流传,当年僵尸祖师爷徐佛之所以愿意分给旁人精血,原因是为了养着他们,以便在自己快死时候继续维持生命。 还当初总共有四大尸王,其中一位突然消失后,剩下的三位联手杀了徐佛,这四位被称之为初代僵尸,以他们的寿命来看,其中应该还有活着的存在,但是不知道在哪里…… 转化一位新僵尸,需要付出的代价并不,刘海没指望咬了自己女儿一口的李擎会帮忙,于是直接来找李君昊,此刻他内心很纠结,想要保住自己女儿性命,却又不希望见到她变成僵尸,曾经见过普通人变成僵尸后性格大变,整沉迷于血液当中的场景。 沉默了会儿抬起头,看向李君昊,询问:“最多二十年?” “至少。 也可能是三十年,我也不太清楚,而变成我这样的僵尸后,就不会受到尸毒的侵扰,你自己想清楚了再决定。” 起实际岁数,在当年封闭自己以前,李君昊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了一个世纪之久,这段时间里见多了从孩童变成老人,最后又去世的轮回,早就看淡了生死。 觉得这位年纪不大的姑娘受到自己波及挺可怜,如果自己这位当年的书童愿意,他不介意牺牲一点寿命来帮助她。 “这样……” 刘海再次陷入沉默,只能听见柴火燃烧发出的噼里啪啦声,周围一片漆黑,显得阴森森的,但他们自己本就是非正常人类,哪里会怕鬼,随后又开口道:“少爷。 能不能先保住她的命,其他的等她有主见后自己决定? 毕竟是件决定人生的大事,我想让她自己做主,假如最后迷失了到处吸人血,不如开开心心地只活几十年,生死有命,我这女儿很聪明,性格本就是柔柔弱弱的,不适合那种生活。” 李君昊点点头,如果有可能,他也想平平安安快乐地和家人度过一辈子,可惜事情终究不能全部如人所愿,回答:“这样也好,等她长大点再谈,也可能想到其他好办法。 有没有搞错,你喜欢上了狐狸精?” “嗯。”起这件事,刘海老脸都红了,连忙解释道:“以前我也以为狐妖很花心,认识孩子她妈后我才发现我错了,其实挺专情。 只不过年纪还,喜欢到处走走看看,觉得跟我在一起太无聊,所以才暂时离开,据想去当明星什么的,长得漂亮,应该能出名。” “明星?”对于这个词,李君昊完全不懂,上下看了看刘海,继续问道:“还有,我刚刚就想问你了,这身衣服是怎么回事?头发呢? 难道元人又回来了,逼着你们把头发剪掉?” 表情顿时一愣,刘海低头看看自己,没觉得哪里穿错了,随后想起少爷一觉睡了六个多世纪,对外面世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哭笑不得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你睡觉时候世界变化很快。 朱家的江山消失几百年了,后来又经历过一个王朝,几十年前到处都在打仗,现在又建立了一个国家,皇帝没了,西方还有国王,但我们华夏没了,如今每个人都有权利,选出自己觉得合适的人来当总统权利就相当于皇帝,但是不一样。 外面都穿这种衣服,头发大多也是短的,女的继续留长头发,男的一般留短发,反正变化非常大,等你去城市里之后就明白了。 楼比当年东城最高的花满楼,高出二十多倍,人们不骑马就能跑,叫做汽车、摩托,还有一种飞机,能带人飞上。” “飞鸡?” 李君昊突然想起刚刚那只,自己很想尝尝味道的大鸟,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满下都是皇帝的国家怎么才能不乱套,还在想每个人都能投票,岂不是全都投给自己? 上千女人随便挑,还有花不完的钱,傻子才会把票投给别人吧,另外也在想比花满楼高那么多的大楼,当年东城最豪华的青楼高十丈,岂不是有两百多丈高?这得多么粗的树才能支撑起来? 脑海里构想出两种自己从没见过的动物,分别叫做汽车和摩托,李君昊这时拍手笑道:“妙!妙啊! 当初正是想着,醒来后能看见一个不同的光景,才选择冰封那么久,听你起应该很有趣,明我们就出发,看一看这大好河山!” 刘海心里忽然涌现出担心情绪,自己潜移默化接受那些改变,感觉挺好,现在很担心少爷突然进入城里,见到那些高楼大厦、电子用品时候会是怎样一种情形。 不过,李君昊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格外高大聪明,很快又将那些担心情绪给压了下去,认为能够轻松应付,跟着笑道:“好,我们明就出发,我女儿这里……” “放心,只是事罢了” 第11章 各奔东西 想要压制住她体内的尸毒,唯一的办法就是僵尸心脏里储存的精血,用多了会转化成僵尸,用少了会导致尸毒提前爆发出来,如何控制是关键。 有人用带有绿色怨石的武器,钉入僵尸心脏的方法来消灭他们,这是除了僵尸以外的生物,试图杀死僵尸的唯一办法,但除非提前就布下罗地网,不然捉住他们的机会非常。 西方吸血鬼比僵尸弱许多,不过身体构造近乎一样,死穴同样也在心脏部位,有传言用木桩钉在他们心脏上就能杀死吸血鬼,关于这件事当笑话听听就可以,拿刀砍都穿透不了他们的皮肤,更别提随处可见的木头。 假如这些生物那么脆弱,早就会被吸血鬼猎人们给消灭干净了,和红陨一样,这个世界上怨石的数量并不多,而且使用完一般就会变成普通的石头,不再具有独特魔力。 因为这两种外陨石,在西方甚至还有人利用他们,修炼成了简单的魔法,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东方,被人们称之为“道术”或者“法力”,如同之前所,组成这个星球奇特地下世界的基石,就是两千多年前夏皇祭时候落下的那些陨石,是它们让这个世界走上的另外一条发展轨迹。 李君昊给名叫萱的姑娘把脉,两根手指搭在她那细的胳膊上,这时候突然皱起了眉。 刘海就像是被人给踩到尾巴一般,整颗心瞬间提了起来,赶忙追问:“怎么样?” “没大事,只是情况比我想象中稍微严重一些,附近的怨石不少,对她的身体没好处,五脏六腑都感染了那家伙的尸毒。” 多次提到自己那同父异母的亲哥哥,但却从没真正叫出对方的名字,即使对方是自己在世的唯一亲人,从中可见李君昊和李擎的关系冷淡到什么地步。 他抬起胳膊,伸向姑娘的脸部上方,随后翻开她的眼皮看了看,眼睛瞳孔已经发红,开口道:“要抓紧时间才行,没死都可以救回来,不过她也许会昏迷很长一段时间,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是一两年,最好找个地方静静修养。 还有你自己也一样,别以为强撑着不告诉我我就不知道,你的几根骨头断了,本就是一把年纪,刚才又被那条蛇撞伤。 她现在体温很低,假如迟两过来或许就真的没救了,瞧这漂亮的脸蛋,绝对是个美人胚子,你确定真是你女儿?跟你一点都不像。” 见少爷还有心情开玩笑,刘海没好气告诉:“长相上随她妈,她妈很漂亮,绝对是我女儿没错,瞧瞧头上的猫耳朵,和我一模一样。 先别管我,本就没几年可活,早一点、迟一点都一样,只要能把我女儿救下来就行。 少爷,你可千万别想着让我变成僵尸,我知道我自己的定力,绝对会变成到处吸血的大魔头,还是生死由更好,如果你哥咬的是我,即使是自己找个地方静静等死,我也不会来打扰你。” 这话得格外洒脱,不是在装模作样,而是真洒脱,他早就感觉自己活够了,唯一放不下的除了自己女儿,就只有这位冰封自己六个世纪的少爷。 李君昊点点头没有多,他清楚明白变成僵尸并不是一种解脱,而更像是诅咒,没有家人、没有朋友、迷失自己、整日嗜血。 他在很久以前也迷失过一段日子,这里的“一段日子”,大概有三十多年那么久,期间不少人死在了他手上,除了血液以外没什么是值得重视的事情。 能够变成现在这种性格,需要莫大的毅力,完全不敢再次接触人类的血液,要不然他很担心自己会再次不受控制地去伤害别人,很久以来都以动物的血液为食。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他点点头回答道,接着划开自己的手指头,眼睛再次变为可怕的红色,但却没有刚才那种疯狂的眼神,一滴血流出来,红色血滴上面带有一丝丝金色,如果全都是心头的精血,那么颜色会更加炫目。 消失很久的片段,现在再次浮现在李君昊脑海中,曾经他也见过这样一团血,颜色亮到刺目,等到再次醒来,自己已经变成了僵尸,而伴随着那团血一起出现的,还有他哥哥李擎的脸。 李擎那双血腥的目光,已经成为他此生最深刻的记忆之一,也正是那晚上,东城郡最大盐商李家四百多口人,除了外出不在家的那些,其余全部死在了血泊中…… 失去这看似只有一点点的血液,李君昊的脸色略带苍白,他刚从长时间的冰封中醒来,本就没有完全恢复,虽不至于伤筋动骨,可是也挺不舒服。 他将这滴血涂抹在姑娘的嘴唇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吸收,旁边刘海像是松了口气,担心好几的问题此时被解决,一瞬间仿佛变得老了不少,露出笑意。 “暂时没事了,等她有决定后告诉我就好,现在还是巅峰状态,损失一滴精血转化她,对我来不算什么。” 手指上的伤口,在短短几息时间里复原,李君昊伸了个懒腰,深吸了几口气之后,忽然问刘海:“明我们分开走吧,你先带着她去找个地方休息一段日子,然后再来找我,约定一个地方。 刚好趁着这段时间,看看能不能搜集一些红灵石,让你多活些年陪陪我。” 刘海表情愕然,急忙问道:“为什么分开走?” 时隔那么多年再次相见,他实在不愿意再次和少爷分开,几分钟前还想着一起去世界各地看看,参观旅游让主人好好领略一番。 李君昊沉默会儿,嘴里道:“那家伙跟来了,而且距离不算远,他是冲着我来的,当我从洞里出来之后,估计他就已经发现我了,和我分开走比较安全。” 除了李擎以外,刘海想不出其他人,怕少爷误会,辩解道:“我不知道他跟着我,这一路以来我已经很心了!” “没事,他想跟着你,你怎么都甩不掉,别忘了他的赋能力是什么……” 李君昊无所谓道,假如不相信刘海,当年他就不会将自己的藏身之处告诉他,上百年时间的接触,让他对刘海十分放心。 这对兄弟俩,都能感知到对方的存在,两人相隔不远,却没有见面的意思,直到两三个时之后,李君昊才发觉自己那位哥哥走掉了,空气中再也闻不到他的气味。 一夜无眠,僵尸可以睡觉,也可以不睡,偶尔觉得无聊,躲在哪一觉睡个十半个月也是常有的事,直到渴望鲜血时候再出去“觅食”。 第二一早,当身体格外虚弱,昏睡了一夜的刘海醒来,才发现李君昊不见了,在原地等了两三个时,才肯定他真的已经离开,自己发了会儿呆,抱着女儿继续上路,准备先找个地方恢复身体。 刘海不知道,李君昊一路都在跟着他,因为担心他被自己哥哥盯上,虽可能性很,但他不打算冒险。 此时发现刘海抱着姑娘,上了一辆形状奇怪的四个轮子的钢铁马车,可是他没看见附近有马。 更让李君昊震惊的还在后面,因为他亲眼目睹,这个钢铁车厢居然自己跑了起来,而且速度很快。 眼神里带有惊奇光芒,他拍手叫到:“墨家机关术,居然兴盛到这种地步,厉害啊,实在厉害……” 第12章 世界观崩塌 愣愣盯着那辆,屁股后面会冒黑烟的钢铁车厢看了很久,李君昊此时脸上的表情目瞪口呆,即使想破脑袋,他也想不到这东西究竟是怎么往前跑的。 想看看它究竟能跑多远,跟出十多公里,见它进入一条黑色的平坦大路之后,速度变得更加快,才终于放弃追赶它的意思。 无论是此时脚下的道路,还是树立在路边的路标,都让李君昊觉得十分有意思,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铺上石板的道路都算是极好,连平整的土路都不多。 和傻子一样沿着马路走了许久,无论是被人抛在路边的塑料袋,还是空的塑料瓶,都让他觉得新奇。 永远别低估一位与世隔绝六个世纪之后,突然接触到现代社会的古怪家伙,对这个世界有多么好奇。 就在此刻,李君昊见到一个里面装有黄色液体的塑料瓶,正准备接近,随即又远远逃开,因为他那灵敏的鼻子闻到一股,大概就像是尿液装在瓶子里之后,又暴晒了十多时间之后发出的冲尿骚味! 面露嫌弃赶紧逃走,他自言自语着:“原来这些是夜壶,为甚壶口那么” 总有懒得下车的男司机,喜欢在车里用瓶子解决生理问题,找个地方随手丢出窗外,至于瓶口那么这就是个很有趣的问题了。 沿着路一直走,就跟正常人步行的速度差不多,很久没有看见阳光、接触空气和花草,他很享受这种在人世间行走的感觉。 等到差不多中午时候,李君昊终于遇到了除刘海和她女儿以外的第一个人,对方也开着车,只不过造型和刘海的那辆不同,想着让对方顺利带自己一程,于是双手抱拳弯腰表示友好,正准备大喊一声:“敢问兄台去何地?”?只见那辆汽车突然刹车,然后急急忙忙掉头就跑,速度比来时更加快,一溜烟没了影子。 虽中午正是阳气正浓的时候,可忽然从路边窜出位古人,身穿白袍还作揖,场面实在是有点吓人。 那辆车里是一对出门玩的情侣,见到李君昊之后,想都不想就掉头狂奔,附近原本有一座古国,沙子里埋了不少尸骨,经常流传闹鬼的消息,现在见到“古人”,不跑才奇怪,因为绝对没人穿成那种样子,跑来旅游。 车里的年轻人看看后视镜,后怕不已对身边女伴道:“大白的,简直吓死人啊,不是神经病就是在拍戏,我们换一条路走。” “也可能是不干净的东西吧。”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年轻女人道,她那容貌一般的脸上一片惨白,抬起头突然见到一位身穿白衣的男人,而且还在作揖,实在是被吓到不行。 他们吓破了胆,李君昊也纳闷不已,往自己身上看了几眼,嘀咕了句:“挺俊啊,怎的,跑甚……” 觉得这个时代太不友好了,在古时候很少有人会这样,见到有人落难却毫不搭理,他完全没想到是因为自己穿着打扮太“古典”的问题,因为在李君昊看来本就应该这样穿衣服。 刚离开那片山脉没几个时,他对外面世界的认知非常,格外纳闷地继续往前走,老实其实挺想试试这些没有马拉着的马车,想弄明白它们究竟是怎么往前跑,在李君昊的认知当中,只有传中古代墨家制造的木流牛马能够做到这样,下意识认为它们是那些东西的改进版本。 习惯了古代的车马,对于刚刚见到的那些汽车,李君昊心里满满都是好奇,觉得它们的样子很……牛叉,别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这只是他初次接触这个世界的科技产品,对他而言更加可怕的事情还在等着他呢 中午时分气温热到爆炸,对他来丝毫没有影响,从山顶流下来形成的溪中喝了点水之后继续上路,食物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过僵尸也需要喝点水,由此自然也会产生一些生理上的问题,但次数比普通人少多了。 漫步走着快离开沙漠后,逐渐开始出现人烟,远远瞧见一座城市,建筑风格实在让李君昊摸不着头脑,觉得它们既奇怪又漂亮,在他们那个年代,一般都是住土砖房子,家境好一点的才能住木制结构的瓦房,通过刘海告诉大城市里的高楼足有两百丈,他可以猜到如今的造房技术很高端。 李君昊并不是傻子,相反,他还很聪明,在没有变成僵尸之前就中了举,年纪轻轻便登上金殿面圣,假如不是出了灭门的祸事,混个官不成问题。 变成僵尸之后,他更加聪明了,完全可以做到过目不忘,如同一块干硬的海绵一般,迅速完善着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这才不多久,就已经适应马路的存在。 甚至还敲开一块,查看里面的构造,只能用匪夷所思来形容如今的造路技术,只是苦了那条路,刚修建好不久就多出块缺口,但不影响正常通行。 第一次接触人们的居住地,李君昊发现文字都变了,变得更加简单,大多都可以认出来,视力极好,此刻正看着一块玻璃门上写着的“足疗、按摩、养身、保健”等字样。 他知道那是推拿的地方,只是惊讶于玻璃,也就是他认识的琉璃,怎么会那么普遍地存在,车上有、这些房子上也有,当年他花了四千两银子,才买到一件从西域运过来的琉璃摆件。 觉得这里的人很富有,但联想到刘海所的东城盛况,发现似乎只是座城而已,房子顶上的热水器、路边的电线杆、汽车、摩托车、广告牌、霓虹灯等等无数东西,都让李君昊感觉摸不着头脑。 这让他此刻在内心里,产生一种慌乱而又无助的感觉,因为这个世界到目前为止所展现在他面前的东西,让他整个原有的世界观都崩塌了,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对什么都不了解,放眼望去全是问号。 李君昊现在有点后悔,没有将熟悉这个世界的刘海也带上一起,至少能有个熟悉的人陪伴着。 站在马路边的他在发呆,接受眼前场景带来的巨大洗礼,而路过的人们也在看他,眼神就像是在看傻子一般。 一位皮肤黝黑的大叔,嘴里叼着根烟,装作很有见识的样子,道:“饿知道了,又有剧组过来拍戏了,古装戏,饿喜欢” 第13章 没错,我是明星 假如以这种造型出现在大城市,不定会被认为是很酷的角色扮演之类,随着时代不断变化,一些已经被丢弃的传统重新回到人们生活中来,例如格外古风的穿着打扮,虽然数量不多,但偶尔也能在街上看见。 而流水镇只是个边陲城,因为独特的干旱气候,经常吸引拍摄电视剧的剧组前来采景,老头语气笃定,旁边也觉得很有道理的样子。 顿时兴奋起来,打算找找剧组在哪,想问他们招不招龙套,即使拿不到太多钱,在电视上露露脸也是值得开心的事情……万一就火了呢。 镇里日子单调又无聊,此时很多人停下来看李君昊,姑娘几乎不敢正眼看他,唇红面白的奶油生模样,在她们眼中实在是太帅了。 李君昊知道他们在看自己,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但是却在认真听他们话,口音有点怪怪的,不过大多能听懂。 “演员”、“剧组”、“拍电视剧”之类的词语,对他而言简直是无法理解的存在,脑子都是懵的,有种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感觉 人们总想着,假如能够生活在更加先进的未来,那该有多好,可是来到一个未知的年代,发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那感觉同样很糟糕,会在心里形成巨大的落差,茫然、无助、烦躁等情绪也会随之产生。 李君昊正在发愁于自己应该怎么办,这时有位戴着大金链、手上三个戒指、一块金表闪闪发光的老板模样中年人,凑过来递了根烟,笑着问道:“兄弟,你们在拍哪个朝代的戏? 瞧你这身打扮,就一个酷字,男一号还是男二号? 以前跟你们明星过话,这行也不好混,不过瞧你这幅长相,不怕没人追你,弄个粉丝群、再弄出点绯闻,名气蹭蹭蹭的就上去了。” 这是第一位跟李君昊话的现代人,他侧过头上下打量完,觉得衣服和当年见过的西方人有点像,身上味道很不好闻,下意识控制自己,不让自己的嗅觉那么灵敏。 知道递过来的是什么——烟草,早在数千年前就产生烟民,李君昊对它的气味很熟悉,随后又盯着中年人手上的手表看,这是个新奇的东西,见到上面数字时候,还以为是罗盘之类,那些数字他同样不认识。 本来递烟又搭话,对方不理不睬是件很羞辱人的事,然而中年人并不觉有什么,瞧见李君昊在看自己手表,反而很开心地道:“我叫王浩,大金劳,上个月花九万九刚买的,兄弟你也喜欢表?” 出这句话时候,名叫王浩的中年人,声音故意提高了几个阶梯,好像生怕旁人听不见似的。 这家伙也算是衣锦还乡,偏偏乡里人不识货,自己出来逼格上不去,见终于有人看自己的表,而不是大金链子,立马抓住机会卖弄一番。 回头看了眼,发现许多老乡表情震惊地盯着自己手表看,心里很是得意,补充了句:“出门在外做生意嘛,难免要摆点场面,要不然会被人看低” 李君昊不仅对手表没概念,对这个时代的金钱同样没概念,觉得这东西很有趣,想着等到将银票兑换成白银后,也去买些来,终于抬起手接过对方的香烟,学着那老头叼在嘴里。 王浩从口袋里掏出个银色的打火机,正准备帮他点着,见到那根烟时候表情立马变得古怪起来,原因是过滤嘴正对着自己,哭笑不得提醒:“兄弟,烟叼反了!” 搞不懂为什么有正反,李君昊拿手夹着它,换了一面叼着,这才顺利点着,深深吸了口,只当是某种地方礼节。 古代书生话喜欢文邹邹的,也算是一种礼貌,之前在路上拦车,他还打算用那种话请对方带自己一程,现在发现人们都大白话,于是也开口:“没错,我是明星,不太懂手表,拍六百多年前的戏。” 基本是在顺着王浩的话,他什么都不懂,明白话越少越好,“明星”这个词昨晚从刘海口中听到过,那个姑娘的母亲就是去当“明星”了,在李君昊看来就像是当时的戏子,人人都可以当,自此不怕出错。 这话一出,附近很多人都在“哇哦”地发出感叹,明星离这座城太遥远了,他们用一种新奇的目光审视他,让李君昊觉得浑身不自在。 因为明星赚钱多,而且广泛被人们知晓,导致他们这个圈子地位挺高,王浩瞬间笑起来,不认识李君昊没错,但没傻到出来,继续:“南唐的戏好看,现在电视里都是两三百年前的故事,早就看腻了,提前祝你拍的电视剧大火! 就你一个人?剧组的其他人呢?看你在这站了半,是来找地方吃东西吧,住宿什么的安排好了没? 我二叔家在这里开旅馆,环境有点差,不过我们流水镇就他一家宾馆,总比睡帐篷强多了,出门在外凑合着点,地方跟大城市不能比。 你是哪的人?” 发现自己在跟“明星”话,王浩一下子就热情了起来,做生意的人本就圆滑,万一认识后因为电视剧火了,下半辈子都有吹嘘的资本。 李君昊基本处于一种云里雾里的状态,不知道自己在哪、也不知道对方的话是什么意思,露出个笑脸,心里却在想这家伙究竟知不知道历史,南唐那是八百多年前的事情了好吧,懒得去提醒,随即告诉:“我一个人先来的。 肚子还不饿,正在找地方住,只是出门走的急,忘记带钱了。” 出门在外,没钱可不行,银票暂时还没兑现,但他又想进入如今人们生活的城市,看看书籍了解自己沉睡的这些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低下头摘下系在腰上的玉佩,告诉:“拿它来抵债如何?” 王浩想着那么大的演员,怎么会没钱,再不济带个手机也能支付,但看看李君昊,从头到脚似乎没哪能放钱包和手机,觉得自己大概猜到什么,立马竖起根大拇指,笑道:“丢掉现代用品,提前准备入戏对吧?敬业! 不就钱的事,先去住着,我帮你给! 到时候留个电话,我请你吃饭,先带你去看看,如果觉得不好就去我家住” 第14章 银票取钱 别看李君昊看起来似乎很淡定,其实他的心里也很慌乱,虽在这个世间行走百年,可期间几乎不跟别人亲密接触,在为人处事方面并不算圆滑,明明什么都不知道,还要装作是现代人的样子,只能装清高冷淡,尽量不开口话。 王浩,也就是老乡们口中的王二毛,试探了半也没得到多少信息,心理感慨明星就是明星,这爱理不理的逼格跟平时接触的老板们差不多,已经知道名字,想着等会去之后搜搜名字。 将李君昊安顿在自己二叔家的旅馆,是旅馆,其实更像是农家乐,因为是亲戚,打个招呼挂自己帐,就先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躺在房间的床上,装修并不算好,不过李君昊没挑剔,刚刚听电视机,此刻盯着墙上的黑色屏幕,发现它和自己想象中的“鸡”并不一样,如此来“飞鸡”大概也想错了。 想破头也想不出来,人们造出来的东西究竟是怎么飞上,李君昊觉得应该是和孔明灯相似,烧火将东西带上,然后往前走,这已经是他将想象力发挥到极致后想出来的东西。 拿着“客栈掌柜”所谓的遥控器摸索,不心按到开关,将电视给打开了,里面正在播放动物世界,一头老虎匍匐在那里,他见到后吓了一跳,连忙从床上坐起来,随后才察觉到不同,趴在墙上往后看,只见到一些电线。 巨大的时代脱节感,让李君昊感到迷茫,他愣愣地坐在床边,看向老虎捕杀羚羊的画面,听着旁白介绍,如同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眼睛眨都不眨。 喝那条大蛇的血喝饱了,晚上王浩没有来,他的亲戚们喊李君昊去吃饭时候,这家伙正在看电视剧,剧情是两百多年前宫廷的爱恨情愁。 李君昊将电视剧里的情节,当成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各种节目来回切换,当没有出房门,一夜没睡觉,第二也在看,里面的内容多少让他对现代社会有了个大概的认知。 这一切对他来都很新奇,不断吸收着从电视剧里学到的东西,晚饭没吃、第二早饭没吃、甚至连午饭也没吃,农家乐的老板和老板娘心里泛起了嘀咕,以为是生病还是怎么了。 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话声音,都被李君昊听在耳中,想着自己的做法太奇特,于是下午时候穿着长袍出门,头冠依然戴着,他如今已经发现自己的穿着打扮过于奇特。 中午时分,农家乐里没有其他客人,姓王的老板帮忙盛饭,让李君昊坐着一起吃,简单的食物入口之后味同嚼蜡,他不需要吃普通人吃的东西,但也可以装模作样凑合着吃。 老板娘笑着:“大热的穿那么多干啥,昨晚睡觉很冷吧,待会儿帮你加床被子,我们这里的气就那样,白非常热,晚上冷到死。 还有这假头发,没事就摘了吧,也不怕捂出痱子,过几我们就去城里买两台空调,店里不装空调客人都不愿意来。” 好吧,李君昊又在心里泛起嘀咕,猜测空调是什么东西,他回答:“我不怕热,晚上也不冷,头上是真头发,打算去把它剪成短的了,这个样子出门不合适,另外也要买点新衣服。 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钱庄?还要找个有书的地方,需要找点书,查看古代的资料。” 话心翼翼,古代叫钱庄,他不知道现在叫什么,因此感到心虚,能够从电视里了解到的知识毕竟是少数,而且太慢了,一集五十分钟的电视剧,里面有十分钟广告,还有三十分钟是在进行无意义的对话。 李君昊迫切想要了解到这个世界的现状,他感觉自己一觉醒来,进入了一个了不起的伟大时代,拿着黑盒就能和很远以外的人话,而且不能抬腿就能上楼,一切的一切都让他觉得新奇。 夫妻俩听见“钱庄”这个词,吃饭的动作顿时停滞,互相看看对方,已经从侄子口中得知,这是位过来参观的演员,王老板告诉:“银行在东边,往东走两三百米就有一家华夏商业银行,现在过去正好,还没下班呢。 图书馆只有学里的那一座,我儿子在里面当老师,可以让你进去看看,你跟门卫找王凯老师就行,应该不会拦你,吃完我给我儿子打个电话一声。 想到哪里看看?我明没事,能开车带你在附近转一圈,买点土特产、手工纪念品什么的” 一听要去取钱,王老板的心思就活络了起来,听侄子的意思应该是个有钱人,想着带他去买点东西拿回扣赚一笔,要不然谁好心到浪费时间带陌生人出去转转,油费不要钱? 想法很好,可是却随着李君昊摇头而泡汤,听见没什么想买的,已经在附近玩过,老板娘轻轻叹了口气,在心里感叹如今游客都太精明,生意不好做了,越有钱越抠门。 李君昊现在只想看书,渴望去看许多许多书,另外就是取钱置办行头,虽昨认识的王浩答应帮自己付钱,但他总觉得这样不太好,毕竟只是泛泛之交,欠人情反而麻烦。 匆匆解决完午饭后就出门,发现人们都在用怪异眼神看自己,换一身衣服的想法更加坚定,他苦恼于银票还能不能取出钱,因为李君昊通过电视发现,人们已经不用银子买东西,甚至连纸钞都不用,拿部叫做手机的东西就可以。 银行不大,只有两位工作人员,顾客比人还少,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妇人,正颤颤巍巍拄着拐杖往外走,期间盯着他的衣服看,一不留神差点撞在门上。 见一位年轻姑娘招手,李君昊很紧张地坐过去,询问对方:“请问亨通钱庄的钱,能不能在你们这里取出来?” 职员表情错愕,她瞧见对方手里的银票时候,第一反应就是神经病装古代人过来戏弄自己,李君昊脸上笑容、还有帅气的外貌帮他加了不少分,要不然白眼就直接丢过来了。 对李君昊开玩笑:“客官抱歉,我们店太,找不开这么大面额的银票。” 李君昊顿时松了口气,觉得银票还能用就好,心想也对,这样一笔巨款,不是什么钱庄都能兑付的 第15章 银子……没了! 李君昊手上拿着的几张钱庄存票,是他从当年带到现在的全部身家,总金额一共十六万两白银,这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是一笔巨款! 按照六百多年前银子的购买力计算,一两银子大约相当于如今的一千五百块,这是用大米做为衡量物品,得出来的不准确数字,当中相差不算多。 十六万两白银,也就等于是如今的两亿四千万巨款!有了这笔钱,几乎意味着一辈子吃喝不愁,虽变成了僵尸,但总不能要什么都靠抢、靠偷,做为被古贤圣人从“毒害”了的杰出青年,高傲节操让他不屑于去做那些丢人的事。 当年刚变成僵尸时候,从含着黄金玉石长大的他离开家四处漂泊,可以是吃尽了苦头,不用再花钱买东西吃没错,住的地方总不能没有,柴房、寺庙、破屋什么的,都去蹭过住,僵尸也讨厌死亡,没谁傻到早早就自己躺进棺材里。 有过那段经历后,一向被家人灌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思维的他,也委曲求全地打理起了生意,掌柜就是前刘海所的活了九百多岁的老乌龟,那家伙做生意挺有一套,李家本就是盐商,李君昊也给了不少帮助。 在打算冰封自己之前,他就想到了这方面的问题,携带银子不方便,所以找了家流传数百年,似乎一直会经营下去的老字号钱庄,将钱换成了银票保存着。 这种观念自古就有,看看那些皇帝陵寝,之所以埋藏那么多金银珠宝,当中也带有希望万一某自己复活,能够继续过上锦衣玉食生活的想法。 那个年代都商人低贱,可是没人钱贱,因为哪都需要用到钱,只不过那些陪葬品,也使得他们死后都不能安息,好好的陵墓被挖开、或者被弄出一个个盗洞。 准备长眠前,提前留后路的想法很好,只可惜人算不如算,李君昊没想到自己一睡就是六个多世纪,世间早已产生了沧海桑田般的变化,号称与世长存的亨通钱庄,早在四百多年前就倒闭了,如果李君昊问问刘海,就会知道这件事情,可惜他没有问。 此时正沉浸在等到去大城市之后,找个钱庄……也就是现代人所的银行,将那些银子取出来,买个房子安顿下来,好好体验一番在这个时代的奇特生活。 昨刚来到流水镇时候还迷茫,现在稍稍了解到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以后,他已经能够淡定接受,做好了融入这个时代的准备,打算理发、换衣服就是最好的证明。 完话后,银行柜台女职员见李君昊发愣,心想好可爱的帅哥,假如样貌丑一些,那就指不定会怎么想了, 这是个看脸的年代,如果生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代,很多人找老婆、找老公会更容易一些,因为不少夫妻在结婚那才见面,想反悔都没机会,直接就被送进洞房了,最后变成凑合过。 见到这里时候,如果开始感慨、向往,那么明自己心里还是有点数的 此刻,以为李君昊在戏弄自己的样貌平凡的女职员,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任谁见到有人拿着只在电视剧里出现的银票过来银行取钱,大概都会是跟她现在一样的表情。 继续道:“好啦,别演戏了,昨就听有剧组要过来拍戏。 把这些废纸收起来吧,你想办理什么业务?取钱带卡了吗? 话,你长得真的好帅啊,有没有公众号给我关注一下,我要成为你的粉丝,待会儿给我个签名吧” 流水镇是个定居人口只有一千多的镇,什么消息不出半就会传得家喻户晓,人们没事就聚在一起闲谈,没有话题都要找点家长里短,更别提剧组过来拍戏这种大事。 瞧女职员那突然娇羞起来的表情,分明是对李君昊有意思,比起带着面具讨生活的城里人,乡下姑娘更喜欢直白地表达情感,然而这次她算是媚眼抛给瞎子看了,李君昊完全没有在意她,表情僵硬地不确定问道: “你是……这些是废纸?这不是写着银子数量和钱庄呢?难道亨通钱庄没了?” 他不在意钱……那是不可能的,现在这笔钱对他来非常重要,无论住宿、还是买衣服、理发、以及去东城途中的盘缠等,都指望着这些银子呢,脸色很憋屈,像是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以为还在戏弄自己,女职员露出不是那么讨厌的讨厌表情时候还在笑,开口道:“演戏演傻了? 哪有什么钱庄,还有银子也是,谁用那东西买东西? 瞧见没?钱!” 话间拿起一捆百元大钞,同样也是红色的,上面是东岳山的图案,银行职员跟钱打交道,最爱钱的是他们,最不爱钱的也是他们,摸得到却不是自己的,那感觉真不好受。 得到这句准确回答,李君昊脸上表情,顿时变得难看起来,银子没了,准备工作白干,自己醒来后变成了穷光蛋,僵尸界能够混成他这样的,估计也是独一位 心里难受,话都不打算多少,站起身往外走,女职员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立马变脸不屑地和鄙视:“什么人啊,神经病。” 至于心里究竟怎么想,那只有她自己知道。 走出银行大门,李君昊终于明白,银子真的不是钱了,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多惋惜,只是因为计划突然被打断,变得有点苦恼起来,手机、汽车等等想买的东西,看样子是暂时买不成了。 钱嘛,再赚就可以,反正不会被饿死,他打算先去农家乐老板所谓的学校图书馆,走在路上不少人跟他打招呼,一路笑着点头,快要接近学校时候,意外发现一家卖玉的珠宝店,上面写着高价回收之类。 附近就有玉石出产,腰间那块玉佩是他身上唯一可能值钱的东西了,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他走进了店里,老板正躺在椅子上睡觉,不停地打呼噜,就穿着条大裤衩,电风扇左右摇头。 不得不李君昊的接受能力很好,他已经习惯了电风扇的存在,只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搞懂它们究竟是怎么转起来的。 声音不地喊了句老板,对方立马惊醒,抬头看看李君昊,用一种很懵的表情问道:“敢问这位侠士,有何吩咐?” 好吧,瞧瞧掉下躺椅的《霹雳无敌乱刀诀》,多半是位武侠迷,可能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呢 第16章 能卖都卖 这话刚出口,随即就反应过来哪里怪怪的,瞧见李君昊身上穿着的长袍时候,玉器店老板宋麻子脸上的表情,立马变得怪异起来。 心想着自己在流水镇上没见过他,多半是脑子有点问题的游客,瞬间露出笑容问道:“客官……这位老板,你想买什么?” 他的年纪大概在三十岁左右,时候出水痘挠破了脸,留下好几处坑坑洼洼的麻子,并不是非常严重的那种,从就被人家起外号叫做宋麻子,自己也听习惯了,给这家店起名就叫做宋麻子玉器店。 流水镇附近有一座玉石矿,主矿被人给承包了,但人们偶尔也能从矿脉附近搜集到一些玉石,这座镇上的近半劳动力,都在以捡玉为生,很少能够发大财,不过只要稍微勤快点,养家糊口不成问题。 找到玉石,自然要有地方卖掉,宋麻子就是专门做玉石回收生意,自己也会点加工雕琢技术,上锁的柜台里摆放着不少成品玉石,质量普遍不算高,真正的好东西都交给贩商,送到大城市的商场里去卖了。 瞧见他这身打扮,宋麻子总想学古人话,暗想着不心就被带到沟里,只见面前的年轻人从腰里掏出一块玉坠,眼神不由自主地看向了它。 李君昊拿着的是一块白玉,圆形的中间有个孔,黄金金丝编织成的线从孔里穿过,在他们那个年代,书生们很流行腰间配玉,而这块玉饰是他中了榜眼登金殿面圣时候,皇上赐予的礼物,上面还雕有龙纹。 再有意义也要卖,身上值钱的就那么几样,不卖真的要去拦路抢劫了,如今是时候开始过新生活,李君昊开口告诉:“我想将它换成钱,你这里典当吗?另外还有这个,黄金的” 话间,他将束发冠给摘了下来,头发散开披在肩膀上,已经过了肩膀位置,瞧见这件崭新的黄金束发冠,李君昊莫名产生了后悔情绪。 想着早知道一觉睡那么久,当年真应该将这些东西给埋了才好,现在拿出来也能算是古董,更加值钱,而现在瞧这崭新的模样,连他自己都不信这是几个世纪前的东西。 出生于大家族,眼界自然不一般,能让他愿意买的东西,都是当年的珍宝,而放到现在 “这件羊脂玉材料不错。” 老板见李君昊不像普通人,或者不像是正常人,没在这件事情骗他,开了灯之后,拿个专业的放大镜看了会儿,继续:“不过你这件玉有问题啊,是不是被冻过? 里面有不少裂痕,玉石一有裂就不值钱了,而且这造型也不好看,要是观音、或者弥勒价格能稍微高点。 现在最多给你一千块,这根金线和金头箍另外算,黄金我也收,你看怎么样?” 李君昊不是会讨价还价的性格,像他这种豪门子弟只会多花钱,讨价还价那是在打自己的脸,都现代人好面子,其实古代更好面子,不清楚这个时代的钱究竟值多少钱,下意识将一千块和当时的一千两画上等号,松了口气的同时,道:“行吧,就按照你的意思来。” 宋麻子本来不想笑,可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想点办法转手至少能赚四五千,感慨于整和那些采玉人为了五块、十块斤斤计较半,这回可算是遇到冤大头了,玉里有裂纹是真的,不过城里的土大款们一般不懂这个,只知道花高价买。 将手里的玉坠放在发黑的脏绒布上,接着道:“那行,谁都知道我做生意厚道,你也别怕吃亏,前些年行情稍微好点,现在羊脂玉就这个价,外面传过来的翡翠疯涨,偏偏白玉没了市场,真是搞不懂那些有钱人怎么想的。 等等,我去拿剪子,东西是黄金的没错,但是纯度好像不高,稍微有点重量,刚好给我自己做条金链子,男人就应该戴点金,这东西是硬通货,缺钱时候想卖哪都能卖,好久没收到黄金,我先打个电话问问最近的黄金金价。” 宋麻子完,进入店铺后面的房间里,这个世界噪音、臭气太多,李君昊平时刻意控制自己的身体,不让五官那么灵敏,这时候注意偷听宋麻子话,能听见他和对方的沟通,至于千足金三百一十块什么的,不太了解千足金是什么。 现代的黄金,远比古时候纯度高,当时还没有用王水提纯黄金之类的技术,不过他这是店,王水会产生剧毒氯气,他不喜欢用,还是更喜欢用传统方法,不一会儿功夫,宋麻子拿着喷枪、剪刀和一把大勺子走了出来,先剪开系在玉坠上的金线,打开喷枪对着大勺子烧了烧,随后又剪开厚度大约有两毫米的束发冠放进勺子里烧。 如果这是六百多年前的老东西,他的动作绝不会那么粗鲁,可惜这件东西怎么看都不像是历经那么长岁月的样子,因此李君昊压根就没产生过将它当古董卖的想法。 怕自己被骗,宋麻子将束发冠烧成一团金水才停下动作,此刻他将变成不规则造型的一团柔软黄金倒进水盆里冷却,一团白色水蒸气顿时冒了上来。 他思考完之后,道:“不知道你是在哪买的,但是可能被坑了,除了狗头金以外,我就没见过杂质这么高的黄金,含金量大概只有百分之九十五。 我最多给你两百一克的价钱,真的没赚你多少,不信你去南边的那家金店问问,给出的价格肯定没我高,怎么样? 如果想卖,我现在就给你钱,重量就按照百分之九十五算。” 瞧见变成一团的束发冠,不想卖也迟了,只是一点黄金而已,李君昊点头:“就按照你给的价格来吧,我没有银行卡,给我那种红色的纸钱。” “……兄弟爽快!”宋麻子拿来克量电子称时候,语气奇怪道:“那么诱人的百元大钞,怎么在你嘴里就变得怪怪的了呢,我们这里都把冥币叫做纸钱。” 再次用火烧了烧,确保不留哪怕一滴水,放在电子秤上后,上面显示数字“17”,宋麻子拿来计算器,反复算了好几遍,告诉:“三万两千八百七,我给你凑个整,三万两千九,一共就是三万三千九。 身上没那么多现金,你跟我去一趟银行,我取钱给你,那么多现金不安全吧?” 李君昊从没想过自己会被人给抢劫,自己不去抢别人,别人就应该谢谢地了,能拿到一笔钱,他出门后第一次露出笑容:“没事,很安全。” 李麻子见到他这张脸,人生第一次开始怀疑起自己的性取向问题,暗想着人比人真能气死人,如果自己也长这样,全镇姑娘还不任自己挑? 不对,他当即在心里反驳自己的想法应该去市里找! 第17章 世风日下...... 沿着刚才的路再次回到银行,女职员见到李君昊时候表情不屑,没忍住偷偷看他几眼,发现完全没在意自己,神色更加嫌弃,是因爱生恨并没有错。 金银玉器店老板宋麻子去她那里取钱时候,半点没得到好脸色看,交了卡之后输密码签字,很快拿到四万块百元纸币,瞧见居然有这么厚时候,李君昊开始担心起,应该把这些钱放在哪里了。 点完钱之后,交易就算是完成,没有跟宋麻子多谈的意思,问到在哪能够买到衣服,他拿着一叠钱走了出去。 边走边逛,李君昊终于发现产生变化的不只是事物,连人也在发生变化,比如迎面走来穿着超短裤、白色薄纱上衣的姑娘,就算是当初青楼里的风尘女子们,也不会穿得这样暴露,被人检举后可能游街示众,也可能直接浸猪笼。 而现在,她们穿着很少的衣服,神情却显得很坦荡,在李君昊看来并不像是风尘女子,有年轻妇人穿着低领短袖,坐在门口弯腰洗衣服时候不经意间露出来的风光,更是让他心惊肉跳,觉得现在的人们实在是太可怕了。 一时间竟然忘记走路,盯着那片“风景”看,正洗衣服的妇人抬起头,终于发现自己走光了,正准备撒泼骂几句,瞧见李君昊的这张脸,顿时将已经到喉咙的话给憋了回去,娇羞直起腰,脸上带笑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李君昊心想,本着非礼勿视的想法赶紧往前走,生怕此刻有人站出来大喊一句“登徒子!”或者“歼夫婬妇!”,打架事,讹自己钱那就糟了,已经卖到没东西可卖了。 耳边听到句“有贼心没贼胆”,发现这是那位正在洗衣服的妇人的,脚步速度都加快了点,这真是冤枉,半点心思都没有。 然而对男人来,这当然是件好事,起初时候心里还挺不好意思,走过两条街之后,李君昊已经能够很坦荡地欣赏起她们,没见到能入眼的美女,真正吸引他的是这种奇怪场景。 幸好现在他不是在海边,要不然见到身上布料更加少的姑娘们时候,很可能会出丑,没听哪位僵尸可以生出孩子,因为这个群体中的绝大多数,都沉迷于血液当中,不过男性的基本功能,绝对没有问题。 卖手机的店铺、卖各种奇异水果的店铺等等,玲琅满目的商品同样让他觉得有趣,李君昊没有停下,他打算先去换身衣服,要不然被人们盯着看,那感觉太不舒服。 有人在看他的脸、有人在看他手里的钱、也有人在看他的打扮,当这些东西结合起来时候,不想引起注意都很难…… 终于找到一处卖衣服的地方,流水镇那么,没人傻到来这里开商场,只是一间店铺,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衣服,无论男女青年还是老人孩的款式全都有。 很想买昨王浩穿的那种西服,因为他从电视剧里看见别人穿那种衣服挺好看,只可惜这家店里没有,一件件地看过去,觉得挺有趣。 不知道挑什么才好,于是对正在嗑瓜子、看电视的男老板:“我要买衣服,请帮忙看看我适合穿什么?最好是长裤。” 老板看他的眼神,和街上绝大多数看他的眼神一样,都觉得李君昊脑子有问题,不过至少知道来买衣服,明还有得救,站起身来到李君昊身边,需要仰起头才能看见他的脸,面带笑容:“个子挺高啊,一米八有吧? 这那么热,短裤短袖来一套不是很好吗,牛仔裤也有,但这买牛仔裤的人不多,我收到仓库里去了,这里只有几种,你先看看喜不喜欢。 长那么帅,我肯定帮你搭配好,谁不酷就让他来找我,这里的人一个个都不看时尚杂志,一点品味都没有,瞧你就是大城市过来的,还玩角色扮演。” 李君昊想告诉六尺左右,但怕不合适,于是装作没听见,只是笑道:“那就麻烦你了。” 别以为六尺很矮,每个朝代的尺度都有差别,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一尺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三十一厘米,因此一米八绰绰有余,古代科举对样貌也有要求,长得太丑绝对当不了榜眼。 起这个榜眼,其实李君昊一直觉得挺憋屈,谁当状元、谁当榜眼,在当年都是由皇帝来决定,他考科举时候新朝已经建立二十多年,开国老朱皇帝还在位。 觉得给个榜眼不至于让李家骄傲,又足以表示他们家受到自己重视,于是就让李君昊当了第二名,第一是位寒门子弟,李君昊自认不比他差,尤其是在写文章方面。 都富不过三代,西方也有三代培养出一个贵族的法,而李家延续两百多年,足以明家教和家风多么出色,他能够养成现在的性格,并且克制住自己嗜血的欲望,只去喝动物的血,也就不足为奇了。 相比而言,李擎当初在家族里不受重视,变成僵尸更加随性,日子过得比李君昊洒脱多了。 老板挑了半,拿出一件白色短袖给他,然后又找了条牛仔长裤,递给李君昊之后,道:“你先去里面试试,不合身我再帮你换。 鞋子袜子要不要?裤衩呢?我这里都有,我老婆在旁边卖鞋子。” 想着衣服大概是一套的,李君昊点头告诉他:“都要,鞋子一双就够了,其他的买两三套。” 见他这手里拿着几叠钱的模样,估计也是不差钱的主,但老板还是习惯性了一句:“买的多给你打折,你先去试,有拖鞋,试衣间在那边。” 拿着衣服和裤子,李君昊去换衣服,走进试衣间后拉上帘子,解开腰带后脱去外衣,里面还有内衣,在那个没有可拉伸橡皮筋的年代,裤衩同样是用带子系着。 全部脱光后,能瞧见他的胸肌和腹肌,看上去就很有爆发力的样子,打算穿牛仔裤时候,弄了好一会儿才弄懂拉链的构造,就这样真空穿上去,然后又将短袖穿好。 觉得差不多了,他出门看看镜子,昨晚在宾馆卫生间里,李君昊已经盯着镜子看过半,在那个只有铜镜和水的年代,许多人甚至对自己的外貌没太多了解。 他发现换掉衣服后,这长发怎么看都显得别扭,对着镜子笑了笑,有点被自己给迷到 第18章 裤子是破的 就像男人忽然换上女装一样,李君昊现在感觉浑身都不舒服,刚才穿的长袍穿在身上,十分宽松舒适,而无论是牛仔裤,还是贴身勒出肌肉线条的短袖,都让他觉得别扭。 尤其是这条牛仔裤,膝盖部位明明已经破了,都能看见肉,却还拿给自己穿,自言自语嘟囔了句:“奸商啊……” 裤子稍稍有点大了,总是往下滑,他只能用手提着,老板拿着全套鞋袜内衣走进来时候,瞧见他这幅样子,大笑着:“哈哈!帅!我在帮你挑一条裤带。 阿迪达斯加工厂拿出来的衣服,那家工厂最近倒闭,老板带着他姨子跑到其他国家去了,欠别人钱没还,于是人们把这些衣服拿出来低价卖。 绝对和你们大城市里专卖店卖的一样,价格却便宜得多,城市就是这好处,物价低。 头层牛皮皮鞋,袜子十块三双,低帮的,内衣也是名牌,纯棉的穿着绝对舒服!” 这位服装店老板,生怕李君昊看不上自己店里的东西,于是一个劲地鼓吹,如果不是店里环境实在不上档次,他都想自己是正品授权商了。 如果有其他人在场,一定会笑喷了,因为这件短袖上分明写着拼音“adidasi”,和正品扯不上半毛钱关系,可李君昊完全不知道,从老板手里接过一堆东西,瞧见三角裤衩盒子上的男模特时候,眉毛微挑,觉得这东西太古怪了。 随后,他看向这位满脸笑容的老板,告诉:“劳烦帮我换一条新裤子,这条裤子原先就是破的。” 可以想象听见这句话时候,对方脸上是怎样一种惊奇表情,从衣架上拿出另一条同款的裤子,哭笑不得:“就是这种造型,大城市里都流行穿这个,你穿着很帅,我觉得挺好看的。” 这回轮到李君昊纳闷了,他发现真的和身上这条一样,脑袋里想当年穷人只有过节时候才能买一件好衣服,更穷点的缝缝补补能穿好几年,现在倒好,直接将好裤子给弄坏。 完全搞不懂现代人究竟是怎么想的,不过这两脑袋一直不够用,他已经开始适应这个在他看来十分古怪的年代,点头表示知道了,再次拿着这堆东西进入换衣间,脱掉裤子,找了条黑色的内衣穿好,随后穿上裤子摸索着系腰带,袜子鞋子当然会穿。 出来后再次照镜子,跺跺脚发现皮鞋挺舒服,这做工即使是当初最好的制鞋工匠都弄不出来,看了半适应这身新打扮,就在老板准备询问还有哪里不满意时候,道:“就这个吧,我直接穿着了。 裤子再拿两条不同的,衣服也是,我瞧这画像上的男子,遮在眼前的是什么东西?你们这里有卖吗?” 和现代人交流太少,他还是不自觉地会带上文邹邹的词语,李君昊指着海报问道,上面男人戴了副墨镜,昨晚他在电视里就看到墨镜,觉得对眼睛经常变红的自己来,这种可以遮挡的东西挺有用。 有生意不做王八蛋,服装店里明明没有,这位中年人也点头告诉:“你等等,我先帮你找好衣服,然后去拿给你。 这大太阳容易晒坏眼睛,尤其是去沙漠里时候,我们这边有个倒霉蛋冬看雪看瞎了,你奇怪不。 拿给你的都是好衣服,进价比较高,待会儿一起算价格,瞧你就是不差钱的样子,对你们城里人来很便宜,听那些明星一个包买了二十几万,简直是疯了。” 话间提到好几次城里人,因为李君昊的气质太不像是从地方出来的,而对贫穷的流水镇来,城里人就意味着有钱,那些大城市是他们遥望不可及的存在。 街上年轻人不多,近几年出去的年轻人基本不会再回来,见惯了大城市的繁华,继续居住在这种城对那些年轻人而言是种折磨。 李君昊无法体会那种情绪,即使是的流水镇,对现在的他而言都是十分新奇的存在,面前老板拿衣服和裤子给他的,只要觉得顺眼就点头,很快买好东西,等待了几分钟之后,也如愿以偿拿到墨镜。 旧衣服装进简单的红色塑料袋里,新衣服单独装在一起,他再次问道:“总共多少钱?” “六百一,零头不要了,就收你六百。” 中年老板原以为会还价,没想李君昊直接低头数钱,给了六百之后,还抽了张一百的放在柜台上,了句:“赏你的。” 服装店老板顿时错愕不已,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心想是不是从国外回来的,电影里经常费、费什么的,想不到自己也会遇到这,急忙去找自己老婆报喜…… 虽没太多钱,不过李君昊那公子哥的气派依旧保留着,听到他的那番夸赞自己阔气的话,嘴角上翘会心一笑,别人帮忙挑选衣服,他觉得给点好处并没错。 回到不宽的大街后,拎着这两个显得很土气的塑料袋,他再次往回走,按照记忆中的方向,钻进一家理发店里,这回换了衣服,盯着李君昊看的人明显少了许多。 人们以为自古以来都流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句话,实际上在两千两百多年前,就出现了以剃头为职业的理发师,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理发被称之为“篦头”,觉得太长就会修剪,并没有什么忌讳的方面。 李君昊漫长岁月里,第一次来到理发店,当年都是匠人挑着扁担或者推着车,游走在大街巷为别人理发剃须,仔细打量完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工具,随后将目光移向墙上一张张用来展示发型的海报,有跟个球似的爆炸头、也有花花绿绿的杀马特,在他看来简直比妖怪还妖怪,堪称可怕。 盯着一张看着像是佛朗基人的外国人海报看了会儿,觉得他的发型挺不错,指着海报对红色头发的年轻理发师:“我要剪成那种,劳烦你了。” “这个? 贝发型啊,我的最爱,有眼光啊哥” 第19章 吃逛图书馆 进门前是一个样子,出来时候又是一种样子,李君昊花了半个时左右剪完头发,只花了十块钱,没了那头别具一格的长发,整个人气质大变样。 他的样貌挺帅,年纪看上去大约在二十岁左右,从能够拥有的漫长岁月来看,确实是很年轻的僵尸无疑,再加上如同刚出生的孩子,对这个世界充满未知,眼神中并不像刘海那样,充满老气横秋的神色。 李君昊用手摸摸自己头发,上面喷了层发蜡,味道不算好闻,但是觉得挺有趣。 没有特别赶的事情,迈着步子不急不慢地往前走,如果不是身上那一看就是山寨货的短袖、以及手里廉价的塑料袋,他的气质完全和这座西北城格格不入。 一位走在上学路上的皮肤黝黑的姑娘,发现他之后眼神便移不开,觉得这个男人怎么看都很舒服,无论是外貌还是气质,仿佛具有吸引自己的魔力一般。 十多岁的年纪,第一次感觉到心脏砰砰直跳的感觉,脸也开始发红,这大概就是喜欢了,每个人都会体验到跟她此刻同样的感觉,它是成长的标志。 跟在李君昊身后,时不时看看他的背影,不多久之后,姑娘忽然发现一件挺搞笑的事情,因为他经常停下来买东西吃,无论是冰棍还是糯米糕、抑或是刚煮好的玉米、茶叶蛋,只要是吃的,几乎都会买一些,随后边走边吃。 这位准备去上学的姑娘,再次发现了一个能让自己喜欢上他的优点——吃货! 食物对李君昊而言只是调剂品,而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血液才是。 见到那么多稀奇古怪的食物,忍不住想要尝尝它们究竟是什么味道,没了吃之后,生活会缺少许多乐趣,他已经记不起上次产生想要吃东西的念头,究竟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玉米味道一般,吃完后将棒子仍在商户门口的一堆垃圾里,牛奶味道的冰棍很符合他口味,当初还是普通人,生活在家里时候,样貌甜美的丫鬟也给他做过类似的东西消暑。 只是没有现在吃的冰棍甜,而且是用羊奶冰冻起来的,那股膻味无论加多少糖都遮掩不住。 这两来,他的思绪经常联想到几百年前,陷入沉睡之前李君昊明明已经感觉自己,将那些事情忘得差不多了。 可能是由于相隔时间太长,又加上来到了陌生的环境里,才总是惦念当初的平静生活,连死板又贪财的教书先生,都让他发自内心地感到怀念。 忽然间又想到那位哥哥李擎,李君昊察觉那种刻骨铭心的怨恨情绪,似乎减退了不少,毕竟是自己唯一在世的亲人,如果连他都讨厌,那就真的不知道去惦记什么了,虽不讨厌,可也谈不上喜欢,心结一直都在。 买了许多吃的,中午气热,很多商店关门停业,店主回去睡午觉了,不然他能买到更多,有些食物品尝完一次后还想吃,而有些李君昊吃了一口,就知道自己这辈子绝不会买第二次。 比如卖铺店主没零钱找,强卖送给他的辣条,入口差点吐出来,以前他认为世界上最难吃的是豆腐乳,其次是臭豆腐,如今辣条挤掉它们,荣登榜首位置。 实在没勇气吃第二口,跟在他身后的姑娘,瞧见李君昊将大半包辣条丢在垃圾桶里,顿时面露惋惜神色,她蛮喜欢吃这东西。 很想上去搭话,找个理由告诉他隔壁街的肉干好吃,也想告诉他自己会做拉面,可惜终究没上前,依然不远不近地跟着,远处已经能看见校园操场上的国旗。 心里莫名产生了点期待,因为她的数学老师搬到城里去了,据有一位男性年纪援教老师过来代课,姑娘很想让李君昊来当自己的老师,那样自己一定会努力学数学,她心里是这样想的。 可惜事不如人所愿,亲眼瞧见李君昊真的走进学校,然而并没有去新建的教学楼,而是走进图书馆里,上课铃声已经响起,她只能带着遗憾跑上楼,坐进教室里…… 别问李君昊是怎么找到图书馆,三个字就在楼上挂着呢,开农家乐的王老板多虑了,因为学校门口压根就没成年人,准确来,甚至没有大门,操场简单用一圈铁丝网围着。 走进图书馆之后,浓浓的纸张发霉味和油墨位让李君昊觉得无比舒服,扫地阿姨当作没看见他,长得干净也有好处,至少不像是坏人,收拾掉桌子上的垃圾,就拎着垃圾桶和扫帚离开。 图书馆只有一层,这只是所学,藏书不算多,靠门位置的架子上,都是孩子爱看的东西,比如漫画、等等,越是偏门的书越新,好像根本没人翻动过,单纯只是装饰品一般。 两千多本书,在其他人看来根本不值一提,但对李君昊来,简直就像是大宝藏一般,脸色充满了惊喜,他生活的年代有了活字印刷术,然而书籍价格依然很贵,就算是王家的私塾,都没有这么多藏书。 先把所有书架看了圈,随后来到标注有“一年级”的区域,挑挑拣拣将所有跟现代文字有关的书都挑出来,刚看到拼音时候就犯了难,因为这些外域文字,李君昊一个都不认识。 皱起眉苦恼了会儿,翻看书本时候意外瞧见幼儿园用的带注音的拼音表,也就是带有“播、泼、摸、佛”等等字的那种,他立马专心看了起来,隐约弄清楚它们,脸上充满笑容,感慨真是无绝人之路。 刚才那位扫地大婶,出门后才记起没拿抹布,此刻又走了回来,见到李君昊面前一堆内容幼稚的书本时候,显然有些摸不着头脑。 摇摇头丢下句“走之前记得关门”,拿上抹布再次出门,觉得可能是学老师之类,这才在脑海里将“李君昊”和“低能儿”这两个词之间的关系撇清…… 第20章 三观崩塌! 学完读音后,李君昊默背了一遍,懂得这些奇怪的注音之后,看《大华字典》就容易多了,瞧见这厚厚一本,他察觉文字数量比自己生活的那个年代多了不少。 古时候每次发生无法救治的重大瘟疫,人们都担心所有人全会完蛋,现在看样子发展得挺不错,他再次露出笑容,看着字典也会笑的人,这个世界上估计就只有他这一位。 很想直接去看其他书,不过李君昊明白磨刀不误砍柴工的道理,一个字或者词语可以有很多种意思,何况这个时代的文字跟他所认识的那些并不完全相同,很有必要重新去学习它们。 古时候能考上榜眼的学霸究竟有多恐怖? 看看此刻的他就能知道,一页一页翻看,扫一眼便翻到下一页,发现自己所不了解的内容时候,才略微停顿一会儿,脸上始终带着笑容,内容庞大的信息不断涌进他的脑子里,然后被迅速消化掉。 古时候的书籍,阅读顺序是从上到下、从右到左,而现在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这样的排版顺序起初让他稍稍有些不习惯,但很快就适应了,翻页的速度更加快。 一整本《大华字典》总共记载着一万一千多个字,每个词都有拼音、解释、造句等等内容,而李君昊将这本字典全部看完,只花了一个多时时间,期间上课铃声响了两次,还有一位男老师来过,对方并没有询问他是谁,只是拿了本书就匆匆离开。 觉得自己已经不需要字典,于是将它放到了旁边,当初可以做到将《史记》、《诗经》、《论语》等名家经典倒背如流,此刻李君昊同样可以将一整本《大华字典》倒着背出来。 古代能够在科举方面有成就的人,大多都是发自内心地喜欢书,无论是先性格、还是后被环境和观念影响,总归是喜欢看书的。 要不然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苦读生涯,能够将某个人给折磨到疯掉,假如听过范进中举的例子,李君昊不会觉得有什么,因为历史上中举后高兴到疯掉的人,不只是他而已。 作为几百年前家喻户晓的才,李君昊同样喜欢看书,迫不及待地拿起学一年级语文课本,顿时被里面的内容给吸引了,语法挺幼稚,真正吸引他的是里面内容。 比如一边叫做《地球爷爷的手》的文章,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猴对正在树上的猴爸爸:“爸爸,请您给我们摘几个桃子,好吗?” 猴爸爸还没有回答,也没有动手,只见几个桃子自己从树上掉了下来。 兔:“猴伯伯,谢谢您!” 猴爸爸笑着:“别谢我,这是地球爷爷帮的忙。” 猴觉得很奇怪:“地球爷爷怎么帮忙啊?” 兔也:“是呀,地球爷爷怎么能帮忙呢?他又没有手。” 地球爷爷话了:“不,我有手,而且有很大很大的力气,能让成熟的桃子掉下来,能让踢到半空的足球掉下来我的手,就是你们看不见的地心引力。” …… 瞧见那幅蓝色的卡通图案时候,李君昊细思极恐,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一方面是因为,他察觉人们正在告诉现代的孩子,东西为什么总是往下掉,另一方面这是因为活了那么久之后他终于察觉,自己居然生活在一个圆形球上?! 表情极度精彩,简直惊呆了,惊讶程度就好比告诉现代人,自己生活在一块披萨上,他首先觉得不可能,想到如果是个球,东西应该都掉下去了才对! 随即再次将目光投向“地心引力”这个词,看过字典之后,李君昊已经能够弄明白“引力”的意思,感觉发现了新大陆,迫不及待继续看其他的文章。 随后的两三个时时间里,崩塌的不仅只有人生观,连李君昊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都崩塌了,自己沉睡后几百年间的历史、科学研究成果、名人传记等等,不断冲击着这位“古人”的思维,他完全沉浸在书本中,忘记自己在哪,也忘了自己是谁,只是忙着了解这个前所未知的神秘世界。 广袤无际的宇宙、吞噬一切的黑洞、数千万摄氏度的星球、载人登月计划、飞机、潜水艇、原子弹、氢弹等等所有东西,将李君昊了解得那些知识,全部搅碎后又整合在一起,让他忽然察觉今之前,自己根本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什么圆地方、什么女娲造人、什么盘古开地、太阳金乌鸟之类,原来都是不存在的,他从生物课本内容里了解到人体构造,第一次得知人体的组成,各种围观生物也出现。 当得知人类是由猿类,也就是李君昊所认为的猴子变化而来,他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差点因此喷出一口老血! 即使是当初变成僵尸时候,他都没有现在迷茫,手指一页页地迅速翻动,消化着书本里的知识。 此刻他拿起一本名叫《创纪元》的西方,不知道那个捣蛋孩子将它放在了历史分类当中,李君昊看见开头时候便陷入沉思。 只见上面写着: “一段被尘封的历史,现在由我这位亲身经历者揭开,已经隐瞒很久了,如今的孩子们有必要知道关于人类的真相。 许多人都在问,三十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通过收集网上片段信息和采访较多的知情人,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一,这是一段不愿被人提及的过往,只有少部分人知情的事件,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结局是悲哀甚至凄凉的。 二,事件本身被神秘力量封锁,背后的力量非常人可以企及,本身可能就是一个阴谋或者骗局,神秘力量和知情者签署了保密协议,如果知情者泄露可能面临灾难! 出于良心和道义,知情者想出来,但又有所顾忌,总是欲言而止,我在冒着生命危险写下这本书。 实在的,我挺不想回忆这件事,我宁愿没有发生过,它太让我痛苦了,太让我心碎。 我原先是地球防卫军第三军二十四师九连的一员,我们这一个连,全部都是孩子,也就是童子军,用来作为基因改造的试验品。 三十多年前,一颗陨石袭击了地球,随后外星人入侵我太阳系第三行星体地球行动正式开始,近一个月时间内,位于木卫二、冥王星的两处空防御基地被毁灭,其中在冥王星一役中对方使用了阳离子电极炮,蒸发了百分之九的地表质量。并在,并在表面残留了大量的挪威夫斯基粒子。 战争发动后的第四,外星人通过远距离集束式散合炮轰击地球,被月球抵挡大半,这也就是现在月球表面的月球坑形成的原因,随后在同年四月六日,敌先遣军到达地球平流层,开始利用二级奥术聚能轨道装置,对各国家首都进行精确饱和攻击,我方战力全灭。 1981年5月日,敌军于朗玛峰着陆,与事先待命的华夏第七军和第三十三军发生交火,紧急时刻他们开启了位于山体中的数百枚核弹,轰掉了对方的空战列舰! 对方撤退后,地球防卫军乘胜追击,在5月6日进入火星轨道内与外星人展开战斗,史称“万舰联合会战”。 最后地球动用战斗航空舰、辅炮舰、救援舰团队,迎战外星飞行母舰,击落、击伤外星飞行器九百多架,最后以牺牲五十万英勇的地球战士为代价,迫使外星侵略者的飞行母舰退出太阳系,为后来的行星大捷垫定了基础。 198年7月,火星人决定帮助地球防卫军,外星侵略者恼羞成怒,将挪威夫斯基粒子聚合弹,投掷在火星表面造成,全球性的生化灾难。 接触到的人都会因为身体代谢被加强,导致虚脱死亡,死后尸体形同干尸,以至于火星变成一片废墟,并且威胁地球如不投降,下场如同火星。 关键时刻,我军军团挺身而出迂回包抄,将敌军引到太阳的引力场内,与外星侵略者一同跌入太阳的烈焰,我们当时在执行火星净化任务,所以没有和其他人一起死在里面。 在那年冬,自卫反击战终于获胜,地球与侵略的外星人、以及外来同盟签订了《互不侵略星系同盟协定》,然后战火纷纷的地球才开始了重生。 战争胜利前夕,当时“战时国际最高组织(具体名称已不记得了)”召集世界各州各国家战地分部的高层,召开了为期长达半个月的“战后总结重建会议”,并生效了一份“世纪末战役协定”。 其中“国际总章”第一本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一条中列出:要对全世界的人民进行记忆消除(包括部分高层),但仅保留部分参与战争战役人士和具有贡献的人的记忆。 我感觉已经有人盯上我了,但我不打算退缩,我必须告诉你们真相” 这种傻子才会信的虚幻,偏偏被李君昊这位从几个世纪前“穿越”过来的老古董看到,此刻竟然真的在脑海中,构想出一幅“星际大战”的灭世画面。 他自言自语:“原来还有外星人,喵怎么不告诉我这件事,噢可能是被删除记忆了吧” 第21章 活史记 (签约了,求推荐票) 如今的李君昊,和刚出生的孩子差不多,就像是白纸一样,大量学习着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至于那些知识究竟是不是正确的,要等到见识更加广阔以后才能分辨出来。 他绝对是个聪明人,原本就聪明,变成僵尸后脑袋更加好用,往后面看的时候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因为书里提到从上万年前就开始发展高科技,而数百年前的生活,显然不是作者描述的那样。 终于明白这本书就像是话本,里面的东西不能信,哭笑不得继续看下去,尽管内容是虚构出来的,但李君昊觉得写的挺棒。 桌子上已经多出一堆书,各种类型的都有,别人看书是一本一本地看,而李君昊则是拿来一排书,看完之后放回去,再去拿另外一排,平时没人注意管理,摆放的类型都乱了,所以阅读类型很杂。 下课铃声响起后,今下午的课程全都结束了,得到自由的孩子们哄闹着跑出门,刚刚还安安静静地校园,现在哪里都是人,流水镇周围还有三个镇,但却只有这一所学,因此学生数量挺多。 每家都想自己孩子读书后出人头地,可惜的是教育水平真的和城里没法比,即使付出更多努力,得到的回报却很少,不过这终究是一条出路,学习能够增加见识。 没有统一的校服,门外声音很吵,也有孩子跑来图书馆,不认识李君昊是谁,还有孩将他当作老师,对他喊老师好,觉得解释反而麻烦,索性只是点点头微笑。 中午跟在李君昊身后的那位姑娘,下午上课时候根本听不下去,因为满脑子都是他,每次下课还抽空来图书馆看一看,发现李君昊都在看书,这更加让她难以静下心。 年纪还很,到不懂男女情感,只是单纯喜欢李君昊而已,一些男性时候也有喜欢的大姐姐,并不奇怪,终于熬到下课,她背着书包跑来图书馆,果然见到人还在。 李君昊有所察觉,抬起头也对她笑了笑,手里拿着本关于美帝联邦牧场的书,中间不知道被哪个倒霉孩子撕了几页,情节连不起来了,这让他稍稍有些苦恼。 在姑娘看来,李君昊更像是在翻书,而不是看书,偏偏表情还挺认真,心里觉得古怪,找了个离他不远的位置坐下,放好书包后也去找了本书,是不是看向李君昊,心思明显不在书上 就这样,翻完十多本书后又去抱来其他的,放在手边继续看,都偷书看不叫偷,对于自己不告而来心里毫无愧疚感,此刻终于在一本历史书里找到自己所熟悉的年代——大明初年。 记载不算多,却足以让李君昊觉得温馨,赐给自己玉佩的老朱被印在了书上,感觉就像是才刚见过他真人不久一样。 手里史书上描写老朱样貌丑,对此李君昊觉得自己还是有点发言权的,那位将人们从前朝水深火热环境里救出来的开国皇帝,样貌确实称不上好看,但在他看来还没到丑的地步。 李家几乎被灭门后,又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为此老朱还发怒,让官府彻查凶手,明白在这件事情上官府起不了作用,可这份情李君昊一直记在心里。 史书上存在许多出错,例如老朱死后不久,建文帝打算采取削藩政策,还想调走他的军队,燕王迫不得已才发动靖难之战夺取王位,最后建文帝失踪。 而实际上,当年燕王手握兵权,本就对王位眼馋很久,建文帝打算削藩也是被逼无奈,并不是如同书上所写的那么无辜,史书都是由胜利者所写,成王败寇的道理李君昊明白,敢如实描写在当初只能是死路一条。 为了回报老朱追封自家母亲三品诰命夫人的恩情,刚巧定居应府的李君昊,在燕王入城的那晚上将建文帝救走了,随后安排他跟随渔夫去了海外的岛上,是失踪并没有错。 像这样关于历史的错误,李君昊已经找出许多,甚至连流传至今的某些圣人之言,都和他生活的年代产生细微差异,大明初年时候距离更早的古代近一些,因此他知道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大明开国后的一百多年光景,都能够如数家珍般地出来,他简直是“人形史记”也不夸张。 历史书上的许多人,李君昊同样认识,比如常遇春、解缙、刘伯温之流,他都亲眼见过真人,对于自己沉睡后发生的事、出现的人,就都不知道了。 来可笑,刚刚有本里,讲述现代人穿越到大唐时期的故事,而李君昊此刻觉得,自己更像是从古时候一下子“穿越”到现代来了,想到这里就觉得搞笑。 顺利了解到许多知识,对这个时代也不再那么迷茫,很想从书里找到关于自己或者东城郡李家的只言片语,可惜没能如愿,想想也是,连状元都那么多,自己只是榜眼而已,何况李家早早就消失了,在老朱那么生气的状态下,没人会闲得无聊写关于李家的事情。 知道姑娘经常偷看自己,不过李君昊没有在意,此刻看向窗外,只见昨见过面的王浩正往图书馆走来,进门后也不管自己在哪,大声喊道:“妞妞!怎么不回家? 等你好半了,听陈家二丫头你来图书馆了,我才知道你在这,还以为自己先回家去了呢。” 平时不在意,现在听见老爸称呼自己那么难听的外号,姑娘气不打一处来,没好气告诉:“来了!我今晚要写作业,正在找资料!” “啥?作文都要抄?”王浩立马瞪眼,接着:“起码读到初中毕业吧,跟我一样连学都没毕业怎么办?” 提到这件事,被叫做妞妞的姑娘更生气,终于明白哪壶不开提哪壶究竟是什么意思,感觉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丢了人,没好气:“来啦来啦!不是不用你接我!” 王浩没理自己女儿,盯着李君昊看了会儿,语气惊奇:“咦,你换衣服啦,李兄弟” 第22章 着火 夸赞换了身打扮之后,看起来顺眼多了,随即王浩邀请李君昊一起去他家吃晚饭。 李君昊还有许多书没看,于是笑着推辞了,两人只能算是点头之交,王浩也不多强求,听见有事要忙,笑道:“那行,等你有空我们再聚,反正拍戏要花挺长时间的。” 凭空捏造出来的剧组,自然不会过来,李君昊留在这座镇上的唯一原因,只是为了了解这个世界而已,也微笑着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王浩带着女儿妞妞出门时候,姑娘满脸都写着不情愿,只听见他声问妞妞:“乖女儿,你今调皮了没? 你们班主任,啥时候能来我们家家访? 跟你好了,只要你能把你们龚老师骗到我们家来,这个月给你二百零花钱” 这家伙长期在外面做生意,前两回来后去接妞妞放学,见到女儿的年轻班主任,那位刚大学毕业,从城里过来的样貌又甜美,立马就动起了心思,妞妞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她平时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想要和那位年轻老师来点私下里的接触,连女儿都能随便坑,他女儿妞妞也不是傻子,此刻回答王浩:“给我五百,明当着龚老师的面放她自行车轮胎气。” “哎呦!这才是我乖女儿!” 王浩语气惊喜,继续怂恿:“放气好像不够,给你五百,明儿把她办公室窗户砸喽,如果要赔偿就让她来我们家找我,懂了没? 你想想,如果龚老师成了你后妈,以后作业岂不是交不交都行” 听到这段对话,李君昊表情错愕,随即失笑摇了摇头,看来这对父女俩都是活宝。 值日的学生打扫完教室卫生后也回去了,学校里几乎就没人了,夏光照时间长,色还亮着,空中布满带有橘黄色的云彩,格外漂亮。 一位缺了颗门牙,气质很接地气的老头,检查完教学楼那边的门窗后,逛到图书馆这边来,瞧见李君昊时候,问他:“你是谁?明再来看吧,这里要关门了!” 正在看关于清朝的史书,李君昊被里面内容吸引,不想现在就走,听见这句话后头都不抬,伸手从塑料袋里抽出几张钞票,放在桌子上:“劳烦您再等一等,我今晚想多看些书,等看完后会放回原位。” 这动作将老头想的话,全都憋回了嗓子里,还没老眼昏花,瞧见有七张,比自己一个月工资都多,顿时乐呵:“行,你想看多久就看多久,校长是我儿子,敢话抽死他! 我家就住学校东边第一户,有需要叫我一声,要不要给你送点吃的过来?” “不用劳烦,我还不饿。”李君昊接着,自古就流传着宰相门前七品官的法,有事所求时候给这些门房送点礼,已经是潜规则一般的做法。 老头了几句客气话,拿上钱之后就走了,图书馆没什么可偷的,那些书卖废纸值不了几个钱,因此放心得很。 这一看就是一整夜,昨晚他已经学会开灯,通过一些书籍,也明白了电灯泡发光的原理。 一直看到第二中午,为了不引起旁人注意,才回到农家乐的房间里躺了会儿,给王老板一千块押金,算是住房的费用。 消化了一下午,傍晚接着去看书,第三也是如此,在第四半夜时候,李君昊终于看完了这座图书馆里的所有书,一些外语版本的除外,连儿童漫画都没放过。 几以来,他的思维方式、认知方式等等,都产生了翻覆地的变化,无论是深奥的数学,还是吸引人的文地理之类,都让这位“古人”觉得无比奇妙,闭上眼睛消化那些知识,再次觉得自己来到了一个了不得的时代。 手边放着手机,这是他所拥有的第一件电子用品,农家乐王老板是通讯录里面唯一的联系人,李君昊感觉这东西就像是传中仙人们用来千里传音的法宝。 此时此刻,手机屏幕亮起,是王老板发来的一条短信,询问明有几位客人要去沙漠里玩冲沙,问他想不想一起去。 盯着“冲沙”这两个字瞧了会儿,李君昊打开浏览器,搜索完之后发现,是人们开着车在沙丘上行驶,因为沙子不断往下滑,就像是在冲浪一样。 再次回到短信页面,打字回复:“最近有些累了,所以我就不去了吧。” 停顿会儿,又在后面补充了几个字:“知不知道怎么才能去东城?” 很快,对方回复:“回来再聊,我们正在院子里烧烤。” 书已经看完,是时候回去了,就在李君昊刚站起身时候,忽然耳边忽然听见远处传来的惨叫声,他的听觉格外灵敏,如果愿意,甚至能听见一公里内两人悄悄话的声音,这种能力可以控制,不然绝对会是种折磨,就如同敏锐的嗅觉一样,上厕所时候绝对要憋气才行。 几以来,老门卫算是和李君昊认识了,知道他今晚又来看书,于是送点夜宵过来,他老伴今做了玉米面窝窝头,虽拿了李君昊的钱,不过做法挺厚道,这两都送吃的送水,怕夜里降温冷,昨还送来外套。 刚刚往窗户里看时候,李君昊还站在那,等往前几步来到门口,这老头忽然发现人居然没了,最近有过接触,所以没当是鬼怪之类,只以为自己吃晚饭时候喝了杯白酒,眼睛花看错了。 走进门将装着窝头的瓷碗放在桌子上,打了个瞌睡出门,瞧见远处亮起的火光,还以为谁家草垛烧着了,时间太晚再加上距离太远,懒得过去凑热闹,摇摇头往家走去。 而刚刚还在图书馆里的李君昊呢? 此刻空荡的街道上,一道黑影极速闪过,带起的风将地上垃圾都吹得飘动起来,从流水镇这头到那头,上千米的距离只花了几秒钟时间,再次出现时候他已经来到一处着火的房子前。 这里是王浩家,他正站在乡村自建老别墅的阳台上大声呼救,被浓烟呛得咳嗽,大门打开时候,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头和老妇人跑出来,应该是他父母,由于住在一层,容易逃出来。 李君昊站在观望谈论的人群后面,此刻皱起眉毛,因为他还在这栋房子里,听见了前些那位姑娘充满绝望的哭喊声 第23章 火海 遇到火灾时候,很少有遇害者是直接被火烧死,更多是因为吸入太多浓烟,最后导致死亡。 李君昊不担心王浩,他正在阳台上,身后的房间里冒出滚滚浓烟,几米的高度就算跳下来也死不了,最多伤筋动骨受点伤,性命没有危险。 然而那个姑娘的处境就很危险了,耳边能听见凄惨的呼救声,应该是被火给困住,呛得直咳嗽,李君昊还记得这位名叫做妞妞的姑娘,这几总能在图书馆里见到她,即使性格再木纳,也懂得她的想法了,只是装作不知道罢了。 想救出她很简单,这种程度的火焰对李君昊造成不了影响,连吸血鬼一族都不惧怕火焰,更别提身为僵尸的他,然而周围围观的普通人太多了,数十年的隐居生涯让他明白,假如想安安静静过日子,就绝不能暴露自己的特殊。 短短十多秒,已经听不见妞妞的声音,大概是已经昏迷,趁着现场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往下跳的王浩身上时候,李君昊往后退了几步。 他的瞳孔此刻悄悄变成暗红色,连带眼部周围的细血管颜色,也跟着变得暗淡起来,刚刚还带有生气的目光,这时候只剩下冷静,另外牙齿也在发生变化,并不是太长,上颚部位的獠牙大约只有一厘米,而下面稍稍短一些。 突然从原地消失,冲进了火场里面,有人余光瞧见了点什么,但那边什么都没有,只当是眼睛花了,对骑在阳台栏杆上的王浩喊着“跳啊!”、“快跳!屋顶要烧起来了!”、“我们在下面接着你!”之类的。 王浩身上只穿着条红色三角裤衩,脖子上的大金链就算睡觉也没取下,足有平常人的拇指粗,弯着腰不停咳嗽,准备了好几次都不敢跳,他稍稍有些恐高。 此刻,他从底下人群里见到了自己的父母,也就是刚才跑出去的那两位,视线扫视一圈之后,竟然没见到自己女儿,王浩原先以为被困住的只有自己,神色立马慌张起来,朝底下的大喊着:“我女儿呢!?妞妞呢!!” 人们这才发现,王浩女儿果真不在,妞妞的奶奶年纪已经挺大,立马准备往门口冲,被身边老头一把拉住了,瞬间哭得无力瘫软下来! 王浩见没人回答,神色瞬间变得惨白,比刚才更加白,来不及多想就往自己房间冲进去,无论他的性格有多喜欢炫耀,从这种举动上可以看出,其实他为人还是挺不错的,至少是一位合格的父亲。 再看李君昊这边,一楼到处都是火,他毫无顾忌地按照刚才姑娘发出声音的地方跑了过去,脸色平静到可怕,这时忽然停下动作,因为墙上有一团血迹,那是刚刚老头逃出门时候,慌不择路割伤留下的。 这种近距离接触人血的刺激,让隔绝人间数百年的僵尸李君昊,一瞬间产生嗜血的情绪,他已经有好几没喝血了,不过并没有忘记自己应该干嘛,压制住心底涌现出来的嗜血冲动,穿过火焰来到房门口,抓住门把手后用力掰断,推开门走了进去。 门缝没有塞好,浓烟已经跑进了房子里,烟雾浓到看不见花板,早在着火时候房子里的灯光就熄灭了,李君昊打开衣橱,能看见倒在里面抱住自己膝盖,脸上带着泪痕的姑娘。 房子安装了防盗窗,虽然窗户打开,但她逃不出去,再加上外面都是火,因此被困在了房间里。 可以看出,妞妞试过推开防盗窗,还用上了板凳,试图砸开它,可惜钢筋制作的防盗窗质量确实好,这不是十一岁姑娘能够弄开的,还因此划伤了自己的胳膊。 李君昊能够听见妞妞微弱的呼吸声,很想直接将她救出去,然而意识此刻不受他控制,目光投向了姑娘胳膊上鲜红的伤口。 在潜意识的驱使下,他蹲下来伸出了手,摸在了姑娘胳膊处的伤口上,手指染上了红色,随后收回手准备放在嘴边,完全忘记自己是来救人的,许多僵尸就是这样,永远迷失在了对血液的渴求中。 而李君昊,这时也想起了自己当初吸食人血时候的畅快感,闻见指尖这迷人的鲜血味道时候,他的嘴巴已经微微张开,能看透过唇间缝隙,看见可怕的尖锐牙齿…… 就在这时候,王浩那边随着咳嗽的大喊声传来:“妞妞!妞妞!你在不在?! 别怕!爸爸来救你了!!” 外面都是火,火舌已经烧上了花板,空气中带有刺鼻的气味,黄色伴着幽蓝的火焰,吞噬着这座房子里一切可以燃烧的东西。 这句叫喊了,惊醒了李君昊,他的目光恢复一丝理智,摇摇头驱散那种他控制不了的对血液的本能渴望,起身走到窗边,房子建在树林边,窗外就是树,还有人正在下面,大喊着妞妞的名字。 镇上居民性格单纯一些,有人正从一楼往上爬,此刻李君昊的意识很不清醒,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双手抓住铁栏杆,用力往里拉,再次用力时候墙上都出现裂痕,防盗窗连着砖块,都被他整个拉了开来,底下观望的人们面露惊愕,他们并没有看见人,只是发现防盗窗被拿开。 几块碎石,砸在一位踩着空调,正在往上攀爬的中年人身上,细碎粉尘落尽他眼睛里,手一松跌落下去,被其他人接住了。 房间外面,王浩听到动静,心里慌乱极了,折返回自己房间,从床上拿了块毛毯,也不沾水就大喊着为自己鼓气,穿过火焰往女儿的房门上撞去! 门早就打开,结果是他直接摔倒在地上,正准备找女儿妞妞,视线里似乎出现一双成年人的鞋子,眨眼睛又不见了。 李君昊已经抱着妞妞,以极快的速度踩在窗外的树枝上,脚刚碰到树干,再次发力窜到了另一棵树上,过程快到几乎看不清他,现在本就是晚上,而且月亮和星星还被乌云遮挡住了。 确定没被人发现,李君昊抱着她蹲在十多米外的另一棵大树上,低头看看妞妞,察觉没了浓烟之后,呼吸平稳了许多。 随后,他回头看了见姑娘的房间,听见里面传出动静,很快又出现王浩的那张脸,心想这回王浩只能自己跳了 第24章 人血 不久后。 王浩见火焰窜进女儿的房间里,终于还是克服恐惧从窗口跳了下来,往下跳时候瞧了眼被扔在床上的防盗窗,怎么想都想不通这东西怎么会在床上。 假如他有时间仔细看,其实还能看见两根粗钢筋上留下的手指印,地面都是泥土,没有被摔伤,顾不上扭伤的脚踝,赶忙询问众人见没见到自己女儿妞妞,得知没有,看向被大火吞噬的房子时候,脸色显然是绝望的。 李君昊从树上跳下来,落地只发出轻微声音,将抱在怀里的姑娘轻轻放在草地里,确认她没事之后便立马离开,离人群不算太远,相信人们很快就会发现她。 至于怎么解释这些完全不科学的怪事,此刻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担心假如继续留在姑娘身边,会忍不住咬住她的脖子,手指上、衣服上残留下来的人血气味,时时刻刻都在刺激着他。 在沉睡之前,李君昊已经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嗜血的欲望,可这次醒来后,他发现自己身体正在剧烈地渴求着血液,而且还是人类的血。 心里感到后怕不已,假如之前王浩没出声,可能这位姑娘已经没命了,有那么一瞬间,理智完全被黑暗吞噬,本能地想要吸取血液! 暗道自己大意了,最近几没喝血,如果隔一两就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次不会那么容易就迷失掉。 跟强行戒烟结果没成功,之后抽得更厉害是同样的道理,只不过那种依赖比尼古丁强上万倍!完全没有成功的可能,要不然李君昊当年也不会迷失那么长时间。 知道再这样下去会糟糕,附近居住的人类并不算少,他在森林里狂奔,隐约能看见那双猩红的眼睛,加上眼睛周围的暗色血丝,模样非常可怕,看上去和那位在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年轻人,几乎是两个人。 周围分布着好几个保护区,经常有动物来到人类居住地附近,此刻他的鼻子闻到猎物气味,朝着那个方向狂奔过去,一道影子闪过,只剩下树叶颤动。 终于,一个鹿群出现在李君昊视野中,这些鹿长着超大的角,身上带有黑色斑纹,有头体型壮硕的雄鹿此刻机警地抬起头,可没等它有所反应,已经被扑倒了! 他张口迅速咬在这头雄鹿的脖子上,大口大口地吞食着温热的鹿血,嘴唇上沾着血、下巴上也是,扑在雄鹿身上压着它,任由怎么挣扎都没有松开的意思,好似最凶狠的野兽一般! 鹿群里的其他成员吓坏了,慌乱逃离这里,一直跑出很远,树上的鸟儿们也被惊飞,叽叽喳喳发出叫声,原地只剩下李君昊和那头鹿,在这昏暗的森林里,场面血腥又恐怖 没过多久,当李君昊松开那头鹿时候,它还能站起来往前跑几步,然后又倒了下来抽搐,很快便一动不动,体内失去了将近一半的血液,没可能还继续活着。 同样的场景,在漫长岁月中已经出现无数次,等到眼神重新恢复清明之后,看着那头鹿的李君昊只能长叹了口气,没有站起来,就这么盘腿坐在地上。 身体深处的渴求得到满足,血的味道也变得不是那么迷人起来,擦擦自己嘴边的血,满嘴腥味让他有种呕吐的冲动。 每次吸血之后,都厌恶那样的自己,可依然还是会不断去吸,永远都无法戒掉,类似的事情发生过无数次之后,李君昊已经快要麻木了,假如顺应自己身为僵尸的本能,应该会轻松许多,但是他不愿意那样。 鹿的尸体还温着,他察觉到有食肉动物正在接近,再次叹了口气站起来,没有过于觉得对不起这头鹿,如同之前所,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过许多次。 为了不留下痕迹,他拿起身边的石头,用力砸在鹿的脖子部位,掩盖自己牙齿留下的血孔,随后就将石头远远丢掉,自然界的食肉动物们,会帮忙清理掉这具雄鹿的尸体 手机铃声响起,是农家乐老板打来的,李君昊这才记起,王老板在二十多分钟前喊自己回去吃烧烤,不打算接他的电话,准备悄悄回到自己房间,这身沾了血的衣服没办法解释。 突然,他停下脚步,目光带着戒备神色,往自己身后的一棵大树看去,能够清楚看见有个人正蹲在粗树枝上。 样貌和李君昊略微会有些相似,身上穿着黑色的长袖,胸前挂着枚棱形的吊坠,长度大约在一厘米左右,发出暗淡光芒,和李君昊醒来时候拿着的那块颜色差不多,这就是红陨! 他的瞳孔也是妖异的红色,脸上带着笑容,抛开种种怪异暂且不谈,确实能算是位帅哥,但气质方面看起来就不像好人,而李昊更加平易近人,属于两种风格。 如果刘海在这里,一定会恨到咬牙切齿,因为就是他害得自己女儿差点死掉,这人的名字呼之欲出李君昊的同父异母的哥哥,李家,李擎! 前些时候,李君昊就怀疑过他在跟着自己,花尽心思将自己从长眠中叫醒,不可能只是单纯叫醒而已。 知道和刘海以及他女儿分开走后,李擎肯定会跟着自己,所以那才先走引开他,毕竟是从在一块长大,还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兄弟,没人比他更了解李擎性格。 当时李君昊闻见过他的气味,还告诉刘海如果李擎不想,刘海绝对发现不了被他跟踪了,这是因为僵尸能够隐藏气息,而且速度极快。 如果刚刚没有迷失,李君昊完全能够通过动静提早发现李擎,可沉迷于血液时候,理智就模糊了,此时两人之间的距离,还不到二十米,正互相盯着对方看。 此刻,李擎先开口话了,他嘲笑道:“果然还是老样子,喜欢喝那些畜生的血,臭烘烘的有什么意思,看你似乎憋了好久,送你点好东西。” 完扔了一包东西给李君昊,他伸手接过拿在手上,能感觉到凉意,塑料包装内是液体,不用看也知道里面装着血,气味可以明,里面是人类的血液…… 第25章 不像兄弟的兄弟(二合一) 李君昊神色如常,低头看向手里的这包血袋,在几前他并不知道血液有血型之分,僵尸吸血时候一般都会失去理智,没有特定的血型要求,口感几乎都是一样的。 猜测和亲眼见到是两回事,此刻真正见到自己这位,容貌和几个世纪以前最后一次见面时候,没太大变化的哥哥,心里顿时难以平静。 他在脑子里想,李擎跟着自己应该已经有一会儿了,但是却等到自己喝完那头鹿的血之后,才将这包装着新鲜人类血液的血袋拿出来,如果是十分多分钟前,不定自己真的会再次开始喝人血。 就跟戒毒似的,再次品尝到鲜美的人血以后,李君昊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能够再次下定决心,继续去喝动物的血,他对此半点信心都没有。 这样看来,觉得这位许久没见面的哥哥,仿佛是不希望自己再次去喝人类的鲜血的,假如他想诱惑自己跟着一起堕落在无边的黑暗中,完全可以在之前就将这袋血液拿出来。 对李擎的这双眼睛很熟悉,老实他们之间并没有深仇大恨,实际上如果不是李擎,在李家惨遭灭门的那晚上,将自己的精血分出一点救回李君昊,他也早就和那晚在李家的其他人一样,变成掩埋在黄土下的尸骨了。 如今李君昊还继续活着没错,可是却变成了僵尸这种不人不妖的存在,兄弟两人之所以形同陌路,是因为当将李家灭门的那位僵尸,完全是冲着李擎去的! 那时候李家没人之后,出去打理生意刚回来不久的李擎,竟然变成了僵尸一族,李君昊也是后来才知道,和李擎结仇的那位僵尸,杀了李家所有人只为泄愤! 而这些事情,他都归咎于是李擎的错,如果没有结怨的事,父母、长辈、其他兄弟、以及两百多位仆人丫鬟们也不会死。 每次见到李擎,当晚的画面就会不断出现在李君昊脑袋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永远都是那么刻骨铭心,这就是两人关系疏远的真正导火索,也是他痛恨自己身为僵尸的原因 仇恨也有保鲜期,不算冰封长眠的六个多世纪,事情也已经过去百多年时间,当年家里的人和发生过的事情,虽然依旧记忆深刻,但却总感觉遥远到触不可及。 转身看看来时的路,好像已经走了很远,刚变成僵尸时候的那种对李擎的痛恨感觉,此刻也不是那么强烈了。 但绝对谈不上亲近,李君昊毫不留恋地将手中血袋,抛还给一个闪身从树上离开,往自己这边走来的李擎,两人身高相差无几,气质都和普通人扯不上关系,带着古代大家族子弟身上那种不可磨灭的印记。 就在李擎伸手接血袋时候,李君昊的眼睛突然变红,离开原地再次出现时候,出现在了李擎身前,全用全身力气的一拳砸在他左脸上! 李擎一个踉跄,差点没站稳跌倒,完全没有想要还手的意思,实际上反而觉得舒坦,他同样认为是自己害死了全家人,被这位在世的唯一亲人打,能够减少部分心中的负罪感,进而借此安慰自己。 疼痛感刚袭来,胸口再次挨了一肘子,能够在铁锭表面留下清晰拳印的力道,只是让李擎咳嗽几声而已,李君昊停下动作,开口:“文成,第一拳的意思你自己知道,我过别再出现在我眼前,我不想看见你。 第二拳是我为喵女儿讨要回来的,你害了她的一生……” 李擎,字文成,当初他先生觉得本名过于刚戾,于是帮忙起了个文称,寓意文武双全。 在古代,由于特别重视礼仪,所以在名、字的称呼方面十分讲究。 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平辈之间,只有在很熟悉的情况下才相互称名,在多数情况下,提到对方或别人直呼其名,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平辈之间,相互称字,则被认为是有礼貌的表现。 别人称呼字号很正常,可李君昊对身为哥哥的长辈用,就显得有点不合适了,明两人之间关系生疏,实际上也确实生疏,算算时间都已经有六百多年没见面。 李君昊同样也有私塾教书先生帮忙起的字,他时候性格开朗,文采和记忆力也好,深讨那位先生喜欢,想了好几才确定两个字:留仙。 当年李留仙的文名响彻南北,都在谈论他能不能高中状元,一手书法字画更是冠绝文坛,连轻易不得入内的后宫,他都踏足过,原因是当时的皇后嫔妃们希望请他帮忙作画。 被他称呼为文成的李擎,笑着咳嗽两声,嘴角已经带着点血,那一拳半点没留情,脸上还带有瘀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脸上带着笑意,开口:“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甚至以为你死了,至少在找到那只猫,发现他藏着秘密之前,我都是那么想的。 还以为会来一次让人落泪的兄弟重逢场景,你果然是用这种方式欢迎我。 当初那个可怜卖炭翁,写下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寒的李留仙还在,那孩子的妈都不再在意她死活,你又多管什么闲事? 第一拳是我应该受的,第二拳我就当添头,刚才喝鹿血时候你可一点都不像仙,解气了?” 李擎是个俗人,再加上幼年处处被那当妾的亲娘,拿来跟李君昊比,对这位性格正派的弟弟,多少是有点看不惯的,最后这句话更像是在嘲讽,嘲讽他同样身为僵尸,却指责自己伤人。 脸上带着笑,无论怎么样,时隔数百年再次见到自己亲人,他还是挺高兴的,弄断血袋封口的皮管后,就像喝饮料一样吸食里面装着的鲜血。 李君昊将目光从血袋上移开,问出了一个看似不相关的问题:“你认识那位女孩的娘亲?” 以对李擎的了解看来,顿时知道他多半跟这件事有关系,再不济也肯定调查过化名为刘海的老猫,还有他女儿。 顺着这位弟弟的问题往下,李擎将手中血袋随意扔在地上,语气无所谓开口道:“难道你觉得一位那么漂亮的狐狸,真能对那个老家伙一见钟情? 是我安排他们见面的,也是我动了点手脚让他们见面,本来打算等刘海喜欢上那个女人后,让她帮忙消失,然后威胁刘海带我去找你。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这条见过世面不多的狐狸,居然告诉我怀孕了,我觉得用他孩子威胁更加好” 这就解释得通为什么等到孩子那么大了,自己这位哥哥才对她动手,想到这件事时候李君昊突然猜到一件事,面露恍然神色:“她娘亲背叛你,所以你才找了那么久对吧? 哈哈哈!论起逃命的本事,你可远远不如刘海,察觉到一点动静,就连他影子都见不到了!” 面对李擎受挫,落尽下石的李君昊感到挺开心,自己这位哥哥本应该负责家族生意,在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年代,有钱算不得什么,因此还是李君昊更受家族长辈们重视。 见到跟着一帮精明长辈们走南闯北,比常人多长了几个心眼的李擎在刘海手里吃瘪,送出个美人打算玩美人计,却和刘海生出个孩子,而且还跑掉了,他心里非常畅快。 没是,也没不是。 递了张不知从哪撕下来,上面写着一串数字的破纸卡给李君昊,李擎告诉:“我电话。 有事就打电话给我,现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时代了,看样子你学得挺快,刚刚还听见你的手机响了。 别担心我对刘海做什么,毕竟是从我们李家走出去的,就算是畜生我也会念点旧情,刘管家身前对我不错,这份恩情我就还在他的宠物身上。 之前的事一笔购销,我不会再打扰他们,还有那个孩子的娘亲。” “如果真记得你时候刘管家跳下井救你,才让你活到现在的恩情,你就不会差点害死刘海女儿。”李君昊表情认真,看一个人不顺眼时候,无论怎样都会不顺眼,他现在就是类似的情绪。 懒得跟他较真,时间隔了那么久,李擎好像又闻到那股儒生书呆子的味道,语气懒散转移话题,“如果我能找到足够的红陨,我们可不可以再活一世? 你当年究竟是怎么样,才让你一直年轻到现在?我杀了三位僵尸,其中有两位是跟当年那家伙有关系的,第三位只能运气不好,想要拿到我的精血,最后却死在了我手上。” 许久没听到关于当年将李家灭门的凶手的消息,李君昊有一瞬间恍惚,徐佛直接转化的僵尸有四位,其中一位又转化了个名叫叶连城的男人。 就是这家伙闯入李家,也是他将李君昊的血液吸食大半,假如不是刚巧李擎回来打断了对方,李君昊早就死了,没可能有机会变成僵尸延续生命。 对于僵尸一族而言,能够延续自己生命的方法太重要了,即使沉睡后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到“未来”,就像李君昊一样。 不打算告诉他,李君昊现在阴沉着脸,询问:“他还活着?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僵尸?”? “不多了,大多死于内耗,几百年时间我只遇见六位,还有几位当初见过面的,也还活着。 这个世界太大了,而他们又不喜欢抛头露面,我不知道总共有多少,不过西方吸血鬼绝对比我们多,偶尔会传出被人看见的消息,幸好没有引起轰动,太不心了。” 李擎见他略过自己的问题,也不强求追问,只是在为未来做打算,暂时还没有将自己陷入沉睡状态的打算,何况红陨的数量极其少,而且还在越来越少,接着:“我不敢肯定是不是还活着,应该还活着吧。 上次遇见带有他气味的新僵尸,是几十年前世界大战期间发生的事情,你沉睡的这段时间了,我们黄种人在世界上没落了。” “……我知道,看了些史册,总有一我会找到他,并且杀了他。”话声音不大,态度却相当坚决,李君昊得到关于自己最想知道的事情的答案,不愿意再继续谈下去,点点头之后扭头就走。 叙旧、庆祝什么的,根本没在脑子里想过,对李擎这数百年来的生活,他不关心、也不在乎,知道依然活着就好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心里都有心结没解开,在李君昊走后不久,李擎也离开,不知怎么,刚刚他丢在地上的血袋,此刻突然冒出一团火,迅速被烧焦了。 除了僵尸所具有的赋以外,力量强大到一定地步后,还会出现一种特殊的能力,李擎所拥有的就是火,温度极高的火焰。 刚走不远的李君昊有所察觉,停下脚步转身回头看了眼,他从没猎杀过其他僵尸,本身实力一直停留在某个瓶颈期,自然还没有赋能力。 实际上刘海也有,主要偏重于灵魂方面,女儿被咬的那晚上,他就动用这种能力压制住了她的某段记忆,醒来后全部忘光了。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其实纯粹是个鸡肋,清醒着时候无法施展、意志太坚定时候无法施展,以前李君昊开酒楼时候,他经常用这种能力让鸡、鸭、或者鹅变呆,然后方便宰杀,别指望打架时候能有什么帮助。 笑了笑,极速回到镇上,流水镇没有消防车,从隔壁赶来的消防车此刻刚赶到,估计王浩家已经没什么可烧的东西了。 察觉农家乐里没有人,这座镇上的大部分成年人,此刻都去王浩家看热闹去了,已经是半夜一点钟,充分证明有热闹看时候人们确实很能吃苦,王浩家的灾难给他们带来许多饭后谈资,比如应该被困在房间里的妞妞,究竟是怎么跑到林子里。 通过人们的闲言所语,李君昊得知王浩只是轻伤,妞妞则被送去医院,因此而松了口气,老板和老板娘跟王浩家有亲,于情于理都应该去看看,他穿着带血的衣服打开门,锁好后脱掉衣服进入厕所,用冷水洗了个澡。 找了套干净的衣服换上,打开电视机时候,听见里面传来痔疮广告声音,他躺在床上消化着和李擎见面时候的聊内容,此刻自言自语:“似乎是时候离开了” 第26章 离开 自从离开那片无名山脉后,李君昊阴差阳错去了流水镇,而刘海则带着他女儿,开车去了另一处人口更多的市区。 在当地较好的一处酒店登记,租了间酒店式公寓让女儿静养,毕竟是座城,价格并不算高,毕竟工作那么久,他还有点积蓄。 其实更应该去医院,然而各种现代化的医疗设备,足以分辨出他们的血液和常人存在差别,所以刘海不敢冒那种风险,另外也是相信自己家少爷,既然了已经没事,那就一定没事了。 几时间来,名叫刘萱的姑娘一直都没醒,呼吸平稳,伤口附近经脉上的黑色也消失了,但就是没有醒。 明白还要再静养一段时间,和自家少爷分别后的第五清晨,刘海从沙发上醒来之后,照常去了房间里看看女儿,可让他意外的是,原本应该只有一点点高,能够抱在怀里的姑娘,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不少! 盯着这位看起来约莫有十一、二岁的漂亮姑娘看了许久,假如不是头上依然有猫耳朵,他甚至以为自己女儿被人给调包了,愣愣看了许多,一时间不敢相信自己眼睛。 终于,刘海回过神来,十分诧异地走出房门,联系不上少爷,琢磨半后打了个电话,给自己那位很久没有联系的“老婆”,接通后忐忑不安地将最近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对方,气急的破口大骂声随即传了过来 刘海这边出现怪事,如愿以偿见到弟弟一面后,准备回去的李擎这边也挺奇怪。 他正驾驶着一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超级跑车,红色车身上带有跃马造型标志,一直开进了机场停机坪,随后下车走近一架白色的私人商务机。 有几位身上穿着黑色西服的年轻人走来迎接,其中一位还对他:“老板,收购案已经延迟好几,临安那边催促了两次,KIP网游公司董事长打你电话没人接,将电话打到了我这里,他们担心你反悔,停止对他们注资。 另外子公司千达广场的上市案通过了审核,证监会那边需要你亲自出面一趟,时间约定在明下午两点” 看起来像是秘书一样的眼睛男,嘀嘀咕咕了很久才停下,李擎心情不错,笑眯眯地摆手打断他:“把日程安排发到我的邮箱里,在飞机上我自己看,找架直升机把我的车空运回去算了,送到流水镇去,找一位叫做李君昊的,帮我将车送给他,那家伙住在一家叫做假日的农家乐里。 找个理由,就他中奖了,别透露关于我的事情,你亲自去安排,忙完了再来找我,当是给你放假。” 完将车钥匙扔给这位发呆的秘书,走进机身上写着“东皇集团”的私人飞机里,留下满脸惊奇的男秘书,关上机舱门走了,而这位秘书,朝着飞机挥挥手告别,转过身时候竟然忍不住笑出了声,感叹终于能够放假休息了! 李擎的商业头脑本就不错,看样子现在已经成为富豪,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富豪,这家东皇集团的总部就位于东城市,实力能够挤进世界前五百强,虽位置比较靠后,但五百强企业本身就已经明很多事情。 这位叫做葛钟涛的秘书不知道那人是谁,猜测到老板近几的“失踪”和他脱不了干系,感叹完逆的好运气,坐上车准备将这辆车送过去。 而在流水镇,即将被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脑袋的李君昊,此刻正在房间里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去东城,等待刘海来跟自己会合了,这座镇已经没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迫切希望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上午去街上采购了点东西,包括背包、新衣服、以及一块两千多的手表,此刻将需要带走的物品装好,数数剩下的钱,只有两万多了,一起装进包里,开始头疼起应该怎么离开。 王老板所的飞机、高铁,买票都需要身份证,连客车都要身份证,他甚至想过骑摩托车、或者驯服一匹马慢慢赶过去,至于汽车,李君昊明白自己买不起。 王浩家失火的原因找到了,有个偷当晚去他家偷东西,烟头扔在茶几底下没有熄灭,烧着了里面的废报纸,那偷发现时候已经迟了,什么都没偷到就急忙翻窗逃离,是流水镇一位好吃懒做的无赖。 惊慌失措之余,回家告诉自己上了年纪的父亲,自己烧死了人,那老头也是刚正不阿、大义灭亲的主,居然拉着儿子去公安局自首,还因此得到二百块钱奖励。 导致他去偷东西的起因就是那块金表,王浩炫耀时候被有心人给惦记上了,没人出现意外,王浩家的房子没了,一家人准备搬到王老板家暂住几个月。 别人以为妞妞是自己跑出去,但王家人对此避讳莫测,王浩断定自己在女儿的房间里,看见了一双成年人的脚,妞妞也自己没逃出去,因为防盗窗打不开。 今大清早,王浩就去了被火烧过的房子查看那个防盗窗,意外在上面见到了手印,这件消息只在王家内部流传着,父女两人开始相信世界上真的存在超级英雄。 李君昊一直在偷听他们话,笑了笑之后背上装满东西的双肩包,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口在脑袋上,想了想之后,又掏出四百块放在枕头下面,农家乐的王老板和他老婆去医院看望妞妞,而他准备离开了。 关上房门,遇到几位准备外出的游客,其中有位年轻姑娘,笑着问他:“走了?” “嗯,回家了,有机会再见。”李君昊礼貌回答,关上门之后锁好,刚刚给王老板打电话,对方钥匙放在窗台上就可以。 并不算熟悉,简单打了个招呼,他就往外走去,进入街道后走走看看,消失在人海中。 开了两百多公里车,跑来准备按照李擎吩咐,将车送给李君昊的葛秘书,在他离开后三个时才到达,王老板见到这辆车时候,才肯定李君昊确实是有钱人。 而葛秘书很为难,打个电话将事情告诉李擎,听那就这样算了,挂断电话后无所谓耸肩,出门离开。 见惯了人来人往,王老板并不在意,收拾房间时候见到那几百块钱,惊喜地装进自己口袋里。 一位穿着牛仔裤、黑色短袖的戴帽子年轻人,沿着路边往前走,发现大巴车从身边穿过,面带惊喜看看它,忽然从原地消失,再次出现时候已经躺在了大巴车车顶上…… 第27章 顺风车 躺在大巴车顶上并不舒服,因为车身挺高,所以来往车辆没有看见李君昊,连开车的司机和车里乘客都不知道,有个人正很诡异地躺在自己上方。 气热到让人口干舌燥,不过对李君昊来还好,带着墨镜甚至可以看看太阳,任由大巴车怎么颠簸,他总是平稳地躺在上面,耳边能听见风声,还有车辆按喇叭的声音,以及各辆发动机齿轮运转的声音。 有点吵闹,但对他来挺新奇,因此其实感觉还好,就这样踏上路程,之前还很头疼的交通问题被解决,来来往往都是顺风车,李君昊相信总有车是前往东城的。 平坦的公路上车辆不多,有些道路沿着山势弯曲建造,周围风景极好,一片湖泊泛着干净的蓝色,上有鸟飞过,大团白云随风变换着样子,这一切都让李君昊感到放松,舒服到想要睡一觉。 没有外族入侵、没人会因为缺衣少食而死亡,人类寿命大幅度延长,老人和孩子都有照顾,再加上已经全面普及的初级教育,以及普遍实行的法律,虽许多书里都提到依然落后,但李君昊却认为这就是个下大同的伟大时代,对于生活在那个动荡不安年代的他来,已经足够感到满足。 这辆车要去四百多公里外的咸安市,所以两个多时后上了更加平坦的高速公路,车速也提了起来,几前他还惊艳于汽车的“耐力和速度”,了解到更加厉害的飞机和卫星之后,如今已经觉得这些车不算什么。 经常有长途客车从身边穿过,他只能一动不动安静装死,从耳边听到的声音来看,有人怀疑自己是个人,但很快又被否决了。 觉得这样下去不行,所以等到客车从一辆更高的大货车旁边穿过时候,李君昊又躺在了货车的军绿色油布上,声音更加吵闹没错,但因为身下边有软油布,似乎舒服了点。 玩了会儿手机之后,觉得有点无聊了,于是闭起眼睛睡觉,来往车辆看不见他没错,可市区交通局那边,通过监控拍照看见了躺在车顶上的男子。 当一位职员匆匆喊来自己上司时候,年纪大约五十多岁的秃顶男人目瞪口呆,惊讶:“脑子有问题找死吧? 快快快,查查前面一个收费站在哪,拦住这辆货车把人劝下来!” 指令被传达出去后,货车果然在二十多分钟后被拦住,但早在被人拦下时候,睁开眼睛的李君昊,早就闪到路边去了,查了半没发现人,面对着急赶路的司机,交警们只能放人,纳闷将消息传到总部。 等到再次开车不久后,李君昊又回到了车顶上,交通局那边再次发现车顶上有人,所以到达下个收费站时候,货车又被拦住进行检查,同样还是没能发现李君昊。 司机气得大声不可能,但瞧见警察手机上图片,发现真的是自己车时候,寒气一直从裤裆窜到后脑勺,配合着打开车让他们检查,连警犬都用上了,可惜完全没问题。 再次上路时候,司机总觉得自己车里有不干净的东西,甚至还念起了阿弥陀佛,请求各路神仙保佑自己,等到下个收费站时候,瞧见停着好几辆警车,不用对方喊就自觉停下了车,打开门之后撒腿就跑,已经不敢再继续开车…… 夜幕快要降临,李君昊失去了这辆因为司机死活都不愿再走,被迫停下的顺风车,他叹息几句沿着高速公路往前走不远,打开手机地图发现方向没错,于是坐在路边等待其他卡车到来。 这次的货车更加舒服,不知装了什么东西,躺上去软软的,一整夜时间都在车顶上度过,对他而言这是趟近乎完美的旅程,古时候可没这么快的交通工具。 查查来时的路,发现已经走了一千多公里,穿越了半个华夏联邦版图,通过两位司机聊,得知他们要往南走,于是李君昊在服务区和他们摇摇手喊了句谢谢,虽对方并不知道,但他觉得应该句谢谢。 有两辆轿车在服务区发生了点剐蹭,被撞的那位司机得理不饶人,一张口就要一万块,还破口大骂对方会不会开车之类。 撞了车的那位中年人,摆出副“你来骂我啊,我还嘴一句算你本事;你来打我打,我敢还手算你本事”的窝囊笑容。 等那人骂累了,告诉记下卡号,等自己回到东城后赔两千打到对方卡上,还自己就是修车的,这刮痕补个漆最多一千二之类,将那人得没法狮子大开口,捏着鼻子就两千,但是现在就要给,支持各种手机转账方式。 李君昊背着包蹲在路边,手里拿着好吃的粽子,另外还有两根热狗,本来没打算多管闲事,撞车的司机本就有错,赔偿也是经地义的。 但他了要去东城,这就足以引起李君昊重视了,瞧见对方嚷嚷着要报警,赶忙将粽叶丢进垃圾桶里,走到他们那边,对戴着眼镜的中年人询问:“你要去东城? 那真是太巧了,这两千我帮你给,顺路带我过去行吗?” 这种好事,不的才奇怪,尤其是这种尴尬的局面下,不多久处理完之后,一直躺在车顶上赶路的李君昊,终于坐进了车里。 中年人笑着:“刚刚真是谢谢你了,这钱我不能收,等我回去后拿给你,我叫朱何军,你呢? 你会不会开车?如果我们两个轮流开,能够快一点赶到,今晚就能到东城了,一个人开车太累,不然我还要找服务区休息,两个人更舒服,有人聊聊换换手舒服许多………” 原本准备如实回答不会,但瞧见这诱人的方向盘、中控屏、空调出风口、车窗玻璃买不起车的李君昊果断点头,表情认真:“技术非常好! 那些钱不用还我,我应该给的,要不然还要愁坐哪辆货车,才能赶到东城去。 昨上午出发,搭车到现在,我应该谢谢你才对,叫我李留仙,东城人。” “我也是东城本地的,你应该坐高铁或者飞机才对,不然早就回去了。”姓朱的中年人。 李君昊点头笑了笑,心里也有点后悔。 想着买不了票,但其实能够和搭火车一样,趴在它们上面,默默感叹终究是出门经验太少…… 第28章 木雕(韩路荣的万赏加更) 一路闲聊,李君昊所内容多半是假的,他告诉自己是玉器店老板,原本就对那些玉石有所了解,所以也能蒙骗住名叫朱何军的中年人,自己身份太不真实,早已对编造虚假身份这件事信手拈来。 通过和朱何军的聊,李君昊了解到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从书本里得到的毕竟是死物,而且年代过于久远,比如最近即将举行的总统大选、即将展开月球基地建设计划、即将推出新一代续航能力高达一千多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在十年内停止燃油汽车生产等等最新消息,那座图书馆的书本里可不会记载。 偶尔配合着发表意见,这让正在开车的朱何军更有兴趣继续往下,一个听的开心、一个的开心,车内气氛无比和谐。 此刻从岔道进入加油站,姓朱的中年人打开钱包,里面还有两三张一百的,掏出两张告诉服务员:“帮我加二百,九十五号的汽油。” 随即又对李君昊:“李,我去买两瓶水,你坐到驾驶座上来,待会儿你帮我开一段路,慢点没事,腰疼得不行了。” 听见这句话的李君昊,自然挺开心,一路以来他都在看朱何军怎样开车,再加上图书馆里的驾驶手册,觉得并不会有问题,此刻笑着点头,解开安全带:“好嘞,放心吧,不会弄出违章。” 一路过来,朱何军觉得李君昊性格挺沉稳,因此才敢将车给他开,要不然就算停下来休息,耽误一段时间,他也不愿意拿自己命去赌陌生人的驾驶技术。 加完油短暂停留后,这对意外认识的陌生人继续上路,李君昊如愿以偿摸到方向盘,都自动挡汽车孩子都会开,当然没难住李君昊,他的听觉就跟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覆盖的全景摄像头一样,经过初次体验后,随即便找到了驾驶的感觉。 朱何军悄悄检查了会儿,发现真像是老司机,进入高速行驶一段路后,也就不再顾忌什么了。 他的电话突然响起,只见朱何军接通后笑着了句:“王老板,今怎么有空打电话给我? 需要买什么货随便,我待会儿刚好要路过阳东。” 李君昊没打算偷听,都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这是当年去学堂,私塾老先生交给他的第一课,但对方话声音还是不由自主地传到了他的耳朵里,只听见手机里传来声音:“老朱啊,今接到一桩大买卖! 阳东市那边有位木雕师傅,按照《清明上河图》雕刻出一组红木木雕,我们东城一位大老板看上了,打算把它给买下来,你在那正好,我现在正准备赶过去,需要借你的货车用一用,别人拉我不放心。 还是按照老价格,我多给你二百块,耽误一再加二百,只要价格谈得拢,我再给你一份红包!你老婆就是阳东人对吧,有熟人容易谈,你把她也叫上。” “好嘞,我现在就去,你到了之后打我电话,家里腌好了火腿,正好带一条回去” 朱何君客气道,挂断电话后沉默会儿,大概是突然才想到车上不止自己一个人,随即才侧头看向李君昊,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解释: “我开了家汽修店,我老婆买了辆货车跑运输,她是阳东人,那边都在做雕刻和家具生意,经常有人要她帮忙拉货。 刚才一位木料店的老板,需要我帮忙,所以可能这两不回东城了,不过别担心,到了阳东以后,我找车送你回去,到了阳东就离东城不远了。” 早晨时候李君昊帮自己解了围,朱何军此刻是发自内心地感到愧疚。 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生意自然应该放在首位,何况朱何军已经帮忙想好去东城的安排,李君昊笑了笑,摇头:“不要紧,我不着急赶时间,既然离东城不远,自己能赶过去了,你忙你的事就好。” 听他这么,朱何军更加不好意思,感觉就像是半路把自己恩人给抛弃了,连忙摇头:“这怎么行,我来帮你安排,最慢今晚就能到达。” “真没事。”李君昊笑道,觉得这人可以结交,既勤劳又会做人,放在哪个年代都不会让人讨厌,多嘴问了句:“阳东那边专门做家具?现在雕刻出来的东西值钱吗?” 打定主意送人送到底,此刻朱何军没多行程问题,接着他的问题回答道:“是啊,华夏中式高档家具就以阳东最出名,那边有许多老师傅的手艺代代相传,主要做家具,但也有人刻摆件、神像、手串之类的玩意。 前两年拉了一车货,就一张黄梨木的桌子,再加上四张椅子,你知道多少钱吗?五百多万! 我开车都心翼翼的,弄坏一点把我卖了也赔不起,听最近一块三米多长、宽三十厘米、厚五厘米的黄花梨木板,以每公斤四万多块的价格出售,就连黄花梨树根也用来制作杯子、念珠和其他件物品。 刚开始跑货时候,价格大概只有现在的三十分之一,早知道当时囤积一批,就算是红木也行啊,假如买到金丝楠或者乌木,那更是发财了!” 起这件事时候,朱何军满眼放光,最后化为一声叹息,就像到手的鸭子飞掉了一样。 李君昊神情诧异,因为当年他用来放夜壶的矮桌,都是用黄花梨木制作而成,书桌更是一张丈长的乌木,金丝楠木算是稀罕东西,倒不是用不起,而是那东西只能皇家使用,其他人哪怕戴个金丝楠木的手串,都算是“僭侈逾制”。 有位重臣死后打算风光一次,用金丝楠木打造了棺材,被人检举后被当成是造反,连下葬的棺材都被挖了出来,可见有多严格。 想到这里也叹了口气,心想早知道当年买一些带在身边,别的暂且不谈,一辆车应该是能买得起的,曾经不值钱的木头值钱了,反倒是珍贵的玉器,变成了不值钱的货色,回忆起那栋用黄花梨打造的阁楼,李君昊再次叹了口气。 回答:“千金难买早知道,身外之物而已,不用太在意。” 知道是在安慰自己,可朱何军怎么也开心不起来,闷声:“嗯,要是这些身外之物多一点就好了,房价比我工资涨得快,我儿子都上初中了,到现在还在东城租房子呢” 第29章 《清明上河图》 李君昊通过这句话猜测出,东城的房价应该很贵,这愈发让他为自己没钱而感到苦恼。 那几张当年价值不菲的银票还在他口袋里装着,然而对这个世界初步了解的他已经知道,兜里的银票多半已经变为废纸。 前两不死心,用手上网查过关于银票的消息,得知数百年来仅存下三张南唐的银票,也就是被称之为“交子”的东西,都属于价值连城的国宝,而大明的银票存世的数量不少,按照面额和品相价值不等,价值大约在五千到十万左右。 这让他稍稍有些惊喜,相信应该有识货的买家,如果能够把那几张银票出手,能够缓解燃眉之急,这让他庆幸之余又有些后怕,因为前些差点就将那些银票给扔掉了。 大概这是他身上唯一能称之为“古董”的东西,至于那件长袍,做工比较特殊,而且纪念意义十足,并没有卖掉的打算。 朱何军连夜开车累到了,躺在副驾驶上睡了起来,而李君昊则按照导航指示,继续往前行驶,随着开始熟悉汽车,他渐渐不满于一百码的时速,大胆地加快了速度。 指针渐渐从一百,滑向了一百四,随后又到了一百五十码,每次遇到测速摄像头时候,他都放慢速度,最快的时候甚至开到一百八,不是不想再快,而是十多万的老汽车到了这种速度后已经开始漂,抖动的厉害。 途中遇到一辆改装车,对方还打算欺负一下这辆老破车,但很快被李君昊甩得看不见影子了,清楚见到隐藏在前面树丛里的测速摄像头,隔着两百多米就开始减速,不一会儿功夫,又听见那辆改装车的声音,然后一溜烟从他身边穿过,司机还将手伸出车窗,比划个中指手势。 李君昊纳闷:“超速那么多,要扣好多分吧,这有什么可高兴的” 过了摄像头,他再次踩油门加速,很快又将那辆车超过,这回真的看不见对方了,等到李何军醒来时候,他们已经行驶在阳东市的城郊。 瞧见外面熟悉的景色以及满晚霞,打了个瞌睡,揉揉眼睛:“到了? 哇哦,这才五点多钟,驾驶技术不错,走到前面那个岔道,之后往右拐,累不累?要不要换我开?” “都快要到了,我还不累。”李君昊笑着,路边树立着的高大广告牌,一大半都是和家具有关系,这个地方本就是全国出名的家具制造中心,尤其是以中式家具为主。 两人聊着,大半时间过来算是已经熟悉了,按照朱何军指路的方向,一直来到个成品家具贸易中心,将车停在路边,他打了个电话给那位老板,得知对方还有半个时就过来,于是决定先找个地方吃东西。 只是简陋的烧烤摊,不过朱何军点了不少东西,一条烤羊腿、一只烤野兔、外加了些五花肉片,每人拿了两瓶啤酒,但这种酒完全不合李君昊口味,东西挺好吃,两人边吃边聊,很快那位木雕家具店的老板也赶来了。 正事要紧,匆匆吃完东西,那位有事所求的老板抢着给了钱,他指望朱何军那位出生于本地,认识的人多的老婆帮忙引荐那位刻出传世巨作《清明上河图》的雕刻大师呢。 做生意时候有本地人帮忙,会容易许多,而这位姓蒋的老板在阳东认识得人不多,他刚接手东城的那家木雕家具店没多久。 有钱不省王八蛋,朱何军意思了一下,没有再争什么,他原本是打算用这顿饭感谢李君昊,有人帮忙结账自然更好。 蒋老板听李君昊是在路上刚认识的,就没将他放在心上,做生意的处事圆滑,了几句客套话,也没让李君昊觉得不舒服,此刻他催促朱何军:“你老婆呢?怎么还没来? 昨晚上那件《清明上河图》木雕,刚上了联邦电视台的《匠心独运》栏目,估计已经被很多人给盯上了,现在拿价格稍微低一些,以后可就不好了。 你知道我跟那位大老板谈了多少钱吗?二百八十八万!只要能够比这个价格低,中间差价都是我赚的,五十万定金已经给我了,要不然我也不会这么着急!” 经过电视台宣传,手工艺术品的价值顿时就上去了,这个文数字狠狠刺激了一下朱何军的神经,很快又平息下来,因为他明白自己吃不了那碗饭。 李君昊同样也面露诧异神色,他没想到一件木头制作的东西能够值这么多钱,在他们生活的年代书法字画、前朝瓷器、玉器青铜等等值钱,木头做成的东西就算再精美也卖不上价钱。 因为在那个年代精通木工的手艺人太多了,属于上不了台面的底层工匠,每十几文钱加管饭,就能招募到一大批无事可做的工匠。 虽没亲自动手做过,但南平郡主来自己家入住之前,他担任着精美楼的监工,也就是木料都用黄花梨木的那座湖心楼,对当时木匠们的高超手艺记忆深刻。 值得一提的是,那位南平郡主差点就成了他的明媒正娶的妻子,两人从就认识,想到她李君昊就感到揪心地痛,出事那晚她也在李府,打着看望姨母的名义过来探望他。 李家准备好了良田千亩,十里红妆,可没等到迎娶的那一到来,就发生了那次大变故,同样跟她是青梅竹马的还有李擎,得知南平郡主会嫁给弟弟之后,他出门远游半年多才回来,两人反目成仇的原因中,这方面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因素。 古人的爱情并不比现代人少,在那个可以指腹为婚、父母之命的年纪,想遇到一位互相喜欢的人并不容易,李君昊迷失了数十年,才将她渐渐淡忘。 思绪一闪而过,无论怎样后悔惋惜都迟了,身边的朱何军回答蒋老板:“马上就来,吃饭之前我打电话问过,我岳父认识那位雕刻大师,现在买刚好合适,等到评为国家级匠人,那价格就不止这么高了。 事先跟你多一句,如果出的价钱低了,他不一定愿意卖给你……” 第30章 《清明上河图》(二) 在挺长一段时间里,各种自古流传下来的手工艺人们并不受重视,和“盛世收藏,乱世黄金”是一个道理,随着大战后社会稳定发展,经济也持续上升,这些手工艺人们的地位提高一大截。 而“国家级匠人”资质证书,无疑是这些传统手工艺人们的最高荣耀,那意味着作品的价值翻倍,从普通工艺品变成具有收藏价值的收藏品。 本身就从事这个行业,蒋老板当然懂得其中的道理,出手宜早不宜迟,如果真能被评上,那件艺术品的价值翻一倍都有可能,毕竟联邦电视台帮忙打过广告,名气非同一般。 何况鸡翅木的价格本身也不低,如果是用紫檀、金丝楠木、或者黄花梨等等,那绝对不是两百多万就能拿下的,配上“艺术品”称号后价值远比木料本身贵重得多。 连连点头,对朱何军:“如果能买到,就算不赚钱也没事,我听那位东城的地产老板,准备在海边建造一栋园林式别墅,假如家具木料都从我这里拿,赚到的钱比一件工艺品多多了,就算不赚钱我也要打通这个人脉。 老弟你就多多帮忙,事后少不了你好处,跑运输那么多年,认识不少本地人吧,能不能帮我疏通疏通,让我摆顿饭请他们一起聊聊?”? 朱何军和原本那位老板关系好,跟接手商店的蒋老板认识没多久,此刻心想着没人脉都敢插手这行生意,多半做不了多久,听见有好处拿,也没往心里去,这年头只有将钱真正塞进自己口袋里,才能算是钱。 想着最近运输生意难做,多拉点生意也好,不介意帮帮忙,开口道:“行吧,我待会儿问问,那些雕刻木头的性格都有些古怪,他们赚不到多少钱,真正的大头都被工厂老板们赚取了,很难挤进木雕师的圈子。 请吃饭不一定是好事,真正决定你能不能买下它的,还是得看钱。” 面露恍然神色,蒋老板回答:“懂了,到时候我都听你的,以前都从批发商那里直接拿货,对付这些手艺人还是你比我懂得多。” 对于这番马屁,朱何军相当受用,两人聊着,李君昊则无所事事站在一旁,仿佛来到了一个新奇的世界,用目光打量那一个个广告牌,由此联想到当年的赶集,只不过这里大多都是卖家具,古时候谁家想做这些东西,都是请工匠到家里来帮忙打造。 这一点点的细节事,都在潜移默化完善着李君昊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他不觉得无聊,可朱何军觉得他无聊,此刻笑着对他:“你打算怎么办,我帮你找辆车送你回去? 先等一会儿,我让我老婆带钱来了,那两千块我真不能收你的,如果有兴趣也可以跟我们去看看那件木雕版《清明上河图》,它的还原度挺高,几乎跟那幅画一摸一样。” 对于《清明上河图》,李君昊比在场的各位都清楚,这幅画曾经被人献给当时的南唐皇帝,十多年后又被赏赐给了和李家渊源颇深的向家,时间又过去两百多年,向家早已灭亡,这幅画则流落到民间,机缘巧合被李君昊的父亲买下,他曾经花了一时间临摹出一幅。 和南唐时期名震京师的《万里江山图》相比,这幅《清明上河图》并不出名,两幅画李君昊曾亲眼见过,甚至还在《清明上河图》上留下印章,无论是绘画技法还是山水画的意境,都是大气磅礴的《万里江山图》更胜一筹。 只不过南唐早早灭亡,后人们怀念起那个时代时候,《清明上河图》就成了最好的“照片”,因此才导致这幅画如此出名,那位姓张的画师是后来才出名,所以关于他的记载才那么少。 很想看看那幅画的雕刻版,李君昊短暂思考完以后,笑着告诉:“如果蒋老板欢迎的话,我愿意和你们同去,关系到你们的买卖,我绝对不会多嘴半字。” 至于那两千块,他听朱何军一路来提到几次,觉得如果不收下反而不妥,人情比金钱更重要,所以不再多提。 怕多出一个人搅黄了生意,蒋老板听见朱何军邀请李君昊时候,其实是有点不乐意的,毕竟只是陌生人而已,但听见李君昊的这句话,又觉得年纪不大的家伙挺会做人。 托大拍拍他肩膀,乐呵:“李啊,我看你挺机灵的,跟着我们一块去吧,年轻人多涨涨见识也好。” 李君昊脸上笑容玩味,无论是朱何军还是蒋老板都叫自己李,他很想告诉他们自己的年纪比他们祖宗的祖宗都大,也不多,只是回答了句:“谢谢了” 等到朱何军老婆赶来,他们商量了会儿,准备直接去登门拜访,听见样貌一般,长期开货车皮肤被晒黑的女人告诉,那位在当地挺出名的老匠人脾气很臭,蒋老板顿时一个头两个大,觉得应该好好谋划一下。 李君昊兜里多出两千块修车钱,样貌讨人喜欢,朱何军老婆对他挺有好感,还自己妹妹漂亮,目前没嫁出去,要帮忙撮合。 幸好朱何军帮忙解围,才让他松了口气,曾经怕这些喜欢媒的女人,现在李君昊同样怕,明白自己可能不会再喜欢上谁,所以很久都没有这方面的念头,尤其是在自己秘密众多的情况下。 朱何军老婆叫朱春秀,很普通的名字,性格挺不错,她认识前往那位老匠人家的路,走了十多分钟之后,来到一处挂有“内有恶犬”标志的大院子门口,房子挺破旧,院子里堆满各种不值钱的木料,还有一些寺庙菩萨雕塑、树根摆件之类的成品,多半是暂时还没卖出去,或者定制好了没来拿的东西。 瞧见院子里的观音像时候,李君昊认真看了看,觉得似乎也没什么出众的,曾经在东城西郊的送子观音庙,陪姐姐进香时候去看过,里面供奉着一尊镀了金身的木刻菩萨,那件东西比它精美多了。 是内有恶犬,但此刻却跑出一只浑身白毛的奶狗,体型还没西瓜大,也敢汪汪叫了几声。 见到李君昊看向自己,连忙夹着尾巴跑远,萌萌的模样将他们都逗乐了 第31章 亏本买卖 蒋老板隔着门大喊几声,生怕对方听不见:“鲍师傅?您在吗? 我们是过来买东西的!请您在不在家?” 这个姓氏非常少,李君昊还以为是“包”,蹲在地上招招手唤来那条浑身白色的奶狗,那条狗虽然不情愿,但还是从大门的铁柱间跑了出来,心翼翼地接近他。 感兴趣伸手摸摸它,绒毛摸起来挺舒服,另外还有条沙皮狗,年纪不大,浑身肉嘟嘟的,但由于满脸都是褶子,看起来有点像是未老先衰。 没见过白狗这种种类,可他对沙皮狗比较熟悉,这是种本土狗,从古代就有人饲养,由于数量稀少,算是一种名贵犬类。 和白狗手感不同,沙皮狗摸起来更加有趣,眼睛到几乎看不见,永远都是一副无辜表情。 朱春秀挺爱狗,也跟着蹲下来摸它们,询问:“白的是萨摩耶吧?但脑袋不太像啊。” “可能是杂交的,我也觉得不像纯种。”朱何军道,这时想起什么,补充了句:“还记得时候我们村,有一条萨摩耶吗? 别人从国外带回来的,当时记得可值钱了,最后却被朱二赖给偷走煮火锅了,差点没把它主人气死。” 两人从在一起长大,朱春秀脸上带笑:“是啊,我还指望生狗时候给我一条呢,后来你搬去东城之后,我养过一条土狗。” 听见他们聊,面对大生意心里着急的蒋老板,气得都快跺脚了,此刻急忙喊道:“别光顾着聊啊,你有没有鲍师傅的电话? 帮我问问他在不在家,要是现在不在,刚好去买点礼物,我就带了一条烟、两瓶酒,好像有点少了,再买点水果才好。” 李君昊算是来看热闹的,而朱家夫妻俩则是他的雇员,拿钱就要帮忙办事,不能装作听不见,朱春秀站起身告诉:“应该在吧。 刚刚问过我爸了,他这位老师傅平时就喜欢烟酒,雕刻时候都喜欢喝几杯,没什么关系好的朋友,不过我爸跟他一个村子长大的,也算是认识,忙完手头的事情就过来。” “这更好。”话刚完,蒋老板瞧见一位叼着烟斗,五十多岁的老头从屋子里走出来,满脸惊喜喊道:“鲍师傅!您在家啊! 我过来买东西的,买那件《清明上河图》!看到它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喜欢,价格绝对让你满意!” 从早上开始,阳东镇的大官员、同行、商人等陆陆续续登门,让姓鲍的老头感觉烦不胜烦,本想直接装听不见,可蒋老板喊个不停,不出面不行了,这时不耐烦喊道:“就你嗓门大! 那件东西没了!我打算捐给国家美术馆,给的钱再高也没用!回去吧!” 果然不是什么好性格,蒋老板一听就急了,自己已经向东城的那位老板拍胸口保证一定买到,连五十万定金都收下了,如果连这点事情都办不好,还指望对方把装修别墅的大生意给自己做? 连忙喊道:“别啊!那么好的东西干嘛捐喽?我给你一百八十万!现钱!拿到东西就把钱打到你账户上!” 鲍老师傅想都不想摇头:“不卖,回去吧。” “为什么啊?”蒋老板不死心追问道,原本想好的计划统统没用上,老头一口拒绝,根本没办法继续谈。 “捐给国家美术馆,我的名气就算是打出去了,底下雕木头的那么多,但有几位能把作品放进去? 有了名气,以后我做的东西就更值钱了,总比一锤子买卖好得多,看着你像是做生意的,告诉我是不是这个道理?” 老头看起来不同情理,也没多少见识的样子,但不得不很精明,蒋老板顿时哑口无言,没等他回答,老头又继续了句:“上午有人出三百万我都没卖,所以回去吧,我还有事要忙呢,鱼在锅里快烧糊了。” 这价格把蒋老板想的话,全都堵在了喉咙里,心里打起了算盘,如果出比三百万更高的价钱,就意味着必须亏本卖给东城的那位老板,装修的项目还没确定,自己就要先倒贴一大笔钱,傻了才会做这种很可能亏本的生意。 知道多半的没办法继续谈下去了,蒋老板挤出笑容,想着跟一位国家级匠人搞好关系准没错,未来指不定就要从他这里拿东西,带到东城去出售,也算是一桩不错的买卖。 竖起根拇指后大笑着夸赞道:“还是您老有远见,那就算了吧,买卖不成仁义在,东西我都带来了,今儿不打算带回去,要不然我拿酒,在您这凑合一顿? 刚好见见那件精美的作品,听花了您老六年心血,总要亲眼见一面晚上才能睡得着,十年前的老茅台,吃鱼喝酒最畅快,我再去买点花生毛豆,您觉得怎么样?” 朱春秀也适时补充了句:“我爸叫做朱成海,他跟您认识的,今刚好过来拜访您一下。” “老朱啊,好久不见了。”都伸手不打笑脸人,鲍老头琢磨会儿,终于将门给打开了,一直站在旁边没话的李君昊,此刻忍不住露出笑容,他是觉得朱春秀父亲的名字搞笑,朱成海这得有多少头猪啊。 接过蒋老板带来的礼物,老头看完后:“酒我们喝了,烟你带回去,我还是喜欢抽旱烟,这些卷烟抽着没劲。 我先去厨房里看看,你们自己到仓库里看,别乱伸手就行。” “行!绝对没人乱碰!” 听见蒋老板的话,鲍老头看了看他,不怕话伤人,自顾自道:“老实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丑话先在前头,就算弄坏了一点半点,我也不会卖给你,而且还要赔偿。” 蒋老板闻言面色尴尬,继续道:“瞧您这话的,我哪会是那种人。” “我可不知道。”老头丢下这句,拎着烟酒转身就走…… 朱何军他们来到仓库前,直接走了进去,屋子里摆满各种木头、工具,还有成品和半成品的摆件,被称为“旷世珍宝”的木雕版清明上河图就在它们当中,一眼就能看到。 有根长约十米左右的完整木头,被雕凿出立体版栩栩如生的《清明上河图》造型,可以看出真的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 第32章 假画真主人 东西就在自己眼前,蒋老板却得不到它,想到数百万的大生意飞了就心疼到面色纠结,面对这块大木头唉声叹气。 不得不,这确实是一件木雕工艺领域的珍品,朱家夫妻俩凑近观察,感慨于它的栩栩如生,近乎完美地将南唐时期东京汴梁的形象展现了出来。 和平铺的水墨画不同,木雕制品带有立体感,无论是房屋、人物、酒楼招牌,还是树木、桥流水等等,一大片人物场景都被集中在了整根木头上。 也难怪人们愿意出高价买下它,真正看见实物时候,蒋老板才明白鲍老师傅为什么不愿意卖,人们给出的价钱还是太少了,少到让他宁愿捐赠给国家美术馆为自己搏个好名声,也不想贱卖糟蹋了东西。 用它换到的名气,未来可以带来更多利益,不得不那看起来老实巴交的老头,确实非常有远见。 和其他人不同,面前的木雕场景在李君昊看来怎样都觉得奇怪,但却不出来哪里怪,总感觉和当初自己看到的那幅《清明上河图》有点不同,此刻开口询问:“这东西完全是按照那副画里场景雕刻出来的吗?” 蒋老板正在心疼懊恼,懊恼于自己前两年明明就听了有人雕刻《清明上河图》的消息,但却没在意,将一块完全可以到手的大肥肉送了出去。 回答李君昊:“这还能有假? 据鲍老师傅在博物院参观了整整四个月,由于不能带照相机,将那幅画的所有细节都画在本子上,最后又琢磨了大半年,然后才敢在这块木头上动手,哪怕是雕刻出来的人物表情,都跟那幅原画一摸一样。” “哦,是这样……” 李君昊点了点头,视线再次扫向那块木头,忽然瞧见了什么,随后又往回看,见到某家商店名字时候,猛然间瞪大了眼睛,眼神变得无比精彩起来。 因为他在一处街道的拐角,居然看见了“李氏盐商”的字样!这是大明朝建立之后,他家遍布在东城郡各处的卖盐商铺! 在大明朝开国之前,李家根本没有卖盐,而店外悬挂的布招牌形象,分明是他家的店铺没错! 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觉得看上去怪怪的,因为这根本就是李君昊当年临摹《清明上河图》真迹时候,自己按照原画随性临摹的那幅赝品! 雕刻作品中正在修建的是花满楼,街角的商铺真的是李家的商铺,花满楼的主人是一位胖圆外,他跟李家是世交,也被当年的李留仙画进了这幅画中。 样式依然是《清明上河图》的样式,但许多细节被他给擅自改动过了,见到那些熟悉的场景时候,李君昊脑海中一片空白,随即各种遥远的记忆涌来,眼前的木雕作品不再是死物,许多人物和场景如同变为了真实…… ***************************** 李君昊还记得那。 洪武二十二年的二月份,空中总是有下不完的雨,燕王刚挥师北征没多久,东城笼罩在一片即将战火纷飞的阴影中,不过城里好像人人都有信心,大明刚建立没多久,绝大多数人都相信这次定能大捷凯旋。 战争和读书人没关系,被人们称为东城郡第一才子的李家李留仙,刚拜访过先生没多久,请教了一些关于接下来殿试的问题。 在此之前他已经连中两元,分别是解元和会元,如果能够再得到状元,那就意味着连中三元,新朝建立后还没人能够得此殊荣,无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对李留仙的大名有所耳闻,连市井卖菜翁都不例外。 冒着雨回家之后,他刚巧遇见父亲带着一幅画回来,得知是刚买的《清明上河图》真迹,于是笑着讨要来,欣赏完了再还给他。 作为自己最喜欢的儿子,他父亲笑着答应了,只是吩咐别受潮,李君昊当时还是普通人,由书童撑着伞回到自己别院门口,刚巧遇见出来寻猫的刘管家,笑着问好后回到自己书房。 欣赏完这幅画之后,突然来了临摹它的兴致,刚巧存着几张北宋时期的精美绢本纸,索性让书童帮忙按照《清明上河图》样式裁剪完,又找来几方古墨研墨,由于墨锭的色彩不对,准备了足足两才动笔。 画到一半时候,刚巧借着审亲名义出来游玩的南平郡主,再次来到李府做客,她是位容貌出众、性格温雅的好姑娘,瞧见李君昊正在临摹,笑着询问为什么不画一幅明版的《清明上河图》。 为了博取美人一笑,他真的开始胡搞起来,一边作画一边介绍自己认识的掌柜、厮、挑脚夫、马夫等等,将他们的形象融入到自己的这幅画当中。 如果没见过原画,简直能够以假乱真,甚至还拿萝卜刻印,模仿前面两百年间众多名人的印章,使用不同年份的印泥盖在上面,并且学他们的笔迹留下题跋。 这单纯只是等待殿试过后,即将订婚的男女两人的玩笑,实际上当初文人界很流行模仿前人作品,等人打眼后再跳出来揭穿之类的闹剧。 一整个下午时间,两人都腻在书房里准备这幅临摹作品,单纯只是觉得有趣,其中有个印章甚至是南平郡主亲手用萝卜刻出来的,李君昊甚至还记得,当时她完成之后,笑弯眼睛显得很有成就感的可爱表情。 各种思绪如潮水般涌来,愣愣盯着同样被刻在木头上的某个印章,不知不觉间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它,这个动作让周围其他人都傻眼了,甚至忘记出言提醒,只有李君昊自己毫无察觉。 一颗仿佛死了数百年的心,这时狠狠地刺痛着他,摸着印章的手,就像摸在临死之前,让他快逃的南平郡主脸上一样。 那感觉真的是太痛苦了 音容相貌仿佛就在眼前,就在李君昊感觉快要摸向她脸时候,害怕弄坏东西的蒋老板,大喊了声:“你干嘛!” 思绪瞬间被打断,一双不含任何感情的眼睛,立马瞪向了他,瞧见李君昊眼神时候,蒋老板感到背后发凉,差点没站稳跌倒 第33章 变化 就在一幅木雕作品,勾起了李君昊沉睡几个世纪的回忆时候,刘海所在的宾馆里,也发生了一件怪事。 他此刻正焦急地站在床边,望着身上盖了毯子,此刻满头大汗,几来一直都没醒的女儿,急的口干舌燥。 那位这些来,身形变大不少的姑娘,此刻仿佛沉睡在某个噩梦当中,皱着眉心脑袋微动,嘴巴也张张合合,好像在什么。 自从发现女儿的变化后,刘海愣是没敢掀开被子,因为不用想也能猜到,之前穿的衣服现在多半太了,即使是自己女儿,也必须得避嫌才行。 不知道为什么女儿突然出现异样,他心急如焚到想要跳脚,声叫了她几次名字,也没看出有任何清醒的意思,就像是在做噩梦。 此刻突然传来敲门声,他的表情忽然一愣,接着脸上带有如释重负表情,连忙跑去开门,只见门口站着一位看上去大约二十多岁,脸上带着副墨镜,容貌和身材都属于顶级的美艳女人。 正气恼地站在门口皱着眉,和刘海相比,完全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也难怪前些李君昊嘲笑姑娘不像刘海生的,这位是姑娘的亲生母亲,就是闲得无聊抛弃父女俩跑去做明星的那位。 “你可算来了!真的快要急死我了! 刚才不知道怎么了,满头大汗好像在做噩梦,我帮他把过脉,好像没什么大碍,不过瞧见她那样子我真担心!” 刘海慌乱道,没等自己这位漂亮到不像话的老婆回答,又接着自言自语:“不行不行! 收拾一下东西,我们现在去东城找我家少爷,我把地址留给他了,有可能已经到了那里!” 名叫江暖的女人,此刻怎么看他怎么不爽,胸口上下起伏深吸口气,终于还是忍不住嘲讽:“刘海,这么长时间没见,你胆子越来越大了嘛,出了那么大的事,你居然憋了几才告诉我? 姓李的那个王八蛋! 你不在意女儿死活,难道我不在意?居然千里迢迢带着自己跑到这里来,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你居然宁愿相信一头僵尸,也不打电话给我,如果有危险我跟你没完!!” 她本就是个暴脾气,由于僵尸失去理智时候比野兽更野蛮,所以知道那些事情的人经常用“一头”之类的蔑称来称呼他们,走进屋之后关上门,气呼呼地往屋子方向走,酒店式公寓的套房足有七十多平米,有个客厅外加一间卧室。 自己被没关系,刘海本就是喜欢依赖别人的那类人……或者是猫,但听见连自家少爷一块被骂,顿时就不乐意了,反驳:“当时情况那么危险,我这不是怕你一起遭到牵连嘛! 而且,我家少爷本事很大,已经救下了,早就告诉过你我家少爷跟其他僵尸不一样!” “知道知道知道,他厉害,他最厉害。 一口一个少爷的,真是狗改不了猫改不了吃鱼!” 美**人察觉不对劲,立马转口道,继续询问他:“你听过僵尸里面有好东西? 既然救下了,为什么我女儿还是没醒过来,你带着,为什么姓李的那家伙不吸你血,到头来让我们女儿倒霉,不对,是我女儿!” “我也很想他来咬我。”刘海想到这件事满脸惆怅,叹气道:“可能是我太老了吧,对我的血不感兴趣。” “……” 走进门,瞧见躺在床上的漂亮少女时候,除了那双熟悉的猫耳朵,其他完全都跟江暖印象中不同,她记得自己女儿只有那么一点大才对,面带惊讶诧异问道:“这是怎么了,呢?” “她就是啊,这耳朵认不出来?” 刘海苦笑:“怕你受不了,所以之前没敢告诉你,她吸收了一点我少爷的血,可能是那些血刺激了她的身体,暂时没有大碍。 我让你买的衣服带来了没,现在帮她换上,之前穿的肯定了,我不适合再帮忙换,去打点水帮她擦汗。” 听吸收了僵尸的血,她妈瞬间就不淡定了,神色和刚刚完全不同,震惊追问:“会变成僵尸?” 刘海一愣,随即连连摇头,将那发生的事情告诉她…… ************************ 等到思绪从慌乱中平复下来,江暖才关上房门,唉声叹气地帮自己女儿换衣服。 掀开被子之后,瞧见那片裸露在衣服外面的雪白细腻皮肤,连她都盯着瞧了会儿,唉声叹气:“怎么一眨眼变成美人了,只能活那么短啊,这可怎么办,都怪你那没用的爹,还有另外一个姓李的,果然没好僵尸啊。” 随即又看向女儿的这张精致脸,纳闷于怎么跟自己不像,当然,更不像刘海,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可是却想不起来。 转眼将这件事忘在脑后,打开行李箱拿出新买的少女衣服,帮她换了上去。 直到她离开关好房间的门,这位刘海的女儿眼皮忽然动了动,随即睁开眼睛,一抹妖异的红色出现在她瞳孔中,转眼间消失不见,渐渐恢复清明。 她的记忆有些混乱,躺在床上愣愣盯着房顶看,视线显然没有焦距。 脑海中莫名出现一位身穿白袍的男子,站在阁楼上远望的背影,很想看清他是谁,但却怎么都看不清,只是背影而已,不知不觉间,一滴眼泪顺着她的眼角滑落下去。 她此刻体会到的情感,和李君昊体会到的大致相同,也是一种揪心的悲伤 ******************************* 阳东这边的木雕厂里,李君昊只是一瞬间受到刺激,转眼间又恢复了理智。 蒋老板被吓到腿软,再次看向李君昊时候,却发现他的神色很正常,并且还微笑:“抱歉,我只是觉得这幅画不对,刚刚有点失态了。” 这句话更加让蒋老板震惊,此刻目光就像是在看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愣头青。 “不对”这个词古玩文物行当里经常使用,一般是含蓄地表示那东西是假的。 他诧异的是李君昊没木雕作品不好,而是藏在紫禁城博物馆里的那幅画不对! 没太当真,总觉得这位刚认识的年轻人有些邪门,蒋老板果断摇头开口:“别乱讲,在紫禁城里放了几十年,被一帮专家们仔仔细细鉴定过的东西,那还能有假?” 第34章 画中物 “是啊,最近排出了十大国宝名单,《清明上河图》就在那份名单里,肯定没错。”朱何军也接着道。 李君昊不可置否摇摇头,视线再次看向那枚印章,眼神里带着五味陈杂的情绪,嘴里道:“像是《清明上河图》,但不一定就是《清明上河图》,专家都是人,时间过去几百年,很有可能弄错了也不定。 假的就是假的,再怎么也做不了真,原版《清明上河图》不是这个样子,印章不对倒像是用萝卜刻章盖上去的。” 出这句话之后,他自己先笑了起来,想到自己当年随手临摹的这幅画,居然被几百年之后的后人们当作真迹,而且还成了国宝,忍不住想要笑,不知那位姓张的画师,会不会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 另外,李君昊多少是有些得意的,能够将画作临摹到以假乱真,这是对他绘画技术的肯定。 三人惊讶到不出话,任谁听到国宝居然是仿造品的消息,大概都会是跟他们此刻同样的表情,比起那些专家大师们的鉴定结果,他们当然不愿意相信李君昊的话,只当是狂妄自大的年轻人。 朱何军也是这样认为的,心想原本是位很老成稳重的年轻人,现在看来终究还是年轻…… 鲍老师傅去了趟厨房,终究不放心这些人过来欣赏自己的心血,生怕弄坏了点什么,于是关掉煤气后就匆匆走了过来,这时候刚好听见李君昊的那番话,当场就气得吹胡子瞪眼! 自己花了好几年的心血,却被别人是参照了一幅赝品《清明上河图》,能受得了才奇怪,他本就是脾气古怪又暴躁的老头,此刻喊了句:“年纪不大,口气倒不! 世界上总共有三十多幅《清明上河图》明宋赝品,那些经验丰富的专家们全部考证研究完,甚至动用了近代科学仪器,一个个检验印章和墨迹的年代,再考证上面留下的古人题跋和印章,才确定这就是南唐张择端的真迹! 你倒是跟我,那幅《清明上河图》哪里假了?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年轻人多学习要紧,话可别乱!” 李君昊指出那幅画不对,算是戳到鲍老师傅的死穴了,他前后准备了长达十年时间,就是为了雕刻出木雕版的《清明上河图》,这时候气恼也正常。 蒋老板的心瞬间往上提,一个是可能为自己带来利益的雕刻大师,一个是刚认识不久的陌生人,夹在这两人中间完全不用左右为难,他立马就选择帮鲍老师傅话,加大声音喊道:“李!别乱话,那肯定是真的没错,再造假还能骗过科学仪器不成?” 两人都算是倚老卖老,欺负李君昊“年轻”,脾气早就被漫长时光磨得没了太多棱角,是没有棱角,其实更像是懒得跟普通人一般见识,对事情变得无所谓了起来,就跟普通人年纪越大性子越淡是一个道理。 早就看透了人情冷暖,也见识过世间百态,听见朱何军夫妻俩帮忙劝鲍老师傅别生气,李君昊面带微笑解释:“假如没有确凿的凭据,我自然不可能信口开河。 印泥和墨锭可以存放很长时间,后人用前朝的纸墨作画并不稀奇,所谓科学仪器的结果自然也就没了道理。 你们瞧这栋还没完成的酒楼,牌匾上写着楼外楼对吧?如果你们翻看大明洪武年二十六年的起居注,应该能够找到关于这栋楼的记载,它的建造地点在东城,自然不可能跑到南唐时期的汴梁去。 另外,我记得原画上在这栋酒楼的里,有一位身穿青袍的书先生,脸上还长着一颗痣,就在下巴部位,而假如仔细看他手里拿着的书,会发现封面上写着——《三国演义》! 那是明初最流行的书话本,字细弱纤毫,我猜测是用一根头发书写出来,另外,当时刚结束外族统治没多久,许多人身上衣服的风格,也带有异域风格,比如这、这、这等人的衣服和发饰,另外瞧瞧这户富裕人家使用的碗碟,都是元青花。 还有,骑马男子身上穿着官服,当时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下不与。 这分明是位穿蟒袍的三品大员,其服装特点是大襟、斜领、袖子宽松,前襟的腰际横有一下打满裥。 所绣纹样,除胸前、后背两组之外,还分布在肩袖的上端及腰下,另在左右肋下,各缝一条本色制成的宽边,当时称之为摆。 你,这些问题够了吗?” 这幅画就是李君昊画出来的,而且在南平郡主的撺掇下,他添加了许多自己印象中的东西,借用北宋时期的汴京风情,描绘了部分东城郡的景象。 总共八百多人当中,超过四十位都是他认识的人,甚至连他父母、以及自己、南平郡主混在人群里,正在郊外共同骑马踏青。 这幅画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等等,商店中有绫罗绸缎、珠宝香料、香火纸马等的专门经营,此外尚有医药门诊,大车修理、看相算命、修面整容,各行各业应有尽有。 许多原本存在于画中的人物,被他给随性替换掉了,比如挂着“留香院”招牌的青楼,李君昊曾去喝过酒,比如名叫苏记的胭脂水粉店,当年他去买过东西送给南平,还有名叫“醉千年”的酒肆,他家的杏花梅子酒堪称一绝。 没人比他更了解这幅画,按照当初作画时候的想法描述出一部分,让在场的另外四人震惊到无话可! 无论是《三国演义》,还是元青花,都是不可能出现在宋朝时期的东西,这是所有人的共识。 鲍老头见他语气那么肯定,连忙跑到一处柜台前打开抽屉,拿出厚厚一叠相片,一张一张地看,等发现那位穿着蟒袍的官员时候,顿时头大如斗,脸色瞬间惨白…… 第35章 只愿君心似我心 书画鉴定尤为苛刻,由于相隔的历史年代久远,很难具体去考证某件古董的来历,现在专家们一般从纸张、题跋、印章、装裱、墨迹等等方面,来考证一幅画究竟是不是真的。 历代名人的题跋和印章,能够表示出某幅画的传承,而纸张、装裱等能够表示出一幅画的年代,当初李君昊用了古墨、古绢纸,模仿前朝题跋印章的同时,还从一幅品相一般的书画上拆下卷轴木柄,用在了自己模仿的这幅画上面。 不知后来是怎样,竟然被当成了是《清明上河图》真迹,继续被人们留题跋纪念,一直传承到今。 鲍老师傅以前没在意这些细节,人们都认为紫禁城博物院里的那幅《清明上河图》是真迹,久而久之这个观念深入人心,也就没人去猜测它究竟是真是假了。 此刻留心观察李君昊讲述的地方,确实找到了那户用青花瓷瓷器碗碟吃饭的那户人家,在大元朝建立之前就已经出现了青花纹案的瓷器,可并不受人重视,真正普及开来的年代是在元明时期,以前不觉得有什么,现在看在眼中就显得格外刺眼了。 能够一口断定这幅画真假的方面,当然就是书人手中的画本《三国演义》,只要出现这本书,就能断定它是后人临摹的无疑,因为南唐汴京不可能出现这本后人所写的书。 但鲍老师傅翻来看去,也没发现书上面有字,于是拿着局部照片,询问李君昊:“你怎么知道上面写着《三国演义》?” 由于那位官员身上不符合时代特征的衣服,他已经不敢再大声断言这就是真画,失去了争辩的底气,虽只是一个细节,可对于文物鉴定而言,许多物品都是败在细节上。 很想直接告诉他,这幅画是自己画出来的,当然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不过这件事太过于诡异,李君昊接过照片后看了看,纳闷于自己当年用发丝写的字,居然变成了一团墨点,“三国演义”这四个字被涂掉了。 忽然想到什么,顿时面露恍然神色,如果画上留下这四个字,足以明这是幅赝品,而被涂掉后假如没见过真画,很有可能被当成真迹来对待,猜测是被有心人给遮掩掉了,这样一来人们鉴定时候,自然不会注意到它,真迹和临摹赝品的价格,相差百倍都不止。 刚刚告诉上面写着“三国演义”,现在变成了完全没有根据的话,随口扯了个谎,告诉:“我家祖上收藏过这幅画,那条消息一直流传到我这一代,花满楼曾经是我家祖上的产业,见到这个名字时候我就记起来了。 据原画上,那栋酒楼的位置原本是一座胭脂水粉店,瞧见这上面留的印章没,它是我先祖使用过的印,和我名字相同李留仙。” 当年画完这幅画后,身为作画人的李君昊,自然要留下自己的印章,旁边还提了一句诗词: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很优美的楷,那是南平郡主抢着留下的,当年很浪漫的画面,此刻变为一声叹息,拿着相册往后翻,能看见郊区有一男一女同游,身边中年男人和妇女是李君昊的父母。 他自己身穿白袍,而南平郡主则是一身粉色裙,作画那南平郡主本想约李君昊一同出城游玩,但被他以殿试在即,不能乱心的理由拒绝了。 约定好三月殿试结束,唱名面圣之后便一起出去散散心,可惜后来有事情耽搁了,没曾想后来再也没机会。 手指轻轻从女子身上抚摸而过,李君昊此刻非常后悔,他早就明白什么功名利禄、什么长生不死,全部都是不用在意的,如果能用那些换来南平和父母亲人,他一万个愿意。 哪怕只有短短一也好 ******************************** 鲍老师傅丢下句等等,便匆忙拿起桌子上的电话,打给自己认识的那些鉴定专家们,当年经常去紫禁城博物院看《清明上河图》,一来二去认识了不少那边的专家。 将李君昊告诉的事情转述给对方之后,连吃饭的兴趣都没了,呆呆坐在这件木雕作品前发呆,假如那真是幅赝品,他花了几年心血的木雕就成了笑话,也难怪鲍老师傅心情沮丧,在重新鉴定完结果之前,估计一直都会担心受怕,那股子晚年出名后意气风发的精神气也没了。 蒋老板觉得气氛不对,适时提出告辞,鲍老头也不挽留,挥挥手表示自己知道了,本来开开心心过来准备买下那件东西,走的时候情绪平静不,朱家两口子夸赞李君昊厉害,还想不到他家历史那么久远。 而蒋老板,则在:“假如紫禁城博物院里是幅赝品,那么真迹跑到哪里去了,有可能被当成是赝品也不定。 保管的那幅真画的人,岂不是就要发大财了?那可是《清明上河图》啊,送去拍卖不定超过五亿!” 想到这里时候,鬼心思很多的蒋老板,顿时开始琢磨起来,他的财力吃不下那幅真画,但是有人可以,比如雇佣他来买木雕的那位大老板,如果趁着消息没传出去,就提前拿下真迹,不定还能因祸得福。 完有事之后,他准备先离开,突然想到什么,告诉李君昊:“对了李,这几你先待在阳东,可能鲍老师傅还有事情问你,毕竟你家祖上的事只有你知道,上头一定很重视这件事。 晚上住在哪?我帮你在我住的宾馆开个房间?蒋哥我少不了你好处,多留几,给你两千块怎么样?” 看李君昊身上写着“adidasi”的廉价衣服,以及手上戴的不知名手表,怎么看都不像是很有钱的样子,他话语气很随意,带着点居高临下的意思,几两千块,已经是笔不少的钱。 李君昊不打算继续掺合这件事,刚准备拒绝他直接去东城,瞧见一家专门卖木头的工厂时候心里一动,想着既然做雕刻那么值钱,自己似乎也能试试,当年闲得无聊开酒楼,自己当厨子用出刀雕花,不比在木头上雕轻松多少…… 第36章 买木 李君昊现在真的很缺钱,倒不是要去买车或者租房之类,汽车无所谓,刘海也将自己房子的地址和钥匙给他了,完全可以暂住。 他缺钱的原因是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合法身份证,在这个年代没有身份证寸步难行,要不然就直接坐高铁或者飞机去东城了,甚至连汽车都坐不了。 为此专门用手机上网查过,发现一些人有办证的黑色渠道,但价格都不便宜,打电话询问完得知大约需要五万以上,身上的钱暂时还不够,因此才头疼怎么先赚点钱。 脑袋里装着许多无聊时学会的技能,但那些现在都用不上,觉得雕刻应该没什么难的,自己的手很稳,力气足够,雕刻速度也很快,刚好适合捞一笔快钱。 于是询问蒋老板:“假如我做出木雕,比刚才那件《清明上河图》更漂亮的那种,你收不收?” “你刻?” 蒋老板莞尔一笑,可能是被逗乐了,心里想着毕竟是年轻人,都是心比高的愣头青,见到别人赚到钱,也自以为能赚到钱。 没亲没故的懒得多劝当恶人,拍了拍李君昊肩膀笑道:“可以试试,最近精品木雕作品价格一路上涨,我认识的那些有点名气的木雕师都不缺钱。 作品是一方面,名气和木料本身也重要,如果有人帮忙炒作,那价格更是蹭蹭往上涨,就比如鲍师傅的那件,假如没有走运上了电视台节目,撑死也就卖个六七十万。 你刚刚见到的那件,雕工确实没话,但还算不上顶尖,我曾经亲眼见过一位老头,在就这么一丁点大的米粒上,刻下整整六首诗!总共一百四十个字! 加油,只要有赋多练习几年,你也可以做到的!” 明白这是不相信自己,李君昊淡定笑了笑,告诉:“我也在米粒上刻过字,刻了一百七十多个字……厨刀。” 对于这句话,连和他认识时间更久的朱何军都不信,听过别人在米粒上刻字,但要用厨刀刻出一百七十多个字,打心底里觉得不信,原本觉得李君昊稳重,此刻也认为他在吹牛,而且还是吹上的那种。 想要跟这位“辈”结交的心思淡了不少,已经将两千块赔给李君昊还了人情,彼此关系属于点到为止的那种,这时候笑着:“李,如果你能刻出《清明上河图》那样的作品,那还用愁着卖吗? 到时候自然有人争抢着出价,和那些西方的油画家、雕塑家相比,我们华夏的传统手工艺品在国际上没落了,卖不出特别高的价格,但是也绝对不低。 以前有人刻了幅十二米长的《五百罗汉》乌木浮雕,最后卖出一千六百多万,在东城换了套房子。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在阳东多留几,还是直接送你去东城?”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道理,李君昊自然懂,不介意被他们轻视,东西做出来才能算是真的,点头道:“我多留些日子吧,刻点东西换成钱再离开。 蒋老板,我把手机号码给你,如果有人问起那幅画的事情就来找我。 要去买点木头,还要买套雕刻工具,感谢朱兄的招待,过些日子我也请你吃顿饭……” 蒋老板记下号码,看着李君昊的背影:“唉,现在的年轻人啊,一个个都心比高。 就拿我儿子来,毕业后挑三拣四,几千块的工作看不上,觉得最少也要八千才行,也不想想自己有什么能力,要不是我儿子,我才懒得多管闲事。 不在社会上撞个头破血流,他们不懂现实是个什么样子。” 朱何军老婆觉得背后人闲话不好,但是觉得很有道理的样子,也看看李君昊,嘴里着:“我觉得他跟其他年轻人不一样,可不上哪里不一样,有可能真有本事也不定。” 蒋老板认为好笑,“他? 他要是雕刻大师,那么人人都能干这行,你瞧那身打扮,像吗?哪位大师不是在这行摸爬滚打很多年,才练出一手真本事” 三人的聊内容,一字不差落进李君昊耳朵里,淡然露出笑脸,走进一家卖原木的大院子里…… ***************************** 锯木头的切割声音挺吵,气本来就热,再加上刺耳的噪音,更让人心浮气躁。 色已经快要黑了,这座卖木头的工厂里,许多人光着上身劳作,还有卡车往外行驶,后车斗里装满了切割好的木板。 阳东近半工厂专门将木头加工成商品,附近有许多家买木头的公司,之所以选择这家名叫“大辉木材”的公司,是因为李君昊从这里闻见了浓浓的紫檀气味。 既然有紫檀,就明这里不会缺好木头,从刚才蒋老板的那番话里,他了解到使用的木头越好,做出来的东西也就越值钱,既然决定动手了,自然是做精品更划算。 这年头,不穿件好衣服、开辆好车出来显摆身价,走在路上都没人理。 此刻李君昊也遇到了这样的局面,在大辉木材公司看了半,都是些普通的木料,没人理睬他,只当是空气一般。 停步于一处锁好的仓库前,透过铁栏杆能看见里面摆放着些原木,跟堆放在外面的那些普通木头相比,显然贵重得多,紫檀、乌木、楠木等等,甚至还有一根很粗的龙血木! 在这个世界,龙血木很难成材,从树苗长到二十厘米,起码要用五千年之久,里面那根直径在四十多厘米,估计经历过上万年岁月。 由于被砍伐太多,到了近代已经快要灭绝,被保护了起来,瞧这棵原木风化了的树皮,应该是以前砍下来的老木头,颜色暗红,不用上漆也很美。 终于有人注意到李君昊,有位穿着黑漆漆的白色短袖的老头,此刻凑过来询问:“兄弟,过来应聘工作的?会干什么?” 李君昊回答他:“我想买些木头,这些的价格都是怎么算? 不用太大,半方就足够了,身上的钱不多,想买些木头雕东西。” 半方木头只有一点,但因为是好木头,也算是笔生意了,这老头露出笑脸:“行,你在这等着,我去将老板找来跟你谈……” 第37章 买木(二) 老头离开之后,李君昊算了算自己身上的钱,因为买了手机,还要留下些备用的,满打满算能够动用的只有两万六左右。 通过之前和朱何军聊,他明白现在好木头的价格都不便宜,自己身上这点钱,估计只能买得起楠木一类,稍微多点都买不起。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得就是现在的李君昊,之前路过银行,见到那边下班清点账目,他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如果不是是非观束缚着,差点想要去抢了,眨眼功夫几大箱子钱,轻轻松松就能到手。 站在原地看工人切割木头,李君昊只能感叹这个时代的人太聪明了,所有东西都能够通过机器完成,尽管方便,但却缺少了古时候的传统美感。 旧时谁家要找木工,都请牙人掮客帮忙吆喝,他们的门路多,手艺好的是一种价钱,手艺稍差点的又是一种价钱,没人敢乱要钱,也没人偷懒耍滑头,要不然信誉完了,以后没人愿意再请他们。 牙人也不会,那是在砸自己招牌,他们比谁都懂信誉有多重要,如果请到不好的工匠,自己就先跑去向雇主求原谅,如果不能保证让雇主满意,多了几句闲话,也是在给牙人脸上抹黑。 所以谁家请了工匠,接下来都不怎么需要再操心,一般都会尽力做到最好,选购材料也是怎么便宜怎么来,结束勤劳工作后拿到工钱,还会跟雇主声谢谢,一件件活都代表着他们的好信誉。 从去了流水镇之后,再到阅读近代书本,结合起在阳东的见闻,李君昊总感觉这个时代的人少了点什么,虽物质方面远比几个世纪前丰富,但精神方面确实是少了点人情味,关于这点他可以真真切切体会出来。 用读书人斯文点的话来,大概就是:礼乐崩坏。 很多圣人之言,民间俗语在岁月长河里都被泡烂了,变味了。 不能古时候的东西,应该全部拿到现在来用,比如乱匪杀人还是绿林好汉、比如穷人的贱籍等等,如今抛弃了反而好,可他觉得一些好东西起码应该保留下来。 跟现代人相处时候李君昊有点不适应,现在仔细想想,可能是因为没了那股子人情味,到处都很冷漠,让他觉得陌生 关于“礼乐崩坏”,读完放满三个书架的史书后,李君昊开始产生点不同的见解,好像每个朝代都在这句话,不过社会总体而言还是在不断进步的,只是可惜人情冷漠罢了。 西周时期,君王不理国政宠幸美色,国人觉得还是上古三代好,起码不乱搞,礼崩乐坏。 东周战国,诸侯征战不休,孔子觉得还是周公辅政时期好,最起码不乱杀,礼崩乐坏。 西汉时期,武帝连年北征,宇内沸腾,大家都觉得开国时期好,黄老之治,最起码不乱征税,礼崩乐坏。 东汉时期,外戚专权,诸侯混战,大家都觉得丢掉了西汉的忠诚精神,居然敢弑君,礼崩乐坏。 两晋南北朝时期,文明的火种退守南方,蛮族大开杀戒,汉人不思进取成享乐拜佛,丢掉了中华最宝贵的尚武精神,礼崩乐坏。 到了唐中后期,大太监们随意废除皇帝,节度使随意当皇帝,这哪叫礼崩乐坏,简直是暗无日! 后来的元朝灭了汉人朝堂,大家哭喊着“崖山之后无华夏呜呜……” 对于接下来的历史,他没经历过所以不清楚,通过史书典籍记载可以看出,汉人经历短暂的繁华后陷入常年黑暗中,直到如今政府建立起来后,才开始走上正轨。 到处都贴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字样,一路走来他看见了无数次,由此可以看出这个时代正在重塑礼乐观念,这足以让李君昊满意。 不久后,一位剃了光头,身型如同屠户的壮硕男子走来,他上下看了看李君昊,语气带着点不确定,询问:“是你要买半方木材?” 也难怪这位中年人这样问,瞧李君昊的模样实在不像是有钱人,刚才老头告诉他来了位木雕师傅,在他印象里那些能用好木头雕刻的匠人,一般都是上了年纪、不缺衣少食的那种才对。 李君昊面带笑容,眼神恋恋不舍地从那根龙血木上移开,他打算雕刻的东西,用这种木料最适合,可惜却买不起,哪怕只是一根胳膊粗的枝条都买不起,自古龙血木就价值连城,和金丝楠木同属皇家专属的贵木。 开口自我介绍:“我叫李留仙,劳烦你了,身上带了两万多,能拿到哪种木头? 还有,冒昧问一句这根万年龙血木价值多少?” “龙血木?”中年人掏出钥匙打开门,期间乐呵道:“很多人想买,但是我不打算卖,三米长的好木头,打造一套桌椅都绰绰有余,现在这样的原木很少了,每年都在升值,前年有人出九百万,今年有人出一千两百万,物以稀为贵,我干嘛卖掉它呢。 因为这根木头,帮我吸引了许多生意,别人准备买木头时候就会想到我宋千,不用打广告,广告就已经打出去了。” 需要仰望的文数字,即使早就有所准备,李君昊心里还是感到郁闷,点头开口:“是这个道理,假如是我我也不卖。” 宋千回头看了眼,接着问道:“你年纪这么,帮师傅买木头? 阳东的木雕师傅我基本都认识,你是跟着谁学的?” “不不不,我自己买的刻,好久没有动手了,想做点什么。” 听见李君昊的话,宋千表情一愣,不知道该什么,只是比划了个大拇指,“厉害,瞧着也就十八九岁吧,我在你这年纪还上大学呢。 没点真没事,普通人舍不得买那么好的木头,以前刻过什么? 两万多不多,少也不少了,这价钱能买到楠木、黑檀、黄檀之类的,具体想要哪种,雕刻出来不同的木头质感不一样,另外造型也不一样。 瞧这些个树根,也适合雕刻,价格比木头便宜些,自己先选选” 第38章 奇怪的老树根 楠木、黑檀之类的木头只能算一般,称不上顶级木料,不过也差不到哪去,比鲍老头用来雕刻的那根大树主干材质好一些,勉强也能凑合,雕刻出成品多少能够赚点钱。 李君昊没想到雕刻什么,视线从树干掠过,直接看向了一大片奇形怪状的各种树根,根雕工艺在很早时候就有,从接触的环境也使得他能够通过各种木头颜色,辨认出它们的种类,从国外进口来的那些除外。 一个个看过去,视线停留在一件样子很奇怪的树根上面,总共有十多个分叉,都不算太细,走过去看了看之后,抬起头询问宋千老板:“这件黄花梨木的树根怎么卖?” 宋千看了看那件树根,表情微微有些奇怪,纳闷于怎么会选择这件东西,因为它的样子太奇怪了,分明不是太粗的黄花梨木,要不然根部不会这么细,被砍断的截面直径只有二十厘米左右,根大多在两三厘米左右,显得有些乱。 想来想去,也不明白这东西能雕成什么样子,根雕讲究“三分人工,七分成”,所有一件树根的造型和大就直接决定了它的价值,嘴里道:“老弟,买这件东西的钱是够了,一斤只要四百多块,这件撑死也就五、六十斤,那边还有不少黄花梨的根,要不要挑件稍微大一点的? 它在我这放许多年了,一直都没人要,因为根太细了没法刻,那边有件四万块的,造型能直接刻一头大象出来,太平有象,寓意也好,第一次见面当认识个朋友,便宜点三万五卖给你?” 这些树根都是老货,曾经值不了几个钱,拿回来准备磨成珠子,没想到最近这些年来价格一路蹭蹭蹭往上涨,别三万多块,就是三千卖他都不亏,算是打着回头客的主意拉拢生意。 往宋千手指的方向看去,李君昊发现有件树根确实像是头象,这就是七分成了,稍稍雕刻打磨一番就是成品,花不了多少功夫。 即使是三万五,李君昊一样拿不出来,笑了笑:“就这件吧,等我刻好卖出去以后,再买你的那一件。 论斤卖?劳烦找个称帮我算算价格,另外你知不知道哪里有刻刀卖?” 表情更加奇怪,宋千做生意摸爬滚打那么多年,自认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精了,却偏偏看不透此刻站在自己面前的李君昊。 瞧着格外淡定,好像很有底气的样子,然而却挑选了这么件木头,甚至连吃饭的家伙都没有。 如果不是木雕师,那么直接选这么贵的木头就更奇怪了,从这身打扮就可以看出不是很有钱的二世祖,瞧着很正常的样子,不像那种喜欢拿钱打水漂的傻子,完全可以用外面那些不值钱的木头练手。 别人来买东西就是客人,虽然觉得奇怪,但宋千也不多,乐呵道:“行嘞,我就喜欢跟你这么爽快的人做生意,有些家伙东挑西选耽误我一两个时,连价格都谈得差不多了,最后竟然来了句不买,差点没把我给气死! 你爽快我也爽快,别人从我这里拿黄花梨树根,都是这个价,我给你算这个,兄弟你行不?” 他分别比划了个“四、三”和“三、九”的手势,明白这是指三百九一斤木头,李君昊面无表情,告诉他:“你行就行。” “哈哈哈!老哥我真没给你苦吃,都是正宗的老树根,连着树一起挖出来的,不是人家那种埋在土里都快腐烂了,又被挖出来的烂货。 你先试着雕,做出来的东西给我看看,那些收东西的商人我都认识,保你不吃亏,如果雕的太糟糕那就没办法了,哈哈哈!” 觉得自己最后这句话有点不适合,紧接着又补充了句:“我这人话有点直,兄弟你别往心里去,谁都是一刀刀刻出来的,我老婆他们家以前也是做木雕,明白这行有多难。 李留仙,光听这名字都带着股仙气,好好加油,等出名了把这根龙血木让你刻,一直想找位雕刻师傅,可总遇不到合适的。” 李君昊露出笑脸,面前这位宋千,为人比蒋老板聪明多了,别看好像性格大大咧咧,但其实很圆滑机灵,话让人听着觉得舒服,半点没有看不起人的意思。 至于刻龙血木,当作耳边风听听就行了,很可能见到每个人都这样,李君昊出生于商人世家,明白多结交人绝对没坏处,光是这根木头,足以帮他结交到许多人,在遇到真正巧夺工的雕刻大师之前,没可能真把这根木头拿出来。 看透不透,继续装青年,他露出淡淡的笑容,嘴里道:“谢谢,我明白你的意思。 这么贵重的木头我暂时不敢雕,以前只在豆腐和竹笋、萝卜上试过,等我尝试过之后再。” 宋千心里更纳闷,愈发觉得这位“年轻人”有趣,哈哈笑完之后,开口道:“工具很多店都有卖,每个人喜欢的不一样,我推荐去巧夺工买,这家店开三十多年了,想买的在里面都能找到。 现在应该还没关门,刚好木料厂下班了,要不我送你过去,这么大的木头挺重,你怎么来的?” “走路过来的,我还没有车。”不知道店在哪,因此李君昊没拒绝,再次了声:“谢谢。” 可能是怕他自卑,宋千搬来电子称时候,还安慰他以后能赚到钱之类。 正准备将树根搬上去,只见李君昊轻轻松松抓住它,放在了电子称上,瞧了眼上面数字后,便从身后背包里掏出钱,低头清点起来。 “……力气真不,平时也健身吧。”宋千笑着,别人拎重物都发力,而李君昊则像是拿了张纸,当中区别很容易看出来。 李君昊不是话多的性格,基本是有一句答一句,他回答道:“是啊,偶尔会练练。” 都话不投缘半句多,李君昊分明没有想聊的意思,宋千早就看出来了,可还是忍不住想跟他聊聊,打心里觉得这位年轻人有点怪,补充道: “做雕刻一要手稳,二要力气大,三要有想象力,你这身力气算是用对地方了” 第39章 阴阳师 树木本身就有价值,而李君昊面前的树根就要几百块一斤,这还只是南海黄花梨的树根而已,假如是树干,价格要翻十倍,如果品质好一些甚至还不止。 六十四斤半的树根,几乎掏光了李君昊的所有家底,交给宋千老板钱的时候有点心疼,钱多时候花钱无所谓,可惜那些银票变成了废纸,身上只有这么点,只能省着点花。 交完钱之后,宋千去开车,李君昊则表情轻松地拎着看起来毫不起眼的木根,来到木料厂门口等待他。 色已经黑了,工厂里亮起了灯,门口马路上也有灯,远处传来一阵狗吠声,一条母狗跑过去之后,又有好几条狗追了上去,大概是在发情,争夺着配偶权。 往来汽车不断,吵闹声音打破这个原本应该安安静静的夏日夜晚,空中亮起了星星,李君昊视力极好,还能看见移动着的人造卫星,只是一个点而已,它离地面实在太远了。 从流水镇离开后,意外来到了阳东,现在居然还准备雕刻东西卖钱,数百年前他也自己动手赚过钱,然后花了数十年时间一点点积累起来,可惜那笔财富现在全没了。 前些刘海告诉不会在意那些钱,如今李君昊很想回答他自己其实是在意的。 想到这件事时候他自己都觉得有趣,感叹人生多么奇妙,相比冰封的那段岁月,还是活着的感觉更好…… …… 不知是不是错觉。 此刻站在木料厂门口路灯下,李君昊视线里出现一片白色花瓣,好像是凭空出现,他就站在原地抬起头,盯着那片不知从哪飘来的花瓣,随后又出现了更多,如同一片花雨。 路人从他身边走过,对一切毫无察觉,只有他自己看见了地间的异样。 刹那间,周围的人静止不动、马路上的车也静止,满白色花雨往下坠落,落在地上消失不见,好像从没出现过。 有只白色鸟,拍打着翅膀往李君昊飞来,人畜无害的样子挺可爱,他抬起手,如同等待鸟降落在自己手上,但等它接近时候,李君昊却淡淡开口了句:“滚。” 那只鸟,顷刻间变为一尊戴着鬼脸面具,身体足有丈高的透明红色虚影,手里拿着大刀向他砍了下来! 李君昊依然没动作,那把刀透过他的身体砍了下去,如同砍到空气一般,直接穿透了,什么实质伤害都没发生,面前人影和花瓣却同时破碎,消失在地间。 拎着树根往前走了一步,汽车继续往前,身边其他人也在笑谈,大概是听见他自言自语滚,还有个年轻人脸色不爽嘀咕了句深井冰。 他侧头看向马路斜对面,有位身上穿着黑色袍子,头上戴着斗笠,身后背着个包裹的年轻人正站在那。 脸神严肃望着李君昊,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手里还有个红色罗盘,上面绿色指针正对着李君昊。 罗盘像是红陨,而绿色指针像是怨石,方形罗盘上刻满汉字,懂行的人会认出这是三合风水盘,主要特征是由三层二十四方位组成——地盘正针、人盘中针和盘缝针三环,即三盘三针相合。 李君昊更喜欢称呼它为“麻烦”,原本应该更容易融入世界当中,可千年前不知哪位闲得无聊,做出了这种能够指向被红陨影响到的生物的罗盘,于是各种各样的麻烦就接踵而至。 一帮自称正道的家伙们时不时拿着罗盘出现,找到他们后誓要痛下杀手,还地一个干净。 实际上,这帮自称正道的家伙们,很少错杀,因为无论僵尸也好,还是妖兽也罢,大多都在干着伤害理的事情,手上没几个干净,连李君昊都有一段迷失了的黑暗岁月,更别提散落在世界各处的其他异常生物。 他经常觉得杀的好,可是这种事情落到自己身上,就不是那么让李君昊觉得舒服了,仔细看看那个罗盘,略微诧异于它的奢华。 心想,长宽约十五厘米的罗盘,这得用多少红陨才能做出来,打量那位年轻人的目光,就像在看身藏巨富,而且家人不在身边的孩。 在几个世纪前,李君昊见过这样穿衣服的人,在他生活的那个时期被称为东瀛阴阳师,和华夏的道士扮演着差不多的角色,只不过更加诡异一些。 是的,即使李君昊自己成了僵尸,也认为这些阴阳师诡异,因为他们喜欢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将精怪魂魄收纳在怨石里,之后还能召唤出来听从自己的命令,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被阴阳师称之为“式神”。 刚刚那个古怪的虚影,就是没有被完全召唤出来的式神,正是看出那东西只是个虚幻,李君昊才懒得有动作,真的式神不是这样,他以前没见过,但却见过异常生物们的魂魄。 普通人有没有所谓的“魂魄”,李君昊不清楚,而那些受到怨石影响后的异常生物们,死后确实可以在世间短暂停留,变为没有意识的魂魄,大约只能停留五分钟不到,所以很少造成危害。 据阴阳师们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可以收集那些魂魄,以前李君昊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真的,现在看来确实是真的无疑,这些式神无法造成物理性伤害,但却能够迷乱心智、让人生病,此类方面统统道教被称之为咒术。 另外,据那些式神可以操纵活的生物,这样就能够造成物理伤害了,总之是群很古怪的存在,李君昊对他们了解不多,只亲眼见过阴阳师一次,其他都是道听途。 明白刚刚自己的神智,应该是被短暂影响到了,这让他觉得无比神奇,放下树根一个闪身,已经到达马路斜对面,笑眯眯地站在那位年轻的阴阳师身前。 怕出什么变故,没敢离得太近,对方腰间一把露出点绿色的匕首,可不是用作装饰的东西,完全可以让自己受伤。 两千多年前降落人间的那两种石头,都可以被融化,用来做成他们想要的东西,具体的融化方法只有道门知道,一直都是秘而不宣,这位年轻阴阳师携带的,就是一把附着了一层怨石的匕首…… 第40章 阴阳师(二) 近距离打量年轻阴阳师的模样,看起来比李君昊还要一些,大概只有十六七岁。 额头看不见头发,大概是被剃掉了,夜晚戴着黑色斗笠看起来有点怪异,只有半张脸暴露在灯光下,可以看出是位挺帅的家伙。 阴阳师在东瀛岛国有着很高的地位,自古流传着关于他们是“神灵的仆人”的传言,尤其是在千年之前那个民智未开的时代,无数人对妖魔鬼怪的存在深信不疑。 实际上当初确实有许多鬼怪为祸人间,许多现代人认为是神话传的记载,其实都真实发生过,比佛道昌盛的华夏混乱得多,那场陨石雨也覆盖了面积不的东瀛群岛,导致许多动物和人产生变异。 在大唐时期,东瀛还处于奈良时代,那边岛国由皇室控制,而阴阳师就是皇家御用的“阴阳道”代言人,具有对《河图》、《洛书》、《太乙》等阴阳道典籍的解释权,主要职责是负责文、历法的制订,并判断祥瑞灾异,勘定地相、风水,举行祭仪等,基本和从华夏学到的道法相似。 在那样的时代,人也好鬼怪也好,都屏息共居在十京城的暗处,而从平安时代开始,结合东瀛原有的咒禁道、神道教所发展出来的阴阳道师们,掌握了控制魂魄的术式,这才渐渐走上一条不同于华夏道法的岔路。 再次看了眼这位年轻阴阳师手中的搜妖罗盘,李君昊可惜于红陨里参杂了一丝丝绿色怨石,算是被废掉了。 曾经有许多大妖僵尸都想抢夺这些正道法器,只为夺走珍贵的红陨,后来师府有位道人想出了在红陨里参杂怨石,使得它们不能被吸收的办法,这才阻止了一场大祸。 开口笑着:“家伙毛都没长齐呢,就敢学那些阴阳师降妖?而且还是来抓我? 当年安琣幽九见到我,都没敢对我动手,你是真不知道高地厚,召唤出来的那个式神挺不错,活着时候肯定也是个大妖,可惜你只能用它来吓唬人,回家再学几年吧。” 出这句话时候,李君昊带着点试探的意思,曾听东瀛阴阳师家族中,以贺贸和安琣这两家势力最大,只是不知道如今怎么样。 如果面前这个家伙背后有人,不得就要提早做好准备,怕被别人给阴了,最好提前离开才可以,瞧刚才那个式神,肯定不是他自己降服的,阴阳师世代家传,他猜测多半有点势力。 年轻的阴阳师,见到李君昊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候,已经被吓到了,表情充满惊愕,甚至傻愣在那。 因为他想到一条传,有关华夏僵尸的传,除了这一族以外,他想不出有什么鬼魅能够拥有这么快的速度,而且还见过安培幽九,在他记忆里那可是数百年前的先祖! 深深吸了口气,阴阳师觉得自己命运多舛,年满十六岁就来华夏闯荡,直到三十岁才能回去,这是他们安琣家族自从前年前安琣晴明时代就定下的规矩,可他此刻觉得自己好苦逼,第一个妖就碰到僵尸,以前可能从没出现过。 僵尸原本是人族,人们提到这一族时候都单独提及,僵尸赋远超普通妖物,无论佛、道还是阴阳道的捉妖师们,遇到后败多胜少,从古至今没杀死几位僵尸一族,却有不少人死在僵尸手里。 所以到了后来,除去那些实力顶尖的存在,几乎没人愿意找僵尸一族下手,等着坐山观虎斗,让僵尸们自己内耗,由于他们猎杀同类,相遇后大多都争个你死我活,希望拿到对方精血延寿,所以数量一直上不去,反而在慢慢减少。 千年前僵尸一族橫行,甚至有可怕的存在坐着一艘木船,独自东渡去东瀛群岛,凭借一人之力杀灭当时大半阴阳师,如今数量已经很少了。 阴阳师内心一片冰凉,开口出两个字:“僵尸!” 李君昊不话,这就样看着他,眼神里一抹红色闪过,随即恢复正常,这是他故意露给对方看的。 明知道打不过,但阴阳师还是出手了,担心自己这一身血液变成李君昊的食物,他出僵尸的瞬间往后退去,拔出腰间匕首,造型更像是忍者们使用的苦无,不过更加长一些。 刚刚那位拿着大刀的虚影鬼脸武士再次出现,化为一张鬼脸向李君昊扑来,看透这是没有杀伤力的幻觉,对其他人而言挺吓人,他只当是空气,瞧见家伙转身跑掉了,速度飞快,不由露出笑容。 眼睛里再次出现花瓣,这是思维被影响后出现的幻觉,李君昊微微有些诧异,想着如果遇到那些顶级阴阳师,是不是整个思维都会被控制。 街边人蛮多,已经有人被他们这边的异常吸引了,只是极短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宋千老板还没出来,李君昊走进黑暗巷子的瞬间,刹那已经跟上那位阴阳师。 出现时候侧身闪避了一下,发现一道绿色光影,穿过他的侧身钻进正警惕抬起头的路边狗体内,随即那条半大胖狗,便脸神凶煞地往李君昊扑了过来紧接着死死咬住裤脚,发出凶狠声音。 趁这会儿功夫,东瀛的阴阳师快跑出巷口,李君昊瞧了瞧这条被式神控制的狗,哭笑不得自言自语:“就这么一条干净裤子,倒霉孩子。” 眼睛变红,獠牙也露出来,他随手抓起这条狗,再次出现时候已经站在巷子口,挡住了阴阳师的前路,笑眯眯问道:“告诉我是怎么控制式神,我发誓放了你……” 人善被人欺,李君昊不打算告诉眼前这个家伙,自己已经可以克制住吸人血的欲望,老祖宗们都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欺,反正不可能让人尊敬自己,不如让他们害怕自己。 吸动物血和吸人血时候实力相差了一半都不止,如果被人知道这件事,不定就会被有心人给盯上了,事关生命安全,再怎么心也不为过…… 第41章 式神 所谓“式神”,也就是那些被红陨影响过之后死去的生物,它们的存在形式无从得知,道教圣地师府有关于它们的研究,但消息没有流传出来,只有少部分人知道。 论起对这些灵魂的研究,除了道教师府、佛教迦蓝寺的部分人之外,就要数这些东瀛的阴阳师们研究得最透彻。 李君昊亲眼目睹过那只猫咪利用红陨化成人形的全过程,这方面已经不是秘密,再怎么变换也没超出血肉之身范围,而对于神秘的“魂魄”,则没有太多了解。 不明白它们是怎么存在于世界上,也不明白它们为什么会在极短时间内消散,这次刚好有机会,他打算从面前这位阴阳师口中探出点口风。 既然能够使用式神,甚至还将可爱的狗变成了暴躁如雷的疯狗,相信来自东瀛的阴阳师应该知道点什么才对,参考这颗星球上超过六十亿的普通人,他们这些异常生物实在是太少了,少到很难有机会碰面,这个问题已经困扰李君昊很久了。 瞧见在李君昊手里,胡乱挠动爪子的那只狗,那位自知没办法逃走的阴阳师气急,觉得遭受了奇耻大辱! 这位式神其实不弱,可惜被附身的狗身体太弱了,即使变得疯狂,那点战斗力在面对僵尸时候也完全不够看,如果是一头暴龙,就会凶悍多了,只是附近没暴龙,他也驱使不了能够影响暴龙的强大式神。 安琣家祖上曾经出现过,能够同时驱使十六头变得不怕疼痛、不惧死亡的暴龙的强大阴阳师,另外还同时奴役了上百武士,用它们攻下了一位拥有四千兵力的大名所占有的领地(古时候东瀛封建领主的称呼),然而他做不到。 十分后悔自己冒然就去招惹李君昊,但他不觉得消灭异类有什么错,从就被长辈们灌输这类观念,以及变成人生信仰。 此刻神情紧张盯着李君昊,摆出一幅如临大敌的模样,握紧手里匕首,开口:“做梦! 我安琣一氏从不投降,要战就战!式神已经在你身上留下了术,我家人早晚有一会为我报仇!” 到“安琣”时候故意加大了声音,好像生怕李君昊听不见似的,一口汉语十分流利,到底还是没放弃,想借用家族的势力让李君昊知难而退,可见是位挺机灵的家伙。 “果然。” 李君昊,他现在的模样有点可怕,手里狗依旧试图撕咬他,神情完全谈不上可爱。 关于阴阳师的咒术早有耳闻,命理气韵一虚无缥缈,但他对此深信不疑,据传当年元人灭道教,七位道门掌教连手北上,在元朝龙脉上埋了一块怨石,没过十年一个疆域辽阔的帝国就此灭亡。 也传有位大臣命人杖杀师府弟子,接下来几个月内,那位大员子孙后代接连身染重病,没死也残了,那位大员本人竟然踩到西瓜皮摔死,有消息称这是他家祖坟被人给改了风水。 李君昊本身也亲眼目睹过种种怪事,听被下了术,心里的当即警惕起来,面不改色继续:“我听阴阳师安琣晴明,曾经遇到徐佛也敢一战,他的本领确实不错,可惜,到你们这代也没落了。 这件事是你开的头,总要给我一个交代,狗挠得我痒痒,还给你!” 见到被抛过来的狗,年纪很的阴阳师面色羞红,附身个战斗力这么渣的东西,确实算是丢尽了安琣家先祖的颜面,一手接过狗绿光刹那间闪过,李君昊清晰见到它钻进阴阳师腰间的口袋里。 而那只狗,此刻突然恢复神智,面色茫然看了看,好像在辨别自己在哪,发出哀嚎叫声,被少年放在地上,差点没站稳,晃晃悠悠跑远了。 通过李君昊的话,安琣家的这位少年阴阳师,清楚听出事情有点回旋的余地,咬咬从怀里摸出块拇指指甲盖大的红色石头,将它抛给李君昊,并且开口:“我先前太冲动,这算是我的赔罪品,满意了?” 东西还不错,李君昊看了看随手放进口袋了,故作严肃地对他:“下不为例,以后别来打扰我,到时候就不是一块红陨能够解决的了。 你在我身上下的术?” 只当是自己家族地位高,成功威胁到李君昊,这位初出茅庐的少年阴阳师不再那么紧张,伸出右手做了个手势,真的有一抹红色光点,从李君昊眉心部位飞了出来。 看来刚刚那番话并不都是威胁,听过师府和迦蓝寺有此类术法,辨认杀害自家子弟的凶手,想不到阴阳师也有。 一直隐姓埋名装普通人,和这些捉妖人接触不多,李君昊心生警惕,想着以后还是要更加心才行,不太愿意参合进那些事情里,听见不远处传来脚步声,瞬间从原地消失。 少年往四周看了看,顿时松懈下来,觉得自己刚才丢了面子,还大喊了句:“今日之辱来日必还!记住我的名字!安琣龙马!” 腰间罗盘传来咔咔声,他的神色顿时一变,下一刻整个人都飞了起来,飞了两丈高又因重力往下掉,快要坠落到地的时候又被李君昊抓住衣服轻轻一扔在了地上,听见声音:“我不是怕你,只是觉得欺负个熊孩子没成就感,再敢威胁我就活埋了你!” 名叫安琣龙马的阴阳师被吓坏了,胸口起伏不定,脸色煞白正准备开口,又看不见人影了,再也不敢大话,急忙准备逃去人多的地方,明白僵尸根本不是自己所能对付的,哪怕是这一族中最弱的一位。 站起来刚往前走,察觉脚上沾了东西,鼻子闻到股恶臭,连忙嫌弃:“呀!屎!!!” 李君昊仍然在留心他的动静,听见这句话时候乐呵一笑,他是故意将那个家伙的脚,放在一坨狗粪上面的,仔细检查自己身体,总感觉对方还留了后手,什么都没查到,摇摇头回到木料厂门口。 宋千的车刚好开出来,以为李君昊一直站在门口等自己,见到裤脚破破烂烂,诧异询问:“把树根放进后车厢里,你裤子怎么了?” “没事,遇到只疯狗。” 李君昊淡定回答:“没咬伤我,就咬到裤子,可能是闻出了我的穷酸气味吧……” 第42章 这么好的传统,怎么就丢了...... 只是一位刚出来闯荡的阴阳师,李君昊并没有将他放在心上,虽有些忌惮他背后的安琣家族,可那大多是出于不愿意招惹麻烦,真打起来他并不怕。 东瀛岛曾经的皇室供奉安琣家族,势力挺大没错,但是跟师府、迦蓝寺相比还是差了一个档次,第一次见到堪称神奇的阴阳师式神,李君昊觉得这种术法挺有趣。 之前那条被式神附身的狗算是活物,另外也可以附着在死物上面,那意味着表面附着了怨石的法器,同样能够具有强大杀伤力,那些魂魄活着时候怕接触怨石,然而死后却可以借助怨石里含有的怨气来壮大自身。 李君昊听过这些事情,由此猜测之前那位看上去挺强大的式神,就被封印在安琣龙马的那把匕首里,可惜他没有召唤出那位式神的实力。 曾经见过道门飞剑斩杀僵尸,此刻他猜测佛、道两门也掌握了和阴阳师类似的术法,只不过侧重的方面不同,阴阳师挖掘出了那些魂在影响人心方面具有的效果,无论是幻术还是诅咒等等都挺厉害,安琣龙马施展不出,不代表道行更深阴阳师也这么弱。 暗自决定尽快离开阳东,相信这里出现僵尸的消息很快就会被传出去,最近几应该不会出问题,李君昊将这件事记在心里,开始打量起宋千的这辆车,一排英文字母他不认识,但是在某本汽车杂志上见过这个品牌——霸虎。 宽大的车体很有美感,方方正正,内部空间也挺大,比朱何军那辆车要好上太多,看一眼李君昊就觉得喜欢,此刻询问:“宋老板,你这辆车多少钱可以买到?” 今体验了几个时驾驶的感觉,他认为很有必要去买一辆车,古时候李君昊喜欢名驹,现在将对马的喜爱转移到了车上,男人性就是如此。 宋千侧头看了眼,笑着:“普通版胜揽最低差不多两百万就能拿到,我这辆加长了稍微贵一点,到手三百四十万。 做生意有时候要撑门面,其实我觉得以前开的面包车挺好,拉货比这辆方便多了,怎么折腾都没事。 不过那辆车太破,有时候去车站接客人拿不出手,还要去跟别人借车,觉着太麻烦了,就自己买了辆。” 他是真有钱,光是之前李君昊去过的那间积压着各种好木料的仓库,里面全部货物的总价值就要超过四千万,身价早就上亿,买辆这样的好车不算什么,因此话语气挺随意。 对宋千只是一辆车,对李君昊而言就有点贵了,然而还算可以接受,他会的手艺挺多,自认赚钱不算难事,何况钱这东西对他吸引力并不大,以前就是遇到喜欢的东西就买的二世祖性格,只是最近花钱的地方比较多,自己手头又很紧,这才迫于无奈打算“卖艺”。 走过一条巷子口时候,能看见几位穿着短裤或者裙子的女人站在昏暗路灯底下,瞧见这幕时候宋千顿时乐了,接着:“春风吹又生啊,刚严打没几,居然又出来做生意了。 你瞧那个戴帽子的老头,他是我公司的员工,上班赚两个钱都糟蹋在她们身上了,和老婆经常吵架,有次还跑到木材厂来吵,过两次后我就懒得去管那些烂事了。” 顺着宋千的目光往路边看去,李君昊瞧见那位戴帽子的老头,发现这辆自己老板的车之后连忙躲到路边转过身,还听见女人“进来坐坐”之类,当即明白她们是干嘛的。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笑着告诉:“过去时候不禁止娶多个女人,如果家境还算充裕,等到大概三十岁时候,正妻会觉得丈夫年纪不了,应该纳个妾。 在这种事情上她们能想开,假如阻止的话会被别人闲话,妒妇的名声传出去可不好听,男人不打算纳妾的话,甚至还会帮忙物色适合的女子。 现在不行了,法律只允许一夫一妻,青楼也被取消,我觉得这样挺好。” “这么好的传统美德,怎么就没留下呢!” 宋千面带可惜神色,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难以实现的美事,深深叹了口气,接着对李君昊: “你现在还,不懂我们老男人,今年我也三十岁了,你嫂子也没让我纳妾的念头,反而把我管得死死的。 上次出去应酬,身上留下点香水味,在客厅睡了两沙发才让我进房门,本来根本没什么事,被她这样胡搅蛮缠,差点就搞出事情来了。” 女人,男人之前聊时候永恒不衰的话题之一,李君昊去过青楼,但没现代人想得那么污,高端青楼卖得是情怀,那里面姑娘大多精通琴棋书画之类,读书人一般都去那,聊聊、喝喝茶、谈谈理想之类。 人帅多金又有才,当初仰慕他的佳人可不止一位两位,中榜眼那年东城花魁诸葛月如姑娘,甚至自赎卖身契打算当他妾侍,南平郡主听后也只是当作美事,甚至还去花满楼和她谈过话,觉得性格很好,让李君昊不能辜负人家。 由这个话题,引申出了对古代某些事情的讨论,宋千没事时候喜欢看些讲述古代的网络,得知有些网络著名作家赚钱多时候,李君昊又敏锐察觉到一条赚钱的好路子,论起对古时候风俗习惯、人文趣事的了解,他自认这个世界上没人比自己懂得更多,李擎虽也是从那个时代过来,但看的书可没他多。 路上车辆挺多,还堵了几分钟,此刻终于来到工具店门口,古朴招牌挺漂亮,宋千停好车后,李君昊开门下车,瞧见里面架子上摆放着的一排排工具,再次感叹这个时代的人真聪明。 就拿切割机来,铁质的钢管不一会儿就在店铺门口,冒着火花被割成了两截,制铁工艺也远超古代,他等宋千下车后一起走进去,打算今晚就将那块木头给雕好 第43章 小露一手吓傻人 雕刻师傅们所需要的东西并不少,傍晚去鲍师傅那里参观时候,有一张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工具。 玉雕、牙雕、石雕、木雕、核雕、骨雕、玻璃雕、青田石雕等等,每种雕刻所用的工具都不尽相同,一般来雕刻用的工具主要为雕刻刀、锯子、锉子、凿子、钻头、磨头、铣刀、砂轮、砂纸、金刚砂片、夹床等等,而且每种工具的大和形状都不一样,许多工具都要自己选择。 本着帮人帮到底的想法,宋千老板亲自带李君昊过来,是想让这家店老板别宰人,他挺喜欢李君昊,自认在阳东做了那么多年生意有点面子,店里东西又还不错,但价格比其他地方稍高,李君昊明摆着没太多钱,毕竟是自己客人,怕他自己来买吃亏了。 一位脸圆圆的女服务员认识宋千,笑着询问:“宋老板大驾光临,需要什么打个电话让我哥送去就行,劳烦你亲自来多麻烦。” “我厂里的零件还有,这季度生意不算好,暂时还不用买。” 宋千笑着,指指李君昊:“我是带我客人来买雕刻工具的,他买了件黄花梨树根准备自己刻东西,这不是想着你们经常照顾我,就把李带到你们这里来了嘛,哈哈! 我朋友的妹妹,莉,从就跟我认识了,算是邻居,他们家东西你绝对放心。” 李君昊点头表示明白,学着电视里其他人打招呼的做法,对女店员伸出手,开口:“我叫李留仙,你好。” 被称为莉的姑娘年纪不大,盯着李君昊看了看,问道:“这么年轻,你有女朋友了吗?” “哈哈哈!买完东西你自己要号码,我就不掺合了,冰箱里有水果吧,我去拿点吃的。”宋千见她明目张胆表示出对李君昊的好感,怕自己在这里当电灯泡惹她嫌弃,找个理由就走掉了。 李君昊听见后挺纳闷,只当是现代人聊的习惯,摇了摇头告诉:“还没有呢,暂时不急这些事。” 像是在婉拒,不过女店员不在意,对宋千了句有西瓜,继续问道:“你打算买什么? 雕刻木头的工具都在那边,我可以帮你介绍,既然都打算雕黄花梨,技术应该很好了吧,难道从就学这个?打算买什么?” “算是吧,以前雕过点东西,我什么都没有,所以都要买。”完李君昊在心里补充了句豆腐、冬瓜之类,那也算是雕刻。 走到几排木头架子旁,女店员点完头没话,他随意拿起一把装在盒子里的圆头刻刀,查看完将一整套拿在手里,接着又拿了套平头的,外加锉子和一把钢锯。 看了看没发现其它需要的,只是拿了盒磨砂纸,便告诉:“好了,我买这些。” 莉略微惊讶,开口问他:“就这几种?你不是什么都没有吗?” “是啊,这些就够了。”李君昊纳闷回答,“别人还买什么?” “手钻、线钻、台钳之类的,另外蜂蜡也要买,木头雕刻好上一点蜂蜡才好看。” “那就给我一瓶蜂蜡,其它的我用不到。”李君昊想了想回答她。 莉觉得奇怪,没有多什么,拿了一罐蜂蜡之后,退出来往柜台走,嘴里着:“现在机器越来越先进,有人直接把木头放好,然后由机器帮忙雕刻。 D打印技术也出来了,听以后各种摆件、家具什么的都能用D打印机打印,再过不少年可能手工雕刻就消失了,最近许多木匠找不到活干。” 不懂D打印技术是什么,但李君昊可以凭借词语大概想象出来,摇摇头笑道:“不会的,白时候看见路边有不少木雕,它们应该就是机器雕刻出来,看上去挺不错,但总让我感觉死气沉沉的,缺少了一股子灵气。 雕刻技术自先古时期就一直存在,可能会被机器取代一部分,但不可能全部取代。” “你试试看合不合适,省得还要再来换。” 莉从柜台里拿出一块拳头大,专门给顾客试雕的木头,回答:“这倒是真的,卖出高价的那些都是手工雕刻。 而且最近几年来价格越来越高,明很多有钱人还是喜欢人们动手雕出来的东西,机器做出来的都一样,也粗糙了些。” 李君昊笑着打开盒子,随意拿出把平头刻刀,另外一只手拿起被放在面前的木块,思索几秒后便开始动刀,轻轻松松就将刻刀插得很深,然后往前推动,很快掉下一块碎木。 瞧见他动作时候,女店员莉都看愣住了,木头又不是豆腐,她从没见过哪位雕刻师傅力气这么大,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李君昊的动作,只见刀刀入木,木屑不断掉落下来。 宋千去拿了西瓜,切成几瓣后装在盘子里,正准备喊他们一起吃,此刻也瞧见了李君昊的动作,诧异于他的力气,瞧见抓住木头一动不动的左手,表情明显有些被吓到,要知道别人可都是从锤子和凿子塑形。 只见李君昊换了把大一点的平头刻刀,继续雕琢自己手中的木块,不一会儿功夫就出现四条腿,又换成的之后,刻出了颗胖乎乎的猪头,手速快到惊人,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认真沉浸在雕琢自己第一件木雕作品中,将自己脑海中的东西真正刻出来。 大概雕好外形后,又换了更号的平头刻刀,对它进行修改,还刻出猪尾巴以及蹄子,将凸起的地方刻平。 木头在他手里就像是橡皮泥一般,渐渐接近成品,宋千老板已经看傻眼了,阳东一大半雕刻师他都认识,但从没见过李君昊这样雕刻的,这速度快到可怕。 就是因为了解木雕师职业,所以才能体会出李君昊的厉害之处,别人都是心翼翼下手,而他则是咔咔咔,偏偏做出来的东西还很精致。 等到宋千刚缓过点神,李君昊已经拿起了圆头刀,雕刻木猪的面部,并且添加了点花纹,之后还往它背上刻了点什么。 不久放下它,露出笑容对张开嘴巴,满脸都写着难以置信的莉:“好了,东西挺好用,帮我算算总共多少钱” 第44章 熟人都在历史书里...... 一只刚刻好的木猪摆放在柜台上。 不是什么好木头,但也不算太差,它盘卧在那,看起来肥嘟嘟的,胖脸充满喜感,线条无比流畅,连微卷的耳朵都那么精致。 这样的简单雕刻,学过一段时间木雕的手工匠人们都会,然而绝对不会那么快就刻出来,这明李君昊的雕刻造诣确实极高,每次下手之前都做到了心中有数!哪怕一点点差错,都不会让木雕如此精美! 满打满算大约只花了三分多钟时间,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女店员莉和宋千老板现在真的相信李君昊有实力,去雕刻黄花梨木树根了。 先前卖木头时候,听见雕刻好卖掉之后再来买,其实宋千不以为意,因为除了那些早就出名的大师们之外,别人雕刻出来的木雕并不好出手 和古玩玉器翡翠之类的收藏品相比,木雕毕竟是众类收藏,舍得买的富人数量本就不多,喜欢木雕的富豪那就更少了。 而此刻见到李君昊露出的这手绝活,宋千打心里发出类似于“道得个语,居即易矣”的感叹,他放下水果盘匆匆快走几步,赶在莉之前抢先拿起木猪,大拇指从它身上擦过,触感格外平滑,就像是用砂布打磨过后一般,这更加明雕工多么精湛。 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身上用作装饰的线条十分流畅,猪尾巴卷在两瓣肉臀上,再次摸了摸,连一点毛刺都没感觉出来,如果不是亲眼目睹李君昊雕刻它的过程,打死宋千都不信这玩意儿是短短几分钟内雕刻出来的。 翻转发现木猪背后刻着密密麻麻的字时候,宋千更是大吃一惊,弯腰在柜台抽屉里翻找,找出个放大镜,瞧见上面工整楷体字时候,眼珠子都瞪直了,这可是用粗头圆刻刀写出来的! 莉凑过去,发现那些被放大的漂亮字时候,也不由露出吃惊表情,开口读出上面的字:“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苏子瞻的吧……” 李君昊的启蒙恩师,祖上就是苏子瞻的学生,这些诗他五岁之前就会背诵,那位老师一直教到他考完童生,然后才辞去私塾教师职务。 最近发现苏家子瞻先生的名号传承至今,并且被人们所歌颂,他挺开心的,刚刚决定刻点东西,这首词第一个出现在了李君昊脑袋里。 开口告诉:“没错,子瞻先生有大才,他的词我很喜欢。” 从短暂的震惊中回过神,就在莉正准备看看木猪时候,宋千老板一把握住它,直接塞进自己裤子口袋里,先斩后奏询问李君昊:“李师傅,这东西就送给我了吧,用一块叶紫檀木跟你换!” 瞧见宋老板鼓鼓囊囊的裤子口袋,都已经被装进去了,李君昊还能再什么呢,乐呵开口:“行,那你可亏大了。” 宋千不知不觉已经喊他“李师傅”,这算是认可了李君昊的雕刻技术,听见他这句话后果断摇头:“一点都不亏! 等我将你这件东西,给那些眼高于顶的老雕刻师们看过,估计能把他们眼珠子都瞪出来,别的先不提,我就没看见过谁能刻出这么漂亮的字!” 女店员莉终于发现,自己慢了一步,宋千和他哥玩得不错,再加上从就认识,因此没什么顾及,气急喊道:“这木头是我店里的!应该给我!” 表情更加开心,宋老板哈哈大笑着:“瞧啊,我就不亏吧,这才几秒钟,就有人惦记上它了!” 见莉伸手准备抢,而宋千死死捂住自己口袋,摆明了不愿意将这个不值钱的玩意拱手让人,李君昊面带笑容告诉:“如果不嫌弃,今晚我再做一个出来,这种猪本就是一对放在一块,面对面才好看。 以前有两个鸡血石的纸镇,就是这种造型,颜色鲜红,可惜后来被我给弄丢了。” 宋千听见,表情再次一愣,明白自己这次算是看走眼了,瞧李君昊身上衣服、手上手表,本以为是普通人,现在听两块鸡血石,立马高看起他来,猜测是什么背景。 鸡血石的数量本就不多,从古至今早就被开采完,而鲜红的鸡血石数量更少,那价格足以让宋千都心疼,一克至少两三万! 仔细想想也对,既会书法又会木雕,气质也不俗,下意识将李君昊当成是哪位大师的子弟,笑着:“这手艺用来雕普通木头糟蹋了,明我送两块好的木头给你。” “不瞒你,其实我看上那根龙血木了,只不过暂时没钱买下它,最近多雕点木头,今晚就把那块树根弄出来,等以后有钱了还指望宋老板卖一些给我。 主木太珍贵,刚刚我在你那见到根枝条,适合做成手杖,到时候买下它就好。” 等李君昊笑着完,宋千不在意摇摇手,爽快道:“行啊,那么粗的主木没了,以后只会越来越少,我不打算卖。 但是胳膊粗的细木有很多,花点时间总能找到,这不算事。 你今晚要雕那块黄花梨树根?我可以过去看看不,绝对不打扰你,就是想再看看你这门手艺,一个晚上的时间之前告诉我我可能不信,现在我信了。” 有的人雕刻不喜欢旁边有人,不过李君昊不在意,对方爽快他也爽快,当即点头:“可以,只是我还没找到地方,原本准备去酒店开一间房,在房间里刻。” “那多没意思,我来帮你找地方!莉,这套东西我们拿走了,记在我公司账上,月底一起结!” 宋千兴奋,他确实被李君昊的手艺给惊艳到了,要先前态度一般,此刻热情多了,自己拿了个袋子,将几套工具装进去便准备走。 李君昊不太好意思,“这怎么行,我来给钱吧,还剩下不少。” 钱刚掏出来,袖子已经被宋千抓着,“跟哥计较这点钱干嘛,还不如我一顿酒的零头多,走走走……” 莉站在原地,看向两人往外走时候表情很不淡定,终于抬脚跟着往外跑去,嘴里急忙喊道:“带带我!今不做生意了,我也要去!把我哥叫着!他最爱看热闹!” **************************** 不久,宽大的汽车再次出发,莉坐在后排问东问西,偏偏李君昊根本没有现代身份,只能内心苦笑地有一句没一句应付他。 阳东大不大,也不,开车走了十多分钟,莉瞧见路边熟悉场景时候,发出惊疑声音询问:“我记得唐姐家以前就住在这吧,你去你老丈人家的木雕厂?” “是啊,这不是没地方雕刻嘛,借他们厂的地方用用,待会儿给我老婆打个电话,让她送点吃的过来” 完这句后,大概是自己憋得难受,又得意忘形地将自己真实想法吐露了出来,坏笑:“我那老丈人以前看不起我,即使赚再多钱也觉得不行,直到现在过年过节时候,还摆脸色给我看,真是气死我了! 今去露一手,吓死那个老头,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在我面前骄傲,哈哈哈!” 李君昊面色恍然,心想所谓“坑爹”,应该就是指现在的宋老板了吧。 在古时代谁家不是尊敬长辈,敢个“死”字一个大嘴吧扇上去,别人也会认为活该,爹妈再讨厌也是父母,长者为大的规矩恐怕也坏了。 “我这点雕虫技,还入不了那些老师傅们的眼,你就别抬举我了。”李君昊谦虚。 差不多习惯了他这种带着点文邹邹的话方式,宋千摇头:“就你刚刚那手本事,足够让我那老丈人开眼了,早就想让他知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不过是年轻时候去主持修筑过紫禁城而已,我哪里就差了。” 看样子在老丈人那里受了不的气,李君昊没有多,转移话题道:“书上写当初那些木工们,只用了寥寥几种工具就建造起紫禁城,确实厉害。” “那是当初,现在有真本事的木匠没多少了,就拿凿个榫眼来,如果没有机器很多年轻木匠都不知道怎么办。 许多手艺都没了,我时候经常在街上见到手艺人们,用木头打造出来的玩具,比现在的玩具精致得多。”来到一处老街,宋千将车停在路边,继续:“下车吧,到了。 应该已经吃过晚饭,我们待会儿自己吃,先去店里买两条烟,不然空着手上门又不知道会怎么编排我。” “如果你和唐姐生个孩子出来,不定以后就看你顺眼多了。”莉插嘴笑道。 宋千顿时摆手:“去去去,你知道什么啊。 要是能生出孩子,难道我不生?这不是我老婆身体不好嘛,现在生孩子那是害了她” 第45章 铁下心打老丈人脸 每个人人生中的重大喜悦不算多,结婚算是一件,生孩子也算一件。 听见宋千老板夫人身体有恙,一直记着他帮自己买东西这个人情的李君昊,下车时候道:“如果不嫌弃,我可以帮你老婆看看。 以前学过点医术,也处理过几件生育方面的棘手事,有些方子可以帮忙调理身体……” 如之前所,李君昊干过许多事情,当时还雇佣了位姓李的少年,放在药铺里当二。 前些翻看《本草纲目》时候,觉得许多药方颇为熟悉,瞧见作者出身地,才发现和当年哪位药童的祖籍一样,估计应该有点渊源才对。 算算年代应该是这本书作者爷爷那一辈的,不是嫡系也应该有亲。 上古传中有神农氏尝百草,后来又出现了李君昊这位奇葩的僵尸。 当初他从迷失中清醒过来之后,自觉杀戮过多罪孽深重,突然有一产生了治病救人赎罪的念头,想着反正草药吃不死自己,向各大名医学完治病救人的方法后,又去学神农氏尝百草,亲自辨别各种药物的功效,组成不少具有奇效的药方。 洪熙年间江南产生瘟疫,就是李君昊琢磨出了种克制瘟疫的药方,救下成千上万差点病死的百姓,如果不是因为一味药材不足,应该能救下更多才对。 事后没人知道那个药方是谁传播出去的,几位江南名医对外只是药方莫名其妙出现在自己枕头边,成为历史上的一桩悬案。 假如编写《本草纲目》的那位大夫,跟李君昊当年收留的李姓药童有关系,那么一切就能得通了,没觉得自己的知识被抄袭,反而觉得欣慰,治病救人本就是他走遍名山大川寻找良药的初衷,为此整整花了七年时间,琢磨出六百多个常用药方。 所以,询问宋千时候他挺有底气,被李君昊迷失时候吸血而死的那些无辜人,终究化为了一抔黄土,虽因此救下更多人,但也只是能稍稍让他安慰自己罢了,当初将那些药方散播出去后便离开临杭,到京城开了座酒楼。 而宋茜和莉则表情愣住,不约而同觉得李君昊带给他们的惊喜太多了,明明仿佛就快要看透他,却又总是会出现其他谜题,总之是个很奇怪的年轻人。 看病不是雕刻木头,弄错药是会吃死人的,宋千怎么可能会对李君昊放心,毕竟才刚认识几个时而已,可也没对他的好意泼冷水,只是乐呵拍拍李俊昊肩膀,告诉:“行! 等我老婆来了,你帮她瞧瞧,如果能生个大胖子,我给你包个大红包!这件事都快成我老婆心结了! 身上好凉啊,晚上降温了,可能要下雨,进去之后我帮你找件外套” ************************* 宋千去不远处的杂货店拿了两条烟,华中牌的红色包装挺喜庆,店太了没什么好酒,档次太低了,送人不合适,索性没买。 就拿在手里,往他老丈人所在的木雕厂走去,别看刚才骂得凶,见到门口胖老头时候他脸上堆满了笑容,大喊道:“爸! 好久没来了,今儿顺路过看看您!身子还好吧,给您带了两条烟,叶待会儿就来!” 热情得不像话,和之前完全不同,李俊昊无奈笑了笑,心想从古至今都一样,以前要伺候好老丈人,他去见南平父亲时候连坐都不敢坐,生怕有哪里失礼,现在女性地位提高了,更是要伺候,一不心家里就要遭殃。 那老头原本挺开心,见到宋千时候立马板起了脸,还是伸手拿起那两条烟,侧身让他们进屋,嘴里着:“我都准备坐上床看电视了,这么晚了过来干嘛?” 莉怕李君昊觉得这家人不好客,声解释:“以前宋千很花心,差点没让他们结婚,关系不太好。” 听完点点头,这就难怪了,白菜被猪拱了很可气,花心猪更可气,李君昊没话,宋千正在对那老头:“今遇到这位客人,他想借个地方雕树根。 刚才陪他去买了工具,这不是想着您这里宽敞,所以打算借给他用一用嘛。 李人很好,雕刻手艺也……凑合。 年轻人嘛,正好让爸您指点指点,也少走点弯路,您是吧?” 坑,显然是在挖坑,那老头瞧瞧李君昊,觉得这“家伙”看着挺顺眼,至少白白净净的,也不像什么不三不四的混混。 圈子本来就,同行是冤家的故事很少在木雕圈子里发生,更像是在彼此间良性竞争。 遇到个辈,这位姓唐的老头露出笑容,嘴里道:“进来吧,我可教不了什么。 建筑活懂得多一些,很少雕树根,喜欢木雕手艺的年轻人不多了,想找个适合的徒弟都难,不是没赋就是没耐心和毅力。 最近我没干活,屋子都空着,先借给你用吧,该有的东西都有。” “哪的话! 李,我爸当年雕刻过一个龙血木树根根雕,卖了四百多万呢! 树根上全是神仙,你上网都能搜到那件叫做《百仙图》的根雕,那是七八年前的价格,现在一千万都不止!” 宋千极力吹捧道。 难得觉得自己这位女婿瞧着顺眼,唐老爷子忍不住笑了笑,摆手谦虚:“运气好而已,刚好碰到位喜欢道教的生意人,觉得那东西吉利,要不然卖不出那么高。” 莉和李君昊看看对方,都看出了对方眼神里的无语,结合先前宋千在车里得那些话,能明白这次过来肯定没安好心。 常言道捧得越高摔得越狠,费尽心思想打自己老丈人脸这种事,恐怕只有宋千这位奇葩才能干出来 总感觉宋老板自己在作死,被当成枪使的李君昊故作不知,也笑着:“那就谢谢您了。 做手艺活的哪有什么运气,刻出来的东西好才会有人买,您老谦虚了。” 连番夸赞,让唐老头有些飘飘然,再次邀请他们进去,还问宋千:“树根呢?什么种类的树根?” 宋千“奸计得逞”,跑着去打开后备箱,本想学李君昊那样拿树根,一只手没能拎起来,索性抱着它放在地上,随后关好后备箱。 唐老头凑近看了看,绕着树根朝上的老树根转了圈,大概是在想象做什么好,过了会儿咂嘴感叹:“这件树根不好雕啊,刻出来的造型不够美,卖不出太高的价格。 李是吧,你打算雕成什么?” 李君昊回答:“十多条树根,有些还缠绕在一起,我觉得这种样子适合刻出龙,如果不是细了点,会更好看些。” 在脑海里想象完,唐老头接着道:“太细了不好刻爪子,造型挺适合,刻成蛇也可以,但很难卖出去,摆在家里太吓人。” “我也是这样想的。”李君昊点头。 “来来来!搭把手!” 宋千喊了句,看向他老丈人道:“李雕东西很快,待会儿就能试试了,我们还没吃东西,刚好让叶带点过来。” 不知道他究竟跟这位老丈人有多大仇,才会冒着作死的超大风险忽悠唐老爷子来寻开心。 老爷子听见“快”这个词,表情不由有些纳闷,它可以是褒义、也可以是贬义,例如对男人而言,这绝对不是一个好字,在雕刻方面同样也是。 从古至今老祖宗们都讲究“慢工出细活”,木雕手艺匠人们下手时候都是再三求精准,雕刻行业不像在手机上打字,错了随意删除就可以重来,木头就那么一件,有时候手稍微抖一抖,都可能在作品上留下刺眼的瑕疵,当即就觉得不是件好事。 女婿毕竟是自己女婿,见宋千将李君昊带过来,以为是什么有关系的熟人,自认在木雕技巧方面有点真本事,于是提醒:“雕木头还是慢一些才好,手上的技巧需要慢慢锻炼,李啊,你现在还年轻,这东西急不来。” 李君昊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虽在闹市里生活过很长时间,可因为自身原因却没办法融入进去,心理年纪并不算老练,宋老板一口一句李,唐老头也这样叫,他只当正常,装作晚辈一般笑着回复道:“我记得了。” 还算孺子可教,唐老头满意地点了点头,宋千脸上只是微笑,其实心里已经快要笑疯了!他是亲眼见过李君昊雕刻手艺的,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已经肯定李君昊雕刻手艺绝对不俗! 此时从裤子口袋里掏出刚刚那只木猪,交给自己老丈人询问:“李刚才刻的,爸您看看怎么样?” 唐老头拿在手里看了看,可能是觉得有点意思,抬头看了李君昊一眼,之后才:“做得不错,雕工很细致,抹上层蜂蜡木头的纹理就出来了,会更好看。 尤其是这神态,看来有点雕刻的底子,从就学这行了吧?没有几年时间雕不出这么细致的手艺,嘿,这上面的字真棒,手刻还是机器?” 第46章 现在的年轻人,心比天高啊...... 没等李君昊回答,唐老头自己先:“应该是手刻的,机器刻的都死板,看样子书法也不错,是个人才!” 宋千听完这番话,虽之前就认为东西刻得好,此刻还是有点吃惊,太了解自己这位老丈人的性格,想从他嘴里听出几句夸赞可不容易,当年紫禁城翻新,这老头可是工头! 他们聊,数公里外有一辆车正开过来。 白那位蒋老板坐在后排,正对开车的朱何军:“一套檀木柜子定做好了,待会儿再找几个人帮忙搬。 唐老师傅脾气也不好,跟这帮人打交道我算是倒了霉了,不都火克木,怎么木工师傅脾气都大,好不容易才跟他攀上关系,见面时候多注意点。” “好嘞!”朱何军,掏出手机准备联系人,给别人介绍生意能拿到点钱,表情挺开心。 李君昊没有找他,只以为自己去了别的地方,短短时间已经将这位白路上遇见的年轻人,忘在脑后了 ************************ 宋千铁了心,今要让自己老丈人开开眼! 要速度有速度,要质量有质量,可能是觉得如今日子过得太舒坦,铁了心想“教训”自己老丈人一番,让他知道什么才是真功夫! 仔细来,宋千其实也倒霉,别人家摊上这么个能赚钱的好女婿,早就笑得合不拢嘴了,可他却在唐老头这里处处受气,分明是看不惯女儿喜欢上这种人。 对此宋千老板早就生了一肚子闷气,可是却没地方撒出来。 没办法,谁让自己这位老丈人有真本事呢,年轻时候找了位好师傅领进雕刻这行,在他自身努力下靠双手把木雕技艺提升到很高层次,在传统习俗依旧完好的木雕圈子里辈分极大,别找人来教训他,平时他不教训别人就该谢谢地了。 进屋后打完电话给自己老婆,让她上街随便买点吃的送过来,随后亲自帮忙收拾出一块地方,给李君昊用来雕刻。 被宋千和莉死死盯着,李君昊感觉十分别扭,心想不能太出风头,一边构思如何雕琢,一边将刚才买的那几样东西放在手边凳子上。 工作室里堆放着不少东西,有些已经做好了,主要以家具为主,油漆气味不算浓,普通家具经常使用劣质涂漆,而唐老头打造的高端家具讲究古典美,连上漆都用古代的传统材料。 唐老头没有跟过来,他还没无聊到看一位辈雕刻东西,雕刻都以来计算,打造一套家具有时更是需要数月时间,刚开始刻最无聊,快结束时候才能看出点门道,吸引不了他的兴趣。 接到电话后,站在门口等待蒋老板到来,打算等对方把定做的家具带走以后,自己回房间看电视去,新闻刚结束,《回村的诱惑》就要开始了…… 一辆卡车车灯照过来,随后停在门口。 还是之前那副打扮的蒋老板先下车,掏口袋递了根烟给宋千老丈人,应该是第一次见面,他:“唐老,四月份下订单的那套东西做好了吧? 刚好来阳东,今能带走我就带走了,省的还要再花时间跑一趟,店里要人看着,平时我走不开。 定金已经付过,剩下的钱立马就转给您,还是按照好的价格,买家是位海外华人,穷得就剩下钱了,听有一座大牧场,好家伙,一百多万亩呢! 我从里面赚点倒手差价钱,您可千万别介意,以后有什么好生意,还指望着您帮忙打造呢,据您这里有一幅白石老人画的虾,有兴趣出手不?” 接过香烟,老头刚叼在嘴边,蒋老板就将打火机伸了过去,只听见唐老头:“死心吧,那幅画我可不卖。 出师那,我师傅白石亲自送给我的,等我死了传给我女儿,她也不能卖,幸好我女婿有钱,要不然还真担心惦记着那幅画。 东西都打好了,你验完以后再给钱,觉得哪不对就告诉我,能改的我就改改,就你们两个人可搬不动,搬坏了可别赖在我头上。” 之前宋千在,唐老头稍稍显得平易近人,对李君昊他们也很客气,现在面对外人,身为雕刻大师的架子就摆出来了,别看只是木雕,三百六十行里做到顶尖的那一撮人,都是有真本事的。 蒋老板根本没将这些客气话往心里去,要真指手画脚挑毛病,估计下次也就别指望让唐老头帮忙动手打造东西了,也别指望别人来造,顶尖手艺人就那么多,圈子里谁不认识谁。 和那些普通木雕师们不同,这些名气大的匠人们根本不愁没生意,都是看心情挑着干,反而是商人求着他们,坏脾气都是被惯出来的。 有钱赚就行,不在乎唐老头的脸色,蒋老板赶忙摇头笑道:“哪能啊,我能不相信您老手艺? 退一步来,如果东西有问题您也不可能拿出来啊,您这白石老人亲传弟子的金字招牌,可比一套紫檀木柜子值钱多喽,对谁都不放心,也不能对您不放心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明知道面前这位姓蒋的生意人在拍自己马屁,唐老头依然乐呵呵的接受了,人们本能爱受奉承,有人看起来好像不爱听拍马屁的话,其实只是没有挠到对方痒处罢了。 “这话的不错,如果觉得东西有问题,哪怕就是砸了当木柴烧火,我也绝对不会往外卖。 行吧,剩下的紫檀木我做了几串手珠,一点都没浪费你送来的木料,待会儿一起带走,多少能值几个钱。” 唐老头回答,白色烟雾刚从嘴里吐出来,又从鼻子吸了进去,干雕刻活时候既枯燥又需要专注,他几乎手不离烟,明知道对自己身体不好,但每次干活时候自然而然就叼起来了。 “那就谢谢您老了,我已经找人过来帮忙,待会儿就到!” “嗯,外面蚊子多,你们先进来坐坐,正好趁现在看看东西,确定没问题了就自己搬走。 我年纪大了,最近腰也不好,再干两年就快退休了,以后这家厂传给我徒弟打理,他的手艺早就出师了” 这算是在为自己徒弟拉拢人脉,开始帮忙铺后路,不过蒋老板并不算上心,只是客气敷衍几句。 他看重的是唐老名气,对徒弟不算了解,此刻,蒋老板面带笑容继续开口:“那就谢谢您了。 您家人也在?我听见有人话,没打扰到您吧。” “没事,我女婿带了个朋友,借我工作室刻点东西,你们弄你们的,不碍事。” 唐老头将朱何军和蒋老板领进门,从门口去仓库,要路过李君昊、宋千等人所在的工作室,这是只有一层的平房,院子里还养了条狗,它不对别人叫,偏偏朝着蒋老板汪汪汪,让蒋老板十分尴尬。 “走开,毛你滚去睡觉。”老头挥手朝自家的狗喊了一句,因为家里值钱的东西多,所以他们一般都会养狗来看家护院。 那条土狗挺听话,真的趴了下来,从亮着灯的工作室门口路过时候,朱何军随意看了眼,瞧见李君昊侧脸时候,表情瞬间愣住,脑袋里在想他怎么会在这里,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发现真是他没错。 刚准备打招呼,发现他表情很认真,似乎正在思索什么,而宋千和莉站在李君昊后面一动不动,以为有事要忙,朱何军索性没打招呼,想着待会儿忙完了再来,于是加快脚步跟上去。 李君昊自然已经发现那两人,早在数百米外时候就发现了,此刻他正在脑袋里一点点构思作品,抽不出时间打招呼,分了心还要从头再来推演,因此也没话…… 再看蒋老板他们这边。 朱何军追上去后,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道:“唐老先生,你认识李留仙?” “谁?” “就是隔壁房间里的那位年轻人,你不认识吗?”朱何军好奇。 隔壁房间里就三个人,其中两位都认识,自然想到是找谁,唐老头面露恍然表情,笑着:“李啊,刚刚我女婿领过来的,在他那买了件黄花梨木树根,借我工作室雕点东西。 想着反正最近不忙,就借了块地方给他,听雕刻手艺挺不错,你也认识吗?” 朱何军正想点头,蒋老板先满脸写着奇怪,惊奇问道:“李?先前刚见到的那位?” “对,也不算熟吧,是我从路上把他带到阳东来的,他原本打算直接去东城,如果不是我临时有事,现在应该都在东城了。 刚才还要雕木头,没想到真的去买树根,这也太乱来了吧,黄花梨木的树根可不便宜,哪有那么容易从这行赚到钱。” 完深深叹了口气,朱何军只当李君昊是年轻气盛,因此胡乱买了树根。 蒋老板失笑,当作笑话对唐老头:“刚刚我带他去了鲍老师傅那里,听木雕值钱后,他就问我雕出木头后收不收,我又不是冤大头,要他东西干嘛。 现在的年轻人,心比高啊,都以为钱好赚,以为自己比别人厉害,黄花梨树根雕坏就可惜了……” 语气格外嘲讽,笃定自己已经看透一切,继续感叹现在年轻人不知高地厚。 唐老头从两人的对话中,清楚听出了点异常,就好像李君昊之前根本不会木雕一样,第一反应是自己女婿碰到骗子、觉得那件木猪也不是他雕的。 但想想又觉得不对,如果是根本不会雕刻的骗子,怎么会让别人看见自己雕刻呢? 心里满满都是好奇,觉得这件事有点古怪…… 第47章 唐老头的好奇心 都三人成虎。 朱何军跟姓蒋的老板之前就认识李君昊,此刻唐老头听他们,在此之前李君昊不会雕刻,甚至连各种木头的价格都不知道,心里纳闷也挺正常,他刚才还以为李君昊是哪位木雕师傅的弟子之类。 之前答应女婿宋千,将地方借给李君昊雕东西,那时以为是好人,但现在增加了点不确定因素,这就让唐老头不得不重视了,毕竟在他看来接下来李君昊都会在这,直到那件木雕完成才会离开。 谁也不希望自家多出一位底细不明的陌生人,想到这里唐老头暗骂女婿宋千,怎么不往木材厂里领,好好的送到自己这里来。 把蒋老板那些对年轻人的感叹都当成是耳旁风,心里琢磨完之后问道:“你们认识的久一些,李为人怎么样?” 朱何君接触得多一些,回答:“人挺不错,好像是东城人,我车在服务区撞到了,他帮忙给了两千块,现在这样热心肠的年轻人不多了。 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他开车我睡觉,只是简单聊了一些,不清楚家里情况,也不清楚最近在干什么,不过瞧着不像普通人,明明见识挺广,却又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不像普通人?”唐老头抓住了这段话里的重点,面带疑惑追问道。 蒋老板接口道:“可不是普通人嘛,差点把鲍老师傅给气死了,我们走的时候他还脸色发白,估计受到不的打击!” 眉毛一皱,唐老头:“雕刻《清明上河图》的那位吧,阳东就这么一位姓鲍的木雕师傅,走动得少,听脾气不太好,李怎么气到他了?” 瞧见老头表情,朱何军立马明白他想差了,笑着解释:“李觉得《清明上河图》有问题,指出了一点图画上的毛病,还自家祖上曾经收藏过那幅画,还在上面留了印章。 不仅人物的衣服有问题,还图画上的书评人,手里原先拿着本《三国演义》,只是被人给涂掉了” 蒋老板本就是嘴巴闲不住的性格,自己想的话都被朱何军给抢先讲出来了,因此而憋屈,好像一个超大八卦就这样溜掉了,接着开口:“没错,就是这样。 鲍师傅似乎有点相信他的话,我们离开时候他还给专家打了电话,紫禁城博物院那边的专家! 不过应该是李搞错了,那么多知识渊博的专家,还能不如他这一个毛头子有眼力?这完全不可能嘛! 如果是假的,那才真是见鬼了!当成笑话听一听就好。” 蒋老板这种性格的人很常见,到底就是两面派,对比自己厉害的人和颜悦色,而对远远不如自己的人就换了副嘴脸,在他看来李君昊就是远远不如自己的那种人,从头到脚一身打扮完全就是地摊货。 唐老头很不喜欢他,只是保持生意上的往来罢了,高档家具定制生意本就不多,没必要惹恼谁,想了想之后:“鲍老头研究了《清明上河图》那么多年,每一个细节都知道。 假如李君昊指出问题,鲍老头又觉得真有问题,那么紫禁城里的那幅画多半就是真出问题了,不然他不会打电话给那些专家。 市面上流传着二、三十幅《清明上河图》,谁知道究竟是不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呢” 到这里时候,老头对李君昊的好奇心更加浓重。 觉得那位自己女婿领来的年纪不大的家伙,好像来头不的样子,祖上居然能拿到这种画,而且还懂得那么多,由此猜测多半是某个历史久远的家族,这样一来那些漂亮的楷体刻字,也就能够得通了。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唐老头将他们领到仓库里之后,突然想去看看李君昊的雕刻手艺究竟怎么样,随即指指不远处的监控摄像头:“我这里安全,要不然这东西放家里,还真不放心。 你们先在这里看,我出去有点事,那六串紫檀珠子,都是剩下来的边角料做的,木料太贵重,长成木头不容易,没舍得浪费。” 唐老头完全可以吞掉这些手串,蒋老板也不知道该好人还是该傻,反正他自己是不打算将这些手串,和那套漂亮大气的柜子一起送给买家,算是意外之喜了。 抬头瞧了眼摄像头,明白唐老头出这句话的含义,他在表示自己离开也别有动作,摄像头还在拍呢,蒋老板也不点破,乐呵告诉:“行,您先去忙,我们自己来。” 点点头,老头便背着手往外走去…… 先前去买这件树根时候,李君昊只是觉得适合雕龙,具体的没有过多考虑,此时此刻终于拿起新买的钜子,开始对这件树根动手了。 将用不上的部分锯断,十多根树根最后只留下九根,这个数字在华夏格外吉利,李君昊明白“九龙”比“八龙”或者“十龙”更值钱的道理。 慢慢悠悠清理掉树根表面的疤痕和树皮,将它弄成自己心目中所构思的模样,宋千正在李君昊身后站着,此刻瞧见老丈人过来看热闹了,顿时面露惊喜神色,他刚刚都已经打算去叫唐老头过来了。 那位阴阳师刚离开,李君昊一直在注意周围动静,刚才屋子外面的话内容都听见了,但不觉得有什么,这时候只是沉积在准备中。 拥有漫长生命之后,意味着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去感悟,也意味着见识过许多东西。 李君昊看见过许多龙图案,但最让他记忆深刻的是当初在金殿上看见的那些金龙,无论神态还是造型都是那个时代顶级大师们的心血。 他觉得自己已经准备好了,于是站在那打开工具盒,从里面拿出一把平头刻刀,最大号的那一种。 唐老头微微有些不明白,原本以为要画图、刻线,但是却看见李君昊直接动手了,第一刀就刻在树根上,随着推动一大块木头飞了出去。 这完全颠覆唐老头对雕刻的认知,觉得不是门外汉就是做到胸有成竹,实际上他认为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木屑不断掉落下来,李君昊的雕刻速度并不快,至少他自己认为自己刻得不快,故意控制了速度,偶尔还停顿一两秒,装作在思索怎么雕刻的样子,没办法,周围都人正看着自己呢 第48章 雕活了 他自己觉得不快,但在唐老头看来却已经很快。 完全看不懂李君昊下手的地方,居然直接挑了根分叉,就盯着它慢慢刻,下手既随意又轻挑,显得十分门外汉。 刻树根不是刻大木佛,那种大木头初期粗旷些也没事,等到大概造型出来了才需要慢慢刻,而李君昊正在雕的树根分叉本就不粗,万一哪里弄坏了可没有回旋的余地,可能没办法补救,所以在唐老头看来这是个错误。 毕竟是从开始雕刻木头的行家,随后他便惊奇于李君昊的力气,黄花梨木硬度不低,可是此刻在李君昊手中,就像是豆腐一般,一把雕木头的平刀沿着木头往前推,似乎没花什么力气就脱落下来。 瞧见那双格外平稳有力的手,当下便能肯定是个从事雕刻行业的好苗子,随后唐老头又在自己心里补充了句,只是急躁的性格要改一改…… 此刻的李君昊,只是想要将手里的这件东西雕刻出来,心思已经完全放在了自己面前的树根上,他并不是如同老头所想的那样,是因为性格急躁才下手快,而是无论思维速度还是生理速度都远超常人,这才使得雕刻速度那么快。 刚开始稍微慢一些,心神沉静下来后,渐渐开始忘记要克制,手上动作也不知不觉地再次加快了,按照脑海中已经想好的造型,将平头刻刀落在精准位置上,十多刀之后出现个大概的龙头造型。 站在他身后的宋千,看了看自己老丈人脸上奇怪的表情时候,神色立马变得开心起来,纳闷于李君昊此刻的雕刻速度没有刚刚雕刻猪时候快,安静站在那没有话,只是在笑,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莫名其妙对李君昊有信心。 都古时候寒窗苦读十年,最后才有极的可能荣登金榜,李君昊读书时候的日子不算苦,但是和当时的其他绝大多数读书人一样,他的注意力也很集中,实际上在那个物质生活贫乏的年代,人们确实更容易投入地去做某件事情。 这时候,李君昊脑袋里已经不去想其他东西,手上的速度也快了起来,一刀下去木屑还没掉在桌子上,另一块木屑也开始往下坠落,龙角、龙齿、龙须接连出现,没有修整,但是能够看出来。 在这块老树根的分支上,很快出现了龙首,和周围依然还是树根的地方相比,显得十分突兀。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然而随后唐老头发现李君昊换了把稍一些的平头刀,竟然开始仔细雕琢起了这个龙首,速度依然很快。 见到这里时候他想要开口什么,但却又知道这种时候不应该打扰,偏偏是躁脾气,一口气憋在心里出不来,难受得很,索性眼不见为净,出门去了。 宋千在意的本来就只有自己老丈人,连忙跟在他身后走了出去,瞧见老头深吸气,脸色很难看,突然忍不住想要笑,故作疑惑询问:“爸,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像是找到出气筒,唐老头看了眼自己这位女婿,当即皱眉:“技术不错,但!” 察觉自己声音大了,往工作室里看了眼,又压低声音继续:“但也太草率了! 你见过有谁画画,先把鼻子全部画好了之后,然后再去画眼睛、眉毛? 那样容易搞错的,我们雕刻也是这个道理,应该把大概形状都刻好了之后,接着再慢慢精细雕刻嘛! 先不,等他弄完了之后我再,雕刻木头时候最怕有人打扰” 瞧见自己这位老丈人不舒服,宋千心里就舒服了,从口袋里掏出红盒子香烟递了根给他,嘴里道:“别介意吧,李还年轻,爸您瞧瞧那速度,不定人家心里有数。” “我承认有人可以,但那些都是谁?”唐老头没继续往下,已经表示的很明白,显然没有认可李君昊的实力,这么认为也得过去,刚认识半个时都不到呢,毕竟他外貌太年轻。 “来,抽根烟。”宋千装得跟好女婿一样,拿着打火机递过去,转移话题:“待会儿她送菜过来,我们坐着喝一杯,刚刚见到你领了两个人进来,他们是干什么的?” “请我打家具的。 哦,对了,他们到李了,跟我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两人在外面抽了根烟,简单聊了聊事情,唐老头此刻忽然发现,莉现在是一幅见了鬼似的表情,明显是被吓到,目光正傻愣盯着李君昊那边。 视线也跟着看过去,瞧见摆放在李君昊面前的树根时候,如同吃东西被噎住一样,眼睛瞬间瞪得大大的,满脸都写着难以置信! 唐老头不敢相信自己见到的是真的,因为刚刚还只有龙首的那条树根,现在完全变成了龙的造型!虽然还没完全刻好,但外形已经出来了! 这才多久?只是抽了根烟的时间!就算用泥巴捏,也不应该这么快才对!! 完全颠覆了老头对于木雕行业慢工出细活的认知,嘴里颤颤嘟囔了句:“活见鬼了” 旁边,宋千背对着大门,还没发现老丈人的异常,难得觉得跟他聊挺不错,没想得正开心,被觉得他挡住自己路的唐老头,一把给拽到旁边去了。 随即,宋千瞧见老头匆匆往房子里走去,刚准备翻白眼,随即想到了什么,也跟着走进去。 唐老头瞧见那件龙首,仔细查看完发现,无论还是飘逸的龙须,还是头上的龙鳞,都挑不出毛病,瞧着威严十足,假如点开眼睛一定更逼真!突然明白过来,面前这位年轻人是真厉害!厉害到恐怖的那种厉害! 觉得如果给自己一时间,也能雕刻出这种程度的形态,但“一”已经明了差距,想到这里时候叹口气,宋千听见自己这位老丈人了句:“雕活了。” 这句话在木雕行业里,大概是称赞作品的最高评价了,宋千也明白过来,李君昊真的是位了不得的雕刻师傅。 然而事实呢,只有李君昊自己知道,他其实第一次雕刻木头,但以前雕刻过其他东西,当中道理在他看来其实差不多…… 第49章 原来是大师! 黄花梨木从古至今一直是种名贵木料,它生带有漂亮的纹路,被灯光照耀着十分好看。 不仅画龙要点睛,雕龙同样也要,李君昊还没给这条木龙刻眼睛,如今正在刻画它身上的花纹,那是一片片龙鳞,无论大还是形状,每片都分毫不差。 一刀、一刀,又一刀,速度快到唐老头的心都揪了起来,这条龙越接近完成,他就越是惊叹于李君昊的手艺究竟有多精湛,那种观看雕刻的畅快感,让三人不约而同浑身起了层鸡皮疙瘩! 饶是老头从事这门手艺数十年,见过许多大世面,此刻也发自内心地惊叹于李君昊的手艺,已经在猜测他是不是一直都雕龙,要不然技法怎么会那么娴熟。 一把平头刀,在高约半米的木龙身上,整整刻画出三千多片龙鳞,一层覆盖着一层,头部朝,好像有股冲而起的气势! 它和周围那些依旧是原木的树根格格不入,精美到让宋千忍不住盯着它看了许久,就在这时候李君昊移开了手,马不停蹄地去雕刻另外一条根 木雕。 这门古老艺术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经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沉淀后,在数百年前达到顶峰,李君昊生活的那个年代,同样也属于是木雕行业一个兴盛期,出现各种名贵漆器。 古代就是赏心悦目的艺术品,现在同样也是,经历过动荡纷乱年代后,这门手艺已经快要衰落了,面临着青黄不接的尴尬境地,老一辈手艺人还有不少,但年轻人已经对木雕失去兴趣,唐老头许多朋友的手艺,都随着去世被带进了棺材里。 他原本以为,自己那位徒弟已经是年轻一代木雕手艺人当中的佼佼者,现在才发现原来李君昊才是最厉害的,甚至在根雕方面比自己都厉害! 这让唐老头觉得欣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手上动作,纳闷于明明应该换刻刀的地方,李君昊却没有换,偏偏还被他给刻出来了。 瞧见很快又出现颗龙头雏形,唐老头憋屈想着究竟谁是他师傅,怎么都不好好教,但已经没刚才那么气愤,因为他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教的东西…… 静下心来沉静在雕刻中,李君昊能够感觉到平静,脑袋里没想其他东西,木屑不停往下掉落。 雕刻木头和雕刻豆腐对他来没什么差别,甚至还觉得雕刻豆腐比木头难,因为那东西一不心就弄坏了,当初他用豆腐雕刻出过八仙图,也雕刻出过各种动物,至于萝卜雕刻,那就更简单了。 门外,蒋老板突然出现,大喊了声:“唐老!我看完了,工人到门口了,现在可以搬不?” 老头正看得入迷,觉得自己快要从李君昊的雕刻手艺中学到点什么,突然被这一嗓子拉回现实中,顿时怒目而视,觉得门口的蒋老板怎么看都不顺眼,别人干事情时候随意就打扰的家伙最讨厌,显得很没素质。 偏偏蒋老板没察觉,只顾着看李君昊那边,接着开口:“呦呵,李啊,这是你雕的? 东西蛮不错嘛,用机器雕出来的?今你算是赚到了,刚好跟唐老学习学习,学到点东西这辈子都受益无穷。” 今已经是第二次听到类似的话,第一次听自己女婿,当时不知道李君昊的手艺,因此觉得合情合理,现在听到这句话,就十分刺耳了,唐老头钦佩李君昊的手艺,再让他跟自己学那不是打自己脸么,而且还是一巴掌甩过来,很疼的那一种。 瞧见李君昊停下动作,显然是被打扰到,他那暴脾气顿时上来了,痛斥了句:“话别乱! 什么机器雕的,刚刚才用手雕出来的! 我哪能教他,自己这点手艺还不够格呢,你就别添乱啦,该搬就搬走吧,不用告诉我,动作放轻点,也别话!” 唐老头很想继续看,李君昊雕刻时候的过程在他眼中十分赏心悦目,被打扰到显得很不耐烦,就好像美滋滋吃东西时候一只苍蝇掉进了碗里,怎么看都觉得不爽。 宋千和莉刚刚一直全神贯注,现在表情也都不高兴。 宋老板先前听老丈人告诉,他刚刚了李君昊的坏话,猜到应该是狗眼看人低,因此更加不喜欢面前这位中年人,皱眉道:“没瞧见正忙着?差点就被你这嗓子弄毁了东西!” 蒋老板挺纳闷,心想怎么好好的就成了公敌,完全不知道自己究竟干嘛了,气恼归气恼,但还是挤出笑容,回了句:“行,我们动作放轻点搬走东西,你们继续忙。” 李君昊手里拿着刻刀,侧头看了看蒋老板,随后又看向正气恼的老头、宋千他们,还不知道他们是想继续看自己雕,当和事佬了句:“不碍事,正好休息会儿……不然手腕受不了。” 忽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刻了那么多,悄悄看了眼手表,才刚过去十分钟而已,为了不显得突兀,他找了个理由。 站在门口的朱何军,听见吵闹声后也走进来,他见李君昊对自己点头笑了笑,也跟着点头问好,目光瞧见桌子上树根时候,神情不由一愣。 因为他记得,自己刚才走进来时候,他面前只是个树根而已,短短这么会儿功夫,已经出现了条接近完整的木龙,看看李君昊手里的刀,再看看那件黄花梨木树根,愕然询问:“李,这是你刻的?刚刚才刻的?” 莉觉得今没白来,没等李君昊话,就急匆匆接口回答:“是啊!非常非常厉害!才一会儿就雕出来了! 我的,从在阳东长大,我完全没见过像他这么厉害的木雕师傅!” 觉得这句话伤到了唐老头,笑嘻嘻对着老丈人补充了句:“您老也厉害。” 唐老头无所谓摇摇手,叹气:“不碍事,我承认比不上他,雕得既快又好,年轻一代里李最厉害……比很多我们这样的老家伙都厉害,木雕行业有人了啊” 蒋老板脸色茫然,忽然发现自己好像漏掉了什么。 盯着桌子上的东西仔细看,觉得龙头格外威严,瞧见身上龙鳞时候,回过神倒吸口气,脑袋里冒出个念头:原来李,是木雕大师 第50章 坐在房顶上的老鼠 时代在不断发展,有许多老祖宗们代代相传下来的传统手艺,渐渐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 机器确实能够大大提高各行各业的工作效率,但那些用机器雕刻加工出来的木头工艺品,都缺少了股灵气。 木雕这个行业之所以依然存在,是因为有些东西单纯用机器雕刻不出来,市面上所有能够卖出高价的木质艺术品,都是木雕匠人们亲手一刀一刀刻的,蕴含着他们的心血和智慧。 比如李君昊刻的这条龙,就显得灵气十足,从头到尾惟妙惟肖,连嘴里的尖利牙齿都那么精致。 蒋老板盯着它仔细看,一时间竟然看呆了,不由自主地接近桌子,贴近它仔细观察,见到龙身上那些细密的龙鳞时候,更是赞叹于李君昊的手艺。 顾不上和他生气,已经被打断,再什么都迟了,瞧见蒋老板凑近看,宋千和唐老爷子也匆匆走来,几个人围在木雕旁边,只听见唐老头语气慨叹道:“不得了啊,真的不得了 刚才还没发现,你们瞧这爪子,好像握得很用力,神态都出来了,还有这身上的鳞片不瞒你们,我刻不出来。 不用量我也知道,每一片大几乎都差不多,而且随着龙身方向,有轻微的扭动,一点都不死板,厉害!” “我就没看过这么逼真的龙!” 宋千也道,这件东西成功撩拨到他的神经,表情极其激动,如同正在欣赏绝世美女一般,接着又嘀咕了句:“假如抹上层蜂蜡,感觉就全出来了,现在总觉得怪怪的。” “是因为眼睛,龙还没有眼睛,所以看着才奇怪!”蒋老板伸手想要摸摸,伸到一半被宋千用力拍下去了,发出啪的声,发现眼睛瞪过来,他只能悻悻然把手缩回去。 这样做也不怕得罪人,宋千在这阳东不横着走,至少也能斜着走了,之所以对李君昊那么平和,一是因为年纪、二是因为身份差距大,没必要炫耀什么,其实他的性格也挺蛮横。 唐老头看见了,只当没见到自己女婿的动作,接着:“是啊,其他都好,我挑不出毛病。 龙最重要的是眼睛,有些人怕雕坏了,所以索性不雕,我想知道李会怎么雕,技术这么高,雕刻个眼睛应该不难。” “……” 李君昊无语,一圈人围在桌子旁,他这位雕刻师却被挤出来了,见到他们讨论得热烈,却把自己排除在外,不知道应该什么才好。 动手刻了木头,现在看来似乎还不错,没有自己想象中难,这让他稍微松了口气,想着既然是好东西,应该不愁卖才对,这样一来身份证的问题大概算是解决了。 心里琢磨着两万多的成本,至少应该能卖个三四万,这样一来再刻一件至少身份证的问题就不用愁了。 松懈下来后,李君昊忽然察觉到了点什么,视线看向门外,瞧见一只老鼠蹲坐在房顶上,姿势非常古怪。 笑了笑,他从这只老鼠身上察觉到了异常,应该是被刚才那位阴阳师安琣马龙的式神附身了没错。 那只可怜的肥老鼠,此刻居然高高举起一只前爪,总共四根手指,弯曲了两根,好像在比划“”,随后指指自己眼睛,又指向李君昊。 意思很清楚,那位阴阳师是在正盯着呢。 李君昊猜测他应该能见到自己,不然怎么会现在让老鼠做这种动作,可能是怕自己吸掉这些人的血,所以才表示自己的存在。 觉得被那个来自东瀛的家伙盯着,是个不大不的麻烦,相信已经联系过某些人了才对,这更让他下定决心,必须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太放任他在那边盯着也不行,李君昊目光古怪,手轻轻一甩,那把平头刻刀笔直飞了出去! 月光下能看见一抹寒光,那只老鼠还没来得及闪躲,刻刀就已经从它头顶飞了过去,准确来是擦着它头皮飞了出去,一撮毛飞落下来! 肥老鼠抬头看了看,依旧那么淡定,它蹲在原地没有动弹,往前竖起“拳头”,然后翘起了一根鄙视李君昊,还转过身拍拍自己屁股。 不再理会那只老鼠,那个叫做安琣马龙的家伙对李君昊构不成威胁,他瞧见一位年轻女人从门口走进去,目光对视时候露出笑容,扭头告:“宋老板,你夫人来了” ****************************** 唐老头的女儿挺漂亮,把吃的熟食送来后就离开了,是约了人打麻将。 朱何军找来的那些搬运工,心翼翼地将一套檀木家具打磨好之后,送到了卡车上准备运走。 他们还有事,需要连夜将东西送走,蒋老板记起傍晚时候李君昊询问自己的事情,临走站在门口问道:“李师傅,东西的买家还没找到吧,这东西雕好之后五万块我收了,行不?” 耳朵一动,李君昊有点心动了,他雕刻这件东西本就是打算拿去卖钱,翻手赚差不多一倍,更重要的是不再愁销路。 嘴里刚出个“行”字,就被宋千给赶忙打断了,举起胳膊喊道:“十万!” 遇到这么个不讲理的凑热闹,蒋老板瞬间气急,他已经听到“行”字,来不及开心就被别人捣乱了,立马炸毛:“没这么做生意的!又不是你的东西,我正谈着价呢!” 到手绝对能赚一笔,不爽也正常,宋千无所谓,厚着脸皮:“是吗? 我还以为是拍卖呢,李兄弟雕的龙雕我也很喜欢,比我出的价格高你就拿走。” 蒋老板琢磨起来,觉得还是有利可图,好东西不愁脱不了手,继续:“假如都是这种水准的龙,我出十万零一百。” 话音刚落,宋千就喊了句:“十一万!” 这回蒋老板真要炸了! 脸色涨红:“你这人怎么不讲信用啊!刚刚不是比你价格高,就归我的嘛!?” “咦,拍卖不都是谁高归谁吗?”宋千脸上故作纳闷,“我又没我不出价,而且你比我高一百块,传出去这不是打我脸吗?” 知道这是故意调戏自己玩呢,蒋老板气到喘粗气,丢出根大拇指就离开了。 李君昊心里激动,不确定问道:“十一万?” 可能是他表情太淡定,让宋千理所当然地误会了什么,点头:“逗他玩呢。” 像是过山车一般,李君昊脸上笑容顿时僵硬,紧接着又听见宋千:“按照你这做工,材料也挺不错,最少也得十几、二十万吧,碰到喜欢的人还能更高些,关键是看怎么炒作,可惜你名气上不去。 现在还不好估计,等你刻完后再看,兄弟你别跟姓蒋的联系,那家伙真不是东西。 我整跟木头打交道,已经麻木了,但我可以帮你介绍点人……” 第51章 小院 李君昊确实不是很讨人喜欢的性格,他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事实也确实如此。 算算生活在人世间的时光,足有上百年左右,再加上冰封自己的那段岁月,这个世界变化更快,熟悉的人大多都死了,在乎的东西也会不知不觉消失。 比如东城最高的花满楼,它建成后六十多年,就因为白蚁侵蚀而拆除,员外一家人在更早时候,被一位巡抚家的公子,逼得低价转卖了这栋楼。 亲眼目睹一个孩子,从出生到死亡的生命轮回,而自己好像只是睡了一觉而已,久而久之李君昊很难再喜欢上什么,甚至会因为无聊,慢慢减弱对死亡的恐惧感,在这样的情况下,确实很难开心、或者喜欢什么。 人们常常以为,拥有长久的生命后会欣喜若狂,但其实孤独才是常态,正是因为普通人的生命短暂,所以才会觉得李君昊不在意的某些东西十分美好。 刘海同样也经历了一段孤独的时光,所以见到主人后,这位年纪很大的老猫,在睡觉前悄悄哭了一场,既是感到喜悦,又是在为自己的处境而悲哀,那夜哭得很厉害。 李君昊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因此只能装作不知道,前些和哥哥李擎见面时候,虽然不想承认,但其实心里也产生了高兴这种情绪,毕竟他的存在让李君昊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孤身一人 余光见到依然坐在房顶上,头顶秃了一块的肥老鼠时候,他不由想笑,只是个年纪不大的孩子罢了,和其他诸多事物一样,也是不用在意的。 按道理,将危险早早扼杀才好,然而李君昊的原则不允许他对一位十多岁的孩子做什么,尽管对方想杀了自己。 可他觉得这些猎妖人并没有做错,曾经见到为非作歹的异常生物,他自己也痛下过杀手。 但也没傻到任由对方杀上门,孤独了点没错,不过李君昊觉得活着还是很好的,对几个世纪前的那个时代产生厌烦情绪,可如今却满满都是好奇。 曾经他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无忧少年,性格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都是被无聊岁月给磨出来的。 尽管不是太好,但却最适合李君昊,不在意某些东西,就不会在失去时候产生太多忧伤情绪,无论是人还是物都一样。 日子不上好,也不上坏,就那样活着 此刻,宋老板的热情让李君昊觉得温暖,听见他兴奋地夸赞自己手艺,让自己一起吃点东西,略微思索后没有拒绝,点点头答应下来。 唐老头为人也不错,他已经吃过饭,出于对李君昊的好奇,提出一起喝点酒的建议,从表情来看老头今挺高兴,大概是出于对他雕刻手艺的佩服。 木雕这行里,大多只会懊恼于自己手艺不精,很少会羡慕妒忌什么,毕竟都是靠真本事话,没有那么多歪门邪道,厉害就是厉害,做不了假。 许久没有喝酒,再加上陪自己喝酒的人挺不错,李君昊来了点兴致。 他酒量挺好,不会完全醉掉,想要清醒时候立马就能醒过来,如果放任自己身体吸收酒精,还是能够稍微醉一点的,昏昏沉沉的感觉挺美妙。 房顶上秃头老鼠,从屋檐边探出头,贼头贼脑地往下看,瞧见李君昊跟这两位聊得开心,差点急疯掉了! 来回不停地走着以双脚站立,爪子背在身后的姿势,旁人见到老鼠这幅模样,肯定会惊到眼珠子都瞪出来! 大概是担心李君昊对这两人下毒手,阴阳师不认为僵尸里也有好家伙,所以正在思考办法,一声喵叫突然传来,这只被式神附身,变成安琣龙马化身的老鼠,身体本能一僵。 回头往后看,瞧见一只黑猫扑了过来! 等它接近时候,下意识一拳挥过去,然而力气实在是太了,整个脑袋都被猫咪咬住,扑腾两下,认命般地不再动弹…… 一道绿光,悄无声息间转移到猫咪身上,猫咪动作一顿,随后眼神就变掉了,吐出嘴里肥老鼠,满脸嫌弃用爪子擦擦自己嘴巴,继续蹲在屋顶上往下看。 李君昊将桌子搬到院子里,唐老头则去将女儿买来的菜,倒进碗里端出来,先前还有些剩饭,加了点水之后用电饭煲热一热,不着急,先喝酒,待会儿才吃它。 莉去接她哥,待会儿再回来,拿来凳子之后,三人坐在院子里,头顶是璀璨星空,夏能隐约看见一条银色光带,那是无数光年外的星河。 夏夜知了鸣叫,今晚不算特别热,和其他大城市相比,阳东安静得多。 世界上以某种手工艺出名的城市不算多,专门制造陶瓷的景镇算一个,阳东也算一个,大晚上还能听见切割木料发出的噪音,李君昊打心底喜欢这种城。 大明朝亡了,皇帝都没了。 普通人也拥有了权力,没人会因为缺衣少食饿死,总的来通过这几的见闻,他挺满意这个有公道、有王法的世道。 相对而言,已经比当年不知道优秀了多少倍,尽管是以国泰民安著称的大明初年,遇到灾害年份也总要饿死不少人,冬时候,如果只拉出城几十具冻僵的尸体,已经算是了不得的好年份。 一亩地一千多斤水稻,刚从书本里看见这个数字时候,李君昊表情格外精彩,想着如果当年也有这种技术,那该有多好,灾年易子而食的场景,并不是没发生过。 高兴举起杯子,如果不是能闻见浓浓酒香,李君昊甚至以为里面装的是水,因为这种酒实在太干净了,比他喝过的任何一种酒都干净。 听见举杯的唐老头了句干,爽快的李君昊真的仰起头,在宋千和唐老头的震惊目光下,一口全部喝完! 入口就发现不对劲,李君昊眼睛一亮,放下杯子时候吐出口气,夸赞:“好酒啊!” 原本打算陪他喝一喝的宋千,果断打消了之前找死的念头,笑着告诉:“酒量……真不错,我还要开车,意思一下你别介意。 我老丈人能喝,他陪你喝!” 唐老头瞬间气不打一处来,感觉这女婿是在坑自己…… 第52章 完工 宋千自己被李君昊手艺吓到的同时,也成功将自己这位老丈人给吓到,因此而觉得开心。 唐老头也高兴,因为他发现木雕手艺没有断绝,已经出现了李君昊这位技法高超的木雕匠人,还不知道他是被女婿找来砸场子的,乐呵拿起杯子又喝了半杯酒。 至于李君昊,今气氛挺适合喝酒,自己有人陪,月色和星空也很美,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唯一开心不起来的,大概是蹲在房顶上的那只猫。 它一直死死盯着李君昊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他突然暴起,吸掉这一老一少的血液,在安琣龙马的认知当中,僵尸本就是六亲不认、冷血无情的恐怖存在 三人里只有一位外人,话题自然而然集中在李君昊身上,他不是第一次遇到类似的情况,前些农家乐的王老板询问时候,还有些难圆其,如今对现代世界了解得更深入,很容易便糊弄过去,总是悄悄将话题引向其他地方,聊得还算愉快。 高度白酒让李君昊惊喜,古时候没有蒸馏技术,即使是最烈的酒里面也有许多杂质,这种五十多度的酒入喉很烈,白酒自古就是越烈越好,所以他才认为是好酒,比他以前喝过的所有酒都要好。 边喝边聊,喝得最少的宋千,反而最先喝多了。 吃饭讲究喝多才是喝好,唐老头也算尽力,一瓶多白酒下去感觉不能再喝,这才摇手苦笑夜深了。 临了还比划个大拇指,丢下句:“两瓶还这样,我服你,嗝……” 将两人各自送回房,李君昊也有点晕了,不刻意驱散酒意,从宋千住的客房里出来时候,随手帮忙关上了门。 晚上蚊子多,但没有蚊子来咬他,院子里那条挺凶的护院狗,今晚连叫都没叫一声,犬类比人类嗅觉敏锐得多,它知道惹李君昊绝不是个好主意。 那只猫咪此刻蹲在院子里,眼底有一丝丝绿光,表情显得十分严肃,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李君昊停下脚步,面色平静开口:“不知道你能不能听见。 我告诉过你别来打扰我,气味确实被遮掩掉了,但是你包里还有肉干的气味,我知道你躲在哪,我北边一公里左右对吧。 这次放过你,你也别跟着我,很公平的交易,惹我们不是件好事,相信你家长辈们应该告诉过你这件事。” 这只猫听见了,脸色十分精彩,张口想要什么,但发出的却是喵叫声,气恼用爪子跺地。 不久后一道绿光遁走,而那只猫咪脸色茫然站在原地,可能是在想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果断一溜烟跑走了。 李君昊此刻察觉到,安琣龙马的气味正在远离,伸个舒服的懒腰后,他回到工作室,打算继续完成剩下的雕刻 ************************************* 第二清早。 喜鹊站在树枝上鸣叫,路上传来摩托车和汽车行驶而过发出的声音,经过一晚上的休息之后,人们再次走出家门。 买菜的吆喝声吵醒了宋千,他喉咙干涩,脑袋也疼得厉害,昨晚没喝太醉,还记得自己在哪睡,本来准备再继续躺一会儿,可是忍不住想要撒尿,终于还是很艰难地下了床。 穿裤子时候差点没站稳,深叹了口气:“果然还是不能喝酒,今晚我非要找些木料场的工人,把你给陪好了。” 到这里时候,宋千自己都有点怀疑。 见过大酒量的人喝两斤酒,但却没见过喝那么多之后面不改色的,不确定自己手底下那帮人,究竟能不能把李君昊给灌多。 才早上七点多,对隔壁房间刚起床的唐老头而言,已经算是特别迟,本就上了年纪,再加上宿醉,早晨起床脸色挺难看。 他出门时候见到刚进门的女儿,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子,里面装着包子、油条、豆浆之类的早餐,笑着打完招呼,宋千也出来了。 一整夜没回家,能给他好脸色看才奇怪,宋千只当是耳旁风听完数落,记起什么后,问道:“老婆,李呢?” 刚才见到过那位陌生“年轻人”,宋千老婆将东西放在干干净净的桌子上,回答:“出门逛街去了吧,我过来时候他正在收拾桌子。 我,你们一起喝酒,怎么他一点事都没有,你们两个都蔫了?” 提到这件事就觉得老脸无光,她父亲深叹了口气,无语道:“还能怎么回事,他酒量比我们加起来都大呗。 已经豁出老脸少喝了,最后还是没能喝过,雕刻厉害,喝酒更厉害。” 宋千紧接着了句:“人生赢家啊” 被两人给逗乐了,他老婆:“去洗洗,吃点东西压一压,不然胃受不了。 爸,水壶在哪呢?厨房里烧了点水,怎么没看见热水壶?” 唐老头随手一指,“我工作室里,昨用热水泡木头了。 隔壁老王也是倒霉,买到一些假乌木,用水一泡就现了原型,染色染上去的,果然是年纪大了,眼力没以前好。” 他女儿擦擦手走进去,不过十多秒钟,又急匆匆走了出来,面色惊喜喊道:“爸,你刻了块木头?好漂亮啊!” 唐老头和宋千都有一瞬间失神,突然记起了什么,顾不上身体难受,快步穿过院子,走到工作室里。 瞧见桌子上那件东西时候,不约而同露出惊讶表情! 因为昨晚只刻了一点的那件木头,此刻已经全部被雕刻完,外面也涂上一层蜂蜡,被阳光照着,看起来格外漂亮! 木头上带有金色纹路,总共九条形态不一的木龙,像是从树桩底座里挣扎着冲出来,有些还缠绕在一起。 眼睛部位涂上点暗红色红油漆,瞳孔也被弄出来了,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处理,效果十分逼真。 两人凑过去仔细看,接连发出感慨声,唐老头没放过任何细节,一点一点观察,瞧见龙身上那些逼真的鳞片时候,心底竟然产生了自己雕刻手艺不如李君昊的感觉。 宋千语气纳闷,“喝了那么多酒,居然还把东西给刻出来了。 啊!对了老婆,你去一趟公司,把那件外形像是大象一样的黄花梨树根拿来,还有那几根龙血木树枝,除了那根主干以外,都拿来!” 旁边,唐老头也想到什么,此刻琢磨完开口:“他的技术能雕那根龙血木,女婿你以后可以考虑考虑,放那么些年了,你不着急我都急” 第53章 献血光荣! 如同之前所,那根珍贵龙血木就是宋千用来招揽生意的噱头,刚做生意时候他的木材厂和其他木材厂一样,还面临着订单量下滑的困境。 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必须将自己木材厂的名气打出去,刚巧听有根树龄足有万年的龙血木要出售,他思来想去终于狠下心,用木材厂贷款买下了那根木头,一下子就出名了,当时没有现在那么贵,价格只有十五分之一左右。 后来,谁都知道他这里有根好木头,业务也慢慢做大,可以宋千能够达到现在的成就,和那根木头存在着很大的关系。 逢人就想卖,可实际上他从没打算卖掉它,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宋千懂,以这种木头的稀缺性来看,以后只会慢慢升值。 此刻听见老丈人用它来雕刻东西,宋千第一反应就是舍不得,倒不是怀疑李君昊的手艺,眼前这件九龙造型的黄花梨木树根,足以明他的木雕活有多精湛,只是怕万一搞砸了,成为自己的遗憾,摇摇头告诉:“以后再看吧,我暂时不想动它。” 对此唐老头感到可惜,连他自己都打过那根木头的主意,只是这位女婿不打算对它进行加工。 原木毕竟是原木,老头担心自己到临死那,也见不到它变成艺术品,没多什么,转移话题问了句:“干嘛再拿木头过来,李还要继续雕?” “嗯,昨他来我这里买木头时候,告诉我把这件雕好卖了以后,就有钱再去买其他的好木头雕,我估计是没钱吧。” 以为女婿在看人,唐老头劝诫:“有这样的手艺,还怕以后会没钱? 光是刻木头,他也能轻轻松松发财,至少超过我绝对不成问题,毕竟年纪还那么。 我真是一点都看不透他,很想知道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培养出这样出色的子弟。” “嗯,我也看不透。 爸,你要不我出钱把它给买了吧?真的很喜欢这件东西,给个二十万,这东西值那么多钱,也算是交个朋友。” 宋千轻轻摸了摸龙鳞纹,尽管每都跟木头打交道,可他从没见过这么美的木质艺术品,见到它时候,脑海里能够浮现出九条真龙往上冲的美妙画面,真的是雕活了! “别找事做,谈钱多俗? 一身铜臭味,遇到事只知道用钱,这样一来岂不是关系就变味了?我劝你用点好木头跟他换,对我们来这才是最好的东西。 嗯不行,我去打电话把我的那帮老朋友们找来,让他们开开眼,别一到晚以为除了我们阳东以外,世界其他地方就没能人了……” 宋千觉得有道理,看看自己老丈人急忙往外走的背影,发现他的出发点,似乎是跟自己将李君昊带来的原因一样,脸色顿时玩味起来。 假如李君昊知道,这么大一笔钱和自己擦肩而过,肯定会哭死掉吧,实际上他本就是为了赚钱,才去刻这东西 *********************** 此时此刻。 正在逛街的李君昊突然打了两个喷嚏,这对他来算是件相当稀罕的事情,探查完周围发现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第一个便想到那位阴阳师,以为自己被惦记上了。 自从瞧见过各种无比玄妙的事情之后,他这位信奉“子不语 怪力乱神”的读书人,也开始变得信奉起了那一套。 来到阳东之后还没好好参观过,都是坐在车里走马观花,虽然阳东也是座不大的城,可商业比较繁华,又靠近沿海发达地区,跟西北边陲的流水镇相比,不知道繁华了多少倍。 他穿着普通,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只有些姑娘看看他这位样貌干净的帅哥。 早晨许多商店还没开门,逛着逛着进入了菜市场,各种闻所未闻的食材让他大开眼界,比如西红柿、土豆、红薯等。 拿着西红柿看了会儿,李君昊觉得自己在哪看见过这东西,想来想去突然记起是在几百年前的酒楼里,被当作观赏植物摆放在那,平常人连摸都不能摸,在当时是个很稀罕的名贵“盆景”。 搞来搞去原来是吃的,得知真相的李君昊,想起当初那位掌柜看宝贝似的眼神,突然觉得哭笑不得,卖肉、杀鸡的血腥味让他十分不舒服,逛了圈索性离开。 李君昊一直觉得喝人血很残忍,直到他在一处商场的路边,发现了辆大巴车! 瞧见上面写着“献血光荣!无偿献血!无上光荣!”的大字,可以想像他那目瞪口呆的表情有多精彩。 大概就像是掉进米缸里的老鼠,整个人生观都快被颠覆了! 自己明明花了那么多努力,明明忍受那么多痛苦的折磨,明明每都在承受着无力的虚弱感,原来这世道,居然有专门收集血液的好地方?! 闻到那辆车里浓浓的血味,下意识吞咽了口口水,他此刻终于知道那晚上在树林里,李擎扔给自己的血袋,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了,当时那个袋子上就写了医院! 站在路边,李君昊盯着不远处的那辆采血车看了许久,有那么一瞬间,已经认为自己不用克制,只需要在身边常备血袋就可以。 但脑海里又有声音告诉他,开了这个头之后,未来很可能会再次迷失,血袋不可能时时刻刻有,很快就会不新鲜,然而活人却到处都是,总有来不及去找血袋的那一。 脑袋里剧烈挣扎了一番,终于还是理智战胜了欲望,又有几没“进食”,李君昊明白应该去祸害点什么动物了,但暂时还不急。 移动车里的护士们刚上班,有个姑娘一眼就瞧见了李君昊,可能是因为他长得帅的缘故。 这时候走车里走下来,跑到他身边笑眯眯地询问:“想献血吗先生? 献完血之后可以拿到献血证,以后如果有需要带上献血证,可以来医院免费换到同等量的血哦~” 李君昊是个聪明人,他简单就从这句话里联想到,应该有很多献血证,也应该能够花钱买到其他人的献血证,这样一来似乎只要有钱,就能源源不断从医院拿到新鲜人血。 在脑海里组织完语言之后,他脸上带着还算和蔼的灿烂笑容,问出一个格外奇葩的问题:“那个用鲜血证去医院换血,可以直接带走吗?” 听到这句话的护士愣住,以为他在跟自己开玩笑,于是笑嘻嘻地回答:“你要血干嘛,当吸血鬼吗?” 心里猛然一沉! 李君昊立马在想,究竟是谁走漏了关于地下世界里吸血鬼的风声,让他们曝光在普通人的世界中,这可是件棘手事 第54章 榴莲能辟邪 有妖作乱的传言,自从先古时期就一直存在,《山海经》里详细记载着各种妖物的传,李君昊不清楚究竟是不是真的,但多半应该是假的。 如今地下世界所有怪异事情的源头,都只能追溯到夏皇登东岳山祭,出现那次陨石雨之后,更早之前的事情没有准确记载,传倒是有不少。 那些受到陨石影响的异常生物们,经常来到普通人的居住地祸乱,但这样做容易被道门、佛门等正派盯上,最后多半会落个身死的下场,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潜规则,即使为非作歹也都心翼翼,尽量不留下把柄和痕迹。 九百多年前,曾经有大蛇吞掉一整个村庄的数十位居民,下场是师府大师亲自下山,一剑斩掉它头颅,用蛇皮制成了许多件道袍,分发给门下弟子。 一千多年前,也曾有暴躁的风神翼龙成精,抓狂起来冲击一座边城,最后被某位云游四方的老和尚踩碎了头颅,在城外直接烤掉分食,这都是在地下世界真实流传的事情。 李君昊遇见过一位捉妖人,用某种秘术抹去了妖类的神志,将他们变成行尸走肉般的奇特存在,被那位捉妖人驱使着。 自己只剩下本能的行为,完全没有思考能力,既不惧怕死亡,也不会觉得痛,哪怕断了条腿,也依然试图杀死敌人,场面让人不寒而栗。 一些流传出去的奇闻怪谈,多半会被普通人当成虚假的传,或者认为是疯掉了,这也是地下世界的奇怪生物们,能够延续至今的原因之一,平时行事再怎么低调也不为过。 总体而言,无论正邪都在努力维持着,不去触碰常人的世界,可以和普通人一起生活,但是绝不能暴露身份,要不然很难想象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双方处境都会危险起来。 地下世界的那些大佬们明白这点,也在维持着现有的秩序,对于一些捣乱的家伙,他们会亲手斩杀掉,以免造成后患。 所以此刻,李君昊从面前这位姑娘嘴里,听见“吸血鬼”这个词时候那么惊讶,就显得很正常了。 他以为吸血鬼真实存在的消息已经暴露,而且还被广泛传播出去,暗骂了几句,开始猜测起现如今异常生物们的生存环境,究竟是怎样一种形式。 刚刚从采血车里出来的护士,样貌还算可爱,她越看越觉得李君昊长得帅,见他没有话,继续笑道:“来献血吧。 一点都不疼,也不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只抽四百毫升而已,这样反而对健康有好处。 我们采血针都是一次性的,不用担心有风险,还会免费帮忙检查血液,如果毛病这样就可以检查出来啦!” 好处了一大堆。 李君昊看看她,觉得这个姑娘挺可爱,但自己可是僵尸啊! 不去吸别人血就算是难得了,哪会去捐赠血液!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身体里的血液,究竟是怎样一种构造,虽也是红色,但绝对和普通人的不一样,面带微笑拒绝:“抱歉……我贫血……” 理由烂到不行,可实在没办法答应,李君昊甚至怀疑那些针能不能戳破自己皮肤,何必多找麻烦,抬腿继续往前走。 姑娘看着他离开,害怕这次见过以后,就再也遇不到了,性格比较开放,胆子也大,鼓起勇气问了句:“喂!可不可以把你微信给我?” “……我没有微信。”李君昊停下脚步,转身回了句,他的是实话,根本没有需要联系的人,自然也就用不到那东西。 手机里有微信,可从没打开过,想着似乎应该试试它究竟是什么东西,跟随人群很快走远了。 什么年代了,护士当然不相信他没有,只当是不想给自己,所以才找了这么个理由,脸色立马垮下来,看样子今心情会挺糟糕…… 走走看看,几时间下来,对这个世界的隔阂感已经减少了许多,东西对他而言已经不在新奇。 那种茫然感减少之后,李君昊发现这个时代也变得可爱起来,身上还有钱,走走吃吃,买了双新鞋子和钱包,衣服也买了几件。 等到从剁手欲中回过神,瞧见自己手里大大的袋子,他才发现不知不觉花了两千多,倒没觉得后悔。 钱嘛,草纸而已,虽自己没有,可也不太在乎,开心就好,没钱再去赚就可以。 路过一家大书店时候,眼睛都快发亮,记下它的位置,准备有空再回来看看,和流水镇的那座学图书馆相比,这家书店漂亮得多,书籍种类也更加丰富。 沿着原路往回走,狗都能清楚分辨出位置,李君昊自然也可以,虽用他跟狗相比像是在骂人,可他鼻子确实比狗厉害得多。 通过十字路口时候,竟然已经知道等绿灯了,这是他从一年级课本里学到的知识,看起来跟现代人没区别 从一家水果店门口走过时候,李君昊眼神惊恐地往里面看了眼! 目光盯着个表面凹凸不平的大水果,价格牌上写着“榴莲”,那种刺鼻的气味让李君昊忍不住反胃,赶忙憋着气加快脚步离开。 假如有老道士或者老和尚在这,得知他十分厌恶榴莲,一定会拍手大喊“功夫不负有心人!”,然后再喜极而泣、捂面大哭之类的。 因为自从僵尸一族出现后,他们就在研究什么东西能够“辟僵尸的邪”,也就是防止被僵尸咬到,发现僵尸嗅觉灵敏后,以为气味刺鼻的大蒜头可以,然而有人脖子涂上大蒜汁,最后也被咬了。 后来又糯米可以,有道士亲眼瞧见有僵尸族人吃粽子后,这则谣传也破灭,关于僵尸讨厌的东西一直是个谜,身上腥臭无比的难民也会被咬,可以完全不挑食。 而对于榴莲,李君昊却是发自内心地感到恶心,特殊气味让他十分不舒服,试想假如极度渴求血液,偏偏面前的人类浑身都是榴莲气味的场面,他觉得自己不会去咬对方。 关于榴莲能够辟邪的秘密,大概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因为没人会往这边想,可惜了那些准备猎杀僵尸,却被他们反杀吸血而死的正道人士们。 等到后人知晓这个秘密的那一,不定会带上榴莲,去祭拜那些死于僵尸之口的先祖们…… 第55章 脸有些疼 慢慢悠悠回到街口,周围大多是承接木料加工生意的工厂,许多制作好的家具就摆在门口,用来招揽生意。 总体而言,这个时代还是西式家具比较吃香,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中式家具加工起来太过麻烦,而且纯实木价格也比较高,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西式家具更加实惠。 面对这样的困境,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将中西家居风格结合起来,慢慢发展出“新中式”风格。 街道上能看见许多金发碧眼的老外,对这些老外李君昊不觉得好奇,在他生活的年代,也有许多这种模样的商人,不远千里跑来经商,只在遇见黑人时候才多看几眼,想着他们那里的阳光究竟有多毒,才把人晒得那么黑 这时候,一位年轻人骑着自行车跌倒了,好心的大妈去帮忙扶他,可是却意外闪到自己的腰。 撕心裂肺的痛叫声传来,她瞧见年轻人准备跑,一把拉住对方,大喊着:“你别走! 我帮你才受伤,你就这么走了!?送我去医院!” 在报纸上瞧见过老人讹诈的消息,李君昊见到这幅场景后很想笑,站在原地看热闹,心想原来不仅不能扶,被扶也有很大危险。 看看那位大妈,发现她是真受伤了,走过去后也不话,拍拍大妈的肩膀,李君昊在大妈转身时候,将手伸向她的腰,微微用力后听见咔嚓一声,疼痛感顿时减。 周围其他人,钦佩于李君昊的勇气,猜测应该是位有钱人。 没等大妈话,他先笑着:“我是医生,扭伤而已,休息两就好了。 不用吃药,但你气血不太好,最好少动怒,多吃点补血的东西,要不然会折寿。” 如果别人“折寿”这种词,大妈不定会一爪子挠在对方乌鸦嘴上,可刚刚还疼得要命的老腰,被李君昊轻轻松松给弄好了,甚至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心里已经相信是医生无疑。 谁不想多活几年,闻言立马慌乱起来,连连点头:“多吃点补血的,记得了! 我最近头怎么总是晕晕的,谢谢,谢谢!” “无妨,举手之劳。”李君昊摇摇手,也不多管闲事,只是觉得骨头错位确实疼,这才顺手帮了一把。 他提着袋子离开后,许多准备看热闹的围观者,也面带惋惜离开了,如此难得的好戏可不多。 大妈和年轻人互相看对方,现在问题不大,多半协商完花点钱,就能解决了。 李君昊当过医生,而且还是很厉害的那一种,依然记得昨晚答应过宋千,要帮他夫人看看病,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能够体会到不能为人父母的痛苦。 站在院子门口时候停下脚步,因为里面正传来唐老头大喊声,激动地嚷嚷着:“我这位晚辈可了不得! 不是我老唐吹牛,在座的没一个人能比得过他,也包括我自己在内! 那手快雕绝活,世界上都找不出第二位!昨晚我抽了根烟的功夫,这条龙居然被刻好了,只花了几个时就完成这件东西,那手功夫,唉!我眼睛都看直了!” “真的假的,大早上别消遣我们,我鸟还没喂呢。” 另外一位老头声音也:“是啊,枸杞茶刚泡好,还在我桌子上。 西北的黑枸杞,价格可不低,时间再长味道就要变喽,浪费了一杯好茶,据对身体有好处,你们也能试试。” “老唐你可别拿我玩,今出门没吃药,万一高血压上来了,躺在你家你跑不掉……” 光听这些话,就能知道里面站着一帮上了年纪的老头,唐老头认识的朋友,年纪自然跟他一般大。 发现这些人还是不信,唐老头随即指向宋千,接着喊道:“我女婿也见到的! 那个家伙,今年才二十岁,你们有谁能雕出这种东西?这做工真是厉害,把你们叫过来就是让你们开开眼!” 不明白为什么那么激动,这时候李君昊反而不好进去了,里面正夸着自己呢,本人在那有些话不出来,他也想知道自己刻的东西怎么样。 有老头声音道:“二十岁的家伙能雕出这个? 打死我都不信,帮晚辈吹捧也不是这样吹的,太刻意了反而显得假。 吧,是不是自己雕出来的? 这件东西是不错,看来临老你的手艺又提高了啊,我是不行了,拿刻刀时候手都发抖,最近接到活全让我徒弟他们代劳。” “是啊,吹捧也别这样来。 至少做得稍微像一点,这也太假了,他是你女婿,反正我不信。” 话都带刺,明关系挺不错,要是彼此关系没到位,这样就是在得罪人了。 唐老头被气乐了,自己明明在真话,但总被他们认为是假的,脾气本就暴躁,此刻强忍着心平气和。 想到等李回来,当面动手雕给他们看,瞬间开心起来,这脸打得啪啪响,嘴里道:“你们话别得太早喽,大早上的我没事干,消遣你们干嘛? 我原本以为年轻人不爱雕刻,这门手艺会慢慢断绝,现在只要有李一个人在,木雕行业至少还能延续五十年!” 听见这番话,李君昊轻轻叹口气,把自己夸得太厉害了,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之前从没雕过木头,觉得配不上这么高的评价。 等到里面话声音变,宋千正在喊房顶上有只死老鼠,这才拎着东西走进去,不少目光立马投向他。 除了宋千和唐老头以外,院子里还多出四个人,年纪都在六十岁以上,打招呼了句:“早上好。” 一位微胖老人,此刻摆出长辈的架子,指指被搬到院子里来的九龙木雕,问道:“真话,你刻的?” “随手刻了点东西,登不上大雅之堂,让你们见笑了。” 李君昊微笑,将手里袋子放在桌子旁,准备待会儿再收拾。 这话得谦虚,但在那几位老头们看来,就显得尤为嚣张了,这都不算好,那什么才算好? 再加上先入为主地认为,那不是他刻的东西,因此连带着看李君昊不爽,觉得他在谎。 照顾唐老头的面子,没人直接点破,另一位老头用拐杖指指堆放在工作室门口的几块木料,“老唐你雕刻很快,要不随便刻点东西让我们看看?”? “咦?这不是昨那个?”李君昊看完后,指着大象造型的树根问宋千。 宋千撺掇着:“我打算用那几件木头,跟你换这件东西,你在木雕留个名字,怎么样?” 瞧见那两根足够做拐杖的龙血树枝,外加一件黄花梨树根,怎么算都是赚大了,李君昊迅速琢磨完,爽快:“行吧,就按你的,血木我只要一根,你给多了。” 孩手臂粗的龙血木数量多,也便宜,但再便宜也是龙血木,两根加起来没三十万买不到,宋千不在意,客气:“给你就拿着,等你出名那是我赚了,木头我厂里多的是。” “别磨磨唧唧,刻不刻?”一位老头不耐烦了。 唐老头兴奋,指着那帮老头们,对李君昊介绍:“三位国家一级工艺美术大师,两个二级工艺美术大师,都是木雕圈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今好好露一手,明你就不愁前路了。” 被他指到的那两位“二级”,被揭短了显然不太高兴,虽只差一级,但区别可就大了,也就是跟唐老头关系好,才没有发火,只是丢出个白眼鄙视他。 唐老头将工作室借给自己,昨晚还请自己吃了顿饭,于情于理李君昊都不能折了他的面子,笑着点头:“让他们满意,我的东西就值钱了吗?” “值钱!非常值钱!”唐老头拍胸口打包票。 “那我刻!” 有这句话就行了,李君昊非常满意,将那块外形像是大象的树桩搬出来,放在院子里的桌子上,就是昨晚吃饭的那一张。 不久,一帮老头和昨晚的唐老头一样,傻站在他身后目瞪口呆,一个个嘴巴张得大大的,只见木屑不停从树根上掉落下来。 原先自己患有高血压的那位老头,此刻捂住自己心脏,眼睛一眨不眨,显然被雷得不轻 *********************** 半个多时后,还是在院子里。 “我果然没看错!” 一位姓刁的一级工艺美术大师,摸摸自己胡须,露出种甚是欣慰的关爱眼神,继续对李君昊: “你子当真是人中之龙,这手雕刻技术冠绝所有辈,木雕圈子里出现你这样的人才,我很欣慰呀。 我们木雕行业,未来就要靠你支撑了,我们老了,是时候在家颐养年,没事喝枸杞茶养养身子。 刚才怕你不愿意雕,这才使出激将法,如果有得罪的地方你别见怪。” 李君昊听完愣住,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其他几位后来的老头,也都用奇怪眼神看看老刁,目光瞧见桌子上那尊惟妙惟肖,身上布满精美花纹的木象时候,忽然觉得脸有些疼。 另一位老头也接着:“是激将法没错,我早就知道你厉害,瞧瞧那件九龙根,唐老东西可没本事雕刻出来。” “……这门手艺真是绝了,前前后后才花半个时吧,有我年轻时候的风范,假以时日,子你必成大器!”后知后觉的某位干瘦老头,连忙道。 都成了慧眼识珠的高人,宋千和唐老头傻眼,好像在看戏精表演,宋千一直觉得自己挺无耻,此刻才明白一山还有一山高的道理。 唐老头突然间脸色涨红,憋屈喊道:“我呸! 还要不要脸了!还要不要脸了啊?!” 刁老头表情淡定,开口:“唉,唐你脾气还是这么大,动怒伤肝呀” 第56章 未传世的《金刚经》 许多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古老行业,正在慢慢被日渐发达的机器所取代,原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某些职业,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了。 高喊着“锵菜刀!磨剪子嘞!”的磨刀师傅们,如今几乎已经看不见,只剩下些老人还在从事这一行,等到他们老去之后,估计这个行业就永远消失了。 修伞、补锅、补瓷、弹棉花、刻章、戥秤匠等等,随着物质生活日渐丰富,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一些老人们还在靠着自己的手艺讨生活,年轻人很少会选择从事这些注定被取代的没落行业。 以前哪位师傅有门拿得出手的手艺,不发多大的财,讨生活不成问题,伞坏了拿去修修,称坏了拿去修修,甚至连碎成几瓣的瓷碗,都能缝补得滴水不漏,而这些场景李君昊见不到了。 和它们相比,木雕行业沾了艺术文化崛起的光,不至于那么没落,其中一些手艺顶尖的木雕巨匠们也能钱、名两得。 这些老辈木雕师傅们,在见到李君昊手艺之后,对待他的态度立马就不一样了,看他的目光就像是在看神奇的宝贝,纳闷于他年纪明明这么,手艺怎么那么好的同时,也在想为什么会雕刻得那么快! 一番询问不可避免,就在其他人催促着让他将那两根不算粗的血木雕刻出来时候,刁老头目光看向了那件被李君昊刻上“留仙”两个字的木象。 和刻龙相比,雕刻这尊象简单得多,黄花梨树根然带有美妙花纹,象肥肥胖胖,模样讨人喜欢。 刻象他们都会,只要知道形态,并不算难,难的是李君昊竟然在上面,用挺粗的圆头刻刀,刻下一整部《金刚经》!总共五千多个字,雕刻速度比平常人手写还要快! 方方正正的楷,一笔一划都是那么精美,仿佛在这尊木象身上,披上了一层经书,象在佛文化里时常出现,和经书正相配,寓意十足。 刚才没仔细看,现在刁老师傅俯下身子,上年纪后眼睛不算好了,凑近才能看清。 从象身右上方顺着往下读,他以刻木佛、镀金身出名,平日里也信奉这方面,对《金刚经》自然熟悉。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这些都没问题。 但往下看时候,他渐渐发现不对劲了,许多词语和句子被改动过,导致意思变了味。 《金刚经》流传下来的总共有六个版本,可是这篇经文和那六种都不相同,在许多地方出现了差异。 起初,刁老头以为是李君昊自己改动了,然而仔细琢磨完,这位老师傅才发现,被改动的那些地方都禅意十足,引人深思,将佛法清楚表达了出来。 这才打消李君昊自己改动的念头,修行高深的大师来改还差不多,在他看来,李君昊还差了点火候。 一个个字看过去,越看表情越严肃,他已经肯定这跟现存的所有版本《金刚经》都不同,内心掀起滔巨浪! 这部《金刚经》后面,还多次提到了妖魔! 比如“问曰:何以名魔? 答曰:夺慧命,坏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为魔。” “魔有四种:一者、烦恼魔;二者、阴魔;三者、死魔;四者、他化自在子魔。 是诸菩萨得菩萨道故,破烦恼魔;得法身故,破阴魔;得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常一心故,一切处心不着故,入不动三昧故,破他化自在子魔……” 等等句子,那些版本的《金刚经》里都没有收录,反而在另外一本经书里出现过。 刁老师傅脸色更加严肃,每个字都仔细观看,加入这些想法之后,使得整篇经文变了味,偏偏读起来十分流畅。 唐老头瞧见他那难看的脸色,以为这位老朋友被李君昊的手艺给吓到了,笑着询问:“怎么,看上这件东西了? 我帮李做主,一百万卖给你,没儿没女的存那么钱有什么用,我听你家老宅最近被开发了,分了十三套房子?” 这只是句玩笑话,刁老头却琢磨了会儿,抬起头告诉:“一百万不是不行。 但是要告诉我,上面这篇经文是哪里来的,如果胡乱刻字上去就不值钱,也可能值一百万。” 李君昊正投入地雕刻血木手杖呢,听见这笔数字后,立马回过神,眼睛都快要放光,当即回答:“玄奘大师翻译的。 让我证明我没办法,但它不是我胡乱凑出来,记得玄奘大师编著的《瑜伽师地论》里,也有提到过其中的一些想法,《瑜伽师地论》流传得更广一些。” 宋千纳闷想着,他怎么还懂佛教典籍,刁老头的话将另一位戴眼镜的干瘦老头,注意力吸引了过来,从他身上能够闻见燃香味,大概是位信佛的。 老头推了推眼镜,凑近后查看,匆匆浏览完,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 等看到最后时候,几乎每个字都要看好久,思索完对刁老头: “十多年前在英联展出过一件,百多年前从墩高窟里带走的木刻《金刚经》,后面残缺了一部分,但前面和这篇一样,不定这就是全文。 李,你是从哪知道这篇经文的?” 算是个麻烦,李君昊面对那么大笔钱,心里不动摇才怪,想着怎么才能解释。 总不能告诉六百多年前看见过,简单思索完,再次扯谎:“我听我爷爷背诵过。” 唐老头忽然想起什么,跟着解释道:“李家历史挺久。 他昨还在老鲍那里,断言紫禁城里那幅《清明上河图》是假画。” 瞧见几位老头露出恍然大悟表情,顿时从心里感谢唐老头,李君昊确实看过这篇经文,也确实是玄奘翻译的没错。 传当年,玄奘大师从迦蓝寺离开后,在一只猴妖还有猪妖的陪伴下,远渡去西方取经传道。 前些见到《西游记》内容时候,李君昊还纳闷于究竟是谁将他们的消息,编撰成了市井故事,一部分传言中真的有,但是和神仙佛祖之类可扯不上关系。 得到大造化的疯猴子,如今应该还活着呢,六百多年前李君昊听过这只,当年陪玄奘去取经的大妖的消息 第57章 那只猴子 起那只拥有大气运的猴子,在两千多年前它只是和其他猴子一样,未开灵智,只是依靠本能在丛林里度日。 一场陨石雨突如其来,有块足有近吨重的超大红陨,砸到了它生活的丛林附近,不远处村庄里的人,对这块屹立在山顶上的外来石敬若神明,只敢远远观望它,而这只猴子却每从早到晚蹲在石头上。 李君昊只用了指甲盖大的红陨,就开启了当年那只猫的灵智,这只拥有那么大块红陨的猴子,运气有多好不用多。 一统全国的大夏开国皇帝,自称千古一帝的夏皇手下官员,意外听这件事情之后,想着要把这块外来石进献给渴望炼药长生的夏皇,派了一队士兵去取石时候,却被抓狂起来的力大无穷的猴子,杀光了所有人。 那只猴子初开灵智,抱着那块近吨重的红陨,跑进了深山老林里,事后听这件事情的徐佛亲自去查探过,试图找到那块外陨石,可惜没能找到它的踪迹,等到那只猴子再次出现,已经是无人可挡的大妖! 曾经还跟僵祖炼丹师徐佛打过一架,有传闻不分上下,后来在大唐时期,不知怎么跟迦蓝寺扯上关系,护送玄奘去西方取经。 至于那头猪妖,关于它的传闻十分少,只知道也是头气运很好的家猪,性格相当好色,这本在李君昊冰封自己之后才问世的话本,估计就是从这件事情上改编而成。 玄奘并不是手无寸铁的孱弱和尚,但也没厉害到哪去,他真正的本事在于度人,边走四方传道,所编写的这篇《金刚经》里,被他加入了“伏妖篇”,可是却因为种种原因,被别人给故意删掉了,只在范围内传播了出去 普通人总喜欢问东问西,这也是李君昊一直刻意试图跟别人保持距离,少惹些麻烦的原因。 几位老头聚在一起,掏出手机对照象身上的经文,李君昊则埋头雕刻不话,一根麒麟头、百兽花纹的龙血木拐杖很快在他手里成型,接着也雕刻了根龙头的,两件东西大差不多,上面图案十分好看。 瞧见一些长条形木屑,本着不浪费的想法,又将它们搜集起来,分成一条一条的,出门去买了些松脂,融化后当成粘合剂,拼接出一艘宝船摆件,做工很精细,多少能值点钱。 忙忙弄弄已经是中午,宋千老婆不上班,在家当全职主妇,帮忙做好饭之后,叫他们一起吃。 院子里的人数,此刻又多出不少,阳东所有出名的雕刻师傅们,几乎都知道阳东来了位很年轻的厉害家伙,不少人相约前来。 听一上午时间雕刻好桌子上的那四件东西,第一反应就是不信,可唐老头、刁老头等人都保证了,虽觉得不太可能,出于对他们人品的尊敬,还是接受了这件奇闻。 木雕师傅们听了这件事,那些专门采购精品木雕的商人们怎么会错过,就在午饭摆好时候,一位中年商人盯着木象琢磨会儿,对李君昊:“兄弟,这件东西我买了,你觉得十万怎么样?” 这算是位明眼人,知道被那么多成名大师们认可后,未来李君昊多半会顺利崛起,所以才愿意多花点钱赌一赌,看看将来能不能升值,在他看来十万块已经超出价值,因为东西挺好没错,可李君昊不出名。 旁边也有人:“既然这样,那么这两根手杖我拿了,一共给四十五万怎么样? 这艘船算是添头,送给我吧。” 李君昊听完挺兴奋,心里明白这是几位老头们的功劳,刚刚他们没少替自己好话,让自己开始有了名气,要不然怎么也不会值那么多钱,阳东从不缺出色的手艺人,缺的是名气! 毕竟是自己带来的人,见到李君昊一下子火了,宋千也挺高兴,对这个价格不算满意,本着帮忙的心态,告诉:“瞧见这件李大师的作品没? 我花四十万才买到!你们这价格也太低了,如果这么便宜那我早就全买下来了,哪还能轮到你们来收购?” 在阳东做木雕生意,这些商人们哪能不认识宋千,之前要买木象的那位,以为他是在帮忙炒作,陪笑着:“行!既然宋老板发话了,那我再加两万行不?” 瞧见满院子大师的架势,收购商们反而不怕价格高,就怕价格炒不上去,他们本就是打着囤积的想法,事后肯定还要再次炒作,买几条新闻、多参加展览,东西价值自然会上去了。 宋千还没话,正在抽烟的习老师傅开口了,指指木象、在指指那根麒麟手杖,对李君昊:“先前好的一百万,我拿下了,这两件东西给我。 要是几年前遇到你,我肯定收你当徒弟,现在我给你当徒弟还差不多,没本事教你什么了。” 这番话一出口,那些采购商们全傻眼,价格远远超过他们的预料,经常传出一件作品卖出多少多少钱,可实际上能卖出高价的并不多,何况雕刻师还是位没名气的新人。 唐老头看看老刁,心想他多半已经认定,象身上就是缺失的《金刚经》全文,要不然以他抠门的性格,肯定不会愿意拿出一大笔钱,自从认识以来,就没看过刁老头做过亏本生意。 能卖出去就好,李君昊不在意究竟是谁买,出得价格高就行,点头告诉:“就这价格,不过我没有银行卡,最好给我现金。” 都是一样的钱,只是麻烦了些,刁老头拿起手杖夹在自己怀里,“成,我去联系银行,要花点时间,下午应该能给你。” 旁人以为是手杖值钱,几位有实力的采购商,立马将目光看向了剩下的那根,其中一位直接伸出手,喊道:“五十万!” 刁老头买下,算是给李君昊刻的东西,定了个参考价值,木料和雕工都属于顶级,五十万拿下,遇到喜欢这东西的富豪,肯定还有得赚,“黄金有价玉无价”也是这个道理。 一口喊死了价格,没人出更高,倒是有人希望花一万,买下那件船,李君昊也答应了,都提出要现金。 他们以为李君昊会选择继续从事木雕行业,所以在赌他的前途,可惜的是他觉得木雕没难度,并不打算专门雕刻什么…… 第58章 医圣的老祖宗 阳东出了位年轻雕刻大师的消息,没过多久就传了出去,作品卖出高价的事情也传出去了,甚至还有本地记者过来采访,但是李君昊不在,于是留下自己名片给唐老头,让他帮忙转交给李君昊。 没有提前预约,去银行取现金挺麻烦,不过刁老头认识人,在傍晚时候还是拿到了一大袋钱。 再加上那位采购商送来的五十万,李君昊瞧见那么大笔钱时候,只能感慨出门在外果然要有点谋生的手艺,还觉得在这个年代赚钱似乎不算难。 和老头分别后,李君昊拎着一大袋钱,三十多斤的重量有点沉,对他来不算事,此刻嘟囔着:“唉,怎么印制点十万面额的纸钞呢,商人出门做生意多累。” “哦对了,他们都刷卡。” 前面一句话刚出口,他又自问自答嘀咕了句。 色已经暗下来,李君昊此刻盯着马路上的一处暗红色血迹,附近还有辆变成破烂的自行车,大概是出过车祸。 周围无处不在的血腥味,刺激着他的神经,身体再次产生对血液的渴求,就像正常人的饥饿感一般,根本无法控制,打定主意今晚出去找点猎物,李君昊打了辆出租车,指路回到唐老头家 在附近买了些熟食,不过宋千和唐老头都绝口不提喝酒的事,期间聊了聊李君昊的未来,这老头已经帮忙想好了成名的道路,言语间挺兴奋,打算过段时间带他去参加各种展览。 昨还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李君昊觉得他们能这样帮自己真是难得,可自己注定不会在阳东久留,犹豫了会儿之后,还是打断唐老头,告诉我: “抱歉,我今晚是打算来向你们告别的,我在东城那边还有点事情需要处理……” 宋千一愣,下意识问道:“处理完再回来?” 李君昊点头:“会回来的,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阴差阳错来到阳东,认识你们很开心。 东城和这里隔着不远,又有飞机高铁之类,等我安顿好以后会常来看看你们,你们来东城时候也可以找我。” “……这样也好,反正在哪雕刻都行,有需要的木料就找我女婿。”唐老头有点失落,好不容易遇到个有趣的人,可惜却要走了。 见老头误会了,自己其实不打算专门刻木头,李君昊没自找麻烦,只是:“这是当然,我只认识宋老板这一位卖木头的。” “哈哈!我绝对给你最便宜的价格,在东城有一套房子租出去了,有空去玩时候打你电话!” 宋千笑着完,以茶代酒陪李君昊喝了杯。 吃完后坐着聊了聊,许久没见到宋千夫人,李君昊惦记着帮忙看病,这时候询问:“嫂子在哪呢?今晚怎么没见到她?” “打麻将吧,整闲在家里没事干,打打麻将也好。” “哦,码吊牌确实有趣,可以把她叫来吗?”完这句后,李君昊见两人目光看了过来,察觉有些不合适,补充道:“昨不是她身体有恙么,我帮她看看。” 宋千眼神怀疑,会雕刻不一定会治病,话不能乱、药也不能乱吃,他对老婆挺关爱,从两人相处时候就能看出来关系很和谐。 自己亲女儿,听李君昊要帮忙治病,唐老头也很怀疑,这两接触过,明白不是满口跑火车的那种人,可还是忍不住问了句:“学过中医?” 大夫都是名气越大越好,名气大的大夫明医术高,李君昊点头面带微笑:“跟撰写《本草纲目》的那位有点渊源,对医术也算精通。” 他很怀疑《本草纲目》作者,是当年在自己药铺的那位学徒的子孙后代,当初有事匆匆离开,留下的那些手稿应该被姓李的学徒给得到了,这样一来书里许多内容和李君昊的研究结论一样,就能够得通了。 时间过去好几百年,唐老头自然而然理解为李君昊的医术,是当年李时珍流传下来的,医圣大名谁都知道,差点跳起来了,他想要个外孙想得头发都白了! 匆忙:“李你等等!我去打电话给我女儿!” 宋千惊为人,用一种很震惊的目光看看李君昊:“真的? 会木雕,也会医术,还会鉴定字画,难道你是从什么传世无数年的大家族里出来的?” “真的,祖上跟他学过医,一些传到了我这里。” 李君昊这些经常谎,技术都提高了不少,面色淡定继续:“哪有什么大家族,只是流传的历史久远一点,先祖避祸去了南洋的海岛上,到我父亲那一辈才回来。” “教出你这样的儿子,你爸应该也厉害吧。”宋千试探问道。 李君昊这两一直避开关于家庭的事情不谈,见宋千又提起,索性一劳永逸地了句:“家父死了。” 房间里传来唐老头大喊声:“打麻将!打麻将!成到晚就知道麻将! 让人顶替你,喊你回家就回家!废什么话!” 宋千瞧了眼,老子训斥女儿经地义,他可不心疼老婆,尴尬继续对李君昊了句:“……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 “没事,都过去很久了。”李君昊完后心想,以后谁再问都死了,应该会减少许多麻烦。 不久后。 唐老头女儿唐叶气冲冲地回来了,任谁好好的被骂了顿,大概都会像她现在这样不高兴。 不好对老子撒气,丈夫宋千就成了出气筒,她瞪眼道:“吧!什么事这么急!?” “给你找了位名医看病!孩子的事!” 宋千不缺钱,带着老婆去许多地方看过病,药吃了不少,但就是不见好。 这次又看见点希望,话表情挺激动,倒不是因为相信李君昊,而是相信李时珍! 近年来西医压倒中医,有人认为中医不如西医好,虽找不到某些中医药材的科学依据,但许多人的病被中医治好了却是不争的事实。 唐叶听见孩子就不舒服,三十多岁了还不能生育,这件事已经成为她的心结,这时候也有点期待,火气一瞬间散去了,追问:“哪座医院的医生?” “这,在你面前站着呢!”唐老头看向李君昊。 “……他? 都什么时候了,爸你别逗我。” 第59章 天归一汤 李君昊年轻轻轻,看起来不像是经验老道的医生,虽年纪不一定和本事成正比,但在这些需要丰富经验的行业里面,年纪大的医生意味着经验更多。 唐老头双手搭在女儿肩膀上,将她推到桌子旁坐下,笑着:“试一试嘛,又不会少一块肉。 我刚刚才知道,李家祖上和医圣有渊源,他会中医医术。” “谁?那个唱歌的?”唐叶挑眉诧异问道。 唐老头明显被女儿的低智商给刺激到,表情有些无语:“……不是,写《本草纲目》的那位。 李,然后呢?” 同样坐在桌子旁,李君昊抬起胳膊:“将手给我,我帮你把脉看看。” 唐叶穿着短袖,不用卷袖子,就这样把手放在桌子上,等到李君昊按住自己脉搏,她惊疑:“你手好凉啊。” “没事,生体寒。”李君昊随口解释了句,眼睛望着唐叶的脸,认真模样倒是将她看得不好意思了。 唐叶现在才察觉,这位雕刻技术很厉害的李真的挺帅,面色发白,但不会让人觉得病态,五官也十分精致,尤其是眉毛和眼睛,搭配起来帅气十足。 宋千瞧见老婆花痴,气不打一处来,倒没多想什么,只是觉得憋屈,自己明明那么有钱,可是跟李君昊比起来,似乎又差了点什么…… 中医看病讲究望、闻、问、切,李君昊此刻就是在看她脸色。 古书《难经》上有写:“望而知之者,望见其五色,以知其病;闻而知之者,闻其五音,以别其病。 问而知之者,问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切脉而知之者,诊其寸口,视其虚实,以知其病,病在何脏腑也。” 以外知之曰圣,以内知之曰神。 中医看病少不了这四种方式,查看完她的脉相,清楚发现些异常,紊乱的同时也比平常人脉相稍弱一些。 再看唐叶面色,黑眼圈稍重,眼珠也发黄,外加李君昊闻见的身体异味,大概已经明白病情,松开手后开口道:“嫂子,我问你个问题。” “嗯,问吧。”见李君昊一脸严肃,唐叶的表情也跟着紧张起来。 “你每个月的月事是不是经常推迟或者延后,没有规律可循? 还有,夜晚是不是经常出冷汗,也会时常醒来,手脚发寒并且出汗?” 唐叶还没开口,宋千先喊道:“神医呀!我老婆经常这样,偶尔还做噩梦!” 一惊一乍的,差点吓到唐老头,他不满地看了看自己这位女婿,紧接着问李君昊:“怎么样,知道问题出在哪了?” “嗯,没什么大碍。 先体弱,再加上缺了个肾,身体更加弱了。” 李君昊回答,“久病必有瘀,再加上素体亏虚,禀赋不足,难有孩子也正常。 先前不要孩子是对的,如果强要孩子,难免会落下病根,孩因为先有亏,未来也难免多病。” 听见这句话后,唐家一家人大吃一惊! 原先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这时候发现,李君昊竟然连她少了个肾都知道! 以前去找其他治疗不孕不育的著名中医时候,他们可没发现这件事情,唐老头点点头告诉:“是这样没错,时候出过一次车祸,动手术摘掉了右边的肾。” “缺少一个不碍事。 曾经有人摘掉一个肾后,活到一百零三岁才去世,但身体比常人弱是难免的,等到调养好以后才能要孩子。” 李君昊这番话得很清楚,宋千立马嚷嚷着喊道:“你是还能生孩子?!” 唐叶想的话,都被老公给抢先了,这时候顾不上抱怨什么,满心期待盯着李君昊看,心里隐隐有了期待。 “可以,但是至少需要调理半年,我写个方子给你,每定时服用完就好,药有些苦,不过对调养身体很有效。” 李君昊知道这个年代,治病救人的方式主要以西药为主,在他看来确实更加先进,许多原来药物治不了的病,这个年代已经能够轻松解决。 当年,他弄明白人体的部分奥秘后,曾经尝试过帮人截肢、手术,有的人活了下来,有的人则死掉了,如今他才知道,是因为肉眼看不到的病菌,造成了感染的缘故…… “好!”唐老头开心大喊了句,匆匆跑进屋子里,拿来纸笔。 李君昊没用圆珠笔写过字,尝试写了写,随即在纸上写下药方,按照老习惯,依然是竖着写的那种。 放下笔后,拎起装满钱的袋子,继续:“那么就这样吧。 我还要去赶车,手机号码写在了纸上,有问题打电话给我。” “我送你去车站!”宋千道。 “不用啦,我还有点事情,以后再见……” 该处理的事情都忙完了,李君昊走就走,唐老头客气地送他出门,随后连忙回来,拿起他写的药方。 只见上面用漂亮的正楷写道:“归一汤。 当归十二钱,白术、获多、生地、川芎各十钱,人参、白芍、牛膝各八钱。 砂仁、香附、丹皮、制半夏各七钱,陈皮六钱,甘草四钱,生姜一钱。 将上药和匀,分为十次剂,每日早晨服一剂,水煎空腹服。月经本行服五剂,月经行后,再服五剂……” 感觉没什么稀奇的地方,唐老头又有点怀疑了,将药方拿给宋千后,告诉:“你现在就去买。 找一春堂的钱师傅买,他认识我,不会给次品药,明开始喝!我来煎,煎好了给你们送过去!” 宋千看完,只是觉得字漂亮,嘟囔着:“这次要是能顺利怀孕,把我那根木头给他刻都行,老保佑啊……” ****************** 已经全黑了。 李君昊拎着钱,独自在街上行走,见到一辆出租车,招招手让它停下,告诉去市区南边,他在那里闻见许多动物的气味。 司机没见过这样打车的,开动后问他:“兄弟,好歹告诉我个目的地吧,这样我哪知道开去哪里?” “你先往那个方向走,等到了我告诉你。”李君昊完,听见手机铃声响起,拿起发现是宋千。 宋千发信息询问,是不是每都要喝,能不能吃其他药,略微思索完,回复消炎的可以吃,中药隔日服用。 不久后,司机按照李君昊的指引,来到一处已经关门的动物园附近,瞧见那满满一袋钱,中年司机眼睛都移不开了 第60章 红叶狩! 结完账之后,李君昊在司机的疑惑目光注视下离开。 身为僵尸,及时补充血液很有必要,不然万一跟上次一样发作,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再次克制住冲动,不去吸食人类的血液。 人口过多,城市周围能被捕猎的大型猎物,几乎都进了人们的肚子里,除了几处养殖场以外,唯一能让他感觉到众多大型动物的地方就是这里。 望着动物园招牌,这种地方对李君昊而言很新奇,走进黑暗里后恢复本来面貌,红色眼珠配上獠牙,再加上冷淡到不含一丝情感的表情,和先前那种温雅气质截然不同。 身上穿着黑色衬衫,裤子也是黑色,白逛街时候刚买的衣服,他将手里装着钱的包,还有身后背包,藏在松树枝桠间,接着从原地消失不见。 再次出现时候,已经进入动物园围栏里,下班后还有保安看守,但他们都在房间里,这座动物园建成十多年,还没发生过偷窃案,守园人们放心得很。 就在李君昊存放背包的地方,此刻飞来只猫头鹰,它的眼睛和那蹲在房顶上的猫咪一样,眼底也有绿光闪过。 表情显得格外冷静,展翅从树枝间飞过,停在了动物园的木栏杆上…… ****************** 离动物园几百米外,有一大一两个人,正并排沿着马路往前走,方向就是动物园。 昨傍晚和李君昊见过一面的阴阳师安琣龙马也在,他估计得没错,这个家伙果然找来了帮手,可惜还是走迟一步,被人给盯上了。 身边是位看起来约莫三十岁不到的年轻人,表情懒散,嘴里咬着根狗尾巴草,慢慢悠悠往前走。 身上衣服款式和安琣龙马的差不多,头上没有戴斗笠,留着差不多只有一厘米的短发,人看起来挺精神,腰间插了根黑漆漆的毫不起眼的短木棍,除此之外似乎就没有其他东西了。 安琣龙马看向他时候,表情挺不爽,此刻声用东瀛话:“家族怎么会把你安排过来? 只是个上位阴阳师而已,最起码也应该找阴阳师……最好是大师过来,今要对付的可是僵尸!你确定不是在给他送食物吗? 我有点后悔跟你一起来了,要不然我们先跟着他,再等等其他帮手过来,到时候一起动手吧。” 懒散年轻人叫做安琣秀中,同样出自于那个古老的阴阳师家族,是龙马的表哥,关系不远。 他耸肩:“我刚好在一千多公里外的海城度假,接到消息后坐飞机就赶来了,其他人都联系不上,你知道那些老家伙们不喜欢用手机。 难道有我还不够吗?来不及等其他人了,看他样子明显是打算离开。 我的式神跟你的一样,都是上位式神,再融合一个上位式神后,有把握把它变成灵将,对付他应该没问题。 要不然,先把你的兵主部式神,借给我用用怎么样? 反正你召唤不出来,留着也是浪费,以后我找个更好的给你。” “兵主部”是李君昊见过的那位,拿着大刀的式神的名字。 听到这些话之后,阴阳师安琣龙马差点就炸毛了,赶忙用手捂住自己腰间的匕首,摇头:“做梦!” 觉得可惜,安琣秀中轻轻叹口气,自言自语嘀咕着:“就差一个啊,我的红叶狩就能晋升灵将式神,据僵尸的心头血也可以,今晚我一定要杀了他才行。 话声音点,别大喊大叫,虽然隔绝了附近声音,但如果太大还是会被他听见,据僵尸一族的五感异于常人。 你长大后变聪明了,当年还是我要什么就给什么的孩子,那时候多可爱” 安琣龙马正准备反驳,那是他用幻术骗自己,紧接着又听见安琣秀中声音: “咦?他怎么有兴趣大晚上的来动物园看熊猫?” …… 走在动物园里,就像是在挑选菜单上的食物,这是座动物园,种类并不算多,本打算喝点龙血的愿望落空了。 此刻,李君昊正在查看被关在笼子里的两头熊猫。 这种动物他以前见过,在这个世界,熊猫的数量并不少,圆圆胖胖的模样让李君昊觉得可爱。 也正是因为模样讨人喜欢,两只滚滚这才躲过一劫,被他从“菜单上”划去了名字。 今晚的动物园十分安静,安静到让守园人觉得奇怪,但也没多想什么,他们全都聚在动物园入口处的房间里看电视。 就在李君昊头疼时候,一根木棍掉落在他身前,目光朝着某个方向看过去,只见一只猴子正龇牙咧嘴,耀武扬威地向他举起拳头! 好了,现在不用愁了,食物已经自己送到碗里来,这种状态下的李君昊,脾气可没白时候那么好! 铁链在他手中,和橡皮筋没什么区别,用力拽断之后,眨眼间那只体积蛮大的猴子,已经被他抓住! 猴子挣扎着想要逃走,还试图发出惨叫声,被李君昊用手敲中脑袋,陷入昏迷后软绵绵瘫倒下去。 这些都是一瞬间发生的事情。 即将得到血液,他的心脏不受控制地快速跳动了几下,关于如何采集血液,而且还不伤到动物的性命,在经历过无数次尝试,手下又多出一堆冤魂后,李君昊已经有了充足的经验。 指甲盖轻轻划过猴子的手腕,在第一滴血液流淌下来之前,它就已经被李君昊举了起来。 鲜血流淌,落进他的嘴里,其他几只猴子紧紧缩在角落,连声音都不敢出,生怕自己也遭遇同类这样的祸事。 上次失去理智,狩猎方式过于血腥,这次则斯文得多…… 站在不远处围栏上的那只猫头鹰,此刻侧着头盯向李君昊。 透过它眼睛瞧见这幕的安琣秀中,诧异:“好奇怪,他怎么大老远的跑过来,喝猴子的血? 我还以为那几位保安会糟糕……想不通,一点都想不通。” 安琣龙马一愣,不确定问道:“猴子?喝猴子的血?” “是啊,就是动物园里的那些猴子。” “……我们该不会遇到个假僵尸吧。” 得知这件奇闻,安琣龙马语气十分怀疑,突然想到什么,接着问道:“秀中,为什么他没发现你的猫头鹰? 昨晚上我派出去的老鼠,很快就被他给发现了。”? “只是个秘术,《洛书》里有记载。 等你到了上位阴阳师,看过这本书后也能学会,它能够将式神的气息完全隐藏起来。” 随口解释了句。 安琣秀中停下脚步,闭起眼睛时候,脑袋里的画面更加清楚,动用了秘术,猫头鹰的眼睛变成了他的眼睛,盯着李君昊仔细看,发现所有特征都跟长辈们描述的僵尸一样……除了吸血这点。 这时候发现李君昊“看过来”,准确来是放下猴子之后,看向了猫头鹰。 他笑着对安琣龙马:“啊,好像暴露了。” 完后结了个手印,轻轻了句:“红叶狩!” 李俊昊这边,眼前的猫头鹰忽然化为一张鬼脸,飞速朝着他猛扑过来! …… 第61章 暴动的动物园 猴子没了,动物园也没了。 在李君昊的眼中,现在周围变成了一片漆黑的荒草丛生的墓园,只剩下一棵枫树,叶片具有鲜红的色彩,扎根在高大的墓堆上,那张恐怖鬼脸,朝着自己扑了过来! 已经见识过东瀛阴阳师的术法,明白这又是一种幻术,对普通人而言现在场景很阴森,不过李君昊什么没见过,十万大军厮杀后留下的万人坑,他都从里面走过,这点把戏吓不到他。 清楚发现了点不同,昨安琣龙马的式神,只是一个用来唬人的虚影而已,如今朝他扑来的鬼脸,则显得更加真实! 忽然察觉到异动,伸手往后抓去,一只“鬼”被他抓在了手中,李君昊张口就咬了上去,牙齿直接戳穿它的脖子,果不其然,血液和刚才的猴子一样。 吸食完所有血液,随手扔掉这具发疯猴子的尸体,力量感随即在身体内涌现出现,听过东瀛阴阳师很难缠,据他们会扰乱敌手的灵智后,一刀斩杀掉敌人,李君昊因此更加心,分出心神注意周围的动静。 名叫红叶狩的式神,此刻已经来到他面前,没有附身的式神不具有实体,只是个幻影而已,但它却能够影响神智,相比起真正站在自己面前的敌人,这种阴阳师术法更加邪门。 想到师府的那些道士们,画符时候都往丹砂里加红陨,据有克制鬼魅的效果,李君昊心里一动,随手拿出昨从安琣龙马那里讹诈来的一块红陨,捏成细碎粉末后握在手心里,朝着向自己扑来的鬼脸,一拳就打了过去! 那张鬼脸的嘴巴,已经长得很大,但在他拳头接触的瞬间,突然溃散开来,就像是黑色的雾气一般,转眼又凝聚成武士的身影,脸上同样是鬼脸面具,在被打到瞬间再次溃散。 刚刚缩在角落里的那几只猴子,此刻也发疯不要命地向他扑了过来,身体终究是太弱,只能充当炮灰角色。 已经察觉,面前这位被称为“式神”的鬼东西,正在试图钻进自己身体里,李俊昊眉头紧皱,开始尝试着找到躲在幕后的家伙,式神没有肉体,每次打到很快又恢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只有抓到操纵它的阴阳师,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掉这个麻烦。 现在后悔没有早点离开,已经太迟了,暗叹果然不应该心慈手软,每次自己手软之后,对方可不会念着自己的好,方位感缺失,他随便找了个方向,便用力撞了过去! 在李君昊眼中是空旷的,但是身体却察觉到有堵墙,而且还被自己给撞开了,麻烦的是依然处于幻术当中,不知道有什么敌人躲在周围。 从没和这样的敌人交过手,他不了解应该如何破除这种术法,想着问题应该是出在自己身上,准确来是自己的思维方面,被式神给影响到了,就如同那些被控制的动物们一般。 李君昊下了狠心,用粘着红陨粉末的手指,抹向自己的眼睛,这算是误打误撞,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看清了真实世界。 自己依然在动物园里,周围是几只猴子的尸体,除了最初被自己划开手腕的那一只,其他的都没有死,或者已经死了,但像是活着,眼睛里泛着绿光。 如果不是受伤太严重,它们肯定依然会向自己扑过来,李君昊能够瞧见它们眼神里的怨恨,式神不见了,仅有一只站在不远处树上的猫头鹰,张嘴发出刺耳声音。 他同样也看见了正在走来的安琣龙马,以及另外一位陌生年轻人。 大概是见到李君昊盯着自己看,安琣秀中微微惊奇,再次结了个手印后,那只猫头鹰叫得更大声,各种鬼怪形象再次出现在李君昊脑海中,差点又陷入幻境里面。 擒贼先擒王,他一个闪身,已经来到接近安琣秀中的地方,这家伙也不怕,有只大河马突然撞向李君昊,神智本就不算清楚,再加上没有预料到,他被河马撞得退了几步,那头河马也头破血流,但似乎感觉不到痛一般。 控兽、幻术,不得不阴阳师的术法很有一套,比道门的法书更加阴毒了些,全然不把这些动物们的性命看在眼里,以前听他们十分难缠,现在李君昊相信了。 瞧见那些猴子们的模样,他担心自己可能也会被附身,完全迷失掉心智,变成湘西赶尸人驱赶着的那几头僵尸一样,到那时当真是生不如死。 河马只是个开始,一大群其他动物,也纷纷围拢跑了过来,除了被关在笼子里,实在出不来的那些,剩下的就像是没有心智的丧尸大军一般,向他涌了过来! 几乎都撑不过一拳或者一脚,但是数量太多了,有些萌物也难以逃过,李君昊差点被动物大军淹没,只能到处闪躲着,此刻发现一头大象,也鸣叫着往自己扑了过来,他跳上象背后猛地打在大象后颈位置,能听见咔嚓一声,头部耷拉了下去,颈椎直接断掉了。 泥人还有三分火气,更何况对方直接想要了自己的命,李君昊抓住往自己扑来的豹子,拎着尾巴砸向安琣秀中那边,嘴里大喊道:“找死!” 笔直冲向他们那边,途中试图阻挡李君昊的动物都被撞飞,甚至包括一头老虎! 安琣秀中一直掌控着局面,觉得僵尸似乎没有自己祖先们记载得那么厉害,他并不知道李君昊没喝人血,实力远远不是巅峰水平,瞧见黑影冲过来,笑了笑拿出张白符纸,上面用绿色笔迹勾画出符文。 这张白色的符纸瞬间燃烧,冒出轻微绿色光芒,只见有个癞蛤蟆脑袋,突然从他衣领部位钻出来。 同样是式神,身影很虚幻,但是跟刚才那位式神不同,变成蛤蟆头人身的怪物后,居然拔出了安琣秀中腰间的棍子,随后用东瀛语吐出一大段叽里咕噜的话,并且摆出个战斗姿势。 旧时东瀛每年朝拜,城里东瀛人非常多,青楼里也很多,李君昊站立听完,发现居然是:“僵尸都该死!” 这位式神显然不同,它好像拥有了神智,而不像之前那些一样,呆滞又死板…… 第62章 杀你者!狐火! 李君昊再次被那些发疯的动物们纠缠住,它们对他造成不了太大伤害没错,但是很难缠。 安琣秀中这时划破自己手心,手握拳往前伸,闭起眼睛,表情严肃,嘴里念念有词地这些什么。 掌心里的血滴落在土地上之后,被那只长着蛤蟆头的奇怪式神给吸收了,它的神情无比享受,目光渐渐变得更加灵活。 旁边的安琣龙马,对这种场景见怪不怪,并不觉得可怕,只是好奇地盯着它看。 他身为下位阴阳师,许多秘术暂时还接触不到,可却明白需要用血液祭献的术法,一般都挺厉害。 原先认为僵尸十分恐怖,然而此刻见到自己这位兄长“完全掌控住局势”,又将自己的本命式神给召唤出来,因此表情更加轻松,用一种戏虐的目光看向李君昊,似乎在开心于报了昨晚玩弄自己的大仇。 想到即将斩杀一位僵尸,安琣龙马忍不住兴奋,这可以算是件大喜事,还在想不定能够获得李君昊的心头血,让自己的式神变得更强大。 这些式神除了依靠怨石慢慢壮大,也可以走吞噬其他式神的捷径,但不一定全部成功,属于阴阳师们独有的秘术 动物园位置偏僻,没有安装监控,三位保安正在房间里,陷入了昏迷状态,估计是安琣秀中动得手,头顶灯泡一闪一闪的,场面有点诡异。 没人知道,这座动物园里正在发生的异常情况,偶尔有人开车从百多米外的公路上行驶而过,也只是纳闷于今晚动物们发什么疯,一直大喊大叫。 李君昊脚边已经倒了一大片各种动物,他不是不想阻止安琣秀中的举动,可惜被那位叫做红叶狩的式神给拖住了,它附身在一头皮糙肉厚的黑熊身上,每次李君昊试图去打断安琣秀中,总有不怕死的动物挡住他去路。 整座动物园都充满浓浓血腥味,李君昊脸上和身上也沾了血,配上因为愤怒而更加冰冷的眼神,看得安琣龙马有些害怕。 用尽全力的一拳!打在面前这头黑熊脸上,整张熊脸凹陷了下去,头颅也耷拉着,可它依然在移动! 一爪子抓在李君昊身上,力气远比普通熊类大得多!爪尖陷入肉里后,在胸口留下几道抓痕! 李君昊不顾受伤,张开嘴巴,牙齿猛地戳穿皮肤,咬在它的手臂动脉上! 两只猴子的血还是太少了,身体依然在渴求鲜血,现在他的动作更多是出于本能,而不是理智! 鲜血入口时候,猩红的眼睛里露出疑惑神色,因为这头熊明明已经死了,然而血液品尝起来却十分美味,远超其他动物。 第一时间便联想到附身在它身上的式神,因为长期只喝动物的血,已经失去很久的那种蓬勃的力量感,此刻居然渐渐从身体里涌现了出来! 好像干瘪许久的海绵,被放进水里,这种感觉让李君昊格外舒服,于是死死咬着不松口,大口大口吸食着它的血液。 就在这时,一张红色的鬼脸,从熊脸上浮现出来! 表情扭曲!发出惨叫声!短短瞬间暗淡了不少,不远处正在施咒的安琣秀中,脑袋像被针扎到,突然喷出一口血! 脸色惨白,眉毛紧紧皱起,显得很痛苦!但咒术到了关键时候,他仍然强忍着念完,随即晕眩感袭来,胳膊无力垂了下去,差点跌倒,被发现异常的安琣龙马给扶住了。 “秀中!你怎么了!?”阴阳师安琣龙马,见他莫名其妙出现问题,着急大喊道。 安琣秀中没有回答他,闭起眼睛不久,那位被他操纵的红叶狩式神,终于从黑熊身体里脱离出来。 要先前威风凛凛,现在则变成了丧家犬,连武士的形状都保不住了。 失去神智的动物,这时也清醒过来,绝大多数死了,没死的大多也已经受到重伤,发出各种惨叫声,只有少部分幸存的,慌乱跑到其他地方去躲起来 随后,安琣秀中才表情严肃告诉:“龙马,你先离开这里! 我的红叶狩刚刚从上位变成中位式神,一部分力量忽然消失了,和我的联系差点切断!” 安琣龙马大吃一惊! 他从没听过,高位式神的力量会往下跌,倒是有很多被别人杀死的,抬头看向李君昊的目光,瞬间变成震惊神色,以为他找到了克制式神的方法! 随着式神红叶狩脱离,熊体内的血液变得平凡无奇起来,李君昊很久没有这么爽过,脸上表情满足,随手将黑熊尸体推到旁边去。 目光瞧见躲进短木棍法器里的红叶狩,再看看那位长着蛤蟆脸的奇怪生物,心里更加好奇这些“式神”究竟是什么鬼东西。 李君昊变成僵尸的年代,算是异常生物们数量锐减的年代,本就很少遇到其他存在,再加上他的生活比较……健康,导致对这些事情不太了解。 见识过道门的飞剑、符咒、奇门遁甲,也见过迦蓝寺的九字真言手印密法,可对于阴阳师的式神术,知道得实在不多,这也是面对式神时候,处处吃亏的原因。 身体内的磅礴力量做不了假,李君昊握握拳头,察觉自己发现了阴阳师的某个秘密,或者是缺点,脸上笑容谈不上灿烂,看上去倒是有点阴森。 长着蛤蟆脸的奇怪式神,用东瀛话大喊了句:“死! 杀你者!狐火!” 声音听着挺奇怪,拧动短棍之后,抽出把中间镶嵌着碧绿色发光石头的利刃,接近李君昊时候挥刀砍了下来! 连两句话,李君昊已经认定,这位式神和之前见过的都不同。 瞧见拔刀劈砍动作,就知道练过,刀上有怨石,也算是法器,他躲闪后,出现在十多米外,随手用力拽下来根铁栏杆! 将手抹在铁棒上,能看见些细碎红陨粉末,在路灯照耀下,发出红色的暗淡光芒。 红陨和怨石生相克,得知这些式神寄身在怨石当中,他才想到用红陨这个办法,刚才已经证明这样做确实有效。 “我先要你命!”李君昊大喊一声,双手抓着铁棒横挥,一下将出现在身前的老蛤蟆狐火,打出老远! 清楚察觉到打中东西,这个奇怪的式神有着实体,而刚才那位红叶狩则像是空气一般,不远处的安琣秀中,再次吐出口血。 见到这幕后表情若有所思,伤的明明是式神,可阴阳师也受伤了,明伤势会影响到施术者 第63章 扛揍沙包 来可笑。 虽然是僵尸,但其实李君昊很少动手打斗 文人的笔,武人的刀,他性格生淡定,很少产生去争抢什么的念头,有事一般动动口就解决了。 当了那么多年酸秀才,就算变成僵尸,性格也没改变多少,以前从没出现过只喝动物血的僵尸,他算是独一位,别的僵尸琢磨着怎么杀人灭口,他倒好……跑去学医救人了。 这个世界上的妖很少,同样,捉妖的人也很少。 别看师府名头那么厉害,其实最鼎盛时期也就四、五十个人,这还包括了做饭、种菜的普通人,据传如果不是历朝历代皇帝出钱养着他们,连道观都没钱维修。 妖物横行作乱的年代早已经过去,随着时间流逝,红陨数量越来越少,也就注定寻常生物难以成妖。 以李君昊的性格,如果活在千年之前早就死了,不是死在其他僵尸手里,就是死在捉妖人手里。 也就是生活的年代好,再加上为人低调,这才平平安安在这世上度过数十年时间,抛去他冰封自己的那段岁月,确实是几十年没错。 期间遇到过的捉妖人和异常生物,总数量加起来都没三十位,由此可见数量究竟少到什么程度,这次阴差阳错遇到阴阳师,也算是到了大霉,从流水镇出来时候,没算对时间。 不喜欢归不喜欢,但真正摊上事情了,他也不会怕什么。 察觉到,打这位样貌奇丑、长着蛤蟆脸的式神,安琣秀中也会受伤,憋着满身力气没地方用的李君昊,立马就跟上了被打飞的狐火式神,再次一棒子敲上去! 用得力气格外大,铁棒挥在木栏杆上时候,手臂粗的木头都断了一截,他手里的铁棒也因此弯掉。 如果跟刚才一样像是虚影,他还要头疼会儿,但现在这位式神有了实体,在李君昊的速度和力量下,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僵尸“肉搏无敌”的外号,可不是浪得虚名。 蛤蟆脸式神狐火,简直快气炸了! 之所以别的式神没有灵智,而他却可以开口话,是因为生前他本来就是人,准确来其实是阴阳师,生活在两百多年前的阴阳师,同样也姓安琣。 千年前,安琣家族祖师爷,安琣晴明琢磨出一门秘术,可以在临死前将自己的魂魄,和失去意识的式神融合起来,会失去一部分记忆,但可以让式神变得更加强大。 没人愿意离开人世,不少安琣家的阴阳师,都在临死前将自己的意识和式神融合,这种带有先祖部分记忆的式神,被阴阳师们称之为“本命式神”。 被李君昊连打几棒子,每次还没落地就再次飞了起来,也难怪狐火会气炸。 一瞬间,李君昊看见漫雪花,知道又是幻术,两来接连见到三次,他都开始习以为常。 瞧见唯一飞在空中的红鸟,想都不想,上去又是一棒子!打得狐火显出原型! 身为式神,狐火没有疼痛感,单纯的肉搏他不怕,倒是跟本命式神关系密切的安琣秀中,先受不了了! 本就因为式神差点陨落而受到重创,接着又吐了几口血,他的意识开始迷糊不清。 安琣龙马气急! 察觉没了表哥后,自己胜算到几乎看不见,来不及多想了,吃力背上他就往外跑,还唤出一位自己能够控制的下位式神,附身在躲藏起来的白狼身上。 狼是铜头铁骨豆腐腰,等到他背着再次吐血,已经奄奄一息的安琣秀中坐上去时候,脚刚悬空没两秒,这头狼立马就承受不住,瘫软下去,瞧它腰部形状,不死也会落个“重度腰椎间盘突出”。 气急骂了句废物,发现再次被打飞的狐火,忍不住又骂了句废物。 找来找去发现头白虎还活着,身上只是受点轻伤,坐上去后赶忙驱使着它离开,中途还抱怨:“让你等人来!你偏不信! 捉了几个妖,就真以为自己厉害!现在好了!都要喂他! 愿意喝猴子血就喝呗,又没碍你什么事!完了完了完了,你死了我怎么跟你爸妈交代!” 安琣秀中刚刚还强撑着一口气,听见这几句话后,气急攻心!憋屈之下,眼睛一翻昏死过去 白虎驮着他们俩,不要命地往外跑。 李君昊难得畅快,上次觉得自己这么强,还是依旧喝人血时候,身上黑色衬衫还有裤子,破破烂烂跟乞丐似的。 眼睛里闪动着兴奋光芒,连自己是谁都快忘了,僵尸打起架来都不要命,太容易冲动。 往往狐火还没落下来,他就已经站在某个地方,拿着铁棒准备打! 不多久,突然发现狐火的身躯暗淡不少,以为是自己打伤了它。 于是随手抓起只依然活着的不知品种的羊,夺下狐火手里短剑后扔掉,拎起眼神逐渐变的迷茫起来的式神,往羊身上塞。 李君昊前些为了救刘海的女儿,损失掉一部分寿命,这里的一部分,大约是五年左右,对平常人而言五年很多,可对他来不算什么。 不过,刚刚吸掉那头熊的血液后,他惊讶发现居然恢复了,甚至还多出一丝丝精血!僵尸的心头精血就等于寿命! 猜到跟式神有关系,因此一直希望自己面前的这只蛤蟆,也附身到某只动物身上,再让自己试一试究竟有没有效。 可惜这位式神,只是跟沙包似的扛揍,于是李君昊才脑袋发热,试图强行塞进去,如果是清醒时候,他可不会干这种蠢事。 白虎跑得飞快,从丛林里穿过后,奔走数百米都没停下。 这点距离对僵尸来根本不够看,然而安琣龙马此刻有些犹豫了,因为他想到秀中的那柄法器不在,本命式神也没回来,再往前走超过某个距离,彼此联系就断了。 咬咬牙,终于还是决定保命要紧,相信表哥也会原谅自己,继续驱使白虎往前跨了几步,安琣秀中的头发瞬间变白,人也苍老了许多,好像一瞬间失去二十年寿命。 李君昊这边,原本还会话的式神,此时目光更加呆滞,脑袋被他给按着,没附身在羊身上,反而钻进了他的手臂里 第64章 有了身份证 一眨眼,时间过去四。 这大清早,李君昊就出门,赶了段路到达目的地。 从偷偷摸摸的汉子手里,拿过假证时候,盯着这张带有自己头像的薄磁卡看了许久,抬起头询问:“是真的对吧?可以办理银行卡?买机票?” “嗯,尾款都带来了吧?” 留着络腮胡的中年汉子,生怕自己被“钓了鱼”,神情紧张往四周看,就站在四通八达的巷子口,身体紧绷,好像有点风吹草动就打算逃走。 见李君昊没回答自己,又接着:“都可以。 我在里面有人,一位失踪七年多的家伙的信息,被我给盗用了,老家在哪、身份证编号,都是真实存在的,甚至能够查到你在哪上过初中。 资料都在袋子里面,你回去自己看,按照你的意思,名字改成了李君昊,只要你没傻到四处,就绝对不会出现问题。” 暂时不知道,这张身份证究竟有没有用,李君昊早已经摸清楚面前这位中年人的老巢在哪,也偷听过办卡人和他的通话,听着似乎蛮专业的。 将手里提着的黑色塑料袋,丢给中年人之后,他还随手捡起块石头,用力捏碎了。 任由碎石从掌心掉落,故作凶横表情:“最好是在真的,也别把我的消息透露给别人,要不然这就是你脑袋。” 对方都看愣住了,一时间忘记清点钱。 不过平时都在跟穷凶极恶之徒们打交道,面对这样的场面多少算有点抵抗力,笑着:“哪能啊,我保证没事,上面有人! 退一步来,就算被抓,也不会告诉他们你的消息,总不能自己送罪证给警方,你是这个道理不? 七万,结清了,以后有需要再来找我,高中学历、大学学历、甚至是硕士,只要有钱,找我准没错……” 先前给了三万定金,这次又给七万,总共花了十万块,只为弄到张合法身份证。 李君昊点头,将这张卡片塞进自己口袋里,也不多话,扭头便离开了。 他打算去找家银行,试试看能不能开户,在这种社会没身份证什么都办理不了,最近几他住在刘海家里,白像游客一般,将整座东城给逛了遍 时间回到几前。 在阳东郊区的那座动物园里,李君昊见式神钻进自己身体里以后,当场吓了一跳,检查好久都没发现异常,这才稍微放下心。 本打算去找那两位安琣家的阴阳师报仇,想了想之后却发现不能去,谁知道遇见他们之后,会弄出什么幺蛾子,毕竟式神还在自己身体里呢。 瞧见满地尸体,在将几位昏迷不醒的保安们弄走后,他去找了点汽油,四处点火将动物园给烧了。 尤其是动物尸体很多的那片地方,到了大半桶汽油,虽仍然疑点重重,不过总比将一大堆死状凄惨的动物们,直接扔在那好。 这件事在接下来的两里还上了新闻头条,只是动物园大火,导致动物们自相残杀,还有不少活着的跑了出去,让阳东人人自危,因为有大蛇跑到了附近居民的家里,还有人在路上遇见狮子和熊猫。 和宋千通电话时候,他津津有味将这些趣闻告诉李君昊,有点奇怪没错,可似乎没有引起太多注意。 那晚处理掉后这些事情,到河里洗了个澡之后,李君昊便换了身新衣服,搭乘高铁来到东城,直接进入车厢里,每次发现有乘警查票就躲进厕所,旅程总体而言还算舒服。 *********************** 新的一刚开始,大城市里的行人们脚步匆匆,连刚开学,着急去学校的孩子们也不例外,只有老人稍微悠闲一些。 这个年代物质生活更加丰富,但李君昊总觉得现代人太忙了,倒不是这样不好,有事情干总比整闲在家里充实。 打车回到刘海家附近,分别时候他把藏钥匙的位置告诉李君昊了,路过一家银行,瞧见写着“东城发展银行”的招牌,他站在门口琢磨会儿,还是抬腿走了进去。 上次去银行,李君昊满头雾水搞不清楚状况,现在已经能够很淡定地告诉职员,自己需要开卡。 几来,他每晚都悄悄潜入图书馆,查看各种类型的书籍,再加上耳濡目染,对这个时代的了解更加深。 一切顺利。 职员第一次将身份证,放在读卡器上时候,没能读出个人信息,李君昊的心刚提起来,又听见“嘀”的声。 花了点时间,顺利拿到银行卡,他简直可以是心花怒放,因为这意味着可以用身份证办许多事情,而且还能在网络上买东西了! 就是网购没错,第一次知道这种购物方式时候,李君昊眼珠子都瞪直了,早就想试一试,可却没有绑定银行卡。 随后,回家匆匆拿上那袋钱,再次出门返回银行。 在银行职员们的诧异目光注视下,指着那一百多万:“我要把它们存进卡里。” 理所当然地被带进了VIP用户接待室,清点完以后不久,李君昊收到条银行发来的手机短信,上面写着:“您尾号781的储蓄卡账户9月1日9时4分存入199800元,活期余额199800元。【东城发展银行】” 出山才十多,李君昊就顺利超过了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拥有了七位数的存款。 刚刚进来时候没人理,现在出门女职员都帮忙开门了,还了句:“李先生慢走~” 刘海住的地方不算繁华,位于东城的南区。 也就是中央公园的南边,准确来是西南方向,离繁华的东区有一段路,坐地铁需要个把时。 前些年房价一路疯涨,即使是这里也高达四、万五一平D区某些地方更是高达十多万,李君昊的这点钱,去东区只够买个厕所。 去年遭遇经济危机后,房价崩盘了,但没下去多少,二手房的价格确实是降了,成交量不算多,每家中介门口都贴着大量出售信息。 李君昊现在住的地方有点偏,靠近一处公园,在住宅不远处,有片中式风格,飞檐翘角的烂尾楼,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去年没建完就破产。 这可苦了那些商户们,宣传力度不够,再加上附近商场众多,不少店刚开门就倒闭,关了一大批店,只有些人还苦苦支撑,希望有人来接手商城,不然先前投入算是打了水漂,客流量少到可怜。 这时候,李君昊沿着公园往那座烂尾楼商场走,边走边玩手机,在淘淘软件里购买了一些东西,看见感兴趣的就买下来,付款信息一条接着一条出现,当中甚至还包括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等等。 他刚来东城没几,没有熟人、也没有朋友,参观完这座城市后已经觉得无聊,打算找点事情干,想来想去决定还是按照老办法,开酒楼比较好。 人多的繁华地段没钱租,前发现那座烂尾商场后,觉得建筑样式挺不错,当时没有联系,现在他打算去问一问租金 第65章 租店开酒楼 怀念当年的那段岁月,可是没办法再回去了。 这么些时间以来,他已经慢慢想开,试图开一家酒楼就是李君昊开始接纳这个世界的证明,他需要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有点归属感。 账户里一百三十多万存款,多不多,少也不算少,在其他城市开一家餐馆,这笔钱绰绰有余,可惜这里是全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寸土寸金的地价让他望而兴叹。 原本打算找处荒地自己盖,从新闻里见识到穷凶极恶的城管们,如何拆除违章建筑之后,李君昊果断打消了这个主意。 此刻视线里,已经出现那栋烂尾楼商场,红墙黑瓦,配上不远处的湖泊和公园,其实环境挺好,人少没错,但是很清净。 假如时间往前推三年,也属于购房者们疯抢的优质地段,可惜碰上了楼市泡沫,几位开发商合伙人跑的跑、藏的藏,生怕被催债的那些人给生吞活剥了。 附近还建造了三栋高约四十层的住宅楼,也就是李君昊正在住的那几栋,总的占地面积大约在十六万平方米。 由于欠银行大笔钱,这部分资产被银行收走后,司法拍卖价格过高,没人愿意接手,低价卖掉又不划算,两次流拍后,三栋楼被用来当作短期租赁房,暂时对外出租,企图等待楼市回暖后再出售 他没有直接去物业那边,再次绕着整座商场看了圈,今是周末,商场里本应该人很多,但是这里只有寥寥十多个人影,站在商店门口迎客的服务员,数量都比顾客多。 因为没人来,所以连保洁也懒得请人,无论是楼梯还是广场,都显得灰蒙蒙的,垃圾袋被风吹着,飞了很高才落下,不管从哪方面看,都不是个理想的开饭店的场所。 李君昊也想直接开在人来人往的新世界广场,可惜自己没有钱,本就是个乐派性格,想着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好吃多半会有人来,这些找到想干的事情,情绪也跟着高涨起来。 他看中了一栋耸立在湖里,高三层的独栋楼,每层大约在二百八十平左右,从刘海租的房子里就可以看见它,李君昊已经盯上很久了,现在还空着 独自一人闲逛。 这时候远远跑来只白色的猫,尾巴挺粗,和身体一点都不搭,毛发挺干净,参杂了浅灰色杂毛,有着黑色的眼珠。 它向李君昊跑来,却又不敢接近,在他几米外停下,可爱地蹲坐在那,脸圆圆的,耳朵耷拉着,眼睛里满是好奇。 李君昊往前走,这只猫也跟着往前,他见到猫时候笑了笑,没有太在意,只当是谁家养的宠物。 走了一段路后,进入物业办公处,玻璃门挺脏,好像很久没有擦过。 里面只有一位员工,身上穿着黑西服,没有打领带,开了空调,所以不算热,正忙着吃早餐,看他放在桌子上还没打开的手提包,应该是刚来上班。 年轻男职员的名字叫做吴凯,大学毕业没多久,当时地产经纪人赚钱,他就跟着师兄进入了这一行,憋屈的是实习期刚过房价就崩了,现在留在这里混日子,毕竟工作不好找。 出租公寓那边因为价格低,几乎住满了房客,而他负责的商场这边,早就瘫掉了。 意外瞧见有人进来,只以为是哪家店的员工,吃了口包子,含糊不清道:“又停水了? 你先回去等等,我待会儿找工人来维修。 跟你们老板一声,今年物业费该交了,我知道你们生意难做,可签合同时候都好了,我跟上面沟通过,只交百分之七十物业费就行。” 李君昊有点懵,不清楚他在什么,随即开口道:“我是来租房子的,你们这里的房子对外租吧?” 听见这话,吴凯有些惊奇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地方出了问题,做生意做不起来,他已经有两三个月没开张,来询问的人不少,但最后都不敢冒险将钱投到这里来。 看李君昊的眼神,就像在看生意白,上下打量完,不确定问道:“只剩三,清仓大减价的那种短租? 这个不行,上面会拉低了我们商场的档次,不允许再短租出去。 而且前段时间,来过几家卖特价商品的商贩们,最后都亏本了。 我不给你苦吃,连人都没有,东西到哪能卖出去,找其他地方去吧。” 吴凯倒不是在看低李君昊,而是除了那些清仓大减价的商人,他觉得没人会来这座商场投资,就跟无底洞似的,扔多少都是打水漂。 李君昊没考察,也不指望能赚大钱,只是自己喜欢就行了,笑道:“不是那个,我想开家饭店。” 眼睛突然睁大,吴凯这回真觉得李君昊是冤大头,试探着问他:“你打算投资多少?有看中的店铺了? 我这里负责统一出租,看中哪里告诉我就行,你来的时间刚好,最近我们万世广场准备颁布条新的招商政策,第一年免费,第二年才收钱,算是补贴,租金也不贵,按平方算钱。” “暂时还不确定投资多少钱,先随便看看吧,正好手头很紧。” 李君昊见过世面,从他家就是做生意的,不用他这位嫡长孙管理生意没错,但该懂的都会教,假如现在就告诉打算投资多少钱,多半要挨宰。 租出去店铺,吴凯能拿到提成,无论多少好歹是笔钱,剩下的半个包子,被他给一口吞了,擦擦嘴拿起自己的手提包,飞快嚼完咽下去。 露出个笑脸,对李君昊:“中午时候热,我先带你去看看,一层的店铺稍微贵一些,越是楼上越便宜。 现在来我们这里租房子,绝对赚到了,不是我吹牛,周边就没有这么便宜的商铺! 瞧瞧我们这座商场,当年建造花了九亿多,木头都是实木,比其他商场有感觉多了。” 还要花钱装修置办东西,手里的钱不是太够,李君昊补刀了句:“租金低没错,但客流量也是周边最低的。 昨晚上我来看过,除了跳广场舞的那些,就几个客人,今周末人也少。” 是大实话没错,但这样被出来,吴凯面子有些挂不住了,讪笑道:“你开饭店,只要广告打得好,别怕没客人。 去其他地方吃饭,还要愁没地方停车,瞧瞧我们这里的停车场,平时都不对外开放,专门为你们商家准备。 别停车,这么大位置停飞机都行” 第66章 漏财的风水(给徒弟我个稀饭的盟主加更) 准备出门时候,李君昊又见到那只白猫,依然还是用那副呆萌的表情看着自己,就站在玻璃门外。 莫名觉得有些奇怪,自从变成僵尸之后,再也没讨动物喜欢过,这次遇到只胆子大的猫,打心里觉得它可爱。 刚露出微笑,猫像是被吓到,慌乱跑开了,吴凯此刻:“走吧,我带你去看房,现在价格差不多,附近的几间都不错” 李君昊点头,出门往旁边看了眼,只见猫正在墙角探出头,瞧见自己目光后立马将脑袋缩了回去,爪子还露在外面。 以为它主人就在附近,也没多管什么。 去看房时候,任由吴凯卖力介绍,他都只是摇头不太好,接连几间都是这样,让吴凯不由觉得这家伙是在消遣自己,哪有连价格都不问就不好的。 位置最好的几间都被李君昊Pass掉,他此刻无力告诉:“那我陪你先看,你见到合适的再问我行吧?” “也行,我想安静一点,最好位置再大点,因为不定还要开一家中医馆。”李君昊边看边走,许多装修好的商店都关门了,玻璃上、地上都是灰,甚至还有燕子在廊檐下筑巢,底下一堆鸟粪。 吴凯好奇询问道:“中医馆?在这里开? 听我的没错,我刚刚给你介绍的那几间最合适,据会有一条地铁通到这里来,到时候肯定能发展起来,你签个长约,未来仍然能享受到低价,无论自己做生意还是转租都赚! 就靠近售楼部旁边那间大的,能够和二楼打通,刚好满足你的要求,我跟上面沟通一下,价格放低点给你行不? 跟你句实话,反正租不出去,租金还能更低,我就指望你生意火了,能带动其他人过来投资。 再往前就是湖边了,那边离住宅区远,更加没人,我们回去吧。” 李君昊没回答他,这时面露恍然神色,告诉:“这座商场建造时候,没请风水师傅看过对吧?? 这个湖挺好,形状像是个聚宝盆,你们这右边建了高楼,刚好挡住财气,居然还一连建了三栋,一座比一座高,就像重重大山一样。 而且这条过道直通湖,风水中最讲究藏风聚气,气流流通太快存不住财气,例如大门正对阳台,或者正对窗户,会形成一箭穿堂的格局,这便视为财气外泄。 这里更加狠,要普通人家摆坏了风水格局,最多破点财,遇点祸事,你们这座商场简直就是在万箭穿孔啊,直接在聚宝风水上凿出个洞,有点钱都被风吹跑了。” 哪里遇见过这样的人,吴凯都停愣住了,头发被风吹乱,正准备用手抹,手突然僵硬在那! 因为他忽然想到,刚刚看房子时候分明没有风,但这条贯穿商场的主道上却是凉飕飕的! 再想到那三栋房子,可不是就跟大山一样,早晨将这座商场的阳光遮挡了大半。 联想到自己刚来上班时候,老板们准备开盘那时的声势浩大,后来转眼就不行了,可怜几位身价都不少的老板,全成了还不如自己的“负翁”,吴凯突然觉得很有道理。 被李君昊这手给震惊到了,看他目光顿时惊为人!这时候忘记推销,询问李君昊:“你学过风水? 建造时候我还没来,但听当时有请风水师来看过的,不应该像现在这样啊! 住这地方不好?难怪我一直发不了财! 半年前我想到一组数字,准备去买彩票时候偏偏没带钱包,索性就算了,知道开奖数字是什么不?就是我选的那个!” 提到这件事吴凯就痛心疾首,好像自己瞬间丢了一千万,满脸都写着“生无可恋”这四个大字。 李君昊继续往前走,告诉:“我只是略微懂一些,看过一些书,也听人过些。 既然请了风水师,那只能是故意的,也许有人得罪到他,所以故意这样布置不是不可能,幸好只是破财而已,如果在通道口附近建个厕所,那才算狠啧。 破财的地势,住着想发财当然难,尤其你的办公室还在出风口上,破财是事,继续住下去只怕会有灾。” 忽然觉得这地方阴森还邪门,周围一圈都火爆,偏偏这座万世广场发展不起来,吴凯已经有点相信了,缩了缩脖子道:“等回去我就辞职! 五万的工作不好找,五千的工作想找还不简单嘛,随便在哪工作也比在这里好! 对了,既然这地方不行,你为什么要把店开在这里?” “我? 没开在这里面啊,我是想要开在那里,地势不太好,但勉强还凑合,胜在清净。”? 李君昊指着用栈道连接的湖心楼,对吴凯道,接着又指向远处一尊体型超大的石制貔貅,继续开口: “其实那位风水师事也没做绝,当时如果得罪他的人声抱歉,那尊貔貅不定就摆在商场的湖边入口处了。 口对着湖摆放,这样一来风水立马就不一样,还有那只三足金乌雕塑,应该摆放在商场卯位楼顶上,寓意日出东方。 所以啊,有事相求时候千万别得罪风水师,不然被阴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倒霉的。” 吴凯深感赞同点头,瞧见那两件雕塑,表情若有所思,以前不知道东边楼顶为什么留出个观景台,现在他忽然明白是用来干嘛的了 见李君昊走远,连忙快走几步追上去,心里已经认定他不是位普通人,此刻问道:“你打算租下这栋楼? 眼光真不错,这栋楼原本是我们大老板,准备留着给自己女儿当工作室的,算是占了这座公园的便宜,将公共公园变成它的后花园。 没不能往外租,也没能,我估计只要给钱就能租给你,反正放着也是放着,租金不定还能更便宜一些,你打算租几层?” “要租当然全租下来,劳烦帮我问问吧。”李君昊笑道。 吴凯点头:“好,我现在打个电话帮你问问” 就在数十公里外,城市最繁华地段的一栋高楼里,李擎身上穿着西服,坐在书桌旁边,浏览着面前电脑显示的新闻。 办公室面积足有三百平,能看见窗外都是高楼,往下看行人,只是个黑点,这栋六百多米的摩大厦楼顶,挂有“东皇集团”招牌。 此刻,他意外从关于假《清明上河图》的报道里,看见了“李留仙”这三个字,盯着看了许久,表情变得玩味起来,自言自语:“居然跑到阳东去刻木头了” 第67章 花一笔钱打发走吧 李擎看完这篇报道后,只是想要笑,一是在笑李君昊还是老样子,喜欢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走寻常路。 他想破脑袋也不会猜到,自己出门豪车、私人飞机,一栋楼价值百亿,而李君昊则在处处为钱而发愁,被逼无奈才跑去刻木头。 都“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实际上这句话应该改成“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有钱人”,李君昊的手艺活没话,漫长岁月再加上出色学习赋,让他学到很多东西,可投资开店需要钱啊。 二是在笑这幅假的《清明上河图》。 曾经它落到过李擎手里,同样是读书人,再加上成长环境的熏陶,自然也喜欢这些文人字画古董摆件之类,李擎有座私人博物馆,就在这栋全国第二高楼的旁边,里面东西都是他自己搜集到的。 当初也以为是真迹,查看完瞧见“花满楼”,立马知道不对劲,后来瞧见李留仙印章,大概猜到了点什么,本打算收藏着,意外搞丢后再次出现,东西已经到了紫禁城里…… 前些开车去了流水镇,准备听从老板安排将车送给李君昊的葛钟涛秘书,先前接到安排,准备完一家子公司的路演活动计划表后,敲敲门走了进来。 瞧见老板居然在笑,心里立马有些受到惊吓,连脚步都放轻了些,起这位“富二代”老板,在全国商界都赫赫有名,花了六年时间就将这家东皇集团,带进了世界五百强名单里。 以往看见老板笑,肯定不会有好事,葛秘书发现自从去了趟西北沙漠后,他平日里笑的次数就多了起来,对此有些不能适应,前些年太严肃了,突然性格好了起来,更加让人觉得可怕。 李擎当然没父亲,但他们容貌一直不变,许多事情就显得很怪异,日子长了总会被人给发现蛛丝马迹,前面几十年他也在做生意,只不过是安排了位明面上的“掌柜”帮忙处理,人们知道他有位“儿子”,从在国外长大。 如果不是这位负责打理生意的掌柜突然去世,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代理人,再加上自己闲得无聊,差点被漫长岁月折磨得疯掉,他也不会自己出面,管理起这些产业。 平时抛头露面的次数极少,网络上只有几张模糊照片,人们只知道是位年纪不大的厉害人物,这时候李擎在葛秘书话之前,就打断他告诉:“手里的事情先放一放,帮我调查个人,我要知道他去了哪里,今就要知道! 找不到他,你也永远别出现在我面前,还记得我让你去流水镇找的那个家伙吧,看看这篇报道,帮我把他找出来,但是别打扰到他。” “果然没好事。”葛秘书心里暗想,听完这番话后,反而把心放回了肚子里,至少知道了究竟是怎么回事,琢磨起那位姓李的究竟是谁。 当初在流水镇问了王老板,对方只是个很奇怪的演员,然而他事后托人问了好久,也没找到叫做这个名字的男星,更没听有哪个剧组要跑去流水镇拍戏。 心里的疑问脱口而出:“老板,那个人是谁?” 瞬间瞧见李擎不爽目光,他当即知道要被骂,可想象中的坏事没有发生,只见老板露出个灿烂的笑容,开口:“是我弟弟,同父异母的亲弟弟,我唯一在世的亲人。” 葛秘书眼睛逐渐瞪圆,以为老老板在外面养了人,而且还生了个孩子,各种狗血的家族纠纷剧情出现在脑海里,随即认为自己猜对什么,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要不要我跟他谈谈,花一笔钱打发走吧,让他放弃跟你争夺遗产?” 饶是李擎活了那么长岁月,听见这句话后也不由一愣,明白这位秘书想错了,好笑告诉:“乱想什么呢。 不过你倒是提醒我了,把陶律师找来帮忙立份遗嘱,如果我消失……两年都没消息,我所有的资产就都转让给他,详细的事情以后再,先去帮我查查他在哪。” 葛秘书倒吸凉气,诧异于老板竟然立了这种遗嘱,要知道这笔钱足够让普通人潇洒快活十辈子,心急:“你确定他是你的弟弟? 做了亲子鉴定?如果他找人掳走你怎么办,这不是给了他对付你的理由吗?”? 一连问出几个问题,李擎不耐烦挥手,随口回答:“去忙吧,肯定是我亲弟弟,行了吧?又不是你的钱,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尴尬笑了笑,已经习惯他的臭脾气,葛秘书不再多,打定主意要看看那家伙究竟是谁,继续:“那你先忙,上市路演资料都在这里了,找到后再告诉你……” 完走出去,帮忙关上门。 本来很淡定的李擎,现在淡定不起来了,突然觉得心情烦闷,也不看那份资料,站起来走到落地窗边,观望外面的城市风光。 目光无目的往四处看,总觉得李君昊应该会来东城,就像他自己把公司放在这里的原因一样,东城才是他们李家人的故乡,虽然随着时间流逝早就沧海桑田,可依然会发自内心地感到亲近。 和李君昊不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李君昊总是在仇恨李擎,而李擎面对他时候则是愧疚,毕竟当年的家,就是因为他才落得个那样悲惨的下场。 前面几个世纪,不止一次地怀疑李君昊已经死了,自己在这世界上孤身一人,忽然再次见到,怎么可能不高兴。 心情很不平静,他走到书架旁按下按钮,摆满书的书架往两边分开,按下保险柜的密码后拉开门,里面放着五袋红色的血液,温度在零下二十度以下,这种温度下新鲜冰冻血浆可以保存一整年时间。 拿出一袋后,不一会儿功夫就在李擎手里融化,变成柔软的血袋,就跟普通人喝吸吸冻一样,叼在嘴喝完,虽味道不算太好,但勉强能凑合,至少比动物的血液好多了 李君昊这边,等吴凯打完电话,从他口中得知个足以让他绝望的消息:“你赚到了! 一百五十万一年,真便宜啊!” “大爷的……” 望着吴凯的激动表情,李君昊脑海里浮现出这个词,很头疼地捏捏眉心…… 第68章 先欠着...... 先前吴凯就跟李君昊介绍过,在这座万世广场租房子的规矩,免掉一年租金没错,但是要先缴付两年的房租,也就是缴纳三百万租房款,可以租用那栋房子三年。 别以为一百五十万一年的租金贵,总共八百多平的面积,如果放在东区繁华地带连两千万都不一定能租到,也就是位置在南区,加上优惠力度比较大,才会给出这么低的价格,吴凯李君昊赚到并没有错。 平均下来一年才一百万,跟一公里外的另外一座商场相比,租金大约只有那边的三分之一,连这么低的租金都吸引不到客人,由此可见这座商场的情况究竟有多惨。 租金不是特别贵没错,但问题是李君昊没钱,再加上装修的花费,总数字让他绝望,已经在开始考虑先租一层,或者抛开文人的情怀暂且不谈,去商场的其他地方先租,等赚到钱了以后再租它。 李君昊对现代的人的生活,已经有所了解,他很想知道那些大多数工资一个月只有四五千的普通人,究竟怎样才能在这座城市买到房,简单的算术题,一个人一辈子肯定存不够,于是只能租房子讨生活,辛苦工作一个月,最后发现只够勉强养活自己。 这样看来,李君昊认为这些大城市本就不适合普通人居住,它们是为有钱人准备的。 至于买房再用几十年时间还房贷,在他看来根本不值得,不如去房价低的城市,生活压力不大,住得开开心心。 不过很大一部分的现代人,显然不跟他一样想,经常从书里看见让普通人压榨、再压榨自己,好像这样才算是不白活,他想不明白观念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只好认为是这个时代不同层次人的价值观出了问题…… 吴凯见到李君昊脸上惆怅表情时候,隐约猜到了点什么,继续:“我可以跟上面申请一下,先付一年的租金怎么样?改成年付,应该能办到。” 这句话并没有让李君昊开心,买了身份证之后,他的钱还是不够缴纳房租,干房产经纪人的职员,眼力劲一般都挺好,见他还是没回答自己,吴凯泄了口气,无奈告诉:“刚才打电话你也听见了,我已经帮你争取到最大优惠,这租金可不能再便宜了。” 李君昊看看湖里的三层楼,再看看占地面积庞大的商场,心里还是更加喜欢独栋楼,委曲求全不是他性格,尝试着开口:“我卡里还有一百三十八万多,这笔钱先给你,剩下的两个月内结清怎么样?” 富了上百年,李君昊从没有这样为钱发愁过,出这句话时候挺憋屈,大概就跟开习惯超跑的人,和别人借两块钱买包子一样。 要是十几二十万的首付,吴凯还会觉得麻烦,听一次性缴一百多万,他立马露出笑容,很有把握服经理,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傻子才不答应往外租。 “行嘞,我再打个电话问一声。”只当是没带够钱,在吴凯看来李君昊也是富的那种人,要是知道连装修钱都在愁,指不定会怎么看他。 吴凯走远打电话,李君昊没偷听的意思,从架设在湖面上的栈道,一路走到楼门前,刚建成没两年,外面还很新,只是落了层灰,到处都灰蒙蒙的。 透过玻璃往里看,木地板铺设好了,墙壁也刷过,还能看见些广告牌,也许当时开发商的女儿已经准备搬进来,将这里作为开公司的工作室。 这让李君昊挺高兴,省去了许多麻烦,只需要在里面隔间厨房,然后再添加些桌椅板凳,简单装修一下。 二楼不知是什么场景,但多半也已经弄好了,总不会只装修一层,昨物业往他门缝里塞了催缴房租的通知单,李君昊觉得搬到这里的三楼来住,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风景和光照都好,也很安静。 抬头看了看还没刻字的牌匾,他已经开始想,究竟应该起什么名字才好,霸气的、文雅的、带有禅意的脑子里诗书太多,反而难以选择,想来想去记起了当年东城最出名的花满楼,当即决定就用它。 心情轻松愉快,炎热阳光照在他身上只是觉得舒服,绕着楼看一圈,栏杆外面就是湖,还有一群各色鲤鱼游荡,附近算是开放式的公共公园,却也成了这栋独立楼的后花园。 窗台外面有花槽,里面的花都枯死了,只有生命力顽强的杂草还存活着,仔细检查完,总体而言非常满意。 如今算是买方市场,吴凯比李君昊心急得多,匆忙问完经理之后,这时候满头大汗跑过来,激动告诉:“谈下来啦!剩下的两个月之后付,没问题! 你打算签多少年合同?老实告诉你一句,时间越长越划算,最好签他个十年,这样万一我们商场火了,你转租出去都能大赚一笔,怎么样?” 有点理想抱负的经理人都走了,为了留住这唯一的一位,他上司给了千分之五的回扣,但那要业主付了钱才行,也就是李君昊租一年,吴凯就能拿到七千五百块,第二年续租,他还能拿到这么多钱,差不多等于两个月底薪了,所以才卖力推销。 李君昊不懂这些门道,十年在他看来不算长,自己一觉睡六个多世纪呢,点头:“行吧,那就十年好了。 钱交给谁,我什么时候能开始置办东西?” “到我那刷卡,签完合同跟我去一趟财务那边,就在二号楼里,然后你就能装修了,身份证带了吧?” 吴凯激动,领着他去处理租赁文件,路过那尊石头貔貅时候,还问李君昊是不是真能改掉风水…… 弄到中午才忙完,手续并不算麻烦,带着合同回家时候,李君昊瞧见那四千多块零头,深叹在这个社会花钱太容易了,还欠着十二万房款,加上其他乱七八遭的费用,总共十七万多,外加采购东西、简单装修等等,至少还有好几十万的缺口。 即使能够顺利将银票当古董卖掉,也绝对凑不齐这笔钱,李君昊看着头顶炙热阳光,苦笑:“究竟怎么了,好像从我踏进流水镇时候,就开始缺钱了。 还没买车,唉,应该先买辆车的。” 低头用手机查完去古玩交易市场的路线,李君昊再次去了趟刘海家,准备开门时候惊奇发现,之前见到的那只白猫,正蹲在门口盯着自己看…… 第69章 猫咪少女 李君昊有些惊奇了。 弯腰抱起这只喵,它的个头不算大,但也不能算是奶猫了,身上味道香香的,一双大眼睛很有神。 事出反常必有妖,然而他并没有从这只猫身上,发现什么存在异常的地方,只当是和自己有缘,伸手摸摸它脑袋,以为主人家也住在这层楼,将猫咪放下去后打开门。 刘海家住的房子面积不大,装修只能算一般,地上铺着白色地砖,能看见他和他女儿的照片,再加上沙发上的许多少女心爆棚的玩偶,一看就知道以前住着个姑娘。 没有开空调,大中午的温度挺高,这对李君昊不是问题,意外瞧见猫跟着走进来,也没多管什么,将文件放在茶几上之后,还找了个干净盘子,拧开瓶盖倒了点水给它喝,瓶子里剩下的自己仰头喝完。 意外接到快递打来的电话,告诉笔记本电脑到了,问自己住在几楼,李君昊被这恐怖的送货速度给吓到,实际上是直接从几公里外的自营店送来,同城直达花不了多少时间。 告诉位置后等待对方上楼,发现刚刚还在喝水的猫不见了,往四周看了看,这才发现它已经跳上沙发蜷缩在那…… 没有变身僵尸时候,李君昊可以控制住听力、视觉等方面,和常人没什么不同,要不然各种嘈杂声音和刺鼻气味等等,绝对是种折磨。 快递员来到门口后按下门铃,等到门被李君昊打开,将包裹递到他面前,询问:“你的快递?身份证给我看下。 拆开来试试,没问题就签收吧,我还要去楼上送货……” 身份证就在口袋里,递给他看完,李君昊拿到了这个蛮大的包裹,就放在门厅木柜上动手拆开包装,盒子上是被咬过一口的坏苹果,觉得外形漂亮就买了这台,实际上对配置什么的都不懂。 就在他忙着拆盒子时候,那只趴在沙发上的猫咪,正注视灯柜上的父女合照,瞧见刘海时候露出茫然眼神,注意力随即被开机音乐声吸引,视线投向了李君昊。 从这位陌生男人身上,能够感觉到很舒服,继续趴了下去,不久陷入沉睡。? 在运单上面签完字,东西算是到手了,拿着电脑坐在餐桌旁摆弄了会儿,发现什么都不会。 于是他先将明书手册给看了遍,房间里有无线路由器,李君昊看见过,但是不清楚密码,这让他挺无语 ************************ 一觉睡醒后。 猫茫然睁开眼睛,跳下沙发转了圈,没在房间里发现人。 跑进入李君昊住的房间,再次出来时候,已经变成人类模样的大姑娘,身上穿着他的衣服,宽大短裤也是他的,即使被宽松衣服遮挡着,也能看出身材十分好。 头发披在肩上,五官十分精致,锁骨露在领口外面,更奇特的是,她脑袋上还长着猫的耳朵! 光脚踩在地板上,模样看起来大约十八、九岁,皮肤很白,眼珠是黑色的,睫毛又长又密,如果走在学校里,绝对属于将男性们迷得神魂颠倒的那种美女。 少女见到镜子里的自己时候,脸上表情显然有些迷茫,往下瞧见胸口处的凸起,还用手摸了摸,紧接着摸向自己的脸,看了许久之后,深深叹了口气。 走到餐桌旁之后,竟然熟练地输入了无线网密码,从九开始倒着按向一,想了想之后,还跑去原本刘海女儿住的房间里,拿出一包棉花糖。 边吃边玩电脑,紧接着她看看自己,露出古怪表情,打开了淘淘网页,随即开始购买女装,内衣、三角裤、短袖、短裤、鞋子……瞧见那些性感款式时候,还表情惊叹地哇哦! 付款也没难住她,收货地址就是这里,就在常用地址当中,根本不用填写,东西都不贵,额免密支付,一样样地购买着,直到觉得差不多够了,这才转向零食分类 远在数千公里外的一座海岛上。 刘海正在享受夜晚的晚风、还有大妈帮忙“马杀鸡”,趴在那哼哼唧唧,一下接一下的铃声,成功将他的注意力吸引过去,瞧见上面一条条付款信息时候,第一个念头是自己被盗号了。 发现待收货信息后,他若有所思地打开网络购物软件,总共有十多件代发货商品,表情无语将手机扔给旁边孩子他妈,嘴里还告诉:“看样子女儿有地方住了,这回你不用担心了吧?” 名叫江暖的女人看了看,瞧见那些女性衣物时候皱起眉,无语:“这些都是什么啊,一点都不性感。 还是跟孩子一样,号码也错了,买了穿不上去,怎么一眨眼就长大了呢” 完将那些东西退款,取消订单后搜索到一家专门卖女性用品的店铺,一下子买了十多件,价格没有低于四位数的,将刘海信用卡刷爆了才停下,还不满地看看他,嘀咕道:“穷鬼。 我还是搞不懂,你为什么要把送到他身边去,既然知道有麻烦,更应该离他远些才对!” “只是暂时没事,如果我主人不救她,她活不了多少年。 你也知道我快死了,总有人要照顾她才行,在我主人身边最好,至少不用担心会有危险,等他见到咱们女儿的模样,就算豁出命也会照顾好她的。” 出这番话时候,刘海表情有些迷茫,他至今也没搞清楚,女儿为什么会长得那么像……当年的南平郡主! 昏迷时候女儿一长大,突然就变成这幅模样了,以至于不敢亲自面对李君昊,只是将女儿萱送了过去。 没法去猜李君昊得知后,究竟是怎样一种情绪,但他很肯定主人一定不会,对容貌像南平郡主的女儿做什么,世界上最了解李君昊的人,就是他刘海。 此刻又接着:“老婆,你觉得是不是因为我们女儿,吸收了李君昊的血,承受不了那么庞大的力量,才长得那么快?另外也因为我主人的记忆,才变成现在的样子?” 江暖皱眉思考完,下意识点了点头,似乎只有这样才得通。 对这一切暂时还不知道的李君昊,此刻正在去宋园古玩市场,准备去当掉银票的路上呢 第70章 古玩交易 宋园古玩交易市场同样在南区,算是全国东部最大的古玩集散地之一。 因为名气大、占地广,已经成为类似于旅游景点的存在,不少人听买古玩发财的消息,也想来捡漏,更多是为了图个乐子。 总共二十多公里路,付了司机车费之后,李君昊顶着烈日下了车,中午时候人不多,估计要等到傍晚才会热闹起来。 这里属于市区边缘,马路上车辆不多,横穿马路进去后,能看见各种稀奇古怪的“旧货”,一排排只有顶棚的摊位上,摆放着石像、铜像、玉器、铜钱、兵器、木雕等等,让李君昊看花了眼睛。 原以为都是古董,留心观察才发现大多是现代工艺品,在李君昊生活的年代,只有百多年前的好东西才算是老物件,而生活里使用的东西不算,然而放到几百年后的今,已经算是历史很久的古玩了。 这让李君昊觉得有趣,换言之自己也能算是老古董,沧海桑田好像只是一刹那发生的事情,瞧见一大堆洪武通宝铜钱,上面满是锈迹斑斑的铜绿色,时空变换造成的隔阂感扑面而来。 他对古玩了解不算多,可从到大在富裕环境里长大,家里满是奇珍异宝,再加上读过许多杂书,长期耳濡目染,对大明朝初期以及前代稀罕物件,多少也知道点。 一路走一路看,瞧见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摊位上一堆“南唐时期的汝窑”瓷器,李君昊曾经用汝窑大盆养过鱼,一眼就知道都是些假的。 缺钱,在网上简单查了查装修价格,稍微上点档次的都要七位数,又在因为没钱而发愁,他怀念当初不愁钱花,物价极低的那段日子。 眼睛不停往两边看,试图拣个漏赚点钱,可惜一路走过去,没看见几样有价值的真东西,遇到个做工粗劣的明青花酒杯,卖家张口就是八万,显然清楚真正价值,也就没再多问…… 和露地毯相比,那些店铺明显更上档次,李君昊找到家写着“古玩回收”大字的店铺走了进去,瞧见架子上放着把绣春刀,当年锦衣卫都佩戴这种款式的刀,款式挺奇特。 凑近却发现刀根双面阴刻飞鱼,由此得知又是假的,他清楚记得应该是夔龙纹才对,但也不敢断定,毕竟没经历过后面朝代,不定自己沉睡后,花纹就改了。 视线一一扫过,发现有几件真东西,价值都不算高,被心放在玻璃柜里,想捡漏没门,老掌柜正在看书,留着长胡子、戴着圆眼镜,电风扇呼呼作响,看起来挺斯文。 见到李君昊,他上下打量完,站起身开口:“伙子,有喜欢的?”? 如果是人来人往的夜晚,老头压根不会理睬李君昊,因为许多游客问东问西,却根本不打算买东西,帮忙介绍纯粹是在浪费口水。 想买东西自然会问,不问也就懒得多介绍,在古玩市场待久了,都会养成这习惯,他们跟外面那些赚游客钱的摊贩不同,讲究开张吃三年,主要做稍大的生意,现在刚好闲得无聊,这才多嘴问了句。 李君昊点头,不懂古玩行当的规矩,上来就:“我有几张大明永乐年间的银票想卖了,你这里收不收?” 纸做的银票,年代越久数量越稀少。 永乐朝距今六百多年,而且还是几张,可以算是个不的生意,但是东西比较偏门,喜欢收藏这种东西的人不太多。 老头稍微提起点兴趣,不过也只是稍微而已,见惯了人们拿着垃圾当宝贝,还没确定是真是假呢。 开口对李君昊问道:“东西带来了? 拿给我看一看,我对银票不熟,如果真想卖,我找人来帮我掌掌眼。” 那么多种分类,谁都不敢全懂,自己过来卖东西,对方验明真假再正常不过,李君昊今没什么事,又不赶时间,笑着:“带来了,如果有兴趣收,我就等等。” 完从口袋里掏出叠好的银票,瞧见他把东西放在口袋里,老头脸上表情突然变得奇怪起来,还没看东西就已经觉得多半是假的,不然谁舍得把古代银票折出痕迹?而且纸张实在太新了点,兴趣顿时大减。 戴好手套,往柜台上铺了层干布,等李君昊把东西放上去,这才心打开,冒然接过东西,万一弄坏了不清,除了外行人以外,没人会冒这个险。 将几张银票一一铺开,发现手写的汉字面额都不低,看了眼李君昊之后,面带笑容:“好家伙,总共十六万两? 这张五万两的,放在当年也算是巨富了吧,不是大明宝钞,没听过这家钱庄,大明到现在,几百年时间过去,几乎没有氧化痕迹,纸张也太好了。 东西我看不准,即使看准了也收不起,算是国宝了,要不你去别家看看?” 古代官办纸钞的面值很,只能叫“钱票”,大明朝只发行过一种钞票,名字就是大明宝钞,币面只印洪武年号,最大面额为一贯,即使后来的通货膨胀,也没有发行过大钞。 李君昊明白,他这是很委婉地告诉自己,东西是假的,轻轻叹了口气,之前就担心发生此类的事情,现在果然发生了。 换位思考,如果这几张银票不是他自己的,他认为自己多半也不会相信,这几张银票来自于几百年前,收起它们时候解释道: “早在南唐,江南生意最大的布商王家,觉得商人贸易往来多有不便,于是联合其他商贾开办亨通钱庄。 一直到洪熙年间还在,大额银票不是没有,只是做生意才会用到,除此之外还有宝泰钱庄、大华钱庄,但亨通钱庄最有信誉,难道这些都没流传下来?” 老头怕李君昊胡搅蛮缠,继续:“我只是不懂,没是假的,你去其他地方瞧瞧,不定有人认识。” 完躺在椅子上,还闭起眼睛打开收音机,不打算继续再多谈。 出门时候,李君昊看看银票,开始担心它们能不能卖掉了,事不如人所愿,接着去了几家店,没人看好这东西。 去了六家店之后,他已经不打算再继续问,看那些人的意思,这几张银票“太假”了,假到甚至不愿意多看两眼。 从古玩店里出来时候深叹口气,琢磨起应该怎么在短期内弄到钱,已经在想要不要回阳东,多刻几件木头换点钱…… ****************************** 阳东。 唐老头将几位警察送出门后,没有心思继续雕刻。 紫禁城里的那幅《清明上河图》疑似为赝品,悄悄被撤的消息传出来之后,他已经更加认定“李留仙”博学多才,但刚才警察的那番询问,让老头忍不住开始多虑起来。 这时候他才知道,李留仙的本名叫做李君昊,出门在外换个名字不算什么大事,唐老头相信自己的眼光,认为李绝不是坏人,不过毕竟年轻,哪里惹出事情了也不是不可能。 此刻打了个电话,告诉宋千这件事情,宋千也纳闷起来,听见老头告诉,将李君昊的电话号码告诉警察了,觉得这样不太好,左思右想后打了个电话过去,询问究竟出什么事。 调查李君昊下落的人自然是葛秘书,以东皇集团的影响力,做到这些不算什么,拿到手机号码之后,以现代的科技查个人那还不简单。 李君昊从宋千口中,得知警察上门调查自己下落时候,同样忍不住多想了些,以为是动物园的那件事被曝光,或者买身份证的事被曝光,心情有些忐忑,此刻还在古玩交易市场,追问:“宋老板,你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找我?” 宋千着急回答他:“我哪知道!这要问你啊,我老丈人没问到具体的案子。 刚才我托关系问了,有个发在里面,告诉我是上头让调查的,你没犯什么事吧?”? “没有,我刚出来不久,没出什么事啊。”李君昊满腹疑惑地回答他,又在猜是不是那两位阴阳师搞得鬼,叫做安琣龙马的家伙知道自己去过唐老头家。 “哦,我再帮你问问,有可能是因为那幅画吧,自己还年轻,千万别昏了头,心点吧……” 刚认识不久,宋千能打电话告诉李君昊这件事,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了几句挂断电话,李君昊思索了会儿,完全找不到头绪,只好想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继续跟商贩砍价,他盯上了一件有点年代的砖砚,倒不是想捡漏赚钱,而是他自己喜欢。 几十公里外的东皇大楼,葛秘书刚让通讯运营商帮忙,查到李君昊所在的大概位置,接着就急急忙忙来到李擎的办公室,告诉他这件事。 不出预料,李擎听这个消息后,觉得挺有趣,告诉葛秘书继续查,最好连住在哪都查到。 老板心情好,当秘书的也能松口气,打算亲自去一趟定位到的宋园古玩交易市场,出门后就申请动用直升机,去了顶楼出发。 李君昊买了套笔墨纸砚,临走时候意外听见后面鞭炮炸响声,耳边还传来摊贩们的笑谈:“呦,宝玉阁那边又有人切涨了?” 旁边有人回答:“应该是吧,上次有人花一百六十万买了块二十多公斤重的半赌毛料,一刀下去涨了四百万!” “我们就别羡慕了,没那金刚钻,不揽瓷器活,那行门道也多,切涨的少,亏的才多。” 现在对“钱”这个字格外敏感的李君昊,停下脚步询问:“请问那是在切什么?” “不知道?赌石啊!” 有位胖大叔笑着告诉他…… 第71章 李榜眼写书了! 不知道赌石是什么意思,李君昊在回家的路上用手机浏览器查了查,这才知道原来是赌翡翠,古时候人们不把翡翠当玉看,有钱人完全看不上眼。 这时候得知翡翠的价值,不由懊恼于当初如果佩戴枚满绿的翡翠,那该有多好,真是满满的后悔,既不会赌石,也没钱赌,再过两个月时间就要还钱,装修楼也迫在眉睫,开饭店遥遥无期,银票也没卖出去,一切计划都打乱了。 来的时候还打车,回去时候已经换成地铁,如今手头比较紧,能省一点是一点 看看满车疲累的人群,李君昊突然感觉到充实,这种有目标想去实现的感觉,对他来其实蛮好。 两站路后下车,跟随人流往前走,完全融入了普通人之中,除了样貌能够稍微吸引路人目光,他和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其他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满脑子在想如何赚到钱,甚至还用手机查了查,炒股、生意、招聘等等各种信息,他都看了,没找到好的赚钱方式,回到自己住的楼,坐电梯上楼后发现门上,又被贴了张催缴房租的通知单,并且告知已经停电停水。 屋漏偏逢连夜雨,他只能自言自语地感慨:“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话将我害得好惨啊……” 没有开门,下楼帮刘海补交了一个月房租,再次回家时候发现猫咪,就蹲在茶几上看着自己。 李君昊随即才想起它,笑着:“都这么晚了,你家在哪,主人该着急了。” 名叫做的刘海女儿,此刻再次变成了白色猫咪,来之前刘海告诉过她,让她这段时间和李君昊待在一起,虽身体已经接近成熟,可思想依然很幼稚。 不知道自己曾经见过李君昊,而且还被他给救了一命,以猫咪形象出现在他面前之后,反倒不太好变回去了,要不然没法解释自己身份,觉得现在这样挺好,典型的鸵鸟心态。 刘海没对女儿明主人的真实身份,光是告诉她其实自己是只猫妖,就已经让那只脑袋被土埋掉一大半的老猫绞尽脑汁,暂时还不希望自己女儿,接触到那些血腥的故事。 它蹲坐在那,表情乖巧可爱,还在留心观察这位突然住进自己家的陌生人,只知道是父亲的朋友,其他一无所知。 不怕李君昊,反而打心底觉得亲近,喵了声之后,跳上沙发躺在那,表明自己不打算离开的意思。 发现猫咪乖巧可爱的模样,他只是笑了笑,意外瞧见垃圾桶里,多出个写有棉花糖的塑料包装,心里觉得有些奇怪,清楚记得离开时候分明是空的,再往其他地方看,走进厨房里打开冰箱,里面少了颗西红柿,水池那边还留有溅出来的水渍。 又去了自己房间,发现装着衣服的背包,被翻得乱糟糟的,明白有人进来过了,抓起件衣服深深吸了口气,上面留有淡淡的香味,闻起来十分舒服。 纳闷于怎么会遭贼,发现餐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没被偷,当即松了一口气,它是李君昊身边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去交租金时候顺便问了房间的无线网密码,但坐在桌边打开它时候,却惊奇发现自动就连接上了,闻闻笔记本电脑,也能闻见那股淡淡的女人香味,古怪的地方越来越多,可找不到头绪。 房间里异常安静,十九层的窗外也不算吵,其实这层楼是十八层,但为了避十八层地狱的晦气,不少楼层不写十八层,十七后面紧接着就是十九。 李君昊摸索着学习使用笔记本电脑,猫则无聊地躺在那玩自己尾巴,还不适应这样的身体,用粗尾巴扰自己鼻子,觉得痒痒还打了个喷嚏。 终于,它的目光看向了电视机遥控器,犹豫了会儿偷偷抱起了遥控器,伸出粉色的肉掌按下开关,李君昊瞧见电视机灯光,立马将视线看向了猫咪。 猫咪故作呆萌表情,继续躺在那玩自己尾巴,一副“我就是只猫”的茫然模样,成功将李君昊给骗了过去。 以为是意外,他继续看向电脑屏幕,连猫偷偷换台也不在意,脑袋里正在猜测,自己是不是真被人给盯上了,宋千打来的电话、出现在这间房里,却没有留下太多痕迹的“神秘女人”,这些谜团正在困扰着李君昊。 真正重要的,还是钻进自己身体里的那位式神,就像是颗绑在身上无法拆除的定时炸弹,他已经开始考虑捉一位有真本事的和尚回来,将式神给超度了。 当然,这必须在能够保证自己不被一起超度的前提下进行,要不然那才真是闹笑话了…… 浏览网页上显示的时政新闻,都秀才不出门,尽知下事,李君昊现在发现这才是真正的“尽知下事”,意外瞧见某部叫做《海盗传奇》的,即将被改编成电影的新闻,忽然想起似乎很赚钱的网络。 当即眼睛一亮,打字搜索“如何成为一名网络作家”,想想还补充了几个字:写网络能不能赚钱,敲下回车键后很快出现关联消息,一条条看下去,见到不少“终点中文网市值破千亿”的消息。 至于能不能赚钱,不少人都在主要看书的质量,还有运气之类,写得好绝对能成富豪。 对现在急需用钱的李君昊来,这就已经足够了,进入网站后发现许多字数达到数百万,上千万的也不少,点进去才发现和李君昊想象中不同,内容没有那么紧凑,发现许多读者“水”,查询完才发现是“注水猪肉、以水充量”的意思。 每篇都看一些,脑袋大到让他惊奇,既然已经决定写,李君昊这位得过榜眼的才子开始选题材了,自然是写自己最拿手的历史,最好是唐、宋、明的历史,憋了满肚子回忆,没法对人,他觉得可以将这些给写出来,将自己生活的李家给写出来。 根本不用构思,倒了杯水的时间他已经想好开头,都是真实发生过,再加点想象的事情,难不倒他。 坐回餐桌旁后,先注册了作家账号,随即摸索着点开新建作品。 发了会儿愣,觉得要想个既吸引人,又要有内涵的名字,一分多钟不动,正在看动画片的猫侧头,心想真是个怪人。 写下个《明朝那些事》,显示已被注册,李君昊微微叹口气,又写个《明朝往事》,同样显示被注册,心里开始不爽,又敲下《大明初年》,这才顺利通过。 两分钟憋出四个字“大明初年”,到了写简介时候,李君昊又开始思考了,过去好久才叹气,敲下两行字: “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别时常意味着永远。 纪念我回不去的明朝旧时。” 作者一栏里填了“李留仙”,这些通过后开始写正文,他在开头写道: “东城郡有个李家。 祖上算是正儿八经的皇亲国戚,是唐宪宗之子建王李慧的四世孙,自打南唐就搬来东海郡” 起初打字速度不算快,还在适应用白话文写东西,猫只听见键盘哒哒哒哒响个不停,终于忍不住好奇跑了过来,跳上旁边椅子,再跳上桌子查看内容。 起初都是介绍李家的信息,当中参杂着时代演变的大事件,李君昊自家祖上的事情,他当然清楚得很,连资料都不用查,只需要自己组织语言写出来,生怕没有故事吸引不了人,当时的历史大事也被他给参杂融合了进去。 打字速度越来越快,一行行字不断出现,猫盯着他的手看,不知是不是错觉,好像都出现残影了。 不清楚一章多少字的规矩,花了五十多分钟时间,写出篇两万多字的大章,三百多年历史演变的缩影,都被容纳在了李家的兴盛衰落之中。 写了个章节名,之后点击发布,李君昊此刻觉得写也没什么难的,还有一肚子话想,马不停蹄地开始写下一章。 这章开头来到了太祖老朱身上,当年出去会被杀头抄家的事情,如今已经没人再管,朱家的江山都覆灭几百年了,很多当年关于他的传闻,现在写出来毫无顾忌。 就在发布栏里迅速出现几行字:“朱家在元朝初年是淘金户,由于缴纳不起官府的金子,丢了房屋田地,逃到泗州ZZ县垦荒。 这年,农历十月,一个秋风瑟瑟的黄昏,当一家人走到盱眙境内太平乡二郎庙时,好心和尚收留了朱家人。 是夜未时,庙红光腾起,直冲霄汉,映红了半边空,邻居都以为庙着火,纷纷跑去救火,到了近前,未见有火,只听见屋里传出一阵洪亮的婴儿啼哭声,一个男孩在破庙中降生了,取名重八……” 别的作者会卡文,在李君昊这里不会,他只是在写出自己知道的事情,猫蹲坐在他身边,起初还有兴趣看,但是内容对它来太复杂了点,很快就趴在那睡着了,桌子凉凉的,再加上没关窗,有风吹进来刚好舒服。 三万一千字写了二十五分钟,这种手速堪称逆,他还是觉得不在状态,如果不是怕影响思维,甚至都打算变身了。 一整夜时间,都在哒哒哒声中度过,精神状态无比好,于是终点中文网审核编辑,在第二上班时候,发现了本一百三十万字的新书,等待自己审核…… 第72章 带小猫去洗澡 难得想睡觉。 李君昊在早晨九点多钟时候,躺上床打算美美地睡一觉,放松自己的精神,等起来时候再继续写完这本书。 在他睡着不久后,早就因为生理问题,憋得脸色扭曲的可爱喵,终于一溜烟跑进厕所里,关门时候能看见光滑白嫩的肩膀,等再次出来时候,她身上已经裹好浴巾,神情轻松地去自己房间,找了些零食美美地躺在床上。 只当李君昊是普通人,所以没什么可顾忌的,以为只要放轻动作就可以,吃了一袋又一袋零食,纳闷于他怎么不在家吃东西。 名叫的漂亮姑娘,此刻目光看向摆放在书桌上的猪储蓄罐,里面还有点以前存着的零花钱,满心欢喜想着等网购的衣服到了之后,偷偷出门去吃一顿大餐,这点零食并不能满足她。 李君昊挺放松,陷入了浅睡状态,听见冲马桶声音时候,只以为是隔壁或者楼上的住户,完全不知道一位长着自己朝思暮想的南平郡主模样的姑娘,此刻就在旁边房间里…… 同时间位于东城的终点中文网总部。 新书审核编辑刚上班,见到这本很奇葩的一百多万字待审核书籍时候,以为有人提前写好,这次全部发了过来,老作者不会这样做,猜测多半是不懂得规则的新人。 他只负责审核,简单看了看,发现没问题后,招手喊来历史分类的责编西瓜太郎,告诉:“大西瓜! 这里有本一百多万字的新书!要不要签约?我随便看了点,写得好像挺不错。” 工作名叫做西瓜太郎的历史类责编,还在利用工作时间偷偷吃早餐,听见这句话后,随意:“发给我看看,一百多万字……更新那么猛干嘛,都超过上架字数了,不太好安排推荐。” 见那位审核编辑比划个K手势,他慢条斯理擦完嘴,在主编到来之前投入了工作,打开做工后台,果然见到本一百多万字的“新书”,居然只有三十二章,也就意味着一章几万字,笑了笑点开它,能不能签约要看完之后再。 随手登陆工作Q号,眨眼出现四百多条未读消息,明白又将是劳累的一,简单看了《大明初年》这本书的开头,发现文字轻松又细腻,随便翻了翻,没发现主线,好像只是在写某个叫做“李家”的家族。 又回到开头,慢慢看起来,历史类的文笔怎么样,几百字就能大概知道,看了两段之后觉得足够能签约,觉得作者知识挺丰富,能不能火还看不出来,毕竟读者的口味一直在变,而且明朝的历史有太多人写。 接着往下看,等读到三千字时候,西瓜太郎编辑,意外从字里行间体会到浓浓的历史沉重感,而不是和现代人所想象出来的流水账一般,这就有点意思了。 怕被其他历史组的编辑抢先,随手发了条签约消息过去,一百多万字的书,想一次看完不可能,还有其他事情要忙,点开第二章、第十章、第二十五章,都看了开头,察觉没问题便去先忙其他事情。 签约、申请解封、修改章节、系统问题等等,将他忙得头昏脑涨,也就是熟悉了工作,要是新编辑过来绝对会手忙脚乱。 过了半个多时,坐在隔壁桌的大腰子编辑,也见到了这本一百多万字的奇怪新书,侧头问西瓜太郎: “这本叫做《大明初年》的挺有意思啊,作者加你好友了没,要不然把这本书让给我签约怎么样?中午我请你吃午饭。” 历史分类不算众,但能写出好书的作者不多,西瓜太郎想起这本书,当即摇头:“我已经发了签约短站,修改太麻烦了,倒V可以直接上架,我才不给你。” 就在这时候,坐在西瓜太郎后面的另一位女编辑,也接口笑嘻嘻地:“给我吧,我把我闺蜜介绍给你。” “……我在朋友圈看过你那些闺蜜的照片,求求你高抬贵手,别来摧残我。”西瓜太郎和这几位同事都熟,肆无忌惮地开玩笑。 两个人来跟自己要,他已经能确定,这本书内容确实不错,很有畅销的价值,可惜字数太多,新书期的推荐不太好安排了,想着问问编辑再,继续处理其他事情。 大腰子编辑没能得逞,叹了口气继续看《大明初年》,整接触这些历史类的书籍,看多了各种装打脸的情节,好不容易找到本潜力十足的新书,却被西瓜太郎给抢先了,倒没嫉妒什么,只能怪运气不算好。 一口气看完整章,这才恋恋不舍地先去忙工作,直到中午快下班,这才继续打开它,滚动鼠标往下阅读 手机客户端的更新榜里,突然多出本更新了一百多万字的“神书”,远超第二名一百二十八万字,成功吸引到不少读者,渐渐开始有了点击,评论栏里也出现消息。 第一条评论是:“一百多万更新!作者楷模啊!绝对大火,沙发!” 第二条写了:“冲着这更新,绝对是良心作者,先收藏了。” 接着是:“希望继续保持。” “应该是有存稿吧,但愿不是昙花一现……” 书通过审核后,已经出现在书库里,出来短短两个多时,总共六百多条评论,以新人作者的身份来看,这个数据绝对厉害。 当中绝大多数在谈更新量,陆续也有人评论好书,上午时候看书的人少,这种爆炸式更新量的消息,还没广泛传播出去,只有翻看更新榜的读者,才能见到《大明初年》这本书。 收藏数很快突破四千,如果不是一百三十多万更新字数的数据太吓人,绝对不会达到这么高的收藏量。 等到西瓜太郎编辑午休回来,翻看后台意外瞧见这个数据时候,表情不由愣住了,猜测是不是大神开了马甲,用老书为新书做宣传了,然而翻看评论时候,却没看到此类消息,对这本书的重视,顿时上了几个台阶。 刚好主编胡言乱语从他身边走过,西瓜太郎询问:“老大,你看看这本一百多万字的新书,数据非常好,内容我看了,文笔也很棒。 但是从没上过推荐,现在还没跟我们公司签约,上架怎么安排?”? 胡言乱语看了看,不在乎:“一百多万字,才五千多收藏,有什么好稀奇的,联系作者签约呗。” 西瓜太郎明白这位历史分类主编想错了,立马解释:“不是,他从昨晚到今早上,一次性发了一百多万字,早上刚通过审核,现在收藏量就已经这么多了。” 一个是慢慢写到一百三十多万字,才拥有五千多收藏,一个是几个时五千多收藏,这两者可不能混为一谈,胡言乱语主编愣了愣,接着问道:“刷数据了?” “应该没,看评论不像,都是些活跃用户。”西瓜太郎回答。 这位主编从业十多年,经验无比丰富,短暂思考完后告诉:“先签约吧,然后安排几个好点的推荐,如果成绩不错,上架时候就倒V。” “嗯,我看作者资料,今年好像才十九岁,这年龄能写出明朝历史,应该挺厉害” 所谓“倒V”,是指将公众章节变为收费章节,一般是名气很大的老作者们,才能享受到这种待遇。 西瓜太郎编辑查看完和QQ聊的添加信息,没发现叫做李留仙的作者,也不算心急,联系负责签约的编辑,让他也发条签约后台消息过去。 终点中文网,突然多出本更新量逆的历史类新书,而这本书的作者李君昊,才刚刚从睡眠状态中醒来,或许是睡了几百年早就睡够了,想睡觉都睡不着。 来到客厅里,发现正在看电视的猫时候,李君昊终于想起从昨晚到现在还没喂它吃东西,帮忙换了点清水,打算待会儿出门去买点猫粮。 准备先去洗澡,来到卫生间门口时候想到什么,又把这只喵给带上了。 在很久以前帮那只老猫洗过澡,因为刘海,李君昊对猫挺有好感,家里突然多出这只猫,似乎多了点生气。 起初喵还不知道为什么抱起自己,但等到李君昊抱着自己进入卫生间,将自己放在梳妆台上后开始脱衣服,这只喵很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上衣还好,瞧见这位陌生男人身上的肌肉,微微有些懵,以前只在杂志里见过这样的身材,随即发现开始脱裤子了它赶忙往下跳,准备逃走。 可李君昊的反应速度多快,一把抓住了它,并且还笑着告诉:“家伙,那么高摔伤了怎么办。 不知道你主人有没有找你,待会儿带你下楼问问物业,洗发水可以用吗应该可以吧。” 他自言自语话时候,已经脱光了衣服,瞧见和猫咪害怕到浑身发抖,而且还闭上眼睛,只以为是害怕洗澡,面带微笑伸手摸摸猫咪脑袋。 抱着猫咪站在淋浴喷头下面,将水直接打开,这种气冷水自带热量,一点都不冷,实际上冬时候他也用冷水洗澡。 先帮猫抹上洗发露,可怜的想挣扎,然而李君昊的这双手,对它来就像是石头一般,任凭自己扭动身体,动都不动一下。 此刻,依然闭着眼睛,认命般瘫软下来,身体被手指挠过,浑身像被猫咪挠似的痒痒。 “不对呀,我就是猫咪!”她在心里想道…… 第73章 奇怪的快递 给猫咪洗澡不算难,抹点牛奶味的洗发露,之后再冲冲就好了。 将湿哒哒的小猫咪放进干净毯子里,揉揉搓搓弄干水,接着往旁边走了几步,放在干燥的地板上,笑着说:“自己去晒晒太阳,待会儿帮你吹干。” 小喵头都不回,站稳后立马跑掉,在地板上留下一长串梅花形状的脚印。 很小时候父亲帮忙洗过澡,开始懂事之后她就总是自己洗了,本就比同龄人聪明很多,它(她)觉得被人洗澡很羞耻。 李君昊很快洗完,穿着件花格子的大裤衩走了出来,擦头发时候,瞧见蹲在阳光下的小猫的惆怅背影,就感觉好笑,以为帮忙洗澡让它不开心了。 突然听见门铃响起,走到门边打开门,只见一位身穿红色工作服的快递员,搬着一大筐盒子,看看李君昊后对他说:“刘海? 你的快递到了,打电话怎么没人接?” “哦,我刚刚在洗澡。”听见是刘海的东西,李君昊心里开始好奇,前些天分别后就没再联系过,在快递单上签下刘海名字后,将这一大堆快递搬了进来,之后关上门。 小猫此刻已经很惊恐地回过头,因为它知道自己买了什么,里面有很多私人物品呢! 然而没办法阻止,眼睁睁地看见李君昊拆开了一个袋子,随即从里面拿出条……黑色蕾丝款式的胸衣! 屋子里的气氛瞬间凝固。 李君昊脑袋都是懵的,无论怎么想也猜不到,为什么刘海会寄这东西过来,听说过孩子她妈早就离开,只当是那只老猫外面有人了,也就是这个时代俗称的“小三”。 身边没其他人,倒不怕丢脸,淡定地将这东西,随手放在餐桌上,又拆开的另外一件,果然,还是这东西。 看了看一堆包裹,里面大半是这家女性用品商店的名字,这些东西他没再拆,将其他东西拆开了,是一大堆零食,甚至还有件口红。 至于为什么有口红,这就是个很有趣的问题了。 变成猫的小萱认为自己长大,而成年的姑娘们大多都用口红,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也需要,说到底还是社会风气影响到了孩子们。 没一件有问题的东西,不过李君昊成功从运单上,看到了收件人刘海的电话号码,打过去以后传来用户不在服务区的消息,这让他有些担心。 小喵更加感到难堪,此刻跳上沙发将头埋在一堆玩偶里,如果现在是人类模样,说不定脸都羞红了。 坐在餐桌旁打开电脑,可即使不看那两件布料少到可怜的衣服,它们也总是在李君昊脑袋里转啊转的,索性起身将它们丢进小姑娘的房间里,这才眼不见为净。 忙完事情,又开始为没钱而发愁,窗外远处的那栋三层小楼,还急需钱装修呢,李君昊打开电脑后,登陆进昨晚刚注册的作家后台页面,意外瞧见三条未读信息。 打开发现分别是通过审核,还有同意签约,加“西瓜太郎”责编的q号,以及联系签约编辑,他只是写,对这些都不了解,甚至不知道签约是什么意思。 不过点击作品名称时候,已经能看见没有封面的小说主页,多了八万点击量,以及一千三百多条评论,后台里还显示着一万一千多个收藏,猜到应该是件好事。 那些评论引起了李君昊的兴趣,想到古代发行刊印有多麻烦,他轻轻叹了口气,再次赞叹于这个时代的先进,将评论一一看完,除了少数说对历史文不感兴趣、或者惊叹于更新量的评论,大约有四百多条都是夸赞这本书文笔好。 猜到应该是件好事,心里多少有些成就感,随即想到签约之类,又打开搜索引擎,查找发布文章的流程,花了二十多分钟,看完之后李君昊心里泛起了嘀咕,这才知道原来别人写书每天只发布四千到六千字左右,主要是为了积累人气。 想到白写那么多,免费在网上就能看到,李君昊脸都开始发黑,嘴角略微有些抽抽,以为这一整夜白忙活,注册完q号,用系统自带的头像加了后台显示的西瓜太郎责编账号,另外也加了签约编辑迷鹿的账号。 见到显示等待通过,关掉电脑之后他先去忙别的事情了,都说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鸡蛋也别都放在一个篮子里,李君昊不打算将全部希望寄托在小说上,因此决定去找些其他的事情干。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李君昊……准备去卖艺了! 昨天在宋园古玩交易市场门口,他瞧见有人在那摆摊,帮游客画素描,一幅收费一百块,投入小见效快,这种无本买卖最适合如今没钱投资的他,带上昨天买的笔墨纸砚,换了双鞋子就出门。 心想以自己的字画水准,多少应该值点钱吧,起初打算定价一百五十块,进入电梯之后想想,还是决定降低到一百三好了,薄利多销的道理他懂。 曾经一幅画卖出过五千两白银,可现在世道不同了,对于自己没有名气这点,他挺有自知之明的。 倒不是觉得丢人,面对还不上债的压力,这点委屈不算事,凭借自己手艺清清白白赚钱,怎么也不能说丢人...... ************************** 李君昊刚下楼,还处于气恼状态的小喵,已经躲进房间里变回人形。 将快递全部拆开后,苦恼于怎么跟自己买的东西不一样,挑了件试着穿戴好,对着镜子照了照,那场景足够让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移不开视线。 她昨天还买了衣服,大多都没到,穿上件白色短袖,外加粉色的短裤,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很满意自己的这身造型。 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响,刚巧李君昊不在家,索性决定出门在周围看一看,从小金猪底下的孔里,拿出些零钱,甚至还有三张百元大钞。 突然发现忘记买鞋,她又来到餐桌旁打开李君昊的电脑,准备继续购物。 打开电脑后,意外瞧见小企鹅闪动,出于好奇心点开后,显示“西瓜太郎”的聊天窗口里,蹦出好几条信息。 第一条是“在?” 隔了两三分钟,又发来两条:“你的书可以签约了。” “我跟签约编辑说过,找他帮忙就行。” 再次隔了四分钟,又发来个:“在吗?” 说来也是憋屈,其他新人加上后,谁不是第一时间问问题,可在李君昊这里,见到申请信息后,当即加上他的西瓜太郎编辑,等了十分钟也没等到李君昊发来信息,这才忍不住先开口。 没办法,新人上传新书几个小时,收藏就蹭蹭蹭破万了,足以说明《大明初年》这本书潜力十足,有成为神作的潜力,先前抽空再次看了些,发现写得确实很好。 无论是时代特征还是人物形象,都被写活了,明明算是网络文学,却具有浓浓的传统文学风格,不少小故事都足以引起深思。 怕被其他网站抢先,或者直接跑去出版社出版,觉得这本书在线、实体销售、改编都很有潜力的西瓜太郎编辑,已经下定决心签下这位作者。 此刻,少女脸色奇怪,察觉自己似乎发现了李君昊的小秘密,觉得作者挺厉害,但想到刚才帮自己洗澡的尴尬场面,忍不住又觉得可恶,不管这些消息,随手关掉了。 登陆购物网站买了双拖鞋,再买时候发现显示余额不足,这才意犹未尽关掉它,从抽屉里找到备用钥匙,穿上老爸的大号人字拖出门。 一路刻意避免跟别人说话,就像是独自出门的小孩子,头上猫耳朵消失,刚刚在家时候还有。 有对情侣从她身边路过,二十岁出头的男性见到她,眼睛都看直了,他女朋友气不打一出来,随即便揪住自己男朋友耳朵。 还有个冰棍的胖小孩,傻愣盯着小小看,三魂七魄不知飞去了哪里,长成大姑娘的小萱认识他,跟自己在同一个学校,以前经常一起坐校车去上学。 她现在个子长得挺高,差不多在一米六五,现在看他就像在看小不点,笑着挥手打招呼:“好久不见。” 大约六七岁的胖男孩,见到那么漂亮的姐姐认识自己,脸顿时发红,低下头腼腆说:“姐姐好,我是小虎……” 声音像是蚊子哼哼。 …… 来到以前刘海经常带她过来的饺子店,“面老心嫩”的漂亮少女点了份芹菜饺子,感觉自己被李君昊虐待,闻见美妙食物香味时候,激动到都快哭了。 以前明明很喜欢吃芹菜馅饺子,然而这次顺利吃到,却发现很不合自己口味,即使倒了些醋也不好吃。 皱着漂亮的眉毛陷入苦恼状态,只当是今天的饺子不好吃,就在这时候,她听见进门后询问店家的葛秘书说:“不好意思,有件事情我想问一下,你们认不认识一位叫做李君昊的?” 葛秘书昨天去了宋园花鸟市场,可惜却没找到李君昊,毕竟没有照片,也不知道身份证,光凭名字很麻烦。 后来又定位到手机讯号在这个位置,一整夜都没离开,于是他又带着人,跑来这里寻找了。 名叫小小的少女当即关注起葛秘书,她清楚记得茶几上那份合同,签名人那栏里就写着“李君昊”这三个字。 现在的她跟以前的她,存在很大不同,无论是思维还是习惯上,好像更加成熟了,完全不像是四岁的小姑娘,这点连小小自己都没发现。 在沉睡时候,她做过一个很长的梦,醒来后已经忘记了,然而梦里的那些事情,却潜移默化地改变了这位小姑娘的性格。 如同刘海所猜测的那样,小小“看见了”李君昊的部分记忆,长着她现在这幅容貌的女子,也曾出现在那段真实的梦境中...... 第74章 卖艺 少女还没吃完,匆忙结完账跟了上去,鬼鬼祟祟的模样,显然很心虚。 葛秘书此刻接到个电话,得知已经在物业管理那边查到了李君昊的消息,而且得知他就住在这里,脸色立马变得兴奋起来,本想打个电话告诉老板,但想了想之后还是决定先调查清楚再说。 名叫小小的漂亮少女,一直在偷听他说话,这时候心里满是疑问,觉得应该是李君昊出事了,被人给盯上,可是又觉得他不像坏人,因此继续尾随葛秘书,企图探查出原因。 葛秘书在李擎天面前低眉顺眼,然而到了万世中心商场物业时候,却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成功人士模样,身后站着六七位助理,都是他拉来帮忙调查的。 以东皇集团旗下的六十多座大型综合商场的规模来看,确实有底气鄙视这座失败了的地产投资项目,宰相门前七品官,葛秘书面对其他人时候还是挺有气势的。 自我介绍之后,没花多长时间,来了位物业的主管,他们是银行方面接手这座抵押资产后,派来负责管理的第三方公司,听见葛秘书的要求,很快查到李君昊昨天在这里租了一栋商铺,并且最近就住在一号楼,登记信息是刘海。 查看完详细资料,甚至连住在哪间房都找到了,这才匆匆打电话,将这些重要消息告诉老板。 李擎天得知这位弟弟寄住在别人家里,租了房子却没钱缴完,心里突然产生怪异情绪,听说竟然有了合法的身份证,终于忍不住笑起来,看样子来到这个社会后融入得挺好。 挂断电话后,请人帮忙查这个身份证。 轻而易举就得知当年那位失踪小孩的信息,也就是李君昊正在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原主人。 甚至连李君昊的银行卡、最近买了什么、在网上注册的社交账户、手机号码等等,都翻了个底朝天,银行账户收支信息也被他得知,毫无秘密可言。 瞧见账户里不到四位数的可怜存款时候,还在办公室里的李擎天苦笑不得,但没打算帮助什么,只是等着看他笑话,印象中这位弟弟总是温文儒雅、悠闲淡定,现在看样子快要悠闲不起来了。 听说过这个破产了的项目,李擎天得知弟弟在那租了栋小楼,显然是打算长久定居,不知想到了什么,笑得挺开心…… 万世广场这边。 少女趴在窗户旁,露出半张脸偷看了许久,终于明白李君昊真的惹上事。 第一个念头就是他犯罪了,随即小脑袋里出现各种各样的可怕事情,感觉和他住在一起很危险。 下意识忘记了,其实自己是只猫这件事,更加让人匪夷所思才对...... ************************* 李君昊暂时还不知道李擎天正在调查自己,就算知道了也没关系,他本就没打算隐瞒什么,长久以来只是将李擎天当作路人对待。 已经到了宋园古玩交易中心,找了家卖文房四宝的店铺,买了十份空白画卷,带有塑料卷轴的那种低档货,每份才二十块,纸张质量在李君昊看来挺不错,现代的造纸技术远超古代,另外他还买了些彩色墨汁。 下午时候没什么人,刚才在入口处看见了租摊位的管理处,费用可以按天计算,也可以按月,夹着一大包东西去租了一天的小摊位,花掉两百块钱,一毛钱收入都没有,先透支了不少,这让本就快要破产的李君昊十分肉疼。 按照号码,去找到一处用来给“民间艺人”卖艺的十四号摊位,面积只有十五平左右,已经足够用,桌子是现成的,大夏天的这个时间点没人在,加上暑假刚好结束,李君昊发现自己来早了。 此刻听见切割玉石的机器声响起,他感兴趣地走了过去,进入一处小院子之后,瞧见许多石头堆放在角落里,都是完好的石头,看不见一丁点翡翠。 昨天回去路上查过赌石,此刻猜测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全赌毛料了,另外还有已经切割一部分,露出部分内部的半赌毛料,七八个人正围在那,一位老工匠忙着切割一块大约二十厘米长,十厘米宽的毛料,李君昊也站在人群里观望。 民间流传着“神仙难断寸玉”的说法,因此也流传出“翡翠行业无专家”的传闻,经验再丰富也是能提高赌赢的概率,毛料外面那层皮底下,究竟藏着什么谁也不能肯定。 站在切割机旁老师傅身后的神情紧张的中年人,多半是这块石头的买家,他紧张、围观的人紧张,连带着李君昊也开始盯着石头,这种不确定性让他感觉到刺激,发现赌石比自己想象中有趣得多。 账户里的三位数存款,使得李君昊果断打消了试一试的念头,在有把握赌赢之前,不会冒然出手尝试。 做菜、学医、书法、字画等等,漫长的岁月让他不用担心时间不够,许多手艺都是最先出于兴趣,然后才慢慢学会,既然觉得有兴趣,李君昊已经做好了学习鉴别玉石的准备。 书中自有黄金屋,先跑去卖旧书的小摊贩那里,让老板帮忙挑了几本介绍翡翠的书籍,然后找了个地方坐在那迅速看完,又以半价卖给回收旧书的小摊贩,这让中年老板非常纳闷。 天气还热着,李君昊再次回到那家叫做“宝玉楼”的赌石店,附近几家都是做这行生意,顺带也对外出售成品玉石,因为价格比商场里低不少,所以生意还算不错。 品相差的石头堆在院子里,好一点的则放在铁架子上,有些是半赌、也有品相极好的全赌毛料,随便问了服务员,一块冰种半赌毛料的价格,得知三百七十万的价格时候,李君昊根本不想继续往下说。 瞧他穿着打扮也不像有钱人,但出于职业素养,年纪不大的女服务员没笑看人,反而很认真地帮忙介绍。 一下午时间,都在几家玉料店里度过,对玉石的了解程度也蹭蹭蹭直涨,傍晚时候温度下去,发现开始出现游客,这才回到租好的摊位上准备开张做生意...... 第75章 卖艺(二) 和暑假或者周末相比,今天宋园古玩交易中心里的游客数量不算多,稀疏的人群陆续到来。 和普通的公园相比,这种类似于古代集市的大型古玩交易中心无疑更吸引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人,没事喜欢过来逛一逛,能不能捡漏另外再说,买些自己喜欢的小东西也很好。 有的老头拎着鸟笼过来闲逛,大概家就住在不远处,天色已经快要黑了,红色晚霞依旧布满天空,有风吹了过来,带走沉闷的空气,还是有点热,跟下午时候相比已经凉爽了许多。 既然开始有了客人,做生意的人也渐渐出现,李君昊左边摊位还空着,右边来了位身穿蓝色大褂的老头,手里拿着把二胡,另外还提个瓷碗,估计是用来让游客们扔钱的。 原本这里是块空地,用来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后来在旁边重新开辟了一座停车场,这边就空出来了,管理处那边用白线划分出一个个方格还有走道,用来对外出租,只要是跟民间老艺术沾边,随便做什么都行。 那位看样子是来拉二胡卖艺的老头,此刻目光炯炯盯着李君昊放在桌子上的东西,开口询问说:“小伙子,你这是卖啥? 写字还是画画?也不弄个招牌,这样干坐着待会儿可没人来,要先露几手才能吸引到人。 现在不急,等到七点也不迟,今儿个天气太热了,很多人都不打算出来做生意……” 之所以要用“目光炯炯”这个词,是因为下一秒他瞧见有游客打扮的年轻人走来,立马眼睛往上翻,做出什么都看不见的盲人模样。 翘起二郎腿拉起二胡,苍凉声音配上凄惨表情,气氛瞬间被营造出来了,那群年轻人站在原地看了看,可能是觉得他拉得不错,于是有人带头扔了五块钱,剩下的两位也分别扔了五块和十块。 老头只装作不知道,面无表情继续拉,直到他们走远才停下,眼珠瞬间正常了。 见到李君昊眼神奇怪地看着自己,这老头笑着说:“拉二胡的人,拉二胡的盲人,只差了一个字而已,收入起码相差一倍。 今天算是开张了,再来几个人租摊的一百块费用就回来了,小伙子怎么称呼?我姓钱,看你这年纪不大,叫我大爷也成,打算长做还是挣点就走? 可惜你没在暑假时候来,前两个月挣得多,最近不成了,要等到秋天生意才会好起来,到时候不算热,愿意出门的就多了。” 看样子也是位很健谈的老头,李君昊回答他说道:“我都卖,写字或者山水花鸟、工笔人物画都行,正准备画一幅放在这招揽生意,忘记买纸镇了,风有点大。 钱大爷你租了一年?我记得一次性付一年的钱,才是一百块一天的租金吧,我就租了今天的,打算看看生意怎么样再说。” 自古以来这些手艺人,就喜欢借着点偏门来为自己招揽生意,李君昊倒没觉得老头装瞎利用别人同情心有什么不对,钱在听客的口袋里,又没人逼着对方给,这些没有大碍的小把戏不算什么,听得满意就好。 姓钱的老艺人,点点头继续说:“对,我租了一年。 在这里拉了十几年二胡,也不会其他的谋生活,只能靠这门手艺混饭吃。 以前谁家遇到白事,会请戏班搭台唱戏,我就跟着戏班混饭吃,后来这门戏班黄了,没人再请我们,有人去了乡下继续干那行,我留在这没走。 见到那间门面没?我刚来时候只买十八万,手里没钱就没买,现在一年租金都有三十万,自己没眼光,活该这么大年纪了还拉二胡给人听,不过我自己喜欢这东西,倒也没觉得有什么。” 说话语气带有懊恼,眼睁睁看见一大笔钱跟自己擦身而过,那种感觉确实不好受,然而千金难买早知道,也只是觉得可惜而已。 李君昊看看那间卖奇石的店铺,脸上带笑开口说:“是这个理,自己喜欢干多久也不会累,你是本地的吗?” “嗯,本地的,家就在二十多公里外,每天坐地铁过来。”还没什么人,钱老头不介意跟李君昊多聊几句,继续告诉说:“十多年前就说快拆迁,但到现在也没消息,我觉得应该是迟早的事。 我年纪大了要钱也没用,假如能分点房和钱,儿子女儿以后日子好过点,我儿子开出租车,女儿嫁给了一位卖水果的,日子到还算凑合。” 十多年时间以来,房子一直是东城人必聊的话题之一,尤其是最近几年房价疯涨的时期,这种情况更加严重。 钱老头也不例外,听见李君昊询问是不是本地人,自然而然就想到了房子方面,一部分被征地的东城本地人赚大了,另一部分依然还是老样子,望眼欲穿等着开发。 可能是怕伤到李君昊的心,年纪不大就出来摆摊,在钱老头看来应该是那种既没学历又没钱的普通人,于是安慰说: “好好干,在这里干好了赚钱不难,有个专门写花鸟字的家伙,一个月至少能赚一万五,现在汽车都开起来了,买十多万呢。” 李君昊见过的人情世故,比面前老头多得多,自然发现了他话语中安慰的意思,稍稍有些哭笑不得,回答他:“是啊,趁着年轻多赚点钱,在这个社会没钱真不行。” 觉得跟面前这位年轻人谈得来,老头从口袋里掏出个智能机,嘴里说道:“来加个好友,我拉你进群。 有消息我们会在群里说,周六、周日偶尔摊位满了,来之前问一声,省得白跑一趟,群里都是些跟我差不多大的老家伙,有点年前人也好。 我发现越是上年纪了越要跟年轻人接触,心态也会变得年轻起来……” 李君昊注册了微信,但还没有好友,拿出手机后瞧见上面有个写着“1”的红色提示,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打开后愣神看向老头,随即问道:“怎么加?” 见到他那只有一条官方信息的消息栏,姓钱的老头有些无语,心想着究竟谁才是年轻人,帮忙打开二维码,扫完之后添加他。 李君昊低头看了看,发现“新的朋友”栏里有两条未读信息,点开见到除了老头以外,还有阳东的宋千老板也加自己了,备注了名字,另外也显示是从通讯录添加。 点击完确认,抬头对钱老头说:“好了……吧?” “……嗯,你改个备注。”钱老头见到他这幅微信小白模样,郁闷回答说:“你等等,我待会儿拉你进群。 人快多起来了,你先写点东西,或者开始画画,别一下子画完,见到有人往这边走再动笔。 别人看一会儿,如果有兴趣说不定就买了。” 这个道理李君昊懂,将手机塞进牛仔裤口袋里,发现钱老头去继续拉二胡招揽客人,自己先跑去买纸镇。 等到拿着四块便宜的小石刻纸镇回来,旁边摊位也多出个人,见到他摆放在架子上的那些素描画像,李君昊感兴趣多看了几眼,觉得画得就像是真人一样。 已经明白这种绘画风格叫做素描,是用炭笔画出来,不过李君昊并不认为它们美,习惯了毛笔画,审美观短时间内转变不过来,但他挺喜欢油画,在初中生的美术课外读物里第一次见到油画照片时候,盯着看了很久。 和钱老头不同,这位大胡子、扎了辫子的中年艺术家没有跟李君昊交谈的意思,将写有“头像素描一百块,三十分钟;速写四十块,十分钟”的招牌放在摊位前,也不招揽生意,低头忙着削铅笔。 李君昊看完,心想自己一个卷轴都要二十,加上价格不低的颜料,比他价格高点应该不过分。 于是铺好纸张,往一块钱一个的小碟子里倒好彩色颜料,并且往三百块的砚台里倒了些水,拿六十块的墨锭细细研磨。 期间侧头看向钱老头面前的小碗,里面又多了两张五块的和一些硬币,不由开始计算,自己究竟要画多少幅画、写多少幅字才能赚到房租的尾款,得出至少一千五百幅的结论之后,李君昊内心里是绝望的,打算再找些兼职好了…… 磨好墨以后,李君昊润好毛笔沾了些墨汁,如果算上沉睡的时间,已经六百多年没动笔了,可拿起笔时候的感觉依然很熟悉,孩童时期练字十多年,怎么也不会忘记了。 钱老头忙着拉二胡,眼睛看着自己脑袋呢,无心分神看他写字,而旁边那位画家,此刻还没开张,边削铅笔边看了过来。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艺术就是艺术,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罢了,他不会写毛笔字,可多少有点了解。 见到李君昊神情轻松写下第一个“今”字,就能看出有两把刷子,第一个字刚写完,马不停蹄就开始写第二个字,不一会儿功夫,纸上就出现两行字: “今日開張大吉,一字十元。 人物百元,山水花鳥每幅一百二,小本生意,謝絕還價。” 见到一字十元时候,中年画家突然想笑,觉得生意多半不行,没多嘴说什么,看这字还是挺不错的,认为也算有点本事,只是不值十块。 李君昊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懒得去管,心无旁骛地又在旁边留出的空白处,准备拿点真本事,画幅工笔画出来招揽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