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还我一座记忆岛》 第一章 我拖着拖鞋出门买菜的时候,我妈正在聚众豪赌,家中是一堆三姑六婆打麻将爆粗口的声音,比如隔壁张婶,她一直对她准儿媳妇不满,于是天天跑我家来诉苦,顺便向我推销她那“金海龟”儿子张正义——其实把“金海”俩字去了还差不多,她当我不晓得张正义的毕业证是花钱买的么? 我,插画家夏洛,择偶标准至少是长生大师那样的人,光看他博客上的照片,我就知道他一定是个满腹经纶、才华盖世的极品男人,更何况他还是位预言家,于是我最近特迷恋他。 今天又有小道消息说这位预言学家要举行他首本著作《长生大师自传:一代神算的风雨三十年》的签售会了,我看了帖子后小心肝那一个荡漾啊,虽然还没来得及去确认真实性,就被老太太赶出门买菜,不过这消息仍可以让我一路回味不空虚——我空空荡荡了二十年的脑袋,不塞点东西进去充实还真说不过去,说好听点,这叫做求知欲。 就好像这时代的男人,只要带上了XX大师、XX学家、XX专家的头衔,就显得整个人高了一个档次,不管你的衣冠之中是草包还是豆腐脑。 不过我坚信长生大师是名副其实的,毕竟,他做过那么多次真实的预言。 我一个人傻笑着脸,先去楼下服装街转了一圈,从阿迪王到范田哲,这地方专卖山寨,我并不是一个时常有闲钱买衣服的人,所以大多数时候这些花花绿绿的衣服是作为我灵感的免费来源——我一卖画吃饭的,总不能每次都叫男主穿白衬衫铅笔裤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叫女主穿棉布短裙再赤脚不是? 卖不出画,老太太就没成本打麻将,没成本打麻将,就不能从张婶那赢来更多的成本。 老太太说,为了慰藉我爸在天之灵,我要努力赚钱供她打麻将,我至今没理清这其中的逻辑,不过我很坚定地点头说好,于是我成了这条街的常客。 再去超市的时候,我脑中已物色好了长生大师签售会时我搭什么样的衣服去,熟门熟路走到半价促销的蔬菜区,我摆好购物车开始扒拉,虽然它们因隔夜、车震等原因而烂了很多,但我凭着锐利的眼神,总能挑出一些比较新鲜的。 半价,多便宜啊。 我喜滋滋地扒出一把青菜,几个西红柿和土豆,正当我要向一个饱满完美的大西红柿下手时,冷不防一只手伸了过来,就在我眼皮底下,这只带着祖母绿钻戒的手迅速地抢走了我的西红柿。 我一转头,发现了那只手的主人我还挺熟。 李培培,张婶她儿子张正义的现任女朋友。 “抢什么抢,叫花子啊!”她瞪着我说。 我:“……” 我知道张婶每天对她儿子的吹风,让李培培对我很不满,试想任何一个女人还没过门就要被未来婆婆当面数落着多么多么不好人家的姑娘又多么多么好最后还不忘加上一句“儿子啊趁还没结婚你考虑一下对门的夏洛吧那姑娘年轻又踏实……”的心情了。 李培培讨厌我我可以理解,大人不记小人过,我让她一回也罢,至于张正义,都金海龟了还让老婆在超市买处理货而且花的钱估计还是张婶的……这种男人她当我想抢?除非我脑袋让驴踢了。 我并不准备搭理李培培,可她还一脸鄙夷地看着我,我不知道她脑袋是否被踢过,“有事?”我推了推瓶底盖儿问她。 “你怎么还不找个人嫁了。”她说,一脸跟吃到半截菜虫似的厌恶,感情我真想和她抢男人。 “我脑袋又没叫驴踢了。”我说。 “你说啥?你别给脸不要脸。”她说,这时张正义走过来。 张正义和他妈赌钱从来都是他妈赢,他妈和我妈赌钱从来都是我妈赢,我妈和我赌钱从来都是我赢,所以理论上来讲,李培培是玩不过我的。 “好啊,张正义。”我笑眯眯地打招呼。 “好啊,小洛,我妈又在你家?”说实话张正义也算个挺干净的男人,从相貌气质到言行举止,可惜他并不能干,而我恰好看穿了这一点,所以我们只能当邻居。 “你妈刚在我家夸你能干呢。”我无视李培培杀人的目光,继续笑。 “呵呵,哪里哪里。”他笑得很灿烂很受用,冷不防胳膊被李培培狠狠掐了一把,他痛得大叫起来。 “瞧你那德性,没见过女人是吧?”李培培大声数落着他,又指着我:“不晓得这女人青山出来的么?” “你八宝山出来的。”我说。 李培培气得鼻孔冒烟,一把拽过张正义走了,张正义还转头想道歉,又被她掐了一把。 (注:青山:香港的著名精神病院,港台影视片里经常提到的代表性精神病医院。八宝山:京城最大的殡仪馆。) 第二章 其实李培培说的没错。 身为《美色时代》首席插画家的我,确实在精神病院呆过两年时间,不过那不叫青山,那叫安定,全名北京安定门医院,有一期杂志专栏采访的时候,我就是这么自我介绍的,当然最后记者坚持要把那行字删掉,但我并不觉得这有多丢人,或者说,我记不清了。 苍白的床单、墙壁、天花板,还有苍白到窒息的空气,大剂量的镇定剂与镇痛剂,各种不知名的药片,打针、吃药、睡觉,我所需要做的只有三件事,从十八岁到二十岁,那两年,是我最美好的年纪,却关在病房里,生生如白纸。 我宁愿说我是八宝山出来的。 至于十八岁以前,我一无所有。 我问我妈,为什么我没见到我爸。 我妈说,他早就没了,在一场海难里。看我哭了,我妈又说,是海龙王看我爸长得俊,就把他收了。 感情海龙王是同性恋?我不哭了。那我是怎么进精神病医院的?我又说,多吓人啊,因此我才嫁不掉的。 你爸没了,对你刺激太大。我妈说,说得轻描淡写。 那我爸没了之前呢?那十八年我活到哪去了? 当时的小医院出了点事故,我妈说,转到京城来才保住你的小命。好了,过去的事不要提了,我妈又说,赶紧找个男人嫁出去吧,别碍着我打牌。 我只好回到我心爱的小电的怀抱。 过去的十八年对我来说是一场空白,也许真如李培培所说——活到狗身上去了,我仅从我妈嘴里知道我爸没了之后我又出事,而家乡的小医院又出了事故,我只能被转到京城来治,这一治治了两年,治光了我爸留下来的房子和存折,还好我病愈出院之后能挣些钱,撑得起京城那要命的房租,不至于再让我们回到南方的故乡。 那片遥远的海域,那个地图上见不到的地方,洛城,我带着它的名字出生的故乡,我却一无所知。 可我不会多问,一来怕我妈记起旧事伤心,二来我也不是执着过去的人,既然没有了那不如从头开始,毛主席教育我们要一切向前看,于是我就坚定地向前看——前方是西点专柜,我看到了我亲爱的巧克力慕斯蛋糕。 算了算日子,上月的稿费应该快到账了,一个吧,就买一个解馋,我摸摸口袋,决定让思想再充实一些。 限量贩售,意味着这是最后一个巧克力口味,可别再来个人和我抢,我把人字拖踩得像三轮,推着车子往前冲——但上帝偏偏要和我过不去,我望见上帝奸笑着对我说人生就如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会被谁买走——就在还差十米的时候,脚下横亘一个塑料袋,我止不住刹车踏上去,整个人就失去平衡向后滑倒,脑袋重重地磕在地上,我哎哟痛呼一声,接着开始咒骂丢塑料袋的家伙生孩子没屁眼钓马子被仙人跳,而我四仰八叉摔在地上的冲劲让我鼻梁上的瓶底片儿摔了老远,我模糊的视线里只看到一个男人从另一条路走到柜台点,“服务员,来这个慕斯。”他的声音好听得我忍不住想掐住他脖子——我终于摸到眼镜,刚戴上就看到他的手指,正指向玻璃柜后我的巧克力上。 “这是我的!!!” 我妈说我平时挺有形象,不像禽兽,但我禽兽起来就不是人,我这一吼就让他停下动作,我强大的禽兽气场把他震慑了。 我说:“这是我先看好的,绅士不应该和女士抢东西。”如果李培培在,她一定会骂我一句不要脸。 这男人还愣着,我已经摸着发痛的屁股冲过去,从售货员手里夺下了我心爱的巧克力,一抬头又看到他一双低垂的眼,还有乌黑的头发笔直地垂到耳边,那是多么好看温柔的一张脸——原来是一个帅哥!我的淑女形象啊……不过美食当前,帅哥和美食……呃,算了,我还是选美食吧。 而他也在打量我,好像还有些错愕和惊奇,我看到他的目光落在我乱糟糟的鸟毛头发上,又落在我脸上,那目光很专注,很温和,并不避讳什么,这不该是衣冠禽兽吧我想,他低垂的眼里没有禽兽的热烈,和我画笔下的那些衣冠禽兽不同,我只看到一些近乎慈悲的东西在里面,而剩下的,我看不懂,也猜不透。 我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我说:“我爸生病了,特想吃巧克力蛋糕,你就让给我吧,如果你……并不重要的话,你看你看,这边还有草莓慕斯,鲜奶慕斯,那边还有黄桃蛋塔……” 我面不改色心不跳,我想我那正陪海龙王打牌的老爸是不会怪罪我的。 我又扫了一眼隔壁的黄桃蛋塔,这也是我最爱的,可是银子……算了,下次稿费发了再来。 大概是发觉我的窘迫了,他终于把目光从我脸上挪开。“我爱人只喜欢巧克力。”他说,唇边有淡淡的笑,笑得我简直想拱手还给他了——毛主席说,绝不能被敌人诱惑投降,我一咬牙,把蛋糕放进购物车,硬是不给他。 我跟个抱蛋母鸡似的模样估计都落到了他眼里,我又听到他说:“倒也不重要。” 声音很低,很好听,他从隔壁问服务员要了一盒黄桃蛋塔,转身就走,潇洒的背影,我插画中的男主一直追求的形象。 原来是这样! 一直飘忽的灵感被我瞬间捉住,我有了下一张画稿的完美构思,为了感谢他,我咬咬牙心想把慕斯让给他也不要紧,却又听到他转身说:“你挺像我爱人的。” 靠。 原来是条深层色狼。 第三章 我缩回手,推着车赶紧离开,离他远远的,我几乎都能背出他下一句台词——“可惜我爱人不在了,我对你一见钟情,要不我们交往试试看吧?”交往着,交往着,就交到床上去了,那些用身体交流的台词我还能背出不少句。 我,《色情时代》……啊,不对,《美色时代》大插画家夏洛,就是专门给这一类三流杂志……呃,用专业的术语来说,这是研究情感、道德和伦理的边缘杂志,我就是给它们画插图的人,谁让它来钱爽快呢。 生活确实能改变一个人,我妈说我小时候的理想是成为梵高。 我回家后发现同城论坛上的帖子已经被置顶高亮了,底下的回复盖了老高的楼,我在亲爱的小电前一直蹲到张婶输光了银子,才把高楼爬完,我想来这消息应该是真的,那可怜的发帖者被人肉出来,ip地址显示正是长生大师的经纪公司。 长生大师有多神? 据说他夜观天象,就能掐算出过去未来。 据说他测你面相,就能知你的前世今生。 据说他看你掌纹,就能言你的姻缘命数。 而他自己说,他是诸葛亮转世,刘伯温传承,当今易术第一人,天文地理,风水卦象,无一不知,无一不晓,他从南方神秘的十万大山中出世,甫来京城,就造成满城沸腾。 我就是那沸腾者之一。 在京城的大街小巷,随便逮上一人,他可能不认识奥巴马,可能没听过周杰伦,但一定知道近来名满天下的长生大师。 如此强大的男人,要是追到手了,那岂不是想中多少五百万,就中多少五百万啊! 因此我夜夜流着口水想念他。 而长生大师博客的相册里,艺术照里一身黑绸衫的飘逸美青年,更让我神往不已。 我盯着早已变成我桌面背景的长生大师流口水,我说:“妈,你说他怎么能这么帅呢。” 张婶说:“洛洛你在夸我家正义呀?哈哈,我一直觉得你们俩挺相配的,我家正义多俊一小伙呀……” 我妈说:“哎呀张姐啊,今天赢你们那么多盘我真不好意思,你们一定要留下来吃个饭啊,否则我过意不去,夏洛你快去做饭,来来来,咱们再来一把。” 我:“……” 我觉得老太太再留她们来一把,人家连裤子都要输光了。 送走了三姑六婆后,我趴在小电前继续赶画稿,这次发来的是灰姑娘与王子式的短篇,剧情很老套,桥段很狗血,不过,那不重要,在杂志的筛稿标准里,最重要的是小说中动作描写的精彩程度,以我常年浸淫在道德伦理中的学术眼光来研究,手中这个稿子的动作描写,只能归于一般。 可大家都是为了混一口饭吃,就像我的工作是为到手的稿子画插图——不管我喜不喜欢这个故事,我都要为它配上最合适的彩插,一台小电,一个手绘板,这是我赖以为生的全部家当,人说知足常乐,我想我应该是个容易满足的人,哪怕是再不喜欢的故事人物,他们都将在我笔下落地而生(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以躺着的姿势……),他们在色彩中拥有了自己的人生与记忆,而我为此而欣喜,出院后的五年来,无数的人物在我笔下有声有色,有说有笑,可是谁又来给我记忆?也许只有绘画的时候,我才会觉得自己并不卑微,甚至伟大如创世神。 天已暗下来,窗外是疏朗的星辉,它们在京城的空气中显得稀薄黯淡,但我依旧觉得,能和爱着的人一起遥望星空,是一件天真而幸福的事,就像有饭吃,有水喝,能在病中活下来一样,幸福。 可是至今没有人陪我一起看过星星,也许从前有,可我记不得了,便等于没有。 至于长生大师那样的人物,他是天上的星星,我迷恋着,崇拜着,又明知着他是那样的高不可攀,人们都把星星比作人的眼睛,把眼睛比作心灵的窗户,我想长生大师一定是最漂亮的那一扇。 而我的眼睛并不漂亮,也不大,它们唯一的作用就是让我妈还认得我这个女儿,我妈说,那场医疗事故太可怕,我当时整个脸肿得跟猪头一样,不知是过量的激素还是别的什么奇怪药物,我五年前出院时的脸,依旧浮肿变形,到现在才恢复得像个人样,可长久的肌肉挤压、拉伸、抽搐,我早已失了从前的面孔。 我以前很漂亮吗?我常常问我妈,女人爱美么,这很正常。 很漂亮,漂亮得镇上的男孩天天追在你裙子后面跑,我妈笑着说,但她的目光往往都盯在麻将桌旁张婶面前的人民币上。 于是我明白了,人再漂亮,也是比不过毛爷爷的。 后来母亲又说七年前匆忙带我来京求医,我少时的照片丢在了那个遥远的故乡,我是永远无法知道我从前长得有多漂亮了,我画得出别人,却画不出自己,我画了那么多场爱情,却丢了自己的。 主编说我是个情感丰富的人,动人的过去才有动人的笔,他问我从前是不是有过深刻的感情,是不是深爱过一个人,我当时歪着头想了半天,没有,我拍着胸膛说,我是绘画天才,不需要那些。 可我心中分明有一团火苗跳动着,不安又暴躁着,那种心的悸动不会说谎,而我到底记不得从前的恋情是什么样了,也许它早已结束,在我失忆之前,要不然,为何我在京城这又穷又苦的五年,没有一个人来看我?我甚至把自己的现况写进杂志专栏里,也除了几个猥琐男来信请求交往,依然无人来看我。 又或者,那位遥远的“他”,真是一个从未翻过《美色时代》的正人君子? 但我觉得世上这样的正人君子稀少如熊猫,连张正义这样阳光开朗的男人,都背着李培培问我借过好几期杂志。 第四章 我用压感笔细细描绘着画中女孩的睫毛,屏幕上,男主的轮廓已然画好,按着白天记忆中的模样,一个多么潇洒的背影,那一转身的温柔,我对这幅作品相当满意,也是极少的一副主角们没有衣不遮体的作品,我看着那转身的深色背影,竟不知不觉出了神,思绪漫无目的地飘荡,最后脑中浮现的是那一双带着悲悯的眼睛。 我怔了,我这是怎么了我?该死的我竟然对一个深层色狼产生留恋?他……他只不过是一个模特一个过客!我瞬间掀了桌板走到阳台,呼吸着新鲜空气,心情才舒畅一点,窗外是繁华的世界,世界上空是朗朗星空,那些闪烁的星斗,它们都是我的长生大师,我流着口水趴在阳台上看天,我果然是一个知足常乐的人。 却在这个时候,啪的一声轻响,接着电脑硬盘吱吱刮噪的声音,屋子里一片漆黑。 停电了,靠,我这才想起电脑中的画稿还没保存。 我顿时泪流满面,这小区里周围的几栋楼房都是灯火通明,停电的只有我们这一栋,准确地说,是我们靠左边的这一列,不知又是哪个老王八蛋拉了我们的电闸,我心里把那人的祖宗十八代诅咒了一遍,只能下楼去查电闸。 楼道的灯常年是坏的,这楼房的历史就和张婶的年纪一样大,我家两室一厅,月租一千二,还是我弟找了不少人脉才租到的,在这博美犬都吃得比人名贵的京城,我负担不起更高的房租了。 说到我弟祝欢,那是我五年前刚出院时在北海认识的,当时那小子已饿了两天肚子,正在岸边弹着把吉它卖唱,而我是个落魄的画手,每天拿块白画板站在岸边从日出到日落都画不出东西来,后来我没听到他唱了,就见他对着北海湖呆坐,估计是想跳湖自杀,而他也看我呆站着,估计是想着我也要自杀,可他没想到我天生是个胆小怕死的人,真要去寻死了,好歹也要抓个前锋的去开路不是?半晌我看这小子还没跳下去,我等不及了,我说你再不跳我都要饿死了我等着回家吃饭呢,结果他说他也饿了,两天没吃饭,我指着湖里倒映的落日,说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既然如此那我就请你吃一顿吧你去做个饱死鬼也好受些,他欣然说好。 我:……感情你就是传说中的跳湖帝? 他仰面披发,大笑起来:北海是湖,我心是海,其实我跳的不是湖,是寂寞!哈、哈、哈、哈…… 这一来二去,在路人的侧目中,我们两个神经病就沦为熟人了,自然是谁也没去跳湖,那之后我依旧每日在北海公园里寻找灵感,他依旧每日抱着把吉它和城管大队打游击战,几个月后我在公园里遇到了《美色时代》的主编,几个月后他在公园里遇到了一个酒吧乐队的招新。 而五年之后的现在,我拿着每月几千块的稿酬,他拿着每月几万块的演唱费,可见命运是多么的……靠!这玩意儿是什么?! 我正一边想着下个月长生大师的签售会把那小子也一块儿捞了去看热闹,一边摸黑扶墙往楼下走呢,冷不防在拐角处撞进了一个又硬又软的东西里,那是……一个男人!而我的腰,正被这男人稳稳地圈在臂环中。 “妈的!色狼啊!走路没长眼啊!”穿着一身睡衣的我大骂起来,然后抬头看到了一双垂敛的眼,即便在摸黑的夜里,它们依然辉亮着,那光芒温柔而慈悲。 “对不起,撞痛你了没有?”他说,双手有些不知所措地从我腰间松开,挺拔的身影立在黑暗中,像是一株趁夜色生长的树,“你就住在这里?你叫什么名字?我从来没……”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光听声音,绝对不会让人想到他是如此一头衣冠禽兽,是的,他这样的人,也许一辈子都没住过这种没灯的破楼,所以…… 我像充血炸毛的公鸡一样跳起来:“你跟踪癖还是暴露狂啊?电车之狼玩多了啊?我叫什么名字我凭什么要告诉你?哎你怎么还站着啊,让开让开,好狗不挡道,老娘还要看电闸去呢。” 占了老娘便宜还想得寸进尺,要不是看他长得实在很帅我早就一脚把他踢废了,泼妇完之后,我推开他顾自走进一楼,赫然就看到李培培和张正义打着个手电在那捣鼓。 “李培培,又是你这王八蛋拉我家电闸!”我挽起袖子冲过去,被张正义拦下来,“抱歉啊洛洛,你打我好了,我们也是不小心……你看这黑灯瞎火的,电闸这么多家,谁搞得清啊……” 李培培本来还怕我几分,但是有男人帮腔她就得意了,连声音都扬高了八度:“哎哟,这人啊,饭可不能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夏洛原来是你这个精神病啊,你哪只狗眼看到我拉你家电闸的?你不怕喝水噎死走路叫雷劈了啊?还有刚在楼道里鬼叫的也是你吧,吓死我了,看来连青山都没有把你治好啊?瞧你这鸟模样,再饥渴的色狼都瞧不上你吧,哈哈哈,正义你说是不是啊?” “培培,好了,你别……”张正义还没说完,我扬手一耳光扇在李培培的脸上,她一张如花似玉的脸顿时半边白半边红,“洛洛,你别……”张正义又来拦我,趁这机会李培培也噼啪两巴掌扇在我脸上,她的力气比我大,我两边的脸一阵火辣,不用看也知道肿了,“张正义!你要管女人的事你就是个甭种!”“张正义!你要不帮你老婆你就是个狗娘养的!”“培培!你怎么能骂我妈是狗……”“骂你妈怎么了?你妈和夏洛一样是个精神病!你们全家都是精神病!”“好了,培培,别吵了别吵了,你看这灯不是亮了么?我们回家去,乖……” 混战的结果,是谁也没有占到便宜,李培培和张正义吵完了又亲亲密密地上楼了,我两脸带着手指印,一个人呆在漆黑的楼道里,眼睛干涩,想哭又哭不出来,只剩头顶电闸处那些红色指示灯,欢快跳动着。 “喂,你怎么站这里啊,你……你在发抖?你是不是触电啦?你脸色好白哦,要叫120吗?” 我缓缓蹲下来,蜷缩在楼道漆黑的墙角,而不远的地方传来李培培花一样娇美的声音,我当时并没有在意,我以为她说的是张正义。 第五章 第二天我就知道我错了,我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被一个衣冠禽兽盯上。 大清早的张婶就跑过来敲我家门,那表情比赢了钱还兴奋,“老姐姐啊,我家那房子空了两年终于租出去啦,你猜猜月租多少?四……”她对我妈伸出四根手指头,“四千,整整四千一月啊,真是老天开眼,平白降个冤大头给我……” 张婶她丈夫在南方做生意,很是有钱,早年在北京的房价还没有魔化的时候,就在这小区买了上下楼两户房子,一户住人,一户留给儿子结婚,可这年头生意不好做了,房价又一年比一年可怕,据说她每天找我妈打麻将散心的原因就是她丈夫连连亏本,而李培培这女人又让她十分不满,好不容易儿子镀成金龟了,她总想找个门当户对的媳妇,这不,李培培和张正义同居那么久,张婶依旧闭口不提新房的事,只想着把房子租出去生钱,可她开价太狠,这么些年了还是第一次遇到送上门挨宰的人。 我已经可以想象李培培得知她的婚房已被张婶租出去后的表情,而我妈也乐不可支,一个劲儿地恭喜张婶,说为她感到高兴,其实我知道,老太太是为自己高兴,这每个月天降的四千块钱,八成是要在麻将桌上落入她自个儿腰包的,所以我也感到很高兴。 “哎哟那个冤大头啊,也是个海龟,那学历啊……啧啧,简直比我家正义还有出息……” 我的高兴并未持续多久,在张婶向老太太继续炫耀的时候,我家的门被敲响了。 门是我开的,我见到门外站着这人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掐大腿,我我我……我一定是没有睡醒! 这位衣冠楚楚,眉目俊朗的,只有我明白他内心龌龊的男士,不是昨天的禽兽又是谁!我不过是抢了他一杯慕斯,他用得着连夜跟踪我,今天又来堵我家大门吗?我看着他,他看着我,在我即将把门重新锁上的时候,他……他竟然对我笑了一下! 我的理智就在那0.1秒的时间内被秒杀,手上动作一缓,被他走进了屋子,我瞬间愣在原地,只见他把手中的一叠纸递给张婶,用的依旧是温柔如天鹅绒丝缎的声音:“张婶,正义说您在这儿,我就把合同复印了给您送过来,您看看。” 张婶顿时乐开了花,戳着合同对老太太说:“你看你看,这宾什么尼亚大学毕业的人,就是懂礼貌啊……”“宾夕法尼亚。”禽兽纠正道。 “哎哟?宾夕法尼亚医学院?”我走过去,看到了他摆在合同旁边的一叠证件,什么毕业证、护照、工作证,琳琅满目一堆英文,惟独不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得,又是一个装B的,“您这证哪儿办的呀?”我说,“做工真不错,花了不少钱吧?改天我叫我弟也给我弄几张来风光风光。” 要知道,祝欢这小子不但吉它弹得好,常年混迹地下酒吧也让他认识了不少道上的人,什么走私,黑货,办证,连出生证死亡证都能给伪造出来,别说这区区的大学毕业证了。 禽兽意料之中地无视了我,想来是我揭了他的短让他脸面无光,我心里暗乐着,听到他说:“我没有国内身份证,不知道这些证件的复印件……”“够够够,绝对够了,你现在就可以搬进去住!”张婶忙不迭地掏出一串钥匙,我一瞧,他给张婶送来的两份合同,赫然就是房屋租住协议。 我顿时觉得天上有一个大雷劈下,正中我的头顶,这这这……这是怎样一个如魔似幻的世界啊! “夏洛,你好,我是景深。”他含笑与我点头,眼中是让人无法拒绝的温柔。 “……”我一时无语,这禽兽才隔一天,就知道了我的名字,看来是个情场高手,我心中对他一阵鄙夷,歪着脑袋嘿嘿笑:“你叫井深井浅干我啥事儿呀,你叫九浅一深都和我无关。” 一般来说,话讲到这种地步,是个猥琐男都该知难而退了,谁料这禽兽一点儿都不生气,脸皮厚得可以,又转身对我妈彬彬有礼地伸出一只手,说:“夏伯母您好,从今天起我们就是邻居了,还望您多多照顾。” 老太太没见过这场面,一时不自觉而又茫然地与他握手……啊,人为钱往,老太太你不争气啊不争气! “夏伯母,您还记得当年的景家药铺吗?”禽兽继续说,瞧他那温文尔雅的模样,不知肚里想着什么乌黑的事情,景家药铺?那是什么?我印象中从来没这玩意儿,我只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 老太太闻言,眼中似乎闪过一道光,“不记得了,”可她说,“我不管你和我闺女有什么过节,但是别在我家提任何关于医药的事情。”她指了指我的脑袋,“别刺激到她。” 我:“……他才刺激呢,他九浅一深才刺激!” 第六章 张婶住六楼,出租的房子在五楼,和我家同一层,景深这禽兽就大模大样在我家对门住了下来。 我抱胸站在他门口看他打扫卫生,这么体面一男人,我估计他从未做过家务,但我想错了,他竟然能把烦琐的打扫做得那么井井有条,一丝不紊,张婶这屋子只有每年才打扫一次,屋里积了大把的灰,我就看着景深那么体面的一个人儿,那么好看的一张脸儿,穿梭在灰尘和抹布之间,那双手,灵活得就像在变魔术一样,才小半天功夫,屋子就焕然一新。 我开始怀疑他确实是个玩手术刀的了。 但这让我更加不寒而栗,我想起电影《理发师陶德》里的那把刮胡刀,刮胡刀尚且能利落割下人头,何况是手术刀?我觉得他就算是个医生,也是个身披白大褂的魔鬼。 这样一个魔鬼住我家对门,比起李培培那对狗男女结婚了住我家对门,我……上帝啊,宁愿让我去睡西单地下通道吧!好歹哪儿还离长生大师签售会场近一点儿! “洛洛,你今年是不是25了?”魔鬼忽然抬起头来问我。 我顿时下意识地后退一步:“那又关你什么事?” “我就随便问问。”他温和地笑笑,招呼我进屋坐下,“我们交个朋友吧。”他说,“椅子擦干净了,你渴吗?我给你拿点喝的。” “我才不渴。”……嘿嘿,露尾巴了吧,魔鬼,休想给我下迷魂药。 我像是识破了大尾巴狼的诡计一样,得意洋洋地坐在他客厅里哼小曲儿,反正门大开着,对面就是老太太的麻将桌,我料他也不敢光天化日做出什么事来。 “哦,那就吃小点心吧。”他依旧笑,不愠不恼,还没等我拒绝,就转身从冰箱拿出一袋东西,袋上印着楼下超市的商标。 他用他玩手术刀的双手利落地解着塑料袋,“刚买的,还没拆。”他说。我就看着他一打一打往外倒东西,哎,有钱人就是不一样,什么都成打买,也不怕大热天的朱门酒肉臭,“喜欢什么,自己吃吧。”他又说。 然后我的狗眼瞎了,那成打成打的食物,竟然都是我最爱的又吃不起的——巧克力慕斯!还有——黄桃蛋塔!黄桃罐头!黄桃酸奶!甚至还有黄桃味的棒棒糖!天啊!这个魔鬼难道会读心术?! “吃那么多黄桃干什么?洛洛,你应该吃木瓜。”这时我脑中没来由地浮出一句话,似乎是很久很久以前,另一个遥远的时间里,有一个人对我说的,可是我看不清他的面目,也想不起更多的东西,那些话语被风一吹就散了,只剩下接天的潮水,它们呼啦啦地卷起又翻落,记忆如沙滩,白茫茫漫长一片。 我左手捧着黄桃罐头,右手拿着黄桃酸奶,酸奶中放着黄颜色棒棒糖,嘴里叼着半个蛋塔,翘着二郎腿躺在真皮沙发上,眯眼欣赏对门麻将桌上的战争,我舒服得像只春困的猫,面对食物,我毫不犹豫地被打败了,毛主席教我们要打倒万恶的资本主义,所以他既然说随便拿,那我就决定吃光他!吃穷他!连个包装盒都不给他剩!最后还要吃干抹尽拍拍屁股走人!对于披着人皮的资本主义禽兽,我不用和他客气。 我一边给自己找借口,一边狼吞虎咽,至于我一刻钟前的尊严和形象……呃,算了,美食当前,吃饱再说……好吧,夏洛,你这个没节操的女人。 “洛洛,你现在在做什么工作?” 资本主义禽兽正把窗帘拆下来往洗衣机里扔,看似漫不经心地问我。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画画,混饭。”我嚼着一嘴食物,含糊其辞地说。 “哦。”他点点头,便没有再说更多,屋子里陷入一阵沉默,只剩下洗衣机震动的声音,夏日午后的光影投下冗长的斑痕,宽敞的屋子丝毫不显得闷热,我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显然他也不是,我听着对门自家屋里几个老太太喧哗的牌桌声,反而觉得更加安静。 至于景深,好吧,其实我不得不承认他这名字不错,一听就是个有文化的人,我看着他屋内忙碌的身影,光线把他的侧影描出一个优美的轮廓,那样沉默的,高雅的人儿,还有他那张看过了就绝对忘不了的脸,上帝怎么能捏出那么好看的人来呢,我安静地端详着他,从他的头发到眉眼,从他的眉眼到下颚,无论哪一处都是精致的,他那么一张脸,在窗前泛着柔和的光线,而挺拔的背影,像是一株默然的、却无论在雪山还是沙漠、烈日还是暴雨、极昼还是极夜里,都会顽强生长的大树,它时时茂盛的枝叶,必能为树下每一个行人挡风遮雨。 可惜了,这样一株神仙树。 我想只有我看穿了树的芯子是花的,他和我画笔下的那些男主角一样,是投怀送抱者络绎不绝的男人,他可以为每一个女人挡风遮雨,可以为每一个女人敞开怀抱,所谓的气质,那是久经花丛打磨出来的,就像我弟,那小子在地下乐团磨练了五年,如今一身气派行头,与五年前那个青涩落魄的流浪歌手相比可谓是脱胎换骨就地重生了。 我忽然想起刚认识我弟的时候,我在北海画过一幅画,那时我还没钱买电脑和手绘板,每天背着个画架,在公园里装文青,那是一张以墨绿色和金黄色为主色调的风景画,我至今还记得,墨绿色是树叶,金黄色是树叶间的阳光,那是一株树,一株占满了整个画面的树,夸张的色调和极不合理的布局让我弟在一旁看了直摇头,你画的什么呀他说,跟个印象派抽筋似的,我说我也不知道,忽然就很想画。 第七章 那也是一个夏天,我安静站在树下,画着那些深深浅浅的光影,好像它们打出生就定格在我的脑海里,我手起笔落,像个真正疯狂的艺术家,我上色的速度第一次赶上了我数钱的速度,而任家海就在旁边看了我一下午,第二天,我成为了一本道德伦理杂志的插画师。 任家海就是《美色时代》的主编,他很年轻,和我一样是南方来的北漂族,他说他从前是个医生,后来下岗,再后来北漂,睡过天桥洗过盘子,摆过地摊打过城管,最后混成了杂志主编。我当时就知道这是一本游走在河蟹边缘的三流刊物,但有饭吃总归是好的,哈哈我们都是天涯沦落人啊我说,笑着拍他的肩膀,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 “对了洛洛,你谈了对象没有?” 正在擦洗玻璃窗的景深忽然开口了,我被他打断思绪,顿时一个激灵,刚入嘴的最后一个蛋塔扑通一声掉到茶几上。 我想不通是什么让他对我这样一个才见面不到24小时的人产生亲切感,那种语气中的熟络,好像我们上辈子就认识似的,而我自认没有一张招蜂引蝶的亲切脸,所以唯一的原因,就是他身为情场老手的本能。 “嘿,你可别打我主意啊,我已经有意中人了!” 我连忙说,又心疼地把茶几上的蛋塔捡起来,吹了吹灰,打算继续吃,却被他夺过,丢进了纸篓。 ……喂!你有必要生气吗!我……我的蛋塔啊……啊啊啊……我仰头瞪着他,他却一脸好笑,“脏了,”我听到他说,“会吃坏肚子的。” 我:…… 我不信,我的胃很好,我隔了两夜的泡面都吃过,根本不怕这一点小灰尘,我依旧瞪着他,好像那块蛋塔已到他肚子里一样,而他还笑眯眯地望着我,他说:“那你可要和人家好好相处。” 依旧是那般平静柔和的语调,像枝叶间隙的阳光,明亮,却不刺眼,也不炎热。 好吧,长生大师,希望我能和你好好相处,我……我再也不把你的照片PS得乱七八糟了…… 我记得曾有一天,我弟见到了我的电脑桌面,“你旁边这男人是谁啊?”他问。“鼎鼎有名的今长生你都不知道?京城神算长生大师啊!”我敲着他脑袋。然后我弟仔细盯着那桌面背景看了一会儿,恍然大悟:“我说呢,原来是你PS的,老姐啊,你好好的糟蹋人家明星的照片干什么……”“难道我站他旁边不配吗?”“配个毛!” 后来又有一天,我刻苦锻炼了我的PS技术后,给任家海在一次远程协助中看到了我的桌面图。“夏洛你什么时候结婚了?”他从QQ上发过来一个吃惊的表情。我得意了,我说:“怎么样老任,今长生和我很配吧?”可那天很久都没等到任家海回话,他的头像还转瞬就灰了,我纳闷了,过了两天才知道,他一杯水都喷到了他新买的笔记本键盘里,几秒钟后就给短路了,为此他至今耿耿于怀。 “对了你不是有爱人么?还搬这里干啥?”我忽然想到昨天下午在超市里景深说的话,心中顿时后怕起来,一个已婚男人,还连夜跟踪我,甚至搬到我家对面,难不成想来段刺激的419?看他这模样儿也不是住这种破旧单元楼的人,兴许他和老婆吵架了吧,我想,又觉得不对,昨天他还给老婆买吃的,小生活多甜蜜啊。 “我爱人,她……”禽兽顿了顿,才迟疑着说:“她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他垂着眼,我看不清他的表情,我又听到他说:“你要不要看看我爱人的照片?” “你爱人的照片关我什么事儿呀?”我嘴上这么说,手却不由自主地伸出去,接过他递来的钱夹。 啧啧,手感啊,这钱夹一摸就是值钱的货色,估计我卖几年的画都买不起,我小心翼翼地打开,生怕弄坏了他叫我赔而我又赔不起,最后只能让身体受他要挟终于落入他魔掌……我想着狗血小言中的桥段,赫然看到了一张巴掌大的照片插在钱夹最中央的塑膜上。 盛夏,烈日,大树,一个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女孩背着手,安静地站在树下,刘海齐眉,直发齐腰,笑容在深深浅浅的光影中清澈而纯净,如海面上泛光的水色。 美,真的很美的一个女孩,连我的PS技术都做不出这样干净的美,想不到这个禽兽艳福不浅,这么清纯的未成年少女都能染指到手。 “挺像苍井空的。”我端详着照片,诚恳地夸赞说,“真美啊你老婆。” 第八章 我清楚看到景深嘴角的抽搐,嘿嘿,小样儿,露陷了吧,要没看过苍井空怎么会有这反应呢,男人果然都是下半身动物。 我想起任家海办公室有整整一层书柜的苍井空写真集,他美其名曰“工作需要拿来参考”,我嘿嘿笑了,我说:“景深啊,你要写真集不?我一杂志社工作的朋友那儿有日本原装的,空姐出道以来的都有,你要就给你打八折……” 我话还没说完,衣冠禽兽就弯腰抄起了垃圾桶,我以为他会往我头上扣,结果是他转身就走,咚咚咚咚的脚步声,显示着悲愤的他头也不回下楼去了。 感情还像我把他撵出门似的? 呃……我只不过想报答他一下么,吃了他的东西,自然要礼尚往来,而写真集又是禽兽男们爱不释手之物,为啥他就这反应呢!我躺在沙发上抓头发,这时裤袋中的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是老任的,说谁谁来啊这真是。 顿时我的气焰短了半截,我敢调戏任何男人,但惟独不敢调戏这位,从很大程度上来说,他算是我的衣食父母,当初要不是他,我现在或许还在吃隔夜的泡面。 “洛洛啊,今天要交的稿子呢?”任家海的声音懒洋洋地从电话里传来,我瞬间就哆嗦了一下,我想起昨天停电,画只存了线稿,我心中一阵悲痛,我说:“我这就去赶,晚上7点前交给您。” 电话那端好像笑了一声,听着挺得意,不知道这厮又挖到什么女星的最新艳闻了,没想隔了许久,他只说:“洛洛啊,你每次和我说话都特正经,哈哈,抱歉,我听着就想发笑……” 笑!笑!叫你笑我!要你是别人,我早把你的笑神经抽没了! 我愤愤然挂了电话,窝回自己房间去赶稿,由于断电,后面的上色全部丢失,我只能含着泪水重头来过,画着画着,画中男主依然是景深的模样,而女主却被我不知不觉画成苍井空……呃,景深他未成年老婆的模样,看来我潜意识里还是认为他俩挺般配的。 画稿在七点准时完成,我已累得汗流浃背,顾不上晚饭,直接把文件从QQ上传给了任家海,这厮正好在线,接了文件后发来一个大拇指,又慢吞吞地说:“洛洛啊,你做事就是快,哈哈,其实这稿子后天交也来得及。” 我:…… 老狐狸啊你知道我此刻很想把你撕成两半吗! 任家海发了一串大笑的表情,我气得牙痒痒,关了对话框不理他,他直接一个电话砸过来。 “洛洛……”这次他的语气挺认真,“后天就是你家长生大师的签售会。” 哦,他真好心,我一拍脑门,他不说我还真忘了,可怜宅中不知年,我说:“谢谢你啊老任,要不要我帮你签一本来?” 我料着他会说不,这厮对预言算命的一向不感冒,按他的话说“信算命不如信女人的屁股”,碍于他衣食父母的面子我一直没有揍他,不过我的长生大师是不容任何人侮辱的。 谁知他竟然说:“你一个人去?” “还有我弟。”我不假思索地说,那种地方,要是不拉上祝欢那台人间凶器,我还真怕被人挤扁了。 “哦……”任家海的声音拖长了,变得有些闷了,“我开车送你们去?” 老任在北京混了五年,好不容易在去年年底买了辆车,也算混出点名堂了,据说他今年一开春就到处开着爱车去相亲,结果没有一处成的,开到大学校园里,还被女生围观嘲笑了好久。这事儿一直是他的笑柄,我当时还费解,一问杂志社的同事,才知道老任买的是一辆二手夏利…… “老任啊,你不如把车刷一刷,再把夏利车标拆了换宝马,保管你翻身。”我当时拍着他的肩膀,认真建议他:“我弟一朋友那儿就有换的,两万包全套,还带一年售后,呐,其实就漆贵了点儿,你光换车标,三十块就成。” 老任当时心动了很久,但最终还是没有换成,我弟那哥们据说不小心进了局子,一直没出来,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 “不麻烦你了老任。”我捏着手机,手心竟然微微出汗,“我妈喊我做饭了,白白。”我没等到他回话就匆忙按了挂机键。 第九章 夏夜如水。 我看着天上的星星,就想起我桌面上的美人,是的,我桌面上的长生大师,是个十足的美男子,如果说景深是树,那么长生大师就是风,他不到三十岁的年纪,眉清目秀一张脸,仔细看了,越看越觉得美,据说这叫做内媚,照片中的大师清瘦高昂的个子,一身黑绸长衫,一把七骨折扇,步履款款,目光悠远,整个人散发着一股古老的书香味儿,但偏偏又没有书生的呆,他是那样的行云流水,如风如龙,特别是他的眼睛,好似一双星眸,光芒亮的吓人。 我时常对着电脑桌面发呆,这么厉害的大师,没有人不喜欢他。 签售会的那日,我早早起床,在镜子前打理了半天我的鸟毛头发,又在裙子和牛仔裤之间犹豫了好久,裙子漂亮,可不利于挤路,最终我选择了牛仔裤t桖简装上阵,在地铁出口,我见到了祝欢。 这小子前段日子跟着乐队跑普吉岛去了,头发染得血红,跟恐怖片里出来似的,现在回来,皮肤都晒成了古铜色,身子上还挂满了丁零当啷的挂饰,我揪了揪他鼻子上新吊的大鼻环,“小样儿,”我说,“你不如去西游记剧组参加海选,说不定能一夜成名呢。” 他这扮相可比牛魔王更牛魔王啊,如果不算上他手中那副不知从哪儿弄来的金属拐棍。 而我自然知道,他四肢健全,用不上这玩意儿,这么路远迢迢拿过来都是为了我,我心中一暖。 “我也是这么想的。”祝欢咧嘴一笑,露出一排白花花的牙齿,自豪地说:“我就和曹操一样威风凛凛,至于老姐你么,可以演林黛玉,将来我有钱了,一定找个好导演来为我们拍一场西天取经神话……喂,老姐,你等等我啊!” 我默默垂泪,默默走远,我仿佛听到了老祖宗的哭泣声,祝欢说他最高文凭是小学五年级,我,我真的不忍心怪他。 西单图书大厦门前,人山人海,我们还隔着一条马路,就见到了这副盛况,男的,女的,年轻的,年老的,甚至还有兜售老黄历的小贩和保安在打架。 面对着暴力场面,祝欢撒开脚步,拉着我往人潮里横冲直撞,有他在前面开路,我什么都不用怕,他另一只手中的金属拐棍被他舞的风生水起,周围的人们大概从没见过健步如飞还拿拐棍当武器的瘸子,一个个纷纷让路,他在前面得意地笑,脑门上分明写着“缺德”两字。 “和我一哥们借来的,哈哈哈哈今天就让他在屋里休息吧。”祝欢说,而我知道他那哥们正好前几天和人打架被砍了腿,也不知这副拐棍到底是他借来的还是抢来的……不得不说,祝欢的人缘实在不错,这么多年来,全靠他那群兄弟帮忙,让我有便宜房子租,有走私电脑买,坏了还有人给修,至于演唱会什么的,我和祝欢那是贵宾席的常客。 “在普吉岛和人妖共舞的感觉怎么样啊——” 我被他带着跑,满目人潮,竟似无物,好像这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奔跑,在呼吸,我的心情前所未有地开心。 “销——魂——” 祝欢在风中哈哈大笑起来。 我们风骚地跑过大门,跑过保安诧异的目光,也许他在想要不要放这两个残疾人疯子进去,可转眼就不见了我们的影儿,我们又风骚地挤上电梯,溜进今长生签售会场的最中心,最终在一排记者前停了下来。 摄像机,照相机,镁光灯,看着那副架势,我吐了吐舌头,往后悄退一步,我只是来看长生大师真人的,至于媒体什么的,我可不想上报。 “不会吧?那就是今长生?”祝欢个子高,一踮脚就看到了不远处被人群围住的签售会主角,而我费解地看着他皱眉。“咋了?看到大师了没?”我问,“你这样子怎么跟踩到屎似的。” “看到了……”祝欢又是摇头,又是嗤鼻,“老姐,我们还是走吧。”他说。 我:…… 我都还没看到呢我!怎么就能走!祝欢拉着我,我偏不走,“让让,麻烦让让,”我对前面挤着的人喊:“我爸在医院病危,急需大师救治,你们给我让个路吧!” 但现场实在太嘈杂,我的声音被主持人浑厚的麦克风埋没,我挤不上前,又急又躁,忽然一眼看到祝欢手中闪闪发亮的金属拐棍,“借我用用。”我不等他阻止就抢了过来,一脚踩在拐棍的横杠上把自己支起来,顿时眼前一亮,黑压压的人头都到了视线下方,而前面是各家媒体、门户网站的大幅广告牌,以及主持人激情澎湃的演说,而被众多记者和摄像机围在中间的,坐在长桌正中央的,应该就是…… 呲——嘎—— 单脚的拐棍被人群撞倒了,我向后摔去,天花板上的灯光飞一样掠过我的视线,可是一秒钟后,我却被一个怀抱稳稳地接住,各种金属的吊坠搁得我后背生疼,我知道,这是我弟的。 然而耳边响起的声音,又分明不是祝欢的—— “洛洛,你还是这么急躁。”一个缓缓的,带着笑意的声音,“还有,你的父亲不是大前天才生病么?今天就病危了?” 我羞愤地扭头,果然,我看到了那双属于禽兽的眼睛,在这眼花缭乱的灯光下,它们依旧温柔而慈悲。 第十章 我的淑女形象再一次毁在大庭广众之下,挣脱了我弟,我瞪着景深:“什么风把你吹来了?你跟踪我一次还不够么?” 大概是“跟踪”两个字我咬得重,祝欢当时就瞪圆了眼睛:“什么?老姐?你说这个男人跟踪你?还不止一次?” 他一吼起来脸上就开始凶神恶煞,全身金属挂饰哗啦啦作响,好好的歌手,给整得跟个黑社会流氓似的。 “老姐,你一句话,我就找人废了他。”祝欢嘿嘿冷笑,又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比他高半个头的景深,大概是心中更加不爽了,他咬牙切齿地说:“瞧你这人,人模狗样的,还想打我姐的主意?姐,你说砍他一条腿怎么样?”说完他看了一眼我手中的拐棍。 没想到景深竟然一点儿都不害怕,反而嘴唇翘起一角,“那砍我左腿还是右腿呢?”他笑眯眯地问我。 被他俩这么一搅合,我一时忘了我的长生大师,“左?”我兴致勃勃地问。 景深笑而不语。 “右?”我弟兴致勃勃地问。 景深还是笑而不语。 “……中间的?”我兴致勃勃地问。 顿时我弟转过头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我,“怎么了?”我说,“难道他没有?” 这时主持人的声音消失了,周围人群开始蠕动,又一窝蜂往走道一边涌去,“签售开始了。”景深说,而我正好被人群挤了个踉跄,混乱中有只大手扶起了我,我不知道是谁的,只恍惚记得这只手上暖暖的,让我一瞬间有种想依靠在手臂主人怀里的冲动,似乎记忆深处,有一种身体的本能——“洛洛,你怎么又从树上跳下来了?当心屁股摔开花。”——“我知道你会把我接住啊!”——没来由地又有一些话语浮现在脑中,转瞬又淡去,零碎的片段,叶间斑驳的光影,它们是树梢枝头的风,那么多年来我总想抓住,却总也抓不住。 当一切重归秩序时,我发现自己已经排进队伍里,还挺靠前的,哈哈,有我弟在果然好,我乐着,回头摸了摸他脑袋上的红毛,他却把手往前一指,“老姐,你幻灭吧。”他幸灾乐祸地说。 我这才看到,开阔的前方,台子正中央坐着的一个男人,肥头大耳,油光满面,身体如膨胀的皮球一样塞在椅子里,整个人皮肤蜡黄,眼神秽浊,笑起来的门牙也是黄色的,除了他的头发是仔细打理过的,就只有他手指上那些金光闪闪的粗戒指,显示着他并非一个街头遛鸟的猥琐男。 我:“……这是谁啊这是,我的大师呢!他们是不是搞错了?老弟,我们没走岔吧?” 祝欢和景深听了竟然露出一样的表情——幸灾乐祸! ……靠! 我不信,我不信我心中的偶像就这么幻灭了,大师博客上的照片,分明是个温文尔雅风流俊秀的美男子!就算是PS也不会让真人幻灭到这种程度吧……可那个皮球男的桌前,赫然就摆着一块大大的名字牌—— 今长生。 这不是他,我安慰自己,这皮球男一定是临时来替身的,或者是大师的助手之类,长生大师是世外高人,不参加这种场合很正常。 可是景深偏偏在我身后说:“洛洛,看到偶像了,感想如何?” 靠,禽兽,你丫分明是故意刺激我来的!我没好气地说:“他又不是今长生,再丑也不关我事儿!” “他就是。” “你怎么知道他是?” “因为就是来找这位今长生的。”景深把手伸过来,估计想摸我脑袋,但被祝欢一臂挡开。 “哦?那你找长生大师干啥?”我歪着脑袋问景深:“难不成你有什么难、言、之、隐?” “算命能算好么?不如去我一哥们开的诊所那,一针病除。”祝欢凑上来嘿嘿笑着说,他以前没事就帮那哥们去电线杆上贴广告,可惜不仅没生意,还让城管逮了好几次。 祝欢这话叫旁边的人群听了,他们都发出低低的哄笑声,一个个同情地望向景深。 景深轻咳一声,大概也被人们看得不自在,但脸上还是那种从容的笑,他说:“他就是今长生,但今长生只是个道貌岸然的骗子。” 顿时周围人群看他的目光里都带上了愤怒。 我也怒了,我说:“你有难言之隐治不好也不能怪大师是骗子,大师只是个预言的,你自个儿还是医生呢!就……就算台上那位真是大师,但小说中不都写么,世外高人都是相貌奇古异于常人的,况且,长生大师做过四次著名预言,那会儿你怎么不说他是骗子?” 景深笑,依旧笑,满堂的灯光映在他眸中,那些深深浅浅的光影,那慈悲的甚至悲悯的目光,还有一些隐约的我看不透的东西,他看着我,我忽然就不敢直视他。 他说:“洛洛,你生得迟,你并不知道长生大师之名来自哪里,真正的长生大师,他是六十年代香港一带著名的风水相师,如今早已隐居,而面前这位,只不过是老人的一个徒孙,被金钱蒙了眼睛,来到大陆欺世盗名罢了。” 我说:“你怎么说谎说得跟真的似的?” 景深没有说话,敛了笑容,像是在思考什么,半晌,才缓缓说:“因为长生不是名,是字,他也不姓今,而姓景……他就是我的祖父,姓景,名仙,字长生。洛洛,这些你都不记得了么?” 第十一章 我瞬间沉默了,我想说什么,但像是有一团东西堵在喉咙里,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景这个姓不多见,我印象中也没有任何姓景的人,至于我从前的记忆,那更是空白。 如果他说的是谎,那为何我听起来又有一种形容不出的真实感?如果他说的是真,那为何还要隔许久才说出这些话来?长生大师就算外形幻灭,但他的能力摆在那里,他预言过零八年奥运会中国队获得的51枚金牌,预言过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是BarackhusseinObamaII,预言过零九年春天将有一种新型疾病在世界范围内传播,预言过零九年夏天将有一架飞机在大西洋上空失踪,这些还只是四次大预言,更别说其他几百个小型预言,它们都在他的新书中有详细提到,而他做出这些预言的时间,是十年前。 如此神机妙算的易学高人,他又怎么会是骗子? 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景深,我听到祝欢的声音:“姐你别信他,这人一看就是个花心萝卜,专挑好骗的女孩子下手,而且你失忆了,随便他怎么胡扯呢,快去吧,就要轮到你了。” 祝欢拍拍我的背,我顿觉的他说的对,景深这种一边看苍井空一边讨了老婆一边还跟踪我这类大龄淑女的禽兽,我凭什么要信他? 这时我听到前面的大婶说:“大师啊,我买了您的书,我就特来问问,今年我们家似乎流年不利,儿子高考发挥失常,老头子上周又被裁员下岗,我昨天还从楼梯上摔下去,屁股现在还疼,您看这是什么缘故?有没有改变运气的方法?” 姑且说那是今长生本人的皮球男抬起头,上上下下扫了大婶几遍,一边还掐着手指算着什么,口中念念有词,末了他点头道:“您最近有没有踩到过动物尸体?” 大婶想了半天:“没有。” 大师皱眉:“那可有剪了长发随意丢弃?” “没有没有。”大婶连连摆手,指了指自己的短发,说:“老头子和小孩都是板寸。” 大师好像有些纠结了,只见他又掐了半天手指,忽然恍然大悟,说:“那一定是你家附近有人起高楼了!” “啊?”大婶想了想,眼中猛然一亮,“是了是了,是有一处起高楼,不过那距离我家还隔着三条路……” 大师不等她说完,打断道:“一定是起高楼的缘故,起高楼会挡住你们家的风水和运数,如果不去破解,轻则破财,重则疾病缠身,连年不运……” 当他说完一连串后果时,大婶已经吓得脸都白了,“大师那您赶紧救救我们家吧,破财不是问题,只要您能……” “放心,您后天来长生信息咨询公司,我们将有专业的人员为您前去解决忧患,这种小事,两万块就足够了。”大师终于笑逐颜开,他悠悠递上一张名片,大婶赶紧收好,“大师您能不能亲自来?我看了您的书后知道您是当今第一易学家,别的人说实话我信不过……” “不要紧,我们长生信息咨询公司的人员都是我的学徒,至少得我八分真传,给您破个小灾只是举手之劳,而且我本人的……”大师说到这里,清了清嗓子,伸出三个手指头:“出场费是很高的。” “……三万?那没问题啊大师,您亲自……” 大师摇头。 “三十万?”大婶有些犹豫了。 大师还是摇头:“三百……” 可他的“万”字还没说出口,我身后的景深已径自走上去,我还没回过神来,就听到一声断喝。 ——“今良义!你够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景深生气的模样。 祝欢嘿嘿笑着说:“姐,你看,有人想上头条了。” 我耳中是卡嚓卡嚓的快门声,不用看也知道,有多少记者抓拍着这个爆炸性新闻。 “原来大师的本名叫今良义啊……”我抓着脑袋嘀咕,和祝欢两人在一旁看好戏。 看了前排大婶的那一出,连我都有些动摇了,哪有那么黑人的大师?在我心中,大师再有爱,也是比不上人民币的。 第十二章 “这位先生,您又是谁?”只见大师缓缓抬起他硕大的脑袋,皮笑肉不笑望着景深,“我生来就叫今长生,站不改名坐不改姓,在我的著作《风雨神算三十年》里就详细写到过我的生平,难道您没有看过么?既然您没有看过,那又有什么资格来泼我脏水?”说完他指了指周围的人群,包括我和祝欢在内,至少人手一本书等着他签名,而景深两手空空,突兀站在台上,渐渐有一些哄笑从人群中响起。 景深却依旧站着,背脊挺得笔直,完全无视那些此起彼落的快门声,他只盯着今良义秽浊的双眼:“人在做,天在看,今良义,如果你的良心还在,请你停止你这些招摇撞骗的无耻行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两人对视一阵,大师首先笑起来:“我不知你是哪个同行派来砸场的疯子,不过你既然来了,年轻人,想必你就有点本事,多说无益,既然是同行,那么实力见真章。” 说着,大师拿过麦克风,刚要开始演说,我就看到景深把一叠纸拍在台子上,距离很远,我一时看不清上面写的什么,我只听到景深说:“你所谓的实力,就是请人篡改网站日期,以此达到预言效果?” 他的声音从容而张扬,我看着他背影,第一次觉得他其实还挺厉害的,呃,至于那什么篡改网站日期……这么愚蠢幼稚的行为,我依旧不相信大师是这种人。 但是,事实上确实有许多次的预言,包括那四次大预言,都是大师在网上博客发表了,再被人“不经意”发现的,因为发表日期显示比现在早了十年,所以他才一夜成名,瞬间红遍媒体。 我觉得头有些痛,怎么会这样?我可不可以当做这是一场梦,回家继续对着电脑桌面幻想我的大师? 可是大师气急败坏了,一把揪了景深的衣领要把他交给保安,保安围上来,景深竟然也身手不弱,两人较劲在一块,混乱中桌上的那叠纸被推下,有几张散落到我脚边,我捡起一看,哦,原来是大师博客数据库的调查报告…… 可惜我还没来得及看完,正和景深对峙中的大师暴走了,随着他的暴走,一只茶杯迎面砸来,估计是想砸景深的,可景深一闪,闪开了,那茶杯就往我这个方向飞来,我这人平时挺凶,一旦真遇上事了就是一块烂泥,还是扶不上墙的那种,我吓傻了,眼睁睁看着杯子光临我的脑门,又脚下一滑,身子在最后一刹那被人硬生生拖开,那茶杯擦着我耳朵飞过,摔到后面的地上,乒乓粉碎。 “洛洛,别怕。” 耳边有个温柔的声音安慰着我,我想是景深,可我一抬头,已有满场的灯光闪起来,白花花的刺眼一片,那是记者端着相机抓拍大师失态的疯狂现场,而我正好站在大师面前。 我靠!我不想上报纸啊我! 回去的路上,我懊恼又沮丧,在我无聊的人生里,好不容易喜欢上的人,忽然间就成了泡影,还是丑态毕露的那一种,任何幻想挽回的余地都没有。 “喂,你说你家是易学世家?”我使劲戳着前方禽兽的背,这回程的地铁挤不上,我们只能打车,车费由资本主义禽兽毅然承担。 “那是很久远的事情了,也只到我祖父一辈为止,我和父亲都不信这些。”景深淡淡说,似乎并不想多谈这些。 第十三章 可他忘了女人的好奇心是无止境的,特别是我这样求知欲特强的新时代妇女,啊不,少女,既然他用他祖父来击破我对大师的幻想,那我肯定是要问个明白的。 我说:“所以你学西医去了?你老祖宗不生气么?” 在我印象里,电视上的易学大师都精通中医,而且都把传承什么的看得很重,所以这一身资本主义行头的景深,像极了影片中那些典型的“不肖子孙”。 景深却笑了,我从后视镜中看到他垂下的眼,依然是那般悲悯的眼神,甚至让我觉得我对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笑话,他说:“怎么会,中医西医,都是治病救人,老祖辈的文化,也是教人趋吉避凶,从善弃恶,而非为了金钱。无论易术,医术,从出发点来说,它们是一样的,只不过如今为了赚钱,欺世盗名的人太多,那已不是救人,是害人了。” 我说:“哦,这么说你也是个普度众生大慈大悲的医术高人?那你能不能治好我的失忆?” 他回头看着我:“记忆的丧失,从医学角度来讲,可分为心因性失忆和解离性失忆,你说你十八岁之前的事都忘了,那么应该属于心因性失忆中的连续性失忆,这是大脑的神经中枢遭到压迫或者破坏了,目前的医学手段,对于失忆症的治疗还很保守,况且很多情况下,人的失忆是因为大脑想主动遗忘某些不愉快的事情,你现在过的也不错,其实不必去治疗。” 他说的也对,我现在很快乐很知足,过去的就过去吧,我抓抓头发,可又忍不住问:“景深,你从前是不是认识我?” 这下轮到他沉默了,低着头,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过了好久才听到很轻的声音从他嘴里发出来:“那时我住我祖父开的药铺里,和你家一个镇上。” “哦?你也是洛城的?”我心里忽然有些失望,又有些期待,我想起我妈说我小时候天天被镇上的男孩追着跑,我说:“那你多和我说些洛城的事吧,说不定我能记起来呢,而且我发现你老婆我好像挺眼熟的,我是不是见过啊。” “我很早就出国了。”淡淡的回答,接着他闭口不言。 我:“……靠,你丫的资本主义小气鬼!” 回到家,我还不甘心,我逮着牌桌上的老太太问:“老母,咱们家以前认识姓景的人么?” 老太太正数钱呢,我看她那架势,估计张婶这个月房租金的一半已到了她口袋里,她闻言茫然抬头:“啊?姓景的?不认识。” 我便没有再问,我也知道不能指望我老母,老人家膝盖有风湿,一年四季不是在被子里,就是在暖炉前,特别是南方那种潮湿天气,对于邻里亲戚什么的,确实走动不多,直到后来来北方,她这风湿病才稍稍好一点。 这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躺在一个白花花的房间里,身边是几个穿白大褂的医生。 “先注射呢,还是先电疗呢?” 离我最近的一个医生在床边徘徊着,犹豫着,我脑袋好像也被固定了,我动不了,看不清他的脸,只看到他一手拿着碗口粗的针筒,一手拿着黑黝黝的电棍,我顿时吓破了胆,我拼命地想挣脱这鬼地方,但全是无用功,甚至还听到一群医生哄笑的声音。 “瞧这个精神病,还想逃,哈哈哈哈……”一个女医生走过来,给了我两巴掌,我看清了,这是一张李培培的脸。 “先给她吃药。”又一个男医生走过来,捏住我的脸,又使劲儿扳开我嘴,接着一大把白花花的药片落进我嘴里,又给硬吞下去,我怒了,冲着他手臂就是一咬,他痛得啊的一声叫起来,我看清了,这是张正义的脸。 这时先前的医生走过来,他明显是笑着的声音说:“病人不听话,只能先电击了。” 那根粗大的电棍就对着我胸口袭来,我又怒又怕,我破口大骂起来:“我靠你个姓景的畜生,名字里带个日就想把老天给捅破,你要敢动你姑奶奶一根毛我叫你八辈子没孙子,我……我我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那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影俯身下来,眼睛笑眯眯的,弯成一条缝。 我看清了,呃,为什么……他这张脸不是景深? 竟然是任家海。 第十四章 醒来的时候,天光刺眼。 我盯着白色的天花板,忽然想起一句话——“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可我不知是我在梦中,还是梦在我脑中,我发了好半天的呆,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长生大师还是那个满城风雨的长生大师,我还是那个只需为吃饭发愁的我。 并不富裕,但充实着,如阳光盈室的日子,我在北方就这样过了五年,时间如白驹,那么快,也那么不留情,片刻之间,它就把长生大师带走,留我心里空落一片。 是我忘了时间,还是时间忘了我? 我昏昏沉沉起床,习惯性开手机看时间,然后缩脖了,呼叫提醒的短信,来自老任的,一连串,足足二十来个。 我心惊胆战回想着梦中他拿个大电棍电我的场景,电话拨过去,他的声音就劈头盖脸传过来——“你个死丫头,总算睡醒了啊?看看都什么时候了?” 我当时就怀疑自己拨错号码了,老任他从没这么叫过我。 死丫头?呃,他是在夸我年轻么? 我说:“老任,你还好吧,你是不是没睡醒啊,我是夏洛!” 老任的声音不见了,电话中只听到脚步声,哗哗的水声,电话没挂,空白了很久,他说:“不好意思,我刚在办公桌上趴了会儿,梦到我小妹了。” 我说:“哦,有什么事你说吧。” 电话那头咳嗽了一声,说:“早上有个企业家来杂志社,说对你的作品有点兴趣,问你愿不愿意往更高的地方发展。” 我正喝水呢,给喷了出来,我说:“老任你想呛死我吧,我那时就和你说过,跟着你干,我不会跳槽的。” 五年前,我落魄到极点,是老任赏识我,给了我一碗饭吃,为了这份恩情,我曾经半醉不醒地告诉他我愿意和杂志共存亡。也许这也是祝欢跟着我“共存亡”的原因,落魄无路的人总会心存感激,也许我们都是无怨无悔的人。 记得老任说过,他有个小妹,可惜早年就夭折了,他说那时在公园里吸引他的,先是我的画,再是我这双眼睛。 他说他一辈子有两次恍然,错把面前的女人当成他小妹。 一次是在他家乡的时候,一次是在见到我的时候。 他还说,他曾做过罪孽深重的事情,那天在饭馆,他喝醉了,喝的是三块钱一斤的劣酒。 我当时安慰他,我说事情都过去了,你这不来北京了么,好好开始新生活吧,像我一样。 也许我弟说得对,我和老任一样,也是逃避着过去,迷失在繁华城市中,潜意识不愿记起过去。 电话中再度传来咳嗽声,老任说:“夏洛,这又不算跳槽,那位刘先生说,你可以继续待在杂志社,等你红了,我们《美色时代》也会跟着走红,你考虑一下吧,明年。” 明年? 听到这两个字,我心里忽然沉了一下,我几次去杂志社串门,几次听到他们在担心明年的饭碗,他们说明年国家将对我们这种边缘刊物进行大规模清理,别说还有没有饭吃,刊号或许都要被收回去,特别没有资金没有后台没有人脉的我们,在严打中注定是风雨飘摇的命运。 得过且过的我,第一次开始考虑这个沉重的问题,关门了,我就失业了,失业了,我就没钱了,没钱了,我妈就没成本打牌了,没牌打,就不能慰籍我爸在天之灵了,怎么想,怎么都觉得难受。 况且,不单单是我要失业,老任也要失业,他那么好一个人,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惬意躺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看苍井空了,我很难想象他卖了他的夏利重新回去摆地摊打城管睡天桥的日子,一想起他“存钱买真宝马去相亲”的梦想我就觉得特辛酸。 五年了,真的有人来欣赏我的画了么? 第十五章 天近黑的时候,我对老任说:“我想通了,我去和那位企业家见见吧。” 我见到了刘先生,刘先生又带我去见他的上司,他说他的上司才是真正欣赏的我伯乐。 约的地方是一个叫蓝雅的茶座,离我家不远,我和任家海每当手上有闲钱时,就总爱泡在那里头装X,老任架个眼镜抱个笔记本儿装知识分子,而我拿个2B铅笔和速写本儿装艺术青年,用老任的话来总结,我们就是俩二逼。 当然,我俩手上有闲钱的日子不多,所以我俩成为二逼的日子也并不很多。 这家蓝雅很有特色,里面有几块钱一壶的平民装菊花茶,也有几千块钱一壶的“普罗旺斯希拉瑞莉精装田园菊”花茶,我总指着价目表的最后几页对老任说你看你看这就是用来强奸冤大头的,将来爷有钱了也去开个茶座,茶名么,一定都要取二十字以上的名儿,比如“巴伐利亚古典名品有钱人士装X必备阿尔卑斯白雪玫瑰霜露养颜花茶”之类的,售价八百八十八,至于成本,白开水一壶,冰糖两块,玫瑰花两支,加起来不到八块钱。 我说:真他妈赚啊!老任说:光明钱途啊夏洛我们辞职吧! 然后我们两个二逼就在四周一群精英人士的诧异目光中嘿嘿直笑。 当然,我们直到现在都没有辞职,就像我直到现在依然分不清所谓“普罗旺斯希拉瑞莉田园菊”和一般菊花有什么差别。 在二楼一处雅座,我见到了刘先生的上司,陈董。 陈董戴着无框眼镜,双手指尖搭成塔状,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他说:“你好,夏小姐,我叫陈书俊,是南方陈氏海运集团的董事长,你可以叫我书俊。” 然后他微微含笑朝我点头,神色亲切而不失分寸,风度啊,我心里感慨,又看到了他左手大拇指上一枚碧绿的翡翠戒指,我想起书上说,这代表权贵、运气和严谨。 “你好,陈先生。”我礼貌地与他握手。 一番客套后,陈书俊开始翻菜单,我趁机对着玻璃窗拼命按平我乱糟糟的鸟毛头发,我想他这么有风度的人,我也不能丢了形象。 最后陈书俊把菜单翻到最后一页,点了一壶“普罗旺斯希拉瑞莉精装田园菊”花茶。 我:…… 陈书俊问我:“夏小姐在看什么?” 我说:“这茶真漂亮,陈先生真有眼光。” 陈书俊笑了起来,说:“夏小姐真是个有趣的人。” 随后他拿了两个水晶杯,替我倒了一杯,他说:“夏小姐不用客气,以后我俩合作了,就当自己人看待。” 我嘿嘿笑了,这人还真亲切,我很没形象地拿杯子喝了一大口,呃,好苦! 我问服务生:“这是不是忘了放糖?” 结果那服务生像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着我说:“小姐,五块钱一杯的普通花茶才放糖,您喝的可是价值不菲的名品,普通冰糖不但会破坏了它的原汁原味,还会降低您的格调,如果您确实需要,可以买配套的“希拉瑞莉精装花茶冰糖粉”,才二百八十八一包,不贵。” 于是我瞬间明白了装高贵的玩意儿都不能放糖,我说:“其实我更喜欢阿尔卑斯纯天然琉璃冰霜栀子糖,您这没有卖么?” 服务生愕然说:“没有。” 我说:“这都没有,还开什么茶座。” 服务生怏怏然走了,他一走,陈书俊就大笑起来,他说:“夏小姐不但有趣,还是个妙人儿,我对你越来越有兴趣了。” 我哈哈笑了:“过奖过奖。” 这时热茶的蒸汽模糊了陈书俊的眼镜,他摘下来,擦了擦,我一抬头就看到了他的素脸。 竟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可我又分明没有见过他,我心里奇怪着,再次偷偷打量他的时候,他已经重新戴上了眼镜,我只好作罢,也许是从媒体宣传上见过他这类企业领头人啊什么的吧,我安慰自己。 这时他说:“我这些天在北京会朋友,恰好看到长生大师签售会场的闹剧新闻,偶然在视频中见到了夏小姐,我觉得我似乎在哪儿见过你,那时就留心了一下。” 我靠啊,大签售会场的人是景深那禽兽啊,我一良家妇女误入镜头,简直太丢人了啊,我开始还暴躁着,可听到陈书俊最后一句话时,我心跳就瞬间停止了,头顶幽静的灯光窗外流水的车灯它们都似乎在同一时间旋转、爆炸起来,耳边仿佛有什么呼啸而过的风声,那些一夜间飞走的再也寻不回来的年华,它们在风声中变换着,四散着,我依然看不清它们的色彩,我只知道我的手已抓不稳手中的茶杯。 第十六章 陈书俊的声音继续响起:“我于是让小刘去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夏小姐是一名很有天分的画家,我就特意找来夏小姐的画一幅幅看了,越看越是喜爱,我想以夏小姐的才华,足以拥有更好的前途,而不是埋没在三流小刊物里,比如我们集团,目前正准备向文娱圈子开拓,一位有才华的美女画家无疑是最好的代言人,夏小姐,我很看好你。” 他又说:“我后来联系了杂志社,他们说你坚决不肯跳槽,你的善良和心态让我更加感动,但你想必也清楚,现在的形式下,贵刊的前景并不乐观,所以我就约了夏小姐出来聊聊。” 我握着茶杯,我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抛下老任他们一个人单飞的,那是我一无所有的生命里,最珍贵的财富。 “陈先生想怎么个合作法?”我试探着问他。 陈书俊半眯着眼,慢条斯理地喝茶,似乎享受着远在普罗旺斯的阳光,他说:“夏小姐出道那么多年,画作也足够出好几本画册了,但贵刊并不注重包装明星画手,不如把版权交由我们的人来策划?一方面是为我们自己的企业打广告,一方面也是捧红夏小姐,你可以放心,稿酬一分都不会少你的。” 我想了想,这和老任的杂志并没有冲突,况且老任他们的确没有捧人的打算,我就点头了,我说:“我以前的作品是不少,但能登上大雅之堂的,恐怕不多。” 我想《一流插画家夏洛的三流画集》之类在河蟹大陆上市是绝对无望的。 哪知陈书俊哈哈笑了,他说:“夏小姐尽管提供作品便可,至于雅不雅的,这年头,有钱的地方,就是大雅之堂。” 我:…… 我瞬间明白了,这就是一个砸钱的主,不过砸的不是我的钱,所以我并不心痛,我说那我回去问问我衣食父母的意见,他说好,接着又客套几句,天南海北地聊着,天晚了,最后他说,他开车送我回去。 “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我坐在陈书俊的车里,他这么说:“特别是夏小姐这样的漂亮女孩子。” 我试探着说:“我的脸都差点被医院毁了容,陈先生您这不是损我么?” 我以为陈书俊会有什么反应,那种熟悉感,如果他是故人,或者从前认得我——可是他没有,他只是淡淡地说:“看美人不在脸,而在眼,眼能反映一个人的心,夏小姐的眼睛是我见过最美的两双之一。” 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干净,斯文,恬淡,再是轻佻的话,用他的声音说出来也不轻佻了,我听着,没有任何反感,“那另一双呢?”我好奇地问他。 陈书俊笑而不答。 我在楼下与他道别,说了谢谢,转身上楼去,天黑了,楼道里更是一片黑,我扶着扶手走得飞快,可命运说见到光明的路上总有坎坷,这不在楼梯转角处,我又和一人撞了个满怀。 “你神经病啊你,眼睛瞎了吧?走路专撞人啊你?” 李培培特有的尖嗓音在漆黑的楼道中响起来,接着一个幽幽的手电光照在我脸上,她看清了。 “哦哟,我道是谁,果然是个神经病,啊哈,不但是神经病,还是精神病,正义你说是吧?” 李培培用胳膊捅了捅身边,我才看清张正义也在。 “洛洛,又停电了,我们去看电闸。” 张正义傻笑着向我解释,胳膊理所当然地被李培培拧了一把,我这才想起刚进楼时,好像的确没看到有什么灯光。 年久失修的旧楼,就是让人郁闷,特别是一到夏天用电高峰,这电闸跳得那叫一个欢,闷热的空气里我看着狗男女打情骂俏的架势一阵反胃,“你们让让,我要上楼。”我说,难得今天心情好,没理由叫他们破坏了。 可是,如果李培培会让路,那她就不叫李培培了,她大骂:“哎哟你个精神病,撞了人连道歉都不会说么?你妈怎么教你的啊?” 这时楼上又走来一个人,他手中拿着蜡烛,一双眼睛在烛火中垂敛而慈悲,他径直从李培培张正义两人中间穿过,大概是怕蜡烛烧了衣服两人竟也没有拦他,他走到我面前,他说:“洛洛,我们回家,不要和疯子一般见识。” “喂,谁是疯子啊你他妈才是疯子……”李培培的声音飚到一半,就被张正义捂住了嘴,估计是张正义认出了这位就是供他家每月四千房租的资本主义财主。 我耳中只剩下李培培和张正义两人互相吵骂的声音,甚至这些声音都远去,这世界只剩下安静的我们,我想我永远忘不了这一个夏夜,我就像个孩子一样乖乖跟着一个男人走上楼,他不说话,脚步很轻,一只手轻轻拉着我,我竟也没有拒绝。 我说:“谢谢你啊景深,想不到你还会用蜡烛。” 他依旧不语,垂下的乌黑发丝中,我隐约见得他嘴角微微的颤抖。 这五年漂泊如狗的生活,我没有哭过,没有恨过,我像个刺猬一样在水泥森林里挣扎求生,我忍受着唾骂忍受着白眼忍受着歧视,我练就了毒舌练就了脸皮练就了骨气,我不需要同情不需要怜悯不需要施舍,我相信着自己是金刚的身板和钻石的心,就如我相信总有一天我和老母能过上好日子一样。 可是温柔呢? 烛火漫开的,是无法拒绝,无法忽视的温柔,在孤独的黑暗里,他恰好击溃了我长久的坚强。 这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微妙心情,我从来没想过,当一个人变成两个人的时候,当有人站在你身边为你说话的时候,世界会变得如此美好。 走到五楼,还差一个台阶了,景深忽然停住步子,拉着我的那只手倏然收紧,但没有离开,另一只手中的蜡烛火光闪烁,他整个背倚靠在墙壁上,昏暗的夜色里,我看不清他的眉目,他柔软的发丝垂在眼前,烛火总也晃不到他的脸。 “怎么了?”我打趣他说:“你不会是在想往左还是往右走吧?” 左边是我家,右边是他的租房,其实按照小说中的狗血桥段,只要他拖着我,无论往左还是往右,都是安着一颗禽兽心,但我又分明觉得,他现在一点儿都不像那些油嘴滑舌的禽兽。 可是他过了许久,才轻声说:“既然已经有人去看电闸了,那我们慢慢等吧,你来不来屋里坐坐,有黄桃罐头吃。” 声音亲切,真像个邻家大哥。 第十七章 景深洗了把脸,我还在吧嗒吧嗒地大吃,他说:“以后晚上还是少出去吧,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我含糊地说:“好。” 景深在我对面坐下来,我这才发现他的脸色有些苍白,蓦然想起他在楼梯上那一下停顿,就好像是强忍什么疼痛或是晕眩一样,我说:“你没事吧?你别吓我啊。”他摇头说:“没事,可能是中暑了,今天为今良义的事情,在外面和律师跑了一天。” 我嘴里的食物很没形象地喷出来,我说:“你还准备告他?他已经身败名裂了。” 他说:“我也不愿痛打落水狗,但不得不这么做,他毕竟是我祖父的徒孙,这两年,他骗了太多人,必须给他一个教训。” 我点点头,说:“也对。” 我还记得会场上的大婶,还有那些盲目的信徒,甚至我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好多人砸锅卖铁,好多人倾家荡产,好多人千里迢迢来京城,就为了求一个迷信。 看今良义在会场上堂而皇之的开价,我就能想象他已赚了多少昧心钱。 我嘴里咽下最后一块桃肉,我开心地说:“我今天见了个企业家,丫想给我出画集,捧我出名,改日有戏,我送你一本哈。” 景深默笑,只打开第五个黄桃罐子递给我,“慢慢吃,别噎着,没人和你抢。” 我毫不客气地接过,至于矜持什么的……算了,反正他的潜台词也是“夏洛你这个没节操的饿死鬼投胎。” 景深安静看着我吃,一张眉目素净,棱角分明的脸,在朦胧的烛火中,近在咫尺,又恍如隔了一个世纪那样遥远,他就那么定定地望着我,目光迷离,教人捉摸不透,依稀有闪烁,如果那是痛楚,也如画般好看。 我是第一次希望电继续停下去,好让我在烛光中多看他一会儿。 多看他一会儿,我心里竟然会莫名地抽痛一下,特别是看到他那双温柔又慈悲的眼睛时。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只听他说:“洛洛,因为你很像我一个故人。” “哦?你那位苍井空?”我立刻下意识地问,问了才看到他紧抿的嘴唇,那道苍白的趋近于直线的弧线如黄昏的天边不甘褪去的白昼线,又让我心里没来由的一痛,我知道我说错话了,可我嘴里还嚼着他的食物,好吧,也许我才是个禽兽。 我踌躇着该怎么开口向他道歉,他已说:“她是我爱人。” 我说:“哦。” 所谓爱人,有三个可能,一个是爱着的人,一个是爱过的人,一个是爱不了的人,但无论哪个,都和我无关,我只是“像她”罢了,按照言情小说中的桥段,他这么说,很可能那个女孩已经不在了。 我心里一阵惋惜,又有些隐约的不甘,因为我知道,活着的人永远代替不了死去的人。 他说:“可惜我已无法爱她了。” 我安慰他:“真可惜如花美眷,放心你们下辈子一定会美满幸福的,不过你这辈子条件也够好,又不愁找不到老婆。” 他说:“我只爱过她一个。” 我心下一沉,他这么说,他那位苍井空果然是挂了,按照小言的套路,他这种人偏又最深情,最是不忘,我想要是他一直不肯忘,那么他身边的女人就只能被他当成替身,圣母一生。 我想我不是圣母。 我说:“如果她知道了,她一定会高兴的。” “也许吧,也许不知道更好。”景深说。我不懂他后一句什么意思,只看到他额前的长发垂下来,遮住雾光中的眉眼。 那天我们就这样沉默着坐了很久,一直到电灯亮起而我被老任一个电话催回去赶稿。 我对老任说了画集的事儿,老任很高兴,说杂志社一直资金不够,才做不成,现在有人愿意投资,这是好事,就跟中了五百万似的,他还说:“洛洛,要把握时机啊,到时你走红了,我们也可以跟着风光一把。” 我听到电话那端一群大老爷们的笑声,大晚上的,他们依旧围在牌桌旁加班,我听了心里就特别地感动。 吃饭,睡觉,赶稿,去隔壁蹭零食,这样的日子一天天重复,一个星期后,陈书俊回到南方去了,据说家里有紧急事情,他只叫我放心,多赶一些新稿子以备日后交给他策划,我一口答应。 第十八章 半个月后,酷暑中的北京城终于迎来了一场大雨。 这傍晚的雨下得我小心肝舒畅,连带着落笔的速度也舒畅飞快,画稿中的男主角,不知从哪一天开始,都一个个带上了几乎相同的特征,不是那慈悲的目光,就是那温柔的笑容,抑或是凝神削峭的侧脸,默垂遮眉的额发。 有没有这样一个男人,他走路很轻,背影很重,他离你很近,目光很远,他平静如水,肩膀如山,他眉目柔和,神采卓然,他如一株在暗夜中蓬勃生长的树,枝叶深浅,惜君华年,而那些浓浊的年轮未尝在他身上烙下岁月流火,他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远观尘世海潮,潮中众生,众生有情,情深为景,景深有年,年如刀锯,在我空白的记忆里,刻了深深的一道印。 若我对他不是同情,那又是什么? 若我非是感动他的情深,那又是为了什么? 我一直不敢给他看我的画稿,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画成这样。 窗外下着大雨,我不知他带未带伞,毕竟北京城三个月不下雨是常事,我不知觉地就打开窗子眺望,该到他回家的时候了,我这种连大姨妈日期都记不住的人竟然会记着他。 也许他只是恰到好处地出现在我长久无聊的生活里,让我可以解闷可以蹭饭吧,我这么安慰着自己,从窗口望到楼下,他和一个女人并肩撑着一把伞。 伞上是精致的刺绣,一把女人的洋伞,我透过新换的眼镜看得一清二楚,又看到他和那个女人亲密地道别,还你来我去推阻了一阵,接着才走进楼道里。 我关上窗门,一瞬间心里有空空的失落。 窗外依旧是大雨,空气中有泥土和树叶的气息,我思维混乱地把自己摔在床上,望着雪白的天花板,然后开始骂自己:夏洛你这个没有节操的女人,你到底纠结着什么啊,你一早就看清他的花花心肠了啊,还说什么一生只爱过一个人,都是骗你同情的啊傻子,你二十五年的饭都吃到狗脑子里去了吗你…… 我浑浑噩噩不知在床上躺了多久,直到老母的吼声传进房间。 “死人,快去煮饭,今天隔壁没人,你甭去‘畅谈人生理想’了!”老母说。 “我他妈还没那么贱呢。”我心烦意乱地吼,忽然又觉不对,啊?隔壁没人? 我一翻身从床上蹦起来,那厮不是早回来了么?现在还没上来,不会追女人去了吧? 心中这么想,我手脚却不听使唤地把我拖出家门,果然,我看到对面大门紧闭,而以往这个时候,他都是开着等我“不请自去”的,就好像放着鱼饵等我上钩一样。 我捶了半天门,果真是没人,也不知为什么,我竟然咚咚咚跑下楼去查看,好像他还会二逼到呆在楼道里忏悔自己试花心一样。 可我真的在底层的楼道里见到了他。 景深,他低着头,无力地倚坐在墙角,额前长长的头发垂下来,遮住眉目,纹丝不动,像个失去灵魂的木偶。 我心里咯噔一下,跑过去摇着他的肩膀喊他:“你咋了?哪有人坐地上睡觉的,你学犀利哥啊你?” 他的手扶着额头,闻言微微地抬起头来,额前那一撮撮乌黑的长发晃得我心慌意乱,“洛洛……”我听到他唇边细哑的声音,声音中有难掩的痛楚,我不知他这是怎么了,不由分说一把撩起他额前那些烦人的头发,赫然看到了他紧紧皱起的眉目。 “我……”他睁开眼,看着我的手,依旧皱着眉,但眼中似有一些光彩。 而我的手正好覆在他的面颊上,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我弟以外的男人这么近距离的接触,我几乎是半跪在他面前,能清楚感受到他湿热而紊乱的呼吸,指尖不经意触到他的睫毛,那垂敛内秀的地方,竟因此像触电一样开始颤抖。 我靠,你这么个禽兽,刚还和女人亲密呢,现在就装得跟处男似的,给谁看啊。 他的身上,明明有酒味和女人的香水味,感情喝酒泡妞还不够,狼爪子还妄想着往外伸,果然我弟说得对,男人都是吃着锅里的瞅着碗里的,没一个好东西。 我心中鄙夷着,忽然他就握住了我手腕,夏季闷热的雨天,他的手温冰凉,那一瞬间,我的心跳也随之慢了一拍,我想象不出,为何一个看上去奄奄一息的人,还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我慌忙说:“你别吓我啊禽兽,我……我打120!” 由于匆忙下楼没带手机,我就用另一只手在他身上乱摸,好不容易摸到一个硬邦邦的玩意,拿出来一看,直板的,还没关,屏幕上打了半条短信,密密麻麻几行小字,我来不及细看,直接开拨120。 可120三个键才按了俩,他已按住我的手背,“不用。”我听到他沉哑的嗓音。 “啊?”我说,“可是,不管你是中暑还是阑尾炎什么的都要治啊,不治会严重的,你这么一大男人,还害羞啥,难道是难言之隐吗?哦……那我可以介绍小诊所给你,我弟的哥们开的,保证你一针病除,而且绝对不会泄露隐私,放心,你那小情人也不会知情的。” 我信誓旦旦挺胸保证,我自豪地想我果然是个善良的大好人。 “情……人?我只是和律师去……应酬……不得不去……为了……” 他痛苦地伸手要拿回手机,我递给他,无意中扫了一眼屏幕—— 啊呸!生活果真是他妈的狗血淋头! “我得知这个消息时很震惊,几乎无法置信,不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我不可能让一个女孩独自面对,我想我必须承担责任,毕竟也是我的错……” 一封没有打完的短信,收件人是个叫“白洁”的人,一看就是个女名,我心中冷笑,我真的不是故意看他隐私的,也许我应该忘掉,可我手脚不听使唤啊,居然特犯贱地,在他的恳求下把他扶回了家。 只因为就在我想走的时候,他摇摇晃晃伸出手,手中拿着一袋太妃糖。 好吧,这么大的雨,我昨天只是不经意提了一句我喜欢吃这玩意……为什么他还记着…… 第十九章 夏天的雨,来得快,去的也快,天还没黑,这雨已停了,竟然还有黄昏的太阳光从百叶窗照进屋里,柔柔的,并不烫人,他的窗前放着许多盆栽,花花草草,葱郁簇簇,这都是他平时种的,我记得当时还为此嘲笑过他“拈花惹草”。 而这个喜欢“拈花惹草”的男人现在正半躺在床上,安静地喝着一杯水,安静地望着我。 我说:“你好点没?” 他低低地说:“嗯。” 我在心里回味着他那条没打完的短信,什么“很震惊”、“无法置信”、“一个女孩独自面对”、“承担责任”、“我的错”……我很无语地安慰他:“不管你有什么病,好好休息吧,早点康复,下次多爱惜点自己的身体,别去糟蹋人家清白姑娘了,肚子搞大了多不好。” 温和的眼睛半眯起来,景深看着我,低哑地说:“我在你眼里,就是那种人吗?” 我看他病怏怏的可怜模样,哼了一声。 可他又说:“这样也好。” 我给听得莫名其妙,不理他,等他睡着后,我给他关上门,抱着糖果悄悄走了,一个平时神采奕奕,力气那么大的男人,竟然也会有病倒的时候,我那时并没有想过,这是为什么。 更没有想过,他奔波在外面,喝酒,应酬,身不由己,究竟是为了谁。 我以为我的人生就会这样平淡下去,没有恨的人,没有爱的人,爱恨情仇是别人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是别人的生离死别,盛年已过,青春已远,我只是水泥森林中挣扎求生的平凡一栗,没有痛苦的过去,也没有辉煌的未来,我会很安静地生活,直到老去。 又过半个月,陈书俊从南方回来,一来就邀我出去喝茶,我把一个U盘和一叠样稿交给他过目,这是他特意要的一些番外插图。 我说:“赶了我一个月呢,粗糙了点,如果您不急,我回去再润润色。” 陈书俊说:“这样就很好了,夏小姐果然是个天才画家,可见我没有看错人,这冥冥中啊,真有那么些缘分在里头。” 在他的夸奖中,我的老脸被茶水蒸汽熏得通红,我也摘下眼镜,把水气擦去,正要重新戴上时,手竟然被按住。 陈书俊,他一只骨骼分明的厚实的大手,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轻柔地覆盖在我手背上,干燥的,又不失柔和的触感,让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只盯着他拇指上那枚宽阔的翡翠扳指发愣。 他说:“夏小姐不戴眼镜的样子好看许多。” 我说:“啊?” 他指着我的瓶底盖儿说:“美丽的眼睛怎能让镜框来破坏,不若我陪夏小姐去配副隐形眼镜?” 我:……啊? 在这五年里,我只想着赚钱,至于外形啥的,我压根没有注重过,人么,不就一副臭皮囊,况且我这副臭皮囊还是被毁过的,再怎么整也不会有从前漂亮了,至于隐形眼镜什么的,我印象中这玩意儿就是个稀罕物,便宜的伤眼睛,不伤眼睛的又老贵,每天又戴又洗又麻烦,我脑子坏了,就剩这双眼睛了,我可不想眼睛也毁了。 我说:“不麻烦陈先生了,我挺喜欢眼镜框架的,多知识分子啊。” 陈书俊笑起来,说:“夏小姐见外了,叫我书俊就好,我也……我可以喊你洛洛吗?” 呃……一个月不见,这家伙从南方回来,好像热情了很多? 我慌忙把手拿开,又把眼镜戴好,他拇指上的翡翠扳指在灯光下鎏着晶亮的光彩,那光彩晃得我眼晕心跳,我想他这么动手动脚的,莫非是想潜规则我?这个念头让我心中好笑,世上哪来那么多灰姑娘,就我这傻逼模样还潜?像他这么英俊多金的年轻企业家,我想他脑袋还不至于被驴踢了而饥渴到这种程度。 我说:“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家了,老母等着我做饭,我还得赶着去买菜。” 他居然说:“那我陪你买菜吧,这年头像你这么好的姑娘不多了。” 听他这话,我心中又一慌,我靠,他不会真让驴踢了脑袋吧? 超市里,挑完菜,算完开销,我又去抱亲爱的黄桃罐头,总吃景深的我不好意思啊我,抱了几罐扔车里,陈书俊看见了就笑我说:“你吃那么多黄桃干什么,你应该吃木瓜。” 你吃那么多黄桃干什么…… 这句话……碎片般的记忆中……我听过…… 第二十章 我睁大眼,望着他,脑子瞬间短路,一片空白。 我不知道我是以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回家的。 大概是和糊状混合物差不多的浆糊状态。 陈书俊。陈书俊。 他帮我推车,他帮我结账,他帮我提塑料袋,他开车载我回家,他在楼下与我告别。 他后来又说了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也不想听了。 耳中似有潮水卷起又轰鸣作响的声音,那接天蔚蓝的地方,那大海与人世的尽头,我飘渺零碎的记忆,我总也抓不住的时光,风铃在屋檐下的招摇,落叶在窗棂间的沉叠,风中有遥远的呼喊,被时间带走的过去,被时间忘却的我,我在地图另一个对角的京城,我竟遇故人,我明知故人,我不识故人。 陈书俊,在遥远的过去,在七年前潮水摇落的地方,在花开经年海洗净了天的季节,在那些枝叶斑驳阳光柔和的午后,在那静谧美好的年华,我们,可曾有一段往事? 可是那么多年,只有我傻逼了,只有我忘记了,只有我零落他乡,只有我漂泊如狗,当年即使有故事,故事也早换了原来的模样,命运交错沟壑纵深的轨迹,想不到那么多年过后,还能相遇到一起。 再见之时,却也物是人非。 景深不说,许是因为不熟,或者他出国的早,可陈书俊呢,他一直待在南方,他一眼从新闻上认出我,他费尽周折找到我,他给我恩惠,他说着与当年同样的话,那种既带点流氓却不让人讨厌的腔调,那种慢条斯理又挠人心尖的声音,他没有变,只有我变了,抑或他们都变了,只有我没变。 我想他只是无意的,因他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又聊着别的,他不知我心里翻起多大的浪潮,他什么都没有表示,甚至连“洛洛其实咱俩从前认识”都不说。 无论他是否心知肚明,我想现在的我对于他,也不再是当年故事中的人了,我不知那是个什么样的故事,他也不会主动告诉我,说与不说,其实都没有意义。 没有过去的我。重新开始的人生。陌生的故人。新的朋友。 没有我的故事,只是他们生命中的微小一部分,他们的人生依然轰轰烈烈奔向前方,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执着过去的人都是傻子,我想陈书俊是明智的,就算心中明了,他也不会说出口,那只是陈年烂谷子的往事了,说出口除了徒增烦恼,什么用处都没有。 新的人生,我未尝不满足。更何况他。 如今我是三流小画手,他来捧红我,大概也只是出于怜悯或者旧情吧。 那海天相接的地方,关于我的十八年的故事,我很想知道,又不想知道,我不会傻逼地去问陈书俊,我们已相错七年,他已有新的人生,我也有新的人生,萍水相遇,不过点头之交。 现在的我们,只是“合作关系”罢了,我想这种关系会一直保持下去。 我在厨房炒菜,做饭,煮水果羹,祝欢来蹭饭,他在一旁拿个勺子挖黄桃,他说:“老姐,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 我沾沾自喜:“你小子也会夸奖我啊。” 祝欢又来夹我锅里的青菜,嗞嗞冒响的油烫的他直咂舌头,他说:“老姐,将来哪个男人娶了你,那可真有口福了,啊,我羡慕啊。” 我一锅铲敲他脑门上:“你小子说些什么啊。” 我把炒好的菜另盛了一份,装在盘子里放一边,景深晚上回来,一热就能给他吃,相当方便,最近为了今良义的案子,他每天跑手续,跑关系,应酬到深夜才回来。 祝欢惊奇地说:“咦,老姐你给谁开小灶呢?” “一畜生。”我没好气地说。 第二十一章 祝欢挑着眉毛,想从盘子里抓菜吃,被我一锅铲拍掉他的爪子,他嗷的一声叫起来:“老姐你好偏心,到底给谁做的啊,都不许我吃。” 我不鸟他,他又阴阳怪气地凑过来,俯我耳边说:“不会是给你对门那男人做的吧,老姐你是不是喜欢他?” 我:…… 啊呸!谁喜欢那禽兽啊!我只不过欠他点人情罢了! 祝欢在一旁喋喋怪笑,笑得我真想拿整个油锅扣他头上。 在祝欢遁走后的这个深夜,我把稿子画的一塌糊涂,万籁俱寂的夜,隔壁传来清晰的钥匙开门声,隔屋子亮起灯光,我端了饭盘子给丫的送过去。 祝欢临走前说了一句话,他说,姐,其实你和我一样,喜欢一个人,又开不了口。 我当时很不以为意,现在又很是在意。 是从什么时候起,我被那间屋子里的灯光轻易俘获? 景深照例开了整个屋子的灯,明晃晃的一片,亮堂如白昼,我曾嘲讽他资本主义的浪费,他却坚持着,只要不停电,天一黑他就把所有电灯都打开,他说他喜欢满目灯光的感觉,他说,有时候,真怕一睁眼就看不到了。 那时我只想着我是家中拮据才要省电费,其实这种亮堂的感觉,我也是满心喜欢的,我说,人活世上一百年,不趁能看的时候多看些光,那死后可真是无边黑暗了,在这光芒里,其实是一种活着的感觉。 景深笑,笑说你什么时候这么文艺了。 我说,我是死亡线上徘徊过的人,你永远无法理解这种活着的幸福,所以我一直很羡慕你,我说,景深,你有家世,有学历,有钱还有貌,走到哪里都能引起女人侧目,可你为毛愿意窝在这个破楼里? 他说,因为交通方便。 我无语,这什么借口啊,就算他狗血地来一句“因为你在这里”都比“交通方便”要容易忽悠人吧,我呸,感情他拿我当猴耍? 时钟指向十二点,我坐在窗台上,他提了两瓶红酒走过来,站到我旁边,看着窗外的月亮说:“我在国外的时候,习惯在晚上对月亮喝酒。” 我下意识地说:“你一个人?” “一个人。” “哎哟你还挺有诗意的嘛你,看不出啊,小样儿。”我一掌拍在他肩膀上,然后毫不客气地抢了一瓶酒,拔掉软木塞,我豪爽地一仰头,咕咚咕咚喝起来,真他妈帅啊我心想。 “洛洛……”他叫我名字,又没下文,我举着酒瓶瞅了他半天,他精致的脸上,是明显的犹豫。 “你想说啥?”酒意上来,我歪着半边脑袋问他,“是个男人嘛?有屁快放。” “……”他还是欲言又止。 我嘿嘿笑着说:“你不会是想请教情感问题吧?这回又糟蹋了哪家姑娘忘记负责了?” “洛洛。”他忽然伸出手,按在我的鸟毛头发上,像要把它们抚平一样,他终于说:“如果有可能,你愿不愿记起从前的事?” 啊? 这回轮到我的嘴张成O型,大到可以把酒瓶给吞下去,而他就这么低头望着我,乌黑的额发垂下来,他的目光中有温柔,有怜悯,也有不忍。 我想那一定是不好的事情,我O了半天,我说:“你都知道?” “知道一点。” 我说:“那我还是不要知道了,你也说过,从前的事都过去了,我现在不活得挺好么?” 他说:“洛洛你是个坚强的人,这么多年,你好样的,我喜欢你这样。” 我一听,嘿嘿笑了,我得意地说:“过奖过奖,我也喜欢你啊。” …… ?????? !!!!!!!!!!! 在这一刻,我恨不得把酒瓶吃下去,我靠,我他妈的我还没喝醉呢,呸呸呸,我说的什么屁话啊我! 景深脸上的一闪即逝慌乱没有逃过我的眼睛,那一瞬间我心中转过成千上百个念头,最后,我一咬牙,豁出去了,反正老母也成天催我嫁人,这不眼前有个现成的么,虽然他花了点,可人还是不错的,老母也喜欢他,既然他对我不安好心那我索性就让他栽了吧。 借着三分醉意,我扬起下巴:“景深啊,我知道你这别扭的鬼性格,喜欢什么人也不会说出口,我不怪你的哦,我觉得这奔放的年头谁先开口都一样,所以呢,我喜欢你,嗯?你有难言之隐也没关系,我这人没什么优点,唯一的优点就是不挑食,你呢,待我挺好的,我呢,家世清白,也没不良嗜好,所以呢我觉得咱们将就将就也可以了,没意见的话呢我回去就跟我老母说说,当然你要直接去民政局我也不介意,我家穷,九块钱我还是出得起的,我妈啊,天天催婚跟催命似的,我想来想去你还算个合适的,你说,哈,咋样?有戏没戏,等你一句话了。” 我一口气说完,觉得自己就像那海浪一样磅礴伟大。 第二十二章 如果这就是所谓的告白……好吧,我终于说完了,趁着奔放的酒劲还没褪去,我喘着粗气望着他,嗯,八成是有戏的吧。 景深平时待我不薄,总是不经意就让我感动得无以复加,要说他在外面流连花丛,我想着想着也就想通了,好歹他还是单身么,凭我横看小言三千本的手段,婚后还不把他治服帖了?再怎么样,总比婚前服服帖帖,婚后流连花丛要好么。 而且他专门搬这小破楼来住,不是为了我,也是为了我很像他挂掉的前妻这一点吧,活人永远比不过死人,但死人也永远代替不了活人,再怎样情深,时间也会磨平伤痕,我想我喜欢他,他喜欢我,这就足够,无关乎别的。 我脑中的三千本小言和三百部电视剧告诉我,这就是传说中的闷骚别扭男人,别看他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真要爱了,他不到危急关头那是不会说出口的,没办法,性格使然,至于那什么危急关头,在小说电视中大多是生离死别啊,战争爆发啊,世界末日啊,再不济也来个棒打鸳鸯私奔天涯之类,可现实没那么戏剧,我老母巴不得我拖只雄鸳回家呢,哪舍得棒打,对我老母来说找不到雄鸳,找只公鸭都成,只要是可以传宗接代接替她的麻将事业的,我真怕我再不嫁出去,老太太哪天逼急了找只公猪逼我来结婚。 果然,他一双清亮的明眸中闪过各种各样的情绪,我不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但他眼中那么明显的恍然和惊喜是掩不住的,天底下有什么比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更让人开心呢? 他闭上了眼睛。 他伸出双臂,我被他一把搂在怀里。 哎哟,我当时那个心跳啊,跟个十万马力似的,他衬衣上的清香味汹涌入我的鼻腔,我贴在他胸前,满脑子都是粉红泡泡,啊,这种美好的感觉,就跟老任提前发稿费一样,我几乎就要下意识伸出双臂反抱住他。 “洛洛……”他开口了。 “你喝多了。”他说。 我立马激动:“啊哈哈,我就知道你也喜欢我嘛,这结婚啊,不就是搭伙过日子么……” “洛洛,你喝多了。”他重复。 我:…… 啊? 我顿时推了他一把:“我靠!话都到这份上了,我一姑娘家我都豁出去了,你说啥呢你?” “你喝多了。” 他只是重复着这四个字,耳边的发丝在夜风中摇晃,我看不到他的目光,可我永远忘不了我说我喜欢他时他眼中的喜悦。 眼睛不会骗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明明他刚才抱着我的时候,呼吸急促的跟什么似的,那种爱着的熟悉感觉,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深刻,仿佛我们已经爱了许多许多年,在我看不到的记忆之外,被无尽的时光所掩埋,到如今,我只能出神地看着他的脸,那么好看的干净的一张脸,放到过去,我一样会喜欢吧,我听到自己细碎的低语:“景深,其实我很久之前就喜欢你,对不对。” 我说:“你告诉我好吗?” 那一刻,景深的瞳孔缩紧了,他两只大手牢牢地抱住——或者说是抵住我的肩膀,他沉声又不安地问:“你……都想起来了?” 我是个诚实的人,我本能地想摇头,想起来?怎么可能,可我却鬼使神差地笑了,如果有镜子,我想我一定笑得像个幽灵,我听到自己不假思索的回答,我说:“是啊,我都想起来了,景深,我爱你,我从前就暗恋你,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第二十三章 天知道我为什么要骗他。 也许是为了从他紧闭的嘴里掏出更多的真相,我笑得满脸诚恳,像一个视死如归的大壮士。 景深就那么定定地望着我,他薄薄的嘴唇一闭一合,许是想说什么,又组织不了语言,以他的涵养,是不会做出我这类神经病的尖叫暴走等举动的,是啊,我想他一定是震惊了,我暗恋他许多年,他却不知情地爱着他钱夹照片中的女孩,而那女孩到底里离开了他,无论是生离还是死别,我们俩人的命运,就这样玩笑似的分合又分合,如今他终于知道我爱他了。 多么狗血小言的故事啊,我心中感慨,看来骗他也不是没有好处,起码他这副心中翻滚着滔天巨浪却还要强自镇定的样子映在我眼中,我太会看人了,他的语言在这一刻都变成苍白,这反应,十有八九他也是喜欢我的吧。 他几乎是颤抖着说:“想起来了吗,那你告诉我,是谁害你成这样的?是谁害你……” 是谁害我?我怎么知道,过去的就过去吧,我现在有全新的生活,有失而复得的爱情,有幸福快乐的人生,我很知足,很高兴,也很不要脸,我看他这副样子,心中一喜,踮起脚,伸出手,圈住他脖子,扳过他脑袋,嘴巴亲上去—— 上帝啊,谁让他这么好看的。 可是下一秒,嘴唇刚刚相碰的时候,他就呼啦一下推开了我。 “喝多了……” 他摇着头说。 我当时眨眨眼睛,还没有反应过来。 他重复:“你回去吧,你喝多了。” 我:…… 我是个锲而不舍的人,可我也是个有尊严的人,我不会为了锲而不舍,而放弃我最后的尊严。 在这繁华的京城,我穷得,只剩下尊严了。 半小时之后,我坐在蓝雅的茶座里,看着窗外灯火,酩酊大醉。 我当然没有回家睡觉,我一个人浑浑噩噩来到蓝雅,服务生说这么晚了只剩咖啡和奶茶,问我要哪个,我说那就随便来壶奶茶吧,不要奶不要茶不要糖。 服务生傻站了半天,最后从柜子里拿个空纸塑杯扔给我。 我就坐在窗边,一个人喝空气,我喝了一杯又一杯,我从来不知道,原来空气都是可以让人醉的。 我不知道我在桌子上趴了多久,迷迷糊糊中似有人催我买单,我把口袋里的钱都掏了出去,不多,不会超过二十块,再后来又有人来催我买单,我呼呼大睡,恍惚间被推嚷着醒来,我不管,继续睡,过了一会,又有人推我肩膀,我不耐烦了,大吼:“老娘买过单了你们还想怎么着?大爷的,没见过失恋啊?你丫再催一个看看?站这儿,……对,就站这儿,看我不抽死你丫的!……” 服务生大概被我吓跑了,世界又清静下来,天亮了周围又渐渐多起来那些斯文高雅说话都拿捏了腔调的所谓精英人士,我困得眼皮儿打架,手脚又冰冷发软,我不管那么多,继续趴在桌上睡觉,脑袋昏昏沉沉的,简直想永远睡下去别醒了。 我睡得正香,不知多久,又被拍了一下肩膀,我心里正窝火,抬头就吼:“催你大爷啊,靠,再催老娘强了你!” “洛洛……”那人毫不生气的语调。 我眼角依稀瞅到阳光下一副金丝边眼镜的反光。 “你病了,烧得厉害。”他说,“赶紧回家吃药,吃了药再睡,乖啊。” 我:…… 我这人从来就吃软不吃硬,刀山火海我都不怕,就怕别人的温柔,特别是,这么一大男人,还用哄小孩的口吻哄我回家吃药! 我眼眶忽然就红了,胀痛的浆糊状脑袋告诉我,明明眼前这男人不是景深,不是那个欲言又止最后拒绝我的人,可我在这茶店里孤单单睡了一夜,终于是扛不住了,我四肢因发冷而抖得厉害,我什么都不想管了,我只想找个被窝好好的睡一个暖和觉。 陈书俊把手臂伸过来揽住,我二话没说就一头栽倒在他怀里。 昏昏沉沉中,我被他抱进了他的车里。 第二十四章 天气很热,我很冷,醒来已是下午了。 呃? 这好像不是我的房间,也不是我的床,更不是我的被子。 巨大的落地窗,淡色系的镂花窗帘安静拉开在两旁,落地窗外是阳台,阳台上没有我熟悉的那些花草,反而是白茫茫的天色。 这间卧室很宽敞,采光也很足,床单,被子,地板,以及壁上的衣柜,都是极淡极素的色调,整个房间很干净,东西也很少,甚至给人一种许多年没有人住的错觉。 这不会就是陈书俊的卧室吧?我脑袋有些晕乎,一转头,发现床头的挂衣架上,竟然吊着盐水袋,水袋已经空了,一根细长的管子弯弯地往上搭着,而我手背上,正好贴了个创可贴。 我开始在床头摸眼镜,我想知道盐水袋上写着什么,天啊,我竟然吊光了一袋盐水而完全不记得,我的脑子里果然是塞多了黄桃罐头导致记忆力退化么,想到这食物,我又一阵心酸。 这时卧室门悄然开了,走进来的是陈书俊,手上提着一袋水果,估计他是没想到我已醒了,我俩就傻逼似的对视了老半晌,末了,我说:“这是你家?” 一开口,我才发现喉咙干得要冒火,声音嘶哑嘶哑的,跟个劣质磁带差不多。 他说:“对不起,没经过你的同意,我擅自把你带来家里。” 我眨眨眼睛,看着他手中的水果,我好渴啊。 而他显然是理解错了,他说:“别怕,我不是什么坏人,只是你当时烧得厉害,又哭又闹的,我怕……”估计他说想说他怕我烧坏了脑子,而其实他不知道我的脑子早就坏了,他顿了顿,说:“我只好叫了私人医生过来,给你吊了瓶,你放心,只是普通的葡萄糖。” 说着他还把盐水袋解下来给我过目,我依旧两眼放光盯着水果,在食物面前,我很容易失去节操。 “要吃橘子?我给你剥。” 上帝啊陈书俊终于理解我的苦心了!可他没把水果给我,竟然自己坐下来,拿了个橘子开始慢条斯理地剥皮,我看着他精致的手指与橘子皮优雅地奋斗,拇指上那枚翡翠的扳指闪闪发光,简直让我眼晕。 我终于解了渴能说话了,我说:“谢谢你啊,还请私人医生来,医药费很贵吧?” 在我印象里,私人医生就跟私人飞机一样稀罕。 陈书俊笑笑,继续给我剥第二个橘子,说:“医院黑,还不负责,你看这年头的医疗事故还不少么,我只信得过私人医生。” 我说:“有道理,我就是医疗事故的受害者!” 我当时就觉得陈书俊这种和我完全不在一个世界里的有钱人能有和我一样的鄙视医院的想法,实在是太难得了。 所以他的形象又亲切不少。 特别是他还坐在床头,用他签合同签支票的那双手给我剥了橘子一瓣瓣喂到我嘴里的时候,我简直感动到受宠若惊,他还说:“慢点吃,这里有许多。” 一直到太阳快落山,我人清醒了不少,看这天色我也该回去了,再赖着人家恐怕要赶人,也不知我睡的这间是客房还是他自己的床,我抬头偷偷瞧他,他正全神贯注给我削着梨,似乎并没有打算赶我走的意思。 我只好没话找话:“陈先生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我好像太打搅你了。” 他却不理会我,只是抿着嘴唇微微笑,金丝边的眼镜反着光,他依旧埋头削梨,雪梨的皮被他拿着小刀慢悠悠完整地削下一圈,这一刻,我觉得他更像个艺术家。 削完后,他切下一小片,凑到我嘴边,说:“吃吧,乖。” 他的声音很轻很柔,我差点以为是我的幻觉。 我鬼使神差地咽了梨,他又切了一片喂我,我明明手脚健全却也鬼使神差地不想动,只想让他这么喂我,落地窗里照进来的光在他身上镀下很柔和的一层金边,我记忆中似乎从来没有人像这样喂猪一样喂我吃过东西。 享受的感觉让我身处梦幻,有这么一个帅哥喂食,做一只猪都值得了。 陈书俊说:“我一个人住,在北京有几处屋子,这一处不常来,从茶座开车过来方便,就暂时安顿了你。” 他又说:“其实我北京也不常来,今年把分公司落脚的事情办完,我还是要回南方去,我喜欢湿润的气候。” 我愣愣地,不知该说什么场面话,只好用直白地夸奖他:“你真有钱。” 陈书俊笑着摇头:“我更羡慕你们艺术家的生活,金钱是父辈的财产,其中的醉生梦死让我麻木,让我遗忘了感情。” 嘿嘿,这就是犯贱吗,没钱的人羡慕有钱的人,有钱的人又羡慕粗茶淡饭,像他这样的富二代,粗茶淡饭个几天还图新鲜,淡他几个月他就得哭鼻子了,住这种高档公寓的二世祖,又怎么可能真的习惯我们狗一样的生活?他吃一顿酒宴的钱,都不知得让我和老任奋斗多少年。 我本来想鄙视他的,不过他又是给我看病又是喂我吃东西,我心中还是感激更多,我说:“你一点都不麻木啊,你还照顾我,我就觉得你人挺好的。”——尽管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不,我……”陈书俊忽然放下了梨,两只手不安地握在一起,简直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他看着我的目光很认真,他说:“洛洛,我把你背进屋的时候,你发着高烧,又哭又笑,又吵又抓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 我:“……啊?我那么傻逼?” 我显然没有印象了。 陈书俊说:“后来你好不容易睡着了,我请来医生给你输液的时候,你又开始哭,死活都不让医生扎针,还咬了一口医生的手。” 我:“……” 我觉得我几辈子的脸都丢进了,泪流满面,我的淑女形象啊! 陈书俊又说:“我不懂该怎么哄你,最后只好……” 我:“……啊?” 他说:“我只好……” 他本就坐在我床头旁的椅子上,这时身子往前一倾,我才呼吸之间,他宽厚的双臂已将我揽在怀里。 他温柔的声音在我耳边悠悠地说:“就像这样,我抱着你,你才肯听话。” 第二十五章 我坐在陈书俊的车里,车在夜色中的四环高架上飞驰。 微妙地,我们后来谁也没说话,我侧头看车窗外的灯光流影,一遍遍地深呼吸想让自己平静,可脑中偏偏是他拥抱我的那一刻,那一刻的窒息感在记忆中反复播放,如安静空旷的室内瞬间盈满光芒,那种温暖,充实,带着喜悦的感觉,让我如何都无法忘却。 可这一个拥抱就在短暂的几秒钟后过去了,我的情感表达能力还不足以应付这样的场面,最后只能在他的邀请下心照不宣地吃了晚饭回家。 这个钻石王老五,不会真是想潜规则我吧?还是说他们那类人表达热情的方式都有些特别?我从车窗的反光里,盯着他方向盘上的手发愣,他拇指上那枚翠绿的扳指,总让我觉得有些眼熟。 车到楼下,我于是也热情地邀请他进屋坐会,喝喝茶看看电视什么的,这是我表达热情的方式,当然,他意料中的拒绝了。 他说:“洛洛,很抱歉我今天没法陪你了,分公司刚落脚,晚上还有一些事情要忙。” 我“哦”了一声,我说那我先回家了,今天真是谢谢你。 他笑了,走下车,又给我一个拥抱,他说:“你回家也早点休息,不要累着了,感情这东西,是看缘分的。” 我:…… 感情他是猜到我失恋了? 妈呀,这下丢人丢大了,我一想到我那副又哭又笑的傻逼样子,老脸噔的一下就红了,我趴在陈书俊的肩头,分开也不是,不分开也不是,窘的真想找个坑埋了自己。 陈书俊慢条斯理地回到车里,与我挥挥手,算是告别,我也正要离去,他又摇下车窗,朝我招手,我走过去,路灯下,他正朝我淡淡地笑。 他说:“洛洛,你相信缘分吗?” 他的车已绝尘而去,我依然站在路灯下傻楞着,脑中全是他那抹玩味的笑。 他说,感情这东西靠缘分,他说,你相信缘分吗洛洛。 我至今还记得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时,他说,洛洛,我记得在哪儿见过你。 所以这就是缘分吗?所有的爱与不爱,所有的努力和辛苦,爱不了,得不到,归根结底,只能说是没有缘分? 我心中又痛又好笑,摸着黑上楼,还没到家的时候,就发现我家那层楼亮着光。 我正奇怪呢,哪个好心的独独给这一层装了路灯,就听到一个女人抱怨的声音:“景深,你为什么不住好一点的房子?大晚上的连个楼灯都没有,你何苦呢。” 景深家的屋门大开着,隔了半层楼梯,我抬头就看到一个亭亭玉立的女人站在他门口,女人高挽着头发,提着精致手袋,那款式好像还在哪见过。 我听到一个沉美好听的男声从屋子里传出来,那是景深的,他说:“弄到这么晚真是不好意思,白洁,还是我送你回家吧。” 哦?白洁?再看那款精致的刺绣手袋,我想起来了,这就是他那天发半条短信的女人,也是那天和他一起撑伞回来又推推攘攘老半天的女人。 我正往楼梯上走,一边掏钥匙,嗓子还是有点干,估计是烧没退完,我急着回家喝水,恰好听到那白洁说:“你呀你,还是这么老实,我才不用你送,走啦,白白。” 说着,这女人往里一凑,搂着景深脖子,还调皮地用手指刮了刮他的鼻子。 景深抬头,不巧与我对视个正着。 他的表情很难看。 我的表情很难堪。 真的,我不是故意偷看你们夜深人静调情的。 “没事没事,你们继续啊。”我笑。 景深和白洁都脸色很难看地看着我。 我靠,我这不是让你们继续了么?我都回屋了表示不打扰你们了还不行? 白洁看了看景深,又看了看我,头也不回走下楼了。 ……呃? 这算是生气了?我又不是故意破坏他们好事的。 我捅捅他说:“你眼光不赖啊,还不去追?” 谁料景深无动于衷,只是直勾勾地望着我,他的目光不再温柔不再慈悲,那幽深如黑夜一样的眸子,深深地让我心悸。 他说:“夏洛,这一天一夜,你上哪里去了。” 这一天一夜不见,连称呼都改了,我冷笑:“我上哪里去,碍你什么事?” 他说:“我找了你一天。” 我继续冷笑:“你找我又干什么?你又不缺我一个女人,你找我讨债还是查户口?你都明明白白拒绝我了,难不成还要我给你衬布景么?” 景深垂了目光,估计是我说得他愧疚了,他沉默半晌,说:“你生活有困难尽管和我说,我作为朋友我不会吝啬,可你不要丢失自己的青春和尊严。” 我当时并没有听懂他在说什么,我不鸟他,关门进屋睡觉,床头手机亮着,我一看,好家伙,不就忘了带出门么,四十多个未接来电。 一半是老任的,一半是陌生号码,大概是姓景的。 我一直没有问他的号码,原本还琢磨着忐忑着怎么去问他的号码可以显得我又合理又淑女,现在这号码送我手上,我反而不想看一眼。 老任电话又过来,我接起,才知道景深真的找了我一天。 “哎呀,洛洛啊,你跑哪去了,景先生找不到你,就跑来杂志社问我,我和他又去北海你写生的地方,还去问了你弟,还是找不到你,我们差点都要报警了,最后蓝雅的服务生告诉我们说你……” 说我被一个男人搂上车。 靠,我这才明白景深说的是什么,他竟然认为我是做小姐赚钱去了。 妈的,老子还没作践到这种程度吧,老子就算穷到要去做鸡,也不会要他的施舍和同情! 我又一个电话摔给祝欢,我吼:“你那有重型武器么?老子要揍人!不能把人揍死但要把人揍掉半条命还不会误伤老子自己也不会被警察抓了的玩意!” 死小孩在电话那头嚼啊嚼的半天,末了犹犹豫豫来一句:“姐,你说的是甘蔗么?我正吃呢。” 我:…… 算了,不指望他,我挂断电话,瘫坐的床上,房间里漆黑一片,从进屋到现在,我都没有开灯,也不想开,我望着空空的黑暗发呆,直到手机的震动把我惊醒。 一条短信,陈书俊发来的。 “洛洛,这个月月底有流星雨,你愿意赏光陪我去看么?我刚在你杂志的专栏上看到,你说你喜欢仰望星空,其实我也喜欢,呵呵。” “好啊。” 我鬼使神差地打字,发送。 那天以后,我重新开始深居浅出的生活,不是躺在床单上做白日梦就是宅在小电前醉生梦死,小电的桌面上依然是风流潇洒的“长生大师”,他不会随着季节老去,更不会随着报纸上诸如“风云一时的长生信息咨询公司因涉嫌团伙诈骗被告上法院”、“昔日京城神算今日官司缠身,今良义被指控诈骗金额超过八千万元”、“现场追踪诈骗团伙首领今良义将何去何从”等等一天比一天杯具的新闻、一天比一天忧愁的长生大师近照所影响,他卓然俊朗的眉目永远定格在照片里。 我常常想,如果他算是我的初恋,那景深又算什么?擦肩而过的第二春么? 我不想再见到景深,也几乎没有再见过他,除了偶尔几次深夜,门外传来脚步声与谈话声的时候,我忽然就很想见他,可我明知道和他谈话的,就是那个叫白洁的女人,在这隔音贼差的破楼里,他们愉快聊天的清晰声音像一根根针刺在我心里,白洁常常和他深夜归来,两人聊着进门又隔了许久,在更深的夜里他送白洁离开,在这样的许多个夜里,我翻来覆去地失眠。 失眠直接导致了我精神的萎靡,间接导致了工作质量严重下降,在老任吼了我几次后,我直接把手机关了,时间一久我就忘记了开,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月底,屋子门被祝欢敲开。 死小孩劈头盖脸就来一句:“姐,你手机是不是又掉马桶了?明天有大流星雨啊姐,你不是一直想看吗,我找辆车,一块去吧。” 这时我才想起当初答应陈书俊的事情,慌忙把手机插电打开,电话就飞了过来。 陈书俊说:“你终于舍得理我啦?” 我支支吾吾:“手机坏了,今天才修好……” 他说:“我每天这时候都给你打一个电话,你关机,我很想你。”依旧是那种慢条斯理的干净的声线。 我“啊?”了一声,这家伙还真直白,我差点就下意识地说“我也很想你”了。 祝欢这时凑过来,贼兮兮地把耳朵伏在我手机边上,压低声音说:“老姐谁给你打电话啊,姓景的?你们约会?那我不做电灯泡了啊。” 我扇开他,陈书俊估计是听到了,他清晰的笑声从手机里传出来,他说:“洛洛,还记得今天看流星雨吧?我车子就停在你小区外面,不知你还想去么?我已经托人在怀柔租了山顶别墅。” 我再一次泪流满面,这家伙,还真够热情的,和闷骚的某人完全是两个极端么。 第二十六章 最后的结果,是祝欢死皮赖脸跟着我和陈书俊去怀柔的农家山庄。 死小孩在车上挣扎着说:“姐,你怎么都不给介绍一下?这位……” 我们坐在后座,驾车的陈书俊看不到祝欢脸上的扭曲表情,我生怕他口无遮拦,赶紧从口袋里掏了两根棒棒糖塞住他的嘴,省的“这位还没上一位好看啊,老姐你品位越来越差了”之类的话从他嘴里飚出来。 祝欢是相当讨厌小白脸型的男人的,估计他十有八九是把陈书俊当成那一类内心猥琐的小白脸了,我在杂志上开专栏画画,这几年不乏有小白脸找过我,我也不是没想过谈恋爱,但每次身边有稍微走近点儿的男人,死小孩总能冒出来,几句话就把小白脸们呛得半死,比如“看过AV么?打过飞机么?买过我的专辑《打飞机的一见钟情》么?嗤,我的歌都没听过,还想泡我姐?” 小白脸们惶恐败退。 是以这些年我一直单身。 但陈书俊和那些浮浅小白脸不一样,他,他可是我第二位衣食父母啊!我的画集还指望他投资策划呢,说什么也不能让祝欢的毒牙给咬跑了。 我朝祝欢摇了摇手指,示意他给我留点面子,不要再乱说话了。 谁知…… 好吧,我低估了小学五年级文凭的理解能力。 祝欢一脸恍然大悟状,大声说道:“哦哦,老姐,你说他不是想泡你那种男人啊,我说呢,老姐你什么时候眼光大跌竟看上小白脸了,嘿嘿嘿,要也是找我这样独特的型男嘛。” ……老天,我可不可以把他扔出去。 陈书俊租到的别墅位于半山腰,据说这是怀柔郊区的一个度假村,自车子开出北京城区后,我眼中就只剩下公路和公路两边的山了,车子一直开到傍晚,才在这地方停下来,公路已变成了土路,两旁是夏季的田野和湖泊,还有依湖而立的青山。 只不过,这度假村似乎有点冷清,大概是旅游淡季的缘故,停车场里只有寥寥几辆车子。 “瞧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杀人抢劫倒是方便啊,姐你说是吧?” 车还没挺稳,祝欢就冷不防地来了一句,眉目之间尽是鄙夷,大概这些农家乐似的地方,在他眼里压根比不上他的阴暗小酒吧。 我瞪了他一眼,死小孩真是伤脑筋啊,他歌喉如此响亮,陈书俊没听到才怪。 果然,后视镜中的陈书俊脸色似有点不好看,但依旧平静地在那笑。 陈书俊说:“这个地方冷清了点,是因为消费不低,一般人来不起的,我常和友人来聚会,别看偏僻,别墅里的设施可都是按国际五星级标准建造的,洛洛既然赏光,那我也不能吝啬对吧?其实洛洛你要是喜欢,住个一年我都付得起。” 说着,他顾自笑起来,然后把车泊了,开始从后备箱里取东西,我也连忙拉着祝欢跳下去。 我们要在这过一夜,他准备了不少东西,零食啊,水果啊,望远镜啊,还有一个硕大的野营背包和一个野外烧烤炉子。 我口水瞬间就流了下来,这家伙可真贴心啊,我贼兮兮地盯着那些食物被一袋一袋从后备箱里放到地上,“我怕你饿着。”陈书俊笑着递给我一袋薯片,随后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大概是这山区信号不好,他一个电话才拨出去,又给断了,他拿的钻石新款手机原本相当炫眼的后盖板上竟贴了个很二的贴纸,我仔细一看,喷了。 那贴纸,不就是我们《美色时代》杂志六周年纪念特辑里的一款赠品么——那印着杂志的硕大LOGO和任家海的大头像。 我还记得这事,当时要请专业模特,可是杂志缺乏资金请不动有名有姓的那些,低俗的一群老爷们又看不上,后来他们出馊主意,居然推选了老任当代言模特,还美其名曰助他相亲,结果老任代言到现在,上过封面,上过周边,还和无数著名女优合过影(PS上去的),却依旧没有相到他的意中人。 这事我一想起来就想笑,祝欢凑过来说:“姐你笑什么啊?” 我抚摸他公鸡屁股一样的头发,我说:“我啊,想起一个笑话,说是有个人奋斗一生终于在北京郊县买下一套房子,结果一开手机,收到短信:河北移动欢迎你。” 祝欢:…… 我:“所以你要好好奋斗,早日买房子讨老婆啊。” 这时陈书俊的手机响起来,许是刚才的对方回拨了,陈书俊的铃声很好听,是周华健的《忘忧草》,“让软弱的我们懂得残忍,狠狠面对人生每次寒冷”这两句词一直是我最喜欢的,看着陈书俊一步步走远了在那接电话的背影,我心里竟有种奇妙的感觉。 也许,这叫做共同语言? 祝欢在一旁闲的无聊,看后备箱还没盖上,就恬不知耻地上去扒拉,陈书俊在远处接电话,我来不及阻止祝欢,他已扒拉出两支红酒来。 “哎哟,MoutonRothschild1999啊?这酒还可以么,某人不会打算私藏吧?那也太小心眼儿了,姐你以后找男人可别找这样的。” 我:…… 我泪流满面,祝欢还偏偏对那两瓶红酒起了兴致,翻来覆去,左看右看,就差没打开喝了。 对于红酒什么的,档次高低我都不熟,对我来说那是上流社会的东西,我么,大排档里几块钱一斤的劣酒都能满足,反倒是祝欢从前在酒吧卖过酒,熟悉这里头的门道,看他那样子,我估摸着这两瓶酒绝对是值钱货,陈书俊不拿出来,那估计是要送人用的,这点我毫不介意,只是…… 可别让祝欢这死小孩砸碎了!否则老子赶几个月的稿都赔不起啊! “洛洛,我安排好人了,稍后就有人来接我们,很抱歉让你久等,这地方的空气啊,能见度比城里……” 陈书俊接完电话,心平气和地向我解释,却一句话没能说完,他的目光落在了祝欢手中的酒上。 我再一次地,在他脸上见到那种有点难看、有点不符合他外表风度的脸色。 啊啊啊,死小孩尽会添乱。 我严重意识到这两瓶酒的价值,我说:“你快放回去,别乱动人家东西。” 寻常,就算我不生气的时候,他都会乖乖听话,谁知今天他一反常态,硬是不鸟我,依旧死死盯着陈书俊。 好像是陈书俊抢了他的酒似的。 我去啊!流氓小孩你千万别坏我钱途啊!人家可是我衣食父母啊!我萎了:“乖啊老弟,快还给人家,这是他要送人的东西。” 祝欢嘴巴咧开一条缝,“你要送人的?”他说,向着陈书俊,扬起下巴。 我泪流满面,为毛他们会发展成这样,阿欢啊,老姐待你不薄,你不能对你姐的衣食父母下手啊。 不知是天热还是别的缘故,陈书俊原本打理得干净光鲜的脑门上,有明显的汗水流下来,啊,作孽啊,祝欢你瞧你把我衣食父母给吓的,他要是翻脸了咱姐弟俩可要被丢在大山里当野人了啊。 “抱歉,”陈书俊开口了,说:“这酒是我带来送山庄一位朋友的,非我小气,我只是觉得,无论是谁想追你姐姐,拿这酒出来也太寒酸了。” 顿时我心里像被一根羽毛尖儿给挠过,痒痒的,又飘飘然如在云端,陈书俊啊陈书俊,你这话可是把我抬举得太美了,其实就算拿雪碧可乐追我,只要是我爱的人,我也会“敞开心扉”的啊,嘤嘤嘤。 可是祝欢一句话又把我摔下了云端,凉飕飕的山风里,他在那凉飕飕地笑,他说:“送人?老子在酒吧干了三年,也没见哪个人拿开瓶过的酒送人的。” 说着,他指着酒瓶的塞子:“新封的吧?开过的痕迹,别当老子看不出来。” 陈书俊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但嘴角依旧挂着一个拼命扯出的笑容,他上前去拿酒瓶,说:“是我家里的珍藏,那位朋友喝过一口,念念不忘,才叫我送来的。” 祝欢挑起一边眉毛,还想说什么,我拉过他,敲了他一记:“求你了,别他妈乱来啊,他是我老板,开罪了他你老姐的钱途就没了。” 祝欢鄙夷:“姐你还担心饭碗?我不会养你啊?!” 我说:“呸!” 又敲了这死小孩一记,打发他去提食物,我走到陈书俊那儿,笑着给他赔罪。 我说:“那小孩刚失恋了,有点抽,陈先生你别放心上啊。” 陈书俊笑笑,又恢复了先前的风度翩翩,他慢条斯理地说:“没事,你没有嫌我吝啬就好,这两瓶MoutonRothschild,我真觉得配不上你的美丽,哪天我请你去品尝真正的极品。” 我又被他一句话说得心花怒放,这时山庄的接待人来了,他领着我们三个走进度假村,往半山腰的别墅爬去,一路上我享受着山间的晚风,在水泥森林里窝了那么多年,极少能闻到这么新鲜的混着泥土香和草木香的空气,我拖着祝欢两人在石头台阶上飞奔得像两只豪放的鸟。 忽然,一阵脆响,打断了我们的豪放。 我回头,只见走在后面的陈书俊,怀里空空是也,而那两瓶尊贵的据说配不上我的MoutonRothschild,已在台阶上摔得粉碎。 深红色的酒液溅满了他浅色的西装裤腿。 “手滑了,哎。”他朝我笑笑,一脸可惜,说:“继续走吧,呵呵,摔就摔了,只能怪那家伙没口福。” 别墅是独立的,两层楼,很宽敞,装修华丽,就我们仨人住,我一辈子都没来过这么奢华的地方,放下了东西,我就东摸摸,西摸摸,摸得很开心。 陈书俊抱着一叠衣服路过我面前,他说:“我已经订了晚餐,很快有人送过来,你们姐弟稍等一下,我先去冲个澡,换身衣服,马上就来。” 说着他指指自己的裤脚,上面是一大片紫红的酒渍。 “哟,这玩意,绝版货呀,啧啧,果然是有钱人的玩物。” 当浴室传出哗哗水声的时候,原本躺沙发上研究菜单的祝欢,手中却拿着一个亮闪闪的东西,正在那津津有味地把玩。 我一看,咦,这不是陈书俊那款手机么? 陈书俊进浴室前,把裤袋里的钱夹、手机、钥匙、证件等一系列东西都掏出放在桌子上,不知什么时候,手机居然被祝欢拿了。 “死小孩。”我压低声音说:“乱翻别人的手机,你太没人品了吧。” 祝欢嘿嘿一笑,贼兮兮说:“姐,我哪有乱翻,他手机早用密码锁住了,我想看都看不到。” 我:…… 对此我深表怀疑。 这死小孩有个哥们,开手机店的,转给人修手机破密码,一来二去让祝欢给勾搭上了,那哥们欣赏祝欢的音乐,让祝欢教他弹吉他,祝欢就让那哥们教他玩手机,他们的背影在北海的夕阳里各种神情,要说这么些年来祝欢没学到几手,那我宁愿把手机吞下去。 死小孩偏偏还一副陶醉的小白状,在那说:“这款手机啊,你看它前后都镶钻的,和市面上售卖的不同,据说厂家当时只限量生产了两百个,全球贩卖给有钱人装B用,到现在也早就绝版了。” 说着,他又把电视遥控板塞我手里:“姐,你最爱的tVB啊。” 我目光挪到电视屏幕上,就再也挪不开了,壁挂式的超大液晶电视看起来就是爽,我看着我心爱的tVB,完全忘了叫那死小孩把手机给还回去的事。 直到浴室里的水声止了,陈书俊穿一身浴袍走出来时,我的目光才恋恋不舍从电视机上离开,毕竟,我这是和衣食父母出来玩的,不能冷落了他。 祝欢一见,就说:“那我去洗了。” 他三步两步蹦进浴室里,客厅只剩我和陈书俊两人,后者宽大的y形领口里,露出的光滑皮肤,白皙而性感,更在一个充分的热水澡后,泛起出诱人的红色,我一面嫉妒着这男人的皮肤怎么比我一女人还好,一面驰畅心醉在他的美色里,我想他就算真是小白脸,也该是极品中的极品那种,连我这种并不饥渴的女人,见了都要流口水。 陈书俊揽着浴袍下摆,挨着我坐在沙发上,我怕我一身汗臭味毁了我形象,就连忙把屁股挪远了些,谁知他又紧紧地挨过来,脸上还是那种君子一样斯文镇定的微笑。 “洛洛,你的房间在二楼南面,我就在你隔壁,夜里我们一起看流星雨好不好?”金丝边眼镜在我眼前闪闪发光。 我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他挨得更近了,湿热的气息贴者我脸颊,他低声说:“到时来我房里,好么?” 我又不自觉地点了点头,或者说,我已完全进入无意识状态。 陈书俊笑了,那笑容很温和,很幸福,我想起那天他削水果喂我的场景,他的手臂稍稍伸过来,我就不自觉地往他怀里靠了靠。 啊,要是祝欢那死小孩不杀出来,这该是多么温馨的二人世界啊。 吃过一顿并不算和平的晚餐,我开始盼着深夜的到来,看流星雨,我多么浪漫的夙愿啊,挨到十点,祝欢折腾累了去睡觉,陈书俊拿了两个望远镜,递给我一个,说:“走吧,我房里有大阳台和躺椅,今年夏天最大的一场,可不要错过了。” 我于是就屁颠颠跟在他后面,进了他房里的阳台中,两人坐在大躺椅上,头顶就是清澈明朗的星空,我拿起望远镜,开始兴奋地数星星,比数钱还欢乐。 陈书俊本来和我一起数流星的,两人像傻逼一样举着望远镜,后来他放下了,不干别的,就看着我。 他说:“洛洛,在流星落下的时候,你有没有记得许愿?” 我哈哈笑了,说:“当然啊,我许了好多好多愿望。” 他说:“那我有荣幸听吗?” 我说:“我许愿有将来有好多好多的黄桃罐头可以吃,还有好多好多的灵感可以用来创作,我想成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 他:“……就这样?” 我说:“是啊,如果更好的话,当然是希望有好多好多的银子,希望我妈可以一辈子爽快地打牌不愁钱花。” 他说:“还有别的吗?比如,你的记忆?” 我:“……啊?” 第二十七章 一只温暖的大手从我腰间揽过,那力道与角度,都拿捏得极其舒服,待我回过神来,我已斜了身子,被陈书俊揽在怀里。 我的头枕在他胸前,一眼就能望见他领口中袒露的肌肤。 他似有磁性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勾得我心头痒痒,他说:“洛洛,我在杂志上看到过你的生平,我想,我若说是同情,你的自尊定会厌弃我,所以我喜欢你这样美丽的人儿,又不知该如何说起,我怕吓着你,洛洛,你说,我是否可以这样抱着你,照顾你,愿你一生平安喜乐?” 我脑袋迷糊,有些发蒙了,我画杂志起,最多也是一些猥琐男看了杂志以后来信“求交往”、“求合体”,从来没有人,这样认真地与我说话。 陈书俊说:“洛洛,你都不记得从前了?” 我摇摇头,说:“不记得了。” 他说:“那你不许愿能记起来吗?” 他嘴角一抹笑容如夜色中盛开的玫瑰,偏偏又长在这样一张清秀斯文的脸上,他一手揽我的腰,一手缓缓地摘下眼镜。 在他妖冶的笑容中,我竟然情不自禁地往他怀里靠了靠,我说:“记与不记,又有什么区别,如果说我还有个愿望,那就是在我生命中的某一天,我爱的人,他也会爱我,就算他已不爱我了,我也想亲眼再见他一面,哪怕远远的,也好。” 我说:“陈书俊,你知道么,我潜意识中,总觉得我从前很深地爱过一个人,也许我这样说,你会觉得我是个疯子,可是,人这一生,不都是颠狂么,哈哈,颠狂啊……” 说这话的时候,我并没感到多少害羞,也许是陈书俊的怀抱太过诱惑,他这么一步一步地引诱,我一步一步地往里跳,我像中了梦靥一样自言自语,不知觉地往他怀里靠得更紧,他的怀抱如这屋外深沉的黑夜,我知觉又不知觉地堕落,我甘愿。 陈书俊缓缓地说:“我相信你,可也许那个人,早已结婚生子了,他有漂亮贤惠的妻子,有活泼健康的孩子,这岁月啊,像流星一样划过,他有了自己的家,剩你孤独一人。” 剩我孤独一人。 听他这一说,我心里一酸,差点就落下泪来。 我想起被我英勇告白又英勇拒绝我的景深,是啊,是我鲁莽了,他有他自己的生活,我又算个什么。 陈书俊又说:“可也许……那个人也在寻找你,世界之大,你忘了他,他还记得你,也许他一辈子都在寻你。” 我摇头笑:“世上哪有那么深情的人,而且,你看我这张脸,那么大,丑得要死,就算他找到我了也难以辨认,到头来,还不是擦肩而过。” 陈书俊温暖光滑的大手轻抚我的脸颊,我闭着眼,任由他抚弄,我不知道我是在享受还是在堕落,我只听他说:“哪里丑了,洛洛永远是漂亮的。” 他说:“其实这些都是缘分,如果许愿可以实现,那么缘分就也是存在的,洛洛,我一直相信缘分,说不定,那个人已在你面前。” 我睁眼,他的唇已覆上来。 而我双手勾他脖子,竟也主动迎合他。 那一个夏夜,有流星划落,有一个人把我迷得七晕八素。 陈书俊像小言里的男主一样,在夜色中,拥我在怀,深情款款地对我说:“洛洛,让我好好待你,我喜欢你。” 那一刻,我在想,也许这真是传说中的真命天子?小言不是常写么,女主失恋以后,遭遇真正的男主,这个男人,比姓景的更值得我去爱。 第二日他先送了祝欢回屋,又送我回家,我坐副驾驶座上,他把车停小区门外,我正想着昨晚的一切是不是星空下的梦幻时,他俯身过来,先是抱我,抱着抱着,我俩又亲一块儿了。 呃,这光天化日的,莫非,他比我还旱? 半小时后,我终于从车里出来,陈书俊说:“如果你喜欢,我天天来接你出去玩。” “最好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他又补充一句。 我心花怒放:“好啊我下个月的工作已经赶得差不多了,应该挺有空的。” 他笑,金丝眼镜后清澈而干净的笑容穿过酷暑,落在的冰凉的心理,温暖灼人。 他说:“洛洛,我爱你。” 我老脸一红,正想着我该豪放地说一句“我也爱你”还是羞涩地低头不语的时候,一辆宝马停在我们旁边。 宝马车上走下来李培培。 酷暑的阳光下,有一瞬的错觉,让我差点认不出她来,这个画着浓妆,满身珠光的女人,真是我那位亲切的邻居? 而且,尚未找到工作的张正义,什么时候发大财买了宝马? 我震惊了,看来是我闭关在屋里的一个月,这个世界毅然抛弃了我。 三秒钟后,李培培一句话给了我答案。 “哟,夏洛?”李培培走过来,眯着眼瞧我,说:“你果然下海了呀?多少钱一晚呀?瞧你这傻样,一百都赚不到吧?哎呀,说起来你还要感谢我呢,那次我家的房客来向我打听你,说你夜不归宿,我说这不挺正常么你早下海了,不然你一精神病,没文凭没学历没老爹,在北京哪能混下去呀,他还不信,哈哈哈,二死了……” 我愣了一下,才明白了,我立马一个耳光甩过去,啪!那声音清脆而美妙。 唯一不美妙的,是我右手五个手指瞬间沾满了油腻粘乎的脂粉,靠,这女人到底抹了多厚的粉啊。 李培培哇的一下大哭起来,这回她不泼妇了,她在那装纤细柔弱,我目送她捂着脸,泪奔到宝马车门前,哭哭滴滴地向车里的人梗咽着什么。 宝马车门开了,走下来一个脸大腰粗的男人,咦,不是张正义? 从这男人脸皮松弛的程度,我判断他起码有四五十了,而且我似乎在报纸上见过他。 李培培指着我,哭着说:“老公,就是她,就是她打我。” 我登时被雷了一下,正义兄何时被戴了这么大一顶绿帽子?而这男人已三两步来到我面前,看他气势汹汹的样子,我暗叫一声完了,他定是来替李培培报仇的,我偷瞄了眼他比我腿还粗的胳膊,我想我肯定打不过。 打不过,那就只能跑了。 欺软怕硬,向来是我的良好品德。 我正要撒丫子跑路,陈书俊的车门也开了,他走出来,拦在我面前,低头问我:“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我连忙摇头,心想大爷你放开我啊你再不放开我我们俩都要被打了——陈书俊这细瘦的身板,哪能和人家一壮汉对抗啊! 李培培趁机哭道:“老公,你看他们一对狗男女,这女人专门出去卖的,刚才打我。” 我心道完了完了,这下完了,这壮汉不知该有多大力气,瞧他那攥紧的拳头,估计石头都能打碎了,十个陈书俊都打不过他啊,这时候,那壮汉动了。 他肥大的巴掌挥起来,带着风声,我吓得闭上眼睛。 啪! 重重的耳光声。 可是……呃?我摸了摸自己的老脸,啥事都没有啊,难道陈书俊替我挨了一耳光?我心疼地赶紧瞧他,可他也啥事都没有,依然站在那里,慢条斯理地笑。 金丝边儿的眼镜,歪都没歪一下。 我懵了,这时我又听到低低的哭声,是那种想爆发又不敢的只能灰溜溜夹尾巴的哭声。 竟然是李培培。 李培培捂着另一边脸,从她指缝里,我就看到那一张如花似玉的脸啊,给肿得老高了,这壮汉的力气不知比我大了多少倍,在李培培无比委屈的目光中,壮汉颤着一脸的横肉吼她:“我早叫你别回来了,不就是跟前男友分手吗,还回来拿什么东西,老子哪样不给你买啊?” 说完他又堆起一脸笑容去和陈书俊握手,忙不迭说:“陈公子,她一小丫头不懂事,您可别生气啊,您啊,来北京那么多天了,怎么也不上我哪儿坐坐。” 我先是被“小丫头”三字雷了一下,李培培,她可比我都老啊,我又听到这壮汉竟然巴结陈书俊,那完全换了张脸的谄媚模样就跟条小京巴似的。 陈书俊推了推眼镜,眼睛眯起一条缝,脸上依旧是慢条斯理的笑容,盛气而不凌人,骄傲又不傲慢,他悠悠然看了小京巴一会,才说:“原来是周总,幸会,幸会。” 但他并没有接受那个所谓周总的友好握手,他就晾着他在那,周总脸上的笑比哭还难看。 我忽然就记起来了,这个周总,我果然在报纸上见过的,他全名叫什么我忘记了,是一家著名食品厂商的老总,但后来被披露出他家的食品中添加有致癌化学物,当时在报纸占了很大的头版,但后来,这事又不了了之。 他现在开宝马泡情妇给人戴绿帽子,看来仍然混得风生水起么。 我对这些逍遥法外的人最是厌恶,看李培培那一张不知是肿的还是气的又红又黑的脸,我心里又一阵好笑,就是不知陈书俊背后有多大的势力,能让这么个风生水起的老爷们儿称他“陈公子”又摇头摆尾地巴结他。 第二十八章 周总又媚笑着说:“这位小姐就是陈公子的女友吧?真是漂亮动人啊,刚才多有冒犯,实在是对不住。” 我刚要说话,陈书俊已把我揽在怀里,摸着我的鸟毛头发,慢吞吞地对那周总说:“你的案子我会想办法的,但我不希望再看到任何欺负洛洛的人,你们两个,最好是离开中国,对我好,对你也好。” 我看了周总一眼,他正忙不迭地点头哈腰,我心里一阵厌恶,这种人渣,真是便宜他了,他把捂脸哭泣的李培培连拉带拖进宝马绝尘离开后,陈书俊轻轻拍拍我的肩,说:“洛洛你……要不住我那儿去吧?这儿环境不行,我不想有人欺负你。” 我惊了,这才刚……呢,咋就同居了?这进展也太快了吧,嘤嘤嘤嘤,我摇头:“没事,我在这还要照顾我老妈,我住着挺好的。” 陈书俊点点头,也没有再强求。 我又好奇地问:“那个周总,是不是被曝光的食品厂人渣老总啊?他坑害了多少人啊。” 陈书俊笑:“他只是被推到风口浪尖的替死鬼,洛洛,这里面的东西太复杂,你不懂,我也不希望你懂,我希望你一辈子快快乐乐,什么都不要去担忧。” 我点点头:“可他到底是坏人啊,你不能助纣为虐。” 陈书俊说:“那你觉得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我说:“好人!” 一想,我又改口说:“不对,你是坏人,我才不给你发好人卡。” 他哈哈笑起来。 我也笑起来,依偎在他怀里,无论如何,他刚刚保护我的那样子,真的像是梦幻剧中从天而降的男主角。 那天之后,李培培就消失在这栋破楼里,报纸上也“顺利”传出周总婚变的消息,再后来,我连正义兄都极少见到,据张婶说,他失恋后每天把自己锁房间里,不是打游戏,就是看录像,有一天,张婶和我妈说最近她家的卫生纸用得特别快,真是奇怪啊。 所以正义兄在房间里看些什么录像,我们就不得而知。 但张婶还是很高兴的,从她每天在牌桌上输给我妈越来越多的钱,就可以看出她的高兴,毕竟她一直讨厌的准儿媳走了,她每天都高兴地对牌桌旁几个三姑六婆吹嘘:“哎哟老天有眼啊,咱家正义终于不用受气了,我就说啊,咱们正义新加坡XX学府的毕业生,留学归来的成功男人,前途一片光明,哪能和那种女人将就,按我看啊,洛洛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上咱家正义,洛洛她妈啊,听正义说你宝贝女儿已经是著名画家了?啊呀,多光荣啊……” 我急忙说:“您操心了张婶,我已经有男朋友了的。” 张婶和我妈同时张大了嘴,感情我像是一辈子找不到男人的女人? 我妈说:“你什么时候谈恋爱的?怎么不带回家给妈瞧瞧?” 我慌忙说:“时机成熟了自然带回来给您瞧,您……您先打牌吧……” 因为我知道,按我妈催我嫁人那架势,我就算带头公猪回家,她都会逼我立刻领证去。 我哪敢把陈书俊带回家受惊吓啊! 晚上我妈拷问我,我说:“一个企业家,很有钱,性格也很好。” 我妈鄙夷说:“你踏实点吧,太有钱的不要找,都不可靠。” 潜台词是太有钱的哪可能轮得到我。 我:……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这些天的相处,陈书俊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是极好的男人,比起景深有过之无不及,我虽是个踏实的人,但天上掉下五百万给我,我起码不会拒绝。 “那些有钱的风光的年轻企业家啊,稍微有头有脸的,都忙着和明星闹绯闻……”我妈又说。 我想想的确是这样,但陈书俊又不像是这种人,我试探着说:“妈,他叫陈书俊,你有印象吗?” ——如果,他曾经,认识我,在那遥远的八年前,在那名叫洛城的故乡。 可我妈摇头。说不认识。 我又将信将疑地跑网上搜索陈书俊,搜索出来的信息寥寥无几,别说是和明星的绯闻,连负面的信息都没有,仅有的几条,也是关于最近他手下团队强势进军文娱圈而造势的一些新闻。 我想我是走了狗屎运,这么干净的男人真是难得。 在之后的时间里,我和陈书俊逛街约会看电影,他开车带我在整个北京城里疯玩,那些我来北京五年一直玩不起的地方,他极有耐心地陪我像小孩子一样耍闹,我开心得不得了。 我想我已经走出失恋的阴影了。 可我不知道,生活它永远喜欢开玩笑,生命中永远有那么一些巧合,它让你一辈子忘不了,一辈子铭心刻骨。 那是一个夏末的傍晚,夕阳落下,并不炎热。 陈书俊的分公司有事脱不开身,我一个人在家无聊,索性就从柜子底下搬出许久没用过的画板和铅笔,赤着脚,穿着睡裙跑楼顶上的天台去写生装逼,然后我意外地听到了一个声音。 他说:“白洁,你听我说,你别这样,我一直把你当同学,或者……朋友。” 他说:“你也是医生,你了解我的状况,我真的不值得你付出一生。” 他说:“对不起……” 他倚在锈迹斑斑的护栏上,下面就是车水马龙的街道,以及远方鳞次栉比的建筑,天色灰蒙,无数拔地而起的高楼,而他在这矮小破旧的楼顶,晚风吹起他衬衣的下摆,吹起他的乌黑的头发,他苍白的背影,在京城繁华的衬托下,是那么的萧索。 他的声音的风中模糊,我隐约听到他对着电话另一端的人说:“谢谢你这两个月的帮忙,可是对不起……” 他说:“我这辈子只爱过……一个人……” 那个耳熟的名字被风吹散,我来不及咀嚼更多,当我不知觉竟已走到他身后时,他也正好回过头来。 “洛洛?!” 他被我吓到,手机摔在地上。 而我也没料到他会那么大反应,我一惊,抱着的画板也摔下,刚好一记猛的,砸在他手机上。 我仰头看着他。 近个把月没有见到他了,他比刚见面时憔悴了许多,眼中尽是血丝,皮肤也粗糙没有光泽,哦,我的娘啊,是什么把他折腾成这样。 我说:“嘿,真巧啊,你也来装逼啊。” 他不说话,垂下眼,望着我,长长的额发被风吹得遮住他半边面颊,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记得下一秒,我已被他抱在怀里。 “洛洛……” 他沙哑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的力气是那么的大,大到我心口窒息胸腔生疼。 而我永远记住了这个北京城的傍晚,这个被风吹散的夏末。 又是那种熟悉的感觉……可是我一脚踹开他:“你搞毛!我是有男朋友的人!” 然后他看了我一眼,一言不发,走下天台,单薄的背影消失在台阶尽头,在昏暗的天色中落寞。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还在地上,他忘了带走,我拿起来一看,是白洁的电话。 我本想给他放回去,但不知按了他屏幕哪个地方,这该死的触屏手机自己给接通了。 “景深你别挂电话啦,我又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好啦,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吧,夏洛的医疗事故我们不是已经查到一点眉目了?你别放弃啊,喂,你在不在听啊……” 我把电话给他放回原位,直接拿了画板回家,这家伙,还调查我? 不过他调查我多少,都和我没有关系,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我是人不是畜生。 骄傲自尊如我,那时候从没想过会有一天,我哭着喊着苦苦求他回头看我一眼。 那天我和陈书俊看电影回来,到家已经是凌晨四点。 我喜欢看腻歪得死去活来的言情,他喜欢看吓人得死去活来的恐怖,于是就互相承让,一连看了三场,看到最后,我们两个走出影院时都有再世为人的错觉。 陈书俊在楼底下与我吻别,说:“洛洛,周末我打算带你去红酝酒庄玩,就咱们俩。” 我说:“好啊,远不?” 这些天,和陈书俊的相处,真可谓是神仙日子,我一颗少女芳心早被他哄得飘飘然,差点儿连自己是谁都快忘了,我享受并沉溺在这种生活里,我尽情地让这些光芒四射的生活填满我内心的创痕,谁说闷骚男一定是最好的?陈书俊直白的真情流露,让我感动,让我从小心翼翼变成大胆接受。 陈书俊靠在他的锃亮的跑车边,搂着我的腰,在路灯下,他脸上的笑容无限迷人,我不由看得心醉了,我听到他说:“不远,就在市郊,是我一个朋友开的酒庄,上次我不是拿两瓶MoutonRothschild1999去送人结果摔了么?说实话,我真觉得那酒的档次还配不上你,洛洛,我要给你全世界最好的。” 我吐了吐舌头,低低说了声“哦”,其实我对酒类鉴赏和名品一概不懂,我还生怕我这样的土包子去了,丢他的脸呢。 陈书俊说:“我一直想补偿你,那天你弟弟大概认为我小气吧……” 我急忙说:“不不不,那小子特调皮,你别放心上啊,你一直这么大方,我都不好意思了……” 他哈哈笑起来,说:“我开酒庄的那个朋友才叫大方呢,世界十大酒庄的名酒,他都有收藏,加上自己酿的,我若带你去了,说你是我未婚妻,他必定会出血招待你,哈哈,不过你可别喝得太醉哟,他那里,只有一间客房一张床……” 一张床,一张床,一张床……这三个字在我脑海中盘旋不去,我涨红了老脸,他竟然已改口称我为他的未婚妻了?哎呀呀…… 我觉得说什么也得礼尚往来,我说:“那好啊,回来之后,我带你回家见我老妈,好不?” 他说:“好,丈母娘当然是要孝敬的。” 我噗的一下笑出来,我这俗人终于找到个白马王子了吗,我俩就倚着他的车门抱在一起又卿卿我我了一阵。 直到路边走来一个醉汉,一下子撞我俩中间,那一身酒气让我忍不住皱眉。 大半夜的,这是谁走路不长眼啊,陈书俊在一旁问我被撞疼没有,我却一眼看到倚在路灯下的醉汉的一张脸。 景深。 不知多少时间没有打理的,他长而油腻的额发垂在他眼前,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但我依旧一眼认出了他。 我打量着他,他青而浓的胡渣在下巴上密密麻麻,他发丝后的目光却越过我,径直看向我身后的陈书俊。 “洛洛,你认得他?他是谁?”陈书俊轻声问我。 我说:“一个邻居而已。” 他说:“那没事的话,我先走了,下次我们别再玩那么晚,都是我不好,拖着你看电影。” 呃,明明是我拖着他看虐恋的爱情片,然后在他肩膀上哭的死去活来,还拿他价值好几千的外衣擦鼻涕的。 陈书俊与我道别,刚要回车上,却冷不防被景深冲过来,一把捉住他手腕,靠啊!我顿时被这醉鬼给吓了一跳,他不会因失恋改变了性取向吧?偏偏还看上我的男人,妈呀,太魔幻了。 强烈的酒味从景深嘴里喷出来,他说:“你就是洛洛的男朋友?我好像……见过你?” 路灯下,他幽幽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陈书俊的脸。 第二十九章 我很难相信,一个醉到会撞路灯杆子的醉鬼,会有这样明亮的目光,再不见往日烛火般的柔和,景深带着血丝的,圆睁的眼,亮得吓人。 陈书俊皱起眉头,狭长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他冷冷地说:“我没见过你,你放开。” 我也说:“姓景的,你抽什么风,放开我男人。” 景深却纹丝不动,更没有理会我,他只顾死死地抓着陈书俊的手腕不放,我从来没想过,景深,他平时那么温柔那么好看的一个人,会有这样歇斯底里的时候,简直就像个疯子。 他们总不会是欠了八辈子债的仇家吧,我想,那也太巧了,要是他们真火拼了,我到底是帮景深还是帮陈书俊,或者干脆打120? 我见陈书俊挣不脱,面上有了恼怒,我就上前去劝架想把景深拉开。 结果这禽兽竟然一把将我拖到他自己身后。 天啊,他哪来那么大力气?! 随后我听到他掐着陈书俊的手腕,一字一句地从牙缝里迸着声音说:“陈信……你就是陈信!” 我说:“你认错人了吧,什么诚信不诚信的,他是我男人,陈书俊,你放开他,天下男人多得是,你别想不开。” 陈书俊说:“洛洛你过来,不要和这个疯子废话,看来你这小区的环境实在不行,今天就上我那儿过吧。” “好啊”两个字还没出口,景深又把我拉到一边,啊啊啊,神经病啊!我怒了,有这么无理取闹的人!我吼他:“你到底想干毛?!” 景深转过头,幽幽望着我,那目光让我害怕,他说:“洛洛,不要和他在一起,他不是好人。” 他的神智清醒了许多,这一刻,在依旧浓重的酒气下,他像个英勇就义的壮士,我心中好笑,不知他在酒吧受了什么刺激,以前有些不怀好意的人去我弟的酒吧,借着找刺激的名义找麻烦,而我弟总会“刺激”到他们再也不敢脱裤子,我不知景深是不是也受到了……同样的待遇。 我说:“好人坏人我自己会判断,我和谁在一起用得着你管?你不要破坏我的幸福!” 说着,我奋力甩开他,又趁他手劲一松,扯了陈书俊就要回车上。 景深的整张脸都红了,不知怎么的,看到他好看的脸扭曲成这样,我心里忽然抖了一下,像是个做错事的小孩子,脚步一慢,在我刚拉开车门的时候,被景深直接跨过来一把抱住了我的腰。 景深沙哑到让人不忍听的声音在那重复说:“不要和他走!洛洛,不要,洛洛……” 我心里烦躁,尼玛的,当初拒绝我的时候那么干脆,现在又来演什么悲情男配?我一个一个拨开他的手指,面无表情:“姓景的,你喝多了,放开我。” 哼,当初你送我的话,原样奉还给你。 陈书俊也拎着他领子把他往后扯,还狠狠往他腰间踢了一脚,“疯子,”他说,“你再纠缠,我就报警了。” 景深痛苦地倒下去,在这个李培培曾被周人渣扇了一耳光的地方。 看他脸上拧在一起的眉毛,以及那些油腻的,下垂无力的额发,我不争气的心中又开始不忍,其实他也挺可怜的,又失恋,又醉酒,又被人打,我拉开陈书俊生怕他再补一脚,我说:“好了好了,我们走吧,这人喝醉了,别理他了。” 陈书俊脸上还带着愠气,大概他这种生活优裕的人一辈子没见过地痞流氓吧,他拍拍我肩膀安慰我,接着我俩上了车。 陈书俊踩下油门。 可是,我往窗外一看,景深不知什么时候又站起来了,他眉间难忍痛楚,他却挣扎着站在那里,他朝着我车窗的这一边大喊: “别和他走……洛洛……我答应你,我什么都答应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啊!洛洛!夏洛!夏洛……” 空旷的夜幕下,他的声音凄绝不忍听。 车发动了。 路灯的光,在车窗外逐渐模糊,连成一线,它们是那么快地在飞逝,好似我们一去不返的年华。 直到我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直到他的声音终于消失在北京城的繁华夜里。 情深如景,景深如年,年华在掌心流走,流入时间的河,可是岁月是那么的长,长到我望不见尽头。其实没有什么是放不下的,没有什么是忘不掉的,只有看不开的傻子一辈子神伤,只有割不断的过去一辈子怅惘,对吧?夏洛。不如遗忘。 可我的眼角分明有泪水流下来。 我听到自己轻声地说:对不起,太迟了。 到了陈书俊的家里,我一碰到枕头就犯瞌睡,半梦半醒中,似有人轻轻抱我,还把胳膊给我当枕头,我当然不客气,枕着那硬邦邦的胳膊,翻了个身继续睡。 陈书俊说:“洛洛,好好休息,明天我带你上街买衣服,做美容。” 我稀里糊涂说:“嗯啊。” 陈书俊又说:“晚上有个重要的party,是我一个发小的生日,你要赏光一起去哦,不然我没面子。” 我稀里糊涂地又说:“好。” 然后一头栽下去,睡得像猪一样。 不过,这一觉似乎睡得并不踏实,我不知道猪会不会做梦,但我知道猪一定不会做这么可怕的梦。 梦里,我置身于一个金碧辉煌的厅堂,似是一栋酒店的顶层,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海,远方黑色的礁石在夜色中散发着奇异的光彩,而海面上浪涛汹涌,大雨滂沱,雨水溅在玻璃上,金色的灯光打了满室,我不知这到底是白天还是黑夜,厅堂中央是停止旋转的舞台,舞台上空无一人,只有一圈音响、落地灯和架子鼓,以及凌乱倚墙的座椅,显示着这里曾有的繁华。 整个世界,只有大雨落在玻璃窗上的声音,那种空旷的安静,让我心悸,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在这里,我想离开,却找不到电梯,我慌了,开始撒丫子奔跑,企图找到楼梯或者别的出口,直到我慌乱中绊了一脚,才发现脚上仅穿一只凉鞋,凉鞋小巧而精致,鞋面上镶着钻,在灯光下闪闪烁烁的,一看就价值不菲,可是另一只,我不知道它去了哪里,或者打从一开始,我就已失去它。 面前巨大的落地窗,正好当做镜子,我见到镜子里的自己,穿着优雅的黑色晚礼服,礼服上别着一枚同样精致的胸针,胸针镶着和鞋面上一样亮晶晶的钻,我想我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我乌黑柔长的头发披在身后,直到腰间,稍一倾身,那光滑如丝缎的头发就一缕缕滑到胸前,天啊,这是我吗? 我看到玻璃中自己淡妆的脸,简直无法置信,我这把老骨头,是何时变成如芭比娃娃一样精致秀气的脸了?而且这张脸,竟然似曾相识,好像在哪儿见过一样……我靠,这不就是禽兽景皮夹里那位苍井空吗! 我顾不得许多,继续寻找着出口,不知沿着大厅外的走廊奔跑了多久,我终于见到一扇门,门开着,往下是蜿蜒的楼梯,看不到尽头,我顺着旋转楼梯一直往下走,却好似总也走不完,楼梯两侧不知何时多了一扇扇的门,我找不到路,就好奇地推了一扇门进去,结果让我大吃一惊—— 门内是同样空旷的厅堂,只在正中间摆放一张床,床顶白色的帐幔飞舞在空中,床上是两个不停缠绵欢爱的男女。 我画了一辈子春宫图,看了一辈子春宫剧,却是第一次亲眼看到活生生的春宫,我吓得慌忙关上门,打开下一扇。 依旧是一模一样的景象,一模一样的床,床上一模一样欢爱的男女。 我吓坏了,却又忍不住好奇心,继续去开别的门,结果一扇接着一扇的门在我眼前打开,门中是可怕到让我忍不住尖叫的同样景象。 我奔逃在旋转的楼梯中,如何都望不到终点,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一把翻过楼梯的扶栏,头朝下从中间坠了下去,那一瞬间,全身的血液都涌到脑门,有猛烈到让人窒息的海风扑面而来,但那咸腥的味道带着无限的亲切,我闭上眼,仿佛看到自己回归大海,四肢散作深海的珊瑚,长发缠为珊瑚旁的海藻,一缕缕柔软飘舞,在千年后依旧迎着月光歌唱。 “洛洛,洛洛!” 似乎有人在推我的身体,我醒来,才发现自己的睡衣已被汗水浸透,黏糊糊地贴在身上,特别难受,而陈书俊正摇着我的肩膀,一脸的担忧。 他说:“你是不是做噩梦了,又是尖叫又是哭的。” 我:……啊? 我怔了足足一分钟,才模模糊糊地记起梦境中的内容,可梦境就是这样,你在它其中时它无比真切,你离开它后它又无比遥远,遥远地让你很难再记起它的轮廓,更别说是细节,哪怕这曾经真切的一切,就在刚刚经历过。 我后背冰冷的汗水和陈书俊脸上的担忧,显示着我确实经历了一个恶劣的梦境,可床头明晃晃的灯光刺进我眼里,我硬是记不清楚到底梦见什么了。 直到我偶然看到卧室的落地窗里,自己狼狈的身影时,才恍惚记得好像梦见自己在照镜子,梦见自己很漂亮——可现在,玻璃中映出的,是我乱糟糟的鸟毛头,以及眼袋浮肿,疲惫不堪的一张粗糙的脸。 我又一歪头睡了下去。 第二天,天气大好,陈书俊开车带我出门打理头发,做美容,又带我去买衣服,他说:“洛洛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不穿点体面的衣服,太对不起你自己了。” 穿惯了t恤和牛仔裤的我顿时窘迫了,这男人,说话怎么能这么甜啊,我不好意思地冲他笑笑,然后习惯性地抓抓头发。 呃……这头发好像才刚打理好,花了他上千块钱让我明白“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不化妆的懒女人”的…… 陈书俊哭笑不得,说:“快走吧,待会再去趟美容院,party六点就要开始的。” 我乖乖地上车,任由他载着我在北京城的大街小巷里串,看他的郑重,我知道这个party对他来说很重要,他们这样的人,不都最是注重面子么,我说什么也不能丢了他的脸,况且,听陈书俊说去赴宴的都是他们的圈子里,那些政界、商界、娱乐界一把手的子女们,随便一个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陈书俊想去文娱圈里插一脚,今天就是个好契机。 在早上给老母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出门玩几天后,我就打算这段日子跟着陈书俊混了,反正在那地方,和景深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不想再和他有交集。 陈书俊的跑车一路七拐八弯地开出市中心,他的车技很好,甚至在空旷地带玩漂移给我看,看来他还是个玩车的老手,最后我们进到了一个小胡同里面,他停在一家光线幽暗的小店门口。 店门上挂着一颗颗珠子串起来的门帘,还没进去,我就闻道一股香味,像是檀香又不像是檀香,一股神秘而好闻的味道,而进门后,这股香味更加浓厚了。 “我一直觉得今天有贵客到来,原来是陈少爷。” 一个甜而不腻的女声,幽幽响起,我这才发现,昏暗的光线中,柜台后的长椅上,躺着一个慵懒的中年女人,她全身的服饰打扮,非古非今,但是异常的好看,就像是这屋里燃着的香,透出一股神秘的异域味道。 陈书俊笑着点头,向我介绍:“她并非全北京城最有名的服装设计师,但她当年在新德里的时候,名声可是相当的大。” 新德里是印度的首府,怪不得我看这个女人,怎么都像个混血。 我朝她笑笑,点头示意,陈书俊又介绍说:“这是我未婚妻,今天来为她挑选几件晚礼服,卡玛,把你最近的手艺都拿出来吧。” 卡玛点点头,就到里屋去了,我连忙对陈书俊说:“几件也太多了吧,一件就够了。” 陈书俊哈哈笑了,说:“没事,我在北京的几个朋友,都时常到她这里来做衣服的,卡玛的手艺啊,可比市面上那些庸俗的品牌强多了,洛洛你要听我的你知道吗,我一切都要给你最好的,我要把你打扮成最漂亮的女孩子。” 我羞涩了:“那随便你吧。” 几分钟后,卡玛抱着几套礼服裙出来,让我一件件地试,我就兴奋地在那试衣服,还问陈书俊好看吗。 他说:“……好看。”但说得有点犹豫。 呃,我好像,的确肥了点,我看着自己比胸还大的小肚子,泪流满面,这么好看的礼服,我真是暴殄天物啊! 卡玛在一旁善解人意地说:“慢慢试,还有好多款式。” 可我的身材因长年宅屋里再加上锻炼不足,又肥又难看,什么漂亮新奇的衣服,穿我身上,都失去了原本的味道,在那种神神秘秘的香中,我不知试了多少件衣服,试到我和陈书俊都快哭了,都没有一件特别满意的。 偏偏陈书俊又是那种完美主义的人,宁可迟到,也不可不完美。 于是,我继续在各种拉链、衣带、腰束中饱受摧残,最后连卡玛都要哭了,她说:“等等,还有一条裙子,一定合适你。” 说着,她又去里屋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一条纯黑的抹胸礼裙来,让我试穿,我一试,蓬起的裙摆很好地遮掩了我身材的不足,裙摆上的刺绣与镂花是那么的精致,至于抹胸的部分,由于垫子内置得恰到好处,也把我的胸撑得坚挺起来,简直像是为我量身定制一样,整个人的气质都改变了一圈。 卡玛说:“我七、八年前做过差不多款式的,给了一对很像双胞胎的女孩子,这是我这些年最得意的作品了,后来我一直怀念,又做了一条,没想到做大了,一直放在店里,今天终于找到合适的人了,这世上啊,每一件衣服每一条裙子,都有一个最适合它的公主在等待它,姑娘,你这一刻真像一个公主。” 我被卡玛夸得飘飘然,加上裙子确实完美,我在镜子前转了几圈,瞬间信心爆棚了,这裙子的气质果然合我,我想,合得简直跟在我前世梦中见过一样,我跑出去,跑到等在外面的陈书俊面前,臭美问他:“漂亮吧?啊哈哈……” 谁知陈书俊整个脸色都变了。 第三十章 陈书俊脸上的那点悠哉劲儿在此时荡然无存。 不要吧,难道我和他的审美观相差太大?或者我如此中意于一条八年前旧款式的裙子的审美观,让他觉得我无可救药?但时下的人们,不都喜欢把旧款翻新美其名曰“复古”么? 况且这条裙子的款式,实在让我爱不释手,简直像是和分别多年的老情人见面,招呼过后,就可以开房去了。 袅袅腾腾的异域香中,陈书俊的脸色也显示出别样的异域风情。 我犹豫:“真的不好看吗?你别嘲笑我啊,呃……我就是个土包子啊。” 但陈书俊到底是陈书俊,他脸上的异域风情很快不见,他摸摸我的脑袋,说:“好看。” “……真的好看?” “真的好看。” 我将信将疑望着他,现在,他脸上又重新换回他的招牌笑容,他抓起我的手,轻轻放到他自己的小腹上。 如此暧昧的动作,让一旁的卡玛咯咯咯笑个不停,这大庭广众之下啊!我不知他想干什么,涨红了脸,他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你看,我今早上没吃东西,肚子饿得发慌了。” 哦,原来是肚子饿啊,我点点头,那种饿起来前胸贴后腹的痛苦,我深有体会,而且陈书俊一起床就带我往外跑,又是开车又是买东西又是打扮我的,一天下来,不饿死才怪。 想到这里,我又是心疼又是感动,我说:“那我们快走吧,这一件就足够了,真的。” “那也好。”他说,“今天时间匆忙,是我没考虑周全,改天我带你来量身定做。” 说着,他付了钱,卡玛又帮我顺便补了妆,两个小时后,我们出现在高望大酒店的门口。 高望大酒店是新开在王府井的一家五星酒店,在车上,陈书俊就告诉我今天开生日派对的这位主角名叫高望,是他的一位发小,而高望有个爷爷是政界一把手,这家酒店就是以他孙子高望的大名所开,陈书俊的爷爷昔年在北方从政的时候,和高望他爷爷有过命的交情,后来陈家去南方下海做生意,也多亏了高家的关系网,才能飞黄腾达,一日化龙。 当然,这其中,高家自然捞到不少羹,但官商勾结这四个字,我实在不好意思当着陈书俊的面说。 他只想让我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地生活下去,我自然也不能给他添堵。 高望就站在大门口迎接我们。 “阿信,我们有多少年没见啦?难得你肯赏光啊,哈哈哈……” 那位一身象牙白西装,梳着三七分头,有着浓眉、小眼、外翻嘴唇的、一见面就给了陈书俊一个热情拥抱的帅哥,想必就是这场生日派对的主人,高望了。 我在陈书俊身旁含笑点头,顺便打量他,说实话,他的五官都呈一种重口味生长的姿态,凑一堆儿,实在说不上好看,但人靠衣装这句话说得相当有道理,高望在如此考究的一身衣冠打扮下,又给活脱脱换了个人样儿。 陈书俊脸色微有些不快,说:“阿望,你记错人了吧,我是书俊!” “哦,书俊书俊,你瞧我这记性,哈哈,待会儿我自愿罚酒一杯!”高望爽快地大笑。 陈书俊随即介绍我,说:“这位是我的女朋友,夏洛,著名插画家。” “哦——夏小姐,久仰久仰。” 高望来和我握手,语气中拖着一种奇怪的腔调,他脸上的笑容,也很是暧昧。 可我当时没有多想,我以为他只是作为一个《美色时代》的忠实读者,见到我真人时才有这反应,我就也傻逼兮兮地与他握手致意,然后一行人来到酒店顶楼的旋转餐厅。 这时已到晚上七点有多,我们由于路上堵车迟到了一小时,餐厅里已聚集了上百号人,都是穿着优雅时尚的年轻男女,名流汇集,成双成对,帅哥们高谈着国家时事,或是F1锦标赛,美女们掩口笑谈着哪款哪款香水又上市了新品,哪款品牌的服装已出了秋季新款,陈书俊和高望两人带着我在人群中穿梭,不时停下来与相熟的人点头致意,美丽的葡萄酒在高脚杯中折射诱人的光影,而我在杯光酒影和各式各款我永远也说不出名字的香水味中给熏得昏头转向,眼冒圈圈。 要不是给陈书俊面子,我才不会来这种地方找罪受,偏偏眼花缭乱还不够折腾我,陈书俊每遇见一个熟人,都要介绍我,说我是“时下当红的美女艺术家”,我只好装出十二分的仪态矜持来应付各种各样好奇的目光。 陈书俊悄悄告诉我,说里都是些人物,和我将来一个圈子里的更不少,混个脸熟了,以后我也好发展。 可是,天知道,我此刻只想把磨得我脚疼的高跟鞋给甩掉啊摔! 高望还喊了明星乐队来演奏,我无精打采的样子大概终于让陈书俊意识到我累坏了,他搂着我的腰,说:“你看我,只顾着自己让你累着了,你先在那桌休息一会吧,我很快就来陪你。” 我忙说:“我一个人没关系的,你尽管忙你的事去。” 我知道陈书俊还有许多生意要去谈,中国人都喜欢在饭桌上谈生意,这样一场看似无足轻重的宴会,实际上能促成许多一般情况下促不成的合作。 我乖乖地坐在角落里一张无人的空桌旁,背后就是巨大的落地窗,窗外是北京城这片最繁华地段的夜景,可是我无力欣赏,从脚脖子到脚趾甲,都疼得要命,我把细巧的高跟凉鞋脱了下来,心想反正也没人看见,不雅就不雅吧,我用手重重按摩着脚背,按摩了半天,才舒服一点,我重新穿好鞋子,再起身的时候,头脑又一阵晕眩。 “阿信阿信,阿辉怎么没来?”“阿辉去用餐了哦,洛洛不用等他。” ——脑海中,忽然冒出的一句话,让我盲目而摸不着头脑。 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室内缺氧,就在我抬头望见这满室灯光的时候,竟然有一种莫名的心悸,那些盈盈满满明晃晃的橙色光线,一道道打在我身上,并不灼热,却又根火烧似的,就好像赤裸裸站在太阳底下,供无数人参观嘲笑一样,偏偏既不能跑也不能叫,这种似曾相识的场景与害怕,是如此的真切,简直好像曾经经历过一样。 这时我旁边一张小圆桌旁,坐下来几个满脸轻佻笑意的年轻男人,他们的谈话,让我转移了注意力,却又叫我大吃一惊。 其中一个感慨说:“这次阿辉又没来。” 另一个说:“哈哈,那家伙估计正躲在大西洋沿岸喝冷风呢,这年头啊,网络暴民真是够呛。” 又一个说:“阿信都差点被连累了,现在都躲媒体呢,真可怜,你看他连女朋友都顾不上了。” 有一个说:“可怜个鸟,你别说,陈家那小子当年犯的事儿,可不比阿辉少啊,只不过,人家有高家那群老不死的罩着,现在跟个没事人似的,哎,这一天不换届,咱们家一天得不了势啊。” “你小声点,这场合可别叫人听了去,嘿,你说,”第一个男人压低声音说:“要不要咱们雇些人去网络上搅搅浑水?那群暴民找不到周辉,注意力说不定转到陈信身上,到时候,陈家不死也给叫脱层皮啊!” 第二和第三个人笑了,说:“哈哈,你这主意好啊,那群暴民虽然蠢了点,但是毛主席说过,人多力量大嘛,我就不信高家的老不死,能有本事把整个网络都给禁了!” …… 他们后来又压低声音商讨一阵,就各自走了,我发现其中两个男人的身后,都带着两个或三个漂亮女人,看他们离开的方向,估计就是酒足饭饱去开房的,果然,这个圈子不但上流,而且肮脏,双飞三飞,竟然是他们习以为常的事。 我忍不住恶心,看来也只有陈书俊出淤泥而不染了,我再一想他们说的话,虽然我无意偷听,也听不懂,但直觉就能知道他们商量的不是什么好事。 网络暴民又怎么的?这世上多少黑暗肮脏的事情,都是靠网民的舆论力量,才得以见光得以依法惩处,我就曾以自己是一名所谓“网络暴民”而自豪,要不是碍于场合,我真想立马把酒泼他们身上。 他们那副嘴脸,真是玷污了这美好的葡萄酒了! 可我到底是没有付诸实践,或者老天看到了我没有付诸实践,就干脆让我“被实践”了。 就在下一秒,陈书俊在远处喊我名字,我刚刚起身要走过去的时候,冷不防,一杯冰冷的红酒,劈头盖脸,被泼到了我身上。 我脑中短暂的空白过去后,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女人站在我面前,手中是一个空空的杯子。 想不到,世上竟有如此相逢。 白洁白洁,就是又白又纯洁,纯得像雪花一样洁白。 当初我第一次听到这名儿的时候,还小小羡慕了一把,瞧瞧,多好的名字啊,一听就是个淑女,和我比起来,更配得上仪表楚楚的景深。 可现在,这个一听就是淑女比我更配得上景深的白洁,她泼了我一头一脸红色的酒。 酒从我的头发上,脸上,颈上,凉飕飕地往下流,流进我可爱的小抹胸里,虽然礼裙的黑色很好地把红酒的颜色掩盖掉,但这种被当众侮辱的滋味,绝不好受。 她用下巴看着我,大声地说:“贱人。” 声音甚至高过了乐队的演奏声,整个宴场的目光,都齐刷刷往这边投过来,我也看到陈书俊匆忙从人群中跻身过来的人影。 但我潜意识中并不希望他过来,不知是因为丢脸,还是不想倚仗他一个男人。 我和这个白洁无冤无仇,而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找我麻烦,莫非是脑袋被驴踢了把我当成小三吧,我靠,我还没那么贱。 一想到景深先是拒绝了我又是把她带回家又是拒绝了她又回头向我示好,这种玩弄感情的男人,只会让我想起就来气,我一来气,就索性抄起隔壁桌上那群男人刚喝剩的酒杯,准备回敬给她。 可是我的手被抓住了,竟有人比陈书俊来得更快。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别闹了洛洛,和我回去。” 一转头,哟呵,冤家路窄,找我麻烦的都凑一对儿来了,这人山人海的,也难怪我刚才没发现,他娘的,这都谁和谁闹啊! 我正好扬手一杯酒泼上去,行,姓景的,你行,你护着她,想必你更不介意代她受了这杯酒。 我冷笑,说:“不好意思,是她先闹事的,你那么喜欢管闲事,怎么不先管好她的嘴?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叫我和你回去?” 第三十一章 那些红色的酒液,从他额前的长发上一滴一滴落下来,鲜艳的颜色,落在他洁白的衬衫领子上,景深,这个我不想再有瓜葛的人,却仅隔一天,又遇上了。 从一开始在超市的遇见,到今长生签售会场的邂逅,再到之后的一系列事件,这个人,好像总是有意无意出现在我身边,路窄,路真他娘的窄,是他亲手把香甜的诱饵放我面前,却在我终于下定决心扑上去时,他又适时抽身而退。 然而这样决绝的他,竟也在昨天夜里撕心裂肺地求我不要走。 可我已经累了,他长得再好看,比陈书俊再好一百倍,我也累了,景深,他这样一个男人,我永远不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什么,我也不想再和他有交集,但是在这华丽旋转的灯光下,当我又一次看到他仅隔一天未见的脸,当我不自禁为他脸上难掩的苍白憔悴而心中一痛时,我不得不感慨白洁骂的好。 我怎么能这么犯贱呢?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景深他反反复复戏弄我的感情,我岂能反反复复地陷进去? 我不知道这个场合,到底是白洁带景深来的,还是景深带白洁来的,或者是两人凑巧搭伙的,我只知在下一秒,我听见他明显用力气强撑的一句话时,我竟然险些就想点头了! 景深说:“洛洛,走吧,我带你离开北京,过你想要的日子去,你别闹脾气了,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我感到有怨毒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那是白洁,她望着我,眼中似有火烧,好像我真是破坏她们爱情的第三者。 再接着,有一双手环到我腰间,陈书俊终于推掉所有应酬赶过来,他说:“出什么事了?是不是有点误会?我刚刚叫你的时候,还想介绍一个有名的画家给你认识。” 说着,他的目光扫过白洁,又扫过景深,斯文狭长的眼睛,危险地眯起一条缝。 他说:“白小姐,洛洛是我的未婚妻,希望你不要产生什么误会,家父还一直惦念着请你去做客的。” 陈书俊是笑着对白洁说的,但那种充满威胁感的语气,又分明是冲着景深去的。 白洁说:“收起你这一套吧,做客?呵呵,陈信,不会有那一天的。” 说完,白洁依然高扬下巴,裙摆一甩转身离开,离开前还撂下一句:“景深你有种再也别来求我办事!” 我望着白洁潇洒离去的背影,心想我什么时候才能这么帅啊,她家里也绝对是个有权有势的主儿,连陈书俊都不被她放在眼里,景深更要求她办事。 陈书俊的脸色这时难看无比,我这个莫名其妙被泼了酒欺负的人,现在还要回过头来安慰他。 我说:“时间不早了,要不咱们回去?” 陈书俊面色稍缓,摇头说:“我留在这儿还有点事要谈,你累了,我先送你回去吧。” 看他的脸色,其实他应该比我更累,又要应酬又要喝酒又要开车,我说:“我打车回去就行了,没事。” 然后我跨起包包,往电梯走去,景深似乎想跟上来,但被陈书俊拦住了,我听到那些尖锐刻薄的讽刺从陈书俊斯文的嘴里一串一串地吐出来,在周围人群的哄笑中,电梯“叮”的一声到达顶层,我一脚跨进去,毫无留恋地离开这种场合。 电梯门在我眼前缓缓合上,我最后看到的,是一只美丽的酒杯砸落在地上,那些花一样炸开的琉璃碎片,那些优雅高贵的红色液体,也不知浸满了谁的眼眶。 出租车里,我拿出手机看时间,却看到好几个未接来电,以及一条短信。 清一色,全是老任的,任家海这人,每次找不到我,都习惯性地会补上一条鄙视我的短信。 下个月的任务我都已经提前交了,不知他这会儿找我又有什么事,我打开那条短信准备欣赏他那一贯充满创意的鄙视,没想到,只是一条网址。 网址后面附了一句话:洛洛,支援我一下。 那网址是国内最大的新闻网的论坛,我的破手机不能上网,陈书俊的笔记本又放在公司,我只好让司机改道,临时找了个附近的网吧,停下。 长长的网址被敲进地址栏后,我看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标题。 洛城花季少女被害,富二代凶手无罪释放,六旬父母含泪求助广大网友…… 我一边骂着哪个狗畜生的孙子,一边往下看具体的帖子,帖子里附了一些照片,证件,以及当年法院判决书的扫描件。 发帖人说,这对六旬老人在八年前失去了女儿小月,小月当时还在洛城念高中,交了一个名叫周辉的男朋友,周辉有个企业家老爸还有个书记老妈,祖父辈在政界也相当有势力,有一天小月去和周辉约会,没想到一去无回,他们等来的只是女儿的死讯,尸检报告显示,女儿竟然已经怀上周辉的孩子两个多月了,再加上现场的所有证据,一切都指向周辉就是丧尽天良的凶手,可法院一审竟以“证据不足”而判定周辉无罪。 老夫妇俩不服,上诉,这二审,却拖了八年,眼看这周辉都躲国外去了,面对打不赢的官司和周家告不倒的势力,热心网友帮老人来网络上求助寻找当年的人证,照片上老人爬满沟壑与苍老的脸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 这会儿,老任还在qq上,当我义愤填膺地在帖子后面的回复里留下自己对周辉那畜生的唾弃后,老任从qq上发过来一句话。 他说:那就是我的亲妹妹任家月。 我当时就震惊在了电脑前。 他说:这个案子拖了八年,二审刚刚判了,依旧是证据不足,除了征集网民的舆论压力,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我心中又是一闪,我说:这个周辉我好像在哪听到过,你等等,让我想想。 连任家月这个名字,都格外耳熟。 可我还没来得及细想,后脑勺就被人重重敲了一记,我眼前一黑,很没用地晕了过去。 昏暗的网吧角落里,留在我脑中最后的印象,是眼前显示器屏幕悠悠闪闪的光,我好像听见记忆深处有个银铃般的女声在我耳边说话。 ——“夏洛你再往我铅笔盒里放毛毛虫我就和你绝交。” ——“行啊,那你今天陪我去药铺吧,又要给我妈抓药了。” ——“啊呸,你明明是喜欢他,还抓药抓药的,想拖我当电灯泡,没门!” ——“任!家!月!” ——“啊!!(尖叫)快把你的恶心虫子拿走——” 我似乎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我梦到我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和一群同学游泳,爬树,掏鸟蛋,我们跑到学校话剧社的排练室里,一个个穿着戏服照镜子臭美,又互相嘲笑对方的扮相俗气,有一次,逃体育课长跑的我们在排练室内被老师逮了个正着,结果是每人罚跑八圈。 而我当时体力是极好的,在任家月她们气喘吁吁还没跑完四圈的时候,我已在跑最后一圈了,我绕过那些跑得比走得还慢的女生们,笑嘻嘻对她们说:“怎样?我帅吧?有没有可能去拜师学艺呀?” 烈日下的塑胶跑道,那难闻又难忘的味道,在梦中,竟是真切如斯。 任家月梳着马尾,有清秀素净的眉目,她已在那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话都说不完整,只能拿眼神鄙视我:“什么拜师学艺啊,夏洛你、你是……对某人……别有用心吧……” 而我很没形象地大笑,跑完后,仰面躺在草坪上,惹来体育老师不满的怒视,我冲着任家月她们的背影嘿嘿笑着:“他的祖父是香港著名的风水师,你忘了吗?身手也可好了,据说当时单挑过一个排的日本鬼子,啊,他也得祖父真传啊,我亲眼见过那么高的大树,他蹭蹭几下,就上去了的……” “你吹牛吧?”有人说,“一个卖药的,哪来的拳脚,又不是拍电影。” 我吼:“呸!你没看新闻吗?上次那伙抢百货商店的罪犯就是他出手制住的,哇,一个打五个啊,全让他打趴下了,太厉害了!我好想让他教我啊,喂,家月,你说我该怎么开口呢?喂!你有没有在听啊!” …… 欢笑打闹的时光,一去不返的时光,再未记起的时光,是不是,人老了,就特别容易怀旧? 可是那满室的镜子都如覆了雾气,满地的青草拔节生长,转眼浸过了我们的眉目,我记住了身边一张张欢笑的脸,却到底遗落了自己的,到最后,连梦境,也一起给遗落了。 终有一天,我再也记不得塑胶跑道的气味,再也记不得潮水起落的声音,再也记不得,他们的名字。 我不知昏迷了多久,脑袋里重新有意识的时候,空气中传开水果甜软的香味。 一勺糯糯甜甜的东西凑到我嘴边,我喉咙干涩,就张口咽下去,咦,芒果西米羹?这味道可真好吃啊,我舔舔发干的嘴唇,下意识地说:“书俊,我还要。” 话说出口我就觉得不对劲,我似乎是在网吧上网,被人敲晕后就什么都不知道的,按狗血八点档里演的桥段,我很大可能是被陈书俊的竞争对手不择手段绑架以后,再去和陈书俊讨价还价,一顿勒索。 这这这……果然我老母说得对,有钱人的媳妇不是那么好做的,可是……人质也有那么好的待遇吗? 我嘴里还回味着那一勺芒果羹的味道,难道里面下了药不成? 想到这里我身上有冷汗冒出来,终于把眼睛揉清楚,侧头一看,居然没有人了。 那碗果羹,还放在床头,冒着热气。 这是一个简单干净的房间,既不是我家,也不是陈书俊家,而我四仰八叉躺在一张大床上,既没有被绑着也没有被扣着,舒服柔软的床垫,它告诉我这绝不可能是作为一个人质的待遇。 房门大开着,我刚刚开始研究身上怎么会穿着一套男式睡衣的时候,门口就走进来一个人。 他说:“洛洛,你醒了,别怕。” 我“啊”的一声,给愣住了。 这……这这这不就是景深吗? 第三十二章 他穿着一身很正式的衣服,深黑色的,似乎就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穿的那一套,而他的目光烁烁,精神很好,下巴的胡渣也刮得一干二净,多么光鲜,多么体面,好像之前那个潦倒油腻的醉鬼形象根本没有也从来不可能出现在他身上,全是我的错觉一样。 我冷笑:“我怎么会在你这里?你绑架我?” 他身体倚在门框上,双唇抿成一条线,他垂下眼,并不看我,他说:“你被人绑架了。” 我斜眼:“哈?” 景深看了我一眼,不置可否。 我追着说:“那是谁绑架我啊?我一没钱二没色,还敲我一棍,妈的。” 景深说:“我怀疑是陈信,或者是他的对头,总之是他们那伙人,所以你别再和他们混一起了。” 我噗地一下笑出来,靠着墙,在那笑得打滚,我拍着他肩膀大笑:“你你你你行啊!想不到你也看八点档电视剧啊,哈哈哈哈哈,你喜欢男1还是男2啊,我觉得那男主好傻啊,哈哈哈哈……” 我在那笑得岔气,他却一把捉住我胳膊拎起来,神色严肃,说:“别笑,我说正经的。” 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也说正经的啊,哈哈哈哈,八点档过了,还有十点档,十点档过了,还有深夜档,你最喜欢看哪个啊?哈哈哈哈……我怎么就觉得那么好笑呢,景深。” 看着他皱起的眉头,我越发笑得过火,特别是胳膊被他抓着,而他瞪着我,就跟我抢了他钱似的表情,我心中有股火腾地冒上来,一把推开他,我说:“就你这编剧水平,你还骗谁啊景深,你是不是还想说,我被人敲晕之后,你英雄救美赶到现场打跑坏人救走了我?哈哈哈……” 景深厉声说:“夏洛!” 他似乎很生气,可我还是忍不住笑,我说:“你就别蒙人了,陈书俊是我男人,不可能做对不起我的事,如果是他的对头来绑架我,在电视剧里倒还有点可能,但你知道这是哪?这是北京!是京城!是法制社会!是现实!你那些狗血桥段,还是收起来吧,我不笑你幼稚,真的,求你了,放我回家吧,我和你早就没关系了。” “别说了,洛洛……”他的语声软下来,低着头,估计是不敢看我。 “况且,”我说,“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真有人暗算我,然后你打跑了坏人是吧?一个打一群,哎呀你好厉害啊,你是不是还想告诉成我你其实是李小龙传人啊?你那么牛叉,当初怎么就被陈书俊一脚踹地上了呢,哈哈哈,你爬都爬不起来吧……帮我打坏人?你我还记得你那时候走个楼梯都会摔跤,晒个太阳都会中暑……” 不知因为激动还是别的什么情绪,我一张口,就止也止不住地嘲笑他,看着他垂头不语,脸色铁青的模样,我越发地想欺负他,耻笑他,报复他当初玩弄我感情,拒绝我告白后又带个白洁回家过夜,还纵容白洁泼我一脸的酒,我没完没了地想戳他身上的痛处,我想看他遍体鳞伤的样子来治愈自己。 可不知怎么的,我笑着笑着,竟然有眼泪掉下来。 他的眉目在我眼前,咫尺距离,恍如当时初见时,他棱角分明的面骨,有垂下的额发,遮掩那些薄峭的犀利,而浓长的睫毛微微颤动,覆着那温柔又慈悲的眸光,让人忍不住拥他在怀中,每一次,我见到他,总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冲动。 无论我爱他,恨他,伤他,弃他。 终归是忘不了他。 景深从我嘲笑他的第一个字出口开始,就一直没有再说话,末了,我哭的凶狠,他伸出双臂,把我轻轻地抱住,宽厚的手掌温和地拍打我的背脊,在他面前,我总是装强硬装大爷,最后又软弱失败得一塌糊涂。 他说:“别哭了,吃完东西,我带你走。” 我懵了:“去哪里?” 他说:“去香港,台湾,或者纽约,我都有朋友在那里,总之离开北京,外边天大地大,没人能再算计你。” 我看着他,一直看到他漆黑的眸子里,我破涕为笑了,我说:“景深,到底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我凭什么和你走?” 他的嘴唇动了动,本来要说什么的,却叫我等了半天,也没等到那三个浪漫的字。 他说:“你跟着陈信,只会被他害了。” 我说:“放屁!你认识他?那你告诉我他的前科劣迹啊?告诉我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他说:“我不知道,我一直在查。” “噗!”我打他,“你耍我玩吧?大爷,他现在是我男人!你就算被他踢了一脚爬不起来,你也别阴暗诽谤人家成么?他哪点不比你好?” “他不叫陈书俊,他原本叫陈信,”景深叹气,抱着我,眼睛却看向窗外,窗外是灰色的天,乌云低得似乎就在窗前,看来又是一场好雨,可我看得懂天气,却看不懂景深眼中的东西,他说:“那么多年了,陈信改了名字,你失了记忆,你就坚信他是个好人?洛洛,我不得不告诉你,他们那个圈子里的人,从老到少,没有几个干净的。” 我冷笑:“哎哟,你这话说的,你的白洁呢?既然他们不干净,你不也求着人家白洁帮你办事么?陈书俊待我好,照顾我,我就觉得他是好人,景深啊景深,你做人不能两种标准,你放了我吧。” 他低头,估计被我说得心虚,只说:“有些事情,我和你讲不通,你也还不懂,总之,我带你走,离开陈信。” 我挣开他:“你有病吧?大爷的,我不想和你再纠缠下去,白白。” 说着我在那找我的衣服和包包,这个男人,不知是不是受了刺激,拒绝我不说,还要拆散我的幸福! 可是我只有一件小礼服裙挂在衣架上,刚摸上去,就听景深在那说:“洛洛,和我走吧,他能给你的,我一样能给你,哪怕我其实已经……” 我靠,感情他把我一堂堂艺术家,当成那种市侩庸俗的女人了?其实我跟着陈书俊,什么都不图,就图他的温情,图那种归宿的感觉。 可惜,这些,景深都不懂。 于是我想也没想,冲口就甩他一句:“那你的人呢?也能给我?”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依然没意识到不对劲的地方,当时和他吵了半天,我也没那个脑筋去细想。 可是,下一秒,他已从背后紧紧圈住我,他炙热的鼻息就贴在我颈间,他说:“我给你,我的家给你,命给你,什么都给你,人也给你,现在就给你。” 我还未反应过来,他已把外套脱了,里面是一件单薄的浅色衬衫,他转身从正面圈住我的身体,我一张大脸被埋在他剧烈起伏的胸膛间,他说:“洛洛,我给你。” 我:…… 靠!大爷的! 要是一开始他就这样说,我该有多高兴啊!可现在他当我是什么人?明知我有男人了,他还来诱惑我。 我重重一爪打开他,我说:“抱歉,我不可能和你走的。” 景深又凑上来,想强行抱住我,我又拍又打,总算把他打开。 靠,想跟老娘玩硬上弓?不知道老娘就是画这个的么? 我以为他还会凑上来,但没有,他整个人重新倚在门框的地方,眼睛看着我,眼中是浓灰色的阴霾,不知是绝望还是悲伤。 搞得像我要把他硬上弓一样? 我实在受不了这个男人,抓了衣服和包包要走人,谁知他竟伸出一只胳膊,拦着门不让我走。 衬衣的袖子上,有血渍渗出来,可是他顾也没顾,只望着我,像是毫不知觉。 而我一见到血,我就犯晕了,不会吧,我刚才是打了他的手臂,但不至于打出血吧,我还没那么大斤两,我伸手撩起他袖子,一看,我倒吸一口凉气。 触目惊心的一大片,妈呀,整只胳膊都缠着纱布,纱布里正往外不断渗着血。 我说:“你怎么回事啊?我……我刚才打你我不是故意的……我……” “昨天在网吧里,他们带了刀。”他说,“我跟踪他们去找你时,你已经被打晕了,锁在厕所里。” 他的声音有说不出的疲惫,可还是用那只带血的胳膊,摸了摸我的头发。 我纳闷了:“你真的去救了我?你那么厉害,为什么那时陈书俊踢你你不还手?” 陈书俊向来喜穿皮鞋,不分寒暑,皮鞋尖硬,是仅次于钉鞋的踢人利器,那一夜,景深被他一脚踢中小腹,痛苦倒在路灯下的情景,我一直不能忘。 第三十三章 说到底,心中是万分不忍的,可嘴牙偏偏要硬着,倔着,到最后,伤了他,也伤了自己。 我想我果然是个性格很坏的人,景深自从出现在我身边后,不是摔倒就是中暑,不是受伤就是流血,倒霉的事情一桩接一桩跟着他,然而他不但不离开我,反而想法设法要跟着我要带我走,他……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啊? 我在客厅的桌子上找到一卷用剩的纱布,还有一瓶没盖上的止血药。 我说:“你原来就住在这里?” 他点头。 我一看到窗外的风景,就明白了,这是附近挺高档的一个小区,离我家真的不远,怪不得,那天我会在超市里遇到他。 我捧过他的手臂,给他重新上了止血药,然后拿起纱布,给他包扎。 那鲜红的血染了我满手,皮肉翻滚的长长的伤口,让我有一瞬间错觉那些白花花的刀子,是砍在我身上的,我心里又是怕,又是痛,连带着手上动作也轻柔不少,生怕再次弄疼了他。 景深,他这样为我付出,因我被砍,还什么都不说,又是何苦?若是我不打他,不逼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真相。 可是,若没有他,也许被砍的就是我了,说不定我还会被撕票。 想到这里,我一缩脖子,不寒而栗。 然而景深依旧仰面躺在椅子上,闭着眼,像是在享受一样,不可思议啊,到底是什么让他一个具有专业素养的医生来甘愿享受我一个傻逼的笨拙的包扎手法?而且那么深的刀伤开裂,他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一瓶创伤止血药,被我用掉大半,还洒了一桌,纱布,剪刀,药盒,一堆东西,狼狈凌乱地散在桌上,景深说:“洛洛,帮我拿杯水来。” 当我从厨房端了一杯温水出来时,正好看到景深仰起头,将一把药片倒进嘴里的情景。 我好奇地问:“你吃的什么药啊?” 他喝了水,不在意地说:“止痛片。” 于是我笑他:“我以为你不怕痛的,瞧你刚才那大爷样儿。” 他不以为意,对我招招手,我凑过去,他就把我抱在怀里,说:“和我走吧,洛洛,哪怕出去玩一段时间也好。” 我抬头,眨巴着眼睛,有点反应不过来。 他继续说:“你从前一直和我说,你想背着画板去周游世界,去看普罗旺斯的花田,去看马尔代夫的海岛,去玛雅古迹前写生,去金字塔里开演唱会……” 我一口水差点喷出来,我说:“咳,想去金字塔里开演唱会的家伙,明明是我弟啊!” 景深笑,说:“如果你愿意,就带上你弟弟吧,你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玩。” 我颠颠地说:“那好啊!” “我们现在就去办旅游签证,先去香港,我祖父的故居还在那里,你不是一直很好奇吗?” “是啊。”我说,“你祖父是真正的长生大师啊,该多神,说不定还能治好我的失忆呢!” 他接着说:“一份通行证就可以,我有在出入境管理处工作的朋友,很快能办好。” 我说:“那我回家拿户口本给你!” 说完我才发现上当了,拿户口本,不会是想拐我去民政局吧?就像当初我想拐他去民政局一样,每天都在那动着歪脑筋,可最后,我和他,到底只能做个结伴的游客了,我还要带上祝欢,以保我人身安全。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纳闷,瞪着他,我忽然想起之前我问他的问题,竟然都被他轻易绕过了,所以我被他绕了半天,到现在依然不知道他的身手到底有多少厉害,暗算我的人带着砍刀,他可以空手把他们打跑救我出来,却又在陈书俊踢他一脚时,压根就不还手。 这个男人,有太多太多的谜。 而我一直都想去的那些地方,除了我弟在金字塔里开演唱会的愿望,其他的,我印象中我其实并没有对他说过啊。 他怎么会得知的? 他怎么会每次都恰好戳中我心里最没节操的那块地方?乘虚而入。 他怎么能轻易地就将我俘获? …… 我有些抓狂,啊,谁来告诉我,我这不争气的脑子啊! 景深走在我身旁,忽然说:“今良义的案子,下个月就一审开庭了。” 我说:“恭喜你啊,终于为人民除害了,要不是今良义,我哪有缘结识你这位大英雄啊!” 他丝毫不为所动,只淡淡说:“可是,我们找不到他。” 这下轮到我惊奇了,我说:“难道他也跑路了?和邪教教主李X志似的,跑国外逍遥去了?” 景深摇头说不知,又说:“就算他缺庭了,法院一样会进行判决的,他在国内的资产,现在已全部被冻结。” 哎,我心里感慨,当初名满京城,风华绝代的神算师啊,现在落魄得人都不见影儿,我想到我桌面上万年不换的那张模特照片,我想也许我一辈子都见不到那个喜感的人物了,今长生,今良义,我与他书城匆匆一面,竟成怀念。 景深理所当然又住到我对门去了,他与我约好,明天公安局的人一上班了,就带着户口本去办港澳通行证,还嘱咐我别睡懒觉。 我靠,这当医生的,果然雷厉风行说一不二啊,简直太快热太速度了! 我回屋,老母不在,我准备打电话给祝欢,可是才摸出手机,陈书俊的电话就过来了,他急切的声音就传出来:“洛洛你去哪里了?你没事吧?我打了你一夜的电话,我都急得要死了!” 听得出他还是很关心我的,我说:“我昨天在网吧里玩,被一伙人打晕了。” 陈书俊猛吸凉气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他说:“我以为他们只是唬我,没想到真的去对你下手……哎,你真的没事吧,我昨天通宵没睡,和高望两个人开车几乎把北京城都翻遍了!” 我顿觉得有点过意不去,好歹陈书俊是我男人,我竟连个电话都忘了打给他,我就安慰他说:“没事了没事了,有人救了我,书俊,你要相信我不是八点档里的花瓶女,我绝对不会给你拖后腿的。” 或者说,是不愿。 毕竟,我仅是他的女朋友,而已。 陈书俊和景深一样,是个让人着迷也带着一身谜的人,我至今未能了解他的全部,我也很难想象,若我真的被他对头绑架了,去威胁他“要钱还是要女朋友的命”时,他会作出什么选择。 陈书俊和小说中电视剧中的成功男主一样,是要干大事的人,我看电视剧时,总是指着那些拖后腿的花瓶女主女配破口大骂,我曾是如此希望心目中的男主们选择事业与天下,而不要为了几个女人,放弃大好江山。 但真沦到我自己身上,我又希望他选择爱情,选择我。 所以人有时候,就是个拥有双重标准的矛盾体。 陈书俊又安慰了我几句,无论如何,我听得出他声音中的疲惫,想必他是一夜未睡,哪怕救我的不是他,他也强烈担心着我,末了,他说:“我现在在红酝酒庄,你要不要一起来玩,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会让你遇到那种事了,都是我不好,你和我说说是哪个人救了你吧,回头我去登门道谢。” 我当然不会让景深和陈书俊再点一次火药,连忙说:“那是个无名英雄,救了我就走了,我在自己家里呢,你累了一晚上了,赶紧休息啊,还去酒庄干什么?” “我几个朋友也在这里,本来是商量着怎么去找你的,洛洛,你知道,有些事情,警方插手不好,既然你已经没事了,不如就一起过来玩吧,这里风景很好,晚上我们开个party,给你压压惊,我保证以后不会让你出事了,哎。” 陈书俊温柔的声音像暖风吹在我脸上,我稀里糊涂就答应了他,一个小时后,他的短信就发过来说已到路口。 我正好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出门去会他,比起他一夜未睡,我的精神倒是饱满的。 可是,我屋门一开,对面景深的屋门也开了。 他说:“你去哪儿?和陈信约会?” 他对陈书俊的火药味浓重,我可不想让救命恩人和男朋友再度摩擦,我随便编了个借口说:“杂志社一帮画画的朋友聚会呢,我不得不去啊。” “真的?” “真的啊!”我心虚地扯大嗓门,生怕让他看出破绽。 他说:“那你注意安全,别再喝醉了,明天还要去公安局,我在家等你。” 我说好好好,然后如临大赦,逃下楼去。 但我没想到,这一去,差点儿把小命也搭上了。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个黄昏,这一个我们所有人游离的命运推回轨道的黄昏。 第三十四章 天气并不好,乌云在半山腰翻滚,我在陈书俊的车里,车在山间的公路上疾驰,鼻子里充斥着泥土、扬尘、汽油、香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并不好闻,嗅觉混乱,如这个夏末。 又是一个季节,要过去了。 我拿起车前摆放的香水,好奇地闻了闻,坐了这么多趟陈书俊的车,我是第一次注意到这股香味,软软的,不浓不腻,却也不淡,像糯米甜酒般让人回味,我说:“真好闻啊,这是什么牌的香水?” 精巧的香水瓶上,贴的是我不认识的文字,像英文,又不是英文,不知来自哪个国度,只觉那澄黄色的清液,充满了浓浓的异域风情。 陈书俊的交友总是这样广阔,见识到那位名叫卡玛的新德里首席设计师的手艺后,我越发迷恋身边这个男人,迷恋他并没有因多金而世俗化的品味。 如果他来做艺术,我相信他一样会是个出色的艺术家。 陈书俊笑笑,说:“朋友从越南带来的土产而已,不值钱的,你喜欢香水,回头我给你买最好的。” 我连忙摇头:“我素面朝天惯了,用不来这种东西,只是出于艺术的眼光欣赏一下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他握着方向盘,认真望着前方路面,认真地说:“洛洛,我喜欢这样的你,真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幸福。” 我摸摸鼻子,说:“我们好好的,肯定能幸福啊。” 不知怎么,他说这句话时,我就特别感动,好像那一切事故、绑架、失忆等等人生坎坷,都已与我无关,我的世界里从此只有一个陈书俊,我爱他,信任他,愿与他携手到老,沉沦在这种美妙的异域芬芳里…… 沉沦…… 车窗外一成不变的路面,山峦,天色,看得我渐渐腻味,眼皮止不住地打架,奇怪我明明睡到下午才起床的,这会儿竟又犯困了。 脑袋更是昏昏沉沉,兴奋的神经们仿佛一瞬间疲软下来,我神智也渐渐有些不清楚,在副驾驶座上,打了个哈欠,就困得东倒西歪了,恍惚中,陈书俊的声音似乎响起,说:“洛洛,借你手机一用,我的好像没有信号了。” 我依旧歪在座椅上,鼻子里满是那异域的香水味道,听到他的话,我想也没想,就从包里摸出手机给他,没想到手脚也开始犯软,就像骨头被连根抽走一样,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来,好不容易把手机扔给他,就再也抬不起手腕了,那股奇异的香水味,在这一刻越发地甜美浓腻起来,让我连思考能力都逐渐丧失。 又不知过了多久,车依然飞驰在山间的公路上,窗外景象更是偏僻,满目荒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不知开到了什么地方,我却只能在座位上死命地和困意做斗争,连开口询问的力气都拿不出来。 终于,车驶上一条盘山小路,路已变成干燥的黄色土路,陈书俊说:“快到了。”远处山峦之间,已传来轰鸣的雷声,山间乌云翻滚,空气闷热,让人憋慌,在这夏末最后一场雨落下之前,陈书俊争气的小跑车,终于在一栋突兀的木屋前停下。 我已差一点儿就要睡过去,纵使强睁着眼,精神也已快撑不住,那股来自异域的神秘香水味,仿佛已渗进我的血液,渗进我的生命里,怎样都无法驱逐出去,就算明知是这香水有问题,我也无能为力。 我眼睁睁地看着陈书俊掏出一个药罐,往嘴里倒了几颗,我顿时就明白了。 解药么?怪不得,他一点事情都没有。 他究竟想要干什么?这总不会是用来助兴的迷情药吧,陈书俊不像是具有重口味嗜好的人啊。 我仰面躺在椅子上,手脚发软发凉,陈书俊解开他自己的安全带,凑过来,在我耳边极其暧昧地说:“我们到了,洛洛,你期待很久了吧。” 我靠,我什么都不期待,我只想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他说完,打开驾驶室的车门,又砰一声关上,竟径自把我仍在车里,一个人进了那木房子。 房子门口清清冷冷,别说什么酒庄,连块招牌都没有。 我靠,他难道在骗我?! 这时我才有些慌了,一慌,身体就拼命往下淌虚汗,加上陈书俊熄了火,再无冷气,我被闷在车里,又热又晕。 我耳边响起景深的警告,他说,陈书俊不是个好人,他说,洛洛你千万离他远点,他说,洛洛,我带你走,去到没有他的地方。 可我是那么天真地以为自己就是童话里的灰姑娘,以为景深只是以拆散男女主人公幸福为己任的恶毒男配。 汗水流进眼睛里,咸涩的刺激,痛的我好歹清醒了些,我摸到胸前放着的包,连忙去摸手机,想打电话,却摸了个空。 我才想起手机被陈书俊“借”走,一直没还给我! 车门被锁上了,一股绝望从我心中升起,那瓶该死的香水,依旧明晃晃摆在我眼前,似在嘲笑我的天真无知,我却再也没力气去扔掉它了,昏沉感再度袭来,我告诉自己不能睡,不要睡,可是世界已天旋地转,我依稀看到木屋的大门打开,一个酷似陈书俊的轮廓,走出来,他身边还有几个有说有笑的人,他们一步步朝车子走来,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他无心的失误,这依旧是一场童话,多么希望他过来开门放我出去,用他斯文秀气的声音温柔地说“对不起亲爱的。” 可是那憧憧人影,在乌云压迫的天空下,在雷声轰鸣的山野间,更像是收割生命的恶魔。 我又是多么希望,他永远也别过来,哪怕我闷死在车里,也不要落到他手上。 在惊慌与无力中,我最后想起的,是网络上关于任家月的那个帖子,我只是回复了无关痛痒的一楼,还来不及做更多帮助老任的事,还来不及和老母说再见,还来不及……和景深……说对不起…… 大雨终于倾盆而下,雨水像鼓点一样打在车窗上,我的世界一片混沌,在浓烈的香味重,终于我头一歪,昏睡过去,再无知觉。 倾世的雨,倾城的谎,没有尽头的路,诺言如生命,轻如鸿毛,在可笑的世间,死亡散发异域的香味,在荒诞的时间,天真践踏为鞋底的泥泞,世上没有童话,没有传说,没有神,谁也不能救赎堕落的灵魂,我在命运的掌心跳舞,身后是万丈混沌,在这飘摇的人间,我看不到宿命的终点,没有光的明天,被王子欺骗的双眼,南瓜车与死神擦肩,雨声淹过殿前。 睁眼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极其简陋的室内,而四肢都被缚在一张硬板床上,衣服撕开了半边,露出半个胸罩。 我试着动了动,却挣不脱这绳子,手腕脚腕都被绳子绑着勒得生疼,只有脑袋还能稍稍动弹,我看到了这个陋室的右面有一扇门通往外头,门开着,外头的谈话声也清晰传了进来。 我立刻按下了喊救命的念头,重新闭上眼睛,听他们说些什么。 “阿望,你是不是喝多了,北京城什么漂亮姑娘没有,你还执着这个女人?都八年了,这不是你的性格!依我看速战速决,咱们不是没人盯着!出来太久会有人起疑心的。”这急迫的,一改往日慢条斯理风度的,是陈书俊的声音,这声音,化成灰我也认得。 “没事呢,不在场证据我早安排好了,来来来,阿信,喝酒先,喝了这碗酒,就玩那娘们去,嘿嘿嘿……” “高望!现在不是玩的时候!” 那个玩味的声音被陈书俊厉声打断,我才记起,这不就是那日开生日派对的高望么?高望是陈书俊的发小,他们两人,把我绑这来,到底想干什么? “是啊,阿信,你太急了,怕啥,哥几个横行北京城,别说这荒郊野岭的,哥去闹市区杀人放火都没人敢把咱怎么样,阿信啊,几年不见,你的胆子怎么变小了?”又一个暧昧油腻的声音,我不知道是谁,估计也是他们一伙的。 高望的声音响起:“来来来,喝酒壮胆,嘿嘿,阿信啊,这事儿你又不是没干过,当年你可是咱哥几个里最狠的,怎么如今怕成这样?” “不是怕……”陈书俊的声音犹豫了,“我总觉得今天有哪里不对,咱们还是利索点吧,这娘们总是颗定时炸弹,昨天还叫人绑架了,看样子白家也盯着她,要是她上法庭作证人,不但周辉,我们家都要惨了,妈的,网络上那些屁民这时候都出来闹腾,这舆论老爷子都压不住啊……” “没事没事,哈哈,哥不就惦念着这小娘们的身体么,阿信你放心,很快的。”高望的笑声。 “是啊,阿信,你当年不是答应让哥几个品尝的么,没想到这妞后来给跑了,相貌也大打折扣,但那香喷喷的身体还是在的啊,哈哈哈哈……哥玩女人,从来只在意身体,哈哈哈,阿信你啥都别说了,一会我和阿望先去尝尝,完事了咱们再灭口。” 女人、身体、灭口、证人、法庭、当年、周辉、任家月…… 他们举杯祝酒的声音被一阵阵的雨声淹没,一时间,我脑袋格外清醒,那些零落的字眼,残缺的线索,逐渐在记忆中构成一张张落寞的脸,甚至有依稀的回忆片段,一幕幕放过眼前,可惜我已无能为力,在这里,等待我的只有死亡和凌辱,哭,恨,怨,悔,怎样都无用,我只怪我自己,怪我太过天真太过愚蠢,在糖衣面前,我竟轻易相信了魔鬼的童话。 待我好的人,我却欺骗他们,如今没有人能救我,连我一向不离身的眼镜也不在了,我仰面躺在木板床上无法动弹,如一条任人宰割的鱼,绝望和恐惧渐渐有如屋外雨声急迫而来,我闭上眼,欲哭无泪。 一个人走进来。 是高望。 他面色通红,大概是喝高了,步伐也有些不稳,那张昔日油光满面的脸上,多了几分猥琐和下流,而我像欣赏马戏一样欣赏着他,死到临头,我反而什么都无所谓了,只是顾自好奇,想不到高望、陈书俊他们这样身处上流社会的体面人,竟也会拥有下流表情的。 是不是,人的骨子里,无论高低贵贱,都是同样的灵魂? 高望的手摸在我脸上,我厌恶得想吐,冷声问他:“陈书俊呢?他是不是没脸来见我?” 高望笑了,是望着待宰羊羔般的笑,他说:“什么陈书俊?你也太天真了,哈哈,这里只有陈信。” 第三十五章 他说:“夏洛,你也该明白了,你是不能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你好好配合我,我还能给你老妈安排个好生活。” 他说:“我不是陈信,我这人啊,知恩图报,答应你的一定会做到,可不像陈信,把你爸弄死了还装好人。” 他说:“夏洛,其实八年前我就喜欢你,没想到陈信招呼也不打就下手了,虽然他答应了和我玩竞争游戏,却一个不慎让你跑进精神病医院里头。” 他说:“命运真是奇迹,当我们以为你已死的时候,你又好端端出现在报纸上,当我以为我要遗憾一生的时候,你又投怀送抱到了我怀里。” 他说:“你好好配合,我会疼你的,也会让陈信赏你一个全尸的。” “否则……”他最后嘿嘿笑了,“你想想任家月吧……” 他油腻的脸,带着一张大嘴,凑过来亲我,我胃里一阵翻滚,猛地扭过头去,心想着就算我死了也要拉你个垫背的,好歹也把你弄成太监。 可是这一扭头,让我看见了床边的桌子上,高望伸手可及的地方,原本没有的,他刚刚带进来的,一把黑洞洞的枪。 我心里咯噔一下,他们竟然有枪!要是我不配合他,他会不会一枪崩了我? 在我的厌恶和惊恐中,高望的手来抓我的下巴,看来我让他恼羞成怒了。 可接着,一个更加恼羞成怒的声音出现在房门口,是陈书俊,他在那大喊:“阿望!快快快!有人来了!他妈快走!” 高望眼神一抖,瞬间扔了我,揣起枪,飞快冲出门去,接着门外响起砰砰砰的闷响。 一声一声,像是钢针打在我心里。 半天中有惊雷轰隆隆落下,大雨在窗檐前连成一线,那声音凄美而缠绵,如东去不返的流水。 我想,这是不是一场梦。 我的后脑因胀痛产生一阵阵昏眩,看不清床板上近在咫尺的木纹,我闭上眼,胸口的窒息让我想要大声尖叫,可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这个无边的世上,只有我失了声,失了明,失了听觉,失了记忆,失了一切,我一个人茫然躺在生死之间,每一秒都如亿万光年的煎熬,却又好似在一瞬间,这世上所有的声音所有的色彩所有的记忆都涌进我的身体,我能听到血肉碰撞又崩裂的声音,沉闷而又凄厉,如午夜山岗上倏然惊飞的枭,翅膀带起的风足以刮得我双颊生疼,而那些嶙峋的山巅,凄渺的枝头,会不会在你走后,开出艳丽的红色花朵? 命运赠予我一场荒诞的旅行,我们穷尽一生去挣扎,去追寻,去逃离,我们苦苦流浪,跋山涉水,却依旧回到最初的原点。 你采下枝头的花,轻放于我唇边,命运将我带到你面前,又宣判我们这一世的终结。 屋门终被打开,我见到死神微笑,他敞开双臂,引我投归,我想我惟独遗憾的,是没有向一个人说对不起,他护我,顾我,乞求我,我却伤他,恨他,不信他。 对不起,景深。 我坦然合眼,身体却忽然一松。 眼角有细微的刀光闪光,绑在我身上的绳子顷刻间被割断,扑簌簌滑到地上,死神他拿着匕首,黑着一张脸,望着我。 黯淡的天光中那眉目依稀眼熟,特别是他面门上,从鼻子到嘴唇到下巴,那一道道鲜艳狰狞的血迹。 呃,死神也会流鼻血? 他说:“老姐你没事吧,吓死我了!” 我坐床边愣了半天,才意识到,这个一身黑色尼龙雨披的家伙,不是死神,是祝欢。 脑袋里似有根绷紧的弦在这一瞬间“啪”地断了,我无法置信地抓着他的手,生怕他只是一个幻影,我根本顾不上自己凌乱半敞的衣服,只是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死死地抓着他一双手,我语无伦次:“你……你怎么能找到我……” 那种绝地逢生,在死亡边缘转一圈发现自己还好好活着的感觉,我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姐,对不起,我没来晚吧?”他轻声说,然后抱起我。 我也是这辈子第一次发现,这个我只当他是小弟的男人,也会有温暖宽厚的肩膀,我贪婪在这种死而复生的喜悦里,这一刻我不是他的老姐,他也不是我的小弟,他像一个兄长那样,语声沉稳地安慰着惊恐未定的我。 我忽觉额头热热的,一摸,满手的血,这才意识到祝欢的鼻子破了,这是他的鼻血,或者说是……呃,他的脸上,贴近看了也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那些硕大的乌青和血痕显示着它们的主人刚刚经历过一场激烈的肉搏,尤其是,他的胸膛,依旧剧烈起伏着,而鼻子上破了一大块肉鲜血淋漓的地方,赫然正是他从前挂鼻环的地方。 祝欢这个人,永远都是那么神通广大,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找到这里来的,只知他必是来得太急,连鼻子上的鼻环都来不及卸下,这才在斗殴中被人扯了,我光想着,都觉得疼。 “你把他们打跑了?”我心痛地夸奖他,“你真猛!” “不,那群王八蛋,他们有……” 祝欢的话说到一半,“咣当”一声巨响,像是心脏被重重拍了一记,我大张着嘴,吞进一肚子空气,喉咙口噎在那儿,紧接着玻璃窗爆炸的,是一枚子弹带着热气钉在对面的墙壁上。祝欢一摸耳朵,好家伙,又是一手血。 “他们有枪。”他苦笑着说。 我和他躲在墙角,顺着他的手指往外看去,茫茫雨幕中,依稀有一辆破烂不堪的越野车停在树荫遮蔽处。 “我们开来的车。”祝欢无奈道,“被他们打成这样了,算我命大,总算冲进来见到老姐你了,所以现在出去是个问题,他们是绝对要把我们群灭的……” 这时我不敢相信也得相信了,这不是电影,是实实在在的生死考验,在大雨中的京郊,在这样一座无人的荒山上,在这个我永远忘不了的夏末。 我眨着眼睛,拼命让自己冷静下来,可视线还是模糊,我早就想不起我的眼镜被他们扔在哪个角落里了,眼前只有丛林昏黄的天色,接天的雨幕,叶间沸腾的雨水,以及这个奋不顾身来救我的弟弟。 愿这夏末最后一场雨,永远留在我记忆中。 祝欢说:“姐,我们必须再撑半个小时,撑到警察来,来之前我报了警,然后我们等不及,先开车赶来了,哎,幸好那次我哥们写了个窃听软件,我看着好玩,就安到姓陈那王八蛋的手机上去了……” 我说:“啊?什么时候的事?” “就在那天你们去看流星雨的时候啊,”他一脸理直气壮的表情,“我觉得他不是好人,就给他手机做了手脚,哪知这王八蛋狡猾的狠,手机一直关机,估计有好几个,他手上这个到今天才开机,他的通话录音,就发到我手机里了。” 说着他晃了晃自己的手机,那屏幕已经漆黑,“刚摔坏了,”他郁闷地说,“还要等回警察局去把内存提出来当证据,老姐,说实话,我当时给那王八蛋装窃听,确实抱了一点私心的。” “没想到,因此救了我的命。”我说,说着开始笑,笑着又开始哭,嘴里是说不清的滋味,我又哭又笑像个傻子一样任由这个弟弟把我搂在怀里,明明挂彩的是他,毫发无伤的是我,他却反过来安慰我。 我老母说得没错,我就是个平时凶猛关键时刻掉链子的人,我恨我的没用,我的软弱,我说:“对不起,老弟,害你卷进来,如果我们能活着出去,我一定要请你下馆子。” 祝欢看了我一眼,若是平时,他一定会说“就你那青黄不接的工资,得了吧。”而我会刮着他鼻子夸奖他“难得你小子用对了一个成语嘛。” 可现在,他却出乎意料地温柔,说:“好,我不但要你请我吃饭,还要听你的话,找到女朋友。” 顿了顿,他说:“姐,要是我实在找不到女朋友,要不你就……” 话音未落,又是两声枪响猛然激起,回荡在屋外。 我听得一缩脖,抖成一团,颤抖着牙关说:“他们在放……放空枪?他们不会打……打进来吧……” “不会。”祝欢扬眉,半边脸映在窗口投进的并不明亮的天光中,半边脸隐没在黑暗的阴影里,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听他含着自己脸上的鲜血说:“景深一定会让我们撑到警察来的。” ……啊?! “景深?!”我瞬间瞪大了眼,“他也来了?他人呢?他怎么没进来?他在哪????” “是啊,不然你以为我们能安心躲在这里啊?子弹早飞进来了!” 我瞪着这个满脸鲜血的,前一刻还温柔似海的男人,说不出话来。 祝欢又连忙解释:“时间太紧,怕你出事,只有我们俩,我上你家去找他,他一听,就和我一块来了,反正他说自己身手好,就在外面负责引开他们,他料的没错,果然他们有枪。” ……怎么可以这样?! 我在这里像个鸵鸟一样缩着,景深却在外面冒着大雨保护我们,怎么可以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他为什么会这样! “……祝欢,我们不能这样,这太没良心了!” 我急得大吼,挣脱着要出去,身子却被祝欢牢牢压在墙角,“你不能出去!”他也大吼,“我负责进来找你,他负责吸引他们火力,这是我们来的路上就商量好的!” 可我们躲着,让他垫背,我一辈子都不会好过的啊,他根本不欠我们! 我疯了一样挣扎,祝欢更像一头疯了的牛,眼眶通红把我按在墙角,黑色雨披往下滴的已不是水,而是他面上的血,只不过这头牛的鼻环已被扯了,只剩一块肉有些滑稽地挂在那儿。 而我明知我出去也帮不上什么忙,或许还会添乱,但我到底不能安然坐在这里,而让一个与我无亲无故的男人,一个被我恨过伤过欺凌过的男人,为我在外面负伤赴死。 又是几声零星的枪响,接着是一片死寂,连倾盆的雨声,都显得那样飘渺,听不到声音,我的心顿时像被掏空了一样,直觉有什么重要的东西,生生从我生命中剥离出去了,那种疼痛,比真实更残忍。 是不是,总要失去了,才会后悔。 景深。 景深…… “姐……” 我此刻双眼呆滞又疯狂的神情一定很可怕,祝欢的声音已经带上了恳求,可我铁了心要出去,哪怕出去就是翘辫子,我也想看他一眼啊。 祝欢最终松开了手。 我没命地冲出去,可是外厅只有零碎的桌椅和血迹,而屋外也是倾盆大雨,雨中,一个人影也不见。 第三十六章 一张椅子横亘在地上,四条腿已被打折了俩,椅子旁边,是半个碎了的碗,碗里还有一些琥珀色的液体,在昏暗的光线中闪着幽暗的光泽,而桌椅周围、墙上、地上,都洒着几滩零星的液体,甚至还来不及干涸来不及凝固,触目惊心地、如一个世界在我眼前砰然炸裂——而我宁愿相信它们仅是酒,不是血。 在我于里屋苟且偷生之时,这里到底要经过多么漫长激烈的打斗,才会狼藉至此? 我在桌脚找到了一副眼镜,金边的框架,让我认定它的所属者应该是陈书俊,不管它是自己掉落的,还是被打掉的,毫发无伤的镜片足以显示它的坚挺质量,正好我的眼镜不见了,我就也顾不得什么,直接把它架上了鼻梁,以为能多少能增长一些视力,好方便我出去在昏暗的光线中寻人—— 可下一秒,我就忍不住想大骂陈书俊祖宗十八代,这副他一直不离身的眼镜,居、居然是平光的!亏我还以为他和我一样高度近视,原来,连这都是他装来骗人的! 顿时我想把他撕碎的心都有。 正好祝欢从里屋走出来,他也诧异了:“他们人呢?” “不见了,”我说:“我们去找找。” 屋子不大,我和祝欢两人把几个房间找了个遍,一个人影都没有。 我最后把目光投向屋外,屋外依旧是瓢泼大雨,雨线在视野里模糊,雨声却一直响彻灵魂深处,夏末的天,哗哗的大雨声竟让我心生寒意,我望着雨中模糊的青山绿黛,那些深深浅浅的原本赏心悦目的色彩,此刻却叫我手脚冰冷,头痛欲裂。 陈信,你是谁。 高望,你是谁。 景深,你又是谁?…… 若只是素昧平生,又怎堪见血,怎堪精心的谎言? 忽然脑中浮现一个声音,一个无比急切的男声,他说:“你快逃,再也别回来,永远别回来,别回来……” 那似曾相识的沉喑声线,仿如我兄长,如我挚友,如我夜夜伴我入眠的潮水声,可我想不起来那是谁,他不是景深,不是祝欢,不是我所认识的任何一个男人,可我与他,又是那么的相熟。 隔着无边的雨声,他在我的记忆深处梗咽,他说:“我妹妹,该和你一样年纪了……” ——砰! 又是一声枪响,如倏然劈下的雷,直把我劈了个通身惊彻,发疼的耳膜告诉我,这声巨大的枪响并非来自记忆,它就在一秒、或者零点几秒前,确确实实、真真切切地响起过。 就如打在我胸口一样,痛苦、窒息、惊恐,一瞬间各种情绪充斥我本就欲裂的脑子,而一抬眼,正好就是墙上惊心的血渍,我当时就跟中邪一样,不要命地跑出去冲进了雨里。 景深……景深……我脑中只剩一个念头,就是一定要找到他,他一定要没事。 要不然,我会疯。 大雨当头淋下,我才跑几步,身子已尽数湿透,可我顾不上再多,我只能跑,跑进深山树林里面,趁祝欢还在屋里进行他第二遍的寻找,我不能让他发现,不然他一定拦住我,而我执意出来,他定然陪我一起,两个人……我不能再拖累他。 就算我和陈书俊他们那些人有什么陈年旧怨,祝欢是无辜的,我俩相识在彼此最落魄的时候,五年来他已照顾我那么多,我却从来没为他做过什么事。 原来,我竟是那么自私的一个人。 我眼泪鼻涕涌在脸上,又很快被雨水冲走,好容易躲到一棵树底下,抹了抹眼神儿,才发现自己跑了好长一段路,那幢矮小的木屋已消失在视线里,周围仅是丛生的杂草和野树,确切地说,我压根不知道自己现在到了哪里,只记得是循着刚才枪声的方向过来的。 这地方,别说大面积的空旷,连小路都没有,怎么看都不像开车来时的路。 我……迷路了。 天空中有沉闷的雷音,我记得科学常识说,打雷时,不能躲在树底下,可这满目竟是树,我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总不成那么准地就劈中我脑袋吧?老天长眼,要劈,也先劈坏人啊! 我仔细回忆着刚才枪声传来的方向,一路摸索着树干,深一脚浅一脚走在泥泞里,又不知走了多久,也许是几个小时,也许只是几分钟,老人说大雨中的时间总会被无限拉长,那么记忆中的影像呢?为何我想忘的,偏偏忘不掉,我记住的,却作泡影消散了? 又曾有多少个夏末,我也在雨中,像此刻一样惊恐、无助、不知所措? 人生就像漫长的幻灯片,我们以为是命运的全新主宰,却不过是上一个陈年的悲情循环。 脚下的路开始徒然变陡,我要使劲扣着两边的树皮才不至于从泥泞的山坡上滑下去,山坡下,依稀是一条河,没有村庄,没有人烟,我想起来时并不是这般风景,所以这也许是后山的路? 就在我考虑景深和陈书俊高望他们来后山玩捉迷藏的可能性的时候,天空中一道剧烈的闪电划过,而伴随闪电的,是接连两声枪响! 枪声似乎就在右前方不远处,如此近的距离,让我耳膜胀痛,身体也在巨响中下意识地一缩,这一缩,让我脚下重心一个不稳,两只鞋后跟在泥巴里吱溜一滑,屁股着地,就给溜溜地滑下去了。 我慌了,情急之中抓住身边一束草,管它是大草小草还是长着倒齿的草,救命稻草这四个字在此刻显得如此美妙,可我才美妙没一会儿,连屁股都来不及坐稳,巨大的惯性加上泥土的松弛,让这一束草竟又被我连根拔起,手掌被锋利的草叶划出深深的口子,整个人又往山下滚去…… 最终,半山腰一棵树将我的身体挡住,这里地势已稍平稳,我全身是泥,好歹爬起来,还没站稳,脚下又一滑,整个人被倒着往后拖进了半人高的草丛里。“鬼啊!”我一声来不及尖叫出来,嘴已被一只大手严严实实地捂住。 “夏洛。” 那熟悉如亲人一样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回头一看是他,顿时喜极而泣。 景深,是景深!我居然以这样的方式找到你!我高兴得一把抱住他,可是,他却眉头紧锁,只是用袖子胡乱拂去我脸上的泥巴,说:“祝欢去找你了,你没见着他么?” “见着了啊。”我激动地说,“这不,我又来找你了,谢天谢地,你没事。” 而他却依旧用那种并不愉快的,甚至可以用寒冷来形容的目光打量我,我被他看得有种说不出来的心虚,见他紧锁的眉间,我伸手想去抚平,不料,被他冷冷地转开,只顾自己遥望着右手边的树丛深处。 我视力差,除了雨水和树叶,什么都看不清楚,但估计陈书俊他们就是在那个方向躲着,景深一个人守这儿,既不能让他们打过来,也不能在警察来之前让他们溜掉,前山已被祝欢堵着,这后山约摸就是他们下山唯一的路了。 我只好吐吐舌头,觉得这时候还是不给他惹麻烦比较好——虽然我已经给他添了一个很大的麻烦。 我站在景深背后,看到他深灰色的衬衣上,满是血渍与泥泞被雨水冲刷后留下的黯色痕迹,连带他的裤脚也挂破了一大块,露出的皮肤,也尽是淤青和擦伤,那些鲜红鲜红的伤口,裸露在大雨中,光是看着都疼。 我一个欺过他恨过他伤过他的人,他还为我,至此。 我的胸口顿像是被撕开了一道贯穿心肺的口子,却不疼,只是钝钝地麻,麻到我几乎窒息。 景深,如果我们能活着出去,我们还能重新开始么? 我想这个时候只要他一句话,无论什么,我都一定会答应他,他要带我去哪里,我就和他去哪里,他要结婚,我就和他结婚,他要我,我也给他。 可是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要,他像是一棵菩提,无欲无求,无牵无挂,他说:“夏洛,我真同情你。” 我张着嘴,不知该回答什么。 他转过身,继续冷冷地说:“从今往后,我希望你懂事一些,不要再轻易信人,也不要再任性了。”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机械性点头。 他说:“好了,那你走吧,从那边下山,沿着河走就是公路,搭车回城的脑子,想必你还有吧?” 好吧再怎么侮辱我的智商我都认了,“那你呢?”我问。 他说:“我还要找个东西,刚才不小心丢在这附近了,一直没能找到。” 我讨好他:“找什么东西啊?我帮你找。” 景深看了我一眼,就用几乎是命令的语气说:“你赶紧走,这里不是让你发挥浪漫细胞的地方!” 我:…… 以往看电影的时候,我总是恨极了那些拖后腿的女主,明明男主让她走,她却哭着喊着死活不走,到头来害得两人一起悲剧,我恨极了那些磨叽的女人,可这样相似的情景发生在我身上,我却双脚如灌了铅般,如何都走不开一步。 我又怎能忍心丢他在这,一个人偷生? 大雨中,我和他争执起来,到最后他已然怒了,他气急败坏地朝我吼:“你还想怎么样!我没见过你这种女人!” “我就是这样的女人!”我也怒了,一腔火气直冲脑门,:“那你索性让我死在这啊,你来救我做什么?” “你是不是真要我把你敲晕了扔进河里去才肯听话?!” “行啊,你敲啊!”我两手叉腰,当仁不让,论吵架,他怎么可能吵得过我。 “你……” 景深扬起一手,估计是要拍我的脑袋,我也从没见过他这么生气的样子,但他到底是没拍下来,我俩吵着吵着已出了树荫遮蔽的范围,大雨毫不吝啬地浇在我们两人头上,我抹了把脸,清醒了些,也意识到自己确实过分了,见他还愣着,我就推了他一把,我说:“你敲啊?怎么不动啊?” 景深瞪着我,那样子像是要把我给吃了,但还是没有选择敲晕我。 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人。 我笑了,顺杆子往下爬,拍拍他肩膀,说:“好了好了,你也别气,我乖乖呆着,绝不给你添乱还不成么……” ——砰! ——砰砰砰砰!! 几声巨大的,接连的,近在咫尺的枪响,在我话音刚落之时,刺穿了这个世界。 我只记得自己被一股大力扑倒在地上,然后我双手瞬间被浸满了热乎粘稠的液体,它们不要本钱地从他的背上、肩上、腰上、一切我所能触摸到的地方拼命地流出来,那一股股喷薄而出的炙热,连大雨都冲刷不去它们的颜色。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那些红色粘稠的液体模糊了我的眼,雨水,血水,泥水,泪水,各种各样的液体混在我的眼里,我看不清这个世界。 隐约中,我只感觉到压在我身上的他,又重新站了起来,他站在那里,他如顶天立地的英雄,我听到嘶吼声,碰撞声,枪械声,血与肉崩裂的闷响声,景深,他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他竟然不肯倒下。 而我看不清这个世界,看不清这片森林,看不清山上的雨山下的河,看不清雨中的流年,我站在夏末最后一场雨中,头痛欲裂,那些鲜红淋漓的液体,它们终于冲开我记忆最后一道枷锁。 景深,原来……是你。 景深,原来是你!!!! 第三十七章 原来是你…… 我跪在树下,泣不成声。 那一年夏末,最后一场雨,下过了时间的界线,永远地落在我的生命里。 漫山遍野,淡红色的液体安静流淌,汇在大雨冲刷成的溪河里,最后渗入泥土,慢慢不见,连叹息都没有。 漫山遍野的青草夹杂泥土,是一股潮湿而浓烈的味道,在那一个黄昏,一直奇怪地侵占着我的嗅觉,它们是如此浓烈,浓烈到让我甚至闻不到满目红色液体的气味,我只能痴枉地伸出舌头,舔舐指尖沾染的,转瞬又被雨水冲走的液体,没有味道,也许我的味觉也失了神,我只能跪在树下,跪在那个蜷缩倒下的身体旁,像一只悲哀的独角兽。 夏末的雨,彻骨的冷。 我紧紧攥着景深的手,削瘦嶙峋的骨节,缠在一起,像至死也不甘的连理树,他的手冷得像冰,这双曾经温柔抚我头发,曾经为我带过无数好吃的,曾经白皙修长,在一屉屉中药香里……让我魂牵梦萦了多少年的手啊…… 景深,景深,我一遍遍喊着他的名字,他的眼皮轻轻抖动,他尚有呼吸,他甚至想把手指从我手中抽开,而我只能木讷而固执地,把他的手臂抱在胸口——尽管,那手臂上一道道翻卷又裂开的、那一夜在网吧为了救我而留下的伤痕,它们怵目惊心地对着我嘶喊:夏洛,你配不上这个男人。 那些伤口,就像撕在我身上一样疼,如果可以,我宁愿不要过去,不要那段不堪的岁月,青春青春,青而为春,夏至成伤,命运中的我们,兜兜转转,漂泊多年,竟绕回最初的角落。 可我们已失去了记忆,失去了爱情,失去了生命,我们寻回的不再是珍贵,不再是期待,不再是圆满。 也许,只懂得了残忍,以及长大。 雨声在耳边,如遥远时光中的潮水翻卷,在大海与人世的尽头,曾有我爱你的年华绵长如传说,可是它们再也回不来了,就如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景深,若是你知道我已经想起来所有,你会不会更加厌恶我? 景深,我看到你倔强阖上的眉目,它们曾经是一扇门,上面有古朴沉静的雕花,门中有悠悠燃烧的烛火,它们曾在我无数个怔忡的梦中,亮起生的光芒,如佛祖座前的长明灯,那光芒温柔而慈悲——可是我却没能抓住,也再也没有机会来抓住了,景深,你无数次的好意,被我的自以为是,残忍地拒之门外。 不过那一切都不重要了,景深现在还活着,这是让我最为庆幸的事,那些狂乱的子弹没能打到他身体的要害处,也许是老天终归有眼,他在那般危机的关头,也依旧能护着我,还能避开要害处,如果没有我,他或许能毫发无伤躲开这一劫。 我,他的劫数,终归是因为我,他和八年前的那个少年一模一样,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更多的坚强与包容,而他的灵魂未变,那么多年,他还是他,只有我变了。 脑海中的过往片段肆意嘲笑着我的软弱与无知,对此我只能苦笑,当年我是怎样热忱与迷恋着这个男人呵,他与他的药香,曾是我生命的全部,可如今过眼云烟,一切只剩下狼狈。 老天有眼,命运弄人。 警察到最后也没有来。 只有祝欢事先叫的几个兄弟急急忙忙赶到,但陈书俊和高望他们早已在那一阵乱枪狂射后,跑得没了影。 祝欢从他兄弟手里抢了把雨伞塞给我,又扒了件干爽的外套让我换上,我望见他目光中的焦虑,却只能低低地应了声:“谢谢,我不用。” “姐……”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景深,欲言又止。 景深只躺了没一会儿,又强撑着站起来了,他全身都是淡红色的,雨水冲刷过的血迹,他依然倔强地倚树而立,与八年前的影子重叠,但八年后的他站在树下,不再看我,他只问祝欢说:“警察还没来?” 虚弱到喘息的声音,如风中摇曳的烛火,他每说一个字,我心里都会不由得狠狠痛一分。 “警察?别提了,那几个王八蛋的后台大着呢,走吧,我兄弟开车过来了,就在下面,先去医院,你们俩小命还在就好,别的事回去再计较。” 景深叹了一口气,也许这个结果,他早就想到了,只有我,天真得跟个傻子一样。 “我手机也坏了。”祝欢一边叫人把景深搀扶下山,一边摇头抱怨,拎出他半只被踩得破烂的手机,说:“本来这里面有我窃听来的内容,这下完了,那些王八蛋后台大,估计连立案都不会给我们立。” “啊?!”我急了,连忙说:“这就不管了?我也是证人啊,这绑架杀人持枪的,警察和法律都不管他们么?” 祝欢和景深同时用看脑残一样的目光看着我。 我不解:“那你的伤,景深的伤,都白受了?”都……为了我……?说到景深两个字,我心里又狠狠地痛了一下。 “回去再议。”祝欢说。 几人上了一辆面包车,车子一路开进市区,景深坐在后座,脸色惨白,浑身是血,肩上臂上扎着的布条,早已被血水浸透,我几乎难以去想到底有多少发子弹,打进了他的身体。 就算不是致命要害,那也是生生的血肉啊!若不是我当时固执,若不是我拖累他,他也不会伤成这样,如今他心里,该有多厌恶我? 我抬眼偷偷瞧他,他双唇紧闭,湿漉漉的发丝贴在两颊上,还有几缕垂在眼前,随着车子的震荡无力摇摆,我想帮他理开,刚伸出手,就见他眼睛一睁,直直望着我,我顿时吓得缩回手去。 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他这样冰冷没有温度的目光。 像是有最后一点温暖的光芒,也在我生命中熄灭了。 “对不起……”我只能闷闷地对他说,声音却小得连我自己也听不见。 车子停在路边,我看了看窗外,这地方我还挺熟,路边那家招牌鲜艳的酒吧,名叫神话,是祝欢驻唱过一年的地方,也是我常常来蹭酒喝的地方,而隔三条马路,就有一家挺大的区级医院,景深这伤势,如果再不就医,恐怕失血过多都会没命。 祝欢坐在前排,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转过来说:“景深你的枪伤,去正规医院……会有麻烦吧?” “那去我的诊所吧!”开车的那位哥们连忙说,“小诊所,警察也查不过来,去正规医院就怕他们又找你灭口,这年头,借医疗事故杀人的可多了……” 我本来还想打趣这哥们,他的诊所是专治不孕不育症的,也亏他好意思说,只是听到他说最后一句话时,我的心情瞬间跌落到低谷。 医疗事故。 杀人。 仿佛有一盆冰水当头泼下,我四肢冰凉,如坠冰窖,那样不堪的过去,而我得幸活下来,却仇将恩报,还把景深伤成这样,他心里的伤口,恐怕比身上的更深。 我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资格与他在一起,还有什么资格求他原谅? “随便。”——我只听到他低声地与祝欢他们聊天,他说:“去诊所吧,我也是医生,自己能处理的。” 祝欢估计是见他没什么事,就也高昂了兴致,放大声音在那拍着身边哥们的肩膀,笑说:“他还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高材生哦,你不是想学医么,拜他为师吧,哈哈哈。” “喂,阿欢你不是还自诩哈佛毕业生吗?那天你还拿毕业证给我瞧来着……”开车的哥们一脸不服气。 祝欢闻言大笑起来,他们再说什么,我听不清了,我脸颊一侧靠在车窗上,红绿灯在街角闪烁如雾气,车子刚要开动,我盯着那雾茫茫的光影,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我说:“我要下车。” “姐你想干啥?等会我送你回家啊。”祝欢说。 而景深只是看了我一眼,又顾自合目养神,这更让我郁闷懊恼,我说:“我没事,你们去诊所吧,我就想一个人走走,或者去喝一杯。” 说完我就打开车门,往那家名叫神话的酒吧走去,这个时候,我不需要安慰不需要休息,我只想喝个烂醉,忘了所有,如果麻木可以减轻痛楚。 祝欢说:“姐,那我陪你!” “不用了。”我开门就下去,连伞都顾不上拿,也许我骨子里就是个懦弱的人,见不得他受伤,更见不得他痛苦,每当我无能为力时,唯一能做的,就是逃避,我疯了一样,想从他身边逃开。 “夏洛,你还是这么不知自爱。” 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祝欢不会这样说,语声中那种陌生的冰冷,独独属于景深的,又或者,只是我幻觉的——当我回头看时,面包车已越过红绿灯,消失在雨雾茫茫的车流大海中。 是,我不知自爱,他到最后,还是恨我耻我的,我想着那个声音,站在十字路口中央,憋了一路的眼泪,终于扑簌簌地落下来,决堤,心痛到无法自持。 我在酒吧找了个角落坐下来,几年不来,这里的招待都换了新的,大概是看我面色不善,又浑身血渍,也没有一个人敢上来搭讪,我一个人喝着度数最高的白兰地,浑浑噩噩就到了天黑。 昏暗的灯光中一个穿着破烂西装,形似乞丐的男人坐到了我的对面,我看了他一眼,并不反感,只是心想居然还能在这碰到比我更落魄潦倒的人。 “嘿,哥们,你也失恋啦?”我向他打招呼,心里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 也许,同是天涯沦落人。 “不,我失业了。”他说,说着,摘下他缺了半只角的墨镜。 如是以往,我必是一口酒喷出来,这……这这这个人,竟然不是别人,就是时下失踪的,因官司缠身公司破产人人喊打的让景深找了许久的,今、良、义! 可见江湖何处不相逢,但如今我早没了那份心性,只是无力地笑笑,说:“原来是长生大师。” 冒牌货今良义的脸上,早已不复往日的红光满面,连带那些赘肉,都跟打了瘦肉精似的,只剩一层层垂坠下来的皮,挂在两颊上,除了丑,还是丑。 不过,我又何尝不丑呢?我一边灌酒,一边笑,笑了又哭,哭了又笑,今良义也是,大概受到我情绪的感染,几杯酒下肚,也开始笑,又笑又哭,像个疯子,又像个孩子。 总之,就是我们两个傻子对坐,又干杯,最后成了相互吐槽。 今良义的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回来了,而我也终于明白他当年能忽悠到这么多善男信女的根本原因,就是凭着这一张嘴。 “我老婆跟县委书记跑了,儿子矿难死了,我被下岗了,你说,你说我要怎么活下去?” 今良义的故事说到最后,一杯酒扣在桌子上,那些透明的液体从桌上落到地上,也从他的眼中落到脸上,我从来没想过,当舞台的灯光暗去,当华丽的浓妆卸了,这样一个苍老的男人,居然也会当众落泪。 我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看来我们都一样。” 今良义哈哈笑了,说:“说说你的故事吧,老哥我算命是瞎扯,但至少是个绝好的聆听者。” 那一夜,糜烂的雾雨光影中,我喝完最后一瓶酒,对他讲了我曾经的故事。 我曾经爱过一个少年,他叫景深。 第三十八章 漫山遍野的薰衣草开花了,我依稀记得那些指尖与裙角间匆忙滑过的花香,它们在我无数个梦里,伴着大片的海水浸透我的骨骼,记忆化作细碎的残片,如枝叶间的阳光落在我苍白的掌心,我总也抓不住它们,二十五年来我第一次抓住它们。 山野尽头,是蔚蓝的海岸。幼时我常常在这里望着父亲出海的船,目送那些深色浅色的帆影消失在大海与天空的深处,父亲是老船长,我总央求着父亲带我一起去,去看童话里的王子和人鱼,可我一次都没能如愿,父亲只教我专心学习,考出洛城,去看外面的世界。 父亲说,除了大海,世上美丽的东西还有很多。 父亲说,我生来就有一双漂亮的眼睛,若一辈子住在洛城,不出去看看这个世界,实在太可惜了。 父亲说,不走出洛城,不知道什么叫做繁华。 父亲是见过世面的,可我没有,洛城里大部分人都没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对于洛城里大部分人来说,是一种甘愿接受的人生,没有多么大的欲望,卑微而快乐,正如这里说是城,不如说是镇——在中国地图上,连一个小点都找不出的沿海边镇。 可惜,那时我总也不用功学习,觉得外面的世界也不过如此了,正如洛城新开的那家百货大楼,父亲心心念念了一辈子的繁华,说的不就是百货大楼吗? “洛洛,你画什么呢?快要交卷啦!” 任家月的脑袋凑过来,十七岁的我,穿着水手校服,我慌忙把画了一半的稿纸塞进抽屉里,桌上剩下我大片空白的物理卷子。 人有时不开窍,真的没办法,我只迷恋着绘画与色彩,数理化的科目对我来说就是天书。 一张满满当当的卷子被任家月递过来,“好啦好啦,快拿我的卷子去,一会放学后记得带上我啊!” “家月你最好了!”我顿时喜笑颜开,赶紧奋笔疾抄,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她后半句话的意思:“什么放学后?你让我带你去哪?” “还用说么?” “……啊?” “景家药铺啊!” “……啊?” “你最近放学后都翘了社团活动,不就是去药铺见那小子吗?” “……” “不过那小子还长得真好看啊,洛洛你真有眼光,嘿嘿嘿,你们那个过没有呀?快告诉姐姐……” 我揍她:“任家月!我觉得任八婆这个名字更适合你!” 铃响了,我当即把卷子一盖,如刑满犯人一般,抓起书包,果断夺门而出,人都说我和任家月眉目酷似,长得好像双胞胎,可她从来都不明白我的小心思。 我去药铺抓药,我妈患有风湿,一到换季就苦不堪言,西医诊了许久都没起色,直到前些年景家药铺开张,人们说这新来的景医生心地极好,医术也是极好,时常给人免费看病,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托老医生开了一张方子,简单的几味药,一帖下去,也是奇迹,纠缠我妈多年的风湿痛竟然缓和不少。 那之后,我就成了这家药铺的常客。 这位当家的景医生,年已古稀,平时一心守着药铺,为人相当低调,人们景医生景医生地喊他,只知道他姓景,却不知他的名字,渐渐的这位喜欢把满头银发在脑后扎成一束的老人就带上了神秘色彩,特别是他一双眼睛精光四射,好像能看穿任何一个人的心底事——那个tVB武侠片热播的年代,坊间就诞生了传说,说他景医生其实是位归隐的神医,而武侠片里的神医都有一身好本事,甚至知晓天文地理,过去未来,可惜人们仰着脖子求他多年,既未见他在月黑风高的夜里飞檐走壁修炼神功,也未见他掐指一算一语道破天机。 武侠片里的传说终究是虚构,日子久了,坊间流言止息,洛城重归平静,偶尔会有几位从港台出海归来的船员,说起那边的繁华世界,言语中不无羡慕,人们再提起景医生,他们便会神秘兮兮地说:那边有一位著名的风水师名号长生大师,不但知晓天文地理过去未来,还有一手好医术好功夫,据说抗日战争的时候单挑过一个排的日本鬼子,正好前些年啊他退隐了,瞧瞧,这是他早年在报纸上的照片啊,那叫一个潇洒如神仙啊…… 说着,他们会从怀中掏出皱巴巴的陈年报纸,纸上竖排的黑白繁体字一块块昭示着那段不平凡的却已逝去的岁月,正如他们生满茧子的黝黑手指试图抚平纸张上的褶皱,那些泛开的,汗渍,水渍,以及茶渍,或是其他不明液体——也许其中有一味我们称之为眼泪的东西,苍老的船员用固执的乡音讲述他们在大海另一边的世界的见闻,以及那些不为我们所知的历史——在他们的眉飞色舞中,围观的人们看着报纸,连连说着“嘿这人仔细看了还真和景医生有七八分相像”,可是相像归相像,景医生不承认,人们也就慢慢失去了较真的劲儿,只道是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就随着那些扬帆的船儿离开了洛城,去到海的另一边,再也没有回来过。 任家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两个都没有想过离开洛城,我生性散漫,只喜欢坐在海边安静画画,听破晓时分潮水哗哗涨落中海鸥扑棱翅膀的声音,对我来说那是比电视里演唱的歌曲好听一万倍的天籁。 而任家月的父母身体都不好,她也不愿意抛下父母一个人去远方,即使她还有个在医院当外科医生的哥哥,但她很少提起,说是父母重男轻女,家里所有的钱都花在培养她哥哥上了,她从小就讨厌这个哥哥,我自然是站在她这一方,对素未谋面的她的“哥哥”心生鄙夷。 “要是有个白马王子来追我就好了,爸爸妈妈也不用每天夸我哥优秀。”任家月常常在午休时捧着图书馆借来的言情小说发呆,我就笑嘻嘻地安慰她:“家月你长得这么好看,以后追你的人不要太多哦。” “夏洛你这不是变相的夸自己嘛!”——每当这时她手中的书总会往我头上砸过来,是的,许多第一次见到我俩的人,怎么都不信我们其实没有血缘关系——虽然我宁可不要这副相貌,宁愿她门门课程满分的聪明脑袋能分出一半给我。 平静的岁月就这么在洛城缓缓流淌,我以为我散漫的生命就是这样了,可这个想法在去年冬天被改变,景家药铺的掌柜换了人,景医生退居幕后,接班的,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他叫景深,大学毕业后回到故乡洛城和祖父来学医,据说过两年还要出国深造。 我喜欢喊他阿深。 阿深总是坐在红木柜台后面,安静望着街上每一个行人。药香缭绕他身边,浓烈的,清淡的,苦涩的,甘甜的,世间百味在他掌中,虔诚如叩仰神佛。他有时也会笑,那笑容温柔而慈悲,如参天树上照下光影,稍稍仰头,就让人忍不住落泪——即便那个冬天我第一次见他,依旧没能逃过。 那时我脑子不行,只有运动细胞极好,一路飞奔,足以把任家月甩出几条街,到了景家药铺门口,却发现门口站着好多人,哦,这可是破天荒的事情,在老医生的坊间八卦最盛时,这儿都没有如此热闹过。 “出什么事了?”我抓了一个围观的群众问他。 于是这位大叔眉飞色舞向我描述:“你不知道吗?下午百货大楼出大事了!抢劫啊,足足五个抢劫犯,珠宝柜台那些个售货小姐啊,当时就吓得晕过去了,还有个没晕的,被捅了三四刀,血流了一地啊……” “啊?没人报警吗?” 第三十九章 “公安来晚啦,公安来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哎这百货大楼看着漂亮,也不安全哪,小妹妹你可别单独一个人去,如果非要去逛,就让叔叔陪你去……” “喂!你等等啊!”我脑门一阵黑线,这年头的大叔都是怎么了,“那后来抢劫犯呢?你们都围在这儿干啥?”——感情抢劫犯还跑进景家药铺去了?这听着就跟我物理能考及格一样搞笑。 “不不不,是药铺的景医生制服了劫犯!他那身手啊!嗖嗖嗖的!真的跟武打片里演的似的!这不,人家记者都等着采访呢,咱们也看热闹来了,可惜啊,人家下午从公安做了笔录回去,就再也不肯出来见我们一下……” 这下轮到我惊讶了,想不到景老头风烛残年之身,真就有那么好的身手,如坊间传闻中的一样,其实是个不世出的绝代高手?那可真是深藏不露啊深藏不露,他一般不出手,也不需要世人,世人需要他时,他才会化身正义,救民于水火……哦,妈的,太帅了,身为一个狂热武侠迷的我心中顿时腾起一阵熊熊的热焰,要不是景老头已是我爷爷辈的人,我真想立马冲进去开个表白什么的! 实在不行要他教我几招也是好的,如果他不肯教,那我就跟阿深去撒娇,撒娇不行就撒泼,阿深人那么好,一定会帮我求他爷爷教我的! 我心中打着小算盘,穿过人群,七拐八弯绕进一条小巷,在一处放着两个废弃柴油桶的墙边停下来,这面墙翻过去,就是景家药铺的后院,过去我常常借着抓药去找阿深玩,日子久了,老医生似乎有些不快,我也没有多想,转为偷偷翻墙进去,反正阿深永远是欢迎我的——在一个月前我从这堵墙上摔下来之后,阿深留给我一个电话,再也不许我从这儿翻过去了。 可我总是小孩子脾性,想给他一个从天而降的惊喜,当然不会听他的。 扳着墙头,三两步蹭上去,双手一撑一翻,我又一次来到景家后院。 夏天的院子里,是层层叠叠的树影,我熟门熟路绕到东边的书房,一般这个时候,都是老医生在外面掌柜,阿深在书房里看书,阿深的书桌上,放满了砖块一样的大部头,医药化学生物等等古今中外各科领域都有涉及,他仿佛永远有看不完的书,我第一次见时,羞愧得差点儿想钻进门槛的缝里面去。 “洛洛?”一个意料之中的声音从书柜后面传出来,“你又爬墙进来了?”阿深皱着眉头走过来,帮我掸去校服裙子上的灰——即使这个样子,他也是认真的,和他埋首与各类学术著作时一样的一丝不苟,所以我总是气他,为了看他皱眉时好看的面孔——不管怎样,我就是想让他注意我,无论用什么方式。 可我直勾勾的目光一如既往被无视,阿深给我掸完灰,就撇下我,走到自己书桌旁,把一叠纸放进抽屉。 “那是什么?”我好奇问他,他的动作之快,让我只来得及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英文——虽然,就算他给我看,英文考试一向不及格的我恐怕也是看不懂的,但这阻挡不了我的好奇心。 阿深犹豫了一会,才说:“录取通知书。” 他眉间的犹豫很是明显。 那一瞬间,恍惚黄昏前所有的暮色都投进木格子窗棂,我晕晕乎乎,似有根本不在这个世界的感觉。可是我知道阿深的为人,他从来不说谎话,从来不肯骗我——即使这个时候,我宁可他骗我一下,哪怕是一个拙劣的谎言也好啊。 我又明明知道,这仅仅是他不愿意告诉我。 原来他们都是清醒的,只有我忘了,只有我忘了阿深不过是在洛城里短暂的驻留,小小的洛城根本容不下他这样出色的人,属于他的世界,在大海的另一端,在老船员们述说中的万丈繁华里,他不会为了任何人停下他追逐学问的脚步。 “恭喜你啊,是美国的学校吗?什么时候走呀?”我努力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阿深没回答我,只说:“走,我们去海边。” 我尚未反应过来,他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走,我给吓了一跳,长这么大还没被男生拉过手啊,他他他他他他怎么就……我又享受又挣扎地抬眼瞧他,可他的神色无比自然,好像手中只是拿着一本书,或是捏着一块木头。 “……阿深?”我张了张嘴,喊他名字。“嗯?”他转过脸来。我又赶紧低头,不知该说什么好。 路上我坐在他单车后面,远处的海风穿过山尖和树梢,扑簌簌吹在我脸上,以前阿深骑车载我的时候,我总喜欢踢踏着双腿闹腾,好让他骑不稳,而他的技术往往比我想象中的好——可是今天我竟然失去了兴致,只是愣愣看着他白颜色衬衫的背影,我清楚知道夏天过去,这个少年就会去到大洋彼岸,回去真正属于他的世界。 他会想我吗? 忽然冒出来的念头就像一簇火苗,不停地在我心里烧。 “阿深,我好想学武功啊……”我拐弯抹角地说,“可是你爷爷好像不怎么肯理我……” “女孩子家学这个干什么,你还是好好学习吧,等将来……将来你考上大学后,如果还想学我可以……教你。” “咦,你也会吗?”——什么将来教我,你丫不是要出国么,我失望地想,这是哄我还是显摆呢。 “我当然会啊,爷爷的身手说不定没我好呢,哈哈。” “嘁,你别臭美了,我可没见你出手过,倒是你爷爷,今天在百货大楼空手打败了抢劫犯,你家门口人山人海的。” 阿深笑了,空出一只手,转头摸摸我脑门:“傻丫头,我爷爷今天一整天都在家里呢。” ——啊?! 短短一个傍晚,我大脑接连二次短路。 原来人们口中的“景医生”说的不是他爷爷,是他,也难怪我们溜出来时,他坚持要走后院门,我还纳闷要绕这一段远路。 原来,人们口中身手盖世的奇人,居然就在我眼前,那么能和他在一起,绕再远的路,我也是乐意的吧。 我更加舍不得他了。 “那你教我嘛教我嘛教我嘛!”死缠烂打是我对他用的杀手锏,他一向招架不住我捏着鼻子的被任家月称为“好恶心”的嗲音。 “我说了,以后等你上了大学,有空我就教你。小洛洛,现在你的任务是学习。” “……我们有以后吗?” 那些弯弯长长的公路被我们抛在身后,眼前是豁然的海岸线,成群的海鸟栖息在沙滩上,一有人走近,它们就呼啦啦地展翅飞到极远的地方,无边的海水拍打着冲刷着黄昏时的霞光与照影,除了我们,海边一个人都没有。 “傻丫头,想什么呢,谁说没有以后。”阿深使劲刮我的鼻梁,又弯腰捡起一块贝壳,用力抛向远方。 他永远是这样,从不说喜欢,更不说爱,他像是一株颜色纵深的树,我读不懂,只见到他枝叶间渗下的光影,像一缕缕细腻却抓不住的感情,灿烂,安静,温暖,却终究没有实体,只能放在那儿,眼睁睁地看着,怎样都偷不走,留不下,他属于任何人,又不属于任何一人。 我说:“可是你要去留学了啊。” “谁说我要去留学了,录取通知书而已,如果你不想让我走,我就不走啊。” 我永远记得这一刻,一波白色的海浪拍打过来,我在十七岁的夏天捂着我淋湿的裙子,眼见阿深款款俯下身子,他将我拥在怀里,温柔的声线如海面上细碎的黄昏,散散地落在我耳畔,许久还有光芒。 我当然不让你走啊! 那时,我以为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孩。 第四十章 可这个夏天走得特别急,好似潮水涨退之间,一整个季节的颜色就匆匆淡去了。 景家药铺没有点灯,门庭冷落,在大雨即将倾泻的傍晚,光线昏暗,红木柜台与壁上药屉上的雕花,模糊得只剩下轮廓。 我持伞站在墙角,我是来找阿深玩的,可是门厅处的争辩声传入了我的耳朵。 “我已经说了,今年不想出国,我觉得自己学的东西还没有够!”——这是景深的。 “哦?那之前心心念念要出国深造的人是谁?”——这是他苍老的祖父的。 “爷爷,我的确想去留学,也拿到了通知书,可是以我现在的知识真的还不够,我想再留在这里和您学几年中医,我喜欢这个地方也喜欢和您一起帮助别人,您是悬壶济世的老中医想必能理解这种感受,这是在学校深造多年也学不到的,而且您也常说凡事不能半途而废,我自家医术还没学全就去学西洋的医术,这怎么好?” “说了半天,你还是要放弃?” “不是放弃,我是……” “阿深,你非要我把话说破了?你和夏家那个小姑娘不适合,你们不可能在一起的。” “……什么叫不可能?” “你啊,从小就是个老实孩子,爷爷看着你长大,也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爷爷明确告诉你,你不可以留下,你是鱼,你是鸟,你的世界在海阔天空的地方,无论如何,你都不可以放弃你自己。” “爷爷,我没有放弃,我只是……” “我说了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爷爷,你讲不讲理,洛洛她有哪里不好?你要一次次讨厌她?爷爷,你拆散了爸爸妈妈你还不够吗?” ——砰! 重重的摔门声,在乌沉沉的天色中,景深倔强的身影大步离去,随着风卷落叶,消失在长街尽头。 我傻在那儿,居然没有追上去,而回了家。 “洛洛,快去换身衣服,陈先生要来了。” 我一回家就被我老爹逮着了,诺大的家里,此刻灯火通明,平时舍不得点的水晶大灯已明煌煌地散发着梦幻般的光芒,擦得发亮的长桌上,摆放着整整齐齐的、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高档餐具,干花铺在客厅每一个角落,芳香四溢。 窗前笔挺挺站着的中年男人就是我爸,长年航海留下的沧桑与威严镌刻在他的眉宇间,宽阔的背影如甲板上的重钉一般扎在那儿,颇有一份不怒而威的气势。 是的,他的名字让海上无数盗贼闻风丧胆、让无数想贪小便宜的船员不敢妄动半分,他出海二十年来不曾有过半次差错,人们都说,他是大海中的——传说。 在他死后数十年,依旧有人在海边为他立庙,当做海神一般供奉——陈氏海运集团里名气最大、经验最丰富、也最铁面无私的船长——我的父亲,夏远航。 这个时候,我爸是陈氏集团最器重的一个人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而这怎么看都是一副盛情款待贵客架势的厅堂里,我一如既往地不肯听话。 “爸爸你整那么严肃干嘛呀,陈先生又不是第一次来。”我撅嘴。 “你……你这像什么话!”我爸低声训斥一句,又转过身去,其实细看了,他威严的面孔上,还是有那么一分慈祥在的,只不过,被他藏得很好。 我扮了个鬼脸,还是上楼去换了一身可以见客的衣服。 “洛洛,一会你回自己房间去,爸爸和陈先生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谈。”可是我刚下来,我爸又把我赶回去。 我吐槽:“看看也不行吗?那还要我换什么衣服,爸爸真是的!” 父亲口中的陈先生,就是陈家独子、陈氏海运集团的继承人、南方海域名响当当的青年才俊——陈信,也是我爸唯一需要效忠的人。 自我有记忆起,我爸就已经是陈氏海运麾下一名船长,后来陈信接班,把最主要的几条干线交到了我爸手中,自此,我爸得到器重,更加忠心耿耿,在其他船长们应着那不成文的规矩伙同手下船员私吞油水时,铁面无私的我爸就如一阵秋风扫落叶,不但肃清了自己手下的队伍,还要去管别人的,这一举动被许多捞惯了油水的船员们憎恨,却被陈信看在眼里,陈信是个惜才的人,此后凡事重要货物的运输,都放心交给了我爸去负责。 我爸也是上天眷顾,出海多年,从未有一次出过差错,偶尔几次天气恶劣遇上风险,也都一一避过,陈信越来越器重他,甚至当众说过:“我敬夏船长如我父亲。” 那年陈信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坊间多有传闻,说那位一夜暴毙的老人其实是被自己儿子害死的——不过空口无凭,这一点儿也不妨碍身为独子的陈信大大方方继承家业,在父亲去世后,陈信真的敬夏远航夏船长如父亲,可惜我爸没有那份野心,也不愿接受那份福气,只是安安分分做着他身为一个下属该做的事。 我知道老爸素来严厉,嘴上抱怨几句,就也乖乖地上二楼去了,趴在围栏上看着,心想不知道这次又是什么东西要交给爸爸去负责,好像很重要的样子呢。 这时屋门门铃响了,我爸匆匆迎去开门,不一会,陈信和他并肩进来。 我咂咂嘴,陈信真是越来越气派了,我远远看着楼下那位带着金丝边眼镜,一身西装革履的青年男子,这个男人,光是站在那儿的气派与锋芒,就已把满堂闪耀的灯光给比了下去,看来这人的气质真不是一天两天能培养出来的,要是我有一天也能这么潇洒,阿深会不会对我刮目相看呢? 我扳着手指,又安慰自己,陈信他再怎么帅,也和我没关系,他怎么能比得上阿深。 世上只有一棵树,我站在树下,那些夺目的光芒穿过它的枝叶,化成千般温柔与慈悲,世上只有这么一棵树,光年无限深远,我站在那儿仰头看,会忍不住落泪。 世上只有一个景深。 ——“老夏啊,我说过多少次了,你别这么客气,你看你,这不是把我当外人么?” ——“呵呵,陈先生说的哪里话,快请坐。” ——“你呀你,就当我来串门不行么,下次别搞这么热情了啊,我今天来就是说那件正事,我最倚重的就是你了老夏,这个季度的货啊,比以前‘重’……” 我好奇听着楼下的谈话,听了半天也不感兴趣,父亲生意上的事,我起不到任何作用,他们两个男人谈得跟机密似的严肃兮兮,我却听得稀里糊涂,还怕被老爸责骂,最后打了个哈欠,还是回房间睡觉去吧我想。 可是天往往不遂人愿,就在这个时候,客厅的电话机要命似地响了起来。 我爸正和陈信谈到关键地方,这刺耳的电话铃顿时让他眉头大皱,他自己的电话一般都会打到他手机上,我妈又闭门不出很少有社交,我除了老师告状或者任家月找我,也很少有电话。 那铃音一声接一声,执着地就是不肯停下来,我爸道了个歉,暴躁地提起话筒:“喂,谁啊?……什么?你找洛洛?你是谁啊?她不在!” 啪的一声,电话挂了,我爸匆忙和陈书俊继续之前的话题。 许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个傍晚,是景深第一次给我打电话,我塞给过他一张照片,背面写着我的号码,我以为他扔掉了,可是他放在钱包里,珍藏了许多许多年。 被我称作苍井空的女孩,十七岁的白色棉布裙,树下大片大片的光影,华丽,纤细,纯净,那不是别人,是我啊。 许多年后,《葡萄树之恋》热映之时,我望着海报上关于最纯净的爱情的宣传语,我摇头叹息不过如此,世上只有一段初恋,世上只有一个他。 最后他出国了。 我爸的反对,景爷爷的反对,我的懦弱,我的自卑,我在夏末最后一场大雨中,我对他说你滚吧,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我狼狈逃离,我连送他的勇气都没有。 半年后,我爸海难,船毁人亡。 南方海滨的气候,长夏无冬,就算到了冬季,往往也与春天一般暖和,然而这一年的冬天,似乎格外的冷。 家里燃着哔哔剥剥的炉火,炉火明明灭灭,映在炉火边我母亲的脸上,她膝上裹着厚厚的羊毛毯,她蜷坐在炉边的椅上取暖,炉火如此暖和,可我们的脸上都是阴云愁容,甚至我妈还有难忍的痛苦。 堂皇大厅,空旷落寞,整个屋子,除了厅中燃着的炉火,竟再无明亮的东西,房屋之大,华美装修,蒙然黯淡,一切一切,都与这屋内装潢格格不入,这一年,我们是如此落魄寒碜。 对面的墙壁上,朴素的相框里装着我爸,他依旧英气逼人,他依旧轩昂而笑。 我妈看着,低低叹息一声。 我煎了药,让我妈喝点,她摇头,摸着我齐腰的长发痛惜:“以后不要煎药了,咱们欠了十辈子都还不尽的债,哪里还有闲钱喝药。” “可是,妈,你的膝盖疼啊,天一冷就疼,哪能不喝药。”我心里一疼,拿起药碗逼我妈喝。 我妈说:“我的风湿也不是一天两天的病了,不碍事的,洛洛,你还是收拾收拾,离开这个城市吧,去他们谁也找不到的地方,不要管妈了,妈会照顾好自己。” 我当然不会抛下我妈,世界那么大,只有这里才是家,我搜肠刮肚想着安慰我妈的语言,我家屋门被敲响了,一声接一声,急促而暴躁,跟催命似的。 我妈一惊,手中药碗差点儿掉下来。 妈的!那群流氓又来了! 第四十一章 不顾我妈阻拦,我二话不说拿了菜刀去开门,我料得没错,门口站在的又是他们,从前是我爸手下的海员,我爸一死他们就变脸了,一个个提着棍棒来讨债,脸上笑容暧昧而猥琐,我每一次见到他们,都免不了被恶心一场。 “夏洛,你家到底打算什么时候还债啊?”一个穿着灰色衬衫的男人阴阳怪气地冲我笑,露出一排黄板牙。 我怒:“你们有完没完,我爸遇难的抚恤金还没给呢,我家什么时候欠你们债了,是你们欠我们的好不好?!” 灰衬衫的男人开始怪笑:“就夏远航那个甭种?死了都是污染大海,还想要抚恤金,做梦!” 又一个提棍子的男人起哄:“夏远航这个怂货,活着的时候没干好事,死了倒留下个漂亮女儿,哈哈,他是不是以为生了个漂亮女儿就可以替他还债啊?” 一群猥琐男人淫笑起来。 “我操!不许你们侮辱我爸!” 我急了,愤怒地挥着菜刀往身前一撂,可是我到底没多少力气,我的气急败坏,只能惹来男人们更放肆的笑声。 “夏洛你记着,你们欠我们陈家三千万,是人民币,记着啊,不是日元,更不是越南盾,是人民币!”为首的一个男人把棍子往地上一伫,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崭新的一百元,故意弹在我脸上。 我厌恶地呸他。 “想要吧?嘿嘿。”那男人喉结滚动,发出低低的嘲笑声:“不瞒你说,夏远航的两百万抚恤金早就发下来了……” 我一惊:“你说什么?!” “可惜……”他嘿嘿冷笑:“早被我们哥几个分了,你还想要?你求我啊!妈的,夏远航活着的时候,没少迫害我们哥几个,每次出海,一分货都不许我们动,你说,有这样不懂做人的船长么?” 身后一群男人哈哈哈大笑起来:“哎呀,那些年啊,咱哥几个真是生不如死啊,所以夏远航那怂货是活该去死,他早就应该去死!” 我一瞬间明白了他们的心思,眼泪不争气地滚出来:“我爸是秉公守职!你们几个不要脸的私贪船货也就算了,连我爸的抚恤金都要吞,你们还是不是人啊畜生,我要告你们……” “告啊?小夏洛,你告啊?”我引来的却是又是一阵哄笑,“你也不看看陈家在南方的地位,是你这种屁民告得动的?哈哈,哥几个,杀人放火都不犯法,你去告啊,你要是还不出债款,哥还要告你呢。” 又有人接话:“其实呢,把抚恤金还给你也不是不可以,哈哈,小夏洛啊你爸给你生这张脸可不是摆着看的。怎么样,考虑下吧?陪咱哥们儿睡一晚,就给你一万,睡半年,你就可以把抚恤金都拿回去了,多便宜的交易啊。”他转头冲着他的哥们哈哈大笑,“夏远航泉下有知,也一定会高兴的,你们说是吧?” “哈哈,老大你真有眼光,要不咱来打赌?赌这妞儿还是不是个雏?” “哎哟,我赌她还是雏儿,瞧她这样子,哈哈哈哈……” “小洛洛,告诉我们,你还是不是雏儿吧,啊哈哈哈,哥给你两万一晚上?” 我一时悲恨,一刀往那男人裤裆里扔去,伴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痛苦尖叫,男人捂着裤裆蹲在地上,半天直不起腰来。 “臭婊子,你找死!”——他们提了棍棒正要上来打人,忽然被院子里快步冲进来的有一群人拦住了,“喂喂喂,让路让路,你们干什么的?让开。”——这几个人一个个膀大腰圆,穿着标准的保安制服,先前还嚣张的这群流氓见了,竟然一下子萎了,慌慌张张往外退去,连他们倒地痛呼的老大都顾不上了。 我看到一辆高级轿车停在门口,车里走出来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人,父亲在时,他是我们家的常客,他不是别人,是陈信,他的脸庞年轻而干净,一身西服也是非常妥贴合理,除去他拇指上的翡翠扳指略显富贵,全身的气质,只能用意气风发来形容。 “我才出门两个月,怎么就发生这种事?老吴,你躺地上做什么?” 陈信慢条斯理地扫视一圈,又踢了踢地上的家伙。 那位流氓老大支支吾吾:“少当家,夏远航那船遇难,损失三……三千万的货,您出门前千叮万嘱,要夏家还债,哥几个,才……才为您……”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我看到陈信眯起他危险的眼睛,他摸着扳指:“我说过,那只是一场意外海难,船上的货虽是这季度最重要的一批,但海龙王要收走,我们也怨不得……老吴,你说是不是?听说你们还吞了夏远航的抚恤金?” 那老吴顿时面如土灰,屁滚尿流地跑了。 “哎,只可惜,我折了一个夏远航,这才是最大的损失。” 陈信叹了口气,脸上是无尽的惋惜与缅怀,然后他伸出手,居然来擦我脸上的眼泪。 “洛洛,”我听到他说,“别哭,你有一个好父亲,我手下两百多条船,你父亲是唯一一个出海二十年没有私吞过货物的船长,他是最伟大的船长,身为女儿,你要为此感到骄傲,你父亲的抚恤金,我一分都不会少给的。” 我心中一酸,又哭出来,他的指尖在我脸上轻柔磨蹭,这是我第一次靠他那么近,这个意气飞扬的高不可攀的男人啊,陈家的独子,陈氏海运的接班人,他居然会如此安慰我,那些被海水埋葬的过往啊,每当提起总叫人忍不住湿了眼眶,以及那年夏天的光,在深深浅浅的光影中飞往大洋彼岸的少年,也许要注定被我遗忘。 ——“洛洛,你这么漂亮,做我女朋友吧。” 那一个冬天,有一个男人,他仿如梦幻剧里从天而降的男主角,他搂着哭泣的我,他深情款款地说:“嫁到陈家来吧,我喜欢你很久了。” 那之后,我成了陈信的女朋友,他带我出入各种各级场合,我从来没想过,平淡如画的洛城,居然也会有另一个声色犬马的繁华世界。 一次陈信和周辉等几个朋友来学校接我的时候,我和任家月正好从社团出来,那天周辉一身白色西装,帅气逼人,任家月马尾飘飘,言笑盈盈,一来二去,他们也凑成了一对。 陈信有一次对我说:“你说你好朋友和你很像,我一直都不信呢,这一见,才觉得还有几分相似,不瞒你说,周辉三番几次想挖我墙角哦。” 我嘴里的果汁喷出来了。 陈信哼了一声:“洛洛这么漂亮,我当然不会让给他,还好他现在喜欢上你同学了,要不我非跟他绝交。” 我笑他:“不是都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么?你怎么能为了女人抛弃兄弟呢。” 陈信揪揪我小巧的鼻子,抱着我说:“你不是衣服,你是我身上的肋骨。” 又是一年夏,陈信喊了一群朋友,要给我过十八周岁生日,地点在他家的别墅里,排场很大,也不知他花了多少钱,光是那些香槟,就喷得我心痛。 我拉住他说:“你有心意就够了呀,花这么多钱,太浪费了。” 陈信才不理我,从一个精致盒子里拿出一条黑色礼裙,让我穿上,他说这是特意让人从北京带来的,出自新德里首席服装设计师之手,原本就定做了一条,特意为我做的,哪知周辉那混蛋看到后爱不释手,也去定了一条要送任家月。 我说:“不要紧啊,反正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穿一样的款式更像双胞胎了。” 陈信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有你这样的心态真好,我上个女朋友,就是因为礼服和别人撞了,吵着要和我分手。” 我心中鄙视,这上流社会的姑娘们也太讲究了吧,然后我跟着陈信去宴席上招呼他的朋友们,陈信说,都是年轻人,大家放开了玩。 可是我找了半天没找到任家月和周辉,按理说,他们俩那黏糊劲儿,走到哪里都该在一起的啊,我穿着那条极漂亮的小礼裙,我问陈信:“阿信阿信,阿辉怎么没来?” 陈信说:“阿辉去用餐了哦,洛洛不用等他。” 陈信又去应付一群狐朋狗友们,我傻傻地吃完蛋糕,还是没等到任家月,我心里奇怪,家月本来就在我对面的房间里换衣服的啊,不至于这么久的,我趁着陈信不注意,就溜上二楼找她,那些金色的灯光刺的我眼睛发痛,不知怎么的,我心里咕咚咕咚地跳,她那间房门没有锁,我一拧就开了,然后我看到的,是一墙壁的血……以及眼睛红得像恶魔似的周辉,还有嘴巴被堵住的任家月。 周辉揪着任家月的头发,不断把她的头往墙上撞去,任家月像个失去灵魂的木偶一样,浑身都是鲜红的血,很多年后我才从老任的帖子里知道,原来这个时候家月已经怀上了周辉的孩子,可是周辉不愿意负责。 我当时就吓傻了,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场面啊,那还是家月吗,那还是周辉吗,我站在那里,我尖叫起来。 然后周辉扔了任家月,他朝我走来,同时楼下也是一阵骚乱,我记得陈信急急忙忙跑上来。 再然后,我唯一的意识是躺在医院白花花的病床上,密闭的病房里,各种大号针筒推着不知名的液体注入我的体内,除了麻,就是痛。 灭口、医疗事故、追查、出国、屁民……各种词语不断地闪现在我的脑子里,我全身痛得像要炸开了一样,我想孤苦一人的妈妈,我想葬身大海的爸爸,我想远在地球另一端的少年,我无力地伸出手,我抓不住任何东西。 我以为我死定了,可是意识再度回到身体时,我躺在精神病院里,我妈说,是一个医生最后良心发现把我送进来的,挨过几年就好了,山高水远,他们找不到我们。 我疑惑的问:什么他们?什么医生?我怎么了? 我失忆了。 后来我们离开故乡,离开我带着它的名字出生的城市,我们远去了北方,我遗忘了过往。 可我没想过,过往会再一次找上我。 第四十二章 我讲完故事的时候,最深的夜已过去,窗外的天色渐渐开始亮了,恍惚间,十八年岁月竟如一夕,在我如火灼烧的喉咙里,那些绵长的思念被酒精点燃,在雾雨乱红的灯火中,飘摇,没有终点。 我轻轻推了一把今良义的胳膊,他正望着窗外出神,我如此近距离地望见他耸拉的眼皮与松弛的眼袋,它们无力又滑稽地闭合着,让我分不清他是假寐还是真睡着了,也许每个人的故事只有自己才念念不忘,在他人耳中,再长久的情深与刻骨,也许不过些许同情,一场笑话。 “Don't tear me down for all I need make my a better place give me some thing I can believe……” 驻唱女歌手的声音,似乎展了一夜,又似乎在刚刚响起,我这才注意到酒吧乐台上那位有着海藻一样浓密长发的女歌手,这刻唱的是我非常耳熟的一个英文旋律,可我又想不起来歌曲的名字,经过一夜的回忆,我的脑袋就像被掏空一样,那种脱水般的,干涸又难受的感觉,让我无止境地在胃里灌满白兰地。 我按耐住了上去询问歌名的冲动,十八年的记忆卷土重来,我仿佛也在这一夜间苍老了十八年,知与不知,又有什么区别?这一生再无痛,再无憾,再无忍与不忍,空旷的心中,只有钝钝的麻木。 可是今良义的一句话就让我像被针刺了一样。 他说:“那你为什么坐在这里?你为什么……”他抬起头,原来他并未睡着,他垂老苍黄的眼中,映着我从未有见过的灯光,他说:“人最宝贵的财富,无非就是活着,你们都还活着,还有什么是绝望的?” 一瞬间仿佛所有的灯光都旋转起来,我想起我曾经犯的错,想起我逃避的种种,想起景深为我付出的那些——今良义,这位昔日的冒牌大师,如今的落魄老人,他坐在我面前,他告诉我活着,就是最宝贵的财富,而景深为我几乎失去了生命,在最后的关头,我却还想着那些情爱,那些愧疚,那些种种的不敢面对他,我甚至都没有胆量陪他去医院,再看他一眼,我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他身边。 今良义最后站起来,走过我的身边,缓慢又神游般地走出去,我耳畔最后听到的,是他曾在各大电台广播中,那催眠般让人极度沉迷的声音,他说:“活着的人,不要软弱。” 我当时想,他骗了一辈子的人,终于也算是说了句人话。 他神游一样的背影,恍惚似的飘出酒吧的玻璃大门,他消失在天明时分的雾雨中,我心想一个人良心未泯说的也就是如此吧,他用他那张装神弄鬼玄乎了一辈子的嘴,告诉我活着就是希望,我想他这回不会骗我。 可我当时不知道,这位教我不要软弱、给我希望的大师,自己先绝望了。 “Don't break me down I to believe t this is for real save me from my fear……” 女歌手的嘶哑声音,一直盘旋在我脑海里,直到我结了账也晕晕乎乎踏出酒吧准备搭车去找景深的时候,眼前还恍似是那一头在旋律中激荡的浓密长发。 时间约摸是黎明4、5点的时候,空气中还飘着细细的雨雾,我才走出酒吧没几步,新鲜的空气灌入肠胃就让我清醒不少,当然,这种宿醉后的清醒很难受,我扶着墙只能慢慢地走,脑袋中的旋律挥之不去,又疼得像是随时要裂开一样。 我就保持着这种状态,走过一排未开门的店面,到了街口我已筋疲力尽,实在支撑不住,想想离那诊所还有一些路程,我一个醉鬼这样走非车祸不可,小说中常有车祸后失忆的情节,我一个幸能活着的并且一天前刚恢复记忆的人,可别淌了这出狗血。 于是我摸出钱包准备打车,这黎明时分的出租车并不好叫,站了半天才等来一辆,可我手刚摸到车门时,就想起在酒吧里所有钱都用来结账了——今良义那个混蛋闷声不响地走了,甚至不招呼一声,我直到最后要走的时候才发现他喝的那些酒账,全部算在了我头上。 亏我当时还以为他大彻大悟重新做人了,结果最后还是被他蒙了一把,而且他也真能喝,比我还能喝,我把祝欢钱包里所有大钞零钞都掏出去时,真是恨得咬牙切齿,现在,钱包里仅剩的几个硬币,让我连打车的钱都没有了。 就在我欲哭无泪的时候,司机爆了句地道的东北粗口绝尘而去,我愣愣地望了那车尾消失的方向好久,直到风夹杂着一阵冷雨吹进我敞开的领口,在一家咖啡店紧闭的茶色玻璃前,我照见了自己失魂落魄的模样,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的衣服上,点点殷红的晕染如印花,又有谁能想到,这么美丽的印花,是一个男人的血呢。 忽然喉咙里泛起一阵奇怪又难受的滋味,我终于扶着墙开始大吐特吐,一宿的酒气,灌满初晨的冷风,我翻江倒海,原本就没进多少食物的胃,这下连苦胆水都给吐了出来,眼泪鼻涕跟泄了闸似的往外冒,那一滩污秽物散发着让人厌恶的气息,可我更厌恶的,是自己的过去种种。 夏洛,你爱他,你又不说爱他,你一次又一次欺他伤他辱他,白洁说得对,你配不上他,你只是个下贱的、不值得怜悯的女人,比起可怜的人,你是个更可恨的人,在他为你负伤为你流血的最后,你依旧不敢面对他,你甚至不敢面对你自己。 ——有那么一刹那,充斥鼻腔的酸臭味让我无比的厌恶自己,无论是为人,还是过去,我几乎没有一个值得他原谅的地方,我想起那夜他苦苦劝我离开陈书俊,而我由着陈书俊一脚踢在他的腹部,由着他倒下的身影消失在车窗外,我瞒他,骗他,我自以为是找到了爱情,我想起他手臂上那一道道狰狞的伤口,我真是恨不得一头就撞死在墙上。 夏洛,夏洛……在我失忆时的梦境中,我总能听到潮水拍岸的声音,以及那大海尽头传来的遥远呼唤,那么温柔的声音,我想我从此再也无法听到了,景深,倾我一生恐也无法报答你。 更别说,我奢望的爱。 当我终于吐得歇口气时,汽车喇叭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头晕眼花地看过去,居然看到了一辆红色的小车停在路边,这车沧桑的外表以及脱离时代的样式,让我极其眼熟。 我抓抓头发,呃,这不是老任那辆二手夏利么?正好这时车门开了,走出来的男人,轮廓也是像极了老任,我弄丢了眼镜这会儿看什么都跟装了模糊滤镜似的,待他走近,一声熟悉的带着玩笑口吻的“夏洛小姐”传进我耳里,我才看清他的面目。 “老任啊,真巧。”我吐了一地被他撞见,这还真丢脸,不过也正好搭他的便车。 我没有去过他的家里,只知道住址,一想这还真是他上班的必经之路,只不过由于一阵接一阵的严打风波,杂志最近销量大跌,老任也不得不起早贪黑更加卖力地工作。 但我没想到,他的卖力,会卖力到这种程度,这时间点,最多也才清晨5点多的样子,他居然就要去公司了……我这个睡到傍晚五点才起床还要拖稿的人,看着自己的鞋尖,我更加无地自容,原来我不止对不起过去,我也对不起现在,景深给了我命,老任给了我饭碗,我又何以为报,我又情以何堪? “洛洛你……喝酒了?你出什么事了?天啊!”老任原本玩笑的声音,忽然就严肃了,一双大手用力扳住我肩膀向后扭,迫使我不得不抬起头面对他,而我看到的,是一双带着明显黑眼圈的眼睛里,震惊代替了疲惫。 “天啊……”任家海用力瞪着眼,嘴巴开了老大没有合上,半晌才说:“洛洛,你身上的都是血?天啊,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你到底怎么了?难怪我昨天打你电话都不通,你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低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廉价的山寨西装脱下来,整个罩在我身上,他叹了口气,说:“你没事就好,哎,快去车里吧,别淋雨了。” 我默默地跟在他的后面,默默地由他打开车门,默默地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我想起一天前,我也是坐在这个位置上,坐在陈书俊的奢侈跑车里,离天堂最近的,是地狱。 老任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轻轻拍打我后背,我想哭,却已哭不出眼泪来,好像全身的细胞都已在这一天一夜里干涸了,只是生平第一次感受这辆破烂的二手夏利车里,也会有充足的温暖。 “你回家吗?”任家海问我。 “我要去医院,就在前面路后右转三个红绿灯的地方,老任,你载我去好么?我没钱……” 话未说完,老任已毫不犹豫踩下油门,车子轰轰烈烈开了出去,他什么都没问,表情义无反顾就好像送怀孕妻子去医院做例行产检的模范丈夫一样。 任家海从前总是在杂志社里开玩笑说,他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能买一辆宝马,娶一个老婆,然后每周开着宝马,载着老婆上医院做产检……为此他一直被社员们鄙视没野心,但他每次都是一笑置之,接着继续向社员们灌输模范丈夫的本职。 他说,他的梦想就是他奋斗的动力,在这每天都有无数希望变成绝望的帝都。 他说,他起早贪黑,他卖命工作,他赚的不多,可总有一天能买得起宝马。 夏利驶过半条街,又在路边停下了。 因为我忽然问他:“老任,你说是不是人活着,只要一直努力下去梦想就会实现?” 他点了根烟:“至少不努力,就什么都不会有,宝马不会有,夏利都不会有。” 我沉默了,老任说的对,我在这种教导中长大,这没有错,年轻的我们,总是认定努力就能得到一切,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才发现世界远远不止黑白两种颜色,我们在五光十色的红尘里迷失,我们知道了这世上原来还有另外一群人,他们一出生就远远站在我们的头顶,在他们盘根错节的庞大家族势力面前,连法律都是个笑话,他们开车,他们撞人,他们杀人,他们无罪,他们得以逍遥世上,他们随手的挥霍,足以让身为普通人的我们奋斗一辈子。 青春让我们懂得了长大,也见识了绝望。 而下一秒,我就被一双手紧紧箍住,是任家海,意料之外,又是意料之中,他解了安全带,在我侧身紧紧地拥着我,这个给我饭碗的,让我于落魄的五年中,得以在京城立足的男人,他温暖的怀抱依稀带着淡淡的烟草气味,他曾说,在京城,有机会,我们看得见希望,我们这辈人,再苦也要奋斗下去,他说,洛洛,好好干,我给你加稿费,咱们红了,不会少你一份的。 我就作为《美色时代》的首席画师一直干到现在,可惜,我们没有后台,也没有红,甚至在风雨中摇摇欲坠,面临随时停刊的危险。 或者说,是我放弃了许多跳槽的机会,也许是感恩,也许是恋旧,我心甘情愿跟着任家海,哪怕真的走到最后一天,我也相信他不会被打垮,我曾说,老任,我要永远当你的画师。 第四十三章 当时老任是高兴的,又是忧愁的,而他那一刻的面容,如今又完完整整地重现在他的脸上,他伏在我耳边,低声说:“洛洛,无论你发生什么事,我都会保护你的。” 他说:“我真的相信努力就会有绽放的一天,你记得吗洛洛,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北京买房子,买宝马,然后载着心爱的人满世界游玩。” 他说:“洛洛,我再也不想失去你了。” 他的声音逐渐降低,人也整个往下倾倒,我被他压在身体和座椅之间,一时动弹不得,连带着我的脑子,都有些转不过来。 他再也不想失去我?他曾经失去过我吗? 老任干燥的嘴唇覆在我的嘴上,我无力挣扎,也不想挣扎,我的脑子空空一片,老任……他在干什么……我十八年的记忆里,没有他这一号人啊。 我说老任你不能这样这是在大街上啊在车里啊,任家海不管,很任性地抱我,我又狠不下手揍他,直到很快有一阵刺耳的救护车鸣笛声打断了他的疯狂。 出事了。 就在隔了半条街的地方。 人们纷纷围拢过去,有人惊呼,有人感慨,有人尖叫,有人惋惜,有人幸灾乐祸,有人要去鞭尸,警察满头是汗维持秩序,120担架匆忙把血泊里的人抬上去,我和老任站在不远处,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出混乱景象——今良义,他从高望家新开的二十八层酒店顶楼一跃而下,自杀身亡。 这个前一刻还嘱咐我要好好活着的人,他的遗书只有一句话,是一句歌词——“把我埋在春天里。” 我摸摸眼睛,好多眼泪,老任把我送去了小诊所,在那里我看到了昏睡的景深,还有陪床的祝欢和一帮兄弟,还有脸色白的像鬼一样的白洁。 老任把祝欢拉到一边低声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祝欢一五一十说给他听,而白洁看到我,冷笑:“你?你还有脸来看他?” 我咬着嘴唇,我竟然还在期望景深会原谅我,我看着病床上纵然熟睡眉间也难掩痛苦的男人,我的眼泪就哗哗哗的流下来。 我一点困意都没有,在诊所等到傍晚,景深醒过来,望着我,不发一言。 白洁很关切地上前握住他的手,他手上也缠满了绷带,渗着鲜艳的血水,我心痛的五脏六腑都搅在一起了,我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想起过去了呢,他会宽恕我的愚蠢吗?我们还能再开始吗? 我懦懦地开口,声音喑哑,“对不起。”我说,“景深,你会原谅我吗……” 景深依旧不发一言,白洁先怒了,她眼眶通红指着我骂:“你这个没良心的畜生,你知不知道他对你有多好?他为了调查你的事故他有多少天没有睡觉了你知道吗?你为什么还要把他伤成这样?!你还想让他原谅你,你做梦吧你!他回去就要和我结婚了!你别挡在这里,有你一天在,他一天好不了,就算他其实已经……” “别说了。”景深终于开口,干涩的声音打断她,“洛洛,”他吃力地朝我招招手,“过来,让我抱抱。” 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走过去,景深把我抱在怀里,他浑身的药水味血腥味掩去了我所有的熟稔,我哭着听到他说:“以后好好生活,别再任性了,我走后你要爱惜自己,最好不要记得我,我……我没有生你的气,这不是你的错,你别太自责,是我心甘情愿的,可是以后我不能再照顾你了。” 我恐慌了:“你要去哪?你不是说要带我一起走的吗你最后还是不肯原谅我吗?是我错了啊,我太笨,我傻逼……我……你不要走啊……求你……” 景深吃力地笑笑,说:“我伤好点,就回美国了,这次本就是调查今良义的事情才回来,现在他自杀了,尘埃落定,哎。” 景深长长叹了一口气,又说:“就当我只是偶然遇到你吧,其实你弟弟比我更好,我已经嘱咐过他了他会好好的照顾你的,你们离开这个城市,去陈信的势力到达不了的地方,他们要杀你灭口你只能走,最好去国外,你们还能一起开演唱会,多好。” 我拼命地摇头,他说这些,他根本没有原谅我啊,他为什么不带我走,我不要他的钱,我能自食其力,我只想在他身边补偿我所有的过错啊,我……我十七岁时就爱上的少年啊…… 景深说:“忘记这段时间的不开心吧,你我只是萍水之交,你有你的人生,我也有我的,我和白洁是大学同学,回去后,就要订婚了吧。” “那我们呢?!”我几乎脱口而出。 “我们?”景深很无奈地摸摸我的鸟毛头发,“我们没有缘分呀,从前没有,现在也没有,你身边有更好的人,珍惜现在吧洛洛,过去的事情忘记就算了,想起来未必是快乐,也不要再想陈信为什么要这么对你,明白与不明白都是一样的结果,你们只能远走高飞,我也是。” “不!是!的!”我哇的一下大哭起来,我终于忍不住说了:“其实我都想起来了……景深……我爱过你,我爱过你啊!!!你是我……” 我还没哭完,门口传来咣当巨响,那是不锈钢杯盘摔在地上的声音。 我回头,只见任家海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洛洛你……你都想起来了?” “是啊。”我说。 “你都想起来了……你都想起来了……”任家海重复着这句话,然后夺门而逃,当时我只是纳闷,这关他什么事啊,顶多任家月是他妹妹,我们又很巧地相遇在北方,我们在贫寒中相濡以沫,他就算表白失败了也不至于跑路吧他。 半个月后,景深伤势转好,办完出院手续就和白洁走了,我去机场送他们,想起来又如何?景深说的没错,我们缘分尽了,我看着他们手挽手,在人山人海中走入安检通道,我最后哭着喊着他的名字,他也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祝欢说,一去是永别,世上很多事情,往往都没有结局,正如我很容易就忘记了张正义,忘记了李培培,忘记了隔壁的三姑六婶,忘记了生命中路过的所有人,两个月后,祝欢拿出积蓄,带着我的老母,以及他手下整个乐队,我们去了日本,我在当地找了个画社,依旧卖画为生,我仰头是明媚的阳光,我只知我们的人生从此错开了,我忘了忘记,他忘了回忆,我也再没有见过任家海,从医院他夺门而逃的那刻起,他就彻底消失在我世界里,听同事们说,他辞去了杂志社主编后不知所踪,而我没想到,这一别,是天高水远。 一年后,祝欢结婚了,新娘是乐队里一个暗恋他很久的小姑娘,婚礼上,我举杯祝他们幸福永远。 又过两年,我所在的画社被日本最大的游戏公司收购为美术团队,我是主画手,画风深得老总赏识,新游戏上市,一夜之间,我从日本红回祖国。 我正担心会不会又让陈信找上我时,偶然地在网上搜到了关于陈信的新闻。 陈氏海运总裁,年仅29岁的青年才俊陈信,于昨夜凌晨,在三里屯被一辆黑色宝马撞倒后碾压数次,不治身亡。 看日期,是一年前的旧新闻了,新闻中肇事者的面孔,赫然就是任家海的,只不过他苍老了许多许多,看着他疲惫的眉目,我心里狠狠地酸楚起来,他终于赚够钱买到宝马了啊,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啊,他却用这种方式给妹妹报了仇啊,这个告诉我只要努力就有希望的男人啊…… 我又搜后续,可搜到的只有“肇事者任家海在投案后自杀身亡”的新闻,我趴在显示器前,我的眼泪哗哗哗地落下来,多少年我没哭过了,老任,你说洛洛不要哭,可你到底害我哭了啊。 当时我妈在做饭,问我怎么了,我哭着跟她说我过去的衣食父母自杀了。 “他叫任家海啊……”我妈看着新闻里的照片若有所思,“当年有个医生找到我,跟我忏悔,说他收了钱要借医疗事故弄死你,最后又于心不忍,然后我们商量着,把你送进了精神病院逃过一劫,他似乎就长这副样子。” 那一夜,我折了画笔。 又过一年,我答应了公司里同事的求婚,他也是华人,家里很有钱,留学毕业后进了这家公司的技术部,他喜欢我的画,常常往我们美术组跑,在一众同事的撮合下,我们在一起了。 那年夏天我开世界巡回画展,从日本到中国,从伦敦到瑞典,从巴黎到亚特兰大,在公司媒体的力捧下,我赫然已是世界著名的插画师,画展最后一站是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画展的广场上,无数镁光灯聚焦着我的背影,而我仰头看那些高高飘扬的旗帜,我忽然想起曾有一个少年在这儿求学,一年悲伤一年夏,不知道那么多的时光里,他可有想起过我。 当然,有没有都不重要了,他现在应该和白洁过得很幸福,而我借着画展的最后一站,也要和未婚夫举办我们的婚礼,我穿着最漂亮的婚纱,挽着帅气的即将成为我丈夫的男人,我接受着全世界粉丝的花束和祝福,我头顶是五颜六色的气球与白鸽,它们乘风飞扬过教堂顶端的十字架。 阳光投下完美的角度,祝欢说的对,我们都会有苦尽甘来的一天,那些悲伤的过去,总有一天我们可以笑着回望。 老任大概也在天上笑着祝福我吧,我依偎在丈夫的怀里,甜蜜地收下人们的花束,婚礼一直持续到傍晚,我和丈夫拥抱,亲吻,在全世界的祝福中也通过媒体祝福着全世界,我们的婚礼相片将在今晚成为tter上最热门的转发,我笑得是那样灿烂,如我挂了满场的画作上的夏树,当年在北海写生的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夏天里蓬勃怒放的树木枝叶,它们盛开的我的生命里,一路高歌一路风华。 那天最后一个送上来花束的是位戴着墨镜的盲人,他把一束向日葵送到我手里,然后转身离去,没有人扶他,他住着拐杖的身影摇摇晃晃消失在夕阳的尽头,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觉得有些凄凉,我居然有盲人的粉丝,他也看得懂我的画吗? 晚上开宴会的时候,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几位教授也来了,他们用不熟练的中文说着“夏小姐的画里有一种生命的力量”,我笑着给他们敬酒,其中一位教授是华裔,他喝多了就打开了话匣子,我安静听着,听到他最后惋惜地感慨:“我当年有个学生也很喜欢夏小姐的画,每月都坚持付昂贵邮费去购买你们国内的一本杂志。” 我惊讶:“杂志吗?不会是《美色时代》吧,那时候我才刚出道呢。” 教授说:“好像就叫这个书名,这位学生很可惜啊,成绩是医学院里最优秀的,只是刚毕业时右眼就查出了眼癌,切除病灶还能保住左眼,可是他拗啊,不肯,还收拾东西回国去了,说要去找自己最爱的人,结果,最后回来时他两只眼睛都不行了,我们最好的医生也没办法,只能给他全部切除。” 我听了,也感慨:“那真是可怜了,好好的一个人,又这么深情。” “说点开心的吧,这可是大画家的婚礼。”半醉的教授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祝夏小姐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众人附和:“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啊!” 我举杯,优雅微笑,灿若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