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 第一节 1980年代中期,我念高中。 那时还有发禁。 发禁让所有高中男生的头像刺蝟,洗头发时偶尔还会被刺伤。 曾以为那时的我看起来不帅的原因只是因为头发太短, 但上大学後发觉头发长了好像也不能改变什麽。 不过发禁跟这个故事毫不相干。 就像古龙的小说里常莫名其妙出现一个女人,时间总是在深夜, 场景是四下无人万籁俱寂的荒野。 她通常会自言自语,叹了几口气,在小说里走了几页後,突然消失。 直到小说结束,这位神秘女人都不再出现,也对小说剧情毫无影响。 那她到底出来干嘛? 总之,1980年代中期,我念高中。 那时还有发禁。 我是从乡下进城来念书的,那时老家连一盏红绿灯都没有。 “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罗大佑的《鹿港小镇》中,把台北改成台南、霓虹灯改成红绿灯, 那麽唱的就是我的心声。 我花了一些时间才适应这种离家独居的生活。 我学会用手洗衣服,而且像灰姑娘那样任劳任怨,边洗边唱歌。 偏食的习惯也改掉了,因为如果每次到餐厅都只吃喜欢吃的菜, 不久就会腻,腻久了也许会疯。 在疯掉之前,开始吃些平常连闻都不闻的菜,久了便什麽菜都吃。 庞大联考压力下的高中生活,是非常单纯的。 除了念书就是考试,除了考试就是念书。 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有人提醒你“业精於勤,荒於嬉”、 “唯有流汗播种,才能欢呼收割”、“成功是属於坚持到底的人” 等等让你觉得喘口气休息是罪大恶极的名言佳句。 题外话,我应该就是那种坚持到底的人。 因为後来我考上成功大学。 “严归。” “郑传。” “让我们言归正传。” 这是着名的《这一夜谁来说相声》中的相声台词。 所以,让我们言归正传。 故事是从刚升上高二时的一堂国文课开始。 原本国文课是很枯燥的,带着浓厚乡音的老师念课文没人听得懂。 偶尔他会试着讲笑话,但他总是边说边像马一样发出嘶嘶的声音。 而且还会从齿缝洒出口水。 但初秋的这堂国文课却让我的心提早入冬。 “请大家推举一位同学,代表本校参加全国高中作文比赛。” 老师说完後,同学们眼皮只微微一抬,似乎都没兴趣。 得到全国高中作文比赛第一名又如何?联考作文成绩能加一分吗? “以“孝顺”为主题,写篇论说文。”老师不识相地继续说, “要写一万字,期限是两个月,写完後交给我。” 有没有搞错? 高中生的作文是为了成绩而写,平时写一千字已经够了不起了, 竟然要写一万字?而且还是不能唬烂的论说文。 那得耽误多少念书的时间啊。 一股紧张的气氛突然在同学间蔓延,因为这是生死攸关的事, 大家都很害怕自己会变成苦主。 没想到竟然有一个同学举手站起来说出我的名字! “蔡同学的文笔一直是有目共睹,我相信他一定能为本校争光!” 他说完後,同学们拍手叫好、欢呼声四起。 “实至名归啊。”有同学说。 “蔡同学。”老师露出笑容,“看来你是众望所归。” 什麽众望所归?这叫众“龟”所望。 这群乌龟就像古时候谁抽到签就得送女儿去山上嫁给妖怪一样, 大家只会祈祷自己不要中签,根本不会管中签的人是谁啊。 生物课里提到肾上腺素会让人突然生出神力搬起钢琴逃离火灾现场, 此时我的肾上腺素应该正在分泌,於是我站起身大声说: “老师,我的作文不好啊!” “不要太谦虚。” “这是事实啊。如果是谦虚,我就会说我的作文很烂。” “为了学校的荣誉,你应该要当仁不让才对。” “正是为了学校的荣誉,老师更应该挑选真正有能力的人啊。” “同学们都对你这麽有信心,你怎麽反而没自信呢?” “他们怎麽可能对我有信心?他们只是想找个替死鬼而已。” “你这种推三阻四的态度,我非常不欣赏。”老师瞪了我一眼。 “老师,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我的作文成绩啊。” “别说了!”老师似乎动怒了,“总之,你就是众望所归。” “可是……” “还说!”老师突然打断我的话。 我张大嘴巴,欲言又止,悻悻然坐下。 看来我的处境,就像在海产店的鱼缸里被食客点中的鱼。 既然众望所归,我也只能视死如归了。 下课後,那个举手推荐我的同学走到我身旁,用幸灾乐祸的口吻说: “谁叫你踩到人家的脚不会说声对不起。” 我很纳闷,左思右想我什麽时候踩到别人的脚? 上课钟敲响时,我才想起上礼拜打篮球时曾不小心踩了他的脚。 打篮球时肢体碰撞很正常啊,而且我也对他笑了笑表示不好意思, 没想到他竟然会记恨这种事。 天啊,才高中生而已,心机这麽重。 我无心检讨高中教育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一万字作文已够我心烦了。 依照所有国文老师讲到烂的起承转合原则,开头要破题、结尾要有力, 所以起和合的字数应该不会多。 那麽承和转岂不是要吃掉大部分字数? 难道要山穷水尽继续承、柳暗花明又一转吗? 电视或电影里常演那种放高利贷的来讨债的剧情, 而欠钱的人总是没有正当的方法能在期限内筹出要还的钱。 我的心情就像那些欠高利贷的人。 可悲的是,欠钱还能去抢银行,但欠字的话连银行都没得抢。 “限你两个月内交出一万字,不然杀你全家!” 在我脑海里,国文老师已经幻化成放高利贷的吸血鬼了。 我到图书馆借了三本教人作文的书,里面有一些以孝顺为题的范例。 又去旧书摊买了一本书,书况很糟,内页有蚊子标本甚至黏了鼻屎。 为了能顺利生出那一万字,叫我穿裙子跑操场三圈我也可以忍。 我在家里写了两天,为了求快,直接在稿子上写。 但往往写不到几行就卡住。 稿纸已经揉掉十几张,进度却还是零。 每当看到书桌上那叠书和稿纸,心里便有一股气,根本无法专心写。 勉强动笔时只会边写边骂脏话。 而且这也影响我念其他功课时的心情。 这样下去的话,心情会更糟、功课会更差,恐怕会造成恶性循环。 於是我把那四本书带到学校,稿纸也带着,都塞进课桌内的抽屉。 利用下课时间打打草稿,我可不想写到一半再重头来过。 小不忍则乱大谋,所以小便要忍,水少喝点,才会多点时间写稿。 下课回家後,没看到那叠书和稿纸,眼不见为净,念书便专心多了。 在学校构思了几天,草稿大致完成。 所谓的“草稿”,只是在那四本书上画些重点,以供动笔时之参考。 电脑不发达的时代,无法复制贴上,只能乖乖用笔写下一万字。 终於开始在稿纸上动笔时,还是不太顺,稿纸常被揉成团, 我顺手就往抽屉内丢。 有天早上我刚进教室,坐定後从抽屉拿出一本书和稿纸, 打算利用早自习时间写点稿,突然发现书里夹了张纸条。 “喂!你有没有公德心呀!这抽屉不是只有你在用。 垃圾的归宿是垃圾桶,不是抽屉!” 那是比平常字体大三倍以上的红色字迹。 我吓了一大跳,书本从手中滑落,掉落地面。 回过神後,仔细想了一下:“抽屉不是只有你在用”? 这间教室是我们班的专属教室,而且每个学生的座位都是固定的, 所以这抽屉当然只有我在用啊。 难道有人捉弄我? 环顾四周,其他同学都在安静看书,教室里没半点声音。 照理说,我因为要写一万字作文的鸟事,现在成了班上的衰尾道人。 大家除了同情我、暗地嘲笑我、不跟我握手以免感染晦气外, 谁还会这麽没人性捉弄我? 虽然纳闷,但上了几堂课、写了几百字稿子後, 我便完全忘了纸条的事。 第二天一早进教室,又发现第二张纸条。 “喂!你真的很白目,你是听不懂中文吗? 要用的东西带回家,不用的东西丢垃圾桶! Understand?” 同样是红色的字迹。 这次我的反应不是吓一大跳,而是火冒三丈。 在每天要念那麽多书的情况下,我还得浪费时间精力脑力和一些钱, 去写这篇到现在我还搞不清楚为什麽非得要我写的作文。 这处境已经是高中生的最大悲剧,竟然还被人教训,而且还用英文。 我立刻在纸条上找个空白的地方写下: “喂!够了喔!不要惹我,我会不爽!” “你把抽屉搞得这麽乱,还敢说不爽? 你到底有没有良心?” 这是第三天的纸条上的字。 我没有良心? 看到瞎了眼的乞丐,你可以绕过他、也可以无动於衷走过他身旁, 但你竟然在他面前的破碗内撒尿。 而撒尿的人反而骂我没有良心? “捉弄同学心何安?因果报应终须还。 百年之後阎王殿,汝再投胎做人难!” 我气炸了,在纸条上写下这首打油诗。 写完後看了一遍,气突然消了,而且露出微笑。 这首诗写得有模有样,看来我应该还是有点才情。 可惜我要写的是一万字论说文,如果是参加“找寻第二个李白”、 “苏东坡的转世灵童在哪里”之类的徵文活动,我大概很有希望。 “你不用诅咒我,我反正不是人。” 第四天的纸条上的字。 不是人? 我背脊有些发凉,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转念一想,鬼魂通常不会用写的,应该是用低八度的声音说出: “我好惨啊……”之类的话。 也许这鬼魂不想待在地狱,喜欢附在课桌的抽屉内, 但这情形只会在小说中出现,不会出现在高中生活里。 因为高中生活也是地狱。 我冷静了下来,决定今天放学後晚点走,确定是否真有整我的人。 放学时等同学都走光後,我又多待了5分钟。 离开教室时,还频频回头,留意是否有人溜进教室。 隔天起了个大早,火速冲进教室。 果然我是第一个进教室的人。 “我最後一次警告你,再不把抽屉收拾乾净,你就试试看!” 第二节 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椅子上。 到底是谁呢? 难道真的是鬼吗? 不要啊,我是自然组的学生,物理和化学已经把我吓得不成人形了, 你如果要吓人应该找社会组的学生啊。 我八字有点轻但不算太轻,而且没做亏心事。 我的成绩普通不会造成同侪压力、考试从不作弊、看到老师会敬礼、 作业都是自己写、常常让同学抄作业甚至会问他抄得累不累, 像我这样的高中生简直可以立铜像了。 鬼魂碰到我应该要感动得掉眼泪,而不是吓我啊。 我整天胡思乱想,稿子一个字也没写。 放学时原本想在纸条上写:“请问你有何冤情?” 但後来想想便作罢。 万一他说他的骨灰埋在学校的钟楼下,要在半夜12点正挖出来, 那我岂不是自找麻烦? 算了,还是把抽屉内的纸团清空,比较保险。 而且我还用抹布沾些水,把抽屉内擦乾净。 拿抹布擦拭抽屉时,我突然想到: 如果这鬼魂信基督教,或许我可以去教堂拿点圣水洒进抽屉; 如果他信的是道教,那我只能请人画符了。 隔天一早,怀着一颗忐忑的心,走进教室坐下。 先做一个深呼吸试着冷静,再低头往抽屉内察看。 然後我叹了一口气。 因为纸条又出现了。 “你终於学乖了,善哉善哉。 但你的书还是占了我的空间。” 善哉善哉? 莫非他信的是佛教?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我在纸条上把抄写一遍。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不够力啦!我很凶的。” 识时务者为俊杰,放学後我把抽屉内的四本书收进书包带回家。 总之,今晚就是边写稿边骂脏话边感到小小恐惧边觉得无可奈何。 原以为自己会像被日军抓到的抗日志士一样,不仅能忍受任何酷刑, 还会抽空对日本人吐口水。 没想到在不清楚对方是否真是鬼的状况下,便退缩了。 真是窝囊。 “会怕就好,终於知难而退了吧。 以後抽屉要收得乾乾净净,别再弄乱了。 要当个有公德心的高中生,不要像个被宠坏的小孩。” 我像个被宠坏的小孩? 乖乖认输还要被消遣,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放学後我到附近的城隍庙,拿了一本《大悲咒》。 晚餐吃素,饭後洗个仔细的澡,然後回到书桌前正襟危坐。 南无。喝罗怛那。哆罗夜耶。南无。阿唎耶。婆卢羯帝。烁钵罗耶…… 我用毛笔将415字《大悲咒》全文抄写在纸上。 如果纸条不再出现那就算了; 如果又有纸条,只好请观世音菩萨作主了。 “嘿,今天你很乖,抽屉很乾净。 请你吃颗糖。” 除了有纸条,还真的有颗糖。 我可不敢吃那颗糖,搞不好这只是我的幻觉, 它其实不是糖而是元宝蜡烛或是冥纸之类的。 我下定决心,将那张抄了《大悲咒》的纸,端正摆进抽屉内。 纸的四角还用透明胶带贴住。 “你毛笔字不错,这礼物我收下了。为了报答,我说个笑话给你听。 去年母亲开刀,我很担心,因为母亲很怕痛,而手术後是很痛的。 母亲手术完後我去看她,只见她神色自若、有说有笑。我很好奇, 问:“妈,你不痛吗?”她回答:“不会啊。有人告诉我念大悲咒 很有效,於是我就念了三遍大悲咒,果然离苦得乐。” 我更好奇了,又问:“可是妈,你不会念大悲咒呀。” “我会呀,我就大悲咒、大悲咒、大悲咒,这样给它念三遍。” ps.这算是个笑话吧?” 这纸条是什麽意思?大悲咒的冷笑话吗? 关於大悲咒的冷笑话,我只听过如果要把小杯的豆浆变成大杯的, 念大悲咒就行。 但重点不是这个冷笑话有几颗星,而是他为什麽说这些啊。 我的恐惧感莫名其妙消失了,剩下的只是疑惑而已。 他应该不是鬼,那麽他到底是谁?又为什麽总在我抽屉内留言呢? 我想了半天,一点头绪也没,索性不想了。 既然不是鬼,那就没什麽好怕了,我又把那四本书放进抽屉。 放学时,照例所有同学都要先简单打扫一下教室再离开。 我今天负责擦窗户,这是最轻松的工作,通常会最早完成。 我擦完窗户便回到座位,背起书包准备回家。 坐我右手边的同学拿着扫把扫到我身旁时,说: “喂,你抽屉还有东西没带走。” 我先是楞了一下,然後掐住他脖子,叫了一声:“原来是你!” 他吓了一跳,扫帚掉到地上发出清脆声音。 他用力挣脱後,瞪了我一眼,说:“干嘛啦!” “你为什麽要吓我?” “我吓你?”他一脸茫然。 鸡同鸭讲了一会,我才知道他只是好心提醒我,怕我忘了带书回家。 “而且晚上还有补校学生来上课,把书放抽屉里不好。”他说。 “补校学生?”我很惊讶。 “是啊。”他瞄了我一眼,“你不知道吗?” “我不知道啊!”我几乎是叫了出来。 “你真够笨的,连这个都不知道。” 他说完後便不理我,继续扫他的地。 我怎麽会知道我们学校还有补校学生? 这东西考试又不会考! 原来只是跟我共用同一张桌椅的某个补校学生,根本不是鬼。 他说的对,我真够笨的。 困扰多时的谜团终於解开,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起来。 自从国文老师逼我写作文以来,我已经不知道快乐是何物。 突然袭来的快乐情绪,让我一个劲儿笑个不停。 於是我回到座位,拿出一张纸,打算也写个笑话给念补校的他。 “我也说个笑话给你听。有个嫖客跟妓女在办事时,妓女一声不吭。 嫖客抱怨:“你这麽安静我不够爽啦,你是不会叫春吗?” 妓女回答:“我当然会叫春。”嫖客说:“那就叫几声来听听。” 於是妓女就叫:“春、春、春……” ps.这笑话跟你的笑话有异曲同工之妙吧?” 晚上在书桌前念书时,偶尔会莫名其妙笑了出来。 我还唱歌喔,而且是英文歌呢。 “Sayonara……Japanesegoodbye……whispersayonara…… smilinganddon'tyoucry……” 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麽,老是哼着这首《樱花恋》的电影主题曲。 隔天早上带着期待看到纸条的心走进教室。 他会写些什麽呢? 也许因为我写的笑话很好笑,他想跟我义结金兰也说不定。 “低级!无聊!变态! 还有,你干嘛又把书放抽屉里,很烦耶!” 啊? 怎麽会这样? 这是五颗星的冷笑话,而且还是黄色的耶。 任何一个健康的高中男生听到这笑话都应该感动得痛哭流涕啊。 莫非“他”是个女孩? 我一直以为他是男的,因为我们学校是男校,没半个女学生。 甚至在校园里流浪的狗都是公的。 难道补校有收女学生? 我犹豫了一会,在今天的纸条上写下: “不好意思,请允许我问你一个深奥的问题。 你是女的吗?” “废话。我是个心地善良、清新脱俗的补校女生。 而你,却是个没公德心、低级无聊的高中男生!” 我有点不知所措,毕竟和尚学校待久了,毫无面对女同学的经验。 只好用很客气的口吻写下: “对不起。我把书收回家了。 我一直以为这抽屉只有我在用,并不是故意要占用你的空间。 请你原谅我的无心之过。”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 如果要修到共用一个抽屉,大概也得要十个月。 所以擦去你眼角的泪珠吧,我原谅你了。” 擦个屁泪,莫名其妙。 不过她肯原谅我,可见不是小气的女生。 只要不是小气的女生,那就好说话了。 “你之前干嘛装鬼吓我?” “因为你笨呀。是你自己把我当成鬼的。” “那你还是可以告诉我,你其实只是个补校学生而已。” “谁叫你抽屉不收拾乾净,活该被吓。” “不好意思,我有苦衷。我要写一万字作文。” “什麽样的作文?” “论孝顺或谈孝顺之类的,要比赛的。” “你作文很好吗?” “不好。我是被陷害的。” “所以你是好人。” “为什麽这麽说?” “只有好人才会被陷害呀。” 这样的对话在面对面时只要花一分钟, 但在抽屉内的时空,却要花六天。 第三节 “跟你商量一件事,让我把书放在抽屉里吧?” “那些书又旧又脏,有本书上头还沾了耳屎,很恶心。” “那是鼻屎。不信的话,你仔细看,里面有毛。” “你更恶心。为什麽不把书带回家?嫌脏吗?” “在家里没办法写,心情会变差。我很不情愿写这篇作文。” “那好吧。你可以把书放抽屉。” “谢谢。请你吃一颗糖,日本的喔。” “很好吃。谢谢。” 又把那四本书带来学校後的第三天,我终於写完了。 算了一下,一张500字的稿纸我共写了18张。 只约九千字,国文老师能接受吗? 我确定她不是小气的女生,但国文老师可是非常小气。 果然国文老师拿到稿子後的第一个动作,便是仔细数稿纸有几张。 竟然还用手指边沾口水边数,在数钞票吗? “才18张。”数完後,国文老师皱起眉头。 “老师,我已经尽力了。” “规定是一万字,就一万字。”他面无表情,“没得商量。” “可是九千已经很接近一万了。” “如果我欠你一万块,却只还你九千块,你能接受吗?” “可以接受。”我小声说,“因为老师赚钱很辛苦。” 国文老师连内文都没看,便将那叠稿纸卷成筒状,作势要递给我。 “拿回去重写。”他说。 “可是……” “可是什麽?”他伸长了手,“拿回去!” 我心里干声连连,缓缓伸出右手接下。 高中生活果然是地狱。 虽然只差一千字,但所谓的“重写”,还是得再写一万字。 电脑不发达的年代,没办法任意在文章内插进文字。 我只能以这九千字为草稿,然後想尽办法绞尽脑汁生出一千字, 最後再重新写出一万字稿子。 “喂,稿子写得如何?” “写完了,但被老师退稿。因为只有九千字。” “你的老师太小气了吧,九千已经很接近一万了。” “你的第一句我同意,第二句和我的想法一样。” “那你怎麽办?难道再重写一万字?” “是啊。我正烦恼该怎麽生出额外的一千字。” “何不以自己为例?这样也许能写更多。” “基本上我是个低调的人,难道我割肾医父、卖血养母、常常牵着 奶奶的手过马路的事也要写出来让大家都知道吗?” “你很无聊耶!” 她这次写的“无聊”倒是给了我灵感。 因为无聊的人,废话一定多。 我脑中灵光乍现,想出一套直接将文章变胖的方法。 “很”用“非常”代替,死都不省略形容词的“的”和副词的“地”; 还有要善用一些虚无缥缈的字,如“了”、“就”等。 而且多加标点符号,因为标点符号也占稿纸的一格。 我已经落魄到为了能多写一个字而不择手段的地步了。 例如: 今天饭很好吃,吃完饭我到街上悠闲逛街,在地上捡到一块钱。 可以改为: 今天(的)饭(非常)好吃,吃完(了)饭(,)我(就)到街上 悠闲(地)逛街,在地上捡到(了)一块钱。 原本包含标点符号只有28字,瞬间增加为35字。 我精神抖擞,逐字阅读稿子,用红笔把增加的字直接加注在稿纸上。 整份稿子在这个增胖计画中,粗略估计约多了一千一百个字。 增加最多的是“的”字,果然只要用心,文章到处都可加“的”。 多年後电影《食神》的经典对白:“只要用心,人人都可以是食神。” 也呼应了这点。 “嘿嘿,我已经找到那额外的一千字了。” 离开学校时,我在纸条上这麽留言。 我把加注了很多红字的稿子带回家,今晚就把这件事做个了结。 抄一万字虽然也是不小的工程,但起码不用动脑,会轻松许多。 我在书桌前一鼓作气,花了六个多小时抄写完一万字的稿。 “真的吗?你怎麽办到的?” 隔天看到纸条後我很得意,嘿嘿笑了起来,邻座的同学瞄了我一眼。 今天终於可以彻底解脱了,待会把稿子交给国文老师後, 我就要告别地藏王菩萨了。 因为我即将离开地狱。 把稿子交给国文老师,他又仔细点了点,这回我写了20张半。 他仍然没看稿子内文一眼,只是点个头,挥挥手示意我可以离开。 我一整天的心情都很轻松愉快,放学时将充斥红字的旧稿放进抽屉, 然後在纸条写下: “稿子让你瞻仰一下。你将见证一个天才写作者诞生。 ps.你将(会)见证(到)一个天才写作者(的)诞生。” “原来如此。你太dirty了。” “那你会ty吗?抽屉内的饮料请你喝。” “谢谢。干嘛请我喝饮料?” “因为你的一句“无聊”,促成一篇伟大钜作的诞生。” “跟我无关,我可没叫你到处加“的”。” “施恩不望报。你真是伟大、伟大啊!” “你还是一样无聊。对了,新的稿子写完了吗?” “早就写完了。反正只是重抄一遍而已。” “那这份旧稿借我回家看。最近睡不好,看这种稿子容易想睡觉。” “最好是这样。” 我把借来的三本书还给图书馆,沾了鼻屎的书送给捡破烂的人。 而我一收到她还我的旧稿时,立刻揉成18个纸团丢进垃圾桶。 这件事就到此告一段落,我完全不想保有这篇文章的记忆。 回复正常念书的日子值得庆幸,更何况还多了一个可以通纸条的她。 我发觉她应该是个细心的女孩,而且似乎很爱乾净。 她总会准备一张乾净的白纸,再把字写在上面,排成笔直一列。 我会在那列字下面写字,但我的字排起来却有些歪斜,偶尔还弯曲。 然後她会再写出一列笔直的字。 白纸差不多写满後,她又会换一张全新的白纸。 心血来潮时,她会写出一段字,我也会跟着写一段。 有时她还会画画,当然我也得跟着画。 如果她的画风像是童话故事里的白雪公主, 那我的画风就像在廉价宾馆里被抓到的嫖客。 坦白说,要不是因为有这段跟她通纸条的经历, 我的高中生活回忆恐怕只有书桌、黑板、参考书和考试卷。 在纸条一来一回之间,我大致知道了一些她的资料。 她和我同年,不过她却是她们班上年纪最小的学生。 补校学生彼此的背景差异悬殊,她们班上年纪最大的已经30岁。 她白天在安平工业区上班,下班後立刻赶来学校上课。 “哇!这样很累呢。” “习惯了就好,不怎麽觉得累。” “假日呢?你会不会跑去捐血或是到少林寺打工之类的?” “你少无聊。假日我会睡一整天。” “哇!睡一整天也很累呢。” “听你说话最累!” 文章有起承转合,现实生活中也有。 大约在国文老师收下我的稿子後三个礼拜,现实中的“转”出现了。 那天国文老师突然叫我下课後去办公室找他。 “离期限还有一个多礼拜,你再写一篇吧。”他说。 “再写一篇?”我不禁叫了出来。 “小声点,这里是办公室。”他瞪了我一眼,“你的稿子不见了。” “啊?”我张大嘴巴,“怎麽会不见?” “这要怪你。你如果写得好,我一定会小心收好。”他又瞪我一眼, “只怪你写得不好,我才会顺手摆着。现在却找不到了。” “稿子是老师弄丢的,为什麽却要我负责呢?”我气急败坏。 “你懂不懂尊师重道?竟然敢这样跟老师说话!”他火了, “你再写一篇就对了!” 走出办公室,只觉得阳光好刺眼。 hesungoonshining? oshore? Don'tt'stheworld? 我的心声就像《theworld》的歌词。 旧稿丢了、沾了鼻屎的书也给人了,即使还可以去图书馆借书, 但要我再从头写一万字作文? 这已经不是有没有能力的问题,而是我完全不想再写啊! 我好像被一脚踹到太平洋里,只能在深深太平洋底深深伤心。 这天她的纸条我没回,因为我的世界已经一片黑暗。 隔天她在纸条上写: “咦?你生病了吗?所以没来上课?” 我还是没回。 “喂,为什麽又没有回我话?” 我提起笔想在纸条上写些字,但心情仍然很糟,一个字也挤不出来。 “连续三天没回,你最好是病得很重。” 我叹口气,只好在纸条上写下: “我心情不好,不想说话。” “那我说个笑话给你听。 上礼拜到兴达港买海产,有个小贩面前摆了四盘明虾,分别标价: 一百、两百、三百、四百。我看那四盘明虾都差不多,好奇便问: “为什麽价钱不同?”小贩的右手由四百往一百比,边比边回答: “这盘是活的、这盘正在死、这盘刚死不久、这盘是死很久的。” ps.这个小贩够酷吧?” 唉,头好痛。 这是个会让心情雪上加霜的冷笑话。 所以我又没回。 “那麽再来个更厉害的笑话。 邻居在家门口种了一棵小树,说来奇怪,那棵小树常常摇来摇去, 即使没风时也是如此。 我很好奇,便问:“为什麽这棵树总是摇摇晃晃?”邻居回答: “我常常给它浇啤酒,它大概醉了,所以老是摇摇晃晃的。” ps.我的邻居更酷吧?” 不。我的头更痛了。 只剩三天了,我一个字也没写。 眼看大难就要临头,再怎麽好笑的笑话我听了都会哭。 所以我还是保持沉默。 “随便说句话吧。我会担心你。” 看到纸条後,心里涌上一股麻麻又暖暖的感觉。 我突然有种全世界只剩下她关心我的错觉。 没多久我开始觉得委屈,眼眶有些湿润。 擦了擦眼角後,我拿起笔写下: “国文老师把我的稿子弄丢了,他要我重写一篇。只剩两天了。” 隔天发现抽屉里除了纸条外, 还有一本包了透明书套几乎全新的高二国文课本。 “注意书上19页、69页、10页、15页、22页、48页,照顺序翻。 还有,别把书弄脏,我上课要用的。” 这课本我也有,但我的课本脏多了。 基本上我觉得用书套包住高中课本是浪费生命又浪费金钱的事。 在我的生涯规划中,考完联考後第一件要做的事, 就是放把火把所有高中课本都烧光。 我小心翼翼翻开这本书的第19页,里面夹了几张纸。 纸被对折两次,再仔细压平,然後夹进书里。 我把纸摊开只看了一眼,立刻喜出望外,是我的旧稿啊! 这是那份加了红字的18张旧稿影印本, 稿子的顺序则依照19、69、10、15、22、48,每页各夹了三张纸。 终於得救了。 “I'montopoftion AndtionIcanfind IstI'vefoundeversinceyou'vebeenaround……” 我不禁唱起《topoftheworld》这首歌。 虽然明天是截稿日,但只要我把这份影印本带回家, 今晚就可再抄出一万字稿子。 离开学校前,我在纸条写下: “你怎麽会有这份稿子的影印本?” “你不会先说声谢谢吗?” 昨晚熬夜抄稿,影印本有点模糊,尤其是红色字迹的影印。 只剩下一点点就可抄完时,我已撑不下去,便躺下睡觉。 今天的早自习时间,我再把剩下约一张的稿子抄完。 拿去交给国文老师时,稿子还是热腾腾的。 国文老师面无表情收下稿子,没说半句话,也依旧没看内文一眼。 他把稿子收进抽屉後,我在心里默念: 在办公桌右边最下面的抽屉、在办公桌右边最下面的抽屉…… “在嘟哝什麽?”他瞪我一眼,“还不快回教室!” 这一个多礼拜以来的阴霾心情,终於出现了蓝天白云。 我非常感激她,这种感激不是一句“谢谢”所能表达。 “大恩不言谢,我欠你一条命。可惜你生日过了。” “咦?你知道我的生日?” “19、69、10、15、22、48。不就是你的生辰八字?” “唉。同在一所学校念书,你是聪明的明星高中学生,而我这种补校 学生却笨多了。” “千万别这麽说,我只是随便猜猜。” “喂,既然知道我的生辰八字,千万别紮草人害我呀。” “你放心,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绝对不会恩将仇报。” “知道就好。要记得报恩呀。”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为什麽会有影印本?” “那天借你的稿子回家当安眠药时,顺手影印了一份。” “如果你要稿子可以跟我说啊,我一定给你,甚至还会贴你钱。” “我不要你的稿子。我只是知道你一定会把稿子丢掉,不会留着。” “我当然不会留着那份稿子,谁会留着擦过屁股的卫生纸?” “喂,不要乱比喻。” “言归正传。既然你不要我的稿子,又为何要影印一份?” “你有没有想过,三年後、五年後、十年後甚至更久以後,总之, 或许将来某天,你突然心血来潮想看看高中的你写些什麽东西。 所以我帮你影印了一份。” “不管过了多久,我应该不会想看吧。除非我将来的日子太无聊。” “所以我说:或许将来某天。” “或许将来某天我真的心血来潮,但“将来某天”你怎麽拿给我?” “你真笨。或许将来某天,我们会见面呀。” 见面? 第四节 我从未想过跟她见面。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想见她,而是我一直以为我们不需要见面。 我们共用一张课桌,同坐一张椅子,每天注视着同样的黑板。 上课抄笔记时,我的双手会靠在桌上; 下课时,偶尔我会趴在桌上小睡,右脸或左脸贴住桌面。 当她抄笔记时,或是因疲累而趴在桌上休息时,也是如此吧? 在空间的座标上,我们重叠在相同的点,完全没有距离。 唯一的距离,只有时间。 我5点15放学,她6点上课,相隔不到1个小时。 理论上只要我愿意,而且够无聊,放学後留在教室45分钟就可见面。 但对我们这种心脏只为了联考而跳动的普通高中生而言, 放学後没人会多待在校园内一分钟。 更何况几乎所有同学都要赶去补习班补习,於是得匆忙离开校园。 如果有人在放学後的校园内悠闲欣赏黄昏, 那麽他一定是在升学压力下崩溃了,或是疯了。 她5点半下班,匆忙赶来学校时已经非常接近6点,甚至可能迟到。 而我的心理素质还可以,不会因为崩溃而导致放学後还留在校园。 因此即使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只有短短45分钟, 但只要我们都没离开现在的高中生活模式,我们大概不会见面。 矛盾的是,一旦离开现在的生活,我们便不再重叠於相同的点上。 那又该如何见面? “或许将来某天,我们会见面吧。” “没错。或许将来某天。” 这个话题就此结束。 我们除了闲聊外,偶尔也会讨论功课。 说“讨论”不太正确,应该只是单纯的抱怨。 她是社会组的学生,我是自然组的学生。 我会向她抱怨物理化学的艰涩,她也会跟我抱怨历史地理的枯燥。 “宋朝为什麽会积弱不振?” “因为包青天铁面无私,不怕权贵,坚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偏偏 在宋朝犯罪的都是王子,所以包青天斩了太多王公、大臣及武将, 朝廷内文武百官都快被他斩光了,宋朝能不积弱吗?” “胡说!” “轮到我问你。你知道月球绕着地球转,是属於哪种运动?” “不知道。” “那你知道月球以每年将近4公分的速度,远离地球吗?” “不知道。” “为什麽月球会渐渐远离地球?” “不知道!” 从这里可以看出我和她个性的差异。 她问我,我会瞎掰;我问她,她会装死。 虽然这种问答通常没有交集,但我们却乐此不疲。 耶诞时节到了,书局里满满陈列着耶诞卡片。 我挑了一张卡片,简单又便宜的那种。 为了报恩,我还跑去礼品店买了一个风铃,打算送她当耶诞礼物。 这个风铃还满敏感的,轻轻一晃便叮叮咚咚,敏感得近乎歇斯底里。 我把卡片和风铃带到学校,准备给她惊喜。 “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 那你猜猜,我们前辈子共回眸了几次? 祝你耶诞快乐。” 没想到今天早上看到的不是纸条,而是一张卡片。 她比我早一步,我有些扼腕,但幸好我已经把卡片和风铃带来学校。 我把包装好的风铃轻轻摆进抽屉,这细微的扰动还是让它叮叮咚咚。 然後我在卡片写下: “我们回眸的次数,一定超过五百次。 因为我们不是擦肩而过,而是擦屁而坐。 擦屁而坐比较厉害。 祝你耶诞快乐。 ps.你还有礼物呢,我真替你高兴。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哇!我没想到还会收到耶诞礼物耶,谢谢你。” “不客气。礼物喜欢吗?” “喜欢。这是很实用的防盗器。” “防盗器?那是风铃啊!大姐。” “我知道呀,但这风铃很敏感,我把它贴住窗边挂着,如果有小偷想 开窗爬进来,它一定会响的。所以是很好的防盗器呀。” “最好是这样。” “这礼拜天,我也会去挑个礼物送你,等着哦。” 星期二早上,我在抽屉里发现了我的耶诞礼物。 是一卷1960和1970年代西洋老歌精选录音带。 我又惊又喜。 记得当初离家到台南求学时,行囊里带了十多卷西洋老歌录音带。 我听西洋老歌的习惯是被我姊姊所影响,录音带也是她给我的。 刚到人生地不熟的台南时,我常整夜播放这些录音带, 那些歌曲可以让我的心情平静而不慌乱,也可助我安眠。 当坐在书桌前时,也常边听这些录音带边念书。 “你怎麽会知道我喜欢听西洋老歌?” “我不知道呀。因为我很喜欢听,所以挑了一卷送你。” “谢谢。里头有六首歌我没听过,很好听。” “没想到我们都喜欢听西洋老歌。对了,你会弹奏乐器吗?” “没有一样会的。你呢?” “我会弹一种叫你我都不利的乐器。” “你我都不利?我从没听过,那是什麽乐器?” “正因为你我都不利,所以才会叫“吉他”呀。” “唉,你的冷笑话还是没进步。” 自从知道我们有这个共同的兴趣後,我们便常在抽屉交换录音带。 她的西洋老歌录音带比我多得多,对歌曲的了解也比我内行。 偶尔我会开出一些想听的歌单,她总能很快找出录音带, 然後放进抽屉。 我书桌上的录音带变多了,而且有一大半不是我的。 “我最喜欢的歌是《DiamondsandRust》,想听这首歌的故事吗?” “洗耳恭听。你要写得详细点喔。” “《DiamondsandRust》是有“民谣之后”之称的JoanBaez(要念 琼拜雅,不是琼贝丝哦)最好的创作曲。JoanBaez在50年代末期 投入美国民歌运动,她的嗓音近乎完美,很快便在歌坛崭露头角。 60年代她结识了被称为“民谣之父”的BobDylan(巴布狄伦), 两人惺惺相惜,彼此倾慕对方才华,於是产生恋情。此後两人四处 演唱时,几乎形影不离,是当时人人称羡的神仙眷属。只可惜这段 感情最後还是无疾而终。” “我知道她们为什麽不能在一起了,因为一个叫民谣之父、另一个叫 民谣之后,父不能与后配,不然妈妈就惨了。” “称呼不是重点。因为她们也分别被称为民谣皇帝和民谣女皇。” “女皇这称呼让我想到武则天,莫非JoanBaez很凶?於是民谣皇帝 只好喜欢民谣贵妃或民谣宫女之类的。” “你很无聊耶,到底要不要听故事?” “要啊。你一定渴了吧,抽屉里有一罐饮料。” “谢谢。JoanBaez在1975年写下《DiamondsandRust》,纪念她和 BobDylan两人之间有如钻石与铁锈般的爱情。” “我一直有个疑问,为什麽歌名要叫:钻石与铁锈?” “你要从歌词里去体会。如果在多年後某个满月的夜晚,你突然接到 旧情人来电,你的心情会如何?” “我会说:饶了我吧,我有小孩了。” “喂。你的心情会如何?” “目前我不知道,只能试着体会。” “歌词有些长而且晦涩,毕竟描写的是JoanBaez的心境。你想想, 当一个人把自己比喻成铁锈,却把内心深爱的人比喻成钻石,这是 什麽样的心境?” “这是一种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心境。” “我好像在对牛弹琴,你一点都不懂这种心情。” “我会努力研究歌词,这样可以了吧。” “歌词有个地方很有趣。上个月我看到JoanBaez现场演唱录影带, 她竟然唱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 “歌词应该是:ten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 “没错。所以你猜JoanBaez为什麽要唱错?” “她老了,所以记错歌词?” “不。因为现在离她写这首歌的1975年,已超过10年。所以歌词中 “十年前我买过袖扣送你”这句,要再加上10年,於是就变成了 tyyearsago。” “这样很无聊耶。” “你不懂啦。对JoanBaez而言,《DiamondsandRust》是活的, 所以随着时光的改变,歌词里的时间也会跟着改变。” “太深奥了,比物理还难懂。” “那你就听歌吧。那卷录音带里还有一首《Blohewind》, 是BobDylan的代表作。以前JoanBaez常跟他合唱这首歌。” 《Blohewind》这首歌我的录音带有,以前很常听。 amanwalkdown Beforetheycallhimaman…… 一个男人得走过多少路,才能被称为男子汉? 不用走太多或太久,只要连续写三次一万字作文,而且还是同一篇, 一定可以从男人变成男子汉。 搞不好还可以从单纯的写作者变成骗稿费魔人。 “你为什麽会弹吉他?” “我就是为了《DiamondsandRust》拼命学吉他。或许将来某天, 我可以弹这首歌给你听。” “如果可以听你弹吉他,那我们前世得回眸多少次才够啊。” “这比擦肩而过难多了,我想起码得回眸一千次吧。” “回眸一千次?脖子会扭到吧。” “值得呀。如果你听到我弹《DiamondsandRust》,一定会感动得 痛哭流涕。” “要我痛哭流涕很简单,你讲冷笑话时,我也常痛哭流涕。” “喂,我的冷笑话都很经典耶。” “不过你将来某天弹吉他给我听时,你要小心吉他的弦喔。” “小心?为什麽要小心?” “吉他的弦可能会断啊。古人常说:琴弦骤断,必有英雄倾听。由於 我算是英雄,所以吉他的弦应该会断。” “很难笑,零分。” 关於弹吉他的话题,她总是兴致勃勃,很容易从文字感受到热情。 她还告诉我,她学会弹的第一首西洋歌是《DonnaDonna》。 《DonnaDonna》其实是以色列民谣,Donna的意思是自由。 她说这首歌出现在1960年JoanBaez的首张专辑。 看来她似乎对JoanBaez情有独锺。 “喂,快放寒假了,先跟你说声恭喜发财。” “过年还要两个多礼拜耶!晚点再说会死吗?” “你看不懂中文吗?“快放寒假了”。” “寒假又如何?还是有辅导课,要来学校啊。” “那是你们那种正常的高中生,我们是补校学生,寒假就是寒假。” “你们寒假不用上课?” “是的,好好享受你的寒假辅导课,我明天开始放假。恭喜发财。” “喂!” 她没回纸条,果然是放假了。 至於我,寒假里除了过年放几天假外,其余时间还是得上课。 同样的教室、黑板、老师、课桌椅,只是抽屉内不再有纸条。 好空旷啊,我每天进教室都有这种感觉。 而且觉得这个寒假好漫长。 第五节 “喂,我回来了。想念我吗?” “你舍得回学校上课了?” “是舍不得,但没办法,因为开学了。寒假过得充实吗?” “非常充实。念了很多课本、考了很多考试。” “你在教室忧国忧民,我去郊外碧海蓝天,真好。” “这世界真不公平。” “我开玩笑的。你忘了吗?即使是寒假,我还是得上班。” 差点忘了,她是晚上的补校学生,白天还有工作。 我的世界太狭隘了,彷佛除了联考,这世界便空无一物。 总之,她回来上课了,我每天早上走进教室时又可以有期待。 终於回到正常通纸条的日子,我的心里安定不少。 很快就要升上高三了,这学期老师们念兹在兹就是这句话。 而且他们讲这句话时的神情,好像外星人来袭、地球要灭亡了那样。 搞得我紧张兮兮。 我常跟她抱怨这种心情,她总试着转移我的注意力。 “哪句成语里面包含了四种动物?” “兄弟姊妹。这是四种人,人也是动物。” “是蛛丝马迹(猪狮马鸡)啦!” “拜托你别再讲冷笑话了,我给你钱。” “再来一个。谁最了解猪?” “猪他妈。” “错。答案是蜘蛛(知猪)。” “为什麽不是蜘蛛人?你问的是“谁”,所以知猪“人”才对。” “好,你有理,算你对。抽屉里有一包饼乾,请你吃。” “谢谢。但请你行行好,别再问这种题目了。” “不然你问我?” “我们等级差太多了,我是诺贝尔文学奖等级,你是国小作文等级。 我问的话,你会惭愧。” “问就对了,少罗唆。” “敦伦的英文怎麽说?” “喂!不可以问这种题目。” “那是你自己想歪。因为伦敦的英文叫London,所以敦伦当然叫做 Nodnol。” “你比我还冷。” “知道就好。早跟你说了,我们的等级差太多。” “好,那我不问这种题目了。对了,你的作文比赛有得奖吗?” “那篇一万字作文吗?没听说有得奖。如果那篇作文得奖,台湾的 高中作文教育就该彻底检讨。” “我一直很好奇,为什麽你的国文老师一定要选你参加比赛?” “只要有人比赛,他就可以交差了事,他根本不在乎谁参加。” “听起来有些悲哀。” 有什麽好悲哀的? 在这升学主义挂帅的年代,每所高中在乎的只是升学率。 你对学校的最大意义,是你的名字将来是否会出现在榜单内, 谁在乎你替学校得了多少奖? 学校不在乎,学生更不在乎。 “你说得太严重了。你能不能告诉我,对你而言,联考是什麽?” “是16岁到18岁的所有青春啊。对你而言又是什麽?” “我很没用,我不参加联考,就念到高中。” “喂,你不要看轻自己。如果你再这样,我就不跟你说话了。” “我道歉。其实我们补校学生多数是如此,只有少数会参加联考。” 这情形我也知道,很多补校学生早已踏入社会工作多年。 在他们年轻时可能由於环境因素无法念高中, 所以他们很珍惜可以利用晚上时间念书的机会,不管白天工作多忙。 她们班上的同学就是如此,有些学生甚至已经有小孩了。 对补校学生而言,可能抱着一颗感恩或上进的心念书; 但对我们这种正常的高中生而言,我们没有心,只有联考。 “你知道东宁路那家店吗?门口招牌是黑色的那个?” “那是家摇滚乐餐厅,招牌上写着:联考+代沟=摇滚。联考的压力 加上与父母的代沟,只好藉着摇滚乐抒发苦闷。为什麽问这个?” “因为联考+代沟=摇滚,所以根据数学的移项法则,就变成了: 联考=摇滚—代沟。这样你应该清楚知道联考是什麽了,那就是 摇滚—代沟。” “喂,很冷耶!” “好心点,给点笑声吧,这是一个可怜的高中生仅存的幽默感。” “喂,虽然联考的压力很大;虽然你的生活只剩下念书与考试;虽然 你被逼参加你并不想参加的作文比赛,而且还连续写了三次,但你 千万不要因此心生埋怨,更不要因此变得愤世嫉俗。你未来的天空 是辽阔的,是蔚蓝的,千万别背负这些阴霾。好吗?” 坦白说,我看到这些文字时,内心是激动的。 自从念高中以来,我每天踏着同样的步伐,只知道向前走。 我从未看见路旁的一切,虽然只要停下脚步就能欣赏路旁的风景, 但我的脚步却未曾停歇,甚至越走越急。 念书与考试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我也只为了念书与考试而活。 偶尔我会想,念书与考试其实不是占据我的心,而是一种腐蚀。 如果有一天,我停下脚步,路旁的风景应该已经完全陌生。 而我,会不会也对自己陌生? 幸好有她。 一个跟我同年纪但却不是联考的竞争对手,而只是单纯的朋友。 她让我知道,我只是一个17岁的高中生,正站在青春的起点。 她也让我提醒自己,不要因为这时候所看到的光怪陆离现象, 影响我日後看世界的角度与眼神。 “我会听你的话。总之,我好好念书就是了,不去想太多,也不扭曲 自己的个性。但连续写三次同一篇作文实在很夸张。” “也许你的国文老师自比为黄石公,然後把你当张良,他只是在试探 你是否孺子可教。你应该要这样想才对。” “你这个笑话好笑,我不争气地笑了。” “我是在开导你耶,不是在逗你笑。” “喔。我想起了一个冷笑话:小孩不孝怎麽办?答案是逗他笑。” “这笑话还是零分。总之你要记住,我会默默站在你背後支持你。” “这比喻不好。默默站在背後的,通常是鬼。” “喂!莫非你希望我再装鬼吓你?” “我只是说你的比喻不好而已,因为只有鬼才会不出声默默站在背後 吓人啊,恐怖片都是这麽演的。” “那我点首歌送你,《Bridgeovertroubleder》。” “谢谢。这首歌真的很好听。” “像横跨在恶水上的大桥那样,我愿躺下化身为桥,帮你渡过恶水。 Likeabridgeovertroubleder Iwilllaymedown……” “谢谢你。我很感动。” “算你有良心,还知道感动。” “明天早上要考化学,你可以躺下来化身为桥了。” “化学我一点也不会。你只好跌进troubleder了。” “最好是这样。” “喂,我是认真的,不是开玩笑。” “嗯,我知道。所以我才说我很感动。” 我确实很感动。 尤其是看了《Bridgeovertroubleder》的歌词後。 老师们都把高二下当联考冲刺的起点,不断快马加鞭、鞭了又鞭。 念书的压力虽然越来越大,心情却没有越变越糟。 一旦有苦闷的情绪,我可以利用抽屉当作宣泄的窗口。 而她会用心倾听我的抱怨,不管我抱怨的文字有多长。 当然她还是喜欢转移我的注意力。 “听说台北有个地方叫猫空,请问为什麽要叫“猫空”?” “你又来了。” “猜猜看嘛。猜对的话,我送你一样礼物。” “这简单。因为狗来了。” “你怎麽会知道?这题我想了很久耶。” “因为我们的等级差太多,如果想猜对你的问题,只能用平底锅狠狠 敲脑袋三下,结果变笨了,所以就答对了。” “最好是这样。礼物在抽屉里。” 那是一张约巴掌大的体温测试卡,造型很可爱。 把它贴住额头约一分钟,体温正常的话会浮现绿色的笑容图样; 轻微发烧是橘色的愁眉苦脸;严重发烧则是红色的哇哇大哭。 “谢谢。这量得准吗?” “准!宝岛买的。如果身体有些不舒服,要记得量哦。” 後来她又想到一个方法抒解我的苦闷。 那就是她会告诉我,她昨晚为我弹了哪首歌。 “昨晚为你弹的是《Palomablanca》,白鸽。 I'mjustabirdinthesky UnaPalomablanca OvertainsIfly Noonecantakemyfreedomaway……” 我回家後便会仔细听这首歌,然後身心都觉得痛快淋漓。 就像歌词中所描述飞越群山的白鸽一样,没有人可以夺走我的自由。 不管是旋律非常温柔的《Moonriver》、《Edelweiss》(小白花); 还是旋律轻快的《Knocktimes》、《Sukiyaki》(寿喜烧)、 《Elcondorpasa》(老鹰之歌),她都曾写在纸条上。 不过她最常写在纸条上的,还是JoanBaez的歌。 我常边听录音带,脑海中边幻想她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的模样。 久而久之,我忘了她其实只是“写”在纸条上,而非真的弹给我听。 我甚至还会跟她点歌。 “弹弹《Jackaroe》吧,这也是JoanBaez的名曲。” “这首歌太悲伤了,不适合你。” “《DonnaDonna》也带点小小悲伤,你还不是照样弹给我听?” “《DonnaDonna》不同,起码歌词中还有向往自由的意思。 而《Jackaroe》的旋律和歌词,都有一股化不开的悲伤。 我怕你在物理考不好的心情下听这首歌,会想跳楼。” “那麽弹《DiamondsandRust》吧。” “《DiamondsandRust》要等我们见面时,才弹。” 万一我们没有见面…… 才刚在纸条上写下这些字,突然觉得不妥,赶紧将字划掉。 字虽然划掉,但还是看得出来写过什麽字, 於是我又在字上面乱涂乱画,直到完全看不出写过什麽字才停止。 她似乎打从心底相信我们一定会见面,可是我的想法实际多了。 何时见面?在哪见面?怎样见面? 还有最重要的是,为什麽见面? 如果见面只是为了满足彼此的好奇心,那就未必要见面了。 而且见面後要说什麽?做什麽? 如果要说什麽,在纸条上就可以说,还可避免紧张说不出话的窘境。 至於要做什麽,以我这种普通高中生仅有的浪漫情怀,恐怕只会说: 我可以约你一起去骑脚踏车吗? 我不想又回到“见面”这个有点尴尬的话题,便在纸条上写: “那你千万要记得喔。” “我不会忘的,你放心。干嘛把写错的字涂得这麽黑,很丑耶。” “因为我要杀掉一句成语里面的两种动物。” “什麽意思?我看不懂。” “毁屍(狮)灭迹(鸡)。” “够了,太冷了。” 我其实是想见她的。 只是我不知道,这种“想”是属於好奇的想?还是渴望的想? 而且我也不想去想这种想到底是哪种想,因为我想念书。 想念书的“想”,是不得不渴望的想。 17岁的我,只知道把握时间念书,不知道要把握别的。 也不知道还有什麽是该把握的。 我只是珍惜且习惯与她通纸条的日子,没想太多,也没想以後。 “以後”这名词对现在的我是毫无意义的。 如果它要有意义,只在明年七月二号联考完之後。 从现在到联考之间,我只有念书,没有以後。 所以就这样吧,脑筋留给物理、化学和数学。 梅雨季节开始了,她说下雨天总让她上课迟到,所以她讨厌雨天。 “可是我很喜欢雨天耶。” “你为什麽会喜欢雨天?” “因为你讨厌雨天,我如果说我也讨厌,那我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你真的不是普通无聊。” 有天我顶着大雨上学,走进教室脱掉雨衣,整理完一脸狼狈後, 低头看见抽屉内的纸条上写着: “人皆见花深千尺,不见明台矮半截。这是什麽意思?” 看到这两句话时,我琢磨了许久还是搞不清楚。 说对句不像对句,看来也不像是诗句,而且意思有些模糊。 “我不太懂。这两句话出自哪里?” “你怎麽会不懂?这是你说的话呀。” “啊?我什麽时候说过这两句话?我完全没印象啊。” “上礼拜你出现在我梦中,说了这两句话後就不见了。没想到你竟然 不知道这两句话的意思,这就怪了。” “是你做的梦,我如果知道才是奇怪吧。” “虽然是我做的梦,但却是从你口中说出那两句话呀。” “我昨天也做了个梦。梦里你说你欠我的一万块,过两天会还我。” “胡说什麽,我什麽时候欠你钱?” “虽然是我做的梦,但却是从你口中说出你欠我一万块。” “好,我错了。我不要把我的梦当真。” “对了,你梦里的我,长怎样?” “就一般高中生的长相。你们高中生理了平头後,几乎都一个样。” “我不一样。有一对剑眉、深邃的双眸、英挺的鼻子、坚毅的下巴。” “喂,请不要在纸条上写言情小说的对白。谢谢。” “你们补校学生没有发禁?” “当然没有。班上很多同学都在工作了,难道教育部还会规定我们 这些晚上来念书的人去理个平头或西瓜皮吗?” 她可以想像我的模样,大约是顶个平头、带副近视眼镜的书呆子。 我却连她的头发是长或短、是直或卷都不知道。 或许因为这样,所以她曾梦见我,我却从未梦见她。 我做的梦大致上只有两种:美梦与恶梦。 恶梦就是落榜了,我站在悬崖边准备自由落体运动,而且没人拉我。 美梦则精彩多了,通常是考上台大医学系这种诺贝尔等级的科系。 然後一个中年男子牵着一个青春亮丽的女孩来找我。 “这是一千万,请你点收。”中年男子说。 “才一千万。”我的语气很不屑。 “是美金啊!”他的语气近乎哀求,“拜托你,跟我女儿交往吧。” “好吧。”我叹口气,“勉为其难了。” 然後我会在他和那个女孩都感动得痛哭流涕的声音中醒过来。 这种梦有意义多了,而且是具有建设性与前瞻性的梦。 “那两句话的意思,也许是说花儿不管长在哪、长多深,人们都会 看见。但就在身旁明显陷下去半截的平台,却没人发现。” “是吗?有些虚无缥缈耶。” “原谅我,我尽力了。我真的很难理解那两句话。” “不用多想了。或许将来某天,我们会知道那两句话的涵义。” 其实也无暇多想,学期只剩不到一个月了。 学校要为即将毕业的高三生办个康乐节目,由高二生负责表演。 我们班上照例用推举方式选出具表演天分的同学,不,是替死鬼。 结果我和坐我右手边的同学,非常荣幸能担负这项神圣的任务。 我右手边的同学捶胸顿足哭喊:为什麽! 我拍了拍他肩膀,说:“我们应该是在打篮球时,踩了别人的脚。” 上台表演时,我背靠着墙读书,帽子摘下,帽口朝天放在身前。 读了一会累了,便睡着了。 我同学从左边走过来,看了我一眼,丢了个硬币在我帽子内。 然後他又从右边走过来,再丢了个硬币在我帽子内。 因为只有两个演员,所以他不断由左到右、由右到左走动。 最後我醒过来,看到帽子里有好多硬币,於是握紧拳头激动地说: “果然是书中自有黄金屋啊!” 我们简单谢个幕便匆忙跑走,一来还要赶着上课; 二来台下高三学长的眼神似乎是想冲上台扁我们一顿。 很不幸的,当我们跑回教室时,因为迟到而被老师痛骂一顿。 老师竟然忘了有这个节目,也忘了是他叫我们去表演的。 但我们连回嘴都不敢。 我把表演书中自有黄金屋的过程写在纸条上,她说很有趣。 “那书中自有颜如玉该怎麽表演?” “叫个可爱的女孩摇醒我,然後说:同学,别在这睡觉,会着凉的。 我醒来就会激动地说:果然是书中自有颜如玉啊!” “为什麽不这麽演呢?” “你忘了吗?我们学校是男校,没半个女孩啊。你又不能来演。” “我一想到这个表演的画面,就笑个不停呢。台下的反应如何?” “台下的高三学长,大多手里拿着英文单字卡背单字,没人认真看 表演。我们表演完後,一片寂静而且肃杀。” “唉,高三生放松一下会死吗?” “不能怪他们。换作是我,我也会选择背英文单字。” “你快升高三了。不要嫌我罗唆,听我的劝,别把自己绷得太紧。” 如果是别人说这种话,我会认为是风凉话。 然而从她手里写下的字,我打从心底认为是种关心。 虽然我绝对无法做到,但我依旧感激。 我突然有种焦虑感,不是因为升上高三後压力更重, 而是升上高三後要换教室。 如果换了教室,我和她还会在同一间教室吗? 还会吗? 第六节 今年的第一个台风来袭,刚好在礼拜天。 我心里还在担心换教室的事,窗外轰然作响的雷吓了我一跳。 窗外风雨交加、乌云密布,我心里突然划过一道闪电: 校门口的相思树! 校门口附近有株相思树,传说中偶尔会掉下相思豆。 很多学生要走进学校上课前都会低头,不是因为对知识谦卑, 而是为了寻找是否有掉落的相思豆。 只可惜校门口总是人来人往,除了学生会进出外,还有附近的居民。 如果地上有相思豆,早就被捡光了。 我还没听说有哪个同学捡到这传说中的相思豆。 但现在不同,台风天又逢星期日,没有人会跑去捡相思豆。 而且外面狂风暴雨,应该会打落一些相思豆吧? 我立刻拿起伞,冲出家门,在风雨中摇摇晃晃来到校门口相思树下。 虽是下午两点左右,但四周一片昏暗,根本看不清。 刚刚太心急了,应该带着手电筒才对。 我在地上摸索着,树下一片狼籍,残红碎绿还有树枝。 半个多小时过去了,雨伞也早开花,浑身都湿透了。 终於在落叶堆中找到一个半开的豆荚,掰开一看,有两颗豆子。 一颗通体红透,另一颗还带着一小点绿。 我得意万分,不禁仰天长笑,喉咙进了雨水也不管,反正四周没人。 我将这两颗相思豆包好,星期一早上带去学校。 我上学时很开心,边走边吃吃地笑,等红灯时也是。 虽然这东西没什麽了不起,但据说女孩都喜欢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 “嘿,送你一样东西,昨天在校门口的相思树下捡的。” “是相思豆耶,谢谢。告诉你哦,我有一条相思豆手链,垦丁买的。 豆子是饱满厚实的心型,颜色鲜红,而且豆子内圈又有心形曲线, 可谓内外双心、心心相印。人家都说相思豆质地坚硬,色泽红艳, 历久不褪,是永恒爱情的象徵呢。” 看她的文字语气,应该是很兴奋,但我却丝毫没有兴奋的感觉。 她已经有条闪闪发亮的相思豆手链了,我竟然还送她一颗色泽暗红、 另一颗还未完全成熟的相思豆。 蠢啊,真是蠢。我狠狠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你的相思豆手链一定很漂亮。” “再怎麽漂亮,也比不上你送我的这两颗相思豆。” “你不用安慰我。” “安慰?为什麽这麽说?” “没事。这个话题就到这里吧。” “喂,我想起了一首诗。 笑问兰花何处生,兰花生处路难行。 争向鬓际插花朵,泥手赠来别有情。” “我资质驽钝,不懂。” “一般人会在花店买漂亮的兰花,并深情地将花插在女孩子鬓发上。 但有些笨蛋会亲自走了崎岖的山路去摘兰花,於是双手沾满污泥。 因为怕自己的手脏,便不敢把花插在女孩子的鬓发上,只能用沾满 污泥的手献上兰花。你在台风天里还特地到校门口为我捡来这两颗 豆子,虽然豆子不漂亮,但可贵的并不是豆子,是你的“泥手”。 我很感动,真的。还有,你没淋湿吧?” 看到这些文字时,我应该脸红了。 只好装作若无其事,写下: “我只是台风天闲闲没事干,走到校门口刚好看到地上有两颗相思豆 而已。身上也不怎麽湿,你别放在心上。” “我会好好收藏这两颗相思豆。对了,相思树结的豆子不叫相思豆, 相思豆是孔雀树结的豆子。所以相思豆又叫孔雀子。” “孔雀树结的豆子叫相思豆,那相思树结的豆子叫什麽?” “笨,当然叫孔雀豆呀。这叫易子而叫(教)。” “原来如此。” “我随便说说你也信。我不知道相思树结的豆子叫什麽。” 相思树结的豆子叫什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捡了两颗相思豆送她。 而且她喜欢。 我并不知道为什麽会有在台风天跑去捡相思豆的冲动; 也不知道原来校门口那棵树不叫相思树,而是孔雀树。 我只知道她是真的开心,而我也因她的开心而开心。 这种开心,比数学考一百分还开心。 我相信她一定会好好珍藏那两颗相思豆,因为她说她会。 她也说相思豆是永恒爱情的象徵,但我和她都只是17岁的高中生, “永恒”离我们太遥远;“爱情”对我们而言又太陌生。 我不由得感到好奇,我和她之间是友情?还是爱情? 而且,会永恒吗? “明天就要开始期末考了。你猜猜我昨晚为你弹什麽曲子? 是一首爱尔兰民谣,《Dannyboy》。 Ohepipesarecalling Fromglentoglen,anddoainside theflowersaredying 'tisyou,'tisyoumustgoandImustbide……” 噢,丹尼男孩,笛声正在召唤。 穿越山谷之间,到山的另一边。 夏天已经走远,花儿也已凋谢。 你必须要离开,而我只能等待。 她比我早一天期末考,让我略感惊讶; 但令我更惊讶的是,她曾说过不为我弹悲伤的曲子, 而《Dannyboy》在我听起来是首悲伤的曲子。 《Dannyboy》的旋律悠扬凄美,如果在寂静的夜里细细聆听, 很容易被歌词打动,甚至会有掉眼泪的冲动。 难道我和她对这首歌的认知不同? 虽然纳闷,虽然隐隐觉得不安,但期末考对学生而言太重要了。 所以我全部的心思还是放在期末考上,我认为她应该也是如此。 於是我在纸条写下: “我明天才开始期末考,比你晚一天。我们都加油吧。” 然而当你在夏天来到草原上的时候回来, 或是在山谷一片寂静,且因雪而白头的时候回来。 不论在阳光下,或在阴影中,我都会在这里等你。 噢,丹尼男孩,我是多麽爱你。 “期末考考完,你就升上高三了。就像你说过的,你即将进入地狱的 最下层。但我还是想提醒你,心不要让课本和参考书占满,在心里 留些空间给自己。” 只要一想到即将升上高三,整个人便觉得血脉贲张。 一旦升上高三,我想我一定随地随地都处於精神紧绷的状态。 但眼前期末考这关得先过,暂时无暇想到其他。 想了一会後,我写下: “嗯。我尽量。如果我开口闭口都是联考,也请你劝劝我。” 如果你回来时,花儿全都凋谢了。 而我已经死去,或许死得很安详。 你将会前来,找到我长眠的地方。 跪下来跟我说声再会。 “虽然这样说你可能会不高兴,不过我还是想说。在我心里,你就像 钻石一般闪亮,而我这个补校生却只像铁锈。所以你要加油,将来 一定会金榜题名。” 她用了JoanBaez的《DiamondsandRust》做比喻。 听过这首歌故事的我,不免觉得脸红心跳。 在我17年来的青涩岁月中,从未有过像现在这种心跳虽然加速, 但心却很柔软的感觉。 “不要看轻自己,别再把自己比成铁锈。你知道吗?其实在我心里, 你也像钻石一样,而且你的克拉数还比我多。” 我会倾听,即使你只是很轻柔的踩在我上面。 如果你没忘记低声跟我说你爱我, 我所有的梦将会更温馨而且甜蜜。 那麽我会在平静中安息,直到你来到我身边。 “或许将来某天,你突然心血来潮想看看高中的你写些什麽东西。 所以我把我们这段时间内所写的纸条,影印了一份给你。” 期末考最後一天,抽屉内的纸条这样写着。 而且纸条下面放了一叠纸,约有40张。 我拿起那叠纸,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第一张纸左上角的空白处。 她写下: “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 我相信,我们前世一定回眸超过五百次。 所以我不要跟你道别、也不要跟你约定。 将来某天,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她大概忘了,我们从未见面,根本不需要“再”。 而且我们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即使将来有缘碰面甚至产生恋情, 但只要我们都没提及那段通纸条的往事, 谁晓得谁是谁? 我脑中背得滚瓜烂熟的数学公式,突然变得模糊。 我没时间细看,立刻从书包里抽出一张白纸,在纸上用力写下: “我可以见你吗?” 字体比平常的字体大三倍。 钟声响了,考试要开始了,我却还呆坐着。 邻座同学摇了摇我肩膀,提醒我该把书包拿到外面走廊。 我站起身,发觉腿有些软,又颓然坐下。 在那瞬间,我觉得期末考一点都不重要,也没有意义。 考完试回家,照理说应该可以稍微喘息,因为明天放假。 但我无法喘息,呼吸更加急促。 我整夜播放《Dannyboy》当背景音乐,像着了魔似的。 我一张张细看那40张影印了我和她对话的纸,内心激动不曾平静。 看到涂黑的部分,那是“万一我们没有见面”的伪装,我开始悔恨。 根本不是万一啊,只要不把握,所有东西都会离开。 虽然已放假,虽然知道机会渺茫,我隔天一早还是跑进教室。 教室内空无一人,我走到座位缓缓坐下,低头一看, 抽屉内的纸条,只有“我可以见你吗?”,没有她的字迹。 我拿出笔,在纸上不断写着:“我可以见你吗?” 一遍又一遍,写在纸条上任一处空白。 纸条写满几乎看不见空白後,我停下笔,静静看着纸条。 我突然觉得整着世界在飘动、在摇晃。 然後从心底涌上一股浓烈的悲伤,源源不绝,几乎把我淹没。 我想,我应该哭了。 ※注: 《DannyBoy》的演唱版本太多,歌词也不尽相同。 附上DeclanGalbraith这个小男孩的演唱版本。 第七节 升上高三,我换了间教室上课,从此以後不会再有人跟我共用抽屉。 因为我们学校一个年级有20班,补校一个年级却只有6班, 每升一个年级,我们便会换栋楼,但补校高一到高三都在同一栋楼。 当我到另一栋大楼上课时,她也换了教室,但依然在原来的大楼。 简单地说,在空间的座标上,我们不再重叠於相同的点。 没有她的高三岁月,就像地狱里没有地藏王菩萨。 我只能忍受酷刑苦等投胎转世的日子来到,没有人可以度化我。 我常拿出那些影印纸来看,内容几乎都能倒背如流。 虽然联考并不会考,但我记的比任何科目还熟。 高三教室的黑板左上角,总是用红色粉笔写了个数字。 那是代表距离联考还有多少天。 别的同学瞄到时,或许会心生警惕;但我看到那红色数字时, 常会莫名其妙想起她。 然後黑板会浮现纸条上的文字,我常因此在课堂中失神。 有天我心血来潮,或者该说是一时冲动,我放学後还待在校园。 我走到念高二时的那栋楼下,等待补校学生来上课。 快到6点时,补校学生陆陆续续走进那栋楼的教室。 “或许我可以遇见她!” 我心里这麽想,心跳渐渐加速。 心跳只加速一会,突然被紧急煞住。 因为这时我才想起,我根本没看过她,甚至连名字和班级都不知道。 我以前的想法没错,如果有人在放学後的校园内悠闲欣赏黄昏, 那麽他一定是在升学压力下崩溃了,或是疯了。 某种程度上,我应该是崩溃或是疯了。 那天补习班的课,我也忘了要去上。 高三下学期,教育部解除发禁,我的头发终於不再像刺蝟。 我发觉我比古龙好一点,起码“发禁”还会再出现於小说中。 偶尔我会想,我头发已经变长了一些,她还会认得我吗? 但随即哑然失笑,我们从未见面,何来认不认得的道理。 既然不曾记得,那就无法忘记。 即使已进入联考前一个月的最後冲刺阶段,我还是会想起她。 她借我的录音带,我来不及还她,每当夜晚在书桌前念书时, 我总喜欢听她的录音带。 有时脑海中会幻想她抱着吉他自弹自唱《DiamondsandRust》。 “好听吗?” 我几乎可以听见她这麽问。 联考放榜了,我考上成功大学,不仅跟母校在同一座城市, 而且就在母校旁边。 我因而常经过母校,偶尔会遥望高二时上课的那栋楼。 那栋楼似乎是我对母校仅有的记忆。 念大一时,班上还有两位女同学;大二时,她们都转系了。 我此後的青春就像武侠小说,在身边走来走去的,几乎都是男生。 日子久了,我开始对跟我不同性别的人类产生疑惑。 每当在校园中看见女孩,心里总会依序浮现: “这是美女吗?”、“这应该是美女吧?”、“这该不会是美女吧?” 这三种层次的问题。 幸好我们会想尽办法认识女孩子,比方交笔友或是办联谊。 我一共交过三个笔友,每次都无疾而终,也都没见过面。 交第一个笔友时,我很兴奋,因为这让我联想起她。 只可惜写信跟写纸条的差异颇大,信几乎算是一种文章,像作文。 不像纸条上的天马行空,甚至是随手涂鸦。 第一个笔友是个有点严肃的女孩,信里常说些人生哲学之类的。 “如果希望西瓜吃起来更甜,却要加盐。人生就是如此。” 太深奥了,也非常虚无缥缈。 我的人生哲学简单多了,就是天天没事做,永远有钱花。 第二个笔友是个活泼得过了头的女孩,通常会在信的开头写: “乾柴兄你好,我是烈火妹。” 我毕竟算是忠厚老实那型,打死也说不出: “让我们燃烧吧!” 第三个笔友应该很小气,总会在信封的邮票涂上一层透明胶水, 这样盖邮戳时,只会盖在乾了的胶水上。 把邮票从信封剪下,在水里浸泡一会,可以撕下邮票表面的胶水。 我们通了几次信,每次都用同一张邮票。 记得我跟她通纸条时,见面这种话题都会被巧妙回避。 但不管我跟哪个笔友通信,我们都会大方谈论“见面”这话题。 只可惜她们跟我都不在同一座城市,可能是因为懒或是少了点冲动, 最终都没能见面。 久而久之,写信的兴致淡了,就断了来往。 她们写来的信,我没留着,连怎麽不见的都不晓得。 大学时的联谊活动去过好几次,每当认识很不错的女孩, 联谊结束後便想采取行动。 有人说最好的男人让女人冲动;次一等的让她们心动; 一般的男人让女人感动。 但无论我怎麽做,女孩们却都不为所动。 我曾在联谊完後鼓起勇气打电话约一个女孩子吃饭或看电影, 对方回答:“真不好意思,我已经答应别人了。” 也曾经写信给一个在联谊中跟我还算谈得来的女孩子,对方回信说: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换句话说,联谊完後,故事就结束了,连名字也没留在记忆中。 大学毕业时,已是1990年代初期。 我继续念研究所,虽然课业较重,但还是有跟女孩的联谊活动。 可能是年纪稍长,比较懂得跟异性相处;也可能是运气变好了, 在研究所的联谊活动中,我先後认识了两位女孩。 她们还差点成了我的女朋友。 第一个女孩话不多,外表很文静,但似乎有些多愁善感。 有次我们在街上散步时,文静女突然停下脚步,眼眶泛红。 “你怎麽了?”我问。 “你不觉得今天太阳的颜色,很令人伤感吗?”文静女回答。 另一次则是在郊外踏青,空气清新,凉风徐徐,景色优美。 文静女却突然流下眼泪。 “你又怎麽了?”我问。 “是春天!”文静女回答,“是春天让我流泪。” 我觉得跟这样的女孩在一起,压力太大了,於是没多久就断了。 第二个女孩长得很秀气,但个性实在是有些虚无缥缈。 秀气女快乐时哭、生气时哭、感动时哭、无聊时哭,伤心时却不哭。 伤心时反而会大笑。 但秀气女伤心时大笑的样子实在很诡异,我只好说: “拜托你还是哭吧。” “你虽然是个好人,但我们不适合。请你以後别再来找我了。” 秀气女说完後,又是一阵大笑。 虽然跟秀气女分开是好事,但听到女孩子主动这麽说,还是会难过。 记得那天我回家後,把她送我的那张体温测试卡贴住额头。 自从她离开以後,这些年来我常有这种近乎无意识的动作。 但以往都会浮现绿色的笑容图样,这次却是橘色的愁眉苦脸。 不知道这是因为身体着凉? 还是心里受寒? 不曾被教导该如何跟异性相处,於是只能摸索着前进。 这期间或许受了点伤,可能也不小心伤了人。 每段跟女孩的短暂故事结束後,我总会想起她。 也常幻想如果是她,故事应该可以有美满结局。 然後我会拿出那40张影印纸,细细回忆以前的点滴。 这40张纸虽然只是文字的影印本,但其实也是记忆的影印本。 不管是三年後、五年後、十年後甚至更久以後, 只要我一看到这些文字,就能清晰记得当时的每一天、每一件事, 和每一份感动。 有些东西有生命,却没感情;有些东西有感情,却没生命。 大学里喜欢当学生的老师是前者, 那40张影印纸则是後者。 研究所毕业後去当兵,那时研究所毕业生当的是少尉排长。 可能因为我是个温和的排长,排里常有弟兄跟我哭诉女友变了心。 我没有被爱人抛弃的经验,只能试着去体会并安慰。 然後我会庆幸我与她从来没有在一起,自然也不存在失去的问题。 服役期间的生活很简单也很苦闷,听命令就是,不要去想合不合理。 我觉得我似乎变笨了,反应也慢了,因为很少用脑筋。 只有当深夜躺在床上不小心想起她时,我才会用到脑子。 有时睡不着,我会偷偷拿出那40张纸,逐字阅读上面的文字。 可能也因为如此,这段期间我梦见她好多次。 但梦里她的脸孔总是模糊,清晰的只有她抱着的那把吉他。 偶尔还能在梦里听到吉他声和她的歌声。 当了两年兵,退伍时已是1990年代中期。 这时网路正悄悄兴起。 我开始上网,也因而认识了几个网友,常跟她们传水球。 虽然这种通讯息的方式很像高中时跟她通纸条, 但以前跟她通纸条时,十次来回需要十天; 而在网路上十次水球来回却不到十分钟。 感情这东西有时像葡萄汁变成葡萄酒一样,需要时间的酝酿与发酵。 可惜网路上的东西太快了,少了时间的酝酿与发酵, 因而累积的情感,来得快,去得也快。 刚退伍时在台南找了家工程顾问公司上班,工作还算不错, 但常需要跟包商交际应酬。 应酬的场所通常灯光有些暗、洋酒有些贵、女孩有些多。 记得第一次走进应酬场所时,一看到莺莺燕燕,我还吓得夺门而出。 虽然很不适应这种应酬,但总是推也推不掉。 我只好尽量坐在角落装自闭。 有次有个女子坐近我,滔滔不绝跟我说起坎坷的身世。 说到伤心处,哭得像死了爹娘。 “总之,坎坷呀!” 女子下了结论,又是一阵痛哭,於是爹娘又死了一次。 同事偷偷告诉我,这里的女子喜欢跟看起来忠厚老实的男人装可怜。 因为她们以为越忠厚老实的男人就越容易为她们散尽家财。 我同事说得没错,由於我长了忠厚老实的脸并坐在忠厚老实的角落, 於是我一共听过四个女子讲了四个坎坷的故事, 而且每个坎坷的故事几乎都大同小异的坎坷。 “总之,坎坷呀!” 连结论都一模一样。 我觉得忠厚老实的我不适合再听坎坷的故事,於是积极准备高普考。 退伍两年後,我考上公务人员高考,分发到台东的单位。 我离开台南,这时离高中毕业正好满十年,离她的离去满11年。 我在台东的日子单纯而规律,毕竟是奉公守法的公务员。 单位里很少有女同事,而且多数已婚,我只好清心寡慾。 我一个人在外面租房子住,下班回家後通常守在电视机前。 有次电视上播放《第凡内早餐》这部老电影, 当看到奥黛丽赫本坐在窗台抱着吉他自弹自唱《MoonRiver》时, 我竟然想起她。 我从未见过她,不知道她长得像不像奥黛丽赫本,也不期待她像。 当然更不知道她和奥黛丽赫本弹吉他时的神韵是否相同。 之所以想起她,应该是因为“坐在窗台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的画面。 我不禁在脑海里勾勒出将来某天见到她时,会是什麽样的景象。 她会在我面前弹吉他吗? 如果她会,应该是弹《DiamondsandRust》吧。 有天晚上心血来潮,打算租些电影片来打发一个人的漫漫长夜。 在VCD出租店闲逛时,看到架上有片JoanBaez现场演唱会VCD, 我毫不犹豫租了它。 回家後立刻在电脑里播放,快转到《DiamondsandRust》。 JoanBaez的头发变短了,而且发色带点灰, 已不像年轻时的一头乌黑长发。 虽然岁月在JoanBaez身上留下明显的痕迹,音色也变得较低沉, 但JoanBaez依然抱着吉他站在台上自弹自唱。 当我听到“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时, 我又惊又喜,随手从桌上拿了一张纸,在纸上写下: “嘿,你说得没错。JoanBaez唱《DiamondsandRust》时, 歌词里的时间果然会随着时光的改变而改变。” 但当我想把纸条放进抽屉时,却发觉我的电脑桌没有抽屉。 那一瞬间,我才想起这里不是高二时的教室,而且她早已走远。 没想到经过这麽久,我还保有写纸条的习惯动作。 我不禁悲从中来。 在我跟她相遇的年代,JoanBaez唱的是tyyearsago; 如今JoanBaez已经开始唱tyyearsago了。 第八节 记忆虽然有时比想像中糟得多,但有时却好得出乎你想像。 就像视障人士因为看不见所以听觉比一般人敏锐; 而听障人士因为听不见所以视觉比一般人敏锐的道理一样, 由於我从未见过她,纸条上的记忆便因而更鲜明。 日子一旦形成规律,那麽逝去的速度会变快,也更无声无息。 21世纪到了,地球并未毁灭,也看不出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迹象。 时代原本只是缓缓地向前流动,但电脑与网路科技发达後, 时代的流动却变成洪流。 依恋在原地的人,无法抵抗洪流,只能被推着走,载浮载沉。 录音带被CD取代,CD被mp3取代; 录影带被VCD取代,VCD被DVD取代。 电话变成手机、BBS变成BLOG。 手指的功用不再是握着笔写字,而是利用指头按键。 大学联考也不再是窄门,门已大开。 甚至“联考”这名词,也被“指考”取代。 将来某天,当我跟孩子说起联考压力的种种时, 他也许会觉得我在说猴子话。 如果我跟她在这个时代相遇,而且仍然是高二时相遇。 那麽我们大概只会通一次纸条。 “你的MSN是什麽?或是即时通?” 之後我们便不会在抽屉内通纸条,而是在电脑前利用MSN交谈。 就像《thewaywewere》所唱的: “如果我们有机会重来一遍, 我们还能像从前那样单纯吗?时间能重写每一寸片段吗? 可以吗? 可能吗?” “我们回不去了。” 张爱玲在里这麽说。 我和她也同样回不去那样的年代、那样的情节、那样的心情。 快30岁时到台东工作,如今也已30好几。 单位的同事看我单身已久,生活又单纯,总喜欢戏称我为宅男。 当宅男也不错,起码心地很好,因为有句成语叫宅心仁厚。 同事们认为我一定很仁厚,便帮我安排了几次近似相亲的活动。 虽然我应该算是个好人,同事介绍的女孩们也都很好; 不过两个很好的人凑在一起,未必会产生很好的结局。 就像火锅很好、冰淇淋也很好,但冰淇淋总不能加到火锅里吧。 所以我跟那些女孩们,最後都没能开花结果。 犯罪心理学家常说,连续杀人犯不管已经杀了多少人, 总是喜欢流连徘徊於杀害第一个人时的命案现场。 我的心理应该跟连续杀人犯类似,因为经过这麽多年, 我还是常想起她,也常回味那些纸条。 然而你知道吗? 月球以每年将近4公分的速度,逐渐远离地球。 总有一天,月球将会完全脱离地球,不再绕着地球转。 就像久未碰面或联络的老朋友甚至是恋人一样, 其实他们正一点一滴、以我们根本无法察觉的缓慢速度, 悄悄离开我们的生命。 我相信她也会如此。 俗话说:破锅自有烂锅盖。 意思是再怎麽破旧的锅子,自然会有与它匹配的破烂锅盖。 我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找到了我的锅盖。 有天同事们一起到富冈渔港吃海产,那家店之前已去过几次,算熟。 开店的是一对母女,女儿的年纪小我几岁, 同事们取了个“富冈之花”的绰号。 这天我们吃得晚,其他客人都走光了,老板的女儿便来跟我们聊天。 “开海产店的,最怕碰见什麽人?”富冈之花问。 同事们纷纷回答:不付钱的人、不吃海产的人、怕鱼腥味的人等等。 我同事的等级就到这里,令人感慨。 这时我突然想起以前她也老爱问我这类题目,不禁脱口而出: “蜘蛛人!”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於是问我:“为什麽是蜘蛛人?” “因为蜘蛛人不吃海产。”我回答。 “为什麽不是蝙蝠侠、超人、绿巨人浩克、X战警、火影忍者……” 有个同事很激动,大声说:“为什麽只有蜘蛛人不吃海产?” “蜘蛛人还会咻咻喷出很多蜘蛛丝,会把店里弄脏。”我说, “这些蜘蛛丝很难清扫,如果清扫不乾净,客人会以为店里不卫生, 就不会再来光顾了。所以开海产店的,最怕碰见蜘蛛人。” 我说完後,所有人都张大嘴巴说不出话。 然後我那个激动的同事似乎崩溃了。 结帐时,富冈之花说要打八折。 “你刚刚的答案很无厘头、很好笑。”富冈之花指着我,边说边笑, “蜘蛛人这答案实在是……” 富冈之花笑岔了气,无法把话说完。 在我讲冷笑话的咻咻寒风中,富冈之花既没冻僵也没崩溃, 同事们认为我跟富冈之花一定很有缘,便想撮合我们。 当他们打听到富冈之花还单身後,竟然去找富冈之花的母亲商量。 富冈之花的母亲担心女儿的终身大事,加上对我们的印象还不错, 便抱持着乐观其成的态度。 我们去那家海产店的频率变高了,每次待的时间也更长了。 富冈之花的母亲会主动询问我一些事情,比方会问我为何还没成家?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我脱口而出。 只怪我满腹经纶,一开口便引经据典,实在是伤脑筋。 幸好富冈之花的母亲似乎没听过霍去病,也听不懂我在说什麽, 以为我说了句伟大的话,於是对我的印象更好了。 同事们很希望我和富冈之花在一起,这样以後吃海产时可以便宜点。 “打铁要趁热、吃海产要趁新鲜。”同事们总是这麽怂恿我。 还有人主动献策,要我租艘船带富冈之花到海上,然後说: “看啊!这波涛汹涌的海,就象徵着我的爱。” 会想到这种对白的人竟然已成家并且幸福美满,而我却是孤家寡人。 人生果然是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30几岁时的恋爱情节,通常不会高潮迭起、波折不断; 也不会有莫名其妙的三角关系或是不小心出车祸而丧失记忆。 更不可能出现当论及婚嫁後,才发现彼此是同父异母兄妹的情节。 只要谈得来,个性差异不太大,修成正果并不难。 富冈之花的个性很柔顺,包容心很强,能接纳缺陷不少的我。 而且富冈之花既不会在春天到来时突然想流泪, 也不会哈哈大笑说:“我出车祸了。哈哈,我出车祸了。耶!” 所以我跟富冈之花的交往虽然平淡,却始终平顺向前。 记得我第一次约富冈之花看电影时,富冈之花只说: “可不可以看午夜场电影?” “当然可以。”我说,“你喜欢看午夜场?” “不。因为今天是星期六,店里较忙。我怕我妈忙不过来。” 在那瞬间,我觉得富冈之花会是很好的伴侣。 跟富冈之花交往一年半後,我有了成家的打算。 小说中或许会出现男主角偷偷买了戒指和一大束花, 驾着小船带着女主角航行到大海,然後单膝跪地呐喊: “看啊!这波涛汹涌的海,就象徵着我的爱。所以请你嫁给我吧!” 但波涛汹涌除了可以用来形容爱情,也很容易淹死人。 女主角如果够冷静,应该要说:“让我们先平安回到陆地,再说。” 现实生活中,我是在刚过完农历新年後约两个礼拜, 有天夜里与富冈之花并肩坐在海边。 我们很安静,四周也很安静,只听见规律的海浪声。 我抬头看了一眼星空,打定了主意,然後转头问富冈之花: “今年秋天结婚好吗?” “好呀。”富冈之花笑了笑。 就只是这样。 人生就像等待船舶进港的过程。 历经大海的风浪後,船舶终於驶进港区,顺着航道缓缓前进。 船舶越走越慢,摇晃幅度越来越小。 最终停止,下锚,不再漂泊。 然而在大海的风浪中,船舶会渴望进港停泊; 一旦进港下锚後,却会怀念起海面上的风浪。 船舶锚定後我又想起她,便拿出那40张影印纸复习。 我突然想听《DiamondsandRust》,非常渴望的那种想。 虽然她的录音带还在,但身边早已没有可以播放录音带的东西。 我上Youtube搜寻,竟然发现今年,也就是2007年, JoanBaez在布拉格的现场演唱影片。 JoanBaez已经66岁了,依然站在舞台上,抱着吉他自弹自唱。 年轻时清亮且余韵不绝的高音已不复见,唱起歌来也显得中气不足。 当我正感慨岁月不饶人时,听见: “For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 我内心汹涌澎湃,非常激动。 又一个十年过去了,JoanBaez开始唱起Fortyyearsago。 我想见她,也想让她见我。 当年那对共用同一张课桌椅并在抽屉内交换纸条的17岁高中男女, 他们之间那段青春往事并不是一场梦,而是真实的存在。 可是我该怎麽做呢? 我既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任何联络方式,又该从何找起? 我陷入一种绝望的情绪,持续好几天。 直到有天上班时要利用搜寻引擎找资料时,才露出曙光。 在Google的搜寻格子中,点下去不是会出现之前搜寻过的东西吗? 那天我凑巧看到格子下面拉出的一长串东西中,出现: “台新银行+金库+平面图+警卫轮班时间” 到底要干嘛?想抢银行金库吗? 果然林子大了,什麽鸟都有。竟然会有人上网搜寻抢银行的资讯。 我突然福至心灵,把以前我跟她都百思不解的那两句话—— “人皆见花深千尺,不见明台矮半截”当关键词,开始搜寻。 没想到竟然找到一个Blog,那个Blog首页的描述就是: 人皆见花深千尺,不见明台矮半截。 我既兴奋又紧张。 Blog主人的资料很少,只知道是女的,住在旧金山。 相簿也放上很多旧金山的照片,可惜没有人物。 网志里面写了些西洋老歌的讨论文章,还有一些心情记事。 我花了三个小时看完所有文章,根本不能确定是否真是她? 只好写封E-mail。 “冒昧打扰。“人皆见花深千尺,不见明台矮半截”这两句, 让我想起高中时认识的一个朋友。 不知道您是从哪听到这两句话? 如果方便,请告诉我,这对我很重要。谢谢。” “这两句话是我梦到的,不是听来的。 您也让我想起我高中时认识的一个朋友。 如果您是他,请输入通关密语。” 通关密语? 我一头雾水,又翻出那40张影印纸找线索。 看了几页便恍然大悟。 “19、69、10、15、22、48。” “嘿,真的是你! 这麽多年不见,你好吗?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眼我们已不再青春年少。 我现在住旧金山,已经七年了,有空欢迎来找我玩。 Ifyou'regoingtoSanFrancisco Besuretowearsomeflowersinyourhair……” 果然是爱听西洋老歌的她,随便写就是《SanFrancisco》的歌词: 如果你要到旧金山,别忘了在头上戴几朵花。 “我在台东快十年了,工作很稳定。 如果你来台东,头上不必戴朵花,我还会请你吃释迦。 我去旧金山的机会较少,我比较可能去休士顿。 美国太空总署想找人登陆火星,我担心会找上我。” “你还是一样爱讲零分的冷笑话。 我在这里的生活算悠闲,还不错。 美国的治安不好,你送的防盗器很有用。 没想到经过这麽多年後,会突然收到你的E-mail, 这不禁让我想起《DiamondsandRust》的歌词。 嘿,你一定仍然像钻石那般闪亮吧。” “我已经不像钻石,只是冷饭残羹。你还弹吉他吗?” “这些年很少弹了。但现在我却有想弹吉他的冲动。” “可惜我没耳福,无法聆听。” “千万别这麽说。对了,今年刚好是高中毕业满20年,我们班上同学 想开同学会。今年暑假我或许会回台湾。” “那麽或许我们会见面。” “没错。或许吧。” 跟她通E-mail时,我虽然激动而兴奋,但始终存在着陌生感。 直到後来,我们在E-mail的互动像写纸条,我才找回一些熟悉。 但熟悉又如何? 高中毕业已经20年了,所以她的离去满21年。 跟她相遇时,她是17岁的青春少女,如今她已是38岁的熟女了。 在人生最精华的21年里,我们完全没有交集。 我能跟她说些什麽? 遥远的过去?东西相隔数千公里的现在?还是各自进行的未来? 我和富冈之花已有白首之约,此後的日子要相知相守。 而她或许早已结婚生子,搞不好她的孩子正处於我和她相遇的年纪。 虽然在我心里,她的存在有特殊的意义,而且历久弥新; 然而在她心里呢? 那段通纸条的往事,会不会只是她人生中的小插曲? 或是早已遥远得如同是上辈子的模糊记忆? 我还能跟她说心事吗? 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 而且我和她如果真有所谓的“心事”,也应该跟各自的爱人倾诉。 回忆再怎麽美好,也应小心收藏在角落。 紧抱着过去回忆的人,无法飞向未来。 虽然我和她都因为这种意外的重逢而兴奋,但时空早已改变。 我和她在E-mail中的口吻显得客气,还有一种挥也挥不去的陌生感。 即使我们把E-mail当作纸条来写,也仍然唤不回17岁时的感动。 因为我和她已不再共用抽屉了。 渐渐的,我们不再通E-mail,只保留重逢时的美好。 但我还是想见她一面。 轮到我打从心里相信,我和她一定会见面。 她送我的耶诞卡和第一张影印纸的左上角都这麽写着: “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 我相信,我和她的前世一定回眸超过五百次。 所以我和她一定会见面。 一定。 第九节 今年暑假,我到成大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两天一夜。 第一天开完会後,在成大校园内随兴漫步。 走着走着,突然想起她曾说暑假时可能会回台湾开同学会, 那麽或许她会回高中母校走走吧? 这个念头刚起,我立刻转身离开成大校园,走出成大校门。 在街上只走了五分钟,便来到高中母校的校门口。 高中毕业後,虽然念大学和研究所时常经过母校门口,却从未走进。 如今终於在毕业20年後,又走进母校。 今天是星期六,学校不上课,校园里没什麽人在走动,很安静。 想起以前念书时,周休二日尚未实施,星期六还是得上课。 虽然多放假是好事,但我这些年来常庆幸那时星期六没放假, 所以跟她通纸条的那段日子,一星期可以有六次来回,而非五次。 很多楼拆了,原地盖起新的楼,这座待了三年的校园看起来很陌生。 唯一熟悉的,是高二时上课的那栋楼。 那栋楼依然是三层,虽然外墙刷了新的颜色,但并未改建。 夹在各式各样新建大楼之间,这栋楼显得老旧而突兀。 我缓缓走向它,大约还剩30步距离时,听到一阵笑闹声。 在好奇心驱使下,我走近声音传来的方向。 声音是从一楼某间教室传出,我在教室外的走廊停下脚步。 教室内约有30个人,男女都有。 虽然多数看来三、四十岁,但看起来像是五十岁的人也有。 或许是以前毕业的补校学生吧。 教室内的笑闹声突然停止,几秒後传来吉他声。 讲台上有个女子抱着吉他坐在椅子上自弹自唱。 唱的是《DonnaDonna》,JoanBaez的歌, 也是她学会弹的第一首西洋歌。 我微微一惊,偷偷打量这个弹吉他的女子。 这女子穿着棉布白衬衫、深蓝色牛仔裤,发型简单而清爽, 是那种脑後打薄的短发。 虽然看起来已经30多岁,但清秀的脸庞上透着三分稚气。 我不知道这女子的吉他弹得有多好,但歌声很好听,清亮而乾净。 虽然唱的是英文歌,但咬字和发音都很自然,不会带着奇怪的腔调。 我听了一会,有些入迷,一直呆立在走廊。 突然间,我的心跳加速,因为我将这女子和她联想在一起。 会是她吗? 莫非她们班刚好在今天选择这间教室开同学会? 可能吗? 我的心跳越来越快,心脏快从嘴里跳出。 但没多久一桶冷水便从头上浇落。 一来利用暑假时间开同学会的人很多; 二来这间教室在一楼,而我高二时上课的教室却在二楼。 因此我很难想像她会出现在这间教室。 《DonnaDonna》唱完了,教室内掌声雷动还夹杂着“安可”声。 女子原本想站起身走下台,却禁不住台下一再鼓噪,只好又坐下。 坐下的瞬间,女子略转过头,正好与我视线相对。 女子微微一笑,那笑容彷佛是说:“欢迎。” 也彷佛是问:“好听吗?” 我有些不好意思,而且一直站在走廊上似乎也不太礼貌。 我朝女子点了点头後,便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身後再度传来吉他的旋律和女子的歌声。 这次是《Jackaroe》,又是JoanBaez的歌。 我不禁停下脚步。 这女子显然喜欢JoanBaez的歌,跟她一样。 但如果这女子真的是她,为什麽不弹《DiamondsandRust》? 想通了这点,我顿时觉得失望。 在心里叹口气後便缓步向前,身後《Jackaroe》的歌声越来越淡。 tmarried Soheydidagree tmarried Sowyouandme Oyouandme…… 这对恋人後来结成了连理,而且过得幸福美满。 这对恋人後来结成了连理,为何你我不能? 为何你我不能? 她说得没错,《Jackaroe》的旋律和歌词,都有一股化不开的悲伤。 以前听《Jackaroe》时并不觉得悲伤,但现在听来心里却觉得酸。 “为何你我不能?” 是啊,为什麽我和她不能在一起? 我不想陷入这种感伤的情绪中,便迈开脚步走到楼梯口, 然後快步爬楼梯到二楼。 我走进高二时上课的教室,四下看了看,好像有些变,又好像没变。 经过这麽多年,对这间教室最深的印象,就是我的座位所在的位置。 课桌椅虽然变新了,但仍然是课桌下有空间可充当抽屉的那种桌子。 我坐在以前的座位,低头一瞥,抽屉空空如也。 右手下意识往抽屉内掏了掏,这是以前进教室坐下後的第一个动作。 抽屉内果然没有任何东西,只有淡淡一层灰尘。 我从皮夹里拿出一张小纸条,在纸条上写下:“我可以见你吗?” 然後轻轻放进抽屉。 虽然有些无聊,但这些年来,我老想这麽做。 开学後上课的学弟看到这纸条时,应该会吓一跳吧。 他会像我一样,怀疑是鬼吗? 我直起身,轻靠着椅背,看着黑板。 21年过去了,黑板还是绿色的,却始终叫黑板。 “你好。” 我闻声转头,刚刚以吉他自弹自唱《DonnaDonna》的女子, 正站在教室门口,她的吉他背在左肩。 我有些惊讶,但还是朝她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这是我的母校。”她说。 “喔。”我说。 “你不觉得讶异吗?”她说,“一个女生从男校毕业?” “这也是我的母校。”我说,“所以我知道这里晚上有补校,而补校 有收女学生。” “原来我们是校友。”她笑了笑。 “你们是在开同学会吧?”我问。 “是呀。”她说。 “同学会结束了?” “还没。”她说,“我只是溜上来一下,想在这间教室弹一首歌。” “弹一首歌?” “嗯。”她点点头。 她缓缓走进教室,四处打量一番,像我刚刚走进教室的反应一样。 “刚刚那间教室,是我高三时的教室。”她说,“由於我们补校学生 从没见过下午时分的校园,便选在教室开同学会。” “同学会的气氛很热烈,你们班上同学的感情一定很好。” “是呀。不过如果让我选,我会选这间教室开同学会。” “为什麽?” “这间教室,是我高二时所待的教室。”她边漫步,边说: “我对这间教室的感情很深。” “我高二时也在这间教室上课。”我说。 “哦?”她楞了一下,然後笑了笑说:“真巧。” 她在离我三步远的距离停下脚步。 “我可以坐你现在坐的椅子吗?”她问。 “喔?”我有点吃惊,站起身离开座位两步,“请坐。” 她将吉他从左肩卸下,随手摆在身旁的课桌上,然後走近我的座位。 “谢谢。”她坐下後说,“我高二时就坐在这个位置上课。” 我原本想说:我也是。 但不知怎的,竟然有些紧张,说不出话来。 “你的吉他弹得很好。”定了定心神後,我说。 “谢谢。”她说,“弹吉他是我念高中时的习惯,也是兴趣。” “我高中时的习惯是念书,兴趣也是念书。” “你讲话的语气,很像我高二时认识的一个朋友。”她微微一笑, “我就是想在这间教室、坐在这个位置,为那个朋友弹首歌。” 她右手轻轻抚摸桌面,缓缓的,如释重负般,呼出一口气。 略抬起头看了看黑板,仰头看看天花板,再转头看看四周的墙。 然後低下头看了一眼抽屉。 她突然像是受到惊吓一样弓起身,嘴里发出“啊”的一声惊呼。 停顿了几秒後,她伸手把抽屉内我刚写的纸条拿出来。 她看了纸条一眼,随即抬头注视着我。 “那是我写的。”我说,“念高二时,每天早上都可以在抽屉里发现 有人写纸条给我,而我也会在那张纸条上写些字,再放回抽屉。” “应该是跟你同一个座位的补校学生写的。”她说。 “你猜对了。”我说,“但我刚开始还以为是鬼吓我呢?” “那是因为你笨。”她笑了笑,“是你自己把补校学生当成鬼的。” “只怪我抽屉不收拾乾净。”我也笑了笑,“活该被吓。”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 “你知道吗?我念高二时,每天傍晚匆忙进教室後所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坐在座位上写纸条,写完後放进抽屉。” “我……”我突然结巴,接不下话。过了一会,才勉强说出: “我现在知道了。” “就在这间教室,我认识了一个没公德心、低级无聊的高中男生。” “真巧。”我说,“我也在这间教室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清新脱俗 的补校女生。” “可以跟你借枝笔吗?”她问。 我将笔递给她,她伸手接过。 她在那张小纸条上写了几个字,再将纸条递给我。 纸条上在“我可以见你吗?”下面,有一列笔直的字: “我也想见你。” 我们互相注视着,彼此的视线都没离开,像正凝望着过去的青春。 虽然只有十几秒钟,却像逝去的21年那样漫长。 视线变得有点模糊时,我首先打破沉默,说: “这间教室好像没变。” “教室是没什麽变,但窗外的景色变了很多。”她看了一眼窗外。 抽屉内的时空或许停留在当年,但窗外的世界却不断前进与改变。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说。 “应该是: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 她笑了笑,“你多加了两个“的”。” “不好意思。”我也笑了笑,“这是自从高二某次写一万字作文後, 所养成的坏习惯。” “看来那次作文,对你的影响很大。” “没错。”我点点头,“我现在写文章会到处加“的”混字数。” “你太dirty了。”她笑了起来,略显稚气的脸庞更年轻了。 “不过如果没有那次作文,我便不会认识那位心地善良、清新脱俗的 补校女生了。” “如果没认识那位女学生,你现在恐怕还是没公德心、低级无聊。” “应该是吧。” “那你认为,我们前辈子共回眸了几次?” “详细数字不知道,但已经确定超过五百次。” 我们相视而笑,能够擦肩而过就不枉前世的回眸了。 “想听《DiamondsandRust》吗?”她说。 “这得回眸一千次以上呢。”我说,“难怪我这辈子脖子老觉得酸, 一定是前世回眸太多次。” “那你听完後,会痛哭流涕吗?” “一定会。”我笑了笑,“跟听到某人的冷笑话一样。” 她站起身,走到刚刚摆放吉他的桌边,拉开吉他封套取出吉他。 我突然发现她的吉他封套上吊着两颗红,仔细一看,是相思豆。 她顺着我的视线也看到那两颗红,便笑说: “你真会捡。都过了21年了,这两颗豆子还是那麽红。” 我的记忆瞬间回到21年前台风天的校门口。 耳边彷佛响起当时的狂风怒号,浑身也有湿透的错觉。 等我回过神,她已调好背带,将吉他背在身前,顺势坐在课桌上。 “好多年没弹这首歌了。”她说,“如果弹错可别笑我。” “你忘了我根本不会乐器吗?你弹错了我也不知道。”我笑了笑, “你只要小心吉他的弦,可能会断喔。” “嗯,因为你是英雄。”她笑得很开心,“所以我会小心的。” 然後她收起笑声,低下头,试弹了几个和弦。 “我准备好了。”她抬起头问,“你准备好了吗?” “嗯。”我做了个深呼吸後,点了点头。 但当她的手指在吉他弦上划下第一道弧线时,我突然很激动。 21年了,时间虽然像《Riverofnoreturn》所唱的那样永不回头, 但我依然清楚记得她在纸条上告诉我《DiamondsandRust》的故事。 《DiamondsandRust》的吉他前奏约30秒,晚了21年的30秒。 前奏还在流转,她还没开口唱歌前,我已经感觉到眼角的湿润。 “ell,I'llbedamned……again……” 她才唱第一句,我的泪水便在眼眶内不安分地蠢动,差点夺眶而出。 她唱歌时的神情很平和,看不出任何波动,直到唱到那句: “For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时, 她脸上才露出微笑。 而我始终藉着深呼吸来平息内心的波涛。 “Yes,Iloveyoudearly Andifyou'reofferingmediamondsandrust I'vealreadypaid……” 吉他的旋律渐歇,然後完全静止。 她眼里闪着泪光,脸上却洋溢着淡淡的满足。 我也觉得满足,尤其是眼眶内的水分早已饱满。 “快上课了。”她看了看阳光射来的方向,轻轻地说。 “已经下课一会了。”我也看了一眼阳光射来的方向。 而黄昏的阳光,正斜斜的洒进抽屉,抽屉内透出一股温暖的金黄。 第一节 不管我承不承认或服不服气,我应该是个平凡的人。 因为我有一张大众脸。 有次到离家两条街的面摊吃饭,刚走进店门还没坐下,老板便说: “好一阵子没看见你了,最近好吗?” 虽然我常经过这家店,但却是第一次进来吃饭。 “还好。”我只能这麽说。 老板不断找话题闲聊,我只能支支吾吾回应。 结帐时老板还热情地拍拍我肩膀,要我以後常来。 又有一次在麦当劳门口,十公尺外一个男子向我招手後立刻跑近我。 “哇!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他说,“最近好吗?” “还好。”我只能这麽说。 然後他滔滔不绝说起以前在学校时的往事,但我一点印象也没。 最後他因为赶时间只好跟我道别,临走时给了我一张名片。 看了看名片上的名字,我根本想不起来他是小学同学?国中?高中? 还是大学同学? 最倒楣的一次是在餐厅吃饭时,有个女孩突然出现在桌旁。 我见她双眼直盯着我,我很纳闷,也有些不知所措。 “好久不见。最近好吗?”她说。 “小姐。我……” “啪”的一声,我话还没说完,右脸便挨了一记耳光。 “你竟然叫我“小姐”!才几年不见,你连我的名字都忘了吗?” “我……” “不要再说了。我一句话都不想听!” “…………” “你现在无话可说了吧?” “是你叫我……” “你还想解释什麽?” “我……” “我再给你最後一次机会,你真的都没有什麽话要告诉我吗?” “我……” “啪”的一声,我左脸又挨了一记耳光。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她双手掩面,大哭跑走, “不管你再说什麽,我都不会当真,也都不能再伤害我了。”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抚摸着火辣辣的双颊,根本想不起来她是谁? 从头到尾,我连一句话都没说完,却挨了两记耳光。 小姐,是你伤害我耶。 有人说这世上有三个人会长得一模一样,但我实在无法相信这种事。 即使有,我也不相信会这麽凑巧发生在我身上。 又不是写小说或拍电影,哪来那麽多巧合? 最合逻辑的解释,应该就是我有一张大众脸。 所以我提醒自己,下次如果再碰到这些状况,为了避免发生惨案, 一定要赶紧说出自己并不是他们所认识的那个人。 不知道世上其他两个和我长得一样的人在做什麽,但我还满平凡的。 大学毕业後当了两年兵,退伍後先到台北工作。 由於始终觉得台北很陌生,三个月後便回台南工作,一直做到现在。 算了算已经六年了。 我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 生活简单,交往单纯,没什麽特殊的兴趣或癖好。 如果硬要说出我的特别之处,记性不太好大概勉强可以算是。 我的记性不好。 我说过了吗? 可能我说过了,但我真的忘了我是否说过? 如果你不介意,也不嫌烦,请容许我再说一遍: 我的记性不好。 我并非天生如此,事实上我小时候还挺聪明的。 虽然不太用功念书,但考试成绩很好,可见我那时的记性应该不错。 直到国二发生意外後,我的记性才开始变差。 其实也不算是“意外”,只是一场打架事件而已。 说起来有些丢脸,我不是单挑恶少,也不是一群人打混仗; 而是跟个凶巴巴的女孩打了一架。 过程中我的头撞到桌角,但怎麽撞的我记不清了。 因为我的记性不好。 我说过了吗? 虽然记性不好,但离健忘症还有一段距离。 只是偶尔刚起床时会想不起来昨天在哪、做了什麽? 是否杀了人或刚从火星归来,一点也记不起来。 不知道你是否有类似的经验,有时刚从梦里醒来时会记得梦的细节, 但下床刷完牙後便只记得梦的轮廓,吃完早餐後梦境就会完全忘光。 只知道曾经作了一场梦。 说到作梦,从国二到现在,我倒是常作一种梦。 梦里有个女孩总会问我:“痛吗?” 然後缓缓伸出手似乎想抚摸我的头,但手总是伸到一半便放下。 在梦里她脸蛋的轮廓是模糊的,我只清楚看见她的眼神。 她的眼神非常专注却带点悲伤,有时还会泛着泪光。 不管作了多少次梦,梦里那个女孩问“痛吗?”的声音和语气, 都一模一样,可见应该是同一个女孩。 但我对她毫无印象。 我并不清楚为什麽会作这种梦,而且一作就是这麽多年。 我最纳闷的是,为什麽她总是问我:“痛吗?” 说到“痛”,我倒是想起一个女孩,她叫莉芸。 你可曾想过在烟灰缸捻熄烟头时,烟灰缸会痛? 如果穿上刺了绣的衣服,你会感觉到衣服的痛? 莉芸就是那种觉得烟灰缸被烫伤、衣服被刺伤的人。 我住在一栋公寓社区内,这社区由A、B、C三栋20层大楼组成, 有两百多户住家,我住C栋17楼。 莉芸在A栋一楼开了间简餐店,但我并非在她的店里认识她。 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社区管委会所举办的烤肉活动上。 那次烤肉的地点在湖边,社区内的居民约100人参加。 我和莉芸刚好同组。 烤肉总是这样的,具有舍己为人胸怀的会忙着烤肉, 童年过得不快乐的人通常只负责吃。 我是属於那种童年过得特别不快乐的人。 “你知道人们都是怎麽杀猪的吗?” 我停止咀嚼口中的肉片,转过头正好面对莉芸。 我对莉芸的第一个印象是乾净,不论是穿着或长相。 好像飘在晴朗天空中的云又被白雪公主洗过一样。 我不太确定她是跟我说话,只好微微一笑,继续咬牙切齿。 “通常是一把很尖的利刃,猛然刺进心窝,猪又惊又痛,嚎叫多时, 最後留下一地鲜血而死。”她注视着我,淡淡地说。 我确定她是在跟我说话,但实在很难回答她的深奥问题,只好装死。 然後又在烤肉架上挑起一块米血。 “这块米血上面的血,你知道是怎麽来的吗?”她又说。 “大概是那所谓的一地鲜血吧。”我说。 她点点头,脸上没什麽表情,说:“你能感觉到猪的悲愤吗?” “你非得现在说这些?”悲愤的是我的语气。 她望了望我,脸上似笑非笑,眼珠在眼眶中转了两圈,说: “我只是找话题跟你聊天而已。” 我把手中的米血放回烤肉架上,然後手指跳过香肠, 拿起一根玉米,说:“这样你就没话说了吧。” 她没接话,只是又看了我一眼。 基於男性的自尊,我也没开口另辟战场。 时间随着玉米粒流逝到我的肚里,终於只剩光秃秃的玉米杆。 我站起身,假装随兴四处走走,但视线随时溜回烤肉架, 打算在她不注意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夺取烤肉架上任何可能曾经哀嚎的东西。 等了许久,她依然坐在烤肉架旁。我苦无下手的机会,只好问: “你为什麽想跟我说话?” “因为你总是望着远方。”她回答。 “望着远方?”我很疑惑,“这样犯法吗?” “不。”她说,“我只是觉得,你好像努力试着记起曾遗忘的事。” 她微抬起头,视线像贴着水面飞翔的鸟,穿过湖面到达对岸的树。 “上礼拜公司安排员工做了次健康检查。”我笑了笑, “医生说我眼压过高,要我避免长时间看书,并多看远处的绿。” “原来如此。” “那麽你还想跟我说话吗?” “这不是问题。”她说,“问题是,你还想跟我说话吗?” “为什麽不?” “你不觉得我是个奇怪的人?” “不会啊。” “说谎会短命的。” “你是个奇怪的人。”我马上改口。 “跟你聊天很愉快。”她说。 “愉快?” “嗯。”她点点头,“收获也很多。” “竟然还有收获?” “总之,我很高兴能跟你聊天。” “说谎会短命的。” “真的很高兴。”她笑了。 我伸手往烤肉架,犹豫了三秒,在心里叹口气後,还是拿了根玉米。 “其实玉米也会痛的。”她说。 “喂,你到底想怎样?” “我只是找话题跟你聊天而已。” “帮个忙。”我说,“如果你想跟我聊天,千万别找话题。” “那该怎麽办?” “你只要说:我想跟你说话。” “了解。”她又笑了。 “你也吃点东西吧。”我很好奇烤肉架上有什麽东西是不会痛的。 “我不饿。”她摇摇头,“我是吃过後才来的。” “啊?”我很纳闷,“那你为什麽要参加这次烤肉活动?” “我是来重新开始。”她说。 “重新开始?” “嗯。”她点点头。 我搞不懂烤肉跟重新开始之间的逻辑关系,不禁又多看了她一眼。 “其实你不用太在意我所说的话。”她说。 “嗯?”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 她笑了起来,好像真的很开心。 初秋时节,天气还很热,烤肉快结束了,大夥都坐在树荫下闲聊。 我挑了个清静的角落坐下,才刚坐下,抬头便看见她站在身前。 “很凉爽吧?”她说。 “是啊。”我说,“幸好有这些树。” “但你有没有想过,树木直接承受太阳的照射,会很痛。” “不。”我说,“我听到树木说:照啊照啊,照死我啊,好爽喔。” 她先是楞了楞,随即笑了起来。 “抱歉,我不该找话题。”她说,“我想跟你说话。” 我稍微往左挪了点位置,她说了声谢谢後,便在我右手边坐下。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她用面纸轻轻擦拭额头的汗, “我在社区一楼开了间简餐店。” “是刚开幕吗?”我问,“我不记得社区一楼有简餐店。” “已经开两个月了。” “啊?” “你走出社区大门时,通常往右走。”她说,“而我的店在左边。” “原来如此。” “这两个月来,你总共只经过我的店门口6次。” “6次?”我很纳闷,“你怎麽知道?” “有一次你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看店门口的树,有两次你放慢脚步看了 招牌一眼。”她没回答我的疑问,脸上挂着微笑接着说: “剩下的三次,你的脚步和视线都是向前。” “啊?”我更纳闷了,“你……” “我叫苏莉芸。”她说,“你对这个名字没有特殊的感觉吗?” “没有。”我摇摇头,“不过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你应该 很适合种些花花草草。” “你再想想看,或许你认识我呢。” 她注视着我,眼神虽然温柔,却带着一点期待甚至是紧张。 “我有一张大众脸。”我想起之前的经验,赶紧用双手护住脸颊, “不管你把我当成谁,我并不是你所认识的那个人。” 她依然注视着我,过了一会,似乎淡淡叹了口气。 “有空欢迎常到我店里坐坐。”她说。 “嗯。”我点点头,双手依然护住脸颊。 她站起身离去,走了三步後回头朝我笑了笑,再转头走开。 上车回家时,莉芸和我同一辆游览车。 我看见她跟很多人热情谈笑,人缘应该很好; 不像我,独自坐在车子最後一排的窗边装孤僻。 车子回到社区时,我也是最後一个下车。 左脚才刚踏上地面,瞥见莉芸站在车门旁。 “记得要来哦。”她说。 第二节 虽然对莉芸的店有点好奇,但烤肉活动结束後两个礼拜内, 我并没有到她店里坐坐,甚至连店名也不晓得。 因为出了社区大门後,我上班的方向要往右,机车也停在右边, 我很难“记得”要特地左转去她的店。 一直到某个假日黄昏,我才踏进她的店。 那天黄昏,我准备出门买点东西,刚踏进一楼大厅,便听见有人说: “蔡先生!” 我回头却看不见人影,过了几秒才看见李太太跑来。 这就是台湾话所说的:“人未到,声音先到。” 李太太是社区管委会主委,先生过世了,她独自带着两个小孩。 她的声音非常高亢嘹亮,现在是某个业余合唱团的女高音。 据说原本她的声音很低沉,但她生孩子时由於痛便在病床上大叫, 结果生完孩子後,她就变成女高音。 而且她生了两个,一山还有一山高,她的声音更高了。 “有什麽事吗?”我微微一笑表示善意。 “你上个月的管理费还没交!”李太太说。 “不好意思。”我的笑容僵了,“我忘了。” 我赶紧到管理室交了上个月的管理费,钱交完後,又听见她说: “这个月的管理费也顺便交吧!” 我转过头,李太太竟然是在30公尺外开口。 把这个月的管理费也交了後,皮夹里没钱了,正想上楼去拿点钱时, 身旁突然出现一个女子。我看了她一眼,觉得她很眼熟。 “湖边、烤肉、哀嚎的猪和一地鲜血。”她说。 “你好。”我想起来了,“你也来交管理费吗?” “不。我来看你。”她说,“李太太一叫,全大楼的人都听见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不知道该怎麽回应,只好尴尬地笑了笑。 “还记得我的名字吗?”她问。 “嗯……”我想了一下,“我记得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 我脑海里浮现出“莉芸”,但她的姓我却忘了,只知道有草字头。 “蔡”虽然也是草字头,但她应该不是和我一样姓蔡, 如果她姓蔡,我一定会记得很清楚。 “啊!”我想到了,“花莉芸小姐,你好。”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她又笑了。 我又觉得尴尬,正想解释我的记性不太好时,她说: “到我店里坐坐吧。” “可是我好像要先处理一件事。”我说。 “好像?” “因为我现在忘了是什麽事。” “先来店里吧。”她说,“坐下来慢慢想。” 她说完後便转身走出社区大门,我犹豫一下便跟了上去。 出了社区大门左转20公尺,就到了她的店。 店门左右各有一棵茂密的树,门口有座小花圃,种了些花草。 我抬头看了一眼招牌,店名叫“遗忘”。 依照她的说法,我之前已看过这两棵树和招牌,但我一点印象也没。 “店名有些怪。”我说。 “我原本还想取名为“忘了”呢。”她说。 “忘了?”我说,“这名字更怪。为什麽要这麽取?” “如果我问你:你还记得我的店名叫什麽吗?那麽不管你记不记得, 你都会回答:忘了。”她说,“这是让你答对店名的最好办法。” “为什麽……”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莉芸笑了笑,打断我的问句,然後推开门, “请进。” 店门开在右边,吧台在一进门的左边,直线延伸到房子中间。 正面的内墙嵌进一个三尺鱼缸,鱼缸内约有五十条孔雀鱼和灯鱼, 绿色的水草茂密青翠,几株鲜红的红蝴蝶点缀其间。 其余的墙上挂了些照片,尺寸大约A4左右。 可能是现在的时间还早,店内没有其他客人。 我选了最里面靠右墙的座位坐了下来,打量墙上的照片。 她端了杯水放我面前,又递了份Menu给我,然後说: “差不多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点个餐吧。” 看了看Menu上的图片,似乎都是满精致的简餐。 我发现Menu右下方贴上“迷迭香羊排——特价”的贴纸,便说: “那就迷迭香羊排吧。” 她收起Menu,把那张标示特价的小贴纸撕下。 “咦?你怎麽……”我很好奇。 “迷迭香是只为你准备的。”她说。 “为什麽?”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她笑了笑。 她走到吧台跟吧台内的女工读生交代一会,又回到我对面坐下。 “我想跟你说话。”她说。 “请。” “你想起要处理什麽事了吗?” “正在努力。” “慢慢想,别心急。”她问:“我的店如何?” “你这家店不错。”我说,“鱼缸很漂亮。” “是吗?”她很开心,“那以後记得常来。” “嗯。”我点点头,“如果“记得”的话。”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我会努力帮你“记得”。” 我觉得她可能又要讲些奇怪的话,便站起身说: “不介意我四处看看吧?” “请。”她也站起身。 我缓步走动,看了看墙上的照片,几乎都是些生活照,很平常。 有景物照,如脚踏车、中学礼堂、7-11、医院、公园旁的咖啡店等; 也有一群人乘坐舢舨和十几个高中生在舞台上拿着竹扫把的照片。 还有张照片中只有一个阿兵哥的背影。 “这张照片好眼熟。”我指着一大群人站在湖边的照片。 “那是上次烤肉活动的合影。”她指着照片中最後排最右边的人, “你看看这是谁?” “咦?”我将脸凑近看了看,“金城武也有参加烤肉活动吗?” “你少来。”她说,“那就是你。” “太久没看自己的照片了。”我说,“没想到我这麽像金城武。” “我觉得你比较像刘德华。” “中肯。”我点点头,“我只能含着眼泪承认:你说得没错。” 左侧後墙嵌进一个木制三层书架,但书架上连半本书或杂志都没有。 “书架上没有放任何东西,这是一种境界啊。”我说。 “你记不记得烤肉时,我说:跟你聊天收获很多?”她说。 “忘了。”我有点不好意思。 “那时你告诉我,你的眼压过高。这就是我的收获。”她笑了笑, “既然已经知道你眼压过高,要避免长时间看书。所以我把所有的书 都搬走了,不让你看。” 女工读生正好端出迷迭香羊排放在桌上,我便走回座位坐下。 “请问有刀叉吗?”我环顾桌面,只看到筷子和汤匙。 “没有。” “啊?” “除了特价餐外,其余都是中式简餐,不需要刀叉。” “可是……”我看着那一整块羊排,不知从何下手。 “你不觉得用刀切割或用叉子刺进羊排时,羊排会痛?” 我睁大眼睛看着她,不知道该接什麽话。 “你牙齿很利的。”她笑了笑,“你可以直接用牙齿扯下甘蔗皮。” “你怎麽知道?”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 我在心里叹口气,看来只好用我灵巧的双手和锐利的牙齿了。 “我可以陪你吃饭吗?”她问。 “陪我吃饭?” “嗯。”她说,“只是单纯不想让你一个人吃饭。” 我先是一楞,随即点点头。 她似乎很开心,走到吧台端了份餐,再走回座位坐下。 吃饭时我们很安静,没有交谈,她果然只是陪我吃饭。 陆续走进两桌客人,但她没有起身,也没停止用餐,根本不像老板。 当我吃完饭时,她才开口问了一句:“好吃吗?” “带有清凉薄菏香气的迷迭香,香味很浓郁,这和具强烈气味的羊肉 是绝配。”我说,“很好吃。” “要来杯咖啡吗?”她笑了笑後,问。 “我记得Menu上面完全没有咖啡啊。” “这不是问题。”她站起身,“我请你喝杯咖啡。” 她走回吧台,从冰箱拿出一壶东西,我想应该是冰咖啡吧。 虽然我通常只喝热咖啡,不过既然是人家请客就别挑剔。 过了一会,她端出两杯咖啡,先放一杯在我面前。 我立刻端起咖啡,耳边听到她惊呼一声,在咖啡正滑进喉咙之际。 “啊!”我赶紧将咖啡杯放下,搧了搧舌头,“怎麽会是热的?” “没人说是冰咖啡呀。” “可是……” 舌头有些烫,我话没说完,又搧了搧舌头。 她慌张地跑进吧台内拿了些冰块,我拿一块塞进嘴里。 “痛吗?”她双眼直盯着我。 我吓了一跳。 她的声音和语气甚至是她的眼神都很熟悉。 那是我长久以来所作的那个梦里的女孩啊。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 一直到口中的冰块完全融化,我都没开口。 她也没开口,只是静静注视着我。 我试着将她和梦中的女孩连结,却找不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我心里很慌乱,完全无法静下心思考,或是回忆。 “我该走了。”我最後决定站起身。 她站起身,送我到门口。 走出店门十几步,才想起忘了付钱,赶紧折返走回店里。 “不好意思,忘了付钱。”我勉强笑了笑,“还好记性不算太差。” “没关系。”她说。 我掏出皮夹後,只看了一眼,便恍然大悟。 “我终於想起来要处理什麽事了。”我应该脸红了,低声说: “交完管理费後,身上没钱了,本来想先去拿钱。但是……” “下次再一起给。”她笑了笑,“我不会算你利息。” “我马上回家拿给你,免得我忘记。” “别担心。我会记得。”她说,“你不必特地再跑一趟。” “可是……” “你忘记的事,我会记得。” 她微微一笑,打断我的话。 我觉得这句话好像有弦外之音。 走回家的路上、坐电梯途中,脑海里一直盘旋着她说的那句: “你忘记的事,我会记得。” 进了家门,洗个澡後觉得累,便躺在床上。 然後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今天黄昏到底要出门买什麽? 第三节 原本隔天就该去还钱,但你知道的,我的记性不好。 所以第二次走进莉芸的店是在三天後,刚下班回到社区时。 我在社区大门碰见李太太,由李太太联想到钱,再由钱联想到莉芸。 我没上楼回家,直接走向她的店,走到离店门口还有三步距离时, 莉芸突然推开店门,探出头说:“欢迎光临。” “你有装监视器吗?”我笑了笑。 我走进店里,依然选了最里面靠右墙的座位。 餐桌铺上淡蓝碎花桌布,再用透明玻璃压住。我发现压着一张纸, 写上:“如果人生没有错误,铅笔何需橡皮擦?” 正在品味这段话时,莉芸拿着Menu递给我。 “这段话似乎有点哲理。”我指着桌上那张纸。 “是呀。”她说,“如果不重要的记忆也能用橡皮擦轻轻抹去,那麽 人们应该会很轻松。” “你的话比较有哲理。”我笑了笑。 我打开Menu,右下方又贴上“迷迭香鸡排——特价”的贴纸。 “那就迷迭香鸡排吧。” 她收走Menu,走回吧台跟女工读生交代一会,又带着笑容走向我。 “我想跟你说话。”她说。 “请。” “你今天上班没发生特别的事吧?”她在我对面坐下。 “嗯……”我想了想,“我今天知道有个女同事怀孕四个多月了。” “然後呢?” “但我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她笑了起来,说:“那麽说说你知道的吧。” “我只知道孩子的父亲不是我。” 她又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开心,我发觉除了她的人很乾净外, 她的笑容也很乾净,像白雪公主刚洗完脸後的笑容。 “你还记得我叫什麽名字吗?”笑声停止後,她问。 “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 说到这里,我发觉竟然又忘了她的姓。努力回忆了一下後,说: “薛莉芸?”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 “抱歉。”我笑得有些尴尬,“我的记性不好。” “你记得我叫莉芸,我就很高兴了。”她笑了笑, “以後就叫我莉芸,别管我姓什麽了。” “我可以陪你吃饭吗?”她又问。 “你这家店总是提供陪客人吃饭的服务吗?” “你一个人吃饭,会很寂寞的。” 我看了看她,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便出了神。 “可以吗?” “喔。”我回过神,“当然可以。” 她立刻起身回到吧台。过了一会,跟女工读生各端了一份餐点走来。 这次吃饭我倒是跟她聊了几句,通常是我开头,她回应。 如果我没开口说新话题,她会保持安静。 客人又陆续走进店里,约有三桌,女工读生忙进忙出。 但她始终坐着陪我用餐。 “你请的女工读生很能干。”我说。 “她不仅能干,而且任劳任怨,完全不拿薪水呢。”她说。 “啊?”我差点噎着了,“这怎麽可能?” “因为她是我妹妹。” “原来如此。”我笑了笑。 “其实我妹妹三年前就见过你。”她突然说。 “可是我没见过她。”我仔细看了看正在吧台忙碌的女生, “我说过了,我有一张大众脸。” “不。”莉芸摇摇头,“你也见过她。” “啊?”我很惊讶,“我完全没印象耶。” 莉芸简单笑了笑,没再多说什麽。她看我已放下餐具,便问: “好吃吗?” “迷迭香的浓烈香气让鸡肉的味道更鲜美。”我顿了顿,接着说: “虽然很好吃,可是感觉跟上次的味道完全不一样。” “怎麽个不一样?” “肉的味道完全不一样。上次的味道很强烈,这次却是甘甜。” “因为上次是四只脚,这次是两只脚。” “你说什麽?” “你上次点的是迷迭香羊排……”她突然笑出声音, “这次点的是迷迭香鸡排,肉的味道当然不一样。” “不好意思。”我哑然失笑,“我只记得有迷迭香,其余忘了。” 她似乎没有停止笑的迹象,我便静静看着她,等她笑完。 我发现她的笑容除了乾净外,还给人一种放心的感觉。 “我请你喝杯咖啡吧。”她终於停止笑声,然後站起身。 我这次学乖了,眼睛紧盯着她的背影。 她确实是从冰箱拿出一壶东西,是冰咖啡没错; 但似乎又将它加热,再端出两杯咖啡走出吧台。 “是热的。”杯子还没放在桌上,她便叮咛:“小心烫。” 我端起咖啡,小心翼翼喝了一口,是热的没错。 我觉得很纳闷。 为什麽要将冰咖啡加热呢?直接煮热咖啡就行了啊。 况且所谓的“冰咖啡”,其实不是由冰水冲泡而成, 而是将煮好的热咖啡用冰块或冰桶迅速冷却而成。 为什麽她要将热咖啡冷却成冰咖啡,然後放入冰箱, 再从冰箱拿出来加热又变成热咖啡呢? 她的日子太无聊?或是吃饱了太闲吗? “为什麽……”我终於忍不住开口询问。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话没说完她便打断我。 “这不叫奇怪,应该叫无聊。” “那好。”她笑了笑,“从此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啊?”我一头雾水。 “现在别想了,专心喝咖啡吧。”她说,并比了个“请”的手势。 我又端起咖啡,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跟一般咖啡香不同。 浅浅喝了一口,口感似乎比一般咖啡柔顺,而且更香醇。 用“醇”这个字确实是贴切的,因为咖啡中竟然有一种酒酿的香味。 原先以为我的舌头和鼻子出了问题,但一直到喝完那杯咖啡, 酒酿的香味始终都在。 我百思不解,看了看坐在对面的她,她的表情似乎很得意。 “为什麽……”我又忍不住开口询问。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她又笑着打断我。 “喂。” “找一个下午时分来这里,我煮给你看,你就会明白了。”她说。 我心里盘算着,如果要下午来,只能在假日。 但不知道放假时,我会不会记得要来看她煮咖啡? 我起身走到吧台,打算结完帐离开。 她跟着我走向吧台,在我拿出皮夹时,她刚好走进吧台内。 我心想Menu上最贵的餐也不过180块,而且我点的餐还是特价。 所以我掏出两张百元钞票拿在手上。 “一共是300块。”她说。 “可是……” 话一出口,便觉得尴尬,即使比想像中贵,也应该不动声色才对。 “还包括上次你欠我的钱。”她说。 “差点忘了。”我楞了一下後,便恍然大悟,“上次的钱还没给。” “有我在,才会“差点”。”她笑了笑,“不然你应该会忘记。” “说的也是。”我不好意思笑了笑。 赶紧再掏出一张百元钞票,凑成三张後拿给她。 才刚走出店门两步,听见背後的门又被拉开,她说: “以後如果懒,不想骑车出门,就走到我这里吃晚饭吧。” “嗯。”我回头说,“如果我记得的话。” “这跟记性无关。”她说,“你只要养成习惯就好。” “你很会做生意。”我说。 “多谢夸奖。”她笑了。 我一个人住,又不会煮饭,到哪里吃晚饭是每天都会碰到的问题。 我确实懒得骑车出门吃晚饭,因此走到她的店吃饭是很好的选择。 从此以後,我偶尔在下班回到社区时,直接走到她店里。 偶尔久了,偶尔都不偶尔了。 总不能一星期有五次到她店里还叫偶尔吧。 每当我到她店里,都会点“特价”的餐。 景气不好加上物价飞涨,钱要省点花。 後来我发现,我好像每次吃到的特价餐点都不尽相同。 有迷迭香羊排、迷迭香鸡排、迷迭香牛排、迷迭香猪排…… 还有迷迭香排骨饭、迷迭香鲷鱼饭,甚至还有迷迭香糯米糕。 这些特价餐点只有一个共通点——迷迭香。 我一直很想问莉芸为什麽偏好迷迭香?但总是忘了问。 因为当我走进店里刚坐下时,她一定会问我一个问题: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 然後我必须要用我有限的记忆能力去回忆当天发生的大小琐事。 於是我就会忘了问我想知道的问题答案。 莉芸都会陪我吃饭,好像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吃完饭後她会请我喝一杯具有酒酿香味的神奇咖啡。 喝咖啡时我们会闲聊,很随兴,像多年的老友闲聊那样。 说也奇怪,我常有那种我们是多年老友的错觉。 咖啡喝完後,我才会想起又忘记要在假日下午来店里看她煮咖啡。 我曾经在闲聊中问莉芸:“你是学什麽的?” “我大学念化学系。”她说,“现在开这个店算学以致用。” “这也算学以致用?” “以前在实验室调制化学药品,现在把这种实验精神用在烘焙饼乾、 调配饮料和烹饪食物上,这难道不算学以致用?” “不。”我笑了笑,“这是一种境界啊。” 莉芸也跟着笑,依然是乾净的笑容。 “你应该对摄影有兴趣。”我指着墙上的照片,“都是你拍的吧?” “是我拍的。”她说,“但我对摄影没兴趣,也拍的不好。” “你太谦虚了。这些照片看起来……” “说谎会短命的。”她微微一笑打断我。 “这些照片很有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一般人拍的,技巧不高。” 她笑了起来,然後点点头表示认同我的说法。 “我得拍下这些照片。”她的视线缓缓扫过墙上每张照片,说: “因为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被遗忘的记忆?”我很疑惑,“为什麽这麽说?”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喂。” “我帮你拍张照吧。”她突然说。 “喔?”我有些意外。 她从吧台下方拿出那种常见的数位相机,走出店门,然後向我招手: “来呀。别害怕。” 我只好站起身走到店门口,站在招牌下方,右手比个“V”。 几天後我再到她店里时,我笑起来像白痴的照片已挂在墙上。 坦白说,她这家店的摆饰跟她的人一样,乾净而温馨; 但墙上的照片不仅技巧很一般,景物或人物也很一般, 似乎不应该成为整体装饰的一部份。 难道真如她所说: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这又是什麽意思? 第四节 我很少跟社区内其他住户打交道,连同栋且同楼层的人也不认识。 但由於这个社区内很多居民常到莉芸的店里用餐, 我因而在店里认识了一些邻居。 比方说管委会主委李太太,也经常到莉芸的店,喜欢在吧台边聊天。 有次她在吧台边跟莉芸聊天,也把我叫了去。 “我的初恋情人被海浪卷走,第一个论及婚嫁的男人车祸身亡。” 李太太重重叹了一口气,“唉,没想到结婚後先生也走得早。” 我觉得听这种话题很尴尬,有点坐立难安,但莉芸似乎很专注。 “我常在想,我是不是就是俗称的黑寡妇?”李太太说, “因为我喜欢的人,都会早死。” “黑寡妇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比较贴切,你只是命苦。”莉芸说。 “蔡先生认为呢?”李太太问。 “黑寡妇确实可以用来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我勉强开口, “但形容你喜欢的人都会早死的状况,似乎也可以。” “那我从现在开始,要努力喜欢你。”李太太说。 “喂!” “开玩笑的。” 李太太放声大笑,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高。 我暗自调匀内息,不然在李太太的笑声中,很容易受内伤。 我也认识了一位住B栋6楼的周先生,他总是戴墨镜走进莉芸的店。 周先生以前是个警察,但现在却是专业摄影师。 他常在高速公路上拿着摄影机,抓住车辆超速瞬间,清楚拍下车牌; 也常一手骑车,另一手拿着相机,拍下路旁违规停放的一整排机车, 不仅车子平稳前进,沿路拍下的车牌也没因手震或晃动而模糊。 经过高速摄影与无手震100连拍的严格锻链,他终於成为摄影高手。 周先生总带着一片CD走进“遗忘”,里头只有一首歌:《Knife》。 他会让莉芸播放《Knife》,一遍又一遍。偶尔他会跟着唱: “像把刀,痛如刀割。我怎麽可能会痊癒,我受伤好深。 你已经割去了我生命的重心……” 用自己翻译的中文歌词唱英文歌,也算是一种境界。 他还当警察时,有天夜里拦下一辆红灯右转的车子。 当他第一眼看见女驾驶,便深深为她着迷。 之後他们开始交往,那是他的初恋,滋味特别甜美。 “警察与违反交通规则的女驾驶谈恋爱,必须要抵抗一切礼教道德与 社会上的异样眼光,这是被诅咒的爱情啊。”周先生说, “就好像罗密欧与茱丽叶一样。” “你现在不当警察了吧?”我问。 “嗯。”他点点头。 “所以你现在身上没带枪?”我又问。 “没有。”他说。 “这算哪门子的罗密欧与茱丽叶!”我大声说。 “别理蔡先生。”莉芸问他,“後来呢?” “後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後来,终於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他说。 “那是刘若英的《後来》。”莉芸说,“你跟女驾驶的後来呢?” “後来她开始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之间便产生隔阂,於是渐渐疏远, 直到分手。”他缓缓叹了口气,“痛如刀割啊。” 我原本想说:你找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女孩会死吗? 但莉芸用眼神制止我,然後到音响旁按了播放键,播放《Knife》。 周先生又跟着哼唱中文歌词。 我心想幸好那女孩只是红灯右转,如果她是酒後驾车, 那这段感情应该会更恐怖。 还有位住在A栋9楼的王同学,也喜欢在吧台边和莉芸聊天。 她是个青春亮丽的大三女生,个性应该很活泼。 俗话说:姜是老的辣,美眉还是年轻的好。 所以我有时会偷偷移动至吧台边,加入她与莉芸的对话。 “我爸要再婚了,对方甚至还有两个女儿。”王同学似乎很气愤, “现在是怎样?把我当灰姑娘吗?” “搞不好你後母才会变成灰姑娘。”我低声自言自语。 “我听到了。”王同学瞪了我一眼。 王同学在大一时,喜欢上一位任课的老师。 每当上他的课时,她会偷偷录音,回家後一遍遍播放。 但毕竟这是师生恋,她没有勇气跟他表达,只能单相思。 上学期他离开学校,但她始终无法忘记他。 尤其是他的脸和声音,总是随时随地出现在她的生活周遭。 “没想到喜欢一个人会这麽痛苦。”她说。 “你才20岁吧?”我问。 “是呀。”王同学没好气地回答,“20岁不可以谈恋爱吗?” “当然可以。”我说,“但20岁时的爱情应该是阳光而开朗的, 你怎麽搞成这样?” “我也不想这样,我已经很努力要忘记他了呀。”王同学很不服气, “可是忘不掉又有什麽办法。” 王同学走後,莉芸说也许是因为店名叫“遗忘”的关系, 很多人会来店里寻找遗忘的感觉。 李太太想遗忘失去爱人的痛苦记忆,王同学想遗忘爱人的脸和声音; 周先生却想遗忘曾品嚐过的甜蜜爱情。 大多数人都试着想遗忘某些记忆,只可惜越想遗忘越忘不掉。 “但有的人却总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她说完後,凝视着我。 我的记忆从国二以後,就不再清晰,总是模糊的片断。 比方说我会记得她叫莉芸,却老是记不住她的姓。 或许真如莉芸所说,我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但问题常常是,我连“忘记”了什麽都不知道, 又怎麽知道到底想努力记起什麽? “阿姨,我要一杯葡萄柚汁。” 李太太念国小六年级的大儿子走进店里,要了一杯饮料。 莉芸见他愁眉苦脸,问了句:“你怎麽了?” “我养的狗狗,昨天死掉了。”他回答。 “请节哀。”我说。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麽。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柚汁後,问我:“你了解生命吗?” 竟然是问这麽深奥的问题,我吃了一惊,答不出话。 “生命……”他又喝了一口,再重重叹了口气,接着说: “真是无常啊。” “你才11岁啊!大哥。”我大声说。 莉芸则忍不住笑了起来。 从此我在莉芸的店里待着的时间变长。 吃完饭喝完咖啡後,我会离开位子坐到吧台边,听听别人的故事。 很多人都想遗忘某些东西,可惜都不能如愿,於是显得无可奈何。 有时我会庆幸自己的记性不好,也许会因而忘掉一些痛苦的事; 但有时却更想知道,自己到底遗忘了什麽? 会不会我跟周先生和王同学一样,也曾经想遗忘某段刻骨铭心恋情? 但因为我天赋异禀,脑中有一道像电脑防毒软体的自我防护机制, 可以把想要遗忘的记忆当成电脑病毒清掉,所以我成功了? 会是这样吗? “你把店名取为遗忘,那麽你一定有想遗忘的东西。”我问莉芸: “你想遗忘什麽?” “不。”莉芸摇摇头,“我不想遗忘。” “不想遗忘?” “我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笑了笑,“所以店名叫遗忘。” “这种逻辑怪怪的。”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 “你怎麽老是问这个问题?” “因为不想让你今天的记忆被遗忘。” “嗯?” “说吧。”她笑了笑。 “公司里有个女同事今天刚生了个男孩。”我说。 “嗯。”她点点头,“算了算时间,也差不多该生了。” “你认识她?” “不。”她说,“是你告诉我的。” “啊?” “你第二次走进店里时,曾告诉我公司有个女同事怀孕四个多月了。 现在已过了五个月,也该生了。” “我来这里有五个月了?” “是的。这五个月来,包括今天,你总共走进“遗忘”63次。” “63次?”我很惊讶,“你竟然算得那麽清楚?” “嗯。”她笑了笑,“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我不仅忘了曾告诉她女同事怀孕的事,也感觉不出已过了五个月。 更别说是已走进“遗忘”63次了。 当我偶尔回想过往时,总会对时间的飞逝觉得震惊。 好像什麽事都没发生时,却已过了好几年。 会不会是因为我的记性不好,所以对时间的感觉很迟钝? 某个假日午後,我在家看电视。电话声响起,是管理员打来的。 “苏小姐请你到她店里坐坐。”他说。 “苏小姐?”我一时想不起来我认识什麽输小姐或是赢先生。 “就是A栋一楼简餐店的老板。” “喔。”我拍了拍脑袋,“我马上过去。” 坐电梯下楼,穿过社区中庭,走出社区大门,左转到莉芸的店。 “过来这里。”我刚推开店门,看见莉芸在吧台内向我招手。 我走进吧台,见她身旁有一个像是断头台的东西,约40公分高。 断头台上面挂着8字形小玻璃杯,杯下有个像是调整阀之类的东西; 断头台下面放了一个玻璃盛水瓶。 “我示范冰滴咖啡的作法给你看。”我还没开口询问,她便说: “这种咖啡需要细研磨的咖啡粉,磨豆的时间不能太短。” 我正想问冰滴咖啡是什麽时,她刚好打开磨豆机。 咖啡豆哇哇叫了起来。 拿出一个金属制小杯,杯底有筛孔,先放入一张滤纸; 将磨好的咖啡粉倒入金属制小杯中,轻拍侧边让咖啡粉表面平整, 再放入一张滤纸在咖啡粉上。 然後将金属制小杯放在玻璃盛水瓶之上。 从冰桶中舀出一些冰块放入量杯,“约到300c.c.处。”她说。 再倒入冷水,水便充满冰块间隙,直到切齐300c.c.刻度。 “我还会再加10c.c.的威士忌哦。”她笑了笑,打开酒瓶。 将这310c.c.冰、水、威士忌的混合物倒入圆弧形玻璃杯中, 用插了根金属管的栓盖封住杯口,倒转放回8字形小玻璃杯之上。 打开8字形小玻璃杯下的调整阀,冰水便一滴滴缓缓往下滴。 圆弧形玻璃杯内的冰水,藉由栓盖的金属管,流进8字形小玻璃杯; 再经过调整阀,滴入装了咖啡粉的金属制小杯,与咖啡粉缠绵後, 最後滴进玻璃盛水瓶中。 她拿出一个计时器,眼睛紧盯着水滴,右手微调调整阀。 “若滴太快,味道会淡而且会积水外溢;若滴太慢味道则会苦。” 她说,“标准速度是10秒7滴。” “10秒7滴?”我看着缓缓落下的水滴,“这得滴多久?” “三个多小时吧。”她说。 “这麽久?”我很惊讶,“那岂不是点完咖啡後可以先回家吃个饭、 洗个澡、上个厕所、出门看场电影,再回来喝咖啡?” “不用这麽麻烦。”她笑了笑,“滴完後会密封放入冰箱冷藏,约可 保存5天左右。不过我让你喝的咖啡,都刚好冰了3天。” “3天?”我说,“你的意思是要喝现在这杯咖啡,还得等3天?” “嗯。”她说,“接近零度的低温萃取咖啡,咖啡中的醣类在低温中 会持续发酵,因此会有酒酿香味。虽然放越久越香醇,但放三天是 最好的。所以冰滴咖啡又叫冰滴酒酿咖啡。” “那你干嘛还加威士忌?” “你鼻子不好,容易鼻塞,闻不出一般冰滴咖啡的酒酿香。”她说, “所以我偷偷加了10c.c.威士忌。” “你知道我鼻子不好?” “你喝咖啡的口味较浓,所以我做冰滴咖啡时,不是10秒7滴。” 她没回答我的问题,接着说:“而是11秒7滴。” “你怎麽……”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她笑了笑。 虽然有满肚子疑问,但视线已被水滴吸引,而且心里不自觉数着: 一滴、两滴、三滴…… 背後突然传来“喀嚓”一声,我反射似回头,只见她手里拿着相机。 “这个角度很好。”她笑了笑。 “你把我当模特儿,我要收钱。”我说。 “那麽我请你喝杯冰滴咖啡吧。” 她打开冰箱,里头放了几壶咖啡,壶身都用贴纸贴上日期。 她选了日期是三天前的那壶,拿出冰箱加热。 最後分成两杯咖啡,一杯端给我,另一杯放在她面前。 “请。”她说,“这是你的模特儿费用。” “这麽麻烦的冰滴咖啡,大概只能限量供应,而且很贵。”我说。 “不是限量,是没量。”她说,“因为我不卖冰滴咖啡。” “为什麽?” “我每天只能滴一次,310c.c.大概只有两杯咖啡的份量。”她说, “而且随着冰水变少,滴速会变慢,每隔一段时间要略微调整速度, 很麻烦的。吧台里还有很多事要忙,不能常常分心。” “好可惜。”我喝了一口冰滴咖啡後,说:“你这麽会煮咖啡,店里 却不卖咖啡。其实你还是可以卖别的热咖啡。” “刚刚磨咖啡豆的时候,你听到哇哇声了吗?” “当然听到了。”我说,“我的耳朵很正常。” “难道你不觉得咖啡豆会痛吗?” “你又来了。” “既然咖啡豆会痛,我怎麽忍心再用热水烫它呢?”她说, “所以我店里不卖咖啡。” “那你连冰滴咖啡都不应该煮,因为还是得磨咖啡豆。” “说的没错。”她叹口气,“可是你只喝热咖啡呀。我只能找出这种 用冰水滴滤咖啡的方法,我已经尽力了。” “这……”我不知道该说什麽,只好说:“你想太多了。” “很好。”她笑了笑,“从此以後,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 想太多的人。” 我只能苦笑。 第五节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她问。 “今天?”我想了想,“对了,就是你叫管理员打电话给我。请问 有什麽事吗?” “已经没事了。” “嗯?” “你老是忘了在下午来我店里看我煮冰滴咖啡,我只好提醒你了。” 咖啡喝完了。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便问: “你每天滴出的两杯咖啡,就是你跟我喝?” “嗯。”她点点头,“如果你没来,我和我妹妹会喝掉。” “今天我来了,你妹妹不就没得喝?” “是呀。” “那她会不会恨我?” “不会。”她摇摇头,“从某种程度上说,你以前算是救过她。” “我真的不记得见过她,更别说救过她了。”我的语气很无奈。 她看了我一眼,说:“一起到公园走走好吗?” “当然好。”我说,“但留你妹妹一个人看店,她不会很可怜吗?” “她叫莉莉。”她说,“古诗有云:粒粒皆辛苦。所以叫莉莉的人, 原本就该苦命。” “你好狠。”我笑了笑,站起身。 走出店门时,苦命的莉莉朝我笑了笑、挥挥手。 社区旁边就是一座公园,面积很大,除了树木青翠、草色碧绿外, 还有条小溪蜿蜒流过。 今天是假日,公园里虽然很多人,但并不嘈杂,处处是欢乐的气氛。 我和莉芸边走边聊,很轻松。 “以前我常来这座公园,後来不知道为什麽,就很少来了。”我说。 “你通常在日落前半小时到公园走走,因为你觉得那是一天当中最美 的时间。夏天是6点20左右,冬天则是5点半。”她说。 我吃了一惊,停下脚步。 “怎麽不走了?”她往前走了几步,回头说。 “为什麽你连这个都知道?”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喂。” 莉芸似乎想说点什麽时,迎面走来一个牵着狗的年轻女子。 “好久不见。”女子笑着打招呼。 我原以为她是跟莉芸打招呼,因为我不认识这个艳丽的女子。 “上次真谢谢你。”没想到她走到我面前,又说:“我听了你的劝, 把狗拴住了,以免牠乱跑。” 我低头一看,她的狗正站起前脚,趴上我的膝盖。 “不……”我吞吞吐吐,“不必客气。” 女子又跟我说了几句话,我只能支支吾吾回应。 而她的狗一直拼命摇着尾巴,还兴奋地朝我吠了几声。 “有大众脸真的是件麻烦的事。”女子走後,我说。 “为什麽你一直觉得你有张大众脸?”莉芸问。 我想了一下,告诉她我第一次去某家面摊吃饭时,老板认错人的事。 “那家面摊隔壁是DVD出租店,你去租过几次DVD,租完後会顺便 在面摊吃饭。”莉芸笑了笑,“你并不是第一次去那家面摊。” “啊?这……” “後来你因为老是忘了还DVD,被罚了很多钱,索性就不再去租片, 结果面摊也没去了。” 我吓呆了,完全说不出话。 我开始努力回想,却发觉脑海里根本没有关於租DVD的回忆。 倒是不小心找到被陌生女子打了两耳光的记忆。 虽然记忆不太完整,但那两耳光实在太火辣了,很难忘掉。 我马上跟莉芸说起这件事,因为我想证明我确实有张大众脸。 “你开始工作後的第二年,认识了一个在医院急诊室工作的女孩。” 莉芸说,“有趣的是,你们每次见面都约在急诊室门口。” “我……”我吞了吞口水,“我不记得啊。” “不过你老是忘了约会的时间,女孩心里越来越气。有次你到急诊室 门口时,却忘了是要去见她,你竟然走进医院的家医科看医生。” “後……後来呢?” “家医科的护士认得你,便跑去叫那女孩。当她来到你面前,你说: 可惜我只是小感冒,如果病得重一点,就可以待在急诊室了。女孩 很生气说:最好以後别让我在急诊室遇见你!我一定拔你的管!” “我後来有在急诊室遇见她吗?” “没有。”莉芸说,“那是你们最後一次约会,交往只维持四个月。 如果依照你的说法,你後来是在餐厅再度遇见她。” “你确定那女孩真的认识我吗?” “你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只跟那位女孩有过短暂交往。” “你会不会认错人?或是她认错人?或是大家都认错人?或是……” 我已经开始不知所云了。 “往好处想,被打两耳光总比被拔管好得多。”莉芸淡淡笑了笑。 我心里很慌乱,完全无法思考。叹了一口气後,说: “难道刚刚那个牵着狗的女孩真的认识我?” “那个女孩的狗原本是不拴住的,很活泼好动。有次牠在公园乱跑, 不小心掉进水里。你立刻跳进水里抱住牠,上岸後你全身都脏了。 你把狗抱给女孩,只说:这公园有河,白目的狗还是拴住比较好。 然後你就急着回家洗澡。” “真的吗?” “那条狗也认识你,不是吗?” “没想到连狗的记性都比我好。”我叹了口气,“真是有够悲哀。” 但最悲哀的是,碰到那麽艳丽的女子,我竟然只说无关痛痒的话? 为什麽我没跟她要电话或称赞她很漂亮呢? 我不再说话,脚步无意识向前,像电影中的活死人。 “你还记得这里吗?”莉芸停下脚步,指着公园旁一处工地。 我看了看那处工地,过了一会,摇摇头。 “这里以前是庭园咖啡店。” “我有印象了,以前来过几次。店里好像有个漂亮的鱼缸。” “不是“几次”,是38次。”她说。 “有那麽多次吗?” “我和莉莉以前都在这间庭园咖啡店当服务生。”莉芸说, “当你到公园走走时,偶尔会进去喝杯咖啡或吃晚餐。” “可能因为你们不是穿泳装,所以我没什麽印象吧。” “嗯。”她笑了笑,“我们会虚心受教、彻底检讨。” 我想回应她的笑容,但嘴角却无力拉出弧度。 “有次一只大狼狗和一只哈士奇犬打架,从公园打进店内。莉莉正好 准备端咖啡给你,你马上起身挡在莉莉身前,结果她没事,你却被 这两条狗扑倒。” “结果谁赢?”我问,“狼狗?还是哈士奇?” “你那时也是这麽问。”莉芸说。 “嗯?” “我看见你被扑倒,急忙冲出吧台扶起你,然後问:痛吗?” 莉芸笑了笑,“但你却只说:狼狗和哈士奇谁赢?” “你问我:痛吗?” “嗯。”莉芸点点头,微微一笑。 我又想起梦里的那个女孩。 “你说我救过你妹妹,就是指这件事?” “嗯。”莉芸说,“莉莉很怕狗,那时她吓哭了。” “那麽到底谁赢?” “哈士奇吧。”她说,“你那天的晚餐钱,是哈士奇主人帮你付的; 咖啡钱则是狼狗主人付的。晚餐比较贵。” “抱歉,我的记性不好,竟然没认出你。”我应该脸红了, “原来我那时候就认识你了。” “算是吧。”莉芸说这句话时,脸上却挂着古怪的笑容。 我没心思追问,只是觉得累,便坐在公园内的椅子上,低下头。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抬起头时,莉芸仍然站在身旁。 “你也坐下吧。”我说。 “嗯。”莉芸在我右边坐下。 我觉得喉间乾涩,无法再吐出言语,便静静看着天色由黄变暗。 太阳下山了。 “这座公园又大又美,我不懂为什麽我後来很少来。”我终於开口。 “嗯。”她简单应了一声。 “我是说,为什麽我後来很少来?” “你问我吗?” “不,我是问哈士奇。”我笑了笑,“废话,我当然是问你啊。” “你认为我知道?” “我想你应该知道。”我转头看了她一眼。 “一年前,这公园被选为第一座都会区内的萤火虫复育公园,市政府 在公园里野放两千只萤火虫。隔天傍晚,便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 拿着网子和玻璃瓶,很高兴地来抓萤火虫。” “唉。”我叹口气。 “你看到後很生气,开口骂那些家长们:你们都是这样教育小孩吗? 但他们都觉得你反应过度、多管闲事。”莉芸也轻轻叹口气, “根本没有人理你,你只能眼睁睁看着萤火虫在玻璃瓶内乱窜。” “後来呢?” “过了两个礼拜,公园里再也看不到萤火虫。”莉芸的语气很平淡, “当最後一只萤火虫消失在公园後,你就很少来公园了。” “原来如此。”我问:“那时你在哪里?” “我在庭园咖啡店里,看见你经过门口,背影像只疲惫的萤火虫。” 她说,“我跑出去问你:痛吗?” “啊?”我微微一惊。 “不好意思。”她说,“我常那样问你。” “那我怎麽回答?” “你只说:萤火虫才会痛。” 我又开始沉默,而黑夜已悄悄笼罩整座公园。 “其实你不用太在意我所说的话。”莉芸打破沉默,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不,你不是。”我说,“你是……” “嗯?”莉芸等了几秒,等不到我把话说完,便问:“是什麽?” “总之……”我想不出合适的形容,只好下结论:“谢谢你。” 莉芸似乎吓了一跳,身子微微颤动。 我转过身,竟发现她的眼眶似乎有泪光。 “你怎麽哭了?” “没事。”她拿出面纸,小心翼翼对折两次,然後轻轻擦了擦眼角, “这麽多年来,第一次听你说谢谢。” “这麽多年?” “没事。”她又说。 “该吃晚饭了。”莉芸站起身,“今天的特价餐是迷迭香乌龙面。” “不好意思。”我说,“我没胃口,吃不下。” “今天我请客。” “人是铁,饭是钢。”我站起身,“吃不下还是得吃。” 我和莉芸慢慢走回“遗忘”,一推开店门,发现店里的气氛很热烈。 “怎麽这麽晚回来?”莉莉的语气有些埋怨,“我快忙不过来了。” “这是对救命恩人的态度吗?”我说。 “哦?”莉莉吃了一惊,“你知道了?” “嗯。”我说,“寡人饿了,要用膳。” “遵旨。”莉莉笑了,“马上就好。” 莉芸先去忙,我独自坐在最里面靠右墙的座位。 回想莉芸在公园所说的话,我相信她没骗我,那些都是发生过的事。 可是我一点也想不起来啊。 无论我如何努力也唤不回遗忘的记忆,只觉得脑袋越来越重。 我转头看着鱼缸,视线跟着缸内的鱼游动,看了一会便入了神。 第六节 “想起来了吗?”莉芸端着迷迭香乌龙面放在我面前,说: “庭园咖啡店的老板要转让他的店时,我向他买下了这个鱼缸。” “唉。”我摇摇头。 莉芸吐了吐舌头,到吧台又端了碗面,再走回我对面坐下。 我有些心不在焉,因而食不知味,面还剩一半便放下筷子。 “今晚早点休息,明天一早你还得到台北出差。”莉芸说。 “差点忘了。”我说,“咦?你知道我要到台北出差?” “你前几天有告诉我。” “是吗?”我叹口气,“我的记性这麽差,万一误了工作就糟了。” “你放心。”她很笃定,“你的工作不会有问题。” “嗯?”我很疑惑。 “有天晚上你在庭园咖啡店吃晚餐时,店里走进一对看起来像是情侣 的男女,男的50岁左右,女的才20多岁。”莉芸顿了顿,说: “但他们刚走进店里,男的目光与你相对几秒後,便转身离开。” “为什麽会这样?” “我当时也很疑惑,看了看你,听到你说:我出运了。” “出运?” “我走到你身旁问你为什麽那样说?”莉芸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说:吃晚餐时能吃到目睹老板跟情妇约会,这是一种境界啊。” “喔?” “我说也许他们只是一对年龄差距很大的夫妻,你说:最好夫妻晚上 到公园散步时,先生穿西装打领带、太太浓妆艳抹。” “我说的没错啊。” “嗯。”莉芸笑着点点头,“我也认同。” 怪不得如果我因为记性不好而误了公事时,老板几乎不责骂我, 甚至还会对我说:“你是贵人,难免会忘事。” 原来他是想堵住我的嘴。 “那我老板和他情妇的感情是否依旧坚贞?”我问。 “应该是吧。”莉芸笑了,“因为你的工作很顺利。” “那就好。”我也笑了。 “饭吃完了,冰滴咖啡下午也喝过了。”我站起身,“我该走了。” “嗯。”莉芸也站起身,送我到门口,“早点休息。” 我慢慢走回家,今天发生的事很令我震惊,我完全无法消化。 幸好最後听到一个好消息,知道自己的饭碗很稳,不会摔破。 要不然我会怀疑自己有没有气力走回家? 我洗了个澡、看了一会电视、准备明天出差的资料後,便上床睡觉。 然後我又梦见了那个女孩。 当她问我:“痛吗?”并缓缓伸出手想抚摸我的头时, 我竟然开口说:“你是蒋莉芸吗?” 她似乎吓了一跳,手迅速放下。 於是我醒了。 漱洗完後,先走到门口,看看门口放了什麽东西? 门口放了公事包,公事包上贴了一张写上“台北出差”的纸条。 晚上入睡前我会将所有该带出门的东西放门口,偶尔还会写纸条。 只要走到门口一看,便不会忘记今天该做什麽。 这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因应记性不好的生存本能。 我穿了件较得体的衬衫,打了条领带,提起公事包坐电梯下楼。 刚走到社区大门,便看见莉芸。 “早。”她说,“我送你去坐车。” “不用麻烦了。”我说。 “不麻烦。我反正要去市场买一些食材。”她说,“走吧。” 我正想再推辞,但她已经转身向左走,我只好跟在她身後。 莉芸开着车,我坐在她右手边,一路上我们没有交谈。 15分钟後,她说:“到了。” 我下车说了声谢谢,转身走了两步,突然又转身问: “你怎麽知道我要坐客运?” “你公司很小气,出差只补助最便宜的客运车钱。”莉芸说。 “你怎麽……” “车快来了。”莉芸重新起动车子,“快去买票吧。” 我赶紧到售票口买票,售票小姐刚找完钱,车子便来了。 我上了车,找到我靠走道的座位,窗边已坐了位尼姑。 坐车能坐到跟尼姑坐在一起,这是一种境界啊。 “阿弥陀佛。”她说,“施主,好久不见。” 现在是怎样? 我只能勉强微笑,点了点头,再坐下来。 “阿弥陀佛。”她说,“施主,你会晕车吗?” “阿弥陀佛。”我回答,“我不会。” “阿弥陀佛。施主,你运气不好。”她说,“我会。” “啊?” “这一切都是因果。”她笑了笑。 我努力在脑海里搜寻记忆,虽然我知道结果通常是徒劳无功。 可是认识尼姑应该是件非常特别的事,起码该有模糊的印象。 没想到脑海里竟然连“模糊”都没有,只有空白。 “忘了就忘了。”她说,“不要执着。” 我不禁转头看着她。 “你记得前世吗?”她问。 “前世?”我很纳闷她这麽问,“当然不记得啊。” “既然你已遗忘前世的记忆,今生又该怎麽过?” “今生?”我更纳闷了,“今生还是一样过啊。” “所以说,即使你已忘记昨天……”她微微一笑, “对今天又有何妨呢?” 我虽然不认同这两种状况的逻辑关连,但这句话应该是一种禅意。 逻辑无法推导也无法验证禅意,因为逻辑有时也是一种执着。 我不再多想,忘了就忘了。 忘了又如何?记起又如何? 途中她起身两次到厕所去吐,每次我都会先站起身方便她离开座位。 “您还好吧?”她第二次从厕所回来後,我问。 “没事。”她勉强笑了笑,“我的修行不够。” “这应该跟修行无关。只要放轻松,什麽都不想就好了。” “嗯。”她点点头,“你果然很有佛缘。” 有佛缘? 其实我只是希望她不要因为觉得自己会晕车,於是便心有罣碍。 只要心中存着“我会晕车”的罣碍,那就更容易晕车。 也许她听进了我的话,之後的旅途便好多了,也不再起身到厕所。 台北终於到了,她先下车,下车前还跟我说声谢谢。 我则在终点站下车。 我要去的地方刚好就在下车处附近,不用转弯,直走50公尺就到了。 我先在路边吃午餐,吃完午餐休息一下,再去处理公事。 事情处理完後大约五点,我想先在台北街头走走,找个地方吃晚餐, 吃完晚餐再坐车回台南。 当我吃完晚餐走出那家店,正想往车站的方向走时,我竟然迷路了。 我对眼前的街头完全陌生,好像刚刚根本没有经过似的。 就像身处大海或沙漠一样,四周只有茫茫的蓝或黄, 完全没有可供辨识的地标。 我不知道该朝哪里走? 行人匆匆走过我身旁,我却只是站在原地。 我又慌又急,明明刚刚才走过啊,为什麽我搞不清方向? 朦胧间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退伍後刚到台北工作时也是如此。 那时我常常会突然迷路,每次都只能藉着询问路人或搭计程车回家。 所以我才会辞了工作回台南。 如今那种心急如焚、心乱如麻的感觉又回来了,我完全不知所措。 我双手抱住头,闭上双眼,蹲了下来。 蹲了许久,脚已发麻,我心想不能这样耗着,我得回家。 勉强打起精神睁开双眼,站了起来。 我没力气再走回车站,伸出右手,拦了辆计程车。 计程车只拐两个弯,不到五分钟就到了车站。 上了往台南的车,我觉得很累,但刚刚的心慌还在, 我感觉到心脏的急速跳动。 四个小时後,我下了车,再坐计程车回家。 我在社区大门下车,看了看表,已经深夜11点了。 莉芸的店应该打烊了,但我隐约看到招牌的灯还亮着。 我往莉芸的店走去,到了门口,却犹豫着该不该推开店门? “你回来了。”莉芸拉开门後先是微笑,但看到我的神情,又问: “你怎麽了?” “我……” “进来再说。” 我走到最里面靠右墙的座位坐下,问:“你怎麽还没打烊?” “我正在实验制作迷迭香饼乾。” “喔。”我简单应了一声。 “今天的出差顺利吗?”她在我对面坐下。 “很顺利。不过要走到车站坐车回来时突然迷路……” “那没关系。”她笑了笑,“鼻子下面就是路,开口问人就是了。” 她的反应令我意外,好像突然迷路是件不用大惊小怪的事。 “可是我才刚走过啊,而且也没走远……” “没关系。”她又说,“迷路就迷路,只要不是梅花鹿就好。” “什麽?” “因为麋鹿比梅花鹿大。” “很冷。”但我却笑了。 “对了。今天早上坐车时,旁边坐了位尼姑。”我想起早上的尼姑, “她似乎认识我,还跟我说:好久不见。” “她是水月禅寺的师父。为了兴建佛寺,常在医院附近义卖水果。” “那她为什麽会认识我?” “你跟她买过水果呀。”她笑了笑,“你要去见急诊室女孩前,通常 会先跟她买水果。有次你把身上的钱全买了水果,当你跟女孩吃完 晚饭後才发现身上没钱了,结果那次约会是女孩请客。” “原来如此。”我虽然点点头,但依旧毫无印象。 “那位师父常说你很有佛缘呢。” “或许吧。”我苦笑,“佛祖保佑我只挨了两巴掌,而不是在急诊室 被拔管。” “你想起那位师父了吗?” “完全没印象。”我苦笑。 “慢慢来。”她说,“也许心情放轻松,就会想起来了。” “这跟心情无关。”我说,“你不用安慰我。” “或许将来……” “现在都想不起来了。”我打断她,“时间越久,记忆更模糊。” “这可说不定。也许有天你会记得很多年前就见过我……” “我不记得见过你、也不记得认识你。”我的音量突然提高, “我的记性不好,不要再测试我了!” 我已经无力再承受遗失的记忆突然出现,也对突然迷路无法释怀。 压力已经超过临界点,火山便爆发。 火山爆发後,我觉得有些虚脱,缓缓低下头。 “痛吗?”她问。 我被这句话电到了,抬起头,看见她的右手伸出一半,僵在空中。 而她的眼神充满悲伤。 当她接触我的视线後,右手便缓缓放下。 我突然心下雪亮:莉芸就是我梦里的女孩! 第七节 我有点搞不清现在是梦境?还是真实世界? 多年来出现在梦里的女孩,竟然出现在面前? “时间很晚了,喝茶或咖啡都不好。”莉芸起身走到吧台, “喝点果汁吧。” “你知道海马回吗?”莉芸端了杯柳橙汁放在我面前, “英文叫hippocampus。” 我先说声谢谢,再摇了摇头。 “长期记忆储存在大脑的皮层,它管理所有的记忆。”她说, “脑子里还有一个区域叫海马回,负责把记忆写入皮层里。” “嗯。”我点点头表示理解。 “海马回受损的话,短期记忆能力会下降,也可能无法将短期记忆 转化成长期记忆。”她说,“这就是所谓脑海里的橡皮擦。” 橡皮擦? 我不禁低头看了一眼桌上压着的那张纸条: 如果人生没有错误,铅笔何需橡皮擦? “如果记忆像用铅笔写字一样,那麽用橡皮擦擦去,可能不留痕迹。 除非力道够强,才会留下擦过字的痕迹。”她又坐了下来。 我抬头看了看她,很纳闷她为什麽要说这些? “海马回最重要的功能是记忆,尤其是事件性记忆。海马回若受伤, 可能会忘了在哪里、什麽时候、做了什麽事或经历了什麽事件。” 我越听越奇,觉得这并不是话题,而是跟我密切相关的事。 “海马回除了跟记忆有关外,也跟认路的能力有关。自古以来帮人类 传信的鸽子,脑部便有较大容积比例的海马回。” “为什麽跟我说这些?”我终於忍不住开口询问。 “你会突然迷路,就是因为你的海马回可能已经受伤。” “这……”我张大嘴巴,接不下话。 “你在国二时不小心撞到头,可能因此伤了海马回。” “不可能!”我几乎是叫了起来,“你不可能连这个都知道。” “你国二之前的记忆是完整的,但从国二打架事件过後,你的记忆是 片断且模糊,甚至失去。” “连打架……”我已开始口齿不清。 “因为我是你的国中同学。”莉芸淡淡地说。 我大惊失色,不自觉地站起身。 “你先别激动,我慢慢说给你听。” 莉芸站起身,走了两步,指着墙上一张像是中学礼堂的照片。 “我们国中毕业典礼就在这里举行。”她说,“毕业典礼时有摸彩, 刚开始摸彩时抽出了七个号码,你是其中之一。你以为中了大奖, 还兴奋地大叫。结果校长说:毕业生507位,却只有500份奖品, 所以除了抽到号码的七个同学没得奖外,其余通通有奖。” “这间学校太变态了吧。”我说。 “那可是我们的母校。”她往右移动两步,指着一张脚踏车的照片, “你高中三年就是骑这辆脚踏车,你还在把手上贴了一张宾士车标志 的贴纸。” 顺着她的手指,我看到宾士车标志。 “这是你高三毕业前夕,你们班在舞台上的表演活动。上台的同学们 手里都拿着竹扫把当吉他,边跳边唱《燃烧吧!火鸟》。” 她指着舞台左後方一个模糊的身影,“你就在这里。” “你大一时加入环保社。这是社团在四草坐舢舨游红树林的照片。” 她指着一个坐在船尾的人,“只有你侧面对着镜头。” “大三时你修了一门台湾民间风俗的通识课,你为了期末报告到东港 拍摄王船祭庆典。”她指着一团白色烟雾中的朦胧身影, “你冲进鞭炮阵中取景。你看,脚下还有火花。” “这间7-11就在你租屋处的巷口,那时你念大四。你常去这间7-11, 偶尔会在门口的椅子上吃早餐。” 她持续移动脚步和手指,每指着一张照片便同时开口。 “这是火车站前的敦煌书局。你当兵时放假回家或是收假归营,都会 坐火车。你坐火车前会到书局看看书,偶尔会买书。” 她指着站在书局前的一个阿兵哥,“这是你的背影。” “这是你正低头挑选水果的照片,卖水果的是水月禅寺的师父。” 她将手指往右移动两公分,“她站在这里,可惜只拍到背影。” “马路对面就是医院。”她再将手指往上移,“你会到医院的急诊室 门口与某个女孩碰面。” 我下意识摸了摸脸颊。 “这是公园旁的庭园咖啡店,但现在是工地。你曾在这里被两只打架 的狗扑倒,也曾在这里目睹公司老板和他的情妇约会。” 她指着相片中吧台上的鱼缸,“还记得这个鱼缸吗?” 我不禁转过头,看了一眼她店里镶进内墙的三尺鱼缸。 “这是半年前社区住户在湖边烤肉的合影,你站在最後排最右边。” 她忍不住笑了笑,“当你看到照片时,你说你长得像金城武,我却说 你像刘德华。你还说你只能含着眼泪承认我说得没错。” “如果我真的那样说,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但我真的觉得你像刘德华。”她笑了笑,“背影很像。” “这是你在“遗忘”店门口的独照,你还说你笑起来像白痴。” 她指着我右脚旁边的一盆植物,“这就是你常吃的迷迭香。” “那就是迷迭香?” 她点点头。 “这张照片今天刚裱完框,还来不及挂在墙上,明天就会挂上。” 她从吧台下方拿出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正面朝着我。 “这是昨天我煮冰滴咖啡给你看时,当你正专注地数着水滴,我从你 身後偷拍的照片。你还开口跟我要模特儿费用。” “这个我记得。”我说,“我是开玩笑的,你不可以当真。” “好,我修正。”她笑了笑,“你开玩笑说要跟我拿模特儿费用。” “结果你用一杯冰滴咖啡抵帐。” “嗯。”她点点头,“你这段记忆还很清晰,真好。” 原来墙上每张照片只跟我有关,并不是“遗忘”的装潢或摆饰。 每张照片都代表着一段已被我遗忘或即将被我遗忘的记忆。 我不禁一张张细看墙上的照片,但我无法陷入回忆中。 因为我根本没有记忆。 “还有些照片放在相簿里。数位相机普遍後,我也拍了很多相片档, 存在电脑里。所有关於你的……” “为什麽?”我打断她。 “嗯?”她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 “你为什麽要这麽做?” “你还猜不出来吗?”她反问。 我冷静想了想,既然莉芸说她是我的国中同学,那麽…… “你一定是那个我救过的女孩!”我恍然大悟。 “你救过的女孩?” “是啊,我那时为了你跟一个凶巴巴的女孩打架。”我说, “其实你也用不着如此,都那麽久的事了,你不必放在心上,也不必 觉得愧疚或是感激之类的。” 她静静看着我,没回答我的话,脸上挂着一种古怪的笑容。 “我猜错了?”我问。 “我现在还会凶巴巴吗?” “啊?”我很惊讶,“难道你是……” “我就是那个跟你打架的女孩。” 她说完後,微微一笑。 虽然我对那女孩已几乎没有印象,只保留“凶巴巴”这关键字。 但眼前的莉芸就是当初那个凶巴巴的女孩? 这两个人的样子在我脑海里根本重叠不起来啊。 “国中的我较邋遢,不注重仪容,同学常取笑我不爱乾净。”她说, “那天我隔壁的女同学又笑我脏,还编首歌嘲笑我,我气不过便跟她 争吵,然後动手。男生打架是扭打,女生会互抓头发。因为我头发 很短,所以占了优势。这时突然听到有人说:放开那个女孩!” “放开那个女孩?”我说,“这是周星驰电影里的台词吧。” “是呀。”她笑了笑,“但你当时确实是这麽说。” “那是我说的?” “嗯。”她点点头,“你跑过来後只把我推开,因为我正在气头上便 也推了你一把。你刚好踩到掉在地上的铅笔盒,脚下打滑,在摔倒 之际,头撞到墙角……” “不是桌角吗?” “是墙角。” “後来你父母带你去看医生,还照了核磁共振。医生说你的海马回 可能受伤了,有一点点萎缩的现象,不过他并不确定。”她说, “医生建议你多阅读,你便养成长期阅读的习惯。我相信这是导致你 後来眼压过高的原因。” “我的眼压过高?” “半年前在湖边烤肉时,你告诉我的。” 她看了我一眼,然後轻轻叹口气。说: “那次事件後,我经常会作一种梦,梦里的你总是抱着头喊痛。” “痛?” “是的。”她说,“梦里的你总是喊痛。” “但从此以後,即使我们是同班同学,也不再交谈。我很想接近你, 却不敢接近你。直到国中毕业典礼完後,我才终於鼓起勇气问你: 痛吗?” “你问我:痛吗?” “嗯。”她说,“但你回答:不关你的事。” “我……” “没关系。”她微微一笑。 “高中时你念男校、我念女校,但我们和你一个高中同学都在同一家 补习班补习,我常问他你在学校里发生的事。” “他是谁?” “他可以算是你高中时最好的朋友,我和他这些年来偶尔有联络。他 去年曾在麦当劳门口跟你偶遇。” “麦当劳?”我好像有一点点残存的记忆,“高中同学?” “高二时有次补习班下课後,你找不到脚踏车,以为有人暂时骑走, 於是你待在原地等了一个多小时。但其实只是你记错脚踏车停放的 位置而已。” “你怎麽知道我的想法?” “我躲在暗处,陪你等。”她说,“後来我觉得再等下去不是办法, 便走到你脚踏车真正停放的地点,把它骑去给你。还好你的脚踏车 总是忘了上锁。” “当你看到我时,说:你怎麽选中我这辆破脚踏车?然後便急着骑车 回家。”她说,“你只离开一会,又骑回来说:你别误会,我只是 觉得这种男生骑的脚踏车不适合女生。说完後又掉转车头离去。” “这……” “原本我很担心你看到我时的反应,但从你的反应看来,你已经忘记 我了。”她淡淡笑了笑,笑容有些苦涩,“从此我像背後灵一样, 在你未察觉的情况下,默默跟着你。” 听到这里时,所有因她而生的惊讶,已渐渐转变为感动。 “高三毕业前夕你们在舞台上的表演,我去看了。那枝竹扫把很大, 你不小心刮到大腿内侧,突然在台上大叫一声,台下都笑翻了。” 她说到这里便笑了起来,笑声停止後,接着说: “你们表演完下台後,我跑去问你:痛吗?” “喔?” “你当时就是这种疑惑的眼神。过了一会,你才说:还好。” “我们考上了同一间大学,但不同科系。你大一时参加环保社,我也 跟着加入。四草的红树林之旅,我也有去。” 我仔细看着墙上那张一群人乘坐舢舨的照片,说: “但你似乎不在照片里。” “因为我是拿相机的人。”她笑了笑,“後来社团还去曾文溪口观赏 黑面琵鹭,不过要回学校时,却发现你不见了。” “我不见了?” “我在一处灌木林中找到你,你那时正抱着头蹲在地上。我……” 她顿了顿,吸了吸鼻子,呼出一口气後,接着说: “我想起我的梦,眼泪便掉了下来。擦了擦眼角後,我便扶你起来。 你说你迷路了,好像置身大海或沙漠,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走。” 我不由得想起今天在台北街头时的心慌。 “我问你:痛吗?你回答:不是痛,只是慌。” “大三时我和你都选修了台湾民间风俗,我们还在同一组。”她说, “我们那组有六个组员,为了交期末报告,一起到东港参观王船祭。 当王船绕行街头时,鞭炮声四起,你还冲进鞭炮阵中拍摄王船。” “看来我胆子真大。” “我看你身上沾了一些鞭炮屑,便问你:痛吗?”她笑了笑, “但你回答:不痛,而且很爽。” “大四时我在你家附近的7-11打工,常看见你进来买东西。”她说, “有天早上你急着上课,自动门还没开启时,你便冲进来,结果撞到 玻璃门。由於力道很大,玻璃门还因此有些故障。我问你:痛吗? 你回答:是不是如果会痛,就不用赔钱?” “你当兵时,我知道你会坐火车,也知道你有随时随地阅读的习惯, 所以我到火车站前的敦煌书局工作。”她说,“我常帮你找书架上 的书,也会提醒你火车快开了。” “还好有你。” “你退伍前夕,最後一次来书局时,我问你:痛吗?”她说, “你似乎吓了一跳,然後才说:当兵不会痛,只是无聊。” “退伍後你到台北工作,我没跟去,我知道你没办法认得台北的路, 没多久便会回台南。果然三个月後,你就回台南工作了。” “然後你……” “我开着一辆小货车,每天早上在你公司楼下卖早餐。你常常跟我买 早点,有次你问我:为什麽只卖三明治和饭团,不卖蛋饼之类的? 我回答:你不觉得煎蛋饼时,蛋饼会痛吗?”她笑了笑, “你说我是奇怪的人。从此以後,我就是奇怪的人了。” “三年前你搬进这社区,我和莉莉便到公园旁的庭园咖啡店工作。” “莉莉?”我说,“就是你妹妹啊。” “是呀。”她笑了,“当你走进咖啡店时,莉莉会很忙,因为我总是 尽量找机会跟你说话。” “果然是粒粒皆辛苦。” “你总是点热咖啡,我便记下了。你说你鼻子不好,气候突然改变时 容易鼻塞,比天气预报还准,所以我在冰滴咖啡中加威士忌。你点 咖啡时会交代浓一点,所以你喝的冰滴咖啡,滴速不是10秒7滴, 而是11秒7滴。有次我还问你:一个人吃饭的心情如何?你回答: 好像有点寂寞吧。”她顿了顿,微微一笑,然後说: “从此我便陪你一起吃饭。” 我不再觉得惊讶,只有满满的感动。 “从国二之後,到我开这间店之前,我们在公园旁的庭园咖啡店说了 最多话,相处的时间也最久,有时我甚至有种你快记起我的错觉。 可惜你始终记不住我。” “抱歉。”我很惭愧。 “如果要说抱歉,也是该我说。”她笑了笑,“八个月前庭园咖啡店 老板要把店拆掉改建房子,我知道你很喜欢那个鱼缸,便买下它。 然後借了一些钱,租下这里开了间简餐店。” “我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说,“所以店名叫遗忘。” “这段话我好像听过。” “嗯。”她点点头,“十天前我跟你说过。” “你的记性真好。”我叹口气,“不像我,一次又一次遗忘你。” “我的记性好,是因为我害怕遗忘你的一切。”她笑了笑,“也因为 我害怕被你遗忘,所以直到半年前的湖边烤肉,我又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 她理了理衣角,顺了顺头发,脸上挂着甜甜的笑。说: “我会把自己弄得乾乾净净,并尽可能让自己看起来温柔优雅。然後 走到你面前,说句话。” “哪句话?”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 “你这样……”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好像很可怜。” 莉芸笑了笑,轻轻耸了耸肩,然後摇摇头。 “虽然你始终记不住我,但我会想尽办法靠近你,找话题跟你说话。 可能是因为我一直想问你:痛吗?所以话题常跟痛有关。”她说, “只要能够靠近你,帮你记住你可能会遗忘的记忆,我就很满足了。 至於你记不记得我,只是蛋糕上有没有草莓而已。” 她说完後,又笑了笑。依然是乾净的、甜甜的、令人放心的笑容。 我很仔细地看着莉芸,这个多年来出现在我梦里的女孩。 原来所谓的梦,其实是记忆。不管是前世,或是今生的过往。 或许也可以说,所谓的记忆,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我感觉到一阵晕眩,脑袋变得沉重。 双手不禁抱住头,闭上双眼。 虽然莉芸今晚这席话,帮我找回失落已久的记忆; 但今晚她在“遗忘”里所说的话,可能过不了多久,我还是会遗忘。 甚至这段期间在“遗忘”里的所有记忆,将来有天也会失去。 我会再度忘了莉芸。 我和莉芸一样,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 如果有天起床後,我忘了自己是谁,该怎麽办? 莉芸那时会在哪里? 如果她忘了我呢? “痛吗?”莉芸问。 “很痛。”我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莉芸伸出右手,在空中停留几秒後, 终於缓缓放下,轻轻抚摸我的头发。 “当你在大海或沙漠中迷路,我会划着小船或是骑着骆驼,靠近你。 虽然在你的记忆里,我可能永远只是一个脏兮兮又凶巴巴的女孩。 但有些记忆不会储存在皮层、也不储存在海马回;那些记忆会永远 储存在心中。” 莉芸用左手指着左胸,脸上依旧挂着乾净的笑容。 “呀?我该去接莉莉了。”莉芸看了看表後,站起身说: “你先帮我看一下店,我待会就回来。” “你要早点回来。好吗?”我的声音突然有些哽咽, “因为我觉得,我快要忘记你了。” “在你忘记我之前,我会回来的。” 莉芸说完後笑了笑,转身走到店门口,摘了两枝迷迭香。 她把一枝迷迭香放进我上衣的口袋,另一枝迷迭香拿在手中。 “你知道迷迭香的花语吗?” 我摇摇头。 “迷迭香的花语就是“回忆”。”莉芸说,“迷迭香的浓郁香气具有 增强脑部活动的效果,古老的偏方中就是利用迷迭香来帮助记忆, 於是迷迭香便被视为永恒回忆的象徵。从此以後迷迭香成为恋人们 宣誓对彼此永不忘记、至死不渝的信物。” 我闻到上衣口袋中迷迭香的香气,低着头深深吸了一口。 “迷迭香,那是回忆。亲爱的,请你牢记。”莉芸笑了笑,说: “这可是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剧中的对白呢。” 我抬起头,看着莉芸明亮的双眼。 “还有,你知道童话故事的原始版本吗?” 我又摇摇头。 “在的原始版本中,昏睡了一百年的睡美人并不是被白马 王子吻醒,而是被一束迷迭香所唤醒。” “将来某天,如果你已忘了我……”莉芸轻轻晃了晃手中的迷迭香, “我也会用迷迭香唤醒深藏在你心中的记忆。” 我答不出话,只觉得迷迭香的香气越来越浓。 “差点忘了。”莉芸吐了吐舌头,“迷迭香饼乾已经烤好了。” 她走进吧台,拉开烤箱,拿出烤好的饼乾,走出吧台。 “你吃吃看。”她笑了笑,“这是我第一次烤迷迭香饼乾。” “你用烤箱烤迷迭香饼乾,它不会痛吗?” “不会。”她说,“迷迭香是回忆,我所有跟你在一起的回忆都是 甜美的,根本不会痛。” 莉芸拉开店门,回头朝我笑了笑,说: “无论在何时何地,如果你已经忘记我,我一定会摘下一枝迷迭香, 别在胸前。然後走近你,跟你说一句话。” “哪句话?”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 莉芸又笑了,很甜,很温柔,也很乾净。 於是像要唤醒什麽似的,整间“遗忘”里,弥漫着迷迭香的香气。 第一节 来自西藏的神秘邀约 2007年12月19号,我收到一封署名“七喜”的信。 信上的文字有些虚无缥缈,大意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就来西藏。 这对我很有吸引力,因为我常常找不到自己。 尤其是考试过後看榜单时。 更何况西藏几乎是世界上最圣洁、最纯净的地方,多少人梦寐以求。 不过考虑到我得教书,还没有安排假期的心理准备, 只好把这封信当作一个诱人的广告。 当我想从信件中查看“七喜”到底是何方神圣时,掉出一张机票。 台北飞香港、再由香港飞上海,而且机票上面竟然是我的名字! 在这诈骗横行的年代,我无法天真地相信这是事实。 但这张机票看起来应该不假,我便打了通电话到航空公司询问, 发现有人已帮我订好了三天後飞往上海的机位。 机票是真的、机位也订了,整件事情开始变得诡异。 几经思量,按捺不住冲动,拨了信上留的电话号码。 电话刚接通,正准备询问为什麽帮我买机票订机位时, 那端反倒先开了口。 “沙子漏完了没?”她问。 “啊?”我很纳闷,“你说什麽?” “你耳背吗?”她说,“我再问一次,沙子漏完了没?” “为什麽这麽问?” “如果你答不出来,你手中的机票三十秒内会自动爆炸。” 现在是怎样?在拍电影“不可能的任务”吗? “漏了三次後,终於漏完了。”我随口说。 “你答对了。”她说,“把台胞证号码给我。” “为什麽?” “台湾同胞入藏得申请批准。我可以帮你申请。” “你不是诈骗集团吧?”我问。 “如果我是诈骗集团,我会承认吗?” “当然不会啊。” “那你还问。” 我犹豫了一下後,起身拿出台胞证,念了号码给她。 “12月22号晚上,我已经帮你在上海万宝酒店订了间房。”她说。 “连房间都订了!”我不禁低声惊呼。 “是的。”她说,“钱也付了。” “啊?”我开始口吃,“这……” “还有问题吗?” “饭店有附早餐吗?” “问点有意义的问题!”她的声音突然变大。 “好。”我说,“如果我不去呢?” “你不来的话,你手中的机票三十秒内会自动爆炸。” “你还来这套!” “总之,”她下了结论,“三天後上海碰头。” 然後电话断了。 虽然整件事透着古怪,也担心是诈骗集团的新花招, 但实在想不出我可以被骗走什麽? 莫非现在诈骗集团已不流行骗走金钱,改走欺骗感情路线? 考虑了一天後,我决定接受邀约,去拜访诸佛的国度——西藏。 我向学校方面请了四天假,请假的原因写上: “到上海为两岸学术文化交流略尽棉薄之力。” “蔡老师。”校长说,“这活动太有意义了,四天不够。” “喔?” “我再多给你两天。”校长笑了,“要好好宣扬本校啊!” “嗯。”我略低下头,心虚了。 请了六天假,连同前後两个星期六、日,我共有十天假期。 西藏的冬天可不是件好玩的事,我得好好准备御寒衣物。 去书局翻了翻介绍西藏的书,也顺手买了一本关於西藏的旅游书。 西藏的美自然不在话下,所有的影像或照片让西藏看起来像是仙境。 但去过的人都是挑春、夏、秋三个季节,没人在冬天去。 我心里有些忐忑不安。 临行前一天,我跟学生告知要去西藏的讯息。 “老师,别担心。”学生说:“佛菩萨一定会保佑你的。” “为什麽?”我问。 “因为你从没当过人,想必积了很多阴德。” “最好是这样。” “记得要回来啊,我们这学期的学分就等你来给了。” “尽力而为了。”我说。 “一路小心啊!” “要平安回来啊!” “要健康而完整的回来啊!” 学生的声音散在12月底的寒风中,越来越细、越来越远。 唉,好凄凉。 拉着行李,坐上飞机到香港,然後再转机到上海浦东机场。 在机场柜台询问公交车路线,搭上公交车进入上海市区。 下了公交车,拦了辆计程车到万宝酒店。 进了房,卸下行李,才刚进浴室洗完脸,门铃便响起。 我打开房门,一个30岁左右留着短发的女子站在门口。 “你就是七喜?”我说。 “我不姓七。”她说,“我姓饶,叫饶雪漫。是个导游。” “饶小姐你好。” 我小心翼翼咬字,免得把“饶”念成“老”。 我请她进房,她才走进房门两步,便问: “七喜这名字,让你想到什麽?” “嗯……”我想了一下,“一种饮料厂牌。英文叫7-UP。” “那麽7-UP代表什麽?”她又问。 “白雪公主跳脱衣舞。” “呀?”她瞪大眼睛。 “白雪公主旁边不是有七个小矮人吗?”我说,“他们都是男的, 所以当白雪公主跳脱衣舞时,他们会有生理反应,就UP了。” “你……”她涨红了脸,几乎说不出话。深吸了一口气後,说: “这就是你的答案?” “嗯。”我点点头,“所以我答对了?” “这没有对不对的问题,只是测验你跟七喜的缘分而已。” “那我跟七喜的缘分一定很深,所以答案才会这麽漂亮。” “这答案低俗得很!”她声音又突然变大。 她努力让自己平静後,给了我上海飞成都、再由成都飞拉萨的机票, 日期是明天上午。 还有一张“进藏台湾同胞批准函”。 “果然是送佛送到西啊。”我很开心。 “药带了吗?”她问。 “药?”我很纳闷,“什麽药?” “你没听过高原反应吗?”她很讶异。 “听过啊。”我说,“不过应该还好吧。” “夏天也许还好,但冬天的西藏高原既冷、空气含氧量又只有平地的 60%,有些地方甚至不到50%。高原反应的症状会更剧烈的。” “我什麽药都没带啊,怎麽办?” “不怎麽办。”她说,“反正那是你的因果。” “喂。” “你只要记得,刚进入西藏时,动作放轻、脚步放慢,做什麽动作 都要慢慢、慢慢地来。适应了以後就没问题了。” “喔。” “还有一点最重要,进入西藏前三天,千万不要洗澡。” “为什麽?” “若是感冒就糟了。还没适应西藏的气候前,洗澡很容易感冒的。” “真的不能洗澡?” “我像开玩笑吗?”她板起脸,“我保证你洗完澡後就会进医院。” “哈哈哈……”我大笑了起来。 “笑什麽?” 小时候家里没热水器,冬天要洗澡时妈妈总是烧一锅开水送进浴室。 但一锅热水哪够用?於是常常得在浴室里发抖等热水。 所以我小时候最讨厌的事,就是在冬天洗澡。 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冬天绝对不能洗澡的地方,那简直是天堂啊。 “我一定会在西藏找到自己。”我笑得很开心。 “也许七喜选错人了。”她仔细打量了我一会,然後说: “你必须再通过一个测验。” “什麽测验?” 她从包里拿出一本书给我,说:“仔细看完每一页、每一个字。” 我翻开第一页,发现里头的字根本不是汉字。 “不用测了,我完全不会。” “你不必看得懂,你只要看就够了。” “只要看?”我皱起眉头,“看不懂文字,看有什麽用?” “看就对了!”她提高音量。 我不敢再顶嘴,低下头,快速扫过每一个字,扫完後再翻页。 这本书很薄,不过才20多页,不过纸质相当坚韧,颜色偏黄, 而且纸上有不规则纹路,甚至还有像草一样的东西黏在上头。 “看完了。”我将书还给她。 她接过後,又从包里拿出两个像饼之类的东西。伸手递过来,说: “这是藏民的主食——糌粑。你吃吃看。” “谢谢。”我没接过,“我先洗个手。” “干嘛先洗手?” “咦?”我很疑惑,“吃东西前先洗手很正常吧。” “不用洗了。”她把糌粑收回包里,“你通过测验了。” “啊?” “这本书的纸是藏纸,藏纸主要原料是一种叫狼毒草的有毒野草, 因此藏纸不怕虫蛀鼠咬,也不会腐烂。用藏纸制成的经书,即使 历经千年仍是完好无损。”她顿了顿,接着说: “狼毒草连狼都怕,何况是人。你刚刚用手指翻了书,如果不洗手 就直接吃东西的话,恐怕……” “恐怕怎样?” “死是死不了,不过或许会拉肚子吧。”她终於露出微笑, “总之,恭喜你。你通过测验了。” “这算哪门子测验?”我大声抗议,“这是整人而已嘛!” 她没理我,收拾好东西,说: “我还有旅游团要带,比你晚一天出发。不过我已经安排了人去拉萨 机场接你。”她说,“你试着在西藏寻找自己,如果还是找不到, 可以到珠穆朗玛峰脚下的村庄,或许可以得到解答。” 说完後,她留下手机号码,便走了。 我满肚子疑惑,坐在床边沉思。 不知不觉间,把手指伸进嘴里轻咬着,这是我的习惯。 然後心里突然闪过一道光亮。 哇! 狼毒草啊! 第二节 布达拉宫的壁画 昨晚睡觉前拼命漱口,确定嘴唇还是红色後才勉强入睡。 也许是心理作用,早上起床後到坐上往成都的班机前, 总是觉得嘴唇隐隐发麻。 在飞机上吃了点东西,发现没有口吐白沫的现象,才渐渐放心。 到了成都机场,先到转机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我递给服务人员那张“进藏台湾同胞批准函”。 “你是台湾同胞?”他看了我一眼。 “嗯。”我点点头。 “去西藏的目的?” “这是个好问题。” “嗯?” “没事。”我说,“到西藏旅游。” 可能因为现在是冬天,而且我只是一个人, 因此他打量我的眼光带点狐疑。 办好登机手机,登上成都飞往拉萨的班机,机上多数是藏民。 三个小时後,飞机抵达拉萨贡嘎机场。 我谨记饶雪漫导游的吩咐,一离开飞机,便放慢速度、放慢脚步。 行人从我身旁匆匆而过,连三岁小孩都走得比我快, 而且还回头嘲笑我。 我好像变成刚登陆月球的阿姆斯壮,在机场太空漫步。 从下飞机到走出机场,如果不包括提领行李的时间, 短短的路程我走了将近20分钟。 刚走出机场,视线便被蓝天所吸引。 那是单纯乾净的蓝,完全不见一丝杂质甚至是杂色。 以前觉得蓝天是虚无缥缈的存在,现在却有种它离我很近的错觉, 似乎伸长了手就能触摸。 迎面走来一个20多岁的长发女子,浓眉大眼,五官透着一股艳丽。 她手上捧着一条白色哈达走到我面前,我弯下腰低下头, 她将哈达挂在我後颈上。 “扎西德勒。”她说。 “扎……” “扎西德勒。”她说,“藏语意思是吉祥如意,用来问候与祝福。” “谢谢。”我说。 “为什麽这麽久才出来?”她问。 “因——为——我——要——慢——慢——适——应——高——原 ——气——候——啊。”我一字一字,缓缓说。 她看了我一眼,说:“你跟我笔下的人物好像。” “嗯?” “我叫沧月,是写奇幻小说的作家,我小说中常会出现鬼怪人物。” 她说,“那些鬼怪通常都是这样说话的。” 为了避免得到高原反应,被美女小小嘲笑一番是可以容忍的。 沧月领着我走向车子,才走了半分钟,我就已经落後10多步。 她钻进车子、系好安全带、倒车出来时,我还有30公尺的路途。 我终於上了车,用七个分解动作系上安全带。 “我下次想塑造一个长痔疮的小说人物。”沧月说, “你走路的姿势给了我灵感。” “最——好——是——这——样。”我仍然一字一字说。 “别再这麽说话了。”她说,“说的人还没得高原反应前,听的人就 已经会有高原反应了。” 从机场到拉萨市区,大约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沿途我们几乎不交谈,只有经过聂塘大佛时,她简单介绍一下。 聂塘大佛就在路边的山壁上,是彩绘浮雕石刻佛像。 相传是元朝帝师八思巴所建。 佛像附近挂满了藏民抛献的哈达,远远望去,颇为壮观。 车子顺着雅鲁藏布江的支流——拉萨河走,四周都是山。 道路与偶见的藏式民居,应该都在河谷两岸。 西藏果然不愧是高原,放眼望去都是山,山山相连。 人们只能在切山而出的河谷两岸居住。 “夏天西藏很美,花红草绿;但现在花谢了,草色也染上灰。” 快到拉萨市区时,沧月终於主动开了口,“为什麽冬天来西藏?” “听说冬天的西藏很乾?” “嗯。”她点点头。 “正因为乾,天空完全没有云,只是纯净的蓝。”我说。 她视线略微朝上,我相信她跟我一样会发现,天空没有一丝杂色, 是一气呵成的蓝。 “没想到冬天的西藏天空这麽清澈、纯粹、湛蓝。”她说, “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夜市里的人非常稀少,逛起来便会少了一点味道。”我说, “但西藏的游客如果太多,西藏深层的美,就听不见了。” “听不见?” “西藏的美,不光是用眼睛看,还要用“心”去“听”。”我说, “所以我决定冬天来,倾听西藏的声音。” 我说完後,她沉默了一会。直到车子进了拉萨市区,她才开口: “我今年夏天失恋,一度有轻生的念头,朋友劝我来西藏。夏天的 西藏真的好美,我逐渐忘掉失恋的苦痛。但冬天一到,我似乎又 想起以前那股失恋的剧痛。” “生命还是值得热爱的。”我说。 “刚刚在机场看到你走路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一句老话。” “哪句话?” “蝼蚁尚且偷生。”说完後,她终於笑了。 车子到了饭店,我下了车,还是用蝼蚁挣扎求生的姿势走路。 “西藏人有句俗话:傻瓜是不会得高原反应的。”沧月说, “所以你放心,你不会有高原反应。” “最好是这样。” “雪漫明天就到了,有问题可以找她。我走了,再见。” 车子重新起动後,又听见她说:“我也会用心倾听西藏的声音。” 我提着行李,走到柜台办理手续。饭店大堂的藏式彩绘,别具风味。 进了房,卸下行李,简单洗个脸後,天色也渐渐暗了。 离开饭店到街头走走,拉萨虽小但还是像座城市,没想像中荒凉。 我钻进一家藏式茶馆,点了碗藏牛肉面。 面条的外观跟一般面条相似,只是用青稞粉制成,口感较粗韧。 牛肉是犁牛肉,很有嚼劲。汤头也很清甜。 吃完面便慢慢走回饭店,不用洗澡的冬夜显得格外幸福。 到目前为止,身体似乎没有高原反应的症状,真是可喜可贺。 看了一会电视,觉得困了,倒头就睡。 睡到一半却被电话铃声吵醒,是柜台打来的。 “您好,本饭店即将停电,请问您需要蜡烛吗?” 我看了看表,12点半耶!睡着的人还要蜡烛做啥? “好吧。”我叹口气,“可以照亮我受伤的心。” 我躺在床上,没多久“咚”一声,电果然停了。 然後敲门声响起,我下床在黑暗中摸索前进,走到门边。 刚打开房门,心脏差点从嘴里跳出来。 “唵嘛呢叭咪吽。”我脱口而出六字真言。 柜台的藏族姑娘先是一楞,然後笑了起来。 “先生。”她笑说,“我是人,不是鬼。” 完全漆黑的世界里,突然有人拿支蜡烛,火光映在脸上。 正常人都会吓一大跳吧。 应该叫沧月来住的,这一定可以提供她写奇幻小说的灵感。 把蜡烛放在电视旁,正准备再入睡时,突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深夜的拉萨气温是零下,没电的话就没暖气,那…… 赶紧套上毛衣,再从衣橱里翻出一床棉被,盖了两层棉被才敢入睡。 高原上的日出特别晚,八点多天才微微亮。 我等到九点多天色看来像是平地的早晨後,才出门。 拉萨的计程车很有人性,只要在市区内都是10块人民币。 我拦了辆计程车,到了布达拉宫山脚下,下了车。 布达拉宫盖在海拔3700多公尺的布达拉山上,主楼高超过110公尺。 这座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宫殿,依山垒砌,气势磅礡。 还没来西藏前,早就在电视、书本或明信片上看过布达拉宫了。 但亲身站在山脚下仰望布达拉宫,还是被它的气势所震撼。 红、白、黄色石块的主体建筑,在纯蓝天空的衬托下,更显壮丽。 布达拉宫严格限制每天游客的数量,因此旅游旺季时若没先订票, 恐怕得排上24小时以上才有机会入内参观。 虽然由於青藏铁路开通,进藏方便多了,於是游客大幅增加。 但冬天进入西藏的游客依然少之又少。 所以我根本不用排队,直接买了票,登上布达拉宫。 爬上又高又陡的石阶梯,高原稀薄的空气让这段路途更吃力。 要进入宫门前,被墙上色彩鲜艳的彩绘佛像吸引住目光。 我拿出数位相机拍个过瘾,因为一进宫门後就不准拍照了。 带着虔诚谦卑的心,我脚步放轻,仔细欣赏每一寸的美。 我从红宫进入,红宫高四层,有各类佛像殿; 还有存放历代达赖喇嘛法体的灵塔,灵塔都以纯金包裹、宝玉镶嵌。 从五世达赖到十三世达赖,但独缺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灵塔。 白宫高七层,是历代达赖喇嘛生活起居和政治、宗教活动的场所。 我从白宫後面的甬道下山。 布达拉宫真是一个神圣而庄严的宫殿,除了大量的文物珍宝外, 还有各式各样的唐卡以及各种材质雕塑而成的佛像。 宫内到处是色彩艳丽的精美壁画,有些年代已超过1300年, 但看来依旧是栩栩如生。 布达拉宫的厕所也很神奇。 说是厕所,其实只是一个长方形的洞,洞下悬空, 可以俯瞰百公尺下的山崖。 如果有人上厕所,山下的人应该可以体会李白诗中: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意境。 离开布达拉宫,我到围绕大昭寺的环形街道——八廓街逛逛。 这条已有1300多年历史的街道,两旁尽是古老藏式建筑, 白墙黑框、彩色窗帘。 店铺里面琳琅满目的唐卡、饰品、法器等,让人流连忘返。 我买了些藏式小饰品,回台湾可以送人。 回到饭店後,刚躺下休息没多久,电话便响了。 “我是雪漫。”她说,“晚上到玛吉阿米来吃饭。” “玛吉阿米在哪?” “你随便问个人就晓得了。” “你也是人啊。”我说,“我现在就随便问你。” “到八廓街一问就知道了!” 电话挂了。 天色已逐渐灰暗,我躺在床上看着今天拍的数位相机图档。 正赞叹布达拉宫的宏伟气势时,突然直起身。 因为我看到有张佛像壁画上,有两个光圈。 记得当时是在室内,也没有阳光,怎会出现光圈呢? 而且其他的照片都很正常啊。 莫非……? 第三节 玛吉阿米 我带着满肚子疑惑走进玛吉阿米。 玛吉阿米是一间藏式小酒馆,在八廓街东南角。 周围都是白色藏式建筑,只有这座两层小楼涂成黄色,酒馆在二楼。 一楼堆了些杂物显得凌乱,顺着狭窄的楼梯,我爬上二楼。 今晚刚好是耶诞夜,酒馆内的气氛颇为热烈。 饶雪漫所带的旅游团员共有七位,在靠窗的长桌坐下。 她们今天傍晚时分才到拉萨,听说已有四位团员有高原反应。 木质的桌椅古色古香,桌上点了两盏酥油灯, 并摆满藏式、印度、尼泊尔菜肴。 另外还有香浓的酥油茶,以及店家自酿的青稞酒,酒味甘甜柔顺。 在西藏过耶诞节,那真是想都没想过的事。 在佛的国度里庆贺耶稣的诞生,也是挺有趣的。 这场盛宴的气氛很欢乐,认识的或不认识的都互相道声耶诞快乐。 我起身四处看看,酒馆正中摆了个书架,放满了书和留言簿。 店里每一件摆饰、每一样器皿,都充满浓厚的西藏风味。 墙壁涂成暗黄色,挂满老照片和佛教意味浓厚的彩绘作品。 当我看到墙上一幅彩绘佛像时,突然又想起佛像壁画上的光圈。 我便坐了下来,拿出数位相机,再仔细端详一番。 “你怎麽看起来晃晃悠悠的?” 我闻声抬头,看见一个体型高大的男子,脸上挂着微笑。 “因为我的心支离破碎了。”我说。 男子发出爽朗的笑声,然後坐了下来,在我对面。 “我叫石康。”他说,“目前是这家店的老板。” “目前?” “老板出国玩去了,让我帮他看一个月。” “喔。” “喜欢这里吗?” “非常喜欢。” “知道为什麽店名叫玛吉阿米吗?” 我摇摇头。 “三百多年前的某个月夜,这里来了个神秘人物。恰巧这时也有个像 月亮般美丽的少女走进店里,少女的容貌和笑颜深深印在神秘人物 的心里。从此,他常常光顾这里,期待与那位美丽少女重逢。” 石康说到这,斟了一杯青稞酒,递给我。接着说: “神秘人物後来写了首诗,那首诗在西藏几乎人人都会吟唱。” “什麽诗?” “在那东方高高的山尖,每当升起那明月皎颜, 玛吉阿米醉人的笑脸,会冉冉浮现在我心田。” “那位少女叫玛吉阿米?”我问。 “玛吉阿米不是人名。”石康摇摇头,“玛吉在藏文的意思是未染, 可解读成圣洁、纯真。阿米的原意是母亲,藏人认为母亲是女性美 的化身,母亲的身上有女性所有内外在的美。因此玛吉阿米的意思 应该是纯洁的少女或未嫁的姑娘。” “原来如此。”我点点头。 石康朝我举杯,我也举杯,彼此乾杯。 “你知道那位神秘人物是谁吗?”石康放下杯子後说。 “不知道。” “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 “啊?”我大吃一惊,“难道当初仓央嘉措时常溜出布达拉宫, 就是跑来这间小酒馆吗?” “没错。”石康哈哈大笑,“就是这里。” 我不自觉地站起身,环顾四周。 关於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故事,充满着传奇色彩。 五世达赖喇嘛圆寂时,当时西藏的第巴——桑结嘉措为了政权考量, 采取秘不发丧,并对外伪称五世达赖仍在人世。 康熙御驾亲征准噶尔後,才从战俘口中得知五世达赖早已圆寂多年, 便下旨责问桑结嘉措。桑结嘉措只得赶紧让仓央嘉措坐床。 因此仓央嘉措虽然5岁时即被寻访为转世灵童,但一直被秘密隐藏, 直到15岁时才坐床,入主布达拉宫。 仓央嘉措坐床後,西藏内外动荡纷乱,政权仍由桑结嘉措独揽, 仓央嘉措其实只是傀儡。 他厌倦现实,也不愿争权夺利,於是变得懒散且喜好游乐。 後来拉藏汗擒杀了桑结嘉措,掌握了西藏大权,便想废掉仓央嘉措。 拉藏汗上奏康熙,指责仓央嘉措终日沉溺酒色、不守清规。 康熙下令将仓央嘉措执献京师,在押往北京途中,他病故於青海。 藏人自撰的历史书则说是拉藏汗派人将他害死於青海湖边。 那年仓央嘉措才24岁。 但也有人说他没死,他的贴身侍从兼好朋友扮成他的模样受死, 因此他逃掉了,然後辗转各地弘法传教。 无论何种说法,布达拉宫都不会有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法体灵塔。 “仓央嘉措在西藏一直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石康说, “他也真是特立独行,身为活佛,却写下大量浪漫的情诗。” “嗯。”我点点头,“我也拜读过他的诗歌。” “不在布达拉宫当活佛,却时常溜到这里与情人幽会。”石康笑了, “他的诗句也曾提到他在雪地留下脚印而使形迹败露呢。” “或许仓央嘉措始终不觉得自己是活佛,只是个平凡人而已。” “喔?”石康的表情有些惊讶。 “仓央嘉措十五岁时才坐床,这年纪已经不算小孩了。坐床前他一直 生活在民间,或许在世俗中待久了,会觉得自己比较像人吧。” “或许吧。”石康说,“只有打从心里相信自己只是凡人,才会做出 许多违反清规的风流韵事。” “大家都说仓央嘉措是为了与情人幽会而溜出布达拉宫,似乎只把这 当风流韵事看待。”我看了看石康,“你想听听我的说法吗?” 石康又在我杯子里斟满酒,并比了个“请”的手势。 “仓央嘉措在坐床前有个爱人,当他在布达拉宫时,之所以不顾各方 责难、突破重重阻碍而溜到这儿来,那是因为这家店里端酒少女的 侧面,很像他的爱人。” 石康坐直身子,眼睛一亮。 “从自由自在的平凡人,突然变成至高无上的活佛,一定很难适应。 戒规森严的宫廷生活、终日诵经礼佛、没有权力的虚位,仓央嘉措 活得并不开心。他日益厌倦政治斗争,却无法逃离,只有更加思念 注定无法在一起甚至无法再见面的爱人。”我的口气很平淡, “所以,他来到这里。” “或许仓央嘉措就是常常坐在我这个位置,静静望着那位美丽少女的 侧面,独自喝着酒,思念他的爱人。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会感觉 自己是活着的吧。” 我举起酒杯,望着柜台,绑马尾的藏族姑娘正忙碌着。 石康也转过身,看了柜台一眼。 “只恐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负倾城。 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这是?” “仓央嘉措的诗句。”我说。 “当一个平凡人,好像比较幸福。”石康说。 “嗯。”我点点头。 我和石康同时沉默了一会,然後石康举杯邀我乾杯。 “你的说法比较有趣。”石康笑了笑。 “想知道台湾版的仓央嘉措结局吗?”我说。 “台湾版?” “嗯。”我笑了笑,“因为我是台湾人。” “哈哈。”石康笑了,“有朋自远方来,得再喝三杯。” 说完後,我和石康又乾了一杯。 “他既没有在青海病故,也没有四处流浪传教,而是偷偷回到家乡, 与爱人重逢,然後平淡过完一生。” “这结局挺美的。”石康又哈哈大笑。 “或许因为台湾某位小说家非常同情仓央嘉措,便编了这个结局。” 我说,“这就是所谓,小说家的善念吧。” “你就是那位编结局的小说家吧。”石康笑了笑。 “我不是小说家。”我说,“只是偶尔写小说而已。” “你的本业是?” “水利工程师。” “喔?”石康微微一楞,“很难想像。” “大家都这麽说。”我笑了笑。 “对了。”石康像突然想到什麽似的,拍了一下头,问: “为什麽你刚刚一直看着相机发呆?” “你看看。”我将相机萤幕转向他。 “咦?”石康只看一眼,“怎麽会有两个光圈?” “我也百思不解。”我摇摇头。 “相机给我。”石康突然站起身,“我去打印出来。” “好,相机给你。”我说,“但这家店给我。” “20分钟内我没回来,这家店就是你的。”石康边跑边说。 15分钟後,石康回来了,手里拿了张A4大小的纸。 “只差五分钟。”我说。 “好险。”石康笑了。 印成纸张的相片,光圈更明显了,我和石康仔细琢磨着。 但始终得不到合理的答案。 “或许是佛菩萨显灵呢。”石康开玩笑说。 “是吗?” “大昭寺有个活佛,你可以去问问看。” “活佛想见就能见?” “当然不行。”石康摇摇头,“但你还是可以碰碰运气。” 我和石康又讨论了一会,还是得不出解答。 把这张A4的照片对折两次,夹进台胞证内,我便起身告辞。 “只要有空,欢迎随时来这里坐坐。”石康说。 “嗯。”我点点头,然後挥挥手。 刚走出玛吉阿米,抬头望了一眼星空。 那不正是仓央嘉措诗句中的皎月吗? 三百多年前仓央嘉措离开这里要再溜回去布达拉宫时, 是什麽样的心情呢? 我回到饭店门口,吓了一跳,里面黑漆漆的。 顺着记忆中的方位,摸黑刚走到柜台边,又吓了一跳。 柜台内点了支蜡烛,火光又映在那位藏族女服务员脸上。 “唵嘛呢叭咪吽。”我说。 “今晚这里停电,但十分钟後电就会来。”她笑了笑。 我打开手机,藉着手机的微弱光亮,摸索着前进。 整间饭店似乎只有我一个房客,寂静得可怕。 好不容易爬上四楼,找到自己的房门号,用钥匙开门进去。 躺上床,不管眼睛闭或不闭,四周都是黑的。 我思索着明天该去哪? 就依石康的建议,去大昭寺吧。 “咚”的一声,电来了。 第四节 大昭寺活佛 大昭寺位於拉萨古城中心,西元647年兴建,距今超过1300年, 是藏传佛教最神圣的寺庙,历代达赖或班禅的受戒仪式都在这举行。 它也是西藏最早的木结构建筑,融合汉、藏、尼泊尔、印度的风格。 大昭寺带给我的震撼超过布达拉宫,不是因为它的建筑辉煌壮丽, 而是顺时针绕着大昭寺磕长头的虔诚藏民。 立正,口诵六字真言,双手合十高举过头,向前一步; 双手保持合十移至额头前,再走一步; 双手继续合十移至胸前,跨出第三步。 膝盖着地後全身伏地,掌心向下双手伸直向前划地,额头轻扣地面。 起身後,周而复始。 这些虔诚的藏民,双手和膝盖戴着护具,藏袍衣角沾满晨露与尘土。 身子匍匐於地、掌心向前划地时,发出沙沙的声响。 他们虽然满脸风霜,表情却总是肃穆。 靠着坚强信念,用身体丈量土地,三步一拜,缓缓绕行。 即使只是顺时针绕着大昭寺走一圈,也得花几个小时吧。 如果是远在各地的藏民要到大昭寺来朝圣呢? 他们得跋山涉水、餐风露宿,一路磕长头,完全不靠任何交通工具。 遇到要涉水时,也会在河岸边磕满河宽的距离,再设法过河。 全程保持磕长头的姿势,可能得花上数年才能抵达心中的圣地。 而在大昭寺旁边,也有一群在原地磕长头的藏民。 虽然他们并不需要步行,但每个人都认为最少要磕满一万次头, 才能表达虔诚。 我在大昭寺外被这些磕长头的藏民深深打动,呆立许久。 终於醒过来後,买了票,走进大昭寺。 沿顺时针方向参观寺庙,从画满彩绘佛像的千佛廊,穿过夜叉殿、 龙王殿,绕过数百盏酥油灯,来到觉康殿。 觉康殿最着名的,就是释迦牟尼12岁时的等身像。 这尊金身佛像由印度送给中国,再由文成公主带入西藏。 它的意义不仅仅在於历史价值、文物价值或是艺术价值, 最重要的是,这尊佛像跟2500多年前真实的释迦牟尼一模一样。 等身像是释迦牟尼得道後,应徒众要求所建造和真身一样的佛像。 据说参照了佛祖母亲的回忆,并由释迦牟尼亲自开光。 藏人深信,在等身佛像前祈祷,就等於直接向佛祖祈祷。 而且只要够虔诚,愿望就会实现。 我很庆幸这时的游客非常稀少,只有我独自站在这尊等身佛像前。 不知不觉间,学习大昭寺外磕长头的藏民,在佛像前原地磕长头。 我祈求佛祖保佑这世界祥和安康,也请保佑我这次西藏之行顺利。 一次又一次,不知道磕了多少次头,直到听见有人说: “你是从台湾来的?” 我停止磕头,站起身,回过头看见一位40岁左右的喇嘛。 “你怎麽知道?” 我很纳闷,莫非我长着一副蕃薯脸,所以一看便知从台湾来的? “你的台胞证掉了。” 他手里拿着浅绿色的台胞证向我晃了晃。 我摸摸外套口袋,台胞证确实不见,可能是刚刚磕长头时掉了。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台胞证,说了声谢谢。 瞥见夹在台胞证内的A4照片,我鼓起勇气说:“请问……” “有事吗?”他闻声回头。 我将照片摊开,递给他,问:“你知道这是怎麽回事吗?” 他看了照片一眼,似乎吓了一跳。 “想见活佛吗?”他突然问。 “可以吗?”我有些不敢置信,“真的可以吗?” “应该可以。” “那我该怎麽做?”我很紧张。 “献哈达就行。”他微微一笑。 我赶紧到大昭寺外面八廓街上买了条白色哈达,再回到大昭寺。 喇嘛引领我在寺内前进,沿途慎重交代一些禁忌, 如不可碰触活佛身体和配戴的佛珠,也不可要求拍照等。 走到一个看似平凡无奇的房间时,他要我在门外候着,然後他走进。 当他探身出来朝我点个头後,我带着紧张与恭敬的心走进房。 活佛坐在铺了藏毯的矮床上,床边脚下摆了盆木炭火炉,炭火正旺。 我双膝跪地,双手捧着哈达高举过头,身体弯腰前倾, 双手平伸将哈达捧到活佛足下。 活佛用手接过,将哈达挂在我後颈上,然後用两端打了个结。 眼角瞥见活佛右手拿了本经书,将经书轻放在我头顶。 活佛口中喃喃出声,似乎念着经文。 我闭目聆听,直到诵经声停止。 “你可以起身了。”身後的喇嘛低声说。 我缓缓站起身,弯着腰低下头,退後两步至喇嘛旁,再直起身。 “扎西德勒。”活佛双手合十。 “扎西德勒。”我赶紧又弯腰低头,双手合十。 活佛微微一笑,看起来年纪虽超过七十,笑容却像纯真的孩子。 本想开口询问照片上的光圈,但又担心这样很不礼貌。 正不知该如何是好时,身旁的喇嘛开了口: “每个光圈代表一尊佛菩萨。” “啊?”我吃了一惊,转头看着喇嘛。 “活佛刚跟我说,这表示你与佛有缘。”喇嘛又说, “他提醒你,要随时随地记得心存善念。” “嗯。”我双手合十,朝活佛点了点头。 活佛又对着我微微一笑,口中说了几句话。 活佛说的应该是藏语,我听不懂,不知该如何应对。 “蓝天刺白矛,枯柳披金衣。”喇嘛说。 “什麽?” “活佛的话翻成汉语,大致是这意思。” 我心里默念这两句话,但完全不懂涵义。 喇嘛提醒我该离开了,我便跟着他走出房门。 “那是金刚结,可以避邪。”喇嘛指着我胸前哈达上的结, “记得别解开。” “我知道了。” 我跟喇嘛互道了声扎西德勒,他将照片还我,便走了。 我登上大昭寺顶层绚丽的金顶,俯视大昭寺广场, 又遥望远处山顶上壮观的布达拉宫。 沉思了许久,才离开大昭寺。 经过一排排圆柱形的转经筒,我开始顺时针转动所有的转经筒。 转经筒外壁刻上六字真言,转经筒内部也装着经咒。 藏民相信每转动一次转经筒,便等於诵了一遍转经筒内的经咒。 转完了转经筒,便在八廓街上随意漫步,走着走着来到玛吉阿米。 我上了二楼,走进店内,刚好遇见石康。 石康拉着我在靠窗的桌子坐下,然後拿了壶酥油茶过来。 “见到活佛了吗?” “见着了。”我说。 石康很惊讶,问起活佛的种种,我告诉他活佛说的那两句话。 “蓝天刺白矛?”石康猛搔头,“枯柳披金衣?” 我摇摇头,表示我也不懂。 “蓝天刺白矛这意思太简单了。” 我和石康同时转过头,一位穿黑衣黑裤戴黑帽的年轻男子站在桌旁。 “你们看。”黑衣人右手指向窗外,“那就是蓝天。” 我和石康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麽。 “再拿根白矛刺刺看就知道了。”黑衣人又说。 “混蛋!你说啥!”石康站起身。 黑衣人一溜烟跑到楼梯口,说: “我不是混蛋,我是神秘人蔡骏。” 说完後,便跑下楼。 石康说西藏这地方虽然圣洁,但还是有疯子。 “不过枯柳这句倒让我想起一样东西。”石康突然说。 “什麽东西?”我问。 “公主柳。” 石康带我走到大昭寺前的小广场,在着名的“唐蕃会盟碑”旁, 有一座围墙,围墙内种了株柳树。 据说这是当年文成公主亲手栽种的,所以当地人称“公主柳”。 石康说公主柳夏天时仍有茂密翠绿的叶,但冬天叶子掉光了, 或许可视之为枯柳。 我们在公主柳旁待了许久,也研究了半天, 始终猜不透“枯柳披金衣”的意思。 天色暗了,卖藏饰品的小贩也开始收摊,我们便离开。 “难得来西藏一趟,你多出去走走。”石康说, “边走边琢磨,或许可以得到解答。” 我想想也是,便点点头,再跟石康告别。 回到饭店房间,简单洗个脸後,打算下楼吃晚饭。 走进电梯,看着电梯门上发亮的数字:4、3、2、1。 发亮的“1”突然变暗,电梯内的灯光也瞬间熄灭。 啊?又停电了! 第五节 蓝天刺白矛 电梯内的紧急呼叫铃似乎失去了作用,按了几次也没回音。 试着在电梯里喊:“来人啊!救命啊!” 外面也没回应。 打开手机,带来一点光亮,而且手机内也还有讯号。 想了一下,只能拨电话给饶雪漫。 “我被困在电梯内了。”我说。 “那是你的因果。”她淡淡地回答。 “喂!” 饶雪漫拨了通电话到饭店柜台,柜台来了人到电梯门口。 “里面有人吗?”外面的人轻轻敲着电梯门。 “现在有。”我说,“但过不了多久,可能会变成鬼。” “您再忍耐一下,我们正紧急发电。” 20分钟後,电梯门开了。 我走出电梯,柜台的藏族姑娘给了我一个歉意的笑。 活佛提醒我要随时随地心存善念,因此我也没抱怨。 我只说:“唵嘛呢叭咪吽。” 又拨了通电话给饶雪漫,感谢她的帮忙。 “我们明天会到林芝。”她说,“车上还有空位,一起去吧。” 我回了声好,然後到外面随便吃点东西填饱肚子。 吃完晚餐回饭店,不敢再搭电梯,只好爬楼梯回房。 隔天一早,拉着行李在饭店门口等着雪漫团的旅行小巴来接我。 “早上好。”柜台的藏族姑娘脸上挂着笑。 “唵嘛呢叭咪吽。”我说。 “那是六字真言,不是问候语。”她说。 “你执着了。”我笑了笑。 “要去哪玩?”她问。 “林芝。”我说。 “那是西藏气候最好的地方。” “那里不会停电吧?” 她笑了笑,表情有些不好意思。 “我是开玩笑的。”我也笑了笑。 “那是金刚结吗?”她突然指着我胸前问。 “嗯。”我说,“大昭寺活佛打的。” “那麽你一定可以看见南迦巴瓦峰。”她说。 正想问南迦巴瓦峰是什麽时,车子刚好到了。 冬季的西藏,入夜後温度迅速降至零下,太阳出来後还是很冷。 直到下午两点过後,才会稍稍觉得温暖。 我刚上车便发现遗留在车上三分之一满的矿泉水已结成冰。 而沿路上到处可见的冰洼也见证了夜晚的冷。 拉萨到林芝约400公里,走的是风景最美、路况却最险的川藏公路。 沿途经过达孜、松赞干布的故居——墨竹工卡、工布江达等。 车子总在群山间盘绕,山的外貌都不一样,有时像白发老者; 有时像身上穿着灰绿色藏袍的朝圣者;有时像傲骨嶙峋的侠客。 车子在海拔超过五千公尺的米拉山口略事休息。 依旧是深邃且清澈的蓝天,附近的山头上满是积雪。 整个山口被蓝、白、红、绿、黄的五彩经幡覆盖,一片幡海旗林。 经幡迎风飘扬,据说每飘动一下便意味诵经一次。 在这风势猛烈的米拉山口,我可能已经听了上万次诵经声。 长途跋涉的车,为了降低抛锚风险,车内并未开空调。 因此即使坐在车内,身上仍是全副武装,围巾、手套都没卸下。 中午下车吃午饭时,仍然戴着手套拿筷子,感觉有些笨拙, 像外国人刚学着拿筷子吃饭的样子。 走了十个小时才到林芝地区首府所在地——八一镇,晚上在此过夜。 这是一座新兴现代化城市,市容跟拉萨明显不同,气候也温暖多了。 我吃过晚饭後在街头漫步一会,渐渐感到舟车劳顿的疲累, 便回饭店钻入被窝睡觉。 隔天起了个早,吃完早餐後走出饭店,四周的山上飘了些白云。 这是我进藏第五天,第一次看见蓝天里有白云。 林芝果然不愧有“西藏的江南”之称,气候湿润多了, 平均海拔也“只有”三千公尺。 饭店外面停了辆Jeep四轮驱动越野车,一个年轻男子站在车旁。 我听见他叹了一口气,嘴里嘟哝说着:“零下一度啊。” “是本好书。”我说。 他微微一楞,然後笑了笑,说:“没错。” 我和他在车边聊了起来,他看起来只有20多岁,年轻而帅气。 他说他叫韩寒,是个赛车手,从成都沿川藏公路开到这里。 待在林芝三天了,一直没看清楚南迦巴瓦峰的样子。 “南迦巴瓦峰?”这是我第二次听到这名字。 南迦巴瓦峰是世界第十五高峰,海拔7782公尺。 2005年《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评选为中国最美的十大名山之首。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评选结果,主要的原因是由於它的难见性。 南迦巴瓦峰所在地空气湿润度大,以致云层偏低,所以能见度很低。 人们常说珠穆朗玛峰一年只有29天接受世人的瞻仰, 但能清楚看见南迦巴瓦峰全貌的天数,比珠穆朗玛峰还要少。 “前两天我只看见南迦巴瓦峰的朦胧身影。”韩寒叹口气说, “刚刚听说色季拉山上是零下一度,空气又湿润,恐怕会下雪。那就 更难见着南迦巴瓦峰了。” 我想起昨天离开拉萨时那位藏族姑娘的话,便说: “别担心。今天一定可以看见南迦巴瓦峰。” “为什麽?”韩寒很疑惑。 我指了指胸前的金刚结,告诉他拜见大昭寺活佛的事。 “你可以跟我一道去看南迦巴瓦峰吗?”韩寒问。 “有何不可。”我说。 韩寒很高兴,请我上了车,我们便出发。 车子开始爬上色季拉山,翻越色季拉山的途中可以远眺南迦巴瓦峰。 一开始山上还是云雾袅绕,爬了一会云层似乎散去一些。 我们边欣赏四周的美景边聊天,心情很愉悦。 突然间,韩寒大叫一声,然後将车子停在路旁,打开车门跑出去。 我也跟着离开车子,只见一座雪白的山峰突然矗立在眼前。 那就是南迦巴瓦峰。 南迦巴瓦峰与我所站的地方,垂直落差超过四千公尺。 对仰观者而言,这种视觉震撼是非常强烈的, 也因此更能感受所谓山峰之高与峻。 此时约早上11点,蓝天只是单纯的蓝,没有半点白云,空气清净。 南迦巴瓦峰的全貌一览无遗,毫无掩饰。 “值了!值了!”韩寒很兴奋,“摔车都值。” 韩寒又叫又跳,从车上拿出脚架,拼命拍照。 我静静体会这种视觉上的震撼,身子某部分好像已飘向南迦巴瓦峰。 我突然想起“蓝天刺白矛”这句话。 不远处有个朝圣者正三步一拜,沿路磕长头,从山上往下。 这种绕着心中的神山沿途磕长头的方式,应该是所谓的“转山”。 他经过我面前时,我看了一眼,他的外貌看来像是汉人。 当他不知道第几千或几万次从匍匐於地到爬起身时,动作突然停了。 “那是金刚结吗?”他的脸朝向我。 我点了点头。 韩寒似乎也对这位朝圣者好奇,便走过来询问。 这位朝圣者叫路金波,是内地的出版商。 一年前到西藏後,深深被磕长头的藏民所打动,也开始磕长头。 这一年来绕着神山转山、绕着圣湖转水,为土地与世界祈福。 路金波对金刚结很感兴趣,我也简单告诉他大昭寺活佛说过的话。 “你们知道南迦巴瓦在藏语中的意思吗?”路金波问。 “不知道。”我和韩寒同时摇头。 “南迦巴瓦的意思,就是直刺蓝天的长矛。” “啊?”我很惊讶,不禁又转头看了一眼南迦巴瓦峰。 我恍然大悟,这应该就是“蓝天刺白矛”。 “那麽枯柳披金衣呢?”我问。 “我也不知道。”路金波摇摇头,又说:“不过半年前我在日喀则 的扎什伦布寺时,倒是对寺庙外的高原柳印象深刻。” 我默记扎什伦布寺这名字,打算前去。 “可以请你为我祝福吗?”路金波说。 “扎西德勒。”我双手合十。 “谢谢。” 路金波点个头後,转身继续三步一拜,往山下磕长头。 “要记得按时给作者版税啊!”韩寒朝他的背影大喊。 韩寒了却观赏南迦巴瓦峰的心愿,想往西到拉萨,邀我同行。 我心想饶雪漫她们会待在林芝玩三天,便决定与韩寒回拉萨。 沿途偶见沿公路磕长头的藏民,在绵延的山路中, 他们的身影看似寂寞,在我眼里却很巨大。 我和韩寒都觉得,这是我们在西藏所见,最令人感动的景象。 韩寒毕竟是赛车手,回拉萨的旅途快多了。 当我闭目休息时,南迦巴瓦峰的景象便浮上脑海。 车子突然剧烈颠簸,我便睁开双眼。 “这里在修路。”韩寒说。 看了看四周,发现是水资源局的工程,像是兴建电厂。 原本不以为意,又闭上眼,但脑中的白矛突然刺破蓝天。 我明白了。 西藏河川上游的水量常来自融雪,冬天天气冷,融雪量少。 而且西藏冬天的降雨量远比夏天少,因此冬天河川水位很低。 西藏主要依赖水力发电,冬天水位低、水量少,发电量自然更小; 但因为冬天必须常开暖气的关系,用电量却比夏天大。 这说明了西藏冬天的发电量根本不够,所以得赶紧兴建电厂, 也说明了为何这次我在拉萨天天遇到停电。 我好像明白了什麽,又好像开始担心起什麽。 不过水力发电是乾净的能源,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应该可以放心。 但心里还是隐隐觉得不安。 晚上八点半回到拉萨,布达拉宫的夜景非常灿烂夺目。 我们找了家川菜馆(其实西藏的内地菜几乎都是川菜)吃麻辣锅。 吃到八分饱时,服务员走过来说: “十分钟後即将停电,可不可以请你们先付帐?” 韩寒觉得很夸张,我倒是已经见怪不怪。 韩寒年轻,身手较敏捷,掏钱包的速度比我快多了。 因为他很会赚钱、人又帅,如果不让他请客,他会折寿的。 活佛提醒我,要心存善念,所以我抱着慈悲的心让他请客。 我建议韩寒到拉萨的另一头找饭店。 “为什麽?”他问。 “如果我猜的没错,拉萨会采取轮流停电。”我说。 我们果然在没有停电的区域找了一家饭店,互道了晚安後, 便进房歇息。 虽然可以开着暖气睡觉,但我反而有些失眠。 第六节 枯柳披金衣 一早醒来,韩寒说要载我到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看看。 “你才刚到拉萨,不多待几天吗?”我说。 “反正我要到珠穆朗玛峰,日喀则是顺路。”他笑了笑, “从珠穆朗玛峰回来时,再留在拉萨玩几天。” 日喀则距拉萨约300公里,走的是中尼公路,路况好多了。 过了曲水大桥後,我们先往南到羊卓雍错游览。 “错”在藏语里是“湖”的意思,因此所谓羊卓雍错便是羊卓雍湖。 羊卓雍错是西藏三大圣湖之一,海拔4400公尺。 往羊卓雍错的途中得翻过海拔超过五千米的岗巴拉山口,山路狭窄。 弯道据说有九十九道弯,车子常贴着悬崖边盘旋而上。 一旦两车交会,恐怕得提心吊胆,稍一不慎便会堕入万丈深渊, 尖叫十几秒後也未必会碰到地面。 还好冬天人车非常稀少,沿途并未与任何车辆交会,只遇见一群羊。 “这地方练习赛车技术最好。”韩寒笑着说。 车子抵达山顶,圣湖羊卓雍错便在眼前一览无遗,湖平如镜。 据说夏天时湖水是碧绿色,但此时四周的山无半点绿意, 天空却是纯粹的蓝。 湖水的颜色便跟天空一模一样,水天一色。 羊卓雍错在群山环抱中显得雍容娴静,完全没有波动。 站在山顶俯视清澈且湛蓝的湖水,感觉眼前的景色是平面而非立体。 湖水好像是天上的神画上去的,并非真实存在人间。 我们只不过是看到神的绘画作品而已。 远处的山峰还有一座世界上海拔最高的羊湖水力发电站, 利用羊卓雍错跟雅鲁藏布江之间超过800公尺的落差进行水力发电。 但眼前的羊卓雍错是如此平静,既无流入的水,也无流出的水。 千百年来她便这麽静静地躺着,连呼吸时也看不见起伏。 如今要放水发电,她是否会被惊醒? 虽然羊湖水力发电站是抽蓄发电站,亦即用电尖峰时放水发电; 用电离峰时,再用多余的电力将雅鲁藏布江的水抽回羊卓雍错。 换言之,抽蓄发电的最大意义是在调配用电,并非增加电量。 因为放水时产生多少电,把那些水抽回也就要相同的电。 如果西藏的电量始终不够,又该如何调配? 会不会因而放的水多、抽回的水少? 如果这样,那麽美丽的羊卓雍错是否会逐渐苍老? 正胡思乱想间,韩寒拍了拍我肩膀,说该上路了。 绕回曲水大桥,沿着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天河——雅鲁藏布江西进。 沿途见到不少高原柳,但看起来跟大昭寺旁的公主柳没什麽两样, 都呈现叶子掉光的乾枯样貌。 四点半左右,终於抵达後藏首府和政教中心——日喀则。 扎什伦布寺就在日喀则西北方,是历代班禅的驻锡地。 寺内有五世至十世班禅的法体灵塔。 扎什伦布寺西边有座强巴佛殿,“强巴”是藏语“未来”的意思。 未来佛就是汉地的弥勒佛,释迦牟尼佛涅盘後五十六亿七千万年, 将下生人间成佛。 刚走进强巴佛殿只觉得庄严,不经意抬起头时突然震惊。 有尊佛像约七层楼高,矗立在眼前,感觉伸长了手就能碰触。 这是世界上最大的镀金铜像,佛像高22.4公尺,莲花座高3.8公尺, 总计26.2公尺。 佛像上镶嵌了各类宝石,眉宇之间更镶了一颗核桃般大小的钻石。 昏暗的寺内照明,让佛像看起来像是“画”在墙壁上,有些虚幻。 我左右移动了几步,才确定佛像是立体的,而且真实存在。 说来奇怪,不管我站在哪里,总觉得强巴佛正微笑地注视着我, 彷佛说:“嘿,你来了。” 我心里暖暖的,有一种幸福感。 走出强巴佛殿,韩寒便问:“你为什麽一直在笑?” “有吗?” 话一出口,才发觉嘴角挂着笑。 然後我索性笑了起来,韩寒看了我一眼,应该是觉得我疯了。 在扎什伦布寺内行走,脚下的路是石块铺砌成,高高低低也多曲折。 经过几百年来寺内僧侣的走动,石块表面非常光滑,常得小心脚下。 像迷宫般密布的白墙黑框僧舍,紧凑连接着,走道总是狭长而深邃。 喇嘛们常在转角一闪而过,来不及捕捉身影。 我突然有种错觉,“辨经”快开始了,我得加快脚步。 “走慢点!会摔跤的。”韩寒的声音。 这时才醒悟,我只是游客,并不是寺内的僧侣。 时间快六点半,很快便要天黑,是该离开扎什伦布寺的时候了。 路金波曾说寺庙外有高原柳,但刚来扎什伦布寺时,也没瞧见。 “枯柳披金衣”到底是什麽?目前一点头绪也没。 一走出寺门便听见歌声,好奇之下循声走去。 在寺庙围墙边,一位藏族小孩背着藏式六弦琴正自弹自唱: “那帕伊勒西拉,里沙依奇拉萨哈……” 唱到後来,越弹越快、越唱越快,脚下也配合节拍跺着舞步。 藏族小孩唱完後,笑了笑便离开。 注视他的背影一会,看见他的左手边立了一排约三层楼高的高原柳。 江南的柳树总在水边,婀娜多姿,像含羞的美人; 但高原柳不同,虽然树枝依旧茂密且婀娜,树干却总是挺立。 眼前的这排高原柳,叶子早已掉光,看似乾枯,却有一股坚毅之气。 而且株株高大挺立,全身金得发亮。 我脑里响了声闷雷,莫非这就是“枯柳披金衣”? “韩寒,你没近视。”我揉了揉眼睛、擦了擦眼镜,深怕这是幻觉, “请你告诉我,这些高原柳是金色的吗?” “这……”韩寒张大了嘴,似乎很惊讶,“竟然是金色的。” 原以为只是阳光的反射,但举目四望,并没有阳光射进扎什伦布寺。 已经七点了,四周呈现太阳刚下山时的景色。 即使是寺庙的金顶,此时也已显得有些灰暗,不再金碧辉煌。 但这排高原柳却发着金光,像传说中的金色佛光。 耳畔隐约传来喇嘛们的诵经声,我仰头注视金色的柳,倾听诵经声。 我觉得自己变得很乾净,可以清楚看见内心,甚至跟灵魂对话。 “你从哪里来?”、“你现在在哪里?”、“你要往哪里去?” 我一口气问了自己的灵魂三个问题。 “不管轮回了多少次,你总是问相同的问题。” 我彷佛听见灵魂的回答。 “那是因为你从来不给答案。”我说。 “你执着了。”灵魂说。 “为什麽?”我问。 “如果问题根本不存在,又何必要有答案。”灵魂回答。 不知道跟灵魂对话了多久,突然间,脑海里浮现一幅影像: 20年前,我考完大学联考准备填志愿的那个午後。 我记得从没在志愿卡上填上水利系,所以当放榜结果是成大水利时, 我甚至打电话去询问是否电脑出错? 这些年来,这个谜团始终存在心中。 但此刻脑海中的影像清晰地显现,那个午後我坐在书桌前望着窗外。 我在窗外的天空看到一团东西,像是光,又像是影。 然後我好像突然领悟了什麽东西,於是低下头开始划志愿卡。 我看到我在志愿卡上划了成大水利的代码,我甚至还看到代码。 心下突然雪亮。没错,我确实填了水利系。 “喂!偷生的蝼蚁!” 脑海中的影像被打散。我转过头,竟然看见沧月在十步外。 “你怎麽也在这?”我往她走了几步。 “你走路变正常了。”沧月笑了笑,“没得到高原反应吧?” “我已经忘了有高原反应这件事了。”我也笑了笑。 沧月说那天从机场载我到拉萨後,便到处走走,今天刚好来日喀则。 这几天她看了很多,也体验了很多,心境改变了不少。 “西藏人说:幸福是圆的东西,不容易背。”她说,“所以任何可能 带来幸福的东西,哪怕是一丁点,都要更加珍惜,呵护於手中。” “你似乎顿悟了。”我说。 “我已经听见西藏的声音了。”她说。 “喔?” “只要心够静,就听得见。”她笑了笑,“你刚刚不也在听?” “如果心够静,那麽听见的是自己?”我说,“还是西藏?” “你执着了。”她又笑了笑。 “生命果然值得热爱。”沧月笑着说:“我得好好写篇小说,宣扬 蝼蚁尚且偷生的观念。” “最好是这样。”我说。 “明天我要启程前往珠穆朗玛峰,祝福我吧。”沧月说。 “我也是耶!”韩寒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插进一句话。 沧月没理会韩寒,跟我道声再见後转身便走。 韩寒的手,依然指着自己的鼻子。 “这姑娘好怪。”韩寒把手放下,说。 “喔?”我问,“怎麽怪法?” “我长这麽帅,她竟然都没看我一眼,也没跟我说半句话。” “你执着了。”我笑了笑。 虽然已听不见喇嘛们在大殿里低沉的诵经声, 但我仍然可以从四周的空气中,捕捉到呢喃的回荡。 或许这就是沧月所说的,西藏的声音。 我和韩寒在日喀则找了家宾馆,吃过晚饭後便休息。 我躺在床上,想起过去20年来时常埋怨当初念了冷门的水利, 而不是热门的电机、机械或资讯,以致常觉得郁郁不得志。 或许因为如此,这些年来的求学和工作并不是很顺利。 但现在心中法喜充满,这一世当个水利工程师应该是有特殊意义的。 刚闭上眼试着入睡,喇嘛们低沉的诵经声彷佛又响起。 而金色的高原柳在脑海里越来越大,最後整个画面充满金色。 第七节 巴松错中错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彷佛得到新生。 韩寒要继续西行到定日,然後前进珠穆朗玛峰;我则要回到拉萨。 我和韩寒道别,并感谢他这几天的帮助。 “听说过了日喀则,路就不好走了,几乎都是土路和泥石路。” 我握了握他的手,“路上小心。” “别担心。”韩寒笑了,“我可是拿过赛车冠军呢。” 韩寒挥挥手,便钻进车子。 “要好好拍电影啊!”韩寒的车子起动後,我朝车後大喊: “别光顾着和女孩子谈恋爱啊!” “师兄!”韩寒将头探出窗外喊:“这样也是一种执着啊!” 告别了韩寒後,我到贡觉林路上搭车回拉萨。 西藏的公车只是小巴,不是一般城市里常见的公车。 因为只有小巴才能在绵延几千公里的山路上行驶。 沿途见到几次阵阵白烟,通常在远处升起。 那叫“煨桑”,是西藏最普遍的祭祀活动,随着缕缕上升的白烟, 人们认为自己的身、语、意和愿望,已传递给神灵。 我也闭目祈祷,祈求能好好扮演这一世的角色。 下午四点左右回到拉萨,然後又到第一天来拉萨时所住的饭店。 安顿好行李後,直奔玛吉阿米。 “哇!”石康带着一壶青稞酒走近我,“几天不见了!” 我和石康便聊起这几天的所见所闻。 “原来蓝天刺白矛、枯柳披金衣是这意思。”石康似乎恍然大悟。 我说我的假期快结束了,不打算去珠穆朗玛峰,打算明天离开西藏。 石康说他这代理老板的身份今天也会结束,明天真正的老板会回来。 “明天我送你到机场吧。”石康说,“然後我也想去珠穆朗玛峰。” 这次西藏之行认识了一些新朋友,临别前夕有些不舍。 我和石康就在玛吉阿米内拍了几张照,留作纪念。 “啊?这……”我看着数位相机内的图档,说不出话。 石康将头凑过来一看,惊讶地说:“又是光圈!” “我还是去打印出来吧。”我们同时沉默一会後,石康终於开口。 那是我和石康站在挂满老照片的黄墙前的合影, 光圈出现在某张老照片上头。 这次的光圈只有一个,而且呈现金色, 和布达拉宫佛像壁画上的光圈明显不同。 我没跟石康再打20分钟内回来的赌,只是静静坐着等他。 石康将带有光圈的那张老照片影像裁剪下来,放大印成一张A4纸。 我们坐着琢磨一会,又站起身到墙前研究那张老照片有何特异之处? 甚至研究那张老照片的裱框。 结果都是一样,看不出奇特的地方。 石康拿起数位相机,用相同的角度往同样的地方拍了几张, 照片也都很正常。 “难道还要再去问大昭寺活佛吗?”我苦笑着。 “不好吧。”石康也苦笑,“再问下去,活佛便可兼职帮人分析灵异 照片了。” “问我吧。” 我和石康闻声转头,又是穿黑衣黑裤戴黑帽的神秘人蔡骏。 “你应该是懂得一个屁股。”石康说。 “什麽意思?”蔡骏问。 “懂个屁!”石康大声说。 蔡骏不理会石康,直接坐了下来,向我伸出手。 我将那张A4纸递给他。 “嗯……”蔡骏沉思一会,说:“我懂了。” “真的吗?”我很惊讶。 “没错。”蔡骏站起身,突然伸手指向我和石康的身後,说: “外星人!” 我和石康反射性回头,但什麽也没看到。 转头回来时,蔡骏已拿走那张纸并跑到楼梯口。 “混蛋!”石康大骂。 “我不是混蛋,我是神秘人蔡骏。”蔡骏跑下楼,边跑边说: “我去问大昭寺活佛。” 晚饭时分快到了,石康说今晚乾脆让他请吃饭。 盛情难却之下,我便留下来吃晚饭。 菜很丰盛,我对牛肉饼和香浓的犁牛酸奶留下深刻的印象。 吃过饭後,正准备告辞时,蔡骏又突然出现在楼梯口。 “活佛见到我了。”蔡骏说。 “说反了吧。”石康说。 “我没说反。”蔡骏说,“我没见到活佛,但活佛见到了我。” “什麽意思?”我听不太懂。 原来蔡骏跑进大昭寺内,在佛祖等身像前拼命磕长头。 可能是因为他嘴里咬着纸,喘不过气;也可能是他磕头太用力, 磕了一会头後,他便晕过去了。 等他醒来後,身旁站了位喇嘛,喇嘛说活佛刚好经过看见昏倒的他, 也看见他嘴里咬的纸。 活佛除了帮他灌顶外,还说了一句话。 “哪句话?”石康问。 “喇嘛把活佛的话翻成汉语,写在一张纸条上给我。”蔡骏说。 “纸条呢?”石康问。 蔡骏没回答,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 “看镖!”蔡骏突然说。 只见一团东西朝我和石康飞过来,我反射性闪开。 “唉唷!”石康惨叫一声。 我见到那团东西躺在地上,弯腰捡了起来。 那是一张揉成团的纸条包裹着一颗小石头。 “是鸡血石吗?” 我看见石头上的红色部位,便用手指擦了擦,颜色竟然掉了。 “啊?”我吓了一跳,“是血耶!” “混蛋!”石康右手摸了摸後脑杓,然後看看手心, “我流血了!” 蔡骏又溜掉了,石康不断咒骂着。 我摊开纸条,纸条上写着:巴松错中错。 “巴松错中错这句,让你想到什麽?”我问。 “好痛。”石康回答。 我等石康擦拭好伤口,简单上点药,再一起研究巴松错中错。 我知道“错”在藏语是湖的意思,那麽错中错呢?湖中湖吗? 这不合道理啊。 “我知道巴松错,那是俗称红教的宁玛派圣湖。”石康说, “但错中错我也搞不懂。” 石康果然也不懂,我们又陷入沉思。 “不如明天我们去趟巴松错吧。”石康说。 “远吗?”我问。 “距离拉萨300多公里,开车的话要六个钟头。” “这……” 原本打算明天离开西藏,但又很想知道巴松错中错到底是什麽? “别执着了。”石康说,“多待一天再走吧。” “说得对。”我笑了笑。 “我也要去。”蔡骏又出现在楼梯口。 “你还敢来!” 石康像只猛兽冲了过去,蔡骏闪得也快,两人的身影迅速消失。 过了一会,石康才回来。 “混蛋,跑得真快。” 石康喘口气後,说他明天一早会开车到饭店接我。 约好了时间,我便离开玛吉阿米。 隔天一早,天还没亮,我们便出发前往巴松错。 为了节省时间,石康带了些糌粑、犁牛肉乾和酥油茶在车上, 中餐不打算下车找餐馆吃。 旅途很顺利,下午一点半左右就到达巴松错。 我们踏着地上的积雪沿着湖边走,湖畔原始森林密布。 我很惊讶巴松错的湖水可以如此幽深乾净。 湖水清澈见底,四周山峰倒映其中,像是世外仙境。 如果你够无聊,原地倒立也能看见相同的景象。 我在一处石堆旁停下脚步。 “那是玛尼堆。”石康说。 这些石头上虽然没有刻写任何文字和图像, 但当它们被堆成金字塔形状後,便开始与众不同,彷佛充满灵气。 “玛尼堆中的每一颗石头,都代表一个藏人纯净而虔诚的心。” 石康从地上随手捡起一颗石头,先将石头贴在额头虔诚默诵祈祷词, 然後把这颗石头安放在玛尼堆上。 “你可以绕着玛尼堆转三圈,这会给你带来安慰。”石康说。 我顺时针绕着玛尼堆转三圈,转完後觉得自己就像巴松错的湖水, 内心清澈而且平静。 然後我在远处树林中隐约看见屋角,像是寺庙的殿檐。 走近一看,发觉是座小岛,而且还有浮桥与陆地相连。 夏季水位高时,小岛的样子应该很明显,或许得搭船才能到岛上; 但冬季水位降低,小岛几乎快与陆地相连,浮桥只约20公尺长。 远远望去,很容易误以为这小岛是湖边陆地的一部份。 我和石康二话不说,走上浮桥到了小岛。 岛上有些奇岩怪树,还有一棵桃树和松树长在一起的“桃抱松”。 走没多久便豁然开朗,看见一座寺庙。 这是宁玛派古寺,大门左右两侧各有男、女生殖器半身人形木雕。 这间寺庙很小,主要供奉宁玛派始祖——莲花生大师。 这尊莲花生大师佛像很特殊,造型非常凶恶,像愤怒的鬼怪。 传说莲花生大师为了普度众生,具有八种变相,即莲师八变。 这尊佛像应该是其中的忿怒金刚像。 寺内昏黄的灯光下,眼前突然矗立此一忿怒金刚,心头不禁一惊。 这样也好,如果我有心魔,魔障或许可以被驱除。 走出寺外,举起相机拍下这座寺庙的外观。 拍完後,检视一下图档,我竟然又在寺庙上的蓝天看到光圈。 先是惊讶,继而感到一阵熟悉。 我想起来了,考完大学联考准备填志愿的那个午後, 我在窗外天空看到的像光又像影的东西,就是这种光圈。 “扎西德勒。” 我闻声抬头,只见一位年约60岁身着红衣的喇嘛站在我面前。 他头上还戴着一顶御寒用的白色毛帽。 “扎西德勒。”我双手合十。 “你从城市里来?”喇嘛问。 “嗯。”我点点头。 “你觉得城市和西藏有何不同?” “在城市,路是宽广的,但视野狭窄。”我回答, “在西藏,路是狭窄的,但视野辽阔。” “拍出佛寺的美了吗?”他又问。 “佛寺的美,根本拍不出。”我摇摇头, “因为佛寺的美,不在外观。” 他点点头,又问:“天堂与地狱的间隔有多远?” “只在一念。”虽然纳闷他这麽问,但我还是恭敬地回答: “因为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他终於露出微笑,说:“欢迎来到千年古刹——错宗寺。” 这间寺庙叫错宗寺? 原来巴松错中错不是指湖中湖,而是巴松错湖中的错宗寺! 第八节 遇见自己 我由於震惊,半晌说不出话来。 “错宗寺建於唐代末年,已经有一千多年历史。”喇嘛说, “你很惊讶错宗寺的历史竟有这麽多年吗?” “不,我并非对错宗寺的历史感到惊讶。”我回过神,说: “而是因为巴松错中错。” “巴松错中错?” 我没细想,直接告诉他我收到巴松错中错这讯息的源由。 甚至还说了蓝天刺白矛、枯柳披金衣的故事, 这让我体会到这一世当个水利工程师是有特殊意义的。 “你着相了。”喇嘛听完後,说。 “着相?”我很纳闷。 “嗯。”他点点头,“着相就是魔,离相才是佛。” “啊?” “可以让我看相片吗?”他问。 我立刻把夹在台胞证那张布达拉宫佛像壁画的照片递给他。 “光圈在这,有两个。”我用手指指着佛像下巴的位置, “大昭寺活佛说,每个光圈代表一尊佛菩萨。” “光圈在哪呢?”他说,“我没看见。” “明明就在这啊。”我又指了一次。 “还是没看见。”他说。 我很惊讶,楞在当地不知所措。 “心在菩萨,即成菩萨。心在佛,就成佛。”他微微一笑, “佛菩萨只在心中,怎麽会在相片里呢?” 我嘴唇微张,好像明白了什麽,又好像搞混了什麽。 “佛菩萨都是慈悲的,如果佛菩萨与自己有缘,要生欢喜心,而不是 起执着心与妄想心。佛家讲求清净平等,有分别心就不平等,起了 执着心或妄想心,便不清净了。” “是。”我双手合十,“我知道了。” “上说五蕴皆空,将一切视为空,却不执着於空。到最後连 “空”都要放下。”他微微一笑,接着说: “这也就是《金刚经》上所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我大梦初醒,不禁脱口而出: “师父,我懂了。” “藏人的生死观很豁达,生和死就像屋子里和屋子外一样,虽处不同 空间,却在同一世界。所谓的生死其实只是由屋内走到屋外,或由 屋外走进屋内而已,不需要大惊小怪。” “嗯。”我点点头,表示理解。 “在轮回的过程中,或许在某一世、某间佛寺,我们曾经一起诵经、 一同礼佛,而且你还是引导我的师兄。”他微微一笑,接着说: “所以,师父也是空。” 喇嘛说完後,点点头便走了。 “扎西德勒。”他走了几步,转过身,意味深长地说: “师兄,好久不见。” 我突然有些激动,眼眶微微发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凝视我一会,笑了笑後又转身离开。 “这喇嘛好怪。”石康走近我身旁。 “嗯?”我回过神。 “他说的佛法好像是显宗,不像红教的密宗。” “什麽是显宗?什麽又是密宗?”我笑了笑,接着说: “石兄,你不仅执着,还起了分别心呢。” 石康哈哈大笑,拍了拍我肩膀。 既然谜底已经解开,而且回拉萨还有一大段路,我们便离开巴松错。 回程的路上,我和石康的心情都很轻松,感觉车子也变轻了。 石康放了卷CD,里头有首《姑娘#8231;曲吉卓玛》。 姑娘曲吉卓玛 姑娘曲吉卓玛 你就像莲花般的纯净 你就像度母般的善良 你为爱来过这个世界 你不曾来到我身旁 天完全黑了,星星在夜空闪亮着,离拉萨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石康说饿了,车上还剩些糌粑和犁牛肉乾可以将就着吃,便停下车。 “这保温瓶不错。”石康笑说,“酥油茶还是热的。” 我们坐在路旁,在灿烂的星空下吃晚餐。 “回台湾後,你就见不着这样美丽的星空了。”石康说。 “是啊。”我叹口气。 “你执着了。” “是啊。”我哈哈大笑。 晚上十点左右回到拉萨,石康送我回饭店。 “你运气真好,电才刚来。”柜台的藏族姑娘笑着说: “你不用再说唵嘛呢叭咪吽了。” “那麽今晚不用受冻了。”我笑了笑。 我和这位藏族姑娘简单聊了几句,她说她叫卓玛。 “真巧,我刚刚才听了一首叫《姑娘#8231;曲吉卓玛》的歌。”我笑说: “这首歌的主角是你吗?” “你试试到街上大喊一声:卓玛!”她笑得很开心, “准保很多藏族姑娘会回头。” “喔?” 她解释说,藏语“卓玛”的意思是“度母”。 藏传佛教中观世音菩萨的化身很多,度母是他化身的救苦救难本尊。 度母共二十一个法相,即二十一度母,最常见的是绿度母和白度母。 度母在藏地被百姓普遍敬仰,也是藏人心目中最亲近信众的女菩萨。 “所以藏族姑娘常以“卓玛”命名。” “原来如此。”我说,“那麽台湾女孩常以阿花命名。” “阿花?” “台湾人常用鲜花供佛,其实这鲜花并不是让佛菩萨看的,而是提醒 自己。因为开花结果,花是提醒自己因果的存在,要种善因,才得 善果。所以台湾女孩常叫阿花。” “你是认真的?还是说笑?” “你执着了。”我说。 “明天离开西藏?”卓玛问。 “嗯。”我点点头。 “明天12月31,你回去得搭三班飞机,到台湾时应该是元旦凌晨。” 卓玛说,“刚好是一个新的开始。” “是啊。”我笑了笑,“真巧。” 我道了声晚安,准备回到房间。卓玛又在背後说: “这次西藏之行,你会以为自己做了一个梦,而且在梦中找到真我, 从此得到新生。” 我转身看见卓玛的表情,很祥和,像低眉的菩萨。 “你不是姑娘卓玛。”我双手合十,“你是度母卓玛。” 回到房间,我打了通电话给饶雪漫,说我明天要离开西藏。 饶雪漫说她的旅游团明天也要离开,她可以顺路送我到机场。 我请她帮我处理机位的问题,她说没问题。 挂上电话,我开始收拾行李。 收拾完後躺在床上,仔细品味这八天在雪域高原所发生的点滴。 隔天早上,拉着行李在饭店大厅候着。 石康先到,带来两盒尼木藏香送我。 “这是好东西。”石康笑了。 “你还要到珠穆朗玛峰,希望金刚结可以保佑你一路平安。” 我把一直挂在身上的哈达给了石康。 车子来了,卓玛朝我挥挥手,并说:“唵嘛呢叭咪吽。” “这是六字真言喔。” “你执着了。”卓玛笑了。 我也笑了起来,挥挥手跟她说声再见。 石康坚持上车送我最後一程。 “别执着了。”我说。 “你也别执着不要我送。”石康说。 “你上车的话,要收钱。”饶雪漫告诉石康。 “我顿悟了。”石康笑了笑,拍拍我肩膀,“一路平安,再见。” 车子起动後,饶雪漫坐在我身旁。 “你确定你不用去珠穆朗玛峰?”她问。 “嗯。”我很肯定,“我要回台湾,不去珠穆朗玛峰了。” “为什麽不去?”她似乎很疑惑。 “为什麽要去?”我倒是笑了笑。 “你找到自己了?”她又问。 “算是吧。”我说,“而且我从此不再迷失,所以也不需要寻找。” “真的吗?” “你执着了。”我笑了笑。 “恭喜你。”饶雪漫说,“你确实不用再到珠穆朗玛峰了。” “可是我还不知道七喜是谁?” “别执着了。”她说,“你知道自己是谁就够了。” “我可不可以再执着最後一次?” “嗯?” “让七喜再帮我付回台湾的机票钱吧。” “这不叫执着!”她大声说:“这叫得寸进尺!” “说说而已。”我笑了笑。 到了拉萨贡嘎机场,饶雪漫拿出一张纸要递给我。 我说等等,然後先戴上手套再接过。 我猜的没错,果然是藏纸。 字条上面写着: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诵经的真言 那一月 我转动所有的转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不为修来世 只为在途中与你相遇 ——仓央嘉措 ~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