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那么伤》 一、摩天轮上的坠落 2005年。5月5日。阳光。 巨大的摩天轮。 巨大的摩天轮里面坐着巨大硕大以及肥大的我,巨大壮大以及胖大的姚麦乐,另外,还有娇小玲珑晶莹剔透的黄小诗。 然后,摩天轮缓缓地上升着,黄小诗在麦乐身边抽泣得日月惨淡天地无光。麦乐默默地拉着她的手,不停地抽烟,纤细的手指里,细细的烟卷,就像眼前的黄小诗一样,让人心疼。 麦乐看了看黄小诗身上的累累伤痕,转过头来,对我说,他妈的!你说,黄小诗她后妈这样的毒妇,该不该送到生猪屠宰场里去! 我一边看摩天轮上升,一边摇头,说,现在猪肉越来越贵了,你还是让黄小诗她后妈和她爸生一窝小猪后,再一起送去屠宰吧!算为社会做贡献了。 我和麦乐这么一说,黄小诗哭得更厉害了,乌黑浓密的头发,高高束起的马尾,随着她的抽噎摇摆着。 她真的很不幸!自从一年前,父亲娶了后妻之后,她就过得跟一个凄苦的小怨妇似的,经常一身伤痕出现在我和麦乐眼前。 其实,原来我与麦乐属于比较瘦弱的那类小孩,但是,与被后妈虐待出来的黄小诗相比,我们只能用巨大来形容了。 我曾跟黄小诗说,你后妈可以开个魔鬼减肥班了。 结果,黄小诗就用她的小麻秆一样的胳膊捂着她冬瓜一样的大脑袋,抽泣不停。 麦乐说你比较没良心,好歹黄小诗也是和我们俩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胡萝卜姐妹花,你怎么这点同情心都没有。 其实,我不是没有同情心。只是,被人欺负不是我一贯的做人原则。我的原则是,如果别人欺负到我头上来,我一定要打回他老家去!揭他的房顶,扒他的墙! 这种思想,麦乐在我多年的悉心熏陶之下,多少也是具有的。 你想,黄小诗好歹也是同我和麦乐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胡萝卜姐妹花,怎么可以让别人欺负到头顶上,还不知道还手,只知道哭泣呢?早知道黄小诗会这么没出息,那么,当时那条裤子,我简直不该同她们俩抢着穿,应该直接拿在手里将她勒死算了。在这里给我们胡萝卜姐妹花丢人现眼! 不过,现在,我已经不能有任何思想了,因为我有恐高症,而现在的摩天轮已经越来越高了! 坐摩天轮,绝对不是我的选择,我是彻底的陆生动物。 所以,当管理员将我们三个扔进摩天轮里面时,随着摩天轮的高度不断上升,我的小心脏差点跳出嘴巴,手心冰凉一片,脚心也是冰凉一片。我紧紧闭着眼睛,刚要张开嘴巴,诅咒提出这个鬼建议的麦乐。 这时,本来正在不停地诅咒黄小诗她后妈的麦乐,突然一声嚎叫,和黄小诗抱成一团。她哆嗦着大喊,莫春,我们完了!我们要死啦!我们要掉下去啦!说完,还忙不迭地抽上一口小烟。 我睁眼一看,摩天轮包厢的门,竟然华丽而诡异地打开了。夏日雨后难得的小凉风带着阴气,就扑面来了。 麦乐哆嗦着说,要是活着下去,一定要状告那个该死的管理员谋杀!她说,莫春啊,怎么办?你看,咱仨是不是命丧于此啊? 我一看,这俩没出息的生物显然已经神志昏聩了。关键时刻,总是要有异于常人的英雄来拯救现场的,比如,此时的我,美少女,于莫春同学。 所以,我故作镇定地安慰她俩,一边流着虚汗,一边做轻松状地说,多大点儿事呢!看我的!你们这俩蠢蛋! 说完,我直着脖子伸长了脚,试图将门给推上——但是,残酷的事实证明,我也不是英雄啊——在我的脚刚伸到门边,感受到了那丝凉飕飕的小风后,我的思想,就认为我的肉身已经掉下去了。 你想,我的思想既然认为我的肉身已经掉下去了,我能不悔恨交加吗?我紧张过度地以为自己已经沿着高空开始做自由落体运动了。 我想,完了,我还没写遗书呢!就是没写遗书,我也要好好诅咒一下将我害死的姚麦乐和黄小诗。 所以我就“一边从高空坠落”一边诅咒她们,将自己心里原本藏匿着的鬼话都说了出来——我说麦乐,我死了,一定保佑你嫁不出去!一定保佑你在酒吧“卖唱”时,被公安叔叔给“和谐”了!一定保佑你天天遭遇色狼、跳蚤、臭虫、蚂蚁、啄木鸟!还有你,黄小诗,我最看不惯你,总是一副受害者的模样!跑到我和麦乐这里讨同情!其实你莫春大娘更该被同情!我鄙视你!好吧!我诅咒你也嫁不出去!你也天天遭遇跳蚤,臭虫,蟑螂,毛毛虫! 最后,还是麦乐和黄小诗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声将我从“思想的前瞻性”中拯救出来。 睁开眼,我才发现自己原来还好好的坐在摩天轮上,而且已经到达了最高处。只是,左脚上的“巴依老爷”已经飘摇下了摩天轮,直直扑向了地面。 二、黄小诗发间的疤 嗯,是的。 我之所以会永远地记住这一天,2005年的5月5日。 就是因为我丢失了亲爱的“巴依老爷”。 “巴依老爷”是我左脚的拖鞋,我的右脚是“阿凡提”。这双鞋子是我从双湖路一个摆摊的老太太那里买到的。 本来,它们是两双拖鞋的。一双是一对“巴依老爷”,一双是一对“阿凡提”。 当时,我思想比较与时俱进,我想,现在都和谐社会了,一切以和谐为原则,那么,“巴依老爷”和“阿凡提”一定不能再是死对头了,他们一定要相亲相爱,一定要和谐在一起。 但是,摆地摊的胖老太太坚持,这鞋子若是分开了,就不好卖了,死活不肯将“巴依老爷”和“阿凡提”搭配给我。 当时黄小诗很小声地提醒我,可以一起买下来的。我说,四只拖鞋我怎么穿啊?两只穿脚上,两只穿手上,你当我爬行动物啊? 黄小诗脸红了一小下,很不好意思地纠正我,哎,莫春,你不知道吧,爬行动物不穿鞋子的。 我白了故作聪明的黄小诗一眼,说,我知道了,它们不穿鞋子,它们穿袜子!说完后,转过头来,继续做老太太的工作。 那一天,我一屁股坐在马路边上,同老太太一直从下午六点聊到晚上九点。黄小诗就很斯文地站在我的身边,虽然几次都低声嘟哝着要早点回家,但都被我无情拒绝了。我说,你要走,你就自己走吧,我得买下“巴依老爷”和“阿凡提”来!黄小诗又担心我独自回家不安全,所以,就一直可怜兮兮地站在我的身边,等我给老太太洗脑结束。 我语重心长的跟老太太讲,我要错开买这两只拖鞋,是基于“社会和谐”来的。社会和谐啊,不起争端啊,不要矛盾啊,息事宁人啊,美化绿化啊。经济发展要和环境污染和谐啊,穷苦百姓要和贪官富豪们和谐啊,所以,阿凡提得和巴依老爷先和谐了。你不同意他们俩人和谐,你就是反对社会和谐,反对社会和谐在你们年轻的那个年代可是反革命的,会被枪毙的,会家破人亡的,会流离失所的…… 老太太最终眼含热泪的被我和谐了。 从此,“巴依老爷”和“阿凡提”相亲相爱地“和谐”在一起了。 据麦乐说,黄小诗那天也因为等我,回家晚了,被她后妈给“家法和谐”了。我问过黄小诗,那天是不是真的因为我,她后妈又欺负过她。 黄小诗突然很莫名地哭了,鼻子红得像匹诺曹,嘴巴里却一直说,没有啊,没有啊。她没打我啊。 我当时还特别鄙夷地嘲笑了她,我说,你的眼睛简直就是承包了自来水公司,资源也太丰富了吧?不能说起你后妈,你就哭啊。算了,既然她没打你,你也就别在我面前哭了!好让人烦躁的!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天,黄小诗的后妈的确“家法和谐”黄小诗了。因为黄小诗的躲闪,她不成,便狠狠地揪住了黄小诗的头发。 我常常在想,那会是怎样的狠毒女人,又会是怎样狠毒的手,在这揪住头发的一瞬之间,生生地从黄小诗的小脑袋上揪下了一绺头发!我还在想过,那几乎是连带着头皮的头发,从黄小诗的脑袋上剥离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生疼!怎样的一种鲜血淋漓!当时的黄小诗一定是用细细的小胳膊搂住自己瘦瘦的小身体,瘫坐在地上,无声地哭泣,像一只被揉碎了的布娃娃。我甚至很小人地想过,黄小诗在面对那一瞬间撕心裂肺的疼痛时,有没有突然恨过我!恨我的无聊!恨我的执拗!恨我非要买下那双离谱的拖鞋! 三、柏油路上的找寻 从此,黄小诗的脑袋上多了一块直径达一厘米的近似圆形的秃疤。所以,她再也不曾披散过头发,而是一直紧紧地束着马尾辫,来掩藏着一个女孩子最不愿意让人知晓的伤疤。 为此,我是那样的内疚和抱歉。但是,我却不敢对黄小诗说什么,虽然,我们是那样好的朋友。我怕再提起这个伤疤,会让她再次想起那个晚上,再次翻江倒海的难过。 每次,在宿舍里,黄小诗洗完头发后,都会坐在窗户边静静地梳理她的头发,很安静地梳理着。这时,我抬头,疏离的阳光漫过宿舍墙壁的花藤,光影透过窗户,落在她细密的发间,这时,她脑袋上的那块秃疤便会像匕首一样地凌厉而鲜明地刺入我的眼睛。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哪怕麦乐,哪怕我最亲爱的奶奶,只要我看到黄小诗脑袋上那块秃掉的疤,心里是这样揪揪的痛。 而这个时候,在窗前梳理头发的黄小诗,很敏感地发现我在看她,就会很匆忙很慌乱地扎起还湿漉漉着的头发,漂亮的瞳孔里闪过一抹温柔的倔强。 可是,我知道,这块秃疤对于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来说,是多么大的伤痕。 如果,我告诉你,黄小诗除了洗头发时,头发是散着的,其他时候都是紧紧的束成马尾,借此来掩饰秃斑。哪怕是夜晚睡觉,她都这么紧紧地紧紧地绑着马尾辫。我想,她一定是害怕,如果散着头发,那个陈旧的秃疤会令她整个梦境都是体无完肤的疼痛。 看到这里,你们会不会讨厌我?讨厌我,让一个女孩,让自己那么亲密的朋友,受这样的伤? 是的,买“巴依老爷”和“阿凡提”那天,我明明是知道她有一个很凶悍的继母!我明明是知道,她的继母总是这么千方百计地折磨她为难她!我明明是知道,她如果回去得太晚,极有可能会遭遇训斥! 但是,我想到了训斥想到了责骂想到了为难,我确实没有想到还会有这样残酷的伤疤!如果知道,我是绝对不会为买到“巴依老爷”和“阿凡提”,而伤害了黄小诗。 我宁可一辈子赤着脚走路,如果黄小诗脑袋上的疤,会重新长出浓密而漂亮的头发。 而此时,那个间接伤害了黄小诗的“巴依老爷”却命殒于摩天轮。 我看着路面上的车流如织,想到“巴依老爷”极有可能被滚滚车轮压得“脑浆迸裂”,突然有一种莫名的伤感侵袭而来——我又想起黄小诗脑袋上那块秃秃的疤。 我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双拖鞋的结合,是导致了黄小诗秃疤出现的原因。而今,它们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分离了。那么,这样看来,黄小诗脑袋上的那个伤疤是不是就存在得太滑稽太莫名其妙了呢? 本来,还有这双拖鞋来做我替罪的羔羊,分担我心里的罪恶感。而此刻,这只替罪羔羊突然要消失了。我便成了这个世界上,黄小诗脑袋上那块伤疤仅存的导致者了。罪恶感突然失去了分担。 你们是不是又更讨厌我了? 因为,从头到尾,我是一个如此不敢担当的女孩!只会故作轻松地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大话。 那一天,当我从摩天轮上下来后,直接冲到了公路上,在车水马龙中,寻觅着曾在自己脚上的鞋子。 滚烫的柏油路面,赤着单脚的我,就这样来来回回,像一只焦躁的田鼠,来来回回地寻找着属于自己的果实。或者说,像一个凶手,急于找到自己的同伙,来减轻自己的罪行。 可是,我却没有再看到,我亲爱的“巴依老爷”。 它确实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如此莫名其妙。 “阿凡提”孤孤单单地在我的右脚上,沉默不语。我孤零零地站在路边,一副很文艺青年的模样,对它说了一句:你很想念它,是吗? 四、镜子里的思念 你很想念他,是吗? 这一句话,我无数次对着镜子说过。 每一次,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问,你很想念他,是吗?然后,就会紧紧闭上嘴巴,不回答。镜子里,只留下一个女孩委屈的眼睛和坚强的脸庞。 这个纠结,从我八岁那年开始。 很小的时候,我就变得异常爱美,经常在妈妈的梳妆镜前,臭美不已。为此,他曾悄悄给我买过一个很小的镜子,圆圆的,包裹着粗糙的绿色的塑料壳。 当时的他,大手粗糙,布满了为生活奔波的裂纹,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温暖我的地方。 那天,他将我抱在腿上,把镜子放到我的小手里,然后,心满意足地笑,对奶奶说,你看,咱家姑娘懂得美了。说完,擦擦头上的汗水,哈哈地笑。 我一直都记得他的笑,记得他的笑容沿着他脸上的笑纹绽放成花一般模样。记得是那样的深,那样不可替代,不可忘记。因为,我曾经和我的弟弟,可爱的莫帆,一同喊过他,爸爸。 当然,这只限于我八岁之前。 麦乐说过,伤感的回忆容易让人老,比较不合适我们少女。所以,我努力让自己尽可能少地记起这段不快乐的往事。 但是,2005年的5月5日,在我丢失了“巴依老爷”之后,却忍不住又想起。原来,“巴依老爷”与“阿凡提”永远是无法相亲相爱的,就好比,如果我恨我父亲的话,便永远不可能去原谅他。 原谅他在我八岁那年的离去。 只不过是我八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这个男人便就此离去。我常常会想,他是不是惧怕做父亲的责任啊?所以,才会在当年,就那么,一走了之。 五、圈养在心底的蛇 2005年5月5日。阳光之下,还发生过什么? 哦,那天,麦乐和黄小诗跟管理员呕完气后,就走到公路边找到了我。麦乐大概是想起我诅咒她和黄小诗的那些“临死前的遗言”了。 她说,没想到啊没想到,莫春,原来你脑子里装了这么多恶毒的念头啊!原来,连我和黄小诗,你都不放过啊!你太黑了!要不说嘛,患难见真情!我今天可算见识你这个小人了!说完,她就耸着肩膀,故作鄙夷地看着我。 而在她身边,停止了哭泣的黄小诗倒是很哲学地说了一句话,她说,其实,每个人的心里暗处,都盘着一条自己也无法觉察的毒蛇。有的人心中的毒蛇永远地睡着了;而有些人心中的毒蛇突然惊醒了,吐着鲜红的芯子,击中了那些或许自己都不想伤害的人。 麦乐很大嘴巴地接了一句,你后妈这么折磨你,大概就是心里面那条毒蛇开始发作了! 这样,本来已经在摩天轮惊吓风波中忘记伤心事的黄小诗又开始伤心起来。我和麦乐又不得不再次安慰她。 我抬头看看麦乐,说,都怪你乌鸦嘴!这次换什么地方让她忘忧?碰碰车?跷跷板? 麦乐吸了一口烟,将烟蒂扔到地上,说,要不把她搬火星上去吧! 我笑,我们俩要有这个技术,先把她后妈搬到火星上去好了! 麦乐挠了挠乱七八糟的头发,皱了皱眉头,说道,也是噢。 六、那些或许我一辈子都无法知道的…… 2005年5月5日。我回忆中的关键句子——摩天轮的门开了,我们很害怕;“巴依老爷”丢了,“阿凡提”很孤单;我又想起了他留给我的不开心的往事,可是我还是想他了,因为他曾经是我和莫帆的爸爸。 那么,你们,你们的2005年5月5日,又有什么记忆呢? 是谁,从这个单薄的日期里,悄无声息地走过了你的生活?又是谁,虔诚地守候在命运的下一个路口,安静地等待着你的再次路过? 你若是记得,一定要悄悄地写下来。因为,我担心,其中的某一些小小的细节,将会对我很重要。 其实,我也知道的—— 这些, 或许,你会告诉我。 或许,你什么也不说。 一、麦乐、莫春以及“那些小时候的迷信” 麦乐说,莫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曾迷信过那么多东西啊?比如,一只猫会有九条命;比如,吃泡泡糖时咽下去,肠子会被黏结起来;再比如,小孩子撒谎会被大灰狼拖去吃掉;更离谱的是,我们还相信大人所说的,我们是他们从山沟啊、马路上捡回来的,或者是用玉米饼子、馒头换回家的。 麦乐说这话时,脑袋埋在针织毛衫大大的衣领里,白皙的脖子缩得很短,她手里拿着银色调羹,不停调着眼前的咖啡,香气袅袅,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她并不看我,只是,自顾自地说,莫春,你看,我们多傻!为此,我还特意将表姐家那只老猫从三楼扔下,结果,猫没摔死,我差点被表姐给掐死;还有泡泡糖,你说,我们小时候,物质多贫乏,怎么会舍得将泡泡糖吐掉啊,不都吞下肚子了么?可也不见得谁的肠子被黏结?大灰狼的故事吓得我说了那么多年实话,现在才发现,其实说实话,才会被大灰狼拖去吃掉。比如那天,在畅乐园KtV,我喝了酒,舌头大,对着那个骆驼脸的邱总说,你长得真像骆驼啊。结果,我的脸就立刻被那帮人打得肿成了驼峰…… 麦乐的意思我懂,她是说,我们年少时有很多真理都被长大后的实践颠覆了。 比方说,高中时,我和麦乐挤破脑袋拼命学习,三更灯火五更鸡,终于在千军万马中奔过独木桥,奔进象牙塔,“天之骄子”的称号没戴多久,朝廷下了文件,将我们划成“普通劳动者”。想到坚挺的人民币堆出的这四年大学之后,姚麦乐同学将继续光荣地在酒吧里做驻唱,而我也将无尚荣耀地处于失业状态中,偶尔给那个叫白楚的漂亮男子打打零工,心里就抽搐。虽然,这个美好的男子令我不胜向往之,花痴之,癫狂之;最后不胜抓狂之——他竟然无视我的千般美好,与那个叫溪蓝的整日病歪歪的小美人双栖双飞了。 麦乐说,莫春,早知道,我小时候,就多摔几次猫,早日破除“迷信”思想对我的戕害,我现在该是盖茨第二了! 麦乐总这么大舌头,喝酒会大舌头,喝咖啡也会大舌头。就连课堂上睡觉,也会睡成大舌头。有一次物理课堂,她睡得天昏地暗后,猛然爬起,问教物理的女老师:老师,咱们这个高数什么时候考? 那堂课,物理女老师很生气,因为她太年轻,所以,一直对下面的麦乐翻白眼,无知者无畏的麦乐就同她对着翻。 那节课,麦乐越说越气,然后,就扯起我的胳膊,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地走出教室。 走出门后,姚麦乐龇着她的两颗晶莹如玉的小虎牙对我笑,莫春,刚才是不是很帅?唉,其实我心也挺虚的。不过,这肆无忌惮的感觉,就一个字,爽啊! 确实很爽!打那之后,我这个无辜少女便与麦乐为伍,加入了全国高等学府那支硕大的逃课队伍中,时不时同姚麦乐坐在某个咖啡屋的雅座上,谈谈“小时候那些迷信”对我们的戕害。 麦乐最后停止了调弄咖啡,将小小的脑袋从大大的针织衫里挣脱出来,很是激情澎湃地和我讨论黄小诗她那个彪悍的后妈。 黄小诗的后妈,自打她嫁给黄小诗她爸这两年来,我和麦乐一直没有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 一方面,黄小诗再不敢将我和麦乐带回家;另一方面,我和麦乐确实不愿意看到黄小诗在我们面前,对着她后妈唯唯诺诺的模样。 当然了,像我和麦乐这么具有正义感的人,是不可能没有想过替黄小诗惩治一下她这位彪悍的后母的。只是,诡异得很,命运注定我们三个人无法在地球上相遇。 第一次打算惩治黄小诗的后妈,是在两年前,黄小诗身上第一次出现了青紫的伤痕。当时,我和麦乐趁着自习课偷偷地躲在校园的小超市里面吃冰棒。现在想想,自习课躲在小超市里吃零食,应该算是我们艰苦而乏味的高中生活里面的一种乐趣吧。 当这种乐趣对面是黄小诗身上那些伤痕时,麦乐像只将要爆裂的气球一样,唰——从小凳子上跳起来,她说,莫春,你看咱们黄小诗都被那只母猴子欺负成这样了,咱俩不能再在这里装孙子了,一定要让那母猴子知道咱们黄小诗是有后台的! 麦乐的话,对于我来说,一般都是真理。就好比我的话,对于麦乐来说,就是天条一样。所以,当时我也无比的激昂,不顾黄小诗的反对,就加入了麦乐的“惩治母猴敢死队”。 当天下午,我们逃了晚自习,潜伏在黄小诗家楼道里,打算在她后妈下班开门时,用塑料袋套住她脑袋,狠狠揍一顿。 结果,当有人出现在黄小诗家门口时,我和麦乐就像两只大狒狒一样冲了上去,不由分说地用红塑料袋将来者脑袋套住,狂虐不已。 直到黄小诗家的门开了,一中年妇女脸上涂着厚厚的海底泥,人鬼不分地出现,喊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我和麦乐才发现,可能祸害错了人。所以,像两只兔子疯跑下楼道。当时,正好有人上楼梯,也被我和麦乐给撞倒滚了下楼梯,麦乐还顺势踩了两脚,只听那人鬼哭狼嚎一样大叫。我本来是想停下拉这个无辜的人起来的,但是被麦乐扯着胳膊就给拎走了。她说,莫春,这不是你学雷锋的时候! 隔天,黄小诗告诉我们,昨天晚上,他们小区居委会负责发放计生用品的一老太太,被两个歹徒捶击在地。老太太被送回家,清醒后,大哭不已。说到这里,黄小诗的脸微微一红。 我和麦乐故作镇静地问,她哭什么啊? 黄小诗很小声地在我们耳边说,老太太大哭,说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都不知道这世道这么恶劣。居然还有人打劫她,只为了打劫避孕套! 我和麦乐的脖子都僵直了。麦乐很不屑地低声说,我们俩要那玩意儿有什么用啊? 我捏了麦乐一把,示意她不要乱讲话,免得让黄小诗听出什么来。 好在黄小诗并没在意麦乐的话,只是继续说道,喏,这是老太太说的。她身上也就计生用品啊。 我突然很想问问,那个被麦乐踩了的人,是怎么一种境况了。但是黄小诗一直没提这个消息,我也只好将这个疑问给生生地憋回嘴巴里了。 中午,我和麦乐借口外出洗澡,去班主任那里请假。其实,我们是偷着去上网。 那时,麦乐神奇地网恋了。 正当她在键盘上翻飞着五指,乐不可支地进行着她那如花似玉的早恋时,QQ里弹出了一条新闻,说是XX省XX市XX小区一对小情侣,一时欲火焚身,在楼道里打劫了一正在往各家各户发送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持走了一只避孕套。 当然,XX小区就是黄小诗家所在的小区啦,那俩被说做“欲火焚身”的情侣,就是指我和麦乐了。 我看看麦乐那俏丽的小短发,心想,莫不是昨天夜太黑,麦乐被当成了男生? 坐在我旁边的麦乐也被这条“劫持一只避孕套”的QQ新闻给震撼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部,又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屁股,然后又看看我那一头女性性别鲜明的长发,极其不满地说,好歹姐姐我也是发育良好的一少女啊,不像莫春你这么空“前”绝“后”,怎么能被看成是男人呢? 我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指了指电脑屏幕,对麦乐说,呀,你看,这消息还说,这对“年轻男女”劫持了一只避孕套后还将一少年给撞出了粉碎性骨折哎。 麦乐看到这里,小脸蛋变得有些黑,闷着声息,隔了一小会儿,她才轻轻地问我,她说,莫春,你看,我是不是把那个小孩给害惨了,万一他留下什么后遗症什么的,是不是这一辈子就残疾了呀? 我很诚实地点点头,我说,黄小诗怎么就没有报告给咱这个事情呢?不过,麦乐,要是你良心过意不去的话,我建议你去黄小诗家那栋楼去看看,给那个少年付上昂贵的医疗费,如果他残疾了的话,你就卖身给他做童养媳。然后,办完这一切,咱俩再到警察局自首,交代咱俩是如何的欲火焚身,打劫了那个老太太,劫持走了那只避孕套。再然后,咱俩上报纸头条,上电视新闻,上少年犯心理访谈…… 我的这一番无心的话,居然把麦乐刚刚好不容易萌生的良心给掐灭了。麦乐说,算了吧,我估计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重量吧,那小子养几天,估计也就好起来了。 从这次“教育”黄小诗的后妈不成之后,麦乐和我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那个小区。估计麦乐是惧怕被那个让自己给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少年给认出来;而我,却害怕遇见那个发放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持一只避孕套这么彪悍的罪名,我担当一次就可以了,担当多了,我这个花季少女会心理变态的。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 由于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家所在的那个小区,所以,黄小诗的后妈,在我和麦乐的眼里,一直就是个谜样诡异的人物。我们对于她最清晰的记忆,也不过是那天晚上满脸涂着海底泥时的样子,我们都辨认不出她的五官具体是什么型号的。后来,也不愿意在黄小诗面前提及这个女人,因为一提她的后妈,黄小诗的眼泪就流得特别顺畅。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与麦乐为了保护黄小诗而造就的暴力高中时代时,刚刚还在热火朝天地同我探讨黄小诗那彪悍后母的麦乐同学玉手一伸,将咖啡杯哐当放在桌子上,两眼放光,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 她说,莫春啊。我终于想起了,小时候,确实有过一个“迷信”说法很对,没有戕害过我们的思想。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正在兴奋地手舞足蹈,跟抢银行大获成功一样开心。 麦乐说,小时候,他们说,后妈都不是好人,会虐待小孩。现在,从黄小诗身上看来,这个小时候的“迷信”说法绝对是一等一的对! 说到这里,她又忍不住开始胡言乱语道,哎呀,莫春,你说,这要是将来,白楚娶了溪蓝,然后生了个娃儿,多病多灾的溪蓝要是死掉了,白楚再娶了你做续弦的话,你可就是一等一的做后妈的料啊! 后来,我将自己与麦乐在咖啡店里关于“儿时迷信”这个话题的讨论,告诉了白楚。当然,我没有告诉他,在不久的将来,据麦乐说,我极有可能成为你三五年后将要降落人间的儿子或者女儿的后妈。 白楚象征性地应了一声哦,就埋在他的画稿中,不抬头。他的眉头微微皱着,似乎在思虑着画稿的调色;额角浓黑细密的发线,如同春日绵绵长青藤一般,缠缠绕绕、绕绕缠缠,纠结进我视线,生着绒细的根、长着柔绿的叶。我喜欢看男生工作时的样子,更喜欢看白楚工作时的样子。 他拿画笔的手纤长漂亮,指甲修剪得圆润而干净,令我这样的女孩子都会心存嫉妒。 麦乐说我心态不成熟,孩子气,她说,莫春,一男人的手还能怎么漂亮?再漂亮、再纤长,它也抵不过一个猪蹄膀!猪蹄能充饥,那男人的手能充饥么? 麦乐说过很多哲理的话,唯独这次不够哲理。白楚是这个城市的新贵才子,那双纤长的手画出的画,可以为他身边的女孩换得无数猪蹄膀。有了这次想像之后,我更加热爱白楚那双漂亮的手了,他总让我看到无数的猪蹄膀,填补了我的“饥饿感”。 沉浸在画中的白楚没留意,我两只绿油油的眼睛正满是饥饿地看着他漂亮纤长的手指出神,半天后,他才记起眼前有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在晃荡,遂抬头,看了看我,说,莫春,你和那个麦乐,小时候受的什么教育啊?我怎么就没觉得自己被那些所谓的迷信缠住脚呢? 白楚说完,将新画搁在桌子上,伸伸懒腰,没等我回答,他兀自看看表,皱眉,问我,莫春,你怎么这个时间到我的画室呢?我好像没让你来吧?你今天没课吗? 白楚的话,有时蛮让人难受。其实,我也只不过闲来无事,从学校里溜达溜达,就溜达到他的画室里。 白楚这样处于人生得意状态的人,自然记不得小时候的事。或者,他一生都这么顺利,这些繁琐的事情对于他,没有可笑之处。 所以,那天,我给白楚倒了满满一杯白水之后,就落落地离开了。 我离开的时候,白楚正盯着窗外出神,杯子里的袅袅热气升腾在空中,漫浸着他微长而浓密的睫毛和浓浓的眉毛。 其实那天,我恰好是鼓足了几分勇气,想同他说一个掺着玩笑的事实。那就是,我小时候也迷信过,迷信过一种叫做梧桐的树。小的时候,奶奶曾告诉我,梧桐树是凤凰神鸟唯一栖息的地方,所以,将你念的人,想的事和物写在纸上,埋在梧桐树下,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曾在梧桐树下埋过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于远方,一个是白楚。 于远方是我父亲,白楚是我喜欢的男子。 八岁时,我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就一直在梧桐树下等待着这个曾给了我无数次温暖、却又不辞而别的男子,回家。 十四岁时,我奔跑出城市,在一个那样偏远的地方,找到一棵梧桐树,上气不接下气地剧烈心跳着,埋下了白楚的名字。 是的,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很久之前,语文老师就告诉过我们,汉字充满了温度和颜色。所以,白和楚,就承载了我那个年龄关于年轻男子、翩翩佳公子的所有遐想,譬如,白云飞、楚留香。 而,白楚却是这样的恰好,恰好成了你的名字。 我又是这样恰好,恰好将生活同遐想混淆。懵懂的年纪中懵懂的感觉白楚是老天扔下来给我的。 麦乐说我是白痴。 可是,怎么办呢?恰好,就这样恰好,我遇到的这个男子,他的名字恰好有我心跳的温度和脸红的颜色。 当然,后来,因为溪蓝的出现,我就不再那么白痴地在梧桐树下埋我想念的人的名字了,我将纸条上写上金子银子元宝人民币美元英镑,希望自己的发财梦能够实现。 即使是溪蓝出现了,可我还是惦记着白楚,惦记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眼底曾经有的满满的温柔和光亮。他那双漂亮的手,除了会画出漂亮的画,还会做天下最美味的鸡汤。当然,这种美味的鸡汤,我只尝过一次,还是我发烧感冒的时候。 年岁已经很久了的样子,我还是记的。当时的白楚带着一身雪花进门,眉梢上也挂着白白的一片,眼睛里是一片蔚蓝的颜色,漂亮的手中拎着一只很肥的小公鸡。 当时奶奶在家,但是白楚执意要亲自下厨房。所以,在这栋暗黑的楼房中,我斜靠在床上,听着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奶奶知道,我在跟着一个年轻的画家学画画。但是,她没想到这个画家是这么年轻,这么好看。于是,一贯热心肠的奶奶凑到我面前,问道,这小伙子多大了啊?还没媳妇吧?没媳妇的话,我给他找几个吧? 我当时虽然发烧,但是好在没有被烧糊涂了。如果被烧糊涂了的话,我一定跟奶奶说,你甭给他介绍了,等我长大了,你把我嫁给他吧! 后来,因为害怕奶奶真的要给白楚找女朋友,我再也没有让白楚来我家。当然,这其中更有一个小女孩不为人知的小小的自尊和虚荣在里面——我实在不愿意让这个那么矜贵的男子看到这样破旧的楼栋,这样狭小的家。 那天的鸡汤真的很美味,白楚很细心地将小公鸡剁得极其细碎,笑,说这样方便入味。当时,我一直盯着他纤长的手指发呆,他很温柔地一勺一勺地吹冷,一勺一勺地放到我的嘴边。然后,淡淡地跟我说着一些画室里有趣的小事情。最后,他略略心疼地口气,埋怨,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大冬天,为什么往水里钻呢? 我又不是傻瓜,没事的话,我当然不会往水里钻了。我当时也是见义勇为,发扬风格而已。要说起我掉进水里这事,也得由我弟弟莫帆的好朋友胡为乐说起。 胡为乐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性格,严重的精神分裂。从他十三岁从美国回来,出现在我视线里开始,我就已经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他第一次跟着莫帆到我家,看着在一边给小狗贝勒和太子喂食的我,对莫帆说,这姑娘是你姐啊?怎么有点大小眼,长短腿呢,好像还是招风耳。 当时,我可只有十五岁啊,生活中刚刚出现了一个叫白楚的男子,正是我爱美心盛的时期。你想,有人这么诋毁我,我能不生气吗? 我一生气,就拎着狗盆,冲他摔打过去。吓得胡为乐倒退出门,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滚了三圈,跌得几乎都不能动弹了。 当时,他安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莫帆到楼下把他扶起,也等待着我惊慌失措地下去跟他认错。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都跌成了那个样子,我也不放过他。我直接从楼梯上蹦了下去,又跺了他两脚。而他的好兄弟,莫帆也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儿,不敢上前劝我。 也就是从那天起,胡为乐对我产生了敬畏之心,他见过凶悍的女生,但是没见过像我这么凶悍的。 说到白楚埋怨我的冬天落水,也是因为胡为乐的“没事找抽”。他十四岁开始长胡须了,于是,在路上顺便调戏那些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说她们嘴巴上也长胡须,说她们是典型的内分泌失衡。你想啊,现在的小姑娘,哪个不是厉害的主儿。于是,那些厉害的主儿们,合力将胡为乐推到了路边湖里。 而我,恰好从那里经过。 胡为乐不会游泳啊,更巧的是那群小姑娘也不会游泳,更更巧的是,我也不会游泳啊。但是,倒霉就倒霉在我天生热心肠,这一点,随我奶奶。于是,我的心肠一热,也就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了。直接从自行车上蹦下来,蹦到了湖里。 湖水那个冰冷啊,比肯德基里的冰可乐还冰冷啊。 在一边热烈挣扎的胡为乐一看我这么英勇就义,慷慨献身,可能也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了,于是也就不怎么挣扎了,只见浮着薄冰的小湖水冒出一串小水泡,他就沉底了。 当时,岸上的小姑娘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然直愣愣地看着我和胡为乐挣扎之后,冒着水泡沉底。 我不知道最后,我和胡为乐是怎样被救上来的。 我当时的神经估计被冰傻了,竟然感觉满天雪花飞舞之下,一漫画中才有的漂亮的王子从天而降,将湿漉漉的我,从湖底温柔地抱起,抱上了南瓜马车,载到了温暖而华贵的皇宫。皇宫里的壁炉里劈里啪啦燃烧着熊熊的炉火,王子在众侍者的眼前,再次很温柔地将我抱到炉火前,正在我惆怅自己是不是要在王子深情的注视之下宽衣解带,将衣服在炉火边烘干时。王子居然低下头,俯身亲吻了我。我瞪大了眼珠子不知该迎合还是拒绝或者是欲拒还迎……这时,只听到一声犬吠,我便从这场华丽的昏迷中清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我已经躺在家里的热被窝里了,左边卧着太子右边卧着贝勒,两条狗正在争先恐后地舔我的脸。 我一看,悲愤不已。原来那梦里的王子居然是这两条小家伙。 在我挥手将它们推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心,紧紧捏着一枚精致异常的袖扣,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钻石样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袖扣中央浮雕着一大写字母J,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而反面,也是极其精致的英文字标:Cartier。 这种别致典雅的袖扣,我只从麦乐手中抢来的《瑞丽》杂志上才偶尔见过。 那一刻,心情突然浮沉不定起来,某些似乎遥远而模糊的影像就在眼前晃啊晃的,难道,我真的遇见了王子? 王子将我救起来后,深情的地我的时候,发现我太过迎合了,心想,我靠,这简直就是荡妇吗,就将我抛弃了;还是我太过矜持,王子心想,这不是木头吗,真没趣,才将我抛弃的呢?更或者,王子看到了旁边清秀的胡为乐,而王子恰好又是同性恋,就将胡为乐给抱走了? 恰好,这时,莫帆回家,告诉我,他刚从胡为乐的病房里回来,胡为乐被抢救过来了。我喃喃道,原来,王子不是同性恋啊。 莫帆很好奇地抱起贝勒,抚摸着它的小脑袋,问我,姐姐,你说什么啊?是不是发烧过头了,说胡话啊? 我瞥了他一眼,说,小孩子,一边去! 胡为乐康复了之后,对我是万分崇敬,他没想到我会这么豪气冲天,为弟弟的朋友插刀。他说,纯洁,纯洁,你不知道,你当时跳水的姿势多么帅啊,郭晶晶伏明霞都没法跟你比啊! 我睨着眼睛看着胡为乐,不知道为什么,他喊我“春姐”的时候,我总感觉他在喊我“纯洁”“纯洁”,他越这么喊,我就越觉得自己不纯洁。 当然,白楚来探望发烧的我,亲自给我下厨炖小公鸡那天,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是为救人而掉进水里的。我宁愿他一直认为我是不小心失足落水的。 前者和后者总是有差别的,前者太过英雄主义,像白楚这样的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种悲壮的英雄人物莫春,他更喜欢后面那个傻乎乎的失足落水的弱女子式莫春吧。 那天,白楚在我的房间一直呆了很久,反反复复用冷水帕给我退烧,他纤长的手指不时搁在我的额头上,检查我是否有退烧的迹象。一直到很晚,他都没有离开。他合着手,叹气,说,不放心年龄大的奶奶和年纪尚小的弟弟照顾你。 突然,他很奇怪地问我,莫春,你的爸爸妈妈呢? 白楚的这句话,让我无从回答。最后,我欺骗了他,我说,他们在很远的城市里工作…… 白楚就没再问什么,呆呆地看了我一会儿,淡淡地说,莫春,你好好睡一觉吧,我就在你身边,等你睡着了,退烧了,我就走。 就这样,我缓缓地睡着了。 白楚一直守在我的身边,他温柔的眉眼是那样清晰映现在小楼的灯光里,然后,落入了我的梦里。 奶奶说,白楚是天亮才走的,走之前,还熬好了白米粥。说是,刚刚退烧的人,吃一点清淡的东西比较好。 奶奶问我,你在画室里是不是很出色啊,春儿?我琢磨着,肯定是出色!要不,你这白楚老师,也不会对你这么挂心! 在一旁的莫帆匆忙地吃完饭,拉起书包就跑,跑之前,还在我耳边咬舌头,说,姐姐啊,那男老师是不是喜欢你呀?说完,在我对他下毒手之前,做了个怪怪的鬼脸就跑开了。 我落水而导致发高烧的消息,第三天才传到麦乐的耳朵里。 倒不是这家伙消息不灵便,只是当时她一直在捣鼓她热情的网恋,哪怕在高考的重压之下,她都忙活得不亦乐乎。还是黄小诗从网吧里把逃课在外的麦乐给绑到我面前的。 麦乐一进门,先同我家的两条狗,贝勒和太子,交流了一下感情,才跑到我的床前,同正在边上温柔地埋怨我的黄小诗会合。 她说,哎呀,那个,莫春啊,听说,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帅哥投湖自杀了?怎么,你还活着啊? 我用枕头扔了她一把,说,胡说八道,那胡为乐先被小女孩踹到湖里的,我是下去救他的。 麦乐恍然大悟说,啊呀,原来不是投湖自杀啊,是夫妻双双搞殉情啊! 黄小诗对我说,莫春,你别理姚麦乐,她网恋失恋了。 黄小诗的话,让我突然精神百倍,我幸灾乐祸地看着麦乐,问道:哎呀呀呀,麦大姑娘,你居然会失恋啊?怎么,人家看你不符合ISO9000国际标准,就把你甩了,是不是啊? 麦乐很不屑的看着我,说,切,怎么可能呢?是我把那厮给甩了,太伤我这颗少女的心了! 我和黄小诗面面相觑,黄小诗很好奇地问麦乐,那个男孩听你说过,不是很高大的样子吗?不是很符合你的审美情趣吗?你不就是希望找个高个子男朋友吗? 麦乐的脸立刻肿得跟冬瓜一样,她蹦到我的床上来,杀气腾腾地说道,那厮这么长时间来,一直在给我夸耀他184CM的身高,但是,那厮没有告诉我,他的体重也是184斤啊!昨天,我们在黄石公园见面啦,他说他手捧六枝百合花,我说我脚蹬一双喜庆的红靴子。结果,我刚到黄石公园不久,就看见远处滚过来一插着百合花的巨大圆形花瓶。我仔细一数,老天,果真是六枝!果真是那厮!我一看,这体型,我就是请他喝白水,我也请不起啊。所以,我生怕他认出我来,脱下红靴子,扛着就跑出了公园。说到这里,麦乐几乎是眼含热泪,她说,莫春啊,零下的温度,我穿着薄袜子奔跑在黄石公园的小路上啊,小风嗖嗖的啊…… 我一听麦乐这么可怜,就将奶奶和白楚买给自己的补品,一股脑儿推给她。麦乐就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盘着腿,吃得不亦乐乎,还不忘跟我炫耀一下自己的战果。她说,昨天不是被那个184给吓坏了吗,今天就跑到QQ上跟184绝交,可是184说麦乐耍了他,并没有去黄石公园赴约,不同他见面,害得他在冰天雪地里等了好久。麦乐刚要回敬他,我要是见了你的面,我这辈子都会冻在冰天雪地里!这时黄小诗出现了,将她从这场QQ战火中拯救了出来。说到这里,麦乐感激地看了看黄小诗,黄小诗却一副耽误了麦乐大展口舌之才的内疚表情。 麦乐转过头来对我说,莫春啊,我从此以后再不上QQ了,我再也不恋爱啦。 这时,奶奶跑过来抱太子和贝勒,打算给它们喂饭,看到我身边的麦乐和黄小诗,还不忘炫耀一下,说,我们莫春在画室里成绩非常好咧,那叫白楚的男老师非常器重我们莫春哎,在这里给我们莫春陪了一夜的床。说完,老太太就乐颠颠地小跑出去了。 麦乐立刻眼珠子脱离了眼眶,一脸不怀好意的笑,看着我,说,莫春啊,看不出来啊,这偷鸡摸狗的事情你都做到自己家里来了,也不避嫌? 黄小诗就在一边捂着嘴巴吃吃地笑。 麦乐说,莫春,老实交待,你和那白楚白公子都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深夜共处一室?拉手?拥抱? 我一看麦乐说得那么起劲,就想岔开话题,免得她越说越离谱。所以,我就将那粒莫名其妙出现在我右手心的袖扣从枕头下拿出来,放在麦乐眼前。 麦乐没有细看那枚袖扣的样式,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就一脸鄙夷地看着我,说,天哪,不是这么激烈这么狂野吧!你把那白楚衬衫的扣子都撕扯下来啦?你不用这么猴急吧? 麦乐确实是个不留口德的主儿,我一看,她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必和她讨论那个离奇的幻觉了,关于我被一个像漫画书中的王子救到皇宫的壁炉边的事情。估计她听了后,肯定会奸笑着问我,莫春,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那个王子是不是把你抱到了皇宫的卧室,而不是壁炉边啊?我又何苦同这个刚刚被长宽高都184CM的正方体网友刺激坏脑袋的女人纠缠不清呢。 所以,很久之后,我都不曾跟麦乐说起过这颗离奇的袖扣。问起过奶奶和莫帆,他们都说,我是被120给救回医院的。 渐渐的,我也几乎将这个事情给忘记,忘记自己的手心,曾经有这样一个解不开的谜。事关一次性命攸关的落水,事关一颗精致异常的袖扣。 曾经会是一个怎样的男子将这粒精致的袖扣系在腕间袖口,从最贴近他脉搏温度的位置,落入我的手心?他是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将我从冰冷的水里托起?又是以怎样的姿态给了我生的希望? 后来,这个袖扣就被我用红线紧紧地挂在了胸口,一直挂着。因为我觉得,它给了我最大的庇佑。我相信,以后,它会一直保佑我平安的。 它是我的护身符。 后来,小美国鬼子胡为乐看到过这个袖扣,因为我蹦蹦跳跳的时候,不小心,将这个袖扣挂件给露在了衣服外面。 胡为乐一看这个袖扣就说,哎呀,莫春,你这从哪里弄的这个假冒伪劣的袖扣啊?说着,他就伸手去够,当他抓到手里时,喃喃,好像是真的。可是,莫春,你怎么会有这么昂贵的袖扣啊? 瞧瞧。 小美国鬼子胡为乐居然用“昂贵”一词来形容这个袖扣。 这一点,对于我这个极其拜金的女孩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安慰。我想,原来,我挂在胸口的这个“护身符”还是很有价值的。 或许,王子果真来过的。 这种关于一个少女对于一场落水之后的幻想,我都可以渐渐地不去猜测,渐渐地去遗忘。 但是,我却如何也忘不了,这个叫白楚的男子,他曾是这样眉眼生动地温暖过我的生活。哪怕他后来,爱上了一个叫溪蓝的别的女子。 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因为遇见白楚,因为同他最初的那场意外的遇见,我在高考的严峻压力下,满图书馆里查古今中外的爱情小说,企图借此证明了自己的想法:所有被称为经典的爱情,都源于这种惊鸿之瞥的一面之缘,而不是日久生情。 譬如,七仙女从天空上飞过看上董永;罗密欧在酒会上喜欢上朱丽叶;杰克在大轮船上爱上罗丝……种种证据告诉我,我喜欢上这个叫白楚的男子,是没有任何错误的,而且,我们极有可能谱写出流芳百世的爱情故事。 麦乐那会儿也在图书馆里帮我查这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佐证,正当我踌躇满志地抬头微笑时,她转脸,扶着眼镜很认真地对我说,嗯哪,莫春,西门庆和小潘姑娘也是一见钟情的! 我一腔纯真的感情被麦乐给蹉跎了,于是恼羞成怒,不顾图书馆是清静之地,便大吼,麦乐,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去死吧”成了我的口头语。我将它在无数次的现实生活中加以运用,直至炉火纯青。对那些令我恼火和心灵受挫的人和事,我都会来一句:你去死吧! 但是,对白楚,我例外过。 我告诉白楚,我的名字,莫春的时候。我用了很细的声音。那时,云就在我的眼前飘,天那样明蓝,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的近在我眼前。我感觉,抬头,就可以将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 可是在这样安宁而美好的气氛中,白楚竟说出了令我难受的话,他很吃惊地看着我,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如果说,白楚的名字恰好是我喜欢的字所组成,那么我的名字可能恰好是白楚最不喜欢的字所组成,所以,他的反应会这样大。 本能的,这样的羞恼之后,我会说,你去死吧!可当时,面对着那么好看的白楚,我硬是伸长了脖子将这四个字咽了下去,噎得我的瞳孔都快涣散掉,我依旧细着声音,低眉顺眼地对他说,我说,可能是我爹地不了解汉字的博大精深,再要么,就是他数学的排列组合学得不好,在那么多有颜色和温度的字中,偏偏给我排列了这么一个差劲的名字。我说,客官,你不介意的话,就将就着听吧! 白楚被我的话逗得眼睛里都绽开了快乐的花朵,但是他却表现得特别淡,只是笑笑,低声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蛮幽默的小姑娘嘛! 我看了看他仿佛星辰一样的眼睛,还有白玉精工雕刻而成的明秀脸庞,脸微微一红,没有作声。我再幽默,也幽默不过他的。就在几分钟前,我对着超市中那副暖融融的毛皮手套发呆时,这个幽默的漂亮男子就神出鬼没的出现,坚强而有力的将我的手从那副手套上挪开,一声不响的将手套放入他的购物筐中,然后单手将我拉到收银处。 很利索地结账,然后,还是那只温柔而纤长的手,拉着我,将我紧紧护在身后。走出了超市后,他将这副标价四十八元九角的手套放到我的手里。 这一切,都恍若梦境一样。当我仰起稚气的脸,看着眼前这个恍若天神一样的男子,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在他那温柔的指尖,开出了绚烂的花朵。 他离开时,回头对我微微地笑,你太小,别做这样的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温柔得一塌糊涂。英挺的轮廓在他温暖的声线中变得柔软起来,就像童话里的小王子一样。 其实,他可能误会了我的意图。虽然,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出现在这副手套面前,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放在手里反复地看,也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悄悄藏到自己口袋里,就好比这次,我那样心惊肉跳地将它放到口袋里,但,最终,我还是会乖乖地将它放到货架上,然后,呆呆地望。因为,我总感觉,有一个如同秋风一样的影子,在我的身后;有一双伤感而冷漠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看。虽然,每当我回头时,它总是猝然消失,恍若幻觉。但是,我小小的身体,真的能很强烈地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像两道明媚的伤口一样,张开在我的背后。让我不敢轻易地做这件无地自容的事情。 所以,那天,我拉住了要离开的白楚,将这种自己都解释不清的逻辑讲给他听。我仰着脸,眉心紧皱,冰凉的小手,坚定地拉住他的衣角,咬着嘴唇,为自己辩解着。我就是想让他知道,我不是他想的那种女孩。我不会偷,确实不会偷。 可能白楚被我焦急而执拗的表情吓住了,所以,他对我笑笑,将一张名片递给我,温柔地说,我叫白楚,就住这附近,如果你以后需要什么帮助,或者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记得来找我。 我看着卡片,淡蓝色的浮光表面,上面写着两个我喜欢了好久的字:白楚。 所以,在那一瞬间,我原本紧紧握着他衣角的手,慢慢的松开了。歪着脑袋,对着他笑,很小心地将名片放进身后的大书包中,声音细细的对他说,我是学生,我没名片,不过,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说完,我还故意踮起脚尖,跟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子比了比身高,嗯,尚在他的胸前。看样子,我还得努力长高,才能到他的肩膀,到他的下巴,嗯,到他的鼻梁处也是不错的! 当然,这个好看的男子,并没有感觉到我心里那些小女孩痴痴傻傻的小念头。他可能被我的名字给震撼住了,脸上就出现了特别惊诧的表情,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失口说出了那样的话——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的愣在我的眼前。我感觉,踮脚,抬头,就可以将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还能近距离看清他吃惊时有些孩子气的表情。 这种小小近距离接触不久,白楚被我圆滚滚的眼珠子盯得很不好意思,也觉得自己对于我名字的反应,太过激烈。所以,为了表示内疚,就在超市门口的台阶处,跟我聊了一会儿天。 我一边背着大书包同眼前这个美好的男子聊天,一边瑟瑟发抖,鼻涕也很不合时宜地跑出来,观瞻眼前的美男子。很显然,我身上现有的略略单薄的衣服很难帮我抵御这寒冬的干冷天气。但是,我还是兴致勃勃地一边吸鼻涕,一边跟他讲,我说,好像这个超市在闹鬼唉,刚才,好像有个不人不鬼的东西,一直跟在我身后哎。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好奇怪,好可怕的。 白楚笑着听我说话,然后,仰着脸看看白茫茫的天空,又看看眼前脸蛋被冻成红富士的我,索性伸手将自己身上的围巾给摘了下来,将我拉到他身边,将围巾环绕在我的脖子上,一道又一道,像缠粽子一样,紧紧地将我给包裹严实。 我傻傻地看着他,不明白这个陌生的男子,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心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我的样子,真的很落魄,很可怜呢?想到这里,我很自卑地看了看脚上已经踩得不像样子的单鞋,悄悄地将身子往回缩。 白楚拍拍双手,笑着说,天太冷了,要不,你告诉我,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等以后有机会,你再给我讲那个超市闹鬼的故事吧。 我摇摇头,或者是当时突生的自尊心,让我不愿意再继续接受这个男子给予我的那份怜悯的爱惜。所以,我倔强地拒绝了他送我回家的提议。 转身,踩着又冷又硬的土地,甩开步子就跑了。跑走的时候,我还不忘回头对这个漂亮的男子喊:记住我的名字呀,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很快就长大啦! 是的,我是这样的盼望,盼望着他能记住我的名字,就像我能记住他的名字,白楚,一样。 那天,我意外地得到了这个叫做白楚的好心男子的善意馈赠——这副我觊觎那么久的皮手套。 因为,前些日子,莫帆这个小孩,趁寒假去一私人作坊压纸箱,被机器压伤了左手。简单包扎之后,他又跑到车站上吹着小寒风卖报纸。受伤的手上,只戴着一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白线手套。前几天,我回家时,看到他受伤的手,因为寒冷,开始皲裂,流脓。奶奶用辣椒水帮他擦试,他就一边嗷嗷地叫,看着我进门后,就忍住了声音,只见到豆大的汗水从这个十二岁的小男孩的脸上不停地滚下来。 开始,莫帆这个小家伙始终不肯将他的手给我看,一直像小仓鼠一样躲藏,一边躲一边咧着嘴巴笑,说,没事的,没事的。直到拉扯中,我不小心碰痛了他,他才皱着眉头,任由我将他的手摊开在眼前,我就眼睁睁地看着,莫帆这只在六岁之前一直被我攥在手心里的小手,在六年之后的今天,突然变得这样:红肿、皲裂、流脓。生活的所有苦涩都在他这双幼嫩的小手上雕刻出来,作为他那么信赖的姐姐,我却保护不了他。 看到这一切,我的眼泪就像小石头一样砸下来。 莫帆有些着急,像小兔子一样拉我,说,姐,姐,你别哭啊,奶奶说,明年你就读高中了。奶奶说,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能太寒碜的,否则,别人会看不起的。所以,姐,我只是想能多赚一点点钱,让你能穿一件稍微好看一点的衣服,我不愿意别人看不起你。姐,我…… 那天,我没让莫帆说完,他的话,就像沾着盐水的小刀一样,一刀伤痕双倍痛疼。我故意扯着嗓子吼他,我说,钱,钱,钱,你小小年纪,就开始谈钱!活该你的手被轧伤,活该你的手烂掉! 四、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莫帆就一声不敢吭,像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垂着脑袋,看着脚边的两条小狗,眼睛微微地的,不时地瞟向我。最终,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哭了起来。 可是,亲爱的莫帆,原谅我的暴怒。因为,作为一个姐姐,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无助而辛酸的眼泪。作为你的姐姐,我却不能保护你,不能给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那个超市里流连,因为我看上了这副毛皮的手套,它让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脸。我想,如果莫帆有这么一副手套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伤口,肯定会很快好转起来。 可是,这本来平常的愿望,却因为于远方这个男子六年前的不辞而别,变成了天大的奢望。没有人知道,莫春的心里,对于远方藏着太多的仇恨,这种仇恨解不开,扯不断,撕不烂。 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么,母亲不会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会这么早地尝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当我几乎下了决心为莫帆偷到这副皮手套时,这个叫白楚的男子出现了,那么温柔而坚决地,将手套放进他的购物车里;又是那么坚决而温柔地,将我带离了那个超市,带离了极有可能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一次举动。 因为他这一次好心的施救,帮当年那么无助的我实现了给受伤的莫帆买一副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这句话,是我一贯的口头语,即使我可以对自己的好朋友说得都这么顺畅,但是,对于白楚,我确实从来也没有说过,即使在有一天,他身边出现了那个叫做溪蓝的甜美而安静的女子,我都没有舍得对他说这么一句,白楚,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我舍不得如此来咒骂自己喜欢的男子,真的,真的舍不得。 从十四岁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 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原生直发到卷曲长发,原本稚气的脸变到现在有着微微的成熟的气息。而对于白楚,我却始终没有改过初衷。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皮手套的那场心酸的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插图或者封面,赚取一些画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可以多少有闲余的钱,给自己买一双不多贵但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不多贵但是比较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东西。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却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家境一度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小美国鬼子”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华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五年级,做一个五年级的大龄少年。 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聚,物以类分。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电石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嗨,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国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堆里来念书。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具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气,我叫莫帆。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五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 胡为乐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个小孩比较有语言天赋,自己跟着他,国语水平也会大段位地提高。所以就对莫帆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莫帆。 莫帆也笑,对胡为乐开玩笑的说道,如果你能将你脚上的耐克借给我穿的话,我也会很高兴认识你的! 胡为乐一听,毫不含糊,直接将脚上的耐克鞋一遭儿脱了下来,随后,又毫不客气将莫帆脚上那双冒牌的双星鞋给扯了下来,穿在自己脚上。然后,冲莫帆嘿嘿一笑,说,现在,你可以很高兴地认识我了吧。 莫帆一边迷迷糊糊地看着胡为乐给自己穿耐克鞋,一边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好高兴认识你! 好朋友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我总结了一下,胡为乐将莫帆征服成为好朋友的步骤如下:第一,电石火花的相视,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许;第二,语言上的率先出击,造成莫帆的被动局面;第三,行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误以为此小孩神经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发。由此,迅速同胡为乐结为兄弟,打算好好保护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为乐当天就将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给发扬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说,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国,就是因为,在美国,有两个小洋妞,为了争抢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的父母虽然在国外那么久,但是思想上还是很东方的。一看,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发生早恋的行为了,为了杜绝儿子遭受洋妞的荼毒,两夫妻毅然将儿子给遣送回国内,托亲戚代为照料。 莫帆一听早恋两个字,脸都红成红苹果了,他问胡为乐,那俩美国小女孩,为什么要争夺你啊?有什么好处吗? 胡为乐说,没什么好处,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莫帆继续红着脸蛋潜心求教,成为你女朋友好干吗啊? 胡为乐很同情地看着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说,不好干什么,就是牵牵小手啦,拥抱一下啦,还可以亲亲。 莫帆的脑袋低得更厉害了,当下,他就认识到了,眼前的这个从美国回来的小孩,不仅大脑不正常,而且还是个流氓。所以,莫帆在认识胡为乐的最初,将他定义成: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 虽然,莫帆后来跟我讲起胡为乐的时候,满脸堆满了对于这个“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的鄙夷,但是,我隐隐约约地能感觉到,莫帆大概还有比这小流氓更“流氓”的问题想要问胡为乐,只不过他不好意思问出口。估计如果他的脸皮够厚的话,他当天一定很想问胡为乐,怎么个牵牵小手法啊?怎么个拥抱法啊?怎么样亲亲啊? 所以,当这两个大龄的少年小流氓凑到一起后,生活并不是很单调,并没有因为年龄问题,而显得郁郁寡欢。相反,两个人,生活得是风生水起。 莫帆读高中之后,就变得比较让人不省心了,他的老师总是隔三差五地呼叫我一次,所幸的是,莫帆读的高中,就是我所读大学的附属中学。就算去聆听他班主任批评,我也是很方便。我可以先到某个咖啡厅里去喝上半杯咖啡放松一下心情,都不会迟到。 其实,本来,这所高中也是我就读的地方。因为白楚的出现,令我放弃了所有宏伟的目标和理想,一头扎进了这所大学——因为我舍不得离开白楚所在的城市,也顾不得它是一流大学还是二流学院。两年前,十七岁,那个每天都要摆扑克算一算自己与白楚未来的年龄,我是不够清醒的。而麦乐,也因为分数不够所报考的学校的分数线,被调剂到这个学校。 麦乐说,她自己是心比天高;而我是胸无大志。当然,胸无大志这个本来就低俗的词,让麦乐在不久之后,就演绎成胸无大脂。她总是讥笑我,莫春,你绝对是那种“胸无大脂”的女人。 而黄小诗,之所以被放养到这个学校的原因,是高考填志愿那天,她那宝贝后妈临时决定,不让她读大学了。所以,她的志愿表就由我来代填了。你想,她既然不读大学了,我根本也不需要费脑筋给她报志愿,直接就COPY了自己的。谁知道志愿表交上去之后,黄小诗又神奇地从她后妈的铁蹄之下逃脱出来了。所以,黄小诗枉费成绩斐然,也只能跟着我和麦乐在这所神奇的学校里混日子了。 五、姐姐,你告诉我,于远方真的在监狱么? 但是,路的尽头,梦的远处,有你出现 黄小诗决定继续读书那天,神情很凝重。她对我和麦乐说,一字一句的,属于我的东西,我一样也不会少! 我和麦乐在一边,听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黄小诗这个一向柔声柔气的女孩,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有些莫名,但是却自有深意。 反正,那一刻,我有种很不安的感觉,我觉得我当初不应该这么马虎地给黄小诗报志愿,之于这个,我又多了一份内疚。 说了这么多,也做了那么多,本来因为白楚而选择的这所大学,在现在看来,倒成全了莫帆这个小浑蛋。 莫帆的班主任教语文,而很多像莫帆这样的小男生,似乎语言神经都不够发达。所以,当他的班主任,将莫帆的语文试卷搁到我眼前时,我看了半天,脸都憋肿了,但却不敢在春蚕园丁面前笑。 试卷上的诗词填空,让我前所未有地遭遇了莫帆这个浑蛋的贫乏精神世界——试卷上的上联:我劝天公重抖擞,莫帆给的下联是:天公对我吼三吼;试卷上的上联:蚍蜉撼大树,莫帆填写的是:一动也不动。试卷上的上联:西塞山前白鹭飞,而我的宝贝弟弟填写的是:东村河边乌龟爬…… 我低着脑袋说,我一定回家后,严格要求莫帆,每天给他布置上古诗词让他背诵。其实我挺想为莫帆狡辩的,他填得很有道理的,蚍蜉撼大树,确实是一动也不动的。莫帆还是蛮有逻辑能力的。像我语文这么好的小姑娘,以前也犯过错误的,试卷上的“英雄宝刀未老”,我对了个“老娘风韵犹在”,沦为了全班同学的笑柄。 但是,为了早点结束精神改造,奔赴与白楚的约会,我不得不在春蚕、园丁、蜡烛、灵魂工程师面前低眉顺眼。 因为是周末,所以,离开办公室时,我顺便将莫帆带到一边象征性地训斥一顿,然后跟他说,让他放学后,去咖啡厅找我和麦乐。 我几乎是飞出咖啡厅的,根本不管胡为乐在后面多么用力地呼唤我“纯洁”。可是,来到莫帆的班,只见到值日生在打扫卫生,根本没见莫帆这个小破孩。 胡为乐在身后喊我,他说,“纯洁”,“纯洁”,莫帆在卫生室,你跑错地方啦! 我又跟着胡为乐折回头,一路小跑,跑到学校边上的卫生室。进门后,只见莫帆包扎得跟个阿拉伯新贵一样,他抬眼看了看我,低下了脑袋。 我看他的伤势不很重,心就放了下来,但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火,就冲他吼,于莫帆,你是不是活够了?你三舅姥爷的,你还真是于远方的儿子!这“烧杀抢掠”的基因还真在你的小血管里流得够欢畅! 话刚出口,我就后悔得要命。很多年来,我一直跟莫帆说,于远方死了。每当看到奶奶想对莫帆谈于远方的事,我就冲她凶,眼睛跟火灾现场一样,火舌四处乱冒。 很久之前,于远方是个好男人,蹬着三轮车风里来雨里去地载客,养家糊口;很久之前,于远方也是个好父亲,经常将莫帆扛在脖子上,然后拉着我的手,告诉我们,不久,他就可以将人力三轮车换成机动三轮车了,然后听我和莫帆的欢呼;很久之前,于远方还是个好丈夫,他最大的理想就是,他每天蹬车回来,开一瓶青岛啤酒,给妻子倒一茶杯,然后用筷子点一口给莫帆,点一口给莫春。 当然,这都是很久以前了。现在,于远方就成了我的心病。这场病仿佛是八岁那年我生的那场大病的蔓延。蔓延着,蔓延着,我就忘记了于远方的脸。 八岁那年,大病初愈后,我在奶奶的迷信说法下,在梧桐树下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希望他能回来,继续扛着莫帆牵着我。直到在学校里,被同学诟骂,我才知道,于远方永远回不来了。因为他在一次载客时,奸杀了一花季少女,还有人说,是奸杀了一个幼女。总之,当时,我的小小的肩膀上,背负着那么多周遭的白眼。这个在我生命里亲切得不成样子的男子,在这顷刻间,狰狞。 这个罪名真让我难堪,我一直在想,哪怕到现在,我也是这么想,如果他拦路抢劫也好啊,偷盗也好啊,怎么可以犯这么龌龊的罪呢?让我每次洗澡都狠命地搓,想要把身体中属于他给我的那部分血肉给剔除! 我一直告诉莫帆,于远方死了。从他六岁那年,我就这么跟他说。我不愿意他像我一样,总揣着卑微的心,装做很倔强地活。 于远方的名字真够冤孽。他给我带来了那么多白眼和嘲笑,还有那些恶心兮兮的唾沫,它们曾挂在我的衣服上、我的脸上、我的头发上。所以,胡为乐将卡布奇诺形容成一杯大唾沫时我的反应会那么大。 病愈后,回到学校的那段日子,是我最委屈的日子。麦乐说过,其实,在我八岁之前,我身上流淌的绝对是淑女的血,小脸蛋小眉毛长得要多秀气有多秀气,要多温婉有多温婉。这也是她为什么从一年级初次见面时就想跟我做朋友的原因。 那段日子,被我同学们欺负的日子里,同样也淑女过的小麦乐,给了我最大的友情支持——和我一起偎在墙角哭。 后来,我去向老师告发过,可对于身为大人的老师来说,小孩子之间的不团结,根本不足为怪。所以,老师用她们温柔的笑来面对这些对小孩来说不啻是灾难的事情。 后来,八岁的我一看,“政府”给我解决不了问题,尤其再一想如果我不推翻这个万恶的“旧社会”,可怜的小莫帆也将重蹈我的覆辙,忍受那些恶心死人的唾沫。 所以,我决定自救! 在一个清晨,我从厨房偷出了两把菜刀一把炒勺,早自习铃声一响,我就将两把菜刀劈在了课桌上,因为书包带系得太紧,炒勺怎么抽都抽不出来。我本打算手晃着炒勺,冲他们吼,现在只能指着菜刀冲他们吼,我说,谁以后再欺负我,我就用菜刀剁了谁!为了起到更大的震慑,我又说——谁再冲我吐唾沫,我就将谁先奸后杀!为了强调“奸杀”的威慑力,我还补充了一句新发明的名词:“再奸再杀”! 可能因为“于远方案”的发生,“先奸后杀”“再奸再杀”对这帮小孩来说,杀伤力足够大,尽管,他们当时不一定知道具体是什么含义。 后来,我一直背着两把菜刀去上学,黄小诗和麦乐在我身后晃荡着,像左右护法;再后来,我的两把菜刀被老师没收了,她说,小孩子要相互团结友爱,我却硬生生地听成了小孩子“团结有害”。 虽然没有了菜刀,但是,那帮小孩已经初步了解了我从父亲于远方身上继承的“残暴”本性,都对我退避三舍。 这次“革命”,成就了我在小学“黑帮一姐”的地位。相应的,莫帆也就在我的保护范围内。唯一的遗憾,就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莫帆八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偶尔,他还是会被欺负。跑到我面前,满脸委屈,问我,姐,咱爸是不是杀人犯啊?他在监狱是不是?他没有死对不对? 每次,他这么问,我就会毫不留情地抽他的小脑袋,我说,去你三舅姥爷的!你这么个十岁的大块头,被那些八岁的小浑球欺负,你还有脸给我哭! 莫帆就耸着肩膀,抽泣得更厉害。可能被我庇护惯了,莫帆的性格一直有些小女生的温婉。 我胡乱地将他扯到身后,说,于莫帆,你记好了,于远方死了!谁说他是杀人犯,你给我去指认!说完,我从教室扛起板凳横出门。 莫帆在我身后抽泣得更厉害了。他说,姐,他们全都这么说! 他说完这话,我又回去扛了一条板凳。要抽死那帮混蛋,单用一条板凳是有难度的。但是,我却被麦乐给扯住了。 她拉着莫帆,给他擦眼泪,说,莫帆,莫春疼不疼你啊? 莫帆边哭边点头。 她就笑,说,那么你得知道,莫春不会骗你。你爸是好人,他是生病去世了。别再为这件事浪费莫春精力了,她要升初中了。 莫帆在后来,再也没问过我这个问题。那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再为此受委屈。还是,受委屈了,只会自己偷偷躲着哭。 而今天,在他读高一时,他竟又为此和三五个男孩推搡起来。 为了缓解我刚才提及于远方时的刻薄和漏洞,我就转头责备胡为乐,你干吗不帮莫帆一把,你脑子臭了吗? 胡为乐揉揉鼻子,指着脑袋上肿起来的大包,很委屈地说,我帮了!否则,莫帆早被那一群人给砸扁了! 莫帆抬头,眼神那样清凉,长长的睫毛在他眼底投下了暗暗的影子,放佛是童年留下来的伤,久久不成痂。他问我,姐,你告诉我实话,好吗?爸……呃,于方远,他真的在监狱,是不是?他并不是病死了,是不是? 六、你以为生活是言情剧么? 那天,在卫生室里,我长久的沉默了。 一直以来,我都不愿意让莫帆知道,这个男人曾给予我们家庭的伤疤。我害怕莫帆小小的心灵遭受创伤。所以,哪怕母亲改嫁离开,我都跟莫帆撒谎,说,妈妈要去赚钱养我们姐弟俩。母亲离开时,六岁的莫帆,一直扯着她的衣角哭。撕心裂肺的声音,我至今都记得。我看着那个曾被我们称呼过妈妈的女人当时决绝的表情,就告诉自己,这辈子一定保护好莫帆,永远不要再让他这样撕心裂肺地哭泣! 永远不要! 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有这个权力! 至于母亲,我想,她当时大概让父亲给伤得太深了。一个女人,一旦彻底死心,会是一种怎样的决绝呢? 她就这样,一声不吭,表情坚硬,将八岁的我和六岁的莫帆,遗弃给了苍老的奶奶。 其实,长大之后,到现在,我都再也没见过她的面,早已经忘记了她的模样。我也并不恨她。因为,如果能撇清我和于远方的关系,我也会如她一样,远走天涯。可是,改变不了的,我和莫帆,身上都流着那个男人的血,哪怕这血是罪恶的,冤孽的。 莫帆见我一直沉默不语,就悄悄抬手,拉了拉我,很勉强地冲着我笑了笑,说,姐,我不问了,你别生气了。说完,故作很快乐地起身,默默地跟着我回家。胡为乐在我们身边,像一个街舞少年一样乱蹿耍帅。 我轻轻碰了一下莫帆的脑袋,问他,疼不? 莫帆说,哪能不疼?你捏捏猪的屁股,它还会疼得咴咴叫来着。何况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呢。 我叹了口气,沉吟了很久,声调缓慢地对他说,莫帆,其实,这件事情,没什么好去计较的。这么多年,咱们别总跟这件事情过不去好不好? 莫帆张张嘴,刚要说什么,我的手机就响起来,我一看是白楚,就忙不颠儿地接起来。 电话里,白楚有些焦灼,他说,莫春,我今天不能陪你去看画展了,溪蓝的情况又不稳定了,我得在医院里陪她…… 挂上电话,我一脸没落。本来,我就是千挑万选,去医院侦查了无数次小道消息,得知溪蓝的病情稳定下来后,才这么信心十足地约白楚去看画展的。白楚还说,溪蓝听说我们要去看画展还很开心,说要是自己身体健康的话,也想去看看的。 可是,溪蓝,竟偏偏撞这个时间病情不稳定。 我撇了撇嘴巴,让莫帆先回家,单独一人去找麦乐。见见麦乐,然后和她一起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溪蓝,能让我开心一些。 我走的时候,胡为乐在我身后吆喝,“纯洁”,莫帆让我问问你,我们写完作业,可不可以去旱冰场玩儿啊? 我胡乱地点点头,白楚的电话,让我忘记了本来是要去超市帮莫帆买两条猪蹄煮汤补一下的,也忘记了莫帆脑袋上的伤,根本不可以玩太剧烈的游戏。 唉,这个叫白楚的男子,任凭我的思维是多么绵密的墙,他总可以凭一句话抽丝剥茧、瓦解掉我喜怒哀乐的壁垒。 麦乐说,听听,莫春,你这话说得多恶心人!你以为生活是言情剧么?还绵密、还壁垒,你还风儿沙儿到天涯呢! 我见到麦乐时,她正忙着换衣服去赶场子,所以说话也满是火药味。 我见麦乐也没时间顾我,再想到上次给杂志画的封面被枪毙了,顿时觉得爱情和金钱全都抛弃了我,生活真没意思。期末考试还有一段时间,我不必费神,所以,我就对麦乐说,要不,我跟着你去酒吧里玩儿吧! 麦乐说,好啊,不过,你最好先去医院把溪蓝的氧气管给拔下来,再到酒吧里听听歌,看看帅哥,数着时间等她死掉,这样的生活才叫美好!你现在跟我去,一副怨妇模样,也只能在酒吧买醉,还得我给你付钱! 七、又或者,那才是真正的我,自私,残忍。 其实,麦乐不知道,这样的手脚我曾经做过。 那是溪蓝第一次住院。 从我将白楚的名字埋在梧桐树下那天,我就以为,总有那么一天,白楚他会看到,有那么一双眼睛,总是在面对他时,变得无比愉悦而妩媚。可是,这个叫溪蓝的小女孩出现时,我却在白楚眼里看到了这种别样的愉悦。 我一直不懂溪蓝有什么好的,除了生了一身好病,我实在找不出她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值得白楚这样漠视我。 白楚说,溪蓝身上有种很透明的气质,就好比阳光下的琉璃。他说,他一直以为这样的女子只能在画中出现。 当时,我特别想问白楚,难道你没发现我也挺琉璃的? 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没有溪蓝琉璃,因为溪蓝生得一身的好病,像琉璃一样易碎。我只会因为白楚去学我根本没有天赋的绘画,且乐此不疲地折磨自己,装做很享受的模样。 溪蓝第一次住院,我从白楚眼中读到了一种叫做心痛的光芒。他在医院走廊中来回地走,尽管,我早已知道,他喜欢溪蓝,可要我这样近处看到白楚对溪蓝的心,还是这样刺目。 嫉妒。痛恨。总之,该有的心情我都有,不该有的心情我也有。 夜里,白楚因为工作室的事,不得不离开。所以,他给我打电话,莫春,来帮我照看一下溪蓝。我把事情弄好了,立刻回来! 我想说,离开一下,又死不了人的。真有病!但是我不敢说,我怕白楚讨厌我。 当时,我正在和黄小诗讨论如何让一个女人看上去更透明更琉璃一些,方便看起来我见犹怜。黄小诗一见我接到电话失魂落魄的样子,就知道是白楚。所以,她笑了笑,就让我早去医院做“钟点工”了。 我撇撇嘴,离开时,很矫情地冲黄小诗抱怨,说,你看,这个男人,那么大了,都像个小孩子,随时随地需要我的照顾。 黄小诗也没言语,只是笑笑。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次高考前,摩天轮上她哭泣完之后,人就变得异常沉静冷漠起来。这种改变,令人难免担心。 当我到了溪蓝的病房时,白楚嘱托了我几句,就像风一样走出了病房。平时的他,总是那么有分度,做什么都是一副悠闲的神态,唯独这次,面对溪蓝,他是这样焦灼。可惜,不争气的我,偏偏还能从他焦灼的眉眼间读到一份对我特殊的温柔。 那天夜里,我守在溪蓝身边,看她安静地躺在床上,脸色异常白,罩着氧气罩。我满心厌恶,我觉得她吃氧气就像吃糖一样甜美。 所以,我的手,几分颤抖后,氧气罩给挪开了。我大脑几乎空白着,我只是想,如果溪蓝醒不了,那么,这个叫做白楚的男子,会同我有更深的关联。 我眼睁睁看着溪蓝的胸廓开始剧烈起伏,看着她苍白的脸色变得沉暗,我才知道自己血液里有那么多来自于远方的罪恶因子,令我不能呼吸。 我不知道怎样将氧气罩又放上溪蓝的嘴巴,浑身颤抖,手脚冰冷。最后,我倒在溪蓝的病床下低低啜泣。 白楚,其实,我也不想这样。 我不想这样。 溪蓝那天因短暂缺氧,情况又变得无比糟糕,即使我最后将氧气罩扣在她嘴巴上,她仍然大幅喘息。我不得不疯跑出病房喊来护士…… 这件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麦乐。因为这像一种罪恶的证据,证明着我身上流淌着于远方的血,总在某些时间出现,把我变得不像我。 又或者,那才是真正的我,自私,残忍,就像犯罪时的于远方,只不过,我一直一直拼命掩藏。 还有,我一直忘记说,溪蓝是因为我,才认识的白楚。 因为白楚说,他需要一些特别令人感动的场面,所以,我就想起了那所福利院,想起了和莫帆相同年纪,叫我姐姐的女孩,溪蓝。 八、干什么呢,你! 溪蓝是于远方去火车站载客时捡回来的,那时的她只有三岁,穿着漂亮的衣服,就像个小公主一样。她对着所有人哭,她叫溪蓝,她要妈妈。 溪蓝一直在我家中呆到六岁,于远方被判无期徒刑后,她才被政府给收进福利院。她离开时,我们三个小孩,一直抱着哭,就像再会无期一样。 好在福利院离我家比较近,我、莫帆、溪蓝还能像往常一样凑到一起。在那个年龄,溪蓝和麦乐,是仅有的两个没有因为于远方的犯罪而放弃给我友情的小孩。 后来,我一直对麦乐说,早知道,我和溪蓝会有今天的局面,我早在她进我家门时就将她扔出门外,冻死算完。 麦乐说我刀子嘴豆腐心。所以,她一直都对我保持着几分不屑。 那天,麦乐很不屑地将我遗弃在她的小出租屋里,自己一个人去赶场子了。我在出租屋里看电视。新播的陆小凤系列,张智霖虽是个大脸娃娃,但表演得还是有模有样,唯独让我不能忍受的就是何润东的西门吹雪,令我特别想查查古龙原著,西门吹雪脸上到底有没有这么一颗风骚的小痣。 溪蓝再次生病这段日子,我的画艺陷入了无比低糜的境地,画稿总遭遇退货。本打算存够钱,奶奶过生日时,送她一件羊毛坎衫,现在看来,只能送她一双羊毛袜子。 然后,我就和麦乐在家中陪奶奶看看电视,说说话,帮她照看一下太子和贝勒。 麦乐指着这俩狗问我,怎么,你家的狗,这几年来,怎么就从来没见过它们下过崽啊?这俩夫妻不孕不育吗? 我冲她翻了翻白眼,说,我家太子和贝勒是俩男爷们。 麦乐轻声说,哦,然后嘿嘿的笑。突然,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偷偷地对我耳语,你没去看溪蓝? 我摇摇脑袋。 麦乐说,笨蛋,这正是你表现贤惠的时候,让白楚这男人震撼一把。到时,溪蓝双腿一蹬,你就是续弦了!当了这么多年的小妾不就为了等扶正的这天? 我说,得了吧,贤惠?估计我看了溪蓝就想掐死她。 其实,麦乐也不是多么恨溪蓝,只是太爱我,所以会忍不住对溪蓝冷言冷语几句。 我抬头时,才发现奶奶已经把电视给关了,在翻看着日历本。我很奇怪,奶奶,你怎么不看了呢? 奶奶气咻咻的说,现在世道变了,前些日子你不是说连演诸葛亮的那个演员都做假广告了吗?现在好,连居委会都说瞎话! 奶奶前些日子,买菜回家,带回了一大包药,喜滋滋的告诉我,卖药医生说了,这药神奇得要命。结果,我拿过来一看,果真要命!根本就是狗屁保健品。所以,那天,我对她进行了思想教育。甚至,拿某明星给某医院做的假广告给她做活例。我说,现在的人,都钻到钱里面去,出不来了! 据说某明星年轻时曾经是我国老中青三代妇女的偶像。所以,那天的奶奶,一副很受伤的表情。 我问奶奶,居委会怎么骗人了? 奶奶说,居委会前几天动员,说要给那个什么非洲捐款捐物的,我还在翻箱倒柜地找旧衣裳。今天看新闻了,还难民,难民那妇女们不仅把自己的头发都烫了,还有钱给小孩烫发? 奶奶的话,让麦乐喷了一地水。 我很想跟奶奶解释一下物种的问题,但是觉得老人无法一下去接受这么多新事物。 我知道,前些日子我去卷发花了几百块,这件事一直是奶奶的隐疼,所以,她看了这些非洲难民“高昂的卷发”,产生了本能的联想和排斥。 我只好说,奶奶,非洲跟我们一样,也有穷人和富人之分。你刚才看到的是卷毛富人,你要捐物的那些穷人是直毛,别生气了哈。 奶奶看了看我,我不生气,我就是觉得几百块钱弄你这么一头乱草太可惜。 奶奶的话,让我灰溜溜地拉着麦乐走出家门。我担心,奶奶还会说出更匪夷所思的话。我不想让麦乐变成喷水器。 麦乐小声地问我,莫春啊,你奶奶抱着日历,天天这么看,是不是在数算你爸爸什么时候出狱啊?不过,你爸爸好像是无期吧?就跟那压在五指山下的孙悟空一样,不会这么早出来吧? 麦乐说话,总是不经大脑,她自认为我对于远方充满了怨恨,所以便也如此口无遮拦。但是,我听到别人如此说他,心里还是不痛快。 可是,谁让这个别人是麦乐呢?我再不痛快也只能这样白瞪着眼睛不痛快! 我跟麦乐说自己绘画事业进入了瓶颈期,特倒霉。麦乐说,没关系,我的歌艺最近走红,约我的场子太多,要不,你替我赶场子? 我说,得了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五音不全。 麦乐笑,笨么你,假唱。磁带放我的声音,你在台上对口型,这样同时赚两份钱。我这也是分身无术,才这样打算。 我说,好吧,找个日子,我帮你。我提成就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不能将钱全部拿走。 麦乐哈哈地笑,说,你个死莫春,我还以为你要学雷锋做好事,分文不收呢。然后麦乐看看我,说,春儿,你带了咱们的宣传卡了么? 我点点头,带了。为了能在白楚面前上点台面,我怎么能不带呢?我要找个体面男人,给我装装脸面! 说起卡片,也是因为白楚。麦乐说,白楚之所以对我视而不见,是因为,白楚心中,只消他勾勾手指,我便会乖乖走过去。一句话,就是对于白楚,我属于廉价消费! 本来,我不同意麦乐的话,按她这么说,溪蓝这个福利院的姑娘岂不更廉价? 可麦乐说,溪蓝廉价得恰到好处,而你廉价得欠缺火候,所以,莫春,你现在最好就是把自己变成高价位商品。 我当下同意了麦乐的话。麦乐虽然没男朋友,但是我觉得她对男人是相当了解的。 所以,我和麦乐制作了很多小名片,挨辆豪华车上贴——清纯亮丽的女大学生,交畅谈人生的朋友:手机:137******** 麦乐接过我手中的卡片,拉着我就到中国银行的停车场边,小巴掌一伸,挨个贴。我突然觉得特别不妥,我说,麦乐,我怎么感觉这名片弄得咱看起来特烟花呢?你说黄小诗知道了会不会特别看不起我啊? 麦乐说,没关系的,现在这社会,烟花点没关系,弄辆宝马奔驰是大事,不能让白楚总对你视而不见!还有,黄小诗啊,我在宿舍里听秦岚跟她吵过,骂她在外面被包养,她这没大脑的女人,也不敢还口,害得老娘我给她强出头,我晃着拳头想把秦岚给砸成两截,结果,秦岚太脆弱了,拳头还没挥下去,直接横在地上开始哭叫……说到这里,她突然停住了,说,不说黄小诗了,继续说咱们“伟大的事业”。你想想,你要是从一辆宝马车上下来,光彩耀眼,白楚该怎么看你啊? 我很干脆地回答,他会当我傍大款!觉得我更廉价! 当时,我还在想,怪不得秦岚有那么几天,每次在寝室看到麦乐的时候,那眼睛翻得跟爆米花似的,原来是遭遇过麦乐的毒手啊。 麦乐被我的话噎得翻翻白眼,继续诱导我,要是,开宝马的是一个年轻英俊而有品位的绅士呢? 我嘿嘿一笑,一字一顿,说,得了,麦乐,那是咱在做白日梦!说这话的时候,我的手也配合得很有节拍很有力度,啪——将卡片贴在一宝蓝色的宝马车上——力度过大,报警器尖锐地响起,吓得我的脸都长绿毛了。 抬头四下环顾,却见,台阶上走下一个高高瘦瘦、眼眸清冷如星的男子,他低沉而凌厉的声音远远传来,干什么呢,你! 当我慌乱转回头的那一刻,他清亮的眼睛微微一凛,原本皱紧的眉头淡淡舒展出一个微微吃惊的表情,又瞬间消散。 九、啊唷,这么有前途的职业啊! 我没有麦乐那种仿佛天生对男人的戒备能力,本能的,我看到有点姿色的男人就容易晕菜。而且,我还容易幻想。就在这个高高瘦瘦、眼眸清冷如星的男子这声吼叫后,我受惊吓的神志又开始彩蝶翩跹了。这个男子,仅仅是眉心那道飘渺如烟的伤痕,就如同散花一样,击中了我的整个心脏。 为了掩饰自己刚才略微色迷迷过头的眼神,我面色清白故作镇定地说,干什么我?!你不都看到了么? 我的话还没有全音落地,姚麦乐的小兔子爪就抡起我,一路狂奔。这女人一边扯着我以最狂野的姿态奔跑,一边扭头看我,气喘吁吁的:莫春,你是不是有病啊?你还好意思在那里跟人家磨唧?不嫌丢人啊?虽然他长得如花似玉的,但你要好歹有点气节好不好?万一那人黑社会,把你劈了怎么办?再万一,他后面跟着下来是他的夫人,小妖精你就吃不了兜着走,那女的肯定将你扭送到警察局告你个卖淫罪! 我觉得在酒吧里驻唱久了的莫春,肺活量非常的好,可以让她一边狂奔一边可以完整地阐述她的意见,还不至于嘴巴哆嗦成一团。 我一听后果这么严重,也慌忙地提高了奔跑加速度,力争跟得上麦乐的脚步。 我突然想起白楚,我想我真是为了这个男人下作得要命了,居然这么神志不清地听从了麦乐的教唆弄了这么些“烟花至极”的卡片作孽。 我没有麦乐那么好的肺活量,所以,我只好沉默着跟着她飞快地奔跑。 可是,我们的速度永远不可能和车相比,那个“姿色过人”的男人估计今天比较有闲情逸致,30迈的速度开上小车,悠闲地同我和麦乐“赛跑”。不时的将那张戴上墨镜的脸挪出车窗展览一下那口整洁有序的白牙,或者不时地冲我和麦乐挥舞小胳膊。我侧脸看了看,他手里掐的是我刚才贴的那张卡片。 他开始很深情地呼喊,啊唷,清纯?啊唷,靓丽?啊唷,女大学生?啊唷,真看不出啊,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有前途的职业啊? 我一听这些从他唇红齿白的嘴巴里说出来的话,神经深受刺激。你想啊,在这样的公路上,不少行人,我们三个,如此这般,仿佛从动物园里跑出来散步的动物一样,多么引人专注;而他又口中念念有词,估计路边观望国际情势的观众也明白了八九不离十。所以,在这样的羞愤之下,我就来了个大撒把,奔跑中,把手中的卡片直接冲他那张俊俏得令我不齿的脸上扬去,好风凭借力,那些卡片仿佛飞刀,齐刷刷冲他那张还算有姿色的脸上砍去,同时,也砍向了路边的行人。 麦乐一看,傻眼了,她气喘吁吁地说,莫春,你真是个笨女人!你真是笨到你姥姥家里去了! 果不其然,身后行人捡起卡片后,眼睛中的鄙夷之光如同火舌一样,窜向我和麦乐。更重要的是街道上戴红袖章的老大爷和老大妈们也参与了这场赛跑。 最后,跑断气的我和麦乐被一瘦老头和俩胖老太太给拦下了,原因是我们乱丢垃圾。在这个创卫生城市的重大日子里,我的不法行径让他们甚是愤怒。罚款是他们愤怒的最好宣泄出口。 老头看了看我扔掉的卡片,摇摇头,嘴巴里不知道念叨了些什么,但是大体意思是,现在的女大学生啊…… 我看着他脸上痛惜到扭曲的表情,觉得我当时的行为,丢了全天下女大学生的脸。我该剖腹自杀,以死谢罪! 但是,实际上,我没构成实质行为,甚至“犯罪动机”也是在白楚漠视我的情况下,听了麦乐这个无聊女人的话。我和麦乐开始翻遍全身找钱交罚款。 开着小车与我们赛跑的那个无聊的男子,也下了车,在旁边颔首微笑看我和麦乐翻口袋,一脸春风十里扬州路的爽到极致的欠揍表情。 麦乐摸索完全身后,很无辜地说,春儿,我没带钱包啊。我以为你会带的。 我从学生证中掏出四个钢蹦看了麦乐一眼,也很无辜的样子,说,我也是和你一样的认为!老大! 说到这里,我和麦乐用非常哀婉凄艳的眼神望着给我们开罚单的瘦老头,希望他能网开一面。本来么,真是卫生城市的话,难道还能因为我扔的这几张破卡片变得不卫生了么? 那俩胖老太太有点不乐意,可能她们觉得我和麦乐的眼神太哀婉凄艳了,影响到老头的工作判断力,甚至有些腐败老干部的意味,所以两个胖乎乎的老太太就像两把胖飞刀一样插入我们和老头的深情对望之间。其中一个比较不胖的老太太很机灵地提了一个建设性的意见,姑娘,你把你学生证留下吧,等以后交了罚款我们就把你的学生证还给你! 十、莫帆和胡为乐这两个小男孩,一直对白楚横眉冷对,跟有杀父之仇似的。 我看了看麦乐,眼神中透露出的意味是,我才没有那么傻呢!就是在此跪地乞讨出这份罚款,我也不会蠢到把学生证押给这俩胖老太。 这类型的老太太有多么多事,我从我奶奶的身上便深有体会的。记得小的时候,我们住的院子有一老头家养的鸽子下了一枚比平时大的鸽蛋,就这么点没有新闻价值的小事,在我奶奶的多事之下,宣传成了我们院那个老头吃了一只鸽子后,下了一个巨大如鹅蛋的鸽蛋。后来某市报记者都来了,发现事情远不是听说的那样,便悻悻地离开。离开时,我奶奶还拉住那记者的手,说她没有说谎,只不过是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或者说,很有娱乐大众的精神。 同理可得,如果我的学生证到了那俩老太太手里,估计两天之内,我肯定会接到学校的勒令退学的通知,原因是,有人检举我的“荒淫无度的行为”践踏了女大学生的生存空间和独立尊严。 就在那刻,我,麦乐,老头,胖老太太一,胖老太太二,形成了五行八卦的诡异排列。外加一个在旁边满脸春风看光景的“小车男”。 最后,还是“小车男”打破了这场沉默。他摘下墨镜,款款走上前,很帅地掏出黑色皮夹,替我向红袖章老头交上了罚款。 我顿时觉得那句话真对。她们说,男人掏钱的样子巨帅!就在这一瞬间,我突然极其无耻地幻想了一下,你说,刚才的情景要是换作我在某个商场相中一个巨大巨大的如同牛头的钻石,这个男人甩手掏钱买下的话,那样子估计更帅!要真这样,我就把白楚抛弃给溪蓝那个小贱人,坚决放弃喜欢他! 其实,鬼都知道,巨大巨大的如同牛头的钻石在这个世界上是根本不存在的;就是存在,“小车男”也未必买得起;就是“小车男”买得起,也未必会买给我。所以,亲爱的白楚,我怎么忘记你?怎么放弃我喜欢你的傻瓜念头? 就在我如此幻想和回忆的时候,红袖章瘦老头和俩胖老太太已经撤走了。麦乐刚要拉我离开,眼前的“小车男”玉手一伸,迅速地将我的学生证一把捞了过去,很随意地放在口袋里,张开他那双带点小妩媚的眼睛,冲我一脸温吞的笑,嘴角勾起一个诱人的弧,满眼戏谑地说,我得押下这个证件,等你还我钱的!你别当我是大头鬼,初次见面,不认不识的,就替你交罚款! 说完,很优雅的一个转身,将一个“狐媚至极”的背影留给了我,就蹬上了他的小车。我刚要拉住他的车门,他就已经飞驰离去! 难道莫春你要交桃花运了么?你这么瘦骨伶仃的一姑娘,居然有人看上眼了?是他疯了,还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一整天,麦乐都在对着我念念有词地重复这一句话。 一整天,麦乐的脑袋都以我的运行为中心做公转运动。 一整天,麦乐都卧在沙发上苦思冥想,却得不出个所以然来。她说,莫春,我该带你去庙里算算命!看看到底,是不是你的春天真的到了? 我问麦乐,你不休息了么?你晚上不跑场子了么?你怎么这么有八卦精神?你毕业后去做娱记好了! 麦乐一下子就蹦了起来,指着我的鼻子笑,说,我休息个屁,我跑场子个屁,我现在的主要精力就是帮你搞定那“小财神男”,有你莫春吃的,我麦乐还惆怅个球!我…… 麦乐的话音还没落,白楚的电话就打来了。 我放弃听麦乐的“乌托邦”,就接起了白楚的电话。我确实很没出息,面对他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张扬,而是非常绵羊。我喜欢他的声音,我总觉得他的声音好像是隔着空际而来,落入我的耳蜗,便一切,尘埃落定。 白楚问我,莫春,你今晚有时间么? 我很马屁精地说,有啊。说的时候,声音透着无限的柔情蜜意,听得旁边的麦乐直发抖,冲我做呕吐状。 白楚想了想说,莫春,你替我照顾一下溪蓝吧,我要离开几天,去青岛组织一个画展,我放心不下她。 十一、我满是心酸地接受了白楚的使命 我当时无比的愤怒,很想说,你他妈放心不下,你就左手抱着氧气管,右手抱着那个林黛玉一起上飞机好了,干吗要拖累姑奶奶我! 但是,我能这样说么?这么多年我都没有如此说过,自然不会在今天突然变得面目狰狞起来,我继续在白楚面前装可爱的小绵羊,我说咩咩咩,我马上立刻atonce,rightnow就去医院! 麦乐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摇头,疯子!然后继续做呕吐状。最后,可能把自己给恶心住了,这妞直接冲卫生间里,半天后,脸色苍白着出来,对我笑了笑,说,莫春,我发誓,我再也不听你和白楚说话,我会疯掉的!你真装!太装了! 我收拾了一下,说,麦乐,我走了,我得去照顾小黛玉了,我要趁白楚离开的这些日子将她送回天庭!等着不日后喊我白夫人啊! 麦乐在我身后冷笑,告诉那个白楚,有本事给那妞弄个特级看护,24小时有人看护!怎么还得连累你!要说,莫春,你也真够猥琐!他让你去看护,你就去看护?他要是要你死,你是不是也去死呢? 我说,麦乐,你这是严重的心理变态!没有爱情眷顾的女人啊。你这辈子就这么阴暗地活着吧! 离开前,我又狐疑的看了看麦乐,因为今天,我突然从她身上嗅到了一种不一样的气息,那是一种特殊的愤懑,对白楚的! 不是同以往那样,对溪蓝的。 千真万确是对白楚的! 难道她被莫帆和胡为乐这两个小浑球给同化了?这么多年来,因为我在白楚面前的卑微,莫帆和胡为乐这两个小男孩,一直对白楚横眉冷对,跟有杀父之仇似的。 我出门的时候,忘记了自己最近进入了财政赤字阶段,竟然还是奢侈无度地坐上计程车。我想,我是想白楚了。想他淡淡的眉,淡淡的眼,甚至想他总是充满淡倦的唇,还有他无意之间对我流露出的温柔,还有他指尖微微的暖。所以,才这么急于见到他。 病床上,溪蓝睡得很安静,面容虽然苍白,但是还是很恬淡,很安适,全然没有我脸上奔波的烟火气息。我突然发现,我还真的很俗!看样子白楚这样的男子还真得配上溪蓝这样仙气飘飘的小仙女。 想到这里,我暗自自卑一下,转眼看了看一边傻坐着静静看着溪蓝的白楚,浅笑,很体贴地说,你回去休息吧,不是要离开这里么?来回奔波地,那么辛苦,这里我来照顾好了,你不要担心了。溪蓝不会有事的。 白楚抬头看了我一眼,温柔地笑了笑,漂亮的眼睛中透出一丝淡淡的内疚,说,我不放心医院的护士,虽然是特级看护。但是,莫春,你知道的…… 天知道,白楚的话,竟然让我卑微地骄傲了一下,我竟然会傻乎乎地觉得他是这样的信任我重视我。 白楚刚要对我说什么,这时我的手机竟然响起了,声音在这个安静的病房里有些吵,白楚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我很识相地退出病房,奔赴走廊的尽头。 这个陌生的号码一直跳跃在我的手机上,如同舞蹈。我接起来后,那个在低沉中带着戏谑的声音拂面而来,啊唷,居然不是空号啊!最近“生意”红火吗? 我一听是那个抢走我学生证的无耻“小车男”,声音也变得刻薄起来,你找哪位姑娘呢,先生?我们这里什么样的姑娘都有,来,给个标准吧! 我以为我的嚣张能让“小车男”的气焰给矮下去,没想到他继续奚落我,啧啧有声,啊唷,现如今的女孩子啊,真要命,我算见识了!你别给我说话!安静地给我听好了!我给你电话的原因是我回家后发现我忘记给你留名片了。我给你电话的意思是,让你记住我的手机号码,什么时间想拿回你的学生证,就来给我还钱! 我瘪瘪嘴巴,很不屑地应了一句,好的,小车男! 电话那头的气焰竟然更茂盛了,但是从他嘴里出来的话,居然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说,讨厌!人家不叫小车男,人家叫纪戎歌。 我当下沉默了。 十二、溪蓝,你的活是为了将来的死 小车男也沉默了。 半天后,他哈哈大笑,说,不恶心你了,莫春同学。你睡觉去吧,同时也祝福您老人家早日钓到金龟婿,早日修成正果! 我挂电话的时候,冷哼了一句,修你的正果去吧!你三舅姥爷的! 掉头时,却见白楚就在我的对面,嘴巴张得老大,一脸不信任地看着我。 我继续眯着眼睛笑,做小绵羊状,你,你怎么过来了? 白楚说,我出来透透气,另外,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册子,上面记得满满的全是笑话,他说,这是我抄下来的,你多看看,等溪蓝醒,就给她讲着听,她需要一个好心情。 我满是心酸地接受了白楚的使命,还得满脸春风作洋溢状,表示一定不辜负革命不辜负党。 白楚说,莫春,我下楼去买点东西,回头就来,你先去替我看着溪蓝,我怕她突然醒来,看不到人,会害怕。 他说,会害怕。说这话的时候,他眼神中的眷恋和疼爱,是纠结不尽的。 我看着白楚下楼,心情潮湿得厉害,我很想说,白楚,白楚,你回头看看我!你看看我!难道你真的看不到我这么一个大活人的存在么?我比溪蓝可生动新鲜多了!我可不会只躺在床上做干尸,我至少还会蹦蹦跳跳,还会做小绵羊。 莫春,你个傻瓜!你当感情是叫卖水果么? 傻瓜啊。 我走进病房后,溪蓝已经醒来,她看了看我,很安静地笑,但眼睛里却张扬着一种明显的疏离,她张了张嘴巴,示意我,她口渴了。 好,我就去给她倒水,然后很贤良地用手背试了试水温,轻轻将她扶起,放到她唇边。看她一口一口地喝掉,我心理就特别不平衡。我问她,溪蓝,你到底得的是什么病,跟得道成仙似的? 溪蓝张开眼睛看了看我,眼神晶莹,却自有一种冰冷。 我真不是好人,欺负一个如此软弱的女孩,而且这个女孩还曾那样甜蜜的喊我姐姐,还曾那样在我生命中走过。 白楚进来的时候,我正在继续我对这个软弱女子的欺负。我说,溪蓝,别看你现在这么被白楚这个浑蛋眷顾,总有一天,你死了,他就是我的了。我无比恶毒地来了一句,溪蓝,知道不知道,你现在的活是为了将来的死! 白楚将一包水果放在桌子上,看着我和溪蓝,说,莫春,你在给她讲什么呢? 我很镇定地说,没什么,我在给她讲,白楚你对她的爱情是春蚕到死啊。 溪蓝很安静地对白楚笑笑,应和了我的话。 我找了个借口走出病房,把时间留给白楚同溪蓝道别。白楚同学真是一个好男人啊,即使外出,也得坚守岗位到最后一刻。 只是,这种幸福,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我身上?! 难道和麦乐这个从不恋爱的女人一起久了,老天也忘记我是一个很想恋爱的女人了么? 哦,不。 是很想恋爱的女孩。 麦乐自从被那个184网友给刺激了之后,就绝情绝爱了。我和黄小诗眼睁睁看着这个本来很花痴的女人,变得酷酷的,游走在纵情娱乐的边缘。 而黄小诗,在升入大学之后,变得更加沉默,沉默地束着马尾辫,掩饰着曾因我而留下的伤,孤单地看着校园之中,那些散着长发的女孩,长发飞扬的模样。而这些女孩子中,也包括我和麦乐。遗憾的是,没有她,黄小诗。 她谨慎地走在这个校园之中,小心翼翼的模样。而我,依旧穿着拖鞋横行在校园里,只是,左脚上没有“巴依老爷”,而“阿凡提”也被我安置在抽屉底下。 暗无天日地等待着,曾经与它和谐与共的“巴依老爷”回来。 两只拖鞋,一个海角,一个天涯。 想到这里,我的心陡然酸涩。幸福永远不属于我,此时,它和白楚一样,都属于那个叫溪蓝的女孩子。 还记得不久前,溪蓝突然病危,在特护室里面安静得如同秋天的叶子,那个时候的白楚,一直骄傲的白楚,竟然在我和麦乐面前长醉后,嚎啕大哭,就像一个不能被满足的小孩一样。可是那些烫人的眼泪中,没有一滴属于莫春,全部的全部都属于溪蓝。 那个夜里,我独自离开了酒吧,一身落寞,无限难过,将大醉的白楚和麦乐丢在了里面。离开前,我对麦乐说,我他妈的真难受啊!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傻男人,这个傻男人居然会喜欢一个那么傻的女人。 麦乐就那么心疼地看着我,大概,她没想到,一向风风火火地跟着她厮混的我,居然也会有如此的纠结,只为这个叫做白楚的男子。 那是第一次,感觉自己对这个男子的喜欢竟然是那样的无望。即使是我曾在梧桐下埋下了他的名和姓,而他对我,仍然只是一个微渺的梦。 那天的夜,星星很亮,夜风很冷。我从街的最南端一直走到最北端,再从最北端一直走到最南端,来来回回地走。 来来回回地走。 我想,我得走多远的路,才能与白楚再次相遇,然后,恰好,那时的他,喜欢上了那时的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再如何喜欢他,也不在他的心上。 暗恋,真他三舅姥爷的苦啊! 白楚离开后这些天,我开始谨遵他的圣命,给溪蓝小仙女讲笑话。 我上午坐在病床前,说,溪蓝,有一天,我花二百块买一小猪儿,吱吱喝水,嘎巴嘎巴吃豆,搁墙头扔过去,吱的一声,你猜怎么着? 溪蓝很柔弱地摇头,但是瞳孔里却透着针一样的表情。 我白了她一眼,说,死了!然后我就咧着嘴巴很开心地笑。我非常喜欢“死了”这个词,真是简单明了地表达了我的心境。 中午的时候,我继续给她讲笑话,仍然是:溪蓝,有一天,我花二百块买一小猪儿,吱吱喝水,嘎巴嘎巴吃豆,搁墙头扔过去,吱的一声,你猜怎么着? 死了! …… 总之,在那些天里,我和麦乐轮换着上课,轮换着来照顾溪蓝小仙女。我确实很听白楚的话,给溪蓝讲笑话。但是,白楚并没有说,不可以天天讲同一个笑话的! 三天后,白楚一下飞机,就奔赴病房。我就成了下岗职工。 白楚看到麦乐的时候,眼睛都没抬一下,只说,你也在这里? 麦乐笑了笑,声调有些冷硬,怎么了?我不该在这里吗?碍着你的眼了吗? 我没空看她和白楚因为我吵架,拽着麦乐就走。 走出医院后,我对麦乐笑,你干吗呢?在我面前调戏白楚?小妞,你不想混了! 麦乐看了看我,表情严肃得跟水母一样,说,少来!我不过是要看看,这个浑蛋男人对你无视的同时,对你的朋友是不是也那么无视!我看看他的眼里到底对你有没有半分的感情,否则,凭什么对你呼来喝去! 然后,她平息了一下,问我,莫春,你的学生证领回来了没有?可是快要期末考试了!正是用学生证的时候了。 麦乐的话,让我脑袋充血,想起了那个叫纪戎歌的男子,想起了他不动声色地喊过我的名字,他说,莫春同学。 是的,喊莫春这两个字的时候,他的声音是那样的波澜不惊,仿佛,我就该叫莫春,也或者,我叫什么都可以,只要我是我,是那个在他车上乱贴一气的姑娘。这全然不像当时的白楚,那么惊愕。 纪戎歌? 一时之间,我突然记不清他的样子,他的脸。 十三、我确实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女人 因为白楚同学一门心思放在了生病的溪蓝小仙女身上,我的画艺水平飞流直下,生活有些饥寒交迫。外加上次因为乱扔卡片被红袖章瘦老头罚款而身欠纪戎歌先生一百大洋。我突然觉得生活毫无希望。所以,我向命运妥协了。接受了麦乐这个小狐狸精的安排——走她的场子,做假唱。 原因是,麦乐同学最近在各个酒吧似乎混得如鱼得水,风生水起。 第一次做这份无耻的工作的时候,姚麦乐这个小狐狸精给我化了浓妆,弄得我在幽暗的灯光下,人鬼不分。说得好听点是古墓丽影,不好听一点是黑山老妖! 我跟麦乐说,要是给我弟弟莫帆看到了,他会跳起来用金箍棒砸死我的! 麦乐说,得了,姐姐,我是怕你紧张,用浓妆掩饰你的表情,我好心没好报! 我指了指身上的肥大衣服,问麦乐,这个衣服太夸张了吧?被单么? 麦乐说,笨蛋,这是汉服! 我说,麦乐,你可冷静!你唱大戏呢还是唱歌? 麦乐说,当然唱歌!这不是表现古今的反差,给观赏的人形成巨大的心理刺激,你懂什么?这叫包装!你不懂什么叫复兴汉服? 我认命地点点头,我说,麦乐,我懂了。汉服就是大床单!怪不得我小时候总是把被单披在身上呢,原来我从小就不忘祖。要不要找黄小诗过来帮我做一下亲友团啊,我紧张啊。 麦乐翻了下白眼,说,好了,别闹了。如今找黄小诗可不容易,得预约啊。 麦乐之所以这么刻薄是因为前几天,她和黄小诗闹了很大的意见。那是我俩刚下晚自习回去,听到寝室里秦岚和黄小诗争执。黄小诗很气愤地骂秦岚,不要脸!偷看别人的日记! 我刚要推开门,就被麦乐捞了回去,她说,莫春,喏,听听秦岚会爆出咱家黄小诗的日记里写着什么! 我瞥了“贼眉鼠眼”的麦乐一眼,说,你这样的人,人品太爆发了。八婆! 麦乐就使劲地掐了我一把,我硬是忍住了这虐待躲在门后没有叫出声音来,因为我比麦乐还八婆,还具有娱乐精神。我难得偷听一下别人吵架啊,虽然别人里面有黄小诗。嘿嘿。但是我不介意八婆我的好朋友的,我和麦乐娱乐无极限的。不过里面要是真掐起来,我还是会两肋插着麦乐进去帮黄小诗狂虐秦岚的。 正在我和麦乐相互比内力的时候,里面已经开始大声争吵了。 秦岚这个黄瓜条女人毫不示弱地用她的哈密瓜声音攻击黄小诗,她说,你这个人,平日看你斯文,和麦乐她们玩得极好的,背地里却对你的朋友下毒手,不要脸! 黄小诗就怒视着秦岚,说,你凭什么看我的日记!你等着!有你好果子吃! 秦岚轻蔑地笑,说,得了吧!你是不是要把那俩傻瓜喊回来,一起灭了我啊?你给我喊那俩傻瓜回来看看!你敢! 我和麦乐在门外听得一愣一愣的,麦乐问我,春儿,是不是骂咱俩是傻瓜啊? 我点点头,好像是的。 麦乐说,妈的!我代表人民灭了秦岚这贱人去! 她刚要推门,只听秦岚在室内狂笑不止,似乎在指着黄小诗的鼻子,大骂,黄小诗,你别整日里在那俩猪头面前装柔弱!你不是在日记里说吗?你嫉妒她们啊,嫉妒你们三个都是苦孩子,为什么就偏偏你有后妈,你受虐待! 黄小诗说,秦岚,你闭嘴!你信不信我让你倒霉! 秦岚就笑,说,我信啊。你多厉害,你可有后台啊,你不是跟麦乐驻唱的那个畅乐园的骆驼脸邱总关系良好吗?不过,我要是倒霉了,恐怕有人比我还要倒霉吧?麦乐那鞭炮芯子的女人,要是知道了当年她清纯的小网恋断送在你手里……她非将你揍成喇叭花不可! 麦乐看了看我,说,莫春,我有这么恐怖吗?突然,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网恋?她吃惊地看着我。 我也吃惊地回望着麦乐。 本来就是嘛,184网友事件跟黄小诗有什么关系啊?难道本来184很瘦,被黄小诗给踩成了大胖子?好奇心盖过了麦乐和我想冲进去的愿望,我们俩不约而同地将耳朵贴紧了门。 黄小诗不知道是不是在撕日记,秦岚在一边说尽了风凉话,她说,黄小诗,我要是你的话,我这么对我的朋友,我死了算了我! 黄小诗推了秦岚一把,说,你走开! 秦岚冷哼了一句,要我跟你这样披着羊皮的狼在一起我也难受。说完,就要往门外走,不想却被黄小诗一把抓住了。 黄小诗说,秦岚,你不要这么逼人!你偷看我的日记你品德也高尚不到哪里去!我就是不能看着麦乐和莫春比我幸福,怎么了?我知道麦乐要和她的网友见面,所以,我才请了一个大胖子提前来将她吓跑……我实在不愿意再看着她们都这样幸福,而就我自己孤独!我高中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小男孩,但是,他却看到了我头上永远的那个秃疤,不肯再喜欢我!她们两个才是真的好,我就是就是嫉妒她们两个拿着彼此比拿着我重要…… 秦岚大概被黄小诗这一顿疯狂的说辞吓呆了,同样,呆在门外的还有我和麦乐。 麦乐的脸色异常难看,嘴唇轻轻地抖了一下。 我说,麦乐,那个伤疤我真的很对不起黄小诗。 麦乐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她说,莫春,她对不起我的初恋哇!说着,一脚踹开了门,就像旋风一样卷进了寝室。 谁知秦岚正在门口,麦乐一推门,力度过大,门直接横在了秦岚的脸上,秦岚直接倒在了地上,满脸是血。大概她怎么也没想到,麦乐作为她的命中克星,上次帮黄小诗掐她没掐成功,如何也得终结她这么一次! 那一天,我们着急着送秦岚去医院,麦乐也忘记了追究黄小诗当年的迫害,她一直闷着声音,黄小诗也闷着声音。 这是这么多年来,我们三人之间,唯一一次如此长的沉默。 后来,黄小诗找过麦乐和我,她低着眉,眼睛中依稀有泪,说,那些都是年少的事情,她一直都为此内疚,但是,她没有想到,会被秦岚给看到。她说,秦岚只看到了她当时的心理不平衡,并没有看到日记中她为此一直的内疚。 最后,她说,麦乐,你原谅我吧。我一直都想跟你说,对不起。是我害得你到现在也没有找男朋友…… 麦乐抬头看太阳,阳光明晃晃地照在她的脸上,她什么都不肯说,眼睛里闪过一丝不肯信任的光芒,手紧紧握住我的手,生怕我的手也会像此时的黄小诗一样,失去了原来的温暖和温柔。 我看着流着眼泪的黄小诗,心里涌起一阵翻江倒海的难过。我确实对不起她。我确实确实对不起她。那个秃疤,不仅仅是留在了她的脑袋上,更是留在了她的心上。 黄小诗流着眼泪离开的时候,我问麦乐,我们三个之间的感情是不是真的这样脆弱啊? 麦乐仰起脸,沉思了一会儿,并没有回答,只是问我,说,莫春,你说,我和你之间,会不会有这么一天,突然发现对方居然在心底如此掂量自己呢? 我很坚决地摇了摇脑袋,紧紧盯着麦乐,我说,麦乐啊,我只知道,我们从小到大一起经历了要比别人多好多的困难,在我哭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只有你,和黄小诗……说黄小诗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轻轻咬了一下嘴唇。 麦乐笑了笑,说他妈的,咱俩别跟文学女青年似的在这里煽情了!你要是伤害我的话,莫春,她轻轻地笑,咬了咬下唇,看着我,不说下文。 我说,我要是伤害你的话,你就杀了我吧。 麦乐说,你如果伤害我的话,我会原谅你的!因为我知道,除非是你万不得已。否则,于莫春这个臭屁女人绝对不会伤害国色天香的姚麦乐的! 而此刻,这个国色天香的麦乐女王正在忙着给登台假唱的我披床单,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意着黄小诗对她初恋的扼杀,我多么希望她能够忘记啊,我真的不想我们三个人之间的感情就这样休克。 麦乐给我弄好“床单”汉服后,看了我一眼说,莫春啊,今天你是第一次,我在你身边,如果出现了什么状况,我就上台,说这是一次娱乐,给你解围。 我一听,麦乐这句“今天你是第一次”就觉得她特像妓院老鸨子,而我特别像被待价而沽的那啥啥啥小鸡头,心里正不是滋味呢。 麦乐看都没看我,跟旁边的一个小服务生嘀咕了几句,然后就像水蛇一样滑向低头调音乐的DJ,又是一番耳语,貌似蛮开心的样子。 不久,在我正穿着“床单”猫着腰狂吃西瓜果盘的时候,毫无预备,就被姚麦乐这个小狐狸推上了断头台。 第一次啊。 我口里还叼着西瓜,被麦乐这么一推,又加上激动,一口鲜红的西瓜水跟着喷了出来,流到嘴巴边上,在闪烁的霓虹灯下,跟吸血女鬼一个德行。 下面的那些牛鬼蛇神一样舞动的男女青年们,一看我口喷“鲜血”的模样,一个个大声惊呼:哇塞!这个歌手好时尚好前卫好另类啊!说完,一个个扭动得更狂野了。 面对着如此氛围,如此人群,为了人民币,为了莫帆同学每天能多吃一个荷包蛋,为了我能多烫几次头发,我莫春豁出去了! 事实证明了我的表演张力不在麦乐之下,我一边嚼着西瓜,一边将口形对得天衣无缝、浑然天成。唯一遗憾的就是,那些卡在嗓子里的西瓜子,我不能吐到地上。 后来,在我的“歌声”中,人群越来越哈皮。那些挤到高台上试图在我面前热舞的哥哥妹妹均被我毫不客气地甩着小萝卜腿踢了下去,我担心他们的狂舞挤掉我手中的话筒,那样子,我可就糗大了。 当夜,粉红色的钞票就温暖了我的梦乡,梦到我将其中最旧的一张,甩到纪戎歌那张粉嫩的小脸上,抢回了自己的学生证。而且带着这个学生证进入考场后,我怎样抄袭都没有被监考老师逮到。当下,我就获得了全学院第一名,拿去了一等奖学金——又是粉红色的钞票! 虽然只是一场梦,但是麦乐那天晚上确实表扬了我,说我是个非常有前途的女人。 为了表示我对麦乐的感谢,我请她喝酒,结果,一向烟酒俱沾的她竟然拒绝了。昏黄的灯光下,她对我笑,脸上是淡淡倦倦的温柔,温柔得不像我所认识的麦乐。 十四、麦乐,我怎么就不知道呢!这个如此巨大的秘密! 麦乐一直一直昏迷着,额角鼓起老高。 纪戎歌一把抓住我的手,眼睛中闪过如春水上的薄冰一样的冷光,他抬手,轻轻擦了擦自己的唇角,说,你知道不知道,你是第一个给我甩耳光的女人! 继续拼酒和热舞的人群,没有人肯将目光停留在我们这两个女孩身上。我不熟悉这个吧里的任何一个人,哪怕是服务生。 后面的半个月,我和麦乐四处走场子。当然,我只在一个场子里面混,而麦乐要去三个以上的场子。所以,每次我披着“床单”糊弄完了台下那群狂舞的男女后,就跑去麦乐所驻唱的地方,听她唱歌。 可是,有一天,我糊弄完自己的“工作”后,找到麦乐的时候,却见她被一群人在劝酒,麦乐一向很豪爽,也很拼命的。但是这一次,她却左躲右闪的,怎么也不肯碰那杯酒。其中一个胖子,有些不耐烦了,推搡了她一把,麦乐就轻飘飘地倒在吧台前,如同一只折翼的蝴蝶,在我面前,安静地倒下。 我跑上前,推开人群,拉起麦乐,万分焦急地看着她,我说,麦乐,麦乐,你怎么了?你醒醒。 将麦乐送入了急诊室后,纪戎歌回头看看我,面色有些难看,他冷着清亮的眼眸,问我,说,莫春,我还以为你蛮清纯一姑娘,你大半夜跑到那种地方干什么? 有没有那么一个男子,会在你最无助的时刻,如同天神一样来到你的面前,将你带走?如果有,那么,任凭时光如何更迭,你也会在几万几千个轮回中记住他的容颜。 纪戎歌的脸上,闪过一丝仿佛宿命一样的表情,虽然愤恨,但是也仿佛我这耳光是理所当然,是他对于某种隐藏在命运深处的事情的一种偿还。 可是话筒里却响起那个令人绝望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我再拨打黄小诗的手机,那个令人绝望的女声继续换了方式折磨我:您所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我心想,难道黄小诗去了火星了? 我本想向胡为乐求救,但是想到他和莫帆一样,都在高中的宿舍中,就是插翅也飞不出来,所以,我只好拨打120。 因为周围的喧闹和噪杂,电话那端的他只能焦急地追问,你怎么了?到底怎么了?最后,他干脆喊,你快说,你在哪里!!! 可是,在那之前,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拨打了纪戎歌的号码,因为面对着躺在地上的麦乐那苍白的脸,我确实无助到极点了。 我一边抱着麦乐,一边大声哭着说,我在火凤凰…… 我为他刚才的话愤怒,但更为自己甩的耳光而颤抖,但是,我依旧故作镇定地冲他喊,这是你自找的! 纪戎歌就是这样出现在我身边的,五颜六色的霓虹照射在他的脸上,有些冷漠,眼神中带着微微的凛冽。 他看到我,眼神里突生了一份纠结的柔软,但只是那么淡漠的一瞥,什么话也没问我,俯身抱起麦乐,额前的发微微落下,遮住他明净的额,遮过他黝黑的眼,他回头,冷漠的唇角弯起一丝不悦的弧。他说,跟我走!坚定而有力。 跟我走。 小护士很不耐烦地甩开我,估计她的心里当我们是可耻的三角恋情,正在纠缠不清之中,所以,特鄙视地看了我这个她心中认为的第三者一眼,就离开了。 我含着眼泪,一边思考黄小诗是去了火星还是去了月球,一边跟在纪戎歌的身后。他抱着麦乐,贯穿了整个大厅,面色冷峻,神情凝重,将我们带离。 我和眼前这个男子。 带离! 天。第一次有人说,叫莫春这个名字的我,是个清纯的姑娘。是我耳朵出了问题,还是纪戎歌这个男人的嘴巴抑或大脑出了问题。 还没等我回答,更没等纪戎歌的脸色变好转,一个令他脸色变得更难看的消息,从对面走来的小护士嘴巴里在我们的耳廓前炸开了花。 小护士面无表情地对纪戎歌说,你女朋友怀孕了,你怎么还让她这么操劳呢? 纪戎歌的脸色难看得要命,原本优雅如王子一样的脸,就好像放了苏打粉的发面馒头。 我却呆立在原地。 好像中华五千年发明的炸药全部一起爆炸在我面前,将我炸得回不了神! 麦乐她……她会怀孕?三舅姥爷的,有没有搞错,她可不是植物啊,可以自授花粉。更重要的是,麦乐自从184事件后,连个初恋都没有过。难道踩到了恐龙脚印,也给怀上了一个哪吒不成? 仓皇之中,我拉住那个刚要转身离开的小护士,问她,你确定?你果真确定?怎么会这样啊? 我只能拨打电话向白楚求救。 纪戎歌脸色缓和了很久,看了看我,声调生硬,眼神游离,漂亮的嘴唇微微一扯,冷冷地说,莫春,要不,你也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 我一巴掌抡在他脸上,眼睛像喷火的烽火轮,顺便也恶语奉还了他,你他妈的才该去检查一下,看看得没得世纪绝症! 从几日前的陌生,到他开着30迈车追赶我时语言的戏谑;再到我为他刚刚从天而降的感恩,再再再到此刻的仇视,仿佛是一夕之间,我们便经历了别人需要多年才能经历的情感纠结。 本是“仇敌”一般的一面之缘,可我却将他带进了这个极其无语的事情之中。在昏暗的灯光下,望着他穿过人群走来,我哭出了声音。 我从来没有听到过,有哪个男子用这样不容置疑的口吻、如此坚定地说出这三个字。那一刻,这三个字,意味着这个男子可给予我的最大保护。 我几乎是哭着对他说的,我说,你快来帮帮我吧,我没办法了,我谁都找不到了。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突然,他淡淡一笑,脸上浮上了一层坏坏的表情,眼睛里闪过幽冷的光,他一手捉住我的手,一手捏着我的下巴,说,莫春,你恐怕也是自找的!你要为你刚才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你想干什么?我吃惊地看着他。 哦?你、想、我、干……什么?纪戎歌一把把我捞进他怀里,指着腮边的那四道胭脂红色的巴掌印痕,眼睛里闪过一丝邪美的笑,那笑容吓得我差点昏死过去,他说,我今天晚上大半夜跑过来,英雄救美一场,你不以身相许倒罢了,反而赏给了我一巴掌。我难道今天半夜睡肿脑袋,就为了你一巴掌来的吗?我难道不该干、点儿、其他的事情吗?说到这里,他的唇角的弧度弯得更深了。 说完,他看了看仿佛被非礼了一般挣扎的我,笑,轻轻地一撒手,正在挣扎的我,一下子失去依托,栽在了墙上。 他得意地看了我一眼,笑,怕是你很乐意被我非礼吧?别表现得那么迫不得已似的…… 没等他说完话,我抬起无敌鸳鸯脚,一脚踩中他的要害……我说,你去死吧!说完,没来得及看纪戎歌那痛苦的表情,就冲麦乐的病房跑去。 十五、我不要自己四分五裂! 纪戎歌被我一脚踩走之后,那一夜,我一直在医院里坐到天亮。白楚的脸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轻轻一碰,他就碎掉了,碎成好梦一样。 一直以来,我都迷信好梦成真。可是,好梦其实是用来碎给我们看的。 第二天,我带麦乐离开的时候,纪戎歌连同他的“坐骑”一起在医院门口。他缓缓地放下车窗,探出头,晨风轻轻亲吻过他纯黑色的头发,还有他纯黑色的眼睛。 他冲我晃晃手中的学生证,一脸倦色,很无所谓地说,昨天忘记丢给你了。 听听,他居然说,“丢”给我。 然后,他又故作很无意地看了看我和麦乐,撇了撇嘴巴,说,顺便捎你们一程吧。 本来看到他的时候,我还大惊失色,心想,难道,他是来蹲点反击于我的? 可后来听他言语如此良善,我不禁好笑,难道我一脚将他从地痞恶霸踩成良家妇男了?还是他准备开着车拉上我和麦乐同归于尽,以报我的一脚之仇?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仿佛看透了我的小心思一般,眼角瞥出淡淡的一丝不屑,好像在嘲笑我的多疑猜忌一样。 后座上,麦乐眼睛一直游离在窗外,那些从车窗划过的风景,如同画面一样疾驰,抓不到手中,温暖不到心里。 我抬头,偶尔在观后镜中与纪戎歌的眼神相碰。其实,我很想为我昨晚的行为道歉的,其实,我不是那么无理的女孩。 只是,麦乐身上这突发的事件,让我整个人都懵了。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和麦乐,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从来没有想到。 中午,我去食堂给麦乐买了满满一份鸡汤,端到她眼前。麦乐一直在发愣,睫毛安静地落在眼底,薄薄的,就像天鹅折断了翅膀。 她一直发呆。 然后,转头,问我,你,都知道了? 我默默的点头,长发缓缓垂落到颈项前。 忽然,我迟疑了一下,想起最近的麦乐都不肯喝酒这件事情,就很小心地问她,我说,麦乐,你,是不是早知道自己……后面的话,我生生憋回肚子。 麦乐点点头,很茫然地看着窗外,又茫然地看了看我。最后,还是转头,看向了窗外。 那天中午,麦乐喝汤喝得很慢,喝一口,发一会儿呆。 我不敢问她,麦乐,你打算怎么办?我怕这个问题问出来,也没人能回答。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麦乐这些日子,突然戒掉了烟,戒掉了酒,为什么宁肯被非难也不去碰那杯酒。她在用自己最低的姿态去保护一团随时会与自己身体剥离的血肉。 下午,天气突然变得异常的冷冽,我一直和麦乐蜷缩在床上。她尖尖的下巴靠在我的肩膀上,像一枚锋利的钉子一样,钉入我的血肉。 她问了我那句我原本想问她的话,莫春,我该怎么办? 我无言,只能傻傻地看着她,满眼满心满脸的心疼。 突然,她的身体急剧地抖动起来,情绪变得异常激动,莫春,我要退学!我就是不活了,我一定要保住它!我一定要!我不要自己四分五裂!不要! 说完,她脸色苍白,跳下床去,蹬上皮靴就离开。 我上前去拉她,她推开我的手,迷离地笑,一脸惨白。莫春,我没事。我只是去找那个男人,我去求求他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一字一句地说,那,我陪你! 麦乐摇摇脑袋,将我一步一步推回寝室,她的眼睛异常的灰暗,莫春,你记住,与这个男人无关,我不是要他娶我,我只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我只是想问问他,我该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跑出寝室。我靠在窗前一直望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灰暗的天空下,就像一片细小的尘埃。 而此时此刻,我却变不成一个城堡,给这片细小的尘埃一个安静落定的角落。想到这里,我的心好像被我家那两只狗,太子和贝勒啃噬一样疼痛! 我的眼泪刚要掉落的时候,纪戎歌的电话打了进来,温文优雅的他居然跟吃了老鼠药了一样,说,浑球莫春,你给我滚出来! 我一听,立刻就疯了,我想,我本来是要哭的,你劈头就是一番辱骂,你以为憋眼泪是关水龙头啊? 当时我憋疯了,我就冲他吼,我说,你这个人是不是有毛病啊,你三天两头地折腾我,老娘不就给了你一巴掌一脚吗,你有本事就给我过来!我把脸放在你面前,你抽回来!咱俩各不相欠! 纪戎歌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然后,他甩给了我一句令我发抖的话,他说,于莫春,于莫帆是你什么人?你是想我把他送你面前,还是送到警察局啊! 十六、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一触即燃,火舌冲天! 纪戎歌这个男人总是在不断地挑衅着我神经纤维的柔韧性,当他把“于莫帆”的名字甩给我的时候,我就紧张得不行了。 可能潜意识中,于远方留给我的阴影太大了,这样浸漫在整个童年和青春期中,所以,让我唯恐弟弟莫帆也会如他一样,随时会由一个好生生的人,变成一个人人唾弃的罪犯。 因此,纪戎歌还没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自己的思维已经向最坏的方向滑行了。我竖着寒毛回答,我说,你给我看好了那浑球,我这就去! 说完“呱唧”就合上了手机,不由分说地冲出了校门。这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的脚下能踩俩烽火轮,再或者学会武侠剧中的乾坤大挪移也好,再不济也会个凌波微步什么的,这样,我就可以直接杀到于莫帆的“作案现场”。 是的,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一触即燃,火舌冲天。 可是正当我人力驱动下在城市之中虎虎生威地跑了几百米后,我才发现自己是在做无用功,因为我太焦虑,根本没有问纪戎歌他在哪里! 我沮丧地拿起手机,再次给纪戎歌打电话,手机里却传来了悦耳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不在服务区。 我立时就崩溃了。 我想,难道纪戎歌踩上了烽火轮?或者是他学会了乾坤大挪移,可以一行千里?这么快就挪出了地球的服务区,绑架了花季美少年于莫帆奔赴火星上演“背背山”?如此多诡异的念头在我的小脑瓜里忽闪忽闪地跳跃着,就好像酒吧里光怪陆离的灯火一样。我想可能是我在酒吧里“假唱”时间过长,它变态的灯光影响到了我原本清纯可人的思维,让我清纯可人的思维也变得变态起来。 当然,这个时候的我肯定没有想到,美男子纪戎歌此时正和美少年于莫帆厮打得不成人形。 就在他给我电话之后,本来,已经被纪戎歌制服了的莫帆同学一听纪戎歌居然联系到了我,这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的。 凭借莫帆同学这么多年对我残酷手法的了解,他一想自己将会在不久之后,遭遇我的“辣手摧花”,悲愤之下,就一个黑虎掏心直掏纪戎歌的心脏。 纪戎歌分身乏术,手上还未挂线的手机就被莫帆的九成功力给震出了百米之外,“呱唧”一声掉在地上,四分五裂。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合上手机的时候,居然会有巨大诡异的“呱唧”声。由于电池掉了出来,所以,就成了“不在服务区”。 而且,在我为打不通纪戎歌的电话,满街乱转,惆怅满怀的时候,从街上溜达过去遛我家太子和贝勒的胡为乐同学也加入了此次战斗,本来已经占尽上风的纪戎歌在胡为乐和于莫帆的双重夹击下,节节败退。 直到一辆巡逻的小警车到来,才平息了此次战争。 后来,听胡为乐说,太子和贝勒两个叛徒没有参加此次战争,可能垂涎于纪戎歌的男色,导致了他和莫帆的失败。说到“垂涎纪戎歌的男色”这句话时,胡为乐那销魂的小眼睛还很不屑地瞄了我一眼,仿佛是我比太子和贝勒更垂涎纪戎歌的美色似的。 此次战役,除去了这三个人满身青紫红肿以及血迹斑斑,纪戎歌妩媚的右眼成了熊猫眼,短时间内不能对着美女放电;莫帆同学的嘴巴被砸肿了,且被砸掉了一颗如花似玉的门牙,更可悲的是这颗门牙的香消玉殒与纪戎歌无关,而是见义勇为、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胡为乐失手造成的;同样,胡为乐的鼻梁骨也因莫帆同学的大力失手而被砸断,肿成了单峰驼模样。 而上面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下午时分,我被传讯进入派出所后,才得以知晓的。当时这三个风格迥异的美男型伤员姹紫嫣红地盛开在我面前时,我以为自己进入了异形时空。 我一直以为纪戎歌是那种非常有款有型的男人,而且模样也出奇的标致。所以,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我不得不以粗狂的风格行事说话,来压制自己对于帅哥这种物种的不良嗜好。 而胡为乐吧,一个进入青春期的痞痞小男生,样子也好看得要命,更重要的是他的鼻子出奇的高挺和秀美,当然,今天,这种高挺和秀美暂时“歇业整顿”了。 至于我弟弟于莫帆同学,我更得向大家隆重推荐,你们想,好歹莫春我也是一在酒吧里驻唱的汉服美女啊,每天那么多大腹便便的男人对我媚眼如花,尤其是畅乐园的那个骆驼脸的邱总更是对我“青眼有加”啊,那殷勤献的真是惊天地泣鬼神。麦乐还说过的,骆驼脸邱总对女人一贯都是绝无半分斯文的,可能是我太“美艳”了,震惊了他的灵魂。 话归正传。鉴于强将手下无弱兵,于莫帆打小起便具有“美男”气质,而这种气质在他长大之后,更加的出挑。 而现在,这三个好看的男同志,突然摇身一变,变得面目全非地出现在我眼前,以至于我需要仔细的观察判断,哪个是我的弟弟于莫帆。因为,我要对他扬起巴掌,先臭揍一顿再说!对付莫帆这个没脑袋的小浑球,我一贯就是铁血政策! 但是鉴于这是派出所,我担心自己揍了他之后,也会被羁押在“大牢”之中。 所以,我只能甩甩手指头,再抓抓自己的脑袋,瞪着硕大的眼睛盯着莫帆看。莫帆的脑袋就渐渐地低了下去,嘴巴肿得跟抹了厚厚的猪大油一般,不敢抬眼看我。 胡为乐一见我出现,跟见了鬼一样,捏着自己的鼻梁瓮声瓮气地说:“‘纯洁’,你,怎么来了?” 我斜了胡为乐一眼,我说,我是于莫帆的监护人,我怎么能不来?你们都折腾破天了,我能不拿五彩石补上吗? 胡为乐捂着鼻子直撇嘴,其实我懂他的意思,他是想,靠,你以为你是女娲啊,就你那小细胳膊小细腿还能补天? 其实,我比女娲还不容易,女娲至少还有神仙免费为她提供五彩石,可我呢?我就是偷来抢来盗窃来五彩石,我也得给于莫帆这个小王八蛋把天给补上。 纪戎歌刚要冲我眨他被打肿了妩媚成烂桃状的桃花眼,警务室里推门走出一个眼睛像月牙一样的小青年,穿着小警务制服,漂亮得要命。他回头冲警务室里那张肥大的“猪脸”说,那我就将他带走了,王所长,真是麻烦你了。 猪脸王一下子把那张肥硕的脑袋挤出门冲月牙眼青年嘿嘿一笑,几分巴结的意味,说,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云云雾雾地说了一堆,直到月牙眼青年将门“嘭”给关上,他那张肥硕的脸才从我的眼前消失。 月牙眼青年走到纪戎歌面前,嘿嘿的笑,说,纪大律师,没事啦。走吧!还真有你的,竟然能跑到街道上跟俩小破孩搞群殴? 纪戎歌从月牙眼青年那里抽了一张纸巾,冲我面无表情地说,我走了,把你弟弟也带走吧。说完,就走出了派出所。 月光婉转地流淌在他挺拔的身上,温柔异常。 十七、纪戎歌看着我说,莫春,你真经典!经典! 一走出派出所,我本来压制下来的火苗就“唰——”喷上了天空,回头看了于莫帆一眼,青红不分,皂白不问,直接对于莫帆动起了拳头。 胡为乐在一边捂着鼻子一边劝架,他单手拉住我的胳膊,说,“纯洁”,“纯洁”,你别打莫帆了。别打了! 这时,走在前面的纪戎歌“唰——”蹿回到我面前,瞪大他那只被打成烂桃一样妩媚的眼睛看着我。他伸手将我从莫帆身边捞开,惊异地问,莫春,你问过发生什么了,你就这样打你弟弟? 胡为乐看着纪戎歌一把将我捞在怀里,小脸上隐隐约约地滚动着风雷之色,捂着鼻子,斜了斜嘴巴,看着我和纪戎歌那“暧昧”的模样。 我从胡为乐的小斜眼中,隐约发现了不妥,就摇摇脑袋,撂起衣袖,嘴巴一横,我从纪戎歌地大手里挣脱开来,说,滚你三舅姥爷的!我打完了先,打完了,他这浑球就什么就都交待了! 纪戎歌的嘴巴张得老大,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他低头看着抱头在地一声不吭的于莫帆,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他一字一顿地说,莫春!你他妈的真是个传奇!你真经典!经典!你真是个人物!你了不起! “月牙眼”小青年本来跟在纪戎歌的身后,但是看到纪戎歌如此激动,就走到前面,拉了他一把,赶紧回去吧,别弄这么多事情了,碰上这么一家的无赖! 莫帆一听“月牙眼”小青年最后这句话,“唰——”从地上蹦了起来,小爪子挥来“降龙十八拳”,一拳头打在了“月牙眼”的左眼角,他情绪激动、豁着掉了门牙的嘴巴大喊,不许你这么诬蔑我姐! 只听“啊呀”一声,“月牙眼”小青年变成了“满月眼”小青年。 满月眼小青年被打后,身上的小警服也捆绑不住他的愤慨,他想挥拳对莫帆进行反击时,却被身边的纪戎歌一把抱住了。 纪戎歌说,志创,算了,咱们走。 然后,他很冷静地看了我一眼,说,今天下午,我在阳光百货,遭遇了莫帆的“第三只手”,可惜他技术不好,被我给抓住了,呃,还有,他偷东西的时候,胸前还挂着学生证牌,上面写着“于莫帆”,家庭住址和你的学生证上的地址是一样的。所以,我就给你打了电话,我没想到他见到我给你打电话,情绪就激动起来,然后出现了后来的事情……只是,莫春,作为陌生人,我也不能不说两句,我觉得你这个女孩子吧,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人,他错了,但他只是个孩子,另外,他是你弟弟。还有,他停顿了一下,说,难道你就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吗?说最后的话的时候,他的眼睛望着我,突然有一种微微的伤感从中而来,就像两道伤口一样,看着我。 之后,纪戎歌就拉着张志创小警司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张志创还捂着他被莫帆砸肿了的“满月眼”回头看了看我,很小声地问纪戎歌,你怎么这么清楚地记着人家一女孩的地址啊? 纪戎歌挺拔的脊背突然硬了一下,但是他仍然没有回头,昏黄的灯光下,让他的影子有点梦幻的味道。 十七岁的胡为乐,说,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在莫帆的面前,在这月光美好的晚上。 莫帆愣了,但是还在不住地哭泣,只是,他很奇怪地看着胡为乐,他没有想到,自己身边一直潜伏着一只对自己姐姐“图谋不轨”的狐朋。但是,胡为乐却依旧倔强地仰着脸,哪怕哭泣的时候。 也像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那样骄傲地倔强着! 我的心一下子痛得难以自已,回头看着莫帆单薄的小肩膀,和他张着嘴巴大哭时难看的样子,眼睛酸涩肿胀。我的手轻轻地伸出,轻轻地触碰到莫帆紧绷绷的小脸,他抬眼看了看我,哭得更厉害。 在我的记忆之中,莫帆,我亲爱的小孩,你都因为什么哭得这么厉害呢? 第一次,第一次是因为我抢了你手中的糖块,你这么歇斯底里地哭过,而且,妈妈还为此揍过我。当然,转身我又揍了你,而且怕你哭出声音被大人听到,我还把你的小肚兜给塞到你的嘴巴里,你的小脸因为憋气变得酱紫。那一次,我也差点失去了你,因为我的失误,差点导致你的窒息休克。那一年,你才两岁。 还有一次,就是于远方,我们的父亲,因为犯罪从此从我们的生活之中消失,开始的日子,年纪小的你,因为突然失去了一个熟悉的、且宠爱自己的人,变得特别爱哭,整天整夜地哭。那一年,你六岁。那个时候,我学会了疼你、宠你。但是,也学会了稍有不如意就对你拳脚相加。因为,我总害怕,你会变坏。 就在这一夜,在派出所外不足五十米的地方,我再次看到了莫帆如此哭泣的样子。我的手轻轻地伸出,轻轻地触碰到了他的脸颊,然后,重重地落下。 一声清亮的耳光声后,胡为乐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我硬着声音,咬了咬嘴巴,说,我给你这一巴掌,让你知道,偷东西的时候,怎么可以笨到还带着学生证呢! 其实,我只不过是找一个借口,让自己变得凶巴巴,不让已经在眼底泛滥喷薄的眼泪落下来。 亲爱的莫帆,亲爱的小孩,你可知道么? 莫帆喊我,姐。他怯弱地看了我一眼,姐,对……不起。 他这么一说,又打断了我对这个梦幻身影的思索,所以,我“唰——”挥起拳头,又揍了他一顿。 我边挥拳头边骂他,我说,你这个不长出息的浑蛋,我让你不学好,我让你偷!偷谁的不好,你去招惹纪戎歌这个浑球!你想把我的脸都给丢干净了你才开心是不是,你这个小浑蛋! 莫帆就一声不吭,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忍受我的拳打脚踢。突然,他的身体有些抖动,仿佛在默默地抽泣一般。 胡为乐见拦不住我,就在派出所的门口捂着自己被砸肿的鼻子,大喊,打人了!打人了!快来啊,救命啊! 喊着喊着,派出所里并没有走出一个人,灯光依旧那么祥和,忙碌的工作人员一定在谈论今晚吃什么;牛排该几分熟才更美味可口;哪个洗头房来了一个更好看的小妞,洗头的手法比较不错。 胡为乐最后只好改成大喊,救命啊,杀人啦!救命啊! 可是,灯光依旧更为祥和,只有几个路人在一边看热闹。 最后,莫帆开始咳嗽,我的手才开始发抖。其实,我只是难过,难过我亲爱的弟弟如此不争气,难过是不是他也会在不久的将来,像当初的于远方一样,由我最爱的人,变成伤害我们最深的人。 胡为乐最后实在忍不住了,一把拽过我的胳膊,他瞪着眼睛说:春姐! 是的,他喊“春姐”,这是他唯一一次没有将“春姐”喊成“纯洁”,他说,你别打莫帆了!好不好?他偷东西也是因为你啊!说完,胡为乐就捂着自己的鼻子哭起来。 进入青春期的小男孩,真爱哭。 当然,莫帆除外。他每次被我打得皮开肉绽都不肯给我哭出声音。不像胡为乐,哭得这么抑扬顿挫。胡为乐说,春姐,莫帆他…… 他的话还没说完,莫帆再次像弹簧一样“唰——”蹦了出来。一拳头打在胡为乐嘴巴上,他说,闭嘴!胡为乐,你个死人,你给我闭上你的臭嘴! 说完,两个人又厮打起来。 胡为乐一边反抗莫帆的拳脚,一边保护自己可怜的鼻子,还要腾出嘴巴来冲我喊,他几乎带着哭声,莫春,你以后别去“卖唱”了,你没看到那些那么大年龄的老男人色迷迷的眼睛吗?莫春,我和莫帆那天跟着你和麦乐去了酒吧,我们什么都看到了,莫帆说,你把自己弄得跟黑山老妖一样,莫帆说,那样不像你!莫帆不原意看到别人调笑你,看轻你!莫帆说,他就是去偷去抢来养着你!也不要你去卖唱来供他读书! 胡为乐说到这里的时候,莫帆就张着嘴巴“啊啊”地哭了起来,挥起的拳头再也落不下来了。 胡为乐继续说,他说,莫春,我给过莫帆钱的,但是他不要!如果,莫春,你觉得我的钱不是自己赚的,不够资格养活你的话,我,胡为乐和莫帆就是去偷去抢,也不愿意你去卖唱!我们今天打算偷一笔钱,然后合伙告诉你是捡到的,这样,你就不用去唱歌了。我们不愿意你去唱歌……说完,胡为乐也执拗地掉眼泪了,他说,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十八、不留! 我带莫帆和胡为乐去卫生所检查了伤口,买了药。看着莫帆被胡为乐打掉的那颗雪白的牙齿后留下的黑洞,满心惆怅,我想,怎么我爱的人都这么伤痕累累呢?一如麦乐,一如莫帆。 还有白楚。 我宁愿相信白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才与半死不活的溪蓝如此相依为命,也不要相信,他就是爱溪蓝,爱到她是废物他都视如珍宝。 我将莫帆送回学校,给他和胡为乐买了大堆的零食。莫帆张了张嘴巴想跟我说点什么,但是最终都憋在肚子里面。 胡为乐的鼻梁上贴满雪白的纱布,像小型的富士山,他对我笑,说,纯洁,你别担心了,我们不会再惹麻烦的。 我离开的时候,莫帆犹豫再三,才拉住我的衣襟,他的声音,很小,很小。他说,姐,我一天吃两顿也可以,一顿也可以,姐,你不要去酒吧了,那样不好。说完,他的脑袋重重地低了下去,转身,离开。 我哑然地愣在原地很久,才回过神来,回到学校。 一个人走在风里,就像一张纸,随时会想,会不会有那么一阵风吹来,让我找不到自己原有的方向呢?是不是真的是这样,有时候,我们比纸还要单薄,还要没有力量。 回到寝室,我并没有见到麦乐,所以,我就安静地靠在床边,听校园里的广播,那个男声很清澈,清澈得就像泉水,就像白楚的眼睛。 我喜欢白楚的眼睛,喜欢他的手指,喜欢他皱眉时的样子,确切地说,我喜欢他的一切。是的,他的一切。当然,他的溪蓝除外。 麦乐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月亮已经圆满得不成样子,让我想起纪戎歌的朋友张志创那只被莫帆打成满月的眼睛。 麦乐是沉默的,所以,我也不敢跟她说话,生怕打扰到她。其实,我很想回到曾经。这个时候,我肯定会张牙舞爪地告诉她,哎呀,纪戎歌有个蛮帅的朋友哎,叫张志创,是个小警察哥哥呢。我想,麦乐肯定也会张牙舞爪地蹦起来!哎呀!长痔疮?我靠,他们一家是不是也太有文化了呢? 可是,这不是曾经。所以,我只能安静地看着麦乐,看着她咕嘟咕嘟地喝水,看着白开水从她的喉咙中如同利剑一样贯穿。 那天夜里,月亮挂满半个窗边,麦乐一直安静地躺在床上,眼泪在她眼中一遍一遍地湿润,然后干涸,再湿润,再干涸。 第二天是周末,阳光发疯一样照在玻璃窗上,影影暗暗的一路下来,千疮百孔的模样。那天,麦乐一直在抽烟,我的视线中,除了她迷蒙的眼眸就是她吞吐而出的烟圈。一会儿给自己泡一杯很浓的咖啡,一会儿跑下楼去拎一瓶啤酒仰脸而入。 我握住她的手,我说,麦乐,你疯了么?这样做对小孩不好的! 麦乐冲我笑笑,眼睛里透着一份薄凉的悲哀,说,反正是留不住的,就是我再珍惜,也留不住!莫春你知道不知道!你知道!你妈的你还给我在这里唧唧歪歪地提!你真不是好鸟!说完,她继续傻了一样地喃喃,没人管它的死活!没人管它会不会健康!莫春,我留不下它的,莫春…… 我眼睁睁地看她这么做,眼睁睁地看着她抱着自己的膝盖哭。 他们说,人孤独无助的时候,抱住自己的膝盖,会有抱住整个世界的感觉,当时的麦乐,在试图抱住一个世界么?冰冷的、无助的世界。 半天后,我拉起麦乐。我说,你告诉我,他是谁!我绑了他去跟你领结婚证!就是我剁碎了他也把他剁成一张结婚证!老娘不活了,老娘也要让你把小孩留住! 麦乐抬头看看我,一巴掌推在我脑袋上,说,莫春,你个傻瓜!你真是个傻瓜!天下怎么有你这样的傻瓜! 说完,她就抱着我狠命地哭。 麦乐的不稳定情绪一直持续到中午,在此期间,我一直试图跟她说些什么,来分散她的注意力,要她好过一些。<kbd>http://www.99lib?net</kbd> 我跟她讲纪戎歌和张志创在派出所被莫帆打得满眼青紫。麦乐就张张嘴巴说,哦,可惜了纪戎歌这么好看的男人。 我跟她讲,胡为乐那高挺秀气的鼻子被打折了。我说,真可惜啊,那么好看的一个小男孩。 麦乐眼珠都不眨一下地说,莫春,我觉得胡为乐对你有意思哎。 她这句话直接把我噎死了,我心想,算了,我幸亏没说动物园的那只河马生了一只小河马。那么她肯定也会眼珠子都不转一下地对我说,莫春,我觉得那只小河马是母河马为你而生的。 但是,突然,发现自己有些掩耳盗铃,胡为乐确实说过: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哦。就当我不知道好了。 最后,说得太累了,我们彼此在阳光下依靠着彼此,安静地坐着。麦乐说,莫春,我饿了。 我就傻乎乎地跑下楼,去餐厅给麦乐挑她喜欢的饭菜。 我一边在路上狂奔,一边心心念念对自己说,莫春,你一定要保护到麦乐,你一定要! 可是,等我拎着热呼呼的饭菜回到寝室,却已寻不见麦乐的影子。 十九、鲜血一样的颜色! 我四处寻找麦乐,我以为她会去酒吧或者歌舞厅放纵自己。但是现在这个时间,中午,这些场所肯定是大门紧闭的。 我给白楚打电话,我一边流泪一边说,我说白楚,我找不到麦乐了!你快来啊。倒不是因为我多么想在白楚面前表现娇弱,而是,麦乐是那个可以让我的心瞬间抽疼的女子。 我以为白楚会说,莫春,你好好找找,我得照顾溪蓝,我离不开。 我都想好了,如果他这样对我说的话,我会直接对他吼,我说,让你的溪蓝见鬼去吧!姑奶奶早就盼望她死了!如果她死了,我就卖身去做道场! 可是,白楚没有拿溪蓝做借口,而是沉了一下声音,问我,麦乐什么时候不见了的?莫春,你现在在哪里?我这就去找你!你别哭,好不好,别哭。 这是白楚给我的第二次的暖。 第一次,是五年前那副毛皮手套,这个陌生男子给我的最温暖的笑。 第二次,是今天。他居然为我的朋友而焦灼,为我的眼泪而担心,他会这样的为我揪心,他说,莫春,你别哭,别哭好不好。 那么,亲爱的白楚,我是不是可以当做,在你的内心里,始终有那么一个地方,是属于我的,哪怕只有那么小小的一点。就因为这一点点,就可以让我有继续喜欢你的勇气和动力。 白楚出现的时候,我的眼泪流得更多了。 白楚心疼地看了看我,伸手,试图将我拥入怀里,但是却在手掌落在我肩膀的时候迟疑了。 现在的白楚,是别人的男子。 哪怕他眼底的温柔再浓,脸上心疼的表情再生动,他都是别人的男子,是那个叫做溪蓝的女子的男子,而不是我的,不是喜欢了他这么多年的我的。 白楚轻轻地抬头,擦掉我脸上的泪水,声音有些低沉,他说,莫春,别难过了,我们会找到麦乐的! 可是,我和白楚一直找了一个下午,都不曾见到麦乐的影子。 正当我和白楚陷入迷茫的时候,感觉自己的整个身体开始蜷缩,连平常伶俐的大舌头也开始蜷缩,小车男纪戎歌的电话既严肃又活泼地打了进来。 他在电话那端气急败坏地说,于莫春!赶快来将你朋友拖走!这个女孩现在估计是疯了! 我急忙将舌头揪出来拉直了问,纪戎歌,是麦乐么!她现在在哪儿啊? 纪戎歌的声音满是懊恼,说,是她。火凤凰! 我和白楚什么话都没说,就直接飞车火凤凰,我想,纪戎歌怎么就这么神通广大呢?为什么和我有关联的人,他总能第一时间给我报上情报来呢?从莫帆到麦乐。难道他是传说中的未卜先知? 总不可能是他暗恋上我了吧?然后时时刻刻出没在我会出现的地方,只为能见我一面? 灰姑娘的传说不是没有,但是,何以幸运到我头上啊? 我是那种买十个苹果会买到八个烂的一个长虫子另一个不烂不长虫子但却是酸不拉唧的主儿。 白楚在开车,很无意地问了我一句,他说,莫春,那个,纪戎歌是谁? 我就絮絮叨叨给他介绍了半天,还解释了半天。介绍的是这个人是如何的玉树临风、家财万贯;解释的是我是多么的对这样的男人毫无兴趣,我是对我自己最初喜欢的人多么忠贞不渝,就在我差点要说出,这个人就是你白楚的时候,白楚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医院里的来电,说是溪蓝的病情出现了反复,要家属赶紧回医院。 白楚的手,有些抖动,最后,他重重地合上手机,加快车速,将我送到火凤凰。他说,莫春,咱赶快找到麦乐,我还得回去看溪蓝,她的身体出现了很大的不适…… 我暗自窃喜,却也满腹惆怅,我很小声地问,溪蓝不会出事吧?其实别看我低眉顺眼的,其实我巴不得她出事! 哎,我难道果真是这样不可救药的恶毒吗? 白楚看了看我,摇摇头,叹气,不会的! 在火凤凰门前,见到走来走去的纪戎歌的时候,白楚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很轻微的皱,淡淡的,散了开来,无影无痕。 二十、麦乐,下辈子让我做男子,让我来娶你,保护你! 纪戎歌睨着眼睛看了看白楚,下巴微扬,纯黑色的眼眸闪过一丝挑剔的光,他很小声地对我笑,呀?这么快,钓到金龟婿了? 我只是惦记着麦乐,所以,也没有来得及问纪戎歌,你这么鄙视这类地方,怎么今天会在这里出现? 我见到麦乐的时候,她正在舞池里热舞,歇斯底里!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拿着烟,酒水淋在她的身上,让她在灯光下看起来像只支离破碎的蝴蝶。 我拉住她,我说,麦乐,你疯了么!你想毁了你的小孩么! 麦乐看看我,脸色苍白得异常,她看看自己的小腹,说,有小孩?在哪里?莫春,你告诉我,它在哪里!说完,她就放肆地笑,酒精的麻痹下她几乎是胡言乱语乱说一气,小孩,已经被我杀死了。莫春,你看看,我的手上面,是不是还有血啊?你看看。 说完,她的身体摇摇欲坠,我下意识地伸手扶她,迷离的灯光之下,我突然发现,她浅蓝色的牛仔裤上布满了可怕的阴影,鲜血的模样,狰狞殷红! 当这片殷红落在纪戎歌和白楚眼中的时候,就像是一道狰狞的伤口一样,令他们的表情深深刺痛了。 尤其是白楚,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泪影。 是不是,搞文艺的男青年,都像白楚这样,如此善感呢? 早知道他如此喜好“支离破碎”或者“伤痕累累”,我干脆跳崖自杀算了,换得他如此回眸如此动容! 纪戎歌上前扶麦乐的时候,看着我望向白楚那幽怨的表情,唇上荡开一丝很不屑的笑,隐隐约约,勾在他诱人的唇角。 麦乐一直安静地躺在医院里,像一只苍白过头的蝴蝶。中午的那场手术后,她摧残自己一样的剧烈运动导致了她的身体大出血。 我就在她的身边,一只手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感受着她身体从睡梦中带出来的悸动,还有她跳脱在眼睫毛上的惊恐和不安。 我突然那么心伤。 我竟然一点儿也保护不了她! 我知道,肯定是那个男孩不肯要这个孩子,所以,我的麦乐,也只能在这样无可奈何的情况下,让自己的身体四分五裂,和这团血肉生生剥离! 就在眼泪掉下来的那一刻,我突然看到麦乐一直凝重的脸上划过一丝笑,那么浅淡,却发自内心。是什么呢?是梦到那个小孩对她笑了么?梦到他有黑白分明的眼睛还是梦到他柔软的胎发呢? 那一天,我十九岁,麦乐也十九岁。 那一天,巨大的血滴在我和麦乐的身体上,结痂,生痕,久久难愈。 白楚就在我的身边,我却不能对着他放声的哭泣,我不是溪蓝,我没有这个权力,他也没有这个义务。 我一遍一遍梳理着麦乐绵软的头发,一边自己对自己说话,我说,麦乐,等下辈子,我做男子,让我来娶你,保护你! 麦乐醒来后,白楚已经离开,纪戎歌在我身边像一个卫士一样伫立着,当然,他的眼睛已经由烂桃变成了紫桃,为此,他还特意戴了一副墨镜,来保持自己玉树临风的姿态。 麦乐傻傻地看了他一眼,笑笑,不说话。她又看了看眼睛红红的我,说,莫春,你哭什么哭?老娘我还没死呢!老娘要是真死了,说不定你还得意哪!老娘的那些“存款”可就都成了你的了! 我看着麦乐,故作坚强的麦乐,当着纪戎歌的面,哭得肝肠寸断。 白楚离开前,看了旁边的纪戎歌一眼,眼神之中有些碎冰一样的冷漠。 我的眼睛几乎冒泪了,这一切都掉在了在一边看光景的纪戎歌眼里。虽然他没说什么,但是他嘴角那抹不以为意的笑,却飘忽着,游离着。 我傻乎乎地逗麦乐开心,我说,麦乐,你看,白楚在溪蓝重病之时还陪着我,你看,我是不是很有可能在未来的日子代替溪蓝成为白夫人啊?说完,我就冲麦乐笑,我知道,这个笑很难看。 果真,麦乐说,莫春,你笑起来跟傻瓜似的。太难看了。 在一旁的纪戎歌突然笑出了声音,说,她本来就是傻瓜,笑起来更傻瓜。鬼都看出来了,那个白楚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你还在这里自己骗自己,不可救药! 麦乐看了看纪戎歌,然后嘴巴闭得紧紧的,沉默不语。 我白了纪戎歌一眼,我说,你走!这里不需要你! 纪戎歌仰着脸,几乎是在用鼻孔看我,他说,呵呵,还真没见过莫春你这么过河拆桥的人!需要我的时候,就那么火烧火燎地给我打电话,不需要的时候,就这么无情地一脚把我踹开!他说“需要”两字的时候,故意极其暧昧。 麦乐抬头看了看两眼喷火的我,又看了看温吞而笑的纪戎歌,低着头,不说话,任凭我俩用眼睛相互厮杀。 我说,纪戎歌你干吗去那种你都不屑去的风月场所啊?你是大律师,你多清白啊! 纪戎歌还是一脸迷人的微笑,他说,啊,怎么?我去监督我的债务啊!你可是欠了我一百大洋的债务啊!我能不担心吗?既然担心,我当然会去你常出没的地方蹲点了。 我冷哼,不就一百大洋吗,难道还得我天天喊你“少东家”不成? 纪戎歌笑,唇角微微一勾,啊,你就喊我“少东家”吧,“大雪封门十几天”的话,我就不要我那一百大洋了! 麦乐的手伸入口袋,试图掏钱帮我还债,却被我一把拉住,我说,别理他!这个人太得意了! 纪戎歌看了看麦乐,巨大的墨镜之下,是他得意非常的眼睛,他说,你别替莫春还钱了,你瞧她这一脸不乐意的表情哎,她不想还钱的原因就是想我天天来找她,天天和她有关联,然后,她可以天天看到我!是不是啊,“少东家”的“喜儿”啊! 我的脸被他呛绿了,刚要抬脚,纪戎歌大概想起上次被踢中要害的苦,就跑到了远处呆着,他笑,继续他的兴致,哎呀,莫春,你千万不要在你的好朋友面前,做这么下流的动作啊!要做咱也私下里做!看样子,你还真的是上瘾了! 我继续翻白眼。 麦乐就安然地躺在床上,脸上毫无血色,面色苍白地看着我和纪戎歌斗得你死我活! 晚上,纪戎歌从饭店里买回的饭,她看都没看一眼,只是对着我说傻话。她说,其实,我什么都不想吃,什么都不想要,莫春,你知道吗?我最终的思想是将自己埋起来,埋进沙子里面,然后不呼吸。你说,我能长成什么? 柳树? 杨树? 梧桐? 还是小草? 长成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再做人! 她咬着嘴唇,说,莫春,只要不再做人! 我听得满心痛楚,我看着麦乐说,麦乐,你告诉我!那个浑蛋是谁!我一定要去杀了他!剁了他!如果我都不能保护你,还有谁能保护你啊! 麦乐不看我,只是喃喃,长成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再做人!纪戎歌就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轻轻的一声叹息。 最后,麦乐对着我,诡异地笑,她说,莫春,我他妈的更想保护你!说完,她就哭,她说,莫春,我们不要这样生活了,不要了。 就在她还没有吞住哭声的时候,白楚的电话打了进来,他的话,在我的操作失误下,从扬声器中说了出来,让我更想哭,他说,莫春,麦乐没事了的话,你就赶紧帮我照顾一下溪蓝吧!医生说她可能不行了……我想去着手我们的婚礼,我今生一定要娶她,我答应她的!一定要娶她! 我差点没喊出来,我想说,你他妈的有毛病,溪蓝她妈的还未成年呢! 白楚的电话挂掉之后,麦乐和纪戎歌双双斜视着我。 纪戎歌轻轻地一笑,唇角淡淡一勾,说,你还不赶紧去照顾溪蓝,照顾好了,你可就是续弦有望了! 二十一、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人在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在难过的时候,也 此时,难过到忘形的我,在纪戎歌那句恶毒的“续弦”刺激下,大脑抽搐不已,很莫名地端起盛着他给麦乐买回的晚饭的盘子,一声不吭地往嘴巴里塞,茶色的眼珠子一动不动,嘴巴里还发出猪一样“吧唧吧唧”的声音。 这一幕,看得纪戎歌一愣一愣的,他很惊奇地回头,与床上同样在发愣地看着我的麦乐相视。 无言。 可能是长时间眼珠子不动,眼泪终于从凝滞过长的眼睛里迸裂而出,落进了碗里,饭菜也在那一刻变得异常的苦涩难咽。 麦乐见此情景,停止了发呆,立刻从床上奔下来。 她抚摸着我几乎僵硬的脊背,说,哎呀,莫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嘛,白楚不过是一时冲动才说想结婚而已,你知道的,搞艺术的都喜欢这么情天恨海地折腾,来彰显个性的嘛。再说,溪蓝也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啊。所以,你别担心自己会是续弦啊!别听纪戎歌这张乌鸦嘴,溪蓝死就让她死吧,死了之后,你就是铁定的法律上承认的正牌夫人,绝对沦落不到续弦的地步的! 我抱着麦乐和盘子使劲地哭,其实,我知道麦乐只是在哄我开心,她知道我难受的不是“续弦”这个问题,而是,我如此的喜欢着这个男子,而他却如此理所当然一般地熟视无睹;不仅仅是熟视无睹,还这样没心没肺地忽视践踏我的感觉,随意将自己的苦恼烦躁倾吐在我面前,不管我听到之后心里会怎样的酸,怎样的难过,怎样的翻江倒海。 而这些,聪明如麦乐,她不是不知道。只是,她小心翼翼地捡那些不痛不痒的话题来安慰我。毕竟,我们都是不愿意正视自己淋漓伤口的人。 世界上之所以有夜晚,就是留给那些有伤口的人,给他们一片可以独自舔舐伤口的黑,且不被人发现。 盘子是冰冷的,麦乐的身体有些滚烫的。 这时,我才清醒,我在这里,本是要安慰麦乐的,现在,自己却扮演了一个被安慰的角色。所以,回头看了看在一边眉头紧皱,嘴巴紧抿的纪戎歌,很不好意思地擦擦眼泪。 我对麦乐笑了笑,说,我没什么的,就是突然不开心,突然神经,突然很饿,和白楚没关系的,现在我没事了。 说完,我把吃了个底朝天的盘子放到桌子上。 食物和白楚的话,在我的胃里排山倒海地纠缠着,我却不想再让麦乐和纪戎歌看到我神经质地掉眼泪,于是,抬手试了试麦乐的额头,又试了试自己的。我说,麦乐,你似乎有些发烧。 麦乐就很安静地钻进被窝里,咖啡色的头发散乱在医院白色的枕头上,她看了看我,笑笑,在这个充满了苏打水味道的空间里,她的笑容像一朵寂寞的菊花,随时可能凋谢,一败涂地。 她说,一会儿护士就过来给我送药了,我会测量一下体温的,你不用担心我了。对了,你家莫帆那颗牙齿打算怎么办?给补上吧,要不可怜了一玲珑美少年。 说完,她哈哈一笑,继而又说,还有,莫春,你去看看溪蓝吧,说实在的,从小就那么可怜的一个小姑娘,和父母走散。虽然,莫春,我们讨厌她,但是,我知道,你还是关心她的,毕竟她喊了你那么多年姐姐,不是白喊的。 麦乐最后的这句话,让我的心里又抖起了一阵酸。 我突然回想起很多年前,溪蓝和莫帆整整齐齐地坐在我的面前,我教他们俩唱“排排坐,吃果果”。那时候,我们好小,小到不知道在将来,会有一个叫做白楚的男子,从天而降,将我们置于天崩地裂的对立面。 只不过是,他带她去天明山去画了一辑画,她做了他的模特,他们就这样“郎情妾意”地将自己的生活放在我的伤口之上。 还有,溪蓝,从什么时候起,对我的眼神里有了冰冷的坚硬,只是这种冰冷淹没在她的温柔里,连白楚这样细心的男子都难以发现。唉,毫无天理!好不好!受伤害的是我,不是她,溪蓝。难道仅仅是因为,当初她开始了这连绵不断的奇怪的病之后,我跟白楚说,她装的!我怎么就记得她以前很强壮呢! 哦。 溪蓝,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记得,于远方的“丑事”案发后,溪蓝就被送到了福利院,那天,她被抱走,在那个陌生的肩膀上,她一直都歇斯底里地哭喊,她说,姐姐,姐姐,你们不要我了吗,不要溪蓝了吗?姐姐,我再也不和莫帆抢果果了,我什么都让着他,你让妈妈留下我吧! 二十二、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 我就追在她的身后哭,一半是哭她的离开,另一半是哭她身上还穿着我最喜欢的花格子小衫。虽然奶奶说我长个了,已经穿不上那件衣服了,但是从小我就知道“时髦”这个名词,知道我当紧身衣穿那件小衫,我还是挺好看的。 那一天,只剩下我和莫帆在一起。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一起哭,哭得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很多年后,奶奶会絮絮叨叨地说起那一天,六岁的莫凡和八岁的我,因为溪蓝的离开哭得那么狠。 可是,现在,我坚持说,我哭是我的花格子小衫;而刚进入青春期的莫帆则坚持,当时哭是因为溪蓝穿走了他那唯一一双旅游鞋。 其实,某些时候,一些言语只能看做是狡辩,来掩饰自己不愿意别人知道的心伤。 而我,从溪蓝被抱走那刻起,便知道,再也不能有另一个小孩,像溪蓝一样,端端正正坐在莫帆旁边的小板凳上,听我说话。 我说一,他们信一,我说二,他们信二。我说母鸡比地球大,黄鼠狼是东北虎的妈,他们也会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小脑袋,奉为神旨。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便向东,我走向西,她便向西,永远不会对我说,不。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手,如今,它空空的落在我的身前。只有医院里苏打水的味道绕过我的掌心,远远散去,散在麦乐微微皱起的眉心,像一种完整的痛疼,覆盖了那段被称为青春的年代。 我给麦乐掩好了被角,说,那我先走了。如果白楚那里没事的话,我就回来看你。然后,我想了想,仿佛是解释一样,也仿佛是自言自语,咬了咬嘴唇,说,我真的担心他,我想去劈了他,为一个女人,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麦乐笑笑,说,要不,你干脆今夜去表白了吧,告诉他,你多么的喜欢他。哎,莫春,爱情这种东西,被动未必会为你迎来幸福,主动也未必给你带来不幸福。 纪戎歌也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不阴不阳的声音,对啊,多么好的挖墙脚时间,你就让那小子准备婚礼,然后等举行的那天,你把新娘给毒死,然后你就名正言顺地取而代之了。多爽没有如纪戎歌所愿。 那天晚上,我并没有去医院照看溪蓝。 我最惧怕别人在我面前给我演一出生离死别的戏,每次在电视机上看这样的情节,我都会哭得眼睛跟牡丹花一样红艳艳,何况这个男主角还是我喜欢的人,我担心那时候我分不清自己的眼泪是为了他们缠绵坚贞的感情还是为了自己爱而不得的破运气。 那天晚上,白楚的电话号码一直跳跃在我的手机上,好在我已调成无声,所以在宿舍里没有遭遇群殴。 手机屏幕上的亮光照在我的枕头上,我侧身看着这个名字,反复地跳跃,跳跃着。有种不死不休的味道。 我想,白楚此时的执著,是不是同我对他的喜欢的执著一样呢? 或者,我和白楚真是蛮相似的人,都是那种不折不扣不死不休的人。只是,他贵如蚕丝一般,我贱如蒲草一样。 此时的他,是想同我发泄他的那些悲愁么?我对他似乎还是蛮重要,能令他这样不眠不休地给我打电话。可是,他打通电话的唯一目的,是不是就是倾吐将要失去溪蓝带给自己的伤心呢? 这个世界上,同样的时空,不同的地点,是不是还有同我一样的女孩子,一直在为那些自己喜欢到心里的男孩子充当忘忧草解语花的职责? 白楚的电话号码最终消失在凌晨的鱼白色中,而我,也昏然跌入了睡梦。 梦里,白楚的眉眼是那么清晰,仿佛触手可及。 他站在我的面前,高高瘦瘦的,像一树繁花,笑容明亮凛冽,就在触目的瞬间如刀片一样割破了我的心脏,然后撇竖横折刻下了他的名字,笔画蜿蜒在我心脏的细纹间,混成一体,于是,我的心沦落在他的名字。于是,我哭了,他还笑得那么明亮。他的手划过我清秀的额际,唇角的弧线极淡,却充斥着一种天生的蛊惑,他笑着说,莫春,你怎么会叫春呢? 是的,白楚,我也不想叫莫春。 如果我可以叫溪蓝的话,如果我能让你可以多看我一眼,我并没有像你想像中活得那么如鱼得水,那么满不在乎,那么大大咧咧,那么坚强。其实我比那个叫溪蓝的女孩还要细致,还要敏感,还要容易惊恐失措。如果我没有背负那么多心事和生活的压力的话,如果我不需要在莫帆面前站成一堵挡风遮雨的墙的话,那么,我也会细声细气地说话,撒娇,咬着嘴巴一笑,像那朵狗尾巴花一样不胜寒风的娇羞。这一些我都会。 可是,我有我的生活,所以,我不能不坚强。 如果,这样的坚强,让你感觉到是一层厚厚的壁堡,让你也倾吐你的烦恼,倾吐你的心事,以至于可以不在乎我的感觉,那么我宁愿自己迅速风化,风化成一堆柔软的沙,将你埋入我的身体里,然后后人在这座坟茔的软沙上刻字:莫春的白楚! 当我从这堆乌七八糟的梦里醒来时,发现天已经大亮。 我想我该去看麦乐,如果她没有大碍,我就将她接出院,天天给她炖小母鸡,将她的身体补得见不到一丝伤口,永远像以前那个完完整整,臭屁不止的麦乐。 我一边胡乱地扎头发,一边哼着声音,喊了同宿舍的秦岚,让她上课点名时帮我和麦乐答到。 秦岚虽然前些日子被麦乐推门给撞伤了脑壳,但还是一口应承了下来。她很神秘地探过她有些黄瓜型的脑袋来问我,听说,麦乐住院了?她怎么了? 我眼珠子转都没转,轻轻应了一下说,这女人领舞的时候,从舞台上扭了下来,把屁股给摔成四瓣了。 秦岚一见没有什么可打听的消息,便收拾起课本冲出了寝室,离开前回头眨了眨眼睛说,替我问候一下那个屁股跌成了四瓣的姑娘。说完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继续补上,对了,莫春啊,我听人说,你最近常和一开宝马的帅哥来往,恋爱了? 我哼哼了两声,看了看秦岚那张柔弱的细条条脸,说,秦岚,你毕业后可不愁工作了,去做狗仔队还真不错的。 秦岚斜了一下嘴巴,说,不和你这个没诚意的女人说话了,一点都不诚恳,姐妹们想替你把一下恋爱的关,不说拉倒! 我收拾好自己之后,反复在镜子中审视自己,就在和秦岚说话之前,我还没有发现自己的脸是这样的圆满,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属于小脸美人,怎么和秦岚那张小细条条黄瓜脸一比较,我立刻觉得自己的脸就变成了发面包子了呢? 下楼的时候,碰到黄小诗,她看了看我,问,听说麦乐住院了?怎么回事儿啊? 我张了张嘴巴,又闭上,我说,没什么的,就是在酒吧领舞的时候,摔了下来,屁股摔伤了。 黄小诗不信任地看着我,漂亮的眼角微微下垂,说,哦。可是我听邱总说,他也是听别人说的,麦乐当时流了很多血…… 我的心微微一凛,邱总?难道黄小诗真的和他…… 黄小诗见我沉思的表情,才发觉自己只是着急知道真相,说话也没有考虑,就出了口,不觉笑笑,说,哦,我和那个邱总不熟,只是…… 我低头,说,麦乐没事的,你别担心。我要给她买早餐送去了。 我走的时候,黄小诗问了一句,莫春,你和麦乐是不是都讨厌我了?你们和我疏远了后,我连朋友都没有了。莫春,我是黄小诗,是你和麦乐的朋友,不是你们俩的敌人! 我迟疑地停住了脚步,黄小诗的声音让我心生不忍,我说,你别想多了。麦乐这姑娘也就一时色迷心窍,想到自己的初恋丧失在你手里,才会这样子的。她会忘记的。你别担心,我会跟她说的。 黄小诗就擦了擦眼睛,说,那,莫春,你好好地照顾麦乐啊。其实,我也很想去看看她……黄小诗说后面的话的时候,声音几乎低到了嗓子里,让我满心难受。 我看了看她,笑了笑,说,我去了,你回去好好休息吧。说完,我担心我再次难过,就火速冲下了楼去。 结果,一下楼,就看到白楚立在我们的公寓楼下,湖蓝色的衬衫,衬着他幽静的眼神,很剔透的感觉,就在那一瞬间,这个男子就像涨潮的海水一样,漫过了我心脏的沙滩。 二十三、纪戎歌说,莫春,你不能不说,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白楚走的时候,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转头想对着太阳笑一笑,却看到纪戎歌那张无比鲜艳狰狞的大脸。我吃惊地将眼泪落在半空中,让它们立正稍息保持原地不动。 我问他,你怎么在这里? 他也很尴尬地笑了笑,说,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在这里。 我的鼻子皱了一皱,眼泪来得更急遽了,我说,你,全都看到了? 他说,我不是偷窥狂啊。我只是今天来你们学校办公事啊,然后就看到你一大清早对着一丑陋无比的男人猴急猴急地表白。我也不愿意看到这“丑陋的社会现象”啊。可是谁让我运气背,偏偏看到了。我也不愿意这么倒霉啊,这说明我最近打官司肯定会狂输不止啊。他想了想,又笑,说,莫春,你不能不说,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不过,你这么好看的小女孩能被这么难看的大老爷们给拒绝了,还真是我没想到的,那男人不是一般的没眼光,你还哭什么哭? 纪戎歌的话,让我的心更酸了,我扁了扁嘴巴,可是,他明明是好看的,明明是我喜欢的,明明…… 纪戎歌拍拍我的肩膀说,好了,哪里来的那么多“明明”,人家明明就不喜欢你,你再猴急也是没用。 纪戎歌这安慰性的一拍,力度有些大,将我本来收在半空中的眼泪全部给拍了出来,决堤而流。我将脑袋靠在纪戎歌的胳膊上,伤心地哭,我说,麦乐就不给我出好主意,早知道会被拒绝,我真不该表白啊。现在好了,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纪戎歌的身体在我脸靠上去的那一刻,微微地僵直了一下,随后,他还是拍拍我的脑袋,恋爱,就像打官司,是个技术活。慢慢来吧! 我突然发现,纪戎歌的话和他的容颜一样,都是令人身心愉悦的。他的话无疑给了我巨大的力量。我说,你的意思我还有胜利的希望? 纪戎歌很泄气地看着我,你不一定非要一棵树上吊死好不好? 我擦了擦眼泪,没办法,我就喜欢上这棵树了。 纪戎歌的手挥向校园里的那些行走不止的“小树苗”,然后又指了指自己这棵“大树苗”对我说,其实,就在你的眼前,还有这么一片森林,你还惆怅个球啊! 纪戎歌的话,最终让我展颜。我问他,你这个“球啊球啊”的,是你们的法律术语么? 纪戎歌笑了笑,律师就是见了人说人话,见了鬼说鬼话,见了球就说球话。 他的话,让我笑了一下。虽然,心还是有些落落和郁闷。但是无所谓,这个智商很高的男人都说了,恋爱,就像打官司,是个技术活,得慢慢来。那么,前面的那些年,我都输了那么多次,为何不能多学习一下技术,好好的将这场恋爱做好呢? 纪戎歌看了看我微笑的脸,怎么?不哭了? 我点了点头,我要用整片森林来练好自己的技术活,然后,再专攻我的大树哈哈哈哈。说完,我仿佛看到了白楚娇羞万分地站在我的面前,喊我相公。 纪戎歌好奇地看了看我,你在想什么呢?两只眼球那么色迷迷的? 我说,没什么,通过你,我才知道,原来我没砍倒那棵大树是我的技术不到,想想也是,白楚是我的初次暗恋啊,一个连初恋也没有的女生,怎么能砍倒那么大的树呢?所以,我要通过无数次的恋爱,来总结经验,最后,修炼成精! 纪戎歌说,那你把初恋献给我吧,我乐意吃亏,乐意让你学习经验。说完,他就眉飞色舞地笑。 我很干脆地说,好。 纪戎歌绝对没有想到我是这样的爽快,拿着恋爱跟吃早餐一样,就这样马马虎虎的说恋爱就恋爱了,所以,他收住了笑,眼睛瞪得跟包子一样,嘴巴也说不出下文。 就在他发愣的那一刻,我的手很轻巧地穿过他温暖的掌心,轻轻地拉住了他,我很小声地说,满眼甜蜜,我饿了,我想吃早餐。 我估计我的这些没有预兆的变化,让他应接不暇,以至于恍然梦中。一直在调戏我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如今,他居然被我调戏了! 在餐桌上,我一边很秀气地喝粥,一边冲他特别天使地微笑着。 他直了直身子,说,莫春,你看,我今天早晨来你学校,并不是因为你,而是,我是你们学校的法律顾问,然后,我来有点小事情。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的意思就是,我不是故意为你而来,那现在我又白捡了你这么一个女生当女朋友,我觉得内心有愧疚,咱俩商量一下好不好,我觉得,你可不可以等我下次为你而来的时候,再开始做我的女朋友啊? 我很干脆地摇头:不好! 纪戎歌的眼睛轻轻低下,睫毛遮住眼睛,如同雾霭一样遮掩住一个宁静的湖泊。他说,难道,我们真的要开始恋爱了吗? 我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他舔了舔漂亮的嘴唇,吸了吸高高的鼻子,法院里判刑都可以缓期执行的,你看看,咱两个之间可不可以缓期执行啊? 我很甜美地摇了摇头,说,不可以。 纪戎歌搓了搓掌心,抬头冲我笑笑,估计,他也看不惯我以这么甜美可人的形象出现在大众面前。所以,生怕我是因为被白楚拒绝了引发大脑受刺激导致精神错乱,而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和我这个精神病人恋爱了。 吃过早饭,我很小鸟依人地拉着他的手,温柔地说,我想去看看麦乐,你如果不上班的话,就陪陪我吧! 纪戎歌说,仙女啊,你可冷静。恋爱真的开始了,我和你的?你是不是打算拿和我之间这伪装的甜蜜去掩饰白楚给你留下的伤害啊? 我固执地点点头,同意了他前一个问号;又固执地摇摇头,否定了他后面的一个问号。 纪戎歌的手,从我的指尖滑落,很得意地说,我今天陪你去看麦乐,不过,咱俩最好改天再开始恋爱,我突然有些水土不服的感觉,我担心我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条狗,我照顾负担不过来。还有,万一,你不想去砍白楚那棵大树了,一直要赖在我身边怎么办呢?所以,我们还是慎重一下,再开始恋爱吧。我去挑个黄道吉日…… 我咬了咬嘴巴,问他,这是不是也是拒绝? 纪戎歌大概知道今天白楚给我的伤害很大,所以,也于心不忍,笑了笑说,这哪里是拒绝呢?只不过我希望我能先追求你一段时间,这样对你比较公平。 我想了想,算了,再多问了,说不定还会更难堪。然后就和纪戎歌肩并肩手不拉手地去医院看麦乐。 麦乐精神很不错的样子,只是我希望她不是伪装快乐。 为了让她快乐得更彻底一下,我将自己今天一早向两个男人表白,然后同时被甩的光辉事迹告诉了她。 谁知麦乐大手一挥,莫春,你真没种!你应该再找一个表白才能彰显你的与众不同啊!直到有人肯要你! 纪戎歌说,麦乐,你别刺激莫春了,她今天被白楚给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脸面全无,你再刺激她,她会自杀的! 麦乐眼珠子转了转,也是哦。 我一听,急了,这些人太可耻了,总是拿别人的不幸来消遣,为了显示我自己还是有人要的,我居然很得意地炫耀着,那个,胡为乐前几天还跟我表白了呢! 胡为乐?纪戎歌看了看我,一脸狐疑。 我突然心理平衡了,得意洋洋地说,是的,胡为乐,就是当时与我弟弟并肩作战和你打成一片的那个胡为乐啊! 纪戎歌笑了笑,看了麦乐一眼,哦,原来莫春,你也好“姐弟恋”这一口啊。说完,他很鄙视地看了我一眼。 我看着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又想到今天早晨他见证了我失恋的全过程,所以,忍不住为自己争一个面子,就说,是的,我喜欢胡为乐! 恰好,我这灌耳的声音落地之时,病房的门轻飘飘地开了,胡为乐和莫帆挤进了脑袋来。我最后的话,一字不差地落在胡为乐和莫帆的耳朵里。 莫帆愣了一下,看了看身边的胡为乐。我的一句话,让他很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突然之间,他竟然要成为自己的好朋友胡为乐的小舅子了,身份突然低了三级。 倒是胡为乐一直表现得很镇定,在麦乐面前嘘寒问暖的,还不时翻了翻白眼,看着我身边的纪戎歌。 我问他,你怎么知道麦乐住院了? 胡为乐不胜娇羞地看了我一眼,说,不是你昨天晚上回去给我发短信说的吗?你说麦乐姐的屁股领舞的时候跌成四瓣了,住院了……所以,我和莫帆特意遛完狗之后,过来看看。 我说,哦。然后问莫帆,你去遛咱家太子和贝勒了? 莫帆点点头,然后豁着嘴巴冲我笑,说,姐姐啊,跟你说个事情,你别生气…… 没等我回答,胡为乐已经抢先在我生气之前说出来了,他推了莫帆一把,说,有什么生气不生气的,不就是你们家太子和贝勒被我们弄成“九千岁”了吗? 九千岁?我吃惊地看着胡为乐。 纪戎歌在一边冷笑,说,就是你家太子和贝勒被阉了,从原来的皇族变成了“九千岁”太监魏忠贤了。 我的天! 我几乎跳起来,我不过几天不在家,这两个小浑蛋居然就把太子和贝勒变成九千岁了!我指着胡为乐的鼻子骂,我说,你这个混球,你怎么不把自己变成九千岁啊? 胡为乐还没说话,纪戎歌又不冷不热地来了一句,你不是喜欢他么?他要真变成九千岁,你还不哭死了去! 纪戎歌一句话,令现场清冷无比。我的脸红成了柿子,胡为乐也挠了挠脑袋,嘿嘿地笑,忘记翻纪戎歌白眼了。 还是莫帆比较纯朴,解释了一下将太子和贝勒变成九千岁的原因。他说,全都是胡为乐的主意。他本来说,拎着太子和贝勒上街去溜达的话,会很拉风的,正好可以用来追妹妹,但是……说到但是的时候,莫帆的脸红了。 纪戎歌依然发挥了他的主观能动性,接下了莫帆迟迟不愿意说出口的话,他说,但是,但是你和胡为乐没有想到,虽然你们发情了,想去追妹妹,但是,那太子和贝勒比你俩更发情,追着街上的小女狗狗跑,而牵狗狗的女孩子都很丑,而你们要追的漂亮妹妹都没牵狗。所以,你和胡为乐,同太子和贝勒之间,发生了惨烈的人狗大战,各不相让。因为它们让你们不能追漂亮妹妹了,所以,胡为乐一时想到,为了长远之计,拿着这两只狗拉风追妹妹,就唆使你一起带太子和贝勒去绝育。当时的你,也色迷心窍,变成了从犯。对不对?说完这一通推理,纪戎歌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意思是,还“胡为乐向你表白呢,人家都牵着狗上街追妹妹去了”。 纪戎歌的话,令莫帆很信服,他豁着掉了门牙的嘴巴冲纪戎歌笑,意思是你的推理实在是太精彩了! 胡为乐一直翻着白眼看纪戎歌。 麦乐从身后拉了拉我的胳膊说,完了,莫春,你奶奶要是知道太子和贝勒两个被莫帆和胡为乐弄成了太监狗了的话,非哭死不可的。 我刚要点头,纪戎歌拍了拍我的肩膀,叹了口气,说,其实,要是太子和贝勒把莫帆和胡为乐咬成太监的话,你奶奶才会真的哭死的! 唉。 这个极度令人无语的男人。 那天下午,我将胡为乐单独喊出去,更正了一下我的意思,我说,当时我说“我喜欢胡为乐”这句话,纯属意外,你不要当真。 胡为乐原本洋溢着幸福和甜蜜的小脸白了一下,没说话。 我走的时候,他突然拉住我,说,你不喜欢我的原因,能不能告诉我。声音中流露着一个十七岁少年的倔强和骄傲。 我说,因为你还是一个孩子!担负不起“爱情”两个字! 胡为乐眼神咄咄,说,如果我能证明,我不是孩子,我可以赚钱,我可以养活你,我可以担负起爱情两个字,你是不是就会选择喜欢我? 我看了看这个神情凝重的小男孩,突然不知该说什么。 二十四、纪戎歌很焦急地说,快下来吧仙女,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情 麦乐的心情和身体渐渐好转之后,莫帆门牙前那个标致性感的黑洞便成了我的关心对象。我在考虑,我要带他去哪个医院的牙科就诊呢? 去麦乐住院的那个地方,不太好,万一小护士总是一路用鄙视的眼光看我,莫帆岂不是会挥拳直接砸扁了她们? 去溪蓝住院的那个医院吧,也不好,于莫帆对白楚的恨简直是不共戴天,万一直接将溪蓝扛出医院摔下十八层楼,我的罪过也就大了。 最后,我决定带莫帆找个江湖郎中给补一颗牙齿就算了,好看不好看就这么着了。 结果,莫帆不同意。他说,他这样子挺美好的,就好像是断臂的维纳斯,残缺中的完美,很适合他这么雅致的气质。 我说,看不出来,士别三日,你开始自恋不已了? 失恋当自强的胡为乐,在一边斜着眼睛插嘴说,自恋他就该去补牙才对!纯洁,你总是这么针对莫帆!学校里有人笑话他的,他就是想给你节约钱!他不愿意你到处跟开宝马开奔驰的有钱人厮混! 说完这话,胡为乐生怕莫帆对他挥拳头,人很轻盈地落到了远处。 我奇怪地皱了皱眉头,不知道为什么,胡为乐的话,让我想起很久之前,秦岚问我那些话的口气。我想,是不是那个叫纪戎歌的男人的出现,给我带来了什么风言风语? 莫帆说,姐姐,别听胡为乐瞎说,没有的事。我就是怕麻烦。 我正在沉思,轻轻哦了一声,以示应付。 那两天,我满心地想着莫帆的好。我不时对麦乐说,有个弟弟还是蛮幸福的事情嘛。 麦乐在桌子上涂鸦,然后,问我,听说,溪蓝的病情又不稳定? 我抬头看看她,说,你怎么知道? 麦乐很不屑地白了我一眼,说,那个啥,白楚给你发的短信我都看到了,还有什么,你不接他的电话云云。麦乐说到这里的时候,摇了摇头,说,其实,莫春,有句话,我想说,我知道我不该这么说,但是,我不能不说,虽然,白楚是这样风度翩翩,一表人才,事业有成等等等等,但是,他根本就是个没断奶的孩子,时不时地需要把伤痛和难过转接到你的身上,他才能茁壮成长。 我低着头说,我不知道啊,我最近在等哪个黄道吉日要跟我恋爱的男人的消息啊,他如果不肯和我恋爱的话,我只好在校园里觅芳草了。 麦乐摇摇头,你简直快要被这个叫白楚的浑猪给折腾得人老珠黄了! 我摸摸脸,说,有那么恐怖吗?说完,我敲了敲前位的背,问他,你看我今天的气色如何? 那男生头正在看小h书,所以很扭捏地掩饰着眼中的红血丝,斯文地说,挺不错的呀,你最近喝朵尔还是静心捏?给我介绍一下啦。 麦乐被他妖孽的声音折腾得直翻白眼,说,她喝妇炎洁。 那个男的很平静地说,啊呀,是吗?喝喝更健康啦。 我趁麦乐和妇炎洁男交谈之际,连忙对着同在一间自修室的某个剃平头的男生抛了抛媚眼,结果换来了他邻座的苹果脸女生,可能是他女朋友,狠狠的一记白眼。 所以,我只好偃旗息鼓,同意了麦乐说的话,我果真人老珠黄了,没有人愿意接我的媚眼。 好在下课之后,纪戎歌的电话再次轻盈地到来,证明了还是有人记挂着我的。 他说,仙女啊,你有时间吗?我碰上了一个大问题,下午请你吃饭,你给帮个忙啦。 我一听,喜上眉梢,难道他查出了今天是黄道吉日?我说,好的,那你就来接我吧。 当然这个快乐还没有持续很久,莫帆班主任的电话也飞了进来。她说,莫春,我们该好好谈谈,关于你弟弟的问题。 于是不久之后,我就很稳妥地坐在了那个眼镜班主任面前,任由她痛诉莫帆的愚蠢,任性,功课差!她说,教一头猪也比教这样的孩子好! 我本来想很虔诚地接收这样的批判,但是,她的话,让我怀疑她将昨晚的洗脚水当咖啡给喝了,所以嘴臭。 更郁闷的是,旁边有个小哥哥长得太像白楚,让我的思想一抽搐,决定爱惜自己的面子,所以,我就冲着那个女人硬着脖子来了一句:我家于莫帆如果是天才,还轮到你来教他么?花了钱,交了学费,不都给你发工资了么?拿人家的手短,这个道理你不懂么?拿了钱,又教不好学生,你来折腾个P! …… 当天下午,我捂着半边脸接了纪戎歌的电话,他说,我在你楼下了,仙女,你赶紧下来吧! 我说,我不舒服,我就不去了吧! 其实,我不下去的原因是,因为今天下午的慷慨陈词,我被那个眼镜女老师给抓伤了脸。我很小的时候,只知道为人师表这个词,也知道要与歹徒斗智斗勇,但我没想到师表也可以留长指甲的,更没想到要与师表斗智斗勇。 妈的,小学生行为规范中没有讲述的! 纪戎歌很焦急地说,快下来吧,仙女,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情问你,快下来吧!仙女姐姐。 二十五、他说,那么于莫春,我宣布,今天就是我俩的黄道吉日! 我捂着被那女老师的九阴白骨爪伤得不成人形的脸下楼时,纪戎歌正在女生公寓下的小花园边站立着,背对着我,双手插在裤兜里,很悠闲地看着绿树、阳光、白云、蓝天,根本不像有什么大事要问我的样子。 微风吹过,他身上那件质地优良的粉蓝色衬衫蓬松绽开,如同一朵巨大的花朵一样,令人心生无限的喜欢。 时不时有抱着课本的小女生从他身边走过,或是偷偷回头再望望纪戎歌,窃窃一笑;或是几个人指着他窃窃私语一番,然后用女孩子才懂的暧昧相互调笑,放肆地大笑一番,白衣蓝裙,无拘无束地从纪戎歌身边经过。 虽然,我喜欢了白楚那么多年,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对别的男生的审美能力。所以,纪戎歌那玉树临风的小身板看得我是心花怒放、百花争艳,一度忘记了自己惨遭“毁容”这件惨痛的事情。 我故作轻盈地跳到纪戎歌面前,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心有灵犀的缘故,纪戎歌恰好在那时转身,我们俩就这么密不可分地撞到了一起。 巨大的碰撞后,尚未明白过来缘由的纪戎歌直直地歪在一棵杨树上。 我一看,他被撞倒也倒得这么仪态万方,心想,我怎么也不能输给一男爷们不是。所以,我也像一瓣轻盈的花瓣,要多轻盈有多轻盈地凋落在地上。 纪戎歌捂着鼻子,指着倒在草坪上做死扭曲身体装S型妩媚状的我,摇头,说,我闭着眼睛也知道,撞我的是你!于莫春! 我从地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地看了纪戎歌一眼,道:你怎么会闭着眼睛也知道是我啊?这个校园里估计还有更多女生想撞死在你身上,但是我绝对是无心无意识的那个!说到这里,我又补充了一句:唯一无心的那个! 纪戎歌揉了揉鼻子,温柔地看着我,眼睛里仿佛绽放着五颜六色的焰火,看得人心如软泥。我以为他会深情款款地说,因为你身上有一种特殊的芳香。或者是说,因为你身上有一种令我心动的磁场,每当你出现,我就会有种被磁体附身的感觉。 不要怪我花痴啊,反正书上的男主角都是这么对女主角说的,而且说得比这个还要婉转动听。! 结果,纪戎歌在我心软如泥的时候,说了一句我一生都不肯原谅他的话。他说,我琢磨着整个校园除了你,再没有这种大体重的物种了吧? 我一听悲愤交加,其实我很瘦弱了,虽然不能跟白楚那娇滴滴的病美人溪蓝相比,但是比起大多数人的茁壮来,我还是看起来比较具有杨柳气质的。 纪戎歌一看我不说话了,知道伤害到我脆弱的小心脏了,所以,连忙解释一番,想哄我开心。他说,莫春啊,你看,长得粗壮也不是你的错啊,再说了,旧社会多少农夫娶妻的时候,都喜欢你这种膀大腰圆的,一看就知道能做粗活,能下地,能生娃! 我的脸当时就挂不住了,在我看来,纪戎歌今天的这些话,分明就是为了让我有点自知之明,不要同他纠缠到一起,更不要像前几天那样纠缠着他、要同他这种神仙姿色的男人谈恋爱。你想啊,虽然白楚同学拒绝了我的爱情,但是好歹他是沉默的,保存了我的颜面。就是被拒绝,也像水晶一样纯粹透明;就算心碎,也是这样的纠结不舍,宛如童话一般。这非常符合少女们的审美情趣。 而纪戎歌这一通我适合做“农妇”的言论,无疑伤害了我作为一个新时代女性追求水晶般透明童话恋情的积极性,所以,我当场就下决心,一定要找个合适的时机,好好报复他一番。 我黑着脸,忍着怒火问纪戎歌,我说,你有什么大问题啊,要问我,你现在说吧。都半天了,也没见你说半个字。 纪戎歌这才恍然大悟,说,我给忘记了,真见鬼! 我说,好吧,那你就去见鬼吧!说完,我就转身,趿着拖鞋往宿舍走。 纪戎歌追了上来,说,莫春,你等等。 我说,你到底有什么事啊,有事你就说吧,不要这么婆婆妈妈的,人家白楚从来不这么拖泥带水的,人家白楚有什么开心不开心的都跟我说得头头是道的,你赶紧说,说完了我好回去给麦乐炖小母鸡! 纪戎歌漂亮的眼睛微微一暗,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来,如同一排绵密的树,摇曳着一种绵长的热望。他长长吸了一口气,说,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大事情,就是,我想问问你,你那天说,那天说…… 我好奇地看着眼前这个突然变得奇怪的漂亮男子,不知道他这么犹犹豫豫的,是想要说什么。不知道是什么话,让他这么难以说出口。你想啊,干律师这个行业的,哪个不是嘴巴里插着刀,舌头这么一转,就可以插得死伤无数。而且通过我与纪戎歌认识这些日子里看来,纪戎歌的嘴巴绝对不是插了一把刀,而是插了一堆刀! 怎么这时,他嘴巴里的刀突然不见了,难道是被他给全部吞下去了? 纪戎歌看了看我,说,我也只是问问,那个,你那天说的,要做我的女朋友是不是真的是这个样子的? 我吐了一口气,说,我还以为是什么重大的问题呢?原来是这个。是啊,我是想做你女朋友啊,我想和你恋爱啊!可是你不是拒绝我了吗?你不是要选一个黄道吉日吗? 纪戎歌低头轻轻地笑,唇角弯出一道美好的弧线,与他眼底明明暗暗的光影交织着,让他看起来异常的生动明亮。他说,那么于莫春,我宣布,今天就是我俩的黄道吉日! 我诧异地抬头,将自己本来沉浸在他美色之中的色心收了回来,我很沉着冷静地问他:纪戎歌,你告诉我,像你这么有姿色的男人,需要捡一个女朋友回家吗? 纪戎歌笑,哎呀,我们这不也是相互需要嘛。你总是一副猴急猴急的模样。 我一听,直接昏了,我立刻正气凛然地说,纪戎歌纪先生纪大律师,我本人代表我本人来发表一下声明,我不认为我具有你所谓的生理需要! 纪戎歌先是一愣,然后看了看我红彤彤的小脸,大笑道:可是,于莫春于小姐于女士,我半个字都没说“生理”啊。不要一说需要你就这么激动好不好? 我一听,脸立刻红成了牡丹花。 这时,纪戎歌岔开话题,来缓和我的尴尬,他指了指我脸上那些抓痕,问我道,那个,莫春,你的脸是怎么回事啊?二次世界大战不是用你的脸做战场了吧? 纪戎歌这一问,立刻勾起了我的伤心事,女教师那阴毒的爪子再次浮现在我记忆之中,我懊恼地挠了挠脸上那些“人造天堑”,说道,还不是拜那些人民教师春风化雨所赐。说完,我又絮絮叨叨跟纪戎歌说起我在于莫帆班主任那里的遭遇。 纪戎歌的眼里闪过一丝心疼的表情,但是却极其迅速地消失了。这速度让我怀疑他眼睛里刚刚出现的那丝心疼,是不是我看花眼了,给杜撰出来的。他说,你该起诉她,我给你做律师! 我说,不需要那么兴师动众吧? 其实,我心里想,好啊,好啊,你快给我弄死她吧!谁让她在我脸上“修铁路”。但是我嘴巴上却没有那么说,刚刚才荣升为纪戎歌的女朋友,我要竭力表现自己温文尔雅的淑女气质。 纪戎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递给我,说,挪开你的小脏手,不要用手捂住,会感染细菌的。说完,皱着眉头看着我,一脸心疼的表情。 我接过他递给我的纸巾,一边轻擦伤口,一边问他,我说,纪戎歌,你刚才说的,今天就是黄道吉日了,是不是说,我就是你女朋友了? 纪戎歌笑了笑,说,是啊,看在你追我追得那么殷勤的份上,还牵过我的手,如今,就算你是我的女朋友了。 纪戎歌说完这话的时候,两道鼻血流了下来——刚才被我这庞然大物撞击之后,终于出来了效果了。 纪戎歌并不知情,还是一脸纯洁的少年样地微笑,繁花满树的眼神,清澈地看着我。可是配上这么两道色迷迷鼻血,看起来别提多么滑稽了。 而我,更是死不要脸地想,如果那些一直盯着纪戎歌看的女孩子,看到他流着鼻血看我的话,会不会都很羡慕我啊。 哇塞!这个女生好有魅力啊,能让这么玉树临风的男人鼻血狂流啊! 二十六、莫春,没有亲自体验过的事情,就是没有证据的事情,没有证据的事情,就不要乱说! 我回寝室后,兴奋得辗转反侧。 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兴奋,又不是白楚肯要我,只不过是纪戎歌而已。而他,也只不过是人长得好看了一些,带出去有面子一些。可是我却像中了头彩一样兴奋不已。 我想,我把这件事情告诉麦乐的话,她一定会替我高兴的。 麦乐最近这几天都在寝室里过夜,因为学校要参加省里的考评,所以,每天夜里,那些男老师,就好像色狼一样,借着正当理由来女生宿舍查夜不归宿。 有一次,秦岚刚好穿着一小短裤出去上厕所,可一开门,就见一刚应聘到我们系的小男老师直愣愣地站在秦岚面前。没等秦岚抓狂得疯叫,他已经疯狂地尖叫了一声,捂着脑袋冲下了楼梯。 事后,秦岚很无辜地看着我们全宿舍。 当时的麦乐刚刚经历了极大的身体创伤,正在休养,即使是这样,她仍然抬起脑袋看了看秦岚的胸部,懒洋洋地跟我们解释道,那个小男老师,之所以被吓得疯跑,其原因是,他见过很大的胸部,但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所以一度精神崩溃,就满街疯跑了。 麦乐说完这话的时候,全宿舍都笑得很hAPPY,我也跟着笑,但是潜意识的,我将被子扯了扯,将自己更深的藏进去,像一只小猫一样。 可是麦乐这个混蛋女人,太不仗义,她一看我笑得表情那么假,就直接将话题转移到了我身上,她说,那个,莫春啊,你也甭躲了。要是刚才将秦岚换成你,那个小男老师就不会吓跑了,他会直接吓昏过去。因为他见过小的,但是没见过你那么小的。说完,整个宿舍里这些坏女人们都笑没了气。 后来的日子,我发现,全宿舍人在我面前,都走得雄赳赳、气昂昂的,就好像全天下她们最大一样。 我当下自卑得不得了。后来去给溪蓝守床的时候,还悄悄地目测了一下她的胸围,然后发现,连这个林黛玉妹妹的都要比自己壮观,立刻觉得自己可以毫无眷恋地离开这个世界了。 好在麦乐看出了我的心思,她督促我多吃木瓜,多吃猪蹄。 结果,那一个星期,我的胃几乎吃成了养猪场和木瓜地,可是胸围却纹丝不动,好不见长,倒是脑袋不停地肿大,几乎肿成了猪头的模样。 麦乐摇头,最后,还是她更机灵,想出了一个超越古人、笑傲今人的绝世好方法——她当时拍着我的肩膀说,莫春啊,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这个你比谁都清楚!今天姐姐穷尽了脑细胞,只能帮你想这么一个主意了。 我说,你就说吧,别这么拐弯抹角的了,我都听你的。 麦乐说,你就等夏天有蚊子的时候,让它们帮你叮一下吧。那蚊子叮的包虽然小了点,但是好歹也比你的大不是? 当然,麦乐的这个损招我肯定不会去尝试的。我很牛叉地对麦乐说,我觉得心灵美更重要! 当然了,像我这么有仇必报的小人,对麦乐这个妞也是不会放过的。既然她这么伤害我的自尊心,我还是要对其施以惩罚的,虽然,她是我最好的姐妹。 于是,我在某次给她炖鸡汤的时候,将小母鸡换成了她最恐惧的牛蛙。当然了,这只牛蛙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我就不多交待了,反正我是找了很多超市,才找到了这只寄托着我“仇恨”的牛蛙。 后来,我将牛蛙汤当鸡汤端给了麦乐喝,麦乐喝得非常哈皮。在她哈皮完了之后,我故意将小汤锅端到她面前,然后麦乐一边说着对我的感谢,一边往锅里看,防止我偷吃了她的某条鸡腿。可是当她如水一般的眼眸同锅里那只奇丑无比的牛蛙碰撞了之后,直接昏了过去。 醒来后,她对我说,莫春啊,莫春啊,你三舅姥爷的,你真不是人!你连我你都能下毒手啊!你这个妖精! 而此刻,妖精的我,正在宿舍里,满面红光地等待着麦乐的归来,让她同我一起分享纪戎歌给我带来的这份突然的快乐。 麦乐回来后,看到我满脸春光,大吃一惊,她说,莫春你不要这样好不好啊?你这样子就好像周星驰里那个吃了春药“我爱一条柴”的老尼姑一样?你幸亏今晚没有去上晚自习,你要是去上晚自习的话,那整个自习室里的男生还不入了你的虎口?那小h男绝对和你一拍即合! 人逢喜事精神爽,我并没有在意麦乐的话。我跟她说,我恋爱了!我是别人的女朋友了!我和溪蓝一样,都有人疼,有人喜欢,有人爱了。 麦乐吞了吞舌头,说,莫春,你不要告诉我溪蓝病亡了,白楚投奔到你的石榴裙下了。 麦乐提到白楚这个名字,顿时让我本来明媚的心态又灰暗了下去,但我还是极力用很快乐的声音告诉她,我和纪戎歌恋爱了。随后,我又将纪戎歌为我的美色所惑,大流鼻血的事情给渲染了一下,说给了麦乐听。 麦乐一听,眼珠子都快要瞪到地上去了,她说,莫春,你给我倒杯水去,我需要冷静一下。 我屁颠屁颠地去给麦乐倒了一杯水,又屁颠屁颠地递给她,我说,麦乐,你不要难过,你是不是暗恋纪戎歌啊?咱俩是好姐妹,如果你暗恋他的话,我就把他让给你算了。这点,我绝对比溪蓝那个小气鬼要豪爽! 麦乐不理我,自顾自地问我,今天是4月1号吗? 我说,不是啊,都快过夏天了啊,大姐。 麦乐还是不理我,那请问,这是不是地球啊? 我说,麦乐,你别吓唬我,你怎么了?这千真万确是地球啊,另外,我是人类。为了防止她再问我接受不了的问题,我提前给回答了。 麦乐最终翻了翻白眼,说,是地球的话,我怎么听你刚才告诉我的就像是天方夜谈一样啊?你麦乐,你是不是今晚看言情小说看傻了?你对着纪戎歌流鼻血我还是很相信的。 我说,麦乐,我没有骗你,千真万确的。 麦乐咕嘟咕嘟将一大杯水都给倒进了肚子里,眼珠子转了半天,莫春,我觉得,不是我耳朵出了问题,就是纪戎歌的脑子出了问题! 我撇嘴,那麦乐,我没有那么差吧,再怎么说,我也是如花似玉一人物,就算不能倾国倾城,我也能倾倒一个村子吧? 麦乐摇摇头,我知道你如花似玉,天生丽质,但是,你是个一穷二白、没钱没权、而且还恋着别人的女人。那纪戎歌,就算是猪八戒,他也是开着宝马的猪八戒啊!还是有名的律师,更何况,这个男人长得跟白楚的画儿一样好看,他怎么可能就这么儿戏地喜欢上了你,就喜欢得这么义无反顾呢? 我说,我可没说他义无反顾,我也没说他喜欢我,只不过,我们两个要恋爱了而已。我们两个用他的话说,就是相互需要呗。 说到“义无反顾”,我又絮絮叨叨跟麦乐提起,小时候胡同口那个义无反顾的少年来,其实这件事情,麦乐已经听了无数遍,而且她自身也经历过。 当时,父亲于远方刚刚因为奸杀罪被判入狱。 放学回家的路上,由于是冬天,由于贪玩,所以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嗯,是的,天黑黑。 八岁的我和麦乐,突然遭遇了很多小孩子的围攻,他们向来鄙视我这个罪犯的女儿。所以,他们向我扔沙土扔石头……我和麦乐就躲在墙角哭。但是后来,我们发现,我们越哭,他们就越嚣张,不肯放过我们。尤其是当时的我,想到奶奶今天说,晚上要顿排骨吃。我一想到排骨,一想到如果我回去晚了,说不定就会都被莫帆这个小浑球给吃掉了,所以,当时我就小宇宙爆发了(女孩子有没有小宇宙啊?我不知道,反正圣斗士星矢中都是小宇宙爆发,那我也小宇宙爆发好了)。我奋起反抗的时候,姚麦乐也不愿做奴隶的人了,也挥舞着小细胳膊向强大的敌军发起了致命的攻击。但是,我们寡不敌众啊,弱不敌强啊,很快,我和姚麦乐再次被他们镇压回墙角。天,就这么黑了下来。 天黑黑。 是当时的哪个姑娘,她是谁,傻乎乎地同我抱在一起流眼泪? 天黑黑。 其实麦乐,你当时还是个胆小鬼。你可以放开我,自己跑的,因为你不必为我父亲的错误而受这样的罪。 天黑黑。 麦乐,我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一直以来你都是我心中的小蔷薇,攀在我的心脏上,那些快乐的往事,很美!但是刺痛的往事,全是我对你感激的眼泪。 天黑黑。 当时的那些小孩子为什么会这么讨厌我,又为什么这么坏。他们围着我和麦乐,准备往我们身上撒尿。他们都在笑,开心地笑。可是我和麦乐,却只有紧紧地闭上眼睛,流眼泪。 没有了父亲,便再也没有一个男人会像一座碉堡一样站在我的身前,为我挡风遮雨。所以,我只能躲在墙角,等待最不可饶恕的事情发生。 当时的麦乐突然狠狠地睁开了眼睛,她什么也不说,紧紧抱住我,倔强地瞪着他们。试图将他们的样子全部记在心里,然后永远不去饶恕。 就在这些男孩子得意地笑的时候,有一个神一样的少年从天而降,一脚踹倒了准备撒尿的两个小孩,为被他们包围了的我和麦乐打开一个缺口。 天太黑,模糊了少年的样子,我只记得他挑着眉毛说,真笨蛋!还不快走!说完,就在那些小孩都被打愣了的时候,试图俯身拉我。当时的我,已经懵了,分不清敌我,搞不清状况的我,以为他是敌方的,所以在他伸手拉我的时候,我挥起手,狠狠地抓了他的脸——那么多年,我都不知道,有没有血流出来过。但是只听这个少年一声疼呼,那些本来愣住的小孩,就开始围攻他。 他一边招架那些小孩,一边骂我和麦乐:你们俩傻瓜啊!还不快跑! 我和麦乐当时一看,有这么一个小小少年肯为我们俩黄毛丫头这么奋不顾身地接受群殴,所以,便奋不顾身地逃跑了。 后来,我一直会记起那个少年。虽然,我难以记得他的模样,但是,我却一直记得他像小天神一样为两个黄毛丫头奋不顾身的样子。 当然,再后来,这个少年,就成了进入青春期的麦乐和我的YY对象,我坚持那个少年当年的“英雄救美”是为了我而挺身的;但是姚麦乐这个小妖精她就不乐意了,她觉得像她这么貌美如花的女人面前,于莫春你算个屁啊!那小天神少年绝对是为了救她这个小美人胚子来的。 不过,当我十四岁时,遇见了白楚之后,这个天神少年就渐渐地被我藏在了心底最隐蔽的地方;而当时的麦乐也神出鬼没地网恋了。 想到这里,我对麦乐说,我们俩的无产阶级感情这么深厚,你就不要在那里诽谤我了,好不好?不就是纪戎歌跟我表白了吗?你不是嫉妒我了吧? 麦乐不理睬正在穷得意的我,只是不可思议地摇摇头,说,其中肯定有诈!肯定有诈! 随后,她一边猛吃着我给她炖的小母鸡,一边翻着眼白考虑其中到底有什么诈,最后,她很神秘地看了我一眼,很不怀好意地说,莫春,我终于想通了,纪戎歌为什么会选择你做女朋友! 我很纯洁地看着麦乐,为什么啊? 麦乐悄悄地将嘴巴凑到我耳边,说,我觉得那个纪戎歌极有可能是…… 我一听嚯——地站了起来,大吼一声道,绝对不可能!纪戎歌绝对不可能是性无能!这一点,我绝对可以保证!说话的时候,我的手还是双拳紧握的。那感觉就好像一个革命党人在汉奸面前维护党旗的尊严一样。 最倒霉的是,那三个字刚落,宿舍门也“吱呦——”一声打开了,门外,齐刷刷地站着一堆男教师,他们深情地看着我,看着我这个超级无敌宇宙纯情少女,在这里义正言辞、仿佛身有体会一样维护着一个男性的尊严。 这种诡异的气氛持续了三十秒钟,估计门外的那些男教师发现从我的嘴巴里再也说不出比“性无能”更刺激更有杀伤力的词语来了,才纷纷的散去。 他们意犹未尽地散去后,我们宿舍里全体女生都狂笑不止。 最后,麦乐很镇静地跑到小汤锅面前,看了看里面躺着的千真万确是一只鸡,而不是一只牛蛙,然后,才很镇静的跑到我的眼前,满脸“淫笑”地说,莫春,以后,没有亲自体验过的事情,就是没有证据的事情;没有证据的事情,就不要乱说! 二十七、世界上,唯独骗不了的,是自己的心,它总在你最没提防时,暴露你的欢喜忧愁。 自从我挺身而出维护了纪戎歌不是“性无能”之后,不久,系里就召开了各种大会。 系主任在大会上语重心长地点出了大会的主题,就是教育现在的女孩子如何来珍惜自己的千金之躯。不能生活得那么浮躁、那么随意、那么不负责任!然后,他还举了很多例子,说现在的女孩子太开放了,动辄就将“性XX”挂在嘴上,这是很不道德的!这是很不要脸的!这是会令我们当今的和谐社会很不和谐的!这是堕落的!这是道德沦丧的!这是转前面第三页的! 系主任这一句“这是转前面第三页”的话一出来,下面的学生都愣了一下,后来,大家体会过来,可能是系主任的秘书给系主任的发言稿做的备注,结果,系主任太过全情投入了,所以给误念了出来。 我撇了撇嘴,转头跟麦乐说,我说,你看到了没有,准是那些浑蛋教师们回去将我那天的话给传达了,这个老主任才这么震怒来给我们上思想教育课。 麦乐正在回味这句“这是转前面第三页的”的思想精华,所以,她说,莫春,你赶紧上台去问问他,他是怎么来的?是他的老娘“很要脸”“很道德”出来的啊,还是他的老娘“转前面第三页的”把他给转出来的。 麦乐一句话,听得我极愉快。在我转身的时候,我发现很久之前,在自修室里遇见的那个看小h书的小哥哥正在冲着我抛媚眼,含情脉脉,风情万种。 哦,错了。 经过我定睛一望,他是正在对着麦乐抛媚眼。好在小h书男不是那个天神少年,不值得我为这个媚眼跟麦乐大动干戈。再说了,本人现在是名花有主的人了。想起纪戎歌那张迷人的脸,我就激动不已。 当时麦乐正在一边斜着脸听系主任的思想教育,一边给我往脸上涂药膏。莫帆的女老师爪上功夫太厉害了,令我几乎毁容。 麦乐说,莫春,你绝对不能放过她!你看,你对我都这么有仇必报,给我煮牛蛙来恶心我!这个婆娘这么祸害你这张本来就好看不到哪里的脸,你若放过了她,老娘不干! 我点头,我说,好的,老娘,我一定会守在她下班的路上,同胡为乐一起蒙面暴打她一顿!让她知道欺负我的后果!不过麦乐,你现在最好先看看,那个眼睛快要抽筋了的哥哥好不好,他是不是用了闪亮滴眼露了,反正老娘我快要被他闪死了。 麦乐问,哪个啊?好像有很多都看着我的美色在抽筋啊。 我白了臭屁的麦乐一眼,说,就是那个!黄鼠狼! 麦乐转眼看了看,然后对我说,黄书郎?你说那个“妇炎洁”男啊,那不就是那天那个看小h书看得满眼血红的小哥哥嘛,人家是黄书郎,不是黄鼠狼,你普通话也太普通了吧,大姐。然后,麦乐继续说,我最近在自修室学习的时候,经常遇见他的。他叫苏格拉,没有底。 我一听,立刻问麦乐,我说,苏格拉,没有底?你快告诉我,他娘是谁?怎么能起一个这么销魂的名字啊?以后我和白楚生个儿子就叫哈根达,没有斯;生个女儿就叫伊利莎,没有白。 麦乐白了我一眼,说道,你这个女人,你不是说,你已经是纪戎歌的女朋友了吗?怎么会和白楚生个儿子啊?你这是红杏出墙,你这样的行为是要被浸猪笼的。然后,她又色迷迷地转过脸来说,据说,还会被骑木驴的…… 我一听,立刻精神萎靡了下来。 原来,这个世界上,唯独骗不了的,是自己的心,它总会在你最没有提防的时候,暴露出你生命深处的欢喜忧愁。 而,白楚,你是不是就是我的心?满满、满满的一颗心?放不下,舍不了。只能这样捧在胸口,若拿掉了,我就再也不是我,再也不能活、不能哭、不能呼吸? 溪蓝到底有多么好,让你这样不可以忘掉?而我亲爱的,亲爱的你,到底有多么好,让我这么这么不愿意忘掉? 在我出神发呆的这段时间里,系主任已经结束了对我们的教育,大会就在一片抱怨声中散去了。 我突然想起了麦乐前面跟我说的一个名词,就很好学的问:什么是骑木驴? 麦乐看了看四周,很小声地说,我很不小心看了小h男的书,这个骑木驴就是古代一种刑罚,然后……她跟蜜蜂一样趴在我的耳朵上,神秘兮兮了一遍。 我靠!万恶的旧社会! 正当麦乐拉着我,看着我脸上这些“人造景观”表示自己的愤怒时,一个瘦长的身影晃到了我们面前。而与他瘦弱的身材相比,他的脸又是如此的幅员辽阔。还有,他走起来也一步三摇,风吹杨柳,要多销魂有多销魂。 后来,我和麦乐才知道,他腿上的伤是少年时留下的。所以,走起路来有点跛。 还是那双血红的眼睛,它们也是这么销魂地望着我们。它们的主人也在用很销魂的声音同我们交谈,他说,嗨,姚麦乐哦,又遇见到你鸟。我是苏格拉,没有底,你还记得吗? 麦乐也被这个突然从天而降的小o meet you啊! 然后苏格拉一直晃着他那张与他瘦长身子极其不协调的脸冲麦乐抛媚眼,说着他最近遇到的杂七杂八的事情,然后又开始长篇大论地同麦乐讨论人生和理想。 一向能说的麦乐同学,终于在苏格拉、没有底同学不死不休的那两瓣嘴唇之下,屈服了。 她说,苏格拉啊,我们可不可以改日再聊啊,我和莫春同学有点紧急的事情得赶紧去处理啊,否则的话,我们就迟到了,你看,都快傍晚了。 苏格拉一听,就很识趣地跟我们说了再见。 我看着他鼓鼓囊囊的裤袋,对麦乐说,你看,这个苏格拉、没有底同学,是不是又带着小h书啊? 麦乐点点头,肯定是!要不我能叫他黄书郎啊!她说,不过,我觉得像他这么有坚持能力的男人,在不久的将来,写一部现代是绝对有可能的,莫春,我很看好他! 我点点头,我说,要是他能分给我点版税的话,我也很看好他! 二十八、别人伤害我三分,她必将报复其十分! 那天,麦乐急匆匆地和苏格拉、没有底告别的原因是,她被我脸上那些久久不愈的伤疤给激怒了,更激怒她的是,那个女老师竟然将此事牵连到莫帆头上。那是胡为乐给我发短信告知的,不想这个猪头却发到了麦乐的手机上。 麦乐当时一边看我脸上的旧伤,一边看手机上那个女老师“虐待”莫帆的消息,她小银牙一咬,说,靠,这个浑蛋女人,竟然对莫帆那么嫩的玲珑少年下毒手,她也不怕惹得我们这酷爱玲珑少年的美少女们愤慨!走,我们去劈了她! 我看着她那被苏格拉没有底同学传染红的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我心里很清楚,某些时候,麦乐总是很护着我,别人伤害我三分,她必将报复其十分。 麦乐一边在前面风风火火地走,一边冲我道,怎么?你还等胡为乐替你报仇?那个小畜牲要是知道你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得先割腕自杀,轮不到他帮你报仇!走,今天,姐姐和你一起去同那个老女人决战! 我说,麦乐,你还是算了吧,你的身体还没有好呢!说到这里,我的声音有些抖动,那些仿佛看不见的伤害,实际上却已经冲着我们张开了凶残的口。 麦乐白了我一眼,说,就冲你给我炖了那么多小母鸡,我就是拼上这条老命,也要劈了她,你快给我走! 我说,算了吧,你的命可比我值钱,你还要养活你卧病在床的奶奶的,我不去!我坚持和胡为乐一起去! 麦乐一把拎起我,拖拉着向前走,她说,于莫春,你少来了,谁不知道你啊,你巴不得现在就将那个老娘们给大卸八块!姐姐我保护不了那个生不出来的,难道保护你这个大活人还会有问题么? 说到这里,麦乐的眼睛轻微抖动了一下,仿佛那件不堪回首的往事又占据了她的心头。但是她生生抑制住,极力在我面前表现出一副极其无所谓的模样。 我一听,既然麦乐这么仗义,而我却是对那个伤害了我脸蛋的女人怀着极大的痛恨,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好人,我既然绝对会“有仇必报”,那么就让我和麦乐向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可是,现实确实是残酷的。事实证明,我和麦乐空有一腔热情,那个女老师用炮灰将我们俩给毁灭了。 整个事件是这样的。 我和麦乐怕袭击那个女老师时,被她看到庐山真面目,然后将仇恨转移到莫帆身上。于是,事先打劫了两个三年级的小朋友,用五块钱换了两根红领巾。 麦乐一边用红领巾蒙住脸,一边冲我嘟囔,她说,那个,莫春,我觉得刚才应该留下三块钱给那俩小破孩才对,我记得咱们以前的红领巾都是一块五一根啊。 我也学着麦乐,用红领巾蒙住脸,我说,这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嘛,你看房价都这么惊天地泣鬼神,怕现在这红领巾的价钱也很牛X了,说不定这两根红领巾的价钱,足可以让两个家庭家破人亡啊。 麦乐说,我靠,有这么夸张吗?那我真要自杀,才能谢罪了。 我和麦乐这么全副武装地潜伏在女老师下班回家的路上,可能这鲜红的红领巾太扎眼了,在路上巡逻的老头老太太就不乐意了,紧紧地跟在我和麦乐的屁股后面小跑,说,那俩小姑娘,你们等等,你们等等。 麦乐说,天哪,不会又是以前的那仨冤孽吧?她拉着我的手说,莫春啊,要还真是那仨冤孽的话,你就将你奶奶贡献出来吧,你让你奶奶竞争上岗,挤走这仨冤孽,让他们下岗,让他们没饭吃。 我无奈地摇摇头,我说我奶奶这老太太虽然觉悟很高,但是却是没有三头六臂,估计要挤也只能挤下一个去,要挤下这三个人的话,还真有些困难。 就在这时,这三个巡逻的老头老太太走了上来。他们对着我和麦乐说,哎,小姑娘,你们大白天蒙着脸这是干什么啊? 我一看,果真是天涯何处无芳草,哦,不是,是天涯处处有知己。 这三个巡逻的老人果真是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果真就是当年我和麦乐贴“不法小广告”时遇到的那三位活宝——俩胖老太太和一瘦老头。 还是麦乐比较镇定,她说,我们的口罩给丢了,所以就用红领巾防沙尘,我们都有口腔溃疡。 我当时愣了,我想这口腔溃疡和防沙尘有什么关系啊,这防沙尘应该和鼻炎肺病一类有关吧。好在那三个老人家的推断能力已经退化了,也就让麦乐给糊弄过去了。我心想,她幸亏没说,我们的口罩给丢了,所以就用红领巾防沙尘,我们俩都患有严重脚气。 不过,其中一个老太太依旧不依不饶地劝说麦乐和我,口腔溃疡只是小病,而红领巾确实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成的,你们还是要尊重革命先烈的,还是将红领巾拿下来吧。我给你们去附近小卖部去买俩口罩就是了。 麦乐一听不乐意了,说,我从小就受你们这些人的欺骗,说什么红领巾是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害得我当时就跑去问老师,我说,老师,我这根红领巾是哪个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啊?他的鲜血染了几根红领巾啊?我们为什么这么残忍啊,烈士死了还都不放过,还要用他们的鲜血去染红领巾卖钱啊。 麦乐说的这件事情,我至今记得,因为当时我就在她的身边,一起虔诚地为烈士们鸣不平。当时老师就吼我们,说,你们哪里来的这么多问题?再问就用你们的鲜血来染红领巾! 当时,把我和麦乐吓得不轻,就感觉“红领巾产业”是一个太阴暗的产业了。后来才明白,这个“烈士的鲜血染红了它”的真正含义是什么。不过,那个时候,如果你丢了红领巾的话,到大队辅导员那里补办一根红领巾已经由八毛钱涨到一块五毛钱了。 就这样,和那三个活宝巡逻老队员纠缠完了之后,我和麦乐又遭遇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当我们俩在学校门口蹲点等候到这个女老师,跟着她潜入了一条小巷之后,便挥起拳头,打算对那个骑车而来的女老师“群起而攻”,没想到,这个老女人的战斗力会这么旺盛。 她一个人的功力就将我和麦乐打得落花流水。 麦乐被女老师掐着脖子摇晃个不停,她一边吐舌头,一边冲我喊,那个,那个,你怎么不告诉我,这浑蛋娘们的段位是这么高啊? 我哭丧着脸在一边,甩着小细胳膊拖拉这个女人猿,我说,那个,那个,你可坚持住了,我的小母鸡你可不能白吃啊。你不能死啊。 麦乐几乎被那个女金刚几乎掐出了泪来,她说,好,我不死,只是,你三舅姥爷的,你赶紧来救我啊。 我一看,那个女老师几乎要将麦乐给掐死了,一时情急,四下寻觅,也见不到半根树枝或者棍棒一类的东西可以帮忙。索性就将那个女老师的自行车给扛了起来,哐当一声砸在了那个女魔头的脊背上。 那个女魔头立刻繁花满头,直直地倒在了地上。 我一看,傻了,哆哆嗦嗦地问麦乐,怎么办?会不会出人命啊? 麦乐说,管个球啊,先跑再说。说完,拉起我就狂奔一气。就在这时,尾随在我们身后而来的那三个活宝再次天崩地裂一般出现了。 其中那个最胖的老太太大呼:杀人了,出人命了!赶紧来救人啊! 我一听,事情竟然变成了这样,立刻腿软了,我要回头,却被麦乐一把抓住,她说,你傻啊,赶紧跑啊! 我几乎虚脱了一样摇头,我说,麦乐啊,我不是故意的,我怎么会杀人呢?我只不过是要出口恶气的。麦乐,我要回去,我要回去救人啊。 就在我和麦乐僵持的这一刻,一辆警车钻进了小巷,麦乐一看,就将我推到了直道边一个不易被人发现的拐口上,她气喘吁吁地说,莫春,你给我快跑!没人看到你的!这里的一切,有我呢!就是死人了,姐姐我给你扛着!说完,就撒腿一直向前跑去,将目标引到了自己的身上。那辆警车稍作停顿,就紧紧朝着她跑的方向,追去。 我当时如同一团软泥一样,被这突来的变故惊吓得贴在墙上,傻傻地在那个狭小深邃的拐口处看着警车从我身边呼啸经过,一切措手不及的变故,就这样,在那有些迷茫的黄昏中发生。 我仿佛看到警车上有张极其熟悉的脸,是我曾经见过的那个男子——纪戎歌的好朋友,那个长着月牙眼的、叫做张志创的男子。 二十九、我说,纪戎歌,如果我真的杀人了,你给我辩护不? 纪戎歌扯了扯领带,深深透了一口气。 麦乐正在和张志创两人斗智斗勇,麦乐说,我出来跑步,你干吗抓我? 我很小声地问纪戎歌,我说,你刚才是不是真的很为我着急啊? 我点点头,哭着说,是啊,是我啊! 纪戎歌的脸色一正,看了张志创一眼,一副要杀人的表情,说,我这是关心祖国花朵,我哪里紧张了?这女人欠了我一百块!我不能让她随便就从地球上消失了。说完他看了看被一副手铐绑在一起的张志创和麦乐,白了张志创一眼,你不是吧?第一次见面,就和人家姑娘这么亲热?太恶心了吧? 麦乐就露着小白牙笑,谋杀啊?刚才是姐姐我要被你掐死好不好?你那才是谋杀呢!让你的家人来吧!姐姐我不怕!你两个姐姐这是正当防卫!我们就是谋杀猪,也不谋杀你! 我偷偷探头看了看路尽头躺着的那个彪悍的女老师,我说,就杀了一个啊,我没法强奸啊! 张志创一眼认出了我,神情极其严肃,你和你弟弟真是血脉相连啊。前些日子他打人在先,今天你杀人在后!你们一家什么人啊! 我眼睁睁看着张志创的车开向了麦乐的方向。万分紧张的情况之下,我哆哆嗦嗦地给纪戎歌打电话,我说,我杀人了,你快来救救我吧? 纪戎歌当时可能正在看一个什么团伙强奸杀人案,嘴巴也配合着大脑的思维,问我,噢,你杀了几个?强奸了人家没有? 麦乐果真是见过世面的女子,她圆眼睛一瞪,你要是敢碰我,我就喊警察非礼良家妇女! 纪戎歌趁麦乐和张志创争吵没有注意他的时候,飞速低下头,在我耳边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真杀了人,我就将你送进大牢里去!看着你判死刑!我今天让你呆在那个角落里,你不听!如果真的是这个女人死了怎么办?如果不是张志创抓的你们怎么办?如果还有其他人你怎么办?你是猪吗?很显然,你不是!但是,你长了一张人脸猪脑袋! 一直呻吟到医院。 张志创斜了麦乐一眼,一脸鄙夷,说,拜金女! 纪戎歌看了看我,眼神清冽,却透着一丝淡淡的温柔,嘴巴一勾,说,我现在都还在着急呢!怎么,你以为你祸害完了就天下太平了啊! 麦乐将脑袋歪向一边,皱着眉头说,我就是在跑步!我是公民,我有跑步的权利!你不能干涉我行使自己的权利吧? 纪戎歌的背微微一僵,张志创在一边不乐意了,他说,你把莫春许配给我们家纪戎歌?你这才是残酷地乱用私刑呢! 张志创弯着月牙眼说,没想到,你这个女杀手还是很幽默的吗! 如果,在我不能为你做什么的时候,就让我和你在一起,承受那些掉在身上的泥巴和石头吧。这句话,虽然麦乐从来没说,但是,她却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我。 麦乐又白了张志创一眼,意思是,这都是你自找的,你非要和我绑在一起!我又没求你这么做。 纪戎歌发脾气的样子真恐怖,很显然,一向弱不禁风、娉娉婷婷的我被他给恐吓住了,但是,我依旧硬着脖子,说,可是,我不能让麦乐背黑锅啊。 张志创看了纪戎歌一眼,说,你这一套怕是跟你老爹学的吧?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告诉我这句话,天塌下来,有我! 纪戎歌那端的电话传来纸张扔在桌子上的声音,他倒吸一口冷气说,你,杀人了?你别拿我开玩笑啊!不许和我胡闹!随后,他又试探着问我,说,莫春,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很想我了,想找个借口,让我赶紧去陪你啊?想我了,你就如实说,不必这么大费周章! 我一听,激动得差点哭出声音来,那女老师要真是死了,我可真就成了杀人凶手了。像我这么心存善良的人,怎么可以成为杀人凶手啊! 麦乐说,你没看到她是老年人了吗?老年人都怕疼的!她说这话的时候,还指手画脚的,和她铐在一起的张志创只能跟着她挥舞着胳膊,却无可奈何。 那个女老师可能非常讨厌老年人这三个字,所以,她停止了痛苦的翻滚,保持着她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形象。但是,她还是白了我和麦乐一眼,说,等我的家人来了!一定告你们谋杀! 那个女老师一边冲着我和麦乐翻白眼,一边呻吟着。 我一听,心想,去你个小瘪三警察吧,敢情我于莫春就是那满清十大酷刑啊! 麦乐一听,说,靠,这下好,救护车都省了! 这个时候,我却已经加速冲到了他们眼前,我大喊得声音盖住了麦乐的声音,我说,人民警察同志!人是我杀的!不关她的事啊。 张志创看了看我和麦乐,说,就是人没死,你们俩也逃不了干系,先和我一起将伤者送入医院,一会儿带你们去警局。 麦乐一看我跑了出来,脸都绿了,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莫春,你三舅姥爷的,你个傻B! 张志创的话刚落地,一辆宝马就蹿进了巷子,蹿到了我们眼前。 于是,他只能和麦乐相互翻着白眼,但是还是被一副手铐紧紧地锁在一起。 他看了看我,眼睛隐忍着焦虑和愤怒,说,我猜得没错!你不会听我的话,在那里等着的,你会跑出来的!我果真没猜错!说完这话,他看到只有张志创在这里,就长长松了一口气。 麦乐回瞪了他一眼说,你要是一金条,我就拜你! 正在我们三个相峙不下的时候,身后的那个巡逻的胖老太太跑来了,大呼:人民警察同志,人没死啊!爬起来啦! 那天,纪戎歌,张志创,麦乐,还有我,四个人在那三个巡逻的老头老太太的帮助下,将那个彪悍的女老师送进了医院。 张志创准备找手铐钥匙,打开,然后去救伤员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找不到钥匙了! 我又探头看了看张志创的警车似乎停了下来,他似乎正在缉拿麦乐,我就泣不成声,我说,完了,纪戎歌,那个张志创把麦乐抓走了。我要不要去投案自首啊?我真的杀人了! 纪戎歌从里面跑出来。 麦乐看了看纪戎歌,说,用钱砸倒她!我就不信有钱砸不倒的人! 我偷偷地笑,说,纪戎歌啊,我问你,如果我真的杀人了,你给我辩护不? 这时,纪戎歌仿佛才从工作中挣脱出来,他说,喂,莫春,是你吗?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眼睛里闪过一丝莫名的仓皇,脸色有些微微的黯淡,他不悦地看向张志创,说,你不帮忙就算了。 纪戎歌皱着眉头,大概在想,如何劝说这个彪悍的女人,让她弃暗投明,放弃对我和麦乐的上诉。 张志创看了纪戎歌一眼,笑你别告诉我,你是为了这妞紧张成这样?你……你……太丢人了吧? 纪戎歌看了看和麦乐绑在一起的张志创一眼说,怎么办?这个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吧? 车门打开。 麦乐很委屈地看着自己的手就这样和张志创拷在一起,冲陪在我身边的纪戎歌喊,大律师,你要是帮我告这个混蛋警察乱用私刑,姐姐我把莫春许配给你! 我和纪戎歌在边上,看着这两个火力十足的男女对对碰,面面相觑。 医生检查了一下,又看了看在病床上翻滚的女老师,说,我看你的伤不算很严重吧?怎么痛成这个样子? 张志创冷冷笑了一下,说,既然你承认自己是公民,那就配合一下人民警察的工作!说着,伸手将麦乐铐了一只手,麦乐死命挣扎,张志创只好将手铐的另一个铐在自己的手腕上。 那个彪悍的女老师,继续躺在床上,等待家人的救援。 麦乐正要张开嘴巴大喊:人民警察非礼良家妇女啦! 我得意地看着他,狡黠一笑,凶什么凶啊!你不就是离开我活不了了吗?我魅力大,爹娘生的,没办法。 而此刻,我又如何在她即将被抓入警察局的时刻,却就跟傻瓜一样在这里傻站着?所以,在那个时候,想到那些旧日的往事,我再也蹲不住了,冲出了小拐口,向麦乐跑去。 纪戎歌愣了三秒,之后,倒吸一口冷气,莫春,你冷静一下,你在哪里告诉我!你不许乱走!天塌下来,有我! 张志创说,唉,我敢不帮忙吗?我能不帮忙吗?纪大律师!只是,咱们先搞好这个伤员吧,她要是不消停,咱们也没法子啊。 我告诉了纪戎歌的具体位置后,就挂上了电话。看着张志创和麦乐纠缠在一起,我的心万分焦急。我看着灯光之下的麦乐,模糊的影子,仿佛又回到了十一年前,十一年前的麦乐,八岁的麦乐,紧紧和我站在一起,蹲在一起,接受那些小孩的侮辱。 张志创挑了挑眉毛,说,前面还有你的行凶现场呢!你跑步用红领巾蒙着脸干吗?别这么快不认账!赶紧跟我回去配合调查此案,否则的话,我只好公事公办了! 三十、有一种命运,叫轮回。 大概是晚上八点的时候,纪戎歌和张志创正在全力以赴地说服那个彪悍的女老师,我在病房外,麦乐被绑在张志创身边。 这个时候,我看着黄小诗从医院那头出现了,手里端着饭盒,一副很紧张的模样。 我心想,难道是骆驼脸邱总生病了?黄小诗在表现贤惠?虽然,我很不愿意相信那些传闻是真的。但是每一次在酒吧里面唱歌的时候,碰到邱总,他都会在我面前得意洋洋地提起黄小诗,一副春色尝尽的表情。不知道是不是黄小诗跟他提过,她曾经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麦乐,一个叫莫春。 黄小诗一见我,大吃一惊,说,莫……莫春,你怎么在这里? 我尴尬地笑了笑,耸耸肩,说,我打伤人了! 黄小诗“啊”了一声,吃惊地问我说,你去酒吧唱歌,又不是去酒吧当打手,你怎么会打伤人呢? 我耸耸肩,说,以后再跟你说吧,你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吧。我现在也很混乱的,自己都搞不清楚。 结果,黄小诗就直直地向那个彪悍的女老师所在的病房去了。我心里纳闷,难道邱总这个有钱人居然也去住普通病房了?我怎么就一直没看到他呢?难道他趴在了病床低下?奇怪。 黄小诗进去后不久,就听到她“啊”的一声尖叫,然后夹杂着辱骂声和撕扯声。 我想,难道是麦乐将曾经因184网友事件憋的一肚子气,在此刻爆发,冲黄小诗开战了?不可能的!麦乐就是再记恨黄小诗,也不会这样对她的。毕竟,我们曾是那么密不可分的好朋友啊! 当我冲进病房的时候,只见黄小诗脑袋上、身上满是菜汤,整个人湿漉漉的倒在那个彪悍的女老师那里,脸上还有被掌掴过的红印。 女老师气势汹汹地骂,你给我弄这些东西吃?你当是喂猪?你是不是看我受伤了,就想弄死我?我养你这些年是白养的吗? 麦乐看着冲进来的我,又看着一个劲辱骂黄小诗的那个女老师,突然暴怒了,她伸手,指着女老师的鼻子,你妈的有病啊!她来看你!你这样骂她!我靠!刚才你真该被抡死的,你这疯女人! 她抬手的时候,张志创的手也被抬起来了,人民警察也被动地指着人民教师的鼻子,所以,他一直在挣扎,说,麦乐,你换另一只手去! 麦乐瞪他说,你妈没告诉过你,什么叫同甘共苦吗? 那个彪悍的女老师被麦乐这一顿骂,脸立刻绿了,怒号,我爱打就打,我爱骂就我,我是她妈!怎么啦! 啊—— 我当时就愣住了,原来,这个彪悍的女人就是黄小诗她后妈呵?怪不得,这么多年,黄小诗一直处于她水深火热的统治之下。就是把我、麦乐、黄小诗绑在一起,也打不过这个彪悍的女人啊。 我不知道愣在一边的麦乐在想什么,她绝对想不到,这个彪悍的女老师,就是很多年前,我们一直预谋着要将其痛打一顿的黄小诗的后妈。 现在想想,真后怕。 想当年,幸亏我和麦乐守在楼道里,毒打的是一个送计生用品的老太太。要真是毒打黄小诗的这个彪悍后妈,我们俩绝对会被她砸成计生用品不可! 后怕啊。 后怕。 但是,我忽略了麦乐这个女人的战斗指数,以及她做事不考虑后果的特长了。她一听,那个女人自称是黄小诗的后妈,立刻跳起来了,说,哎呀,这么多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啊!原来你就是人家的后妈啊!替补啊!小三儿啊!妈的,黄小诗是你能欺负的?你他妈的算个屁! 黄小诗一看,麦乐跳得跟只大猴子一样,在为她出头,眼睛突然有些湿,没来得及擦身上的菜汤就上前来拉开麦乐,双目痛楚,不知是内疚还是感激,说,麦乐,求求你,别吵了!别吵了! 麦乐一把推开黄小诗,说,你一边站着去!她这个浑蛋欺负了你这么多年,你还忍气吞声个屁!要是我,早给她下毒鼠强了!你一边站着去!今天,你麦乐奶奶和莫春姥姥一定要和这个老妖婆决一死战!替天行道!以后决不让你在我和莫春面前弄得跟个小媳妇似的!他妈的!莫春,你刚才怎么不下手狠点,一自行车抡死这个浑蛋,姐姐给你去坐牢! 决一死战? 我靠,麦乐,你,没搞错吧?刚才,就是刚才啊,几个小时前,咱俩可差点被她给送回姥姥家啊! 你要决战,你就自己去决战好了,不要把莫春给拉上啊。 此刻,我简直是无比小人地想,麦乐啊,要不,你去决战,我给你拿衣服好不好啊? 但是,容不得我多想,那个女老师大概在黄小诗面前,耀武扬威惯了,根本没有想到会有人这样抢白她,所以,在麦乐那顿痛骂之后,她也彻底爆发了。 麦乐一看,女老师要从床上跳起来反扑,知道境况不妙,所以,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张志创也被她这突然一拽,一个趔趄,两人双双将黄小诗的后妈压在了病床上。 好在黄小诗她后妈,身强体壮,所以,她一把抓住麦乐的头发,疼得麦乐跟老鼠一样吱吱的叫。 本来,我一看,既然麦乐已经动手了,我就是再害怕,也不能不管我的朋友啊!要是麦乐真的被黄小诗她后妈给虐回姥姥家去,我以后想炖小母鸡给人吃,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了。 所以,为了麦乐!为了能满足我炖小母鸡的欲望!我豁出去了——尤其,是后面,黄小诗她后妈居然敢扯麦乐的头发,这个事情更是我不能容忍的!所以,我也奋不顾身地加入了此次战争,直奔病床,将黄小诗她后妈压在了第三层。 第二层的张志创本来被卷入这场战役,已经感觉很无辜,这么被我一压,更是感觉痛彻心肺,他伸着爪子冲纪戎歌求救,说,你女人要压死我了,你还愣着干吗?救我啊! 纪戎歌素来知道我很彪悍,但是他绝然没有想到,我是如此彪悍!所以,他一看事情居然成了这样,作为我的男朋友,他也不能袖手旁观,所以,很无奈地,准备将我拉起来。不想他刚走到床边,就被一个从病房外冲进来的影子给撞倒在床上,那个影子自己也倒在了人堆里,他冲着纪戎歌挥拳头,我让你们欺负我妈! 在人肉堆最底层和黄小诗她后妈肉搏的麦乐一听这辨识度无比高的声音,就愣了,她一边同黄小诗她后妈对打着,一边腾出嘴巴来跟我说,我,我怎么听到苏格拉,没有底的声音了? 我一听,立刻透过压在我身上的纪戎歌看过去,在人肉堆的最高层,果真是那个风华绝代的苏格拉,他正挥着小拳头打在纪戎歌身上。黄小诗就在旁边,看着我们六个人,叠罗汉。她拉苏格拉的手,说,哥哥,你快下来吧!你们都快下来吧!别打了! 我的心立刻拔凉拔凉的了。这个,这个苏格拉,居然是黄小诗的哥哥?也就是说,是黄小诗后妈的亲生儿子? 我靠。 人生果真不是一般的传奇! 苏格拉一听,有麦乐的声音的时候,就停住了挥向纪戎歌的拳头,探头往人肉堆下面看,一边看,一边问,喂,姚麦乐,是你吗? 麦乐说,我靠,不是我还有谁?你赶紧给我下来,我快被压死了! 苏格拉一看美人麦乐在,也忘记替他妈妈报仇了,乖乖地从人肉堆上下来。于是,我,麦乐,黄小诗的后妈,夹在纪戎歌和张志创两个大男人之间,相互殴打。 估计,黄小诗的后妈,决然想不到自己十月怀胎,居然生出了这么一个奇迹的儿子!居然可以眼睁睁看着别人殴打自己的老妈! 最后,医院里的那张小床,承受不住这么大的冲击力!倒塌。我们五个人跌倒了一地。 麦乐和张志创被手铐给牢牢地绑在一起,特暧昧的姿态。在一边的苏格拉看了之后,脸都有些变形了,小眼睛里蹦出了嫉妒的火花。 最后,不必纪戎歌和张志创做黄小诗她后妈的工作了,她也没法上诉我和麦乐了,因为我们四个人,都在她独力作战之下,均有受伤,最严重的是走在第一线的麦乐同学。 黄小诗在边上,看着麦乐一身伤痕的模样,眼睛轻轻抖动了一下,泪光涔涔,隐隐地难过地看着一身是伤的麦乐。 麦乐不肯看她,若无其事地看着自己和张志创那只被铐在一起的手。 后来,我们离开的时候,苏格拉崴着脚走过来,指着同她铐在一起的张志创,问麦乐,说,你们俩今天晚上难道要一直这样吗?你们俩难道要睡在一张床上吗?!说这话的时候,苏格拉仿佛是憋了很久,脸都被憋肿了的表情! 我心想,这苏格拉,绝对不愧是h书看多了!什么事情,都会往“床”上去想! 麦乐和张志创在苏格拉义正言辞的质问下,就像“奸夫淫妇”被捉奸在床的表情,偷偷相互看了对方一眼。 我抹了抹脸上的伤口,问纪戎歌,我说,是不是,今天晚上,麦乐和张志创真的要同床共枕了? 纪戎歌纯黑色的眼睛透出一丝玩味的笑,说,哦?怎么?莫春,你很羡慕? 我们走到楼下,纪戎歌指着伤痕累累的我和麦乐,说,去我家吧! 我奇怪地看着他,问,为什么啊? 纪戎歌说,哎,你这个智商,我什么事情都得给你解释。首先,你和麦乐无法回宿舍,因为,张志创你们俩没法带进寝室;其次,如果张志创将麦乐带回家的话……那我不反对的,咱俩就各自回自己的地方。不过,你要是担心麦乐被张志创这个男人单独带走的话,你只有去我家,他俩也去我家。这样子的话,好像比较好一些,至少,比较光明磊落一些。说完,纪戎歌就笑,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兴奋不已。 我一听,确实是这样的道理。 在我们上车的时候,黄小诗从医院里跟了出来,她轻轻地喊,麦乐。 麦乐回头,看了看一身菜汤受尽委屈的黄小诗,眼睛也轻轻地抖了一下,轻轻应了一声,哎。 这是她们冷战后,第一次对白。 黄小诗仰着脸,看着一身伤痕的麦乐说,麦乐,以前的事,对不起…… 麦乐沉默了一会儿,咬咬嘴巴,笑,你不就是当时也是“色”心大发了吗?大概看我的男网友标致,所以给我偷梁换柱了。没事的!就当送你了! 黄小诗的睫毛上沾满了眼泪,麦乐,你原谅我了是不是? 麦乐说,难道你非要我恨你一辈子才好啊? 黄小诗就笑着哭,没,没,我就是高兴,麦乐,你原谅我了。 麦乐撇了撇嘴吧,看了看一身狼狈的黄小诗说,别说傻话了,快回去换身衣服去吧! 黄小诗走后,张志创将警车停在了停车场,我们四个人坐在纪戎歌的车里一起回家。 纪戎歌坚决不让我坐副驾驶室。我们三个人,只好都在后座上坐着。 麦乐将脑袋靠在我的身上,她说,莫春,你知道吗?我以为我会讨厌黄小诗一辈子,然后,永远不原谅她!可是,当那个女人打她的时候,我才知道,其实,我根本就不是讨厌她。 麦乐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瞟着窗外游离的风景。 这些话,她大概永远不会说给黄小诗听。她只是喃喃,说,命运真的够奇怪,总是这么出其不意地让我们崇拜!她说,莫春啊,我真的不敢想像,很多年前,我们费尽脑筋都不能和黄小诗的后妈见面,而今天却这么神奇地见着了!而且,还偿还了我们的夙愿——恶狠狠地揍她一顿,为黄小诗报仇的夙愿。我太崇拜命运了!太崇拜了! 张志创就在一边斜着眼睛看麦乐,大概,他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子,从来没有过。有些小天真,有些大嘴巴,有些小机智,但是为人确实善良的。 我看着麦乐,心里也想,命运,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总会在某个地点,将曾经的事情全部弯在一个环里面,任凭你如何挣脱,你也逃不掉的! 前面种下的“因”,总会食到结下的“果”。 黄小诗的后妈很久之前在揍黄小诗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有一天,她会为此付出代价的。尽管是歪打正着的,但确实是付出的代价。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我说,麦乐啊,你说那个跛脚的苏格拉,是不是当年那个在我们俩“打劫避孕套”时被你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少年啊! 麦乐倒吸一口冷气看着我,她说,莫春啊,你别骗我啊!我的心脏很脆弱的! 我撇撇嘴吧,说,要是真是这个样子,那命运真可以说是报应不爽啊!虽然,苏格拉很无辜,但是毕竟是他妈妈多年行恶的果,报应在她儿子身上! 麦乐说,等以后问问黄小诗吧,我真不想是这样啊,否则,每天对着苏格拉,我会内疚死的! 车拐进一个小高层的地下停车场,停住。 我们下了车。 空气中有种甜甜的味道。 我的身边有纪戎歌,而麦乐的身边有个和她绑定在一起的张志创。第一次,生活对我和麦乐出现了微笑的模样。 但是,我忘记了考虑,黄小诗的后妈在日后的日子里,会因为我和麦乐对她老人家的这次暴打,对黄小诗做出怎样的伤害。 命运的轮盘,会不会有一天,轮转到我和麦乐的头上? 我们种下的那些“因”,又会结出怎样的“果”呢? 三十一 这是我第一次见识纪戎歌的香闺。见识了之后,在这个漂亮的大大的房子里,我傻了很久,一直在发呆。 如何来形容这个房子的漂亮呢?我用尽我生平所学的最大功力来形容:这个房子漂亮的跟折楚一样! 突然之间,在小心灵受到震撼之后,我比麦乐还拜金,我对纪戎歌说,要是我将来能嫁到这样的房子里,我才不管房子主人是谁啦。 在一边的张志创就笑,说,那你干脆嫁给纪戎歌他爹好了,他爹的随便一套房子都比这里漂亮。 麦乐这个拜金女更是乐疯了,她说,哎呀,要是真这样,莫春,你可就是纪戎歌他小妈了啊,多喜庆的事情啊!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纯黑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悦,说,你是喜欢我的房子还是喜欢我的人啊! 我笑得欢天喜地,不瞒你说,我两个都喜欢! 不瞒你说,我两个都喜欢! 说完这话的时候,我突然愣住了,这……算是表白吗?表白:纪戎歌,我其实喜欢你。 张志创不屑的说,你是不是想说,我不看的话,你就一定要杀了我呢?说完,就得意的笑。 我在他们中间很严肃的说,这是很严肃的场合,请你们俩自重! 麦乐的上衣只能褪到那只和张志创铐在一起的手上,张志创很不屑的说,哎呀,脱衣服了?干嘛把衣服脱到我手上?你是不是暗示我,可以回头了? 麦乐一生气,一抬腿,踢了背对着他的张志创一脚。 然后,再听里面传出几声麦乐的尖叫后,一切平息了下来,只有水流哗啦啦冲在皮肤上的声音。 我皱皱眉头,望着纪戎歌,说,我是不是将麦乐一个人留在里面,有些过份啊,她……她现在还没穿衣服呢?我指了指自己手背上搭着的麦乐的裙子,对纪戎歌说。 纪戎歌拉着我的手,将我拉到他的房间里,纯黑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邪气的光。他笑,说,莫春啊,要是现在你不穿衣服在我身边的话,我敢说,你肯定不乐意麦乐在我们眼前晃,对不对啊? 我哼了一声,说,屁!你也太自恋了吧! 纪戎歌纤长的手指横上下巴上,看着我,笑,眼睛碎光迷离,嘴角弯起了无比勾人的弧度,让人一见就难以自拔,他说,莫春啊,心事被人说穿了别那么激动好不好?我不介意你有这么不纯洁的思想的,相反,作为一个新世纪的男性,我非常鼓励你这么做,如果,你需要的话,我来帮你脱?说完,他就很小人得志的笑。 我的脸轻轻一红,不想同她辩论这些,就眼睛直直的看着眼前,他的卧室。 这应该是他的主卧房吧,海蓝色的床单,天空一样明净,海水一样浩荡,突然之间,我想起了父亲,我想很小的时候,读过的作文中,总是将父亲比作天空比作海。而现在,我的天空我的海,却永远不再属于我。 我和莫帆,就好像两只小鸟,飞在别人的天空里。又像是两只小船,飘荡在别人的海洋里。永远不会再有这个被称作父亲的男子出现,同我们的命运有所关联。 奶奶每天都抱着日历数日子,数着他归来的日子。 可是,这个日子,却是,遥遥无期。 我还想,如果有一天,我和莫帆长大了,为了梦想,奔赴了不同的城市,那么,陪在奶奶身边的,只有太子和贝勒了。 只有太子和贝勒陪着垂垂老矣的奶奶,等待着父亲遥遥无期的归期。 我出神地想着这些令人难过的事情。纪戎歌走到我眼前,笑着问,你在盯着这张床想什么呢?你这姑娘,除了盯着床,就不能看看别的吗?你别表现的这些急切,我人误会的,误会了我就会冲动的。 纪戎歌就笑,哎呀,比我还冲动了啊?哎呀,莫春,你终于原形毕露了!要不说,全天下只有我这个男人敢要你做女朋友。要是别人的话,他们的心脏还真没有这样的承受能力的!说完,他就哈哈地笑。 这时,我看了看他房间的衣柜,又看了看自己手上麦乐的裙子,就轻轻地走过去,打算找开衣柜将麦乐的衣服给挂进去。 这时,纪戎歌却用手按住了我伸向衣柜的手,他有些紧张的样了,眼神闪烁,说,你,这是干嘛啊? 我白了他一眼,说,还能干嘛?把麦乐的衣服挂进去吧! 纪戎歌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的脖了上的那根红丝线看,他说,一会儿把她的衣服挂到你的房间里就是了。 我说,我的脖子上长灵芝了吗?你盯得这么仔细? 纪戎歌笑,不屑地看着我说,我没看到你的脖子上长灵芝,只是看见了一个好大的猴头菇在上面支棱着。 浑蛋! 他居然敢说我的脑袋就是猴头菇! 想到这里,我就怒气冲冲,抬手就去推他,谁知道他竟然丝毫不动,反倒是我,被反作用力一下子给弹回了衣柜上,身体触及衣柜的那一刻,胸前挂着的那颗庇护了我很久的袖扣居然跳了出来,被那根红线紧紧地系在我的胸口。 一片银亮。 纪戎歌看着那颗袖扣的时候,微微一愣,脸上的表情仿佛凝固了几个世纪那么漫长,转而,他笑,说,我还以为是白楚送你的定情之物呢!你这么恋恋不舍地挂在胸口,原来,是这么个东西啊! 我斜了他一眼,嘴硬地说道,什么叫做“还以为是白楚送的”,本来就是白楚送给我的定情之物! 纪戎歌一把将我拉进他怀里,嘴角一勾,轻轻低头,眼睛凝视着我,笑,说,你故意在逗我生气是吧?告诉你,我不生气!说完,他就捏起那颗袖扣仔细地看。 我眼睛一瞪,说,你再吵!我就比你还冲动了哈! 但是,麦乐当时太冲动了,她完全忘记,要是张志创被她踢倒的话,会是怎样的后果——在麦乐那一脚踩下去之后,毫无防惫的张志创果真被她一脚踩翻在地,张志创一倒,已经脱尽了衣服的姚麦乐同学“呱唧”也倒在了他的身边。 张志创翻身的时候,麦乐同学稳稳地落入他的怀里。 眼前的一切,活色生香。 麦乐同学捂住胸口,顿时高分贝尖叫!她说,张志创,我杀了你!说完,她就挥舞着小细胳膊冲张志创擂去,胸前春光一览无余,张志创目瞪口呆。 我看着他们如此肉搏,感觉自己被麦乐同学和张志创同学的激情表演给侮辱了,立刻尖叫不已。 门外的纪戎歌一听到洗手间里有我鬼哭狼嚎的动静,立刻冲了过来,不明就里的他推门不开,立刻踹门。 在他一脚踹进门的那一刻,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张志创居然一个翻身,将身无寸缕的麦乐紧紧抱入怀里,自己挡在前面,将麦乐护在了身后,就好像是一个男人,全力以赴去保护一个属于自己的女人一样。 纪戎歌的脚力真大,居然这么轻易地将门踹坏了。他看着神色各异的我们三个,再看我手上搭着麦乐的裙子,还有张志创和麦乐的激情拥抱,他纯黑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狭黠的光,说,不是吧?你们俩再等不及,也得把我们家莫春给放出来啊。 说完,他大手一伸,一把就将我拎了出来,嘭一声又把门关上,他说,他们俩的事情就交给他们俩解决吧!你在里面得瑟什么!电灯炮啊你! 门被关上的那一刻,里面传来麦乐的惨叫,她说,于莫春,你这个背信弃义、背叛朋友的女人。我一辈子都不原谅你! 呃……我的大脑突然混乱了,一时之间,白楚的眉毛白楚的眼睛,纪戎歌的脸纪戎歌的唇,他们两个人,就像是在时空之中旋转一样,充满了我整个脑袋。 我有些淡淡的惆怅,思维突然变得三舅老爷的敏感起来。 算了,就当我喜欢上了纪戎歌的美色喜欢上纪戎歌的车喜欢上纪戎歌的房子,才喜欢上纪戎歌这个人好了。 我不介意做拜金女的。 但是,我却发现,纪戎歌居然因为这句话,而眉眼之间有了隐隐约约的欣喜之色,只是隐藏在他凌厉的眉眼之中,很难发现。 当天晚上,麦乐和张志创只能呆在一个房间里同住。 我跟纪戎歌说,不太好吧?麦乐这么个小姑娘,会不会羊入虎口啊? 纪戎歌的眼睛轻轻瞟了我一眼,嘴唇淡淡带笑,说,依照我多年对张志创的了解,这个男人还是很有定力的,你就不要脑袋里总是七七八八那么多假想了,好不好啊? 其实,麦乐同学最痛苦的事情,不是和张志创同居一室的这个现实,而是,她要如厕,她要洗澡,洗掉身上的那些污血,以免伤口发炎。 当我把这个建设性的问题摆在纪戎歌面前时,纪戎歌只说了一句话!他说,莫春,你绝对是个色狼! 切。 他肯定是想我不想正事,可是,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我说得太对了,因为,张志创同学忍不住要如厕了。 麦乐在一边脸都白了!她考虑到现实的问题终于摆在了她和张志创面前!那就是男女大防这个问题! 我看着纪戎歌,纪戎歌看着张志创,张志创看着麦乐,麦乐看着我。 我们四个被这个问题给搞疯了。 最后,麦乐同学和张志创同学在纪戎歌的监督下,终于成功如厕。麦乐背对着张志创,听着那她做梦都没想到会听到的声音,她几乎要崩溃了。 出来之后,麦乐同学疯狂的叫个不停!她指着张志创的鼻子骂,说,让你给我戴什么手铐!你要是再想上厕所,姑奶奶绝对不会让你去的! 但是,姑奶奶麦乐同学忽视了一个问题,就是她需要洗澡,好好洗一洗身上的风尘。本来她是决意不洗的,最后还是张志创比较得体,他说,我是君子,虽然你刚才很想偷看我吁吁,但是我绝对不会像你那么小人,想偷看你洗澡! 张志创的话把麦乐刺激得抓狂,她后悔死自己为什么那么仁慈,会让张志创刚才行了方便。 这两个人舌战结束后,麦乐就在我的帮助下,进了洗手间。 张志创背对着麦乐,我帮麦乐将衣服褪下,麦乐一直盯着张志创,她说,你要是敢看,姑奶奶我就杀了你!在他拎我回客房睡觉时,我突然看到他卧室的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摩天轮相片,我笑,说,你的作品? 他冷哼,说,难道只有你的白楚会画画,懂艺术!别人就不可以搞个摄影自娱自乐了吗? 我看了看他放在卧房里的手提电脑,说,里面是不是有很多你的摄影啊?我想看看。其实,我是真的想看看,因为我看得出来,纪戎歌这个男子,应该是走过了很多地方的。 纪戎歌看着我要对他的电脑下毒手,立刻将我扯出了他的卧房。他说,别想三想四了,赶紧回你的了,赶紧回你的房间睡觉去吧。你在我房间里磨蹭,难道你有什么不怀好意的想法?说完,他微微的笑,眉心之间有道轻痕,如雾如烟。 我有些恍惚,但是想起他说的话,就撇撇嘴说,你放屁! 然后,大摇大摆的就走了。突然,我想起纪戎歌曾经告诉我,说,自己养了一只狗,就问他,你家的狗呢? 纪戎歌依在墙角,窗外的风吹进,他的衣角轻飘,嘴角勾起淡淡的微笑,说,莫春,你是不是很认真地记得我说的每句话啊? 我心突然有些虚,但是还是故作不屑的看了他一眼,说,屁啊! 纪戎歌也不回嘴,只是微微的笑,些许欣慰的表情,说,这些天我很忙,它被我妈妈带回家了,你放心,你老公我将来会给你养一堆狗的,而且,保证不让它们像你家的太子和贝勒一样,变成九千岁。 说完,他兀自一个人靠在墙边得意的笑。 我没理他的胡言乱语,抱着麦乐的裙子向客房走去。 我刚去到自己的客房时,麦乐已经湿漉漉的从洗手间出来了,她身上反套着张志创的大衬衫,光着两条腿,也不知道他们俩是怎样从胳膊上套过去的。 张志创穿着小背心,一脸冷静的表情,头发有些微微的湿,头发轻轻的贴在额头上,后背湿了一大片,可能是因为麦乐洗澡的时候,他背对着造成的。 麦乐看到我,手里还拎着她的裙子,可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她说,莫春,你个死人,把我的裙子给我! 张志创大概已经受不了麦乐这高分贝的尖叫了,很冷静也很认命地说,反正能看的我都看到了,这是大家心里都清楚的事情了,你也不要再这么折腾着避嫌了。 估计张志创的话,让麦乐很抓狂,但是,她此时身为弱势的一方,又没有什么话来辩解,只能瞪着张志创看,最后来了一句,我不跟长痔疮的人说话! 三十二 半夜里,我偷偷爬到张志创和麦乐的卧房边上做卧底,其实,我也不知道当时我是什么心理。 结果却被一个黑影一把捞进怀里,是纪戎歌。 因为穿着睡衣,所以衣衫单薄,胸膛的温度就像火一样燃烧在我的后背上,他声音低低,说,莫春,你大半夜折腾什么呀? 我故作镇定地说,我不放心你那个很下流的朋友! 纪戎歌说,你难道不觉得你偷看别人的行为更下流吗?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嘴唇轻轻的划过我的耳际,吓了我一身冷汗,我说,你要干什么? 纪戎歌带着笑,反问道,你想我干什么呢?你是不是巴不得现在麦乐是你,张志创是我啊? 我说,去你三舅姥爷的吧! 说完,我就扯身回卧房,刚走了没几步,脚踝上被什么给勒住了。回头却见到纪戎歌正在用手缓缓地拉我脚上的线。他眉目之间含着笑,在这个寂静的黑夜里,就像一个来自暗夜的天使一样,美得令人发抖。我突然明白,怪不得他会出现在我身后,原来是我走的时刻,这根线把他扯起来了。 那是一根很长很细的线,一端拴在他的手腕上,贴近他的脉搏;一端拴在我纤细的脚踝上,进退不能由我。此刻,他的双手正在缓缓地扯这根线,纯黑色的眼睛闪着戏谑玩味的光芒。 暗夜之中,如此暧昧的场面。 我不知是气是恼,我说,纪戎歌你是不是大脑缺氧啊?你有毛病啊? 纪戎歌就笑,说,不过是好玩而已嘛,再说了,我就知道你今天晚上会不安分!这么多年来,我还能不了解你吗? 我冷笑,说,去你的三舅姥爷的吧!这么多年,你当我是你的哪个红颜知己了?我是于莫春哎,我们认识了不到一年时间吧? 纪戎歌微微一愣,说,我就爱说这么多年,你管得着吗? 我鼻子轻轻一拧说,我当然管不着了,你脑子有病。我看了纪戎歌一眼又说,你这个私自闯女孩房间里绑人家脚的大变态! 纪戎歌就皱着眉头,说,于莫春,你不要这么嚣张好不好?我半夜里去你房间,我在绑线的时候,可跟你说过了,我说,莫春,莫春,我要给你绑根线了,省得你半夜乱跑。你当时睡得跟猪一样。你没说不同意啊!你要是说不同意,我这样的人怎会强人所难呢?说完他就笑。 我气呼呼地看了看脚踝,继续说,变态!变态!大变态! 纪戎歌笑,说,莫春,你这是念咒语吗?你是不是很期望我变成大变态啊?切,你肯定是这样想的,你希望我变态一些,这样子,你明明很享受却装作很无辜地被我欺负的样子。 我想,我大概这辈子注定是这个人的手下败将了。所以,不吭声了。低着头,打算回卧房继续睡觉!谁知道,纪戎歌居然手上拿着我的电话,说,喏,白楚这个男人找了你半天了! 我吃惊地看着纪戎歌,接过了手机。 屏幕上显示着一叠白楚的未接来电,我说,纪戎歌你不是人,你偷看我电话! 纪戎歌就笑,说,得了,你别这么抬举我了。这个电话可是你放在我卧室的,我以为你是我女朋友,就替你收藏着,没想到啊,没想到,你红杏出墙居然被我人赃俱获了。 我不理他,走回卧室。 纪戎歌跟了进来,说,你不用着急,他还会打进来的,已经吵了我一晚上了。不过,纪戎歌轻轻说了一句,不过,他说,莫春,你是我的女朋友,所以,我希望,这个男人从此从你的生活之中,消失!我不想我自己很不爽。 纪戎歌的话音刚刚落地,白楚的电话已经打进来了! 我看了看纪戎歌,犹豫再三,终于接起了电话。 白楚的声音缓缓传来,他说,莫春,我给你宿舍打电话了,你不在…… 我说,哦,我和麦乐一起呢…… 白楚迟疑了一下,说,为什么这么久了,才接我的电话,你不知道我会担心你吗?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声音里,浓浓的疲惫和淡淡的温柔。 我说,对不起啊…… 纪戎歌的脸色当下就变了,他硬着声音说,莫春,我认为你该睡觉了。说完,他就拿过我手里的电话,对电话彼端的白楚说,谢谢你这么关心我的女朋友,不过,夜深了,她该休息了! 电话那端的白楚,大概是愣住了。 他没有想到,事情居然会是这么急这么快! 不久之前,我还是那个对着他永远温柔和眷恋的女子,还会向他表白,还会为她肝肠寸断。 而这一切,当纪戎歌的声音出现之后,一切都变成了不可能。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对不起,打扰了。我只是想跟莫春说,我最近在准备画展了,大概几个月后的样子…… 纪戎歌就笑,说,她会替你很开心的。还有别的事情吗? 白楚愣了一下,声音缓慢,就好像停顿了时空的流年,他说,没,没事了,只是,黄小诗跟我说,麦乐和莫春都不在寝室,所以,我很担心。 纪戎歌眼睛看着我,耳朵听着白楚低缓的声音,他说,莫春不是小孩子了,而且,作为男人,我会保护好我女人的安全。说完,就轻轻地合上了电话。 白楚那一声轻轻地哦,就被关在了电话的另一端。 纪戎歌看了看我,目光清冷,有些不悦,说,莫春,你的样子告诉我,你很伤心?是不是这样? 我咬了咬嘴巴,说,你没有权利要求我什么的! 纪戎歌有些恼怒,眼睛里闪过一团火一样的东西,他一字一顿地说,我没有权力?那么,我现在就告诉你,我有没有权力! 说完,他狠狠地扳过了我的肩膀,纯黑色的眼眸透出的光芒就像暗夜一样落在我的脸上,浓烈,而滚荡,他俯身下来,纯黑色的头发落在我的脸上。在我还没明白过来将要发生什么的时候,他那诱人的双唇已经覆盖在我的嘴巴上。 我一直都垂诞着他那双诱人的唇! 我一直都垂诞着他那张迷人的脸! 但是,此刻当它们都化成一种真实的吻,吻住了我的双唇的时刻,我的大脑突然停止了运转。 混沌。 空白。 迷乱。 三十三 第二天,我被纪戎歌扔回了寝室。 麦乐和张志创两人去解决他们的手铐问题去了。 我看了看纪戎歌,我说,那手铐怎样打开啊?其实,我真想有个人能和麦乐拴在一起一辈子,这样就可以保护她一辈子。 纪戎歌看了看我,说,拴在一起的人,我并不认为他们会幸福,就好像白楚和那个病歪歪的女朋友。 我想起白楚,头就有些痛。我看了纪戎歌一眼,深深吸了一口气,说,白楚的那个病歪歪的女朋友,好像,已经出院了的样子。你怎么会觉得白楚和溪蓝是被什么绑在一起的人啊? 纪戎歌的手指滑过他诱人的嘴角,他笑,男人看男人,是很准的。男人的幸福很简单,一眼就可以看得穿!我觉得白楚和他的病美人……反正,我说不清楚的……只是,我不知道白楚为什么要这样子。 白楚很幸福啊!他是那样的喜欢溪蓝,喜欢到那种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可是,为什么纪戎歌说白楚和溪蓝绑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会是这样的空虚呢?就好像是一个抽空了的无底洞一样,任凭什么,也无法填满。 纪戎歌冷冷地说,你这表情,是在为他难过吗? 我抬头,看看纪戎歌,看着他迷人的唇角,想着昨天深夜的他给我的第一个吻,淡淡的怅然和迷乱涌上了心头。 我下车的时候,纪戎歌下来给我打开车门。 我笑了笑,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 纪戎歌冷笑,说,有对你好吗?我怎么不觉得啊?你这人不要太自作多情了! 我斜了他一眼,说,对我温柔点你会死啊! 纪戎歌的眼睛瞟了一眼我颈项上的红丝线,唇角漾起了淡淡的温柔,他说,我怕宠坏了你,将来哪个男人会要你啊?白楚也不会要你的,所以,我不能宠坏你,将来还有男人肯要你! 我心想,昨天半夜还因为白楚的电话而抓狂。今天就这么无所谓的样子,去你三舅姥爷的吧,要是白楚说喜欢我,我就真的跟他私奔,但是,我当然不敢这么跟纪戎歌说,这个男人是深埋在冰海里的火山,鬼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啊。 在我转身回寝室的时候,纪戎歌一把拉住了我,冲我的宿舍门口,努了一下嘴巴,说,白楚。我没猜错,他果真在。 我抬头看去,宿舍楼下,白楚的双手插在裤袋里,低着头,偶而抬头看看天空。清澈的眼神中,是一览无余的伤感。 我刚要喊白楚的名字,纪戎歌已经挡在了我面前。他的眼睛中闪过一丝不愉快的表情,眉心的那道伤痕隐约可见,唇角微微一勾,他细长的手指指了指我的胸口,又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莫春,你得记住你是我的,我不愿意看到这个男人! 我仰着脸,看着纪戎歌,眉心有些淡淡的皱,我想说,你不是要贡献自己的力量陪我恋爱吗?好让我早日吹倒白楚这棵大树吗?怎么现在这么小气起来呢?但是,我肯定不会傻乎乎去问纪戎歌这个问题,我若是真的问了的话,铁定会被他虐死的! 纪戎歌见我不说话,就闪了开来,这时,白楚已经发现了我和纪戎歌。 纪戎歌看了看白楚,低头,抚过我的头发,说,我走了。晚上一起吃饭。说完,轻轻的,在我脸颊一吻,眼睛瞟向了不远处的白楚。 我愣在了离白楚不满二十米的距离处。 三十四 我走近白楚的时候,白楚一直看着纪戎歌的背影发呆。 我突然很想解释,我跟纪戎歌昨天晚上并不是他想的那样。但是,一想,这东西,越描越黑的,还是不说为妙。大半夜的,孤男寡女,让谁都会乱想一气的。 白楚的眼神有些憔悴,但是依旧清冽明亮,嘴唇苍白,他说,莫春,你回来了。 我迟疑了一下,说,你是在等我吗? 白楚笑,看着我,目光柔长,就像阳光一样。他说,我来这里,不等你,还能等谁呢?说完,他温柔的看着我,眼波里有些微微的碎裂,让人心疼。 我突然很奇怪白楚的转变。难道就像麦乐所说的那样,必须有人喜欢我,他才会感觉到我很重要。 什么嘛,这是什么狗屁理论! 我问白楚,听说溪蓝出院了,她现在好吗? 白楚笑了笑,说,她很好的,你不要担心了,她没事的。然后,他很小心地说,莫春,昨天晚上,我跟他说,我这几个人要筹备一场很重要的画展了,可能需要你给我帮忙,他有没有跟你说过? 我突然很兴奋,说,很重要的画展?白楚,是你的画展吗?太好了!我来给你帮忙吧!我和麦乐一起给你帮忙! 白楚看着我,看着我兴奋的像个小孩子一样的表情。笑说,你真的很开心吗? 废话,我不开心,我兴奋什么!当然了,在白楚面前,我还是得伪装的很矜持的,我说,我就是挺替你开心的。 这时,白楚的电话响了起来,他看着手机上的号码,是溪蓝。他的脸色微微一变,示意我不要说话。溪蓝细着声音问他,白楚,你在哪里? 白楚看了看我,说,哦,我在画廊,筹备画展的事情。溪蓝,你吃饭了吗?我出来得太早,没有给你买早餐。 溪蓝说,哦。 白楚说,溪蓝,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我很快就回去,你记得吃药。 溪蓝说,白楚,你的画廊对面,是不是还站着我的姐姐莫春啊?她是不是一直默默的在你身边,看着你,看着你对我说谎啊? 白楚的脸色大变,他说,溪蓝,你在哪里? 溪蓝说,白楚,你别看了,我就在我亲爱的莫春姐姐身后! 当白楚的眼睛望向我的身后时,脸上的表情都变了。他握手机的手,轻轻从腮边滑开。溪蓝也挂掉了电话。慢慢地从远处走近,绕过我的身边,转到白楚面前。 我定睛一看,是溪蓝,我惊讶的眼睛都快掉到地上了。 我倒不像白楚,有点说谎被人戳穿的痛楚。我之所以惊讶,是因为,不知道多久了,我很少看到双腿走路的溪蓝。 我的大多时间,看到的溪蓝,都是躺在病房里的,那个病歪歪的小女孩。 而此刻,她突然会双腿走路了。 我不能不诧异。 溪蓝看了看我,很亲热的喊我,姐姐。但是,眼神之中的冰冷如同未破的春冰一样让人心生寒意。 白楚看着溪蓝,眼睛里闪过一丝不自然的表情,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笑笑说,刚才还在画廊,但是,因为跟莫春说画展的事情,所以…… 溪蓝甜甜一笑,说,我也是想莫春姐姐了,很久都没有来看看她了,所以,病好出院之后,就跑出来,想看看她。没想到,咱俩这么心有灵犀。说完,就像一个小孩一样幸福地笑,笑着笑着,就跑到白楚身边,轻轻挽住白楚的胳膊说,白楚,我今天早晨看到你昨晚画的画了,非常好看,画里面的女子好漂亮啊。白楚,我能为你的画展帮点忙吗? 溪蓝后面的话,让白楚的脸色更难看了,但是他是一个如此善于隐忍的男子,所以,只能笑笑,宠溺地看着大病初愈的溪蓝。 当天早晨,溪蓝和白楚一同离开了。我看着他们的背影,心里突然失落起来。我很奇怪的想,会不会是纪戎歌这个浑球捣得鬼! 白楚和溪蓝走后,胡为乐和莫帆居然也从学校翻墙而出,来我的寝室找我。 莫帆一直不说话。倒是胡为乐就像个小机关炮嘟嘟嘟嘟说个不停,他说,纯洁,听说你夜不归宿了?听说你跟着一个开宝马的男人出去了?为什么我和莫帆打了你一晚上手机你都不肯接? 胡为乐一说手机,我才想起来。为什么他的电话我总接不到的原因是,我将他的电话设置成了拒接来电。因为自从我上次拒绝了他的表白之后,胡为乐小朋友,每天都会给我打电话,进行远程教育,给我洗脑。 他用尽手段告诉我,他不是小孩。反正我每次都能听到他的旁边,有莫帆这个没门牙的小孩小声的笑。我心想,难道胡为乐说喜欢我,是和莫帆的合谋?莫帆为了报复我曾经对他的拳打脚踢而给我设的套?这个浑球,要是真是这样,我非杀了他不成! 胡为乐对我的谆谆教导,令我自杀的心都有了。他说,纯洁,我们的差距不大,古话不是说了吗?女大三,抱金砖,我们才相差两岁啊。 我当时真抓狂,我就说,那你回你妈肚子深造一年吧,等我们俩真的是女大三了,我就跟你在一起。 他身后,莫帆笑得都快憋死了。 后来,为了摆脱胡为乐,我就毫不留情的将他的号码设为拒接来电。所以,难怪,昨晚他总是打不进来,我也接不到。 现在胡为乐正在为我不接他的电话而抱怨不停。最后,他还是将话题转回重点,他说,纯洁,你昨晚上哪里了? 他问这话的时候,莫帆也眼巴巴的看着我。莫帆见我不说话,他也低着头,眉心之间有很浓的伤痕。他走的时候,跟我说,姐姐,我知道,爸爸没有死,他在监狱里,是不是?我是罪犯的儿子是不是?别人都看不起我们姐弟是不是? 我刚要张嘴辩解什么,莫帆却摇了摇头,说,姐,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什么事情都清楚的。奶奶将这件事情已经全部都告诉我了。姐,我不会再让你失望的了。我不会让别人因为我,再看不起你的。只是,姐,你也不要让别人看不起你啊。 说完,他就和胡为乐勾肩搭背地走了。走到半路,他又折回来。冲我笑笑,说,姐,你很快就要过生日了。你想要什么礼物,我一定利用暑假打工给你买!只是,姐,你生日的时候,我没法送给你,因为我没钱,等我暑假打工完了,补给你好不好? 莫帆看着我,笑,豁着缺了一颗牙齿的嘴巴。 哎,真不愧是我弟弟,少了一颗门牙,都能笑得这么倾国倾城。 我的眼睛有些微微的湿。却不知道该跟眼前这个少年说些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其实,我最需要的礼物,就是他永远都健康平安。我还想,等我暑假,找个合适的工作,赚钱,一定要给这个小浑蛋补一颗如花似玉的门牙。 麦乐如果知道我说“我最需要的礼物,就是莫帆永远都健康平安”的话,一准儿会说我矫情。 因为几天前,她电话我的时候,问我,寿星,寿星,你生日快到了,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啊? 我还跟她唧唧歪歪的,耍着小聪明,还故作漫不经心的说,我看好了娇兰的慕司腮红,在那个柜台流星往返了不知道多少趟,就是没有钱啊,350大洋啊。那些BA干脆抢算了,那么贵的胭脂我这个用大宝的贫民妹妹这辈子买不起啊!不过那胭脂确实漂亮啊,如果你要送我的话,我不反对…… 麦乐翻着白眼说,你三舅姥爷的,你的要求超过了我的预算了!你爷爷的当我是提款机啊!不成,你还是继续惦记着它吧! 我说,姚麦乐,你个没良心的,那你问我干什么啊?我实话实说你又不乐意,你个王八蛋,我不跟你说了,我继续给莫帆补语文去! 麦乐就嘟囔着,知道你这个混蛋女人会狮子大开口的,你还不是为了把这些日子给我炖小母鸡的钱变相地给要回来?切!你麦大姐偏不给你还回去,我要你惦记一辈子。 我说,去你个小母鸡吧!可是这句话没说完,麦乐的电话已经挂断了。 只有我对着手机自言自语,往旁边斜眼瞅瞅,莫帆同学正拿着语文课本眼巴巴的看着我。 我当时简直快疯了,我只不过就这么一次“夜不归宿”。到了第二天一大清早,就人尽皆知了。 三十五 麦乐的手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恢复了自由。 自从她的手恢复自由起,她就每天在我面前晃着她的爪子,一边晃,一边感叹,原来戴手铐是这种感觉啊!突然,她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对我说,唉,莫春,你爹不知道整天戴着手铐腻味不腻味啊? 她的话,刚说完,我的脸色就变了。她一见我的脸色有变,也知道自己刚才又大舌头了。所以,就灰溜溜地逃离了宿舍。 中午的时候,她从校门外溜达了回来。当她一脸油光地回到寝室时,我正在和刚回宿舍的黄小诗下跳棋。 黄小诗在我无敌的悔棋术下,脸都变成青绿色了。 当我看到容光焕发的姚麦乐时,拿着棋子的手就停在半空了,一时激动也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我说,看不出来啊,前几天,跟张志创睡了一晚上,你就容光焕发了。 在我对面的黄小诗看了我和麦乐一眼,没作声。 麦乐没理我,看了看我对面的黄小诗,还有她脖子上的那些抓痕,开始有些激动,说,黄小诗,那天我们离开后,那只母老虎是不是又打你了? 黄小诗摇摇头,她的眼睛有些闪烁,说,不是,是我自己弄的,家里蚊子多!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就问黄小诗,我说,听说,苏格拉是你哥哥? 黄小诗轻轻地点点头! 麦乐问,那他的脚是天生的残疾吗? 黄小诗摇摇头,说,哪能啊,你们还记得吗?当时发生在我们小区楼道里的一件怪事。俩欲火焚身的小情侣打劫了一只避孕套。苏格拉的腿就是当时被他们给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再也没有好起来过。 我和麦乐面面相觑。 自从,麦乐知道了自己多年前的失误,导致了苏格拉变成了一个瘸子。心里就对苏格拉产生了无比的内疚之情。 所以,经常同苏格拉厮混在一起。 一起上选修课,一起上晚自习,一起吃饭,就差一起共读小h书了。我看着麦乐那劲头,大有以身相许的意思。 麦乐说,莫春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自己欠苏格拉的,经常我的心就莫名的难受,我总感觉苏格拉跛着脚走在我的心脏上,好疼,好疼。 我心想,矫情什么,要是苏格拉真的踩在你的心脏上,还不把你活活踩死。 你还能不时的同苏格拉“幽会”之余,同那个长痔疮的小警察私通一下款曲。 人民警察张志创偶尔开着小警车到我们学校来找麦乐,说是调查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其实,我觉得他就是过来,调戏麦乐的。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那天晚上,麦乐洗澡时和张志创的火爆经历,我就脸红,我一脸红,纪戎歌就盯着我发呆,纯黑色的眼眸闪过一丝爱情的表情,转瞬即逝。我发现,纪戎歌对红颜色的东西比较感兴趣,比如,我变红的脸蛋,比如,我脖子上的那条拴袖扣护身符的红丝线,他总会盯着发呆。 我却总爱对着纪戎歌眉心那个飘渺的伤痕发呆,因为我觉得这个伤痕实在是太帅了,就跟设计师精心为纪戎歌贴身打造的一般,纪戎歌看着我盯着他发呆,就问我,喂,你在看什么呢?不要这么色迷迷的吧? 我就嘻嘻的笑,我说,喏,你眉心的这个伤痕好帅啊。说完,我就忍不住伸手去触碰。 纪戎歌一愣。 在那一刻,我的指尖触到了那个伤痕,竟然有一种宿命的感觉。那个伤痕如同缠绕的青藤一般,缠上了我的指尖。 一片模糊的疼痛,还有,那些模糊的时光。 闪烁在我晶亮的指甲之上。 恍若泪光。 那段日子,大概是纪戎歌对我最满意的日子了吧。而且,也应该刘我和纪戎歌相处得最风平浪静的日子。 因为那段时间,我没有和白楚有任何的联系。 虽然,我夜不归宿后的第二天清晨,白楚来找过我,说起过画展需要我帮忙的事情。但是,自从溪蓝甜甜地微笑着将他带走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我。 我常常靠在纪戎歌的肩膀上发呆,风吹起我的长发,抚过他沉静的脸庞。他会回头,看我一眼,说,喂,仙女,不要在我衣服上流口水!很贵的! 这个时候,阳光正好洒满他的眼睛,在他这层故作冰冷的外壳下,我总能看到一种莫名的温柔。 我突然很想,问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但是,我没有问出口。 也有很多时候,他在书桌前分析手头的案件,而我在他身边像只跳蚤一样跳来跳去,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纪戎歌常常会挥一挥手,貌似很不耐烦的说,再跳,再跳就将你同我的小狗一样,让我妈把你“牵”走啊! 我就吐吐舌头,跃进那张宽大的沙发上,背我的英语单词。每当这个时候,纪戎歌的眼角都会有一丝得意的笑。似乎很享受这份“驯服”我的感觉。 背英语单词背累了,我就会给纪戎歌讲起童年时代“天神少年”的事情。我讲得可谓声情并茂,可是,纪戎歌就会很不屑地看着我,一脸“你杜撰水平也太差劲了吧”的表情。 后来,看不出眼色的我,继续恬不知耻地问他,你说,当年,“天神少年”是为了救我,还是为了救麦乐吧? 纪戎歌就笑,莫春,你不至于吧?你当时才八岁啊?你就这么花痴了? 我很奇怪地看着纪戎歌,你怎么知道我当时八岁? 纪戎歌的眼神微微一凛,眉头一皱,说,我胡乱猜的,随口说的,怎么?犯法了? 我摇摇头,没啊,就是奇怪啊! 纪戎歌从座椅上起身,拍拍我的肩膀,说,好啦,“天神少年”是一时想不开,才去救你们俩的!走吧,咱们吃饭去!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的心情特别闷。我突然想,如果是白楚,他听我讲这段往事的话,一定会用一种极心疼地复杂的表情看着我,眼底闪烁着无限的温柔,他一定会用手轻轻的摩挲过我的头发,叹气,莫春,你的童年真令人难过啊。 就这样,很多毫无联系的日子——我和白楚的。我常常会惦记,他今天过得好不好。画展如何了? 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拨打了他的手机,接电话的却是溪蓝。 我迟疑了一下,问她,白楚的画展怎样了? 溪蓝在电话那端笑魇如花,她说,还能怎样啊?取消了呗,投资画展的人听说贪污公款东窗事发了,所以,白楚的画展也就此搁浅了。 我心里淡淡的失落,问她,难道白楚没有再联系过别的肯投资的人吗? 溪蓝笑,我很想帮他联系的,但是我没有姐姐你这么神通广大,又是认识开宝马的富家子弟,又是认识畅乐园的那个鼎鼎大名的邱总。我想,我没办法可以施展的。 我不知道溪蓝的话为什么这么刺人。但是,如果真的像她说的那样,白楚的画展搁浅了的话,那么白楚现在一定很难受吧。想到这里,我的心也难受得要命。 当时,我甚至想,我是不是该帮白楚联系一下邱总呢?当我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喜欢这个男人喜欢得多么卑微多么不可救药! 当然,我联系过白楚这件事情,纪戎歌不知道。 所以,我和他的交往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很多时候,我应该是喜欢这个有些霸道又有些邪气的美男同志的,否则,我不会每次都期待着他的出现。 期待着他手心的玫瑰,期待他温暖的目光紧紧缠绕在我的身上,甚至,在某些自习课上,我会突然想起他,有些莫名的发呆。 我喜欢他的笑,唇角微微翘起,霸道之外有些小小的孩子气。 幸福,是不是就是这样子? 在那些微微甜蜜的时刻,我有时候会想。就让时光在此停滞了吧。这个样子,我不必在想起白楚,不必再为往事难过。 就这样微微甜蜜着,淡淡怅然着,同眼前这个霸道而温柔的男子,一起发呆,然后,终老。 人年轻的时候,都这样,喜欢将所有的事情定义为一辈子。 比如,爱情。 我不知道麦乐是不是将爱一个人定义为一辈子。反正,她整日里忙活着和张志创发展贸易关系。每当张志创到学校里找麦乐的时候,苏格拉这个小h书男的眼神就好像小刀子一样,几乎要把张志创凌迟了。有一次,苏格拉这个极端的小h书男,为了阻止张志创开车进校园找麦乐,有那么几次,不顾一切地冲向他的车,打算鱼死网破一番。幸亏张志创开车的技术比较好,所以,苏格拉的疯狂计划没有成功。 为此,姚麦乐找了一个单独的机会,将苏格拉好一个蹂躏。估计她当时狂殴苏格拉的时候忘记了自己当初说的那句矫情的话了——我感觉苏格拉跛着脚走在我的心脏上,好疼,好疼。 麦乐当时的气势,不仅仅是要把苏格拉的另一只脚给打残了,她简直就想把苏格拉整个人给打残了! 苏格拉这个男孩,就是看小h书有本事,但是却无半点反抗精神,任凭麦乐打,自己就像个橡皮泥一样,任凭揉搓。而且这个橡皮泥上还挂着两条被麦乐蹂躏出的鼻涕。 我一边心惊胆战地看着,一边心惊胆战的想,我要是这样蹂躏胡为乐的话,估计那小子就跳起来跟我对打了。而且,他会一边跟我对打一边对我喊,纯洁!你可以侮辱我的人,但是,你不可以侮辱我的爱。 麦乐揍完了苏格拉之后,对我说,被这样的人喜欢,简直就是侮辱我的花容月貌嘛。 其实,麦乐,你错了。 只不过是,因为你心里悄悄长了一棵草,它正在结籽,然后再散落在你的心里,最终变成一望无际的草原。 草原的名字,不叫科尔沁,也不叫呼伦贝勒,而是叫张志创。 三十六 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偷偷在想,幸亏纪戎歌喜欢我的时候,没有遭遇到苏格拉这样的强敌。胡为乐虽然不喜欢纪戎歌,但是好歹还保持着小美国鬼子的风度;而白楚……想到白楚,我的心就又难过了一下,他始终没有喜欢过我吧?好像是我喜欢他的样子。所以,他们都不是纪戎歌的强敌。 没有强敌的纪戎歌,在办公之余,总是拿着相机拍来拍去的,这个时候,看着他脸上金黄色的笑容,我才知道,原来,他确实是喜欢摄影的。 当他对着镜头里的风景发呆的时候,我就对着他发呆,看他细长的手指,看他温柔的发线,看他抿紧的嘴唇。一切都这么美好,一切都这样安静。这是我喜欢了白楚这么久,都不曾有过的感觉。 对于白楚的喜欢,确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都不知道自己会坚持多久,就这样晃晃荡荡地走了过来,而对于纪戎歌,我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的感受。 然后,想着想着,就偷偷地笑。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样子。 这个时候,纪戎歌总会突然将相机从自己的眼前挪开,回头,满脸狐疑地看我傻笑的表情,他说,喂,喂,你是不是吃老鼠药了?怎么抽成了这样模样? 我就坐正了身子,将视线从他的脸上挪开。心想,不就是比一般人稍微好看了那么一点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不看就不看,不必要说话这么呛人么。 纪戎歌看我表情严肃起来,就问我,你是不是快过生日了? 我生日那天,奶奶一早就煮了面条,说是要长命百岁。当时的莫帆已经考试结束,恰好休息在家,等待出考试成绩。 他冲着我笑,姐,你的生日礼物,我已经想好了,我过完暑假打完工就补给你好不好啊? 我说,你少拍马屁就行了。是不是考试不好?想借此来收买我啊? 莫帆就笑,不说话。笑完了,就穿上鞋子跑下去找胡为乐厮混去了。 他们两个最近迷上了骑着摩托飚车,两个小屁孩满城市的高速路上疯。当然了,始作俑者是胡为乐。胡为乐跟莫帆说,你姐姐要是再拒绝我,我就骑着摩托自杀算了。 莫帆当下点了点头,倒不是他认为胡为乐会赢,而是因为他喜欢上了胡为乐的那辆叫驴摩托。他自然是买不起,但是偶尔黑心地偷偷想一下,胡为乐撞死了,正好他继承胡为乐的遗产。 要么说我弟弟笨啊,他忘记了,要是胡为乐真给骑着摩托撞死了,那辆摩托车也自然报废了,哪还轮到他继承啊。 莫帆走后,奶奶抱着日历在床边发呆,因为老眼昏花,所以,她不得不透过阳光来看日历上的日期。 在那一刻,我的心难过极了。 她难道不知道吗?无期徒刑就是终身监禁!终生监禁就意味着,无论她翻破了多少日历,她的儿子,于远方都不会回来了! 别后无期,天上人间。 我低头,慢慢地将面条吃完,试图将这翻江倒海的难过,全部压入心底。 奶奶依旧靠在床边,怀里紧紧地抱着日历,发呆。 已经是很多年了。 每年,她都会买一个新的日历,开始数日子,当新的日历,数成了旧的日历的时候,一年又过去了一年;而奶奶,仍旧会再抱回一个新的日历来,似乎抱着那厚厚的日历,她就抱住了儿子的归期。 想到这里,一颗眼泪从我的眼眶里掉落,落在了面条里。 奶奶突然想起了什么,问我,莫春啊,你那个白楚老师,是不是好久没有来了?他和溪蓝是不是吵架了啊?我怎么最近总是看到溪蓝跟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在一起啊? 我偷偷擦擦眼泪,看了看奶奶,我想,这老太太真是太有才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就连年轻人的事情,她也这么一清二楚的,这老太太八卦起来,我和麦乐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只是,溪蓝和白楚最近貌似好得很。否则,白楚,怎么可能都不给我打电话了呢? 他最爱对我诉说他的悲伤的! 从家里离开的时候,我想,暑假到了之后,我一定要找个合适的工作,赚钱,给莫帆补一颗牙齿,给奶奶配一副老花镜,让她能够清楚地看着日期,看清楚那些个可能会让她惦记一辈子的儿子的归期。 刚刚出门,麦乐就打来了电话,她说,莫春啊,生日快乐啊!一起出来鬼混吧?现在纪戎歌和张志创都在我眼前啊。<kbd>http://www.99lib?net</kbd> 我说,啊,你们仨怎么勾搭成奸了?你是不是放假之后,就将苏格拉给抛弃了,专心攻张志创这一关啊? 麦乐说,别胡说八道了!今天你过生日哎,纪戎歌喊我,是为了给你选一份满意的生日礼物哎,真是好男人…… 麦乐的话还没说完,纪戎歌就抢过了电话,他说,我才没有那么好心呢!我只是觉得像你莫春那么怪异老土的嗜好,我这么新潮的人选择的你未必能欣赏得了,所以,就拉上了你的朋友。 我撇嘴,说,白楚今天约我吃饭,我不陪你了。白楚给我送的生日礼物,不必经过我的朋友,我都喜欢…… 纪戎歌的声音立刻变调了,他说,你给我闭嘴!你今天如果敢同他一起吃饭,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莫春! 我心想,原形毕露了吧?!其实明明就是关心我嘛,还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佛祖表情,切!一说白楚,这个人立刻就沉不住气了,想到这里,我就偷偷地笑。 纪戎歌在电话那端依旧不依不饶,他说,莫春,你给我听好了!你要是今天真的跟白楚一起的话,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我告诉你!我可是刚才才看到你弟弟和你的小情人胡为乐了,你要是敢给我出轨,我就将他俩一起扔到楼下去。 不知道是不是我耳朵出了问题,我总感觉纪戎歌说这话的时候,麦乐和张志创似乎正在他的身后,很兴奋地摇旗呐喊,为他助威呢。 我心想,麦乐这个拜金女怎么会成为敌营中人呢?这种行为,纯属道德问题,简直就是卖友求荣。 另外,既然纪戎歌你都说胡为乐是我的小情人了,还有比这更厉害的出轨吗?你干脆将你身边我最好的朋友麦乐给推下楼去作为报复好了。 我忍了。 我说,你怎么知道的? 纪戎歌就笑,虽然你这么讨厌,但是总归是我女朋友!还有,我告诉你,我怎么知道的,因为那个叫胡为乐的小屁孩,最近不是整天在为了你的生日忧愁吗? 我吃惊地看着纪戎歌,你怎么知道的? 纪戎歌说,看了他发给你的短信了呗。 我说,你真是小人! 纪戎歌说,哦,谢谢夸奖! 三十七 我在阳光百货看到这三个活神仙的时候,那俩大男人正在麦乐身后充当保镖呢,而麦乐正在大肆搜购化妆品。不知道是不是今天张志创要大出血了。 纪戎歌一看我出现了,就微笑着,走了过来,将我带到专柜前,麦乐正在一脸兴奋的让专柜的漂亮BA给她化妆。 我一看,那个化妆品品牌,就直接腿软了,我悄悄跟麦乐说,感谢人民感谢党感谢和谐社会,有大宝这么实惠的化妆品,否则,我更穷疯了。 麦乐大概怕我在BA面前给她丢脸,所以,掐了我大腿一把,我立刻整个人都挺拔了起来,昂首挺胸的模样。 麦乐将我拉到她嘴边,小声说,莫春,这是我第一次买这么贵的化妆品,别给我丢脸好不好啊,大姐? 我很机智地点点头,说,没问题。 当我直起腰来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最近的物价疯狂上涨,方便面涨价,猪肉涨价,连豆腐干据说都要涨价,于是我就很揪心地问麦乐,哎,那个咱用的大宝最近会不会涨价啊? 麦乐的脸立刻绿了,眼睛狠狠地瞪着我,感觉像要将我一口吞进去似的。 那个BA的脸色也变得有些傲慢起来,她说,哎呀,大宝啊,我们都是用来擦脚的,说完,很鄙视的看了我一眼。 纪戎歌的眼睛突然黯了下来,他的手指敲了敲专柜的玻璃,说,小姐,将你们柜上最贵的最王牌的化妆品给我开二十瓶。 那个BA以为纪戎歌在开玩笑,就冲着这个漂亮的男子,笑笑,说,用那么多干嘛啊?浪费啊。先生,你别开玩笑了。 纪戎歌不理她,说,浪费?不浪费,我女人要用来擦脚!你最好动作麻利点! 我拉了拉纪戎歌的衣角,说,二十瓶?擦脚也擦不完啊? 纪戎歌看了看我,唇角勾着笑,说,擦不完,那你就摔在地上听响声好了! 当纪戎歌刷完卡后,那个BA的态度立刻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给我们倒水,堆笑满脸说,先生,你还需要点什么吗? 纪戎歌冷冷的说,我需要几条狗链子,你这里有吗? 那个BA冲纪戎歌飞了飞媚眼,说,先生,你说笑了。你要狗链子干嘛啊? 纪戎歌,不干嘛,就是养了几条狗,狗眼看人低,所以得拴起来,免得狗发起疯来,咬到人。 说完,就轻轻的拉起我的手,向门外走去。 麦乐对张志创说,纪戎歌真不愧是律师啊!这嘴巴弄得,跟刀子似的。 张志创就笑,看了看麦乐说,纪戎歌这个人啊,嘴巴最帅的时候不是做律师的时候,最帅的是去做谈判专家的时候,当时去劝说一个要自杀的人,最后,不仅把那个人劝说得不自杀了,还将那个人劝说得遁入空门当和尚去了。帅吧? 麦乐点点头,说,帅! 其实,在麦乐心里,那个最帅的人,还是我们八岁时,遇见过的那个“天神少年”,反正前几天,我还听到麦乐在睡梦中梦呓,什么什么“天神少年”救救我。估计她在做恶梦了。不过,麦乐关于“天神少年”最强悍的对白,是初中开始学英语的时候,那个时候,刚刚进入青春期的我和麦乐,简直为了那个“天神少年”斗争的你死我活,连梦中也不放过机会。 后来黄小诗告诉我们的,那个时候,麦乐在睡梦中呓语:’syoutname?I’m麦乐。‘st‘saruler。‘st‘sapple。‘st‘sa天神少年。 三十八 中午的时候,刚吃过午饭,纪戎歌就被一个电话给催了回去。 他走的时候,眼睛里是满满的歉意,对我说,莫春,事情很紧急,我也没想到,生日就不能好好陪你了,等我回来补上。 我当时收了麦乐和张志创一起送的一个水晶手链做礼物,正在满心憧憬地等待着主角同志纪戎歌献上的大礼,谁知道他一声不吭的就要离开,而且说以后补上,哎呀,我当时着急的,就差脱口而出,你先把礼物给我吧,咱不补了!但是为了在麦乐的新欢张志创面前不丢人,我还是故作镇定的点点头,其实,心里不知道多憋屈! 纪戎歌离开前,轻轻弹了弹我的脑袋,嘴巴弯起一个迷人的微笑,说,好好的玩啊!今天一定要开心啊! 纪戎歌离开后,麦乐问张志创,说,纪戎歌是不是去会别的女人了啊? 张志创白了麦乐一眼,说,你以为都像你啊,有三妻四妾的? 张志创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知道,麦乐最近跟一个叫做苏格拉的男生在校园里走得很近。所以,他的话里,难免有讽刺的意味。 麦乐说,那纪戎歌干嘛走得这么形色匆匆啊? 张志创说,据我猜测,应该是纪老爹地在催促他了…… 纪老爹地?纪戎歌的父亲?麦乐好奇地看着张志创。 张志创就笑,说,看样子,你还是很有智商的嘛。然后,他又皱了皱眉头,说,人家莫春都不问,你跟着瞎积极什么?总之,纪老爹地是个很麻烦的人,总是有层出不穷的事情需要纪大律师过去给他摆平,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看了看四周,仿佛要说一个很隐私的事情一样,他说,纪老爹地当年最著名的就是那个顶罪案…… 说到这里的时候,一个大腹便便的男子,走了过来,呼唤张志创。 我一看,凭借着我优良的记忆,一眼便记起了这个人,不正是当时纪戎歌和莫帆胡为乐打成一团时所进的那个派出所的所长,猪脸王嘛。他身边,还站着一个骆驼脸的男子,当然就是邱总了。 张志创冲他笑了笑,说,王所长,你怎么有空来这里吃饭了? 王所长就笑,说,老婆出差了,我只好自己混饭吃了。然后,他看了我一眼,似乎很有记忆的样子,说,你的弟弟叫于莫帆? 我点点头,心想,这个王所长真是心忧天下,吃饭的时候都不忘调查民情。他不会还要问我爸爸叫什么我奶奶叫什么吧?如果他记得于莫帆这个名字的话,那么留在派出所的备案中自然有我老爸的名字了,还问什么问? 王所长看了看我,沉吟了一下,笑了笑,跟张志创打了个招呼,就转身离开了。邱总在一边,离开时,冲我很妖媚的摆摆手。 麦乐一见那个猪脸王和邱总双双走了,就追着张志创问,什么顶罪案啊,快说,快说! 张志创想了想,就说,你要问,去问那个王所长去,他可是这件事情的经手者哎。我不想再揭我朋友的老底,没意思,哎,我说麦乐,你能不能学习一下莫春,斯文一点啊? 麦乐轻轻冷哼一声,说,她要是能用厮文形容,那母猪就能用貌美如花形容。 我看着他们俩,心想,本来作为一个电灯炮我已经很不容易了,现在又被你们俩挤兑,我还不如趁早撤了算完! 我走的时候,麦乐也追了出来,她说,莫春,你怎么不玩了啊? 我说,玩个屁,我快被你们一个红脸一个黑脸给挤兑死了!你一边去,跟张志创呆在一起去! 麦乐说,他回警局了,有事情。 我说,噢,那我应该很荣幸,升格做你的替补呵。 其实,我一直想问问麦乐,很久之前的那个晚上,她和张志创是怎么度过。但是又觉得直接问的话,显得我太色情了,为了维持我的玉女形象,我只能舍弃了这个纠结得我心脏都快发毛的问题。 麦乐说,既然纪戎歌今天晚上不能陪你的话,我们俩喊黄小诗一起去畅乐园玩吧,我们俩出资给你庆祝生日。 我看了看麦乐,心想,畅乐园?切,你这点小算计我还不知道?你选择了畅乐园,又选择了黄小诗,无非是希望那个骆驼脸邱总看在黄小诗的面子上,将咱们的玩乐费给省掉。还出资呢!说得好听! 想起邱总,我突然想起,或者,我应该让白楚去联系他一下。让黄小诗给搭一下桥,说不定这个半途而废的画展还有转机,毕竟邱总每次跟我说话的时候,还是风雅满满的样子,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有一张花了银子买回来的本科文凭。 想到黄小诗,我有些脸红,原来,我自己在心底已经将自己的朋友看低了,已经默认了那些传闻,黄小诗是邱总的小蜜。 想到这里,我的心翻江倒海的难受,曾经的那段美好记忆里,关于我的,关于麦乐的,关于黄小诗的,关于我们三个的,都仿佛水晶一样。 而这水晶,终于有一天,碎裂了。虽然,我多么多么地不愿意去承认。 但,这毕竟是现实。 我们三个,再也回不到那个天真无邪的时代。 一起奔跑一起笑。 一起长发飞扬。 三十九 有没有告诉你,“生日”就是“生无宁日”的意思? 反正没有人告诉过我,要是知道,生日是这个意思,打死我也不会和麦乐像两只荷兰鼠一样在街上溜达。如果我不在街上溜达的话,我应该就不会遇见胡为乐这个小王八蛋! 胡为乐是从一辆挖土机上蹦到我眼前的。 当时,麦乐还指着远远的挖土机对我说,你看,怎么城市的街道上有这种东西啊,绝对会被告扰民的!当时也有很多的市民在对着这个挖土机指指点点。 我本来是想上去看热闹的,但是,一走近,胡为乐就抱着一把断弦的吉他从挖土机的大铲刀上,蹦了下来。 结果,因为蹦的方位有些偏差,他差点摔死。 虽然,他没有摔死,但是却把不明状况的我吓了个半死。 胡为乐从地上爬起来,抱着吉他就在我身边大跳大唱:tellMocellMochunIneedher! 他一边唱一边蹦跳着围着我转圈,清亮的眼睛一直看着我,最后,扑通一下——跪在我面前,说,莫春,我爱你!生日快乐! 我傻瓜一样看着胡为乐自娱自乐,身边的麦乐看了看挖土机上红艳艳的大横幅,上面写着我的大名:莫春!我爱你!生日快乐! 麦乐看了看街道上那些停住了步子观望的行人,对我笑,说,我靠,胡为乐果真不愧是九十年代生人啊!小美国鬼子就是有激情!你的纪戎歌简直不能与胡为乐相提并论。 说完,她就咯咯地笑个不停,就跟古代妓院的老鸨给自己家的姑娘找了一个有钱的款爷一样开心不已的样子。 胡为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很精美的盒子,打开,里面放着一个很精美的戒指,他很小心的将它捧给我,说,生日快乐!我爱你! 爱个屁!我一把将他手里的那个盒子给打翻在地。 当时的我,不能不气恼。因为,街上的所有行人,都在看着我,像看一只动物园的大猴子一样看着我。 我只能爆发了。 我斜了斜眼睛,看看周围有没有莫帆这个小浑蛋存在。如果他是胡为乐同谋的话,我一定将他就地正法。 胡为乐看着被我甩在地上的戒指,看着我,像个用心做事却没有得到肯定的孩子一样伤心。我指着他的鼻子大骂,我说,你是不是有毛病啊?你才多大点儿?学什么花花公子,装什么浪漫。 胡为乐呼的站了起来,满脸通红,十七岁的小男孩特有的固执和不满,说,你不就是喜欢纪戎歌和白楚那样的男人吗?为什么他们可以对你这么做,我就不能?我也喜欢你! 我知道自己不狠狠地骂他一顿的话,这个小孩是不会清醒的,只会一个劲的往牛角尖里面钻。 所以,在那么多人面前,我很轻蔑地看了他一眼,我说,因为他们都是成年人,能赚钱,能养我。而你,只不过是个小屁孩,买的这个戒指怕都是花你爸私房钱吧?你还有什么资格来跟我说,你喜欢我?等你能用自己赚的钱给我买戒指了,你再来跟我说这些话吧! 说完,我的脚轻轻地踩过地面上这个十七岁男孩子不知道用了多少心思给我挑选的这枚戒指。 胡为乐傻傻地看着我,麦乐也傻傻的看着我。 胡为乐的脸变得异常难看,一个十七岁的小男孩,想到过他的这次表白会遭到拒绝,但是,绝对没有预料会遭遇侮辱。他弯下腰情绪异常激动,他说,莫春,我发誓!我暑假一定赚够了钱,给你买戒指,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你不能瞧不起我!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城管给拖走了,连同那辆违规的挖土机。 我猜测得果真没错,莫帆这个浑蛋果然在!开始的时候,他一直猫在人群后,怕我看到灭了他,现在他的好兄弟胡为乐被执法人员给带走的时候,这个浑蛋居然奋不顾身的跑了出来,追着车大喊,我也算一个,我也算一个。 麦乐说,莫春,你弟弟真义气啊!只是,这么义气的小孩,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姐姐呢?说完了,就偷着抿嘴笑。 四十 人要是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的。 我生日这天,就是我的全部牙缝都被塞住的时候。 不是我对莫帆和胡为乐漠不关心,只是,我知道,这点小事情,胡为乐的姑姑自然会去拿钱解决,所以,当时,我就将手机给关掉了。 我想,一定不能让那些执法的同志找到我,我可不想掏钱去赎那两个小浑蛋。 所以,当天晚上,我,麦乐,黄小诗就在畅乐园花天酒地。当然了,我之所以敢这么花钱,是因为麦乐说了,她和黄小诗出钱。 于是我们三个人,各怀心事地疯狂着,不过,也仅限于喝酒。 喝着喝着,我的眼花了,发现对面的麦乐和黄小诗居然加在一起有三个脑袋,我心想,难道喝酒能将人的脑袋喝成一个半?待我仔细看清楚的时候,才发现对面居然多了一个骆驼脸,噢,原来是畅乐园的邱总。 他在我对面一脸微笑地给我唱生日快乐歌,还笑嘻嘻的看着麦乐,仿佛当年把麦乐的鼻子打成驼峰的人不是他一样。 黄小诗在他面前,小鸟依人的模样。我的胃,霎时之间,又开始翻江倒海的难受。我摇着脑袋对他们说,我说,麦乐,小诗,我去一下下,然后,我对骆驼脸邱总笑,我说,失陪一下,然后我就晃向了洗手间。邱总在身后吆喝,说,莫春啊,赶紧回来,咱俩谈谈琴棋书画啊。 我心想,你长得就跟琴棋书画似的。但是嘴巴上又不敢讲,因为,我要努力镇定一下,回来为白楚向这个附庸风雅的骆驼脸邱总争取一个画展的事情。 真可悲啊。 他忘记了我的生日。 我却念念不忘他的事情。 但是,正在我要向厕所进军的时候,却惊见了我一辈子都不敢相信的一幕——溪蓝居然在畅乐园,居然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跟两个小无赖勾肩搭背,看她那兴奋的样子,跟嗑了药一样。 就是因为这一幕,因为溪蓝,我突然发现自己的牙缝全部被凉水塞住了。 这是我做梦也不会想到的场面。 我一直仰望的男子,他所一直珍惜如玉的女子,居然在畅乐园里,放浪形骸,而且,居然被我给看见了。 他三舅姥爷的。 我真想把我的眼睛挖下来,在脚底踩两下。 当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感受,所以,我忘记了去厕所,冲向了溪蓝的面前,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酒杯!反手,泼在了她的脸上,我说,你还要不要脸!白楚瞎了眼睛找了你这样的女人。 溪蓝看到我,先是错愕,然后,笑,反手就是一巴掌,打得我眼冒金星。 我没有预料的,一向柔弱的溪蓝,一向温柔的溪蓝,居然会有这样的举动,而且力量是这样的巨大。 我几乎摇晃着要冲上去,跟溪蓝同归于尽。但是整个人却被她身边的两个男子给牢牢的钳制住了,所以,我只能用眼睛喷火,也无法在溪蓝这个浑蛋的脸上,为自己讨回公道。 溪蓝看着我,可能是因为酒精的原因,她也在摇晃。我还没来得及骂她,她反倒将我臭骂了一顿。她指着我的鼻子吼,她说,于莫春,我这一辈子都毁在你和白楚手里了! 我靠,这个女人是疯狗吗?怎么乱咬人!我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她有这个强项?明明是我的小初恋,小暗恋,全部都毁灭在她的手里才是!如今,她却反咬我一口! 我一边狠狠地瞪那两个扯住我胳膊的小无赖,一边骂溪蓝,我说,你还有没有良心,白楚对你那么好,你居然在这里做这样的事情。 溪蓝的手,突然抓住了我的肩膀,因为酒精,因为嗑药,所以,此时的她已经不是那个温柔如水的溪蓝,她眼里那份隐藏了许久的冰冷,最终锋芒毕露。 她一会儿笑一会儿哭,说,莫春啊,白楚对我好?你怎么就知道他对我好?你们俩个都不是人,你们两个害了我,说到这里,她的眼睛似乎陷入了迷乱之中,满是痛苦和仇恨的火焰! 我看着她这个样子,心想,满心仇恨的应该是我吧?你这个被白楚泡在蜜罐子里的女孩,还过来跟我说伤害?太笑话了! 溪蓝说,莫春,你知道吗?如果,不是你当时让我认识了白楚,我也绝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我小的时候,是你莫春的玩具娃娃,长大了以后,又变成了你喜欢的男人的玩具娃娃,而现在,你们俩却一起把我揉碎了。 说着,她的眼里开始掉眼泪,急剧坠落。 她轻轻抱着我的脑袋,冰冷的手指不停地在我脸上划过,她将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突然之间,就像个小孩一样,无声的抽泣,她说,莫春,很久之前,我喊你姐姐,我相信你,依赖你,可是你呢?你却将我当一个玩具娃娃一样,送给一个拿画笔的男人。 她喃喃,莫春,你知道吗?为什么白楚对我这么好?因为他欠我的!说这话的时候,她的泪水掉在我的肩膀上,冰冷生硬。她说,白楚根本就不喜欢我,他喜欢的是他自己。他太爱他自己了,所以,拼命的神化他自己,或者,他爱的是你,所以,他要掩盖所有的真相,做你心中的神。他要完美而无憾地永远活在你的心里,就像一座庄严的祭台,而我,不过是这个祭台上的羔羊,只是为了维护他的完美,他在你心里的那份该死的完美! 说这话的时候,溪蓝整个人都在我的肩膀上,就好像一个人失去了力量失去了方向的鸟儿,而我是她暂时栖息的树枝。 我说,溪蓝,你不要在这里假惺惺了。 溪蓝就笑,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无限的悲伤和疯狂的情绪从她十七岁的瞳孔里折射出来,她说,莫春,我告诉你吧。你还记得当年,白楚带我去山上写生吗?我当时不要去,可是,你为了让他高兴,非要我去。我多么信任你啊,我的姐姐,可是,你把我交在他的手里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能不能保护我?作为一个姐姐,你,居然,连这点关心都不肯给我……说到这里,溪蓝收住了眼泪,一字一顿的说,于莫春,你知道吗?那一天,在那座山上,在白楚的面前,我被一群人给轮奸了…… 于莫春,你知道吗?那一天,在那座山上,在白楚的面前,我被一群人给轮奸了…… 于莫春,你知道吗?那一天,在那座山上,在白楚的面前,我被一群人给轮奸了…… 溪蓝的话,如同炸雷一样,将我的脑袋给震碎了,我愣在了原地,她的话,就像千万条毒蛇一样,啃噬着我的心脏,纠缠着我的呼吸。 她的手再次抚过我的脸庞,眼睛里含着泪光,狠狠的挥手,重重的落在了我的脸上,打得我头晕目眩,可是,我感觉不到疼痛,只能感觉她的言辞像刀一样绞碎了我的整个心脏,她说,这一耳光,是你欠我的。你不配做我的姐姐,你不配我的信任! 说到这里,她的眼睛几乎都碎裂在泪光之中,她绝望地看着我,咬了咬嘴唇,说,这么多年来,我安心地接受这个现实,我以为他真的对我好,真的爱我!可是,直到你的身边有了纪戎歌出现,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将要失去你了,所以,整夜整夜的抱着手机给你打电话,整夜整夜地在画室里画你的模样……当年,在那座山上,噩梦之后,他多么卑微地哀求我,不要我将这件事情告诉你!他是跪着哀求我的!说一辈子会保护我!守着我!爱我!疼我!报答我!那天我回家之后,你看着白楚对我的好,还对我冷鼻子冷眼,你知道不知道,你的妹妹受了多大的伤害!你又知道不知道白楚对我的好,是我拿着自己的清白换来的……可是,到如今,我根本就是一无所有!他根本就是一方面放不下你,一方面还想占有着我的感情! 说到这里,她笑,一个十七岁少女在酒精和药物的唆使之下,情绪异常失控,她轻轻的却做出了我最不能忍耐的事情——她将一口唾沫吐在了我的脸上! 从来没有一个女子,让我受如此大的污辱! 也从来没有一个男子,可以让我为他承受这样的侮辱! 可是为什么,偏偏是白楚,偏偏是溪蓝,我却像个木偶一样,毫无反击的能力。 溪蓝走的时候,那两个男的一把将我推倒,上前去扶溪蓝,溪蓝同他们调笑着,她的十七岁,在这个夏天里,碎裂成伤。 这时,骆驼脸邱总估计也喝多了,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说,莫春啊,你怎么还不过来,我听小诗说,你要和我谈那个什么什么白楚还是楚白的画展的事情……话还没说完,人就扑通倒在了地上…… 溪蓝听到画展两个字,单薄的脊背微微一僵,面容冰冷的回头看了我一眼。 意味深长。 溪蓝所提到的我第一次在纪戎歌家中过夜时,白楚画的那幅画,我是在后来帮白楚整理画展事宜的时候,才看到的。 灰色的背景,古代的雕花朱栏。 一个妙龄的女子,手持团扇,望着窗外。 目若点漆,眉若翠山。 唯独可惜的是,乌云丝不再,只有青丝坠白雪。 白楚在上面写了几句话,最最伤感是流年,白发罩红颜;莫问庭前芳草痕,留得人间无度春。 当时的我,愣在了那幅画前,许久许久,都没回过神。 “莫”问庭前芳草痕,留得人间几度“春”。 莫。春。 原来,你,心里是有我的。 四十一 当天晚上,麦乐把脸被溪蓝打成了猪头的我拖回了家。 她说,莫春,你的脸怎么搞的? 我说,我跌进了厕所里。 麦乐就笑,说,那厕所的坑也真大,还能容得下你的脸! 我摇摇晃晃的笑,又摇摇晃晃的掉眼泪,我问,麦乐,黄小诗呢? 麦乐就放声的歌唱那首老掉了牙的歌——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就算曾经拥有幸福和完美……然后她就对着我笑,说,黄小诗去给骆驼脸暖床去了。 是的,麦乐,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再也回不去了。 此后的夜里,我大段大段的睡梦都会梦到溪蓝,梦到她那双充斥仇恨的眼睛,我还会梦到白楚流泪的眼睛,他像一个小孩子一样无助的在我梦里哭泣,他告诉我,他的软弱他的怯懦;他告诉我,当年在那座山上,他作为男人所有的尊严都在溪蓝的痛苦叫喊声中埋没;他告诉我,当时的他被那些男人紧紧地绑住,眼睁睁地看着这惨无人道的一切发生! 我看着他绝望的泪水,心就软弱得一塌糊涂,我伸手,想给他擦掉眼泪,却被纪戎歌给狠狠的拉住!他手上的力度,让我的整个梦境都疼痛非常!直到碎裂成无数清晨的阳光。 是的,我知道了白楚那脆弱不堪一击的心。 我以为我会看不起这样的男子,但是,偏偏他是白楚,所以,我除了心疼,根本就忘记了世界上还有一个字眼叫做,鄙视。 爱情啊,是多么魔鬼的一个字眼啊,它居然让我这样的堕落这样懦弱地去继续,继续爱一个这个夏天就这么来到了,暑假也就这么到了,我却不知道该怎样调整好自己的心,让它去迎接未来,时光就是这种模样,它永远不会因为你的不知所措而迁就于你,停滞住向前的步子。 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就是白楚的画展又有了新的希望,因为那个骆驼脸邱总,终于点了头。 当时,我正在酒吧里听麦乐唱歌,经历那场成长的疼痛之后,歌声似乎就是她的生命。 她曾很小心地问过我,纪戎歌有没有将她那件如此不堪的事情告诉过张志创,问这句话的时候,一向大大咧咧的麦乐,突然很小心,低眉顺眼,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女孩一样。 我摇摇头,说,你放心,纪戎歌是个有分寸的人,这件事情,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我说“从来没有发生”的时候,声音有些颤抖。可是,麦乐,你知道吗?我多么不希望这件事情给你留下过伤痕。 麦乐轻轻点了点头,仿佛一块石头落地的表情。 我看着舞台上的她,那么专心的唱着,唱着那首《一个人的地老天荒》,心里疼疼的,是不是喜欢张志创,也让她喜欢得那样卑微那样忐忑? 生命之中,总有这么一个男子,会让我们低到尘埃里去,却开出了花。 哪怕写尽了人间爱情的张爱玲,都难以免俗。何况我和麦乐,这两个浑浑噩噩溜达在人间的小迷魂呢? 这个时候,骆驼脸邱总突然从天而降,他说,莫春哪,你好久都不唱歌了啊。邱总可是喜欢听你的歌,你忠实的歌迷啊。 我回头,笑笑,说,哦,邱总,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邱总就哈哈地笑,说,听说你一朋友是个人才,想办一个画展。我这个人,你是知道的,虽然是个粗人,但是对风雅的事情向来都是支持的,而且,我也欣赏人才。所以,我想,和你这个朋友合作一下,喏,这个是合同,你看看先,如果合适,就交给你那个朋友…… 我吃惊的看着手上的合同,又看了看邱总,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邱总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说,虽然邱总喜欢风雅,欣赏人才,但是也要看看这个人才的朋友是谁啊,说完,就笑呵呵的看着我。 当晚,我和麦乐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麦乐问我,邱总答应给白楚做画展? 我点点头,说,是的。 麦乐摇头,说,不知道那个姓邱的怎么会这么地急人所急。希望不要出什么大事才好。 我笑了笑,说,合同,我看过了,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而且,我觉得,只要我们遵守了合同,就不会出现意外的。 麦乐看了看天上的星星,又看了看我,说,不管怎样,你最好和纪戎歌商量一下,你让他帮你看看这个合同,至少,他是专业的。 我吐了吐舌头,说,纪戎歌这个小气鬼,我才不敢让他知道我和白楚有什么关系呢。否则,他若真知道了,估计会杀了我的。 麦乐无奈地看了我一眼,说,莫春,那个古诗叫什么来—满目山河空念远,劝君怜取眼前人啊。 麦乐的话,就像一根细针,轻轻地扎进了我的心脏,但是我还是故作不屑地说,别跟我说纪戎歌啦,这个小气鬼,生日还没送给我礼物呢! 麦乐就很无奈的笑。 夜月当空。 可是,过了今天,世界上便再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看得到今日今时的月亮。别人都会放弃的男子。 楼主啊!别调我胃口啦!快发完吧? 等得很着急啊! 我的心在等待永远在等待 快快快 四十二 隔日,我详细地查阅了网站上的很多合同样文,感觉没有大问题的时候,才去找白楚的。 当我拿着这份合同去找白楚的时候,他愣住了,长长的睫毛之上,仿佛堆积着几个世纪的尘埃。 他看了我很久很久,不出声音。 突然,他将我揽入怀中,紧紧地拥抱着,脸颊轻轻的放在我的颈顶上,嗓子里流窜着争遽而压抑的喘息声,最终,无声的哭泣。 我的世界,突然迷乱不堪。 哦,这个怀抱,这个怀抱!是我奢望了多少年的怀抱啊。此刻,它终于容纳了我。可是,为什么我的心却有些苦呢? 我突然记起,纪戎歌早上还打电话来,跟我说,下午的时候,要带我去音像店买一些卡通碟片,免得我的暑假过得寂寞。他说话的时候,还故意强调了“卡通”两个字,来显示我的低能。似乎我是个低能儿,他就会很开心的样子。 纵然他对我千般好,而我的心终是可耻的,是寂寞的。或者,正因为纪戎歌对我好,这种好足够的坚定,不像白楚的这份暧昧的好这样游离不定。所以,我才会突然失神,流连在了这个叫做白楚的男子的怀抱…… 那一刻,我也哭了,也流泪了。 我突然很想把憋了那么多年的问题问出口,我想说,你心里是有我的,对不对?你心里是有我的,对不对! 但是,我的话还没有出口,白楚已经开口了,他眼含泪水地看着我,说,莫春啊,莫春,你怎么能这么傻啊?溪蓝说的时候,我还不相信…… 这个时候,溪蓝一脸泪痕地从卧房里走了出来,抱着我和白楚一起哭,她几乎颤抖着说,莫春姐姐,对不起,虽然我答应了你,不告诉白楚,你用身体去跟邱总为他交换画展这件事情。但是我忍不住,忍不住,所以告诉他了…… 去你的三舅姥爷去吧! 当时的我就跟被人耍了一样,几乎想钻进地底下。但是这两个傻X都在紧紧抱着我,抱着我死命的哭。 于是,我认命了。 我妥协了。 我无路可退了。 我终于也跟着这两个傻子哭得撕心裂肺。 原来,白楚,在你的眼里,我就是这样一个毫无原则的女人;原来,你纵然是这样痛苦不甘也是会愿意享受这一次“我用身体”为你换来的画展。纵然,你“预先”从溪蓝那里知道我去为你“交换”画展了,也会躲在屋子里像只乌龟一样等待着我给你换来的这万寿无疆! 我去你的三舅姥爷的吧! 其实,最后的事实证明,真的该去他三舅姥爷的是莫春这个傻X,因为,即便是白楚如此低看于她,她都会为他拼命做事,甘之如饴。 是的,你们骂我吧,我又承担起协助白楚计划画展的工作。 原来,我真的这样作践自己。 而且,不亦乐乎。 所以,那几天,同纪戎歌在一起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极其恍惚,而纪戎歌满眼疑问,但是,始终没有问出口。 只是,他的眉心紧紧皱着,眉心之间的伤痕,如同匕首,刺穿了我的心。 对不起,你如此厚待于我,我却在另一个男子面前将自己放得如此卑微。 那些时间,我偷偷埋头准备白楚的画展。不闻窗外事。 但是,有些事情,我还是知情的。比如,胡为乐这个小孩。不知道是不是被我刺激坏了,他居然很神奇地离家出走了。 好在,他没有将莫帆给拐走! 莫帆去德克士找了一份零工,每天都在小纸片上计算自己今天工作了几个小时,赚了多少钱,然后就冲着我豁着牙齿笑。 偶尔,他会很担心地问我,他说,姐,你说胡为乐不会回不来了吧? 我说,他要是回不来就好了。 莫帆就叹气,一幅大人的口吻,说,其实我兄弟胡为乐可比你身边的白楚和纪戎歌好多了,我兄弟至少真的喜欢你,至少他会为了给你赚大钱,买好礼物,而跑到别的城市去打工,他…… 我当时正在看白楚的画展计划表,白了莫帆一眼,拉倒吧!到别的城市去打工?别给这个问题少年的“离家出走”冠上这么高的帽子好不好啊? 莫帆见争辩不过我,就拉门出去,出去的时候,还偷偷回头对我笑,神秘地说,姐姐,我很快就能给你买一个你喜欢的礼物了! 这个时候,麦乐恰好飞进了我家。她拍了拍莫帆的脑袋,喊了正在床上抱着日历看电视的奶奶。就真奔我的面前。 她说,哎呀,麦乐,听说胡为乐去打工赚钱,准备娶你过门啦? 我说,你听谁说的啊? 麦乐就笑,说,我听张志创说的啊,他说,胡为乐的姑姑已经报警了。而且还拿出胡为乐留下的小纸条,小纸条上写着:我不给莫春赚一个戒指回来,我就不回家了! 麦乐说,我们家张志创说了,看不出,莫春的魅力这么大啊? 我说,你少烦我了,我正在帮白楚统筹这个计划表呢。 麦乐说,哦,怎么?他的画展如期举行了? 我点点头,说,你不是知道的吗?那个风流雅士骆驼脸邱总打算为白楚出资了,当然,他也是看准了白楚一定会让他稳赚不赔的。 麦乐摇摇头,说,哦,哦,哦,记起来了,感情这个邱总还玩真的?我以为只是装个样子呢!说到这里,她就摇头,道,真不知道,这个骆驼脸邱总是不是为了你花费这么大的力气哎…… 我看了看麦乐说,你千万别跟纪戎歌说,他如果知道了的话,估计就会吃掉我的,更不要跟张志创说,他两个蛇鼠一窝。 麦乐就笑,好像很开心的表情,说,你知道吗?张志创说,他好像喜欢我! 我撇了撇嘴,说,哦,他是好像喜欢你,你是肯定喜欢他!哎呀,掉价啊,麦乐!谁主动,就意味着谁倒霉!爱情中万年不变的真理啊! 麦乐说,乌鸦嘴,我才不喜欢他呢! 我一边填补着画展计划里的空缺,一边陪着麦乐聊天,我说,对,你不喜欢他,你喜欢苏格拉! 然后,我突然想起了什么,记得黄小诗前几天好像跟我说,听说麦乐拒绝了苏格拉,苏格拉就在家里一直闹自杀,弄得她后妈一直以泪洗面。 我就问麦乐,我说,你知道不?苏格拉在家里为你闹自杀。 麦乐就说,莫春,你真八卦,谁告诉你的? 我说,还有谁,黄小诗呗,其实麦乐,你得让张志创看看你的魅力!我不过只是让胡为乐这个小浑球离家出走!可是你呢?你简直都要了苏格拉的小命了! 麦乐刚要同我争辩什么,黄小诗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我看了看手机屏幕上跳跃着的黄小诗的名字,就对麦乐说,我说,你看到了不?说不定苏格拉又有什么新军情了! 接起电话时,却听到黄小诗的声音有些低喘,她说,莫春,出来玩吧?我们在蝴蝶沙。 我撇撇嘴,说,没空,大姐。我在帮白楚弄画展的计划表呢。你在蝴蝶沙?哎呀,那么好的地方,下次再说吧。 黄小诗迟疑了一下,说,莫春,不差一会儿啊,这里好多帅哥啊,你赶紧来吧! 我听着她声音里有些低喘,就笑,我说,黄小诗,你是不是在蝴蝶沙追帅哥跑追得太累了,怎么喘成这个样子? 黄小诗就在电话那头笑,说,莫春,你别胡说了,赶紧来吧。快点的,车费我出,你打车过来! 我就笑,我说,你这么慷慨的话,麦乐肯定愿意去!我真的没办法,先让麦乐过去陪你一起疯啊。 黄小诗就连忙点头,说,好的好的,你让麦乐到蝴蝶沙地下室的134小包间哈,我在这里等着她,你让她赶紧来,说完,黄小诗就挂上了电话。 我说,麦乐,蝴蝶沙地下室134包间,黄小诗等着你一起看帅哥! 麦乐说,我不去,天这么热!而且,我还答应了张志创的约会,我得睡够了美容觉先。 我就白了她一眼,我说,人家黄小诗出车费哎,再说,你把人家哥哥苏格拉给害得闹自杀!怎么也应该去安抚一下人家妹妹吧。别急着跟你的那个什么痔疮青年约会了,记得,你得多放他几次鸽子,他才能感觉到你的高不可攀,感受到你的金贵!有没有恋受经验啊,真笨!赶紧去找黄小诗去,我已经替你答应她了。 麦乐听我说,要让张志创感觉到她的金贵,立刻觉得确实应该如此。所以,她撇撇嘴巴说,于莫春,你总是拿着她送礼。好了,那姐姐我就给你去蝴蝶沙做开路先锋了!说完从我桌子上拿了半包薯片就冲了出去。 就这样,姚麦乐同学被我连推带踹给推出了家门。 当时的我,看着麦乐离去,并不知道,从此之后,再也不会有这么一个,就是一个背影都能让我感觉到快乐的女孩。 四十三 午夜两点的时候,我还在看纪戎歌为我选择的新卡通片《蜡笔小新》,莫帆已经累得睡着了,太子和贝勒在我脚边。 那天夜里,不知道是因为我看计划表看得太过头疼,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总是很难入睡。 直到一声尖锐的铃声响起,才将我从自己的世界里惊醒。 我接起电话,是纪戎歌嘶哑焦灼的声音,他说,莫春,我在你楼下,你赶快下来,麦乐出事了! 麦乐出事了! 我套上肥大的t恤就跑下了楼。 没有风的夏夜,纪戎歌的车就停在楼下,就像一个沉默的怪兽,随时会将我带到一个我不愿意见到的现实面前。 我问纪戎歌,麦乐出什么事了? 问这句话的时候,我万分焦灼。 是啊,麦乐会出什么事?车祸?还是被苏格拉给抓住,一起同归于尽没死成? 纪戎歌看了看我,眼神痛楚。说,你先别胡思乱想,到了医院再说。现在,我不想跟你说这件事情。 去到医院的时候,我才发现,病室外,不仅仅有来来往往的医生护士,还有一些警察。张志创便是其中一个。他背靠在窗前,头微微低着,头发遮过了眼睛,遮住了眼睛之中一望无际的忧伤。 我紧紧抓住纪戎歌的衣服,我说,麦乐出什么事情了?你告诉我!你快告诉我啊!她怎么了! 纪戎歌看了看我说,麦乐在昏迷的时候,一直喊你的名字。所以,医生希望你来,配合一下治疗,所以,张志创才要我将你带来。 我当时已经懵了,什么都不清楚。只知道麦乐很危险,她现在需要我,所以我就仰着脸看着纪戎歌,希望他能告诉我,到底麦乐怎么了。 张志创看到我来了,就一声不吭地推开病房门,对里面的医生说,莫春,来了。 纪戎歌紧紧握了一下我的手,他说,莫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不许激动,因为麦乐需要你!你不能哭,你要保证! 我当时什么也不想听,什么也不想看,现在的我,只想见到麦乐,见到那个中午被我扔出家门的麦乐,此时的我,还能保证什么?保证你三舅姥爷个头! 当医生把我给带进病房的时候,病床上的麦乐,头发已经变得乱七八糟,有的地方已经被火烤得只留下了头皮,她的脸色惨白中透着青紫的伤痕,嘴唇干裂如枯地,一直陷入昏迷之中——看着眼前的一切,我再也控制不住,哇的哭了起来。 可能是我的哭声传到了麦乐的耳朵里,她的眉头突然皱了起来,喃喃,莫春,莫春,你快跑!然后她的整个身体都在抽搐,然后,她又突然放松了下来,含糊不清的喃喃着,莫春,真好,莫春,幸亏你没来,莫春…… 此时,病房中弥漫着一股皮肤烧焦的味道。 医生相互看了一眼,说,有反应的。可是为什么总是不肯醒呢?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上前就抱着麦乐哇哇的哭,我说,麦乐,你怎么了?你快点告诉我,你怎么了? 因为我的触碰,麦乐因为疼痛,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那些医生慌乱地将我拉开,说,别碰她,她现在全身是深度烤伤! 医生说,麦乐全身是深度烤伤! 我此时,才明白,为什么病房之中有一股皮肤烧焦的味道。那一刻,我几乎干呕起来。 一个老医生上前来,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他说,姑娘,你的朋友,经受了很惨痛的伤害。她的身上现在全部都是烟疤,而且……说到这里,老医生的声音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考用什么方式,说出来才能让我接受。最后,他轻轻的说,你朋友的胸部被烤伤了,而且下身……也被深度烤伤了,情况不容乐观…… 顷刻之间,我的世界在老医生的那几句话下,天崩地裂。 天崩地裂的,还有我的心脏。 我倒在地上,手脚冰凉,看着床上昏迷的麦乐,几乎哆嗦成一团。突然之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我想,是不是我中午让麦乐出门,而她遭遇了打劫,被一群坏人给伤害了。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伤害她? 她的身体刚刚才经历过一场巨大的伤害啊。 纪戎歌将我抱出去的时候,我不停的喃喃着,我该死!我该死!我说,如果不是我非要麦乐出去的话,她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她不会遇到这样的伤害。我又看了看张志创,我拉着他的手,我说,你打我吧,你打我吧,如果我让她安心的在家等你的约会的话,她就不会受伤害。 张志创的手,从我的掌心滑落。眼泪,落在了地上。 纪戎歌不说话,一直在听着我呓语。 那天夜里,我发起了一场巨大的高烧。我感觉正有一场熊熊的烈火,在燃烧着我的身体,让它焚毁成灰! 我在梦里跟麦乐说,别怕,麦乐,我要和你一样,我永远陪着你!永远不离开你! 麦乐就对着我笑,笑容像鲜血一样明亮。她说,莫春,你个傻瓜啊,我不恨你的,你不要难过了,说完,她就转身离开了。 我上前扯住她,不要她离开。她就猛然回头。恶狠狠的看着我,说,莫春!我恨你,都是你的错误,我一辈子都不原谅你! 然后,我就从睡梦中哭醒了。 眼泪全都沾在纪戎歌手上。 而我的麦乐,却一直一直都不肯再清醒。她只是在不断的梦呓,不断的求救,就是不肯睁开双眼,看看这个世界。 那个老医生说,可能是因为她经历的那件事情太惨无人道了,所以,她暂时将自己包裹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像一个睡着了的蜗牛一样,不想探出它的壳,不想再与这个她认为残酷的世界有任何的联系。 麦乐,麦乐,你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折磨啊? 四十四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在这个医院里,还有另一个女孩,也受了伤,只不过,她没有麦乐伤的那样严重。 这是隔了很久,我从门外的警察和医生的谈论中知道的。 他们说,那个女孩心真狠啊,就为了不要那些不良少年伤害自己,竟然主动提出喊自己的好朋友好姐妹过来供他们消遣。 他们说,张警官的女朋友是个好姑娘,只是,太可怜。怎么会交上了那样的毒蛇做朋友呢。 嘘——别说了,那条小毒蛇又出洞了。 此时,黄小诗被两个护士扶着,从病房里走了出来,而此时的我,正在纪戎歌的陪伴下,守在昏迷中的麦乐的病房外。 当这些话,如同毒箭一样射入我的耳朵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 原来,那一天,黄小诗约我去蝴蝶沙的原因,竟然是她遭遇了不良少年的劫持,为了脱身,她打算把我给贡献出去,供人祸害。而我,却因为要帮白楚统筹画展的计划表,没有出门,把傻乎乎的麦乐给送入了虎口…… 原来是这样。 原来是这样! 她,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竟肯将无辜的我和麦乐卷入这场伤害之中。我还一直傻乎乎的当她是朋友,还在她和麦乐关系出现裂痕的时候,为她们做和事佬! 我他妈的简直是个傻瓜! 突然之间,麦乐的病房里,又传来了她的痛呼声,她几乎是在梦呓中呼喊着,说,莫春,莫春,真好,幸亏你没来! 那一刻,她身上的伤,她干裂的唇,她惨白中带着青紫的脸庞,如同烈火一样灼裂了我的胸腔。 那一刻,想到受尽了折磨的麦乐,我杀了黄小诗的心都有了!所以,纪戎歌几乎都没能拉住我,我整个人扑向了黄小诗。 我一边撕扯着她的头发一边狠狠的打她,我说,你这个贱人为什么他妈的为什么还活着!你他妈的就是婊子养的!老娘我今天撕碎了你! 黄小诗一声不吭的任我嘶打,最终,她的头发被我扯乱,高高束起的马尾散了开来,露出了她头皮之上,那个旧年的伤疤。 那一刻,我愣住了。挥向黄小诗脸上的手,再也无法落下去。 黄小诗一边擦着嘴巴上的血迹,一边冲着我微笑,她说,怎么?你打啊!你不是要打死我这个婊子养的吗?你不是要撕碎我吗?你来啊!先把我头上的这个秃斑给撕碎了再说!说完,她的目光又如冰雪一样! 她看着我愣得像石头一样,就很轻蔑的笑,说,莫春,我们三个人,我最讨厌的就是你,在我们三个人之间,你永远都是那个最得意的。曾经的你,把这样巨大的伤疤留在我的脑袋上,我都没有说什么!现在,我不过是将这巨大的伤疤留在了麦乐的身上,你他妈的才是婊子养的呢!你他妈的没有受伤,还立什么牌坊!你如果真的那么在意你的朋友的话,那么现在躺在病床上等死的是你,于莫春!而不是他妈的这个傻子姚麦乐! 黄小诗“等死”两个字,就像毒针一样插在我的心上,那一刻,我想起麦乐,想起了一直昏迷的麦乐,到底是多大的屈辱多大的苦难让她不肯睁开眼睛,不肯再多看一眼这个世界!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那些不良少年狰狞的表情,猥亵的笑容,还有烙在她那些疼痛的烟疤,那些燃烧的火苗,它们本来都属于我的,却无情的燃烧到了麦乐身上。 我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黄小诗在摩天轮下说的那句话,她说,其实,每个人的心里暗处,都盘着一条自己也无法察觉的毒蛇。有的人心中的毒蛇永远地睡着了;而有些人心中的毒蛇突然惊醒了,吐着鲜红的芯子,击中了那些或许自己都不想伤害的人。 那么,她当年说这些话的时候,是不是就已经开始蜕变? 我撕扯着黄小诗的头发,我说,你他妈的不是肚子里有一条毒蛇,你他妈的是一肚子毒蛇!你,你自己就是他妈的最大的毒蛇!我杀了你,我杀了你!你为麦乐偿命吧! 这种仇恨再也没法被黄小诗脑袋上的那团旧伤给掩埋!我发疯一样,将所有的恐惧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在了她的身上,拳头重重地落在她的脸上的时候,她居然像一朵盛开的罂粟一样笑了,脸上飞起的拳印,伴着她凄厉的目光,流了下来。 那一刻,黄小诗卸下了所有的冷漠,她说,莫春,我知道你恨我,我知道你因为麦乐恨死了我,其实,我也恨死了我自己,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是你和麦乐对彼此的好,多于对我的好。当昨天我将你们俩拉入这场灾难我才知道,一直都是我自私。因为我自私,所以,注定我配不上你们这样的朋友,所以注定你们两个可以为彼此两肋插刀,而我不能!莫春,你打死我吧,你为麦乐打死我吧,你知道吗?这些年,我出卖了自己的青春,出卖了自己身体,可是到了现在,我一无所有!你有纪戎歌一直陪着你,而麦乐,有张志创一直陪着她,可是,我白白用我的身体取悦了姓邱的那么久,到了现在我受伤入院,他却一句问候的话都没有!其实,那些小无赖包围了我的时候,我开始只是害怕,我只是想跟你和麦乐寻找帮助,我并不是真的要伤害你们的,我真的不是有心的…… 说完,黄小诗抱着膝盖在长长的医院走廊上哭。 很多人见证了这场殴斗,却没有人肯上前来,为她拉开我的拳头! 或许,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杆秤。 来衡量,是与非。 那天,当我扯身离开的时候,黄小诗突然紧紧地抱住我的腿,她满脸青紫的伤痕,看着我,说,莫春,如果我告诉你,那天,你和麦乐同我后妈厮打完从医院里离开,跟着纪戎歌回家的消息,是我告诉白楚和你弟弟的,你会不会更痛恨我?既然将麦乐伤害到这个样子的事情我都已经做了,那么我干脆就让我将心里所有的毒蛇都吐出来吧! 说完,她眼泪汪汪地看着我,她说,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像个疯子一样,看不得你和麦乐的任何幸福! 她自顾自的倾吐着她的罪行,却不知道我的心在麦乐那声声的痛呼之下,已经麻木。 医院的长廊那么长,我走啊走啊,却走不过那道为友情所伤害的墙。 四十五 麦乐一直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走出来。 医生对张志创说,你的女朋友前段时间经历过流产,而此刻下身又经受了这么大的烤伤,我担心,她是有意识的将自己的感情封闭了。 医生说完这句话,张志创愣在了原地。 他吃惊地看着医生,又茫然地回头看着纪戎歌和我。 纪戎歌的眼睛移向了别处,那一刻,突然之间,我和纪戎歌仿佛成了罪不可恕的人,我们对他隐瞒了麦乐的往事。 张志创一声不吭地走出病房门,纪戎歌上前去拉他,却被他一把推开,他说,你和她们两个合伙骗我,骗够了没有?我现在才知道,自己有多可悲多可笑!我他妈的在你眼中生下来就活该戴绿帽子吗?说完,他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病房。 当时不知道医生有没有看到,麦乐的手轻轻地握起,又轻轻的松开,眉宇之间是痛彻心肺的悲伤,眼角突然溢出了大滴大滴的眼泪。 我突然发现,原来,麦乐是对周围有感受的! 只是,她再也不愿意,让自己醒来了。 想到这里,我的心都碎了。而张志创的一番话,如果麦乐真的都听见了,会不会更不愿意再醒来? 可是,我们又如何要求一个男孩子,爱我们的同时,连同我们的伤痕我们的苦难我们曾经的不堪,一起来爱? 或者,张志创是个好男人,但是他太过理性! 可是,这所有的借口都不是理由,我想,在麦乐的眼泪滴下的那一刻,我的心是恨他的。 然后,即使是恨他,我也在后来低声下气去请求过他,请求他继续陪在麦乐身边,因为她是爱他的,需要他的。 可是张志创的眼睛是这样的清冷,他一字一顿的说,莫春,你得给我时间,让我好好想一想。 是的,他需要衡量一下,这个叫做麦乐的伤痕累累的女人,是不是值得自己继续爱下去? 他这么理性的人,是该好好的衡量一下。 但是,这个世界之上,也有不需要衡量就可以为你奋不顾身的人。苏格拉应该就是这样的人。 他每天都会跑到医院里,看着病床上的麦乐发呆。 他似乎不记得麦乐捶打他时的凶恶了,只是喃喃的对着病床上的女孩,小声地低语,麦乐,麦乐,你快醒来吧!你无论是什么样子,都是最好看的,最好看的! 我想,我不在的时候,他应该跟麦乐这么说过,麦乐,麦乐,你快醒来吧,你如果醒来,我就再也不看小h书了,我只看你! 我们最真的爱情,在很多时候,总是遇不到最真的人,而很多对我们真的人,我们却不愿意将自己的爱情交付给他们。 麦乐,你说,我们这样,是不是很傻啊? 还有很多次,黄小诗偷偷的来到她的病房,都被我厮打出去。 黄小诗在流泪,我在流泪。可是,再多的眼泪也无法抚平她给麦乐身上留下的伤痕。 那个时间,也有一件事给我身上留下了无可补偿的伤痕,但是我将它悄悄地掩藏了起来,不肯告诉第三个人,哪怕纪戎歌。 因为,这是我的伤啊。 我永远都无法抹平的伤。 那天,我给麦乐去拿化验单回来,刚要推门,却看见,白楚的手紧紧握着麦乐的手。他看着昏迷的她,脸上的表情忧伤异常,他喃喃着:麦乐,莫春说你不肯醒,是因为你受过了太多太大的伤害,是不是,我也是其中一个?如果,当时,我能勇敢地承担自己那场酒后的失误,让你生下那个孩子,你现在会不会更加坚强一些?而不是这样,再也不肯醒来? 当时的我,心冷成了冰雕。 我突然记起,那个夜晚,我和麦乐陪着白楚借酒浇愁。白楚因为溪蓝的病危而嚎啕大哭,当时的我,满心酸涩的离开,走在城市长长的街上,将醉醺醺的麦乐和已经迷乱了的白楚留在了身后…… 哦。 原来我爱的这个男子,给了这么多女子伤害? 从溪蓝到我,到麦乐! 可是,我却如何也不愿意放下,这个从我十四岁起,就是我终极梦想的男子。 白,和楚,都是我爱的字。 而白楚,你却是我不愿意放开手的人。 我抱着胳膊无声地在墙角哭泣,很久之前,每次看电视的时候,都会看到有人无力的倒在墙角低声啜泣,当时我还想,她们真傻,这个姿势多难受啊,还会硌得屁股疼。如今才知道,自己其实在伤心过头的时候,比她们强不到哪儿去。 这个世界没有可以依靠的地方,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自己身后的这堵墙。 我突然想起,很久之前,麦乐和白楚的种种对白和神情。白楚眼里的躲闪,麦乐眼中的不屑。 曾经的我,还在麦乐怀孕的时候,义薄云天的说,我要保护你!我去替你杀了那男人! 可是,我根本就保护不了她!还用自己拿着当宝贝的男人伤害了她。 我以前整天蹦着跳着大着舌头对麦乐说,咱们是好姐妹,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咱们胡萝卜姐妹花一辈子穿一条裤子。 可是,如今的她,因为我而伤痕累累,却将这么多的痛苦都憋在了肚子里!如果我不出现在这个门外,这一切,都会被她憋一辈子! 而我,却不能说服自己冲进去狠狠地给白楚一记耳光!为我心爱的麦乐,昏迷的麦乐,伤痕累累的麦乐,说一句公道的话语! 我只会躲在这个墙角像个没用的傻瓜一样偷偷的哭! 这么多年喜欢的男子啊。 白楚。 溪蓝说,他一直维护着自己在心里神一样的完美! 那我呢? 我又如何不是这样?在努力地神化着自己从十四岁开始就喜欢的这个男子,永远永远不敢同他一起去面对任何的伤痕。 时至今日,我还抱着这样卑微这样无耻的念头,我期望着有一天,白楚终于肯彻底的爱我了,而我,最终获得了他的爱。而我们之间相爱得严丝合缝,没有任何的伤痕! 宛如水晶! 麦乐啊,麦乐!如果你知道,你用十九年交的朋友,于莫春,竟然有那么多卑微的小心思,你还会继续喜欢她么?继续拿她做最好的朋友吗? 或者,你会一脚将我喘开,说,滚你三舅姥爷的! 可是,现在的你,只能躺在床上,披着一身记忆的伤。如果你可以醒来,我真的愿意你踹我一脚,不,十脚,一百脚,一千一万脚……我都是乐意的。 那次在墙角哭泣之后,这个秘密就这样被我悄悄地放在了心底,只是,在很多个午夜梦回的时刻,我会想起当时的麦乐,当时的麦乐面对着我对那个造成她怀孕的男子的追问时说的那句话,她说——莫春,我他妈的更想保护你! 是啊。 你保护了我,所以,将这万千的苦果生生地吞在自己的肚子里。 可是,我呢? 我却为了保护自己最初萌生的感情,选择了继续装聋作哑下去。 麦乐,我也说过,要保护你。 可是,我他妈的真虚假,从头到尾,我的存在,除了给你带来伤害,还是伤害! 如果,可以,我该拿谁来还给你?我该让谁给你此后的平静、安稳和幸福呢? 四十六 暑假的尽头,莫帆来看麦乐的时候,眉头皱的很紧,悄声跟我说,胡为乐还没有回来。 那个时候,麦乐已经清醒了,不知道,是不是她发现,自己这样单薄的身体,应该找一个更加坚硬的壳呢?很多时候,她不看我,一个人坐在墙角数阳光玩。我深深地埋头,不敢抬敢,其实,麦乐,我知道的,你很早就清醒了。只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保护你周全的堡垒,所以,你再也不愿意醒来,如今,你醒来了,却仍旧恍似梦中,不肯与外界交流。 我突然想起,当年,躲在墙外偷听的麦乐和我听到秦岚曝光黄小诗日记的时候,我和麦乐关于朋友之间的“伤害”曾经有过的对白—— 麦乐说,你要是伤害我的话,莫春,她轻轻地笑,咬了咬下唇,看着我,不说下文。 我说,我要是伤害你的话,你就杀了我吧。 麦乐说,你如果伤害我的话,我会原谅你的!因为我知道,除非是你万不得己,否则,于莫春这个臭屁女人绝对不会伤害国色天香的姚麦乐的。 想到这里,我突然抬头,看了看被我间接伤害了这么多次的麦乐,正在对着阳光发呆的麦乐,我轻轻的抓住她缠着纱布的手,说,麦乐,我终于伤害了你,你杀了我吧! 麦乐的目光缓缓地从窗前的阳光处回落,落在我的身上,她仿佛在很痛苦的思考什么,脸上的表情很凝重也很怪异,最后,她不看我,继续数阳光,一边数,一边喃喃,那些细到了嗓子里的话,分明是旧时的语,别人如果听不懂可以理解,可是,我曾经亲历了它们,我还是听得到的,麦乐几乎梦呓一样的嗓音——你……如果……伤害……我的话,我会……原谅你的!因为……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于莫春……这个臭屁女人……绝对不会……伤害……国色天香的……姚麦乐的! 那一刻,我终于咧着嘴巴在这个伤痕累累的女孩子面前痛哭出声音。 她说,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于莫春……这个臭屁女人……绝对不会……伤害……国色天香的……姚麦乐的! 后来,为了配合治疗,麦乐剃掉了所有的头发,光着脑袋,像个傻瓜一样。眼神依旧清澈,只是,不太说话。 当时山西黑砖窑的报道,弥漫着整个媒体,莫帆常对着报纸发呆。我当时傻傻的想,如果麦乐没有受过那场严重伤害的话,一定会开玩笑说,我靠,胡为乐八成是给留在黑砖窑了。 事实证明,我确实是一只乌鸦。 当张志创带来了胡为乐的消息的时候,我和莫帆、纪戎歌正在陪着麦乐。麦乐看都没看张志创,只是对着阳光发呆,而张志创也只是看了满身伤痕的麦乐一眼,就转身离开了。 这个世界,情爱之中,千万不要比较谁比谁的心肠硬!那会让你更冷,更冷。 莫帆听到胡为乐的消息后,不顾一切冲出了门外!我和纪戎歌先愣在这个消息里,后来,不放心,紧紧地跟在莫帆的身后。 当时,太阳很毒,肆无忌惮地照在我们的皮肤上。 莫帆没有停顿,一直一直跑,直到跑到了派出所。 原来,命运并不会因为你欲哭无泪,而停止给你伤悲。 当那个小黑人出现在我们面前时,莫帆整个人都绷紧了,傻傻地看着那个一边傻笑一边舞蹈的小黑人,眼慢慢地有了一种红色在他的眼睛之中凝聚。 那个小黑人是胡为乐吗?是那个整天和他一起昏天黑地的好兄弟胡为乐吗?那个曾经在初次见面就将自己鞋子脱给他的胡为乐吗?<bdo>http://www?99lib?net</bdo> 此时一别,已经一个半月,张志创说,胡为乐已经在黑砖窑被囚禁了一个多月,整个人已经失常了。 一直沉默的莫帆,张开嘴巴啊啊地哭出了声音,他紧紧抱着在笑啊跳啊的胡为乐,但是胡为乐并不理睬他,相反还觉得这个抱住自己的人很烦,影响了自己的舞蹈。所以,他举着满是伤痕的乌黑的手将莫帆重重的推翻在地后,依旧傻傻地笑,然后不停的跳舞,脚上的鞋子黑乎乎的,已经被踩烂了。 莫帆看了之后,俯下身来抱着他的腿哭。 胡为乐继续跳舞,不管三七二十一踢莫帆的小腹。我满心痛楚,眼前的一切真的不是我的预料,我只是以为这个小孩子闹闹离家出走,但是我没有想到现在的社会,居然还存在着像山西黑砖窑这样蛮横残酷的“奴役”行为! 我颤抖地抬起手,想伸手,磁磁胡为乐,却被莫帆一把给挡开了。 毫不留情! 是的,在这个十七岁的小男孩眼里,是我的刻薄,导致了他好兄弟的出走——只为了赚钱给我买戒指,只是为了证明,他有爱我的权力! 而正是这场出走,导致了一心想赚钱的他被人贩子拐卖进山西的黑砖窑…… 虽然,莫帆不会对我吼,但是我知道,他恨我了,已经开始恨我了! 可是,浑蛋莫帆,那不是我愿意的啊! 我只能傻傻地看着胡为乐,看着他不停的傻乎乎的笑。 莫帆一边哭泣,一边脱下自己用打工钱新买的鞋子,他哭着给胡为乐脱下了露脚趾的旧鞋子,又哭着给他换上自己的新鞋子。就像当年他们年少时的那场初识时胡为乐脱下自己的新鞋子换下他脚上那双寒酸的冒牌双星一样。 但是胡为乐并没有因为这个鞋子新而珍惜,他继续跳啊跳,终于将莫帆新给他穿上的鞋子也跳脱了…… 那一天,在派出所,莫帆就抱着那两只被胡为乐跳脱的新鞋子哭泣。 我看着眼前的这一切,欲哭无泪。 那些青春的伤痕,除了岁月,没有谁。能将它抚平? 很多天气很好的时候,莫帆都在陪伴着胡为乐。 两个玲珑少年。 他傻笑,他也跟着傻笑,他舞蹈,他也跟着舞蹈,最后他流着口水嘲笑总是模仿自己的他说,傻瓜啊。他却忍不住再次大哭。 天气那么好,太阳也很明亮。 阳光之下,两个花样少年,一个在傻笑着舞蹈,一个在抱头痛哭。 而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我陪伴着已经醒来,却仍然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麦乐。 她的脑袋秃秃的,脸上有伤痕,可是眼睛还是很大,很漂亮。 她常常对着天空发呆,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 可是,有一天,她突然说话了,她低头,隔着衣服看了看自己被烤得严重变形的胸部,说,莫春啊,如果将来,我生了小宝宝的话,你来给我哺育好吗?我不想饿着它。 我轻轻地点头,落泪。 四十七 那个暑假,唯一可以作为安慰的便是,白楚的画展终于要开展了。 我一边给麦乐擦脸,一边跟她讲白楚最新的消息。我说,麦乐,今天下午我带你去看白楚的画展啊。 是的,我为这个男子做出了我最大的努力。 为此,纪戎歌已经同我决裂。 原因就是因为,那天下午。 白楚拉过我的手,将一把晶亮的钥匙,放到我的手心。 我迟疑地看着他,他薄透明的茶褐色瞳孔里,游弋着一段像童话一样美好的神情。近日操劳而忽略的头发,已经微微遮住了眼睛。他看着我迟疑的表情,嘴角轻轻上翘,眼底有种淡淡的自我嘲弄一样的笑,说,怎么?我不该碰你的手?因为纪戎歌这等显贵男子的女朋友! 这时,我才发现,他的手一直不曾放开我的手,而将它连同手心的钥匙,一起紧紧地拉入自己的掌心,很紧很用力的握住。生怕失手放开,它们像飞鸟一样,凌空消失掉。 眼前的这个男子,眼前的这只温柔的手,曾经都是我梦里想要的。而在这一刻,它们却都这样毫无预兆地奉送到我眼前,让我的心里泛起了一丝不知是幸福还是难过的眩晕。 但是,刹那,纪戎歌那双冷冽而清澈的眼睛,突然横在我脑海,它们像两道明媚而阴郁的伤口,瞬间,在我心底最温柔的地方开出了鲜艳的花。 我一边将手从白楚的手里抽离,一边语无伦次地岔开话题,我说,我只是觉得这把钥匙太重了,不能放在我这样的小人物手里。我怕给你弄丢了,那样,将这个这么重要的画展搞砸了,我会死定了的! 但是,白楚并没有将手放开,依然紧紧地握着,就像一个固执的少年那般执拗。他用力掰过我的肩膀,说,这个画展,是我的梦想,对我非常重要,所以,我需要一个对于我来说很重要的人一同分享。一共两把钥匙,一把给你,一把我留下,我希望,你能正眼看看我,正眼看看现在的你,和他一起,你很快乐吗? 我当时有些愤怒也有些难过,很想问问他,是不是只有纪戎歌喜欢,你才知道我多么重要?你不要我喜欢他,你也不肯放弃溪蓝,你拿我当什么? 这时,纪戎歌却突然出现了,他的声音冰冷如铁,说,她是我的女人!她快乐不快乐与你无关! 白楚当时就愣住了。 我仓惶地回头,一见纪戎歌那张清冷如冰的脸,差点想自杀算了。但是我听了他的话后,还是很小声的更正,说,我不是你的女人哎。 纪戎歌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一把将我扯到他的怀里,手如铁烙一样,他狠狠地说,闭嘴!很快你就是了!说完,不由分说地将我从白楚的身边带离了。 那天晚上,他狠狠地将我压在床上,那些落在我唇上的吻在我满心惦记着白楚的情形下,变成了残酷的惩罚。 他从我颈项前抬头,双眼黝黑,闪烁着愤怒和欲望的火焰,纠结跌宕,熊熊不熄!他咬牙切齿的说,莫春,是不是只有这样,你才能肯定,你是我的,不是白楚的。 我就冷冷的看着他,一副听天由命的表情,我说,你真要是这样做了,我就恨你一辈子! 纪戎歌说,那你就恨吧!一辈子是不是?好!那我就让你记我一辈子!我让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说完,他的手重重落下,开始撕扯我的衣服。 在他撕裂衣服的那一瞬间,我终于开始哭泣,开始低声哀求,我说,求求你,不要这样,求求你! 纪戎歌的手突然停了下来,他看着身下泪如雨下的我,双眸黝黑,眉心之间那道伤痕如同轻烟。突然,他发现,如果他停止的话,我极有可能从此跌入白楚的爱情,愤怒和嫉妒的火焰再次升腾在他黝黑的眼眸之中,他的手,带着他身体的温度和火热,再次撕裂我的衣服。 我哭出了声音,我说,我求求你了,求求求求你了!你真这么做,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和白楚在一起了。 纪戎歌当时就颓败在地。 他痛苦地看着我,说,莫春,你是在为另一个男人求我,不要侵犯你是不是? 我当时只顾着从他身边逃离,就没有注意这么多事情。只是傻乎乎的点头,傻乎乎的哭泣求饶。 那一天,纪戎歌将自己的外套套在了我碎裂的衣服上,一声不吭,将我送回了家。他说,莫春,我成全你们! 我在下车的那一刻,突然觉得自己对于白楚的固执和不舍有些傻,有些莫名其妙,所以,我就犹豫了。 纪戎歌痛苦的看了我一眼,沉声说,你快走啊!我不想自己反悔啊!我是人啊,不是神! 于是,我仓惶落逃。 自从他开车离开的那一刻,我便感觉,他已经从我的世界彻底抽离。 那时那刻,万箭穿心。 四十八 自从纪戎歌那天晚上,驱车离开了我之后,我想过了千万次我同他的再次相遇。 但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终有这么一天,我还是会回来,哀求于他。 当我带着麦乐来到白楚的画室,企图为那些搬运的工人打开门,让他们将所有的画搬到画展之地的时候,整个世界开始变形。 白楚多年的心血,不复存在,那些画居然成了一地废纸!!!! 它们如同四分五裂的尸身一样,七零八落的躺在地上,整个画室在我的眼前,血流成河的样子。 我的大脑,嗡——一声开始爆炸。 白楚说,这个画展,是我的梦眼,对我非常重要,所以,我需要一个对于我来说很重要的人一同分享。一共两把钥匙,一把给你,一把我留下! 突然之间,我想起了溪蓝。 想起了,昨天,她手拖行李箱走到我的眼前,她委婉哀求,说,莫春,我已经满身伤痕了。我想离开这个城市了。离开前,我想看看我曾爱过的这个男人,所有的画。明天的画展,我不能参加了。我不想再做束缚着他的那根绳子。我希望他能和自己真正爱的你,永远幸福! 我当时还微微的动容,我问她,你就这么走?白楚知道吗? 溪蓝摇摇头,说,我是他的包袱,已经很多年了。我只是想安静地走,我不想他为难了…… 那一刻,我的心软了。 还有什么,能比一个临别前的女孩的眼泪,更能让人心酸。 所以,那天,我轻轻地将钥匙交给了她。 她流着眼泪对我说,谢谢。 哦,原来,谢谢之后,便是这满画室的碎纸!哪里看到的这句话啊——人心似狼,防不胜防! 这时,麦乐拉了拉一直在发呆的我,我低头,看着她,她茫然地看着我,说,莫春,张志创以后再也不是我的了,再也不会喜欢我了。 我看着麦乐清澈却涣散着迷茫的眼睛,才发现,原来这么久了,她还是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眼前的这一地狼藉,她并没有放到眼睛里。她只是在乎着,纪戎歌在张志创带来胡为乐消息那天,问过张志创的那句话,以及张志创的回答。 他问,你还会继续你对麦乐曾经的承诺吗? 他回答,让我好好考虑一下。我想,如果你的女朋友有这样不堪的往事,作为男人,你也不会这么轻易继续你的爱情吧! 当时的麦乐,刚刚从昏迷之中清醒过来的麦乐,别的事情没有放在心上,唯独,将这个事情,给记在了脑子里,不能忘掉。 是的,那个说过,好像有些喜欢她的男人,在她徒受了这样的伤害之后,犹豫了,胆怯了。所以,他需要好好的考虑一下了。 我看了看这满地的狼藉,看了看自顾自话的麦乐,心底荒凉。 世界上会不会有这么一场爱情大难不死万寿无疆? 只是,我该如何告诉白楚,这清梦一场? 他的所有心血所有梦想,都在一个叫做溪蓝的女孩子的指尖变成了一场荒凉。我在想,昨天夜里,当这一张一张的画稿撕碎在她的手边的时候,她的嘴角会是一种怎样的笑容? 在她的心中,他毁了她的一生;所以她就要毁灭了他的梦。爱情之中的睚眦必报徒留一场笑谈一场心伤。 可是,最终,我对着白楚交待了画室的惨状,却没有将溪蓝讲出来,我只是说,我弄丢了钥匙,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是我该死! 是的,我欠溪蓝的。 曾经,她是那样信赖我。 而我,却在极其无心的情况之下,将她推向了那座山,推向了那场万劫不复的苦难! 此时,这一切的结果,是不是我对她那些伤害的一种偿还呢? 四十九 白楚看到眼前的这个场面的时候,静静地愣在那里。 整个世界都是无声的,只有他心脏的跳动声,还有他血管里的血液的流淌声。 我张了张嘴巴,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却被他给制止了,他摆摆手,示意我不要说话,他需要安静一下。 当时的画展门票已经售出了,一切都是覆水难收。 我看着白楚单薄的背影,心里无比难过,如果他为我的轻信于人而赏给我两大耳光将我抽回姥姥家里去,我的心也不会如此做死的难过。 我忍不住,喊他的名字,白楚…… 他看了看我,双眼血红,说,莫春,你走吧!我真的不想再看到你了!说到这句话,他似乎意识到会让我心伤,而且,似乎又想到这个画展,我也“奉献”了不少心力,所以,他僵硬着声音来完善自己刚才的那句“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你了”,他说,这件事情与你无关,我来好好想想,我该怎么办?我来好好想想…… 似乎,现实容不得他做那么多的考虑。 骆驼脸邱总就甩过了那张画展合同,上面白纸黑字的违约赔偿金二百万,就像一个惊雷,炸裂在我和白楚面前。 白楚沉默了一会儿,缓缓地抬眼,看了看胜算在握的邱总一眼,很艰难地说,可不可以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来想想办法。 邱总看了看白楚身边的我,笑,说,我随时欢迎白先生,你和于小姐,能想出好的办法来。 然后,他又看了我一眼说,我随时欢迎你们两位、或者你们其中一位到访。我在畅乐园恭候你们俩任何一位的大驾! 五十 那天夜里,我一直安静地躺在床上,枕头边上,还有一千多块钱,我本来是想攒起来给莫帆补牙齿的,现在看来,似乎应该放到给白楚的违约赔偿金里。可是,二百万啊,这区区的一千块,又有什么用呢? 这时,莫帆悄悄地走到我的床边,一直看着我,然后,他轻轻地啜泣。 我虽然当时已经被那二百万给击昏了脑袋,但是我还是会思考的,我心想,小样,是不是要跟我道歉啊?为了这么长时间因为胡为乐而不理睬我的无理行为道歉啊?看到自己的姐姐现在背负了二百万,是不是觉得自己太不人道了吧?道歉就道歉吧,还哭个屁啊。 结果,莫帆抽泣了一会儿,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月光散落,一室清亮。 我没有思考莫帆,心整整地被白楚的那巨额违约金给纠缠着,我想,或者,我应该去为他这二百万大洋而考虑一下了吧?毕竟我需要为我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所以,那天晚上,我就跑下了床,穿上衣服,在镜前看了看自己清丽而消瘦的脸,一路走向纪戎歌的地方。 当时,我居然没有深入考虑,夜这么深,会不会有劫匪将我劫杀了? 其实,把我给劫杀了,也是蛮好的。至少,我不再需要为这二百万头疼了。 我不知道是走了多久,才走到纪戎歌的房子,更不知道是如何犹豫再三,才敲开了纪戎歌家的门。 纪戎歌看到我的时候,脸上并没有多大惊异的表情,只是嘴角淡淡,说,我等你很久了,你果真来了。 我看着他骄傲的表情,突然发现自己一败涂地。 我咬了咬嘴唇,说,白楚的画展…… 纪戎歌就冷笑,失败了?对吧?意料中事。你这个女人还会给他带来什么好运气么?他交给你钥匙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自己会有今天! 我仰着脸,说,我今天不是来听你奚落我的,我今天是来跟你交换的! 纪戎歌说,哦?交换?你为白楚,来跟我交换?我没有听错吧?于莫春小姐,这似乎不像你彪悍的作风啊! 我点点头,我说,白楚需要二百万,所以…… 纪戎歌冷冷一笑,纯黑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让人分别不清的表情,所以,你就来卖身? 我看着纪戎歌,听着他的言辞如此冷冽,心痛痛的。却不愿意在他的面前再掉一滴眼泪,我说,是的,我来卖身! 纪戎歌笑,眼神却冰冷如铁,说,好!既然你是来卖身的,那么,你还愣在这里干码?给我脱吧!如果你奉献令我满意了,我给你二百万! 我以为我不会哭,但我的眼泪还是流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说这样的话会让我心痛得无以复加! 我一边抽泣,一边疯一样将大大的t恤衫给脱了下来。 纪戎歌的脸色瞬间变了,他的手指按住我扯t恤的手,说,够了!他痛苦的闭上眼睛,满脸挫败的感觉,然后他又缓缓睁开眼睛,眼眸之中闪起了冰冷如刀的目光,他一字一顿地说,就你?还值二百万?穿上你的衣服,给我滚! 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是我没有想到,纪戎歌会对我说出这样的话,当时的我,满怀着羞辱满怀着深深的痛苦,套上衣服,夺门而出。 那天夜晚,我失魂落魄的从纪戎歌家里逃了出来,就这样,孤零零地坐在了路灯下,希望有一盏灯光能像阳光一样温暖我。 但是没有。 我想起骆驼脸邱总的话,所以,我擦了擦眼泪,在这样的时刻,我还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以前,我总害怕莫帆堕落,莫帆身上有于远方的罪恶因子。现在看来,我的身上才是沾满了罪恶流淌着罪恶。 然后,太过伤心的我,我并没有留意,在这个夜晚,远远的,有一个影子,一直跟踪着我。从我去纪戎歌的家,再到我去畅乐园见骆驼脸邱总。 然后,在这漫天的月光之下,是一个少年血红如狼的眼。 满是仇恨!满是戾气!满是报复! 我走去畅乐园的时候,骆驼脸邱总一脸兴奋的笑,说,还好,没有让我等太久。我还没有失去兴趣! 我看着他,早有预谋的表情,眼神渐渐地开始坚硬。 邱总笑着,衔着一根雪茄,将一叠合同扔给我。说,你跟我五年!随叫随到!二百万,一笔勾销!怎样?邱总是个爽快人吧? 我看了看合同,问,是不是我签上字,白楚的那份合同就作废!他也不再欠你任何的东西! 邱总就笑,说,你看,合同都在这里,只要你签上字,白楚的合同就归你!难道你还不相信邱总的为人吗?知道你重感情,那邱总也是个重感情的人啊! 我面无表情的看了看满眼笑纹的邱总,说,好。 这时,一个巨大的影子,如同暗黑之神一样,投在这白纸黑字之上,出现在骆驼脸邱总的脸上。 我惊异的转头,却见纪戎歌像一座雕塑一样站在我和骆驼脸邱总面前,脸色铁青,嘴角绷紧。 他纯黑色的眼睛里闪着冷酷异常的光芒,看都没看我一眼,对骆驼脸邱总说,我觉得像邱总您这样的人物要签这么隆重的合同的话,是不是需要请个律师来看看比较妥协吧?万一这合同对您的名声造成了什么不良的影响的话,我想您就更需要请一个律师来给你打这场官司了吧?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给你打个八折! 邱总一听纪戎歌的话,脸色顿时有些变化,干笑了几声,说,这不过是私人游戏罢了,怎么能烦请你纪大律师呢?说完,就喊人将合同给撤走了。然后他脸上表情有些不悦,但是依旧很客气,看了看纪戎歌,又看了看我,说,纪大律师难得赏脸畅乐园啊,这里添了很多新节目,纪大律师有没有兴趣啊? 纪戎歌就笑,说,今天事情繁多,我还是先回去吧。以后,再来打扰邱总吧! 当时的我眼睁睁看着二百万就这么被纪戎歌给闹泡汤了!皱着眉头问邱总,说,我要签合同的,我要那二百万! 纪戎歌眉眼如刀,极其凌厉的看了我一眼,说,你给我闭眼!说完,不由分说,一把将从畅乐园扯出了门外。 一路之上,我冲纪戎歌吼道,我说,你不肯帮我,还不让我自己想办法,你算是什么人啊! 纪戎歌就冷冷的笑,眼里的光芒就像冷冷的夜火,他说,对!我不算人!你的白楚才算人!但是我不认为一个人,一个大男人可以束手无策到让一个女人抛头露面来想办法!我纪戎歌这一辈子不喜欢帮男人,但是,对于白楚这个不是男人的男人!我还是可以例外的!二百万我出!你现在的任务是,给我闭嘴! 啊? 我的眼里突然有了激动的泪光,仰着脸,喃喃,你的意思是,白楚,白楚他有救了…… 这句话还没有落音,纪戎歌几乎是暴怒,也不管是不是还在开车,一把将我扯进怀里,恶狠狠地吻住了我的唇。 这个吻,我一辈子都会记得。 痛疼如铁烙!绝望如帛裂! 他的眼神痛疼欲裂,说,不许再给我提这个名字! 那时的我,突然知道,在这个时候,在他面前,我不该对这个叫白楚的男子牵肠挂肚到这个程度。 悲伤由他。 欢喜亦由他。 五十一 那天夜里,纪戎歌一直将我用被子给裹住,抱在怀里。 我想挣扎,他就冲我瞪眼睛,他说,别乱动,你现在可是二百万! 夜里,他稳稳的睡着了,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半夜里,听到他隐隐的梦呓,他说,莫春,以后,我们开开心心地在一起吧。 我看了看他,婴儿一样柔软的表情,心里突然安稳了下来,前些日子的大风大浪,似乎都要在偎依在他胸口之后,变得安心下来。 半夜时分,我和他突然都醒了,怎样也睡不着。 他看了看我,问,你怎么了?也睡不着? 我点点头,是的,突然很不安。 纪戎歌就轻轻地握着我的手,眼睛里闪过一片悲悯的光芒,他说,别再想白楚的事情了。这二百万,我替你还上。从此,我要你,好好的生活!让你一辈子都平静、安稳和幸福。我答应你。 我看着他,突然想起自己曾经想给予伤痕累累的麦乐的那些东西——平静、安稳和幸福。 在那一刻,我突然有一种因果报应的感觉,突然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将这个男子推给麦乐,只为了他能为她提供我曾梦想给予她的那些! 所以,我毫无征兆的,紧紧的抓住了纪戎歌的手,生怕下一刻自己会再也牵不到眼前这个男子的手。 纪戎歌吃惊的看着我,转而,神情平静,他将脑袋埋在我的胸前,就像一个孩子一样。 那一刻,我突然很想跟他说,纪戎歌,我发现,自己突然拿你好重要了。但是,我不敢说。我担心自己是因为他给予白楚的这二百万人民币使然,也担心他会这样来想我。 如果,语言会平添这样的麻烦,那就让我们安静的享受着现在这份沉默的牵手吧。 时钟嘀嗒。 我突然想,是不是,因为这个男子,从此,世界之上,那些悲苦忧愁从此再将与我无关了?从此以后,我只会永远平静、安稳和幸福。就像他所说的那样? 突然,他仰着脸,问我,说,莫春,你知道吗?你生日那天,我想送你一个什么礼物吗? 我摇摇头,心想,什么礼物?反正你什么礼物都没送,老娘还为这件事情记仇呢! 纪戎歌看着我,满眼沉痛和温柔纠结着,他起身,从胸前摘下一根红丝线,上面拴着一枚漂亮的戒指。 他想了想,对我说,你生日之前,很多天,我就想好了这个礼物。只可惜生日那天,我有事情走开了。而且,你知道的,男人如果送给女人戒指的话,就意味着这一生都不会离弃!而我买这个戒指的时候,也下了很大的决心!但是生日那天因为仓促,我离开得匆忙。或者,也说明我需要更大的决心来向你要求:把你的心,给我吧。我保证一辈子都不辜负你的! 纪戎歌说完这话的时候,我的眼睛突然酸涩异常,紧紧地盯着他,生怕这只是一场玩笑。 他将红线轻轻的挂在我的脖子上,那枚戒指轻轻地滑落在我的颈项前,与原来那枚袖扣撞击在一起,仿佛承诺一样郑重。他说,现在不要你戴在手指上,等你大学毕业了,我就娶你,将它戴在你的手指上,并郑重地向你奶奶请求,请求她将你交付给我,我会保护你一辈子的。从今天起,我给你买最好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住最好的房子!让你幸福一辈子! 说完,他紧紧地将我拥在怀里。 我的脑袋轻轻靠在他的胸膛,仰起脸,问他,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不回答,笑了笑,难道你想让我对你坏一些,你才快乐吗?小傻瓜。 因为这突来的幸福,我安静地跌入了梦乡。 梦里是大片大片的玫瑰花,风吹过,它们居然笑出了声音。我再也想不了其它的东西了,包括白楚的。 我想,我真的累了。 我想,我真的需要平静、安稳和幸福了。 我想,纪戎歌就是我最温暖的港湾了。 所以,我再也不愿意漂泊了。 五十二 凌晨的时候,突然,纪戎歌的手机响了起来。 纪戎歌接起了电话,神情变得极其凝重,然后,说,我马上就到!然后他飞快的披上衣服,说,莫春,我要出门。 我睡得迷迷糊糊的,点了点头。 就在他走后不到三分钟,我的电话就响了起来,电话里一个很严肃的声音告诉我,请问,你是于莫春吗? 我点点头。 对方说,请问你在哪里?我们警方需要你来协助一下,因为你的弟弟于莫帆绑架了一个人质,正在楼顶之上,极其危险,我们需要亲人帮忙劝说工作,解救人质! 当时我整个人就傻了。 我如何也不知道,当时的莫帆是怀着怎么样的沉痛,看着我为了那个叫白楚的男人,愁眉不展,又自贱到深夜造访两个男人!忘记廉耻!忘记尊严! 莫帆!莫帆! 我最害怕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下的楼,是如何被警车接到案发现场的——那个高高的楼,立在城市凌晨寂寞的街,就像一把沉默的匕首,割断了所有未来的可能。 楼底下,我看到了张志创还有那个猪脸王所长,还有七七八八的警长。 张志创走过来,将我带到一个中年警长面前,说,莫春,这是王局。然后对那个中午警长说,王局,这是莫春,案犯的姐姐。 那个局长还没开口,我所有的恐惧就开始了。我几乎是哆哆嗦嗦地问那个王局,我说,莫帆不是这样子的,王局长,他不会这样子的。 王局长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现在情况紧急,人质的性命危在旦夕。你不必为你弟弟担心的,如果他释放了人质,法律会从轻处理的。只要你能配合警方好好劝说你弟弟。现在谈判专家正在楼上。 我一听会从轻处理,心里有了些安慰,所以拼命的点头,我说我会好好劝说他的,他是个小孩子,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说到这里,我放声痛哭。 是的,从小,我就不是蜜罐里泡大的小孩,我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的委屈,但是我如何也不会想到,这个暑假,这些伤害会来得这样凶,这样急,这样的无法逃避! 这个时候的我,突然怀念起,那个叫做纪戎歌的男子,和他那温暖的怀抱。 张志创拍了拍我的肩膀,和几个警员带着我一起向楼顶走去,他说,莫春,你弟弟似乎受了很大的刺激,现在纪戎歌已经在楼上,对你弟弟进行劝说…… 纪戎歌?我立刻明白了,收住了眼泪,原来,他来到了这里。 这里,我身后突然响起了急剧的脚步声,有人说,报告局长,狙击手到位! 我的身体微微一晃,整个人懵了。身后的声音在继续,他们说,一会儿会有雷雨,所以,如果劝说不了案犯的话,狙击手要击毙案犯,难度系数会很大…… 狙击手! 击毙! 案犯! 突然之间,闪电划破黎明的天空!击碎了我的心脏! 原来……他们……万……不得已的……时候,会……选择……杀死……莫帆! 天旋地转! 天旋地转! 我发疯一样冲向楼去。 莫帆! 莫帆! 不要! 不要! 这个时候的我,根本失去了感觉失去了听力,只想跑到莫帆身边,将这个浑蛋这个疯子给狠狠打一顿,然后紧紧地将他护在身后,将他带走,将他带离。 张志创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他说,莫春,这个时候,你的情绪一定不能这样激动的,你若是激动,那么,莫帆势必会伤害人质,那么,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是的。 我不能激动。 对啊。 我不能激动。 我唇色苍白,手脚冰凉,一边紧张得发抖一边警告自己一定要冷静下来,一定要冷静下来…… 闪电,再次划破了长空。 雷声隆隆。 很多年前的每个这样的雷雨天气,小小的莫帆,总是从他的小床上跑下来钻到我的被窝里,他捂着耳朵,闪着大大的眼睛,说,姐姐,我怕。 我就紧紧地揽着他细细的小胳膊说,莫帆不怕,有姐姐在的,不怕。 其实,亲爱的莫帆,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当时的莫春,当时的姐姐也很害怕。但是因为小小的你,她必须坚强,她有一个需要她强大的小孩,叫,莫帆。 可是,事隔多年,这个即将到来的雷雨之夜。我又如何来保护你,我的莫帆,我亲爱的小孩? 五十三 我到了楼顶之后,眼前一切不是我的想像。 莫帆依靠在墙角,情绪激动异常,双目猩红,怀里拽着一个女孩,一个一直发抖的女孩。莫帆的一只胳膊紧紧勒住了她的脖子,别一只手拿着尖刀,抵在她的脖子上。 那个女孩的精神几乎崩溃,长发之间露出两只茫然的眼睛,傻傻的,满是泪水,充满了求生的渴望。 纪戎歌在离莫帆五米左右的地方,双手举在空中,示意莫帆一定要冷静,什么事情都可以商量的。 当莫帆看到我上来的时候,眼睛抖动了一下,冲纪戎歌吼,我要见白楚!我要问问他为什么把我姐姐害成这个样子!你们为什么把我的姐姐喊来?你们再不让白楚来,我就杀了她!杀了她! 说完,他满是稚气的脸上堆满了杀气,尖刀刺向那个女孩的脖子。 闪电划破天空的脸! 那个女孩大叫,莫春姐姐,救救我啊,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这时,我才看清楚,莫帆劫持的人居然是溪蓝!此时的溪蓝正满眼泪水地望着疯跑上楼的我,哀哭着求救! 我刚要跑上前去,却被张志创给拦下了,他说,莫春,你冷静点!你是来劝服你弟弟的,不是来让他更激动更失控的! 我看了看远处的纪戎歌,他也看了看我。 多么断肠的凝望啊。 就在几十分钟之前,我们还是最亲爱的人,以世间最亲密的姿态,给彼此最大的温暖和疼爱。 而在几十分钟之后,我们却被残酷的现实分成两端。我是罪犯的亲属,而他是正义的代表。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对莫帆说,你冷静一下,白楚很快就要来了。莫帆,你冷静一点,你想要什么,我们都可以满足你,只要你不伤害人质。 我焦急的看着莫帆,说,是的,是的,莫帆,你听姐姐的话,放下刀子…… 说到这里,我想起那些隐蔽在远处的狙击手,我就哽咽着说,莫帆啊,你听姐姐的话,求求你了。 莫帆看见我哭了,情绪有些激动,他说,我不!你为了那个浑蛋,痛苦了这么多年,连现在,都要为了那该死的二百万去……说到这里,他说不下去了,就放声大哭,眼泪鼻涕一起流下,你是我姐姐啊,我恨他,我恨他,我要让他痛苦,我要让他付出代价!我就是要他看着,我要在他面前杀了他最爱的女人!我要让他痛苦到死!痛苦到死!我要把他给你的痛苦全部都还给他! 我摇了摇头,说,莫帆,我不痛苦,这都是我自愿的,与白楚无关,你冷静一点,求求你了,都是我自愿的啊。 当时的我,全心在抚平莫帆对白楚的怨愤,并没有留意身边,纪戎歌强忍着痛楚的眼神,闪电划过,他的眼睛全是伤痕。 莫帆听完我的话,不相信的摇头,任眼泪鼻涕奔流,他说,姐,你还当我是小孩吗?我知道你不愿意去那个骆驼脸那里的,我知道你不愿意的,你昨晚在街上哭的时候,我都看到了的,我都看到了的……呜呜呜呜呜呜……说到这里,莫帆嚎啕大哭,他说,他凭什么可以让你这样啊,他知不知道你很痛苦啊,他是浑蛋,他是浑蛋,我一定要让他痛苦!一定! 说到这里,他勒溪蓝脖子的手更用力了。 闪电闪过,溪蓝的脸变得青紫,声息细微的喊着,莫春姐,救我,救我。 纪戎歌说,莫帆,你冷静,你冷静,白楚马上就要来了。你马上就可以见到他了。你既然要他痛苦,那你现在一定不能伤害他最爱的人,你得坚持等到他来,不要伤害人质。 听到纪戎歌说的这些话,我突然想起了张志创曾经告诉我的,纪戎歌以前做谈判专家的时候,将一个准备自杀的人,谈判到放弃自杀,并成功将其劝说到遁入空门。原来纪戎歌的功力确实是名不虚传的。可是,现在,这个冷笑话,并不能放松我的神经,我的全部的心全部的感受,都紧紧地绕在莫帆身上。 唯恐,半分差池,终生凄惶。 张志创走向我,说,莫春,你做好准备,如果劝说不下你弟弟的话,上面下命令了,你和纪戎歌要配合我们分散他的注意力,配合狙击手,对他进行,击毙! 我不敢相信的睁大了眼睛。 不敢相信。 闪电。 霹雳。 那一刻,我无助地看向了纪戎歌,他已经通过无线电耳塞,接收到了上级的这个安排,面色沉了下来,痛苦无比,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我拼命地向他摇头,摇头。 纪戎歌啊,求求你!不要这样,莫帆是我的命啊!我求求你,救救我的命吧!你是我最爱最依赖的男人啊,如果你都救不了我,我还能相信谁,信任谁,依赖谁? 纪戎歌看着我,眼神沉痛,可能我眼中的哀求让他不能负荷,所以,他默默的转脸。 闪电再次划破了夜空。 大雨。 即将。 来临。 五十四 最终他看了我一眼,眼神那么坚定,那么深沉,仿佛是不可代替的承诺:我一定会尽我最大的努力,保住莫帆的! 哦,他会尽力的。 他会尽力的。 知道了这一点,我试图让自己的思维清晰起来,我想我该跟莫帆说什么呢?说什么能让他忘记仇恨,安全度过此刻。说我和麦乐小时候的糗事?不不不,麦乐已经成了此时的模样。说他和胡为乐曾经的那点小事件,也不行的,胡为乐已经被虐待成了一个只会傻笑着跳舞的傻瓜。 哦。 原来。 我和你,莫春和莫帆,都失去了最亲爱的翅膀,失去了那个可以与自己分担向往的伙伴,再也去不了天堂。 沉默在继续。 而溪蓝的呼救声已经渐渐地弱了下去。 突然,身后有个苍老的声音在呼唤,莫帆,莫帆,莫帆啊。 我猛然回头。 却见到苍老的奶奶,在两个女警察的搀扶下,爬上了楼顶。她摇摇晃晃地走了上来,张着没有牙齿的嘴巴呼唤着莫帆的名字,老泪纵横。 我急忙上前,搀扶着她,我对莫帆喊,我说,你这个浑蛋,你想让奶奶难过死吗?莫帆,你放了溪蓝吧,求求你了。此时的我,又想起了张志创传达下来的那句话,我知道,溪蓝若是昏死过去的话,那么莫帆肯定会被击毙的。而白楚,迟迟不来的原因,无非是警察们明白,若是白楚真的上来的话,那么莫帆铁定会对人质下毒手——因为,他想要的就是,让白楚眼睁睁地看到,溪蓝的死去。 莫帆一看到奶奶,也哭了起来,他冲着奶奶流泪,说,奶奶啊,我是个坏孩子啊。这辈子爸爸没能对您尽孝心,现在,孙子也不能对您老尽孝心了……可是奶奶,我不要那个浑蛋总是欺负我的姐姐,我不要啊…… 奶奶就哭,说,莫帆啊,帆啊,你放下刀吧,放下刀,咱们就回家好好过日子啊,奶奶当年眼睁睁看着你父亲进监狱,等啊等啊,怕是这辈子再也不能见到了……如果奶奶再失去了你,更是活不到再见到你爸的那天了……你这是要我这个老人的命啊……莫帆啊…… 奶奶哭,我也哭,莫帆也在哭。 黎明的天空下,我们祖孙三人的眼泪化作雨下。 纪戎歌在做他最后的努力,他说,莫帆,你看看你奶奶,再看看你的姐姐,她们两个不能失去你的!你是个男人,你还要保护她们一辈子的!如果,你真的做了这件傻事的话,你将一辈子都没法保护她们了! 莫帆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有些动摇。勒溪蓝的胳膊明显有了松动,但此时的溪蓝已经彻底昏迷了。 纪戎歌松了一口气,对着莫帆说,对,是的,就这样,放下刀,放开溪蓝…… 溪蓝。 溪蓝。 溪蓝这个名字似乎是莫帆的痛处,在纪戎歌说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本来已经放松的神经突然绷紧了,手臂也恢复了力量将昏迷的溪蓝紧紧勒住,冲纪戎歌喊,你们说这么多,就是想救这个贱人对不对?我不会放了她的!没有她,我姐姐不会这么痛苦的!白楚,白楚,我要见白楚!我要见白楚啊!你们再不让我见到那个浑蛋,我就真的杀了这个贱人了! 纪戎歌转头看了我一眼,突然,我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什么——张志创已经用无线电跟下面汇报了,溪蓝已经昏迷;所以,他们为了抢时间救护人质,现在必须做的,就是贯彻他们预先的决定——分散莫帆的注意力,将他击毙! 我回望着纪戎歌,痛苦的摇头。 不要啊!求求你了!你的眼睛告诉过我的,只要有一线的希望,你都会保住莫帆的!你答应我的!不要啊! 张志创走近我,说,莫春,你下去吧。这里交给纪戎歌吧。你既然不肯配合我们警方工作的话,也不要分散动摇纪戎歌的心,他现在首先是一个要保住人质性命的谈判专家,其次,才是那个爱你的男人!我们正在传你父亲过来,做最后的努力。但是现在,溪蓝已经昏迷,怕是等不到你父亲到达了,我们必须保护人质。 我看着这个冷静的男人。 是的,他确实冷静。冷静到可以权衡一下他和麦乐的爱情值与不值! 奶奶还在哀哭,泪水流满她沧桑的脸。可是,突然之间,我却觉得此刻她好幸福,因为她不必如我一样,心如明镜地知道自己的亲人即将会被击毙,却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心碎到万劫不复! 闪电—— 再次划破长空。 雷声在大雨落下之前,发出了最后的嘶吼。 同时在嘶吼的还有十七岁的莫帆,他说,让白楚来见我!让白楚来见我!好,你们不让他来见我,我这就杀了她! 终于。 纪戎歌的眼睛彻底灰了下去,睫毛重重垂下,仿佛是一个世纪那么长的叹息,眼神痛楚,不肯看我,张志创的眼睛狠狠地盯着纪戎歌! 那个时候,上级的命令应该通过无线电耳机一遍一遍的响在纪戎歌的耳边:引开罪犯注意力!全力配合狙击手!将其击毙! 引开罪犯注意力!全力配合狙击手!将其击毙! 引开罪犯注意力!全力配合狙击手!将其击毙! 终于。 他的眼睛狠狠的张开,势如闪电划破夜空,他轻轻张开了嘴巴说,莫帆,你看,你的父亲从监狱假释出来看你了…… 莫帆整个人愣住了,傻傻地看向了楼梯口,勒溪蓝的手也放松了下来。 那个时候,我听到心脏重重摔在地在的声音,我疯跑向莫帆,我说,莫帆不要看啊,他们会杀了你的……但是,我却被纪戎歌重重拉了开来。 最后的惊雷之下,雨点倾盆落下。 突然之间,世界失去了声音,一朵妖艳异常的花朵,鲜红狰狞地开上了莫帆的额头,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整个人重重在倒在了地上…… 警员们将溪蓝迅速带离。 奶奶在莫帆被击毙的那一刻,重重地昏倒在地上。 在那一刻,整个世界荒芜了。 雨,不停地下。 电闪雷鸣。 我傻傻地看着地上的莫帆,突然想起,很多年前,母亲抛弃我们时,他曾那样撕心裂肺地哭着,而我,发誓,从此之后,再也不要这个男孩,如此哭泣了! 而今天,我的誓言终于兑现了! 莫帆,他确实再也不会那样哭泣了。 血水,在大雨的冲洗之下,蜿蜒到我的脚边。我疯一样地试图跑过去,却被纪戎歌给慌忙扯住了。 但是,还有什么,能阻挡一个姐姐要去抱起自己弟弟的决心呢? 于是,惊雷之下,一道清亮的裂帛之声,我的衣服被生生撕开。而我自己也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我一边哭泣,一边爬向莫帆。 那些血,从莫帆身上流出的血,似乎还带着他的体温。就这样,在大雨倾盆之下,沾满我的衣裳,我的裙子,我的双手。 我奔上去,伸手要抱住他的那一刻,却被那些上来的警察给紧紧的压制住了,于是,在我的哀嚎声中,他们用黑色的袋子,想要粗鲁地包裹了这个世界上我最亲爱的小孩。任凭我如何哀求,他们都不肯让我靠近。 让我靠近,让我再看他最后一眼,让我跟他讲讲,绑架是坏事情,小孩子是不该这么做的!可是,他们却不肯放手,不肯让我告诉他。 可是,你们知道吗?如果我今天不告诉他的话,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对他说这样的话了。 在那些警察的包围之下,在他们整理莫帆的尸体的时候,突然一个精美的盒子从莫帆身上滚落,滚过那些警察的脚下,落到我的脚边。 小小的小小的胭脂盒。 那一刻,我的心彻底撕裂。 这个,应该刘他偷偷准备给我的生日礼物吧?那个小小的盒子,精美的盒子,我曾经在电话里跟麦乐说过的慕司腮红。 它就这样娇弱无依的滚落在我的脚边,就像小小的莫帆一样,无依无靠的样子。它的遍身都浸满了莫帆的血水。 而这样的胭脂,我又怎样擦上我的脸? 终于,我疯了一样地厮打那些警察,用我的手,我的牙齿对他们冷漠控诉着,最终,张志创摆摆手,他们才松开了压制我的手。 我连滚带爬地跑到莫帆身边,撕心裂肺地痛苦哀嚎!我看着他单薄的身体,冰冷的雨地里,看着他那双永远也闭合不上的眼睛,我的双手不顾一切地去堵住他脑门上的伤口,试图不让他的血继续流!我想那些法医准是弄错了,他刚才还喊我姐姐的,怎么可能现在就停止呼吸了呢? 可是直到我的双手沾满了他冰冷的血,直到我感觉到他的身体是冰冷的僵硬的,我的心也终于枯死在这个雨地里了。 咿? 莫帆,你的脑袋上怎么戴了这么大的一朵红花啊?小男孩戴花是会被笑话物。快摘下来吧,要不的话,胡为乐笑话你的话,你可不许回家跟我哭诉!你要敢给我哭诉的话,我就将你打成一朵七色花! 咿? 莫帆,姐姐在跟你说话呢!你听到了没有?你个小懒猪,不许睡了!不许睡了!快起来!哈哈。姐姐,你一定在装睡!姐姐知道,我刚才说你戴花不发看,你肯定生气!你果真是小心眼啊。 咿? 莫帆,你这朵大红花用的是什么染料啊?太劣质了吧?褪色这么快,你瞧瞧,你瞧,它们都从你的脑袋上裉下了红,一道一道的,在雨水的冲涤下,蜿蜒到姐姐的脚边了。 莫帆,你醒醒啊! 求求你了,你醒醒吧! 以后,姐姐再也不打你了,姐姐再也不骂你了,你醒醒吧! 求求你了。 好啊,你还给我装睡,看我不揍醒你! 我一下一下小心翼翼地碰着莫帆的脸,等待他突然醒来,很不满地看我一眼,说,姐姐,别吵我了,还没睡醒呢! 我傻乎乎地笑着,说,莫帆,你快醒醒啊,姐姐要带你去补牙齿了啊。姐姐再也不算计了,不再小气了。姐姐给你补一颗最好的牙齿,不找江湖医生给你凑合了。你快醒来哈。醒来咱就去。 纪戎歌看着眼前的一切,眼里的痛楚,如燃烧的火,熊熊不止。他走到我的面前,一把将我抱了起来,紧紧地抱着,试图将眼前这残忍的一切从我心中抹去。 我仰脸,看看这个男人,我笑,我说,你看哦,你看你帮莫帆戴上的这朵大红花多好看啊,你看,多好看啊。 纪戎歌紧紧抱住我,紧紧地。他说,莫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不要这样! 我轻轻地将食指放在嘴巴上,对纪戎歌说,嘘—— 然后我从他的怀抱里挣脱,继续爬到莫帆身边,他脑袋上的血流满了地,和雨水交织在一起。 突然,闪电再次闪过。 我轻轻给他捂住耳朵,喃喃,莫帆,小时候,你最害怕闪电打雷。现在,你再也不必怕了。可是,可是你如果还是害怕的话,谁来保护你啊? 这时,一声沉闷的恸哭声撕破了我的耳膜。 这个声音? 这个声音! 哦,这个曾是我多么熟悉的声音!只是从我八岁那年它便消失了。怎么?它怎么突然出现了。 这个时候,我回头。 却只见一个中午男子,苍老,瘦削,戴着手铐脚镣,此时的他,暴雨之下,脆倒在这苍茫时间上,恸哭嘶嚎! 眼前。 他那昏迷的白发苍苍的老母! 他那死去的十七岁的儿子! 他那陷入迷乱的十九岁的女儿! 或者,他在监狱之中,等了那么多年,一直在想,他进入监狱时,那个六岁的小男孩现在应该长成翩翩的少年了吧!应该继承了他的眉毛他的眼。 他想过了千万次父子重逢,却没有想到过,最终的这一天,见到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张志创对那些押送的人说,已经完成任务了,将他带走吧! 那一刻,我的大脑突然闪烁过无数个奇异的念头。 如果! 如果没有于远方的话,那么我和莫帆不会生活得这么辛苦!如果没有这样的辛苦,莫帆也不会有今天这样悲惨的境遇! 是的! 是的! 是他断送了莫帆的幸福莫帆的快乐!现在的所有一切,都是他十一年前种下的因,所以,今天,他才在莫帆的身上结了痛苦的果! 就是那时,我的眼中燃起了熊熊的怒火! 十一年的痛苦和屈辱,终于在莫帆死去的这一刻,爆发了起来! 我走向他,慢慢的走向他,这个男人,我的父亲,于远方!他在恸哭之中,看到了我,满眼绝望的爱怜。 可是我却怀着莫大的屈辱向他撞去!我嘶吼着,这么多年来,该死的是你啊!你为什么不去死啊!我一边疯骂一边用我最大的力量对这个跪倒在自己儿子尸体面前的男人拳打脚踢! 他抱着脑袋继续嚎啕! 毫无男人的尊严! 我的心疼了! 却没有原谅的理由! 纪戎歌奔上前去,将我从父亲身边拉开,那些警察就匆匆的将于远方给拽走了,就像拽牲口一样,任凭他死死地蹲在地上,试图再看看自己倒在血泊之中的儿子!他们都不肯给这个苍老的男人这最后的机会。 他就断气一样的哀嚎着,被拖拉下了楼。 闪电—— 霹雳—— 纪戎歌将我紧紧的抱在怀里,我看到那些警察将莫帆放进一个黑色的袋子里,发疯一样冲上去,却被纪戎歌给紧紧拉住了。 痛苦之后是疯狂。 我笑着,苦苦的笑着,将残留在自己双手上莫帆的血抹到了纪戎歌的衣服上!然后狠狠地在他的肩膀上咬下去! 狠狠地咬下去! 直到嘴巴里有了腥甜的感觉,直到他的血慢慢渗透衣服,与我擦在他衣服上的莫帆的血交融在一起,我才松了口。 满嘴鲜红,冲他狞笑。 似乎,这交融的血是一个毒咒! 咒在了他身上! 让他一生都要为此背负,背负着莫帆的命丧,背负着莫春的绝望! 可是,当他痛苦沉重的眼神望向我的时候,我原本麻木疯狂而僵硬的心,却突然地疼了。 疼了。 五十五 这个世界上,有两个男人。 让我心疼。 却无法原谅。 一个是于远方。 一个是纪戎歌。 楼顶之觞,奶奶一夕苍老,整日抱着那个日历傻傻地坐在床上,双目无光,指着那些日期,喃喃,这一天,莫帆会回来的。这,这一天,你爸爸会回来的。 那一刻,“爸爸”两个字点燃了我心中所有的火! 我将日历从她手里打掉,我说,莫帆再也回不来了!他不是我的爸爸!我恨他!他毁了我们一家! 奶奶不跟我说话,蹒跚着,企图从床上跳下来,将那个日历继续捡起来,抱着数。 可是。 因为苍老,她的手脚已经不够麻利,所以,她重重地跌在了地上。锥心刺骨的痛疼加上几日前那些伤害,终于让她老泪崩落像个孩子一样的哭了起来。多年的隐忍和辛酸终于爆发。 她说,莫春,所有人都可以恨你的父亲,但是你没有资格! 她说,莫春,你还记得吗?当年,你八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咱们家穷,你的爸爸他卖血也救不了你的小命!在这个家徒四壁的情况下,他就去替人顶罪了!只为了换钱,换回你的小命一条!莫春啊,你爸爸是拿了他一辈子来换你的一辈子啊。你不能再这样骂他了啊!说完,奶奶就抱着日历哭,跟一个受了极大委屈的小孩一样。 奶奶说完话的那一刻,我整个人都傻了! 我突然想起,那个雨夜,我的拳头落在父亲的脸上,还有他看着我的痛苦眼光。 是的,一个没有钱没有地位没有权势的父亲,只能拿着命来博自己孩子的幸福,可是他的小孩,却误会了他十一年! 这十一年啊! 这个小女孩肆无忌惮地辱骂他,认为他给自己家门带来了所有的不幸!认为他给自己的命运带来了一切的痛苦! 而她性命得以保存的这十一年!哪一年不是他的痛苦他的折磨他的心酸! 我突然想起,那一天,那短暂的一面,我打过他,骂过他,要他去死,可是惟独没有喊过他一声:爸爸。 爸爸。 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在那个雨天里,面对了年幼儿子的暴毙,年老母亲的昏死,还有永远误会着自己的女儿拳打脚踢的侮辱!他只能哀嚎,只能流泪,只能绝望,却不能申辩! 那一天,这个世界在他的心脏上留下了多大的血窟窿? 在他像被拖牲口一样拖走的时候,我却还是那样痛恨着他,我却没有想过,当时的他,在这短促的悲伤之下,又要面对的是永远的无期徒刑! 可我,却那个倔强着、蛮横着、自以为是着、没有喊过他一声:爸爸。 五十六 那些日子,溪蓝陷入了无边的昏迷,楼顶的惊魂让她孱弱的身体脆弱的更似玻璃。白楚一直陪在她的身边,而我,带着这种种的心伤也陪在他的身边。 有一天,纪戎歌来看无,离开之后,白楚突然在我的面前难过的不成样子,他望着我,孤独而没有安全感,莫春,溪蓝不知道会不会再也醒不来,她不在了,你也离开我的话,我永远不会幸福的。 我看着这个男子,突然想苦笑,他就好像一个小孩,对妈妈说,妈妈,这颗大白兔奶糖我想吃,那颗喔喔奶糖我也想吃! 命运,永远是个轮环。我觉得莫帆欠溪蓝的,自然也欠白楚的,所以我要替他来偿还。 白楚。 哦,是的,白楚。 我一遍一遍催眠自己,告诉自己,心里暗示自己。 白楚这个男子,依旧是那个在睡梦里都会让我笑也会让我哭的男子,我无法忘记无法释怀! 所以,我低头,看着白楚,心里荡起那种对纪戎歌永远难以原谅的痛,轻轻对他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的!我永远陪着你! 白楚就呆呆地看着我,眼睛有了希望的光亮! 就这样,很多时间,我就陪在他身边陪伴溪蓝。 可是,我的眼睛从他身上会无端地划向别处,然后,发呆,然后胸口痛疼撕裂。此时,我才想起,我的胸口,还戴着纪戎歌送给我的戒指。于是,我硬生生的扯断那根红丝线,脖子之上是红红的烙印,是他给我的,万劫不复的伤痕。 而我的胸口,依旧痛疼撕裂。 纪戎歌依旧常来找我,他总是试图努力打开那天楼顶之上给我留下的心结。 可是,我如何能忘记啊? 忘记那朵巨大的娇艳的花朵开在了莫帆的脑袋上。 我又如何去接受,接受一个双手沾满莫帆鲜血的男子的拥抱?如何去接受一个男子的亲吻之中还有莫帆咸涩的眼泪?如何在将来告诉我们的孩子,你的舅舅曾经是死在你的父亲手上? 有一天,我将莫帆留给我的那盒慕司腮红涂满了双颊,对着来看我的纪戎歌冰冷的笑。 他看着我,满眼内疚和心疼,伸手,试图将我脸上这些红印给擦去。 我就冲他淡淡地笑,我说,别动,那是莫帆的血。 他的手落在半空,眼神疼痛欲裂! 我笑着笑着,就落泪了,我将他曾经万分温柔千般小心戴在我胸口的戒指和红丝线一起还给了他。 那一刻,他的眼神黯了下来。 纪戎歌见不到我,就整日陪着麦乐。 他逗她笑,期望从她的笑容中看到我昔日的模样。突然,有一天,在他推着麦乐在树荫处散步的时候,我心里产生了一个很怪异的念头。 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男子,能给麦乐平静、安稳和幸福呢? 曾经的她,将她所有的未来所有的幸福都赌给了我;而现在,我又拿什么奉还给她呢?既然,我的失误,导致她丧失幸福,那么就让我将我最爱的人留给她,让他代替我,奉还给她幸福吧! 所以,我将那颗一直挂在我胸口的平安符袖扣挂在了麦乐的颈项上,我想它一定会替我好好庇佑我生命之中最重要的女孩的。 所以,那天,我在花园里拥吻了白楚,吻着吻着,自己都以为对这个男子爱到覆水难收了! 然后,我转身,对纪戎歌笑,笑容如花。我说,这个男人是我永远不能释怀的幸福。这是我的选择,不为任何的事情,只因为,我和他相遇在你之前。 纪戎歌的眼神痛苦欲绝,却欲辩无言。他如何不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借口。我和他之间,莫帆的死,就像一个永远也挣脱不掉的魔咒,任凭我们逃到世界的任何地方,也逃脱不了这咒语的惩罚。 所以,他说,好的,莫春,我知道了。 他说,我知道了。然后,转身离开。 聪明如他,敏锐如他,冷静如他,理性亦如他,如何不知道我是安置了一副怎样的肚肠? 最后,他说,莫春,我给你幸福!我给你身边的任何人幸福!这是我欠你们家的!说完,他看了看麦乐,当时的麦乐正在掰着手指头数阳光。他低头,淡淡地说,从今天起,我给你买最好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住最好的房子。 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我,说,我能给你的幸福,我全都给她!我要你心安理得地生活在白楚身边,永远牵挂!莫春,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 说完,他就推着她,走了。 只留给我一个永远无法释怀的背影。 天,就这么黑了下来。 五十七 “五十七”是什么意思? “五十七”就是“后会无期”的意思! 哦,谁说的? 呃,那个叫莫春的姑娘说的! 那她为什么会这么说? 因为她痛了累了绝望了,所以,想好好的靠在那个叫白楚的男子的港湾里休息了。 可是,她真的喜欢白楚吗? 这个问题,你要问问她的心,才能知道。不过,我想她至少曾经喜欢过,很深很深地喜欢过。 那么,我一定要问问她的心,可她的心在哪里呢? 她的心……应该跟着她最爱的人去了吧。 她最爱的人是谁?白楚?纪戎歌? 你的问题也太多了吧?小孩子知道那么多干嘛?刨根问底的,不知道什么是伤心事吗? 啊,你太凶了。我不问了,好不好?最后一个问题,那就算莫春喜欢白楚吧,那么她和白楚在一起后,会很幸福吗? 嗯,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不过,没有你这个傻瓜的这些发问的话,这个故事的“五十七”节里,原来只五句话,现在全部告诉你,不许问问题再说话,否则就不允许你看这个故事的“第八章”了!喏,这五句话就是—— 从此,这个城市。 再也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托付终老。 再也没有一棵梧桐,可以实现愿望。 再也没有一个叫纪戎歌的男子,爱着一个叫莫春的女子。 再也没有那些青春,那些张狂。 序 有那么一天,我们在最好的年华,最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遇到了最对的人,但终究却还是在命运的下一个路口,错开。 那么多年后,你还会记得我吗? 在我不能再参与你美丽生命的天天年年日日月月中,请求你,一定要,好好的,好好的过。 那么,这样子,你就不必再记得我。 不必微笑,也不必流泪。 更不必再记得2005年5月5日,以及以前,我与你的种种相遇。 我一直没有能够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哪怕是纪戎歌爱上莫春。 只是,某些原因,你不能明白,我没有坦白。或者是遇见时,恰好你笑了;或者是你皱眉了。 所以,我爱了。 所以,我来了。 麦乐篇 麦乐。 姚麦乐。 她一直感觉,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在这样呼唤着她。那个女孩的样子,有些小骄傲,有些小倔强,仿佛可以随时从她的脑海里蹦出来。 活蹦乱跳地喊她:麦乐。姚麦乐。 就像她胸口,一直隐隐约约地要喊的那个名字,莫春,于莫春。 这个房子真的很大,大得就好像一个巨大的蜗牛壳;而她,恰好就是那个需要壳的软软的小蜗牛。 可是,遗憾的是她总是不知道该把自己藏在哪个角落里,才能更好地披上这层壳,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不被伤害,不被欺负。 还有谁,会像她一样,在一个房子里,还需要躲躲闪闪,满是惧怕。那些家具,仿佛随时会变成怪兽,将她吞噬了一样。 好在房子里,还有一个像天神一样的男子,哦,是的,天神。 他很美,美到令人窒息,美到她总感觉,他在她遥不可及的距离。虽然,他给了她温柔的微笑,可口的食物,漂亮的衣裳。 可是,她虽然总是恍恍惚惚的,但是还不傻,总能感觉到,他不在她世界所辖。 他的眉梢会低,他的眼睛敞开,就像两道深深的伤口,伤口中总会闪过一个女孩子的影子,有些小苍白,有些小茫然,仿佛会从他的双眸里蹦出来,喊:麦乐,姚麦乐。 麦乐? 她想了想。 莫春? 她迟疑了一下。 为什么总是会想着这两个名字,她突然更加恍惚了,那么自己,到底是叫莫春,还是叫麦乐呢? 或者,莫春,和麦乐,只是属于她的两个名字。 它们都是她的名字,同样的苦涩同样的血肉同样的念念不忘。 后来,她突然记起。 她不再是莫春,也不再是麦乐。 她就是她,一个失去了壳的软软的蜗牛,在一个大房子里,寻找着自己的背壳。 是的,她是蜗牛。 天神男子经常很忙,忙完之后,就会长久地在电脑前发呆,电脑就摆在他自己的卧室里。有很多时候,她从那里经过。她不是故意打扰他,只是,她需要更快地找到这个房子的哪个房间才是自己背上的壳。 但是,当她瞟向他的电脑屏幕时,也呆住了。 那是一张放大了很多倍很多倍的相片,应该和墙壁上他挂的那张摩天轮的相片是一张。这张在电脑上被放大了很多的相片,有三个女孩各异的表情。 她迟疑地想,黄小诗?姚麦乐?于莫春?2005年5月5日的摩天轮?莫春丢了左脚上的“巴依老爷”? 哦,她错了。 怎么会是三个女孩呢? 分明是三个没有壳的蜗牛嘛:黄蜗牛。麦蜗牛。春蜗牛。 她们在不同的角落里寻找自己不同的壳,只不过,她在这个房子里寻找,而另外两只蜗牛呢?是不是已经散落天涯? 那个天神一样的男子看了她一眼,她连忙试图将自己藏到衣柜里,藏起来。万一,他一脚踩死自己,怎么办? 她是这样想的,因为,她突然感觉,这个男子绝对是被莫春2005年5月5日从摩天轮上掉落的那只“巴依老爷”给砸傻了。 哦,果真她没有猜错! 在她打开他卧房衣柜的那刻,她突然在衣柜的小小角落里看见了证明自己推论的那个证据——莫春的“巴依老爷"! 她忘记了躲藏,回头看着那个俊美的男子,说,你知道吗?莫春找这只拖鞋找了好久,“阿凡提”一直在她的床底下,等着“巴依老爷”回来。 当时的他,就愣在了那里。 满心满眼是伤痕,爆裂在空气之中。 痛! 痛! 痛! 如今的麦乐就像一个寻找的傻蜗牛。 那么,我亲爱的莫春,我亲爱的姑娘,你又在谁的身边,寻找着那层自以为坚硬实际上却薄薄的壳呢? 纪戎歌篇 现在的她,脸色苍白,行走在这个房子里,不知道在寻找什么。我一直都在电脑前,反反复复地看那张意外拍摄下来的相片相片。 放大。 放大。 直到看清楚你的脸。 相片上的时间是2005年5月5日。 有一个嚣张的姑娘,用一只怪异的拖鞋砸中了我的脑袋。 当你下来寻找拖鞋的时候,我一直都坐在车里面。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砸中我脑袋的是你。我只是想看看,是哪个冒失鬼,做出了这样缺德的事情,然后好好的教育她一顿。 可是,却是你。 命运真的是一个轮盘。 是一个你怎样逃都逃不掉的轮盘。 是的,我认识你,早在2005年5月5日之前。只是,我从来从来都没有告诉你,2005年5月5日,以及以前,我们曾遇见过。 麦乐现在正对着衣柜发呆。眼光从“巴依老爷”转移到挂在衣柜里的那个法式双叠袖衬衫上。她一只手捏住自己胸前,你送给她作为庇佑的护身符——那粒袖扣,精致异常,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钻石样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上面写着大写字母:J。 她的另一只手,伸向了那件法式双叠袖衬衫,因为上面也有一粒多年不曾解下的袖扣。上面写着大写字母:RG。 这两粒袖扣,同是英文字标:Cartier。 是的,莫春,这两粒袖扣的大写字母缩写,就是:纪戎歌。 我的名字——JIRONGGE——J。R。G 当时的你,十六岁吧? 那是2002年吧? 一个不会游戏的傻姑娘,居然那么傻呼呼的就跳进了冰冷的水里。当时的水很冷,我跳入水中,紧紧托起你的时候,已经陷入迷茫的你,居然还能对着我微笑。你真是从小就花痴啊。 当时的你,长长的头发,飘散在水面上,就像一朵巨大的云彩。 黑色的。 所以,从此以后,我的眼睛也是黑色的。 多年,不敢改变。 那一天,我救下了你后,就拨打了120。 2002年的那一天,天有些冷的那一天,原谅我,不愿意告诉你这是哪一天,因为我确实想将它,秘密地记入自己的心里。 因为这一天,我吻了你。 当然,只是为了你能迅速地醒过来,我给你做人工呼吸。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的固执。 我更愿意定义为,那一天,我第一次亲吻了你。 小小的饱满的唇,冰凉的味道。 所以,你第一次来我家的那个晚上,当我看见了那个失踪多年的袖扣,我是多么震撼。 一个男人,突然相信了命运。 相信了命运,将你带给了我。 还有,那天,我还笑你,说,这才不是你的初吻呢! 你还跟我翻白眼呢。 我本来就没说错的,傻姑娘。 2002年的那一天,我早已经吻过了你的唇。 小小的饱满的唇,凉凉的,就像一颗冰凉的樱桃。 还有,你经常跟我提及那个天神少年,我从来不敢相信,自己多年前的这一次出手,居然让你记得那么深不可忘。 当时的你,好小,只有八岁,而我,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少年。 那是1998年吧? 我在那个暗无天日的胡同,“见义勇为”,却被你抓伤了脸。 喏,你看,就是眉心的这道伤痕。这就是你八岁那年给我留下的印迹。你现在还经常极其无耻的对我笑,说,喂,你眉心的那个伤痕很帅哎。 唉,小丫头,你这是王婆卖瓜吗? 当然,这一切,你都不知道,你都不知道。 哦,你不知道的,还有,你十四岁的时候,在超市里,欲偷一副毛皮手套的事情。你知道吗?当时的我,就在你的身后。 当时的你,就像一只偷腥的小猫,战战兢兢的。 我看得心软,又看得心疼。那个时候,我的眼睛,如果拍成相片,一定象极了两道凛冽的伤口。 只是,在我发愣的时候,那个叫白楚的男子,已经比我还先走到了你的面前。 真该死,他当时牵了你的手。 更该死的是,你居然还那么花痴的看着他,那种仰望的目光,真让我想杀了你。 其实,我多么自私,从我关注你的时候,或者说,从我第一次跟踪你的时候,我就希望,我永远是那个可以保护你的人;而你的眼睛,只能仰望于我! 那一天,真该死! 我看完了你们在超市的“缠绵”,还要看你们在超市门口“缠绵”。 白楚不过摘下了自己的围巾围到你的脖子上,你就感动得不行了。说你傻吧。你还一直不承认! 他若真的像我这么在乎你,那应该脱下衣服给你才是! 对不起,莫春,我又说胡话了。 那一天,我就差了几秒。 便注定了,我只能是你与他初遇的观望者;便注定了,他会永远以微笑的样子,活在你的生命里。 终生不忘。 现在好了,我也不用再跟他计较什么了。 他不仅仅是曾经牵了你的手,更是现在,俘获了你的心你的人。 一直以来,你都喜欢问我,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是啊,我为什么对你这样好。 从我少年的时候,从我悄悄地跟在你的身后,看你被欺负,看你哭泣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弥补你。 因为我的父亲,欠你们全家的。 当时,我在门缝里听到所有的交易,看到你的父亲为了给你治病,居然跪在我的父亲面前,乞求为他顶替罪名。 那一刻,我的整个世界坍塌了。 原来,犯了罪,都可以逍遥法外;而且要去顶一个无期徒刑的人,居然要去求一个罪犯? 还有,我从来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父亲,居然会奸杀了一个幼女。 他曾经是我高高在上的天。 那一天,我偷偷跟着你的父亲回家。后来,就经常在你家的门口看到你,小小的女孩,骄傲的扎着马尾,惊慌失措地看着周围的人,对你的白眼对你的伤害。 当时的我,一直在想,那个小女孩,知道自己的父亲“犯了这样的罪”,一定比我还难受吧? 所以,当时的我,暗暗地发誓,只要我有机会,就一定要好好保护你。 毕竟,你所遇到的所有非难,都是拜我的父亲所赐。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想,一定要做一个律师,为那些欲哭无泪的穷人,发出有力有据的声音。 2002年,救下落水的你,是我第一次从英国读书回来,刻意开车跟在你身后。 2005年,被你用拖鞋砸中,我忙于工作,几乎已经忘记了你,直到我看到下来寻找拖鞋的你,才明白,关于你和我的,是不可逃脱的命运。 再后来,就是你发小卡片时的那场相遇。 几乎是从那场相遇开始,我就决定了,要好好的,好好的,给你幸福。 你一直都在问我,为什么要对你这样好? 现在,我可以回答你了,是命运,也是我的心,告诉我的,要对你这样好。 而同样,又是命运,将我推向了变成杀死莫帆的刽子手。 对不起,莫春,我承诺给你的幸福,最终都在那个雷雨之下的种种命令中瓦解了。 关于此,我的错,便不想再辩解。 长久以来,我都不敢告诉你,隐匿在我心里的这一切。 因为,在我看来,是命运使然的东西,在你看来,或许一切都是预谋;更重要的是,我如何来告诉你,关于你父亲,和我父亲很多年前的这场渊源。 多么罪恶的渊源啊。 让我遇见了你,喜欢上了你,却难以将真实的自己交付给你! 我害怕你看我的电脑,看我的衣柜,知道所有的秘密。 可是,终于有这么一天,关于我父亲,和你父亲的这场渊源从别人的嘴巴里说起,所有,我便成了一个可耻的隐瞒者。 隐瞒着过往,游戏着你的感情! 其实,真的是有苦难言! 直到你离开的时候,低着眼睛跟我说,你要和他在一起,这是你的选择。不为任何的事情,只因为,你和他相遇在我们之前。 心痛欲裂啊。 我的莫春,我的姑娘。 一直一直到你的背影消失。我都没敢问出这句话,如果,如果,我预先将这一切都告诉你,你会选择留下吗? 可是,我不敢对着你说。 我只能对着衣柜里的“巴依姥爷”,麦乐胸前,那粒属于你的袖扣,还是墙壁的摩天轮的相片,傻乎乎地自言自语。 对着它们说,如果,我预先将这一切都告诉你,你会选择留下吗? 可是,它们都那么沉默。 沉默的欠揍! 直到麦乐的手,抚向了我的脸庞,她说,咿?奇怪,你怎么流眼泪了? 于是,我才知道,原来,千真万确的。 你不在我身边了。 那一刻,不知道是不是恍惚了,我从麦乐苍白的脸上看到了你的影子。 于是,我吻了她。 拥抱了她。 我说,对不起,莫春,我爱你。 麦乐就笑,说,我一直在恍惚,自己到底叫麦乐还是莫春,原来,我是叫莫春的。说完,她就落泪了。 那一刻,我的心疼了。 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我心爱的那个女孩,她一直在寻觅着自己可以包裹的壳,可是,终于在此时,她找到了自以为坚强的壳。 却失去了一个温暖的家。 此时的你,会不会像麦乐一样,对着那个男子,笑着,笑着,就落泪了。 1998年,我们相遇过,但你在暗夜中,不能看清我的模样。 2002年,我们相遇过,但昏迷中的你,依旧不知道有我的存在。 2005年,我们继续相遇,但仍然是是我一个人的2005年一个人的戏。 于是,终于。2007年,这个炎热的夏天,我们错过了。 你曾给了我一道伤疤,在眉心;你曾给了我一记耳光,在脸上;现在,你给了我一辈子的内疚和挂念,在胸膛。 我可以再也不看镜子,忘记这道伤疤;我可以不去回忆,忘记这记耳光;但是我如何让自己的心脏不再跳动,来遗忘这辈子对你的挂念和内疚? 原来,“相遇”,对于我俩来说,永远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独角戏。 只有“错过”这个剧情,才是属于你和我的。 对手戏。 于莫春篇 那些日子,溪蓝陷入了无边的昏迷,楼顶的惊魂让她孱弱的身体脆弱的更似玻璃。白楚一直陪在她的身边,而我,带着这种种的心伤也陪在他的身边。 有一天,纪戎歌来看我,离开之后,白楚突然在我的面前难过的不成样子,他望着我,孤独而没有安全感,莫春,溪蓝不知道会不会再也醒不来,她不在了,你也离开我的话,我永远不会幸福的。 我看着这个男子,突然想苦笑,他就好像一个小孩,对妈妈说,妈妈,这颗大白兔奶糖我想吃,那颗喔喔奶糖我也想吃! 命运,永远是个轮环。我觉得莫帆欠溪蓝的,自然也欠白楚的,所以我要替他来偿还。 白楚。 哦,是的,白楚。 我一遍一遍催眠自己,告诉自己,心里暗示自己。 白楚这个男子,依旧是那个在睡梦里都会让我笑也会让我哭的男子,我无法忘记无法释怀! 所以,我低头,看着白楚,心里荡起那种对纪戎歌永远难以原谅的痛,轻轻对他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的!我永远陪着你! 白楚就呆呆地看着我,眼睛有了希望的光亮! 就这样,很多时间,我就陪在他身边陪伴溪蓝。 可是,我的眼睛从他身上会无端地划向别处,然后,发呆,然后胸口痛疼撕裂。此时,我才想起,我的胸口,还戴着纪戎歌送给我的戒指。于是,我硬生生的扯断那根红丝线,脖子之上是红红的烙印,是他给我的,万劫不复的伤痕。 而我的胸口,依旧痛疼撕裂。 纪戎歌依旧常来找我,他总是试图努力打开那天楼顶之上给我留下的心结。 可是,我如何能忘记啊? 忘记那朵巨大的娇艳的花朵开在了莫帆的脑袋上。 我又如何去接受,接受一个双手沾满莫帆鲜血的男子的拥抱?如何去接受一个男子的亲吻之中还有莫帆咸涩的眼泪?如何在将来告诉我们的孩子,你的舅舅曾经是死在你的父亲手上? 有一天,我将莫帆留给我的那盒慕司腮红涂满了双颊,对着来看我的纪戎歌冰冷的笑。 他看着我,满眼内疚和心疼,伸手,试图将我脸上这些红印给擦去。 我就冲他淡淡地笑,我说,别动,那是莫帆的血。 他的手落在半空,眼神疼痛欲裂! 我笑着笑着,就落泪了,我将他曾经万分温柔千般小心戴在我胸口的戒指和红丝线一起还给了他。 那一刻,他的眼神黯了下来。 纪戎歌见不到我,就整日陪着麦乐。 他逗她笑,期望从她的笑容中看到我昔日的模样。突然,有一天,在他推着麦乐在树荫处散步的时候,我心里产生了一个很怪异的念头。 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男子,能给麦乐平静、安稳和幸福呢? 曾经的她,将她所有的未来所有的幸福都赌给了我;而现在,我又拿什么奉还给她呢?既然,我的失误,导致她丧失幸福,那么就让我将我最爱的人留给她,让他代替我,奉还给她幸福吧! 所以,我将那颗一直挂在我胸口的平安符袖扣挂在了麦乐的颈项上,我想它一定会替我好好庇佑我生命之中最重要的女孩的。 所以,那天,我在花园里拥吻了白楚,吻着吻着,自己都以为对这个男子爱到覆水难收了! 然后,我转身,对纪戎歌笑,笑容如花。我说,这个男人是我永远不能释怀的幸福。这是我的选择,不为任何的事情,只因为,我和他相遇在你之前。 纪戎歌的眼神痛苦欲绝,却欲辩无言。他如何不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借口。我和他之间,莫帆的死,就像一个永远也挣脱不掉的魔咒,任凭我们逃到世界的任何地方,也逃脱不了这咒语的惩罚。 所以,他说,好的,莫春,我知道了。 他说,我知道了。然后,转身离开。 聪明如他,敏锐如他,冷静如他,理性亦如他,如何不知道我是安置了一副怎样的肚肠? 最后,他说,莫春,我给你幸福!我给你身边的任何人幸福!这是我欠你们家的!说完,他看了看麦乐,当时的麦乐正在掰着手指头数阳光。他低头,淡淡地说,从今天起,我给你买最好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住最好的房子。 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我,说,我能给你的幸福,我全都给她!我要你心安理得地生活在白楚身边,永远牵挂!莫春,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 说完,他就推着她,走了。 只留给我一个永远无法释怀的背影。 天,就这么黑了下来。 “五十七”是什么意思? “五十七”就是“后会无期”的意思! 哦,谁说的? 呃,那个叫莫春的姑娘说的! 那她为什么会这么说? 因为她痛了累了绝望了,所以,想好好的靠在那个叫白楚的男子的港湾里休息了。 可是,她真的喜欢白楚吗? 这个问题,你要问问她的心,才能知道。不过,我想她至少曾经喜欢过,很深很深地喜欢过。 那么,我一定要问问她的心,可她的心在哪里呢? 她的心……应该跟着她最爱的人去了吧。 她最爱的人是谁?白楚?纪戎歌? 你的问题也太多了吧?小孩子知道那么多干嘛?刨根问底的,不知道什么是伤心事吗? 啊,你太凶了。我不问了,好不好?最后一个问题,那就算莫春喜欢白楚吧,那么她和白楚在一起后,会很幸福吗? 嗯,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不过,没有你这个傻瓜的这些发问的话,这个故事的“五十七”节里,原来只五句话,现在全部告诉你,不许问问题再说话,否则就不允许你看这个故事的“第八章”了!喏,这五句话就是—— 从此,这个城市。 再也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托付终老。 再也没有一棵梧桐,可以实现愿望。 再也没有一个叫纪戎歌的男子,爱着一个叫莫春的女子。 再也没有那些青春,那些张狂。 尾声 故事结尾了,落幕了! 乐小米说,如果,此刻,那个叫莫春的女子,就站在我的楼下,此时的风,应该扬起她的裙角,扬起她的长发,所以,我肯定看不清她的脸,看不清她的悲喜和忧愁。 是的,所有的那些痛苦,总会纠缠住那个叫做莫春的,有点倔强,有点自私的女孩子。 故事的最后,似乎只有她一个人,四肢健全,身无伤疤。可是,我想,你们一定看得到,她的心上,那些累累的伤痕…… 我是一只懒洋洋的猫,顺着蜗牛的足迹爬上屋顶,爬上树梢,为只为冬日里暖洋洋的阳光温暖我冰冷的灵魂。 命运总是喜欢将我们置于伤口的对面,一生相望,却不能相守! ——乐小米 有一个叫莫帆的小孩,留下了一盒小小的胭脂,可是那绯红的颜色,涂在脸上一定像伤口一样凛冽疼痛。 有一个叫麦乐的女子,身上落上了重重的烤痕,可是当她对着莫春眼神茫然而清澈的时候,莫春的眼睛一定像极了两道新鲜的伤口。 关于莫春,胡为乐的伤口,奶奶的伤口,父亲的伤口,溪蓝的伤口还有黄小诗的伤口,最终都堆积成她的伤口……或者,此时的她对着自己的脚尖,拼命的挤一个笑容给自己的鞋子看。 却再也不会有一个温柔的男子如纪戎歌一样,一个宽宽的肩膀,包容她所有眼泪和伤悲。(乐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