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如此麻辣》 内地版序 悠长低回的爱 爱情是不是也像吃麻辣锅?爱的极爱,不爱的连碰都不想碰。我们一直都有很多机会可以吃,却总是不愿意去尝试,总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会喜欢上它。亲情和爱情,当失去了,阴阳永隔,天各一方,才发现有一份爱一直在我们身边,等待着我们去珍惜和提取。 友情是不是也有同样的道理,我正是读了这一段话,才更有感触,觉得我前几天给你写信是多么正确,即使当时我是有多么不清醒,即使我说的是多么语无伦次,可那就是我的真实感受啊,我不想真的像小说里那样等到真的是真正失去,天各一方,,,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怎样想的,我更不知道你有没有做决定,我想现在真的是时间可以作为很好的解释,也许经过了这么久,也许是经过了这么多事情,虽然我做的不是很好,至少我撑过来了,不管怎么样我撑过了最初的一段时间,痛苦难熬,时而神经时而正常,让周围的人担心,甚至做过伤害的事,不过都过去了,我觉得现在我只想怀着一颗虔诚的心去等待,一切都顺其自然,强求不来,,,我想我真的要尽快抽时间去一趟西藏,去看看布达拉宫,看看雅鲁藏布江,有可能再登上珠穆拉马峰,去沉淀一下自己。 好吃的麻辣锅,过低就像一瓶醇厚的陈年红酒,它蕴含着幽微的感情,迂回曲折,难以捉摸,不是使人酩酊大醉,而是微醺了你的感官。我的爱如此麻辣,不是辛辣。麻辣是悠长低回的爱,日复一日,光阴温润了这份深情。 到底有没有永远,我想是有的,也是没有的;那么到底有没有不散的宴席,我想是有的,也是没有的。 第一章 浩山: 这一刻,你会不会皱着眉头,心里觉得很奇怪,从来不写信的我,为什么竟会在你离开一年之后拿起笔写信给你? 你现在离我有十万八千里远吧?还是更远?这些信,要是没寄出去的话,写给你,也就是写给我自己。 距离那么远,任凭我的想象力多么丰富,你去的那个非洲小国始终有点不真实,给你写信,就好像我是躺在非洲蛮荒的大片草原上,跟你两个人,像我们小时候,也像从前一样,无拘无束,无边无际地说着话,分享着彼此的秘密,然后,也许只记得那些秘密,却忘了大部分说过的话。直到许多年后的一天,尽管我们已经各奔东西,想起当时的对话,我们还是会微笑或是沉思。 可是,假使这一切到头来只是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你没回信,那我只好猜想你已经不幸成为狮子腹中的大餐或是被非洲食人族吃掉(我不知道哪样更惨?)。你永远收不到我的信,而不是你再也不想跟我有任何瓜葛。(虽然我能够理解你的理由。你实在有一千个理由不再理我。) 我是不是又在自我安慰了?还是你正在心里咕哝: “她这个人还真够无赖,她一直都是个无赖。” 怎么都好,写信给一个断绝了一切现代通讯工具的人,本来就有点像自说自话的吧? 五个月前,父亲离开了。 那时候,我绝对没法想象我可以这样平静地告诉你,甚至还能够坐在这里跟你说笑。 出事的那一天,火锅店午夜打烊之后,他一如往常地徒步回家。回家的寂静的路上,这个世上最爱我的、陪伴了我二十四年的男人孤零零地昏倒在路边,从此没有再醒过来。 等我见到他的时候,是在医院的太平间,苍白的身躯上覆着一件灰蓝色的旧夹克,那是他中午离家时穿的,左边脸颊的瘀伤是昏倒时造成的。 我到现在还是不能相信他离开了我。他才只有五十九岁,外貌看上去要比他的年纪年轻许多,虽然个子不高,却也英俊潇洒。呵呵,我是不是有点恋父?可惜,我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全都不像他,没他长得好看。遗传这东西真会作弄人啊! 父亲是死于脑部一个像气泡般微小的血管瘤破裂。这个病,事前毫无征兆,在短短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一个人的生命。我可怜的父亲根本不知道他脑袋里长了一个随时会把他炸掉的小气泡。后来,我常常想,那个充血的气泡“啵”的一声破裂的时候,也许就像粉红香槟里飘散的幻灭的泡沫,那么美丽,谁又会想到它是来谋杀你的? 我母亲爱死粉红香槟了。我喝的第一口酒就是它。那年我九岁,父母让我自己捧着一只冰凉的长脚杯尝尝那酒的滋味。瞧瞧他们到底怎么当父母的?竟然让一个小女孩喝酒而不是橘子汁。 等我长大到可以喝酒的时候,我老是拿这件事情来埋怨我的父亲虐待我,我们父女俩偶尔会在吃饭时开一瓶“酩悦”粉红香槟,喝着酒,纪念我早逝的母亲。 但是,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想喝它了。 七月底那个尘烟漫漫的星期四,父亲被放到一个墓穴里,工人在他身上覆盖厚厚的泥土,把他埋骨在他妻子身畔。我的父母以这种形式长相厮守。从那天起,我彻底成为一个孤儿。 那天的烈日晒得我的头昏昏的,我穿在身上的丧服、我的皮肤、我的头发、我的眼睛,全都被汗水湿透。你一定在想,我这个爱哭鬼当时肯定哭得死去活来吧?你是不是也在为我和我父亲掉眼泪?他是那样喜欢你。 我没哭,我很气他把我丢下。他为什么不好好给我活着?至少也该为我活到一百岁。 我是那样无情,冷静得超乎我自己想象。那时候,我最不想听到的就是别人的安慰,那些了无新意的安慰,在我十岁那年已经听得太多了。谁又能够体会我的感受?我骄傲地拒绝他们的怜悯,宁可摆出一副坚强的模样。 离开墓地,来送葬的父亲的朋友跟我和店里的伙计们坐上一辆车子,车子驶下蜿蜒曲折的山路,开往酒家。在那儿,我们吃了一顿沉默无声的午饭。那是生者与亡者永远的道别,也象征送葬的人洗净身上的尘灰。 为什么就连死亡也离不开吃?这种时候,谁还会想吃东西? 要是有天我死了,看到有谁在我刚刚下葬后就开怀大嚼,我铁定会回来扒了他们的皮。 从酒家出来,牛仔哥、猪仔哥和番薯哥他们几个一直走在我身后,等着我说些什么,却又害怕不小心说错话触痛了我。 “明天见。”我回头跟他们说。 可我不知道,没有了父亲的火锅店,又能够做些什么? 父亲死前的两个星期,我刚刚辞去旅行社的工作。让火锅店继续开门营业,只是因为我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要是日子可以一直拖延下去,我不想去想明天会怎样。除了家里,那是我唯一可以去的地方。我无法一个人待在家里。 每天大部分时间,我把自己关在父亲平日用来办公的狭小的食物储存间里,直到夜深,我独个儿回到家里,喝点酒,然后把自己扔上床,希望明天醒来发现这一切只是一场梦。 八月的那个午夜,店里所有人都下班了,我打开食物储存间的木门看出去,火锅店的玻璃大门从外面关上,他们离开时为我留了一盏灯。夜晚深沉宁静,我溜了一眼这家只有十张桌子的老铺,突然发现,它已经有些憔悴,就像一个少年在不知不觉间成了灰发苍苍的中年。墙壁和地砖的颜色依旧温暖,那盏从高高的天花悬垂下来的吊灯依旧迷人。可是,火锅店永远不会跟以前一样了。 食物储存间那一排贴墙的货架上,麻油酱醋、干货和罐头、花椒、辣椒、料酒、黄酒跟各种香料药材整齐排列。你还记得放在这儿的那只沉甸甸的陶瓮吗?它差不多变成古董了。瓮里头装的是火锅的底料,那是父亲的宝贝。每次拔开瓮的封口,就会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麻香、辣香和药材香草混杂的味道。这些底料,冬天生意好的时候,他每隔两三个星期就要煮一大锅。 我毫无睡意,试着动手整理父亲那张散满东西的木头办公桌,可是,我很快就发现这样做毫无意义,他已经不会回来了。 随后,我拉开木头办公桌的每个抽屉看看,无意间看到一叠厚厚的账簿。 我从最上面的一本账簿开始看,这些账簿像是他的札记,夹杂一些早已泛黄的发票、单据、剪报、食谱、某人的名片、银行月结单或是无意义的纸条。 父亲的字有点潦草,有些字写在边缘,有些字爬上顶端,有些字迹已经模糊了。其中一本账簿的边边上,他写道: 想吃甜点的客人愈来愈多,有什么甜点适合在麻辣火锅之后吃? 另一本账簿上,他写道: 得做些面条,配红汤或是白汤。 翻看那些旧账簿,彷佛是偷窥他的札记,我隐隐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对。可是,正如我说,他已经不会回来了。 要是我知道我快要死了,我只会故意留下最美和最好的一面给人偷窥,我发誓我会扔掉我那些破了洞的袜子、那些老爷胸罩和内裤,还有那套早已经磨旧了的史努比毛布睡衣。冬天这么穿,实在是太温暖了,穿着它睡觉让我相信自己还是有童真,我喜欢这样奔向梦乡。 抑或,我眷恋的是那份伴随着童真的脆弱? 今天累垮了,很想扑上床睡觉。我在父亲的账簿里发现了一个秘密,很快会再写给你。 今天是除夕呢。马拉威的除夕不知道是啥样子的?我这个地理盲直到现在也弄不清楚你去的非洲马拉威到底在什么地方?你肯定它是在这个地球上的吗? 第二章 浩山: 我最近差不多都是清晨四点才爬上床睡觉,睡前还爱吃点东西,我觉得我都快要变成一只猪了。 三毛在里写道,胖女人在非洲代表美丽,要是我现在到非洲来,会不会成为大受欢迎的美女?这样也好,万一哪天我变成有几层下巴的大胖妞,至少还可以远走非洲。 我发觉,我对非洲所有的认识都是来自三毛的书,初中的时候很迷她的书,梦想要成为像她一样的作家,穿着飘逸的白色长袍,骑着骆驼在黄昏时横渡沙漠,坐在断崖上看着如血的夕阳残照,找一个爱我的荷西,写我们的撒哈拉故事。唯一的条件,是他不能比我先死。 到了后来,我迷上法国,我不想去撒哈拉了,我想去巴黎,在那儿每天狂啃法国蛋糕和巧克力,到艺术学校上课,或者开一家露天咖啡店,然后找个浪漫的法兰西情人,也许跟他生个漂亮得像天使似的混血宝宝。 到了后来的后来,我不想去巴黎了。我梦想像我父亲年轻的时候那样,浪荡天涯,今天在布拉格,明天或许在威尼斯,过得像吉普赛人,然后告诉每一个雾水情人和萍水相逢的朋友: “我是个游子。” 按照我的梦想,把自己放逐到非洲的那个人,怎么会是你而不是我啊? 再说下去,这笔账又要算到我头上了,我看我还是言归正传吧。上回说到,去年八月的那天,我无意中找到父亲的账簿。 我一向知道父亲很爱他的麻辣火锅店,看完所有的账簿,我才知道他爱到什么程度,那简直就是单思,是苦恋。 我发现,这个男人不惜一生举债,只是为了跟他的麻辣火锅长相厮守。 我身体里那些不切实际的浪漫因子,还有我对钱的糊涂与挥霍,毫无疑问是来自父亲的遗传! 四十岁以前,他是个很棒的厨师,在不同的城市打工。他在哈瓦那开过一家只有五张桌子的中国餐馆,客人每天乖乖在门口排长龙等着进去吃他的咕噜肉跟扬州炒饭,常常有寂寞又阔气的旅人请他抽上等的古巴雪茄。 他会做很多的菜,最爱吃的却是麻辣火锅。四十岁那年,他把毕生积蓄拿出来,在铜锣湾开了这家“老爸麻辣锅”。那年头,香港还没有麻辣火锅店,刚开店的时候,吸引了很多好奇的客人。可惜,对于麻辣火锅,人们通常只有两个极端:爱的很爱,不爱的不爱。 不爱的,受不了麻辣的味道,说不定终其一生也不会再吃。在这个南方半岛,爱麻辣的终归是少数。 可是,父亲不愿意增加不同的汤底和菜品,让不爱吃麻辣的人也可以有别的选择。他坚持要做正宗的麻辣火锅,多年来,店里一直只有红汤和白汤两个传统汤底。 他常常说,一旦爱上麻辣火锅的人是不会变心的,只会愈吃愈辣,吃上了瘾,然后发现它的好,再也离不开它。 他还说,瑞士起司火锅从来就没有为不爱它的人改变味道,他的麻辣火锅也不会这么做。 我的父亲如此执拗,都说他跟麻辣火锅在谈一场苦恋。 他只用最好的材料,他从一开始就放弃川菜爱用的味精,一旦不用味精,只能用更多的上好的肉和骨头来熬汤。生意不好的时候,他没辞退一个伙计。 父亲从来没有要求我在火锅店帮忙,我也从来没有想要帮忙。我有我自己的梦想。(虽然我的梦想很烂,而且我从不对我的梦想从一而终。) 看完他那些账簿之后(根本就是欠单嘛!),我要么把火锅店结束,卖身为父还债;要么接手去做,成全我父亲的一场苦恋。我当时不知哪来的决心,不行,我不能把火锅店关掉!我咬咬嘴唇,把牛仔哥叫到食物储存间,对他说: “你告诉大家,火锅店不会关门。” 牛仔哥松了一口气,他望着我,眼里流露着一丝感动和嘉许,那一刻,我还真的被他感动的目光感动了。好吧!好吧!我承认我不仅仅是感动,我是有点飘飘然。那是我的死穴,我是会为了别人的赞赏而逞强,甚至不自量力,舍命报恩。 “底料的秘方你晓得的吧?”他压低声音问我。 “什么秘方?” “就是秘方啊!每家麻辣火锅都有自己的家传秘方。”他竖起一根手指,煞有介事地说,“秘方是麻辣火锅的命!”他那张像老虎狗的大胖脸,认真的时候却像悲伤。 “你是说你知道秘方?” “哎,我哪里知道!秘方只有你爸爸一个人知道,底料一向是他亲自煮的。” “他煮底料的时候,你没看吗?” “当然没有!我怎会偷看?”牛仔哥一副受到伤害的样子,好像我这是在怀疑他的人格。 “我又没说你偷看。瓮里还有底料吧?那等用完再说。”我当时肯定是故作镇定。 什么秘方啊?要是父亲有机会留下只言词组,难道他会用最后一口气告诉我那个秘方而不是跟我说他爱我吗? 我心中一点谱也没有,父亲从来就没有告诉我什么秘方。我母亲或许知道那个秘方,假如她能回答我的话。 别说秘方,我连做菜都不会,我和母亲习惯了饭来张口。 牛仔哥出去之后,我把食物储存间的门带上,拔开瓮的封口朝里看,瓮里的底料只剩下不到一半,我得在用完之前找出那个秘方。 我用木勺舀出一点底料尝尝味道,这就是我从小吃惯的麻香的滋味,可我从来没有仔细去分析它里面的成分。我坐在地上,尝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头上发毛,嘴唇麻痹肿胀,也尝不出有什么神秘的东西。除了我常常看到父亲用的大红袍花椒、郫县豆瓣、干辣椒、丁香、紫草、沙姜、豆豉、大小茴香、醪糟、胡椒、甘菘、豆寇、生姜、大蒜、陈皮、肉桂、料酒、草果、山楂和其他香料药材,这些底料里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也尝不出来的? 我把父亲的账簿和单据统统挪到地上,像疯子似的,从头到尾,又从尾到头再翻一遍,想找出他有没有订购一些特别的材料。 账簿上有记录的材料全都放在货架上,没有别的。 我真笨,既然是秘方,做秘方的材料又怎会放在大家都可以看得到的地方?又有谁会因为害怕忘记自己的秘方而把它写下来? 父亲到底在底料里放了些什么?天哪!我想念我的父亲。 天气有些冻人了,今晚一边喝波特酒一边写信,这酒是你教我喝的,谢谢你的启蒙,它真好喝,可我有点醉,想去睡了,关于秘方,会再写。 第三章 浩山: 我觉得我骨子里是非常悲观的,可有时候我表现出来却又乐观过了头。我根本连火锅的汤底也不会煮,更别说是底料了,但是,我竟然认为我会找出父亲那个底料的秘方。 麻辣火锅的底料依靠的是秘密,汤底却没有什么秘密,也没有秘方,只需要新鲜的材料和厨师的技艺。所有的技艺,父亲很多年前已经教给二厨番薯哥。每天一大早,番薯哥先用牛棒骨熬一锅高汤,等高汤熬好了,他从瓮里取出一些底料,把底料跟牛油混和,然后加入高汤,放到一个不锈钢桶里,调入胡椒、盐和冰糖,用小火熬煮两小时,便成了一大桶醇厚的锅底,足够火锅店一天使用。把汤底舀入火锅盘,再加入醪糟汁,就可以送到客人面前了。 那个底料才是精魂。 我天真地以为,虽然不知道秘方,但我还是可以试着先煮一锅没有秘方的底料。十岁以前,我整天在火锅店的厨房里混,不肯回家睡觉,觉得累了或者困了就搬一张小板凳坐在那儿,看着父亲做菜。等他忙完了,他会特别为我做一些好吃的东西,像是用新鲜马铃薯做的薄薄的炸马铃薯片和用一只大铁锅蒸出来的一块烫手的鸡蛋糕。那常常是我一天里最期待的时刻。我童稚的味蕾永远忘不了那些幸福的滋味。 无数个只有我们父女俩的夜晚,我是看着他专注地在炉火上熬煮一大锅底料的,可是,我当时根本没有去留心,一心只想他快点煮好底料,然后做些美味的宵夜给我。 父亲经常说我挑食,说我很难养,可他也说过我拥有像狗儿般的鼻子,能够嗅出哪里有好吃的东西,又夸我拥有美食家的舌头,吃得出什么是好和什么是更好,想拿没那么好吃的东西骗我还真不容易。 我想,或许我也可以煮出一锅底料。 这个想法鼓舞了我。连续几个夜晚,当所有人都离开了,我一个人躲在厨房里,熬煮一锅又一锅没有秘方的底料,最后却又把一锅又一锅的底料倒掉。就是没有任何秘方的底料,我也做不出父亲的味道。 不停挪动厨房里那些沉甸甸的铁锅和锅铲就像举重,才没几天,我已经累瘫了,每天晚上回到家里,倒在床上,我两只手臂几乎提不起来,整个人被沮丧和疲倦淹没。 那个早上,我睡不到两小时就被一通电话吵醒。我迷迷糊糊地拿起话筒,电话那一头一个老太婆粗声粗气咕哝了一串乡下话。 “你说什么?”我问她。 这时,对方向我吼:“我是问你为什么还不带东西来给我吃?” 这一回,她没有乡音,我听得很清楚。 “你是谁?” “你又是谁?”我吼回去,“现在是你打电话来我家里,你为什么问我是谁?你到底找谁?” 她唧唧喳喳说着我听不懂的话,真是活见鬼!我干脆把电话挂断。 过了一会儿,电话又打来了,这次换了一个女人跟我说话,她愉快的声音比先前那个老太婆年轻许多。 “请问这里是夏亮先生的家吗?” “谁找他?”我缓缓吐出这句话,好像父亲还活着似的。 “哦,是安老院打来的。” “安老院?有什么事吗?” “是夏先生的姊姊夏珍珠想找他。” 姊姊?夏珍珠?刚刚对我吼的那个老太婆是她?原来她还活着! 你好像没见过我这位老姑姑吧? 她是我父亲同父异母的姊,比我父亲老很多。我那个风流的祖父一生娶了四个太太,生了二十几个孩子,老姑姑是大太太的女儿,父亲是四太太唯一的一个孩子。数十年来,其他兄弟姊妹各散东西,死的死,走的走,在香港留下来的只有他们两姐弟。 老姑姑年轻时是教书的,终身未嫁,十足的老小姐脾气。我还小的时候,有一段日子,她常常来我们家和火锅店吃饭,每次都跟我抢吃,而且老是挑剔我父亲做的菜。我一点都不喜欢她。许多年没见,没想到她住进安老院了,我善良的不记仇的父亲还经常去看她。 我答应了安老院的职员说我改天会过去。挂上电话之后,我想继续睡觉,可是,我再也睡不着了。我跳下床,匆匆穿上衣服跑去找老姑姑。老姑姑也许会知道那个秘方。我记得她很爱吃麻辣火锅,说不定父亲告诉过她。 到了那所位于半山的安老院,我在接待处问了人,找到了老姑姑的房间。 那是一间宽敞的双人房,靠近房门的一张床上,躺着一个苍白的老婆婆,身上连接着点滴管,覆盖着被子,睡着很沉。靠近窗子的那张床上,坐着我的老姑姑,她背后垫着一个枕头,挨在床板上看电视的午间节目。她老多了,满头花白,唯一没变的是那一头留至下巴的清汤挂面般的直发,侧分的厚厚的头发上别着一只鲜黄色的发夹。要是每个人都有一个让人一眼就认出来的标记,那就是她夏珍珠的标记了。 我走到床边,喊她一声:“姑姑。” 她的视线离开了电视,缓缓转过头来看我,好像认不出我。 “你是谁?” “我是夏如星。” “夏如星?”老姑姑眯起她那双昏花模糊的眼睛看向我。 我突然发现,她长得跟我父亲还真有点像,脸上布满皱纹,瘦小的身体穿着小花布睡衣,看上去活像一个脱水橘子。 她盯着我看了几秒钟才说: “你爸爸呢?” 我一直以为自己长大了,改变良多,没想到她还认得我。难道我也有一个让人一眼就认出来的标记么? “爸爸去成都了。”因为父亲经常会去成都和台湾采购材料,所以我随口说了成都。我还不打算告诉她我的父亲再也不能来看她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 老姑姑已经九十九岁,活了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一个人怎么能够活到这么老啊?我的老姑姑坐在那儿,看上去就像岁月魔幻的陈迹。只有死去的人不再长年岁,要是有天我也活到像姑姑这么老了,我早逝的父亲和母亲不都比我年轻吗?想到这里,突然觉得人生很荒谬。 今天有点伤感,下次再写好吗? 第四章 浩山: 你知道老姑姑认出我之后,第一句话是说什么吗? 她问我:“你有没有带吃的来给我?” “你想吃什么?” “巧克力。”她舔舔嘴对我微笑,露出一口整齐的假牙。 “你是说巧克力?” 哪里有人这么老还吃巧克力的啊? “上次你爸爸买的巧克力吃完了,不如你去买给我?”她看上去一副可怜相。 为了我的秘方,我只好跑到山下的便利店随便挑了一包巧克力,然后匆匆跑回安老院。 老姑姑一看到巧克力,连忙拆开来,把巧克力往嘴里塞。我真怕她会噎死,而我永远得不到我的秘方。 她咬了一口,马上吐出来,朝我吼:“谁要吃这个?” 刚刚那副可怜相原来是装出来的,多狡猾的老太婆!根本就是老女巫嘛。 “是你说要吃巧克力的,这不是巧克力是什么?”我冲她说。 “笨蛋!我要吃苦的!我要吃法国的!” “苦巧克力?你还真会挑吃,刚刚为什么不说清楚啊?” 她还是跟以前一样讨厌,要不是为了秘方,我才不理她。 “我现在就去买。”我低声下气地说。 等我终于买到法国苦巧克力回来,她脸露满意的神情,咂嘴吃着昂贵的巧克力。 “姑姑,你知不知道爸爸的麻辣火锅有什么秘方?”我问她。 “你今年多大了?” 真的是答非所问。 “二十四。”我回答。 她看了看我,慢慢说:“不是三十四吗?” “我哪有这么老!三十四是别的地方耶!” “你样子跟小时一样,没变。” “喔,是吗?”我笑笑。 她接着说:“看起来还是很欠揍。” 我跟自己说:“等我拿到秘方,我马上掐死她!” “你刚刚说什么秘方来着?” “就是我家麻辣火锅的秘方啊!” “秘方?”她嘴巴没动,望着前面的一片空无,若有所思的样子。 停了一会儿,她缓缓问:“你爸爸没告诉你吗?” “爸爸告诉过你吗?” “你爸爸什么都跟我说,他跟我最好了。” “那你可以告诉我吗?” 她想了想,说:“他没告诉我秘方。” “姑姑,你再想想!会不会爸爸告诉过你,你忘了?” 她啐了我一口: “你当我是老人痴呆吗?不是忘了,是没听过!” 我当时真的不知道是好气还是好笑,是失望呢还是觉得这样的失望毕竟也带着几分滑稽。 那包巧克力她没吃完,把剩下的小心裹好,要我替她装进一个铁罐里。她抽屉里有很多瓶瓶罐罐,床头柜上放着一瓶我父亲做的辣椒酱。 “我现在很累,我要睡一会儿,你走吧。”说完,她头枕在枕头上,合上眼睛睡觉。 我心里不禁泄气。 等我走到门口,她突然在我身后咕哝: “你什么时候再来?” 我回头看她,那个像老小孩的身体蜷在床上,眼睛没张开,只是说: “下次带‘津津’话梅肉来给我吃,还要蛋挞和北海道牛奶布丁,今天这个巧克力也要再买,最喜欢吃这些了。” 没想到吧?原来老姑姑爱吃你家出品的话梅肉。 要是爱吃是有遗传的,我无法否认床上那个老小孩是我的家人,也是唯一的家人了。 离开安老院,我闷闷地回到店里。那天夜晚就像前几天的夜晚,我孤零零地躲在厨房里熬煮一锅又一锅的底料。父亲似乎有很多秘密,他为什么不告诉我老姑姑的事?也许是他知道我不喜欢她吧。我的良心在挣扎,既然老姑姑不知道秘方,那我以后还要不要去看她,当她的小奴隶?总有一天,她会问起父亲。 然后,我跟自己说,这些都可以等到明天再想,底料却不能再等了。 我试图从童年记忆里找出一些零碎的片段,回想父亲是怎么煮底料的,有没有什么材料是我漏掉的? 然而,一遍又一遍穿过岁月的断层重返我心头的,却总是他的身影。当我年幼,厨房那台音响放着晚歌,父亲抓住我的一双小手,让我踩着他的脚背,我们在红色地板上跳着欢快的舞步,那锅底料在炉火上翻腾,歌声、笑声和繁复的香味在空气里飘荡。我努力寻找那段香味的记忆,却一无所获。 我只好试着在基础的底料里逐一加进不同的东西:那些我从商店买回来的不同的香料,还有红曲、紫背天葵、西红柿膏、红高粱、杞子……但凡能够为底料增加色泽和香气的,就连你家的话梅粉我都拿来试试看。 可是,没有一种味道是对的。 难道父亲用的是罂粟和红景天吗?那也不可能。罂粟是毒品,父亲虽然苦恋他的麻辣火锅,却也不至于会请客人抽鸦片;红景天太贵了,而且,药材不能乱用,会弄出人命。 我苦苦思索,秘方到底是一种东西还是有好几种?如果不是特别的材料,会不会是每种材料的分量?父亲的秘方到底是香料还是药材? 父亲为什么要留下一道谜题给我? 那秘方听起来多么像天方夜谭,是真的有吗?我倒觉得我是做了错事被关进厨房,在炉火上炼丹的苦命的小女巫。受到诅咒的小女巫,无论怎么努力,掉多少汗水,也炼不出想要的那颗丹药。日复一日,永无止境,每个夜晚也只能眼巴巴看着窗外的天空渐渐亮了。 附记: 巫术在非洲是不是依然很流行?那你千万不要在地上随便检起东西带回家。要留意有没有形迹可疑的飞鸟老是在你头顶盘旋或是在你房间的窗外不怀好意地盯着你,听说非洲巫师都爱利用鸟儿来施巫术的呢。 陌生人送的礼物和食物也不要随便接受,尤其要提防漂亮的女人,漂亮的女人无缘无故向你送秋波,你别上当,愈是漂亮的,巫术愈厉害,她们会抓住你的心,把你的钱掏空。 你要不要我寄些法国苦巧克力给你?那天帮老姑姑买巧克力,找到一种很好吃的,含百分之八十六的可可,真够苦的,我现在都爱上了它。巧克力大概也是施了巫术的吧?否则,为啥那么难戒掉啊? 第五章 浩山: 你有没有想过,人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秘密?跟我父亲的秘密相比,我突然发现,我其实是个十分愤世嫉俗的人和我曾经卑微地爱着一个不爱我的人,这两件我一直不肯承认和难以启齿的事,也都不是什么秘密。 要是有一天,我也有无法说出口的秘密,那只能证明我变得像我父亲。 我这个温驯的小女巫隔天还是去看了老姑姑,当她的小奴隶,给她带去大包小包好吃的东西。她盘腿坐在床上吃得很高兴,而且一点也不浪费时间,一边吃一边指挥我把刚送回来的她那些洗好的衣服叠好放进墙边的五斗柜里。 我在床边叠衣服的时候,她瞧了瞧同房的那个老婆婆。老婆婆一动不动地睡在床上,跟我上次看到的时候一样。 “她是个活死人。”老姑姑朝我眨眨眼睛。 “活死人?” 老姑姑没好气地说: “笨蛋!就是植物人呀!她在这张床上已经躺了五年!她儿子每天来看她。” “儿子这么好哦。”我随便搭了一句。 “呸!要是我有这样的儿子,我马上睁开眼睛掐死他!做个活死人有什么好?”说完,她突然很温柔地抓住我的手,朦胧的眼睛看向我,哀求的语气: “要是我变成植物人,拜托你把我杀了。” 我悲伤的眼睛望着她,小声说: “嗯,姑姑,我到时一定不会犹豫。” 可我心里说: “也许我到时不杀你,我慢慢折磨你。” 老姑姑的脑袋和耳朵,还有身体各方面每天都在退化,她会突然说些没人听得懂的乡下话,有时也听不到别人说什么,嘿嘿,所以我可以戏弄她,关键是不能大声说出来。她精得很呢,她可是那个年代的时代女性,年轻时肯定是十分聪明的。 那天我离开的时候,她说: “下次带本书来。” “你要看什么书?” 她瞅了我一眼: “你觉得我这双眼睛还能看书吗?” “那你要我带书来干啥?书又不能吃。” “读给我听呀!唔,蛋塔和巧克力也要带来。” “我刚进来的时候看到休息室那儿有职员为大家读报纸哦。” “呸!报纸有什么好听的!” “知道了。”我敷衍着她。 “你爸爸还没回来吗?”她问我。 “还没。” “去那么久哦?” 我哼哼鼻子回答。 她又问:“他手机丢了吗?那天没找着他。” “不,不会吧?我找到他哦。” 比起承认父亲已经死了,撒谎是容易许多。 父亲出事那天所穿的衣服鞋子和他裤袋里的手机,我从医院领回来之后,一直放在他房间的抽屉里。父亲老是把手机弄丢,那台手机是我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那天我一再叮嘱他绝对不能弄丢我送的手机,我为手机系上一条由许多颗银色星星串成的绳子,那东西够累赘的,稍微摇一下手机,便会哐啷哐啷的响,手机没那么容易丢失,而且,他每次看到那串星星,也会想起我。父亲给我烦死了,说他每次接电话都得先把那一大串星星拨开。 而今想起来,这些好像还是昨日的事,他被我烦得很无奈的表情鲜活如故。人家说,女儿都是来管父亲的。是这样吗?要是这样,从今以后,谁来管他? 直到老姑姑那天问起,我才又想起那台我不敢再碰的手机。晚上回到家里,我把手机从抽屉里找出来,那一大串星星照旧哐啷哐啷的响。我把关掉的手机重新打开,儿秒钟之后,跳出来很多条简讯。 “爸爸,回我电话。” “爸爸,为什么不接电话?” “爸爸,是我!人家有事找你耶!” “爸爸,你在哪里,为什么手机没人接?” “爸爸,你是不是又把手机弄丢了?” 开始,我吓得头发一根根竖了起来,掠过我脑海的是许多惊栗电影和小说的情节,难道死去的是我?只是我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勿了,我的意识不散,不停从死亡世界打电话给父亲。因为死了,乡以才会见到我那个好像岁月魔幻陈迹的老姑姑,还有那个变成植物人的老婆婆,老姑姑白天说的“活死人”,说的其实是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安老院,那儿是人死后要去的地方。 可是,为什么没见到我的母亲?为什么我在死亡的那一头会躲在厨房里熬煮火锅的底料?麻辣的香味是那么浓烈,人死了不可能还嗅到人间烟火吧? 然后,更多简讯跳出来,虽然同样是喊我的爸爸做爸爸,却是两个不同的人,一个在四川,一个在台湾。父亲恰好常去四川成都和台北采购火锅店要用的材料,他每次回来也会带很多好吃的东西给我,我小时总是盼着他去。 我把旧的简讯跟父亲以前回覆的那些简讯一条一条翻出来看,然后跟手机里的电话簿对比。四川的那个人在电话簿里的名字是日台湾那个的名字是月。 日、月、星,天哪!突然之间,我全都懂了。 我压根儿没想过,除了底料的秘方,我的父亲藏着一个更大的秘密。 父亲还有另外两个家,可我居然不觉得惊讶。从头开始仔细回忆一遍,秘密无论藏得多深,从来也不是毫无痕迹的,何祝他是跟**夕相处的父亲?像我父亲这样的浪子,我从不认为他只爱一个女人,也不相信他只被一个女人所爱。父亲一直以来对我的溺爱和娇纵,到底是因为我很小就没有了母亲还是因为我不是他唯一的女儿? 要是父亲还活着,我也许会生他的气,可是,我已经没有办法生他的气了。 就在这时,父亲的手机突然响起,吓了我一跳。 “喂”我接了那通电话。 对方听到我的声音,停了停,爽朗地说:“喔,打错了,对不起。”然后,她把电话挂掉。 那是四川的号码。 过了一会,手机再次响起,打来的是同一个女孩子,我又“喂”了一声。 “咦,我是不是又打错了?” “你拨几号?”我探了一句。 她说了。 “号码没错。” “唉,这不是我爸爸的手机吗?” “这也是我爸爸的手机。” “呃?你是谁?我找我爸爸夏亮。” “他没法接这通电话了。” “我爸爸他怎么了?” 我告诉了她。 她在电话那一头稀里哗啦地哭了,我静舒地听着她哭。等她哭完了,我们竟然慢慢说起话来。 四川的夏如日住在成都,她并不知道台湾有个夏如月,也是刚刚知道香港有个夏如星。我们一致认为台湾的夏如月也不知道世上还有夏如日和夏如星。 我发了一条简讯给夏如月,请她联络我。我很快就接到她打来的电话,温柔的声音带着疑惑: “刚的简讯是怎么回事?这不是我爸爸的手机吗?” 我把我跟夏如日说的话跟她再说了一遍,然后又静静地听着她放声大哭。 我都觉得我是冷血动物了,只有我不哭。 夏如日跟夏如月匆匆忙忙订好机票来香港,我把她们安排在同一天到,我可以开父亲的小汽车去接她们。 后来,我们三个人说起那天晚上通电话的事都觉得好笑,为什么她们就不担心是骗局她们竟然异口同声地说,我说话那么直接,又说得急,才不像骗子? 接机的那天,我内心忐忑,却也好奇,我不知道走出来的两个人是长什么样子,又是什么年纪的?她们长得像父亲吗?见面的时候,我们会不会觉得很窘?我会喜欢她们吗?她们的母亲会不会也一块来? 二十四年来,我一直以为我是独生女,母亲死了,留下我跟父亲相依为命。突然有一天,父亲离开了,他没留下一句话,却把火锅店和两个素未谋面的我的姐姐留给我,连他自己的老姐姐也都留给我。他是不是害怕我一个人太寂寞太孤单了?人瑞夏珍珠加上夏如日、夏如月、夏如星,珍珠呀日呀月呀星星呀都不缺,我还真的觉得我的人生光芒万丈。 附记: 现在很想去睡,夏家三姐妹在机场相认的经过,我下次再写好吗? 今天到邮局寄信的时候,顺便买了一大叠三块钱面值的邮票,像我这几封信的重量,寄到马拉威的邮费是三块钱,所以,我以后写给你的信大概也会是这个长度(或是它的倍数?),那我便不用常常跑邮局,晚上写完信,第二天就可以直接把信投进就近的邮筒,这样我会多写一些。 买邮票的时候,我顺便向邮局职员打听了一下马拉威的邮差是怎么送信的,没有人能够回答我的问题,他们连马拉威都没听过。 我忘了在哪里看过一张照片,照片中的非洲救护车竟然定一台简陋的牛车。天哪!救护车尚且如此,邮车会不会足由几只小猫拉着的木头车?那你什么时候才收到我的信?从香港寄信到马拉威,要八到九天的时间,然后再由小猫咪摇着屁股拉一辆木头车送信,搞不好你要等到明年才会收到我今年写的信。 第六章 浩山: 这几天忙坏了,都没时间给你写信,现在立即补上。 那天同时到港的有好几班飞机,我早到了,挤在接机的人潮里等着。首先走出来的是夏如日。第一眼看到她时,还真的吓了我一跳。天哪!世上竟会有人长得这么像老姑姑!娇小玲珑的身材,顶着一头清汤挂面侧分的短直发,活脱脱是七十年前的老姑姑。她拖着一只行李箱,迷惘的眼睛四处张望,等她终于看到我时,我们对望了一眼,相视微笑。 她大步定上来: “嗨,你是夏如星?” 我点点头:“你是夏如日?” 轮到她点头。 “你等很久了?” “哦,也没有很久。” 我妈妈很伤心,反正也见不着爸爸了,我让她别来听她这么一说,我心里倒是松了一口气,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要见父亲的另外两位太太。 那天,她带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又来自四川,从此以后,我都喊她熊猫。 “我们还要等一个人哦?”熊猫问我。 “嗯,是的,她应该也快到了。” 那一刻,熊猫的心情大抵也是和我一样,眼睛一直盯着出口那儿,好想知道夏如月长什么样子。 约莫过了三十分钟,夏如月走出来了。上天有多么不公平啊!她比我和熊猫长得高,长发垂肩,遗传了父亲的大眼睛,皮肤细细白白,背着个大背包。看到我和熊猫,她想也不想,很自然的就朝我们走来。 后来,她总是说:“你们两个长得很像爸爸嘛!” 过了几天,她告诉我和熊猫:“你们叫我娃娃吧,家里的人都喊我的乳名娃娃。” 娃娃?她是台湾代表,我直接喊她旺旺。抗议无效!嘿嘿! 打过招呼之后,旺旺露出腼腆的微笑,问我: “还有人会来吗?” “哦,就我们三个。”我说。“走吧!” 日月星辰依次排列,谁知道会不会有一个夏如辰在世上某个地方?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有一天,夏如辰或许会突然在“老爸麻辣锅”出现,他就跟我们三个一样,脸上也有父亲那种落寞的神情。 车子离开机场,我们在途中停车买了花,先去墓园看父亲。我挑了一束香槟玫瑰,熊猫选了小雏菊,旺旺那束是野百合。父亲好像从来就没有告诉我们他喜欢什么花,我们只好挑自己喜欢的。 (顺告一声,我喜欢很多很多的香槟玫瑰。) 父亲跟母亲合葬在一起,到了墓园,熊猫和旺旺看到墓碑上我母亲的年轻的照片,不禁脸露惊讶,他们看了看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抿嘴笑笑:“这个是我妈妈。” 我俯身把手里的鲜花放到坟前,熊猫的眼睛早已经湿掉了,旺旺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 父亲一定也跟她们很亲吧?在她们面前,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父亲?在我父亲另外的两种生活里,他是一个怎样的人?是我所认识的父亲吗?还是我会感到陌生的?这一切一切,我也许永远无法了解。这是父亲留给我的另一个谜。 我默默望着墓碑上的我母亲的照片,照片里的她微笑着,却有一种孤寂的神情。在我遥远的记忆里,我的父母一直很恩爱,这一切,母亲以前都知道吗?要是她现在才知道,她会不会气得在这片尘土下面踹我父亲,再也不肯让他长眠在她身边?我把熊猫和旺旺带来,母亲会不会觉得我背叛了她?毕竟,她是那样爱我。 可是,让她们来看看父亲的坟,就好像是我的天职,我甚至不曾有过片刻的犹疑。 熊猫、旺旺和我动手把坟边新长出来的野草拔掉,在寂寂的墓园里坐到黄昏才离开。在车上,大家沉默无语。墓地的气味夹杂着尘土与灰烬的味道,停留在每个人身上挥之不去,却也是这股苍茫孤绝的气息使我同她们之间突然有了一份亲密的感觉。 “你们饿不饿?要不要去吃点东西?”我问她们。 两个人都摇了摇头。 我是从那一刻开始喜欢她们两个的吧?要是有谁会在这种时刻吃得下任何东西,我肯定会非常看不起她。 家里只有两个房间,那天晚上,我让熊猫和旺旺睡父亲的床。她们哭累了,什么都没说就爬上床睡。半夜里,外而下起了滂沱大雨,我起来,经过父亲的房间,看到她们两个挤在父亲那张床上,脸贴着枕头,搂住身上的棉被,头发乱蓬蓬的,睡得像个孩子,我心中突然觉得莫名的感动。母亲会原谅我这小小的背叛吧?我只是为父亲做最后一件事。 第二天从床上醒来的时候,我听到断断续续的弹吉他的声音。我走出房间,看到旺旺坐在床边,弹着父亲的旧吉他,熊猫盘腿坐在地上跟旺旺说着话。 旺旺抬头看到了我,说: “对不起,吵醒了你吗?” “喔,没有。”我摇摇头。 “他是爸爸的吗?”熊猫好奇地问我。 我点点头:“吉他很旧了,我没见他弹过,不知道还能不能弹。” “还好呢,没有定调。”旺旺说,然后又说: “爸爸喜欢披头士。” “他是老古董。”熊猫朝我扮了个鬼脸。 我忍不住笑了:“就是呀!他有很多披头士的黑胶唱片。没有唱机,是没办法听了。” 旺旺边说边打开她的笔记型电脑: “披头士可以上网听,顺便找找有没有吉他谱!嘿嘿,找到了!” 那个漫长的下午,窗外下着大雨,我们唱着听着弹着比我们老的那些歌,那是父亲年轻时喜欢的歌,是他的青春,或许也是他青春的启蒙。我突然明白了,有一种思念,超越了汹涌的泪水;有一种歌,带着微笑,比哭声更凄凉。 “我妈妈跟几个朋友去了南部旅行,我还没告诉她呢,我不知道怎样跟她说。”旺旺叹了口气。 “我跟我妈妈说的时候,她根本不相信。”熊猫告诉我们。“这事我都没跟我妈妈说。”我吐吐舌头。 熊猫、旺旺和我挤在父亲的床上,听着歌,说着话,很快就把父亲的情史大致理出了头绪。是这样的,希望你不会觉得混乱:我的母亲是我父亲的第一个太太。旺旺的母亲是父亲在台南念书时的初恋情人,两个人后来分手了,父亲结婚后在台北工作过一阵子,某年夏天,他下班后,一个人走在台北西门叮,竟然见到了他的初恋情人,也就是旺旺的母亲。熊猫的母亲是父亲在成都工作时的邻居,很爱吃父亲做的菜,常常跑到他家里吃饭,他的菜俘虏了她的芳心。可是,她那时已经有了谈婚论嫁的男朋友。父亲婚后再次回到成都工作,这时,熊猫的母亲已经跟男朋友分开,她一直等他。 熊猫二十九岁,旺旺二十六岁。我的母亲很想要小孩子,却要等到结婚十年之后才有了我,所以,我反而是年纪最小的。父亲死前,我们三个都以为自己是家里唯一的孩子。 跟我一样,熊猫和旺旺不确定她们的母亲是否知道父亲还有另外两个家。 我们从网站下载了一张世界地图,用笔标出父亲停留过和工作过的地方,想知道他会不会还有其他情人,其中一些情人为他繁衍后代。在马六甲、哈瓦那或是马达加斯加,会不会至少还有一个姓夏的孩子,比我们三个老很多,是家中的老大,脸上同样有落寞的神情。 是不是什么都摆脱不遗传?祖父娶了四位太太,我的父亲也像他父亲,爱着的不止一个女人。 这一天,熊猫、旺旺和我之间的了解,好像比过去二十几年要多很多,过去根本就是零嘛。 我们从父亲青春的足迹聊到他做的菜。我很想再吃父亲的咸鸡蛋,熊猫想吃父亲做的茶叶蛋。 旺旺想念的是儿时吃的溏心蛋。 “爸爸把刚煮好的溏心蛋放在蛋座上,把蛋壳头除去,摆上一小团鱿鱼卵,吃的时候还吃得到海水的咸味。”她说。 那天我们一直聊到雨停,夜色深深,说着父亲做的菜,愈说愈觉得饿,三个人都在咽口水下。 我站起来宣布: “去吃饭吧!” “去哪里吃?”熊猫问我。 “当然是‘老爸麻辣锅’!” “噢!我想吃!我还没去过爸爸的店呢!”旺旺站起身说。 “我也要吃!我最喜欢吃爸爸的麻辣锅,”熊猫舔舔嘴。我心中一亮,连忙问她们: “你们知道底料的秘方吗?” 熊猫和旺旺不约而同望着我,愣愣地问: “什么秘方?” 唉,看来是没有希望了。 附记: 那天从网站下载世界地图时,顺便也下载了一张非洲地图,我终于知道马拉威在哪里咧。旺旺说,马拉威曾经跟台湾建交,台湾人在那里盖了一幢佛教孤儿院。我告诉她,你就是去了那所孤儿院,她问我:“你朋友是出家人吗?”我私心希望你还没有看破红尘,毕竟,世上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你又那么爱吃。而且,你说你是去那里当义工,可没说定要出家,要是你告诉我你是去出家,我会用双手和双脚来拦住你。 我这样说,佛祖会不会惩罚我?罪过罪过,我终究是个贪恋红尘的俗世女子。 第七章 浩山: 你能想像一个一百零六岁的女人是什么样子的吗?老人的身躯总是一天天枯萎和变小,要是我活到这把年纪,大概会像一颗葡萄干吧?不知道你到时候可会认得我?可会记得我青春年少的模样?我跟熊猫和旺旺昨天到安老院去看老姑姑。安老院偌大的休息室里挤满了人,大家正在为院里一位老婆婆庆生,这位一百零六岁的老寿星头戴一顶毛帽子,坐在轮椅上,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宝宝被放在一台婴儿车里,最大的分别,是这个老宝宝全身皱巴巴的,而且不会笑。 只有老姑姑没去凑热闹,坚持留在自己房间里,就连休息室里那个奶油蛋糕也没能把她吸引过去。(没参加庆生会的,当然还有那个跟她同房的植物人。)老姑姑对于安老院里竟然有人比她老这回事,显得有点酸溜溜。我还以为女人都希望自己是比较年轻的那个呢。 老姑姑嘲讽地说: “哼!那个人的脑袋不清不楚她根本不知道这是谁的庆生会!” 眼睛早就看不见了,我敢打包票。 然后,她的目光缓缓扫过我们三个,可怜巴巴地说: “要是有一天我变成像她那样的老不死,拜托你们三只小鬼把我杀了。” 熊猫揉着老姑姑的手,安慰她说: “姑姑,你别说这种傻话,活着多好啊!就像霍金说的,活着就有希望。而且,你老了也不会变成那个样子!到时你还要吃蛋塔和巧克力呢,下次我给你读余华的好不好?你会喜欢的。” 熊猫和老姑姑真的是相逢恨晚。(所以她才会长得那么像老姑姑吧?呵呵!)熊猫对老人家很有耐性,又会照顾人,连老姑姑都给她驯服了,从来不喊她笨蛋。 你记得我跟你说过老姑姑会突然说些没人听得懂的乡下话吗?原来她说的是四川话,只有熊猫听得懂。老姑姑的母亲是四川人,那些四川话也许是她小时常常听母亲说的。人老了,旧时的记忆愈来愈清晰,近来的事情倒是变得很模糊。老姑姑温柔地望着熊猫:“不说就不说呗!” “这就对了!姑姑,旺旺给你打了一件羊毛衣,你站着,我来帮你穿,是你最喜欢的芒果黄色呢,摸上去很暖哦,是安哥拉羊毛咧。哎唷,很合身耶!你看看喜欢不?” 老姑姑低下头看了又看身上的毛衣,脸露满意的表情。我们三个吹吹口哨说: “姑姑是大美人呢!” 老姑姑撇撇嘴: “哼!瞧你们这张嘴巴!” “姑姑还喜欢什么颜色?我再打一件别的款式给你,比这一件长一点的。”旺旺说。 “就是芒果黄。”老姑姑腼腆地说。这一下,我们全都忍不住笑弯了腰。 自从熊猫和旺旺来了之后,老姑姑整个人变开朗了。她喜欢喊我们做小鬼,又记起了我的乳名“妹妹”,不过,她最喜欢还是喊我笨蛋。当她知道熊猫和旺旺是父亲的女儿,她丝毫不感到惊讶,反而说: “唉,儿子都像父亲,我父亲也是这样。你爸爸真的只有三个老婆和三个女儿么?” 我们一直骗她说父亲回来了一趟,又匆匆去了上海,准备在上海开“老爸麻辣锅”的分店,所以很忙。老姑姑似乎相信了我们说的话,没有再问为什么不见了他。 也是昨天,我终于看到植物人的儿子了。白发苍苍的儿子带着自己的小孙子来看母亲。他那个八岁的小孙子白白胖胖的,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和长长的睫毛。当他看到我们正在吃蛋塔和巧克力,竟不断朝我们眨眼睛,在我们身边晃来晃去做出许多可爱的表情,我们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乖乖把手里的蛋塔和巧克力奉上。他让我想起了你。你小时不就是这个样子吗?只是,你比他害羞。每一年学校的游艺会,副校长循例公开表扬你,说你家今年很慷慨捐出大批“津津”话梅和蜜饯给大家抽奖。 每一次,你总是羞红了脸,显得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每次听到那些妒忌你和欺负你的男生戏谑地喊你“话梅仔”,我总是为你抱不平,拼了命跟他们扭打。你总是在旁边喊:“夏如星,停手!别打了!别打了!你的裙子飞起来了!” (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是我负责打架哦?明明我是女生。) 熊猫有句口头禅:“首先,我自我批评一下……”然后,她会滔滔不绝地开始说。 今天让我也来自我批评一下吧。 身为独生女的我,内心常常感到孤单。小学全年级跟你同班,认识了你,我发现,年纪比我小两个月的你,什么都听我的,我去哪里你就去哪里。我喜欢的,你也喜欢:我讨厌的,你绝对不敢喜欢。一直渴望当姐姐的我,很高兴有个小弟弟供我差使。父亲做了什么好吃的东西给我带着上学,我也分给你吃。(那些咸鸡蛋和茶叶蛋,你吃了很多啊!) 你这个馋嘴鬼被我父亲的一手好菜吸引,三天两头就往我家里钻。我的父亲母亲是那样喜欢你。即使生病的日子,“李浩山今天会来吃饭吗?”我还一度吃过你的醋呢。 母亲也常常向 母亲死后,我虽然很伤心,可是,我也利用我失去母亲这一点占了好多便宜。我是没有妈妈的孩子,每个人都不忍心伤害我。我往往得到最多的关注,读书成绩不好,没有人责备我:任性妄为,也没有人说我不好。考不上大学,没有人说是因为我不努力和不够聪明。 我是这样长大的,人生稍有不顺就埋怨身边的人,好高骛远、孤僻、刻薄,懒散又愤世嫉俗,不停换工作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什么问题。除了父亲,是你一直默默守护在身边,忍受我的自哀自怜和不可理喻。 父亲以前常常说,你上辈子也许是寺院里的一个小喇嘛,仿佛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你童稚的脸上为什么永远带着一抹温和悲悯的微笑,不像小孩,倒是像一尊佛似的,生气的时候顶多也只是皱一下眉头。 要是我们两个并肩走着,一定是两个很不一样的背影吧?一个瘦小飘零,拖曳着脚步;一个悠然自得,迈着大步。 我不知道人有几辈子要活,要是你上辈子是小喇嘛,那么,你其中一辈子说不定是土匪、是恶霸,欺负过我这个弱质美貌少女,所以这辈子反过来被我欺负。嘿,一定是这样没错。 你不但欺负过我,你当土匪的那辈子也许还欺负过许多人。这辈子,你对每个人都那么好,明明有自己的梦想,还是经不起家人的要求,回去打理家业。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我并不见得比别的人好,我也习惯了对你予取予求,挥霍你对我的好。 我从前是个混蛋,我一直都是。 原以为可以在这封信里把自己数落一番,深深忏悔,看来是不可能的了。我的自我批评至少还要写三天三夜。天渐渐亮了,我可以下回继续吗?免得我今天就羞愧而死。 一直没有收到你的回信,你还好吗?今天是大年夜呢。 第八章 浩山: 一直觉得铜锣湾是个奇怪的地方,那么多的梦想,那么多的破碎,那么浮华,又那么阴暗,年轻也年老,繁荣也堕落,香港好像没有一个地方是这样的,一边的人行道国际奢侈品牌商店林立,另一边的人行道是隐身在商住大皮里的爱情酒店,在在提醒人们光阴稍纵即逝,要及时行乐。 这是我出生、居住、读书和长大的街区,我早已经习惯了她的吵闹,却也爱着她午夜的沉静。她缺点太多,她的缺点却正是她的灵魂。她是个妩媚的不安的女子,有说不完的故事,也总是让人惊讶,就像我看过一张玛丽莲梦露的照片,这位一代艳星,在戏棚拍戏的空档捧在手里专注地读的一本书竟是詹姆斯·乔哀斯的。 只有过农历年的这几天,铜锣湾才会稍微安静吧?“老爸麻辣锅”只休息了短短三天。我必须告诉你,是因为生意太好了,“爱财如命”的夏家三姊妹舍不得不开店赚钱。 我也必须告诉你,我做的底料,吃过的客人全都回味无穷,一再光临敝店。过年前那几天,我们每天挡掉几十个客人呢。 没想到吧?我终于成功调配出一锅底料了。人生就是有许多意外,曾经以为没希望了,没想过事情竟会峰回路转。熊猫和旺旺虽然不会做菜,也不知道父亲的秘方,可是,没有她们陪我度过那些漫长的夜晚,我也许永远找不出底料的秘方。 小巫女终于再也不用站在炉火前而苦苦找寻那有若天方夜谭的秘方,而且从此爱上了做菜,也爱上了爱做菜的那个自己。别说你想不到,就是我也想不到。 至于那个秘方,呵呵,我先不告诉,你来猜猜。 “老爸麻辣锅”现在由夏家三姐妹分工合作,厨房是我的,店面是熊猫和旺旺的。这个冬天冷得不像话,也幸好是这么冷,火锅店生意滔滔,我们每天都累瘫了。今天晚上,从景隆街的店走路回去礼顿道的家,寒风刺骨,我、熊猫和旺旺穿着臃肿的羽绒,累得连话也不想说,默默紧挨着彼此取暖,几乎是用滚的滚回来。他们都去睡了只有我趴在被窝里给你写信。 回家的路也是父亲离去的露,每个晚上,我们可以避开父亲出事的那个街口,抄另一条露回家。有些伤口,是用难愈合的吧?又或许只有时间才可以使它愈合。 有时我怀疑,我跟熊猫和旺旺也许是前世的情人,要不是这样,我们为什么会这么投缘?即便是同父异母的姐妹,也不见得会比我们好。尤其是熊猫和旺旺,她们竟然很喜欢挤在一块睡,说不用另外再买一张床。 看到熊猫和旺旺,我常常禁不住想,我们身上长得不像父亲的那部分,是否都像我们各自的母亲?这种感觉多么奇怪啊?除了外表,我们都遗传了父亲的一些东西,却也有许多不知道是像母亲还是属于自己的个性。 熊猫是天生的老大姐,乐天开朗,傻气又干练,母爱泛滥,疯狂喜欢照顾身边的人,我和旺旺都说她最适合开孤儿院和托儿所、流浪者之家或是被遗弃动物收容所。可是,她说,她从小到大的梦想是到四川队龙当一名大熊躺饲养员,照顾那些可爱的熊豹。 温驯贤淑的旺旺几乎懂得所有女生该懂的事,她会打毛衣,也会做饰物。给她一台缝纫机,她能够缝制出一家时装店。她把自己做的东西放到网上卖,生意好得很呢。她精通打扮,就连剪发和染发也难不倒她。她为熊猫设计了一个俏丽的短发,让熊猫看上去年轻了五岁,熊猫爱死了她的新发型。 至于我,旺旺在我后悔之前就把我留下十年的长发剪短,理了一个蓬松的齐肩短曲发,然后染成红色。我没想过我可以变得这样好看呢。你能想像一头红短发的我是什么模样的吗?大家都说我看起来很麻辣! 旺旺很迷占星术,她说,我们三个人的星座很合得来,性格又刚好互补。我们是星星、月亮、太阳,大家都离不开大家。熊豹和旺旺每次回老家走走就回来。多年来一直只有我和父亲的家,如今变得很热闹。应该也是很吵闹吧?以下的对话经常在屋子里上演呢: “熊猫,你有没有见过我那双黄色长袜?为什么我只找到一只?” “熊猫,有没有看见我的拖鞋?” “熊猫,洗发水用完了!” “熊猫,我的睡衣晾干了没?我今晚想穿耶!” “下次可以喊我国宝吗?可是,国宝为什么会在这里帮你们搞卫生?” “旺旺,可以帮我拔眉毛吗?” “旺旺,我这样穿好看吗?” “旺旺,口红借我。” “旺旺,包包借我。” “旺旺,这个眼影怎么用?” “我告诉你们,我是美容教主,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帮你们两个拔眉毛啊我?” “妹妹,我今天想喝玉米胡萝卜猪舌汤。” “妹妹,我今天想吃话梅鸡翅。” “妹妹,我想吃糯米饭,你上次做的那个腊味糯米饭太好吃了!” “妹妹,咸鸡蛋吃完很久了,你快再做一些嘛!” “我跟你们说,我是麻辣火锅女王,可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做饭给你们两个笨蛋吃?” 我们是姊妹嘛,有时当然也会拌嘴,可是,熊猫吵架很厉害,她一个能抵一百个,战无不胜。任何人吵起架来都难免会有点激动,气得头发根根竖起来,她熊猫大姐却是嘴角带笑的坐下来,缓缓卷起衣袖,跷起腿,慢条斯理地等着我们排队跟她吵,有时吵得高兴,连四川话也用上了。我和旺旺根本不是她的对手,还是不跟她吵的好。现在我学乖了,不但不跟她吵,反而对她耍无赖。 “我从小没有了妈妈,我跟谁学吵架啊我?我苦啊我!我不跟你吵!你尽管欺负我吧你!我去躲起来哭!” 等我说完走开,旺旺就会揍到她身边,温婉地说: “她只是闹闹傻气罢了,没事的。” 每次我使出这一招,熊猫只能空张着嘴,完全拿我没办法,对着我的背影喃喃说: “瓜兮兮的!” 这句四川话翻过来大概就是傻瓜的意思。 四川女孩骂人天下无敌:可是啊,台湾女孩黏人天下第一,香港女孩欺负人举世无双。我尽说些女孩子的事,你会闷吗?我下次写写别的事。底料的秘方,你猜出来了吗?要不要给你一个提示?这东西好像很平常,却也不平常。 第九章 嘎嘎!我赢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母亲会给我写信。 去偿还。 二十岁那年的熊猫的母亲,扬起下巴,笑得很灿烂,圆圆的脸,两条大麻花辫,身上穿着白衬衫和长裤,鉴赏斜挂着一个布包,腰板挺得直直的。旺旺的母亲十九岁时留了一头飘逸的中分长直发,身上一袭波西米亚的高腰印花长裙,脖子上戴着一串色彩缤纷的木珠项链,笑容甜美。我的母亲二十岁时在一个舞会上穿的是一件贴身黑色高领毛衣和迷你裙,突出两条修长的美腿和姣好的身材,前额覆着厚厚的齐浏海,脑后的头发束成一个高高的发髻,搭配一对对当时流行的银色大耳环,脸上一抹忧郁的微笑。 把母亲埋葬在墓园里的那天,我哀伤疲惫的父亲交给我一封信,对我说:“是妈妈给你的。” 过了几秒钟,旺旺对着我母亲的照片说: 只要母亲那天有胃口,又有兴致,我们一家三口便会出去吃饭。母亲喜欢吃西菜,欧陆的、俄罗斯的,她都喜欢。她喜欢喝俄国沙皇版本的罗宋汤、意大利面,法国鸭肝和柠檬酥芙蕾。父亲手头并不宽裕,可是,我们去的那些餐厅一点都不便宜。如今想来,父亲足倾尽所有想让母亲快乐吧? “我妈妈是乳癌死的。”我说。 在我苍白的少女时代,多少个夜晚,当我想念母亲,当我悲伤,当我难过,当我痛恨自己,当我想哭的时候,我重新把母亲的信拿出来,流着泪读她写给我的每一个字。我都会背了。 妈妈 今天晚上没法写了,再写下去,我可能会忍不住跑去隔壁房间,趁熊猫和旺旺睡着的时候悄悄掐死她们,觉得只有这样,我才对得起我的母亲。 以后就只有你跟爸爸两个人了。妹妹要快些长大,代替我照顾爸爸。他太浪荡了。 熊猫和旺旺看向我,顿时无语。 “爸爸的品味很广泛,很难捉摸呢。”旺旺说。 却无法陪你经历以后的人生。 我干嘛呢?一开始本来是跟你讲冷笑话的,现在笑不出来了,下回我再讲另一个好笑的。 除了她们三个都是女人,实在看不出我们的母亲有什么相同的地方。 的美丽哀愁。母亲生病的那段日子,经常在医院进进出出,手术后的化疗使她掉了很多头发,她索性剪了一个凉快的短发,把两边耳朵露出来,看上去就像个小伙子。父亲开玩笑说,母亲怎么变成了他的儿子?这句话常常逗得母亲抿嘴微笑。 到了后来,虚弱的母亲已经不大愿意出去吃饭了,父亲会做些她喜欢的饭菜,她却吃得很少。那阵子,母亲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每当我想亲近她,她冷淡和疲累的眼神总使我怯懦与心碎。那时候,我在学校里常常跟那帮欺负你的男生厮打,也许并不全是为了替你出头,而是想要发泄我在母亲那里受到的冷落和伤害。那些冷落和伤害,还有怯懦与心碎,是我无法说与人听的,唯有几个倒霉的男生可以充当我的受气包。 当我发现我的病无药可治,我变得不想跟你亲近,我总是狠心地一再拒绝幼小的你对我的依赖,那么,当我离去的时候你也就不会太难过。 信是母亲死前不久写的,我的父亲从来没有读过。它是母亲和我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原来,母亲知道我的心碎。 “对!就像他吃东西,只要好吃的他都爱吃,呃,我这句话是不是有语病?”我打打自己的嘴巴。 你想要咸鸡蛋的食谱吗?我现在会做呢。等我把熊猫和旺旺干掉之后,再给你食谱。 第十章 浩山: 这儿天,我一直在想,你去马拉威去了那么久,会不会是打算在那边落地生根,买一个偌大的庄园,讨一个穿露乳装的非洲老婆,生一窝小孩,每个小孩都有一双漂亮无邪的大眼睛和两片性感的厚嘴唇,顶着一头像方便面似的可爱的小髻毛;然后养一群狮子、猎豹、大象、疣猪、犀牛、河马、羚羊和长颈鹿。你永永远远不回来了。当你年老,也许有一百零六岁吧,一天,你孙子的孙子问起你:“太爷爷,你的故乡在哪里?你的皮肤比我们的白呢。” 你眯起眼睛望着遥远的地平线,搜索枯肠,终于想起来了。 你告诉他们: “我的故乡在很远的地方。” 孙子的孙子又问: “太爷爷,你在故乡有没有朋友?为什么从米没有朋友来看你?” 你皱着眉,想了一会,嘴边浮上一抹神秘的微笑,缓缓说:“好像是有一个女孩,叫什么星的,皮肤很白,有一双扁平足,要是她还活着,应该也有一百零六岁。大概八十年前,她写过很多信给我,那时候,这里物资短缺,连一草纸都没有,幸好有她的信。我总是盼着她的信写长一些。” 天哪,是这样吗? 要是结果是这样,我可不可以有一个小小的请求?拜托别养疣猪,多养一些长颈鹿算是报答我吧。疣猪长得太丑了,我喜欢长颈鹿。我喜欢看长颈鹿因为脚太长而需要叉开双腿,跪在地上喝水的那个有点狼狈的背影。我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毛病,我以前也告诉过你,我就是爱看人和动物偶然弄得很狼狈的样子。 可是,旺旺说,她没听说过马拉威有长颈鹿,那个国家太穷了,养不起长颈鹿:然而,要是柯弟要去那里,她也会跟他去那里。她答应到时候帮我看看有没有长颈鹿,也顺便问问有没有人认识一个许多年前从香港来的男人,他身高大约一米七八,儿时是个胖小子,现在也长得不瘦,一双纯真的大眼睛,说话不多,看上去很好欺负。他是当你迷路时会觉得可以问路的人。 旺旺和柯弟一起六年了,她手机里有一张他的照片,他是台湾职棒队的球员,身上穿着球衣。身材结结实实的,蜂蜜色的皮肤,理了一个小平头,一脸迷人的阳光气息,足队里的投手。 棒球员的训练很艰苦,也要经常出国参加比赛。六年米,他们无法常常见面。两个人约好了,现在分头努力,等他们存到钱,就是他们再也不会分开的时候。 柯弟是在海边长大的。旺旺想回去他出生的东海岸买一幢小而温暖的民宿,在那儿,可以看到一望无际的大海和斜阳夕照。客房里的床铺、被单和窗帘自然都是她用二口缝纫机缝出来的。 民宿后面有一片农地,柯弟种菜,旺旺养鸡,也养一些鸭子和几条傻头傻脑的小狗。 每天黄昏,旺旺和柯弟手牵着手,把鸡和鸭子留下,带着兴奋的小狗去海边看落日。她喜欢散步时有几条小狗在她和柯弟的脚边互相追逐,好像随时也会把他们绊倒似的。当柯弟使劲丢出一个球,小狗们立即改而追逐那颗球,抢着把球衔回来交给主人。 为了她和柯弟的海边美梦,旺旺钱用得很少,也睡很少,一有时间就不停打毛衣和做饰物。除了网店的客人,常常光顾火锅店的几个小舞女也成了她的熟客,给她介绍很多生意。旺旺喜欢做买卖,做起买卖来,一副很利落样子,其实却是个没心肝算计的人,完全不会标价,明明亏了本还以为赚了,害我和熊猫经常要帮她把货品重新标价。 只要觉得那天又赚进一笔钱,旺旺便会趴在床上喜孜孜地叨念着她那个梦。每当她把梦再说一遍,我和熊猫躺也会为她那幢民宿加入一些新的点子。 我跟她说,小狗的嘴巴才没大得可以塞下一颗棒球,她该养几头牧羊犬或是拉布拉多犬陪她和柯弟去海边玩球。 熊猫说,既然有牧羊犬,那便要养一些羊,让牧羊犬可以赶羊。 一段日子下来,旺旺那幢民宿里头不但有了很多狗和很多羊,还有露天温泉、几棵柠檬树、一头乳牛、两头猪和一家“老爸麻辣锅”的分店。 虽然比不上你那个庄园,可她离我比较近。要是我写信给她,旺旺也不会拿去当草纸用。 我非常恨你。 我可能不再写了。 第十一章 浩山: 我想过了,那个非洲庄园跟草纸的故事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没有任何证据之前,我先不恨你。我就继续写吧。我好像己经爱上了写。 用不着等到一百零六岁,要是你现在见到我,也许会认不出我。我变得很邋遢了。 火锅店每天半夜雨点钟打烊,我大约两点半回到家里,扑上床睡觉。四个钟头之后,我逼自己爬起床,脸也不洗了,随便往脸上喷点清凉的矿泉水,把乱蓬蓬的头发束起来藏在一顶帽子底下,披上昨晚丢在床脚的衣裤,套上球鞋,然后摄手摄脚离家,尽量不吵醒还在睡觉的熊猫和旺旺。 这时,天还没亮,我开着父亲的小汽车穿过清晨宁静的街道往菜市场去。每个菜市场卖的东西也不一样,因此,我一个早上会一去三个菜市场,有时是四个,看看当天有什么好东西。我跟肉贩、菜贩和鱼贩聊天、打交道。我学会了毫不脸红地杀价,然后看着他们苦哈哈地点头,承认败给我。我很满意地付了钱,请他们替我把战利品搬上车。 火锅店当天的菜都买好了之后,我把车停在春园街,走进“金凤”,坐下来喝一杯热腾腾的甘香的奶茶,那是我给自己的奖赏。回家之前,我把车子拐到“檀岛”,买六个刚出炉的酥皮蛋塔,这是夏家三姊妹指定的早餐。吃完蛋塔,我爬上床再睡一回,这时,我可以一直睡到下午,然后开始干活。 牛仔哥他们几个说,只要不把帽子脱下米,我现在看上去就像个小混混,手臂上说不定还有一块刺青。我听到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咯咯大笑。 旺旺说,从前的台湾女人都是油麻菜籽,落到哪里就长到哪里,可她是新品种的油麻菜秆,爱落在哪里就落在哪里,爱怎么长就怎么长。谁敢说新品种的油麻菜籽不会长得像长白山的人参呢?传说这种名贵的药材好像长了一双脚似的,前一天明明长在这边,过了一晚,竟会自个儿一长到另一边去。 怎么我觉得我也有点像油麻菜籽? 我以前买的那些裙子和高跟鞋,搁在衣橱里很久没穿了:曾经很中意的花了几个月薪水买的包包,也用不着了。我有一条棉裤穿了半个月依然舍不得换下来,是熊猫受不了我,偷偷把裤子拿去洗。我无法想像从前每天都赖床,起不了床便索性装病不上班的我,如今居然一听到闹钟大吼就爬起身。即使是突然降温的严寒的早上,我竟也不留恋我温暖的被窝,起床的一刻,心里甚至觉得高兴,因为我知道,火锅店今晚的生意会很好。 人的弹性多大啊?有一段口子,我每天也化很浓的妆,穿很贴身的衣服,觉得那样的我才会被人所爱。今后的我还会这样吗? 为什么我从前不懂单纯踏实的美好,反而以为爱情只能用复杂的东西去换取?直到如今,我才明白,跟心爱的人一同为海边的一座民宿与落日徐晖下的散步而努力,这样的爱绝不会比不上一段爬满眼泪和伤痕的爱情。深情不见得一定要用复杂的东西去证明,就好像考验一个厨师的,往往是最简单平凡的食材:一个鸡蛋或是一篮子马铃薯。 同是一个父亲所生,我追寻的幸福跟我两个姐姐为什么会截然不同?我干嘛老是迷恋那些没有希望的爱情,觉得这样的爱是温柔的? 而今,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会爱上程杰,那不就是我的情结吗?(天哪!我当时怎么没想到这一点?)他是没有希望的。那么浪荡的男人,又怎会只爱一个女人?然而,他满足了我的虚荣,那么多的女孩子想要他,他却爱上了我。 我曾经以为那是爱,我到现在也不会去否定它,它是当时的爱。只是,这样的爱太卑微了,要用很多的眼泪去换取,却又那么短暂。 他爱的终究是他自己,我爱的也不过是那个自哀自怜的我,满以为他喜欢的是那样的我: 一个没有自我、只知道爱慕和崇拜他的我。漫长的一年,我把自己糟蹋成那样,不肯承认他早已经不爱我了。我不愿意父亲看到我的样子,多少个夜晚,我跑到你家里,拉着你陪我喝酒,然后占着你的床哭得死去活来,把你赶到沙发去睡。 直到那个晚上,我没让你去睡沙发。到底是你诱惑我还是我诱惑了你啊?我已经想不起来了,也许你和我都有吧。 我们八岁那年认识,第一次上床,竟然是十四年之后。天哪!我现在还是觉得整件事情很诙谐。你别生气。其实我挺享受的。我的意思是,当我早上醒来看到没穿衣服躺在一起的我和你,我觉得我不是跟一个男人上了床。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我不是说你在床上的表现。我是说,十四年了,我一直觉得你是我的弟弟。我们是不是**了啊我跟你? 我竟没意识到你已经长大,是个男人;我也忘了我已经长大,不再是当年那个瘦小的小女孩,而是一个穿胸罩和有能力怀孕的女人。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手忙脚乱又狼狈地从你家里走出来的。 请原谅我伤害了你。当时的我,除了逃避,完全不懂得处理这种畸形的关系。 后来的一天,你告诉我,你要去非洲。你的口吻好像很轻松,你的眼睛却回避我的目光。你说,那是你一直渴望的旅程,你很久以前已经想去。然后你说,为了一心一意修行,你不会带着你的手机和电脑去,没有人可以找到你。那一刻,我知道我也许永远失去了我最好的朋友。 这些说话,不知道为什么要等到今天才有勇气告诉你。 第十二章 浩山: 你知道吗?我的书架上现在堆满了各种资料的书,有食谱和美食札记,也有食材故事和餐饮指南。这些书给了我很多做菜的灵感。我开始自己做些饺子和丸子,我甚至在厨房架起了一只油锅,专门用来炸油条。我不知道马拉威的情况,可是,香港这边,牛肉和猪肉的价格在过去的一年已经涨了百分之四十。这种日子怎么过啊?我认识的那些肉贩都叫苦连天,我也不好意思杀价杀得他们太惨。 现在却也不是加价的时候,唯有想想法子,做一些利润不俗、成本不高,但是味道很好的菜品。饺子和丸子很受欢迎,油条跟火锅真的是天生一对。我炸的油条是胖嘟嘟的,看上去像甜甜圈,矮胖的油条可以吸收更多的汤汁,无论浸红汤和白汤也很好吃。这些都是以前没有的,未来我会试试做更多新的菜品。熊猫和旺旺都很支持我呢,常常把饺子和丸子吃光,又说我炸的油条很矮但是很可爱。 对了!锅底外带简直是一条财路!天气冷的时候,尤其是周末和星期天,单单是卖锅底也忙不过来呢。 父亲一直坚持保留原味,要是他看到这些改变,不知道会不会生气?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就是“老爸麻辣锅”只有红汤和白汤两个汤底。其他的一些改变却是无可避免的。麻辣火锅起源于重庆,到了成都之后,口味跟重庆的已经不一样;台湾的又跟重庆和成都不同,已经很难说哪里的口味最正宗,大家都在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希望变得更好,不要被时代淘汰。 我可没有我的父亲那么浪漫,“老爸麻辣锅”要不亏本才可以生存下去。原来,我也是很喜欢做买卖的,而且比旺旺精明。 生活已经把我磨练成一个毫不浪漫的人了。不知道有一天我会不会怀念从前那个喜欢挥霍着青春的、有点颓废的夏如星? 跟你说这些,你会闷吗?噢,我有没有跟你讲过熊猫跟五粮液和窝窝头的故事? 五粮液这个名字是我和旺旺替他起的,这个人的真名已经不需要记住,只需要知道这种四川产的烈酒很苦,够呛的。他是熊猫大学时的恋人。两个月前的一个夜晚,过了午夜,店里渐渐空了,忽然定进来三男一女四个客人,其中一个就是五粮液。他鼻梁上架着无框眼镜,身上穿着黑西装,脖子上的领带松开了,看上去有点累,把公事包放下就站到店外抽烟。 这时,熊猫刚从厨房定出来。看到他时,她的脸一下子收紧。他也看到了她,吃惊地问她: “咦,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家店是我爸爸的。”她淡淡地回答。 “哦,我是头一次来,前天从上海来这边开会,明天就走。”他朝她微笑,跟她说起了四川话。我和旺旺伸长耳朵也没听懂他们两个说什么。 然后,熊猫跟我和旺旺说: “我出去一会哦。” 跟五粮液一起来的那几个客人已经买单离开了。我和旺旺在店里没等到她,只好先回家。我们回家没多久,熊猫也回来。向来无忧无虑的熊躺,脸上竟带着几分怅然。那个晚上,我们三个人聊了很多。 他们是大学同学,五粮液读书的成绩很优秀,住校的那几年,熊猫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让他可以专心读书,就连生活上所有的开支,都是由她一个人负担。大学毕业后,五粮液决定去上海找机会,她留在成都工作。两个人约定了,过儿年,等他闯出一番事业,他会接她去上海,跟她结婚。 起初那一年,他给她写信写得很勤,然后愈来愈少,假期也总是找借不会去。每次她想去上海找他,他总是诸多阻挠,一会儿说要出差,一会儿又说最近每天都要加班,压力很大,她来了他也没时间陪她。要是她坚持要去,他会大发脾气,说她不体谅他,又哄着她一说他很快会回去成都看她。 两年没见到他之后,她终于买了火车票去上海找他。她会来。他挡在门外,没让她进屋里去,她知道屋里头是有另一个女人。他也承认了。 她从他家里走出来,一个人穿过陌生城市的街道,回到车站,孤伶伶地在那儿坐了一晚,然后搭上最早的一班火车回家。她永远忘不了那天晚上那个淡泊的月光和那群不停叮咬她的蚊子。还有一只灰灰的鸽子一直在她脚边徘徊。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悲伤的鸽子。 “上了车,我慢吞吞地找了个位子坐下来,擦干眼泪,拿出手机,打电话给爸爸说:‘爸爸,我是如日,我回去咧,我以后再也不要爱任何人了。’”,她抿嘴笑笑:“爸爸那天在香港,根本不知道我跑到上海去了,我把他吓坏了。” 她接着说: “他刚刚跟我说,他还是爱我的,他觉得很对不起我,又说了很多以前的事,他说,接我的钱,他一直有想办法还给我。你猜我怎么想?” 我和旺旺问她:“怎么想?” 她说: “我就想:‘天哪!我看起来真有那么笨吗?他为什么竞认为我会相信他那些鬼话!’我猜他近来很失意吧?还有就是,他今晚很寂寞,酒店的房间应该是只得他一个人住。” 我们三个人咯咯地笑了。对呀,曾经的苦涩,只要撑过去,有一天,娓娓道来,都可以化作笑谈。每个人要是活得够老,或是多爱几个人,也会有很多这样的笑谈。 那天从上海回到成都之后,熊猫辞掉了工作,帮她舅妈打理两家茶馆的生意。舅妈很疼熊猫,看到她常常形单影只,到处为她张罗相亲的事。熊猫第一次相亲的对象就是窝窝头。窝窝头的名字是我和旺旺改的,他本名朱平,有一颗可爱的大头。大熊猫都爱吃窝窝头嘛,所以我们喊他窝窝头。 窝窝头长得干干净净的,一张憨厚的脸,是个老实人。他家里是开花店的,每天埋头埋脑干活,错过了很多姻缘。窝窝头相亲是为了结婚,可是,熊猫不想那么快结婚,他都听她的。他说他会一直等她。 “窝窝头没五粮液那么聪明,他是个心思很简单的人,喜欢一个女人就一个劲地只想对她好。他爱我,也需要我,他不会离开我,也不会离开四川。有一种四川人是离不开四川的,像他、像我,离开了四川就会想念四川,想念四川的辣椒,想念四川的山水,觉得整个中国除了四川都是异乡,世上没有一个地方比四川好。”她说着说着自个儿笑了起来,又说: “我只想找个人一起过寻常日子,没有波澜,却也不会悲伤,遇到蚊子欺负我的时候,我把他推出去替我挡蚊子,他绝对不敢不。” 后来有一天,我用玉米面做了一盘香喷喷的窝窝头给熊猫吃。她一边吃一边说: “唉,妹妹做的窝窝头很有水平啊!窝窝头是可以天天吃的,跟米饭一样,能吃一辈子。但是,五粮液只要喝醉过一次,水远也忘不了那痛苦的穿肠滋味,无论如何,以后再也不想喝了。” 长久以来,人们不都渴望自由恋爱吗?到头来为什么会是在相亲的路上找到幸福?是不是就像熊猫说的,要是两个人没有缘分,也是不会相识的? 会不会有一天我也去相亲?不是现在,也许等到三十六岁或者再老一点的时候吧。 相亲的那天,那个看来挺不错的男人问我: “夏小姐家里还有什么人?” 我回答他: “两个姐姐跟一个姑姑。两个姊姊都嫁了,姑姑还没嫁。” “喔,我有一个叔叔也是单身,你姑姑今年多大了?” 呃,这个男人还想顺便帮他叔叔相亲呢。 “哦,我姑姑今年一百一十岁。你叔叔呢?” 这时,对方垂头败气地说: “我叔叔也不年轻了,五十一。” “呃,那太可惜了,晚了六十年啦。” 然后,这个老好男人又问: “夏小姐,你条件这么好,人又风趣,应该有很多男孩子追求才是,为什么会愿意相亲呢?” 我朝他咧嘴笑笑: “都是因为你啊!你约我来这家餐厅相亲嘛,我听说这里的菜很好吃,可是很难订到位子。” 那时候已经嫁了人,抱着小熊猫或是小窝窝头的熊猫听完了我相亲的经过,没好气地说: “瓜兮兮的!你这是相亲吗?你是捣乱呢!” 一个真心喜欢我的人,不是应该喜欢我的真面目才是吗? 今晚干嘛呢?说了一大堆饺子和丸子,又五粮液又窝窝头的,肚子好饿呢,我想狂啃一顿窝窝头,然后把冰箱里那块邪恶的苦巧克力干掉,再喝一小杯香甜滑腻的红波特。要是吃撑了肚子依然没有睡意的话,那就去看一会书。 再聊吧。 第十三章 亲爱的如星: 对不起!太对不起了!昨天刚从南非回到马拉威,完全没想过会看到你的信。我是去年十二月去南非的,刚好是你写第一封信的前两天。来马拉威一年之后,我决定到南华寺短期出家修行,那是非洲仅有的一座寺院。离开这里的时候,根本没想过会有人写信给我,所以也没有交代这里的朋友把信转给我。没想到,在寺院里生活了五个多月,回到孤儿院,等着我的是你熟悉的字迹。 一开始读你的信,知道了夏叔叔过世的事,心里很难过,也很担心你,但是,一路读下来,当我把你的信全部读完,我放心了。 昨天晚上反覆读着你的信,以免遗漏一些什么。你变了许多呢。你从前好像只对衣服鞋子的价格好奇,而不是猪肉和牛肉,我看现在即使要你亲手杀一头猪,你是眼睛一也不会眨一下。你跟我说这些,我丝毫不觉得闷。那种矮胖的小油条,看得我猛吞口水。除了饺子和丸子,未来还会有哪些新的菜品?我太想知道了。 现在是不是应该称呼你做麻辣火锅女王?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你的天资聪颖,你对自己太没信心啦。 你说,牛仔哥说你现在只要不把帽子脱下来,看上一去就像个小混混,说不定手臂还有一块刺青。我一直觉得,你骨子里本来就是一个小混混,只是别人没看出来。 你真的变了,你竟肯承认自己是个混蛋。你不说,谁又敢说呢? 你问我,马拉威是不是在这个地球上。 马拉威当然是在这个地球上的,不然你以为我去了哪里? 马拉威位于非洲东南内陆,邻接利比亚、莫桑比克和坦桑尼亚,是世界第三贫穷的国家,每年人均收人还不到一百八十块美金,市内随处可以看到茅屋和砖砌的小土房,还有一望无际的猢鲧树和野地。孤儿院就在布兰岱。 你担心我被狮子吃掉。来这里超过一年,我连狮子的头毛都没见过。马拉威有七座国家公园,野生动物都在国家公园里,最近的是南部的里旺地国家公园,听说那里有很多黑斑羚、河马、大象和狮子,豹子很少,不知道有没有长颈鹿。 为什么爱看长颈鹿手忙脚乱喝水的模样呢?我比较喜欢他们纯真的大眼睛。 你说,你听说胖女人在非洲代表美丽,万一哪天你变成有几层下巴的大胖妞,至少还可以远走非洲。 胖女人在非洲是很受欢迎,这里太穷了,的确很难找到一个胖子。物以稀为贵嘛。但是,非洲人的审美观念跟我们很不同。非洲苏里族的女人都在下唇嵌一个像十二时披萨那么大的泥盘,把嘴巴撑得比脸还要宽,河马看到她们也会以为大家是亲戚。可是,这就是她们对美的标准。 (呃,你现在是不是已经有几层下吧?那你岂不是也跟河马做亲戚了?) 你又问我,这里的邮车会不会是一台由几只小猫拉着的木头车,担心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收到你的信? 哪里会有猫儿懂得拉着邮车送信?若有的话,那是神猫咧。这里的邮车是一台破破烂烂的小汽车。有时候,我们也会直挤去邮局拿包裹和信件。这里的效率,是不可能跟香港比。住久了,你却也会习惯它的缓慢。 你想像力也太丰富了吧?说我可能在非洲落地生根,娶一个穿露乳装的老婆,生一窝孩子。 要是我真的决定在非洲落地生根,又怎会只娶一个老婆那么笨?非洲奉行一夫多妻制,这里简直是男人的天堂,娶多少个老婆都可以。非洲南部的小国史瓦济兰现任国王就有十三个老婆,还打算再娶。老国王更娶了八十几个老婆。 你怀疑我把你的信拿来当草纸。你的信是最好的礼物,绝不会变成草纸。草纸这里有啊,虽然比较粗糙,也没短缺到这个程度。何祝,必要时,这里有多到数不清的树叶,秋天叶落的时候很美。你问我,要是你活到一百零六岁,身体缩小了,看来像一颗葡萄干,我到时候可会认得你?可会记得你青春年少的模样? 当你一百零六岁,我也一百零六岁了,即便你变成一颗葡萄干我也会认出你来,当然也记得你青春年少时的可爱的模样。正如你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让人一眼认出来的标记,至于你的标记,我就不告诉你了。 你说,四川女孩骂人天下无敌,台湾女孩黏人天下第一,香港女孩欺负人举世无双。四川女孩我不认识,这里有好几位从台湾来的义工,都是温柔贤淑的。香港女孩欺负人,也真的是举世无双。我见识过了。 (呢,我什么都没说。你一直对我很好,不用自我批评。)咸鸡蛋要晒四点钟的斜阳和午夜的月光?斜阳还可以,但是,午夜的月光?而且,我得先去偷一只坛子。天下最美味的法国奶酪和西班牙风干火腿可以帮我留着吗?这里是吃素的。幸好,鸡蛋还是可以吃的,而且,鸡蛋在这里是上等的美食,能吃到鸡蛋是很幸福的。 你要我留意有么有形迹可疑的飞鸟老是在我头顶盘旋货是在房间不怀好意地盯着我,说非洲巫师都爱利用鸟儿来施巫术。 什么样的飞鸟才算是形迹可疑和不怀好意的呢?你让我很困惑。 你又说,尤其要提防漂亮的女人,漂亮的女人无缘无故向我送秋波,千万别上当,愈是漂亮的,巫术愈厉害。 唉,从来就没有漂亮的女人向我送秋波。可是,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漂亮的女人对我好,肯定不是真心的?你这么说真是伤透了我的心,四岁的薇雅就常常用她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她是艾滋病童。去年,我们把她从水沟边捡起来的时候,她已经奄奄一息,但她努力活下来了。 这里有一个五岁的男孩,也是叫阿旺,是在草丛里捡到的,那时候他已经几天没吃过饭。阿旺的父母死了,只剩下一个外婆,家里孩子太多,外婆没能力养他。 两年前选择来这里,当时只带了日用品和几件衣服,行李里头装的都是书,没带电脑和手机,一心想把自己跟外面隔绝,追求内心的平静。 谢谢你解开了我心中的结。原来我并没有那么糟糕。我一直以为你因为那天晚上的事而恨我。 我觉得我伤害了你,也伤害了我们之间的感情。说什么跟你是同生共死的兄弟、肝胆相照的朋友,其实骨子里还是个好色的男人,我是生自己的气,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去面对你,才把自己放逐到马拉威来。当时也不知道会留多久,来了之后却喜欢上这个地方。 我在这里负责教小孩英文,我也帮孩子们剪头发。可是,很难剪刀清汤挂面,他们都是天生卷毛的,像你一说的,他们的头发像方便面似的。而且,这里的小孩长头癣很普遍,义工都会把孩子的头发刮很短。他们刮光头也很漂亮,因为他们眼睛又圆又大睫毛又长又弯。我还没见过眼睛不圆不大、睫毛不长不弯的。 这边的天空亮得很早,每天早上四点钟,听到敲钟,大家起床做早课,大人跟孩子们一起诵经打坐。课余活动就是劈柴、除草、种菜。 孩子也要习武,学的是,学的是咱们中国的少林功夫。教武术的是台湾来的老王,他年轻时拿过武术冠军。 这里每个小孩都有一个悲伤的故事。然而,你在他们脸上看到的却是纯真和快乐。他们喜欢唱歌跳舞,一个汽水瓶盖或是纸做的足球就是他们的玩具。 孩子们日常吃的是玉米磨成粉加水煮成的玉米糊,还有一种用许多不同的豆子煮的豆浆,没什么味道,却是主食,能吃到这些已经很幸福,来孤儿院之前,他们一天只吃到一个木薯。 在这里,虽然物资缺乏,心灵却是前所未有的充实。来当老师的人,反而成了学生,学得更多,直正明白,活在当下。 在这个人均寿命只有三十七岁,爱滋病肆虐的地方,能够活着,或是脚上有一双鞋子穿,是多么的幸福。在这里,学习放下心中的执着,明白贪欲痴爱的苦,没有圆满,真正体会到事如春梦了无痕。 现在是冬天,虽然是非洲,这里地处空旷,风飕飕的,比香港的冬天冷很多,很想念你家的麻辣锅。 我也喜欢这句话:“冬天来寡了,春天在哪个塌塌啊?” 每一个当下,都己经成为过去。流逝的不是时问,而是人。就像你说的,时问是使一切变得美味的魔法。我想,时间也让人领略到生命的各种滋味。 底料的秘方会不会是苹果?你说这东西好像很平常,却也不平常,假如不是苹果,会不会是我家出品的“津津”话梅?我家的话梅还真的是看似平常,也绝不平常。 期待看到更多关于熊猫和旺旺,还有老姑姑的现场报道,你没有真的掐死她们吧?她们太可爱了,尤其是爱喊你“笨蛋”的老姑姑。很想念牛仔哥、猪仔哥和番薯哥,请代我问候他们。祝“老爸麻辣锅”生意蒸蒸日上。 附记: 你的信依旧可以寄来孤儿院,我暂时不会离开。你也可以写电邮,我应该可以找到电脑收电邮,只是,这里的网路不稳定,大家都尽量不上网,我也不好意思占用电脑,不过,接收电邮还是可以的。 大前提当然是你想写。 这里六点钟已经天黑,没有光害,常常可以看到漫天闪亮的繁星。每一颗遥远的星星,仿佛都有一个故事;毕竟,能够被人类眼睛看到的星星,其中一些也许已经是一千万年前的了。时间是多么吊诡的东西。 好好照顾自己。 第十四章 亲爱的浩山: 天哪!你终于回信了!你还活着!你没有被狮子吃掉!你去非洲快两年了,把那么多可爱的孩子的头刮光,却竟然连狮子的头毛都没看过,你在马拉威都做了什么啊? 短期出家是要剃头的吗?会不会有天变成长期出家? 要是我真的活到一百零六岁,变成一颗葡萄干那么小,一阵风就可以把我吹走,说不定还可以藏在口袋里,那可方便了。到时候你也能认出我来吗?我那让人一眼就人出来的标记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说嘛! 猢狲树是什么样子的?我只知道“树倒猢狲散”。 你们在孤儿院里都种什么菜?我也想去找一块菜田种菜,火锅店以后就卖我种的菜。可是,想租一块菜田要跑到元朗去呢。我正在挣扎要不要每星期找一天去耕田。熊猫的母亲当知青的时候下乡种过田,她跟熊猫说,那时候,他们几个种田的女知青最渴望的就是下雨,下雨了,大伙就可以放下手里的活,坐到屋瓦下面歇一会,看着雨打在台阶上,打在田哇上,打在远方的远方。她永远忘不了那个渴望雨声的年代。 香港今天一直下着大雨,许多年之后,还是会下雨的吧?只是,看雨的人已经不一样了。人面桃花。也许就像你说的,时间从来没有流逝,流逝的是人。 如今,我们看到雨就发愁。下雨天,客人也不来了。我上次做给熊猫吃的窝窝头很成功,所以我打算做些窝窝头,不过,我做的是小窝窝头,否则,客人吃窝窝头吃饱了就不点其他菜了。我也做一些包子,咸的甜的都有,还有汤圆。真没想到芝麻汤圆浸红汤很好吃呢,外面是辣的,里面依然是甜的。 我的天!非洲苏里族的女人都在下唇嵌一个大泥盘?很难想像嘴巴比脸大是什么模样的。她们怎么吃东西啊?她们能说话吗?下雨怎么办?睡觉时只可以仰睡么? 你问我现在是不是己经有几层下巴? 我一直都只有一个下巴!你才跟河马做亲戚! 非洲是一夫多妻制?那么,在非洲当和尚是很大的牺牲吧?你去当和尚吧你。 史瓦济兰的老国王娶了八十几个老婆?原来我的父亲三个老婆不算多。父亲年轻时在马达加斯加住过一段日子,不知道他那时会不会娶过几个非洲老婆。这些非洲女人不愿意离乡背井跟他回来,含泪把他送走。不知道她们会不会是苏里族的?要是那样的话,她们的眼泪不都掉到嘴巴里去吗?无论掉多少都装得下,还真的很方便呢。 你问我为什么爱看长颈鹿手忙脚乱喝水的模样。就是好看嘛,我也喜欢长颈鹿纯真的大眼睛和羞涩的神情。长那么高,胆子却又那么小。 没见过眼睛不圆不大、睫毛不长不弯的非洲小女孩?我妒忌死了!我一直渴望拥有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和又长又弯的睫毛。 四岁的薇雅是艾滋病童,那她能活多久?孤儿院也收容艾滋病童吗?你那边也有一个阿旺啊?我这边的是旺旺,皮肤很白。 虽然你说我是小混混收到你的信,还是很激动,这几个星期,我的心情太复杂了。 你那边能看到新闻吗?你知道五月十二日四川坟川发生七点八级大地震吗?房子塌了,山也塌了,河也塌了。熊猫那天在成都,她是地震前几天回去为窝窝头庆生的。两天没法跟她联络上,我和旺旺都吓死了。幸好,最后终于找到她,家里所有人都平安。现在每天都有余震,太可怕了。 熊猫是前天回来。我和旺旺到机场接她,见面的一刻,就像劫后重逢,三个人都忍不住哭了。别人都是送机的时候哭,哪有人接机的时候哭?我们成了怪物。哭完了,熊猫擦擦眼泪说: “我们去吃什么?这么难得活下来,我要好好地吃!吃完我们去看姑姑。” 我们打算找一天接老姑姑出来吃麻辣火锅呢。她许多年没吃了,我们想给她一个惊喜。 孤儿院里有很多来自台湾的女孩吗?那你的国语现在是不是很棒? 香港现在很难看到星星了。有一天夜晚,我跟熊猫和旺旺坐在避风塘的海边看星星,找到几颗不太亮的,不知道它们是跨越了多少个光年来到的。以前我和你不是常常坐在那儿的石级上看星星的吗?那时的星星亮多了。 非洲人吃火锅吗?真想快递一个麻辣锅给你。法国奶酪和西班牙风干火腿本来也想留着给你,不过,既然你说我骨子里是个小混混…… 秘方不是苹果,都说好像很平常,却也不平常。苹果是很平常咧。也不是你家出品的“津津”梅肉,你想得美! 再给你一个提示:这东西可以卖很贵,也可以很便宜。 随信附上夏家三姐妹的照片,站在中间瓜兮兮的是熊猫,眼睛像做梦似的是那个是旺旺,红发的看上最聪颖又苗条的那个当然是我。 我决定了,我还是喜欢写信,不写电邮,这样你可以看到我的字,像星星那样跨越遥遥远远的千山万水抵达你手里。这份感觉美好些,而且我也想看到你的字。 怎么会以为我恨你呢?从来就没有。不过,要是你敢再说我跟河马足亲戚,我可不敢打包票。 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第十五章 铜锣湾的小混混: 看到你寄来的照片。熊猫很可爱,旺旺长得很漂亮……明明是一个父亲生的,可为什么?呃,我什么都没说。 这里没有电视,也没有报纸,地震的消息是后来才知道的,关于地震的资料也不多。老王说,汶川地震的强度是九九年台湾那场地震的五倍,知道之后很难过,真正体会到生命的脆弱无常,永远把握不住。所有的喜怒哀乐,悲伤苦恼,如同空中鸟迹,过去不留,永远拉不回来了。你的熊猫姐姐是真正懂得活在当下。 短期出家可以选择剃头或是不剃头,生活就跟出家人一样。你也赞成我去当和尚么?我好好考虑考虑。 干嘛妒忌孩子们又圆又大的眼睛呢?你的眼睛已经够大了,黑白分明,也很聪慧。难道你希望你的眼睛比嘴巴大吗? 猢狲树足足有几只长颈鹿叠起来那么高,树干粗壮肥大,可以挖出一个巨洞来。直到十九世纪初,还有人是住在这些树洞里的。这种树的树枝光秃秃的,向四而八方伸展,不像树枝,反而像树根,整棵树好像倒转过来似的,的确有点“树倒猢狲散”的意味。 猢狲树不知道是怎么长的,有时会看到两棵猢狲树缠在一起长,仿佛已经这样站了几百年,彼此挨着,一起看过无数的日出日落,也看过天空上数不清的飞鸟往复,还会一直看到永远。 我们种包心菜、芥菜、番茄、洋葱、萝卜、马铃曹、南瓜等等,因应季节不同而种不同的菜。在这里,是学习顺应自然生活,跟着季节的步伐走。 自己种的菜足不够吃的,我有时会带着几个大孩子到市集去采购。上产的水果和蔬菜很便宜。市集也有其他东西卖,五金杂货、衣服鞋子都不缺。来这里之后我也跟你一样,变得很邋遢了,来来去去都穿那几件衣服。从香港带来的鞋子穿烂了,我在市集买了一双凉鞋。摊贩看到外地人通常会狮子大开口(他们可真的是都见过狮子大开口!)。那天我杀了一轮价,大概花了港币八块钱,凉鞋穿在脚上挺舒服的。 我甚至会用本地人说的齐切瓦语杀价。小方比我早三年来孤儿院,她疼爱孩子,对他们很有耐心。我的齐切瓦语是她教的。我的国语的确也进步了。 你问我,苏里族的女人怎么吃东西?她们能说话吗?下雨怎么办?睡觉时只可以仰睡么? 嘴巴比脸大,吃东西还不容易吗?一口就可以吃掉一个披萨。 没有人知道薇雅能活多久。要是她能活过五岁,已经是奇迹。孤儿院里有好几个孩子都是爱滋病带原。爱滋病带原的病人差不多占马拉威全国人口百分之四十,在这里,爱滋病就像感冒一样普遍,爱滋病人也因此受到最平等的待遇,没有人会歧视他们。 非洲号称人类的发源地,这里的人却仍然像野生动物般活着。一个男人可以娶很多女人。一个女人可以跟不同的男人生下一窝孩子,每个孩子的父亲都不同。要是父母其中一个死去,剩下来的那个又会带着孩子去找别人。在一个家庭里,孩于们甚至是不同父不同母的。 这些孩子长大之后,也像他们的父母,不断繁殖。养不起一个孩子,就把他丢出去乞讨,由得他自生自灭。所以爱滋病才会这么猖狂吧? 外人很难说他们是对或错,这就是他们的生活。这些人未经文明的洗礼,觉得一切有如天经地义般。 这里六点钟已经天黑,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你现在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停生小孩子了吧? 马拉威的雨季是从十一月开始到第二年的三月。下雨的时候挺凉快。我和孩子们有时也会坐在回廊上看雨。有一天,我也会想念这些看雨的日子吧? 随信附上一张照片,是最近和几个孩子合影的。孩子们都很喜欢照相,一看到照相机,自然就会摆好姿势,笑得很灿烂。我手里抱着的是薇雅,站在我两边的是爱玛和阿旺。七岁的爱玛很像小时的你,她很聪明,最喜欢跟男孩子打架。你瘦了呢。难道厨师只做饭不吃饭的吗?你那让人一眼就认出来的标记到底是什么?你你愿意用底料的秘方跟我交换么?那个秘方会不会是干贝?我最喜欢干贝的味道。 第十六章 亲爱的浩山: 天哪!你有没有瘦了五十斤?你身上的肉都跑哪里去了? 你是怎么变瘦的?快告诉我! 我才没有变瘦,我觉得我胖了,我吃太多啦。都是熊猫害的。她不是活在当下,她根本就是吃在当下,她几乎每一个当下都在吃。我怀疑她不是老爸的女儿,而是老姑姑的女儿。她和老姑姑一样爱吃。这两个姓夏的女人,只要看到好吃的东西,什么都可以豁出去。你晒黑了。头发剪那么短,不担心会把脑袋晒坏吗? 那个就是薇雅吗?薇雅很小啊,怎么看都不像四岁。我希望她能够好好活下去。 爱玛很美啊!跟男孩子打架都是她赢么? “明明是一个父亲生的,可为什么?”你什么意思?你当和尚去吧你。 “难道你希望你的眼睛比嘴巴大吗?” 哪有人的眼睛会比嘴巴大?呃,樱桃小嘴可能例外吧。 爱滋病带原的病人差不多占马拉威全国人口百分之四十?听上去很绝望。他们的确是像野生动物般活着。他们是野豹和狮子,过着原始的生活,问题是,野豹和狮子还会猎食,他们却已经失去了猎食的本能。 噢,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不如先说好消息吧!熊猫和窝窝头决定明年结婚,婚礼会在成都举行。地震之后,很多人离婚,也有很多人结婚。结婚或是离婚,也许都是同一个理由吧?看到生命的匆促与无常,只想寻觅真爱。 我和旺旺会当伴娘。我还是头一次当伴娘。旺旺最近都忙着帮熊猫挑选婚纱,婚纱可能会在台湾买。台湾的婚纱好漂亮,而且不贵。 坏消息是,结婚之后,毕竟是有家的人了,熊猫也许不能常常来香港。她她安慰我说,火锅店现在做得很好。可是我会很想她。旺旺早晚也是会回去台湾跟柯弟两个人住在东海岸他们那幢漂亮的名民宿里。我们三个人又要天各一方了。 你说,所有的喜怒哀乐,悲伤苦恼,如同空中的鸟迹,过去不留,永远啦不回来了。可你又说,两颗猢狲树缠在一起长,彼此挨着,一起看过无数的日出日落,也看过天空上数不清的飞鸟往复,还会一直看到永远。 那到底有没有永远? 是没有的吧? 我害怕离别;然而,有些爱,虽然离别了,却是永留心中。我的父亲和母亲一直活在我心里,从未凋零。 是有永远的吧? 要是没有永远,也就像没有死亡,等于是没有无限,也没有有限。到时候,我们是为了什么而努力?又为什么要珍惜身边的一切? 到底是有还是没有?我都糊涂了。 熊猫和旺旺说你很帅很可爱,要我问候你。 为什么照片里没看到小方?小方这女孩子真的很善良。 秘方不是干贝,你知道干贝一斤要卖多少钱吗?用干贝做底料,简直就是吃我的肉。再猜。 我才不用我的标记跟你交换秘方。我的标记就是我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对吧? 嘎嘎,太容易猜了!有没有难一些的? 第十七章 亲爱的星: 五十斤?没那么夸张吧?来了这里之后,每天跟小孩子们一起种菜,也常常走很多路,或许是因为这样所以瘦了吧。要是你来马拉威,你也会变瘦。这里几乎找不到一个胖子。 薇雅是不像四岁,她很虚弱。每一次,当我抱起她,我都希望她比上次胖一些,再长胖一些。 小方知道你喊她女孩子,肯定会睡不着觉呢。她是老王的太太,他们两个的小孙子今年都十岁了,在台北上小学。 我觉得你一定是佛菩萨,否则,你为什么一直要我去当和尚? 你问,爱玛打架是不是都赢?她就跟你一样,有时赢有时输。昨天她输了。看见我坐在回廊的台阶上,她垂头丧气地走过来坐到我身边。 “中国有多大?”她问我。 我告诉她: “很大很大,有千千万万个马拉威那么大。”她好奇的大眼睛望着我,又问: “香港有多大?” “香港放在中国的版图上,就像一头狮子趴在非洲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只是一个小黑点而己。” “香港的狮子跟这里的狮子是一样的吗?” “香港没有狮子。” “天空是一样的?” “天空是一样的。” “太阳是一样的?” “太阳是一样的。” “月亮是一样的?” “月亮是一样的。” “星星也是一样的?” “有些星星,他们看不到。” “他们看不到我们的星星?”她显得有点苦恼。 “幸好,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她的名字跟星星一样。我和她两个人从前常常跑到铜锣湾的避风塘,坐在石级上看星星。那时的星星很亮。”我说。 “她长什么样子?像你?” “她比我漂亮多了。但是,那只是她的外表。她骨子里是个小混混,呢,不,不,不,她不是小混混,她是小菩萨,她一直要我去当和尚。” 你问我,到底有没有永远? 怎么说呢? 是有也是没有。 这么说吧。日月星辰,没有古今,没有去来,是永远吧?可是每一天的日月星辰也已经跟昨天不一样了。 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人与人的相识相遇,是因缘聚合。赞分是永不流逝的飨宴,我们适逢其会。有些人,我们下一次还会相见;另一些人,不会再见了。有些人带给我们欢笑,另一些人,我们为他掉眼泪,把一上辈子的债还了。杯酒尽欢,是没有不散的筵席,也是有不散的筵席。 修行就是为了悟出轮回的苦,了脱生死,永断轮回。 人是为了有限而努力,也是为了无限而努力。你想这么多,骨子里的确不是个小混混,而是个浪漫的人。 虽然你黑白分明的眼睛闪亮如星辰,可惜,有一天,让我一眼就能够认出你来的标记,不是你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再猜。 不是干贝,会不会是巧克力?请一定要代我祝福熊猫。 第十八章 亲爱的浩山: 老天!难道你上辈子真的是小喇嘛? 你说我是小菩萨。那么,是菩萨大呢还是喇嘛大? 爱玛太可爱太聪明了,果然像我。 小方原来是老王的太太吗?喊她女孩子也没错啊,女人永远都可以是大女孩的呀。 缘分是永不流逝的飨宴。我要慢慢咀嚼这句话。我要仔细想想,要是有下辈子,我会是谁?下辈子的那一场筵席,我想跟谁坐在一起?想吃什么?可是,这不是我说了算的吧? 假如是我说了算,这辈子的亲人,若有下辈子,我还是会选他们做我的亲人。好吧!好吧!也包括老姑姑。熊猫、旺旺和我前儿天去接老姑姑吃麻辣锅呢。 以一个一百岁的人来说,她的胃口还真的是很好。她吃得很满意。可是,老姑姑就是老姑姑,嘴巴不饶人。一顿饭下来,我听得最多的一句话是: “笨蛋!这个可以做得更好吃,吃完饭,我们送她回去安老院。临定的时候,我们跟她说:‘姑姑,我们回去咧!’” 那一刻,我瞥见她脸上一抹哀伤的神色。 她也许早就猜到我们的父亲已经过世了吧?但她不会问。不问的话,永远不知道答案,也就永远不会伤心难过。 我想的或许没错。昨天跟熊猫和旺旺去看老姑姑的时候,她交给我们一个锈蚀了的长方形铁罐,说是无意中在五斗柜里找到的。 “是你们爸爸以前写给我的那些信,我都忘了。你们拿去吧!”她说。 我们三个简直就像挖到宝藏般兴奋莫名。 父亲很年轻就独个儿离家闯荡,那些信是他在异乡写给老姑姑的。信封和信纸都已经泛黄。 父亲在心里跟老姑姑诉说他在异乡的生活,有时也会提到家里的人和事。我们读信的时候,老姑姑不时在旁边补充。人老了,旧时的记忆果然是比昨天清晰许多。 祖父在江西做大生意的,长年在外经商。我的四位祖母分别来自四川、上海、湖南和广东。四个女人分享一个丈夫,平日难免勾心斗角。祖父出身富贵,爱吃也会吃,每当他风尘仆仆从外地回到家里,他的太太们也纷纷祭出最好的菜来讨丈夫欢心。 祖父在家的日子,一家人是要坐在一起吃饭的。四个老婆,二十几个孩子,还有祖父的兄弟姐妹和各人的佣人,饭厅里挤满了人,年纪最小的我的父亲常常会被漏掉。大家都忘记喊他吃饭。幸好,老姑姑总会留着饭菜给他。 到了冬天,祖父爱吃麻辣火锅。吃火锅吃的都是新鲜的材料,部分南北西东,也没有谁的拿手小菜。太太们这时全无用武之地,家里的几个厨娘则大显身手。锅底和所有材料,两、三天之前就要开始准备,每次都要杀几头猪、几只羊、几条牛,还有数不清的鸡鸭和鱼、野味跟蔬菜。这几天是家里最热闹的时刻,厨娘和佣人忙个不停,孩子们兴奋期待。 到了围炉吃火锅的时候,浓浓的麻香和辣的辛香在屋子里每个角落飘荡,没有人不知道追逐着它繁复的香味而来,也没有谁会被漏掉。人太多了,大家都像祖父那样,索性拿起碗筷站在热腾腾的锅边吃,吃得满头大汗,也吃得痛快淋漓。大人和小孩挤在一起,你帮我拿一块肉,我帮你拿一盘菜,就连太太们也暂时抛开种种恩怨,分工合作,笑语盈盈。一只火锅,温暖而饱足,在这样的寒夜,化干戈为玉帛。 读完素有的信,我终于知道父亲为什么深爱着他的火锅店,甚至不惜一生举债,也不愿意放手。一只火锅,是他的乡愁。即使他余生享用过更稀罕珍贵的美味佳肴,他也不会忘记那启蒙他愉悦为何物的火锅。 那时家的滋味,存在于每个离乡游子鲜活的记忆里,朴实而悠长。一路走来,父亲反复怀念的,不仅仅是食物,或许还有当时一起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青春,从中看出了人生的聚散无常。美食是天伦之乐。 我突然明白了,父亲离开人生,只是提早离开这一场筵席。他的女儿坐上了他的位置,品尝美食,也将要领略人生的百般滋味。在下一场筵席里,我们会重聚。 父亲写信的时候,世上还没有我,也没有我两个姐姐。隔了漫长的时光,这些信竟又轮回在我们眼前。每一行熟悉的字,是一个游子的回首与思念。他写的时候,没有想过有一天,读信的会是他长大了的三个女儿。 而今我和你也隔着万水千山通信。这会不会就是你说的,缘分是永不流逝的飨宴。 第十九章 亲爱的浩山: 昨天把信寄出去之后,才想起信还没写完呢。 我的标记如果不是我亮晶晶的眼睛,难道是我的扁平足?熊猫和旺旺都没有扁平足,我的一双扁平定肯定是母亲遗传给我的。 秘方不是巧克力。怎么会是巧克力呢?你气死我了! 再给你一个提示:这东西的味道闻起来很独特,你再猜。 喔,对了!你说世上会不会有粉红色的长颈鹿?这几天,我脑海里一直想着一只粉红色的网纹的长颈鹿,我愈想愈觉得是会有的。世界之大,有什么不可能的? 英国广播公司的野生动物摄影师在非洲薄茨瓦纳拍摄野生象群时就发现了一只粉红色的小象。小象只有两、三个月大,可能是患上白化病。白化象并不是白色的,看来是粉红色的。既然有粉红色的大象,也会有粉红色的长颈鹿吧?你说对吗? 亲爱的星: 你是希望我在马拉威为你找一只患上白化病的网纹长颈鹿么?你难道不认为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吗?你会不会是动画看太多了?要是我那么幸运找到一只患上白化病的可怜的长颈鹿,那么,下一次,你会不会要我找一头紫色的狮子,又或者是一条斜纹的鳄鱼?然后对我说:“世界之大,有什么不可能的?” 你问我,是菩萨大呢还是喇嘛大? 当然是菩萨。你气死我了! 下辈子轮回再来,你会是谁,也有可能是你说了算,得要看你这辈子种下的种子,那就是业。然而,这辈子做了人,下辈子多半不会再做一回人。做菩萨不是更好吗?菩萨比人高级呢。 亲情是世上最深的缘分。今生能够成为父母兄弟姊妹,是几辈子的因缘和合。在下一场轮回里,不知道是否还会相见,又会以什么形体相见? 昨夜读着你的信,除了想着火锅猛吞口水之外,心里一也是百般滋味。 你曾经说,我明明有自己的梦想,还是经不起家人的要求,回去打理家业。 我其实没有舍弃什么梦想。以前一直不想帮家里做事,是不想走我父亲的老路,一辈子守着上一代那些话梅和蜜饯。我只想走出去,无论做什么都好。 然而,看到父亲和母亲年纪渐渐大了,依然每天辛劳干活,我突然明白,这是我的天职,就像你决定把麻辣火锅做下去一样。他们希望我和哥哥姐姐三个人继续经营家业。我跑来马拉威也是很任性的。幸好,家人都体谅我。我也是会回去的。 火锅是你父亲的乡愁,那么,我父亲的乡愁就是这家养育着我们三代的老字号。消逝了的童年,不也像是乡愁吗?父亲还小的时候,“津津话梅”不过是一家小小的蜜饯店,每天早晚的两顿饭也都是祖母在店里的厨房煮的。饭煮好了,一家老少挤在狭窄的店面一边吃饭一边聊天。这里是我父亲的童年与默默苦干的青春,也是他的天伦之乐,充满了回忆、温柔和许多的爱。 只有人类的天伦之乐是和吃有关的吧? 唯独人类,除了温饱,也是为了爱而吃。我们为心爱的人下厨,与所爱的人一同追逐美食的欢愉。我们会为了感官的快乐而吃,也会为了重温往事而吃。我们会为了跟朋友相聚和离别而吃,我们也会因为悲伤和寻找慰藉而吃。 出生、结婚和死亡这些重要的时刻,也总有食物相随。 我们如何忘得了那些愉悦过我们的滋味? 我也忘不了童年到现在跟你一起享用过的那些幸福而悠长的美味。如今我也有了乡愁。 是的,我和你,这一刻也隔着万水千山通信,缘分是永不流逝的飨宴。 我上辈子说不定真的是土匪,欺负过你这个弱质美貌少女。我会努力不懈找找有没有一只粉红色的长颈鹿。 你的标记不是扁平足。那标记不在你脚上。 秘方是咖啡,对吧?独特的香味,这次肯定没错。 第二十章 前世土匪: 今天发生了很好笑的事。麻辣三姊妹遇上三个年轻的洋教士,你猜猜最后是教士感化了三只迷途小羔羊呢,还是三只不知悔改的小羔羊气走了教士? 大约四点钟的时候,熊猫、旺旺和我坐在近门的一张桌子,正忙着吃我刚刚做好的几款冰淇淋,门没关,那三个年轻的教士正好经过店外,他们停下了脚步朝我们微笑,我们也朝他们笑笑。 三个数士身上穿着黑色的神职人员制服,手里拿着公事包和一本厚厚的圣经。他们都是金发,有点像欧洲人,其中一个碧眼的,的长得挺帅呢。 我上次遇到洋教士已经是很多年前了,那天遇到的刚巧也是三个年轻的洋教士。那个黄昏,母亲带我到公园玩,玩累了,我和母亲坐在一把长椅上吃三明治。三个年轻的洋教士这时看到我们,走过来向我们传教。他们说了很久,母亲一边听一边微笑点头。等他们走了,母亲说: “他们三个的中文说得满好呢。” 母亲有时挺幽默的。 当年那三个洋教士的名字我没有印象,昨天的三个,姑且喊他们做犹大、彼得和约翰吧。 犹大首先问我们: “三位小姐,我们可以坐下来吗?” “可以啊,请坐。”我说。 犹大坐下来之后,问我们: “你们有信仰吗?” “哦,我挺信命的。”熊猫一边吃一边说。 旺旺想了想,说: “呢,我比较信星座。星座说我今天会遇到一件庄严神圣的事,很准耶。” “呃,我还没决定。”我说。 “唉,妹妹,没想过五粮液可以做冰淇淋,好吃呢。”熊猫对我说。 “得加点苦巧克力才好吃,只有五粮液太苦了,会吃醉。”我说。 “我喜欢这个红高梁咖啡味的,比五粮液好吃。”旺旺说。 “真的吗?给我一点。”熊猫说。“花化雕核桃黑糖吃了没?暂时只卖一款冰淇淋好了,我们要选一款。”我对她们两个说。 “哎呦,红高梁果然好吃!” 大概是看到我们只顾着吃冰淇淋吧,尤其是熊猫,她吃起东西来真的是六亲不认的,嘴边都粘着冰淇淋泡沫。这时,彼得摇摇头,温柔地望着我们三个说: “圣经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 此话一出,熊猫愣了愣,我和旺旺拼命憋住笑,最后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差一点就把口里的冰淇淋喷到他们脸上去。 可怜的犹大、彼得和约翰,最后只好放弃我们三只无可救药的迷途小羔羊。 犹大、彼得和约翰不知道,他们偶然的停留,带给了我们欢乐。 这三个星期以来,火锅店的生意不是太好。你看到美国雷曼兄弟投资银行倒闭的新闻吗?九月十八日全球股市崩盘那天,从早到晚,一个客人都没有,铜锣湾也是冷冷清清的,不景气也许很快就会来临。熊猫还是那句: “冬天来寡了,春天在哪个塌塌啊?我连七点九级地震都可以活下来,我还会活不过金融风暴吗?” 就是呀!有什么难的?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苦乐与共,总会撑过去。 你说你父亲的童年是在当年那问小小的蜜饯店里度过,我的童年不也是在火锅店里度过吗?这家老铺同样养育了我。我的青春也将会在这里。 我一直舍不得猝然离去的父亲,甚至生他的气,觉得他丢下了我。我突然明白,他没有丢下我,相反,他用死亡救赎了我。 我们都有天职。我会把“老爸麻辣锅”好好做下去。我跟熊猫和旺旺约好了,将来要把“老爸麻辣锅”的分店开到四川和台湾去。 我们一起打拼吧!等我和你再老一些,童年也会变成乡愁。我的乡愁里有你。 附记: 熊猫、旺旺和我最后选定了五粮液苦巧克力冰淇淋。没想到,那么苦的酒,加上苦巧克力、牛奶和糖,做出来的味道竟然是带点微甜的。吃完麻辣锅,正好用它来清下味蕾。真希望给你尝尝。 我是要找粉红色的长颈鹿,不是白化病的长颈鹿。那么可爱的长颈鹿,麻烦你帮我留意一下。 秘方不足咖啡,咖啡的香味太浓了,跟麻辣不搭配。再给你一个重要的提示:那东西是你见过的了。 我的标记不足在脚上,那会不会是头发?对!我怎么会没想到呢?即使八十年后,你也能把我认出来的,必定是我一头又厚又密、多到数不清的头发吧? 第二十一章 亲爱的星: “又没让你们吃,是你们自己要吃的哦。这个味道只能说是马马虎虎,成都有很多吃兔肉火锅的店,新鲜的兔肉可好吃了!” 孤儿院里的一个保姆是本地人,在里旺地国家公园当过一阵子管理员,她说她从来就没见过粉红色的长颈鹿。说完,她用同情的目光看了我好一会儿。我猜她是以为我疯了。 那天去市集,我又问了我认识的一个摊贩。他很老了,我想,他应该见过不少世面,而且,他曾经告诉我,他以前在马戏团当过驯兽师。他说: 我忘了告诉你,他是一个木匠。 天哪!你可以想像我和旺旺接下来是怎么尖叫着冲到浴室里去吐的吗? 你的标记不是你那一头多到数不清的头发。你真的不愿意用秘方跟我交换么? “什么是兔丁?”我又问。 心若连枝花蕊间 笑笑换悲伤 富贵繁华也许就像火锅上的浮沫,是会幻灭的、虚空的。 我承认我是个伪善的美食主义者,我吃小鹤鹑、小牛排、小羊肉、小春鸡(噢,有准不爱呢?)可我不吃小白兔。只要想起兔子那两颗门牙,我就觉得浑身冒起了鸡皮疙瘩。 哥以前养过兔子,他说,终其一生,兔子的门牙会一直生长,主人常常要帮兔子剪牙。天哪!我觉得我肚子里现在好像有两颗兔牙随时要长出来似的。太恶心了。我下次再写。 这阵子只要一有时间,都在替你找粉红色的长颈鹿。 爱玛的歌声有如天籁,她唱《勇敢的查某子》唱得很好听。孩子们唱歌仔戏的时候,我也在旁边唱上几句,但我只懂唱开头那几句。一首歌,用心去唱,似乎也看到了人生犹如虚空之花。 那个五粮液冰淇淋实在是太诱惑人了,可以帮我留着吗? 亲爱的浩山: “坚强尚介水”是“坚强最美”的意思吗?你是说我很美么?你让我害羞耶。秘方不是普洱茶叶,你再慢慢猜哦,找等你。 人生在梦中 说起熊猫,我今天给她害得好惨。 “粉红色的长颈鹿?是有的!我可以做一只给你!” 在成都吃兔头应该也是这样吧?很难想像一对刚开始交往的男女会一起吃兔头,女的一边吃一边跟男的说: “就是兔肉嘛!想吃兔肉想死我了,终于寄来咧!” 你太坏了!你明明知道彼得三次都不认主,犹大出卖耶稣,害耶稣钉十字架,而约翰是我的英文名。你为什么替那三个洋教士起了这样的名字?我绝对不相信你是无意的。 熊猫站在浴室门口看着我和旺旺,没好气地说: 唱很多歌。他们还会唱国语歌和台湾歌仔戏。听着孩子们愉快的歌声,有时会忘记了他们悲惨的命运。 面带春风搬戏空 “呃,窝窝头喜欢我喜欢惨了,你掐死他,我嫁给谁啊?”熊猫甜丝丝地说。 这么说,吃了兔丁的我和旺旺不是惨,是苦。 旺旺说,在日本,一对男女一起吃烧肉,一定是发生过肉体关系的了,才不介意油腾腾的。在台湾,一对男女一起吃麻辣火锅,多半也是已经有了亲密关系,不再掩饰什么了。 “你好残忍。”旺旺有气无力地说。 “你看!这只兔子的门牙好可爱耶!” 这段歌仔戏,旺旺说不定也会唱。 了旺旺这么说,我和熊猫也开始留意每一对结伴而来的男女客人,果然是这样啊。吃火锅毫不浪漫,也不是谈情说爱的气氛,两个人一起吃火锅,追求的是像家人的氛围吧? 第二十二章 亲爱的兔牙: 你果然是个伪善的美食主义者。虽然我也爱吃小鹌鹑、小牛排、小羊肉和小春鸡,可我不歧视吃小兔子的人。 吃兔子不算可怕。马拉威人吃小老鼠呢。在市集里常常看到有些摊子摆满了堆得像一座小山丘似的小老鼠(呢,对了!那些小老鼠是你喜欢的粉红色。)对马拉威人来说,这是人问美味,是下酒的好菜。 他们吃小老鼠是活吃的,整只放进口里,吃得吱吱响。一对男女一起吃小老鼠,应该也是已经有了肉体关系吧?所以才可以一起做一些我们看来很恶心的事。 他们不觉得吃小老鼠不文明,反而不明白中国人为什么会吃青蛙。 要是兔子和老鼠必须二择其一,我看我还是吃兔子算了。兔子至少是煮过的。 昨天,我在市集遇到两个美国游客向我问路(不知道为什么,无论走到哪里,总会遇到问路的陌生人。就像你说的,迷路的人会觉得我是个可以问路的人。我看来有那么像路标吗?) 那两个游客刚从肯亚过来,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当我知道他们去过奈洛比的长颈鹿动物园,我激动得紧紧抓住他们的手,问他们在那里有没有看到粉红色的长颈鹿。我说我有一个朋友,她想长颈鹿想疯了。 那个男的问我: “是在酒瓶上的吗?” 他告诉我,他们在南非旅行的时候,经常在餐厅和酒吧看到一款南非出产的著名葡萄酒,那个葡萄酒就叫做“长颈鹿酒”,他们也喝过一瓶。然后,他给我看他手机里的照片,酒瓶上的酒标果然是一只可爱的粉红色长颈鹿。那个女的说,这些酒标除了粉红色,还有红色、橘色,蓝色、绿色和紫色。 你想要的是这些长颈鹿么? 你真水。可是,坚强尚介水不是说你很美,是你的坚强是最美的。你把火锅店做得这么好,一定是熬过了很多辛酸。 秘方不是普洱茶叶,会不会是女儿红?连这个我都猜到,我很聪明吧? 亲爱的浩山: 叭啦叭啦叭啦啵啵。 今天就写到这里。你这么聪明,一定明白我想说什么。 亲爱的星: 完全明白你想说什么。 咕噜咕噜咕噜啵啵。 第二十三章 亲爱的浩山: 我今天买了一枝很好玩的隐形笔。要是我们以前读书考试的时候有这种笔多好啊!这封信,我决定用隐形笔写给你。除了你能看到的几行字,信的其他内容都隐形了。经过上一封信,我知道聪明的你一定有办法看到我写什么。 亲爱的浩山: 熊猫常常挂在嘴边的那句:“冬天来寡了,春天在哪个塌塌啊?”如今听起来竟觉得难过。明年春天的时候,我还在吗? 不知道我是否能够熬过接下来的化疗。下一次睡着之后,说不定再也不会醒过来了。我决定先把信写好。 我好像病得很重,也许不能和你一起到肯亚看那一场壮观的动物大迁徙。我太笨了,怎么会没有粉红色的长颈鹿呢?当一只步履优雅的长颈鹿走在落日余晖之下,那个身影,不就是一片瑰丽的粉红色吗? 要是你看到这封信,就是说我已经暂时离开这场筵席。不要为我悲伤,我们会在下一场筵席重聚。 这辈子和你一起享用的筵席太短暂了,下辈子说不定会长些。 是有不散的筵席,到时候,我们杯酒尽欢。 母亲留给我的那封信上说,每一片良辰美景,总会有尽头。 一树繁花落尽,明年又会再开出新的花来。就像你说的,缘分是永不流逝的飨宴。 这一年多以来我们通信的日子是那么的幸福,我心里一直害怕,终于见到面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幸福?如今永远也没有答案了。这样也好。 过去这一年多,,隔着遥遥远远的天涯,我和你反而比从前任何一个时候更亲密。我很庆幸我有写,天知道我多么想继续写。 在人间,是你来度我。在冥界,又是谁为我摆渡? 要是我们今生无缘再见,下辈子,或许我是那个黑皮肤的非洲女孩,像爱玛,眼睛又圆又大,睫毛又长又弯,一头小鬓毛,陪你在那片遥远的土地上看日出日落,夜里仰望弯苍,跟你一起数着漫繁星,问你,中国有多大?香港有多大?香港的太阳跟非洲的是一样的吗?月亮是一样的吗?星星也是一样的吗? 我为什么会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时间没有古今,没有去来,两千五百年只是朝夕之间。许多许多年前,是否我和你也曾相遇,擦身而过,当时依依回首,从此留下了牵绊? 这辈子的时光,多么像大梦一场?作梦时,梦是真的,一觉醒来,梦是泡影。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而我已释然。 来生的来生,当你走在非洲漫长孤单的旅途上,抬头看到一颗闪亮的星星,是我跨越时间的茫茫大海来看你。 舍不得你,舍不得熊猫和旺旺,也舍不得老姑姑。为什么明明好像已经了悟人生的虚空无常,当要放手的时候,一切却又变得那么难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