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蚂蚁看海的少年》 序言 少年和兔子 吴洋忠/文 给这本书写序,是件相当艰巨的任务:当然,我不是说书里的小说艰难晦涩使我感到为难,而恰恰相反的是,正是小说那童话般的气质使我感到棘手。因为,我从来都是一个善于消化枯燥文字、艰涩思想及复杂结构的小说的人,而面对简洁纯净的文字时,我的言语能力经常显得苍白无能。 读完整本小说集,你会发现(也许是巧合,也许是作者们串通一气),书里的十篇小说,都围绕“少年”这一原点,从不同角度对“少年”进行曲解、辨析和诠释。在这片少年领地里,构成人生的种种元素都已初见端倪,暴露着它们对人生微妙的破坏和建构作用。为此,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正是少年这一截轻微的颠簸路,我们才得以发育和成长,最终走出少年(某一天,由于背负了过度的忧郁与记忆后,我们开始去叙述往事或者重写过去之时,也正是少年时期结束之时)。 李傻傻的聪明从来都是适可而止。 这种聪明犹如文中拍巴掌的孩子,在被别人讥笑笑的时候,其实,他洞悉世间物事的一切真相(此类形象如等等里举不胜举),暗自窃笑他人的无知。此外,当付小微被搁置于少年和学生时代以及湘土地上时,他的无知和懵懂增添了乡村少年意想世界的厚度,为此,小说得以快速繁衍和膨胀,逐渐接近了思想。当思想和厚度都不缺时,物质可能立面发展而忽视了横向扩张的必要,山高为峰,山扩为脉:银币的两面,总是优劣共存:李傻傻始终不渝扎根乡土写作获得和失去为同一过程。 《吉诺的跳马》依然是一个理想主义版本:家庭、青春、爱情、暧昧带来的暴力及死亡,摸棱两可的阴谋(在此,插入一句题外话,如张悦然这样的作者,在同龄人中已属较成熟的作者,但是,理想主义和无节制的青春意想依然是小说的主要内容,理想对于人生的意义绝对跟小说相反,理想注意气质从来都对小说作者无益:要么你成为诗人甚至是史诗作者,要么文字瘫软)。青春世界总是单纯而复杂,感情初见端倪时,它幼弱而纯洁,当它成长和繁复最后抵达嫉妒是深渊时,阴谋便开始了:吉诺和男人的故事,是场骗局还是巧合?我们谁也无法断定。但是,小说中两位主角性格及人生遭遇家庭背景的极度相似,决定着后来故事的发生。张悦然懂得如何玩弄技巧,也懂得如何的揪住读者的骗子将读者拉着走。问题就出在这里,过于自信往往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小说越来越像童话--至此故事被损伤,变得孱弱、不可信和难于被接受。 很庆幸,终于看到了一幅乡村风情画。 风情画从来都是表面清新、飘逸,而实际里如书法上的飞白留空,有着更多的内容被隐藏在了后边。(好些朋友都夸奖过李黎,在此,我不想重蹈覆辙。)细读来,这个小说又如小品笔记,带着民间浓烈的戏谑:在戏谑中透出事实残酷、乡人的无知与恶作剧般的存在状态。而仔细一想,你会发现里边的人都那么弱势,是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值得怜悯——这是该小说散发出的最浓烈的气息。 热恋中的人,尤其是初恋的孩子,他们总相信一切皆为命中注定,他们相信,彼此的相遇、相爱都是注定的。在《Fall U》里;曾尹郁试图对“缘分”进行梳妆和打扮,创造(为主人公也为你为我这样的读者)一个童话世界。但是,当女主角突然从爱情里消失后,作者才意识到,他所遭遇的,是童话掩盖下的悲剧。爱情的激情也骤然间幻化成了怀念与悔恨。 初恋都是发端于幻想,又结束于幻想的破灭。这样沉重的打击,往往会给少年的心理蒙上厚厚的阴影,变得异常敏感。因为敏感,恐惧就成了我们心里的寄居蟹。关于恐惧,毫无疑问,我们大家都曾经历过。身体变化带来的恐惧,学习压力带来的恐惧,家庭纠纷带来的恐惧,环境变化带来的恐惧,都将触动我们小小的心灵。对于敏感和眼光敏锐的少年,在将来的某一天这一切都必将成为丰富的艺术源泉。 因爱情而起的恐惧,肯定是最叫人难受,也最叫人难忘。尤其是因初恋而起的惶恐。经过初恋初潮期后,站在小径分岔处,爱情将面临不同的选择。有如博尔赫斯老先生曾描摹过的那样,不同的选择,将导致不同的命运,这一切都是宿命!在刘童的《孤单西海岸》里,感情是以完全不同于《Fall U》的形式悄悄登上了场: ——外界威胁带来的恐惧:西对偏僻海镇的丁香爱如海深,但是当他获得了丁香的爱并带她进入城市之后,他的感情突然给抛进了一个怪圈。以城市作为宏大背景支撑的文明对海镇文明的强大冲击:森打败了西,并卷走了丁香对他的爱。感情在诱惑和更高级事物面前(可谓是当下人在感情上受到的最大威胁),总是那么脆弱而卑劣,总是热衷于全线溃退与降伏。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说说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在川中丘陵地带,山多,不高,大多在海平面以上400到500米,相对高度不到一百。山主要分两种类型,以砂土为主和以石岩为主的。砂土为主的山都给开发出来,种了庄稼,春末夏初收割小麦种棉花,玉米,大豆,还种点红薯,山坡里播下南瓜籽儿,秋天收过棉花种小麦,种油菜,豌豆。而石岩为主的山则略为不同,比前者多石,多崖,被开垦种植的土地也相对少一些,树木多,有针叶松,红色,棕榈树,桑树,马桑,桐树等等,其中柏树和苦檀树所占比重大。一年四季,青葱茂密,带着原始森林的葱郁气息。我家所处的地区属于前一种,也就是说,农业耕作极其重要。土地划分下来后,大多数坡地都给人开垦出来播下豌豆,撒下小麦,或者种上别的农作物。只剩下很少的贫瘠的长不出庄稼的坡地生杂草。羊啊,牛啊都去了,摇着尾巴,吃的吃,啃的啃。 我们说《Fall U》述说的是缘分、怀念、悔恨三者的起承转合;《深处种花人》写到了少年崇拜和感激心理;《孤单西海岸》写的是恐惧的产生。辛唐米娜深知炫耀的坏处。在面对纷至沓来的记忆时,《关键词》要成熟和从容许多,无论在小说还是人生中,从容都是一种境界。辛唐米娜以其独特的词条,对少年往事及记忆逐条分理,漫溢着散文的随意与洒脱,又巧妙地给故事注入了诗的韵律。 这一方式,在后来刘昂的小说里,同样得到了良好的利用。并且在文体上,刘昂在辛唐米娜的基础上,尝试了多样性。其实,形式对于文字的重要性,永远都只能屈居于内容之后称亚。正因为如此,唐颂的小说《最后的审判》,使我的视野突然广阔起来:他竟另劈蹊径写到了友谊! 孩子的友谊,大都建立在某个合谋行为之上。我和狗蛋的友谊,却是个另类,他们相互攻击又若即若离且合谋。这两个孩子在恶作剧般的玩闹中,不经意地就发现了很难为人知的生活不可告人的那一面:死去的人活了过来,活着的人即将死去。当父亲的真实面目暴露无余后,狗蛋失踪了,再也没有人见过他,再后来,他爷爷也死了,死于急血攻心。 在《飞往上海的班机》上,吴藏花清晰地写道:“我承认这是一种病态的偏执,然而对此我还是沉迷不已。尽管其实大部分北京女孩儿的声音并不好听,有的更是嘶哑,可我就是这么不能自拔,就像有人喜欢脚小的女孩儿,有人喜欢脖子细弱的女孩儿,也有人喜欢眼睛大或者眼睛小,睫毛长或者睫毛短,长腿或者细腰的女孩儿,而我,天生就是喜欢说得一口既不过分咄咄逼人,也不生硬呆板如同普通话的北京腔的女孩儿。”从北京到上海,地点上的迁移,在这个小说,却被巧妙地转化成了故事延伸的手段和小说结构:喜欢北京女孩——尝试着跟上海女孩媾和——媾和失败回到北京和遗忘上海之行:这跟起点即终点说不谋而合。 孩子,总是软弱的,在异地的受挫后,他们最终都会义无返顾地选择回到原地回到家里。孩子的软弱都或多或少地幼稚和无助,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增强对这种软弱和彷徨给予无限的理解和宽容。刚才我粗略地写到了我的家乡,现在,我将向你说说我养兔子的事情: 我一直很懒惰,属于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即使是今天我还吃我老娘煮的饭,懒于动手。要是她不在,我就不吃或者随便吃点什么哄哄肚皮。我只十一岁那年养过一次,兔子的数目算不上多,一共七只,还是用压岁钱和我妹妹合伙买的。所以,分摊下来,我只养过三只半兔子。即使按照它们的体重来算也不过我一条胳膊的重量:大约14斤。正月初七从人家家里抱回来。正月初八我就开始了我的养兔生涯。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是,碾碎14颗开胃片,7颗维生素,把它俩和匀了,撒到搪瓷碗里嫩黄色的玉米面上,再用筷子搅拌(一只手往碗里倒生水,一只手捏筷子搅拌,和一般人家和面差不多)。和出来的面不要太干,也不能太湿,恰好和成豌豆粒般大小的颗粒就行了。它们喜欢吃这个。而它们中午晚上的待遇则是青草。草都是上一天下午等露水干尽后从小麦地或者豌豆地里打来的。主要是一些浆汁藤草。晚上和中午一样。所以,后两顿它们看我的眼神和早晨明显一样。早晨眼睛是清澈的,而中午的有点浑浊,像小溪里扔进一颗石头。不到一个月,我记得那时刚开学不久,它们都长成了大兔子,最重的有四斤多,轻一点的也有三斤七八两,最小的那只刚好三斤,秤杆还翘的不是很高。这时候出事了点小事,也许以后我再没养过兔子也与下边的叙述有关。 逃跑只是为了再次被囚禁:“回到北京”,一可看做是回到母体,二可解做主动请求被再次囚禁:回归等同于囚禁之悖论跟花小狸小说《走出梨花落》里传达出的声音有异曲同工之妙:“或许,梨花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道难解的咒”。梨花落的禁忌,在孩子那里相反地却蛊惑着她们靠近禁忌,而不是远离。当离禁忌越近,冲破禁忌的可能就越大,同时你被禁忌所伤害的可能性也在同等增加。 当窥视到生活的真实(窥视到母亲跟人偷情,父亲被人陷害),她不但没去阻止事情的恶化,反而扮演起了推波助澜的角色(我们可以说这是年少的懵懂,但是更应认为这是恶作剧使然)她扮演起了母亲的情人的情人的角色,报复了母亲,将自己抛进了欲望和情感的旋涡中,从仇恨和围剿的罅隙里逃跑了出来,然而事实上,经过数日的艰辛跋涉,他们俩抬眼望去,看到的依然是梨花落纷纷扬扬的梨花。 《走出梨花落》这个标题乍看上去是简单的谓宾句,而细读小说,你会发现,句子背后还传达出了强烈的叛逆、逃跑和冲破樊篱的意味。渐渐地,因果轮回、乱伦、神秘等等比较概念化的元素在小说里接踵苏醒和繁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作者有意为之还是偶然。其次,在小说结构上,《走出梨花落》在该书里最独具特色和个性,旋涡状,使人眩晕,使人想到曾风靡一时的孤独的村庄。 后来,我的兔子都遭遇了不幸: 长大后的兔子有点精力过剩,它们的儿童多动症发生在青年时期,也不知道是不是青春期的骚动。它们吃光它们的青草(不能随它们吃,要不然它们会拉肚子),就开始啃笼子。笼子是三指宽的竹条钉做的。不到几日,宽宽的竹条全变成了筷子。到这个时候(它们真的很聪明),停止了疯狂的进食活动,跳出笼子。有的兔子跳到柴屋里,在柴禾之间打洞,洞一个接一个地被它们挖成,一个连一个,形成网络;有的跳进卧室,在床底下打洞,在墙脚跟上凿出一块块窟窿;幸运的是没有上我的床的;剩下的是一帮懒家伙,它们跑到晒坝里,倒在地上,让阳春三月懒洋洋的阳光,照射自己身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狗也在那里晒太阳,杀手和弱小都有了,于是就产生了屠杀。起初,狗不知道兔子是好惹的,对兔子不停蠕动的三瓣嘴儿敬而远之,后来,它渐渐的靠近兔子,伸出爪子摸它们的鼻子,玩它们的尾巴,触它们的耳朵,它们的耳朵怪好看,长长的,透明的耳朵因为阳光照射的缘故变成略带红色的玩意,里边树桠状的血管清晰可见。再后来,狗就按住了兔子的腰。兔子尖叫起来,一些兔子逃回去,一些则遭了殃。发展到后来,狗居然跳进笼子把兔子全赶出来,在屋子里玩猫捉老鼠的游戏。那一笼兔子衰竭和灭亡比它们的兴旺还快。狗咬死了三只兔子。给我狠狠揍一顿后,它不再咬它们。而是跳进笼子把兔子全赶出来,在屋子里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游戏过程中累死了两只,一只兔子因为跑不过狗,一头扎在墙上,索性来了个自杀。后来仅剩的一只兔子因为孤独绝食而死。绝食的具体原因不大清楚。那是一笼衰竭和灭亡比兴旺还快的兔子。 我已经说完了我的兔子,在延续少年情节的同时,他们有意和无意对少年进行了最后的审视,变相地将少年情节推上了断头台。一个时期的开始总是以一个时期的结束作为代价,而我们的成长,更是这样:尽管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扁平化,但是感情依然沉重如初。所以,这本充满了童话意味又肆意涂写生活残酷的小说集的出现,就好像我的兔子在经历了种族繁盛之后,遭遇狗赠送给他们的意想不到的灭顶之灾种族灭绝一样,令人瞠目结舌刮目相望。 2005年3月14日于成都 一个拍巴掌的男孩——李傻傻 <i>李傻傻,原名蒲荔子,生于1981年,湖南隆回人。现供职于南方某报社。著有长篇小说《红X》和散文集《被当作鬼的人》。</i> 我的真名叫付小微。我是付竹海的儿子。 我喜欢手,及长长的椭圆的指甲,及所有与手有关的动作。比如拍手。拍手的时候,别人当然也拍,别人不拍了,我还拍。大家老以为我这孩子有毛病,其实我只是手掌痒而已。 走路的时候,我也曾啪啪啪地拍手,脚下就顺着拍子一跳一跳像只懂音乐的袋鼠。我娘关心她儿子,教给我一个看似不错的防止拍手的办法。她让我搓手,说搓完了,就不想拍巴掌了。她没想到我越搓越痒,所以这个办法实际上是行不通的,但娘书读得少,我就不怪她了。 而在我所有叙述过的故事中,娘只解开过我这一个烦结,而且不大成功。大多数时候,娘恨我,恨我不是个女孩。 要是我是她的女儿,就会跟她学做鞋垫,做布鞋,缝衣服,学她所有的本事;还可以帮她做饭,洗衣服,喂猪,帮她做所有的家务活。娘成天叹气,故意起得很迟,不做饭,使我迟到挨骂。老师到家里来,她只说我不肯起床上学,而这种时候我一般在赶牛回家的路上。要不然我会让娘无话可说,因为我想我已经上小学了,而且我嗓门比娘大。 有一次娘又说我的坏话。我那天让牛比平时多吃了一个钟头露水草,娘说牛吃了露水草就会格外肥,我那么傻,听话照办了。我回来时天都黑了,灯火都燃了。我走到门口时,听到娘声音真恐怖,像黑夜一样重,一句有几斤重一样抛到门外来;窗格子上灯光被碎尸,碎尸后的灯光打在我身上,我被露水打湿的脏头发就像糊上了血。我听到我的亲娘说付竹海你看见你崽干什么了吗?他不要脸我还要脸,你不要脸我还要脸,你们两个不要脸我还要脸。他跟人家妹子家在一块耍你看见了吗?老崽子小崽子没一个正经,他回来,讲实话,就算了,不讲实话,我做一次打!还要穿什么灯心绒去看牛,小崽子还要讲衣衫,还不穿花衣衫去,穿花衣衫又有什么要紧?她妹妹不是整天穿着吗?也没见少了块肉呀……娘这时听到了我低低一声巴掌响,娘就喊鬼崽崽你还不进来,什么时间了,人丢走倒好牛还要背犁呢。我挨进门,瘦小的身子比那声巴掌更瘦小一点。娘放下手中正在缝的花衣服,扯过爹手里还用着的抹脚布,抢过我的头,开始揉,两下把头发揉成我在小学三年级掏过的唯一一个鸟窠。我搓着手,不敢拍手,一边搓一边说,娘,我不穿花衣衫。 娘尤其狠我动不动就拍巴掌。她宁愿一天给我一只瓷碗打也不想听见我啪啪啪啪的巴掌声音。娘认为我这样下去不行,带我到桃花坪一个老中医那里去看。老中医翻起我的左手看了又看,我痒得不行突然右手就急匆匆地去和左手会合,啪地打在老中医很干净的手背上。没有办法,没有办法,没有办法,老中医把头摇到左边又晃到右边。他的老花镜我很感兴趣,里面我的头好象转来转去,后来我根据这次的经历,在戴上近视眼睛时,偷看过刘子子,以及别的不计其数的女士。 罗嗦得太多啦。等我考上县城高中,娘用我穿过的一条布裙子给我缝了条短裤。那条裙子是蓝白相间格子布,摸起来糙手,看起来糙眼。娘把它同其他衣衫一起放进木箱子。我看到那条短裤就要进入箱子了,我拍了一下巴掌。 娘转头看看我,说你喜欢是吧?我知道这布好穿,不磨肉,不会让那里不舒服,你三年就穿这一条得了。 收完所有东西,娘竟然也拍了一下巴掌,说,哎呀,那件红颜色的花衣服到哪里去了呢? 我问,娘,爹呢?我拍一下木箱子,它发出很好听的声音,我想这是因为它大而实的缘故。 娘说,他呀?他呀,我哪知道他呀。你一个去学校吧。钱包好了,在那条短裤里。到高中可别拍巴掌了。该拍的时候才拍。不该拍的时候不要拍。要是不该拍的时候也拍,那就太没有长进啦。 娘就叮咛了这句。我本来以为她会让我勤洗澡,勤换衣,好好学习什么的,但是娘说完这句就转身剁她永远也剁不完的猪草去了。“嘭。嘭。嘭。”剁猪草的声音原比巴掌声音更响。我满脸杀气想到茅房去闻一闻臭气,我想等完全闻完臭气回来,娘也许会想起另外一些话说说的。差不多就要闻见的时候,果然屋里娘“哎”了一声。卸下杀气折回屋里,我看到了血。 娘并不是叫我的。娘的右手半片指甲不见了。娘皱眉看我一眼,不说。我拍一下巴掌,跑到牛栏去找蜘蛛窠,那是止血的神药。 娘你小心一点。我看到娘就要痛得出泪了。眼泪快出来了。这一刻娘说不出的好看,这一刻我暗下决心要娶娘这样的女人。娘的美丽没有遗传给我,只遗传给我左撇子。她那双大眼睛,虽然老了,沉静了,我仍然妒忌她。我想我要是真是个女儿,或许可以更像娘。 小兰就有娘这样的眼。她的娘是村里另外一个顶好看的媳妇。娘说的和我一块耍的“妹子家”就是她。我喜欢我拍巴掌给她看,给她听,我就也喜欢她。我在与袋鼠告别很久之后,在娘把手指在我面前弄出第一道伤口那个晚上,告诉她,我就是一只懂音乐的袋鼠,我就是。 “袋鼠”这个词我在小学时就已读到,在说给小兰听时,我运用了无数种湘方言;湘方言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我并最早使用了普通话。小兰央我再走给她看,我就倒数第二次表演了一只懂音乐的袋鼠走路。表演完毕,小兰大叫,袋鼠!袋鼠!我说小兰你娘没我娘好看,你胸脯还没我胸脯高呢。 小兰偏头想了一想,说袋鼠,袋鼠。 她就是这么傻,从不知道拣些难听的话来骂。那时我已经从《露露》那样的小说里约略知道些男女之事,而小兰嘴唇也很好,我就拍拍巴掌,说:…… 我什么也没说。又拍了一巴掌。又拍一巴掌。我什么也没说。告别小兰,在娘的手指开始长痂的时候,我到了高中。学校就像村子一样大,房子比巢门上的柏树更高,有一种叫双杠的铁棍棍弥补了我不能再吊在歪脖子树上晃晃的缺憾。 李海清老师成了我班主任,他有个女儿叫李简衣。听到这名字时,我拍了一巴掌。她衣服一定很薄吧?前排刘子子告诉我这个名字时,我用湘西方言问她。刘子子真是个好人,她纯粹因为我拍巴掌就跟我说话。没有别的任何目的,我还看不出来?但是她的眼睛老看着你的眼,而且她眼睛又不大。她眼没小兰大,却比小兰聪明,我学来的那些漂亮话,一句也不敢说。 有一次,看见她一根红头发现了出来,我忍不住轻拍了一巴掌,伸出修长的手指,用光洁的指甲把它挑了出来。我告诉刘子子我如何优雅地清除了她一根头发。而且这些动作很快,快如风,刘子子绝对没有痛感,但是刘子子还是掉转头说,你是不是吃错药了?我却已经在对着阳光鉴赏那难得一见的红头发,我对她那句话百思不得其解。 除了小兰和刘子子,李老师也曾暗示过他喜欢我拍巴掌,我甚至敢说已经到了欣赏的程度。有两件事可以作证: (一)开学第一天,晚自习,自我介绍。同学的话都很漂亮,不用复述。轮到我,突然想起小兰最后那句骂我的话——袋鼠,袋鼠。我那么顺利,立即变回那只懂音乐的袋鼠。啪,啪,啪——蹦,嚓,嚓。我拍着巴掌,踩着久违节拍,仿佛又在演给小兰看,仿佛面前无数小兰的眼睛,你要我怎么说出我快乐呢?同学都笑起来,面前又无数小兰的唇和牙齿。他们都笑起来,我只得变回搓手。 另一个原因是我已经到了讲台。我说话了,满腔豪气但声音不大。我记得电影中每到紧急关头,音乐与人声必定低沉,甚至静寂呢。 说大一点,让大家了解你。李老师说话。李海清老师的声音比笑容更好。 我说好,就又说了一遍。刘子子这个小姑娘朝我伸出可怕的舌头。我突然像受了侮辱,我不能忍受那块舌头,我大吼一声:“裤小哎!” 他们都笑翻了。他们都笑什么呀?我心里的电影已经到了千钧一发时刻,这时英雄往往一跃而起,全力一搏。正如俗话所说,高手拼剑之时,长剑光芒互错,空气之幕一触即裂。突然两声长啸一飞冲天,两股剑气哗啦哗啦,两个人啊呀啊呀。 他们都笑翻了。他们笑什么呀?刘子子伏在桌上,哭起来,肩膀拱动。 我拍着巴掌回到位子上,才发现所有的人原来都在笑,包括刘子子。啊,没有一个人为我即将死去的高手哭一哭。刘子子也不懂得我,她朝我吐出猩红舌头时,我还以为她感应到了我心里即将上演的剑气贯虹、碧血横飞。 (二)高二下期,一个星期天第八节课,班会课。传闻学校要在高三分快慢班,班长跳上讲台喊不能分不能分。然后他从刘子子抄歌的本子上扯下一张,不,两张,说我们来集体签名,划破纸最好,说我们要他们看,我们是有力量的。说完这句话他振臂一呼,振臂一呼之后他前上抓起桌上的铅笔“哗哗哗”签上自己名字。陆续有别人签了。我拍一下巴掌,声音闷闷,不是吉兆,但我也认为不能分不能分,就跑上去“嚓嚓嚓”签上三个大字:蒲小微。 后来,请你相信是校长看到了这张纸。这个第八节课,李海清老师不等上课就开始讲话了。上课铃响时,李海清吓了一跳,他因为下课了。这时本文的主人公刚好提着裤子从厕所回来。 “裤小哎,你反对分快慢班,是吧?”我没有想到老师会攻其不备,他为什么要朝我小腹部位偷看一眼?我搓着手回到座位,四下看看弟兄们,还有刘子子,他们都把手夹在两个膝盖里,生怕手会自己跑上来。 李海清老师说不同意分快慢班的同学请举手。 我搓手。我四下看看弟兄们,还有刘子子,他们都把手夹在两个膝盖里,生怕那手会自己跑上来。 我搓手,在膝盖以上桌面以下曲着两只手掌“扑”地拍一下,声音闷闷,不是吉兆。又拍一下,还是“扑”,不是吉兆。忽然想起,负负得正,双重否定为肯定。数学法则让我举手。 放下,放下啊,裤下哎,刘子子朝我丢眼神。 我没有放下。我为什么要放下?这个小娘们不知道,她成绩那么差,分了班休想跟我一起了。 放下放下,裤小哎,李老师朝我作手势。 校长说不分了。校长说分起来挺没意思的。 这两件事我却不以为荣,反以为耻。第一,我把自己大名“付小微”用湘西方言念成“裤小哎”,大家笑了那么久。第二,我在匆忙上完厕所之后,忘记了顶重要的一件事:拉裤链。第三,刘子子没有同我一道战斗。第四,班长欺骗了我的感情。第五,李海清老师最后一次没有当众表扬我。 后来我又遇到无数种事情。我不知道我还会遇到多少,我不知道别人是否会同样遇到无数种事情,但毫无疑问每个人与我会有所不同。娘有一次把一页引火纸点燃时看到四个字:幼稚过失。娘一时兴起问我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地说给她听了。从此娘经常不说别的话,只说,你这个幼鸡过溪呀,你这个幼鸡过溪呀。我知道娘说的是幼稚过失。我说娘说得太好了,我比小兰聪明点,比刘子子傻点,正好是一个犯幼稚过失的小小叛逆。 这次和娘对话不久之后,我得出一个结论:蒲小微不具备一个正常人的素质,而且不是一个完全的人。但已经很迟,我把巴掌拍得再响也叫不回。 这个结论在1999年6月得出。也算一个实现得比较早的关于单个人的真理。有必要扼要说明其来龙去脉。追溯,追溯,无从追溯也要追溯,我的主人公最响地拍了一下巴掌,开始防止这成为他的一生之谜。 让我想想吧。1999年2月,真冷的一个月份。阳历X月X日,即阴历X月X日,我认识了第一个抽烟的女人。她还说自己会写小说。我见到她,看到了那风衣下面的温存。在体育场旱冰场里溜冰的时候,她滑过来抓过我的手。我们在一起滑冰像在滑翔。我没见过脸这么白手这么白的女人,况且她的指甲那么好看,我一见她,我知道自己会喜欢这个女人。我那时告诉她我十七岁上高三,她“波”地拍了一巴掌弯下那条后来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但是当时对我来说还充满神奇的腰笑得直不起来,她边笑边说早看出来了。她也拍巴掌?我更喜欢她。我不知道那是一个年轻活泼女子一般的习惯。她说你还嫩着呢,一会跟我走,姐姐教你一些,哈哈。她的笑并不使我轻松,我一下脸红,搓手,傻笑。散场后,走到一根熄灭的路灯下,她问:没见过女人吧,小弟弟。 我说怎么没见过见得多了每逢星期天我们就坐到电影院门口看女人谁是处女谁被干过一眼看穿。 我不知道怎么这个我愈来愈喜欢的女人又笑得那么厉害。不但笑得那么厉害,还“波”地又拍了一下巴掌,还弯下腰说小毛孩没见过就没见过你撒什么谎呢你。我回过神时,她的唇已到我耳边。我知道这个场景现在叙述起来好象不大真实,但是我记得当时我心里有一种异常温暖而柔和的火升起来,森森细细,均匀烧遍全身,仿佛月光在水里静静而不熄灭地燃。我以为她要吻我了,我做好了准备。在这之前我还没吻过女人或被吻过呢。但我已有间接经验。我略显慌张但绝不笨拙地把她一把揽过来,同时我却感到一股大力气把我推开。我直到今天也不清楚耳边的唇怎么会那样神奇的速度,她逼近和骤离。我只好拍一下巴掌后说既然这样那再见。因此到这个晚上我还是没有接过吻,当然娘吻我的,我一个也记不得了。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我不会在1999年7月6日回家,把脸伏在娘膝上睡着了。 那晚回到宿舍,我想着这个未遂之吻,毫无倦意。瞪着眼睛看一片月光打在窗子上,梦幻与神奇的蓝色在那里不停闪烁,我想到了刘子子,小兰。我马上就想到小兰好看的嘴,刘子子白皙的胳膊;小兰好看的眼,刘子子白皙的颈子。这时哪个脸很白手很白指甲很好看的女人的唇凑到我耳朵边的气息又在那地方游移,它并且试图游遍全身。我的心跳和呼吸以及血流速度突然不同寻常。手不慎触到两天前买的短裤,那里湿了一片不好估计的面积。我突然想起了娘。我想娘怎么把我生出来了,我怎么就长成了这么大个人,我以后会变成什么东西。四个女人被我先后不同地想到,我心里泛上一股难言的恶心感觉,而人们所说的那种罪恶感,我相信虽然我在那个深寂的寒夜里连拍了两下巴掌,也丝毫没从心里飘去。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我还不致于在1999年7月6日回家,伏在娘膝上睡着了。 X月X日晚上以后的几个星期天,我又去了几次溜冰场。远远地我看见脸很白手很白指甲很漂亮的女人跟几个长头发的年轻人几个光头的年轻人在一起抽烟打笑。那些烟雾使我想起X月X日晚上我看见的月光,以及床上发生的事情。她却并不看我。她已不看我了;我脸色白皙,双眼不如娘水灵但有爹的有神,头发很黑亮很飘柔。手指和她的一般无二,她竟不看我了。 我很犹豫,拍了一下巴掌,我犹豫但是毒毒地说,你竟不看我了。 一个没月亮的晚上,在一棵长得矮小的梧桐树下,我拦住了她。你可以猜想我要做什么。 选择这株梧桐树乃是因为它的矮小有利于抵消我的战惧。和她同行的几个男女,朝我阴笑贼笑几声便走过小梧桐树。她停了了来。她似笑非笑看着我.那时候路灯光覆我们身上,其他的人不停地动,不停喊她走,但没有谁抖落这些灯光;汽车头灯不时照亮我们,她的脸时明时暗。我尽量充分利用黑暗,与她平视一阵,但我他妈最终低下了头。没有说出一句话一个字我便像忏悔一样低下了头。我为什么要低下了头?我忏悔什么我自己把自己搞糊涂了。突然头顶就有了“砰”的一声响,是路灯被男男女女之中的一个扔石头打碎,他们一伙随之离开。那么快什么都黑了不见了,而十步之外,一个声音传来:马寅初先生说,中国人口太多,主要是因为农村没有电灯的缘故。 她一听这话就笑了。她笑什么呢?她还“波”地击了一下巴掌。我低头想跟着她笑,被忍住了;没有拍手,忘了搓手;脚有搓地的欲望,被忍住了。 我们就在那棵小梧桐树下,吻了对方。我现在叙述起来,已经没有任何激动。而当时也没有缠绵情调,没有适合调请的有情调的灯光,没有开口,就吻了对方。她的暗示适可而止,我的聪明也适可而止。两个人都有建筑师的精妙。于是我感到了她肩膀、的瘦弱。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瘦?她伏在我肩上,说更多的话,说很多很多的故事,听到精彩或别的什么地方我除了拍巴掌外无事可做。那些沉闷的声音如此沉重地敲了那一晚的门。我不止一次感到她的瘦弱,并很不适宜地再次想起刘子子丰腴的手臂。她告诉我她叫玖,我没有深究名字有什么深意,而问:怎么就让我亲了你呀? 这个问题问得多么直接,多么具有“小微风度”。 我叫玖。她又说了一遍,你晓不晓得?它是一种黑色的玉石。 事后我多次揣摩她这两个回答,想不甚清楚。很久以后我想起很久以前从书上看到:君子佩玉。哦我是个君子。 分别的时候,我们碰了一巴掌。我出左手,她也出左手,两个手掌就那么奇妙地发出声音。我第一次听到性别相异的手掌相碰的响声,比嘴唇相吮的声音更动听。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我就不会在1999年7月6日回家,伏在娘膝上睡着了。 如果要我写下这个日期,我就写下:公历1999年5月X日,星期天。我跟玖接吻后来在我看来不全是机械运动。我们牵手走在街上,我爱看着她烟瘾来了又不抽的样子。她牵着我的手指像拉着一个小孩。我们不时地停下来,在人们目光的河流中碰嘴唇。她是不在乎目光的女人,但是每一次她的嘴唇总让我赶到温暖,所以我犹豫地想她不是在做机械运动。5月X日我又一次到了她一百五十元一月租住的房子,又咬了她的耳垂。然后我躺在她身旁请她原谅:我像一个傻X一样拿出一张数学试卷来,黄冈中学五月份的模拟题。我得了76分,刚好过了一半。我没想到玖看也不看把试卷扔到枕头边,你知道她要是说些什么我会更好过。我不喜欢她这个动作,但是我没有说什么。 你看过女人吗?小毛孩。 我说我怎么没看过看得多了每逢星期天我们就坐到电影院门口看女人谁是处女谁被干过一眼看穿。 又是这句话。她燃了一根烟,那你看我是处女还是不是? ……你能帮忙想象是一堆什么东西堵在我心口吗?我肚子像吃得太饱一样难受。 想知道吗?她的眼睛低下去,移到那里。 …… 然后我们就抚摩。吮吸。把液体抹在胸前肩后。互相躺在对方身上。那晚。回想起来,是一片白色。一片白花花的迷象。白的肩背,白精液,因幸福、因兴奋而变出来的白眼睛。 除此以外是红色的温热的血。红色而散发着湿热的气味的血使我重历X月X日、在宿舍看见月光亲近窗子那日的恶心。甚至一想到这件事,我就想呕吐,想吐出一堆白花花的东西来。那是多么不好玩的一件事。 后来我想,我他妈一只燕子只能筑住在泥巢里。 现在请让我对你说一个真正的日子。1999年5月28日才是真正的日子。那天早晨被远道而来的阳光叫醒,许多事情已经结束,许多事情正在开始。我和玖在水边看了一天梳妆的花朵。花朵还在水边梳妆,我们回到学校。我上晚自习去了,玖在校园里抽烟,等我。 那晚我没有找到她。我想玖一定是等得不耐烦,在抽完那包白沙烟的最后一根后坐上了“漫漫游”回八里之外她的窝去了。第二天早上我敲着饭盒高高兴兴路过学校丁字楼时,发现政教处窗子外围了好多人,却没有声音。 我问做外面一个,做什么了? 一个女同学在里面,我也不大清楚。 我踮了脚尖去看,目光撞在一个女人扬起的下巴上。那个女人就是玖。提着饭盒我冲到政教处门口,我除了把门撞开,不能有别的什么反应。玖看见我,下巴放了下来。为什么要把下巴放下来呢? 你认识他(她)?那个美丽的焦老师又像问我又像问她。他眼睛看着自己的修长白嫩手指。 她是我朋友。我先开口。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知道吗?你若知道请你告诉我。 我就问那焦老师:怎么啦? 焦老师眼光斜向玖,我就问玖:怎么啦? 他们都不说话。为什么都不说话呢?我像一个将军站着训斥两个士兵,请你让这些士兵回答我的话。 这是她写的材料,看看,你看一看。焦老师把两张纸递向我。我一眼望去,字好象不错。我的玖从不写情书给我,她说写情书不如说情话,“写”是没有表情的。 就在那两张我的玖姑娘写的两张纸将要拂到我的手指但还松松贴在姓焦老师左手拇指与食指之间时,玖突然做了一个可以说令我意想不到的动作。她那极有弹性的臀部,那让我引以为豪的臀部极快脱离凳子,与此同时手指比我的手指更早的接近了稿纸。这一次不是平时那种赌气,不是平时那种抢东西玩。我的姓焦老师虽然阅历丰富,但是恐怕是因为年事已高,他准备反应的时候,一个叫玖的令我骄傲的女人从他手里抢走了两张交代材料。 在玖手里和在我手里有什么两样呢?但是玖突然做了第二个可以说令我意想不到的动作。她把稿纸揉成一团,往那张樱桃小口里塞。 哎呀!我拍了一下巴掌。我惊呼失声玖你干什么呢? 玖朝我笑笑。玖你为什么要笑一笑呢?玖把纸团重新展开。她要给我看了吗?我多想知道真相。但是我又失算了。玖开始玩了。玖把两张稿纸撕成四张,撕成八张,撕成十六张,撕成三十二张……撕成数不清的满满一捧纸片。除了在撕的过程中有两片掉到地上,所有的纸片片被玖那手指放进墙角干净字纸篓;那是个适合扔纸片的所在。 姓焦老师(你们忘了他也在旁边吗)被激怒。那是真的愤怒。不是愤怒也是发怒。他不等玖重新坐下,已经扯起玖身上我送她那t恤的肩上部位。把我瘦小的玖提得臀部远离座位,脚脱离了大地。姓焦老师提玖时,玖白亮的腰部,在那个灰色的早上露出一块。你认为姓焦老师有礼貌吗,你认为我可以笑笑吗?我拍一巴掌,喊:玖!焦老师你放开她! 我还没有走近焦老师,玖已经回归大地,并且朝我笑了一笑,表示了她的满不在乎,表示她不与人一般见识。但我无法露齿而笑。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事情明摆着不会就此过去。很快姓焦老师给了我的猜测一个好证明:他在什么地方,抖出了一付手铐。他说拿出来就拿出来了,他怎么会说拿出来就拿出来了呢? …… 外面的一堆人还不饿吗?他们为什么还不饿?还不去吃饭?我看着手和窗户杆亲密纠结一起的玖,她示意我过去。我脚步挪过去可以,但是当时我心思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停留了一下;我看见刘子子从窗外闪了过去。她一定看见我了,她一定看见玖了,这个小娘们,她一定会以为我们两个是被一起抓来,或许她还会自作聪明猜测我们是在小树林里搂抱抚摩爱抚亲嘴时被偷窥然后被抓来呢。这个小娘们! 姓焦老师完成一个摔门动作之后,出去了。听他那没多少话外之音的话好象是要让校长来收拾我们。主要是玖,我想,这不关我的事呀。又狠狠想起姓焦老师,你去找校长?校长还找你呢,校长和我是有交情的,我读高一就有啦。 校长在那次签名反对分快慢班事件之后和我私下里谈过几次话,过度地赞扬了我。校长真是可爱的人,他个子瘦小但令人敬重,初中一年级谁也不会注意到他,高中三年级谁也不会再忘记他。你说这么可爱的人会拿我怎么样吗? 校长来了,上课铃响了,窗外的人群散了。窗外省了一顿早饭的男男女女一下跑完去空肚子散说他们见到的真实景象和他们所作的胡乱猜测,校长则故意大声咳嗽着走进房子。他为什么要咳嗽呢?这表明他一定看见了什么。他看见他不愿意看见的,那个与他有交情的学生与一个社会女青年在碰鼻子。如果不是他正好赶上,我认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就很难说。总之那一天我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碰了一粒错误的鼻子。 玖一夜没睡,脸上气味还是那么美好。这美好气味还没散,校长告诉我所发生的事情,或者说玖被带到这里来的原因。他心平气和,我也极有涵养。所发生的事情是无法描述地发生的。玖从女生宿舍窗口往外拿东西(让我们来猜想那是一条内裤还是一个避孕套)时,被高大的焦老师大喊一声从背后抓住了瘦骨嶙峋的肩膀。善于顺藤摸瓜的焦老师联想到了上年前年上前年发生的丢东西事件,就一桩一桩问玖。问了一晚上,玖满不在乎,但是不幸她在上年前年上前年确实跟其中几起事有一些说不清楚的关系。玖满不在乎,但是玖死定了。玖死定了吗? 事情到这个地步差不多可以打止了。有些我再补充一下吧。我在5月30日被告知校务会已经研究决定把我放回去算了,顺便取消我当年高考资格。玖我不想说。我之所以留到7月6日才回家把脸伏在娘膝头睡去,乃是因为我想延迟娘伤心佯怒,也因为我想跟亲爱的同学多说话。他们谁都不知道,在深夜凉露里我听着黑夜低语,生出很多被误以为是强说出的愁,还有我坐在巨大操场的中央,独自憔悴,忧伤,寂寞。 在最后呆学校的日子里我和刘子子像对恋人一样说很多的话。就跟玖给我说的一样多。 我反复说刘子子我祝你高考成功,玖反复地说1999年5月我们睡过后我就再也没做过那种事了玖说那事是坏事吗那事比你拿你娘的血汗钱还高明一点呢但是我真的没有再做那事你真的要我说出口来你才相信我为你在改变自己吗我他妈才不想改。玖说她那天伸进手只想抽根烟,她看见那床上有包烟,她说她一盒烟抽完了我还不下课她等不下去了身上又没钱。我说你以为我会相信你吗?你拿人家的烟不也是偷吗?我恨她说我拿娘血汗钱时眉宇之间以及嘴角那股嘲讽神气,我心里想学校是傻子呀不调查清楚就乱弄人吗,我想晚上那么黑你看得见一盒烟你别骗人了。 等到我回家那天,等到我回忆起在刚刚打碎的路灯下发生的事情,玖啊,玖啊,她不知去向。那一帮男女说她不知去向,说她一定到广州做去了啊,她天生就是做那个的料嘛。我闭上还算清澈的眼睛,并不拍手,并不哭泣地走远。玖,你比我更大的眼。你白白的脸。你的手。还有你那我只看过一次的背。 1999年7月6日,我数着路边的鸟声,慢慢走回二十里之外的家。娘正拿那件红颜色花衣服在拆。娘说:小哎,你回来啦,你看这件衣衫,再做一条短裤多不多? 娘……娘。 娘,我不高考了。放下背上肩上手上的东西,我说。 ……让你不要和妹子家胡耍吧。现在讲还有什么用。娘拿起针,照着光,穿上线,刺下第一针时,刺中了手指。我第二次看见母亲流血。我可以说那次因为高兴,而这次因为伤心吗?请求你告诉我。 我拿了一条矮登,坐到娘身旁。我说娘我有点累。娘放下手中花衣衫,手缩回去时顺便摸了一下我的头,但马上收回了。夏天像在抱着我,我感到娘的眼睛和嘴唇像小兰,手臂和颈子像刘子子,手指和指甲像玖,怀抱像她自己。我出神地看了一会儿娘,娘一直在看白晃晃的太阳;我不知道娘看到了什么,不说话伏在娘膝头,我睡着了。 我这次回家,高中就毕业了。所有的东西都带了回来,包括用剩的一卷卫生纸。我试着跟爹下田,这时早稻正抽穗,凸肚子,同时稗子也长得高高高高。爹说我们去扯稗子,你吃不吃得消? 太阳烤大地像灶眼里煨一个红薯。我两天之后就中了一次暑,三天之后又中了一次。娘用烧酒给我刮痧,我脊背正中的红印印像几只蝎子睡死在那里。 烧酒用了半瓶,我转而开始玩命地拉肚子。那卷卫生纸很快用完了。我说娘武元那里有卫生纸卖吗?娘说买卫生纸做什么,不是城里人家你买这卫生纸干什么?我说跑肚子没卫生纸怎么行,没卫生纸…… 娘打断我,娘说用棍棍,木棍棍,竹片片,上好哩。 我说娘!娘,我不买了,算了。我拍了一巴掌,又拍一巴掌,又拍一巴掌。三巴掌拍完之后我就到灶眼塘里抽了一根毛柴。 我日见消瘦,娘也担心了。我拉肚子像打开水龙头,冲出白色的稀水。卫生纸也用不着了。娘说小哎你怎么啦,你不要吓娘。娘把许多中药放到一起煎了给我喝,加了很多砂糖,让我爱上了喝药。 有一天我看起来似乎好了一点,娘就煮了顿肉表示庆祝。我有想跳的兴奋但还是跳不起来,我只得拍一下巴掌从床上撑起来说:娘,我想买卷卫生纸,一块半钱就要得。 我跑厕所频繁得近于心跳,那些未经加工的棍棍片片刮得我那里比手掌最痒的时候更痒。(所以,主人公已经把手掌的痒意渐渐淡忘。那只是过去了的一个习惯了。有时它会回来,但已经是过客,不是主人。) 娘转身上楼找钱。 有一天我看起来好了一点,我拍一下巴掌从床上坐起来说:娘,我不如去街上卖些什么小东西,十几块本钱就要得。 有一天我好了一点,我拍着巴掌走到退堂里对正在煮饭的娘说:娘?娘,我去荷香桥批些卫生纸卖吧,娘你讲要不要得? 荷香桥街上出现了一个戴面具的人。 这里拆了一栋98年7月盖好的大房子。原先的地基上剩下一个水泥平台突出地面。一间房那么宽,可以摊开薄膜纸摆小东西卖。位置太好了,比黄金还好,过往行人总要看一看,摸一摸,甚至买一买。聪明人不愿交不明不白XX费,但不辞辛劳,就不希望新房子在今年10月便又盖起来,好卖小东西;不到共产主义就不盖才好,不过盖了马上拆掉也差不多。人们认为98年盖的房子99年就拆掉一定是为了方便他们;每卖出一把木梳,一个塑料发夹,一包尼龙袜子,或者一条印花短裤,他们就大声说:政府做了好事。 戴面具的人,正好站在台子中段。戴面具的人在唱一种歌谣。 面具不是孙悟空的,不是猪八戒的,是唐老鸭的。唐老鸭扁嘴巴里送出那一种歌谣:各父老各乡亲卫生纸卫生巾样样一块钱一斤男女老少个个要拉粪拉粪之后切切讲卫生莫为省钱次次用棍棍木棍棍竹片片匆匆刮屁眼哪晓得咯样真真最伤身最伤身最伤身快快讲卫生男孩子女孩子都围在边上看。全镇十岁以下的小孩都来了一般。电视里没有人戴着面具唱这么漂亮的歌,他的面具比正月里唱土地菩萨的人戴的还好看,一下他们就学会了这歌谣,哄笑着参差地跟着唱了。 戴面具的人的脑壳随着他拍的节奏左右转动像老爷爷在读一本据说很好的书。那节奏是他的左手拍着右手一包好看的卫生巾时跳出来的。底下的小家伙们,戴面具的人边唱边想,小家伙的乐感可真好。阳光爬在脊背上时,他看见底下一片粉红色的牙床,好看得紧,可惜他们都不买卫生纸。 为什么他停下不唱了呀?一个小女孩把小小手塞进比手更小的浅浅裤兜,好象那里很痒。但戴面具的人看见她踮起脚尖之后举起的手指里,是张十块的票子。票子像一面旗帜抖着。她的另外一只手的食指则指着他的脸,他诧异,就停下不唱了。 我要那个,那个!她瞪大了眼,微微嘬嘴喊。她要什么? 不怀好意的男孩立刻怪异地学起她的声音。他走近她。她脸已经通红,红得把眼睛也带红了。 她要的是面具。把花五毛钱买来的塑料唐老鸭摘给他,无法要她的钱。一个原因是他身上虽然留足了车费,却已找不开女孩子的票子。 看啊,女孩子提着面具欢跑远了,一群小孩一哄而散,就个男孩朝女孩子的唐老鸭追去。现在戴面具的人已经不是戴面具的人。他的脸在病后显得白,面具捂出的一层细汗开始走失于空中。令人意想不到的,他啪地拍了一巴掌,好象小孩子们的身影还留在原地,他要把他们拍散,好回家。 他抬起手腕,按了一个按钮,电子表显示出日期:(1999)7月20日。 抬起手腕的人就是我。我实在不想在荷香桥被小兰撞见,所以戴了面具,并欲盖弥彰地在叙述过程中使用一个第三人称代词。 小兰在荷香桥开理发店已经两年了,娘告诉我的。她还以为我考上什么大学了,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那次在黄瓜冲放牛时我说的要娶她的鬼话?和玖的事情,村里只有娘知道。娘对爹说小哎怎么身体突然就不好了呢,连考试也不能考了,娘说小哎成绩这么好却撞上身体不行真是坏得不能再坏的运气,娘说要是没生病小哎早考上了啊,娘说哎,唉——娘说孩子他爹你看小哎前阵子拉得那么凶火,我还以为他要把命拉掉了呢。 我怀疑娘在给我喝的药水中,加入了有助于泻肚子的东西。这样就使我看上去更像她说的那回事。爹也真的没问任何别的话,他只问我:吃不吃得消? 我从荷香桥回到家里,看到娘正在准备一些东西。一沓纸钱,一把香,一堆鹅梨,几个水蜜桃。我说娘,口干死了,哪里来的桃子? 娘说你吃个桃子吧,吃两个也要得。吃三个也要得,留下九个就行。娘说还有鹅梨,等我称一下你再吃,要留下六斤九两。 我看一看娘,看一看纸钱,看一看香,问娘,今天是什么日子? 娘说你这一段运气不好走,我明天带你去朝阳庵烧饿香。你吃了东西,把一身洗干净,把肚子拉干净,拆一包卫生纸来用,剩下的你也不要再去卖了,你给大奶奶送一包过去,给二奶奶送一包过去,给三奶奶送一包过去,给二娘也送一包过去。不要说是擦屁股用的,你说擦桌子呀,抹手呀,引火呀,塞脚趾头呀,都可以。还有几包留下家里用,明天路上也带一包。 我这时已吃完一个桃子,扔下桃核的动作也完成了。我拍了两下巴掌把手上的残皮去掉,我说,娘,烧饿香呀? 娘说恩。 我说像大爷爷那样呀? 娘说恩。 大爷爷就是我爷爷的哥哥。大奶奶就是大爷爷的老婆。大奶奶有一年病得快死了,大爷爷就去南岳烧饿香。 大爷爷给我爷爷托付了一些事情,就上路了。他拿了一条板凳,六斤九两鹅梨,九个水蜜桃,九寸纸钱,九十九根香,就上路了。每走一百步,大爷爷,就把小板凳放到地上,把膝盖靠上去,把头低下,双手合十但没有声音,朝南岳的方向拜一拜。他路上只能吃桃李果子只能喝井水,连米饭也不能吃,连包子也不能吃,更别提肉包子了。 就这样走了五十九天之后,大爷爷跨回自己的家门。你认为他的健康状况如何呢?大爷爷其实跨进门槛时就已病倒。大奶奶的病好了,于是大奶奶经常扶他到坪里晒晒太阳。病了十九天,大爷爷死在床上。夏天的闷热的夜里,身躯就冷了。 现在娘要带我去烧饿香吗? 我这样想着大爷爷烧饿香的事。我记得朝阳庵比南岳近多了,但说起来也不算太近。我想着大爷爷死去的事,又想着第二天早上的事。夜翳大概就在那时四合,黑夜象握在手里,骑在胯下,又象拥抱着我咬着我。小兰,刘子子,玖突然都成了朝阳庵的菩萨,一个是王母娘娘,一个是灶王娘娘,一个是观音娘娘。而我的娘跪了好久才到斋巴岭。我忘了带板凳跪得两个膝盖都是血。我什么也看不清娘说小哎来娘领着你的手。娘把我手拉住要我朝那个黑黑的庵堂拜,我说我流血了娘你看,我说我今天才吃了一个桃子一个鹅梨我要先和玖去吃顿饭,娘说那我呢那我呢?你们吃饱了那我呢?我说娘你看那些人他们把手放到心口他们两个手贴在一起他们不是在拍巴掌吗拍了拍了还不把手分开还想把声音捂住,哈哈他们还想把声音捂住呢娘…… …… 娘不在别处啊,娘就在我身边,娘在我耳边上使劲拍着巴掌。她的巴掌一点没有节奏感,搞不清她为什么有福气生出我这么个金贵崽。 娘粗粗地说快起来快起来.娘说,快起来,小哎快起来,我们要烧饿香去,朝阳庵二十多里路,要走老半天呢。 吉诺的跳马——张悦然 一 他再次回到B城是因为她的脸。他再次想起了她的脸,在他无法翻越的梦境里,她的脸就像一片波光滟涟的湖面,由远及近地荡了过来。他就站在那里,看着她的脸宛如一块没有皱痕的锦缎手帕一般,闪烁着金丝银丝一样明绰绰的辉光。这像是一条通去无可知的遥远的大路,在他的面前再度展开。他伸出手。 他熟悉那脸上的表情,尽管他一再想忽略或者视而不见。那是向他求助的表情,继而变成一片声声断断的倾诉。梦里开始幽幽地飘下梧桐树开出的紫色花,宛然还是四月的校园,他甚至看到了瘦雏的鸟,像是她曾叠过的纸鹤一样在那张脸的前面一飞而过。 他越发地明白,这张脸已经衍变成一面背景,一面适用于所有梦境的背景。在它的前面,可以是校园,梧桐树,鸟或者其他一切有着那段时光标记的事物。这些都像一出一出的戏,在那张脸的背景下上演,所以注定它们都被打上了哀伤和求救的符号,像总是要横亘到他面前的眼睛,和他四目绝望的对视。 她还是17岁时粉生生的面容,桃花颜色,眼瞳里装着深静的琥珀。她因为太久和他疏离而变得有点生硬,淡淡地说,你是不是应当来看看我了? 她又哀怨地命令道,你要回来,来看看我。 他僵直地站立在那里,好像再次是从前那个因着爱情到来欢喜激动的少年。他因为那一生只来过一次的爱情,流出了眼泪。 二 女孩吉诺是在体育课上发现陌生的男人正在隔着学校操场的霉绿色铁网盯着她看。她侧了侧眼睛,然后继续广播操动作,告诉自己要保持平静。 周二上午第三节是体育课,她的班级被分成四排在篮球场上练习广播体操。这是每学期运动会开始前一周的必然会做的准备,在每个春天秋天里周而复始地重复着,令吉诺感到非常厌倦。虽然才是秋天,风却开始有小刺儿一样的扎得人十分难受,吉诺晃了晃头,把落在头上的半截梧桐树上落下来的小枝甩了下来。 她因为个子矮小而站在第一排,因为直接面向体育老师站着,她不能太偷懒,不然惩罚会是一个下午都留在操场上做操。所以尽管她十分厌恶,却仍是尽力把手抬高,把动作做得充分。在做第七节转体运动的时候,她蓦地发现有个男人冷飕飕的目光穿过操场的铁网直射过来。那像箭一样飞过来的目光里,她好像听到了羽毛和空气摩擦出的唰唰的声音。她迟疑了一下,正要上举的手臂悬在空中停顿了几秒。她忽然意识到自己抬起手臂的时候会露出一小段腰肢,这让她有些不好意思。然而她转念又想,怎么能知道他在看的就是她呢,那么多的同学。 但是她很快发现,当练习结束,队伍解散之后,那双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她。她和四个女孩开始玩排球,她装作不经意地侧了一下脸,她看到男人还站在刚才的位置,目光穿行而至,之间没有任何的障碍物,然后它像是太阳下的一块阴翳的光斑一样贴在她的身上。 排球再飞过来的时候她没有很卖力气地跳起来,因为那样再次露出一大段的腰肢。 她变得有点六神无主,几次飞过来的排球都没有接。她在几个女孩开始怀疑她和抱怨之前开口说,她感到有点头晕,想去一旁休息一下。说着她指了指小腹,那几个女孩知道她的意思是例假来了。于是都同情地点点头。吉诺退到了几个女孩子围成的圈子之外。她站在那里,眼睛立刻向着陌生男人的方向看过去。他们之间的距离很远,而男人的表情根本无法看清,他动作的幅度也微乎其微。可是那个时候吉诺却十分肯定,那个男人抬起一只手,放在胸口高的位置,向身体内的方向勾了一下,像是在示意她让走过来。她心里还在犹豫,一只脚却已经向着他的方向抬了起来。 吉诺迎着男人的目光,心怦怦地跳得厉害,迈着比平日里慢下很多的步子,走到篮球场的铁栏杆前。她是面对着他走过去的,却不怎么敢抬起头看他。她在离他还有三五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站定了,微微地抬起头来,有点迷惑地看着男人,像是问他:你是在叫我过来吗? 女孩吉诺穿着一件圆形娃娃领的玫红色开身毛衫和一条相当普通的深蓝色牛仔裤。她偏爱玫红色因为这会称得她原本雪白的肤色更加光洁,当然,她也没有更多的选择,除却校服之外她一共有三件秋天穿的衣服,出于对玫红色的偏爱使她几乎在整个秋天里都穿着这件玫红色的毛衫,天气太冷了也只是在里面多套件衣服。因为身材矮小,她脚上的淡雪青色和白色相间的运动鞋有点像童鞋,十分可爱。她梳着两条刚刚蹭到肩膀的小辫子,绑头发的皮筋也是艳艳的玫瑰红色。她的头有点超出比例的大,而身体平而淡薄,尚没有开始发育的样子,说她已经是读高中的女孩肯定没有人会相信。 男人端详着她的脸,仿佛想要从她的脸上找到一些熟悉的东西。她有一张尖尖下巴的小脸,额头有点高,眼窝很深。这使她的脸有十分分明的骨骼层次,几乎没什么肉,苍白得好像深冬的天气里整夜都冻在外面的蔬菜。鼻子有点塌,上面起了一层淡褐色的小雀斑。如果她皱起鼻子小雀斑们会像一片来四面涌来的鸟儿一样栖落在一起。他觉得她的面相并不熟悉,倒是神色很像他的一个故人。 男人没有搭话,虽然他明白她走近的意思,她应该对他充满宽容的好奇,她想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先开口对她说话。这是一件有些趣味的事情,尤其对于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来说,当发现有个陌生的男子在不远处饶有兴趣地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的时候,她感到了一种凛冽如酒精般的冰凉液体注入身体里,她有中嚓的一下被火柴点燃的兴奋。 这是北方的秋天。校园里种得是平淡无奇的梧桐树,空有的高大,却毫无风情可言,照旧只是在秋天到来的时候例行公事地戴上藏红色的头发。而这一花招,就像是已经无法再换得小孩子信任和欢乐的把戏,在这一季已经可以完全被忽略了。吉诺在这一刻之前其实并没有深深地研究过她过得生活。她觉得那就像是个一碰就会迸出水来的阀门,她一直能做的也只有不动声色地看着它,即便觉得它生得像是一颗毒瘤一般令人厌恶,也不敢轻易动它。相对的平静有时候是十分可贵的。她这样想。但是这一切在她发现这个男人,并且走向他的时候,都有所改变。也就是说,她这一刻站在这里面向一个陌生男人,身后是热闹的排球场和玩耍的女伴,忽然之间感到了一种哀怨。 这种哀怨就像忽然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脸,却并不急着去护痛处,只是木木地站着,思味着自己所有的苦痛,然后就感到那苦痛越来越多地飞过来,涌过来,像是一时间密密麻麻回巢的蜜蜂。于是就生生地心疼自己,几乎要掉下眼泪来。她为什么会如此她自己也不清楚。也许只是在太多的日子里她都显得过于平凡,日子过于平淡,像是总忘记化点淡妆再出门的潦草女子,蓬头垢面地虚度每日。多可耻。她一遍一遍提醒自己,她在一个最好的年龄里,她一定要让它有点不同。 “连一个美好的梦也没有。”她常常自嘲地对自己说,那种绝望像是酷寒天气里的漫天纷飞的雪花钻进脖子里一样,一丝一丝地刺得她生生的疼。 她现在站在他的面前,隔着三五米,看见男人是络腮胡子,双眼皮的眼睛很深很大,他肤色黝黑,虽然开始谢顶脸上却没有几条皱纹。这个男人超过了三十岁,她只能这样粗略地估测,因为男人的年龄一旦超过三十岁就仿佛逾越了她可以猜度的界限,她根本不能做出正确的评估了。男人穿着一件领子上三颗扣子都没了的墨绿色毛衣,身下是洗花了的条绒灰裤。他的皮鞋上有泥水,因为没有下雨附近也只有柏油马路,她脑中一闪而过的念头是,他或者是个花匠也说不定,——其实她是个骨子里溢满了浪漫气息的姑娘,爱情小说里在花园里种下海潮般声势浩大的玫瑰花的花匠一直在她的小脑袋里翻波腾涌,而不经意出现的陌生人或者忽然之间就会领着一匹上好毛色的白马笑盈盈地冲着她走过来。 而此刻她却十分担心这只是个误会,——他并不是在看她或者他没有任何话要对她说。她猜想她的身后,那些女伴们已经发现她走了过来,她们一定在注视着她,那种一大片一大片漫过来的目光已经像是巨大而有力的手掌似的推着她,所以她是不能退的。她如果就这么转身回去该是多么尴尬。她等待着,甚至开始用目光鼓励他,让他开口对她说话。 他终于开口说:你们不跳马吗? 吉诺愣了一下。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问出这样一句话。他这样一直看着她,一直像是要对她说话,用手势示意她走过来,难道就只是想问问,你们不跳马吗? 吉诺的心陡然凉去了大半。她咬了一下嘴唇,心里问自己说,那么你想要他说的是什么?吉诺在很多时候都喜欢自己质问自己,——这是十分寂寞和胆怯的人的通病,他们热衷于自己和自己说话,在自己和自己的舌战中找到那种现实中永远也得不到的占据上风的快感。诘责,质问,然后在压迫下无话可说,于是可以令自己变得安稳变得甘心于现状。 她带着失望,不过仍旧十分认真地回答了他:不,我们体育课不跳马,我们现在练习广播体操和打排球。她说。 三 他像是获得了十分宝贵的信息一般,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们都没再接着说话。他那站在学校铁网外的身体是歪歪斜斜的,大缕的风钻进了他那没有扣子的毛衫里,他头顶那稀稀拉拉的根本遮掩不住头皮的头发像是一圈一圈地盘丝,风一吹过来,就好像棉絮一样一缕一缕地飞舞起来。她看着他,失望到了极点。她心想这只是一个十分乏味的男子,甚或只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他不过是因为好奇或者无聊,趴在学校操场的铁网上看她们上体育课。他看那么久只是因为他心存疑惑。好事的男人,大约回想起他中学时代,还有跳马项目的中学时代,如此而已,所谓对她的长久的注视,也纯属事情偶然的吧。 她于是想到,其实这个早晨并无异常,一切都会照旧。那么,她会在体育课之后去上数学课,最后一节英语课也许会是一个随堂测验,然后中午她到学校的传达室找她爸爸一起吃饭。他们去旁边的小快餐店,那里的菜总是十分油腻,不知道反复炸过多少次的鸡翅是棕黑色,很脆,一碰就会掉下一块一块的油渣。漂浮着极少量浅浅黄色蛋屑的蛋花汤好像是前天剩下的。可是她不做声,甚至根本不需要看清这些食物。只是看也不看地咽下去。她的爸爸坐在她的对面,咀嚼的声音非常大,她一度怀疑父亲的前世是个类似马之类的牲畜,所以咀嚼时才会有格外响亮的声音,尤其是蔬菜。并且他可以站着入睡,发出深度睡眠的鼾声。每次当父亲发出巨大的咀嚼声时,她都会感到十分难堪。她会悄悄地低下头,环视四周的人,她总是感到那些人的目光都朝她爸爸涌过来,不友好的,戏谑的,充满讽刺和鄙夷的。她觉得很可耻,想要倏的一下站起来,然后冲出快餐店去。可是她一直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她没有这样的勇气,她爸爸是个十分凶恶的人,对她也不会例外,他如果发现连他的女儿都嫌弃他,他一定会揪起她的辫子,狠狠地朝她的后颈打过去。另一方面,她有时候又会反过来可怜她爸爸,她是唯一留在他身边的人了,如果连她都厌弃他,那么他还能保有什么呢?所以吉诺只有忍耐。而忍耐使吉诺的中午时光变得十分难捱,午饭像是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其实又何止是中午时光呢,她分明是觉得这样的每天每日都十分艰难。每个下午,她按部就班地上课,直到放学。放学后她要先绕到学校后墙外的菜市场买菜,然后回家做饭,而她和爸爸的所谓的家,也不过是在学校后面的一间平房——她是一个连家都安在这所学校里的人。爸爸是不可能回来的,他要守在学校的传达室里。所以她要去给她爸爸送饭,她一般会做三两个菜,至少得有一个荤菜,——她爸爸对于肉的偏爱她很清楚。做好的饭装在磨得锃亮的铝质饭盒里,然后她再拿出放在窗台上的半瓶酒,握在手里,从学校后面的平房,穿过已经没有人寂寂无声的操场,一直走到传达室。她把饭给她爸爸放下,说一声,我回去做功课了。父亲应一声之后,她就可以离开了。她转身带上门的时候,已经听见她爸爸那十分响亮的咀嚼声。 晚上如果她爸爸值夜班,那么就一夜不回,她自己温习好功课如果时间还早她就会看一会儿电视。家里有台小电视,能收8个电视台,她最喜欢看探险节目,一大队装备齐全的人,精神抖擞地出发了。攀登山峰或者去幽深的海洋底下潜水。她是多么羡慕他们,她想她是想要离开这里想得发疯了。如果她爸爸不值夜班,那么不会超过10点半他就会回来。吉诺得把电视让给他看,他尤其喜欢体育节目,越激烈他就会越兴奋,喝过的那点白酒也会忽然从胃里冒了上来,于是变得话特别多,甚至大声地唱歌。所以吉诺通常是伴着足球赛,拳击赛还有爸爸的歌声入睡。 这是吉诺的一天。吉诺闭着眼睛不用思索就可以把它回想一遍。毫无悬念和任何跌宕起伏。 今天她才知道她对于这样一种日子已经忍耐到了极点。所以在陌生的毫无亲切感和温暖可言的男人看着她时,她却无法压抑自己的渴望了。她太期望这一切有所不同,在今天,哪怕并没有什么善意的事情发生。 她颓然地叹了一口气,转身要走的时候,陌生男人忽然又问:为什么你们现在体育课不跳马了呢? 她心下十分委屈,不想再理会这无聊的男子。她用几乎快要哭了的声音说:我不知道。 而男人却忽然又说:你能出来吗? 吉诺这个时候已经迈出步子要离他而去。她忽然怔住了。她转过头去问他,出去?现在? 是啊,男人点点头,肯定地说。 你让我出去做什么?她的声音有些迫切和充满鼓励,仿佛她一直是一只被囚禁在动物园铁笼里的兽,不愿意放过任何一丝可以逃脱这铁牢的希望。 他想了想,说,我请你吃冰淇淋吧。 两分钟后女孩吉诺像是一只衔了新鲜花朵的鸟儿一样快乐地跑过篮球场,跑过她那些吃惊地看着她的女伴,她们肯定发现,在吉诺和一个陌生男子攀谈一番后,她竟然不顾仍旧在上课,冲出了操场。跑向学校大门口的时候,吉诺自己也觉得这是太疯狂了。然而她是多么开心,她不能控制,也对于将要发生的事一点也不期许一点也不猜疑。她只是知道自己在这一刻是如此地开心,甚至还有些骄傲和扬眉吐气。就像一个一直被压着肩膀走路的人,终于舒展了身体。她也说不清她在表演给谁看,可是确切的是,她觉得一切好比一场万人观看的精彩大戏,而她是备受瞩目的女主角。 她只有在飞快地跑到学校大门口的时候才忽然停了下来。她把身体压低,几乎蹲在了地上,然后一步步向前挪动,还好她是个小个儿,这样一来头顶低过了传达室的窗台。于是她顺利地从她爸爸的眼皮低下逃出了学校的大门。 陌生的男子果然已经站在大门口等她。他远看去过分地瘦削,像是一直吸了大麻或者一直重病缠身。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吉诺却觉得他是那么坚如磐石的一块力量。 你看我半天,把我叫过来,只是为了问我,我们跳马不跳?吉诺坐在咖啡店那翡翠色新鲜可人的水果椅上享用一大碟红豆雪沙冰时,忍不住要问坐在她对面的男人。这间咖啡店就开在学校对面的小街里,门口有一丛一丛柠檬浅绿的高草,木头栅栏上扎满了葡萄香槟色的团花,像个幽秘的小庄园一样令人对里面的世界产生无限遐想。她还从来没有试过这样轻松惬意地坐在一家冷饮店和人说话,于是刻意地把说话速度放慢了一些。店里飘着一个外国女人的歌声,女人细碎的声音也像这甜品上的冰屑一样清清凉凉的,好像一碰到热乎乎的耳朵就融化了。 男人要了一杯热牛奶,此刻他正把桌上插在小盒子里的糖包撕开,淅淅沥沥地把绵绵的白糖倒进去。吉诺很少见到男人在喝牛奶的时候加白糖,当然吉诺也很少见到除父亲以外的男人。所以她感到很新鲜,全神贯注地看着他大口大口咽着甜腻的牛奶。男人摇摇头,用手拂去粘在嘴唇边的一层薄薄白色奶皮,说:也不是,我也可以问别的。叫你过来的时候其实我还没想好。 吉诺通情达理地点点头。他们又都不说话了。吉诺这是第一次被男人约出来,她没有过男朋友,甚至很少男性朋友。因为她看起来是个相当沉闷的姑娘,小个儿,眼神有点虚渺,不够坚定也没什么力量。不过这都不是重要的原因,重要的是她的爸爸。吉诺的爸爸是个看大门的粗汉,这个全班的同学都知道。她隐约地知道,惹是生非的父亲也曾在这所学校当过老师,但因为犯了错被处分。不管怎么说,自吉诺懂事以来,爸爸就像是一个恶狠狠的罗汉一样把守在学校大门外。他的脾气很坏,曾经因为同学进大门不下车或者高声说话而和他们发生过争执,他甚至还动手打人。他是个粗短结实的胖子,力气大得吓人,有次他竟然在打斗中折断了一个男生的手臂。学校险些辞退了她爸爸,然而终是因为他已经为学校服务了大半辈子而网开一面。不过自此大家都知道,那个凶神恶煞的看门人就是吉诺的爸爸。所以谁还敢跟吉诺走到一起呢?那是一件多么犯险的事呵。 有时候吉诺觉得她爸爸是四面阴森森的大墙,把她严严实实地圈在了里面,她是完全孤立的,甚至无法要求救援,所以她渐渐失去了言语,变成一个在男孩儿眼里有点乏味的姑娘。 “反正我也不指望谁会来爱我,救我。”她自己这样告诉自己。她总是能用一种桀骜的口气把自己说得哑口无言,让即便再无趣的生活都能吱嘎吱嘎地像个笨拙的旧纺车一样继续转动起来。不过这一天她才知道,她其实是多么盼望有个男子能出现,哪怕只是像现在这样请她吃一客冰淇淋,象征性地把她带离那座她几乎走不出的学校。 “可你出现在这里肯定是有目的的。”吉诺忽然十分肯定地说。她吃得很慢,她对于甜食的偏爱很少能够真正得到满足,所以在这样的时候她觉得应该放慢速度,好好地宠溺自己。她其实一点也不关心为什么男子会出现,她只是不希望有个话题像是空气中飞来飞去的尘屑一样让周围气氛都活跃和生动起来。 “唔,真的没有什么确切的事儿,我从前也在这所学校读书。”男人被她这么一说,忽然有点不安了,十分认真地解释道。吉诺抬起头,看看男人的脸,他如果超过了30岁,那么在这里读书至少是十几年前的事。 “你很久没回来看了?” “嗯,大概有十五年。”他说。 “天,十五年那么久,你搬去了离这里很远的城市?”吉诺惊讶地问。 “嗯。”他回答。 “现在回来看到,很动情吧?”吉诺依着他的神情,猜测道,不过她却是无法体会的,对于这所学校的一种眷恋,她只是想着赶快离开,仿佛这是在梦里都拖累她逃跑的沉重尾巴。 “变化并不是很大。”男人想了想,十分客观地评价。 “唔,十五年前,”吉诺想了一下,“那个时候我爸爸也在学校里的,你见过他吗?”她问。 “他是做什么的?”这个时候已经是上午太阳最好的时候,整个冷饮店里撒满了金沙子般的太阳光。男人把身体慵懒地靠在椅子背上,和蔼地看着她,悠悠地问。 “他——好像也做过老师吧。”她却忽然感到说起父亲根本不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男人点点头,没有继续问,隔了一小会儿,又喃喃地说:“我们那个时候体育课是跳马的。”他再次提到跳马。 “是吗?但我好像从来没在这学校里见过那东西。”吉诺说,她感到了这个男人对于跳马有着非同寻常的留恋。 男人点点头,趣味盎然地继续说:“我们那个时候是男生一大组,女生一大组。围成个半圆的圈子。轮到谁跳谁就走到助跑线前面,助跑,然后一跳。” 吉诺点点头。 “女孩儿们都不大敢跳,老师都得在旁边扶着,跳过来的时候抓她们一把。”男人继续说,显得有些兴奋。 吉诺又点点头。她实在不懂这项体育运动究竟有趣在哪里,值得他一遍又一遍这样地回味。但是她也觉得这个男人在沉湎于对于这项体育运动的回忆中时,格外地动情。因为动情而流露出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稚拙。 “就是这样,先助跑,跑,跑,然后到了大约还有一米远的地方开始起跳,双手一撑,嗖的一下就飞过去了。”男人像个体育老师在给学生讲解动作一般地,认真地说着每个分解动作。他说的时候两只手还在比划,流畅地在空中划过一个大半圆的圆弧。吉诺看着他在看自己,就又点点头,表示听懂了,学会了。 这个时候,吉诺听到男人手腕上的电子表啪嗒一下弹起了盖子,然后吱吱地叫起来。她才注意到男人带着一块已经落时的,大约是在十几年前孩子中流行的卡通电子表。电子表有个做成卡通动物图案的表盖,表盖上的塑料漆基本已经磨光了,现在根本无法分辨是个什么动物。黑色的塑料表壳就像个开了口的蚌,被一层一层地用浑浊颜色的透明胶带五花大绑起来,以免立刻散了架。表带也断裂开了,像一条身上被割满纹裂的待煮的鱼,软沓沓地搭在他的手腕上。男人听到手表响起来,十分平静地按了一下电子表侧面凸出来的按钮,扣上表盖,然后微笑着对吉诺说:“九点五十分,体育课下了。” 吉诺有些吃惊他对于体育课下课时间的敏感。但是她更惊讶于他的微笑。他自出现到现在一直是十分严肃的,甚至是略带哀伤的。而他的微笑来得十分突兀,却竟如蒙昧少年般纯澈。 尽管吉诺已经有意放慢了速度,可是红豆雪沙冰还是吃完了。吉诺很担心男人提出来要走。她一点也不想回去。虽然她并没有觉得男人有什么特殊的魅力或者格外生动有趣,可是在她看来,他却十分可爱,哪怕是有点罗嗦地一遍又一遍重复着体育课和跳马动作,哪怕佩戴着有些滑稽可笑的儿童电子表。何况她还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歇息下来的闲适。就是这样,像个成年的受到欢迎和照顾的姑娘那样,在日光和煦的正午,坐在玻璃亮堂堂的咖啡店里,微笑着,和缓地说着软绵绵的话儿。 她于是做出格外兴致盎然的模样,问:“说说你从前的故事吧,我猜你是个有很多故事的人。”事实上吉诺并不确定男人从前是否有着丰富的故事,她只是看过这样的电影,一脸沧桑和落寞感的男人坐在年轻女人的对面,眼白浑浊而布满再多的睡眠也驱赶不尽的血丝。女人要听男人的故事,因为男人看起来幽深的回声婉转的峡谷一样引人入胜。她对男人说,告诉我你从前的故事吧。于是男人开始诉说,故事很长,也很忧伤,像个怎么也织不完的锦帕,渐渐渐渐地把女人织了进去,女人最后变成了锦帕上的一朵小花,镶进了男人壮丽的一生。吉诺的内心隐隐地触碰到了这样美好的一幕,于是她学着电影里女人的口气,让对面的男人也讲讲他的故事。 “我的故事?那很单调,会令你失望。”男人说,但是他的语气有些犹豫,一场诉说在即。 “没关系,就是随便说说,比如,你来这里之前在哪儿,做着什么。” 男人想了想,点点头,同意说一说他的事。吉诺叫过咖啡店的女侍,她又叫了一杯拿铁咖啡,她听着吧台的咖啡机嗡嗡地转起来,而男人富有哀弥的磁性的声音漫散开来的时候,忽然觉得,生活是这样的美好,从来也没有,这么美好过。 “你常做梦吗?”男人这样开始诉说。 “不,几乎不做。”吉诺回答,这的确是个令她十分灰心并且感到羞耻的事情。她几乎没有一个梦,连对美好生活的臆想都是不曾有的,这是多么可悲的事。 “嗯,”男人点点头,“我从前也不做梦,我是说,大概十五年里,我什么梦也没有做过。日子就像死去的人的心电图一般,是一条没有波纹的直线。” “嗯,嗯,是这样的。日子对于我也是如此,没有任何玄机,乏味地真想永远闭上眼睛打着瞌睡。”吉诺显得有点兴奋,她连连点头,她觉得男人的比喻太正确了,这正是她的感觉,日子就像死人的心电图。正是如此,然而却从来没有人因此和她做过交流,她也没有对此细细想过,每个日子都仿佛一个囫囵的枣,被她一点汁水也不渗透出来地吞食着。这忽然间被男人说破,她有些百感交集。 “不过,”男人听完吉诺的附和,又说,“我最近开始做很多梦。忽然之间,做很多的梦。并且梦的内容大致相同,都是回到从前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每天晚上一躺下,就好像套上了缰绳的马,身不由己地非得要到空旷的场子上跑上一遭,真让人着恼,最后终于决定回来看看。” “你是梦到这学校?”吉诺明白过来他梦得是学校。 “嗯,是啊。”男人说。 “那你梦到这里发生了什么。”吉诺又问。 “什么也没有,只有她的脸。”他轻轻地说。声音像是发生在清晨的易被忽视的薄雾,却幽幽地漫过来,蒙住了吉诺的视线。 “谁的脸?”吉诺疑惑地看着他,而他已经像是进入了一个深暗的山洞一样地,隔着薄雾,她看到他的脸色蒙上了一层从冰冷的大岩石上揩下来的尘灰。 “她的。”他说。 四 他十分清楚,有关她的脸的梦陡然变得清晰是在母亲死后。上一个周的他的母亲死于肺癌。她在临死去之前的一段,忽然变得十分不安稳。她不停地在床上翻动,不断地穿过厚重浑浊的梦,清醒过来,用清楚得惊人的声音唤他,用力抓起他的手。他知道她要对他说什么,她是要他老老实实地呆在这座城市,不要再回到B城,不要去做不应该的事。她十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这样的话,已经令他十分厌倦。他一直忍耐着,他也知道,在她最后弥留的时刻他理应继续忍耐,然而却不知是怎么了,他忽然变得十分不耐烦,纵然是她即将死去,他也无法被打动。他站得离她的病床有相当的一段距离,漠漠地看着她。他感到炎热,其实已经是秋天,他穿得也很少,可是他感到十分燥热和口渴。很多个小时里,他坐在医院外面的长椅上,精神亢奋,无法进入片刻的睡眠。在这些时候,他感到母亲好像是一块阻挡在他和睡眠之间的巨石。他现在被困住了,坐立不安,到处乱撞。他想也许只有等到她死去,他才能解脱,才能好好地睡下去。 最后的时刻,母亲还在唤他,一遍一遍,她伸直的枯瘦的手臂,宛如藤蔓般缠绕住他的手臂,他被拉到她的脸前:“不要回去。”她的声音因为过分用力而显得有些恶狠狠。然后她收敛了呼吸。那藤蔓就像松弛的橡皮筋一样无声地垂落下去。 他忽然感到了如释重负。 他回到家整理母亲的遗物。他把属于母亲的东西都敛在一起准备烧掉。房子骤然变得空了,也陌生起来。他环视这套空洞的房子,怀疑这是否就是他和母亲一起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他曾是多么痛恨这房子,这里是暗仄的囚笼,潮湿得令记忆不断地生出森森入目的绿色苔藓。 他一直记得在最初搬来的那些日子。来的时候,他带着一只被洗得空空的胃,几乎是在昏迷中,被母亲带到这里。他紧紧地把眼睛闭上,希望再也不用睁开。母亲叫人打好铁门,安装了三道门锁,阳台也严严实实地封好,两道相隔的铁栏杆近得只能伸出一只手,并且用厚厚的纱窗隔绝了外面的玻璃。家里没有刀具和任何利器,连剃须刀也不给他留下。他被关在一间用软布包了墙壁的小房间里。只有床和吃饭的小圆桌。他躺在床上,藏在被子里希望不要被劲猛的阳光照到。 母亲一直陪着他。她总是搬一把椅子坐在他的床边,直直地看着他,脸上没有任何好恶,喜怒的表情。那时他已经不再流泪。他也终不能逃避地睁开了眼睛。他也直直地看着她。他们什么也不做,只是这样对坐着,有时候听到隔壁的劣质音箱放着沙哑嗓子的男人唱出的情歌,有时候听到遥远的楼下街道开过一辆哀声大作的救护车。还有他的卡通电子表,作为珍惜的宝贝,他一直带着,他们听到它滴答滴答地响,像个穿破了尘世的木鱼,让他觉醒,让他在这里永远地沉寂下来。直到中午母亲走出去,他能听见上锁的声音——他被反锁在房间里。然后母亲下楼买菜,之后他能听到厨房里烹烹炒炒的声音,直到房门再次打开,母亲端进来几个盘子,里面是熟烂的蔬菜或者肉泥之类的东西,绝对不会出现整条带刺的鱼,因为他曾企图利用锋利鱼骨卡在嗓子口的办法弄死自己。 甚至连餐具也都是塑料的,因为他也曾尝试过用瓷碟子的碎片割腕自杀。在他一次又一次为了争取死亡和母亲做的斗争中,他都以失败告终。而一次又一次,母亲改换着这个家里的一什一物,像是一个通过修筑自己的城池不断强大起来的首领。没有瓷器没有刀具,没有尼龙绳子没有沉重的铁器。她还给他吃药,让他没有力气挣扎反抗或者逃跑。他越来越难以得逞。 他就在这狭促的房间里吃饭睡觉,用痰盂大小便,剩下的时间就是坐着,和母亲面对着面。他们一言不发,房间因为太静,能够听到彼此的呼吸。他的呼吸总是很急促,由此可知他仍旧活在对一些往事的沉湎和深陷中。可是母亲只是冷静肃穆地坐在他的对面,宛然是一尊值得景仰和膜拜的菩萨塑像。然而她又是如此寻常,只等着下一顿饭时间的到来,起身出去做饭。 他若无其事地吃喝发呆,然后伺机自杀,他试过割腕,吃药,撞墙壁,企图跳楼吞咽鱼骨……可是母亲的力量是这样的巨大,她一次又一次挽救了他的生命,她被他手中的刀划伤过,她被他的挣扎踢得伤了踝骨,可是她还是坚强地挽留他。并且她不对他大发脾气,她甚至很少言语。她只是默默地任他折腾,照常地收拾着残局。 日复一日。直到很久之后一个大雨初晴的午后,暖和温好的阳光射进来,那一刻的眩目是他始料不及的。他像是被棒子打醒了。他借晖光端详着母亲的脸。他发现她已经老去了那么多,她曾是优雅而一丝不苟的女子,脑后的髻总是整整齐齐地高高挽着,在固定的位置插上一根绛红色镶满水晶颗粒的簪子。可是现在她的头发很乱,白色的也不算少,搭在她很久没有修过的眉毛上,像是好几季没有人过问的野草。她虽然这么端好静穆地坐着,可是他发现她毫无气力,纵是她努力地挺直身体,亦带着无法扳直的弯度向前倾斜。他觉得她像是个漏洞百出的木偶,牵强地站在台幕前,艰难地应付着,只等着落幕的一刻。她是这样的不可一击。 因着他和母亲上一次激烈的争执,母亲的脚踝受了伤,现在仍旧肿着,曾纤细的小腿上好像忽然结了一个硕大的瘤。应该会是多么疼,可是她从未说过。她宛如一面默无声息的墙壁,一次一次无声地把他狠狠发过来的球挡回去。 倘这不是因为她那么地疼爱着他又是因为什么。 倘这世上除却如此姑息放纵他的她,他还剩的什么。 他张了张嘴。母亲看到了,她立刻站起来,问:是要解手吗? 他摇了摇头,终于张开嘴。因为太久没有说话,他用力了好几次,嗓子口才有了振动。他说,你以后不用再守着我了,我想通了,不会再寻死了。 母亲的嘴角僵硬地被牵动了一下,她的表情如一个小女孩儿一样地委屈,哀怨地问:是真的吗? 是,他说。他注意到他那已经迅速衰老的母亲的整个身体都在颤动。他甚至有些担心她因为过于激动而昏过去。 母亲又说:能不能答应妈妈,永远也别离开妈妈,更别再回B城去? 他想了想,说好。 然后就是十五年。有时候忽然想起,他会对这个数字十分怀疑。十五年应当是多么长的一段时光,可是竟然那么轻易地让他过成了短短的一束,像是嗖的一下,就从他的眼前飞掠过了。而这是确切的,十五年里,他和母亲两个人相依为命地生活在这套房子里,他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最终把日子过成一种简单而机械的重复。母亲找到一份纺织厂女工的工作,每日清早上班,天黑回家,很是辛苦。起先他每日呆在家里,看看电视,买菜,烧他和母亲的饭菜。他想要出去工作来帮母亲,然而那一年他才只有十七岁,母亲始终不同意。直到他过了二十岁的生日,母亲才勉强同意他到街口的小型超市打零工。他做过收银员,仓库保管员。但是他的脑子却因着从前的事明显受到损伤,不能记得一些确切的数字,总是出错。他一次次被辞退。最后他在这做小城的游乐园里找到一份轻闲的工作。游乐园里早年建了一个观景塔,现在因为陈旧而很少有游人登上去游玩。后来游乐园买了一架十分高级的望远镜放在上面,一元钱可以看一次。望远镜的功能强大,一直能看到毗邻的城市。甚至某个居民楼上正在拌嘴的夫妇。于是开始有了游人。他找到的工作就是看管这架昂贵的望远镜,并且对游人收费。他对于这个工作十分满意,因为他在没有游人的时候,自己站在镜前观看,一直可以看到B城去。他坚信,远处那蒙蒙的一片显现着微略的暗红色的,就是B城。 像额头上的一块血斑。他想。 他就这样,白日里坐在观景台,懒洋洋地倚着墙壁,眯着眼睛望着那架望远镜。他也会格外好心地让没有钱的小孩子凑上去观看。他现在在一个很高很危险的地方,他望下去看到行人像是仓惶的蚂蚁,然而他却一点跳下去的欲望也没有。他只是知道,他妈妈在等他回家吃饭。 他和母亲,除却母亲上班的时间,都会呆在家里。尝试各种新式的菜肴,收看乏味的电视长剧。生活中始终是他们两个人,除却工作中必须打交道的他的或者母亲的同事,他们没有朋友。他也没有过任何女人,从来不会和女人搭腔。母亲亦没有再嫁,尽管他们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母亲还是个不到四十岁的风韵犹在的女人。 恍恍十五年。 转眼他已经三十三岁。有时候就在他倚在观景台的矮墙边上时,这十五年过得如此之快,也许和他连一个梦也没有做过有关。他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像他一样活着的人,仿佛生活在一个十分细薄的平面玻璃板上,连一个凹凸显现的梦都没有过。可是他毫无抱怨,只是在母亲死去的时候,他才流露出一种厌倦和疲累之后终于解脱的轻松。然而他旋即又因此深深地感到愧疚。他觉得母亲的恩慈值得他永远不息地去凭吊和怀念。 不过,随后,梦来了。 那个夜晚他第一次一个人在这套房子里睡觉。他感到害怕,却也不敢开着灯,生怕再看到那些堆在房间里的母亲的旧物。直到半夜才渐渐入睡。居然开始做梦。梦就像是厚实的帘子,因为太久没有练习的原因,他感到自己就像笨拙的兽,粗钝地大口喘息着,终于费力地钻进了梦。 那是她的脸。像是水面搅碎的月光一样幽怨地荡漾。渐渐平静之后终于盈满成完整的一个。他不知道是应该害怕还是欢喜这样的梦,可是越来越多的光聚过来,女人的脸已经格外清楚,却仍旧那么地潮湿。他知道,他应当打捞起她,掬捧起她,像是他过去疯狂地爱着她时那样。她开了口,声音却仍是旧样子,小女孩儿那样的清脆。她说,他母亲离开了,她才敢来,进到他的梦里。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可是他听到她说话的幽怨,他的心就很疼。疼得像是刚失去爱情时那样。他开始觉得,其实这十五年根本没有长度和质地,他现在仍旧在他的十八岁里,面对着他蓬勃的爱情和那张蓦地跌落的她的脸。 所以,他决定回去,这是十五年前他应当做出的决定。在他料理好母亲的后事后不久,他回到了B城。 五 他把故事说到这里。中午已到,窗外的街道开始忙碌,吉诺看到她的同学骑着自行车回家,他们都没有看到她,他们不会知道她在这里面度过了一个相当奇妙的上午。 她知道她爸爸等不到她去吃午饭,肯定发怒了,也许在到处找她。管他呢。她对自己说。她第一次对自己说那么洒脱的一句话,像是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一样欢欣鼓舞。她喜欢他的故事,尽管这个故事只是一段,她也好奇故事的全部,却并不焦急,她开始把自己完全放开,让自己沉溺于他的悠长和缓的诉说。她停了一会儿才有些惋惜地说:“你妈妈是个了不起的母亲。” “是的。”他表示同意。 “唔,不过,你到底为了什么事情非得自杀呢?梦里出现的那个,又是谁呢?”吉诺已经猜测到后来进入他的梦的当然是他的爱人,并且她显然已经离他而去。原来这其中还是个哀婉的爱情故事,她想。 他不回答,只问她:“中午到了,你需要回家去了吗?” “不,不,没有人管我的。我想听你说故事呢。”吉诺一听到他说到走,脸色都变了。她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打算怎么办,她爸爸在找她,她得上课,而这些都不再重要。她成功地跳离了每日每天里机械重复的生活。她现在只是坐在这里,听刚刚认识不超过三个小时的陌生男子说着虚无飘渺的故事,然而她却那么笃定地使自己相信,她从此将过上一种非同寻常的生活。 他微微一笑:“你爸爸会担心你的。” “没事的,你继续说呀,好不好?”她连忙催促,口气竟然有一点像是在撒娇。她内心微微怔了一下。因着这么多年来,她从来没有对谁撒过娇。她的生活中只有父亲一个男子,而他却像是冰山那么坚固冰冷,让她不可靠近。可是现在她竟然可以撒娇,像是所有这么大的女孩一样享受着她们特有的权利。 他显然喜欢她这样,她刚才说话的时候声音略略地发嗲,淡淡粉红色的小腮帮一鼓一鼓的,像是正在迎风盛放的杜鹃花。于是他点点头说:“我们边吃边说吧。” 这个中午,吉诺吃到了生平第一块牛排。牛排放在铁板上,滋滋作响,脆白的洋葱红艳艳的番茄,还有葡萄酒做得酱汁,她笨拙地刀叉并用,嘴角沾满油渍,一片忙乱。黄橙橙的通心粉,拌着红艳的番茄酱十分诱人。她自己就吃下了那分量十足的一大份。她虽不是一个对食物十分贪恋的人,却也在这个中午显现出一种超乎寻常的激动。她终于不用再和父亲坐在乱哄哄的小快餐店里吃那些难以下咽的食物,她也不用因为对面坐着的那个粗俗男人发出的响亮的咀嚼声感到难为情。她对这一切充满感恩。她的恩人还带着哀婉动人的故事,他又开始了诉说。 跳马。他还是要提起跳马。不,不,他其实不是要先说起跳马,他是要说她。可是他一想起她,就会想起跳马。他的梦里,她就一直在奔跑,然后一跃,跳过去。这一幕就像是一卷发了狂的录像带,反反复复地播放着这一段,而她在里面像是一只上了发条的豹子,敏捷地飞跑,然后十分轻盈地一跃而起。他在梦里大声喊她的名字,他请求她停下来。他的脑子里映着她的脸,他亦能看到她愁怨的表情,然而她的腿脚却不止不休。她越跑越快,轻得宛如飘拂的叶片一样无声无息。每一次在腾空的一霎那,他觉得她的身体会骤然哗啦一下,散了架。他甚至怯懦地蒙住了自己的眼睛,只是仍旧大叫她的名字。 他惊醒,知道她从未离开那架跳马。他疑心灵魂并非人们所说的那样,能够顺利地脱离肉身并且飘上天空,顷刻间重获自由。他却觉得这灵魂就像一条软绳一般地,被死死地缠绕在世间的一处,无论如何都无法得以解脱。 他于是决定回来找到那跳马。他觉得他必须,把她的灵魂从上面解下来。 六 他回到B城。他还没有回到学校,只是在火车刚刚在这个久违的城市停靠的时候,他就感到了扑面而来的她的气息。事实上,她的气息密布了这整座城市的天空。哪里都是她影子,他们的影子。他想起他们曾一起来过火车站。他们计划着私奔,他和她牵着手,也是秋天,不过时节比现在还要晚些,她穿了厚厚的毛衫仍旧瑟瑟发抖。他们在月台边站着,火车隆隆地叫起来,然后像个打着呵欠的响尾蛇一样上路了。他们只是看着,累了就坐下来,她从她的橙子色背包里拎出一罐可乐递给他。她还喜欢在包里放些花花绿绿的小零食,所以如果他们在这里坐得久了,他就会看到她从包里陆续拿出话梅或者草莓软糖这样的零食。他们之间的对话反反复复就是那样的几句:她问他:“我们走吧,就现在。” “嗯。”他十分坚定地点头。 “我们去一个他们都找不到的地方,自由得像是大森林里的小浣熊!”她说,她每次说的时候所用的比喻都有所不同,可却都是一样的激动,眼睛一直盯着从身前离开的火车,一只手紧紧地抓着他的手。 “好。”他十分诚恳地表示同意。 这是每个黄昏里他们放学后的一段时间。他们喜欢来这里,像对将要私奔的小情人,内心彭湃地站在这里等待着出发。然而又在每一个夜幕降临的时刻,他们照旧骑上单车,他送她回家,然后亲吻她的脸颊,恋恋不舍地说再见。而这在火车站深情的对话仿佛只是他们每天延续着的家家酒游戏。当然在这种不能每时每刻厮守的爱情煎熬令他们都十分痛苦。可是他请她谅解。现在的他,仅仅是个高中生,他没有能力给她什么——他深知这是一个多么需要保护和关爱的女孩,她的父母双双死于车祸,她在舅舅家长大,是个懂事很早,极少给人添麻烦的安静女孩。她的柔弱和身世凄苦令他心疼,并且更加想要好好地照顾她。 所以他很少对她说起他家里的事。他的父亲在他两岁的时候爱上了别的女子,最后决绝地带着那个女子远走高飞了。他和母亲一直是相依为命的,他就是母亲的全部天空。他常常想,倘他真的就这样悄无声息地一走了之,母亲的生活是否还能继续。在遇到她之前,他从未违背过母亲,竭尽全力地读书,一心想着以后能给母亲好一些的生活,让她不再那么辛劳。 可是他无法抗拒她。她盛大而美好,像是他童年时闯进神秘肃穆的天主教堂猛然间抬头看到的眩目的玻璃花窗。是的,他不仅觉得她美,还觉得她带着一丝一丝神圣耀眼的光芒。自她在高二开始时,忐忑羞赧地被老师带进班级,安排在他斜前方的位子上,他就被她耀眼的光芒蒙住了。从他的座位的角度看过去,能够看到她的侧脸,上午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打在她的脸上,像花儿一样一片一片花瓣地打开,然后蕊的香气就迎着他漫过来。他怎么能抗拒呢。 像大多数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他急于向心爱的人表达自己的情感。他来到她的面前,终于有一天。他穿着干净的校服,瘦高和十分白皙的皮肤使他看上去有点诗人或者贵族的气质。他很直接地对她表达了爱意。令他欣喜万分的是,女孩接受了他。他们开始偷偷地相爱,甜蜜而心惊胆战。 那绝对是一份炽热得不能更加烫手的爱情。烧坏了他们的头脑,他们都变得软绵绵的,丧失了斗智,只是想一分钟也不分开地厮守在一起。这份爱情的热烈,使他们没有觉得有什么禁区是不能逾越的,或者说,他们觉得理应毫无保留地彼此拥有。于是他们开始做爱。他们是这样的欢喜彼此的身体,深溺其中无法自拔。他们开始不再去月台眺望远走的火车,不再排演着私奔的二人话剧。他们开始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跑去学校旁边的一间小旅店。那里暗仄潮湿,只有一张床单洗得花花搭搭的双人床。可是这里成了他们最神圣最奇妙的游乐场。 她怀孕了。他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想带她去动手术她却是不肯的。她十分坚定地告诉他,她的妈妈在天之灵看到她要拿掉这个孩子一定会很伤心。她想要生下这个孩子。她觉得学业那些于她都不那么重要,而她一心想要保有这个用他们之间炽烈的爱打造的小孩。她的想法令他十分吃惊,然而他却也无法不感动。他知道她从不懦弱,自怨自艾。相反的,她勇敢而义无反顾,从不知悔改。 他觉得他必须和她一起承担,既然她已经这样决定了。他带着她去见他的母亲。他和她坐在一边,母亲独个儿坐在对面,下午的咖啡馆,黑洞洞,生生的冷。他字字恳切内心忐忑地对母亲讲述了他们之间的一切。她坐在他的旁边,把手放在他的双手间,低着头,只是听着他的诉说,一言不发。他的母亲的脸像是一块已经板结的石膏那样的冰冷坚硬。她也一言不发,却死死地盯着坐在儿子身边的女孩。她看起来是那么单薄瘦弱,可是她却有着这样大的力量,她现在要把她的儿子带走。生生地从她的身边,把他拽走。 他说完所有的事,最后请求母亲让他们一起离开。他说他会等她生下孩子之后,寻找新的机会继续念书,他也会在找到工作赚到钱之后回来看望母亲……母亲仍是紧闭双唇死死地盯着那女孩,半天她才对女孩说:请你离开一下,我想单独和我的儿子说话。 女孩有些受惊,站起来惶惶地走出了咖啡馆。 母亲看着他,一字一句地对他说,你不许离开我。你不许像你的父亲一样被判我。所以没有任何可能你带着她走,除非我死掉。让她打掉孩子,从此你们不再来往。 他虽知道母亲一定会十分伤心气恼,可是他却仍旧没想到母亲会是这样的决绝。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战争开始了。他不断地请求母亲,他甚至给她下跪,求她的宽恕。可是却没有丝毫转机,母亲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冷酷,他根本无法动摇她半分。 然而女孩的反应却越来越剧烈,上课的时候呕吐,冲出教室去。他必须带走她,不然迟早会被发现,使她成为全班的笑柄。 他们开始密谋悄悄逃走。但是这的确需要一段时间。他到处凑钱,他先后卖掉了他的网球拍,运动球衣和球鞋。他还借了很多朋友的钱。这时候他已经对母亲很冷漠,早出晚归。他对于母亲的不谅解失望透顶,不再向她恳求什么。 七 “你们顺利逃走了吗?”他突然停了下来,吉诺连忙问。故事已经变得十分激烈,她不能不被后面故事的发展所牵动。她已经十分喜欢眼前的这个男人,他叙述故事绵长哀伤,那份对他的爱人的感情分明地渗透出来,令他变得犹如古希腊神话中将要殉情的王子一般地迷人。 可是他没有立刻把故事说下去。他停顿了一会儿,然后看看窗外,他说:“下午的课已经开始了。” “嗯。”吉诺附和道。 “你能带我去学校里面看看吗?”他用了一种她根本无法拒绝的企求的口吻。 “你想看什么呢?”吉诺问。 “我想找到我们那个时候用过的跳马。”他说。 又是跳马。吉诺微微蹙了一下眉,她至今十分困惑跳马到底和他的故事有什么相干。她忍不住问:“到底跳马怎么了?你为什么总是对那东西念念不忘的?” “我会告诉你,现在陪我去找找它,好吗?”他仍旧恳求,迫切得已经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他们离开了咖啡店就像学校走去。吉诺内心有些恐慌,她想如果她爸爸此刻就端坐在传达室里,看到她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从外面走进学校,会怎么样。她整个中午都失踪了,却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她爸爸看到肯定会要了她的命。 于是在快到学校大门口的时候,她忽然停下来,并对男人说:“你在这里等等,我去看一下。”男人点点头,他从不多问,这令吉诺感到舒服。于是吉诺悄悄地走到传达室的旁边,身体贴着一面墙,慢慢挪到窗户跟前。她把头探上去一点,刚刚能透过玻璃看到里面——没有人。她按捺不住内心的欢喜,冲着他喊:“喂,过来啊。”他于是慢慢向她走来。忽然,吉诺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她好像忽然体会到了男人和他的女孩一起跑去火车站想要私奔时候的心情。她一时有些茫然,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她觉得自己是他的那个小情人,那个义无反顾地怀了他的孩子也不后悔的姑娘。他现在向她走过来,他们好似要去做一件十分伟大的事情,他要领着她走,逃开这围困她的鬼地方。啊,多么好。吉诺兴奋的脸上淌下汗水来,她感到自己就像一只放进温暖烤箱的面包,身上都流淌着甜腻的糖蜜。他走过来的时候,她犹豫都没有犹豫,她抓住了他的手。而他好像并没有十分意外,也没有抗拒。 她牵着他的手穿过学校的几座教学楼,操场,然后到了学校的后墙根下。这里依着学校的后墙有一排的平房。敞开的窗户上镶嵌着半块半块参差不齐的玻璃,青色水泥墙上隐约留着小孩子用粉笔画上去的凌乱的涂鸦。四周生满了荒草,秋天里的枯色一片。显然,这里是已经荒废很久。这里因为离她家住的那间小屋不远,所以她比较熟悉。她对他说:“这里有好几个废弃的教室,也许放着从前的体育器材也说不定。我们一个一个进去找找吧。”男人点点头。 他们推开一个又一个教室的门,扑面而来的是浓浓的尘灰味道。蜘蛛网密布,地上有仓惶躲闪的老鼠,而受了惊吓的蝙蝠也嗖的撑起翅膀,迎着他们的脸就飞了出去。吉诺有点害怕地躲到他的身后。他仍旧牵着她的手,向前走几步探着身子把房间里的器材看清楚——他们找到了废旧的乒乓球台,羽毛球排,瘪了的篮球,半截半截的接力棒。 在他们进到倒数第二个教室的时候,他还没有向里面走去,就忽然停住了。他用沙哑低沉的声音,像是在对吉诺说,又像只是对自己说:“它在那里。”这间教室十分空旷,吉诺穿过黑洞洞的房间里浓重的烟尘,看到了那架斜斜地站在教室一角的跳马。她陪着他走过去,拂开一圈一圈缠着它的蜘蛛网。她才看清它的四条铁腿还在,而上面那块皮子包裹的“马背”已经缺失了一半儿,皮子破损,磨光了,露出里面白花花的棉垫和线头。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它。然后他缓缓地松开握着的吉诺的手,伸过起,很认真地拂去上面的厚厚的土。他又搬起它,两只手像是托着宝贵的贡品一般地把它举到教室的中央。她跟着他走过去。一只手放在它的背上,碰了碰它。他看看她,像是对她带他来这里找到它表示感激。 他不顾地上厚厚的尘土,席地而坐,把背靠在跳马上,开始继续说故事,而她也慢慢地坐在他的身旁,她犹豫了一下,也慢慢地把身体靠在了他的身上。 八 他们一天天的准备,却迟迟没有离开。这中间当然有他没有凑足钱,没有策划好逃跑路线等等客观原因,然而最重要的是,他总是下不了决心。因为他知道他要放弃的是他十几年的努力,他将没有办法进入大学,没有办法实现他所有的梦想。就这样,一直拖到了学期末。 然后终于要提到跳马了。那个学期他们体育测试的项目是跳马。此时她的肚子已经很大,只是因为穿着肥大的衣服,又是冬天,所以不被人察觉。可是她清楚自己是不能跳马的。万一摔倒,后果不堪设想。于是她去请假。她捏造了一个身体不适的请假条,去向体育老师请假。体育老师是个一脸凶相的男人,刚死了女人,脾气暴躁不可捉摸。他没有批准她的请假,他十分严厉地告诉她,必须跳!女孩说,我不要体育成绩了总可以吧。然后她转身离去。 跳马的体育测试就这样过去了。可是忽然在一个下午的自习课上,体育老师来到他们班。点名要女孩出去补考。女孩只好在全班同学的目光下跟着体育老师走出了教室。他坐在位子上,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恶狠狠的体育老师带走了女孩。他看到女孩在走出教室之前最后一刻抛给他的绝望而恐慌的表情。她会不会跳。跳的话会不会有危险,他的脑子里一遍一遍地翻滚着这些问题。他感到身体里的血液都沸腾了,心疼得好像就要裂开了。 他等在位子上,如坐针毡。他觉得自己就要爆炸了,可能会忽然冲破房顶飞出去。他后悔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带走她,要让她留下面对这样的事,受这样的苦。 他等着等着,终于等不及了。他倏的从位子上站起来,不顾还在上课,也不顾周围同学诧异的眼光,他冲出了教室。 外面已经是严冬,寒风凛冽。他跑下楼去,直冲操场。他在心里喊着她的名字,从未有过这样的一个时刻,他感到要立刻带走她,如此的迫在眉睫。再慢一点就要来不及了,他脑中一闪而过这样的感觉。 他在操场的外面,隔着铁网已经能够看到她,她站在那里,面前几十米以外是跳马。跳马的旁边是体育老师。通常老师会站在左右扶一下。也就是说,她马上就要跳了。他必须绕到入口的地方才能进入操场。他现在只能眼睁睁地一边跑一边看着她,而她就要跳了。 他大声喊她的名字。叫她不要跳,不知道怎么的,他感到了一种杀气腾腾的危险。可是她好像根本听不见。她已经开始助跑,她向着那跳马跑了起来。他也跑,隔着操场的铁网,他向着那个入口奋力地跑去,并且还在一遍一遍大叫她的名字,叫她不要跳。 有时候事情就是差这么至关重要的一小段时间。当他跑到入口处的时候,她恰好已经跳了。他能够清楚地看到她腾身动作。他也清楚地看到,当她跨过那马背的时候,她侧面的体育老师并不是扶了她一下,而是好像推了她一下,或者是举起了瘦小的她,又把她摔下了。总之,那个站在跳马侧面面露狞狰的体育老师给她了一个可怕的力,她的身体在天空划过一条弧线,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冬天的操场,土地都冻得结实了,甚至没有飞溅起来的尘土。坠落无声。 他看见的这一幕,就像是电锯切割时那一束一束剧烈的火花都飞溅到了他的眼睛里。他啊的大叫一声,像是一个盲了的人一样地摔倒在地,瞬间里被巨大的悲伤吞噬去了知觉,他昏了过去。 他记得那一次他也做了好长好长的梦。那时候的梦就像他十五年后又梦到的一样。她在他的梦里跳马,像是在一个绕着圈的传送带上似的,一遍又一遍地跳马。助跑,腾跳。他的心随着她的动作剧烈地跳着,他喊她的名字而她听不见,直至他觉得最后他已经失声了。 这是多么惨烈的梦。而事实也和梦一般无异。她死去了。因为她腹中的孩子已经很大,孩子像是隐藏在她身体里不动声色的瘤,在这关键的一刻,要了她的命。但是所有的人,都以为那是个意外,不知情的体育老师让女学生补考,结果女学生摔了下来,死于流产。更多的人把目光放到了她腹中的孩子上,一个女学生竟然悄无声息地怀了六个月的身孕。多可怕。同学们也立刻知道这孩子应该是他的,一时间他和她的事传得满城风雨。没有人会注意到那场跳马有什么不寻常——意外总是很容易发生的,不同的只是这是个怀孕的女生。 可是他却是知道的,他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刻,体育老师伸出手指粗短的双手,他给了她一个什么样的力?在她坠落在地的时候,他那狞狰的脸上划过得逞的微笑。是他故意要害死她! 他大叫,从长时间的昏迷中清醒过来。只有母亲守着他,他问,她还好么她还好么?那不是意外,是那个体育老师要害死她!他冲着母亲大吼。 母亲的表情十分平静,抓住他颤抖的双臂,缓缓地,一字一句地告诉他:“她死了,还有那孩子。” 他骤然松弛了下来。他觉得自己本应该有力气站起来,去找那个可怕的凶手算帐,他以为他可以指正他。可是他忽然什么也做不了了,或者说,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重要了。不再有任何意思。她已经死了。他没有来得及带走她,而她现在死了。他只是觉得他应该跟随她,既然一直都没能带她离开,那么至少在她死去之后可以追随她去,一直伴着她。 他在那一刻之后,就只是忙着寻死了。 九 至此故事已经完整。 吉诺还依在他的身边。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仍旧是一片静悄悄的。教室的门却忽然被推开了,刺目的日光射进来,吉诺看见像龙卷风一样一片梭形的尘埃在日光下飞舞,随后它们就都钻进了那个走进来的身体里,再也看不见了。吉诺看到走进来的是她的父亲。 父亲站在门口的地方,面色上的表情愤怒而肃穆。她忽然觉得父亲很高大,完全遮住了射进来的阳光。她从男人的身上离开,坐直身体,错愕地看着父亲。 “你找我算帐好了,放掉我女儿!”吉诺看到爸爸像只子女被擒的豹子一样咆哮着。 吉诺看到她身边的男人的目光早已经像磁石见到铁一样,紧紧地吸附在父亲那张紧绷着的脸上。他缓缓地站起来。 父亲双手握着一根很粗的铁棒,摆出一副随时对抗他的出击的姿势,喉咙里发出一起一伏海潮似的声音。他已经面对父亲站好,忽然间从身后的腰间抽出一把弹簧刀。腾的一下,他打开了刀,刀子亮着铮铮的白光,宛如一个预示灾难的闪电从黑寂寂的天空划过。男人是背对吉诺站着,吉诺看不到他的脸,但是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颤抖得厉害,几乎是一种低声的抽泣:“你为什么要推下她?你说!为什么?”他低吼着,双腿在剧烈地颤抖,吉诺觉得身下的地面都振动起来。 吉诺看着男人的背影。她脑子里有大片的空白,她可以抱住男人的腿来解救父亲,她问自己是否要这么做,眼前的这个男子早已失去了彼时的温和,他现在像个点着了的炸弹,吐着滋滋的火芯子。他亮着他的刀,他是要杀死她的父亲。这是否是一场幻觉,这愉快的一天是不是一个骗局?如果男人带她走,是一场私奔还是一场绑架? 她却感到她身体里的力量在阻止她抱住他的腿来解救父亲。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无助地把身体靠在跳马上。这时她的父亲已经开口说话:“其实你要算帐也不该先找上我。” “什么意思?”男人已经变得十分激动,他晃了晃手上的刀,颤声问。 “有人指使我那么干的。”她父亲说。男人和吉诺都是一惊。 “谁?”男人大吼道。 “是你的母亲。”父亲说,脸上掠过一丝狡黠的微笑。 十 “闭嘴!你在说什么?”男人像是被击中一样,上前走了一步,挥着刀子摇头,他不肯相信。 “你母亲要拿掉她肚子里的孩子,来求我这么做的。我起先不肯,不过她愿意那跟我上床作为交换条件,唔,我那个时候刚死了老婆,正是寂寞,嘿嘿,所以我最后经不住她的诱惑,就答应了。不信,你可以问你的母亲是不是这样……”父亲说得一脸坦然,仿佛没有丝毫错误是他的,他是彻头彻尾无辜的。 “不!”男人仰天大吼一声,已经彻底崩溃一般拿着刀子冲着她的父亲就捅过去。她的父亲连忙举起铁棒来抵挡。他们搏斗起来。 吉诺还靠着跳马坐在地上。她忽然变得格外镇静。她已经不再看两个男人的搏斗,只是伸出一只手,哐啷哐啷地敲打着跳马的铁腿,然后她侧着头,把耳朵凑过去,好像里面发出了什么奇妙的声音,如此地引她入胜。两个男人的搏斗好像发生在与她毫不相关的另一个世界。她觉得她在敲打跳马的时候,好像听到了那个死在跳马上的女孩的灵魂在说话。她的灵魂好像一直缠在上面,无法挣脱离开。 那一边的搏斗仍在继续。男人已经占了上风,他的刀疯狂地挥舞着,砍险些伤了吉诺父亲的手臂。她的父亲仓惶地冲出了教室。男人随后举着刀跟了出去。 二十分钟后,男人沿着这排平房的边向着这间教室走回来。他身上的衣服被撕破了,胸前的皮肤有重重的抓伤痕迹。他的刀上还有鲜红的血流淌下来。而此时屋子里的吉诺正把眼睛微微地闭起来,头侧着,耳朵贴在跳马的一根腿上,认真地倾听。 吉诺听到那女孩跟她说,其实在跳马助跑的时候,能听到呼啸的风声,很大很大,涨满了整个耳朵,让你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于是不会有那些总也放不下的烦忧,你只是跑,像是穿过风去了别的世界一样的疾跑着,然后在腾空的一刻,你就会以为你飞起来了,就好比一只翅膀结结实实的鸟儿那样,离开了地面,你就会感慨,终于离开了,终于自由了,那一瞬间的感觉,是一种完完全全的解脱,很轻很轻,像是一支洁白的羽毛。美妙极了。 真的吗?比什么都美吗?比跟最爱的人在一块儿还美吗?吉诺闪着亮晶晶的眼睛问。 真的,比跟最心爱的人在一块儿还要美。飞起来的那一刻,忘记了所有的事,所有的人,就只是想着飞起来了。女孩说。然后女孩笑眯眯地望着吉诺,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小脸,把小嘴巴附在吉诺的耳朵边,轻声对她说:现在这架跳马归你了,你也试一试吧? 男人再次走到这间教室门口,他身体摇摇晃晃,周围一片寂静只有他粗重的喘息声。他一脚踩进来就看到,吉诺正在距离那跳马七八米的地方,她忽然向着那架跳马跑过去,然后在跳马的前面稍稍停顿,腾空一跃。 男人在门边的位置,只能看到吉诺的背面,可是确实有什么理由让他相信着,那冲上天空的一瞬,她是微笑的。 我的骷髅——李黎 <i>李黎,男,1980年生于江苏南京郊区,1997年起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现居南京。1999年起有作品发表,主编6Mo工作室纸刊。</i> 1979年,我还没有出世。据推算,当时的我应该是负一岁。负一岁的我正在静静地等着出世,周围很安静,安静得本人完全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但是我的身体总是会遭受轻微的震动,这想必是因为母体在震动不休。母亲如往常一样,去做饭、喂猪、扫地、洗衣服……她如机器一样操劳,作为她的儿子,我在未出世之时就参与了她的劳动。 一天我感受到了异乎寻常的震荡,轻微但是持久。后来我得知,那是春天的一个黄道吉日,村子里的李华结婚,母亲步行到了他们家去吃喜酒。 那天晚上,李华家一带人影绰绰,人们鬼魅一样在门灯的光线里出现、消失,脸上无一例外地挂着兴奋的色彩。几辆拖拉机停在门口的场地上,头对着前面池塘,几乎伸进水里。好多小孩在拖拉机上爬来爬去,完全不顾刺骨的寒风。有的小孩吊在那长长的扶手上,似乎拖拉机正在飞驰,而他们正感受着速度带来的震动。李胜兵、李胜军兄弟两个玩得最开心,他们嘴里发出怪响,往外吐着吐沫,抽风一样在拖拉机的驾驶座上跳着叫着,全力配合他们想像中的速度。 我们那里的结婚规律很简单:第一天晚上为暖房酒,办喜事的人家请来所有能来的人,人越多,越有面子。人们分批地坐上桌子吃喜酒。第一批吃的是最亲的亲戚和村里长者;然后依次类推。每开一次席,就放一次鞭炮,在爆炸的余音和鞭炮的硫磺味里,人们彼此招呼着大吃大喝,让对方吃,让自己吃。一般开三次酒席。直到第三席的客人吃完,主人一家以及帮工才坐到桌子边吃饭。这时,喜庆的气氛消失在即,最多在某些人的心里荡气回肠,或者让一些人忧心忡忡。 和外面一批批的客人不同的是,新房里还有一桌酒席,坐在桌边的人是固定的,他们要贯穿始终。桌子周围坐的是新郎和他的兄弟们。新郎只有一个,而兄弟们往往多达十几个。甚至一些辈分不同的但年纪相仿的人也被临时拉来充当兄弟。这十几个兄弟有一个任务,就是把新郎灌醉,越醉越好,只要不死就行。这几乎是一个仪式,新郎的十几个兄弟像被恶鬼指使一样全力以赴,号叫、咆哮,歇斯底里地大笑……过了今晚,新郎就不是处男了。 第二天,迎娶新娘。一般的人就不用来了,只有少数近亲和关系好的人在场,主家摆少数几桌酒席,吃完,婚事就宣告结束。可能会引起变化的是新娘,有的新娘恐惧结婚,迟迟不肯离开娘家;而有的新娘的家人不善,迟迟不然其女儿离开,这时需要新郎家妥协,拿更多的礼物和钱;再或者,新娘到了之后坚决不肯进门,这需要双方家长和不相关的老人迈步上前,好言相劝。而有的新娘在迈进大门时速度极快,几乎就是“嗖”的一声,有见识的老家伙就会摇头叹息说:这个媳妇厉害,以后肯定要当家作主,管丈夫。 那天晚上,李华的破处仪式很不成功,他坚决不肯喝酒。这急坏了他身边的兄弟们,也急坏了外面的家长和老人。人们纷纷推开新房的门,进去,然后苦口婆心地劝说李华:你就喝点吧,陪老表们喝点酒…… 李华说:他们自己喝好了! 你结婚,他们来陪你喝酒,你怎么能不喝! 李华说:谁说我结婚!谁说的?谁说的! 当有家长和老人进来时,李华的兄弟们都不说话,最多附和,而且小声。当房间里没有长辈时,他们才开始和李华一起议论,无外乎劝说李华。他们让李华认命吧,娶不到王茂芳,是没办法的事;娶杨文秀做老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叫姓杨的是村支书呢。 还有人宽慰李华:杨文秀也是女的,人丑逼不丑。 说不定人还挺好。——但是这个说法立刻被其他人否定了,杨文秀可能不坏,但是一定不是什么好姑娘,这么多年了,村子里谁不知道呢。 还有人以身说法,说他看到过杨文秀湿漉漉的样子,奶子都能看见,有这么大!说着,他拿筷子敲了敲面前雪白的碗,传出清脆的几声。其他人也敲起来,叮叮当当叮叮当当,不绝于耳,兄弟们边敲边说:喝酒,李华,来,喝酒!但李华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 于是有人高瞻远瞩,让李华先不要和父母斗,先结婚再说,以后说不定有机会离婚,然后和王茂芳结婚。 还有人更加深入地劝导李华:你和父母斗有什么用呢,他们是你父母,你没事和他们斗什么。他们不也是被逼的吗,姓杨的女儿这么差,他当然要在自己当官的时候把女儿嫁出去,找上你是你倒霉,也证明你是个好小伙子——这个劝说的人,大概不是李华的同辈,而是年纪差不多的长辈。 长辈兄继续说:你父母要是不答应婚事,你们一家就完蛋了,姓杨的肯定让你们家没有好日子过。你就当做好事…… 你去做!李华回击一句,搞得众人很尴尬。 问题的实质是:所有的劝慰对李华已经不起作用,此前,他已被迫服用了太多这样的安慰剂。现在,婚事真的来临,他几乎有点发狂,坐在桌子后面烦躁不安。好在身边十几个人都是眼疾手快、身强力壮的乡村处男,不然李华可能会把内心的烦通过四肢和器皿表现出来。他也尝试过几次,但是立刻就被兄弟们按住了,他只能恶狠狠地说:你们这帮鸡巴,都是坏人! 你们没有一个人为我着想! 大家在一个村子里生活了十多年了,确实,没有人为别人着想,最多只是想想别人,然后继续忙自己的,没有什么忙的,就闲逛、睡觉,不再去想别人。既然这样,就只好沉默了,等着家长和老家伙们进来处理。 外面的客人都是出了份子钱,他们必须吃喝且欢乐。经上菜的人,外面的人隐约知道里面的事,但也不便多问。所以,新房里其实是一大片僵局。 李华的僵硬让他的父母惶恐不安,一家人还有几个老人坐在一起紧急商量着。他们像前敌指挥部一样,忧心忡忡地思考出各种方案,又推翻刚才所想。他们抽烟、喝茶,拧紧的眉头像将军的眉头。 后来他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让胜兵、胜军兄弟两个去劝李华。李华是他们的哥哥,虽不是亲生,但因为两家人住在一起而感情深厚。胜兵胜军是双胞胎,从两三岁开始,李华就带着他们玩,虽然李华年长他们两个十多岁,但这一点不影响交流,相反,他们三个之间少了同年小孩间不休且残酷的争斗,李华一直有管教引导他们的意思。这些,都让胜兵他们的母亲很放心,她丈夫过世太早,能有李华帮忙照顾两个儿子,她也好安心干活养家。可惜她没有爱上李华,两个人也没有过床笫之欢,不然,又是一段孽缘。 现在,大人们决定让胜兵胜军出面解决李华的事情,这其实是承认他们这一两代老家伙已无能为力了。 后来,胜兵胜军像当年李华带着他们玩一样,在我三四岁之后总是带着我一起玩。关于李华的事,我都是先听他们讲起来,然后去问大人的。 我九岁的时候,经常跟胜兵胜军躲在一个看似隐蔽的地方玩。那是一个废弃的牛棚,隐约还有牛身上的腥臊味。它离村子有一百来米,这距离和它的味道使它隐蔽,实际上它完全没有可供躲藏和防守的功能,只是一圈破土墙而已。 在牛棚里,我总是无所事事地靠在干枯的土墙上发呆,看着漆黑的鸟划过湛蓝的天空,然后再看着天空像鸟飞过之前一样湛蓝。有时一根被风吹来的枯草悬在我的头顶,我会误以为这是一只鸟。有时,我还嚼着从路边摘到的能吃的植物——如今已经说不上名字的童年的植物。胜军胜兵则专心抽烟。他们来此的主要目的就是抽烟。烟往往是我从家里偷来的。当时我父亲小有地位,起码烟酒无数,他习惯把拆过封的烟扔在一个竹篮里。那竹篮就是专门盛香烟的,里面总是有十来包多少不一的烟,有的烟还蹦到了外面,和一样蹦出来的烟混在一起。父亲本人不抽烟,所以他总是一扔了事,完全不管有多少,估计只要不把竹篮偷空,他都不会觉察到烟少了。他当然也不会认为我会抽烟。 我确实不抽,但是我会偷几根给胜兵胜军,以报答他们不管玩什么总是叫上我。 一天,他们两个如往常一样,领着我和我身上的烟,跑到村子后面的山上,靠着一棵大松树坐了下来。这大树和牛棚一样,是我们活动的固定场所之一。坐下之后他们就开始吸烟,同时还在看一本黄书。那黄书我一页都没有看过,他们坚决不让我看,这点倒是光明磊落。不过他们也就这么一本,已经翻烂了,用他们的话就是:硬不起来了(我们那里,硬的发音为eng,去声。)既然这样,他们就随便说话,先是说村子里和他们年纪相仿的姑娘们,这让他们觉得有点遥远——他们家的条件非常差,他们又不是那种勤奋、上进以便将来离开农村的学生,所以,他们的择偶和交配显得很困难,难以落在明处,只能往阴暗龌龊处发展。果然,他们谈起了杨文秀。杨文秀,就是李华坚决不肯娶回家的女人,高大丰腴,有点痴呆。这些胜兵胜军都不在乎,他们在乎的是杨文秀的骚,似乎很多人和她搞过,包括长辈、亲人,他们说起最近的一次,在万松(一个小村字的名字)后面的山上,她就和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人搞,喊得整个丘陵都能听到回音,那场面似乎是万马奔腾,起码也是杨文秀傲然而坐、驾驭良驹上下颠簸,大有绝尘而去的气魄。 不过,作为弟弟的胜军似乎更加明白事理。他对胜兵说:杨文秀也蛮可怜的,随便哪个想搞她就能搞到。 不管是外包工,还是外地来拾破烂的,或者是走贩子,想搞她,她就跟人搞。 胜兵也很感慨——不排除感慨自己至今没有搞到,他说,假如李华哥哥和杨文秀结婚了,就不会这样了。 胜军很出乎我的意料地来了一句:这样怎么了?就这样了,这样多好。 我很吃惊,但是因为对杨文秀毫无印象所以没有兴趣。我只想知道李华的事,于是就问他们,那天晚上,大人让你做什么了,真的把他们喊过去了? “是三爷和德全叔叔两个人把我们喊过去的,把我们带到厨房后面靠茅厕那边,他们让我们到新房去,劝李华喝酒。说是只要能让他喝酒,就给我们一个人一块钱! “我们问为什么,他们就说,李华不肯喝酒,不肯喝酒就是不肯结婚,不结婚怎么行,酒席都办了,支书都来了,怎么能不结婚! “后来,李华的妈妈也来了,她对我们说:婶婶求你们了,你们两个要是不能让李华喝酒,他就会更想不开,就会寻死!说着她就哭了。 “是假哭。 “我们问他们,我们怎么办。他们就教我们,让我们过去,一人抱着李华的一只腿,求他喝酒,还让我们哭,哭得越惨越好。日他妈逼,我们怎么能哭出来!他们让我们不管怎么样都要哭出来!还教我们怎么说:李华哥哥,从小你对我们最好,现在我们求求你了,你就好好结婚吧,你就喝点酒吧…… “还有,你结婚以后就不能带我们玩了,我们会想你的,你结婚以后赶快生个儿子,等他能走路了,我们也带着他到处玩……” 胜兵说着哈哈大笑起来,他一直都是在模仿着说话,一会是模仿老头说话的样子,歪着嘴,故意口齿不清;一会又模仿李华妈妈,声音尖声尖气的,像拿刀划玻璃一样。他笑得睡在草地上,胜军没有笑,还是在抽烟。 那后来呢?我问他们。 “后来啊,我们一点也不想去,你叫我们怎么哭啊,去跟李华说说还差不多,哭是哭不出来。我们赖在那边不肯去的时候,李华和他表弟丁大宝突然往我们面前一站!他们两个都有一米八五,两个人像墙一样移过来,我们都吓了一大跳。李华说,你们讲的我全部都听到了!然后他转身就往回走。丁大宝跟在后面喊,李华,你不撒尿了? “我们都呆在那边。我们两个无所谓,大人都害怕了,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们想走,还没走,就听到房子里热闹起来了,李华在跟人喝酒,他叫着喊着跟人喝,那声音估计整个生产队都能听到。几个人赶快跑进去,我们也跟着进去,看见李华端着碗,站在椅子上面,一个个地敬酒。李华看到我们两个,就朝我们喊,胜兵胜军,你们来,陪我喝酒,我要跟你们说几句话……” 胜兵突然停了下来,而我正想像这李华的样子,高高地站在桌子上,双腿叉开,透过他双腿间的缝隙我似乎看见了三四张兴高采烈的脸,他们和李华一起高兴起来,笑得脸都变形了,似乎是长在李华两腿之间的东西…… 我还想听,让胜兵再讲,他不肯,我转身求胜军说给我听,他说:有什么好讲的,两分钟就把自己搞喝醉了。 那天我一共偷了四根烟给他们,胜军一个人抽了三根,还想抽,胜兵骂骂咧咧地说,你一个人抽了三根,还想抽,你想抽死啊。但是胜军确实还想抽,而山上又确实没有烟了,于是我们下山回家。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李华的结果我知道:他自杀,死了。胜兵胜军的话始终在耳边回响,更确切地说,是话背后的画面一直在眼前出现,而他们的原话只是作为旁白而存在。我感到十分烦躁——不是感到不幸和悲伤,仅仅是烦躁,像胃部不适或者有脚气那样,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该怎么躺着。这烦躁不是心理而是生理上的,所以无比剧烈和真实。八点多钟,我起床,蹑手蹑脚地走近那个放满香烟的竹篮,伸手摸出一根,然后走到厨房,在灶后面蹲下来,拿起火柴点烟。烟刚点着,母亲的脸就带着风出现在我眼前,我吓得大叫一声,心跳声也几乎从嗓子里冒出来。母亲入睡困难,一定是发现我行踪诡异,所以跟了出来。我以往从来不在这个时候下床干吗的,上了床就像个乖宝宝那样睡。 母亲露出悚然的表情,伴随着惊呼,随后她伸手就抽了我一个嘴巴,用尽了全力。我被打得仰面倒下去,跌进稻草中间,手里的烟也落进了稻草的缝隙里。母亲赶忙把烟找出来,与此同时我哭了起来,不止是哭,简直就是扯着嗓子号叫,因为母亲从来没有打过我,现在这一下,把以前没打的全补上了,还能留给以后用。我拼着命在哭,母亲也后悔刚才下手太重,哄我,让我洗脸、喝水。我坐在椅子上哭得要瘫倒了,她把我拎起来,往椅子上跺两下,然后松开手,看看我能不能坐直了哭。 后来,母亲大概觉得一个九岁的小孩主动想抽烟是不大可能的事,十五六岁还差不多。她确定我是好奇,于是她更加慈祥了,开始教育我,但不放弃吓唬我。她问我,你有没有看过人骨头?没看过吧,告诉你,不抽烟的人骨头是雪白的,很好看,抽烟的人呢?胸口一大片的骨头全部都是黑的,像给毒药泡过一样。你知道了吧,这个香烟,就是毒药,你抽!你一辈子都不要抽,不然你死了,骨头都是黑的,像喝毒药寻死的人一样! 母亲的话让我十分害怕,又让我觉得不服气,我顶嘴说:人都死了,骨头是黑的怕什么? 这又把母亲给气到了,让她觉得此前讲的都白费了,她又开始训我,最后文绉绉地来了一句: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你到水泥场上跪半个小时。我只好去活受罪了,还好不是死罪,死罪就是打我。 当时已经是初秋,夜里冰冷冰冷的,背后的丘陵看上去阴森恐怖,风一吹,树全部都在倾斜,甚至在慢慢挪动,似乎大树下面全是鬼魂,而且个个都有名有姓,有遗憾,有委屈。我跪在那里,又累又怕,浑身发抖,心里越发抵触母亲。我暗自发誓:长大了我一定要抽烟! 李华在自己结婚的酒席上飞快地把自己灌醉了,家里人虽然觉得这很不好,甚至有不祥的预感,但他毕竟喝酒了,他认可了喜酒,他认可了结婚,他认可了杨文秀!这就让人放心啦,即使有一点不放心那也强迫自己放心吧。 因为前一天实在太忙,第二天,李华的家人不像以往那样五六点钟就起床,而是拖到八点多,直到晨雾散尽鸡叫渐止,他们才匆匆起床,匆匆收拾,就等着李华也起来,然后把媳妇接回来。到那时,生米就成了熟饭,李华再不满意也就这样了。人人都这样结婚的,有什么满意不满意的,运气好就满意,运气不好就不要多想运气这回事。 可是李华迟迟不出来,家人等不及了,推门进去一看,没有人。这下,他们意识到事情不对,他们意识到昨天晚上他们都只是往好处想的,认为李华虽不满但会将就这个婚事和媳妇,现在人不见了,说明他肯定不会将就的,即使找到了,估计他也死活不从。 那么,首先就是找。找了个把小时,才在池塘里找到了李华,他躺在水面上,大半个身子被水草裹住,已死去多时。初春金黄的朝霞落在水面上,李华似乎是从朝霞的高度被扔下来的,只剩下扁扁的一小部分露在水面上。这下,李华家热闹了,不知道的人以为新娘子早早来了。人们把李华家围起来,不过进去的人不多,更多的人仅仅站在门口、窗下议论着。人们面容悲戚,有的妇女还以泪洗面。不过,有的人觉得不错,婚事丧事一起办,办结婚吃剩的菜,有的没怎么动,最多沾了点口水和口臭,正好在丧事酒席上端上来,很经济。 胜兵和胜军都哭得死去活来,他们几次想冲进去看看李华,但是被大人挡住了,说小孩子不能看到死人。他们就转到窗户底下,不停地往上跳,想看看据说被放在新床上的李华。大人总是在他们跳得最高时,把他们的脑袋往下一按。他们毫无办法,折腾了一个小时,就是没有能走进李华的家,目光也没有深入多少。最后,他们放弃了,互相看看,然后转身,把脸从漆黑的砖墙上移到门前的池塘和池塘那边的水田里。 让他们心惊胆战的是,他们看到了李华。他正在那边的田里走着,那些水田去年被翻耕了之后还没有再翻松,还没解冻,李华走在上面虽说自由自在,但很不舒服,高一脚低一脚的,时刻要担心脚下。他还是那个样子,高高的个子,微驼的背,双手插在口袋里,可能还吹着口哨,他脑袋低得厉害,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胜兵胜军站在李华家的窗下,呆呆地看着李华,背后冒着凉气。看着看着,他们不自觉地往前走几步,想看清楚。李华似乎很高兴,走着走着还跳那么一两下,为了躲过大的土块或者跃过水沟,但主要还是因为心情愉快。他甚至从地上捡起一块土,然后半转身,朝这边的池塘扔过来。不过,土块没有落进水里,胜兵胜军没有听到落水的声音,没有看见土块落水。胜军胜兵背对着闹哄哄地人群,安静地看着李华在那里走,眼看李华就要走远了。胜军胜兵两个互相看看,意思是要不要赶过去,但是他们都不敢,又都不甘心。 后来,胜军说,不去了,那是李华的魂。 胜兵同意。他们继续看着李华往斜对面的梅府山走去,直到看不见了,他们两个才回家。路上,胜军突然对胜兵说:刚才我看见李华跌倒了然后就没有了。 第二天,当同学、伙伴说起李华自杀的事,胜军胜兵就反驳说,李华没有死,他到梅府山去了,我们看见的。而实际上,胜军他们是看到李华跌倒之后就消失的,他没有看到李华走上梅府山。 而大人们说起此事时,他们两个就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什么都不说,只是睁大眼睛看着大人说话。大人说完的时候,他们就要掉到桌子下面,钻到漆黑的地里了。 李华被偷偷土葬了。这不是因为自杀者没有资格被火化进公墓,而是李华一贯愚昧懦弱的家人又开始了新的愚昧,他们认为,只要不火化,不搞个吹吹打打的丧事,就不会有更多的人知道李华死了。没有更多的人知道李华死,也就不会人人都知道李华是自杀死的。偷偷把李华埋了,似乎能掩盖住李华的死因。李华父母甚至认为:可能还有人认为李华还活着,继续在家里忙活着,或者在哪里做工,就要恋爱结婚了。因为从来没有听说李华死了,更没有听说丧事啊。 李华的坟就在村子后面的山上,在一棵大松树下面。村子的先人们也都埋在山上,他们埋的地方比较集中,而李华的墓孤零零地在几十米之外不起眼的地方,没有墓碑,坟头有一个饭碗样的小土包,明白无误地告诉人这是一座坟。夏天茅草茂盛的时候,看不见坟,只看见坟头在草丛中;茅草被风吹得东倒西歪时,坟头似乎也在原地晃悠,似乎它也在吹着口哨。 我十岁那年,家里造了两层的楼房。一天,我趁父母不在家,带胜兵胜军到家里玩,我们站在二楼朝北的窗口朝外面看着,发呆。景色不错,于是他们开始抽烟。突然胜军说:你看看,李华的坟就在那边。说着,他指了指山上。但是在哪里呢,我只看见彼此相邻的树顶在风中缓慢地左摇右摆,似乎树本来是不分开的,长在一起的,只是到了下面就分开了,像兄弟们长大了就要分开过日子一样。我说我没看见。 胜兵说,你都去过的,还说没看见。 去过归去过,在这里我看不见。 那你再仔细看看!胜军说。 我看了好久,还是不认为自己看见了李华的坟。大概是因为我记不住树的长相,所以就不知道哪棵树的下面有李华的坟。而胜军他们能记得一棵棵的树,一看到树冠,就知道下面都有些什么。 胜兵突然问胜军:你那个说你看到李华跌倒了就没有了,你真的看到了? 胜军说:真的! 那李华可能不是自杀的,可能是酒喝多了想出去走走,结果不小心掉进了池塘。 我问他们:李华会不会游泳? 会,游得才好呢。所以他不是自杀的,自杀喝农药还差不多,怎么会到池塘里自杀。就是酒喝多了,掉进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胜军也同意这个观点,他还举例说:酒喝多了想死太容易,陈塘的朱老头子就是酒喝多了去喂猪,结果把头埋进了猪食里,那么一点水,就把他闷死了。 李华是不小心淹死的,不是自杀。胜兵总结似地说,而这个看法其实在村子里一直都有猜测和确信。不过即使这样,李华的死,和他的结婚还是有直接关系,他的家人还是逃脱不了关系。因此这个说法没有多少安慰的作用。 那年夏天的一个中午,家里人正在睡觉的时候,我听到了胜军学的鸡叫声,就偷偷从院子后门出来,跑到他们家,他们正在准备着什么,两把铁锹被拖出来。他们告诉我,李华坟边的那棵大树倒了,我们去挖坟,去看看李华,然后再把它还原。 他们准备好胶鞋,拖着铁锹就往山上去。我跟在后面,不顾鞋子会被烂泥弄脏。我问他们,遇到鬼怎么办? 大白天的怎么会有鬼! 那晚上呢,要是把鬼放出来,他躲起来,晚上再来找我们,我们怎么办? 李华以前跟我们最好,你也跟我们最好,就算他出来找人也不会找我们三个。 于是我们朝山上走去,一路上担心着伸进路面的带刺的草,还要担心蛇。快到坟前,我害怕了,不敢往前走,他们就更明白地告诉我,不要怕,没有鬼,根本没有鬼。 那你们看什么? 我们想看看李华的骨头。 骨头有什么好看的? 我们就想看看李华,你想不想? 我说;想。 他们开始挖,我蹲在那倒掉的松树的主干上,离坟大概有十米远,给他们放哨。开始的时候要挖开表面的草,草很茂盛,根茎顽强,他们挖得很费力,随后就不费力了,刚刚下过大暴雨,土非常软,一锹下去能挖走很多土,胜军胜兵挖得很起劲,好像互相在比赛,你一下我一下,胜兵还故意铲起一块土朝我这边扬过来,我嘿嘿地笑了起来。渐渐地我也来了兴趣,问他们挖到骨头没有,我还说;谁先挖到骨头,谁就最厉害。 当我站在树干上朝四周观望时,他们小声而急促地喊我,快来快来!看到骨头了。 我跑过去,离着两三米远,一根雪白的骨头猛地戳进我眼帘,我一个急刹车,再不敢往前走了,不是怕鬼,是害怕。他们两个也不敢把骨头全部挖出来,只挖了个大概,就站在那里不动了,还微微后退了一点。 这是大腿。胜兵指着最外面的那根骨头说,我们都同意,确实很长。后来在生理卫生课上,我知道了人的小腿骨比大腿骨要长得多,也粗很多。 我们三个站成犄角之势,呆呆地看着,他们两个看得多一点,我看的少,只看见那根被看了好久的长骨头。后来,他们说,好了,我们还原吧。 于是我又退回原来的地方,蹲着,他们继续忙。他们忙的时候我开始后悔了,一是后悔看得少,二是后悔没有拿一块小点的骨头比如指骨带回去——这是一个突然其来的念头。我几次站起来,想对胜兵胜军说这个事,但是都忍住了,他们都不想拿一块李华的骨头带回去做纪念,我怎么好拿,我又没见过李华。 下山时,我还是在想着刚才没做的事,假如我拿一块骨头带回去,然后弄好挂在身上,那该多好啊。而且,假如我一辈子都挂着,在死后它就会和我埋在一起。当更小的小孩来看我的骷髅时,他们可能会发现我多一块骨头,这一定让他们很高兴,他们还会四处打听李黎身上这块多出来的骨头是从哪来的。 下山比上山困难,我的脚下一直在打滑,身体忽左忽右,好几次几乎倒下去、滑出去。胜兵说:李华!李华来了,在我们后面!他是想吓唬我,这没有效果,要知道,我从下山起到那天晚上睡着,一直都心无旁骛地想着骨头的事,想着怎么给自己的骷髅增色,让它如何与众不同。抽烟是一个办法,把亲人的骨头随身携带也是办法。但是似乎就这么多了。 现在,我已经成年,见过更多的死人,也看到更多的亲戚乡亲死掉,他们都被火花了,他们不再以固体的形式继续活着,因此我还是没找出更好的办法完善自己的骷髅。在这个杂乱的、永远不会干净纯粹起来的城市里,我进入过别人的灵魂,进入过别人肉体,很多的进入相当疼痛,犹如赤裸的骨头在互相摩擦,但是这依然和骨头没有关系,和自己的、她们的骷髅没有关系。 还好,如你所知,现在是火化,不可能土葬。因此,骷髅只是往事,我等没有骷髅。 Fall U——曾尹郁 <i>曾尹郁,湖南常德人,1983年生。读过四年幼儿园,因为个子太小。读过四年高中,因为傻子回头。现在湘潭大学学习法律。著有小说《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少年》、《青春不解疯情》。</i> 今天在论坛上瞎混,看到一个帖子,用的一个歌名:。本是一个极度荒诞搞笑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论坛,却寻到这样的帖子,一种莫名的感觉使我将它打开,楼主比较地懒,什么也没留下,只是单单挂着歌名,下面也少有回复。 我留了首诗在上面。 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我会带你去我们最初相识的地方,我会给你讲我们快乐编织的童话,我会依然用心去爱你,去疼你,迁就着你,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我不会让我们的爱情,如上辈子那样辛酸的磨合,我要我们的爱情一开始就甜蜜,亲手为你筑建美丽的城堡,给你一个只有善良的世界,亲爱的,我爱你。 只因这个爱,我是多么的渴望会有轮回的转世,却又是多么害怕会因转世而遗忘,亲爱的,我希望上天给我连续的记忆,去茫茫人海中寻你熟悉的身影。 我想,是我又思念你了。 我是一个迷信的男人,你是这样说我的。你说的时候样子很甜美,接着又给我讲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上辈子的时候。”你说。“上辈子是在唐朝。” “唐朝?”我问,“你怎么知道是唐朝?” “别插嘴!听我说。”你凶我。然后你接着说这个故事。 “那是在一个春雨刚停的傍晚,我独自一人走在嫩绿的田埂上,我穿着丝质的衣服,晚霞一般颜色的稠裙。” “你穿那样去田里干嘛?难道穿那样去种田或者放牛?神经了吧。”我嘿嘿笑着说。 “再打断我的话我就对你不客气啦!”你美丽的眉头假装生气的皱了起来,我只好安静的听你继续说一个神经病的故事。 “我正在跟天边的变幻多姿的云彩媲美着呢。突然,我看见一位老农夫手中提着一只竹篓向我走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突然地喜欢上那翠绿的竹篓。于是,我问那老人家竹篓卖不卖。老人家摇摇头,说,闺女,It's not for sold。我拿出一块很大的银子。” 说到这里你却停下来,睁大眼睛很严肃地看着我。我的天,你那天的眼神快要了我的命。你比画着说,“这么大!”我一看,那不跟个五毛钱的馒头一样大了吗。你放在哪的呢?别人看上去不就是一漂亮姑娘身上长个瘤了吗。 你接着说,“于是那老人家就答应了。但是他却从篓子里面拿出了一条长长的,滑滑的东西。是一条可怜的小泥鳅!” “如此美丽的一幅盛唐风景图里却出现只不协调的泥鳅,那泥鳅该下刀山上油锅!”我气愤地评价道。我太气愤了,以至于语言出现了逻辑错误。 “是的,那老人家是要把那小泥鳅拿回去下酒的。”你说,“但是我觉得那泥鳅好可怜。” 我的天,你不会有冷血动物收藏癖吧,我心想,只是不敢说。 “于是我想买下那可怜的小家伙。但是我身上却只有两文钱了。所以,我开始求那位老爷爷,要他把那只泥鳅卖给我。我就一直求啊一直求啊,求到星星和月亮都出来了。最后当月亮变得非常明亮的时候,那位老爷爷终于决定把泥鳅卖给我了。” 你是扯住别人不让别人走吧你,人家倒霉,遇上你了,下工了却被你磨到天黑,饭都没吃,家里还以为他被狼叼跑了着急着呢。我又想。 “于是我用两文钱买下了那只可怜的小泥鳅,然后用手心捧着,将它放回了水池里。”你笑了,很美,但是却让我觉得有埋伏。 “它跳进水里,却没有游走,高兴地回头看了看我。用尾触出些水纹,仿佛对我说着什么。一阵子后,它累了,才依依不舍地游开。那天晚上,我就做了个很奇怪的梦,梦见我在放生那小泥鳅的时候,它对我说:好心的姑娘,救命之恩,来生再报,以身相许,甘为牛马。” 我一听,觉得很神,而且以后能写成个很不错的小说,于是就被你吸引,于是就中了你的圈套,赞叹道:“好。” “那只泥鳅就是你。”你望着我说,“就是你,你今生来报恩的。” 我愣了半晌,最后只说了一句话:“我怎么就只值两文钱?” 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第一个高二的时候。那时候的我简直就是一只白痴的小狼,还不是泥鳅。我打架,逃课,在耳朵上打上七个耳洞,在新买的牛仔裤上花整整两节课的时间用小刀划出无数的小洞,还有,之所以叫做小狼是因为我交了很多女朋友,即使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恋爱。那是一个初秋的上午,有一点暖暖的阳光,我在栏杆上晒着太阳。这时却无意中看见楼下有一个又高又瘦的女生走过,长发披肩,穿着典雅的小方格长裤。我只看到了背影。 那就是你。 然后我像被高压电击中,几乎是跳着去了楼下,忍住急促的呼吸,装着平静地从你身边走过。你竟然都不看我一眼,像我这么帅的帅哥你竟然都不看我一眼!但我却看清楚了你,你有着舒展的眉,细腻的唇线,虽然你是单眼皮,但是却有着那样宁静深邃的眼神,端庄脱俗。 虽然后来我才知道我被你圣女一般的外表给骗了,而且,高中时的你也似乎不是很苗条。 我那时觉得自己看到的是一种很奇特的自然景观。 虽然我这个人连彩虹都没见过。 但是我就是在那时候相信你是从天上下来的,不是中国的七仙女也至少是位天使。 可是我那时却连给你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因为我觉得,我那时是无可救药的混混了,而你是一缕纯粹的阳光,所以,我远远地看着你就足够了。 就像那会因阳光而死的魔鬼,只能静静地无限深情地守望它内心深处隐藏着的期待的阳光,最多在旁边唱上一首抒发情感的流行歌曲,其它的最好都别做。 那天要不是去喝了酒,要不是回去太晚而被家里大骂一通,要不是我在离家出走的途中被干公安的一家重新逮获,要不是我浪子回头决定降级,要不是我妈妈非得给我找个打架厉害的班主任,我就没机会给你报恩了,也就是这么多很平常却又充满玄机的事情让我鬼使神差地竟然降级到你所在的班级,这真是注定的啊。这就是缘分啊。再说了,往上一点追溯,要是我妈不是在生我时生了三天还是坚持要孩子,要是我还只是那个细胞的时候不身强力壮游得快,要是我爸没追到我妈,要是我爷爷打日本鬼子光荣了……要是我的老祖先还是蓝藻的时候被什么破细胞给吃了,那我们也不会相遇啊。太多的命中注定了,这真是缘分啊。 当然,用你的话说,最关键的一环是:要是前辈子的你没在那个雨后的傍晚穿成那样去田间缠上一个可怜的老头花两文钱买下我。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这是我后来才发觉的,你总是说我这个人不懂浪漫太死板太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但我现在真的知道那就是缘分了,马克思也相信缘分,他说的世界万物都是互相联系的。而这种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难以割舍的牵扯,冥冥之中的注定,也就成了缘分。 你总是喜欢问我一个问题,问我为什么追你。我怎么知道呢,我就是知道我也不敢说啊,我能说我追你是因为我和朋友打赌吗?那不被你劈死。 你也总是喜欢问我,是你改变了我还是你刚好遇上了正在改变的我。我也不知道,但我相信,那时正在慢慢长大的我,冷静下来重新面对自己曾经害怕的生活和学习,勇敢的学着承担责任时,心中肯定是有一个坚定的期盼。 我不愿永远永远伫立在无尽的黑暗中,我想化为飞蛾,即使我不能化成蝴蝶,我也会勇敢地去追求光明,哪怕那样的方式是凄烈的愚昧的,哪怕我的爱还很幼稚,哪怕那将焚化在烈焰之中。 追你我可用了三个多月,三个月,都够一个季节了。以前我追那些女孩子,最多的也就是七天。 那天是二00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我们在学校组织张家界三日游的旅途中。 那座山挺高的,有那么一千多米吧,我降级以前来过一次,那次因为车子在路上抛锚,使得我们天黑了才到山脚下。那时群山中盘旋着隆隆的雷声。老师的决定比那雷声更可怕,他们那死了良心的竟然说订好的房间在山顶上,爬上去了睡觉。我当时就慌了,雾蒙蒙的夜色里这山长得跟喜玛拉雅似的,我估计上不去这山就该做老虎的口粮了。但我还年轻,我还没有报恩,当然得挣扎着上去。走到半山的半山时一件更悲哀的事情发生了,那山雨如长江一般滚滚而来,差点引发泥石流。于是,在伸手不见手掌身边就是峭壁的山路上,内裤都淋湿了的我听着幽幽山谷中人与野兽杂糅的叫声奋勇直上。四个小时的山路行进,把我彻底废了,到了山顶后我发表了一句感慨:我们是来旅游还是来游泳的? 而这次又来到了这个给我噩梦的山脚,但我却是高兴的,仿佛这山上到处都能捡到钱包。因为你在我旁边。 “有缆车。”你问:“坐缆车吗?” 我才发现原来这里竟然有着缆车,该死的缆车啊,你怎么不早一年出现在我面前却偏偏现在出现呢? “不坐缆车,我们走上去,享受登山的快乐,一览祖国大好山河,与自然亲近,采天地灵气,吸日月华精。”我说得我们仿佛是两只妖精。 你高兴地点点头,我真不知道你是真的好骗还是故意让我,一直都不知道,你当时应该也看到这山上刚好起了浓雾,可见度只有一米,要开防雾灯,只适合恋人亲密不适合观赏风景。但你总归是答应了,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外带两分奸诈。 那是我第一次牵你的手,山上的石路上长满绿油油的可爱的苔藓,云雾的笼罩更让路面滑滑的。于是我有充足的理由牵起你的手,小心翼翼地带你走好每一步。身在云中的我虽然看不见山中的景色,但我却看到了我的整个世界。另外,空气很新鲜。 上了山顶我开始想一个问题,为什么这次爬山上来这样轻松,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就上来了。难道是以前来过一次,还是真的因为有你陪在身边?这个问题太难了,所以我一直在认真思考,以至于忘了把你的手放开,在山顶那些富有特色的商店,风景点,厕所除外,我一直牵着你,走过班主任老万的跟前,还给他一个带着使命般严肃的表情。 那天你笑得特别的多,还说我抽烟的姿势很帅,我估计是你太乖了,所以觉得我这种小痞子抽烟很新奇,但是那也是我最后一次在你面前抽烟,因为你答应成为我的女友,首要条件就是我必须戒烟。虽然我抽烟很帅,我的手指细长,青色的烟雾缭绕着,衬出我不羁的个性。但是。 你希望我是一个正派的人,一个个性鲜明也受欢迎的人,一个追求成功的人。 我当时还帮着你说,我要做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可是这和抽烟有什么关系?毛主席都抽烟呢。 但是当时我确实是因为太高兴而丧失了我仅存可怜的智商,可见爱情不但让人盲目,爱情还让人智障。 戒就戒呗,心甘情愿为你戒,戒烟又不是难事,我一天能戒二十次。 那年我十八岁,你十七。 和我打赌的那小子,我现在都不记得他的名字了,我赢了他,却还高兴地请他吃了顿饭。 第二个高一我就成功了,因为我战胜了自己。我从尾数的名次一下飞到了前十位。那场雪好大啊,放假的时候,我帮着你把大大的行李搬到你爸爸车上,不时地偷偷看你,再不时恐惧地看你爸爸,末了,对你爸爸的道谢还礼貌的回答道:不用谢,这是我们共青团员应该做的。不知你爸现在还记不记得有那么一个阶级觉悟高的小子。 高二的我便成了班上的班长,而你是文艺委员,那也是我值得骄傲的,那时我管着你呢。班上的活动总是在你的名下组织起来的,但实际上四处卖劳力的却是我。也许就是因为我们把班上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又加上我的成绩蒸蒸日上,班主任仿佛没有干涉我们的感情。 那时的我可风光得很,降级下来第一年就拿到学校一等奖学金,照学习标兵照的时候我的头发都是红色的,你说了,那几个标兵里面我是长得最帅的,我说我是我们学校历史上最帅的标兵,而且五百年后无出我右者。我那次在主席台上戴着大红花受表扬,校长都夸我知耻后勇金不换,仿佛我是他们呕心沥血栽培出来的。我当时频频朝台下招手,使得群情激奋像看到伟大领袖。我哪是给他们招手,我是在给你打招呼,我看见你了,在那一堆人中间我一眼就望见了你,虽然我是近视,你也是近视,但我招手的时候看见你甜蜜地笑了,不知你看到我笑了没有。 我又成了学校文学社的社长,承老林之厚爱而大刀阔斧地对文学社进行改革,竟然成为鼎盛的一代。最近我有回去,找老林讨了几本最新的社刊,上面的社长竟然称要努力赶超“曾尹郁时代”,呵呵。那个时候你却不加入文学社,你就是那么一个人,不喜欢走后门找关系,我把你弄进社里还不容易,可你偏不,还说不想沾我的光。你有发表过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昨夜》,那社员看到文章后惊恐万分,连忙找我询问如何处理,我一看,觉得小妮子写得还不错,可惜没写我,而是写的一个虚构的能一口气喝完五瓶矿泉水的男人。于是我帮你改了改,就发表了,你的记性不大好,拿着校刊对我炫耀着,像个得奖状的幼儿园小班生,一点都没看出我给你改过。 在讲台上意气风发演讲的我,在辩论场上舌战群雄的我,在演播室和好友热舞的我,在考场上从容自如的我,在办公室不再看着墙角发呆却和老师谈笑风声的我,还有在舞台上扮演罗密欧的我,那些都是你希望看到的吧。对了,你不喜欢我演罗密欧,你说我穿上那戏服不像贵族反倒像个盗贼,更重要的是朱丽叶是别人而不是你。 我做到了,我寻到了生活的节奏,再塌实地完成我的学业,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思想和时间。 那时的我想,我们要慢慢地走下去,而现在的每一步都必须好好的,未来还很长,构成生活的每一部分都有着必须承担的苦痛,我从一种彻底的放纵转到一种强制的状态,驯化了自己,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对生活逐渐地学会承担,承担那份责任。 我对你说过,选择一个人,也便是选择了一种生活。而以生动的面容对待生活,那是为了一个不变的承诺:我要我们在一起。 有看过一本小说,说在二十岁之前说喜欢都是很奢侈的事情了,何况说爱。 那时的我虽然很张扬,却确实很害羞,没有对你表露过太多的情感。最多就是在周六晚自习休息的时候,与你偷偷跑上科技楼的天文台,和你一起傻傻地望着远处根本望不见的风景。偶尔有那么一丝清风舞起你的长发,我会因看见你美丽的脸庞而微笑。你看着我,也笑。单眼皮的你一笑眼睛就眯成一条缝了,却沁人入醉。 “我喜欢你。”我说。 “你会一直喜欢我吗?”你有些害羞的问。 “那就完了。”我说。 “为什么?”你有些生气,但我却从你表情里读出了害怕。 我只是笑,不说话,安慰你,就是勾勾你的小指。你却试着勾勾我的无名指,我也鼓起勇气,慢慢地,和你五指相牵,掌心相对。 那时的我,觉得,我们的感情会长大的,而喜欢也终会变成相爱。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发生得是那么地自然与和谐。 你是我第七个女朋友。 而七是轮回之数。 我对你说过,我相信七是命运之数。我和你打赌,我说,中国国家足球队第七次冲击世界杯一定会成功。我在说的时候还在心里默默地许下一个愿望,那就是如果中国队出线了,也预示着我们的感情将会长久。那些天学校看球火热,我敲破了一个饭盆,还将脸上画成五星红旗的迷彩,为此被你狠狠地骂了一顿。结果中国队就仿佛得我意念的帮助,把那些中亚狼玩得跟小狗似的,以绝对优势提前杀入决赛。全中国的球迷沸腾了,全中国的足球梦圆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前辈子是泥鳅的我也信心百倍看见未来的光芒万丈长了。 可是我还是希望你是我第一个女朋友。 因为我是你第一个男朋友。 虽然这样子说显得我很没有内涵没有思想底蕴,因为感情和人都不是商品,只有将人看做商品才会产生使用权的优先观念。 但是这确实让我觉得对你不住,有些——万能的主啊,最伟大的男人耶和华啊,让我的过去就过去吧,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吧。我常常蒙在被子里这样子祷告。 而过去的那些事情,却让我们曾走到很边缘的时刻。 丫。 她是个很疼我的女孩。美丽,善良,在我没降级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她会陪着我去酒吧却不喝酒,笑着骂我打我,在我踢球的时候安静地抱着大瓶水坐在草地边等我,会在很冷的时候把手放进我的口袋,会给我洗满是烟味的手套后用柠檬汁弄得香香的。 她那时是一个很纯净的女孩。 但是我却伤害了她,降级后,我就对她说分手了,因为她和以前的我牵扯得太多,还有以前我的那些生活。 那次她哭得很厉害,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因泪水而浸湿。她说我是在骗她,但如果我继续骗她的话,她会幸福得死掉。 我也哭了,但事情无法挽回,我对她一直很残忍。 而后丫就变了,她进入了我以前的那种生活,就像进入了一个拥有巨大力量的旋涡,用喧闹的节奏制造出虚假外表的欢乐,却慢慢掏空自己的内心和理想,远离了现在应该走的路途,看着应该承担的责任却一直逃避,用快乐麻痹自己,一日一日。 是我害了丫。 我这样认为,因为如果我当时不和她分手,如果我带她一起去接受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以至于我害怕去直视她那双精致却日渐颓废的眼睛,我分明已能从中看出她对我的冷漠,是那种绝望的冷漠。 我希望能帮助她。我相信她会接受我的劝告,即使我是一厢情愿,我也会因尽力而感到自我的宽恕。 自作聪明的我为了不让你有所顾虑就没有告诉你,而是在送你回家后再找到丫。 慢慢地,我已经能从丫的眼神中看到光彩了。 你后来说,在那些日子里,你发现我与丫走得很近。你担心了。 是直觉吧。 那时的你也不愿找我问清楚,你说是在等我主动对你说,给我坦白从宽的机会。 坦白从宽会牢底坐穿的。何况我又是个不喜欢解释的人。 直到某次当我与丫一起走进校园,你的朋友将你从教室里神秘地叫出,再指给你看我和她亲密的样子。你在楼上一直看着我和她一同停好自行车,慢慢走进教学楼。 而也就是在那个晚上,你没有回家而是跟着我走了回来。 十三秒的沉默后我对你说,我送她回去。你望着我,什么也没说。 我送她回家,走到很远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你,你还站在那里。很冷吧,快回去吧。望着你的身影,我心里默默地想。 我是一个不善于解释的人,特别是在被误会的时候,因为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剽悍的人。如果我都要解释了,那对方也太计较了。 第二日你没有理我,你和朋友们依然聊得很开心,却仿佛我是透明的一般。我觉得,你这个人怎么一点也不难过啊,难道你不在乎我们的感情,还是你已经把我out了呢,我们仿佛要结束了。丫问我要不要她去解释,我说不要。 我着急。 我很着急。 我非常着急。 我非常超级着急。 晚自习的时候我简直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我一直在想难道真的就这样结束了?以前两人说过的话就真的不算了?未来的所有都不可能实现了?然后我想起以前的很多一幕一幕,我偷偷看安静学习的你,你的模样,心里一堵,鼻子一酸,跑去厕所,躲着哭鼻子去了。 强悍的人哭鼻子也要躲着哭。 自习下课后,我是多么希望你能照往常一样来到我旁边,帮我清一下东西,然后说,“走吧。” 但是你没有。你还几乎是第一个冲出教室,把全班同学都吓一跳。 我坐了二十四秒。然后又发二十四秒胡乱清了些东西,然后飞着追出了教室。可恶的是万恶的教育体制下放学的孩子都如下山的豺狼。我当时简直是浑了,拿出当年做混混时的匪气,一路撞过去,一边费力的从人群中寻你。我有点夜盲,这你知道的,我们回家时基本是你扶着我走路。我哪能找得到你,于是只好冲到你家的楼下,心想,你不会也用跑的吧,没有先我一步上楼吧。于是担心你超常发挥短跑速度比我快先到家了,只好又开始想怎么提醒你往窗外看,于是,我叫我的名字,没反应。又学狗叫,却惹得一小区的狗都跟着叫起来。最后差点只差叫出卖甜酒之类的话语,干脆铁了心了,唤起你的名字来。 你却出现在我身后。 我的速度还是比你要快。 我看着你,你还是那副冷竣的表情。 然后,我紧紧地抱住了你。 你有推我,我感觉到了,但我也不想松开,如果我们真的将这样结束,也让我好好地抱抱你,第一次抱你。 你用力地咬了下我的肩膀,却开始轻轻地抽泣起来。 你咬我的时候,是下了决心给我留下个记号的吧,但你为什么又突然不用力了呢?是又怕我疼吧。 “我给你解释,我解释。”安抚着你的头发,我在你耳边喃喃地说。 事后你说你要故意装作坚强,这样才会让自己坚强。而且当看到我飞奔过你身边时,你却再也坚强不起来了。 我说你好毒你好毒你毒毒毒毒毒,还在你家楼下跟表演口技似的。 后来我跟丫好好谈了一次,我说,我必须要照顾你的感受,所以不能再陪她了,我希望她能认真地对待生活,好好地再走过,因为她是一个很聪明也很善良的女孩,我和她说了很多很多,在你允许的那一次。 现在的她过得很好,很幸福,而我,也时常会为她祝福。 我们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逐渐学会相爱和相处的,到后来我也不说自己是剽悍之男了,我会解释,你也学会理解,而更多的是我们学会了从这些事件中磨合,有时候是我退,有时候是你退,即使是吵到不可开交,冷战打出冰河世纪,那也只会想到如何去缓和与化解矛盾,少了孩子的任性,多了一份负责的牵挂。 爱上一个人是一个过程。 我们约好了,在每个月的二十四日,我会在一个秘密的地方画上一只小乌龟。你也画过,先是一个圆圈,再添脚添尾巴的,你画的乌龟壳总画得像雷达,所以我也称你画的乌龟为雷达龟。 高二分班,我们没有分在同一个班。于是我们之间出现了很多的本子,今天你一页,明天我一页,一个月一个本子就写完了。去你家时,你给我看你柜子里的本子,我们写下的堆起来快有我高了。在里面我总是对你说,好好学习,咳咳咳,我们一起飞。你的想像力比我要好,就设计着我们以后的房子。还时不时给我立下个卖身契要我签。 “你怕我不娶你?” “你敢不!” “没见过这么主动的。嘿嘿,以后我可不主动求婚。我急死你。” “我求就是!” “有女孩求的吗?” “你入赘嘛。” “我家就我一独香火!” “那我不管,反正得嫁。” “我嫁我嫁我嫁。”我每次都被你说成个可怜的黄花闺女。 高三了,少了很多这样让人激动的对白了,那些本子也爬上了复习的内容,那些日子真的很苦,我们都瘦了,也有黑眼圈了,皮肤也粗糙了。你总是说不漂亮了,我安慰你说,你一辈子最丑的时候都让我见着了,你也不用担心以后你人老珠黄我会受不了。 我们那时的理想就是去同一所大学,像高中一样,继续这样走下去。但是在现实的前面,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学业上所存在的差距。我永远记得你对我说,要考最好的学校,我相信有一天我的心上人会踏着七色云彩来娶我。那是在一个初夏的黄昏,天空火烧的云彩如盛唐女子的绸缎,当你说出那样的话时,我真的仿佛回到了前世,你的眼睛里满是鼓励与希望,你美得如同最美的晚霞,你注视着我,眼中浮现世上最香醇的笑意。 那是我们第一次相吻,整个人都化了,变成那一刻永远的温柔。 你也在努力着,在高三的日子里,你认真完成着我对你的希望。 我们支持着,鼓励着,依靠着,用顽强的毅力去面对每一天。那时也不知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勇气和力量,每天躺下去的时候仿佛觉得身上的能量永远枯竭了,但一醒来却还是那样要暗自对自己说,我能坚持我能坚持,结果就真的重新有了力量。 那时的我们,见面也只能在放学的时候,却就是那总共加上不到一小时的时间,惹来学校某些老师的非议。 那时自己的班主任还挺好的,也没说什么,只是那些人,弄出个非拆散我们不可的架势。去他奶奶的。还以为我们三岁两岁。 我们在一起没有荒芜学业,却是以真实的行动为未来努力,做着准备。所有的诺言在现在因此而有了实现的可能。 所以,那句话,我们有足够的勇气说出口了。 我爱你是的,我爱你。 我们的爱情会像一棵小树苗一样渐渐长大。我们给它浇水,除虫,照耀愉悦的阳光,用努力学习与生活化为宝贵的肥料。 这让又我想起你说的一句话:十年树木,百年树袋熊。 我那个汗啊。 还好高考没有考到这句填空。 高中相处的三年中,我给你买了三年的早餐,每次都是我洗碗,课桌里那瓶白猫洗洁净被同学们笑了三年。我常问你,以后谁洗碗,你说你洗星期一三五,我洗二四六,星期天我们去爸妈家吃。 大一上学期,你终于学会了煮面,让我看到前途的光明。 本来这一切都会好好地发展下去的。然而命运为什么给我们开那样一个玩笑。 你说你喜欢看我邪邪地笑,今天我是笑着的,我看看上面的文字,已经有了八千多字了,这八千多字,我一直朝你笑着,就像我那时给你说笑话一样,你看见了,会笑吗。 我对你说,生活是苦痛的,而我们要快乐地活着。我现在想想,那时不应该给你说那样的话的,因为你那么善良,我却一直给你一个残酷的现实。 如果还有下次,我不会那样做了。我会从一开始就让你生活在童话的世界里。我问你,你喜欢王子还是骑士,你说,你喜欢王子。我真的不愿意再做骑士了,我宁愿只和你平静地生活。 现在的我戒烟了,真的戒了,酒也喝得很少,那时一直让你那样地担心,想想真的很是后悔。 和我在一起,你幸福吗? 和你在一起,我真的非常非常的幸福。 虽然我们的幸福就像天边的云彩,为什么生活真的是如此的现实。 你是云化的吗? 我再也笑不出来了。请你原谅。 我一直是一个喜欢写喜剧的人,我希望这个世界的悲剧越少越好。 但我们的故事,是喜剧还是悲剧呢。 我却还要一直对自己说,痛苦和伤悲是我一人独自承受的,整整这一年,我时刻都在承受着思念与思念带来的无尽伤悲。如果将我换成你,你会如我一样伤心欲绝,所以你是幸福的。 这都是我给自己的借口,有时我真的觉得我快被这种思念摧毁。 但我是多么地希望我们真的能做个交换。 至少,你会依然活在这个世界上,会想起在年少时有如此一段纯真和不同的感情。就如我现在一样。 我真的希望。 今年的四月二十四,我们应该相爱四年了吧。 而你离开我也快一年了。 明明说好一起走下去的。 那个冬天,我借了我哥的车,那一次,我们不应该争吵。我不应该和你吵的。直到那个罪恶的转角,当疾驶的货车迎面而来时,我才发现,所有的争吵都不应该存在。我想用我的身体为你挡住这场灾难。一段较长的刹车痕迹写出厚重的悲哀。 我在那一刹那已经再往右打了方向盘,在我条件反射往左转向的自救后。 车撞在我的驾驶座,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秒我已什么都无法看见,但我心里却感到一丝安慰,我听见你唤我的声音。 我醒过来后听他们讲,你一直护着我进了医院。 而你却先于我离开这个世界。为什么上天给我开这样的玩笑? 我甚至来不及再看你一眼。 他们说,我现在的眼角膜是你留给我的。我最亲爱的人啊,在最后离去的时候你还如此想念着我呵护着我吗? 现在的我不再因为夜晚而无法看见东西,是你在我的身体里吗? 那你现在能通过我看到我电脑的屏幕吗? 这全是对你的思念。 我有些难以继续下去了。 …… 我们说好了在一起。 那我现在眼中的眼泪,是你的还是我的? 我多么希望,再抱一抱你,摸一摸你的脸颊,如果不行,那怕是让我再听一下你的声音,哪怕是只看一眼你的身影。 你上大学前给我送的那缕头发依然在那。 而你却在哪里? 你不是说我是那两文钱的泥鳅么? 但是现在泥鳅,又如何去寻你呢,不是说我今生来报恩的么? 那些我们写过的本子,你妈妈给我了,我一直不敢去看,那日我无意中翻出你给我画的一张画,一只小老鼠钓鱼,你说的,那小老鼠就是你,而那鱼是我。看到画,我真的…… 雷达龟有了四十五只。 今年冬天下了雪,你的脚要小心保暖,小心又生冻疮。 你曾问我,希望不希望下辈子再遇上你。我当时的回答是逗你的。 我当然愿意。我永远愿意。我现在是多么的希望能有来世,能再与你相遇。 如果现在只是我们冷战的不见面,我多么希望…… 而现在却如何去见你? 我爱你不写了,亲爱的,我真的无法继续写下去了。 刚才我在你的QQ上又留了言:亲爱的,你在吗? 上了请回话好吗? 亲爱的,泥鳅很想你,泥鳅很想你。 深处种花人——曾尹郁 很多朋友小时侯的愿望是长大后做位育人园丁,但我从未有过那样的想法,原因是怕遇到像自己这样的学生。打从接受教育开始我就是个狡猾狡猾的学生,屁股上有刺坐不住,眼睛一转就出个坏主意。这也就注定我必然给众多的老师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喜爱的或是讨厌的,美好的或是残酷的。绝对是两种极端,不会有中间的平淡。 幼儿园的我读了两个中班,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个子太小,一部分原因则是我表现出来的痴呆。听我妈说我那时是很漂亮的小孩,但是却不知为何那么蠢,连会的都能答错。后来幼儿园建议我再读一个中班,他们诚恳得只差想把我丢到智障儿童学校去。现在的我认为那是我从小就表现的大智慧,要么是因为不喜欢读幼儿园,要么就是那幼儿园阿姨长得太影响地球沿轨道飞行。 高中时的我更是登峰造极,除了违法犯罪,所有的坏孩子该做的事情我都做了。个性自由虽然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但孩子毕竟是孩子,把握不住也就容易出些问题。 17岁读第一个高一的我活得就像个愤世嫉俗的诗人。成日吵嚷着要冲破蓝天,要改革教育制度,看什么都不顺眼,批评人家连人家老爸吃完饭不擦嘴都一块儿批评,写文章就想像自己像鲁迅先生一样向敌人飞出匕首和投枪。如此表现忧国忧民有如屈原的我实质上只有一个原因:我的成绩打高中开始就一塌糊涂了。也就像一个撞墙的小孩会怪罪那无辜的墙壁一样。 那时我已加入校文学社,凭着一腔牢骚乘着反应试教育的春风一跃成为学校文学社的红人。年轻的浮躁让人沉浸在过家家的荣耀中,而真实的生活完全地失去了规律,自己只能在错误的学习状态下越来越无力。终于在某一天,抑郁的内心冲突猛然爆发,我彻底的被自己打败,疯了般地离家出走。这一次离家出走具有伟大的转折性,套用历史教科书上的话说是有划时代的意义。我幼稚的叛逆在亲人的眼泪中立即消融,于是我决定重新来过,进行人生的第二次降级。 如果只是降级,我绝不会重新站立起来。并不是如某些理想的电影中说的那样,良心发现,立地成佛,浪子回头,练就绝世武功,捧走诺贝尔奖。人们往往很难接受一个要改过的人,这是惯例,因为人很难看到别人所做的比自己要好。如果没有我的那些老师,现在的我会是怎样真的很难想像,而只有在那个时候,我才真正感受到他们的伟大,我是说伟大,很重的词语,也只是说他们,并不是指这个职业的所有人,我很严谨地告诉你这些,因为他们在我生命中我的灵魂中有着他人无法取代的绝对崇高位置。 我的降级是主动的,而且是半途中降下来,这自然要费一番功夫,我有幸开创了这一降级方式的先河。更难的是找一位班主任老师,我妈知道,他儿子生性反叛,摆哪哪都乱,配把AK放到中亚能统一恐怖份子。于是非得给我找个比我更勇猛的武将老师。就这样我来到了高一十班,班主任姓万,体型魁梧,面容强悍,持两板斧能吓退李逵,戴一墨镜就整个一黑社会老大。开始时对老万的印象还只是处于对他的敬畏,一位教数学的老师,带的文科班高考全校上线最多,又听说过他曾与学生单挑的传闻。几次班会下来听他说话都极其的诡异,比如不在乎班级评分,只要求我们学习好,经典语录是:最后一名还是要有人来做的。这些话让我不得不相信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黑社会转业老大。在进十班前他曾给我说过一番话,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我却很清楚地记得他希望我能当上学习标兵。学习标兵是我校学生的最大荣誉,按期中考试成绩排名,每年级20名,划分到每班,也就是成绩一二名的学生,给予称号与奖学金。在以前没降级时,我曾很痛恨的说这是一种明显的拜金主义,而现在老万竟然对一个降级的学生说这种话,这让我实在是感到莫大的鼓励。 一位老师,面对一位差生,他却能对他说出那样充满希望的话,虽然说出这句话不需要什么修饰也不需要用什么别国的语言,但是,这确实很难。 记得他上课写得一手漂亮的板书,使人不得不想这中文配上数字与符号后也是一种很好的书法。他教课很慢,而且不深,不像以前遇上的一些数学老师,每次都挖空心思地找高难度题目,上数学课有如来到外星球,一考试平均就是十几分,弄得学生想集体上吊。老万总是会手把手的教学,使我很容易就触类旁通一通百通,但布置作业的时候却很不留情,有人犯傻的在老万布置作业时发出抱怨声,老万就会很体贴的说,真的多了?那好吧,把某某题也做了。 老万治班很有一套,不会成日地守住我们,比如在学校规定的星期日上午自习时间,他就会很少出现。他更不会像一些班主任为了抓晚自习的不守纪律者而在黑暗的夜幕中露出半张脸,吓得贴窗户坐的学生肾上激素急剧增高,用肾宝都补不好,以后生活他不好她也不好。老万会很直接地走进教室,或者直接坐在讲台上和我们一起自习。老万有一个原则,千万不要被他抓住违反纪律,他解释道因为他是偶尔才来抓一次,如果连这偶尔都被抓到,那只能说明这人是惯犯了。老万有独特的惩罚方式,他从不叫学生写保证写检查,他解释说是因为他读书时写太多检查,一笔好字就是这么练成的。这样做根本没有效果,他崇尚体罚,来直接的,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这种惨剧发生过两次,一次是一男生翻墙出校门,落地时刚好落在老万面前,比导弹还准,老万微微一笑,说,你继续翻,翻完一百次了放你回学校,自己数数。说罢扬长而去。那男生就自己老实地数数勤奋的锻炼身体,翻得差点数出圆周率来,从此班上再无人敢翻墙。另一次是一群男生在寝室打扑克,打到兴奋时突然听见熟悉的声音说寝室太窄了要他们换个地方,男生们随即被带到无人的办公室,和老万一起玩扑克,老万说,要全力地赢他,赢了他才能走。那几个男生哪还有打牌的智商,颤抖的拿牌,惊恐的乱丢牌,甚者玩出了麻将的清一色和七小对。最后老万是饿了,才放下扑克,一句教导的话没说,说,你们去吃饭吧。老万的惩罚方式我们愿意接受,被罚的人不仅会改正错误永不再犯而且会心存感激。这就是他独特的个人魅力。 我的成绩也在这一位奇特的班主任手中直线上升,在第一次期末考时挤进全班前十位。他对我说,要继续加油,要考个标兵,上学期班上没标兵,我是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走路,下学期你要争取搞个标兵。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总让我感觉他的笑容是我所独有的,那种有些狡黠但却真诚的笑容。 下学期他竟任我为班长,这更让我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的想法,但绝对是对他感激不尽。 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我考入全年级前二十,老万在为争取我标兵的资格时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我终生难忘:我不管这学生以前如何,但他现在是我的学生,他完全有做标兵的资格。这句话是我偷听来的。当时我并没有恨某些人不公平地对我,因为我为老万的那句话而感动,心中只有继续努力的想法,毫无杂念。老万后来找到我,笑嘻嘻地指着我棕红的头发说:你去照标兵照,这头发还是要染回来吧。 我自然也会犯错,而且是把副班长一起拖出去网吧玩通宵的游戏。老万得知后把我叫到一个无人的角落,他和学生谈话绝对不会去办公室。老万那天悲伤得要命,说他班上班长和副班长竟然一起违纪,他真是没面子。谈话的气氛一下就轻松了,我们开始谈东谈西,连文学和哲学都一起谈了。谈完后我自然也表示绝不再犯。他也高兴地说,如果我再因发泄学习的压力而去通宵玩电游,他也就要发泄心中的苦闷和我单挑。 老万在大学时专修某体育,现在却教起了数学。但他也经常和我们一起打篮球。他虽然已没当年的速度,却有了现在成熟的质量,一上篮球场就让人感觉身处古罗马角斗场,一坨巨大的能量在飞奔。有无数天真无知的少年想用年轻的斗志去防老万,结果都是惨绝人寰的,孩子们不是被满足了人类不靠工具而飞翔的愿望就是哭喊着下场从此不敢接触一切与篮球有关的事物。唯一在球场放翻过老万的人却是我,当老万轰然落地时,全球场的人都安静了,用崇拜和敬畏的眼神看着我,大呼我放倒了牛顿第二定律。但实际情况只有老万和我两人知道。那是他在即将踩到我的脚时自己身子一倒,硬摔下去的。我哪有那般英雄的勇气去防他,只是被吓傻了,全身动弹不得。 在分班后老万却决定去带理科班,而我是觉得读理科不如上山做和尚,于是只好遗憾。老万在分班前的期末考试后把我偷偷叫到办公室,送给我一支银色的钢笔。他看着我,还是那种狡诈的笑容:继续努力,考个名牌大学。平日极善言辞的我却一时语塞,心中一堵,只说了六个字外加两个标点:谢谢你,万老师。 高考后老万和我们喝了几次酒,酒精升华时他不断地纠正我们对他的称呼:叫什么万老师,就叫老万!说罢全席大笑。前几日听到一位朋友说:老万那天对我谈起你,说,曾尹郁那小子我喜欢,因为他在书里面把我写成了黑社会大哥,嘿嘿,我是大哥啊!哈哈! 在老万手里读书,我名次没退过前三,获得两次标兵称号,当然,也是我校历史上长得最帅的标兵,可惜因为感谢老万而将发色染回黑色,不然,那就更出色了。 老林是我降级后的语文老师,之前记得学校有这么一位老师是因为讨厌他。那是在降级之前,我加入了文学社,凭着些人气和口才在文学社的竞选大会上大放厥词,弄得一屋子小朋友血压升高,纳粹暴动一般。我成竹在胸地走下台后,老林却走了上去,说,我们的文学社允许不同的声音,但是同学们还是要注意自己的文字,叛逆得太多,文学社就容不下了。老林是校文学社的创办老师。我曾听过他的作文讲座,全是如何写好应试作文之类。听完老林针对我所说的话,那时的我只有一个想法,千万别让我遇上他。 降级之后我却成了老林的学生,当我信心百倍地准备迎接美好的语文课时却看见老林走了进来,顿时觉得脊椎被人抽去,心中一沉:我的语文铁定挂了。那堂是作文课,老林在黑板上指导了一下结构就要我们动笔。我当时决定给老林来一次挑衅,于是我写他规定之外的东西,末了还加上一段话:我不是在格子里写字的人,请给我创造的自由!交上作业本后我恶毒地想,像这种死板而严肃的古董,肯定会大发雷霆,面目狰狞地撕了我的作业本,气得饭都吃不下。几日后作文本完好无损地回到我手中,连角都没被折,打开一看,鲜红的九十八分,再一看,我那段话下面有了老林的笔迹:我欣赏你的文笔,作为你的老师,我只能帮助你,你可以写自己想写的,当生活的激流磨去你的棱角时,你才懂得了真正的生活。那时的我虽然似懂非懂,但脸上却早已烧得比分数还红了。 从此我在作文课上得到了特权,别人上作文课上出脑膜炎,而我却如鱼得水灵感层出不穷。老林大多是给我高分的,甚至满分。但有时他也会被我的文章搞得一头雾水,然后要我重写。如果他看上我的文章,想将其登到社刊上,他就会在我的作文后面写上:请修改誊正。老林是不吝啬于说请的,这正是我对他态度大转的一个原因。老林总是会把学生和自己放在同等的身份上,用一种真诚的平等方式和学生共处,尊重学生。这不禁使学生从内心深处自觉的尊重这位老人。 老林上课不喜欢站在讲台上,而喜欢在我们中间穿来穿去,他不大喜欢写板书,作文课除外。他不会将一篇文章的结构,重点之类的写在黑板上,而且也不会像其他老师炼丹一般地提炼出什么作者的写作意图和中心思想,那东西确实是世界上出现在语文课时最无聊的东西,我认为那种事交给心理医生做还差不多,文学就是灵魂的共鸣,何况人人都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老林会要我们自己谈感受,得出的感受全写在黑板上,说:一家之言。我们说完后老林最后说,好了,下课。倒从未见过他给过我们什么标准答案。 上老林的课要随便,老林是十分喜欢学生在课堂上随便的,我们上课发言不用举手,想发言直接站起来说就是。有一次他鼓励我们在课堂更活跃时说:你们太拘谨了,外国的学生上课时接吻都可以。一句话说得我们群情激奋,森然欲搏人。在老林面前,我才发现自己对语文的学习是多么地落后,自己的思想是多么地落后,自己的长相是多么地落后。 我觉得把老林定义为语文老师是不正确的,他的课对我有一种吸引力,那是一种深层地对学生思想的引导,有着一种自由开放的气息。他经常会和我们讨论与课文无关的事情,像“9?11事件”发生后的那天语文课,他就问起我们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大家各抒己见,大多是感慨因果循环善恶终报。后来老林见我一直不发言,就点了我的名要我说说。我说,我为那些无辜的死难者感到悲哀。老林点点头,很沉重地说,我和你的想法一样。老林在这几年里都一直在帮助我,我思想的转变,我健康的价值取向。我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比如尊重每一个人,积极地对待生活,定位好自己,再就是“磨去自己的棱角”。我一直认为,老林是我终身的老师,即使在毕业后,每当我在困惑的时候都会向他倾诉,像个受委屈的孩子,他会很慈祥地给我建议,留给我自己选择的空间,祝福我,让我感到温暖。 在高二上学期的某一天,老林找到我,问我说:“我想请你担任文学社的社长,你愿意吗?”我丝毫不隐藏心中的喜悦,高兴的说:“我非常愿意,林老师。” 在第二次参加文学社竞选演说时,我的幽默和沉稳取得台下社员们热烈的掌声。我说:“我们要一起创造文学社的鼎盛!” 在我担任社长的期间,老林将文学社所有的权力交给了我,要我去发挥。然后,我们那一届真的成为非常成功的一届文学社。 在换届仪式上,我说了很多,最后,我感谢了林老师,我笔直地站好,真诚而充满敬意地朝林老师深深鞠了一躬。心中感慨万千。 在我读大学后,我常去看老林,找他骗几本新出的社刊,而他就催我早点给文学社写些稿子,乐呵呵地说明不给稿费。 我现在常想,要是我有机器猫的时光机,我就会回去到我和老林第一次交锋的时候,对上台前的我说上这么一句:你真幸运,小子。 当然,我以前也遇到过很多好老师,我以前小学时的班主任,亲切地叫我小名,到现在还叮嘱我要好好地学习。我初中年轻的班主任和音乐老师。我高中时第一个班主任,即使我有多么调皮都是孜孜不倦的教导我,我降级后只要在街上遇到他,他总会从自行车上下来,和我走上一段路谈谈心。我高三的班主任,负责且平易近人的老陈,在我们闯祸以后总会帮我们担,扶着我们勇敢走完辛苦的高三,毕业后喊他喝酒,他稍带醉意地说,感谢大家。弄得人人都有些伤感,再喝一巡,他就会大喊一句:明天我请!弄得兄弟们齐声叫好。还有极富人格魅力的老于,朋友一般关心我们的郭老师,还有很多老师,他们都让我记忆深刻。 如果老师只是一种职业,那就会有上班和下班之分。而我认为是老师的,却远远超过他本该的职业范围。他们超越了普通,是一般人所做不到的。在这个物化的时代,什么都讲商品化,价值化,但是他们却不是,他们以一种可贵的精神,一种负责的态度,一种纯善的心灵,担负起育人的责任。如果只是传授的只是知识,那就很难被称为老师,老师传授的还有灵魂,给予学生的还有阳光和希望,他们是灵魂的工程师,这些都源于老师这一伟大的使命,存在于他们自身崇高的灵魂之中。 孤单西海岸——刘童 <i>刘童,1982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长篇小说代表作《开一半谢一半》《五十米深蓝》。大学时作品《那个女生叫开开》被《青年文摘》转载后引发了社会上对于伤残童年的讨论。马来西亚《光明日报》开设个人专栏,同时也为国内多家报刊杂志开设“刘长蜚短”“童言无忌”等专栏。2004年因出版青春哲理小说《五十米深蓝》被《青年文学》《高中生》《大学时代》等杂志冠以“行吟少年”称号。现为全国某知名电视新闻节目主编。</i> 你以为你是幸福的,像沉昏暗夜的嘴唇接触到一杯水。 你以为海的那一边是繁华的,于是用弥足珍贵的生命去换取一天浓浓海腥味的泡沫。 你以为生命是一个轮回,我的残缺总会轮到你的身上,所以你可以用身体来替我挡子弹,末了,告诉我,爱不是宽容是盾牌。 然而我们都是不先知不先觉,在我们最后靠在海礁石的那一刻,对于生命最细枝末节的猜测,犹如伸手探进幽幽树洞去寻代表童年封印的皮球。后来我们发现,以为的都是错的,于是我们不再言语,互相用手抚摸对方的脸,用力擦去那些沾染的污渍。即使把脸擦得再干净,我却依然看不清楚眼前的你是笑着还是哭着,我只能模糊地沉沦下去,枉你大声的哭喊,用浪来洗刷我们的无知。而我背了行囊,将脸色划成两半,一个你的方向,一个我的方向。 VOL1 丁香 海镇的公路以墨蓝的痕迹一直衍生到海边,凉风在森林里聚集,在缺少阳光的雾沼里盛开。丁香的母亲站在她家店铺的门口,眼睛直视远方,看不尽地老天荒却依然沉着。手里拽着我,说人是渐行渐远,渐远渐行……词语的更替交迭是隐藏秘密的岛屿,连接而来。我顺着她的方向眺望,在模糊的海边光影里,仿佛可以看到有人走过来,也仿佛看到有人走过去,众人的嬉闹,尖叫,或者一群游客在人工呼吸旁边的哄吵增添着这个夏末的热闹。 有人说,花开的瞬间是迅速而刺眼的,一朵花绽放就是一个天使的毁灭。若是刺眼成一轮太阳,想必也会是阴郁里滤纸下的一个轮廓而已。丁香说,太阳真正耀眼的不是光芒,而是形状。 她给太阳下结论的时候,我还是西街街头的追风少年。她是全镇最受喜欢的女孩。她的母亲经营着海镇上最大的皮肉生意。对这样的一个风景秀丽的海边小镇来说,一个人一生来一次足矣,而正是她母亲的存在,才使得这个海镇上一直有着回头客,她的母亲自然拥有了当地人的尊敬,尊贵地活着,不是物质而是精神上的。她的母亲手下有五十几个女人,她母亲二十岁的时候就有更小的女孩跟着来到这个地方,然后成长,风平浪静,直至身体已经长出了对海镇依恋的根,这才知道她们永远都走不了。这些女人的生活没有太多的艰辛,每天做着固定的交易,享受短暂的爱情。客人走的时候她们都会哭,走一个哭一个,她们不是妓女,她们是他们留在海镇的女人。 于是丁香出生之后就享受着这五十个女人的母爱,五十几个女人身上最干净的地方都留给了丁香,连名字也是从其他流产儿那剥夺过来的,拥有这个名字的母亲跳海自杀了,丁香从来不会知道自己的名字是两条命换来的,她穿着薄的衬衣和七分的短裤从公路这头跑到那头,她头戴车前菊,溜进每个女人的房间,把白丁香一一插进水瓶里,使整个楼道弥漫着淡淡的清香,暗地里结成一个巨大的呵欠,像涨潮一样浓淡更移。这里的海水是不足以支持这些花朵的生命的,它们短暂的美丽靠着丁香每天的重复延续。丁香乐此不疲,直至有一条她看着我脑后的天空,突然说:人像花一样,采多了,生命就干涸了。她的声音透出来,阵阵荡漾,好像发丝散落在阳光里,倏地,闪过只是攀附在某个发光的角度,我用手去擦拭眼睛,却不知道它的真正含义。 在我成为西街少年之前,我和父母来过海镇。三个人坐在车里,沉默的呼吸也是可以盖过喧闹的舞曲的,一点一点,耗尽鼓声,连节奏都显得那样地怠倦无力,像群山一样起伏,彼此却再无棱角,头随着眼睛而疲惫,可以让人慢慢睡过去。司机尝试用更大的音乐来掩饰我们车上的某种不和谐的时候,父亲把音响关了。我蜷缩在车的后座,我的母亲面无表情,透过滤色玻璃思量着她的将来。我怎么知道他们带我来这只是最后的一个聚会,他们约好海镇待三天之后,签署离婚协议,谁都没有把我算在各自理应承担的范围之内。我十岁。一个不尴不尬的年龄,像五十米的海水,不透明不幽静,深蓝的颜色令人窒息。 父母把行李和我放在房间里,两个人出去了。我趴在阳光上,看着他们远去的背景,没有任何猜想,只是对周围这个陌生的环境感到紧张。这个旅馆的阳台连着隔壁旅馆的阳台,跨过去只需一步,我侧着头听到那边的笑声,很浓郁的本土口音,一会就闻到了白丁香的味道。唰,窗帘拉开,一直堵塞在她们窗口的阳光突然泻了进去,甚是过激。那边窗口探出一个小脑袋,幼嫩的发丝别在耳梢后,看到我,朝我喊道,你好。 我吓了一跳,没有背着父母和异性交往的经验,双腿哆嗦着不知如何是好。 我叫丁香,你呢? 我叫西。然后我转身进了房间,我看到父母又回来了,朝我们旅馆这边走来,我必须在他们回来之前换好吃晚餐的服装。司机上来叫我,西,西。 我回答得甚欢,谁都不知道我已经是被放弃的选择,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对生活的无所把握,成为了我对生活一贯不信任的态度。晚上赤脚在沙滩上奔跑,抖落下的细沙里纷纷埋葬着懵懂无知,待到来年春天的时候,会成为侯鸟栖息的灌木群。 爱的对立面是什么呢?不是恨,而是冷漠。你的阴暗侧脸就像是一道光芒灼烧不到的峭壁。我们拥抱,在天涯的尽头撕咬,漫天灰白碎片成了难得一见的深海祭祀。你的麻色围巾系住我系住他,六目对视后,你都分辨不清什么是真假,连说个伊索寓言都显得无动于衷。 你说,不如埋葬吧。 VOL2 反抗 海镇的常住人口不到400人,多数人的皮肤黝黑和我父亲一样,但是不同的是我父亲的皮肤光滑,而他们的粗糙。我开始有点怀念我的父亲了,只是怀念。没有悲痛追悔。 医生问我,你知道你父母去带你去海镇的目的吗? 我摇头。只觉得头很疼。 他们走了出去,轻轻把门带上。白色的漆门,关上的响声也像白色一样地内敛。我轻声推开门,跟在他们后面听他们交谈。办公室里还有父母的朋友,他们说父母准备回来就离婚,说最后去谈到底谁负责孩子的问题。谁知道最后一次谈判居然成了诀别,然后里面有人哭。我回头看来时走的路,一条长长的狭隘的路上,都是病人,我看看前面的办公室,再看看走过来的路。 我退回到病房的途中,又听到有人说车祸死了三个人,还有一个小孩大难不死。我脱了鞋,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自己的头,呼吸慢慢开始困难,脑袋里面全是消毒水的味道。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现在的解释是自己那时便开始学会在呼吸困难的环境下呼吸,在无法预知的生活里继续。 被子被拉开,我看一些我熟悉和不熟悉的面孔,他们统统红了眼睛,弯下腰来抱我,抱我在怀里,却感觉不到一点温暖。像搂了一顿废铁的残酷,他们把他们的悲痛藏在心里,把施舍拿出来给我,愈发让我恼火,可是我却什么都不说,等他们一一拥抱我之后,我径直下床,走到急诊室,看到三个人躺着,悄无声息。像走廊上不知名的人留下的不知名白色鲜花,被护士重新放在玻璃瓶里,没有归宿地悼念着每一个生命。属于我的属于他的她的。 我从此不是西。 我后来重复着护士插花的动作,把花插在同路女孩的头上,那种散尽了香气的花,却在颜色上杀人。我怕丝丝入扣的气味,又怕点点林林的色彩,总之让人心难受。而她们却得以骄傲,一个比一个高兴,走在前面,仿如她们拥有一切。 兜兜转转,在亲戚家来回寄宿,遭遇幸和不幸。阁楼的房间,三角的窗户,那些月亮旁边的乌云,像彩色玻璃破碎后的折射,是写不完的暗淡。一群街区的少年穿行城市的心脏,我坐在这个三角窗帘的后面,等着他们过去,每天的消耗只在于期待他们经过我眼前发出的尖利口哨,那种声音可以直直刺入心脏,无形中有力,然后我看着他们踩滑板消失,吵醒城市一个一个其他的弄堂。然后拉上窗帘,我想,在城市其他的地方,这样的窗户有多少,和我一样的人又有多少呢?打了一个呵欠,等待第二天他们的经过。 周末的英语班,是整个外事公寓孩子的聚会,每个人都要出国,无论是学习还是定居。整个课堂里闹烘烘,那群穿越城市的孩子结群而来,操一口流利的英语或日语,肆无忌惮地和外教开玩笑,轻易就忘记了中国的上下五千年历史,弥漫着硝烟和离情的别绪让我在角落里看着他们尽情地玩耍和表演。 亲戚总是会去接我上下课,遇上红绿灯,他们就在车上告诉我,他们对我多好,多爱我,我要怎样才能够对得起他们。妈妈最后那个眼神,透过茶色的玻璃看着远方,隔着久远的时空。我笑起来,会心动人,明媚无忌,要像华丽阳光下采摘下来的太阳菊,配得上他们对我的慈悲。 我总是以为他们是在逼我将生我下来的两个人忘得一干二净,一衣带水的成语也被隐藏在小学课桌的斑驳黑板上,粉笔字写得匆忙,旁边的34是我的学号。木窗吱呀吱呀关不紧,我从上面越出去,和着夜色,有淡淡的青草气息。半空中,我已把自己想像成追风少年,手持利剑,破风横行,大片大片的公路疾驰而过,我嘴角挂有笑容,连天地都不是我的对手。 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阻碍着所有的成长,我的厌倦由此产生,嫁接在了无关紧要的地方,伸枝发芽,冬天会茂盛得盛得住所有的积雪而不倒。 开始厌烦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一直算计算计,到了一万次的时候,终于趁着亲戚们不注意溜出来,站在红绿灯下面不说话。红的绿的红的绿的,上面的秒表每换一次都在我的心里造成误差,时间在我眼前过去,我依然站立仰望,直到瞳孔也冒出热气。 秋末,夜里横生凉意。 轿车来来去去,我手里握着早已经藏好的砖头站在红绿灯下,抬头,身体不住地颤抖。那种从脚底升起的恐惧渐渐浓郁,渐渐成了风暴,凌厉到可以殃及每个人。处于暴风的中心我感觉不到那种袭人的初次罪恶感。 依稀记得在阳光重重的午后,少年的悸动里是未来行程的衍生,对面女孩清澈的那声你好,像一棵活水的藤蔓植物,坚韧决绝的生长,茂盛到可以稀薄了周围的空气。年代久远的阿巴斯王朝,塞欧黛坐于落花的树下背诵的:假如穿在她身上的是由蔷薇叶编织的衣裙,那叶儿必会从她身上吸血养颜。如果她向大海吐出唾液,苦涩的海水将变得比蜜还甜……即使这样也阻止我已然成为化石的躯体,眼神里已经燃烧出蓝紫不明的火焰,红绿交替,交替,我把手里的东西用力一掷,砰,一声巨响。 所有人眼前的指示灯突然消失,车门纷纷打开,那些大人朝我跑过来。我挪动不了脚步,仿佛只要一动,整个身体就会径直倒下去,轰然碎裂。他们跑过来,径直朝我跑过来。我知道我已经毁灭了,一直在我梦境里闪来闪去的交通灯,永远会出现的“你要微笑,要对我们礼貌”等话语也随之湮灭。我把左手的砖头扔在地上,拍拍手掌,落灰的程序。他们跑过来,径直朝我跑过来。我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我不知道如何做抉择,我艰难地移动着步子退口,身体却真的成了化石,一步也是艰辛。 突然,我的身体就悬空了,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就被人背着朝住宅区里面跑。四周过分杂闹,我被人扛在肩膀上,腹部隐隐作痛。那些每天看到的滑板少年朝着奔跑过来的大人扔石子,用来拉开我们的距离。谩骂和吆喝,人性也在里面被激撞得硝烟四起。颠簸中笑出声来,被扛我的人猛猛地敲了两下脑袋。 你告诉我这些那些,让我破涕微笑。却又在我转身的时候告诉我,人是最局限的生物,如同那朵娇嫩玫瑰,世界只是一个极窄而透明的玻璃瓶。我们可以看到的只是地平线,故事的结局往往在地平线的另一端。所以不朽,也仅仅是一两个世纪。不是么? VOL3 漂流 这辆车好么? 我用自己的t恤将这辆二手右盘车猛擦一阵后,发现上面映出丁香浅浅的笑容,想来她见过的车都是名贵没有瑕疵的。 当然好。丁香定在那里说了三个字,然后笑笑地看着我。这个夏季充斥着惊喜,昨天过生日,森通过关系帮我弄了一辆二手的右盘走私车,挂了交警的牌照。 祝贺西成为18岁的大人,一同祝贺。十几号人为我一饮而尽,泡沫沿着嘴角下流,分开曲线流进地面。丁香在帮我,我吃吃地笑,帮我擦去,引起兄弟们的哄堂大笑。 去去去,休息去。手一扬就是个潇洒的姿势,18岁的西成人。丁香踱着步子走开,一点节奏和震动,和我的心脏跳动的频率一样。空气里还是留着她淡淡的味道。 等等,丁香。送给你们一份礼物。森做了一个手势,远方就传来发动机的声音,轰鸣得让人吃惊,不敢相信这一切就是真的。一道耀目的白光打在我的脸上,我呆呆站在那里,显得羸弱不堪。我扭头看丁香,在车灯下成了一纸剪影,无风似风扬起玫瑰的色彩。 你记得我们怎么认识的么?丁香坐在沙滩上问我。 他们背着我跑到外教的宿舍,一群人哈哈大笑起来。外教惊恐得看着我们。然后依稀听见他们说起我,用石头将路口的十字路灯砸坏。我靠在墙角,恐慌也从那时流泻得无法自制。森走过来,蹲在我面前,看着我笑,照出他额头的伤疤,光滑的额头上一道褐色疤痕,如沿海的西海岸。 风吹过去,无人罕迹。站在小岛上,丁香说,如果跳下去,浪也会卷你到海里,不用担心自己的失足。然后丁香就说起以前流传着的故事,她们家的一位女孩被居心叵测的客人逼到了小岛顶端,大声尖叫也无人知晓,只是被风带过,带到了海的上空,女孩把手绢从头发解下来扔在风里,希望日后能够被海镇的人发现她的踪迹,然后面对狰狞的客人,一转身就从岛的悬崖上跳了下去,客人吓坏了,急忙跑回旅馆,连夜收拾行李回城,而女孩的失踪使得全镇的人上山,沿海寻找,最后在岸边找到了她。手绢就在旁边。后来纷纷传说,岛是由神灵护佑,即使从岛上跳下去,也会有浪把你卷到海里。 那我们一起试试?我微笑着对丁香说。她吃吃的笑,从岛顶跑到山脚,站在底下对我招手,她是永恒风景中唯一的生命,像藤蔓植物一样攀上生命的轨迹。 你叫什么名字?森问我,顺便递了支烟给我,被我摇头拒绝。 就好像那天晚上我终于走到海镇,到了旅馆便没有了知觉,倒在大厅里,四周响起无数嘈杂的声音……等我睁开眼睛,丁香的妈妈坐在我的旁边,看见我醒了给我递过来一块桔皮,说可以提神。 动作缓慢,想是考虑了许久下的决定,那份凝重透过空气压在我身上,于是我开始忍不住落眼泪,来之前就和自己说好了,不许哭。只是回来把爸爸妈妈最后用过的床单拿回去而已,却到最后把最后的力气也花完了,从城市搭车到国道,再走进海镇,花了16个小时。 路上阴雨大作,一颗一颗的雨落下来,打在叶子上啪啪作响,天顿时就阴沉下去。雨越下越大,迷糊了我的视线,我蹲在进山的小路上,全身湿冷,看见黄色的山泥水一股一股流经我的身边,低声压抑的抽泣搅和着已然清楚的结局。 从今天开始,西从此就是一个人,虽然自幼没有幸福过,但是父母仍然在身边,即使是辱骂和争吵,那也是一种幸福。而西常常在他们的争吵中安然睡去,可是现在偌大的房间,喜阴的植物在家里长得旺盛,却再也分解不出三个人的气味,西把医院走廊看到的那束马蹄莲拿回了家,插在任意的透明水晶花瓶里,仿佛就是白色生命巢穴。 夜晚总是睡不着,感到莫名地寒冷,想到最后一天三个人在旅馆的沉睡,西突然振作起来,决定把那一条毯子拿回家。 他问西可否看见国道上的那片灯?她问西可否看见海上的那盏灯?他们的希望都企及于彼岸,隔着现实盛放。我总是把他们形容成花,是因为他们太完美,美得不能用普通的生命去承载他们的光芒,以及黯淡。当有一天,我也登上寻找灯塔的路程,才发现原来自己如此孤单,比之前更甚。 VOL4 遗失于等待 丁香带着我在海镇游荡,风啊风啊,吹落他满心的忧伤吧。丁香拿着大把的水蜡烛在我头上默念。闭上眼睛还可以记得当时时间的缓慢,就像半倍速的磁带,她的笑,看我的眼神,动人的,一切都在我周围慢慢的成型,就像古碑上经历了无数劫难的那个字,没有人懂它的含义,它仅仅是两个人的感情。 小西,你是在这里停留最久的孩子呢。丁香很有兴致地和我。 是么?他们呢? 他们都像你一样,来了两天就走,永远都不会再来。而我看到的人都只像照片一样,啪啪啪,一叠又一叠,久了就成了一堆,有了灰,也舍不得扔掉,就怕当他们再回来的时候,我心里已经没有了他们的位置。丁香一字一句地说。 我依稀懂得她的意思,可是,我问她,谁教你的? 她笑笑地看着我,一边把水蜡烛一根一根排列好,分成几束准备带回去给那些阿姨。 琴阿姨和我妈经常这样说哦,说了说了,我就记住了。而你就是这些照片里唯一出现过两次的人。你会留下来吗? 我?也许不会。我只是来找一些东西而已。 找什么呢?每天面对的是无尽汪洋,惊涛骇浪,谁知道我的父母最后在这里说过些什么呢?那些誓言和承诺早已经在风刮过来的时候被他们丢得一干二净,我也记得我妈曾经对她的朋友说,誓言就是为了违背的。我不懂得意思,却可以体会到里面的痛苦。正如我能够体会到丁香的失落一样,那些照片成为了她生命里极其重要却没有意义的部分。 你看得到那片灯塔吗?丁香问我。 我循她的方向看去,看得到的。 它一定很孤单,在这样的海岸,三季都是无人,而它却一直在那里。 可是,你知道吗?它不孤单,当它挂念一个人的时候它才会孤单。我对她说。 是么?丁香迟疑地看着我,将信将疑。 听我长辈说,一个失去希望的人如果能够在海上找到灯塔,上去许个愿望,什么都会实现。我看着灯塔,缓缓地说。 森问我是否可以看到国道那边的灯光,我说可以。森说,我一会就要到那边去,今天要帮几个朋友去谈点事,你们先等着我,一会就来。然后驾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兄弟们都挤到我的车上,大肆喧哗,硬是要丁香坐在我腿上。丁香的脸变得通红,执意推脱,我也只是在一边呵呵笑着,不知道如何是好。 和他们在一起,总是能够在现实中找到自己,及时发笑,及时大哭,不会再像那段抑抑的时光,用平静去填铺痛苦,一刻不停。像少年在海边堆沙滩,错了也不会重新再来过,而是不停地用沙石去弥补去弥补,直到外观看起来平滑。爸爸说我的地基打得不对,要我推翻重来,我不依,于是他用铲子把所有的东西销毁得一干二净,我也只能在旁边号啕大哭,看着他重新来过,直到重新出现一座城堡。看着业已成型的城堡我顿时发呆,不知道自己继续号啕的目的在哪里,突然愣下来,好像自己一直坚固的信仰遭到质疑。 重新来过。爸爸最后告诉我,如果一味去填补,最后得到的只会是痛苦。 到最后,他们的结合也被他们重新来过。然后成就了他们一个世界,我一个世界,重新来过的结果是我的生命都不知道从何而来。 那是一场异常残酷的战争,我们互相搂着对方,旋转,旋转,最终成为180度的屏障。森的面庞鲜血淋漓,头发半搭在额前,侧面不再是好看的雕塑,面对平区的那些人,他的愤怒让他们恐慌。血一滴一滴地从半空坠落地上。空气里还有烧焦的橡皮味道,刺眼震撼的颜色将我们的关系赋予了其他的意义。他的最后一推,已经没有力气,我只是稍稍退半步。而对于他来说,倒下那一刻对我无力的推搡,是把我推向继续活下去的毅然。 VOL5 杀戮 我看到森把自己弯成了一把弓箭,平区的一群人退避着在他周围旋转。不敢轻易挑衅对面的森。 森低吼一声,手上的铁棒也随着他的弓身重重让一个人退着步倒下去。其他的人趁着空档从两边冲上来用砍刀的背脊朝着森的背砸过去。森侧过身用手臂挡住自己,啪地一声,森左小臂骨的裂开让他右手汇聚了全部的力量。充满血丝的眼睛就像闪电的交错,迅速将天地间的能量化做蓝色的枷锁,继而再缠绕在第二个人的脖子上,成为祭奠的供品。 后面又冲上十余个人,手里缠绕着纱布和砍刀。寒光让人胆颤。 那样的反射里,想起森一次又一次地拿起铁棒所向披靡,越于人与人之上。我问他,大哥,你从来就没有过害怕吗?森嘿嘿一笑说,当你成为一个进攻者的时候,就是把恐惧甩给对方的时候。害怕和恐惧往往是建立在疼痛之上的。没有了疼痛,自然不会害怕。 没有疼痛自然不会害怕和恐惧,一直是我印在心里的话。而痛如果在心里,是不是也一样适用呢? 父母的墓是在一起的,既然天意要他们一起,于是在城市墓园的东边山坡上,他们互相靠着,将那束束颤颤的白色花朵放在他们之间来代表恩爱。我可以轻易转身,但是心痛却无法抑制,表情可以依然漠然,不是不哭,而是伤心的极致,使泪化至浮云。 那是个没有表情的孩子。 海镇的丁香跟在我后面走了30里,沿着海岸线。水或涨或退,或至脚踝或至膝盖。广袤天地,让我忘记自己和她。一直走,没有尽头。看不到的尽头是信任的归宿。 我们回去好么?丁香在后面怯怯地问。 我没有回答,一直走,水或涨或退,或至脚踝或至膝盖。 我反复思考,生命以及可笑的存在。欢乐以及卑微的存在。反过身看见我们的连绵脚印消失在那边的地平线,于是给丁香一个拥抱。说如果我消失,请等待我的回来。 回到旅馆已经深夜了,丁香的母亲靠在椅子上等我们回来,看看我看看她,对我说,小子你喜欢丁香你就带她出去吧。我的脸刷地通红,丁香靠在门板上掩着嘴笑,乌青的苔藓贴在墙上,就像画上的一样,女人,男子,女孩,暗色,托付一生不是戏言,让我应承。 第二天我收拾行李,丁香跟着我向海镇告别,我说只带她出去看看,再回来是不久的事情。长途汽车的座位海绵已经凹凸不平,这个临近秋天的日子,客人很少,人少也要来回跑。我问丁香为什么以前她母亲从来不带她出来。她说要男人带出来,不然最终会回到这里。 那你的字都是谁教的呢? 雪姨,18年前被人带走了。就没有回来过了,给我们打了一次电话挣扎着要回来,可以再也没有来过电话,妈妈托朋友找了,却找不到了。 离开海镇越远,那种熟悉的腥味越浅。丁香第一次离开海镇,这个失去了海的花朵别在我的胸前,如果你累了就睡一会,丁香靠我的身边保持平稳呼吸。我双脚踏在前面的座位上,向她描述我生活的城市,看到的那群少年,和我的房间,灰色,白色,蓝色,绿色,汇成一块巨大的织布。 天桥是刺入城市心脏的雕花匕首,云层是雕花匕首的蛇皮手柄。无论怎样来回地走动,从这一条走到那一边,即使方向成了左右,人最终仍丢失了自我。当初我和森靠在天桥上的无忧无虑已经变成了海洋中的漂流瓶,被穿梭于清晨五点的机车拽入洋流。游走于稀薄的空气中间,大口大口地喘气,木塞的葡萄酒香气沉积了三年也无法散去,像解释也弥补不了森曾经刻在我心里的戏言。他说,西,看见有三角形吗?我平视望去,电线杆和钢索径直成了一个三角。森说,千万不要穿过三角,不然会对运气不好。真的么?森说真的。于是我像抄笔记一样记下森说的话。 VOL6 遇见 森已经消失了,留在我那里的有他房间的钥匙。十字交错的纹路,像他背上蓝莲花的文身和村庄绕过三条小道的木色古庙,层层齿印更迭交合。我用钥匙打开那扇门,迎面来的是袅袅沉重的空虚,那种张力让我难过地蹲在客厅里,昨天前天那天以前的他会出其不意地跃到我的背上,要我背着他四处走。房间里依稀还有没有散尽的七星烟灰味道,闭上眼睛他还打着赤膊在房间里奔跑。我赤脚立在他房间的地板上,看角落里已经落满灰的机器,上面印着PALYStAtION的文字。冰箱里有没有吃完的玉米馅的肉饺,足够他一个人吃一餐。衣柜里是很多很多的衣服,那么些卫衣有帽的无帽的泄露出阳光的味道,还有一点香皂的气味。 他的床头放着他父母的照片。中间的他神情木然,不知道看的是哪,即使拍照的人再三要求他笑,再笑,笑灿烂,五岁的他依然知道他的母亲已经死去,右边的女人只是不知名角落长出的凋零一朵。床头柜的底层放着像册,从他的幼年开始,发芽,壮大,绿叶滋长,无穷无尽,生命也从此蔓延到童年里少年里青年里记忆里。 丁香还睡在森的床上,呼吸均匀,沉稳饱和,没有受到一点干扰。在梦里的她立刻又回到海风的摇曳中,波浪一层一层幽绿缓和的拍打岸边,涨起落下,轻易可以看透石头下的罅隙,细微的沙砾,都经过了洗刷。 他们在一起,其实我并不觉得自己受了伤害。我右手向天可以发誓,我,西,希望你们都好,哪怕有狂风,闪电,雷鸣,我都可以为你们挡死,但是我央求你们,千万千万不要设法欺骗我,那样无异于让我直接面对枯萎,没有牺牲的壮烈。 这个城市,拥有星光。我站在公寓的顶楼嗅到遥远海风的味道。有一点点,真的有一点点。使我雀跃不已。底下的一群少年欢笑着而过,我牵着丁香的手蹬噔噔地下楼,跟着他们后面追着。少年们发现我牵着丁香在追赶他们,纷纷停下来。当头的将烟弹到一边,歪着头看着我们。 我对丁香说那是我大哥,是可以关照我们的人。丁香相信,照顾保护是一个男人给予女人和兄弟最大的承诺。 这是丁香,我的朋友。我说。 他们是……?丁香问。 兄弟。打头的少年补充说。然后伸出手给丁香,我叫森。然后指着后面的人说,他叫彬,他叫晃,他身后的孩子纷纷伸出手来和丁香握手。一个接一个,把我晾在了一边。森把我拖到一边,摸着我的头发,我只及森的下巴。 所以我一直感谢森对我的宽容接纳,在丁香的面前给足了我面子。我的脸色发烫,尚不知道用脸面来形容,但是那一刻,在我喊他的那一刻,其实是我在心底喊了一万次的句子。我一直希望能够认识他们,不会一个人躺在床上,漫无天日地分不清楚何谓成长何谓沉沦。 我们就这样相识,在陌路的刻意追逐下,两群人从此成为了知交。 从此,世界从两个人变成了十个人,时间再无日夜之分,只能成为皱纹,隐藏在皮肤的内侧,其他的光滑只是可以照出人的影子,看不出颓废。 森的父亲是城市的精英,森也代表着城市里大多数的破禁权利。可以在各个酒店大吃大喝,可以进出城市的各种场合,可以让别人以为我们在寻欢作乐,可以一直跳进花蕾里,缓慢下坠,拉上一片两片的花瓣,只有半透明的阳光而已。 多数人将手掌放侧于嘴边,倾于诉说却又欲止。阳光与掌纹交错平行。谁是谁的手掌,谁成了谁的天堂,谁将谁放在嘴边轻轻呼吸呢。丁香哼着《纯真》,交替唱着《我是幸福的》,靠在蓝瓷墙上盛开的她就是一株开花的盘旋植物,一朵接一朵,蜿蜒而上,顺次绽放。一个招呼都没有奇袭气质,让我们陷于其中。 VOL7 宿命 天微亮,森就开着别克商务车在我们的房子底下按喇叭,给我们打招呼。丁香已经把东西收拾好了,兴奋得一宿未睡。今天准备去远山旅行。远山是城市东部的原始生命,也是自然的森林公园。 车上除了森一个人精神抖擞,其余人都在车上睡得死去活来。丁香靠在我肩膀上问我,小西,远山大吗?我说大。她说那有多大?我闭上眼睛想了想,然后告诉她,墨绿色的森林像海,而我们只能潜伏在海洋之下。丁香双手合在一起,充满了期待。 远山的风景我是见识过的,明信片或者电视上常常会提及的一个地方。只是没有想到我们站在停车的地方,看着面前的远山,阴郁沉积其中,墨绿暗潜流动,山风也比我们预想的冷了许多。森站我们前面,成为一座山。我看着发呆,丁香就伸手过来抚摸我的脸,吃吃的笑,感动于生命的原始性。海的精灵遇上植物的王子会发生什么呢?我发呆想着,森的一身休闲装已经消失在远处的草丛中,隐约响起的枪声昭示着收获的非凡和丰盛。 丁香,你喜欢森么?我问她。 喜欢,因为他对我们都很好。丁香将我们强调。 我也喜欢,因为他很好。 我们喜欢森的理由不一样,但是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年纪尚小的时候遇上一个心目中适时出现的英雄,少年成长的未知也写满了习题的答案。于丁香来说,我是英雄。于我来说,森是英雄。 那天我和丁香没有走动,只迎着山风吹冷思绪。我握着丁香微微发凉的手掌,放在嘴边轻轻呵气。我清楚地记得她问,什么是永远呢。 我说,永远就是一辈子。 她说,永远就是一瞬间的冲动。如同我看到你第一眼时的冲动,在我心里刻下的名词就是永远。 她是那样说的,说得我很震惊,却又无动于衷。我只是将她的手握得更紧。而现在我站在森空无一人的房间里,却还在思索,如果永远是瞬间的冲动,那我和森的感情是不是也是永远呢? 后来森带着我们到了城市高楼的电梯处,黑色大理石映出我们惶恐的脸庞。进入电梯直升27楼,身体急速脱离城市,瞬间跃于上空。接近27楼,心里越是紧张,丁香靠我的肩膀上,感觉有些眩晕。而电梯门打开,8位保安立在外面,森带我们朝前,金光四射的服务员带领我们走入未曾接触的生活。巨大,空洞的腐朽,交织着惑人的深艳。我一言不发跟着森的后面,本不属于这里,我回头看丁香,她鼻头已经冒汗,却东张西望,身上那件碎花短袖衬衣在这样的氛围里显得格格不入,我一把抓住她的手。 我们回去好么?我想立刻离开这里。那些着西装的人,带项链的人,走动的人,类似于交通干线上的红绿灯,让我有止不住的欲望。 而丁香看我的眼神,只是说明她不想离开。我的感觉会很焦灼,一半来自于丁香的期盼。空间瞬时被拉开,我们的距离单位成为光年。我紧握着丁香的手,看她四周的窥探,觉得有莫名的把握,可以即使用报纸裹住她又能如何,丁香遍身已经长出比之前更鲜艳的花朵,让我未能预料。 森靠在沙发上吸烟,其他的兄弟忙于喝酒猜拳。丁香站在城市心脏的边缘,以玻璃为支点,身体向下窥视,一片海洋的辉煌的光芒。 包间的门被推开,高贵的女人珠光宝气,所有的人站起来,我也跟着站起来,森把烟在烟灰缸里摁熄,站起来喊了声二妈。女人半伸出手让我们坐下,后面的服务员递上各色的果盘。我走到玻璃窗旁边,将丁香叫回来。被森称做二妈的人看见,招手叫丁香过去。 我突然就感觉全身冒汗,丁香是一块纯净的玉,任何的涂抹都会让她染上色彩。我担心地看着森,森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于是站出来介绍丁香是我的女朋友。 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随时划上句号的,而却常常没有人愿意费上这二分劲去圆一个360度的小圈,于是事情一直继续发生,你才冲动地希望能够结束它。有可能结束么? 虽然丁香是我的女朋友,但是从那天之后她开始每天陪森的二妈一起消遣,开始沉默寡言,连我问她的话她都显得那么陌生。 在我们的聚会里,丁香来得越来越少,和森一起出现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任谁都看得出其中的端倪。我担心丁香已经沉迷于这样的生活,于是问她,她不作答,只是说,暂时摆脱不了这样的生活,希望我能够了解。 我能够了解吗?我说我只是一个少年,少年有的只是冲动,而不是理智的思考。 我径直去问森,如果你真的喜欢丁香,希望你能够对她更好,而不是让她每天沉默。我说我可以不和丁香在一起,但是我将她带出来了,就要给她一个幸福。男人是有责任的,既然不能给她一个永远,那就给她一个完整的幸福。 我喜欢你,我把我喜欢的人交给你,相信你能够让她快乐。 说完话,我向森行了良久了注目礼,转身便离去。 我曾经以为我们可以这样活下去,直到死。和丁香坐在路边的小摊吃牛肉粉,吃得满头是汗,辣椒溅到眼睛里,生了火似的痛。我怀念围炉边的那条小狗,寒冷得过分的夜里,用蜷缩着抵抗死亡。在异国,我用回忆来燃烧希望,像枫叶一样渐渐变红的想像,最后成了灰烬的颜色。层层叠叠就埋葬了一切。 VOL8 答案 关于少年的疑惑仿佛只能用迷茫来取代,似乎也可以等价于少年是没有答案的问题。当把这作为信念的时候,我却忘记了自己身处少年。 季风过境的三月英国让我想到自己的房间,和医院的过道。只不过孤单的丰盛比不上这里大街小巷树梢上的灿烂。淡淡的白色的花整树整树让人想起日本的樱花,以及与此相关的凄美故事。COMPtON我的公寓前有几棵树也开起花来,火红火红的,与路对面的半透明的白色花儿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鲜明热情得叫人忽地就可以沉坠入谷底。而原来公路两旁广袤的绿色天然农场,被一层金色的油菜花所覆盖,密密地贴在英国高低起伏的山丘上,蜿蜒着,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满满的一片金黄。无论是景色还是文字都让人轻松自然,忘记了国内的一切状况。我想若是丁香能够来到这里,会不会忘记海边的小镇,忘记城市的高楼,忘记我们留下的誓言,忘记一切,只怀念于这里的环境。突然又想起那年秋天在远山的放风,足有半人多高的清色的抽条草,极低极蓝的天,似乎伸手就可以抓到的云,还有那时的快乐生活,都已经成为了过去。 他们是否还好呢? 某天接到彬的电话,来自遥远的中国的某个城市。他是第一次给我电话,他说森死了,为了保护丁香。挂上电话我倒在床上,冥想。 我仿佛再次看到森把自己弯成了一把弓箭,平区的一群人退避着在他周围旋转。不敢轻易挑衅对面的森。 森低吼一声,手上的铁棒也随着他的弓身重重让一个人退着步倒下去。其他的人趁着空档从两边冲上来用砍刀的背脊朝着森的背砸过去。森侧过身用手臂挡住自己,啪地一声,森左小臂骨的裂开让他右手汇聚了全部的力量。充满血丝的眼睛就像闪电的交错,迅速将天地间的能量化做蓝色的枷锁,继而再缠绕在第二个人的脖子上,成为祭奠的供品。 后面又冲上十余个人,而他手里缠绕着纱布和砍刀。寒光让人胆颤。 那么森为什么要保护丁香呢? 彬说,森的二妈就是带丁香长大的雪姨,雪姨不想让丁香的母亲知道她在外面成为别人的二奶,但却又知道丁香是她一手带大的,于是希望能够对丁香更好,然后遭到了我的误会。 我记得那时我写过一句话“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随时划上句号的,而却常常没有人愿意费上这二分劲去圆一个360度的小圈,于是事情一直继续发生,你才冲动地希望能够结束它。有可能结束么?” 如果那时我写上一个句号,事情还会发生么? 误会也不要紧,然后我听从了亲戚的安排,来了英国留学,把回忆折成枫叶,燃烧,取暖,化成灰烬。 我对彬说,我可以打断一下你么。那边沉默…… 我抱着脑袋想想,中间究竟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我认识森还是森认识丁香,还是丁香不应该从海镇出来,或者是我不该来留学,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彬说:森的母亲以为丁香就是雪姨在海镇的女儿,现在过来迷惑森,勃然大怒。她的幸福已经毁在雪姨手里,就不允许自己儿子的幸福再毁在雪姨的女儿手里,于是找人去玷污丁香…… 我告诉彬:我回来,等我。 我回来找丁香和森。 森已死。我抱着希望回到海镇,回到那条墨色公路。记忆里的公路仍然以墨蓝的痕迹一直衍生到海边,凉风在森林里聚集,在缺少阳光的雾沼里盛开。丁香的母亲站在她家店铺的门口,眼睛直视远方,看不尽地老天荒却依然沉着。手里拽着我,说人是渐行渐远,渐远渐行……词语的更替交迭是隐藏秘密的岛屿,连接而来。我顺着她的方向眺望,在模糊的海边光影里,仿佛可以看到有人走过来,也仿佛看到有人走过去。众人的嬉闹,尖叫,或者一群游客在人工呼吸旁边的哄吵增添着这个夏末的热闹。 丁香的母亲说丁香从城市回来,带回来了锦衣盛饰,让所有人雀跃不已。她以为是我的壮举,然后一直问我为什么没有回来。丁香说我就回,然后望穿海面。 她一直想和我成为永远,而我却只给她了一瞬间。于是她说其实一瞬间就是永远。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模样还是那样天真,没有丝毫掩饰,连她说想和我一起都是脱口而出,我却怀疑她已经不再想和我在一起,于是撮合她和森。 她死的最后一刻,都在想,我会什么时候回来,她的希望什么时候会实现。 丁香也死了。 死在去海中灯塔的途中,被浪卷走,三天后被送回岸边。神情已经祥和,说是被海神吻过。只有我知道,丁香知道。当一个失去希望的人如果能够在海上找到灯塔,上去许个愿望,什么都会实现。 她说她失去了我,失去了希望,她要寻回来,于是去海上找到灯塔。丁香的母亲用耗尽生命等待希望,丁香用一次生命寻找希望。 我站在森的房间里号啕大哭,是因为我和他的感情,他是我的英雄,是我的骄傲,是为了我的承诺放弃生命的人。 我站在海边默然,想念丁香,想念丁香会从水里走出来,带着无限的光芒和希望。 孤单西海岸,我活着,死了生命。森死了,活了誓言。丁香死了,带走所有活的生命以及誓言。如果你现在问我少年的迷惑是否没有答案。我告诉你,有答案。 因为回忆的断层,因为支离的故事,我们才得以找到我们的迷茫和少年。迷惑不是谜面,迷惑是生活是谜底。 《西海岸照片》 海岸是瑰丽的颜色 像原色一样层林尽染 浪也幻幻叠加成午夜城堡的阴暗壁垒 时间暗自飞翔 凝结成空气 扑灭了一地的抑郁 沉沉绽放着灰色孤单披风的眺望 她的照片被雕刻在梵蒂岗左数第三的碑文上 花在她的身旁日日做着开放和凌乱 她看我经过的历史 瑰丽颜色在手里 丢失了风车来去呼啸的自信 斑迹痕痕的黄色草地 延绵着过去 覆盖了生命笑容和关于爱的止尽 投递的方向不是南北不是东西 而是俯身下去 告诉你 你看 我就在这里 关键词——辛唐米娜 <i>辛唐米娜,1982年生。17岁大学毕业后在法院工作数月,因《尖叫的人生》(中篇)误闯文化圈,18岁做编辑,却因《逃离爱情》一文在网络窜红,误入网络作家阵营。19岁念完硕士,开专栏,专写爱情。受湖南某刊邀请,出任该社编辑部主任。20岁出版小说集《逃离爱情》,部分作品被收录于数十本图书,同年被评为“湖南十大巾帼”。</i> 哪怕在成人社会头破血流时,我也丝毫不想回到少年的日子。 毫无疑问,这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关键词。 我不能从它的字面上看出任何长者的希冀,而想出这个名字的爷爷,也从来不能给我一个明确的解释。 他说,父姓加上母姓,表示对我母亲的重视,在我们家庭里,男人与女人地位相同。 他说,他喜欢花草,起初是想让我叫做辛唐米兰,但是兰字与某长辈名字重合,怕不敬,便改做了娜。 他说,那时《唐老鸭与米老鼠》正流行,让我烙下我所属时代最天真可爱的身影,才选了“唐”与“米”。 他说,米是最平实却最不可缺少的物什,娜是女性娉婷的身姿。 …… 我想他是为这个名字自豪的,巧合或心机,使这四个字将四个音调包拢,组合成毫无意义却极具意义的新名词。 但是到今天,他也不知,我曾经有多么憎恨这四个字。 紫棉裤我出生的城市是北方与南方交界处的一座小山城。民风算纯朴,山水算清秀。小城里最宽的街道叫“大十街”,记忆中的“大十街”是那样的宽,那样的长,小小的脚踏在那条水泥路上便会失去重心。近几年,终于回到小城,到了“大十街”的路口却是另一种心慌——它太窄了,窄到车都不能驶入。这样的小城,几乎任何人都可能扯上关系,几乎任何人都知道别人家午餐内容孩童成绩夫妻感情。 知识分子的爷爷将在现在任嫌小资的名字在八十年代初给予了我,我便要从第一声啼哭开始承受被关注的压力。 我猜,他们还是希望我是男孩子。因既成事实,便赌起气来,要在我身上证明出女孩比男孩更要优秀。这是一顶艰巨的试验,我是惟一的白老鼠。 小学生米娜在一年级到四年级时,还是很优秀的。 高年级的学生常在放学后在后面追认,谁是那个还穿开档裤的“小日本”——他们都这样叫她,飞快地跑到她身边,眼睛像风一样瞟一下再一下,快乐地举手高呼“打倒小日本”,再飞一般跑远。那时,小学生米娜并不生气,我想,比起任何大孩子都不理她来说,她宁可他们取笑她。她一直都很害怕孤独,害怕不被认同。 上学,除了上厕所比较可怕之外,还是让小学生米娜很开心的。 可能是小学三年级那次事故留下的后遗症,我一直到大学毕业,都不肯一个人上厕所,要么找同伴,要么忍着回家。 那次事故主要因为一条紫棉裤。 冬天的小城非常冷,三年级的小学生,米娜怎么也不能再穿开档裤上学,所以,母亲给了她那条整档棉裤。我尽力描述那条棉裤的样子吧——像紫药水里泡过一样,深深的紫,厚实沉重,几乎可以将它在地上直立起来,蹲下时很需要力气,关节处会被棉花挤得生痛。裤子没有任何松紧带,裤腰被剖成前后两片,前面一片吊在胸口,等同于一件棉背心,后面一片各生出一条同色棉绳,可以在腰前打个蝴蝶结将裤子扎紧。 小学生米娜从教室跑到厕所时,手脚几乎冻僵,她穿得像只灯笼,圆滚滚低头看不见腰,便光凭着手的感觉去解开那只蝴蝶结,真可惜,手僵掉了,将活结扯死,然后无论如何都不能找到解开的方式。她不好意思向不认识的女生要求帮助,脸紫涨着,紧张又窘急,听到上课铃声时,她想,完了。在那一瞬间,她的腿忽然温暖湿润起来,突如其来的温暖与失控让她只能依在空无一人的厕所墙壁上放声大哭。 我不太记得,我是被老师揪回教室的,还是自己回去的。我只记得,她与同学都在笑,她说:连裤子都解不开,你应该改名叫辛唐迷糊。 这件事情真的很糟糕,对小学生米娜的打击太大了,像是一只混进小老虎队伍里的猫,它与它们日夜相伴相玩,几乎要忘记自己不过是一只猫时,老虎们忽然明白过来,它们取笑它小小的爪与牙,取笑它追赶跑跳的每一个动作,它弱小到不敢反抗老虎,只能憎恨起自己的没用——为什么,我不是一只巨大的虎呢? 凤凰树小学的操场上,有一棵凤凰树,每到春天,便会开满粉红色的花,毛绒绒,粉嫩嫩。花开的时候,小学生米娜总是开心的。春天到了,这是花草们最好的日子,也是她的好日子。 每年的春天,她都要去演出——敬老院、戏剧院,还有大大小小种类繁多的比赛。 我想,她不是真正喜欢舞蹈或音乐,而是喜欢这种被人注意和当“小大人”的感觉,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做短暂焦点的感觉。 可惜,她不漂亮,唱歌或舞蹈也不算最佳,所以她只能跳群舞——《小燕子》里某一只燕子,《八个小娃娃》里某一个小娃娃,好不容易练过一只双人舞《拾稻穗的小姑娘》,还没有被通过正式演出。奶奶知道她的失落,安慰她:“但是你会讲故事啊,你可以做主持人啊。” (——写到这里时,我忍不住想笑了。记得在那棵凤凰树下,我的语文老师拿着一张电视报,看着上面刊登着的主持人照片,非常有信心地对我说:“你的照片将来一定会出现在这里的。”老师可能是想让七八岁的女童开怀一笑,但是这句话果然成了真。我做了主持人,虽然永远不可能去主持春节晚会。) 在奶奶的提示下,小学生米娜成功转型,也第一次明白,什么叫上帝关了一扇门,一定会打开另一扇窗。 在老家的影集里,还存着这样一张照片:扎着羊角辨的小学生米娜与一个带眼镜的男生并肩站在两支麦克风前。她与男生看上去像极了恐怖片里的僵尸,腮上两团红,皮上一层白,加上额头上的红点,两张脸又像两只节日里的喜馒头。 照片的背后,有歪歪扭扭的字迹:剧照,主持节目。 哈,我都能看到小学生米娜得意又认真地趴在桌子上,在照片后认真写字的可笑表情,我猜她那时甚至树下理想——要成为优秀的节目主持人。 母亲近年来常回忆我的童年,现在的她能想起来的,都是些美好的回忆。她说她一直都知道我是独立的孩子,就像那次演出,结束之后,别的家长都向后台涌,去找自己的孩子,帮他们换衣服。而我是坐在巨大的木箱上掰着指头数,跳了两场舞,加上主持人服装,应该是三套……母亲回忆到这里时,我无情地打断她:“你压根没有去看我的演出,怎么知道我在后台的情况?”她不服气地还瞪我一眼:“听你们老师说的。” 母亲不大关心我的这些演出,比起过程来,她更重视结果。而她评估结果好坏的标准,便是小城人零杂的议论。她说,那天是下着雨的,我两只手挂满了衣服,带着满脸花红柳绿,严肃地向家走。我笑,问母亲,为什么我是一脸严肃。母亲摇摇头:“这我怎么知道,反正你从来都神神怪怪的。” 现在,每天从直播间做完节目回家时,常常能从汽车的倒车镜里看到自己严肃的脸。偶尔下雨,我或者会在被水浇湿而反映得凄艳的路面上又看到小学生米娜。我明白,那种表情不叫严肃,而是落漠与惘然,像被收了魂,也像梦游。 小猫钓鱼我的好日子在小学四年级结束。 说实话,到现在为止,我还认为,有的老师是良药,有的老师是梦魇——这个观念并没有因为我成了社会人而改变,并没有因为我明白人非圣贤都有好恶而转念。 梦魇老师教的是数学,从此,数学也进入黑暗时期。那两年的黑暗,种下了自卑的种子,培养了自我揄挪的本事。 梦魇老师起初是喜欢我的。小的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何明明起初是喜欢着的,后来会变化?现在,我用缘份两字来开解自己——爱一个人,爱的时候,毫无来由,不爱了,也没有明确原因。爱情如此,友情如此,那人与人萍水交逢几年的好与恶自然也是如此。 小学生米娜在某堂数学课时,开了小差,她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根本没有意识她在小声地唱歌:“小猫钓鱼……”她甚至因为想不起下句歌词,而又喃喃地回唱了几遍这四个字。 等她明白自己的错误时,惩罚已经来了。 教鞭霹头击下,打在她白色的塑胶发卡上,等她心惊肉跳地看向老师时,已被老师的手揪住了耳朵拎到了讲台边。老师说:“连上课都想着唱歌,真是个戏子。” 同学都在笑。唉,我又感觉到热热的眼泪大团凝在眼眶中不敢滴下。 那天太不巧,我母亲到学校来找我,从窗口看见了我被罚站。她没有与我打招呼,而是羞窘地赶回了家。我只顾低头难受,哪儿知道窗外的蹊跷。放学时,我一路走着,一路迫自己哼歌,再用水瓶里的水将脸洗干净,以免有泪痕被觉察。到家门口时,我像平常一样,喊一声:“我回来了!”然后依在厨房,尽量不露痕迹地问:“今天吃什么?” 母亲脸色铁青,她说:“什么都没有。” “为什么?” “因为你长进了,可以和老师站在一个讲台上,而且可以厚着脸皮像没事人一样回家吃饭。” 面粉袋或垃圾生活中,我们常常伤人,也常常被伤害。现在,你我都知,最痛最重的那种,是被自己人伤。 因为是自己人,所以太知道软肋是什么;因为是自己人,所以才会更毫不忌禅。 梦魇老师只是给了自卑一个种子,而母亲却为它施肥浇灌。 比起“小日本”“辛唐迷糊”来,母亲给我的绰号更让人不舒服。她叫我辛唐垃圾。虽然现在这个称呼在我们之间是表亲爱,但是,并不能因此否定当初这个词带来的伤害。 她现在,常会在电话里说:“我知道你不爱我,你更爱你爸……” 其实她错了,那时,我真的恨过她,但是这个恨的源头是来自于不知道如何能得到她的爱。 她在我现在这般年龄时,便做了母亲。她非常漂亮。而我,只遗传了她的五六成。生下我的时候,她曾以为会是个粉琢玉砌的女娃娃,但是,与她关系不好的女同事在看了婴儿的我之后,大声惊呼:“啊呀,长得真像一只老鼠。” 可能从那一声开始,她便不能对我感觉满意。 小学生米娜对母亲的记忆是这样的——她是漂亮的妈妈,像白雪公主的后母。呵,小女孩也够歹毒,她还曾经编故事讲给朋友听,说她现在的母亲不是生母,她的生母住在一个山洞里,养着很多花,很多鸟,疼爱她,给她梳头发…… 母亲是不喜欢给我梳头发的。她的手比我还要笨,常常将辫子辫反。她的脾气又急燥,用五分钟还没有将面前那头乱发弄整齐时,她就要发脾气了。 (母亲,对不住,我不是打算用文字来指责你。我现在,可能比你更明白那个年代的你。你那时,那样年轻。那样的年龄放在现在是被称为“女生”的。一个女生,还没有享受够别人的疼爱呢,就要开始做母亲,这实在太可怕。我知道,你其实很爱我,只是那时,你找不到爱的方法。) 母亲起初对打扮我也饶有兴趣。她是追求完美的女人,她希望她的女儿是人人都称的公主,而不是鼻涕虫丑小鸭。可惜,那个时候我不够争气。新衣服不到一天便被刮破,衣服口袋里总塞满了拾来的石头,玻璃片,还有脏脏的橡皮绳。我们一起走路时,她会挑剔地上下打量我,然后命令:“向后退,一,二,三。离我三步远,不要叫我妈。不知道是不是在医院里抱错了孩子,你太像拾垃圾的。” 像对待一只不再喜欢的洋娃娃,她不再打扮我,特别是秋冬天,索性拿她的大毛衣给我当外套。宽宽大大,袖子可以一直折到肩膀去,不像裙子也不像大衣,古怪地悬在身上,远远地看,应该像一只摇晃的面粉袋。 有一个小学时可恶的女生在老师布置大家写“猜猜他(她)是谁”作文时,便写了我。那天,老师安排大家轮个上讲台念自己的文章,然后让全班同学猜猜我们描写的是哪一位。当时,我正坐在座位上傻乐呢,忽然听到这位女同学的作文:“我们班有一个女同学。她总穿着比她要大一倍的衣服……”只念了开头,全班同学便用小手指向了我:“辛唐米娜!” 呵,那一刻我才知道母亲的旧毛衣不合时宜不好看,而母亲在诱骗我穿上时,还告诉我小朋友是穿不了这样好的毛衣的。 面粉袋米娜没有向母亲抱怨。她只是将蚊帐剪了一块给洋娃娃做了件新衣服。她当然会因为剪破了蚊帐而挨打。但是,挨打时,她还是很庆幸的。至少她不用从母亲那儿听到“成绩不好还讲究吃讲究穿”这样的话。 我早说了,小学的最后两年是恶梦。那两年里,别指望能保持孩童的尊严。能承受这种从云端掉到深渊的落差,就已经很不错了。 一切的发生都是必然。像小学生米娜遇上了梦魇老师便必然地不喜欢数学课,不喜欢数学便必然地成绩要挂红灯,挂红灯必然要找家长,找家长必然要让家长失望,家长失望必然要批评教育小学生米娜,小学生米娜必然无地自容,无地自容到一定程度必然要找到途径释放或转移……成长就是这么一个个方向明确的必然,谁都别想突变。 稻草人手记如果我说,少年时我便曾设想过各种死亡方式,你们一定会说:“切!” 现在,太多的少年人在诉说自己的痛苦,他们有一千种方式表达他们的孤独与厌倦,他们的表情比我现在坐在灯光下不辨窗帘外是白天还是黑夜还要疲倦。他们会说,你不比我们牛,不过与我们一样有过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成长的灰暗期。 如果我说,少年时我便曾设想过各种逃亡方式,你们还是会说:“切!” 你们甚至会举例说明你们有过的那几次大大小小的出走,你们密谋过的各种让家人着急懊悔的计划…… 呵,那我讲点别的吧——小学升初中时,老师预言少年米娜考不上重点初中,因为她的数学实在太差了。 但是偏偏那次考试的应用题是她做过的,她轻而易举地考进了重点初中,而且数学成绩比语文更要好。 记得回小学拿录取通知单时,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小旗袍,那天是两年里她最漂亮的时候,至少她这样认为。 梦魇老师看见她时,脸上的表情有些挂不住,说:“这个辛唐迷……米娜,居然考过了。” 少年米娜在那个时候初显虚伪本事,她亲热地对梦魇老师笑,用谁都不相信的语气说:“那是因为您教的好!”她的母亲那天也特别配合,她对梦魇老师教育她女儿的方式可能一直心有微辞但不便明说,在那最后一天,她终于可以还击了,她挡在少年米娜的前面,冷笑着问梦魇老师:“你是不是感觉特失望?” 少有与母亲同声共气的好时光,那个夏天因此而份外珍贵。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父亲的形象并不鲜明,那时因为工作的关系,他很少在家,而每一次他归来的时候,我都很紧张,因为母亲会向他诉苦,说:“你家儿子又……”。 对,他们从来不叫我“女儿”,而用“儿子”这个词表达他们对我的希望——独立,坚强。父亲很少会责怪我,但母亲的投诉,会使他将给我买的礼物收起来。不记得有多少次了,他将我叫到面前,让我看桌上堆满的令人眼馋的书或零食或玩具,认真地告诉我:“你如果想要它们,就得……” 这一次,母亲主动向他要求给我奖励,她说:“你儿子这次考得不错。” 父亲给我的奖励是书。 那个夏天,我在看。太喜欢那只猴子,但是更多的时候,我幻想我是妖精。妖精与母亲是完全不同的女性,因为发誓要成为与母亲不一样的女人,所以,当第一个鲜活而又奇特的女性形象出现在眼前时,她就成了我的榜样。妖精可以穿漂亮的衣服,可以比普通女人多一些神通广大,虽然结局个个凄惨,但是好过一本正经地做人,寡淡地在柴米油盐中碌碌一生。 除了外,另一本被少年米娜抱了一个夏天的书便是三毛写的。父亲买它的时候,一定以为这是本童话故事,所以他放心地将这本成人世界爱情与婚姻交给了我,同时跟着书一起传递来的是妖精之外的另一个女性范本——三毛。 少年米娜的幻想从此剧情完整——平凡的她在某一天,忽然有了法术,成了一只美丽的妖精,她不害人亦不会被人害,她充满智慧,满世界地飞舞,只为了找到一个男子,然后与他有幸福的婚姻。 少年米娜的女性形象也从此被设计——长卷发,披肩,艳妆,烟,以及流浪的足迹。 去年某电视台做了一档关于我的节目,本来我以为会是一次无聊的谈话剪辑,怏怏去看,却又惊又喜——他们将我的照片与三毛的照片放在一起,画外音在说,“生活中的米娜与三毛一样,有着长长的卷发,喜欢流浪……而且有着同样动人的爱情。”在节目的最后,出现了我先生去咖啡厅接我的镜头,画外音声情并贸地赞扬着我们的爱情:“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喜,是因为二十一岁时实现了九岁的梦想;惊,是因为幸福时我畏惧死亡,害怕三毛与荷西的悲剧会如辄上演在自己身上。 一番云雨少年米娜的初中生活,用母亲的话来说,便是一段“浑蛋时期”。 浑蛋时期的她,自然成绩不好。但是这个与用不用心,真的没有什么关系。 我一直都憎恨数理化,那些数字与公式是一道道凉冷的封条,只能在门外哀叹,根本闯不进去。 数理化的课堂上,我都在看书,但是老姜太辣,不管我怎么用尽心思,那些书都会飞到老师与母亲的手里去。看不成,就自己写吧。在作业本上写下来幻想的一个个故事,自娱,并娱友。 丢人的事情又发生了。 少年米娜交作业的时候交错了本子,老师毫不费力地看到了她写的武侠故事,恐怖的是,居然在不到十页字的故事里,出现了“一番云雨之后”这样的描写。 这祸真的闯大了。 被叫进办公室的时候,老师们团坐在一起,他们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不明白为何全校年龄最小的孩子会知道“云雨”。 少年米娜不知道如何解释,虽然不能明确“云雨”与性事有关,但是至少能感觉到这是比谈情说爱更为邪恶的词。校长在周一的升旗会上,愤怒地说:“我们学校低年级的女生,现在居然写黄色小说,写靡靡之音……” 也许没有人知道是我,但是,我却感觉数千人的眼睛像镁光灯一样齐刷刷地射了过来。 升旗会开完之后,我便开始逃课了。 一个人坐在河边发呆,听到远远的放学铃响起,再慢吞吞地回家。像紧张的兔子,一点点风吹草动,都被吓得浑身哆嗦。没安全感的生活可以扼杀一个人对生的向往,但是少年米娜只是兔子,虽然绝望,却没有胆量将自己脑袋向树桩上撞。 她开始了各种受伤的尝试——先是将自行车骑得飞快,在下坡时,忽然捏紧前刹车,想以此连人带车翻下,摔伤或摔残,这样便可以有名目地在家里休养。摔了几次,却都是不争气地歪倒,除了屁股与膝盖短短的疼上一阵外,没有任何可以拿来大做文章的伤。 再从双杠上忽然松下手,让自己掉在地上。前几次姿势不对,掉落地上时,只是脚踝闪了一下,马上又恢复正常。终于想出办法,用手与脚将自己倒挂起来,同时松开,让后背着地——她想,这下子总可以伤到腰了吧。可惜,在落地时,人下意识地弓起,又是屁股着地,尾椎撞在石头上,痛是痛了一阵儿,可是依然勾不成休学的借口。 真她妈的沮丧。 副校长在双杠的地上发现了我,他向我走来,我吓坏了,动都不敢动地含着眼泪坐在那儿,等待暴风雨的来临。 他皱眉问我:“你怎么不上课?” …… “你们老师说你都有几天没有上课了。” …… “好了,不说这个了,快起来,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一番云雨”的风波居然这样就轻易过去了,学校要求我参加全市演讲比赛,他们不追究我的逃课与写“黄色小说”。副校长说如果拿不到名次就会和我秋后算帐。 我惴惴不安地回到教室,班主任笑眯眯地将我带回座位,说:“你要好好准备,发挥你写故事的特长,好好写演讲稿,为我们班,我们的学校争取荣誉。” 比赛分了三场,第一场是全校比赛,第二场是小城三所学校比赛,最后一场才是全市比赛。终于抱着第一名的奖杯时,我放声大哭。老师与同学都说我是喜极而泣。母亲骂我没用:“不懂得不露声色,第一名就第一名吧,还喜极而泣,真是给老辛家丢人,没见过世面的东西。” 像塞翁一样抚掌感概一下吧:“‘一番云雨’被学校批评,谁说这不是一种福气呢?” 没气的自行车比起男孩来,我还是更愿意与女生做朋友。 男生有什么好?他们会无一例外地喜欢上某个人,然后无一例外地因为那个人而疏远与我的关系。哦,或者,也会有人喜欢上我,但是,那又有什么好?喜欢上了便要开始自私,不希望有别的人与我更亲近。而且,“早恋”这两个字,说的时候嗓门都得压低,更别说以身涉险。 ——以上这段话,绝对是真实想法,但是,少年米娜对恋爱的好奇,对吻的向往,也同样的真实。那时,她还没有发育,排队时永远排在第一排,分座位时,永远要分在老师眼皮下的位置吸食粉笔灰。略成熟一些的女生成了她好奇的对象,她喜欢凑到她们身边,听她们讲与男生交往的事情。那些女生们提起来便让脸通红的爱情是什么呢?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做作业,拉拉手,可以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羞涩地用手扶住他的腰……少年米娜不服气地说:“这算什么呢?”她们一副被侵犯的样子,气乎乎地看着她。她有些气短,小声说:“这就是爱情吗?” 她们骄傲幸福得如同成功打了第一声鸣的小公鸡:“嗯,他说了‘我爱你’。” “那,接吻是什么样子?鼻子要放在哪里?手放在哪里?”少年米娜的问题太不讨人喜欢,女生们不愿意回答,说说爱情还可以,但是说到接吻那也太不纯洁了。 “不接吻,那算什么爱情。” …… 言多必失,漂亮女生们失去了对少年米娜的耐心,她们可能认为她太爱管闲事,或者,她们以为她也开始思春,只是缺少了吸引男生的条件,只好从别人那些偷窥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她们推攘她:“你还这么小,哪儿来这么多问题。” 个子不高的人忌讳身高,体积庞大的人忌讳体重,而少年米娜最忌讳的,便是这个“小”字。一个“小”字,便可以将刚刚还和乐融融的气氛冻僵,将兴冲冲的她像妖精一样被打回原形。 她迫切地等待初潮的来临,等待男生的一个亲睐,等待高跟鞋,等待可以像那些女生一样面露娇羞地在日记本上写写画画拥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等待得过于迫切,所以丢失了衡量对错的标准。如果做好学生就意味着永远等不到这些,那么,请让她做一个坏学生吧。 收到男生第一个纸条时,她兴奋得几乎想告诉所有人。 隔壁班一个面孔模糊的男生托她的同学将纸条捎给了她。纸条上只是一句:周日下午我们一起去JJ好吗? JJ是一个歌舞厅。名声并不太好,因为太多的少女少男喜欢泡在那里。少年米娜去外婆家时,与母亲经过几次那里。母亲很鄙夷地看着那些进进出出的少年们,说:“没一个正经东西。” 啊,如果她去了,她便也成了“不正经的东西”之一。可是,她想不出任何理由说不去。 她对那个女生点点头,她们交换的那个眼神让少年米娜激动极了。我知道,少年米娜在那天有了第一本带锁的日记本,她郑重地在第一页上写:从此,我与过去不一样了。我还知道,那天,少年米娜放学后马上跑到教室后门,从门的缝隙里偷看隔壁班里出来的男生。传纸条的女生与她一起,她们在门那儿蹲了很久,她忽然指着一个男生说:“是他。” 少年米娜的脸真的红了,羞涩紧张地看过去,只看到那个男生的背影——一个头发卷曲的男生。 周日下午出门时,她偷偷穿上了妈妈的白皮鞋,那双鞋真大,但是将带子绑紧些就没有问题。将自行车推出院子时,有邻居出来,做贼心虚的少年米娜总感觉他在盯她的鞋子,她局促地与他打招呼,将脚拼命地向后缩去。 JJ的楼下停着很多自行车。她将车子锁在那里,不给自己打退堂鼓的时间,立刻冲了进去。 歌舞厅里光线很暗,有烟雾在飘。她扶着门站在那里,不敢进,也不知道退,傻傻地站着,将自己暴露在光线里。有一些人起身向她走过来,有女生在叫她的名字,她小声地应了一句,想逼自己装出一副老练的表情,但是脚还是移的缓慢。头发卷曲的男生走到她面前,问她要不要口香糖。她看到他手指间夹的香烟,顿时慌了,她说:“我,我得回去。” 逃似地跑到楼下,男生也追了出来。她的自行车后车胎是扁的,她惊慌地看他,他却笑着说:“你车子没有气了,你去哪儿,我送你。” 这一切像是一个阴谋,少年米娜越来越心慌,她想,他怎么会心思缜密到在她上楼的这会儿便将她的自行车放了气呢?越想越害怕,少年米娜推着自行车,咣咣当当地夺路而逃。男生在背后叫她的名字,她不管,只顾骑上没有气的自行车,一蹦一蹦地向前拼命驶去。 那天,她吓坏了。 她失落了一个晚上,在日记的第二页写下:我不喜欢这个男生。约会,一点意思也没有。今天,为了修自行车,还花掉了十几元。希望妈妈永远不知道我去过JJ。 成年后,我做学生刊物的编辑时,还铿锵地在杂志上说:“没有早恋过的青春,像没有经过高考的学生生涯一样的不完整。” 请少年读者不用被此话误导。恋爱其实是成年人的游戏。而到如今,写过百万字的爱情故事,我也依然不懂爱情。 尾声写到这里,感觉很疲倦。我得承认,这个文章到这时,与我写下题记时的初衷并不完全相同。 起笔时,我以为关键词不会很多,因为我坐在电脑前回忆我的少年时,能想起来的事情并不多;起笔时,我还以为这篇文章会很真实,但是,在写的时候,却发现改变了当初的情绪,故事因为我的复述而有了变化,像是将画放在水里浸过,丢失了真实的图案,一团模糊,供我随意指鹿为马。 我不能交待给你们什么。这种交待,很有些像在毕业时,大家纷纷去照艺术照,将自己在灯光与化妆下美化再美化之后的影像给同学做纪念。那些照片,绝对看不出真人的模样来。这些文字,也是如此。虽然我努力地推护着真实,但是,正如那些少年时光一样,真实,早跟着一起流逝。 最后,再解释一下题记吧——不肯回到少年的时光,不是因为少年有多少残酷或凌厉,而是各个阶段都有各个阶段的苦闷。回去了,该哭还是要哭,该笑还是要笑,该面对的成长的烦恼还是要面对。将回头看的时间收走吧,一起向前看。 过去的事情,无需再多耗精力。 夏的炎秋的风冬的飘雪爱的人——刘昂 <i>刘昂,国内中文系毕业,现海外求学。</i> 一个七十年代末的孩子。 一段仿佛慢悠悠的少年。 这一切就像一套绵柔的太极,轻飘飘之间,流年悄悄漏过,只有时间匆匆在走。过往一一站成身后急急消失的站台,在我的地图上连成一条通往幸福的路,却原来,成长是一条单程道。 夏的炎1996年的夏天。 教室外的老槐树铺开翠绿的枝叶,阳光零零碎碎,风过,脆脆作响。远处,知了尖锐的鸣叫,在灼热的空气里划开一道让人晕眩的弧线。校园是一座暗涌四起的孤岛,那么多青涩的理想抖动翅膀上的灰尘,我抬头,天到底有多高? 头顶,风扇咯吱咯吱,班主任薄薄的夏裙上花枝乱颤,白色的内衣勾画出一个清晰的轮廓。不知为何,我微微脸红,略略转头,对面的宣传窗上,红纸黑字铺天盖地的渲染刚刚结束高考的佳绩。那个桀骜的学生会主席,身后赫然一所北方知名的大学,如此高不可攀。 传说中的高三如层层乌云,终于不可抵抗的来临,覆盖。 明天的夏天,我在哪里? 距离高考一年的时候,我是个顽强生活在填鸭式教育下的沉默小孩。化学,物理,数学,这些最熟悉的陌生人,挥舞着手里的大刀,常常在我的梦里狰狞地狂笑,一刀一刀,本该粉红色的少女时代,遍体鳞伤。很多个清晨,在闹钟残酷的声音里,睁开眼睛,常常困惑:我居然还活着。 那种自卑与惧怕,如日益滋长的胸部,微微地涨痛,是无法与人诉说的少年维特的烦恼。 牛高马大的同桌男生抱着破了相的篮球,乖乖地顺从着数理化猖獗的压力。这一路群雄混战的好戏,我们暗暗仰望。生旦净末,粉墨登场,一唱《智取威虎山》二唱《将相和》,中原逐鹿风起云涌。我们两个小小的丑角,共享着墨香扑鼻的《体坛周报》,共赏着乔丹神奇的凌波微步,突发其想地渴望:飞人般跨越高三,给它一记重重的扣篮。然后,姹紫嫣红,锦绣前程。然后,然后。 复仇的力量,暧昧的理想,我的倚天剑,谁与争锋。 剪了头发——离离原上草。只希望,在梦想的大学校园,春风吹又生千树万树梨花开。 半军事化的生活,住校,晚自习。发奋图强卧薪尝胆。稍有特殊,寄住在学校的老师宿舍,除了一两户单身老师,两层楼里都是高三的战友。古老的红砖楼房,临近池塘,深幽的池水几片碧玉的荷叶,青春沉淀的夜色里偶然看到粉嫩的荷花,垂柳依依。有时,读着读着英文,不由地看见池塘之后沸腾的球场,体训生矫捷的身影忽远忽近。有时,足球掉进池塘,扑通扑通的声音,层层涟漪在空气里一点一点荡开。 晚自习的空气,抹上了薄荷油,透彻的冰凉直接渗入神经末梢,稍微重点的呼吸就可以点燃一切。每个人都在抢夺时间,一砖一瓦地堆砌自己的城堡,诸事不便打扰。 每个月的月考,必定动人心魄。 排行榜无情地贴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布告一样,随时可以宣布死刑。 不可躲藏的炎热里,阳光在眼睛里开出朵朵绚烂的花,只是,那么清楚感觉到高三是如此的不一样。三组四号,空了一个星期。她说,她要休学,她承受不住了。亲眼看到,前排的女孩,清冷的刀片那般坚决地划开娇嫩的血管,血腥的味道瞬间蔓延,涩涩的麻醉到最脆弱的神经。众人惊诧的目光高声的呼叫及了解的泪光里,她却清晰地笑了。 这才是高三的第一个月。 老师仿佛看惯生死的医生,无论如何惊天动地,他们永远一幅成竹在胸的镇定,永远不动声色地催动着我们身后的鞭子。 班主任,英文老师,江湖里盛传许久的“老佛爷”。年纪不大的中年女老师,凶悍的目光致人死地而后生的犀利言语,让人闻声色变。每次,她微然点头,钦点某某大名,大家附首释然的同时,不由得祝福某某:一路平安。 曾经某个夏日的早晨,她毫无声息地出现在我小宿舍的门口,谆谆教诲,只因高二某夜和某女某男,三人走在同一平行线。她在三角之间计算许久得到我与某男是一对的结论。 文科班美女如云,如此担心可以理解,只是不知道把我也列入危险人物的名单,对我而言,不知道是不是一种抬举。 语文老师,兼任副校长。白色李宁,黑色皮带系着略略隆起的啤酒肚。他,年事虽略高,颇见当然的玉树临风。 政治,历史,数学老师,齐溜溜三十出头的少壮派,被奉为我班的——大阿哥,二阿哥,三阿哥。可见,人心所向。 贵为高三,最大的特权就是可以无视检查校徽和卫生的小学弟,学妹。课间操,别的年级憋着小脸群魔乱舞,我们堂而皇之聊天,谈笑,顺便舞动舞动双手。然后,就是期待信件。 北京的信飘然而至,信封上的名字让我有失望的诧异。可那个大眼睛的师兄,淡淡的文字,小心地告诉我,他如何在人群中看到我,注视我,小学中学。之后,我们研究高三,讨论足球,直到我走进大学,然后顺其自然地失去联系。 秋的风我的数学是一种顽症,我只能当自己是唐吉诃德,骄傲地同风车战斗。 星期六下午。高考不是唯一的人生,男生在教室的角落忙碌着寻找足球篮球,女生垂着柔顺的长发,彩色封皮的教科书也蓦然生动。秋天,槐叶褪成透明的翅膀,浅浅地铺在灰色的水泥小径,在温暖的脚印里,它们碎碎地歌唱。 如此流连这个秋天,仿佛莫奈笔下抽象而清丽的生命。 数学老师——三阿哥的小院,红砖朱门,苍劲的葡萄树逶迤,盘旋,秃秃的枝干裸露在瑟瑟的风中。温暖的秋日里,我,另一个女生会趴在小小的八仙桌上跟三阿哥补课,免费的。父母有感于三阿哥对我无限的义助,每次都会让我拎些小模小样的东西,应时的水果,外地带回的糖果。三阿哥就读幼儿园的孩子,虎头粉面,眨巴着眼睛,站在院门口,奶声奶气地唤着对门的小姑娘,一直串到我耳朵,久久萦绕。因为很多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三阿哥在说什么,假模假样地点头,思索,心却惭愧到死。 清凉的秋夜,回学校的路恍惚成星空下渺渺的河,幽幽的光闪烁流淌,泪,小心地流了下来。我的数学,我该怎么办? 我的成绩在最初的飙升之后,一直疲软。高三,就有一种让人格分裂的魔力。上一秒会捧着搅动人心的排行榜痛彻心扉地嚎哭,下一秒又不得不一跃而起,大声吼叫:沧海一声笑,纷纷世上潮。所有的雄心壮志顿时崛起为珠穆朗玛锋,等待我骄傲地把它踩在脚下。 所以,高三的最大痛苦在于把自己丢进一个滚筒洗衣机,在极度自信和极度自卑里不停不停旋转,直到将你洗涤风干,再生为人,周而复始。 青春的盛宴会在秋天浓重登场——秋季运动会。 高三是理所当然拒绝入场的。 我们端坐在高高的书堆后面,听运动员进行曲熟悉的音乐慢慢地讲过去的故事。运动会给高三学生唯一的福利是免去课间操。八十年代的小辈,生龙活虎,活力二八,个个健力宝。 除了羡慕,还是羡慕,久久埋葬在书本与压力下的四肢,不知是否还能威风八面。秋意盎然,那些裸露在凉意重重里的青春肌肤,小麦样的色泽,我们裹着厚厚的毛衣,第一次有迟暮的伤感。 任何东西进入成人的世界都变得直接与现实。 那年的足球比赛直接涉及高考加分,学校英明决定首次成立女子足球队。不能不说高考加分是一种动人的诱惑,但更多,我们愿意为之赴汤蹈火,仅仅因为那是足球。 深秋的黎明,黄土飞扬的操场沾着透明的露珠,薄薄的雾气缭绕不散,十七岁懵懂的笑声打破只有男生的世界。年轻的教练,红黑条的训练服,美滋滋地系上白色护腕,空气里轻轻回荡的马尾。对任何热爱足球的孩子来说,身披校服,直捣黄龙,同仇敌忾,那么少年无悔,千金不换。 曾经只要稍稍坚持,这份幸福触手可得。 我怎么可以那么清醒得像块冰,怎么那么冷静地计算足球和高考之间的得失,我主动退出了足球队,那份我深深为之骄傲的荣誉。 那天早晨,伏在二楼的护栏,她们白色的队服,她们掩饰不住窃窃的私笑,隐约散落在玉兰树间,巴掌大深黝的叶子遮不住她们饱满而艳光四射的脸,阵阵秋风,我的泪悄无声息。 高考的成绩不知道是否可以用来衡量这种选择,可那是第一次,我意识到理智之于人那种可怕的力量。 炎炎夏季之后,我们的生物钟身不由己适应了高三紧凑的时间表。秋夜,好风如水,晚自习后,教室如盛开后寂静等待的桂花,贪恋那点浮动的暗香,常常留恋不肯走。慢慢地,会有别的同学,在黑板上写歌词。 我说我的眼里只有你别怕我伤心我的爱如潮水有一点动心无情的雨无情的你。 白色小字,茉莉样开满整个教室,细细哼唱,有一种向往的芬芳,会偶然遐想与爱情有关的理想。黑色岁月里,更多支撑我们的是BEYOND。曾经,学长在信的最后,满满的工工整整的抄着《不再犹豫》。 无聊望见了犹豫谁人没试过犹豫达到理想不太易只想靠两手向理想挥手梦想有日达成找到心底梦想的世界心有戚戚然。 当下一次数学风暴月考地震再次袭来,深不可测的黑夜,我和另一个惨遭考试打击的女孩,一头扎进寒风飕飕的球场,憋着劲,闷头跑了好几圈,站在露天的发令台,球场如沉睡的大海,满天深邃的群星,温柔而慈悲的光沐浴而下,我们开始轻轻哼唱,继而,大声地狂吼: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著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仰头,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冬的飘雪南方的冬天,天空始终酝酿着浑浊的灰色,仿佛年关贴对联的糨糊。雨,不止不歇,冷冷的银光,像盘丝洞遗漏的蜘蛛丝,寒意随风潜入,一直冻到骨髓里。 球队回来了。 听说,他(她)们如何相濡以沫闯荡足球的武林;听说,她们如何傲视群芳,令人惊艳;听说,他(她)们一起守在小小的屏幕前傻傻地看《东京爱情故事》,从此,莉香眷念至今。 学生时代,为成绩放弃足球的人似乎就是叛变理想的罪人。莫名与他们之间多出了一段难以跨越的距离,可能我不仅仅放弃的是足球和自我的梦想。时间最终弥合了一切,可是,那年那月,那不被朋友接受的冷漠足以冷到心底。 他们回来了。 所谓他们是上界足球队员们。高中三年,一直是惺惺相惜的对手,男生渴望一场属于男人之间的较量。女生怀揣着小女生粉色秘密,或多或少对学长痴痴的迷恋是高中生活天经地义的一部分。 当他们帅帅地再次回到足球场,不由地在心里轻轻地吹了个口哨。不得不承认,他们身上洋溢着大学余香,一种属于大学生的气息,我们在高三的深渊里如此信仰如此仰望。 大年之后,我们马上返校。 父母送我的时候,自然地对邻居解释,高三了。众人深表理解且认同般地点点头。在中国,高三是不需注释的名词。 然后是情人节。 我们没有过节的资格,只因为我们是高三的学生。我们仍然好奇地打探哥哥姐姐表哥表姐的节日内容。怒放的玫瑰,精致的巧克力在美丽的传说中泛着神气而神奇的光,我们不无艳羡,只好默默安慰自己:明年此时,我也一样,一样是某个人手心里珍视的拇指姑娘。 某天,忽然看到窗外皑皑白雪。南方的雪,小家碧玉,温婉秀丽。 呼啸着奔进操场,松软透白的雪如刚出锅的馒头,轻轻踏出一串深深浅浅的脚印,大地如此诚实记录我跌跌撞撞的前行,一如我毫无痕迹却刻骨铭心的高三。 料峭寒风,父母陪我在拥挤的火车里遥遥晃晃穿越瘦瘦的江,参加北广的面试。那是我最初且毕生的梦想。蓝色背带牛仔裤,白色小毛衣,我第一次战战兢兢给自己抹上玫色的唇膏,小小的化妆镜里一直晃荡着北京广播学院招生几个大字,仅是薄纸一张,却是通往我梦想人生的一道绚丽彩虹。 天涯咫尺,咫尺天涯。 接到学校的电话,面试与化学补考同一时间,如果不回去,将失去参加高考的资格。 返程路上,我若无其事地洗净铅华,微微倚靠坐位,素面朝天,父母心疼却束手无策的目光,刷刷地来回扫视,我出奇地平静,一个又一个梦想在咫尺之遥,破碎。勇敢是我唯一的出路。 一个词从此牢牢铭记:步步为营。 所有的错必将付出代价,而越成长此种代价势必越大。此后,一次次在游移间为自己抉择正确的方向,朋友赞我侥幸或好运,只有自己明白,我曾付出如此昂贵的学费。高三赠送给我的或许不仅仅是一场有大学的人生。 爱的人有人告诉我,高三是一朵黑玫瑰。 爱,让它如此美丽。 对所有的老师,一直感恩于心。老师点点滴滴的恩泽,润物细无声,长久以来流淌在我的灵魂深处。因为我不一样,我曾经是一个那么封闭与绝望的小孩,缺少任何一个老师的鼓励,敏感如我,肯定被活埋在十七岁的高三。 成绩的渐行攀升,父母终于认同我肯努力的心意。许久之后,终于与父母方向一致,目的一样,青春期叛逆冰山反而在高三日益消融。 高考第二天的数学,我胆怯已久的凌迟。考完后,带着耳机不敢听飞来飞去的答案。多一点点的猜忌,立刻就会崩溃。离开考场,梅雨季节的天湿湿的,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家。拨通电话,听到妈妈的声音,只会喃喃的念叨——妈妈,快来接我,快来接我。 妈妈系着深蓝的围兜,惊慌失措地推开的士红色的门,我毫无顾忌地号啕大哭。 一起经历高三的同学,同一战壕的战友,同生共死的阶级友情,我们把彼此刻进永远的青春纪念册。 文科班,不乏特例独行的高人。他,孤僻而清高的性情一直与我班的整体特质格格不入,势必有些孤立。临近高考的六月,孤傲的个性惩罚了他——被低年级学弟打伤。严重至需要一场大的手术,对他并不富裕的家庭而言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他甚至想到了放弃高考。 我们微薄的捐款似乎无能为力,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他和我们在一起。 他少语的父亲,背了两大袋翠青翠青湛亮湛亮的李子,默默地放在教室门口。男生把李子泡进清甜的井水,搁在教室后面,那天自习,每个人的腮帮都鼓鼓,某种青涩的清香在夏日空气里蔓延。老佛爷过来巡视,浅浅地尝了一粒,那是我们第一次看到她,哭了。 各色留言本——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百花开。 大家积累汇聚的功力终于盼到一个可以喷发的出口。不遗余力表扬各位战友,成绩,外貌,声音,球技,诸如此类。 我紫色留言本辗转流落,封皮磨得毛毛的。多年后,从国外回家,急急翻开它,各色张牙舞爪的字迹,各张稚气却自以为是的脸,祝福鼓励的文字穿越各自成长的寂寞,各奔东西的流年,仍然温暖的摇曳,时间遗忘了它,它仍未抛弃时间。 有同学会去外地参加高考。我们都清楚这样一种离别或许是一辈子的,相见遥遥无期。那天,忽然而至的太阳雨,奔跑在透彻淋漓的大雨里,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没头没脑地砸,脚下泥泞而湿滑,这场特意为他举行的告别赛,满身黄色泥浆,蓝色签名一一留在他白色t-s上,我们难过,却不哭泣。某年,和快为人夫的他通电话,谈到那场雨中的告别,他哽咽了。 六月末,基本处于战备状态。十二年含辛茹苦,只等几张薄薄纸片的证明,不知道是否有失客观。匆匆填着各种表格,种子选手开始失眠开始没有食欲,六月仍然清新的空气忽然变得有些窒息。老师与时俱进,主动逼我们放松,心理讲座,晚自习溜到教室大谈特谈大学,我们懵懂的而急于解脱的心差点以为大学就是天堂的近意词,几个月后才明白,有的谎言真的可以如此美丽。 五月的月考,我考的尤其精彩。六月月考,却斗志全无,紧绷的心脆弱到了极点,清楚地知道,任何小小的失败都极可能是我高考的隐形炸弹。最后一次月考前的一天,我偷偷溜回家了。父母冷静地听从了我的意见。 事实证明了我的判断,那次月考不正常的难度击跨了好些人的心理底线。 高考可以摧垮某些意志,亦可成就某些人生。我属于高考的受益者。一切困难都像纸老虎,果然如此。打虎英雄不只是在景阳岗。 好友久久眷念着某位并不美丽的理科女生,姑娘的生日让他绞尽脑汁费劲心思,小心地准备了小小的礼物,躲在暗暗的楼梯下,只是想给她一份礼物,成全一个少年一个最初的梦。眼睁睁看着姑娘携着另一少年,巧兮笑兮,木制楼梯一颠一颠,清脆的笑声一路轻扬而下,黑暗里他安静地淌下泪,姑娘轻舞飞扬的身影永远留在茉莉花开的六月之夜。 七月初,香港回归。 大家默契地放弃了回家一晚的假期。夏日黄昏,空气里飘荡着各种洗发水沐浴露甜甜的香味,几个女生破例换上了绚丽的花裙,男生把透绿的嘉士博藏在硕大的NIKE包里。电视里传来甜美的广告声:更长更薄更安心,安尔乐。男生暧昧地挤眉弄眼。电视伴着女生的尖叫冒出缕缕青烟。 老师急着去找后补电视。 我们忽地都拥到走廊。一年的轮回,仿佛经历了一生的跋涉。凉风习习,忽然沉静,白天与黑夜相接时分,光线里飞扬着低低的尘埃,离别淡淡的轮廓轻轻圈住每颗心,微风沉醉的晚上,没有人舍得说话。 隔壁教室,洪亮的国歌声穿透了青砖碧瓦,无限骄傲地驰骋飞翔。 晶莹的眼睛齐刷刷面对着操场上的国旗。 祝福你,祖国。 后记 1997年7月9日上午,走出最后的考场,南方细细的雨打湿了少年青衫。曾经无数次期待的解脱时刻,竟如此平静。白色球鞋缓缓踏过熟悉的校园,脚下有轻微的吱吱声。我想,终于可以谈恋爱了。 下午,看了一张碟,张国荣的《家有喜事》。笑得前俯后仰,恍惚间,上午的考试,宛如前生。 最后的审判——唐颂 <i>唐颂,即谷雨,本名张龙,1980年3月生于江苏徐州,现供职于广州某出版社。作品散见《星星》《绿风》《诗选刊》《扬子江》《诗歌月刊》《北方文学》等刊物,主要著有长篇小说《我们都是害虫》、《深水无间道》等。</i> 风从海上吹来,树叶在抖动。空气里夹杂着淡淡的鱼腥味。已经是下午,天空开始阴晴不定。狗蛋来找我去海边玩。海在东面,要一直走很远才能看到。此外,关于狗蛋,有些话我不说出来就会感到很不痛快。也不知道他老爸发哪门子神经,啥名字不好取,偏偏给他取了个名叫祖先。每到吃饭的时候,我们总能听到他老爸站在家门口扯着嗓门在喊:祖先,吃饭了。或者就是:吃饭了,祖先。我们一下子全被逗乐了,每次都会跟着哄笑一阵:丫的,这乳臭未干的小孩子竟成了他老爸的祖先了。我们就很不习惯,所以干脆重新给他取了个名儿叫狗蛋。 狗蛋空着手来找我,和我一起走出家门的时候非要我带把雨伞,我执意不肯。无论去哪儿我都不习惯带东西在身上,觉得累赘。狗蛋说,李渔,天气预报说今天下午有大到暴雨呢。我说,放屁。听到天气预报这四个字我就来急,甚至急得直跺脚。我向来对所谓的天气预报都抱着苦大仇深的心理。狗蛋急了,他指着树梢说,是真的,不信你看那树梢,风是从海上吹来的。我爸说风从海上吹来我们这里就会下雨。这倒是真的。如此推测天气总是比较灵验的。但我还是不肯带雨伞。我说要带你自己带吧,反正我是不带。 我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他像个跟屁虫似的跟在我后面。走到德远叔叔家门口,发现他家门口再次挂满了细长的竹竿,竹竿上挂满了死鱼,腥味扑鼻。德远叔叔靠打渔发了笔大财,家里盖了栋非常豪华的小洋楼,也是我们村子里唯一的一家。经常有辆东风大卡车停在他家门口,把那些已经晒干了的死鱼片包装好之后,弄上卡车运走。德远叔叔的爷爷已经九十多岁了,身子骨依然硬朗,全村上下也就数他年龄和辈分最高,也比较有威望,所以理所当然地做了我们村的村长,也是我们的族长。他家右边有栋李氏祠堂,祠堂的祭台上摆着本《李氏家谱》,听说还是清抄本,线装的,上面常常落满了灰尘,这时总会有仆人来打扫一新。祭台上面的台位上摆放着列祖列先的牌位和画像。画像上的老人眉目慈祥,憨态可鞠,当然也有些目光犀利,气势逼人。画像已经很破旧了,上面渍了些许潮气和灰尘,以及其他赃物,几乎脱落。好在有人又在上面裱了些糨糊,像个破房子似的,要经常爬上去修修补补。德远叔叔的爷爷,我们这些小孩子都喊他做太姥爷。村子里的一切闲杂事宜均由他出面主持。 在路上,我们正好碰上德远叔叔带领一帮子人打渔回来。他大老远就冲我们招手,嘿,李渔,你们俩小子干嘛去啊?我做了个鬼脸说,去海边玩。听说这几天岸上的贝壳特别多。他说你们还是快回去吧,马上就要下雨了呢。我说没事,我们去去就来。走近他们身边,我再次嗅到他们身上散发的浓烈的鱼腥味。直到走出去很远,腥味才逐渐消散。 沙滩上涌满了昨夜,也可能是前几夜,被潮水冲刷上来的形形色色的贝壳,仿佛刚刚冒出地面的白色蘑菇。岸边泊着一只小木船,是德远叔叔打渔用的。我和狗蛋沿着沙滩向前走,专门挑拣那些精致漂亮的贝壳,装在口袋里。不一会儿,我们身上凡是能用来装点东西的口袋都鼓了起来。我仍硬着头皮,兴冲冲地沿着海岸线向前走,全然不顾其他。狗蛋远远地落在我后面。 直到狗蛋在后面扯大嗓门大喊:李渔,你看天都快要下雨了。我这才想起来看天。天空突然矮下来很多,似乎再高一点,比如在脚下垫几块石头,或者爬到北面的小山坡上去,就能够摸到正在翻滚的乌云。乌云压着海面。已经是傍晚时分,海水开始涨潮,雷声滚滚而来。潮水很快漫到了我的脚边。天空已经暗了下来,现在若不及时赶回去,恐怕呆会儿连回家的路都看不见。 就在我稍不留神的瞬间,沉闷的雷声仿佛一记响亮的耳光,落在了我们后面,以及我们的脸上。我声嘶力竭的喊了声:狗蛋,快跑。然后一路向西,撒腿狂奔。贝壳洒了一地也顾不得捡。我们俩在下面赶着羊群似的在跑,乌云在上面像个饿狼似的穷追。没跑出多远,雨就已经倾盆而下。海面上翻滚着巨大的波澜,到处烟雾弥漫。我和狗蛋相隔不到五步远,在昏暗的光线和稀哩哗啦的雨水中,我几乎看不清他的脸,他原本清晰的轮廓在我面前变得日益模糊。哗哗的雨水和汹涌的潮水,仿佛聚集成了母亲时代的洪水,在我们后面迫不及待的追了上来。 我实在跑不动了,想停下来歇一会儿。可是雨越下越大。光线越来越昏暗。除了自己湿淋淋的身体,我几乎什么都看不见。眼睛里进了些雨水,我只好拼命地眨巴着眼睛,试图将眼眶里的雨水给挤出来。结果恰恰相反,眼睛开始又涩又疼,仿佛进了沙粒,开始肿胀。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可以避雨的地方,一个用木板和茅草搭建起来的小房子,房子就搭建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已经很久都没人居住了。房顶的茅草已经在风吹雨打中开始腐烂,上面漏了个大窟窿,雨水顺着上面的窟窿犹如漏斗一般直往下灌。地面上,以及四周的墙壁上,都长满了青草和绿苔,门板经常泡在水里。一旦下雨,水就会从门外漫进来,淹得到处都是。门板的下面已经开始腐烂。墙角躺着一只灰色的死老鼠,应该不会是被雨水给淹死的,极有可能是病死的,或者是死于其他我们所不知道的原因。两边的百叶窗早已被风给吹落在地上。 我靠在墙角站着。这样至少可以保证不再被雨淋着。地面上的积水已经漫过了脚面。我的脚趾不停地在湿漉漉的鞋子里来回揉搓着,鞋子里灌满了水,发出吱吱的声音。身上的衣服就如树叶一样紧贴在身上,冰凉得让我咬紧牙关直打冷战。我就这样孤零零地等了狗蛋半天也没见他跟上来,心里开始莫名地担心,生怕他在后面会遇到什么意外。我赶忙缩紧了脖子,从那间破旧而又丑陋的房子里冲了出去。我在大雨中扯大了嗓门,边怕边喊:狗蛋,狗蛋,你在那里?但是始终没有回应。我越想越害怕,开始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是另一个人,一个自己所看不见的人,一个被这个世界给遗弃了的孩子。我在大雨中哇地一声哭了起来。眼泪和雨水混合在一起,从眼眶里直往外涌。我边哭边喊:狗蛋,你在哪儿啊?你说句话啊,狗蛋。结果,我还是听不到任何回应。只有哗哗的雨水声在回应着我声嘶力竭的呼喊。 脚下突然一个趔趄,我被什么东西给绊倒在地上。我趴在地上,浑身沾满了泥巴。这时候,我几乎连爬起来的勇气都没有了。直到模糊中听到狗蛋在身旁喊我:李渔,我实在走不动了。我慌忙从泥泞里爬了起来,走上去扶他。才发现狗蛋浑身松软,似乎没了半点气力,像块橡皮,或者说是像堆烂泥。我拖着他就像是拖着条死狗,走走停停了好半天才把他拖进那间破房子里。房间里的雨水已经积得很深了,开始顺着门槛往外流。 德远叔叔带了一帮子人好不容易才在那间破屋子里找到我们。他们一人拎着一只手电筒。手电筒的光亮突然之间照在我们脸上的时候,我的眼睛疼得几乎睁不开,更无法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刺目的光线。我和狗蛋紧紧地挨在一起,缩在墙的一角。我们俩抱着各自冰冷的身体,瑟瑟发抖。牙齿也在上下打架,仿佛老鼠在黑暗中磨牙,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德远叔叔他们都披着一件黑色的雨衣,活像个西方的传教士。不过他们还真够细心的,不但带了两件雨衣过来,还带了条干毛巾和两套干净的衣服。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忙着帮我们俩换衣服。先是手脚利落地除去我们身上的湿衣服,然后把我们身上的雨水擦干,并换上新衣服。外面紧接着套上了雨衣,像个活宝似的把我们包了个严严实实。之后,也没来得及换鞋子,他们中间走出两个人来,一人抱起一个,像个破棉被似的把我们塞在腋下,扭头就往外走。 德远叔叔把我送到家,然后跟我爷爷和我父亲他们客套和寒暄了几句就走了。那会儿,爷爷正在吧唧吧唧地抽着旱烟,屋子里烟雾弥漫,我被呛得只咳嗽。父亲正在钉家具,其实也就是一把椅子,他以前做过木工,没多久就撒手不干了。他在跟德远叔叔客套和寒暄了几句之后,接着钉那把椅子。看都没看我一眼,估计那会儿他憋了一肚子的气,正借钉椅子来发泄呢。他不停地忙着打线、砍削、凿空,然后刨平,最后再进行修整和安装。地面上落满了卷曲的刨花和一层细碎的木屑。在我上床睡觉了之后,他还在把那把看起来很丑陋的椅子托在面前细细端详了半天。屋内的光线很暗。挂在墙壁上的那盏油灯忽明忽暗地摇曳着。日子久了,那上面的墙壁被熏得一片乌黑。后墙上的那座几乎老掉牙的挂钟正滴滴答答地响着,结果和父亲的敲打声一起,被淹没在窗外那哗哗的雨水中。有些雨水已经从门槛上漫了或溅了进来,地面上潮湿一片。 我一觉醒来已日上三竿。天已经晴了。刺眼的光线从破旧的百叶窗上照了进来。窗外几乎没有风,树梢好半天才轻微地抖动一次。枯燥的蝉鸣一阵压过一阵,仿佛层层递近的波浪,急得我不停地挖耳朵,耳朵里好像爬满了虫子,痒痒的。我推门出去时发现门已经被锁上,家里人大概都出去了,我只好把腹部收平,硬是从门缝里挤了出去。然后去找狗蛋。走出门就看见狗蛋正蹲在他家的屋檐下拉屎。我捏着鼻子跑出去很远,然后回过头来冲他大吼:狗蛋,你妈的在哪儿不能拉,偏在屋檐下拉啊?臭死了。 我爬到一棵树上去摘桑葚,弄得满手都粘满了桑葚汁。数上的桑葚都红得差不多了,有些已经脱落,地面上落了厚厚的一层,引得到处都是虫蚁。我吃饱了就稳稳地坐在树杈上,两条腿秋千似的荡来荡去。附近是一口浑浊的池塘,一些鸭子三五成群地在水面上游来游去,不时地扇动一下翅膀,或一头钻进水中寻食吃,屁股朝上,两只鸭爪在空气里瞎折腾,复又浮出水面。狗蛋他妈正蹲在河边的青石板上洗衣服,手里挥舞着棒槌,把铺展在面前的衣服敲打得像片烂泥。狗蛋站在桑葚树的阴影下眼巴巴地看着我。他说,李渔,摘点桑葚给我吃吧,我用衣服接着。我晓得狗蛋不敢爬树,因为他每次爬了上来就不敢再下去。我说,好的。我摘了桑葚一把把地往下扔,有些落在了他兜在胸口的衣服里,有些雨点似的打在了他的头上和脸上。弄得他不停地眨巴着眼睛,一脸的哭相。 狗蛋他妈正好洗完衣服回来,见他吃得满嘴又红又紫,手上和衣服上都粘满了桑葚汁,气就不打一处来。然后放下盆里的衣服,顺手从地上抄起一根细木棍就要上来打他。他顾不得等我下树,撒腿就跑。他稀里哗啦地在前面跑,他妈就在他屁股后面像个恶狼似的穷追。我站在树上看着他们呵呵地笑。狗蛋被他妈扭着耳朵抓了回来,半死不活的,像个鸭子,再没力气反抗和挣扎。他看着我的时候泪流满面。然后我就看到他被他妈给拖进了家门,门随即被关上。我眼皮刚眨一下,那边就传来他撕心裂肺的哭喊和嚎叫,仿佛过年的时候杀猪似的,支撑了好一会儿。我顿时兴致索然,一个人落落寡欢地走开了。 天已经黑了。我吃过晚饭,伙同狗蛋以及其他一些孩子在一起玩游戏。无论在白天还是在晚上,我们都有玩不完的游戏。游戏似乎成了我们童年时唯一的乐趣所在。在白天,我们玩木头过电和敲雪茄等游戏。每个游戏都会玩上一段时间,觉得腻了,毫无新鲜感了,就换个游戏进行。比如木头过电,我们总会很固定地选择某一片空旷的场地,其实很多游戏都是在那里进行的,场地周围恰好有三五棵杨树、柳树或榆树,有时候甚至会用上其中一棵业已枯死的槐树。三五个人一队,从一棵树跑到另一棵树。当然,要趁其不备,在对方不在意的情况下,出其不意地跑出去,避免被对方抓住,否则就要站在被抓获的地点,不能动弹,等着自己这方的人来救助。比起木头过电,敲雪茄似乎单调了些,两个人就可以进行下去。一个人在圈内,雪茄放在地上,有点像陀螺,一端削得比较尖,木棍敲在上面可以让雪茄弹得很高,在空中飞速旋转,趁着雪茄飞速旋转而没有落地的瞬间,一棍打出去,雪茄就会飞出去很远。每次可以连续敲上三下。另一个人再跑出去捡,同样需要三次往回扔的机会,若扔进圈内则赢,停在圈外则输。如此循环不已。到了晚上,倘若有星光或明亮的月光,我们照旧可以玩木头过电,以及大刀砍等游戏,但更多的时候我们还是选择捉迷藏。在村子里,几乎家家户户门口的空地上都会有一口很深的地窖,夏天一般都空着,里面异常潮湿和阴暗。只有在秋天才会在里面堆满红薯,冬天则堆满萝卜和其他蔬菜,可以一直堆到春天。 我们依旧玩捉迷藏的游戏。我和狗蛋常常站在不同的位置上,即一方和另一方,今晚也不例外。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藏起来,然后我们再想方设法去找他们,仿佛工兵排地雷似的,把他们一个个地给搜出来,甚或有点像拔牙。事实上,要想轻而易举地就想把他们全揪出来,这很困难。我们只好也躲在某一个暗处偷窥和倾听周围的任何一点动静。稍有风吹草动,我们就立马冲上去扑个正着。对付那些藏得更隐蔽些的,我们就连哄带骗,比如说,游戏已经结束了,我们不玩了,回家睡觉了。开始他们还信,全都齐刷刷地跑了出来,看上去很生气的样子。现在再怎么唬他们他们也不信了,这一招已经不灵验了。我们找到最后,就剩下狗蛋一个人了还没露面了。他一声不响的,也不知道躲到哪儿去了。我把双手放在嘴上,成喇叭状,然后冲着周围大喊:快出来吧,狗蛋,我们不玩了。他们都已经回家睡觉了。等了半天也不见狗蛋应声。结果我一生气,跺了跺脚,跟他们说,算了,咱们都回去睡觉吧,不然的话,照这样找下去,找到天亮也找不到他。 第二天早上我被一泡尿憋醒了。迷迷糊糊中走出门去,经过那口地窖的时候听到一阵阵打呼噜的声音,声音明显是从地窖里传出来的。我觉得奇怪,走过去用手把铺散在地窖口的干草拨开,借着黯淡的光线,看到有人躺在地窖里睡得正香。我对着洞口大喊了一声:谁在里面的啊?里面的人被吓得立即像是弹簧似的跳了起来,把头伸了出来,满脸的困倦和惊慌失措。我说,狗蛋,你在这里睡了一夜啊?他傻乎乎地点了点头。 附近的那口池塘,仿佛一只装满了清水的大水碗,积年累月地躺在那里。水面上荡着三五成群的鸭子,和鸭子的羽毛。池塘的水位并不是很深,但总是脏兮兮的,每次洗过澡上来,浑身的皮肤都要长满了疙瘩,痒上半天。在池塘的一边的岸上,长着一棵歪脖子的柳树,看上去更像是一个驼了背的老人,低矮着身子,在树的弯腰处生出一片黑乎乎的洞口,洞口里居住着一群黄蜂,每天都在那洞口上爬来爬去,或是在洞口周围飞来飞去。这群可恶的黄蜂,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攻击对象。我们经常找块软绵绵的泥巴,瞄准了那洞口,然后用力地掷出去,以此来封住那个洞口。倘若我们打歪了,洞口没有被封住,或是泥巴照旧打中了那个洞口,却没能把洞口封严实,那么那群黄蜂便愤怒和惊慌得像群飞机一样,乱嗡嗡的一片,飞得到处都是。我们立即如鸟兽散。一旦反应慢了,被黄蜂盯上,便会被蛰得头上和脸上都长满红红的疙瘩,疼痛难忍。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那洞口今天被封住了,过不了两三天,那洞口会再次被打开,顶多残留些泥渍在上面。 傍晚时狗蛋喊我去重复这项没有意义,而且天天都做不完的事情。我顿时来了精神。我们跑到池塘边,蹶着屁股,挖了两把鲜泥,然后退至离那洞口四五米远处。狗蛋说,李渔,让我先来。我说,好的,你瞄准了再打,别打歪了。他抓着手里的泥巴,飞快地向那洞口掷去。但是偏了一点,那块泥巴擦着洞口的左侧飞了过去,等于打了个擦边球,但还是惊得三五只黄蜂四散里飞开。然后又飞了回来。一些黄蜂还在不停地爬进爬出,好像若无其事的样子。接着我看准了位置,一个用力,将手里快要攥干了的泥巴飞快地扔了过去。泥巴啪的一声,糊在了洞口上。几只黄蜂被糊在泥巴里,死命地挣扎。我们俩高兴得跳了起来。哪知就在这时,可能是因为那泥巴太稀薄或是太松散了,有块泥巴像块干树皮似的从洞口上掉了下来。洞口里的黄蜂立即倾巢而出。我们俩都被它们那强大的阵容给吓呆了。等反应过来,那成群的黄蜂已经铺天盖地地追了上来,我们俩抱着头就往回跑。结果,我们俩还是没逃过那群黄蜂的追截。我和狗蛋被黄蜂蛰得满头满脸的伤,脸肿得像秋后的茄子,疼得我们俩在一起抱头大哭。 天气开始转凉了。三片两片的树叶从树上掉了下来。视野里一时间空旷了许多。学校也已经开学了,可我就是不想去上课,结果被父亲一阵穷追猛打,仿佛赶鸭子下河似的把我一直轰到了学校门口。到了座位上,我还是坐立不安。第三节课还没下课,我就从后门溜了出去,我们的班主任杨老师没有看见,那会儿他正坐在讲台前批改作业。狗蛋见我溜出门外,张大了嘴巴差点喊出声来,我赶忙恶狠狠地冲他使了个脸色,他的嘴巴立即乖乖地合上了。 我跑到学校后面的土坡上停了下来,风凉飕飕的从耳边吹过。我从土坡上像是坐滑梯似的滑了下去,直到沟底。其实这只是条两米深一米多宽的,在忙季的时候用来引水和灌溉用的水渠,如今已经枯干,两边的斜坡上铺满了枯草,躺在上面毛茸茸的,而且很暖和。因为水渠的流向是东西向的,加之水渠比较深,风几乎吹不进来,只有阳光可以暖洋洋地照在身上,那感觉实在很舒服。 紧挨着水渠的是一条东西向的大河,河面上长满了浮萍和芦苇,许多枯黄的芦苇仿佛被什么给折断或压伤了似的,软塌塌地匍匐在水面上。学校建在离水渠只有十步远的南面的一片空地上,东面是一片村庄,西面空荡荡的一片是露天的,而且早已弃置不用了的水泥厂。那一排青砖瓦房看上去比我们学校的房子要陈旧和老气得多,到处破烂一片,墙壁上到处都是窟窿。其中有一面墙已经坍塌在地上,那些几乎被风化掉了的青色砖块散乱的到处都是,仿佛一脚踩上去就会通通碎成粉末。更离谱的是经常有人在那排房子里大小便,我们每次经过那片水泥厂的时候都会憋上一口气,捏着鼻子跑出去很远,才停下来换口气。 现在我安静地躺在斜坡上,既闻不到那股扑鼻的臭味,也看不到学校和学校外面的那排青砖瓦房。我只能看到水渠里遍地的枯草和水渠上面的一小片天空,天空空得什么都没有,只有近处那风吹过河流的声音,有点像我们的音乐老师经常弹奏的管风琴。我就这样在一片迷糊中睡着了。 星期六傍晚,狗蛋跑来跟我打赌。我说打什么赌啊?说来听听。他故作神秘地说,你先跟我走。呆会儿再告诉你。结果,他带我去了村庄东北面的那片乱葬岗,一块专用来埋葬死人的地方。乱葬岗附近原本住了一户人家,一对沉默寡言的夫妇,三个儿子和一个傻不拉几的女儿。他们一家六口在乱葬岗附近生活了很多年。住在自己搭建的一个破破烂烂的茅草屋里,风吹过去就摇摇晃晃的,仿佛随时都会倒下来。四个孩子中,年龄最小的也比我们大,年龄最大的那个儿子按理也早该结婚了,事到如今仍是光棍一个。那个傻女儿则整天跟着她的三个哥哥,或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坐在坟墓上发呆。而他们搬回村子里来则是后来的事了。大儿子到了三十多岁才花钱从人贩子手里买了个老婆,听左邻右舍的人说,那女人是被人贩子从云南给拐骗来的,我不知道云南在哪里,离我们有多远,总之一定很远。二儿子一直没结婚。三儿子正儿八经地和一个模样俊俏的女人结了婚,也说得上是明媒正娶,可惜的是那女人太过泼辣,整天不把男人当个人来看,经常拳打脚踢,恶言恶语。但是三儿子却软绵绵地,好似温顺的羊羔,特别地顺从。结婚几年之后也一直没生出个孩子来,原因很简单,那女人不允许男人上她的床,更甭提做那种事了。我们不懂大人们所说的那些事究竟是什么事。然后就问,大人们立即吹胡子瞪眼:大人的事,小孩子不准多嘴。我们只好把接下来想说的话都憋在了肚子里。更离谱的事还多着呢。比如洗衣服做饭也全被三儿子给包了,有一次那女人回到家,见他饭也没做,气就不打一处来,拎着个棍子追了他很远。回来之后被单独关在了一个房间里,饿了一天一夜。再说三个儿子都各自成家了,女儿老留在父母身边总有点不象话呢。没隔多长时间,他们又像泼水似的把那惟一的傻女儿也嫁出去了。而且要她的男人长的也没啥毛病,好端端的一个男人。 我说:狗蛋,你妈的有病,带我来这儿干嘛?狗蛋一本正经地说,咱们来剪刀石头布,谁输了就留在这里过夜。怎么样?你敢不敢跟我打这个赌啊?我有点害怕和犹豫,倘若输了就意味着我要孤零零一个人在这里呆上一夜,瞎灯黑火的,加之天气也有点冷了。狗蛋说,怎么样啊,李渔?你到底敢不敢跟我打这个赌啊?我只好硬着头皮说,敢,怎么不敢? 三局两胜。很幸运,我赢了。然后得意洋洋地看着狗蛋。看起来狗蛋并没有感到害怕,倒更像是有点失望。我学着大人们的样子,双手倒剪在背后,大摇大摆地走开了。 天很快就黑了。狗蛋果真没有回来。我想不到他还真在跟我较劲。狗蛋他爸李大富和他妈在村子里走来走去的转了好几圈,也祖先祖先的喊了他无数遍,就是没有回应。这时,我反倒有些心虚和害怕。狗蛋他爸找到我家里来的时候,我正在吃饭,吃得狼吞虎咽。见他愁容满面的走进来,我更是恐惧和心虚,两只耳朵和浑身的汗毛几乎都竖了起来,硬邦邦的。我的腮帮正被一大口饭菜给塞得鼓鼓的。李大富还没坐下来就迫不及待地问我:李渔,你见到祖先了吗?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我鼓着腮帮,波浪鼓似的,狠狠地摇了摇头,表示很认真的样子。李大富叹了口气就走了出去。 他前脚刚踏出门槛,我后脚就踩了上去。但我不是去找他,或者说带他去找狗蛋,而是突然良心发现了似的,决定自己一个人去把狗蛋找回来,正好试试自己的胆量。我想这些连狗蛋都不觉得害怕的事情我就更没道理,也更不应该害怕了。我出去的时候并没有带上手电筒,因为今晚有点光亮,月亮此刻可能正躲在云后,好在路还分辨得到,虽然有点模糊。父亲问我,这么晚了,你干嘛去?我说出去玩一会儿。 刚走到半路我就有点后悔了,到处黑乎乎的,狗的叫声在远处响成一片。走进乱葬岗,四面被一片矮树林遮掩着,里面显得更黑了,几乎伸手不见五指。奇怪的是,前面有块墓碑下面居然亮着微弱的光,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每走一步脚底下就会响起一片窸窸窣窣的声音,吓得我不时地左顾右盼。走到那束光附近,我给自己壮了壮胆子,轻轻地喊了声:狗蛋。可是没有回应。回应我的是栖息在枝头的一只夜鸟,扑棱棱地从我头顶飞走了,甚至不忘留下一阵难听的叫声。这不禁让我毛骨悚然,惊出一身冷汗,而且听得见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我刚定下神来,就看见从墓碑下面的一个黑乎乎的洞口里探出一个头来,我一声尖叫,扭头就跑,哪知两只脚却被一双手给抓住了,那会儿我的七魂六窍全都飞了个精光,只剩下空空一个躯壳。仿佛麦田里的稻草人,六神无主地站在那儿。这时候,我全身的骨骼差不多都僵硬了,直到一个声音传了过来,我才逐渐恢复知觉。我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在我背后喊我:李渔,是我,狗蛋啊。 狗蛋把我拉进了坟墓里,并用一把烂草把洞口掩上。我这才发现这个坟墓里的布置居然跟一个普通的房间差不多,不同的是四面都是泥土,且中间多了口空棺材,棺材里居然连个人影都没有,有的是一些杂乱的被褥和一个脏兮兮的枕头,外加几件破破烂烂的衣服,其中有一件还是用兽皮做的,看得出针脚很粗糙。在墙壁的一侧,亮着盏昏黄的油灯。 我说,狗蛋,这到底怎么回事啊?这里原来不是住在村东头的李全的坟吗?可棺材怎么是空的啊?狗蛋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啊。可能李全没死吧? 我觉得这根本就不可能。李全明明是跟老婆吵架后喝了农药自杀了,大家都看到了,怎么会没死呢?说到李全我倒是要交代一下,李全是大头老汉李三的大儿子。李三的老婆也挺能生的,一口气生出了四个儿子。大儿子叫李全,二儿子叫李国,三儿子叫李先,四儿子叫李进,合并在一起就是全国先进。看得出,李三的口气挺大的。事实上,他们家做起什么事情来都要远远地落在别人的后面。就说每年到了收割小麦和水稻的季节吧,人家大都已经打扬进仓了,他们家还在地面忙活着收割呢。李全在三年前就已经死了。按照我们族里的规矩,人死后是不允许火化的,而是要让死者尽快入土为安。但事到如今,李全的尸体却平白无故地不见了,棺材是空的,摆明有人来过这儿。 外面有人在走动。接着是噼里啪啦的声音。我把掩在洞口的干草拨出一道缝来。一个胡子拉查披头散发的男人正坐在一堆篝火旁边,在火上烤着什么。借着红通通的火光,我看清了他死尸一样僵硬的面部表情,他正是大头老汉李三的大儿子李全。但这怎么可能呢?李全明明在三年前就已经死了啊?而且在这三年里他也从没在我们面前出现过。看上去他比三年前老了很多,简直有点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难道他真的是鬼?但也不可能啊。我们学过《踢鬼的故事》(其实是节选自女作家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老师也跟我们说过,这世界上是没有鬼的。 我冲着狗蛋低语:狗蛋,我见鬼了,我见到鬼了。 狗蛋张大了嘴巴,大叫了一声后,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接着洞口被掀开,李全把头探了进来。我们俩抱在一起,缩到了一角,呆呆地看着他。他死死地盯着我们,眼睛像死鱼一样突出,头发垂了下来,遮去了半边脸。他毫无表情地问:你们俩怎么会在这里?我们俩张大了嘴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只顾着拼命地摇头。 毫无疑问,他就是李全。 他说:我就是李全。 我们从坟墓里爬了出来,坐在他的对面。中间隔着快要熄灭了的火和灰烬。这时候我们仍心有余悸。我们惊魂未定地看着他,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我们试着尽快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他也是半天里才崩出一句话:你们不用害怕。 简单地说,事情是这样的:三年前的一个晚上,你可以理解为跟今天晚上差不多,李全从建筑工地上回来,情况看上去跟往常没什么不同。妻子照旧把饭菜做好,等着他回来一起吃饭。但他万万想不到妻子早已经在他碗里的饭菜里下了迷药。待他迷迷糊糊中睡着了以后,似乎感觉到有人强行往他嘴里灌农药。而且,当时在场的不止一个人,除了他妻子以外,应该还有一个男人。但是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就没有人知道了。 结果,他并没有死。因为那农药是假的,药性很低(这使我隐约想起一件极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是别人从报纸上看到,然后传开来的。报纸上说有人和妻子吵架,之后一气之下决定自杀,就咕噜咕噜喝下了一瓶农药,结果却没死成,就是因为那农药是假的。所幸捡回一条性命,家里人特别高兴。为此,还点了串鞭炮庆贺。)他醒来的时候棺材已经被钉子封上了,到处黑黢黢的。落葬的时候他甚至听得见那一锨锨泥土洒落在棺材上的声音。直到喇叭声停了,人们也都已经在夜幕里走远了,他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棺材和坟墓里逃了出来。 我们听得目瞪口呆。可想而知,这三年来他一直过昼伏夜出生不如死的生活。至于其中滋味,我们却无法想像和感同身受。对他来说,生活的节奏已经慢了下来,甚至出现了短暂的停顿、静止和迟钝,迟钝到没有以后。 我说,全叔,到底是谁想害死你呢? 我们正说着话,却看见远处有人一边喊着我和狗蛋的名字,一边举着火把向我们这边走来。我分辨得出人群里有德远叔叔,狗蛋他爸爸妈妈,还有我的父亲母亲的声音。 我说,狗蛋,德远叔叔他们找过来了。 狗蛋只顾咧着嘴傻笑,露出满嘴的黄牙,有几颗已经乌黑,可能是平日里糖吃得太多了,牙齿已经烂得不像样子。 我和狗蛋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劲,声嘶力竭地喊着我们各自的爸爸妈妈,喊着德远叔叔。然后,我们看见那排火把像条龙似的,飞快地向我们这边移动。直到气喘吁吁地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他们已经急得已经是满脸的泪水。这些冷热交加的泪水。 德远叔叔说,现在好了。咱们都回去吧。只要两个孩子没事就好。 这时,我才想起李全。可能是刚才我们俩都太兴奋了,没注意到李全,这会儿也不知道他藏到哪儿去了。 狗蛋说,我刚才看见全叔叔了。 大伙儿都觉得奇怪,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哪个全叔叔啊? 狗蛋搔了搔头说,就是李全叔叔啊。 人群里顿时开始骚动起来。一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对他们来说,这无疑是条爆炸性新闻。 狗蛋他妈摸了摸他的额头说,你疯了,还是撞了邪了啊?你全叔叔早在三年前就已经喝农药死了啊。 那瞬间,李大富脸上的表情最为丰富和复杂,他尖叫了一声之后,跌坐在地上。然后听得他口中念念有词,不知说些什么。 我灵机一动,计上心头。我用力地拍了拍狗蛋的后脑勺,说,狗蛋你胡说什么啊?别再装神弄鬼来吓唬大家了,再装下去,小心把大伙儿都吓死啊。我刚才差点没被你吓死。我边说边冲狗蛋使眼色。狗蛋一看就明白,一直以来,我们俩都配合得很默契。 狗蛋嘿嘿一笑,没吓着你们吧? 大伙儿这才回过神来,一起数落狗蛋的不是。尤其是狗蛋的爸爸李大富,站起来走到狗蛋跟前,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兔崽子,想吓死人啊你? 此后,我和狗蛋又去了乱葬岗几次,却始终都没有再次碰见李全。至此,我们已经在无意中失去了李全还活着的最直接有力的证据。 课间十分钟的时间狗蛋又闯祸了。我们几个男生正在这边打乒乓球,其他几个女孩子则在另一边跳绳和踢踺子。狗蛋却不知发什么神经,径直走到了李兰面前,鬼使神差地在李兰的屁股上摸了一把。 随着李兰的几乎是撕破了喉咙的一声尖叫,周围所有的运动全都在慌乱和无意识中停止了。大家全都齐刷刷地把目光聚集到李兰和狗蛋的身上。狗蛋呆呆地看着李兰,这个我们班最漂亮的女孩子。而狗蛋为此付出的最快的回报就是李兰转过身来之后响亮的一个耳光。 狗蛋的脸上很快留下五道清晰的指痕,仿佛烙铁印在上面似的,红红的。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狗蛋居然没哭,也没有采取进一步下流的举动。这样的结果完全在我们的预料之外。不过,按照狗蛋后来的话理解:我当时只是有种按捺不住的兴奋和冲动,摸了李兰的屁股的感觉有点怪怪的,甚至说不上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狗蛋受到了应得的惩罚,他独自一人站在教室外面,背靠着一堵脏兮兮的墙壁,而且让人觉得好笑的是他脖子上挂着很大的一块黑板,黑板上写着“流氓学生”四个粉笔字。那黑板拿起来都觉得很沉,更别说是长时间地挂在脖子上了。狗蛋被压得始终抬不起头来。每堂课下课,同学们都会把狗蛋围个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密匝匝的一大片。几乎整个学校的学生都跑过来看热闹了,然后向他指手画脚。有的女孩子甚至还往他身上吐唾沫。我站在狗蛋跟前实在有点看不过去了,就冲着那女孩子恶狠狠地吼了一声:滚! 狗蛋突然之间成了流氓学生。再也没有女孩子敢接近他了。那些女孩子每次见了他就绕道或躲得远远的。为此,狗蛋失魂落魄了好些天,天天默不作声郁郁寡欢。 不知不觉又到了周末。今天晚上的月亮看起来又大又圆,映在烂了个缺口的水缸里和宽阔的池塘里。吃过晚饭,我们接着玩捉迷藏的游戏。等对方把眼睛闭上,背过身去,我们已四散里跑了出去。他们有的藏在了地窖里,有的藏在了干草垛中,也有的甚至爬到了树上,惟独我捏着鼻子,一口气跑出去很远,沿着去往乱葬岗的方向。 我跑着跑着就停了下来,然后慢吞吞地往前走。此时我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看看后面也没人追上来。在乱葬岗的入口处,我停了下来。然后就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呻吟声,还有一个男人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的声音。借着月光,我看到一个女人斜躺在一个坟上,而那个男人则趴在那个女人身上,不停地扭动着那白花花的屁股。两个人都好像赤身裸体地搂抱在一起。但我始终看不清那两个人是谁,长的什么样子。他们只是呼吸和呻吟,没有说话。我想他们俩一定不是什么好人,不然不会偷偷摸摸地跑到这里来做那种事,但那种事到底是什么事我还是不太清楚。总之,我有理由相信那种事一定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见不得光。 我悄无声息地溜了回去,把我所见到的事全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德远叔叔和太姥爷,太姥爷立即让德远叔叔带一群人去查个究竟。我们事先准备了好些火把,却没有点上,而是悄悄地摸进了乱葬岗。那两个人并没有发觉我们,还在很卖力地做那种事。德远叔叔向身后的人打了个手势,火把顿时全亮了起来。刹那间,乱葬岗里灯火通明。那两个人慌忙之中胡乱抓了件衣服盖在了身上。 我们走了过去,发现通奸的居然是狗蛋的爸爸李大富和李全的妻子。我不禁倒抽了口冷气。他们俩顾不得穿衣服,立即扑通一声跪在了我们面前。此时,他们什么话也没说就已经泪流满面。他们就这样低下头来,一丝不挂地跪在那儿,默不作声。李大富用双手遮着那丑陋的生殖器。那女人只是抓了件衣服遮住了下身,而那两只白花花的乳房却像是干瘪的南瓜一样下垂在胸前。 德远叔叔说,先把衣服穿上吧。跟我们回去。有什么话回去再说。 李大富和李全的妻子衣衫不整地跪在太姥爷面前,接受他的审判。审判的整个过程都是在李氏祠堂里进行的。祠堂门口挤满了黑压压的人头。估计全村的人都来的差不多了。挤在最前面的大多是那些妇人们,她们最喜欢凑这份热闹,然后把这些新鲜事当作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一时间,门外的喧闹声一浪高过一浪,祠堂的那两扇木门都险些被挤掉了。随着太姥爷响亮的一记案板,喧闹声立即很整齐地停了下来。 太姥爷说,李大富,李王氏,你们俩可知错? 李大富和李王氏(即李全的妻子,本姓王,嫁过来之后随夫姓)低头说,我知错了。 看着他们俩泪流满面的样子,我突然有点后悔,后悔当初不该把这事告诉德远叔叔。 太姥爷说,事到如今,你们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他们说,没有。 太姥爷顿了顿说,还有件事我想问你们,李全是不是你们俩给害死的? 李大富说,是的。 李王氏说,不是。 太姥爷敲了记案板说,到底是,还是不是? 李大富说,是。 李王氏说,这件事跟我无关,是他逼我这么做的。 李大富抬头看了看李王氏,张口想说什么,却始终没有说出口,只是叹了口气,复又低下头去。 突然,挤在祠堂门口的人群像匹布似的被撕开了一个缺口,在中间,狗蛋像只狗一样疯狂地从缺口处挤了进来。 狗蛋说,太姥爷,求你饶过我爸爸吧。因为李全叔叔并没有死。 又是因为这事,人群中顿时吵开了。狗蛋的这句话无疑在人群中再次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尤其是李大富和李王氏,他们两人呆呆地看着对方。 太姥爷说,狗蛋,你所说的可是真的? 狗蛋麻木地点了点头。 太姥爷说,那现在他人在哪里? 狗蛋只好摇头。 太姥爷说,那你叫我们怎么相信你呢? 我立即从人群里站了出来。我说,太姥爷,我可以作证。我和狗蛋一起见过全叔,他的确没有死。不信我们可以带你们去李全的坟墓里面去看看。 狗蛋失踪了。我宁愿相信这不是真的,只是狗蛋在跟我们大家开的玩笑。但他确实是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了。而且走的很干净,没有留下多少痕迹可寻。据说,狗蛋是在族长的审判结束之后失踪的。时间是9月21日夜里10点钟左右。 按照推测,狗蛋的失踪无疑向我们证明或暗示了一点:他内心深处的希望已经幻灭。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的父亲在他心目中占有着不可或缺的位置和分量,无人可以代替。提起自己父亲,我们总会有一中莫可名状的骄傲感、自豪感、幸福感和成就感。父亲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我们最早和最根深蒂固的崇拜对象。但是对狗蛋来说,这已经完全不可能。自此,李大富已经彻底摧毁了他作为一个父亲,在自己孩子心目中的伟大的英雄形象。 截止到9月24日深夜,狗蛋仍然没有回来。我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找了他三天三夜。狗蛋留给我们的唯一线索其实就是:他是和德远叔叔的那只小船一起失踪的。为此,我们找遍了整个海岸线,结果仍一无所获。大家都在想,狗蛋若是真的和船一起消失在了大海里,那么他生还的可能性已经不大,甚至几乎是零。 就在9月24日夜里,狗蛋的爷爷因为急血攻心,在绝望和无奈中死掉了,死的时候嘴巴张着,眼睛也没有来得及闭上。他的遗体,在黑暗中,仿佛一根漏水的吸管。 飞往上海的班机——吴藏花 <i>吴藏花,现就读于北外。“北京国际大学生电影论坛”发起人,接受新西兰通讯社等采访,业余从事专栏写作,做过多家杂志策划,为《F.h.M》及C.R.I国际电台等撰稿,曾获新概念一等奖。曾出版有长篇《SARS时期的爱情》被众多媒体誉为“比村上更春树”。</i> 简单说来,我在北京待得并不久,无非两年,然而不知为何,我坚决地喜欢北京腔调的女孩儿,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开始执著地迷恋起这个地域文化的标志来。这倒不是说我不会对除了北京之外的女孩儿动心,也根本就没有歧视外省女孩儿的意思,只要她们能说一口像样的北京腔调。 我喜欢女孩儿说北京腔调,无须太严重,不是公车售票员的那种发音靠后,鼻腔共振,儿化音发得滴溜油滑的那种,嗡嗡作响。而仅仅只需一点卷舌音的辅助,对我便犹如春药,令我动情不已。 我承认这是一种病态的偏执,然而对此我还是沉迷不已。尽管其实大部分北京女孩儿的声音并不好听,有的更是嘶哑,可我就是这么不能自拔,就像有人喜欢脚小的女孩儿,有人喜欢脖子细弱女孩儿,也有人喜欢眼睛大或者眼睛小,睫毛长或者睫毛短,长腿或者细腰的女孩儿,而我,天生就是喜欢说得一口既不过分咄咄逼人,也不生硬呆板如同普通话的北京腔的女孩儿。 我还喜欢北京女孩儿的那种不由分说和满不在乎的语气,你很难说她们似乎是真的对你有何要求,可那股子不容置疑的劲头,即便是在明知厚颜无耻的情况下,还是令我甘愿把天下乌鸦都说成是一般洁白。 所以,我该是一个适合通过电话和女孩儿交流的人,事实上,我在电话里和女孩儿说的话也通常比面对面说得多上好几倍。每每在面对一个假想的虚拟形象,一个带着完美北京腔的女孩儿形象的时候,我总是自说自话,嬉笑怒骂,妙语连珠,可一旦对方款款落座在我沙发对面,我便一眼挑出缺点:脸盘太大太扁,嘴唇太厚,眼睛太圆,汗毛重得像母猿,腰长腿短,手指不够纤细……这些毛病多少总是有个一两样的。 可一旦那令我浑身骨头酥麻的饶舌的北京腔调响起,我便如闻仙乐,飘飘然不已。 十一长假即将来临,我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过料想定是空虚寂寥的一周。之前有人问我去不去迷笛音乐节,这才记得还有演出可看。找来演出乐队表目一看,排着的有joyside,脑浊,废墟等……大兴趣,但突然瞥见了“木马”乐队的名字,便决定去转转。我的意思是,毕竟,每每听着“木马”的《我终于失去了她》,总是忍不住潸然泪下。 其实我的确是希望能出去走走,即便是呼吸一下不同于这个城市过于熟悉的空气也好。本打算去哈尔滨来着,去看看那里的圣索非亚教堂的鸽子和下午的阳光,这下便必须在10月1号下午迷笛音乐节开始前赶回北京。结果临时又生变化,上海那边出版社打来电话,说是在书的出版前还要再最后修改一次,顺带着不妨当面把合同签了,于是索性决定就去上海罢,稍住几天,那个城市,虽然素来没有好感。 走之前用功读书了一段时间,应付过了因为传染病而延误的考试,随后便重新看了看书的一校稿,心里想定了几处需要商榷的地方,对于恶俗的题目虽然不满意,但对于出版商从市场上的考虑来说,却也无可厚非。跟系里面打了招呼请了假期,去北外宾馆定了机票,剩下的便只有收拾行李而已,却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带的,除了电脑连同里面的文稿和几件衣服,换言之,我所拥有的,也就只有这些东西而已。 下得飞机,我首先便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无奈只是觉得一股子说不上来的长期不流通的霉臭味道,此外便是机舱外相对湿热的气氛。 关于这趟旅行的基调,我想,无非如此。 搭地铁到地铁新闸站,打了车去前些天网络上预定的酒店。酒店说不上是什么高级货色,也不特别,无非随处可见的那种酒店。进得房间,却居然是木头地板,我先拉开禁闭的窗帘,瞧出去是一片破破烂烂的上海里弄区来着。 我叹了口气,复把窗帘拉上,点了根烟,努力吸了几口似乎久未开启房间里的凉嗖嗖的空气。我把几件随便带着来的衣服安置妥当,把笔记本接上电源,先冲了个澡,只穿着一条短裤开始修改文章的最后段落。话说回来,其实在北京把最后定稿完事也并非无法可想,只是我希望早一天来上海罢了。 虽然说不至于是喜欢上海来着,甚至我在某种程度上还讨厌上海,可我的偏偏某些似乎是巧合的事件总是和这座我并未有好感的城市纠缠在一起。关于这一切,便涉及着那些深深折进了大脑的记忆沟壑的事件。 好几年前,是的,我对自己说,本该结束,却似乎从未开始。 第二天10点左右接到主编电话,说是第二遍的校对稿已经出来了,希望能把双方已经敲定的最后几处在12点之前赶出来,我下到酒店大厅问居然里面没有能上网的地方,于是只好跑到大街上找网吧。折腾着找到一家,结果上海的网吧都绑定了规定程序,首先是无法打开我下载的文本文件,即便打开了,我估计输入法我也肯定不习惯,也来不及改完,情况反正是紧急糟糕得很,不知如何是好。我在脑海里努力思索了一番,在手机电话本里查找开来,希望能找得到在上海的同学。问了几个人,却都说是没有上海同学,我知道的却又都只是几面之缘,谈不上什么干系,若是如此就找上人家门口说是要借用电脑上网未免唐突。我无望地搜索着电话本,根本就找不到嘛,我暗自埋怨自己不记别人电话的习惯。 无奈之下,我拨通了一个电话:“喂?” “啊——”我沉吟了一会儿,“听出来我是谁了罢。” “唔,你有什么事儿,说罢。” “有个急事儿想让你帮个忙……” “什么啊?如果我能帮得上——” “啊——没什么——你有特别熟悉的上海同学吗?” “有的。” “是男生还是女生?” “啊?我男生都不熟的——” “说给电话边上你妈听的罢,呵。”我笑说,“情况就是,我现在上海,然后急要找一个地方上网……” “啊?你在上海,为什么啊?” “这个……反正说起来挺复杂的。” “那我就不听好了——” “唔——反正现在的情况就是,能不能帮我找个你朋友,让我能在那儿上网,就下载一个文件,很快的,我住在闸北区。” “哦-那我打电话给她啊——哎,等等,那你不是要到她家里去啊?” “是啊。”我对她的惊呼不明其意,同时也对其一贯的夸张语调很有些厌恶。 “那可不行,人家是女孩儿啊。” “是女孩儿那又怎么了?” “那不可以的——那可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孩儿啊。” 我耐着性子说,“你们学校最漂亮的女孩儿,我上网,我求你帮忙,你的朋友,这之间有什么你非不让我去的什么逻辑联系吗?” “反正就是不可以——”电话那头笑得很有些夸张,“人家是女孩子啊。” “那就算她家里人都在也不行吗?” “不行——”她低低地说。 “那算了,多谢。”我抢先摁了电话。我接着只好给主编打电话说明情况,能否宽限一天。他是催我必定得在下午改完,提议要不就再去公司一趟。我思忖之下别无它法,只得再度倒地铁和公车到他们公司。等彻底改完是下午4点多,主编倒是蛮客气地送出来,剩下的事情便只是静候出版。 我搭地铁回去时在陕西南路下了站,然后沿着淮海路逛过去,到一家火锅店百无聊赖地慢腾腾吃了三餐并作一餐的晚饭。步行到新天地,转了一转,在luna吧要了瓶百得加冰锐,看台上的东南亚乐队的演出,对观众们算是热烈的表现不知所云,倒是注意到了坐在斜对面的独身女郎:穿个米色的吊带短衫,中长裙子,把头发扎了起来,面前摆着一杯水果宾治。我右手转着啤酒瓶,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她注意到我的目光,对视了一秒钟,接着把头扭过去专注地看台上的演出。我倒是一直看着她而已,她把搁在一起的腿上下上下换了个位置,一只脚上的高跟鞋开始时不时拨弄起小圆木桌下部的横挡来。大约几分钟之后她又搭望过来一眼,我发觉了,眼神迅速扫了她一下,突然感觉到无聊,便离开了luna吧。 晚上回到宾馆,洗完了澡,看了会儿不知所谓的电视节目,然后准备入睡。无奈是牛奶也喝了,热水澡也洗了,却始终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或许心里不愿意承认,可自己思维的触角确实还趴在白天给female打的电话上:带刺海星的柔软腹部遭遇了尖厉的碎石子,它只好止步不前,任凭悲伤滑腻的体液一泻而出,留下一条闪着粼粼荧光的光带,在月空下宛若泪痕未干。 这一切或许涉及着的确可以称之为遥远的记忆,以致于这对于我来说表现得像一场还未开始却早已结束的荒诞戏剧。 我从床上起身,打开电脑,听了一会儿音乐,我那时候特别迷恋的音乐,张楚的,郑均的,老崔的,窦唯的,这些音符如同迷雾的分子重新组合,生生地把我眼下的这个世界变幻成了那儿的一个样子。 我把电脑播放的音乐换成久石让的,努力让心情沉静下来。我打开手机翻盖,给她发短信,写了满满一屏,在本该按下发送键的时刻选择了quit。的确,我十分希望从那样的一种生活状态中quit,我的意思是说,quit出煽动人心的激情,quit出在狂喜和绝望的两端来来回回,quit出因为一笑一颦而暗自神伤……我委实已经对类似于蜗牛壳内的生活产生向往,不管那壳是否脆弱,是否是一个幻想。我把房间内中央空调的旋钮调到最大,然后脱得光光的,团进被子,把自己埋在宾馆卧具里的那股子混浊的气息里,仿佛被催眠一般,终于睡去。 我想说,关于那时的心绪,我曾经无数次努力回忆使其重新浮现,然而问题是无论我做出何等努力,那些印象始终还是像沙版上的浮雕画,渐渐地消失了踪影。 有的时候,我会感觉这一切就像是舞台上的表演,记忆展现于其上,真正的自我却总是安静地落座在台下观看。那些层层叠叠的记忆如同片片帷幕,有时候我不得不去怀疑那乃是我暗地里有意为之,而所谓真正的事实,却总是隐藏其后,只有当那探照的灯光恰好落在了那角落,那些隐秘的内核方才显现出几分面貌。 关于灯光,或许无非就是那真正自我觉醒时的自我审视的目光,我感觉自己在这舞台上作着种种表演,间或悲切动人,间或热情洋溢,然而我那灵魂,我那不可言说的自我,他不是高高地悬挂在空中,而是缩躲在角落里窥视。 的确,那时的少年心绪,已经再也难以追回。 清晨7点,我居然整点睁开双眼便精神焕发,甚至可称之为神清气爽什么的,肚子也觉得很饿,于是就穿着宾馆的劣质薄拖鞋小心地下了楼,去24小时超市买了牛奶来喝。喝罢看了看镜子里头自己上唇胡须上粘的一圈乳白色的痕迹,居然忍俊不禁,简直如同美国电视里的“got milk?”牛奶广告一般。此时手机在桌子上震动起来,我料想必定又是总编来催稿之类,没看显示就接了:“喂,您好——”我的语气堪称彬彬有礼,有如高级宾馆门童身上笔挺的大衣。 “啊?你怎么这么有礼貌的啦?”来人似乎在掩嘴偷笑。 “唔。你啊?怎么想着给我打电话?”我心下一沉。 “哦,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唔。” “你到底听不听啊?” “我这不是正在洗耳恭听吗?” “你现在还在上海吗?” “对。” “那……你什么时候走啊?” “明天罢,机票已经订好了。”事实上我并未预定机票。 “哦-这个样子啊-那就算了。”Female挂了电话。 我任由她挂上电话,便是连再见也没有说一句。我接着立刻电话宾馆总台,订了明天上午回北京的机票。 几分钟后,电话再次响起来,我这回注意看了电话号码是陌生的手机号码,接起来居然仍然是Female:“喂,你现在上海吗?” “唔。”我答说,心想这人怎么回事儿,就好像刚才那电话不是她打的似的。 “……”对方似乎是拿不定主意似的陷于沉默。 “那么,假如方便的话,见个面罢。”我立刻对这句陈述语气的话后悔了。 “……这样啊。” “至少我这边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我补充到,心想,这是一错再错。 “那好罢。” 约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后我挂下电话,便一下子颓然倒在床上,呼吸急促,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突然刚刚还浑身哆嗦的力气不知道去了哪里。摇一摇牛奶盒是空的,再下楼去买了一大瓶矿泉水喝着,我正襟危坐在面对镜子的椅子上,看着自己猛然疲惫下去的面容,心生厌恶。勉强支撑着仿佛是虚脱了的自己起来,穿好皱皱巴巴的衬衫,又脱下来,换了彩色横条的体恤,觉得自己仿佛一个临了上场的小丑,一下子看身上的哪个部分都不顺眼起来,这种鬼使神差的反应又让我羞愧难耐。 我和Female约在了外滩的陈毅塑像下见面,显得挺傻气,我立在在霓光下宛若一汤水银的江边,心神不宁,不断搓着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到几乎丧失了触感,摸索着牛仔裤的袋子掏火机,才发现是早就下了决心戒烟没带在身上。 等我再抬起头的时候,一眼就从人群里头挑出Female的身影。她高过170cm,薄衬衫紧贴在身上,显出平坦的胸部来,一边时不时撩拨着在江风里头乱洒的头发,一边还颠起脚来茫然四顾。 我的心仿佛就在瞧见她的一瞬间,被一阵风吹过了宽阔的马路,穿过了正在黑夜里吞吐着暧昧烟圈的街灯,被悬挂在了远处天空的某个角落,我眯起眼睛看了片刻,它居然喟然不动,如同一枚还吊在树上的硬核桃。 我的意思是说,我打算走了,趁Female还没有发现我。 然而我的皮肤一感觉到她的总是在微微颤抖着的声线穿越空气而来时,那枚核桃的硬壳便一下子崩碎了,露出里面乳白色的娇嫩果仁。 “好久没见了……”我用手指划着mug杯的边沿,这个动作很女性化,我承认,并且暴露出试图掩饰内心的企图。 “是的。”她低着头没怎么答理这个起头。 “那么……”我继续说,“大概是两年了罢?” “有那么久?” “啊,好像是的。” “不可思议……” “什么?”我被一阵窗外的喧闹所惑,没听清楚她的话音,只观察得她恬淡红色的薄嘴唇轻轻粘连了几次。 “不可思议。” “啊——”我不置可否,接着勉强为了自圆其说地解释到,“从杭州到上海,杭州到北京,北京到上海……” “我是说……”她说话的吐字方式依旧未变,但凡关键之处总低弱模糊,我总是听不清楚那些中心词汇。 服务生取来了蒸馏咖啡器具,忙乱了一时,那玻璃器皿里头的液体开始沸腾起来,水汽逐渐积聚在玻璃内壁上成了小水珠,再下去那些液体便大滴大滴地流了下去。蒸汽漏些出来,因为屋子里头冷气开得厉害,他们便趴伏在了玻璃窗上久久不肯挥散而去。 水即将沸腾时在银色的锅底形成无数的水泡,开始时水泡是慢慢形成的,随后激烈摇动并逐渐上升,过了一会儿,只看到破碎的水泡,最后仅剩下巨大爬虫叹息般的声音,有一部分水就那么完全消失了,尽管我知道它们必定还是以另外某种形式,转换了能量,存在这世界上。 可我仍然有些伤感莫名。 “骨瓷杯,不容易凉,这杯子还不错。哎-嘉年华好玩儿吗?”我再次这般拙劣地开头到。 “挺好的——”她开始述说起种种游艺事迹来,神态轻松起来,时不时还有些个夸张的动作出来,我也配合着插科打诨,开了几个不咸不淡的玩笑。诚然,话题算是顺利地继续下去了,原先尴尬的气氛也稀薄起来,咖啡喝完了,又让服务员上了玛丽酒。 她笑言道我要罐醉她吗? 我说那是那是,不然一会儿怎么勾引你?你把那种饮料含在嘴里,看看上海外滩的夜色,整个人的骨头里头简直都充满了泡沫。 我又说,你把这张桌子想像成是船,把自己想像成金枪鱼,头顶一杯玛丽酒游啊游的…… 她掩着嘴真心诚意地大笑起来,问道那你又是个什么家伙。 我四下望望说,一般人我不告诉的,我是海明威。 接着她居然一下子就把那句话说了出来,“巴黎是一场流动的圣节……” 接着我说,得得都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她说是啊那确实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都快忘记了。 接着她突然停止动作和语言,眼睛直直地望向我过来,我仿佛就被在心脏之处扎了深深一刀般,某种剧烈的感觉翻涌上来,像那条上了钩的马林鱼,伤口明明撕裂着,在苦咸的海水里翻滚着,却又压抑着说不出话来。我把新上的杯子里的espresso一饮而尽,浓浓的咖啡味道直令舌头发麻头皮发晕,沉默了一会儿。 欢乐嬉闹的气氛一下子宛若沙漠中的绿洲一样消失不见,抑或这景致本来就只是一相情愿的欺哄。 她问起,“过得怎么样?” “糟糕,”我说,“越来越糟糕。” 她笑了笑,转换了个话题:“怎么想起找我来了?” “啊……没地方上网嘛,急活儿。”我解释道。 “呵——”她笑了一笑,脸上已经有些红晕浮上来。 “得得,我知道——”我终于下定决心说到,“以我的性格自然不会只是因为这样事情联系你,即便真是到了十万火急的关头我也自会回避。事实情况是——” “不用说了——”她扭过头去看窗户外头的灯火。 我也扭过头去,却发见玻璃窗上我的眼睛居然又叠在她的面容上。我叹了口气,脑袋里不可抑制地记起川端康成的里的句子,那长长的睫毛令她看上去仿佛半睁着眸子,曾经我便是如此形容Female的,并且那一切过往的记忆对我而言,也都犹如那个在通往温泉雪乡列车上的倒影一般,只在特定的情形下方才出现,而甫一出现,却又不由自主地去回避了。 “中的对白。”我说道。 “”她似乎有些醉了,声音有些含糊。 “”我继续。 “”她撇了撇嘴角,接完这句又嘟哝着说困了,便趴在桌子上埋头下去。 我坐在female对面,一杯接一杯喝着柠檬冰水,服务生索性把水壶放在我俩这个台子上。喝到最后,柠檬酸味愈发浓郁,我揭开水壶的盖子,有些歇斯底里地把沤烂了的柠檬倒在咖啡碟上,拿用来搅拌咖啡的小勺勺进嘴里咀嚼起来。酸自然是酸得可以,我用纸巾蒙住脸了一会儿,把纸巾团一团扔进烟灰缸里,接着又叫了一杯长岛冰茶。而我和长岛冰茶的通常关系是,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尽管它酒精度也不高,但我每每一喝长岛冰茶便开始醉。 于是当晚在那24小时咖啡店剩下的大半个钟头内我就是小口小口地啜着长岛冰茶,安静地看着对面把头埋在臂弯里头不知是真的在酣睡还是在发呆的female,同时我脑袋逐渐开始混乱起来,事物也开始改变其形态,周围走过的人们的脸孔开始如同调色板上的相互渗透的油彩般变幻。心知若是如此下去恐怕真会倒在沙发上不省人事,便强自支撑起自己去洗手间。我有些摇晃地走过,同我视野所见内的每个家伙展示不明其意的微笑,最后好不容易找到洗手间想推开门,却发觉手臂软绵绵地用不上力气,便用肩膀挤开了门。我把腹部顶在了洗手台的边缘,接起凉水来洗脸,一捧一捧凉水多少让我清醒了点儿,我抬起头来,却顿时僵在了那儿,在那镜子里头,那镜子里头! Female! Female,female她赫然平静地站立在我身后,她神情安详,甚至脸上微带着笑容,却通体笼罩在一片浅淡的幽蓝色光亮下,穿着白色长裙,裸露出纤弱的胳膊来,双臂自然下垂着。 出现在镜子中的她比现在瘦得多,仿佛就是五年前她的样子,她就像刚从水里浮上来一样,我是说,她的目光里还带着难得的少女的羞涩,把原本朝着我的眸子强扭向它处。她的眼里仿佛迷茫着雾气,眼睛动人魂魄,睫毛浓密如林,犹如一条扑闪着光亮的彩虹在水藻中游动,目光清亮透彻,几乎令我心生惭愧。 我愣在了当场,欲转身过去却觉得身体不受控制,接着我看见她举起胳膊,朝我伸过来,她的身体前倾,缓缓靠在了我的脊背上,感觉冰凉。我闭上眼睛,体味着背后的那片凉意,慢慢泛过我的全身。 突然,那阵安宁的感觉荡然无存,我一下子感觉脚底发空,没有任何的承托,直直地往下坠落,剧烈的失重感几乎要让我高呼起来。此时身心感到一阵子强烈的烦躁不安,类似于身体里头有什么东西要奋力挣扎出来,肉体和精神被向两个方向撕扯着,要分裂成两半的感觉尤为不可自制…… 我强睁开眼睛,镜子里头却也只有自己的形象,脸上冒汗,我又洗了把脸,接着似乎发觉有什么异样,克制着某种预感我缓缓抬起头,对着那块涂了水银的玻璃的我,面无表情。 我回到座位,把自己一下子深深抛进了沙发里头,接着把剩下的长岛冰茶一饮而尽,接着又要了杯absolute voltoca几口灌下去,在意识里似乎还模模糊糊地对female说了句,“我说了罢,每次喝长岛冰茶都这样……”什么的,接着便感觉身体一阵阵抽搐似的沉重起来,直往沙发的那一片绵软里头陷落。突然头部一阵钝钝的疼痛感上来,勉强睁开眼睛发觉是female在用玻璃杯敲我的头,咚咚有声,随后她干脆利落地付了钱,拉着我打了车,问我哪家宾馆,十几分钟后,我便和她一起躺在了床上。 “醉了吗?”我问female。“醉了。”她少有的口齿清楚地回道。 “我说我自己呢?” “醉了——”她还是那么斩钉截铁地判断道。 她突然发声,劈头盖脑地一句说:冻死了我。 她飞快地脱下鼓鼓囊囊的毛衣,钻进我温暖的大衣,我开始忙着解她文胸的扣子,在她背后摸索了一下,光溜溜的,随即手指就游动到前面,叭地一声脆响。 她嘻嘻笑着说:本以为你会找不到呢。 文胸的扣子确实可以在前面,我先前就知道,却这才是第一次遭遇:社会的确在进步。 社会的确在进步,此刻对我的意义而言,她,female,从我认识她开始,至今已经五年,这个事实却未曾随之变化。 我在回忆,五年前的female,她是否有着如此前开扣款式的文胸? 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我刚认识她的那年,她15岁,我则将近16,这般说来虽然表现出一种贩卖温情的倾向,如同个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皮条客,然而我每每想到这一点,总还是心头一震,似乎看到舞台上的魔术师手中的魔棒正朝我一点的情景:这姿势本身无甚高明之处,实际上生活也无非如是,然而摄于那舞台上的灯华,多少还是会对此油然而生出莫名其妙的困惑。 “那就好……”我把身子往下位移,把脸贴在她的乳房位置,把鼻子尽量深地埋在应该是乳沟的地方,却挤痛了鼻子,我笑眯眯地说,“果然还是平胸嘛……”我继续向下,贴在了她的小腹位置,两手便开始脱她的衣服。她的身体几乎不动弹,这令我十分为难,若说是顺从的话她并没有反抗,可她保持同一个姿势要替她脱衣服则又几乎不可能,她简直僵硬得像个木制玩偶。我试图费劲地褪下她的衬衫,结果发觉除了解开了扣子之外别的根本就不可能,想想或许解开牛仔裤难道更容易,便开始喘着粗气往下剥她的牛仔裤。 “得了,别装了——”她突然甚是冷漠地对我说了句。 我根本就没抬头,继续动作着。 我脸上一痛,条件反射地直起身子来,看着她说,“你干吗啊?不都是成年人了啊,该干嘛就干嘛……” 她突然抖动身子把腰一挺,我拽在手上还吃着劲儿的牛仔裤顺利地褪到了脚髁。我扫了一眼她比例长得过分的腿,看了看她的带着焦虑和恐惧的眼睛,突然丧失了劲头,叹了一口气,身子后仰,落坐在床边靠阳台的扶手椅子上。 片刻过去,我依旧保持沉默,她穿好衣服端端正正地坐在我面前。 “还要吗?”她问道。 我摇了摇头。 “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她甚是平静地说道,说是问句似乎更接近陈述的口气,“你,根本就对我没有任何身体欲望……我感觉得到,你装也没有用……傻瓜。” 我低下头去看着地毯,张了张口想说点儿什么却又索然无言。 “你喝水吗?”在我沉默期间,她煮了点儿水并且拿两个杯子轮流倒着把水给凉到了能入口的温度,那大约该是多久呢? “唔。”我接过水杯,把水喝了,她又削了个苹果。 “我不怎么会做这些事情。”她有点儿不好意思,那苹果的确被削得堪称惨不忍睹,有的地方还粘连着一块皮,有个口子居然都见到了核,显然是她削地不顺心就赌气似的挖了一道。 我默默把水喝了,把苹果一口一口啃完了,她说她该走了,都11点多了,要是过了午夜回家就不方便说了。我送她到门口,替她打开门,我说你等等。 我抬头盯住宾馆过道墙壁上对面房间闪烁着的请勿打扰的字眼,想说什么却又开不了口。 “别这样,那样子,我很难过。”她说,垂下眼帘,浓密的睫毛遮住眼睛,如同半睁着眸子。 “我可真够没劲的。”我说到。 “没有啊。”她抖动着喉咙说到。 “撒谎吧?看你声音都在发抖。”我笑说。 “不是的。”她的眼睛直视我说,“我至今也无法确信……” “别说了罢。”我的语气里几乎带上了那么一咖啡勺分量的恳请。 “那么……再见了。” “再见……”我摆摆手同她作别,待见她的身影即将消失在走廊的尽端的时刻,我提高了声音说,“假如有机会再见,我会微笑着替你先把饭桌前的椅子拉好……” 她摇了摇头,扬起一个不失为真心,颇为勉强的微笑。 第二天中午,我飞回北京,从此,再也不曾联系过female,或者连想起也不曾有过。我一直以为,只要下了一个结论,事情就是很容易被忘记的。 走出梨花落——花小狸 <i>花小狸(1983),心理医学专业,现居上海。</i> 那些空洞的眼神裹着金属锹,起起落落。梨花瓣在锹子划过的地方翻涌,一圈又一圈。我坐在凉飕飕的水泥台阶上,托着腮,津津有味地看着。翻腾的白色花瓣让我想起应桑曾经塞在我嘴里的奶油泡芙。 现在,应桑扔下金属锹向我走来。她拽住我的手臂,把我从水泥台上拉起来。几分钟前,我在一个乱哄哄的工地里换掉了长久以来一直穿在身上的衣服——没有内容的黑,并且异常宽大。此时,崭新的白色长裙勒得我身体有种陌生的疼痛。在我走出梨花落这么多日子后,小镇的人们显然还善良地记得我。他们用空洞抑或鄙夷的目光打量我,——不过我一点都没放在心上。真的。我是个天生少根筋的家伙。 我跟在应桑后面,向他们挖的坑走去。有个歪耳朵的坏蛋阴险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把脚颤微微地挡在我面前。我认得他,父亲被那帮土匪带走时,他想绊倒我父亲。——此人专干坏事。据说智商很低。比如那次,他偏偏绊倒了我父亲右边的家伙。为此,还被逮起来关了一阵。那只歪耳朵正对着我,双腿不住地在我眼皮底下抖动。我面无表情地跳了过去。 “快点,你……”应桑回过头来,皱着眉头,很不耐烦的样子。 “噢!”我反应相当敏捷。 我不喜欢她皱眉头。要知道,眉间外八字的结巴很难看。我想冲上去,把她的脸搁在板子上,用电熨斗仔细地摊平。那样肯定好看很多。 “他们都站好了。”应桑眉头皱得更厉害了。 我扭过头去,可不是。前面齐刷刷站了两排人,黑色的队服上面有梨花图案。合唱班总是准时出席镇里的大小活动。他们目视前方,神色凝重。看来乐师已经向他们讲解了今天的安排。 应桑说话声音很轻。但看得出来,她对我非常不满。 挖坑是个巨大的工程。尤其是用来对付我这样手脚不老实的人。坑得足够大,足够深。忍不住说一句,那些家伙效率真低,挖了半天,我看只够躺只肥耗子。金属锹不时地碰撞,夹杂着猥亵不堪的咒骂。应桑对他们愤怒地瞪眼睛,又急着回过头来催我。合唱班的队伍里传出一声激昂的朗诵,好像是告慰亡灵洗脱罪名什么的。几乎所有的人都来了,他们像鱼卵一样紧密地堆积在一起,伸长了脖子。 大家都很忙。梨花落这个小镇,还不算小。 我知道,躺在这张床上的不该是我。那在乔比的梦里出现了无数次的白色躯体,隐秘处闪烁着几颗鲜红的朱砂痣,柔软得像团棉花。在后来走出梨花落的那些日子,我总是一遍遍想起这个女人的身体。当梨花落的房屋烟囱在我和乔比的身后逐渐隐去的时候,我坐在乔比的腿上,咬着下唇,一边做着极其难看的鬼脸,一边回忆在梨花落的一幕幕。 那时的乔比,已经无法看到我肮脏的脸和瘦弱的脖子缩在宽大的黑色外套里的样子。他深陷的眼睛里再也没有我第一次正视他时的光彩。一路上,我疯狂地喝梨花水,——这是我曾经最厌恶的东西。梨花味的液体顺着我的下巴,我的脖子,迅速地流淌。我抓起乔比布满青色筋脉的手,放在自己的下巴上狠狠地蹭了两下子。——那是我和乔比走出梨花落的第一百天。就是从那天开始,空中突然下起了雪。 很多时候,我也会想起应桑。从前在梨花落的每个黄昏,她来梨花街给我送梨花水。她蹲下来看我,脖子上紫色方巾的一角轻轻扫着我的手背,痒痒的。 “你要知道,拉尔”,应桑一本正经地诱惑我,“这可以让你的身体变得更漂亮。”应桑每天重复着这句毫无新意的话。我躺在梨花街的角落里,摇头晃脑地假装听着。 我叫拉尔,十三年前出生在这个叫梨花落的小镇。尽管我总是顶着一头乱蓬蓬的短发,穿宽大的黑色外套,但我从心底里坚信:自己是个天生丽质的姑娘。而我的母亲总是指着远处的山脉,咬牙切齿地说我像一头丑陋的海拉尔肥羊。我对她这样的看法表现得相当大度。海拉尔肥羊有什么不好。哼。不过,她自己的体积倒是我的三倍。 我和我的母亲住在镇上的西南角。一个有阁楼的破房子。楼下是她住着。阁楼用来反锁我。那里低矮沉闷。不过这些我也不在乎。我有父亲留下的铜体钵。黄得发褐的钵身被磨损得光亮异常。深夜的时候,在钵身上可以看到父亲的脸。而白天,我做贼似的将它藏在房间侧面墙上的暗道里。 应桑眨着大眼睛笑盈盈地看我。她说,生活在梨花落的姑娘,只要没满十六岁,就必须每天喝梨花水。因为我们镇上有的是梨花。应桑还说,梨花水能够让姑娘的身体变得非常诱人。每次应桑开始天花乱坠的时候,我就板起脸来。我不喜欢这种液体。它有一股刺鼻的青涩味。我想不通它到底有什么好喝的。最重要的是,我从不让自己靠虚无的信念活着。那是非常可笑的举动。 应桑低下头倒梨花水的时候,我的眼睛正对着她的胸。那被紧紧地裹在紫色长裙里的胸,沉默地耸立着,像两只过冬用的驼峰。应桑很多时候也沉默着,——她每天给我送梨花水,这是镇上给她的工作。除了一本正经地诱惑我之外,她几乎不再对我说其他什么。这让我感觉相当地沮丧。而我,除了装模做样地咽几口梨花水之外,就是目不转睛地凝视应桑的胸。我承认,我沿袭了祖上世代相传的恶习,——我父亲,他就是因为偷看我母亲洗澡而被一群素不相识的家伙逮起来的。后来的很多夜晚,他反复地在那只铜体钵里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不要盯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看十秒钟以上。——但我依旧不在乎。应桑俯下身子的时候领口自然敞开,我欣喜地顺着这个绝佳的视角,抿着嘴偷偷瞄过去。——为了显示肉感,她似乎从来不穿内衣,——不过,那块地方的皮肤似乎有些干燥,隐约泛起白色的皮屑,像肥沃的土壤上盛开的雪花。我倒吸了一口凉气,绷着脸把视线移开。看来应桑肯定喝了不少梨花水。不过,这些于我而言都不起作用,我已经说了,我拒绝那些虚无的信念。我总是穿着宽大的黑色外套,躺在厚厚的梨花上。我是个面对现实的人,我不想自己的身体哪天变得多么的诱人。梨花落的男人几乎没有我看上眼的,对于诱惑这样一群男人的事儿,我实在提不起兴趣。 后来,在走出梨花落的路上,我这样的想法彻底动摇直至破碎。我托着腮帮子,盯着乔比好看的酒窝,一遍遍忏悔自己,——当初真应该多喝一些梨花水,而不是躺在那里无所事事地看着天空,翻白眼。 晚上八点,我被母亲赶到阁楼里,在外面将我牢牢反锁住。 我一开始很厌恶她这样做,因为我经常被尿憋得不行,而我又没有在地上撒尿的习惯。我用力捶打房门,不过我母亲好像什么也没听到。后来,我忍无可忍,将尿撒在地板上。让我开心的是,那些带着温热的液体并没有汹涌地蔓延开,它们从楼板的缝隙中滴下去,很快就滴干了。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听到她在楼下大声抱怨,这雨怎么来得这么突然。我以为她会冲到楼上来,狠狠地在我屁股上打两下子呢。幸好,她不大记得有我这个人。 撒完尿,我打开窗户,又蹑手蹑脚地取出铜体钵。等我将它放稳,那上面映出父亲的脸。他兴奋地说他把头发胡子什么的全剪啦,他想让自己干干净净地过完整个冬天。 “我每天去平加尔湖边喝水呢,”他得意地讲述着,“拉尔,你还好吗?”他问。 我看到有白色的东西落在他的眉毛,眼睛上,后来又慢慢褪去。我父亲的脸干净,红润。 我挠着下巴,一言不发地看着他。有时候,我真觉得他简直坏透了,——是个十足的流氓加坏蛋。因为他竟然偷看女人洗澡!我仿佛看到他躲在木门背后的扭曲的脸。想到这儿,我就神经质地要把铜体钵摔碎,然后破口大骂。不过有时候,我又觉得他很可怜。他是因为偷看我母亲洗澡而被逮起来的。他被逮起来的原因竟然是偷看妻子洗澡。 “那天下午,也就是尼开始放热水的时候,我是恰好站在门外嘛……”他红着脸为自己辩解。因为激动,铜体钵上的脸有些变形,鼻子很大,两颊削下去,很滑稽。 “然后呢?”我抿抿嘴巴,斜着眼睛问他。 “我其实什么都没看到啦……”他使劲儿晃着脑袋。 “停,”我喝了口水,示意他不要再唠叨下去。尼是我母亲的名字。而他是我父亲。那天的情景大致如下:我父亲决定偷看我母亲洗澡啦,——要说一下,他决不是“恰好站在门外”的,为此,他已经蓄谋好久了。——这我知道。他急匆匆地搬了个小木凳,选准门后面的某个角度坐好。那天,我父亲还鬼鬼祟祟地偷了我一只大红色发卡。这个东西可以让他把木门上的一道缝撑撑大。里面是我母亲在放水。哗啦哗啦的声音听得我父亲热血沸腾。一切准备就绪。 正当他入迷地看着里面的女人宽衣解带,越脱越少的时候,——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其视线很不幸地被一个宽大的后背挡住了。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妻子正赤身裸体地站在水帘中,和一个陌生的男人拥抱。 我父亲很不沉稳地大叫一声,跌坐到地上,最后整个身体全部倒了下去。我正好从阁楼里探出头来,看到他狼狈的样子,我咯咯咯地笑了,谁让你偷了我的发卡。 我父亲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身边站满了警察。他们穿着映有梨花瓣的警服神色凝重地站立着。尽管我认为,盗窃一个女孩子的发卡是万分可耻的,但我确实没有料到事情会严重到这种地步。都怪我父亲的叫声太大,睡觉的邻居以为有人抢劫,于是就报了警。而我母亲则以“偷看女人洗澡”为由,当场向警察和镇长起诉我的父亲。罪证,就是我那枚大红色的发卡。 “他用这个挖了个洞……”我母亲理直气壮地将那枚发卡送到镇长面前。镇长小心翼翼地接过发卡,眯缝着眼仔细审视了一会儿。“啪!”他走上前一把将发卡插到了门缝里。不松不紧,正好。我躲在阁楼上心疼得要死。 那——,即便是挖个洞又怎样呢?镇长和警察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他就是挖个洞嘛。透透气,透透光,放几只苍蝇蚊子进来玩玩而已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过,我父亲不依了,说到这里我又要骂他是个笨蛋啦!他涨红了脸大叫这里面还有别人,一个男人!他大声嚷嚷着,整个房间的地板都被震动了。 “嘭!”我母亲摔开门,气急败坏地跺脚,“哪里?哪里?你说呀!”她狠狠地甩着一头乱草似的头发,“是你自己见鬼了吧!” 因为从没见过如此热闹的场面,我跟在尼后面把地板跺得震天响,然后放肆地大笑,——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快活过啦。 不过,接下来的一切让我无法笑出来了。因为我亲眼看到,从房间的角落溜出去一个人。一个男人。棕褐色的外套,破破烂烂的宽沿帽。他的动作非常之快,包括我父亲在内的那些蠢驴们,他们竟然一个都没有看到。 “小偷!”我止住笑,喉咙嘶哑地叫了一声。我是无辜,不知情的,——我发誓,我只知道,经常有坏蛋到我家后院来偷鸡。 “拉尔!”尼抬起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所有的鸡昨天都被宰掉了……” 镇长和警察迟疑着要向门外追去。 “要不,呃,你们还是跟我到后院去数数吧,说不定还有那么几只……”我母亲立即改口。 等这帮家伙数过鸡之后,我父亲就被他们带走了。因为他们没有看到其他男人,他们只看到了发卡。梨花落的法律一向是极其严谨,有理有据的。 我终归有些不高兴的。那几天,我一直板着脸。而尼在狠狠地扇了我一个耳光后,也拿我彻底没辙。 “一只奶牛猫,它纵身就跃上了屋顶,呀咪咪呀;一只奶牛猫,它又从屋顶上下来了,呀咪咪呀;一只奶牛猫,唉,它成天在跳上跳下,我要买把大型猎枪,将之射杀,呀咪咪呀,将之射杀……” 那段日子,我哼着自己新近写的歌,洋洋得意地躺在梨花街上。 “拉尔,”应桑皱着眉摇头了,“奶牛猫是多么可爱的小东西!” 我嘿嘿嘿地笑了。其实,我很喜欢应桑摇头的样子,因为这个时候,她的整个身体都会摇晃起来。——包括正对我视线的,那两块肥沃的土地。我就故意不停下来,应桑就一个劲儿拼了命地摇头。她的胸脯开始剧烈地左右起伏,像戳在牙签上的,两块嫩嫩的果冻。 在后来走出梨花落的路上,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镇里要派应桑给我送梨花水了。在我们这个镇里,只有拥有漂亮的身材才能嫁领导,做领导夫人,——就是领导的领导啦。镇里是想让应桑这个鲜活的榜样来激励我们呢。我先为自己受到镇里如此的重视而感动一番,但我实在顽固不化怎么办呐,我对这些破事儿没有丝毫的兴趣。应桑每天只是任务似的给我带梨花水来,这让我很心酸。说实话,我对应桑印象不坏。我倒希望她每天给我带她自己做的奶糕什么的,那样我就很开心了。 乔比在每晚的八点准时过来。门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一个棕褐色的身影很快地闪进来。他的脸埋在那顶破破烂烂的宽沿帽子里。正对着的是那扇大红色的门和里面跑出来的女人,——她同样穿着大红色的长裙。他脚步平缓。而她,总是在最后几步远的地方,迫不及待地将他狠狠地推进房间里去。她快速地关门,又生拉硬扯地,将刚才被门夹住的裙子下摆用力地抽出来。 我不喜欢极了我母亲如此粗鲁的举动。她在乔比面前一向这样。而在后来,我与乔比走出梨花落的时候,我总是努力表现出自己的优雅,——我没有喝足够的梨花水,但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楼下房间传出可怕的声音。一浪一浪。像在黑乎乎的原始森林里试探着走路,随时都可能有一只布满黑色长毛的爪子搭到你肩头。尽管我父亲一到晚上总是在铜体钵上叽里咕噜地对我说个不停,但在这样恐怖的环境里,我根本无法听他讲些什么。不过,他显然不知道我这边发生的事。有几次,他气呼呼地对我嚷嚷,说我怎么不在听他讲话呐,他甚至想伸出手来揪我的鼻子和耳朵。——庆幸的是,他永远只是在铜体钵上。他不识相地继续嚷着,我揉揉鼻子,没等他唠叨完,就毫不犹豫“啪”的一声,将铜体钵倒扣在桌子上,他立马没了声响。 我想睡觉了,我对自己说。不过楼下的声音搅得我根本睡不着。我想了想,翻出另外一枚大红色发卡,狠狠地插到楼板里。我趴在地板上,透过缝隙,仔细地向下看。乔比光光的脊梁上,有几处红肿的蚊子块。我四下里看,没有看到我的母亲尼,大概扯裙子角去了吧。不过后来,在乔比的身体下,我看到了母亲涂着银色指甲油的脚趾,还有大腿。我这才明白:她正被乔比压着呢。我吓了一大跳,差点像父亲那样晕过去,但又似乎看到母亲在笑呢,我就放心了。离床头不远的地方,破旧的录音机正吃力地转着,发出让我诅咒了千遍万遍的声音。我保持冷静,微笑着将红色发卡扔下去,——估计会掉在乔比的蚊子块上。 “一只奶牛猫,它纵身就跃上了屋顶,呀咪咪呀;一只奶牛猫,它又从屋顶上下来了,呀咪咪呀;一只奶牛猫,唉,它总是成天跳上跳下,我要买把大型猎枪,将之射杀,呀咪咪呀,将之射杀……” 做完这一切,我开始轻声唱歌。我父亲在铜体钵里憋闷得直打喷嚏,气急败坏地抗议。这个笨蛋。不过后来,他终于忍气吞声地说,拉尔你的歌唱得好听极啦!我这才乐滋滋地将铜体钵重新放好。他的身上全是大片大片的白色。 “你干什么去了?”他愤怒地打着喷嚏,不连贯地问。 “你在哪里呀?”我嘿嘿地笑着,托着腮,尽量用嘴对着他的眼睛。我忽然觉得很好玩的。 “一个很远的地方吧……”他装出思考的样子,“对了,我可以帮你带小冰虾的。”他讨好我。 小冰虾是什么?我还不知道哩。我把手放下来,摇头晃脑地扫了他一眼,他的脑子有点异样。 最后,我什么也没说。我选择了倒扣铜体钵,然后去睡觉。 “明天得问问应桑,”我钻进一只散发着怪味儿的口袋里,自言自语。或许应桑知道,我那个窝囊的父亲被那帮讨厌的家伙弄哪去了。 我睡在口袋里听到乔比咳嗽的声音,铰链的声音,脚步声。 他们习惯四点结束。而我习惯在四点睡去。 无法否认,无论是在走出梨花落的路上,还是在后来,那帮子人——包括应桑在内的,那些蠢猪一样的家伙,——在他们看我换衣服,为我挖坑,要把我推下去,要把我活活埋葬在梨花堆里的时候,我总是想起第一次看到乔比,然后握住他手臂的情景。这一切,像电影结束时定格的那个画面,不怎么好看,却很深刻。 第二天上午九点多,竟然有人很客气地敲我房间的门。我早就醒过来了,正想心事呢。于是,我懒洋洋地问了句:谁呀。外面的人轻轻旋开锁孔,伸进来半只胳膊,棕褐色的袖口,布满青色筋脉的手里攥着那枚大红色发卡。我眼睛一亮,从口袋里一跃而起,顶着乱蓬蓬的头发,我看到了乔比的脸。他走近了,微笑着将发卡按在我的掌心。他笑的时候脸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真好看。我顾不上整理仪容啦,忙着向乔比做各种难看的鬼脸,——这是我表现亲昵的惯用伎俩。在这个没人管我死活的梨花落,尤其是在这栋破房子里,乔比和他带来的发卡让我感动得不行。我一把抓住乔比的手,乱蓬蓬的头发贴着乔比的手臂,模样十分糟糕。我迟疑着亲了亲乔比的手,他眨巴着深陷的大眼睛,似笑非笑地看了我很久,最后终于,又笑了。 “你是个可爱的姑娘,拉尔,”乔比抽出手拍拍我的脸,“你一点都不像你母亲说的那样坏。” 唉,提到这个我就恼火!“她说我什么啦?”我想问问乔比,不过最后,我还是鼓着腮帮子,把话硬生生地憋了下去。我在乔比面前除了优雅,还要大度,嘿嘿,我才不要做我母亲尼那样的女人呢。 我最后的决定是,我要在每天晚上的七点五十分,到梨花街上等乔比经过。 在后来走出梨花落的路上,我总是不会忘记,当初站立的那个拐弯处。梨花街的尽头铺着厚厚的花瓣,往右拐是我家。这里,是乔比每晚的必经之路。那些梨花瓣在我脚底轻声翻滚,我在漫长的等待里,思考一切稀奇古怪的东西。恐龙啦魔兽啦。不过我总是不敢想得太远。——有好几次,乔比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我还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不能自拔。结果,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就不见啦。为此,我伤心了好久。 不过那段日子对我来说,终归美好得无与伦比。下午见到应桑的时候,她竟然给了我好吃的芝士糖!连续几天,她不再逼我喝恶心的梨花水了。应桑笑着为我剥开糖纸。她离开的时候,我第一次有了站起身来亲吻她的冲动。我的嘴巴试图碰到她脸颊时,被她的左手轻轻挡了回去。有点扫兴。 但我还是不在乎。我想到要问她,我父亲哪去啦。我凑近她的耳朵,鬼祟地问。应桑听后迟疑了一下,把头摇得跟什么似的。这多少让我有些遗憾。应桑走的时候板着脸,很不开心。她是镇上派来的人嘛,我想,她肯定知道我爸爸哪里去了。不过,——我撅着嘴巴又想了一下,正因为她是镇上派来的人呀,她怎会对我泄露这个机密呢……哎呀,我开始大骂自己是个笨蛋。骂完之后,我干脆也板起脸来,——哼,自讨没趣儿。 我白天的坏情绪很快可以在晚上得到平息。乔比从梨花街拐角走过时,我才真正开始了一天的幸福生活。——这话说来有些辛酸。在我和乔比试图走出梨花落的时候,我回忆起这段时光,心里总是充满了莫名的酸楚。乔比经过这个地方,只是为了去把一个我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我的女人压在身下。这多少有些伤我的心。可是,除了等待,我还能做什么呢。每次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总是隐忍着内心想嚎叫的冲动,优雅地拥抱他。他身上有玉米羹的味道。 而关于乔比与应桑的夫妻关系,是我在铜体钵上的父亲告诉我的。我父亲那时已经剪光了头发和胡须。他挥舞着那些花花绿绿的纤维一样的东西,——他把自己的货色做成了拖把,然后开始咒骂。 “尼这个骚货……”不要期待我父亲骂人的语言有什么创意。但他骂骂我母亲也就算啦,不能让我忍受的是,他总要狠狠地骂乔比。有好多次,还用了极其难听的词语,我微笑着说,我要砸铜体钵啦,他这才乖乖闭嘴。 “你在哪里?”我只是一遍遍问这个问题。 他不回答。只是说这里太冷了,还有结了冰的平加尔湖。我对着铜体钵大叫,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将无法容忍我的这个父亲。但我现在也不知道我对他越发强烈的厌恶,是否与对乔比的喜欢有关。我的确,不知道。 就在后来我走出梨花落,到达我父亲所在的那个鬼地方的时候,——尽管那个时候,他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说什么,但我想让他知道,我曾经为自己的行为后悔过。一个月后的晚上,我真的砸碎了铜体钵。我当时可能是忍无可忍了。但就在铜体钵以碎片的姿态飞溅开,然后洒落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可能再也听不到我父亲的声音了。我不认为他会回来。 我的预感在最后被证实是对的。 也是在那一天,我拔掉了我母亲高跟鞋的钉子。 下午六点,她照例穿上这双鞋出去。我偷偷地把她的钥匙藏了起来。我知道,她这天不可能在八点钟回来,因为,那双高跟鞋的鞋跟随时可能断掉。 房间里一片漆黑。 我知道,躺在这张床上的不该是我。那在乔比的梦里出现了无数次的白色躯体,隐秘处闪烁着几颗鲜红的朱砂痣,柔软得像团棉花。 乔比似乎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异常。 他解开我的上衣扣子。我紧张得要命,大气不敢出。 乔比吻我,他吻我的动作很轻很温和。乔比的舌头冰凉,柔软。缓慢地在我全身蔓延。 就在我的裤子被层层褪去的时候,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儿。整个床都开始颤动。越来越剧烈。 我的身体忽然感到火辣辣的疼痛。我想大声叫出来,却顿时失去了勇气。 滚烫的液体在我身体里流淌。 一片湿地。有水还有蜻蜓。我被乔比的呼吸声带到了野外。 飞翔。跃过一切的冲动。 他的指尖怜惜地划过我身体的每一处。最后,他温热的手掌轻轻的覆盖住我的脸。 “拉尔!”他终于在瞬间的黑暗中叫出了我的名字。 画面瞬间消失。 我愣住了。 许久,流下泪来。 乔比打开了屋子里所有的灯。 他沉默地看着我。什么也没说。 我竟忘记拿自己的外套,安静地躺在床上。 “拉尔,”乔比走过来,他的双手在我脸上温和地掠过。 在后来我们走出梨花落的路上,在我弯下腰,为乔比拨开厚厚的梨花瓣的时候,乔比也是这样,一寸一寸地,用指尖划过我的脸,我的脖子。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我的母亲。 我知道,我不仅砸掉了父亲的铜体钵,还让我的母亲永远地失去了右腿。 她的高跟鞋在拐角处断裂,——我等了乔比无数个夜晚的地方。拐弯的时候,一辆大卡车驶过。就在这时,我母亲的鞋跟断裂开。 在后来我和乔比走出梨花落的路上,我的眼前一次次浮现出我母亲尼失去的那条右腿。它曾经婀娜地蜿蜒在乔比的身体之下,后来,又血肉模糊地被梨花埋葬。 “你必须把梨花水喝掉才能吃今天的芝士糖!”应桑用命令的口吻对我说。我非常明白,这是长久以来她给我芝士糖的真正目的。应桑总是这样。不过,这是她的工作,我应该给予理解。我那时对应桑的印象依旧不那么坏。包括最后,她恶狠狠地诅咒我和乔比时,我都没有恨过她。我说的是真话。我一点都不讨厌她。甚至有时候,在我和她的丈夫——乔比,走出梨花落的一路上,我隐约感觉到她的可怜。她成天为镇里工作,费尽了心思,她很早就失去了乔比的爱…… 她真的,很可怜。 “这是你们的报应!”应桑说这话的时候神色平静。其时,我正帮乔比系纽扣。 在我母亲出车祸的那个凌晨,乔比突然看不见东西了。 他睁大双眼坐在梨花落冰冷的街道旁。我将手从黑色外套的袖子里伸出来,在乔比面前比划着——“乔比,来!抓住我的手!” “来!” 我一遍遍地叫着,挥舞着我的手。一遍一遍。 乔比那双布满青色筋脉的手,在夜晚的空气里无奈地划过,划过,最后,在漫天飞舞的梨花瓣里,寂寞地,沉沉地,落下。 就这样,乔比瞎了。 那是一口很大的坑。 显然,镇上的人以为,拉尔依然是当初走出梨花落的样子。那时候,我喜欢宽大的黑色外套。而现在,——他们刚刚让我换上了白色的裙子。 很有意思的是,应桑现在变成了镇长夫人。 我和乔比,从我们离开这里到现在又走回这里,不过短短一百多天。尽管乔比一直在黑暗中走路,——这让我想想就有些难过,但我们都发誓,不会在这个歧视我们欺负我们的地方继续生活下去。 他们鄙视我和乔比的感情,因为乔比和我父亲一样的年龄。他们还嘲笑我的母亲,因为她的女儿和她的情人在一起。这个我管不着。我是个天生少根筋的家伙。我没想太多的东西。我只是觉得,我和乔比可以走了。 但在后来,我们走出梨花落的日子里,我总是回忆起有关梨花落的一切。 “你想那些干什么。”尽管乔比的眼睛失去了光彩,但他总是转过头,看着我说话。 我没好气地瞥了一眼乔比。真的,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在走出梨花落的路上,我和乔比都爱上了梨花水。我从前宁可跑去喝肮脏的河水,也不会喝这个东西。但现在,我疯狂地爱上了这种散发着青涩味道的液体。我坐在乔比的腿上高举杯子说,“多么美味的东西啊!”乔比的指尖缓缓地划过我的脸,我的身体,他靠近我的耳朵:“拉尔,你的身体,成熟了很多。” “哈哈!”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因为我突然想起应桑对我说过的话。梨花水喷在乔比的脸上脖子上。乔比微笑着拿起我的袖子去擦。 “拉尔,你是甜的。”乔比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真好看。 除了这些,我和乔比,——我们走出梨花落的日子平淡无奇。要说一下的是,其间有个不大不小的插曲,——我看到了我的父亲。 在走过厚厚的梨花道之后,我们看到了雪地。 “冰川!”我欣喜地大叫一声,攥住了乔比的手。 我背着乔比往前走,他的身体沉重地压在我的背上。 乔比沉默地将脑袋埋在我的头发里。 我看到父亲尸体的时候,那已经被冻成了硬块。 我没有告诉乔比这一切。只是独自走到平加尔湖旁边,拨开雪层。这的确是我的父亲,他的手里是一截枯萎的树枝。 在最后的日子里,他以一个兽的姿态生存着。一切在他眼里失去了生命。 平加尔湖从来不会结冰,——我父亲曾经在铜体钵上骗了我。我将湖水撒在他的脸上身上。我想以我的方式,将他覆盖。 湖水很冷很刺骨。我吃力地将父亲拖到厚厚的雪层上,我把他掩埋起来的时候,手完全麻木了。 做完这些,我咽了下口水又对着自己的手呵了呵气,就走了。 让我万分开心的是,在我们走出雪地的那一天,乔比见到了光明。 “拉尔!”乔比兴奋地叫着,他在阳光中打量我。 我惊喜地站在雪水融化的地方看远处的房屋村落。我亲吻乔比的眼睛,我们就快到达一个新的地方啦! 终于,金属锹结束了碰撞。 应桑看了看我。我紧咬着嘴唇,蹲下去。 我的腿有些酸痛。这些日子,我走的路太多了。 我平静地躺在拐角处那个巨大的坑里面。脊梁下有点冷。 应桑带着一帮人向我身上撒梨花。她惊奇地发觉这么多日子来,我身体的曲线变化。应桑怨恨地瞪了我一眼,女人之间就喜欢互相嫉妒。那些梨花落在我身上,白色花瓣映衬着我白色的衣服,很漂亮。 合唱班的人注意力很集中地盯着指挥。 那边有几个人,他们按照我的身高目测着应该选多大的裹尸布。 鱼卵般粘在一起的人,个个探出脑袋来,七嘴八舌地建议着。有的说要七尺,有的干脆说,十尺吧。 等一下我被梨花完全覆盖,窒息了以后,他们就要把我拖起来,装到那块难看的黑布里。对于这个,我是一百个不情愿,那个黑口袋还不如我睡觉的袋子强呢。 不过我发不出声音,因为我的嘴巴已经被严严实实地盖住了。我想伸出手来,但手被盖得更严实啦。后来,就剩下眼睛还在外面了。有个拄着拐杖的女人,她在远处惊讶地看着我。 忽然,我有一股久违的冲动。我也想看看那个女人,还有应桑,以及我周围的一切。 正当我想多看几眼的时候,他们将更沉重的梨花瓣压在了我身上。 是的,我得承认这个让我万分丢脸的事实——我和乔比,我们终究没有走出梨花落。因为那天,雪地之后我们看到的村庄,那里飘着漫天飞舞的梨花。 那还是梨花落。 我们要被镇里抓起来啦。但乔比跑起来飞快,——谁也猜不到这个家伙一路上是我背着的。应桑他们来逮我们俩的时候,乔比就不见了。 就是在那一刻,我明白了,谁也不能走出梨花落。乔比当初决定带我出去的时候,他的眼睛看不见了。在他重新见到我的时候,我们又走回了这里。 而那时,一切都变了。 或许,梨花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道难解的咒语。 我的眼睛也被盖上了,我头发上大红色的发卡好像也掉了下来。我有点难受。不过庆幸的是,我耳朵还可以听到声音。有个家伙在唱那首让我引以为豪的“奶牛猫”,还是我教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