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 19年4期B》 你好啊,我的荷西 容光 一月初,把未完的论文抛到脑后,我怂恿老陈和我一同去摩洛哥。之所以选择这个国家,皆因近年来我们总往大大小小的热带岛屿跑,着实厌倦了清一色的阳光沙滩,抑或海浪仙人掌。而成都的气温日益降低,简直像是取掉手套的Elsa一边唱着Let it go(让它走),一边指哪打哪,哪哪都冻死人。选择一个温暖且不是热带岛国的去处,我们想来想去,也只能是摩洛哥。 老陈疑惑地在网上查了下摩洛哥的资料,顿时一惊:“摩洛哥在非洲?”我立马反驳说是在北非,北非就在欧洲下面呢,十分安全。 尽管接下来的准备阶段里,他都一直在振振有词地念着“北非还不是非洲”,但最终还是像往常一样屈服于我的×威之下。一家之主的地位昭然若揭,舍我其谁。 十三天的旅程从整整两天一夜的航程开始。飞机跨越了半个地球,而我望着机窗外不知何时暗下又亮起的天际,昏昏沉沉睡了又醒,不知晨昏。终于抵达,过了海关时,我一边等行李,一边发誓——去了酒店,就要倒头大睡。谁知,出了机场大门,所有的困倦都在触目所及的旷野苍穹中冰消雪融。只是,令我大惊失色的是,沙滩海浪是没了,可我竟然还是没能成功地避开这炽热的阳光和遍地的仙人掌。 摩洛哥无疑是瑰丽的,只是它的美与我往常触及的美大相径庭。不同于热带岛国的清新自然,它热烈而绚烂,从色彩到地理环境,无一不惊艳。因是环线旅行,我们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在赶路方面,明明在车上不断叫嚣着累了、困了、游不动了,却每每在下车之际就啪啪打脸,被眼前的景致所征服。这个国度虽然在非洲,但是无愧于“北非的后花园”之名,既有欧洲的浪漫情调、风情万种,又兼具非洲的热情、质朴。我们赶往位于迈阿密大道的酒店时,正值日落,盛大的晚霞中海浪翻涌,光與影在天际完美交融。卡萨布兰卡的清真寺沐浴在夕阳之下,竟像是童话里的城堡一般蒙上了一层耀眼的金光,尽管我对宗教从无眷顾,也在经过它的那一刻屏息肃穆。这世间种种被人们拥戴热爱的存在也许因部分人的需求曾被人为地赋予了特殊的含义,但有人信服、敬畏,也有人仅仅臣服于它原始的美。而我恰好是后者。 为驱车赶往近年来颇为热门的蓝白小镇舍夫沙万,整整一天,我们都在体验山路如何十八弯。快要抵达时,天色渐晚,山间还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我拉开窗帘,看见天光忽明忽暗,正头昏脑涨之际,忽然就见到了这座小镇。那一眼谈不上什么万年,但绝对值了这屁股都坐痛的一整天。该怎么形容那一刻呢?就仿佛昏暗的山谷间蓦然亮起了万家灯火,细雨浇灭了残存的天光,却浇不灭这漫山遍野的清辉。我们在路边的小餐馆里喝咖啡、吃牛排,不知哪里钻出了三只摩洛哥颇负盛名的流浪猫,一动不动地定在我的脚边,虎视眈眈地望着我的盘中餐,令我哭笑不得。 而令我感受到最原始的、充满力量感的美的,是撒哈拉。作为一个文青,我当然也在青春期读着三毛的书,期盼有朝一日遇见我的荷西。我不需要他为我做先驱、探索大漠,但愿有幸与他一同看一眼这大漠万里便好。而那一日,当在艳阳下骑着骆驼回首时,再回想到儿时的愿望,我没忍住,弯起了嘴角。 你好啊,我的荷西,我的老陈。 花火 林桑榆 最近发现自己的仙女属性越来越弱了,做什么都提不起劲。 唯一还能触动我神经的,大概只剩你们看完《一千零一夜》2的番外后写下的每篇书评。 很难受,忽然发现人一长大,消沉期出现的频率就越来越高。 在整个郁郁寡欢的时间里,我的状态几乎是生人勿近。 就连我娘多问了那么一句:“今年春节在家过还是去广州和亲人过?”我都烦不胜烦,“每年你都问一番,但我做了决定,回头你又更改。” 接着踩雷的是我爹。 他成日自诩老司机,飙车届的周杰伦,结果在一条乡村公路上翻了车,却碍于面子压根不告诉家里。 后来还是同行的亲戚不小心说漏了嘴,我才清楚情况,很凶地要他去医院做检查。 庆幸的是,上帝保佑,车子在一座小悬崖下翻滚了好多圈,烂个彻底,他却居然毫发无损,包括那名同行的亲戚。 讲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怀疑自己真的是仙女,才能如此得神的偏心。 我甚至把这小半生的经历重新理了一遍,用以佐证。 譬如胆小怕事的我,却在十岁那年遇见横行霸道的朱丽叶,从此她成为我的保护神,为我免去许多次遭遇校园暴力的厄运。 中学毕业,分数差一点才够直升高中本部,结果遇见补录。 高中毕业,因为前晚太紧张以至于第二天睡过头,错过了美术艺考,感觉上本科无望,于是蹲在考点外哭得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却不料没几日,国外一所本科艺术院校到高中单独设考点招生,要求英语成绩和艺术成绩双达标。我过了线,还达标C类奖学金,从此比身边许多孩子更早地领略了不同的风土与人情。 也是那个暑假,闲来没事的我开始写故事。 十八歲,尚且青涩幼稚的文笔,被淹没在有着几十万作者的网站里,连签约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别提得到什么有曝光率的推荐位。 可纵是这样,竞争如此残酷的大环境下,我居然在写字的第二个月就收到了出版编辑的约稿信息,成功签约了第一本出版书,赚到第一桶金。 接着很顺利地出版了第二、第三本。上到当年一直渴望的杂志内页。 再后来,毕业季,大家开始为工作发愁,我已经收到文学网站鼻祖××集团的offer,去往帝都开始新征程。 最后,就是夏沅带你们看见的,现在的我。 一切看起来似乎很顺利,但关于“坚持”和“努力”两个词我不再赘述。 我曾经因为一段过于糟糕的感情陷入负面情绪长达两年,什么作品都没有,否则如今你们的仙女应该是更加闪闪发光的人了。 好在那年我也这样,从头到尾想了想自己的梦想和初心,觉得放弃未免可惜,于是从头开始。 你看,即便拥有上帝偏爱,没有坚持与付出也不可能等到糖。 所以当有那么一日,你的消沉期也不可避免地来临了,记得想想曾经自己拥有的小美好和小幸运,重新走上你认为值得并正确的道路,即便荆棘遍地。 因为那些小美好和小幸运,不仅仅是一段走过就过的经历。 它能给你的力量,足以救活你少年时的英勇,点燃快要熄灭的花火。 最是一年春好处 繁浅 2018年过去的时候,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如果总结一个年度关键字,我一定要说“丧”,好像不顺心的事都攒到了这一年,来了个大爆发,从头到尾,我几乎很少有顺心的时候。 更可怕的是,我连稿子都写不出来了(并不是拖稿的理由……),我每天忙得昏天黑地,可又过得混混沌沌。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崩溃地大哭,说觉得自己一无所有。 周鱼说:“你还有我啊。” 我们大哥就是这么温柔的人,他要是说“你至少还有病啊”,那他现在就是一个老光棍了。 2018年,周鱼一直陪在我身边,说真的,这对我是最大的安慰了。 也是在这一年,我深深体会到“不公平”这种感觉带给人的打击有多大。 我是一个没什么野心和欲望的人,也向来不爱争抢,从不会为了利益机关算尽,有时明明不喜欢,却也不愿意为难别人。我勤恳做事,不存坏心,可一直以来,没有得到什么好的回报。因为你是个好说话的人,因为你是重感情多过理智的人,所以别人会觉得把苛刻留给你是应该的。 《季氏将伐颛臾》里说,不管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有一段时间,我几乎被这种“不公平”而产生的负面情绪淹没掉,我跟周鱼说:“这个世界不会好了。” 周鱼告诉我:“哪怕这个世界再坏,只要我对你很好,你起码不会觉得这个世界糟糕透了。” 之前我也提到过,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很多人觉得我相处起来很有趣,可实际上,我的性格比较悲观,也很敏感。周鱼和我不一样,他是一个非常乐观的人。其实,他的冷笑话讲得一点也不好笑,但他仍然努力学习,不厌其烦地讲给我听,逗我开心。 对不起大家,说着,说着,我又开始秀恩爱了。 有周鱼在的2018年,虽然很糟糕,但就像他说的,也没有糟糕透了。 到了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我松了一口气,好像卸掉了一个沉重无比的包袱,打起精神迎来新开始。周鱼给我包了一个超级红包,说要给我的新年添彩头。 新的一年,我感觉自己的状态好了很多,虽然仍然在拖稿……但起码,我写起来轻松了很多,不再像之前一样,在电脑前坐数个小时,也写不了一个开头。好像在钟声敲响的那一刻,我开始转运,之前的丧气像灰尘,风一吹,大半都散去。 后来,换一种角度再去回想之前经历的种种,我释然许多。 之前一直拿来鼓励我自己的一句話,来自《平凡的世界》——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如果你不给自己烦恼,别人也永远不可能给你烦恼。因为你自己的内心,你放不下。好好地管教你自己,不要管别人。 我时常把这句话翻出来看。它像是一句咒语,我每次念一遍,就觉得心里好过很多。 重感情、守底线并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相应的,也会有不同的结果,我得到的是无愧于心。 当我把这些说给周鱼听的时候,他笑我:“你啊,这么久才想通,傻。” 他尽管只大我一岁,却比我成熟很多,但他从来不会对我说教,也不会摆大道理给我听。他说:“有些事情,你自己慢慢想就会想通,这个过程就是你排解忧虑的过程,直男才和女朋友讲道理,我又不是直男。” 好吧,可是,我就很喜欢和他讲道理,教育他! 希望今年的我能够勤奋、努力,少烦恼。 冬天过去了,最是一年春好处。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北风三百里 01. 年前最后一天,我去公司办实习离职的手续。 我给带我的老师送了本书,给和我关系最好的同事写了封信。日子还真是白驹过隙,一眨眼,我和职场的第一次交手就结束了。 我工作的部门归节目组管,年底缺人,我从运营到编导都有所涉及。两个多月的工作下来,让我印象最深的竟然是挤地铁。 早晚高峰的地铁,千万同行者神情漠然。我站在人群里,忽然觉得世界像一台运转的巨型机器,而我们,都是维持这台机器运转的螺丝钉罢了。 会议室浑浊的空气,熬夜后纸杯里的茶渍,狭窄逼仄的格子间。人在这种环境中待久了,视野会被限制,思考的东西逃不出钱、房子、车,诸如此类。 最疲惫的时候,我会想起自己在沙漠度过的一段日子——澳洲中部的红土沙漠,荒野之中的巨石,夜幕降临时漫天的繁星。 我在纷杂的工作中,怀念起浩渺的宇宙。 02. 过年的时候,我去看了《流浪地球》。 我不算铁杆科幻迷,但刘慈欣的作品也一直有看。好的作者是有能力把读者拉入自我创造的空间的,刘慈欣显然做到了。他的作品里有一种很硬核的东方美学,譬如“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真理祭坛,譬如,向地心驶去的落日飞船。 写东西的人,在这样的作品面前,是会自惭形秽的。小情小爱固然是快乐的,但是,与浩瀚的宇宙相比,这些东西,真的是微不足道。 我很久没有看到过这样的作品,似乎是星空之外的一双眼,俯视一名幼童一般俯视着地球,用吟唱史诗的语调来叹息—— “地球啊,我的流浪地球!” 这是超越了宗教与民族的悲悯。 他已经不再局限于一人或一家的悲欢了。他要讲述的,是整个人类的命运。他所仰望的,是无边无际的宇宙。 当镜头拉远,浩渺群星映入镜头时,那些我所烦恼的一切,包括我自己,都在一瞬间变成了尘埃——太宏大,也太壮丽了。 03. 刘慈欣的《三体》里,曾有这样一个画面。 当原始人仰望星空的时间超过三秒,宇宙中的高级文明便发出了警报。在他们心中,这标志着人类开始对宇宙产生了好奇。 我想那時候的夜空应当很热闹。我们的祖先在无事可做的深夜看向万千繁星,产生了温饱之外的思考。 此后,在无数的战争与流血之后,在诸多王朝的建立与毁灭之后,在日月交替、星河轮转之后,人类中最有智慧的一批人,终于有能力去应答祖先的疑惑。 电影是在深夜散场的。我听着耳机里“日月之行,若出其中”的童声吟唱,不自觉地抬头,向夜空看去。 我知道城市的霓虹灯或许能使银河暗淡,我知道今天的星空一如既往被雾霾遮蔽。我知道生活不易,诸事纷杂,很多人已经没有了远眺星河的浪漫。 可我们仍要抬头看。 那是我们的祖先凝望过的宇宙,终有一天,我们会替他们去问、去求,去追寻一个终极的真理。 正如《银河英雄传》中那句著名的台词一样——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清醒日 三月的雨连绵不断,不知不觉蔓延到了四月。 这湿漉漉的天气着实让人不愿意出门,身边的人接二连三地感冒,中午的时候我们几个坐在茶水间聊天,伴随着旁边此起彼伏的咳嗽声……啊,顿时感觉自己被病毒包围了! 在一众病号面前,我显得格外地精神奕奕,连隔壁组的男编辑都嗓音嘶哑地大惊小怪道:“朵爷,你可真是健壮如牛”…… 早该知道有些狠话不能乱放的,当初那句“呵呵,是你们太弱了”犹在耳边,我就猝不及防地……病了。 起先是嗓子有点儿干疼,我极不以为然,“喝点热水就好了”,不料到了晚上开始浑身不对劲儿。卫生间里开着暖气,花洒喷出滚烫的水,我一边洗澡一边瑟瑟发抖。 大半夜的,我在家裹着十斤的被子,开着空调,哆哆嗦嗦地给自己量了量体温——我的妈,39.3℃。 我摇摇晃晃地去药箱里找了一点对症的药,吃了,过了一会儿,再量——哟,39.5℃——更高了。 对生命向来怀有敬畏之心的我,迅速打开微信群请教:高烧多少度会有生命危险? 大家:40℃左右吧。 我:完了,完了。 太久没有发烧了,没什么经验(……),我忐忑地思考着“要不要去医院啊”时,意识已经模糊。没多久我就昏昏沉沉地睡过去,迷迷糊糊之中感觉到周身开始出汗,心想大概是要退燒了吧。 果不其然,熬过这“热气腾腾”的一晚,烧完完全全地退了下去,除了头有些微微疼,身体已经没有其他不适了。 我不禁对自己赞赏有加(?)——的确如大家所说,我身体倍儿棒! (强行备注:个人操作,请勿模仿,如果发烧,请各位及时就医。) 外面似乎也没有再下雨了,有一丝丝微弱的阳光透过窗帘间的缝隙照进来,我索性拉开它,打开窗,整个人像打了一个胜仗一样清醒。 想了想,我拿起手机给我妈发了微信—— “我昨晚发烧了,但现在好了!” “烧到快40℃!” “感觉自己十来年没有发过烧了。” “不知怎么,醒来之后竟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错觉。” 是的,豁然开朗。 之所以有这样的“人生觉悟”,大概是——不管我愿不愿意,我都已经是一个,需要面对人生种种难题的成年人了。 记得初中时候感冒发烧,回到家里哭哭啼啼,也不过是因为——不能和朋友一起出去玩,不能吃好吃的零食,错过了最新一集偶像剧——这些看上去没有什么分量的事情,比起来,却是比生病本身更让我难过的事。 可到了现在,生病这件事不论大小,对于我来说都已经是实实在在的损耗——那种对生命本身的以及影响我工作、生活甚至某段人生的,实实在在的损耗。 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太知道自己对自己的重要性了。 当你病怏怏地躺着,有气无力地思考着,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什么吃喝玩乐,我可以都不要!只要让我赶紧“活”过来!我愿意工作! 这种冷静和清醒,并不是对三十岁的人的“定义”。 只不过是从多年前开始,你拖着行李箱离开了家,你毕了业,我找到工作,我谈了一段失败的爱情,等等等等,一步一步地跟随着某些东西一起,注入了你的生命。 自从我们独自一人开始,就再也不可能是仗着生病可以尽情发泄情绪,向大人们提出各种无理要求的小孩了。 这之后的,和命运的每一次交手,都要我们自己出来应战。 然后去不动声色地,波澜不惊地,赢了它。 坐在沙发上吃完最后一次的药,我把药盒扔到垃圾桶里,桌上的手机“突突”地震动。 我妈发来消息—— “偶尔生生小病,也并不是坏事。” “要照顾好自己哦。” 你手握人生的剑,不知怎的,似乎又锋利了一些。 我心悄悄(六) 宣草妖花 上期提要: 唐唯走红网络,甚至被知名导演看中,收到做文璇的武替的邀请。 唐唯背着陆宴签订合约,做了文璇的武替。剧组里,文璇借故刁难唐唯,想把她赶出剧组,得知真相的陆宴能忍吗?绝对不能,他的小祖宗只能让他欺负! 文涛被她的眼神吓得有点退怯,以为她要说什么话,立刻打断她:“唐唯!你不要太过分!你就是嫉妒我姐和许瀚哥在一起,你故意挑衅!你以为,你有陆家撑腰,就能为所欲为了?这里是剧组,我姐是官宣的女一号,你不要有恃无恐!” 他率先挑明她的真实身份,就算她说了什么,碍于她从前是个傻子,现场也不会有人信。 这一点,唐唯自己也清楚,如果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说出这对姐弟“推人下海”的事,反倒会落得一个污蔑的罪名。 在场的人都一脸错愕地看着唐唯,大家显然被她的真实身份震惊了。 柳导率先反应过来,说:“小文,你是不是搞错了?这是我们剧组的武替陆芸,怎么会是唐唯?” 在场所有人都不说话,文涛打开自己的手机,找到一张唐唯曾经的高清照,传递给在场所有人看:“你们自己看。或许她网上的照片不清晰,但我这张照片足够清楚了吧。” 看了之后,大家都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唐唯不是傻子吗?可她怎么看,都不像是傻子啊。 文璇裹着毯子,眼泪适时夺眶而出:“唐唯,你好了之后,我和许瀚并不计较你从前的事。现在,你和许瀚的婚事也退掉了,你还想怎么样呢。我当你是热爱演戏,即便你到了剧组,我和我弟也没拆穿过你。可你居然……你太过分了!” 原来是唐唯得的“痴傻病”好了?! 柳导沉默一阵后,明显也有点不痛快,居然被骗了这么久。 通过这几天在剧组的相处,以及唐唯精彩的替身表现,大家显然对她更有好感。一时之间,大家居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唐唯面对众人的目光,没有一丝惧色,嘴角微扯:“过分?真的是我过分吗?我低声下气去给文小姐送凉茶,可文小姐不仅泼我一脸,还想打我。谁都是爹生娘养的,大明星就可以欺负人?谁给的道理?难道就因为文小姐是个角,就可以为所欲为?!即便是她有错在先,大家也都要护着她,是吗?” 柳导也觉得这事儿唐唯做得不算过分,只是很佩服她这种不怕事的精神。可是,他转念一想唐唯曾经与许家的关系,倒也觉得合理。 在这个圈子待久了,柳导倒觉得她这样的性格很难得。 文璇气得眼眶发红,几乎扯着嗓门道:“弟弟,报警!” 一听文璇要报警,柳导脑仁疼。 柳导主动站在两人中间,劝道:“好了,好了,都别吵了。报警,报什么警?你先动的手,还有理了?!工作,工作,今天小唐的爆破戏拍得很不错。文老师,你今天这场落水戏可不能落后啊。今天,必须拍完!” 文涛替姐姐出头说:“柳导,您什么意思?您是要偏袒这个武替吗?你没看见我姐浑身都湿透了?!” 柳导都快被烦死了,怒道:“那你们想怎么办?!” 文涛伸手就要去拉唐唯,宋文毅却冷着脸挡在她的跟前。 “宋文毅,你能拿到这个角色并不容易,你真的也要掺和进来?”文涛指着他身后的唐唯说,“让这个女武替跟我姐道歉!你一个新人,有什么资格替她出头?” 宋文毅如今的地位确实尴尬,他没有背景,资源全靠公司。他眸子里满是倔强,攥紧拳,瞪着文涛,从牙缝里挤出五个字:“莫欺少年穷。” “他没资格?我呢。” 一道声音像巨斧一般劈入人群。 就在众人僵持不下时,路边停下一辆黑色轿车,从里面走下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众人回身看去,也被来人吓得怔住。 自从陆宴接手集团后,他的风头可谓如日中天。 陆宴与许瀚不同,他是个商人,很少以娱乐新闻的方式出现在众人的视野。相比许瀚,他低调很多。 平时只能在新闻以及互联网上见到的大人物,突然出现在这里,所有人都始料未及。 副导演看着走过来的陆宴,揉了揉眼睛,问柳导:“老柳,那是陆宴?” 可不是?! 男人带着助理走过来,在文涛的跟前停住:“我有资格替她出头吗?” 文涛显然也被陆宴身上的气场吓到,顿时就不敢说话了。 导演识趣地把周围的人清走。 宋文毅从远处看着唐唯的方向,脸上的情绪有些复杂。 文璇也没想到陆宴会突然出现在这里,甚至来给唐唯出头。她猜不透陆宴的想法,立刻起身出面解决尴尬,笑着对陆宴说:“陆先生,你好,我是文璇,许瀚的未婚妻。未来,可能要叫你一声表哥。” 陆宴淡淡地扫视了一眼女人:“文小姐觉得委屈?” “误会,这件事里有误会。”文璇笑着看向唐唯说,“陆先生也知道,唐唯与我、许瀚之间的尴尬关系。唐唯她还念着许瀚,可事已至此……感情的事情也不能强求,对不对?闹出这样的误会,我们谁都……” 她有意提及唐唯从前和许瀚的关系,为的是告诉陆宴,这只是女人之间吃醋、闹别扭的事儿。在她看来,陆宴肯出面帮助唐唯,也不过是为了陆老的面子。一般像他这样的成功男人,都不会愿意掺和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陆宴声音平淡:“文小姐,请你清楚,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愿意捧着块废物当至宝。这小姑娘从前眼瞎,不代表她现在还瞎。” 文璇脸色一白,表情尴尬。 陆宴今天是来探班的,不喜欢与这种人浪费时间。他的话点到即止,说完,扭头去看唐唯:“走。” 唐唯哦了一声,跟着他上了车。 柳导眼睁睁地看着唐唯上了车,好片刻,又去看那边发呆的女一号文璇。他和副导演感慨:“这就是神仙打架啊。” 等回了公寓,陆宴见唐唯一脸狼狈,妆容都被弄花,取了湿毛巾,一边给她擦脸,一边问:“還委屈吗?” 小姑娘滿眼坚毅:“这就委屈了?该委屈的应该是文璇才对。话说回来,你一句话,就让文璇的脸色变成那样,厉害啊!” 说到这,她伸手去捏他的脸颊:“今天的宴宴也超凶的!” 陆宴皱眉拿掉她的手,问她:“还想回剧组吗?以女一号的身份。” 唐唯吸了口气,说:“我讨厌她,不想让她这个杀人凶手玷污陆芸这个角色。可惜,现在没有证据指认她。” 凉茶让她的头发粘在一起,陆宴去卫生间取了梳子,将头发理顺。 他手上的力道稍微大了一些,唐唯的头发被扯了一下,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一缩脖子后,道:“你快点梳,我去洗头。” 等陆宴给她梳完头,她便去浴室洗头。 今天她身上捆满了石头下水,体力耗费极大,现在两条胳膊稍稍一抬,就很疼。 陆宴进来给她送洗发水和毛巾,见她揉着肩背,伸手给她捏了一下。 女孩尖叫一声:“啊,陆宴,你这是想杀祖奶奶吗?” “很疼?” 她拧着眉头,委屈巴巴:“你说呢?换你捆着满身的石头下水试试!” 陆宴将一张小板凳踢到唐唯的跟前,说:“坐下,我帮你洗。” “你?”唐唯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还会给人洗头?” “不信?”陆宴用手裹住她的小脑袋,硬生生地将她摁着坐在了小板凳上。 唐唯也顺势而坐,等待陆宴的“洗头神技”。 男人将花洒拿下来,将她的头发淋湿,大手裹住她的小脑袋,适时揉了揉。等她的头发打湿后,他将手里的洗发膏搓出泡沫,在她的黑发间搓开。 陆宴垂眼看着眼下乖巧的小姑娘,想起了一年前在酉阳老家的事。 因为泥石流,陆宴和唐唯被困在村内,他双手摔伤,女孩为他洗头。那个环境比现在恶劣,没有花洒辅助,只有保温瓶和一盆温水。 起初他很排斥,可女孩执意要替他洗。 女孩怕他无聊,还傻乎乎地问他:“陆宴哥哥,你无聊吗?唯唯唱曲儿给你听,好不好?” 他淡淡地嗯了一声。 女孩唱的不是流行歌曲,而是陆老爷子时常听的戏曲。 这女孩的嗓音清脆,嗓音一开,惊为天人。陆宴也被她的嗓音震惊。也是那个时候,他对这个傻女孩有了另一种看法。 唐唯把下巴抵在膝盖上,无聊地吹着掌心的泡沫,说:“宴宴,你无聊吗?祖奶奶给你唱曲儿听好吗?” 陆宴和当初一样淡淡地嗯了一声,只是,这一次,多了点期待,少了当初的不耐烦。 女孩喉咙里哼哼出声,唱得依然是《霸王别姬》。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解君忧闷舞婆娑……” 听着女孩的声音,陆宴的心软得一塌糊涂。 分明是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一块瑰丽宝物,却曾经被人当作敝屣,随意弃之。 他低叹一声,带着泡沫用指腹轻轻地揉搓她软嫩的小耳朵,动作很温柔:“唐唯。” 女孩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嗯?” “如果我能在你和许瀚订婚之前,便将你占为己有,你也就不会受那么多苦。” 唐唯静静地听着,等他说完,再次打破气氛:“宴宴,你是不是又忘记我是你祖奶奶了?” “……”陆宴温柔的眉眼立刻一沉,掐了一下她的后颈。 唐唯奋起反抗,把手上的泡沫抹在男人那张冷峻的脸上。与男人锐利的眼神对上,她吓得赶紧又把头埋下去,拿下巴继续磕着膝盖。 陆宴继续替她揉搓发间的泡沫,轻声重复:“你是唐唯,永远都是那个傻女孩,从未变成过任何人。” 她正要委屈巴巴地反驳,只听男人又说:“以后,就算你被全世界抛弃、诽谤、污蔑,我都会与你共风雨,不会再让你受任何委屈。” 为什么当初的“傻子唐唯”被欺辱、被污蔑、被网络暴力时,陆宴从未帮她说一句话呢?! 现在的唐唯想不通。可她不论是站在谁的角度,陆宴这番话都让她有点感动。 她的心里像堵了什么东西,郁结难舒。她吐出一口气,指着自己的耳背说:“这里有点痒痒,帮我挠挠。” 男人温柔地替她挠了挠,低声问:“好点了吗?” “嗯,好点了!乖啦!” 话音刚落,她就又被陆宴捏了下耳朵教育。 她委屈巴巴地揉着耳朵说:“我夸你乖呢,你也要凶我。那我以后不夸你了!” 陆宴再次严肃地警告她:“不许再用这种哄小孩的语气同我说话。” 唐唯捏着耳朵嘀咕:“好了,好了,知道了。” 助理阿彪来公寓送东西,由于卫生间的门开着,又正对客厅,他一进门就看见老板蹲在地上,给唐唯洗头的画面。 老板的衬衣袖子高高挽起到胳膊肘,双手还带着洗发水泡沫。他这接地气的行为,气质一下就从首富跌落成了隔壁街洗头的小哥。 当然,全世界也找不出这么英俊帅气的洗头小哥了。 助理:“……”是老板疯了,还是他疯了? 他努力让自己淡定下来,轻轻咳嗽一声,说:“老板,文件我带过来了。” 陆宴擦擦手,抬手一指茶几,说:“放那上面。” 为了不打扰这两人的暧昧氛围,助理麻利地离开了这间单身公寓。 文璇在片场被下了面子,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 她手上掌握着娱乐圈数一数二的营销公关资源,这件事,她不能就这么算了。 第二天,女一号文璇以“工伤”为借口,住进医院,开始罢工,成功拖延了整个剧组的拍摄进度。也就在当天下午,网上陆续放出“文璇被女武替打伤住院”以及“唐唯的身份曝光”的消息。 关于昨天的八卦新闻,已经满天飞。 “文璇被女武替打进医院?女武替居然是唐唯!” “震惊!唐唯成为文璇的武替!” 这两个话题已经被顶上热门。 八卦鹦鹉V:“据《海笙月》剧组工作人员爆料,前阵子救下宋文毅的神秘女侠就是唐唯本人。据悉,唐唯坠海落水后,意外地恢复正常。据鹦鹉调查,十六岁之前的唐唯拿过全国青少年组女子拳击冠军,成绩也不错,被保送进A大。她和许瀚已经退婚,脑子恢复正常的唐唯,真的会甘心放手吗?别忘了,唐唯和陆、许两家的老人关系不错呢。” 爆料微博发了唐唯将文璇踹下水的照片,一线女明星被一个女替身踹下水,这是什么情况——分分钟让娱乐圈炸开了锅! 文璇也在凌晨发了条微博。 演员文璇V:“大家安啦,只是在片场闹了些误会,没那么夸张,好着呢,谢谢大家关心。(吐舌头表情)。” 评论区内的粉丝都炸了—— 1楼:“啊,女神,你都被人踹下水了,还是小矛盾?!许瀚不会心疼吗?这个唐唯真是够恶心的,傻的时候缠着別人,好了后,不能好好做人吗?!” 2楼:“疯了?唐唯是不是更疯了?作为一个女武替,居然打女一号?她也就仗着自己和陆、许两家老人关系好了吧?!呵呵。” 3楼:“太恶心了,唐唯到底怎么回事?以前介入许瀚和文璇的感情,现在居然还这样,居然还跑到剧组发疯,瞬间把《海笙月》剧组拉低了无数个档次。” …… 唐唯看见新闻的时候,正在和陆宴一起吃早饭。陆宴往她碗里放了一颗鸡蛋,瞥了眼iPad里夸张化的新闻,若有所思。 他开口问:“被人污蔑,什么感觉?” “后悔昨天没补两巴掌。”唐唯把蛋白和蛋黄分离,塞进嘴里,含糊道。 她顿了一下,又说:“宴宴,我对互联网的弯弯绕绕都不太了解。你有什么建议吗?据我观察,网友的言论似乎是可以被引导的?” “是的。” 陆宴开始跟她科普:“娱乐圈喜欢请水军带节奏,这些水军一出动,黑白都能颠倒。你从前陷入的网络风波,也是因为文璇掌控了娱乐圈大量营销资源。你一个傻姑娘,如何能主动介入别人之间的感情?!深想一下,就知其中猫腻。你从‘许瀚的未婚妻变成了‘许瀚与文璇之间的第三者,舆论一边倒,替你说话的那些声音自然就被淹没。” 唐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他:“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利用这一套,反击回去?” 曾经的自己被全网黑,唐唯也想让文璇尝试被全网黑的滋味儿。 可她知道,想操控互联网的舆论,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陆宴说:“嗯。一是需要大量资金,二是需要靠谱的营销团队。娱乐圈不大,能把这一套手段玩到登峰造极的,就两个。一个是影帝陈文峰自己圈养的团队,另一个则是文璇的公司。” 唐唯明白了。 想与文璇打这场网络战,她不仅得有钱,还得有人脉。 她又问:“需要多少钱?” 陆宴:“这些东西,你不需要操心。” 唐唯想了片刻后,说:“对了,我有文璇先对我动手的视频。他们发了断章取义的视频出去,我们紧跟其后发完整的视频,是不是有把握些?” 陆宴挑眉:“你录了视频?” 唐唯也学着他挑眉:“既然做好了被人欺负的准备,为什么不顺便录段视频呢?” 陆宴打量她:“我倒小看你了。” 唐唯摸了摸鼻尖儿,弯了弯眉眼。 网上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宋文毅和温岚、宋胖子,也看见了消息,询问她到底怎么回事。其实,他们也没想到,她就是唐唯。 更让他们吃惊的是,唐唯居然有陆宴撑腰。温岚觉得自己在做梦,四舍五入,她是不是也算认识首富了? 温岚在群里发消息:“呜呜呜,抱紧芸芸的粗大腿!” 这件事情一闹,最生气的莫过于柳导。文璇又是罢演,又是把视频放到网上。这是要把人家小姑娘逼上绝路?要把人家小姑娘的演艺之路彻底扼杀在摇篮里? 当天在剧组的人,谁都知道真相是怎么回事儿。明明是她先动手,她却先来这么一出。 事件发酵的第三天,唐唯、文璇在剧组发生矛盾的完整视频,被发上了网。 在视频里,明显可见唐唯低声下气地给剧组工作人员分发凉茶。也可以看到,文璇不仅往唐唯的脸上泼水,还想掌掴唐唯,这才有了唐唯踹她下水的事。 随后,唐唯用自己的微博也发文澄清。 陆芸也是唐唯:“从前我是个傻子,不懂被人算计是多么难受。但老天既然给了我一个重活的机会,我会好好去生活。我十六岁之后生病,学业未完成,现在恢复,只想认认真真去做好每一件事,也从未想过伤害任何人。在我没有自理思维时,我被迫和许瀚订婚,却有人恶意揣测我是介入许瀚和文璇之间的第三者,这说法过于荒谬,居然也有人相信。麻烦带上脑子好好想想,不要太高看傻子。以后的生活是我自己的,我会努力好好过。什么许瀚、文璇,于我都是陌生人,不熟。人生而平等,被欺负,我有权捍卫自己的尊严。” 这条微博被宋文毅转发。 宋文毅V:“没想到这件事会闹得这么大。唐唯性格耿直,是个尽职尽责的替身演员。建议大家去看看现场的完整视频,不要断章取义。(微笑/表情)。” 宋文毅的流量不低,经他转发后,一群脑残粉来力挺唐唯。 文璇也是气蒙了,但她显然没想到,现场会有完整版视频。 很快,微博上起了一阵反转之风。 “文璇欺负唐唯,被教育?” “唐唯事件反转。” 两条热门微博下,有几个微博大v带节奏。 作者汤圆V:“从完整视频来看,唐唯还手确实没错。被欺负了,还不许还嘴、还手?真当人家现在还是傻子呢!人家唐唯是许家老爷子承认的孙媳妇,怎么说都是堂堂正正的,这样都能被掰扯成小三?!未免有点太扯淡。我要是被人泼了一脸凉茶,我也得一脚把她踹下水。谁都是爹生娘养的呢!(摸下巴/表情)。” 金橘出击V:“这姑娘脑子恢复得没问题,逻辑清晰。她给剧组里的人买凉茶,连曾经情敌的那份儿也买了,可见人家真没把以前的事儿当回事。” 这个洗白来势汹汹,有利于唐唯的评论,排山倒海般朝着文璇压了过去。 网友看了完整的视频后,又被两个大V的发言带偏了思维,立刻就有网友说—— 网友小确幸:“的确,文璇有错在先啊,人家姑娘乖乖巧巧地去给她递凉茶,她却泼了人家一脸,还想打人。是我,我也不乐意,也踹她下水!” 网友笑笑笑:“从完整的视频来看,水也不深,文璇就这么请病假,拖了全剧组的拍摄进度,这就有点可怕了。” 网友小球球:“显而易见了,文璇故意找碴呗,还利用断章取义的视频害人家。当时她是不是也这样颠倒黑白?自己介入别人的感情,却把人家傻女孩反说成小三。” ……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网上曝出唐唯拍摄的爆破戏和坠水戏的视频。 视频里的唐唯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从高处跃下,身后传来轰隆隆的爆破声,惊心动魄,道具爆炸碎片溅在她的皮肤上,白嫩的皮肤立刻红了一块,隔着屏幕看都觉得疼。 不仅如此,落水戏,唐唯的身上绑着石头,顶着烈日下水拍了几个小时,辛苦程度显而易见。网友们都被唐唯的敬业给折服了,这两段玩命般的替身拍摄,完全有理由让网友相信,唐唯是真的来认真工作的,而不是来跟文璇找碴的。 这么一对比,倒显得文璇小肚鸡肠。 热门微博下,网友们也都有些不可置信,评论区讨论得很热闹—— 1楼:“这真的是傻子唐唯吗?她有点酷啊!那段爆破戏,看得我心惊肉跳。” 2楼:“落水戏也拍得好辛苦啊!唐唯的家世背景应该不错吧,居然还肯这么吃苦?佩服,佩服。” 3楼:“从今天起,唐唯就是我的老公了!这也太帅了吧!感觉像看了一部电视连续剧,《傻妞逆袭之打脸第三者》。” …… 文璇以为这一次可以和上一次一样,把互联网的舆论风向掌控在自己的手里。 可是,她没想到,会栽了这么大个跟头。 许瀚看见消息,立刻飞回A市,去医院看女友文璇。 他走到医院楼下,就给陆宴打了个电话:“宴哥,你怎么回事?我听文璇说,你跑去剧组了。现在互联网上那些事儿,也都是你的杰作吧。为了那个傻子,你至于吗?” 许家老爷子在医院抗癌,已经无力管许瀚和唐唯的事。 电话那端的陆宴没有说话,许瀚又说:“宴哥,我知道你们家老爷子最近精神状态不好,也知道你孝顺。可你在老爷子面前,做做表面功夫就行了,有必要为了那个傻子,这么欺负我未来老婆吗,过分了。” 自从许瀚上次在剧组被陆宴拎着“教训”一顿后,他统共也就和陆宴见过一次。 他上一次见陆宴,是陆宴跑去他家,当着老爷子的面儿,让他和唐唯退婚。那个时候,唐唯还躺在重症监护室,没脱离危险。 许瀚一向拿不准陆宴在想什么,只当陆宴做那些,是因为陆老疼爱唐唯,担心陆老因为心情不畅有个什么。他怎么都不会想到,陆宴居然这么在意唐唯。 许瀚继续喋喋不休:“宴哥,我知道,傻子的爷爷和我们的爷爷有交情,可那都是老一辈的事情了。你们家老爷子这些年养着她,拿她当成亲孙女。她坠海,也是你把她送去医院,你们陆家对她已经仁至义尽,我们许家呢,也没亏待她。我们两个小辈,点到即止就行了,没必要真把她当大小姐供着吧?” 电话里,陆宴的声音很冷:“说完了?” 许瀚点头嗯了一声,又说:“宴哥,你家老爷子现在都神志不清了,我建议你把唐唯赶紧送走。别到时候跟我一样,被摁着头和她订婚。” 电话里突然静得可怕,许瀚以为是断线了。他喂了一阵,才听那边开口说:“许瀚,唐唯坠海的事,我会追究到底,你好自为之。” “……”许瀚听着电话那端的陆宴语气有点不太对劲儿,还想再说什么,那边就已经挂断了。 他和陆宴是表兄弟,虽然他平时惧怕这个表哥,但两家到底沾亲带故,他跟陆宴说话也就没什么分寸。 许瀚仔细品味陆宴的话,听他这意思,唐唯坠海不是意外,而是人为?难道他知道了什么? 唐唯坠海的事,许瀚虽然没参加,但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也是他旁敲侧击教唆文璇姐弟。这件事被文璇姐弟瞒得密不透风,唐唯如今又记忆错乱,陆宴是如何知道的? 许瀚挂断电话,恰好走到文璇的病房门口,正要推门进去,听见里面传来女友的声音:“一个女武替,她还想上天吗?!陆宴给她撑腰,不过是看在陆老的面子,如果没了那个老头,陆宴还能管她如何?!她唐唯算个什么东西?就算变回正常人又如何?!她与社会脱节这么多年,又没念过大学,这种学历,也敢肖想嫁入许家?她做什么春秋大梦呢。” 啪的一声,什么东西被摔碎。 里头传来文涛劝说的声音:“姐,您别把自己气坏了。现在许老和陆老,一个癌症晚期,一个神志不清,他们又能熬多久?!等两个老人撒手归西,那唐唯就是一条野狗,谁还会去管她。” 许瀚没急着进去,靠在门口抽了一会儿烟,继续听里面的动静。 只听文涛又说:“姐!不好了!刚才柳导打电话过来,说要换女主!” 文璇:“换女主?开什么玩笑?赔偿金他们肯付吗?” 听见里面的对话,许瀚夹烟的手抖了一下。 陆宴这是开始玩真的了?真打算为了傻子,动他的女人? 病房内。 文涛扶额道:“柳导说你得罪了陆宴,对工作不负责,所以才决定换掉你。他还说,希望咱们私了,私下赔偿我们两百万,这事儿就算完了。” “两百万?打发叫花子?”文璇皱眉,冷笑道,“如果我不同意呢?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演员没有重大的负面新闻事故,他们无权更换。” 文涛说:“姐,这柳导既然能做出这种决定,肯定是留了后手的。这次算我们栽了,这件事陆宴都掺和了,我们也别挣扎了。姐夫那么疼你,以后要什么好资源会没有?!而且,我们可以借着这次换角事件,好好炒作一下,你觉得呢?” 文涛觉得这事儿没这么简单,既然柳导提了陆宴,那这事儿就变得复杂了。毕竟陆宴这个人,不是谁都能惹得起的。 文璇这次受了极大委屈,怒气涌上来,把手机都扔了出去,将电视屏幕砸出裂纹。 她的胸部迅速起伏一阵,怒骂道:“疼我有什么用?!你姐夫如果不能继承家产,跟一个废物有什么区别?!陆宴一根小拇指就能弄死他!” “姐,你小聲点,这话你自己心里想想就行了,可别让人听了去。” 许瀚掐灭烟头,深吸一口气。 他正准备推门进去安慰女友,却没想到听到这样一句话。 上市预告: 许瀚听到文璇说的话,会如何做出反击?陆宴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文璇推唐唯坠海的证据呢?想知道答案,就一起期待《我心悄悄》上市吧! 萱草妖花经典作品回顾——《承檬欢喜》 季智霖往司承碗里夹了一筷子白菜:“姐夫,我姐怎么瘦成这样,太可怕了!你喜欢抱这样瘦瘦的姑娘吗?好歹养肥点啊。” 这话一出口,季檬全家人的目光齐齐地落在司承的身上。 司承语塞,完全不知道怎么回答,还是季檬替他解围:“他平时也和你们一样,老夹肉给我,这不是去沙漠条件有限吗。加上路途辛苦,就瘦了点,跟他没关系。” 司承轻咳一声:“嗯,以后我会多给她补充营养。” 爷爷举着筷子,一脸正色地看着司承:“下次我们家檬檬还这么瘦,你就不许来了!” 奶奶用胳膊肘撞了撞爷爷,小声苛责:“怎么跟人说话呢?温柔点不行啊?”奶奶也给司承夹了一筷子白菜,柔声细语地说,“小司啊,我们家檬檬是个独立自主的好女孩,有时候是倔了些,但她还是能长肉的,你平时要多监督她吃肉啊。” 司承连忙点头说:“是。”他实在不懂“独立自主”怎么又和“长肉”牵扯到了一起。 奶奶问:“小司,你怎么不吃啊?” 司承低头看了眼碗中的白菜。 他……更想吃肉。 月儿弯弯(四) 繁浅 上期回顾:自小就怕黑的温词月,终于在对江时延的软磨硬泡之下,住进了江时延的家里,两个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说来也巧,误打误撞收留的温词月居然是杨广年的小徒弟,当时顾寻去火车站没接到专家,和杨老那边联系时,才知道她的身份。 得知温词月是古建筑修复师时,江时延非常震惊,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江时延,”即使只是做一件建筑泥玩意儿,温词月也一丝不苟地刻好门梁上的砖雕,“我明天就要去Q大报到了。” 她要去Q大报到,也就意味着她要从这里搬走。 “哦,”江时延突然觉得有些烦躁,随手扯开领带,“明天几点?我送你。” 一溜儿泥捏的徽派建筑已经大功告成,温词月拍了拍手,站起来,蹲得久了,腿有些麻,她在原地跳了两下,促进血液循环,陈龙舟高兴地大喊大叫,拍着手唱儿歌。 “哟,都在呢。”三楼的李婶挎着篮子走过来,看起来应该是刚从菜市场回来,她看见陈龙舟那么高兴,心里也觉得舒畅,招呼道,“李婶家包饺子,韭菜虾仁馅儿的,一会儿到我家里来吃晚饭。” “韭菜虾仁!”温词月小小地呀了一声,江时延立刻听出其中不加掩饰的欢喜。 陈龙舟趴在地上,对那些小房子泥玩意儿爱不释手,大院里是少有的热闹,好像自温词月来了以后,原本显得老迈无趣的大院,很快就变得生动起来。 “谁不知道李婶包的饺子香飘十里,”江时延说起讨巧的话来顺畅得很,他自然地伸手接过李婶挎着的篮子,里面塞得满满当当的,分量不轻,他还记得李婶心脏不太好,于是一只手挎着李婶的胳膊,一只手拎篮子,往楼上走,“不过,今天我们没这个口福,月亮说要减肥,晚上不吃饭。” “我没……”温词月一听吃东西就两眼放光,赶紧跟上去抗议,只是话还没说完,就被江时延的一个眼神吓退。 李婶板着脸数落:“瞎胡闹,月亮就那二两肉,还减什么肥,现在的小姑娘啊,唉。” “我没……”温词月委屈地撇嘴,又对上江时延的目光,再度把话咽了下去。 “就是啊。”江时延一脸痛心,“我都劝过好多次了,不听,等会儿我再劝劝。” 说着聊着,他们已经到了李婶家门口,江时延把篮子放进厨房就要走,李婶一直跟到门外叮嘱道:“时延啊,好好劝劝月亮,想通了,来吃饺子。” “好嘞。”江时延一口应下来, 温词月跟在江时延的身后下楼,她的动作慢慢腾腾的,看起来很不情愿,江时延也不着急,走一步,停一步,不紧不慢。 “江时延,”温词月的声音小小的,“我也想吃饺子。” 江时延回头,靠在墙壁上,夕阳落在远处的屋顶,温柔的光线洒在楼梯拐角,他的半张脸沐浴在阳光里,剑眉星目,偏偏微风又起,将他那件白衬衫的下摆轻轻吹起。 一时间,温词月竟看得有些痴迷,别说这厮整天看起来没个正行,只要闭上嘴,还是十分赏心悦目的。 “江时延,”毕竟再秀色可餐,也填不饱肚子,温词月很快想起饺子,继续可怜巴巴地说,“我也想吃饺子,就一口好不好!” “你那一口可不好说。”江时延的手里还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纸盒子,看不清是什么,塑料袋和他的裤子碰在一起,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江时延可没忘记前几天买了一个三明治,他想逗逗温词月,故意说就剩这一个,就不给她吃了。 当时温词月也是这么一副可怜相,眨巴着大眼睛,轻柔地说:“我就尝一口好不好?就一口!” 江时延马上心软,拿着三明治递到她的嘴边:“喏,说好了,就一口。” 温词月雀跃地看他一眼,随后张开了嘴。 怎么形容呢?狮子大开口?深不可测? 反正,这一口下去差点咬掉江时延的半根手指头! 三明治被温词月一口吞掉了大半,她心满意足,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专心咀嚼,把这一口咽下去,眼睛似乎显得更大了,荡着一圈圈光亮。 江时延真是无奈了。 “那我不吃一口,就吃一个,总可以了吧。”温词月伸出食指,比画出一个“一”,“韭菜虾仁馅儿的,我最喜欢了。” “天底下就没有你不喜欢吃的东西,”江时延迈步下楼梯,“回家,晚上带你去吃好的。” 本来还有点沮丧的温词月一听见“吃好的”,立刻满血复活,屁颠屁颠地跟上去。 一进家门,江时延先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子上,紧接着就去捉温词月的手腕。 “欸欸欸,耍流氓啊你!” “耍流氓?麻烦你照照镜子,就这么一副干煸排骨的样子,对你起歹心,简直是丧尽天良。喜欢我的年轻小姑娘们,比你高的、比你美的、比你​­前‌­凸‌后‍‌翘‍的,从你脚下这个位置简直能排队到北极好吗,难道我瞎了?” “江時延……”比嘴皮子,温词月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但一物降一物,她抽了抽鼻子。 “喂,温词月,你这是什么表情?嘴角给我扬上去,欸欸,”江时延看她眼角耷拉下来,嘴角也委屈地耷拉下去,“你是不是要哭?不许哭。” “好、好、好,不说,不说,”江时延看着她手上已经风干的泥,直皱眉头,“先洗手。” 就她那点儿重量,江时延根本毫不费力,轻轻松松就把她拉到卫生间,拧开水龙头,认真地帮她洗手。 “邋遢死你算了,”江时延调了调水温,又挤一点洗手液,抹到她的手上,“我跟没跟你说过病从口入,病从口入知不知道,玩泥过后,不知道要洗手吗?!” 洗手液是柚子香的,酸酸甜甜的气味涌入鼻腔,涂上洗手液,两只手都滑溜溜的,温词月心安理得地让他帮忙洗手,享受他的贴心服务。 整天摆弄各种工具,像她这样的,手上沾泥沾灰是常有的事,她向来不放在心上,但是江时延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一看见她洗手不及时就要数落,后来看她不上心,干脆亲自帮她洗。 刚开始,她的确有点不好意思,可脸皮厚这种事嘛,一回生二回熟,慢慢也就习惯了。 “今天晚上在梁都国际有个宴会,带你去长长见识。”江时延抽了一条毛巾,把她手上沾的水擦净。 温词月惊讶:“为什么带我去?” “因为交的餐饮费太贵了,我一个人吃不回本。”江时延面不改色,她的手还在他的掌心里,指甲泛着莹莹的光,“要带一个能吃的女伴去。” 温词月不喜欢这种场合,衣香鬓影,锦衣华服,完全和她的气质格格不入,不免有些犹豫。 “从皮埃蒙特请来的意大利名厨,我记得你喜欢吃蘑菇烩饭,他做的意式蘑菇烩饭肯定是你从来没尝过的美味。” “我去,我去,比吃,我还没输过。” “那就行,到时候你就负责埋头吃。”江时延把毛巾挂好,弄得平平整整,又按了一点护手霜在手心,帮她搓在手上。 小时的邻居玩伴,大时的一串师兄,温词月是在男孩儿堆里长大的,并没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旧思想,因此,也不觉得被江时延搓搓小手有什么值得害羞的,反而夸赞他细心:“江时延,别看你平时挺烦人的,但是人真好,像个……” 江时延咬牙切齿:“温词月,你最好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平时挺烦人的?” 温词月似是没有听见他的问题,自顾自地说:“像个男保姆。” 江时延甩开她的手:“自己抹。” “欸,我不说了还不行吗?!”温词月跟在他的身后,举着手,“还湿乎乎的,没抹匀呢。” 江时延忽然转身,食指轻轻地顶住温词月的脑门:“停,本少爷不伺候了。” 居然说他是男保姆?! 要不是她整天不是太可爱就是装可怜,他真是懒得理她。 一看到她服软就会心软,江时延在心里叹了口气,看着她,好像透过她,又看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小姑娘——两只手举到他的面前,圆乎乎的小脸,像个粉团子,软绵绵地说:“给星星洗手。” 是他的错。 江时延心中钝痛。 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一刻都没有。 有些伤口埋在内心最深处,很多人看不见,就以为已经不痛。 其实,并非如此,有些不见天日的痛楚只能自己独自隐忍,它夜夜叫嚣,丢不掉,忘不了。 看江时延的眼神有些奇怪,温词月在他的眼前挥挥手:“为什么这么看着我,难道你良心发现,懂得欣赏我的美了?” 江时延回过神来,烦躁地扯过她的手,随便搓了两下:“好了,抹匀了,吃两口梅花糕,然后去换衣服。” 他打开袋子,里面是个精致的小纸盒,温词月迅速拉开板凳坐在桌边,已经隐约嗅到甜香的气味,她迫不及待地拉開纸盒,只见里面放着四个梅花糕。 她小的时候最爱吃梅花糕,记得有一天失眠,她硬拉着江时延说话,还给他讲过,小时候有个走街串巷卖梅花糕的大叔每天都会路过她家门口,她总捏着五毛钱眼巴巴地等着,觉得梅花糕是人间美味,还说过“长大以后要嫁给卖梅花糕的”这样的傻话。 只是,她后来长大,甜品店遍地开花,梅花糕慢慢也就很少见到了。 她没想到,江时延居然给她买了梅花糕。 还是记忆中的模样,五瓣梅花状,淡淡的樱粉色,蕊心用草莓果酱点缀了一点红,温词月小心地咬了一口,又甜又糯,还热乎着,和以前一样好吃。 她捧着梅花糕小口吃着,眼角眉梢都透着满足,大半进了肚子,才想起江时延还没吃,于是赶紧把剩下的两片“花瓣”送到他的嘴边:“江时延,你尝尝,特别好吃。” “吃你剩下的?”江时延皱眉,语气里带着明显的嫌弃。 “那给你一块新的。”温词月往他的手边推了推盒子。 江时延两根手指在桌面上一敲,把纸盒又推回她的面前:“你吃吧,我不爱吃甜的。” 梅花糕是他在春江路的一家点心店买的,每周只有周二有卖,限时限量,为了买到这四块,他排了好半天的队。他发誓,今天只不过是无意路过而已,才不是特意去为她买,看她那么开心,他琢磨着好人做到底,全都留给她吃算了。 “很好吃的,”温词月固执地推回去,眼睛看着他,乌黑的眼珠明澈,“江时延,自拜把子那天起,我就许下过承诺,一定要和你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 江时延根本听不下去,索性拿起一块梅花糕塞进温词月的嘴里:“快闭嘴吧你,吃完赶紧去换衣服,我给你准备好了,放在书架上的。” 拜把子,亏她说得出口,那天他可没答应。 书架上有一个包装雅致的长方形纸盒,上面印着她看不懂的logo(标签),一长串英文,看得她直头晕。她把已经洗干净的手又在裙子上蹭了蹭,虔诚地打开包装盒。 这样的偶像剧场景居然会发生在她的身上,她做梦都不敢想。 灰姑娘去参加王子的晚宴,王子准备好华服,作为礼物送给灰姑娘,让灰姑娘做了两个小时的公主。 温词月在电视剧或里看过的这种场景,两只手根本数不过来,变装后的女主角往往光彩照人,招来无数惊艳的目光,其中那道最炽热的,当然属于男主角。 包装盒已经被拆开,温词月忽然觉得耳朵微热,他会为她准备什么样的礼服呢? 是白色的钉珠纱裙,还是鱼尾长裙? 她应该化个妆吧。她乱七八糟地想,她很少穿裙子,他会觉得好看吗? 她正入神想着,已经将包装盒完全拆开,衣服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盒子里,只是…… 不管是颜色,还是质地,都和想象中有不小的出入,温词月回神,拎起衣服的肩膀位置,抖开,眼瞪得溜圆。 这根本不是什么公主的华服,而是一件服务生的统一制服。 “江时延,你不会就让我穿这个去做你的女伴吧?!” 江时延的声音懒懒的,隔着门传来:“是啊,我给你安排了艰巨的任务,你今晚假扮成服务生潜进宴会,如果等到八点半,我还在被人纠缠,你就说江先生外面有人找,帮我脱身。” 一般这种宴会就像一个大型的相亲现场,他的亲妈孟茵竹女士绝对不会放弃这样一个为他筹谋安排人生大事的好机会,他必须想个万全的办法来应对。 刚才的粉红泡泡尽数破灭。 开玩笑,她也是有尊严和脾气的好不好,被邀请去宴会,居然还要假扮服务生,未免也太欺负人了吧。 “我不去。”温词月不开心了,把衣服丢在一边,坐在沙发上生闷气。 江时延依旧气定神闲:“月亮,听话,别闹脾气,你知不知道,这次宴会的主题是一个关于日本建筑的展览,丹下健三、谷口吉生、小林清亲,这些名字,你应该不陌生吧。” 全是响当当的名字啊。 刚才笃定不去的温词月开始纠结了,说一点不动心当然是假的,江时延口中的那些名字都是日本出名的建筑师。 建筑展览本来就不常见,机会难得,她有点想去。 温词月思量了好一会儿,才终于下定决心,在美食和理想面前,骨气只是毛毛雨而已。她这么安慰着自己。 “好,我去。” 意料之中的答案,江时延笑逐颜开:“这才乖,我在外面等你。” 今晚的梁都国际酒店格外热闹。 炫目的水晶灯将整个宴会厅照得通明,男士西装革履,女士长裙曳地,手执红酒杯,三个一群,五个一伙,款款笑谈。 从进了厅门,温词月一路闻到的都是烧钱的味道。 CL娱乐的岳礼山摆的这个晚宴,不管请到谁,都要给他几分面子。 舟江地理位置优越,江海门户,发展很快,近年来主力投资娱乐产业,岳礼山早有慧眼,先人一步引进韩国成熟的练习生模式,加上规范管理,选人的眼光独到,捧出两个国内标杆般存在的男团,吸粉无数,企业现在在同类娱乐公司里已经稳坐鳌头位置,他的身价也翻了几番。 岳总有三爱,爱赚钱、爱老婆、爱请客,这次办建筑展也是由他牵头,舟江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了不少。 “江时延,”看到往来宾客里有好几张她常在电视上见到的熟面孔,她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我会不会有点给你丢脸啊?” 她拽了拽服务生的深蓝色制服裙。 “你以为我会介意这个?”江时延严肃地反问。 还没等温词月感动一把,又听他说:“你一会儿只要装作不认识我就行了,放心,没人会知道你是跟我来的。” 温词月:“……” “江馆长,”看到江时延,几位西装革履,头顶光亮的男人走过来,寒暄道,“好久不见了。” 江时延礼貌地微笑:“张总监,周总,好久不见。” “上次咱们说的那件事……”张总监满脸堆笑,“江馆长,我们那档综艺节目收视率很不错,想在博物馆做一期节目,您看看什么时候方便?” 温词月对他工作上的事情并不感兴趣,悄悄从人群里退出来,环视四周,上下左右都是辉煌一片,她很快被迷住了眼。 到处都是式样华美的长桌,上面摆着琳琅满目的食物,温词月找了个没有人的角落,拿个小盘子,两眼泛着光。她先夹了几块小蛋糕,还没吃进嘴里,就听到旁边传来声音—— “这块蛋糕有三百四十七卡,需要跳健美操三十七点三分钟,才能全部消耗完,现在是晚上七点半,你确定还要吃吗?” 温词月拿蛋糕的手蓦地顿住,循声望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她身边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 说男人似乎欠妥当,他看起来十分年轻,笑起来甚至有几分孩子气,皮肤很白,五官不似江时延的那般夺目,却有独属于自己的味道。在这遍地着正装的男人的宴会厅里,他竟穿着白色的短袖帽衫、浅色休闲短裤,少年感满分,有种朝气十足的英俊。 “這里的人都太闷了,”他垮下脸,委屈巴巴地抱怨,“一点意思都没有。” 温词月小声说:“东西好吃就可以啊,人再有趣,也不能当饭吃。” 她把盛着美味蛋糕的盘子递到他的面前:“要不要尝一尝,人生的快乐是无法用卡路里来衡量的。” 这么新鲜的见解,他倒是头一次听说,刚才垮下的脸瞬间扬起来,打量了一番温词月,伸出手:“萍水相逢,交个朋友吧,我叫岳远舟。” “温词月,”温词月指了指自己,又向窗外指了一下,“月亮的月。” “你在这里工作吗?”岳远舟打量了一番温词月身上的服务生制服,再看那张脸,实在觉得她年纪还小,“或者是兼职?” 温词月斟酌了一下自己的身份,犹疑道:“兼职……吧。” 毕竟她也算江时延请来的钟点工。 怪不得,岳远舟哦了一声,梁都国际酒店,他熟得不能再熟,里面的服务生小哥哥小姐姐,他几乎都打过照面。 岳远舟记忆力极好,哪怕是与他人只有一面之缘,也能清晰地记在脑子里,温词月绝对是他第一次见。 怕引人注意,吃完蛋糕后,温词月蹲在一个小角落里,面前堆着五六个碗碟,这个角落正好被几米开外放着的那架奥古斯特的三角钢琴遮挡视线,根本无人问津。 岳远舟觉得温词月特别有趣,想和她一起玩儿,也跟着蹲在她的旁边。 两个人并排蹲着,像两个乖巧的小朋友。俗话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岳远舟也算是她远方的朋友了,看他这么眼巴巴地看着,她想,她总不能吃独食。 温词月面前的碗碟里堆满了吃的,她往岳远舟那里挪了挪,和他一起分享。 瓷白色的小碟,上面放着两个圆乎乎的香蕉蔓越莓玛芬,看温词月吃得香甜,岳远舟忍不住吞了下口水,也夹起一个放进嘴里。 他妈妈曾是花样滑冰运动员,饮食把控严格,尽管退役多年,但饮食习惯和注重锻炼仍然保持到现在。他受此影响,从小就不太吃高热量的食品,尤其是晚上,没想到今天居然破了戒。 “要是这里面再加点核桃,会更好吃。”温词月有些遗憾,“以后要是有机会,我可以给你做一个改良版的尝尝。” “那说定了。”岳远舟的眼睛极清澈,仿若装着两汪水,他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欣喜,欢快地说,“一百年不许变,谁要是变了,谁就是小狗。” 其实,温词月就是随口一句客套话,不曾想被他当真,以后哪还有机会见面啊,温词月随口敷衍:“等再见到的时候,我们再说定吧。” 真是个幼稚的小孩儿。温词月暗想。 “只要想见面,肯定能见到。” “远舟,”一个穿着正装、面容冷峻的女人站在他们的面前,针尖似的高跟鞋跟似乎插在红毯里,“你爸爸叫你过去。” “知道了,”岳远舟站起身,抓过一张餐巾纸,匆匆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铅笔,在纸巾上写下一串数字,“这是我的手机号,记得联系我啊。” 走了好一段距离,岳远舟还回过头来冲她比了个打电话的手势。 温词月摆摆手。 宴会进行得如火如荼,江时延的身边仍然围着一群人,温词月看了看时间,还不到约定解救他的时候,于是继续寻觅美食。 岳远舟一走,温词月自己更加自由,她走走逛逛,乱七八糟地吃了一肚子东西。吃饱后,对那些美食失去了兴趣,她又转了两圈,看到色彩斑斓的果酒,觉得新奇,她从来没喝过这个,忍不住又喝了两杯。 连放在杯子边缘以作装饰用的青柠檬片都被温词月捣碎混在果酒里,酸酸甜甜的味道,她从来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饮料。 不知道几杯下肚,温词月觉得有些脸热,正想出去透透气,忽然从宴会厅正门走进一位女士,她一进来,原本喧闹的人声瞬时低下去一大截。 孟茵竹气场十足,穿着U形一字肩的正红色礼服長裙,纷繁复杂的珠宝耳坠璀璨夺目,虽然不复年轻,但是保养得极好,顾盼之间,那张脸依旧迷人。 她这几年并不怎么出席这种场合,今天露面,立刻受到各方相机的追逐。 孟茵竹可以称得上是一代人的女神,她还在读书时,便因外表出众而被发掘,为某运动品牌拍摄了第一支广告,由此涉足演艺圈。她在演艺圈一路顺风顺水,从第一部戏开始,就是女主演,十年间拿过影后,发过专辑,蜚声海外。 但在最红时,孟茵竹选择急流勇退,宣布息影,和多年的恋人江渊成修成正果,此后鲜少在人前露面。 大概是因为孟茵竹在演艺圈的时间短暂,成就辉煌,再加上美貌无双,哪怕她息影多年,娱乐圈的面孔旧去新来,还是有粉丝惦念着她的消息。 唯独江时延,一见到自家这位女王大人,便觉得头隐隐作痛。 谁能想到一代女神孟茵竹女士,到了这个年纪,也不过是个寻常人家的妈妈,为了自家儿子的终身大事简直操碎了心。 她来参加这个宴会,一方面是此次建筑展将在舟江博物馆举办,孟茵竹要亲自为儿子撑场子,另一方面最关键,她已经事先和岳礼山的夫人沟通好,这次宴会多请一些什么张家小姐、李家明珠,看看能不能撮合出一段姻缘来。 江时延一看女王驾到,顾不得再讨论工作上的事情,快步走到她的身边:“妈,你不是说要去欧洲自由行一个月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孟茵竹熟练地应对镜头,微笑着挥手,小声地说:“旅游什么时候都能去,今天机会难得,我得抓紧一切机会为我的宝贝儿子打点。” 几年间,她没再听说儿子与哪个女孩儿交往甚密,江时延虽然一表人才,按理说婚姻大事不需要她如此上心。但她实在担心他旧情难忘,更怕他生出什么孤身到老的想法来。 江时延的太阳穴突突直跳,他当然知道妈妈口中的“打点”是什么意思。 今天年轻貌美的姑娘来了不少,孟茵竹自从进了宴会厅,那双眼睛一直在人群里扫射,看着一个个人比花娇的、亭亭玉立的女孩,她简直眼花缭乱,觉得看过去都像她的儿媳妇。 “要不,先喊李栀丫头过来聊聊。”孟茵竹拉住江时延的袖子,语气兴奋,“荣宝投资公司董事长的千金,名牌大学毕业,人也长得恬静,我打听到她对你也有点好感,先认识认识,说不定是你喜欢的类型,要是跟李栀没眼缘,还有那个……” “妈,妈,我的终身大事,您就别操心了。”江时延实在厌倦了相亲,每次婉拒对方的话都几乎能写成一篇小作文,有时还落得一番埋怨,他实在很伤脑筋。 “瞎说,我不为你操心,谁为你操心,”孟茵竹伸手拧了他一下,“你跟妈说实话,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比如……” 看孟女士又要胡思乱想,江时延立刻截住话题:“妈,不是我不想相亲,而是……” “而是什么?”孟茵竹的神情忽地严肃起来。 “而是……”江时延脑中飞速盘旋过无数个念头,忽然灵光闪现,脱口而出,“而是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孟茵竹的眼睛瞬间亮起来:“真的?你这个孩子,怎么不早跟妈说。” “真的。”他硬着头皮继续编,“对不起,妈,一直瞒着你。” 孟茵竹似是心间一块大石落地,眉开眼笑:“好儿子,有出息,明天带姑娘来家里吃饭,让我和你爸瞧瞧。” 江时延上哪儿变出一个能明天带回家的女朋友,他正想敷衍过去,又听孟茵竹小心翼翼地确认:“儿子,你的‘女朋友,是个姑娘吧?” 他眉心一跳,声音顿时高了一度:“当然,妈,你到底在想什么?” 孟茵竹舒了一口气:“性别对就好,家庭、门第什么的都不重要,只要是女孩儿智商正常,人又善良,我也没什么别的要求。” 江时延:“……” 这没法聊下去了。 担心妈妈再追问“女朋友”的消息,江时延火急火燎,想尽快从宴会全身而退,时间指向八点半,他心里轻松了一些,终于盼到了和温词月约定好的解救时刻。 江时延特意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只是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他忍不住四面看了看,并没有发现温词月的踪影。 哪里去了?明明她刚刚还在乖乖吃东西,他还特意嘱咐过其他服务生,不要过去打扰她,这里她人生地不熟,又是晚上,这会儿工夫能去哪儿? 不会是偷偷溜出去了吧,她不是怕黑吗?江时延的心里犹如烧了一把荒草,不过片刻就觉得站立难安,他无心再听妈妈的长篇大论,在人群里到处找那个影子。 没人注意到温词月是什么时候溜到舞台上的。 温词月实在喝了不少果酒,她不胜酒力,再加上这酒后劲大,她又闷又热,觉得脸烫得快要烧起来,想找个出口出去吹吹风,不料,居然跌跌撞撞地晃荡到了台上。 舞台上放了一排桌子,蒙着红布,还放上了话筒,准备用来举行稍后的建筑展的开展仪式,温词月神不知、鬼不觉地蹭到台上,又慢吞吞地爬到了桌子上。 等到有宾客发现温词月的时候,她已经宛如一座自由女神像,站在长桌上,一只手高高举起,头上还戴着厅里装饰用的花环,另一只手拿着话筒。她虽然酒醉,说话却仍清楚,嘻嘻笑著,甜甜软软的声音:“下面,由我来给大家说一段相声。” “保安,保安!”经理以光速冲进来,他还没遇到过这种突发状况,急忙招呼保安把温词月拖下去。 “八百标兵奔北坡,炮兵并排北边跑。”两个保安冲上来想抓住她,可她站在桌面上灵活地左闪右躲,继续进行她的表演,“炮兵怕把标兵碰,标兵怕碰炮兵炮。” 醉醺醺的她看起来尤其可爱,长发微鬈,披散在肩上,眼睛在灯光的映照下闪着水润的光。这个小插曲引起一阵善意的笑声,江时延咬着牙冲上台:“温词月!” 这个声音好熟悉,温词月晕头晕脑,她摇了摇头,努力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来人。 也管不了是不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从看到她到现在,不过短短一分钟,江时延的心一直悬着。他看得出来,她是喝多了酒,明明怕高,还在桌子上这样蹦来跳去,万一摔下来,后果他根本不敢想。 保安动作粗暴,看温词月站住不动,借机抓住她的脚腕,想把她拽下来。江时延直接翻身跨上舞台,一个箭步冲过去,按住保安的手。 经理赶紧迎上来,冷汗一滴滴地往下掉,这场晚宴几乎可以说是被搞砸了,弄成现在这样,说不好连他也要卷铺盖走人。 温词月还穿着服务生的制服,完全是他这个经理监管不力。 “江馆长,实在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这个服务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经理赔着笑解释,“等她一会儿清醒了,我好好问问。给您添堵了,您可千万别见怪。” “确实给我添堵了,”江时延冷若冰霜,他看了眼还在傻呵呵笑着的温词月,锋利的眼神又看向刚才企图直接拽她下来的保安,“她这么小一只,万一拉扯的过程中磕着碰着,你们负责得起吗?!” “何止是给我添堵,明明是给我添火!” 经理虽然是个心思活络的人,但这会儿心里也嘀咕,江时延这股怒气来得莫名其妙,他对两个保安大哥使了个眼色,两位大哥悻悻地离开。 能受邀参加这个宴会的都是有眼力见的人,最会拿捏分寸,见江馆长英雄救美,且面容肃穆,台下宾客纷纷散去,继续刚才的觥筹交错,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江时延,”登高望远,温词月好像清醒了一些,她怕高,现在意识到自己居然穿着高跟鞋还爬到桌上站着,哆嗦了两下,“江时延,我想下去。” “站在上边吓死你算了。”江时延的语气仍旧冷着。 温词月蹲下来,可怜巴巴地看他,小小地张开手臂,商量的语气:“抱……抱一下?” “真是烦死了,温词月,你赶紧给我住校去,我才不稀罕当你的男保姆。”话虽这样说着,但江时延还是伸出手,把那一团抱下来。 下期预告: 关于江时延,究竟有怎样的过往在牵绊着他,他记忆中的“星星”又是谁?即将大学开学的温词月又会和江时延之间发生怎样的故事? (下期连载详见《花火》5A) 小明回归:见证真相的时刻到了 大家好,我王小明又回来啦!在我离开中场休息的这段时间里,B组发生了很多变动!比如,我们换了座位,比如,叉妹将杂志流程这个重担转交于我,比如,我们穷得叫不起外卖,又重新回到了食堂大师傅大师父的怀抱(夏沅:“怀抱”?)……我的素材文档直逼两千字——是的,虽然前两期我人不在“中场休息”,但我背地里并没有放弃对大家的观察和记录。(朵爷:这个人好可怕!)蛰伏许久,我终于可以来吐露一下冤屈……不,揭露真相了! 1.坏叉妹 自从换了办公室的座位以后,远离夏沅的叉妹就变得愈发猖狂。她的新同桌——我,成天不是被打,就是被骂……(朵爷,别用怀疑的眼神看我了!叉妹力大无穷,而我只是虚胖!) 叉妹还常常对我说:,“朵爷太瘦了,我一拳就能打穿她。” 我想举报给朵爷,又怕遭到叉妹报复,只好打开“中场休息素材”文档。 叉妹(眼尖):“小明,我刚才打你是不是打得太重了?。” 我(单纯):“是很重!” 叉妹(语气渐渐带了威胁):“如果再重一点,你是不是就要住院了……” 一开始,我循循善诱,试图感化叉妹。 我:“叉妹,你以前不是这样的!那个不小心在桌子底下踢到夏沅就会吓得脸色发白的你呢?那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叉妹去哪儿了?” 叉妹(冷笑):“我不想再装了。” ……行吧。 加上叉妹把杂志流程这个重担交接给了我,这意味着,以后我要凭一己之力催八个人! 除了每天放下尊严苦苦哀求小锅和丐小亥给我“小美好”,我还要承受来自组内的背叛、欺骗和威胁—— 叉妹信誓旦旦的一句“今天给你”能说上三个星期;张美丽只要抛出“我忘记了”这个理由,就令人无法反驳;夏沅充满杀气和怒意的眼神总在远方扫射着我…… 最重要的是,我要催朵爷的专栏啊!!! 朋友们,!“朵爷的专栏”代表着什么——世上最难催的东西!,世上最能拖的东西,!世上……(朵爷:够了。!) 而不用再卑躬屈膝的叉妹,整个人每天洋洋得意扬扬,无所畏惧。 把工作流程整理给我的那天,叉妹神神秘秘地跟我说起了悄悄话:“我现在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要发给你。你要记住,这个东西绝对、绝对不能泄露!” 然后,她发给了我一个表情包图片—— 上面是个叉着手手的企鹅,旁边配的配字是“你这样一催,我反而不想做了”。 我:“……” 叉妹长舒一口气,仰天大笑:“哈哈哈!我终于有机会把这张表情包图片发出去了!” 我已经无暇再听叉妹对我讲述她如何在无意间看到这张图片,如何小心翼翼地存起来,如何担惊受怕被其他人发现…… 我明白,这张图片一旦在组里传开,以后只要催稿,其他人就会用这张表情包图片来威胁我! 叉妹年纪轻轻,却学了不少坏习惯(叉妹:?),她对我惊慌失措的样子很满意,开始得寸进尺。 她打开群聊天框,手指放在鼠标上,要点不点:“我劝你好好对我,不然……” 我怒发冲冠,拿起剪刀:“你不要太嚣张!我现在就剪掉……” 叉妹(大叫):“天哪啊!你们看看王小明!她又在欺负我!她说要剪掉我的手指!” ???我没有!我只是想剪掉她的鼠标线! 但是,凑过来看热闹的众人目光都落在我手里的剪刀上,批评的声音此起彼伏——“小明好凶哦!”“叉叉真可怜呀!”“王小明太过分了!”…… 我有苦难言,甚至开始痛恨父母遗传给我的优越的身高,都怪我这么高挑,才让大家误会我蛮横有力。 夏沅&叉叉:“我呸!” 朵爷&张美丽:“小明,你清醒一点!” 2.好叉妹 作为一个节俭的整理爱好者,我常常为旁边的动手能力为零的叉妹示范怎么小心地剪掉咖啡外卖纸袋上的胶带,并把袋子折好收好。 有了这些纸袋,朵爷就再也不用总偷夏沅的《千千晚星》定制帆布袋来装要带回家看的稿子……(夏沅:???) 某天,我發现,叉妹竟然独立整理好了一个纸袋——没有撕坏,还叠放得整整齐齐。 我(感动):“叉妹长大了。” 叉妹听了这句话后,跳起来打了我。 但我坚信,这是她对自己的成长还有些害羞的表现。 但是,在工作上是前辈的叉妹,有时会教给我一些面对朵爷的小秘方。 要填某个表格前,我会先请教前辈叉叉:“这个是朵爷来写吗?” 叉妹:“是的。” 我:“朵爷——你要写新一期的意见卡了哦——” 朵爷(一本正经):“不是我写哦,上期可是叉妹自己写的。” 叉妹(小声):“别听朵爷的。” 虽然这两人平时都是胡说天后,相较之下,我比较相信叉妹,只好沉默地注视着朵爷。 朵爷(理直气壮):“不信,你问叉妹!叉妹,上期是不是你写的!” 叉妹:“是倒是……(变小声)我那是不得已,你不要听朵爷的!” 在叉妹的鼓励下,我坚持让朵爷亲自填表格,并悄悄地溜到她身后监视她——她朵爷正忙着检查叉妹的表单。 我又悄悄溜回座位上:“叉妹,朵爷一给你弄完,就马上通知我!我好去催她!” 叉妹(紧张):“好。你小声一点,我还要在朵爷面前做人呢!” 啊,果然,叉妹还是吓得发抖、战战兢兢的样子最让人感动! (叉妹:……等等,关于“好叉妹”,这就写完了?!) 3.见者伤心 过完年,大家手里愈加拮据了起来。我们又吃起了食堂的饭。 朵爷(眼泛泪光):“咝嘶——哈——这个黄瓜好辣,我胃痛起来了。” 我:“朵爷,别吃了……等会儿和跟没吃饱的张美丽一起点外卖吧。”(张美丽:?) 朵爷:“不,我要吃!辣一点怎么了,我可以省下一顿外卖的钱费呢!” 闻言,我默默地低下头扒饭,口中的饭却不知怎么越来越咸……原来是我的眼泪都掉在了饭盒里! 朵爷,我们的一组之长,竟然和我一样活得如此节俭! 连她旁边的张美丽,平常点外卖都是两个菜起的,!一荤一素搭配得当,从来不在乎(在吃的上面)花钱! 朵爷吃完饭,去她的姐妹小锅那里炫耀:“我今天又省钱了呢!” 旁边的丐小亥:“你的一顿外卖不就十二块五毛钱?!这点钱省了能干吗?” ……在远处观察的我再也看不下去,停下了自己记录的手,给朵爷保留最后一点颜面。 (叉妹:过分!你怎么不说朵爷每天下班买车厘子的故事呢?!) 4.闻者落泪 等短篇审稿出结果的时候,只要朵爷参与群里的话题,我就很敏感,看到朵爷的头像在群里出现,就立马转头监视她,试图抓住她的把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不管我多么飞快地转头,又总能看到朵爷正在认真地埋头看稿子——明明上一秒,她才在群里发言! 渐渐地,我感觉自己好像在和朵爷玩“123木头人”的游戏…… 我却总是输的那个! 抓现场不行,我只能硬催。 不管朵爷是刚到公司,还是刚从会议室出来,我都要第一时间抓住她的衣角,让她亲口告诉我“今天不给你审稿结果或/专栏,我就不下班”! 又是一天会议结束时,从会议室出来的人像饿疯了一样四处寻找食物。 叉妹趁机把自己吃不下的、难吃的东西都塞给了这些丧失理智的觅食者…… 没想到他们竟然还都吃完了?! 哦,除了丐小亥。朵爷跟蹤丐小亥(……)到公司门外的大垃圾桶前,发现他把咬了一口的零食扔在了里面。 看到大家饿虎扑食(除了丐小亥)的样子,我宽容地想,那就给朵爷一些吃东西的时间吧。 结果…… 我:“朵爷,吃饱了吧?该去座位上写专栏了咯。” 朵爷:“怎么办,小明儿,我想吐……” 我(咆哮):“朵爷!你到底还要游荡多久?!吃了甜的,又想吃咸的!吃了咸的,又去烧水!喝了水,又想吐!” 朵爷(委屈):“啊!王小明凶我!全公司的人都听见了,我以后还怎么做人,呜呜呜……” 隔壁组应景地响起了“扑哧”的笑声。 我……我只是想让朵爷早点下班回家!你们懂的吧?! 却负相思意 林格 作者有话说:这个故事有我过去人生的影子,我写的时候,感慨很多,所幸的是,结局于我、于故事的主角而言,或许都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圆满。人生中灿烂的回忆很多,那个人最特别,所以,我成全了他。希望大家也会喜欢这个故事。 “一约既成,百年不移,来日相见,莫要忘啦!” 一 天启十一年,七月,武林大会由上届盟主慕容步洲主办,在江南平风城召开。 各路豪杰,云集一时。按街那头树下说书先生的讲法,路边若是落下一块牌匾,砸中十个,九个都是名门的首席,剩下一个,是位高权重、老不死的大派掌門。 我叼着根狗尾巴草,蹲在风月楼的屋瓦上,撑着下巴,一动不动地盯着对面珍馐阁二楼那没关严实的薄窗。一阵折扇轻摇的响动自背后传来,不需要回头,我也能猜到微生羽那无语的表情。 “林如微,”又过一炷香的时间,他终于出了声,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在这守了两个时辰,楼下脂粉香,头顶太阳烈,我们二人夹在其间,就要被活生生晒成两块黑炭——便是你心甘情愿,可不觉得有碍观瞻吗?!” 这话说得委实婉转、哀怨,颇有文采,我轻咳数声,刚想转身应是,忽又听得楼下一阵沸腾般的嘈杂。 待字闺中的小家碧玉也好,临街卖笑的风月姑娘也罢,无一不是含羞带怯地往来招呼,细语轻声:“季公子、季公子来了!” 我身形一僵,再不管微生羽有何想法,只霍然地扭头,循声望去—— 古有谢家七十二路成雪枪独领风骚,今有季家四十六式斩将锏傲冠群雄。昔日在朝堂之上说一不二的季家,如今虽早已隐没乡野,但在偌大的江湖,总还是一脉名门。其中,又以独子季玄信为佼佼者,时常往来于各大门派,江湖上为之心动者层出不穷。 人群簇拥之中,那青年衣冠胜雪,挺拔如树,纤细的手指,堪堪抚过一旁明丽少女脸颊边的碎发,耳语半句,在四周一众长吁短叹的哀声中,又同跟在身后出来的黑衣青年颔首。 他从不失礼于人前,端的是贵家大气的做派,旁人见了,总没有挑剔的道理。 我一口银牙咬碎,微生羽倒还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在我的耳边念叨:“那便是而今号称江湖第一‌‎‎美‎­人‎​‍的慕容家四小姐——慕容成云,慕容老头膝下无子,就她一个最是金贵;后头那个黑衣裳的男子叫古岳,慕容世家的次门弟子,此前没怎么听说过,既然能够和季家人一并列席,那大概也是今次大会魁首的有力角逐者。” 过去十年,这是季家首次派出嫡系参与武林大会,而今看来,却还是卖了慕容家的面子。 我憋了一肚子无名的怨气,索性坐定在瓦上,静静地等着。季玄信若是抬眼一看,便立刻能看见我。 可我等啊等,等到他与众人话别,翻身上马,去时如来时般潇洒,也没见他为我停下片刻脚步。 末了,微生羽把他那金贵的玉面折扇横在我的头顶,堪堪遮下一片荫蔽。 他话音浅淡,漫不经心:“还不走?都说了,前尘往事,谁还记得那么多,怕是连你是个什么人、长什么样子,都早忘得一干二净,好赖还在这等了两个时辰,情分也尽了吧。” 我闻声撇了撇嘴,垂下眼帘,失神片刻。待到被拉着、不情不愿地站起身来,我只能苦笑着嘟囔一声:“世人若都像你这般心大,那些痴男怨女,怕是都没了活路。” 他顿时将那玉扇一合,敲在我的脑门上。 “还顶嘴?小妖女,若不是我姑苏微生氏站在你的边上,底下那些江湖人早就一拥而上,把你打得七荤八素了。”他说着,有意无意地瞥了慕容成云一眼,在我的身前挡了一下,压低声音,“趁着我还压得住阵仗,赶紧撤了。” 二 而今四国并立,熹真溃退,天启国独大,史称“拱月之治”。 这偌大的江湖,既有如慕容家、季家这等名门正派,自然也有像我这样不走寻常路的野丫头,凭借三分聪明,习得一身邪门武艺,精通毒、医两道,为众多江湖人士所忌惮。我不是今天毒哑了那个背后嚼季家舌根的泰山派弟子,就是明天戏弄了耀武扬威的半吊子贵公子。 也就只有微生羽这不着调的,尚且能一路同我并肩闯荡。 五日后,大会正式召开,我易容,跟在微生羽的身后,凭着微生家族的帖子,得了个好位置。 擂台比武,不计生死,一上午鏖战过后,诸多大派弟子败下阵来,此刻屹立台上的,唯有手执双锏的季玄信。 他拱手,略做拜礼,眼神逡巡一圈,不知何故,在微生羽的面上停了一下。 待到视线转开,我回头,蓦地瞪人一眼。微生羽并不介怀,只一如既往地轻摇玉扇,似笑非笑。 季玄信敛了眉目,一派恭顺温和:“晚辈愚钝,还望诸位不吝赐教。”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鸦雀无声。 季家那四十六式斩将锏,在他的手中寒气逼人、凛冽生风,区区半日,八大派已先后败在他的手中,四大世家也有两位被打败,尚未出手的仅有微生家嫡子微生羽和慕容家的—— 一道黑影掠上擂台,缓神过后,我抬头一看,那日见过的黑衣青年,已在季玄信的身前堪堪站定。 “在下古岳,慕容世家次门弟子,还望季兄赐教。” 各大世家名门派遣出战的,无不是座下首席、精英弟子,而眼前这青年冷面如山,说是沉稳,更像迟钝,脚下马步更是虚浮。我上下仔细扫视一眼,先松了口气,便也就势瘫了身子,坐回红木椅上。 擂台之上,两人交手数次,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下来,果真优劣立显。 看得无聊,我索性撞了撞微生羽的肩膀:“不问世事的微生公子,等会儿这人败了,你再上去,有几分胜算?” 这人打了个呵欠,话音懒散:“我们微生家只挣个观赛的名声,我也懒得上场同那些豺狼虎豹抢这个虚名,但……慕容世家可不尽是些脓包,既然派出个半吊子,自有他的道理。” 话音刚落,场上倏地响起一阵嘘声,我匆忙地扭过头,恰好看见季玄信手中双锏一收,与古岳所执利刃相抵,火星四溅。 怪事。 那古岳执剑太直,季玄信那手斩将锏又以快如灵蛇著称,本可以径自避开,而今撞上锋锐的利刃,倒像是活生生受了这一下,嘴角立时见了血色。 而古岳寸步不让,两人又对上数招,季玄信渐渐体力不支,忽地一转身,滋啦一声,右臂被割开一道豁然血口,古岳并不留情,利刃逼近,前取发梢,眼见着就要正中季玄信的眉心死穴—— 我顿时大怒,霍然拂袖,袖中淬毒银针飞旋,直指古岳的双目! “好一个慕容家次门弟子,不知分寸,就让我来会会你!” 那银针带着万千杀意,去勢如风,我冷笑一声,轻踏桌案、借力而起,跃上那擂台。 我刚环过季玄信的肩膀,欲就势一避,却被错开一步。季玄信挣开我意图护住他的动作,伸出右手,猛地一挥,将飞向古岳的漫天银针一并拂开! 相撞的脆响过后,银针跌落一地。 若非他这一挡,古岳分明双眼难保,我不解其意,觉得左臂一痛,后知后觉地低下头。 我这才发现,方才一个错身,他左手所持银锏擦过我的臂膀,割开一道伤痕,鲜血直流。 三 我虽换了副面孔,但大抵武功路数诡谲,过去委实给一众正派名门留下了难堪的阴影,是故,我刚一站定,立刻便有人拍案而起,厉声呵斥:“这一手玉面娘子亲传的毒针……想必你就是那魔道逆徒,北域妖女!林如微,你竟敢扰乱武林大会,该当何罪!” 话音刚落,四面的声讨便此起彼伏,向我涌来,一时间四面刀刃寒光凛冽,逼近擂台。 ——不过是一群枉为君子的正派小人罢了。 我一下扯了脸上碍事的人皮面具,仰起头,理也不理那愤慨的声讨,只看向面色凝重的季玄信。 “阿信,”我压低声音,竭力温和了神色,“你不记得我了吗?是我,我们曾飞鸽传书,有五年交情,我还传给你一幅我的小画,那时我——” 我满腔积攒已久的话在他冷然的视线中,蓦地没了下文。 而他垂下眼睫,像是仔仔细细地、一点点地看过我的眉眼。 他的声音比我想象中的轻软许多,说的却是令我措手不及又愕然的一句话:“姑娘认错人了。” 我一愣,还想再说些什么,一面玉扇却蓦地拦在我们二人之间,挡住我动作。 不知何时飞身而上的微生羽,满面从容自在,正同一众来意不善的武林人士拱手见礼:“各位海涵,如微实非有意添乱,她与我乃是多年旧识,今日代表我微生世家出战,无奈一时心急,招致误会,晚辈在此代为谢罪。”他面上笑意不改,又回身将我护住,“诸位见笑了,武林盟主,当在慕容小友和季家公子二人中决出。” 我听得他这番让步的话,一时愣怔。 我尚未来得及出声制止,倒先听得季玄信声音平静地说:“既是如此,盟主之位,当归古岳侠士,晚辈技不如人,多谢诸位承让。” 这日,我同微生羽终得全身而退。 时至夜半,灯花未熄,一只信鸽停在客栈厢房的窗棂边。 我伸手取下那竹筒信函展开,心中挣扎片刻,屏息凝神,低头,看清那眼熟的端正字迹。 “穷途末路,时移势易,甚怜故友,往事莫追。” 一旁呵欠连连的微生羽问:“还真来信了?写的什么?” 我没答话,默然无声地握紧拳头,将那信纸揉成一团,砸在微生羽那笑意不改的俊脸上。 往事莫追,好一个往事莫追,当真文采斐然,言简意赅—— 可我与他之间,又何曾只是一句往事莫追,就能拂去的“交情”呢?! 四 十九年前,“霸刀狂徒”林天易与其妻“毒娘子”林媛一同被逐出中原,当时尚在襁褓中的我,作为这魔道世家的独苗儿,就这样跟着不着调的爹娘一路向北,在北域沙漠中安家。 我打小就没有半个玩伴,好不容易磕磕绊绊长到十二岁,又因彼处荒凉,正是贪玩的年纪,只得日日瞒着爹娘在北域旷野之上撒野解闷,却在一日傍晚,拾到一个新奇玩意儿—— 一只落难的信鸽。 还没来得及把它烤了吃,我倒先在它的脚边竹筒中,找出一张薄薄的信函。 我心头一乐,当即盘腿坐地,垂头耷脑,将那信函细细瞧了个遍。 想来这写信的人甚是认真,字迹清秀,字里行间却都是烦忧:父亲曾说,居于庙堂之上,总受多方忌惮。可如今我们避锋芒于江湖之中,四方仍多猜忌。我生于危难之时,又是家中独子,本该承继父业,光复门楣,如今却连一身武艺,也只能遮遮掩掩。不知这种日子,还要过上多久。阿娘死前告诉我,信鸽有灵,会将虔诚的愿望告知远方的神灵,而玄信愿浅,唯愿终有一日,终能不负养育之恩,光耀门楣。 这人文绉绉的,字却写得好看,瞧着字里行间,也是个有担当的好男儿。我闲着无聊,索性提笔回信,写了段大白话:你是哪里人?长什么样?中原武林又是什么样的?你武功厉不厉害?要是不厉害,那也没事,不如你来北域,我正缺一个玩伴儿呢!你要是来,我让我爹教你武功,就不必偷偷摸摸啦。 本是半带戏谑的话,我也没当回事,可过了半月,竟又收到回信,少年将我满腔的疑问耐心相告。我渐渐得知了他的名姓,晓得那季家的来头,也将自己的来历如实相告。 不过是笔墨通信,依旧遥隔千里,那字里行间、音容笑貌跃然纸上的少年,却是我五年北域荒凉生活中难得的慰藉。 从十二岁到十七岁,在荒无人烟的北域,飞越千山万水的半点牵连,是我少女怀春的所有梦里有关他的、无足为外人道的隐秘欢喜。 我亦尚且清楚地记得最后一次收到他的信—— 打老远见着那雪白信鸽的踪迹,我便欢天喜地挥舞着手,央求它飞到跟前。我迫不及待地拆开信筒,瞧了半天,只看见被泪痕浸软的宣纸上,轻描淡写的一句:“人生至此,无须再见,各安天命,一别两宽。” 虽然看不懂那语意的弯弯绕绕,但我至少读出他“就此别过”的意思,便寄回去数封信来劝解他,都有去无回,末了,连那信鸽也再不飞来了。 我没有旁的办法,又总觉得喉咙仿佛总憋着一声哭不出来的呜咽。我抹着眼泪,蹲在北域旷野间号啕大哭。 哭得累了,我随手便拽过一块白布擦眼泪,不料,这白布倒结实,我拽了又拽,直把某个人拽得脚下趔趄—— 我仰头一看,有个少年似笑非笑,满面无奈。 他略弯下腰来,递过一面锦帕:“我的裤脚可比不得姑娘家的白净脸庞,不如用这帕子擦擦。” 那时,微生家族拜访北域,与我父亲订私盟约,而微生羽尚且算是个人模狗样的翩翩公子。起初,或许他不过打算卖我个面子,后来却不知怎的,被我越带越偏,留下来足足两年。 这两年,我新养的信鸽飞遍大江南北,再也找不到归途。我倒也数次闹着要去中原,都被我爹提前得知风声,拦得严严实实。 我只得学遍魔道功法,才勉强和我爹打了个平手,三个月前,才终于借着微生羽的帮忙,在重伤之际,来到中原,得以那样艰难地日夜奔赴江南,同我昔日心心恋慕的少年见了一面。 我原以为我们会冰释前嫌,又或是从头来过,尤胜往昔。我那样期盼着,换来的却不过是一句“甚怜故人,往事莫追”。 想到这,我倏地侧过头,相当戏剧性地喷出一口血来。 那鲜血溅上窗棂,触目惊心,我愣怔间,擦了擦嘴角,那血却像是止不住一样汩汩落下,滴在我绯色的裙摆上,染出一片深色。 微生羽望着,没说话,只是侧过头,分外专注地伸出手给我擦了擦嘴角。 良久,他问我:“如今,可终于觉得心安了?你答应过我,哪怕是个不好的结局,也要学着放下。” 五 但无奈,我从来固执,在这胆怯又难堪的心绪中养病般呆坐数日,却还是下定决心,铁了心肠,非要问出个缘由来。 微生羽从不拦我,只闲闲地向我道来这几日江湖之中脍炙人口的新奇事:慕容世家的次门弟子古岳,原是季家主母膝下的小侄,同季玄信也有几分交情。那日大会过后,这位昔日名不见经传的古岳,一跃成为新任武林盟主,又因慕容步洲膝下无子,被认为义子,坐到慕容世家首席掌门的位置。 此后,慕容步洲宣布传位于慕容成云,而成云嫁给季玄信,不日成婚。至于古岳,似也有婚配,却秘而不宣。 末了,微生羽问我:“真的要去?”我点了头,他叹息一声,不再阻拦,亦不再跟随。 是故,这日小雨,我得以独自潜入季玄信如今暂住的慕容府。 本以为要耗费诸多工夫在寻路上,却不料我堪堪翻过围墙,回廊下,便站着与慕容成云并肩、共听淅沥雨声的青年。我心下一阵酸涩,顿时背过身去,冒雨躲避。 他们一路沿着长廊走来,轻声细语,不时相视而笑,我忍不住,又侧耳倾听。 雨幕之中,我隐约听得季玄信低语:“此次大会,幸得岳父配合,圣上对我们季家防备心甚重,断不能做了武林盟主,用这般办法,倒能求得两全,我与成云你,也能从此携手白头,此心不离。” 慕容成云掩唇一笑:“你何必与我计较这些。对了,那日擂台下,你找阿辞说了些什么?我瞧着她这几日总有些心神不宁,怕不是被那个小妖女私下做了什么手脚……如今可好些了?” 她本不过是打趣两句,季玄信却突然话音一滞,没了回应。 我悄然探出头去,看到他脸上的神色乍然变得灰白,仿佛我是什么避之不及、不应提起的瘟神,不愿再附和半句,良久,方才敷衍道:“那小妖女行迹诡异,怕她记仇,坏我们的大事罢了。” 连他也称呼我“小妖女”,说得这样笃定。 我心下不得不神伤,又觉得凄凉得很,刚生出点退缩之意,眼角却蓦地寒光一闪—— 一柄刀。 快得躲避不及的刀,不是向着我,却是冲着季玄信直直地刺去。 我下意识地厉声呵斥一句,意图提醒季玄信赶紧躲避,却只能眼见着那刀几近逼到他的身前。我立马脚尖轻点,反身竭力追上那刺客,将人向后一拉。 任由那刺客回身一刀,刺中我肩膀的旧伤,然后,我猛一拂袖,迷心散漫天尽散,摸出数枚银针,直刺他的天灵盖! 刺客与我对上数招,两败俱伤,谁也没能讨到什么好。末了,我窥得机会,一掌拍向他的左胸,方才堪堪取胜。我一脚将人踹开,捂住鲜血直流的伤口,半跪在地。 我心里疑惑,更多的却是担忧。我抬眼看向季玄信,喉间那半句“为何不出手”尚在酝酿,却忽而在左右一眼的打量中,失了说出口的机会。 我的面前,分明站了一个一脸惊诧的“季玄信”。 伴隨着一声钝响,右前方的厢房门前,长着一模一样的脸庞、手执双锏破门而出的“季玄信”,却也向我看来。 唯独不同的是,门前的另一个季玄信长发披肩,身着碧青小褂,淡绿色的襦裙,蛾眉朱唇,面白如雪。 那女子几步上前,伸手来扶我,而我呆愣在原地,喉间啊了半晌,面如死灰。 我既不敢搭上她的手臂,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只得慌不择路地扭头便跑开。 六 我想我大抵是做了个噩梦的,这噩梦委实恶毒,令我整夜整夜地失眠,白日里见着最近行踪不定的微生羽,免不了被感慨一声“青天白日见鬼了”。我虽只是嗤笑一声,其中的纠结,倒不敢和他多说道一分。 却未承想,我不去找,人家倒找上门来——姿容绝世、偏爱面覆白纱的季小姐递来名帖,约我于珍馐阁一见。 那日,眼前花样百出的菜品热过几回,摆满一桌,皆是我在北域时从信中听来,又心心念念,央求着对方答应带我来品尝的那几样,我却只能同她无言对坐,惴惴不安,全然没有昔日作乱妖女的放肆样。 她音色纤柔,轻声道:“试一试,看你喜不喜欢。” 似乎是算准了我沉默不答的冷淡,末了,她取下面纱,执起筷子为我夹了一筷子糖醋排骨,而后,亲自同我说了一段在她口中“不足为外人道也”的往事。 二十年前,季家军中诞下一对龙凤胎,时逢天子忌惮,为保嫡子,家主决定瞒天过海,对外只称膝下一子,将那女孩儿当作男孩养大,挡灾避祸,成了季家最好的盾。 “我自幼时被训练习武,五岁时,便险些惨死在刺客的剑下,十岁时,已能耍出四十路斩将锏,被阿爹称为当世奇才。无奈,世人只知有季玄信,却不知我不过女儿身,名唤季柔,小字阿辞。”她说话时,面上无波无澜,仿佛早已从容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我平生唯一一次任性,是在十二岁那年,放飞了一只信鸽。” 她说着,为我斟酒,十指纤纤,手心却隐约可见厚厚的老茧。 “最初,不过是想说些无人可诉的抱怨,那野鸽飞回我手中时,却仿佛透过纸页,为我带回一个活生生的小玩伴。她插科打诨,嬉笑怒骂,是世上最最讨喜的……最最讨喜的好姑娘。我每日都盼望那信鸽能飞越万水,早早归来,看千里之外的北域,她身边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每每让我开怀——但十七岁那年,慕容家的人带着成云拜访季府。那一天,我们定下了两桩婚事。一切也从那时候起变了。” 她低垂着眼睛,并不看我,只话语淡淡:“无论是阿哥与成云,抑或是我与表哥,于我们季家而言,都是为了那武林盟主的高位。自此之后,我也不得不穿上男装,频频露面在外,帮我阿哥在武林扬名。” “我倒不是没有想过与你相逢,但时间久了,心便淡了,更何况,相辨雌雄,你若见了我,又该多失望呢?!”我没答话,啃了口早已冷了的排骨。 太难吃了。 我一边笑着同她抱怨,一边不着痕迹地揩去眼角的泪水。谁知眼泪却越落越急,许久,我也只能哽咽着问一声:“说完了?你和你哥哥,都当我是什么都不知道吗?” 她摩挲白玉酒杯的动作一顿,霍然抬头。 “我方才听着听着,心中多气啊,却还总想,他忍了这么多年,蛰伏了这么多年,终于活成了堂堂正正的季玄信……一定很开心吧。” 这日,恰逢乞巧灯会,我为了避开那难言的惊愕,这般说罢,便起身装作推窗遥望,远看万家灯火,楼下喧嚷不休,摩肩接踵。 平风城里口口相传着新任盟主的传奇,也谈论慕容家和季家的联姻。 我道:“但你哥哥,他叫你来蒙骗我时,有没有一丝一毫,像我这样苦痛难言?” 她被我问得满面通红,愕然间,竟撞翻了手边的美酒。伴着一声脆响,她下意识地讷讷发问:“你为什么——” 如今这局面,或许是连在背后指点她的那一位,也没有想到的结果。 我闻声笑笑,忍了鼻音,兀自低语。 “因为我认识的阿信,喜也好,悲也罢,一生都在为季家筹谋,但阿辞,你说的故事里,只有你认为的难堪与身不由己。有些东西既然没经历过,便是演不来的,哪怕你们长着一模一样的脸……你说,是不是?” 七 我没有等到对方的回答,便从梦中醒来,那轻声呢喃与质问,也不过是十年前的一段伤心事,是十年后早已远离那段往事的我,一场无关痛痒的旧梦。 梦醒过后,我心中感慨尚未倾吐便成喟叹,蓦地额头一痛,瞌睡虫走了大半。 嘴角一抽,我睁开双眼,劈手便去夺来人手中的玉扇。不料,他算是认准了我的招式,向右一躲,立时叫我扑了个空,险些控制不住,向下跌落。好在这人勉强算是良心发现,在我腰间一揽,将我扯回怀中。 见我惊魂未定,人还不忘戏谑两句:“坏习惯还真是改不了了,这风月楼的房顶,就这么好睡觉?!武林大会十年一度,是何等的江湖盛事,往来豪雄,有几个不想把你这狠毒的丫头捉拿解恨,还这么光明正大地在这里贪睡,怕是觉得牢饭太好吃了?!” 我冷哼一声,避而不答,倒反客为主,问上一句:“平时有你这守门神也就罢了,今天你不在,若是我被抓了,也是你的错——微生羽,方才做什么去了,竟抛下我?” 他闻声轻咳,揉了揉我的头发:“不过一些琐碎小事,走吧,武林大会可不等人。” 话虽如此,可紧赶慢赶,我们还是晚了些时辰。 我懒得同慕容家的人多费口舌,一不做二不休,趁人不注意,便和微生羽翻身上梁,在屋顶找了个好位置,权作登高望远。 彼时,武林盟主古岳正起身发话,身边是坐姿挺拔、无论何时都面覆白纱的“古夫人”。十年过去,她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也极少出没人前,膝下无子,却还是叫古家乃至慕容家上下心悦诚服,以至于,哪怕我不曾刻意打听过她的奇闻轶事,仍被迫听了不少。 在那右侧席位上,依旧姿容绝世的慕容成云颔首微笑,仿佛丝毫不介怀身边丈夫的位置莫名空出来。 ——季玄信竟没有到場。 我望向那空出的位置,在谁也不曾注意的地方,一如十年前,风月楼上,我渴盼季玄信给我一个抬眼顾盼,圆满那五年遥寄锦书的遗憾。 蓦地,我甚至还想起十年前,饭菜都冷掉的那一夜,我那句疑惑,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唯独在冷风吹灭红烛的瞬间,一阵脚步声杂乱,屏风后,有人踱步而出,与我相对沉默。 我凑过去,用依偎的姿势,静静地抱了那人一下,本应适可而止,却更用力,只那一下,不知是我还是他,都几乎要将人揉进骨血。 我轻而又轻地在他的脸上扇了一巴掌,说是扇,却更像是抚过。 末了,我也不过凑在他的耳边,低语一句:“你要我成全你,说一句便是,何苦撒这样明知骗不过我的谎——我那时有多么欢喜你,你不知道吗?” 他拥住我,手臂微微发颤,声音嘶哑,喊了我一声“如微”。 不过一句而已,他只欠了我这一句,已然把五年的牵挂尽数偿还。 是故,我推开他。 是故,我说:“堂堂正正地活下去吧,阿信,是我不该……在你最欢喜时,用过去打扰了你。” 我想到这,又是一个呵欠。 低下眼时,我却愣了愣,原来是慕容成云蓦地不闪不避,竟然视线向上,一眼望见我。 相顾无言,我耸了耸肩膀,别过脸去,只招呼微生羽,道:“今年的武林大会,没了我这等人物搅局,委实无趣,要我看,还是趁早散了吧,咱们也赶紧回家去。” 微生羽像是终于松了口气。 良久,他才伸手敲了我的脑门一下,嘴角含笑:“娘子啊娘子,终于开窍了。” 番外——空许约 武林大会落幕这日,始终称病不出来的季玄信在家中醉了酒。 下人们大多畏惧他往日的威严,见慕容成云亦不加拦阻,也不敢相劝,只任由他在练武房左右翻找,竟还真寻出两把多年不曾面世的银锏来。 院中,他挥舞那双锏如风,身若游龙,但凡有眼色的武林中人,都能瞧出其中摧枯拉朽的深厚功力,然而,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他便堪堪停步,似是自知分寸,只是茫然若失地看着手中的武器,许久无言。 末了,他转身回房,翻箱倒柜,从那压箱底的角落,扯出一沓泛黄的信纸。 信纸上的一笔一画,依稀还能窥得写信之人当年的珍而重之的心情。 ——今日我阿娘非要我学医,我不学,没承想正收到你的来信,竟那么不小心伤了手!我说你啊,怎么这样不惜命,罢了,罢了,我定学出点本领来,也叫你以后少受点苦。 ——北域已然入了秋啦,你那边可也冷了,记得添衣裳,免得受冻,别看你一身武艺,若受了风寒,也得吸溜了鼻子狼狈不堪!对了,我托了一个弟子往季家带去阿娘磨的药粉,也寄去两匹好皮毛给你御寒,可收到了? ——不日便是你的生辰,我亲手做了套女红,喀,我虽是心灵手巧,但实在对这方面狗屁不通,你莫要嫌弃。还有,你寄给我的饴糖都融化啦!那些糕点却还勉强能吃,好吃极了,你说的松鼠鳜鱼、糖醋排骨,我们这可没有那些精致的吃法,日后见了,你带我去瞧瞧新鲜吧。 他忽而觉得某处泛起疼来,却不知从何说起。 想来,十年前,慕容成云轻声说“放下执念吧,你若娶我,便能借慕容家之力,保住季家的一席之地”时;微生羽来见自己,冷言威胁“若是与她相认,季家密谋,明日便被天子得悉”时,他好像也曾有过类似的感觉。 ——可终归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五年间,他与林如微无话不说,所谓偷龙转凤,根本无从隐瞒。是故,那一场刻意为之的刺杀和邀约,除了演给慕容成云和微生羽看以外,还是他和林如微心知肚明的、真正直面的、最后的诀别。 他蛰伏了小半生,躲在胞妹的身后,屈辱而冷漠地活着,唯独一个能与他共同分享最苦痛回忆的人,却注定不能与他同甘。 而他,只能在醉酒的黄昏,在大院角落,在她永远也不会知道的地方,借着醉意,打开了从未放归的鸽笼。 ——那是许多年前,二十来只从北域飞来的信鸽,他全都好生养着,一代又一代,却从未给她回信。 直至今日,那白鸽扑腾着翅膀飞起,毫不留恋地远去。 它们奔赴自由,忘记了昔日为何而来,而他终生不过四壁皆空,囚徒一個。 满腹空许约,皆掩埋黄土,唯独一幅泛黄的小画,自他紧攥的指间飘落—— 笑靥如花的女孩,曾在那画像一旁,如此写道—— “一约既成,百年不移,来日相见,莫要忘啦!” 你心里不再发光的落日 乔绥 作者有话说: “那望着落日的,本身也是落日。”我记不清是在哪里看到这句话的,第一眼就惊艳,慢慢觉得实在是精妙,立刻脑补出这篇关于暗恋的小故事。完稿后,和我美丽的编辑激情地探讨了一下,她表示,落日怎么望着落日呢,落日只有一轮。我仔细想了一下,好像也有点道理。落日只有一轮,下沉的是我们自己。 他没有回答我那句毫无意义的质问,但现在我可以自己回答自己了。 你什么也没有做错。只可惜啊,那望着落日的,本身也是落日。 费骁回来的消息是楚楚带来的。 周末在家的惯例是大扫除,我仔仔细细地擦着客厅的落地窗,而楚楚心事重重地躺在沙发上,看着像只蝙蝠一样趴在窗上的我陷入了两难。 “有件事,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 我清楚她的性格,只是不慌不忙地瞥了她一眼:“不说还不得憋死你?!” 楚楚面色凝重地瞪了我几秒钟,实在是忍不下去了。 “哎呀,我就跟你直说了吧。”她换上一副准备赴死的神情,幽幽地说出了口,“费骁回国了。” 阳光突然变得有些刺眼。我看着窗外,枝头的积雪被风裹挟着四处飞舞,在空中折射出晶莹的光芒。街道上络绎不绝的行人都拥有着一张淡漠的脸,大概是凛冽的寒风使人麻木。 那日是冬至,一年中白昼最短的日子。 【一】 我和费骁相识于车上。十二路公交车,在中学时期,我几乎每天早上都在家门口的车站望眼欲穿地等待它的到来。 早高峰时期,挤不上车是常事,可一只脚在车上,另一只脚在车外的情况却并不常见。作为一个花季少女,我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车门夹住了脚,司机还对此不闻不问,我只能保持着金鸡独立的造型。 我正羞愤交加的时候,一个准备下车的男生站到我旁边夸张地大叫着:“哇,厉害啊!” 我刚刚才瞪了他一眼,车子就进站了。 车门打开,右脚终于重获自由,我站在原地蹦了两下,刚刚才确认自己不会变成残疾人,公交车就当着我的面开走了。 “喂,等等啊,师傅!我还没上车!” 我没有追上无情的公交师傅,一回头,看见了刚刚还在嘲笑我的男生。 “你要迟到了。”他这样说,我才看到他身上的校服跟我的一模一样。 “对啊!”我没工夫跟他计较,因为从小就被父母教育要勤俭节约的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我们拼车吧,真迟到,麻烦就大了。”我冲到他的面前说。 我只记得他看了我好久,像是在看一个傻子。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他丢下了一句“神经”,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进了路边一家黑网吧。 那是我与费骁的第一次会面。我有点儿狼狈,而他看起来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中二少年。 那之后又过了多久,我有点儿记不清,大概是从冰雪初融的春日过渡到了蔷薇盛放的夏初,我因为某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得罪了班长,被强行报名参加了校园长跑运动会。 向来没什么运动细胞的我当然跑不完全程,第三圈还没跑到一半,我就混入了操场北区打篮球的队伍里。 “帮帮忙,替我挡一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好人一生平安……”我弯腰躲到了一个男生的身后,揪着他的衣角,碎碎念着,“再跑我就死了,我肯定得死。” 我确实夸大了许多,更要命的是,我竟然没有抬头看一下那张脸。那个抱着篮球吊儿郎当地挡在我面前的少年,他叫费骁。 自那以后,他总要以我的“救命恩人”自居,心安理得地壓榨我作为一个优秀学生的价值。 “苏苏,你帮我把数学试卷做了吧,反正你都会。”放学后,他尾随我上了公交车,恬不知耻地要求我帮他写作业。 一天之中我最喜欢的时刻是傍晚。黄昏的光线澄澈温柔,斜斜地穿过车窗,洒在浅蓝色的座椅上,目之所及的人总是神情恹恹,疲惫的眼神里透露出沉静,整座城市仿佛都被套进了一个透明的玻璃罩中。 这小小的静谧仿佛是一天中偶有的侥幸,我是说,如果没有费骁在我身旁喋喋不休。 “你怎么不说话啊,不就让你帮我写点作业吗,怎么还生气了,为了这点小事,至于吗?!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啊。” 平心而论,费骁长得还算不错。清秀俊朗的五官颇有些谢霆锋的神韵,加上一米八五的挺拔身姿,即便套着丑陋的校服也能看出一点儿洋气,坐在前排的小姑娘时不时投来几道飘忽的目光,而我们的芳心捕手费骁同学,却只顾着为一张数学试卷发愁。 “别以为我不知道啊,这套试卷你们班也订了,你肯定做过。”他紧紧地盯着我,生怕错过什么似的。 我实在受不了他的聒噪,翻了个白眼:“行了,行了,帮你写还不行吗?!” “得嘞,就知道苏苏是我的贴心小棉袄。”他说完,就手疾眼快地把试卷塞进了我的书包里,而后喜滋滋地下车,一头钻进了路边的小巷子里。 【二】 如果说费骁是老师眼中的坏孩子,那我大抵也算不得严格意义上的三好学生。 学校组织观影,在大礼堂用投影仪循环播放具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大部分同学都强打精神应付,笔直地坐着,而诸如我和费骁此类不老实的学生,则会聚在礼堂二楼空荡荡的走廊,趴着栏杆,一边嗑瓜子,一边吐槽着老生常谈的剧情。 “没什么好看的。”费骁啧啧叹息,“现在的电影真是越来越难看了。” “对呀,还是老片子好看。” “你喜欢看什么电影?”费骁突然把头伸到我的面前,睁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我那时还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嫌弃地把他的脸推远了一些,漫不经心地报了一部内容奇幻的电影。 “《返老还童》吧。”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消失的,当我注意到大屏幕上的英文字幕时,整个礼堂已经炸开锅了。有人溜进了控制室,擅自更换了播放影片不说,离开时还把门给锁死了。 沉闷的氛围被离经叛道的恶作剧打破,台下的学生议论纷纷。我突然有些手足无措,茫然地左顾右盼时,看到了走廊上朝我挥手挑眉的费骁。 周围的人很多,甚至连落脚都困难,因此,那样大的动作幅度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可即便如此,他还是用力地挥舞着,隔着厚重的人群只看我一个人,然后悄悄地挑起右边的眉毛,笑了起来。 他笑起来的那一刻,时间仿佛都静止了。我听不到嘈杂的议论声,也感受不到屏幕上跳跃的光,不知为何,明明才过去一秒,在我眼中却是无比漫长。 电影最终没有看完,我甚至还没来得及看到本杰明和黛西相爱,无所不能的保安大叔就撬开了控制室的门。 回去的路上,我没有说话,沉默地踩着浮动的树影。一向闲不住的费骁以为我的失落来自于未看完的电影,可我连跟他解释的力气都没有,心里的千头万绪结成了一张细密的网,将我紧紧地裹住。 费骁有些急了,好看的桃花眼微微皱了起来。他扶着我的肩膀,无奈地说:“这有什么好生气的,以后你想看什么,我都陪你看。” 闷热的午后突然起了风,沁人心脾的凉意伴着我脑海中的声声惊雷,让人有种拨云见日的澄澈感。 关于喜欢上费骁这件事,我自以为不动声色。 楚楚说我沉得住气,可我并不这样觉得,也许是因为那时我所在乎的只是陪伴,也许是因为费骁再也没有像对我这般对第二个女生——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感情,在黎晚出现之前,我将之称为“特殊”。 这种稳定带来的安全感蒙住了我的眼睛,直到费骁喜欢上了别人,我才知道,所谓的陪伴和特殊都只是黄粱一梦,天一亮,便会自动烟消云散。 【三】 那个女孩叫黎晚,黎明的黎,晚风的晚。 雾色如诉,费骁抱着篮球在绵绵细雨下傻站着。放学的铃声响了好几遍,来来往往的学生也渐渐少了,他眉宇间的忧愁却并没有随着校园一同沉寂。 那是他第四次被黎晚拒绝——他想要和她放学同行,在食堂坐在同一张桌子前吃饭,计算机课上请求组队,邀请对方来观看自己的比赛。 我不知道对方一次又一次的冷漠在费骁的心里掀起了多大的波澜,总之,我可以看到的是,他那颗越来越蓬勃的真心。 可故事原本不应该是这样的。 黎晚跟我不同,她是真真正正的三好学生,每学期的期末成绩都盘踞年级前三名的人物。因为在学校有个当教导主任的爸爸,纵然生得一张灵动美丽的脸,气质也娴静出尘,可她仍然没有哪个男孩子敢表露出一丝一毫的不轨之心。 一切失控都源于那个漫不经心的赌约。 费骁的朋友胖子连续迟到了两天就被教导主任叫了家长来。他气不过,在朋友中放话,谁要是能追到黎晚,让刻板严厉的教导主任结结实实地生两次气,就把自己宝贝了许久的斯伯丁联名篮球送给他。 一开始,费骁跃跃欲试。 “苏苏,你知道联名的意义吗?”他兴奋地说。 我那时内心总是不安,也说不明白,只能劝他少做些缺德事。 费骁说他知道轻重,还安慰我道:“黎老师气量那么小,要气他还不容易吗?!只要大张旗鼓地追一追就行,根本用不着伤害谁。” 当时我们还小,尚且不知道很多事情只要开始,就再也不好回头了。 感情经历一片空白的费骁自然不知道该如何跟女孩打交道。他让我帮他约黎晚出来,在教导主任经常路过的那条幽静小路上,他准备了从网上抄来的情话。 我在一旁看得清楚,他是有几分紧张的,台词说得磕磕绊绊不说,连头也不敢抬,眼睛飘忽地扫了几眼女生清冷的脸,甚至来不及等教导主任走过来,就不管不顾地落荒而逃了。 我在小卖部门口找到他时,他刚刚打开一罐可乐。跳跃的气泡发出短暂而欢腾的声音,好似他那一刻的表情,隐忍又生动。 “没关系。”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先说了这样一句话,“就当是熟悉一下对手好了,还有机会。” 他说完,也没有看我,不知是在安慰我,还是在安慰他自己。 那之后隔了好长一段时间,费骁没有再提起教导主任的事,看起来似乎想放弃了。可不知是人为还是天意,他总能在操场边、食堂里、走廊上,以各种方式偶遇那个曾让他丢盔弃甲的女孩。 放学的铃声一响,学生们如沙丁鱼般涌出罐头一般,校门口的芙蓉路瞬间热闹起来。费骁喜欢单肩背着书包,白色的T恤衣角松松垮垮地堆在裤子口袋上面,双手插兜的背影看起来无限落寞。 “感觉秋天很没意思。”这样没有生气的话,原先他是不会说的。 芙蓉路顺着一个斜坡向西延伸,仿佛能一直走到胭脂色的云朵里。 我踩着他的影子往前走,还以为真的能走到什么地方。 直到费骁的脚步停了下来,我抬头,看见站在斑马线的另一侧笑容堪比晚风温柔的黎晚,那些惴惴不安统统都变成石头,砸到了我的脚上。 【四】 楚楚说,费骁大概是喜欢上黎晚了。 我很意外,当我从别人口中听到这个结论时,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悲伤。相反,我的心平静得像一团棉花。 我是指,一团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任人揉捏的棉花。 我还是坐十二路公交车上学,早晨很少看见费骁,因为他总是起得很晚。放学后,我们会同行一小段路,走到中途,他下车钻进路边的巷子里,然后我安静地坐在座位上,开始思考他下车前跟我说的那些话。 “苏苏,今天下午第二节课间黎晚经过篮球场了,我感觉她看了我一眼。” “我发现黎晚应该挺喜欢皮卡丘的,她的书包吊坠和电脑桌面都是皮卡丘。” “昨天下午放学,轮到她值日,我看窗台下面的垃圾还挺多的。” 那樣琐碎又没有意义的小事,他说了很多,而我一直轻声附和,偶尔出言奚落,真正的沉默在心里蜗居,直到他自己越发困惑,小心翼翼地询问我:“我该不会是喜欢上她了吧?” 我虚弱地叹了口气,仿佛得到了一阵喘息的机会。 “终于发现了吗?”我努力使自己看起来无所谓,“我还以为你真傻呢。” 那天他没有中途下车,在我身边坐了很久,直到我们两个的家都路过了,也没有要起身的意思。 我有些不理解他那副深受打击的模样,故意调侃他:“喜欢我们年级的大众女神很正常啊,说明你还拥有一个男生的正常审美。” “可是她又不喜欢我。” 深秋的雾气浓重,路灯只能发出明亮又模糊的光芒。我想,这也许就是夏天求救的信号了吧。 费骁拉着我去逛街。他不知从哪儿打听到黎晚的生日快到了,说要给她送一个别出心裁的礼物。我也想见识一下黎晚在他心里的特别之处,于是心甘情愿地陪着他逛。 从吃的到喝的,衣服到鞋子,首饰到玩具,费骁没一样看上的,还口口声声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那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啊?”我站在商场门口忍不住咆哮,“黎晚是天上的仙女吗,人间的东西全都配不上她?” 我承认我有些失态,但费骁似乎是回过神来了,突然羞涩起来:“对我来说,她就是天上的仙女。” 话已至此,我除了翻白眼,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 我不是仙女,因此,也不了解仙女的想法,更不明白黎晚怎么就看上了那一套粗制滥造的太阳系模型。 那天放学以后,费骁看起来很兴奋,像复读机一样在我的耳边叨叨着:“她说她很喜欢,还跟我说了谢谢。” 据说,女神在满桌子的礼物里一眼就相中了这套模型,虽然事后她找到费骁并表示要把买模型的钱还给他,但这样的客气并没有冲淡我们男主角的兴奋。不学无术了太久,他突然变成一个脚踏实地的人,为了这一丁点儿的进步,高兴得上蹿下跳。 我实在不愿意打击他,因此虚假地表达了祝贺:“恭喜恭喜,看来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啦。”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可并没有真的这样认为。我和黎晚总共打过两次交道,一次是她作为值勤学生在学校门口捉住了迟到的我,一次是她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帮忙,恰巧批改了我的试卷。 虽然我们统共也没说过几句话,但我看得清楚,她是一个重视学业,做事认真,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的女孩子,而那些优良的品质,费骁基本上一个都不具备。 事情已经很明白了,这注定会是一个有那么一点儿悲伤的单恋故事。 我紧紧地守着这个结论,直到有一天,楚楚跑来跟我说,她看到费骁和黎晚两个人在操场散步。好似平地一声惊雷,我所有真假难辨的镇定全都灰飞烟灭了。 【五】 最后几场秋雨下完,白昼越来越短,天也渐渐冷了。十二路公交车开了空调,里外的温差不小,窗户玻璃上都起了一层厚厚的水汽。 我百无聊赖地在窗户上瞎画,并不大想搭理费骁,奈何他精神抖擞,拽着手中那个造型精巧的地球仪挂饰兴奋得没完没了。 “苏苏,你说黎晚送我这个是什么意思啊?”他说完,迟疑了两秒,想到了什么,自己别扭地扯了扯嘴角,“她不会对我有什么意思吧?” “不会的。”我冷漠地看着他说。 “那你说她为什么要送这个给我?她书包上已经有一个了。” “你想多啦。”我把挂饰拿过来放到他的面前转了两圈,“这是什么?” “地球啊,谁不知道。” “她的意思是,地球上有这么多姑娘,你就放过她吧。” 说完,我觉得心里好受些,可费骁不乐意了,他一把从我手中夺过挂饰,十分不服气地哼了一声,怨声道:“就不该问你,你知道什么?!” 他说完,车子就颠簸了一下,窗户被抖开了一条缝隙,冷风像刀子一样灌进来,好似兜头一盆冷水,浇灭了我全部的自尊。那些莫名其妙的哀怨和委屈毫无意义,发泄不出来,也吞咽不下去,若是没有人在乎,那么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羞耻。 那之后好几个月,我没有理会费骁。为了避免和他坐同一辆车,我刻意早起十分钟。偶尔会有例外,在车上碰见,他在车头,我在车尾,眼神若不小心对接上了,我转头之前都能看见他疑惑和试探的目光。 他向来不怎么懂女孩子的心思,我都知道。事实上,在遇见黎晚之前,他是没有兴趣了解任何一个女孩子的。因此,我常常劝解自己,一切都没有必要。就算我跟他冷战一百天,他也会以为只是没有讲清楚的一场误会。 “反正你俩也不可能,毕业大概就分道扬镳了,还不抓紧时间好好在一起,管它什么身份呢。” 楚楚是我的好朋友,她了解我心里的纠结,说话也一针见血。可惜我虽然明白她的意思,却不敢轻易让自己越陷越深。加之课业繁重,事有轻重缓急,我与费骁便一直保持着不相往来的状态,直到进入高考的冲刺阶段。 学校的氛围越来越紧张,周一的晨会变成了誓师大会,优秀学生轮流去主席台下发言。记不清是哪一天,教导主任神采飞扬地在国旗下宣布,因为在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拔得头筹,黎晚同学已经得到了北京一所理工科大学的保送资格。 台下议论声纷纷,大多是在感慨黎女神在蒲江一中的传说,将会以这样光辉的成绩画上句号。我没忍住往右边的队伍看了一眼,隔壁班的男生队列里明显少了一个人。 我在花坛边偶遇费骁,是在我们冷战的第九十八天。他蹲在玉兰花下扒拉泥土,神情焦虑,口中念念有词。 “应该就在这里。” 我大概在他面前站了三分钟,他才终于抬头。四目相对的一瞬间,我分明看到他眼里的惊喜,可话在说出口的前一秒,又被冷风吹散,大概是忌惮于我这么久以来“莫名其妙”的冷漠,他只是抿了嘴,又一声不吭地低下了头。 我内心挣扎了几秒后,还是举了白旗。 “找什么?” 費骁惊讶地看着我,表情复杂,小心翼翼地说:“那个挂饰,书包上的,好像丢这儿了。” 早春的雾气像极了冰融化成的水,让人的睫毛也下起了雨。 【六】 天气暖和以后,公交早班车时间提早了二十分钟。人流分散了一些,我偶尔能在后排占到一个座位。 我和费骁重归于好,仍然一起上学和放学。他没有问起多日来我的冷漠,似乎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我不用猜也知道,他八成会把那些百转千回的情绪归结到我和他的某次小争执上。而我也懒得再去引导和探寻了。 每天早上,费骁会揣着两个包子上车,我们俩一人一个。我吃完以后,通常会坐在椅子上再眯一会儿,令人惊异的是,费骁不知什么时候养成了良好习惯,在车上掏出随身听练习英语听力。 不仅如此,平日里最爱打的篮球,他也搁下了,我曾不止一次地看见他拒绝打球的邀约。为此,他的好朋友胖子还背地里找我打听,他是不是得了什么病,不方便运动了。 “跟变了个人似的。”胖子十分疑惑。 我原先不知道他为何突然转了性,直到有一天,他很认真地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说实话,你觉得我能考上北京的大学吗?” 这个问题实在是很为难人。我不想说假话,说真话又怕打击到他学习的积极性,因此斟酌再三,谨慎地说:“不挑学校的话,应该也是有机会的。” 费骁没有接我的话,只是怔怔地看着书上的单词,仿佛能看到其他什么东西似的。 那时我才慢慢知道,在我单方面与他冷战的这些时日里,他已经凭着一腔孤勇,成功地落入与我一般的境地——以好朋友的身份盘踞在心上人的身边。 或许他比我还成功一些,至少那些蓄意的邂逅都不会被忽视,黎晚终究是明白他的心意的。 她时常会送费骁一些学习资料,在人来人往的走廊上十分不避嫌地鼓励他:“我相信你。”女神蕙质兰心,聪慧善良,即便还没有明确地表明态度,但也算乐于帮助后进生的成长了。 因此,费骁学得越发投入了。我看着他努力追赶的背影偶尔会感到心酸,可理智被情绪埋没之前,我通常又会被自己嘲笑一番。 人家好歹还有个努力的方向,光这一点,我就比不上。 “你看啊,你爸爸长期在上海工作,你成绩又好,考去那里的好学校应该问题不大。到时候你去上学,再让阿姨也过去,一家三口不是又能住在一起了吗?!以后你想读研读博也好,成家立业也罢,就都留在上海,我们这儿又没什么发展空间……” 费骁头头是道地规划好了我的前途,看起来是关切,可一字一句又像是剜心之刃,刀刀都在提醒着你,他的未来根本就不会有你。 高考结束以后,我就随着父母去南方旅游了,其间没有联系任何人。一直等到成绩出来,学校开始填志愿,我才带着那份不好不坏的成绩回家。 我左脚刚踏进班级,楚楚就风风火火地拉着我跑了出去。 “快,快来!” “怎么了啊,到底什么事?” 她不说,只飞快地跑,一直到操场的看台上才终于停下来。我伸长脖子往下面一看,费骁和黎晚两个人正沿着塑料跑道最外圈慢悠悠地散步呢。 六月初夏,日头也不小,两人像是察觉不到热似的,连把伞都不打,硬生生往太阳底下凑。 许是在说什么悄悄话吧。我心里想着,嘴上还没说,楚楚就惊惧交加地低呼了一声:“你别哭啊。” 我回头一看,天空变得明亮又模糊。 【七】 夏天快过去大半,我都没怎么见过费骁。 我没有主动联系,他看起来似乎也忙碌得很。 我听楚楚说,相熟的几个朋友都八卦过,说费骁虽然没考上北京的大学,但还是凭着真心感动了黎晚,赢得了女神的芳心。 第一次听到这些传闻时,我比预想中的要镇定。那无数次痛哭的机会,总在夏天的午后悄悄溜走,我望着头顶旋转的吊扇,像望着一轮缓缓下沉的落日,绵绵细细的哀伤似乎很有耐心,要一点一点地研磨我的倔强。 原以为,只要我永远不开口,最后一点尊严就得以保存,毕竟这结局已经显见,我那卑微的暗恋已无法逃出生天。可人被压垮的瞬间,总是说来就来。 那个假期,同学们像脱了枷锁,要加倍地把前十八年来的自由找回来,因此,聚会一场接着一场地组织。 我参加得很少,直到快开学了,才在楚楚的吆喝下走出家门。 大家的聚会形式实在过于单一,从饭店出来以后,便直奔KTV,我刚下车,就看到隔壁班好几个熟人。胖子看到我十分热情,跑过来对我说他们班也在这里聚会。 “对了,费骁也在,还把黎晚带来了,正在屋里显摆呢。你要不要去看看?” 我连连摆手,逃也似的躲进了包厢。 正当我浑浑噩噩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了尖叫的声音。原本我还事不关己地坐着,直到费骁的怒吼声响彻整条走廊,我心下一颤,着急忙慌地跑了出去。 门口一片混乱,我看不清形勢,但还是下意识地跑到了费骁是身边。我走近一看,才发现,他双眼通红,神情颓丧,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不小的浩劫。 班长把他们拉到路口,借着路灯的光,我才发现,原来跟费骁对峙的不是别人,而是刚刚才拉着我喜滋滋地分享八卦的胖子。他仿佛也很气愤,一肚子委屈都在爆发的边缘。 我悄悄拉过一个熟人询问,才得知,原来刚刚胖子高兴过头了,当着黎晚的面开始吹嘘自己是如何促成这一段锦绣佳缘的。在场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缘起一个赌约。 黎晚自是心性高,没想到看起来真诚又痴心的费骁一开始是抱着这样的目的接近自己,许是从小到大没受过这般羞辱,因此连体面也顾不上,当场就走了。 在感情里,我始终在泥泞中挣扎,所以并没有体会过从天堂坠入地狱的感觉,从没考虑过痛苦也有浅薄与否之分,只想着赶紧平息麻烦,带着我一贯的软弱,安慰费骁:“胖子又不是故意的,不至于发这么大脾气,你跟黎晚解释……” “怎么解释?”费骁一把甩开了我的手,我从未见过他那样凶狠和绝望,“我付出了多少,又失去了多少,你根本就不懂,你也不明白。你可以觉得这是小事,因为这些都跟你无关!” 在被压垮的瞬间,我目睹了一场雪崩。 【八】 费骁回国的消息传来,我才恍惚意识到,原来我们已经整整六年没有联系过了。自从那个兵荒马乱的夜晚,我不管不顾地将那两年的委屈倾泻而出,我和他之间,便再无眼前路了。我们心照不宣地选择淡出对方的生活,既为收起自己的体面,也为成全对方的坦然。 这些年我没有刻意回避他的消息,也零零散散地聽说了一些。 费骁去离北京很近的天津上了大学,毕业后又跟黎晚一同去了英国留学。他始终追随着心上人的足迹,从十字开头的年纪一直到长成完完全全的大人,他的青春竟然只有一个名字。 六年前,我在那个冲动的夜晚丢掉尊严,倾诉委屈和不甘时,还真以为自己付出了多少东西。如今比起来,我实在有些惭愧。 我目睹了费骁那么费力地走向别人,终于明白,最大的慈悲就是各走各的路,不要彼此为难。 冬至后没有降温,我猜测自己会迎来一个暖冬。 楚楚窝在沙发上小心翼翼地询问我:“要不要见一面?毕竟都过去这么久了。” 我当时没有说话,只是想起刚分别时,我在每一个夜晚都失去睡眠的绝望,以及那时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的电影——《返老还童》。 “我们注定要失去我们所爱的人。”芬奇的话残酷又坦诚,却治愈了我青春期里所有爱而不得的怅然和悲哀。 “不必了吧。”我笑了笑,拒绝了这个提议。 其实,我没有同楚楚说过的是,我一早便知道费骁回国了。半个月之前,我从公司出来,看到不远处的喷泉池边有个熟悉的身影。他似乎也看到我了,神情里并无任何惊讶和不适。我们真诚地对视了几秒,仿佛周遭的空气也变得稀薄了。 巧合也好,蓄意也罢,我已不想再去追问那次邂逅的意义。人事皆有尽头。 “其实你真的很勇敢。”楚楚看我似乎是彻底放下了过去,感慨地说,“我没有见过你这样厉害的女生。” 我也只是苦笑。我曾当着所有人的面揭露自己的卑微,红着眼睛咄咄逼人地质问费骁:“这两年我又做错了什么?” 面前站着的是我悄无声息喜欢了两年的男生,在我决定坦白自己在感情里的失败时,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什么?是惊愕,还有歉疚。 路灯投下的光影影绰绰,我看见他转身沉默的背影,心里那由冰融化而得的春水便再也流不动了。 他没有回答我那句毫无意义的质问,但现在我可以自己回答自己了。 你什么也没有做错。只可惜啊,那望着落日的,本身也是落日。 如慕星河 茶洛汐 作者有话说:构思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正被失眠折磨,耳机里放的是钢琴曲《星空》,于是樊屿的影子便浮现在我的脑海。这是我第一次过稿,我很感谢编辑小明把我从邮箱里揪出来,希望你们喜欢这个故事! 这瞬间,雷声温柔,暴雨无声。 楔子 初夏,早上八点,下着雨。 近来是雨季,又处在事故多发路段,山体滑坡,将前面大段道路都掩埋住,本就不算宽阔的大道堵满了车。 雨势渐小,车内外的温度差异大,玻璃窗上雾蒙蒙的。通路至少也要两个小时,在大巴车里闷得慌,安歌撑开一把伞,拿着包下车。 她穿得单薄,下车的时候,迎面扑来的凉风令她冷不丁一抖。外面站着和她一样出来透气的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 远方的山脉连绵起伏,雨雾蒙蒙,有些看不真切。穿过这座山,便是真的回去了。 过去的记忆如同藤蔓攀爬,慢慢占据她的思想,等意识回笼,她抬起头,身形却猛地僵住。 雨幕里,那人长身玉立,直直地向安歌走来,雨丝倾斜,滑过他的肩膀,湿了大半,他却浑然不觉。少年身影清俊翩然,眸子里洒满了星,一如初见。 这瞬间,雷声温柔,暴雨无声。 1 安歌第一次见到樊屿,是在两年前。 父亲因为工作调动,从清泉镇调到A市,连带着她也转学过去。因为学籍调动的事,她比父亲迟一个星期过去。 说是工作调动,安父也就是在工地里当个领头,吃穿都在那儿。安歌跟他待在一起不合适,离学校也远,刚好安父多年的好友林琳就定居在A市,主动提出让安歌到她家住。 要寄人篱下,安歌开始有些犹豫,虽说林阿姨与父亲交情甚好,但也多年未见,贸然打扰,终究不好。而且他们都离开,就只剩下奶奶一个人在家,安歌有些放心不下。 但A市是母亲的故乡,她当初执意要嫁给安父,不惜与家人决裂,放弃跟随父母移民的机会,来到离家百里的清泉镇。可惜,没过几年,她便离开了人世。 安歌心中一直有个执念,想到母親的故乡看一看。 出发那天是上午,四个小时的车程,等到了A市,已是正午,烈日当空,夏风燥热,安歌浑身汗津津,发丝凌乱地贴在脸上,疲惫铺天盖地袭来。 她一只手拖着一个箱子,身边是涌动的人潮,手机在此时嗡嗡作响,一接通,男生清朗的嗓音通过电波传入她的耳朵,如同六月清泉,带来一丝清凉。 “我是樊屿。” 这便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再普通不过,却在无数个失眠的夜里,在安歌脑海里循环播放。 “你别乱跑,我来找你。” 挂了电话之后,安歌当真就站在原地不动,顶着炎炎烈日,等待那人的出现。 不过五分钟,似乎有感应,安歌抬头,便对上一双漆黑的眼眸,心跳顿时漏了半拍。 明晃晃的阳光打在少年的身上,眉目清朗,谦谦如玉,身上的白T恤干净得反光。 他就这样逆着光,缓步走来。 “安歌?” 额头有汗珠顺着脸颊滑下,她点点头。 樊屿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箱,清澈的眸子里带着些许责怪:“这么大的太阳,也不找个地方躲躲。” 安歌咬咬唇:“不是你让我别乱跑吗?” 樊屿轻笑出声,笑她执拗。 谁曾想,今后的日子,她对他执拗了这么久。 事实证明,安歌之前的担忧完全多余,林阿姨专门做了一大桌菜迎接她的到来,樊叔叔也是对她关怀备至。 是夜,床的松软程度正好,隔音效果也不错,可安歌睡不着。 她的睡眠质量向来不好,再加上到了陌生的环境,她翻来覆去,无法入眠,索性起来喝水。 怕影响他们休息,安歌摸黑到厨房,手刚触到杯子,暖黄的灯光自头顶洒下,眼睛条件反射地一闭。 “睡不着?” 樊屿一身棉麻睡衣,头发有些乱,他径直走了过来,倒了水递给她。 安歌接过,小声说了声“谢谢”。 “想看星星吗?” 樊屿带安歌到了顶楼的阳台,那里有齐全的望远镜装备,视野极佳。 他自制了一张小吊床,让安歌坐下,然后教她操作方法。 “看到一颗红色的恒星吗?它叫半人马座比邻星,是距离太阳系最近的恒星,距离太阳只有四点二二万光年。” 安歌照做,原本遥不可及的星星此刻被放大呈现在眼前,她兴奋地眨眨眼,心上悄悄开出一朵花。 下一秒,一道清朗的嗓音悬在她的耳后,使得那朵花开得更盛,伸展到四肢百骸,最后在脑海里轰然炸开。 他说:“看到这颗恒星的几率很低,两个人认识的几率也很低,可今天都碰上了。很高兴认识你,安歌。” 2 樊屿很优秀。 成绩常年占据年级排行榜第一名,弹得一手钢琴,性格更是没得挑。 相比之下,安歌的成绩简直不堪入目。在清泉镇,她的成绩还算中等偏上,到了这里,直接成了倒数。可这所学校是市重点学校,进度很快,往往她还没弄懂这个题,下一个题就结束了。 偏偏数学老师还喜欢抽人来回答问题,安歌每次上数学课都如临大敌。 某天,樊屿的同桌被叫起来回答问题,他低声向樊屿求助,可樊屿是刚正不阿的数学课代表,并没理会他。 男生回答不出来,老师的目标便转移到前面的安歌。她犹豫着站起来,“我不会”三个字就要吐出口时,身后传来樊屿的声音,她跟着念出答案,才逃过一劫。 安歌一坐下,便听到那个男生说樊屿重色轻友。 大脑给某个字打上着重号,安歌脸上有火苗蔓延而过。 剩下的半堂课,安歌在混混沌沌中度过,直到下课的铃声响起,她才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望着黑板上密密麻麻的板书,眉心紧蹙。 男生们一下课自然都往球场跑,樊屿看见前面的小姑娘一副颓丧的模样,拒绝了男生们的邀约,上前轻叩安歌的桌子。 “哪道题不会?” 安歌的表情由茫然转为羞涩,伸手指了指课本摊开的那一页,轻声答:“都不会。” 樊屿主动承担了给安歌补课的任务,安歌对此很惭愧,与此同时,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 “第二十八个。”樊屿轻笑出声。 安歌嘴张成O形,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樊屿话里的意思,白净的耳郭充血,出现一片酡红。 她晨曦微露时才睡着,一早又被樊屿叫起来补课,困意不散,伸手去拿提前泡好的咖啡,却抓了个空。 “咖啡还是少喝些好,我给你倒杯牛奶。” 安歌喝了牛奶的结果是,她做题做到一半便沉沉地睡过去。 最终是一阵钢琴声将她唤醒,此时已是正午,她的脸上睡得出现了印子,周身温暖——是樊屿搭在她身上的外套。 有暖意自心底漾开,安歌顺着琴声找到了樊屿。 这是她第一次见他弹钢琴,阳光落在他的周身,形成一道柔和的光晕。落地窗的窗帘半拉,夏日的风缱绻地拂过他的衣领,美妙的音符在他的指尖流淌。 安歌盯着他骨节分明的手,心情奇异地变得很好。 音乐在这时戛然而止,樊屿侧过头,看向躲在门边的小姑娘,嘴边漾开一个笑:“醒了?” 安歌顿觉窘迫:“对不起啊,我不小心睡着了。”末了,她又加了一句,“你弹得很好听。” 樊屿见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钢琴,道:“要不要试试?” 安歌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后摇摇头:“我不会。” “我教你。” 温柔的三个字,将她欲出口的拒绝堵在喉咙。 樊屿按了几个键,便构成一段简单的音乐。 “试试看。” 安歌急忙将视线从他的脸上收回,在琴键上胡乱地按。 樊屿看着她的指法,算不上熟练,但绝不像新手。 “你之前学过?” 安歌手上的动作顿住,眸中的神采渐渐消散。半晌,她开口:“我妈妈以前是个钢琴家。” 樊屿一旦开口继续追问,便会勾起她的前尘往事,所以,他没再多问。 “你很有天分,我教你吧。” 他眼里似有银河,让安歌陷进去,她点点头,试图跟随他的指尖走近他的世界。 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樊屿的世界早就有了别人。 3 樊屿有个青梅——宋嘉宁。 她是宋氏集团的千金,国内首屈一指的少年大提琴家,无论是外形还是家世,和樊屿一起都很配。 听说,她正在国外参加比赛。 听说,她又取得第一名。 听说,她就快回国了。 这些消息,安歌都是从同桌口中得知,像是一张张小碎片拼凑在一起,她对宋嘉宁有了基本的印象,可还是在见到宋嘉宁时被惊艳到。 彼时安歌正和樊屿坐在同一张椅子上学弹钢琴,突然传来噔噔的脚步声,有节奏地敲击着安歌乱了的心。 宋嘉宁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连衣裙,气质逼人,她毫不避讳地扑到樊屿的身上,眼睛亮晶晶的:“我回来了。” 樊屿也宠溺地挠挠她的头:“恭贺你凯旋。” 窗外光景正好,照在这对璧人身上,刚好将安歌隔离开来。她无措地站在一边,心仿佛被针狠狠地扎了一下,一直疼到嗓子眼。 宋嘉宁回来之后,三人每天一起上下课,这本是属于安歌和樊屿难得的独处时光,之前他们各骑一辆自行车,肩并肩聊天。如今樊屿的后座上多了一个人,安歌无意识地变得沉默,故意放慢车速,跟在他们后面。 她不得不承认,她羡慕宋嘉宁,或许也有点嫉妒。 可宋嘉宁性格是真的好,不骄纵,对安歌很友善,整个人闪闪发光——和樊屿一样。 安歌决定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毕竟这是她与宋嘉宁相比,唯一的长处。 宋嘉宁的成绩很差,还落后安歌几个名次。但她常年在外参加比赛,文化课成绩不高,老师也能体谅。 这天放学,安歌依舊慢吞吞地骑车跟在他们的身后,樊屿忽然在前面刹车,扶着车头,笑颜朗朗:“要吃冰激凌吗?” “当然要了,快去,快去!”宋嘉宁走上前催促,使得安歌欲出口的拒绝封在喉咙里。 甜品店里队伍排得老长,两个女孩躲在树荫处乘凉。 “你将来想做什么?”宋嘉宁突然转过头,问了一句。 “我……还没想好,你呢?做个大提琴家?” 宋嘉宁点点头,露出清浅的笑容:“我想考茱莉亚音乐学院,这样就可以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了。” 她的直白令安歌心里一惊,只觉得一时间五味杂陈,有羡慕,有苦涩,也有疑问。 樊屿是不是也要去? 安歌正欲开口问时,樊屿拿着两个冰激凌走过来,她只能作罢。 不过,问题很快得到了解答。 有一天晚上樊屿照例给安歌补习,樊屿去了卫生间,安歌拿着樊屿的课本改错题,一个不注意,一张纸自课本掉落,“茱莉亚音乐学院”几个大字跃入眼中。 他果然要去。 安歌强压住心里的苦涩,将报名表放回去,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这段时间,宋嘉宁常会背着大提琴来找樊屿练习,他们配合得很默契。 安歌曾无意中碰见过他们合作,美妙的音符自两人的指尖传出,明明是欢快的曲风,却令她潸然泪下。 他们的配合完美无瑕,她完全融入不了,因此拒绝了樊屿继续教她弹钢琴的提议。 “太晚了,学不会的。” 她遇到樊屿太晚了,就算努力练习,也无法进入他的世界。 安歌自嘲地笑笑,将写满少女心事的日记撕碎。 4 事情在春节前夕有了转机。 樊屿和宋嘉宁顺利过了初试,本应在春节期间前往美国面试,却不料樊屿放弃了这次机会。 樊屿没遵守一起去面试的约定,宋嘉宁为此和他大吵了一架,最后气呼呼地跑开。 樊屿坐到钢琴面前,手轻轻抚过琴键:“出来吧。” 安歌从阴影中走出来,有些不解:“你为什么不告诉她?” 回答她的是一阵悠扬的琴声,Richard Cyderman的《星空》,安歌最喜欢的一首钢琴曲,音符在少年的指尖流转,婉转美妙。 他似乎天生为音乐而生,注定属于茱莉亚音乐学院。可是……安歌垂下眼睑,脑海里闪过三天前的画面。 安父因为工程摔伤了腿,安歌在医院照料,中途她提着热水壶去接水,却无意间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樊屿坐在眼科诊断室里,门半掩,刚好可以看到他的侧脸,医生指着X光片,面容严肃。 “必须马上住院治疗,否则很可能会导致永久失明。” 啪嗒一声,水壶掉落在地,安歌的手有些颤抖,心猛地揪紧。 之前因为安父受伤,她眼睛早已哭得通红,此刻好不容易止住的泪水又啪嗒往下掉。 泪眼模糊间,安歌看到樊屿朝自己走来,安抚地握住她的手。 “我没事,别哭。” 急性视神经炎,如果不及时治疗,失明的几率很大。 “你这样……多久了?”安歌抽抽噎噎地问道。 “快一个月。”樊屿指着眼睛,“最近总是看不清楚东西。” 见安歌仍旧在掉眼泪,他揉揉她的头:“没多大事儿,配合治疗就行。” 安歌不放心,直到亲耳听到主治医生的保证,才止住眼泪,只是眼睛依旧通红。樊屿打趣了几句,才将她逗笑。 “安歌,答应我,不要告诉嘉宁。” 安歌脸上的笑意僵住,只觉得心里又酸又胀。 是啊,以宋嘉宁和他的关系,她如果知道了,必定会影响到面试,甚至放弃这次机会。 樊屿自然不愿意阻碍她的前程,即使造成误会,也要成全她的愿望。 可是他的前程呢? 当安歌提出这个问题,樊屿只是轻笑了一声:“这并不是我人生的全部,我还有其他选择。” 那时候的安歌不懂他话里的意思,尽管不合时宜,她心里隐隐升起一丝窃喜,这算是她和樊屿之间的小秘密。 期末考试之后,宋嘉宁因为和樊屿赌气,早早地去了美国,而樊屿也进入医院准备手术。 因为安父受伤,回老家不方便,再加上林阿姨几番挽留,­父‎‌女‌‍​俩便留在A市过春节。 樊屿的父母因为工作,抽不开身,安歌主动包揽了照顾他的重任。 等待手术的几日里,樊屿还在帮安歌补习。 他看不见,只能由安歌一字一句地念。他不愧是学霸,听了一遍题目后,很快想到思路,然后指导安歌做。 安歌有时忘记樊屿看不见,将本子挪到他的面前,愣了半晌才默默地收回去。 因为樊屿积极进行治疗,手术的效果也不错,医生说视力很快就能恢复。拆纱布那天,安歌神经紧绷,看着护士摘下樊屿眼睛上的阻碍。 多久没看到这双眼睛了? 他的眼睛漆黑深沉,映着安歌的影子,却没落进眼底。 安歌扬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看得见我吗?” 樊屿无奈地勾起嘴角,摇了摇头。 鬼使神差地,安歌在草稿纸写上“我喜欢你”后放到他的面前。 他一双眼平静无波,毫无反应。 安歌心里涌上一股酸涩,骂自己怯懦,又感激能有这样的机会,不至于将这份喜欢深埋于心底。 5 樊屿的眼睛是在下午恢复的,那时安歌正为了一个数学题抓耳挠腮。 “连接AD,作辅助线。” “哦。”安歌点点头,正准备照做的时候,动作顿住,机械地看向身边的男孩。 樊屿以为她没听懂,接过她的笔:“然后根据我教你的步骤列出公……” 安歌一把抱住樊屿。 “式”字瞬间消了音,樊屿耳根微红,垂眸看向怀里的女孩,轻拍她的背。 “就說我没事,没骗你吧?” 安歌哽咽着点点头,这些天高悬着的心终于找到归处。待平静下来,她才意识到越界,猛地从樊屿的怀里撤离,耳郭处似有一层层热浪来回撞击。 “我去找医生。”话音一落,安歌便一溜烟跑没了影。 怀里还残留着她头发上的栀子花香,樊屿轻轻勾了勾唇。 除夕夜那天,樊屿出院。樊家和安歌­父‎‌女‌‍​一起吃团圆饭,刚好是宋嘉宁面试的日子,网上有转播,她一袭白裙,动作娴熟优美,赢得众人喝彩。 看到樊屿一副专注的神情,安歌默默上了天台。 繁星如斗,五彩斑斓的烟花在空中轰然炸开,美丽,却短暂。 “心情不好?”樊屿不知何时跟上来。 安歌双手抱膝,看着远方的星星:“我想家了。” 她刚刚和奶奶打了电话,比起这边的热闹喧嚣,那头显得无比安静落寞。 “那就回去看看。” 安歌错愕地抬起头,对上他坚定的眼眸时,心田一角往下陷。 大年初三,安歌和樊屿坐上回清泉镇的车。 正是年关,车上人很多,闹哄哄的,座位前面放了行李,樊屿一双大长腿无处安放,曲在身前。他穿了一身驼色大衣,与这里格格不入。 可樊屿没有表现出丝毫不耐,撑着下巴看窗外,眼里闪着光,会指着不认识的东西向安歌询问。 之前安歌觉得这段路程漫长而乏味,而这次,有了他的陪伴,感觉时间一晃而逝,每分每秒都值得珍惜。 “到了!”樊屿带着雀跃的声音将安歌拉回神来,往窗外看,不远处的石头上刻着“清泉镇”三个大字,底下的泉水叮咚流淌。 樊屿去过不少地方旅游,看过不少美景,可像“清泉镇”美得这么纯粹的地方,他还是第一次见。 这么鲜活的安歌,他也是第一次见。 在A市的安歌,有些束手束脚,会笑,但笑意并没直达心底,很多时候,她是寂寞的。 可在这里,她笑得肆意张扬。 回到家的安歌撒欢地跑,带着樊屿上树摘果子,下水捉鱼,初春的天气,仍旧带着寒意,安歌却毫无察觉似的,玩得不亦乐乎,最后还是奶奶满镇上喊他们吃饭才作罢。 一大桌菜,全是安歌喜欢的,奶奶爱怜地抚着安歌的手:“下个月就是你的生日,就当提前给你过。” 安歌抱了抱奶奶,一个劲地撒娇,又偏头看向樊屿:“你多吃点,我奶奶做的菜超好吃。” 樊屿点点头,嘴角噙笑。 到了熟悉的环境,安歌反倒睡不着,怕影响奶奶,她悄悄起来,到院子生火取暖。 疏星满天,天空黑得纯粹,四下安静。 “的确很美。” 有声音自身后传出,她冷不丁吓了一跳,看清来人后,轻轻舒了一口气:“是不是睡不惯这里的床?” 樊屿摇摇头,坐到她的对面:“玩了一会儿手机,听见声音,就出来看看。”他偏头看向她,“你呢,又失眠?” 安歌点点头。 在这寂静的夜色里,隔着暖炉,她第一次有了倾诉的欲望。 “你还记得我之前和你说过我妈妈吗?她是个小有名气的钢琴家,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站在世界的舞台上。可她遇到了我爸,背弃所有,来到清泉镇,过着再平凡不过的生活。后来……” 后来梁欣饱受折磨,日渐消瘦,最终离开了这个世界。从那以后,安歌每次闭上眼睛,脑海里都会浮现母亲躺在病床上的画面,无法入眠。后来情况好转,可失眠的症状仍旧无法根治。 安歌说完之后,静了半晌。 “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樊屿隔着炭火,静静地看着她,星星都装进眼睛里,亮晶晶而温柔。 6 ——想去看电影。 安歌来A市已经一年多,还没进过电影院,所以她想去看一场电影——和喜欢的人一起去。 生日那天刚好是周末,她穿上林阿姨给她买的新裙子,将齐肩的长发散下,涂上唇膏。 樊屿因为参加培训,和安歌约好傍晚六点在电影院门口碰面。 安歌提前一个小时便到了电影院,到四周逛了逛,好不容易等到傍晚六点,却收到樊屿的消息。 他临时有事,可能要迟到一会,让她先进去。 安歌进去取了票,顺便买了可乐和爆米花。 看电影就该这样吧。 安歌抱着爆米花傻笑。 很快到了入场时间,安歌拿出手机,想给樊屿发消息,一点开微信,朋友圈有新提示,是宋嘉宁的头像。 她点开后,眼前的内容让她心口郁气氤氲。 宋嘉宁回国了,定位是A市机场,而照片是她和樊屿的合照,配有文字:“感谢某人专门接我回家。” 俊男美女,再配上这引人遐想的文字,底下的共同好友评论不断。安歌不忍再看,将手机直接关机。 她独自进了放映厅,当今大热的电影,几乎座无虚席,除了她身边的位置。她嘗了一‎​‍口‎​‍爆‎米花,明明是甜的,却在口中泛起一阵苦涩。 电影是喜剧,笑点很足,周围的人皆笑了,唯独安歌一人,哭得肩膀直颤抖。 是她太贪心了,只要樊屿对她好,她就会奢求更多,以至于忘记宋嘉宁的存在。 初春仍带着寒意,冷空气扑面而来,流过泪的脸庞被刺得生疼,安歌却似乎毫无察觉,顺着人潮走,凭空出现一股力,拉住安歌的胳膊,将她带到一边。 安歌愣怔着抬头,想了一天的人就站在面前,她却笑不出来。 “对不起,我迟到了,你手机关机……” 安歌将胳膊从他的手上挣脱,低声回道:“没关系。” “生气了?”樊屿眉心拢了拢,清俊的眉眼展露些许急切,“嘉宁在机场遇到些麻烦,所以我……” “樊屿。”安歌抬起头,嗓音平静,不起一丝涟漪,“我想换一个生日愿望,可以吗?” 她的话题转得太快,正在解释的男孩微微一愣,顿了几秒,点点头。 夜色清寂,天空染上浓稠的墨,点缀着几颗疏星,月光淡淡地笼罩着两人的身影,隔开喧嚣。 “再给我演奏一次《星空》吧。” 安歌之所以对这首曲子念念不忘,是因为她的母亲。 梁欣出身于音乐世家,从小学习弹钢琴,年仅十六岁就在国内取得不俗的成就。她的梦想是站在世界的舞台上,演奏她最爱的乐器。 可在梦想实现之前,她遇到了安歌的父亲,陷入爱河。这份感情不被梁欣的父母同意,最后,她毅然决然地与父母断绝关系,跟着安父到了清泉镇。 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在童话故事里是值得称赞的,可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刚开始,他们很幸福,安父尽可能地给她提供最好的生活,甚至攒钱为她买了一架钢琴。 可老天给他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一次意外火灾,让梁欣的右手大面积烧伤。 她不能弹钢琴了。 她让安父将钢琴卖掉,整个人变得愈加沉默,就像一只折断翅膀的蝴蝶,她心里的那束光也灭了。 情况在安歌出生之后变得更加严重,本就有的心理问题加上产后抑郁,梁欣整个人瘦得不成样。 在安歌的记忆里,她很少见到梁欣笑。唯一记忆深刻的一次,是五岁那年夏天,他们到父亲朋友家做客,他家有一架很大的钢琴。 中途,梁欣带安歌上厕所,她出来时,却不见母亲的身影。 不远处传来缓慢悠扬的钢琴声,安歌朝着声源处走,惊讶地发现弹钢琴的人正是梁欣。 她置身在昏黄的光线中,五指在阳光下跳跃,笑容恬淡静好,仿佛时间定格了,梁欣的世界只剩下自己。 未有竹马共青梅 易清荷 我曾将你视作一生,可到头来,你也只是芸芸众生。 作者有话说:之前的那篇关于林之一与陆远的文里,青海被我塑造成一个薄情寡性又自私自利的女孩子,我越写越气,索性新开一篇,打算狠狠地虐她一把,却没想到,竟神奇地赋予她莫名的魅力,让我忍不住觉得自己很爱她。在那些她不愿与人道的故事里,她其实也只是个倔强又善良的人。 你凭什么这么自信他还会等你 尹思源躲在墙的拐角处,偷偷地看向旁边的小酒馆,迟迟不肯入内。 直到看见陆远背着相机出门的身影,她这才松了一口气,奇怪地、略显失落地松了一口气。 然后,她推开了小酒馆的门。 吧台前的女孩子忙忙碌碌地招呼着客人,并没有任何抬眼看她的闲暇。 “青梅酿。” ——直到客人都散去,她开口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女孩才抬起头来看她。 尹思源很明显地感受到了女孩手上的动作忽然僵硬地停住了,以及眼中的神情逐渐由探究变为敌意。 “没有,去别家买。”由此,她的语气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尹思源却并不恼,反而笑起来,挑了挑眉道,“你认得我?” “不认得。”女孩想也没想,便答道,反而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 “可我认得你,”相较于女孩的慌张,尹思源倒显得镇定得多,她慢悠悠地念出女孩的名字,“林之一,对吗?” “我知道你待在陆远身边的目的是什么,”尹思源说着,更加凑近了女孩一些,“不过,抱歉,我可不会拱手相让。” 对面的林之一看起来仿佛被她的挑衅吓到,不知所措地愣住了,半晌也没有开口。 眼见想要的效果已经达到,尹思源这才满意地起身打算離去。 “你凭什么这么自信他还会等你?”而林之一在这个时候开口了,“凭你当初不告而别?” 尹思源愣了愣,忽地有些慌乱,不过那也只是一瞬,她便再一次笑起来。 “就凭这个小酒馆,始终还在。” 他像在冬日暖阳的照耀下一点一点融化的冰川 尹思源第一次见到陆远的时候,就是在这个小酒馆——确切地说,那时这里还并不是个小酒馆,而是一家客栈。 她在见到陆远之前,熬了整整一个通宵。 离她学校一千公里的家里打来电话,说弟弟的病突然复发,她便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家。 等她忙活着缴费、办好手续,守着弟弟脱离危险之后,手机待办事项的铃声便催命般地响了起来,提醒她约好拍摄的日子到了。 ——前些日子,她在网上看到一个独立摄影师寻找写真模特的广告,由于开出的条件十分诱人,所以哪怕冒着其中有诈的风险,她还是在思忖了片刻之后,咬牙决定试一试。 “我只有这个周末有一天时间,不过,我现在人在青海,你如果还是决定要来,就来这里找我。”她将自己的照片发过去不久,便收到了对方的回复。 尹思源虽知道,他是网上小有名气的独立摄影师,可还是不悦于他言语中带着干脆利落的傲慢。 “行,”于是,她也忍不住提起要求来,故意想为难他,“不过,你要先付钱。” “好。” 她却没想到对方几乎是没有犹豫地发过来了这个字。 而直到她拖着疲倦的身躯坐着前往青海的飞机抵达西宁时,才后知后觉地有一点后怕。 她正想着,陆远的电话便打来了。 他抱歉地表示自己还有些工作没做完,恐怕没有办法前去接她。 尹思源好脾气地没有多说什么,问他要了一个地址,便自己打车前往。 陆远结束工作回到客栈时,尹思源却因为实在扛不住困意,坐在庭院的秋千上睡了过去。 她温柔的鬈发懒散地散在肩上,整个人因为寒冷而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张秀气的小脸。 哪怕是这样疲倦的情况下,她依旧化着完整而又精致的妆容,眉如远山,肤若桃花,连冻得通红的鼻尖也透着粉雕玉琢的感觉,带着一丝不苟的美丽。 “……你好?”陆远凑近了些,伸出一只手在她的面前晃了晃,试探性地喊出声。 虽然只是很微小的动静,但也足以吵醒尹思源脆弱的神经,她拧着眉睁开眼睛,下意识地捉住他在面前晃悠的手。 “别闹了。”同时,她嗔怪地说着,带着几分撒娇的意味,让陆远一下子便愣在原地。 而她缓缓睁开眼,终于看清了来人,他像在冬日暖阳的照耀下一点一点融化的冰川,冷峻的眉眼却带着几分突兀的温柔,忽地让她睡意全无。 她咻地睁大了眼,恍然间,脑海里只蹦出四个字——不枉此行。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相信 陆远看出了尹思源舟车劳顿的疲倦,找了一个房间,让她住下先休息一会儿,之后再详谈拍摄的事情。 尹思源当然没有异议,却没想到这一休息就是大半天,直到黄昏的时候,敲门声才将她从睡梦中唤醒。 她连衣服都没换,穿着毛茸茸的粉兔子连体睡衣,散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想也没想地拉开了门。 陆远被她这样一副与下午大相径庭的模样吓了一跳,愣了片刻之后,反而有些忍俊不禁。 “晚饭时间到了,”他笑着咳嗽了一声,“收拾一下出来吃饭吧。” 尹思源闻言,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顺势倚靠在门上,带着些许撒娇的意味,道:“可我不想收拾。” “你给我端到房间来吧。” 莫名地,她就让人感觉无法拒绝。 “你倒是一点也不害怕我是坏人。” 说这话的当下,陆远已经顺从地为她从餐厅端来热腾腾的牛肉拉面,并且细心地给她支起一张小餐桌放在床边。 而尹思源依旧穿着她那一身看起来很低龄的睡衣——甚至还将带有耳朵的帽子扣在了脑袋上——懒洋洋地窝在被子里。 “不怕,”她裹着被子坐到餐桌前,“你不是。” “这么自信?” 尹思源点点头,然后故作深沉地说道:“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相信。” 陆远笑:“可是我们之前素未谋面,我甚至到现在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尹思源顿住,逃避似的吸溜了一口面,含糊地说道:“名字知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一个称呼而已,不如你就……” 她看了一眼周围,忽地灵光一闪:“叫我青海吧?” “青海?嗯……也行。”陆远倒是很识趣地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那现在我们来谈谈拍摄的事情吧。” “你想拍什么类型的照片?” 尹思源头也没有抬:“这不是看你吗……” “可我想知道,”陆远却打断她,一脸期盼地看着她,“你喜欢什么?” 他这么执着的一问,反而让尹思源怔住了,她艰难地想了许久,忽地意识到仿佛还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这个问题。 小时候家境贫寒,父母偏又重男轻女,好的都给了弟弟,从未在意过她的想法。到后来,她好不容易长大了,靠自己寒窗苦读终于离开了家,弟弟又偏偏生了重病,家里的重担便莫名地压在了她的身上。 她被逼着不停地奔跑,久而久之,连她自己都无暇顾及自己,无暇顾及自己内心的想法。 如今有人问了,她反而觉得内心酸楚。 “都无所谓。”可她嘴上还是佯装洒脱。 陆远闻言,神情由期盼变为失落,然后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耸耸肩,却依旧不肯松口,说:“那就……明天再说吧。” 尹思源不知他是哪里来的、莫名其妙的执拗,摇摇头,自顾自地吃光碗里的最后一口面。 她的心里終于觉得暖和了一点。 你该不会是被我的漂亮震惊到了吧 “都到青海了,不去青海湖和茶卡看看吗?” “不去。” ——尹思源记得,早晨陆远问她的时候,她明明是这样毫不犹豫、斩钉截铁地回绝了他的。 而十分钟之后,她却还是跟着他踏上前行的路。 甚至,几个小时之后,她望着一直蔓延到天边的道路和窗外不停倒退的西北大草原,忍不住开口问道:“你能不能在这里给我拍照?” 她站在天地辽阔之间,忽然便明白了陆远为什么会喜欢这里。 这样辽阔的大地或许真的有什么魔力,可以让人忘记一切,包括自己。 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惬意地闭上眼睛,任由刺骨的冷风吹在自己的脸上,莫名有想要大喊一声的冲动。 风卷起长发,丝丝缕缕都漾起醉人的幽香。 陆远连忙拿起相机,咔嚓一下,拍下这样的场景。 他却没曾想这样的动作扰了尹思源的沉醉,她转头看他,久久未开口。 她直勾勾地盯得陆远有些慌张起来,他挠了挠脑袋,向前走了几步,正欲解释些什么,却见她忽然笑了起来。 她的眉眼弯成皎月,点点星光闪烁其中,像草原上时时刻刻存在的风,带着青草的香气,沁人心脾。 陆远愣住,她终于如他所期望的一般,拥有真正属于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应有的鲜活,而不再是一脸紧绷的焦虑和紧张了。 可糟糕的是,现在换他紧张了。 而尹思源对此毫不知情,只径直走到他的身边,一只手抓着相机,问道:“拍得怎么样?” 不经意间拉近的距离,让陆远清楚地感觉到她被风吹起的头发一直扫在他的脸上,像挠在他心上般痒。 于是,他触电一般往后躲了躲,松开了抓着相机的手。 尹思源吓了一跳,连忙握紧了手中的相机,狐疑地看着他。 “挺好的。”陆远将头扭到一边,轻咳了一声说道。 尹思源愣了愣,瞬间便察觉到了他的异样,于是忍俊不禁,撞了撞他的肩膀,说:“欸,你该不会是被我的漂亮震惊到了吧?” 陆远无论如何没想到她会这么大胆地问话,于是,一时间乱了阵脚,脸腾地一下便红了起来,磕磕巴巴,说不出完整的句子来。 “哈哈哈……”尹思源见状,更加肆意地大笑起来,莫名地,便让陆远也忍不住跟着一起笑起来。 四目相对间,仿佛只剩下要将天地都置于不顾的快意,以至于她眼底的那么一点点痛楚都被吞没了个干净,才让他到后来没有料想到她的不告而别。 变成了他们之间的过往,怎么也捡不起来 就像如今,陆远同样也没有料想到她的出现。 他同往日一样,在外拍摄素材,正聚精会神地拍一朵花时,尹思源便突然出现在他的镜头中——像离开时那样毫无征兆,让他手足无措。 他被吓了一跳,趔趄地跌坐在地上。 尹思源见状,忍俊不禁,蹲在他的身边笑得直不起腰来,一边笑,还一边说道:“怎么,看到我就这么高兴吗?” 依旧是让人讨厌的、自作多情的、自大的口吻。 于是,陆远冷着一张脸站起身来,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尘,问:“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 “不是你让我来的吗?”尹思源也站起身来,掏出手机在他的面前晃了晃,“你在微博上发的那些,不就是给我看的吗?” “不是。” “那这是什么?”尹思源却对他嘴硬的解释恍若未闻,甚至不由分说地将他背包旁边的随身携带的杯子拿出来,拧开盖子深吸一口气,“嗯……青梅的味道。” 她凑近他,眼睛里满是狡黠:“是给我酿的吧?” 尹思源记得,几年前在她离去的前一天,陆远又一次邀她前去茶卡。 “上次耽误了,没去,这次一定要去,最好早一点,顺便看看黑马河的日出……” “呸呸呸……” 尹思源却连连呸了好几声,打断了陆远的滔滔不绝。 他一下子愣住了,正想问他的安排哪里让她不满,便见她将一颗果核吐了出来,皱着一张小脸,气呼呼地问:“这什么果子啊,这么酸?” 陆远定睛一看,忍不住笑起来:“这是我拿来酿果酒的青梅,当然酸了。” 然后,他顺手从柜台拿起一颗糖,剥开来递到她的嘴边:“谁让你贪吃,连我的原材料也要吃。” “谁稀罕吃,喏,给给给,还给你。”尹思源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泄愤一般将吐出来的果核塞到他的手里。 陆远始终好脾气地笑着:“别急,别急,等酿好了,给你第一个喝好不好。” “天天都酿给你喝。” 他说这话时,眼睛都温柔地眯了起来,可尹思源却不知为何,竟生起气来。 “不要,”她别过脸去,拒绝得斩钉截铁,“天天这个词太认真了,我不喜欢。” 而后来呢,她果真如她所说的那样,并没有喝他酿的青梅果酒,同时,也没有和他去茶卡。 可从那个时候开始,陆远始终日复一日地酿着从不贩售的青梅果酒,始终乐此不疲地转载着关于茶卡的图片。 “将来,我想带着我想相伴一生的人一起去。” ——他在微博里这样写道。 尹思源岂会不知道,他不过是想告诉她,他始终在等她。 “可是,你为什么带着那个叫林之一的女孩子去黑马河看了日出?” 尹思源委屈巴巴,在她问出这句话的时候,陆远顷刻间便明白了,她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恐怕,她就是看到了他在微博上发布的、和林之一在黑马河看日出的照片。 “你有什么资格问?!”可或许越知道她在想些什么,陆远才会更加恼怒,“你凭什么觉得,我就非得等着你不可?” “难道你没有吗?” 尹思源仿佛看不懂他眼神里翻涌着的波澜,依旧用戏谑的口吻说着话,终于激怒了他。 “收起你那样的表情。”他一反常态地勃然大怒,“我看够了你这副随意的样子!” “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用通知我,没有关系,因为打从一开始,就连你这个人,都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他情绪激动地抢过她手中的瓶子:“青梅果酒是吗?傻子才会酿这种东西!” 说着,他便将手中的青梅酿,连同瓶子一起狠狠地扔到地上,砰的一声,摔了个稀巴烂。 青梅酿洒了一地,连同玻璃碎片,都变成了他们之间的过往,怎么也捡不起来。 尹思源似乎是被吓到了,愣愣地看着,沉默着不说话。 许久之后,她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耸耸肩:“所以,我才说,不喜欢你认真的样子。” “走了,没劲。” 說完,她并不管陆远会有什么反应,扭头便走。 到头来,她还是留给他这样讨人厌的模样,她也不知道究竟是对,还是错。 她飞快地将自己的眼泪拭去,然后舒了一口气,安慰自己这样也好。 总好过只落得一个同情。 如同曾经。 哪怕最后,是薄情寡性的青海 年少的家,哪怕已经离开多年,尹思源却到现在依旧记忆犹新。 南方的小县城,多雨且潮湿,逼仄而阴暗的老房子总是散发着一种涨潮的霉味,连同父亲常年酗酒的味道一起,让人感觉到窒息。 她讨厌这样的家。 于是,她总是坐在窗边,一边捂住耳朵,一边小声地背课文,咬着牙想无论如何也要逃离这里。 “尹思源,尹思源……” 陆远小心翼翼的声音每每在这个时候传了过来,和往常一样。 尹思源便轻轻地推开窗户,朝下看去。 他一条腿撑在地上,扶着脚踏车,校服的外套被绑在腰间,身上的白衬衫被汗水洇出点点汗斑,他向她挥挥手,道:“走啊。” “来了。”尹思源说着,抓起自己的书包,蹑手蹑脚地往外走。 她总是这样,要躲过重重的麻烦才能去到他的身边,才能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仿佛要跟着他远走高飞。 可其实也不过就是在附近的小书屋里一起看书,他喜欢研究摄影,她喜欢看名著,彼此几乎也鲜少交流。 唯独他会在每个冬日前去小书屋时,给她买一杯热饮。 “暖暖你的手吧,”他将热饮递到她的手中,叮嘱道,“早晚得生冻疮。” 尹思源每每都听话地将热饮捧在手中,傻乎乎地笑。 少年与他的茶,是尹思源那样晦涩的少女时期拥有的最有温度的东西。 可最后又是怎么破碎的呢? 不过就是有一日,她听到陆远和小书屋店员的对话。 “你对这个女孩子这样好,一定很喜欢她吧。” 虽坐得远远的,尹思源却还是将这句话听得清清楚楚,然后紧张地捏起了书页的一角,一张脸红得发烫。 “没有,没有,我只是怕,如果我不跟她玩,会没有人跟她玩。”他说,“那样太可怜了,她本来就已经够可怜的了。” ——只可惜,她也将陆远的话听了个清清楚楚。 哪怕他已经很努力地压低了声音,可还是不妨碍那样的话无比刺耳地伤了尹思源的自尊心。 竟然只是同情,居然会是同情。 尹思源咬紧了牙关,然后在陆远回到她旁边时,默默地抚平了被自己捏皱的书的一角,平静得仿佛什么也没有听到过。 她不过就是将他递过来的热饮置于一旁不顾,其他并无异样。 也不过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暗暗发誓,她再也不要做被人同情的人,尤其不要做被陆远同情的人。 所以,她告诉他,她叫青海,她只想要他记得青海,记得美丽、骄傲的青海,哪怕最后,是薄情寡性的青海,那也是曾让他在青海湖旁心动的青海,而不是他记忆里出现过的尹思源,不是可怜的、自卑怯懦的尹思源。 或许,除了抱歉,他还欠她一些别的什么 “她和以前果然不一样了。” 这是林之一今晚第七次听到陆远念叨起这句话。 “谁?青海?”她不厌其烦地问了一遍又一遍,却始终得不到答案。 他点点头,却又摇摇头,让林之一摸不着头脑,最后终于不悦地干脆丢下他离开,任由他自己发疯。 “是青海,又不是青海。”直到林之一离开了,陆远才喃喃地念起那个名字,“应该说,她叫尹思源。” 她以为他没有认出她。 可事实上,纵使如今她出落得明艳动人、光彩照人,与当年那个唯唯诺诺跟在他身边、毫无存在感的小跟班相差甚远,却也丝毫不妨碍他在第一次于网络上看到她的照片的那刻起,就认出了她。 他没有说破,不过是因为他还没有想好该如何面对她。 “我不需要你,将来的路,我想自己走。” ——毕竟毕业那年,当陆远提出想跟她考去同一个城市时,她曾这样决绝地拒绝了他。 “没有你,我也会有别的朋友的。”甚至,她还说了这样伤人的话。 彼时的陆远,只满心觉得她是想将他抛下,于是也赌气地不主动跟她联系。 而等终于弄懂事情的原委时,他才发现早已将她遗失在了茫茫的人海。 他想,他始终欠她一句抱歉,必须当面跟她说清。 可到了重逢的那天,她抓着他的手,用那样疲惫不堪的眼睛望向他时,他却突然什么都说不出来。 或许,除了抱歉,他还欠她一些别的什么。 “陆远,你要是真的为我好,就不该对我这么好。”年少的尹思源曾这样对他说过。 “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有句话说,黑暗不可怕,可怕的是曾见过光明吗,”她说,“被照亮过后的黑夜,会变成最黑的黑夜。”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陆远心不在焉,将热饮递到她的手上,随口答道,“那我天天给你亮着灯,不就没有黑夜了吗?!” 说到底,是他食言在先,不怪她后来说不喜欢他认真的样子,也不怪她后来,总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不过都是他没带个好头,自作自受。 陆远这样想着,苦笑起来,仰头将杯中的青梅酿一饮而尽——又酸又涩,只下心头,呛得他几乎流出泪来。 拜托你,让我做始终骄傲的青海 尹思源离开之前还是又去了一趟小酒馆,跟上次一样,指名道姓地找林之一。 “这个给你,”尹思源将一张照片递到她的面前,“我舍不得扔,不如让你代劳,也算同时消除我们两个的顾虑,一举两得。” 林之一接过,照片上的女孩站在茫茫的大草原上,风卷长发,掠过她精致的侧脸,柔和得像将要融化的雪花。 那是尹思源拥有的、唯一与陆远有关的东西了,她扫了一眼,仿佛还能听到那时的风呼呼地响在耳畔。 于是,她觉得鼻子酸涩,连忙别过脸去,却依旧用俏皮的语气说道:“不过,如果你大度到想要用它来帮我和陆远再续前缘,我也是没有意见的。” “我还没那么心大。”林之一说。 “那真是很遗憾了,”尹思源耸耸肩,“走了。” “你弟弟,”林之一却偏偏要多一句嘴,“还好吗?” 尹思源闻言,抿着唇盯着林之一,不似平时轻松的目光,深沉得让林之一突然觉得可怕。于是,林之一连忙开口:“抱歉,我只是听陆远说……” “死了,”尹思源突然开口,“就在几年前,病逝了。” 尹思源在几年前那个不告而别的夜晚,接到了父亲打来的電话,说医院给弟弟下了病危通知书。 她连东西都没来得及收拾,换上衣服便急急忙忙地往回赶。 她也不是没想过要和陆远打声招呼的,只是到了他房间门口,心里却突生一种不祥的预感,让她鬼使神差地打消了这个念头。 事实证明,她的预感并没有出错。 弟弟病逝之后,几乎是她一人料理了所有的事情。 而她的父母因为给弟弟看病欠下一大笔债务,无力偿还,于是在将弟弟下葬后不久,提出干脆让她从学校退学,也好减轻家里的负担。 她不肯,与父母大闹了一场之后,便与家人脱离了关系。 可是,她仍然逃不掉东躲西藏的日子。她一边躲避父母,一边想方设法地赚钱还清债务。 哪里是她不让陆远找到她,她明明已经到了恨不得整个世界都找不到她。 “好在现在已经还清了,所以,我就来了。”尹思源提起这些,云淡风轻得让人几乎要以为是别人的事情,“谁知道,被你半路截和了。” “呵呵,我跟你说这个干吗。”她摆摆手,懊恼地摇摇头,“果然人不能太孤独,一孤独就会失误。” 林之一看着她,心里忽地变得五味杂陈:“可是你为什么不跟陆远说?” 尹思源闻言,眼神暗了暗,半晌,才缓缓地开口道:“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我最讨厌哪两个字吗?” “可怜,”她说,“尤其是在陆远这里,我不要可怜。” 所以,这些年,再艰难、再痛苦,她都扛过来了,不过就是希望有一天,他只为她心动,不对她怜悯。 你瞧,我如今再也不是你的累赘、你的包袱,我也可以成为你的向往、你的挂念,成为你的怦然心动。 哪怕最终不复存在,可我这一生,只要被你爱过一次,足矣。 “所以,拜托你,林之一,不要告诉他。” 拜托你,让我做始终骄傲的青海。 欠你面对真心的勇气 “她真是个了不起的女孩子,不是吗?” 林之一对陆远说道。 林之一终究没有遵守对尹思源的约定,在将照片交给陆远的时候,一股脑地将她的事情和盘托出。 彼时,是林之一准备离开陆远的当下。 “你心里有她,容不下我,我是时候离开了,”她说,“你应该去找她。” 陆远闻言,沉默了许久,没有回答。 “不必了,”然后,他却这样说了一句,“这些我都知道。” 除此之外,他还知道尹思源在不久前去电视台做兼职,被导演相中,已经签她做艺人,筹划着让她出道。 他更知道,她之所以前来找他,并不是什么看到他和林之一去了黑马河的那条微博。 分明就是,她得知他的小酒馆经营不下去,以至于打算卖掉自己的相机维持生计,于是,她来了,想要抛下唾手可得的锦绣前程,帮他渡过难关。 “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三年之内不能恋爱,否则,视作违约,需要缴纳巨额违约金。” 她到这里的第二日,她的经济人便找来了,坐在陆远的面前,盛气凌人。 “是她交得起,还是你交得起?” 陆远只是沉默,就如同如今一般沉默。 他盯着手中的照片,目光所至,满是疼惜的无奈。 曾几何时的尹思源啊,身上还带着未退的天真和活力,可如今,他再也感觉不到她笑容中有真正的喜悦。 这些年,她为了成为不让他怜悯的尹思源,究竟逞强地独自吞下了多少苦? 而她这么苦的时候,他都不曾陪在她的身边,如今又有何颜面,去破坏她唾手可得的大好未来。 所以,尹思源,请你从此以后,只需要拥抱你苦尽甘来的幸福,不要想着跟我共患难,我不配,我欠你的太多了。 我只是一个无能的胆小鬼,欠你说不出口的道歉,欠你面对真心的勇气。 “同学,你对这个女孩子这么好,一定很喜欢她吧?” 陆远脑海里忽地浮现这句话,让他盯着照片的双眼渐渐模糊了视线,他摩挲着照片上的尹思源,许久,缓缓地开口。 “喜欢的。” 他一字一顿,像尘封的时光缓缓而来。 “很喜欢。” 呼!好险 近几年,网络上总是很流行小情侣间关于“求生欲”的故事——男朋友如何在女朋友的陷阱提问下绝地反击……不是,化险为夷,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挽回局面,总能赢得网友一片转发和叫好。但是,我才不想看这些酸臭的恋爱段子呢!我们单身贵族(……),也拥有精彩的救场瞬间! (众人:不不不,我们没有。) ……呸,我不信!他们只是想逃避写互动。 张美丽(爱笑女孩):是什么令我屈服? 我仔细回顾了一下,我如今求生欲似乎并不怎么强,基本是不怕死的那一个,比如摸BOSS的大光头啦,在洱海和夏沅打架把她腿捶得青了一个月啦,迟到被行政小姐姐抓个正着还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打招呼啦……但在我是一个嫩崽的时候,我还是求生欲爆棚的! 高中毕业的那一年,我赋闲在家,于是去了一家星级酒店打暑假工。有一天,我正开心地上菜呢,客人突然朝我发难:“你笑什么,是不是在笑我?” 我的老天鹅呀,我太冤枉了吧我!我,一个风华正茂、如花似玉的仙女,只不过是笑容太大,露出了一点点牙花子,为什么要受这种为难!近视的我,连他人都没看不清,我能笑他啥呀! 那个瞬间,我十分想严肃地劝他:“不!要!碰!我!瓷!了!”我也知道我貌美,但你这样做并不会吸引我的注意,只会让我为自己的美貌而忧愁!我的眼睛里只看得到白古、尊龙、休·格兰特的脸,你放弃吧,快吃完回家去找妈妈! 但我这些箴言还没来得及吐出来,眼角余光看到我貌美的主管过来了。我想到了我的工资,我的小钱钱,我接下来要买的爱豆写真,还有,没有吃到的小龙虾、鸭脖、卤粉、奶茶…… “微……微笑服務?”我回答道。 是金钱,让我屈服! 叉叉(懒女孩):解救懒人计划 我很懒。 开头是一句非常诚恳的自我剖白。 今年大BOSS大发慈悲,放大家早点回家过年,于是我在家里一瘫就是五天,第六天的时候,我妈终于受不了了,开始处处找碴: “唉,也不知道给家里做点事。” ——明明是你说我太累了,心疼我,不让我动手的! “这么大个行李箱,也不知道带个杯子回来!” ——我的行李箱有什么错,我只是想喝口水! “看看你这黑眼圈,你是不是想成仙。” ——真是翻脸不认人,那天说我完美继承你美貌的人是谁!(叉妈:这个我确实没说过。) …… 在我妈絮絮叨叨的无差别攻击下,我终于忍不住奋起反抗。 瘫在沙发上只有脖颈以上能动的我哼唧唧:“妈妈,我想吃柚子。” 我妈(翻白眼):“柚子就在你左边的茶几上!” 我:“我没有手。” 我妈已经举起了手里的拖把。 我:“可我有美丽温柔、最爱我的妈妈。” 我妈:“……呵!” 于是我又快乐地吃起了送到嘴边的柚子。(小明:你这根本不是求生欲!你这个懒鬼!你给我向所有勤快的读者朋友道歉!) 丐小亥(有钱单身汉):妈妈,买鞋吗? 就我虽然年轻得像95后(没有这回事),但我妈一直没有忘记我还没结婚这件事…… (我妈:我耳聪目明,脑子好得很!) 所以有时候回家,我都会问隔壁的同事小锅姐姐:“当合伙人吗?这个月我带你回我家,过年你带我回你家!”小锅姐姐表示想法不错。但是我担心我热情的妈妈打的红包太大,所以就拒绝了!(小锅:你是没见过我爸多阔绰!) 回到家,晚上全家坐在一起看电视,我生怕他们问我啥时候结婚,就化身“话痨”:“侄子最近学习成绩好吗?”“听说姨妈又想从杭州搬回来?”“表哥的儿媳妇要生了?”“对面那个老太太看上去身体不怎么好了哦。”…… 我妈一开始还认认真真地回答我,后面就不怎么理我,还拿起遥控器调大了音量——嫌弃我吵?甚至跟我爸说,你是不是困了,我们先去睡吧! 看电视正看得如痴如醉的我爸一副“我没有,我不困,我可以看到十二点”的表情,却像小学生一样被我妈拎到了床上…… 过年的时候,我妈忽然打断我的提问,问我:“你到底啥时候结婚?” 正在等我妈回答的我一脸惊诧,正想开口:“我还年轻呢……”转念一想:所以要多让妈妈享福呀!我拿起了手机,打开淘宝,“妈,你上次不是说想买双鞋,儿子现在就给你买!” ……温柔的灯光下,一家人其乐融融,我和我妈快乐地刷起了淘宝:“这双可以哦,好漂亮,好适合你哦……”我爸安详地……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剧,好感人! 小锅(公司第一美):每个公司楼下都需要两根柱子 那天早上,我迟到了。 我想着,反正已经被扣钱了,就慢吞吞地在楼下买了两个大肉包子,一边啃一边拖着沉重的步伐(……)迈向公司。 等电梯的时候,我打开手机QQ群,突然看见组里的人说:“楼下迟到的人注意了!一分钟前,大BOSS拎着包包下楼了。” 我看了一眼从六楼慢慢下来的电梯,开始慌张,那我们岂不是会撞上? 那可不行,毕竟我是被大BOSS当着全公司的面赐予“公司第一美”称号的人。(朵爷、丐胖:有这回事?) 迟到不要紧,保住第一美的称号才重要! 我怎么能让大BOSS看见他心里的第一美,拿着两个大肉包子在等电梯呢! 他该多伤心呀,幼小的心灵(……)该受到多大的创伤呀(而且,这个月的工资单还没签字呢)。 眼看着电梯已经降到二楼了,我一个灵活的转身,用这辈子最矫健的步伐,蹿了出去。 出去发现也没地方躲,我只好躲在了公司门口的柱子后面。 扭头一看,小明正躲在另一根柱子后面…… 我:“嘿,好巧,你也迟到了呀!” 小明(戴着巨大的黑色口罩):“才没有,我只是不想被大BOSS认出来,还要打招呼。” 我:“……” 朵爷(柔弱组长):比夏沅更凶狠的人出现了! 是这样的,那天夏沅因为生病了不在(是的,再恶的人也会敌不过万恶的病毒),王小明在组里称王称霸。大概情形就是,我因为没有把稿子审完被她凶,张美丽因为拖着我找封面图耽误我看稿子被她斥骂,而叉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王小明单纯看她不顺眼,我好几次听到她们两个人在那边撕扯——当然,大部分时候,叉某都处于弱势。 正在全组都人心惶惶的时候,隔壁组的小锅不知好歹地给我发来一个搞笑视频并“哈哈哈,一定要看哦,大家”…… 我立刻私下里找她:“你是不是不想活了!你‘小美好交给王小明了?!” 小锅:“还没有,但你别怕,我刚才看到小明上厕所去了……” 我:“好的!” 于是,我立马转发给了旁边所有人,我、张美丽、叉叉,趁着王小明上厕所的工夫,纷纷打开了视频……哈哈哈……真的好好笑哦…… 说时迟,那时快,我用余光瞟到了远处反光的墙壁上,有一个庞大的影子离我们越来越近!而且,从行走的步伐上来看,情绪不怎么样……我来不及通知我的盟友们,火速地关掉了网站,认真地看起了稿子。 王小明回来的时候,满意地看了看我(我从镜子里看到的),又看向了正四仰八叉的其他两个人,脸色一沉—— “肖云梦(就是叉叉),你能不能不要笑得这么大声!” “张美丽,是不是你发的!我告诉你,不要让我看到你发视频给朵爷!” 我一见大事不妙,我感觉有一些居心不良的人马上就要告发我!正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另一个群里传来消息“BOSS通知:请主编们速来开会……” 哇……讲真的,我还是头一次这么喜欢开会(BOSS:你讲什么?)……于是我迅速地溜到了会议室……以BOSS的个性,看来这次会议是要开到下班了!真是兴奋! 呵呵,到底是我高兴得太早,这次会议很快就开完了,我在座位上稳如磐石(……),小锅好奇地问:“你走不走?” 我……我不敢!因为我感觉自己听到了王小明的怒吼……我感觉夏沅在的时候,我也没有这么受欺负过! 唉,朵爷为了写互动,又开始编排我了。还不是因为,就算夏沅生病不在,朵爷也不敢说她坏话!但是,为了小美好的精彩度,我還是不忍心删掉朵爷的胡说八道(朵爷:你还想删掉?)……总之,我只是想告诉大家,努力催稿是真的,发脾气什么的都是假的!(朵爷:我说的都是真的,大家相信我!) 我在旧岛看过月亮 叉叉 在古希腊的神话里,月亮总代表着神秘又动人的含义,如果月亮是一个谜,它一定没有确切的谜底。 我爱月亮,胜过星星,这是我很多年后才发现的。 人人心里都有一座旧岛,我的旧岛,是儿时的家背后一个废弃的足球场。 我出生的头几年,这个足球场还举行过几场球赛,场面颇为盛大。人声沸腾之中,作为足球后卫的我爸一脚踢伤了脚踝,从此钉子鞋就被搁置在鞋柜,再未出山了。 后来足球场就成了我和小伙伴们的“秘密基地”。我们在杂草横生的草坪里捉蚱蜢,放进火柴盒带到学校,周末的午后,心照不宣地钻进工厂废旧的、七扭八扭的管子里,假装是一支即将出道的摇滚乐队。我们还爬过烟囱,好在及时被大人们发现,然后都被狠狠地揍了一顿……自那以后,我们在足球场进行的最“惊险”的集体活动,就是半夜聚在铁栅栏边讲拙劣的恐怖故事了。 然而,对于足球场,我最深刻也最梦幻的记忆,便是在一个炎热的午后,我和小伙伴依旧蹲在草丛里捉蚱蜢。我为了躲避邻居牵来的大黄狗,一边哭,一边疯跑,小伙伴忽然直起腰指着天上说:怎么天上同时挂着太阳和月亮? 于是,突然间,所有人都抬头看着天,时间好像静止了,太阳和月亮同时挂在两头。过了一会儿,月亮变得黑乎乎的,猛烈的阳光悄然退去,我们都笼罩在这黑暗里。 后来过去了很多年,我仍旧记得那天的场景,即便我从未查过那天是否有与月亮相关的天象,又或者——那只是幼儿的呓语,是一场不存在于人间的梦。 又过了几年,我永远离开了这座“旧岛”。 我高中的时候,和寝室的几个女孩交好,即便到后来大家的友谊已经生出疮口,但是,毕业的时候,我们还是佯装了结痂的样子,尽力拥有了一个美好的散场。 女孩子们的友谊不会比爱情轻些,承诺的时候也天真得很,许诺了婚礼上的陪伴,许诺了有彼此的未来。 后来,我们都长大了,分散在天南地北,偶有联系,每次联系的时候一定会客套地说:“那有机会一起聚聚。” 有年假期结束后,我从老家回到长沙上班,突然收到其中一个女孩发来的短信。她说:“你这次假期是不是回来过?我前天好像在你家楼下看到你了。” 我说:“是。” 我又问她:“为什么不叫住我?” 她并未立刻回答我,只是又过了好几个小时,我都没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才突然收到她的回复。 她说:“近乡情怯吧。” 我一怔,再未回复过。 后来,她的婚礼并未邀请我,我也没有太多遗憾,只是在朋友圈刷到她婚后生活的动态,会忽然迟疑,如果我点赞了,会不会很冒犯? 我们再不是高中时的密友了,可是,那座旧岛真真切切地存在过,让人如何不胆怯呢。 二月,朋友Y忽然发来我们班里一对情侣结婚的视频,男生发福了,已然让人认不出他少年时的样子。视频的结尾,他操着难听的乡音对新娘承诺,要一辈子对她好。 我无法猜测Y的心情,因为我曾经听过这个男生对Y许下的承诺,月光下的誓言也十分动听。但是,时至今日,我只能劝她,是时候释然了。 Y没有回复我的安慰,只是突然对我说:“我的男孩终于长大了。” ——如果你曾在旧岛看过月亮,那你永远都无法将月亮遗忘。 我曾经看过的一部日剧里,编剧为了男女主角共同喜爱的导演虚拟了一部电影,以小剧场的形式在每集穿插播放。我对这部虚拟电影的预告片宣传印象尤深——月亮将越来越逼近这个世界,由于月亮的引力作用,“无感情病症”在全世界蔓延。一旦感染,就会失去感情,而感染者被称为“无感情患者”。唯一能逃脱这种病症的办法是——去看堕落在海里的巨大的月亮。 浪漫又虚无,还带些先锋主义,仅仅是为了映衬男女主角的梦幻处境而编造出来的末日电影,却意外地对我的胃口。 小剧场里,他和她穿梭在废弃的旧岛上,看着人们渐漸失去感情,褪去颜色,看着巨大的月亮临近。 他和她是这世界上最后两个守住了感情的人,在这样极端的情况下,他们仍旧会在爱人的凝视下心动。 月亮不会轰的一声坠入大海,它只是温柔地靠近你,且对所有的副作用感到抱歉。 但它仍要靠近你。 你穿越山河奔向我 长欢喜 所以,他说那个人其实是她,他喜欢着的、她嫉妒着的那个人,从头至尾就只是她自己。 作者有话说:实不相瞒,写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为自己取的标题沾沾自喜了好几分钟,觉得这可真好听啊(原标题叫《你掀起山河奔向我》,不知道会不会改,哈哈哈)!谁知我发给夏沅后,她第一句话就说:男主是​大‍­力​士吗!居然可以掀起山河!我:?怎么,我们​大‍­力​士(才不是)不配拥有爱情吗! 01. 时间大抵要倒回到一天前,那时姜小桥刚从警察局里出来,起因是她和她的大学同学的信息都被人泄露,导致他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招聘到某家他们闻所未闻的公司里。 那间公司在W城,正是他们的大学所在地,可毕业后,同学们四分五散,此时还留在W城且时间充裕的人,竟然只剩下她一个。于是,前去报警的任务就落到了她的头上。 她白天睡了个懒觉,傍晚时才出门,等做完笔录时,天已经黑透。 警局门口的灯有一盏坏掉了,似乎是还没来得及修,旁边又种了树,显得黑漆漆的。 她从门里走出来,全神贯注地低头给群里的同学们汇报情况,不想却一头撞到一个人身上。那人很瘦,凸起的锁骨硌到她的脑袋,她没忍住,眼眶一下就红了。 手机落到了地上,她也没去看来人是谁,就吸着气低头去捡,谁知刚弯腰下去,就被另一只修长的手臂截了和,手臂的主人嗓音低沉,带着几分慵懒的笑意:“抱歉,你没事儿吧?” 那人将手机递了过来,顿了两秒,突然又有些迟疑地唤了一声:“姜小桥同学?” 02. 池乔以前也总爱这么叫她。 那会儿他们高一刚开学,冒着大太阳在操场上军训,教官是隔壁师大里的国防生,年纪没比他们大多少,故而,每次点到他们俩的名字时,总爱揶揄地给他们改成“大乔”和“小乔”,大乔是池乔,小乔就是姜小桥。 整个操场就那么大点地方,不到三天,他们“大乔”“小乔”的名号就被传得到处都是了。 高中的小孩儿们爱凑热闹,又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两人的名字所造成的奇妙联系成了他们茶余饭后调笑的好由头。于是,那段时间,姜小桥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一声声询问:“小乔,你家大乔呢?” 姜小桥面皮薄,脸瞬间就热了,她又羞又恼,但除了会回上一句“他才不是我家的”,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不过,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有一次姜小桥被逼得恼了,在晚自习下课的间隙里将池乔约了出去。 那时刚入秋天,空气里满是桂花的香气。她为了避免大家发现,将池乔约在了教学楼后面的长亭里。长亭临着护城河,晚上的景色格外秀美。 她比池乔早到两分钟,刚在亭子里坐下,同桌就给她发了消息:我刚刚看你往咱们学校的约会圣地去了,怎么,你要和谁约会? 姜小桥掩不住自己的情绪,腾地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她当时只想着隐蔽一点,却忘了这一茬儿。她想立马离开,和池乔重新约个地方,谁知远远地就看见男生踩着月色走来了。 长亭里没点灯,唯一的一点光亮是从河边的树上面倾泻下来的,树上绑了许多五颜六色的星星灯,看起来倒真有那么点儿浪漫的味道。 她只好愣愣地看着男生在一簇簇莹莹的光亮里走过来,他穿了件深色的牛仔外套,头发又黑又软,柔顺地贴在额前,看起来就像校園里的男主角。 姜小桥的脑子里冒出许多乱七八糟的念头,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走,还是想要继续留在这里等他。 池乔却没给她思考的余地,不过片刻,他就站到了她的跟前。他抿紧了唇,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姜小桥同学,”他说,“你叫我来这里是有什么事吗?” 他的声音有着少年人特有的干净与清冽,语调也极为温柔与克制。 姜小桥摸了摸鼻头,小声嗫嚅:“就我们名字的事啊……” 姜小桥说完这句话后,觉得自己简直是无理取闹,大家的名字都是父母取的,只不过他们凑巧进了同一个班级,又被大家联想着绑到了一块儿罢了。这并不是池乔的错,也完全不是他所能控制的,所以,她找他来干什么呢?! 她想到这里,没忍住,耳尖就红了,果然,听到她的话后,池乔轻轻地欸了一声。他皱起眉头,似是受到困扰般地思索了片刻,才低声说道:“所以,你想让我做点什么呢?” 03. 姜小桥第二天下午才接到警局的电话,说由于这件事涉及他们整个班的同学,所以需要跟她一起回一趟学校,再继续了解一下情况。 等下了楼,姜小桥才发现跟她一起去学校的人居然是池乔。他今天穿了警服,斜斜地靠在楼下的大榕树下,眼睛望过来时,平白增添了几分凌厉的感觉。 姜小桥觉得池乔变化不少,尽管她其实和从前的池乔也不怎么熟悉。甚至,若要仔细算起来,她和池乔真正有交集的时候,也就那么三四次。第一次就是她把他约到学校的长亭里讨论两人名字的事情,第二次则是在长亭之约的五个月后,亦是池乔转学到市里的三个月后。 那时,池乔信誓旦旦地说他有办法解决大家的调侃,姜小桥还以为他有什么好法子,可谁知她等了整整一个月,甚至她都已经习惯这样的揶揄了,还迟迟不见他有所行动。 她本来都放弃挣扎了,哪知某个清晨老师组织他们晨跑完之后,突然通知大家说池乔同学转学了。 姜小桥每天晨跑过后都会去学校门口的包子店里买包子和豆浆,所以这个消息她是在回到教室之后,才从同桌的口里听说的。那时她刚用吸管把豆浆‎​插‎进‌去,用力吸了一口,原本觉得过甜的液体忽地就在她的舌尖辗转出一丝苦意来。 她难过了好一阵子。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难过究竟是因为她觉得池乔是为了解决她的困扰才转学的,还是难过池乔转学了这件事情本身。但毕竟她的心里压着这样一块大石头,故而,那年冬天的寒假,她千方百计地打听到了池乔家的地址,然后在这年初雪的时候站到了他家的楼下。 她穿得很厚,姜‍黄‎‌‍色­​‎的短款羽绒服,搭配着米白色的毛呢裙,围巾拉过了鼻子,整张脸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谁知,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池乔居然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他刚从体育场里打完篮球回来,全身还冒着汗,细碎的刘海儿妥帖地垂在额前,衬得他那双桃花眼格外明亮。 姜小桥闻声回头刚看见他的时候,心跳就没来由地停了半个节拍,她张了张嘴,甚至一时忘记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雪花簌簌地在两人之间飘着,池乔快步走过来,伸手虚虚地在她的头顶上挡着,低声笑问:“姜小桥同学,你是来找我的吗?” 他上楼拿了把雨伞,就又匆匆跑了下来。 时已进入黄昏,两旁的路灯都点亮了。他可能没找到合适的伞,只拿了一把大红色的,很正的红,和路灯柱上挂的中国结是一样的颜色。 不知道是不是伞的映照的缘故,姜小桥莫名觉得池乔的脸也有点儿红。 他将伞柄往姜小桥这边倾斜了一些,他家住在老城区,附近没有咖啡店,也没有奶茶店,甚至连一家合适的小饭馆也没有,只有一间小清吧,老板是他的表哥,所以他就放心地将姜小桥带了过去。 他们进去时,里面正在玩游戏——在桌子上转动转盘,指针对准谁,谁就要接受惩罚——喝一杯黑暗料理饮料或者表演一个节目。 老掉牙的游戏。 姜小桥在心里这样吐槽,但下一秒,指针就对准了刚刚落座的她。 她刚进来,况且又没说自己要玩游戏,按道理,他们不该为难她,可他们不讲道理,闹哄哄地把她推到了中间。她一向是听话、守规矩的好学生,哪里见过这个场面,脸瞬间就涨得通红。 她小心翼翼地扯了扯池乔的衣角,池乔还没反应过来,倒是众人先嚷嚷起来:“小丫头想让乔乔帮忙吗?” 他们都是这里的熟客,基本上都认识池乔。 姜小桥是有这种心思,可被他们这样直白地问出来,她就觉得不好意思了。 她下意识地想摇头,手腕在这时却被人从后面握住了,这一块的空间小,她站得离她很近。他的嗓音低沉,说话时的热气全喷在了她的耳后,她觉得自己的一颗心也被挠得痒痒的。她微微扭了扭头,就听她的声音里夹着点点笑意说:“想看什么节目?” 跳舞?单口相声?或者……姜小桥思索了片刻,还是决定不要为难池乔了。 “唱一首歌怎么样?” 姜小桥为表谢意,跑到后台找乐器为他伴奏,她抱着吉他走出来的时候,他刚好唱到“这世界全部的漂亮,不过,你的可爱模样”,他的眼里带笑,嗓音轻柔,一声一声撞击在四周的墙壁上,也狠狠地撞击在了她小小的心脏上。 04. 那晚一直到回到家里,姜小桥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她光顾着跟着大家玩闹,竟然忘记问一问池乔转学的原因了。 她原本是想着等天气好一点再去他家里找他的,可隔天她爸妈就带着她去外婆家过年了,等他们回来,池乔已经回到市里了。 于是,这个疑问就这样被搁置下来。 想到这里,姜小桥不由得转头去看池乔,他将帽子拿了下来,头发上有一道被压下来的印痕。 似是感受到了她的目光,池乔透过车前的镜子望向她:“怎么了?” 姜小桥脸上浮起一丝偷看别人被对方抓包的窘迫:“我就是忽然想起來……你那时候为什么突然就转学了?” 大抵没想到她发了半天的呆是在想这个问题,池乔轻轻地嗤笑了一声。其实也没有什么复杂的原因——他中考发挥失常,只得暂时在县里读高中,后来市一中又组织了一次入学考试,他考上了,就转过去了。 他语气淡淡地笑她:“当时班里好多同学都知道这个考试,你那时候整天都在干什么,竟然毫不知情。” 姜小桥愈发窘迫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学渣嘛。” 她不知想到了什么,嘴角微微勾起一点笑来。 池乔还想说什么,他们这时候已经到了学校,学校负责与他们接洽的人已等在门口,池乔只好停了话头。 其实,这个案件也没有什么太过于复杂的地方,十有八九是这个公司想要借这些学生的身份为自己避税。他们的信息已经被税务局从那家公司去掉了,而池乔他们现在要做的,只是找到泄露他们信息的这个人是谁。 从姜小桥他们院长的办公室离开时,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姜小桥自告奋勇,带他去学校有名的三食堂吃饭。 池乔生得好看,又穿着一身警服,在食堂里刚刚落座,就引来了一众侧目。更有大胆的女生,借着拍抖音的名头,跑来和他搭讪。 那时,姜小桥拿筷子去了,刚回来,就看到池乔被两个女生围住,正含笑说着什么。 这感觉有点奇怪,她也说不上来究竟是哪里奇怪,就好像是自己的什么东西,被别人觊觎了一样。 但说到底,她和池乔之间也不过就是老同学的关系,他哪里又能算得上是她的所有物。 她犹自胡思乱想着,在池乔的对面坐下,那两个女生还在询问:“小哥哥有喜欢的女生吗?” 池乔抬眼看了看姜小桥,后者正在专心致志地和碗里一块排骨斗智斗勇。池乔一只手将旁边的鸡蛋汤递了过去,一边低声回答着:“有呢。” 他承认得这样坦荡,那两个女孩大概觉得无趣了,又寒暄两句就离开了。 姜小桥小心翼翼地喝着汤,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下意识就顺着先前那两人的问题继续问道:“你喜欢的人……还是之前那个吗?” 05. 姜小桥知道池乔有喜欢的人,是在他们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 那阵子,姜小桥每天都会被姜妈妈赶去图书馆做作业,她不耐烦,在自习室里不能说话,就跑到了四楼的走廊里看书。走廊里只有一张小圆桌子,每天就只有她一个人坐在那里。可有一天她再过去的时候,突然发现桌子上已经摆了别的书,书的主人不在,最上面放着一张沁着花香的信纸。 姜小桥不经意地一瞥,隐隐约约看见那上面似乎写了“喜欢”这两个字。 其实“喜欢”也没有什么,或许对方只是在写作文,他可以喜欢花草,喜欢师友,甚至是喜爱祖国,可姜小桥下意识就觉得这人大概是在写情书,而她不小心看破了对方的心思,她不知道自己要不要趁对方还没回来的时候先行离开。毕竟她坐在对面,万一对别人产生影响了怎么办? 她想了一堆有的没的,在桌子旁站了半天,还没有发觉,最后还是一道有些讶异的男声将她唤醒。她一扭头,就看见了楼梯拐角处的池乔。 他真的像里的男主角,干净又好看,特别适合给她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喜欢。 姜小桥讷讷地应了一声,眼睛瞟到桌子上的信纸:“池乔同学,你在写情书吗?” 姜小桥想用胶布封住自己的嘴。 “不是……我没有看你的信……我就是……”她红着脸,嗫嚅着解释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池乔的脸也有点红,很浅很浅的红,但面积很大,从双颊一直蔓延到耳后。他颇不自在地将信纸收到自己的书包里,佯装不经意地和姜小桥打招呼:“好巧啊。” “是好巧……”姜小桥讪讪地附和了一声,一时之间,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后来还是池乔打破了寂静,他歪了歪头,很快就从窘迫里走了出来,说:“我的确有一个暗恋的女孩。” 他说这话时,眼睛望着远方,窗外是晴天,白云浮在一片一碧如洗的天空上,显得自由又舒展。 姜小桥完全没料到他会突然跟自己说起这个,啊了一声,无端地,情绪忽地就往下落了一点:“是……是什么人?” 池乔坦荡得不像话:“同学。小时候就认识,后来在高中的时候就遇见了。” 姜小桥又哦了一声,伸手去拿自己的保温杯,里面的水有些烫,她没注意,被烫到了舌头,眼泪瞬间糊了满脸。 池乔在一旁手忙脚乱地帮忙,姜小桥呜咽了半天才停下来,然后池乔也不知道该说她心太大,还是八卦的兴趣太浓,她舌头上的痛意刚刚减轻一点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池乔:“那她知道你喜欢她吗?” 她的声音里还压着一丝水汽,睫毛上的水珠亮晶晶地闪着光。 池乔抿了抿唇,意味不明地看了姜小桥一眼:“应该不知道。” “那你……”姜小桥抬起眼睛看他,“那你要跟她表白吗?” 她眼里含着丝丝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期盼,池乔的心倏地就软了下来,他没忍住,伸出手在她的头顶揉了揉,直到后者的耳尖再一次不受控制地冒出一点红色时,才收回手,低声回道:“嗯。”他顿了顿,又补充,“不过,不是现在,要等到考上大学以后才表白,我不希望因为一己之私而影响她的以后。”他顿了两秒,忽而又问她,“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 06. 关于喜欢的人——其实姜小桥从来都没有细细地去想过这个问题。 晚上,她坐在台灯下背诗时,脑子里还在不断回响着池乔的这一句问话。她绞尽脑汁地思考了半天,可一提起“喜欢的人”这四个字,她的脑海里就会自动浮现出池乔的脸。 她应该是喜欢池乔的吧。 原来,她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喜欢池乔了。 这个念头一冒出头,她的脸就发起热来,她用手捂住双眼,心里无端泛起一点酸意来——即便她知道自己喜欢他又能怎么样呢?!他早已有别的人要喜欢,甚至过去了这么多年,他还喜欢着那个人。 譬如,现在,在听到她的问话后,池乔只愣了两秒,就点了点头:“还是喜欢她。” 姜小桥搅拌着面前的汤汁,轻轻地哦了一声,突然就有些兴致寥寥。 吃完饭后,他们一起去看了场电影,没有特意去电影院,是学校在操场上放的,是岩井俊二的《情书》,讲的是青春期懵懂的爱恋与遗憾。 因为天冷,操场上的学生并不多,稀稀落落地围坐在一起。姜小桥拉着池乔坐到正中间,正对着屏幕的地方。看到两个藤井树的名字被大家写到黑板上,并用一颗心连起来时,姜小桥附在池乔的耳边小声地说:“这让我想到了被大小乔支配的恐惧。” 池乔于是就笑:“那时候真的太打扰你了啊,小乔。” 池乔以前从来没这么叫过她,她一时有些发愣,等她反应过来时,好像距离该回应他的时间又太久了,她索性就没说话,假装自己仍在专心致志地看電影。 哪知池乔像是叫上瘾了。电影结束后,姜小桥哭得停不下来,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满是哭腔地嘀咕:“太虐了欸……” ——男藤井树去世很多年后,女藤井树才知道原来他曾经喜欢过她。 池乔掏出纸巾,一边动作轻柔地给她擦眼泪,一边低笑着叹气:“我以前怎么不知道,我们家小乔居然这么感性。” 他顺着她先前“大小乔”的梗说了下去,想来,他当初应该也被问过好多句诸如“你们家小乔怎么没跟你一起啊”这类的话。 姜小桥的哭声一顿,整张脸都烫了起来。她张了张嘴,胡乱地说了个理由:“毕竟我是写的嘛。” 池乔的动作一顿,说:“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 07. 姜小桥和池乔那年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他们高考的前两天。 那天晚上,池乔沿着护城河散步,不知怎么就走到了姜小桥家的院子门口。他们两家其实离得不远,虽然分属于不同的小区,但都在同一个城区内。 他到时,姜小桥正坐在庭院的秋千上唱歌。女孩的嗓音柔软,唱得毫无章法。但他仍旧听出来了,她唱的正是《爱情的模样》——一年前他在酒吧里唱过的那一首歌。 夏季天热,她家的院门是敞开的,门旁点着一盏略显昏黄的吊灯。 池乔刚在门口停下来,姜小桥就发现了他。只是,她没想到他会突然来找她,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歪着头盯着他看了半天,直到他出声叫了她的名字,她才敢认人。又为自己刚才的反应而感到羞窘,她揉了揉脑袋,小声地问他:“池乔同学,你是来找我的吗?” 恰逢姜小桥的爸妈都在加班,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 池乔听说她还没有吃晚饭,本来想拉着她一起出去吃,可毕竟高考在即,外面的吃食卫生难保,池乔皱眉想了半天:“要不我给你煮点粥吧?” 姜小桥这下惊讶坏了:“你还会做饭?” 姜小桥看他的眼睛简直要发光。 池乔的嘴角扬起了一点点笑意:“算会吧。” 后来,姜小桥才发现,他简直是大言不惭。他所谓的会,不过是纸上谈兵,但实践是第一次。不过一会儿,整个厨房都飘起了煳味儿。 姜小桥又好气又好笑,蹲在厨房门口笑弯了腰。池乔因为刚刚手忙脚乱地折腾,脸上也粘上了黏黏的米粒。 他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狼狈,又被姜小桥笑得有些恼羞成怒,他扯了扯姜小桥的头发:“喂。” 姜小桥没理他。 他又推了推她:“姜小桥同学。” 姜小桥还在笑。 他索性自暴自弃了:“你别笑了,我是猪还不行吗?” 他的嗓音难得地软了下来,还透着一丝丝委屈,姜小桥擦掉眼角被笑出来的眼泪,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她拍了拍池乔的肩膀,毫不走心地安慰他:“大乔同学,不要妄自菲薄啊。” 最后,他们还是出去吃了粥,粥店离得不远,他们走路,十分钟就到了。 吃完饭后,他们又在公园里坐了一会儿,夏夜的风格外闷热,他们坐的地方附近,刚好有一群爷爷奶奶在跳广场舞,周围投射过来一片五颜六色的光。 姜小桥一会儿看他们跳舞,一会儿转过头看池乔。 “对了,”好半晌,她才想起什么般问道,“你还没说,你怎么这个时候突然来找我啊?” 池乔于是就说:“这不是快考试了吗。”所以,我想见一见你,跟你说一声加油,也想听你说一声加油。 当然,后面这句话,他没有说出口,但言外之意,姜小桥好像有一点听懂了,又好像没懂。她拂开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有些心不在焉地托住脑袋:“我觉得我应该考不进什么好学校。”她冲他笑笑,“我偏科太严重啦,简直没得救。” 池乔于是就学着她的模样也托住脑袋:“还没到最后的时刻呢,你怎么就知道自己一定不行?”他顿了顿,又说,“再说了,虽然考进好学校,你以后的路可能会更好走一些,但其实,即便是在普通的学校里读书,你想做的事情、想完成的梦想,也依然可以继续做的,你的人生依然有很多种选择,只要你自己不放弃自己。”他说,“说起来,你的梦想是什么?” “你这话问得让我想起了某个选秀节目的导师。”姜小桥打趣他,想了想,又说,“我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梦想,如果非要说有的话……我告诉你,你不要嘲笑我啊。” 她转过头,眼睛亮亮地看向池乔,后者点头:“不笑你。” 姜小橋说:“老实说,我想写,想出书。” 姜小桥的作文一直写得很好,还在高一时,她写的作文就时常被语文老师打印出来给大家传着看,所以她会有这个想法,池乔并不意外。 他抿了抿唇,又听姜小桥问道:“你呢,你的梦想是什么?” 晚风从河岸掠过,将头顶的树叶吹得哗啦作响,旁边的路灯闪了两下,像是快要坏掉了。池乔低着头,他说:“我暂时不告诉你。” “欸?”姜小桥不满,“你这是耍赖啊……” 池乔说:“这样好不好,等哪一天我想做的事情实现了,我就来找你,顺便检查一下,你有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 08. “所以,你现在实现自己的梦想了吗?”听了池乔的问话后,姜小桥没有立马回答,而是反过来问了他。 暮春的夜晚依旧有些凉,他们已经离开了操场,回到了池乔的车子上。他将身子往椅背上靠了靠,指了指自己的警服,难得俏皮地冲姜小桥眨了眨眼睛:“你觉得呢?” 这一片是大学城,路上满是来往的学生,三三两两的男生女生在路灯下打闹玩耍。姜小桥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许是在这样的月色里,在这样的场景里,人总是有些情绪化的。她的心里忽然就涌出一些莫名的冲动,她侧过头,看着池乔,说:“你们学校门口也有一条这样的路,有一次……有一次我路过,也不是路过,总之,我在那条路上走过,还看见了你……”她说得语无伦次,又断断续续的。 池乔索性将车停在了路边,语声里夹杂着淡淡的、柔和的笑意:“然后呢?” “我那时候想过去和你说话,可又觉得好像没什么好说的,我就回去了。” 她的语气淡淡,说得漫不经心,就好像她那一趟并不是专门为了池乔而去的一样。 说到底,她那一趟B市之行本就是冲动,她那时第一次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心里又激动又兴奋,她想要将喜悦同他分享,于是头脑一热,就买了车票。 那时正值学期末,她的生活费没剩多少了,所以她选择坐最慢的那种火车,坐了好久好久,才抵达有他的城市。可到了又有什么用呢?她只敢远远地看他,甚至连走近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 她对他怀了不一样的心思,见了他,总是有点心虚的。她怕自己编的借口太拙劣,假如露了馅儿,她以后就再也不能坦坦荡荡地站在他的面前了。 这些千回百转的心思,她都没有跟池乔讲,可池乔好像全部都听懂了。他停了好久都没说话,空气一时静谧下来。 路旁有一家礼品店里的音乐不停地往车里钻,姜小桥惊讶地发现,她这会儿居然还有心情跟着那音乐哼歌。 半晌,池乔才轻轻地叹了口气。 “姜小桥同学,”他说,“其实我们好久之前就见过的,你还记得吗?” 那年,池乔才六岁,跟奶奶一起散步的时候,不小心迷路了。他找不到奶奶,就一个人坐在路边发呆,最后是刚和爸爸妈妈一起逛街的姜小桥偶遇了他,又顺便将他带回了家。 关于七岁以前的记忆,池乔其实都不怎么记得了,偏偏这一件事,他记得清楚,不知道是因为当时太害怕了,还是姜小桥拿糖果哄他时的笑容太可爱了。 可姜小桥对此毫无印象了,她怔怔地想了半天,也不记得她曾经在寒夜里给过他温暖。但他的言外之意,她听懂了——那年她问他喜欢的人是谁时,他说是小时候就遇见过的,后来在高中时又遇到了。 所以,那天她所认为的“情书”,他原本是要写给她的,只不过他写的不是直白的情书,他只是那个时候刚看完《情书》,就心血来潮地写了信。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他只是想要跟她说一说话。 所以,他说那个人其实是她,他喜欢着的、她嫉妒着的那个人,从头至尾就只是她自己。 姜小桥有些哭笑不得地捂住双眼,有一点点湿意从指缝里流淌出来。在喜欢池乔的这条路上,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孤独的,孤独地欢喜着,孤独地想念着,孤独地哭泣着,可直到今天,她才发现,原来欺山赶海的人并不只是她自己,他同样也在努力地向前走着,他也在努力变得更好,他也掀起了山河一样的气势和勇气,在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奔向她。 她轻轻地咳了一声,嗓音里还压着一丝若有似无的泪意,直到她哭够了,池乔才长长地叹息着说:“我小时候背诗,第一次背到‘铜雀春深锁二乔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我那时候就想,我们这么有缘分,肯定还会再相遇的。” “后来我们果然就遇到了。” “然后又遇见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他的嘴角含着一点若有似无的笑意,车窗外的路灯将他的眼底映得亮晶晶的,良久,他才又坐直了身子。他慢慢地朝姜小桥伸出一只手来。 男人的嗓音清冽而柔和。 他说:“你好啊,小乔,我是大乔。” 以后——以后还请多多指教啦。 白马溜过彩虹桥 杏仁 作者有话说:有的人身后有太阳,有的人身后是月亮。可是啊,不管耀不耀眼,回头想想,你得到的爱从未比别人少一分。 如果运气总数能用标尺刻度衡量,我愿将此生的幸运分一半给她。 1 “毛程程,你的耐克是仿的吧?” 我信手翻过一页漫画,没有理同桌许胖子的话中带刺。他却眼珠滴溜溜地扫一眼讲台上擦黑板的高大男生,自顾自地继续。 “你这也太新了,看着就假。黎修的才是真的,虽然旧,但有质感多了……” 我极力让自己沉浸于湘北篮球队征战全国的热血情绪中,但旁边有这么个喋喋不休的“大妈”真的很扰人清净,不由得再次反省自己是不是该减肥了,不然李老师为什么安排我们两个全班最胖的人坐在一起? 我寡言低调存在感弱,他八卦话痨还贱兮兮。耳听着他又准备起个话头:“你……” 我啪的一声合上漫画,打断他:“我批发街五十块买的,你想要地址就直说!” 他却仿佛终于挖到真相般开心又得意地努努嘴:“不是,你闺密来找你了。” 我抬起头,岳眉正从前排往我所在的最后一排走来。她侧身绕过走道里故意拦路的大男孩们,顺手扶起某个同学被人撞倒的保温杯,长马尾搭在左肩,鬓角两缕发丝温温柔柔地垂在耳畔。我一直觉得能经得住光额、素颜和肥大校服的考验的才是真的美女。岳眉显然是,且她自带一种忧郁沉静的气质,使她更成为八中高二男生心中只可远观的无瑕莲花。 但我知道,岳眉小时候也曾活泼外向,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慢慢收敛了心性。难得的是,我们一路同校同班,友谊也保持至今。 岳眉这时走了过来:“程程,你帮我布置科技节吧……” 我站起来灿烂地笑:“好啊!” 我知道我的笑不好看,脸上的肉挤成两堆,眼睛像夹缝中的小月牙。于是我心中第一千零一次下决心,必须减肥,为了远离许胖子,也为了…… “可以走了吗?” 黎修正静立在教室门口等待,见到我们,他腼腆地笑起来。我突然明白了岳眉找我一起的原因——与心仪男孩共事会心跳加快、手忙脚乱吧。 那天不上晚自习,我们跟其他班同学布置完展厅已经是七点半。三人结伴走到校门口,黎修将黑书包往上背背,我看着他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听到男生低沉好听的声音:“顺路的话,可以一起走。” 这句话是对着我们两个人说的,他带着些许紧张和温柔的眼睛看的却是岳眉。 如果我没搬家的话,是顺路的。我心里怏怏不乐地想,已经准备好了与他俩告别。这时却听岳眉用细细的声音说:“不,我们俩从那边走。” 我就这样恍恍惚惚地被岳眉挽着胳膊朝我家的方向走去。我转头看到少年背朝夕阳,只剩一个暗色的剪影。 我回过头疑惑地开口:“岳眉,你搬家了?我怎么不知道。” 她的脸颊染上黄昏的朦胧橙色,我看到一种以我的阅历描述不出的复杂神情——有些冷漠,有些嘲弄。 她淡淡答,要是搬家,就好了。 2 我的家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 高层住宅小区,绿化完善,环境优美。180平复式精装,开门进来,入眼尽是华丽。 是的,我的耐克当然是真的,而且是新款不打折。我的卧室是公主风格,妈妈最初想要在墙壁装一整面的大衣柜,被我拒绝了,一个胖女孩,适合她穿的衣服能有多少?就算穿上了,谁会愿意多看她一眼呢?于是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衣柜被替换成一排书架,并在日积月累中摆满了各类书籍,当然最多的还是成套的漫画。 岳眉没有跟黎修相伴回家就是因为,她说要来我家借书。虽然她平时也常借,我因此在买漫画时还顺手购入了不少文学类图书,但我不解的是,明明她有这样好的机会与黎修近距离接触。 第一次感觉到岳眉对黎修眼神特别时,我没有意外。 上学期的一堂体育课,长跑测试时岳眉过于拼命,刚到终点就身体前倾,重重地扑倒在地。正在后面晃动满身肉的我看到此景大惊失色,连忙使足了劲往前冲。 谁知有个人比我更快。黎修气喘吁吁地从男生赛道跑过来,眼里是掩不住的担心紧张。 他将岳眉抱起来,我看到好友神色间有几分诧异。 黎修说,你们上课,我送她去医务室。 我在后面望着抱着女孩脚步依然稳健的男生背影,心里弥漫起吃到未熟果实的那种涩味。我发现,自己总是忍不住注意的男孩,其实注意着我最好的朋友。 而岳眉,从那天开始,也对黎修有了别样的情愫。 我从未指望过有人会喜欢我这样的女孩,我欣赏的男生喜欢优秀的岳眉,好像最合适不过。于是除了那点若有似无的酸涩,我与岳眉依旧是亲密无间的朋友。 这天我妈照例不在家。爸爸忙于工程项目,在外地一待就是几个月。妈妈一边照顾我,一边醉心于各种社交娱乐,回不来时就让我在外边解决伙食。 我从茶几翻出一百元准备请岳眉吃香锅,她却看了看冰箱,端出半锅剩米饭说她来做。 岳眉的手艺没得说,小时候她父母成天早出晚归,照顾残疾弟弟的任务就基本由她来完成,这些年练就了一手好厨艺。 我仍记得四年级时,我去找她玩,看到她踩着小板凳在砧板上用力揉一坨面,稀稀拉拉的面糊了两条胳膊,她用手腕拂了拂额边碎发,看到我时,终于松了口气。 “快帮我挽挽袖子。” 那时我家与岳眉家租的房子相隔不远。我经常来问她课上没听懂的题目,天气晴好时我们就一起将她弟弟抬上轮椅,推出去晒太阳。 “好啦!” 我正望著岳眉纤瘦的背影发呆,她已经笑盈盈地端了两碗蛋炒饭出来。 吃饱喝足后我看着窗外闪烁的霓虹,劝她在我家留宿。路途遥远,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家。 岳眉上学时,妈妈会在家照看弟弟,于是她打了个电话,留了下来。 晚上我们挤在一个被窝里谈天说地。一个话题结束后房间陷入短暂的安静,我犹豫片刻,终于在夜色的掩护下低声问:“岳眉,你是怎么喜欢上黎修的呢?” 她将半边脸埋在我粉色的棉被里,灯光昏黄,却有点点的星光在她眼里雀跃闪烁。 “那天他送我去医务室,值班医生忙着给一个急性病学生治疗,让我们用急救箱自行消毒。黎修就单膝跪地,一点一点地帮我清理伤口、擦碘酒。其实这点痛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只是他那样认真的眼神,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也可以如此重要……” 岳眉说着说着,呼吸渐渐平静悠长。我将被子往她那边轻轻拉了拉,然后尽量轻盈地翻一个身。 城市夜晚的繁华从窗帘缝隙处争先恐后地投射进来,我毫无睡意地睁着眼睛,想起一片湛蓝天空下,有个少年笑得清风朗月地对我说:“这没关系。” 那个场景后来定格为我记忆中一幅静态画,背景杂乱甚至破败,但少年的衣装干净,黑发整洁,他的面容刚褪去稚嫩显出俊朗的轮廓,微笑时舒朗坦荡、泰然自若。 那便是我决定深埋的,喜欢伊始。 3 我最终在妈妈一直碎碎念的那个减肥机构报了名,他们根据我的时间给我制定了减肥计划,于是课余我变得忙碌起来。 但再忙碌,也躲避不了许胖子无处不在的闲话炮弹。 “黎修和岳眉最近经常出双入对啊。” 我抬头看一眼教室门口一前一后出去的二人,淡然地换支红笔在错题旁边写下正解。旁边令人生厌的声音还在继续。 “啧,这是不是早恋的苗头,我要不要跟李老师……” “啪!”我随手抄起书拍向他圆滚滚的肚皮。许胖子怪叫一声,转过来气势汹汹地看着我,我已经面无表情地回到了题海中。 他看我半晌,我感到空氣中的暴怒因子丝丝消散,这时听到他犹疑的声音:“毛程程,你瘦了?” 当然了,我在心里没好气地想,毕竟那么贵! 这几个星期我也在镜子里观察自己的变化,脸上的肉减得最快,被藏了很多年的五官渐渐凸显出来。 然而我没想到回头会看见许胖子的那副表情。他望着我,表情陷入迷蒙。我捏着水笔在他眼前挥舞几下,他眨眨眼,脸竟开始一点点泛红。 “你干吗?!” 他有些尴尬地转回身去,还在不时地偷瞄我。我终于忍无可忍地走了出去。 走廊里,岳眉刚回来,她嘴角噙着浅笑,表情可爱动人,眉眼间却有丝隐匿的忧虑。再向她身后看,果然,黎修保持着距离,目光温柔地跟在女生后面。 我移开眼将岳眉拉在一边:“岳眉,岳眉,放学我们去吃烤冷面吧,最近减肥嘴要淡出草了!” 那家冷面小店在老城区,小时候离得近,我经常和岳眉放学跑去解馋。后来我搬了家,但偶尔我们还会一起相约去那条美食街。 岳眉的眼光若有似无地扫过刚刚进教室门的少年,再望着我时有些闪烁,最终还是不忍拒绝我,点头说好。 我们亲亲密密地挽着彼此走向那片熟悉的老胡同,胡同临街是一条美食街,各种隐于市的风味小吃就藏于此。 白天从这里路过,只觉得老旧残败。但夜幕降临时,这里就是另一番热闹景象。小时候我与岳眉手拉手,在这片喧闹的街市中走遍每一条不起眼的胡同,大快朵颐,然后各自回家。 我们吃了一圈小吃,刚手挽手从奶茶店的甜腻氛围中出来,就这么猝不及防地迎面碰上了黎修。 我睁大眼睛想说“好巧”,岳眉有些尖锐的指甲突然划过我的手背。 黎修惊喜地笑:“你们……” “我们来这边吃东西,先走啦,再见。”岳眉说着拽起我就朝反方向走去。 我有些搞不清楚状况。直直走了会儿,岳眉才回过神来:“程程,你要回家了吧。” “是啊。”我回答。 她便送我到了公交车站。已过下班和放学高峰期,站牌下只有我们两个各怀心事的女孩在沉默中聆听“马路进行曲”。 岳眉突然开口:“程程,前几天我跟黎修在值周时捡到一只受伤的小猫。他妈妈对猫毛过敏,所以我带回去了。” 哦,怪不得他们俩最近神神秘秘的。 远处,公交车方方正正的脑袋出现在道路尽头。我低头掏公交卡,余光无意间扫到岳眉攥紧的拳头,白皙的手背上,蓝色的血管交错分布,在她的力道下有些微凸。 我抬头,感受到她欲言又止的纠结隐忍,忙问怎么了。 “他买了很多猫粮猫砂,坚持要去我家看小猫。” 路口的红灯开始进入倒计时的闪烁,公交车缓慢敦厚地准备启动。 岳眉说,程程,我想借用一下你的家。 公交车在此时稳稳停下,门开启一阵儿后,司机大叔不耐烦地喊:“两个女娃,上不上?” 几秒钟的心思电转,我豁然顿悟。我在抬腿迈上公交车的瞬间下意识地回答:“好。” 4 岳眉的家,我去过很多次,多到后来不再会为她家的简陋感到意外。 里外两间屋子,外边是客厅厨房加饭厅,角落还支着张小床,岳爸爸住。里间是一张大床,挤着岳妈妈、岳眉和弟弟三个人,窗户下摆着一张简单但整洁的书桌,一盆绿意盎然的绿萝静静地待在桌角。 她的弟弟因先天疾病从小瘫痪在床,智力水平也低于同龄人。他们全家靠爸爸妈妈经营一个烧烤小摊维持生计。 生活有些困窘,但岳眉却成长得很好。她早早独立,承担家务,学习也从未落下。学校那帮男孩子只惊艳于岳眉的外表,我却抚摸过她手心的厚茧。 她心思细腻会照顾人。我神经大条时常神游;她的笔记做得十分详细,还在我绝对不会明白的地方着重标注;我外表难看受人嘲讽,她就紧紧拉着我的手带我离开风暴旋涡。 所以,当她问我有没有《傲慢与偏见》时,我说有,然后放学后跑到两公里外的新华书店买精装正版;当她被别的女生围堵,我小腿发抖,但还是冲进厕所,让她们的枪林弹雨、恶言恶语换一个对象。 她很少向我提要求或寻求帮助,所以,她想做任何事,我能做到的,便一定会允诺。 只是我堪堪明白,原来面对喜欢的男生,岳眉也会有这样蜿蜒曲折的小心思。 黎修大概是去年夏天搬到老城区的,她便费心躲了他三百多个晨起夜归,只为怕心仪男生撞破她的难言之隐,她的月球暗面。 约定的时间定在了十一小长假,那时我的妈妈刚好去重庆旅游。 假期开始,我们提前收好了家中关于我的一切物品。以防万一,我们准备只让黎修待在一楼,毕竟二楼有太多难以隐藏的个人物品。 一切计划似乎都稳妥。 然而千算万算,我和岳眉开门时,还是如一盆冷水兜头而下。 面前面色沉静的少年是黎修,后面嬉皮笑脸跟着的,是许知远。也就是我的同桌,许胖子。 我只是错愕,岳眉的慌乱却写在了脸上。 许知远看见我,神色有些不自然。我暗自捶胸顿足,不会吧?他真的暗恋我?! 原来黎修过来的路上刚好被许胖子看到,于是他缠着黎修,不请自来。 黎修脸上也显出无奈,他进门放下猫粮猫砂,看到豪华的客厅没有过多的表情,许知远却大呼小叫起来。 “岳眉,你真是白富美啊!” 如果是平时,他一定会转头讽刺我几句,但现在,这个人莫名其妙地对我有了好感,所以他只是低眉顺眼地悄悄观察我,说“毛程程,好几天不见”呢。 我咬牙切齿地说:“是啊。” 那边岳眉和黎修已经蹲在地上看起了小猫,而我的任务,就是跟着许胖子防止他乱窜发现蛛丝马迹。 后来岳眉以主人的姿态请大家吃了零食喝了果茶,看时间差不多该走了,我就准备去个厕所,然后和岳眉一起送客。 然而出來却发现他们三人不在客厅,我心中暗道糟糕,急忙上了楼。果然,他们正围在我卧室的大书架前。许胖子看到我说,毛程程,你的漫画书原来都是借岳眉的呀。 岳眉脸色不太好。我敷衍了几句,悄悄看向黎修。他手指轻轻滑过一排书脊,那是整套的《灌篮高手》与《乱马1/2》,然而他最终未发一言,默然而立。 许胖子拍了下手,想起什么般开口——我那天还听到班长和毛程程策划岳眉生日怎么过,直接在这儿整个派对不就行了,你家的露台太合适烧烤了…… 5 我跟岳眉对许胖子的建议表达了强烈的拒绝,当然她是礼貌,我是野蛮。 并非我小气,我们都知道撒一个谎就要用无数个谎来圆。更何况,知道的人越多,真相之火越容易将那层微薄的谎言之纸灼破。 因此,那天之后我再没有往学校带过一本漫画。 然而我们还是低估了未来可能是娱乐圈第一狗仔的许知远同学。小长假过后,班里同学都知道了岳眉家的豪华,满满两个冰箱的进口零食,挂着秋千椅被绿植环绕的露天阳台,一整面墙的书架…… 男孩们在一个课间纷纷起哄,表示一定要去岳眉家参观,平日里对岳眉不服气的女生也阴阳怪气地附和,大概是要亲眼确认。 于是我眼见着前排岳眉眉宇间的松动。终于她微微转头朝我的方向看来,眼神里有种哀求和无奈。我内心喊着“不要”,已经看到好友扬起惯有的温婉微笑说:“到时候请大家来玩。” 我的心坠入谷底,并在那一刻裂开一道缝隙。 放学与岳眉单独见面时,我的语气竟带了一丝从未有过的冷。 “你真要这样做吗?” “可是现在没有办法了……” “就拒绝啊!” 我的咄咄逼人让岳眉失去支柱般靠向了教学楼墙壁,她屈膝垂首,攥着校服下摆的手微微颤抖。 “从小,我被人夸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懂事。可是毛程程,谁喜欢懂事啊,还不是因为,贫穷。” 第一次听到她如此直白的心声,我压抑着内心翻涌的情绪,不知作何回应。她沉默片刻,将纤细的手指轻轻覆上双眼。 “我不敢恋爱,不敢去喜欢优秀的男孩……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 她的尾音被吹散在风里,一颗泪珠从她手指下方顺着鼻翼缓缓滑落。我心里有千般言语,想告诉她这是在深渊边缘的试探,这样做受伤害最深的会是你。我还想说,你喜欢的男孩,他也许并不在意你是不是拥有别人艳羡的生活…… 可是我最终只是咽下所有的哽咽,将岳眉拉过来,拍了拍她背后的尘土。 “我会跟我妈妈说那天不要出现。” 就当是给你的生日礼物。 派对时间定在岳眉生日所在那周的周末下午。 我跟妈妈坦白,想在我家里给岳眉庆祝生日,会请其他同学来。妈妈欣然同意,她一直希望我有好的人缘和广泛的社交关系,奈何我因为外表的不足羞怯于与人主动交好,这么些年也只有岳眉一个知心好友。所以她很是支持我们的活动,还保证那天下午去美容院,绝对不来打扰。 于是派对如期举行,还热热闹闹地来了全班一半的同学。 经过上一次,岳眉已经能够熟练而从容地当一个“女主人”,她热情招呼大家,有同学找不到什么,她都能一一解答。 我躲在角落捧一杯果汁,兴致缺缺地打量兴奋的同学们。他们这次显然真实地强化了岳眉白富美的人设,本来心怀敌意的几个女同学言语态度里也多了恭维和小心翼翼。 一串烤鸡翅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我抬头看到黎修抿嘴朝我微笑。 我伸手接过烧烤,他顺势在我身旁落座,眼神像我刚刚一样追逐着今天的女主角。 “我要转学了。” 我举着鸡翅,吃惊地望向黎修。 “你是她唯一的朋友,所以不管怎样,毛程程,千万别离开她。你们……都是善良的女孩。” 我呆呆凝视男孩有些瘦削的侧脸,他的眼光和心神却全在不远处的女孩身上。他将浓烈的情感掩藏得很好,可那丝丝缕缕的不舍、留恋、落寞,还是无端传递于我。 我想问清他话里的深意,那边却发出了欢呼声,原来到了唱生日歌、吹蜡烛环节。我们只好在大家的招呼下围过去。 歌曲唱完,蜡烛吹完,岳眉面带微笑,细致认真地为大家切蛋糕。氛围一片其乐融融,我也一个恍然觉得这仿佛已经不是我自己的家。 这时,我听到了细微的开门锁的声音。别人还在吵闹中嘻嘻哈哈,只有我突然慌了神。这个时候开门,只能是…… “毛豆儿!” 听到妈妈亲热的叫声,我当场石化在了原地。 大家都注意到了门口的贵妇人,我正思索怎么不露痕迹地拖我妈离开时,门外又进来一个高大男人。 他还带着舟车劳顿后的风尘仆仆,熟练地放好行李箱和公文包,用漠然的眼光扫视一圈愣在原地的少男少女,经过岳眉时顿了顿,冲她点点头,最后停在我身上,那目光便瞬间柔和下来。 “毛豆,你怎么瘦了?” 我不知该作何反应,假装没看到他的目光,默默吞了一大口奶油。见我这样,男人沉下了脸。 “毛程程,不认识你爸了吗!” 我完全不敢看周围同学的反应。妈妈急忙上前打圆场:“你爸爸突然说回来了,我去接他没来得及告诉你。你们玩你们的就好。哦对了,祝你生日快乐,岳眉。阿姨给你准备了礼物……” 那天是如何收场的,恍惚中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岳眉惨白脸颊上泛起的红色,让人看了不忍。 你看,上天有时就喜欢这样作弄人。制造一切天方夜谭般的巧合,只为让你明白,假象永远暗藏危机。 也许万物皆有奇妙的平衡,表面的幸福下是缺憾,假装的美好下,深埋悲哀。 但我多想告诉岳眉,造物主为我们留下裂痕,印下残缺的同时,也给了一处让光照进来的地方。 6 岳眉用毛程程家假扮白富美的事,一夕之间广为流传,甚至传到了外班。 学霸女神的人设瞬间崩塌,即便岳眉请了几天假再来上学时,背后还是有女生面带戏谑地窃窃私语。她在管理班级纪律时,平时假装乖巧的男孩们也多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 而比起猛烈的流言海浪,我与岳眉、岳眉与黎修的关系,也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黎修还是会主动靠近她,岳眉却在周身筑起了坚固堡垒。最难过的是,我们作为曾经最好的朋友,已然不知如何相处。 许知远出乎意料地没有成为广泛传播八卦的人,反而跟我道歉:“对不起,一切好像都是源于我……你会原谅我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向李老师申请换了座位。新位置离岳眉近了些,我也清晰地看到她脸上微微发青的颜色。岳眉有时会在重要考试前因为心态而引发肠胃炎,我知道她也许真的病了。 她是纪律委员,每周要在班内总结迟到次数最多的同学。有一个女生经常“榜上有名”,平时被点名时都不痛不痒地嘀咕几句,今天却仿佛有了底气。 “岳大班花,听新闻说最近取缔了好多用地沟油的无良商贩,该不会有你家吧?” 岳眉脸色瞬间白了。这些天,万能的同学早将岳眉家的情况翻了个底朝天,流言纷纷但也仅限于私下议论,今天是第一次被放到明处。正在做题的我笔尖陡然戳破纸面,周遭同学也仿佛在一瞬间静了下来。 岳眉垂着头,我在斜后方清楚地发现她眉间逐渐加深的几道沟纹,心中闪过不好的预感。果然,下一刻就见岳眉“哇”的一声吐到了地上,紧跟几声痛苦的干呕。 那个女生也蒙了,转瞬捂着鼻子喊:“吃你家地沟油吃多了吧?” 很多同学的表情也悄悄浮上嫌弃和鄙夷,他们捏着鼻子,小声私语。岳眉抓起水杯,逃也似的冲出教室门。 我猛然站起来,已经有个人比我更快地追出去了。 “哄——” 主角离场,议论声不加遮拦地四起。我深吸口气,走到刚刚口出恶言的女孩桌边。 “郭茉莉。” “嗯?”她看到我,有些意外,眼里流露出些许讨好。 “那天你来我家吃饭,未征得同意拿走了客厅茶几上一瓶香水小样。请你明天拿来,还给我。” 郭茉莉愣在原地。我再未多看她一眼,默默从教室后面拿起扫帚簸箕,下楼去花池铲了些土,一点点清理了地上的污秽。 倒垃圾时我在水房里看到了岳眉和黎修,而岳眉显然有些失控。 “黎修!你别管我了行吗,如果不是你……” “我知道。” 岳眉睁大眼睛,一圈水雾坠于眼睑。 “你知道什么?” 男孩脸上闪过迟疑,我忍不住走过去。 “你的秘密,他不在意。” 岳眉震惊而愤然:“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的,只是他的秘密。我在心中斟酌着如何回答时,就听黎修对岳眉说,放学带你去一个地方。 岳眉平静下来后回到班级,看到她座位旁干净的地面,我感觉到她的目光转向了我。而我始终没有抬头。 那天放学我们三人结伴走向那片年代久远的居民区,经过美食街、小市场、批发街,穿过曲折的胡同,再往纵深走去,胡同最北边,一个围墙圈起的大院子映入眼帘,抬头还能看到高处堆叠整齐的一捆捆废纸箱,再往里走,各种废旧物品成堆地散落各处。 岳眉有些疑惑,黎修目光温和地注视她。 “这是废品回收站,也是,我的家。” “我早就见过你了。那時,你在院子里给弟弟读《孔乙己》。想去你家只是因为,我想帮你照顾弟弟。” 7 黎修是一年前转学到这里的。 他穿品牌球鞋,校服永远纤尘不染,言行举止也谦恭有礼。于是他是高知家庭“富二代”的传言在众人口中越演越真。如果不是一次偶遇,我几乎也认定他有这样的身世。 那天我从岳眉家出来,在小巷遇到了曾经的邻居奶奶。老人家总是喜欢把家中的废品收集起来,卖掉换些零钱。于是我便帮奶奶将沉重的小推车拉到废品回收站。 穿旧工作服的男主人正在整理一垛纸箱,女主人操着乡音在帮一位大爷数矿泉水瓶,她边计数边朝深处的小屋喊:“修儿,帮个忙咯!” 里面的人用同样的乡音回答说“好”,我就这样听着熟悉的“一班王子”的声音,看到黎修迈着长腿走了出來。 他看到我时也有几分惊讶,然后目光投向我身旁的奶奶,什么都没说又匆匆转身回了屋。 我正在心中暗自消化这个劲爆的消息时,黎修手提一把椅子出来了。我才发现旁边的奶奶走了许久体力不支,正撑着小推车勉强站立。 黎修将奶奶轻轻扶坐在椅子,开始分门别类地帮我们称斤两。 我仍在心中暗自思忖,甚至有些激动:所以,他是假“富二代”,他的球鞋是真的,却不一定是他的…… 我的内心可谓风起云涌,混杂着不太真诚的同情和撞破大秘密的得意,最终自以为是的正义感占了上风,于是我悄悄对黎修说,我会为你保密。 谁知男孩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感激涕零,他只是笑了,笑容清澈随意,温柔坦然。 “这没关系,毛程程。”他转身看眼忙碌的中年男女,一字一句道,“他们,是我的父母。” 那一刻啊,晴空澄明,日光耀眼,眼前的男孩让我怦然心动。无关外表,无关家境,只是那时那分他内心的通透美好,便让我心驰神往。 所以,这样的男孩,又怎会在意喜欢的女孩富有或是贫穷呢? 只是黎修最终还是随父母离开了。 他的桌子搬空的第一天,岳眉望着窗外发了很久很久的呆。我不知道他们有怎样的告别,只发现一些在黎修身上感受到的澄澈气质,渐渐出现在了岳眉身上。 她申请了学校的高额贫困助学金。助学金名额有限,学校规定申请的同学在班内演讲然后经过大家的选举产生。很多申请者因为这样的开诚布公而放弃了机会。 岳眉没有,她上台后对大家露出了这么多天来第一个微笑。 “我知道大家最近对我有一些非议。 “但其实,我有很幸福的家庭。即便它看上去,不那么富足。我的妈妈是农村妇女,识字不多,可是在那么拥挤的家里,她还是给我布置了干干净净的书桌,会半夜突然醒来只为帮我检查墨水有没有灌满。 “我家也没有用过地沟油,我的爸爸甚至都不会将油重复用很多遍,因为他说,不希望吃他烧烤的孩子们坏了身体。 “还有我的弟弟……” 她低头顿了片刻,抬起头时红了眼睛。 “他是我最聪明的弟弟,怕我辛苦宁愿说自己不饿,喜欢听故事却担心影响我学习。他很向往学校,向往这个世界。我希望能送他去特殊学校,他不应该是被上帝抛弃的孩子……” 岳眉的话音落下后,班里有片刻安静,随后渐渐响起了掌声。而她始终没有流泪。 我却没有忍住,在一片诧异的目光中走上讲台抱住了岳眉。 如果运气总数能用标尺刻度衡量,我愿将此生的幸运分一半给她。 我最好的朋友。 8 “如果我减肥,好好学习,不再那么惹人烦,你会……喜欢我吗?” 我展开字条看到这句话,有些哭笑不得。还没来得及攥成一团扔掉,后面同学一脸不耐烦地传来第二张。 “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你看彭于晏!” 我终于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转过身遥遥对后面的男孩比了个加油的姿势。 那时我执着于减肥,也不过是为了像岳眉一样遇到那样优秀又喜欢我的男孩。可是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喜欢是他欣赏我的一切,包括我拼命隐藏的小缺点。 可是,我也会因为喜欢他,而变成更好的自己。 我转头看向窗外,白云慵懒地漫步前方,柳枝舒展嫩绿新芽,时针分针又转几个轮回,十七岁正无声无息地滴答逝去。 我想提笔写封没有地址的早春长信,给心中少年。 愿你今后清风明月,碧海蓝天。 未来可期,而我们,后会无期吧。 玫瑰吻过海岛 你知道吗? 你在街上随随便便遇见的一个路人,或许是别人做梦都想见的故人。 编辑推荐:我太熟悉林桑榆了,所以,我一猜,这个故事一定和我曾经听到的那首歌有关系—— 若你碰到了,替我问候他,告诉他,我过得很美满,已忘记他,已把泪水全部擦干。 我曾经单曲循环过这首歌很长时间,只不过直到最后,我也没有想清楚,这句“我过得很美满”究竟是要别人告诉他更残忍,还是你亲口告诉他更残忍。 Part-1 在以十字打头的年龄,我曾笃定,有朝一日,我会暴富。 因为电视、、家长、老师都这样告诉我:上帝喜欢勤勉的孩子。只要兢兢业业、不辞劳苦,就能得到应有的回馈,为此,我毫不担心自己将来会饿死街头。 但徐域不这样认为。 “林尔意,痛觉神经不敏感不代表懒惰神经不敏感,不怕痛不等于不怕懒,懂?” 不懂。 我的逻辑很简单—— 既然我不怕痛,就意味着什么脏活累活都能干,并且连续工作二十四小时也不会觉得腰酸背疼,难道这样我还不能暴富?! 徐域:“那麻烦先把暑假作业写完,包括我的,谢谢。” “……可能我错了,我再捋捋。” 不过,我是真不怕疼。 我打小就缺失痛感,并且让身为孩子王的徐域一再受到我的重创,我能有什么办法?!一个娇弱的女子能打赢大院的孩子王不是什么值得歌颂的事情。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因此收了徐域这个“小弟”,尽管大多时候,表面看起来,仿佛我才是奴隶。 而且,能让徐域拜倒在我面前不是我拳脚功夫多么厉害,而是鼻青脸肿却不知疲倦的我一次次倒下又爬起,活活耗光了他的体力。用他的话说,我不去长征都可惜。 讲到徐域,在少不更事的岁数,尚不分男女,他下手是真的狠。 若不是院里执勤的警卫及时发现制止,说不定我根本无法活着写下这些控诉。所以,请放心,我对徐域毫无想法,除非我不止有痛感缺失症,还是被虐狂。 真的,十三岁的、早熟的我早在心里发过誓,绝不陷入青梅竹马的老套的梗中。可现实往往打脸,你们懂。 “不懂。”经年后,好友鄙视道。 “鄙视也没用,谁叫他变套路,突然开窍了,不再欺负我,反而对我发出暖男光波。女孩子嘛,不都吃这招……” 小时候我的成绩比院内其他孩子差了一小截,导致我妈特别讨厌我看电视,觉得我就是被那些莫名其妙的脑残剧洗了脑、蒙了心。无奈,她和我爸忙,成日顾不上我,我总偷偷看。 那个寻常夜晚,我和寻常一样,在聚精会神地看《还珠格格》,突然一场暴雨光临。外面的世界就像后来苏打绿唱的,整座城市都几乎为之倾倒,他却突然出现,给了我怀抱…… 喀、不,他是敲了我家的门,将一堆衣服塞进我的怀抱。 “林尔意,疯了吧?为了电视,连衣服都不要了,看你妈回来给你一顿‘竹笋炒肉!” 这个土鳖比喻,我真是发自内心地想吐槽。可当我抬脸,看见橘黄的客厅灯下,少年青涩的眉目挂满水珠,一头青黄相接的短发被打得透亮,两眼湿漉漉地看着我,抱着衣服的我突然如鲠在喉。 不过,那时的我,根本还不懂这样的心情该用怎样华丽的词语来形容。 写在日记里,充其量也不过是流水般的一句:从那以后,我开始莫名其妙地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于是,为了掩饰我当时的窘迫,那句“你真土”的吐槽,我还是很尊重内心地说了。 哪怕他给了我一个怀抱……的衣裳。 Part-2 “而且,徐域,你忘了吗?我根本,不、怕、被打。” 很多年后,再回顧我和徐域说过的所有话,这一句让我最后悔。 听说让一个男孩子对你失去怜惜,就意味着,也失去了他对你生出爱意的机会,可惜,那时我并不懂。 我只知道经我吐槽后,那样土的比喻,徐域没再说过,他的段位日渐提高。到了高中,嘲讽人的技能更是炉火纯青。 譬如,他开始学会用偶像剧里男主角的深情腔对我讲:“说好一起长大,为什么长到一半,你就食言了?”一米八一的他低下头看着依旧一米五的我,缓缓道。 那时宋萝还没登场,徐域没办法找到参照物,下意识又说:“好歹长到一米六才算个正常姑娘吧?!” 请大家放心,我已经帮所有一米六以下的女孩揍过他了。不过,没什么用,他身上的皮和脸皮一样,已经越来越厚。 至于宋萝,我本不打算浓墨重彩地提的。她太幸福,我有点儿嫉妒。 她符合徐域对女孩子的所有幻想,以及我的。 她一米六二的身高,齐肩短发,不算特别漂亮,笑起来却有酒窝,甜甜的。她出生在一个优渥的商人家庭,被父母捧在手心当公主,吃什么、玩什么、做什么,统统自己做主。 不像我,从小到大,我唯一的爱好就是看电视。 虽然在徐域的眼里我算叛逆的了,可所谓的叛逆,也不过是偷偷看会儿热门连续剧,剩余时间就是学钢琴、练古筝、听古典乐、看名著,生活枯燥无比,宋萝却恰恰相反。 她爱偶像、爱八卦,爱各种垃圾食品,背包一抖出来全是猫咪酥和辣条,而且长不胖。 说起来,还是我先认识她的。那是在一次年级统考中,有作弊的字条扔歪了,飞到我的桌上,被老师抓个正着。 这种事情,让我百口莫辩,监考员要打电话通知我妈。一想起她老人家叽叽喳喳数落我的犀利神态,我当场就怂了,就差哭出来以示清白,直到宋萝主动站起:“老师,字条是我的。” 当然,字条就是她的,她不算见义勇为,不过还挺敢作敢当。 或许是她根本不在乎,家里人都知道她成绩差,依旧成天沉醉在生意经里,根本不管她有没有作弊,反正等她高三毕业了,就打算送到国外去。 “你媽管你这么严啊。”事后再遇见,她问,神色里居然还有点儿羡慕。 果然,年轻的时候,我们都想成为别人,却不是自己。 之后,宋萝就喜欢找我玩,她信缘分,觉得和我的相遇绝不是偶然:“要不,考场里那么多人,怎么偏偏就扔到你那儿了。” 我很想解释:“这个问题,可能物理知识能够帮助你……” 但我说了也白说,她一意孤行,以至于她和徐域的相识也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高二暑假的时候,徐域拉我去贵州旅行。我好不容易争取到这次机会,本打算去三亚看海,他却坚持去贵州:“带你去看比大海更让人震撼的风景。” 然后,我就跟中邪了似的,真的改了主意,随他去贵州,同行的还有宋萝。 放假后,她整天给我家里打电话,嚷嚷着无聊。我无意间脱口说要去旅行,她二话不说就买了票,死活相随。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火车站台上,她突然跳出,模仿《家有喜事》里的经典台词,冲我和徐域挤眉弄眼,目光和天光一样亮,酒窝浅浅,令人无法拒绝。 Part-3 长途跋涉两日,我无数次忍住要打死徐域的冲动。直到抵达目的地,我终于忍不住了。 “这就是比大海更让人震撼的风景?” 我瞧着清一色的树木和小溪流,咬牙切齿道。 默契使然,徐域知道我要动粗了,提前控制住我的手腕。十七岁的少年,力量已沉沉,看在外人眼里,却像少年情真意切地拉着心爱的女生,至少看在宋萝的眼里是如此。 宋萝:“我该不是打扰了你们的二人……” “别胡说!” “怎么可能!” 我和徐域同时说道。 我俩互看一眼,而后同时飞速地别开脸松开对方,惹得宋萝咯咯个不停。 好在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被遗忘,因为徐域沿途问过去,总算找到了他想抵达的地方,一条盛大的瀑布。 他没骗我。 同样都是水,甚至没大海广阔,可它存在的感觉那样强烈,姿态飞溅、声音轰隆,就像……就像年少时我们一直想活成的、最奔放自由的模样。 “不止有瀑布,还有光。”寻找旅店的途中,徐域如是讲。 因为瀑布景观尚且令我满意,以至于我开始期待他口中的“光”,翌日凌晨,还睡眼惺忪着,我就跟他走,等待降临世界的第一束光。 起初我以为是日出,不料,山坡越走越平,我闻到森林最原始潮湿的味道。 我跟在徐域的身侧,依稀感到冷意袭来,缩了缩肩膀。 徐域察觉到,做了个脱外套的手势,可不知是不是想到宋萝调戏的话,胳膊忽而变了方向,又垂下。 莫名地,我有点生气,当即不愿走了。 “三、二、一。” 他有点不耐烦地冲我倒计时,直到我的嗓子抖了一下,叫他:“妈。” 男孩失笑,甚至变得恼怒:“林尔意,谁是你妈!” “那……爸?” 他也清楚的,我爸妈生气时就爱倒数计时,三秒内,我必妥协。可这招他使起来明显没什么用,于是他只好用最粗暴的方式——拎着我走。 没走几步,他借着手电筒看了看地图和指南针:“应该就是这儿了。” 随后,他摁着我在原地靠树而坐。 我嘟囔了几句,他就回怼了几句,来来往往的,不知过了多久,光明降临。 你见过森林之光吗? 沉睡的红豆杉和苍鹭被叫醒,氧气开始生产,翅膀驱散雾霾,整个世界就像封闭的弹壳突然被开了条缝,你追着缝隙里的那一束光而去,找到出口,用力呼吸。 当一束束稀薄的光线打在你呼吸的脸上,那一刻,你甚至会忘记世上还有个词叫绝望。 尽管,它比日出微弱太多,可我曾清晰地感受到,它是另一种蓬勃的生机。 而所有生机的背后,还有他。 “没骗你吧?”回程的路上,徐域表情得意。 大概是我刚刚发现森林的第一束光时表现得太欢喜,犹如在沙漠遇到水。 “勉强有点儿眼光。” 我佯装不屑,再度和他开启互怼模式。结果,他没注意路,踩到一个“陷阱”,摔了下去。 Part-4 身高的确是硬伤。 当我试图伸手下去将徐域拉出坑,却无果时,我承认了徐域的观点。如果我高一点儿,手长一点儿,那我就是徐域的恩人,或许结局会不一样。至少,我不会拉人不成,反被拽下去吧…… 当我也跌入坑中,徐域绝望了。 那时,大伙儿用的还是小灵通,在大山里根本没信号,本来我有部小灵通,可用来寻求救援,这下可好。 于是,我俩就在坑里打坐……好吧,打闹。我埋怨你,你埋怨我。到快日落的时候,什么森林之光、傍晚之光都快没的时候,宋萝总算带人找到了我俩。 她先探个头出来,小小的脑袋,一双瞳仁惯常发着亮。 “还好吗?”嗓音如天籁。 可惜,那时我心大得睡着了。我之前本来就没睡好,现在我的口水弄湿了徐域的肩膀,所以这些形容是我从徐域的嘴里听说的。 他说,那一瞬间,觉得宋萝就是天使,头顶有光环。 反正从那以后,宋萝便常开玩笑,以徐域的救命恩人自居,我有点儿不开心。 救他的明明还有我,为什么不提?!哼。 不过,这也能解释,后来我和宋萝骑单车双双受伤,徐域为何救她不救我。 时值高考最后一次模拟考试,校方极其重视,不过,那天乘坐的公交车出了事故,我只好下车步行,遇见骑单车的宋萝。她本好意载我一程,结果下过雨的街面有些滑,我俩一前一后地栽下去,谁都没能幸免。 说来也巧,当天迟到的人还有徐域。他步行经过路口,发现崴了脚的宋萝和我,二话没说就将她抱起往学校走。 “爾意怎么办?”少女眨巴着眼问。 他头也不回:“没事,她不疼。” “对,我打小没痛觉……” 可这句话的声音太小,我也不知有没有人听见。 考试完毕。 食堂里。 见我受了伤还若无其事地将坏掉的单车推到学校后,宋萝才终于放心,相信我没痛感这件事,来回在我身上戳来戳去:“真不疼?真不疼?好神奇!” 她情绪激动,要不是腿脚不便,估计得跳起来,恨不得要我原地做个街舞托马斯的动作才高兴。 一想到她是为了载我而受伤,我有点愧疚,真的自发地在原地跳几下给她看。结果,我可能被摔傻了,没跳几下就头晕。倒是女孩的眉毛果然跳起了舞蹈,直到她窥见我的脚踝处被血染得暗红的裤管。 “尔意,你的腿!” 医院。 “你是她哥?你怎么回事!难道其他医生没告诉过你?没有痛觉的患者尤其需要家属注意她的人身安全,因为他们自己根本无法评估自己遭遇的危险程度。你知不知道,她要是再晚送来几个小时,失血不说,感染严重可能要被截肢!” 宋萝崴了脚,可我摔下来的时候被轮胎歪出来的钢丝刺伤了脚,但我并不知情。 这才是母亲培养我弹古筝、钢琴、看书的重要原因。因为,这些兴趣爱好都很安静,不会让我身处危险之中,但徐域不明白。 其实,他和宋萝都没错,他们没有任何义务为我的安全负责,但徐域的脑回路总和我的不同。 我觉得我会暴富,他不认可。我觉得他没错,他却愧疚。 我脑子里最深刻的记忆,是那个十六七岁就敢往森林走的少年,在被警卫团团包围时也能倔强地昂起头的少年,却在医生的一句问询中捏紧了拳头,被批评得不发一言。 而他记得的却是,十岁、十三岁、十六岁……的某个少女,对他说过最多的话是—— “我不疼。” 他就以为,她真的不疼。 Part-5 我受伤不轻。虽然不疼,不过伤口受到感染,我必须住院。为了不耽误高考,徐域出于他给自己加的负罪戏码,主动肩负起了为我收集课堂笔记的重任。 以至于,高考完毕后,他规划好的去这、去那也都给取消了,成日待在医院陪我。 他给我送零食,送水果,送当季偶像剧碟片,还作陪一起看。 那阵子,他刚收到军校录取通知书,算是实现了他爸的愿望。我呢,勉强上了重本。宋萝比较惨,跌落大专,又不愿出国,一直和家里做斗争,想和我们一起继续留在本城。 反正那是个和别的夏天没什么区别的一年,连我和徐域的斗嘴都不新鲜,不过,他愿意陪我看偶像剧这件事还是挺新鲜的,毕竟他真是妥妥的直男癌一枚。 偶像剧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只记得女主角为男主角生孩子的场面异常惨烈,叫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 徐域被她扭曲的表情震惊了,瞬间觉得全世界的女生都该被当作公主捧起来。 他的感悟让我心甚慰,正要夸奖,又听到一句:“但你应该不用被捧,毕竟你生孩子又不疼。” “……你就不能从电视剧里再学点其他的?!” “譬如?” “比如什么壁咚啊,摸头杀啊……” 话没完,头顶突然传来一阵温热的触感。我稍一抬眼,只见一只脉络清晰的手掌,他说:“这样吗?” 不知名处,有声音在问,而我被那阵不同寻常的体温熨得忘了点头。 宋萝父母拗不过她,好说歹说算是同意了她在国内上大学,和我只隔五个公交站。她每个周末都会雷打不动地出现在我的宿舍。 抛开其他层面,其实,我挺喜欢宋萝这姑娘的。她个性开朗率真,长相讨巧,况且我朋友也不多。 大学的时候,她谈过一次恋爱,男孩追她追得热烈,最后无疾而终。 我陪她度过了第一次失恋,尝了红尘味,第二天起来,头痛欲裂,发现手机里有徐域的短信,言简意赅地说:生日快乐。 多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 “生日礼物?” 我回过去,他却发难:“扔了。” “扔哪儿了?” “问昨晚帮你接电话的那个朋友去啊。” 昨晚? 我这才环视四周,发现和宋萝睡在Ktv里,帮忙接电话的应该是进来打扫的服务生…… 虽然这番指责来得有点莫名,但我忽然很高兴,尽管也很莫名。而且,我没想过,这些莫名,会组成我今生关于爱情最美的记忆。 Part-6 大四毕业,校友们都为工作和住宿忙活。 我提前找了份翻译的工作,又家住本城,对毕业季没什么感觉,倒是徐域的人生有重大突破。他在学校支援某重要会议安保的时候无意间立了军功,前途一片光明,还英雄救美了宋萝。 我不在场。据说是宋萝瞒着家里找了份文秘工作去体验生活,没想被拉去陪客户,当场给人家甩脸子又泼酒,差点被扇巴掌。包厢的门没关,徐域的队友也在同一地方为他庆祝,撞上了,他伸出援手。 徐域从小被他爸操练着,身手不赖,更何况,受训后更不一样。那场面被宋萝描述出来,跟写似的,又是风驰电掣又是天旋地转的。总而言之,最后她感动得一塌糊涂,趁机熊抱开玩笑说要以身相许。 我能知道这些,还是因为那年除夕宋萝到我家过的年。 她打电话给我,说家里冷清极了,父母都在国外谈生意。 “外国人又不过春节。” 她无所谓地抱怨着,却让我听出凄凉,心一软,道:“不然,你到我家来?” 而我爸和徐域他爸是老战友,关系好,几乎每年除夕都一起过。 门一开,见到徐域,宋萝眼睛一亮,噌地推开我,跳到前面去,嘴特甜地叫着“叔叔、阿姨”,然后送上礼物。 席间,徐域他爸凑到我的耳边,自以为很小声地说:“那姑娘是?” 宋萝毫不扭捏,站起来九十度鞠躬:“叔叔您好,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您未来儿媳,宋萝。” 徐域夹了一块腊肠正要往嘴里送,当即石化,看看他爸妈和我爸妈,又看看她,最后看向我:“什么……鬼?” “什么鬼,你自己不知道吗?”我去厨房帮我妈盛饭时,徐域挤过来,我却狠狠地给他一肘子。 人家姑娘说以身相许是认真的,他的不拒绝则被默认为顺水推舟。 既然开了谈恋爱这个茬,我妈坐不住了:“我们家尔意就这点不好,不够大方。二十二岁谈恋爱很正常嘛,可就是不告诉我和他爸,老偷偷给一个男生打电话,以为我们不知道,哈哈哈。” 我默默地翻白眼,却说不出否认的话,因为那是事实。 可也是一瞬间,我感觉饭桌的气氛更诡异了——有点沉默、尴尬,还感觉背上有莫名的针在刺。 吃完饭,按惯例去广场放烟火,不同的是,这次宋萝也在。她主动跳上副驾驶,徐域开车,我只好默不作声地打开后车门。 他俩全程有说有笑,我没有参与的心情,只好一动不动地盯着窗外的彩灯发呆。 到了广场,我不想下车,说晕车不舒服让他俩去玩,任宋萝怎么引诱,都无效。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也很任性。虽然被电视上的老好人们洗了脑,可在某些事情上,我寸步不让。 徐域忽地一笑,拉宋萝:“算了,这种特殊日子,人家指不定有重要电话要打。” 想起我妈在饭桌上的话,宋萝醍醐灌顶:“也是,我猪吗!” 不,你不是猪,徐域才是。我在心里默默地腹诽。 我隔三岔五打电话打得比跟我妈打得还勤的人,除了他,还有鬼吗,深井冰! 但我也被宋萝那句“儿媳妇”气糊涂了,没反应过来,总之,和他就是阴差阳错,怎么都不在同一个调上。 后来,我独自在车上,渐渐冷静,觉得行为不妥,终于肯下车去寻他们。 可人还没过马路,我就看见一大排档处围了许多人,似乎有醉汉找事。我先听见宋萝的声音,然后看见徐域的影子,于是迅速挤过去,发现他正将醉汉反扣在地上,却不知背后还有醉汉的同伙,已经摸出刀。 电光石火的瞬间,我什么都没想,挡在前方。 Part-7 根据徐域后来的描述,他说,他总算知道心脏停一秒不是里的夸张手法,而是真实的。 他还说:“林尔意,你知道吗?小时候我很羡慕你,怎么被揍都感觉不到痛。后来,我又很讨厌你这点,为什么感觉不到痛?但刚刚,我又很庆幸,你那么呆,感觉不到痛……”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觉得他有些语无伦次,在他疯了一般冲过来,却发现醉汉同伙的刀没能刺进我的身体,而是被我牢牢抓在手心的那一秒。 “敢徒手抓刀的,别说女汉子了,汉子也少。”给我包扎时,他半气半笑,已然成型的硬朗轮廓出奇般柔软。 手被刀割得很深,可以說血流如注了,我却没什么感觉,仿佛那些红色的血液流失再多对我也不重要。 我只是突然意识到,在这样的场景下,在这个男孩将明显的担忧都摆在脸上的时刻,有些话,我应该鼓起勇气说出口。 “那徐域,你又知不知道?”我牢牢捕捉对面的人的神色,不自然地咽了口口水,“其实当年在贵州的森林里,我不是无意间摔进坑里,而是故意跳下去的。” 他愣了:“为什么?” 我扯了一下嘴角:“不知道。当时就想,既然没办法拉你上来,那就下去陪你。” 拯救你,我力所不能及。可无论你身在哪里,我都愿意陪你去。 须臾,有人眼波流转,犹如万花。 他伸出手,似乎想触碰我的脸,可关键时刻,宋萝出现了。 她帮我补挂号手续,这会儿回来了,大叫徐域的名字:“我妈突然回家了,你能不能先送我回去?” 于是,那只手最终没落下,他很克制地收回,就对我说了一句—— “我去去,顺便和她讲清楚,等我回来。” 殊不知,这一句话比任何告白都威力大,令我动容。 于是,我在医院等医生来检查,乖乖地听医嘱,和所有值班的急诊科护士说新年快乐,心里有什么像要满溢出来,必须和全世界分享。 护士长开玩笑:“嘿,小姑娘真给力,受这么重的伤还笑得那么欢喜。” 我笑得更欢:“因为刚许的新年愿望快实现了。” 可我没想到,徐域很快就回来了,却是陌生的、崩溃的他。 醉汉一行被派出所带走,暴力斗殴面临刑拘,却不料对方还有漏网之鱼,尾随到医院,在徐域和宋萝摊牌不设防的时刻,从背后捅刀。接着,我没能演完的美女救英雄戏码,宋萝发挥到了极致。 徐域格斗技巧过硬,对身体部位的常识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看看宋萝的刀口和方向,他心里有了数。 我见他满手的血,比我之前流的血还要多,难得地慌乱了—— “尔意,宋萝她说疼,她喊好疼……” 我强作镇定安慰他:“没事的,宋萝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你看,上次我被钢丝刺穿脚踝,血流了大半天,最后不也没事吗。” 可急诊科的医生进手术室没多久,忽然出来要求家属签字:“伤到卵巢,必要时……” 瞬间,我想到高考暑假看的那部偶像剧,徐域说:“生孩子太疼了,全世界的姑娘都该被捧成公主。” 而那年,那个除夕,宋萝这个货真价实的公主,不会再疼了,却终生都不会再感到快乐。 依旧是那年,那个除夕,我知道自己那个关于公主的梦,也已经落幕。 Part-8 ——你在街上随随便便遇见的一个路人,或许是别人做梦都想见的故人。 写下这句话时,我自己都觉得矫情。为了赚稿费,我容易吗?!因为有的伤口,暴风过境后的残忍,或多或少在时间的安抚下已然收拾干净。 就像在大院里,徐域收拾着和宋萝出国的行李,我和他见的最后一面,那样云淡风轻。 “真要细数你哪里好,我反而数不出。可能就是因为十三岁那年,你冒着暴雨帮我收了一摞衣裳。奇怪吧,有些感觉就是一瞬间的,本来在此之前我还很讨厌你呢。庆幸的是,人的一生那样长,这样的瞬间还会有很多,错过这个,还会有下个,所以,别人的心情,你就不必挂念了,只要记得好好照顾她。” 他神色复杂,却只留下两个字:“珍重。” 珍,而重。 再有徐域的消息是两年后,他和宋萝的婚讯。 婚礼在印尼一座出了名的海岛举行,我爸妈受邀前去。我也在受邀之列,可临近年关,翻译工作收尾太忙,终是缺席,倒是我妈回来后显得兴致高昂—— “唉,眼看着长大的小伙子,和半个儿子没区别,当初还和你爸幻想过你俩有没可能呢,转眼就结婚了。别说,孩子还是挺有良心的,见你没来,要我问问你的近况,什么……有没有找到一瞬间的人?什么意思?哎哟,我也没问清楚,孩子酒喝多了,那眼睛红得跟哭过似的,看得我都心疼。” 然后,我哭了,我妈一愣,却不心疼,只说我傻,随即默默地帮我收拾房间,包括我那看似收拾过却凌乱的行李,以及刚收到的杂志样刊,封面上一段小字引语—— 你知道吗? 你在街上随随便便遇见的一个路人,或许是别人做梦都想见的故人。 若有朝一日你碰到了他,替我告诉他,终其一生,我都不会遇见那个“一瞬间”了。 不是别人不够好,不是我运气不好遇不到,而是有些人的存在,就像十七岁那年见过的瀑布,像从天上挂下来,四面八方,震耳欲聋。于是,除了他,其他我什么都看不到。 还有,为我高兴吧,故人,我终于能感觉到痛了。 就在二十五岁那年,你在海岛无敌的风景中,吻她的手,对她许诺的瞬间。 原来失去痛感不是命运的诅咒,而是恩赐。它恩赐了我二十五年,理所应当要我用余下的一生去刻骨感怀。 只是,这些,我想了又想,你好像不需要知道。 你只需要知道,远方有人带来问候,祝福你和你的另一半。她依旧没忘记你,却已不在乎你,你力所不能及的地方,她也无法再陪你去。 就说这一句吧,亲爱的路人,若你碰到他。 他是不愿决别的一隅北 池薇曼 作者有话说:很久不见,这次我带来一个以夏天与旧书为主题的故事。旧书市场是个挺有趣的地方,我小的时候,经常去那里买书。书不仅是文字的载体,说不定这世界上会有一本书,指引你遇见特别的人。 纵使夏日有雪,也很快会消融,如一睁眼就醒来的梦。我对你的感情亦然。 Se 00 近期,我在做旧书分类的兼职。 C大设置有旧书回收点,有偿回收毕业生们的旧教材。每年毕业季,回收而来的旧教材数量庞大,校方还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雇用在校学生将这些书整理分类。 这份工作挺枯燥,报酬也不高,我却干得很开心。 原因很简单:在这里,我能见到陆让。 Se 01 华灯初上,我回图书仓库寻找落下的校园卡,发现陆让还坐在电脑前。 陆让是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大三的师兄,比我高两届,他的叔叔是环境工程系的副教授,即C大旧书回收的发起者。他被叔叔叫来帮忙,负责将旧教材信息录入C大官网的相应版块。仓库靠里的电脑前,成了他的专属座位。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頭冲我微笑:“小师妹,我捡到你的校园卡,想着你应该会回来取。”他将校园卡递给我,“照片挺可爱的。” 校园卡上有我的名字“乔轻薇”,照片是开学时拍的,摄影师将我的厚刘海掀起,露出大额头。我一直认为这张照片奇丑无比,经他一夸,顿时感觉顺眼多了。 “谢谢师兄。” “不客气。”他关掉电脑,站了起来,“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我看了眼墙上的钟,时间快八点:“师兄还没吃饭,难道是为了等我回来?” “当然,难道我像那种热爱工作到废寝忘食的人?我只是被叔叔叫来做苦力的。”陆让低头打量我,眼里的笑意加深,“走吧,一个人在快打烊的学生餐厅里啃着残羹剩饭,怪可怜的。” 两人的距离骤然拉近,连他眼镜后浓密的睫毛都根根分明,我的脸泛起微热。 “我没说不答应。” 陆让愉快地拿起背包,又提议道:“不如我们来交换联系方式?下次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我直接联系你,不用干等。” “我的手机号码是……”我被突如其来的喜悦淹没,连自己的手机号码都想不起来。 陆让笑了,朝我伸手:“把你的手机给我,我拨一下我的电话号码。” 交换了电话号码,我们往外走。 门口不知何时站着一位穿白衣的长发女生,似乎怕打扰到我们,她并没有吭声。 等我们走近,她才说:“你好,我是大四法语系的毕业生。我今天上午把书送来回收,书里夹着一封很重要的信……请问还能找回来吗?” 陆让搬起地上一个纸箱子给她:“这里是我们从书里清理出来的东西,你找找看。” 千百年里,人们物尽其用,开发出书本的多种用途:书可以是休息时的枕头,走夜路护身用的武器,成为垫脚石弥补身高缺陷,遇上突发雨水天气,当伞用……还有人,爱往书里藏东西。 我们整理旧书时,书里往往会出现各种杂物,包括现金、准考证、纸质证书、照片、树叶,甚至昆虫的尸体等。 我甚至在一本厚厚的日语词汇书里,清理出一堆白头发,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书的主人寒窗苦读、白了少年头的心酸画面,不禁好奇下一个因为这本书愁得白了头的又会是谁。 陆让提议大家把从书里清理出来的杂物都放在一起。根据他的经验,每年都不乏把书送来回收后,才想起书里还有重要物品,又跑来图书仓库问询的人。 他这个提议,确实帮不少粗心大意的人找回了失物。 Se 02 然而,师姐翻遍装杂物的箱子,失落地摇头:“不在这里呢。” 我扫视地上堆积的近千本旧书,上午送来的书还没分拣完,师姐的信说不定在这里面。 陆让显然也想到了,他问师姐:“能不能告诉我们,你的信夹在什么书里,长什么样?我们帮你找找。” “信夹在一本白色封皮的书里,信封也是白色的。” 三个人从书堆里扒拉半个多小时,才找到了信。 师姐朝我们连声道谢,她捏紧信封,匆匆离开。 陆让正要把装杂物的箱子放好,忽然愣住,神色凝重地拿起一样东西。 那是一枚薄薄的紫檀木书签,刻有镂空的猫头鹰图案,约有三根手指宽,书签下面有一个“杜”字,做工精细,看着价值不菲。 我告诉他:“这枚书签是我下午整理旧书时找出来的。” 陆让激动地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你记得书上有写名字吗?” 我红着脸回忆片刻,摇头道:“没有。” 回收旧书的价格往往取决于书的品相,大家买到新教材后,都自觉地避免涂画,将书妥善保管好,以便将来卖个好价钱。因此,很少有人会写名字。 陆让叫我稍等,他将猫头鹰书签拍了照,重新打开电脑,用识图功能搜索和这枚猫头鹰书签有关的信息。网页上出现很多和猫头鹰有关的图片,却没有和这枚书签一样的,他不断下拉网页,忽然砰地倒在桌子上。 我惊慌失措地扶住他:“师兄,你怎么了?” 趴在桌上的陆让俊脸被挤压得变了形,薄唇微张,他发出微弱的声音。我凑近一听,勉强辨认出他说的是“饿”,于是连忙从包里翻出糖果,剥开一颗塞进他的嘴里。 片刻后,陆让“活”了过来。 他坐起来,朝我粲然一笑:“小师妹,谢谢你的糖。” “不客气。” 见我期待地望着他,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怎么了?” 我失落地答道:“没事。” 看他的反应,似乎不记得这颗糖和他去年给我的那颗糖是同一个牌子了。也对,正常人怎么可能记得这种细碎的事呢。 陆让关好仓库的门,我们出发去学生餐厅。 路上,他问:“以后我能叫你轻轻师妹吗?” “可以是可以,为什么突然改称呼?” “一是因为我们变得熟稔了,对熟悉的人自然要换个称呼;二是我觉得这个称呼很可爱,很适合你。既然你不反对,我以后就这么叫你。” 我对上陆让笑得弯弯似头顶皎洁新月的眼眸,不禁怦然心动。 Se 03 我初次见到陆让,是在去年九月。 社团招新时,我到学生会面试。看完我的一纸简历,十来名面试官轮流对我提问。 父母工作忙碌,从我很小的时候,他们便把我关在家,让我自己一个人玩。 习惯自娱自乐的我,根本不懂得如何主动交朋友。还好对门跟我同龄的夏临很有人缘,跟他玩得好的人,都会象征性地跟我搞好关系。 高二的暑假,夏临移民澳洲,他的朋友们也不再跟我来往,我彻底形单影只。 我升上大学后,辅导员要求每位同学都要参加社团活动。我没有感兴趣的社团,随意地挑了最大的组织——学生自治会。 那场面试我应对得太糟糕,到最后头脑一片空白,一言不发地接受暴风雨般的提问。 结果不言而喻,我没有通过面试。 我走出面试的教室,校园内人来人往,日光烂漫,草地里男生们在踢球,汗水和笑容闪闪发光。明明置身同样的世界里,为何我却不会发光? 我木然地在湖边一块光滑的巨石上坐下,戴上耳机,看着微波荡漾的湖面发呆。 不知坐了多久,身边有人坐下:“你在听什么歌?” 我转过脸,青年乌黑的短发略带自然卷,鼻梁上架着一副手工打造的复古圆框眼镜,眼眸神采奕奕,气质出众,我认出他是刚才学生会的面试官之一。 他的胸前挂着校牌,上面有他的名字:陆让。 刚才,其他面试官问了我好多犀利的问题,陆让不断替我救场,可惜我实在太笨,他再好心,也救不了我。 右边的耳朵一轻,陆让笑着摘下我的一边耳塞:“你在听什么呢?” 耳机里根本没有声音,人多时,我经常假装在听音乐,那样即使没人跟我打招呼,也不必失落。 我尴尬地抢回耳塞:“你有事?” 陆让似乎猜到我的伪装,却仍神色不变地笑道:“下次我给你推荐我喜欢的音乐,你听摇滚类的吗?”见我摇头,他又說道,“你别在意他们的话。向你提问的那几个家伙,全是辩论社的人。你应该不知道,我们学校的辩论社很可怕,上次和理工大联合举办辩论比赛,他们把对方的辩手全给说哭了,还被列入不能入理工大的黑名单。” 他的语调欢快,我听得好笑,笑着笑着,滚烫的泪珠啪嗒掉落。 “你别哭,不然别人以为我欺负你。”陆让慌忙从包里翻找纸巾,却只找到一颗糖,于是随手递给我,“吃吧。” 我接过糖,剥开糖纸后放进嘴里,心里太苦涩,我尝不出任何甜味。 “面试时,我说加入学生会的原因是想改变自己,有个面试官说——加入其他社团也能改变自己,为什么要选学生会呢?她说得没错,我对学生会并不感兴趣,只是想完成必须参加社团的任务……连我自己,都对自己感到失望。” “你会感到失望,说明你对自己还抱有希望。学生会的面试不成功,你还可以去其他社团,不是吗?” 陆让的话,让我得以振作起来。他说得没错,即使我一无是处,内心深处还是对自己怀有期待。 从那天起,我不时会到湖边坐坐。 那条路是去学生公寓必经的路,陆让见到我,总会跟我打招呼,他还给我推荐了他喜欢的音乐。我能感觉到,他对我很友好,却保持着特定的距离。 这学期,听说陆让在图书仓库帮忙,我立刻报名了图书分类的兼职。 我想更靠近他,多了解他,虽然花了半个多月,我们只是交换了手机号码和改了称呼。 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对不擅长如何主动与他人交流的我来说,已经是很大的变化了。 Se 04 阶梯教室内,一场激烈的辩论赛刚刚拉下帷幕。 陆让朝我走来:“轻轻师妹,你表现得真不错。” 学生会的面试搞砸后,我跑去辩论社面试,出乎意料地顺利通过。 后来我才知道,辩论社“恶名远扬”,完全招不到新人。C大有规定,社团招新人数达不到十人,活动经费会降级。为了保住经费,只要有人来辩论社面试,基本都给通过。 在辩论社师兄师姐的魔鬼训练下,我变得能言善辩,陆让看到我咄咄逼人的样子,会不会退避三舍呢?不知为何,每次见到他,我立刻变回笨嘴笨舌的自己。 他打断我的胡思乱想:“轻轻师妹,你想跟我说什么?” 昨天我打电话给他,约他今天下午见面,说有事与他商量。 陆让似乎很在乎那枚猫头鹰书签,我从书里清理出这枚书签时,在接下来的一本书里,发现一堆白头发和一张准考证。当时我特意多看了一眼准考证,上面的名字叫郑彬。这两本书放在一起,可能是同一个人的。 我将这些信息告诉陆让,他很高兴:“轻轻师妹,你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你提供的线索太重要了。事实上,出于某个原因,我在寻找这枚猫头鹰书签的主人。” 陆让将猫头鹰书签的照片发到C大校论坛上,悬赏知道这枚书签的人,不过,他等了好几天,都没有人联络他。 我听得心花怒放:“能帮上你的忙就好。” 陆让从杂物箱里找到郑彬的准考证,拍了照,匆匆离开。 周五的晚上,我躺在床上昏昏欲睡地玩着手机,忽然接到陆让的来电。 我一紧张,手机直接砸到脸上,痛得直泛泪花。 等我接通电话,听到陆让明快的语调:“小师妹,我们去约会吧。” 我顿时睡意全无:“约……约会?” 他笑了,气息喷洒在话筒上,电波弄得我的耳朵痒痒的:“天气预报说,明天天气很好,我们去城郊看桃花,你有空吗?” 你是心中浅吟的歌 四个隐 作者有话说:人们喜欢用“登对”来形容情侣。然而,越是“不登对”的人相互依偎,越是能让我看见爱情的模样。两个相当的人走到一起,是水到渠成的应当,而两个不相当的人,走到一起,是跋山涉水的浪漫。 你看,他就是这么个人,表面上又酷又跩,什么都无所谓,其实呢,内里却非常敏感,甚至脆弱。 01 12月31号,浓厚的跨年氛围集聚到晚上,仿佛一点火星就能把人们的热情点燃。 砰!一声炸掉一年来积蓄的压力和不快。 我,涂一乐,一个注重仪式感的人,自然不会错过这一重要时刻。在好友古兰兰的百般劝阻下,我毅然决然地报名参加了一个跨年狂欢活动——超级枕头大战。 简单来说,“超级枕头大战”是通过枕头的相互击打,来发泄憋在心里已久的情绪,只是在扬起枕头祝福彼此新年快乐的时候,会有点疼。 黑棉衬衫、隐形眼镜、男式帆布鞋、露耳短发……还有比我这一身更符合“轻便、安全”的入场服饰要求的吗? 没有了。 场馆在一个超大的LIVE HOUSE,当现场DJ打响电子乐,宣布活动开始的瞬间,我扬起枕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对方阵营,对准一个身影,畅快地砸了下去。 大概我低估了自己作为一个女孩子的实力。 只见,近在咫尺的人突然没了声响,他弯着腰一动不动,捧着脸在痛苦地埋怨什么。我愣怔着,在想要不要背弃游戏精神对他道歉的时候,头顶突然传来一阵钝痛,像三千斤乌云压顶,紧接着,密集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在身上。 我努力撑起身子打量对方,漫天飞舞的枕头芯中,他哈哈一阵狂笑,那模样简直像低龄动漫里的坏人。 言语在此刻失去作用,下一秒,我们的枕头交缠在一起,直至活动结束,在旁人的拉、劝下,才不解恨地分开。 我回到宿舍,已是凌晨一点多,古兰兰倚在门口关心地看着我:“乐哥,你平安回来啦。” 没错,她们都叫我乐哥,平时我喜欢简单利落的装扮,加上清秀英气的长相,确实有点像男孩子。“清秀英气”不是自夸,是我妈说的,她以前最大的爱好,就是拖着我走街串巷,让别人猜我是男孩,还是女孩…… 十多年过去,这个问题有了升级版,猜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可我并没打算迎合别人:蓄起长发,穿上裙子,把女孩子的模样压缩成一个固定模板。 “嗯,回来啦。”我丢了半条命似的回。 古兰兰一下跳过来,抓住我的肩膀:“五分钟前,秦鹤找你。” “谁啊,不认识。” 我一歪头倒在书桌前,脑海里回放着和男生用枕头互打的画面。 “秦鹤呀,鸟字旁的那个鹤,你可以搜一搜!” 我困倦极了,随手打开百度百科输入关键字,页面显示:“鹤是鹤科鸟类的通称,是一些美丽而优雅的大型涉禽……” 古兰兰拍拍我的肩膀,让我早点睡。 第二天睡醒过来,我才搞清楚怎么回事。秦鹤组建的乐队在大学生摇滚圈子里非常有名,因为音乐理念分歧,吉他手退出,乐队急需一名技术过硬的电吉他手补位。 秦鹤找我,难道是以为我技术过硬吗? 不过,如果以玩电吉他的日子长短来衡量过硬与否,那我是的。 02 见面的地点定在学校后山的小湖那儿,赴约的我,还没从昨天枕头大战中彻底缓过来。我心里对那个拿枕头、狠砸我的男生耿耿于怀,心里窝着一股莫名的委屈。 “涂一乐,你来啦。”秦鹤在对面喊。 眼前,柳条被风吹起,遮住了我的视线,三秒后风一停,我的生活,就像被人加了特效一般,昨天那张拿枕头狠砸我的脸,移接到了秦鹤的臉上。 我们都不禁一愣,空气都像打了个哆嗦。 半晌,秦鹤从对面僵硬地走来,伸手将我衣服中残留的枕头芯取出,道:“你是……女生?” 昨晚现场太过吵闹,我们从头到尾致力于殴打对方,直到此刻,他也没听过我的声音。 “对啊,我是女生。”我高声道。 他惊得后退一步,一脸窘迫,似乎我发出的女声是一道晴天霹雳。 “喂,你什么反应啊!不是求我做吉他手吗!” 吼完,我转身作势要走,本来玩电吉他就是自娱自乐,对什么大学生金属摇滚乐队根本没关注,今天来,只是为了帮古兰兰要一张签名CD。 得知我来的目的,秦鹤硬塞过来一张签名CD,问我还要吗,他还有。听人说他很酷很拽跩,可看着他水汪汪的眼睛,我鬼使神差地没再推托。 其实,他原创的歌还不错,听上去有些疯癫,但神奇地有股振奋人心的力量,像把人从灰头土脸的生活中拽出来,狠狠地抛上云端。 都说新年新气象,听他的歌之后,我竟然萌生出一点加入乐队的想法。 这时,秦鹤打来一通电话,让我去看他们周末的现场表演。 “你必须来。”他语气笃定。 短短四个字,霸道得我想扭头就走。我问身为乐队资深粉丝的古兰兰,如果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她扶额,沉吟片刻,说:“你还是去吧。”说完,她又补上一句,“我们一起去!” 周末的音乐房子里,人们依然神情亢奋,显然还未从新年的狂欢中冷静过来。舞台上,乐队已经各就各位,秦鹤新剪了圆寸头,一身干净的白衬衣、牛仔裤,他在和临时的吉他手嘱咐些什么,交谈间,他细长的眼睛瞄向我,得意地眨了一下。 不得不说,我被电到了。他的魅力竟如泡腾片下水一般,让我有剧烈的反应。这让我颇感懊恼。 很快,演出开始。 随着灯光慢慢熄灭,黑暗像潮水蔓延而来,秦鹤的浅吟像一条毛茸茸的羊绒线,在空灵的冬夜中,一点一点地缠裹人的心。 “哇,用《Sorry》开场啊!”古兰兰激动地说。“秦鹤好久不唱这首歌啦!” 歌唱到一半,陡然变得激昂炽烈,秦鹤在台上歇斯底里,又蹦又跳,如果按下静音键,颇有一番捧腹的效果。 我躲在黑暗中,正在悄悄嘲笑他,不料,他突然蹿到我的跟前,对着我一脸陶醉地唱起来,仿佛为我而唱似的。于是,我大胆猜测,对方是在借《Sorry》为“枕头大战”中的不绅士行为道歉…… 想到这儿,我一阵软绵绵的晕眩。或许是灯光太迷幻,又或许是氛围太蛊惑,我上前一步,亢奋地大喊:“秦鹤,我愿意当你的吉他手——” 秦鹤一抬手,全场音乐骤停,在场人的目光纷纷落在我和他的身上。他不好意思,孩子气地笑了两声,喊出我是乐队新吉他手后,不由分说地把我拖上了台。 “涂一乐!涂一乐!涂一乐!” 全场的人大声喊着我的名字,这是在我遇见秦鹤之前,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果然啊,他的音乐和他,都有把人抛上云端的魔力。 03 音乐有休止符,魔力也有时效。演出结束的第二天,我就后悔了。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打算履行说过的话。 至于为什么秦鹤找我做吉他手,听古兰兰讲,他们在物色人选的时候,偶然听过我上传的一段练习作品。 秦鹤说,他十分惊喜这是一位女生制造出来的声音。 既然如此,那我愿意继续惊艳他的耳朵。 第一天,我去排练室,以为秦鹤他们会欢迎我,开个派对什么的。然而,秦鹤只从五米开外,甩过来一本厚厚的乐谱,说:“练。” 温泽就是在此时出现的,他朝我柔和地一笑,说一起。本以为玩摇滚的男生都很酷,哪知,没聊几句,温泽就凑到我的耳边,八卦地说:“秦鹤分手了,小心點哦,别惹他。” 原来,跨年那晚,秦鹤刚分手。 哪知越小心翼翼,反而越出错,一起合练时,我愣是手指不听使唤,弹错了很多次。 结束后,秦鹤眉头一皱,语气冰冷地让我留下。 “有认真练吗?”他一边问,一边搬来小板凳,在我面前坐下,跷起二郎腿,感觉他就像个郁郁不满、随时会跳脚的喷火龙。 “有啊,真的有。”我实话实说。 “嗯……”他点点头,自恋地摸着自己英俊的脸,诚恳道,“那我给你个建议。” “洗耳恭听。” “以后排练的时候,不要看我,这样你的出错率会大大降低。” “……” 我想起第一次在百度百科上搜秦鹤出现的页面——鹤,是一些美丽而优雅的大型涉禽……多半是极度自恋的。 说完,秦鹤将背包甩到肩上,潇洒地离开。我愣在原地,努力想要反驳,却又无话可说,最后干脆朝他走远的背影大喊:“你以为全世界都喜欢你啊,我看你,是因为你今天穿的衣服很丑!要我喜欢你,做梦吧!” 当时,有银色月光从走廊的玻璃窗洒进来,给人一种漫画里不真实的感觉。 秦鹤在路的尽头停住,转身朝我看来,他背着光,仿佛说了什么。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秦鹤用手做喇叭,说了句“白痴”后,张扬地笑着走远了。 自那以后,秦鹤那天穿的衣服没再出现过,你看,他就是这么个人,表面上又酷又跩,什么都无所谓,其实呢,内里却非常敏感,甚至脆弱。 温泽说,秦鹤当天回去就把那件衣服的所有同款扔进了衣服回收站,并拉着他网购新的衣服。 被问到要何种风格和款式,秦鹤眉头紧锁,说:“让涂一乐骂不出来的那种。” “你是说,她会喜欢的那种吗?”温泽试探地问。 秦鹤神色紧绷,迟疑地嗯了一声。 以上,都是好兄弟温泽描述给我听的,他可真是个热心的人啊。而我,在扬言不会喜欢秦鹤之后,照例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排练的时候没再多瞧他一眼。 终于,我赢回一局。 04 融入乐队的日子,像一首单曲循环的歌——排练、演出、上课……翻来覆去、翻来覆去,可我不觉得闷,反而感觉原本枯燥的生活,被抹上一层细腻的奶油,让人尝起来,觉得没那么乏味了。 想到这,我心里陡然生出一丝庆幸。 最近,E大附近开了家音像咖啡店,秦鹤很喜欢那儿,经常一个人戴着试听耳机,一听便是一下午。一次,他约我在店里见面,聊升级改造电吉他的事。趁他出去接电话,我偷听了他的听歌排行榜上的歌,发现他听得最多的,竟然不是摇滚乐,而是邓丽君的《微风细雨》。 “微风伴着细雨,像我伴着可爱的你,看着我,看着你,看这世界多么美丽……” 旋律流淌进耳朵那瞬,我触电一般,想不到秦鹤还有如此柔软的一面。 那天以后,我和秦鹤便一起泡在音像店,泡得久了,听的音乐也变得广泛,我对后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天沉迷其中,像一块干海绵沉浸在音符的海里,甚至排练的时候,都见缝插针地听。这引起秦鹤的注意,我以为他会端起主唱的威严,对我大呼小叫一番。哪知,他眼神温和地盯着我,缓缓道:“你听后摇的样子,像个不谙世事的婴儿。” …… 由于实在喜欢,我尝试着编写一段后摇demo(样本),废寝忘食,呕心沥血半个多月后,终于有模有样。合练的时候,我将其紧张地拿给乐队的人听。 “不错啊,有点意思。”温泽夸赞道。 “可惜,咱们乐队不搞这个,屈才啊。”键盘手叹气说。 秦鹤沉默着,只是跷着二郎腿,坐在小板凳上晒夕阳。 某天正在上课,古兰兰看完手机,猛摇我的肩膀,说乐迷们都炸了,有人传:我们乐队将暂别重金属音乐,转型做一张后摇专辑。 我说:“谣传!不然,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然而,当天晚上,秦鹤召集乐队开会,他解释说,有一家新开的音乐公司抛来橄榄枝,邀请乐队做一张时下正流行的后摇音乐专辑,以达到宣传公司的目的,一切费用全免。 成员们又兴奋,又犹豫,一边想免费尝试新的音乐类型,一边害怕转型的风险。 “出问题,我负责。”秦鹤说。 有了秦鹤的话,大家下定决心开启一段新的音乐路程。可我在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多情地猜想秦鹤是不是因为我,才编造了这个故事。 又一个失眠的雨夜,我终于拨通秦鹤的手机,吞吞吐吐、脸红心跳地传达了自己的猜测。 手机那边很安静,然后是一串没心没肺的笑声。 秦鹤无语地说:“别自恋了,涂一乐。就算我是为了你,也要我有那个能耐才行啊。” 对哦,秦鹤一没钱,二没权。主唱的麦克风还是全乐队最旧的设备。凭一己之力,哪里能请来一个音乐公司呢。 我对自己的多情和妄想,感到匪夷所思。 05 新专辑的概念为自然,由于创作经费充足,乐队打算去大自然中吸取营养,来一次寻找灵感之旅。温泽怕我一个女孩子太孤单,让我带上古兰兰同行。这导致她兴奋得三天没睡好。 她躺在床上,喃喃自语:“你说,温泽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呀?” 古兰兰喜欢温泽,喜欢他敲鼓时帅气利落的模样,这份喜欢在他加入乐队前,就已经悄悄萌芽。 我回想起温泽那副害羞的样子,说:“可能哦!” 听完,古兰兰抱着棉被,像抱着期许中的爱情,一头晕倒在床上。 趁着放假,我们一行人自驾到新疆,沿途风光无限,哪知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吉普车突然出了故障,我们被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顶着一头浩瀚璀璨的繁星,心情复杂。 “修車队明早才能到,今晚得在车里凑合一下。”秦鹤无奈地说。 夜里出乎意料地冷,暖气也恶作剧地罢工,其他人各自裹着衣裳打盹,古兰兰和温泽更是不知何时缩在一团,一起看上了电影。 我在一望无际的旷野中,冷得有些孤单。 此时,秦鹤瞄了瞄温泽和古兰兰,一脸正经地凑近我:“要不要……” “不要。”我说。 大概我拒绝得过于刻意,反而显得暧昧。秦鹤一言不发,敞开厚厚的外套,依然想把一半的温暖分享给我。我内心挣扎着,忽然漆黑的旷野中远远传来一声凄凉的狼的号叫,下一秒,我砰地一头栽进他的怀里。 秦鹤低沉地笑了两声,紧紧地抱住我,说:“别怕,我会替你赶走大灰狼的。” 要说那晚的新疆有多冷,我倒是记不清,只记得他的怀抱很暖,暖得像一个温暖的宇宙,暖得人脑袋发昏,希望车永远坏下去,明早永远不要来…… 幻想总归是幻想。 翌日一早,我还在车里昏睡,见秦鹤他们在外面,正要起来和大家道早安,身下突然传来一阵铃声,是秦鹤的手机,来电人的名称为“小蔚”,显然是女生。 秦鹤耳朵真尖,一阵风地跑来,神色紧张地拿走了手机。 我愣在原处,心像被人扎了一下。 车修好后,我们总算到达目的地,当天下午天气不错,大家心情大好地准备着露天烧烤。我一边用毛刷刷着鸡翅,一边闷闷地哼着小曲,哪知遭到古兰兰的抱怨:“哎呀,怎么又是《微风细雨》啊,我耳朵都起茧子啦!” 温泽咦了一声,说:“这是秦鹤最喜欢的歌。” 我心慌得很,赶紧换一首哼,哪知温泽和古兰兰同时发话—— “这个耳朵也起茧子啦!” “这首也是秦鹤喜欢的……你不会暗恋秦鹤吧?” “……” 秦鹤在一旁给五花肉撒盐,抬头吃惊地看我。我故意长叹一口气,掏出手机,把帅气学弟的照片展示给众人看,说是一个追我的小迷弟推荐的歌单,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撒谎的感觉很不好,我希望学弟能原谅我这般慌不择路地保护自己的自尊心。 等烧烤的袅袅白烟散去,篝火旁,我们围坐在一起。 沉默良久的秦鹤,终于举杯开口道:“关于新专辑,不管成功还是失败,乐队都会坚持做下去的,我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人!” 他的目光久久地停在我的身上,像在说一个庄重又甜蜜的誓言。 我的心狂跳不止,一直低着头。 06 时间在乐谱上流动得格外快。 转眼,新专辑制作完成,发行的效果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虽说公司赔了钱,乐队却被更多人知道了。不久后,有音乐节的主办方邀请我们登台表演。 这是我们冲破大学生圈子,进入更广阔视野的绝好机会。 表演那天,天洒下细雨,没有方向的风乱吹一番,显得格外混乱。台下的乐迷反倒觉得这风雨助兴,跟着音乐,兴致变得越来越高。 后台内,我跟着前方的音乐手舞足蹈,全身的细胞都在跳跃着。乐队的人都和我一样兴奋,除了秦鹤。他显得有些紧张,扔过来一件雨披,示意我穿上。 “别啊,这不摇滚!”我笑着喊道,把雨披扔给了一旁的古兰兰。 一场开心的旅行下来,她的感情跟着开了花,和温泽正在热恋期,这不,连温泽出来表演,她也要跟着。 哪料到,登台不久,我就后悔了,后悔没有穿秦鹤的雨披。 不是风太强劲,雨太大,而是不知道风雨中,会飞过来一碗热腾腾的鸡蛋炒面,在我正陶醉地拨弄琴弦的时候,扎扎实实地摔在我的胸前。 顷刻,观众的骂声、笑声、看热闹不怕事大的起哄声如海啸般卷来,我跟个傻子一样,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切,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涂一乐,滚吧你,一个女生,懂什么啊,祸害乐队!” 说着,扔炒面那位大叔,像一道闪电蹿到台前,猛摇着一大瓶可乐,欲上来泼我。庆幸的是,刚打开瓶盖,他就被秦鹤一脚踢翻,狼狈地滚到了台下。 混乱中,我惊愕地看向秦鹤。他在雨中甩头,对我傻傻地笑:“别怕,大灰狼被我赶走了!” 无线麦克风把他的话传遍全场,旋即,暧昧的口哨声和尖叫声此起彼伏,灌进我的耳朵,漫上我的心口,所有的一切,都让人恍惚啊。 恍惚间,音乐节结束了,可那天的雨没有停过。我们乐队背上寻衅滋事的罪名,被禁演半年。听消息灵通的温泽说,那位挑事的大叔来头不小,乐队被禁演一点也不意外。 但是,大叔倒是个真乐迷,从最开始,就一直是我们乐队的铁杆粉丝。他对我、对乐队的转型极度不满,认为这是一场彻底的背叛。 发生的事让我不禁猜测,樂迷中的怨声远比我听到的要大,只是被秦鹤挡了下来…… 为了感谢秦鹤替我出头,周末,我请他吃饭。饭桌对面的他,平日脸上的那抹无所谓消失不见,他竟像个知心大哥哥,担心地劝我不要把大叔的话放在心上。 “女生怎么啦,你很棒,涂一乐。” “其实之前乐队在瓶颈期,有新的尝试,大家都很开心。” …… 他的每个字音,都落在我的心窝,竟然让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这次,天气一点不冷,脑袋没有发昏,我却想投进他的怀抱,赖着不走。 就像雨过天晴,乌云再也遮不住太阳,我再也骗不了自己。 我是早就喜欢上秦鹤了。 07 可是,这能怎么办呢,曾经大放厥词说不会喜欢他的人是我,表演被小迷弟追的拙劣戏码的人是我,何况,还有另一个女生的存在。 我的处境,跟乐队一样,像是被困住了。 区别在于,我只能一个人束手无策,而乐队还能靠大家一起努力。 在被禁演后,乐队开始接一些小活,比如帮人告白、求婚什么的,如此一来,能敲敲打打的日子,总归不算太坏。 一次,乐队接到一个女生的邀请,帮她挽回一个男生的心。奇怪的是,当我们按照她的吩咐,晚上八点,在男生回家必经的那个路口,反复演奏起《Sorry》的时候,出现的竟只有她一个人。 更奇怪的是,她一出现,除了我,整个乐队像被人点住穴道,静止了。 当时,看见秦鹤那副难堪的神情,我的脑子转得飞快:女生是通过网络昵称联系乐队的,难不成,她要挽回的男生是秦鹤?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验证了我的猜想。 “秦鹤,还记得吧,这歌是你为我写的。” 女生身穿连衣裙,一头长长飘逸的黑发,很是瘦弱,却有一股咄咄逼人的气势,她凑近秦鹤,看他一会儿后,转而是一副哀求的模样:“我们和好吧。” 她的话一出口,秦鹤像个慌神的孩子,在场的所有男生也齐齐地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被女生重新追求,秦鹤低垂着头,一如被人欺负的样子,我看不得他这样。 “不好意思,你们已经分手了,请不要……” 我的话音未落地,秦鹤怔怔地看了我一眼,突然开了口,他语气坚决地拒绝了那个女生,并称呼她为“小蔚”。 说实话,随着事情的进展,我对眼前的一切更加感到一头雾水,对秦鹤拒绝小蔚更是感到意外。 收工之后,背着秦鹤,我拉着温泽一通问,八卦热心的他果然没让我失望。 据他讲,小蔚是秦鹤的粉丝,很早便展开了对秦鹤的疯狂追求,为了让她不做极端的事,秦鹤答应和她交往。这让秦鹤感到内疚,于是写下了那首歌。 后来,秦鹤终于提出分手,在跨年那晚去参加枕头大战,也是想要摆脱过去。 可小蔚哪会罢休,新疆那个电话,其实是她打来的纠缠电话。 听完温泽的话,我暗自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一抬头,在幽蓝的夜幕中,看见好多钻出来的星星,一闪一闪,如一串静谧的信号灯。 08 学校宿舍里。 古兰兰循环播放着那张我帮她要来的签名CD,放到最后一首《Sorry》的时候,我脑海浮现出,那个夜晚在音乐房子里,秦鹤对我唱这首歌的情景。 心里忽然甜甜的,又忽然酸酸的,我脱口而出:“哼,当初秦鹤对我唱这首歌,我还感动了一番呢,原来呀,是写给别人的呢。” 闻言,古兰兰从床上腾地坐起,一副“怎么回事”地看着我。我后知后觉,才闻到自己散发出的浓烈醋味儿,连忙脸红嘴笨地掩饰,却被抓住更多把柄。 藏住对一个人的喜欢实在是件太过辛苦的事,于是,我承认了,让她不要讲出去。 我们正在教室自习,古兰兰忽然望向窗外,伤感地叹气,说温泽悄悄和她讲,秦鹤目前大四,正面临毕业工作的问题,家里人要求他放弃乐队,找一份稳定踏实的工作。可偏偏,秦鹤看上去放荡不羁,其实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 这样的话,乐队很可能要解散了。 这个消息像一枚深水炸弹,闷响一声,炸得我难受得喘不过气来。如果秦鹤真的离开乐队,那我再也不能在排练的时候,在身后偷偷地看他了,再也没有和他相处的机会…… 我祈祷着,温泽的消息能失灵一次。 可为了找工作,秦鹤开始一天一天地缺席排练,我开始一天一天地见不到他,这时候的我才知道,失去心爱的人的感觉是多么慌,一慌便乱,然后就毫无章法可讲了。 大四的学生离校那天,我跑到男生宿舍楼下,哭兮兮地喊秦鹤的名字。 我痛心疾首地喊:“秦鹤,你这么轻易就放弃梦想了吗!” 窗帘后面,他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 一看到多日不见的他,我眼眶一酸,委屈万分:“骗子!你说过不会放弃乐队,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人的——” 大概,上天会奖励勇敢的人,当把“秦鹤,我喜欢你啊”声嘶力竭地喊出口的时候,我一回过神,就被他紧紧地抱住了。我没有看到他飞奔下楼的场面,没有看到他自责、心疼的神情,可光是被他抱住,就已充满幸福感。我像个被爱心充盈的气球,晃晃悠悠地飘在天上。 原来啊,这个馊主意是古兰兰和温泽出的,想以此刺激我的反应,让秦鹤相信他们的话。 秦鹤的家人其实非常支持他的音乐梦想。在我嘴硬、让古兰兰保守秘密的下一秒,她就告诉温泽了,并好心地向秦鹤泄密,什么追我的小迷弟都是假的,我对他的暗恋是真的。 也多谢她的好心,秦鹤那个傻子才没有继续相信我的谎言,要不然,他还一直以为我真的不喜欢他呢。也多谢这虚惊一场,让乐队和我们眼前的岁月安然無恙。 09 当细碎的雪花地飘向城市的那刻,终于,禁演结束了。我为又能登台给乐迷表演喜爱的歌曲而欢呼雀跃的时候,整个乐队却一片死沉。 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为了让乐队有资本转型,我能尝试喜欢的后摇,秦鹤答应和音乐公司对赌,如果新专辑赔本,那秦鹤原创的所有歌曲的版权将归音乐公司所有。可惜,对赌失败,我们再也不能公开登台唱以前的歌了。 明明秦鹤是失去最多的人,他却满脸不在乎,大手一挥,说:“都不算事儿!咱们加把劲,把失去的都赚回来。” 有魔力的他,一句话,便让乐队活了过来。 在雪花飘飘中,新年很快到来,跨年当晚,我们被一家新开业的小酒店邀请去助兴表演。演出结束后,望着夜空中绽放的寥寥烟花,我不禁感慨:“瞧这烟花寒酸的,小酒店刚起步,也是不容易啊……” 秦鹤睨我一眼:“你再瞧瞧。” 我纳闷地把身子探出阳台,楼下的广场上,温泽他们在一边放烟花,一边朝我们招手。 秦鹤说,他欠我一场告白,要在今晚补上。说着,他从随身的背包中拽出来一个超大的羽绒枕头。这一幕多么似曾相识,一年前的今晚,我们就是这么互打对方的。 于是,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他不满地嘟哝一声,一下用宽大柔软的枕头拦腰将我圈到跟前,肉麻地说:“涂一乐,我最酷的吉他手,以后我们共用一个枕头,好不好?” 我羞得脑袋死机,侧头看向玻璃窗里男孩子气的自己,问出了毕生最蠢的问题。我问他,真的不要裙摆飘逸、长发飘飘的小蔚了吗,不担心她再做什么出格的事吗? 秦鹤爽朗一笑,说早已看穿对方的伎俩。他对小蔚说,他已有了喜欢的人,再不会像以前那样受她要挟。 有了喜欢的人,他就像披上盔甲,刀枪不入了,于是小蔚彻底断了念头。 他又说,第一次排练结束后,他在走廊尽头说的话是:他喜欢我用纤细的手弹电吉他的样子—— 那时,我超酷、超帅,让他动了心。 可是,那时,我就说了拒他于千里之外的话。 是啊,为了可怜的自尊心,为了不让他得意地知道他被喜欢着,我机关算尽。只是,我不曾想,喜欢他这件事,也会不小心像歌一样哼出来。 而现在,我,涂一乐,愿意哼一辈子。 朗朗风如你 云宽 作者有话说: 稿子第一次上《花火》,我非常开心,也非常感谢有耐心的叉叉带我过稿。这个故事最初的灵感来自于朋友的一小段亲身经历。当然真实的生活远比故事复杂,但我还是给了男主和女主一个甜蜜的结局,希望你们会喜欢,并找到那个扰乱你心跳的人。我会加油写更好看的故事出来,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她如他所愿离开了他的世界,可是,他的世界、他的心,无法恢复到从前的平静了。 对于江翩翩来说,进入大学后第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是“迎新杯”篮球赛。 江翩翩小时候最喜欢的漫画就是《灌篮高手》,里面承载着主角梦想的篮球,让她平凡无奇的生活也变得热血和闪闪发光起来。如今一提起和篮球相关的事情,还是会在她心底勾起一丝不一样的情愫。她自然不会错过。 距离比赛还有一个小时,但观众席早已坐满,江翩翩和舍友阿和只好站在场边。这也难怪,每年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的赛场上,C大篮球队都叱咤风云,历史最差成绩也是全国季军。为了一睹篮球队的风采,几乎全校学生都来观看“迎新杯”篮球赛了。 “我们学校的篮球队真的这么厉害?”阿和挽着她的手臂,将信将疑地问。 “那当然,特别是队长宫怿林,简直是打篮球的天才,很多女生暗恋他。”江翩翩大方地分享着打聽来的情报,在这方面,她从来不会出错,这是一名曾经的“追星”少女的自我修养。 初中时,许多当红的明星江翩翩都迷恋过。拉票、买专辑、支持电影作品一类的事情自然不必说,接机、送机等也是她常干的事,她甚至时常把偶像们的事迹写进作文里,而后一笔一画地写下结尾:“我固然是做不成太阳的,但希望有一天我能成为天边的一颗星,用微弱但永不灭的光芒照亮某个人的黑夜。” 高中以后,学业慢慢加重,她才渐渐不再追星。 很快运动员和裁判员便入场,走在队伍前头的就是队长宫怿林。江翩翩激动地捅了捅阿和的手肘,示意她看过去。 只见宫怿林穿着黑白色的球衣,露出手臂和长长的小腿,隔着远远的距离仍能隐约瞧见他胳膊和腿上流畅的肌肉线条。在他缓缓走向场中央的过程中,不时有大胆的女生高喊他的名字,他都不为所动,并不转头看哪怕一眼。 比赛正式开始。 宫怿林并没有刻意出风头,但全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的身上。而每一次他得分,更是会引来全场欢呼。 他配合队友给队友传球。他带球转身、过人,看准时机果断投篮。他轻轻一跃,手腕干脆利落地向下扣,篮球便在空中画出一道漂亮的弧,准确地落入篮筐。 这令江翩翩蓦地想起《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沉默冰冷,骄傲自信,和那些吊儿郎当的男生一点儿都不一样。 她不免两眼放光,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跟着周围的女生一起尖叫、鼓掌,大声喊着宫怿林的名字。 从此江翩翩就成了宫怿林的“头号粉丝”。 江翩翩做的第一件事是了解宫怿林这个人。 两天时间,她已经知道了宫怿林喜欢甜食但讨厌蜂蜜、喜欢打破规则但讨厌一切不受他控制的事物。但很可惜,有关他恋爱的八卦少之又少,他甚至都没有暗恋过哪一个女生。 越是深入了解,江翩翩便越是觉得宫怿林可爱——不是像小兔子一样的可爱,而是因为不同于一般男生而给人的可爱的感觉。 江翩翩抱着手机痴痴地笑。她想,什么时候能再看一场宫怿林的篮球赛呢? 这之后,为了和宫怿林多一些见面和接触的机会,江翩翩积极报名了校篮球队。招新的传单上写着女生至少要一米七,可江翩翩只有一米六七。想了想,她穿了一双内增高的鞋去参加选拔。 可她没想到,到场的女生最矮的也有一米七五,更何况现场还要考最基本的运球和投篮。而她十八年来连篮球都没有怎么摸过,最后毫不意外地没有进入篮球队。 江翩翩可不会轻易放弃。 她立刻报名了篮球宝贝的选拔。如果不能和宫怿林一起打球,那能在场边为他加油助威也是好的。 她笑意盈盈地站在面试官学姐的跟前,学姐满意地点着头:“身材高挑,笑容甜美,不错。” 江翩翩心中得意,满以为这次一定可以留下,谁知下一秒学姐说:“你跟旁边这位学姐走,她会教你几个动作测试你的肢体协调性。” 江翩翩两眼一黑。 那天直到吃晚饭的时间,江翩翩都没能学会那几个动作,勉强跳下来,身体又僵硬又不美观,像只提线木偶。 江翩翩沮丧地朝寝室走着,月亮挂在淡蓝的天空中,沉默地注视着她浓郁的悲伤和不甘。 “同学,校报招新,有兴趣的话来看看吧。”一个女生说着,塞了一张传单过来。 江翩翩正伤心着,看都不看一眼传单上的内容,径直从女生身边走过。走出去几十米,她脑中突然灵光一现,便又飞速地折回来,热切地看着发传单的女生,问道:“如果加入校报的话,是不是就有机会采访篮球队了?” “有可能哦。” 这可真是柳暗花明,几乎是立刻,江翩翩脱口而出:“我要报名!” 这一次,她凭借着出色的文笔顺利通过选拔,成了校报的记者。如此一来,她便能以“跟踪采访”的名义光明正大地出现在宫怿林的旁边了。 九月初秋,淡蓝的天上散落着几片云,阳光仍是明晃晃的,照得人睁不开眼。江翩翩穿了一条灰色的卫裤,上面一件宽松的明​黄‍色​T恤,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她正坐在一棵桂花树下等着上体育课。 这学期的体育课,她选了初级篮球,因为宫怿林是这门课的助教。 上课铃响,宫怿林跟在体育老师后面走了过来。江翩翩一眼就看见他今天也穿了一件​黄‍色​T恤和灰色卫裤,乍一看和自己身上的衣服竟有几分像情侣装。 没来由地,江翩翩的心扑通扑通地快跳了好几下,如同装了一只不安分的兔子。她将手放在胸口轻轻揉了揉,才慢慢平静下来。 这节课要学习的是传球。老师让大家两两一组,搭档练习。 江翩翩记得班上有三十一个人,她在分组的时候悄悄往后退了退躲在角落里,等到分完组才出来。她将手臂高高地举过头顶,大声道:“老师,我没有搭档了。”她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无辜相。 闻言,宫怿林走到她的面前,看着她的眼睛说:“我和你一组。” 班上其他女生看到此情此景,不由得羡慕又嫉妒,那可是宫怿林啊。周围传来一片窃窃私语,夹杂着不甘的唏嘘声。 “谢谢学长。”江翩翩一脸乖巧,心中早已如同有一千只蝴蝶振翅飞过。 第一个传球方法是双手胸前传球。宫怿林站在人群中央,一边示范,一边详细讲解动作要领:“注意!所有的传球都是要用手指来完成的,而不是手掌,持球的时候尽量把手指张开,手心空出。” 宫怿林的脸上满是认真的表情,他牢牢地将球持着放在胸前,握着球的手指骨节分明,修长白皙,阳光落在上面看起来通透如玉。 “下面开始小组练习。” 宫怿林拿着篮球再度走到江翩翩的面前,把球抛给她,开始配合她练习传球。 方才宫怿林讲解动作要领时,江翩翩一直在盯着他的手和脸看了,根本没有听见他在说什么,这会儿正不得要领,吃力得很。 本是静止传球,但她重心不稳,根本接不住宫怿林那种力道的传球,前前后后地跑动着,生生地练成了行进间传球。 宫怿林耐着性子,又给她讲了一遍动作要领,她用力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但下一秒,她仍然歪扭着身体接到宫怿林的传球,再条件反射地将球扔出去,如同扔一只吓人的怪物。 砰!一声闷响。 篮球砸在宫怿林的额角上,又落在地上,弹跳着离得远了。 江翩翩万万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方才心上有蝴蝶飞过的地方翻涌起巨大的波浪。她慌忙地跑过去,只见宫怿林的额头上已经肿起了一个大大的包,红红的,格外突兀。 一时间,大家都有点不知所措,许多女生围上来表示关切,同时用谴责的目光瞪着江翩翩。 江翩翩难免自责,一边心疼宫怿林,一边担忧自己这下肯定给他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有些语无伦次地说:“对不起,学长,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 宫怿林眉头都不皱一下,瞥了江翩翩一眼,她紧张得耳朵通红,像小白兔的耳朵一样。 他淡淡地回答江翩翩的问题:“没关系,不疼。” “真的吗?”江翩翩小心翼翼地确认。 “嗯。”宫怿林俯身捡起篮球,看向旁边的女生,“这里没事了,其他人可以继续练习,下课前我会来检查。” 江翩翩舒了一口气,突然又一个激灵反应过来,等等,其他人? “至于你,”果然宫怿林转过身来面对她,“下盘不稳,传球绵软无力,你先去操场上跑五圈再回来。” 自此以后,宫怿林就成了江翩翩的“私人篮球教练”。每节课前,他都会让江翩翩先去操场跑五圈才来练习。 秋风吹着大片的云彩飘过天空,挡住太阳,光线明明灭灭。江翩翩一边气喘吁吁地跑圈,一边暗自腹诽,也没人告诉她宫怿林这么记仇和‎​腹‌黑​‌啊。 尤其是当她喘着粗气、擦着额头上的汗珠回到篮球场上时,她仿佛看见宫怿林脸上有一丝若有似无的笑。 这样的“偶像”太可怕了,她想“脱粉”了。但她渐渐发现,宫怿林的训练让她在传球时的确稳当了许多,心中的那一丝不满便在瞬间一扫而空。 他们偶尔在食堂或教学楼遇见,不再是江翩翩一个人同他打招呼,叫他“学长”,他也开始微微点头作为回应。 江翩翩雀跃不已,不知道这算不算“不打不相识”。 十月底,体育课的助教突然换了人。原来宫怿林下个月要去进行封闭训练,为参加明年的CUBA比赛做准备。 新助教是完全不同的性格,他对待女生温柔、有礼貌,指导传球动作时极有耐心,也从来没让江翩翩去跑过圈。可是,江翩翩就是高兴不起来。 她脑海里满是宫怿林指导动作时冷淡平静的声线和掌控篮球时的自如,他拿着篮球的样子真的太迷人了,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像是为篮球而生。 还是宫怿林好。她这样想着,在心底暗暗叹了口气。 隔天,江翩翩就跑去找校报的社长,跟她申请采访篮球队队长。 “宫怿林学长都大四了,他可是CUBA的明星球员,不就应该采访他吗?” 学姐为难地看着她:“但是下个月是校庆,下下个月有名人讲坛,采访内容已经提前定好了,不能变的。” 江翩翩只好垂头丧气地回了寝室。 不过,对于乐天派和鬼点子多的江翩翩来说,这根本算不得什么难事。很快,她便决定去宫怿林封闭训练的地方找他。 江翩翩本打算这周末就去的,可报社又安排她去采访优秀的校友,她推托不过,只好把去找宫怿林的计划往后拖。 就这样,好不容易挨过半个月见不到宫怿林的日子,江翩翩周六一大早就出发了。她打听到封闭训练的地方在城郊一所中学,学校早在几年前搬迁,旧址一直未拆,慢慢变成了篮球训练的地方。 江翩翩跟著导航一路找来,却见校门口有保安看守,还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非训练人员禁止入内”。 她想了想,沿着学校红色的围墙一路走,绕到后方宿舍楼的区域,打算从这里翻墙进入。围墙高约两米,她给自己打了打气,后退一段距离,加速助跑,起跳,双手紧紧地攀住墙头,脚蹬着墙面,腰上用力,一点一点地爬了上去。她看着脚下离自己两米的地面,深呼吸一口气,跳了下来。 咚的一声闷响,江翩翩的脚板被震得传来隐隐的痛感,右脚的脚腕也有一点扭伤。 江翩翩轻轻地转动着脚腕,伤势并不严重,活动一下筋骨就可以正常走路了。 但她并不知道宫怿林住在哪一个房间,她也没有宫怿林的手机号码。不过,她就算有,他应该也会赶她走吧。 江翩翩便在宿舍楼下找了一个较为隐蔽的角落守着。她的旁边是一棵高大的银杏树,阳光从叶片的罅隙间落下来,落在满地金黄的叶子上,闪闪发着光。 此情此景令江翩翩想起了她初中的时候。那次她听说有剧组在她家旁边的一所大学取景拍摄,她便在放学后去学校转一会儿,盼望着和某个明星偶遇,然而一次都没有碰见过。 不知道今天她的运气会不会好一点。 她正这样想着,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待对方慢慢走近,她清楚地看到左邊靠近她的位置的人正是宫怿林。 而宫怿林不经意地一扭头,正好看到江翩翩猫着腰从草丛中走出来,头发上还落了一片银杏叶。 两个人对视了几秒钟,还是宫怿林的同伴先打破了沉默。 他笑着向江翩翩打招呼:“是学妹呀,我叫沈默。” 江翩翩认得他,他是篮球队的中锋,总能看见他和宫怿林一起,只是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她礼貌地回应着打招呼。 “我好像忘记给热水壶断电了,我先上去啦,你们聊。” “好,学长再见。” 沈默走后,又剩下江翩翩和宫怿林两个人四目相对。江翩翩转了转眼珠,拉开外套的拉链,从怀里掏出一个装得鼓鼓的塑料袋,走到宫怿林跟前递给他。 “给你买的糖炒栗子,还热着呢。”她的头顶堪堪到宫怿林的下巴,和他说话时,总要微微仰起头才能看到他的眼睛。 宫怿林略略低头,看到袋子里的糖炒栗子散发出热气,给塑料袋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雾。他心中疑惑,却没有多问,伸手接过了江翩翩的好意。 “谢谢你。” 江翩翩嘿嘿地笑,自己回答着:“报社要我做你的专访,我听说你在这里进行封闭训练,就过来找你了。” “我晚上还要训练,可能没有时间。” “没关系,我就在这里等你,你晚上训练结束,我再采访也不迟。” 宫怿林沉吟:“那你住哪里?” “啊?” “晚上训练结束是九点,采访完至少也是夜里十点了,但是,这附近没有一家宾馆。”宫怿林看着江翩翩认真道。 这个问题,江翩翩的确没有想过,可要是不采访,现在就走,那她不就露馅儿了吗?!她正迟疑,宫怿林已经替她做了决定:“今晚你先住我屋里吧,我和沈默睡。” 有一瞬间,江翩翩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可宫怿林的确走到门口又停下来等她跟上去。她便在突如其来的幸福中晕晕乎乎地跟着宫怿林上了楼。 晚上,宫怿林去训练前,叮嘱江翩翩:“你就在这里待着,哪儿都不要去。” 江翩翩乖巧地点着头。 “这包栗子留给你,无聊的时候吃。”临出门时,宫怿林补充说,“不要全部吃完。” 江翩翩扑哧一声笑出来,又一次觉得宫怿林有一种一本正经的可爱。 她环顾着不大的寝室,床上、桌子上、地面上都干净整洁,除了几件必要的衣物和生活用品,再无多余的物品。因为她来得突然,宫怿林还特地去找其他人借,才拼凑出一套新的毛巾、牙刷等用具。 这栋楼离篮球场很远,除了对面的楼和外面荒凉的马路之外,其他什么都看不到。没一会儿,江翩翩就躺在宫怿林的床上睡着了。他的枕头又软又舒服,实在是太好睡了。 夜里九点,宫怿林结束晚上的训练回到寝室,敲了很久的门,都不见人来开。他以为江翩翩悄悄地走了,疑惑地推门,门却没有上锁。 他一进屋,就见江翩翩连被子都没盖,在他的床上正睡得香。他走上前,轻手轻脚地替她盖好被子,关了灯去隔壁屋找沈默了。 然而,第二天,江翩翩还是被教练抓了个正着。 因为再在这里逗留也无事可做,又见不到宫怿林,江翩翩便想着早点赶回学校。她挑了个大家正在训练、临近中午的时间出了寝室,可谁能想到,偏偏就在宿舍楼下撞见了回寝室的教练。 教练大发雷霆,召集了所有人员,当然也包括江翩翩,在操场上集合,质问是谁带她进来的。 “没有人带我进来,是我自己翻墙进来的。” “你自己来这里干什么?”教练显然不相信她的话。 “我……”江翩翩支支吾吾着,是啊,一所废弃的学校,她来这里干什么呢? 这个时候,队伍里有人说话了:“教练,是我让她进来的。”这冷淡平静的声音,是宫怿林的。 教练正要发火,江翩翩急了,她怎么会让自己的偶像当自己的替罪羊呢,于是急急地说:“我是校报的记者,是社长让我来采访的。” “那你怎么不直接来找我,跟我说清楚,偷偷摸摸干什么?!还翻墙?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这么野啊。” “就算你是来采访,未经同意私自进来,也违反了封闭训练的规定。你不是球队的人,我管不了你,但是,我会告诉你们的指导老师的。至于你——”教练收回目光,看向宫怿林,“接下来两个星期的卫生都交给你负责,另外每天再加跑十圈。” “解散!” 众人散去,江翩翩哭丧着脸,泪水盈盈地看着宫怿林,不停地给他道歉:“对不起,学长,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没想到这个时间教练会突然回寝室。不然,我替你跑圈吧,你千万不要生我的气啊。” 宫怿林瞥了她一眼,轻飘飘地说:“好啊,那你去跑吧。” 原本江翩翩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他真的会让她去跑,闻言惊得打了个嗝,却又骑虎难下,只得边哭边跑。 但她只跑了一圈,宫怿林便看不下去了。 他跑上来,有点凶狠地对江翩翩说:“别跑了,你是傻子吗?这么笨,以后就别来给我惹麻烦了好吗?” 江翩翩即刻止住眼泪,呆愣了一下,盯着他跑远的背影发愣,不是他让她跑的吗? 还有刚刚,她第一次看到他的脸上出现了不一样的表情,她看见他皱了皱眉,是因为讨厌她、嫌弃她吧。 她又想起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去参加粉丝见面会,她精心准备了礼物上台送给自己的偶像,可是因为太激动,脚下被皱起来的红毯绊了一下,险些将礼物砸在偶像的脸上。 对啊,她一直这么笨手笨脚的,不是用篮球砸到宫怿林,就是害他被处罚,换了是她也不会喜欢这个总给自己添麻烦的人吧。 这样想着,江翩翩擦掉眼角的泪,转身默默地离开了。这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她和宫怿林都没有再见过面,她只偶尔在走廊上遇见他和沈默,匆匆打个招呼便低头走过。 寒假的时候,CUBA决赛在北京举行。江翩翩挣扎了很久,还是敌不过想要看宫怿林在球场上骄傲自信、叱咤风云的模样的心,买了票去观赛。 她没有告诉宫怿林她来了,因为怕他不想见到她,只一个人淹没在茫茫的观众中,如同浩瀚夜空中的一颗星,默默地注视着群星中央皎洁的月亮。 和“迎新杯”那日一样,江翩翩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跟着周围的女生一起尖叫、鼓掌,大声喊着宫怿林的名字。 只是,这些,宫怿林统统不知道。 那次比赛,宫怿林在最后一秒钟投进了一个三分球,反超对方球队一分,使球队夺得了冠军,而他本人也成了全场的英雄。 所有人都冲向场中央,把宫怿林抬起来高高地抛起。在这场盛大的欢乐中,江翩翩一个人离开了球场。 后来,寒假结束,开学回到学校,江翩翩就被校报的社长叫过去。学姐对江翩翩说:“你去采访一下宫怿林吧,他带领篮球队获得今年CUBA的冠军,很有话题性。” “啊?”这一次为难的变成了江翩翩。 “‘啊什么,你之前不是一直想采访他吗,现在可以采访了,快点去吧,等他毕业了就晚了。” 江翩翩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她和宫怿林现在的关系,只得接受了这个任务。 挣扎了几天,江翩翩决定先联系沈默,一来多了解一下队友眼中的宫怿林,好做采访大纲,二来也可以先探探口风。 沈默非常热情地约她在咖啡馆见面,他很配合地回答了她的问题,然而在她问到宫怿林最近在忙些什么的问题时,他的话却有些暧昧不明。 “他啊,他最近闲得很,就盼着有人约他出去看看电影、聊聊人生什么的,学妹,你要采访,可要抓紧机会哦,不然,等他毕业就来不及了。”沈默冲江翩翩眨眨眼。 江翩翩听得一头雾水,不过,听起来,他并没有不愿意见她的意思。 于是,经过一番采访准备,江翩翩鼓起勇气给宫怿林打了电话,约他第二天下午在奶茶店见面,宫怿林欣然答应。 翌日,江翩翩提前来到奶茶店等候,还给宫怿林点了一杯他最喜欢的红豆奶绿。宫怿林推门进来时,红豆奶绿也刚刚被端上来。 不知道为什么,江翩翩突然觉得这杯红豆奶绿像是一种讨好一般。 为了掩饰窘迫,她用力扯出一个微笑,和宫怿林打招呼,宫怿林仍是面无表情的样子,微微点了点头作为回应。 整个采访过程倒是还算顺利,宫怿林很配合,同江翩翩一问一答,来来往往,很快就结束了。然后,两个人便面对面地坐着,沉默地喝奶茶,店里非常安静,只有轻柔的音乐声飘荡着。 宫怿林突然问江翩翩:“你喜欢我吗?” 江翩翩吓了一跳,被一口奶茶呛得剧烈地咳嗽起来。这个人是怎么回事啊,有谁会这样问一个女孩子这种问题啊?! 宫怿林瞥她一眼:“不是吗?沈默是这么跟我说的。” “当然不是了,我怎么可能喜欢你。”江翩翩咬着奶茶的吸管,并不去看宫怿林的眼睛,不知是因为不屑,还是不敢,“你顶多是我的偶像而已。” 为了避免再次出现令人尴尬的话题,江翩翩收起笔记本,站起身和宫怿林道别,先行离开了奶茶店。 江翩翩喜欢宫怿林吗? 她当然喜欢,他篮球打得那么好,她是他的球迷,怎么会不喜欢。 可是女生江翩翩喜欢男生宫怿林吗? 江翩翩不知道,或者应该说,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在初入大学时,她的确也曾暗暗期待过能谈一场青涩美好的恋爱,可是,坦白说,她并不知道什么才是喜欢一个人。 她问舍友阿和,阿和说:“如果你时时刻刻想着某个人,见到他就会觉得很开心,为了他心甘情愿做任何事,那这就是喜欢。” 此刻,她把自己藏进被窝里,想让自己忘了宫怿林说过的话,可越是这样,越是忘不了。那些话反复在她的脑袋里回响,他做过的事、说过的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清晰得历历在目。 这么说来,她喜欢宫怿林吗?可是,她以前追星的时候也是这样对待偶像的呀。 她想不明白,于是決定在想明白以前都不再去见宫怿林了。 有一天,有个男生约江翩翩见面,他一脸羞涩地向她表白,紧张得一直去扶鼻梁上的眼镜框。倾诉完他的爱慕之情,最后,他问:“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江翩翩拒绝了,还有些心不在焉的。男生问她为什么,她随口就说自己有喜欢的人了,这是她拒绝别人时一贯的借口。 可是,这一次不一样,在她说出“有喜欢的人”这几个字的时候,她的脑海里竟然浮现出宫怿林的脸。 难道她真的喜欢上宫怿林了? 她的这个想法把自己吓了一跳,丢掉手中的奶茶,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逃离了咖啡馆。 不论江翩翩有多抗拒见到宫怿林,她终究逃不过要再见他一面的命运。 她之前答应了宫怿林,会把刊登了他的采访的报纸亲自给他送过去,挣扎了几天还是联系了他。 原本江翩翩打算送完报纸就跑,可是宫怿林叫住她,说自己也有东西要送给她。她心中疑惑,不过节,也不过生日,会是什么呢?她猜不出。 江翩翩接过纸袋,打开,里面是一件崭新的红色球衣。她更加不明所以。 “上次封闭训练,你说我的球衣很好看,所以送给你了。” 江翩翩虽然欣喜,可仍是不解,为什么他突然要把这件衣服送给她呢?是代表原谅她了?她把球衣拿在手中,凑上去闻了闻,有淡淡的洗衣液的清香,软软的,就像被人抱着一样。 “你最近都不怎么找我了。”宫怿林埋怨,语气里竟然有一丝撒娇的味道,“你真的不喜欢我吗?” 猝不及防再次被问到这个问题,江翩翩满脸窘迫,不知如何是好。为了缓解尴尬,她反击回去:“你怎么老是问我这个问题啊,难不成你喜欢我吗?” 她原以为对方断然不会说喜欢,万万没想到,宫怿林一脸认真地坦白:“沈默说,喜欢一个人就会特别渴望见到她,会担心她受到伤害,也会因为她开心而开心。”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喜欢你。” 江翩翩只觉得自己的脸就快要烧起来了。 宫怿林自顾自地说下去:“在你出现之前,我的世界是平衡而安静的,但你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平衡,我好不容易适应了你的存在,现在如果你离开的话,我的世界又会鸡飞狗跳一团乱,我不想再陷入这种状况了。江翩翩……” 后头的话,宫怿林没有机会说了,因为江翩翩跳起来,搂着他的脖子,吻上了他的嘴唇。 阿和说,如果你面对一个人会脸红心跳,那你就是喜欢上了他。 回想起来,宫怿林第一次真正注意到江翩翩,是在她穿​黄‍色​T恤上体育课的那天。明​黄‍色​衬得她眉眼动人,仿佛从桂花树上跌落下来的花仙子,又仿佛秋日里常见的​黄‍色​蝴蝶翩翩飞过他的心头。 他看见她在分组时偷偷躲了起来,没有拆穿她,是因为他心里竟然有一丝希望和她一组。只是,没想到她运动神经那么不发达,一下子砸到了他的头。他不喜欢不受自己掌控的事情,所以有些生气,便罚她每节课都去跑圈,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 但他心里知道,她是第一個在他受伤时给了他一支药膏的人,而旁人都只是无关痛痒地问一句罢了。因此,他挤出药膏抹上额角时,心里非但没有生气和不耐烦,反倒溢出丝丝的甜。 后来,他去郊区训练,有半个月没有见到她,心里一直空落落的。 直到江翩翩突然出现在宿舍楼下,还给他带了他喜欢的糖炒栗子,他不知道有多高兴。 或许是被喜悦冲昏了头脑,他竟然将她留了下来。于是第二天事情又超出了他的控制,他被教练处罚了。 他世界里的平衡再次被打破,埋怨她为什么要来扰乱他的心绪,一时烦躁才说出让她去跑圈的话。当看到她真的傻傻地去跑了,他如何忍心,便自相矛盾地把她赶走了。 然而,谁能想到她从此再也不联系他了呢。 她如他所愿,离开了他的世界,可是,他的世界、他的心,无法恢复到从前的平静了。 在她疏远他的这段日子里,他才想明白,感情就是一件意料之外、不受控制的事情,如同你遇见那个人时,那个人便扰乱了你的心跳。 我有所念人(二) 明开夜合 上期回顾:父亲的葬礼上,姜词见到了梁景行。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并不如其他人一般看她,甚至借給她钱,助她渡过难关。 姜词在酒吧打工,被陈觉非纠缠,两人争执之间,陈觉非的手机被姜词弄坏,陈觉非的家人赶来解决矛盾,姜词又一次与梁景行相遇…… 第二章 与君初相识 “四道菜够不够,要不要饮品?” “哦……”姜词回过神,赶在梁景行抬头之前,迅速移开了视线,“够了。” 梁景行的食指在菜单页的一侧轻抚了一下,然后合上,递给服务员:“暂时就这些。” 姜词注意到他手指很长,指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干净而平整。 等上菜的时候,梁景行掏出支票簿和钢笔,填上一个数额,递给姜词。 姜词接过看了一眼,低声说:“多了。” “你中途生病,算是一点赔偿。” “那也多了。” “拿着吧。” 姜词眼皮一颤。他仍是这句话,语气十分寡淡,既非劝说,亦非恳求,也似乎并不在意听话之人拒绝还是接受。 服务员端上来两盏甜品,姜词张了张嘴,最终没说什么,将支票仔细收好。 梁景行将杨枝甘露和杧果西米露移到姜词的跟前:“你挑一个。” “哪个甜一些?” 梁景行指了指西米露。 姜词拿起陶瓷的调羹,往嘴里喂了一勺,低声含糊地说了一句,梁景行没听清楚,便又问了一遍。 姜词微微抬眼:“我说,以前没觉得甜食好吃。” 梁景行的目光微微一沉。她以前锦衣玉食,想吃什么都唾手可得,可现在这样一碗毫不起眼的西米露,也能哄得她心花怒放。 菜很快上齐,梁景行与姜词说起自己公司开张的事:“你若是有空,可以过来做兼职。” “要去语言班上课。” 梁景行才想起之前陈觉非对他说的关于她的情况:“我听说,你打算考雅思?” “嗯。” “准备出国?” 姜词语气分外平淡:“准备申请国外的艺术专业。” 梁景行向她看去,斟酌着措辞:“你当时……为什么没报考美院?” “缺钱呗。” 一时沉默,过了半晌,梁景行沉声道:“若你出国留学,需要帮忙的话……” 姜词手指一松,调羹碰上碗壁,发出清脆的声响:“你打算资助我?” 梁景行看着她,没开口。 “你这人一贯好做善事吗?以前留下的职业病?”姜词看着他,“升米恩,斗米仇,你不怕我从此赖上你?” 梁景行笑了一声,盯着她的眼睛:“你会吗?” 不待姜词回答,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又顺带打开了窗户。燠热的夜风吹进来,淡蓝的烟雾缭绕而起,隔开了两人。 十二岁的年龄差距,足以使一个男人显得从容不迫、进退有度。这话介于疑问与反问之间,摆明了他并不在意姜词如何回答,因为是与不是都不会对他造成分毫的影响。 沉默了许久,姜词正打算开口,梁景行却轻轻摆了摆手,平淡地说了一句:“不着急。” 什么不着急?不着急回答,还是不着急还他那十万块钱?姜词低垂着头,轻轻咬了咬唇。 梁景行看她一眼,在心里叹了声气。她到底才十八岁,不管如何逞强,仍然是个孩子。 “你父亲曾救过我一命。”梁景行沉缓地说道,“四年前,我在西南山区采风,开车遇上山体塌方,你父亲那时候在那边找地建厂,正好经过……”他顿了顿,“我并非慈善家,自然没有多余的同情心随处布施善意。” 姜词倒没想到还有这一层渊源,惊讶之下,默不作声。 众人眼中非法集资,害得无辜之人家破人亡的无良企业家,无意种下的善因,却也结了善果。 梁景行将烟掐灭:“你是有才华的人,我不希望你轻易放弃,一时的艰难算不上什么。” 一时的艰难……可她只觉得眼前的是一条荆棘之路,永远到不了头。 吃完之后,梁景行将姜词送回家。 他们行到三楼,忽然听见上面黑暗中传来几声压抑的、粗粗的喘气声,夹杂着男人粗俗的调笑声,姜词不由得停下脚步,面露尴尬。这栋楼里三教九流的人都有,做皮肉营生的女人带人回来实属正常。 忽听啪的一声,是梁景行按下了打火机:“附近有没有超市?先带我去买包烟吧。” 姜词忙不迭地点头。下楼往巷口走了几步,她陡然反应过来,梁景行早知道这里有家沃尔玛,哪里需要她带什么路。 既然明白梁景行是专门替她解围,她便不会真的傻乎乎地往超市去了,只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时间刚过晚上八点,附近的酒吧街正是热闹的时候。梁景行朝着远处闪烁的霓虹灯望了一眼:“你还在酒吧工作吗?” 姜词摇头。 她本以为梁景行要借机教育几句,谁知他并没有,只低头看她一眼:“包沉不沉?我帮你背吧。” 姜词看了看他身上整洁挺括的西装:“不用。” 走了一段路,看见路边一张破破烂烂的长椅,姜词走在前,那包挂在她单薄的肩上,似乎要将她整个压塌。梁景行眯了眯眼:“坐一会儿吧。” 姜词卸下背包,从里面抽出一张废报纸,递给梁景行。 梁景行微微挑了挑眉:“你自己呢?” “我没事,衣服反正脏了。” 这椅子本来能容纳三人,背包占去一部分,姜词坐下以后,与梁景行便只隔了一拳的距离。 梁景行掏出烟盒,抽出一支烟,正要收回去,姜词伸出手:“你抽的什么?” 烟盒呈褐色,侧翻盖,上书一个书法的“道”字。姜词把玩着盒子:“你知不知道以前云南有一种烟叫作‘茶花?” 梁景行沉默数秒:“不知道。” 姜词垂眸,哦了一声,将烟盒还给他。 这里离最繁华的那条街已经有些远了,四下很安静,间或有车驶过,身后的树丛里藏着几只知了,冷不丁叫两声。 狰狞的现实一时仿佛远去了,她只觉得这样宁静的时刻分外奢侈,细想仿佛已是上辈子的事。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许久后,她终于回过神,强迫自己从长椅上站起来:“我该回去了。” 梁景行低低地嗯了一声,带着点鼻音,细听有几分模糊。 抢在姜词之前,梁景行拎起了那个背包。 姜词走在后面,静静地望着他的背影。 背影挺拔修长,好似立于巉岩之上迎向苍穹的树,孤高而笔直。 道旁路灯昏暗,两人的影子投在地上,时短时长。 到了六楼,姜词正要掏钥匙开门,想起一件事:“能不能给我陈觉非的电话号码?我找他有点事。” 梁景行点头:“手机给我。” 他输入一串数字,替姜词保存好,心念一动,打开通信录,点了下右侧导航处的“L”—— 自己的名字赫然在列。 陈觉非接到姜词的电话时,简直受宠若惊,这念头甫一闪过,他便在心里骂了一句:嘿,还被虐上瘾了! 姜词言简意赅:“有没有空见个面?我有东西给你。” 陈觉非从没被姜词这么客气地问候过,觉得分外稀奇:“你又想耍什么花样?” 姜词不耐烦地道:“到底有没有时间?” “有是有,不过,我告诉你……” 嘟的一声,姜词把电话挂断了。 陈觉非气得骂了一句脏话,过了一会儿,却乖乖地回拨过去,按捺着性子,客气地问道:“说吧,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陈觉非提前赶到,点了杯冰镇西瓜汁,玩着手机游戏,优哉游哉地等姜词过来。 他回过神时,才发现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分钟。他正要打电话催,姜词推门而入。她显然是赶路匆忙,出了一身汗,双颊热得发红。 陈觉非责问的话便说不出口,喊来服务员帮她倒了杯冰水。 姜词坐下,顺了顺呼吸,将冰水咕噜喝下大半,从包里掏出一个厚度可观的信封,递给陈觉非。 “这什么?情书?”他打开封口,往里看了一眼,頓时一愣——里面装着厚厚一沓纸币。 “赔你摔坏的手机。” “你的钱哪儿来的?”陈觉非下意识地问道,抬头,对上姜词陡然一沉的眼神。 他自知失言,忙道:“你上回不是说赔不起吗?” “上回是上回。”姜词平淡地回答。 静默了数秒,陈觉非将信封合上,推回给姜词:“我真不至于缺这点钱,也没打算要你赔。” 姜词不接,看他一眼:“要不要是你的事。” 陈觉非有些无语:“姜词,我发现你这人总在不应该的地方特别固执。你知不知道,你这性格容易吃亏?” 姜词掀了掀眼皮,将剩下的半杯水喝完,站起身:“我还有事,先走了。” “什么事?” 姜词没回答,脚步不停。 陈觉非跟着站起身:“钱你拿回去啊!” 姜词已推门出去了。 外头日光毒辣,晒得头皮发烫,火烧似的疼。姜词上了一辆公交车,赶去崇城第一医院。 住院部的十二楼静悄悄的,姜词敲了敲病房的门,听见里面应了一声,便自己将门打开。 病床上躺着一个男人,手臂上插着输液的软管。床边坐着一个中年女人,手里端着一个塑料碗,正就着煳作一团的番茄炒蛋飞快地扒着饭。女人先是怔了一下,紧接着放下饭盒,离弦之箭一般倏地从椅子上弹起来,带着几分嫌恶地盯着姜词:“你怎么才来?!” 姜词神情淡漠,走到中年女人跟前,从包里掏出一沓钱。 女人双手在牛仔裤上揩了揩,伸手接过,掂了掂重量:“这是多少?” “一万五。” “也就够住两个星期。”女人低哼一声,捞起放在一旁椅子上的黑色皮包,将钱塞进去。她想了想,忽地从包里掏出一张卡,扯出张超市购物的小票,将卡号抄上去,塞给姜词,“以后你别过来了,钱直接打进卡里。” 话音刚落,洗手间的门被打开,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女生走出来,冲着姜词笑了笑,又皱眉看向女人:“妈,你说什么呢?” 女人从鼻腔里嗤笑了一声:“怎么,说不得了?人家早不是姜家的大小姐了,还要巴巴地供起来不成?” 女生气得不行,正要争辩两句,衣袖忽被姜词轻轻一扯。 女人的目光在姜词脸上扫了扫:“还觉得委屈你了?!怎么,当时把黑锅推到我老公身上的时候,没想过天道轮回,善恶有报?” 姜词垂下目光,嘴唇抿成一条线,没有作声。 女人冷哼:“父债子偿,我老公一天不醒,你一天别想脱掉干系。” “妈!”女生听不下去了,握住姜词的手腕,将她拉出病房。 女生松开手,将门轻轻掩上,回头看了一眼,带着几分愧疚道:“姜姐姐,你别听我妈瞎说,这事跟你没关系……” “没事。”姜词打断她,“语诺,张叔叔怎么样了?” 张语诺嘴角一耷拉,叹了口气:“还能怎么样,医生说脑袋里有瘀血,但在关键的地方,不敢动手术取出来,只能等它自己散掉……兴许那时候我爸就醒了。” 姜词静静地站了一会儿,一时无话可说,低低地道了声:“那我回去了。” 张语诺点了点头,又抬头看了看姜词满头乌黑的短发:“姜姐姐,你的事,我都听说了,今后别那么冲动,多好的一头长发,何必跟人赌气?!” 姜词低头看着张语诺——十六岁的女孩儿,手臂纤细洁白,小腿匀称有力,娉娉袅袅,好似春日绿梢头上带雨的花骨朵。 姜词敛起目光,跟张语诺道别,慢慢地朝电梯走去。 刚刚到手的钱,流水似的,哗哗就散出去了。 她神情恍惚地下了楼,一抬眼,忽然看见前面树荫下站着陈觉非。他将T恤的下摆掀起来扇着风,脸上的汗不断地往下滴。 一看见姜词现身,他立即放下衣服,飞奔过来:“你来医院做什么,生病了?” 姜词机械地摇了摇头。 陈觉非抹了一把汗,将信封往她的手里一塞:“真不要你赔,你自己记住这个教训就行,别一冲动就头脑发热。” 这时候,他才发觉姜词的手冷得吓人,惊道:“你怎么回事,真生病了?”想也没想,他伸手便朝她的额头探去。 姜词立即侧头避过,这才彻底回过神来,周身的血液仿佛重新开始流动,头顶炽烈的日光也仿佛终于重新照在身上。 她把手往回抽,陈觉非却抓得更紧,将信封死死地按在她的掌中:“拿着吧。” 姜词一怔。 陈觉非见她终于没挣扎了,立即往后一退:“我走了!钱拿好,今后可就没这样的好事了!”说着,他又退后一步,转身跑出去,拦了辆出租车,一弓身钻入车内,车子一溜烟驶远。 姜词手指微微收拢几分,捏着已被汗液濡湿的信封,嘴角往上微扬—— 舅甥俩简直一个德行。 经过这一遭,陈觉非自以为和姜词已经算是朋友了。暑期在语言班上课的时候,他一有空就去姜词的座位旁晃悠,时不时给姜词递瓶可乐,递支雪糕,即便姜词鲜少理他,他也始终乐此不疲。 有一次,被一起上课的哥们儿追问是不是在追求姜词,陈觉非猛地一拍桌子,眼睛瞪得老大:“瞎说什么,姜词那是我哥们儿,你会追求你哥们儿?” 当然,陈觉非也有觉得挫败的时候,尤其是逮着机会和姜词聊天,说十句都不一定能换来姜词一句回应。他觉得还是因为两人交往不深,得找个机会拉近彼此的距离。 夏天快结束时,陈觉非的生日到了。 这天语言班一下课,姜词就背上书包走了。陈觉非赶紧追上去,在一楼门口,他看见姜词正在跟一个女生说话。 陈觉非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猛地一下拍在姜词的肩上,吓得她身体一抖。 姜词回头瞪他一眼:“你有病是不是?” 陈觉非哈哈大笑:“在说什么悄悄话?” “你管得着吗?” 陈觉非看了看她对面的女生:“这是?” 女生赶忙自我介绍:“我叫張语诺,是姜姐姐的妹妹。” “妹妹啊,难怪也长得这么好看。” 姜词瞟了陈觉非一眼:“你别打她的主意。” 陈觉非哈哈一笑:“对了,星期六是我生日,你俩一块儿去吧。”也不管姜词和张语诺答不答应,他自顾自地说了碰面的时间和地点,丢下一句“不见不散”便又一阵风似的跑了。 张语诺缓缓收回目光:“姜姐姐,你打算去吗?” 姜词看她:“你想不想去?” 张语诺勉强笑了一下:“自从我爸出事,我妈就不准我参加这些活动了。” 静默了数秒,姜词低声说:“那就去看看吧。” 周六傍晚,姜词和张语诺照着约定的时间到了地铁三号线终点站。等了十分钟,迎面开过来一辆宾利,张语诺惊叹:“原来陈觉非家里这么有钱。” 车在两人跟前停下,陈觉非从副驾驶座下来,替她们拉开后座的车门,绅士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虽然身上那颜色夸张的T恤分外滑稽,姿势倒是像模像样。 姜词朝着驾驶座上看了一眼,是个不认识的人,并不是梁景行。她说不上来自己什么心情,似乎多少有几分失望。 车行了半个小时,前方蓊郁的林木中灯火点点,隐约现出白色别墅的一角。 他们走进大门,露天游泳池边已围了一圈人,一看见陈觉非现身,立时凑过来。 一群人拥着陈觉非进屋,偌大的客厅里并排放着两张长桌,上面摆满了各种食物。陈觉非招呼一声,音乐声轰隆隆地响起来,聚会正式开始。 这生日派对果真也是陈觉非的风格,闹哄哄、乱糟糟的。陈觉非凑近姜词她们,大声道:“你们想吃什么,自己拿!”说完,他便又混入人群,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姜词领着张语诺去拿食物,然后找了个角落坐下。她不太喜欢吵吵嚷嚷的场合,一会儿便坐不住了。 姜词跟张语诺打了声招呼,搁下餐盘,自己走到一边去了。目光在来客中搜寻一圈,她没看见那人的身影。静立片刻,她又拿了一杯红酒,避开人群,悄悄去了外面。 后面庭院里有个喷水池,一旁的树下砌着汉白玉的石凳。她走过去坐下,将红酒杯放到一旁,蹬掉高跟鞋,赤脚踩上还带着热气的草地。 屋内震耳欲聋的摇滚乐立时远了,隐隐约约,不再分明,似在另一个空间。已是暮色四合,头顶橡树投下的阴影覆盖住这方寸之地。 姜词将还剩些许的红酒一饮而尽,将杯子搁在草地上,蜷起腿,躺下去试了试,石凳恰好容得下她一人安睡。她侧过身,以手作枕,垫在头下,望着前方的喷水池。 只有这时候,她才能将背上的担子卸下,放纵地偷一会儿闲。 姜词酒量小,喝半瓶啤酒就会上头,刚刚喝下去的红酒开始发挥作用,制造出几分恰到好处的眩晕。 浓烈的草木气息被燠热的夜风送入鼻腔,她的眼皮渐渐沉重,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在她迷迷糊糊间,一只手轻轻拍在她的肩上。 姜词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那只手又拍了一下。姜词骤然惊醒,条件反射般坐起来。她忘了这是在石凳上,一时没坐稳,差点跌下去,一只手适时地抓住她的手肘,用力一提。 姜词仰头,对上一张熟悉的脸。 梁景行松开手,声音含笑:“陈觉非在找你。” 夜色沉沉,她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呼吸间却嗅到了他身上浅淡的烟味。 梁景行在她的身侧坐下,开口道:“有一阵子没见了。” 姜词低低地嗯了一声:“在忙什么?” “公司新开张,全是杂事。”梁景行顿了顿,“你那两幅壁画很好。” 姜词垂着眼,张开手指,仔细地分辨着:“时间太赶了,不然还能更好。” 梁景行低笑一声:“你放心,并未辱没陈同勖先生的名号。” 静默了一会儿,梁景行问她:“最近怎么样?” “还好。” “打工累不累?” “还好。” 极为平常的询问,就像以往姜明远工作之余例行公事了解情况一般,那时候她总是不耐烦,现在有大把的耐心,却再也没有人这样问她。 “你还年轻,不用太拼命……”顿了顿,他又说,“你似乎比上回见面更瘦了,还是要多吃一点。” 姜词轻轻攥住自己的手指,半晌后,嗯了一声。 梁景行笑了笑,从石凳上站起身:“走吧,陈觉非要切蛋糕了。” 姜词也站起来,低头去找自己的鞋,眼前黑漆漆的,她伸手摸了摸,只找到一只。 “怎么了?” “还有只鞋找不到了。” 梁景行蹲下身去,掏出手机点亮背光照了照,从凳脚的后面拿出另外一只。 姜词正要弯腰去接,脚踝忽被梁景行轻轻捏住。 一时间,先前喝下的酒仿佛都化作热血涌至耳根,她直愣愣地站着,任凭梁景行将鞋缓缓套上她的脚。 片刻后,梁景行直起身:“走吧。”聲音如常,低沉平缓,并无丝毫异样。 姜词将嘴唇狠狠一咬,双手在身侧静悄悄地攥紧,绷着脸,跟在梁景行的身后,缓慢地走回别墅。 她忽然想起那个倒霉的红酒杯还落在草地里,可她再也不想踏入那橡树下一步。 张语诺立即凑上前来:“姜姐姐,你去哪儿了?” 姜词淡声道:“出去散了散步。” 陈觉非笑说:“你好歹打声招呼啊,语诺急得都要报警了。” ……语诺。 姜词抬眼,看了看张语诺——她有点本事,就这么短短一段时间,已经和陈觉非混熟了。 吃完蛋糕,时间已过了晚上八点。张语诺必须赶在晚上九点之前回去,陈觉非是寿星,又正在兴头上,姜词不好扫他的兴,便拉着张语诺悄悄地走了。 她出门才发现这附近压根拦不到出租车,而此处离地铁站开车都要半个小时,遑论步行。 没办法,她还是得回去拜托陈觉非。 她刚转身,便看见梁景行从大门走了出来。 梁景行愣了愣:“不玩了?” 姜词点头:“嗯,语诺不能回去太晚。” “我正要回家,送你们一程。”他掏出钥匙按了一下,停车坪上一辆黑色保时捷响了一声。 路上,张语诺似意犹未尽,仍在讲派对上遇到的种种。 姜词意兴阑珊,鲜少搭腔,可张语诺沉浸在兴奋之中,丝毫没有察觉,见姜词不回应,便与梁景行攀谈起来。 姜词脑袋里轰隆隆炸得难受,听见张语诺已在询问能否去梁景行公司实习,终于忍不住:“语诺。” 张语诺愣了一下。 “我晕车,能不能稍微安静一会儿?” 张语诺张了张口,委屈地闭了嘴。 梁景行的目光移到后视镜上,看了一眼。 车先去了张语诺住的小区,她下车以后,跟姜词道了再见,又郑重地感谢梁景行:“梁叔叔,谢谢您送我回家,也麻烦您跟陈觉非说一声,我们已经走了,谢谢他今晚的招待。” 梁景行似笑非笑地看着张语诺:“好。” 张语诺招了招手,转身脚步轻快地进了小区。 梁景行不急着发动车子,转头看了看姜词:“晕车的话,来前面坐。” 沉默数秒,姜词拉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车转了一个弯,往晚霞路驶去。 在路口等红灯,姜词忽然想到,她与梁景行相处的时候,总在车上。 “刚才这小姑娘,跟你是什么关系?” 姜词回过神:“我爸一个下属的女儿。” “年纪小小,很有本事……”梁景行的语气有些意味深长,“要是往正道上使,兴许也是个人才。” “什么人才?”姜词忍不住怼了一句,“放在你公司的前台,当个能说会道的接线员?” 在梁景行的印象中,姜词鲜有这样生气以至于口不择言的时候,他转头看着她:“你在迁怒于她?” 姜词闻言,一怔。 她的确愤怒得有些反常,可张语诺并未做错什么,真要计较起来,不过通过她接触到了陈觉非。 但是,能与陈觉非打成一片,靠的也是张语诺自己的本事。 那么她在气谁,气什么? 她微微抬眼,看向梁景行。 两侧的路灯隔得很远,车厢里只有仪表盘亮着幽幽的光,梁景行的侧脸隐于昏暗,轮廓显得尤为迷人。 姜词在心里叹了口气,低声道歉:“对不起。” 梁景行看她一眼:“你要是心情不好,可以告诉我,我兴许能够开导你两句。” 怎么开口,又从何说起? 姜词摇头,嘴唇微微抿起,转头看向窗外。她这态度表明了不打算继续交谈,梁景行笑了笑,点了支烟,安静地抽着,也不勉强。 一直到了自家门口,姜词掏钥匙开门时,才再次开口:“进去坐一会儿,喝杯茶吧。” 梁景行目光一敛,将一只手‎​‍插‌‎进‌裤兜里:“不了,我还有个重要电话,什么时候你白天有空,我再过来拜访。” 姜词自然懂了他真正的意思,紧抿着唇,动作粗鲁地将钥匙‎​‍插‌‎进‌锁孔里,把门打开了,才转过身来,冷淡地瞥了他一眼:“谢谢你送我和语诺回家,不耽误你接重要的电话了。”顿了顿,她的语气到底软了几分,“开车注意安全。” 说罢,她也不等梁景行回应,便拉开防盗门闪身进去。 砰的一声,门在眼前被关上,梁景行跟着这一声巨响眨了一下眼,有些哭笑不得,想着她到底还是孩子,闹起脾气来和陈觉非别无二致。 下楼之后,他掏出方才震动不停的手机,拨给许尽欢。 “可算接了……”许尽欢的语气沉重,“去哪儿了?” 许尽欢一般不用这种口吻讲话,梁景行一愣:“出什么事了,你到机场了?” “在我爸车上呢——景行,有个不太好的消息要告诉你。” “你说。” 静默了片刻,许尽欢沉声开口:“我听说叶篱病了,刚刚确诊,是癌症晚期。” 梁景行原本在下楼梯,闻言,脚步立时顿住。 “不过,我没见着人,听我们班长说的……”许尽欢斟酌着用词,“你要是想了解情况,我就再帮你问问。” 黑暗笼罩着四周,只从气窗里漏进来几缕微弱的光线。 “不用,我自己打听。”梁景行低声回答。 许尽欢嗯了一声:“我先回去,明天见面再细说。” “你明天直接来我办公室,跟你谈件正事。” “好,你……你别想太多……”许尽欢顿了顿,“对了,今天是不是觉非生日?我居然把这茬给忘了,我得赶紧给他打个电话,先挂了。” 第二天,许尽欢去梁景行与其姐姐梁静思的公司。 这是公司开张之后,许尽欢第一次来,她没急着去见梁景行,而是在刘原的带领之下参观了一圈。 许尽欢留着干练的短发,打扮走的是欧美简约风格,不笑的时候,显得极为严肃。新来的小员工们以为她是空降的领导,或是哪位不能得罪的大艺术家,一个个正襟危坐。 许尽欢逛了一圈,朝办公室走去,半道上一抬头望见走廊两侧墙壁上的画,停下了脚步。 “这谁画的?颇有功底啊!” 刘原赶紧介绍:“是个叫姜词的女生画的。” 许尽欢嘴里念了一遍名字:“没听过,梁景行找来的?” “梁哥说是陈同勖先生推荐的,是他的学生。” 许尽欢恍然大悟,拖长音调哦了一声:“原来是那个小姑娘,我以前见过一面,想不到看着柔柔弱弱,画风竟能如此开阔。” 刘原嘟囔一句:“柔柔弱弱,姜词看起来可跟这词一点边也沾不上。” 梁景行的办公室装修得很简洁,一张办公桌,一组布艺沙发,沙发前搁了块羊绒地毯,毯子上放着浅胡桃色的茶几。一旁的墙壁前立着长而低矮的书柜,因是新装,只摆了几排常用的工具书。 许尽欢在沙发上坐下,梁景行亲自帮她沏了杯茶。 许尽欢浅啜一口,赞道:“要喝茶还是得找你,这么好的大红袍叶子,我在帝都的高档饭店都没喝上几次。” “你要喜欢,还剩的那一罐全给你。” 许尽欢瞥他一眼,笑了一声:“那些茶叶,你宝贝得跟什么似的,现在竟肯主动送我……你先说说,这陷阱底下是什么,我再决定要不要跳。” 梁景行在她的对面坐下:“我打算去趟南京,把你的导师周老师获奖的那本版权要过来。” 许尽欢一愣,将茶杯轻轻搁下:“周老师的脾气,你应该听过,她这人十分憎恨商业化。” “嗯……”梁景行不疾不徐道,“所以让你陪我走一趟。” 许尽欢急忙摆手:“我混成这样,可没脸回去见她。” 梁景行不为所动:“你是她的得意门生。” 许尽欢沉吟,片刻后,一咬牙道:“也不是不行,我还有个条件。” “说。” “你跟陈同勖先生说说,借他那位小徒弟一用,幫我的新书画几张插画。” 梁景行好奇:“怎么指名要她?” 许尽欢笑道:“看了你那两堵墙呗,小小年纪,天赋了得啊——话说,这建议还是我出的,你得好好感谢我。” 谈完正事,他们无可避免地再次提及叶篱。 叶篱是许尽欢的同班同学,也是梁景行曾经交往四年的女友。叶篱毕业以后去了帝都,加之种种矛盾,两人最终分手。 许尽欢觑着梁景行的神情:“你有什么打算?” 梁景行语气平淡:“看情况再说。” 几日之后,梁景行定下行程,与许尽欢飞去南京。 姜词平日上课、上语言班和打工连轴转,忙得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时间一晃到了九月末,这天在学校的第一教学楼上完课,姜词一出门,跟陈觉非迎头撞上。姜词一点儿也不好奇陈觉非跟她不是一个系,又怎么会知道她在哪儿上课,她知道这个纨绔子弟有的是有本事。 陈觉非开门见山:“喂,十一有没有什么安排?” “没有。” “水库钓鱼去不去?” “不去。” “别这样嘛,我全程接送,包吃包住,也不远,就在城南郊区的山庄里。” “不是人人都像你这么闲。” “那也得讲究劳逸结合啊!”陈觉非迎难而上,毫不气馁。 姜词犹豫片刻:“还有谁去?” “还有我舅舅和舅妈,他俩凑一起就聊工作,没意思得很,所以让你……” 姜词打断他,声音一沉:“你舅舅结婚了?” “哦……”陈觉非摸了摸鼻子,“还不是我舅妈,我舅舅的女朋友——这不重要,你只说去不去吧,又不要你花一分钱……”陈觉非说着说着便住了声,因为他看见姜词突然咬紧了嘴唇,面色铁青。 “姜词?” 她没有反应。 “姜词?”陈觉非又喊了一声。 话音刚落,姜词忽地将书包带子一抓,径直从他的身前走过,一句话都没说。 陈觉非望着她的背影,叹了口气,有些悻悻。老这么热脸贴冷屁股,他也觉得没劲得很,一时间,打定了主意,以后再也不主动去找她。 谁知没过几个小时,他便接到了姜词打来道歉的电话,她的语气虽然称不上温柔和善,但也足够礼貌客气:“抱歉,我去不了,假期要做兼职。” 陈觉非那点决心立即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什么兼职?” 要换作平时,姜词必然懒得与他多说,可刚才无故甩脸子,迁怒他在先,她便耐心地回道:“发传单。” “多少钱一天?” “四十元。” 陈觉非一愣,敢情只穿了几个小时就被自己扔进垃圾桶的那件地摊货,抵她一天的工资,也难怪她会为了五块钱跟人斤斤计较。 陈觉非莫名有些愧疚,也不好意思再怂恿她去了:“那……那好吧,假期愉快。” 姜词自然愉快不起来。 十一假期,街上摩肩接踵,旁边有家箱包店开着大喇叭,一声一声地吼着:“清仓甩卖,清仓甩卖!一律三十,一律三十!” 姜词戴了顶藏青色的鸭舌帽,站在路口派发着传单。她的耳膜被震得生疼,抬头望了望天上,日光白晃晃的,虽已过了秋分,仍然毒辣非常。 发传单自然也有投机取巧的法子,比如,一次性发两到三张,效率就高了一倍不止。姜词最初也是实诚,傻乎乎地、一张一张地发,结果别人比她先发完,早领了工资,而她反被商家质疑偷懒。几次之后,她也就学乖了。 姜词将传单发了一半,张语诺打来电话。 姜词将传单夹在腋下,一只手举着手机,一只手取下帽子扇风。 “姜姐姐,你现在在哪儿呢?” “栖月河广场……”姜词又戴上帽子,擦了擦鼻子上的汗,“怎么了?” “我过来找你。” 姜词心下疑惑,正要细问,张语诺已挂了电话。 半个小时后,一辆黑色保时捷停在路口,副驾驶的车窗打开,陈觉非探出头:“姜词!” 姜词一愣,目光越过陈觉非,看向驾驶座。 那人也正好朝她看来,两人目光相对,梁景行冲她淡淡一笑。 陈觉非打开车门,矫健地跳下来:“传单别发了,我给你找了个更好的差事。” “什么差事?” “我舅妈要出新书了,想拜托你帮忙画几幅插画。稿酬上肯定不会亏待你,绝对比你现在这么辛辛苦苦发传单强多了。” 姜词古怪地看他一眼:“你舅妈怎么知道我的?” “还能怎么知道的,我舅舅说的呗。”陈觉非大大咧咧,丝毫没有察觉姜词的表情陡然一沉,“别发了,好不容易放假,放松一天吧,语诺也在。”说着,他冲后座招了招手。 后座的车窗被打开,张语诺喊道:“姜姐姐,赶紧上车吧,这里不能停车的!” 姜词抬眼,看见张语诺旁边还坐着一个女人,短发,化着淡妆,长相和一个内地演员有几分神似,想来,这人便是陈觉非口中的“舅妈”。 “你们自己去吧。”姜词转过身,往一旁走去。 “喂!”陈觉非跟上去,伸手猛地将她的手臂一拉,“姜词,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识好歹?!” 姜词使劲一挣:“关你什么事。” 她冷冷清清的一双眼斜睨着他,眼底分明已有怒意。 陈觉非也生气,好端端给她介绍兼职,她不领情不说,反而冲他发火。他觉得没意思,便提步重回车上了。 他刚拉开车门,梁景行便问他:“怎么了?” “还能怎么……”陈觉非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简直是茅坑里的石头。” 坐在后座的许尽欢笑道:“觉非,你对这位姜小姐倒是上心得很。” 张语诺咬了咬唇:“那……姜姐姐不去,我也不去算了。” “你千万别学姜词,一个不去就够闹心的了。”陈家大少爷身体往后一靠,叹了口气。 车子发动之前,梁景行又朝姜词看了一眼。她正往来往行人手里递传单,脸上的笑容礼貌而疏离。炽烈的阳光照着她的手臂和小腿,一片晃眼的白。 这事原本就这样结束了,直到梁景行有天去公司,赫然发现自己桌上放着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千块钱。 他立即喊来刘原询问。 刘原一拍脑袋:“我差点给忘了,这是前台送过来的,说是一位姓江的小姐……”话音骤停,刘原突然反应过来,强调应该是“姜”,而不是“江”。 梁景行眸色一沉,拿起电话便准备打给姜词,想了想,又按捺下来:“嘱咐前台,以后她要再过来,不管送什么东西,一律拒收,同时立即给我打电话。” 刘原点头出去了,梁景行拿出信封里的纸币,不算厚的一沓,新旧掺杂,捏在手里,却是沉甸甸的。 梁景行揉了揉眉心,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回想发传单的那日,到底是什么事惹得姜词做了这样的决定。 梁景行思前想后,觉得恐怕症结还在陈觉非的身上,便打电话给他,让他将那天对姜词所说的话复述一遍。 陈觉非莫名其妙,但听电话里梁景行语气严肃,还是照做,末了,忍不住问:“姜词又怎么了?” 节气过了霜降,崇城也降温了。梁景行站起身,拉开百叶窗,外面正飘着雨,一片迷蒙。 “陈觉非,你知不知道姜词家里的事?” 电话那端静默了片刻:“听说她爸是出车祸死的?” 梁景行将玻璃窗也打开,清冷潮湿的风灌进来,潇潇冷雨随之潜入,很快将窗台淋湿。他点燃一支烟,叼在口中,想说什么,最终作罢:“算了,你今后别去招惹她。” 陈觉非冷哼一声:“我又不是贱得慌!” 沉默片刻,梁景行准备撂电话,想起一件事,说道:“你爸妈要回来了。” 陈觉非顿时蔫了:“什么时候?” “三十号,你这阵子规矩点,别怪我没提醒你。” 陈觉非一想到逍遥自在的日子就要到头了,顿时一阵哀号。 姜词这天在语言班上完课,出门发现下雨了。 崇城深秋多雨,天色連日阴沉,乌云堆在远处建筑的顶上,似随时要坠落下来。 姜词缩了缩脖子,正要收回目光,脚步立时一顿——对面的树下站了一个人。他手里拿着一把黑色长柄伞,伞尖轻轻地磕在地砖上。风衣也是黑色的,衬得他身形挺拔修长。雨雾迷蒙之中,他眉目较之以往少了几分严肃,显得更为清俊。 姜词下意识地将伞降下,遮住自己的脸,然而—— “姜词。” 清越低沉的声音穿透雨幕,清晰地传入她的耳中。 姜词低垂着头,立在原地。雨声之外,有脚步声缓慢靠近,片刻后,她眼前的地上出现了一双鞋,锃亮的鞋面沾染了些许雨水。 紧接着,一只手将她的伞往上一推,她的眼前豁然开朗。 姜词缓缓抬眼,他手里的伞没撑开,风衣上沾了雨水。 姜词咬了咬唇:“你把伞打上。” 梁景行高她许多,伞也撑得高,盖住了她手中的那柄。 这情形细思有些好笑,姜词觉得不自在,退后一步,与他拉开距离。 梁景行低头看她:“有时间吗?” 姜词没说话。 “我去你的住处坐一坐。” 话音刚落,一辆车呼啸而来。姜词忽然觉得面前光线一暗,却是梁景行往前一步将她虚虚护在怀中,将车轮碾过路面激起的积水完全挡了下来。 姜词一惊,低头看去,他的西裤裤腿已经湿了个透。已是十月末,加之连日降雨,气温骤降,这积水溅在身上的滋味,想来不甚美妙。 姜词已到了嘴边的婉拒,便被自己咽下了。 到了车里,梁景行打开暖风,脱下风衣扔到后座。他里面只穿了件灰色衬衫,打方向盘之前将袖子挽起来一截,露出手腕到手肘处利落的线条。 “冷不冷?”梁景行将暖气调高一档。 姜词收回目光,摇了摇头。 下班时间,路上堵成了沙丁鱼罐头。梁景行似乎怕她觉得无聊,将车载广播打开,里面传来接连不断的路况播报,全城各处都在塞车。 姜词心想,一时恐怕回不去了。 车子走走停停,到了高架桥下,被彻底堵死,梁景行索性松了油门。车内的温度渐渐升起来,玻璃窗模糊一片。 梁景行掏了支烟点燃,将车窗打开一线,稀疏的雨丝飘进来,落在他的肩上、发上。 姜词伸出一根手指,在雾气弥漫的玻璃窗上胡乱地画了几笔,正要伸手抹掉,身后传来梁景行的声音:“我说过,不用着急。” 姜词动作一顿,张开手,在窗上飞快地抹了一把,淡声道:“总是要还的。” “一个月一千,你打算还到什么时候?” 姜词咬牙,一转头,直直地对上梁景行的视线。他的眼神极为复杂,一瞥之下,看不分明。姜词目光沉沉:“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 梁景行一时没吭声,而姜词紧抿着唇,别过脸去,只留给他一个倔强的后脑勺。 梁景行叹了口气,这声叹息里似乎包含了无尽的情绪。姜词心脏跟着一紧,却也只是垂下了目光,神情漠然。 车流开始动了,梁景行踩了一脚油门,压着离合,跟着挪动的车队缓缓往前。半个小时后,他们终于离开了最为拥堵的路段,拐入车流较少的车道。 到达晚霞路时,雨已经停了,空气里飘着泥土的腥味。梁景行拿起后座的大衣,搭在胳膊上,跟在姜词的身后。灰蓝格子的伞被姜词拿在手中,无意识地转着,甩出一圈细小的水滴。 到了六楼,姜词从书包里掏出钥匙,正要‎​‍插‌‎进‌去,回身看了他一眼:“家里有些乱。” 她打开门,抬手按下墙壁一侧的开关,白炽灯浅黄的灯光倾洒而下。 梁景行的目光匆匆一扫,顿时一惊。他早料到室内必然简陋,但没想到能简陋到这个地步—— 房子约莫只有四十平方米,南边拿布帘隔开,里面支着单人床、布艺衣橱和一个书架,紧挨书架堆着好些画具;西边靠墙立着电风扇、取暖器和一张可折叠的桌子,旁边则是一摞红色塑料凳,就是上回他在别墅里见过的那种;角落窗户边摆着燃气灶和液化气罐,一个低矮的碗柜,一台旧冰箱,这便是厨房了;一旁有个小小的隔间,门紧掩着,想来该是洗手间。 除此之外,房中再无其他。 房子有些年头了,地砖的缝隙已经发黑,石膏板的简易吊顶由于楼上渗水,大面积鼓包,泛着‎‌黄‎‍­色‌­‎。房子大约采光不太好,进屋便有一股潮湿的霉味。 无法想象,曾经娇生惯养的姜词,如今就住在这样的地方。 姜词从那摞塑料凳中抽出一个,递给梁景行,又将取暖器提过来按下按钮:“你坐一会儿,烤烤裤子,我烧点水。” 梁景行坐下,将取暖器对准自己湿漉漉的裤脚,目光却一直定在姜词的身上。 只见她熟练地扭开了液化气罐的阀门,给燃气灶打上火,往水壶里装了半壶的水,放在灶上。不一会儿,没安装抽油烟机的房间里便弥散开一股刺鼻的煤气味儿。 姜词将冰箱门打开,转头问他:“你吃晚饭了吗?” “还没。” “面条行不行?” “随意。” 很快水烧开,姜词找了一圈,发现一次性纸杯用完了,便去卧室拿来自己平日用的马克杯,在水龙头下涮了涮,倒了大半杯开水,递给梁景行:“家里一般不来客,没备茶叶,你将就一下。”她似乎觉得寒碜,面色有几分尴尬。 马克杯上宽下窄,深红色,梁景行接过:“没事。” 他将杯子搁在一旁的桌子上,仍旧抬头看着姜词。 她将水壶中剩下的水注入暖瓶之中,取下挂在一旁的锅烧水,又从冰箱取出数个番茄,切成几瓣,而后立在灶旁,单手叉腰,静静地等水沸腾,神情带着几分愣怔。 片刻后,水开了。她揭开锅盖的瞬间,腾腾的白色热气迎面扑来,将她的眉目隐去,像是云雾缭绕之下,水汽氤氲,远山苍茫。雾气散去之时,橙黄的灯光洒下,衬得她清丽的侧脸一时分外柔和。 梁景行一怔,忽然万分遗憾自己没带着相机。 姜詞浑然不觉,将西红柿和面条丢入锅中,等了片刻,又往锅里打了两个鸡蛋,放入些许调料,关了火,将面条盛进两个海碗。 梁景行立即站起身过去帮忙,两人各端一碗,到餐桌旁坐下。姜词似被烫了一下,抬起手指捏了捏耳垂。 “我不喜欢葱、姜、蒜,家里没有。”姜词将筷子递给梁景行,“要是觉得味淡了,可以再加点酱油。” “没事,我也不爱吃。” 眼看着梁景行挑了一筷子面,姜词立即停下动作,盯着他送入口中:“怎么样?” 梁景行抬眼:“还行,稍微煮得久了,汤水都被面吸走了。” 姜词撇了撇嘴:“你这人可真不会聊天。” 梁景行笑了一声:“实话实说有利于你今后进步。” “果然是大学老师,说话的口气都像在训人。我没天分,再怎么进步也就现在这水平。平常都在学校食堂吃,只周末做饭。” “比陈觉非强多了,他连水都不会烧。” 姜词看他一眼:“陈觉非和你住在一起?” “他爸妈时常出差,他经常会去我那儿。” “难怪他胆大包天。” 梁景行笑了笑:“是有些吊儿郎当,但本性不坏。” 他本以为姜词和陈觉非这样形同水火,势必要反驳两句,谁知她垂眼喝了口面汤,轻声说:“还行。” 梁景行微微一怔,笑了笑,索性顺水推舟:“既然没大的误会,你也就别生他的气了。我看得出来,他对你很上心。” 姜词的手一顿,再抬眼看向梁景行时,神情陡然冷了:“你是在撮合我和陈觉非?”过了三个多月,被她剃掉的头发已长了三四厘米,短而硬,发色如墨,衬得她脸庞冷峻而倔强。 《今生有热风》特辑:让我做你的超级英雄 Part1.“粉丝”你好! 宋诗意第一次见到程亦川,是在青年滑雪锦标赛上。 彼时,程亦川已经参加了不少比赛,小到市级赛事,大到国际滑雪爱好者赛事,凭着这张脸(?)和他过人的实力(……),现场也有不少女孩子成为他的粉丝。 理所当然地,宋诗意被当成了他众多粉丝中的一个。 面对粉丝,程亦川和善地拿过签字笔,然后拉过宋诗意的手,还特别主动地替她翻了个面,令她手心朝上。 然后,他唰唰几笔在人家手心上龙飞凤舞地写下三个字。一边写,他还一边腼腆又无可奈何地说:“大老远追到日本来看比赛,这天气不冷吗?唉,你们女孩子真是……” 身旁的田鹏的嘴张成了O字形,几秒钟后终于回过神来,一巴掌拍在程亦川的脑门上:“干什么呢你!” 程亦川被猛地一拍,头晕眼花地直起腰来,也愣住了:“签,签名啊……” 那只被写上“程亦川”三个字的手颤了颤,不紧不慢地缩了回去。手的主人似笑非笑地抬起头来,挑挑眉,冲程亦川说:“谢谢你啊。” 程亦川下意识地咧嘴笑:“不客气——” 话音未落,程亦川又被田鵬一记暴击在脑门儿上,田鹏拧着他的耳朵,指指宋诗意:“你小子够膨胀啊,第一次见面就要给世界亚军签名?!” 世……世界亚军? Psrt2.程亦川的检讨书 “早上好,我是程亦川,今天耽误大家几分钟时间,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昨天的事情进行自我检讨。 第一个方面,我对自己出色的滑雪技巧作出检讨。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新人,我不该在一开始就表现出这种过硬的实力,超过在队服役时间比我长的师哥们,这是非常不尊敬前辈的行为,尤其给卢金元师哥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检讨,我有错,我应该循序渐进,先让卢师哥有个心理准备,免得伤害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第二个方面,我对自己过于丰富的想象力作出检讨。昨天晚上在食堂里,我以为卢师哥试图把一碗滚烫的汤泼在我的脸上。可事后根据他的解释,这应当是个误会,他只不过是从桌旁站起来,一不小心撞上了一米开外的我。一米左右的距离,按理说是不太容易撞到人的,可他毕竟是速降队的,速度太快,我也能理解。所以,我检讨,我有错,我不应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为卢师兄嫉妒我长得好看、想毁我的容。 第三个方面,我对我出色的——” 昨晚打好的腹稿,是“对出色的摔跤技巧作出检讨”,他不该一点不顾忌师哥的颜面,把人揍得七荤八素、鼻青脸肿。作为新来的师弟,他理应谦让,毕竟是师哥先动手,总要给师哥一点面子,假装一下打不过也好。 可他只说了个开头,就停了下来。 人群里,绝大多数在笑,小部分在强忍着,没有笑,可还有一个人,在冲他摇头。 宋诗意用一种焦急而又略带严厉的目光看着他,摇头,用嘴型对他说:“认错。” 这不是可以乱来的地方。 终于,程亦川说:“第三个方面,我对我的冲动和幼稚作出检讨。” Part3.请叫我“红领巾” 宋诗意在商场看上一个金手镯,想买来送给妈妈,一时间资金周转不开,陷入困境。 宋诗意发呆之际,只见那倨傲张狂的小师弟闲闲地立在那,手里还拿着她的手机。 她松口气,瞪眼睛:“干吗呢你?把手机还给我。” 程亦川却没说话,从衣兜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扫了扫她的微信二维码,然后才把手机还给她。 她低头一看,呵,这家伙自行加了她好友。 名字是:程亦川1′44″12。 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膨胀的人,居然把自己到目前为止的最好成绩弄成了微信名?! 宋诗意没好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 他却只顾着低头摆弄手机,片刻后,她手里一震,有消息到了。 低头一看,宋诗意愣住。 对话框里,“程亦川1′44″12”发来了一笔转账,金额是两万。 她霎时间僵住,抬头问他:“什么意思?” 程亦川指指隔壁:“我刚才看见你在那儿选珠宝,钱没带够。” 不是没钱,也不是买不起,是“钱没带够”。 宋诗意眉头一皱:“所以?” “江湖救个急。”他镇定地拍拍胸口,笑得像个傻子,“你也别太感激,我程亦川一向做好事不留名,你就叫我红领巾。” “……” Part4.不退役不行吗 得知宋诗意有退役的想法,程亦川没说话,听她碎碎念了一大堆后,才不死心地问出那句:“真的要退役吗?” 少年坐在她的对面,垂着头,也不看她,只慢吞吞地问了句:“不退不行吗?” 宋诗意看着他,片刻后,轻声问:“为什么不希望我退役?” 他还在玩弄那颗丸子,沉默了一会儿,摇头:“不知道。” “谁想这么黯然退场呢。”她怅然一笑,靠在椅背上,“当初在北京养伤,闲来无事,只能替我妈看着家里的小卖部。孙教练亲自来北京看过我几回,终于忍不住了,他说他了解我,那不是我想要的人生,也不是适合我的人生。他劝我回来,所以今天我还在这里。” 程亦川抬头:“所以你后悔了吗,回来也没能重新爬上去,还被人踩在脚底下奚落。” “后悔?我从来没后悔过。”宋诗意笑了,“只要我人在这里,能看见那些红房子,吃着阿姨做的饭菜,每天站在雪山上,日子就好像回到了以前。我没有期盼过比眼前更好的生活。” “那你为什么想退役?”他一头雾水。 为什么想退役? 她眨眨眼,收回视线,笑了:“这就说来话长了。” “我时间充裕。”他异常坚决的回答。 宋诗意一顿,对上他的双眼,少年那样坚定地望着她,眼里的急切毫不掩饰。 程亦川看她片刻,忽然回头叫人,“老板娘,这儿来两瓶二锅头。” Part5.宋诗意,你要等我 “程亦川,有空来北京吧,师姐带你走街串巷,吃炸咯吱、炸灌肠,去后海的酒吧坐坐,也逛逛故宫、颐和园。” “是因为你欠我钱,所以讨好债主吗?” “放心吧,就算债务还清了,也一样好好招待你。” “说话算数吗?” “算。”宋诗意声音轻快,“说到做到。” 程亦川顿了顿,点头:“好,那你等着我。” “宋诗意,我会来找你的。” 那是一句承诺,虽然听的人并未上心,但说的人异常笃定。 他会去找她的,带着一个东山再起、重新来过的机会。 太阳呀!停止流浪吧 写这期“来信”时,长沙已经下了两个月的小雨,整天陰雨绵绵,气氛萎靡。昨天叉妹在群里呼天抢地地祈求太阳露个面,夏沅则冷冷地回复了她一张未来七天天气预报的截图,问她绝不绝望。但是,生活经验丰富的本小明,一眼看破天气预报上的“多云”标志上还有半个太阳!我满怀热情地鼓励大家:明天应该会闪现一会儿太阳!但是,大家不以为意。 直到今天中午,刚过完午休时间,坐在窗前的朵爷忽然开始不敢置信地大喊:天哪!这是阳光吗?!大家一哄而上,站在窗前呆呆地看着那片金灿灿的光,仿佛在合力出演灾难电影中一个劫后余生的场景……等到朵爷回过神准备拿起手机拍照时,天又立马阴了下来。看来,如我所预言的一般,真的只是“闪现”啊…… 读者问卷 你是我唯一的星光:如果有时没有动力去做一件事,还会觉得烦心,那要怎样才能坚持做这件事呢? 叉叉:阿Q的精神胜利法值得一学!我也常常因为学习投入的精力和时间都很漫长却迟迟没有得到回报而感到焦虑,但是,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告诉自己——想一想扎实学习后的未来呀,我肯定能过上非常非常好的生活呢! 读者问卷 郭酒酒:想问皇后,繁浅姐姐在专栏里经常秀恩爱,会不会出一本秀恩爱段子书呢?想看! 夏沅:那你们先催浅浅把《月儿弯弯》写完好吗! 读者问卷 冯炜松:朵爷什么时候再直播?上次在学校没看到,回放还被删了! 朵爷:呵,人家直播都有人刷火箭!为什么我没有看到?下次直播……等《­‌­成‎人­­礼晚点》第二部吧(是的,它可能还有第二部!) 读者问卷 张忆涵:想问小明,如果B组的其他小可爱不交值班日记,你要怎么催他们? 王小明:首先,请你撤回“小可爱”这三个字,B组只能有我一个小可爱!(朵爷:?)我的催稿方式通常都很温和,不像其他人总是喊打喊杀的,我的催稿要点就是纠缠不休,每五分钟就进行一次贴心的询问——“开始写了吗”。这个方法最大的弊端是我的人身安全常常受到威胁,比如上个月就被【消音】揍了八次。 读者问卷 洛棠:各位编辑仙女们工作想打瞌睡的时候是怎么唤醒自己的?求分享! 叉叉:咖啡,我们《花火》B组都是泡在苦咖啡里的人儿。 读者问卷 宁哥的怡妹:提问夏沅,当编辑辛苦吗? 夏沅:我觉得不辛苦。而且,最幸福的是,你可以在作者的故事里看到许多不一样的爱情和人生,然后对未来充满期待。 读者问卷 顾荧:编辑们有没有出现因为爱豆而吵架的事情? 张美丽:经常!大部分时候都是他们羞辱我,只因……全网黑谁,我一般就会迷上谁……啊哈哈哈,太好奇一个人做什么丑恶的事情才能让全网骂了,所以,每当有明星被全网黑的时候,我都会去进行深入的挖掘,发现大多数人其实只是个性有瑕疵,并不是人品有问题,也有非常迷人的一面。在我看来,一个有瑕疵的个体比一个完美的人设更为真实、可爱。 读者问卷 苏于归:编辑们的日常是不是互怼? 叉叉(说大话):我们可以让德×社的捧哏甘拜下风。 读者问卷 是夕绥画:夏温柔真的超级温柔!但是,催稿时“手刃作者”的温柔好像很可怕……所以,想问《花火》B组的小仙女们,谁在催作者交稿时是最温柔的? 夏沅:没有人是温柔的!我曾经亲眼见到好脾气(……)的叉叉在饭桌上为了催到稿子,硬是连续不断地给作者重拨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吓得作者一个都没敢接…… 本期“来信”就到这里啦,希望大家看到这期“花粉来信”的时候,是个天清气朗的好春日!请大家通过私信、评论新浪微博@花火B女孩,或填写每期的杂志读者调查表,踊跃地参与“花粉来信”吧!好啦,我们下期再见! 月光着陆 薄皮大馅 前情提要:素描课上,陆少爷撩妹手法升级,想代替热水袋给书翦取暖,不料,惨遭误会是“热水袋精”。澳洲邀请赛比赛在即,陆少爷不得不远渡重洋参加比赛,对书翦说:“想把你捏成小人塞进口袋,一起带去澳洲。” 新年第一天,网球队的几个核心成员都没回家过元旦,留在学校要通宵给陆星江办欢送会。胡承的哥哥在大学城附近开了家清吧,一贯人气爆棚,还特地给他们在这种人满为患的节假日留了最大的包厢。 甫一进门,一帮人就开始疯狂地点单,秦晔和于海洋凑在一起看一份菜单。小秦同学时刻心系他们队长,抬头望向对面沙发上随意坐着的人:“队长!你要喝点啥?今天老胡付钱,我们好好宰他一次!” 陆星江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两杯牛奶。” 外边儿大厅里,一片群魔乱舞的嘈杂声仿佛被突然隔断,包厢里出现了短暂的几秒空白的静默,秦晔揉了把脸,勉强恢复面部表情,咽了口口水:“……不是吧,队长,这么养生啊?” “队长喝旺财,还是特仑苏,我投特仑苏一票!” “我娃哈哈AD钙奶不配有姓名吗?” 胡承打断他们,笑得有点儿欠揍:“你们这就不懂了吧,队长这是给我省钱呢,哪像你们一个个不做人。” 这么说着,他又转头对陆星江说:“老大,今天其实是我哥埋单,不用给他省。” 莫名就被冠上了勤俭持家名号的陆少爷,轻飘飘地抬了一下视线,言简意赅道:“喝多了,明天脸色不好看。” 在场其他人:“?” 您老人家还想怎么好看? ——直到第二天,双眼赤红、打着呵欠去机场送人,看见英俊得仿佛自带光源,不分年龄性别地吸引了方圆几十米内无数目光的陆星江,坦然自若地帮面前的小姑娘整理好围巾,秦晔才终于明白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并且,他再一次对自己的定位有了清晰的认识——呵,一个无人关注、独自在角落默默燃烧自己、死也死得悄无声息的电灯泡罢了。 元旦刚过不到一个星期,F大就进入了紧锣密鼓的期末考试周。因为考完试就直接放寒假了,故而,整個校园里充满着一种名为“痛并快乐着”的氛围。 书翦她们寝室是传说中的“学霸三拖一”,除了魏醒醒外,其他三人的成绩都可圈可点,完全不用为考试担心。 时刻笼罩在挂科阴影下的魏醒醒同学,每天早晨都睡眼惺忪地挂在书翦的身上,让她把自己拖去图书馆:“呜呜呜,书宝,我下学期开始一定每节课都认真听,再也不临时抱佛脚了……” 哪怕矮了对方快一个脑袋,​‎­大‌‍‎力‍​士书翦一边拖着她,还能一边腾出手来拿书:“你上学期、上上学期都是这么说的。” “住口!杜甫大大曾经说过,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魏醒醒义愤填膺。 “嗯……话是没错,但这是李白大大说的。” “啊,你怎么可以这么伤害一个美少女脆弱的心!” 书翦从书里抽出一张写满了笔记的纸,顺手塞到魏醒醒背包的夹层里,微微扬了扬嘴角:“那美少女需要重点笔记吗?” 一路都软了骨头似的魏醒醒一瞬间双眸放光,立正站好,伸出双手按着书翦的双肩,严肃道:“我发誓,从今天以后,我魏某人的这条命是你的了,不要不行的那种。” 书翦闻言,眉微蹙,咬了咬嘴边的软肉,慢吞吞地说:“这位同学,请你不要恩将仇报。” “……” 所幸,教授们考虑到大家都想过个好年,手下留情,并没有出什么丧心病狂的难题,考试结束得还算顺利。 交了最后一科的卷子,书翦踏出考场,就听见身旁的魏姓诗人开始吟诵现代诗—— “啊——天空是那么蓝,草儿是那么绿,魏醒醒是那么自由——” 周围一圈人唰唰地把视线投过来,书翦哭笑不得,叹了口气,刚想给她捧场鼓鼓掌,身后却已经响起了掌声。 “好诗!好诗!” 是个男生的声音,而且意外地很耳熟。书翦扭头,看见一道高大壮硕的身影逐渐走近,黝黑的肤色在冬天也没有改善,脸上笑嘻嘻的,倒显得一排牙齿格外洁白。 “学长?”书翦有点儿诧异,“你也刚考完试吗?” 来人是跟她有两个多月没见过面的体育部部长——周临。 “对啊,可算是结束了,再不结束,我魂儿都要升天了。”周临伸了个懒腰。 他和魏醒醒都是不怕生、自来熟的性子,书翦简单介绍两句,他俩就凑到一块儿了。难得遇到有人这么欣赏自己的诗,魏醒醒朝他一拱手:“壮士,有眼光!” 他谦虚地回礼:“女侠过奖!” 两人随即你一言我一句就“诗词在近现代的演绎与发展”这一高深话题聊得起劲。 书翦走在他们的后面,眼睛瞥到了隔着一张铁丝网的一行人影,最前面的那个高个儿娃娃脸,正手舞足蹈地跟身旁的人说着什么,拎在手里的网球拍随着主人一晃一晃的,一下子就勾起了书翦对某个人的记忆。 考试的这几天,这一季的直播节目也结束了,为了专注于学习,她很少用手机,更没刷过什么新闻资讯,不知道他的比赛怎么样了。这点儿紧张担忧,之前都被她埋在心里的某个角落,被无意地掩盖过去了,此刻挑起了一角,便很快蔓延,充斥着整个胸腔。 书翦脱下毛绒手套,从书包里掏出手机,在搜索框里一个字一个字地输入:陆星江。 傍晚是上网高峰点,手机网速缓慢,搜索界面弹出来前,前面两个一直叽叽呱呱个不停的活宝突然像是跟她的脑回路保持了同步。 魏醒醒:“体育部有什么了不起,我们书书可是给陆少爷上课的人。” 周临脚步一顿,右手握拳,捶了一下左手掌心,恍然大悟:“我知道了!我说怎么有好几次好像看到学妹跟陆神在一起,看上去关系还挺好的……” 你知道个屁。 那是挺好吗? 那明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站在智商制高点的魏醒醒冷漠地想。 周临却自以为掌握真相,猛地一转身,对着身后的书翦语重心长道:“学妹!你一定要好好教,等哪天陆神成了世界巨星,就在他的百度百科里写‘师承书翦,给我们都长脸了!” 一时激动,最后半句话,他还差点说出方言来。 书翦呆呆地应声:“……好哦。” 魏醒醒:“……” 你们那的人民的脑回路是都这样天生比别人缺根筋吗? 考试结束的第二天,书翦赶一大早的高铁回了C市。 书父、书母为了迎接自家贴心的小棉袄回归,做了一桌子丰盛的菜肴,从剁椒鱼头到水煮牛肉,再到毛血旺,把菜里的辣椒籽串一串,差不多也可以绕地球几分之一周了。 客厅里的电视正停在体育频道,是书父之前看的,书翦甫一回到家,代表家中最高权力的遥控器就被书父乐呵呵地交到了她的手里:“爸爸看了预告,今儿个英文频道放你最喜欢的电影,叫《钢琴师》还是《钢琴曲》的……” 书母嗤笑了一声,毫不留情地嘲讽道:“人家叫《钢琴家》,我说,书呈誉,你也该补补脑了,赶明儿给你买箱六个核桃回来。” “是、是、是,哪能都像我们林老师聪明绝顶。”书父倒也不恼,笑眯眯地四两拨千斤。 “长本事了,书呈誉,你是不是在暗示我头发少?” 书翦不知道别人家的父母是怎么相处的,反正她家里这两位向来是小孩儿一样,天天拌嘴,但是越拌嘴,感情越好的那种。她觉着自己的吐槽功力大概也算是耳濡目染、家学渊源。 不过,此刻,她整个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电视屏幕上。 CCTV-5正在回播澳网比赛。 上一场比赛刚结束,屏幕左上角预告了下一场的对战名单:Lu Xingjiang VS Kris Johnson(陆星江对战克里斯·约翰逊)。 电视上的对决还没开始,餐桌另一边的一轮对决已经宣告暂停。 书父难得看到自家闺女对什么体育节目感兴趣,颇为意外,和书母咬耳朵:“咱们宝贝是不是受了啥刺激,怎么看起网球比赛了?” 书母扫了一眼电视,眼睛蓦地一亮:“别说,这小伙儿是中国的吧,还挺帅,跟个电影明星似的,越瞧越精神,个儿高,腿也长。” “喀喀,”书父试图拉回妻子的关注,小声道,“问你正事儿呢。” “哎呀,你别整天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说不定,习习就是想学点运动项目强身健体,也没坏处,万一还能再长高点儿呢,谁让女儿随你。”习习是书翦的小名,来源就是“翦”字底下的两个“习”。 书母说着,双眼还盯着电视一眨不眨。 “不随我能长这么高吗。”书父咕哝了一句,不小心被低头扒了一口米饭的书翦听得清清楚楚。 ‎­父​‍女‎​俩尴尬而不失礼貌地对视了一眼。 书翦同学无端被当成斗嘴的靶子,心上还被亲生父母扎了几道飞镖,痛心之下,很快地吃完了饭,主动请缨洗了碗后,钻进卧室,捧着笔记本电脑继续看刚才的比赛。 为了安安心心地看陆星江和那个Kris的对战,她将手机放在书桌上,并調成了静音。 他这次穿了一件草绿色的运动衫搭黑色短裤,澳洲正值夏天,网球场设在室外,阳光黄澄澄地倾泻下来,像浸在蜂蜜里过了一圈儿,照在他浅麦色的皮肤上,竟然看起来白了一个色号。 书翦有时候想,上天真的是非常、特别不公平。陆星江明明训练时经常要在太阳下暴晒,结果肤色和天生有种族优势的欧‍美​­­人​比起来,也不显得差多少。 镜头给了他一个侧面特写。 画面中的青年半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向下扫,下颌弧度微扬,嘴角微微扬起,笑意并不十分明显,却散发着一种分外……勾人的气质。最上面的扣子没有扣紧,衣领处露出了一小截线条清晰的锁骨,他沉沉地吸了一口气,右手将球向上抛,球击拍而响,瞬间在半空中画出一条计算精细的曲线。 “每次看少爷打球就觉得,有的男生连呼吸声都可以很诱人。” 脑海中忽然冒出这么一句曾经在网上搜索“陆星江”时看到的话,书翦耳根一热,不自觉地用手指捏了捏。 这场比赛是四分之一半决赛,比起省选拔赛那会儿,对手的水平高出不知道几个级别。陆星江在国内同龄人圈子里本来就是鲜有敌手,那时几乎是压制着对方吊打,场面非常残酷。此时对手水平拔高了,比赛的观赏性也大大增加。 胶着半个多小时后,比赛进入最关键的抢七决胜局。 Kris长期盘踞在底线,使用的都是大角度的抽球,一拍接着一拍,球带着剧烈的上旋冲力越过球网直奔而来,陆星江却并不畏惧。他一向反应快,动作更快,观众还在提心吊胆的时候,他已然将球再次回击过去。 在这么严肃的场面里,书翦也是很佩服自己,竟然还能想到第一次见面时,她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到她面前桎梏住她的事儿。 他们体育生的速度是真的很快。 她分了一秒钟神,又赶快恢复了注意力,结果偏巧在这种关键时刻,调了静音的手机震动起来。 书翦很少给人留电话号码,大家平时交流大多都靠微信就足够了,一个月里,除了搞推销、诈骗的经常来嘘寒问暖之外,平均能接到的正经电话数量不超过五通,她也很遗憾,没能给中国电信事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她心中困惑,匆匆将手机捞过来,瞥了一眼,来电号码不光很陌生,甚至来源地区都不是国内。 ……诈骗团伙都开始发展跨境业务了吗?这也太努力了吧。 心中十分感动的书翦当即点了挂断。 还没等她放下手机,这个诈骗团伙就再度打来了电话,她略微有点儿生气了,耐着性子再度挂断后,正打算把这个电话号码拖入黑名单时,收到了这人发来的短信。 “陆星江。” 书翦:“……” 学长,您什么时候从电脑里钻出来啦? 被当作诈骗团伙的电话号码第三次打来电话时,书翦乖乖地按了接听键,并先发制人地道歉:“学长,对不起,我可以解释,事情是这样的……” 她说来话长又长话短说了一圈,最后再度郑重地道歉:“真的!对不起!” 书翦心里充满了忧愁。陆姓学长的小心脏那么脆弱,他的比赛好像还没结束,万一这下又被她伤害到了,不能好好比赛了怎么办? 陆星江没能领会到她深切的担忧:“……没事儿。”他能说什么呢,怪自己看上去不像好人吧。 书翦接电话时忘了把电脑上的比赛按暂停,在他俩说话的间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直都还保持着平和、冷静、理智画风的讲解员突然激动得像发了疯一样,疯狂地咆哮道:“陆星江!好球!” 声音穿透力之大,可以跨越几千公里两个时区,直直抵达陆星江的听筒。 那端的人闻声,顿了一下,书翦顿时面色一僵,分明没有做什么,为什么现在会有一种被抓包了一样的羞耻感…… 她轻轻地咬住下唇,听见陆星江几不可闻地笑了一声,气息拂在话筒上,沙沙地撩拨著耳膜,像是把心跳的速率也往上拨了一拨,耳根处又开始发烫。 他说:“这场比赛,我赢了。” 书翦:“?” 这算什么?官方剧透吗?您是怎么通过一声“好球”就听出是哪场比赛的?还是每场比赛都赢了? 向来最痛恨剧透的书翦这次是真的想把电话挂断了,官方剧透也不行。 她抿住嘴唇,克制住汹涌的怒火:“学长,最近微博有个热搜话题,你在国外可能没看到过。说一个寝室发生了凶杀案,因为上铺在和下铺一起看电影的时候,给他剧透了谁是凶手,所以,下铺一怒之下就结束了他短暂的人生。” 刚说完,书翦就后悔了,这么暗示是不是有点儿太明显?这也太……血腥暴力了?! “嗯?”陆星江跟她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似乎在忙着看什么,随口问,“什么电影?” “……没什么。”书翦气鼓鼓地把这口气咽了回去,用手指拨弄了一下桌上盆栽里的小多肉泄愤,“学长,你还在澳洲吧。最近训练是不是特别忙,找我是有什么事儿要帮忙吗?” “训练?还好……今天休息,我现在在商场,找你是想问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当纪念品。”似乎是料到她会拒绝,他接着道,“网球社的人都有,他们眼光不好,我就不问他们的意见了,你帮我参考一下?” 话说到这个份上,把她的退路堵得严严实实,她只好答应下来。 挂了电话,打开微信,书翦才发现在此之前陆星江已经给她发了好几条消息,只不过她刚才都没发现。他又拍了几张商场的照片发了过来,她开始仔仔细细地帮他挑选。 或许是真的很信赖她的审美,无论书翦说什么,陆星江的回答都是“好”,乖得像等待老师发糖果的幼儿园小朋友。 书翦把跑偏的思绪扯回来,认认真真地打字:“这个花瓣形状的绵羊皂也挺好看的,小姑娘应该都喜欢,学长,你可以给社里的女生带。” 这次那边的人迟了一会儿才回复,书翦看着屏幕顶端那行“对方正在输入……”显示了大约一分钟。 新消息传来。 是一条语音消息。 几分钟前才打过电话,书翦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现在还对要听到他的声音有点儿紧张。 她点开语音消息,他懒洋洋的声音从听筒传来,有笑意一寸一寸地弥散出来,说的是请求的话,语气却好像是勾引着人必须要答应似的。 轻微的吐息声扫过她的心尖,酥酥麻麻的,带着点儿痒,像春日里满城翻飞的柳絮。 “所以……小姑娘,可以给我你家的地址了吗?” 陆星江一定是个不正经的人,否则,怎么会连普普通通的“小姑娘”三个字,都被他说得这么暧昧不清。 书翦用手背贴了下脸颊,温度烫得她一激灵,霍地站起身来,把密闭的窗户推开了一点儿——肯定是因为室内空气不流通,才会让她的脸这么热。 她家住在小高层,几十米的高空冷空气强烈,一秒就让人恢复了理智。 书翦把地址发过去时,心态已经自我调整好了,再度还原回了“普通学妹加半吊子老师加应该算是朋友”的正直立场:“学长,再过两周就过年了,你还回国过年吗?” “下周总决赛,如果顺利的话,会回去的。”他略一停顿,“如果不顺利……” 书翦的一颗心像是随着他的语调被提了起来:“那、那会怎么样?” “不顺利也会回去的……”话虽这么说,书翦却觉得他的语气里没有丝毫对比赛结果的怀疑,明明自信满满,还要逗她,“到时候,小书老师记得要安慰我呀。” 比赛在下周二,还有五天时间。 书翦头一次为比赛这种事感到焦虑。她虽然上学上得早,但是,很好地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连高考都是签了半保送合约的,从小到大基本没为自己的事儿发愁过。 可陆星江不一样。 这次是陆星江网球生涯中参加的第二次U24邀请赛。 书翦看过新闻,知道他第一次参加这个比赛是在三年前。那时他才满十八岁,刚刚到比赛规定年纪的下限。 那次比赛中,如今世界网坛赫赫有名的大满贯得主Richard Aaron捧得了金杯,陆星江位居第三。 以他当时的年纪来看,那已经是一个国人前所未有过的成绩了,哪怕放眼世界,这样的网球天才也屈指可数。Richard大他五岁,是最后一次参加U24了,直言很期待他的成长,希望未来有机会能在其他比赛中再次和他交手。 可是,赛后回国接受采访时,陆星江并没有表现出一丝喜悦,甚至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没有再度参加国际比赛。 没有人知道原因,网上的猜测不少,可是,并没有一个得到证实。 直到时隔五年,陆星江再度出现在澳洲的比赛场上。 决赛体育频道并没有比赛的实时直播,微博上零星有身处比赛现场的人发了一些相关信息,底下充满了粉丝啊的尖叫。 书翦也想啊了,像小时候追电视剧追到大结局,却被妈妈赶去睡觉,第二天只能跟同样错过大结局的小伙伴苦兮兮地听别人讨论。 寝室微信群里,魏醒醒和林芝还在疯狂地刷“我快撑不下去了”的表情包。 手机屏幕的光线刺得她有些眼晕,她抬手揉揉额角,困倦地只想打呵欠,强大的生物钟催她去补了个午觉。 她再睁开眼睛时,窗帘外已经几乎没什么光线了,室内一片暗沉。冬天本来就是昼短夜长,有时下午四五点钟,天就差不多黑下来了。 书翦一时无法分清究竟是什么时间,心往下一沉,刚摸过枕边的手机想看下时间,屏幕最上方那条消息就映入眼帘。 啊菠萝:小书老师,我赢了。要不要给我什么奖励? 时间显示是下午六点过三分。她推算一下时间,大约是他那边比赛刚结束下场,就给她发了消息。 下面紧跟着相隔五分钟的微博热搜信息:陆星江夺冠。 书翦盯了屏幕半天,后知后觉地摸了摸脸颊,不知道什么时候,嘴角就扬了起来。 好啦。小书老师大度地想:好像也可以原谅他的剧透了。 三天后的早晨,书翦刚起床没多久,就收到一个快递小哥打来的电话。 快递小哥好像感冒了,压着声线,瓮声瓮气的,书翦勉强分辨清楚他在说什么,随手从衣架上拿了条围巾系上,又戴了顶毛茸茸的帽子,下楼和他会晤去了。 小区里绿化很好,植被覆盖率高达百分之九十,隔几步路就是一个小花园,哪怕是到了冬天最冷的时候,也有几盆小花儿生命力顽强,开得旺盛、如火如荼。单元楼下,门边上还栽了几棵蜡梅,香味儿淡淡的,却让人闻了浑身舒畅。 最近几天风大,把几根蜡梅枝都刮得秃了,书翦带了个小包,准备拿了快递,拾点儿掉在地上的花瓣回去做成干花当书签用。 楼道里透着股湿冷的气息,书翦搓了搓手,推开楼下的防盗门,三两步跨下台阶,左右张望了一下,就看见站在蜡梅树旁的男生。 早上八九点,太阳还没露出来,天光泛着一点兒淡薄的薄荷色,清冷得不近人情。快递小哥背对着她站着,隔着错杂的枝叶望过去,身高目测高她有……二三十厘米。 这一定是个假的快递小哥! 书翦愤愤地想着,再仔细地看了看,忽然发觉有哪里不太对劲。 你们快递小哥现在都穿得这么好吗…… 身材也这么好…… 气质也这么非同凡响…… 书翦放慢了脚步,几乎一步一挪地走过去。在和他相距大约一米距离的时候,他耳朵灵,听见动静,转过身来,如墨染就的眉毛微挑,一双桃花眼亮得不可思议。 暌违一个月、刚拿了冠军、最近在微博像轰炸了一样被无数少女一口一个“男朋友”叫着、让热门微博下面的评论被“教练我也想学网球”淹没的人,就这样毫无防备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书翦眼睛眨啊眨,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在梦游,蜷了蜷手指,有点儿想伸手摸一摸,看是不是幻影。 她微仰着头看前方的人,粉嫩的唇瓣微启,整个人看上去懵懵懂懂的。她头上戴着一顶兔耳帽,此时两只粉白的长耳朵耷拉下来,和主人一样,又呆又萌。 气氛好像凝滞了三秒钟。对方再也忍耐不下去了一样,长腿一迈,迅速拉近了距离,低头看她。 鼻腔里缭绕着若有似无的雪松香,书翦张着嘴,短短几秒钟里,思路从“你怎么会在这里”一路跑偏到“你怎么喜欢这个味道的香水”,最后脱口而出的是:“学长,你怎么兼职来做快递上门服务了?” 陆星江是赛后采访结束,直接订了机票从澳洲飞过来的。 从拿到她的地址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计划好了要来C市见她一面。一个月没见,哪怕能在他找各种理由的情况下听她说说话,对他而言,也太过难熬了。 一颗在决赛时都没有惊慌到急剧加速跳动的心脏,在楼下等她下来的时间里,跳得越来越快,淹没了耳畔一切声音,直到她走来。 转过身,他看见歪着脑袋向他这里投来视线的小姑娘时,听见一个声音叹息着说:幸好你来了。 “嗯。”他嘴角勾了勾,收敛了心底所有起伏波澜的情绪,桃花眼直直地盯着她,“为你量身定制的服务。” 这话的尾音上扬得缠绵,可书翦照例跑偏了重点:“学长,你的声音……没出问题啊……”她忽然想到什么,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刚刚的来电记录,迷惑道,“你换电话号码了吗?” “刚回国,手机卡没来得及换回国内的,还不能用。电话是找路人借了手机打给你的。”他这么解释。 至于声音呢……大概也是想“诈”她一下,给她一个惊喜。她看见他左脸上写着“惊不惊喜”,右脸上写着“意不意外”,如是想。 说话的空当,陆星江把手上拎着的、包装精致的米­黄‌‌色‍­礼品袋递给她,她道了声谢接过,又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你这么来,万一我今天不在家怎么办?” 他双手插在口袋,脸上的表情闲适中带着点云淡风轻:“我问过人了。” 问过人了? 书翦怔了两秒,快速反应过来。 ——前天晚上,魏醒醒特地来问过她今天是不是在家,说要给她送个东西,那时她打探了很久,一向嘴巴像漏斗一样的魏醒醒竟然头一回守口如瓶,硬是没给她透露一点儿消息。 原来是在这等着她。 真是下了好大的一盘棋啊。 “今天来这儿除了给你送礼物,其实还有一件事。”他缓缓道。 书翦了然地点点头,她从一开始压根就没想过陆星江是专门来看她的,心里也一直默认他只是顺道过来给她送个东西,至于什么“量身定制的服务”,她也早已习惯了她这位陆学长的不正经与满嘴跑火车。 于是,她不假思索道:“那学长你要去什么地方,我可以给你指路。你以前来过C市吗?这里可绕了,特别容易迷路,高架桥每年都在修,七拐八绕的……” 她的声音又轻又软,呵出来的白雾散在风里,被她用手轻轻拢住。 想去你家坐坐。陆少爷把话咽进了嗓子眼里,不无遗憾地说:“倒是确实需要你来指路。” 书翦睁大眼睛,一副随时待命的模样。 “另一件事,就是来问你要比赛赢了的奖励。”他闲散道,“我第一次来C市,不知道该去哪里逛逛比较好,想要一个当地的向导。” “我觉得,小书老师就很适合当这个向导。” “……啊?”书翦呆愣了一会儿,还在状况外。 他的嘴角提起点儿弧度,笑起来,垂着眼睛看她:“快递小哥今天想罢工出去玩了,还想拉着这位顾客一起,行不行?” 陆少爷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千里迢迢过来的时候,完全没想到在自己提出一个如此合情合理的请求后,会被人撂在原地整整三分钟,不,他低头看了眼手机屏幕,四分钟了。 书翦在弄清楚他的来意后,瞬间做出反应——转身,推开单元门,回家——虽然之前还丢下了一句“等我一下”。 可这已经足够让陆少爷给自己加一場“雪花飘飘,北风萧萧”的戏了。 拿了两个口罩、背着包的书翦,跑下楼看见的就是这么落寞又凄美的一幕:“……” 怎么自己就不知不觉成了个负心汉。 她晃晃脑袋,甩出了这个可怕的想法,把那个咖啡色的口罩塞到陆星江的手里:“学长,你现在是公众人物,出去玩还是遮一下脸吧。这个口罩,我买来,还没有用过的。” 其实,网球在国内并不是一种特别大众的运动,而且运动员本身也不像明星那样,三天两头在公众面前晃荡,再怎么好看的一张脸于路人而言,也就是多看两眼、回头率高一些罢了,能一眼认出他是谁的还是少数。 陆星江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他回国坐飞机走的是VIP通道,将行程隐瞒下来,没告诉任何人,又有专门的司机开车把他送到这里,一路上没碰见几个人。刚刚借手机给他的是个大爷,也不认识他,故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再次在微博卷起了几轮腥风血雨。 他知道小姑娘的好意,偏偏要曲解一下:“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脸?” 这话听上去怪怪的,却好像也没法反驳,书翦点点头。 陆星江弯了弯眼睛:“不会被认出来的。” 话音没落下,一个看上去像是刚晨跑回来的大哥就噌地一下跑到他们的面前,神色激动:“你是不是、是不是那个陆星江!我这两天一直在看你的比赛,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啊!” 这大概是史上最快的一次打脸了。 下期预告:陆星江的巨大“惊喜”砸得书翦不知所措,C市之旅惊险连连。送书翦回家的路上,陆少爷还迎面撞上了未来岳父,深感自己追妻路漫漫。另一边的助攻小分队里,秦晔等人也想出了新招。然而,正当此时,有个想捆绑陆少爷炒作的女主持出现了……下期连载详见《花火》5B,也可以加《花火》B试读QQ群920849579,和我们一起讨论剧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