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小说集》 古杰明传 一 二十年前二十年前,我考入外地的一所大学。同年秋天,我们家离开了下放九年的高良,回到南京。搬家时我的四位中学同学前来帮忙,其中之一就是古杰明。他定然干得很卖力,草绿色的涤卡军装湿透了,风一吹,肩背上泛起一层白霜。 当时我不在场,这景象却有如亲见。四位同学与我一般大小,齐刷刷的十七岁,将一个三世同堂积攒了五六十年的家搬人一只窄小的车斗,不流汗行吗?我父亲生病多年,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妈妈也只能帮着从旁拾掇,除了我的四位同学,他们竟然没请别人! 定然是古杰明大包大揽,认为没有必要,他还挡在门口,不让我父亲出门。既然他夸下海口,也只有拚死出力,只是苦了我的其他三位同学。假如他们和古杰明一样强壮,妈妈也不必心存怜悯,恰恰他们如我一样,体质单薄,不过是尚未发育完全的柔弱少年。想到此处,妈妈不禁泪水盈盈,她仿佛看见我在远方受苦……给我们搬完家后古杰明也离开了高良,去部队当了一名战士。 当时我们通信频繁,古杰明给我寄来了照片。照片上他双目圆睁,有如钢珠,嘴唇嘟得像上火起泡。他头戴军帽,身着军装(军服只保留了衣领,其余部分经过暗房处理),原来这是一张头像。照片的背面有圆珠笔写着几个我不认识的怪字,古杰明告诉我:那是朝鲜文,他正在学习。他一面学习朝鲜文,一面在学开汽车,显然部队把他当做人材,着意培养。古杰明的前途无量,至少作为朋友不用为他担忧,因此他的信是否每封必回也就无所谓了。主要原因还是:我有了新的朋友,新的生活,不像刚来时,谁都不认识。古杰明比我晚一年离开高良,由于时差关系仍需要旧日朋友。他对我不给他写信十分恼火,并决定从此与我断交。 在我的私人相册里保存着古杰明的这张照片,他的硕硕大头占据了整整一页。 如果古杰明亲眼所见,必备受感动,此举足以证明我把他视为朋友——想想一本相册能有几页?古杰明的照片十分靠前,几张我光着屁股的童年裸照之后便是古杰明,那人双目炯炯,英气勃勃,左右腮帮之上各有一块坚定的咬肌,显然不可能是我。 我对欣赏相册的人说:“他是我小时候的朋友,特别会打架。” 来人若是一位小姐,就会评论道:“他长得很帅。” 我轻描淡写地回答:“还行。”心里却委实高兴。 小姐问:“他现在在哪?能不能介绍给我?” 我说:“完全不能,古杰明已被枪毙。” 对方惊愕地启开嘴巴,像等待一个热吻一样。 无一例外。 二,几则逸事古杰明是我的中学同学,与我的关系十分友好。他家住黑大桥下,是进入高良县城的第一家,我家住食品公司内,离黑大桥也不算远。有一阵,我天大约他一起走,我们经过高耸的共水湖堤,来到东方红中学。除了一道上学,我和古杰明来往并不算多,但不可因此认为我们乃泛泛之交。 说来没人相信,我俩的天性大不相同。我性格内向,体弱多思,古杰明却生龙活虎,特别爱玩。由于如许差异,两人很难玩到一起去,除了上学走路,再也找不到其它项目。 实际上我很想加入古杰明一伙。 比如他们下河游泳,我不识水性,过桥东打猎,我又起不了大早。可古杰明仍将我算作其中的一员,标志是每次我都能分享“胜利果实”。 说到古杰明“打猎”,所谓的猎物竟是农民家看门的草狗。古杰明身披他父亲的棉大衣,腋下夹着一支步枪,在雪地里一埋伏就是两小时。完全无此必要,这不过是他的一种玩法。古杰明宣布不要那中弹身亡的死狗,后者被饥饿的人四分五裂。 每次,我都能分到一条血淋淋的狗腿。为了表示对古杰明的敬意,我将狗腿拖回家中。 妈妈对我说:“这是违法犯罪!”指射杀农民家的狗,和使用公家的枪支。 爸爸对我说:“慎重择友!” 当他们见到古杰明本人时,却无限喜欢,连说:“狗肉好吃,很香片b 市场里买的强多了!” 父母鼓励我与古杰明交往,认为我有这样一个朋友很是必要。一可免遭别人的欺负,二,学习对方的勇敢品质,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他们希望我学游泳,学放枪,即使稍捎出轨也无碍。而我只是站在马路上,向每一个骑车过往的人喊: “哎!哎!” 骑车人不免回头,以为掉下了什么东西。我们的阴谋得逞,眼睛望着别处,继续喊道:“哎!哎!哎!哎!”接着转为唱腔:“哎呀来哎——,哎呀来哎——” 过路人骂道:“神经病!” 这便是我向古杰明学习的成果,除了一道上学,我们还可以站在路边喊:“哎! 哎!” “哎!哎!”我们齐声大叫,乐此不疲,那喊声的余音至今仍缭绕在高良街头。 要知道,这游戏虽然简单,却是古杰明的伟大发明! 希望不要给您错误的印象:古杰明不过是街头的小混混,平庸的流氓。那时他虽然年轻,却已透露出人格的非同凡响,热爱自由的天性便是表现之一。这人虽然好动爱玩,有时也争勇斗狠,却从不喜束缚。他的游戏大都由自己发明,而在别人的规则之内却很少建树。 他从未参加过中学运动会——至今想起,我都好生奇怪。他不参与任何球类活动,在田径项目上也一无所长。接班主任王老师的话说:“古杰明空有一身蛮力!” 二十多年前的秋天,天高云淡,中学运动会在大操场举行。百米决赛时本班选手临时缺阵,古杰明奉命顶替上场。王老师有言在先:“瞧这身漂亮的肌肉,舍你其谁?”但见得青烟散处,早没有古杰明的身影,并非已率先抵达,原来他两眼一黑,不禁就地卧倒。 古杰明的主要活动在学校以外,他不喜课堂学习,善于自我教育。 物理课上,老师苦口婆心讲解电工学,讲直流电与交流电的不同、白炽灯的安装以及有关的危险。古杰明上课睡觉,下课去机房摸电。那家伙无声无息,长相纤细(电线),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古杰明百思不得其解,一定要与之比个高低。 电老兄的作用古杰明无可怀疑,家里的电灯和眼前带动轮轴飞旋的皮带,都是有力证明。只是他从未与它交过手,他俩从未肌肤相接,古杰明认死理,认为如此不能算是认识。 他对围观者说:“闪开!”一面扎好马步,去挽袖子。 机稻的老大爷劝阻道:“小伙子啊,有话好好说,何必寻短见?” 众人附和道:“是啊是啊,你年纪轻轻,死了岂不可惜?” 无庸置疑,古杰明被立刻击倒,他跌坐在一只箩筐里,模样十分狼狈。但我敢说,他站起来的时间比任何人都快——当然,根本就没人会和他一样去摸电。他站起来如此之快,并不说明受伤轻微——古杰明的右手已被烧焦。他立刻站起,看样子免不了一场反扑——但是没有。 古杰明用发黑的双手略略抱拳,对电闸刀说道:“佩服!佩服!” 这便是古杰明的古侠风范,既不畏强敌,也绝不死缠烂打。 三,中学列强上文说到古杰明的课外生活,他下河捉蟹,去乡下打猎,或者站在马路上无聊地叫喊。若您根据这些,认为高良民淳俗厚,气氛和平安闲,那就大错特错。当年的高良,社会动荡,少年的生活更是凶险万状! 若您阅读留心,会注意到古杰明打猎的步枪。一个中学生竟能轻易地搞到枪支,并带有子弹,好在古杰明将它用来杀狗,而非对准仇人。然而东方红中学能搞到枪支的大有人在,远远不止古杰明一人。但古杰明以外,并无人爱好打猎。 能搞到枪支的人一般有两个特征。一是体格高大,长相粗野。二,有家庭背景,所以可能搞到枪支。简言之,他们是一些孔武有力的干部子弟,在学校里恃强凌弱,有时相互间也大打出手。 强豪之中也有例外,平民出身,且没有武器优势,只因为上学较晚,或者发育提前,身体强壮得令人生畏。他们的代表是林华子,当年他已经二十一岁。 他家里穷,上学晚,满脸皆是青春痘,被性欲折磨得夜不能寐(据住校生描绘)。 他们说他与钱某某搞腐化,为遮人耳目,躲进学校食堂的大水缸。从此再无林华子其人,有的只是“大水缸”。大水缸与钱某某的事在学校里无人不知,可没人敢在大水缸面前提起半个字,因此大水缸不知道自己叫大水缸,还以为他仍是林华子。 他发达的二头肌令我们的小腿发颤,当面叫他“大水缸”,并让他知道是叫他,对任何人都是一个勇气的考验。 李国庆说:“这有何难!”他拦住大水缸的去路,对他说:“你知不知道你叫大水缸?大水缸喊的就是你。大水缸啊大水缸!” 两人不免一场恶斗,李国庆最终不是对手。他握着半颗折断的牙,跑回家里去拿枪。拿来一长一短两支枪,长枪并不希奇,短枪,说明李国庆的爸爸是首长。关于这点没有疑义,李国庆的爸爸岂止是首长?还是高良的父母官,县委书记,一把手。 大水缸闻讯而逃,并且从此不敢上学。钱某某也因作风问题,被迫离校。 这倒成全了这对狗男女,他们在学校后面的大堤上,支一间草房,种一垄菜地,我们中学毕业时,他们的儿子已经半岁多。只是庄稼成熟时李国庆常去骚扰,在田地里来往奔突,像一头野猪。农家小夫妻苦不堪言。 列强中,最厉害的角色还数金秉龙,他有大水缸那样雄健的体魄,同时家里也有枪。但他出名不因为这些。他的活动已越出学校范围,参与了高良的黑社会,别说弱小的同学,就是校长本人,也惧他三分。 金秉龙杀过人,这是公开的秘密,金秉龙本人,也毫无隐讳。他们将被害人骗至酒厂后门,抵在围墙上,用棍棒打死为算。另两名凶手被逮捕法办,金秉龙年纪尚小,还不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加上有家庭背景,甚至都没有被学校除名。 有经验的读者心中有数,我不惜笔墨地描绘所谓的“列强”,只是一种铺垫,古杰明已很久没有出现。当年的东方红中学里,他是否是列强之一?抑或是列强中的强者? 回答是否定的。古杰明虽然身强力壮,但与金秉龙之流有本质不同。 我的眼前挨个浮现出他们的形象,大水缸、李国庆、金秉龙,长得都很像,人高马大,肌肉发达,皮肤都呈棕黄色,表面有一些游移的光泽。相形之下,古杰明可算矮小身材,当年身高不到一米七零。平时古杰明穿戴整齐,不喜敞胸露怀,偶尔裸露(如下河游泳),每每引起震动和围观。他皮肤白皙,胜似女孩,使人不。 禁啧啧称奇。古杰明从不欺负弱小同学,也没人胆敢欺负他,包括金秉龙或大水缸。 这人曾经与电决斗,无论是谁,与他动手之前都得仔细掂量。古杰明亦不参与列强争雄,他的主要活动在学校以外,但与金秉龙有别,不属于任何帮派,独往独来,其目的也在于玩乐游戏。 且说金秉龙并非生来剽悍,幼儿园时代也很瘦弱,他常被另一个小朋友宋大伟欺负。也许就是从那时起,金秉龙发奋图强,在以后的岁月里把自己锻炼成一代流氓。那宋大伟,当年不过一肥胖儿童,体重超标,如今就在我们班,早已停止了发育,身材体貌正常。 被金秉龙接过的同学无数,他唯独绕过了宋大伟。他在等待一个特别的日子,被宋大伟骑在身下喊爷爷的十周年。金秉龙事先发出通知:某月某日某时某地,宋大伟将遭遇不可避免的打击,头破血流不说,至少也得落个半身不遂! 宋大伟跑来找我,他一向与我同桌,并知道我与古杰明交好。后者看在我的面子上,找金秉龙交涉。他对金秉龙说:“你先跟我打,过了我这关,要不然这事儿就算完。宋大伟小时候不对,也应赔礼道歉,他在红星摆了一桌,专门请你吃酒,若不嫌弃于我,到时候向你敬酒!” 金秉龙眨巴着小眼,脸庞憋得紫红,后来却嫣然一笑,对古杰明说道:“好说好说,既然是你出面,我们就去吃酒。” 对结果不满的倒是古杰明,他一脸的不高兴。酒桌上,他不断挑起争端,我和宋大伟不由捏着一把汗,好在金秉龙那日特别恭顺。醉眼朦胧中我偶尔瞥见他的目光,不禁毛骨悚然。金秉龙的瞳孔里有一小团仇恨的绿火,盯了古杰明良久,随后熄灭。 四,吴贵杀人秦我的中学时代,课程毫不紧张,闲暇时间很多。我没事就会盘算,谁能排“五虎大将”?谁又是“四大金刚”? 五虎大将当是:大水缸、李国庆、金秉龙、古杰明和宋大伟。其中,宋大伟十分勉强。幼儿园时代,他是肥胖儿童,如今不再肥胖,一切正常,其自身的安全仍需要置于古杰明的保护下。因此我情愿将宋大伟剔除,只列四大金刚。余下的问题是:他们谁最厉害?我被这一问题折磨很久,真想让四大金刚择日登台,公开比赛。 从历史记录看,李国庆不敌大水缸,后来他拿来两支枪,大水缸便败下阵来。 但他们都不曾与金秉龙交手,不是没有机会,而是不敢。古杰明又曾向金秉龙挑战,为了宋大伟。后者小时候击败过金秉龙,但那不算……综合以上情况,我认为最厉害的乃是金秉龙和古杰明。 但他俩谁更胜一筹?我颇费踌躇,百思不得其解。这一问题的解决又十分必要,谁更胜一筹,谁就是学校第一。学校第一,在我看来就是高良第一,在我少年狭隘的视野里,高良第一也就是天下第一。我多么愿意这一荣誉属于古杰明,因为他是我的亲密朋友。 此时出了一桩杀人案,凶残的吴贵让四大金刚通通黯淡失色。 此人原不见经传,四大金刚开始展露头角的年代里,吴贵在新疆当兵。他更非少年成名,大开杀戒以前,已娶妻生子,人到中年。 他最先杀的那人是自己老婆,其次杀的是他的儿子。在老婆与儿子之间,另有一无名胎儿,尚在母腹中。吴贵一刀捅死两个,口中喃喃念道:“孽种!”吴贵杀得性起,将第三个死亡名额赠与他的亲儿。(关于三条或是两条人命仍有分歧,争论的关键是:胎儿是否也算一命?)。 话说吴贵手提血淋淋的刺刀,来到高良街头,四处打听他的婚姻介绍人顾主任。 追根穷源,他不幸的婚姻理应由介绍人负责。也活该顾主任大难不死,那天他正在澡堂里洗澡。吴贵冲进蒸气缭绕的浴室,满池都是光溜发红的裸体,他无法确认谁是顾主任,也无可能将四十条光腚的汉子片刻杀光——虽然他们手无寸铁,或是寸布。吴贵转身去了顾主任家,将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死亡名额送给主任夫人。 我再也不想四大金刚,满脑子都是“四条人命”。终有一天公审大会在高良县靶场举行,东方红中学的全体师生,也列队入场。 古杰明逃学,他骑车去了徐大弯。那传统的法场,草深齐膝,外围一截土堤。 古杰明安静地守候,等着瞧精彩的杀人。 与此同时我们站在靶场上,被太阳晒得头晕眼花,人山人海,根本看不清吴贵的模样。后来他被押上一辆卡车,簇拥着他的公安高大非常。那天的高良县城,万人空巷,热闹的场面,胜过赶集逢圩。我目送吴贵远去,上了共水大堤(实际上是那辆车)。在此之前,他已消失不见,后来再次出现,因为湖堤临高。我踮脚昂首,直到吴贵或者汽车化为一个黑点。 我对吴贵并无好感,但感动于那前程茫茫的不归路。它起自高良县靶场,经过县城唯一的大街,向西上了共水湖堤。沿湖堤向南,经若干土路,便是命中注定的徐大弯。多年以后,古杰明即是从同一条路上,奔赴黄泉。 当时我在西安,不在高良,据说杀人的那天也举行了万人大会,也在高良县靶场,也万人空巷。我只能借助历史的场景,想象老友最后的一天。 只有古杰明去过徐大弯,而且不止一次。共有两次,一次是看杀人,一次被人枪杀。 刽子手面戴墨镜,手提短枪,从背后噗的一声,将那人撂倒。而前面的行刑队只是摆摆架子,或以防不测。最后来了一人,手持铁扦,将其探入枪眼,缩回时带出红白两色,如同理发店门前的标志,在我眼前飞旋。 我从未去过徐大弯,所有杀人的细节全凭古杰明激动的描绘。他不断比划,形同身受,详加注释,不厌其烦:“戴着墨镜,生怕被活人认出,从脑后开枪,是怕死鬼纠缠。如此急急忙忙,慌里慌张,极有可能射歪打偏,因此需要一人手持铁扦,检查枪眼。如若需要,行刑队将大步上前,他们的枪管上已安上刺刀。虽然没戴墨镜,也没从背后偷袭,但这是集体作业,责任由大家分担。至于为何用刀不用枪? 乃是为了节约开支。那唯一的一枪,子弹费七毛五分钱,还得找罪犯家属报销。” 我的老友,你为何如此热衷于此事?了解得如此深入,解释得又这样圆满! 五,二十年后二十多年后,也就是去年,一次中学同学小聚,我和宋大伟打车前往粮食学院,那里的一位同学荣升教务处长,在学院小餐厅请客。在此之前我从未去过粮食学院。 在大门口我们被一个女人接着,宋大伟管她叫“顾蕾”。 顾蕾骑车在前为我们引路。当时天已经黑透了,车灯照在顾蕾的后背上,我发现她的臀部很大,很性感。路的两旁是看上去很阴森的树木。 灯光明亮的餐厅里,宾主分别人座。那天虽然只有一桌,但挤得满满当当,有十三四人之多。顾蕾坐在我的对面,我想:大约她是某同学的夫人。从她熟悉粮食学院的路径给我们带路这一点看,很可能是刘全(就是做东的教务处长)的夫人。 刘全对待顾蕾嬉皮笑脸的,有些轻浮,看看又不像。后来宋大伟提议举杯,为二十年前的同学情谊而干,我注意到顾蕾也举起杯子响应。也就是说,她是我们的同学,可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刘全说起当年顾蕾在大操场的主席台上跳舞,舞姿是如何的优美婀娜。他说的不是集体演出或者排练,而是在没人督促的情况下顾蕾自发的练习。有很多人远远地偷看,都知道一个小姑娘放学以后或中午休息时会来这里跳舞。 这些细节,我一概回想不起。于是我更加留心观察对面的顾蕾了,目光中有了某种探寻的意味。在这张中年妇女的脸上,我找到一条皱纹,深深的,直立在两眉之间。除此之外,这张脸并无特色,它有着一位中年妇女正常而大方的笑容,颧骨附近颇为恰当的有一些羞赧之色—一顾蕾今天喝得不少。她与旁边的同学聊起孩子,其中一人是一家游乐场的经理,告诉顾蕾以后可以带小孩去他那溜冰,不要钱。顾蕾显得很有兴趣,说她儿子最喜欢溜冰了,他有自己的溜冰鞋……回去的路上,我与宋大伟同行。当我问起顾蕾是谁的时候,他说:“你怎么会不记得了呢?还记得吴贵杀人案吗?顾蕾的爸爸就是顾主任。” 我感到十分惊讶,说:“顾主任的老婆是被吴贵杀死的……” “是啊,就是顾蕾她妈。”宋大伟说。 吴贵杀人案我记忆犹新,可被害人的女儿曾与我同学,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我的记忆瞬间出现了令人困惑的空白,可顾蕾眉心那深刻而直立的皱纹说明她的确经过某种可怕的事情。 还是让我们言归正传,回到古杰明。 六,群殴与单挑男人之间的交情,常表现于同桌吃喝,请客,或者被请,皆有某种成人的自我感觉。小时候,我随父母去亲戚家吃饭,那不能算数。或将同学邀请回家,加入我们的家宴,也不正规。必须是一个公共地点,一家烟雾缭绕的酒馆,必须没有家人在场。 古杰明曾经两次请我吃饭,皆符合以上标准。他最先把我当成大人,邀我去红星饭馆。那里烟气弥漫,痰迹遍地,苍蝇纷飞,可在我心里,却是庄严殿堂。 我指的是那次宋大伟与金秉龙讲和,古杰明居中调停,由我作陪。如果将这说成古杰明请我,也许有些勉强。但另一次,却不折不扣,古杰明做东,单单请我,其他人(包括宋大伟、刘全之类)都只是作陪。 时间是中学毕业以后,我即将离开高良,地点在共水湖堤上,一家无名饭馆。 不是因为天黑,那饭馆的确没挂招牌。也许只是一户人家,被古杰明特意选中,在此之前之后,它都不营业待客。并非是古杰明自己的家,伺候我们吃喝的老头老太,也不是古杰明的父母。 漆黑一片的堂屋,油烟斑斑的桌子,四只海碗里,盛放不明究里的菜肴,每人前面,是一只同样的大碗,斟满白酒。那酒是山芋干酿造,出自高良酒厂。所在的青砖平房,建在大堤的坡面之上,进门须拾级而下。门前支一口大锅,火焰熊熊,屋子里却油灯如豆,条件肯定还不如红星饭馆。但这却是古杰明正式请我,亦是我平生首次受到邀请(陪吃不算)。 我当牢记,这被邀请的荣耀,当时便暗下决心:以后若是有钱,一定回请。古杰明肯定会给我这个面子月p 做东的尊严与自豪,定然不亚于被人邀请。可惜再无机会,无论是我请古杰明,或是古杰明请我。 多年来,回请的想法变成一个恐怖的愿望:我要切一刀草纸,携几样酒菜,外加一条高级香烟,去郊外祭奠老友的亡灵! 那次聚餐以后,我和古杰明从此别过。我去山东读书,古杰明继续留在高良。 一年后他给我们家搬家,我并不在场,此事,小说的开头已经说过。后来古杰明也当兵走人,我与高良再无联系。又因为我疏于写信,古杰明与我断交。那时他活得很好,年轻力壮,前程似锦,因此我也不以为意,总觉得来日方长,有机会和好。 况且我们并无原则分歧,况且我们曾亲如兄弟。 我上大学四年,后来毕业分配工作,我到了新地方,结交了新朋友。日月如流,新的也变成旧的,最初的兴奋和喜悦过去之后,我又开始想念老地方以及老朋友。 我又梦见高良、东方红中学,还有通向它的那条痰迹斑斑的小路。我与古杰明勾肩搭背上学去,路面上金光一闪一闪用D 是太阳照耀着我们的口痰。 我开始聆听来自高良的消息,部分恢复了与老同学的联系,这些都是为了古杰明,为将来的和好进行铺垫。不是说,我只关心古杰明,除他之外,其他人都不曾与我断交。比如宋大伟、刘全,我们时有机会相聚,交谈的主要内容有关古杰明。 若我不首先与古杰明和好,怎可能前去高良? 宋大伟、刘全,虽也离开高良,但可以随时前往,高良有他们的生意,更有老友古杰明。古杰明也不时会来南京,作短暂逗留。所有在南京的同学趋之若骛,唯有没受邀请的我,举步惟艰。 此时的古杰明,已离开部队,他没有工作,是一无业游民。我在大学教书,乃堂堂知识分子。此时跑来见我,古杰明觉得有攀附之嫌。若是他混得不错,一定会接受我的邀请,让我体会做东的自豪和快乐。我自认为懂得古杰明的心理。 当年他在部队给我写信,气宇轩昂(照片为证),前途无量(信中近况),何以三年不到,竟落得浪迹四方? 因为打架。 部队一向老乡观念很强,江苏人柔弱,常遭欺负,当然,那是因为没有古杰明。 古杰明一来,事情立即改观。他白天在教导队受训,晚上,如水的月光下,教授同连队的老乡。但见营房前黑影憧憧,江苏人成双着对,相斗犹酣。由于禁止发声,看上去就像一些皮影。 部队不是高良街头,较量的方式也非单打独斗,须做到训练有素,团结齐心。 随后的一场大仗,使江苏人声名大震,古杰明更是脱颖而出。这空前绝后的一架将留名军史,直打得全团彻底解散。古杰明携同仁俩战友,复员回到高良。 他虽未受任何处分,也没有被安排工作,就这样不伦不类,不城不乡,甚至也没有户口。古杰明幽灵一般,倘祥在高良街头,在此落脚休整,活动范围却辐射整个华东。古杰明丝毫没有委靡之相,四处奔走,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去某战友家赴宴,或踢一场足球,无非是游戏玩乐,古杰明做起来总是满怀激情,一丝不苟。 他有一个松散的团伙,组成者主要是当年的同学和部队里结识的战友,以及比他小三岁的弟弟。以古杰明的声望,完全可以自立为王,独霸一方,但由于他自由的天性,不喜束缚,在团伙里勉强做了老二。比较集体斗殴,他更喜欢单挑,据说古杰明平生几乎未逢对手。 且说金秉尤其时已是高良一霸,无恶不作,手下喽罗众多,古杰明与他相约在高良县靶场,一决雌雄。这是等待已久的时刻,我少年时代曾反复琢磨,即便此时我早已成年,听闻这事仍怦然心动。我迫不及待地问宋大伟:“到底谁输谁赢?” 大伟故弄玄虚,又是点烟又是喝水,完了才轻描淡写地说:“一拳,古杰明就把金秉龙打飘起来了。” 他说得如此轻巧,但也不及古杰明解决金秉龙,不费吹灰之力。宋大伟有幸在场,而我只能根据他的描绘想象。 我看见月光照耀空旷的靶场,两条黑影,越过潮湿的草地相互走近。金秉龙依然比古杰明高大粗壮,但在此景色中,不必为弱小者担心。两人稍一接触,一方便被弹走,有如疾风中的落叶,顿时无影无踪。留下来的那人,是影子分明的古杰明。 请您务必不要介意我的夸张,古杰明满足了我多年的好奇和梦想。他战胜金秉龙是不争的事实,虽未经三百回合的恶斗,一招致胜也同样过瘾。 七,被捕和坐监一九八三年夏天,古杰明在高良被捕,大约在同一年深秋,被拉至徐大弯枪决。 我之所以记得大致时间,是因为历史有案可稽,首次“严打”斗争在当时的中国,正如火如茶地进行。 我的一个诗人朋友,素来风流,因搞女人名声显赫,其时也因流氓罪被捕。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诗人险些被处以极刑—一听说上了第一批枪毙名单。第二批枪毙名单中他已位居末尾,处于可杀可不杀之列。到第三轮杀人开始,我们的诗人已信步走出牢房,在屈原酒家摆酒,庆贺他劫后余生。 当时,我完全被诗人的事所吸引,为他担心受怕,以至四处奔走,为疏通关系努力。未曾想到,我的另一个朋友也同时人狱,需要帮助。早在古杰明人狱之前,他就与我断绝往来,监狱的高墙,使彼此隔绝更深。况且他远在高良,我鞭长莫及。 而诗人朋友,与我有共同的文学追求,又同在南京,平时往来频繁。再者,他的案子也声色俱全,好玩有趣。诗人交代了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七十余名,在八十年代的中国,可谓石破天惊。这七十人中不乏名人妻女,也有部分影视明星,因此就越发过瘾带劲了。 整个事态都这样,让我感到是一场游戏。既然诗人能从被枪毙的首要人选瞬间变成守法公民(无罪释放),古杰明的问题看来也没什么。他从不淫人妻子,只不过喜欢打架,但他从未打死过人,打伤对方倒是司空见惯。不过也没有重伤,落得半身不遂,肢体瘫痪,成为植物人。与古杰明交手的一概轻伤,最多断几根肋骨,至少也是这样。古杰明的技艺即体现于准确,不可太轻,亦不必过重—一让你瞬间丧失战斗能力,而又不会落下终身残疾。 据说当时他们在姜坝吃饭,酒后与临桌发生争执,古杰明将对方一人拎起,一拳断其肋骨两根。无冤无仇,古杰明下手未免太狠,观者无不动容。大家觉得古杰明变了,认为他恃强凌弱,毫无必要。即使他后来没被捕拘留,发展下去也会成为一个坏人。古杰明被及时逮捕,倒是一桩好事,谁知赶上“严打”斗争,古杰明只有死路一条。一方面是他运气不好,一方面也有自找的成分。被捕前他已不寻思好好度日,行为嚣张乖谬,失去了往日稳健的风度。 另有一种解释,古杰明是出于战术考虑。对方是当地姜坝人,若不能让他们感到害怕,必然后患无穷。脱身自不是一件难事,然而要多伤无辜。果然古杰明将那人打倒,余者不敢再动。直到派出所来人,提着装备不久的电警棍。 警察有恃无恐,举棒兜头砸下。好一个古杰明,手腕一抖,捞住电棍。警察启动开关,那人居然不倒。事后得知,是装反了电池,并非电击对古杰明无效。 后者早已是酪配大醉,否则也不会去抓电棍(对电的威力古杰明有充分认识)。 警察见状大惊,古杰明趁机将其负起。正因为醉得利害,警察才没有脑袋着地——看架势不是断几根肋骨就完事的。待到了背上,那警察突然沉重如山,古杰明在对方体重的压力下就地卧倒,竟然睡着了,还打起了呼噜。 姜坝被捕,发生在“严打”前半年,古杰明被关了几天,便被释放出来。他一次性付清折断肋骨者的全部医药费用,此案本已了结。后来“严打”开始,古杰明再次被捕,这次是在宋大伟的住处,执行单位高良县公安局,乃是有备而来。他们封锁了院子,派人将大伟调出,证实古杰明确已入睡,这才一拥而上,将其擒获于梦中。 宋大伟以为古杰明犯了新案,其实不然,被捕还是因为那次姜坝打人。据说各地都下达了抓人指标,将古杰明拘捕,开始是为了凑数。古杰明朋友众多,且都喜欢打架,惹事生非,抓住古杰明一人,就可拉出一串。后来定性为流氓集团,古杰明当仁不让地成为首犯。同时被捕的还有古杰明的弟弟,他的几位战友。宋大伟与古杰明来往密切,险些也入牢房。他是如何为自己开脱的?我不得而知,至少大伟报告说:古杰明睡得正香。 我丝毫也没有谴责大伟的意思,也不暗示什么。只想说明人正常的软弱,在暴力面前必要的屈服。那与古杰明一起被捕的战友和他弟弟,无不屈打成招,将不曾有的罪行加于古杰明身上,以减缓片刻肉体的痛苦。古杰明的弟弟后来成了精神病患者,疯子,这是后话。所有的这些,在我看来都属正常。唯一不正常的倒是古杰明,他的勇敢坚强听上去就像小说,其表现也与银幕英雄过分相像。 古杰明的狱中生活不禁成为民间传说,既老又新,遗臭流芳。 他如何将罪责揽于一身,不牵累他人,无论怎样拷打,拒绝交代同伙。因此被打断了双腿。 为防止一时软弱,或意志昏沉时胡言乱语,古杰明咬断了自己舌头。那时他已有死亡的预感:这张嘴不再用来吃饭! 他留下最后的遗言,用尖锐的指甲,在一小块肥皂上雕刻些许文字。意思是他清白无辜,至死不悔。收件人是他的弟弟,古杰明嘱咐那一母同胞:替他在年迈的父母前尽孝! 我仿佛看见古杰明吊在高高的房梁之上,浑身鲜血流淌。仿佛看见,油灯下,一只肮脏的包袱传来(乃是古杰明的狱中遗物),并被渐次打开,半块黄黄的肥皂金子一样,放射出眩目的光芒。所有的这些场景和情节,令我神魂颠倒,甚至不敢正视。可有时夜深入静,万籁俱寂,我不禁悲从中来,不明白古杰明他这是为了哪桩! 他死得像个英雄,不过是流氓集团的首犯。既不是革命事业的需要,也非为了祖国荣誉,甚至不是为了抢救一名落水儿童。古杰明生不逢时,英雄末路,要是生在战争年月动乱之秋,此人必将金戈铁马,一显身手。环境愈艰苦残酷意将显示其无畏的英雄本色。可如今死法虽然与英烈大差不离,却像是在表演作戏。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事不明:他英勇赴死的动力何来?难道仅仅是为了朋友义气、个人尊严,就甘于舍下性命一条?高良的天空血腥又虚无,遍体鳞伤频死的古杰明曾向谁呼吁?他信鬼神吗?认为灵魂不死吗?是否相信投胎转世,认为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他的宗教信仰如何?信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抑或任何邪教?他是无神论者吗?或者相信气功? 这些都不得而知。 十二年以后,也就是三年前,一位在我们家做过保姆的小姑娘(现在是小媳妇)来南京旅游,当我问起高良乡下的情况,小媳妇说:“不少人信牙素,牙素能治病,信牙素病就好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牙素”为何方神圣。后来我恍然大悟,“牙素”乃耶酥也,高良乡音如此,离开多年,沟通竟然有了语言障碍。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古杰明,他死于八十年代初,那时高良并没有牙素或者耶酥,基督上帝还来不及粉墨登场。 八,项晓红我不愿相信,古杰明死于可怕的孤寂中,在灰暗恐怖的色调中有一束冬日的淡漠的阳光将他嘴角的一丝笑纹照亮。这是爱情,呈现了某种柔软、温热的可能性。 虽说并非神圣之爱,说到底不过男女私情,但在高良的土地上和世界各地一样,自然生长,易于理解,不可或缺,尤其是对古杰明这个可怜的死囚而言。 我努力寻找古杰明的爱情证据。我盘问宋大伟,串连起一些情节和片断。我推理、想象、描绘,古杰明的爱情故事确凿无疑。 古杰明虽被定为流氓集团的首犯,但他从不淫人妻女,以不近女色著称,因此关于他恋爱方面的事迹,不免扑朔迷离。有人怀疑他至死还是童男。 但考虑到他身强力壮,血气方刚,而且不是同性恋,也从不尝试手淫(据称),生前没接触过女人,似乎也无可能。 我们的中学时代,男女授受不亲,除了大水缸和钱某某,男女同学从不说话。 除非是工作关系,比如团支书(女的)为发展团员找男同学谈话,即便如此,也被视为很不正当。因此班上的团员都是女生。男生要想人团,务须申请调班或留级—一那儿的团支书由男生担任。 现在想来,并不是我们蒙昧,十五六的年纪尚不明白男女事理。恰恰相反,我们都很早熟,敏感的心灵对异性的出现过于紧张。我们都曾记得那叫项晓红的女孩,生得高大白皙,颧骨突出(说明成熟,并非娃娃脸),操场上做着原地高抬腿,她是学校篮球队队员。但见两条雪白的大腿上下翻飞,频率极快,项晓红的一双单薄的手掌不停地拍击,那响亮的声音如同猛抽我的耳光,让本人血脉贲张,羞愧不已。 我偏过头去,不敢再看。 我记得农村分校收工以后,项晓红坐在水渠边,一只脚浸在河水里,她抱着另一只脚仔细翻看。撩起点点水花洗净赤脚上的污泥,或手持弯弯镰刀,刮去足底老茧。我以为这刺激的景象只有我一人看见,因此心里不安,对别人也绝口不提。 然而我错了。多年以后我宣布解密,发现纯属多此一举。当年的高良同学无人不记得项晓红,她在操场跳跃,在河边洗脚,这样的记忆无人不有,平均每人两到三个,可见人同此心。 “你也注意到了项晓红?”我问宋大伟。 “那当然,她很突出,吸引了全体男生。” “也包括古杰明?”我问。 “太包括了……”大伟欲言又止,一副神秘。“他和她……他们俩……” 显然他知道内情,掌握底细。大伟也有他的难处,将项晓红与其他人相联系,通通无妨,唯有与古杰明并提,须慎重再三。后者是个死刑犯,在高良当地毙命身亡,如果与之有染,叫项晓红日后如何嫁人?倘若她真是古杰明的遗孀,朋友如何又能不考虑她的处境? 我不便多问,就此认定古杰明曾爱过项晓红。既然当年的男同学人人有此心愿,古杰明如何没有?我相信项晓红也爱古杰明。虽说人人都有追求项晓红的愿望,但从未听说有谁得手。古杰明一表人材,英特迈往,如果挑选一人与项晓红配对,当是古杰明无疑。或者这么说:当年的东方红中学,女有项晓红,男有古杰明。 我认定他们相爱,古杰明不应是无欲没心的圣徒,他理应享受人世间美好的馈赠,理应享受女人。 我想起另一个悲惨的故事。此次“严打”斗争中,一无知少年因弥天大罪被处以极刑。临刑前少年流下两行热泪,呼号道:“我还没有结婚!” 九,通往徐大弯之幽冥的路上此刻,古杰明正行进在共水湖堤上,行刑的卡车将他带往徐大弯。在他的右边,是浩瀚的共水湖面,波光粼粼,刺人眼目,古杰明将他的脸转向右边。那儿是一排低矮的平房,建在湖堤的坡面之上,大多数屋顶,还高不过湖堤。我曾在其中的一户人家吃饭,是古杰明请客。看来他与此地居民的渊源,由来已久。 那时他是否已与项晓红暗中来往?那照应我们吃喝的老头老太,难道是古杰明认定的岳父岳母?无论怎样,项晓红乃是这带人家的女儿,祖先是湖中的渔民,父辈定居岸边,开一家旅社或者饭馆,在公路沿线,做司机和旅人的生意。这样的人家,有四五十户,聚集一处,已初具规模,宛若一个村庄或是集镇。人们到此停车吃饭,乃是约定俗成的一站。 这样的人家,习惯于送往迎来,优待回头客。若谁一去不返,不仅荒唐,也不可原谅。如果此去的前程是徐大弯,就更加混帐,除了杀人狂吴贵,谁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那人的结局不仅和吴贵一样,且从小在此间生长,并一度有望成为邻人家的女婿,所引起的震动,自非同一般。 他们纷纷关门打烊,丢下手边的工作,涌上公路或湖堤,等着看行刑的车队通过。与从四乡八里大老远赶来围观的群众相比,深感近水楼台,条件得天独厚,只要往家门口一站,便看得清清爽爽。实在不行,拖出一张条凳,往上面一站,一切尽收眼底。虽说如此,也得抬头仰视,因为古杰明站在高高的车斗之上。他的脸白得就像一张报纸,眉眼犹如粗黑的标题,谁又能读得懂上面深奥的文字?好在道路拥塞,车行缓缓,那死回一再将他的面孔扭转。“他再三回顾,依依不舍,直到走出很远以后。 人们顺着他的目光,将地方让出,古杰明视野的尽头,出现了项晓红家的木门。 风吹术门,吱嘎吱嘎,就像古杰明的目光,把门轻叩。那目光时而凶狠,要将木门洞穿,时而悲哀,将门前的空无抚摸。目光越拉越长,突然绷断,古杰明收回尺许,所余部分,一头钉人项晓红家的木门,一头冉冉升起,在高良的湖水田地间飘荡。 那天项晓红并不在木门之后,也不在她家的房屋之前。她跨过公路,来到对面,事先将位置选好。其时正是下午两点,微波的湖面上金光四射。项晓红家的房子朝西,如果站在自家门前,便觉湖水晃眼。因此她来到对面,将脸蛋儿藏人阴影,另外还准备了四条手绢、一把椅子,她的父兄和家人,同时陪伴在侧。因此当古杰明的目光搜寻之时,她家的门前空无一人。或者说,她家门前熙熙攘攘,但无一是古杰明熟悉和要找之人,乃是热情的围观群众。 如果当时项晓红站在门前,不免会被指指点点,这也是她的家人为何将观察地点挪至对面,不说全部,至少也是原因之一。没想到,古杰明只认地方,不认人,他一再回头,瞧那该死的木门,居然不知道掉转脸来,将正主儿看上一眼。项晓红哭得死去活来,声嘶力竭。她大呼小叫:“我在这边!我在这边!” 项晓红的哥哥跟着大喊:“我妹妹在这边!我妹妹在这边!” 他们共同的老父也吼声连连:“我女儿在这边!我女儿在这边!” 在场的父老乡亲以及无关路人,无不动容,通通加入声援。他们冲古杰明一阵呐喊,其声震天动地,犹如暴民劫持法场。 “她在那边!她在那边!在马路对面!” “她在对面!她在对面!不在这边!” “你女朋友在对面!你老婆……你媳妇……” “你这个笨蛋!傻瓜!……挨枪子的!……你这该死的囚犯!” 古杰明听而不闻。他心无二用,此刻已将全部的精力集中于双眼的目光。就这样他将项晓红撇下,人们的同情不禁向后者转移。她是那样的美丽、苍白,悲痛欲绝,她是那样的年轻,这是她与情郎的最后一面,而他竟然傲慢地置至不理。 由于对项晓红的注意,人们忘记了各自的悲伤,比如宋大伟,他为项晓红感到难过,那情侣的诀别,其状也凄惨无比。何曾想这件事同时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他将永远失去一位多年的好友。甚至古杰明的家人,也满怀内疚,他们一再说:“这姑娘真可怜,我们的孩子连累了人家!” 消息传到南京,我的反应也完全一样,先问候项晓红的近况,再把古杰明的亡灵哀悼。凭借宋大伟的只言片语,展开无尽的想象。我的老友已然远去,在那条通往徐大弯之幽冥的路上,何须旁人指点迷津! 十,二十年前二十年前我离开高良,至今只回去过一次。古杰明生前,因无机会和好,每次都是绕道而行。古杰明死后,更无此必要,我不忍睹物思人,何况我留有遗恨。我总是梦见与古杰明和好如初。在梦中他活得很好,与我分享重逢的喜悦。醒来时不禁泪水盈眶,本人披衣下床,在窗前抽烟,直至良久。这个梦反复再现,说不定何时就会袭击我,那一年的秋天我变得尤其伤感。 过去的几年,高良的往事渐渐淡忘,我也不再做梦。后来,我终于去了高良,那唯一的一次,已是二十年以后。我不再犹豫,也没有畏惧,二十年的时间,在我看来比二十年更为久远,虚无得有如前世。去高良的具体原因是我的女友,她年纪尚小,生长在另一世界(相对于高良)。她从未见过星河,这简直不可思议。后来一想也有可能:城市高楼林立,遮去了半边天空,剩下的半边,也因灯火反射星星隐匿。此次前去高良,专门是为看星星。 当天晚上,我们被安排在粮食局招待所内,那粮食局的会计也是我的中学同学。 酒饱饭足后一干人在房间里闲谈,夜半更深时分,听见有人敲打粮食局的大门。会计赶紧闭了灯,我们通过窗户向外了望,只见一人又哭又喊,很不正常,身影却很熟悉。会计告诉我:那是古杰明的弟弟,如今是有名的疯子,流浪高良街头。我情绪激动,要将他接入房间,会计连忙把我阻挡。意思是不要给他惹麻烦,要不我就将此人带回南京?当时我瞟了女友一眼,发现她满脸厌恶。因此我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外面的那人挣扎,与铁门和空气搏斗。不知过了多久,会计和宋大伟他们都走了,房间里的灯仍然关着,女友也已发出轻柔的鼾声。我仍然站在窗前,吸着烟,犹如在几年前的梦中。 后来我推醒女友,骗她说去看星星。我们沿着疯子消失的方向,一路小跑,来到共水湖堤。我又看见渔火点点墙桅林立的港湾,灯火的倒影曲折又细长,这景色是我的女友见所未见。倾斜的星河,有力的湖风,是我献给伊人最好的礼物。她咯咯地笑着,将我依偎得更紧了。面对这良辰美景,我不禁生疑:难道此处的道路不通向徐大弯?难道那可怜的囚犯不是从这里经过,并一再回头?我终于找到了那爿房屋,古杰明曾在此宴请我……第二天上午宋大伟和粮食局会计领我们去了黑大桥。那桥已完全变样,又宽又平,是如今的交通要道,我差一点没被疾驶而过的车辆撞倒。本人赶紧回避,手握金属栏杆,眼望河水,以镇定心神。这一望几乎使我魂飞魄散,桥下波涛汹涌,夹带旋涡,哪里还是我熟悉的小河?明明是一条大江。我犹如站在家乡的南京长江大桥上,凭栏远眺:江面有巨船列队而行,两岸不见丝毫田野的绿色。各类奇形怪状的建筑物中,我再也找不到古杰明的家,当年桥下的第一栋青砖瓦房。 我想起那屋后的竹林以及屋前的泡桐,紧靠河边有一条狭长的田地,古杰明的母亲每日耕种。她是农业户口,但不必去生产队劳动,因为古杰明的父亲在县城工作。除了忙活自留地,还饲养了大量家禽,喂了猪,当年的河边人家鸡飞狗跳,一派繁荣景象。那条小河也不是现在的大江,水质清澈,淙淙流过,古杰明在此扎猛子,掏螃蟹,项晓红在此洗脚(此去上游五百米是农村分校),我有时也下到河中,体验安全的危险。 我想起古杰明家位置的特殊,以著名的黑大桥为界,古杰明提着步枪去桥东打猎,或者背着书包约我上学。我们搭着肩膀,走过县城唯一的大街……。那时我家在此去不远的食品公司内,如今也无迹可寻。 我想起某年春节,大年三十,我曾陪古杰明去过医院。他手提一只巨大的篮子,碗盏叠摞,内装干果菜肴,还有馒头花卷。篮子之沉,即使是古杰明这般健壮的人也要我从旁搭手。原来是古杰明父亲的一位老友开刀住院,估计他的家属无心准备过年。古杰明的父亲命妻子倾其所有,装人篮中。若不是亲眼所见,实在难以相信,矮小黝黑的碗柜内过年的食物之少,而装人篮中的又如此之多……宋大伟告诉我:那河重新拓宽了(这还用说?),现在看到的黑大桥也是后来建的(明摆着的事实)。他说:“古杰明家的房子早扒了,河道取直了,他家的位置在如今河床的中央。” 粮食局会计说:“如今黑大桥下第一家是一公共厕所,此公厕非同一般,值得一看。” 我们来到桥下的豪华样板厕所小解。据说此厕所耗资七十万,分上下两层,外镶五彩马赛克,内点印度卫生香,乃是从东方进入高良的第一座建筑。县里的门面,难怪如此讲究了。 我拒绝了大伟他们去徐大弯的建议,也不打算去古杰明的坟前。就在这黑大桥桥头,燃起自己抽的香烟。虽然一切皆变,那“黑大桥”三个字仍被镌刻在栏杆中间的一块水泥上,就权且将它当成古杰明的墓碑吧。我对着“黑大桥”三字三鞠躬,一面朗声诵道:“亲爱的老友啊,你已家破人亡!” 1998.12.1 —1999.1 .15 革命者、穷人和外国女郎 我失恋了。这在我,并不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事。自打二十岁以后我不是处在失恋之中就是在热恋,中间很少有其它状态。可有一人为这事要来探望我,虽说我认为大可不必,但也难以拒绝。尤其这人是闻山。说起闻山,那可是十分有名。自然我并非屈服于他的名气才接受了这次访问的。闻山遐尔闻名是在他人狱以前。如今的闻山早已是声名狼藉,无人理睬,早就一钱不值了。因此对他来访的要求就更加难以拒绝了。 当年闻山来到南京,真是风光无限。在宁的文学杂志和出版机构闻讯后纷纷派出专人,前往车站迎接,小车在出口处排成一串。闻山事先并没有通知他们。他来南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访友,这个“友”也就是本人。费了很大的劲,他总算摆脱了文学界的朋友,跟随我来到了一处破旧的房子里,也就是我的住处。闻山不是一个嫌贫爱富之人,甚至相反,放着高级宾馆不住,宁愿在狭窄的木板床上与我抵足而眠。他在我这里一共住了三天。三天来我的陋室里高朋满座,都是编辑部和出版社派来拉稿的编辑。闻山不动声色地让他们报销了往返车票,至于稿子以后再说—一那得看他们的表现。于是便有机灵的编辑关心起我的写作来,使闻山大为得意。所有在场的编辑部看出了他拿腔作势的意思,事情的结果也证明他们的判断无误:只有那些采用了我的文章的编辑最终才有可能得到闻山的大作。 我正式发表作品,与闻山的关照有关,并因此结识了一些文学界的朋友,形成了自己的关系网络。更重要的是闻山作为著名作家的风格,给我的印象极深,使我明白,一旦成名该如何做派。他不住宾馆,宁愿与我在一张床上凑合,其理由是: 席梦思睡不惯,要睡木板。在南京的三天,闻山没有应邀下过一回馆子,一日三餐都在我这里吃喝。闻山郑重地宣称:他喜欢家常口味,对山珍海味一向缺乏兴趣。 如此一来不禁增加了我的负担,不仅要尽力招待闻山,还有那些跟踪而至的编辑朋友。虽说当时我还没有和我的女朋友分手,但看她难看的脸色,早已是忍无可忍了。 另外还有经济问题,虽然只是一些应时蔬菜和散装啤酒,但由于人数众多,到后来也难以为继了。闻山每每在饭桌上大呼:“好吃!好吃!还是家常口味好吃!”在座的各位编辑也不得不随声附和。 闻山从没有问过我的感受。照我的意思还是下馆子比较好,总比自己做要方便许多。况且平时我难得有油水,乘机吃点好东西补补身子也是好的。闻山总是为我着想,但从不征求我的意见。他把自己认为好的事情强加于我,说明此人热情洋溢,但有些霸道。这是他为人的毛病,也是其优点。总之他的好意我是领了,而实际上却不堪重负。名义上这是一次私人访问,结果弄得人人尽知,不过是把公共活动的场所转移到了我的家里。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机会单独相处,作彻夜的长谈。每天一房子的人,到深夜一两点才散,这之后我还要收拾房间。闻山倒是倒头便睡,鼾声如雷,我由于兴奋和为明天的安排操心,失眠的毛病又犯了。至于将我的小说拿出去发表,也不是我的本意,不过考虑到闻山的好意不便违拂。这么说,是否有讨了好又卖乖之嫌?特别是我和穿梭其间的编辑们成了朋友之后,若他们不发表我的小说闻山就不给他们写稿,若他们拿不到闻山的稿子工作成绩就会受到影响,会被扣分,将来评职称分房子就会吃亏,因此牵扯的面就大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只好牺牲自己。 闻山说来看我,我并未置可否。在电话里,我的回答十分含糊。如果换了别人,觉得我不很积极也许就不来了。可闻山的毛病或优点就是热情过高。因此一天后的一个下午我的门便被拍响了。一听见这剧烈而夸张的拍门声,我马上意识到是闻山,开门后果不其然。我们大约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见面,见面后我不禁大吃一惊,与人狱前相比他胖了很多,足有两百来斤,差一点没能挤进狭窄的门框。待他进门后我发现后面还跟着一位—一刚才被他魁伟的身躯完全遮挡住了。后面的这位块头也不小,然而却是一个女人。她不仅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外国女人,金发碧眼,胡臭飘香,我被眼前的景象完全给弄糊涂了。我将他们让进房间,三五分钟的时间里气氛很是尴尬。一来我与闻山多日不见,未免有些生疏。二来由于这外国女人,我不知道该如何和她交谈。好在她的汉语不错,虽说腔调怪异,但字字分明。我从她的口中得知,她叫莉莉,是德国人,在闻山任教的大学研究明清文学。这些都是她亲口告诉我的,并未借助闻山的翻译或转达。关于莉莉闻山不置一词,甚至从进门后就再也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也不看她。闻山关心的是他的朋友,也就是我别后至今的情况。虽说有关的情况在通电话时已经彼此通报过了,闻山还是再问了一遍,我再答一遍。包括我失恋后的痛苦心情,闻山此刻也似乎是第一次听说。也许他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向莉莉介绍我,我的情况虽然闻山清楚,但莉莉并不了解。相反,我就没有必要向闻山问些什么了。看他们的情形,已如此默契,甚至相互之间已无须交流。这就使我产生了一个印象:他俩定然是一对情侣,并且是中国式的,以男人为主,女人的任务是伫立一旁,作陪衬和观赏之用。虽然这是东西方的结合,但却是东方的方式,因此我大可不必顾忌什么。闻山不与莉莉说话,我也没有必要过分殷勤屈此几句寒暄之后我也就不再搭理莉莉了。两个男人说话、抽烟,作为二者之一的女友安静地坐在一旁,目光在交谈者之间移来移去,这景象我自然十分的熟悉。表明这女人是闻山的女朋友而非我的,在于她位于闻山一排,与其并肩而坐在我对面的长沙发上。我则坐在一只单人沙发里,洗耳聆听闻山的谈话,同时眼睛的余光也能观察到莉莉。她真的十分安静和规矩,也许识别汉语发音需要加倍地集中精力。总之她的表情十分专注,并由于专注呈现出某种崇拜的意味。也许她的确崇拜中国男人,崇拜闻山,因此才会这样专注的。两个多小时过去以后,莉莉仍然没有挪动,只是偶尔喝一口茶几上凉掉的茶水。看来她比中国女孩还要中国女孩。 事情常常如此,我不禁十分的感慨。 由于莉莉无须照顾,我的注意力渐渐地集中到谈话上。上面说到:闻山比上次见面时胖了很多,考虑他人狱一年,在里面备受折磨,这景象的确是很奇怪的。和以前相比,他的话也变少了,懒得与女人罗嗦,就是和我交谈也很谨慎。再就是老了一点,脸色也不好,再不见上次来南京时的趾高气扬和挥洒自如。也许是因为没有听众。虽然这里有三个人,但基本上算是我和他之间的单独交谈。在单独交谈的情况下我比较能够正常发挥,条理分明也表达生动,也许是因为这一原因闻山才特别器重我的吧?他本人则喜欢大场面,人越多越好,如此方能刺激他的自信心和表达欲。闻山原本有一些结巴,为克服造句的阻力反倒更加激动起来,涨红了脸,腮帮子上的肌肉一抖一抖的,显示出一种压倒性的气势,届时无人敢于和他对阵。闻山言语不多也许还有心理上的原因。坐牢期间外面纷传他是一个懦夫,贪生怕死,不惜出卖革命和同志。传播消息的人说着说着便义愤填膺起来,还真把他在狱中的表现当回事了,于是便有了充分的理由不再理睬这个昔日的名人。而闻山身在狱中却心系文坛,开始时他不知道有关的传闻,只是奇怪没有人搭理他了。不仅再没有人向他约稿(通过其家属),就是赠阅的杂志也再也没有人给他寄了。闻山是一个看惯了杂志的人,一时没有了还真有点受不了。当初寄给他的杂志堆砌如山,不过是随手翻翻,完了当废纸卖掉,如今没有了这样的方便他反倒怀念起杂志的好处来。 于是他通过他妈写信给我,让我给他搞一些杂志。开始时我好生奇怪,后来也就想通了。向我索要杂志,这是非常奇怪的,因为我不比闻山是杂志的宠儿(虽然我也写小说),没有人按期给我寄赠杂志。想通了是因为我意识到闻山此时已身处狱中,和杂志社的关系已经不比当年。别说人家已经停止赠阅,就是主动开口去讨没准也会遭到拒绝。公事公办看来的确是不行了,因此闻山才决定借助于我这个私交的。 一年的时间里我四处奔走,为他搜罗杂志,由于需要量极大,涉及的种类众多,无法完全自己花钱去买。于是我去求人,说明自己要看,求助的那些人自然是杂志社的编辑朋友。说来可笑,我和杂志社的那点关系还是通过闻山建立起来的。但我不能明说杂志是寄给闻山的,否则人家拒绝赠阅—一他们不想和一个懦夫有任何瓜葛。 即使要为闻山辩护几句,也是在索要杂志以后,并且不能涉及杂志的真实去向,否则杂志就会被他们要回去。于是大量的杂志通过我源源不断地输送到闻山母亲的手中,再由她转交给闻山,以满足后者对杂志的癖好。后来闻山总结说:“在监狱里并没有吃多大的苦,就是杂志不够看。”言下之意,在他坐牢期间吃的最大的苦就是杂志匮乏。虽然这一责任在我,但我已竭尽全力。如果不是我勉力而为,甚至仅有的杂志闻山也无法读到。 此刻间山坐在我的客厅里,周围堆满了花花绿绿的杂志。这些杂志都是我为他收集的,还未及邮寄,他已经出狱了。此刻他对期待已久的杂志并无兴趣,甚至面露厌烦之色,这是十分令人奇怪的。后来我发现,闻山的厌烦不仅针对杂志,甚至是指向整个文学的,就更加令我难以理解了。我将新写的小说拿给他看,出于友谊闻山草草翻阅了几下,随后就搁置一旁了。他抱歉地一笑,嗓音深沉地说:“这年头,文学已经太软弱无力了!”这根本就不像一个懦夫说出来的话。也许真正的懦夫是我们这些埋头于写作的人,尤其是在有人深陷狱中有人流亡海外的今天。也许闻山已经听说了有关的传闻,这么说不过是在为自己辩护?这我就不得而知了。总之此刻我强烈地感受到,与自己猥琐的存在相比闻山是一位真正的英雄。至少他的抱负比我远大得多,已经远远地越出了文学艺术的范围。我灰溜溜地收起自己的手稿,将其掩藏在屁股下面,把谈话从文学转移到闻山的狱中生活上来。这是我所不熟悉的领域,因此只有倾听和提问的份儿。闻山侃侃而谈,逻辑严密、妙语连珠,逐渐地恢复了自信。他谈论的狱中生活和外界传闻不尽相同,有更多的细节和具体的实感,因此更为可信。这样的谈论中闻山完全不是一个懦夫,不仅勇敢,而且也很机智。比如说他团结了一个叫东北虎的狱霸,使自己免遭皮肉之苦,并且循循善诱,向其灌输入道主义的思想,使东北虎后来对待其他牢友时也颇为仁义。我越听越觉得心惊肉跳,倒不是因为狱中生活的艰难与残酷,而是觉得外界的传闻有多么的不负责任!越听越为闻山抱屈,明明是一位勇于斗争的典范,却被人污蔑为懦夫和狗熊。是非被无聊的文人完全颠倒了。虽然我和文坛一向比较隔绝和疏远,但毕竟是以文学为其志愿的,写什么劳什子的小说,文人的无行。刻薄和卑贱不禁使我自惭形秽。除了像闻山这样不再写作看来已别无出路,否则的话同流合污是早晚的事。 直到大已黑透,闻山仍沉浸在痛苦而光荣的回忆中。我不便打断他,中途开了一次灯。光影之间,他的面部不住地抖动,结巴加上克服结巴的努力使他的谈话富于非凡的激情和魅力。这情形我是很熟悉的。莉莉和我一样,一直在听,其间上了一次厕所。闻山的谈话因此松弛下来,并出现了短暂的停顿。这使我意识到:闻山如此激动是因为莉莉,并不是由于我。虽然他始终不理睬莉莉,但那不过是表面现象。我和闻山呆在客厅里,屏息聆听莉莉厕所里的动静,等她回到座位上,闻山又开始夸夸其谈。而当我上厕所时闻山并不停顿,只是将音量放大,以便我即使隔着门板也能听得分明。我想象此时的闻山,定然没有转向莉莉,他对着厕所的门高谈阔论,一如对着我认真听讲的尊容。而当闻山人厕时,顺理成章地应该休息暂停,可他的机锋妙语仍然不断地从厕所里传来,使我不得不加大了应答的声音,表示听见了。为了方便谈话,闻山甚至也不关上厕所的门,一面撒尿一面继续谈论。这时他的目光又该盯着何处呢?从他上厕所不关门的细节我再次确认了自己的判断:他和莉莉是一对情人无疑。闻山便后也不洗手,由于是为了不致中断谈话我完全可以理解。整个下午都是在谈话中度过的,中途三人分别起身人厕,其情形已经描述过了。最后我终于抓住一个机会,趁闻山稍有怠懈提议去外面吃饭,闻山的玄谈才告一段落。然后我们吃饭,饭桌上闻山继续他的谈论。饭后回到我的住所,他接着中断的话题进一步阐释发挥。闻山有明显的表达和倾诉的欲望,这点已没有异议。由于是刚刚出来,心理上难免会有一些问题,作为他的朋友我不仅应该理解,而且也需要有所担待。 接下来是住宿问题。我这套居室共有三个房间。一间是我的工作室兼作客厅之用,此刻我们正呆在里面。另一间是我的卧室,里面很有必要地搁着一张双人大床。 第三个房间里也有一张床,是木板的,上次闻山来南京就是在此下榻。那老旧的木床不仅闻山睡过,南来北往的朋友也常常在此歇息。总之,这是一间客房,专门待客用的。虽说我已经猜到闻山和莉莉是一对情侣,但他俩并无一人向我言明。猜测并不一定就是事实,更何况我为人一向谨慎。因此当莉莉再次上厕所时我打断了闻山,问他和莉莉到底是什么关系?闻山显得有些尴尬,也许是因为谈话被我打断而不太适应吧? 我说:“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请如实相告,我好安排住宿。” 闻山不禁犹豫起来,他说:“什么关系?没什么关系啊。” 由于要赶在莉莉从厕所里出来之前,我只得长话短说:“就算你们没有关系,但你想和她发生关系吗?” “这个……这个……” “行了,我已经明白了,你想和她发生关系,是这样吗?你不用再解释了,我把你们安排在一个房间里就是了。” 闻听此言,闻山的脸色变得煞白,多半是惊吓所致。“不好吧?这样不好吧?” 他说。“我还是和你住一个房间吧。” 我注意到闻山并没有否认我关于他想和莉莉发生关系的判断,他只是不愿意与莉莉共居一室。我问闻山道:“既然想发生关系,不住在一起又怎么可能呢?这似乎不合逻辑。” 后者搪塞我说:“时间还长嘛!我们准备呆一个星期。第一个晚上还是我们一起住吧。” 我说:“我有一个折衷的办法,让莉莉睡板床,你铺一张席子睡在地上,虽然不在一张床上但在一个房间里,这样就方便了许多,进退也可以自如。” “我还是跟你住吧!”闻山央求道,同时眼巴巴地看着我,惶恐的神情就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 我不得不耐着性子开导他:“你想想,在我的房间里住几天再挪到莉莉的房间里,这动作有多大?如果你们在一个房间里,从席子上爬到床上则非常自然,几乎是举手之劳,唾手可得。” 正说着莉莉回来了,我们停止了有关的讨论,我宣布睡觉。我的安排是这样的:闻山和莉莉睡一个房间,莉莉睡床闻山睡地上。大方的莉莉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闻山却还在说:“还是我们住一起吧,也好聊聊。” 我回答他说:“我从不与男人住一个房间。” 我的解释也许纯属多余,作为一个外国人莉莉定然十分理解我的态度。据说在他们国家男女共居一室是很正常的事,反之倒会被视为反常之举。我这里的物质条件虽然不能与人家相提并论,但其行为规则和方式却是与国际接轨的。 安排住宿以后,房间里的权威便由闻山变成了我。他们听任我指挥、调遣,尤其是闻山,像孩子一样的顺从。他显得十分的无助,除了唯唯诺诺,已不再发一言,面颊之上还升起了两块潮红。我们分别洗了澡,我在客房的地上铺了一块席子。这以后他们便进房睡觉了。我注意到他们带上了房门,喀嗒一声,插销也从里面插上了。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我为我的朋友祝福。我开始收拾狼藉一片的客厅,倒烟灰缸、擦桌子、扫地,还没等我干完客房里面的灯就熄灭了。看着门框上方漆黑的天窗,我不禁深感欣慰。然而,一点声音都没有,或者是一点声音也没有传出来。 我猜想也许是莉莉从床上爬到了地上,绝不可能是闻山从地上爬到了床上,否则的话那两百多斤加上莉莉的一百多斤在木板床上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如果他们在地上,下面是水泥,那就踏实多了。也有可能他们尚未开始,正静候着我撤离客厅。 因此我加快了速度,草草收拾了个大概便回房间里去了。我久久难以人眠,倒不是想探听隔壁的动静,而是太兴奋了。而我一兴奋就会睡不着觉,夜里我起来上了五六次厕所,闻山他们始终悄无声息。既没有可疑的响动,也没有交谈的声音,甚至连闻山粗重的鼾声(上次他来南京时我领教过)也止息了。 第二天气温骤然升高,早上闻山从房间里出来时只穿着一条裤衩。他上身赤裸,露出面积广大的白肉,肚子上的肥膘更是自不待言,几乎将裤权的松紧部分完全遮盖住了。这之上露出圆圆的肚脐眼,下方的黑毛也历历可数。闻山赤着两只相对较小的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享受着水泥地带来的些微凉意。由于天气实在太热,我的房间里又没有空调,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聊天实属受罪,因此活动场所就转移到了闻山他们睡觉的房间,具体地说就是转移到了地上的席子上。闻山晚上在此睡觉,白天盘腿坐于其上,由于身体四面不靠,因此多了一份气流往来的凉爽。听众,也就是我和莉莉,一个坐在席子上他的对面,一个则搬了一张矮凳坐在二人之间。那坐在矮凳上的人常常双手托腮,作出倾听或无聊之状,这人自然是莉莉。而我的主要听众的位置是无人可以替代的。接下来的两个白天我们便是这样度过的:一面挥汗如雨,一面聆听着闻山滔滔不绝的高论。我拥有的唯一降温设备是一台电扇,被我搬到席子上。这只电扇可摇头,作九十度以上的旋转,如果它的功能得以全面使用,在场的三个人均能感受到一些微弱的热风。可闻山将吹拂的角度定住,对着他自己,我和莉莉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而完全感觉不到电扇工作的效果。事先闻山并没有征求我们的意见,因此除了接受现实似乎也别无它法。况且他做得如此自然,毫不造作,除了觉得闻山自私得可爱也不可能有其它的感觉了。然而热,却是难以克服的。若按必要而论,自然是闻山更需要电扇,要不是它不曾间断的吹拂。两百斤重的闻山很可能中暑。况且他付出的也多,两天来不遗余力地说教和谈论,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胜任的。另一项降温措施是吃冰镇西瓜,那倒人人有份。当然冒着烈日采购的任务还得是我,将西瓜搬运上楼以后我几乎虚脱。还得将西瓜剖成两半放进冰箱上层的冷冻室内速冻,冰好后再切成小块,这些繁琐的小事也颇费体力。 待我忙完后坐下,脸盆里只剩下一堆西瓜皮了。闻山吃西瓜的速度很快,捧着半月形的瓜片从一端到另一端,只听库哧库哧几声响过瓜瓤已经没有了,闻山的嘴唇几乎没有离开过瓜皮。那些瓜子儿是怎么吐出来的的确令人纳闷。自然你不必为此担心,闻山简直就是一架吃西瓜的机器,瓜子除了吞进肚子里的以外从嘴角一侧激射而出,击得脸盆当当直响。吃西瓜不妨碍吐瓜子,正是闻山的高明之处。我制作冰西瓜的速度远远赶不上闻山吃西瓜,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少吃一些,或者根本不吃。 当然,这由不得我选择。莉莉与我不同,闲来无事总可以吃上一到两块,最多也就是两块。只要她吃了西瓜,哪怕是象征性的也算是吃过了,作为主人我便已尽到责任。我和她谈论西瓜的滋味以及吃的方式,与德国人有何不同?莉莉总是认真作答。 也就是在这时,闻山忙于啃瓜无暇说话,我和莉莉才能交谈几句。当他瓜饱风足又待开口,我们便中止了谈话。我起身收拾瓜皮,闻山抚摩着硕大的肚皮,连声说道:“过瘾!过瘾!” 吃西瓜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就是能间接中止闻山的谈话。由于他吃得多,因此需要不断上厕所。由于交谈现场已挪至客房,距离厕所相对较远,上厕所时闻山便无法继续他的谈论了。就算在厕所里他仍在说话,我们也可以装作没有听见。 我和莉莉总算可以放松一下,将电扇转动的按钮摁下,享受片刻了。闻山一回到席子上,马上将电扇定住,他的行为完全出于下意识。到后来他对于电扇的这种优先权已不证自明,甚至无须亲自动手,一听见闻山回程的脚步声我立刻将电扇复位。 就好像我们吹电扇是背着他偷欢,有事需要隐瞒一样。我和莉莉之间因此产生了某种不无暧昧的情绪。我们有很多的共同点:吃西瓜很少,轮不到吹电扇,一样的燥热难耐,以及被动而渺小的听众地位。我们需要彼此间的同情和支持,才能将往后的日子过下去。当闻山上厕所时我们谈了很多,并不约而同地改变了话题。我们谈论生活、现实和此时此地,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谈到了夏天、炎热以及南京。我告诉莉莉:这样热的天气即使是在当地也是不多见的,可谓百年不遇。如此一来穷人就遭殃了,我便是一个例子。结合中国国情,我描绘了多种可能的避暑方式。有钱有势的人或去海边山中消夏或住进带空调的宾馆房间,一时间各大酒店通通暴满。一般的市民百姓则拥人冷气充足的商场或其它公共场馆,带着水壶、席子、小板凳,去那里过日子。我谈到遍及南京地下的防空设施,如今一无所用,不过倒是一个避暑的好去处。政府下令对妇女儿童开放,男性市民须凭老人证进入。像我这样不老不少且很贫穷的男人看来只有死路一条了。莉莉见我说得有趣,不禁咯咯地笑了起来。 实际上我另有节制闻山的办法——如果确有必要,就是和他谈论和莉莉的关系。 自然是当莉莉不在场的情况下。当莉莉起身人厕,我便问闻山昨晚的战况如何?后者闻言一愣,随即中断了谈话,迅速而无辜地涨红了脸。他问我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说:“是你爬到床上去了呢?还是莉莉爬到席子上来了?” 闻山说:“都没有。我不是说过吗,还是我们睡一起比较好。” 我说:“那你的意思是什么都没有干!” 闻山点头赞同。 我说:“这我就不明白了,你们不是插上了门,早早就熄了灯?”我的意思是:既然什么都没干就没有必要关门,天气这么热,开着门睡觉总归要舒服一些。 最后我安慰对方说:“没有关系的,还有今天晚上呢!昨天虽然什么都没有干,但把门关上按时熄灯还是对头的。总不至于昨天没有关门,今天倒要把门关上,何况今天比昨天热多了。而不关门就开始干,那也未免太过分了。” 总之事情仍在进行当中,正朝着好的方面发展,关键是最后一着——爬上床去,那是任何人也代替不了的。我鼓励着闻山,觉得万事具备,就差最后的行动了。想想看:两人已住进了一个房间,并养成了关门上锁的习惯,而且由于天气炎热闻山早已将自己扒光,只剩下一条微不足道的裤头了。如果不是他亲口告诉我什么都没有于,我还真的不敢相信。闻山如此坦然地穿着一条裤衩,甚至睾丸在宽松的裤管处若隐若现,他丝毫也不知道回避,气概确实惊人。如果说他和莉莉已经有过那回事了,倒也没有什么。问题在于,他俩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在此前提下闻山仍如此坦荡无畏实在有些不可思议。当然,这是闻山的一贯作风,魅力所在。上厕所不关门,在莉莉面前暴露睾丸也只有他干得出来。因此我们不可以以对待常人的眼光看待闻山,根据一些蛛丝马迹就认为他们干成了好事。 第三天天气稍凉,我建议闻山领莉莉出门转转,他欣然同意,倒有些出乎我的意外。也许两天来(不包括他们到达的那天下午)的坐而论道使闻山感到了疲惫。 出去走走,透点新鲜空气,说什么也是好的。他们的目的地是玄武湖,那儿风景秀丽,水面辽阔,气温比市内至少要低上两度。他们走后我收拾房间,抓紧时间在电扇的吹拂下睡了一觉。这一觉睡得我异常辛苦,周身酸疼,驱散两个怪诞的噩梦之后正待深入无梦而真正的睡眠,有人拍门——他们已经回来了。他们回来得很早,时间不过才三点多钟。考虑到他们接近中午时才从这里离开,如此迅速地返回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这一点,从闻山的脸上就能看出。他一言不发,嘴唇下意识地撅着,隐含莫名的怒气。莉莉的脸色也不好看。他们回来了,并发生了一些事情,但没有人向我说明。由于他们都不说话,因此我必须喋喋不休,同时所说的又都是无的放矢。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问闻山:“玄武湖好玩吗?” 他说:“你问她。” 于是我问莉莉:“玄武湖好玩吗?” 她说:“我们没有玩,坐在茶馆里面喝茶。” 我说:“没有在湖边散步吗?” 她说:“我想散步,闻山说他走不动。” 这之后又无话可说了。当闻山海阔天空时我感到不堪忍受,如今他沉默是金,由我来调节气氛不禁更加难熬,真还不如听他一个人说好。好在他们因为闹气错过了吃饭时间,因此我提议晚饭提前。于是,在他们回来后约一小时,五点钟不到我们便下楼去吃晚饭。在一家有空调的小饭馆里三人分别坐下,我点了一些下酒菜和啤酒。一杯冰镇啤酒下肚后,闻山于是缓过劲来。他不再提几天来关于监狱和革命的话题,话锋一转,谈起下午和莉莉逛玄武湖的事。我自然愿意洗耳恭听。谈论的风格也一反常态,不再面对我,而是转向了莉莉。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他们争执,是我所乐于接受的。何况有空调,有冰镇啤酒和小憩后积攒的精力,我不禁感到非常的满足。闻山和莉莉争论的要点,开始时我并没听出个所以然来,渐渐地才有所知觉。这就像一部电影从中间看起,开始时莫名其妙,后来也就完全明白了,甚至也能将前面错过的部分续上。原来回来后他们彼此不说话,也不完全是在生气,或者不主要是在生气,而是争论的问题被中断了,对其它的事情一时还提不起兴趣。 现在他们终于可以续上前面的谈话,并且由于长时间的停顿积攒了更多的活儿,急于向对方倾诉,因此开始时不免有些语无伦次。到后来也就正常了。为了阅读的方便,我也许应该将闻山和莉莉在玄武湖畔发生的分歧补上。如莉莉所言,他们一直呆在茶馆里,并没有去其它地方。两人面面相对,不得不有所交谈。由于我不在场,闻山避免涉及重大深沉的主题,隔着光洁的桌面和玲珑的茶具他突然对莉莉谈起自己的爱慕之情。自然,闻山的谈论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莉莉也爱着自己,只不过没有机会道破。现在他不过是帮了她一把,告诉对方她的爱慕是有根据有着落的,并不会成为柏拉图式的单相思。顺着这样的思路,闻山认为不应再浪费时间。 他的意思是应该尽快进入肉体层面,也就是说他们应该做爱。由于时不我待,这一步完成后还有大量的事情要做,比如结婚,营救闻山出国(结婚是其前提),脱离专制险境,在民主社会里开始他们新的生活,为国家(闻山的国家)的未来以及自由人权做出努力。闻山一吐为快,可以想见的他是如何的慷慨激昂不能自已。没想到莉莉嫣然一笑,用极为标准的现代汉语说道:“您误会了!” 良久闻山才缓过神来,他严肃地问莉莉:“你了解自己吗?” 莉莉说:“我了解自己。” 闻山说:“我认为你根本就不了解自己!” 他的意思是说她爱他,自己并不了解这一点,而了解这点的人是他闻山。当然,这是一时无法证明的东西,需要假以岁月和时光。但——还是那句话——时不我待,如果说莉莉不了解自己的感情,那只有付诸于她的谦逊了,至少她应该相信权威,而这个权威就是闻山。也就是说如果闻山觉得她是爱他的,尽管莉莉不这么认为也应该这样相信。遗憾的是,她不仅不觉得爱上了闻山,甚至连他的权威也要予以否认。莉莉太自以为是了!闻山再次改变了话题,开始指责莉莉如何像女人那样的狭隘(似乎她不是女人)。就算她的确是一个女人也如所有平庸的女人一样,不能深明大义,过分沉溺于自己渺小的内心。闻山的意思是:就算莉莉感受不到自己的真爱,也不相信他的权威,也应该审时度势,了解他是何等的人物,以助其成就一番伟业。如此一来她也就不再平凡了。“爱情说到底是次要的,与做人的责任和自我实现相比并算不了什么。”闻山说。莉莉自然不能同意他的观点。面对如此迟钝和庸俗的女人闻山实在是无话可说。 此刻在饭桌上,闻山旧话重提,但对莉莉已不抱希望。他力图证明自己并没有恼羞成怒,如果莉莉觉得受到了侵犯那也是咎由自取,是她自己犯贱。这样的谈话我一向避免介入,我认为这纯属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可闻山不打算放过我,坚持让我就他们的争执发表意见,真是让我作难啊!比忍受他的夸夸其谈或沉默不语时我搜肠刮肚,还要难上几倍。自然,在爱情问题上我并不是一个没有自己观点的人。 正如闻山启发我说话时所说:“他谈过多次恋爱,最近又失恋了,在爱情问题上定有真知灼见。”越是这样我越是难于启齿,但为形势所迫我又不得不说上几句。虽然我对闻山的胁迫大为不满,但他的处境委实可怜,加之我们之间多年的友谊,观点的分歧岂能在一个外人面前流露?何况这是一个外国女人,与我非亲非故,因此我只能站在莉莉对立的一方,别无其它的选择。但就其问题本身而言我却是赞成后者的,况且表达观点时莉莉的表情是那样的楚楚动人,与闻山联手欺压一个女人我实在于心不忍。于是我斟酌再三,最后说道:“你们俩说得都有道理。”之后便不再开口了。 闻山大感振奋,认为得到了我的支持。他说:“就是嘛,什么样的爱情我们没有经历过?三大的爱情或者三十年的爱情……” “三天的爱情?我真的不能理解。”莉莉说,不禁使我深感羞愧。实际上我和莉莉一样,对三天的爱情难以理解,但闻山使用的是“我们”一词,使我也无法摆脱干系。我解释说:“闻山使用的是一种文学性的说法,他的意思是一见钟情还是存在的。” 莉莉说:“这我就明白了。” 闻山说:“明白就好。别说三天的爱情,就是三小时的爱情我们也不在话下!” 此刻闻山所要论证的问题已变,已不再关心他与莉莉的实质性关系和可能的发展。他在乎的是在莉莉心目中的形象,对方是否把他当成了一个女人方面的失败者? 闻山力图证明事情并不是这样的。他大谈自己的浪漫情史和姑娘们的交往,就此完全放弃了革命的主题,回到作为一个人的具体的感情挫折或辉煌。当然在闻山的口中只有辉煌,而莉莉是他唯一的挫折(如果他愿意承认的话)。闻山急于表明自己是一位情场老手,最后他总结说:“我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交往过?就数德国女人最古板,最不懂生活了。看来这个民族很有问题,只能产生希特勒这样的家伙,据说他是一个阴阳人。德国是一个二尾子国家!” 看来闻山已经乱了方寸,变得完全词不达意了。好在莉莉本性温良,对他的无理并不十分在意。 她不仅原谅了闻山,也看出他如此失态正是因为自己。莉莉心肠一软,安慰对方说:自己对中国人并没有什么偏见,实际上她的现任男朋友就是中国人。她已经有了男朋友,这倒是一个新情况。闻山指责莉莉道:“那你为什么还答应跟我出来? 不是很可笑吗?”莉莉避开他的问题,继续指出:她的男友也写小说,言下之意她并非对中国作家没有兴趣,情形甚至相反。闻山以一个业内人士特有的警惕问: “是谁?”莉莉报出一个典型的中国姓名,不仅闻山就是我也没有听说过。“无名小卒!”闻山一言以蔽之。莉莉心有不甘,为和我们套近乎,她说出了一个男朋友喜欢的当代作家月可是大大有名,想必我们应该听说过。她说的那人叫贾平凹,我们自然知道。莉莉不禁有些欣喜,没想到闻山嗤之以鼻:“贾平凹?喜欢他的人那不是傻逼吗!”尽管他有理由这么说,但莉莉却是无辜的。闻山抓住一点不放,说:“瞧瞧,他喜欢贾平凹,可见得是什么货色什么档次的人了!”他十分有理由地怜悯起莉莉来,对她说:“哎呀呀,你上当了!”闻山的逻辑是这样的:贾平凹已经是一个如此不堪的作家,喜欢他的人一定十分的低级趣味。莉莉爱上了一个喜欢贾平凹的无名之辈(还不是贾平凹本人)只能证明她有多么的低劣。如此低劣的女人根本就不配得到他的爱,自然也不会欣赏和爱上“我们”了。闻山再次使用了“我们”一词,以强调自身的实力和普遍的义愤。接下来的谈话中他除了攻击贾平凹以及贾平凹的崇拜者再也无话可说。作为贾平凹崇拜者的崇拜者莉莉被贬低到几近于无的地步,不仅不配和“我们”恋爱,也不配和我们谈论文学,甚至不配谈话本身,更别说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一个房间里睡觉了。之所以出现以上的情况,那是不了解真相。莉莉就像是一名隐藏多日的间谍,一朝被揭露出来。“原来如此!” 闻山说,所发生的一切于是乎便得到了圆满而充分的解释。 这以后他便不再理睬莉莉,似乎后者的男朋友、男朋友所崇拜的作家已经玷污了他、伤害了他。闻山抱着委屈而忿懑的心情埋头吃饭,最后他以政府发言人般的语调宣布莉莉为不受欢迎的人,让她即刻离去,回北京。至于他自己,“还要留两天,我和老赵有很多重要的事要谈。”即便是莉莉也没有料到问题会出在一个叫贾平凹的人身上,她甚至都没有读过他的书(男朋友虽然竭力推荐,但由于汉语程度问题并没有开始)虽然她解释了很久,以表自己的悔过之心,闻山仍不打算予以原谅。作为主人,我本不应该完全听从闻山,但考虑到他此刻的心情和我们之间难得的友谊,也只有这样了。莉莉甚至都没有上楼去取她的行李,我殷勤地为其代劳(取包人除此之外我还能为她做些什么呢?虽然如此炎热的天气里上下楼梯我不禁大汗淋漓,但良心上还是深感不安。迫于闻山的淫威我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莉莉没有上楼,甚至饭也只吃了一半,就即时地离去了。闻山端坐不动,我百感交集地将莉莉送出店门。我们步行了三百多米,来到最近的公交汽车站,那一路电车将把莉莉送往机场,她将乘坐最近一趟航班返回北京。我们在汽车站上就此别过,大约此生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我依依不舍地挥动着手臂,对莉莉说:“再见!祝你一路顺风!”我并没有将她送到机场,因为惦记着小饭馆里的闻山。待我冒着烈日返回饭馆时闻山仍在吃残汤剩菜,已经吃得差不多了,所有盘子都已经见底。甚至莉莉来不及吃的剩饭也被他扒拉光了。 “走了吗?”闻山问我。 “走了。”我说。 “走了就好,这个德国傻逼!给你添麻烦了。”他说。 “没关系的,小事一桩。”我说。 接下来的交谈就比较轻松自然了,都是自己人,也没有要完成任务的紧迫感。 闻山问我他是不是判断有误?如果莉莉不想和他有一手又何必和他一起来南京呢? 我告诉闻山:他们本来是完全有可能的,问题在于他方法不当。闻山的语言系统过于发达,过分相信自己的语言魅力和说服力了。而女人—一无论中国女人还是德国女人,首先是身体动物。在那种情况下无须语言,行动是最为紧要的。我的意思是:既然他们已经睡在一个房间里了,闻山就应该爬上床去,没准那样事情就办成了。 根本没有必要事先毫无征兆,突然以语言的方式提出要求,这显然是违情悻理的,使女人有时间进行思考,患得患失。应该做的是相反,在对方没有反应过来以前就已经得手了。正如闻山所言,如果莉莉没有一点准备,跟一个男人出门旅行是完全不可能的。她定然有所准备,有所企盼,希望有什么意外的事发生。可她白等了两个晚上,近在飓尺的闻山却无动于衷。她定然盼望等待过什么,在那木板床上心潮起伏难以人眠。而她所盼望的意外实际上却是意料之中,如果闻山有所动作一点儿也不会显得唐突。实际上,没有意外才真的叫莉莉感到意外呢!两天之后她心神稍定,把闻山当成了中国式的坐怀不乱的君子,没想到在风光绔丽的玄武湖畔他提出了在黑暗的房间里没有提出过的要求月时真的让她感到惊讶万分,比闻山爬上床去(假设)还要难以接受。之所以拒绝了闻山的求爱,一来由于付诸了理性思考。二来也出于报复—一谁让他一连两个晚上都毫无反应呢?在莉莉严阵以待时他堰旗息鼓,而她已不作它想时闻山却冒昧以求,就这么答应了他,没那么便宜的!我的意思是:如果了解女人的心理就没有必要大动肝火,实际上还有机会,因为接下来他们还得睡在一个房间里。既然白天已经挑明(最困难的阶段已经过去),晚上尽可以大胆动作,倒要看看莉莉能够坚持到几时!可惜这都是事后的话,莉莉已经让闻山永远地赶走了。听我这么说,闻山佩服得连连点头,他怪我不早一点提醒他。我回答说没有机会,总不至于当着莉莉的面说出这番缘由吧?闻山突然神经质地看表,问我现在去机场是否还来得及?他的意思是要把莉莉追回来。我自然不想再劳顿,因此对他说:“以上不过是理性分析,原则上如果莉莉不走的话,你们还有戏。但事已至此,再把她追回来,这个弯就绕得太大了,难度只会有增无减,是否真能得手我也不敢保证。”见我这么说,闻山也不再坚持。他话锋一转,说他实际上也无所谓。“不就是贾平凹崇拜者的崇拜者吗?干了她是她的荣幸,没于成是她的损失,我们又不吃亏。”闻山说。他能这么想那就再好也不过了。 闻山向我坦言:他与女人的关系总是这样的,要获得她们的崇拜并非一件难事,可要和她们睡觉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人狱前闻山在一所大学里教书,周围不乏漂亮的女生,有上课时和他眉来眼去的,也有主动约他谈心的。他总能顺利地将其引人自己的宿舍,每次也都谈得热火朝天,错过了女生楼的关门时间。师生二人于是畅谈一夜,直到曙光初现,对方脸色铁青地出去了。自然,谈话并不是闻山的目的,同样也不是她们的目的。可每次都只是谈话,除此之外闻山一无所获。他的问题是:怎样才能从谈话的高度“一下子降下来”?他们谈论人生、文学、社会现实或终极关怀,对方的眼睛一眨都不眨,充满了敬畏和关切之情,为他的玄论所深深折服。 问题仅仅在于怎样降下来?怎样过渡、转折和突变?他一面侃侃而谈一面思索着这些,常常是一心二用。闻山为自己非凡的智力而深深陶醉,直到把那些红彤彤的青春的小脸儿谈成了青灰色,这之后她们就再也不来了。闻山不明白别人是怎么一回事,似乎降下来特别简单,或者说是升降自如,也许他们压根儿就没有升上去过? 他不无悲哀地说:“看来我恐怕永远也学不会了!”继而他解释道:“那些降得下来的人也许本性就是低劣的,在别的事情上也一样。”我正准备安慰闻山,他已引伸开去,开始叙述一个降得下来的家伙的种种劣迹了。 闻山提及的那人叫吕军,也是一位大学老师兼作家,因与闻山相同的遭遇同时被捕入狱。一年后两人又同时被释放出来。也就是说他俩既是狱友,又是同事(在一个教研室上班),同时还是同行(都写小说)。按理两人的关系应该格外亲密,开始的时候闻山也是这么认为的。可他们虽然吃了同样多的苦,遭遇却不尽相同。 上文说到,闻山人狱期间外界传说他是一个懦夫,舆论对吕军却明显宽容,不仅没有关于他变节投靠的传闻,相反是作为一个宁折不弯的英雄被文坛称道的。吕军与闻山的狱中生活被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常常相提并论,然而所论说的要点却相去甚远。有人说起吕军就必然要涉及闻山,反之亦然。他们的这种不可分离性和相互映照的关系给大家的谈论增添了张力,也显得更加真实可信。似乎吕军和闻山是被关在同一所监狱里,甚至同一监室,面对同一个狱车或者牢头。然而情形并非如此,此刻闻山予以了必要的澄清。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两个被分别关押面对各自环境的犯人,一个被说成了英雄一个则成了遭人唾弃的狗熊?他也许能够理解某种文学性的要求:英雄和狗熊必居其一,而中间状态是没有的。他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是吕军而不是他成了英雄?或者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吕军成了狗熊?同样吃了那么多的苦,同样被关押了一年,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吕军名声扫地、尊严尽失?为什么是吕军而不是他占尽风光,并得以荣誉和物质上的极大补偿?面对这生存之迷闻山百思不得其解。我除了将其归结为运气问题,就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我的朋友了。 “这不过是巧合,偶尔性使然,问题在于庸众,他们需要英雄也需要狗熊,这才是必然的。需要英雄,以为那代表了自己,以为在考验面前自己可以像英雄一样。需要狗熊是以为自己不至于如此,为此他们发明了一个可以鄙视的对象,用以在幻觉中感到自身的崇高。”自然我这番富于哲思的议论不足以平息闻山的激动,他一直在追问:“为什么是我而不是他?为什么是他而不是我?”显然,他的思虑集中在吕军身上,而一时无暇顾及其它了。“别人没有坐过监狱,他吕军是坐过的,他不会不知道身处其中时的实际感受,不会不知道监狱的实际环境和可能的作为。为什么他知道这些而不予以澄清?为什么不辟谣?相反还要利用谣言?唯一的解释就是谣言本身是他因卑鄙的目的而制造出来的。我与他无冤无仇,他为何要如此恶毒、不义,陷我于如此被动的境地?”虽说闻山不免言过其实,但从实际效果看,一年的狱中生活的确使他处境艰难,一无所获。而吕军则因此镀金,甚至于一步蹬天了。 后者不仅成为传说中的英雄,而且还接受了西方某国颁布的人权奖金(五千美元)。 “这些我都不计较了。”闻山说。吕军竞然还赢得了一位法国女郎的芳心,与其结婚后出国了。这才是真正不可原谅之处。想当初,他们刚出狱时无视外界的议论,因狱友的情义结成知己好友(人狱前他们的关系一般),来往颇为频繁。两人都有同样的认识:因监狱生活在国内是呆不下去了。有共同的目标:出国,寻求政治庇护。共同的方式和道路:结交那些不谙中国事物心地善良的外国女郎,和她们结婚达成姻缘。两人互相打气鼓励,展望清晰可见的美好前景,并相约互相提供机会可能、介绍合适彼此的外国女朋友。直到有一大吕军远走高飞——携同他的法国新娘,闻山这才回过味儿来。那法国女郎最先是闻山认识的,经他介绍才认识了吕军。而吕军从未给他介绍过任何外国女人,虽然他(吕军)这方面的资源一点也不亚于对方。吕军认识的女人(无论中外)只能比闻山更多。 我该怎样安慰我的朋友呢?此刻他处在被朋友出卖的激愤之中,两只近视的鱼眼几乎是泪水盈盈了。他被朋友出卖了,可人们却认为他出卖了革命,这样的人又有什么资格谈论有关出卖的问题呢?如果我将闻山遭遇的挫折归结为女人,他会同意吗?如果我认为这不过说明他在女人方面相对无能,是否可以减轻他的沮丧之情? 抑或更加严重了?我对闻山说:那吕军本人也略知一二,人狱前就很风流,很讨女人喜欢,如果他将一位女生带回宿舍绝不会与对方长谈到天亮的。这些事实不可不予以考虑。我暗示说吕军与法国女郎缔结姻缘乃是男人的魅力所致,并非如闻山所言出于迫害他的目的。当然,如果是一位德国女郎那就很难说了。正像闻山说的,德国人比较古板,而法国人一向浪漫。这些因素也不是不值得考虑的。我的意图是将闻山从患得患失的情绪中转移出来,想想别的可能和易被忽略的因素,而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诸如背叛出卖这样耸人听闻的事情上—一况且他本人因类似的问题受害匪浅。我明显地在避重就轻,或者避轻就重,关键要看到底什么是闻山的敏感所在了。是背叛出卖?还是女人方面的无能?如果他两方面都很在乎那就完蛋了。闻山也许会自怜自文地想:自己被同族同性的朋友出卖了,同时也得不到同族和异族的异性的怜爱,不仅被别人出卖,还要担上出卖他人的恶名。看他此刻的神情,似乎敏感之处飘忽不定用p 自我辩护的激情和慷慨只能说明他已经破罐子破摔了。他试图将所有不利的结论据为己有。如果闻山真的要这样做,并坚持下去,那就不可救药了。为阻止他如此极端和毁灭性做法,还是让我们谈谈莉莉吧。转向对于具体失败的分析也许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办法。 于是我们再次谈起莉莉,谈起他们的南京之行。间隔了这么长的时间,闻山的说法又有变化。他拒不承认自己的做法有任何问题,关键在于没有热情。与莉莉的结合其实并不是他的想法,按闻山的说法,自己不过是在执行“一个集体的阴谋”。 出狱后他显然在国内呆不下去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了解和同情他的朋友毕竟是少数,无力为他申辩,他们只是适时地抛出了锦囊妙计:与那个叫莉莉的女人结婚出国远走他乡。他们甚至将一切安排妥当,制定了计划方案和具体的日程,确立了实施的地点——南京本人的住处。因为我有一套空房,最近又和女友分手了,一个人鳏居。我是闻山的亲密好友,又有足够的空间能够让他施展手脚。而在他自己的城市(北京),闻山尚住在集体宿舍里。同情他的朋友又各有家小,住房并不宽裕。况且当地人多眼杂,行动起来也极不方便,难保不会节外生枝。如此周详的考虑并非出自闻山个人的智慧,甚至也不会是某个具体朋友的主张,而是集体决议。 一来朋友们的情面不便违拂,二来,此事说到底是为了闻山,因此后者无法退缩,除了执行决议外别无选择。也就是说此事虽然发生在闻山身上,但本质上他是一个局外人,虽然在具体操作,心情上却感到与己无关。闻山不仅是一个局外人、一个旁观者,同时也是一件冷漠的工具。要是他真的爱上了莉莉那就另当别论了,就会有足够的热情,事情的结果也完全是两样的了。作为工具闻山已经尽心尽力,虽没有完成任务但也已经问心无愧。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再一次被别人出卖了。不同的是这次出卖他的不是文坛或者吕军,而是关心和同情他的莫名的集体。虽然他们的动机是纯良的,但没有考虑到他的心情、感受、人格和个性,没有考虑到他的感情。 在此意义上他们强迫了他、委屈了他、出卖和背叛了他。“你以为如何呢?”闻山再次振作起来,并渴望得到我的赞同。 所以说我们永远不要为别人担心,尤其是为革命者和闻山担心。即使他们身处绝境,压力重重,似乎已无路可走,就要承认自己的失败,但总能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站立起来。在女人问题上是这样,在其它问题上也是这样。我们不必为其担惊受怕,用庸人的柔肠试图去体恤怜悯,那是对他们的侮辱和我们自己的轻狂。一个革命者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是我们这些平凡的存在、精神和意志的贫困者所无法度量的。 1999.12.9 —2000.1.17—2000.1 .23 花花传奇-1 花花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猫咪,它来我们家的时候是一只小猫——刚断奶不久,和别的小猫没什么两样。它被装在一只鞋盒里带到我们家,后来,那鞋盒便成了它过于宽大的床。花花小的时候活泼好动,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是的,它的确是一只漂亮的小猫,但与别的漂亮的小猫没有本质的区别。它的美不过是一只小猫的美,远没有达到令人费解的程度。后来花花长大了,它的美就超出了猫的范围,怎么看都像是一个人,当然是像那些称得上美人儿的人。 这么说,你一定以为花花是一只母猫,但你错了。它是一只公猫,并且终其一生没有婚配过,也就是说它始终是童子之身,它的美因而就更加非同凡响了。它没有漂亮的母猫的那种娇媚,花花的美是尖锐逼人的,让人不敢正视,它自己反倒浑然不觉。如果它是一个人,我们多半会从旁窥视它,而避免与其正面接触。可花花是一只猫,看着它的时候我们尽可以肆无忌惮了。尽管它神秘的目光让我们害怕,但我们安慰自己说:这不过是一只猫,一只古怪的猫而已。况且,我们是看着它长大的。 花花小的时候,看不出任何异常。喜欢玩各种绳子、小球,在房间里跳来窜去。 在桌子下面寻找鱼骨头,有时不小心被主人踩着,花花发出一声襂人的惨叫。由于它太小,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而且它也不像后来那么小心谨慎,凡事大大咧咧、不知深浅。当时的花花是初生牛犊,在那些粗大的圆柱般的人腿间活动一点也不知道害怕。 我常常躺在床上,在被子下面蜷起双腿,一座柔软的大山便出现了。花花向山顶猛冲,或是在山脚下屏息凝神,伏下身去,犹如出没于非洲平原的真正的大型猫科动物。我的手也加入进来,它是另一种自然界里不曾有的奇异动物,进攻或是后撤,飞翔、降落,花花并不认为那是我的手。它对待它的态度极为认真,毫不懈怠。 后来花花终于能将我的手与本人联系起来加以考虑,至少它明白:我的手是受我这个人控制的。我这个人虽然体积庞大(相对小猫而言)但并无恶意,甚至对它颇为关爱。由于我的手与花花的体积相仿,它便把它当成了玩伴。高兴的时候,花花会和我的手玩上一阵,若遇花花缺乏兴致,我的手怎么逗弄它也无济于事,即便我使那人造的大山全面崩塌也没用。被掀下被子的花花耸耸肩抖抖毛便扬长而去了。 花花逐渐长大,失去了小猫那样的对世界的好奇心。不过它依然爱动,不同的是节奏如今完全由自己掌握。到目前为止它仍然是一只小猫—一准确地说是一只半大不大的猫,花花是什么时候由于何种原因变得与众不同已很难说清。童年时代发生的事一定是至关重要的。遗憾的是在此期间我曾离家外出数月,至于到底发生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退一万步说,即使当时我留在家里没走,发生在花花身上的事我亦不能尽数知道。它毕竟是一只猫,生活在床下墙脚,与我活动的天地大相径庭。 况且它也不会说人话,猫的心思与需要,即便观察得再细致人微也不是人类所能完全了解的。反正,当我再次回到家里来的时候,花花就变了,变得十分反常怪异,令人难以理解。 我外出的时间其实不长,三四个月,最多也不超过半年。半年,相对于猫的生命时间就是好几年。也就是说,对花花而言,我一去就是数年,这数年正是花花成长的关键时期。如果落实在人身上,也许就是人格形成的重要阶段。古话说:七岁看到老,就是这个意思。在花花的“人格”形成时期我恰好不在它的身边,这期间定然发生了一些对它来说至关重要对我们而言无足轻重的事。这样的事一定发生过,但已不可能全面追溯了。 最可疑的一次,是楼下邻居家的孩子来借花花。 那孩子未到学龄,儿童喜欢动物乃是天性,况且孩子的父亲是我哥哥的同事,他妈妈是我嫂子的朋友,平时两家来往密切,关系非同一般。孩子来借猫,我嫂子虽然心里不愿意,但也没有理由拒绝。她将花花郑重地交到可可(借猫的孩子)手上,后者抱着毛茸茸的一团,下楼去了。我嫂子虽然放心不下,亦不能跟去照料,如果那样便显得太过小气了。她只是反复叮咛不可喂生鱼肠子给花花,并重复了让可可按时归还的话,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楼道,回到房间里。两小时以后可可上楼敲门还猫,比约定的时间甚至还有所提前,他准是玩厌了——孩子和猫一样都没有长性。花花从可可的怀抱中窜出,飞快地跑过客厅钻入床下不见了。虽然花花神情惊慌,但我嫂子注意到它皮毛无损,安然无恙。直到第二天早上花花也没有呕吐,说明可可并没有给它吃生鱼肠子。但它就是缩在床下不肯出来,并且发出一种前所未闻的凄厉的怪叫。我嫂子无论怎样呼唤它都无济于事,无论怎样温言软语也是白搭,到后来我嫂子已是泪水盈盈了。她一面吸鼻子一面用小勺敲着猫食盆的边沿,那里面盛着牛奶,后来换上了鱼汤、整条的红烧鲫鱼。 无人知道花花被借出的两小时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从此之后花花的性情大变,走上了一条非同一般的怪猫之路。它再也不敢游荡于桌腿和活动的人腿之间了,即便是家里人平时也难以知道它的所在,即使知道它在何处也无法接近。谁都知道我们家养了一只小猫,但无人见到过它真实的身影。来人是凭借一股特殊的气味得知我们家养猫这一事实的,而非我们故意捏造,但要追溯那气味的来源却几无可能。 越是如此就越激发了孩子们的好奇心,他们在我们家各处呼唤不停。我嫂子作为花花的主人有时也帮着呼唤,但她放心得很,因为知道即使是她亲自出马花花也不会轻易现身。随客人到来的那些孩子爬高上低,甚至翻箱倒柜,我嫂子在一旁暗自好笑。她知道花花已经躲藏好,它是一只聪明的小猫,藏身的地方是那些愚蠢的孩子不可能想到的。我嫂子本人也不愿猜测花花究竟藏在哪里,如果她知道了确切的地点会担惊受怕的,所以不如不知道,不如无条件地信任花花。我妈突发奇想,说以后可将存折藏在花花藏身的地方,万一盗贼光顾也可减少损失……花花虽然是我们家养的猫,但它直接属于我嫂子。养猫的主意是她的,平时,照料花花最多的也是她,她直接对花花的一切负责。除我嫂子之外的全家人只是帮忙而已,尽其所能,并无具体的义务。花花由于受了刺激,到处拉屎撒尿,它选择的方便地点都很隐蔽,而且更换不停。我嫂子负责打扫花花的排泄物,这已经够令人蹙眉的了,况且还得将排泄物事先找出。如上所述,花花是一个捉迷藏的高手,它能将自己隐藏得无迹可寻,何况是一泡比它的体积小得多的猫屎。如果是一泡猫尿,就更无体积可言。我嫂子完全是凭嗅觉,将它们找出来的。每天她都得让我哥哥或我帮忙,移动立柜书橱,掀起床板棕绷。她扫除猫屎,用干煤渣吸走猫尿,还要将被污染的物件拿去洗净晾干。从此我们家毫无整洁可言,甚至混乱一片,家具在房间的中央横七竖八挤成一堆,永远像刚刚搬来或即将搬走—一搬家公司的卡车正在楼下等候。在此充满临时感的居住环境中人的情绪不免受到影响,花花却如鱼得水。那些年里我们家有如荒野丛林,人类难以有下足之地,空气中永远弥漫着猫科动物特有的腥臊气味。时旷日久,神经逐渐受到麻痹,到后来那气味已很淡漠,几乎闻不出来。鼻子的灵敏度大大降低了,此时再要将一泡猫屎准确地找出已非一件易事,要花费比原先更多的时间和遭遇更多的失败。由于自知鼻子不如以前那么管用,我嫂子时刻都在怀疑存在被她遗漏的事物。她成天疑神疑鬼的,东瞧西看,一面吸着鼻子,并且就此养成了习惯,像长年不愈的感冒患者。 也有美好动人的时刻,我嫂子坐在桌子旁,怀抱着花花,后者四脚朝天,露出粉色的肚皮。我嫂子聚精会神给花花捉跳蚤。桌子上放着一碗清水,我嫂子每捉住一个先用两片指甲挤死,然后再移到指尖上浸人水中。半小时以后水面上黑乎乎的一片,都是从花花身上捉出来的跳蚤。花花身上的跳蚤似乎无穷无尽,因此我嫂子总是有机会为它服务,那温馨感人的一幕一再重现。这时我们家里的人除了我嫂子已无人可以接触花花,即便是我嫂子双手上也留下了花花利瓜的道道血痕。我嫂子不以为然也不去注射狂犬疫苗。我哥哥恐吓她说:狂犬病毒的潜伏期最长为二十年,二十年中说不定哪天就会发作。我嫂子反驳说:花花洁身自好从不与外界接触屈此不可能传染上狂犬病Z 它之所以连家里人都咬,行为乖僻,乃是心理原因,与病毒并无关系。花花躺在我嫂子的臂弯里就像一个婴儿,它是那么的漂亮,两眼瞪得老圆,任凭我嫂子的手指在它的肚皮上翻找,将其上的软毛拨过来拨过去。花花看起来很舒服,甚至闭上了眼睛,喉咙里似乎还发出了咕嗜声,可你千万别给它的假相蒙骗了。说不定就在这时——在你完全放松毫无戒备的情况下,在这催眠曲般和平的画面中,那襁褓中无助的婴儿会突然跃起,伸出它那可怕的利爪。有一次我嫂子精力过于集中,头垂得太低,差一点没被花花挖出眼珠。就这样,她的鼻子还是被抓破了,并留下了一道永久性的伤疤。我嫂子照料花花的工作不仅繁重,而且充满危险,难怪需要心无旁骛呢! 她除了上班就是照顾花花,如今我嫂子很少有时间做家务,烧饭的事也不知不觉地交给了我妈。我妈六十多岁,身体亦不好,以前,只是在厨房里当当我嫂子的下手。如今我妈在厨房里掌勺,掂动着硕大的炒锅,我嫂子甚至连下手也不做。从上街买菜开始,我妈全包了,最后洗碗也是她老人家。考虑到我妈是独养女,从小不会干家务,能做到这一步已很不易。她享了一辈子的福,到老了竟然还要下厨房,伺候媳妇吃喝。开始的时候我妈没回过味儿来,还感到挺自豪——一如今终于可以独当一面主持厨房做出一桌饭菜来,居然也能顿顿花样翻新。我嫂子一个劲地夸我妈做得好吃,她自己是自愧不如。我哥哥和我也只好随声附和。一段时间以来我妈做饭的积极性很高。我嫂子每天也下厨房,那是为了花花。她在火上熬猫鱼肠子,直熬得房间里臭气熏天,人人掩鼻。但有时,我嫂子煮的猫食也香气四溢,那是她上街亲自采购的新鲜小鱼,买回来后还能在脸盆里游。每逢节假日我嫂子都要亲自采买,亲自下厨房烹调,最后亲自洗净灶具碗盏,但这一切都与我们(包括她本人)的饮食无关。为及时给花花做饭,有时她会与我妈争夺厨房。我妈上了年纪行动不免迟缓。更不应该的是我嫂子所做的猫食,其香气盖过了我妈做的人饭,让我们不禁垂涎欲滴。一次我哥哥将我嫂子做的猫食吃了一勺,并大夸我妈做得好吃。另一次我尝了一口我妈做的糖醋鱼,难吃无比便以为是花花的晚饭。有了这两次误会,我妈做饭的热情就一落千丈了,她再也无力像真正的大师傅那样掂动炒菜的铁锅了。 我嫂子不帮我妈做事不是故意的。她成天围着花花转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我妈。如果她不管花花我妈不是还得管?如果她不做猫食我妈做的人饭不是还得分一份给花花?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妈天生对小虫子敏感。夏天的时候如果房间里有一只蚊子她就睡不着觉,如果身上被咬了一个包我妈会痒得彻夜难眠。 对蚊虫有强烈反应的她竟然特别招惹蚊子,如果有一房间的人蚊子只盯着我妈咬,对他人而言我妈是天然优良的避蚊器。蚊子尚且如此,跳蚤就更苦不堪言了。自从养了花花以后我妈的身上也是一道道的血痕,当然那不是花花抓的,而是我妈自己所为,是她抓挠跳蚤叮咬的包块所致,因而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花花。看着我妈为花花所累,我嫂子深感内疚,除了花更多的时间捉拿花花身上的跳蚤别无它法。将花花抛弃送人是绝无可能的。我妈已经看出:我嫂子对待花花的态度就像对自己的儿子。她老人家与我嫂子都是深明大义有知识的女人,如果不是因为花花,其婆媳关系将融洽得一塌糊涂。 关键在于花花,而关键的关键是花花身上层出不穷的跳蚤。我嫂子也曾买了猫咪乐——种防止跳蚤的药物项圈,给花花戴上。结果,跳蚤是从花花身上逃走了,花花是免遭其苦了,是乐了,但逃走的跳蚤并没有被消灭,它们四散而去,最后在我妈的被褥上集合。我妈并没有戴什么猫咪乐,其后果可想而知。她老人家可比花花难办多了,既没有猫咪乐项圈,也无人终日为她捉拿跳蚤。看着我妈那遍体鳞伤被自己抓得惨不忍睹的身体我嫂子没办法识好将猫咪乐从花花的脖子上除去。大部分跳蚤闻讯后返回花花的皮毛上生活,但仍有一小部分留了下来。虽说一只跳蚤一个咬包足以让我妈彻夜不眠,但她刚从几百只跳蚤数千咬包下解放出来,虽然身上仍活动着十来只跳蚤仍有几十个咬包,她还是感到松快。也就是说我妈忍受跳蚤的能力在逐渐增强。看着我嫂子日以继夜地在灯下勤恳地捉拿跳蚤,我妈也不便再说什么。 我哥哥作为孝子发誓要干净彻底地消灭所有的跳蚤,在它们从花花身上逃走之前就全部歼灭之。他拿来一罐杀灭苍蝇、蟑螂及各类蚊虫的喷雾剂,对准花花就是一阵狂喷。花花发出一种似曾相识的怪叫。它没有逃进床下橱后这样的地方,而是跳上窗台。也许攻击来自于房间内部,花花觉得此间已找不到安全,因此才向外逃窜的。我们家位于七楼,幸好窗户上蒙着一层塑料窗纱,否则花花不顾一切地跳将出去,后果不堪设想。它扒着窗纱,由于前进受阻只得向上猛蹿。花花的前肢已将纱窗钩破,利爪将全身的重量吊住,下肢仍在执拉个不停。它四肢张开,突现于窗户具有的长方形的光亮中,我们的眼睛由于逆光,只见花花的一个黑乎乎的背影。 花花上下不得,发出声声惨叫。我哥哥手持喷雾器,将其喷了个正着。含有很浓的敌敌畏气味的药雾在房间里飘散开去,并凝成水滴从花花精湿的皮毛上滴落下来。 我哥哥想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况且面对凶悍的花花此乃是不可多得的良机(它将自己固定在窗户中央无法动弹)。我哥哥尽情地喷射,消耗了大半罐药水。花花的叫声转而微弱,它几乎姿势不变地掉落到窗户下面的地板上。 我哥哥自知闯下大祸,尽其所能地投入到对花花的施救中。他用清水冲洗花花,换了一盆又一盆的水,后来干脆将花花置于水龙头下。后者也不挣扎,任其摆布。 若在平时让花花洗一个澡何其困难!每次都是我嫂子亲自动手,让我哥哥拿住花花的后腿。每次给花花洗澡都是以我嫂子的手臂上多出几道血痕为代价的,而且由于花花有力的反抗,每次都不能洗得完全彻底。这次总算尽兴,不仅打了两遍香皂,还用清水反复冲淋。我哥哥用于毛巾将花花揩擦,再用电吹风的弱挡送出缓缓热风,他甚至给花花剪了前后爪的“指甲”。等我嫂子下班回家时只看见我哥哥悉心照料花花的一幕,另外花花的软弱顺从让我嫂子产生了些微妒意。由于她嫉妒的情绪作祟,因此无法清醒地察明真相,我哥哥使用喷雾器一节就此瞒过了。花花呕吐了几次后逐渐康复,现在它除了我嫂子再也不可能信任任何人了。它以加倍的疯狂突袭我嫂子——那唯一可能接近它的人。我嫂子的手臂上新伤旧痕,相交叠瘰,在与花花的来往中她也练就出一套躲闪的绝技,要是换上旁人,手上的伤痕还会多出几倍。 对于花花沐浴后的感冒以及感冒后的性情变化我嫂子当然有所察觉,但她没有深究。 她定然怀疑我哥哥对花花做了点什么,女人的本能告诉她此事关系重大,一经道破没准有离婚的可能。我嫂子不愿与我哥哥离婚,我哥哥也一样,因此他们学会了相互回避,对花花洗澡一事讳莫如深。我哥哥的那副作贼心虚的模样就像是外面有了女人。 可可后来又来借过几次猫,我嫂子由于熟人情面依然不便拒绝,当然,花花再也没有第二次落人可可的手中。我嫂子很大方地说:“借猫玩?可以啊,只要你能找到花花。”可可进到我们家里来找花花,无论他怎样努力总是一无所获。这以后玩猫的游戏就变成了找猫的游戏。由于花花是永远也找不到的,开始时激起了可可的好胜心,到最后只能使他气馁。有时候我也不禁纳闷:花花究竟把自己藏到哪里去了?竟能躲过可可这样精明机敏的孩子。一次可可走后我打开写字台中间的抽屉,想取出文具写点什么,触手之下毛茸茸暖乎乎的一团,竟是花花团身藏在里面。它是从桌肚后面的空当进去的,当然不能设想花花自己打开抽屉进去再自己将抽屉关上,无论花花如何聪明也不可能完成这一系列动作。花花从抽屉里窜出的同时遗下一泡猫尿,浇灌在稿纸信签等文具之上届此一段时间以来我写给朋友们的信以及寄往编辑部的手稿上皆有一股特殊的淡淡的腥臊气味。 花花一向对上楼的脚步声十分敏感,即使它正在吃食,听见楼道内的响动必然停下。它像狗一样地伸长脖子竖直耳朵,直到判断出那脚步不是往我们家而来的,这才放下心来,埋下头去继续进食。对于可可的脚步声它的反应尤其强烈,不论这脚步声向何方而去,只要一在楼道内出现花花立刻隐匿。可可家住我们楼下,每天至少两趟上下楼梯,因此花花每天至少隐藏两次。脚步声实际上只到可可家为止,或者从可可家出发向下而去了。平均每两月才有一次那脚步声通向我们家门口,后来由于可可始终找不着花花,脚步声逼近的次数就越来越稀了。随着可可的长大,半年一次,后来干脆就没有了。花花的反应依然如故,只要可可没到自立的年龄,还住在父母家里,每天必将上下公用的楼梯,花花的过激反应就无法停止。哪怕他已是一个成人,体格的变化使步伐变得沉稳,花花依然能够听出那是可怕的可可在走路,它不禁浑身战抖起来。我们一看花花的模样,就知道:可可下楼去了,可可回家来了,或者在纷乱的脚步声中有可可那小子的。我们的判断万无一失。 后来花花又活了七年。这七年花花是在可可那可怕的脚步声的伴奏下度过的,它一天都没有停止过,有时很有规律,不过也常有意外。没准什么时候就会来到我们家门口。可可敲门,他已经长成一个高大的小伙子了,虽说很陌生,但我们坚定地认为那是可可—一他上楼的脚步声使花花魂飞魄散,逃得不知所踪。他上门再也不是借猫玩了,他来抄写电表收取电费,或者因为我们家的厕所漏水将他们家屋顶渗潮了。总之是为了邻里间的一些公益或私益的事务,小伙子已经能够帮助父母分担责任了。他比小时候要害臊,在门前踌躇扭捏着,这个年龄的孩子是最不自信的。 他定然已经忘记了小时候曾来此借猫,忘记了他将花花抱往楼下的平凡的两小时。 这两小时过于普通乏味因此他不再记得,可对花花而言却是终身难忘的、惊心动魄的,是命运也是劫数。我一时冲动,真想告诉这个不自信且健忘的小伙子:对于我们家花花来说,他就是上帝,只要他跺一跺脚,花花肯定吓得屁滚尿流。 花花对可可的惧怕终身不能缓和,对我哥哥则另当别论了。一来我哥哥对它的伤害程度不及可可(至于可可如何伤害了花花始终不得而知,因此在想象中就越发严重了),二来,发生的时间也在后。虽说对花花而言是雪上加霜,但在心理上多少也有所准备。更重要的是我哥哥不是有意的,伤害花花是由于过失。对于花花这样聪明的猫咪来说,这点区别还是可以觉察的。我哥哥就生活在这套房子里,他有的是时间让花花逐渐明白这一点。我嫂子因乳腺癌去世以后花花就更无选择了,除了亲近我哥哥外再也没有出路。我哥哥也一样,别无选择。我嫂子在世时为了捍卫我妈的利益他曾多次提出将花花送人,那时候,从理论上说遗弃花花是可能的。而现在,赡养花花却有了某种继承遗志的意思。我嫂子临终时进行了正式的“托孤”,说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花花,希望我哥哥今后好好待它。我哥哥流着眼泪答应了,我嫂子这才放心地合上眼睛。因此不论我妈怎样抱怨跳蚤胞怨悲愤的花花如何发狂,把家里的皮沙发都抓破了,阳台上所有的花朵都被吃光了,我哥哥始终听而不闻。他一点也没有趁机将花花抛弃的意思。他现在宽容多了,将花花的种种破坏之举都能当成儿童可爱而正当的顽皮,而加以原谅。现在的花花不仅是一只猫咪,而且是他的儿子,不仅是他的儿子,而且是没有娘的孩子,不仅是没有娘的孩子,有时候甚至就是他娘本身,是我嫂子的代表。我哥哥不禁睹物思人啊,将那满腔的遗恨都转化到照顾花花的温情之中。 我哥哥接过了我嫂子手中的饭勺,开始为花花熬猫鱼肠子。他每天一次下楼捡人家烧过的煤渣,供花花大小便之用。城市发展的速度异常迅猛,烧蜂窝煤的人家越来越少了。我哥哥每天下到楼下去,向仍住在平房里的居民讨煤渣。后来他们也都用上了罐装液化气,我哥哥就得走得更远,一直走到有烧煤炉的穷人存在的地方。 为讨到珍贵的煤渣,我哥哥施以小恩小惠,用公费医疗给人家开一点药丸,或者送人家一两本过期的杂志,直到对方的胃口越来越大,我哥哥无法予以满足。那烧过的煤渣本来是无用的,即使不给我哥哥他们也会抛入垃圾箱中。一段时间以来,我哥哥于脆去垃圾箱中翻找,日久天长,技术逐渐纯熟,动作的干净利落和程式化就像一个真正捡破烂的。我哥哥的行为感动了善良的邻居们,他们包括楼层上下我哥哥单位里的同事以及街对面开杂货店做小买卖的人家。他们听说我哥哥养猫是为我嫂子,而我嫂子年纪轻轻的就去了实在可怜。我哥哥笨拙而张扬地照顾着花花,不禁成为小市居民段内的美谈。都说我哥哥心眼好,不容易,就像他真的在千辛万苦地拉扯我嫂子留下来的孩子似的。他像要饭花子一样,向人家乞讨煤渣和猫鱼肠子,到后来不必亲自出马,自有人会送上门来。都知道我们家需要这两样东西。附近所有烧煤炉的只要稍有良心都会将烧过的煤渣送往我们家I ]口。每天数次有人敲门,门开后递进一塑料袋血淋淋的鱼内脏。这年头鱼比肉便宜,且吃鱼益处多,吃鱼的人家和每家吃鱼的频率前几年都无法与之相比。这一带所有被吃的鱼的内脏都集中到我们家里来,即使花花有再大的胃也消受不了,况且它不过是一只过分神经质因而食欲不佳的小猫。我们不愿拂了众人的美意,只得—一收下,除部分被冰冻在冰箱里加以保存外其余都原封不动地弃于垃圾袋中。我们家门前,燃烧过的煤基也堆砌如山,甚至正常的出人都受到了阻碍。我哥哥和我趁着月黑风高分批分期地将其转移下楼,抛人垃圾中转站。为搬运众多的垃圾,我哥哥总体的劳动量丝毫未减,甚至还得我从一旁帮手。当然感受与昔日有所不同。以前,他是把煤渣和鱼肠子往家拿,现在是将它们弄出去。后者无论如何是由于富余所致,因此干起活来心理上比以前踏实。 我哥哥抚养花花的义举使我们家与邻里的关系大为改善,走动也更加频繁。当然,主要是他们到我们家来。花花依然不肯露面。这个备受关注的孤儿也太不给人面子了。现在不仅儿童,大婶阿姨们也在我们家里四处呼唤花花,满屋子乱找。人多嘴杂,我们家成大闹哄哄的,地板上满是歪七扭八的各式脚印,别说花花,就是我也想找一个清净的地方把自己藏起来。我当然可以一走了之,对花花我不具有任何意义上的义务。我哥哥就不成了,他得陪着来人,听他们传经送宝。来访者中家里养猫的不在少数,需要这么多煤渣供猫儿方便却未曾听说。他们告诉我哥哥应该训练花花,使它像人一样地蹲在搪瓷马桶上排泄,至少应有一个固定地方,以方便打扫。使用煤渣,这方式过于原始了。我哥哥只好—一向他们解释这猫如何的奇怪,到处拉屎撒尿乃是恐惧所致。它如何的怕人、认生、害羞和不喜热闹,我哥哥暗示说在这一点上它很像主人。来访者听不出我哥哥话中有话,但花花是一只怪猫这点他们已经知晓。它如此奇怪,竟然不喜与人为伍,这是典型的孤儿性格。也有人认为花花之所以这样是由于性压抑。“花花到现在还是一个童男吗?”他们问。“是啊,”我哥哥说,“它连家里人都怕,别说是陌生的猫了。长这么大,花花没有出过这座楼。” 来人说:“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应该给它找一个老婆,冲冲喜了。” 几天后,一只经过多方筛选脱颖而出的波斯母猫被送到我们家。它身负与花花配对的重任,在我们家一住就是半个月,最终一无所成。 花花倒不像怕人那样怕它,它们毕竟是同类,但也没有同类之间具有的特别亲近感。小母猫是花花成年以后见到的唯一的一只猫,它(花花)理应表现出莫大的热情,然而却没有。花花对另一只猫不冷不热,更没有面对一只母猫时所应有的急不可待。它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不惊不乍,倒是那母猫寡廉鲜耻,围着花花打转,并同时发出要求交配的种种淫荡叫声。它将头脸伸往花花的两腿之间,嗅来嗅去,花花为躲避骚扰,跳上了板凳。小母猫围着板凳转圈,并从下面抬起爪子够花花的尾巴。若是它也跳上板凳,花花立刻跳下,绝不与其呆在同一张板凳之上。吃饭时花花总是回避一旁,让小母猫先吃。小母猫一面咬住鱼头一面发出警告的哼哼声,不让花花靠近食盆。花花表现出十分的高风亮节,显得极有风度,要知道那食盆本来是它的。小母猫吃饱喝足以后花花这才上前勉强吃上两口。排泄方式上小母猫却胜出一筹。它果然像人一样蹲在抽水马桶上,前爪撑住马桶边缘。花花却一如继往地到处撒野尿拉野屎,虽说弄得房子里气味不佳,但使我们避免目睹了猫儿对人类的绝妙模仿——一这让我们感到很不好意思。一周以后,当得知母猫的主人将要来探望的消息,我哥哥赶紧给小母猫洗澡。它似乎很习惯这套程序,吹风时眯着眼睛直打呼噜。我哥哥还往小母猫的身上洒了一些我嫂子留下来的香水,由于那熟悉的气味我哥哥一时神思恍惚。他轻轻地抚弄着小母猫肚皮上柔软而干净的绒毛,一旁的花花视而不见,也就是说它一点也不嫉妒。后来小母猫被抱走了,花花也一如往常,平静得令人难以理解。有时候我们不禁怀疑,那母猫来过我们家么?花花曾经与一只并非是它的猫相处过么?是的,花花依然是一个童男,没有享受到丝毫的婚姻乐趣,但我哥哥毕竟为它娶过亲,我嫂子地下有知也应该感到安慰了。他们的花花不是没有机会认识母猫,也不是没有母猫看上它,而是它自己高做得对婚姻和母猫不屑一顾。既然花花自己选择了独身的道路,大家也只好尊重它。 我嫂子死后,虽然一段时间来花花备受我哥哥的宠爱,可好景不长,因为跳蚤问题没有得到恰当解决。我嫂子生前,是她每天在灯下给花花捉跳蚤。我哥哥虽然可以捡煤渣、讨猫鱼肠子,但让他给花花捉跳蚤显然勉为其难了。试想我哥哥一个大男人,成天怀抱一只小猫咪,在它的肚皮上翻翻找找,成何体统?就算我哥哥可以忍辱负重,他也没有这样的细心。给花花捉跳蚤不仅需要温柔爱意,同时需要高超的技巧,我哥哥只好知难而退了。我妈虽然饱受跳蚤之苦,但我嫂子尸骨未寒,一时也很难提出将花花抛弃的建议。后来花花成了整个居民段小姑娘老太太们关注的对象,我妈的要求就更难说得出口了。考虑到我嫂子生前婆媳关系不错,我妈对我嫂子很有感情,她忍受花花也不完全是非自愿的。我妈也曾考虑过代替我嫂子的工作,给花花捉跳蚤,但她毕竟年纪大了,眼花手颤,平时穿个针什么的还得我帮忙,何况捉拿跳蚤这样需要高度敏捷和准确性的工作?因此,我妈就将希望寄托在未来的儿媳妇身上了。 我嫂子去世刚刚月余,我哥哥提出再娶的事本不合情理,但考虑到续弦的对像是以下列要求为先决条件的,热衷于我们家事的人们方才恍然大悟。 这人(选择对像)必须喜欢动物,更确切地说就是喜欢养猫。她不仅喜欢养猫,而且要善于侍弄,确切地说就是给猫捉跳蚤有一套,并且她本人没有养猫。这样的条件十分奇怪,不禁使人生疑:这家人到底是娶媳妇,还是给猫儿找一个后妈?相亲的姑娘进了我们家的大门,闻见那动物园一般的气味,便明白了一切。 我哥哥续弦不成,他和我妈又将目光转移到我身上。此时我和女朋友的恋爱已经谈了两年多,完全可以结婚了。他们欢迎我婚后搬回家里来住,我哥哥主动提出让出他和我嫂子的卧室。本来,我妈考查了徐露(我的女友)很长时间,一直不同意我们结婚。徐露见机行事,假装成喜欢花花的样子。她还将花花抱在怀里,正儿八经地给它捉了几回跳蚤。只有我知道每次结束后她都将捉跳蚤时穿的衣服一件不剩地换下,装人一只带拉链的塑料袋中,然后抛入她们宿舍楼下面的垃圾箱。每次,她都让我陪她上街挑选内衣外套。每当这时我就意识到:这又是一个捉跳蚤日。我悄悄地对徐露说:这些衣服洗了还能穿。她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将换下的衣服即时抛弃。她那样的急切和紧张,就像在抛弃杀人的血衣。夏天还罢,反正身上穿的衣服不多,天气逐渐冷起来之后捉跳蚤所需的资金就难于维系了。顺便说一句,徐露买衣服的开销一向由我这里支出。虽然她宁愿委屈自己,穿着尽量廉价的衣服去我们家给花花捉跳蚤,但我还是厌烦了这套把戏。当我妈不答应我娶徐露为妻的时候我实在是很想娶她,现在,眼看着我妈就要松口,我却没有了当初的热情。人这玩意儿就是这么难说。在紧要关头我向我妈透露了徐露的阴谋。最让我妈激动的是:其实她(徐露)并不喜欢花花,婚后也不打算随我住回家里来。 徐露知道与我结婚无望,从此再也不给花花捉跳蚤了。迫不得已到我们家来时(她仍是我的女朋友),她毫不掩饰地掩住口鼻,不碰我们家的杯子,不坐我们家的椅子,站在我们家的客厅里,尽量地使自己四不靠。如果有可能她愿意悬挂在半空。她一副深入虎穴的英勇模样,一面拚命念叨着:“臭死了!臭死了!” 我们家住七楼,顶层,七楼之上就是覆盖整座住宅楼的楼顶。楼道里有一扇方形的天窗,可以借助梯子从那里登上楼顶。楼顶上砌着一只巨大的供应五楼以上住户用水的水箱,另外零星地竖立着一些电视天线,除此之外一片荒凉。倒是一个空旷无人的所在,面积也不小。四周没有与之比肩的楼房,从楼顶上可以远眺这个城市的宏伟轮廓,金陵饭店和长江大桥分别作为一个灰影被收入眼底。往楼顶上一站,便感到劲风扑面,至少空气新鲜,心胸顿时开阔了许多。 夏天时有楼内的住户爬上来乘凉,后因担心顽皮的小孩失足跌落居民就被禁止登上楼顶了。国庆节燃放焰火除外,楼内的居民拖家带口,从天窗那里鱼贯而出。 在此处观看焰火条件可谓得天独厚。后来人们又利用此地看月食,看彗星,总而言之看一切人为的或自然的天象,我们的楼顶快成天文台观测站了—一有人居然真的架起了高倍望远镜。因为来往的人多,踩坏了脆弱的隔热层,使顶楼住户雨雪天气屋顶渗漏,楼顶观测站这才永远地关闭了。 我哥哥不知如何买通了房管部门,弄来打开楼道天窗的钥匙,悄悄地将花花偷运上去。他在踩坏的隔热层破裂处放置了一张棉垫,供花花睡觉之用,从此花花就生活在广阔的楼顶上了。由于水泥隔热层的存在,实际上花花并未暴露在日光风雨中,它活动于楼顶沥青与隔热的水泥板之间,条件比想象的要好。按我哥哥的话说:“花花享有南京市最大的人均住房面积。”可不是,整个楼顶现在都属花花所有。 整个楼顶的面积就是每层四户住房面积的总和,加上楼道,至于到底是多少,我简直算不过来了。四户人口相加约有二十,也就是说花花一人(猫)就住了二十人那么大的地方,与从前在我们家的某个角落或抽屉里藏身,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每天我哥哥将猫食和清水送上楼顶,他呼唤几声“花花……”,直到对方在听上去很遥远的隔热层深处应答一声,我哥哥这才放心地从楼顶下来。每天如此。有时我也随哥哥上去看望花花,自然,除了一些表明它存在的迹象外并无花花的踪影。 即使是所谓的迹象看上去也十分可疑,比如几根被阵风吹起的肮脏的毛发或一截干枯的粪便。花花在楼下时,虽然它一般不出现,但种种明显的迹象有力地提醒着它的存在。比如跳蚤,时刻叮咬着我们。自从花花迁出以后,那跳蚤是一日少似一日,在我们的大力扫除下和全家性卫生运动中几无存身之地。至于猫尿的气味也越来越淡,逐渐变得似是而非。突然置身于一个清洁无臭的环境中我还真有点不习惯。我来到楼顶试图重温某种往日的气氛,结果很让人失望。这里虽然遍遗花花的屎尿,我哥哥也从不用煤渣清扫,但由于是露天环境,空气流通,时而还狂风大作雨雪交加,那星点排泄物的腥臊早已荡然无存。至于跳蚤能否在此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是另一个问题,它们多半集中于花花的身体上。如今花花永远地摆脱了洗澡的困扰,那纠结的皮毛是跳蚤们唯一的生存之地,想来此间的繁衍已趋于饱和。好在这些都已与人无关,乃是发生在跳蚤与猫儿之间的生物战争。 花花传奇-2 我哥哥将吃剩的猫食和盛水的盆子从楼顶取下,换上新煮的猫食在盆中盛满清水,再拿上楼顶。到后来他不再呼唤花花,前一天的猫食状况即能表明花花是否安然无恙。若猫食纹丝未动可能是花花生病了,当然也有挑食的可能,我哥哥必须—一加以分辨。如今他的工作量大大减轻,不必再为煤渣和跳蚤的事烦神,在花花饮食这件事上有精力做到更加体贴。若是花花生病了,我哥哥会格外认真地做一顿病号饭,一方面琢磨花花的口味,一方面小心翼翼地拌人土霉素之类的药粉。再后来我哥哥发现花花不吃饭并不是因为生病,它的体格甚至比在下面时强壮多了。和野外无拘无束的生活相适应,花花越来越讨厌熟食。这样的结论一经得出,我哥哥的工作顿时又轻松了许多。现在,他根本不必去炉火上烹调(从此免除了每日定时飘荡在我们家里的恶臭或奇香),将讨或买来的猫鱼直接拿上去喂花花。至于那楼顶是否可以被视为野外我哥哥却不敢肯定,那上面既无花也无草,也无其它的动物(除了花花和跳蚤),虽是露天,与四周互不接壤。那儿就像是另一个星球,可怜的花花出没于此,难怪它是一只世界上最奇怪的猫了。 我们家所在的住宅楼呈“工”字形结构,上南下北左东右西,我们家位于下面一横的左边。每层各有四户居民,分别位于两横的左右两侧,“工”的一坚为楼道。 在现实中两横之间的距离比想象的要近,我们家阳台对着前面住户北屋的后窗,距离不过两米,以致于夏天他们家空调排出的热风直往我们家里吹。后来,我们家的花花移居阳台,散发出的阵阵腥臭使他们家不敢开窗——这是后话,此处略过。 我哥哥利用住宅楼的这一特殊结构,给花花送食物时不再亲自登上楼顶。他站在阳台上,将准备好的两只塑料袋(一装猫鱼一装清水)抡起,嗖嗖两声便扔上了对面的楼顶。花花会自己扒破塑料袋吃东西。装水的塑料袋由于撞击的力量噗地一声破裂,清水流溢,花花便反复舔着某一块潮湿的水泥。开始时我哥哥生怕水分被楼顶的水泥吸收,后来,塑料袋扔得多了,水流便在低洼处聚积起来,形成了一个小水塘。以后我哥哥就专往那自然形成的小水塘里扔,加上投掷准确性的逐步提高,使小水塘充盈并非一件难事,至多三塑料袋的水量便能办到。在炎热异常的夏天,楼顶蒸发得厉害,我哥哥就在塑料袋里装上冰块。一来可供花花降温,二来,蒸发得也慢,花花完全可以在冰块融化以前饱饮一顿。 为了花花,我哥哥可谓费尽心血,考虑得十分周到和细致。即便这样,他还是感到内心愧疚,主要原因是花在花花身上的时间已大不如前了。一切都那样的方便和顺当,令人难以置信。现在,每到饭前时间花花会主动地提醒我哥哥。它走到“工”字上面一横的左边,伸出脑袋冲着我们家阳台(“工”字下面一横的左边)喵喵地叫唤。它十分明显地表达了亲近的愿望,让我们喜出望外,也不禁悲从中来:一定是花花孤独得再也无法忍受了。我们一面听着久违的花花的嗓音,一面泪眼模糊地端详着它那有如隔世的身影。以前花花的皮毛黑白两色,犹如昼夜般分明,而现在它简直成了一只灰猫。一来可能是花花已经老迈,黑毛变白了。二来,也许成天不洗澡,也无人或别的猫帮忙清理毛发,白毛因此变黑了,灰色乃是不清洁和邋遢留下的印象。 我哥哥每日抡圆了膀子,嗖嗖地从阳台向楼顶运送猫食。做这件事时他毫无表情,如一切人所做的日常和本职的工作,既熟练准确同时也无多大的兴趣。可在旁人看来,这事儿却十分奇怪。我哥哥越是一副不明究理的模样,他的行为就越发具有魅力。那时我已经搬出去另过,有时回到家里,仅仅是为了观看一番我哥哥给花花喂食。我不仅自己看得如痴如醉,还将此作为一景介绍给大家。徐露由于和我的关系自然先睹为快,我的其他朋友也陆续前来,装做借书或混饭,其实不过是想了解我哥哥怎样饲养花花。更多的人因无机会亲眼目睹,只能凭借道听途说。到后来我哥哥养了一只怪猫已没有人再提起,人们感兴趣的是他养猫的奇特方式。这方式既奇特又优美,富于激情、想象力、动感和效率,如果不是我在这里提及,我哥哥至今还浑然不觉呢! 每隔一段时间我哥哥会爬上楼顶,收拾塑料袋,清扫垃圾,花花偶尔也会出现,它已不像当初那样避人了—一也许是如今很难见到主人的缘故。我哥哥从阳台上向上扔食时,花花甘冒坠楼的危险来到楼顶边沿看着他。到了晚间,室内亮起了灯,如果不拉窗帘的话花花可从楼顶上看见里面一家人的活动。它这样观看过吗?或许每日如此?满怀深情地凝视着,并陷入了猫科动物特有的沉思,直到东方发白。 一天,我随哥哥来到楼顶,花花也不回避。我哥哥一面给花花喂食一面伸手抚摸它的脊背。我哥哥从花花的身上捋下一团团的灰毛,那毛既软又细,像肥皂泡一样,在我哥哥的手上转眼不见了。我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被风吹得在楼顶上滚动,并跑远了。我哥哥就这样,一面给花花捋毛,一面和我说话。我们的谈话与花花无关,我哥哥也不朝花花看上一眼,只是不时地将右手手指相互摩擦,以便将粘在手上的猫毛弄干净,完了再去花花的背上梳理。花花的注意力亦不在此,它十分投入地进食,大嚼狂咽,为用上足够的力气而歪着头。此时远处的太阳正逐渐西沉,我们的脸上出现了那种明亮的黄光,接着又突然暗淡下去了。我哥哥谈到我们共同认识的某人,当年她为了爱情辞职从东北来到南京,给某某生了个儿子。如今,儿子长大了,上一年级了,他们却离了婚,她又孤身一人地回东北去了……。这的确是一件不幸的事,我听后频频点头。但这样的不幸与花花又有何干呢?的确,一切都是不相干的:花花的进食和秋天的掉毛,我哥哥的信息与他手上的动作,我的倾听以及思考。同时一切又都是一致的、情景交融的、相互感染和中和的,它们统一于秋天的某一个傍晚出现在这楼顶上的特殊光照。 由于邻居们的抗议,花花被迫再次移居楼下。 他们认为它在楼顶上随处拉撒保不准会弄进水箱,污染水源。虽说水箱上面有沉重的水泥盖板,须合两人之力方能掀动,但谁又能保证四周没有其它的缝隙与水箱相通?而花花的小便没准就撒在了那条不为人知的缝隙上了。况且水泥本身有良好的渗水性能,就算花花不通过某处的缝隙仅在水泥盖板上方便,天长日久也会渗入水箱。更别说那飘忽不定的气味,无孔不人,可以想见的,它整日吹拂着水箱内的水面,将水质硬是熏出了一股十分奇特的味道。除我们家以外的五楼以上十一户居民都同时感受到了。当他们来到楼顶,看见四处星散的干缩的猫屎以及鱼类的枯骨更觉得忍无可忍。他们从水箱中取得必要的水质样本,送往有关部门化验,以期得到不利于我哥哥的证据。但由于有关猫科动物排泄物成分的资料不全,此事便不了了之。邻居们转而控诉他们的房子普遍漏雨,归咎为我哥哥在楼顶上养猫不免来回走动,踩坏了隔热层。幸亏他们还没有糊涂到认为是花花踩坏的,即使是一只金钱豹或东北虎也没有如此沉重的步伐。但他们依然可以移花接木,采取诬陷的手段。 那楼顶上的隔热层早在我哥哥上去喂猫之前就已经碎裂了多处,是昔日他们携家带口在此地观看焰火、月食和彗星造成的。有关房管人员不由分说,根据楼顶的踩踏痕迹以及各家墙壁上发黄的雨斑就断定我哥哥有错,他们勒令他将花花迁出楼顶。 面对房管人员的不公,我妈很生气,试图与之争辩。我哥哥却微笑不语,他根本否认花花的存在。“谁说我在楼顶上养猫啦?把它找出来给我看看。”我哥哥说。自然,此刻花花早已在隔热层下躲藏好。对于它的躲藏术与耐心我哥哥有充分的信心,因此才胆敢在猫屎和鱼刺这些次要的证据面前大言不惭的。邻居们明知我哥哥说谎,却没有办法揭穿他。情绪激动者居然要求掀开全部隔热层,以便在房管人员面前证明他们是正确的。这样一来却与他们的初衷相背。他们状告我哥哥是想保住隔热层以使房子免于渗漏的威胁,可现在却要以破坏它的代价来揭露我哥哥的狡诈。此事如何行得通?我哥哥本质上也不是一个坏人,他之所以否认花花存在于楼顶上的事实乃是对邻居们的举动感到愤慨。邻里之间的小事完全可以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又何须惊动房管部门?而且是在我哥哥一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有平日和睦相处的邻居突然就团结成了一个对付我们家的集体,实际上不过是为了对付一只可怜的小猫。 我哥哥越想越气愤,当面说谎是想刺激这些愚顽的邻居。然而他们毕竟是邻居,事情也不能搞得太僵。就在众人进退两难之际我哥哥给了他们一个台阶,他承认花花的存在——“的的确确,它就在这楼顶的隔热层下。”我哥哥诚恳地说,“但是,我却没有办法让它出来,并且抓住它。”说完他装模作样地呼唤起花花来。在场的所有人也帮着我哥哥左呼右唤。“咪咪,咪咪,咪咪,味咪……”,方才争执不休恶语相加的人们突然变得极尽温柔,竞相发出柔软娇媚的声音。然而无济于事,花花一言不发,倒是邻居中有人开始怀疑花花是否真的存在。我哥哥肯定地告诉他们:‘它在下面,我昨天还看见了呢!“如此谦恭礼让的气氛几分钟前根本无法设想,早知如此事情就好办多了。此刻邻居们觉得与一只孤立无助的小猫为难实在有些过分,我哥哥也因为惊动了众人而于心不安。他对火气顿消的邻居们说:”你们先下去吧,我慢慢地骗它出来。花花是一只胆小的猫,没见过这阵势……“邻居们临去前对趋于平静的我哥哥说:”也不急在一时半刻,能骗出来就骗,骗不出来在上面养个一年半载的也没关系。“此时正值初冬时节,楼顶临高,北风劲吹,刚才彼此争执时没有发觉,现在火气一去只觉得浑身发冷。众人缩头夹脑地陆续下去了。我哥哥和我唤了一会儿花花,见它全无反应,也从天窗下到楼道里。 当天夜里一场大雪飞旋而下。第二天上午即有邻居前来敲门,他们极为关心花花的安危:在一片冰天雪地中它会不会冻死?看得出来,他们是真诚的,不像是趁机要将花花弄下楼顶的诡计。我哥哥不无欣慰地告诉他们:花花已经搬下来了,在大雪降落以前。现在,它就在我们家的阳台上。说着我哥哥领来人走上阳台,并非为了凭栏远眺下面的雪景,而是将刚刚搭建的古怪的猫房指给他们看。 那猫房建在阳台的东北角,由断砖碎瓦拼接而成,上面盖着油毡和塑料布,南面有一个书本大小的出口。只砌了西南两面的墙,东面是阳台实心的底部,北面靠房子的外墙。猫房的缝隙处塞满了小木块和白色的泡沫塑料,说明它是在仓促中就地取材勉强搭成的。来人只看见了与阳台的整洁毫不相称的猫房,并没有看见花花。 花花此刻自然是在猫房里。来人降低高度,通过门洞向里瞧。还没等他稍稍看得清楚,就听见一种嘶嘶的声音,乃是花花向来人发出了警告。来人并未看清花花的模样,但听到了它不容靠近的威胁之语,因而断定了它的存在。花花既然存在于我们家的阳台上,也就不再活动在上面的楼顶上了。我们家与邻里之间的紧张关系至此宣告解除。 花花的活动被严格地限制在阳台之内。这样,只要通向阳台的门不开,室内依然可以保持整洁。时间一长,花花也就习惯了,现在即使是通向阳台的门开着,它也不会迈进房间一步。我们家的三间房间和客厅对花花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世界。在阳台上,如果花花受到威胁,它会钻进东北角上的猫房,而绝无可能窜进房间在床下的某处或抽屉里藏身—一像它小时候那样。阳台上的猫房是如今唯一可能保护它的屏障,除此之外长方形的阳台上空荡荡的,并无一物。本来我妈还在上面养了不少花草,花花就像一只山羊,有吃草的习惯。那些味道有异无法下咽的花木最后也被花花的体臭熏死了。如今的阳台上只见一些叠摞着的花盆以及里面干缩成一块的硬泥,可以遥想当年花繁叶茂的景象。花花若不想在阳台上呆只有钻进猫房。如果它既不想回猫房,又不敢走进房间,同时又觉得在阳台上呆腻了,再也不能忍受,那就只有越过阳台栏杆跳下去自杀。 后来我哥哥去了南方,我妈也找了一个老伴,搬出去住了,照顾花花的重任就落在了我肩上。我放弃自己的房子不住,搬回原来的家,其目的就是为了照顾花花。 否则的话我哥哥就不能去南方发财(耽误了前途),我妈也不能再找老伴(影响到老人晚年的幸福)。在此之前我哥哥一直没走,我妈始终不答应管伯伯的追求,也都是为了花花。他们的想法其实是:等花花死了,而后各奔前程。没想到花花历经艰苦,竟然越活越年轻,丝毫也看不出一点老相。如今,它那拒绝结婚的童子之身看来是派上用场了。这猫在阳台上跳跃腾挪,玩自己的尾巴,体毛也由灰色渐渐地转变成黑白两色,它的确是活出一点名堂和不同来了。我哥哥和我妈不禁害怕,心想,我嫂子活不过这猫,难道他们也……?将花花抛弃或故意饿死委实于心不忍,但如此嫖在一起何时是个了局呢?这样我便搬了回来,我哥哥和我妈因此在我嫂子去世三年后获得了自由。 我每天上班,下班后抽空照料花花,其实并不费神。有关花花生活的基本制度业已建立,在我哥哥走后仍保持不变。我没有将花花放进房间里来,以免跳蚤之灾。 它依然生活在阳台上,在那儿吃喝拉撒,吃的是生鱼内脏,也不用上火去煮。排泄物无须煤渣的掩盖,我定时将它们清扫出去。只是那股气味遗留下来,挥之不去,当然,也只是局限在阳台上。我们家的阳台并没有像上下楼邻居那样包起来,变成一间计划外的玻璃房子。尽管邻居们反复建议,我依然让它敞开,这样空气流通风雨来往,异味自然减半。而邻居们要求我包阳台的真实目的乃是阻止异味的扩散,只留给我个人吸收。他们认为花花制造的臭气在半空中飘散开去,会洒落到他们晾晒在各自阳台上的衣服上。我们家的阳台在七楼,与其平行的住户尚不能幸免,住在下面的人家就更遭罪了。他们认为将自家的阳台包起,就是为了隔绝那无所不在的气味。这笔包阳台的费用理应由我来承担—一除非,我将自己家的阳台也像他们那样包裹起来。我回答说,正因为他们包了阳台所以我才不用包。如果他们答应把已经包好的阳台通通拆除,我保证将自家的阳台包好。这么说话,自有点势不两立的味道。他们无法拆除已经包好的阳台,因此我家的阳台就天经地义地暴露在露天里了。 自己晾晒衣服倒是一个问题,尽管我将晾衣绳结得很高,几乎贴着了阳台的顶部。我的衣服在花花生活区的上空飘扬,它们的下方便是一泡热气袅袅的猫屎。后来我钉制了铁架,将洗好的衣服伸出阳台去晒,花花的熏染不过由垂直变成了平行方向,烦恼依然如故。此时我偶尔读到了一本专业书,上面说香与臭实际上是同一种气味。具体说来,香即是臭的稀释,而臭则是香的浓缩了,关键是一个比例问题。 我大受启发。在我们家阳台上晾晒过的衣服上确有一种似有若无的气味,如果说是臭并不那么明显,要说已达到香的比例也未免过分。反正当时不知道我养猫的姑娘都比较愿意接近我,我观察到她们在我身边时深深地呼吸,一副陶醉其中的模样。 我不敢将此归结于我个人的男性魅力,我宁愿归功于花花。我正是这样向徐露解释的,她因为那些女孩在我的衣服上故意磨蹭而嫉妒得发狂。 本来徐露是不愿搬来与我同居的,她不喜欢猫,尤其不喜欢花花。当年她试图通过花花讨我妈的欢心,结果未遂,因此留下了心理创伤。进驻我们家完全出于无奈。面对那些喜欢花花气味的女孩徐露心生一计,她要让自己身上也沾上与我一模一样的气味,也就是花花的气味。别人一闻这气味就知道她和我是从一个被窝里爬出来的,有极深的渊源关系。必要时徐露还可暗示这气味的源头是她,是从她那里产生的,被我在肌肤相亲时蹭上。我有口难辨,于是她阴谋得逞。但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搬来与我同住,两人吃喝拉撒在一起,衣服也晾在同一个阳台上。为了爱情,徐露当真做到了所有这些,不禁使我感动。为多沾染上一些花花的气味,如今花花的生活也都是由她来料理了。尤其是清扫粪便,这样的脏活,徐露不厌其烦,从不叫苦。在她的身上我仿佛看见了当年我嫂子照顾花花的动人身影。无论我哥哥或是我,甘愿为花花吃苦受累,但照料起来总不是那么一回事。总得有一个女人,事情才顺理成章,才能呈现出一派安宁温馨的景象。当然,徐露从不把花花抱在怀里,为她捉跳蚤、洗澡,她和花花在身体方面是隔绝的。但她可以正常地出人于它的左右,沾染她的气味,呼唤它的名字:“花花。”它有时也欣然作答:“瞄瞄。”他们目光相交,彼此便有了某种程度上的心领神会,但要说到爱与信任终究是夸大其词。比如她从不考虑它的性生活,想着为花花娶个老婆。也没想到带它暂离阳台,去外面见识世界。徐露没有为花花织过毛衣—一像我嫂于那样,更不曾尝试利用自己的权威将花花从囚禁的生活中解救出来。 那段时间里我们很少出门,除了上班(我)或者上学(徐露)。徐露不愿我在外面瞎串,接触那些恭维我体味的女孩,她来我们家照看花花,实际上是看着我。 我们不知不觉地过起了与世隔绝的小日子,我买菜做饭,徐露照料花花,无论从哪方面看,这都像是一个三口之家。当然啦,由于徐露对花花的态度不卑不亢,照顾周到但热情不足,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后妈。也幸亏有了一个花花,否则我们无聊的同居生活也不可能维持那么久。花花正是我们毫无希望的生活中的一项有趣的内容,我们学会了静静地观察它。对我而言,值得了解的除了花花以及有关花花的事物还有花花与徐露的关系,或者说是徐露与花花的关系。那么,徐露是否也这样观察我和花花呢?如果她像我这样深感空虚的话也会如此。在这所房子里,我和女友分别观察着花花的生活,我们时常交流各自观察的结果,并得出一些结论,但也有不予交流的部分。关于对方与花花之间的关系这一部分即是不宜公开的,这里面有某种贬损的意味,将对方(具体地说就是徐露)降低到了花花的位置。对花花而言可能是一种提升,把它当成了与徐露平等的人。因此此事还是不谈为妙。要不是无聊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我也不会堕落至此的(以观察徐露与花花相处为乐。)这期间徐露画了大量的花花的速写,有各种动态和表情。画上的猫儿大小不一,有的是某处放大的局部,有的是整体的线描轮廓。徐露所画的,勉强可看作一只猫,至于是否是花花就很难说了。她从未受过专业训练,画猫纯粹是自发的,其才能和自由跃然纸上。我很喜欢徐露画的猫,并且大感惊讶,但隐隐有某种担心,因为她除了画猫从不画别的。后来她越画越多,每天都有几十幅作品问世,各种表情怪异的猫从纸上向我狞笑,其中自然寄托了徐露的情绪。每每她与我吵架后便奋力作画,或者排卵期担心怀孕也是画猫的高峰。徐露疯狂画猫与她的想法与心思有关,我明知道这一点却不能从她所画的猫那里看出具体的意义,心情不禁越发沉重与紧张了。 徐露显然不是想练就画猫的绝活,以后好去画界混碗饭吃。她虽很勤奋但态度极不认真,画稿随处丢弃,并且所用纸张也是随手拿到的,信纸背面、书刊的空白处以及台历桌布上都充斥着徐露所画的怪猫,所用的画笔从圆珠笔到记号笔各种都有。 我们家的阳台上有一只奇怪的猫,家中到处每天还在产生各种虚构想象的猫,它们的形象无处不在,这日子简直令人疯狂。不画猫的时候徐露搬一把椅子坐在阳台上沉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花花,或者不看花花,此刻她的脑海里必将浮现出各种更加飘忽的猫的形象。有时我觉得,徐露越来越像一只猫了,不仅她的身上永久性地沾染了花花的气味,她的模样、行为以及个性也越发怪异了。她整个的人都处于变化之中,而变化的终点似乎就是阳台上的花花。这么考虑徐露时我不免想到自己,是否我也一样,在向花花靠近?如果有一大在大街上我们被人指认为两只大猫,也许我并不会感到惊讶。 我们的日子显然不对劲,有时我不禁想:这是否是由于花花的魔法?它显然越活越年轻了,并且越来越漂亮。我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猫,冷漠矜持,猫脸上的线条十分完美。那超然的美丽透露着神秘,使你不得不朝它看,因此说我们观察花花也不完全是无聊生活中无可奈何的选择。我们闭门不出,注意力转向阳台是受了花花神秘的吸引—一这一点我们是后来才发现的。我们在阳台上一呆几小时,忘记了吃饭和各自的本职工作,即便离开阳台,我们的目光也总是不由地转向那通向阳台的木门。木门从来没有关上过。卧室里有一扇窗户也是对着阳台的,有时我们也通过它观察花花—一似乎一扇木门还嫌不够。如果有可能我们想将房间与阳台之间的那堵墙推倒,或换上玻璃幕墙,因为砖石水泥妨碍我们观察花花优美的存在。若是将花花放进房间,与我们共居一室也不是办法。即便不考虑跳蚤因素,它也会逃得无影无踪,躲在床下橱顶上,位于我们的视线以外。让花花呆在一个无处藏身的固定的地点,在我们想看到它的时候就能看到,阳台自然是最合理的选择。由于想看到它的时候越来越多,于是便有了某种倾向:我们也要搬到阳台上去与花花一起过了。没事呆在阳台上已成为我们的习惯,更有甚者,我们越来越喜欢在阳台上工作了。徐露像一个小学生,搬了椅子和一张较矮的塑料凳在阳台上做作业。一小时前我刚刚嘲笑过她,一小时后自己便以同样的姿势(坐在小凳上,埋头于椅子上的纸张)开始在阳台上写小说。徐露的作业本上画满了花花,我的小说不知不觉地就变成了这篇《花花传奇》。后来,更多方便我们生活的用品被搬上了阳台,热水瓶、饼干筒、烟灰缸……,再后来电线也拉到了阳台上,晚间一百瓦的灯泡照得阳台如同白昼,加上电视、音响的引人,我们家的阳台再次充满生机。此时花花却退却了,它不再与我们并排躺在阳台上晒太阳。更多的时候花花宁愿钻进猫房不出来。它一旦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我们便感到了无生趣,来阳台的本来意义便不复存在了。 花花拒绝与我们过分亲近更增加了它的魅力。它坚持独立自处的猫的生活,而决不向我们献媚邀宠。出于对此不可理解的精神世界的敬意,我们僵旗息鼓,悄悄地撤出阳台。我们搬走了带去的本来那里没有的一切,包括照明的灯泡,只留下一泡原有的猫屎。从此我们便将水泥阳台当作了未开发的自然环境,而加以维护和保存。 清扫花花排泄物的工作如今变得可有可无。凡是自花花进驻以后那儿业已存在的东西都是值得尊敬和保护的,将其去除须三思而行,需要审慎郑重的态度滁非万不得已一切以维持原样为好。我们不再轻易地踏上阳台,如今洗好的衣服也是在房间里阴干的。由于通往阳台的门整天不关,那股原始兽穴的气味源源不断地灌满房间,因此衣服所需的熏香完全不成问题。在此极端开明的态度下,花花又开始在阳台上露面了,甚至睡觉时也不怎么回它的猫房。它躺在自己的几摊干湿不等的猫屎中间感到尤其的自在。 我们通过敞开的木门和开向阳台的窗户,日夜不停地凝视着花花,而对方骄傲得从不向我们目光投去的方向看上一眼。它不与我们对视,但很愿意成为我们的观察物。有时候它自动跳上窗台来蹲好,以便我们在房间里看得更仔细些。花花背对着我们一动不动地凝望着。显然,目前它不处于休息睡眠状态,精神也毫无恍惚迷离之状。它后腿弯屈,前肢竖直,坐成一座猫的雕塑。它如此的聚精会神,从我们的角度看不见它的目光,单见那深沉而凝重的背影。花花的前面是阳台铁制的栏杆,栏杆下面便是半空。花花瞪视的正是这一虚空。下面的街景和人物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花花的目光毫无游移跟随的动态,因此聚焦处并不在下面的街道。它只是瞪视着一片虚空,寂然不动,这使我们不禁担心起它下面的决定。花花是否会突然越出栏杆,跳下阳台自杀?如果它这样做我们也不会感到意外。我屏息凝神,生怕惊动了花花,并将一根手指竖直在嘴唇前,示意徐露也不得轻举妄动。我们有心救花花一命,但自知动作的敏捷和速度都不能与其相比,况且花花距栏杆的距离比我们近得多……,因此我们只能静观待变。类似的危机出现过几次,然而没有一次真的如我们所想的那样花花跳下楼去了。到后来我们终于明白了:花花只是陷入沉思而已,并无自杀之意。 有时我想,那阳台是很容易失足的。阳台上的栏杆是根据人类的高度设计的,恰好挡在我们的腰腹附近,对于像花花这样的一只小猫而言,完全可能从栏杆的间隔处掉落下去。可花花在此生活了多年,一次也没有遭遇这样的危险,看来它对高度(或深度)一定有精确的认识。它知道从七楼跌落下去是致命的,不像在伸进阳台的窗台上跳上跳下,并无大碍。 为摆脱花花的魔力,我们尽量去发现它的卑劣可笑之处。比如,猫有覆盖排泄物的习惯,以前我哥哥从楼下捡煤渣放进一只塑料盆里,即是为了满足花花的这一需要—一当它拉撒以后便会执拉煤渣将其掩盖。有时煤渣过湿(乃是上泡猫尿浇淋所致)花花便拒绝排泄,必须换上新的干燥的煤渣供它扒拉。如今花花生活在阳台上,四周并无煤渣,但每次大小便前它仍一如既往地扒拉。看它的趾爪在坚硬的水泥土划出道道白印,发出嚓嚓的响声,我们觉得很可笑。排泄完毕,围绕着一截猫屎花花仍要履行同样的仪式。那截猫屎依然故我,暴露在花花的视野中,但它经过一番扒拉在幻觉中已将其掩盖了。无论如何猫盖屎的动作还是要做出的。当我们发现这古老的本能在花花身上依然存在顿时放心了许多,种种迹象表明它仍然是一只猫咪,而不是披着猫皮的什么。 一天徐露欣喜若狂地跑来告诉我:“花花在手淫!”她的意思是花花不通过正常的与异性的交配而自己设法满足。徐露的意思是花花在自慰。我跟随她来到阳台观看这一奇观。自然,花花的方式与人类有别,它没有那么灵活与敏感的手指。花花将一只后腿高高竖起,脑袋折向自己的胯下,正在舔它发红而尖锐的阴茎。从人类的道德立场出发,此事有碍观瞻,因此我们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是驱散花花? 还是继续站立不动?或回到房间里于自己的事,就当这件事根本没有发生一样。如果花花是一个人,当它发现我们看着它“手淫”一定会立刻翻身坐起,竭力掩饰,况且花花的个性是那样的羞怯和胆小。然而花花并不是人,在此问题上的态度令人吃惊的坦然,见我们双双到来并不起身回避,当然也没有更加卖力和夸张。花花不是一个露阴癖,这也不是在进行色情表演。它一如既往的沉着态度令我们很是不安。 但发现它尚有性欲总比认为它没有性欲要强,也更能被我们所理解。无论花花如何镇定自若,坦然无惧,甚至风度翩翩,性欲的流露说明它还是一只普通的猫,一只动物。作为一只有性欲的动物无论怎样都在我们的意料和把握之中,而无须因其无性欲的神秘境界让我们仰视和窥探。 有时我想:虽然猫的世界有种种我们不理解之处,但作为人,我们毕竟比它们高级和优越了许多。虽然花花是一只不可思议的猫,在那张极度漂亮的猫脸后面隐藏着某种超越猫类的灵魂,但最多不过是一个人而已。我开始觉得花花的前世是一个人,而不太可能是一只猫。那人的灵魂正被囚禁在猫的生活中,而且是这样的一种极端贫乏和病态的猫的生活。那人通过一张猫脸在沉思,或许有过自杀的念头,但那猫的身体禁止他(它)这么做。就像很多人,虽有一张人脸,但其灵魂可能是一只猎,或者一只老鼠也不一定。花花虽有猫的身体和皮毛,但它并不因此而感到适应。它的所作所为,透过那些虚假不实的猫的生活幻象怎么看都不像一只猫,而是一个人。如果是一个人,在他作为人时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一个多思、敏感、孤僻、怯懦。漂亮而苍白的人。 我将这些胡思乱想告诉徐露后她说:“这不是你吗?除了漂亮这一条不符,其它几点正是你的写照。” 我说:“别扯上我。如果这是对花花的描写是否恰当?” 徐露说:“除了苍白这条不恰当——花花是一只花猫。其它几条都没错。”她同时解释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夫妻在一起时间长了还彼此相像呢。花花越来越像你们家人了!” 听她的意思不像是在赞美我们家人特有的风格和性情,而是在着意贬低,大有挖苦和不屑的意思。要知道花花在猫中并不是一只正常健康和活泼的猫,而是一只奇怪不幸和讨厌的猫,它是一只又怪又老的猫——一徐露正是这样暗示我的。她的意思是我是一个古怪而落魄的人。 听她这么说我并不以为意,倒是从此有了某种与花花心意相通的意思。我常常设想,如果我在一只猫的身体里该是如何表现的?情形大约与花花也大差不离。我又想,如果花花具有我这样的身体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人,又该如何?那一定与我很像,相像得以至彼此厌恶不共戴天。幸亏他(它)是一只猎,因此我们得以相安无事,和睦共处,并还产生了那种惺惺相惜的感情。花花如何看我,不得而知,但我的确是越来越同情它了。 基于以上情况,我产生了带领花花周游世界的想法。当然这个世界并不是我的身体所度量的世界,而是从花花的角度体会的。我穿上雨衣、戴上手套,将花花抱起。这时我与花花混得很熟,接触它虽会引起反抗但也并非是不可能的。我在大晴天的室内穿戴雨衣一为隔绝花花身上的跳蚤,二来也是为了防止花花的抓咬。花花被我抱起,离开了地面,紧张得就像登上飞离地球的太空船。它紧紧地将我抓住,猫爪戳破了雨衣里面的橡胶层直抵我的皮肉,同时浑身颤抖不已,并伴随大小便失禁。我带着这只惊慌得几乎昏厥的猫离开了阳台来到房间里。我一面在房间里游走一面抖动着肩膀,像安抚臂弯里的婴儿那样安慰着花花。我一面走一面告诉它: “这是你妈妈和你爸爸(指我嫂子和我哥哥)以前的卧室,现在是你叔叔(本人)和你小婶子(徐露)的卧室……这是你爸爸的书房……这是你奶奶(指我妈)以前的房间……这是客厅……这是厨房,隔壁是厕所……”当花花从惊慌中缓过神来,知道我并无恶意,显得很兴奋,虽然它的趾爪仍牢牢抓住我的衣服,但眼神里流露出极度的喜悦和好奇之情。它一直在东张西望。 看得出来花花很喜欢这样的活动。但由于穿戴装备的麻烦,事后还得仔细清除花花留在房间里的痕迹,这样的旅行并不是很方便。每年大约两三次,我心血来潮会主动抱起花花。然而在我全无旅行之意时花花也会过来扒我的衣服,它想跳上我的肩膀或抓住我的后背,像搭载一种交通工具那样上来后它便端坐不动。这时我要费很大的劲才能把它赶开。常常我还没有穿戴整齐它就跳将上来,后果自然是跳蚤们的趁虚而人。除了这些不快,花花接近我亦不是想与我亲热,它纯粹将我当成了旅行世界的交通工具。有了这样的认识后我对旅行就不像以前那么热心了。奇怪的是,尽管通向阳台的门整天开着,花花从未想到利用自己的四肢去房间里做它的世界性漫游。它非得搭乘我这个交通工具才能开始。倒不是花花懒惰,吝啬自己的体力,而是在它看来这快乐的漫游是与交通工具联系在一起的,甚至乘坐交通工具的刺激和快感要大过漫游本身。这样一想,我心理上就比较平衡了。我带着花花,在熟悉得令人绝望的房间里走动,一面异想天开地胡说八道:“这是你的美国……这是你的欧洲……这是南非……赤道几内亚……这是新加坡……这是安第斯山脉……这是南极洲……” 一次花花吐得一塌糊涂,几天拒绝进食。看着它的脖子一伸一缩,肚子一鼓一吸,结果不过是吐出几滴黄水,我们感到很难过,但又不知道该如何帮它。对花花的医疗手段仅限于在它的食物内拌上一粒碾碎的抗菌素,既然它拒绝进食,这唯一的医疗方式还得借助于暴力。我穿上雨衣,上阳台捉花花,在徐露的帮助下扳开它的嘴,硬是将药粉灌下。除了遭遇花花剧烈的反抗,医疗效果并不能因此得到保证,我们刚一撒手,花花便狂吐起来。所谓的“狂吐”并不是指呕吐物超乎寻常的多,恰恰相反,花花的胃里除了刚灌下去的药粉与冲刷药粉所需的一汤勺清水什么也没有。“狂吐”描绘的是动作,花花像通了电一样,幅度的巨大和频率的快速以及状态的机械就像是一只专门呕吐的电动猫。同时从它的嘴角流出几点绿水—一象征性的呕吐物,同样也是非现实的。 当时,我们也的确想过送花花去医院。但心里又总觉得这是大题小作,花花不过是一只猫。如果是一个人,在病情危机之际我们会不假思索,即使是惊动警笛大作的救护车也在所不惜。我们稍一踌躇,花花已奄奄一息,这时我们便产生了“反正是没救了,现在送医院已经晚了,因而不必多此一举”的想法。花花在猫房里缩成一团,我们蹲下身去探视它,只见它双目紧闭,然而并没有死。它的身体在明显地颤抖。正是从这颤抖的状态中我们断定它还活着。伸手进去摸它的脊背,再也不用担心它锋利的爪牙了。此刻的花花已毫无力气,甚至不能承受自己的抖动。我们的手使它稳定下来,颤动停止了,或者那微弱的频率通过我们的手被吸收了。我们发现,花花似乎很喜欢这样:闭着眼睛,缩成一团,让我们轻轻地抚摸着。它用极其微弱的叫声告诉我们它的想法。当我们的手撤离它便发出一声那样暗哑的叫喊,意思是它需要,需要我们手的接触和温暖。当我们的手放回它的皮毛上,花花同样那么叫了一声,意思是它感觉到了,这样真好,然后它就再也不作声了。我和徐露轮换着手,感觉到花花在我们的手掌下渐渐冷去,叫声也越来越弱,最后只是张张嘴表示一下而已。 徐露对我说,猫的寿命平均八到十年。花花今年算来已经八岁多了。但我仍不能确定它是否能算老死。如果抱花花去医院它是否能起死回生?看花花的模样,一点也不像是一只老猫呀。小时候我下放农村,经常看见那些长寿的老猫,躺在灶台上取暖或草房顶上晒太阳。它们丝纹不动,须眉垂挂,并一概的肥胖硕大,没有一只老猫像花花这样警觉、紧张,并且身材苗条,美丽非常。花花从无衰老垂死之相,它不合常理的年轻显得令人费解,也许与时刻的戒备、不放松有关吧? 为了安慰临终的花花,多年来第一次我们将它搬进了卧室。这时我也病倒了,躺在床上发高烧。花花位于我的床边—一徐露弄来一只纸箱子,里面垫上破棉胎,将花花安顿在里面。她同时伺候着我们两个,忙得不亦乐乎。我倚在床头,向地板上了望。有时,花花也于昏睡中睁开眼睛,看上我一眼,并同时机械地叫上一声。 我看着垂死的花花,不禁产生了同病相怜之感。 虽然我只是偶尔感冒,但感觉上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了。我觉得我们的病有其共因,在我的身体上做到药到病除时,花花亦可望有所好转。台灯的照耀下我不断地和花花说着话儿,“花花,花花……”我说。它在家具的阴影里颤抖不已。后来我蒙朦胧胧地睡着了。最后一眼,我看见徐露端了一碗刚做好的鱼汤放在花花的旁边。 半夜我起来上厕所,房间里很黑,有一种奇怪的声音直刺耳鼓,是花花在哮喘,它已经彻底不行了。打开灯后,我看见花花一面哮喘嘴角一面流着血沫,同时脑袋摇晃不已。它的样子很吓人。我很想伸手过去安慰它,但想到完了还得去龙头上洗手就犹豫了。我正踌躇之际,突然花花一跃而起,跳上我的后背(我是蹲着的)。 我着实给吓了一跳,没想到这垂死的猫会于瞬间行动。我非常本能地耸肩试图将它抖落下去,花花的利爪勾住了我的睡衣,但最终还是被我抖下了地板。只听咚地一声,花花侧面着地。若在平时这是绝不可能的——花花已经开始有些僵直了。它无法使自己翻转过来,无法爬回纸箱,但它的前后肢还在抽动,这抽动所产生的微弱力量使它头尾的方向有所改变(与落下去时相比)。花花蹬蹋着后腿,弄翻了旁边的鱼汤。它就这样躺在鱼汤变凉的汁水里死去了。 徐露被一系列响动惊醒,她翻了一个身眯着眼睛问我:“怎么啦?”我说: “没事,没事,你睡吧。”随即灭了灯,自己也钻进了被窝。 想象中我将花花身上的跳蚤也带了进来,也许还有更可怕的病菌。在这虚无的夜半时分,我睡得迷迷糊糊的,又有一只猫死了,因此而丧失了应有的自制。我没有将自己打扫干净再上床。我想象那跳蚤和病菌已部分地从我身上转移到了徐露的身上,因此感到对我的爱人十分内疚。在被子里我将她抱得更紧了。徐露喃喃说道:“你没事吧?花花没事吧?”我在她的耳畔柔声地说:“没事没事,明天再说吧。” 随后我们便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死讯才被正式宣布,徐露自然哭红了双眼。与夜里相比,花花的姿势没有丝毫改变,仍然是侧面着地,四肢展开形成长长的一条。那只盛汤的碗倾斜着,但地板上的汤汁并无多少,几乎都被花花的毛皮吸收了。它嘴角上的血沫也已凝固,瞪圆的眼睛上起了一层白雾。我拿来一只塑料袋,想将它装入其中,但死亡已将花花重塑,那塑料袋宽有余而深不足(此刻花花是棍状的)。后来换了一只大号垃圾袋才将它死亡的形态勉强遮掩了。为保险起见,我在那可疑的垃圾袋外又加了一只时装袋。经过此番修饰就再无人能看出里面装着一具猫尸了。我提着它由徐露引领走进附近的和平商场。 那天我们的日程是这样的:去商场增补一些冰箱里的食物和购买消毒所需的用品,然后葬猫,然后回家,彻底清扫卧室以及阳台。当我们购物时我的手上提着花花的尸体。我不得不将不断增多的购物袋与装载花花的时装袋并列在一起,提在手上。我们(我和花花)穿梭于人群中、挤上公共汽车、来到假日气氛的大街上(这是一个星期大)。欢叫吵闹的儿童、上升飘扬的广告汽球、自然界的蓝天白云、跨越头顶的无数条线缆,有的深黑有的光亮异常……这熟悉的世界令我惊奇,只因为我手中提着一具尸体。好似一种魔法,它使我发现这平凡人间的神奇美妙,以及无比的空虚和哀伤。这魔法使一只生前足不出户孤僻病态的动物死后以僵硬的肉身倘祥于热闹的街头……我和徐露把花花葬在九华山公园里。带去的铲子、菜刀(挖掘工具)没有用上,那儿的山坡上有现成的树洞。此刻的花花恰如一截树棍,我们将它栽入一个树洞中,填好土、踩实,做了伪装和记号,还拍了照片。我将冲洗出来的照片寄给远在南方的哥哥,向他报告了花花的死讯。我强调说那葬身之地的风水极好,背靠九华山麓,山下便是城市绵延的远景,可以鸟瞰那里的千万间楼宇房舍——有照片为证。 又过了一年,我哥哥回南京办调动手续。他跑到我嫂子坟前大哭了一场。去之前上了一趟九华山,并根据照片起出了花花的尸体。那尸体是否已完全腐烂我不得而知,总之我哥哥收集了一些什么,将其装入一只他带去的手提箱中。他将手提箱中的物质埋在了我嫂子的坟旁。两地相去甚远,但我哥哥是骑着他的摩托车来回奔波的,因此也算不得什么辛苦。只是在我看来大可不必。 1999.5 .18 交叉跑动 他是因流氓罪被捕人狱的。要是在现在那也许算不了什么。他是一个名人,人们对他的兴趣普遍集中在男女关系方面,小报在这方面显得很有作为。那时候有关他的排闻是人们饭后茶余的谈资,谣言四起,有时也不免言中。问题在于当时人们对名人缺乏必要的谅解,更有甚者,大家认为名人在道德方面也应该是一个楷模。 在一个领域里的出类拔粹说明了生活态度上也一定严谨自律,怎么可以在一个方面表现出色而在另一个方面(也许是更重要的方面)甘于堕落呢?这是完全不可理解的,倘若真有这样的事发生当然也不可原谅。李红兵感叹没有赶上好时光。一切都在进步,对名人的崇拜、追星、传媒、小报记者和私生活曝光,而人们的理解力却不能跟上。到后来报纸上开辟了道德法庭专栏,对他进行声讨,李红兵的锦绣前程就此毁于一旦。 在李红兵走红的那一年里他和无数女人发生了性关系。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使其中的三个女人共堕胎九次,也就是说平均每人堕胎三次。事情可能是这样的,也可能其中的一人堕胎七次,而另外的两人各堕胎一次。使一个女人在一年的时间里堕胎七次,简直不是人干的事,不仅无法理解,同样也无法想象。至于具体情形李红兵真的无法说清了。他只记得身边不时有女人堕胎。开始时他还有印象,是那个叫珍珍的,也是由他亲自过问处理的。到后来李红兵已经完全糊涂,堕胎的医院被固定,怀孕的女人也由他的助手护送,只是到他这里来报销手术费和营养费。堕胎这件事已成为乐队的日常公务,只不过需要及时处理而已。当然,至于是不是他的孩子就像是不是他的女人一样,已经变得无关紧要。直到他因此获罪。在拘留收审期间李红兵方有闲暇思考那些血肉模糊的孩子是否是由他弄出来的,此时已是有口难辩了。一切都记在他的账上,都是在李红兵的名义下进行的,可在他的周围至少有十个年轻力壮的男人,他们的生育能力至少也不会比瘦弱的李红兵差到哪里去。 十个年轻力壮的男人,与他一同共事,之间也不乏兄弟般的情义,听上去就像是一个原始公社,在一年的集体生活中与那些川流不息的女人生下了九个孩子,平均一人一个还不到呢。 服刑开始后李红兵慢慢改变了看法,不再鸣冤叫屈。在劳改农场里不可能有人感到自己无罪,是清白无辜的,这就像当年他并不觉得玩弄女人有什么不好,一切都因时间地点的改变而改变了。他想起那些被他抛弃的女人,她们的眼泪和哭泣,而他对她们下身的记忆比对她们的面孔还要清晰呢。李红兵受到了犯人们的极大尊敬,理由是他是一个采花大盗。他的名字他们早有所闻,他的那些催人泪下的伤感歌曲在农场里也从未被禁止。对女人非人的摧残以及对爱情无比哀怨的歌唱正是吸引他们的两极所在。他们让他历数三个堕胎的女人以及那九次堕胎,他们甚至要求得更多。这时候的李红兵早已把一切据为己有,他因此获罪同样因此得到荣耀,是自己不曾料到的。只有当夜深入静时他才开始仟悔自己的罪孽。那些被他糟蹋过的女人现在他仍然在糟蹋她们,为了狱中生活的方便,这既令人恶心同样也不可饶恕。 李红兵自知罪孽深重,除了自觉地通过改造他已别无出路。由于有一技之长,他被吸收进狱中的文艺宣传队,“自新之歌”、“给被损害和被侮辱的她们”是他这一时期的作品。有关他被捕入狱的大量报道沉寂之后报刊上零零星星地有了一些有关他的消息。他的新歌依然风靡,只不过受崇拜的演唱者已是新一茬的歌星了。李红兵进来得太早,完全没有版权意识。再说他是一个有罪在身的囚犯,即使有什么想法也不会有谁愿意为之效劳。在名利方面李红兵早已心灰意冷,他想着的只是早点出狱,和一个像珍珍那样的好姑娘结婚,好好地保护爱惜她。能使一个女人幸福也算是向其他被伤害的女人谢罪了。他要过极其普通和平淡的生活识为一个女人写歌,只为一个人演唱,这个想法使他非常激动,在狱中最后的日子里几乎成了他支撑下来的唯一信念。珍珍,珍珍,他反复念叨着她的名字,回忆着她的长相,那是他唯一能够回想起的模模糊糊的女人的形象。她真的有他想得那么漂亮和可爱吗? 他和她是在一个舞会上认识的。当然,她不是珍珍,而是另一个他暂时还叫不出名字来的姑娘。他本来是不会来这样的地方的,这样的地方他过于熟悉,生怕有人会将他认出来。国强告诉他那不过是一个大学的周末舞会,举办地点在学生食堂,参加者也是一些大学生。他说:“你不应该总是闷在家里,那样伯父伯母会担心的。” 他暗示他是一个见过大场面的人,不愿去学生舞会的原因是受不了那里简陋和寒酸。 总之,国强动用了他非凡的说服才能,终于将李红兵拉到这里来参加舞会了。李红兵坐在一张板凳上,舞会开始以后他始终没有挪动过。好在光线很暗(食堂顶部的灯泡全灭了,舞会举办者沿墙边的水泥地上点了一溜蜡烛),人影晃动,空气中不时飘过阵阵饭菜的馊味儿,李红兵不禁回忆起狱中难忍的饥饿。他努力沉浸在那样的感受中而不让刺耳的乐声将自己带人往昔辉煌的瞬间。他坐在那里,喝着舞会举办者免费提供的啤酒。到后来在一支强劲的摇滚舞曲的逼迫下所有的人都下到舞池里,墙边的长凳都空了出来,李红兵一人冷眼旁观显得特别突出。国强扭过来告诉他他目前的处境,“你这样与众不同反而容易露馅。”他说。然而这一次他的说服工作毫不奏效,李红兵就像被一枚钉子钉住了。国强让一些姑娘过来邀请李红兵跳舞,后者推说不会,又说要帮朋友看着衣服什么的,不过在心里他还是很感激她们的殷勤的。这么多的女孩,都还在上学,他试图用一种完全不同的纯洁的目光看待她们。其中的一位姑娘尤其令他心动,李红兵觉得即便让自己的邪念放纵也不能深入。后来他就一直看着她,起伏不已的心情于是慢慢的平静下来了。她肯定是她们中间跳得最好的,最丰富也最协调。她总是和同一个男的跳呀跳呀,李红兵估计他可能是她的男朋友,这么想的时候竟然有了一点醋意。后来她也过来请他跳舞,李红兵不禁有些冲动,他很想把她接管下来,最后还是忍住了。他对她说:“我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还得适应适应。”散场的时候他和国强来到外面,在台阶上那姑娘过来与国强道别,当时并没有男的和她在一起,李红兵顿觉一阵宽慰。她向国强挥挥手,眼睛却盯着李红兵(由于他是一个陌生人?)。她向他们回眸一笑,那笑容真是灿烂极了。 这次遭遇并没有使他想起珍珍,反倒在一段时间里把她淡忘了。出狱后李红兵反观自己的处境,去找珍珍的愿望倒没有在里面那么强烈了。他听说她结了婚,又离了,现在带着一个孩子自己过。听说珍珍把孩子丢在父母家里不管,自己同时和几个男人往来,其中还有李红兵认识的,当年乐队的一名贝司手。李红兵没去找她是怕破坏自己的想象(这几乎是肯定的),目前他还需要它。他觉得就这样,能不时地听说她的消息就已经足够了。现在他仍能满怀伤感地想起她,在一个她所不知道的角落里为她写歌作曲,这多多少少令他感动。此刻,他又需要用珍珍驱散眼前的这个女孩了。这么做的时候他觉得非常困难,那转瞬即逝的姑娘以及她的笑容怎么也挥之不去。和珍珍相比她的存在似乎更加真实可信,虽说他们只有一面之缘,这是多么令人惊奇的事。李红兵知道如果现在去找珍珍实际上就是和她了断,从她那里斩断自己过去的根。犹豫再三后他还是去了,怀揣着他出狱后写的“珍珍之歌”。 他是去向她求婚的,结果当然是遭到对方毫不迟疑的拒绝,以及一番唾骂。他终于见到了她,那个恨他如蛇蝎的女人,仇恨完全改变了她的面容,使李红兵感到既难过又轻松。他骑着那辆破车回家的时候故意避开了路边的林荫,让太阳照着他那尚未长出头发的光光的头皮。这是第一次,他觉得自己从往事中摆脱出来了。 国强真是个好兄弟,他是李红兵出狱后认识的第一个也是现在他唯一的朋友。 实际上李红兵就是坐他的夏利车从劳改农场回家的,国强是出租车司机。他载着他走上了自由之路,经过广阔的田野和新兴的矿山。他和他攀谈,向他讲述自己的生意和生活,让李红兵不得不在长久的沉默后开口说话。然而他一说话国强马上就把他认了出来,他不仅是他的歌迷甚至也记得他出狱的大致日期,更重要的是他是那么的快活,无忧无虑。后来国强每天都来看他,帮他料理出狱后的生活。经过国强的一番努力李红兵甚至拿到了在狱中所作歌曲的部分版税。李红兵有了一笔钱,暂时衣食无忧,按照国强的计划在他东山再起之前可以好好休息调养一段了。国强从不赞成李红兵做一个普通人的想法。当然,一个女人是绝对需要的,他尽其所能在这方面帮助李红兵。由于职业关系国强知道很多直接的场所,他本想领李红兵尝试一下,但被对方拒绝了。李红兵总是提及珍珍,为证实自己的感情还哼了一段“珍珍之歌”的旋律给国强听,感动之余国强仍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和现实的态度。双方经过妥协来到国强父母任教的大学的一个学生舞会上。国强的车停放在校园里,经常有女孩搭他的车进出学校但从不付钱。 李红兵从国强处得知那女孩的名字叫毛洁,是建筑系的一名学生,读四年级。 尽管提到她的名字时李红兵表现平静,国强还是看出一点什么来了。他为他去见珍珍没坐他的车感到不快,但认为事情的结果还是令人高兴的。国强问李红兵要不要见毛洁?他可以安排。现在,所有的障碍都已排除,他李红兵还等什么呢?后者在见面这件事情上始终支支吾吾,态度极其暧昧。直到两个月后李红兵的头发长长了,有一天他对国强说:“我已经做好准备。”国强认为他过于郑重其事,过份的紧张反而不好。这样又拖了半个来月,估计李红兵已经松驰下来,一天,国强将毛洁领到了李红兵的住处,后者猝不及防,这正是国强需要的效果。李红兵的落魄和房间里混乱的景象定然给毛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马上激起了她的责任心。进门三分钟后毛洁开始帮李红兵收拾房子,她的女人本能是那样的明显。李红兵连连道歉,他将自己关在洗手间里整理衣裳,洗面刮脸,他的羞怯和谦卑与其身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效果之好出乎国强的预料。两个月来国强并没有闲着,和毛洁的接触达五六次之多,其中包括两次深入的长谈,话题当然是围绕着李红兵的,他辉煌的往昔以及神秘的牢狱生活。当毛洁终于再次见到李红兵时对他的了解已十分全面。因此当李红兵向她讲述自己的经历时对方竟有点心不在焉。当时国强已借故走开了,在收拾干净的房间里李红兵出狱后第一次与一个女人相对而坐,他一罐一罐地喝着啤酒,并殷勤地请对方与自己共享。他注意到毛洁自领口以上已经发红。她自觉地从他的烟盒中摸索香烟,一支接着一支,甚至比李红兵还要凶猛。她对他说:“过去的事就别提了,还是听听你的歌吧。”李红兵找出一盘他的磁带,卡人录音机。出狱后这还是第一次他听见自己往昔的歌声,那疏远的感觉就像是在听别人歌唱。他看见一滴闪亮的眼泪从毛洁的眼角流下来。这里有三个人,他和毛洁,还有过去的自己,她被那个虚伪的人虚伪的歌声所感动真是令人嫉妒啊。在伤感的歌声中那分裂的感觉持续加强。李红兵听见自己在向毛洁表白,说到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她那灿烂的笑容,他的“珍珍之歌”以及梦幻破裂,还有他数月来的等待和准备。他提到他新写的歌“我对你一无所知”,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字,这支歌当然是他为她而作的了,甚至连国强也没有听说过。绕着她幼稚脸庞的眼泪奔跑得更急了,他拿不准她为何而伤心落泪。她模糊的泪眼始终下垂,并没有朝他看上一眼。后来他说:“我觉得我喜欢你,对你一见钟情。”一曲终了,房间里只剩下她的啜泣声,她的反应把李红兵弄糊涂了,甚至有些尴尬。他对她解释道:“我是认真的,没有对你隐瞒任何事情,当然你没有必要马上答复我,我给你三天考虑的时间。”“没有必要。”她回答。可这是什么意思呢?没有必要考虑,她已经拒绝了他?或者她已经同意了他的要求?李红兵后悔自己走得太远了,这才是第二次见面,第一次交谈和在一起吃饭,他仍然像过去那样的急不可待,结果把事情给弄砸了。这么想的时候不禁黯然神伤,除了再次捡起酒杯,喝酒吸烟已经无事可干了。后来他起身准备送她回学校,从沙发的扶手上捡起她软塌塌的胳膊。意外的接触引起她的一阵战栗,她将她的头埋在他的怀里,热泪将他的衬衫都弄湿了。之后他们拥抱在一起,并接了吻,至此,事情已很分明,她用行动答复了他。李红兵拥抱着毛洁温热小巧的身体,感到十分惊奇。他们进行得太快了,或者太慢,慢得让她白白地流了半个小时的眼泪。他感受到某种对于速度的费解。当他们终于相拥在一起的时候他又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了。只是一味地拥抱着,抚摸、接吻,没有进一步的深入,李红兵感到由于自己的原因他们僵在了那里。只是重复着开始时的动作,不免有些机械,甚至嘴唇都感到了由于过度摩擦而产生的金属味儿。李红兵试着将她挪上床去,毛洁并没有抗拒(即便到了这时他也没有想过会与她做爱,他只是不明白在何处停下来)。在黑暗的卧室里她变得异常灵活,迅速脱光了自己,身体上只剩下内裤和胸前的一抹白色的乳罩。他抚摸着她光滑的肩膀,她的回应有明显的欲望成分。后来他毫无阻力地进入了她。现在,她已经不哭了,就像是把排水的管道移到了下面,她用另一种潮湿的方式使劲地哭泣着。 的确是太快了,至少,这样的速度不属于李红兵的想象。在他的想象中今天只到吃饭(共进晚餐)为止,然后他将她送回学校,并等待下一次见面的机会。类似的见面可以无限多次,持续的时间也可以无限漫长,直到有一次他们有了具体的身体接触,拥抱和接吻。在这阶段上他们将停下来,只是见面,拥抱和接吻,同样是无限多次无限漫长。有一天由于一个意外的原因,比如下雨或过了她们宿舍楼的锁门时间,她留下来过夜。后来,来他这里过夜已成为她的习惯,开始时他们彻夜长谈,后来分床而睡(他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将就一夜),最后,他们终于躺到了一起。 开始的时候他们和衣而卧,后来逐渐脱光了衣服。他将一点一滴地熟悉她的身体,接触范围逐渐扩大,犹如蚕食一般,不易察觉但坚持不怠,有时甚至需要某种程度的退却。至于最后的结合李红兵真的从没有想过。当他们做爱完毕,他开始向她道歉,以一种仟悔的方式向毛洁倾诉着衷肠。他对她说:“我原本不想这样的,虽然过去我在女人方面很随便,但对你的感觉完全不同以往。”同时又怕引起对方的误解,因为这时毛洁又开始哭泣,并始终以这种潮湿的语言和沉默与他对抗着。她的潜台词是否是:“你是不是说我在勾引你?侮辱了你的人格?”他对她说:“你以为我是那样的人,习惯于那样的方式,但那是过去的我。现在我已经是另一个不同的人了。”她哭泣的语言是否在说:“那么你以为我是什么人?会和男人随便上床的那种?怎么,你倒成了一个纯洁的人,而我反倒在玩弄你的感情了,这不是很滑稽吗?”他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有点糊涂,不了解如今的恋爱方式,当然以前我那也不能算是恋爱,但我总觉得爱情和单纯的性关系是有所不同的。” 她仍不言不语,但哭泣已经停止。他知道她的下面又开始湿润了,而他又怎么能够不尽量满足她呢?于是他们再次做爱,至此,他才允许自己去体会那来自身体的纯粹快乐。他有一种被她引领的感觉,不是在动作方式上,而在于气氛的营造。此刻他们处于一种享乐的淫荡气氛中,她不仅破啼为笑,甚至讲起了污言秽语。他们翻云覆雨,大汗淋漓,那机械的体能消耗对他这个禁欲三年多的囚徒来说正是十分必要的,十二小时内他们做爱达五次之多。在第二次做爱过程中李红兵觉得自己被磨破了,他感到某种特殊的疼痛。第二到第五次他是带着那疼痛完成的。他本不想告诉她这个,但由于需要得到她的照顾他不得不说。那疼痛的感觉愈演愈烈,使他的进攻变得滑稽而悲壮。为抑制她过份的动作,他不断地在她的耳边重复着:“疼,疼,疼……”,不禁使她哑然失笑了。“本来喊疼的应该是我,现在怎么倒过来了?” 她说。是啊,正如她所表达的那样,她并不是一个处女,对于做爱也不陌生,甚至有些热情得过份了。这里面有些颇为费解的东西令他担忧,她的眼泪和潮湿,热情与冷漠,狂乱的身体语言与缄默无声。她似乎非常熟悉这件事,在床上不停地支使他,但对于她的自信也不能完全信任。由于过去的经历李红兵对可能怀孕尤其敏感,他告诉她他的担心,对方根本不屑一顾。到后来具体计算她的生理周期,正是最易受孕的危险期,李红兵大呼上当。当被告之有可能怀孕时毛洁被吓哭了。过份的反应实际上是在掩饰她某些方面的无知——一李红兵想,再加上排卵期的兴奋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当天下午他们上街去买避孕药,毛洁补服了探亲片53号。其后的十几天里她一直在服用这种红色的小颗粒,由于药物反应出现了反胃头晕等症状。也许是药物反应,也许真的怀孕了也说不准,她的情绪变得很烦燥,做爱的要求也越加强烈。第四学年毛洁基本没课,外出实习以前只要提交一份毕业论文的提纲就没事了。而李红兵本来就是一个闲人。现在,他们正以一种与现代文明完全合拍的加速度在消耗他的那笔小小的存款,除了关在房子里狂交滥媾就是上街购物和出人于各类娱乐场所。李红兵所幻想的平淡长远的普通人的生活看来是永远也不会到来了。他处于恋爱的激情中,被毛洁年轻的身体所驱策,可他们将走向哪里呢?在床上她真是欲壑难填,反正认为自己已经怀孕了,因此也就再无顾忌。那想象中的出生竟给了他们一种死亡的刺激,日子过得就像世界末日。她是说什么也不会去医院堕胎的,这并不意味着她想要李红兵的孩子。毛洁以一种自损的方式开始大量吞服泻药以及各种标有孕妇忌服的药片,那一阵她不停地泻肚,然后不停地进食,体重反而有所增加。 李红兵曾听说过一种自行流产的方法,每天用臀部撞墙一百下,毛洁马上付诸实施,每天光着屁股撞墙一百下。那持续不断的咚咚声使邻居们误认为他们在搞装修。为保证效果现在她撞墙的次数已经增加到两百下。这样干的时候她的态度极为认真,腰部一伸一缩,圆润的屁股就落在了墙壁上并发出沉重的钝响。后来这竟成了她用来挑逗他的一种方式。当他再次进入她的时候她的屁股上还粘着一层白色的石灰。 她所撞击的墙上天长日久也被蹭掉了一块墙皮。 到目前为止他们的交谈主要仍是身体性的,语言在他们之间显得贫乏并充满误会。迄今为止毛洁一次也没有对李红兵说过“我爱你”,不禁让后者耿耿于怀。她总是说:“这还用问吗?”意思是既然她到他这里来与他做爱就是爱他的了。性交与爱相联系在李红兵的经验中并不是必然的。在他辉煌的往昔曾与无数的女人性交,可爱的感情却从未明晰过。他的疑问是:与毛洁的结合与和那些女人有什么不同? 在他那里虽说是极为分明的,但对对方而言又作何感受呢?记得那些女人总是问: “你爱我吗?”而他的回答几乎与毛洁一样:“这还用问吗?”这么说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并不爱对方。如今角色更换了,他一再地问:“你是否爱我?”而对方回答道:“这还用问吗?”即便李红兵理解女人的方式也许与男人不同,她们一定是心身俱往的,即使他这样想,仍不能完全放心。“既然你是爱我的为什么就不能说出来呢?”他追究道。毛清说:“你到底要我说什么呢?”“我要你说我爱你。” “‘我爱你。”她说。但这是在他的压力下的表白,不禁令人生疑。“什么时候我不问你而你能主动说这句话呢?”他说。“问题是你一直在问我,我根本就没有机会主动说什么。”“那好,我以后再也不问你了。你真的爱我吗?”她不回答,又开始变得潮湿,或是流泪或是要求和他做爱。每次都这样,弄得李红兵毫无办法。 国强前来探望的次数明显减少了。他为他们终于同居而感到高兴。这正是他一手促成的,属于整个计划的一部分,到目前为止一切进展都在他的预料之中。他来的时候总是带着大量的食物、烟酒,然而每次都没吃一点就借故走人了。他的口头禅现在是:“你们还需要什么?尽管说。”他开玩笑地指出李红兵应注意身体。下次再来的时候他买了口服蜂王浆和美国洋参丸送给他们。按照吃什么补什么的理论,国强每次来的时候都带着一副猪腰子,到后来这已成为他的一种特殊幽默。放下猪腰子的时候他说:“你们需要什么?尽管说。”就好像凡是他们需要的他都能够办到。一天李红兵终于问起哪里能弄到三级以上的录像带,这么问的时候他竟然脸红了,毛洁当时在厨房里忙着。实际上这一要求是由她提出来的,此刻故意回避好让两个男人谈及此事。国强为自己的疏忽而抱歉。第二天所需之物就装在一只马桶包里送了过来,此外还有一只牛皮纸的信封,内装猛男和金枪不倒等壮阳药。现在他们终于相信了,国强是一个极有办法的人,而且体贴周到,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国强走后房间里的窗帘就永久性地拉上了。那录像看得他们心惊肉跳,欲火中烧,与画面上的那些男人相比李红兵显得那样贫乏和不中用,当然亦有了一个具体的努力方向,使他不再感到无所事事。然而,受益最大的还是毛洁,与那些淫荡的女人相比她不仅毫不逊色甚至更胜一筹。她那具有无限潜能的身体在刺激下达到前所未有的活跃程度,不禁令李红兵望而生畏。因此他渐渐地厌倦起做爱来。他觉得她身体的适应性可以和任何一个凶猛的男人匹配。也许她巴不得那样的,与那些更粗壮的阳物更猛烈更持久的冲撞联系在一起,在她与他做爱时她定然是这样想象的,因此每次都以失望而告终。他不再陪她看有关的录像,即便偶尔看上一段那火热发烧的感觉也开始上移。现在,他的胯下已像灰烬般冷却,瘦弱的胸膛里却妒火熊熊。他没再向国强提及换录像带的事,即使对方想到这点也被他敷衍过去。国强也不再坚持,因为他觉得长此以往会损伤李红兵的身体,而他的身体特别是与下面对应的发声部分是需要重点维护的。他开始给他带来戒烟水和润喉片,甚至还有胖大海。与朋友的细心相比李红兵觉得毛清也太不知道体贴人了。她更换录像带的要求被他置至不理,即便如此她也没有失去看那几盘旧带的兴趣。她一遍遍地倒带,快进和暂停,现在,她的热情已部分地从他们的行为转移到他们的面孔与身材上去了。当然,他们一概是年轻俊美的,体格匀称、谈吐幽默,没脱衣服以前举止潇洒得当,即便脱光衣服于那事时也一样的风度翩翩。她翻来复去地看着,就那么几张屁股几张脸,还要加以比较,说出个所以然来。看得出来她最倾心于其中的一个舞男,那家伙有一双忧郁恍惚的眼睛,善于和女人口交,用他那挺直的鼻梁分开女人的阴部。看来她是爱上他了,眼睛直勾勾的,有时还噙着泪水,每当这时李红兵恨不得将电视机从窗口扔到楼下去。他决定不再与毛洁做爱。既然在性的奇迹上他永远无优势可言那就尽量保持自己的尊严吧。他不是没有努力过,也曾经受了真正的刺激,但由于体力的极度消耗和好胜心切反而越发不堪了。这真是一种恶性循环,越是不堪就越焦躁,越是焦躁失败得就越惨,到后来他发现自己已经无可挽回地阳萎了,即便偶尔勃起也必定早泄,那还是不做为好。只有在无欲之中他所幻想的爱情才能产生,或者说那爱的现实才能沉淀下来—一如果它确实存在的话。现在的李红兵精神到肉体达成了难得的一致和默契,就是不想也不能与毛洁做爱。他开始从头做起,从谈话、爱抚和优雅的接吻开始,对方自然瞪大了吃惊的眼睛,不合作和抵抗亦在所难免。李红兵并不灰心,在极度困难中坚持着自己的方向。现在在室内他也尽量地穿戴整齐,和衣而卧时用一根手指轻抚着对方的手臂,仅仅手臂。他不断地向她表白自己爱得如何深切,为她而感到心疼和难过。现在,她反倒不哭了,躺在一边的李红兵却热泪长流。虽然她始终光着身子他对她的接触仍是一点一滴的,范围在漫长的时间里逐渐扩大。每次他都避开了她的敏感部位,坚持着充满爱意的琐细的探索。 她当然极不耐烦,抓住他的手拚命将它带人下面。每当这时李红兵就停止了动作,竭力去体会自己是一具僵尸。她松开尸体的手长叹一声,然后背转身去。这时他的手又活了,像一只小动物似的,在她光裸的脊背上轻轻地扒抓着。她使劲地抖动着肩肿,像驱赶讨厌的苍蝇一样地试图赶走它。他虽然感到屈辱,但没有忘记自己的计划,这样坚持的结果至少她现在不再看那些录像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她问。“我在爱你。”他说。“那么结果呢?”他不说话了。“结果还不是和我做爱?就好像我们没有做过似的,就好像我没有和别人做过似的。”从此引人,她开始谈论她的第一个男朋友。“你能有这样的耐心吗?我们在一起好了三年没有做爱。我们做爱是三年以后的事。光是摸我的手他就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李红兵感到很惭愧,他自以为温柔而纯洁,可没满三天手就从她的手臂挪到了她的锁骨上。三年的时间真是不可想象,恰好与他的刑期相等,真是长夜漫漫啊!李红兵正在啼嘘感叹时毛洁却愤然说道:“在我看来那纯粹是浪费时间,我们在一起没过几天好日子,全都是因为那见鬼的偏见!”说罢就泣不成声了。李红兵也落泪了,当然,原因是不同的。他在想:她还爱着他,她的眼泪是为他而流的。从来这里的第一天起她就在流泪,现在终于真相大白了。她与他在一起只有性,而与她的男朋友在一起却躺了整整三年,什么都没有干。她当然不想重新来过,而他却永无机会补上这一课了。即便他能花上与坐牢一样长的时间和她周旋而不做爱,那也不过是拙劣的模仿。李红兵既绝望又尴尬。他既不能像录像上的那些男人给毛洁以充分的满足(这正是她向他索取的),也不能像她的男朋友那样带给她纯洁的爱的感受。因此,当毛洁再次提出要求时他没有拒绝。他十分生硬地拥抱着她软软的身体,一面抽送一面流泪,干得既不特别漂亮,甚至悲伤之情也显得莫名其妙。 由于他再次和她做爱了,她对他的态度变得比较友好。她告诉他她是她男朋友之外的第二个男人,除了和她的男朋友做过那就是和他了。她明显有安慰他的意思,可他仍闷闷不乐。她问:“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是一个处女?男人是不是都这样啊?” 此时他的心思特别细微,听得出来她的后半句话完全是言不由衷和应付性的。既然在他之外她只与她的男朋友做过,又怎么知道别的男人也都是这样的呢?她和她的男朋友做的时候还是一个处女,想必他也是一个童男,否则不会在一起摸索长达三年时间。她知道他并非因为她不是一个处女而不高兴,她之所以强调这点显然有避重就轻的意思。他说:“我不在乎你是不是处女,我巴不得你和很多男人睡过觉呢!” 她说:“你这是什么话!”他说:“我说的是实话。”于是她委屈地哭了,他就陪着她落泪。事情往往是这样的,人们为各自的伤痛而悲戚,但原因各不相同。对李红兵而言,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毛洁不是一个处女(她也没有试图隐瞒),她对做爱的热衷曾使他怀疑她在这方面态度随便。现在,疑问得以澄清,他是否应该感到高兴呢?也许有一点吧?但随后更强烈的忧伤向他袭来,甚至都感到了心室的收缩和疼痛。“要是她和很多男人睡过觉就不会只记得那一个了。”他想。“或者我只和一个女人睡过党并且恋爱过也可以与之抗衡了。”这么想的时候思路就进入了死胡同,再也无法转身。珍珍再次被从记忆中召唤出来,她的形象更加飘渺,还有他经历过的其他女人,在脑袋里模糊混杂一片。作为相应的坦诚他开始谈论她们,当然不限于当年报纸上所披露的。报纸上的内容通过国强毛洁已经了解得很多,但只有他的坦白才是真正隐秘和丰富的。 她对他的描绘并未表现出很大的兴趣。她说:“虽然你有过那么多的女人,但那是过去的事了,我不会嫉妒的。”言下之意是否是:你有那么多的女人我都不嫉妒屈此你也没有必要嫉妒我的男朋友,我只是和他做过爱。正因为如此他才嫉妒得发狂,然而这是很难被理解的,也说不出口。她再次抑制住了他,让他自惭形秽,感到屈辱。他是一个如此不堪的人,甚至连嫉妒的权利都没有。在他们之间只有一件正大光明的事,就是她对她男朋友的回忆。实际上,她并不是很愿意提到他的,和李红兵同居的这一个半个月里她就只字未提,后来为了阻止对方愚蠢的渐进游戏她才提到她以前的男朋友,即便如此她的谈论也是遮遮掩掩的。在简略干涩的叙述中李红兵越发感到事情的重大以及那人的重要。她不想让他分担她的过去或是怕他嫉妒?说到底这是一回事。他装做一副不在乎的样子,身体却禁不住阵阵发抖,他知道自己是不会漏掉她所说的有关他们的每一个字的。“我们很平淡,没有什么浪漫的故事。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从大一到大三在一起三年,后来他退学了,就这么简单。”毛洁如是说。这里面有太多的问题。他为什么退学?这和他们最后分手又有什么关系?是谁离开谁的?她还爱着他吗?还有他们后来的做爱,是如何发生的? 那个人的名字?难道她将永远地称他作“男朋友”吗?其后的一周里毛洁—一回答了这些问题。虽然可供谈话的时间足够漫长,她的回答仍是干巴巴的几句,而且被分割在不同的时空里(商店、保龄球馆、酒吧、夜市、东郊、游泳池、校园、餐厅、马路上以及李红兵的住所)。 “他退学是要出国,和我们分手没有什么关系。” “我们分手是因为他要出国,而我不可能出去……” “是他离开我的,他想去欧洲读书。” “也许我还爱着他,我不知道。也许相处下去就不会再爱了,我们的关系是突然中断的。” “我们没做过几次爱,他不怎么会。刚刚有了一点感觉的时候他就离开了。” “他叫朱原,朱文的朱,马原的原,很普通的名字。他曾经是我的男朋友,现在不是了。我现在的男朋友是你,我那么说是习惯了,真对不起。” “我们能不能不谈他啊?求求你了!” 毛洁撞墙终于有了结果。这天上午说好了要去学校上机,将论文提纲打印出来,九点以后她仍赖在李红兵的床上。李红兵倒是早就穿戴整齐,在厨房里为她准备了早餐。他让她快点起来,不然,预约的机位又要被别人占了—一近来他们系的计算机房总是人满为患。后来他索性来到床边帮她穿衣服,每穿上一件衣服她都会再次倒下去,喉咙里同时发出哼哼的撒娇声。她对他的依恋是明显地增加了,这让李红兵感到稍许安慰,但他还是硬着心肠把她弄了起来。毛清说她头晕、困倦,一面抱怨一面听任他的摆布。大约十点左右他们出了门,来到外面的马路上。李红兵将一只手搁在毛洁的后腰上,几乎是推着她向前走,阳光下她的面孔异常苍白,眉头紧锁,还在为他逼她上学而不高兴。突然她停止了迈步,声音异样地对他说:“我来例假了。”说着她蹲下身去。她就这么双手捂着肚子在街边蹲了一会儿,显然因此她不能再去学校了。她有必要回去收拾一番,她对他说:“呼地一下,有一大股。” 他们就这样带着那东西回到了房间里,毛洁马上跑进卫生间。她让李红兵赶快过去看,声音显得很兴奋。只见在她内裤的底部兜着一团血肉,有她的一个拳头那么大,原来她流产了。李红兵让她把那东西扔进马桶里,他亲自拉动拴柄,随着一声水流声它就消失不见了。他第一次发现那陶瓷马桶竟如此的洁白无瑕。深色的淤血之后她的月经也转红了,现在,他们终于可以放心了。可以说这是自他们认识以来最轻松愉快的一天,或者说是半天(良好的心情并没有保持到晚上),她不用去上学了,也不用去那该死的医院。况且他们起得那么早(与平日起居相比),外面的天气那样晴朗,虽然他们只是在外面待了一小会儿,还是受到了感染。现在,他们知道外面有一个风和日丽的世界,呆在这所黑乎乎的房子里就安心多了。毛洁换了一条内裤,粘上一条卫生巾回到床上。她让李红兵过去陪她躺着,后者没有理由反对。她让他把衣服脱光,对方也照办了。她提议他们做爱,李红兵犹豫了一下,也只是一下,也就同意了。他去卫生间里仔细认真地擦洗了一番,然后就进入了她的身体。 那里多汁而润滑,他知道是鲜血滋养着他的阳物,这一想象使他激昂澎湃或萎缩疲软,一时他还拿不定主意,总之他觉得怪怪的。毛洁不时用垫在身下的线毯擦揩着。 没有任何奇迹出现,她仍达不到需要的高潮。由于不满足她开始责备李红兵,说她那样难受他还要逼她去学校,说她来例假的时候他还要跟她做,甚至都不是一般的来例假,是小产,他还要跟她做,还要同意她的要求。她那么年轻,少不更事,而他和那么多的女人干过,使她们堕胎流产,他应该是知道的,他怎么能这么对待她呢?李红兵无言以对,他不禁问道:“你和朱原没有在这种时候做过?”“没有。” 毛洁顿时警觉起来。“那我感到非常荣幸,只有我和你在这种时候做过爱。”他说。 “他根本不会让我怀孕。不是他不能,而是他根本就不会这样做!”说着毛洁痛哭起来。李红兵喃喃地说:“你还在爱他。”这么说的时候他伤害了自己,但除此之外别无它法。现在,她是彻底的通畅了,下面流着血上面流着泪,由于他的错误她可以任性使气,表白着对朱原的思念而不必遮遮掩掩。 他买来桂圆红枣,给她做了鸡汤,尽其可能地照顾她。在毛洁休养期间李红兵还冒充家长给她的指导老师打电话请假。按照习俗,他们至少一个月内不能做爱。 可他们坚持了不过三天,甚至毛洁还没有完全干净,她又一次向李红兵提出要求。 这次他犹豫的时间比上次稍长,但也不过三四分钟。毛洁说:“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啊?上次是我不好,求求你啦,别因此而折磨我。”她又说:“反正我们已经做了,再坚持又有什么意义?只要你洗干净就行。现在做是最安全的,至少我不会怀孕。”她说得相当在理,现在,他除了一味顺从还能怎么样呢?对他而言只有顺从这一点是无人能与之相比的,这是他如今存在的唯一的意义和品质。若是说到责任或权威的建立恐怕为时已晚,弄不好的话还会闹出笑话来。他想起那幕“渐进” 的闹剧,那时候他们已经狂交滥媾了半个多月,突然他感到了重新开始的必要。李红兵可不想重蹈覆辙,自取其辱,说到信心和责任你早干什么去了?他非常悲哀地想:到了这一步我已是一个没有自信可言的人了,除了百依百顺已毫无价值。当然我也不想苟活,除了陪她同归于尽已别无出路,好在我宁愿如此。于是他再次进入了她的伤口,鲜血淋漓,就像杀人或自杀一样的痛快和绝望。 毛洁流产后的半个月里是他们狂热做爱的第二个高峰期,李红兵无条件的顺从终于让对方感到了恐慌,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毛洁自毁的热情。看来他比她垮得更厉害,不仅行事毫无原则一任她的摆布,甚至反应也变得迟钝了。现在他的脸上时常出现某种暧昧不清的笑意,说话时声音颤抖欲言又止。当他在厨房里摸索锅碗瓢盆的声音更加细碎,有时打坏一只杯子(如今他常常失手)也要向她赔半天的不是。“这是你的杯子,你的家。”她提醒他说。“干嘛要向我道歉呢?甚至连我也是你的。”她竟然这样对他说了,出于怜悯或是其它。现在,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她也会说出“我爱你”这样的话来,震惊之余李红兵真是百感交集。是他的顺从感动了她?他不敢仔细去想。表面上,他一如既往地做着一切令她高兴讨她欢心的事,而内心深处那压抑已久的委屈之情却翻腾起来了。他经常流泪,当然是背着她的。他觉得自己已不像当初那样的诚实和信任对方,他的顺从和软弱越来越像是争取她的一种手段。他远没有像她和自己认为的那样已经“死透了”,仅仅一句“我爱你”就点燃了他的全部希望。他为自己的下贱和可耻而热泪盈眶了。随后眼泪弄湿了枕头,通过枕头而让她面孔的皮肤感觉到了。她可不喜欢他这样,成天抽抽搭搭的,于是便转过脸去不再理睬他。 他极为机械地做着她所需要的一切,买菜做饭,和她上床,洗涤她血污的内裤,跑她爱看的录像带……。他是那么的准确无误和及时,看起来就像是因生活的需要设计出的某种装置。对她来说,他是那么的好用和顺手,甚至比自己的肢体用起来还要便当。她和他分享着本属于他的身体功能,这或许能使她暂时忘却自己备受摧残的身体。他们合用着一个身体,步调逐渐趋于一致,当然这是以合用一个灵魂为代价的。在他们之间对抗已不复存在,这里只有一个灵魂,一个意志和一个自我。 那个灵魂或自我显然是毛洁的,只能由她提供,她必须对此负责。这就像瞎子背着痛子走路,其结合必定是天然而紧密的。一段时间以来他们相处得如此和谐与默契,似乎那最后的毁灭离他们越来越远了。 两周以后毛洁已能由李红兵陪着来到室外散步。她去指导老师那里露了一下面。 目送毛洁的身影进入教学楼,李红兵来到车棚前的一棵树下点上了一支烟。他在外面等了她约半小时,直到她平安无事地出来。他们在环境优美的校园里继续漫步了半小时,毛洁的左手紧紧地抓着他,右手同时伸进袖管里抚摸着他光裸的肩膀。她几乎是吊在他的胳膊上的,然而李红兵喜欢这样的感觉。这是他们第一次公开亮相,沿途至少碰见了她的三个熟人,毛洁极其活泼地和他们打招呼。看见她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他们不免吃惊。李红兵思忖道:如果她的身边是朱原情形恐怕会自然很多。 当年她定然以同样的姿势依偎着他,并走过了三年的漫漫长路,他们(她和朱原)才是一对名符其实的校园情侣呢!出了校门他才感到少许放松。回家以前他们路经了菜场。当他与小贩们讨价还价的时候,毛洁被安顿在一家小吃摊上吃一碗鸭血汤。 后来他把她背上楼去,短暂的旅行暂告结束。 自此以后他们每天都要出门活动。与毛洁流产前相比上街逛商店的时候少了,他们更多地来到公园、郊外。十月的北方,秋高气爽,自然界的朴素风光与他们动荡后的和平心境协调一致,更重要的是李红兵的那笔小小的存款也将消耗殆尽,他们不可能再无节制地挥霍了。 这天,他们来到附近的农村,毛洁径直走向路边的一幢灰色平房。李红兵跟随着她,竟毫无预感,只是觉得她的行为有些奇怪。恍惚间她用钥匙开了门,在招呼他进去,就像到了家一样。他们来到一间完全陌生的房子里,李红兵不禁有些紧张。 毛洁解释道:这是她和朱原合租的房子,她已经有很久没来过这里了,本来她也许不会再来了,因为这次消耗体力的散步,既然来了何不在此休息一下再走呢?她说得人情人理,但言不由衷,李红兵有理由认为这次意外的造访实际上是她有意安排的。这是他们(她和朱原)共同生活过的地方,他们曾在这里做爱,她委身于他,通过长达三年的摸索就是在这里他们结束了童男与处女的历史。以往暧昧不明的想象变得真切,李红兵甚至都不敢应对方的要求在那张唯一的床上坐下去。如今,一切还保持着原样:一张简易的书架,墙边的桌子,那上面的煤油炉和炒菜锅,几棵萎缩变黑的白菜——一日常而琐碎的事物刺激着他。当然也免不了那些女孩子喜欢的小摆设小挂件,充斥和点缀着这简陋的栖身之所。墙上贴着的港台影星照片说明了她某一时期的欣赏趣味或者他们的共同爱好,对此她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但在李红兵看来,贫穷的生活和平庸的审美此刻却有着无穷的魅力,他真愿意在她完全成熟以前就遇见她。毛洁微笑着,在他的耳边轻声说着什么。她为他置身其间表现出的孤立和僵硬姿态而在怜悯他,向他赔着不是(此行没有向他事先通告)。她告诉他:实际上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住多久,大约一个月吧,朱原就和她分手了。一个月而不是他想象中的三年。朱原走后毛洁继续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直到遇见了李红兵,然后这间房子就一直空着。当时他们预交了半年的房租。遗憾的是事情的发展与人们的预想往往相去甚远,要不是那意外的分手他们至今还住在这里呢。当小屋里逐渐黑暗下来时李红兵发现有一点红光在墙角闪烁,原来是一只充电器。那红色的闪光既神秘又活跃,就像是某种有生命的东西。为避免情绪的过份沉浸毛洁拧亮了桌上的一盏台灯,她不无讨好地说:“实际上我早就知道你了。”一面说一面拉开抽屉翻弄一些磁带。她找出一盘磁带卡人床头的随身听。那随身听接有两只小音箱,随即乐声就流泻而出了。这是他的磁带,他的歌,他的演唱,但那无限的哀伤和悲痛却是属于她的。他试图用她的耳朵与心灵去听他的歌,想象着朱原离去后它们带给她的辛酸与慰藉。他站在那里代替她倾听和落泪,甚至在旋律之外他听见了四周乡野的安静和寂寞。这里不仅是他们相爱盟誓的地方,更是她怀念与抚慰自己的所在。朱原离开后她仍在小屋里住了两个多月,怀念着他为他流泪,一遍遍地听着那些歌,摆弄着她的随身听。 只要我闭上眼睛,就会看见你,因此我多么怕,怕,怕那夜晚,我多么怕,怕,怕睡觉的床,我多么怕,怕,多么怕睡觉。 只要我睁开眼睛,你就会消失,因此我怕,怕,怕朗朗的白昼,我多么怕,怕,怕这是做梦,多么怕,怕……怕我就醒来。 她向他推荐自己喜欢的歌,忙着在抽屉里翻找,吱吱地倒带,其热情程度一点也不亚于看那些黄色录像。她总是这样的匆忙和投入,不放过任何一个极端,绝对纯洁的爱情以及绝对下流的肉欲的沉浸,面对二者时她的态度总是一如既往的认真。 而他李红兵本质上说来是一个平庸的人,习惯于中和的事物。就像他与她做爱时需要爱情的表达一样,此刻,在一支伤感的爱情曲的进行中他提出与毛洁做爱。就在这里,这张床上。他的要求遭到对方严厉拒绝。他们认识以后这还是第一次,第一次他主动提出与她做爱,第一次她满怀厌恶地抗拒着他。她对他说:“你要是再不停止我就喊救命了。”“为什么不做?”他掐着她的脖子问。“为什么不做!为什么不做!”让他不能理解的事情真是太多了。“为什么不和我做爱?为什么你提出来我就要和你做?为什么我提出来你就不和我做?为什么不能是现在?不能是在这张床上?为什么你能和他在这里做,和我就不能在这里做?为什么你要把我领到这里来?”她拚命挣扎,眼泪汩汩而出,李红兵不禁问道:“这眼泪是为谁流的?” 后来她安静下来,不再反抗,他无须用很好大的力气就能控制住她。他在她的上面喘着气,而她寂静得连一点声息都没有。她只是瞪着他,眼睛一眨也不眨,不断涌出的泪水装饰着她的凝视,在灯光的反射下她的眼睛就像两块昂贵的宝石。她让他感到了自己的粗鄙和恶劣。现在,他很容易地就能剥去她的衣服,然而他无法那样去做,她那无欲的裸体将闪耀出更加眩目的光芒,是他所不能面对的。李红兵不能理解自己为什么总是那么被动。当他拒绝她的时候感到自己就是一具尸体,而她纹丝不动时却那么的高贵,神圣和不可侵犯。他趴在她的身上惶惑起来,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体面地离开?为时已晚。继续下去?也已经无此可能。他的热情随对方反抗的停止而急遽减退,他明白某些事情只有在对抗争斗之中才能得以完成,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的。有好几分钟,他们保持姿势不变(他压在她的身上,掐着她的脖子,当然已不再用力,只是一个姿态,手指围绕在她脖子的四周。而她双臂展开,手心朝上地平放在床上),屏息凝神,像是在听音乐。后来磁带到头了,毛洁借故换面将他推下床去,给了李红兵一个台阶。突然降临的静谧中两人分别整理着衣服,腰带附近发出金属磕碰的叮叮声。毛洁在灯下缓缓地梳头,看情形就像他们真的干过了什么似的。 回去的路上有很长一段他们没有说话,因为没有说话的必要。冲突使他们备感疲倦,即便是一次投入的性生活也不过如此。同时,某种类似于做爱后的虚无向他们袭来,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的。李红兵不再感到尴尬狼狈了,夜色笼罩下的泥路、徐徐而来的阵风甚至使他感到了一些惬意。某种空虚、无力、孤独和被排斥的感觉在他的周围凝成了一个外壳。毛清过来拉着他的手,这并不能使他感到任何激动。 她在他的耳边说:“空气真好啊!”“是。”他答道,仅此而已。“我饿了,你呢?” 她问他。“还好。”他说。 现在他们来到了城乡结合部,路上的车辆多了起来。他们走进一家小饭馆去吃饭,桌上李红兵仍然显得很沉默。他吃得不多,表情木讷但态度温和。毛洁问他: “你在想什么啊?”“我没在想什么。”他说。不长的时间里这样的对话反复了多次。毛洁一点也没有因此责怪对方的意思,笑容里反倒包含歉意。她对他说:“别担心,我是爱你的。” 也许是吃饱了,也许,她的温存给了他很大的鼓励,当最后一次她问他“你在想什么呀?能告诉我吗?”他说:“我在想朱原,这家伙真不是一个东西。”毛洁继续微笑着,鼓励着他。店堂内油腻的灯光下李红兵的表情稍稍变得生动,他说: “这家伙真不是一个东西,本质上是一个很自私的人,他对你不好,很残忍。他怎么能这么做呢?你们好了三年,一旦为了自己的利益……当然他对自己也够很的。 他仍然爱着你,你也爱他,并不是感情到了头,他竟然能够从中抽身真够可以的。 这样的人太可怕了,能够对自己残忍的人太可怕了,能够对自己残忍的人当然不会把别人放在心上。但是他没有理由对你残忍,分不分手是双方的事情,他怎么可以单方面做出决定呢?他可以对自己残忍,这谁也管不着,但他没有理由对你这样。 这样的人在感情上一点也不纯粹……他怎么能做得出来的.?真是无法想象。反正我不是这样的人,对这样的人这样的事一点也不能理解。并且我恨他,因为他伤害了你。这样的人伤害你是早晚的事,即便你们还没有分手,将来一旦他觉得有分手的必要也会毫无顾忌的,他是不会考虑你的感受的。这样的人很可怕,完全不值得留恋。爱一个人就是觉得对方比自己更重要,他怎么能不为你考虑呢?可见他并不真正爱你,没爱你到那个份上。你之所以旧情难忘恰恰是因为他对你足够残忍,他的残忍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你难以忘怀。他越是坚定地离你而去你就越觉得自己离不开他,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最值得追求的,越是得不到就越有魅力。 人就是这么下贱。如果你能做到不在乎对方,情况就会倒过来,他就会很在乎你,使你觉得自己很有吸弓旧。不在乎的一方总是很牛逼的,占尽上风和主动,即便分手了也能做到心安理得,最多有一点点内疚和遗憾而已。而被抛弃的一方就惨了,他是被动的,自我感觉自然十分不好。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平等相互的爱,那是一个神话。我们要么是主动的要么是被动的,问题在于你愿意掌握主动避免自己受到伤害?或者将主动权交到对方手上把受伤害的可能留给自己?如果你爱一个人,爱得纯粹和深入,怎么可能顾及到自己而让对方冒受伤害的危险呢?但一旦你这样做了,他们就会不再在乎你。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事根本就没有。恰恰相反,女人总是爱流氓。朱原就是一个流氓,精神上的流氓。当然我也是一个流氓,对很多女人来说的确是这样。但在你面前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流氓。感谢你给了我一个机会,使我能洗面革心,重新做人。” 李红兵滔滔不绝,一吐为快。毛洁频频点头,表示赞同。他觉得自己找到了问题的关键,终于可以反败为胜了。在与朱原的较量中唯有一点是优于对方的,那就是现在他和毛洁在一起,并且不打算抛弃她。“除非你离开我,我是不可能抛弃你的。”他表白道,并就其一点向朱原发起猛攻,大有得理不饶人的架势。希望再次从心中升起,他变得活跃而放肆,当然勇气部分来自于酒精的支持—一高谈阔论间李红兵三瓶啤酒下肚,脸上泛出一层红润的油光。但在内心深处他仍然保持着一丝警惕,因此常常停下酒杯察看毛洁的反应。对方一直在微笑,既温柔又得体,那迷人的笑容里除了鼓励仍有什么让李红兵感到困惑。他曾因自己的自以为是而陷入尴尬的境地(他不禁想起那愚蠢的渐进游戏),此刻在这里自说自话,自以为得计,难道又是一个错误?毛洁只是微笑着,并不附和他,使李红兵越发吃不准了。 从饭馆里出来,她将身体贴过去,脑袋靠在他的肩窝处,他们就这么相互依偎着向前走去。虽说如此,他仍有被她引领着的感觉。他们没有走往常的那条大路,而是绕了一个弯来到学校左侧的边门。实际上这个门离李红兵的住处更近,但他一次也没有来过,送毛洁去学校的时候他们总是走大路,这已成了一个习惯。今天晚上她特意将他领到这里,就像特意领他去了那间小屋一样,他能感觉到她所营造的某种神秘的气氛。他已经比较了解她了。在他痛斥朱原的恶劣行径以后,某个支持或反对自己的证据也许就要出现了。她总是那么真实,不多加以表白,她喜欢用事实说话。接着,他们来到横跨马路的过街天桥上,他们踏上了台阶。他们来到夜风来往的半空,栏杆那儿铁皮广告牌被吹得噗噗作响。下面,一股股发亮的电线飞驰远去,车辆经过,震得桥身微微颤动。毛洁告诉李红兵:这座过街桥刚建不久,至今还不到三个月。以前这儿并没有天桥,只有下面的马路。马路将他们的学校一分为二,分割成南园北园。南园是住宿生活区,教研办公在北园。他们每天都得几次横跨下面的马路,特别是吃饭和上晚自习的时候,大量经过的人流常常堵塞了交通。 从她进校的第一年起每年都有一个学生被过往的车辆轧死。朱原是第四个,他死于上学期期末,当时他们在外面租房子同居还不满一个月。后来学生举行了罢课请愿等活动,这里才建起了这座过街桥。说着毛洁流下了热泪。她对他说:“真是对不起,这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 李红兵想到过自杀,一死了之,但即便他下得了手那也不过是一次拙劣的模仿。 他无法成为第一个为她而死的人。况且那是不自然的,故意做作的,对他的死毛洁顶多怀有一些内疚,除此之外就是感叹自己命运的乖蹇,碰上了一个意志薄弱的神经病不会再有别的了。她不会像怀念朱原那样痛苦地怀念他,那个位置已被他永远地占据了。朱原死于一次意外事故,毛洁暗示说他是为救她而死的。“不然那辆车撞倒的可能是我。”她说。当时他们相拥在一起,一辆飞驰而过的货柜车将他们分开了。这件事因此再也难以说清。至少他死在了她的眼前,那样的突然剧烈使她休克过去。而李红兵必须单独操作,等她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是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了。 她将记住他最后的丑恶,而不是那在她怀抱中逐渐冷却的体温—一像朱原一样,那活泼的令人亢奋的鲜血也不会涂抹在她的手指上。他没有机会为她而死,不过是以自戕的方式对她的生活进行了恶毒的诅咒。他是自私的、恶劣的、卑贱的,他的生命不值一文,无论活着还是死去都是一堆令人讨厌的垃圾。他有多么的低劣(远在一般水平线以下)他所爱的人就有多么的崇高。此时此地李红兵感到他是多么强烈的爱着毛洁,他越来越爱她了,他不得不如此,然而要从他所在之处抵达她几乎是不可能的。他做了一个噩梦,坠入一个可怕的深渊。他不断地掉呀掉呀,突然悬崖上投下一道光柱,来自毛洁手中的塑料电筒—一她站在那里微笑着。那光中有一股强大吸力,使他漂浮直上,眼看快接近了,突然电筒熄灭,她以及所在的悬崖都不复存在了。他再次跌落下去,耳边是风声和呼啸的黑暗,下坠的感觉伴随着他,可怎么也不能跌落到底。在焦虑和恐惧参半的情绪中李红兵醒来了。 他决定离开此地,失踪是他最后的选择。一经决定李红兵顿时轻松了许多,并开始着手准备。他检查了存折,上面剩下的钱不到一千。买一张航程一千公里的机票是足够了,至于飞抵的城市并无关紧要。他需要一架立刻起飞的飞机,带着他及时离开,时间一长他知道自己会改变决定,到时候即便想走恐怕也没有钱购买机票了。他的离去当然是针对毛洁的,对她而言这将是一次前所未有的经历。死亡并不能唤起她对他的思念,但失踪就很难说了。他并没有死去,留下一具令人生厌的尸体,而是飞上天空,在云朵里消失不见了。到那时整个天空都会激起她对他的思念之情,季节和阴晴的变化和他虚无的存在直接相关——一她将在他的天空笼罩下度过一生,怀着与他重逢的希望。当然,他是不可能再回来了,至少短时期内不会回来,否则他的失踪将毫无意义,顶多能算作一次负气而丢人的出走。那样的话她只会更厌恶他。他必须真正失踪,无迹可寻,不通消息。他可能活着,也可能死了,无论事实怎样都不可能得到确切的证实。她对他既满怀绝望又抱有希望,和朱原确实无误的死亡相比他的失踪将更富于魅力,她对他的怀念之情也将更加丰富复杂,多出了一个可能性的向度。在想象中李红兵终于战胜了朱原,至少他俩可以相提并论了,虽说他并不能直接享受到这一胜利的结果,并且是以否定整个生活为高昂代价的。他不仅是一个卑劣的小人,而且也足够冷酷。他知道自己生了病,已经发疯完蛋了。对于自己的品格和能力李红兵早就不抱希望。对一个疯子而言什么是他最引以自傲的东西?只能是智力。李红兵觉得他能想出失踪这一招来真是太绝了。他早该如此,早该想到这一点。与此相比,渐进游戏、对朱原的攻击以及自杀是多么地狭隘和愚蠢!由于智力原因,仅仅由于这一原因,不可能有别人想到这一点,失踪的想法和实施只能属于他李红兵。 起飞以前他给国强寄了一封信,将自己所作歌曲的全部版税移交给对方,任其处理。他没有告诉他要到哪里去,何时回来,没有一个多余的字,一句伤感的话,没有提到毛洁。他什么都没有说,除了离开和已经离开这个事实,这正是李红兵的聪明之处。 1996.10.23——1998.4 .7 美元硬过人民币-1 杭小华大学毕业以后就结婚了,妻子是他的同班同学。当年的周玫几乎是所有的男生追逐的对象,杭小华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得手,这大概要归功于他那漂亮的舞姿。当年,会跳舞的男生本就不多,舞姿潇洒的就更加难得了。杭小华以跳舞为名接近周玫,终于如愿以偿。这些自然是陈年往事了。如今他们的女儿已经上小学二年级了,杭小华和周攻的婚姻生活也已经有十个年头了。时间证明杭小华是一个合格的丈夫,而周玫是称职的妻子,他俩都十分热衷于家庭生活。另外,时间也自有它的妙用,就是使周玫不可遏止地变老了。杭小华却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来越具有风度,这从那些刚刚分配来他们单位的女大学生的眼神中即能看出。说杭小华是合格称职的丈夫包括他顶住了种种来自年轻女性的诱惑,一如既往地爱着他的家庭凋玫和女儿。杭小华对一妻一妾的流行风尚十分反感。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作为男人已心若止水,完全丧失了某种必要的虚荣。虽然杭小华仍然爱着周玫,但他深知这样的爱已完全不值得加以炫耀了。 在一次大学校庆活动中,杭小华与周玫携女儿前往,本以为会赢来一片羡慕的目光,然而情形并非如此。那些未婚者或已经离异的男女似乎更引人注目。聪明的人即使处于婚姻状态也很明智地没有带老婆。自然,带老婆的并不止杭小华一人,别人带的老婆至少都要比周玫年轻六到七岁,他们得意洋洋,招惹了不少令人忌妒的目光。看来身边有无女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与她们之间的年龄差距,这是投身社会后是否成功的可靠标志,完全可以鉴定此人混得好或不好。老婆越年轻的自然混得越好,其次是没有结婚的和已经离异者。像杭小华这样带着老婆孩子出现除了像一段伤感的往事令人啼嘘外就再无别的意义了。特别是那些当年追求周玫而未遂的人,如今带着他们年轻美貌的妻子前来,看上去就像是某种报复。这报复是针对周玫的,也是针对杭小华这个当年不可一世的胜利者的。周玫就这样在众人的目光中突然老去,其情景十分的恐怖和可怕。杭小华夫妇勉强参加完那些必须的活动后便离开了母校,他们走得悄无声息,几乎没有人意识到。 校庆活动不过是一段插曲,杭小华虽有所感慨,随后也就平静了。他以一如既往的稳健姿态投入到原先的日常生活中去,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于某机关大院,买菜做饭,辅导女儿做作业,空闲时看看电视,每周一次与周玫做爱。除此之外有时他也参加舞会。上文说到,当年在大学时杭小华是一个舞迷,这一嗜好一直保留到结婚以后。当然,杭小华从不自己花钱买票,去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歌舞厅或夜总会。一来他舍不得花钱,二来,那些场合所流行的跳法他也不会。他是一个真正的舞星,对迪斯科抽筋似的发泄向来嗤之以鼻。他的体力不允许这样,而且也认为那样的跳法毫无美感和情调可言。杭小华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混迹于那些比自己的女儿大不了多少的孩子们中间成何体统?因此他虽然热衷于跳舞但选择有限,只能在那些单位或某会议期间举行的联谊活动中露面。由于这样的机会不多,杭小华十分看重,几乎在所有这样的舞会上我们都能看见他翩翩的身影。他一曲不落,并且在场的所有女士都会受到他热情的邀请,轮番与其共舞,直跳得抗小华面红耳赤,大汗淋漓,几乎虚脱。杭小华认为,这也是一种锻练身体的好方法滁此之外就不需要另择时间锻练了。周玫自然不能每次舞会都随丈夫前往,得留一人在家照看女儿,况且她本人对跳舞并不特别热衷,当年之所以学舞不过是为了方便接近杭小华。现在人已经到手,女儿都这么大了,还跳什么跳啊!当然周玫知道杭小华是真爱跳舞,这一点与自己不同。她对他是绝对的信任和放心,不就是偶尔跳一次舞吗?正当壮年的丈夫有机会发泄一下总比整天门在家里要好。周玫懂得因势利导的重要,可见她是一个多么明智的女人。大家都认为杭小华这样跳下去很危险,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提醒周玫,既然她置若罔闻,那他们就等着看好戏吧。可十年过去了,并无任何事情发生。杭小华一如既往地在舞场上旋转着,激情澎湃,英姿不减当年。 杭小华从来不带舞伴,由于舞姿出众,从来不愁有人与之共舞。往往是一曲终了,杭小华回到座位上,没等他坐下,一曲就又开始了。他忙不迭地走下舞池,邀请另一位女士。实际上舞曲间的停顿很短,他完全没有必要离开舞池的,但每次他都要走回来,试图坐下,每次他都坚持表现出某种明确的中断姿势。他的屁股根本就没有挨着椅子,就又起身投入到新一轮的狂舞中去了。为什么杭小华要不遗余力地走回来呢?是不自觉的习惯使然?或应将此看作一个成熟的舞者应该遵守的必要规范?就像一个训练有素的打字员,无论她的手指如何敲击,每次总得回到开始的键位上。总而言之,杭小华在舞会上的所有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动作都只能证明他是一个卓越的舞者,而不能说明其他。 除了跳舞,杭小华就再无单独活动了。而跳舞的习惯并非自那次校庆活动以后才有,历史乃源远流长。当然杭小华还是有所变化,但并不体现在跳舞方面。校庆活动期间他遇见了一个人,亦是当年的同学,叫成寅的。他们互留了电话号码,回来后经常通通电话。那成寅是个男的,是当年少数没有追求过周玫的人之一,因而与杭小华并无前嫌。成寅一直没有结婚,十年过去后还是单身。杭小华是因为早婚未离让人小瞧,而成寅的身边则没有女人,因此校庆活动期间他俩都无任何风光可言。由于这一原因,两人走得很近,说了很多的话,这在当年是不可想象的。在学校时成寅因长相丑陋,行为猥琐,很少有人愿意理睬他。当年的杭小华是全年级第一风流潇洒之人,自然想不到与成寅亲近了。此刻杭小华为当年对对方的忽略而深表歉疚,成寅却很不以为然,时至今日他们之间居然产生了惺惺相借的感情,当真是世事难料啊!当然,校庆以后两人决定往来也不能;完全归结为他们处境相似,实际上他们的生活方式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彼此间的投合是否可以理解为不同之处的相互吸引呢?成寅没有婚姻生活,因此他对杭小华、周玫的婚姻给予了无上肯定,羡慕之情溢于言表,这可是其他同学所吝啬表达的。而成寅在杭小华看来不愧是一个特立独行的英雄。“要么将婚姻生活过到底,要么像成寅这样就是不结婚。最可恶的是那些换老婆的人。有了老婆还要在外面养一个……”杭小华激动地说。 他们通电话的内容无非是向对方通报彼此近来的生活,这中间既有令人羡慕的幸福感受,同时也免不了苦恼,然而对他们而言幸福和苦恼并不是一样的,甚至也是相反的。因此在杭小华看来将他的生活与成寅的生活合二为一那才叫完整,否则便是片面的、有所匾乏的。好在他有了这么一个过着另一种生活的朋友,可以时常通通电话,报道一些在他看来的奇闻异事,这总比只是盯着自己生活中的甘苦要强。 光是听一听成寅的风流韵事、与不同女人的交往杭小华已经觉得很过瘾,虽然不能亲自实践,总比一无所知要好。因此结交成寅这样的朋友还是很重要的,有总比没有要好。 杭小华尤其欣赏成寅对自己生活的自信。在别人看来破损不堪不屑一顾的日子他却过得快乐无比。虽然他俩的生活大相径庭,各有苦乐,但机小华却没有对方的那种自信。成寅表示,虽然他赞赏杭小华的生活态度,但如果让他与对方交换的话,那是绝无可能的。而杭小华却无论如何说不出这么牛逼的话来,即便嘴上这么说,心里也不是这么认为的。他倒是想摆脱一切羁绊,去过成寅那样的日子,至少也得有一段那种生活的体验。由于两人对各自生活的认识有了这些差异,逐渐地,杭小华对自己的事便闭口不谈了。他需要的只是倾听,成寅信口开河的吹嘘,他的猥亵语调、黄色段子和那些似是而非的淫乱细节让杭小华大为振奋,直听得他面颊潮红、燥热难当,其功用与他每次参加舞会相差无几。在成寅的谈论中N 市商业发达,遍地都是小姐,金钱交易已成家常便饭。那儿的夜晚霓虹闪耀、香风阵阵,气候温暖湿润,流行歌曲在大街小巷回旋不已,一切都是那么的柔软怡人。每次通电话成寅都让杭小华去玩淋验见识一番,他尽地主之谊。当然,每次抗小华都予以了坚定的拒绝。由于态度过于坚定,倒让成寅觉得有机可乘。他十分体谅地告诉对方;“一时想不通也没有关系,反正我一直在N 市,你随时可来,来了不干也行,看看老同学。总不至于因为此地名声不佳,你连来都不来吧?”杭小华十分感激成寅的周到,给自己留了一条退路。他当然不会真的去寻花问柳,但有必要保留这方面的权利,引而不发是最佳状态。要是所有的路都给堵死了,没准他倒会干出什么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来。 事情的转折是杭小华去了N 市一趟,并非是应成寅之邀,相反杭小华得知成寅要外出几天这才决定启程的。当时恰好有一个出差的机会,杭小华决定只身前往,实地考察一番。如果成寅尚在N 市,杭小华势必要去见面,而这一见面恐怕就身不由己了,到时候想脱身也为时已晚。如果不去见成寅,那也说不过去。因此杭小华走得很是时候。会议间歇他摆脱了同事,独自一人来到成寅家附近转悠(按成寅给的地址)。一旦进入这一街区他的感觉马上不同,也许是先人为主的缘故吧?大约是下午三点多钟,街上的男女比例明显失调,年轻的姑娘们在杭小华的眼前川流不息。他并不是根据她们的穿着和模样看出问题来的,而是着眼于人群的整体格局和分布。杭小华心想幸亏自己没有晚上出来,否则的话即使没有成寅他也会落人可怕的陷阱。即便如此在一家商场门前他还是被一位女郎拦住了,对方问他几点啦?杭小华如实相告,为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还特地抬了抬手腕。那女郎就势抓住他的手,似乎为了将时间看得更真切些。她抓着抗小华的手腕,看了足有五秒钟,似乎他那张中年男人的脸上有着秘密的指针一样。短暂或漫长的五秒钟很快过去了,女郎道一声谢谢,摔掉杭小华的手扬长而去了。杭小华注视着她的背景,那背带特长的小包一下一下地拍打着她远去的屁股。她到底从他的脸上看出了什么?杭小华永远不得而知。但他终于反应过来:她是一个妓女。他与妓女终于有了正式的接触,说了话,说肌肤相亲也不为过(她尖锐的指甲在他的手腕上留下了依稀的印痕)。这怎么可能呢?太不可思议了!虽然实际接触只有短短的几秒,过后抗小华在那家商店门前站了足有半小时。他望着女郎消失的方向怅然若失,很长时间里都忘记放下那条如今已不再相同的胳膊。杭小华就像商店门前伫立的时间雕像,极其深入地看着手腕上的手表。回到宾馆后自然一夜未眠,那种激越的情绪一直持续到返回他所在城市。 这次遭遇杭小华不能向周玫说明,他耐心地等待着,直到成寅回到N 市。他们在电话里谈了很久。成寅因未能见到杭小华而感到遗憾,杭小华连连道歉,后来一想完全无此必要,乃是自己做贼心虚所致。他表现得如此谦卑还因为对对方更加尊重了,成寅没有说谎,以前电话里讲的都是实情。杭小华感动于他的诚实、坦率、毫无欺瞒,更感动于成寅的生活如此的刺激不凡。以前杭小华只是听说,并加以适当想象,这回却是实地体验,其具体性和逼真感都是无法同日而语的。因此他说了很多,又是恭维又是羡慕,疑惑加上分析,使他变得喋喋不休。如今杭小华的兴趣更广泛了,理解力空前提高,要求对方讲述更多的知识和精微之处,同时他多么需要一个真正的权威对自己的见闻和实践给予大力的肯定,成寅正是这方面不可替代的人选。 从N 市回来后他们之间的通话更频繁了,每次通话的时间也变长,大部分电话是杭小华主动打过去的。成寅一如既往地邀请杭小华去玩——在他没有离开的时候。 杭小华没有像以前那样断然拒绝,而是避而不谈此事。他需要时间消化目前所受的刺激,对于他,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集中全部的精力。为使自己渐渐地平静下来,杭小华现在甚至连舞也不怎么去跳了。 杭小华遭遇那神秘女郎是在成寅家附近的街区,那地方不城不多,地处偏远,杭小华花了五十块钱打的费才从所住的宾馆抵达的。那儿有不少饭馆、小商品市场,但大都是个体经营。周围的建筑物也比较低矮,没有超过五层的楼房。临街的门面由一些大棚或简易房构成,马路上车来人往,尘土飞扬。杭小华幸亏没有找到成寅的住处,否则的话会为其过分简陋而吃惊的。成寅想想都感到后怕,这家伙说来就来。以前在电话里他竭力邀请杭小华来此小住,不过是说说而已。之所以热情有加,是以对方不会贸然前往为前提的。成寅不愿意让老同学了解自己生活的真相,那样可就太没有面子了。 好在目前杭小华为遭遇妓女一事困扰,一时无暇顾及其他。这以后成寅仍一如既往地邀请杭小华,但远没有以前那么热情了。他将杭小华来N 市的目的从体验某种生活偷偷地替换成与老朋友见面聊天。既然是见面聊天,放在哪里都是可以的,并不一定非得杭小华来看他,他去看望杭小华夫妇也是成立的。成寅因此抽空去了杭小华夫妇所在的城市一趟,拜访老同学,总算了却了多年来的一个心愿。 杭小华夫妇设家宴招待他,另外,杭小华还陪着他逛了一次商业街。从街的这头一直走到街的那头,他们一共进入了一家商店。在这家商店里成寅看中了一条裤子,试穿的时候机小华抢先付了款。成寅自然不允。为安慰对方杭小华给自己也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裤子,也就是说两条裤子是一起付的款,再将自己那条的钱给对方就显得见外了。好在裤子并不贵,原料为棉夹杂某种化纤材料,式样为直筒,颜色似绿非绿,有些发灰,穿上后裤管的前方分别呈现出一条柔软的裤缝。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提到这两条裤子,因为下文中它们还将出现。在此不赘。 成寅心满意足地回到家里,以为上面的旅行会起到阻止杭小华来访的作用。然而他失算了。以前,当他竭力渲染自己的自由生活,请对方前来分享时杭小华就是不来。而现在成寅根本不提自己的生活,只叙同学间的情义,对方反倒蠢蠢欲动了。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终于有一天杭小华再也不能满足于成寅的搪塞,第二次来到N 市。这一次他是铆准了成寅没有离开这才出发的(与前一次相反),事先并没有通知成寅(怕他闻讯后逃得不见踪影)。杭小华给自己安排的借口是一个会议(和上次一样)。突然有一天他就来到成寅的住处敲门,告诉对方会议已经结束,他特意多留了两天,来看看老同学。他把自己这一摊毫无保留地交给了成寅,任凭后者如何处置。成寅所不愿意的事终于发生了。 首先是住所的寒酸简陋暴露无遗。房子是租来的,家具一概来自旧货市场,并且已经用了十年以上。唯一的一张床上被子从来不折,散发出潮湿不佳的气息。抽水马桶里积着深褐色的老垢,冲水装置已经坏了多年,须用一只铁皮水桶接水冲刷大便。那样的铁皮水桶如今在市面上已经见不着了,几乎是一件文物。如此等等抗小华并不以为意。他在一张破沙发上坐下来,灰尘立刻腾得老高,使他使劲地打了三四个喷嚏。为这几个喷嚏杭小华不禁欢呼,连声道:“太舒服了!太舒服了!” 弄得成寅十分迷惑,不知道这是在夸他的居住环境,还是在说喷嚏本身。好在杭小华到达时已近傍晚,白日将尽,加上是初来乍到,一时间不好意思直奔主题。他连夸成寅这里自由自在,不像在自己家里,一尘不染的像一个展厅。他透露周玫患有严重的洁癖,如今他们的女儿也学会制止他在家里抽烟了……。后来他们下楼去下面的饭馆吃饭,两杯啤酒下肚杭小华已不能自禁,左顾右盼起来。成寅觉得他看饭馆服务员时的眼睛神很不对劲,说话的语调也变得十分轻浮——难道说杭小华把她们当成鸡了?这可是一个严重的失误。因此成寅将抗小华匆匆拉离开了餐馆,免得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事情来。 还好,杭小华没有忘记买单。成寅作出一副要付账的样于,如果真的要他付账身上的钱肯定不够。他很感谢杭小华有此买单的习惯,对未来几天里的开销稍稍放心。倒不是说成寅有多小气,不愿意花钱招待朋友,而是他根本就没有钱。如果杭小华事先通知他来N 市的话,说什么也得借点钱,可对方来得如此匆忙,差一点就暴露了他手头桔据的情况。成寅很感激杭小华为自己掩饰,虽说后者并不是有心的。 既然由谁买单的规矩已经形成,往后的日子里成寅只须做出掏钱包的动作来就行了,即使钱包里空空如也,他也不会因此感到心虚。 成寅没有领杭小华去他允诺的地方,他们直接上楼回到成寅的住处。一来,这条路是他最熟悉的。二来,虽然成寅看出杭小华准备了足够多的钱,可领他去花还是于心不忍。好在后者刚刚抵达,虽说有几杯酒壮胆也不好直接说出此行的目的。 他开始委婉地打听此地夜生活的情况,成寅装成无意识地说:目前风声很紧,扫得厉害,连自己这样驾轻就熟的人一段时间里都不敢问津了c 成寅说道,这回公安如何的认真,下了决心,抓获的小姐一律遣返原籍,嫖客不仅要罚款,同时得劳教半年以上。如此耸人听闻的消息听得杭小华脸色煞白,几乎酒醒。漫长的第一夜就这样对付过去了,杭小华被让到成寅的大床上睡觉,而成寅勉强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栖身。 第二天他们起来很迟,没吃早饭,短暂的上午很快就过去了。他们去外面找地方吃午饭,饭后来到一家茶舍,摆开了聊天的架势。由于前一天晚上成寅的恐吓,杭小华再也不提小姐的事了。他们只是喝茶、嗑瓜子,聊一些从前的破事儿,显得十分无精打彩。作为主人成寅不禁感到内疚,他提议去街上随便走走,游览一番N市的市容。就这样他们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一家歌舞厅。这家歌舞厅由防空洞改造而成,位于地下,人口处装饰成一自然洞穴的形状。成寅、杭小华于下午三时左右进入此地娱乐,显得十分反常。和其他歌舞厅一样,人夜以后这里才有生意。此刻防空洞里漆黑一团,一阵阴风袭来不禁使他们打了一个寒战。他们走过钢板铺就的路面,嘣嘣的回声不绝于耳,震得耳膜嗡嗡作响。成寅像老手一样地大声吆喝:“有人吗?有小姐吗?”柜台后面转出一位面目模糊的中年妇女,摹然问道:“先生要玩点什么?唱歌吗?”成寅说:“唱歌?那总得有小姐陪吧?”中年妇女说:“好说好说,先生先请进去看看吧。”于是他们被领进一间侧室,摁开灯,里面竟然装潢一新,并且十分豪华。电视音响一应俱全,一张黑皮沙发沿墙放置,并顺墙角拐了过去,足够坐上七八人。一位小姐在开灯的一刹那突然惊起,和他们打了一个照面便消失不见了。由于她走得匆忙,烟缸上还留着没有抽完的半截香烟,此刻香烟袅袅,烟缕呈现出碧蓝的笔直形状。一只背包被留在沙发上,显然是小姐匆忙中未及带走的。成寅在沙发上坐下来,装模作样地捡起小姐的烟屁股来抽,过滤嘴上明显地沾有口红,他并不以为意,甚至还有某种程度的得意。成寅作出一副资深嫖客的模样,实际上虚得要命,如果稍加注意就会发现他的手在不住战抖。他一面抽烟一面嚷嚷:“小姐呢?小姐呢?怎么见我们一来就跑了?”中年妇女端进来两杯绿茶,说:“马上去拷马上去拷。”后来她也走了,包间里只剩下成寅、杭小华两人。 开始的时候他们还很兴奋,大声地喧哗着,山洞将他们的声音传回来以壮声势。到后来他们觉得此间的唯一实体就是这些回声了,甚至发声的人也已消失。这地方的确太大了,或者人太少了。迫于某种空间的压力,他们说话时逐渐压低了声音,甚至于过于低沉了,就像两只长期生活于地下的渺小动物。这期间有人在门口探了一下头,没等他们反应过来,人已经不见了。成寅又嚷:“小姐呢?小姐呢?”除了回声,并无人搭理他们。就这样他们的气焰渐渐地被消磨掉了。又过了大约十几分钟,刚才从这里离开的小姐回来了,一进来她就抓起自己包,并紧紧地抱在怀中。 成寅抓住机会和她说话,问她愿不愿意出台?小姐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说她不知道什么叫出台,又说不是已经去拷小姐了吗?她明显地戒备他们,并且急于摆脱,一面说话一面向门边挪动。可如果她真的要走,并没有人拦住她,她为什么要这么步步为营呢?她大可以一走了之,完全没有必要向他们解释什么,小姐的反应十分让人奇怪。她一面后退一面说着不知所云的话,什么马上要过年了,她要赶回家乡去,可不能弄出什么事情来,那就整歇。又说她的身份证在表姐那里,而表姐住在城南的某处,最近去旅游了,不在家。如此等等,让成寅、杭小华一头水雾。后来她终于退了出去(带着她的包),并从此不见了踪影。 小姐走后再也没有人进来,无论成寅怎么嚷嚷都无济于事。他们越坐越冷,越坐越怕,终于十分不甘地站起身来,走出包间,来到阴森潮湿的地道里。中年妇女仍站在柜台后面,向他们露齿而笑,打招呼道:“不再坐坐啦?”直到走出防空洞他们才想起来,人家没有收他们的茶钱,以及包间费(他们在包间里至少坐了有半小时)。如果说店家想敲诈他们,显然不是那么回事。如果说是做生意,为何要这么鬼鬼祟祟?成寅说:“莫非他们把我们当老便了?”杭小华随即反应过来,二人当下指着对方的裤子不禁大笑失声。问题自然出在裤子上。聪明的读者朋友已经想到,他俩穿着一模一样的两条裤子,这裤子是成寅去看杭小华时买的,后者统一付的账。再看上身,两人都穿着深棕色的皮衣,成寅的那件是人造革夹克式的,杭小华的较长,一直垂到胯下,是真正的年皮。虽然价格相去甚远,远远一看大模样也差不了太多。再看二人的长相,一个浓眉大眼,脸呈国字形,一脸的正气(杭小华),一个獐头鼠目,满脸疙瘩和暗疮,表情邪恶(成寅),这两副嘴脸正是公安人员典型的两种长相,它们之外的类型即使有也不会太多。人家把成寅二人当成便衣警察完全是有道理的,这从他们的裤子、皮衣、嘴脸从成贪肆无忌惮地大声嚷嚷着要找小姐的表现都可以得出这一结论,至于到底是哪种因素使店家确信无疑这就不得而知了。没做成嫖客,倒做了一回公安,如此经历的确是匪夷所思的。它使成寅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因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人生的角色完全是可以互换的。从此他们便以公安的自我感觉坚定地走上了嫖客之路。 他们一连走访了七八家歌舞厅和咖啡馆,每到一处成寅都大声嚷嚷:“有小姐吗?有小姐吗?”每一次他都以这些地方没有小姐为由退出来,成寅的意思很明白:不是我没有领你去找小姐,而是风声太紧,小姐们都躲起来了。自从有了防空洞的遭遇,杭小华对目前的严峻形势已有基本的认识,在此恶劣的情况下成寅仍冒着风险为他寻找小姐,怎能不令其感动呢?对成寅来说,大声呼唤小姐的气概既说明了他在这方面的胆识,同时又不必真的面对小姐坐陪的尴尬局面,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越是小姐们隐而不出,他越是执着地呼唤和寻找,成寅变得越来越有劲了。 他们走进一家叫金边的咖啡馆,一进门成寅就嚷道:“有小姐吗?”没想到一位中年妇女(又是中年妇女,并且长相与防空洞里的那位极其相似)应声而出,极爽快地答道:“有有有。”她向边上一指,说:“我们的小姐个个漂亮,包先生满意。”成寅、杭小华这才看见一张桌子上正聚着四五个小姐在打牌。听见客人嚷嚷她们停下手上的动作,回过头来张望一番。成寅他们被看得心里发毛,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随后小姐们转过脸去继续打牌,就像将要发生的事和她们毫无干系一样。中年妇女过来圆场,执意将成寅、杭小华拉近玩牌的小姐,以便能看出个美丑究竟。成寅趁机对杭小华说:“你去挑人,我帮你去看地方。”说完掀开一道布帘便走到后面去了。金边内的有效空间其实很小,除进门处十来个平方的前厅(排列着三四张桌子,其中的一桌小姐在打牌)外,门帘后面另有十几个平方。这十几个平方被隔成两半,中间是一条狭窄的走道。每一厢又用木板隔出数个极小的卡间,里面设一桌一椅。那椅子比一张普通的椅子要长,比两张普通的椅子要短,直接镶嵌在木板上,如果两个人坐进去只能采取紧密相拥的姿势,或者一个人坐在另一个的怀抱里。 成寅手持打火机去每个卡间里察看一番,都不见有人。当他出来时杭小华仍站在原处,老板娘硬是将杭小华的手与一位小姐的手拉在了一起,她一面招呼着另一位小姐,显然是为成寅准备的。牌局已散,剩下的两个小姐打着哈欠,用难听的方言相互笑骂着,一面收拾着自己的包,准备离开,显然觉得这里已经没有她们的事了。杭小华满头大汗,可怜兮兮的目光正向成寅求援。他的这副样子不禁刺激了后者。虽说和杭小华一样,成寅并无更多的经验可言,但此时此地却不能退却。关于成寅是一个生手的秘密此刻变得如此重要和关键,既不能让老板娘看出来,以免被人欺负和讹诈,也不能让杭小华察觉,否则长期以来成寅营造的面子便会毁于一旦。 对成寅而言这实在是至关重要甚至是性命攸关的时刻,其严重性远远要大于杭小华此刻面临的考验。好在后者的怯懦激励了成寅,加上刚才去卡间里转悠了一番,使成寅心神稍定。这时他做出了一个无比明智的决定:自己不要小姐。也就是说小姐只需一名,用来陪伴成寅的朋友,也就是杭小华。而成寅之所以来这种地方完全是为了尽地主之谊,其目的是为老同学保驾护航。 自从成寅表示不要小姐,立刻体会到了无欲则刚的境界,为朋友积极张罗又说明他是这方面的老手,深谙此道,潜台词甚至是玩得多了,已经厌倦,在别人看来的新鲜刺激已不足以唤起他的热情,就那么回事。有了这样的自我感觉,一切便顺理成章起来。成寅甚至要求另外两位小姐慢走一步,让他的朋友看看清楚,筛选后再说。杭小华窘迫得不行,别说对几位小姐加以仔细鉴别,就是坦然地看上两眼也不能够。自从老板娘将一位小姐的手塞在他手里,他一直紧抓着不放。老板娘问: “不错吧?我推荐的准没有问题。”杭小华说:“不错不错。”完全像应声虫一样。 成寅让老板娘不要干扰他朋友的思路,说:“不要紧张,看准了再说,不满意就换。” 最后他反复问了杭小华几遍:“看准了?”“看准了。”“就她了?”“就她了。” 成寅这才郑重地对杭小华牵着的小姐说:“把我的朋友伺候好了,也算是给我一个面子。”此言一出,连自己都不敢相信。一切都是那么的流畅通顺,如行云流水,谁又能想到成寅是第一次招呼小姐呢?看来他绝对是这方面的天才。以前只是由于生活贫困有关的才能没有机会得以发挥,这真是莫大的悲哀。当然,此刻经济方面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否则的话他也不至于不给自己找一个小姐了。成寅清楚自己的皮夹子里没钱,付不出小费,总不能让杭小华来到N 市自己没能请他还要让他出两个人的嫖资吧?那也太说不过去了!杭小华请自己吃饭、喝茶倒也罢了,烟酒不分家嘛。可小费总得个人担待,没听说在这上面请客的。要是杭小华知道这样的规矩,自己掏腰包找小姐也不该有所抱怨。成寅没钱,顶多不招小姐而已。退一步想,幸亏如此,由于没钱招小姐他才能做到如此镇定。成寅不禁为自己绝处逢生、另辟蹊径、化被动为主动的能力而得意起来。看来一切事在人为,成寅因种种原因而不能成为一名嫖客,却意想不到地扮演了警察,此刻摇身一变,又成了名符其实的皮条客。 随后杭小华和小姐走进里面的卡间,成寅在前厅里的一张桌子前坐下,余下的三位小姐不见了,只有老板娘留下来陪成寅说话。她一直在劝成寅也找一位小姐,后者摆手道:“没意思,没意思。”他问老板娘近来生意如何?对方谦逊地说: “就那么回事,你不是看见了吗?白天没客人。”这样交谈几句之后成寅便缄默不语了。一来,他拿不准像现在这样闲聊算不算陪坐?虽说对方是老板娘,但风韵犹存,亲自坐台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一来言多必失,老板娘可是一个见过市面的人,阅人无数,要是被她看出破绽来那就麻烦了。好在她和他说话时并没有坐在桌子旁,而是站在吧台后面,因此也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坐台。成寅掉转头去,默默地注视着窗外的街景和行人,以及过往的车辆,一面拍着随身带来的香烟。既像是在沉思,又像在打盹,实际上他是在给杭小华放哨。店堂里一时间寂然无声,布帝后面也没有任何动静。街市的喧嚣通过门窗传进来,老板娘在成寅的身后翻着账本。成寅一连抽了六七根烟。突然,小姐从里面的卡间里出来,走到桌子前,向成寅借打火机一用。成寅以为杭小华要抽烟,因此连同烟盒一起推过去,可小姐只拿了打火机便回到帘子后面去了,让成寅好生纳闷。他正在奇怪,小姐从布帘后面探出头来,向他招手,说:“你的朋友叫你。” 成寅离座走进布帘后面,走道里一片漆黑——那打火机并没有派上用场,既没用来点烟池没有点燃桌子上的蜡烛。十几秒后成寅的眼睛才有所适应,看见两个蜷缩在卡间里的人形轮廓,四只眼睛熠熠生辉,如同待在洞穴中的野兽。小姐坐在杭小华的怀抱里,身体不停地扭动着。对方的姿势也很放松,一手搂着小姐的腰,一手抚摸着她的脸蛋儿,表情却很尴尬僵硬。这副表情显然是针对成寅才有的,而浪荡的姿态说明在过去的半小时里他们的进展。杭小华的脸上浮现出腼腆谦卑的怪笑,难为情地说:“她说就在这里……”“这里?”成寅质疑道,“连个转身的地方都没有,怎么于呀?”小姐说:“没事的,我们都这么做惯了的。” 接下来杭小华再无声息。成寅代表他的朋友与小姐讨论了各种干事的可行性前提。既然这里能干就没有必要到别处去了,比如去别的地方开房间,又何必花那个闲钱呢?况且杭小华已急不可待,就等成寅下令开始了。既然朋友如此信任,就更不能不考虑到他的安乐(安全和快乐)。成寅坚持让小姐领他去楼上的房间看一看。 美元硬过人民币-2 那房间并非专门干事的地方,乃是平日里小姐们的起居之处,简陋寒酸不用说,而且与隔壁的某个顾客盈门的电器商店相通。除此之外后面只有一间厨房,是密封的,油腻肮脏不堪。成寅无法设想他的朋友在锅台灶具间冰凉的磁砖上与女人做爱,即便如此还得收高得不近情理的场地费,标准不下于四星级饭店里的豪华套间。虽说嫖资由杭小华自己出,但也不能让人家把他当成冤大头来欺负。就是小姐本人也认为完全无此必要,就在卡间里解决不就完了?何苦要那么铺张浪费呢?她之所以开出一个天价不过是要阻止杭小华去别的地方。在她看来卡间里最好,既便宜方使,又因为空间窄小保暖不容易患上感冒。 他们接着讨论安全问题。成寅问小姐有没有套子?小姐说没有。但没有套子的情况并不能证明她不卫生,结论反而是相反的,因为“我们一般不和人家做爱,今天想做是喜欢你的这个朋友。”小姐说:“要是不相信我没有病的话,戴套子也行。 出了门左拐向前五十米就有一家药店,有套子卖。”问题在于:谁去买套子?小姐称自己不便,因为与客人做爱是避着老板娘的,她不允许,这样进进出出老板娘不会不问。另外自己也不好意思,你说一个大姑娘去买避孕套人家会怎么看?以后叫她还怎么做人?做爱可以,那是因为喜欢对方,可买套子,她的脸皮还没有那么厚。 让客人自己去买套子那也说不过去。此间只有四个人,老板娘自然不会去买了,因此唯有成寅是合适的人选。当然小姐也知道这样一来委屈了他,因此她说:“我求求你啦,就算帮我一个忙!这是十块钱,买套子足够了,剩下的钱就不用给我了。” 小姐的手中突然就多出了一张纸币,差一点没戳到成寅的脸上。对后者来说这可真是一个考验,虽然今天他皮条客是当定了,但也不至于下贱到去给妓女买避孕工具。 一瞬之间成宣回忆起自己毕竟也是大学毕业,即便落魄潦倒至此毕竟也是一个知识分子,偶尔客串一下皮条客那是没有问题的,像真正的皮条客那样彻底无我还是不行。成寅自尊的感情被刺激起来,断然拒绝了小姐的要求:“你搞设搞错啊?要我去给你买避孕套!”为报复这个侮辱了他的妓女成寅索性搅黄了她的生意。“这地方有问题,太不正规了,不卫生也不安全,我们还是换地方吧。”他对杭小华说。 后者于是起身,整理好衣服跟着他出来了,将一脸沮丧的小姐留在卡间里。虽说没有干成,杭小华总算摸了几把。此外他还得到了小姐的一个拷机号码,被临时写在一截手纸上面。这截手纸此刻被杭小华紧紧地攥在手心里。 成寅、杭小华走出金边,外面已是满目橙黄的夕照了。街上的行人多了起来,骑自行车的倍增,充耳一片铃铛声,此刻正值下班时间。杭小华一步三回头,很是恋恋不舍,他的心情与气愤的成寅颇为不同。为买避孕套的事成寅骂不绝口,杭小华却在小心地为小姐辩护。他说:“实际上不戴套子也行的。”成寅说:“你不怕得病?”杭小华说:“她没有病,我检查过的。”原来小姐要打火机就是为了照给杭小华看。他不仅仔仔细细地看了个究竟,还将手指送到鼻前唤了很久,没觉出有任何异味。成寅道:“你怎么不早说呢!”他的眼前不禁浮现出一幅奇异的画面: 黑暗之中那小姐将裤子褪至膝弯,尽力岔开双腿,并亲自在前方点燃了一朵火苗。 光影摇曳,杭小华俯下身去细看,一面用手指翻弄着。后来火苗熄灭,他的眼前一片漆黑,但某种奇特的构造和精微的肌理却停留在两眼之间的脑际,熠熠生辉。火苗再次燃起,与脑际中的画面相互映照,对比和修正,努力掌握住变化多端的动态,固定下来,加以储存。成寅欣喜地拍了拍老同学的肩膀,说:“真有你的,不仅摸了,而且看了,这一百块钱小费花得值得!”杭小华于是深感幸福地笑了。 “不过,”成寅话锋一转,“欣赏是一回事,做事是另一回事,一定要讲究规则,避孕套无论如何都是要戴的。连我这个王老五都不敢马虎,何况你是个有家室的人呢!” 他们在街边随便吃了点东西,之后并没有离开这条街。他们在人行道上徘徊,暮色已经降临,但时间尚早,N 市的夜生活还没有开始。他们走进一家夜总会,嚷嚷着要找小姐,没有人理睬他们。于是他们自行摸上二楼,来到表演厅,里面没有客人,几个浓妆艳抹的小姐在吧台上吃盒饭。见他们进来,一位小姐没好气地说: “还没有上班呢!”原来干她们这行也有一定的作息时间,这是成寅他们没有料到的。可见N 市的娱乐业白天并不是最萧条的,最萧条的是现在,黄昏时分,隆重而正式的夜生活开始之前。这真是一段难熬的时光啊!无论走到哪里都没有人理睬他们、招呼他们。这个行当的所有从业人员,无论是小姐还是老板,抑或是服务生、皮条客都把他们当成了不懂规矩的莽汉,既不懂规矩又急不可待,的确是挺可笑的。 由于无处可去,他们只好在街头继续游荡,欣赏着暧昧不已的夜色,然而心情却不那么的轻松愉快,甚至有某种程度的压抑。成寅沮丧地想:即使杭小华此行有所收获,那也与自己无关。他没有钱招待远道而来的朋友,只不过起了一个向导或陪游的作用。做人做到这份上也真够窝囊的。加上马不停蹄造成的疲劳,他对出人于夜总会那样的地方已没有当初的热情。暮色中行人来往不歇,有的还与他们擦肩而过,不在意地碰着了他们。这些人心怀坦荡,目的明确,兜里有的是钱,与他们错过时竟流露出轻蔑之情,或者视而不见。成寅感到愤愤不平,他指着过往的行人对抗小华说:“你看谁不顺眼尽管上去揍,我绝不拦你,有什么事我给你兜着。” 以这样的方式招待朋友,实在也是出于无奈。如果抗小华真的很想揍人,同时又能不被人接,那就真得感谢成寅了。这可是他的地盘,他的城市,行人民然也是属于他的。“随便揍,没关系的。”成寅说。问题在于:杭小华是否有揍人的欲望?是否觉得有此必要?如果他感受不到揍人的乐趣,揪住一个行人便打就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了。杭小华问道:“我干嘛要揍他们呢?”成寅就知道他会这么说,也许,正是因为此成寅才提出了揍人的设想。虽说杭小华生性温良,不会参与街头斗殴,但成寅毕竟邀请过他了。揍不揍是杭小华的事,对方的邀请却是明白无误的,杭小华应该能分清这里面的区别。也就是说即使他放弃揍人的权利也应该领成寅的情。 “不揍白不揍。”成寅说,言下之意,揍了那就值得了。他启发杭小华道:“难道你不觉得他们欠揍吗?”杭小华老实地承认:“不觉得。” 他们上了一辆出租车,成寅装成外地游客的模样,用略带口音的普通话问司机:“哥们,有什么地方好玩啊?”司机反问成寅:“你们要玩什么?”成寅说: “玩什么?好玩的嘛。”司机道:“这年头,各人的理解不同,有人觉得唱歌跳舞好玩,有人喜欢洗桑拿,有人要打炮……”司机很上路子,说话慢悠悠的,也不失必要的谨慎,看来是一个可以信托的人。成寅觉得没有必要再装神弄鬼,他坦率地问:“N 市有没有红灯区?”司机回答:“红灯区没有,蓝旗街倒有一条。”成寅闻言一愣,随即心领神会地说:“那就去蓝旗街吧!” 成寅为何一愣?自然是觉得颇为诧异。倒不是红灯区等于蓝旗街的说法让人费解,而是他住的地方恰恰在蓝旗街上。虽然成寅在那儿住了多年,可一直不知道蓝旗街就是N 市的红灯区。他曾在电话里向杭小华吹嘘自己的居住环境,不过是信口开河而已,没想到还真的不幸言中了,他住的地方如此得天独厚。居住在红灯区里,那可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呵,怎样的一种光荣与梦想?不,怎样的一种光荣与现实! 可惜多年来自己竟毫无察觉,真是荒废时日了!可是,即使明白自己住在红灯区里,那又能怎样呢?没有钱一切还是白搭。当然如果早知道自己身处何处,没准会涌出一股努力向上工作和挣钱的动力,如今也不至于在招待朋友时捉襟见肘的了。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多年来他都忙活了些什么呢?睡觉吃饭,靠给报纸副刊写一点狗屁文章勉强度日,跟在有钱的或有权的后面蹭一些小快乐。成寅尾随他们出人了一些场所(次数绝对有限),只顾埋头走路,满足于当下(裆下),从不抬头看路以及周围的环境。他的想法很简单:如果不是由别人领着,自己是绝对不会来这种地方的。没想到现在不仅自己要来,而且还作为向导,率领别人一起来了。自己当真是鼠目寸光,胸无大志,只满足借有限的素材吹嘘美化自己。而事情一旦落实到实处,马上就原形毕露了。幸亏有了这个红灯区是蓝旗街的巧合,使成寅在老朋友面前维持了必要的面子,证明自己以前在电话里所言不虚。之所以冒充外地人,向司机求教,不过是一个故意的小幽默。杭小华理应这样理解他的朋友。成寅偷眼看去,只见他的脸上浮现出某种自以为是和故作神秘的笑容。再看后视镜中,司机的表情与杭小华极为类似。人人都自以为是和故作神秘。只有成寅知道,他的自以为是和故作神秘才是最终的和顶级的。在他的眼里,车上的另外两位不过是程度不同自以为是和故作什么的傻瓜。 成寅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夜里,他感觉到有隐隐约约的歌声传来,某种大功率的音响震动着墙壁。音乐声并不高亢,但十分强劲,有一种盲目而迟钝的力量,使他觉得自己所睡的沙发微微颤抖起来。看来歌舞厅就在他的附近、隔壁,以前他从来没有注意过。也许是因为房间的关系,当他睡在卧室里的时候中间多隔了一堵墙,乐声因此就比较模糊了。当然如果有心还是能感觉到的。多年来他充耳不闻,已经习惯了各种噪音,包括如此美妙的音乐。要不是那出租司机的提醒,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此刻蜷缩在沙发上面,感受着那微妙而持续的震动,成寅激动得失眠了。后来一声警笛声响,使他打了一个寒战。当他明白是待在自己的家里,虽然不是他睡惯了的大床,但也是他的沙发,于是便放心了。 警报声响了近半小时,似乎有无数的警车向此间奔驰而来,尖锐而神经质的鸣叫盖住了歌厅的乐声,让成寅感到后怕。结合他们白大的活动和见闻,他断定是一次有针对性的扫黄行动。也许人家真是冲他们而来的,由于他们在金边或防空洞露出的马脚,公安人员追踪而至,抓获他们归案来了。成寅等了半天,并没有以上的事件发生。倒是警车声响过,隔壁的歌舞厅便不再唱了,听不见半点声息。由此成寅断定警车并非冲他们而是冲他的邻居而来的,也就是说他的邻居肯定有问题。这一事实不仅出租车司机已经指出,夜半的警笛声再次加以了证明,如此一来自然是确定无疑的了。可惜的是,他们觉悟得太晚。他们正打算养足精神,第二天前往访问,谁曾想那里却被及时地查封了。那凄厉的笛声向他们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却又戏弄似地告诉他们此路不通,成寅真有点不明白此间的奥妙了。他拿不准这笛声对他们而言到底是喜是悲?是喜,由于他们今晚幸免于难。是悲,明天肯定不能再去了。一时间成寅悲欣交集,思绪万千,干脆披衣坐起,吸了近半包香烟。 第二天成寅起得很晚。当他起来时杭小华已穿戴整齐,搬了一把椅子在阳台上静静地看书。杭小华已经下楼吃过早点了,并给成寅带回来两只烧卖四只菜包,装在一只塑料袋中。他看着成寅将这些东西吃完,自己在一旁悠闲地抽着香烟。杭小华耐心地等待着对方,一旦成寅吃饱喝足他们便可以出发了。 成寅问杭小华夜里是否听见了警笛声?后者说没有。于是成寅向他描述了那警笛如何的凄厉疹人,告诉他说这是一次扫黄行动无疑,隔壁的歌舞厅被扫了。“那又怎样?”杭小华弱智一般地张大了嘴巴。深夜响彻的警笛声自然意味多多。成寅耐心地向他的朋友一一道来。 一,意味着他(杭小华)睡眠很好,没有因此受到打搅,成寅在恭喜之余不禁羡慕。二,意味他(成寅)所言不虚,目前的确风声很紧,杭小华来得完全不是时候。三,意味他们逢凶化吉,大难不死。昨天若是他们乘兴去了有关场所,与扫黄的公安不期而遇,此刻恐怕已经在拘留所里了。对成寅而言自然无所谓,要钱没钱,顶多于半年苦役。对杭小华来说那就太惨了,有钱也没有用地得干半年苦役,而且还得通知单位和家庭,其后果不堪设想(开除公职、名誉扫地、妻离子散……)。 幸亏他们躲过了这一劫,怎么能不可喜可贺呢?四,意味着他们今天的行动必须取消。 对于前面三点杭小华并无异议,甚至还表示了真诚的赞同。只是最后一点有些出乎他的意外,“已经说好的事,怎么……”他慑懦着说。成寅工于心计,把好话说在前面,否则的话最后这点会弓!起更为强烈的反应。而现在由于前三点的平衡,杭小华虽不乐意也只能接受现实,同意取消行动。成寅眼看着对方挺直的腰弯垂下来,擦拭一新的皮鞋也马上暗淡无光了。由于形势严峻,他们不仅不再企盼晚上的“大餐”,就是像昨天那样逛逛咖啡馆也属不宜。唯一的做法就是待在家里聊天,以避风头。杭小华彻底丧失了勇气,甚至担心起去火车站回家的这段路程来,如果恰好巧遇金边的那位小姐,向街边的巡警指认他为嫖客,那可就完蛋了。如果杭小华的N 市之行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那也没有什么,成寅有的是理由推委有关的责任。但如果对方从此落下了病根,再也不嫖(他甚至都没有尝试过),就未免太过分了。想到此处,成寅不禁起了怜悯之心,他想起金边小姐留给杭小华的拷机号码。 “我们为什么不把她拷到这里来呢?”他说。一来可避免主动出击造成的危险,二来,让杭小华再见一面,使其脱敏。三,也是最重要的:打炮。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杭小华此刻已经完全没有了主张,在成寅的恐吓和安慰下(又是恐吓又是安慰)已不知所措,除了接受对方的建议,交出纸条,就再不知道作何反应了。成寅于是拿了纸条,在两小时内下楼数次,去与金边小姐联系。杭小华被反锁在房间里,每次下楼成寅都十分谨慎地锁上防盗门,让杭小华感到十分的安全。他对后者说: “你只管等着,酝酿情绪,别的就没你的事了。”至于成寅为何不用自己的电话,每次都不惜体力下楼去打拷机?这同样说明了他的慎重态度,并非儿戏。杭小华看在眼里,其自信心和勇气在跌落低谷之后又开始逐渐上升了。 成寅最后一次回来带着一位姑娘,从理论上说她应该是金边的那位小姐,可抗小华完全不认识了。也难怪,昨天他们始终待在黑暗里,其间只是点燃过几次打火机,火苗过于微弱,点燃的时间也极为短暂,那有限的光明也是针对某一器官的。 也就是说杭小华对小姐某一器官的记忆要远远超过她的脸。这张脸,他只是想当然地认为不会难看,甚至还很漂亮,此刻不禁大失所望了。小姐脸上的脂粉抹得很厚,其上分别用红黑二色勾勒出标志般的嘴唇和眉毛,她的真实面容隐藏其后。也就是说她戴着一张面具来到此地,唯一无法掩饰的是两粒发黄的眼珠,正滴溜地转个不停。另外,两瓣红唇中的烂牙也无法上色,在有如石灰粉刷过的脸上闪现出黄中带绿的色泽。 成寅将小姐让进客厅的沙发里,与杭小华并肩而坐。他反锁了大门,在他们对面的小沙发里坐下。开始之前先聊一会儿天,这样一可以安定各人的心神,二,也可预先调节一番气氛。杭小华心中有鬼,谈话不能做到悠然自得,不一会儿就满脸潮红,汗如雨下了。好在他还算殷勤,始终在找话说,不过说话时并不看着小姐,而是逮着成寅说个没完。谈话的内容也不涉及男欢女爱、寻花问柳,而是大谈工作、子女,回忆大学生活,展望专业前景。成寅借故走开几次,剩下的两人便缄默无语了。然而他们就是不离开客厅,似乎要在沙发上坐一辈子。他们把这儿当成什么了? 咖啡馆?聊天室?当成了卡间?看来人们一旦习惯了某种方式就很难加以改变了。 难道他们准备在客厅里就地解决?这里的条件虽然强于昨天的卡间,但毕竟不如装备席梦思的卧室。后来成寅建议他们换一个地方聊,他向他们指出了那条通向卧室的光明大道。这些本来都是应该杭小华主动的,但由于他机能性的瘫痪,成寅不得不一切代劳了。 他代表杭小华问小姐:“要不要洗洗?”由于天气寒冷,自然不是指洗澡而是指洗屁股或有关部分。小姐说:“来以前我已经洗过了。”真是一个爽快人,看来她也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成寅推操着杭小华,硬是将他弄进了卧室。小姐倒十分机灵,早就进了房间,甚至都开始解裤带了。即使这样,成寅仍不能断定:杭小华是否需要他继续帮忙?成寅将卧室的门眶啷带上,叮嘱里面的人插上插销,是小姐而不是杭小华答应了一声,这使成寅明白:他的朋友已经被小姐接管了。如果小姐不准备帮助他,而成寅被挡在门外,就更加无能为力。成寅只有祈求小姐的良心。她的职业道德和荣誉感。如果小姐愿意帮助杭小华,扒光自己的衣服,再替对方宽衣解带,如果即便如此他仍然不知道该怎么做,或者仍然硬不起来,那就真的太惨了! 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成寅如此担忧他的朋友未免有些多余和过分,也许并不能完全归结为友情的动机。他之所以如此担忧和焦虑,是由于某种惯性,代劳惯了,可到了某个阶段却被禁止进一步行动。成寅被挡在门外很是失落,心想:如果换了自己早已是大功告成了。俗话说帮人帮到底,他理应帮助杭小华脱光小姐的衣服,帮助他进行必要的前戏,甚至连做爱也由自己施行,代替杭小华抽动。射精,如果这样还算不算帮助朋友呢?当然不算。显然这里面有一个限度问题,“在限度以内都算帮忙,限度以外就是为了自己。可这个限度到底是什么呢?进行到何种地步才算没有逾越?关于这个限度,这个界线是大可商榷的,总而言之不能射精。至于说这一界线等于一扇将自己隔绝在外面的卧室的门那也太绝对了。在进入卧室和进入某处之间尚有很大的余地,所谓帮忙的限度理应在这二者之间。一时间成寅思绪万千,他为不能继续帮助杭小华而感到遗憾,又为自己不是对方而深深惋惜。然而,这些都是没有必要的多虑。此刻卧室里传出小姐尖锐的叫床声,杭小华却始终沉默着,一声不吭,这就更说明了他是一个实干家,不善言辞,但在某些事情上却是出类拔革的。 杭小华的沉默是前提,是第一因,而叫床声虽然尖利却是随后的被动的,因此越是高亢放肆就越证明了沉默的力量。一瞬之间杭小华的笨拙以及由此而来的屈辱都被一扫而光,他以报复性的姿态沉默着,以沉默的攻击性击打着,使得身下的小姐叽哇乱叫,室外的成寅心神俱震。后者可悲地发现自己硬起来了,不是一般的硬,而是硬得一塌糊涂,不得不伸出一只手加以调整。 约莫半小时后杭小华出来了,依然是那么腼腆、恭歉,脸上堆满抱歉或打搅的笑容。他已经穿戴整齐,甚至过于整齐了,严丝合缝毫无破绽,真难以相信他刚刚交媾过。这时成寅提出,他也想干一次,杭小华明显一愣,但由于已恢复到先前的软弱状态,自然是无力反驳。成寅解释说自己早有此意,并非是即兴而为,两个朋友睡同一个女人,就会更加亲密无间。他为加强朋友关系才决定这么做的,性欲原因倒在其次。况且他让杭小华先来,已经是礼让三先了,实行了待客之道。之所以没有事先说明,是怕杭小华谦让。即使从卫生角度考虑,也应该是杭小华在先,这样就避免了从成寅那里传染疾病的可能。后者过惯了单身生活,有什么病都不奇怪。 而成寅对抗小华则绝对放心。这种放心基于某种道德高度的认识,在他看来杭小华是一个十分检点自律的人,热爱老婆、看重家庭,一般不会乱来。既然杭小华热爱老婆、看重家庭,对金边小姐这样的女人自然是无所谓了。让这样一个无所谓的女人充当一回男人件友谊的桥梁是抬举了她,杭小华总不至于反对吧? 再者,即使杭小华有病,传染了成寅,那也没有什么。有病看病,这是一件多么单纯的事?他无须为老婆家庭负责,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老婆家庭。即使患了不治之症(比如爱滋病)那也没有什么,为了友情成寅一向无所畏惧。如果他得了不治之症不是说明杭小华也已不治了吗?分享艰难和不幸正是朋友应尽的义务,谁叫他们朋友一场呢?快乐也是一样,需要分享。如果杭小华快活了一把而成寅一无所得前者定然会感到内疚,为使杭小华不至良心不安成寅也得干上一把。没有其他小姐就只能一物多用,反正他成寅不会在乎。 如此等等,虽然内容庞杂,逻辑古怪,成寅总算能做到言简意赅。况且在某些问题上他与杭小华有相当的默契,有的话并未明说,后者已经感觉到了。杭小华只是担心,小姐未必愿意。成寅说:“这你就放心啦,我自有办法。”说完他走进卧室,小姐仍然躺在被子下面,不过已经开始摸索着穿衣服了。成寅说:“且慢。” 他去打了半盆热水,端进来,对小姐说:“洗一洗。”后者并没有拒绝,坦然地在成寅面前蹲下,撅着屁股洗起来。完了成寅将用过的水端出去倒掉,并晾好毛巾。 小姐为他的殷勤所感动,连声说道:“谢谢谢谢。”她以为此人天生温柔,招待朋友不辞劳苦甚至屈尊俯就,不仅事前一切代劳,事后也帮忙料理,只是将那中间的快乐时光留给别人。而他的朋友,相比之下却颇为差劲,事前不知所措,干完后立马穿衣服走人,甚至连句温存的话也没有,只知道埋头干活,不过活倒也真是干得不错。这两个朋友如果能结合起来,合为一人那就完美无缺了,可算得上是一等的嫖客。小姐正在感叹,发现成寅开始解自己的皮带。她疑惑地问:“你想干嘛?” 成寅说:“你说呢?还能干嘛?”小姐立刻表示反对,说她太疲倦了,还是下次再说吧。成寅就责怪她愚蠢,想不开,有钱不挣那不是傻瓜吗?他告诉小姐他们会付双倍的费用,也就是说她的收入比只与一个人做要增加一倍,而挣钱这回事哪有不吃苦受累的?这些小姐自然明白,何况事已至此,她想不做也没有那么容易。她只是感到十分遗憾,以为碰到了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没想到和别的男人没有什么两样。 这一打击虽比较抽象模糊,但不无深刻之处,使得小姐对世界的看法都因此有了些许改变。以前她认为好男人还是有的,只是自己没有碰到。现在她总算明白了,即使让自己碰上了,最终也将证明不过是一个无耻的嫖客。因此她虽然别无选择地和成寅做了一把,但其热情程度却远不及与杭小华的那次。况且她刚刚做过,暂时并无需要,因此在整个过程中几乎睡着了。难怪后来两个朋友谈论彼此的感受,对小姐的评价截然不同。杭小华十分感戴小姐的热情卖力,而成寅则指责其毫无职业道德感的故意的冷漠,在小姐的问题上两人发生了严重分歧。 此刻成寅匆匆完事,为未能使小姐发出快活的呻吟而感到十分沮丧。也就是说,在与杭小华的较量中他无可置疑地落于了下风。又是嫉妒又是忿懑,使他几乎无力穿衣起床了。成寅赖在床上不起,尽量拖延着时间,好在另一指标上胜过他的朋友。 杭小华虽然将小姐干得高潮迭起,但时间毕竟有限,如果成寅能晚于半小时从卧室里出来,至少在持久性方面可略胜一筹。可小姐并不配合,刚一完事就醒了,她胡乱扯下一截手纸擦了擦下身便开始穿衣服。这就使成寅更不平衡了,他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同是干活,完了以后她愿意待在杭小华身边不起,急于离开的是对方?而现在想走的却是小姐,他成寅情愿在床上多躺一会儿?小姐自然有她的解释,时间不早了,她还得赶回去上班,除非成寅愿意加时间,也就是说得再出一人次的小费。 即便如此,她也不能再做了,生理上受不了,已经到达极限了。也就是说成寅得再出四百块钱,才能使小姐待在身边不起床,而且还不能真干。小姐的条件未免苛刻,但也不无道理可言。问题并不在于她过于精明、不吃亏,甚至想占便宜,而是,成寅的的确确再也拿不出四百块钱来了。在决定干活以前他就已经算好,今天的小费由他一人承担,不仅要付自己的嫖资,杭小华的费用他也一并担待。 成寅不是没有钱吗?的确如此,无论他的皮夹里还是整个房间里都找不出八百人民币(两个人的嫖资),即使是翻箱倒柜掘地三尺你也将一无所获,别说八百就是四百也绝对没有。成寅现在的钱不足四十元,与一次应付的小费相去甚远。然而这是说人民币。人民币以外的钱他倒有一张,卷成一小条藏在衣柜下层抽屉里的一只灰色丝袜里,已经有三年了。 这是一张面值一百的美元,是成寅多年来给境外华人刊物投稿的仅有的收获。 在此之前在此之后他的散文作品均未在国外发表过,虽然其投稿活动从没有间断。 也就是说,成寅的文章每次都是一式二份,一份投国内报刊,一份投往国外。比较而言,国内采用的多,而国外采用的少。国内稿件的采用率大约为百分之二十,而国外的百分比原先是0 ,后来为五百分之一(投稿五百次后终于用了一篇)。再往后虽然华人刊物再也没有用过,但成寅的投稿热情却丝毫也没有减弱,因此到目前为止国外投稿命中率仍处于进一步的下降中,此刻大约为百分之O 点一了,也就是千分之一。成寅并不以为意,因为国外用稿的目的并不在于用稿本身,它的直接后果是国内用稿变得更为容易了。现在每次投稿时成寅都会写上“本人发表散文两百余篇,另有作品见于海外刊物”的字样。虽然说得含糊,但绝对不是撒谎。至于国外用稿的收入他倒不是那么看中的。虽说他手头桔据,生活贫寒,一百美元到手后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使用。他也想将其兑换成人民币,用以补贴日常生活,可有人劝他说:“这可是硬通货,不会贬值,和人民币的汇率每天看涨,还是留着它以备不时之需吧!”于是成寅将一百美元塞人一只旧袜筒中,自己宁愿借债度日也绝不动用,到后来他几乎忘记了这一百美元的存在。如今由于某种恶性刺激(小姐的叫床和杭小华的沉默),他的思维不禁被激活了,摹然想起这一百美元,不禁大喜过望。他想到他们说的“不时之需”,现在显然就是了。他的下面坚硬如铁,缺的就是四百块钱。一百美元,按照目前的汇率大约可兑换八百元人民币,只多不少,当然多也多不到哪里去。而八百人民币恰好是两个人的嫖资,真是天意如此。成寅不仅能使自己柔软下来,而且还将挣回面子。他打定主意为杭小华代付小费,虽然这与规矩似乎不合。他想起买裤子的事情来,杭小华为使他不至推辞也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裤子。对方能做到如此温柔体贴,他成寅为何就不能呢?虽然一条裤子的价格不到两百,而一炮的单价四百有余,这只能说明成寅是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而不能说明其他。这样一想,就更坚定了成寅干一把的想法。如果他不干,光为杭小华付钱,且不说一百美元不好找零,就是好找,如此明显的殷勤对方多半接受不了。如果成寅自己也于了一把,杭小华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如果他执意要将四百块钱退给对方就未免过于见外了。如果他真的要这么做,成寅就将上次买裤子的钱退给他,显然,那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杭小华就得无条件地接受成寅的款待。 到后来成寅也真是觉得做一把不完全是由于性欲,更重要的、首先的是为了朋友间的情义。为了这份友情不得不如此,甚至都有了某种勉为其难的意思。特别是结束之后,成寅回忆不起事前强烈的交媾欲望,并且由于干得并不成功月随义上的目的因此就变得更加明确实在了。 成寅毫不犹豫地背转身去,在衣柜里摸索了一番,然后将一百美元交到小姐手上。“美元?”小姐惊呼道,她的欣喜之情一掠而过,随后疑惑地问:“是真的吗?” “那还有假!”成寅得意地说。小姐的意思并不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为收到一百美元而如坠梦中,她怀疑的是美元本身的真伪,并非收到美元这一事实。小姐带着美元来到客厅里。请杭小华加以鉴别,显然她对他的信任要远胜于对成寅的信任。 后者看似殷勤慷慨,谁知道又在揭什么鬼呢!比较而言还是杭小华敦厚老实,就是做爱也很实在,不像成寅玩那么多的花样,真干起来没几下子就完了。由于职业习惯,小姐擅长于从做爱中判断一个男人。况且她现在无依无靠,除了在两人中选择一个较为信任的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杭小华果然没有辜负小姐的期望,接过美元又是搓揉又是对着窗户打量,其认真态度和务实精神一如他做爱一般,使小姐稍稍放心。鉴别的结果这的确是一张真钞,面值一百美元,可兑换八百五十七点几人民币。至于说到美元相对人民币的好处,那倒不需要杭小华多费口舌,小姐知道得清清爽爽,仅就收入一项而言,她也可多得五十多元(人民币)。还有它是硬通货,可保值增值。它硬得一塌糊涂,至于到底硬到何种程度,小姐心中自然有数,显然是柔软的人民币所无法相比的。因此鉴别活动一完,她一把抓过美元,以意想不到的速度将其藏人了身体的某一部位,并与之结合为一体了,再也难以找到。 杭小华提出由他来付小费,也就是说收回美元,支出人民币。他与成寅为此事争执不下。只是到了这关键时刻小姐才坚定地站在了成寅一边,她对抗小华说: “你们都是朋友,谁给还不都是一个样?何必这样争来争去的呢。”成寅说:“看看看看,小姐都这么说了,你就别争了,兔得给人家看笑话。下次你再请我不就结了?”此刻他十分感激小姐,她将美元藏得不见踪迹,除非再次将小姐扒光,美元才会出现用阿不是只收一张一百美元就能解决的问题。好在杭小华一时并没有再扒光小姐的需要,他只是说说而已。于是小姐带着那张无迹可寻的美元下楼打车去了。 此外她向成寅索要了二十元钱打的费,他很慷慨地给了她。 小姐走后,杭小华和成寅继续为付小费的事争论了一会儿,不过时间不长,杭小华便妥协了。他收起钱包,对成寅说:“这样也好,免得回去后周玫检查我的皮夹子,这笔支出无法交待。”成寅说:“就是就是,周攻的警惕性是有道理的,男人总归是男人,如果能控制对方花钱,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周玫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杭小华说:“我这个人又不会撒谎,对她更是从来没有说过假话。”成寅说:“像你这样的人一说谎肯定被老婆看破倒时候周玫打电话来问我我也得跟着说谎,那就对不住老同学了。”“那小姐的小费我就暂时不给你了。”杭小华说,“就算我欠你四百吧,不过这钱总归是要还的,你得答应。”成寅说:“再说再说。”他不禁提起那次买裤子的事,杭小华表示性质不一样。杭小华的意思是:成寅能借钱给自己已经感激不尽了,况且他拿出来的是美元,而还的时候只有人民币了。杭小华的意思是成宣已经为自己担待了很多,如此情义足以抵消那条微不足道的裤子了。 成寅不仅借钱给他,更重要的是使他尝试了新的生活,如此恩德真是无以回报。经过此事,杭小华又能安于原先平淡而温馨的家庭生活了,甚至,他已经开始体会到了它的好处。他为嫖娼的事对周玫深感内疚,为不得已的撒谎而感到满怀歉意。这种微妙的内疚感和歉意在长期的夫妻生活中不可或缺,使配偶们更加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成寅挽救了杭小华的家庭。自己做出了如此善行而一无所知,这就更加令人感动了。 杭小华千恩万谢,简直把成寅当成了一个义人。与此相比,四百块钱当然不足挂齿,还与不还并不重要,就是还了也完全不能报答成寅的一番恩情。听杭小华的意思是不打算还了,成寅因此稍稍放心。 杭小华走后约一周,成寅收到了一笔四百元的汇款,不用说是杭小华寄来的,成寅自然也知道这笔钱的由来。在寄款附言栏里杭小华一笔一划地写道:千金难买朋友情美元硬过人民币成寅取出钱约金边小姐回来又干了一把,并将汇款附言留下,保存至今,以志纪念。 1999.12.23——2000.5 .13 同窗共读-1 既看见你 也看见他 但你们二人 不能相互看见 中间是一面墙 一颗树 或一阵烟雾 我在墙的纵面 树的上面 我就是白雾本身 ——《看》 一,苏青我比她们迟到两个月。九月分开学,我十一月到校,因为在家生病了,拉痢疾。 我别无选择地住进了328 。据说在我进来以前已有两批人搬出去了。我进来一看,条件也不是很差,甚至还挺好,离楼梯很近,在楼道的中间部分,既不靠水房也不靠厕所。水房和厕所分别设在楼道的两头,离328 远着呢。我们宿舍里一共四个人(加上我),另有四张空铺。搬走的那些人是因为和苏青、蔡冬冬合不来。她俩是一块儿从浪碧来的,从上幼儿园的时候起她们就在一块儿了。别人和她们处不好,也没有她们漂亮。蔡冬冬的个子有一米六六,六七,苏青的个子大概有一米七零。 两个人也不理别人,只顾自己成天在一起说话,别人就忍受不了啦! 我到校的那天是晚上,苏青已经睡下了。我和她打了一个招呼。我听说她是班长,可几天以后她就被撤了。她好像在生病,发热什么的。我和她打招呼,她也点点头。我说:“你怎么样!”她说:“没事儿。”我给苏青倒了一杯开水,放在桌子上。她说:“谢谢。”第二天早晨起来,她的病似乎好了,也不和我说话,好像忘了昨天晚上的事儿,一副挺骄傲的样子。她显然不需要我,显然是在表明这一点。 我刚来,挺孤独的,倒是很想和别人接触,和她们认识的。她们反正没有这个需要,也不觉得你有这个需要,或者你有没有这个需要也不是她们的事儿。她们两个好得不得了,讲的那些事儿我也听不懂。杜玉果是农村来的,苏青对待她的态度就像主人对待奴仆。实际上她也就是苏青的一条狗,使唤来使唤去的,感觉还挺美,总是跟别人说“青青”,青青长青青短,青青怎么说什么的。虽然苏青不把她当一回事儿,她还是要跟在后面,对这个位置挺满意的。 苏青、蔡冬冬不和别的女生玩,但和男生打得火热。我刚一入学就发现,328寝室里成天都坐着男生,每天如此,只要是没课或者星期天,你还没起床呢他们人就已经到了,甚至都坐到你的床上来了,压着了你的被子。当时我产生了错觉,以为男孩子挺多的。后来我才知道我们学校五百个女生,才有十七名男生。可在328寝室里却是男孩多女孩少。 他们一来就围着苏青和蔡冬冬。到后来蔡冬冬接待他们的时候都不起床了。她半卧在床上和他们说话。我一般见他们一到就收拾收拾书本,到教室去,一待就是一天。根本回不去。知道回去他们肯定还在那儿。我在教室看书,实际上也看不下去。但你不去教室还不行。反正宿舍里是满的,他们在那儿过日子。你早晨起来的时候,他们人已经在那儿了。你就是被他们吵醒的。你说:“对不起,请你们出去三分钟,我得穿衣服。”他们就出去了,站在走廊上,没到三分钟就敲门。你说: “好啦,进来吧。”他们哗地一下全进来了。你洗脸、刷牙、冲奶粉,他们也不理你,就在那儿聊。你下楼、去教室看书,中午直接从教室去食堂,吃午饭。如果你实在想睡午觉,还得跟他们说:“请你们先出去一下,等我躺下再进来。”你叫他们出去他们就出去,倒是挺合作的,弄得你反倒内疚起来。然后你说:“我躺好了。” 他们就又进来。他们不理你,也不管你是不是在睡觉就在那儿说话。 我自然睡不着,就在床上听。隔着蚊帐,像垂帘听政似的。只言片语,你听也听不明白。一来我去得迟,人还认不全,再者,他们说的那些东西就有某种神秘感,加上只有他们之间才能理解的一些“黑话”……。有时候他们的话就说半截,大家全明白了。有时候他们把一个普通的词重复再三,你还是无法了解其中的奥妙。我很难过,也很想加入进去,很想知道他们到底说的是什么。可没人会理睬你。要接纳你首先得得到苏青和蔡冬冬的同意。如果她们不愿接纳你,把你当成外人的话,你也没任何办法。 晚上,这伙人终于走了,你就听苏青和蔡冬冬在那儿说,还是没有你的事儿。 她两个依然说得很神秘,很吸引人。 当时,我老是听她们说起一个叫曾伟的,我就知道,在那伙男孩里肯定有一个叫这个名字,但到底是谁,我一直不知道。很长时间,有一两个月吧,我始终不知道谁是曾伟。曾伟在他们中问,我就是对不上号。好象苏青在和曾伟分手,在我人学以前他们已经谈了两个月了。 晚上我听苏青对蔡冬冬说:“我都活了十八年了,没他不是照样儿吗?”后来有一个男生上来传话,说曾伟不想读了,在寝室里烧书。让苏青去劝劝曾伟,她不去。报信的人噔噔噔噔就下去了。待一会儿,噔噔噔又上来,说点什么。那种感觉就是,即便他们不成天待在328 ,也是随时随地可以进来的。那就是他们自个儿的家,他们的据点,随时随地有各种消息在那儿传播。有时候站在楼下喊,有时候跑上来串个门再下去,进来门也不必敲。大家的地方,谁都可以来,并不是说那是我们四个人的宿舍。没那种感觉。所有的人都是里面的主人。 有时候他们也不上来,就在楼下。我们的宿舍楼只有两层,是以前顺德村的一个村办工厂的仓库改的,整个学校都是买的他们的厂房。他们一伙人就抱着吉它在下面唱歌,还挺浪漫的。他们唱罗大佑的《野百合也有春天》,有时候也唱郑智化、黎明的歌。完了他们还得说,这首歌是献给哪间寝室、哪个人的。一般情况下大多数的歌都是献给我们328 的,不是献给苏青的就是献给蔡冬冬的。有时候下面一伙人在唱歌,里面还坐着一伙人。 时间一长,我觉得挺受不了的。离家又远,又没有朋友,甚至也不能待在宿舍里(那不是你的宿舍),你只能到教室去。还经常停电,一周准有两个晚上得点蜡烛。学校又不肯买发电机。我们的电是由顺德村供应的,它一农忙、一灌溉我们用电就保证不了了。但是你得给钱。给很多钱以后,电马上就来。 328 后来被他们称做“情人岛”,谁谈恋爱谈晚了,或者和同寝室的人闹矛盾不愿回去了,就到328 来住。谁都可以去住,反正八张铺位有四张空着。宿舍里成天)11流不息,但是和你又没有关系。 说到底,苏青和蔡冬冬也不一样。蔡冬冬就是成天臭美得要命。当时我们都很穷,没什么钱,总是用很少的钱去买很便宜的衣服穿。蔡冬冬身材不错,她穿什么都好看。那伙人都哄着她,说她是queen (女皇)。她有时候也和我们说话。她会说:“他们都说我是qUeen ,你们说我像不像?”一面还站在凳子上顾影自怜的。 我也不好得罪她,就问:“谁说的呀?……有那么点儿吧。” 凭心而论,蔡冬冬真的不能算有多么漂亮。但也绝不难看。实际上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女孩,长发披肩,但有不少白头发,少白头嘛。也不知道她是从哪儿来的那么良好的自我感觉,臭美得要命。她和郭洪涛谈恋爱,郭洪涛绝对地低三下四。 蔡冬冬尽量表现她的queen 作风,几乎天天得和郭洪涛打架。他们谈恋爱就是打架,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内容。而打架最后也是一种格局,蔡冬冬大发雷霆,郭洪涛在边上一直赔笑脸、讲好话。要说常驻328 的那就数郭洪涛,他不是在里面就是在外面。 有时候被蔡冬冬赶出去了,没办法,就在外面,他也不走。蔡冬冬在里面也知道他没走,就是不理他。过一会儿,或者是苏青回来了,或者是怎么的找个机会他又蹭进来,给蔡冬冬赔不是。都是这样的。我们也看腻了。 苏青不一样,她显然比蔡冬冬要成熟。她比蔡冬冬大一岁。其实他俩都没我大。 我是七二年头的,苏青七二年底,蔡冬冬是七三年的。比如蔡冬冬回家了,或者有事儿不在,苏青也会和你说话,而且她绝不说蔡冬冬的好话。她会说:“那孩子太野了,不懂事儿。我是没办法才和她在一块儿的。”小时候她们就在一起,家里也互相认识。“来的时候,她妈把她托付给我,我是受托于人……。”听她这样讲,可蔡冬冬一回来,她俩一在一块儿又好得不得了,就像看不见我们了一样。 当时寝室里发生了几件事,虽然都是小事儿,但闹得气氛挺紧张的。我丢了七十块钱,差不多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杜玉果的刚发下来的一叠菜票也丢了。停电了,等我们点上蜡烛桌上的那叠菜票就没有了。杜玉果报告了学校,也来人查过,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有一天我把午饭打上来吃。那天有鱼,我把鱼骨头吐在地上。苏青吃好了坐在上铺上织毛衣,她说:“没见我把地刚扫啦?”我说:“吃完了,我再扫嘛。”苏青说:“当然得你扫啊,你不扫谁扫呀。我是说我刚扫过,不是扫好了让你吐鱼刺的。” 苏青很漂亮,我觉得比蔡冬冬要漂亮,皮肤很白,眼睛圆圆的,严肃的时候我甚至都不敢看她。她挺厉害的。就这么呛了几句,吃完了我把地一扫就去了教室。 我越想越难过,心里憋得慌,觉得这日子没法过,328 待不下去了。 我跑到看房子的汪大姐那儿要求换寝室。汪大姐一听说我要换宿舍顿时来了精神,两眼放光,问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儿。我也是憋急了,就把一些情况跟她说了。 我说根本没法回寝室,男生成天都待在那儿。汪大姐叫人把杜玉果也叫来了,一块儿问我们。结果很自然地就成了状告苏青和蔡冬冬。杜玉果也抱怨。汪大姐就问曾伟他们每天是几点钟来的,什么时候离开的,是否发生过没走的情况,而且还让我们写下来,年月日,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觉得事情有点严重了。我不过是想调一间宿舍。后来我就担心了。汪大姐又找了我们的辅导员姜卓,姜老太太。第二天在食堂里遇见苏青和蔡冬冬,她两个又说开了。苏青说:“我最烦的就是那种人,咱们328 本来什么事儿都没有,气氛挺融洽的,难得大家有这么一个地方,我最烦那种人,鸡肠小肚的,跑去当耳报神。” 一面说一面问蔡冬冬:“你烦不烦这种人?”蔡冬冬就说:“烦啊,我看她欠揍!” 两人一问一答,也不朝我看,把人都气疯了c 寝室里只剩苏青和我的时候,我就问苏青:“苏青,今天你说那些话是不是冲我呀?”苏青说:“干吗要冲你呀,你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我就把昨天找汪大姐要求调宿舍的事儿一五一十地对她说了。苏青听着,也不说话。 后来系里开始了解情况,分别找苏青、蔡冬冬、曾伟他们谈了话。姜老师对苏青和蔡冬冬的态度实际上是不一样的。蔡冬冬已无可救药,苏青还是可以挽救的。 苏青当着姜卓的面从来不说不字。开始的时候她还当过几天班长,后来因为谈恋爱一些事儿实在当不下去了,才被撤掉的。苏青在老师面前的态度总是非常好的。蔡冬冬就不知道拐弯。所以在姜卓的眼睛里她俩是绝对不一样的。 甚至在寝室里苏青对我的态度也有变化。她对我表示好感,虽然没有明说出来,但还是让你感觉到了。比如你的梳子掉在地上了,她会帮你捡起来。你说什么话,她也附合。她在你定的题目下说一通,虽然表面看来谁也没有理睬谁。但我知道,只要我主动和她搭话,她一定会欢迎的。 其间苏青回了一趟家,她生病了,有几天不在学校。一天,蔡冬冬突然和我说起话来了大骂苏青,说苏青不是个东西,把责任全推给她了。另外还讲了很多话,什么苏青在外面租房子啦,她和曾伟的那些事啦,都是我以前特别想知道的她们在一起说的那些事儿那些人。我们在一起又讲了几次话,冬冬就和我成了朋友。 二,蔡冬冬她不是她爸爸妈妈生的。她现在的妈妈其实是她的姑姑。 他们都是从浪碧来的,她、青青、曾伟他们都是从那儿来的。九零三所在浪碧,它下面还有一个飞机制造厂,有一万多工人。他们的父母要么是研究所的,要么是厂里的,反正他们都是那儿的子弟。很多人都是东北人的后代,家里都讲北方话。 他们成群结队地到我们学校来上学,势力挺大的。经常回去,离理州只有四个小时的汽车路。我们学校在理州市郊,一条山沟里,原来是理州大学的大专部,后来独立出来,成立了顺德学院。据说本来是想办成女子大学的,后来进来了十七个男生,命名的事就搁下了。 冬冬现在的父母是九零三所的,和青青的父母是同事。冬冬的亲生父亲年轻时不务正业,喜欢武术。他去少林寺拜过师,串游过不少地方,最后到了南京投奔他的姐姐。他姐姐、姐夫当时都在南航教书,是工农兵学员,毕业留校的。他们的运气很不错,姐夫当时还是南航的团委书记。冬冬的父亲到南京的第一天就因为打架被抓进去了。他对公安员说:我姐姐、姐夫是南航的什么什么人,一副很骄傲的样子。他姐姐、姐夫当时还没有结婚,这下子整个南航都知道了——后来他被带到了南航的保卫科,学校广播站对全校广播,说某某某人自称谁谁谁是他的姐夫,谁谁谁是他的姐姐,让他们听到广播后来领人。冬冬的父亲在南京闯了祸,闹得姐姐、姐夫很没脸。后来他就被打发回老家了,跟人学裁缝,在家乡小镇上开了一个裁缝铺,自食其力。看他有一门手艺、有点钱,当地的一个农村姑娘经人说媒就跟了他,和他结了婚。然后他们就生了冬冬。后来又生了一个,冬冬有一个妹妹。 在冬冬的记忆中,他亲生父亲的脾气特别暴,动不动就揍她妈、接她。她很小的时候就去捡柴禾,五岁以前就跑遍了他们家乡的小镇。对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那地方还真的不小,她领着妹妹到处走,也没人管她们。 冬冬的姑姑也早有了孩子,先生了一个男孩,后来又生了个女的。女孩刚生下来不久,他们抱着她去看戏的,一块木头从楼上掉下来,把小孩砸死了。姑姑自然伤心得不得了,她还想再生一个。姑父说算了吧,年纪也不小了。姑姑就想在外面抱一个。后来一想,抱别人的还不如抱和自己有点血缘关系的,然后就想到了她弟弟的孩子。实际上他们准备抱的是冬冬的妹妹,是她妈自作主张,她觉得冬冬那孩子太苦了,五岁的年纪整天于这么多的活,她就想让他们把冬冬领走。 冬冬记得很小的时候,她姑父要来的前几天,她妈就对她说:“你要去过好日子了。过两天有一个人要来接你,你要拉着他的手,跟他叫爸爸。”她妈对她说了很多次。突然有一天就来了一个人,冬冬也没有叫他爸爸,就看着他。她妈很着急,对她说:“这是你爸爸。”然后就让冬冬拉着这个人去镇上逛。冬冬知道镇上所有的路,拉着姑父到处走,凡是她知道的地方都把姑父领去看了。就这么在镇上逛了两天,他姑父就决定把她带走了。 讲到这里,冬冬哭得一塌糊涂,说她真不敢想象她妈和她妹妹现在在过什么样的日子。从此她是交了好运了,家里宠得不得了,甚至比亲生的还宠。到底不是亲生的呀,他妈(也就是她姑姑)还骂过她几句,但没打过她。她爸爸,从小到大骂都没骂过她。她哥哥就不一样了,经常挨打挨骂。如果兄妹俩发生了什么争执,肯定是她哥哥的错。 后来我发现冬冬不刷牙,也不洗脚。有一天我这么想了一下:唉,好像晚上她是不刷牙的吗?然后我就留心了。果然,冬冬晚上从来不刷牙,也很少洗脚。回寝室后鞋一蹬就上床睡觉,早上鞋一套就下去,去忙活她那些事儿。澡倒还洗,每周两次,洗脸洗脚就此全都兔了。 到第二学期才给我们调宿舍。我和青青还是有缘,还在一块儿。冬冬被搞走了,到了328 对面的宿舍。那里面七个优等生,都是好孩子,以前和冬冬就处不来。姜卓这样的安排是有意的。冬冬当然没法待,她老是往我们宿舍跑,不是找青青,而是找我。那次青青生病回来冬冬就不理她了,一直没有和她讲话。青青恨我恨得要命,认为是我挑唆的。她回去才几天?她一回来冬冬的态度就变了。青青有理由恨我,有理由这么怀疑,况且冬冬和我好得不得了。青青也不跟我讲话了。 冬冬老来找我,有时候很迟了就钻我的被窝,跟我一块儿睡。那我就逼她洗脚,“不洗脚你不准上来。”我还问过她:“你每天不刷牙啊?”冬冬说:“那不烦吗?” 后来发展到几乎天天来钻我的被窝,我几乎每天和她睡一块儿。平时白天冬冬没事也到328 来,还是328 ,在这儿吃饭,在这儿睡,对面就安了她的一张空铺。即便她睡在对面,一大早也会跑过来拼命地敲门。 理州的天气秋冬季干燥,春天雨季,特别潮湿。有一次一连下了四十七天的雨,并不是一直在下,但天一直阴着,四十七天里太阳没有露面。所有的东西上都长霉,衣服上、被子上都是一层霉。人在那种环境里简直要发疯。被窝你一天不睡都不行。 天天睡还好,一天不睡就睡不进去了,里面长满了霉。家在理州的学生星期天也不敢回家。冬冬更是在我这里一睡就是五十多天。姜卓气得不行,说要求调宿舍的也是我,等把冬冬调走了我俩又好成这样。 冬冬从来不洗衣服,雨季倒是帮她掩饰了不少,反正也不能洗衣服。冬冬一身一身地换,换完了就撂在那儿发霉,内衣裤。袜子也不洗。郭洪涛是理州的。雨季过后冬冬包了一大包衣服,让他带回家去用洗衣机洗。洗完以后甩干,星期天下午郭洪涛回学校的时候就拿回来了,往冬冬的桌子上一放。那些衣服都是半干不于的,冬冬都不知道—一懒到这个地步,用衣架把它们晾出来。一大帆布包的衣服,郭洪涛放到桌上以后冬冬再没有动过地方,上面的口敞着,她要穿什么衣服就从里面拿一件。所有的衣服都是在身上阴干的。 我是她的朋友,甚至是唯一的朋友,但人都是自私的。其实这也是举手之劳肥她的衣服用衣架晾起来。可这是谁跟谁啊?我凭什么给你晾衣服?我又不是你的奴隶。我们是朋友,是平等的嘛!所以我就说了她两次:“你该把衣服晾出去。”她不晾,还放在那儿。放在那儿就放在那儿,这是你的衣服又不是我的衣服。时间一久,冬冬就生病了。那还有不生病的? 先是皮肤,得了疥疮什么的,可怕得要命。后来里面也出问题了,开始发热。 这时候我倒是挺关心她的,帮她打饭打水、陪她一起去医务室。冬冬在她的铺上躺了很久,我也不敢再和她睡一块儿了。除了我和郭洪涛,没有人愿意理她。 刚开始的时候我看不下去冬冬对郭洪涛的态度,我还说过她。她动辄就骂郭洪涛,话说得特别刻薄,什么“你配吗?也不瞧瞧你是啥样人儿啊!”、“你是谁啊? 我是谁?你给我提鞋还不配呢!”。真难以想象,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怎么能对他这样?当时我还没有谈过恋爱。我认为,这种事应该是非常美好的。我就劝冬冬要珍惜,不能如此任性。我就想,如果是我的话,有机会去爱一个人,我肯定会对他非常好的。也真是觉得自己有万般柔情,什么也不比别人缺,就是没有一个表现的机会。 我劝冬冬不要这样对待郭洪涛,有时候背着郭洪涛劝,有时候他俩吵架了也当着郭洪涛的面说冬冬。郭洪涛很感激我。后来他们一旦发生矛盾他就会来找我。或者,冬冬有什么要和郭洪涛说的,又抹不开面子,也是我去说。我就这样两头跑。 他们对我挺信任。这期间,除了他两个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也经常三个在一起出现,吃顿饭什么的。 郭洪涛和曾伟不是一样的人。曾伟是那种人,青青和什么人不来往了,他照样来往。青青对什么人评价很差的话,曾伟也不会就和她一致。他还是按照自己的意思来。郭洪涛为了爱情则可以付出一切,包括个人原则。他坚决地站在冬冬一边,冬冬和谁好他就和谁好,冬冬不和谁玩了他就不和谁玩。冬冬不理青青以后他也绝对不理青青,而且还开始讲青青的坏话。冬冬和我好,郭洪涛对我也就非常好。 那时我的感觉也真不错,有好朋友,和男孩子也能说上话。冬冬和郭洪涛也为我着急,想给我介绍男朋友怎么的。当时我们学校有三个系,除我们外语系外还有中文、工美两个系。我们是外贸英语专业的,大系大专业,学校里搞任何活动都得拉上我们。当时我写了一篇散文,也不是很认真写的,在校刊上发表了。中文系的一个男生就给我写信。我也没理他,他就来找我。一见那人,反正是吓一跳。然后他就经常来找我。我特别害怕,害怕让青青看见,那么丑的一个人会来找我。我的虚荣心还特强。有时候他会独自徘徊在我们楼道里,我生怕他说是来找我的。但他的信写得还行,挺有诗意的,我几乎每天要收到一封,但我从来没有回过信。后来也形成习惯了,如果哪天他没来信的话心里还挺盼的。但是绝对不想见这个人,尤其是不想让青青看见我和他在一起。 后来他约我去看电影,因为是《大红灯笼高高挂》,我没看过,就答应了。他很兴奋,下午在开水房见到我的时候还提醒我:“晚上看电影,别忘了。”我说: “我记着呢。”到了晚上我跟她们去了本部,也没去看电影。回来的时候她们告诉我,那谁在那儿等你哪,等了一晚上了。我一听顿时头皮发麻,也没敢回328 ,在别的寝室借住一宿。听说他临走时发誓说:“我要是再来外语系我就不是个人。” 这期间冬冬断断续续一直在生病,也不知道生的是什么病,挺奇怪的。后来就起了变化,她准备回浪碧的家里去养病。 还在冬冬生病以前,一天她从外面回来又钻我的被窝。我发现冬冬在哭,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儿?冬冬骂郭洪涛不是个东西,一面骂一面哭,情绪很不稳定。当时下面快关门了,郭洪涛追了过来。汪大姐跟在他后面喊:“不准上去!不准上去!” 郭洪涛往上面硬闯,被江大姐拉了下去。他就在下面喊冬冬:“冬冬,下来!我非得跟你讲清楚!”这边就是不下去。半夜三更的,闹得很过分。 后来冬冬病得不轻,准备退学了。我们准备送她回家。我记得那天晚上,行李已经打好了,冬冬对我说:“你也去浪碧吧,去玩两天。”当时我没有决定。冬冬和郭洪涛去了外面,我一个人待在寝室里。正好停电,我点了蜡烛。汪大姐突然进来了,东瞅瞅西看看。她对我说:“冬冬这孩子不懂事儿噢,有些事儿她不懂噢,小姑娘噢。我是过来人,我也是为你们好噢。我又不想为难你们的,有什么事儿就跟大姐讲嘛!没有解决不了的,要是回去办这个事儿,让家里知道了反而不好。” 又问:“冬冬是哪里不舒服啊?” 哎呀,我突然反应过来,她指的是那种事情。我感到特别可恶。怎么会想到那种事情上去的呢?当时我觉得自己的脸腾地就红了。 汪大姐见套不出话来就走了,临走还说:“跟冬冬说,有什么事儿解决不了就来找大姐。我也不会给你们张扬的,解决问题嘛。”当时我就决定跟冬冬回浪碧了。 去车站的路上,郭洪涛他们拿着行李走在后面。冬冬和我在前面,把他们甩得很远。我们在路基下面走着,很黑。我对冬冬讲了刚才汪大姐来找我怎么怎么的一回事情。冬冬说:“怎么会呢!”也恨得不得了。她说:“我再怎么不好也不会干这种事,这我还是知道的。我再怎么不好也不会坏到那份儿上去呀?”一面说一面流眼泪。 到浪碧后郭洪涛和我把她送回家。冬冬的父母果然对女儿挺客气的,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又休学又生病,也没责备她(要是在我家我爸早把我掐死啦!)。对我们也挺客气。倒是冬冬,连最起码的道理都不懂。一到家就往客厅里的沙发上一躺,连一杯水都不知道给我们倒。 我们住了两天就回学校了。冬冬去车站送我们,她哭得很厉害,让我千万千万得写信。她对我说中文系的许朝晖、赵一萍是她从小的朋友,一起长大的。她要写信给她们,让我们也都成为朋友。说的时候冬冬看着我,也不看郭洪涛。说着说着火车就移动了。我和郭洪涛也哭了一路。 到理州的时候已经很晚,班车停开了,我们只好走回学校。十几里路,我们走呀走呀。郭洪涛实在憋不住了,他对我说:“要是这事儿闹大了,我也不想活了。” 我觉得特别奇怪,这是什么事儿啊?不就是生一场病吗?怎么就不想活了?郭洪涛说:“要是冬冬这个关过不去的话,活不成了,我也不能够。”他的意思是不能够活。我说:“什么关不关的,不就是看病吗?”他这才说:“她已经三个月了。” 我听了真是不敢相信,而且突然厌恶起郭洪涛来,非常非常厌恶。你说他都干了些什么?把冬冬弄到了这个地步,为他退了学。我想起那天晚上冬冬跑来告诉我,郭洪涛要强暴她。第二天他拉住我反复地解释,说他是真的爱冬冬,要和她过一辈子的。想起这些我就把郭洪涛恨成一个洞。你现在还在这儿读,往上读,冬冬可不就完了?就回去再也回不来了?我一路再也没和郭洪涛讲过话。 三,孔妍每天早上起来我们都得赶猪,这可是我们学校的一大奇观。附近农民的猪跑到学校的院子里来了,我们把它们向外赶。满地的猪粪。来以前我肯定没这么想过,再怎么不济也是一所大学呀,没想到会在一个山沟里,每天满院子地跑猪。人一到那儿整个儿就傻啦,只能说是挺失望的。 理州的治安还特别不好,顺德在郊区问题尤其严重。那儿的人很野蛮,打架的时候都是提着斧子就上的那种。我们学校的女生又多。附近全都是武警,理州市武警一中队、武警二中队、武警三中队、武警总队都在我们学校附近。我们学校的东南角上是理州市消防大队。把我们学校整个包围起来了。即便如此还发生过顺德村的农民到学校里来抢媳妇的事儿。我们学校里虽然只有十七个男生,但那十七个人不得了,以曾伟为首,都是那种打架不要命的人。他们听说学校的女生被抢了,一伙人哗地就冲进了顺德村,把女生抢回来了,而且还逮住了那个男的,好象是个神经病或者羊癫风什么的。和顺德村上的人打成一团。后来武警中队派了战士,问题才得到解决。 武警的生活也很无聊,但他们和我们的关系一直特别好,经常搞一些联谊活动。 那时候我们也去认老乡。武警中队有几个江苏的,大家时常走动,到他们那儿看看、吃吃饭,他们也到我们学校里来,过节的时候包顿饺子什么的。其实,这样的机会也不多,但有与没有就不一样。 有一天是星期天,隔壁寝室过来说:“你们谁是南京的呀?老乡找过来了。” 我过去一看,两个当兵的穿着绿军装坐在那里。我以为又是武警中队的,就问: “我以前没见过你们吗?你们是一中队的?还是二中队的?”他们愣住了,说: “不是啊,我们不是武警中队的。”后来才知道,他们是理航的学生。 理航就是理州航空工业学院,在我们学校的南面,他们的正门正对我们的后门。 第一学年军训,所以他们穿军装。这是我来学校后第一次见到南京老乡(以前见到的都是江苏的,江苏的就算老乡了),而且还是大学生,当时心里特别高兴。小张是个娃娃脸,比我还小两岁。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同学是石家庄的。我把他们带到我们寝室来,坐在那儿说话。我骄傲得要命,终于有了老乡了。我留他们吃了午饭。 送他们回去的路上我问小张:“你们学校有什么玩的?”他说有舞会。我就问: “我们能不能去跳?”他说:“当然好啦。”于是说好了,下个星期六到他们学校去跳舞。 工学院嘛,通常来说男孩多女孩少,我答应多带一些女孩去,不会跳也没关系。 我把他们送回理航,他俩又把我送回来,反正也没有多远。 从小路到他们学校要穿过一片坟地,过一座水泥桥。那桥不是架在河上的,架在山涧上,水在下面很深的地方。过了桥,左边是一片山坡,相对山坡是农田。农田也不是平的,是梯田。然后就到了他们学校的大门。下雨的时候这条路特别难走,很泥泞,而且也很危险,到他们学校就得走大路。不下雨倒他们学校还是挺方便的,出了我们学校后门就到了他们的大门。 那一阵大气也特别好,风和日丽的,几乎每个星期六都去他们学校跳舞。舞厅里和现在不一样,会跳的人特别少,大家都在看,围着一圈人。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愿意去,能有这么一个活动还是挺不错的。我约了我们宿舍的一大帮人(因为是我的老乡关系,我当然很骄傲),带领她们去理航跳舞。我们分乘几辆自行车。我的那辆车是武警中队的老乡送的,是他们没收的,是那种二八加重自行车,特别大。 咣当咣当地,我骑在上面,从山路上冲了下去。离很远,小张就看见了我。每次都是这样,他一看见我就叫:“孔妍”,然后把我们领到舞厅去。 我们去了理航四五回,每次都碰见小张,一到理航门口就会碰见他,你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然后他就跟定了我们,你到哪儿他就到哪儿,在旁边絮絮叨叨的也不知说些什么。我们都把他当小孩,他比我们都小。但次数多了也觉得烦人。 我们去的目的其实就是想接触一些男生,可只有一个小张围着我们转。最后就形成了固定的格局,很难再有什么意外,所以跳舞这件事就变得越来越没什么意思了。 要不就得把这孩子甩开。 有一次星期六,我们没走小路。也是天气不太好,下过几天雨,小路也不是很好走,但也不是不能走,反正我们故意没走。我们从大路绕到理航的后门。小张肯定是在大门口等,我们总算没看见他,直接去了跳舞的地方。没有小张在场,那天挺快活的,虽然也没发生什么事儿,但你总觉得有某种可能。舞厅里男孩子挺多的。 他们军训还没有结束,一律都穿着军装,女生也一样。我们这一伙没穿军装,身上的衣服虽然很廉价,但颜色还是有的。那天晚上理航的女生很吃亏,她们人又少又没法打扮,我们一伙花花绿绿的,一下子就把理航的男生吸引住了,他们使劲儿朝我们看。 舞会结束的时候外面下雨了,雨下得很大。这下完了,我们回不去了。我们学校十一点关门,宿舍楼也关门,十一点半关。学校门还有办法进去,开水房那儿有一个偏门。宿舍楼你如果进去就得惊动汪大姐。况且下雨天还得走大路,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我们无暇思考,钻进雨地各奔前程去了。我突然想起小张来了,就拉着小几去找小张,向他借伞。教室、宿舍里都没找到他。当时我并不紧张,甚至觉得愉快,也很兴奋。我灵机一动,说:“我们去找别的老乡吧。”——正好是一个机会是吧? 我们窜到他们的一栋宿舍楼里,挨个地敲门问:“有没有江苏来的老乡?”一路问过去:“有没有江苏的?”后来听说楼道最里面的那间宿舍里好象有一个是江苏的,有一个叫许德民的,是从江苏连云港来的。我们就跑过去问:“这儿是不是有一个许德民,是江苏的?”他们说是是。我们说:“也没什么事儿,我们是前面顺德学院的,来你们学校跳舞下雨回不去了,想找老乡借把伞。”当时雨下得很大,哗哗哗的,都听得见。显然我们不是在扯谎。他们说:“许德民人不在,你们先坐会儿,他也该回来了。”我们就坐下来等。过了一会儿,有一个人过来了,他们说:“许德民,许德民。”—一喊他。说:“有老乡找你呢。”楼道里很黑,灯泡大概都让他们摘了。他从那边过来,脸看不太清楚,只觉得人很壮实,剃个平头,肩膀很宽。就这么看了一眼,我不禁怦然心动。接着他人就进来了。我们说明来意,说是要借一把伞。许德民就开始找,他们宿舍的人也帮着一块儿找,找了好半天才找到一把破伞。时间也不早了,我们拿着这把破伞赶紧走。许德民把我们送到楼下。 同窗共读-2 我想他会把我们一直送回学校的。这是惯例.男孩送女孩,况且今天还下雨。没想到在他们宿舍楼门口,我们正准备出去遇见小张从外面进来,迎面碰上了。他一下子抓住我,问:“你怎么来啦?”我说:“来找你呀,没找到。外面下雨了,我们没有伞……”什么的。小张又罗嗦,说他今天在大门口怎么没有等到我?我说我们得走了,学校要关门了。他说:“你等着。”没等我们有反应,他噔噔噔噔就跑上楼去了,拿着一把伞就下来了。下来以后拉着我就走,也不理许德民。许德民有点尴尬,小张这么一搞,他完全插不进来了。我和小凡匆匆忙忙地和许德民打了个招呼,就被小张拉到雨地里去了。 为赶时间我们是从小路回去的,脚下很泥泞,雨下得也大。我们虽然有两把伞,许德民的那把伞基本上没有用,一出他们学校大门,风一刮就翻过去了,后来伞骨也弄断了好几根。实际上我们只有一把伞,三个人,我、小张、小凡,还有我的那辆自行车,情景十分窘迫。小张也是的,做的挺不好的,叫我和他一起打他自己的那把伞。他把破伞塞到小凡的手上去了。我说:“这怎么行啊?”不成。我和小凡就打那把好伞,推着自行车,勉勉强强地,身上全湿透了。小张把军装脱下来顶在头上,好不容易把我们送回了学校。还好,汪大姐还没关门,我们就上去了。 把湿衣服脱下来,用水泡上,我换了干净衣服钻进被窝里,很久很久没睡着觉。 我在想晚上发生的事儿,想许德民长的样子。小张拉着我们就走,会不会给他造成错觉?后来模模糊糊地就觉得身上发热,烧起来了。第二天上午也没去上课,饭是小几帮我打上来吃的。我躺了整整一天。也许是平时没机会睡懒觉,到第二个白天我不仅恢复过来了,自觉精神比原来还好,头脑象被水洗过了一样。我下床、洗漱、吃饭,去水房把泡着的衣服也洗了。一边洗一边还是在想那天的事情。接下来的两天我的心情很好,书看得进去,我也挺用功,也没有什么杂念。只想着星期六再去理航跳舞。 当时在许德民他们寝室借伞的时候,许德民问我们来他们学校干吗的?我们说是来跳舞的。他就说:“那你们跳得不错咯?”我说:“我们来得次数倒不少,就是没人教我们跳。”我就问许德民:“那你怎么样?”他说:“唉,我跳得不错,可以当你们的教练。”当时我就说:“那好啊,那下个星期六我们来,你教我们啊。” 许德民说:“‘那没问题。” 那天星期六,我们一帮人又去理航跳舞,还是走的大路。小凡、青青都去了。 那天许德民没来,他始终没有出现。我感到很失望,这个人怎么讲话不算话呢?小张倒在,他这次是吸取教训了,在大门那儿没等到我们就跑到舞厅里来看。一看我们都在,他高兴得要命,又像以前那样围着我们转。我们都挺烦他的。小张在那儿尽瞎起劲,跟我是老乡,小凡、青青她们也都置于他的保护下,理航的那些男生见我们这边挺热闹,但就是不肯过来。我们女孩子嘛,总不至于主动上去和他们说话——一他们不来邀请我们跳舞就已经很不像话了。气愤之下,我们就拿话刺小张。 他也真是一个孩子,你甭管怎么刺他他都没感觉,还是照样在那儿跟你絮絮叨叨、没完没了的,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舞会没结束我们就回来了。当时很失落,还是想着许德民,我在想:怎么办? 我就想起那把伞来了,还有一个机会可以去还伞。但他的那把伞根本没法还。我特地跑到顺德路上去修伞,修伞的说:“你这伞没法修。”我看看也是,就把许德民的伞给扔了。我自己有两把伞。一把是经常用的,已经半旧了。还有一把自动伞一直没用过。我把自动伞从箱子里翻出来,一个人就跑到他们理航去了,去找许德民。 我告诉许德民他的那把伞不能用了,“我正好多出一把伞,就给你用。”这个人不夹生,挺自然的,也就把伞收下了。我问他:“星期六我们又去跳舞啦,怎么没见你?”他说他们学校的人跳得不好,他去每次也都是看,连舞伴都找不到段意思,所以他后来就不去了。我说:“那上个星期六我们是说好的呀?”他说:“没想到你们会去,我以为只是说说而已。”许德民表示我们要是真的想跳舞,这个星期六他一定去,肯定教我们。 又约好了,回来,心里很兴奋。我们宿舍这帮人已经有些疲了,都不怎么想去了。我就说我有一个老乡,跳得绝对好,可以教她们,已经说好了。其实至今我也没见过许德民跳舞,但他不像一个喜欢吹牛的人,既然他说会跳,我想一定没问题。 后来就盼啊盼啊,盼星期六。到了星期六我们一帮人吃了饭,就过理航去了。 这次也不必走大路了。反正你走大路走小路、走前门走后门你都得碰见小张。 他反正是甩不掉了。既然许德民这头说好了,甩不甩他也无所谓了。 天气已经放晴,路面也干了,我们的心情很好,在山路上走的时候一阵风一阵风地吹过来,非常令人陶醉。我们从学校里出来,天还没有完全黑,我突然注意到风景。觉得我们这地方确实不错,虽然是在穷山沟里,但山上还是有树的,田也是梯田。过了山涧左边的山坡上长满灌木,有几对谈恋爱的或两个两个一的女生在那边玩。顺德村的农民在比较远的地方拿着农具干活。整个感觉真有点诗情画意的。 我料定小张会在门口等,果然如此。他问我:“今天没走南门吗?”我说: “天好路干了,可以走这边了。”他钻到我的旁边来,帮着我推车,絮絮叨叨的向舞厅走去。 我们来早了,舞会还没有开始。许德民不在。我就在那儿想:会不会来?有点着急。舞会刚开始,第一支舞曲刚响起来许德民过来了。他一走过来我就感到特别骄傲,虽然他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毕竟是我老乡。我们宿舍那伙人都在看,看我的老乡长的什么样,怎么行事。她们只见过小张,他不过是个孩子。许德民肯定不一样。他长得很壮实,一看就是一个男子汉。他走过来,和我们宿舍的人都打了招呼,很有礼貌和风度的样子。 他一开始就邀请我上场。我还是能走两步的,但与许德民一比就差远了,他跳得绝对好。我感到别人都停下来了,在朝我们看。我知道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许德民,因为他跳得实在好。但我和他在一起也不应该差。我跳得非常认真,转呀转呀,感到人们向四面散开,在给我们腾地方。 和以前一样,真正跳的人并不多,看的人多。但今天不是我在看别人,是他们在看我和许德民跳舞。他穿着军装,绿颜色,我穿一身红。红和绿在一起很鲜艳,虽然有点俗气。但当时不觉得有任何俗气,只觉得这样的色彩很强烈。后来我出汗了,许德民又去邀请青青她们跳舞。他非常地细心和周到。像小凡,其实心里也挺想跳,但因为胆小连练习都不敢(在舞场边我们有时候两个女生抱在一起,在那儿练),许德民还是坚持要带她。 六七支舞曲下来,许德民累得气喘吁吁,显然很疲劳,但那种沉稳和风度和当初进门的时候是一样的,丝毫也没有减弱。无意间他还帮我们调节了宿舍内部的关系。像我和青青,一直是面和心不和的,但那天晚上她们(包括青青)都对我特别好。主动和我说话,笑逐颜开的,我看得出来,那是真心的。整个儿气氛都特别好。 我心里面很骄傲,也很感激许德民。后来约好了,下个星期六我们还来跳,他许德民必须把我们每个人都教会为止,这个教练他是当定了。 四,马霞还在我们去理航跳舞以前,宿舍就重新调整过了。我不再住328 ,但仍和苏青住一起,我们俩也真的有缘。新宿舍里有小凡。还有一个叫马霞的,也跟我挺好。 实际上她一直对我都挺好。虽然事情发展到后来我们互相都不说话,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什么联系(我想她恨我肯定恨得要命),我还是这么认为。她是那种女孩子,长得挺漂亮,个子一米六四六五,头发很长,脸上的表情很单纯,属于淑女型的那种。眼睛亮亮的,很庄重,人的性格也不错。家里好像一般化,在一个县城里或者是一个镇上,不过因为是独女,家里挺宠的。平时马霞与人相处都挺不错的,加上长得漂亮,待人和气,所以运气一直很好。 记得那些日子我们就盼星期六,去理航跳舞。平时心也很定,我觉得比跳舞以前精力要集中,睡眠也好,吃得也香,读书也读得进去,有一件事让你想着反而就没有什么杂念了。我想着去理航跳舞,没去以前就想着上次跳舞的情景,满脑子都是许德民的舞姿。他一会儿带青青跳,一会儿带小凡跳,在那儿转呀转。舞曲、音乐,还有我们从学校后门出来往他们学校走的时候的那种季节的感受。 小霞开始并没有和我们一块儿去跳舞,她有男朋友。她的男朋友是日语专业的,我们管他叫戚瓦。戚瓦和小霞谈恋爱是系里允许的,因为他们的成绩都很好,恋爱谈得也循规蹈距,从不乱来。不像冬冬和郭洪涛,打得一塌糊涂。也不像青青和曾伟,起伏跌宕的,动作大得要命,一会儿好得像一个人,一会儿又火并。曾伟又是烧书又是剃光头的,说要出家。还有一次他拿刀要杀青青。小霞和戚瓦的恋爱谈得就很平静,也很规律,他俩一块儿去教室看书,一块儿上自习,他们的约会从来是这种方式。互相之间很少吵架,很少有新闻,给人的感觉就是默契。姜卓说过: “你们要谈恋爱就得像马霞和威瓦这样。否则,你们甭给我谈。谈了以后不能保证学习成绩,成绩下降或出现其它什么问题责任在你们,我要拿你们是问。”又说: “只有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双方之间相互促进,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有远大的理想,我们觉得这样的恋爱谈得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就没有任何益处。” 小霞没去跳舞的原因是因为威瓦。但我们回来以后大谈舞会上的情形,讲到许德民,我们宿舍那些人都赞不绝口,众口一词:舞跳得怎么好呀,人怎么有风度,“不像我们学校的那些男生,像小孩一样,脾气还都那么坏。他才真叫潇洒,对我们很殷勤。”我们老在那儿说,让小霞也一起去理航,非得让她去,见识见识许德民这个人。开始没拉得动,后来拉动了,小霞跟我们去跳舞了。许德民很耐心地教她。以后小霞每次都跟我们一块儿去了。青青反倒不怎么去了,她和曾伟的关系当时又很紧张了。 我觉得许德民对我一直很好。每次送我们回学校的时候,很固定地都是我坐他的车,他骑我的车带我。他们宿舍的其他男孩带小几她们。每次跳舞也都是首先邀请我跳,跳完之后他再轮着邀请一圈,带我们宿舍的人跳。完了再邀请我跳,但不再邀请别人跳了。小霞去了以后他对她也很好。比如说一个晚上他和我跳四支曲子,那么他必然也会和小霞跳四支曲子。但也绝对不会他和我跳四支曲子和小霞跳五支,比我多一支曲子。或者和我跳五支曲子和小霞跳四支曲子,这两种情况都没有。数量肯定是一样的。后来就形成了规律:上来邀请我跳,然后轮着来一遍,然后,再邀请我跳,再邀请小霞,再邀请我,再邀请小霞……当然每次都是从我开始的。 许德民显然挺喜欢小霞,对她显然也是另眼相待的。这时小张也插在里面,他也要学跳舞。许德民对他很和蔼,像大哥哥对待小弟弟一样,他也带他跳。但小张总是缠着他不放,一支曲子不行还要再跳一支。小张根本没有跳舞的细胞,像走方步一样,特别地笨。许德民很有耐心,总是不厌其烦的。可他的几个哥儿们看不下去了。小张显然是故意的,不让许德民和我们跳。他们就会过来搭救许德民,把小张拉过去,说:“小张来,我们一块儿跳吧!”小张就此被他们接管了,许德民腾出手来再和我们跳。 后来威瓦知道小霞去理航跳舞,有点不高兴,有一次小霞就没有跟我们去。进去的时候许德民问我:“小霞怎么没来?”我说:“小霞今天有事,她不来了。” 跳着跳着许德民又问:“小霞怎么没来呀?”我说:“她有事儿。”他问:“什么事儿?”我说:“她有约会。”“什么约会啊!”我说:‘她有男朋友。“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了。说了以后我很为自己高兴。其实我一直想告诉许德民这件事,现在很自然地说出来了。许德民听了以后也没什么反应,还是继续和我跳。这是那天的第二支舞曲,我记得很清楚。 休息的时候许德民对我们说:“我有点事儿,出去一下,你们在这儿等我。” 十五分钟以后许德民就回来了。那天就是这么回事儿。 以前跳舞的时候我和许德民闲聊,曾问过他喜欢看什么书?他说他看过,我说我也看过,然后我们就谈。有一天在宿舍里小霞突然问我:“你说我像不像孙柔嘉啊?”我觉得很奇怪,因为小霞肯定没看过,她不是喜欢看这种书的人。小霞像孙柔嘉的感觉还是我对许德民说的。她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问题?显然是听许德民说的。又过了两天我见小霞的枕头边放了一本,我忍不住揭开封面一看,扉页上写着一个“许”字。我突然明白过来:那天他离开的十五分钟是找小霞来了。我感到心里特别地酸。 后来许德民也到我们宿舍来玩过几次,大家都围着他。从他对我们的态度中也看不出什么偏爱来。一次星期天,小张跑过来找我,拉我去市内。他们的自修教室要做什么窗帘,要用花布做,说他们男孩子审美观不行,要我们女生帮忙,非得拉着我去买窗帘布。我说:“什么窗帘布不都一样吗?”他说不,说他选不好,既然接受了这个任务就一定得让我陪着他去。被他磨得没办法,我就跟他去了。 买完窗帘布我就回来了,还在楼道里就听见一阵阵欢声笑语,哎呀,我们宿舍里怎么这么热闹?进去一看,哦,许德民坐在里面。小凡冲我说:“你们老乡等你半天啦,你今天哪儿去啦?”我说:“我和小张一块儿进城了。你们教室里要挂花布窗帘,小张让我陪他去选花布来着。”我发现小霞坐在她自己的铺上,许德民和她坐并排,其他人都坐在他们对面。我进去以后怎么反没有刚才热闹了?许德民丢开别人和我讲话。这是一次。 日子就这么过下去。那年元旦我们都排了节目,到本部去演出。小霞排得是健美操。我大合唱结束后就回来了,其他人都留在本部看演出。正好也是停电,我点了一支蜡烛看书。这时有人敲门,门一开是许德民。我脱口而出:“小霞不在,她还没有回来。”这么说绝对不是有预谋的。如果我能想一想的话,就绝对不会这么说了。我这么说了后让许德民有点难堪,但他反应也快。他说:“哦,那她什么时候能回来?”我说:“小霞的节目是压轴的,在最后,她得节目完了才能回来吧?” 许德民说:“那我能不能进来坐啊?”我说:“那当然啦!”这时候我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我把许德民让进宿舍。他坐在那儿,挺沉默寡言的。我装着找书,翻箱倒柜,但心里很难过。终于,楼梯上有了响动,大队人马回来了。小霞、青青、小凡她们同时进门,见许德民在都非常高兴。她们刚从外面疯完了回来,余兴未平,又走了这么远的路。这时许德民拿出他送我们的新年礼物,八个小木偶,我们一人一个。 她们兴奋得要命。我跟她们一起笑,但心里觉得非常无聊。这是干吗呀?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呀?觉得没滋没味儿的。我几乎掩饰不住,都快露出来了。收拾了几本书,我说我得去教室看书。她们拉着不放我走,我只好又待下来。过了一会儿,趁他们不备我溜出去了,自己跑到教室里,看书。其实哪儿能看下去呢?一个字都不能。因为过节,教室里也没有别人,又停电,我自己带了蜡烛。我觉得特别地孤独。 他们在宿舍楼上闹腾,声音一直传过这边来。 后来小几下楼来找我,大概也看出一点什么来了,她说:“你怎么啦?他们说让你别看书,让你上去玩儿。”我说:“不行。”我说:“我得看书。”小凡看我有点异样,她不敢再说什么了。当时我就在那儿想:怎么办?怎么办?我写了一张字条,“许德民:你下来一下,我有话要说。孔妍。”交给小凡,让她拿上去给许德民。我豁出去了,心想:不管怎么样今天得问个明白。 小凡不敢,说她见了许德民怕,不敢把条子交给他。我就求她,我说:“无论如何你得帮我一次忙。”小凡看我那副样子觉得事情挺严重的,就答应了。 我就在教室里等。等啊等啊,等了好半天都不见许德民来。后来有人过来了,我一看,只有小凡一个人。我说:“许德民呢?”她说没把条子交给许德民,说她实在不敢。当时我气得要命,觉得真是窝囊。这事儿还得我自己解决。我对小几说:“那你上去吧,我没事儿,我就在这儿看书。快考试了,我功课落得太多。”小几就上去了,大概告诉他们说我没事儿了。 我就想:下面怎么办?我合上书夹着就出了教室。我想:今天一定得闹点事儿,一定得闹点事儿。在学校里我一直是个好孩子,什么事儿都没闹过。当时我下定了决心,今天得闹点事儿。会有什么后果呢?也在想。肯定是会有后果的,无非是两个。一个是我得到了许德民,他被证实是倾向我的。如果这样那真是不敢想,能说这个结果不好吗?要不他喜欢的是小霞,而我喜欢他这件事弄得人人皆知,那么,我觉得也行,能受得了。反正今天得让他在我和小霞之间做出选择。 我又想:怎么个闹法?总不能把学校的房子点起来吧?我在学校的院子里转悠,后来就转到了小卖部那儿。小卖部还开着,我想买酒,此时我身上还剩三块多钱。 店主说:“什么酒!”我说:“买白酒。”把钱都掏给了他。白酒就在桌子上,就那么一瓶,店主让我自己进来拿。我把酒抓在手里,如获至宝,心想:它是我今天干事儿的保证,我的依靠,它是我所需要的能量。 我把酒瓶带出来了。然后我往我们宿舍楼的方向走,走到楼下我把酒瓶盖打开。 自从打定主意要干一件事儿到具体选择喝酒,然后去买酒、打开酒瓶盖我都没有犹豫,没有一个声音对我说:“还是别干吧。”我只是在想干了以后会怎么样?但我干与不干不是根据它来决定的。一边我在干一件事情,一边,脑子里已经想象出了干完这件事情以后的结果。我衔着瓶子一仰头就把酒喝下去了。本来我想把酒瓶叭地一下砸碎,结果也没有砸碎,它滚到一边去了。喝酒以前我把一切都想好了,然后,我才喝的这瓶酒。 我当时想无论我醉到什么地步,我说话得有一个限度。我能说到一个什么样的限度我也想好了。我想我得对小霞说:“你要对他好一点,你要对他好一点。”就是这么一句话。其它的话就不必说了。喝一瓶酒也就是为了说这样一句话。 后来我就站不住了,人要往后面坐下去。印象中身后有几个小水坑,我生怕坐下去把裤子弄脏了,但没办法,有一股力量拉着你必须往那儿去。但得尽量避开一点,我这么想过。另一方面,得让他们知道啊?不能说我就躺在这儿睡过去啊?我就喊他们,让他们赶紧下来,我说我不行了。我喊了一声,后来她们说其实她们已经听见了,听见我在下面喊,说我的声音都变了。她们人就出来找我了。 但我在下面根本不知道,我喊了一声,觉得自己没把声音发出去,声音太小,他们肯定没听见。等了半天,一点动静都没有。其实那段时间特别短,我喝酒以后时间就不对了。然后我就又喊了一声,自己觉得整个儿没喊出来,声音被问住了。 实际上那会儿她们已经下来找,在楼前找了一会儿没找到我。我们的宿舍楼前面砌了一些花坛,很不规则,我倒下去的地方正好在两个花坛之间。她们找了半天没找到我,就发了疯一样地跑到男生那边喊人,这下事情就闹大了。曾伟他们都被叫起来,拿着棍子到校外去找。等他们一圈找回来,在楼前面再仔细找的时候才找到我。 我躺在那儿,醉得一塌糊涂。 虽说如此,我一直有某种程度的清醒意识。我知道他们在找我,大呼小叫的,但就是不过来。我和他们之间就像隔着一层东西,就像阴间和人间一样,他们就是不知道我在这儿,就是过不来。而我明明在那儿,一点也没有隐瞒的意思。有一阵我的心里的确很着急。他们找到我的时候我还能说话。我记得我告诫自己:我要保持清醒的意识,我得把那句话说出来,否则这瓶酒就白喝了。他们过来拉我,我想我是说过那句话了。我说:“你要对他好一点。”说完以后我觉得这件事儿已经做完了,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可以让自己一点知觉都没有了。然后我就没有知觉了,就睡过去了。 其实我的话是白说了。酒也白喝了,什么都白干了。在我喝酒以前,小凡第二次上去的时候许德民已经走掉了,回理航了。但我不知道。当时我说:“你要对他好一点。”我没说:“你要对许德民好一点。”前提是他俩都在场,同时出现在我的面前。虽然我没有看见许德民,但我还是这么说了。说什么话是事先想好的,当时我已经改不过来了。这样也好,掩饰了不少东西,不太知道原委的人也不会往那上面想。 后来我听说小霞和小几守了我一夜。见我醉成那样,她们都哭了,小霞哭得很厉害。直到现在我都认为小霞对我不错,她没有害过我。虽然她不得不恨我,不过这也没办法。 听她们说我后来又吐了,吐得一塌糊涂。她们帮我换了衣服、擦了脸,把我的脏衣服泡在水房里。第二天早上我才醒。醒了以后我想起昨天晚上的事儿,一点都不后悔。中午我和小霞谈心,她说她绝对没有那个意思。她有威瓦,她是绝对不会离开他的。她和许德民只是一般的朋友关系。她绝对没有想过要和他怎么样。她向我保证这一点。我就说问题不在她,我说问题在许德民。“事情既然出了,我求你了,千万千万不要告诉许德民。我为他喝酒这件事千万不要传到理航去。”小霞也点头答应了。不仅她,小几我也对她说了。当时我们的宿舍还挺团结的,尤其是出了这样救死扶伤的事儿。我们宿舍人(包括青青)都表示:这件事儿就到此为止,绝对不传到理航去。 学校方面那可不得了了。本来认为我是个老实的孩子。汪大姐关注的重点是青青、冬冬这样的人,对我是从来不过问的。冬冬离开后我就更不可能有什么事儿了。 居然我也闹事儿了,而且还闹得那么大。系里就找我谈话,问我为什么喝酒?你说我可能对他们说吗?我保证下次再不这样了。尽管这样他们从此不把我当好孩子看了。 我生了两天病,病好后跑到水房去洗衣服。小张来了,看我在洗衣服,他说要帮我洗。我说:“你得了吧,帮我洗什么衣服。”我洗我的,也不理他。他就在一边絮絮叨叨讲他的那些事儿,又问:“许德民来没来过?”我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他一点都不知道,也没人告诉他。过了一会儿他就走了。 当时我真不知道,如果我告诉了他,他会作何感想?我为别的男人喝酒,我醉,醉得像一条狗一样,他会作何感想?他还要帮我洗那些衣服,都被我吐脏了。我特别想让许德民知道我为他喝酒的事。一方面我和我们宿舍的人打招呼:不要对许德民说。实际上我这么说的目的就是想让她们去告诉他。这件事儿毕竟还没有最后的结果。可还真的就没人去说,我心里的这个气啊,气自己,也气她们,觉得人真是愚蠢。我几乎走了下策,想对小张说。小张知道后他肯定会闹,他一闹肥事儿闹到理航去了许德民就有机会知道了。后来觉得不妥,也不知道小张到底会有什么反应。 也可能他什么反应都没有,这是最可能的。 实际上(我后来才知道),许德民还是知道了这件事。我喝醉的第二天他和小霞又见面了。见面时小霞对他讲了。可我并不知道许德民知道这件事,并不知道有人向他说起过了,所以我一心想让他知道,担心没有人会向他传达,而传达消息的人也没有来告诉我她已经传达了消息。隔着好几重,事情也就变得不明不暗的了。 很长时间许德民没到我们学校来了,这时我也彻底绝望了。小张还在追我,我就决定和他好了。真的一点都不爱他,但可以谈。有一次他送我回学校,在路上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没有拿下去。但我跟他说得很清楚:“我没有什么感觉,但我们可以试一试。”他高兴得要命。后来我就成了小张的女朋友。 那一阵我根本不想在学校里待,老是往小张他们那儿跑。和小张一块儿去看书,有时候还到他们班上听课,去他们的阅览室翻杂志。我和他坐在一块儿还可以,但怕和他走在一块儿,怕让别人看见。有一天我和小张一块儿到他们学校去,在路上看见卖桔子的,他问我想不想吃?我说:“不吃不吃。”他还是买了塞给我。我们又走,进了他们学校。突然就看见许德民走了过来。自从那天晚上以后再也没见过他。我非常激动,努力掩饰自己。狭路相逢,我们站下来打了招呼。我一直在想: 我喝醉的事儿你知不知道?一看他那种样子,我想他肯定是知道的。手里正好拿着一只桔子,我就说:“你吃不吃桔子?”他说:“不吃……”没等他说完,我把桔子往他的手里一塞拉着小张就走。走出去很远,我想他肯定还在看着我们呢。我没有回过头去。 事情只能这样了,我反倒劝起小霞来。我对她说我觉得许德民这个人很不错,谁有他做男朋友一定是很幸福的。他很沉着,有男子气概,也很殷勤,不像我们学校的那些男孩—一这么说当然也包括了威瓦。我的意思是说许德民追求她,也没有必要断然拒绝可以比较一番嘛。根本不必考虑我,我已经和小张好上了,不再另作它想。小霞没有表态。 后来许德民又来我们宿舍了。他已经不用找借口,说来看老乡了,他直接来找小霞。经常能在我们的宿舍里见到他,大家还是挺客气的。我们有时候也去理航跳舞,但不像以前那么上瘾了。大概从这时起许德民正式开始了对小霞的攻势。他经常来经常来,次数甚至都要比戚瓦、曾伟他们多了。 我们学校那帮男生是很团结的,而且喜欢玩命。虽然象戚瓦和曾伟的关系也一般化,但如果戚瓦有事儿的话他们都不会袖手旁观。所以当时我有点为许德民当心。 有一天他又来我们宿舍,是在上面吃的午饭。突然成瓦就进来了,带着几个男生。 他们一来就对着小霞讲个没完,根本不理许德民,气氛显然不对。小霞也不怎么理会许德民了,有点说不过去,至少人家是客人,是冲你小霞来的呀。她就像避嫌一样,只和戚瓦他们几个在那儿乱吹。有几次许德民还试图插进去,附合了两句,结果没人理他。我觉得许德民脸红了。后来他们就把小霞带下楼去了。 小霞不在,我得招呼许德民吃饭。饭是从下面打上来的,用了好几个饭盒。吃的时候我很着急。小凡她们还在那儿和许德民说话。我觉得要出事儿,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就老催他们:“快点吃,快点吃。”还没完全吃完呢我就开始收碗,准备拿到水房去洗。在门口,我捧着一摞饭盒对许德民说:“你光吃也不帮帮我。” 他站起来说:“我帮你洗碗。”跟在我后面也到了水房。他真的要帮我洗碗。我说:“还真的要让你洗碗?”我告诉他现在待在我们宿舍不太好,要是想见小霞,等一会儿再去。我暗示说我们学校那帮男生很玩命的。我洗碗的时候就觉得许德民焦躁不安,在旁边走来走去的。我对他说:“你在这儿等一会儿,我把饭盒送回去就来。我先领你去我们教室待一会儿,你要是想回来再回来。” 我把饭盒送回宿舍以后就把许德民带到教室去了。中午大家都在睡午觉,教室里没有人。许德民显得很焦虑,好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一样。他在那儿憋了半天,对我说:“我没料到会是这样的。”我说:“你没料到什么吗?”他说:“我没料到小霞有男朋友。”我说:“咦,这就怪了,我以前不是对你说过的吗?她的男朋友叫戚瓦,你忘啦?”他说:“我没忘,你是说过。但小霞说那是她的表哥,说她没有男朋友。”我当时就蒙了。 我不知道这里面谁在说谎,但肯定有一个人。从情绪上说我宁愿相信许德民。 但小霞也不是一个说谎的人呀?她没有这个必要。而且说戚瓦是她的表哥也很愚蠢。 看得出来许德民很激动,这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威瓦,这样的遭遇让他始料不及。 他自己也说,早知道如此他是不会喜欢小霞的。他说他很后悔。我问:“你后悔什么吗?”他又在那儿憋,又在那儿憋,憋了半天还是说了。他说他当初喜欢的是我。 我一听心里酸得要命,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个。他说他喜欢的是我,或者他宁愿喜欢的是我,反正是那个意思。他告诉我,我喝酒那件事他是知道的,是小霞告诉他的。我心里就想:那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又是喜欢我。心里面酸得不得了。 许德民说:“事情已经错成这样了。”一开始他认为我和小张是一块儿的。我说:“这怎么会呢!”我觉得真是窝囊,特别地委屈地恨。他一直觉得小张是我的男朋友,而且我们是一块儿从南京来的,打小就认识。许德民说如果他不是这么想的话,他肯定是会追求我的。听他这么说我一方面很难过,一方面又很高兴,好像得到了某种补偿。但在表面上我还是不服软。我说:“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小张他挺好。”许德民就说:“是啊,我看得出来,你们两个现在挺好。”怎么你说什么,别人就顺着你说什么呢?你真正要说的别人就不知道呢?但我说话还是得反过来说。我说:“是啊,我和小张是挺好,我们挺相爱的。以前不懂事儿,为你喝酒什么的……”谈到这个地步还是有意义的,所有的事情都在明处了。 许德民表示他再也不到我们宿舍来了,再也不想见小霞了。说着他又高兴起来了,告诉我说他会武术,从小练拳,问我想不想看。后来他在教室前面打了一套拳,虽然我不懂,但也看得出来很漂亮。坐了一会儿,许德民又变得焦虑不安,他想上去把小霞拉过来问个明白。我说:“你干吗吗?小霞现在肯定和威瓦他们在一块儿,别找事儿嘛。”他就问:“你看我能敌得过他们吗?”我说了他:“你这个人平时看起来挺冷静,干什么事情都是有道理的,没想到也会这样。”我说:“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嘛,何必呈一时之快?”我为他喝酒的时候也是同样的心情,但这样的事儿不放在我身上时我还是很清醒的。许德民说他绝对不想要以后的什么机会,我又劝了他一大通。 大概两点钟左右,我说:“这会儿上去可能没事儿了。”我们跑上去找小霞,她不在,宿舍里没人。许德民坐了一会儿就走掉了。 五,我我和青青从来没有真正好过。冬冬走后矛盾有所缓和,我们又开始说话,有一阵关系还挺好的。但我怕她,一直怕她,青青特别厉害,你肯定是搞不过她的。不像冬冬,都露在外面,青青的心机很深。我和她真是有缘,总是分不开。人学后我一共换过三次宿舍,每次都和她在一起。最后那学期我们教室里的座位还排在一块儿了。 我和小张好了以后,和青青她们见面的机会就少了。平时我一般待在小张他们学校,不怎么回来,和大家也疏远了,连那种比较礼貌和冷淡的关系你如果不注意保持的话也将面临危险。实际上本来也没有什么情义,因为生活在一起所以就有了共同的利益,甚至冲突,这都是好的。但你不想和她们生活在一起、各干各的事儿的时候几乎就没有必要讲话了。这种惯性如果延续下去相互之间就会产生长时间的沉默,沉默因此导致敌意。这样的敌意比吵架或拌几句嘴也许更严重。反正到后来,我越是不想在宿舍和学校里待,我们的宿舍和学校就越是不能待了。每次回去,她们看你的目光都是异样的,对你不理不睬,你呢,也觉得没有理她们的必要。她们还是那么生活,也没有什么能引起你注意的事情。但你还必须每天回宿舍去住,有时候还见着面。你退了出来不再参加进去,那么她们留在那儿的人就变得很亲密了。 像青青和小霞,她俩的个性相去很远,出身也不一样,但那一阵她们挺好。我想可能是在威瓦求助于曾伟之后,她们的关系变得亲密了。我在宿舍里明显地感到了压力。青青是任何一个机会都不肯放过的——为了排挤我,即便不说话那种优越感也是显而易见的,让你都不敢看她。在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上她拿话刺你。那时候流行一种测试性格的方法,就是说出你最喜欢的几种动物,通过你喜欢的动物就能看出你的性格和为人。我当时说我喜欢孔雀。青青在一边就说了:“孔雀有什么好的? 孔雀爱虚荣,为吸引异性而炫耀自己的羽毛。”我非常难过,又觉得在宿舍里无法待下去了。一个是青青,可谓宿敌。一个是小霞。小霞待我不错,但现在这些事儿闹的,我俩也好不到哪里去。我觉得自己又该生病了。 我很想出去住一段,租房子。我们学校有规定,第二学年以后可以在校外租房子,但必须得到学校允许。我们学校的男生基本上都是在外面租房子住的。按规定,他们不能住在校内(因我们学校女生太多)。那些特别捣蛋的才被安排在校内住,学校怕他们在外面闯祸。像曾伟他们就住过一阵子学校。后来觉得成熟了一些,才放他们去外面住的。有些女生也在外面租了顺德村农民的房子。她们大多是得到学校批准的,也有的就这么自己出去了。我拉小凡一块儿去外面租房子,她胆子小,不肯。我想起冬冬临别时对我说起的许朝晖、赵一萍,就去中文系找她们。许朝晖、赵一萍问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儿?我说:“也没出什么事儿,就是在宿舍里感到特别压抑,想出去住。”许朝晖说:“在外面租房子又贵又不安全,还不如去理航的女生宿舍里住一阵子呢。”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去找小张。我对他说:“我想到你们女生宿舍去住几天。”他又问我出了什么事儿什么的。我也知道,他也不认识他们学校的女生,去女生宿舍里找个地方他也找不着,还得把那些鸡零狗碎的事儿跟他讲一通,实在没这个必要。我就说:“算了,不用你操心了。”最后,我去找了许德民。 那次教室谈话以后,我们的关系已经正常。我对他说:“我想出来住一段。” “怎么回事儿?”他问我。免不了又解释了几句。我说:“宿舍里的那些个事儿吧,也说不清楚。反正我觉得再往下去人得生病。能不能在你们理航找一个女生宿舍,有一张铺我先住几天?”许德民说:“可以,那没问题。”当天晚上他就帮我找了一间女生宿舍,我住了一夜。第二天许德民来找我,说:“正好有一个机会,你不必急着回你们学校了。”他有一个老乡是理航学生食堂的师傅,在学校里有一间平房。他正好回家结婚,让许德民给他看房子。许德民说:“你可以在那边住一段。” 我特别高兴,还没去那间房子呢我已经把它想象得很好。 后来我们一伙人就过去了。我、许德民、小张,还有许朝晖。赵一萍都去了小平房。第一天我们特别开心,那儿吃的用的都有,是居家过日子的地方。当然也比较简陋。简陋也不管它,比我们学生宿舍的条件反正是要好。我们自己做饭吃,做了一桌子的菜。我们闹到很迟,第一个晚上许朝晖、赵一萍也没回宿舍,陪我一块儿住的。第二天大家又在一块儿玩,许朝晖、赵一萍说无论如何她们得回学校去。 最后就剩我、许德民和小张了。许德民说:“这里不安全。”他让小张在外间守着我。我说:“这怎么行啊?绝对不行。守我一夜他明天还上课不?而且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嘛!”许德民说:“不行,这地方很不安全,无论如何得守。守一夜是一夜嘛。”没办法,小张在外间的沙发上待了一夜。 我就这么住下去,很愉快,每天晚上都自己做饭,大家在一起吃,就像过节一样,许朝晖和赵一萍经常过来。白天回到我们学校去上课,下午三点多钟我就过来了,开始忙活。觉得这样的日子真不错呀!我们把主人备在缸里的粮食、豆子什么的拿来煮了吃,觉得特别香。平房挺破的,就像两间棚子。即便如此还是感觉好。 而且就是这种简易的感觉—一简易的生活、简易的一住房和简易的伙食使我感觉特别好。大家在一起,在烛光的映照下,每个人的面孔都那么地纯朴。 大约过了三四天,有一天晚上许德民把我叫出去。他这个人讲话从来都不是很直接,你可以认为他挺照顾别人的,也说明他很成熟。他的谈话牵扯到小霞,说他那时候和小霞来往,她还借了他的钱,后来也没还啦什么的。我才意识到许德民身上没有钱了。我们每天晚上吃饭都是我和小张买菜,有时候许德民也会带点东西过来。我说:“那没事儿。”就把小张叫了出来,问他身上有没有钱。他说:“还有,还有四十块钱。”我让他把四十块钱拿出来,给了许德民。 这段生活对我来说的确是很有好处的。有一天我就豁然开朗起来了。本来许德民在我心目中的形象非常完美,很理想化,可能是因为距离关系,接触的时间不多,方式也很有限。大家在一起吃饭玩呀,处的时间一长我就感到解脱了。这个人也很普通嘛!不是说他坏,而是很普通,一些愿望心眼儿都是普通人所具有、不见得比普通的一般的人高明到什么地方去。那种神秘感在我心里已经没有了。想起自己当初为他喝酒为他哭,觉得很遥远。他也讲到自己,说那时候以为像我这样高知家庭出身的女孩子是高不可攀的,没想到和我处长了觉得我这人也很平易嘛,待人接物和他们也没什么两样。当时我就觉得他的论调很庸俗,我说:“高知家庭出来的孩子当然是不会和别人有什么不同的。”许德民觉得能够和我这样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的人做朋友是挺荣幸的——一喝多了的时候他就这么表达他的感情。我觉得他挺土。但对小张许德民是不怎么放在眼里的,这点也让我不是很高兴。 他经常支使小张,让他干这个干那个,缸里没米了让他去买米,他也不给钱。 但总的说来那些天日子过得挺不错。 后来谈到我们宿舍里的矛盾,许德民表示他很想从中调解一下,他觉得他有这样的能力,能够做到这一点。我就说:“你别把自己看得太高了。而且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冲突,女孩子之间的事情都是很微妙的。”许德民不再说什么。我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不要到我们宿舍里去,传什么话,因为我想他有可能这样做。我莫名其妙地跑到这里来,住在这儿,又说得不很清楚。没准他会跑去问小霞或青青:你们宿舍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啊?怎么孔妍跑到我们学校里来啦? 最后一个晚上,我已经准备回宿舍住了。又是一个星期六,他们理航又有舞会,当时我不想跳舞,收拾收拾就准备回学校去了。在路边的树影里我看见我们宿舍一伙人,她们是来跳舞的。走过去的时候我和她们打招呼,就小凡一个理了我。再一看那不是许德民吗?他站在那儿正和小霞、青青她们说话。他冲我点了一下头。后来我就到了宿舍里。 十一点左右,她们跳舞的回来了。青青和小霞绷着脸,情绪挺敌对的。这我也习惯了。后来下面汪大姐喊,让我赶紧下来一下。我下去一看是许德民,也不知他怎么买通的汪大姐,关门的时间已经过了。我问许德民:“怎么回事儿?”他说: “今天晚上你别住在上面。”我感到奇怪,就说:“我干吗不住在上面?学校已经知道我住在外面了,而且现在我已经搬回来了,干吗又不住了?”他说:“‘反正你听我的,没错。听我一句,听我这一次。”我说:“到底出了什么事儿?”他说:“现在时间不多了,你们要关门了,你跟我走,还是跟我回理航,在路上我告诉你。” 出了我们学校的后门,我说:“现在你可以说了,到底出什么事儿了?”许德民说:“你再在我们学校住一晚上,明天回去以后我求求你,为了我,为了你,为大家好,千万你得忍耐。”我说:“我干吗要忍耐?是怎么回事儿?”他就说: “小霞说的,她要角你一耳光。”我一听就跳起来了,我说:“她凭什么打我耳光! 到底出了什么事儿了!”许德民说:“我真不知道,如果你和小霞闹起来了,我会站在哪一边。”我觉得挺荒唐,在小平房住的时候许德民说他和小霞已经彻底断了,再也没有什么可能性了。后来看见他站在路上和我们宿舍的人说话是觉得有点奇怪,但想想也不奇怪,他不是和小霞一个人在一块儿,是和她们一伙人在一块儿。突然许德民又冒出一句让人吃惊的话,他说:“我和小霞正在热恋。” 我想:这才几天的事儿?五六天吧?我们是在一块儿的,一起吃,而且你跟我说完全没有可能了,怎么就突然热恋起来了?我没再多问,又在理航的小平房里住了一夜。 临走许德民反复叮嘱我:“要忍耐,忍耐,千万不要先动手。如果打你的话也不要还手。”我告诉他:“这不可能。如果打我我怎么不还手?凭什么?凭什么?” 心里惴惴的,我就回来了。见了她们彼此都没说话,但也没发生什么事情。 后来学校调查我到校外住这件事儿。到校外住是要得到允许的,我没有得到允许就去住了。姜老太太找到我,问我住在什么地方的?什么时候出去的?什么时候回来的?一共住了几天?我如实地对她说了。她特别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到外面去住。 我说宿舍里的气氛比较压抑,至于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儿,我也说不上来。姜卓不相信,居然宿舍里都待不下去了,肯定是有原因的。再说小霞的成绩下降得很厉害。 我们宿舍的问题一定得解决。她又找了青青和小霞谈话。不找则已,一找她们正憋着一肚子的火,无处发泄,就爆发了。她们讲了我很多的不是。姜卓又找到我核对情况。这样一来事情就闹大了,很多事情都出来了。 青青、小霞认为我们宿舍的这些事儿都是我挑的,说我造谣,说我说小霞和威瓦早就开始同居了。我说的,青青晚上经常不回来住。还有什么豆子的事儿。弄了半天我才明白,她们是说我在理航住的那几天吃饭不给钱,而且把人家的豆子啦粮食啦随意糟蹋。还说我和小张才是真的同居的呢。后来系里让我和小霞当面对质,这里面到底谁在说谎?到底哪些是事实?给了纸,让我们分别去写,然后放在一起看。我一看,头都大了。很多事儿我根本没有说过,或者不是那么说的。也不知道许德民是怎么对小霞说的,反正特别可怕,我完全是一副造谣中伤者的模样。感觉我是挡在他们之间的唯一障碍,我一直在勾引许德民。当然我特别注意到许德民追求小霞的那一段,她不愿意,他怎么就把头往墙上撞。我真难以相信,这么稳重的一个人竟然也如此失态,为了爱情也会这样做。 当时我已经不行了,从办公室出来以后神情恍惚。他们派人看着我。他们认为这件事与许德民此人有关,又去理航调查他,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姜老师其实恨我恨得要命,但这时已经不敢把话说得特别严重了,看我的样子可能要出事儿。 那么她就压迫小霞肥愤怒全都发泄在小霞身上,就骂她、让她写检查、让她交待情况、威胁她。我经常看见小霞在宿舍里哭。当时小霞受到的压力是最大的,她为我,担待了很多。我呢?他们不敢加以限制,派人跟着我,只要我不出事儿,那就谢天谢地了。把我平安地送回我父母的身边是他们当时的目标。他们禁止我再去理航。 我想想还是不行。一天中午我一个人又去了,到了许德民他们教室,见了许德民。 他要对我说什么,我说:“你别说,你听我说。在这个世界上”—一这段话我已经想了很久,我说:“在这个世界上,我第一尊敬的人是我父亲,其次就是你。没想到你会对我这样。你真是连狗都不如!”说完我看着他。当着他们同学的面的确挺可怕的。许德民一声未吭,转身出了教室。我看他走路晃晃荡荡的样子,心想:这个人也垮了。我为他挺担心的。第二天我又去看了他一次,在他们教室窗外,他们在上课。我看他挺开心的,在那儿笑,坐得很端正,胸脯挺得高高的,一切都很正常。我就想:昨天那种样子是不是装出来的呀?我也说不清楚,就回来了。 我这边一回来,他们就把我去理航的事儿汇报到了系里。系里拿我也没办法。 他们也知道我和小张的关系。他们也不反对,甚至还利用这种关系。我们学校找他们学校交换意见,我和小张的关系得到了他们的允许。他们的目的是通过小张来照看我。那时候也允许我往理航跑了,就是得由小张护送。我觉得我的待遇还是挺优越的,与众不同,突然大家都关心起我来了,担心我出事儿。我也绝对可能出事儿,我自己都知道这一点。在我们学校上课,愿上就上,不愿上就不上,经常待在理航。 后来他们又允许我在外面租房子,果然我就在顺德村租了一间房子。我爱去就去,我不去也没有关系。汪大姐对我也是敬而远之。我意识到:只要你豁出去了,你不怕死,你什么都不怕了,突然一切都改变了。我当时的感觉恍恍惚惚的,在一种近似麻木的心情当中。这种心情造成了我周围的一种气氛,改变了以往的事物,也改变了别人对我的观点和看法。所有的人都在原谅我,哄着我,甚至在佩服我。因为我一切都与众不同,他们要用不同的尺度来要求我,给予我不同的待遇。因为我这个人是可能做出让他们害怕的事情来的,这点是特别分明的。所以我感觉到我是病了,神经不对头,但同时我又觉得特别地清醒。好象这种病就是过分的清醒和明察秋毫,清醒到你都觉得你不重要了,但正是这种不重要又使你变得特别重要。我处于精神迷狂的状态中,人显得很兴奋。那时候我天天去理航。我已经不去找许德民了,我去找小张。有时候他们还上着课呢,我在门口一招手,他们同学都看见我了。 后来小张对我说他们同学特别羡慕他,有个女朋友,天天都来,跟他一块儿看书,一块儿走路。 许德民和小霞的关系倒是完了。虽然许德民告诉我他们在热恋,虽然差一点他们就成功了。后来我们学校去调查这个人,很多事儿就暴露出来了。他和附近玻璃厂的一个女工好过,竟然也在他们老乡的小平房里住过。这些不仅我不知道,小霞也是一无所知。据说小霞也去骂了许德民,然后两个人就吹了。 其实我的精神状态还不错,但后来体力不行了。我觉得自己快完蛋了。我开始生病,学校趁机通知了我们家里,让我回去住一段。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不敢为我负责了。后来我就准备回去了,准备走冬冬这条路,也没有别的指望了。小张来帮我捆行李,我准备走人。直到此时青青、小霞都没有和我说话。曾伟跑来送我,他说他很佩服我——也不知道是从何说起。临行前我和他们一一道别,所有恩恩怨怨这些人我都见了,都到他们那儿去过了。甚至许德民我也去见了他。唯一没搭理我的人是小霞,我非常悲伤。包括青青最后也跟我说了话。临走那天我找了所有的人,对他们说:“我要走了。”天气特别地晴朗,上午,他们都在上课,我真的走了。 山坡上的草那么绿,太阳就在那边山坡的顶上,我跑了过去,拉着小张跪下来。身上暖融融的,痒酥酥的,我觉得这种痒一直蔓延到心里去了。后来我在浪碧停了一天,见到了冬冬。她告诉我她又有了新的男朋友,是分到九零三所来的硕士生,目前郭洪涛还蒙在鼓里呢! 1995.5 我的柏拉图-1 王舒坐在他的办公桌前,将双手放在抽屉里,低着头,看得出来他在阅读。至于读物是什么就很难说了。大家都知道他在读书,那本打开的书就躺在抽屉里,也许并不是一本什么书,一张有字的纸片,或者备课笔记也说不准。开会时王舒总是这副姿势,他从不参加集体讨论。没有将书摊在桌面上就是给领导留面子了。王舒读书是真诚的,并没有挑衅的意思。 他坐得笔直,身体一动不动,除了呼吸唯一的动作可能就是眼皮眨巴。也许他的手指正动个不停——翻页、画杠,但在我们的距离内一点也看不出来。王舒的阅读具有神秘性,大家很想知道是什么使他这样专心致志?也许他什么都没读,只是看着并欣赏着自己白皙的手指,或者盯着马粪纸钉制的抽屉的底部。 只有他自己知道引起关注的是两张纸质粗劣的白纸条,上面印着学生的姓名及学号。 王舒上大课,两个小班共七十人,因而有两张纸条—一两个班级的学生名单。 名单上男女有别,女生的名字旁加印了星号。由于男多女少,星号印在女生的名字旁(而非男生的名字旁)说到底是很经济的。正式上课以前王舒读着这两张名单,不禁想人非非。他的想象局限于所有加星号的名字,并认为名字动听可爱的人也一定长得漂亮。不过,据多年的教学经验情形往往相反:那些漂亮的女孩儿名字总是俗不可耐。对此王舒有充分的精神准备。 上课时他小心翼翼地点名,谨慎而有节制地提问下面的女生。他力图做到貌似公正。课堂上的男女生之比大约为二比一,因而王老师大约须提问两个男生之后才可提问一个女生。经过一个多月漫长的过程,王舒才逐步使自己的想象符合眼前的现实。然而他并不十分着急。让想象逐渐趋近现实,在现实中加以验证和调整正是乐趣之所在。 他教的这门课叫社会主义建设,出奇的枯燥乏味。王舒早就不存讨好学生的奢望了,但他至少得给自己找点乐趣。对漂亮女生的兴趣并不是那么认真的。他只有让自己觉得爱上了谁,以为在为谁讲课,这课才上得下去,没准还能讲得生动有趣(比较而言)。王舒十分明白:这不过是某种教学和度日的方法,当真不得的。因此他总是见异思迁,并且很博爱,每学期都要爱上两到三个以上的女生。 费嘉是一个例外,她是他所教过的最漂亮的女孩。但王舒不愿用“漂亮”这个词来形容她,而是说她长得“好看”——一遣词造句上有了些许变化,继而他发现自己有点进入角色了。离开课堂以后他仍然在想念她,想着她坐在同学们之间,除她之外所有的人都面目模糊。或者,她的同学都面目清晰,唯有费嘉他想不出她长得什么样了。他明知道她长的模样,但眼前就是浮现不出来,为此他感到焦虑不安。 作为游戏的一部分这的确有些过分,以致于王舒需要有意识地克制某些想象,将其压缩到正常的范围之内。他只可以在课堂上想念她,顶多包括课间休息的十分钟,下课的铃声一响就应立即忘却,将她的形象置于脑后。然而,他倒是可以想象一番她的身体,她的衣服和表情后面那年轻的身体及其功能。可王舒发现他竟无法做到这一点,以往百试不爽的乐趣已不复存在,他对她的想象到衣服为止。或许应该挑挑她的毛病,比如她的皮肤不白,牙齿不好,明显是“四环素牙”。像她那么大的孩子四环素牙并不稀奇,都是在发育阶段受到四环素的侵害,以致于牙齿长成黑色的或者发黄发绿。他们微笑或者大笑时便露出黑黑的小嘴或者大嘴。黑嘴越多王舒越感安慰,因为这是对他讲课效果最直接的证明。他无比欢迎这些小黑嘴,当然其中也包括费嘉的。而他的妻子有一口白森森的演员一样整齐的牙齿,比较起来黑牙齿反而难能可贵了。 费嘉穿一件蓝色的夹克衫,体形微胖,上课时喜欢坐第一排。她的个子不高,一米六零左右,眼睛细长,向上挑起。有一次她从讲台前面经过,王舒正好看见她的正侧面,那细长的眼睛甚至都延伸进她的鬓角里去了。当然这只是一个幻觉,他觉得她的目光无处不在,无论在任何角度上,那流转的波光都像是在打量你。 他总是注视着她,用眼睛的余光。坐在讲台后面的那把椅子上,他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他的腿跷在讲台背面的格板上,以致于椅子向后,只有两条后腿着地。 他的姿势看上去很危险,实际上很安全。在课堂上他从不离开他的椅子,和它在一起他便无所顾忌,敢于玩出各种花样。他的目光因此也加倍放肆,在阶梯教室里追逐着费嘉。他并没有赤裸裸地直视她。为避兔没有必要的坦诚他把焦距调远,注视着教室后面的墙报或屋顶。然而眼睛的余光一般刻也没有放松,像一只透明的玻璃罩一般将她的身影始终笼罩在内。讲课时他才有机会直接注视她,那时候所有的学生都面向王舒,没有人可能追踪他的目光。他注视着她,不敢很长久,因为她那瞪大的眼睛看上去是那么的美丽和空虚,不禁让人害怕。 因时、地的限制,所有的观察都是表面的,而所有的疼痛都是内在和深入的。 那表面的、光华夺目的东西属于费嘉,王舒只拥有那不可告人的疼痛。 一天下午,他离开学校回家,从后门出来后沿着一道围墙骑了很久。地势微微上坡,他骑得很慢,四周是典型的乡村景色:块状的农田、闪亮的河流和远处的村庄。他想起费嘉的形象,感到一阵心疼。也不知道是什么刺激了他。土路上有一些洒落的石灰(拖拉机运输时留下的),白得耀眼。他离开学校,往家里骑去。费嘉还没有放学,仍在学校的某一间教室里自修。但她是本地人,平时不住学校,在王舒离去以后她也将离去。他为所有的这些阴差阳错而感到痛心不已。 关于他和费嘉共同的校园王舒写过一首诗,题为“郊区的一所大学”—— 郊区的一所大学 下午四点左右 工地上的大楼已砌到三层 路的另一边 是半年前竣工的宿舍 设计和正在建筑中的一样 楼与楼之间 现在还是一块空地 不断有人走过 似乎在测量距离 一阵风来自这个季节 校园里没有任何响动 一张纸在沙石下面 树木在施工时移开 下午四点 一片云影带来了凉意 我走向学校的大门 并计算所用的时间 学校对王舒而言,正如诗中所透露的,是如此的表面。平时除了上课他只是每周两次来这里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各一次)。学习时他不发一言,像个傻子(手放在抽屉里看着什么)。课间休息他也从不去教员休息室。王舒声称自己从未使用过学校的任何设施,食堂、浴室、图书馆等等一概不曾去过。也许他上过厕所,那也是迫不得已,但他可以负责地说只是在那儿小便,绝没有大过便。医务室分发的避孕套王舒拒绝领取(多多结婚时上了环,因此不需要这个)。他来学校只是上课,课一完马上走人。这个如此表面、临时、毫不重要的地方(在王舒的想象和愿望中)没想到竟深入到他的心中,它一面深入一面仍带着它全部的表面性、坚硬和隔膜。 就像一块尖锐的石头在王舒的心里慢慢地生长起来了。 见到费嘉以前,他认为自己的生活是远离这所学校的,它不过是他挣钱糊口的地方。他来去匆匆、形同过客,也的确如此。在城市的另一边,有他的家、妻子、朋友以及文学,那才是生活的目的所在。如今一切颠倒过来,目的与手段彼此互换,家、妻子和文学变得如此遥远和不真实,返回之路痛苦不堪。 冬天的时候王舒呆在阴暗的办公室里,透过窗玻璃看着楼外的空地。对面便是教学楼,课间休息时间三五成群的学生在那儿嬉闹、晒太阳。他看见费嘉,与一个女生互挽着胳膊匆匆走过。还有一次她独自一人,在阳光下陷入了沉思。她的头微微地侧着,披分的头发两边不均,一边多一点一边少一点,多一点那边的头发遮住了她一侧的面孔。阳光映照下费嘉的头发有如丝绸,闪耀着昂贵之物特有的光芒。 一些男生在她的周围活动着,但他们所做的一切与那宁静的中心完全无关。即便如此王舒还是羡慕他们。比较而言,他处于更不着边际的外围,甚至她都意识不到他的存在。他只不过是一个躲藏起来的窥视者。在他与她之间是密闭的墙壁、玻璃、空地和那些与她同龄的刚过变声期的男孩。有时候他真愿意是她的同学,与她一道上课、自习,出人于她的左右。然而真让他回到多年以前,那与他一起上课、去食堂和打开水的只能是他现在的妻子多多—一她是他的大学同学,这一点已记录在案,无法更改。那么是否说明王舒愿意再与多多从头开始一次呢?答案是否定的,除非那人不是多多而是费嘉。他的遐思冥想有着显而易见的矛盾,是任何人都解决不了的。 初春时节,王舒从校园里走过,发现河边一丛丛的条柳渐渐的绿了,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就像是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那样的绿色。它们如同一团薄雾,在树丛中浮现。气温依然很低,但天气晴朗,太阳透过衣服的质料温暖着他的脊背。那时王舒再次想起了费嘉。他变得如此少年心性,易感多愁,还触景生情呢。 他从办公室的玻璃后面来到户外,与费嘉同处一个万物复苏的世界里。理论上他们之间的距离比冬天时大大地进了一步。 在他家楼下有一个幼儿园,孩子们的歌声常常会把他从漫长的午睡中吵醒。那幼稚的歌声在半睡半醒之间听上去尤为动人。 王舒住五楼,他与多多的那张特大的婚床位于朝南窗下,一墙之隔的楼下便是幼儿园的屋顶。风琴简单地伴奏着,孩子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某句歌词,粗嘎而嘹亮的声音向上升起,震撼了王舒的窗扉,使得玻璃发出哒哒哒的响声。大约有三四十个孩子吧?他们一条声地唱着。那时正是王舒一天中最疲惫和脆弱的时刻,要不是孩子们的歌声他会就这么一直躺下去,等着天自动地黑了。当他想起费嘉,突然有了灵感。王舒翻身下地,寻找纸笔。他伏在餐桌上很快写下了这首题为“孩子们的合唱”的诗的第一节—— 孩子们在合唱 我能分辨出你的声音 我看见那合唱的屋顶 我看见那唯一的儿童的家 然后我看清这将要过去的一天 这是我第一次爱上一个集体 王舒紧张得不得了,因为他看出这诗句的品质非同凡响,生怕有所闪失。他屏住呼吸,写下第二节—— 这些不朽的孩子站在那里 没有仇恨也不温柔 他们唱出更广大的声音 就像你那样安静地看着我 我猜想你的声音是实质性的声音 他再也坚持不住了,搁下纸和笔,为抑制心中纷至沓来的感念下楼去买菜。在农贸市场他故意与卖鸡蛋的汉子讨价还价。他给了他一张一百元的钱,那汉子说: “看清楚了,这是一张十块的。”他看清楚了,的确是一张十块的,他只是认为自己给了那汉子一张一百的。虽然心存疑惑,但王舒确实不敢确定自己带了一张一百的还是一张十元的下楼。此事不仅没有干扰他的情绪,反倒有利于他,很长时间里他没再想那首诗的事。回家后王舒放下菜篮子,接着写下了诗的第三节(也是最后一节)—— 广场上,孩子们交叉跑动 你必将和他们在一起 不为我或者谁的耳朵 永远不对着它们小声地唱 这支歌 这时候他和多多尚无离婚的迹象,至少对王舒而言那是不可想象的。并不是说这意味痛苦的分离,正相反腐婚预示着美妙无比的自由和希望。王舒认为这样的好事绝不会轮到自己。他是一个已婚者,为此感到深刻的自卑。他的结论肯定也是错误的,竟以为离婚不得是他和费嘉间存在的唯一障碍。 他努力着,在灯下开列出一张至关重要的名单。人选者按照与他关系的远近和富有程度分为三个等级。他将分别向他们借钱,供多多去澳大利亚读书的学费之需。 他认为这是他唯一的生路了,错过这一村就没有这一店,因此需要竭尽全力。名单上有四十个人,明天他将寄出四十封借债的信,他将把四十个朋友变成债主。这件事有着显然易见的荒谬,但多多并不反对。 她回来的时候看见王舒伏在缝纫机的盖板上工作(他们早已分居,在一套房子里分住两室。王舒将书桌让给了多多,将她弃之不用的缝纫机当桌子用)。她轻蔑地扫了一眼,并未作声。王舒即便背对着她也能感觉到她的恶意。她在嘲笑他的无能一一竟然要动用四十个朋友。她在嘲笑他的那些个朋友如此不中用,竟然要四十个凑在一起才管用。她蔑视他那浮夸的本性一一四十封信以及借债的名单像铺张的刨花一样堆积在窄小的木板上,他想表明的不过是自己已经尽力。 她回来得很晚,既不作任何解释,也没有一句问候,很快地洗漱完毕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整个套间又恢复了安静。坐在缝纫机前王舒只是片刻受到了打搅。 现在,他比她回来以前更加心安理得了。在她回家以前,他的思路还部分地索绕着她。当她回来后睡下就像从此死去了一样,她在他的思绪中彻底消失了。随着夜晚的深入费嘉的形象更加清晰,也更加完整了。他半卧在床上思念着她,默默地吸着烟。他的思想逐渐趋于神秘领域,遭遇微妙而意外。后来他干脆盘起双腿,脊背绷直守住丹田,期望得到某种超然之力的指引。他默念着费嘉的名字,直至小腹发热,他不由地出了一身细汗。与此同时,另一间房子里的女人在梦中发出鼾声吃语——一个屋顶之下的两个世界已经相去甚远了。 多多早起上班的时候工舒还在睡觉。接着他们将错过一天,直到晚上她下班后他们再次聚首—一这仅是理论上的可能性。实际上,他们早就不在一起吃晚饭了,虽然王舒时不时还会做一次晚饭,并记着放上两套餐具。他已经习惯了自斟自酌。 当然,会为她守夜,如果多多回来得太晚(超过十点半)他会沿着她的来路迎出去。 这只是说明他过于神经质,她干扰了他的节律,使他觉得心中有事,因而不踏实。 他并不非要知道下班后她去了哪里,如果通宵不回她只须事先通知他。王舒并不想闹得那。僵,特别是当彼此的心思都心知肚明之后。现在他们已不像以前那样拚命争吵了,毕竟还住在一个屋顶下。也许王舒对多多多了一种房东的感情,那房子是他父亲留下来的,无论结果如何,他将留在原地,而她将从此离开。他对这房子及其使用负有责任。多多的行为则越来越表明她是一个临时的栖身者。在她离去之后谁将进入这里呢?不用说,只能是费嘉。 多多在一堆借债的信中发现了那首“孩子们的合唱”。 她推醒王舒,问他诗是写给谁的? 王舒说:“不写给谁。”后来又说“是写给你的。” 多多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说:“我宁愿相信不是写给我的。” 王舒说:“随便你。” 多多不再深究。她明白这也许是相互关系的新起点。至少今天晚上她可以回来得更晚些了。 她兴高采烈地去上班,他翻了一个身继续睡觉。一番干扰使王舒耽误了起床时间,差点没能及时赶到学校。上午三四节有他的课。王舒从十六路车上下来直奔学校大门,在校门口他听见了第三节课上课的铃声。学生们向各自的教室飞奔而去,突然之间校园里就变得空无一人,只有路边的几棵小树挺立着。从校门口到王舒授课的大教室足有三百米,事已至此他反倒不急不躁起来。王舒消消停停地沿着大路向教学楼走去,姿态显得格外沉着。 费嘉今天也迟到了。她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晚于王舒进入学校大门。那车在王舒的身后一阵乱响,他听见了但没有想到是她。很快,她就超过了王舒,骑到前面去了。他突然之间看见了她,不禁受到极大的震动。另一个情况令王舒更是瞠目结舌:费嘉竟然在他前面十几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她跳下车座,对着自行车链盘一阵猛踢。她想表明的是:自行车坏了,所以需要停下来修理。如果她想在前面的路上等他过去,除此之外也不可能有别的理由了。王舒永远也不会相信她的自行车真的坏了。她跳下地来,猛踢她的自行车,虽然那车的破旧程度足以使她这样,但还是过于凑巧了。 王舒从费嘉的身边走过去,不发一言。他意识到自己的脊背进入了对方的视野,姿态越发僵硬。身后的空气有着无穷的压力,似乎要将他推倒一样。王舒的心里懊丧不已:他无可挽回地失去了一个与她单独说话的机会。在那条路上,费嘉的自行车很快恢复了正常,她再次从后面超过王舒,突然间失去的机会再次来临,但他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作为学生,她理应主动问候老师。然而他们面朝同一方向,虽说在同一条路上数次相遇,但从来没有面对着面过。她的失礼情有可原。况且王老师紧张得像一只惊弓之鸟,看上去未免让人害怕。如果他是和颜悦色的笑眯眯的情形也许会有所不同。王舒为自己的生硬拘谨而感到万分悔恨。他看着她远去,再也没有停下来。他以无限温柔的目光目送她拐过报栏,消失在左手的教学楼后。 一分钟以后他再次见到她,那时费嘉已置身于一个集体中。七十张等待已久的面孔向他抬起。课代表对他说:“王老师,你迟到了!” 王舒与费嘉交往的三种可能方式。 一,隔窗而望。 二,感觉到身处同一个万物复苏的世界里。 三,在课堂上,她与同学们在一起,而他是他们的老师。 在第一种情形下,实际上并无王舒的位置。他作为一个窥视者被隔绝在画面以外。费嘉意识不到他的存在。 第二种情形实际上只存在于王舒的想象中,费嘉的形象是虚构的,缺乏实在性。 只有第三种情形交往才是名符其实的,然而这不过是王舒与某个集体的交往。 虽然费嘉身处其中,也不过是七十分之一。 王舒朝思暮想的其实是一对一的接触。在那条通向学校大门的路上终于发生了此事,虽说双方未置一词,但却是切实的私下接触。当然,方式未免古怪了一些: 不曾对视(面朝同一方向)、反复再三(先是费嘉经过王舒,然后王舒经过费嘉,最后费嘉再次经过了王舒。),整个过程始终被寂静所笼罩c 尽管有致命的缺憾,接触本身怎么说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 王舒凝视着躺在抽屉底部的学生名单,实际上他只是盯着费嘉的名字。现在,这名字如此突出,在名单上一望而知:除了女生的名字旁特有的星号,费嘉的名字旁另有一个红笔勾出的五角星——一自然是出自王舒之手。这样装饰着两颗星的名字在名单上只有一个,甚至在王舒数年的教学生涯中也是唯一的。名单上的费嘉与她所在的集体拉开距离,脱颖而出。王舒亦可无视他人的反应,与那名字做公开而单独的交流。 我们终于可以肯定地指出:他不是在读书或看学习材料,如此专注而呆板的神情只是在阅读费嘉的名字。他一读就是两小时,与政治或业务学习的时间相当。难以说清的是,他的木僵状态是被非人性的学习制度折磨所致还是由于单相思。二者的实质相去甚远,但在王舒的反应中已合二为一了:生硬敏感,与环境格格不人,内心却激情似火。 王舒越来越珍惜每周两次的学习时间了。他珍惜每一次来学校上课的机会。除此之外他并无理由呆在学校里。早到和迟走都是不可想象的—一他本人倒是愿意这么做,但在同事看来一定是奇怪极了。王舒懊悔以前做得太极端,以至放弃了某些基本的权利和方便。他不可以在无所事事的情况下留在学校里,逛逛校园或去别的教研室串门。不可轻易地去学校食堂吃饭、去操场打球、去教学楼看看学生的晚自习。当然他更无可能去学生宿舍,尤其是抵达女生宿舍的道路在他的脚下简直不亚于登天。倘若他真的不顾一切地去了,必定引起轩然大波,大家会认为他得了神经病或是地震的先兆。这样说并不过分。 王舒多么嫉妒他的那些幸福的同事,以校为家,在教学工作之余,吃喝拉撒玩乐爱恨全在校园这方寸之地。他多么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然而为时已晚。他必须保持住自己既有的形象和风格,千万不可叫人看出丝毫蛛丝马迹。表面上他比以前更坚定和果断了,甚至不再使用教学楼内的厕所,哪怕小便。如此一来活动范围越发狭小,可供利用和带来机会的因素更加有限,严格地说几乎没有。除了祈祷命运他真不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 期末时王舒决定对学生进行口试。这在社建(社会主义建设)这门课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好在此专业的老师只有王舒一人,他可以自行其是。如此标新立异的做法倒也符合他孤僻古怪的性格,同事们见惯不惊。王舒解释说:这是图省事,如果笔试的话还得出试题、批试卷,都是他一个人的事。口试不仅方便,而且可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对其成绩进行综合评定。他振振有辞、言而在理。事实上不难看出他的计算有误。口试必须每个学生分别过堂,按一人五分钟计,七十名学生就是三百五十分钟,约六个小时。在六小时之内不间断地与学生交谈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不会有人猜到他的心思,人们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执意进行教学方式改革的人。 谁又能想到他如此大动干戈,仅仅是为了一个女学生?为了能顺理成章地见她一面,并行进五六分钟的单独交谈。在那种情况下(口试)不交谈都是不可能的,谈话是口试的必要条件。她将别无选择地与他说话,他也一样,他们将被迫面面相觑。他只是为见她一面安排了这次口试,自然在不知道的前提下她不会因此而感动。将来的某一天他或许会对她谈起所有的这些苦心,而此刻王舒只是感动了自己。所有的人都浑然无党,他欺骗和利用了他们。王舒想象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道德错误(欺骗和利用群众),然而这都是为了费嘉。这样想,他的情绪就更加激越和澎湃了。 为了她他甘愿做一个坏人,和家庭决裂、抛妻别子、与朋友反目,甚至利用群众……她是下午走进他的办公室的。当时天气阴沉,光线很暗(没有开灯),有四五个学生围着他磨蹭,想把成绩从良好提高到优秀。门外的走廊上另有一批学生,大声地喧哗着,随时等待他的召见。她既不属于外面一伙也不属于里面的,夹着书包溜进办公室(在点到名字之后)。她没有加入那些围绕着他的学生,而是来到一张空着的办公桌前,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费嘉耐心地等待着纠缠王舒的学生离去,后者用眼睛的余光注视着她优美的阅读背影,感到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默契。这时候他们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想让那些争取提高成绩的学生尽快离去,以便他们早点开始。 终于,他们(纠缠他的学生)在愿望得到部分满足后离开了,她来到他的桌前,在椅子上坐下。办公室的门被带上,整个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俩。除了王舒的办公桌外另有五张办公桌空着。他选择了一个既不是政治学习也不是业务学习的下午,并与教研组长打过了招呼,办公室将归他使用到天黑,不会有任何同事进来打扰。这是空间情况。时间,仅有五分钟,王舒心中有数,也许可以适当延长,那也不得超过十分钟。十分种是极限,极限一过就会引起怀疑。他公事公办地向她提出一些问题,声音刻板得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对方—一作答。他注意到她的紧张,那也是学生面对一个严肃的老师时惯有的紧张,况且,这是在考试。她并没有紧张得过分,以至于失态。总的说来她的紧张不过是对他紧张的反应,是他不能让她放松下来。 他背对窗户而坐,面孔处于阴影中,那阴影给他以必要的安全之感,使他可以稍稍放肆地盯着她相对苍白的面容。她的脸迎光,与他的脸近在飓尺,他从来没有这么近地看见过她,他觉得因此而更喜欢她了。她不再那么抽象,就像是从纸面上凸现出来,变得那么具体。他分明看清了她说话时嘴唇弯曲和移动的形状。他看见了她脸上的青春痘和时而出现的笑纹。她的脸并不像远看时那么光洁明亮,这样更好,更能打动他的心。 他向她提出诸如“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是什么?”这样的问题,一面无限温柔地盯着她。他的眼睛和嘴巴封闭在各自的领域里,并不相互配合,但也不相妨碍,它们向费嘉发出两套不同的信息,她用她的目光和话语分别承接着。她一面回答他的问题,一面迎击他的目光,丝毫也没有示弱的表示。倒是他,内心惶惑不安。也许,他的目光过于坦露了?也许是他的那些问题不够尖锐。他很想将它们(目光和提问)合而为一,以确立自己完整而可信的形象。可它们继续分裂着,沿着各自的轨道奔驰而去(他约束不住),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口试结束以后王舒很想说点别的什么。这是一个机会,使他有可能整合自己。 他说:“我给了你一个优。”又说:“实际上你回答得并不好,也没有好好地准备。” 虽说他仍在谈考试的事,但态度已有明显变化。他明显地在讨好她,并要让她知道这一点。他在徇私舞弊,并向她坦白无遗,因此在他们两人之间产生了一个小小的秘密。为维护自己的好成绩费嘉自然不会说出他舞弊的事,他当然更不会。 此番坦白以后他看见她收拾书本装进书包,并站起身来准备离去。她一直没有回答他的话,似乎也没有使谈话继续深入的打算。就这样她退到门边,在离开房间的一瞬间突然回应了他的目光。 费嘉微微转身身体稍倾,她对王舒说:“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 王舒无言以对。五秒种的停顿以后费嘉真的离开了。 她没有给他足够的反应时间,是否是怕他将成绩更改过来?从优变成良,那是她应得的成绩。她没有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这就使她的优成为不可动摇的事实了。 并且,她不愿为此负责,她从没有过如此要求,甚至还表示了反对——全怪他一意孤行。如果说这里面有什么差错那也是他造成的,她要让他明白这一点。她不想欠任何人的人情。总之,她的优是一个美好的错误,不可更改,也另有人负责,她只是比较幸运罢了。 也许她的意思并不是这样的。她问他为什么给了她一个优是想深入某个暧昧的话题,她给了他一个继续表达和说明的机会。在这个机会里他可以说:“我给你优,是因为我喜欢你。”当然他也可以这样回答她:“既然你不想要优,那就给你良吧。” 实际上王舒什么都没有说,面对费嘉提出的问题他张口结舌,僵在了那把椅子上。 好在她留给他的时间不长,片刻之后她便离开了。假如她坚持不走,非要王舒回答不可,那他极有可能用第一种方式回答她,当然也可能以第二种方式。总之他非得回答,不可能长久地保持沉默。如果他回答她,只可能是两种方式中的一种,王舒设想不出还有两种方式之外的第三种方式。可能延续的对话有多种不同的方向,让我们与王舒一道梳理如下。 其——:王舒:我给了你一个优。实际上你回答得并不好,也没有好好地准备。 费嘉: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 王舒:(永远的沉默)。 既然永远的沉默是不可能的屈此这一情形并不能成立。 其二——:王舒:我给了你一个优。实际上你回答得并不好,也没有好好地准备。 费嘉: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 王舒:既然你不想要优,那就改成良吧! 费嘉:我想要优,你就别改了吧。 或者:那就改成良吧,我不在乎! 无论是哪种情况,谈话都不大可能再继续下去,因为很快就有了结果,这结果不是优就是良。对话者由于心理上的障碍将谈话局限于优良之间的选择,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样的谈话趋向于退缩和保守,话题越来越窄,最后进入一个死胡同。 其三——:王舒:我给了你一个优。实际上你回答得并不好,也没有好好地准备。 费嘉: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 王舒:我给你优,是因为我喜欢你。 费嘉:是吗?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王舒:我也说不清楚,就是觉得喜欢你,老是想见到你。我觉得我爱上你了。 费嘉:我有什么可爱的?比我好的女孩多着呢! 王舒:你不一样,和她们都不一样。我对你一见钟情。 费嘉:可你是我的老师啊! 王舒:那又怎么样?爱的力量是巨大的,可以冲破一切阻力。 若不是时间有限(还有学生在门外等着),谈话会一直持续下去。在王舒向费嘉诉说自己的感情之后,费嘉也向对方倾诉了同样的感情。他们谈论了彼此的情况,父母和家庭,王舒还谈到了他的妻子——一他不打算向她隐瞒任何事情。然而所有的这些话题如果展开得从容深入的话就是将全部的口试时间用上也还是不够,他们得另找时间。于是约定了联系方式,互留了地址。 这些都切实地发生在王舒的想象中,在他看来这是唯一的一种湮灭了现实。事情并未如此发生,并不说明它是没有根据的。只是,他又一次错过了机会。开始时一切正常充满希望,只是在一个地方他没有坚持住,之后情况便急转直下,再也无可挽回了。 他说:“我给了你一个优。实际上你回答得并不好,也没有好好地准备。”显然,是他迈出了试探性的第一步,这真是难能可贵。而她也有相当的勇气进行回应。 她说:“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下面又该轮到他了,她把球再次踢回来。如果当时他回答说:“我给你优,是因为我喜欢你。”他们就将踏上另一条光明无比的前途。可他的力量突然间消耗殆尽,变得呆若木鸡,脑袋转不动了。那短短几秒的沉默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她没有给他留下足够的反应时间,恰好说明了她的紧张,心中有鬼,和他一样。 “既然我回答得不好,你为什么要给我优呢?‘这话并不是随便说说的。她明显在引诱他,逼着他说:”我给你优,是因为我喜欢你。“然而她并没有把握能够承受他的表白,等待回答的时间里她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因此没等他有所反应赶紧避开了。过于紧张,压力过大,对于双方都是如此。这便是相互错过的根本原因。 王舒认为费嘉喜欢他,这不过是几种可能性中的一种,到后来他竟将这作为一种现实接受下来。他不再考虑其它的可能性。他认为他的错误只是没有将事情挑明,而他们彼此早已是心知肚明了。也许没有挑明并不能算是一个错误。他和多多尚未离婚,还有一大堆问题未及处理,此时挑明反倒不便。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完成此事(挑明),然而他不希望让纯洁的费嘉卷进他与妻子的冲突中来,通奸这样的事对如此美好的姑娘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尽快地赎过自己的自由之身。 于是王舒加紧开列名单,与那些或贫或富关系或亲或疏的朋友们书信往来不歇。 他公开向他们借债,遭到拒绝或得到口头承诺,不予回答的也大有人在。王舒顽强地坚持着。一位朋友为了他的事准备挪用公款,王舒知道后深受感动,但并没有阻止对方这样做。他不惜冒将多年好友送人监狱的危险,考虑到他并不是一个刻薄寡恩的人,可见事情急迫到了怎样的程度。他不仅不去阻止他的朋友挪用公款,还将这事到处宣扬,以便给那些潜在的债主做个榜样。 然而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王舒的预料,夏天开始的时候他终于和多多分手了,后者并没有去什么澳大利亚。他们离了婚,分得十分干净彻底。之后,多多搬出了王舒的套间,自己去外面租房子住了。多多离王舒而去,丝毫也没有借助他的力量。 她没有要他一分钱,并将所有的家具和破烂都留给了他。她在外面另有依靠。有一个男人出国留学,邀请她去陪读(以他妻子的身份)。当然,这只不过是一个名义问题,实际上他们在一起同居已经半年多了。王舒不便深究的东西还有很多。比如,半年前多多和他还没有离婚,甚至一点征兆也没有(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写那些借债的信了)。再比如他爱上费嘉也恰好是在半年以Bu。 多多说:“这不正好省了你的事儿吗?省得你借债,还要还。省得我们先分居,以后还要离。” 王舒说:“是啊,这大大地节约了时间,一步到位,省得你以后还要找男人。” 多多说:“可不?省心省力,省得你还要曲线救国。” 然而这里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多多一步到位投靠了一个男人,并将跟随他奔赴远方。而王舒,却没有另一个女人。从理论上说他还得仔细寻觅、培养感情,而后再婚。因此离婚对他而言并非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当然啦,在他的心里有一个费嘉,这多多并不知道。可她从来都只是一个幻影,而多多却实实在在地去和那个男人睡觉(无论是离婚前或离婚以后)。每当想到这些工舒的心里就会很难过。 当然他也有足够的理由安慰自己。比如,和多多之间早就貌合神离了,早就想分(因此他才会荒谬地去借债)。比如,早在离婚以前他的心里就有了费嘉,而心里有了就等于一切都有了。他对费嘉的爱足以构成对多多的背叛,而且是根本的灵魂的背叛,它的严重程度绝不亚于多多与那男人间的肉体结合。况且,他只是没有机会,若有机会他也是不会拒绝费嘉的身体的。他并非是为了多多而保持着忠诚。 当然,没有那样的事更好,这是某种意外获得的纯洁之感。与多多和那男人通奸相比,他与费嘉的精神之恋要高尚纯粹许多。在这一点上他尽可以去蔑视她和他们。 以前他总是单独想到费嘉,为思念她而思念她。自从离婚的事插进来以后他再也没有机会只是想着她了。更多的时候他想到多多,想到她的离去和背叛,想到她的那个男人。他想了很多之后才会想起费嘉。而一旦他想起费嘉便勇气倍增,她成了他克服危机的力量源泉和法宝。倘若没有对费嘉的思念碰到这样可怕的事他真不知道该如何应付。因此有时他觉得思念费嘉不过是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建立某种必要的平衡。王舒开始思考他和费嘉爱情的真实性。他对她的爱开始于与多多婚姻的最后阶段。如果没有他与多多婚姻的危机,如果他不是过得那么糟糕和空虚,他会爱上费嘉吗?或者会觉得自己爱上她了吗?脱离所有的这些背景费嘉还是一个值得他爱的姑娘吗?他对她毫无了解,多半是她的长相吸引了他。以往的讲课过程中他不也会觉得自己爱上了班上的某个姑娘吗?只不过那时他知道是一种幻觉,一种维持讲课兴趣的必要的游戏。那时他与多多的关系正常,还没有遇到不可解决的难题。 作为分手的仪式王舒与多多最后一次一块儿吃饭并不在计划之列。他们相约去区政府领取离婚证书,出来后同行了一段路。大事告一段落,两人倍感轻松,正遇上午餐时间,反正都要吃饭,于是他们走进路边的一家国营餐馆。上了二楼,他们在一张餐桌前坐下,店堂里几乎就他们一桌。七八个服务员伺候他们吃喝,更多的时间里他们挤在柜台前说说笑笑,同时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显然这不是密谈交心的环境,好在他们已不再需要私下接触的机会了。 在那张铺着皱巴巴的油腻得看不出何种颜色的塑料桌布的餐桌前多多谈起了她对王舒的不忠。她谈笑自若,表达风趣幽默。令王舒吃惊的并不是导致他们离婚的她与那个男人的关系,即便对那个男人而言多多也毫无忠诚可言。这并不是指在与那男人通奸的半年里她仍与王舒睡觉(那时他们尚未离婚,她与他睡觉是尽做妻子的义务),除王舒与那男人之外多多另有别人。 得知此事后王舒的痛苦是否有所减轻?抑或使他更加痛心不已了?这得看怎么看待问题了。至少此刻,王舒怀揣着离婚证书,并因此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而那人(那个男人)还一直蒙在鼓里。对王舒来说多多已无任何秘密可言,甚至她还表示愿意饭后跟他回去睡午觉—一她不惜在他们之间制造一个针对那男人的秘密。一切全都颠倒过来了。这么可能呢?王舒百思不得其解。 桌子上的空啤酒瓶已经增加到四个。多多面色配红,显得很兴奋,她历数那些王舒认识和不认识的男人,既像是炫耀,又像在引诱对方,同时也出于道德上一吐为快的需要。如果说她是一个不忠的女人(多多自己也这么认为),至少还是诚实的,虽然这诚实来得稍晚了一些。 几只苍蝇在碗盏的边沿上起落,王舒注视着它们绕出的十分复杂的线条,思绪也随之飘曳不定。他一根接着一根地吸着烟,吃得很少。多多咄咄逼人的目光和滔滔不绝的谈话在他的心理上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她重又变得光彩夺目,王舒感到自己渐渐落于下风。的确,他对她并无不忠之举,和她的做为相比他是忠诚的。但在这张狼藉一片的餐桌上忠诚又算得了什么?在这里,此时此地,坦白才是一切,诚实在此有无可比拟的优越地位。相形之下他的所谓忠诚不过是迫不得已、猥琐和原则上无足轻重的。她一直在暗示他这一点。由于他始终保持沉默,面孔裹在面纱似的雾障中,她不得不突人其间尖锐地问道:在他们长达三年的婚姻生活中他是否也有过对她的不忠行为?他回答说没有。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轻蔑地说:“我就知道你没有。”言下之意这完全是因为他的无能造成的,而她对他的无能早已了如指掌。 我的柏拉图-2 多多以自己女人的魅力制造出某种迷惑性的气氛,在那样的气氛中他们回顾婚姻的历史,似乎忠诚才是道德败坏的。王舒明知道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就是无法从中摆脱,因此神情越发暗淡,感到内心有愧。多多并不让他有任何另作它想的机会,进一步问道:“你没有和别的女人睡过觉,但你想过吗?”“这当然是不言而喻的,每个健康的男人都会有丰富的性幻想。”她不理睬他的搪塞,追问说: “你有没有想过和一个具体的女人睡觉?一个具体的女人你很想得到她,对她的身体垂涎三尺?”这个女人当然是有的,而且只能是费嘉。王舒拿不定主意是否将她和盘托出,以争取一时半刻的主动地位。他既怕无辜的费嘉遭到来自多多的恶语中伤,同时也担心作为相应的坦白为时已晚。他踌躇着,一脸的难言之隐。多多满面含笑,循循善诱地说:“你是不是爱上了什么人?是不是你们班上的某个女学生?” 王舒点头称是。“哈——”多多不禁要抚掌大笑了,她为自己的意外言中而手舞足蹈起来。 由于时光的流逝,一切毕竟已不再相同,包括人们对事物的反应。要是在以前多多准会破口大骂,或者掀翻吃饭的桌子,她会做出种种极端之举。可此刻她却十分镇定,只是略显好奇罢了。她说:“怎么样,果然不出我之所料!”她的确比刚才更加激动,然而这是为了她的预知能力,为了她的聪明才智。接下来她喋喋不休地大谈自己的直觉、预感,有种种事实证明她在这些方面的超凡出众。王舒小心翼翼地强调说他从没有与费嘉做过爱,他只不过觉得自己喜欢她,对她有某种感觉。 他试图纠正多多的理解,认为事情并不是像她认为的那样。也许是他多虑了,多多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可接受之处。她表现得那样正常大度,甚至友善的脸上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关切之色。 也许费嘉的公开卸去了多多心头良心上的负担。也许,由于旧情依在她的确关心分手后王舒的着落。当然,这一高尚的情感是建立在她自己前程似锦的前提之上的。她即将与那个王舒未曾谋面的男人办理结婚手续(因此离婚才如此仓促),并奔赴大洋彼岸陪读,留下孤零零的王舒就交与那叫做费嘉的小姑娘照顾吧,多多也好放心。这是善后工作的一部分。由于有诸多的细节需要讨论他们延长了这顿午餐的时间,多多又叫了许多酒菜,并表示她来买单,她请王舒(在此之前并未说明由谁付账)。 多多开始盘问费嘉的年龄、长相、专业和家庭,以及他们接触的情形,并非出于嫉妒,而是要解决问题。王舒就其所知—一道出,毫无隐讳。长期以来他太需要一个人和他谈论此事了,作为一个了解自己的女人再也没有比多多更合适的人选了。 她不仅了解王舒,作为一个女人也能洞察女人的心理,况且在智力方面工舒一直是十分推崇多多的。她的聪明无以伦比,即便是费嘉也不可企及(王舒相信)。 在行动的具体步骤上他表现出很大的畏难情绪,多多微微而笑,话语越发温和,给了他极大的鼓励和安慰。她开始赞扬他作为一个男人的魅力,不然,像她这样出色的女人当年怎么会爱上他的呢?他们之所以分手是由于其它原因(比如婚姻生活固有的沉闷、她的个性以及工作上不顺心),并不是由于他的不济。何况二十七岁是男人最好的时候(她的未婚夫也正好二十七岁),对不请世事的小姑娘尤其有吸引力(虽然她本人已不再是一个小姑娘了,但她是打小姑娘过来的)。她一面吃喝一面歌颂着他,王舒权且把这当做对眼前美味佳肴的歌颂吧,否则的话,如果是在歌颂他他还真的会感到不好意思,并且会产生某种怪诞之感。 王舒决定对费嘉采取行动。一来,障碍已经拆除,他和多多已经离婚。二来,离婚之后他也的确没有别的什么目标了。更关键的原因当然还是多多给了他信心,在她的教导和激励下他觉得费嘉其人简直就是唾手可得,这与他当初的想象(“一层纸一捅就破”)不谋而合。 多多并不是一个盲目乐观的人,在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时她反复告诫王舒须小心从事。第一步首先是了解对方的情况,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嘛! 那天他们从饭店里出来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了,多多温柔地挽着他的胳膊,后者发现楼梯上铺着深红色的化纤地毯。那地毯虽然被油烟污染得不堪人目,但在王舒看来却是一个征兆:他正行走了一条充满希望的道路上。 发动群众也属多多的教诲之一。如若单凭王舒有限的接触如何能了解到对方的真实情况?智慧的多多告诉王舒:在这个广大的世界上你想认识任何一个人都不难办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张鱼网,人们彼此联系就像那网上的绳结。认识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这中间最多通过六七个人月B 人必定是你熟人的熟人的熟人的熟人……就是你想认识美国总统那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况且费嘉生长于本市,又在王舒任教的学校读书,在王舒与费嘉之间一定存在着了解对方底细的人,这个人简直已呼之欲出。 问题是王舒不想求助于他的同事、领导和所教班上的学生。如若向他们打听费嘉等于不打自招,他的心思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以后就别想在学校混了。即便如此也不碍事,多多对她的理论充满了信心。即便不求助于那些直接了解费嘉情况的人也照样能得到所需的情报,只不过多费一些周折罢了。 一天晚上王舒去了另一所大学,他有几个朋友在那里读书。他们是本科在校生,普遍比他要小六七岁,年龄与费嘉相仿。由于这个原因他们或许认识费嘉,或者与费嘉之间存在着共同的熟人(按多多的理论)。这几个朋友都毕业于本市的中学(和费嘉一样),他们与王舒交往是因为文学,因此虽说年龄差距较大但彼此间并无师生关系。他将他们从自修教室里叫出来,在外面的草坪上席地而坐。他的来访有些突兀,显得心事重重,好在由于夜色的掩护他们看不出此刻他脸上激动的表情。 一番关于第三代诗歌运动的讨论后他将费嘉的事和盘托出。这是他第一次向朋友们谈论自己隐秘的感情,由于他的信任他们深受感动,开始时交谈尤其郑重其事。 王舒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开阔的草地上紧张得发抖,那时他们还未加入进来。后来他们参加进来,并渐渐地抛弃了他。大家各抒己见,相互之间争论不休,逐渐地有了好胜心和表现欲。在女人方面谁都觉得自己是老手,经验丰富。他们举出大量的事例,力图向对方证明这一点,并希望得到认可。后来话题被进一步偏离,他们开始谈论遗精、处女膜之类的问题,其间加入了一些王舒听说和未听说过的男女生的名字—一显然,谈话进入了他们所熟悉的轨道。 此刻王舒完全可以悄然离去了,但他只是由坐姿变成了仰躺。他们中的一个提醒他草地上有露水,小心着凉,说完之后又回到交谈中。他叫黄强,是他们中唯一带着女朋友的人,因此在争论中显得更有权威和说服力,待人接物也因此比别人周到。即便如此王舒仍感到迷惑:他们毕竟比他小了许多,来向他们讨教和谈论自己的事也许是一个错误。另一方面他也真愿意是他们中的一员,和他们一般大小,生活在校园之中,这样接近起费嘉来就不是一件违情悖理的事了。他们谈论着自己的业绩,不无吹嘘夸大的成分,但他并无资格笑话他们。他们只是不能从他的角度考虑问题,谁让他是那样的特别和古怪呢(与心身健康的他们相比)?他安慰自己说:他并不是来找他们商量问题和寻求支持的。他此行的目的只是想通过他们了解一些费嘉的情况。也许他们会意错了,也许只是想借机表现一番。他们为他设计的行动方案可谓五花八门,其中也不乏巧妙与诗意(如献花、借书、在必经之路上守候等等),但除了适合他们自己并不适合于王舒。 比较而言黄强更加务实,他无情地嘲弄了同伴们的幼稚与愚昧。在他看来唯一可靠的方法是设法接近费嘉,而后见缝插针。作为该校老师的王舒可堂而皇之地采用课后辅导、走访女生宿舍等办法,与学生打成一片。 王舒十分感激黄强能部分地考虑到他的处境,这已属不易。他无法说明的是自己并非是一个通常的老师(否则就不会狂热地爱上自己的学生了),可以方便地做到以校为家。他是那种除了讲课对学校的一切唯恐避之不及的人,突然之间热衷起学校的事务来怎能不令人起疑?别提什么堂而皇之了,他所体会到的只是做贼心虚占这是老问题,不可克服,也得不到大家的原谅。 后来他们反复说服王舒应改变形象,爱情之路将由此开始。他们突然赞同起黄强自然稳妥的办法来,这就使王舒感到了很大的压力。在他们看来事情十分简单,主要是勇气和信心问题。看着王舒畏缩不前的模样,大家恨不能取而代之。由于对自己的了解,改变形象一节王舒不予考虑。他承认自己是一个胆小鬼,由此而来的一切只能是咎由自取了。 应该说王舒还是有收获的,在这个举目无亲的世界里黄强是一个可以倚重的人。 他保证一周内了解到费嘉的情况,后来的事态发展也证明他所倡导的接近对方既是必要的,甚至也是唯一可行的。反倒是多多强调的知己知彼并无关紧要。就算是对费嘉一无所知,既已爱上难免要有所行动。情况了解得周全仔细也还是一样的。 钟建珊是那种大块头的姑娘,大乳大臀细腰,身体发育得近乎完美。她是王舒班上的学生,和费嘉同学,但由于后者的存在王舒几乎没有注意到她。钟建珊不知从何处搞到了王舒的地址,给他写了一封信,要求单独见面。她竟然知道王舒在教学之余进行写作,并读过他发表的诗歌,她想就校园文学等问题与尊敬的王老师交换意见。信中钟建珊没有提及王舒讲授的社建课程,显然她愿意彼此的接触在学校事务之外。拿到信后王舒激动了很久,他的第一个反应那信是费嘉寄来的。后来他想:要是写信的是费嘉那该有多好?避开学校的方式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他诗人的名声已经传播到了他讲课的班上,说不定费嘉也听说了……一时间他思绪纷飞,想了很多。 王舒没有给钟建珊回信,也没有以其它隐秘的方式做出反应。但这件事里存在着某种诱惑。如前所述,写信人来自费嘉所在的班上,信也寄自费嘉所在的学校,地理或空间上的某些因素使王舒想人非非,迫使他踌躇再三。但如果按照钟建珊的要求与之约会就有对费嘉的不忠之嫌,因此他决定采取折中的方式。课间休息时王舒叫住了从讲台一侧经过的钟建珊,在此公开的场合下他告诉她收到了她写的信,并表示可以和她交流,地点约在他的办公室里。高大的钟建珊脸腾的红了,她别无选择地接受了他的安排。 钟建珊并不是一个人来找他的,她还带来一个戴眼镜的姑娘。后者也是他所教班上的学生,显然她还是钟建珊最好的朋友,看得出来她们无话不谈。她来此只是为了陪伴她的朋友,由于事不关己所以比较放松,钟建珊反倒扭捏不安。办公室里王舒的同事进进出出,开始时他们感到奇怪(从来没有学生到此找过王舒),后来也就不以为意了。面对两个不合时宜的来访者王舒表现得很消沉,满脸的疲惫之色,并不加以掩饰。他穿着一件臃肿的皮夹克,谈话过程中感到身体顺着椅背渐渐下滑。 戴眼镜的姑娘终于将话题从三毛苏童转移到他的精神状态上来,问他是不是总这样严肃和不开心?在她看来生活还是光明的一面多,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信任。她的说法刺痛了王舒,使他顾不得老师的身份开始挖苦讽刺她。戴眼镜的姑娘张皇失措,过大的眼镜框滑落下来,使得她的鼻尖变得更小了。王舒毫无怜悯之心,克制不住他的恶意,用她们所不能理解的言词道出一番宏论。说什么人生在世纯苦无乐,苦是苦,乐是苦因,所以也还是苦,他真不明白她们怎么还笑得出来的!两个姑娘被他的虚无和愤怒所震惊,吓得不敢出声。随后是令人难堪的冷场,姑娘们起身告辞,王舒缩在他的夹克里哼了一声。出门后戴眼镜的姑娘再次折回,她递给王舒一张字条,那上面写着钟建珊的信箱和她家里的电话号码。显然是事先就准备好的。 一周后黄强如期来到王舒家,有关费嘉的情况通过黄的一个中学同学已经了解清楚。她家住钟楼附近,父母是知识分子,都在研究所上班。费嘉本人在班上学习成绩突出,追求者很多,但没有男朋友。值得一提是:费嘉梦寐以求的是将来出国留学。凡此种种使得费嘉在一个以技能训练为目的的学校里显得卓而不群(她的同学普遍关心的是毕业后找一份好工作)。 虽然如此,依然没有抵达的正常道路。也许是钟建珊的来信启发了王舒的灵感,他决定给费嘉写信,坦白自己的心事。这一方式显然十分陈旧,黄强告诫王舒千万慎重。他断言:如今年轻的一代再也没有人写信了,他们的方式更加直接了当,或者干脆浪漫得一塌糊涂。王舒因有钟建珊给他写信在先,因此对黄强的说法并不以为意,何况除写信之外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说钟建珊启发了王舒未免夸大其辞,但她的确给了他切实的帮助。她给他留下了准确无误的通信地址(一次在来信的信封上,一次在戴眼镜的姑娘给他的字条上,两相对照完全一致),而钟建珊的信箱号码就是费嘉的信箱号码,她们是同班同学。 王舒继续等待了一段时间,直到费嘉或钟建珊所在班上的社建课程全部结束。 现在他与她们的隔绝变得如此完全,如果不是刻意联系的话直到老死也无机会接触。 压力使王舒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他对写信的后果也确无把握。如果她拒绝了他,无法设想怎样面对她的眼睛继续讲课。写信犹如对遥远异国的一次空袭,由于国土互不接壤也许是唯一可能的出奇制胜的方式。 他的紧张和兴奋也如一个战争狂人,给费嘉的信几易其稿。王舒对自己的字一向不满意,写这封信时几乎成了一个致命问题。他曾想过将草稿交誊印社打印,如此一来又太像一份公文。或许可以让黄强帮忙抄写,对他的书法王舒无比信伍。可他指望的是与费嘉继续通信的可能(并非一锤子买卖),总不能今后每次给费嘉写信都得让黄强抄一遍吧?就是对方愿意也太不方便。应该说王舒的确想得很远。 至于行文,他则有相当的把握。作为一个诗人,写情书应是拿手好戏,况且由于长期压抑,他有一肚子的话要对费嘉说。具体措辞时他没忘记明确节制的原则。 这封信写得比预期的简短,总共不超过三百字(稿纸一页)。在信中他表达了对费嘉的爱慕之意,并认为对方对自己也存在同样的好感(这是他写信表白的前提)。 他并无奢望通过一封信去说服她(还没有不切实际到如此地步),如果她对他本没有意思,就是施展出全部的文学才华也是白搭。他不过想从她那里得出一个结论,写信的目的不在于蛊惑煽动。之所以拖延至今王舒也作了解释:当时他在婚姻中,现在已经离掉了,他是自由之身。唯一的障碍已经拆除,他对她的爱会负全部责任。 当然,如果他判断错误(她并不爱他)还请她为他保密,不要将他给她写信的事外传——一在这一点上他完全信任她的品质,否则就不会写信给她了。如果她的确不打算考虑做他女朋友的可能,他的这封信就算没有写过,如果可能的话最好退还给他。 这封信逻辑严密。毫无漏洞,就是读上去有些冷冰冰,与他对她的满腹柔肠不很相称。王舒考虑再三,决定不再修改,为弥补缺憾他将那首“孩子们的合唱”也一并附上了。这首诗已经发表,王舒将它从杂志上剪下,用胶水贴在信的末尾,并说明是写给她的。 他粘好信封,下楼寄信。在他家附近就有一家邮局,门前竖着一只绿色的邮筒。 是走进去寄挂号(这样比较保险)还是直接投进邮筒?王舒颇费踌躇。如果寄挂号势必要写明自己的姓名住址,这样就有暴露的危险,因此最后他还是走向了邮筒。 他将信从邮筒宽阔的扁嘴塞进去,一只手捏着信封的一角,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勇气几乎全部丧失。后来他松开手指,那信便掉向深处。他似乎听见那信落地时咚的一声——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他像傻子似的在邮筒旁站了很久,看着热闹的马路上车来人往。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人们忙于自己的事务,目的明确,来去匆匆,并没有人关心他为何站在此地。王舒设想过如何央求邮局的工作人员从堆积如山的信件中取回他给费嘉的那封信,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 接下来的一周他不知道是怎么度过的。计算信件往返所需的时间,恰当估计可能耽搁的种种因素。除了每天数次察看信箱,更要命的是还得照常去学校参加每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当他骑车进入校园与同事学生点头招呼时,拿不准此刻费嘉是否已经收到了他的信。或者他给她写信的消息已传遍了学校,除他之外的所有人都已经听说了?然而他最怕见到的还是费嘉本人。以前他期望这种巧遇,而现在唯恐避之不及。她收到了他的信,或者没有收到,两种不同的情况要求他做出不同的反应。正值赤日炎炎的夏季,王舒却感到脊背阵阵发凉。他像逃离前线那样地逃离了学校,回到家中,喘息未定。楼下的信箱依然是空的,费嘉的回信还没有来。这时他想起黄强的英明之处:直接接触虽不能保证成功,但至少可以免去听候判决的折磨。要是那封信如石沉大海,费嘉永不回答,他将如何处之?这样的结果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回信终于来了,王舒没有马上拆开。他拿着那信在灰蒙蒙的楼梯上攀登,犹如做梦一般。突然间他变得迷信起来,认为在楼梯上拆信结果一定不妙。他跌跌撞撞地来到室内,故作轻松地将信仍在桌上,锁好房门,甚至还在炉子坐了一壶水。他在沙发上稍事休息,这才拆开费嘉的回信。 确切地说,这并不能算是费嘉的回信,信封里除了他给她写的那封信外什么都没有。她没有给他写一个字,除了信封上收信人的姓名住址。按照他与她的约定,这情形表示她已经拒绝了他。 由于无事可干,他将写给她的信展开,重读了一遍。他想象她怎样撕开他的来信,读着他写的每一个字,读信时她那冷漠刻薄的心情他完全能够体会到。就像是有一个人从他那里分离出来,成为那读信的人。他们共同读着这封信,这信是他写给她的,同时也是她给他唯一的回信。他十分赞同她坚定无情的态度,他对自己的轻蔑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当他读到那首“孩子们的合唱”时才感到了些许温柔暖意,王舒抑制不住他的感动,几乎要潸然泪下了。而她是那么的骄傲自信,一心盼望着出国,如何能指望这样的女孩也像他一样有感于一首浅显的诗歌呢? 费嘉不懂诗歌,这是唯一的遗憾。 她使用的信封是学校统一印制的,右下角有学校的名称地址。她没有写她的信箱号码(担心信被退回?),但在方格内分别填进了六个数字—一学校所在邮区的邮政编码。此时邮政编码制度尚在试行阶段,寄信时邮编并不是非写不可。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王舒觉得还有希望。他断定费嘉盼望继续收到他的来信,其根据就是这串阿拉伯数字,至少,有这种可能。也许这串数字不过出于她的潜意识(随手写上的),她并不明白自己的心思。另一方面,除这串数字外王舒也确无理由再与费嘉联系,就算有了这数字与她联系也很勉强。但在性命攸关之际他并无挑拣的余地。 王舒给费嘉写了第二封信。这封信言辞恳切,几乎达到声泪俱下的程度。它不再是一纸公文般的通告(通知她他爱她),并要求回执。这是一封以打动人心为目的的信,长度是上一封信的三倍。王舒本可以写得更多,但考虑到这是一项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工作,需要循序渐进,因此有所保留。在这封信中他不再要求对方答复。 事情既已开头,邮路也证明畅通,王舒准备就这么一直写下去,直到某一天费嘉受到他的感化。这一过程中他将面临巨大的压力(暴露的危险和等待的焦虑),然而费嘉已经拒绝了他,最糟糕的事情已经发生,难道还有什么比这更难以接受的吗? 他越是不考虑费嘉回信的可能那信来得越快。当他还在酝酿第三封去信的时候她的第二封回信已经到了,就躺在楼下的信箱里。这次他没等来到室内,在楼梯上拆开来信。和上次一样,信封里套着信封,他的信被完整地退了回来,甚至都没有拆。 当然和上次相比他另有所获:从两只信封之间掉出一张纸条,是她写给他的。 确切地说并不能算作一封回信,顶多是一张便条而已。她选择的纸张那样轻薄,几乎透明,用量是那样的节省,甚至吝啬。两指多宽的一条,像是从旧报纸的边沿随手撕下的,王舒心想:这样的纸条用来卷烟大约正合适。那卷烟纸飘飘忽忽,几乎被一阵风吹得没了踪影。王舒在楼道里找了半天,发现它躺在邻居家门前的垃圾桶旁边不动了。他小心翼翼地将其捉住,带往室内,凑近灯光这才看清了费嘉的亲笔所书。她使用的铅笔大约是2h,由于用力不够,字迹十分模糊。 她这样写到:“您只是我的老师!”既无落款,也不见他的名字。但他知道这是写给他的,那个“您”显然就是指王舒了,而那个写字条的人当然就是费嘉。她给他的全部信息就是这行暧昧不清的小字。一切都出于迫不得已,她不想在他面前现身,也完全没有表现的欲望,这从她选择的纸张和书写方式上都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她的行文多么简短(不乏有力),书写这样浮浅(没有力透纸背),而且挑选了可用橡皮擦去的铅笔。她只想在他的眼前隐去,不复存在,理由是她作为他的社建课学生,课已经上完了。她给他的信封上甚至也没有那串被他作为口实的数字帖p 政编码),可见上次她完全是出于无心。这多余的数字曾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这回刻意回避了(不顾邮政制度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王舒骑车去学校,路上大约要花四十分钟,横贯东西全城。有时候他也乘公交车,雨雪天气,或者自行车坏了需要修理。没有直达线路,他得在汉府街转一次车,下车后还要走路。骑车虽然耗费体力,但有一种自由之感,毕竟是你在骑车,你带着它向前走。身体暴露在日光下,与街景人物融为一体,这一过程总是让人感到振奋和愉快。费嘉事件以后王舒就很少骑车了,他心灰意懒,任凭那拥挤的公交车载着他颠簸而去。这一转变是逐渐完成的。开始的时候他坐车的时候多了,骑车的次数减少,后来他干脆买了月票。他的自行车因一时的故障搁置在楼下的车棚里,开始的时候王舒还想着拿去修理,后来就置之脑后了。现在他不仅去学校,到任何地方都乘公共汽车。当然他很少出门,除非迫不得已。 每周两次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他不得不去,这关系到饭碗问题。可这是怎样的一段艰难路程呢?越接近学校他感受到的阻力就越大,心情压抑,几乎达到令人窒息的程度。尤其是从车站到办公室的这段路,他从赖以藏身的车箱里出来,经过校园走向前方的办公楼。有一段路他必须与前往学校的师生并行(费嘉就是在这段路上赶上他的),因此他学会了早到,尽量避开下午的上学高峰。当他发现通向办公楼的那条大路如“郊区的一所大学”中描绘的那样萧条寂静便稍稍放心。有时也有意外出现,一伙下课拖堂的学生从食堂里刚刚吃完了出来,大路上顿时变得喧闹不已。 至于路上零星出现的行人则防不胜防。这还只是进入校园的情况。离开学校又是一番折磨,并且问题更加严重。他不得不与他的同事学生同行,甚至在一块站牌下等车,同上一辆汽车。王舒屏住呼吸,目不斜视,眼前一片空茫,在此半失明的状态中他方能体会到些微安全。 王舒原本以为这不过是非常时期的一种特殊反应,时间一长会自然缓解。一个学期以后他发现自己毫无起色,对学校及其有关事物的恐惧竟然愈演愈烈了。他这样想:随着时间的增加他给费嘉写信的事传播的可能也将不断增加。就算开始时她为他保守秘密,时间一长未免松懈。她将此事告诉她的一两个密友,而她们有足够的时间传扬开去,最后弄得人人皆知。在王舒看来,此事的离奇可笑也的确是值得人们议论纷纷的。 现在他唯一能做的是尽量少去学校,避免与了解底细的师生员工见面。费嘉所在班级的社建课程结束以后他要求不再代课。由于教研室内课时分配普遍不足,王舒不愿上课别人正求之不得。政治和业务学习他也常常借故不去。后来他托人开了长期病假,可以整天呆在家里了。即便如此他总得去学校领工资,虽说每月只有一次,他的精神负担还是很重。也许正是因为去学校的次数少了,他变得比当初更加敏感。就好像有什么总量不变,如果你不是分别承担的话一有机会就将加倍承受。 这时学校里出现了不利于王舒的传闻,有人说他开病假做生意去了,也有对他的情况略知一二的,说他在家写剧本。总之没有人相信他真的生病了。他的同事以探病为名,上门探听虚实,校方也派了专人,去他开病假的传染病院调查。后来领导找王舒谈话,旁敲侧击,他们想知道他不愿上课的真实原因。这个原因当然是存在的,但王舒永远也不会说。也许他们对他给费嘉写信的事早已了然于胸,再这么做无异于戏弄他,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王舒避重就轻,坦言相告自己在家写作的事实,但他并不期望与他们和平共处。 他完全不可能再去上课,一想到登上讲台面对众多的学生他就不寒而栗。多于每月一次去学校(拿工资)的经历王舒已无法接受。 由于他的古怪表现,校方不禁要刨根问底,于是调查的范围和规模都进一步扩大了。王舒担心时间一长真相不免大白(就算目前他们尚不知情),因此他的反应变得尤其激烈。也就是从这时起他下定决心要离开任教七年的学校的。 本来,他继续留校的可能寄托于费嘉毕业离校的前提上。她的离去将带走有关他的秘密—一假如她尚未泄漏的话。距费嘉毕业还有一年,王舒原指望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自己也能平静下来,可现在校方逼得那么急,使他完全没有喘息之机,况且夜长梦多。而且费嘉一走,他留在学校里还有什么意义呢?事情就是这么荒谬,费嘉的存在使他心惊肉跳,而她一旦离开他也无意久留了。王舒后悔自己没能及时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 院长办公室里他们向他指出两条道路,供其选择。一,专注于本职工作,以校为家,同时放弃文学创作,至少应限制在业余爱好的范围内,不能因此而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包括备课讲课、必要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二,如果王舒的兴趣在别处,他们也不强求,只好请他“另谋高就”了。听着他们对自己的宣判王舒不禁欣喜万分,表面上却不露声色。他借故与学校领导大吵一架。这一架吵得空前激烈和声势浩大(使平时无声无息的王舒在当年同事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是无可挽回的,使得他的离去成为必然。 离开学校前夕王舒再次看见了费嘉。 那天下午他在办公室里收拾东西,门开着,她恰好从走廊里路过。当时他从桌前抬起头,随便向外看了一眼,没想到竟与她的目光相接。费嘉并没有因此放慢脚步,只是脸一直侧向办公室所在的这边。当她就要从门口消失的时候并没有回头,虽然他还能看见她,但他们已不是面对着面了。在此情形下如果她还想看见他必须转动眼睛,费嘉正是这样做的,眼波扭转,使王舒怦然心动。随后,他就被那堵无情的墙壁代替了。他听见她的脚步声远去,上了二楼。他想她并不是特意来看他的(听说他就要离开学校),那短暂的邂逅不过是碰巧。他虽然心情激动,但比以前更加真实。刚才她定然是去学生处,或者他们系办公室(这些部门都在楼上),总之是有事办。当然,她可能预先估计到在办公楼里会遇见他。费嘉选择了一条经过他所在办公室的道路,至少,经过政治教研室的时候她意识到这是他所在的教研室,因此她的脸一直侧向右边(否则的话,为什么不直视前方或侧向左边的财务科?)虽然办公楼里昏黑一片,她还是看见了他,并认了出来—一这从她的眼神里可以看出。当然他不知道此刻她的心清如何,对他又作何感想。她的头发剪短了,穿戴似乎也比以前要时髦,她比一年前更漂亮了,简直成了一个美人儿。她像以前那样的机警,但显然更加自信了。她的自信没准还得益于他对她的肯定呢。王舒回想起他给她的第二封信中有这样英明的论断:看来你的情感方式就是拒绝,以拒绝别人而获得满足,看来你已经被宠坏了。 王舒的沉思被几个走进办公室里来的同事打断了。在此临别之际,他们变得亲热起来,显得十分依依不舍。互留电话号码后,他们反复唠叨说:今后一定要加强联系,同事虽然做不成了,但大家还是朋友,也许这样做朋友更好,更纯粹。他们建议开一个茶话会,欢送王舒,并站在他的立场上指责校方的种种不是,说他们也太不像话了,开一个茶话会是最起码的,要是他们不出这个钱,我们出! 王舒婉拒了众人的好意,表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他拿走了抽屉里的一本小说以及一些空白信笺,装进带来的挎包,而将有关他教学生涯的一切(教课书、备课笔记、辅导材料和学习文件)留了下来。当然,他带走了那张费嘉所在班级的名单,倒不是要留作纪念,他不想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王舒就这样离开了他的同事,与他们挥手作别后走下办公楼的水泥台阶。 只一年。一年前 无法预测这些变化 你脱离孩子的形体 像一次成功 阳光下缩小瞳孔 一些雄性物质绕着你飞 一年,分分秒秒都出了差错 你的头发不再是光滑的布匹 我从未看出你是个美人 你我行我素,走上美人之途 坚持月光下的进军 再灿烂的东西也经不住 这冷静的光辉 正好一年,太阳改造一个孩子 像最后时刻的淬火 为了另一批孩子的诞生 我走下台阶,记着你的幼稚体态 感到成长是一个错误 其次是时间 这首诗题为“成长的错误”,与“孩子们的合唱”在写作时间上大约相距一年。 从此王舒彻底离开了学校,再也没有回去过。 谁都认为他的离去是因为文学,因为文学与教学生活的互不相容,王舒不想委屈自己。大家为他的执着和果断而感动。他昔日的同事和他一样,认为这个学校丝毫不值得留恋,但他们缺乏他那样的勇气,更重要的是缺乏他那样的才华(可以卖文为生),因此只有在此烂下去了。与他相比,他们不禁自惭形秽。不仅王舒的同事,就是了解他平时为人的亲友也是这么解释他的辞职的。他们先是力阻他的意气用事,事后又对他的毅然决然表示佩服。后来王舒的有关事迹进一步传播至文学界,几乎成为一则神话:他是中国为文学理想而辞职的第一人,在文人纷纷下海做生意的今天他的逆向运动不仅难得希有,而且弥足珍贵。在舆论的压力下王舒有时也信以为真,体会到自己的高尚和不凡,至少,这对他的小说发表和销售是大有帮助的。 离开学校以后,加上小说写作和发表等方面也比较顺利,王舒比过去放松了许多。他努力不去回忆往事,尤其是致使他辞职离校那件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当他想起曾给费嘉写信,想到给她写信是一个确切无疑的事实,他的脊背就会出汗。一时间王舒热血上涌,两腮发烫,虽然当时并无别人在场。王舒为自己的行为羞愧得无地自容。这里面没有所谓的痛苦或者伤感,但就其情绪强度而言一点也不比后者缓和,由于其内在的特性使内心冲突更加激烈。也许,这不过是对自我的蔑视和厌恶。当此种情绪日益强烈发作日趋频繁,王舒明白他已经从对费嘉的迷恋中摆脱出来了。他明白自己已不再爱她,他关心的只是自己。他的神经系统以贬损自己的方式使他摆脱了与她相爱的可能。他是如此的低劣和丑恶,怎么能与和她有关的事物联系在一起呢?爱她这件事无论在今天还是在过去都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觉。 他对她没有爱,也没有恨,她留给他的最后感受就是无限的羞愧。当然她不必负任何责任,是他自取其辱。 但他并没有就此中断与学校有关的一切联系。王舒给钟建珊去过电话,对方的反应也很热烈。现在,她就躺在他的床上,在单薄的被子下面一丝不挂。虽然她已经毕业参加工作了,她的很多朋友仍然是当年大学里的同学,和那些仍留在学校里教书的老师她仍保持着密切的联系。钟建珊性格外向,交往甚广,但从她轻易献身于他的事实看,她并不知道工舒给费嘉写信的事。当然,他也从不提及。 他并不爱她,也不奢望通过与她的结合抵达费嘉。甚至,他也从未把她当成任何意义上的替代品以安慰变态的心灵。他之所以与她来往只因为她曾经写信给他,从她的态度上他看出有机可乘。他留给她的印象既虚无又绝望,这样很好,他并不试图改变。王舒极为坦诚地向钟建珊谈起他不幸的婚姻,谈到多多的不忠和偷情。 他不再相信爱情,认为人与人之间只存在片刻的温暖,这些都是她必须了解的前提性事实。钟建珊点头称是。 有时,他从她的眼神里会看见某种令人担忧的同情,甚至比同情还要热烈百倍的东西。也许他的遭遇激起了对方的好胜心,看得出来她试图感化自己。她变得比以前更加顺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从不提令他尴尬的问题,比如:你爱我吗?或者:我是你的什么人?或者:你认为我们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看得出来她的计划是长期无限乃至永远的,王舒不禁感到害怕。 他知道自己在利用对方的感情。他从不对她说爱,也抑制了她如此表达,看似平等的交往却是完全不公平的。他不对她说出那个字是因为灵魂空空如也,而她却满腔热忱。如果说利用是一种堕落,有目的的欺骗则更加不可饶恕。有时候王舒真觉得毫无自我辩护的余地。 他一面默默地吸烟,一面用手臂将钟建珊搂向自己一侧。她的身体刚进来的时候微凉而光滑,慢慢地开始升温,此刻摸上去也稍有阻力了。他将一只烟缸放在自己光裸的胸脯上,轻轻地弹着烟灰并开始东扯西拉。每次,原则性的问题过去后总是这样的,钟建珊积极响应,聊起各种无关紧要的话题。不知怎么地谈到了黄强,她居然也认识他。他们毕业于同一所中学,黄强比她高一届。在十一中他绝对是一个名人,他是团委干部又是学校篮球队队长。“他打篮球的时候所有的女生都跑去看,几乎我们所有的人都爱上了他。”她说。 “你呢?”王舒问。 “我也不例外。当然,我只是所有爱上黄强的女生中的一个,单相思而已。” 王舒说:“这叫做柏拉图,你知道吗?柏拉图是古希腊的一位哲学家,他的理念论主张世界的本质是精神的,看似葱宠的物质世界不过是对理念世界的拙劣模仿,一切学习和研究都只是回忆,是对灵魂曾寓居其间的理念世界的回忆。后来人们把非肉体的精神恋爱称为柏拉图,单相思就是其中的一种。你在听吗?这难道不比卿卿我我更有意思吗?” 钟建珊回忆起一年前的一天黄强跑去找他,向她打听费嘉的情况。他告诉她他的一个朋友看上了费嘉,托她帮忙了解情况。当时钟建珊还在上学,和费嘉同班,虽然他们的关系一般,关于她的事还是知道一些的。当钟建珊问及那个看上费嘉的人是谁时黄强死活不说,至今这仍是一个迷。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低垂着。突然她睁开双眼直视着王舒问:“那人别是你吧?” 这一瞬间非常短暂,由于她的姿势未变,看着他时眼球必须转动,因此看上去像是白了王舒一眼,在阴暗的室内有如电光石火。随即,她的眼睛复位,两片细嫩的眼皮再次覆盖了她的目光。 王舒听见自己不诚实的声音在空荡的房间里响起,他颤抖着说“怎么可能呢? 你是知道的,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 1998.7 .10 小东的画书-1 在爸爸的遗物中比例最大的是那些笔记,大约有四十本之多吧?其中一本的某页记下了某天爸爸要办的事,“找老顾”、“寄信”、“买树苗”……其中有一项:“小东的画书”。那天爸爸也许出差在外,他想到要给我买一本画书;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竞成了这本描绘死亡的画书的主角。 ——题记有一件事没有任何人告诉过我,就是爸爸的自杀。我是偶然听说此事的,在他们饭后茶余的谈论中。当时他们已不再避讳我,那件事因为时间的关系已经解密。 至少我听上去是这样的感觉。他们语调平和,自在镇定,在这之前刚刚议论了一番天气和不断上涨的物价。可对我来说还是有点突然,好像挨了一棍。我警惕地环视了一下周围,没有人在看我。他们自顾自地说着,接着话题又转换了。我倍感轻松,脸上竟然露出极其平静的微笑。我笑得极其自然,一点也没有掩饰的意思。这样做并不是十分困难的。毕竟,爸爸已经去世多年了。就算他曾经自杀过,又有什么意义呢?就算他自杀未遂—一像他们津津乐道的那样,又有什么意义?反正他是死了,而且时间也已医治了我们的伤痛。 他们,是爸爸的一些老朋友,在很多事情上比我对爸爸更了解。他们深诸内情。 他们大概认为那件事妈妈已经对我说起过无数次了,理由是我已经长大,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成人了。但是,他们想错了。妈妈并没有告诉我爸爸曾经试图自杀。在此刻的这张饭桌上面,她的表现没有让我感到尴尬和局促。妈妈甚至都没有朝我看上一眼。就像她的确对我说起过什么一样,或者由于年龄的缘故妈妈忘记她是否对我说过了。事后,我也没有再问她。某个时间一过我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就这样分享着他们的秘密,在碗边吐了一小堆鱼骨头。我很想让他们的话题回到爸爸自杀这件事情上来,使我更多地了解一些细节。在喝汤的时候和撤碗以后他们分别又讲到一些。我不断地点头,报以感激的笑容。我给叔叔伯伯们点上烟。 斟满茶,用行动鼓励着他们,但没有主动问起一个字。应该说,我的收获还是颇多的。后来我就盼望这些叔叔伯伯们经常光临我家了。 果然,他们又来过几次,看望妈妈和我。有时候他们谈到爸爸,有时候他们根本不谈。毕竟,爸爸已经辞世十年,他们来不过是为给我们孤儿寡母增添一些欢乐的气氛,而不是来哀悼死者的。毕竟,哀悼的时间已过,而生活仍在不断继续。在他们不多的几次探望中有时候即便谈到爸爸也不一定会谈他的自杀。当然也不是故意不谈,这件事早已不是那么严重了。 每年一次,或是过年,或是爸爸的祭日,他们相聚在我家。妈妈做饭,他们则在客厅里大聊特聊。的确是快乐的。他们的友谊那么长久,几乎经过了半个世纪,其间有那么多的生死考验,如今还能团聚在一起,真是不容易呀!而且他们的官职彼此相当,有相同的工作经验和话题,家里都有了第三代,都到了离休和快离的年龄。要是放在从前由于工作繁忙,恐怕还抽不出时间来呢。并不因为少了爸爸一个而若有所失,相反,对死去的老友家属的关心使他们感到从未有过的充实。在他们中间有李伯伯和姜叔叔。文革期间姜叔叔坐过大牢,险些被作为现行反革命枪毙了。 李伯伯也曾吞过铁钉企图自杀。如今他们都逃过了那凶险一劫。劫后余生的快乐持续至今,使他们几乎要手舞足蹈了。仍然有死亡的话题,有自杀,但那不是关于爸爸的。后来他们谈起各自的身体、锻炼方法以及补药饮食,离爸爸就更远了。 我有一个印象,就是在最困难的时期他们几乎都曾想到过死。有的仅仅是这么想过,有的付诸了实施(像爸爸和李伯伯)。爸爸的自杀如果被证实确有其事也没有什么希奇的。时值今日更没有什么羞耻可言。在座的百分之百是共产党员,在党的章程中明文规定不许自杀。也许这一戒律曾长久地压迫着他们,在危难之中挽救了部分人的生命。当他们日薄西山死亡将至时戒律似乎也无能为力了。这伙当年的地下党就要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们带着新装的心脏起搏器和人造肛门,至少从肉体上看已成为异己的东西了。 一切都是精心准备的,一天,爸爸走上了赴死的道路。我仿佛看见他穿着那个年月里永恒不变的中山装,风纪扣已经扣死,有如套好了绞索。在他的绿书包里放着工作证和一张因公出差的证明(为住店需要),证明上加盖了有关组织的大红公章。再就是一瓶装得满满的白色药片—一他杀死自己的武器。红、白、绿三种鲜艳的颜色构成了爸爸死亡的图案。 我看见他登上了那辆开往六合的长途汽车。风尘仆仆,爸爸一路摇晃,来到那陌生县城的街头。他满面苦愁,站着问路,被指引到一家旅社的前厅里登记住宿。 服务员提着一串哗哗作响的钥匙前去开门,爸爸跟随其后,穿过阴暗的走廊走向他此次旅途的终点。他反扣了房门,和衣躺下,也许在此之前还晃了晃桌子上的热水瓶,看看有无开水。然后他倒了水,耐心地等待开水冷却。他将和着药片钦下这杯水。在等待的间歇里爸爸点燃了他的最后一支烟。也许是整整一盒,或者两盒,直到烟蒂像袖珍的碑石般插满了烟缸。到此为止爸爸的行为和一个通常的住店者并无两样。 爸爸的自杀是无踪迹可寻的,抽象地存在于我所感知的时间中。此事的神秘在我看来并不在于计划的周密,仅在于处理的果断和干净。此事定然存在过,但它在未来被消除了,就像一种气味被阵风吹得无影无踪,最后风也止息。有时候想象也不能到达那一点。想象不能到达的地方通过别人的转述也不能到达,情形也许更糟。 在叔叔伯伯们的饭后茶余,我所能接受的其实只是爸爸自杀的事实,我不能接受的是那些细节(虽然对此我有着无比的癖好。既然大家已经打破沉默,爸爸的自杀之举多少就是可笑的了。他们不能复原那件事,他们能做的只是将它消灭干净。现在,由于年迈糊涂,他们放弃了自己擅长的而做起了完全不能胜任的事。我为爸爸的老朋友们感到悲哀。然而,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我也经不住这样的诱惑,通过想象把爸爸赴死的那幕写下来。我不是没有这样做过。也许我做过还不止一遍。也许我三番五次地这样做过(比如本段落就写了七遍以上)。但我还是无法将叙述进行下去。 ]多年以后我们全家下放苏北农村,在水网密布的洪泽湖地区,爸爸肩上搭着毛巾走向河堤。他是那样地健壮,每走一步小腿上的肌肉都在膨胀。他的小腿非常结实,和我鹭鸶般的细腿完全不同。即便成年以后我的强壮也没有达到爸爸那样的程度。 他的身板就像一个农民。他赤着膊,穿着宽大的裤权去堤上游泳。我跟在后面,也搭了一条毛巾,为爸爸的健壮而感到惊讶。在泛黄的水渠和河沟里爸爸畅游不已,以木桥为起点涵洞为终点他一连游了三个来回。他的泳姿是矫健的,和当地农民的狗刨不可同日而语。时而仰天朝上,任其漂流。爸爸的仰泳绝对自在,发白的躯体在水波中起伏不定。有时,他干脆脱了裤子裸泳,反正四周无人,河堤上有一丛丛的条柳同时可作为屏障。爸爸让我站在路边放哨,看看有无农民前来。我看着他的衣服、香烟和火柴,双手抱着自己的膝盖很认真地履行职责。青青的枝条间爸爸像一只木筒随波逐浪,小腹处的体毛显得又密又黑。然后爸爸换我下水,他则坐在岸上吸烟。他让我松开扒着水泥桥墩的双手,告诉我水里并不可怕,何况还有他在一旁保护呢。我还是不敢,甚至于连狗刨也没有一试。爸爸不得不再次下到水中,托着我的肚子,一手按下我的脑袋。我呛惨了,像一个真正的溺水者那样拼命地挣扎。 回家后爸爸就让我在洗脸盆里练习憋气。我把头埋在水中,直到后来可以坚持一分钟了。爸爸说:“是不是,没有什么可怕的?”可我一到河里还是害怕。我的最佳记录是游过一条宽二十米的河沟,即便如此还得爸爸在另一头接应。 爸爸死后再也没有人在游泳方面对我提出过苛刻的要求。他们只是奇怪,我的少年在水网地区度过竟然不会游泳。再后来我的年纪大了,对自己也不抱什么希望,就推说我命里畏水。与此同时我对会水者的钦佩与日俱增,对他们的健壮和勇气给予了过分的肯定。因为爸爸当年是健壮和勇敢的。他年轻的小腿肚饱满而光滑,连水珠都不能在上面停留。 爸爸怀着极大的热忱迎接从狱中归来的姜叔叔。在我们的三间草房里,他们通宵达旦地谈话,破例允许哥哥和我在一旁旁听,并不赶我们去睡觉。姜叔叔从未自杀过,他更有资格成为我生活的老师——一至少爸爸是这样想的。他(姜叔叔)是那个时代里英雄般的人物,我秘密的榜样、勇气教师,他的行为和电影里的革命烈士简直毫无二致,所不同的只是姜叔叔是活生生的。 他向我们展示了细长白皙的手腕,每逢阴雨天气那里就酸疼难忍,那是常年手铐折磨的结果。为使他交代罪行,提审他的人常常在上面猛踩。当然,姜叔叔没有屈服。他没有出卖别人,其中也包括爸爸。在最艰难的时刻他们给姜叔叔送去了最后的晚餐,虽然有鱼有肉,不比平时,但姜叔叔还是难以下咽。最后他还是说服了自己,吃了个底朝天,大碗里的白酒也喝得点滴不剩。他们蒙上他的眼睛肥姜叔叔押上一辆等待已久的吉普车。有人在他的耳边悄声说道:“你仍有最后的机会。” 汽车在市内运行,姜叔叔在作最后的思想斗争。有一张事先准备的纸条就攥在手上,由于出汗太多,他担心钢笔写成的字会因此模糊。那张纸条上写明了自己的冤屈,希望偶尔捡到的路人去有关部门为他伸冤。在一个人声嘈杂的地方姜叔叔将纸条偷偷扔出窗外。这是他所能做的一切了,虽然知道此举是毫无希望的。他想它多半被千万只脚践踏在泥泞里了。然而正是靠了它的激励姜叔叔才决心一死的。我们仿佛看见一个人向着他生命的尽头急速狂奔,只有这张轻飘的纸条逆向飘向人群。 它那样轻盈,不可能把他带回来。然而吉普车掉转了方向,它载着视死如归的姜叔叔在郊区转了一圈又回来了。不过是一次假枪毙,一次毫无幽默感的捉弄,真叫人肝胆俱裂呀!没有赴死经验的人无法加以理解。姜叔叔告诉爸爸:他最脆弱的时候正是回程,如果他们再玩这样的把戏他肯定就垮了。 为打发无聊的时光姜叔叔在狱中玩起了香烟壳。当时他还被允许抽烟,所抽的牌子和狱外的爸爸一样:南京牌。烟壳由红黄两色叠印而成,衬纸是灰白色的。姜叔叔将灰色的衬纸裁成窄窄的细条,在红黄二色的烟壳上来回穿梭。他开始编织,像一名巧手的织女一样,利用这从未有过的材料,织出了心脏的图案和一些奇特的文字。这样的工艺品出狱时竟积累了一百多张。这次他给爸爸也带来了一些,作为特殊的礼物,以志纪念。 爸爸让我好好保存这些经过编织的香烟壳,我将它们分别夹在一本辞海的书页里。烟壳上的字样有“忠于人民”、“忠于党”、“相信群众”几种。当时我还年幼,并不能完全理解那言简意赅的措辞,但对编织工艺本身的独特和巧妙已很能欣赏。这几张烟壳后来成了我特别的珍藏,不时会拿出来向要好的同学夸耀,当然还有姜叔叔传奇般的狱中生活,也是值得我经常吹嘘的。 另有一些未经编织的烟壳,在白色的背面姜叔叔用钢笔写下了密密麻麻的文字。 这是他为自己而办的一张小报,定期出刊。钢笔字有横写的,有竖写的,有文章也有歌谣,烟壳上还画了细致的花边,把不同的内容区别开来。我对不同花边的兴趣显然要大于对文字的。那些文字有时是摘抄的一段语录,有时是狱中生活的日记,几点起床,几点吃饭和锻炼,姜叔叔自称是一笔流水账。 相对而言,歌谣则有更强的文学意味,朗朗上口,简单易懂。在一首歌谣中姜叔叔描写了他的一个梦,梦见自己回到了老家,在家乡的一条小河里畅游,和他在一起游泳的是他的儿子。可一觉醒来仍在狱中,姜叔叔因此而热泪盈眶了。 因此我知道了姜叔叔像爸爸一样也会游泳,也喜欢泥浆泛起的河沟。他也有一个儿子,但他游得一定比我要好。后来和爸爸一起游泳的时候我就常常想起姜叔叔,他梦中的那条小河,那些条柳、涵洞和细微的浊浪和这里也是一样的吧? 当时爸爸已去县文化馆工作,重新获得了写作的权利,为深入生活他进入湖区,和渔民们交朋友。他整月整月地呆在湖上,追随撒网的船队。爸爸乐在其中,每次短暂的归来都眉飞色舞,向我们讲述湖上的见闻和生活,有现在的,也有从前的故事。爸爸对湖区的历史和现状越来越了如指掌。他讲渔民们的种草实验、古老的狩猎方式。一干人站在齐腰深的浅水里,将船慢慢地推出滩头。那船上架着巨大的喷沙枪。前方是野鸭群,它们在觅食,毫无警觉。这时几条船上的枪同时响了,从各个不同的方向扫射过去。一群野鸭被射杀,几乎无一漏网。令人担忧的是如今的野鸭群越来越小了。 爸爸将麻袋里的几只野鸭子抖出,外婆捋毛,清理内脏。那鸭子不像家养的那样,脖子上的绒毛完好无损,脑袋却被击烂了。脊背上埋藏着一些生铁的颗粒,爸爸交代清洗时一定得当心。即便如此在吃鸭子时我的牙齿还是被硌了一下。爸爸说那是喷沙枪子弹。由于没有及时放血,鸭汤的颜色浑浊不清,爸爸说倒是很像洪泽湖水的颜色。 夏天的傍晚,我们一家人围坐在草房前的小桌子上喝稀饭。爸爸的归来、悠扬的虫鸣使我感到安全。爸爸一直在说那宽广的水面、他刚离开的那个地方,那里的人物和生产,以及渔业和飞禽的情况,那里的未来以及地理。爸爸在晚风中沉浸其间。看得出来,他十分愉快,就像一个真正见过世面的人一样地平静和坦率。后来他说起一种叫“海东青”的鸟,言语间充满了欣赏欢乐。那鸟儿不大,但很勇敢,连老鹰都怕它。它很漂亮,但不艳丽,正如名字所反映的那样是青色的。名字本身也很好听,而且还有一个字与我相同。爸爸对我说:“你要学海东青。我们东东要像海东青一样地勇敢、无畏!” 爸爸有一个愿望就是要带我到湖上去,让我见一见海东青。然而我害怕那辽阔而混浊的水面,于是用哭声求助于妈妈。妈妈说:“他还小,等长大以后再说吧。” 爸爸坚持道:“一个男孩子总得经风雨见世面。”妈妈反驳他说:“这里的风雨就已经够大的了,要是在南京孩子会吃这样的苦吗?” 外公、外婆当然是站在妈妈一边的。就这样第二天爸爸走的时候还是孤身一人。 错过了这次机会我从此无缘见到爸爸赞赏备至的海东青。我只能想象,在那辽阔无边的湖面上举头望去:一只青色的小鸟箭矢一样直插云霄。 爸爸自杀未遂,经过洗胃、灌肠等一系列折磨他被救活了。但部分毒素从此滞留在他的体内,将在时间中慢慢地发挥作用。我们还以为是湖上的风寒和艰苦生活损害了他的健康—一爸爸的气管炎再次发作了。当时我们全家已离开生产队,搬来县城。爸爸依然坚持不懈地到湖上去,可每一次归来都没有了以往的欢颜。他脸色发灰,裹着一件大衣,步履踉跄。爸爸多么瘦,转眼之间就成了一个老人了。他放下挎包,立刻在床上躺平,拼命地咳嗽,那样剧烈,使身体的两头都翘起来了。仿佛就要把他的五脏六腑咳出来,他的脸憋成了猪肝色。妈妈不间断地把痰盂倒出去,我们家里日夜响彻着爸爸的痛苦的咳嗽声。 最迅捷的医疗方式就是挂水,在盐水瓶里注人青霉素,几十万单位下去爸爸立刻就好了。乌云尽散,晴空显现,第二天一早爸爸就可以靠在床头看书了。一家人围着他不禁感到奇怪:昨天还那样地性命攸关,可现在怎么就没事了?全家人对青霉素的迷信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我们不再笑话当地农民对青霉素的态度。在生产队时我们就知道,要是谁家的猪生病了,一针青霉素下去保管马上就好。猪几乎是农民唯一的副业收入,因此青霉素的匿乏在所难免。当然生病的不仅是猪,人生病了也认青霉素。但在农民的眼里,猪有时比人显得更重要,于是出现过大队赤脚医生用蒸馏水冒充青霉素的事情。 一针蒸馏水下去病人也能马上好。至于猪那就不行了。猪是畜生,无法接受暗示,蒸馏水在猪身上起不到青霉素的心理作用。爸爸强烈地依赖起青霉素来,除了当时的医疗条件恐怕和环境也不无关系。好在我们家已来县城,当年走动的下放干部中有不少进了县医院工作,弄几支青霉素还是问题不大的。那些自省会大医院下放的医生由于受到环境的熏陶也十分信赖青霉素,至少对于皮试不过敏的人来说,它不失为一种克敌制胜的有效方法。医疗上的青霉素真可谓风气使然。 由于有了青霉素爸爸便能及时康复,返回湖上。可他的归来越来越频繁了,间隔的时间也比以前要短。湖上的生活毫无医疗条件可言,爸爸每次归来都是为了治病。我们位于县城的家现在成了爸爸的后方病房。每次,他都像是从战场上下来的伤员那样虚弱,奄奄一息。开始的时候还能一个人东倒西歪地走回来,后来就必须有专人护送了。他们架着他,后来是拖着他来到门前。开始的时候是一个人,后来增加到两个人。再后来他们不得不动用工具——一架板车或一块门板,爸爸躺在上面,再也不能直立行走了。即便是最严重的时候送爸爸回家的渔民也没有超过三人。 爸爸的体重已降至百斤以内,抬担架用两个劳力已经足够。除了青霉素,爸爸归来的方式也让我联想到那些患病的生猪。在少年时代的某一时刻我常常看见那可怜的幻像:爸爸被人粗暴地弄进家门,肮脏不堪,昏迷不醒。他就像那些畜生一样生来命贱,只须一针青霉素下去马上就恢复了生机。 随着时间的推移家里所需的医疗设备更加齐全了,即便没有医生在场妈妈也能独立操作。只是青霉素的用量惊人地加大了,以前二十万单位具有的疗效现在要八十万甚至一百二十万单位才能达到。爸爸的体内产生了难以制服的抗药性。后来改用链霉素威者青链霉素双管齐下,勉强才能解决问题。这一切是在相当时间里发生的递进,因而不易使人察觉。再说,除了青链霉素他们还有其它什么行之有效的手段吗?没有了。最后,他们把两百万乃至四百万单位的青霉素注人了盐水瓶。 三年以后爸爸生肝癌去世了。事后妈妈恍然大悟,以她后来获得的医疗保健知识得出结论:当年为扑灭爸爸的哮喘而大量使用青霉素正是祸根之所在。她没有提及在那之前爸爸服下的一瓶安眠药。所有的这些妖魔蛰伏在爸爸的体内,特别是他的肝脏部分,毒害了那里的组织,病变就不可避免了。 读大学第一年的暑假我回到南京(当时我们家已从洪泽县城抽调上来)。可怕的城市炎热难熬,感冒流行,我一回来就病倒了。鼓楼医院里挤满了前来挂水的病人,急诊室和走廊里人满为患。我终于在后院临时搭起的一个简易棚内占据了一个位置,那里也放满了躺椅,挂水治疗的人同样座无虚席。躺椅旁金属支架林立,上结盐水瓶的累累硕果。每一张躺椅前都有病人的家属坐在小凳上照应,到处是热水瓶、饭盒、酒精炉……。这一切对于不轻易生病的我来说是很新鲜的。多年以后我终于有机会体会到爸爸挂水的滋味了。我认为那迷迷糊糊任人摆布的感觉绝对是一种享受。一只手臂平放在椅子的扶手上,渐渐地麻木不仁。多年以后爸爸和我换了个个,此刻他正坐在我前面的凳子上守着我。在感冒猖撅一时的期间里他竟没有病倒,没有因此引发他的气管炎真是一个奇迹。 他不仅没有病倒,而且工作繁忙,责任重大,这是他在百忙之中抽身来看护我。 我想看护我本身也是他的一项工作吧?我在想爸爸挂水的历史也许从此就结束了。 也许是真正的工作和责任医治了他的病体。于是我很愿意自己病得更沉重一些,衰弱一些。在烧得稀里糊涂的时候爸爸在我的印象中重又变得强大起来了。我依稀回到了少年时代,一条混浊的小河边。爸爸强壮的裸体在我的梦中反复再现。相形之下他的儿子是多么地懦弱无能,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后来我痊愈出院,发现病中对爸爸的印象完全是一个幻觉。随着我一天天地康复,爸爸急遽地衰老。他的消瘦不可遏制,在白炽灯的阴影里他的脸看上去就像一个骷髅。爸爸身着中山装、长裤布鞋,在闷热无风的环境里瑟瑟发抖。他的体虚那样明显,也许穿戴整齐只是为了掩饰瘦骨磷峋的裸体。在雷雨将至的瞬间我真担心一阵狂风会把他吹得无影无踪。可爸爸的内心是火热的,并且热得反常。那一阶段是他一生中最暴躁的时期,爸爸的脾气明显地变坏了。无端地发火,惹事生非,多管闲事,妈妈和他的同事们都有些受不了了。他们不知道当时爸爸已病人青盲,并且无药可治,他离最后的时刻已指日可待。他们对他的坏脾气表现出了异常的认真,但谁也没有怀疑到这是一种病态。他们只是纳闷:“老韩怎么会是这样的呢?”他们为爸爸非同寻常的心理变化而痛心疾首。 那年夏天,感冒才是南京城中最大的威胁,除此之外人们根本无暇顾及。爸爸没有感冒,他属于少有的健康者之列。他尚有体力骂娘,出口伤人,在此全城人民万众一心抵御感冒的严重时刻只能惹人讨厌。那时候有谁还关心报纸呢?除了上面关于感冒的防治知识,以及有关感冒病毒蔓延或被遏止的报道。唯有爸爸一人,看完政治经济版后勃然大怒。他指着办报的李伯伯的鼻子说:“这张报纸办得就像你的那张脸!”李伯伯小时候因出天花,脸上落下几十粒麻子,他当众被爸爸骂得无地自容。 爸爸内心的怒火焚烧不已,伤己及人,他的胳膊瘦得就像干柴。可是,没有人认为他生病了。他们只是为他迸发出如此巨大的能量而惊异不已,啼嘘感叹,被他的精神所折服。爸爸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品质在这一时期已发展到极至。他像居民委员会的那些老太婆们一样,无事不管,甚至连菜场里缺斤少两的事也要过问。 送我去火车站的路上爸爸怒斥一个不肯给孕妇让座的小伙子,对方要和他拳脚相见,揍这个多管闲事的老头一顿。爸爸竟毫不自知地以九十斤的体重迎上去,被小伙子抓住衣领,几乎提离了地面。下车后我还在生爸爸的气,觉得他丢人现眼,让我非常难堪。好半天了,我们俩都没有说话。爸爸反常地安静,提着旅行袋在路灯下跟着我向南京站走去。我在一棵树的影子里停下来,坚持不让他再送了。爸爸自知理亏,沉默着,站在我的对面吸了一支烟。他想说点什么,最后只是嘱咐我多写信回家。然后爸爸过了街,我目送他矮小的背影远去,消失在对面楼房的黑影里。 我为我的生身父亲感到难过,为他的衰老和乖僻。但我并没有想到这就是生死诀别,这是我们最后的一面。 爸爸死于肝癌。对此类疾病我一无所知,也无兴趣作深入的了解。据说爸爸被发现时已到了晚期,几乎没有任何救治的可能。人院照例是因为气管炎发作。这次没有动用青链霉素,所以治疗所需的时间比以往要长。后来哮喘止住了爸爸也没有出院,对外仍声称是治疗气管炎。远在千里之外的我接到妈妈的来信,说是这回想根治,所以爸爸住院的时间延长了。妈妈重提往事,说以前在农村没有条件等等,如此这般哄得我信以为真,安下心来在学校里继续念书。妈妈的目的终于达到了,甚至还给我带来了爸爸完全康复的希望。 我没有给家里回信。像一个愿意表达独立意志的年轻人那样我给家里的信本来就少,况且家里一切正常(爸爸的气管炎也在正常之列)我的回信就更加可有可无了。爸爸本人大约也得到了和我相同的解释,认为延长住院不过是根治多年顽疾的需要。安顿好我们父子,妈妈随后对外宣布了爸爸的真实病情。她需要人们的帮助,更重要的是需要他们保住这个公开的秘密。妈妈在爸爸生命的最后阶段所作的努力主要是保密而非医疗方面的。 医疗是例行公事,对爸爸而言不过是进入死亡的一系列必要的仪式。服药、转院、放疗化疗不过是仪式的一部分而已。爸爸任人摆布,在医学问题上他从不想了解得更多。在他最后的日子里不明真相的只有他和我。凭借这一点我是否能够得到某些安慰?同时在性命攸关的谎言下生活的经历是否使我和爸爸靠得更近了?当然不能,在死亡面前如此美妙的解释只可能是谎言中的谎言。 妈妈天生的表演才能在此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尽管这是一次多么艰难的表演。爸爸当然也预知了死亡的来临,因为它毕竟离他更近。他彻夜倾听它临近的脚步,持续不断,有如鼓声催促。求生的本能有时也需要响应妈妈编造的谎言。爸爸在自欺欺人中度过了他的最后时刻。在半信半疑中用P 徊犹豫间,似乎所有的人都处在同一境况里。他们在一起交谈、接触,实际上已相去甚远。他们的道路各不一样,隔膜已经诞生。是表演使他们还待在一起,他们表演在一起,实则已经分离。 爸爸的临终是在舞台上,雪白的病房,雪白的床单,众人簇拥,还有不败的鲜花。 爸爸微笑着,骨瘦如柴,如此上画。在他的枕下压着一本关于肝癌防治的医书。这方面的知识他从不问人,但早已了如指掌。 爸爸直到临终都在等我的来信。他不停地问:“小东来信了吗?”他的时辰已到,来日无多,我那封拖延未写的信也许推迟了爸爸的死期。但他最终也没有等到我的信,抱憾而去。那天夜里哥哥突然钻到外公外婆的大床上来,说他害怕。当时哥哥已是二十三岁的青年,外公、外婆不禁感到奇怪。第二天一早噩耗传来,爸爸于当天凌晨三点去世了。我曾为哥哥神秘的感应感到妒忌不解,回想在学校的那段日子里自己竟然没有一点预感。没给家里写信便是一个证明。甚至在接到爸爸病危通知(当时爸爸已经去世)以后,在开往南京的普快列车上我仍在一本本地翻阅连环画。我坐在过道边的旅行袋上,翻阅车上出租的连环画,并不认为爸爸已经死了。 我的不适应仅出于对旅行的厌恶和坐车的反感,生性如此,况且这是一节多么混乱和肮脏的车厢啊!况且这次旅行猝不及防,在我的计划以外,使我夜不能寐。我无法把对爸爸的担忧从此刻的焦虑中分离出来,对死亡所引起的反应我还一无所知,不能加以识别。 一早我就到了。走进院子以前他们都还在睡觉。花坛内的花朵开得正艳,我认识其中的鸡冠花,沐浴在阳光里丝纹不动。我敲了门,说我回来了。随后传来了哭声,很多人在哭。我进到房间里面,为房子里竟容纳了这么多的人而感到吃惊。我的两个姑姑都来了,分别率领着她们的全家,还有我大伯家的孩子。女的都住在家里(男的在外面另开了旅社),所以我听见的哭声是来自一群女人的。此刻她们从床上坐起,并未下地。她们坐在床上相拥而泣。两个姑姑和妈妈抱作一团,外婆独自在她的床上号陶大哭。她对我说:“你爸爸去了!”真是多此一举,即便我再木讷十倍也早已明白了。外婆当众向我宣布,哭声就更加响亮了。就好像这里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似的。当她们从睡梦中醒透了,就哭得意义明确,毫不迟疑。 似乎是我的归来证明了爸爸的死。由于紧张,我的牙齿磕碰着,屈身到了床前。两个姑姑和妈妈的手臂交错搭在我的背上,她们在我的耳边痛哭流泪。她们发出的声音那样大,就好像我听不见一样。也许是我精神恍惚,她们要求我精力集中。我也很奇怪自己,在这样悲痛的时刻我竟能注意到一些别的东西:一只绘有帆船的痰盂、几只东倒西歪的鞋子…紧闭的窗帘使房间里昏沉黑暗,阴影重重。后来我退回院子里,好让她们在里面穿衣裳。 我从妈妈那儿拿了钱,去菜场买肉。这么多的亲戚得吃饭,我为能在此时替家人分忧而感到高兴。一出小平房我感到好受多了,出了院门,出了巷口,我的感觉越来越好。多年来我还从未这么早地起过床,这么早地来到街上,干买菜、拿牛奶诸如这样的事。早晨本身也那样地新鲜,行人寥寥无几,店铺大都没有开门。就在我经过时有人哗啦一声卸下沉重的门板。我拿着一只翠绿色的塑料菜筐,脚下踩着潮湿的石子路,几乎要用少年时代的跑跳步奔驰起来。后来我想到:自己并非起得早,而是一夜未眠。我为自己的精力和清醒程度感到吃惊。 肉铺前尚无人排队,但已经开张了,我来得正是时候。我买了肉,将红白相间的一快放人绿色的菜筐。我注意到案板因常年剁肉而下陷,但被收拾得很干净。屠刀和肉斧明晃晃的,一点锈迹都没有,像展品一样排列在肉案上。卖肉的身着皮裙、护袖、白帽,身材高大而作风严谨,令人不由地信任。甚至铁钩上的两扇猪也单纯得可爱,白白胖胖的,准备好了任其宰割。 我没有立刻回家,故意在街头逗留了一会。我使用了临街的一处公用厕所。我将菜筐放在厕所的矮墙上,开始站着小便。越过矮墙我看见街景,车辆越来越多了。 我一面小便一面向外看,觉得视野非常开阔,一览无余又细致人微,就像戴了一副新眼镜一样。在这样的早上我们家死了一个人,虽然他是我的父亲,但与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想,与我的关系似乎也不是很大。 我被他们带去向爸爸的遗体告别。哥哥和我坐在一辆吉普的后排座位上,陪同我们前往的人叫田大重,此人在返城的知青中很有名气。此刻他表情肃穆,声音嘶哑,两只眼睛因哭泣或睡眠不足红肿着。老一辈作家中田大重很尊重爸爸。他和哥哥是同辈人,都在尝试写小说,哥哥对他的依赖是显而易见的,以致后来在回忆爸爸的文章中有三分之二的篇幅哥哥写的是田大重。他想借田大重的声望说明爸爸的重要。这样的方式属于一个二十三岁的人大概是很正常的。 我们被带往医院后面的一间平房,有人给我们打开了一扇门。田大重和穿白衣服的护士在外面等着,我随哥哥进到里面。平房高大空荡,是专门用来停放尸体的。 我记不清是否有其他的死人,我的注意力完全被爸爸吸引住了。他躺在一张装有滑轮的床上,从阴影中向我们移来。爸爸被一块白布彻底裹住了。他已没有呼吸的必要,这是我刚刚意识到的。哥哥上前解开爸爸头顶上白布挽成的结,他的面容就暴露出来了。他那样地瘦,头颅橡塑像一样地精巧,仿佛按比例缩减了。哥哥毛手毛脚地掀开白布的一瞬间,爸爸的嘴是张开的。我看见白布在离开爸爸面孔的时候微微受阻了一下,嘴角的一丝粘液被拉长,像透明的玻璃丝,随后被拉断了,白布被完全掀开。爸爸因常年吸烟牙缝里积满发黑的烟垢,看上去他一副毗牙咧嘴的模样。 与他愤怒的遗容相比,被尸布裹住的躯体相对太小了。爸爸就像一个婴儿,被裹在襁褓之中,不哭也不闹。哥哥命我退后一步,好腾出地方来向我们的爸爸鞠躬——否则我们的脑袋就会碰着爸爸的身体或在担架上磕破了。 “一鞠躬——,再鞠躬——,三鞠躬——。”哥哥喊着口令。我随之弯下腰去,但幅度有限。向死者鞠躬我这还是第一次(面对大人物的遗像除外),还得好好学习,重要的是需要克服心里某种别扭的东西。 爸爸被重新盖上了,哥哥照原样打了一个结。随后我们出来了,来到阳光里。 田大重被换进去,他向爸爸的遗体告别。 爸爸的面容是很耐看的,因为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胖子。他向来很瘦,颚部突出,颧骨高耸。爸爸的消瘦是因为生病,并非酒色所致。他的神情中毫无颓唐迷茫之色,有的只是苦难。肝癌晚期,他看上去已很苍老,比实际年纪至少大了二十岁(爸爸死于四十九岁)。大家开玩笑说妈妈看起来就像他的女儿。他们的意图显然不是针对爸爸不正常的衰老的,而是在恭维妈妈年轻。但实际上爸爸和妈妈相差只有一岁。 爸爸虽衰老瘦弱,远看就像一个骷髅,但他的脸上从没有眼袋、老人斑,顶上更是没有一丝白发。爸爸的脸上当然有皱纹,但不是细密浅显的那种。爸爸的皱纹不多,但极深,就像雕刻出来的那样坚定不移,绝不暧昧。尤其是他眉心的那道竖纹,如此深刻,常年不解。爸爸的模样不是忧愁软弱的,而是绝顶的愤怒、沉重和敏感。 田大重曾长时间地凝视爸爸的遗容。在爸爸去世前一个月,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也久久地端详着爸爸。她就是外公的妹妹,我们的姑奶奶。 姑奶奶是一个基督徒。她本人的生活历经不幸,但善良和平的心性始终不变。 解放后我们两家分属两个不同的阶级。我们是革命之家,是新社会的中坚和领导阶级,至少当家人是这样的。爸爸是中共党员、专业作家,他有义务带领自己的家庭追随社会的进步。姑奶奶一家则常年处于社会底层,某种程度上说就是社会革命的对象。这样的两家人在长期的生活中难能可贵地一直保持来往。爸爸住院期间,经主治医生特许可适当配合中医治疗。妈妈拿了爸爸的病例去中草药医院开方抓药,因姑奶奶家靠得近,煎熬中药的事就由她代理了。姑奶奶每日两次为爸爸煎药,而后从瓦罐内泌出,过马路送往医院。爸爸喝药的时候她就远远地坐在一张凳子上看着。她的耐心无以伦比,直到看见爸爸将最后一口汤药喝完。 那时候来看望爸爸的人很多。爸爸靠在床头和他们说话。争论。那些来看望爸爸的人一定注意到了有一个老太太,总是默默地坐在一边满怀忧虑地看着爸爸。她的面容是善良而苦愁的,笑意中夹杂了一丝辛酸。她端详着爸爸,很久很久。不难想象姑奶奶曾向她的神为爸爸祈告。当然这些并不为爸爸所知。他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从不相信上帝,甚至与他(上帝)为敌,此刻正向虚无的深渊急速滑去。姑奶奶从无那样的奢望,在爸爸最虚弱的时刻改变他的信仰,把去“见马克思”的路途偷换成接受上帝的审判。她只是为爸爸祈祷,长久地、耐心地、无条件地,直到爸爸死后。我完全相信虔诚的姑奶奶会这样做。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姑奶奶在世的日子里,我们家一旦有事她总会前来帮忙。 她所做的不光是祈祷和说教,甚至她从来都没有那样明确地做过。她做的事再实际不过,为我们家帮的忙再实际不过。带孩子、做饭、处理丧事。据说哥哥和我出生时姑奶奶都来帮着料理。我们家的生与死总有她的出现。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注意到姑奶奶是基督徒这样一个事实。我开始学习基督的教诲恐怕和这也不无关系。在我理解的信徒生活中当然也包括了姑奶奶的形象。可我是一个革命者的儿子,血管里流淌着爸爸的血,他的愤怒、绝望和死亡是不容忽略的事实。也许我因此宁愿空缺、怀疑和拒绝。我不能因廉价的皈依而把爸爸抛弃在地狱里。 现在爸爸又变了一副容貌,供四大重以外更多的人瞻仰。在火葬场三号厅里单位出面举行了追悼仪式,爸爸依旧躺在担架上,那块覆盖着他的白布已被彻底揭去。 爸爸的周围簇拥着各色鲜花,其中大都是逼真的塑料制品。他衣冠齐备,双目紧闭,那顶深蓝色的呢帽从没有如此端正地戴在爸爸的头上过,虽是他的旧物,此刻看上去也变成异己的东西了。爸爸将随他的衣物一起燃烧,还有他鼻梁上的那副眼镜。 我们收集的骨灰中将包括所有的这些物质的残骸,也许并没有什么不妥。难道爸爸所剩无几的骨头肌肉在他死后不也仅仅是物质吗?我们没有什么好计较的。当一个人已经死去,怎样处置他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了。 他们给爸爸化了妆,以平息他愤怒的面容。他最后的精神标志被抹去,如此一来才获得了应有的平静。爸爸的嘴唇血红,两腮粉嫩,衣服上可能还洒了香水。他的容貌比任何时候都还要陌生和恐怖。众人对着它而不是爸爸拼命地失声痛哭。哭声震天动地,但秩序依旧井然。大家列队缓缓前行,绕灵床一周向爸爸的遗体告别。 哥哥和我一边一个架着妈妈,她哭得几乎休克过去。我们小声地告诉她谁来了谁来了。其间闪光灯直闪,哥哥的一个有专业技术的朋友摄下了这悲哀的一幕。 来人从大厅一直蔓延到院子里。花圈、挽帐也如此,多得无处可放。仪式结束后它们都将迅速撤去,三号厅当天还有六个追悼会要开。花圈将再次出租,派上用场。四盆塑料万年青则可以留在原地不动。与此同时一号厅、二号厅里热闹非常,三五个追悼会在火葬场的院子里同时并举是十分正当和必要的。死人的事经常发生,我们的确没有什么特别的荣耀可言,当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与众不同的悲哀,顶多是追悼会的场面稍大一些而已,来人数量稍多,收到的挽帐稍多。那天与别的追悼会相比,爸爸的追悼会肯定是最壮观的。 爸爸的老朋友们不为火葬场的黑烟所动,他们倒是担心起城市的环境污染来了。 几年后他们陆续退休,开始过上了晚年生活。他们开始修补自己的身体,有病治病,无病开始健身。他们起得那样早,去附近的公园里吐纳或做操,有的舞剑,有的跳舞,在重新组合的集体里再次找到了各自的位置。这里谁都不是领导,人际关系间没有利害可言。昔日的厅局级干部为自己能与民同乐而感到高兴,被领导者和过去的上司称兄道弟,再没有人会对他指手划脚了。政治安定,经济发展,他们赶上了大好时光。或者说现在的政治已不是他们的政治了,经济的迅猛增长也只关系到他们的晚辈。“瞧他们折腾的!”他们说,不无自豪的成分,同时也并不真以为然。 现在,他们真正关心的只有自己,每年一度定期去医院体检,由于医疗设备的迅速更新,再棘手的病因都能及时发现。他们以捕捉任何微小的症状为乐。滥用青霉素的历史已经结束,粗陋残暴的医疗方式也已过时。他们主要的问题不再是肝。因为心平气顺,恼怒不生,肝脏的品质自然越来越好。他们的普遍问题是心。由于生活优裕,活得又长,心脏的负荷变大了。他们大都发了胖,大腹便便,腰间脂肪堆积。 小东的画书-2 于是每年中有一个月去医院挂水,疏通血管,活跃心脏,是为保健。在他们订阅的书报中《半月谈》、《参考消息》已屈居第二,《益寿文摘》和《祝您健康》成了他们新的精神食粮。一时间他们拥有空前丰富的保健知识。他们总是爱吃海带、紫菜、香菇这样的黑色食品,而尽量远离肥肉、腌菜这样的传统食物。 妈妈是他们中最活跃的分子,她的身体最好,心胸最为开阔。她的个人榜样以及经验足以成为所有人的老师。她只是遗憾这一切来得太迟,知道得太迟太晚,否则爸爸的下场就不至于那样了。一切都缘于无知,才拖延下来。要是放在今天凭妈妈的经验发现爸爸的病变还不是小事一件?甚至病变都不会发生,科学而卫生的生活足以防患于未然。妈妈的遗憾无法加以弥补,就将有关知识的运用转嫁到哥哥和我的身上来了。她督促我们早起早睡,生活规律,饭桌上经常素食,难得见肉。更有甚者妈妈经常塞给我们各类药片,有维生素、珍珠钙、西洋参、补气的、安神的,不一而足。即便是头疼脑热妈妈也重视得不得了,如临大敌,她给我们诊病,逼我们吃药,并想当然地认为她和爸爸生过的病哥哥和我都有,只是发作与否的问题和迟发早发的问题。因此我的胆囊炎、颈锥病(妈妈所有的病症)不是曾经有无的问题,而是及时地被她扑灭了。至于我们的肝,那当然是重点的重点。妈妈毫无妥协余地地禁止我饮酒,在我身体不适时她让我服下了大量的云芝肝泰和柴胡冲剂。我们家消夏的饮品常年以来除了绿豆汤还有茵陈汤。远在外地工作的哥哥,妈妈每次托人捎东西去,除了大包保肝治肝的药物就再无其它了。她本人更是以身作则,不断尝试各种锻炼和健身方法。唯有在这一问题上她总是最时髦的,喜新厌旧,追随风尚,并乐此不疲。妈妈练过甩手疗法,吃过醋蛋,家里培养过红茶菌。气功方面更是所习甚多,做过鹤翔桩、香功、八段锦,打过太极拳,目前进行的是中华益智养生功一天两次妈妈用两只特制的小锤在身上敲打不休。那小锤木柄,下包金属铁皮,看上去极像两枚手榴弹。妈妈将小锤在开水里烫热后开始舞动,砸在身上扑扑有声,既热又沉,是名热络锤。妈妈还去和平公园里扭秧歌,跳交谊舞,以活跃心身。家里的医疗保健设备添置了血压计、地磅、药枕以及纠正颈锥的器械。同时妈妈深知一个人的心理对其身体健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涸此她尽量摆脱日常琐事,去金陵老年大学报了名。她选修国画专业,在接受艺术熏陶的同时修身养性。另一门旁听课则是医疗保健,妈妈认真听讲,兴味盎然。课余时间养花植草,绿花阳台,每日早晚搬动花盆,其乐融融。 也就是在这时我才听说爸爸曾经自杀的事。一天我抱着妈妈送李伯伯的一盆花草去李伯伯家,后者正在阳台上浇花。当时李伯伯团胃癌已动过四次手术,见我来他点头微笑,那灿烂的面容一点也不像是一个病人。在我的理解中爸爸的这些老朋友应数李伯伯离他最近了。他(李伯伯)经历过死亡,而且也曾自杀。我小心翼翼地重提往事,问李伯伯当时是怎么想的?怎么就吞下了铁钉?我试图从一个劫后余生的人身上追究爸爸当时的心境。没想到李伯伯矢口否认,说根本没有那回事,他从来没有自杀过,更别说吞食什么铁钉了。他的面孔在鲜花中暗淡下去,不再理会我,因此我断定某些事是曾经发生过的,只不过现在他仍把此视为耻辱。可为什么他们在谈论爸爸的自杀时表现得那么轻易和坦然呢?答案只有一个:爸爸已经是一个死人了。死亡使他们原谅了他,原谅了他曾有过的软弱。在这支衰老的队伍里自杀仍然是被禁止的,仍然是一个首要的禁忌,并随着自然死亡的步步逼近越发显得必要。在他们之中只有姜叔叔的行为才是值得荣耀的,他为他们增光添彩。尤其今天更是如此,既然他们已历经磨难,克服了重重艰险,活下去本身直至终点就是一首英雄主义的赞歌了。 回家的路上我继续着自己的沉思:看来活下去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因其不容易才产生了非凡的意义。正常死亡是人生的最后目标,虽然人人必有一死。因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宗教都不主张自杀。甚至连以虚无为本的存在主义者也要求我们重复活着这一毫无意义的举动。当然,这是生命意义的最低点,但最高或较高的又是什么呢?就像一个睿智的老人曾向我解释的那样:“活着就是要知道活着是怎么一回事。”非常绝妙,但依然是一个圈套。在所有这些答案中爸爸和一切早夭的、短命的,和一切自残自戕的人都仍毫无价值可言。 难道活着真是唯一和基本的吗? 可否冒天下之大不题作这样的设想:终止、中断和残缺是有意义的? 由于平静而愉快的晚年生活妈妈不禁又想念起爸爸来了。她的开场白总是: “要是爸爸能活到今天……”是啊,如果爸爸能活到今天会是怎样的一幅图景呢? 他当然不会去阳台上种花裁草,去公园里练功或舞剑,关于这点妈妈和我都同样清楚。由于从事的工作不同,爸爸是不会退休的。他不会像他的那些当官的朋友们那样歇下来之后无所适从。他们上老年大学,锻炼身体,为第三代奔忙,我想爸爸不会有此闲情逸致。爸爸的工作(写作)是持续性的,职业要求他一如既往。他的幸运在于从事的行当可以维持到生命的终点。他的不幸当然就在于他的短命了。 看看他的那些活下来的同行吧,妈妈更加确信这一点。当年他们是同一批人,经历了相同的劫难,爸爸一向是他们中的佼佼者,智慧和精力都更胜一筹。妈妈认为爸爸应得到相同的回报,甚至应所获更多。他的那些同行如今各就其位,显赫一时,他们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甚至在生前他们的著作就已进入经典之列。他们进入文学史、教课书,又从那里出来,现世的活动如此频繁,在报刊电视上反复出现,曝光率之高令妈妈无比嫉妒。他们的活动已越出狭隘的文学范围,更富于直接的现实意义。出任内阁部长、提名中央委员、出国访问、接受奖章、发表演说、持不同政见、办先锋刊物、扶持文学新人、下海、兼职、顾问……。至于写作本行,其领域也大大扩张了。报告文学、内部参考、新诗旧词、散文杂感一应俱全。另外还有警世格言、健身秘诀、回忆批评频频发表。读书笔记、私人书信、哲学思考更是层出不穷。他们竞相评注,举办水墨画展,四处题词,撰写书名刊头,弄得墨迹污染无处不在。他们深知自己的权威势力足以左右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同时也由于来日无多因此有必要奋力一挣,也许那美妙的不朽就就此投怀送抱了。 妈妈的遗憾是不无道理的。而我宁愿爸爸在这一切发生以前就已死去。事实也就是这样。也许这就是终止、中断和残缺的意义所在。我难以想象爸爸活得又长又得意,四处周旋,仪态万千,就像我难以想象他是一个胖子,西装革履,指甲修得干干净净。爸爸是愤怒而害羞的,他的感受力不允许他达到某一点。在美感方面他有最好的鉴别力。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小说家(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但他就是不会什么都不是。我只是感到遗憾,爸爸最好的书没有机会写出。但如果他真的活着,他会只埋头写书吗?如果真的活着,在当今的世界里什么事不会发生呢?我几乎不敢想象另一幅与现实更为契合的图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让爸爸在一切发生之前死去吧。爸爸死得正逢其时,多少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但妈妈能够理解我的感受么? 她能否同意我大逆不道的言词?我该用怎样的方式安慰妈妈?一如对爸爸选择死亡加以肯定。 我说:爸爸至少可确保晚节了,他不再有机会喜新厌旧,把您抛弃了。他不再会有鲜闻传说、感情纠纷了,因为他已经是一个死人。他的肉体已经朽坏,功能丧失,因此他的灵魂反倒更加洁净了。 妈妈对我此说嗤之以鼻,她相信爸爸如果活着也不会像我说的那样。我无法反驳,在这一问题上妈妈似乎有比我更多的发言权。同时这一问题也是虚妄的,爸爸不能死而复生,给我们一个他自己的证明。 爸爸的死给我带来的不适只是在追悼会前后,我为妈妈的情况而焦急。现在她要担当起家长的重任,给我们遮风挡雨了。 回到学校我继续学业。一天晚自习时我离开了教室,来到外面的树林里。我靠在一棵杨树上不禁流下了眼泪。这是我为爸爸的死第一次哭泣,也是最后一次。流泪的时间很短,当我由蹲的姿势变为直立的眼泪就止住了。我为自己暗自落泪而不好意思,同时也感受到了释放后带来的轻松。再后来我恋爱了,对爸爸的死已无暇顾及。我又开始流泪了,但这是为我的爱人所流的。我再也没有不好意思的心理,相反,我宁愿她能及时看见。我的眼泪毫无节制,如江河流淌,响动也变得巨大而可怕。我在痛哭,为她曾爱过别人,为她仍有可能离我而去,为假期短暂的分别,为误解、为童年,为一切悲惨的想象我痛哭不已。两只眼睛经常保持红肿,但我并不羞于见人。我的视力由于哭泣也开始明显下降了。两年来我的眼泪就这样地不值一文,但我并不自知。我被哭泣的快感所陶醉,就像吸毒一样已经上瘾。我甚至在为自己的哭泣而哭泣了。我感动于自己如此爱她,又不被理解,自动沦落到这个无助而被动的位置上。我不可救药地进入到这一悲哀的角色而不能自拔,直到最后的分离来临,我为自己所付出的代价而伤心不已。由此我判定自己再也无法爱上别人,她的离去如同末日来临。这是在白天清醒的理智之光的映照下我认识到的,我以为她于我的重要性几乎等于我生命的全部。可我们感受的世界还有另一个层面,那就是我们的梦境。与我现实的感受平行,在我肤浅不安的睡梦中则是另一番景象。我的爱人不见了,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我想梦见她都是不可能的。我曾做过多次愚蠢的尝试,如睡前默念她的名字,或在中途醒来时回忆她的形象。但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她极少出现在我的梦中,即便出现了也和其他一些姑娘的面容混淆不清。 爸爸倒是经常光顾我的睡梦,而且,随着时光的推移他的来访越来越频繁了。 在梦中爸爸从来都是活着的,年轻健壮,但一如既往地愁眉不展。我从来没有梦见过死去的爸爸。梦中的爸爸总是出现在家里,有妈妈陪伴一侧。即便他们所在的房子已不是下放时的那栋草房,令我感到陌生,但如果你的双亲都在里面活动,那一定是你的家无疑了。哥哥和我都还那么小,不到自立的年龄,外公外婆依然健在。 就好像并不是爸爸主动来访,而是我孤身一人回到了往昔,回到了他们那里。他们活动着、摸索着、交谈着,情景熟悉而单调,又似乐章回旋不已。光线是暗淡的,话语是简短的,面容少有的年轻和简朴(所有的人),可事物是陈旧的。在这样的梦中醒来,我会为爸爸实际上的不存在而感到惋惜。我会为他的死而痛心和流泪。 现在是一九九五年秋。 一九六九年我们全家下放苏北农村,当时爸爸三十九岁。 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爸爸试图结束自己的生命,时年三十六岁。 如今我已经三十四岁了。哥哥长我五岁,三十九。我们和当年的爸爸已是同龄人了。 郝年,二十八岁,青年小说家。今年清明后的一天他陪我去给爸爸扫墓。爸爸的墓在望江矾。十六年前这里还是一片新辟的坟场,爸爸是最早的居民之一,而今草木茂盛,石碑拥挤,要找到爸爸的墓已不像当初那么容易了。我们在山坡上择路而行。清明前后的扫墓热潮已经过去,整个小山之上只有我们两个活人。 这是我第一次和朋友而不是和家人一起来给爸爸扫墓,所以心情格外轻松。往年的祭扫活动中我总是要安慰伤心落泪的妈妈,打发那些前来要钱的农民(他们不由分说,帮你铲去墓边的杂草)。如果你不给钱或给得少,农民们就会诅咒地下的死者,或者威胁说在你离开后破坏坟墓。况且正值清明,山上来人众多,真比集市还要热闹窒息。更让我难堪的是哥哥每次都要履行仪式,后退两步略整衣裳,向爸爸的墓碑三鞠躬。我总在想象另一种不同的祭扫方式,不必来去匆匆,像做贼一样(为逃避要钱的农民有时甚至连爸爸的墓也不敢认),就像今天这样,没有别人的打搅,我们可以待得时间长一些,在爸爸的墓前多抽几颗烟。 临来时我想到自己带上工具,清除爸爸墓边的杂草,结果我找到一把剪刀。当我在墓前剪除那些到处滋生的细竹条时,郝年转到墓后在着爸爸的墓志铭。 那凹陷的文字油漆已经斑驳,况且又是文言,读起来颇为费力。郝年在那里埋头看了半天。后来我从背包里找出一张白纸,让他把墓志铭抄下来。与其说是抄,不如说是描摹,其中的一些字我们完全不认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抄录完毕。 我将全文照录如下:方之(韩建国),湖南湘潭人,中共党员,早岁献身革命,一九五七年转为专业作家。唯行直道,绝无媚骨;遭时屯逼,坎场终身。其为人也,于群众则披肝沥胆,休戚同关。于奸佞则笔伐口诛,不假辞色。故其发而为文,是非判然,爱憎炽烈,侠骨入髓,力彻七札。所撰《在泉边》、《出山》暨《内奸》 诸篇,溪径独开,文坛蜚声,观其文者知其为人,知其人者益服其文之生于情也。 晚而弥笃,炉火臻青;吴天不吊,速丧育英。呜呼痛哉!呜呼惜哉!一九八零年二月。 一个农妇提着铁锨走上山来,她一声不吭地帮我们清理爸爸墓前的败叶杂草。 我的剪刀毕竟不好用,不如铁锨来得利索,于是就随她去了。我问农妇哪里有纸钱卖?她说下面的小店就有。我给了农妇五十元钱,让她下山帮我们买三十块钱的纸钱,余下的二十元是给她的(作铲草和跑腿的酬劳)。农妇问:“要什么样的纸钱?” 我说:“就每样都来一点吧。” 几分钟后她从山下上来,身后跟着一条毛色混杂的草狗。她将一大堆纸钱交到我们手上,种类应有仅有。一万和十万元一张的冥币各有几叠,印得十分粗糙,纸张也很低劣,但仍在努力模仿人民币具有的气概。领袖肖像也被玉皇大帝或阎王爷取代了。相对而言我更信任那些元宝,虽也是用纸折成的,但外面刷了一层银粉,看上去像那么回事。纸元宝由一根细线穿成一串,另有一根树枝供人烧纸时拿在手上。当然,最令人倾心的还是那些质朴发黄的草纸,厚厚的一叠,既柔软又毛糙,还那么抽象(和冥币、元宝相比它更不像任何具体的钱)。它不像任何人世间的钱,因而最有可能在阴间流通——如果阴间真需要用钱的话。 我和郝年在爸爸墓前腾出一块地方,焚烧各类钱币,烟雾缭绕,烈火熊熊,呛得那条草狗啊乞打了一个喷嚏。它那么脏,那么瘦,甚至也不会吠叫。它像我们摇尾乞怜,神情悲哀,又完全没有目的——我们没带任何食物。它是和那农妇一道上来的,在我们的祭扫过程中充当了一个角色。仿佛在那古老的时代,荒山、烈火、草纸和灰烬,一个人和他的朋友,还有他那条忠实的狗,在父亲的坟前。 我们没有三鞠躬也没有献花圈,对此我感到满意。我以为当天的祭扫就到此结束了,没想到郝年从衣服里摸出一叠稿纸架在冥币的余烬上—他还没有完。 这是两篇小说的手稿,一篇是我的,一篇是郝年的。郝年显然有备而来(至于我的那篇手稿怎么会在他那里的此处不必深究)。两份手稿在爸爸的墓前烧起来,边角卷起,方格内的字迹逐渐被黑蝴蝶般的灰烬蚕食掉。所有交付死者的东西都要通过焚毁的途径来传递,都要经过烈火的检验。 郝年从未见过爸爸,但读过他的书。他对爸爸的尊敬是晚辈之于前辈的那种。 当然这与我有关。如果郝年不认识我,我们不是朋友,他恐怕永远也不会读到爸爸的书。爸爸的书是过时的那种,并不属于我们这个时代里致力于文学的青年必读的一类。仅从艺术上的继承和反叛而言,他们只会针对卡夫卡、海明威、鲁迅等等,也许还有活着的马原、昆德拉。爸爸和他同时代的作家都在年轻一代的忽略之列,由于他们革命者的身份,在文学上的成就几乎是不值一提的。如果我不是爸爸的儿子我也会持同样残忍的看法,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即便现在我也只是读爸爸的书,而对他的那些同龄人没有任何兴趣。我并没有觉得因此有什么不妥或不公正的,因而我对爸爸的某种遗憾的心情在逻辑上就没有立足之处了。我试图把爸爸的短命因素考虑进去,言下之意:如果他活得足够长就能超越他的那些同行。我知道这样的假设永远是虚妄的,不能令人信服的。我多么强烈地感受到爸爸并不是我或其他人文学上的父亲,当然也包括郝年。别看他此刻如此虔诚,在爸爸的墓前焚烧手稿,但他并不觉得爸爸的书对他的写作有任何稗益。爸爸是他抽象的前辈,这样的举动(焚烧手稿)只能感动我们自己。也许郝年认识到作为一个作家的命运如此坎坷,充满艰辛,弄不好还会半途夭亡。郝年在自勉,在他泪水盈盈的目光中我感到了那种继承前人未竟事业的决心。郝年在爸爸墓前的感受是丰富而实际的,非常符合他在文学上的远大志向,他的信心和欲望。而我却不能完全像郝年那样想。爸爸的死首先是他一个人的事情,他在文学上努力只能说明此事的虚无本质。作为一个后来的写作者我只想继承他的命运,他的隔绝和生硬,他的卑微,也许这些才是馈赠给我们的财富。当然,我们都只是在情绪冲动时才会这样或那样想,当两份手稿化为灰烬郝年和我又成为志同道合的朋友了。 仪式终于完毕,我和郝年像两个收工的农民一样蹲在爸爸的墓前吸了一支烟。 郝年问我:“老爷子抽烟吗?”我说:“抽啊。”于是郝年点了一支烟,搁在爸爸墓冢的水泥顶上。山风吹来,那微弱的红色一顿一顿地向后移去,留下一截越来越长的烟灰,真像有人在吸食一样。 “老爷子的烟瘾还挺大!”郝年说。 直到爸爸抽完了那支烟,我们才起身下山去了。 转眼到了夏至。这天我和为民去鼓楼附近的猎人酒吧喝啤酒。 为民是我的小学同学,二十多年前我们就认识了,两家自小也有来往。为民叫爸爸“韩叔叔”,这点和我的其他朋友不一样,比如郝年,他们只知道爸爸是作家方之。当然后来(特别是我开始写作以后),我结交的朋友大都是郝年这样的了。 我后来的朋友大都有点自命不凡,他们以天才自诩,总觉得自己能干出一番大事。 他们不甘于普通人的平庸生活,任何正常状态都是他们无法忍受的。倾向于文学多少是出于这样的认知和天性。尽管后来的结果各不相同,但开始时的情绪基本上是一致的。多年来我的周围充斥着以文学为信仰的男男女女,我本人更是他们中典型的文学青年。我的生活与为民相隔绝(虽然其间也偶有来往),待我们真正有机会坐下来交谈时发现彼此都已面目全非了。 据我所知为民一直在过最常规的生活,上班下班,结婚生小孩。曾几何时老实人为民成了一位气功高手了。我知道为民有神通,所以今天特意请他出来给我的一个开酒吧的朋友看财气。为民说开酒吧的朋友生意好不了,因为房顶上有一团黑气自上而下地罩着,就像一口倒扣的铁锅。即便有新的资金投入,那黑锅也只能向上稍许升起,而不能完全祛除。我因为将信将疑,就把为民带到猎人酒吧。同样是酒吧,这里的生意少有的好,来客盈门,灯红酒绿,为民稍一闭目,说这里的财气旺极了。 由于气氛实在不错,我们就留下来喝啤酒。我们对面坐在S 形的吧台上,每人要了一扎生啤。在我们中间是一只印有Marlboro字样的烟缸,我和为民对抽了很多支烟。小姐告诉我们这里只有三五,而没有任何牌子的国产香烟。这里的一切都尽量做得洋气,富于外国情调。我们身后有人在投掷飞缥。酒吧的另一角设了一张桌球,两个老外绕着台面转来转去。一个说英语的中国女孩和他们在一起。但酒吧里更多的毕竟是她的同胞,在他们密切的注视下那可疑的女孩态度显得很生硬。我对为民说:“那几个头上琚了红色的男孩很可能是做富婆生意的。”我相信为民从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他紧锁眉头,只顾喝酒。后来他说:“今天是夏至了。” 我一时全无反应,随后就觉得难以理解了。在这样的地方,在我们的城市,在这些踌躇满志的人们中间竟有夏至这回事,实在是不可思议的。我似是而非地问: “是吗?” “是,”为民说,“所以我今天特别敏感。每逢节气这天我对很多事情都会有所感觉。”他告诉我刚才一个女老外对那说英语的中国女孩说了句什么,虽说他不懂英语,但他觉得她是在用最恶毒的话骂她。 我说:“没错,她骂她是狗娘养的。大概是妒忌了吧?”不过这也说明不了什么,那女老外的表情充满了轻蔑和厌恶,谁都能看得出来。还有这里的生意,明摆着的好,还用他为民说吗? 我想了解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东西,也许,这些东西对我而言也不是那么地不重要。 我说:“我有一些事情想请你感觉一下。” 为民问我:“是关于女人的吗!” “这是没有意义的,”为民说,“因为到了下一次,你让我看的就不是这个女人了,而会是另一些。还是让我帮你看看身体吧。” 我说:“不忙。你知道我现在已不像从前,女人对我的影响不会太大。我们权当做一次游戏吧。” 我坚持低级趣味,让为民帮我看一看和女人的关系,而不是其它。为民无奈地摇摇头,说:“好吧。” 我说:“我心里分别想着三个女人,你看一看我和她们的关系以及前途。” “第一个。”我说,心里想着那人,默念着她的名字。 为民双目低垂,丝纹不动,良久他抬起头来直视我的眼睛,说:“图像是这样的,她无动于衷,依然故我,是一条直线。而你有向她那边靠近的意图,但最终没有靠上,你们还是分开了。” 我说:“好。下面是第二个。” 为民吸了半支烟,这次他没有闭目,只是凝神想了一下,告诉我:“你没有想法,是一条直线。对方绕了一个大弯向你靠近,和你交汇了,但仍继续向前。后来她突然一个转折,又向你靠近,你们再次交汇。再往上我就看不清了,似乎两条线重叠在一起了,不过也说不太清。” “第三个。”我说。 “第兰个,”为民笑起来,他不假思索地说:“你们就像麻花或者油条,纠缠不休,绞过来绞过去的,有分离也有相聚,永远如此。” 后来我问为民能不能看死人胞说:“可以呀,死人是有灵魂的,有的在天上,有的在地上。” 我问:“在天上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在天堂里?是不是说那里的环境要好一些? 而在地上是不是在地狱里?那里的环境不怎么样?” 为民说:“倒不一定。” 我紧追不舍:“那么在天上离地有多高?几尺,还是几公里?” 对此为民无法回答。关于超验问题的交谈我们终于找到了一种有距离的幽默的调子。这样的调子是恰当的,不至于使谈论变得庸俗,或使为民的敏感落人妄想的境地。幽默使神秘的预知和感悟到女人为止,而在死亡的领域它们则会变成愚蠢的迷信。即便如此,当我们涉及到死者灵魂的时候我还是不禁想到了爸爸,十六年后他的灵魂安在?天上还是地下?我没有向为民提及我的疑虑,因为那毕竟是不可以言说的事,是不能以任何幽默加以距离对待的问题。 后来为民凑近我,小心而严肃地说:“暧,韩叔叔的灵魂至今还没有定下来啊。” 我说:“我没有问你他的事啊。” 为民听而不闻,继续道:“他还在飘。” 我说:“这么多年了,这是为什么!” 为民说:“似乎有什么事未了。” 我说:“是什么事呢?” 为民再次低下头去,闭目沉思,很久很久,他说:“和你有关,似乎是不放心你。”不等我回答,他又说:“我告诉你我是怎么感觉的。在他的下面是你、你哥和你妈,他的目光一直看着你。我试着让他注意到你哥,但他把目光掉回去了,始终看着你。” 我问:“是不是所有的死人都这样,灵魂在空中飘荡?” 为民说:“不。”他随便举了一例,他的一个同事最近得病死了,为民曾看过他。他的灵魂已经安定,入土为安,了无声息了。 我解释说:“你看见的也许是‘信息遗留’。”我对为民讲述了十六年前爸爸临终时的情景,他一直在等我的来信。可直到他死后那封信我都始终没写。爸爸是抱憾而死的,他没有等到我的信,他在为我担忧。“你怎么能肯定你看见的是今天而非十六年前的事呢?”我问为民。 对方说:“也许是吧。” 这时一阵掌声打断了我们的交谈,一个高大的外国人跳到桌子上随乐声扭动起来。他一手持着酒瓶,肥硕的屁股左右摇晃。在他现实的压力下那张简易木桌嘎吱作响。他向我们呼喊着,不是我们所有人,而仅仅是我和为民,只因为我们正襟危坐,表情木然,与店堂内的气氛相互隔绝。我们过于安分了。那老外想让我们和大家一起快活起来。 几天后我遇见郝年,把夏至那天为民关于爸爸灵魂的那番话对他说了。郝年将信将疑,看得出来怀疑的成分还是更多一些。最后他说:“无论如何这是很动人的。” 他是指爸爸执意注视我的目光。在爸爸为何为我担忧的问题上郝年亦有解释,当然完全是郝年式的。他认为我子承父业,也在写作,爸爸其实不是担忧而是希望,希望我从他中断的地方继续下去,有一个比他更好的结果。爸爸在密切地注视着我的写作,仅此而已。我呢?差不多快要相信郝年的说法了。可惜爸爸不能亲自从空虚中作答。 1995.9 .1 ,0 :19 附录:轮回三章之——叙事 我出生在红色中国 父亲是纯洁的革命者 燃烧黑发的火炬 迎娶母亲——他美丽的新娘 他是诗人兼战士 上升,有如明星 却陨落在猪圈旁 永远的遗憾:我不能分享他短暂的荣耀 我出生在红色中国 昔日的国都,又一个牛年 世间的轮回流转 带来穷人新的灾难 我出生,和人们争夺口粮 六一年的集体死亡刺激了 后来的人口过剩 我在早夭的婴儿中脱颖 (在此之前我和两亿个精子竞争 犹如中了大奖 甚至逃过了其后的人口政策) 我老二,一个生命的奇迹 然而并不知道感激 此刻的记忆中呈现外公悔罪的形象 父亲自杀未遂,没有人通知我 怕打搅我无用的成长 红旗自母亲单位楼顶飘落 武斗的卡车满载着前去搏杀的躯体 炎热的夏天、小巷 恐怖的谣传使人们清凉 演习的警报,战争的模仿 未来的逃兵爱上了木制的刀枪 革命是一场狂欢 忽而奔跑的人变成了脚下的泥浆 我的双亲在时间中变形 我在被忽略中发现了性 邻居的女孩,我的玩伴 姐妹六人算不算妻妾成群? 我为离别而落泪,为搬迁而兴奋 为祖母的死欣喜若狂 我颠倒的情欲也不完全颠倒 经历灾难又总在它的边缘 披红挂绿的车队驶过大桥 锣鼓喧天拍打着江面 六口之家奔赴它未知的前程 葬礼和婚礼同时在冬天举行 下放的家庭和土地结合 孩子们翻开了田野的书页 被触摸的牛——我的属相 它的真实胜过一根皮带 我们是外来者,第一批落户的人 我的种族有赖于我是一个男孩 提亲的队伍络绎不绝 大队书记的千金 该不会辱没老韩家的门第? 下放带来文化的侵袭、植被的北移 如同一场古代战争 瓜果蔬菜和泡桐树苗对那块土地的爱 远胜于我们 涧南草狗的亲情也更为悠远 比当地老乡更认得我们这门老亲 我学会了一种方言 还有鸡鸣狗吠、小鸟的啼 只有眼镜是无可争议的族徽 展开翅膀降落我幼稚的鼻梁 我知道我不会在此长住 我知道我的视力只限于书本 没有画画的才能 却练习谋生的一技之长 剃头匠把剪刀传给他弱智的儿子 父亲拒绝向我传授他的手艺——文章 突然,政治的追杀至此 尖利的哨音中母亲被捕上了南大堤 历史坚硬如镣铐铿镪 柔软又好比北风的飘带 外公的白发凄凉 父亲青霉素过量 癌细胞也在寻找绝望的土地 有如虚无来到我心间 当尸布将那人像婴儿一样裹紧 烈焰的红舌就窜出了爸爸的口腔 那是一九七九年,我北上 并结束了身后的田园 1994.12.2 在码头-1 这顿饭是下午三点钟开始的,因此既不是午饭,也不能算是晚饭。他们的胃口普遍很好,吃得很多,直到半小时以后速度才慢下来。一个多小时以后他们停住不吃了,但盘子没有撤走,每人点上一支烟,在喷云吐雾的间歇呷一口啤酒或用牙签剔着牙。他们把肉丝儿之类的东西吐出去,方向不很确定,很随机。席间,曾有人提醒老卜“别误了火车”,遭到大家的一致斥责,就像是那人要赶老卜走似的—一那也太不够意思了。此时的老卜,面红耳赤,一米八三的大个子因身体下滑头顶还没有他所坐的那张椅子的椅背高。他笑眯眯的,正说着什么可笑的事儿,引来大家一阵阵的笑声。实际上,酒喝到这个份上,随便讲点什么都能引人发笑。突然老卜敛住笑容,站起身来便走,甚至忘记了拿他的行李。然而这一疏忽并不要紧,在座的其他三人今天就是来给老卜送行的。他们见老卜起身,并不十分惊讶,没有人多余地问:“你去哪里啊?”他们知道他这是往火车站方向而去。于是三个人从房间的某个角落找出了老卜的行李—一两只拎包、一只背包,一人一只分别负担着。他们跑步出门,追随老卜而去。老卜走得极快,他个子大,步幅也大,其他三人在后面一路小跑。然而到火车站的路光凭两条腿是不行的,他们不仅需要坐汽车,而且还要乘船、渡江。火车自江北始发,车票三天前就已经托人买好了(由于老卜路途遥远,因此需要一张卧铺)。此刻他们必须渡江去江北车站,麻烦在于:渡船半小时才有一班,他们虽然到了江边但不能马上渡江。老卜认为他们还是来得太早了,与其在这里傻等半小时还不如留在酒桌上把杯换盏呢!他的话没有错,针对某班渡船而言,他们的确是来早了,可他们的目的并不是坐一次渡船,而是长江对面的那列蠢蠢欲动的火车。对那火车而言,他们来得绝不算早。此刻,就在他们焦急而无奈地等待渡船的时候听见了它启动前的几声长长的汽笛。等他们上了船,发现渡轮并不是朝着对岸码头开过去的,而是逆流而上,像是要去重庆一样。老卜大骂驾驶员的荒唐——一那船有很长一段始终与南岸保持平行。后来有人醒悟过来,说如果直直地向对岸开过去,等到达时早就错过了码头。待船到了江心又像是不走了。其实这会儿船走得极快,由于近处没有参照物因此看上去就像没在移动。刚才,他们当真着急了一番,怕老卜误了火车。这时船几乎像停在江心似的,他们反倒无所谓了。大家都受到老卜的感染,当船走得快时自觉也富于进取精神,而当船停止不前,他们也随之不再焦虑。现在,他们开始欣赏起江上的风景来,看见一轮红日正自江上缓缓下沉,两岸模糊不清,薄薄的一抹,那可是苍茫而脆弱的人间。近处的甲板上挤着一堆堆的人,一些麻袋、自行车将人群分割开。所有人的面目都很模糊,只有零星的眼白和烟蒂发出微弱的闪光。 船快到码头时看上去走得更快了,老卜他们也积极地行动起来。他们提前挤往舷边可能的下船处,待渡船刚一靠岸,在人流的推动下一个借力便向外冲去。老卜在前,空着手,因而速度也最快。其他人紧随其后,在黑暗中一阵狂奔,脚下发出咚咚咚的响声。他们闹不清是否已经离开了甲板,或是仍在船与码头之间的跳板上,总之从脚下的声音判断他们是踩在木板上面。那木板极具弹性,使他们奔跑起来感到一脚深一脚浅的,很不适应。随后他们就拉开了距离,根据个人的体力以及吃得多少等不同情况而定,有的在前,有的在后。他们彼此呼唤着名字,作为联络。就这样他们跑出了轮渡,经过跳板和码头来到了一条小街上,他们继续向灯光闪烁的江北车站奔去。这会儿他们离开了从渡船上下来的大群乘客,孤零零的,大气直喘。 他们经过的这条小街出奇的安静,甚至车站上也很冷清萧条,不像想象中的那样人头攒动。实际上,那车站上的热闹景象刚刚过去,他们只是没有赶上而已。此刻昏黄的路灯下一位身着灰蓝工作服的老太婆手持一把大扫帚,正不紧不慢地扫着,她将一些树叶、纸片、塑料泡沫、玻璃瓶和金属罐收集一处。老卜跌跌撞撞地跑来,站在那堆垃圾前面不动了。接着来了第二个、第三个……一共四个人,就像约好了在这堆垃圾前面见面似的。老太婆很权威地指出:“火车已经开走了。” 老卜很后悔刚才的那一阵狂奔,这是毫无预见力的一种表现—一要是赶上火车那就另当别论了。一阵狂奔白白消耗了体力和精神。但老卜绝不后悔下午的那顿宴席,总不能因为赶火车而失去与朋友们相聚的机会吧?那样活着就太没意思了。他很后悔没有继续吃下去—一反正命中注定是赶不上火车的。 今天晚上他从江北怕是走不了了,从此始发的车只有一趟。他们计划返回南岸,从新站上车。新站是本市最主要的火车站,过路的车次极多,老卜不怕走不掉。于是他们又开始往回走,这一次放松了许多,他们走得格外慢悠悠的,把刚才忽略的江北街景再细瞧一遍。这时候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他们吃过晚饭从家里面出来逛了。也许,他们刚才就在街上,而匆忙中的老卜一伙视而不见。越靠近码头就越热闹,沿途居然有不少霓虹灯,歌舞厅和洗桑拿的地方也一应俱全。这是一个铁路沿线因铁路而繁荣起来的小镇,并且地处江边码头,因而就更热闹非凡了。老卜虽然见多识广,但还是充满了好奇。由于此刻他们无别的事可干,由于这是一个意外(他们本无游览小镇的计划),因此那普通的小镇之夜看上去却处处神奇。 尽管他们走得够慢,但到达码头时还是太早了。六点以后轮渡变成一小时一班,他们晃晃荡荡走回来时六点以前的最后一班渡船已经开走了(也就是把他们从南岸带过来的那条船,卸下乘客后便返回去了)。也就是说他们将在候船室里等上近一小时。本来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吃饭的——一候船室外面的街上直到火车站沿途摆满了小吃摊,摊主们以风灯、充电的应急灯照明,黑呼呼的食物在油锅里被炸得吱啦啦的响——一但他们下午五点左右才结束一个饭局,这会儿无论如何也吃不下去。 现在他们堵得慌,见到吃的就心烦,还不如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呆一会儿,喘息一番。 刚才的那一阵狂奔使他们中的不少人大伤元气。于是他们选择了候船室里的长椅休息,一个人负责看包,另一个去窗口买船票,第三个人走到小卖部那儿去买汽水。 买汽水的叫王智,他去买汽水是因为自己渴得要命,因此他的那瓶汽水也最先喝完。王智拎着一只空汽水瓶踱到坐在椅子上休息的马宁费俊前面(二人各执一瓶半满的汽水,边饮边发呆),趁其不备从他们之间丢下去。他并没有扔或者砸,只是丢下了一只汽水瓶——一将握住瓶颈的手指松开,汽水瓶在水泥地上碎成几片。 它落地时发出一声脆响,引起了马费二人的注意。随即,他们一面检查自己的裤腿(担心溅上汽水汁)一面笑骂起王智来,说他真无聊,而且挺缺德的。他们换了一个地方坐,但离汽水瓶的碎片并不很远,放在椅子上的老卜的三只包甚至都没有挪动。他们从三只包的左边换到了包的右边,也就是说刚才包是在他们的右边的,而现在到了他们的左边。 候船室十分宽大,顶棚很高,就像一个大仓库,也许它就是码头上的某个仓库改成的。上面很高的地方悬着一些照明灯,把候船室照得白惨惨的。几乎没有其他候船的乘客,一班渡船刚走,又到了萧条的晚间。附近的居民没事过来转转或看看,因而有一些小孩和老人没买船票就进来了。把门的分得很清楚,谁是在此候船的,谁只是进来逛逛的。一个小孩蹲在地上撒了一泡尿,并没有人过去阻止他。在候船室的西南角有两截玻璃柜台,摆成L 形,日光灯灯管贴着玻璃柜的里面安装,不仅照亮了商品也使候船室的西南角显得分外亮堂。很显然那儿就是小卖部,柜台后面站着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营业员。几个小孩扒在柜台前看上看下,老卜混迹其间,像个大儿童似的在那儿流连不去。他低着头,面孔被柜台里面的灯光映得煞白。王智曾去那儿买了四瓶汽水,将其中的一瓶塞给低头看东西的老卜他就回来了。其实他也想多呆一会儿,但他绝无老卜那样的镇定。他俩都发现那营业员长得很好看,是个漂亮的女孩儿。王智发现这一情况后也只能把漂亮的女孩儿当营业员,从她手里买了四瓶汽水,除此之外他就不知道怎么做了。然后他就回来了,回到了马宁费俊这边,因为买卖已经结束。而老卜一开始就把那营业员当成了漂亮女孩儿,认为她站在柜台后面就是让人看的。当然,他得先看毛巾、地图、胶卷、折扇、茶叶、糕点等等,之后才能把目光转向营业员本人。王智对马费二人说:“那边的女营业员长得挺靓的。”马费于是不再怪罪他将他们的裤脚弄脏了。他们分别跑到小卖部那儿,装模作样地要买什么东西,实际上是看那个女孩儿,平均每人坚持了不到五分钟就撤回来了。这两人去了又回,老卜仍没有挪地方,他还是那么软塌塌地靠在柜台上,慢慢地微笑着。开始的时候他是对柜台里面的货物发笑,这会儿已经抬起头来向营业员微笑不已。他只是笑,不说话,而且什么都不买。女营业员从未见过老卜这种人,被他笑得毛骨悚然。她将眉头紧锁,眉心处夹出一道深深的皱纹,并且把脸偏过去,不看老卜。后来王马费三人频繁走来,已不光是在欣赏女营业员的长相了,而是在旁观老卜与前者之间无声的对峙。每次他们都派出一人为代表,然后回来向大家报告进展情况如何。 “老卜对她说:我觉得在哪儿见过你,我们以前肯定见过的,要不就是在梦里。 女孩儿不理他名卜就批评她说:这不是一个营业员对待顾客的应有态度。” “老卜给她发了一张名片,女孩儿不接,老卜说:那我就念给你听。老卜声情并茂地朗诵了他的名片,女孩儿一点反应都没有。” “老卜说:我把名片给你搁在柜台上了,日后到广州来尽管找我,管吃管住,旅游接送全包了。” 最后老卜也离开了柜台。这一次他实在是一无所获(哪怕给对方抢白一两句呢!)。 他自觉没趣,又想到自己误了火车,心情不免有些沮丧。然而他并不是一个习惯于沮丧的人,因此便在候船室里跳起舞来,以使自己振奋。老卜跳的舞很时髦,似乎是正在流行的霹雳舞的片断。他嘴里哼着一支曲调,一只手举着酒瓶(实际上是汽水瓶),边舞边饮,边饮边舞。他喝汽水的姿势绝对像是在饮酒,而且他也的确因此而陶醉了。老卜来了几个花哨的滑步,接着是那如梦似幻的月球漫步,这时一个粗壮的汉子走到他的身边,抓住了他的手。这个人不知是从何而来的,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但他的确扫了老卜的兴,使他的独舞被迫中断。王马费三人也觉得情况有变—一他们正准备为老卜鼓掌喝彩,却来了这么一个人抓住老卜不放。然而他们并没有任何行动识是坐在原处观察着,看看事态会怎么发展。他们绝对相信老卜处理事情以及应变的能力,甚至远远超过了相信他们自己。马宁甚至都不朝老卜他们那边看,他故意表现得心不在焉,似乎正在发生的事不足以吸引他的注意力。从他的表情看,老卜与那壮汉的相持不过是小事一桩,远不及老卜与女营业员的调情有趣。王智费俊的反应则比较强烈。先是,老卜与那漂亮营业员的周旋已让他们吃惊不小,觉得开了眼界。突然又来了这么一个满脸杀气的汉子,缠住老卜不放。这两幕交替发生在短短的瞬间里,也确实太快了一点。还好,壮汉不过是让老卜教他跳舞。老卜没有教他的兴致,并且自己也不跳了。他走回长椅这边来,在行李的一头坐下,行李的另一头坐着王马费。也就是说王马费与老卜之间隔着三只包,但坐在同一条椅子上。壮汉也跟了过来,并在老卜身边坐下,他继续与对方套近乎,而老卜爱理不理的。也许老卜并不怕事,但刚才良好的心清显然没有了,他有些发蔫,因此看上去像是有点胆怯。这边,他的三位朋友却镇定如常——一在马宁的暗示下王费二人很快明白了在此情况下他们应取的态度。此刻三个人都不朝老卜和壮汉那边看,即使偶尔看上一眼也是那种漠然的目光,最多有一丝好奇。他们装作和老卜根本不认识,或者对这样的事根本不屑一顾。如此引而不发的态度的确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使得那壮汉在与老卜q 缠的同时不时会朝这边瞟上一眼。马宁故意站起身,去候船室门口转了一圈,以示状态的轻松。那壮汉一口咬定老卜与自己是同道,说他带了什么“要紧的”东西。壮汉说话时有些颠三倒四,反复无常,一会儿说自己那里有什么东西,问老卜要不要?一会儿又认为老卜带了东西,说他“全要了”。他承认自己是一个违法之徒,其前提是老卜也是一个违法之徒。老卜推辞说:“你认错人了!”壮汉说:“干我们这一行的,怎么会认错人呢?”这次他指的“这一行”却不是违法犯罪,而是治安联防。说着他掏出一张证件,以证明自己是一个便衣警察。他所说的“我们”此刻也已不是指他和老卜,而是指他与那些警察同行。但无论如何老卜还是一个违法分子,这是前提性的,只有在此前提下壮汉作为违法分子或是警察与老卜的接触才是正常的。既然作为一个违法分子他不能取得老卜(另一个违法分子)的信任,那他就摇身一变成了警察。 那证件插在一个破本子的红塑料封皮里,在老卜的眼前一晃,本子随即合上了。 壮汉一面将他的红本子往怀里揣,一面让老卜把他的证件拿出来。老卜坚持要看清壮汉的证件,否则自己的证件是绝对不会拿出来的。壮汉说:“你怀疑我是一个警察吗?”老卜说:“我怀疑。”壮汉问老卜:“我哪点不像?”同时补充道:“我是便衣警察。”老卜说:“警察没有专门便衣或非便衣的。”壮汉说:“那你就不懂了,警察不单有便衣,还有特务呢!”说来说去绕不过检查证件这件事,壮汉的头脑清醒得很。作为交换条件他再次把自己的证件从怀里掏出来,并交到了老卜的手上,让后者看了个够。老卜在惨淡的灯光下看了半天,实在也说不清这是怎样的一类证件。在职业一栏里填写着“工人”二字用外就是姓名性别,一共四大栏,最后一栏里写着“联防队队员”几个字。老卜冷笑一声,将红本子递还壮汉,说: “你根本不是警察!”壮汉也不反驳,只是一味地向老卜索要证件。老卜说:“你不是警察,无权检查我的证件。”壮汉说:“你也不是警察,怎么就能看我的证件呢?”老卜说:“是你自己要给我看的,责任在你。”壮汉说:“第一次是我给你看的,第二次是你向我要的。你几巴看了老子两次证件,这事这么讲?”现在,壮汉也不说他是什么便衣警察了,只说老卜看了他两回证件,而老卜的证件他一次也没有看过,所以事情没完。他越过老卜伸手去拿放在椅子上的老卜的包,老卜先是按住自己的包不让壮汉拿,继而按住了壮汉的手。冲突于是升级,发展到拉拉扯扯,以致王马费三人紧张得从长椅的另一头站了起来。这时大厅里人越来越多,比他们刚进来时多了十倍不止,至少也有一百来号人,原来一小时已过,渡船从南岸开来。 正在争执时候船的乘客已排成队列,往检票口走去,准备上船了。王马费分别拿着老卜的三只包,加入到上船的队列中。他们指望最后一刻老卜凭借自己的能力能从与壮汉的纠缠中摆脱出来,只要上了船就没事了。此事谈何容易?壮汉既没有看过老卜的证件,也没有抢到包,不禁恼羞成怒,他坚持要把老卜带到民警值班室去。 他咬定老卜的包里面有东西(此刻他不再提证件的事),而那包被他们(老卜的同伙)带上船去了。事实上如果老卜没走王智他们怎么可能走呢?他们此行的目的无非是送老卜。他们只是作出一副要走的样子,希望老卜与壮汉的纠纷快点结束。既然老卜无法脱身,他们走掉也无意义。壮汉明显变得粗暴起来,推搡中加大了力量,他企图将老卜的一只手臂拧到身后去。由于这是上船的最后机会,老卜拚命地挣脱壮汉,他的顽强使壮汉更加愤怒。同时,壮汉看见候船室门口涌来一伙人,于是勇气倍增。那伙人是他的同伙,实际上他还没有看见他们人,光听见摩托车的轰鸣就对老卜不再客气了。 这伙人自然是壮汉招来的。在与老卜的相持中见对方人多壮汉不敢贸然动手,他只是一味地缠住对方,是为缓兵之计。他看见一个闲逛的朋友在候船室门口探了一下头,那人见壮汉与外乡人纠缠本想过去帮忙,但壮汉向他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让他回去叫人。也许情况不是这样的,报信的是柜台后面的那位营业员姑娘。很可能连壮汉也是她让人叫来的,她觉得受到老卜一伙的侮辱。说不定那壮汉还是她的男朋友呢,而她是壮汉的女朋友,或她被置于他的保护之下。否则为什么壮汉一出现就找老卜的麻烦呢?这伙从候船室门外冲进来的人也一样,一进门就冲老卜他们过来了,如果不是被人招来的那就奇怪了。至少他们与壮汉认识,看见壮汉力斗一个大个子,还有他的三个同伙,于是不由分说地过来帮忙。壮汉在他的同伙出现之际也需要摆出一副恶斗的模样,而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磨磨蹭蹭了。他努力去拧老卜的胳膊,如果单论力气,老卜不是壮汉的对手,但由于他个子高大胳膊虽被拧到了背后壮汉却举不上去,因此并不能构成严重的威胁,老卜依旧傲然挺立着。并且这时王马费已决定不走了,他们再也不能坐视老卜与壮汉的搏斗。马宁机警地闪到壮汉身后。一个瘦高个跨下摩托车就往里面冲,他一面拨开众人一面嚷嚷:“在哪块?在哪块?”实际上,他早看见了老卜他们,根本没有必要问。这时候候船室里的乘客都已通过了检票口,空旷的大厅里只剩老卜他们以及壮汉,没有更多的人(除了与瘦子一齐进来的那伙男女),因此瘦子所谓的拨开众人只不过是一种想象。 由于并没有什么众人,他那拨开的动作就像在划水。他左划一下右划一下就到了老卜前面。瘦子一面划水一面蹬脚,把脚上的一双红颜色拖鞋甩掉了。那拖鞋蹦起半人高落在两文远的地方,另一只朝着不同方向,其飞行高度与距离与第一只拖鞋相仿。总之,两只拖鞋造成的效果好极了,大有先声夺人之势。需要一提的是:某种样式的红塑料拖鞋是当年本市小流氓的必备之物,标记性服饰,谁要是穿了一双那样的红拖鞋老百姓见了必然敬而远之。瘦子将红拖鞋蹬掉类似于打架之前卷袖子摘手表之类的仪式,可见他是多么地理解红拖鞋,把它的功用简直发挥到了极至。 瘦子赤着脚,作出一副拚命的架势,上来便打。他的拳头还没有够着老卜突然惊叫一声,原来一脚踩中了地上的碎玻璃。瘦子落脚之处正是王智丢汽水瓶的地方,一脚下去顿时鲜血淋漓,瘦子立刻失去了战斗力。他大叫“华子华子”,这时一个染了黄发的女人挤过来,可能是他的女朋友,刚才坐在摩托车后跟瘦子一起过来的。 瘦子对那女人说:“华子啊,我的脚受伤了。”华子就骂他:“你兴你妈个头!” 瘦子大怒,骂那个叫华子的女人道:“你这个逼,看老子打不死你!”于是两人骂得不可开交,暂时没人理会壮汉和老卜的纠缠了。倒是王智他们颇为关切地察看了瘦子的脚,应该说的确伤得不轻。伤处在右脚大脚趾一侧的脚趾上,血流了一地,估计那脚趾即便还在脚上也不过连着一层皮了。王智心中得意,于混乱之中搜寻到马费二人的目光,三人不禁会心地一笑。他们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不计前嫌,提醒瘦子快去医院。王智还试图教会华子一种止血方法,用以给瘦子止血,必要的时候他甚至愿意亲自操作。也许他们的和平攻势太过份了,让对方觉得受到了嘲弄(当然他们也确有嘲弄瘦子的意思,只不过说着说着被自己感动了,以为眼下是一个化干戈为玉帛的良机),甚至壮汉也放弃了老卜,跑过来制止王智们的离间之计。 王智颇为心虚,生怕壮汉说出那地上的玻璃来自一只汽水瓶,而汽水瓶是他王智砸碎的。当然壮汉并没有看见王智砸汽水瓶,但如果他聪明的话完全可以想到:汽水瓶是王智或王智们砸碎的。即便想不到也可以这样诬陷他们,如此一来必能激发瘦子他们的斗志。实际上,王智他们的处境危险得很,不仅是壮汉,随便壮汉或瘦子一伙中的谁说那汽水瓶是他们砸的他们就完了。然而连壮汉都想不到这条妙计,瘦子和其他人就更甭提了。在王智看来,壮汉显然是他们中的聪明人。聪明的壮汉一口咬定老卜的包里面有东西,因此要把他们(老卜和王马费)带到民警值班室去。 马费二人表现出一副坦然的样子,肯定地说老卜的包里没有任何东西。他们问壮汉:“要是没有东西怎么办?”壮汉说:“没有东西我把眼睛抠出来给你们看!”他一心要把王智他们弄出候船室,到外面的街上去。王智十分焦急,因为他知道老卜的包里确实有壮汉所说的东西(因此他觉得壮汉在那伙人中最聪明),这事儿只有他王智和老卜知道。 本来那东西并无所谓,只不过版本稀有,经过复印,模样像是手抄本。再加上掐头去尾传阅中磨损再三,就越发显得神秘莫测了。本来,携带这样的东西应该和马费二人打好招呼,但由于吃饭耽误,没有机会也就算了。现在就更没有机会了。 看见他二人如此坚持自己的清白,王智是又喜又怕。喜的是他们并不知道实情,因此毫不心虚,越发的理直气壮,甚至王智也受到了感染从为老卜的包里的确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东西,被壮汉那样一口咬定是奇耻大辱和不白之冤。在此情形下当然不便向马费泄漏秘密,如果他们知道事情的真相还会这样义愤填膺吗?想必也如王智一般作贼心虚,尽量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王智怕的是马费二人的态度过激,非要以开包检查来洗刷自己。这两人从小都没有受过什么委屈,他们得寸进尺坚持那样做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这会儿双方都已撇下了瘦子,在去留问题上相持不下。一方认定老卜的包里有东西,必须前往民警值班室接受检查。一方坚决否认老卜的包里有任何违禁品,他们不怕检查,问题在于:如果检查的结果证明他们是清白的那该怎么办?王智暗想:如果去民警值班室的话势必要开包检查。如果不去,候船室里对方人越来越多,虽然瘦子失去了战斗力,但他在一边呻吟呼号,后来的人见此情景以为是被王智一伙伤害的,于是不由分说地就要冲上来。王智虽然竭力辩解,但毕竟只有一张嘴,瘦子的朋友熟人却不断地涌来(还有壮汉的)。 这时马宁将一只手插在裤袋里,故意不拿出来。从外面的形状看,似乎他手里握着一件什么东西,刀子或者是改锥之类的,他就是要给人以这样的感觉,而实际上他也可能手上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空拳。也许将裤子顶出一个突点的不过是某根手指。他就这样挡住一路来犯之敌——一以他壮实的身躯和想象中的武器。壮汉不敢大意,用手抓住马宁插在裤子里的那只手的手腕,一面却说:“有本事你拿出来啊!”如果马宁手里真有武器壮汉是绝对不会让他轻易亮出来的。如果马宁手里并无什么他也没有必要如实地拿出自己的手。因此两人看上去在相持角力,实际上却各怀鬼胎。 王智马宁遥相呼应—一分别以和平和武力的方式,在宽敞的候船室里以他们为中心人群分作两堆。此乃是分兵之计,当然也可以说他们被对方分割包抄,将面临各个击破的命运。本来费俊是可以来回策应的,但没有人注意到他,他被彻底地忽略了。他始终拿不定主意,应该帮谁?或者,谁更需要他的帮助?他的主张一向不甚明确,到了关键时刻就不知作何抉择了。因此当他挤到王智身边,便帮腔附和王智的和平主张,然而并没有人答理他,包括王智,这就让费俊感到自己并无任何辩才。于是他来到马宁这边,模仿马宁也将手插在裤子里不拿出来,可也没有谁过来握住他的手腕。费俊用手将他的裤子顶起一块,并保持了半天,结果连自己也怀疑起来:那后面是一把匕首还是一根勃起的阴茎?他实在不知道如果是一把匕首他的手应该是怎样放置的? 壮汉想起三只包同时想起了包的主人老卜,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不在了。壮汉的对手早就变成了马宁,等他意识到这一点已经太晚了。老卜不在了,三只包自然也不翼而飞,跟随它们的主人从这问候船室里消失不见了。一种看法认为:老卜是在王马费的掩护下悄悄撤离的。还有一种看法:老卜是壮汉故意放跑的,因为后者对老卜的包里是否有东西也不敢确信。如果老卜以及他的三只包从此无影无踪,那包里是否真有东西也就死无对证。当壮汉发现老卜不见了,他的态度变得更加强硬。 壮汉不仅咬定老卜的包里有东西,并声称是他亲眼所见,若不如此,他(老卜)干嘛要跑呢?因此王马费三人(老卜的同伙)非得跟他去民警值班室不可。壮汉此刻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证明他是正确的。这边,王智的心思和壮汉一样,当他得知老卜不见了,心中的一块石头就落了地。估计老卜趁乱混在乘客里上船走了,没准现在已经过江到了对岸,他带走了三只包,当然也带走了里面令人担忧的东西。也就是说那东西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一现在到了洗刷自己的时候了。 权衡利弊,王智觉得还是随壮汉一伙去民警值班室比较好,虽然他们得通过外面的那条黑暗陌生危机四伏的街巷。眼见得壮汉的同伙越来越多,留在候船室里也不是一个办法—一那儿已经快成街头了。 他们分别被壮汉一伙拥着向外走去。来到外面的街上一些人想把他们就地打倒,为瘦子报仇,但被壮汉制止了。此刻他只想证明自己是正确的,因而非得去民警值班室不可。壮汉来回维持着必要的秩序,以免在到达目的地以前王智等人被揍成半身不遂,若是那样就理亏了。 民警值班室设在江堤上,是一所孤零的木板房子,门前亮着一盏红灯。虽然他们早就看见了那红灯射出的红光,但要走到还需要一段路程。这段路黑漆漆的,空气中飘荡着江水以及煤烟混合而成的特别的气味。一伙人在用王智他们不甚明白的当地话辱骂他们,并簇拥着他们向前走。那些人越来越陌生,他们的心里就越发慌乱。相比之下,壮汉由于和他们打了一两个小时的交道,因而较为亲切。在莫名的恐怖中他们努力寻找着壮汉的身影和他的声音。实际上壮汉也的确在保护他们。但由于他们被分作三处,壮汉需要来回照应,因此显得有些忙不过来。他扯着嗓子大声喊叫,训斥和责骂着他的同伙,那声音虽粗俗刺耳,但还是给了他们不少安全之感。黑暗中,王马费三人的身上分别挨了不少拳,那是壮汉照顾不周的结果。当然也多亏了壮汉的照顾,否则将会更惨。可见壮汉是这伙人的头目,男人们一般都听他的,女人则管不了这许多,她们纷纷扑上来袭击王马费。好在她们是女人,力气有限,他们挨着的很少有实实在在的拳头,一般来说不过是扭一把掐一把,虽不至于致命但疼痛难忍。这帮女人想必是壮汉和瘦子们的女人,或者是被壮汉的女人(小卖部的营业员)和瘦子的女人(黄头发的华子)扇动起来的。她们同仇敌汽,发誓把与她们的男人作对的几个外地人置于死地。从候船室到民警值班室的这段路并不很长,大约有两百来米,但由于壮汉一伙的内部存在着明显的意见分歧,以及参与者众多,队伍庞大行动不便,因此路上花了很多时间。 好不容易到达了民警值班室,由于木屋窄小,只有当事人才被允许进入。王智他们三人都进去了,壮汉一伙只进去了一个壮汉。本来瘦子也是有资格进去的,但他疼得实在熬不住,被人架走看急诊了。加上值班民警,木屋里一共是五个人。王智们一进来就觉得彻底安全了,他们与对手的力量对比是三比一,民警暂时中立。 而在木屋之外,层层叠叠的群众包围了值班室,矮小的木屋几乎看不见了,至少那刺目的红光已照射不到那么远。包围木屋的群众是壮汉的同伙、女人、亲戚、熟人和老乡,可以说没有一个是超然事外的纯粹的观众。他们包围了木屋,从门窗以及木板的缝隙中观察里面的一举一动。值班室里低悬着一盏一百瓦的白炽灯,照得室内通亮。由于木板将群众隔绝在外面,因此在视觉上王智们占有绝对优势(三比一),他们的自信多半来自这里。然而木板并不隔音,从声音判断外面的街上至少也有一百来人。他们并没有特意大呼小叫,反倒压低了嗓音,那压抑不住的嗡嗡的低语声更具威胁性。壮汉的自信来自于此,他相信只要自己点个头,外面的那伙人甚至能把木屋掀翻。他掩饰不住一脸的得意之色,并显然有了某种以势压人的意思。 民警很年轻,二十岁左右,壮汉一口一个“小李,小李”的把他叫得不耐烦起来。他皱着眉头问:“你把他们带来干嘛啊?”壮汉就说有一个家伙带了三只包,三只包中的一个包里面有东西……小李问:“是他们吗?”壮汉说:“不是的。” 小李说:“‘不是他们你把他们带来干嘛啊?”壮汉说:“他们是一伙的。”小李问:“那东西呢?”壮汉说:“在包里。”小李问:“那包呢?”壮汉说:“被拎包的人带走了。”小李听后很不高兴,说:“你耍我还是怎么的?既没人也没赃,你跑到这里来闹什么闹?”壮汉说:“小李小李,你这就不够意思了,我们哥们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小李说:“谁跟你是哥们?你少来这一套!” 王智察言观色良久,这时他主动掏出教师证递到小李手上,说:“你看,我是大学老师,这位(指马宁)是律师,这位(指费俊)是记者,我们都是知识分子,怎么会去干那些违法的事呢?今天我们过江来送一个朋友,没想到碰上了这伙人,恕我直言,他们是什么身份?” 小李略微端详了王智一番,强烈的灯光下后者越发显得文弱白净。再看他的两个同伴,也都衣冠楚楚、文质彬彬的,此刻正安静地坐在屋里仅有的两把椅子上默默地吸烟。而这一位,把小李称作哥们的,将汗衫袖子一直撸到肩膀以上,堆积在粗短的脖子两旁。他的手臂十分发达,二头肌在皮肤下面跑来跑去,像一只胖大的老鼠。三角肌,也就是肩头处文了几个麻点,由于工艺拙劣根本看不出是什么图案或文字。壮汉的那张脸更是让人望而生畏,毛孔粗大,使劲地往外冒着油……由于候船室里灯光昏暗刚才王智他们并没有看清壮汉的模样,现在想来不禁有些后怕。 即便是民警小李也不屑于与这样的人为伍,特别是在王智这伙儒雅的书生面前。他把教师证交还给王智,并没有向马宁索要律师证向费俊要记者证。如果他非要不可的话他们也拿不出来,不是因为没带在身边,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二证。王智谎报马费二人的职业是为了加强他们的整体实力——对于记者和律师即使是警察也不敢随便乱来的。况且,王智自信自己能取得小李的充分信任。他的教师证是真的,他是一名大学老师这也没有假,尤其是他那张循循善诱的脸,上架一副黑框眼镜,鼻子下面两片薄而红的嘴唇,不是老师又能是什么?出于对王智的信任,想必小李对马费二人的身份也不会多加怀疑。当然小李自有他的理由,他不愿纠缠于身份问题是因为王智问壮汉是“什么身份?”而他不便回答。他既不回答壮汉是什么身份,也不问马费的身份是否属实,于是便两相抵消了。 壮汉是劳改假释人员,在联防队帮忙,这本不干小李的事,也不是由他决定的。 然而小李是年轻人,要面子,觉得这一情况在三位知识分子面前不便透露。如果承认壮汉是联防队的,就有壮汉与他同事的感觉,与这样的人同事,小李觉得脸上无光。如果说明壮汉是劳改假释人员,王智们一定会因为壮汉的所做所为而要求制裁对方,但这样也不合适。况且在座的有一位律师,由假释人员担任联防队员是否合法?小李也不得而知。他不想惹什么麻烦,于是他对壮汉说:“想立功也不能乱来呀!”含蓄地对壮汉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同时也暗示了他的身份。小李主意已定,十分客气地对王智他们说:“这是一个误会,请多多原谅。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家,还请三位多多包涵。如果没什么的话,三位现在就可以走了……” 壮汉一听急眼了,他冲到门边,用肥厚的身躯将门封住。好不容易他才将王智他们抓获的,怎么能这样轻易地就让小李给放跑呢?对方也太不给他面子了。壮汉气呼呼的,起伏的胸脯就像是一只风箱,他瞪着小李发狠说:“我看谁敢走!”本来,王智他们并不十分愿意出去,由于壮汉的同伙将木屋围住,此时出去是很危险的,但他们也没有借口继续留在这里。因此壮汉不让他们离开其实正中他们的下怀。 但此种情绪又不可表露出来,万一给壮汉看出破绽那就不妙了,没准他会把民警小李不予解决的问题交给他的那些同伙……基于上述考虑,王智他们决定作出还有要紧事办、不可耽误在此地的模样。王智不时地看手表,说他今天晚上还得备课。而费俊要赶一篇新闻稿,马律师明天开庭,也有大量的案头工作要做。他们没有时间耽搁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实在是不能奉陪到底。王智大讲特讲:在现代社会里时间就是一切,它既是效益也是金钱,当然还是生命。他觉得赔礼道歉的什么倒不必了,关键是时间月p 是壮汉一伙所赔不起的。当然啦,他们就不计较这些了,关键在于壮汉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无故耽误别人的时间无异于浪费他人的生命,浪费他人的生命就等于杀人……王智侃侃而谈,不知不觉间竟把民警值班室变成了大学课堂。听上去他是要争取快点离开,实际上却在拖延时间。壮汉像中了催眠术一般,不再言语,只是盯着王智发愣。当然,他那魁梧的身躯并没有离开门边,当王智开始演讲的时候壮汉站在哪里后来他就一直站在哪里,始终没有挪动过。 壮汉这边像个门神一样地被安顿下来,那边,民警小李却气不打一处来。当然,他绝不是对王智夸夸其谈反感,相反,他觉得王智说得太有道理了。此刻他比刚才(王智发表演讲之前)更加敬佩王智他们这样的知识分子,要不是为了多听一会儿(机会难得)他早就对壮汉不客气了。小李的愤懑完全是针对壮汉的,后者竟然敢蔑视他的权威。小李明明已经让王智他们走人了,这小子竟然敢挡在门口不让人家通过。说心里话,小李也不想让王智他们走,他多想留他们在此多聊一会儿天。然而小李毕竟是一个明白人,知道不能以这样的方式留人。现在他能为王智他们做的只是扫除其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把壮汉弄到二边去,将门前空出来。他必须这样做,一来为自己的职责和荣誉,二来,为日后结交工智这样的文人打下基础。想到这里,小李过来拉壮汉,一面拉口中一面威胁道:“我看你是昏了头,也不看看是什么地方!”单凭体力小李绝不是壮汉的对手,因此他必须提醒壮汉注意他们各自的身份以及与他对抗的后果。壮汉被小李抓住领口(实际上并没有领子,壮汉抓住的是对方汗衫的前襟),一把拉离了门边。本来壮汉是不会轻易动摇的,但他担心汗衫被拉坏了,因此他攥住小李的手腕,不让他用力。壮汉一面挣扎一面对小李说:“你放不放手?放还是不放?”小李说:“我就不放,我看你翻了天不成!”两人从门边一直扭打到桌前,又从桌前扭打到一边的折叠床上。壮汉基本上在招架,并非没有还手之力,而是心存顾忌。 王智的心里怪过意不去的,小李之所以与壮汉打成一团,完全是为了他们。这时虽然门前已经空出来了,王智们反而拿不定主意:走?还是不走?怕门外壮汉的同伙袭击是其一。其二,此时离开是否太不仗义了?—一小李与壮汉胜败未分,结果很难预料。好在此事也没有机会多想,那门虽然空出来了,并且也被从里面打开,可壮汉的同伙却从外面堵住了王智他们的出路。他们不让王智们出去,甚至自己也跨过门槛涌进小木屋里来看热闹。他们全都是壮汉一伙的,但没一个敢帮壮汉打架,他们都知道小李,而且知道他是民警,打不得的,哪怕是趁乱来上半拳一脚。能做的只是挤在这里看热闹,他们甚至也忘了壮汉与小李打架的起因。他们压根儿就忘记了王智他们,堵在门口不让前者出去也不是有意的。王智们突然从主角变成观众还真有点不习惯,夹在群众里观看这场莫名其妙的斗殴感觉很诧异。如果说这场架是由他们引起的那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他们为何要跑到江北来?深更半夜的不回家?在这里看一个民警和一个流氓撕打?这样的事情简直奇怪透了,真值得好好想一想。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架他们也可以不看,完全可以趁乱走人—一这时已无人有兴致阻挡他们。可那民警与流氓的搏斗就像有无穷的魔力,将王智他们深深吸引住了,使他们看得如痴如醉,既忘记了危险,也顾不得回家了。他们和在场的其他观战者一道来回移动——为的是给壮汉和小李挪地方。七八个平米的小屋里,那么多的人,同时后撤,同时向前,同时向左向右确实不易,他们还得留出足够的地方供壮汉和小李施展,不碰着他俩也不能被他俩误伤。这一集体行动需要高度的敏捷,配合的默契就变得尤其重要。一时间王智们大有融人其间之感,脑袋里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酒,舍不得出去和离开了。 由于几十个人同时在小屋里抽烟,烟雾弥漫,在一百瓦灯泡的照射下犹如动人的面纱或帷幕。那灯因为悬得低,在搏斗中被小李的头碰了一下之后便开始晃荡起来,弄得壮汉和小李一会儿在明处一会儿在暗处,犹如身处灯光变幻不定的舞台。 同时,王智们看见自己和群众巨大的影子在墙壁上滚来滚去,就有了置身原始洞穴的感觉——一那晃来晃去的灯泡如同摇曳不定的黄火。这一切都是由于小李的头碰了一下电灯造成的。而碰电灯的时候小李的头上戴着大檐帽,一碰之下帽檐儿就从前面到了后面,这实在有损于他的职业(警察)形象。况且小李的制服也被壮汉拉皱了,领口歪斜,露出了里面的花衬衫。由于衣冠不整,小李看上去威风大减,他对壮汉的震慑作用正在一点一点地丧失。壮汉这号人,一贯以貌取人,尤其是对警察特别敏感,当然主要是对他们的那身衣服特别敏感。这次壮汉有机会向警察制服发起攻击,心中不禁又喜又怕。现在小李歪戴着帽子,衣服上的扣子也被扯掉了两个,他脸红脖子粗地喘着大气,用当地方言与壮汉相骂不休。壮汉心想:你他妈的靠的还不是那身皮,要是没有这身皮你他妈的还不见得是老子的对手呢!这是大实话,小李的心里也很明白,所以在与壮汉的撕打中他一有机会就去整理衣服,而壮汉却坚持不给他以这样的机会。壮汉始终对小李手下留情,他进攻的主要对象是小李的那身衣服,而非小李本人。当然啦,一旦小李衣不遮体,接下来的打击目标就是他的身体了。当然壮汉也可以隔着衣服打击小李,但他这类人在某些方面有心理障碍……渐渐的,王智看出了一点门道:这场架之所以打得旷日持久主要在于交手双方并不平等。壮汉缩手缩脚,心有余悸,如果将衣服除去那小李肯定是要吃亏的。 在码头-2 然而这样一来壮汉就完了—一伤害警察那还了得?人家无论如何也会把他收拾了,同时也可顺便代王智们发泄一下私愤,但这必须以小李受伤作为代价,王智心里怪不忍的。他感到很矛盾,拿不定主意该采取怎样的立场,是从中劝架还是扇风点火? 最后他决定劝架,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可以争取到两方面对他们的同情。特别是壮汉的同伙会因此对他们产生好感的,无论怎样一一王智想得很远——一群众这关还是要过的。他估计此刻已过了零点,虽然有部分老弱群众散去(回家睡觉去了),然而留下来的却是无所事事的精壮之辈,他们巴不得找点什么事情来做,以便发泄剩余的精力。况且零点一过,过江的轮渡变成两小时一班,王智他们即便能从民警值班室走出去,并通过群众的包围,也不能及时过江。他们将留在江边码头上等待那遥遥无期的渡船,陌生的异地、无边的黑暗……什么意外不可能发生呢?基于上述种种考虑王智觉得还是应该采取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的态度,他提醒壮汉说: “他是警察,你可不能乱来呵!”这么说的时候小李的帽子已经飞走了,制服完全敞开。现在小李的头上只有一道常戴帽子留下的印痕,而没有帽子。壮汉继续深入,拽住小李的头发,他们在那张狭窄的折叠床上翻来滚去。小李大叫:“黑皮黑皮,你把我的头发拽掉了!”黑皮,也就是壮汉一惊,他将手一松,一把两寸来长的黑发就在他们肉搏产生的风中飘扬开去。受伤害的再不是小李的制服,而是他身体的一部分,问题变得严重起来。 一阵巨痛使小李幡然醒悟,他突然撒手,仰躺在折叠床上不动了。他实在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和壮汉打得不可开交?落得被对方拽掉了一把头发。自然,那是为了让壮汉离开门边,好让三位知识分子出去。可他们一直在这儿陪他,并没有走掉。 要说是为了制服壮汉,那也没有必要与他徒手相搏,甚至互相谩骂。墙上挂着警棍、手铐,抽屉里放着手枪,可小李今天就是没有想起来用。他也可以走到桌前,给所里打个电话,请求支援。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丢盔弃甲的,还搭上了一大把头发……小李这一住手壮汉也停住不动了,他看着小李发愣,不知道下面该干什么。他的思维没有小李那么迅捷,一时还想不起来打架的原因。壮汉下意识地捻动着留在他手上的几根小李的头发。王智等人站在他的身后,壮汉暂时还没有看见他们,他只是一味地盯着小李,想从对方的表情中找到答案。此时他一副乞求的神情,完全没有了进攻性,看着怪让人可怜的。小李故意从折叠床上慢慢地起身,慢腾腾地整理他的衣裳。他叉开五指梳理了一番头发,这时壮汉已恭恭敬敬地将他的帽子递了过来。而后壮汉又弯下腰去,屁股撅得老高,在桌肚下和墙角处寻找扣子。转身的时候他看见了王智他们,居然露出牙齿向他们笑了几笑。把扣子递过去的同时壮汉想说点什么(以表示歉意),小李做了一个“你别”的手势他就不吱声了。小李使劲地掸他的衣服,掉得哗哗直响,然后又背过身去收拾凌乱不堪的折叠床。这会儿大家都看着他,密切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尤其是壮汉。小李喜欢这种效果,虽然他年轻气盛但并不习惯与人撕打,某种不怒而威的感觉让他深深的陶醉。小屋里挤满了人,然而寂静无声,大伙儿眼见得小李整理好床铺,慢悠悠地走到办公桌前拨通了给所里的电话,让他们派人和车过来。然后他对壮汉:“你等着!”没等对方有所反应就丢开了他。小李转向王智他们,他说:“真是抱歉!还得请你们稍等一会儿,做个证人……耽误了诸位的时间真不好意思!”这次王智他们虽然必须留下来,但小李说得分明,他们不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而是作为证人留下来的,因为他们目击了壮汉怎样殴打警察。虽然目击者甚多,但他们是知识分子比较有头脑,观察细致,表达上也更有条理……让他们留下是看得起他们,给他们面子,况且这件事本因他们而起,王智他们自觉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壮汉见小李不让王智一伙离开,变得高兴起来,他觉得自己的努力还是起了作用。要是当时他不堵在门口,王智他们不就早走得没影子了吗?要是他不与小李打一架,他们也不会留在这里看热闹(也无热闹可看)。要是不打这架,不拽下小李一撮头发,小李也不会改变主意。 要是小李不改变主意,放走了王智他们就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了。因此壮汉深感欣慰,以为派出所的人一到把他们接了去立刻便可以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他对小李说:“我早就说过把人带到所里去,要是你听我的也就没事了……”见小李不答理他,壮汉又有些疑惑不定,得意之余心里未免担心。然而他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咬定王智一伙是不法之徒。也许在逼供之下文人抗不住会胡乱招点什么,也许,他们真有什么罪案在身(这年头什么都是可能的)。假如能证明这一点,不仅可以补过(抓掉了小李的一撮头发),而且可以立功。而小李,不仅那撮头发得不到补偿,还将因玩忽职守姑息养奸被公安局除名或受到处分。即使不能证明王智他们有罪,同样也不能证明他们无罪……想到这里壮汉轻松多了。 大家静候所里来人的时候瘦子出现了。两个小时不见,他的模样大变:一只脚上缠着绷带,拄着单拐。缠绷带的那只脚悬空着不敢落地,或是只在地面上轻轻地一点,他走路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刚瘤的,看上去他瘸得有些年头了,并且自成一格。瘦子从医院的急诊室一路走过来,先去了他的遇难地点——一码头上的候船室,他到达那里的时候已是人去室空。瘦子一路打听壮汉他们的消息,从候船室艰难地向民警值班室移动。由于他暂不能骑车,甚至不能用脚,全靠了一支拐,因此走得很慢。加上在医院里耽搁的时间,一路上为打探消息走走停停,等他到了民警值班室的时候已是凌晨一点钟了。幸好,大家都在,还没来得及散去,这对不辞劳苦巴巴赶来的瘦子不啻是一个安慰。瘦子生性喜欢热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曲终人散的局面。在值班室门口他听见里面静悄悄的,进去以后才知道在座的有三四十号人,且主要人物一个不缺。瘦子将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他带来了一个消息:老卜并没有离开码头。他(老卜)终于没有赶上那班船,但也不敢回到候船室里去了(当时壮汉一伙及王智他们还没有离开)。 不知怎么弄的,老卜混进了票房。那票房的门并没有开在候船室里(候船室里只设有一个售票窗口),而是对着室外,进入票房要经过码头上的仓库区。恰逢一位中年妇女当班,也许是看见老卜被人四处追捕,怪可怜的,也许,她早就对壮汉一伙地痞看不顺眼,或者与他们的女朋友(如小卖部的营业员)有积怨,中年妇女将老卜安排在值班用的木板床上。因是夏天,床上张着蚊帐,老卜伴着他的三只包美美地睡了一觉。老卜睡得那样香甜,以致口水都流到了枕头上。本来说好只睡一小时,老卜要乘下一班渡船过江。一小时以后中年妇女不忍心叫醒老卜,因此他又误了一班船。中年妇女安慰老卜道:“这里很安全,不仅有蚊帐,而且有房门,外面的院子里还有大铁门,不会有人进来的,你可以一直睡到天亮。”老卜不禁一阵恍惚,竟也以为他到此的目的就是为了睡觉——要是那样该有多好呢? 灯光透过蚊帐照射进来,呈现出一派黄光。外面,中年妇女坐在一张板凳上在灯下织一个网兜或者桌布什么的。窗外一片虫鸣蛙叫,偶尔有汽笛飘过。老卜觉得那女人就像是他妈,票房也像他儿时呆过的某个地方。某种如梦似幻的感觉突然袭来,并挥之不去。老卜很愿意这么一直呆下去,至少他越来越不着急了。 瘦子通过两扇大铁门中间的缝隙看见了里面的票房。因为天气热。票房的门没有关,但蚊帐的门已经落下了。瘦子的目光顺着他极为熟悉的轨道扫视一番,十分意外地发现了老卜的大鞋。瘦子观察票房已经有些年头了,尤其是夏天,他几乎天天从此路过,每次都要从此向里看个明白。开始的时候他还在乎当班的女人是否年轻漂亮,后来就无所谓了,只要是女人就行。好在在票房上班的都是女的,值夜班的也不例外,如此一来就方便了瘦子。他来这里并不是为了看某个女人,只是为了看女人,甚至都没有必要真的看见,只要知道是女人值班,她们睡在蚊帐里,只要看见那顶蚊帐瘦子就心满意足了。到后来这仅仅成为一种习惯,特别是当他结交了女朋友之后。今天瘦子例行公事地看了一眼,竟然看见了一双男人的大皮鞋。由于他已不像当年那样对男女之事感兴趣,所以第一个反应并不是有男人在和值班的女人睡觉,有人通奸,而是:老卜没有走成,躲在了这里。瘦子的第一反应丝毫也没错,但这与他的直觉以及是否聪明毫无关系,只是说明了他现在最关心什么,最愿意什么样的事发生。要是在从前老卜只会想到男女苟且的事情上面去。我的意思是说:瘦子看见床下一双男人的大鞋就像某些人发现有人通好一样的兴奋,他激动得不得了,恨不能马上冲进去,将老卜从床上一把拎起来。然而一道高大的铁门阻挡了他。更要命的是他现在是一个残疾人,远非过去可比,虽说开始残疾不过是几小时以前的事,那也得慢慢适应。瘦子深知仅凭个人的勇力现在已经不行,弄不好还会打草惊蛇。因此他没有声张,而是一瘸一拐地跑到民警值班室搬救兵来了。 大家对瘦子带来的消息反应各不相同。最热烈的反倒不是壮汉。他声称老卜的包里面有东西,并且是他亲眼所见,实际上完全没有这回事。他只是说说而已(作为一种恐吓手段),别人却要当真,这是壮汉最不愿意看到的。特别是马宁费俊,得知老卜没有走马上即可开包检查以示他们的清白时的自信模样让壮汉心里很不踏实。壮汉惯于说大话,瘦子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他之所以表现得那么兴奋,当然不是因为他相信壮汉,认为他不会撒谎。瘦子不过是好奇,所有的人中只有他是真想知道老卜的包里到底有没有东西。假如有东西,他就帮了壮汉一个忙,没东西责任在壮汉而不在他。得知老卜人还在码头上,心情最为恶劣当数王智。他明知老卜的包里有东西,这一点他可以肯定(甚至是他亲手打点好,放进老卜包中的)。他的绝望之感更甚于壮汉——壮汉不过是信口胡说而已,至少从理论上说还有不幸言中的可能。至于小李,他懒得追究老卜以及什么包的事。壮汉抓下了他的头发,这是最重要的,他(壮汉)若想借故逃避惩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想因此而减轻应有的惩罚也不可能。如果老卜的包里没有东西他该罚,如果老卜的包里面有东西,他伤害了警察同样该罚,而且要罪加一等。为了做到公平起见,让壮汉、瘦子们心服口服,小李决定两件事同时并举:所里的车一到,壮汉等一干人(包括王智他们)就跟车回所里听候处置。与此同时由瘦子负责,去码头上搜寻老卜,将他带到民警值班室里来,看看他带的包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且说瘦子领了四五个人向码头扑来,他们被一道铁门所阻。隔着铁门可以看见票房,以及票房里面垂落的蚊帐。四五个人为争睹床下的那双男人的大鞋(两扇铁门间的缝隙只有一条)在门前弄出一片响动。瘦子索性叫喊起来,让不要走了老卜。 他当然不知道老卜的名字,因此实际上他喊的是:“抓贼啊!有人偷东西啦!”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够份量,不足以引起周围群众的重视,因此他改口道:“杀人啦! 有人杀了人,血案在身,不要让狗日的跑了!”然而除了同来的几位外,四周并无动静。瘦子心想:是否杀人也太过份了?以致人们吓得都不敢吱声了。他拚命拍打铁门,以壮自己的声势。由于铁门的阻挡,他们不能立刻冲进去将那小偷或杀人越货的家伙擒获,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他在里面的房子里睡大觉,相距只有一步之遥。 铁门被他们擂得眼嘟直响,但也丝毫无损,这就更加激怒了瘦子他们。他们开始寻找木棒铁棍,或者用钉着铁掌的翻毛皮鞋猛踹铁门,果然,这比用肉掌击打要有效果得多,铁门上方的尖刺随着阵阵打击而频频抖动。瘦子由于受伤,不能像他的同伙那样脚踹铁门,但他有拐(这是他们与之不能相比的地方),可以用它来打击铁门,效果甚至一点也不比钉了铁掌的的皮鞋差。然而,这么一直敲打下去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虽说可以出气和表达自己勇猛的意愿)。他们应该做的是:翻越铁门进去及时地捉拿住老卜(在他再次逃走以前)。但那铁门不是一般的高大,上方的铁刺也不是一般的尖锐,甚至,在铁刺的上方还有一道电网,从铁门的上面一直拉到两边的围墙上。仓库区防范严密,如同一所监狱。如果你认为这样未免过份的话,中年妇女却不能同意,尤其是在她成功地掩护了老卜的这个夜晚之后。正是由于她对仓库区防范的信任,才敢收留老卜,并在暴露之后能够和瘦子一伙分庭抗礼。她十分坦率同时不无骄傲地承认老卜的确躲在票房里的床上,但她是绝对不会把他交给他们的。‘有本事你们就进来!“她说,而这正是他们所无法办到的。如果说谁有勇气敢于翻越那道铁门,在场的恐怕也只有瘦子,但如今他的脚坏了(不然早翻了),因而这种可能也不复存在。腿脚不便的瘦子只好拿铁门出气,由于无法逾越只能滞留此地与一个妇道人家相骂不已,心里别提有多窝囊了。中年妇女人老色衰,手无缚鸡之力,可骂起人来嘴巴不饶人,自以为粗鄙不堪、什么都不在乎的瘦子竟然不是其对手。不仅瘦子一人完全不是她的对手,在场的其他几位也都不是对手。 不仅他们分别不是她的对手,就是加在一起也同样不是。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想仗着人多势众,企图从中占点便宜,后来看看不行,只有提高声音,将中年妇女的污言秽语覆盖下去。开始的时候他们敲打铁门只是为了出气,或壮自己的声威或为引起广泛注意,后来那敲打声越来越密集,而目的变得单纯,甚至只有一个,就是盖住中年妇女恶毒的骂词。 这边,壮汉坚持在民警值班室里等瘦子,瘦子不来他就不走,但现在已经由不得他了。所里又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之一还是副所长,他们不像小李那么优柔寡断,特别是当他们看见小李的那副狼狈相,同情心顿起,不由分说架起壮汉便走。外面,甚至他们开来的那辆摩托车都没有熄火。壮汉拚命挣扎,他终于明白过来:人家已经把他当成罪犯了。然而他面对的并不是小李,所长立刻掏出手铐去铐壮汉,后者由于恐怖在所长的手腕上咬了一口。所长大叫一声,接着壮汉就被与所长同来的那名警察从后面用警棍击昏了。所长将手铐扔给那警察,让他铐上地上尸体一样的壮汉。他抖着自己的右手腕,那儿被壮汉咬出了几个血牙印。在小李的协助下他们将壮汉头朝下地塞入摩托车车斗中,那名警察驾车,所长则坐在昏迷不醒的壮汉身上。 他们上了江堤,往所里驶去。 临行前所长让王智他们步行去所里,他不担心他们会逃走,他像小李一样的信任他们。当然,他不像小李那样在乎他们的感觉(当着他们的面击昏了壮汉,并有欠人道地将其塞入车斗之中……)。这一幕的确让王智们深受震动,甚至对壮汉产生了怜悯之心。刚刚还活蹦乱跳的壮汉,多么的亢奋异常,突然就像死人一样的不动了。说实话,他们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小李呢?自然是从中学到了一手,就是怎样干脆而果断地处理事情,以免酿成不必要的难以收拾的局面。 那所长可谓料事如神。本来,王智等对让他们自己走路去所里深感恐惧,怕沿途遭到壮汉同伙的拦截,可所长说:“我包你们没事!”这一路尽管他们见到了很多可疑的人影(深夜一点多还在码头附近活动),但的确没有人袭击他们。这些可疑的人影甚至还方便了他们的行程。虽说小李讲解过到所里该如何走,但他们还是免不了问了几次路。与那些指路人面面相对时,王智们可以断定他们就是壮汉的同伙,一样的装束长相,甚至也似曾相识(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出现过)。王智等心想:与其遭到伏击,还不如主动迎上去。所以有时候他们并不想问路,但一见到人影晃动就迎上前去,对方反倒显得畏畏缩缩的了。王智给他们点烟的时候(一包刚启的烟一路上散得差不多了),发现对方的眼睛里有某种惊恐的东西。他们和王智他们一样,被所长处置壮汉的方式吓坏了,短时间里反应不过来。他们同样想着那壮汉如何的活蹦乱跳,怎样威风了得,又怎么一下子就被打倒,窝在车斗里翻不过来了。他们暂时还想不到为壮汉复仇,和继续他未竟的事业,虽然敌人就在眼前,并向他们问路敬烟。所长正确地估算了他们反应麻痹的这段时间,以为足够王智他们路上用了,甚至把走弯路、打听询问的时间包括在内也够用了。这就是所谓的震慑作用。当然,震惊过去之后他们又会恢复常态,而此刻王智们正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七拐八弯地向派出所走去。王智们并不隐瞒这一点,因为他们知道:仅是“派出所”这个词就极具威慑作用。他们逢人便问:“派出所在哪里?我们要去派出所。” 壮汉的同伙一听,顿时放弃了袭击的企图。 壮汉醒来时不见了王智等人,他不禁焦急万分。他认为只有通过他们才能洗刷自己,现在王智他们不见了,说明事情已有定论,他被证明是错误的。说实话,壮汉倒不在乎什么皮肉之苦,甚至牢狱之灾,他在乎的是是非黑白。警察给了他一闷棍,并以极其别扭的姿势将他塞入摩托车中,所长的屁股坐在他的头上(毕竟那是所长的屁股),所有的这些他都无所谓。只要能证明他是正确的,而小李是错误的,证明王智他们是犯罪分子,或犯罪分子老卜的同伙,只要能证明这些,也就值了。 可人家不给他这样的机会,这是对壮汉聪明才智的蔑视。在与警察的交道中,他还从未证明自己正确过,然而这一次,他们甚至都不给他证明的机会。壮汉想:这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回他是正确的。于是他不顾一切地喊起冤来,“冤枉啊!冤枉啊!……”那凄切的声音顿时充满了派出所的二十几个房间。壮汉的双手被反剪在身后,肚皮贴地躺在肮脏的水泥地上,为了吸入足够的空气,以便将叫声传得更远,叫喊时他的头和脚不禁向上翘起。叫冤毕壮汉的脑袋便耷拉下来,双腿也随之放平。一名警察说:“你狗日的咬了我们所长,还拽小李的头发,喊的什么冤?再不准喊了,否则的话……”为了制止壮汉的哀嚎,他们把他拖出房间,拉到屋后的院子里,这样,由于一堵砖墙的阻隔壮汉的叫声相对减弱,听上去不那么刺耳了。 壮汉为了弥补这一损失和不足,加强了嚎叫中的谩骂成份,他提到小李以及所长他妈,内容及其猥亵。在此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再次使用了电棒,这回并没有将壮汉击昏,而是恰当刺激诸如腋下、裆部、手指脚心这样的敏感部位。壮汉被电击得鬼哭狼嚎,屎尿俱下,自然,再也没有兴致谈论小李和所长他们的妈妈了。 王智他们走进派出所的时候,壮汉已被带到后院里,两个警察正在修理他,所以王智他们没有看见壮汉。他们听见了壮汉的叫声,由于是隔墙传来的,又由于壮汉的声音完全变了调,因此他们根本就没想到那是壮汉的声音,甚至也没有想到那是一个人。他们只觉得那声音极为怪异吓人,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 派出所里只有四五个警察在值班,显得很空荡,刚经过民警值班室的那种拥挤的场面,王智等还真有点不习惯。这儿的派出所房多人少,位置偏远(在市镇尽头),安静得很(除了壮汉时断时续的叫声)。奇怪的是:壮汉的同伙一个也没有跟来。 也许是夜已经很深,他们回家睡觉去了。也许,路途遥远,跟过来看热闹再回去划不来。也有可能围观的人被壮汉可怕的叫声给吓跑了。派出所门门前冷冷清清,并且越是接近派出所人烟越是稀少。派出所所在的那个山坡简直是人迹罕至。所里虽然有电,但显然供电不足,白炽灯泡发出昏暗的黄光,一只巨大的狼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由于爪子没有修剪,碰在水泥地上嗑嗑有声。那狗在王智们的身边来来回回,打着响鼻,而后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卧下。它将硕大的头搁在伸出的前爪上休息,但一只眼睛睁着,盯着王智一伙。幸亏这些年有了电棒,否则对付壮汉的将是这条大狗了。现在它闲来无事,但保持着夜间不睡觉的习惯。然而见到王智等陌生人那狗也不怎么兴奋,一副见惯不惊的模样,它既不对着他们吼叫,也不摇尾乞怜,神情中有一种漠然超越的东西。王智觉得接待他们的几个警察和那狗一样,既看见了他们,又像是没有看见,既像在对他们说话,又像是说给别人听的。特别是当你答话的时候,他们似乎根本没有在听,而你所答的正是刚才他们所问的(也就是说是他们正想知道的),这真是不可思议。也许他们早已见惯不惊(和那狗一样),也许是夜深疲乏所致。几个值夜班的警察之间也很少交流,但他们有良好的默契。 这一情况也适用于警察与那狗之间,他(它)们的默契是显而易见的。在王智的感觉中,他们(值夜班的警察)就像一家人一样,包括那狗,他(它)们就像是一伙兄弟,虽然相貌各异,但有着某种令人畏惧的一致的东西。相形之下小李的热情和浮躁则是一个例外,他肯定是一个新警察,加入的时间肯定还没有那狗长。 一个警察走过来,让他们沿墙根蹲下,脸冲着墙。后来知道误会了,他们并不是来投案自首的,而是证人,那警察就不再理会他们了。他们被晾在一边,自觉没趣。每当这样的事情发生作为读书人的他们总是找一些有字的东西来读,比如说一本书,或者书架(他们阅读着书脊),或是一张报纸,或墙上的告示图表,然而这些东西在这里一概没有。因此他们只好阅读墙上的斑点。由于是老房子,又潮湿(渗水),加上光线暗淡,斑点之类的因而是不缺的。由于这些斑点污渍的存在王智们得以维持应有的自尊,他们并没有朝神情冷淡的警察和狗多看上两眼,虽然他(它)们比墙上的污点有趣多了。王智们倒背着手,分别对着一堵墙发呆。这时候后院壮汉的惨叫声微弱下去了,一些磕碰声响起,那是警察的大皮鞋(与水泥地面相触)和警犬扒拉着它的爪子。总算有人招呼他们走进里间,王智们尽力保持着表情的严肃,内心却激动得一阵狂跳。那里面的办公室与他们熟悉的环境十分相似,所需之物也应有尽有。墙上的图表,桌上的文件,墙角处还有报夹,笔筒里大把的笔,甚至也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之类的玩艺儿,连灯光也明亮了十倍不止。警察像变戏法一样变出这么一个地方,使王智他们大有宾至如归之感。他们是一个个被分别叫进去的,那扇神秘的门开启了一下之后随即关闭了。就在这一开一关之间尚未进去的人窥见到里面的天地,不禁心驰神往。现在他们终于有了盼头,哪怕在里面呆上几分钟,总比在走廊里没人理会、被一只警犬唤来嗅去的强。他们像等待大夫看病的病人一样,在外面的一张椅子上自觉排好。 警察让他们在一张椅子上坐下,一面问话一面做笔录。最后让他们将笔录从头至尾地看一遍,在涂改过的地方按上指印,以示涂改征得了被讯问人的同意,并非是事后的篡改。那黑色的墨团和鲜红的指印使得乏味的笔录呈现出意外的美感,红色指印犹如印章,平均每页里约有一到两个。按印完毕后警察会像欣赏书法作品那样地欣赏起笔录——这毕竟是他的作品。虽然是由被问讯者口述的,但做记录的是警察,纸面上的美感自然来自于书写,而与什么内容无关。虽说手印得由对方按,那也不过说明他必须对所提供的事实负责,至于在哪一页的什么地方涂改?涂改多少次?则是警察的事了。被讯问者只能在警察涂改的地方按手印,舍此无它。给王智做笔录的警察很年轻,爱好文艺,他不仅详细地记录了王智们今晚的遭遇,同时还向他们展示了书法艺术在警察工作中的魅力。王智觉得他的那几处涂改尤其得当,使得自己所按的手印恰到好处,在整个篇幅中起到了某种微妙的平衡作用。小警察本来就对王智这样的知识分子抱有好感,听他这么说,如同遇见了知音。他做笔录也有一二年的历史了,从来也没有人把它们(他的笔录)当成艺术,大家只是笼统地夸他的字写得好,更关心的却是他记录的内容。只有王智这样的大学老师才能看出其中的奥妙,把平凡的笔录称为艺术,这就使得笔录不再平凡了。王智还建议在另几处本无须修改的地方进行修改,以便按上手印。对于事实陈述而言的确是无须再改了,但对书法艺术而言却非改不可。小警察接受了王智的意见,并留他在办公室里多聊了一会儿。两人谈论文学、艺术,由文学艺术而爱情人生。他们越聊越近,王智从交谈中得知:小警察毕业的公安学校里的一位老师竟然是自己大学时代的同学。在校期间小警察与那位老师的关系竟然很好,那位老师竟然也向小警察提到过王智。正当他们准备进一步深入交谈的时候传来消息:老卜终于被瘦子一伙抓获,现人在民警值班室里。小李来电话让王智去一趟,说老卜临行前想见王智他们一面,再次道别一下。 实际情形是:离下一班渡轮的开船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老卜呆在民警值班室里实在无聊。他很想到派出所去找王智他们玩一会儿,可又觉不妥—一在与瘦子等人的纠纷中他据理力争的就是不去派出所,而不是他的包里没有东西(那是他与壮汉争执的关键)。瘦子他们早就忘记了老卜为何与壮汉争执,但他们知道争执的一方是壮汉无疑,既然壮汉去了派出所,因此老卜也必须去。老卜在小李的帮助下终于摆脱了瘦子们的无理纠缠,可以不去派出所了,他总不至于在此情况自己再去派出所吧?然而他的确无聊之极,瘦子们已陆续散去,只剩下个别人在民警值班室门前徘徊。老卜与小李之间也没有什么好谈的。老卜虽然知道工智他们赶过来至少也得半个多小时,但他还是希望他们能来一个人,与他一道消磨在此的最后时光。王智这头已不存在任何困难—一他结识了小警察,诸事可行方便。王智不仅可以立刻动身,前往码头,甚至小警察还借给他一辆自行车。小警察表示要陪他一起去,王智很是过意不去,他只是让他送了一程。小警察给王智指明道路,并估计沿途不会有什么危险便回去了。王智赶到民警值班室的时候看见老卜甩着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小李赤着上身坐在折叠床的床沿上,一位头发花白的妇人凑近灯光,手捧小李的制服在钉扣子。看上去他二人(妇女和小李)就像母子俩。老卜将中年妇女介绍给王智,说她是徐大婶。要不是徐大婶的掩护他早就落人瘦子一帮地痞的手里了。 老卜赞美徐大婶如何的机智勇敢,将他藏在票房内的蚊帐里……王智作为老卜的朋友向徐大婶表示真诚的感谢。后者从警察制服上抬起头来,两腮红红的,呲牙一笑,看上去很害羞。 离上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老卜将王智拉到门边说了几句体己话。王智问老卜包在哪里?被告知已经在船上了,是徐大婶让人先带上去的,在此之前曾被瘦子他们作为战利品弄到民警值班室里,小李例行公事地检查了一遍。王智紧张地问: “查出来了吗?”老卜说:“当然没有。”后来瘦子等人强调小李检查时他们不在场,于是在众目睽睽下第二次打开包,检查了第二遍。他们将包里的东西一件件地拿出来,检查完毕后放在一边的桌子上,直到全部检查完才一齐放回包中。小李故意检查得很仔细,因为他已经检查了一遍,心中有数,他明知道老卜的包里面没东西,这么做是堵瘦子一伙的嘴,但害得老卜出了一身大汗。王智问:“这次查出来吗?”老卜说:“还是没有。”王智说:“不在包里?”老卜:“那能在哪?”王智说:“这我就不明白了。”老卜说:“我也不明白,明明就在眼前,甚至还从小李和瘦子的手上过了一遍—一小李把它传给瘦子,瘦子再放到桌子上,但就是没有查出来。”老卜告诉王智,他们甚至检查了第三遍。对瘦子他们而言,除了检查他的包就再无理由在此呆下去了。老卜说什么也不去派出所,本来他们坚持要让老卜去,后来小李总算让他们明白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老卜是否去派出所,而在于他的包里是否有东西。壮汉缠住王智他们是因为此,现在要洗刷壮汉也只有通过这一问题的解决。如果老卜的包里没有东西把他弄到派出所去反而对壮汉不利(甚至要罪加一等)。如果老卜的包里确有违禁品,就是瘦子放过了他,小李也不会答应的(出于一个公安战士的最起码的职责感)。瘦子等人之所以在此夹缠不清,甚至得寸进尺只因为所长制服壮汉时他们不在场。当时他们正在码头上隔着一道铁门与徐大婶相骂,壮汉遭到电击的一幕他们未曾见到,因此不知道厉害。这会儿小李不厌其烦地描述给他们听,用以进行威胁。对小李而言,再三检查老卜的包不仅可以一再证明自己的正确,亦可说明瘦子等在无理取闹。关键是双方都觉得无事可干,闲极无聊,观赏一番老卜携带的什物,将它们—一陈列在桌子上不失为一种享受。只是吓坏了老卜。他看见那东西被他们传来传去,在灯光下被照得闪闪发亮,放回包中又再次取出。它的外观是一只大号的牛皮纸信封,一侧的封口大开,里面露出一些纸页。小李和瘦子都曾向内目测了望。那东西被复印在一大叠打印纸上,因此看上去像一堆材料而不像一本书。他们先人为主(认为无论怎样粗劣至少也是一本书),因而并不起疑。那包东西从两只可怕的手上传过,停留的时间不能算长,但足以使老卜窒息。好像是为了考验他的心脏功能似的,他们一遍又一遍地检查他的三只包,变得越来越无聊。多么危险的无聊!由于无聊他们会变得越发细致和琐碎,他们会完全没有必要地—一在正常情况下—一将那信封里的材料抽出来阅览一番……老卜不敢再往下想了,随后他向小李提出了严正抗议。 实际上,检查到第二遍时瘦子已经心虚,小李当然更不愿得罪老卜,这样他们在第四遍检查完毕后便停止了整个检查活动。老卜还是放心不下,怕有什么变化,或者他们再次感到无聊起来。因此他趁小李与瘦子不备,托徐大婶让人将三只包先行送上船去了。 在民警值班室门口老卜向王智讲述了三只包的经历,完了本人也上了轮渡,追随他的三只包而去。 送走老卜,王智感到无比轻松。他听见江涛拍岸的声音,一声汽笛猛然拉响,王智心想:老卜和他的三只包已经离岸,还有那包里的东西……。他一路蹬回派出所。对这一带的地形和夜色王智已经很熟悉了,他甚至有了某种身在故乡的感觉。 他在这里的码头上送走了一个朋友(老卜),朋友走了,而他留了下来。远远的,他看见派出所所在的房子透露出的灯光,有如出自他家的窗口。他听见座下的自行车在坎坷不平的上路上吱吱嘎嘎的响着,快到的时候他听见一声低低的呻吟,随着一阵腥风掠过,派出所的那条警犬向他扑来。王智惊恐的大叫一声,跳下自行车试图躲避。然而完全没有这个必要,那警犬并无任何敌意,它是来迎接他的—一曾几何时他已经被它当成家里人了。而那警犬也不再像是一只警犬:绕着王智蹿高伏低、发出低吟,尾巴摇得如同芭蕉扇一般。随后借车给王智的小警察出来了,高声地与王智打招呼。他接过自行车把,将车靠墙边放好,一面抚着王智的背或搭着王智的肩,以这样的姿势与王智一道走进门去。王智一阵感动,觉得那小警察就像是他的兄弟。 马宁、费俊也都做完了笔录,坐在走道上的一张长椅上等王智。另有一张单独的椅子,离长椅约有三四米远,上面坐着壮汉,看来他也做完了笔录,在此听候发落。所不同的是壮汉的一只手背在身后,被一副手铐铐在椅背上。他垂着头,没有了以前的兴奋,甚至连一点声息都没有,王智他们怀疑他是否还活着。显然,他就这样被人家弄到办公室里去做了笔录,也只有在此木讷的状态下壮汉才可能是驯良的……总之壮汉的笔录做得很顺利,现在他坐在一张单独的椅子上,低垂着头,有如沉思,那拖把似的头发披散下来遮住面孔,又有点像害羞。他在椅子上动了动,并未引起注意—一倒是他那悄无声息的模样若能持之以恒的话没准会让人侧目而视。 然而就天性而言壮汉是不惯于沉默和安静的,要不是他遭受的打击过重有很强烈的受挫感,甚至连这半小时的寂寞都是不能忍受的。他在椅子上动了动,并未引起王智等人的注意,于是他再次动了动,并清了清嗓子。在他的左近没有别人,只有王智他们。他们曾是他的敌人,这一情况对壮汉十分不利。然而他别无选择,除了继续吸引昔日的敌人如今的邻人还能干些什么呢?要知道装死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况且他壮汉喜欢结交天下英雄。俗话说得好:不打不相识。壮汉从引起注意开始进一步自言自语,继而发展到与王智等公开搭讪。他在椅子上坐立不安,弄出各种响动,显然,这里面有伤疼等原因,但也不完全如此。壮汉一会儿哭爹喊娘,一会儿长吁短叹。他问正在抽烟的马宁:“能给颗烟抽吗?”马宁点了一支烟过去塞到壮汉的嘴里,后者用发黑的门牙咬着那烟,一阵猛吸,腹腔到胸膛起伏不定,犹如一个浪头从此经过。壮汉叼着烟,越抽越短,升腾的烟雾将他的眼睛熏成了一条小缝。由于手被铐在椅子上,吸烟的一整套动作都得由两片嘴唇和上下门牙完成。壮汉的嘴部动作很花哨,然而卓有成效。这支烟很关键,抽得壮汉体力和信心倍增。那烟虽然是他开口要的,但是马宁点好了递过来的,在壮汉看来自己与王智他们之间竟有了一种难兄难弟的感情。就甭问他们各自是怎么进来的了,反正此刻都呆在同一个地方(派出所的走廊里),都刚刚做完了笔录,暂时无事,但不能走开。他们有着相同的处境和相同的目的(听候处置或发落)。壮汉在他的椅子上长叹一声“唉——”,然后说道:“我这叫好心办坏事!”他摇着头,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说话间拿眼睛偷偷地瞟王智他们,看他们如何反应。壮汉很想得到王智们的同情,这么说似乎有那么一点自我检讨请求原谅的意思。他什么时候求过人?即便是公开认错的话也只能到这个程度了。王智、费俊扬起下巴,满脸不屑与之为伍的神情。他们对壮汉的感叹听而不闻,两人大声而热烈地交谈着,间或会不经意地看上壮汉一眼,那目光就像看一件偶尔进入视野的什么希奇古怪的东西。他们坐在这里,与壮汉同处一处完全是迫不得已,是暂时而偶然的。幸亏他们与他并非是坐在同一张椅子上。 在他们的那张椅子上王智、费俊尽量坐在另一头,而与壮汉靠近的椅子一头则空出许多。他们还不断地站起身来踱步,以示与椅子间并无必然性的关联。他们站起、坐下,即便是坐着时也在椅子上做出各种可能的姿态,而这些姿态是壮汉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他和他所在的椅子已连成一体,关系牢不可破。 马宁的表现略有不同,他不担心坐得与壮汉靠近,看待壮汉的眼神中也充满了探究。马宁不仅为壮汉点了烟并递过去,对方说话时他一直在频频点头。马宁郑重其事地对壮汉说:“你要学学法!”王智、费俊在一边掩口而笑,马宁浑然不觉,仍然是那么的一本正经。“你要学学法!”他再次强调指出。壮汉那本已开始明亮的目光随即暗淡下去了。“我不识字。”他无可奈何地说。 “不识字就让人讲给你听。”马宁说:“不管识字不识字都要学学法,法不仅是为识字的人制定的。不管识字不识字都要学法、守法,否则就要犯错误,那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199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