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野上的羊群》 《原野上的羊群》自序 一九八四年春天,大兴安岭的风开始显出温情时,我开始了的写作。那一年我二十岁,再有三个月即将从大兴安岭师专毕业。在此之前,我曾写过几篇胡编滥造的小说,它们无疑全部失败了。北极村是我的出生地,是中国最北的小村子。每年有多半的时间被积雪覆盖,我在那里度过了难忘的童年。我记得那里的房屋的格局、云霞四时的变化、菜园的景致和从村旁静静流过的黑龙江。记得姥爷、姥姥、小舅和二姨,记得终日守护着院子的一条名叫“傻子”的狗,记得一位生了痴呆儿的喜欢穿长裙子的苏联老太太……于是我在写时充满了怀想,完全没有感觉是在写小说,而是一发而不可收地如饥似渴地追忆那种短暂的梦幻般的童年生活。当我写完它时,对它充满了信心。毕业回到家乡当山村教师,我又对它做了局部修改,然后投给两家刊物,均被退回,说它太“散文化”。我自己对它几乎失去了信心。一九八五年,省作协在萧红故居呼兰县办了一期小说创作班,我去参加了一段时间,其间《人民文学》编辑朱伟来讲课,在他临离开呼兰的前两个小时,我忐忑不安地将交给他,让他给看看,这像不像小说?朱伟当时正在会议室休息,他说马上要走,他只能翻翻。我很失望地回到房间,想他也许连翻也不会翻一下。在他即将出发前,他找到我,未等我问他如何,朱伟说,这篇小说不错.为什么不早些寄给《人民文学》?朱伟带走了,发表在《人民文学》一九八六年第二期上。我一直认为它是我早期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所以放在此卷卷首。 《炉火依然》和《音乐与画册里的生活》是另一种风格的作品。写后一篇时我在哈尔滨已有一间自已的小屋,可以随心所欲地听音乐翻画册。这是我唯一一部涉及战争题材的作品。战争对于我来讲已是另一番生活了,我是在音乐和美丽的图画中捕捉战争的神经的。读者看到这个标题肯定想不到它是写战争的,这便是我对和平理解的胜利了。 《岸上的美奴》和是我新近发表的两部中篇,前者发表在《钟山》上,我更看重它。然而它的运气远远不及后者,被多家选刊转载,并且有不少读者来信说喜欢它。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最爱的往往夹带了浓浓的个人色彩,它很难与大片的读者达成和谐与沟通。但这样的作品仍然是值得我个人珍重的,因而毫不犹豫地在筛选中篇时图上了它。也许是因为它篇首的那句题记让我难以割舍吧——给温暖和爱意。 1996年 11 月 抉择 于伟将吉普车开到沙滩上,灰蒙蒙的江水像张旧照片一样出现了。 “快看,前面有条打鱼的船。”于伟说。 按照他所指的方向,果然有条船正单调地摇来,船上的两个男人都衣裳黯淡,仿佛年代久远的无声电影中的两个人。 “真像中的两个人。”我脱口而出。 “曹禹的那出戏?”于伟漫不经心地问。 “不,是一部美国片。”我心事茫茫地说,“主人公是一男一女,他们常常来到河边幽会。女人划着船,戴着宽檐的大草帽。”我絮絮叨叨地说着,“无声电影表现爱情最为恰当,而且,一定要是黑白片。” “古典主义情怀。”于伟无聊地按了一下喇叭。 那条船离我们近了一些。他们开始忙忙碌碌地起网。网同江水的颜色是一致的,灰白陈旧。没有闪闪发光的鱼鳞出现,他们的收获是虚空的。 “看来一条鱼也没打着。”我说。 “这种季节怎么会有鱼呢?”于伟说。 深秋了。杨树脱光了叶子,岸边的红毛柳也不再柔软鲜艳。虽然初雪还未来临,但从枯黄的落叶上的白霜以及灰蒙蒙的天色上,完全可以感觉到雪在胚胎中即将孕育成熟的气息。 那条小船载着空落落的网慢慢向回返了。划船的人在船尾东张西望着,而另一个人则缩在船头,怕冷的样子。那船离我们越来越远。 我和于伟再无话了。我们将目光转向岸的另一侧,那有一条残破的挖沙船,岸上支着一个帐篷,几个民工正在挖沙,他们也是衣裳黯淡。一阵风吹过来,我看见江面上有了起伏的波纹,仿佛整条江在发抖。我掀开车门,走向岸左侧的一片芦苇丛。风将我的头发吹得飘起来。我看见芦苇在风中低吟曼舞着,黑色的淤泥上仍然积着一汪汪汛期时残留下的污水。我不能深入到芦苇丛的腹地,只能隔着淤泥与它相望。 八方台镇的轮廓就在这芦苇背后单调地呈现着。这是一个即将让我对它做出决定的镇子。 我走回车里,搓着冻得发红的手。 于伟侧身朝向我,说:“想好了?” 我说:“走。” 于伟发动引擎,车胎陷在沙地上,他加大马力,一股股细沙从车轮下被卷起来,将车窗玻璃打得刷刷地响。吉普车颠了几下,像个自恃清高的老爷子一样哼哼哈哈地驶出沙滩。我们沿着那条坚硬的黑土路朝前走。于伟将车开得极慢,我能看见路上已风干了的牛屎饼和马粪蛋,以及一些苍黄的枯枝败草。天色渐晚,冷了一天的太阳在沉沦前竟意外地蓄积了一股能量,它的颜色开始转红。 “哪个方向?”于伟轻声问。 前方的路开始出现岔头,宽阔的是通向回城的路,而那条坎坷不平的窄窄的土路则是通往八方台镇的。 我指了指那条宽阔的路。 于伟将车停下来,但是并未熄火,因而我能感觉到车在微微颤抖着,仿佛一个人在发怒。 “为什么?”于伟有一些不耐烦地说,“已经多少次了,你总是临阵脱逃。你究竟怕什么?如果今天我们不去,那孩子就永远不会是我们的了。”- “他本来也不是我们的孩子!”我激烈反驳着,“我受够了。咱们离婚吧,这是最好的结局,对你我双方都有好处,我们彼此也就……” “又是老话!又是说这些没用的!”于伟气急地按了一下喇叭,惊飞了不远处枯树上的一只乌鸦。。 “孩子可以不要——”于伟的声音软了下来,“可是婚是不能离的。” “可是你渴望有一个孩子,你已经四十岁了。”我终于控制不住地痛哭失声, “我无能为力,而且,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怎么给一个陌生的孩子当母亲!” “好了——”于伟微微叹了口气,“别哭了,我不会再提这件事了。”他伸出手揉了揉我的头发说,“我知道,你要是有能力,你会情愿给我生一大堆孩子,像羊群一样。” “可是没有孩子怎么办?”我说。 “不也一样过嘛。”于伟努力笑了一下,“而且比别的夫妻更加如胶似漆。” 他试图调解一下气氛,“星期日还能一起开车出来兜兜风,挺不错的。” “其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很简单。”我止住哭泣,“你只需再找一个女人。” “又来了,我说过多少次了,你是我妻子,这一点一生都不会改变。”于伟轻声说,“情话都让人说滥了,老夫老妻的了,我就不必再表白了吧?” “你本来也没什么可表白的。”我嘟吹一句。 “女人真是要命,最喜欢听无聊的话。”于伟微微叹了口气,“我说完一句话,你可不许再旧话重提了,而且,别再流泪了,你知道我拿你的眼泪没办法。” 于伟下了车,在风中站了一刻。他的茂盛的头发被吹得蓬蓬勃勃的,使我联想到冬季里旺盛的炉火。他再次回到车里时用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好了,我们回城。”他压低噪音补充一句,“我永远舍不得休你。” 吉普车晃了一下,从一条沟坎跃上通往城里的宽阔的道路。我望了一眼八方台镇,落日已变为猩红色,它正如火如条地沉沦。八方台镇的房屋看起来影影绰绰的。我只觉得心底一股浓浓的渴望终于冲出心扉,我急忙说:“于伟,快停车!” 于伟踩了刹车:“怎么?” “去八方台镇。”我说,“我想要那个孩子。” 于伟吃惊地看着我,他怔了半晌才说:“别勉强自己接受不喜欢的东西。” “不是东西!”我激烈反驳,“是我们的孩子!” “你可别后悔,再想一想。”于伟说,“我最不愿意看到你难过。”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轮辉煌的落日说:“快去那个镇子,我听见那孩子在呼唤我。” 的确,我听见了落日燃烧的声音,那是一种生命在行走的声音,一种生命在呼唤的声音。 三个人 八方台镇迷宫样的格局使我们备受周折。车子绕来绕去,总是见到一样的房屋,一样的小庭院,一样的猪舍和鸡架。甚至缩着头走在篱笆外土路上的人也都是同一种表情。我们不得不停下车询问一个老人:王吉成家该怎么走?那老人穿件单薄的黑夹袄,双手抄在祆袖,瘦削的脸,紫嘴唇,说话时有点哆哆嗦嗦的。他努了一下嘴,指着车停着的地方说,那就是。我们谢他的时候,他的眼睛忽然掠过一丝悲哀的表情。 我和于伟面面相觑,我们吃惊得说不出话来。我们并不知道王吉成家的确切位置,可我们的车就停在那里。于伟拉了一下我的手,鼓励我走进那个庭院。 我最先看到了房前窗下的一小块花圃。经霜后的波斯菊和罂粟花的枝蔓颓然地纠缠在一起,有两只秃头的鸡在土里扒来扒去。沿着花圃的墙壁向上看,可以望见形形色色的菜籽一把把地垂吊着。如果说这古旧的房屋很像一个沉默而神秘的印第安人的话,那么这些在晚风中微微摇曳的菜籽就是印第安人身上斜插的羽毛了。苍黄的沙地上不仅有鸡屎,还有狗遗下的粪便,不过没有听到狗吠,想必它此刻失职于主人,不知去哪里撒欢了。门的左右两侧堆着一些杂草、脏水桶、铁锹、废纸箱等东西,而门媚上则插着艾蒿和被风吹雨淋后泛出纸钱颜色的葫芦,那是端午节留给这家的永久纪念了。 于伟拉开了门。我紧紧握着他的手,我心跳加快,手心出汗,仿佛做贼一般。天色已经很晚了,可屋里仍没开灯,一股难闻的气味扑面而来。我在黯淡的光线中看见了灶台和几样餐具,土墙上挂着笊篱和竹帘,这些东西看上去给人一种出土文物的感觉,宁静而庄重。 于伟和我通过灶房走向里屋。于伟站在门前问了一声:“王吉成在家吗?”他的声音微微颤抖,想必他同我一样有些紧张。 屋里没人搭腔。但是门却突然被推开了,一个五六岁左右的女孩子噘着小嘴气冲冲地望着我们。我们知道这是王吉成的长女了。她眼泪汪汪地望着我们,不情愿地闪开了道。 一个高个子中年女人从土炕上趿着鞋下来召唤我们。她眼圈红肿,头发却很利索,像是刚刚梳过,说话时鼻音很重,想必她已经哭了一刻了。 油漆脱落的矮柜上放着两个油腻腻的玻璃杯,她端起暖水瓶为我们倒水,我看着她姣好的背影。她边倒水边说:“以为你们不来了。” “路上有点事耽误了。”于伟结结巴巴地解释。 “刚才我听见了车在响,我就知道你们来了。”中年女人倒完水,回转身递给我们。水是烫的,可她看我们的目光却是寒冷的。 我们将水杯放到窗台上,不约而同走上前打量炕梢躺着的那个孩子。他盖着薄薄的磨出了洞的线毯,香甜地睡着。于伟用手掌轻轻地持了一下他的头发,充满慈爱地看着他,然后又轻轻用手指抚了抚他的鼻尖和嘴唇。于伟的这种温存举动使我的眼泪汹涌而出,他是太需要一个孩子了。 “这孩子觉很轻,如果你们再碰他的耳朵,他就会醒的,他的耳朵可灵呢。” 中年女人微微叹了口气,“他睡了二十多分钟了,再有一会就该醒了,他的觉不长。” 那个小女孩将窗台上的那两杯热水倒进花盆里,中年女人见状气急地扯过她,拍打着她的背喝斥道:“这么不懂礼貌,客人还没喝呢,花秧也得给你烫死了,还不快出去玩!” 那女孩子并不反抗,也不哭,她在挨打时恨恨地看着我们,一言不发。 中年女人气咻咻地拉亮了电灯,昏暗的光线下熟睡的婴儿露出了微微的笑靥,也许他正做着甜美的梦。他的嘴不大,小巧的鼻子,眉毛弯弯,眼睑微微凹陷,肤色白净,是个很漂亮的孩子。 中年女人说:“说心里话,我真舍不得放他——”她抽噎了一下,“可是你瞧,老大——”她指了指那个充满反抗情绪的小女孩说,“已经六虚岁了,老二是个男孩,四岁了,现在跟他爸爸出去了。拉扯这三个孩子真不容易,还有这老三是超生,在外名声不好听,听说你们很想要个孩子,送给你们去养敢情是个好事,我们也算做了亲家。” “王吉成不在家,你能做主吗?”于伟问。 “他受不了眼见自己的孩子让人给抱走,所以才早早就领着老二走了。走了一天了,午饭都没回来吃。” “这孩子现在能吃些什么?”我小心翼翼地问。 “他七个月了,主要是吃我的奶。”女人有些愁眉苦脸地说,“你也知道咱农村人坐月子也吃不上个啥,几顿小米粥和几个鸡蛋就算好的了,所以奶水也不旺。” 她看了看于伟说,“你们经济条件好,可以给他喝奶粉,再少喂一点鸡蛋黄。等到一周岁后,就可以喝些粥了。”说完,又心神不定地盯着我,问,“你肯定不会再要孩子了吗?” “我不能生育。”我有些难堪地说,“否则也不会——” “有的毛病是能治的。”女人咄咄逼人地问,“你的病是不能治的?” 我点点头。于伟爱抚地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这孩子生在三月初八,晚上六点多钟。”女人开始介绍孩子的习性,“他不喜欢睡热炕,穿衣服也别给穿太厚了。他怕惊,胆有点小,不过小孩子都会这样的。你们看他头发长得不太好,以后可以常常给他剃剃头,好发发头发,最好阴历二月二的那天剃,那是剃龙头的日子。他喜欢吮手指头,你们别担心,他一岁以后就会好。”女人最后拿出一沓钱说:“这是吉成做手艺换来的六百六十元,取个六六大顺的意思,算是托你们抚养的一点零花,不好意思。” “这怎么?该我们给你——”于伟迟疑着。 女人不容分说:“那成什么体统啦,拿着。” “王吉成平常在家干些什么?”于伟问。 “孩子他爸手艺不错,干个木匠活还没问题。原先收成好时,冬天还能到要结婚的人家打打箱子、柜子、桌子和椅子。” 我说:“你放心,我们会好好待这个孩子,将来让他受良好的教育。” “你们也尽管放宽心。”女人说,“只要孩子给了你们,我们就不会进城去看他的。”女人的声音开始发颤,“只求你们把他当亲生的孩子对待,别让他受委屈。” “我们保证。”于伟说。 于伟看着那个始终沉默着的眼泪汪汪的小女孩,她穿着件蓝底碎花布袄,梳着两根羊角辫,头发又黄又稀,尖尖的下巴,一双极其宁静的大眼睛。 于伟掏出五百元钱递给那个小女孩:“这是叔叔送你的,等你将来上学当学费用。”又转身对那女人说,“以后家里有什么难处,只管跟我们说,还有老大、老二的学费,我们包了。” 那女孩子却朝后退了一步,然后缩在墙角,将双手背到身后,呆呆地看着。她突然“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我要小弟弟,我要小弟弟!” 她如火山爆发般的哭诉将熟睡的婴儿给吵醒了。炕上的孩子一骨碌爬起来,也跟着哭了起来。女人忙着去抱炕上的孩子。我们都起身去看那个孩子。他撇着小嘴哭个不休,他那圆溜溜漆黑的透出聪颖之光的大眼睛湿漉漉的。当他发现我和于伟后,他不哭了,而是紧紧偎在女人怀里怯怯地看着我们。 “他有些认生,今天晚上可能你们要遭些罪。”女人说,“不过三四天以后就会好的。”女人俯身亲了亲孩子的脑门,“你们亲他时不要亲腮帮子,那样小孩容易流口水。” 我们点头称是。 “让我再喂他一遍奶吧。”女人说,“让他吃饱了再走。”女人解开上衣的钮扣,于伟连忙走开去哄那个抹着眼泪的小女孩。一只松弛的乳房耷拉下来,乳头不是草莓色,而是深褐色,孩子一口叼住奶头,很香甜地吮吸起来。屋里一片寂静,只看见灯下的女人用力挤着奶,她恨不能将所有的乳汁都喂给他,孩子无忧无虑地鼓着腮帮边吃边望着他的妈妈。吮奶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亲切。我几乎没有勇气从这个女人的怀中抱走这个孩子了。喂过奶,女人又亲了亲他的脑门,然后将他放到炕上用线毯包好,颤抖着递给我。我紧张得几乎窒息,喘着粗气接过这个孩子。孩子一被我抱起便呜呜哭了起来,他挣扎着,想伸出小手去抓他的妈妈,女人泪流满面地说:“你们快走吧。” 我和于伟连忙朝屋外走去。走到门口时,那小女孩上来抱住我的一条腿不放,并且用牙齿来咬我的腿,幸而我穿着毛裤,没有感觉到强烈的疼痛。女人上前一把扯走女孩子,我们走出门后听到屋里传来哀恸的哭声。 我们连忙上车,于伟发动着了车,孩子一直哭个不休,我忙得满头大汗,不知所措,也跟着哭了起来。 那轮血红的夕阳已经沉落了。暮色浓浓地笼罩着八方台镇,于伟打开车灯,我们朝镇外走去。一路上我们没有碰到行人。出了镇子后,前方的道路宽阔起来,起伏的原野一望无际地袒露在我面前。那孩子渐渐止住了哭声,惊奇地看着前方的道路。我的心慢慢平静下来,也不再流泪了,于伟侧头微笑着看了我一眼,然后说: “我们的孩子真不错。” “他是你爸爸。”我对孩子说。 于伟目视着前方,将车开得飞快,大概是希望早点离开八方台镇吧。我将孩子的双手从线毯里拿出来,然后掏出一只笔让他玩。孩子攥着笔,快活地把玩着。我的心底忽然漫过一股暖流,我们终于有了孩子了。我们的家从此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人了。 我们一家三口在原野上飞驰。 八方台镇不见了。 芦苇的世界 孩子到家的当夜我和于伟彻夜未眠。小家伙哭了半宿,最后哭倦了,吃了半瓶奶,才睡下了。我和于伟关掉灯躺在床上商量该给孩子请个什么样的保姆,我倾向于请个年轻的小保姆,手脚麻利,会逗孩子玩,关键要会说普通话;而于伟则倾向于请一个身体好而年长的妇女,因为她们带过孩子,有经验和耐心。最后是于伟的提议占了上风。商量完给孩子请保姆的事,是下半夜了,我们又商量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于伟说孩子不兴随他姓,可随我姓白。我便脱口而出就叫他白芦苇吧,小名也叫芦苇。于伟说,芦苇就芦苇,挺浪漫的一个名字,只是希望我儿子长大了不是个情种。我们又说了一些如何给孩子上户口,如何为他添置童车、玩具、衣服等等事情。说得东方即将泛白,我们都困得支持不住了,于伟拥住我悄声在耳畔说: “看来假日的节目必须取消了,我看你很累了。” “你自己不也一样力不从心了吗?”我调侃他一句,他嘿嘿笑着默认了。才睡没有多久,我们便被孩子的哭声吵醒了,小家伙将毯子蹬飞了,光着屁股哭得红头涨脸。我手忙脚乱地将他抱在怀里,于伟拍了拍孩子睡过的小褥子,愁眉苦脸地说,全尿透了。 这个刚刚有了名字的芦苇任我如何哄他都不止住哭声,于伟急得抓耳挠腮地为他扮鬼脸。以往我生气时于伟就这样哄我,几乎是次次奏效。可芦苇却不吃这一套,他越看他扮鬼脸越是哭,于伟只能拉长着脸把柜子上能吸引小孩子的东西一样样地都拿来,他对它们也不理不睬,直到一个心形小闹钟出现了,芦苇才抽抽噎噎伸出了手,并且不哭了。我们连忙给他换上干爽的褥子,又忙为他冲了一瓶奶。玩过闹钟,又喝过奶,他便安静地睡了,我们这才松了口气。天已经亮了,我煎了两个荷包蛋,切了几片面包,又煮了两杯牛奶,我们面对早餐都有些无精打采,于伟的眼圈还布有血丝。我有些沮丧地想,我们是否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别担心,过几天就会好的。”于伟安慰我,“相互要有个熟悉过程。” “的确,”我有些赌气地说,“我小时候抱小狗崽回家,狗崽还接连叫好几天呢。” 于伟努了一下嘴,忍不住笑了:“瞧瞧你,真是——” 我也笑了:“嗨,抓紧请个保姆来。” 于伟说:“最好是我们和芦苇先熟悉一段,我们是他的父母嘛。如果保姆一到,他反把保姆当成主人,我们倒在其次了,明白我的意思吗?” “当然。”我说,“不过物色到一个好保姆也要一段时间。” 以往于伟上班后,家中只我一人,我便可以安安静静地坐在画室里画画。画倦了,便听听音乐、翻翻书、喝喝茶。现在则不一样了,我刚刚打扫完房间,还没来得及洗手,芦苇又醒了。他是哭着醒来的。我连忙上前抱起他,左摇右晃地哄他,给他唱童谣,然而这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芦苇在我怀中扭来扭去,我不知道该怎样对付他。他为什么哭?要奶、玩具还是要拉屎?我正迷惑不解时,他突然止了哭声,端起肩膀圆睁双目,打了个激灵,一副极庄严的表情。正在我蹊跷不已时,我托着他屁股的手感觉到被一团柔软而热乎乎的东西溢满了,一股臭气随之弥漫开来。那一时刻我慌乱极了,竟不知该如何为他把屎,脑袋木木地反应不过来。最后错误已经无可挽回,他拉完了屎,而我的手掌则如同涂了厚厚的金黄色颜料。我先用手纸草草地擦了一遍手,然后又擦他的屁股,接着烧水为他洗澡。当我将他赤条条地放入澡盆中时,他竟然咯咯地冲我乐了。这是儿子第一次冲我笑。 一周过去了,芦苇已经安静下来,夜里不再哭闹了。于伟将儿童商场有趣的玩具买回了一大堆,他有了他应有的一切。他知道与我亲近了,我伸手抱他的时候,他也会张开小手来迎接我。他开始在吃饱喝足之后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并且不厌其烦地玩着玩具。一个午后的日子,他吃饱了奶在童车里爬来爬去,他穿着一套天蓝色的毛线裤,每每他在抬头的一瞬看见了我,就会甜甜地会心会意地冲我一笑。我突然灵感勃发,连忙支好画架,就坐在他的童车旁画了一幅《午后童车上的芦苇》。我在用光上极其小心,那光不浓也不淡,泛着晨曦中泉水的那种光泽。芦苇几次好奇地爬到童车旁,用手把着栏杆,看着我作画。我冲他笑的时候,他就备受鼓舞地用手掌拍得栏杆啪啪响。 晚上于伟回来后先是去抱孩子,他抱着芦苇来到窗前,指点着汽车、行人、广告牌给他看,芦苇哇哇叫着,仿佛听懂了似的。就在于伟转身的一瞬,他发现了我放在角落里的那幅《午后童车上的芦苇》,他“呀——”地叫了一声:“这幅画简直太棒了!” 我从厨房探出头得意洋洋地说:“那当然。” “一幅充满温暖的画。”于伟说,“不像你前一段的作品,阴冷恐怖,我看到的除了萧条的景色就是变形夸张的人。没有了大片的浅灰和深褐色,画面这么柔和、明朗,这蓝色用得恰到好处,还有光,真是好极了。” “感谢芦苇。”我说。 “感谢我们的儿子。”于伟使劲亲了一下孩子的脑门。 半月之后,芦苇已与我们相处得亲密无间的时候,保姆到了。那是个五十七岁的女人,面色白皙,目光沉静,彬彬有礼,是大学的退休老师。她姓林,我唤她林阿姨。开始的几天我对她抱有担心,怕她不能吃苦,不肯给孩子擦屎把尿。然而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她不惟能吃苦,而且干净利落,从不多言多语,芦苇非常喜欢找她。闲谈中我得知她的老伴去世了,唯一的女儿又远在美国。她整天一个人呆在家里憋得慌,所以就出来找点事情做。 “怎么会想到当保姆?”我直言不讳地问。 “我听说这孩子的家长是白絮飞。”她坦诚地说,“前年我看过你的个人画展,有一幅画叫做《地上的流泉》,给我印象极深。” “你喜欢画?”我颇为吃惊。 “我已故的老伴和我都喜欢画。”她说,“他闲暇时喜欢画水墨画,无非是些竹子、葫芦、牡丹、菊花、马、兰草之类的东西。”她说到往昔时眼神泛出一股格外柔和的光芒,“不过我对水墨画兴趣不大,我喜欢油画。” “那你自己画过吗?”我追问道。 她笑了笑,轻轻将偎在她怀中睡着的芦苇放入童车,然后说:“画过几张,不过不得要领,你知道我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第一次面对颜料时竟不知该如何下手。” “可你还是画过了!”我惊奇而兴奋地说,“什么时候你回家取几幅你的作品让我来看看。” “其实我把它们带来了。”她有些拘谨地说,“没敢拿出来让你看。” 天色已近黄昏,屋子里响着芦苇入睡时微微的鼾声。我坐在画室里等待她把画拿来,那种忐忑不安的心情与去八方台镇接芦苇一样。时光一分一秒地过去,因为热切期待我觉得每分每秒都发出一种金属般悦耳的回响。她终于将她的画惴惴地拿进画室,她说话时声音有些紧张:“就四幅画,要是看完第一幅你失望的话,其余的就不要看了。” 我坐在窗前的藤椅里,她则站在门前一米左右的地方,我们之间相距五六米,我吩咐她再稍稍走近一些,俨然以一个鉴赏家的口吻。她顺从地向我靠近些,当我觉得跃过窗口的夕照给她的脸打上了一层极为柔和的色调时,我小心翼翼却急切地说:“刚好,快拿出画!” 她俯身将画放到地上,然后拈起最上面的一张,两手捏着边角轻轻展示给我。为了不使画颤动,她敛声屏气凝神不动,仿佛一尊雕塑。 我惊呆了:一个金黄色的舞女在我眼前飞快地旋转着。我看不到她的眼神,她的头颅小小的,双臂张开,漫长而沉重的裙裾几乎占据了整个画面。从她微微歪着的头颅和呈火焰状的裙子上面,能感觉到她正舞在生命的最高潮时期。她热烈、孤傲又有些阴郁。 我急忙说:“拿第二幅。” 还是那个金黄色的舞女,她站在酒吧的柜台前拈着一个酒杯轻轻啜着。扎着领结的年少的服务员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背景有一些星星点点的紫罗兰花。 第三幅的舞女面色苍白地坐在拱形门前疲惫地看着自己的双手。那双金黄色的手纤细柔软,背景有一个端盘子的侍者和一个大腹便便的吸烟者。 第四幅的舞女高高地坐在酒吧台前,一只脚微微跷起,露出了一部分乳白的短裤。她放浪形骸,笑得惊天动地,牙齿暴露无遗,有两个矮瘦的男人在笑着撩她的裙子。画面左上方是一盏桔黄色的灯。 我微微闭上了眼睛,我有些怕见到这个把金黄色发挥得淋漓尽致的女人。她的心灵深处该有何等的痛苦和激情才能把画作到燃烧般的地步。的确,她不大懂得绘画技巧,但她的色彩感却是如此强烈。一个不苟言笑的人竟会把最灿烂而危险的金黄色驾驭得如此纯熟自如,真令人难以置信。我们互相望着,许久都没有说话。最后她开始俯身将这些画拢在一起,我突然问:“这舞女是中国人,而背景中的人却都是外国人,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中国姑娘在外国当舞女的故事。”她平淡地说。 “这舞女真是迷人,你认识她?” “她是我女儿。”她平静地说,“她从小就不安分,很喜欢跳舞,喜欢香烟和烈酒,喜欢找男人。她简直就不像我生的孩子,当时我和她爸爸都为她感到难过。” “她怎么出的国?”我问。 “她不喜欢上学,高中都没上就跟着几个生意人到广东跑买卖去了。后来因为卖淫被公安机关收审。一年后她出狱遇见一个美国商人,他把她带到美国,开始时过了一段好日子,后来她被抛弃了,就去酒吧当舞女。” “你没去美国看过她?” “从来没有。”她说,“我也不想见到她。她爸爸死的时候没有合上眼睛,我知道他仍在惦记这个不争气的女儿。” “可从你的画中我感觉到的是你对她浓浓的爱。” “那是因为她快死了。”林阿姨凄凉地说,“她写来了一封长长的信,并且寄来了十几张当舞女的照片。她总是穿着一条金黄色的长裙子,我的女儿——”她终于抽噎起来,“她是那么迷恋金黄色……” “她得了什么病?” “爱滋病。”她说,“她在信中竟然还说这是上帝赐赠她的最幸福的死法。她称爱滋病是人类最美丽的病。” “她的确与众不同。”我说,“可惜我无缘结识她了。” “她就是个动物,是狗、是猪、是狐狸。”林阿姨说,“可我总忘不掉她,我便拿起了画笔。我希望在画她的时候能忘却她,可不知道怎么的,我越画她就越想念她。” 我正不知该如何劝慰她,芦苇醒来的哭声把我们从一种感伤的情境中拉回现实。我和她同时跑向芦苇。芦苇见了我委屈地扑过来,用柔嫩的小手抓我的脸,我的眼前突然闪现出芦苇的亲姐姐抱住我的腿不让她弟弟离开家的情景,一股辛酸感使我更紧地抱住了芦苇。 “我想我忘不掉我的女儿,完全是因为她身上流着我的血。”林阿姨一边给芦苇冲奶粉一边说,“尽管她不承认是我的女儿,可她是我生的。血缘关系简直无可替代,哪怕它隐含着罪恶。” 她的话无意当中深深刺痛了我的心。 于伟整天忙于公司的事,但只要是有了假日,他便整天和芦苇呆在一起。他抱着芦苇那副亲昵的样子使我的心底常常泛起一股悲哀,人是如此不可抗拒地需要一个后代。于伟常常把孩子放到地毯上,和他一起爬来爬去。孩子由于兴奋而急促地笑个不停,嘴角流出口水。我们不再拥有星期日开车去农村兜风的那种日子了。 芦苇开始长了两颗雪亮的白牙,他能吃鸡蛋黄了,而且渐渐在爬的过程中努力向墙靠近,倚着墙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试图能走出一两步。可他总是刚迈出一步便又扑倒在地。这时候冬天已经来临,气温下降,林阿姨为芦苇做了棉祆、棉裤、棉肚兜,还做了一双十分好看的虎头鞋。逢到周日她便回家打扫一下无人居住的房屋,取来一些适用的东西,她还抽空看了两本我推荐给她的书。久而久之,我们一家三口都喜欢上了她。 然而不愉快还是微妙地降临了。 快到圣诞节的时候,接连降了几场大雪,街上一片白茫茫的。我坐在窗前画雪后的城市。这时林阿姨抱着芦苇朝我走来,问我这孩子从一生下来就怕惊么。我问怎么了。林阿姨说:“我不小心将一盒录音带碰到地上,声音算不上很响,可孩子却吓白了脸。” 我极其脆弱地说:“的确,他从小就怕惊,胆很小。” “你怀他时大概水果吃得太多了。”林阿姨说,“要是多吃点肉恐怕他会更结实一些。”林阿姨笑着打趣道,“我也不懂这些,全是听人胡说的。不过肉吃多了生他就困难了。” 我只能顺水推舟:“肉和水果都没少吃。” “你和于伟年纪都不小了,这么晚才要孩子,全是为了事业吧?” 我真不明白她那天为何如此饶舌,如此刨根问底。为了表达我的不满,我说: “林阿姨,以后我作画时最好不要来打扰。” 她愣怔了一下,脸色发灰了,她一边道歉一边抱着芦苇退出画室。我的眼前又出现了她的那几幅关于女儿的油画作品,那种洋溢着难以割舍的亲情的作品,我便觉得自己过分了,便主动找她说话。 “我推荐你看吧。” “是什么?”她问。 “写克鲁斯·劳特雷克的。他是法国的一位著名画家,下肢畸形,是个侏儒。他生前常常去红磨坊,就是酒吧场所,那里有妓女和舞女。他把舞女简直画绝了。” 我补充道,“他的红色用得极其得体。” “妓院就该是这种颜色。”她笑笑。 我们之间的短暂隔阂就此消解了。 然而第二次不快竟像流感一样很快袭来。 圣诞节的那天。于伟提前下班回家。他为我、芦苇和林阿姨都带来了礼物。我们不像西方那样有火鸡可吃,就以烧鸡代替。芦苇见我们吃肉也伸出手来要,我怕他消化不良就加以制止。可林阿姨还是撕了一条肉递给他,芦苇将肉吞掉了。因为过节,我不想破坏气氛,便没有说什么。可到了临睡的时候,她又突然向我要芦苇婴儿时的照片:“我想看看他一个月和百天的样子。” 我触电一般立在那里。于伟连忙上前解释道:“这孩子还没有拍过照片,实是因为工作太忙了,顾不上。” “你们对孩子也太不经心了。”她半是责备半是遗憾地说,“我真想看看他几个月前的样子。” “过几天是新年了,我一定多给他拍些照片。”于伟笑着应付。 我和于伟垂头丧气地走进卧室。我气急地说要把林阿姨辞了,她太关心保姆以外的事了,而且她有意无意干扰我作画的心态,她还自作主张给芦苇吃鸡肉。于伟则认为我太狭隘,他认为孩子不必太娇气,而且林阿姨要照片看也没什么过错,她并不知道芦苇不是我们亲生的。 “要么就告诉她这个事实。”于伟说。 “不——永远不——” “你不能生养这并不是你的错。”于伟轻声说,“这不是什么缺陷,把事情说清了,你会很轻松的。” “芦苇破坏了我们的生活。”我哭了,“我们很少有单独的时间能在一起了。” “我——”于伟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真该死啊,我怎么……下个周日吧,我们仍然开车到乡下去。” “孩子呢?” “有林阿姨照看呢。”于伟说。 “不过我们不去八方台镇了。”我说。 “这也是我的想法。”于伟关掉床头灯,在我耳畔悄悄说,“圣诞老人告诉我,男人要在今夜把他身上最珍贵的礼物献给他所爱的女人。” “圣诞老人也告诉我,女人不要在这个夜晚轻易接受男人赐赠的任何礼物。” 我在他温暖的怀中接受他的爱抚,窗棂籁籁作响,寒风为我们那如火的激情而突然改变了性质:它宛如春风那柔曼的触角。 神秘的老羊倌 我和于伟坚持周日到农村去休闲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他所承包的公司刚好有一台能吃苦耐劳的吉普车。季节好的时候我常常带上作画的东西,我们还带上面包、香肠和啤酒。我们都喜欢大自然,几乎每次都是等到日头落了,原野上暮色浓浓的时分才返城。 这个礼拜天我们很早就醒了。听得见林阿姨在房内和芦苇说着话。他们总是比我们醒得早。 林阿姨在嗔怪芦苇:“你这个小坏东西,昨晚谁又尿湿了褥子?” 芦苇咿呀地应着,嘴巴还不时噗噗地弄出响声,这是因为他在长牙,牙床发痒的缘故。林阿姨说:“噢,你认错了,是个好孩子。来给姥姥挠一个——”芦苇已经学会用手象征性地挠东西了,大概芦苇很快灵敏地做出了反应,我听见林阿姨兴奋地赞叹道:“好挠,好挠。”接着便是芦苇咯咯的笑声和随之而起的“哇哇”的叫声。 我和于伟起床后和孩子亲近了一番,然后关照好林阿姨就去郊县的农村了。吉普车一出了城,路上车辆就稀少了,偶而遇见的过路人也全都在寒风中缩着头。于伟减慢了车速,他侧身问我:“咱们去哪?” 离城里比较近的除了八方台镇就是鱼塔镇了。八方台镇与鱼塔镇相距近二十公里,两个镇子都临江,也都是穷镇子。不过这两个镇子名气都不小。据说鱼塔镇的男人没有一个不好赌的,这点很快就在车经过鱼塔镇的一瞬间得到了证实。 没有一座像样的房屋,泥坯土房大都东倒西歪,窗户上蒙着塑料布。每家的院子前甚至连栅栏都没有,更看不到生动活跃的人,仿佛这个镇子已经消亡了。我们慢慢地穿过小镇,后来总算在一个厕所旁看到了一头身上裹满白霜的牛,然后又在镇西头的一家看到了一群羊。那群羊正在争先恐后地抢吃着什么东西,羊圈一阵骚动。 “总算有点生机了。”于伟停下来。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那群跃动的羊。它们是山羊品种,白色,只不过由于脏和气候的原因,那白色已经不那么明朗了。 “这里的人为什么不家家都养羊呢?”我说,“这附近有草场,而且羊肉价钱不薄。” “也许很多人家连买羊的本钱都没有。”于伟说。 我戏谑道:“看来这家人是鱼塔镇的地主了。你看他家的房子是用红砖砌的,门框上还刷了蓝漆。” “我估计这家的男人品德好。”于伟说,“肯定不赌。否则,这些羊早会被债主一只只地给牵走了。” “我跟你的判断恰好相反。”我说,“这家的主人也许是个大赌棍,他从来不输,赌术高明,于是就把邻镇子的羊都赢来了。” “嗬----”于伟嘬嘴说,“倒是真有这种可能性。” 我们正猜测着,涂着显眼蓝漆的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位约摸七十多岁的老人。他又矮又瘦,穿着破破烂烂,一绺稀疏的花白胡子,戴顶黑毡帽,酒糟鼻子,小眼睛,看人时直勾勾的。于伟摇下玻璃窗,打算和他说几句话。 老汉先是走到羊圈前,冲着羊“呸”了一口,骂道:“一块豆饼就内讧了,还是兄弟呢!” 老汉的话使我暗笑起来。骂过羊,他就慢吞吞地朝我们的车走来。于伟热情地说:“大爷,您家可真富啊,有这么一大群羊!” 老汉看了于伟一眼.并不搭腔,而是绕到车尾去了。他去车尾干什么?我小声嬉笑着说:“他的神经可能有问题。” “不至于,他只是有些怪癖。”于伟说,“你有时候就这样。” 我从车窗探出头,发现他正趴在地上看车尾上的车牌。 “我没说错,他神经真有毛病,他趴在地上看车牌。”于伟打开车门下了车,我听见他说:“大爷,您在看什么?” “唔——唔——”他大概是爬了起来,他的手弄上了土,他边拍打着手边说: “我当小羊倌时学过几个数字,我看看我还能认出认不出。” “还能认出吗?”于伟笑着问。 “脑筋不好使了。”老汉搓着手说,“认不全了。” 我也跟着下了车,我微微笑着看着他。 老汉说:“你们打城里来?” 我们齐声说:‘堤的,到这来玩。” “你们进家坐坐吧。”老汉忽然变得热情起来,“进去喝口水,我孙子、孙媳妇和重孙子都在屋里。孙媳妇还刚刚炒了瓜子。” 我们当然愿意进屋去看看。老汉家的屋子也宽敞,一进去,感到窗明几净,一切都井井有条的。一个三岁左右的男孩子扶着门框笑嘻嘻地看着我们。老汉的孙子正在用细铁丝编鸟笼子,而他的孙媳妇则是一个十分丰腴的女人,齐耳短发,短鼻头,宽额头,厚嘴唇,左嘴角有颗痣,不太漂亮,但是一脸福相。她端来了新炒的瓜子。 “您老好福气。”于伟说,“都有重孙子了。” 老汉吐口痰说:“我们那时不像你们,十来岁就娶了媳妇,孩子就来得早。我十七岁就当爹了。” “您和孙子住在一起,您儿子呢?”我问。 “儿子?”老汉的眼里迸出一股悲伤的光芒,他叹息着说,“早见阎王爷去了。爱赌又输不起,投江死了他妈十几年了。” “对不起。”我连忙说,“真不该惹您伤心。” “不伤心了。”老汉摆摆手说,“十家赌十家败,他死了也干净。我这孙子务正业,人家是小学毕业生呢。”老汉喜滋滋地说,“你在鱼塔镇走一圈,就我们家还养点活物。我们家有群羊,还有头牛呢。” 我想起了那头在厕所旁的牛,看来老汉说的就是它了。 “我们夏天种地也种得比别人家好。”老汉说。 “秋季时俺爷爷还能打猎呢。”孙媳妇笑着插话。 “日子就是这么回事。”老汉精辟地总结道,“你跟它好好过,它就跟你好好过;你糟踏它,它也糟踏你。” “俺爷爷净说大道理。”那个同老汉一样精瘦的孙子端来两杯水,并且指着那盘瓜子说,“自己家园子种的,香得很,快嗑吧。”说完,他就出门了。 我抓着一把瓜子边嗑边来到窗前,老汉的孙子走到羊圈前,撒了一捧干草,然后走到吉普车前绕着走了一圈,最后他还停在车首对着车牌念念有词的。我想小学毕业的他肯定能认全数字了。 老汉开始给我们讲鱼塔镇的往昔。过去这里的人以打鱼和种地为生,日子过得很富庶。纯粹是因为过富了,镇里没什么好玩的,冬天闲下来又没活于,于是男人们开始聚在一起打牌。先是小打小闹地玩,后来就大把大把地赌了,以后鱼塔镇就因为赌越来越穷了。人们好逸恶劳,男人们还喜欢抽烟,几乎个个都好吃懒做了。因为这个镇子好赌,外村手高的人就闻讯而来,将鱼塔镇人家那值点钱的东西都给赢走了。 老汉卷起一支旱烟,眯缝着眼睛说:“唉哟,让人拿走东西时那个惨呀,孩子叫老婆哭,原来差不离家家养狗,现在你进这镇子还能听到一声狗叫么?”老汉自问自答着,“再也没有了。话又说回来,现在养狗也没用了,狗是看家的东西,家里只剩下喘气的人,还有什么东西可看呢?”老汉捶胸顿足地说,“去年春天上头派下来了扶贫队,家家户户找人谈话,让他们别赔了,说这里离城近,多种些菜运到城里就穷不着。大多数人还真听了,咳,谁曾想老天爷不争气,夏天来场冰雹,毁了不少庄稼,好不容易熬到秋天的那点菜又让大水给淹了。咳。” “我们刚才来的时候看见家家户户都房门紧闭,好像都还没起来?”我问。 “赌了一宿,大人孩子都跟着乏了。”老人啐口痰说,“冬天日头短,晚点起来还能省一顿柴禾和饭。不信你出去看看,除了我家的烟囱冒烟外,谁家的烟囱还能在这个时候冒烟?”老汉斩钉截铁总结一句,“没有!” “那你们这里还不如人家八方台镇呢。”我说。 “八方台?”老汉支吾一句,“你们去过那?” “只是听说过。”于伟连忙搪塞。 “哦。”老汉附和道,“那里比这富裕一些。” 老汉又详细询问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又问有无小孩。我们说有小孩,九个月了。老汉便追问孩子结实不结实,闹不闹,我们一一作答。最后老汉对我说: “我见过画画的,夏天时就到草地来了,背着个绿夹子,一坐就是一天。你要是想画鱼塔镇,不如来画画我家的羊。我有个干儿子——”老汉说到这里顿了顿,他的孙媳妇借故扯着孩子的手走开了,老汉接着说,“我有个干儿子住在别的地方,人心眼好,手艺也好,打小就爱放羊。你别看现在外面大雪滔天的,他来了之后把整圈的羊赶到野甸子,那风光你要是能画出来美得很呢。” 我想象不出这个肆意吐痰、穿得并不体面的老汉竟会说出如此深谙艺术的话。我连忙问:“他什么时候来?” “他呀——”老汉的眼睛飞快地转了一下,说,“估摸下个礼拜天这个时候就会来。” “那下个礼拜天我来这等他。”我说。 “你不用来我家。”老汉说,“你们直接把车开到野甸子上,你这车吃劲,能跑得动,到时你就会看到他赶着羊在甸子上。他还会唱歌,歌也好听得很呢。”老汉啧啧赞叹着。 这么传奇的一个人物我倒真想见见了。尤其是大冬天他居然会赶着满圈羊在苍凉的原野上浮动,而且会在干冷的寒风中唱歌,这种诱惑力当然不可抗拒了。 告别了老汉一家人,我和于伟驱车来到原野上。原野上的小路曲曲弯弯,大雪将它能覆盖的一切都覆盖了。路边一丛丛枯败的艾草在寒风中瑟瑟抖着,不远处的江早已封冻,景色一片寂寥。没有云影、人影、鸟迹,那片辽阔的原野是如此静溢。我和于伟就这么呆呆地看了好一会,然后才下车在风中相携着散步。鱼塔镇的房子从远处看就像一片四散的马粪蛋,的确少见炊烟升起。 我们在车里吃了点东西,然后又谈到了林阿姨和芦苇。才出来半天,我们都有些想念孩子了。所以午后三时许我们就驱车回城。当吉普车经过鱼塔镇的时候,我果然看见了一家男人带着老婆孩子朝另一家走去的情景。他们穿着臃肿的衣裳,缩着头,双手抄在袄袖里,端着肩膀,像刚从树洞里钻出来的冬眠的熊。 牧羊人出现 我和于伟再次来到鱼塔镇的那天气压很低。没有太阳,也没有风,天气预报说午后有小雪。可是还没有到午后,临近中午的时候,雪就来了。前方的道路一片混沌,我们不得不减慢车速。 “糟糕。”我说,“白白带来了画夹,这种鬼天气,老汉的干儿子怎么会来呢?” “那就画雪中的原野。”于伟一向能在我情绪低落的时候送来安慰,“总比你坐在城里的窗口画建筑物有激情吧。”他笑着激励我,“而且没准老汉的干儿子已经赶着羊群去原野上了,别气馁。” 我觉得心里暖洋洋的,我歪着头冲他说:“于伟,你对我这么好,是想让我来世也死心踏地跟着你吗?” “别说这不吉利的话。”于伟说,“真有来世.我可不找你了,太累。”他故意大声说,“又自负又自尊,太难调教。” 我们一边打趣着一边进入了鱼塔镇。雪下得大了起来。我们路过老羊倌家的时候我注意看了一眼羊圈,好像并没看到一只羊,这使我有些振奋,连忙吩咐于伟快些将车开出小镇。 开始我们并没有看到羊群,只是恍惚看到一个飘忽的黑影,在银白的世界中一闪一闪的。待到车将临近时,我才发现那的确有一个手执羊鞭的人在雪中朝我们这张望,而且,我发现了在雪野上涌动的羊群。 我惊呆了,于伟也惊呆了。我们停下车,敛声屏气地看着前方。透过朦胧的玻璃窗,我看见牧羊人轻轻挥动着鞭子,而羊群则围绕着他旋转。天、地、空气、羊群都是白色的,只有牧羊人是黑色的。这一条黑显得如此醒目而灿烂。我是第一次蓦然领略到黑色的绚丽。我忘记了作画,这情境已经把我带人了另一番世界。我就这么痴迷地看着强大的白色中那缕耀目的黑色,直到雪渐渐停了,牧羊人赶着羊群朝我们的车子走来。 我打开车门迎着他走去。雪后无风,太阳并没有出来,雪野是宁静的。我听见的是羊群踩着雪地踢踏的回声。一个消瘦的忧郁的中年男人就站在我面前了。 “你刚才一直在车里画我和羊?”他那双大而深的眼睛直直地望着我,我几乎不敢相信一个农民竟有这样的眼睛。 “我什么也没画,我只是在看。”我说,“你知道我们今天会来?” “我干爹说你们要来的。”他说,“我已经出来好长时间了。” “路上我还担心,这样的雪天你会来么?”我指着那些有些发抖的羊说,“羊又怎能受得住?” “羊比人抗冷。”牧羊人抽了一下嘴角,“它有一层毛皮。” “听说你喜欢星期天来这放羊?” “对,我只有星期天才来这里,我爱羊。” “那你住在哪里?”我问,“离这远吗?” “不远。”他犹豫了一下说,“我给一家建筑公司当木工,是雇去的。” “听说你很会唱歌?” 他的眼神黯淡了,他低下头沉郁地说,“歌声又画不出来。” “我能把它画出来。” “你能画出歌声?”他有些害怕地摇着头说,“这不可能。” “不信你唱唱给我听。”我说。 他抽动了一下喉节,嚅动着嘴唇,像是在做唱前的准备工作。然而他再次张口出来的仍不是歌声,他打听我们几点从城里出发,家中有没有孩子? 我说我们早饭后从城里出发的,我们有一个儿子,九个月了,非常聪明漂亮。 “他闹人不?”他似乎对小孩子很感兴趣。 “以前闹过几天。”我笑着说,“现在他很好,能吃能睡,挺爱笑的。” “他会走路了吗?”他又问。这时于伟朝着我们走来了。 “还没有,不过他能扶着墙站住了。” “小孩子有走路晚的,你们不要着急。”他温和地说着,蹲下身抚了抚一只羊的头。他看见于伟后不知怎的有些拘束,我连忙介绍说他是我丈夫,于伟朝他伸出手的时候,他都不自然地把手抄在扶袖里。 “你们很有钱。”他低声说,“你们有车开。” “这是承包公司的车,不是个人的。”于伟解释,“我们只能在承包期间用。” “反正你们有车开,你们星期天还不用在家干活。”他直起身子,用脚踹了一下雪地说,“你们出来,孩子谁看呢?” “孩子有保姆。”我说。 “年轻的还是岁数大的?”他问。 “年老的。”我说。 “年老的好。”他说,“年老的人有耐性。” 他看着我们,那眼神有些恐惧、疑虑和悲哀,仿佛在看两个吊死鬼,这目光使我有些胆寒。许久,他才解开黑棉袄最上的一个衣襟,从脖子上取下来一串木珠,他放到手心掂了掂,递给我说:“送给你们拿给孩子玩吧,我还有好几串呢。” 那是一串白桦木木珠,很细腻,珠子极为圆润。我接过来谢他。他说:“谢啥嘛,我喜欢小孩子,以后你们再来,我会做木头车和木头熊给他玩。”他迅速看了我一眼,叮嘱道,“木珠还是本色的好,你们回去不要上油漆和颜料,那些东西有毒,小孩子不懂事,好往嘴里填。” 我们点头应诺。 羊群朝着原野的边缘而去了,牧羊人大声吆喝道:“停——下——停——下— —”他的嗓音沙哑而苍凉。羊群却不理不睬地自顾前行。 “它们自已会回到鱼塔镇的。”牧羊人说。 “你干爹也真不简单啊。”于伟说,“鱼塔镇是个有名的穷镇子,人又都好赌,他养的这满圈羊竟没人来偷?” “打主意的也还是有的。”牧羊人笑笑,说,“架不住俺干爹厉害,谁还敢再来?”说到羊和他于爹,他的神色自然开朗了许多,看我和于伟的目光也温了一些。 “你有媳妇了吗?”于伟问他。 他晃了一下肩膀,抽了一下鼻子,说道:“能没有吗?” “有孩子了吗?”于伟又问。 他抽了一下鼻子,晃了一下肩膀,说:“能没有吗?” 那表情仿佛在嘲笑我们的愚蠢,娶妻生子难道不是一个成年男人天经地义的事吗?用得着问吗? 我们又和他约好了下次见面的时间。他说:“我也不一定什么时候来,反正我要来肯定是星期天。开春时这里才好看呢,到处都开着野花,你们可以把孩子带来呢。” 于伟说:“这倒是个好主意,春天时我们会把孩子带来。” 牧羊人微妙地朝我们笑笑,然后摆着手和我们告别。他走路慢腾腾的,我们看着他疲惫地朝鱼塔镇走去。 “咱们遇见一个极其神秘的人了。”我说。 “所以不要以为神秘的人只会出现在艺术领域。”于伟说。 像是为了证实于伟的判断似的,寂静的雪野突然震颤了一下,一股歌声闪电一般明亮地出现。 林阿姨讲述舞女桑桑的故事 桑桑小时候嗓子很脆,最爱摹仿小鸟叫了,整天,叽叽喳喳的,就连吃饭时也不停地说话。这孩子毛手毛脚的,不是碰翻了盆,就是打碎了碗,经常将衣服的钮扣系错位。还爱恶作剧,有一次把她爷爷的烟袋锅插在花瓶里,我们找翻天了,怎么也想不到烟锅会在一束花中央藏着。 桑桑从小时候就爱美。看见别人穿新衣裳了,她就要;看见别人涂指甲油,她也要涂。她四五岁时每天早晨都要让我用印泥在她的脑门上点上红豆,不然她就不吃饭。她还贪恋美食,她长大后胃不好与此有直接原因。 我和桑桑的爸爸那时工作都很忙,我们并不特别教育她和规范她。桑桑爱跳舞是从三四岁就开始了的,这孩子特别能转圈,有一次穿着条白裙子在我眼前一圈一圈地不停地转,她张开着手臂,边转边咯咯地笑着数着转的圈数,直把我转得眼花了,感觉到眼前只是一朵云在涌动,她才停了下来。 桑桑上小学时就参加了校舞蹈队, 她回家后常常摹仿芭蕾舞演员能起脚尖跳《天鹅湖》。她依然爱美,功课非常不好,而且爱和同学吵嘴,所以她从小就没有太多的朋友。三年级时她就被留级了,可她还满不在乎。有一次数学课上,老师让她到黑板上演算一道题,她拿着粉笔站在黑板前犯难。老师就过来挖苦她:“这么简单的题都不会做,你还能会什么?”桑桑一挑眉毛,将粉笔扔到讲台下,二话没说就自哼着曲子在讲台上跳起舞来,边跳还边示威地冲老师说:“我会跳舞,我会跳舞!”可以想象教室里乱成一团的样子吧。男同学打着口哨起哄,女同学都嘻嘻地笑,老师尴尬地站在一旁,只能看着她把舞跳完。桑桑跳完舞回到座位上时,老师气咻咻地对全班同学说,辛桑桑这样的同学应该被校方开除。桑桑当时就气得把文具盒摔在地上进行抗议。结果我和她爸爸被校长找去谈话,我们低眉顺眼地赔不是,求他们别开除桑桑,这样桑桑才得以保留学籍。她就这样恶作剧般地搅扰着全班不得安宁,所以哪个班都不愿要她,她因此也在学校出了名。 桑桑上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段回家来总是郁郁不乐,不跟我和她爸爸说话,而且在吃饭时把她自己的那一份端到她的房间去吃。我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有一个周末的晚上,她又要端着饭回她的房间,我忍无可忍地斥责了她一句:“桑桑,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吃饭?爸爸妈妈就这么令你讨厌吗?” 桑桑不理睬我们,仍然端着饭回她的房间。她吃完饭后叉着腰从房间出来,突然指着我说:“你不是我亲妈妈,以后你不能再管我了。” 当时听完这句话我气得差点昏过去。我不是她亲妈,谁会是呢?我问她为什么会有这种怪念头?她就哈哈笑着指着我说:“看看你自己心虚了,你照照镜子看看你,你再看看我,咱们能是母女俩吗?你是小眼睛,我是大眼睛;你的眉毛那么疏,我的眉毛又黑又密;你的嘴小得像鸡屁眼,我的嘴巴大大的;你说话时老是没有力气,我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就你这样的人,能生下我辛桑桑?你们不知道是在哪里把我弄来的,也许你们害死了我的亲生父母,你们给我改名换姓了。好多人也都私下说过,辛桑桑真不像林惠娴的女儿,别人都这么说,你还骗我干什么?”桑桑说完就哭了,哭得格外伤心。我不知道她是如何怀疑自己的身世的。从那以后,她拒绝与我说话,而且老是偷偷向我的同事打听,林惠娴是在哪里把我领到她家的?同事们都说桑桑的神经出了问题,劝我带她去看医生,不然就用温情来化解她的疑虑。我努力去做了,结果适得其反。我每每关心她的时候,她就挑着眉毛讽刺我:“你心虚了,就是,你心虚了,你不让我与亲生父母见面,等着吧,早早晚晚我会找到他们。” 桑桑开始去医院化验血型, 回来后对证我的血型。当她得知我是O型血时,她就说: “你这副白菜相怎么能跟我一样是O型血呢?你在骗人!”她又开始打听她出世在哪家医院,谁为她接的生,结果调查到最后那个为她接生的医生遭遇车祸死去了,她就认为这里面存在着巨大的阴谋。她开始怀疑一切。上初中的时候,她经常旷课,老师三天两头就把我叫去训话,说我们对孩子的教育太失职了,我不得不到处寻找她。有一次我在寻她的时候撞见她在垃圾箱旁跳舞,那是夏天,她的白凉鞋被提在手中,她赤着脚旋转着。一些不三不四的男孩子在为她鼓掌,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托着顶破草帽在收钱。没等她跳完,我忍无可忍地上前打了她一巴掌,她蹲下身子捂着脸,半天没有说出话来。捡破烂的老头非常气愤地过来责备我,你怎么打桑桑呢?这孩子心眼好使,无依无靠,经常来这跳舞帮我赚个零用钱。我对那老头说:“我打桑桑,因为桑桑是我的女儿!”结果老头十分惊讶地瞅着我说:“你是桑桑的妈妈?桑桑说她没有父母,她是个孤儿!”那一次我被气得昏倒在街头,还是其他行人把我送进医院的,桑桑穿上她的凉鞋后就跟着几个男孩子走了。 桑桑开始频繁地在外面过夜。她把嘴唇涂得鲜红鲜红的。她每次回家来取什么东西的时候,总是斜着眼看我。有一次正赶上她爸爸画墨竹,她看了一眼画讥讽道: “这几根傻里傻气的竹子有什么好看?竹子腹中空空,非常虚伪,为什么还有人赞扬它的挺拔和高洁?”接着便大骂语文课本中的范文全都是狗屁。尤其把那些托物咏志几乎为几代人所称颂的散文咒骂为狗屎,她爸爸气得将半砚墨泼到她脸上。让她滚出去,永远别再回来。她也就真的一个夏天和一个秋天也没回来一趟。老师说如果能在学校看见桑桑,那比后宫佳丽见上一回皇上还荣幸。桑桑开始谈恋爱,并且与人同居,我这是后来才知道的。因为桑桑去堕胎的那家医院的医生认识我。那年她才十六岁。十六岁就堕胎,你想想,我的心里是什么滋味? 那年初冬,天开始冷了,我将她的棉衣棉裤都拿出来翻洗了,又新絮了些棉花。我到处打听她,只要是她可能去的人家我都留下了话:告诉桑桑回林惠娴家一趟。我没有留话说让她回爸爸妈妈家,我特意强调让她回的是林惠娴家,因为我怕她的逆反心理,而我又太想见她一面。我的话果然奏效,有一天刮着刺耳的西北风,天黑了,我和她爸爸已经吃完了晚饭,桑桑回来了。她瘦得可怕,嘴唇冻得发紫,还穿着秋季的衣裳。我给她做了一顿热汤热面,然后端给她,她乖乖地一言不发地吃光了它们,后来还用舌尖舔汤勺玩。吃完饭,她用十分平静的口气问我:“林惠娴找我有什么事?”我克制着愤怒对她说天冷了,让她回来取棉衣。她一挑眉毛用嘴吹着手指甲说:“就这?”我说还有其它的事想和她谈谈。她讳莫如深地冲我一笑,说:“我知道,你要忏悔了,你终于要承认你们不是我生身父母了。”我说:“恰恰相反,我们的确是你的生身父母,否则也不会这么关心你。”我说出了她隐瞒我堕胎的事,我说:“你才十六岁,你这么早就……”我希望好言相劝使她改变生活。不料她气急地一拍桌子说:“我堕胎又不是你堕胎,你操什么心?我爱这么干,有什么办法?”结果她爸爸又一次失去控制,他上去打了她一巴掌,桑桑怪里怪气地看了他一眼,也不反抗,后来她回到她的房间,我们在外面把门反锁上了。“让你在家蹲监狱,也比流窜到社会上害人强。”她爸爸收起钥匙,发誓不让她再离开家门半步,就是不上班也要看着她。我们听见她在房间又跳又叫地骂我们,然后用脚踹门,夜深时才安静下来。我们以为她折腾累了,美美睡着了。我和她爸爸愁得一夜未睡。第二天早晨,我们做了早饭,我打开房间唤她出来吃饭,可我发现她居然兔子般地逃掉了。屋子里很冷,一扇已经封好的窗户被打开了,从暖气管向窗外飘着一根用床单接成的绳子。她将一条好好的床单撕成了碎条。我们住在三楼,她是用这根绳子荡下去的。她很灵巧,她跳起舞来总是那么轻盈,我知道她这次一走恐怕永远不会回来了。我为她辛辛苦苦翻新的厚棉衣棉裤被她给立在墙角,尤其是棉裤,挺壮实地矗在那里,像是谁的腿被人截断了。桑桑留了张纸条,上面写着:辛长风、林惠娴二位同志,你们休想把我当成人质扣在家里,我的世界非常广阔。林惠娴做的棉衣棉裤傻头傻脑的,笨得要命,瞧瞧它们都能立在地上站着,这能叫棉裤吗?是铁打的吧?以后林惠娴给亲生女儿做棉衣时别絮那么厚的棉花,冬天没有那么可怕。 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也没有去过学校,她已经用不着学校开除了。后来我听说她跟人去了广州,整天跟男人泡在一起,嘻嘻哈哈,不拘小节。后来就发生了卖淫那件事。她并不是因为手里没钱,她在被审讯时声称她只是想看看男人付钱做爱时的嘴脸,她便挺而走险。她入狱的那年春节我和她爸爸伤心得连团圆饺子都没吃,我们真想去看看她,她小时候是那么可爱,可她伤透了我们的心。 如果她在异国他乡不是因为要死了,也许她还不会给我来信。她写信仍然对我直呼其名,虽然她不称我为妈妈,但我觉得写信这个事实足以说明她的一种妥协。她从那么小就开始怀疑自己的出生,而且对着周围的世界不抱信任感,充满反叛情绪。她不喜欢一切常规的东西,她自由自在,对这社会遭人唾弃的一切事物怀有由衷的兴趣。我常常想,假若她五六岁前我们对她的教育更恰当一些,不那么纵容她,不要让她觉得一切得到的东西都是天经地义的,也许她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她理所当然应该成为一个有教养的、在大剧场上跳芭蕾舞的女演员,成为一个男人的好妻子,可她轻而易举就毁掉了这一切。她似乎更喜欢酒吧间的空气,喜欢为几个对她有兴趣的男人跳舞。她在信上还说男人们骂她“臭婊子”时她特别开心。她寄来的那几张照片的背后还沾满了化妆品的痕迹,可见她仍然喜欢浓妆艳抹。也许死亡是对她永久的一种解脱,她活着是一种痛苦。 桑桑这么激烈决绝地认为她不是我们亲生的孩子,我不知道这原因究竟是什么。这么多年疲惫地过去了,我也忽然觉得辛桑桑不是我的女儿。她身上没有流着我的血。是谁把她带到这个世界的?她怎么跟我如此相停?有时候反过来又一想,如果我是桑桑,我怀疑生活在我身边的人不是我母亲,我会激烈地反抗他们吗?我想我不会。可桑桑这么做了,也正因为她是桑桑。 ……我可怜的女儿就是这副样子,她出生在初春,她刚……三十出头……她很喜欢……金黄色……她喜欢跳舞。 芦苇把我带入一个世俗、嘈杂、烦扰而又温情脉脉的世界。我开始操心他的一切事,长了几颗牙,能对什么举止做出何种反应等等。有一次他感冒发烧,我和于伟深夜带他去医院,直到第三日他退烧后我才有心情吃点东西。一个人的成长真是奇妙,我几乎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他的变化。他喜欢水,脾气有些急,有时他醒来饿了,林阿姨冲奶稍稍迟了一些,他就哭个不休。 我第一次打芦苇是在二月末的一个周末。那是因为吃奶。他睡醒后林阿姨忙三选四为他沏奶,奶斟进奶瓶后递给他,他便气急地用小手去拍林阿姨的脸,并且将奶瓶打翻在地。我不由分说从林阿姨怀中夺过他,然后将他放到小床上打他的屁股。我每打一下林阿姨就撕心裂肺地叫了一声“行了,他知道了!”芦苇哭得几乎抽噎过去。不过事后他再接奶瓶时就现出俯首帖耳的样子,我可不想让林阿姨自幼纵容桑桑的悲剧在我们家重演。也正是由于这件事,我和于伟之间爆发一场激烈的争吵。那天他下班回来我沾沾自喜地报告我如何制服了芦苇,“他这么小就知道动手打人,而且他饿了,就因为迟了一些就抗议吃奶,这还了得?我一次就把他打服了。”我边说边指点着芦苇。那天晚上芦苇明显打蔫,看我时现出很生气的样子。于伟听完我的话气白了脸,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当着外人的面给我难堪:“你以为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能制服一个不足一周岁的孩子是件光荣的事,是吧?”他指着我的鼻子颤声说,“他这么小你就限制他的个性发展,你想把他塑造成什么人?道德上的伪君子?女里女气的太监?你不能拿你成人的观点去约束一个婴儿,这太不人道了!” 我屈辱而自尊地反驳:“他能拒绝吃奶,就能拒绝一切他本该接受的东西。恶习是一天天积累起来的。” “你是不是希望他一出生就会很深刻地拿起画笔?” “请你别嘲讽我的职业。”我哭了,“也许他在农村更利于他的成氏,他有小姐姐,小哥哥,有小院子和蟋蟀,他会懂得生活中的一切都来之不易而倍加珍惜。” 我歇斯底里地哭诉,“我们能给予他什么?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情、冷漠的城市、狭窄的街道、骨灰盒一样的死气沉沉的屋子。不错,农村孩子没有的一切物质上的东西他都应有尽有了,可他却失去了良好的空气和质朴的亲情。你知道他为什么要推开奶瓶吗——”我不知怎的冲口而出,“他想要衔他亲妈妈的奶头!” 林阿姨面如土灰地抱着啼哭不止的芦苇回房间了。我的头嗡嗡地响。天哪,我说了什么?我在对别人说芦苇不是我的孩子,可他是我的孩子啊,他的一颦一笑都给我带来激动与欣喜。也许桑桑的故事带给我的负担太重了。 “我知道,我伤害了你。”许久,于伟才说出一句道歉的话。可是这种道歉对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林阿姨已经明白了芦苇是抱养来的孩子,她会怎么看我呢?一个不会生孩子的女画家?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卧室,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黑暗的画室看着窗外。窗外也是黑暗的。为了维护我的自尊,朋友们一旦问起我们为什么婚后多年不要孩子时,于伟总是用幽默的口吻说他太爱我,不想让一个小孩子来干扰这种爱,而我则搪塞说想在年轻时过一段轻松自由的日子,为了抱养孩子,于伟甚至做了一个天真设想,让我一年前就回乡下的亲戚家过一段日子,好对外界说我怀孕了在乡下休息,谁也不会在意你怀孕了几个月,然后你会抱着一个几个月的婴儿神秘地回到家。我当即就拒绝了这个计划。但芦苇的到来还是使我在朋友们面前陷入尴尬的境地。不久前有两位一年多不见了的画友来访,忽然见到了童车上的芦苇,都狐疑地问我:“儿子都这么大了?”我自然也不做任何解释,只是笑着点头,在他们惊奇的目光下和芦苇咿咿哇哇地对话,俨然是母子情长。于伟在公司,也不说抱养了一个孩子,只是称他有了一个儿子了。他们公司的所有朋友都认为白絮飞是一个神出鬼没的人,那么他们突然有了一个孩子又有什么奇怪呢?也许大家在背后有种种猜测,但当面都现出糊涂的样子。而我和于伟也正需要这种糊涂。这种糊涂是透过窗纸的温柔的光明,它给我制造了一种梦幻的感觉,而谁一旦捅破这层窗纸,泄漏进来的耀眼的光明也许会刺痛我的心。我没有想到是自己捅破了这层窗纸,这层纸是如此脆弱。 夜深了。偶尔还可以看见窗户上有微妙的光束一明一灭,那是街上仍有车辆在行驶。我觉得彻骨地寒冷,我的眼前开始闪现出桑桑的形象。当林阿姨在那个冬日的午后泪流满面地讲述桑桑的故事时,我的心一阵阵地抽紧。桑桑因为怀疑自己的出生而一步步走向极端,如果芦苇长大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会怎样呢?他会离我们而去吗?他会自暴自弃吗? 画室的门被轻轻推开了。是林阿姨。她放慢脚步走到我身边,然后坐在我对面的矮凳上。黑暗中她那衰老的形象看上去是如此打动人心。 “芦苇睡了。”林阿姨嗓音沙哑地说,“睡觉时鼻子还一抽一抽的,他是受了大委屈了。” 林阿姨也在责备我。 “也许那天我不该给你讲桑桑的故事。”林阿姨缓缓地说,“如果我知道芦苇不是你们的亲生孩子,我绝对不会讲桑桑的故事,也许无意中伤害了你。” 我没有答话,我想听听她还会说些什么。 “桑桑这种人在生活中是个例外,很难见到她这一种女孩子。我常常宿命地想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天性。她即使受到良好的教育也不会循规蹈矩地过正常人的日子。有人天生就喜欢堕落和吸毒,很难说是生活所迫或者是受到诱惑,有人就愿意这样做,谁也抵挡不住。”林阿姨停顿了一刻,用舒缓的口气说,“我最近老是这样想,桑桑其实从骨子里认为我们是她的生身父母,只不过因为她的行为方式与我们格格不入,她想从根本上摆脱我们,所以她便设想我们不是她的生身父母,为她的叛逆找到一种借口。” “你是说她是故意给自己设计陷阱了?”我说。 “开始会是这样的。可是到了后来,她会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怀疑本身可能就是一个事实,于是她相信了这个莫须有的事实。” “可你说过,她小时候特别受到娇纵,没有人会件送她的意愿。如果不让她自幼就那么随心所欲,也许她长大后会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 “可芦苇不一样。”林阿姨说,“他还不到一周岁。” “可他却知道拒绝他本能该接受的东西。他那时是多么饿呀,他想吃奶,可是奶送来得稍稍迟了,他就会动手打翻奶瓶,这无论如何不是好兆头。”我忧心忡忡地说。 林阿姨一时语塞了,我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只能依稀分辨出脸的轮廓,但是从她的不均匀的呼吸声中我能感觉出她的激动。 “你不用担心——”林阿姨说,“我不会把芦苇的事情说出去。他其实已经是你们的孩子了,你不要往别处想。”林阿姨迟疑了一下接着说,“于伟对你太好了,我还没有见过这么体贴妻子的丈夫,他要是话说重了。你别计较了,何况他也认错了。” 我没有回答她什么,林阿姨起身离开了。我陷在黑暗中觉得头昏脑涨。我打芦苇这还是第一次,我打他时是那么心安理得,其实我已经把他看成自己的孩子了。我下手是否重了一些?他明天是否会拒绝我抱他? 天还没亮我就悄悄离开家。冬天太阳出来得很晚,街面上的路灯惨淡地亮着。很少有行人,车辆也稀稀落落,我朝长途汽车站走去。我很想一个人去鱼塔镇苍茫的原野上走上一刻,也许那上面奔跑的羊群会给我信心和温暖。 只有去楚天坝的长途汽车才路过鱼塔镇,而那班汽车要八点以后才能发车。我瑟瑟发抖地钻进汽车站旁一家私人餐馆。里面光线黯淡,桌和椅都不干净,几个早起的民工正在喝热气腾腾的豆腐脑。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婆娘,因为起了大早,她面色疲惫,呵欠连天。她见了我并没有现出很热情的样子,仿佛她的生意是件无关紧要的事。我坐下来,问她有没有豆浆和油条,她肿着眼泡无精打采地回答说: “没有。” “那有米粥和酥饼呢?”我说,“鸡蛋羹也可以。” “没——有——”她拉长了声调说。 “那有什么?”我接着问下去。 她懒得再和我说话,而是抬起浑圆的胳膊指了一下那几个吃饭的民工,意思是说他们吃的就是餐馆有的。 豆腐脑、馒头、花生米和威菜挺经典地出现在我眼前。 我恶作剧般地大声吆喝:“来碗豆腐脑!” 老板娘被吓得激灵一下,起身为我去端豆腐脑,待她转身的时候我又大喊一声: “外加一个白面馒头!” 几个民工发出窃窃的笑声。 老板娘端来了豆腐脑和白面馒头,重重地放在我面前。然后她歪着身子挑衅地看着我。 “再给我来碟花生米和咸菜!”我仍然大声说。 “我耳朵不聋。”她摇摆着身子说,“你一大早晨跟我喊什么呀?都是南来北往的客,大家客气一些不好吗?” 我装做浑然不觉地继续大声说:“我说话真有那么大的声音吗了!不会吧?!我怎么没觉得?!你们说我刚才的说话声吓着你们了吗?!”我转向那几个民工,他们笑得嘴中喷出白花花的豆腐脑。 老板娘终于被我给气精神了,对待下面进来的客人就不那么蔫头蔫脑的了。我心下想:这才像个老板娘的样子。而我自己也因为大声说了一通话神清气爽,我吃光了豆腐脑和馒头。花生米卤得时间过久,味道和颜色都不好,使我联想到死人的脚指头,所以全部剩下了。 吃过饭,天蒙蒙亮了。我走出餐馆,发现做小买卖的人已经出现在各个街角了。有人吆喝馅饼,也有人吆喝瓜果糖茶,还有人在卖热气腾腾的包子。我进售票处买了一张票,然后来到长途车前。司机正钻在车下用炭火烤车,跟车的女孩子因为穿着单薄而冻得哆哆嗦嗦的。我是第一个上车的人。玻璃窗上蒙着厚厚的霜花,我用指甲轻轻刮着霜花,不觉刮透出一个婴儿的轮廓。晨曦就透过晶莹的划痕朝我涌来,那婴儿呈现出金黄色,毛茸茸的,分外可爱。立时我想起芦苇,眼睛便湿了。 我到达鱼塔镇的时间是九点半左右。我是长途车上最早下来的乘客。汽车像甩一个弃儿似的将我丢在远离镇子的路口,就加大马力朝楚天坝去了。我像落了群的孤单的羊一样东张西望地朝鱼塔镇走去。天色寡白寡白的,太阳呈现着贫血的憔悴姿态,不远处的鱼塔镇在原野上像块补丁似的贴在那。我没有碰见任何行人和牲畜。当我走进镇子,也没有看见炊烟升起,只有老羊倌的家散发出烟火气息。那头牛仍然在厕所旁垂头站着,它的身上沾满霜雪。我一直朝那片静悄悄的原野走去,我太想在此时见到那个神秘的牧羊人了。 冬日的天空因为与大地苍茫的色调相近而没有太大的反差,所以天与地之间分野不明,天也就显得低了许多,这使得原野相对获得了一种视野上的开阔。我一眼便望见了原野上那缕炫目的黑色,他被周围翻涌的白色包围着。那便是羊群中的牧羊人了。 我一直朝他走去,朝羊群走去。我的到来使羊群一阵骚动,它们发出咩咩咩的叫声。 牧羊人消瘦了许多,他的神情似乎更为阴郁。他甩了一下鞭子,羊群便撒了欢似的朝前方奔跑。 “你一个人来的?”他沙哑地问。 我点点头。 “你们两个人生气了?”他又问。 我摇摇头。 “你在骗我。”牧羊人的神色有些紧张,“你们一定是生了气了,这我能看出来。你们为了什么生气?” 我只能如实说了:“为了孩子。” 他倒噎了一口气,睁大眼睛,焦急地等待下文。 “孩子睡醒后饿了,保姆为他沏奶,只是迟了一些,他便拍保姆的脸,并且把奶瓶打翻在地。”我盯着牧羊人的眼睛说,“我打了他。” “你打了他?”牧羊人轻声说,“你打了他……”跟着他又问,“你打了他哪里?” “屁股。”我说,“我知道不能打小孩子的脑袋。” “这就对。”牧羊人艰涩地笑了,“不能打脑袋。” “孩子他爸爸因为我打孩子跟我吵了起来。”我摊开双手,“他从来没和我吵过架,他太溺爱孩子了,昨晚我们吵得很凶。” “小孩子不能太惯着了。”牧羊人看了一眼说,“不能不承认棍棒出孝子,可也不能从这么小就体罚他。” “我想从小时就注意对他教育。”我说。 “你们都没有错。”半晌,他才说出一句总结式的话,然后问我,“你是偷偷溜出来的?” “是的。”我说,“我一大早就出来了,我坐的去楚天坝的长途汽车。” “你男人一会准来接你。”他说。 “不会的。”我说,“他根本不知道我来这。” “他会猜到的。”牧羊人咧嘴笑笑。 我和他在原野上散着步,他的目光追寻着前方的羊群,而我的目光则放在脚下的白雪上。我问他上个礼拜为什么没有来?他叹口气说:“我家姑娘病了,病得不轻,我不能来。” “她得的什么病?”我问。 “她不吃东西,连水都不想喝。”牧羊人忽然蹲下身子,扔下羊鞭子,用双手抱住脑袋。“大夫说她得了厌食症,她瘦得不成人样,恐怕活不长了!”他抽泣起来。 “她几岁了?” “刚过六岁。”他呜咽着说,“她生日小,其实还不到六整岁。” “她怎么会得了厌食症?”我想起了得这种病早逝的美国乡村女歌手卡伦·卡彭特。 “她想事……”他号陶一声道,“她想——” “这么小的孩子就有心事?”我有些不信地说,“这怎么可能?” “她想……”他只能悲伤地吐出这两个字。 “厌食症不是不可以治的。”我说,“带她进城看过了吗?” “该看的都看了,就是不行,她就是不吃东西,连水也不想喝。大夫只能给她推葡萄糖维持着。”他忽然分开双手,泪眼婆娑地看着我,说,“她老是想……” 我不知该如何安慰他。我说可以想办法为他引荐一位城里的医生,我还可以到他家去看看那个孩子,问她究竟想要什么,尽量满足她。 “谁也满足不了她,”他又重复说,“她想——” “她不至于想要天上的月亮吧?” “她想——”他只能喃喃说出这两个字。 他的悲伤使我觉得天气分外寒冷。羊群已经脱离了我们的视野。一股风吹过来,我打了个哆嗦。他哭过后倒显得平静多了,他呆呆地看着前方,说:“你看——你看——” 他在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听到了车声。吉普车正经过鱼塔镇朝原野驶来。 “我没说错。”他喃喃地说,“我得去看看羊群了。” 牧羊人告别我,有气无力地朝鱼塔镇走去。 吉普车一摇一晃地向我驶来,车轮搅起的雪粉纷纷扬扬,我对自己说,芦苇他爸爸来接我回家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于伟停下车,打开车门,他歪着头笑望着我:“嗨,一夜不同床就委屈了?” 说着,朝我伸出一双温暖的手。 寂静 芦苇能扶着墙壁磕磕绊绊地走几步路了。每当他能多走几步而不至于摔倒时,他就得意洋洋地别过头来冲我们咿哇叫着,仿佛在欢呼他的胜利。而当他不慎摇晃着跌倒时,这小男子汉一点也没有英雄气概,他会马上撇着嘴放声大哭,直到大人把他扶起为止。过了春节,天气一天天转暖,不知不觉之中,大地上封存的积雪开始消融,一些小巷子就泥泞不堪了。天色转蓝,云彩也开始洁白地呈现,树木的枝条变得舒展柔软,总之春天正在无声地来临。 林阿姨在一个春光明媚的周末从家里带回了桑桑的死讯。她回去取换季的衣服,发现邮筒里有一封来自美国的信。林阿姨一看陌生的字体便明白是有人在报告桑桑的死讯了。她战战兢兢地打开信,是桑桑的一位华人朋友写来的,她告知桑桑死于一个礼拜日的傍晚,死时极其平静,脸上还挂着笑意。现在桑桑已经被安葬了。她死前唯一的心愿就是喝一大口甘美的红葡萄酒,结果她如愿以偿了。 “临死还恶习不改,还要喝酒!”林阿姨颤抖地说。 “她没有给你留下任何遗言?”我问。 “没有。”林阿姨说,“她只是托她的朋友告诉我她的死讯,她连一个字都不给我留。” “桑桑是很彻底的人。”我说,“她大概是不想让你为她难过。” “她死了对她也许是一件幸福的事。”林阿姨缓缓地说,“在这个世界上我就无牵无挂了。” “别这么说,林阿姨。”我说,“还有芦苇呢。从今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一员了。” 林阿姨没有说什么,她转身进了厨房。我悄悄地跟过去,发现她一边给芦苇沏奶一边悄悄垂泪。 “等于伟忙过这一段,天气转暖了,我们一起到鱼塔镇的原野上写生。”我说, “我们还带上芦苇。” 她在点头的一瞬我的眼前忽然现出一朵苍老的浮云,那是林阿姨满头灰白的头发,我是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衰老。 四月末的一个礼拜日,天清气朗,我们一大早就驱车从城里出发了。林阿姨抱着芦苇,芦苇的怀中则抱着牧羊人为他做的木头熊。芦苇穿着一套雪白的毛衣毛裤,神情活泼,像只淘气的小羊羔。 出城以后太阳升得高了一些,雪亮的阳光照耀着起伏的原野,由于百草萌发,那种生机勃勃广阔的绿色格外令人赏心悦目。我不由哼起了一首美国乡村歌曲《昔日重来》。这首充满伤感怀旧情绪的歌常常把我打动。它的歌唱者卡伦·卡彭特就是那个因为得了厌食症而离去的天才歌唱家。唱完歌,我蓦然想起了牧羊人,我们已有一个多月没来鱼塔镇了,不知他的女儿的病怎样了? “也许已经好了。”于伟试图打消我的担忧,“说不定一会便能见到羊群、牧羊人和他的女儿。” “但愿如此。”我说。 芦苇因为在居室里蜷缩了一冬,所以他坐在车里望着车窗外不停变幻的景色兴奋得咿呀乱叫,活泼得像只兔子。他已经长了四颗雪亮的白牙,他能喝粥和吃鱼片了。他的头发在二月二被剪了之后,的确再发出的头发就密实和黑亮了许多。他在林阿姨怀中蹦跳着,林阿姨将双手捺在他的腋下,由着他蹦跳欢叫。 春忙时节了。鱼塔镇却没有播种的迹象。我们进入小镇时感觉到的是无与伦比的寂静。炊烟疏淡,少见人影,只有一些窗前经冬而变得发脆破烂的塑料布在春风中飘动着。 “农民不在地里,而在屋里猫着,还能富起来吗?”林阿姨说。 我觉得心情有些压抑。鱼塔镇颓败的气象与周围滚滚而来的春色是那么不谐调。 我们经过老羊倌的家门口一直把车开到原野上。 春天的原野袒露在我们面前。我们三个大人都为它的美而震撼得说不出话来,只有芦苇一下了车踏上毛茸茸的草地,便扯着林阿姨的手叫个不休。草已经长出一寸多高了,最早知春的小黄花已经点点簇簇地绽开了。远方靠近江水的那一侧,羊群在缓缓移动,它们的毛发一定干净了许多,因为它们是雪白的羊群了。只是没有看到牧羊人的影子,这使我有些失落和担忧。 “看来他的女儿还没有好。”我对于伟说。 “也许好了。”于伟安慰我,“今天他遇到了别的事情,所以就没有来。” 羊群在初春的原野上像朵巨大的云彩优雅地拂动着。 林阿姨神色分外开朗,当她发现芦苇因为急着朝前走而摔倒在地做出要哭的样子时, 她并不像以往一样迅疾地扶他, 而是也“唉哟”一声故意摔倒在地,并且 “哎哟”叫着,做出痛苦不已的表情,芦苇便忘却了自己的处境,咯咯地嬉笑起来。 我们关照林阿姨让她先带着芦苇在这玩,我迫不及待想知道牧羊人的近况,于伟陪我返回鱼塔镇的老羊倌家。 老人的孙媳妇正领着孩子在园子里翻地,见了我们热情地打招呼,并且将我们迎进屋里端水递烟。 老羊倌穿上了夹袄,正盘腿坐在炕沿上吧嗒吧嗒抽烟。他边抽边咬着,他抱怨他的气管炎犯了。 “那就少抽两袋烟。”于伟说。 老人一撇嘴,咽了口唾沫:“犯了瘾就忍不住。” “这跟赌钱是一回事。”我开了句玩笑。老人一抖肩膀,没有做声。 “您孙子呢?”于伟问。 “一大早就进城买水壶去了。”老人的孙媳妇殷勤地代为答复,“家里的水壶烧了十几年了,烧漏了。” 我们又问老人他的干儿子怎么没来?他的女儿的厌食症好了没有?老人抬起头哀怨地看了我们一眼,拼命吸了一口烟,颇为踌躇地看着我们。 我有些紧张了。 老人的孙媳妇扯着孩子又去翻地了。 “他以后不会再来这放羊了。”老人平静地说,“你们再也不会见到他了。” “他出了事还是他女儿出了事?”我心急如焚地问。 “他那丫头死了。”老人又吧嗒一口烟,“才六岁的孩子,多让人心疼。” “什么时候死的?”于伟问。 “半个月前吧。”老人说,“那会儿草才发出小芽。” “这么快! ” 我说,“他一定很伤心。”我想起了牧羊人那双忧郁的眼睛, “他说他女儿老是想着什么事,她究竟是想什么做下了病?” 老人扔下烟袋锅,呆呆地看着我们,颤抖着嗓音说:“她想她的小弟弟,她喜欢她的小弟弟,可她小弟弟七个月时就让人给抱走了。从那天起她就不跟爸妈说话,她也不吃饭,她就想要她的小弟弟。”老人的眼里涌上泪花。 我和于伟大惊失色地互相对望着许久说不出话来。 “你们应该能想到,我那干儿子就是八方台镇的王吉成。”老人泪眼婆娑地望着我们说,“你们去抱孩子时,他躲在外面悄悄记住了你们的车号。他想你们永远不会去八方台镇了,他便来找我,说是你们礼拜天喜欢开车出来玩,离城里最近的两个镇子除了八方台,就是鱼塔镇了。他料定你们会来鱼塔镇,就把你们的车号给了我,让我帮着认一认。” 我想起了第一次来鱼塔镇时老人和他的孙子察看车牌号的怪异举止。 “我最恨他做出这事,我先是用烟袋锅敲了一通他的脑袋。”老人说,“也还是帮他出了主意,怕你们猜到他是谁,就让他礼拜天来赶我家的羊群。” “他为什么非要见到我们?”我惊悸地问。 “开始时他只是想从你们口中打听一下孩子进城的情况,想看看你们对他究竟好不好,要是对他好就彻底放了心了。”老人又拈起烟袋锅,蓄足烟丝,划火点着,擦干眼泪吧嗒吧嗒地抽起来,“可是后来他的丫头想小弟弟想出了大毛病,他就慌了,他每次见到你们都想张口说让孩子回家一趟,兴许他的小姐姐见他会好起来。可他没法张这个口。” “他为什么不对我实话实说?”我不知怎的有了罪人的感觉。 “他把孩子给了别人,他还有脸要求什么吗?”老汉说,“他有时盼着你们不喜欢那个孩子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接他回去,可你们已经处出感情了,他是你们的儿子了,他还能张口吗?”老人叹了口气,“唉,那可怜的小丫头一天天瘦下去,埋她时我见了,跟棵干草一样细。” “她被埋在了哪里?”我的眼泪流了出来,我想起了那个抱着我的腿、用牙齿来咬我的、眼睛大大的小女孩。她才六岁啊。 老人说:“反正不能埋在家跟前,那样他们一家人还能活吗?” “她一定是被埋在鱼塔镇的原野上了!”我冲口而出,“我没说错吧?” 老人点点头,说:“你们不会看出她被埋的确切位置的。她爸爸把她埋得很深,地上没有鼓起坟包,上面只是平平地培了一层土,现在已经长出草来了,连我都看不出来了。” 我不断地流着泪水。 “你们放心,王吉成再也不会来这里,也不会再来打听孩子的消息了。他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你们好好养着这个孩子吧。”老人又叹了一口气。 我们沉默着。 于伟朝我伸出手来,他触摸着我脸上的泪水,只能悲哀地摇着头。 “吉成不让我告诉你们实情。”老人低沉地说,“可我还是告诉你们了,你们通情达理,你们应该知道这事。你们不会为了这个不喜欢孩子了吧?”他担忧地说。 “相反——”于伟说,“我们会更爱这个孩子。”于伟看着老人,“因为这孩子的身上有两条命。” “你们真是好心人。”老人又颇为疑虑地问,“你们还会再来鱼塔镇吗?” “当然。”我流着泪说,“这里有羊群,还有芦苇的小姐姐。” 我们告别老人朝那片碧绿的原野走去。太阳升得更高了,它的光芒也更灿烂了。于伟扳住我的肩头,我怕冷般地紧紧依偎着他。我的泪水静静地落,落在生机盎然的原野上,落到光滑的草茎上,落到绚丽的花朵上。前方,在原野深处,羊群依然像朵巨大的浮云悠闲地拂动,我看见林阿姨领着芦苇绕着羊群欢快地走着。 我听不到任何声音。周围的原野太寂静了。我停住脚步,想对于伟说一句表达爱意的话,可我不忍心打破这种感人至深的寂静。我还想对着前方那个无忧无虑奔跑的孩子说上一句话,可是我们的距离实在太遥远了,我即使喊破喉咙他也不会听到我的话,而那种超然的寂静气氛又是不该遭到丝毫破坏的。但我还是在心底深深地对着芦苇说:“孩子,轻轻地走,别踩疼你的小姐姐。” 1994年圣诞前夜于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