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狐虹影》 虹影对红狐说自己 话说虹影流寓英伦小岛后,隐居乡村,更觉得写作是好伴侣。经常有只红狐,携家带小来造访她的花园,有这样的读者是一大幸,所以虹影有一天鼓足勇气请它读读,并且不吝指正。红狐眼睛飞快地扫描她的文字,一边表情凝重地点头,好像已经捏算出她简简单单的命运,她的过去,她的将来: 红狐说:她的的生命分为四个十年。第一个十年是童年。母亲怀过八个孩子,死了两个,她是幺女,第六,她的出生是一个秘密,给母亲家人带来了困扰和麻烦,她从小就感到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第二个十年是虹影上小学、中学这一阶段,18岁那年,她知道了自己是私生女,那年她跟生父见了面,但不肯喊他,至死没有认他。现在懂得人生之难,悔之莫及。 第三个十年是最重要的十年,虹影全国流浪,混迹于各个城市的艺术家之间,尝试各种生活方式。她拼命写作。不到二十岁就开始写作,至今未曾后悔这一选择。 之后是在国外生活的十年,赤手空拳打江山,总算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在读她的书。在海外用华语写作,非常不易。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红狐是个不愿意被人类社会驯服的动物,所以虹影尊敬它。面对着它挑战的眼睛,虹影必须说明,她也一样,不是一个容易驯化的灵魂。 她到厨房取了一点饮料,回到花园,谢谢红狐耐心等着,但是红狐谢绝百事可乐,它绝对不食人间烟火。但是它会耐心听,所以让虹影放心说: “挑战自己”——是她一直努力在做的。她也为自己作了归纳: 首先,写虚构的女人:她的未来小说三部曲《女子有行》描写一个中国女子,在未来时间里,在上海、纽约、布拉格的奇特经历。“我”无辜卷入与自己无关的斗争旋涡,被当作领袖,佛母,政敌。其实“我”真正认真扮演的,也一直为之受罪的,是同一个角色:情人。未来将对个人,对一切想保留感情余地的个人,给予最后的摧毁打击,不管他或她逃遁到世界的哪个角落,都没有可能幸免。这恰恰是在说女性不可能自行其是。 然后,写真实的自己:是她的自传。她想自己承继了母亲这种爱到尽头也不休的血液。读过的人,都明白她在说什么。 旋过身,写诚实的他者:《K》。当她第一次读了英国诗人朱利安的遗书的时候,她被感动了。他非常同情当时灾难重重的中国,决定到中国来。他在到中国来之前给母亲写了一份遗书,说:你不用为我担心,我到中国来,已经带上了氰化钾,到时候我会自己解决,不要担心我会遇上酷刑。他说他这一生有两个理想,一个是上战场,另一个是有一个美丽的情妇。《K》写的是一种生命的享受,对中西文化的理解。 这本小说,竟然让另一个英国女人怀疑是污蔑她的先人,到中国打一个莫名其妙的“死者名誉权官司”,法庭判决罚大笔款,这是虹影做梦也没有料到的挫折。 返回来,写虚构的男女:。阿难是释加牟尼的弟子,只有他熟记着佛祖的佛经并一一背诵下来。那个天才少年阿难太容易受诱惑,但终于成为 “尊者”,成为“如是我闻”的主要传经者。今天的阿难是摇滚歌星阿难,是大富豪。却已经没有信仰,在金钱诱惑下犯过罪,但是现在甚至没有逃跑的欲望,只是想回向无拘束的流浪。 跃一步,写虚构的男人:。她写男人间的情谊已好多篇了,她想探求感情的各种社会可能性。她写的是感情,无论男人或女人,无论男人之间或女人之间,感情所能引起的问题是一样的。不过男人之间的感情可能更复杂一点,男女之间的感情有一个传统的模式,而男人之间就牵涉到社会地位、荣誉、成就和骄傲。 最近,她作出一个新的自选动作,重写笔记小说:,这是她“重写笔记小说”系列的第一部长篇(已完成六个中篇和短篇,分别发在、《作家》、《百花洲》等杂志上。)。作为一个新的体例。她把一个旧故事,尽可能地扭曲推演,她把中国人的旧故事移植到现代,把“中国性”放到现代生活的压力下,让它在变形中透露出本质的信息。原本,是宋元明小说戏剧家最着迷的“度柳翠”故事。 她的小说,每一部构造一个不同的人生境界,段落分明,但也前后交揉,互为影响,每一部小说诞生,像是完成一段生命里程,在小说中,虹影寻到了自己。你可以说,没有这些小说,就没有虹影这个人——这个人就只是一个躯体,她的灵魂就是她的主人公的复合。 换言之,她每写出一个新的人物,自己也经过一次重生。 红狐说,行了,说够了。虹影谢谢它说得准,听得耐心。红狐一转身就跃出树篱。虹影喊起来:你还没有说我的未来。红狐,你得说一下我的将来,我的归宿。给我一个努力目标! 红狐转过身来说:我刚才这个动作怎么样? 难度之大,非人类所能幻想,虹影说。 那就对了:你一心只想道他人所未能道,总有一天你会明白,难在道人所未能道。 放毒女人 作品中的“鬼气”与四川的风土人情有关,也与我从小生活的环境有关 我的生活与其他的作家不一样。我是从平民窟里出来的。那里没有书,能看得到的都是所谓的“革命文学”。是别人从图书馆里偷出来的,偶尔也能看到几本外国小说。家里很早就关灯,只好在路灯下看书。昏暗的灯光,阴冷的巷子很让人害怕。如果下雨,你会发现每条巷子鬼鬼崇崇的,阴气弥漫。我上小学时就发现有人被平白无故地被逮起来。在学校里,公安局的人经常来。要是有人写了什么东西,就会被怀疑是特务。写作能产生这样大的轰动效果,能把这么多的人牵连进来,它对于我是很刺激的事。贫民窟的语言却是一笔一生也用不完的财富,特别是方言。我母亲就很会讲故事。比如谁家死了人,谁的灵魂复活了,谁会到阴间受到惩罚等等,她讲得绘声绘色。母亲说她也是反叛的。她最早出来就是为了逃婚,在重庆的街头遇到了袍哥头并与他结了婚生下大姐,后来不能忍受又跑了出来,靠做苦工养活孩子。不久,又被一位船员看上,结婚并生下一大堆孩子。在饥谨的年代,船员常年外出,母亲又与小她很多的男人相爱,生下了我。当时养父在宜宾,那么多孩子要吃饭,母亲没有办法。她当时不知什么叫私奔,如果知道,她说她还会私奔。 最喜欢的小说《康乃馨俱乐部》 有人经常问我:女性作家的女性主义体验还存在着对两性关系调和的一些幻想,而你却完全打破了这种幻想并采取了一种极端的行动,像〈〈康乃馨俱乐部〉,这些受过男人伤害的女人组成一个团体向男人报复,这种否定“父权”,否定“阳具”的作法是不是当今女人的出路? 〈〈康乃馨俱乐部〉是我94年写的2011年的事,当时在上海,一群女人组成了一个俱乐部对男人实行血腥报复。我想,其他人肯定不敢这样写,这也是我思想的一个极至。小说里的矛盾冲突,我想是整个女性与男性的性别冲突问题,最后发展到阉割他们的生殖器,这只是一个象征。其实我本人并不赞成这种极端的手段。我觉得还是应该调和,找到一条好的解决途径,但实际很难,在这小说里,妇女的地位没有变化,男女性别冲突没有解决,只是一个白日梦而已。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女性自身是办不到的,它跟整个社会,政治有很大的关系。 我的选择 我开始和文字打交道,就感到内心有个巨大的引力黑洞,永久地吸纳着渴望:从一开始我就意识到,写作自由,比其它自由更难得到。渴望自由的人,只能据守内心,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政府,可以这样允许那样不允许,但它主宰不了我们的内心,即便它惩罚我们的皮肉,窒息我们的呼吸,但这内心谁也进入不了——除非我们自己把这个地方拱手相让,事情的性质就截然不同了。 东西方世界看看不一样,其实太相同。当所谓的自由一下包裹全身时,现实生活,逼迫我们的写作,不得不拱手相让出自由,我们的内心也由不得我们拒绝一切,我们没有选择。一个汉语作家哪怕能坚持一丁点的自由,要所身处的社会承认你内心那份自由写作,却难极了。你的声音通过不了你的文字传递到你想传递的人耳旁,你的思想和情感跟你的文字遭遇相似,变成一堆除你之外谁也不会在乎的东西。我们常常自慰地告诉自己,我是在为那些愿读自己的作品的人写作,那些人将是我的亲人,我最可爱的朋友。但事与愿违,我们的文字得不到这样的友谊。<dfn>http://www.99lib?net</dfn> 那么,就让自己安于承受这种被抛弃的局面,一个汉语作家,没能生活在本土,却得面临吃饭穿衣房租生病等等具体的生存问题,本土作家解决这些问题要方便得多,哪怕三亲六戚靠不了,也可找朋友,借借钱便把难关度过了,一句话,那是你的国家。而海外作家除了需面临的这些存活问题,还得对异域文化采取毫不敌视的态度,这个人不仅站在边缘的边缘,而且还必须自我乐观。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这点,远离自己的文化,无论是自愿的或是被迫的,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带摧毁性的,甚至是致命的挫伤。 托马斯曼字字句句计较德文书的出版,而对其它文版本不在乎,我想,这就好比一个进入暮年的人,行将别世的人,看重一生中唯一有过的一次快乐体验,是一致的。顾城最终未能逃过遗忘和失去读者孤独的追击,在新西兰嘻皮士居于的貌似自由的小岛上,与他构想成童话的自由擦肩而过,他的写作即使到了组诗〖鬼进城〗一种张狂挥洒自如的状态,但这自如的状态不过是他虚拟的文字的气势,甚至借〖英儿〗人为安排一种发泄,他也未进入真正的自由写作。我们只要轻轻地闭上眼睛,就可看到他作品后面不便公开的怨艾,在他的叙述时就被扼杀。他无法自由处置别人的生死,只能自由处置自己的生命。我不得不对自己说: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有那么少数,并且是优秀的作家,最终选择自己结束生命的结局,与其说是绝望,不如说是最后坚持选择权。 是的,无论我们做什么,都可归于是我们自已选定的。这么说,道理十足。自由打着漂亮的幌子,教我们自欺欺人,我们有了这假饰的自由,写着经过精心装扮的自由的文字,与自己的内心打着哈哈,跳着一轮又一轮漂亮的假面舞。 女作家天生凭感觉写作,即使极少数女作家有丰富的技巧和经验,感觉这一因素在任何女作家的创作中也占了相当重的比例。感觉是接近自由的,但是依靠着这近距离的优先,我们获得了写作的自由吗?没有。 虽然我们可以写非“正常”之的感情,异性的,同性的,超自然的,我们仍被圈于一个框或笼子里。可笑的是这框或笼子,在许多时候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而是几十年来,几千年来,咱们古老文化潜移默化在每个中国人身上的印痕,是伪善的道德巨大的投影。是的,当我决心结束自己肉体生命,谁可拦得住我?当我决心写部艺术上自己满意而卖不出去的小说,谁能剥夺我这个选择?读者?出版商?批评家?我必须维护我的最后一个选择。我忘掉他们,我就得到了解脱。 一群迷失的狗 当婚姻逼近一个男人,如果他是自由之身,即使这女子是他心爱的,他也不会放弃他做单身男人的自由。那么若是女子自己提出,那情况就更糟,干脆失败。如果这男人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这女子的爱就等于吹了一个肥皂气泡,未上青天就破灭了。 她黑发,不高,丰满但不胖,西班牙人,才二十二岁,到北京学汉语。一开始学校有名的帅哥追她,她逢朋友就说,毫不掩饰。有一天我去看她,一晚上她抽烟抽得很厉害,说话紧张,但普通话已说得比我这个外地人还地道。 那个幸运的中国男人有一米七八高,她说着拿出照片。我一看,长相在北京大街小巷都可抓出一大把。 她说,他看她眼睛透亮,热情似火。她经常和他跳弗朗明哥,说着她唱起来,边唱边站起来,身子一抖脚尖一踮手就如鹤转动。 突然她哭了,说那男人把她扔了。她决定反过来追他,结果当然不如她所愿。 当时我感动,因为爱一个人得有爱的能力,还得有这勇气。那男人被一个洋妞追到这种程度,别的不说,虚荣心该满足了吧? 她说,她决不离开中国,直到把他追上手为止。 美国朋友M是一位记者,有无数男人追她,但她爱上一有妇之夫,也是个记者。她要那男人离婚和她结婚。男人不肯,开始婉拒,后来就有意躲她。她去男人可能去的地方找他,有一天终于在一个PARtY上找到。她说你没有必要对我如此,我怀了你的孩子。 去医院做了。男人想也不想地说。 我一人也要孩子。因为我爱你。她记得当初他说他妻子没有生育,对此很遗憾。她转身的速度比他还快。 时间过得很快,孩子出生了,她给他送了封电子信,顺便传去孩子的照片。他很震惊,回信只有两行,一,你休想和我结婚!二,主动提出付孩子的生活费。她当没有看见一样,反而建议他看看孩子。 一年后,她有了他的第二个孩子。他还是不肯与她结婚,但帮她租了条件不错的房子,负担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二年后,他们到伦敦来度蜜月。 J的妻子在外地有份很不错的工作,周末才回家,所以他需要一个保姆照顾家和六岁的女儿。这天妻子回家,立即就发现丈夫对她很冷淡。她问他,是不是在外边有女人了? 没有,不可能。丈夫一口否定。等见到保姆,凭女人的直觉,她明白了。她开掉了保姆。丈夫与她大吵一架。丈夫的理由是,你没有权利做我的主。 第二次她从外地回家,发现家里多了一个家教,住在家里。丈夫对她说,我们的女儿需要她。结果夜里发现丈夫不在床上。她一下傻了,如果她提出离开这个男人,岂不是正中他的下怀。她不说,辞掉外地工作,在当地找了一份低薪的工作,每天都回家。但丈夫对她就像朋友一样,家教仍然住在他们家里。 伦敦温布尔敦网球场附近有很多风格不一的酒吧,英国女子都喜欢上那儿聊天,大多聊男人。小女孩会说,男朋友越多越好,绝对不超过两个月, KISS可以,但不要轻易让男朋友上手,除非喜欢的男人。反正选一正式男友一定要那有男子汉气的。大女孩说,经济情况第一,男人没有一份好职业怎么成?已婚女人说,男人只配当振动按摩器,他们寻欢作乐,我们又怎么不可以? 没有一个女子认为男人长相重要,这和国内的女性不一样。帅是第一,在这儿说出来会变得可笑。像前面说到的三个故事,那三个男人自己都不明白他们自己的一切,好像裹上越来越多的纱网。男人想看清的只是一个女人的肉体,不太在意女人的心灵,喜欢与女人保持一个距离,让他们放心,有安全感,如同第二个故事里的男人后来对我的朋友说,“总得给我一个倒车的机会,我不能让女人爬上头来,也不能让女人决定我的幸福,我情愿不幸福。” 我这朋友说:“男人说到底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内心很虚弱,面子需要强撑着,嘴里不饶人。其实很可怜!他们是一群迷失的狗!记住,不是狼不是羊”。 穿木履过SOHO 这几天英国一足球队长的丑闻弄得大街小巷纷纷扬扬。此队长每年七十八万英镑的高薪,已婚,却骗一脱衣舞娘和一幼儿园护士,说自己尚是单身,郑重地向她们求婚,与她们同时有染,弄出丑闻。 英国小报专门报道名人这种新闻,高价收买,《太阳报》每天发行三百五十万份,是严肃报纸的十倍、几十倍。有关女人把“真相”卖给报纸,可获大利,称为“吻过就说”(kiss and tell)。足球明星出了这种事,大小报都以全版片幅报道评论。 名人有无隐私权?有两种看法:名人既为名人,受公众注意,他就失去了这权利;二,名人也是人,应该享受与普通人相同的权利,当然有隐私权。 正好有一个从国内到伦敦来的出版社朋友P,他对隐私权没有兴趣,却拿着报纸,不还我。第二次我们约在城中心见面,他看了两天伦敦,觉得伦敦桥、大本钟和西敏寺诗人墓,还没有故宫、长城和十三陵有意思。这儿的景致仿佛与他的沉重的历史感沾不上边,而站在山海关,马上就感觉那马队汹涌而来。他说得振振有词。我看看表,到了晚上吃饭时间。他建议找家中国餐馆吃饭。 主随客便,我笑了,说没问题。不过你第一次到英国,不想尝尝英国菜? 他不以为是地说,不就是炸鱼和薯条,最多加一盘色拉。这是我有生以来吃的最难吃的东西。真不知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你看你还穿木履,咱们中国的吧? 是啊,真正的中国手工鞋。我还是笑着说:将就活。我这人粗得很。吃什么都一样。 不一会我们就顺路穿过国家画廊,到了位于SOhO的中国城。街不宽,小巷走一辆车就满了,酒吧和咖啡馆包括时装店一个接一个。本来P很累,突然精神一振,一条小巷子走完又走下一条,也不提吃中国饭了。我开始没有明白,待他急不可耐地让我快一点时,才注意店名,原来是脱衣舞厅。SOhO的这类场所包括同性恋PUB都是较隐晦的,起码不像巴黎那么红灯高照,色情服务大张旗鼓。再说P可是有名的好丈夫学者型男人,我有点意外。我想走开,但他让我陪他,于是我们继续往前走。 他朝一个窗孔里看,有侍者出来热情招呼他进去。他很紧张,将他的挎包扔给我,就跟着侍者进PUB去了。包太沉,我没有接住,却掉出一些地图,还有报纸,我拾起来一看,是我前两天给他的报纸,我还未细看。为打发时间,我便站在街边看起来。 那位桃色足球明星举着球的彩色照片极醒目,当然不如贝克汉姆那么英俊,不过也看得过去。有关报道不仅是整版,还有第二版,竟然是他的脱衣舞情人的玉照:金发披在身后,身姿绝色,下半身未穿任何东西,脚蹬一双特高跟黑皮鞋,正在台上,手握舞杆,妩媚地朝我们一笑,不迷死人不罢休。 正在看时,P出现我面前。这么快?我问。 他说,本来也不想看。他停了停才说,能否别跟我妻子说? 原来他担心这个。我说没问题。 于是P第二次进去了。我一等他不来二等他还是不来,肚子饿了,就到街对面的一个咖啡馆坐下,要了一杯冰咖啡和一份甜点。 终于等到他出来。他也叫了一份甜点,一边喝咖啡,一边连连说,带劲带劲。那女人跳到近时,就到我膝盖前。有一段舞台延伸,跟时装表演差不多的,但是感觉完全不同! P这点好,喜欢说,不像其他人什么心里都藏着,故意神神秘秘。有一次在蒙特列,记得和几个国内来开会的朋友一起要住旅馆,叫了一辆出租,路过那儿的红灯区,其中一人就要出租车停下。当然不让下,因为他又不懂英语也不懂法语,一个朋友也没有,弄丢了怎么办。他急得用中文大骂,娘希皮,咱到这儿就是要看稀罕! 我先生八十年代刚开始就留学,赶上西方世界的“性解放”浪潮最后一轮。我先生向我说过,在艾滋病流行前,那些嬉皮士的放纵,当时他在伯克利加大读博士。亲眼看见那最后一批嬉皮士衣服怪怪,留胡子,披长头,夜宿帐篷,男女相拥抽大麻。他看到过的女人身体太多,以致于他拍女人照都很得要领,线条轮廊都是一般男人不会捉住的,知道什么样的女子应该以什么样的角度,尤其是眼睛都拍得湿湿的,亮亮的,含着春水似的。这也是我有很多好看照片的原因,自然得归于他在这一时期的体验。 那时从中国到美国的人,别说那好奇心,那种想到文化冲击“洗礼”的人,可以想到是怎样的心情。一些文化人代表团,包括作家代表团,总是悄悄对他提出要求,要他带他们到那种特殊场所去。一问,他们是指那些描写性解放的书里说过的事。我先生只能告诉他们,那是私人PARtY,不是买门票就能进入的脱衣舞场,而且必须一对对才能进去。他的解释引起国内来客的不满,弄得他很烦。 中国还没有这类东西,那时国外的时装杂志,如Vogue,有人带回国内,在海关查到会被没收。 P很羡慕我的先生赶上了性革命的末班车,他说舞厅里那样的女人才是女人,真美!他眼睛和声音似乎还在过刚才那顿洋荤的瘾。 于是我说,是美。我指着街对面另一家门面,说,你看那一家。那是脱衣舞男,供女人看的。 P听了十分吃惊,两眼圆瞪,说这怎么可能? 我说,你看,女客在进出,跟你一样兴奋。 P说,这太荒唐了,这资本主义社会太荒唐。 我看了他一眼,换了一种口气说,如果你妻子也去看男脱衣舞,你会怎么样? 那我就打断她的脚。他说着,叹了口气,那就只有一条路:离婚。 我说,这太不公平,而且刚才你还在感叹“红磨房”里的女人漂亮。 P说,那就怎么样?不管到什么时代,男人和女人都不一样。我们去一家中国餐馆吧,我请客,谢你让我满足了这一生的心愿,看了梦想的东西。他站了起来,拉开咖啡馆的大门,如一位绅士一样。 待我走出门,他说,我吃中国菜,娶中国女人,做中国绅士。有点性幻想,就此而已,对生活很满足。 在东京拜访一事无成者周树人 那是东京最热的夏天,是我移居国外后遇到的最酷热的日子,那是1996年。漫长宽阔的青山大道,我忽然觉得与我并肩而行的那个身着和服的人,似曾相识。他沉静地走着,没有朝我看一眼。他走到一所房子前背对推拉门转过身来,进入一张泛黄的照片:是一个小伙子的样子,开始留小胡子,和日本青年没有什么区别。我看见照片背后他题下的名字:周树人,1906年。这题字如我脚步一样有音有节。我转头看四周,并没有什么异样:皇宫大道美丽如初。我没有惊惶,因为我就是来找他的,就象1936年的萧红,曾经在东京等待他的灵魂。阴阳两界,过去今日,在某一时刻某一地点能够交会:遇到6字,就象火车开过叉口,扳道工的鬼魂在关切地注视。 我看到的周树人,个儿不高,是不能嘲笑日本人矮的少数中国人之一。人偏瘦,完全没有后来那一身英气,那种嘲弄天下群雄的傲睨目光。他在成为把中国历史推上审判台的鲁迅之前,一直是个意志消沉的人,一个一无所成的人。留学日本前后七年,可以说做什么失败什么。不是不想做好,也不是没有能力做好,就是做不好,可能他认为命中注定是个失败者。 刚到东京读语言学校,那时还能写出“我以我血荐轩辕”这样的豪句,一辈子唯一的一句激情。到小地方仙台读医学院,成绩看来不行。据他自己说,凡是到了中等,就会有日本同学怀疑老师藤野先生让他先看了题目,可见他一直分数不高。留过学的人,都明白,留学生成绩往往比较本国人好,因为本是精选出来的。那篇著名的序言中写的新闻电影,被鲁迅专家门捧为“爱国主义的觉醒”,其实那时的他感到震惊的是中国人自己的麻木,以及他自己的无助。 于是他到东京,“弃”医而“自学”文学。从他这一段时间写的文章,可以看到他读书杂乱,漫无目标。《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被认为是尼采哲学的中国版,仔细看就明白是乱抄书,自相矛盾之处甚多。外国文学读得多而不成系统,最后还是回归国学:每星期日去章太炎的东京寓所听经学课。 我想问,周树人如果在上海“自学文学”,又会如何?那里的南社分子已经非常活跃,并且开始转入小说。如果周树人的深刻沉静,昂然出世,代替徐枕亚,周瘦鹃,包天笑之流领导中国文学的转型,可能新文学运动的起端,会提前在上海出现,中国现代小说,就不会与中国固有文化传统一刀切开。我当然无法为历史作悬测,但是周树人在日本,就在我提着裙子,低身脱鞋进入的一间房子里,闲住了两年多,只是用文言翻译了一本小说集,写了几篇头绪如乱麻的文化论文。这倒也不奇怪:这个人终其一生,没有成为一个思索严密的理论家,外国文学也一直在介绍,但从无系统。在东京时,用了功夫,但是他不会在这两个领域里成功。 于是他投身革命,参加了浙江同乡组成的光复会。只是当派他到中国去执行刺杀任务,他犹豫了,因为怕母亲无人赡养。这是最好的推脱理由,他的领导马上解除了他的任务,而且从此把这个怯懦的人视为不革命或反革命。我绝对不希望周树人枉死在反满恐怖的行动中,象俄国虚无党那样,用炸弹革命,反而推迟了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但是此人后来写文章,说如果光复会领袖陶成章当了皇帝,老朋友如他也会掉脑袋,就觉得他未免夸张了。鲁迅专家都避而不谈此事,我想替周树人辩护一句:他的性格中缺乏以命相拼的血性,也无法冷峻到指挥别人去拼命——中国政治能干的人实在嫌多,太好:周树人有勇气做一个考验关头临场退却的人。 除了应母亲命回乡成包办结婚之礼,他似乎从来没有女人。现在写野史者纷纷扬扬,说白净清秀的信子,周作人的日本妻子,原是他的女友。此事已成千古之谜,没有足够证据,多说也是白说。我相信不是真的——他的性格中缺乏浪漫。 不管真相如何,在两性关系上,他并非没有兴趣,却始终只能压抑。他和那个从东北投靠他而来的年轻女作家的感情,我有中篇小说《归来的女人》写到中间曲折。女作家不得不只身来到东京,如1996年的我,行影孤单,看每个男人都象那个人。但是一个一生忧郁的人,你能让他在病床上点燃浪漫? 我绝对不应当是发现他有忧郁症的第一个人。那么多鲁迅专家,应当看出,他在日本住了七年,竟然对日本景色秀丽,从不着一字,从来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如果他是反日情绪强烈,倒也罢了。不,他并没有那样的排外情绪。他只是对什么都无法提起精神:当他在生病时,一人躺在榻榻米上,觉得四周的大楼正在坍塌,把他吞没。只是没有自绝的必要,才撑着去买药和食品。多年后他喝醉了,对着月光下的自己的影子说:只有你知道,我是一个人在挣扎,只有你知道,有多少次,我已经向命运投降,渴望一死了之,但我终于活了下来。他成为书写历史的胜者,成为每件事都做得惊天动地辉煌灿烂的大师,这真是命运的讽刺。 回国后他从中小学教师,做成教育部小官僚,谋生为业,其他一直没有兴致,也没有专业可言。唯一的兴趣,是校雠古籍,抄录整理古碑。回国后转向国学,是留学生中常有的事,但是他做的闲事,与他的留学毫无关系,日本七年,在他的生命中成为潜流,至今没有人理解的一段生涯。但是我明白:要有鲁迅,必须要先有失败者周树人。 周作人正好可以作为对比:小伙子一到日本就兴高采烈,事事新鲜。日本的花草树木悦目,日本女人的“素足”动心,日本类似唐俗的民风,使他终身回忆不尽。周作人跟着乃兄“自学文学”,也真是认真,西洋文学,日本文学,都学到一个系统知识。在种族歧视严重的日本,他并没有气鼓鼓地勉强滞留,实际上周作人在日六年,乐不思归。这里谈不上不爱国,留学而与环境心理对抗,无论如何不是好事。至于周作人的恋爱成功,更是没有自卑加自尊折磨的人才能做到。 面对历史,我只能说:痛苦出诗人。失败和失意紧跟着周树人,许多年,加深了他的内向,他的深沉,一直到新青年的钱玄同来逼稿,才突然找到喷涌的出口,于是出现了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个奇迹,中国现代文学,一开始就有了一个极高的起点。没有爱情的生活,制造了对文字的爱情。但是在这个壮观的喷发之前,那是多少年不得志的忧郁?多少年找不到感情寄托的苦恼?多少年碌碌无为的颓唐?多少年与幸福背道而弛的悲怆? 我不止一次在梦里梦见他,那些在东京的日子,樱花早谢。我想到他,看见我自己如孩子的孱弱,我记得那天晚上,日落之时,我对着镜子换上一件深黄色和服,插上菊鱼兰花,且学一次杨贵妃带到蓬莱岛的浓妆艳抹。从马篑坡死里逃生的杨贵妃,在日本开拓艺妓行业——她不会别的专业——我为什么不能做一次艺妓?这是一种艺术职业,不是“妓”。鲁迅日记里,有“席中招妓”记录,那么,我就去。为鲁迅辩护的人说这是“同席招妓”。我知道不是,是他要我去说说话。因此,我去,穿上让他或许会心里一动的服装,跟着他,走进那照片发黄的心境。 那年夏天在东京,我突然醒悟:我应当学学我去见的人,周树人从来没有梦想充当民族的喉舌,我也决定清除代小女子发言的打算。于是自己沉一沉气,开始乱读闲书,胡拼CD,让自己在忧郁中慢慢体验忧郁。心理消沉时,看男人女人,也就都平淡如水。 周树人近四十岁突然爆发,变成自己也没有想到会变成的人:我在临近四十岁时渐渐沉静随遇而安,做一个努力模仿当年周树人的人——我终于敢做一个失败者。 地铁站台 列车停止的方式很奇怪,停得那么慢,最后还是一个猛煞车。车厢接头哐的一响,他的笔尖猛地划了一长道。哦,到了。他从报上抬起头,合上笔套。可窗外不是站台,暗淡的灯光照着隧道的墙壁,贴着车窗。电缆上积满灰尘,像烟瘾者的肺管。这是中途停车。 半年都过去了,何必在乎半分钟。他看了看手表,九点十分。约好九点见面。她在电话里半开玩笑说,站台人很多,你不会认不出我的脸吧?她说她会在站台上,像以前等他那样。 这安排似乎太温情,跟她的性格有点不符。在一起两年,他领教够了这个骄傲的心灵,哪怕是毫不足道的失败,哪怕是菜里多搁了盐,也不喜欢提起。她不喜欢输,万一输了,忘得越快越好。为什么她主动提起了这事呢?她本不会再提起会面。实际上这半年来她从未主动打电话给他,只来过两封信,只说事务不谈自己,简短干脆,第二封比第一封更短,不像她写的信。 车停了,车厢里谁也没有在意。一对年轻恋人在车厢那头,手拉手,互相注视,眼珠也未转一下。如痴如醉,真是一个美妙的开始,他想,如一切开始一样。对面的醉汉也没有动,打着鼾,眼角挂着两滴泪水。车厢里各人干各人的事,没有人对半途停车有任何不耐烦,他们知道,一切不由他们控制,甚至没有在乎,没有像他那样抬手看表,当然,没有分手半年的情人在等他们。 只有一个老头,衰老得几乎不能动了,顺腿挂着的手杖,轻轻叩着地板。就这一点不耐烦,灰色而苍白。 他低下头,又看起手中的报纸。报纸再厚也已经看腻,乘地铁从北到南,跨越整个城市,好像跨过很大的时差。非洲的饥饿,南美的暴乱,看过了,都与他无关。早在十分钟前,他就开始做字谜。英国人的玩意,这比读报更能消磨时间。 17(竖三格)被水盖住,三格,很简单,Et.怎么啦?他想。这是个暧昧的字眼,一个叫人怦然心动的字眼,一个她重复过无数次的字眼。她第一次说,我都湿了,满脸绯红,虽然那里他们已同居很久。那也是在地铁里,他说了一些只有他们才懂的话。她握着的手,指甲抓了他一下,还瞪了瞪眼睛,你敢再胡说。 不是停车这个事实,而是这个事实的讲述使车厢里的人感到了异样。连对面的醉汉也眼开了眼。而那对恋人也开始注视窗外。 司机在说话,英语从车厢里扩音机中传出,似乎来自很遥远的地方,语调呆板而音节模糊,像在念咒: 由于前方车站发生事故 列车中途停车 清理工作还须一段时间 有人掉在车底 把她抬出列车才能进站 给旅客带来不便 地铁公司恳请原谅 他没完全听懂,但他感到不安。这声音本身就叫人不安,虽然说这话是叫人安定。司机又重复了一遍,他那伦敦土腔实在让人不舒服,但这次他听懂了;而且听出那是个女人,her.他的心格登了一下,一个女的掉进车轮之间!整个车厢一片肃静,好像每个人都看到了站台上惨景,那个醉汉喃喃地说:啊,一个女人,一个女人。 18(横五格)的分叉。这是什么词,他想。分岔、岔路,从一条道到许多条道,到更多条道,路永远不断地分岔,一岔就难以回头,像树枝越分越远。他想,这不就是树枝吗棗Bough?可是从哪里开始分的岔呢?是她的骄傲?是我的忍让?他们的关系好像总是一个悖论。为了让我回去,她必须收拾傲心,可她的失败她的绝望无助反而使他的耐心忍让失去了对象。如果只需要床上拥抱,那多好,甚至只需要呻吟,不需要语言。他从来就无法理解她的语言。 他有点愠恼地在字谜上写下那个词,但仔细地,格子太小,人和人本来就不易走到一起,尤其在这异国他乡。人和人相遇,就像风中树枝偶然触及,这种偶然和必然一样,应该想到却又常常忘记,“连理枝”会绞杀许多事实,包括自己。 他不愿想下去,他往下做,19(竖五格),植物繁殖器官的一部分。怎么今天这个字谜尽是暧昧记号儿,有意撩拨人。见鬼了,一个女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像盛开的百合花。这比喻太陈旧,他曾用过一次,被抢白了几句。她是诗人,把语言像毛巾一样这么扭过来,那么扭过去,永远在寻找吓人一跳的表达方式。萼粉红、瓣艳紫,花瓣的表达还是花瓣。 他拼出来了:PEtAL.笔在纸上拖了一下,远远划出格子。很难记起那时说过的话,可他记得一句:让我看看。她说,看什么?啪的一声把灯关了。你们搞科学的人就想把什么都搞清楚,我们搞文学的就想把什么都搞模糊,越模糊越美。他想反驳,但她伸手关灯那动作太冷峻。那还带着浴室潮气的身子却叫他透不过气来。 事情过去后,她突然说:真想我们分开一段时间。他问:怎么啦?又是诗人的气质?没什么,一点感觉。我们至今互相不太理解。我们好像裹上越来越多的纱网。你想看清我的肉体,我想看清你的心灵,可我们都越来越看不清,也许有个距离就好一点。他没搭腔,这样的谈话已好多次了。开始他还试图劝阻她,后来他就明白劝阻是没用的。艺术家的神经在异国他乡,不能帮助人,只能妨碍你。像往常,他用鼾声淹没她的话。但半夜他醒来,看见她睁大着眼睛,仰天看着黑暗,双手压在胸前。 他看着写下的词:潮湿、树枝、花瓣……在哪儿见过这几个词。在诗里!在她的诗里?也许吧!今天她一定要见我,为什么呢?这个骄傲的女人,半年中不理睬他多次和好的请求,现在到底是什么使她放下架子?处境绝望?还是半年落寞使她心灵被榨干!她若回头,自己怎么办?再次走到一起,也必须准备重新分手,她的一切不可能改变,哪怕分离六个月之久。 我们刚接通知 前站车故已清理 列车即将前行 地铁公司感谢各位顾客耐心合作 车厢里一下静下来之后,那对年轻人高兴得鼓掌吹口哨。等了二十多分钟,连他们也厌倦了调情。时间能改变一切,能使天使冒火,也能让魔女驯服。谁知道这半年她是怎么过的,靠写诗!他很久没读到过她写的诗。他的圈子与文学无缘,更不用说那些印数极少的文艺杂志上的华文文学作品。他也不去关心,诗已经很遥远,就像她。潮湿、树枝、花瓣。 列车缓慢地开动了,灰色电缆在窗外模糊成一条轨迹。她还会在那里等吗?已经误了半个多小时。想到这次可能见不着她,他觉得心里突然一空。如果她已失望地离开,似乎是他故意有违初衷,遇上这延迟,存心使她失望。这一刻他觉得非常想见到她,把她抱在怀里,让她在肩上,忘掉过去的一切。 列车终于驶进车站,小心翼翼,好像怕再出事。他丢开报纸,走到车门口,站台上挤满人,半个小时以来第一辆南行车。他挤出车门,站台上到处是脸,各种各样的脸,就没有一张熟悉、苍白的脸,带着焦虑和期待,朝他的方向看。 他沿着站台走去,人渐渐稀少了,到站的,上车的,都离开了月台,依然没有她。 他忽然想起和字谜有关的那两句诗: 人群中出现的那些脸庞 潮湿黝黑树枝上的花瓣 常听她说起,是她最钦佩的一个住在伦敦的美国诗人写的。他觉得这两行诗太平淡,不需要一个大诗人才能写出,可今天这些词让他悟出一点滋味,当他空空的脚步声在月台上响着的时候。 然后他从出口到了电梯。到哪儿去找她呢?她想必知道站台上出了事故,就应当耐心等着,或许这又是一个考验,看看他的情意究竟多深,这样做就错了,他已经厌倦了男女之间的游戏,而她似乎还需要这些。 就像这两句诗,他想。就那么几个词,平常的词,顺手牵羊做字谜也显得太容易一些。你如果没完没了地咀嚼,似乎真能感到幸福是那么短暂,人生有如风中的花,随时可以凋零。可是你不去咀嚼,它们就不过是几个没用的常用词。 他到了电梯顶上。外面的街道一片漆黑,下起了小雨,灯光迷蒙。再尽头,街角上似乎有急救车的尖叫声在飘远。突然他想起这门口应当停过一辆急救车,一个女人搞出来的事故,这个落在车下的女人还活着吗?怎么站台上一点痕迹也没有?没人提起这事,没人还记得这事。 他转过身,从街边细雨中退回。细雨后面应当是另一个世界,他不想去了解的世界。他走回入口,该是回去的时候了。 我们时代的献身者 这个塔楼,有点象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香港维多利亚湾建成的中国银行大楼,把空间斩钉截铁打几个折,一个纯钢的青鹤,亭亭玉立。不同的是,这塔楼建在岛的正中央,四周是嶙峋的火山岩,冷凝的花岗岩浆,象地狱一样从来未曾风化。围着这岛的,却是蓝如丝绸的海水,一直铺展到地平线弯曲成圆弧的尽头。 t-84特种机安稳地停在尖耸的塔顶平台,仿佛一头鹰落到树梢,也像鹰一样收起翅膀。用声速三倍的飞行,非常劳累。这个时代少数的忙人,只能用这种方式旅行,从北京飞到大西洋只用两个小时。忙人不得不体魄健壮,才能承受世界降在他们肩上的大任。这世界大部分人,百分之九十七的人口已经被联合国宣布为“闲人”,不用工作,也不准再工作,随他们意愿逛悠,每月发津贴比原来壮劳力工资多一倍。执行这条联合国决议坚决的国家,国民生产总值马上以每年百分之二十递增,使原先犹犹豫豫的国家也赶快动这社会大手术。的确,经济社会学家早就指出了技术先进只需要百分之三的人干活,否则互相拖累。告诉“闲人”们,他们解放了,有福了,愿干什么就干什么去,条件是不能污染环境。这是一个充分发挥人的潜力的美好世界。 扑翼机合拢了翅膀,引擎声渐渐降低,现在变得像个男低音歌手在化妆室里试嗓子。从塔顶升起的接口直接伸进机身,赶来参加这次会议的东亚代表,一个个紧一下领带,掸掸整洁的服装,走进接口,空姐托着盘递给每人一支长城牌克毒口香糖,这是航空公司为到下降岛的旅客特制的纪念品。 “小姐,谢谢。”正提起黑皮包高个的北京男子微笑着说。“不过拉慕尔病毒不是通过空气传染的。” 空姐打着日本式的躬,英语也说得如他一样BBC:“先生说的当然对,这只是敝公司的一份敬意。” 他将口香糖接了过来,想起这位此刻动作如木偶的空姐,一路上与他打趣时的活泼劲儿,自嘲似地摇了摇头:看来恐惧传染比病毒更快。 接口电梯以每秒百米的速度下降,电梯门一打开,他们就看见一位身材笔直的高级军官恭候在门口欢迎。 早从电话上彼此认识,此人是紧急部队第三号人物蒙贝尔少将。 “熊一如博士,”他敬了个礼,“我奉命带你们参观联防基地,并讲解有关情况,会议将于两小时后举行。” 他握了握少将的手,“谢了,谢了,”他说。“基地情况我在线已经作过三维实景观察。”心里咕哝,这是什么时代了,还需要实地视察!这些军官永远无法忘记二十世纪末在军校学到的规范。“不知罗琳博士是否有空?” 蒙贝尔少将说:“罗琳古斯塔夫森博士在准备两个小时后开始的会议材料。” “你能否问问她,”他尽可能谦逊地说,“能不能我们一起准备材料?” 军官立正,打开对讲机。说了两句就递给他。罗琳像经常在屏幕上一样微笑。 “一如,”她说。“有失远迎―——汉语是这么说吗?我的汉语越来越糟了。” “罗琳,我们最好立即谈谈。”他说。 “噢,这么想念我?”罗琳说。 他用余光溜了一下少将,少将识相地往远里站。他说:“就是。但我还有更重要的话说。” “总不致于向我求婚吧?”罗琳逗趣他。她是他们这一行有名的红魔美女,但也是身体力行的女权者——实际上所有的男女忙人,全拿婚姻当笑料,留给闲人结结离离。“四点钟开始的会,将审议你提交的全部报告,决定是否开始启用中国发展出来的SS22抗体,这是全世界等待了多年的消息。”她缓了口气,说:“你恐怕准备好了,而我还没有。我一向没有你的沉着劲,这你知道。” “恐怕我要马上告诉你的,比文件准备更重要。”他有点急了,声音突然提高。 罗琳惊奇了。因为这个男人从不急,总是不慌不忙,而且对她从来温顺,温顺中带着一份礼貌。“那就请你马上来。” 听见她同意了,他把话机递给少将,站立两三步远看着紧闭的电梯。少将一连串的是是是,然后恭敬地对他说:“熊博士,请,我带路。” 他们穿过一条塔内的内部备用电梯,透过玻璃的墙,看得见这个塔像傅科近一个世纪前描写的“中央监视”塔,俯视着整个大环岛。下降岛被用来作为昔日麻疯病院式的病毒隔离区,是联合国大会变成超级权力机构后的第一项命令。二十世纪末的“多政府主义”,对爱滋病毒过分手软造成病毒漫延,三十年无法控制,反而多次地方性变异造成药物失效。好不容易过了十年的后爱滋时代,享乐成性的人类,又弄出了这个拉慕尔病毒,对这次性传染病流行,国际强权政府来了个强硬手段:全世界的病人都送到这个位于大西洋中央的岛上总体隔离。 岛上以前的房子,映入他的视野,大都像美国汽车旅馆式的模样,海滨一带特别多,很整齐,倒也不能说比旅游地更为拥挤。五百米高的中心塔,是惟一的高层建筑,四周是明确无误的隔离区:封锁壕,电网,监视哨,所有的房子轮辐状一排排对着中心塔,可以一览无余。而整个岛中间用电网高墙搁断,一边是男区,一边是女区。 他想,这倒与电脑三维观察感觉不同,怎么那些鼓吹解放哲学的后结构主义者没有想到,他们为这个世界返回结构和秩序,提供了反论证? 电梯停在一个装饰优雅的门厅,无土特殊培育的植物鲜花悠然地生长着,清香如野外草地。蒙贝尔少将把眼睛靠近门上一个孔,让安检系统检查视网膜,仅两秒钟就让开,让熊一如上前去受检查:必须查两个人的视视膜图,门才能自动打开。少将敬了个礼,原地不动等门开。 他一人跨过厚重的钢门,如同什么保安机构的总部,他明白这是必要的。这里的机密如果被偷被抢或被破坏,后果比任何地方受袭击更为严重。 罗琳从办公桌后站起来,顺手摘下她的眼镜。她没有穿实验室的大褂,而是一身紫金的官员服,有点像他刚告别的空姐,不过干练而成熟。 他拥抱她,很想好好吻吻她,但罗琳侧过脸来让他贴了一下。 “欢迎,”罗琳说。“欢迎来下降岛。你是第一次来吧?” “是第一次。” “怎么样?” “像集中营。典型的集中营。历史资料上看到过。” 罗琳向他手一摆,桌前左侧有一把舒服的皮椅。他坐了下来,把手提包放在脚跟,抬起眼看正微笑的罗琳,她耸耸肩,不想在这时刻讨论这个岛像什么的无聊问题。 如何处理病毒控制的激烈争论,把医学界分成争论的两大派,更把全世界的闲人分成两大示威阵营,吵得无止无休:左翼要求尊重人权,右翼要求安全第一。他们俩都太清楚对方的观点。罗琳被任命为下降岛监管区主任,当然不仅是由于她是病毒学专家。实际上熊一如在病毒学中的地位比她高。 “好吧,让我们快点解放这集中营,”她幽默地绕回问题的关健,手却在摊满文件的桌子上理理,双手相交,作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而且腕表显露在她与他之间。没过一分钟,她的耐心果然到头:“那么——有何贵干?” 他皱皱眉,并不想掩饰。这些欧洲高级知识分子,汉语都说得不错,词汇量相当大,可惜在细腻的风格问题上,总会出错。他早就不再纠正此类错误,正像三十年前英语是全世界惟一通用语时,没人在乎你说得如何得体,只要能说就行。更何况他不想她说,“太谢谢你,我的汉语个人辅导员”。在这会儿,他与她现在不存在这种或那种关系。 “长话短说,”他稍稍顿了顿。“今天会议,是要检讨中国组发展出来的疫苗,决定是否作全世界推广?” “是这样。我正在看你们昨天刚补充交来的临床对比数字。” “说服力不够?” 罗琳犹豫了,她不想在会前就暴露核心小组的立场。“很有趣。”连声音都在敷衍,“不过病例不够,实验尚处于早期阶段”。她抬起头看看他焦急的脸色,她无法对这个聪明的同行隐瞒:“恐怕只能试用”。 “我赶过来想对你说的,就是我如何发现SS22抗体并开始早期培育的。”看到罗琳不耐烦的眼色,他举起两手。“十分钟,就给我十分钟,你就会明白数字报告不能说明一切。” 他身子坐直一点,条理清晰地讲起来,速度开始加快,不然这个女人会中止他,把他赶走。他明白核心小组的大部分国际专家不会认可他的报告,这个罗琳是领头的,今天必须说服她才行。 “最早,我用了一个特殊办法培育抗体。”如同站在高台前,深吸一口气,跳下水终于冒出水面,他张开嘴狠狠地吐气。 罗琳惊奇地瞧着他,她浅蓝的瞳仁清沏透明,瞪大时却显得深不可测,目光里有那种北欧的骄傲。 三年前这个时候,这种像麻疯一样腐烂人外表脸相的可怕疾病,人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在医学界的注视之外,在民间,老百姓已经明白了底细,而且已经在用自己的方式处理。 病毒感染最早必定出现在女人身体上,在小阴唇左右两侧部位,会各出现一点小红疹子。肉眼几乎无法看见,但女人自己心里十分明白,这个敏感部位的任何异物即刻就知晓。不久她们也发现只要一次“全过程”的性交,就能把病毒转移到男子身上,自己就干干净净摆脱了病毒。那些重新感染上的女人,却是与带病毒的男人又交合了。简单地说,男人靠性交不能解脱病毒,一旦传染上,就是死症,而女人能做到,只要在病毒开始的最早一个月的红疹期做一次洗净性交。过了一个月,女人脸上开始出现脓疮,那时就无可掩藏,也就无可摆脱了。而在男人身上,潜伏期却长达三个月。 很自然,这个秘密最早是“性工作者”——妓女发现的,男人不太知道,良家妇女自然也不知道。由于潜伏期太长,而且世界范围人员来往频繁,病毒几乎在短时间内遍及全球。刚在后爱滋时代好好享受了一番性自由的现代人,几乎已经忘记了保护套是什么玩意,各地卫生局大量赶制分发,却难以普及。 一时全世界茫然不知所措,大家如惊弓之鸟,远远躲开异性,尽量避免性活动。男人怕主动的女人,女人恐惧所有的男人,而医院里住满了急性麻疯似的病人,医生头痛,对来采访的记者摆手,只能看着他们全身流脓污秽不可闻,惟一的办法是尽量隔离,其实医学界已确定这是性传染病,其他途径几乎不可能,隔离只是因为样子难看,气味巨臭,连护士,甚至殡葬师都不愿意靠近,殡仪馆要价极高。 风声一传开,妓院马上门庭罗雀,风流女子要让男人信服她不是在有意“净化”自己,已经不可能。为怕遭到报复性毒打,女人不再向男人抛媚眼,街上看不到女人性感的任何服饰,颜色鲜一点也视为有嫌疑,长裙黑布料成为贞洁的标志,一时竟成时尚。强奸案从此消声匿迹,市容严谨,洒满季节的阳光。 很快,南欧一带出现了“倒贴”,女人给男人钱,发生性关系,但给钱几乎等于说明了自己有病毒要转移。所以,还得加上其他种种骗法,装纯真处女,装一见钟情,装性欲难忍。总之,设计任何让男人上勾的办法,女人日思夜想,绞费心机,这是一场智商较量。脱化掉病毒的女人有时骄傲地声称,真正高智商的女人是一言不发,净化后,从此再也不与男人做爱,以求生命安全。不过,对男人无爱,嫉妒一词倒是从女人身上失踪,少了事非和乐趣。 “我拿自己作了抗体供应者。因为无法找到带病毒的男人。”他说。“你知道的,男人潜伏期病毒无法测定,而血中抗体数异常时,已经到潜伏晚期,血清已经病毒污染。” “什么,”罗琳惊叫起来,打断他:“你自己是病毒携带者?” “当时我就明白,若初期病毒携带者自愿供血,让我们实验室培养,或许能有法分离出抗体。可是男性病毒携带者没有任何症状,无法测出也就无法培养;女性病毒携带者如果知道,在一个月潜伏期中就想尽办法保守秘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男人上床。那么,惟一的可能就是自己来,如果我感染上,我的血清肯定能培养出抗体。” 罗琳额头开始冒汗,身子依在坐椅上,有气无力。她可能怀疑他们之间的一段情是否也是预谋一部分。不过明显时间不对,他们那段情发生得较早,应当是在病毒开始传播前,两人几次各种交锋不分上下,看出对方的欣赏和彼此的诱惑,床下床上他们都是出类拔萃的角色。 他笑笑,没时间解释个人间的事。 他说,他当时所在的医药公司已经宣布破产,老板借此保住资产,当然不能再给他负责的实验室拔款,已有款只能维持几个月。他们对病毒的分子链已经作出尝试性解读,眼看所有的工作都要停顿下来。哪怕他转到别的制药公司另起炉灶,缓不济急。所以就想,只能马上弄到足够血清立即开始,同时四处找资金。 “所以,你拿自己牺牲?”罗琳的声音嘶哑。 “也不尽然。我如果能在三个月内制造出疫苗,就能救自己,男人一般三个月潜伏期,我身体好,可能还长一些。我觉得这并非毫无可能——孤注一掷就是了。情况不允许我再等待。有了血清试样,急需的投资就会来。” “哦,用这种办法!”罗琳说,摇摇头,好象要摇掉这个可怕的冒险念头。 “要做‘男妓’并不容易。我到各种网恋站去找可能的对象。有的女士寻偶广告,非常像急于‘洗净’的女带毒者,尤其是自夸巨富的女人。我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慢慢搞网恋,直接要求先付款入帐再见面。但是那些女人马上断了联系,猜想她们一是不放心我得了钱不做事,二是以为我是风化警察设圈套——当时安全部门的策略就是把病毒拦断在女人身上,因为只有女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他看看脸色苍白的罗琳,她手在桌上一敲,示意他继续: “几次‘寻偶’失败,我清楚这不可能成功。惟一的办法是赶到消息闭塞不会看英语或汉语消息的偏僻地方,在深山老林里,有些女人正在那种地方寻找一夜情,找活命的出路。具体过程我就不讲了,耽误时间。” 罗琳用汉语说:“请讲,我在听。”她起身给他倒了一杯水。他喝了一大口,时间猛地站在他一边。他想起那时上穷碧落上黄泉地寻找对象。亏得公司还没有拍卖那架供总经理、董事或其他急事使用的折翼机,能够速度极快地在任何地点降落。在兴都库山中,在鄂尔温草原,在萨拉丁沙漠,他急如星火地找可能的女人。每到一地,他掩盖好飞机,穿最简单的不醒目的衣服,租辆车或租匹马,弄套当地衣服打扮完自己,赶快学上几句本地语言,就到集市或酒吧,寻找急不可耐的女人,那些带着巨款引诱无知的本地少年的外国女人。他如猫轻巧地嗅着鱼腥味,迈着稳健的步子向前:这样可保证自己被感染,而不会感染别人。 想当然的道理?别讥讽地笑。为达到目的,在几天之内找了几次性冒险,得到几笔经费,他必须虚假地与这些女人情意绵绵,女人看到有可能上手时会不顾一切,而他只有取到足够的钱才能肯定这真是个“有染女”,而不是同样无知的寻芳客。 三天下来,他却没有设想的那么幸运:他无法肯定成功地被感染了,而且再进行下去,他可能自己成了传染源。这要命的赌博,使他冒出一身冷汗。绝望之中,他决定进行最后一次。他将飞机上存放的地图一一摊开,目光落在太平洋环岛的一个小岛上,这是一个无法作旅游沙滩的渔村。在他选中的一系列地点中,这地方本被删去的。 第四天上午,应该说是阳光最温暖热情洋溢之时,他到达渔村,假装成一个本地贫民,在泥滩捡取海水裹上来的废物。对所有走过的男女视而不见,专心极了。终于,他看到一个女人朝他走过来,一个东方女子,衣饰讲究不俗,挽着头发,身材迷人。 她用英语跟他说话,他茫然不知所答,只是憨厚地笑,然后那女子用汉语,他更装糊涂。那女子脸也不那么紧张,绷成一个拳头的左手放开了,腕上戴着一只镶嵌宝石的镯子。 他装痴呆不懂。汉语明显不是女子的第二第三语,而是母语,虽然带一点广东腔。女子蹲在他面前,一阵浪涌来,袭得她的衣裙和鞋湿湿的,她看着他,从他周身上下看,边看边说。语句怪怪的,仿佛说的是:“你真好在这儿,认识应该,哪边家在?”她站了起来,浓黑的一头长发披散下来,回头望村子的动作优雅。他庆幸这几日的大晒太阳,已经将本来就泛黑的皮肤踱了一层褐色光泽,显得格外健康,他继续变得傻傻的,伸手去抚弄女子引人注目的手镯,他看出上面的宝石是真的。 女子立即把镯子脱下送给他。他什么也不懂地拿着,抬起头朝女子快乐地笑,很近地看这个女子,她最多不过二十多岁,眼睛深邃,右鼻翼边有颗小黑痣,地道艳丽的南洋女子。 他咕哝了几句“本地话”,知道这时候的肢体语言比什么语言都有表现力。他的目光看着她脸上的痣,曲线优美的嘴唇,目光里腾起火焰。她显然也激动起来——相信找到了一个不知情的本地青年。 他们走回旅馆时,是正午12点,旅馆很安静,白墙白栏杆衬得高大的葵叶棕姿态沉着,上面开着一串串乳黄色的花茎,阳光转成一片白光,温度上升,如他们俩的身体的感觉。所有的人前戏都很短,生怕失掉了机会,男人无法支持长时间的勃起。但是这个南洋女子,似乎真的产生了感情,在淋浴时抚摸他的脸,喃喃地诉说着什么,然后牵着他的手出浴室,两人投入忘情的拥吻。 糟糕,他想,这可能真是个寻找爱情的女人,如果他已经带毒,那就会殃及无辜。女子已经躺到床上,妩媚地朝他微笑。他回到浴室拿来毛巾,慢吞吞地擦干身体,眼睛却不朝床上望。他故意无助地站在那里,女子笑出声,叫他上前。她摸着他的身体,充满柔情,突然从床边一个提包里取出一大袋金光闪闪的首饰,要送给他。 这下子他一直悬着的心搁稳,相信找对了人,可能这女子的确相当富裕,而且把一生积蓄全部拿出来救自己一命,可能连祖辈遗产都带来了,而他能给的帮助就是将这场交易进行到底,女人爱恋的样子可能是习惯,她的乳房不大,红晕却比一般女人多些,皮肤有光泽如丝缎。 他爬在她身上,亲吻着她,正想进入她,突然,她把他推开,靠着枕头抱着腿,哭了起来,一边用汉语说:“我不能做这事,我不能做这事。” 他倒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生死关头朝后退的女人,他现在完全相信这是个带毒女,反而更加急切地要得到她,像一个淫兴大发的男人,他扑了上去,把女子按到在床上,但是她用力推开他,非常用劲,他掉下了床。 她再也不抬头看他,样子非常绝望。他看出来,这女子是认真的,是个良心发现的人,他无法再纠缠下去——他能体验这种利他情操,毕竟他自己就是在以命相搏。 他看着这局面,不知该说什么好,同时发现自己下面蔫了,失去了性能力,性欲不能讲道理。他穿上衣服,准备离开这房间,这个道义二难不是他能解决的,况且,他自己是不是已经带上病毒,还是个问号。他拧开门那一刹那,女子叫住他。 他回过头来,女子把一大袋首饰都递给他。他没有去接,惊异地问:“为什么?”。 “有了这些东西,我怕我还会想坏主意,再用这些东西去勾一个男人。” 看着那些闪亮的珠宝,他明白这是一笔相当大数目的钱,但是他还是犹豫,无功受禄,等于抢钱。 “病一发作,这些钱财完全没用。”女子伤心地说。 他需要这笔青天飞来的财富,他已经能想象经费已到,血清已备,工作就能展开,或许,对全世界的拉穆尔病人最重要的事,是他拿着这钱就走。 他走过去,接住沉甸甸的袋子,靠近她,俯下身,用汉语说:“你叫什么名字?” “珍妮,”女子几乎没有思索地回答。“珍妮陈。”这个男人突然改成汉语,没有使她吓一跳,或许她已经在精神过份激动准备赴死的状态。 他抚起女子的脸,她仍痛苦地闭着眼睛。他在她那颗痣上吻了一下,轻轻地说:“你这钱会有好用场,你也会得到好报。” 他知道这最后半句是虚伪的,疫苗的培养要三个月,三个月内,他可能来得及救自己,有这个可能,但是这个女人却只有这一次机会,为什么不让可能与机会连接一下呢?于是,他把这个女人揽入怀里。 “这么说,我们在处理一个道德问题?”罗琳尖刻地说。 他想说,欧洲人的伦理学太学理化了,中国人的道义只是讲个怜悯,讲恻隐之心。 “道德并不是供思考分析的。”他说。 “但是你看,”罗琳按了一下按钮,墙的透明圆形的办公室几乎把全岛景色全收眼底:“你看我们把这些已经病残的男女用电网隔开,不然他们会像野兽一样撕咬扭打。男人恨女人,因为女人是明知其事,有意传染给男人;女人恨男人,因为是男人传染给每个女人。” “不对,”他说:“有意传染给男人的女人,已经清除,就不会发病落到此地。潜伏期内传染给女人的男人,不知其事,不知者无罪。” “瞧,”罗琳说,“你自己开始分析善恶责任。仇恨是群体的热狂:这里的男人,恨所有的女人;这里的女人,恨所有的男人。连我们每天派出的治疗队,都必须男女分开,不然要被撕碎。” “不,我相信只有同情怜悯,才能拯救这世界,我决心来实践我的下半句誓言:在陈珍妮这样的人身上,疫苗应当起作用。” “你想找这个病人?”罗琳迷惑地问。“你相信好人不会得病?” “对了。这就是我百忙中先打扰你的目的。我怕在会议上你们这些专家否定我的疫苗,而在这里,我们会有一个成功的开始。” 罗琳神情冷淡,但仅仅是一瞬间,她收起讽嘲的微笑,一声不响地按亮电脑。看来她被这个中国男人的决心所感动。她打上Jenny Chen的名字,屏幕上马上显出了有十个病人叫这名字。她摇摇头,招手让他走近,然后一个个打开这些人带照片的档案: “不是,”他摇摇头,“不是,往下。”在第七张上他停住了,头发挽上,脸上有颗黑痣,“好象是她。”虽然是登记照,也是一个娇好的面容。然后他读到档案:新加坡政府遣送,病历记录三个半月。“是她。” “要看近日档案吗?”罗琳犹豫地说,毕竟,她看出来,他对这女子是有感情的。 “我是医生。”他说。 罗琳一按健,屏幕上出现一张长疮的脸,几乎遮住眼睛,眼睛眯成一条缝,头发剩下不多,还被剪得短短的。再按一个键,是全身赤裸的照片,已长满疮,完全不象他曾经见到的美好胴体。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是否已经完全无药可治,或许他培养的疫苗也已经无计可施。 他千万里飞越大洋到这个集中营,是为了什么呢?来听那一套枯燥的数字分析? 他说,“请今天的会议主席团同意我和这个病人同时进行治疗。毕竟,一切从肉体开始。” 他猛地脱掉上衣,撸上袖子,松开一条绑带。上臂赫然露出的,是反复感染的溃疡,现在绑带一撕,涌出无法阻止的脓血。罗琳一声不响,她已经料到这个东方男人会有这样的下场。 球星的性感 这是个糊涂题目,就象说“美女作家”,“俊男诗人”。一个作家写得如何,与相貌绝对无关。当然长得好总是让人喜欢,但是长得好写得不好,最好趁美貌未衰时,及时改行。足球运动员也一样:球踢得好,难看点照样惹人喜欢,所谓一帅遮百丑。一般说来,最杰出的运动员相貌不佳:巨星贝利马马虎虎,马拉多纳几乎象武大郎,齐达内象个秃头学究。当今巴西最杰出的双星,罗纳尔多象个弱智儿童,里伐尔多象个动物园看门人——能把动物都吓得静下来。 而且,这是个犯忌题目。当年荷兰名将古利特,到英国当教练,执掌切而西。大概以为自己长得不错,就提出耸人听闻的口号,要在英国推行“性感足球”。结果一败再败;被切而西炒鱿鱼后,再掌纽卡素,又是一败涂地,只好回荷兰老家待业。“性感足球”,就此成为笑柄。 我喜欢干一行象一行的人,英文叫做“明白自己是干什么的人”。在这个范围内,长得好当然使我快意。意大利三届世界杯老将马尔迪尼和英扎尔两位,一直让我看不厌,实际上整个意大利队都帅极,我希望这个队拿冠军,这样可以多看到他们迷人的照片。 英国队经常有一些讨人喜欢的小伙子。曾经为英国队做了两届队长的前锋林纳克,是足球界少有的文雅君子,一般足球选手说话粗鲁木呐,林纳克发音之标准清晰,令人惊奇。果然现在他成了BBC主持人,经常会灵机一动现场幽默,可见智商之高。另一个文雅球星欧文,许多小姑娘见欧文狂喜,每次见他出场,我对侄女说,瞧,看我给你选的男朋友。侄女大乐。听说林纳克和欧文,都从来没有得过黄牌,踢得巧妙又规矩,君子好球,足以弥补英国足球流氓带来的耻辱。 丹麦队的前锋桑德,今年被评为丹麦的足球先生,他算是三十老将,但是已经躲过人生大劫:上届世界杯后,被诊断为癌症。这次奇迹般地重返沙场,丹麦队主力雄风依旧。 拉美多帅哥,我认为这是印地安人血统,也就是我们黄种人近亲之故。人类学家如果不同意,等世界杯踢完再跟我罗嗦,现在我只顾看球。乌拉圭的左中锋雷可巴,在国际米兰效力,但是长得象远东人,绰号叫做“中国人”(El China)。 与其让这小伙子给拉美增光,不如早点欢迎他加入中国队,就象德国拉进波兰的前锋克罗兹大得好处一样。 斯洛文尼亚虽然输给西班牙,但是输球不输人,踢得光彩。中锋扎霍维克尤其得我欢心。据说他在东欧很受崇拜,号称“东欧的贝克汉姆”。我觉得贝克汉姆如果能够被称为“西欧的扎霍维克”,就应当满足了! 我在北京说这话,也敢到英国说,想打架的球迷,最好了解一点我的武术承传。既然已经说了,我就索性说开去:我最讨厌打扮得怪里怪气的运动员。贝克汉姆的老婆波式辣妹(Posh Spice)上台穿得太少,我没意见,那是她的职业。贝克汉姆的头发永远在玩花样,却让我极其厌恶。上届世界杯,他踢人一脚,踢掉了英国队前程,当时我正在家附近的“莫里斯”酒吧观看,立时有好几个汉子去找武器,要赶到机场去恭候贝兄。那时他的一头金发加一脸孩子似的天真,我顿起怜香惜玉之意,赶快给说好话,让那几个莽汉打消杀意。这次他带伤上场,我一点不感激,因为我早知道他的“莫希甘”发型,犯了“最后一个莫希甘人”之大忌。这次英国如果有人上机场恭候,我不阻拦,我让人带上一个臭鸡蛋。 为什么?因为踢球就好好踢球。这个贝克汉姆把踢球当做秀机会,开创了一股绝对恶劣的潮流。我的“丑男”榜名单越来越长:足球场上的光头越来越多,电视里看起来好象有十个球在满场飞,德国的那个杨克冲上去时,真搞不清球在哪里。阿根廷那个维龙,长胡子剃光头,特别怪异,无怪乎曼联高价买下此人,就此与奖杯绝缘;瑞典的隆伯格,染红中间一溜,似乎有意让对方后卫不会忽视他的位置;土耳其的球门鲁斯图,涂个花脸,球照样飞进去。至于日本那个戴左罗面具的家伙,上场好象小丑上台,真是叫人替我们的东邻发愁。 这篇说性感球星的文字,最后说的却是我讨厌的球星。这本是题中应有之义。球场不是舞台,总不见得能跑的人个个好看。当然,最不好看的就是把球场当舞台的球员。因为,还是那句话,我喜欢干一行像一行的人,我在这些人中选帅哥。 苏珊娜的爱情 在恐怖分子劫持民航飞机直冲世贸大楼的时刻,我正与三个女友坐在云南的一家酒吧里。电视里在不停地报道,那场面,像凶徒强暴女人。我们加紧喝酒,不停地添酒不停地干杯:世界正像离轨之火车,前面只有五分钟的活着时间,一百五十层的大楼正在我们眼前崩塌,香消玉殒。因此,一分一秒都无需掩饰,全部言语出自真心,我第一次知道人类的语言具有音乐的节奏和美妙。 A说,她可以爱B,也可以爱D。A很像我经常在小说里虚构的女主人公,她的笑声和那两幢大楼一齐发出重金属相撞的声响,她说她曾经在那最高之处接受过一个人,在整个城市风景的高空,她的身体与另一个人的身体进行交流,她觉得整个世界的人都与她同享快乐。 C说,她有一位大学同学,天天山盟海誓,到第四个年头还是没有得到她的回应。而那位同学是全校第一美男子,身高一米八二,校篮球队中锋。每次C回学校时,这位男士都在校门口那条小径上等候,趁着夜色将C抱起,好像要强迫她做什么事,但却是彬彬有礼,一直抱到C的宿舍门口才松手,鞠躬而别。一年后面临毕业,依然如此僵局。这个男士竟然以死相酬,没有留下任何纸片就自杀了。从此C再也没有记起过他的名字,到现在还是想不起来。她甚至没有见过与他认识的任何人,更没有回过那所大学。 E就是我,我每次去纽约时,都去世贸大楼。有一次在大楼下亲眼看见一人发酒疯。那是一个失恋者,三十多岁的男人,西服领带穿戴整齐。他喊着:“苏珊娜,我爱你!”不是张艺谋在电影里那有气无力的声音:“安红,我想你。”而是一种心肺撕裂的声音。他边哭边喊,明显苏珊娜早就走了。警卫很人性,没有将他架走,只是在他四周走来走去,直到他晕倒地时才将他抬上救护车。 我不明白,在这个恐怖时刻,为什么听到三个“男人不像男人”的故事。或许这样的男人让我们感动,或许现代社会已经到了“男子汉”像恐怖分子一样稀少的地步? 多年了,我已经忘记这事,那个“9。11”之日,我又想起那个呼唤“苏珊娜,我爱你”的男人。谁是苏珊娜?多么不可思议的场面!那个在情里自伤自残的美国男人,他像一幅色彩鲜艳的画留在我大脑少有的空白处,血的颜色,比朝阳还能把我从半植物人的日常生活里启动。好多年了,“爱情”这个久违的词,在这个夜晚才回到我们真实的世界。 于是我问:男人和女人,谁更需要爱情? 几乎整整一部历史,都在说:在男女关系中,双方生来就是不平等的:男人要性,女人要爱,男人要即时快乐,女人要情意绵绵。男人要自由,女人要筑巢,男人是女人越多越妙,女人对男人是抓住一个就不放。一句话,男儿志在四方,女人把婚姻当做终身事业。 但是在这个“真相毕露”的时刻,我们发现情况正相反:男人左瞧右瞧都是痴情郎,女人对这种男人不屑一顾。这些男人好像都到过云南,被傣族妇女放过蛊。 而传统是什么?传统中的女人必须忠贞,多情是男人的特权。如果一个女人要爱情,说明她很不正常,需要治疗。因为她知道如果一个女人要性多于情,就不怎么正常,需要教育,如果一个女人要性还要情,就更不正常,需要鞭子训诫。 如果她只需要一个负心人,永远宽恕他,像格里格的歌剧《皮尔金特》,她就是歌剧里不朽的女子。 那些为得不到爱情或就结束生命的男人,甘愿做苏珊娜裙下风流鬼的男人,都不配做她的爱人,换句话说,那样的男人就只是半个男人或不是男人,只配在琼瑶小说里赚人眼泪。 为什么不应该这样?生来如此,天生如此,女人顾家,主内,男人走向社会,主外。女人的忠贞一向不必得到回报,理该守空房,女人是为在社会守贞,不是为某个男人。她爱一个薄情郎也罢,爱一个负心人也罢,都是为了社会和人民大众。 让我们的苏珊娜休息一会儿。没人不知咱们的社会现在早到了角色重新平衡的时候了。现代性转型、城市生活方式,使那种忠贞开始成为多余物,使社会不再以家庭作为基本细胞。 在这种时候,明白人就会发现男人女人的天性,是社会强加给男人女人的分工,是后天Nurture(培养),而不是先天的Nature(天性)。先天 Nature正好相反:在男女关系中,男人要女人,极为有限,性生活消耗精力;女人要男人,可以无限,因为性反而增强她的精力。过去男人雄心勃勃,到处拈花惹草,惹得蝶舞莺歌,完全是因为社会把女人变成颤颤栗栗的花草,而且只能染一次,就得从一而终。所以男人的肾上腺素大量分泌,侵略性十足,到处耀武扬威,收集战利品。 下面我讲的这个故事,说明天性正在压倒培养。法国有个性心理实验室,做了一个“志愿”的试验:把有幸福家庭身体健康心理正常的男女,分别放到完全隔离,类似于荒岛的环境。自然而然,会发生男女之间的老故事。没有选择,本身就决定了选择,一个月后,几乎每对都如胶似漆。然后把他们全都放回原先的生活环境之中,看哪些人愿意回到原先的家庭。结果百分之八十的男人“高高兴兴回家去”,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人愿意跟新的女人,或者“两者皆可抛”,追求新的浪漫去也。女人呢,情况不相同,竟然百分之七十的女人不愿意回到原先的家庭。 结论:男人天性念旧顾家,女人天性喜新厌旧。 我仔细读了这份有趣的实验报告。这个实验在整个欧洲引起很大争议,因为有挑唆家庭不和之嫌。我完全理解报告所得的结论,只有一项,我认为造成了实验结果扭曲:所选的男女,都尚无子女。如果有孩子,结果就会大不相同,女人有母性,回家的愿望更强。 但是该实验室专家认为结果不会不同,因为已经有报告发现欧洲男性比女性对继子继女更容易接受,也就是说男性更不重视“是否己出”,不关心血脉流传。他们恋旧,是恋女人多于恋子,他们的爱情很纯粹。相反,女人的母爱往往限于亲子女。因此重做这个实验,结果不会不同……这就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 上帝,难道中国男人的几千年不变的传宗接代狂——这个中国女人忠贞的最大奖赏——也有一天会改变?我绝对不信,苏珊娜,你信不? (选自2003年第3期《台港文学选刊》) 中国垃圾 堂妹从上海来,她是一家小报记者,这次是为一个电视小组做场记。在我这儿住了一夜。一夜我都不得安宁,因为她与我说她的男友,要我为她拿主意。 我得赶稿,没有时间,可是她很少来打扰我,何况我在上海读书时她母亲还照顾过我。她打扮得极时尚,头发染了三种颜色,前卫得虚构,有意思。 堂妹从她身上的中式毛边衣服说到第一个男友,这是他买的。可他同时买了二件,一件给另一个女孩,一件给她,当她发现时,他说这有什么,看谁能穿出这衣服的精神来。她说,当然我马上就ByeBye了。她解释道,衣服是衣服,人是人,二回事。 泡吧蹦的上网聊天追星,除了这个还有心做电视片的场记,真还有点敬业精神。我对她说。现在呢,在和谁搞在一起? 爱听搞字,堂妹一笑。她说,就是搞了一个制片人,有名的老帅哥。他开始追她时天天一个电话,约她到外面吃饭,与她聊他的性爱史,就是性爱史,听了她夜里睡不着觉,尽做那些飞了飞的湿梦。早晨醒来一想,这家伙恐怕是有意的吧?但他的讲述继续,还是在餐馆,他喝酒,是海量,她也是不让人的,所以二人一开始喝酒,那男的就真的喜欢她,所以给她讲的故事就更离奇。以前的二十年前的初恋都说,包括怎么找小姐的也说,表示歉意,说小姐没有什么好的,什么也不懂,飞起来也不够味,他说他爱上她。 所以那晚你们就在一起?我猜。 堂妹说,你别那么封建社会地看着我,她说,如果她十九岁还是一个处女,她肯定是个没用的女孩,如果她三个月没有一个男朋友,那她就是一个一点魅力没有的女孩,如果她半年没有过一个男朋友,指有那种飞的事啦,那她还不如不是一个女人,那就太丢脸了。 好了,不去重复堂妹的话了,接着说,那晚她到了那个男人的家,该发生的事都发生了,那男人真的特别爱她,反正表现不错。但她第二天酒醒就发现,这男人是结了婚的,因为一看就不是一个单身男人的家。他老婆是个演员,正在外地拍戏。她也没有在意。二人往来频繁,可能这次是婚外情,比以往的恋爱更热烈。那男人照旧提从前光荣历史,包括他的老婆,甚至写了给她的诗,还去给他的老婆看,说是写给那女人的。 看过那女人的照片,长相有凶气,是克夫命。他说那女人也是从别人那儿把他夺过来的,所以把他看得紧。男人这么说是在鼓励她把他从他老婆那儿抢过来。婚姻嘛,不抢没有劲,别人锅里的才香。他与她约会秘密,打手机,留讯息,几乎天天在老婆鼻子下做那飞的事。 这样的事,没有什么值得说的,堂妹很有自知之明。她说这时,她去修电脑,突然与一个电脑专家认识,那人长得就像谢霆锋第二,她坠入情网。所以她也爱那有婚室的男人,也爱这个谢帅哥,就在二人之间周旋。 很快到了她的二十岁生日。她故意没有告诉这两个男人,看他们怎么表现? 结果呢,我快打呵欠了,但还是得陪着她说话。 谢帅哥送了她一束玫瑰,说要和她一起过。老帅哥呢?忘了。她没有想到,不过人都有忘事的时候,那她就提醒他,他答应晚上十点赶到一个酒吧与她见面,他在酒吧里点了酒,二杯红葡萄酒,报歉,说不知道是她生日,她应该告诉他。 她以前不止一次说过,而他还帮她填过一个到电视拍摄组来的表格,当然记得她的生日。她说,你来了,我就很快乐了。真的,她想她还是爱他的。起码他老婆已经从外地回家了,这么晚了,他还来和她在一起,就已经很不错了。 所以她很快乐地上了他的车,而他的车基本就是他们俩飞的乐园。开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真是比家或旅馆都有疯狂的情调。 第二天第三天他都没有消息,本以为他会打电话给她,本以为他会补上一个生日礼物,比如一本书一盘音乐,想想她二十岁的生日是单独和他一起过的,就二杯酒,一大堆啤酒就算了,她很伤心。决定重新过,等她农历时热热闹闹过生日,有蛋糕和蜡烛。 有他的电话,她也不肯接,但有时她也和他通电话,甚至也同时与谢帅哥疏远,平等嘛。时间很快到了她的农历生日。生日前她正式通知他来参加,他说尽量,他很忙,也希望她不要太累,过不了多久她就应该到北京去做场记。 她的生日过得很热闹,家里亲人和朋友同学,包括谢帅哥,他说要送她一个手提电脑,他将信用卡给她,等她自己到商场去选。她反而不好意思了,她甚至还没有和他飞过,怎么可以将自己和他拴在一起。 堂妹不等我表示不屑,说,你猜我的老情人怎么对待我,真让我惊奇!她感叹。 我对他不感兴趣,我说。 她说他那天没有来,三天后才约她。她和他又到一家经常去的日本餐馆,当生鱼片端上来时,他问你的生日过得好吗? 她说,很好。但是没有多的话。 他说,我觉得我俩完了。有什么说出来吧。 她看看他,说我一直在生你的气。 严重吗?他问。如果严重就说,若不是,那就不要说,不然我喝完这杯酒就走了。 她说严重。她本想忍住,但还是说了,难道我的生日你就两杯葡萄酒就是了。这不是说要礼物,而是你一向说你爱我,可是看不见,而且那么久没有电话。 原来你像个小女孩子要礼物,给你补上就是了,要花吗?他松了一口气,然后问。你的家里人和你朋友送你什么呢?她不愿意重复,说她很满足。接着他就说起他在香港给他老婆买手表的事,他说那是一个很气派的店,他和一个朋友进去,就点着名字要一种表,欧米茄,有三颗红宝石,非常漂亮,花了二万多港币。他买表时,有一个气质不错的女子进来,买了一个浪琴表的男式,而且不像他还有点犹豫,因为拿不准老婆是否会喜欢?他对一旁的朋友说,那女人肯定是为她的情人买手表,那情人就在店外。朋友看去,果然有一小白脸站在店外等候。他又对朋友说,我为她划卡吧。朋友说,难道你一见钟情了不是?他笑了。 堂妹也笑了,居然有这样的男人,在情人面前说自己为老婆买二万多块钱的手表,简直是侮辱她。他在她面前实际就是一个穷人,她真想给他一个耳光,但是她没有,她感觉自己落入水里,快沉入水底了,这时,他对她说,上我的车吧。 堂妹问:你说,我上他的车吗?还上吗? 我说:上吗?真是中国垃圾。 魔鬼领带 据说现代男人服装,是仿照十九世纪以来士兵军服,或许可以说现代女人服装,来自农妇。这么说,服装的现代化,有民主色彩。在古代只有贵族有资格讲究服饰,现在则是讲究“装而入时”。入时就是大家认可,群趋若狂。 不过士兵和农妇毕竟不能做时装模特,再漂亮也不行,服装太简单了一些。多少世纪的贵族气派,总得留一点遗产。爵爷们的大花圈领消失了,留下一根领带;贵妇的敞胸露肩消失了,留下一根项链。 所以,服装的传统,在于注视点依旧,男人和女人都明白了脖子和前胸的重要,都知道了这是诱惑的紧要之处。当面眼光,总不能立即直接对视,先看到前胸,然后才能上移,可见男女相悦,初战的战场在领口,一见能否倾心,在于一领,必须慎之又慎。 士兵之中,最讲究服装时兴的是美国大兵。他们打仗不行,靠B-52反复扔炸弹;穿衣服却有来头:上战场着迷彩,上岗哨军服笔挺,上教堂,不论死活,必打领带。这就叫领导世界潮流。 在众多小说电影里,我们已经看到男人的领带,那是个标志:装绅士,装No.1好情人的必要的符号。临到“动粗”时,就得领带一拽,表示不必再君子了。 马科斯夫人拥有鞋城,据说不少男人拥有领带城。有几个人看到马夫人的脚了?男人的领带,却占着镜头正面的。 “看男人当然看领带。”波波不止一次这么对我说,她是时装趣味大师,京城有名的品赏家。“趣味不正,品味跌份,下面就不必做文章了。” “万一那天他正好有急事没有带领带,或带错了领带呢?”我说。 “那正显出他的无品格。”她非常肯定。 “巴黎纽约伦敦慕尼黑都在流行‘dressing down’便服上班,”我说。 “没用!”波波说。“你们down,我up,看谁吃亏吧!” 领带学不比面相学简单:不光看领带质地,更看领带花纹。鱼水图案,表明这男人有心有情,但比较花,不专一;条纹宽带,这男人一般处事呆板,陈旧灰暗;原色单彩,这男人可靠认真,值得依赖;杂色杂花,这类男人大多是没有主意,喜欢绕着圈子办事,对感情矛盾重重;至于靠“民族性”图案表现自己,那就不如t恤文化衫,降级了。 这么凭领带判断男人,准确度模糊,不过生活就是由一系列模糊概念组成。波波旅游时,到处收集领带,好不容易在一个艺术博物馆的商店看到玻璃柜里一条日本产的有汉字的领带,边上还有一条领带,竟然印着克里穆特的接吻图。想想,还是汉字雅致,含蓄不露。 我本人总在机场的免税店买领带,总是将手里最后的演讲费等等,一分不剩下买平时不肯花钱的领带。我走过多少国家我就在多少个国家的免税店买过多少领带。不要以为我是为爱人所买,不,我只是为我心里那个人而买,那个人也可能是我自己,起码现在是我。早有好友说:你不是藏有黑白两套男式西服,加上这些各色奇异的领带,你可以变化出多少个男性的波波来? 我笑而不答。 做假小子时,爱她的人最多。我先生插话:例如我,感觉才认识她。 说到这里,你们也就明白了:波波敢评领带,非一日之寒。她从全世界收集的领带,迷惑了多少芳心。话虽已经说到这儿来,你们未必都读懂了我的文章。那个人,就因为一直不带领带,波波从未正眼看过他。但她心里很爱他,就是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波波决定教育教育他。于是她对他说,你怎么不戴领带?他说,太麻烦。 你带领带肯定很好,因为你长得有品味。她说得非常认真。 他想想也是,就去赛特购了一大盒名牌领带。竟然没有一条让波波看得上眼的。波波只得给他上一点领带学启蒙课。 她对他说,有一个人去香港,他的妻子问他,你怎么戴这么条金光闪闪的领带?那男的说,那是香港。妻子说,你去做什么?男的说找赞助拍电影。 妻子说,明白吗?若要拿到钱,赶快换一根素洁的。 男的不听,果然没有弄到钱,灰溜溜回来了。 波波上“领带学”课的地方是一家火锅店。那里的山城火锅全北京有名。男友一气之下将领带放进火锅里跟毛肚一齐烫。他说,香港人哪是看领带,他们只查看领带牌子。他用筷子把领带从火锅里提出来,那种一本正经劲儿,让波波开心了。于是她继续说: 你买的这些领带不是不好,主要是没有灵魂。 男友反驳,赛特的领带没有灵魂,请问哪里的有灵魂?他把领带整齐地叠在盘子里,让服务员拿走了。 波波从包里掏出一条领带,一看就是手工的,一针一线织的,用的是最好的丝线,绣了一朵梅,花没有全开,含苞着呢。男友疑惑看着她,接过来的感觉很奇怪,真好像是特有品味。 “算借吧,就这一周。”这是波波的建议,“不要勉为其难。一天吃不成胖子。” 他同意了。 如同阿里巴巴的密咒,这一周事事如意,连公司里的女职员见了他也格外亲切,老板也对他客气起来。一周后他打电话约波波,二人到国贸楼下的台湾咖啡店见面。他说了一句话,当时波波脸就飞红。是的,他显得自信,充满了野心和活力。 这故事没有什么特别的。外表说来很虚,但的确不可忽视。不需要我多说,男人有三样东西一定不能含糊,除了领带,还有皮带和手表。什么样的男人用什么样的这些东西,一个男人头发长长的,又不喜欢洗,而穿件灰黑的西装,配一条松松挎挎的裤子,手里一个呼机,还要夹在腰间的皮带上,背驼着,见酒忘命。还泡妞?请问哪个妞会让这人泡?古人都知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卧有卧相。领带者,衣装之领,地位之珍贵,还用得着说吗? 最近听到一点考证,西欧某大学社会学教授所作,原始出典,密密加注,规范性学术著作。要点是:领带为阳具的艺术性象征升华。我看了大笑,马上打波波的手机,想与领带学专家一起大笑一场。她一听竟然愣住了,竟然好久没有吱声。最后对我说:听起来,似乎是弗洛依德又一次滥用,但你拿项链配起来想一下,难道没有道理吗?这下子轮到我惊奇得无言以对。 波波叹口气:毕竟欧洲,有贵族遗风。你看一下就把国际领带学推进了一大截。快给我书,至少我在国内要维持权威地位吧! 男人的雄心,女人的电话粥 男人的雄心,说好听些,叫做“凌云壮志”,说不好听叫“野心勃勃”,好与不好都是“雄心”,因为这是男人的专利。 女人呢,平均地说,一般地说,缺乏雄心,就像缺乏雄激素。对此,没有好坏之分,一律坏话,叫做“雌伏”,叫做“婆婆妈妈”。 我对雌雄之心的区别,知道得太清楚:随便给哪一家打个电话,如果是男人接话回答,就是一片雄心之论;女人接话,就是一场婆妈之谈,细琐唠叨,功效如安眠药。所以我每夜睡前,喜欢听女友聊天。 男人的雄心之论,实在叫人害怕得睡不着,着实为他们担心:少数雄心未受挫的男子,说起话来,整个世界流淌着可能性。天下则他的天下,没有屋顶罩住,上天可以飞或飘,下海可以游或梦。其余的男人,则是没完没了在倒雄心受挫的苦水,说愤世嫉俗的酸话。如果暂时还不是他的天下,肯定是什么人在搞阴谋,会使命运之神没有看到世界的未来在他的身上。 这些男人也不想想,这个世界上,雄心比机会多几十万倍。命运能让几个人的雄心得逞?个个都当主角,让谁当配角,谁当观众?台下的人都跑到台上来了,舞台太小,这戏就演不了。 惟一的区别在于:识事务的男人,收缩雄心,散淡闲适,称为道家;或是先追求精神超拔,下辈子轮回后再来,称为佛家;不向命运低头的男人,整日满口不平之气,依然满腹经纶指点江山,称为儒家。三家说话角度不同,出发点实际上差别不大,还是要与世界决一雌雄。 还有另一种雄心未得逞的男人,专门吹征服女人如何了得。若有过几个女友,会说成几十个女友,表示他的雄壮志气,特别有吸引力。有一个特别让我恶心的男人B,专说曾经让女人自杀的光荣历史。身高一米八二,眼睛很迷人,会拉小提琴,他说小提琴就是女人,没女人不围着他转,就像小提琴绕着他的脖子。我与他在一个Party遇见,他抽着烟,一下子就猜准我身上的香水味。他说他的香水知识,全来自女人。他说有一次他为两个女人买礼物,在北京最好的商店同时买二瓶香水,都是Chanel No19. 我问他为什么要买相同的礼物? 他说,因为那段时间他与那两个女友相处密切,而且为了不让她们彼此知道。后来,他又买了两瓶Poison(毒药)名牌香水,给这两个女人。 为什么?我问。 因为他决定同时离开两人。没有一个会有能力把他追回来,因为他对女人是决不回头的。还不如暗示她们两个不如干脆自杀。 B的话,令我不寒而栗。不是怕他,也不是相信有那么多女人为他自杀——没有几个女人会笨到如此地步——而是惊奇:男人中竟然有这样的低智商自大狂!依然是个让人担心的睡不着的角色! 我赶快与他中断谈话,转到一个人少的角落,另一女友端着酒也转了过来,她无意中听了B与我的全部谈话。她摇摇头,说这个人永远长不大,无知识:“关于香水的话,还是我教他的,我告诉他我最喜欢的是Chanel No5.这个男人怎么记不住,编故事细节要准确。” 这下子轮到我转过身来看这个女人了:可不是吗?男人管逼死人命的大事,女人管走上死路的具体细节。 所以我期待女人拿起电话,我可以享受地听到她的仙人球竟然开出红白紫三朵花,很吉祥;她的小京巴狗竟然开始怀孕,肯定是邻居家野狗耍流氓,如果基因没有被污染,肯定送我一条小狗;或是孩子尚不到十岁,竟然快写完一本小说,从同性恋到异性恋,大讲男性雄心壮志,才华横溢,看来会是一个托尔斯泰。真了不起——到此电话可以结束,小男人也危险,我也够困了。 的确,女人是琐碎的,目光短浅,胆量小。正因为如此,女人活在具体生动的现在。没有女人用生活琐事压着的男人,就像没有手牵拉着的气球,直冲上天空,一直到气压很低的高空,在那里膨胀,膨胀到最大限度,然后爆裂成碎片。 为什么孔老夫子抱怨“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因为孔子带一大帮野心青年,周游列国抢官做,当过此国或彼国的大官,而且卷入政争。假如没有女子加小人把他拉回家,他就没法余生关在草屋里述而不作,成为历史第一牢骚家,而早就在某国被政敌砍掉脑袋,历史就少了一堆自以为聪明的话头。所以我上面说了,儒家的源头来自被雌伏的雄心。 话又说回来,世上有不男不女雄激素过多的女人,当然也有雄心勃勃的女人。所谓巾帼英雄,我觉得是命运最悲惨的一种人——干脆是没有人能拉回来的气球。 中国传世第一人,称为花木兰,现在有好莱坞电影为证。此人无数战场拼杀,竟然从来没受过伤,更不用说十八年没有脱下盔甲衣服洗过澡之难,尤其每次小便竟能完全隐藏,到荒漠地带干脆整日不撒尿,真是历史第一奇事。这种英雄,我希望女人们不要做。 外国传世第一人,称为圣女贞德。此人在法军全面失败退居一隅时,振臂一呼,全军振奋。结局当然很惨:被法军中嫉妒的将领出卖,烧死在火刑柱上,罪名是“巫女”。我想她也是巫术中人,不然哪能让全军听令? 当代的雄心女人,实在太多,举不胜举,大半荒唐言行,可以与狂悖男人一比。例如有某富女,向报界声称她穿的衣服,“均是领导世界新潮流”,否则宁肯不穿。这比声称她是天主教新选出的女教皇更让人目瞪口呆。 例如某才女,声称自己是“基因皇后”,因为她把国外本是公开的英文资料读懂了;又有某才女,声称在某名牌大学一年级就因成绩优异得到博士学位,创该校六百年校史新记录。这些人的雄心真是太男人化,女性特别注意的细节真实都不问了。 铁血宰相俾士麦,如果遇到个慈禧当政,抽用军费建花园,又有什么办法?所以雌威加雄心,最要不得。Feminism,先前译为“女权主义”,现译为“女性主义”,我举双手赞成。不是说女人应当把“权”拱手让给男人,而是说女权成了主义,与男权主义一样危险。 请想一下,全人类每个人一概雄心勃勃,这日子还过不过?我每天临睡前的电话粥还煲不煲? 男人是不是毛虫? 朋友来电子信,要我去乐趣园网的小说包间玩。我拇指一按他给的网址就上去了,竟然是他在那儿坐台,而我和另外三个女作家当老板。不过生面孔比熟面孔多,年纪轻轻,思想却生了花发。 “对不起,我错过门,来迟了。诸位,能否告诉男人有多坏?我正在写专栏,想不出来,只好问你们。男人在我眼里好像不错。” 我留下话就出来了。出来就接到一个男人打来国际长途电话,说他现在在国内成了女人心中的偶像,成了她们心灵导师,现在书和人都是抢手货。他近期准备到英国来搞定他的畅销书《XXX说女人》外文版,伦敦有个书市,他一定要在这会上做成外文版权,让洋女人们狂热地读他的书,不再把钱花在看心理病医生上,他希望我能接待。 我说你没有吃错药吧? 他说,是真的。你还不赶快学习我的书? 我又问了一句。 他很不高兴了,他说他就是女性心中的教父! 电话结束后,自然想起半年前在大连的一件事。与好友D约好吃晚饭,结果一晚上她都在说一个我们共同认识的男人。 她说他真有本事,哪怕在最不可能交朋友的地方交朋友,比如在机场或火车站,那最亮眼的女子,幸运的女子,有一面带善意的男子与你搭腔,说认识你。你记不得没有关系,然后他介绍他自己是一个作家。而且即刻看出你疲惫,说你劳累,要多注意休息,女人要年轻好看,得睡好,其次才是化妆品要好。 不要以为他是在争取你的好意,他会说他已经结婚,妻子是多么高贵多么动人,她最难得的是个开放的新女性,对他一百个放心。 若你没有人接,他会说可以一起走。别担心,是来接他的车,开车的是艳丽女子。他的手机响,又是女子,甜甜地问候。不是妻子,是好朋友。他说,他喜结红粉知已。他问你,有没有必要买一艘海底沉船?有网站问他要不要,就在渤海,三百元,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甲午海战打沉的日本舰艇。只花三百元,夜里睡觉想到那海里永远有一只有历史的船属于你! 你不会没有好奇心,于是留了电话。 下次你接到他的电话,约你上雅气的咖啡厅。结果到约会地点,你发现那儿已经有三个美女文学爱好者围着他,老师长老师短。他不乱动手脚,规矩得令你疑惑。女性的嫉妒心被引上来了,这时你才刚开始被勾上铒。 我对D说,看来变化真大,以前他可不这样,起码我认识的他不是这样。当时他在一家大桥下开火锅店,很是辛苦,生意却不好。后来跟着大部队南下闯世界,每天辛苦,有时惨到睡街边,创业不容易。别人说他有克妻相,所以女人都怕他,他交女朋友很难。他的妻子生孩子死了。 是得病死了。D抢过话头。他写文章说他在海边买了块地,叫滨海椰子第一乐园,把妻子的骨灰葬在那里,还带情人去参观。 念旧情,不错。我说。 D挥挥手说,有一次我对他说,你把你老婆气死了?听说她得了癌症,叫你回去照顾,却发现你和女人在一起。他说不该说的话别说,我还不至于这样吧。D说,他是炒股发家的。也不错,敢于及时收手来做文学这门生意,等于专职写情书。这个孤独的世界,我们女人的确需要情书,已经没几个男人写得出来,真是悲痛!可是他的名言,你听听:我此生最大的理想是让天下女子怀上我的优良品种! 我笑了。 他说他和这个女人睡过和那个女人睡过。某某在床上很荡,谁是个木头。他说所有的女诗人一个样,阴萎。他要在四十岁前超过这三年中国奥运会夺得的全部金牌数。现在要节约资源,将良种播到国外去。破坏洋人的基因,宏扬我中华。我们先不说他睡过没有,而是男人没有权这么开新闻发布会,一旦一个男人这么做,他的心和肉其实很烂。 有一次他到大连来,请她到他住的五星饭店见面。他把一帮人弄到旅馆外一个山东餐馆吃饭。不在饭店吃,节俭是美德。可是那餐馆又破又脏,他对女服务员喝来使去的,席间不停地叫来女孩介绍给另外两个男子,说他们正在筹办模特儿大赛,明目张胆地对身边一个女孩说,若她和他们中间任何一人好,她会弄到一个三等奖的。等到结帐了,他装着没有看见,等着别人付钱。低头对她说,你应该付,你是地主。她当时愕然,他以前落难时她给了他经济上帮助。男人必买单—— 真正的女权主义会认为降了等级,而在于:是他请她吃饭。 我理解D的心情,她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子。若是我告诉她就是这么个男人想到伦敦来一番凌云壮志,不知她会怎么说? 想想,就他那煽情文字在醋缸里浸泡的功夫,哪能打动那些一批接一批的女孩子。可见他真有口才,也有时间磨女孩,给女孩出主意,有时必是很体贴女孩的心,才会弄到精神领袖的地步,如果他真有那本事的话。 写到这时,我突然心血来潮想到小说包间去逛一下,于是按了下键窜了进去。关于“男人有多坏”一说,果然有话在那儿等着我: 少年甲:即便是杀人放火的黑社会,也有英雄主义在。 少年丁:丧心病狂的没遇过。 少年丙:搞多角恋爱的也不算坏。 少年乙:像李有钱这样把男人剥光了脱了虚伪外衣赤裸面世的男人,也不知坏在哪里。 少年甲:特别在女人面前。最混蛋的男人也就是在情人面前说老婆不好。 少年丁: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是男人的矫情吧。 少年乙:男人在男人面前坏,这个女人不必关心。 至于还有更坏的地方,那就是人的共性,男女都有,脱离男人的概念了。 总之男人还是有好东西。 少女A:男人也就那点能耐,能坏到哪儿去哩? 少女C:这毛虫是不是男人?贴一则台湾女作家黄宝莲《仰天45度角》书里的一段文字为证。 毛虫就是我生命最深沉原始的巨大恐惧,这是一种无法言说的生理恐惧,不合逻辑,没有理性。发生在毛虫和我之间的诸多事故,除了承认它是来自魔鬼的诅咒,我没有其它更好的解释。那种恐惧尖锐如刀、细密如针,扎进血肉,渗进神经,深入骨髓,操纵脑神经系统,让整个人发狂失控,崩溃瓦解,莫名颤栗。 这毛虫是不是男人?我想不是,起码黄宝莲不是这个意思。世间万物既简单又不简单。不过她有一言在此似乎专对症下药:“一个人可以上刀山,跨火海,天不怕地不怕,却怕蟑螂,怕老鼠、怕高、怕飞、怕幽闭的空间、怕敞开的空间。世间万物,物物相生相克。” 我们如何改变男人世界 周六去听一位男性朋友在一个“女子高尚气质学堂”的演讲。这位朋友思想开放,观念新锐,妙语连珠,激活台下成功的白领女人死水微澜的内心。她们纷纷发言,历数男人各种罪状,义愤填膺,正气凛然,很像多年前我在一本小说中写的一帮年轻女子组成女性俱乐部,要用甘地式的不合作主义、费边式的渐进主义、新马式的改良主义改造社会。首先,拒绝男人的性霸权,挫折他们的性侵犯倾向,最终改造男性沙文主义。 有个穿花边裙的女子激动时竟站起来说,我们得战胜自我,不向男人妥协。 听众都喧宾夺主抢着发言,长篇大论,故事都忧怨痛苦,成了婆婆妈妈的忆苦控诉会。 煞风景的是另一个坐在一边沉默寡言的女子,却插口说,我们有一天会到四十岁,现在就担心男人不爱,那时半老徐娘怎么办? 她的话给全场打了一个大问号作结。 三个小时听下来,我发现这些美丽气质的女学员们未必弄明白:第一,男人是什么;第二,女人是什么;第三,作为一个人,你到底要什么?女人在没有了解自己是什么前,怎么谈得上战胜自己?看清自己,恐怕更重要。 我们讨论的男人,只占这世界的一半不到,但无法否认的是,世界上的活动大部分是男人在活动。如何看待男人,也就是如何看待世界。说男人的趣味,无非就是说社会趣味;说男人的傲慢,无非就是说社会的傲慢。社会的白日梦,也就是男人的白日梦。 烧饭的以女人为多,为什么名大厨美食家多为男人? 学钢琴的以女人为多,为什么演奏大师多为男人? 穿时装买新衣以女人为多,为什么设计大家以男人为多? 女人最欣赏优美的线条艳丽的色彩,为什么大牌画家以男人为多? 愤怒生气,情绪冲动,是女人看家本领,为什么敢扔炸弹敢动刀枪驾驶自杀飞机的以男人为多? 需要精神依靠的以女人为多,为什么救世主、菩萨、上帝代言人,多是男人? 读小说,甚至写小说的以女人为多,为什么诺贝尔文学奖大多给了男人? 这样一遍理下来,作为女人心里就亮堂多了。 如果这世界是男人世界,这社会是男人社会,尤其这中国是男人中国,那么我这篇小文章,岂不成了《第三只眼看中国》、《山坳上的中国》、《走向世界》这样气势磅礴的大题目? 假定我能写那题目,也会被称为“巾帼不让须眉”、“女中豪杰”、“蓝袜子”等等,名称虽好,但是写得不像女人,编者会认为我文不对题,人不对号,违反稿约。 因此,就题目说女人的眼光,看世界看社会,虽然是一种自我矛盾修饰,强要做文章,还是可以做得。 一般说有三种女人看男人之法: 第一,极端女权主义的看法。说这是因为社会是男人控制的,各行各业对女人的岐视,有意漠视女人的成就,压制女人受教育求发展的权利,这社会是一个男人的大阴谋团体,专门设计出来压迫女人。我个人不属于这一派; 第二,修正式女权主义立场。说这是因为男权社会几千年,把女人的社会角色固定化了——围在卧房、产房、厨房里。而女人们也把自己的角色固定化,认为外面的世界本来就是男人的世界。一句话:被男人奴役惯了,就甘于自我奴役。这么说,女人的苦恼至少男人要负一大半责任。我声明,本人属于这一派,我站出来要求男性社会对岐视女性负责; 第三,前女权主义或非女权主义。说这根本原因是男女生理体能不同,自然导致的社会分工,女人要负责生育,男人就要负责生产;女人要负责养抚,男人就要负责御敌;女人要负责琐碎具体的家事,男人就得担当家国大任,从事数学、哲学的抽象思维乃至终极超越,就必须是男人的任务;女人只能管管油盐酱醋,打翻醋,还让男人小看。 我当然拒绝做这“没出息”派。 不为别的,就因为“小女人文章”泛滥成灾,原因当然是“小女人读者”这个集体上帝的命令。读者,我的好读者,如果你自认小女人,自甘小女人,而且喜欢小女人的脂粉文字,那么我们现在就好说好散,免得你做头发时,拿起我的文章,败了兴致。 不过,我是自由撰稿人,靠稿费过日子。如果所有的你都不看我的文字,我就得过免费减肥的生活。因此我还是得写让那么多小女人读者愿意掏腰包的文字。 怎么办呢?我只得玩点小花招:我的话表面有层意思,背面又有层意思。表面意思给你快乐的时光,背面意思让我自己对得起自己。 我大谈美食,你可以明白我主张你一星期去一次餐馆足矣;我大谈时装,你可以明白我主张漂亮女人可以抓到什么穿什么;我大谈电影精彩,你基本上可以明白大部分片子只消化十分钟“快进”,就算看完;我现在言归正传,说男人了,你可以明白任何俊男帅哥不值得看第二眼,女人的第二眼马上让他们肾上腺分泌太多;任何不把你当一回事的男人,你该掉脸就忘得一干二净。 你是不是认为我话说得太阴阳怪气,水水火火,不一刀子划清?不,绝对不。我是一个极端顶真的人。只不过我知道这个社会男性势力太大,但是男人急躁,糊涂,记忆力不佳,智商也不及我们女人,甚至寿命也短。只要我们有耐心,一点点耐心,我们就能完成一场和平演变。 因此,不妨慢慢做头发,慢慢做美容,慢慢照镜梳妆。不急,时间在我们这边,至少,在我们半老色衰之前。 小脚与全中国男人的“性癖” 燕莎一楼有个“南美酒吧”,每夜绵歌艳舞。在京的鬼子们特别喜欢在那儿喝几杯,舞几曲。一天晚上,我和朋友B一起陪两个英国朋友去那儿。推门进去,扑面而来的浓烈异国情调,舞池暴满:台下在跳,台上两个样子像来自巴西的女郎边唱边跳,穿的却是中式兜带,大半身体线条毕露,美艳得让人瞠目结舌。我们一席三人坐下边喝酒边看热闹。舞池正在跳探戈,有一对穿红色的金发男女,花样百出,今夜必须出尽风头。 我说:她的脚不简单,这么高跟旋转如飞。 旁边有个洋人说,哪能与中国人比?三寸金莲,听说舞起来叫皇帝连国家也不要了。 因为我是桌上惟一的中国人,他们只能问我:中国男人一定觉得小脚很性感? 我很意外,因为这是第一次我听到西方人谈论小脚,以前我听到的都是小脚是摧残,太没有人性之类的话。 我一点不恶作剧地说:可惜我不是小脚,不知道中国男人如何反应。 那你母亲是吗? 我母亲也不是。母亲年轻时,必须缠足,每次缠上,都被她拆掉了。她为此甚至绝食,最后取得胜利。否则她会做县太爷夫人,而不是袍哥头子老婆。 这位洋人插话,如果现在中国女人是小脚,我做梦都会笑醒。小脚在中国消失,温柔美丽的小脚女人只能到电影里去找,至少对我们西方男人来说是终身遗憾。 我站起来想给这个洋鬼子一个耳光。但是我从他眼睛里的狡讦看出来他是嘲弄。毕竟是中国社会让女人残废一千年,到底毛病出在哪里?我觉得著作等身的中外专家没有一个弄明白此中道理。 以下我说的话是我的独到见解。专家们听着:你们引用时务必注明出处,以防我到法庭告抄袭罪。 看来专家们一致的意见是:小脚,这个中国人形象上至今残留不去的污点,原因完全在全中国男人一千年不变的奇怪性心理,即小脚“恋物癖”。比如,康正果最近出版的《身体和情欲》说:“当男人越来越迷恋那三寸的金莲,不缠足或缠足得偏大,失形,竟成了身为女人的致命缺陷。” 根据?因为“全球适用”的规律是:男人的性偏好,是女人身体变形的根据。西方男人对女人的三围要求,迫使女性在身材上竞争诱惑力。西方男人好细腰,于是十八世纪开始流行紧身褡,二十世纪流行减肥节食,做OO7大海报上的美人;西方男人好长身曳臀,于是有高跟鞋;西方男人好大波,于是有《海滩救生队》的帕梅拉,然后隆乳术大兴。 虽然我住在西方,但我对西方男人的性趣究竟是否如此,知之不详,评头论足时总觉得力度不够。到处是减肥广告,弄得我也认可了。应当说:减肥对女人本身没有坏处,胖子总是死于心脏病。用鞋子撑个高个子,也不错。我的老邻居玛丽的女儿说,她一旦穿上特高跟的鞋,穿上露出乳沟的晚礼服,发现男人矮一头,对她说话的语调都变得谦恭有礼。一句话:西方的美容癖好,似乎对女人本身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小脚不然,我想不出任何用处。 用这个“定律”套中国,整整一个千年的小脚史,就只能怪中国男人的小脚“性癖好”?我一直怀疑这个解释,因为小脚实在难看。小时候我喜欢乱窜,让我看到了邻居老太太解掉裹脚布后的样子:那种丑陋,那种臭味,让我一生难忘。当然我不是中国男人,现在已经抓不到一批男人来做测试,肯定或否定都是悬猜。 嗜小脚的故事挺多:辜鸿铭爱小脚的特别气味。不过这个人不能算数。他是半洋人,一心一意反潮流。凡是北大同事反对的,他都偏要拥护。他做戏挺认真,我们就真上他的当了。 晚清小说中也有一个嗅脚癖,既是“怪现状”,即非常人所能为。 再看小脚癖的源头:南唐李后主宫中女人太多,窅娘想邀宠,只能大做牺牲,弄出个花招舞姿,引来皇上恩顾。李后主只是喜新厌旧,好新奇这个性趣正常,不能让他为千年陋习负责。等到新奇变成流行,流行变成体制,那就不是性感问题:小脚一千年,没让中国男人腻烦透顶,这才是怪事。 依我之见,小脚与中国人的“性趣”没有什么关系。小脚长盛不衰的原因,是中国社会特殊的“等级流动”社会制度。与任何社会一样,社会讲等级。但是西方一直到十九世纪,中国在宋明之前,等级是世世代代不变的。所谓九品中正,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唐开始施行科举,但族士制度势力依旧。那时没有女人裹小脚之举,裹得再小还是寒族。 赵匡胤大军灭南唐,李后主到汴京做了职业诗人,窅娘当了职业舞女。此后,男人就开始有机会靠苦读写命题作文改变社会地位,而全国女人就开始扎小脚表明决心:社会地位能靠吃苦而改变。男的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女的能靠自我折磨的毅力表明改变社会地位的决心。到本世纪初,教训子女的村野小民依然心里明白:“你这男娃不刻苦读书,一辈子当不了官。”“你这女娃不狠命扎脚,看哪个好人家娶你!” 满清入关,武力征服成功后,强令汉族男人留辫,女子放脚以示臣服,而且不惜在江南一再屠城压服反抗。但女子好像对放脚的抵抗更激烈,满人只能见好就收。汉人做到了“男降女不降”,男子打辫子才能考科举,女子没小脚怎么往上爬?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效率极低。根本无法号信全国军阀政府,忙于内战无法顾及社会改造的国民党政府,在根除小脚上却是异乎寻常的成功:“五四”之前妇女就开始纷纷放足,二十年代有面子的男人已经不能再有小脚夫人,三十年代如果不休掉小脚夫人就面子扫地。改造之彻底,之容易,我更不能相信小脚是中国男人的性趣。这个时期男人同时丢失的千年宝物,是科举,证明科举的确与小脚共生。一句话:小脚不是追求性感,而是改变社会地位的努力。一旦无此用途,消失得极快。 有人说,小脚陋习之消失,是西风东渐,社会风气改变,就是中国男人的性趣,变得西方化了。我看这说法完全不了解中国社会,没有任何西化之风能叫僻远山村的女人在一代之内放弃缠足。 专家们说道:西方女人鞋着高跟,实际上与小脚功用等同。既然如此,在燕莎眼睛贼溜溜地看高跟女郎扭腰摆臀的男人,为什么不去看据说也能使女人摇曳生姿的小脚呢? 《毕业生》里的女人的玉腿伸出来,顶端是一个怪里怪气的畸形肉团:中国的达斯丁霍夫曼站在那儿,激动得心跳都停止了?少胡说吧!告诉那些坚持认为中国人性心理有大毛病的中外专家:我——不——相——信! 银座故事 那是一个周末的晚上,带着蓝色。我按约去那个男人的房间,那里已有五位男大学生。一个诗人,有如此的崇拜,应该有点满足。但他不,总抱怨生不逢时。当一房间人聊得正起劲时,他说,到楼下餐馆坐坐。 有人问:餐馆? 他说,是的,去吃点东西喝喝酒。 我表示我不去,我和其中一位男生说高兴了,正要去研究生院的银座,那里有一个诗人聚会。我问他去不去?他说,你去吧,今天我没有空。 第二天上午我听课出来,正要进图书馆,他在身后叫住我,说晚上一起去散步,看天边最后一抹霞光。我说好。可是我忘了。等我想起这事后,已经快十点了,赶快往他住的地方走,结果在宿舍楼门口碰见他和一艳丽小姐,他当没看见我一样,带着那小姐往外走。我想向他道歉,也没机会。正好在路上,我遇见两个朋友,就一起去上银座了。 一刻钟不到,他和那个艳丽小姐也来了,坐在我和他以前晚上经常坐的位置上。背对我们坐下。 二天后的晚上,他把我拉到校园外的树林茂盛的小径,很静,能听到远处的流水声。他生气地说要离开这儿,只是因为我在这城市,具体点,在这学校,使他改变了主意:既不去南方经商,也不去北方,虽然那儿有一大堆朋友。南北方都不去了。 你在嫉妒。 朋友们都说你用情不专,他回答。 对对,我朝三暮四。 他说还有自知之明,你男朋友一大筐,我算老几?如果我现在女孩多,也不过是向你学习。 他的话真让我另眼相看。可是他说,如果你对我的感情当真,若当真,我也当真,行不行? 感情可如此搞平价批发,倒是新鲜事。可是那天晚上,我听了,心里非常难过。于是我就这么告诉他了。 他冷冷地看着我。 天渐渐凉了,冷得厉害。我们在小径上来来回回走着,没有目的地,没有起始。这条路像架在半空,如果我们停下,仿佛下边就是死神。我们一刻不停地走着。这时,我对他说,我倒想离开这儿,想离开的是我,并不是你。他态度一变,开始说服我,说他有多么需要我,他说他要离婚,要和我结婚。我说,你说服不了我,我不会留下来,除非出现奇迹,而奇迹往往是弱者制造的幻象。 那时我生活困难,看不到出路,我的写作,陷入一片死海。杂志社和出版社怎么对待我的,我若回想就等于重新做恶梦。嫁一个男人,显然违背初衷,更不合我性格,我从未有过那么绝望。离这儿最近的城市是南京,而离我最近的是城中心的一条弄堂,住着我的姑姑。姑姑对我很好,不过见面的时间,总是很短暂。一座城市,一个人,一间房,一条路,都会与我的写作戚戚相关。可是,我找不到自己,甚至看不见有其他什么人可以进入我的世界。 柔和的灯光从校园的楼房里倾洒出来,录音机放着温馨的歌曲,二十来步水泥石阶,淌着月光。刮着冷风的夜,依然蓝色。我现在还记得那个夜晚,当我回头,一个盲人戴墨镜,手拄拐棍,但大步流星,朝我们迎面走来,从我和他中间穿过去。步态自信,他几乎撞倒我。 不过那只是我的希望而已。他擦着我的边走过去,我愣住了,看着他消失到黑暗里。我问他:你看见了吗? 他说,我看见了。 第二天,他带了一个穿黄毛衣的女研究生来见我,那女孩对我说:你有男朋友吗?我不作答。场面很冷,甚至他也不与她说话。等那人走后,他对我说,你应当有一个男人,那男人非我不可,因为你值得我同情。 我说,我倒想找一个女朋友。 他脸上的笑容静止了,隔了一会儿,他说愿意让我帮你找吗? 若找到,万一我爱上怎么办? 我说,没问题。 他立即声明:我是戏言。 我说,你不是戏言多妙。 你真的喜欢女人?他说。 难道你还怀疑吗? 从那以后,他对我很是放心,不再盯着我,但反而使我疏远了他,干脆躲着他,不管他上门、打电话或写信,甚至扬言自杀,任何方式,我都不肯见他。最后他进入我写这城市的小说中,名字叫古恒。 两块大洋 天生恐惧镜子,那是另一个令我极度不安的世界,尤其当我回忆一些特殊的往事时,感觉那世界,被雾气袭上一层我抹擦不净的灰蓝色。 记不清从几岁开始我发誓要离开那个出生的山城的?也记不得在十八岁那年我是在哪一天离开它的,之后的日子过得非常迅速,我一直都在路上流浪。什么都不妨试试,各种艺术形式,各种生活方式,我的小包里或裤袋里始终装着安全套,哪怕没能用上,带上它,就感到了性的存在。爱情在我眼里已变得非常虚幻,结婚和生养孩子更是笑话,我就是不想走每个女人都得走的路。我的脸,早已失掉青春色泽的脸,只知道及时行乐的笑,已经不会为任何人,也不会为自己流一滴泪了。 直到我觉得应该走得更远、必须向父母告别,我才决定回故乡山城去。 那天小路上全是树叶,我站在错乱狭窄的石阶上,看到院子里一个白发苍苍的人,坐在一把旧木椅上,他面前的两扇大木门发黑,院墙外的石岩像刀斧削过的锋利,冷风扫过,嗖嗖地响。 我一点声音也没有地跨入院子,走近他。六六,你回来了。父亲双眼已瞎,却依然有感觉到是我,脸上即刻出现了慈爱的笑意。 我说,我回来了,可是太匆忙,什么都没给您和妈妈带。 你回来看我们就好了,你在外面不容易,从你上次走后,听说外面出事了。你妈迷信,她就给菩萨烧香,保你平安。 那天晚上我和母亲挤一个床,父亲则睡在竹板长凳搭的床,父亲是照顾我,担心我长途旅行睡不好。两床间隔着一把旧藤椅。除了床,屋里还有一个五抽屉柜和一个衣柜。小窗终年不见阳光,被另一幢房子封得严实,白天也要点灯才看得清楚。屋顶有间阁楼,低的地方比人矮,结满蜘蛛网的天窗坏了,没人修,成了风口,吹得板墙上的旧报纸东掉一处西掉一处。老鼠在地板上跑得欢,无法住人。就如此窄小的地方,在多年前竟住下我的父母、三个姐姐、两个哥哥!几人挤一张床,那时只要能躺下,就能睡得好。 那个我回家的晚上,潮湿,寒冷,听得见猫在瓦片上绕着天井狂奔,那熟悉的叫声,一如多年前。我不禁打了个激灵,身体本能地贴紧母亲。 母亲六十奔七十了,脑子仍敏锐,她问我,你是不是还要走? 我一动不动,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好。 母亲说,你一人在外,要多加小心。这个家,我们谁都不牵挂,就牵挂你。黑暗中母亲的脸侧了过来,眼里似乎闪烁着泪水。你最小,又生在那个倒霉的灾荒年。你爸爸被弄回来,没了工作。我没有奶喂你,即使有奶也不行,我得去老远的地方上班。你连一口牛奶也没喝过,靠玉米碴和菜叶熬粥,你命大,居然活了下来。 父亲没有睡着,他插话:把那两块大洋找出来吧。 母亲开了灯,披上衣服,下了床,从床底拉出家里惟一的皮箱。她念念叨叨地找钥匙。第一次知道家里有两块大洋,是在我小时,最多只有四岁,当时父母的声音放得极低,样子极神秘:母亲说,把大洋拿到银行兑换,再借些钱,找个好医院,治你的眼睛。父亲说,算了,眼睛治不好。再说,去兑换不就自招了吗? 朦胧的夜色中,几声汽笛呜咽,涌入耳旁。我不必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一艘运货船驶向长江嘉陵江的混合处,一个年轻的水手把缆绳扔到趸船上,套牢。这个水手,在几年之内,当了二副、大副,到了一九四九年,已是一个拖轮的船长。 父亲说山城临解放时,风声很紧,船溜的溜,人跑的跑。军队抓住父亲的船运军火上溯嘉陵江。那儿长段江岸已有解放军出没。父亲知道推脱不了,他用棉被包裹身体,仅露出眼睛,从江上第一声枪响时,他就开始大拐“之”字前行,以躲避炮弹和如雨的子弹。 血溅在驾驶舱的玻璃上,押船的士兵惨叫一声,不知是吓得跳下河还是受伤了抓不住船舷跌下去?父亲既紧张又害怕,疯狂地开着船,军火随时都可能爆炸,他就等着被阎王带走。 当父亲从千疮百孔的船上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地下到沙岸上,等候在那儿的军官,掏出两块大洋给父亲。就在当夜这一带地区就被解放军占领了。 母亲把皮箱里的衣服往上放,一件暗红蓝花的双层绸质旗袍,在一叠布衣中非常醒目。我弯腰取过来,觉得是见过:多年前的一天,我在一张发黄的照片上看到,有一个穿着这件旗袍的女人,跟电影里的女人一样好看。我现在想起那个好看的女人就是母亲,只是当时不相信那是她。 母亲抬起脸,看了我一眼说,你要喜欢,就给你了,城里名裁缝用手工做的,大小也许正好合你的身。 我摸着母亲这件珍惜的衣服,她几十年没机会穿,竟如新的一样,袖口,开叉,一针一线,均匀贴切,右襟边的丝纽扣,更是做得玲珑。 我对母亲说,不必找那两块大洋,母亲却不理会我,说你爸爸让找就得找。 山城解放了,城里城外到处是五星红旗和歌声,解放军接管了整座城市。很快公私合营,接着肃反开始。有人捎来口信,母亲急着去监牢看大姐的生父——一个袍哥头,没能见成,说是已经敲了脑袋。母亲那天从江边回来,就病倒了。 因为父亲敢和我的母亲生活在一起,运动一来就引来麻烦。轮船公司的军代表对父亲说,你竟然和国民党军队合作,在我们解放这个城市时运军火支援蒋家王朝!原来被捕的国民党军官说出那艘船和那个不怕死的驾驶员,幸好他忘了说那两块大洋。军代表训斥父亲:你还娶了一个袍哥头的老婆,收留反革命的后代。 父亲对母亲说,我有千张嘴也说不清,冲不过去没命,冲得过去也一样没命。那年,先让他停职写检查,然后关起来。那个房子是个临江的吊脚楼,他凝视江上,一艘艘日夜行驶的船,他的眼睛是从那时开始不好。灾荒年时眼睛扎针似的地痛,最后从船上跌下江里,送进医院,查出了眼病已到了不能治的程度。父亲离开了船,他还能看见什么呢? 母亲从箱子里拿出一个包好的衣服,揭开来,是一层层白绸,两块银元,色泽相当暗淡。我合着绸子一起接过来。冰凉的绸子触及我的手,感觉到两块银子沉甸甸,右边的一块有个小缺口,有点乌红,像时间烙上的印记。 当过娇太太的母亲,在生下我后,因为父亲眼睛有病,就只能出去做临时工,给人洗衣服,当保姆,在建筑工地抬石头和氧气瓶。有一次,母亲病了,从跳板上栽到江里,被捞到起来,她第一句话就是:我还能抬。母亲怕失掉工作。 我们住的一个烂朽的大杂院,差不多都是走船的,渐渐搬走了,船员甚至看趸船的人都可以调换到一个条件好一些的房子,不用花一刻多钟上公共厕所,也没有附近香烟厂的吐着污气,冲着我们的耳膜大吼大叫。风雨之夜,天井堵塞,雨水浸入房内。下乡的哥姐能不回家就不回家,这个鬼地方,街脏得无处下脚,医院、菜市场、邮局、渡船汽车都沾不上边。 每年春节的团圆饭自然吃得不欢而散,父母知道他们的处境,在儿女面前直不起腰,不管儿女如何抱怨自己生错了家。 包括我在内,以前没谁看得起父母,觉得有这样的父亲就是一生前途无望的原因,升学、就业,更不必说参军、入团入党当官。他们很少回这个家,各顾自己艰难的生活,甚至彼此很少往来。谁都有理由,谁都可以把自己的失意和不顺归于这个家。除了我的父母,几乎没有一人喜欢我,邻居、老师、同学,多少年来,我的心不也和我的哥哥姐姐一样么? 父亲这时从被窝里坐起来,说他要看看大洋。母亲替他披上衣服,他咳嗽起来。我过去给他捶背。他眼睛睁得很大,直盯前方。一双枯瘦的手,长满老年斑,轻轻摸着银元的边角,一手拿起一块对敲一下,仔细听那声音,说是真的。他的表情平和,安祥,几十年来,他都这样对我的母亲,对他的孩子们,对身边的每个人,对那些朝他无穷抱怨的人,连一句回应的话也没有。 父亲对我说,到哪里,都得有几个应急的钱,这点银子能用上,也就值了。 他把两块大洋放在我手心里。 半夜,母亲翻过身来,掖了掖我被子的一角,手轻拍着我:好好睡,好好睡。 我无法入睡。为了使母亲安心,我闭上眼睛。 清晨来得既快又早,我轻脚轻手起床。我从包里取出母亲给我的旗袍,里面夹着包裹着白绸的两块大洋,我把大洋拿了出来,贴在脸上。然后放下,这是父亲用命、用一生的痛苦换来的,曾一度,不,一直在主宰我们一家人的命运,还是让其陪伴父亲。 父母熟睡着,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我提着行李,轻轻拉开门,迈出院子高高的门槛时,我的脚步稍稍停顿了一下,但是我没有回头,我不能回头。 我几乎是跑到了江边,那儿第一班轮渡已有少许旅客。轮渡把我驶向对岸,我不停息地直奔向火车站,到北京,直到飞机宽大的翅膀游出大陆架边缘上空,我发现自己的全身才放松。 我走在一条洁静的街道上,我穿着母亲的丝绸旗袍,这儿距我的故乡正好相差半个地球,是我能走的最远处,上学、打工、写书,我拼命想忘掉那个山城。有一天我踏着夜色回到我从小生长的院子,母亲和父亲老泪纵横,直问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你只住一晚?而且这一次走了这么远。外国啊,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地方!你怎么活呀?你应该把这两块大洋带走。这是我们一辈子惟一能给你的东西。 我默默地接过他们递给我的两块银元,紧握在手里。 我醒了,发现手里握着的不过是远处早祷的钟声。 我照例又失眠了,除了失眠更多,我在加倍衰老。但是夜深人静时,我打开房门,奔到空无一人的街上,天空变幻莫测,那么蓝那么深,在如波浪般的涌动中,一艘满身枪眼的船冒着烟,突突突地向我驶来。 做一个温柔的好厨娘 写作是我的职业,但在生活中,我希望自己是一个温柔的好厨娘。 总是自己做饭,其他人进不了厨房。但有观看的权利,若有兴致时总是站在坐在边上,边与我说话,边看书或报纸。厨房里有花有音乐,三个美女从画里静伺一边,我总开玩笑,说美女们都对他好。他说好是好,只可惜你一点都不嫉妒。我说,我怎么不嫉妒呢?我之所以如此专心做菜,就是想讨你的好,让你长得如此的好。 说完,我自己先笑了。 我几乎每天的菜都不重复。菜不多,一般一荤一素加一汤。中午简单,晚上复杂,会喝酒,吃甜点。 我喜欢做菜,完全是天性。即使去朋友家,我总是希望主人能让我也做一做。拿手菜也很多,比如海鲜水锅、烤鸭子、凉拌菜、素炒蔬菜,很多人都吃过,吃过就难忘,比如烤鸭子不是垫黑木耳就是填粉丝。 从来吃都不仅仅只是充饥,吃是一门很高超的艺术,吃的学问太大,保持吃的欲望,吃得好,吃得妙,吃得有文化。有女子为了减肥,喝难喝得要命的减肥苦汤,给我的感觉就像这人真不会做人,也真不懂得吃。如此痛苦不堪,又没有达到瘦身,真是可怜,枉来世上一次了。 记得最愉快的一次吃,是在马德里。当时大冬天,马德里最漂亮的餐厅是由一个旧火车站改建的,高而宽敞的全玻璃房顶,耸入云天的热带植物和花卉。 那天傍晚,华灯初放,英俊的男侍者领我和西班牙的出版家到预先订好的位于二楼的座位。我从回廊望下去,那么大的空间几乎座无虚席,而且室内温暖如春。头道菜端上来了:西红柿里放了海鲜。那奇妙的感受,我现在还记忆犹新,西红柿红、透明,鲜得滴水,用骨头做的盛有粉红色调料的调料,一片夏天才有的粉花叶,绝色美艳。我很想知道完整的西红柿里的海鲜是怎么放进去的。问侍者,侍者含笑,故意不作回答。我左瞧右瞧却怎么也找不到开口。真是有趣又有点惊喜。我的出版家有趣地瞧着我,连连道:你喜欢吗,真好。 在饥饿中活过来的人,对美食总怀着特殊感情。饥饿的体验影响了我的一生。我吃的原则是必须健康、重视质量,讲究色彩,产生快感。之所以用“快感”而不用“幸福”、“快乐”,是想强调那一瞬间的感觉,还有随心所欲,独一无二。 我从来不按菜谱做菜,我觉得菜谱是很可笑的、骗人的东西,按照程序做出来的东西都不对。第一流的厨师应该没有条框的限制,只有超自我、超他人,超越于食物的江湖之上,他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大师。好菜不必用味精,任何一样菜都有本来的味和香。 这样的道理不是我总结出来的。在我小时,在重庆野猫溪那条街,有一户人,属于半红半黑。半红是家里有嫁给入城的解放军军官的,半黑是本来成份是地主。所以家境比起街上邻居,算最好。邻居都不跟这家人往来,同样这家人也不与其他人说话。可这家人对我却不错,有一次,从后院我溜进他们的厨房。这家的外婆一人正在炒鸡蛋。又黄又香,她让我尝,脆极了。我问她怎么她的鸡蛋不一样呢。 这个“地主婆”说,因为她不放味精。待我又问,她便说了上面那席话。当然不是说得我那么正规,她边做菜,边说,声音温和,声调也慢。她以前吃惯了美味,现在雇不了厨子,所以只得自己做,做起来虽不如专门的厨子好,但也得心应手。 她人生得俊俏,当时六十岁的人,脸上居然没有皱纹。她九十岁过世,我是听家人说的。以后回重庆,路过她家,那儿已住进别的人,那一家人早就搬走了。 愿意向大家推荐英国的沙拉,法国的法式鸭肉看上去像生的,西班牙的熏猪腿肉,重庆的火锅,成都的小吃,广州的早茶,上海的西餐,农家的温火炖汤。 特别推荐印度菜。 “世界超级美味之一印度菜,享受它有百分之三十五来自嗅觉,百分之三十五来自味觉,其余百分之三十来自视觉、听觉和触觉。”——2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