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 19年6期B》 遥遥昨日远 容光 早上起床后,我拿了两本书,捧了一杯水坐在窗前。成都的天还是一如既往的阴,灰蒙蒙一片,一朵云也看不见。我隔着一条街道往对面眺望,忽然瞥见一抹白色在空中飞舞,它打着旋儿越飞越高,直到消失在我的窗外。起初我以为那是一只鸟,后来才意识到,那是不知从谁的窗口迎风而去的纸飞机。 周天王的歌里唱着童年的纸飞机,但于我而言,纸飞机属于十七岁。 读高中时,学校在半山腰,而我们的教室在三楼,趴在走廊上就可以看见这座城市的一小半光景。因在山上,地势开阔,风很大,班里的男生们很快便想到了纸飞机这一出,挤出课间时间折纸飞机往外飞,比谁的飞机航程最远。说起来很幼稚,但他们乐此不疲。很快,教学楼下就被各式各样的纸飞机占领了,远远望去白花花的一片,仿佛开了漫山遍野的洁白野花。于是,没过几天,东窗事发,这项比赛很快被班主任视作头号犯罪,并且受到了一系列的专项打击。 班主任说:“一旦被我逮住谁扔了纸飞机,三百个下蹲没得说。我不管你扔了几只,哪怕只有一只,也得给我下楼去把所有飞机打扫干净!”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男生们很快分工明确地指派了各种望风人员,从一楼的教师办公室一路遍布到三楼的教室里。只可惜,在教师与学生身份地位不对等的情况下,任何小聪明都会被扼杀在萌芽期,那一年的纸飞机终究还是渐渐淡出少年们的视野。 我很少提及自己的高中三年,不论在文里,还是与朋友的谈天里,我谈大学、谈研究生生涯,却始终鲜少谈论到高中时代。每每想起来,那三年似乎都充斥着不自由与紧张的气氛,年纪尚浅的少年们绷直了瘦弱的脊背,日复一日地在白炽灯光下奉行着题海战术。对,哪怕亲身经历过,我也依然没能改变自己对它的刻板印象。直到今日看见那只纸飞机,一连串除了不自由与紧张以外的关键词似乎才忽然钻出了记忆。 其实也并非全是不自由。那时候的我因为英语成绩遥遥领先于同学,所以破例得到老师的恩准,允许我上课不用听讲,可以自由我的水平能够驾驭的书。于是,从高一起,我开始读《暮光之城》和简·奥斯汀的著作的英文版,由此沉迷于另一種语言世界里,并且义无反顾地在本科与研究生阶段选择了英语文学。 日子也并非总在练习题中度过。除了教学楼外的纸飞机,多得是见缝插针的鲜活体验,例如课间操时的群魔乱舞,小卖部前的再来一瓶大比拼,女生们关于早恋的八卦时间,以及隔壁班的美少年经过窗前时无意识地搔首弄姿……在时隔多年后再回想起来,除了大笑以外,又多了一丝向往与不易察觉的惆怅。那时候写作文常常会用到“白驹过隙”“时光飞逝”这样的词,可没想到,对于它们的切身体验竟然姗姗来迟,直至今日才深刻体会到个中含义。 我十七岁时初读《暮光之城》,曾虔诚地许下愿望,盼望在十八岁之前也能等来我的爱德华,赠我世间不可多得的爱情与永恒,让我永远停留在少女时代。二十五岁的今日,我仍旧清楚地记得那个愿望,奈何那漫山遍野承载着年少希冀的纸飞机终究还是停在了我的十七岁,不复重现。 初老,请多指教 林桑榆 最近,我真的老了。 特别明显的症状是,我对过往的经历越来越清晰,并且持有的想法和态度与年少轻狂时全然不同。 前几日,皇后把一个读者问卷上的问题发给我。 那小姑娘问:为什么桑榆的短篇风格和以前相比似乎有很大改变啊。 我回答说,因为如今,我想呈现给你们的不只是青春,而是千姿百态的人生。人生,绝不只青春那一副面孔。 包括最新一期的短篇(尽管因为突发胃病没能及时交稿)…… 在这个故事里,依旧没有大起大落的悲欢离合,说它是少年心理成熟史更为贴切。 它行云流水,也浑然天成。 因为,这是我的青春。 尽管结尾不尽人意,但它比我笔下任何一个故事都有意义。 或许里面的许多逻辑字句,在如今的你们眼里根本无法理解。但等到十年后,你失去过,也被失去过,却依旧没到生不如死的地步,并甘之如饴地接受生命所有顺其自然的馈赠时,希望你有回来找我聊聊的冲动。 我不贪图做谁的心灵导师,却期望做一个难忘的朋友,即使从未谋面,却好似随时可以把酒与共。 好了,不开心的聊完了,开心的也聊聊吧。 实不相瞒,我正在偷偷摸摸写的长篇字数已经过半啦。这意味着可能等它和你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全文已完稿,再也不会有预售期一拖再拖的问题出现。我和皇后属于良心作者+编辑了有没有。 (难道你们不是刀片堆不下了?) 新长篇正是我之前在微博上说的:校园风、接地气,并且以医学生为背景。 我爱,你们也爱的。不爱也不许说。 可能受了“江回”的影响,我对这个姓氏偏愛起来,新的男主角依旧姓江。不过,他会成为我最不一样的男主角,至少是最真实的那一个。 他拥有普通人难以企及的智商,却也有难以直视的傻×童年。 他温和如水的外表下,隐藏着强烈的占有欲的感情,却依旧不小心让这份感情生出裂痕。 他在世俗之见里挣扎,在看似高大上却不被理解的行业里想过退缩,也在所爱面前踟蹰。 …… 总之,看完全书后,你会发现,他可能有某一方面与你身边的某个人重合。 我期待你为他的幸福而慈母笑,也期待你为他不遗余力地落下泪来。 千言万语,盛夏见吧。 趁机,我也在这里正式说一下《惟有光阴不可轻》和《一千零一夜》的情况,这两本书百分之九十九不会再有后续了。 尤其是《惟有光阴不可轻》。 我在群里说过,其中也有我的自私作祟。 我不忍心伤害“什么都拥有,不差程改改”的光阴,更不忍心伤害为了改改,放弃拥有一切的叶慎寻。 就让故事停在那里,停在迷谷森林和斯里兰卡的夏天。 他们各自拥有的回忆,就算不足以填补余生失去对方的缺憾,至少让所有人还有等待的勇气。 如果我真的给了结局,就意味着,总有一人的回忆会被破坏。 我不愿意。 生之不如意,十有八九,就原谅一个初老仙女的执拗吧。 不能原谅的……我们一起等待那百分之一吧。 许个愿望吧 繁浅 我是一个愿望大王。 我们班的小豆芽们在日记里写《我的老师》,有好几个提到了“我们语文老师最爱许愿”。我每天都要说“老师想许个愿,希望教室里安安静静,大家课堂上守纪律”“老师要许个愿,希望明天默写古诗,全班能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全对”…… 小豆芽们也乐意配合我,我只要一说到“老师要许个愿”,他们立刻端端正正地坐好,读书声音响亮,默写效果也能令我满意。 估计孩子们心里也在崩溃,现在的老师是越来越难“带”了,怎么老有数不清的愿望,还得配合一下她的表演,让她开心,我们幼小的身躯竟然要承担这么重的责任,真让人头大。 有绘画才能的孩子还画了一条相当肥硕的锦鲤送给我当礼物,我拎着“红鲤鱼”的尾巴,夸奖他:“你画得好棒!”转眼,我又觉得遗憾,“但是老师想吃活的,宝贝,你看,你的这个配色,像不像红烧鲤鱼?” 本来乐滋滋的小朋友皱紧了眉头,指着右下角的落款,十分老成地叹了一口气:“老师,这是锦鲤大王,你对着这个许愿就会实现的。” 不要这么严肃嘛,老师也只是开玩笑…… 我把“锦鲤大王”挂在了教室最显眼的位置,告诉每棵豆芽它的奇效,果不其然,很快收到了效果。 我每节课一下课,只要说:“老师要许……” 离我最近的足球健将小冯同学已经犹如离弦之箭,嗖地飞上讲台来,非常利索地把我的教本、优盘、扩音器、资料等收拾整齐,并给一体机关机,然后迅速帮我把物品送回办公室。 同事常羡慕我命好:“你们班的小孩儿可真贴心啊,对你嘘寒问暖,有些事考虑得比你还周到,根本不用你多操心。” 小冯同学听见过一回,他在我身后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地小声叨叨:“谁让我们老师总爱许愿啊,我们要是不帮着她实现愿望,老师就要气死了,那可不行。” 哈哈,有点可爱。 小朋友嘛,自控能力差,很大一部分同学还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因此受批评的时候很多。我爱跟小豆芽们打成一片,给每个人都起了昵称,我坚持每周至少要面对面地夸奖和鼓励班里的孩子们一句,培养他們的自信心。 我以前带过的小同学,分班后还会隔三岔五来找我,哪怕是一块小饼干、一块水果糖或是好不容易从娃娃机里抓到的闪亮小熊,都要珍惜地留下来送给我。他们还悄悄地跟我说:“老师,如果咱们年级搞一个最受欢迎老师大赛,我敢保证,得票最高的就是你啦!” 我摆出惊喜的样子:“真的吗?那你们会投票给我吗?” 小豆芽们眨着黑亮的眼睛,好像这个大赛已经搞起来了,小脸兴奋得红扑扑的,特别神秘地说:“那当然啦,老师,我们的票都给你。” 尽管对小朋友们很喜欢,但我从不溺爱,当小豆芽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一定严厉批评,并且告诉他们我生气的理由。 班级里有个叫羊羊的小孩儿,从来不完成作业,我叫他的爸爸到校一叙,这位年轻的爸爸在办公室里捶胸顿足:“老师,这个不怪我,我跟他妈离婚六年了。” 我诚恳地问:“你跟我说这个,难道是想让我给你调解调解?” 还想诉苦博同情的羊爸愣住了,大概是我的套路之野,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家长指望不上,我只能靠自己教育他,我把他叫到办公室,苦口婆心:“羊羊,你是不是想把我气死,换新老师?” 饱受我严厉管教的羊同学忽然面上一喜。 我冷漠地说:“死了这条心吧,新老师只会更凶。” 羊羊的表情暗淡了。 我在上“思想政治小课堂”的时候,吓唬班里的豆芽们:“要是你们把我气死了,换了新老师,比我要凶一百倍,才不会像我那么喜欢你们,谁会喜欢气死过老师的小孩儿呢?” 小豆芽们一瞬间觉得我说得十分有道理,纷纷摆手:“老师,不会的,不气你,你今天还有愿望吗?快许个愿望吧,我们帮你实现!” 那好吧,豆芽们,我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你们能够再乖一点,快乐地长大。 筑巢记 北风三百里 01 床头柜是二手的。 那天下了点小雨,我和卖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东西比我想象得沉,我在公寓楼下叫了辆车,他和我站在路边一起等。 他问我:“你刚来?” 我说:“来了半年,但是搬了新家,不包家具。” 他点了点头,说:“我要回国了。” 年复一年,总有人来,有人走。留学生仿佛迁徙的候鸟,落在南半球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搭个窝。 我上个学期租的房是拎包入住的,再加上合同只签了三个月,从没什么添置家具的打算。这个学期新来,我住进学校旁的一栋小楼里。 房子维护得很好,但是壁炉的样式透露了它的古老,再加上翻过围墙就是座教堂,我便特意去网上查了它的建造年份。 那实在是一个过分遥远的年代。 房东给我提供了床,一张巨大的书桌,还有一个书柜。除此之外,家徒四壁。合同期限是一年,我摩拳擦掌,要给自己造个温暖的巢穴。 02 我从家居店里买了厨具、玻璃收纳盒、麻绳编的洗衣筐。我从家具店买来衣柜和穿衣镜。我网购了打印机、挂烫机、吹风机。装打印机用了我两个小时,当它缓缓吐出第一张彩色照片时,我幸福得几乎晕过去。 我想要沙发和地毯,但便宜的不舒服,贵的又不舍得买。闷闷不乐好几天后,我路过一处玻璃橱窗,被里面的躺椅吸引了目光。 十分钟后,我用买沙发的十分之一的价格买到一张躺椅,快乐地扛着它回到了家。它现在沉默地靠在窗户旁,和我的抱枕在我想看书时派上用场。 我还差一盏台灯和一个床头柜。 那时候我朋友介绍给我一个二手网站,我在很多个寂静的夜晚寻找着这两样东西,仿佛没有他们,我这个屋子就落不下最后一笔。 最后,我定下了一盏五澳元的小台灯。卖家的照片展示的是它亮起来的样子,它的灯罩类似一个镂空的圆柱体,灯光被这样的灯罩遮掩着投在墙壁上,像穿透了一棵古老的树木。 有了它和床头柜后,我的躺椅就失寵了。 很多个夜里,我关掉吊灯,躺在床上看书。台灯立在床头柜上。我看那些浩瀚的、宏大的、寂静的文字,灯光也变得浩瀚、宏大、寂静起来。窗外偶尔有电车驶过,轮子碾压在轨道上,因为没有乘客而不停留。灯光填满整个屋子,整个屋子都映着树木的影子。 可是,我的屋子里并没有树木呀,我只买过两枝向日葵而已。 很多个夜里,我在我的屋子里看书看到凌晨三点。世界是寂静的,我幻想世界上没有其他的光源,只有我的台灯亮着。 而我呢? 我在不同作者的意识里穿梭。我看见长风猎猎,我看见烟火庆典,我看见山川河流。我看见土地龟裂,冰川消融,苍穹被闪电撕裂,人在命运的齿轮前跪倒。 然后,我看见一点光。 我循着光往回走,看见了我的卧室。我那印着绿色树叶的躺椅,我那木质厚重的床头柜,我那能映出森林的台灯。 我躺回床上,开始困倦,然后睡去。 隔壁的教堂会在整点敲钟,睡得差不多时,我会被这钟声叫醒。 03 我是一个非常懒惰的人,但在给自己建一个窝这件事上,我呈现出的勤劳让我的朋友、父母都很惊讶。 后来和别人聊天的时候,我说,这应该是一种动物的筑巢本能。 这是写在基因里的、解决了温饱之后的第一件事。 据说人类是从非洲起源的,那我可以合理地想象,在几百万年前的某一天,刚刚学会直立行走的人类祖先带着家人,跋涉过龟裂的土地与汹涌的河水,躲过毒蛇的攻击和猎豹的追捕,经历了烈日的暴晒与暴雨的洗礼之后,见到了一个温暖的山洞。 他指着那山洞,用我未知的古老语言说—— “搭一个家吧。” 人类文明由此而生。 像向日葵那样 朵爷 “六一”快到来的时候,公司参加了一个爱心活动,给几十个贫困山区的小朋友送一些他们想要的儿童节礼物。 我去认领了其中一个十三岁小朋友的愿望,她想得到的是一些课外读物。 购书的时候组里的少女立马热情高涨,提议自己最喜欢的书。于是,最后我下单的书目里,各式各样的都有,趣味科普书,散文集,儿童读物,世界名著……隔天就收到了满满一箱子书,我给小朋友写了小字条,夹在其中一本书里,随公司的礼物送了出去。 希望这个喜欢读书的小朋友,会喜欢我们寄出的这份小礼物。 夏天到底是来了。 感觉世界都变得雀跃起来,彩色的发夹,小碎花的裙子,少女们的眼影也变成了粉红色,啊,大家都漂漂亮亮的,真令人高兴。 社交圈里每日都出现的画面是——冰镇西瓜、可乐、小龙虾,六月算起来,也算是我们大儿童的节日! 我决定要热爱生活,甚至开始了晚上出去散步,绕着小区走一圈,然后再去公园看阿姨们跳舞。有一天我发现我家附近有一个大型的大排档区快要开张了,我感觉自己心都要飞起来了!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浮夸的感觉,毕竟四季之中,跳舞的阿姨和热闹大排档也从来没有消失过。 又想想,可能是……人生大多时候,我们都拘束着又忐忑地做每一件事,可是,夏天一到,我们就变成了穿着拖鞋和大裤衩,扯着嗓门大声说话的我们。 那样的我们,看上去是有那么一些肆无忌惮,在仓皇的岁月里,保留住了一丝丝……朝气。 多难得啊! 想起之前的某一天,我路过商场外面的广场,烈日之下有一个四五十岁的大姐推着小车在卖花,我饶有兴趣地挑了几支向日葵和白桔梗,还有些不认得的花。 大姐接过来,给花挨个剪了枝,调成差不多的长度,然后用旧报纸样的打包纸给我包好,刚才还零零散散的花突然变成像模像样的一束,越发地美丽起来! 我接过来,好像接过了一束给自己的礼物,连心情都得到了点缀。 我又问了大姐几个类似“放多少水啊”“能活几天啊”这样菜鸟的问题,大姐回答了我,问,经常买花吗?要不要加微信?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问。 啊,我当然不是那种经常买花的精致的人,但鬼使神差地,我回答了“是”——或许,我以后会常买嘛。 回家的时候我把花装瓶,装模作样地插了半天,摆在了几个显眼的位置。左看看右看看,真是赏心悦目——是的,我对自己的手艺颇为满意。 因为不太知道换水的频率打开了大姐的微信,得到了她的热心的答复。 我对大姐突然有一些好奇——比我大这么多,却懂很多呢!一定有好好在学习这些知识吧。 我点开她最近的朋友圈,看到她发了一家人的的照片,还有许多花花草草的小科普,往下刷着,我给其中一条点了赞。 “年轻的时候梦想是开个花店,没想到老了,还只有一辆装满花的推车,哈哈。” 读上去似乎有一些自嘲和失落,但看到大姐配了自己笑颜如花的自拍就放下心来——我知道,虽然她不那么年轻,但那些热情的美梦,和她的青春,都还在的。 这样想着,我突然对这个陌生人又多了一丝尊敬。 成年人的世界里已经不是打怪升级的简单游戏了,每一个人有这样那样的困扰,它们大多不能被解决掉,也没有凭空消失,这些让你不高兴的东西越来越多,永恒地在那里,伴随你一生。 但即便是这样,很多人还是是努力地,积极地去热爱这不完​‎美‍‌​人‍‎生。 大姐就是这样的人吧。 大部分花在我的“辣手”下干得很快,但向日葵倒是开了好些天,我每次看见都要由衷地赞叹:我的向日葵真坚强! 朝气蓬勃的,让人心情愉悦。 后来有一个傍晚,我和朋友又去那个广场,广场上许多人,散着步的,开着直播唱歌的,跳舞的,卖花的……我指着不远处一个小推车旁的一個人影惊喜地对我朋友说,快看,这就是上次我买花的那个大姐! 我朋友诧异,你确定? 我:我确定! 是的,我当然确定。因为啊……她车上总是有最多的向日葵呢。 即便在霓虹四起的夜里,也不失灿烂。 前些天我给那个十三岁的小朋友写了字条夹在书中—— 愿你自由地向着阳光奔跑。 像……向日葵那样。 这里危机四伏! 最近组里的人有个坏毛病,每次我开始写“中场休息”的时候,她们就有意无意地在我身边流连,一旦在电脑上瞟到自己的名字,有人(朵某)会发出威胁的声音,甚至有人(我不敢说)还会对我动手动……不是,拳脚相向!(朵爷:我知道,是夏沅!)我现在打开文档都像做贼一样……创作(不,是记录)的过程中常常心惊胆战,生怕被黑暗势力(叉妹:正常点吧,小明)阻止我给读者朋友们带去真相! 朋友们,“中场休息”来之不易! 1.听音辨朵 天热了,有些人已经在桌子下偷偷换上了凉拖——我不能说“有些人”是谁,去年叉妹告诉(威胁)我,为了公司形象,员工不许在公司穿拖鞋,被发现了可能会罚钱! 虽然叉妹经常胡说八道,但是,为了保护同事,我还是以谨慎为主。 然而,朵爷是个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女孩。 朵爷:“叉妹,我们这边的顶灯本来就暗,看到你的脸就更暗淡了一分!能不能化个妆再来上班!能不能对你的同事好一点!” 叉妹:“?” 还没等叉妹反驳,朵爷又看见叉妹脚上的居家凉拖,她毫不犹豫地大喊:“叉妹!你怎么可以在公司穿这种拖鞋!你是个正值青春的小女孩,不可以这样对自己!” 我困惑了。 我有一個特殊技能——每次组长们从会议室出来,我都能从嘈杂的脚步声中认出朵爷……这不是因为我们朝夕相处(朵爷:哪有“夕”?)培养出的默契,而是……朵爷啪嗒啪嗒的拖鞋声实在是太突出了!(朵爷:那不一样,我的是棉拖,比较可爱!) 上次叉妹生日,朵爷送了一套手冲咖啡套装给她。 叉妹:“谢谢朵爷,我回家试用一下。 朵爷:“不行!我要看看是怎么操作的,你现在就用!” 叉妹:“?” 朵爷:“呃……不是……我是说,这个套装里没有电动磨豆机,手磨的话很累的!” 说着,朵爷就拿出了茶水间的电动磨豆机,不待叉叉反应过来,殷勤地磨起了咖啡豆。 众所周知,朵爷是咖啡爱好者,所以她乐在其中,但是,她没有想到……磨豆机的声音竟然这么大!小小的磨豆机有大大的能量,发出了类似电钻的声音。 开始磨豆的第三秒,全公司的目光几乎都精准地聚集在我们这边。 朵爷:“啊!怎么办!我感觉全公司都在看我!#¥%@&*……” 我:“朵爷……你先关掉磨豆机,我们根本听不清你在说什么。” 暂时关掉磨豆机后,朵爷镇静下来,拿着磨豆机去了茶水间。 紧接着,紧闭着门的茶水间里就传来了类似……电动刮胡刀的声音。 全公司(夸张)的目光又飘向了茶水间的门…… 没过多久,全公司(夸张)都在流传着朵爷躲在茶水间刮胡子的流言。 2.悲伤之夜 2019年了,还是有读者在问卷里问我们什么时候嫁人(夏沅:明明只问了我!)。 有一个故事,我憋了快一年,现在简单整理一下,分享给大家吧。 我将这个故事命名为“悲伤之夜”。 那是某一个夜晚,约完晚饭的“四小花”不想回家,坐在大马路边,无所事事。 叉妹想活跃一下气氛:“现在大家迅速说出半年内有过联系的异性。” 明:“没有。” 叉:“我……” 明:“亲戚不算。” 夏:“××(因工作需要联系的同事)。” 明:“同事不算。” 张:“教练……” 明:“四十岁以上不算。” 气氛没有活跃起来,大家反而陷入更深的忧愁。 于是,夏沅又在群里发了一个音乐测试链接,伴随着四部手机此起彼伏地发出的诡异音乐,我们埋头认真地做着测试。 路人带着嫌弃的表情从我们身边经过…… 熟人假装素不相识从我们身边经过…… 终于做完了测试,我们还是不想回家。在一片沉默中,夏沅的手机竟然响了。 “天哪,这么晚了,还有人打电话给皇后!皇后或许会成为今晚最大的赢家!” ——我在心里发出羡慕的声音。 夏沅拿起手机,点了一下,尴尬地说道:“是我的闹钟。” 只听见旁边的张美丽和叉妹也长舒了一口气……我看了看时间,才九点。 我(不解):“九点定什么闹钟?” 夏沅:“提醒自己记得刷牙、睡觉……” 不是……这也会忘记吗?! 这不是八十岁的健忘老人才会做的事情吗?! 还有……九点睡觉是不是太早了? 夏沅:“闭嘴吧,王小明!” 3.信任危机(上) 叉妹曾经热情地递了一个猕猴桃给我,以我丰富的生活经验判断,这是个还不太熟的猕猴桃。 叉妹:“现在吃吗?” 我:“你清醒一点!这还没熟!” 叉妹:“我觉得熟了!” 我(机智):“那你先吃。” 叉妹切开猕猴桃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然而,尽管她的表情很享受,嘴里却咬出了咔嚓的清脆声。 我:“很酸吧?别装了。” 叉妹:“我劝你快吃吧,都熟透了,再不吃,它就要烂了。” 口渴(嘴馋)的我抱着侥幸地想:叉妹总不会这么无聊,非要骗我吧? 再三确认叉妹不是在开玩笑(并威胁她如果猕猴桃没熟,我就让她吃皮)之后,我拿起了水果刀…… 切下去的第一秒,我感觉不妙——这也太生了吧! 这个猕猴桃,不仅没办法用勺子顺畅地挖出果肉(太硬了),还奇酸无比。 我怒目而视叉妹,她可能是怕我要塞果皮在她的嘴里,依然坚持啃着手中那个又脆又酸的猕猴桃:“好吃,好吃!” 我……行,你狠! 4.信任危机(中) 有叉妹这种蓄意的阴谋,加上组里几乎每天都有人因为记性不好发生一些乌龙事件,大家开始对彼此说的话都疑心重重,不能轻易相信。 张美丽:“我觉得我遭贼了。” 朵爷:“什么?!” 张美丽:“我忽然发现我桌上的杂志和《我们“混”在一起》都不见了!”(这是真的!不是软广。) 大家都不相信會有人偷杂志和《我们“混”在一起》。 叉妹:“你记错了吧,是不是放在后面的书架上了?” 张美丽:“不是!” 夏沅:“你再想想,万一是自己扔了呢?” 张美丽:“没有!” 我:“唉,主要是张美丽的记忆(和智商)都太令人担心了。以前我找不到耳机,张美丽作为第一嫌疑人被我质问了八百句死活不认,过了五个小时才一脸懵懂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两副耳机……” 张美丽:“这件事你到底还要说几年!” 总之……这件事到现在也还没有定论,但我还是悄悄地藏好了我的《我们“混”在一起》,害怕有天我会失去这本精致、美丽、好看、好玩的图书!(这也是真的!) 5.信任危机(下) 朵爷看“中场休息”的时候,总是不肯承认事实。 朵爷:“我觉得‘中场休息都是小明编的,我根本不记得发生过这些事!” 我:“你不要污蔑我,我是很诚实、很严谨的人!” 朵爷:“我什么时候不让你们化妆了?!” 这件事情过去才没多久,我不信朵爷真的忘记了! 我:“张美丽!你告诉朵爷这是不是真的!” 张美丽冷笑着看了一眼朵爷,眼神里写着“装失忆在我这种元老级的选手面前是没用的”。 连张美丽都记得,朵爷底气不足,只能偃旗息鼓。 在B组,像我这样诚实、严谨的人,也要学会随机应变。(张美丽:呸!) 比如,有一次—— 朵爷说到自己的糗事,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朵爷:“谁在笑?” 我(迅速):“张美丽!” 但等到我们下一次点外卖的时候,张美丽也学会了这一招。 夏沅:“张美丽,你在吃独食?!” 张美丽:“是王小明点的!” B组真是危机重重。 你我相逢在海上 张美丽 一个阳光慵懒的午后,我赤着脚在家清理房间,翻到了一个亲戚送的高级笔记本。 皮质的,纸质滑腻堪比精装书,留了七八年,我却只写了一页——全是陌生人的名字。 那年我大二,我负责教系里某一个班的新生们唱歌参加合唱比赛。因为外形柔和,年纪也比很多新生都小,对着那些高我一个头的男生,我实难有威慑力,于是大家训练时总吊儿郎当,不是缺了这个就是逃了那个,直到比赛的前俩小时还有两句总跑调。 我疲惫地哑着嗓子,号召大家再来一遍,也不知是谁,在系主任走后起哄喊了一声“解散”,几十个男生瞬间作鸟兽散。 这样赤裸的无视,给了那时恃小美就敢行凶的年轻的我一记重击。脾气忽地就上来了,我倔强地沉着脸杵在原地,不说话,眼眶却在某个瞬间染上了湿意。好在班里那个颇受欢迎的大个子见状,一嗓子将大家喊住,又搂着同伴的脖子折回来,给了我台阶。 最后那次合唱比赛,我们得了二等奖。 统计名单的时候,每个人都在我的笔记本上写下了名字。大家字迹潦草难辨认,像那时随性没个正形的我们。回到宿舍后,我工整、郑重地将它们誊抄了一遍。 这些人我已经一个都想不起面容,谈不上认识,他们也不会再在我的人生中出现,但想起来时,不知为何,我总会露出微笑。那张写满了大家姓名的纸,被我留在笔记本里,重新塞回了书架。 我最近也不知怎么了,常会被一种很轻、很透明的悲伤席卷。 说起来有些矫情。也许是因为最近书号迟迟下不来,让我们几个多少有些焦虑;也许是发现二零一九嗖嗖地过去了一半,但大家的生活状态却与僵硬的二零一八太过雷同;又或者,只是单纯地因为那一天的天气不够好—— 我总隐约地觉得,我们这群人,聚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 这个突然的念头未免显得有些神经质,却的确吓到了我。于是最近大家再在群里插科打诨时,我会截一些好玩的聊天记录存进仅自己可见的相册里,各自丑兮兮的表情包也存了很多,只為了努力多留住我们混在一起时,关于生活的真实的光泽。 就是这样一个我,几年前,还在满心想着做一个薄情酷女孩儿。 有回,一位关系不错的同事要离职,行前跟我道别。她悠悠地问我,离开之后,你会想念我吗? 那天太阳很热烈,晒得人都要化了。我站在大太阳底下不停地扯着T恤领口往里灌风,嘴巴里却没一句有温度的话。 “不会,”我说,“一生中来来去去这么多人,总是要分开的不是吗?几年以后,说不定你都不记得我了。” 她戳着我手臂笑了起来,骂我没良心,转而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讲起了别的。但那天一起回家,她没再挽住我的手臂。 其实是有一点点不舍的,我不好意思说而已。去表达晦涩的情感,对那个年纪的我来说,还是一件令人难为情的事情。我天真地想,我经历过那么多次道别,总会生出免疫力,所以我应该酷一点,不被这些羁绊住。 我那时不知道,所有和情感扯上关系的事情,是永远都没办法适应的。 你看,人类披荆斩棘走到了今天,辛辛苦苦地进化了百万年,却仍然在这种时候愚钝得令人生气。就像我,总在相聚的时候担忧起离别,到了离别时又不肯好好说再见,于是我总是过得不开心。 时间太急了。 我们各自的人生小火车,总有一天会从这个共同的站台出发,驶向四方,开往下一段未知旅途。但我们碰过的杯,我们一同看过的云,还有我们曾分享过的那些比天空更高、比落日更重的梦,一定会永远在时光长河里发着光。 我这样相信着。 那些星星般闪耀的人啊,终将在另一片时间海上相逢。 千秋谁负 禾木 作者有话说:我一直有在思考一个问题,好像现在有一种约定俗成的看法——好皇帝一定不是一个好爱人。如果你是一个好的爱人,那你就不是一个好皇帝。我觉得很不解,爱江山与爱‍美­‍‌人‌­­完全可以做到不冲突的呀。可以说,促使我写下这篇文的,正是文里女主的一句话:我爱这国家,爱这天下,我亦爱着他——这便是我对于帝王之爱所交出的答卷。 他们在这偷来的时光里,晚风叙旧,冬雪白头。 一 大荒之北,有大封之地。 大封矗立在极北的冰原之上,是一座铁桶一般的监狱。被关押在大封的犯人,要么是罪孽深重却才识卓著、杀之可惜的,要么就是不方便处决的皇亲国戚。 确切地说,大封创立百年以来,第二种犯人只有宜安一人。 她来大封时引起过极大的轰动,那群精力过剩的囚犯差点为她打起来,赶来的狱卒好不容易才维持好秩序,一回头就看到她正安静地站在灯下,乖顺地等他发落。 看清宜安眉眼的那一刻,狱卒咝地倒抽了一口气:“怎么进来这么个祸水。” 他成为狱卒没多久,心肠尚软,便没有将宜安直接丢给那群囚犯,而是把她单独关到了一处偏僻的小房间。 在那里,宜安第一次见到了她未来的室友——秦牧川。 连宜安这么干净细致的女子,进了大封都被折磨得蓬头垢面,但秦牧川能将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抬头望向她时,有种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磊落意气。 可惜这位少侠对宜安说的第一句话极不客气:“去,给我倒杯茶。” 宜安静默片刻,便慢吞吞地拖着手链脚链去了,低眉顺眼得仿佛惨遭恶霸欺凌的娇花。 秦牧川大马金刀地坐着,接过宜安的茶,语重心长道:“别以为是我欺负你,我既然喝了你的投诚茶,你就是我的人了。 “狱卒既然把你扔到我这里,想必你也能猜出他是什么意思……在这大封生活,最重要的是找一个老大来依附。没有老大罩着,你根本寸步难行。当然,你也可以找别人,但是大封境内,没有人打得过我。” 宜安不置可否:“无论什么情况,你都能保护我吗?” 秦牧川顿了顿,反问道:“你是犯了什么罪,才被关到大封来的?” “我行刺了当今太子。”宜安微微一笑,“我知道宜安这个名字很常见,可若我说……我姓宋呢?你还保得住我吗?” 秦牧川终于微微变了神色——他只知道狱卒未曾提前商量就擅自给他送来了一名“小弟”,但他不知道这个“小弟”来头这么大。 南朝宋为皇姓,而当今太子宋允行的皇姐,名为宋宜安。 这位公主名气之大,就连羁縻大封的秦牧川都听过她的大名。南朝皇帝大多怯懦疲软,唯独宜安离经叛道,仿佛数代缺失的野心和强硬都集中在了她一个人身上。她曾逼宫篡位行刺太子,最后事情败露,陛下顾及‍​父‎​女‍​之情,从轻发落,将她发配来了大封。 秦牧川面上一派冷静,内心已经在盘算一定要抱紧宜安的大腿。 开玩笑,他之前还放话要罩着宜安,担心她被别人欺负。可她这种人,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他还指望大封有谁能欺负她?! 二 事实上,有的。 宜安没想到自己竟如此倒霉,她服役的第一天就赶上囚犯们的暴动,她被牵扯连坐,罚禁闭三天。 前来探望的秦牧川大发感慨:“我是真没想到,我收下的第一个小弟这么快就被关了小黑屋,你真是太丢我的脸了。” 宜安背对着他,禁闭期间不提供饭食,她已饿了两夜一日,没力气再去搭理他。 偏偏秦牧川在她的身后哇哇乱叫,还试图隔着冰冷的铁栅摸她的头发。 宜安忍无可忍地回头斥责,猛然却看到用箬竹叶包裹的饭团被捧在她的面前。 “当老大的怎么能让手下的小弟挨饿呢。”秦牧川又摇了摇手,“你以为我专门过来逗猫来了?” 宜安是真的饿极了,她的双手皆被沉重的铁球拖在地上,只能凑在秦牧川的手上啃光了饭团。 在她缓过气来后,秦牧川又不知从哪变出了一竹筒热水,一点一点地喂给她喝。 不提防一口滚水下去烫到了舌头,宜安靠在墙上小口地呼着气,秦牧川望着她仿佛花栗鼠的样子,觉得十分可爱,鬼迷心窍地趁机伸手,撸了一把她的乱发。 宜安一怔,感觉到那双手极其温柔地帮自己把纠结的乱发解开,又慢慢地梳理下去……然后她偏了偏头,避开了他的手。 秦牧川尴尬地摸了摸鼻尖。他承认他刚刚是有些怜悯,毕竟有史以来被关进大封的皇亲国戚只有宜安一人。她在京城时众星拱月,有千人娇宠、万人敬仰,但在大封粗服乱头,手掌因长久的服役而生出水泡再被磨烂。 “我在京城并没有受万人娇宠。”宜安仿佛有读心术一样,淡淡地说,“皇城的权力场,有你想象不到的残酷与绝望。 “大封于我,简直是个温柔乡。” 还温柔乡呢,秦牧川腹诽,你在这温柔乡里,怎么过得一点也不快乐。 在三日禁闭的最后一日,犯人往往会被押送到管教夫子处,接受夫子的教诲,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轮到宜安时,原先的管教夫子年迈无力,已向上峰告老请辞,大封现在急需一名新的夫子。 宜安就像个鼻子尖尖的小狐狸,总能先于任何人闻到机会的味道。聘人关头,她毛遂自荐。考虑到她师承大儒,看起来又温驯,大封便允她试讲七日,由秦牧川在一旁全程监督——这不仅仅是提防她,也是防备着大封的那些犯人。 宜安宣讲的第一天,这群犯人摩拳擦掌,准备给她一个深刻的下马威。她才在台上教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便听到下面有人懒洋洋地说:“大封真是越来越不成器了,让这种小女娃娃来哄人。” “怕不怕?人家以前可是公主呢!” “公主又如何?还不是被我们大封的小侯爷拒婚了!” 下面越鬧越乱,直到有人不知死活地冲上台,想对宜安动手动脚——几乎是瞬间,便被秦牧川横着摔飞出去了。 “我们走吧。”秦牧川皱眉,拉着宜安的袖子欲走,她却深吸一口气,重新坐了下来。 “为什么走?反正他们说的是真的。” 忠勇侯曾奉旨镇守大封。宜安年幼时,她父皇为了笼络边防的忠勇侯,曾提出将她嫁给忠勇侯的嫡子,却被对方无情地回绝。 公主上赶着要嫁,对方却不屑一顾。这在当时的京中,被视为一场好大的笑话。 当然,如今看来,不只是在京中,放在哪里都是一场好大的笑话。 秦牧川听不下去那些污言秽语,几乎是强硬地把宜安带出了场地。 兵荒马乱里,宜安仿佛在考虑着什么,望着秦牧川的侧脸,慢慢道:“我知道,忠勇侯姓秦……” 秦牧川闻弦歌而知雅意,立刻撇清关系:“是、是远房亲戚。” 不知宜安信了还是没信,她望着黑石砌成的厚重城墙,半晌,面无表情地道:“秦牧川,我想从大封逃走。” 三 宜安不是因为那些嘲笑才想从这里逃走的,确切地说,她从进大封的第一天,就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离。她在大封物色了很久的盟友,说不清为什么,最后选择了秦牧川。 越狱十分顺利,宜安当上管教夫子的第一件事便是挑衅犯人闹事,事态闹大后,她趁机挑了大封一处最薄弱的地方,和秦牧川一起逃了出去。 与外面的风刀霜剑相比,大封确实是个温柔乡。 山巍嶔而蝗虮,路漫漫而修远,风雪载途,宜安和秦牧川互相搀扶着,蹒跚而行。哪怕是雪帽被风刮走,她也不敢掉头去捡,在这种环境下,彼此失散是会死的。 到了夜晚,秦牧川生起篝火,正要把烤好的肉干递给宜安,却看到她面色通红。他强硬地凑到她的面前,探了探她的额头,忧心忡忡道:“再这样下去,你会病倒的。” 然而,宜安摇了摇头,示意自己还撑得住:“继续走,明天就能到缙云城了。” 缙云城是离大封最近的一座城池,只要到了缙云城,就可以混进商队顺势逃走。 “可是忠勇侯就在缙云城,若是被他們发现……” 宜安满腹心事,又困倦得睁不开眼,没听清他的话:“什么?” 秦牧川顿了顿,道:“没什么,睡吧。” 宜安睡得极不安稳,梦中也忧国忧民似的。秦牧川索性揽过她,让她靠在自己的胸前,轻轻拍着她的后背。 四下无人的寂静长夜里,他想起他才是两个人中的老大。所以,如果真的出事,他会保护她的。 秦牧川一语成谶。 两人混入缙云城没多久,就遭遇了抓捕的队伍。面对披坚执锐的众多士兵,宜安后退一步,冷静地说:“放我走。” 与此同时,一个坚硬锋利的东西,抵住了秦牧川的后背。 “告诉忠勇侯,他独子的命在我的手上。” “宜安,”秦牧川猛地咳嗽了几声,“你在同我开玩笑吗?” 宜安没有回答,控制住秦牧川耗尽了她大部分体力,她眼前一阵阵发黑,几乎听不见他说了些什么。 秦牧川露出的马脚太多,譬如他拥有特权,譬如他永远不需要服役,譬如他在任何地方都来去自如。最关键的是,在宜安争取成为管教夫子后,她得知,大封管理犯人,有一文一武两种手段。 “文”是管教夫子,那“武”是谁呢?忠勇侯会放心地把“武”这种手段交给别人吗?! 唯一的解释便是,秦牧川不是囚犯,而是狱卒;不是外人,而是镇守大封的忠勇侯的独子。 这时,忠勇侯终于赶到,抢在宜安之前,秦牧川开口了:“父亲,请不要伤她。” 忠勇侯沉声道:“哪怕她会伤你?” “事实上,”秦牧川苦笑道,“她也伤不了我。” 他话音刚落,趁宜安还未反应过来时,肘部侧击逼她放手,随即他转身,抱住了将要倒下的她——刚才她站在他的背后说话,他脖颈间甚至能感受到她发烫的气息。 “已经病成这样子了啊。”秦牧川喟叹道。 像是回应一般,宜安双膝一软,终于支撑不住地昏了过去。 待她再度醒来,已在忠勇侯的府中了。 府邸上日日煎药,宜安总觉得自己的病情没有到如此夸张的地步。但秦牧川打着哈哈解释,毕竟,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她都差点成了侯府的儿媳妇。 宜安不愿直面这个话题,便逃避似的总在街上流连。闲逛中,她发现秦牧川果然簇拥者众多,缙云的姑娘们个个爱他,个个都讥笑曾经与他有过婚约的她,仿佛如此她们就把这个高不可攀的敌人踩在了脚下。 秦牧川总会及时地把闲言碎语的姑娘赶走,但他对宜安无可奈何,最后只能自己带她散心,防止她又听到那些令人伤心的闲话。 “如果你能多待在缙云城一段时间就好了,等到上元节那天……我没告诉过你吧?缙云城物资匮乏,平日家家户户都不舍得点灯,唯有上元节那天,境内有条件的人家都会点起灯火,有种别样的繁华。” 他的语气中饱含某种让她留下的希冀,她定定地望着他,低声道:“大封不可能锁住我一辈子。” 她说得没错,陛下年事已高,很快驾崩,太子匆匆登基,下的第一道旨意便是召宜安回京守灵。 明眼人都知道,太子新政,皇位不稳,这是要拿皇姐祭刀了。 然而,宜安欣然赴京,好似引颈就戮的羔羊。秦牧川苦劝不下,临别前夕,他将自己脖颈佩戴的一枚平安玉佩扣解下,珍而重之地放在了她的手心:“回去时小心一些,谁要是欺负了你,那他就是我的敌人了。” 四 秦牧川想得太多了,就算是借宋允行十个心眼,他都不一定斗得过宋宜安。 在宋允行出生之前,先帝独女宋宜安始终是继承大统的唯一人选。 先帝别无选择,只好拿宋宜安当皇子养,为此,她摒弃了女子的一切特性,束发戴冠,出入朝堂,学着如何当一个完美的太子,而不是公主。直到她十四岁,那年宋允行诞生。 这是一个可以为皇室繁衍血脉的真正的皇子,先帝观察了宋允行十二年,认为他挑不出什么大错,便虢夺了宜安的权力,将她丢去极北的大封。 然而,宜安不以为意,大封有什么不好?!无论多恶劣的地方,都是她南朝的国土;无论多贫贱的百姓,都养育了她宋家的君王。 更何况,她还在那里遇见了秦牧川。 宜安摩挲着秦牧川送她的玉佩,心想,那个心思单纯的秦牧川可能根本不知道他的许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可能与天下为敌,成为人人唾骂的叛逆;意味着纵使付出所有,他却还有可能一无所获。 宋允行虽然才能不如宜安,但毕竟也是先帝精心培养起的继承人,他以守孝的名义将宜安囚禁在宫中,严密防范,原以为这次万无一失,但她竟然还能从他的眼皮子底下跑了。 宋允行太天真了,固然他是先帝钦定的太子,但宜安同样当过十余年的皇太女,朝堂上支持她的党派几乎可以与先帝留下的势力抗衡。 宜安回到大封之后,一刻也没耽搁地召集队伍,按照她原先的越狱路线出逃。然后,她在小路尽头,看到了率领骑兵的秦牧川。 她差点忘了,这条小路是她当时和秦牧川一起走的。 深夜静寂无声,唯有火把燃烧发出些许动静。秦牧川表情看不出喜怒,而宋宜安身后的囚犯们望向她的狱官,表情极为不安。 静默中,宜安忽然撩起头发,从自己的脖颈间解下一枚平安扣,高高举了起来,望向秦牧川。 你说过,有谁欺负了我,那他就是你的敌人。 她开口,有一丝不易被人察觉的委屈:“秦牧川,宋允行他欺负我。” 剑拔弩张的氛围陡然破冰,众人面面相觑,尤其是宋宜安身后的囚徒们,各个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有生之年能听到宜安告状。 唯有秦牧川跃下马来,抱起宜安在原地转了个圈,哈哈大笑道:“那我们就去揍他!” 秦牧川跟着宜安走的那天,缙云城的人自发地为秦牧川送别。他们与这个从小在缙云城长大的小侯爷感情深厚,明明现在不是上元节,他们却纷纷点亮了自家的灯火,暖色的灯光透过窗纸,将整座缙云城的基调从深灰变成了暖黄。 “君不見南山悠悠多白云,又不见西京浩浩唯红尘。”宜安望着脚下一片红尘热闹白云冷,难得升起一点感同身受之意,心想:我会很快把他还给你们的。 五 那一年的上元节,她和秦牧川是在军营里度过的。 她为秦牧川点亮了自己营帐里所有的烛火,原想陪他过一次节日,然而她等到深夜,他依旧没有归来。她孤独地坐着,直到一个残兵跌跌撞撞地冲进她的帐篷,声嘶力竭道:“小侯爷、小侯爷中了埋伏!” 秦牧川这次出兵寻找补给,意外地遭遇敌军,近乎全军覆灭。但敌人最后诡异地围而不打,甚至还有意无意地放走了一个伤兵,让他回来报信。 宜安一下子便明白了对方的意思:秦牧川在我们的手上,你宋宜安来不来救援? 很多人都看出了这是一个圈套,劝宜安不要以身犯险。而她只是沉静地看向在座的众人,笃定道:“诸位,我有一个计划。” 她娓娓道来,带着某种让人不自觉信服的力量:“我需要你们帮我实施。” 这一切发生时,秦牧川还在遥远的山坳。 他满脸血污,心脏虚弱地跳动着,一口血涌至喉头,又被他生生咽下。这时,忽然有小兵说:“小侯爷,对面乱起来了。” 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包围圈确实变得薄弱,秦牧川当机立断,率领仅剩的亲兵冲了出来。冲出包围圈时,他不知为何若有所感,向后望去,正好看到背后火光冲天。 他眼皮一跳,某种极坏的预感油然而生。 秦牧川回到军营时,宜安还没有回来。他从旁人口中得知,为了给他突围创造机会,宜安以自己为诱饵,吸引走了大批火力。不过,她的计划非常周全,按理说不会出事。 但事故就这么发生了。 深秋天干物燥,对方采用了火攻,宜安断后时,一支火油箭笔直地冲着她的面门­‌​射‎‌‍了‎过来,火势与浓烟瞬间灼瞎了她的双眼! 偏偏宜安当时为了稳住军心,谎称无事,耽搁了治疗。等她回到军营,各路军医轮流为她诊治,最后皆是摇头离开。 待军医散尽之后,秦牧川才一步一步地颤抖着向宜安走过去,在最后几步时,终于脚下一软,半跪在地上。 他伸出手,轻轻地触碰到宜安眼上覆着的白绫。 如果不是他,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那一刻,他忽然捂住心口,脸上流露出极其痛楚的表情,可惜宜安不曾看到。 她只是偏了偏头,避开了他的手。 那天晚上,宜安睡得极不安稳,即便是秦牧川全程陪伴在她的身边,像过去那样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她仍有无数次惊悸梦醒。 秦牧川知道她的忧虑,就连他的父亲,那位忠勇侯都曾承认,她样样都好,只可惜她是女子,即便她做到了无数男子都做不到的事情,依旧有不少人反对她称帝。 但倘若这个女子还瞎了呢?反对她的人只会更多,毕竟,史上还未曾有过瞎子皇帝。 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扭转这种局势了吗? 次日清晨,首辅派来的信使便告诉了秦牧川答案:“有办法的。” “长公主虽颇得武将青睐,但欠缺朝中文臣的认可。”信使笑眯眯道,“首辅大人是两朝元老,他说出来的话极有分量。说起来,您难道就不疑惑,您的皇弟是如何获得文官的支持的吗?” “当今皇后是首辅之女。”信使意味深长地看了双目失明的宋宜安一眼,充满暗示道,“其实,首辅大人府中,还有一位庶出的公子……” “这样,无论是我还是宋允行得势,他都稳赚不赔,对不对?”宜安打断了他的话。 “殿下好好考虑吧,”信使并未否定,“我家那位公子温柔和顺,照料瞎子呢,必然细致妥帖。当然,朝政之事,还是首辅大人能者多劳吧……” 宜安一直隐忍到信使离开,才狠狠地将自己眼前的白绫撕了下来。她忍住钻心的疼痛,努力睁大眼睛,新愈合的伤口又重新裂开来,可还是什么也看不到! 若她双眼完好,何至于受这等小人得志的嘴脸! 她甚至连哭都哭不出来,只能泄愤一般地将白绫狠狠地扔在地上,指甲深深地嵌入肉里,深重的无力感令她绝望。这时,一个人握住了她的双手,焦急道:“宜安,你还有我。 “我来当你的眼睛,你不要委屈自己嫁过去好不好?” 宜安终于冷静下来,觉得眼下的这一切都十分荒谬:“当初拒绝我的也是你,如今不让我嫁人的也是你。” 秦牧川,你究竟想我怎样呢? 六 众所周知,宋宜安称帝后,前朝首辅之子傅景桓是她最宠信的心腹。 但鲜有人知,为了傅景桓,宜安曾和秦牧川爆发过最大规模的冷战。 秦牧川反对宜安与首辅相交,但宜安认为那个信使有一点没说错:她已经是个瞎子,瞎子想扭转局势,必须获得额外的支持,比如……首辅的。 为此,她和秦牧川陷入(秦牧川单方面认为的)冷战,最后她如愿以偿地带着某个人回来,向他介绍说这是她从首辅那里挖来的墙脚,他是首辅大人的嫡长子、名满天下的大才子傅景桓,他可以帮她分析战术。 和利欲熏心的首辅不同,傅景桓相当清楚,宋宜安和宋允行谁才是真正值得支持的对象。宜安也同样心知肚明,傅家真正有价值的人是谁。 他俩一拍即合,之后傅景桓顺利地在宜安称帝之后保住了傅家的地位。 秦牧川喃喃地说:“原来你去挖的墙脚……是已经年近不惑的傅景桓啊。” “……不然呢?” 秦牧川:“……那个温柔和顺的小公子?” 宜安顿了顿,忽然笑了起来,带着一点宋宜安式的自傲:“我如果登上王位,必定是因为我是宋宜安,而非我娶或嫁了什么人。” 宜安很早便知道,不要指望婚姻这种没用的东西,她的被拒婚便是明证。 那时她父皇膝下整整八年无所出,想用她笼络忠勇侯却被拒绝,他恼羞成怒,觉得她既不能继承大统,又不能拿来联姻,真是个一点用都没有的赔钱货。 “我想要向他证明我是有用的,我想告诉他,没有儿子也没关系,我来当他的儿子。” 这是宜安第一次对秦牧川提及她命运多舛的童年。 秦牧川静静地听着,偶尔面露痛苦之色,一方面是追悔莫及,一方面……是心痛如绞。 若要成为皇太女,便不能为外姓诞下子嗣。为此,她缠上紧绷的裹胸、放弃生育的能力,一头扎进朝政。 直到后来宋允行横空出世,先帝为了给他铲平道路,而对羽翼丰满的宜安动了杀心。 “那时我太傅背过了罪名,他向父皇上书,说都是他们这些做臣子的私下挑拨,我没有争权之心……然后我盛怒的父皇啊,屠戮了我太傅满门九族。” 而宜安被软禁在宫中,甚至未曾见过那位大儒最后一面。她只是在不久之后,收到了太傅的绝笔,那上面写着——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位忠正迂腐的太傅写这些话,只是想要告诫宜安,他不是为她死的,他是为了那些黎民和盛世而死的。 “他赌我能赢,那我也赌自己能赢。” 宜安变卖家财,贿赂天子近臣,又把自己的府邸送给了宋允行最宠爱的一名良娣,请对方多吹吹枕畔风,最后她饿了自己两天,憔悴地去央求她的父皇饶她一命,她自愿远走大封。 她父皇答应了,或许是他知道,女子若进了大封,会比死更痛苦。 宜安做好了准备,无论如何,哪怕像猪狗一样,她也要活下去。 “可谁料我竟遇到了你,由此才发觉这可憎的命运对我还不算太坏。” 秦牧川怔怔地望着她,一贯没心没肺的伪装被这一下彻底击溃。原来光是遇见他,她就已经受尽了命运的折磨。 他当初拒绝过她,是多么愚蠢,可若再来一次……他仍会拒绝她。 忠勇侯满门忠勇,秦牧川的娘亲怀孕时仍在战场厮杀,导致提前生产,生下了先天不足的秦牧川。 他的心脏天生和旁人有些不同,发育极为迟缓,大夫曾断定,以这样脆弱的心脏,他大约活不过二十岁。 恰逢那时天家许婚,秦牧川觉得这位公主嫁过来,至少要守五六十年的活寡,不如放她一條生路,便毫不客气地拒婚了。 父母知道他命不久矣,也就随他的性子来。 后来,秦牧川有惊无险地长到二十四岁,某日查看新来的犯人名单,惊奇道:“这个名字怎么有点耳熟?” 在本朝,女子被拒婚无疑是件羞耻之事。秦牧川当初不懂人情世故,直到后来缙云城里爱慕他的姑娘日益增多,每一个人都不自觉地把曾经谈婚论嫁过的宜安当作敌人。 他觉得歉疚,便开始有目的地接近她,试图偿还她。 现在想来,上天让他多活四年的光阴,也许就是为了让他爱上她。 他还记得自己决定跟宜安走的那晚,父亲忧心忡忡道:“你要知道,她未来是一个好的皇帝,但好皇帝不太可能会是一个好的妻子。” 他回答:“可我也不是一个好的丈夫。” “你和她不一样!她当上皇帝,势必不能长久地陪伴你……” “我也不能长久地陪伴她。”秦牧川冷静地说,“如此说来,我和她岂非十分般配?” 念及此,秦牧川忍不住闷笑起来,宜安听到声音,惊奇道:“你在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觉得我们十分般配。” 宜安虽目不能视,却也准确地迎向他,回之以微笑。 这是大局已定的第一个夜晚,明日便是宜安的登基之日,天应景地落起了瑞雪。 他们在这偷来的时光里,晚风叙旧,冬雪白头。 七 宜安登基之后,命运终于难得地对她仁慈了一次——傅景桓从傅家的家藏中找到一本医书,可以治疗她的眼睛。 只是,这需要一名活人来与她换眼。 宜安下令从全国征召死罪囚犯,选出合适之人,在她即将重见光明的前夕,秦牧川却来向她辞行。 他慨叹道:“我走之前,缙云城的父老乡亲可只批准了我一年的假期。” 秦牧川这一生无拘无束,宜安也没想用皇权去束缚他。 她摸索着秦牧川呈上的辞行奏章,垂头半晌,终究还是含笑答应了。 她批准的那一夜,御书房灯火通明,直到白昼蜡炬成灰,好像这就是整个故事的结局。 之后的一切乏善可陈,宜安恢复了视力,那双外来的眼睛就像是她天生的那样,没有半点不适。 不久后,自知没有希望的宋允行于牢中自尽;再过几年,独居多年的傅景桓也终于娶妻生子,宜安亲自到场为之祝贺,全场盛赞陛下对傅公的恩宠。 角落里有官员嘀咕道:“我怎么记得,当初跟随陛下起兵的,还有一个人来着?” 另一个人努力想了想:“你是说忠勇侯的独子,那位小侯爷?” “据说,他在回大封的路上,病逝了。” 堂上听到他们窃窃私语的傅景桓脸色一变,下意识地看向宜安。 宜安无动于衷,按着自己的眼睛,像是自言自语:“明明在大封就被戳穿过一次,这一次,你为什么还选择瞒着我?” 秦牧川在缙云时,就经常带着一身药味来邀她逛街;她失明后耳力敏锐,更是常听到他急促不匀的呼吸声。她是玩弄政治的老手,在她看来,他举手投足间都是破绽。 知道一切后,她出乎意料地冷静,既没有哭哭啼啼,也没有揭穿事实。既然生死有命,那她希望他生前永远是言笑晏晏的样子。 所以,最后的最后,她以微笑向他告别。 尾声 阔别十年,宜安再度踏入缙云城。 归功于宜安的励精图治,这座边疆小城比之前繁华了很多。 宜安站在城楼上,轻轻按着自己的眼睛,低声道:“其实我对如今的缙云还有不满意之处,但你向来要求很低,所以就算了吧。” 傅景桓站在她的身后,天色渐渐暗了下去,百姓人家点起灯火,开始忙碌…… 不!不是三三两两的星星之火,而是逐渐汇聚、接连亮起,到最后满城荡漾起温柔的暖黄,聚集成汪洋大海一般,将整座城市映照得仿佛天上宫阙。 斯人不在,便只好送她一城灯花,众生百态,市井千般,万古风流。 傅景桓是外人,不大懂缙云的风俗。而宜安望着满城点亮的华灯,沉默半晌,忽然哽咽道:“我有想过为他生一个孩子。” 她前半生有无数次厌恶自己身为女子,纵使有雄才大略,却依然会被人讥嘲“牝鸡司晨”。然而,她确实在某些时候情愿自己能如普通女子那样,拥有一个她和秦牧川的孩子。 可是,这种寻常女子的幸福,她早已失去了。 傅景桓沉声:“陛下慎言。” 在他的固有印象里,君王合该高高在上、合该断情绝欲、合该嫁给整个国家,怎么能與儿女心事有任何牵连。 “我有什么好慎重的?”宜安淡淡地说,“我爱这国家,我爱这天下……我亦爱着他。” 傅景桓还想劝阻,却忽然想起,在他从家藏中找到那本换眼医书的当晚,某个人曾经来找过他。 “我的眼睛总比那些来路不明的野男人的眼睛强吧。”秦牧川理直气壮道,“反正我马上就要死了,我不能陪她到老,但至少我的眼睛可以。” 傅景桓皱眉道:“但是,这个方法并不是万无一失,若是眼睛不合适,只会给陛下的身体造成更大的损伤。” 秦牧川顿时忧心忡忡,傅景桓转身去调配药方,刚出房间就看到前来询问进程的宋宜安,他欲请安,就看到她比了个手势,轻声道:“嘘,你听。” 傅景桓凝神听去,就听到一墙之隔秦牧川絮絮叨叨地对自己的眼睛说:“那可是宜安哦,你们到了那边,一定要乖乖的,不可以给宜安捣乱哦。” 那双眼睛替宜安看遍大千世界,再也没有比那更听话安分的眼睛。傅景桓沉默片刻,不忍再劝,缓慢地退出了高楼,将这一城华灯留给了楼上孤独的姑娘。 投下一记孤注,定四海沉浮,此心却寄予何处。 这江山谁主,才不算一场辜负。 玫瑰吻不尽诗 荔荔酒 Chapter 1 羊八井的天蓝得触手可及,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探进云里,远山也层层叠叠地没在云层中。 向童挂好胸牌,站在马路边等观测站的人来接。 她是天文系的大一新生,被教授打发到位于西藏的观测站进行实习。美其名曰“实习”,实际上就是跟在值班的师兄师姐身后打杂而已,偶尔帮忙记录一些数据。 饶是如此,向童还是兴致勃勃地主动向教授提出申请,只为了早些见到那个人。 她正想着,一辆半旧的皮卡车在面前停住,车窗缓缓下降,露出一张她再熟悉不过的侧脸。 消息灵通的师姐早就告诉过她,最近在观测站值班的是教授那位刚从国外回来的得意门生崇定。只是,她没想到,两人会这么快就见面。 “崇定!”向童兴奋地跳起来挥手。 看清等在路边的人是谁后,崇定立刻皱起眉:“向童,胡闹!” 向童盯着崇定看了好一会儿,而对方始终神色严峻。她敛起笑,安置好行李箱,默默地坐进副驾驶,扣好安全带:“可以了,出发吧。” 崇定却没有动,而是伸出手轻轻碰了一下向童耳朵后面的一块暗红色。 向童痛得咝咝抽气,咬牙胡乱地挥开崇定的手:“怎么会这么痛?” “晒伤了。”崇定忍不住皱眉训斥,“你的皮肤本來就偏薄,稍微强烈一些的阳光都受不住,来这里做什么?!” 向童从小就属于敏感人群,角质层薄,容易过敏。有一次,两家人一起去海边玩,不过半小时的时间,她的脸上就被晒出一片红肿,还长满痘痘。她又痛又痒,去医院挂了水,才勉强好些。更别提在这紫外线格外强烈、近乎无遮无拦的高原地区。 崇定皱着眉找出手机:“你先暂时待在这里,我会跟教授申请换人。” 还是如此,只要是他决定好的事情,就不会再问她的意见,一门心思地以为这样就是对她最好的。 “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向童的声音里有藏不住的失落。她捏紧自己的胸牌,掌心被硌得生疼。 “童童,听话。”崇定头也不抬,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移动,“这里不适合你。” 向童终于忍无可忍地劈手夺过崇定的手机,带着哭腔地吼道:“崇定,你能不能别再把我当成一个小孩子了?!” Chapter 2 向童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工作忙碌的时候经常整夜不回家,便时常将年幼的向童托付给隔壁的崇家照顾。 崇家的孩子崇定比向童大七岁,是名副其实的小哥哥,每天尽职尽责地给她念童话故事,哄她睡觉,推着自行车在校门口接她放学,成年后偶尔还要充当家长去开家长会。 所以,向童是跟在崇定的屁股后面长大的。 向童喊崇定哥哥喊了十几年,却在十六岁升高中的那个暑假,悄悄地去掉了“哥哥”两个字。 那年,向童的中考成绩名列前茅,顺利地进入省一中的火箭班。当时的A市流传着一句话,只要考进省一中的火箭班,就相当于一只脚已经迈入重点大学。 恰好崇定也被保研得以继续留在本地念书,此时正在家里休息。两家人略一合计,就给两人一起报名参加了去韩国的旅行团当作奖励。 行程第一站便是情侣圣地首尔塔。 首尔塔是有名的、经典的韩剧取景地,五棵铁树并排立着,每棵都挂满了颜色、形状各异的锁头。向童纠结了半天,也没想好究竟该在锁头上写什么,又不愿意上面只有自己的名字,干脆就加上了“崇定”。 向童小心翼翼地捧着自己的心形小锁,许久没能找到一个空位,正急得原地跺脚时,忽然被人从身后抱住腿举了起来。 崇定一米八六的身高,双臂有力,抱起向童毫不费力,棉质的衬衣软软地挨着向童的小腿。 向童紧张得手脚僵硬、头脑发晕,只知道垂下头呆呆地看着崇定,后脖颈不受控制地泛红发烫。这是她进入青春期后别人给她的第一个怀抱,是很温暖且有力的。 “挂到最高的地方吧,”崇定的嗓音淳厚,像提琴,也像琥珀,“大家一定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你的小锁。” “好。”向童喃喃地应了,伸长手臂去挂锁。 粉红色小锁上的“向童、崇定”四个字在灿烂的阳光下忽然就变得有些耀眼。 甫一挂好小锁,就听见导游拿着大喇叭在喊集合,两人连忙向约定好的地点赶去。这时正是游客最多的时候,崇定像小时候一样包裹住向童的手,小心地护着她向前走。 向童偷瞄着崇定宽厚的肩膀,感受着他干燥的掌心,第一次明白“小鹿乱撞”四个大字究竟该怎么写。 “崇定。”向童咬着防晒外套的拉链,含混不清地喊他。 崇定回过头,不轻不重地在她的额头上弹了一下,眼中含着笑意:“长大了就敢不叫哥哥了。” 言语中更多的是宠溺,没有任何制止或训斥的意味。 从那以后,向童便开始想方设法地往崇定家里跑,蹭吃蹭喝也好,请教问题也好,把能想到的理由都用了一遍。 有一次,向童捧着月考试卷去找崇定,名义上是有问题不懂,实际上还是为了她的那点小小的私心。 在把一道题反反复复讲过三遍后,崇定笑得无奈:“这次听懂了吗?” 向童只顾着看崇定眼角的一颗小泪痣,胡乱点头后又随意指着另一道题:“那你再给我讲一下这道题吧。” 崇定放下笔,哭笑不得地看着向童:“童童同学,这道题你可是全对。” “啊?” 向童挠挠发烧的脸颊,赶紧从口袋里掏出另一张叠成方块的试卷展开:“那、那你再给我讲一下英语呗。” 说完,向童就后悔了。英语从小就是她的强项,给她的试卷签过无数次字的崇定最清楚不过。 崇定望着向童,中性笔在指尖转得飞快。 就在向童受不住,即将抽出试卷落荒而逃时,崇定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按回座椅上,认真地为她分析句子成分。 向童枕在手臂上捂嘴偷笑,盯着崇定俊秀的字迹出神。 十六七岁正是小姑娘最爱浮想联翩的年纪,一个不经意的眼神都能在心里琢磨出一千八百种不同的含义。 如果不是见到安笙歌,向童恐怕还会沉浸在崇定也喜欢她的幻想里不愿清醒。 可惜,幻想永远是幻想,同现实相隔十万八千里。 Chapter 3 “师妹”实在是个暧昧的词。 对于看遍市面上常见的各路的向童来说,这个词堪称抓心挠肝,同“女朋友”三个字没有太大的区别。 崇定的本科和研究生都是在本地大学念的,每逢周末便会回家。向童看准了日子去蹭饭,推开门就瞧见安笙歌正与崇定相谈甚欢。 安笙歌是个干练的女生,扎很高的马尾,嘴角挂着落落大方的笑,即便坐在软沙发上,背脊也永远是挺得笔直的。她自我介绍说是崇定的研究生师妹,也是他的科研小组成员。 彼时,她和崇定正凑在客厅的茶几前画一幅画,向童不甘示弱地挤过去,挽住崇定的手臂:“崇定,你在画什么?” 安笙歌抢在崇定之前开口,看上去很热情:“这是星图,主要是用来认星和指示位置的。” 向童撇了撇嘴,指着图上成群的星星又问:“崇定,这是什么?是银河吗?” 崇定嗤笑,朝图上涂得黑漆漆的一小块区域点点下巴:“这里才是。” 说话时,崇定画图的动作没停,修长的手指染了铅灰,却变得更加好看。向童盯着暗淡的银河,突然感到一阵迷茫,她听不懂他口中一个接一个的专业术语,也无法加入他和安笙歌的话题。 向童原本以为,她和崇定之间只隔着一道走廊,只要勇敢地跨一步就可以牵住他的手。殊不知,这条走廊是伪装过的银河,看似很近,实则遥远。 从那以后,向童周末再去崇定家,十次里有九次能见到安笙歌,他们不是在画图,就是在学习设备的使用方法。 好不容易熬到暑假,向童软磨硬泡大半个月,终于磨得崇定同意带她一起去A市附近的山上看星星。 即便是夏天,山上仍旧泛着凉意,向童裹着崇定的外套,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看他手脚麻利地搭帐篷、摆弄设备。 “崇定,你教我用你的这些设备好不好?”向童揪住崇定的衣服下摆摇晃。 崇定回过头,眯着眼睛看向童:“什么时候喜欢看星星了?” 向童被问得脸热,好半晌才组织好答案,正要开口,就听见崇定的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来。 崇定按下接听键,不时答应两声。通话时间愈长,他的眉头皱得愈紧,最后甚至开始动手拆帐篷。 向童无措地立在原地:“发生什么事了?我们不看星星了吗?” 崇定收拾好东西才抬起头:“对不起,童童,安笙歌观测时受伤了,我是组长,必须回去看一下。” 向童抿着唇没说话,很倔强地盯着崇定。 崇定轻轻地揉了一下向童绵软的头顶,哄着:“童童,听话。” 事实证明,所谓的受伤不过是一次恶作剧。那天是安笙歌的生日,科研小组的其他成员便帮她谋划了这场告白。 崇定见到毫发无损的安笙歌以及精心装饰过的办公室,先是惊讶,而后慢慢勾起一个略显无奈的笑。 “没事就好。”崇定说。 成员们兴奋地怪叫着:“抱一个吧!组长主动点啊,总不能让人家姑娘主动吧?!” 有人把向童推到最前面:“妹妹,快让你哥抱抱你未来嫂子。” 人比人果然是要气死人。 向童驀地想起初二那年,有一次崇定去接她放学却来迟了,她便坐在路边假装受伤,愣是挤出了两三颗眼泪。 崇定急得连120都忘记拨打,背起向童就要往医院跑。 向童趴在他的肩膀上偷笑,这才肯承认自己是装的。 那是崇定第一次凶她,眉眼凌厉:“向童,不可以开这种玩笑,我会当真。” 就这么个愣神的工夫,安笙歌已经扑过去搂住了崇定的脖颈。她笑得很甜、很好看,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Chapter 4 崇定开车载向童回家。向童垂头坐在副驾驶座上,反复抠着自己的指甲。 崇定停好车,宽大的手掌罩住向童的头顶:“童童,怎么了?” 向童这才看向他,昏黄的车顶灯下,崇定看上去比平日里温和许多倍,眉梢眼角的线条都仿佛缓和了。 向童歪过头,从他的手掌心下逃出来:“崇定,每次我看星星的时候,就觉得我是在看你。” 崇定就是她的星星,忽近忽远,忽明忽暗,周期变幻,以为就在触手可及的前方,伸出手却发现有些距离根本看不见。 崇定的动作顿住,慢慢地捏起空了的手掌:“童童,你还太小,有些事还不明白,这个世界有很多美好的东西等着你去探索。” 向童的脸上掠过一丝自嘲,鼻子也随之变酸。但她还是强迫自己迎向崇定的视线,一字一顿地说:“真正不明白的人是你。” 少年人最讲究泾渭分明,爱恨对错,从来没有回旋的余地,认准了就不回头。只有成年人才是混沌的,总想求个万事大吉。 不欢而散后,向童铆足了劲,一整个假期都没再去找崇定。 再开学就是高三,一轮二轮三轮复习无缝衔接,各种竞赛考试层出不穷,想要忙起来很容易,唯一的空闲便是晚自习前的半个小时休息时间。 那天,班主任在黑板上张贴出最新一次的月考成绩。向童的同桌的名次跌出了年级前五十,便趁晚自习时默不作声地收拾好东西离开了火箭班。 向童趴在课桌上对着空了的桌椅伤春悲秋,一抬头就见一个男生跟在班主任的身后进到教室,怀里还抱着一个篮球。 李一哲原本是国际班的学生,因为成绩还不错,就被调入了火箭班,作为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随尖子生们一起学习,之后冲击国外的高校。 “这是李一哲,咱们班的新同学。”班主任简要介绍后,随手一指,“李一哲,你就先坐在那个位置吧。” 李一哲成了向童的新同桌。 向童喜欢喝热水,课间总要去水房,但有了同桌之后,进出座位就变得不方便。正为难时,李一哲笑意盈盈地接过她的水杯:“我要去,顺便帮你也接了吧。” 刚好崇定发来短信问向童何时休息,她忙着回复,就没有拒绝:“谢谢。” 回来时,除了水杯,还有一颗大白兔奶糖一起被塞进向童的掌心:“同学,咱们交个朋友吧?” 向童愣了一下,呆呆地点头:“好啊。” 又过了一周左右,学校终于大发慈悲决定给高三的苦行僧们放两天假。李一哲一大早便拉上向童去小区里的篮球场练习投篮技巧。 最近几年,体育成绩的地位不断提高,如果不及格,就无法取得高中毕业证,甚至会影响高考。而且,考试项目也从常规的八百米跑,扩展到篮球方面。 而向童上一次摸篮球,还是在幼儿园。 两人练习了大半个上午,向童非但没能学会如何进球,反倒被篮球砸了好几次脑袋,额头都红了好大一片。 向童气哼哼地坐在篮球上不愿动,捧着手机给崇定发短信。李一哲在旁边小心地偷瞄她的手机屏幕,两个人贴得很近,胳膊都蹭在一起,看起来很亲密。 这时,一道声音响起。 “童童。” 向童抬头看去,见是崇定。他的眉头皱着,表情紧绷,看着向童的眼神里写满不赞同。 不只是他,安笙歌也在。两人似乎吵架了,彼此之间隔着很客套安全的距离。 向童手忙脚乱地推开李一哲,跑到崇定的身边磕磕巴巴地说:“这、这是我的新同桌李一哲,我、我跟你说过的。” 李一哲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竟然笑嘻嘻地抛出一句:“我是那个要和向童一起考A大的李一哲。” 向童吓得目瞪口呆,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见崇定的表情阴沉下来。 Chapter 5 关于李一哲,崇定什么都没问,向童想要解释,又找不到开口的机会,只好憋在心里。她憋着憋着,也就在高考的压力下忘了个干净。 高考成绩来得比预计的更快,以向童的分数进入A大天文系绰绰有余。 向童返校领了录取通知书,慢悠悠地往家走时,李一哲毫无预兆地转过身抱住了她。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失落:“我以为你至少会装模作样地挽留我一下。” “又不是我的,我才不挽留呢,”向童打了个哈欠,有一搭没一搭地拍着李一哲的肩膀,又补上一句,“去了美国要更努力啊。” 李一哲看着远处,撇着嘴角低声道:“是你的,也没见你多争取一下啊。” 说完,他便松开手,干脆利落地转身离开。 向童抬起头才发现站在街角等她的崇定。她的脸颊一红,连忙飞奔过去跳上他的自行车后座。 崇定浅笑着揉了一把向童的脑袋,又往她的口中塞了一颗玻璃糖,这才载着她去两人小时候最爱去的小公园。 向童紧紧地环住崇定的腰,声音雀跃:“崇定,我现在可是大人啦!我要去上大学啦!” 崇定没回头,只轻轻覆住落在腰间的那双小手:“恭喜童童长大​‌­成­‎‍人‎啊。” 向童抿着唇偷笑,额头抵在崇定的背上来回乱蹭,像只见到猫薄荷的小奶猫。 公园里的车轮秋千还在,但斑斓的色彩已经被暗红的铁锈掩盖,看起来显得有些破败荒凉。 向童坐在上面晃着脚,用眼神示意崇定快点来推:“崇定!崇定哥哥!” “你也就在这种时候才会想起我是哥哥。” 崇定口中這样说着,双腿却已经自发地走到向童的身后。他早就被她磨炼出推秋千的好技艺,手上的力度刚刚好,既能让人玩得尽兴,又不至于会有危险。 见高度差不多了,崇定便收回手,倚在铁柱上,不时再推一下秋千。他神色不明,眼中有笑,似乎还藏了些其他的东西:“去大学后,要和李一哲好好相处。” 向童的耳朵被风灌满,又一心沉迷于崇定的手掌落在背后时的厚重踏实感,不知怎的就听成了“去大学后要好好努力”。 “好啊,好啊。”向童兴奋地应了,隔着凌乱的发丝偷瞄崇定。 崇定摸出手机,盯着向童的裙摆好一会儿,终于低下头一字一顿地敲下给教授的回复短信。 ——教授,一切都听您的安排吧。 Chapter 6 高考后的一整个暑假,向童都没怎么见过崇定,只以为他是忙着写各种论文,后来才听说他是出国读博士去了。 向妈妈拉着向童的手安慰她:“博士生总是要去国外一年的,你崇定哥哥肯定很快就能回来。” 向童没应声。 她难过的不是分别,而是直到现在,崇定仍旧把她看成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他甚至没有亲口告诉她这个消息。 向童把难过全部变成动力,每天泡在图书馆里翻看有关天文学的书籍,一眨眼就到了该入学的时间。 A大实行抽签制,学生抽中的导师将会负责该名学生本科四年的学习。向童的手气好,一下子就抽中了A大资历最深的竺教授,也就是崇定和安笙歌的指导教授。 师兄师姐当晚就组织了师门聚餐。向童年纪最小,轮到她落座时,只剩安笙歌身旁的位置。 向童半句话也不想同安笙歌讲,只闷不吭声地埋头狂吃,好像没吃过饱饭似的。倒是安笙歌主动碰了碰她的高脚杯。 “你喜欢崇定?”安笙歌问得直接。 向童一向只在崇定的面前胆怯,对上安笙歌,立刻就变得张牙舞爪:“对,怎么了?” 安笙歌扑哧一笑:“别这么凶啊,我和他又没在一起过。” 向童惊得险些丢了筷子,磕磕巴巴地憋出一句:“可是那天你都抱住他了,他也没拒绝。我之前像你一样假装受伤,却被他凶了好久。” “他没有推开我,是怕我丢脸。当时他在我的耳边道歉,说自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安笙歌耸耸肩,想要装作洒脱,偏偏眼神里藏着难过,“而且,我倒情愿被他凶呢。” 很多时候,凶才是关切,温柔不过是因为事不关己。 崇定这个人,不显山不露水,待人接物都是温和的,只有在他真正在乎的人面前,才会毫不掩饰,袒露真心。 安笙歌看着向童,似乎决定了什么。她抽出一张手帕纸,飞快地在上面写上几行字:“这是他的邮箱地址。听说他们在国外的观测站没有覆盖手机通信信号,用电子邮件联系比较方便。” 向童愣愣地看着安笙歌的动作:“为什么给我这个?” 安笙歌一口气喝光了杯中的果汁:“我只是想知道我猜得对不对。” 向童没心情去理会安笙歌的话,光是那个邮箱地址就足够让她心乱如麻:邮箱地址的那串前缀数字,是她的生日。 她抖着手给崇定发了无数封邮件,但无一不石沉大海。 时间一晃就到了圣诞节,向童出门倒垃圾时遇见了正提着行李箱上楼的崇定。 向童歪着头看他,眼泪一下子就滚出了眼角,一颗接着一颗,总也流不完。 崇定在口袋里焐热了手才敢走上去捧住向童的脸,柔声哄了许久都不见好,她反而越哭越厉害。 向童一边哭,一边踢崇定的小腿,委屈巴巴地喊:“你、你都不回复我的邮件!” “什么邮件?”崇定难得慌神,几乎有些语无伦次,“总之都怪我,不要哭了好不好?” 最后还是闻声赶来的崇家父母给解了围:“今天世纪广场有圣诞活动,阿定,你休息一会儿,晚上陪童童去玩吧。” 不知从哪一年起,世纪广场开始在平安夜当晚组织短暂的烟火大会。崇定和向童去得晚了,烟火大会已经开始,银的、紫的烟花相继在头顶炸开,拼凑成星星的形状。 广场上挤满了成双成对的情侣,崇定牵住向童的手腕,护着她慢慢向前走。 向童咬着下唇,来回扭动手腕,直到将两人的手调整成十指交握的姿势才露出满意的一笑。 她仰起头,正好撞上崇定意味不明的视线。 崇定的眼眸漆黑,映着烟花的光影,显得格外璀璨。向童在这双眼睛里看见双眼红肿却笑容灿烂的自己。 她的一颗小心脏几乎蹦到喉咙口,头脑发热地开口:“崇定,我好喜欢你呀。” Chapter 7 告白的结果就是没结果。向童根本不敢听崇定的答案。 期盼得久了,焦虑紧张也会随之成倍增长。这大概类似于人们常说的“近乡情怯”,越是靠近,越是害怕。 向童禁止崇定立刻回答,又连夜逃回学校准备即将开始的考试月,等她终于鼓起勇气回家时,崇定又走了。 他们再见面,就是在羊八井的天文观测站。 占地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的观测设备在脚下铺开,一个个四四方方的格子构​‌­成­‎‍人‎们口中的宇宙线,屏幕上的数字是星星的语言。 崇定没再提换人的事,却也始终冷着脸。他从车上卸下向童的行李后,就一言不发地回到自己的工位记录数据去了,摆明了有赌气的成分。不过,这些数据也时刻在变,一点点疏漏都可能导致全部的观测要翻盘再来。 闲下来的师姐帮向童安置好行李,热情地带着她熟悉观测站的环境。 等崇定终于从工位上起身时,向童已经同大家打成了一片,围在一张小小的圆桌旁一起吃着午饭。 高原上的气压低,能把饭做熟就不容易,米饭夹生,肉里飘红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偏偏今天不知怎么回事,崇定抬眼一看就拧起眉头:“向童,别吃了,等下给你在鎮上点外卖。”说着,他抽出向童的筷子扔到桌上。 向童遗传了向爸爸的胃病,从小就被医生再三告诫禁食生冷油辣。初中时,她一时嘴馋,和同学们一起偷溜去吃麻辣九宫格火锅,三两口下去,胃部就开始绞痛。 等崇定逃了课赶过去,向童已经直不起腰,脸色苍白地蜷缩在火锅店的长沙发上。他抱起她就往医院跑,像是抱着一块即将化掉的冰。 这样的惊惧和担忧,崇定真的不想再经历一遍了。 其他人早就看傻了眼,他们还从未见过崇定会有这么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时候。 倒是向童自己,充耳不闻地坐在座位上,坚持咽下口中全部的食物后,才盯着崇定道:“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能照顾好我自己。” 她似乎是在回答食物的问题,又似乎是在说别的。 崇定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眼神中少见地显出颓丧:“童童,你才二十一岁——” 向童强忍着眼角的酸涩打断他:“是啊,我都二十一岁了,我知道,也确定我自己到底想要些什么。” “所以,你能不能别再把我当小孩子看了?”她问。 Chapter 8 “凡事量力而行”真的是千古名言。 向童捂住抽痛的胃在观测站的小板床上翻滚,恨不得一巴掌抽死下午那个死鸭子嘴硬的自己。 观测站的胃药用完了,崇定只好找来热水袋,想敷在向童的肚皮上。 向童没力气乱扑腾,干脆绷着一张小脸转过身,只留一个背影给他。 “不用你管。”向童赌气。 崇定扣住她的肩膀,带着点强硬地把人按回原位,将掉落的热水袋再次放好,并且用手按住。 他居高临下地望着向童,空余的那只手轻柔地擦去她额角的冷汗。 许久,崇定才哑声道:“童童,我只是有点怕。” 向童顿住,回过头怔怔地看着崇定。从小到大,崇定从没露出过这样示弱的神情。他总是高高在上,把一切都掌握在手心的样子。 崇定勾起一抹自嘲的笑:“你那时才十几岁,都还没能真正地接触过这个世界,对一切的概念都很模糊,更何况还有李一哲——” 李一哲?这是什么狗血桥段? 向童急不可耐地打断崇定:“我和李一哲就只是好朋友而已,他教我打篮球,我陪他练英语口语。” 崇定笑了笑,没有戳破李一哲曾经喜欢她这个事实。 他握住向童的手轻轻揉搓,目光也柔和:“我怕你有一天会后悔,觉得我不过是你冲动之下做出的错误选择。”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继续走啊?!有本事一辈子不要回来,也别搭理我!”向童带着哭腔地吼。 “不,因为我今天突然发现,比起害怕未知的未来,我更怕现在就失去你,最怕你对我说‘不用你管。”崇定道。 向童得到了期盼多年的回答,却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委屈。她一边流泪,一边生气,操起手边的东西尽数扔到崇定的身上。 崇定不但不躲,反而笑了。直到向童扔得累了,才隔着热水袋把这个姑娘严严实实地圈进自己的怀里。 “大浑蛋,不要脸!”向童仍旧色厉内荏。 崇定低低地笑了:“那你别原谅我。我用一辈子补偿你。” 观测站提供给本科生的实习期只有半个月,时间转瞬即逝。崇定将向童送到火车站。 临行前,向童牵住崇定的手,咂着嘴问:“你很快回来吧?这次不会再逃跑了吧?” 崇定被问得耳根发烧,捏住向童的脸颊,咬牙切齿地保证:“我发誓。” 然而,火车出发不过半个小時,崇定就接到了向童的紧急电话。 向童着急忙慌地问:“崇定,竺老师让我一回学校就把实习论文交给他,可是我的U盘找不到了,怎么办啊?” 毛毛躁躁的毛病真的一点都没变。 崇定只好安慰:“先别急,我记得你在邮箱备份过。你把邮箱的账号密码告诉我,我帮你找找看。” 向童怕得不行,密码试了三次才正确。 崇定确认过垃圾邮件中没有后,试探着进入草稿箱。如果草稿箱里也没有,恐怕就要重写了。 观测站的信号不算太好,表示“加载中”的小圆圈转了几分钟,终于显示出草稿箱中的全部内容。向童的实习论文乖巧地躺在最上方。 崇定松了一口气,这才注意到草稿箱里余下的几百封发送失败的邮件。那些邮件或长或短,收件人却只有他一个。 向童还在手机那端催促:“找到了没有?我不会真的要重写吧?竺老师肯定要骂死我了。” 崇定眼眶酸涩,为他的蹉跎,也为她的执着。 他哑着嗓音问:“傻瓜,你是不是从来不看草稿箱的?” “啊?为什么要看草稿箱?”向童傻乎乎地问。 “你的论文在呢,”崇定温柔的笑声转换成电波穿越时间和距离落在向童的耳边,“还有,童童,我的邮箱地址后缀里的X需要大写,用小写会收不到邮件。” 他们错过很久,他们又从未错过。 崇定望着观测站外层叠的群山,耀眼的阳光刺破厚重的云层,草甸上青绿的草叶还沾着昨夜雨后的水珠,高原上终于迎来久违的好天气。 你不似朝露 乔绥 【一】 2010年的冬天来得很早,刚入了十二月,一场小雪就飘然落了下来。阵势看着不大,可没想到持续了一周还不见日出,气温保持在零下,交通几乎瘫痪。 那年,舒沅刚升高中。她原本是骑车上学的,因为那场无休止的雪,她改成坐公交车。七八点的早高峰,好几次她都没挤上去。 司机骂骂咧咧地开走了,舒沅只能走路去学校。 她就是在那时遇见康越意的。 路上车辆不多,行人更是少之又少,舒沅抬眼只能看见灰蒙蒙的天空以及正前方十米左右一个蹒跚的背影。 在对方以相同的姿势摔了三次跤之后,舒沅忍不住笑了一声。 气急败坏的男生还坐在地上,回头不悦地剜了她一眼。 舒沅撇了撇嘴,正准备绕路过去,就听到一声不客气的“快扶我起来”。 “对啊,就是你,快过来扶我!”见舒沅一脸疑惑,那个男生又强调了一遍。 “我又不认识你。”舒沅十分不满意他颐指气使的样子,“凭什么扶你?” “你不是一中的吗?你那学生证上都写着呢,怎么会不认识我?!” 舒沅都要被气笑了:“难道你是校长吗,我是一中的就必须得认识你?!” “我是康越意。”男生挑了挑眉,伸出了手,“就算没见过,总听说过吧。” 舒沅站在原地沉默了几秒钟,随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她都快消失在街角了,那句“神经病”还是乘着北风进了康越意的耳朵里。 舒沅是理科班的,班里女生少,加上她不热衷追逐八卦,因此对校园里鼎鼎有名的风云人物知之甚少。除了成绩榜上独占鳌头的学霸魏骁之外,她几乎不知道还有谁能成为校园女生津津乐道的谈资。 她第二次听到康越意这个名字是在大课间。早操做完了,校园广播站开始放歌。那首歌,她分明没有听过的,可周围的姑娘们都能哼上几句,她随口就问了一句:“谁的歌啊?” “康越意的歌啊。” 那时她才知道,那天在雪地里摔得恼羞成怒的男生还是学校里的红人。据说,他初中就开始独立创作音乐,录制Demo发表在网上以后,意外地凭借着才华和嗓音收获了一大群粉丝。 “听他们班的同学说啊,刚开学的时候,排队要签名的人站满了一层楼的走廊。” 舒沅叹了口气:“估计也红不了多久。” 她说完这句话,就感觉到后颈传来一阵凉意,还没来得及转过头,身旁原本还在分享八卦的女同学突然就噤声了。 舒沅正奇怪著,头顶传来一个声音:“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你了,这位……女同学?” 【二】 与康越意结下梁子的那段时间,舒沅的发型刚好出现了一些小问题、 家门口的理发师那天心情不好,看什么都很挑剔,给舒沅剪完头发后,他自己不太满意,不停地修改,最后把谢霆锋同款飘逸短发修剪成了一头狗啃式的碎毛。 开始时,康越意常常嘲笑她是假小子。 学校大扫除,舒沅和一个女生去操场接水,康越意隔着半条跑道看见了,似笑非笑地吆喝道:“舒沅,你怎么能让一个女孩子提水呢?!” 旁边的姑娘羞得小脸通红,路都走不好了,摇摇晃晃地把水洒了一地。舒沅无语地转过头,始作俑者正挤眉弄眼,笑得一脸得意。 康越意的心眼太小了,做人又无比嚣张。你越是不跟他一般计较,他就越来劲。 原本舒沅是不把这种无聊的捉弄放在眼里的,可光脚不怕穿鞋的,康越意被人议论惯了,做再出格的事也不怕。 但舒沅就不同了,她原先在学校里基本等于查无此人,拜康越意孜孜不倦的招惹所赐,她在同学中的热度也越来越高。 那天是星期一,期中考试刚落幕,舒沅的数学成绩十分惨烈。她捏着那张布满红叉的试卷沉默了一节课,下课的铃声刚响,她就准备去办公室领罪。 她刚起身,学校里的广播突然响了。 “大家好,我是康越意。下面这首《该》,送给高一(八)班的舒沅同学。” 班级里瞬间安静了,五十多双兴奋又八卦的眼睛齐齐看了过来,舒沅在一阵哄笑声中冲出了班级。想起刚刚那些不怀好意的打量,她越跑越气,跑到广播站时,怒气值已经达到巅峰。 康越意还在话筒前摇头晃脑地唱着:“如果白痴都会飞,我简直活在机场周围。” 舒沅走到门口,一脚把门踹开。 “康越意,你是白痴吗?”那一声怒吼通过话筒传遍了学校每一间教室。 在持续被校园里的人指指点点了一周之后,舒沅彻底亮了白旗。 她请康越意去学校后门小吃街吃牛肉面,还把自己碗里少得可怜的几块牛肉都夹给了他。 “我不吃辣。”舒沅看着康越意欠揍的脸,又帮他把辣椒挑了出来。 “可以吃了吧,大明星?”她不耐烦地问。 “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像大马哈鱼?”康越意左边的眉毛轻轻挑起,抱着臂、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舒沅没听明白,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什么鱼?” “一种气性大到被人抓到就会气死的鱼。”康越意说完仿佛占了多大便宜似的,咧开嘴笑得十分夸张。 “那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像一朵花?” 平心而论,康越意的五官长得十分标致,眉骨和鼻梁都很高,浅浅的双眼皮上扬,并且许是因为要保护嗓子,所以向来饮食清淡,他的皮肤甚至比大部分女生还要白皙干净。 隔着氤氲的热气,舒沅似乎还看到了两块可疑的红晕。 “貌美如花吗?”他得意地扬起下巴。 舒沅本来想说烂柿子花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她收回视线,不耐烦地嗯嗯了两声,拿起筷子吃面。良久,没听到对面的动静,她又抬头,看见康越意还在若有所思地盯着她看。 “干吗,不好吃吗?”她问。 康越意摇了摇头,一边拿起筷子,一边说:“你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在我面前。” 【三】 升到高二以后,舒沅的成绩突飞猛进,期中考试落幕,她的名次已经挤进年级光荣榜。 她在公告栏前喜滋滋地查看时,康越意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一个锁喉把她拉出了人群。 “怎么样,请我吃什么?” 舒沅连忙后退一步,瞪大眼睛:“凭什么?我一连请你三顿了,零花钱都被榨干了,轮也该轮到你了吧?” “要不是我把作业都让给你做,你的名字能出现这上面吗?” “‘让给我?”舒沅原本也算是牙尖嘴利,可也常常被康越意的厚颜无耻气得说不出话来,“我真想把你这副嘴脸拍下来,让那些小姑娘都清醒清醒。” “没用的。”康越意做作地笑了笑,“别忘了,人都是视觉动物。” 正是春末夏初,花坛里的蔷薇都开了。深深浅浅的嫣红成片成片的,少年脸上的勃勃生机被衬托得越发鲜明,看起来的确是一副人畜无害的好皮囊。 舒沅懒得跟他一般计较,转过身,准备回班级。康越意跟她顺路,又恬不知耻地追问:“怎么不说话了呀?” 被他缠得有些烦了,舒沅翻了个白眼,故作不屑地说:“咱学校帅哥那么多,要不是你最浮夸,谁能注意到你?!”说完,她还嫌不过瘾似的,伸出手指遥遥指向了光荣榜榜首的位置,摇头晃脑地说,“依我看,魏骁长得可比你好看多了,再说,人家的总分还是你的两倍。” 原本以为康越意听到这些能气到爆炸,再不济也会吃瘪,可他脸上没有丝毫不悦,抱着臂的样子像是在看一出事不关己的好戏。 舒沅顺着他的视线转身,看见魏大学霸离开的背影。 她倒吸一口凉气,掐着康越意的胳膊,惊慌不定地问:“他没听到吧?” 康越意嫌弃地拨开了她的手:“听到又怎样,难不成他还会给你爱的回应吗?” 舒沅歪着脑袋想了想,他说得也有点儿道理。毕竟学校里喜欢魏骁的女孩子也不少,这样花痴的话,他应该也听过很多了,肯定不会往心里去。 话是这样说,可舒沅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也许真的是因为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墨菲定律”,她在当众花痴之后,偶遇魏骁的次数激增。办公室、操场边、大食堂……每每看见大学霸那张云淡风轻的脸,她就像做了亏心事一样落荒而逃。 夏天气温高,阳光热辣,舒沅放弃骑车上学,开始和康越意一起挤公交车。 六月白昼长,放学时,日头还没有落,整个车厢内一片昏沉。康越意低头打盹儿,舒沅思虑再三后,把他摇醒,认真地询问:“如果有人跟你表白,你会怎么看待這个人?” 听到这句话,睡眼惺忪的康越意瞬间清醒,他瞪大眼睛问道:“你要跟我表白吗?” “下辈子吧。” “哦。”康越意作势又要睡,舒沅连忙解释,“好了,我告诉你还不行吗?我说的是魏骁。” “他跟你表白了?” “不是!怎么可能?”舒沅高声反驳道,“你也知道,这一切都是个误会嘛。我其实是怕他以为我对他有什么想法,从而对我产生了什么想法。毕竟我还是非常钦佩他的,所以也不想因为一些误会让自己陷入这种莫名其妙的情况……” 她在尽力地解释自己的困惑,反反复复地描述魏骁的神情与动作,而康越意仿佛身在另一个时空,脑袋里想着的是完全不同的一件事情。 “你说,我新写的那首歌要不要换个名字?”在女孩期待的目光里,他缓缓地说道。 舒沅的家在芙蓉街尽头的小巷子里,她下车的时候,太阳终于露出了一些疲态。西面的云朵被染上一层浅浅的金光,康越意倚着车窗,看着她背着书包走进小巷深处,稍显凌乱的短发在层次分明的光影下,像极了一朵蓬松的花。 康越意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那背后藏着的细小声音,或许连他自己都没听到。 【四】 高三前的最后一个暑假,康越意的新歌上线了。舒沅认真地听过几遍,觉得旋律很特别,整首歌有一种非常前卫的氛围。 歌很不错,可平台上线一个月了,播放量却不太理想。 舒沅约康越意出来剪头,原本是想让他出去散散心的,可没想到,见面后才发现,他跟个没事人儿一样,依然啰唆,依然欠打。 两人顶着七月的日头走了两条街都没找到一家看起来靠谱的理发店,舒沅忍住想要把他暴打一顿的冲动,停在一家美发屋门口,耐心地问:“这家行吗?” 康越意摇了摇头:“装修太土了。” “大哥,只是剪头发而已,你看装修干吗?” “你可以对自己要求低一点儿,毕竟再好看的发型也不能给你雪中送炭。我就不一样啦,适当的造型对我本人来说就是锦上添花……” 舒沅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二话不说就把他拖了进去,吆喝道:“师傅,给他剪个板寸!” 理发店的师傅看起来年纪不大,没想到却是个开不起玩笑的人。当康越意顶着一头超短发走出店门的时候,舒沅爆笑一声,拔腿就跑。 在芙蓉街尽头的便利店里,她花了大价钱买了根梦龙的雪糕给康越意赔礼道歉。 “其实,我觉得你这样好看多了。”舒沅认真地说,“你要是一开始就是这个发型,当初在雪地里摔倒了,我肯定扶你。” 康越意斜睨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空调的凉气打在身上,仿佛在他心底也下了一阵雨。 舒沅以为他对初识的芥蒂耿耿于怀,所以,隔一段时间就拎出来解释一番。 康越意从不加解释,也默许舒沅对自己的“小心眼”评价。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故事的开头也的确是因为那句无心的讥讽。 完美是自由的枷锁,康越意深知此理。年少成名禁锢了他的生活,也压迫了他的自由。因此,当所有人都对他报以巨大期望的时候,他最需要的,反而是一个对他说“你也不过如此”的人。 这就是他一开始招惹舒沅的原因,说到底,只有在她的身边,他才有足够的勇气做一个不完美的人,一个写的歌可以不好听,走在校园里会没人认识,也不用费心维持形象的真实的人。 康越意转过头,舒沅正专心致志地看墙上的电视。虽然她的皮肤不甚白皙,可鬓角的绒毛清晰可见,仔细看几眼,像三月的春风扑打草垛,温柔到人的心里去。十字出头的年纪,谈论未来始终太过缥缈,只有相对时的欢愉和欣喜是真的。 “你这个周末有……”康越意话还没说完,一声“欢迎光临”突兀地响起,两人同时转头,看清楚来人之后,都惊讶地忘了动作。 魏骁抱着一沓资料走进便利店,从冰柜里拿了一瓶水,付账出门,全程连头都没抬一下。 直到塑料门帘落下来,啪的一声响,康越意才想起回头。 他看到舒沅怔怔地看着门口,手中的雪糕融化了都不知道。 那时候康越意心里下了一场雨,雨滴细密而凄清,结成了一张心事的网,将他紧紧裹住,无法呼吸。 那是他第一次体会失落,虽然那时他并不敢细细思考这一瞬的慌乱感是来源于何处。 【五】 进入高三以后,学校的氛围陡然紧张了不少。舒沅的成绩出现了些许波动,在老师和家长的叮嘱下,她投入了更多的时间在学习上。 同时,康越意选择了走艺考的路,在时间表上两人无法避免地产生了偏差。 秋天最后一片叶子掉落之前,康越意给舒沅打了个电话。那时,他们已经有一个半月没有见面了。 “这周五晚上有一场很重要的决赛,给你弄张票,来不来?” 彼时,舒沅正对着一道立体几何的数学题愁眉不展,康越意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出来,她立刻就放下笔,开心地问:“有帅哥吗?” “当然有,不过美女更多!” 因为赶时间,康越意没说两句就挂了。舒沅对着试卷发了一会呆,突然起身去了衣柜前。她把几日前妈妈自作主张给她买的一条碎花裙子拿出来,仔细看了看,叹了口气,又把它放回去了。 周五下午,放学铃声刚响,舒沅就开始收拾书包。可她还没出门,数学老师就走了进来,说要补课。 那是舒沅长这么大第一次逃课,她从教室后门悄悄溜出去,绕到学校小花园的矮围墙前。她本想翻过去,可没想到久不锻炼,筋骨没有打开,跳下去的时候崴了脚。 一阵钻心的疼痛过去,脚踝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正不知所措的时候,有人推着车经过,舒沅一抬头,看见了魏骁。 在离学校不远的小诊所里,舒沅愁眉不展地看着自己肿得像馒头一样的脚踝说:“我就走到门口打个车就行。” “医生说了,暂时一步都不能走,你的脚如果耽误了,要拖很长时间才能彻底恢复。”魏骁云淡风轻地回绝了她。 舒沅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无力地望了一会儿天花板,估摸着比赛快开始了,舒沅还是不能下地。她彻底放弃了,就拜托魏骁:“学校门口的小卖部有公共电话,你能不能去帮我打个电话?” 那天傍晚,魏骁出去帮舒沅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打给父母,一个打给康越意。华灯初上,父母很快赶过来把舒沅接走了。 可过去了很多天,康越意却一点儿消息都没有。舒沅想知道比赛的结果,电话打了好些个,都没人接听。 她心里有些着急,只能上网搜新闻。康越意没有透露比赛的具体名称,因此,她也只能靠排除法一点一点地筛选。终于,她看到了一条相对确切的消息。 康越意拿了第一名。舒沅高兴地叫出了声音。她又拨了康越意的电话。这次,电话通了。 “厉害啊,康老师,不声不响拿了个冠军。” 康越意却不是很开心的样子,声音有些落寞:“走运而已。” 这样的谦卑着实不是他的风格,舒沅吓了一跳,惊惧地问他:“你怎么了呀?” 康越意沉吟了几秒钟,答非所问道:“你最近也蛮走运的啊。” “啊?” “魏骁给我打电话那次,你不就走狗屎运了吗?!” 舒沅以为他在讥讽自己崴脚这件事,随口回了一句:“你离得稍微远了点儿,我这好运气就挡不住了。” 康越意没有说话,舒沅觉得他心事重重的样子很奇怪,却来不及深究,追问道:“第一名有啥奖励?” 康越意叹了一口气:“免试到国外一所音乐学院学习。”他说完这句话,停顿了几秒,仿佛在斟酌语气一般,又补充道,“我不想去。” “是学校不好吗?” “签的是英国著名的音乐学院。” 舒沅不自觉地提高了嗓音:“那为什么不想去?没有理由啊。” 电话那端突然安静下来,似乎连呼吸声都小心翼翼地收了回去。 “没有……理由吗?” 【六】 康越意最终还是放弃了那个难得的机会,随着舒沅一同北上,考取了一所专业性较强的音乐学院。 在火車上,舒沅摘下康越意塞进她耳朵里的耳机,疑惑地说:“我还是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呀?” “你爸妈也没念叨你吗?”舒沅依旧感到惋惜。 康越意懒洋洋地瞪了她一眼:“我已经成年了,自己做个决定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她还想说些什么,但被康越意打断了。 为了转移话题,他状似好奇地问道:“还有谁跟咱们一起去北京?” “嗯……楚楚和徐庆也是今天去,但他们是下一班火车。”舒沅的注意力果然被带走了,她皱着眉头思考,补充道,“还有魏骁,他早晨就走了,这会儿估计已经到北京了。” 看舒沅不再追问他放弃留学的原因,康越意地嗯了一声,就把耳机塞回两人的耳朵里。 他不想让她问,其实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留下来是因为你啊,笨蛋。” ——如果要说真话,那他还缺少一些勇气。 也许是从意识到舒沅能轻易牵动自己的喜怒哀乐之后,也许是在决赛前几分钟接了电话听到的却是魏骁的声音以后,也许是在得知他们都考取了北京的高校以后,那些晦暗不明的心情像隐藏了许久的蛛丝马迹,结合在一起,逐渐拼凑出这个完整的真相。 车窗外的风景一直后退,天边飘浮着胭脂色的云朵,像一场绯红色的梦境,笼罩了目之所及的广阔荒原。康越意侧身坐着,眼神从窗外流动的天光转移到了舒沅的侧脸上。 她在闭目养神,挺拔的鼻梁上有一个小小的凸起,随着呼吸轻颤。 康越意看了一会儿,心底融冰的春水波光粼粼。 进入大学以后,舒沅还算融入得不错。从小到大,她都是那样,没有笨拙到拖人后腿,也无沾染是非的优秀,加上品性不错,人也随和,因此那样的普通反倒帮助她不管去哪儿都能收获一些真心相待的朋友。 她在化学系,托男女比例失衡的福,宿舍里的姐妹纷纷脱单,拥抱了人生新阶段。只有她在实验室勤勤恳恳地做实验,大一一整年,除了期刊上的两篇论文以外,基本没有留下别的痕迹。 康越意的学校离她的学校不远,不到一个小时的车程,两人半个月见一次面,其余时间偶尔聊电话打发。 音乐学院人才济济,多得是才貌双全的人。康越意虽然在学校还算小有名气,可与高中时已是不可同日而语。新歌陆陆续续也发过几首,可一上线就如石沉大海,影响甚微。 舒沅一开始还担心他会因此一蹶不振,总是不露声色地劝导。可时日久了,她就发现,那些担忧几乎都是一厢情愿。他想得十分明白,不仅反过来安慰她说自己做音乐本来也不是为了出名,还常常变着法儿地套她的话。 大一那年,他们没事就闲聊,次数多了,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确有其事,舒沅总觉得似乎不管话题起于何处,最后都要提及一个人——魏骁。 比如圣诞节那天,她和康越意都没约会,又嫌街上人多拥挤,就窝在宿舍里打视频电话。 舒沅说整个宿舍的姑娘除了她之外,都谈恋爱了,康越意正在调吉他,闻言,头都没抬一下,漫不经心地说:“你也不看看,咱们那一届高中毕业的,哪还有单着的?!” 舒沅点了点头,本来都准备换个话题了,又听到他说:“就说咱们在北京的校友吧,连楚楚那么爱学习的人都恋爱了。还有那个谁,叫什么来着?” 舒沅看他疑惑的样子,连忙凑上去提醒:“你说的是小徐,还是魏骁?” 话又说到了这里,康越意放下吉他,把手机拿得近了点儿,气定神闲地问:“他俩怎么了呢?” 舒沅自然又是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她和小徐偶尔还在班级群里说几句话,彼此交流一下近况,和魏骁则几乎没有了联系。 “他在清华读书,学习压力比我们大,肯定每天都很忙。再说,我们本来就不怎么熟悉,他又不在班级群里说话,彼此不了解情况,也很正常。” 读了大学以后的舒沅在妈妈的命令下终于不再钟情于短发,她蓄起的碎发软软地搭在肩膀上,加上眼里闪烁的星点光芒点缀,整个人看起来温柔无比。 康越意不自然地移开了视线,那之后,魏骁这个名字就再也没有出现在他们俩之间了。 【七】 大二下学期,课程增加了很多,舒沅空闲的时间越来越少,通常一天就是在各个教室里来回跑度过。选修课的种类丰富,阶梯教室可容纳两百多人,日常接触的同学多了,竟然也有人注意到了舒沅。 起先是有陌生的账号来加微信,还托宿舍里的其他女孩招呼着一起出去玩,在操场或食堂偶遇也会有人起哄簇拥,舒沅二十年来头一次感受到男女之间流动着的暧昧气息,生机勃勃、饱满动人。 朋友自然是积极撮合,可舒沅很不知所措。被宿舍的姐妹拉着出来聚会,在KTV里,男生热情献唱,面对这显而易见的示好,舒沅如坐针毡。 她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康越意,脑子突然冒出一个问题,不知道他的新歌写好了没。 趁着包厢内人声鼎沸,她偷偷溜了出去。 在消防楼道里,舒沅趴在一扇小小的窗前,晚风凉得像冰融的春水,稍稍缓解了她焦灼的心情。 “在干吗?”她的声音低低的,仿佛听不出来任何情绪。 可康越意是什么人?他从前就能写出那些缠绵的词,只要用心了解就会知道他吊儿郎当的外表下藏了怎样细腻敏感的心思。所以,几乎是一瞬间,他听出了舒沅的不对劲,放下手中的谱子,耐心地跟她说话。 “我在教室练歌,你呢?” “跟同学在外面唱歌呢。” “哇,那你一开口,人家肯定都跑出去上厕所了。” “瞎说。”过了那么多年,舒沅还是一点儿没变,禁不起一点点撩拨,“都说我唱得挺不错的,只不过就是高音气息不太稳而已。” “夸你的是男孩子吧?”康越意状似无意地问。 “你怎么知道?!”舒沅瞪着眼睛,仿佛能从眼前一片浓稠的夜色中瞪出一个康越意出来。 那之后過了一个星期,还是两个星期,舒沅有些记不清了。宿舍楼下的那一大簇蔷薇刚枯萎,空气中紧接着又飘起了栀子花的香气,校园人工湖的湖水重新流动,岸边的画眉草也恢复了勃勃生机。 舒沅在夏至迎来了自己的生日。她没有过生日的习惯,可往常至少还能收到一些祝福短信,那天她翻遍了所有社交平台,都没有看到康越意一丝一毫的表示。 她虽然感到奇怪,可也没有深究。那时,她以为康越意在准备新歌上线的事情,过于忙碌,以至于忘了这件小事。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在深夜十二点的指针即将跳动的时候,她的手机接收到了一条推送信息。 在一家音乐平台上,康越意发了新歌,舒沅点开了推送,看到那首歌名——《生日快乐》。 “出生在夏至的姑娘, 你也不是非要快乐不可。 只不过你看过最后一片树叶凋落, 你为我的木屋生起了火, 你站在春天的尾巴上随便说了一说, 有人就此停泊……” 晚风吹动香樟树叶簌簌作响,窗外像是下起了一场烟灰色的大雨,舒沅躺在床上怔怔地望着天花板,仿佛变成了一条雨中的游鱼,被翻涌着的混沌心事吞没。 【八】 青城娱乐准备启动新人招募计划,据说已经私下接触过一批有潜力的年轻人了。舒沅听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同时也看到了校友群里的爆料——有人说康越意已经私下签约了公司,准备正式出道了。 舒沅十分震惊。虽然那首送给她的歌发布之后就一炮而红了,可前后不过才一周,这样的速度着实令人难以置信。 她給康越意打电话,那是夏至过后他们第一次通话。虽然生日过后她发过去很多短信,可对方都没有回复。现在想来倒是合理多了,毕竟签约也不是小事。 “你签公司了?”电话接通以后,舒沅开口就问。 “你怎么知道?” “到底签没签啊?这么大的事,你也不说一声。” 康越意叹了一口气:“签又怎么样,不签又怎么样?” 他是有几分积怨的。自己苦心孤诣地为她写歌,一遍一遍地练习,小心翼翼地将感情藏进曲子里,不敢过于张扬,又怕过于含蓄,那样晦暗不明的心事沉重得很。他鼓足勇气往前踏出一步,却在之后收到对方发来的短信——“不错,真不错”。 这便是舒沅的一贯作风了,她似乎根本就察觉不到喜怒之外的其他复杂情绪。就像此时,她略带愠怒地追问:“青城娱乐可是大公司,你们学院谁不想签啊,你怎么还……” 康越意无奈地看着手机,仿佛在看着手机那端的榆木脑袋一样,恨铁不成钢地打断她:“没有,没有,没有,我拒绝了!” “为什么?”舒沅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别人求之不得的机会,到他这里就能随便放弃。 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康越意沉默了很久,他自己也在想原因。 或许是因为对方提出的要求太严苛,或许是因为他只想安安静静地做自己喜欢的音乐,又或许是因为他本就不愿意被任何人包装成一个虚假的自己。 他思考了好一会儿,最后徐徐说道:“因为他们让我五年内不要谈恋爱,你说那哪儿行啊,那我这歌不是白写了吗?!” 闻言,舒沅愣了很久,目光呆滞得像一只正在发呆的考拉。 康越意实在没控制住,笑出了声。 我们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大多数缘分都如朝露朝生暮死。这个世界像是套在玻璃罩里的模型,规整、淡漠。但这些都没什么,只要把这世上的伪装和疏离一层层剥落,你就会看见那最后的、专属于你的、关于爱的唯一可能。 就像此时,女孩脸上缓慢升腾起的浅浅红晕。 是朗朗月明 二又 第一章 暮春的晚风受了潮,澄明的月光倾泻下来,将贫瘠的夜色充盈成一碗蜜色的糖浆。 窗玻璃生硬地将夜色隔断,教室里吵嚷声响成一片,像­‎­高‎‎­潮‎迭起的海浪声。 “别说话了!”班长中气足,嗓门大,再辅以奋力拍桌子的声响,像是在江沅的脑袋里放了一枪,她的瞌睡虫都被吓跑了。 她揉揉眼睛往讲台上看,班长魁梧的身姿把黑板上的字挡了大半,只有“动员会”三个字完完整整地露了出来。 班长清了清嗓子:“这次运动会要求所有人都参与,空缺的项目由还没有报项目的同学来顶,第一个项目……”班长看了眼报名表,“男子五千米长跑。” 项目名一出,刚才还咋咋呼呼的男生们顷刻安静下来,生怕一语不慎,被班长挑出来做了冤大头。 参加短跑能得到欢呼,参加跳高跳遠能得到喝彩,参加五千米长跑要绕着四百米的操场跑将近十三圈,运动员跑完,观众早就看累了,费力不讨好的项目,谁都不想参加。 “班煜的训练项目就是长跑,这是班煜的强项,怎么不让班煜来?” 有人率先把班煜推出来,其他男生纷纷附和,这几天班长为了参加运动会的名单忙得团团转,见最难啃的骨头有了人选,当即就要定下来:“班煜有没有意见?” 所有人的视线都往靠近后门的角落集中,几十道视线齐齐投过来,江沅紧张地缩了缩肩膀,小声地说:“他去训练了,还没有回来。” 班长的视线重新回到报名表上:“那先定班煜,你帮忙告诉他,如果他有意见,再让他来找我。” 江沅紧张得手心都沁出了汗:“不行的。” 她的声音太小,班长没听清:“什么?” 江沅从座位上站起来,努力提高声音:“不行的,班煜……班煜他已经报了三千米长跑了……三千米长跑和五千米长跑在同一天,休息时间不够……” “你休息时间够,”有男生对刚转学来的插班生江沅冷嘲热讽,“你还没报项目,不然这五千米你来跑?” 江沅脸涨得通红,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这是男子五千米,她是女生,怎么能参加?! 班煜从后门进来,一只手把她按在座位上坐好,旁边的椅子和地面摩擦,发出尖锐又短促的声响。 江沅偷偷地往旁边瞄,看到他刚洗过脸还挂着水珠的下巴,心跳快得不像话。 班煜刚结束训练,整个人热气腾腾的,像新鲜出炉的小笼包。 “男子五千米让女生参加?不知道的还以为二十九班的男生都死绝了。” 班煜将校服重重地摔在课桌上,他看了挑事的男生一眼,挑事的男生当即就怂了,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我可以报名男子五千米,但是三千米和五千米比赛的间隔时间短,我需要一个全方位服务的跟班。”见没人反对,班煜说出了跟班的名字,“江沅。” “啊?”原本缩在一旁的江沅条件反射地抬起头,一眼便撞进班煜意味深长的眸子里。他的眼睛真亮啊,江沅想,像是藏匿了月光。 见江沅愣愣地看他的蠢样,他心情舒畅地勾了勾嘴角,压低了声音,用只有他们两个能听到的声音说:“没看出来,原来你这么关心我啊。” 江沅的耳根都跟着发烫,她慌张地低下头,小声嘟囔:“谁关心你了……” 第二章 为了响应全员参与的号召,学校把第三节课改成了自由活动,和体育特长生同步。 班长放羊似的把人往操场赶,班煜身后跟着尾巴似的江沅。 体育特长生有专门的训练场地,班煜在跑道上跑步,江沅就坐在休息区背单词,他的校服外套被她叠好工工整整地放在她的膝盖上。 班煜的教练脾气暴躁,一见班煜走神,就恨不得在他的耳边放炮。 班煜被训斥惯了,脸皮厚得赛过城墙,教练的声音再大,他都能保持潇洒,反而是专心背单词的江沅屡屡被教练吓到。 班煜热身完,江沅立刻敬业地拿着矿泉水往他的身边跑,还没走到他的身前,她就听到他的声音:“教练,我好好训练,您别一惊一乍地吼我,我跟班在这儿呢,她胆儿特别小。” 揶揄的起哄声像是要把训练场掀翻,江沅红着脸把矿泉水递给班煜,还“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明显底气不足地反驳:“我胆子才不小!” 江沅的声音软得像一只猫,班煜拧开瓶盖,笑了笑:“你今天好凶啊,有人罩着果然不一样。”他意有所指,“连胆子都大了不少。” 有人罩着的江沅每天跟着班煜准时到训练场报到,时间长了,她就成了大家的跟班,休息区被打理得井井有条,衣服叠得整整齐齐,训练完,水杯里的水永远都是满的。 距运动会还有半个月,隔壁班参加五千米长跑的运动员突然在训练中晕倒了,学校紧急启动补救措施,由“不参加长跑扣班级量化分”变为“参加长跑加班级量化分”,很多赶鸭子上架的班级当即选择了退出。 可班煜提都不提,像是根本没看到这条公告。 训练结束后,江沅没有像往常那样直接回教室,而是跟着班煜去了公共洗漱区。落日的余晖洒了班煜一肩膀,他弯下身子,光影都跟着晃荡。 “现在退出长跑项目也不会扣班级量化分了。” 班煜拧紧水龙头,把衣服从江沅的臂弯里接过来,说:“我知道。” 江沅试探地问:“那你要不要退出呀?”见班煜不说话,江沅头头是道地分析,“你报的两个项目都是长跑,体力消耗量大,休息时间不足,肯定会影响你的发挥,有人跑五千米都晕倒了,你加起来一天要跑八千米,还要追求速度,身体肯定吃不消……” 她只顾着说,都没发现什么时候班煜离她那么近了,她小心翼翼地往后挪了挪,视线也移向一边:“也不用两个都退出,退一个留一个就好了。” “你是在质疑我的能力?” 江沅迅速抬头,眼神里透着委屈和无辜:“我没有,我只是……” 班煜突然笑了:“江沅,你怎么笨成这样?”他用在校服外套上擦干了的手揉了揉江沅的头:“好了,周六文杉市中学生田径赛,我证明给你看。” 第三章 周六,江沅起了个大早,乘坐最早的一班公交车赶到学校,作为校田径队官方指定的后勤人员登上了校队大巴。 大巴车里,教练们正在扯着嗓子训话,江沅轻手轻脚地越过集中坐着的队员,准备找个空座位坐下。她还要往后走,却被凭空伸出来的一条腿拦住了。 班煜穿了火焰红色的队服,上一秒还在认认真真地听教练说话,下一秒长腿一伸,直接拦住了她。 “坐这儿。”班煜没有出声,江沅却看出了他的嘴型,刚要拒绝,他已经起身,把路都给她让出来了。 教练结束了训话,提醒:“找个座位坐好,马上就要发车了。” 江沅抿了抿嘴唇,把手里的早点往班煜的手里一塞,乖乖地走到里面的座位前坐下来。 启动的大巴车惊飞了路面上的一群麻雀,朦胧的光暈一点点变得明晰,不远处,黛山上,太阳慢慢升起来了。 班煜的一万米长跑比赛时间安排在下午,上午他全程留守看台。短跑项目向来受观众青睐,连素来胆小的江沅都被看台上的观众的热情感染,孙尹在女子一百米短跑决赛中夺冠的时候,江沅也激动地叫出声来。 孙尹结束比赛后回了看台,江沅殷勤地迎上去送水,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声音里透着歆羡:“你跑得好快!” 孙尹笑嘻嘻地看了江沅身后的班煜一眼,她还没缓过来,说话的时候有点喘:“长跑跑得快才厉害,一万米长跑是某些人的拿手好戏,今年肯定能再拿冠军,实现三连冠。” 江沅下意识地往身后看,就见班煜自信满满地看了过来,明明男子一万米长跑还没有比,他那副神情无端地让人觉得他已经把冠军奖牌拿了回来。 江沅在心里腹诽,班煜这个人,怎么能这么自恋啊?! 事实证明,班煜有自恋的资本,下午的比赛,班煜不仅打破了自己一年前创下的文杉男子一万米长跑纪录,并且成功蝉联了三年的冠军。 班煜冲线的时候,看台上的观众都激动地站了起来,他们大声地叫着“班煜”的名字,指挥大局的教练手里也掐着时间喊哑了嗓子:“班煜,快!纪录要破了!” 江沅个子矮,前面的人一站起来,她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孙尹抓着她的胳膊带她挤到前排,她站稳的时候,班煜刚好冲线,耳边的欢呼声刺激着她的耳膜,她也被带动,大着胆子跟其他人一起喊他的名字。 正在休整的班煜突然看向看台,明明隔得那么远,江沅却仍然察觉到那道视线直直地投了过来。 江沅没看到班煜勾起的嘴角,却清楚地看到了他的动作,像是在看台投入一枚原子弹,女生的尖叫震天。 ——是一个飞吻。 它似一团风,灌进江沅的胸腔里,让她的心都跟着躁动起来。 第四章 校运动会上,班煜参加的两个项目赢得毫无悬念。运动会结束后,江沅的跟班身份也寿终正寝。虽然没再去训练场报到,江沅和田径队的人却熟络起来,尤其是整天嚷嚷着要和她拜把子的孙尹。 孙尹已经拿到几所知名高校的合格证,参加完高中生涯的最后一场运动会,她就把重心转移到学习上。 孙尹常年泡在训练场,在班里也没什么朋友,学得烦躁了,趁着饭点,她就绕到江沅的班上叨扰。 班煜早早地拿到了保送名额,其他人为高考艰难奋斗的时候,他已经坐上了省田径队奔赴全国性赛事的大巴车。 孙尹总在江沅的耳边念叨:“也不知道队长什么时候比赛,都怪我妈,非要没收我的手机,本来都说好要在队长比赛前发短信为他加油的,现在也发不成了。” 然后,孙尹问江沅:“你知不知道队长什么时候比赛?” 江沅想起班煜昨天晚上发的朋友圈,点了点头:“今天下午。”她看了看时间,补充说,“现在应该在回来的路上了。” 孙尹突然凑近江沅:“你给队长加油了吧?” 江沅小声地嗯了一声。 孙尹明显不信:“你怎么给队长加油的?不会只发了‘加油吧?” 江沅摇头,拿出手机,调出聊天记录给孙尹看。孙尹轻而易举地看到了她给队长发的最后一条消息,只有简单的三个字——“好好跑”。孙尹叹了口气,还不如发“加油”两个字来得好。 更为惊悚的是,向来冷漠的队长居然连这种没营养的消息都回复,还用和人设严重不符的表情包回了个“知道”。 晚饭时间一结束,孙尹就离开了,江沅盯着数学试卷,笔尖在练习本上画了半天,却还没做出第一道大题。她的思绪不自觉地飘到班煜的身上,不知道他比赛比得怎么样。 班煜朋友圈的最新消息仍旧是昨天晚上的比赛通告,江沅皱了皱眉头,难道是比赛失利了?如果班煜真的比赛失利了,等他回来,她要怎么安慰他啊? 江沅想得正出神,后门突然传出了窸窸窣窣的声响,有人裹着风在她的身边坐下。她诧异地看着班煜,眼睛睁得大大的,像只偷吃松果被发现的小松鼠一般无措。 “比赛完不应该回家休息吗?你怎么到学校来了呀?” 江沅的声线软绵绵的,明明是嗔怪的语气,落在班煜的耳朵里却成了欢喜。 他看着江沅因为激动泛着红的脸颊,心里像是被毛茸茸的猫爪子挠了一下。 班煜轻笑了一声,眼睛里细细碎碎的光散开,让江沅挪不开眼。 “我夺冠了。”班煜轻声说,“想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当面告诉你。” 饱胀的情绪被月色浸得发潮,一切看似反常的举动都有了借口依托,比赛结果出来以后他没有发动态昭告天下,教练让他回去好好休息的时候,他也没有选择回家,夺冠的喜悦在他的胸腔内发酵翻涌成滔天巨浪,只为了云淡风轻地在第一时间把好消息当面告诉她。 江沅愣愣地看着班煜,简单的两句话,她过了很久才终于消化。 江沅仓促地别过头,耳根跟着泛红,话也说得结结巴巴:“恭……恭喜你啊。” 第五章 放完高中生涯的最后一个小长假,孙尹出现在江沅面前的频率更高了。 江沅性子软,脾气又好,无论孙尹说什么无聊的话题,江沅都能细声细气地附和:“对呀,对呀。” 孙尹趴在班煜的位置上哀号:“看保送生们每天发布的旅游动态,我真的好羡慕啊!” 训练回来的班煜在椅子上踹了一脚:“马上就要上课了,回你自己班里待着。” 要是在班里待得住,她还会来找江沅吗?! 孙尹翻了个白眼,问:“队长,你都拿到保送名额了,还来学校干吗。体察生情啊?”要是班煜早早地离校,她来找江沅不是更方便了吗?! 班煜面不改色:“我舍不得教练,也舍不得你们。”他看了孙尹一眼,眼神中隐隐透露着威胁,“导数部分学明白了吗?” 班煜去训练前刚帮江沅把导数部分梳理了一遍,江沅以为班煜是在问她,立刻点头回答:“学明白了。” 孙尹诧异地看了江沅一眼,只觉得自己母爱泛滥得都要溢出来了,江沅怎么能这么可爱啊! 高考来势汹汹,结束得却很仓促。 江沅的考场在隔壁班,从考场出来,她怀念地往她以前的位置看了一眼。因为考场布置安排,原本靠在一起的两张桌子被拉开,最后一节课,班煜带着她把最薄弱的导数又复习了一遍。 教室里乱糟糟的,空气又热又潮,仿佛动一下就要出满身的汗。班煜的声音温润得像泉水,她听得不认真,只顾盯着少年干净的侧脸。班煜突然抬头,见她分心看他,痞里痞气地笑了一下,问:“好看吗?” 她慌忙把视线移到两人中间的课本上,磕磕巴巴地遮掩:“导数……导数的单调区间……” 现在,教室变得空荡荡的,高考结束后,朝夕相处了三年的老师同学,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相见。 她还记得,那天下课下得特别早,班煜和她一起走到校门口。傍晚的天气闷得像是着了火,在汹涌的人潮里,她和班煜像两朵微不足道的浪花。 班煜说:“要好好考,不要让为师丢脸。” 高考的导数题,她做得格外认真,因为没忍住好奇心当天晚上她就去对了答案,做出来的部分,答案全是对的,只是可惜,不能当面告诉他了。 江沅缓缓收回视线,背好书包离开。 第二天,她没想到会见到班煜,在一群家长中,身高体长还穿着红色篮球服的班煜格外显眼。 “你怎么来了?” 班煜扬起了嘴角:“约好了和朋友在附近的小广场打篮球,”他看着江沅小鹿一样的眼睛,“顺便等你。” 江沅心里埋怨,班煜说话怎么这么容易让人误会啊,他不过是想知道她有没有让他丢脸,她却把那句话拐了十几道弯品味了一遍。 一想到昨天的考试,江沅就有些兴奋:“昨天的导数题,我做得特别好!” 江沅的眼睛亮晶晶的,乖巧又骄傲的模样像极了他家那只经常求表扬的猫,班煜像逗猫那样逗她:“你真棒。” 江沅的脸因为班煜像夸奖幼儿园小朋友的评价涨得通红,她羞愤地“瞪”了他一眼,转身要走。 班煜轻笑了一声:“下周三田径队聚餐,一起来吧?”见江沅不说话,班煜又补充了一句,“我顺便有话要告诉你。” 江沅嗯了一声,同时也告诉自己,她才不是为了班煜要说的话去的,她只是想见孙尹。 第六章 聚餐那天,田径队的人到得比平时训练还齐,平日里严肃的教练也仿佛换了张脸,纵容着这群即将去往更广阔平台的队员。 江沅处于田径队的边缘,和田径队接触的时间最短,也因此得到了队员们最高级别的优待。新烤出来的鱿鱼味道好,先给江沅来一串;这家的牛肉汤是招牌菜,先给江沅来一碗尝尝鲜。江沅面前摆得满满当当的,要不是班煜拦着,还会有人把自己的空盘子贡献出来。 包厢里氛围高涨,吃到一半,队员们直接唱起歌来,五音不全的、跑调的、忘词的……唱成什么样的人都有。教练也被带动,其他人唱到下一句的时候,包厢里还回荡着教练明显慢好几拍的颤音。 “吃得下吗?”班煜凑过来问江沅。 江沅被虾仁撑得两腮鼓鼓的,像一只仓鼠。她头疼地看着面前摆放的友情投喂,没什么信心地说:“我尽量。” 孙尹也探过头来:“吃不下就别吃了,都怪他们,自己吃得多,也当你和他们吃得一样多,你当时就应该拒绝!”孙尹忽略了,光是她自己给江沅拿的东西就装了满满一盘。 “没关系。”江沅喝了一口汤,“这都是队员们的心意,我努力吃就可以了。” “吃不下的东西不会拒绝,那其他的呢?”班煜皱了眉头,“如果有人向你表白,无论喜不喜欢,你是不是都不会拒绝?” 江沅的脸腾地烧起来了,比果盘里的小番茄还红:“哪里……哪里会有人……喜欢我啊。”江沅放在桌子下的左手紧张地捏了捏衣角,不自觉地对班煜要说的话更期待了。 聚餐到了尾声,江沅的友情投喂终于在班煜和孙尹的帮助下解决了。聚餐结束后,班煜顺路送江沅回家。 树影落了半墙,江沅看着两个人晃动的影子不说话。盛夏的晚风里带着这个季节特有的热气与喧嚣,应和着她剧烈的心跳。 把江沅送到小区门口,班煜就要离开,江沅大着胆子叫住他:“班煜!” 班煜回头,清冷的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被月光笼罩着的少年扬起嘴角问她:“怎么了?” 她鼓起勇气直视着班煜的眼睛:“那天,你说有话要告诉我……” 江沅的手心都因为汗变得濡湿,心跳声也一声比一声大,可是班煜很久都没有说话。 良久,班煜笑了笑:“我忘了要说什么了。”然后,他又问,“你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妖魔化了的夜渐渐露出了獠牙,江沅连笑都撑不住了,她眨了眨眼睛,小声说:“谢谢你送我回来,时间不早了,你快回去吧。” 班煜的脚步声很轻,轻得像一声声叹息。 第七章 新生开学的第一天,孙尹提着刀直接殺到了江沅的宿舍,气势汹汹的孙尹和她手里的“凶器”成功将第十一栋宿舍楼的住户吓成了移动警报器。 “江沅!”孙尹手里提着刀,面色不善地问,“前段时间你跑哪儿去了?” “我去奶奶家了呀。”江沅放下手里的书,面色欣喜,“你也在B大?” 孙尹使劲揉了揉江沅的脑袋泄愤:“回老家就不回消息吗?!家里没人,消息也不回,你是不是要担心死我们啊!” 江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爸妈暑期有项目出差了,手机刚到奶奶家就坏了,前几天才买了新手机,社交账号还没看呢。”江沅语气歉然,“对不起啊。” “我没关系,就是队……” 孙尹的话还没说完,宿管大妈带着校警追过来了。孙尹再三解释,这刀是武术社的,来之前她正在武术社耍大刀,听说好朋友在这儿,急着确认,才不小心把刀提来了,生怕宿管大妈不信,她还想当众表演。 宿管放过了孙尹,孙尹却因为这件事出了名,她要求江沅陪她逛街作为赔偿。 “对了,你知不知道队长就在隔壁学校,和我们学校只隔了一道墙?” 江沅点头,这件事她当然知道。 “据说他们学校食堂的饭菜特别好吃,晚上我们一起去蹭饭。”看着孙尹兴致勃勃的表情,江沅说不出拒绝的话。 孙尹购买力惊人,两个人赶到A大食堂的时候,班煜已经占好了位置。和班煜坐在一起的是他的青梅竹马,班煜叫她周嘉。 大他们一届的周嘉对A大食堂了如指掌,桌上摆的都是食堂每层楼好吃排行榜的前三名,孙尹对周嘉一见如故,吃饭期间就缠着她不停地说话。 江沅闷不吭声地死磕离她最近的菠菜,直到有人用糖醋肉换了菠菜盘,江沅抬头,看到的是班煜调笑的眉眼:“吃那么多菠菜,是想成为​‍大‎力​­水手吗?” 江沅把视线移到糖醋肉上,心里就像爆了一颗柠檬似的那么酸,明明不喜欢她,为什么还要给人一种他喜欢她的错觉? 突然有人拍了拍江沅的肩膀,江沅诧异地回头,正对上男生和煦的笑脸:“同学,我是轮滑社的宣传员,有没有兴趣加入轮滑社?” 江沅窘迫地放下筷子:“我不是A大的。” 男生笑容不减:“那能帮忙扫码关注一下吗?” 江沅立刻掏出手机说“好啊”。 江沅登录上微信,消息提醒99+,来不及看未读信息,她就把手机交了出去。说的是扫码关注,可是为什么扫的却是她的二维码? 接收到好友申请,江沅在男生恳切的目光中点击了通过。 成功拿到到微信号的男生转身要走,班煜直接用手钩住了男生的卫衣帽:“同学,我对轮滑社很感兴趣,不扫我的微信二维码一下?” 男生不情不愿地扫了班煜的二维码,灰溜溜地逃跑了。班煜收回手机,见江沅愣愣地看着他,把二维码往她的面前一放:“你要不要也扫一个?” 江沅把手机推给班煜,小声地嘟囔:“明明已经扫过了。” 孙尹啧啧赞叹:“现在要微信的手段已经升级到这种程度了!”说完,她还恨铁不成钢地捏了捏江沅的脸,“你呀,被人卖了还帮别人数钱呢。” 江沅小声反驳:“我就是想帮帮他。” 吃完饭,班煜送江沅和孙尹回学校,孙尹和江沅不在同一栋宿舍楼,明明江沅的宿舍楼更近,班煜固执地舍近求远,先送孙尹。 把江沅送到宿舍楼下,班煜又叮嘱她:“要是那个男生给你发消息,不许理他。” 许是班煜说得太坚定,江沅甚至都忘了问他为什么。 第八章 自从上次江沅答应了不理那个路人甲,班煜就发现,江沅在躲着他。 她电话照接,消息照回,只是电话最多只能持续三分钟,消息回复除了“嗯”就是“啊”。 班煜找不到问题在哪儿,只能求助于狗头军师孙尹,结果孙尹只会说风凉话:“现在知道着急了?早干什么去了?你着急也没用了。”孙尹叹了口气,“晚了。” 高中三年,孙尹就没在班煜面前硬气过,沾了江沅的光,她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只是她这口气刚吐出去就被班煜截和,他皮笑肉不笑地说:“孙尹,很久没训练了吧?” 迫于队长的余威,孙尹毫无原则地泄露了江沅的行踪:“江沅最近和小程序设计协会的会长走得挺近的,去小程序设计中心应该能找到她。” 刚到小程序设计中心,班煜就看到一个男生送江沅出来。据他目前掌握的情报,对方就是小程序设计协会的会长,不如他高,不如他帅,当然,也不如他讨人喜欢。 风很大,吹乱了江沅的头发。她的双手被资料占得满满当当的,会长伸出手,帮她把被风吹乱的头发整理好。 班煜皱着眉头走到江沅的身边,因为胳膊碰到她的书,她下意识地想往旁边移一下,但是还没来得及动作,班煜已经把她手里的资料拿走了。 “你怎么来了?”江沅语气惊诧,然后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自己是被孙尹卖了。 班煜把江沅的卫衣帽给她戴在头上:“我怕你迷路。” 江沅困窘地反驳:“哪儿那么容易迷路啊。” 有眼力见的会长适时退场,班煜又说:“迷路也不是完全不好,之前迷路,不就遇到我了?” 那是一年前,因为父母工作调动,江沅来到人生地不熟的文杉。父母工作繁忙,江沅只能自己解决晚饭。文杉最有名的小吃街和江沅所在的小区只隔了三条街,她从小吃街的街头吃到街尾,肚子饱了,却迷路了。 江沅不记得小区名,在小吃街来回转了好几圈,始终没找到记忆里那条熟悉的路线。就在她终于下定决心向父母求助的时候,以小吃街为起点绕了大半个城区又跑回小吃街的班煜——她的新同桌开了金口:“要不要哥哥送你回家?” 什么哥哥啊,江沅看过班煜的信息,她明明比他还大一个月呢。 澄明的月光将夜色撑开,江沅也从回忆里抽离出来,一年前以吊儿郎当的姿态向她伸出援手的少年此刻就在她的身边。 班煜一直把江沅送到宿舍楼门口,把资料还给她,他却不急着走:“你有话要跟我说吗?” 宿舍区是社团活动宣传的重灾区,班煜回头看了看卖力宣传的摊位,补充说:“你没话跟我说,我就要去那些摊位上扫二维码了。” 江沅当然知道班煜说的是玩笑话,只是她真的有话要告诉他。 江沅把资料放在宿舍楼门口的石墩上,从手机里翻出一张二维码,因为羞赧,她的耳朵尖儿都跟着泛红,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他:“我设计了一个小程序,能邀请你第一个试用吗?” 班煜挑眉:“这段时间你和小程序设计协会的会长有联系就为了这个小程序?” “嗯。”江沅害羞得厉害,“你不想试就算了。” 见江沅要收回二维码,班煜立刻“为难”地掏出手机识别,扫描出来是一个没什么技术含量的闯关游戏。游戏人物是江沅画的,游戏设计是在小程序设计中心协会会长的帮助下完成的,游戏画质粗糙,关卡形同虚设,不到一分钟,班煜就击败了BOSS,闯关成功的页面不是“恭喜您闯关成功”,而是一句话—— 我喜欢你。 “这是特意为你做的小程序,你能感觉到我的真心了吗?” 第九章 时间倒回田径队聚餐那天,班煜问江沅,是不是有人表白,无论是不是喜欢,她都不会拒绝,她的沉默被他理解成了默认,于是那天精心布置的告白步骤被全部改写,他不想做她被迫接受的选择项。 他愿意等,却没办法阻止别人对江沅的喜欢,所以他忍不住越了界,他让她不许理别人,却没有说出后面的话——只需要理他,喜欢他就更好了。 他不知道,直到去A大蹭饭那天,江沅才看到他发给她的信息,才知道她到乡下的那段时间,他一直在寻找她,他也不知道周嘉作为他的青梅竹马,把那场无疾而终的告白告诉了她,狠狠地推了她一把。他更不知道,聚餐那天晚上,她的默認选项只是针对他。 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时光还这样长,这些秘密就让他慢慢发现吧。 海上昼夜迟迟 繁浅 这个故事的原名是《不是我,是风》,定稿后,我们换成《海上昼夜迟迟》。其实,这两个标题我都非常喜欢,就像浅浅的每一个故事我都非常非常喜欢一样。 或许他们就是彼此生命里的一场风,曾真切地存在,却终有一天,在风静树止后,无声无息,了无痕迹。 楔子 梁海茵二十岁的时候出过一张个人唱片。 那张唱片销量很好,人人都惊叹她的天赋异禀,称她是天生的歌姬,嗓音仿若天籁,寥寥几首歌,飘荡在大街小巷,连牙牙学语的孩童都能跟着哼上几句小调。 这一年,她离蜚声歌坛只有一步之遥,却始终没有跨过这一步。 这张唱片之后没多久,大家都还在期待梁海茵的后续新作,她却在音乐圈里彻底消失,了无消息,哪怕多年后,再有人提到她,也只是反复说那张早已成为经典的唱片或者是纸盒上的那一句诗。 唱片的封面是整片的留白,空无一物,曾有人问过梁海茵:“为什么没有封面?” “有啊,”她弯起眉眼,指着那片空白,“是风。” Part- 01 梁海茵在加入南城合唱团之前,从来没有离开过青塘镇。 既然叫青塘,这里自然溪水环绕,夏日多细雨,青石板上映着柔软的水光,接天莲叶无穷碧,给这一个小小的村镇添上青翠浓郁的色彩。 每当荷叶渐渐枯萎凋落,便到了采藕的时节。一到放学,梁海茵就像一颗小流星,快速奔向自家的泥塘,看穿着连脚塑胶衣的爸爸在其中忙碌。 莲藕是横躺在泥土里的,不深,用脚探一下,然后就能下手挖出来。梁海茵还小,父亲从不允许她下泥塘帮忙,当然,她也知道藕娇气,不能有丝毫外伤,如果渗进黑色的泥水,辛苦挖出的莲藕就失去了价值。 梁海茵背着粉色的书包,眼巴巴地站在塘边,等爸爸挖出漂亮的莲藕给她看。 一根完整的莲藕通常有四五节,一米多长,爸爸小心翼翼地挖出来后,把它泡进水里,清洗干净藕节,白白胖胖的藕如同一个小娃娃,被爸爸高举过头顶,声音洪亮:“等卖掉这几根藕,就能给娇娇买录音机了。” 娇娇是她的小名,自从她和爸爸相依为命那天起,只有爸爸會叫她娇娇。 新挖出来的莲藕只要一块钱一斤,雀跃的梁海茵在老地方支起小摊,哼着小调稚嫩地叫卖。 新鲜的莲藕并不吸引人,毕竟这里遍地都是,蒋迟昼和蒋教授会驻足的原因,是她的歌声。 梁海茵不过是随便哼了几句,耳朵灵敏的蒋教授已经品出了不一般,他有些惊喜,快步过去,问:“小姑娘,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 “买藕吗?”梁海茵不答他的话,狡黠地眨眼,笑意淡淡,露出雪白的贝齿。 蒋教授无奈,只好随便指了一根,请她包起来,梁海茵虽然个头小小的,动作却麻利,将莲藕装进袋子里上了秤,六斤二两,抹掉零头,六元,双手递过去:“您拿好。” “等一等,”见爸爸付了钱,这半天一直没有说话的蒋迟昼终于开了口,指着硬纸板上写着的“买一送一”,“说好的优惠呢?” 他比她大四岁,已经是少年长成,皮肤白净,眼若星辰,双眼皮很深,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小哥哥。 面对好看却小气的小哥哥,梁海茵振振有词:“买一送一又没有说明是送什么,我的优惠是买一次藕,送一首歌,不行吗?!” 还没等蒋迟昼再说什么,正中下怀的蒋教授已经连声说:“行,行,丫头,你把刚才那首歌再唱一遍。” 梁海茵也不忸怩,清清嗓子,唱起那首《城里的月光》,细柔的声音如流泉,从耳边汩汩淌过,还想再和她理论的蒋迟昼竟一时听得愣住。 她的声线几近完美,歌声从清澈转入细腻,蒋迟昼听过很多女声独唱,各个声部各种音色都有,都不及她的声音动人。 尽管是清唱,可那片温柔月色似乎真的从她的歌声,落到人的心尖上。 说是天籁也不过分,她不过听了半首歌,蒋教授就已经十足确定,他是寻到宝了。 他在音乐学院从教多年,发掘和培养出了南城最好的合唱团,他深知,最好的演唱者三分靠打磨,七分要靠天赋。 而像梁海茵这种资质的,可遇而不可求。 Part -02 尽管求宝心切,但是,蒋教授想把梁海茵带回南城合唱团并不容易。 就算她从小就爱唱歌,但也仅仅是个爱好,她并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要站上大舞台,再说,梁景生早年丧妻,毕生心血和爱都倾注在女儿的身上,他固执,绝对不允许他的娇娇年纪尚小就远走他乡,更何况还是为了唱歌。 蒋教授仅仅是说明来意,就已经被怒火中烧的梁景生从泥塘扔了一大团淤泥,砸在他们脚下,甚至连蒋迟昼雪白的球鞋也沾上了几处泥点子。 “不行,滚。”梁景生的拒绝十分粗暴有力。 蒋迟昼纵然表现得再老成,也不过是个十字当头的孩子,平日里养尊处优,哪受过这种委屈,见父亲这样低声下气,对方还不领情,正忍不住要发火,忽然看见一个小影子蹲在脚边。 梁海茵掏出纸巾帮他擦鞋面,她悄悄抬眼看他,像仓皇无措的小鹿,细声细气地说:“哥哥,我给你擦干净,你不要生气。” 一双限量版的球鞋从崭新到报废,只需要一个梁海茵。 她明明是个小骗子,说着要给他擦干净,却用力地将那些泥点子擦得晕开,如果不是他拒绝,情急之下的她甚至考虑用口水助她一臂之力,将污垢擦擦去无踪。 白色球鞋越擦越惨不忍睹,他是想说两句重话的,可是看着那张天真烂漫又带着小心和讨好的脸,不由得软了心肠。 蒋迟昼倒退两步,和她拉开距离,淡淡地说:“不用了,一双鞋而已,脏了就丢掉,没关系。” 他弯下腰,轻轻握住梁海茵的胳膊,让她站起来。 树影投到他的脸上,将他本就立体的五官轮廓描得更深,梁海茵呆呆地看着他,有一瞬竟然移不开眼。 风吹过泥塘,拨弄出细碎的声响,声声落进梁海茵的耳朵,和心跳声共振。 蒋教授也是难得一见的固执,他绝对不能轻易放弃这么一个天赋异禀的好苗子,频频游说不成后,居然长租了一户人家,离梁家不远,隔三岔五就带着蒋迟昼来青塘镇小住。 起初,蒋迟昼并不爱来,不过仰仗梁海茵的过分活跃,他每次来都能碰上点新鲜事,渐渐地,他对见到她隐隐多了些期待。 比如上次,她突发奇想,打算做一个“蝈蝈合唱队”,非要领着蒋迟昼深入田间挑选“队员”。 梁海茵是从小在田间跑到大的,是捉蝈蝈的高手,她循着蝈蝈的声音,停停走走,动作极轻,靠近草尖或者小灌木顶上,看准蝈蝈的位置,瞬间出手,抓住后,捏住它的后腿,防止被咬到。 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蒋迟昼只配帮她提笼子,她眼准手快,抓了一笼蝈蝈,可还没等训练出点节奏感来,就已经把梁景生吵得头疼,不得已,她又带着蒋迟昼去田间放生。 “有意思吗?”蒋迟昼实在不懂她,抓来又放掉,岂不是白费了时间。 “这就是生活的乐趣啊。”梁海茵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朝他指了指,“蒋哥还没有学会享受生活。” 一句“蒋哥”让她喊得满是江湖气,不过倒也真的让两人亲近不少。 这次更是异想天开,梁海茵再读《少年闰土》,仿照其中,在院子的空地上用短棒支起一个竹筐子,撒下大米和小米,企图抓一批鸟雀。 蒋迟昼冷眼看着她忙碌又全无所获,提点道:“我记得闰土是这么说的,须大雪下了才好,你现在忙个什么劲。” 梁海茵没想到蒋迟昼还是个学霸,吃惊之余也不忘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落了下风,她双手叉腰,扬着下巴:“小梁抓鸟雀——愿者上钩,不行吗?” 话音还没落,邻居大婶家的老母鸡已经等候多时,见她起身,瞧准这个时机冲进去,将竹筐撞翻,对垂涎许久的大小米疯狂地啄食。 她慌忙驱赶,却不小心被啄伤了手。 Part-03 好在梁海茵反应迅速,及时收手,被啄过的手背只是破了点皮,渗出些许血丝。 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梁海茵不以为意,这一点点小伤,对她来说根本无足挂齿,不料蔣迟昼却沉了脸,找出酒精和红药水,让她伸出手来。 他的语气硬得像命令,梁海茵乖乖地伸手过去,他替她先用酒精消了毒,又用红药水仔细地涂好。 阳光是温热的,洗好的床单挂在晾衣绳上,被风轻轻地推来推去,洗衣粉的味道,阳光晒过的味道,一齐涌入鼻腔。 一切都陷入安宁美好中。 梁海茵小声地开口,打破沉寂:“蒋迟昼,你知不知道红药水含有汞离子,其实有点毒,对伤口的作用不是很大。” 蒋迟昼为她涂药水的动作慢下来,瞥了她一眼:“你又知道。” 梁海茵动动小手指,挠了挠他的掌心,他痒痒的,只听她道:“我博学多才啊。” “说得好,”蒋迟昼把药水瓶盖好,又轻轻为她吹了吹伤口,“这么博学多才,但凡用到学习上三分,我想你也不至于三番五次被叫家长吧。” “可是,那些题真的很难的,”梁海茵白嫩的小脸垮下来,眼珠子骨碌转了两圈,建议道,“不然你教我吧。” “凭什么?” 梁海茵神神秘秘地凑到他的耳边:“凭我为你做时尚引路人,你不是过两个月有演出吗?保证让你帅遍天下无敌手。” 他莫名其妙就答应下来。 静悄悄的黄昏时刻,石桌旁,梁海茵难得安静,审读试卷上的题目,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蒋迟昼手里拿着一把戒尺,偶尔见她用错了公式,就将戒尺敲在石桌上,清脆的一声响,让她心惊肉跳。 脚下是方正的青砖,雨水钻进砖缝,滋养出翠绿的小草,眼前的小姑娘正奋笔疾书,有时哀怨地看过来,蒋迟昼将冷眼抛过去,她便急急地转移视线,嘴里还嘟囔着:“不看就不看,有什么了不起的。” 蒋迟昼抬高参考书,将脸挡住,忍不住笑了。 复习小卷是蒋迟昼特别为她设计的,她的数学基础薄弱,上课听讲也不够认真,最开始做题的确很吃力。 蒋迟昼难得鼓励她:“不要怕难,也不要怕错,你看,就算第一题做不出来,你就想是在激励你知耻而后勇。” “是啊,”梁海茵把下巴搁在石桌上,冰冰凉凉的触感,她来回蹭了蹭,有气无力地说,“那么第二题,就是教我要学会放下。” “……” 不知道是蒋迟昼的耐心传授有了回报,还是梁海茵真的学会了知耻而后勇,补习了一段时间,在之后的九科联赛中,她的数学竟然破天荒地考到了九十分。 得知蒋迟昼周末在青塘镇的消息,她一路小跑,冲进蒋迟昼家,从口袋里掏出叠得还没有手掌大的试卷,一层层地展开,塞到他的手里。 鲜红的“90”很显眼,但是第一道选择题上大大的叉更显眼。 蒋迟昼皱起眉头:“这道题难道我没给你讲过吗?” “啊……”大概是讲过吧,梁海茵依稀有点印象,她小声说,“可是我进步了,你都不表扬一下吗?” “怎么表扬?”蒋迟昼从琴盒里拿出小提琴,“送你一首曲子行吗?” 梁海茵眼前一亮。 旋律起,她静静地听着。 《A time for us(终有一天)》,出自1968年的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也是他最近一直在练的演奏曲目。 蒋迟昼长身玉立,半边沐浴在阳光下,半边陷在暗影里,他拉动琴弦,弦乐的柔与韧将那种爱情悲剧的色彩渲染得淋漓尽致。 她眨眨眼,落下一滴眼泪。 Part-04 见蒋家父子都是举止有礼的人,梁景生对于女儿和他们接触也不再怀有强烈的反对,何况娇娇在蒋迟昼的带动下,在成绩上长进不少,他更是觉得欣慰。 蒋教授也会教梁海茵一些开嗓的方式和发声的技巧,她学得很快,并且懂得融会贯通,蒋教授常常赞不绝口。 梁海茵说到做到,并没有忘记先前要做蒋迟昼时尚引路人的诺言,专门带他去了一家复古理发店。 细长的巷弄,地面上铺就不规则的空心石条,踩上去会发出空灵的声响。 梁海茵蹦蹦跳跳地走在最前面,还招呼他:“蒋迟昼,你也跳起来,很好听的。” “你以为都跟你似的,小朋友。”蒋迟昼每一步都走得沉稳,表情波澜不惊,看起来十分不屑。 等梁海茵转身过去继续欢快地跳着,他才悄悄跳过两块石条。 咚,咚。 梁海茵耳朵灵,立刻回头看:“哪里来的声音,你跳了吗?” “我没有。”蒋迟昼双手闲闲地插在衣兜里,否认得脸不红心不跳。 那凭空怎么多出来两声?她有点害怕了,不再自己跑在最前面,而是老老实实地跟在他的身边。 很快到了理发店门口,青灰磨砖的古旧小屋,铜兽掩心的门环,雕花木门上红漆斑驳,一副春联还未褪色,贴在两边,增添了不少色彩。 招牌是繁体字,写着“长庆理发店”,门前烧着蜂窝煤炉子,一个穿着白袍子的矍铄老大爷一眼看见梁海茵,乐呵呵地挥手:“海茵来了。” “来了,来了,张爷爷,你今天给我朋友烫个时髦的发型,他要演出呢。”她看起来是这里的常客,利索地跑到炉子前,放木块,点火,又拿起吹风机吹火,一系列动作有条不紊,很快一簇火苗蹿了起来。 “好,今天爷爷把看家的本事都拿出来。”张爷爷放好老式的龙头椅,又准备好篦子和烫刀布。 蒋迟昼顿时觉得脚步发虚,镇定地拒绝:“我不烫头。” “找张爷爷的烙铁烫个发,保证你是整条街最靓的人。”梁海茵不由分说,把他按坐在龙头椅上。 张爷爷干理发的生意已经有七十多年,尽管已至高龄,手仍然很稳,他先拿出电推子,把蒋迟昼头部周边的碎发推掉,又整体上修出了基本轮廓。 这时,终于到烫发阶段了。 蒋迟昼从镜中看见张爷爷夹起一根烧红的铁棒,把一端先浸在水里降温,水咕嘟咕嘟,腾起一阵烟。 他握住降温的那端,将另一端烧红的部分伸向蒋迟昼的头发。 那一瞬间,蒋迟昼觉得頭皮发麻,心里琢磨,如果把头发烫坏了,他该怎么教训那个小骗子。 “加油啊!蒋哥!”不识愁滋味的梁海茵完全不知道蒋迟昼在想些什么,还元气满满地冲他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Part-05 滋啦……烧红的烙铁碰上头发的那一刻,立刻冒出一阵白烟,随后扑鼻的是焦煳味,阵阵热浪袭来,头皮发热。 好像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蒋迟昼悬着的心渐渐放下来。 两根烙铁交替进行,不到十分钟,烫发环节大功告成,梁海茵赶紧拿起宽齿梳,帮他把头发梳理整齐,张爷爷用水将头发冲洗过,喷点发胶定型,修剪,吹干…… “好了,”张爷爷把围布掀开,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多靓。” 蒋迟昼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的确还不错,显得很精神。 镜子下摆了一个付款箱,上面写着只收现金。付过钱,他正想叫梁海茵走,一回头看到小姑娘正笑眯眯地给张爷爷捶腿,脸上挂满了得意:“我就说嘛,我们蒋哥就是剃个光头也是最帅的。” 蒋迟昼无奈地摇头,嘴角含着的笑意慢慢加深。 “海茵,海茵!终于找到你了!”邻居家的姐姐匆忙跑进来,把珠串帘子撞得叮当作响,她满脸惊慌,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爸……你爸他……车翻了……” 尽管只有寥寥数语,梁海茵唰地站起来,面色惨白,三秒钟不到,已经敏锐地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拼命地向外跑。 “梁海茵!”蒋迟昼毫不迟疑,紧接着追出去。 梁景生开运货车,帮工友替班,因为疲劳驾驶,撞上了路边的护栏,笨重的货车整个翻了出去,他当场昏迷不醒,被紧急送往区医院。 手术室外,梁海茵站在一个角落里,她个子小,被阴影完全遮住,电视机正在播放新闻,刚好放到这一条,损毁严重的货车,一片狼藉的现场,可以看出这场车祸如猛虎。 不知道是几楼的患者家属刚下电梯,还拎着热水壶,为这条新闻驻足片刻,随后一脸鄙夷:“疲劳驾驶,害人害己,活该。” “说什么呢?”蒋迟昼立刻觉得被扎了一下,面朝那个人,举起拳头,语气很冲。 那人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惹怒了这个少年,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念叨着“真是神经病”,脚底抹油地走远了。 蒋教授奔波在各个缴费窗口,只有蒋迟昼陪着梁海茵。 他慢慢走到梁海茵的面前,轻声劝慰:“不会有事的。” “嗯。”她轻轻点头。 “哭出来吧。”他抬手,思索片刻,才搭在她的肩膀上,一下一下地拍着,“哭出来就不难受了。” “不哭。”梁海茵的双眼通红,却强忍着不掉眼泪,两个字说得铿锵有力。 她早慧,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明白眼泪多数时候代表分别,她固执地相信,只要不哭,很多东西尚还能回头。 “都会好起来的,不要怕。”他竟能一眼识破她的胆怯、她的畏缩、她的不敢面对,“娇娇,别怕。” 他叫她的小名,声音温柔,唇齿间留着缱绻。 梁海茵忽然想大哭一场,痛痛快快的,像有依靠,不用勉强自己逞强那样。 灯灭,手术室的门被打开,主刀医生出来,满身疲惫,却又如释重负:“伤得很重,但好歹病人的命是保住了,先转入重症监护室观察,二十四小时后如果没有大问题,就可以转回普通病房了,只是……” 听到医生的前半段话,梁海茵竟然双腿发软,站立不住,蒋迟昼一把将她揽住,这个刚才还咬牙说不哭的小姑娘,这会儿呜呜哭得伤心,还扯着他的袖子擦眼泪和鼻涕。 于是,医生后面的话也戛然而止。 Part-06 救护车来得很快,送到医院接受救治的时间也足够及时,梁景生大难不死,捡回一条命,当见到爸爸的那一刻,梁海茵才明白医生没有说出的话是什么。 虽然侥幸活下来,但他坏死严重的右腿没办法保住,以后再难行走。 梁家多年来本就没有多少积蓄,这场意外,就算他们倾尽所有也无法填补,还是蒋教授出手相助,替梁景生打点好医药费。 梁景生清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梁海茵托付给蒋家。 他把两眼还肿着的女儿叫到床前,嘱咐道:“娇娇,蒋伯伯是我们家的大恩人,你要好好学习,好好唱歌,以后长大了,要还这份恩情。” “老梁,”蒋教授连忙说,“什么恩不恩情的,别说这些,我是真心觉得海茵的天赋难得,不好好培养,可惜了,她以后一定会成才的,你放心。” 梁景生没了一条腿,犹如顶梁柱崩塌,只能做些轻便的活儿,可是收入愈发微薄。 早前蒋教授就和梁景生提过,如果同意梁海茵跟他去条件更好的南城,吃住、读书和演出,他全部包揽,不让梁家操一点心。 先前梁景生不同意,是笃定凭自己一人之力也能将女儿养得很好,而现在,他还有什么理由束缚着孩子不放手?! 他的娇娇啊,应该有更加灿烂的未来。 他给不了。 他们离开青塘镇的时候,天气晴好。 雪白的花瓣散发出扑鼻香,是风将它吹动,簌簌地落在肩头,梁海茵的行李只有一个双肩包,坐在副驾驶的蒋教授回过头来,和蔼地说:“海茵可以让哥哥经常带你回来。” 她没有出声,蒋迟昼坐在她的旁边,颔首说“好”。 这场意外成了梁海茵生命中一场巨大的海啸。 刚到蒋家的时候,梁海茵处处不习惯,尽管每个人都对她很和善。 她总是做噩梦,夜半惊醒,看到窗外深黑的夜色,缩成一团,小声地哭泣。 梁海茵仿佛筑起了一道坚硬的外墙,她原来的活泼开朗不再,似乎变成了一只幼雀,任何风吹草动都让她坐立难安。 表面上看来,梁海茵对新环境适应得很好,她见谁都是讨人喜欢的笑模样,新学校是私立中学,一个班不到二十人,大家都向她伸出友谊之手。 可是,有种孤独刻骨。 父亲重伤,寄人篱下,离开家乡。 这一桩桩都让她如惊弓之鸟,她不敢再敞开心扉,她害怕失去。 你体会过孤独无依吗? 就像她借阅的那本诗集里面写的:“我独自冒着冷,去薄霜铺地的林子里,为听鸟语,为盼朝阳,寻泥土里渐次苏醒的花朵。” “但春信不至,春信不至。” 蒋迟昼听到梁海茵的哭声是在一个猛然醒来的凌晨,他觉得口渴,从卧房去客厅倒水喝,经过她的门前,忽然听到里面低而细的哭声。 她连哭都是隐忍和小心的,不敢被任何人发现。 蒋迟昼忽地心口钝痛。 Part-07 寒假的第一天,梁海茵正式去合唱团报到。 南城合唱团哪怕放到全国,也称得上是一流,想进团难上加难,哪怕只是被选拔进负责替补的B团,他们也觉得特别幸运。 合唱团里的成员大多都是童子功,从小就学习声乐,家境好,心气高,梁海茵没有经过正式的选拔,突然空降,还是在登台演出的A团,可想而知,团里的人嫉妒心作祟,闲言碎语根本少不了。 但他们又不得不承认,这个“空降兵”真的唱得很好。 假期的首节训练课,蒋教授就拿她做典型例子:“演唱不是唱歌词,不是唱旋律,更不是唱技巧,而是唱感情,在这点上,你们该多像梁海茵学习。” 梁海茵站在倒数第二排最外面的位置,清清楚楚地听到来自身后的不屑:“嘁,走后门进来,也觉得自己光鲜。” 那声音不大,可清晰得很,似乎是故意说给她听。她攥紧拳头,有一瞬间,她是想反驳的,可到了最后还是选择忍气吞声。 训练一直到下午六点才结束,出了练习室,晚星在天,灯火在地。 “梁海茵。”她正想去坐公交车,突然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蒋迟昼骑着单车,停在马路旁,绚烂的霓虹从他青灰色的大衣上滑过,整个人英俊得不像话。 “上車,我带你去个地方。” “去哪里。” “保密,但是保证有意思。” 在众人里,梁海茵唯独对蒋迟昼亲近些,她垂头想了想,还是乖乖坐上车后座,揪紧他的衣角。 “出发。”蒋迟昼蹬起单车,转入喧嚣的马路,晚风从耳畔拂过。 没想到蒋迟昼带她来的地方是电玩城。 这家电玩城不大,顾客也不多,彩灯旋转,强烈的音乐咚咚敲击着耳膜,推币机哗啦啦掉下硬币,梁海茵看一切都觉得稀奇,紧紧地跟在他的身边,一步也不敢远离。 蒋迟昼换来一篮游戏币,沉甸甸的,递到她面前,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娇娇,今天痛快地玩一场,其他的都别想,我们只求高兴,好不好?” 好不好? 在他面前,好像她只能说“好”。 有些细胞原以为已经在沉默中走向死亡,可在这个夜晚,在蒋迟昼的面前,梁海茵拿起硬币,忽然感觉到久旱逢雨,有什么在渐渐苏醒。 他们一起玩“拯救城市”,梁海茵选择了丛林模式,两个人钻进帘子后的战车里,操控着手中的水枪,她虽然之前没有玩儿过,但有样学样,居然和他配合得很不错,在玩家记录上,两人排到第五名。 梁海茵慢慢地活跃起来:“去抓娃娃吗?蒋哥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蒋迟昼没有辜负她的恭维,五枚硬币个个没有虚掷,给她换来了小绵羊、萝卜兔、机器猫,还有闪闪发亮的钥匙扣。 梁海茵把这些东西抱在怀里,又在“疯狂的小牛”面前走不动路。 三枚硬币一局,要套中四只小牛才能换来一只大娃娃,玩这个,不仅讲技巧,还要看概率,蒋迟昼紧紧地盯着屏幕,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打算将那几只奔跑的疯牛一一套住,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蒋迟昼非要为她拿到这个娃娃,他们一直在这里耗了二十多分钟,硬币花了近四十枚,才终于套中第四头牛。 “中了,中了!”梁海茵跳起来欢呼,“蒋哥最棒!” 掉下来的大娃娃是个龇牙笑的海绵宝宝,蒋迟昼帮她拿着,他微微弯下腰,靠近她,一字一句地说:“娇娇,你看,一切都是真的,电玩厅是真的,你手里的娃娃是真的,海绵宝宝是真的,在你面前的我,也是真的。” 一切都不是虚妄,不是镜中花水底月,所以,娇娇,你不要风声鹤唳、如履薄冰,不要担心、不要害怕,要勇敢。 “好。”梁海茵抬起眼,眸中波光荡漾,她坚定地点点头。 她那时立誓,此生都要勇敢,绝不能被打倒。 一年后,她在团里唱到领唱的位置,面对闲言碎语,她丝毫不退怯:“有本事的话,这个位置给你留着,你行吗?” 少女的脸上尽显果敢与骄傲的锋芒:“不行,就把嘴闭上。” Part-08 昔日在全国风光一时的合唱团,在她十九岁那年宣布解散。 蒋教授一生操劳,呕心沥血,痴爱音乐,所有人都不知道,他早已患了重病,现在几乎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 这两年大环境不好,合唱团本就不比从前,蒋教授劳心劳力,仍然无法抑制下滑的势头,待病重到必须卧床休息的地步,蒋迟昼干脆替他做了选择,将合唱团解散。 “散了就散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蒋教授乐呵呵的,看得很开,“不过,我还有两个愿望,如果能实现,真是死而无憾了。” “蒋伯伯!”梁海茵对那个字讳莫如深。 “小丫头,”他笑得爽朗,“如果不把死亡看成消失,而是看成一种永恒,那就是看得开了。” 那两个愿望实现起来并不容易。 梁海茵是他最钟爱的徒弟,他的第一个愿望是希望有更多人能听到她的声音;第二个愿望,他有一个志同道合的好友,多年来在大马士革的一座破旧的教堂里,收养了一些因战争而流离失所的孩子。他们约定,有朝一日,要在那里组建一支合唱团,录一首歌,就叫《歌唱和平》。 两个人已经筹划了多年,蒋教授叹了口气,他一生重视承诺,可这次恐怕再难成行。 这是他心底最大的遗憾。 “我去吧。”蒋迟昼忽然开口,就像那年在青塘镇,他开口和她说话,长睫毛上有阳光闪动,似乎一切都亮起来。 梁海茵和蒋教授都愣住。 这一趟前路茫茫,未知的因素有很多,可为了父亲视若生命的诺言,他欣然前往。 紧接着,有音乐工作室看中梁海茵的声音,和她签了一张唱片。 本来以为遥不可及的事情,在短时间内迎刃而解。 两个月后,蒋教授溘然长逝,他一生磊落,走得也安详。 父亲走后,蒋迟昼和父亲的旧友取得联系,即将启程赶往大马士革。 梁海茵一句挽留的话都没有说。 “我爸他这辈子一直要强,有什么事都愿意自己扛着,我能为他做得太少。” 青塘镇的月牙弯弯,挂在树梢上,林茂夜深,星光如雨,他们隐在黑暗里,所有的表情都看不见:“娇娇,仔细想想,我最后能为他做的,也只有这一件事而已。” “我都明白,蒋迟昼,一路顺风。” “好,那我祝你一生順意。” 那是他们最后的道别。 二十岁的梁海茵出了一张唱片,无数人对她的嗓音不吝称赞,她却选择退出音乐圈,在青塘镇的一所中学做了音乐老师,陪着爸爸过安稳的生活。 那场车祸后,梁景生的多处脏器受损严重,梁海茵不再畏惧面对生死,她只想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他。 这几年里,梁海茵也会想,世界其实很大,有些人落入时间洪流,真的会无处找寻。 而她不知道的是,蒋迟昼辗转拜托了好多人,为他带回她的这张唱片。 也是夜深月明,他摩挲着空无一物的封面,忽然就想起他们刚相识的时候,她有次考得很差,被暴躁的梁叔叔狠狠斥责,哭得两眼通红。 为了哄她,他陪她玩捉迷藏的游戏。 她藏在门后,想偷偷透过门缝看他,却不小心向前一倾,弄出声响,他立刻锁定位置,听到她惊慌地喊:“不是我,而是风!” 包装唱片的纸盒上印着的那句诗,取自她最爱的那本诗集:“时间的大风过境,吹了一遍又一遍,剩下你,像是一句多余的话——不是我,而是风。” 或许他们就是彼此生命里的一场风,曾真切地存在,却终有一天,在风静树止后,无声无息,了无痕迹。 他年今宵亦生花 许棠七 作者有话说:感情的先来后到很重要吗?爱而不得与爱而不能哪个更痛苦呢?这些我无法解答,也无法左右故事里的他们。有人说爱情里通常有两种遗憾,一种是你深切地爱过却发现不值得,另一種是你还未好好去爱便已失去。而我觉得最为悲戚的莫过于,一程相伴,我竟未曾认真地问过你,是否对我有过片刻心动? 而这些,你也不会明说。 陈今宵,你有没有对我动过心?哪怕片刻? 毕业后的那年,林知再次回到横店跑龙套。一场戏下来很累,她坐在台阶上翻看手机,忽然发觉自己的一条评论上了热门微博的热评。 那条微博是这样问的:你为了喜欢的人做过最疯狂的事是什么? 她随意地评论了一句:“为了他去横店跑龙套。”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突然火了,不少网友纷纷评论:“这演的是什么浪漫爱情故事啊?” 她一路翻着评论,眼角渐渐泛了酸意,忽而想起陈今宵的脸。那时他在烈日下躺着演了三个小时的尸体,她倒在他的身边,瞧着他满头汗水:“陈今宵,咱们这么辛苦为了什么呀?” 没等他回话,就传来了导演的呵斥声:“那个群演,别说话了!” 她连忙闭上眼,心底暗暗地叹了口气:“还不是因为爱情……” (一) 那时她见到陈今宵,是来横店的第十天。 盛夏的夜晚,暑气还没有散尽,群演们如蚁群分涌散去,沉闷的空气才瞬间清朗。林知换下充满汗渍味的戏服,拖着沉重的步伐随着两三人影离开。 穿过巍峨的城门,她在转角处偶遇一个剧组在拍夜戏,一个穿着盔甲的群演被城楼上挥下的火球砸中,那个人迅速地在火堆中滚了几圈,随后飞快地扑进一旁早已准备好的大水盆中,熄灭了一身火光。 这一系列动作的完成不过瞬间,林知倏忽捕捉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她疾步走过去,他喘着气脱下沉重的头盔,夜风吹过他凌乱的发,露出一张清白的脸,似是感应到她的目光般抬起头:“怎么?” 林知一时有些手足无措:“你不害怕吗?” 男生愣怔,费解地望着她。 “嗯…….我是说,这样高危险的一场戏下来多少钱啊?” 原来是来打探行情的。陈今宵打量了她几眼,棉麻裙,帆布鞋,一看就是趁着暑期来体验群演生活的大学生。 “可高着呢——”他故作神秘地提高尾音,随即露出一丝笑意:“也就八十多块吧。” 灯光落在他充满戏谑的脸上,林知心有不满地剜了他一眼。他笑得更开心了,却又倒吸了一口冷气:“小姑娘,帮个忙成吗?” 她帮他脱下湿漉漉的、泛着焦味的盔甲,露出大片擦伤的胳膊:“这八十块也太不值了吧。” 她有些愤懑。他却不在意,将戏服交还给剧组后,双手插着裤兜走向她:“我要回去啦。” 说完,他径直朝前走去,她小跑上前:“那个,挺晚的了,同路一下呗?” 不等他拒绝,她便亦步亦趋地跟上他的步伐。 宫城外的横店,现代建筑与古代宫殿遥相呼应。走进一片虹灯华彩间,林知有种恍然如世的感觉。 她跟在陈今宵的身后问:“你该不会也是来追梦的吧?” 横店太多形形‎色‍‍‎色‍­­的追梦人,像他这么拼命,想必也是一样。 陈今宵停下脚步,眼睛望向她身后高大的宫城,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我不一样。” “我是为了一个人。” (二) 他是为了网剧小生孟冉而来。 陈今宵说出自己此行目的的时候,林知有些难以置信:“你……还是孟冉的小迷弟?” 孟冉是近来因一部网剧大火的,凭着剧中对女主无限的甜宠技能与高颜值,俘获一群小迷妹,林知却没想到,居然能吸引到陈今宵。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问:“我跟他比,谁更帅?” “噗。”林知憋着笑,“你该不会是来跟他比帅的吧?” 他半倚在椅背上,环抱双臂好整以暇地望着她:“怎么?我不觉得我比他差。” 夜色渐沉,一方暮色从窗外探进来,映射出男生满脸自负的模样。她呼吸一窒,认真地端详起他俊逸的轮廓来:“你也挺帅的。” 这句话似乎对陈今宵很受用,可他马上又听见一句让他吐血的话。 “所以,你能不能捎上我一起去见见孟冉?” 孟冉不是什么大腕,他近期在横店拍戏,身为群演的他们也能接触到。 “不过,想要近距离接触的话,就要成为特约演员了。”盛夏的夜里,有剧组急招特约演员,陈今宵一得到消息,大半夜扯着林知到达了现场。 特约演员在剧中有露脸的机会,对演员的外表要求更高一些。林知望着满街的俊男靓女,正踌躇着要不要排队,就被陈今宵拉着站进队伍中。他看出她的疑虑,低声说:“你又不丑,自信点。” 她被这句话弄得哭笑不得,心底又气又觉得轻松了一些。 一场挑选下来,陈今宵凭着长相与不错的台词功底如愿成了特约演员。当林知垂头丧气地走出片场时,他不以为然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跟着我混,会有机会的。” 她幽怨地抬起头:“他们说我很适合演垂死的尸体。” 陈今宵忍住笑意:“说不定还有特写呢。” 如他所说,那场戏导演给了林知一个特写。 林知是女主身边的一个小丫鬟,刺客来暗杀女主的时刻,她要以身相护,然后“惨死”在刺客的手下。 当陈今宵一身黑地出现在她的眼前,她才猛然明白:“你该不会就是那个刺客吧?” 他点点头,拿着匕首以流畅的弧线落在她的脖颈处,将下巴落在她的耳边悠悠地吐出了几个字:“还不快求我?”他分明是戏谑的神色,吐出的气息却勾人心魂。 林知忽而涨红了脸,一把将他推开:“我要宁死不屈!” 她还真是宁死不屈。按照剧本,刺客在将匕首挥向女主的那一刻,林知不过是三秒的镜头,她却足足表现了十秒。 蒙面的陈今宵刺杀女主时,林知挡在女主的身前,刀尖扎进胸前的血袋里淌出一线红色,她望着他充满杀意冷冽的目光,不知怎的心里生出一丝委屈与痛意,五指蓦地抓住他的手腕,眼底涌现出一股決然。 这场戏下来,导演直夸群演演技不错,还给演尸体的林知封了个红包。 两人走出片场时已近黄昏,陈今宵有些闷闷不乐,晚霞轻轻笼罩着他高大的身影,他蓦地停下脚步:“本来以为这次能露脸,没想到是个蒙面刺客的角色。” “可惜她看不到我了。” 最后一句话轻得几乎被隐没在嘈杂的人声中,林知没听清,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没关系啦!下回咱们争取与孟冉同框。” 她掏出红包扬了扬:“走,今晚我请客。” (三) 有了经验后,应聘特约演员的机会也就更大了。林知总算接到了孟冉那个剧组的通告,戏份不多,也是女主身边的小丫鬟。 陈今宵为没能挤进孟冉的剧组而深感遗憾,只好陪在林知的身边,说不定有机会偶遇孟冉。 只是,谁都没想到会出现那场意外。那是一场雨戏,瓢泼大雨哗哗落下来,女主因忤逆父亲而跪在大门外。身为丫鬟的林知要冲出去给女主撑伞,她跑得急,一不小心踩空了,突然,一个骨碌从高高的台阶上滚了下去。 霎时,天旋地转,她听见许多人的惊呼声,剧组一群人围上来询问她有没有事。 她撑着摔疼的胳膊,忽地拽住其中一个人的裤脚:“你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啊?” 陈今宵跑来的时候恰好撞见这一幕,迷迷糊糊的林知拽着孟冉的裤脚,说了一句让人啼笑皆非的话。 孟冉愣了愣,话还没说出口,就见一个身影冲到林知的面前:“笨蛋!你摔傻了吧!” 事后,孟冉答应了林知的要求,不仅给她签了名,还跟她和陈今宵拍了张合照,她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了片场。 回去的路上,林知一个劲地将照片放大观摩,并将手机举着与陈今宵的脸平齐,认真地对比着:“果然!” 陈今宵一脸不耐烦,她狡黠地一笑:“明星还是不一样啊……” 他瞥了一眼照片,林知与孟冉笑得灿烂,只有他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他仿佛能预料到她下一句话,当即黑了脸:“林知,你可以闭嘴了。” 他大步朝前走去,林知立马拽住他的衣角,嚷嚷着:“我还没说完呢!” “别的女孩子都喜欢孟冉那样的,我就不一样,我就好你这一口。” 话音刚落,空气仿佛都凝固了,陈今宵缓缓回头,目光瞥到不远处呆滞的人影,嘴角扯出一抹弧度,随后轻笑着低下头说:“我看到孟冉了。” 天光霎时暗淡,她僵着身体转过去,隐约可以见到一个戴着黑帽子的人望着她,她干笑了两声,当即转身按住陈今宵的肩膀,哭丧着脸说:“我腿疼,快点背着我跑啊!” 晚风拂过她的脸颊,带着滚烫的温度。她紧紧地趴在陈今宵宽阔的背脊上,心脏跳个不停,也不知是因为对孟冉的羞愧,还是陈今宵衣服上好闻的冷水香。 她的手轻轻环过男生的脖颈,连风声都变得温柔了。 (四) 回了出租房,林知才觉得手肘更疼了,她伸出手臂,到处都是乌青和血印。 陈今宵用棉签蘸着碘酒给她消毒,神情有些焦灼:“疼不疼啊?”昏暗的灯光勾勒着男生关心的模样,隐约中还能见到他鼻尖细密的汗珠,她心头一暖,伸出手指点了点。 他蓦地抬眼,时间仿若静止了。 头顶老式吊扇嘎吱摇晃,老旧的时针轻轻转动的声响,还有他眼底细腻的柔光。林知的手僵硬在半空中,带着顾左右而言他的无所适从:“那个……你的确比孟冉好看。” 他突然笑了:“不用讨好我。”他将创可贴贴上去,“像我这种自大的直男,怎么比得上能宠会撩的小奶狗。” “况且,你今天摔下去还不是因为偷偷在看他。” “啊?”她讶然。 原来他大老远就看到了,当时的林知压根没心思演戏,目光始终追随着孟冉,才酿成了悲剧。 他站了起来,从鼻息中散落出笑意:“这不都是你们女生喜欢的类型吗?” 他似乎吃醋了。 “那个,你不是特地来找他的吗?”她试探性地问。 他背着光,黑暗遮掩了他的神情,显得有些悲伤:“我是为了别人来找他的。” 二十岁出头的男孩子会为了感情做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心仪的女孩随口一句生日愿望,他便怀着一腔热血来到横店见她喜欢的演员了吧。 “为了讨她开心,我来横店跑龙套,希望有机会遇见孟冉,运气好的话还能跟他同框。” 他什么角色都可以演,就像上次那个被火球砸中的小兵,他希望自己的敬业与勇敢能得到“群头”的赏识,从而得到更多演戏的机会,与孟冉同框的几率也会更大。 “那……这个够了吗?”林知拿出孟冉的签名与照片。 他苦笑了一声:“昨晚有人告诉我,她谈恋爱了,这些都没用了。” 他是满怀希望来到这里的,想用自己的真心感动喜欢的女孩,只是人生不会像写好的剧本一样发展,不过一个不经意间,所有的努力都变得没有意义。 难怪他今天怪怪的。林知动了动嘴唇,却又不知该如何安慰他,只是觉得心像是漏了风,有点空洞洞的。 突然,她拽住他的衣角,轻轻地说了句:“既然如此,那你要不要喜欢我一下?” (五) 林知没想到,陈今宵整整躲了她一个星期。 她休息了几天,才忍不住去找陈今宵。 那时他在演被拖去菜市场砍头的死囚,左右的群演拿着菜叶子往他的脸上砸,他一脸落魄。 执行死刑的时候,他将死囚的不甘与挣扎表现得淋漓尽致,那场戏一遍就过了,导演说他的情绪很到位。 群演们霎时四分五散,林知远远地看着他,心底有些悲伤。 临近傍晚,两人坐在台阶上,陈今宵摘下脏兮兮的假发,露出一双深邃的眼。林知伸手想替他拂去额角的菜叶子,他却往后躲了躲。 你快回来!我的爱 最近张美丽和我去了我的大学母校,吃到了读书时就百吃不厌的烤面筋和凉菜,我们坐在草坪上就着夕阳,吃得十分开心!但也有几家熟悉的臭豆腐、糖油粑粑、烤肉拌饭的店都已经消失了,有一点点遗憾。所以我也想请编辑们聊一聊有没有他们很喜欢吃或逛却倒闭了的地方,大家一起遗憾!(夏沅:?) 叉叉:我待热卤如初恋 大学旁边的夜宵坪上有一家超好吃的热卤!由于配料独特又辛辣,非常受大家(尤其是我)的欢迎。每天一到下午六点多,老板娘就会把推车推出来,而我由于去过太多次,早已成为了流动摊点的黄金VVVIP,老板娘一看见我就会自动给我打包上两位数人民币的鸭肠/鸭脖/鸡爪等若干加辣食品…… 甚至有一次,我只是想和她打个招呼……等我离开时,钱包里的钱却不翼而飞。(不用帮我报警,但是也不要问我是怎么花的!) 然而毕业那年,夜宵坪突然整改,我的热卤摊不见了!!我伤心到连宿舍钥匙都不愿意還……就怕离开这个地方后,我会永远吃不到它…… 无论怎么依恋母校(旁边的美食),我还是被宿管(?)送出了寝室大楼,就这样踏入了‌成‎人‎­‎的社会…… 没想到,峰回路转!三年后,朋友告诉我,那家热卤摊不仅没有消失,还做大做强,在学校边上盘下了一个小店面!! 激动的我约上同学回到母校,不仅买了一大堆热卤,还亲密地和老板娘拉家常:“啊呀,一眨眼你们都做这么大生意了……” 老板娘:“赶紧走!不要耽误我做生意!” 走就走!!我开心地上了车,同学忽然捂住鼻子:“你买了什么!你离我远点!” 我:“?” 我:“好吃的热卤啊!” 冷酷的同学:“哼,每天我房子里和车里都充斥着这个味道,我都吃腻了……” 我……对不起读者朋友们!这不是我的车!我不能说“你下去”! 唉,算了,有钱人虐我千百遍,我待热卤如初恋…… 夏沅:面馆在,我在!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北方人,北方人的生活习惯和南方人还是有些差异的。 比如我之前看到过的一个帖子,南方人告白的时候说:“我想给你整个世界。” 北方人回答:“那你整呗!” 南方人:“???” 还有饮食上,我一个常吃面食的北方人,来到南方后发现大家一天能吃两顿米饭!你要是不拦着……早上大家也敢蒸米饭吃! 于是在南方生活的这几年,我不得不踏上了寻找各种面馆的艰辛道路!终于,在某商场负一楼的角落里,被我发现了一家超正点的面馆! 面馆老板娘是北方人,相遇的第一天我们(主要是我)就相见恨晚!老板娘做的砂锅刀削面味美汤鲜,每次吃饱喝足我都想抱着老板娘的大腿问她:“请问您还需要女儿吗,在南方做编辑的这种!”(老板娘:“你在说什么玩意儿?”) 有一次我在家没点到她们的外卖,还去店里发了脾气(并没有)! 然而后来的某一天,我突然发现那家店关门了…… 关门了! 室友安慰我,也许明天就开门了呢?! 于是我从秋天等到冬天,冬天等到春天,眼看着夏天都要来了,我终于忍不住拨通了老板娘的电话:“您的面馆……还不开门呀!” 老板娘:“不好意思啊大妹子,我们全家回北方啦!” 回北方了? 那把我也带走吧!没有××面馆的南方拿什么留住我啊!(叉叉:茶颜悦色、壹盏灯、娟娟、昱龙牛蛙馆都留不住你了?) 丐小亥:请给我推荐好吃的麻辣烫 自从学校附近的益阳麻辣烫倒闭后,我就没吃过正宗的好吃的麻辣烫了。就在我苦苦寻觅时,老家的街上突然开了一家。于是我兴致勃勃地带着侄子去品尝,出门前跟妈妈是这么说的:“侄子想吃麻辣烫,那我就带他去一下吧。”侄子仰着小胖脸疑惑地看着我,我问他:“吃不吃火腿肠?”他点点头,我说:“想吃就别说话。” 领着侄子到了店里,尝了火腿肠味道还不错,是当年读大学时吃到的口味!于是我就对侄子说:“你可以吃两串火腿肠,一串萝卜,然后就不准吃了,吃多了会胖。”侄子飞快地吃完后,坐在旁边看我吃得欢快,上下打量了一下我:“叔叔,你不怕胖吗?”我……轻轻地吐出一句:“闭嘴!你再吃一串土豆吧……” 我们叔侄吃得可开心了,每次想去吃,我就暗示一下侄子“去吃好吃的”,他就会立马站起来开始撒娇:“奶奶,我想跟叔叔出去玩。”于是我们俩就快乐地奔向麻辣烫店。可惜后面再去时,店门口贴着“转让”二字,老板说吃的人太少了。我很生气,我对侄子说:“你今天可以放肆吃……八串!”(老板:“有什么用!”) 从此,我又开始寻找好吃的麻辣烫店。对了,在长沙正宗的本土麻辣烫都会标注“益阳”两个字,就像去吃烧烤,都要去写着“岳阳三毛”的地方。益阳是我理论上的故土,而岳阳则是王小明的家乡……(小明:不要随便提我!)去岳阳记得提小明的名字,不会打折的……如果你发现了好吃的麻辣烫店,记得给我留言! 小锅:和姐妹约咖啡真的好难 自从和朵爷不再是亲亲室友(……)的关系后,我们俩在周末约一次饭就很难。 还记得去年春天的一个周六,外面阳光灿烂,我们想约个地方晒晒太阳。 在群里商量了八小时(……)后,终于决定去一家藏在老社区里的网红咖啡店喝一杯。 嗯,那天的夕阳(……)很好看,咖啡很好喝,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们临走时,互相握拳宣誓:“下次一定要再来喝这里的咖啡!” 然后就到了今年……上周日,心血来潮的我们,突然想起了这家店,心里还有点怀念,决定再去看一眼。(三押) 决定之后,我们俩开始梳妆打扮,然后隆重地准备出门。 出门前,我打开大众点评,想看看最近那家店有没有出什么新品。 ……等下,那灰色的四个小字是什么意思? 歇业关闭? 我赶紧打电话给朵爷:“跟你说个笑话,我的手机坏掉了,居然显示那家店倒闭了!” 朵爷也打开看了一眼:“天哪,评论里有个人说这家店去年十一月就拆掉了!” 我们俩捶墙痛哭,怎么办啦,今天又约不成了。 朵爷(不甘心):“我今天可是洗了头的!” 我(愤怒):“我还贴了假睫毛,五十块一对呢!” 那……不出门怎么行? 我:“要不要去我上次推荐的咖啡店,咖啡也不错。” 朵爷:“行吧……还开着吗?” 我(信心满满):“开着开着,我搜了评论,昨天还有人评价了。” 等我们打车到那家店门口一看,店里黑漆漆的,门口贴着一张巨大的纸——店主出去旅游了,关门几天。 朵爷:那段无私又快乐的岁月 大家都知道,花火B女孩们以前掌管着公司茶水间的经营(?)权,那时候的茶水间,真是人间天堂!每天都有吃有喝,人满为患……老板下令下午两点开始,可以进茶水间吃水果,到了五点,还有人在里面找吃的……(老板:我怎么不知道?) 本组的少女们,每到月初拿着公司额外发的钱,计划一些很重要的事,比如:这个月有什么当季水果,熟食預计买多少箱,饼干是咸的好还是甜的好?咖啡、奶茶及伴侣好像也要囤货了……总之,很是辛苦! 但是为了公司,再辛苦也是值得的!我们每天都会收获同事的好评“今天的鸡爪真好吃”“进口车厘子可不是我平常能吃得起的东西呢”“这个咖啡让我精神亢奋(?)”……同时也有一些快乐的(不确定)质问,主要来自王小明和叉叉:“我们才买了三箱饼干,全被吃光了!”“公司是不是人太多了!” 后来快到年底,眼看着本组的业绩快要被有些组超越,我们不得不痛下决心——放弃茶水间工作!自这以后,茶水间里也变得日渐冷清(接手的行政部:你不要造谣!),供应的零食也不过如此(行政部:呵呵)……有好几次,我们甚至收到公司员工的​私​‍­密‌‎消息:你们还能搞到原来那种茶包吗? 总之大家都非常怀念我们(大家:还好。),而我们也很怀念曾经聚集在一起疯狂购买自己……同事们喜欢吃的零食的时光!所以,老板,能不能把这么好的茶水间工作还给我们!让我们继续无私地奉献! 其实这个话题本意不止是聊吃的,但不知为何大家全都在讲吃吃喝喝的事情!就没有书店、艺术馆、奢侈品店这类地方吗?(小锅:小明,奢侈品店怎么会倒闭呢?)都怪叉妹!一定是因为她第一个写的“热卤”,限制了大家的发挥!(叉妹:我交得早还有错?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了!) 七月的雨和很好的你 林桑榆 作者有话说:渐渐长大会明白,生活更多的是偿不了所愿,但终有放下遗憾那天。所以,当青春的雨季来临时,祝愿你们淋得痛快,然后等艳阳到来。 我不知道那个人什么时候才能到来。 但我知道,无论他什么时候到来,我都会在每场七月的雨里,静静地等待。 ONE 打记事起,我就有个怪癖—— 很喜欢在暴雨如注的七月,将家中的窗门紧闭,而后爬到阳台上看外面风雨大作、路人狼狈逃窜以及来不及收摊的小商贩慌忙的样子。 我哥说,这在精神学上叫作补偿心理——因为个体在适应社会的时候感受到偏差,妄想从其他方面得到补偿。 这種偏差兴许是由儿时的某段特殊记忆造成,兴许是由父母给予…… 我觉得他胡扯。 “别甩锅给爸妈,”我哼,“谁不知道你每次都靠出卖我才能多分到零花钱!” 不料,我哥厚颜无耻的程度竟超出我的想象。 “打小报告也算一种能耐啊。”他讲,“如果你愿意把新年红包分一点儿给我,我也可以帮你监视爸妈的所作所为。” 我翻白眼:“他俩的所作所为,我一点也不想知道。” “正在房间偷看你日记也没兴趣吗?” 话落,瞅着他戏谑的眼神,我立时反应过来,噌地跳下阳台往二楼的房间跑。 时间很凑巧。 我推门而入的当头,那两口子吓得心有灵犀地松手,接着,我的米色日记本就被摊在眼前,那把被轻而易举撬开的小黄锁也躺在地上无情地嘲笑着我。 这并非第一次了。 我气急攻心,大步上前捡起日记就飞奔下楼,不管不顾地冲进声势浩大的雨帘之中。 接着,我这个看风景的闲客,变成了别人眼中的风景。 鉴于雨势太大,我随便跳上一辆公交车,坐在最后一排委屈到发抖。幸好雨水湿淋淋地沾了满脸,看不出我流了泪,才并没引起公交上零零散散的乘客注意。 直到又过了几站,从前门上来一个抱着花的少年。他的个子高高的,抓吊环的手骨节分明有力。 因他手中抱着好几盆月季,开出来的花都小朵小朵的,颜色特别,估计挺珍贵,于是他挑选了最后两排空位多的地儿安放“宝贝”,这才看到我。 十六岁,尚在对任何事物都感到好奇的年纪,我被那些月季吸引住目光,忘记前一秒为什么伤心。 良久—— “要买吗?” 接触到我过于直接的视线,他毫不扭捏地问,引得我条件反射地问:“呃……不送吗?” 青春偶像剧不都这样演吗?我在哭,他在看,然后送我定情信物啥的……毕竟,他的确有张当男主角的脸啊。 结果,他认真地问:“买吗?” 接着,许多情绪交织,我如鲠在喉,好半晌才憋出一句:“你运气不好,我没带钱。” 我没骗他,坐公交车还是靠刷公交卡来着。本来我习惯在日记本里夹几张编号特殊的钱,看它们变得崭新,心情会很愉快:“刚才和家里抢日记本的时候不知掉哪儿了。” “哦,因为日记本啊。” 他揶揄地笑了一下,一道过于成熟的视线仿佛已提前看透人生。 自然,这道目光也分清了我脸上的究竟是雨水,还是泪水。 我从未想过要和一个陌生的少年讨论过多的私事,尽管他长得是挺好看,但我要脸。 不料,他忽然没头没脑地对我说:“他们改变不了,你可以改变嘛。” “嗯?”我不解。 “既然心事要写进日记,为什么不将他们对你造成的伤害和困惑写进去。既然当面无法沟通,何不用大家最习惯的方式沟通。” 我先一愣,然后醍醐灌顶。 从家里跑出来的那一刻,我抱走日记本的用意,是打算远远地找个垃圾箱扔掉,并暗自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要写这些无病呻吟的东西。 可那晚回到家,我还是没出息地翻出本子,挑灯夜战地写下每个发自内心想说的字,也认真梳理着那些与父母之间越来……越难以逾越的鸿沟。 TWO 十六岁,我写日记上了瘾。 当我在日记本里痛陈被偷窥的感受,表明成绩上不去不是因为交了坏朋友,更不是早恋,而是因为内心敏感,却生活在一个看似开明实则处处充满压迫的环境…… 总之,我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篇,还故意放在桌上引诱他们,等我爸妈忍不住再度偷看后,终于主动找我谈话。 那次谈话算是我记事后最愉快的体验。 他们终于不再以“我是为你好”开头,而是以“我错了”——错在不该不重视小孩的隐私,错在不该太强势,错在不该给予哥哥太多偏爱以至于造成我的误解,以为他们重男轻女。 渐渐地,我意识到日记居然从我的软肋变成我的武器。 我拿着这把武器为所欲为,一会儿假惺惺地写好想要一台电脑辅助学习,一会儿写我哥如何如何混账、如何如何欺负我,一会儿许愿逢年过节希望要什么礼物…… 直到有一日,我妈佯装随口道:“小柚啊,慢慢地,你就是大姑娘了,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了。”随即,她将我的房门安了一把他们也没钥匙的锁。 从此,我的日记本得以安全。 我的心情也是。 为这,我自然对那个在公交车上偶遇的少年念念不忘。 我不忘他的脸,更不忘他的帮忙,于是向好友打听他。 “庄似?”好友熟稔地将这个名字重复了一遍,情绪有些激动,“你确定是他?” 我确定,并且知道他来自A中。 因为那日他身上穿着校服。 校服的用料和裁剪都很精致,连校牌都省了,学生的名字被精细的手工线缝在衣服胸口,一眼可见。据说这是A中为了区别自己与其他中学的手段,好叫人一看就知道学生来自哪儿,让全江城对他们行注目礼。 A中到底多牛,具体数据,我拿不出,但它的校址就毗邻省内最著名的一流大学,全国排名十几。 而江湖传言说,他们的校长在某次誓师大会上告诫高三学子:“现在不努力,大学去隔壁。” 对,在A中人眼里,全国排名十几算什么玩意?! 毫不夸张,许多小轿车的车主经过A中门外那条道都是战战兢兢、如临大敌,生怕把谁磕着碰着了,真的赔不起。 而他,那个叫庄似的男孩子…… 那个身在一堆学神中央也赫赫有名的少年,在那年七月的暴雨里问我,要不要买下他的花。 “我居然没钱买,好丢脸啊!”得知他的详细情况的我眼泪掉下来。 “没什么好遗憾的。”好友安慰地拍拍我的肩,“就算我对这个学神只闻其名、不见其人,但我确定,哪怕你买下那盆花,你们也不可能有交集。” 且不说我们的学校一南一北,光看我的成绩……毕业后的走向,对未来的规划…… “不就清华北大?”我素来厌恶被看不起,当时就飘了,“还有差不多两年时间,我未必不能逆袭。” 好友一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保持了应有的善良:“既然你这么有壮志,再告诉你个好消息吧。听说庄似的志愿不是清华北大,而是北外。他语言天赋很高,以后想往外交官方面发展。” “他这么反社会的吗?” 不过,对我来讲,这的确是个好消息,北外的难度总比清华北大低太多。 “王牌专业就不一定了哦。”她又笑笑,很欠揍的模样。 虽然目标有了,我的分数却实在没法看。虽然我还雄心壮志地自荐当了数学课代表以示决心,然而,靠死记硬背的努力成效不大。 于是,每到周五,例行去数学老师办公室拿假期作业时,我都不好意思地低着头埋着脸。这日放学路上,我难得气馁,倚在公交车里的一根柱子上走神,忽然余光一闪,先瞄到A中校服的颜色,接着瞄到校服的主人。 THREE 庄似果然在卖花。 严谨点儿讲,是庄似的妈妈以卖花为生。她在花市租下小小一隅,专售蔷薇科植物。庄妈妈对这类花了解透彻,还自己嫁接栽种,上次我在公交车上看见的那盆就是她的杰作。 至于庄似,每到周五或双休就会去店里帮忙。 我知道跟踪可耻,于是,我上前买下一盆粉玫瑰,强行为自己洗白——我是来逛花市的,嗯。 起初庄似正忙上忙下地搬东西,没太注意我,全程由庄妈妈介绍。她说话慢悠悠的,不太像会做生意的料,不过种植的东西是真好。我挑了盆我妈喜欢的颜色,扔下五十元,没要找零,走了。 没一会儿,我听见身后有人呼唤:“同学?钱?” ——仿佛是庄似的声音。 我莫名地紧张,抱着花盆跑得飞快,导致庄似根本没看清我的长相。 年輕的时候,我们总容易做些无厘头的事情企图感动别人,实际感动的往往只有自己。 譬如我,扔下五十元逃走的那一刻,想的也不过是照顾庄妈妈的生意,尽管这点钱杯水车薪。 后来我的周末基本都在花市度过了。 一开始,我有些不好意思,总假装在周边绕几圈,再回到庄家花店的门口。渐渐胆子大了,我开始尝试与庄妈妈交谈,还有庄似。 那年我爸做工程赚了不少钱,我们搬了新房。房子是小洋楼,有个前院,于是我更加疯狂地往家里搬花,每日除了学习之外,就是悉心照料这些花,倒没空去思考成长的烦恼。 但庄似不是傻子。 在我将店里的花都重复买上第三遍时,我的脸对他而言已经太熟悉。 有时,我因他某个笑容或某句话而局促扭捏,他可能也看出了些端倪:“周小柚,你马上高二了吧?学校周末没安排什么补习班?” 我听出他劝退的意思,面上热热的,而后干脆不再遮掩。 “庄似。”我忽然指名道姓,看他一愣,“你不用觉得有负担,是我自己乐意的啊。可能你已经忘记在公交车上帮过一个抱着日记本哭泣的女孩儿,你也许不清楚,对她来讲,那次帮助意味着什么……但是——” 我想起什么,慌忙地取下书包,将刚出炉的数学模拟测验卷递给他:“你别取笑这区区八十几分,以前我连及格都困难的!因为你的帮助,因为遇到过的温暖,我才拥有改变的决心……唉,我、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比较好。” 庄似一点就透,知道我真正想表达的是感谢,也明白了他对我而言是种标杆性的存在,原先起雾的眼睛逐渐清明。 “那也没必要每周来。”他依旧坚持。 我从没觉得这样难堪过,咬唇收了卷纸要走,忽听背后报了个地址:“花真的不必再买,学习上有什么困难倒是可以找我。” 如蒙恩宠的我简直以为耳朵坏掉,惊喜之余,差点跳过去给对方一个拥抱,还好庄妈妈及时出现。 之后,我和庄似的接触就顺理成章了。 除了无法控制的旖旎心思,找他解题却也是正经事,虽然我努力奔向的目标是因他而定…… 总之,那次期末考试,我的数学附加题首次拿下二十分,总分破百,加上其他补上来的科目,在全班排名前进了二十多,乐得我爸笑呵呵的,大把大把地撒钱奖励我。 我也开心得昏头了,脱口而出是在一位朋友的帮助下才突飞猛进:“我要请他吃饭唱歌去!” 然后,我爸一个眼色,我哥就跟了来。 FOUR 我费了很大的劲才让庄似同意出来吃饭唱歌。 为了不让他觉得尴尬,我才没阻止我哥同行,顺便还约了两个平时玩得好的女同学,气氛尚算活跃。 不过,到了KTV,庄似这个尖子生倒比我想象中适应得更快,也放得开。大家起哄要他唱歌,他便拿起话筒唱了首《童话》。 歌虽然老,却几乎每个人都朗朗上口,引得我哥和那两个姑娘跟着哼,而后我见色忘义地大喝:“会唱的朋友麻烦你们出去。” 我哥凑过来掐我,骂我没良心,但依旧不妨碍我看清庄似的每一个表情。 他坐在正前方,屏幕莹白色的光直接打在脸上,将硬朗的轮廓打得立体,眼神专注。至于歌声多好听?用网络上的话说,没失去过几个老婆,根本没法唱出如此丰沛的情感。 我不知道庄似有没有失去过。 因为关于他的传闻都和学习与竞赛有关,八卦全无。 但我希望他没有。 如果一定要失去谁,瞧着他此时深情与忧伤并重的目光,我居然希望他未来会失去的人,是我。 当晚,我就在日记里将庄似的名字写了上百遍。 名字末尾,我依旧不忘用红笔将“北外”两个字儿写得更大,旁边还画了一个畸形的美少女,正挑灯写作业,头上绑着写有“加油”两字的白布条。 自那开始,我对学习的热情达到空前的高度。 我居然提前贯通了古人那句话: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于是,我主动向家里要求请个家教,将周末两日时间分出一天给家教,仅留一天给庄似。毕竟庄似能辅导我的时间有限,学校的老师也带了几个重点班,个个忙,不可能随找随到。 不过,我找家教也要对胃口。 太喜欢说教的不要,讲题方式死板的不要,唯利是图的不要,最终定下的那个叫许蕉。 许蕉不是本地人,却在本地那所一流大学读博,辅导我绰绰有余。但其实她脾气不太好,一道题讲上三遍,我还懵懂的话,她就蠢蠢欲动,教训我跟教训她家小妹似的毫不留情。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留下她。 大致是因为她没让我产生过诸如银货两讫的距离感,而是发自内心地想帮我达成考北外的愿望。 又或许,她讲题的方式竟与庄似特别相像,导致我好多次都想把她带到他住的四合院,让他俩认识认识。 “那男孩儿叫庄似,你听过吗?全江城都出名,说不定你俩能PK一下水平。” 她认真地想了一下:“依稀有印象。” 但最后,她还是无情地拒绝了,说平日里除了读博,还要工作,哪里有空见个小孩子。 然而,我的少女心没能逃过这位过来人的眼,她八卦兮兮地戳我的脸蛋:“想考北外是不是因为这个男生啊……” 我不自在地别过脸,倒也没否认,含糊其词。 许蕉取笑的声音没有停歇的意思,我有点恼,恶狠狠地回头去反问她:“难道你十七八岁的时候没遇见这么个人吗?!” 她被我诘问得一怔,素净的面容顿时像浮上一层云,很软,却朦胧得脸和心都看不清。 “当然遇见过啊。” 半晌,有声音从云里流泻而出。 “不过,我遇见的那个……真是我目前见过最坏的小子。” FIVE 坏小子。 這三个字就是许蕉对男孩周霁的总结。 初相遇,周霁的混账程度何止找麻烦这样简单,他还欺负女孩。 班上好几个穿衣品相与长相不怎么样的姑娘,都被以他为首的小团体揶揄得成日哭哭啼啼。 后来,身为班长的许蕉实在看不下去,和周霁发生冲突。 许蕉暴脾气,冲突间主动出了手,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周霁过肩摔,身体力行地告诉大家什么是跆拳道黑带。 许家富裕,在当地叫得出名号。家中就这么一个女儿,生怕出现什么意外,遂打小就将她送去学武。 不过,许蕉当时和家里关系不太好,估计和我差不多,处于叛逆期,父母的话很难听进去,倒是成绩一直拔尖儿。 反正那次冲突后,周霁觉得丢脸,也不服,便不再取笑那几个女孩子,将注意力全放在许蕉那儿,变着法地找她麻烦。 “黑带了不起?”男孩的表情玩味不屑,“不还是给我跪地不起。” 马尾高束的女孩儿皮笑肉不笑:“是啊,那天跪下给你掐了好久的人中。” “……” 青春时期男孩女孩的相处模式翻来覆去统共几种,许蕉和周霁不可免俗地成为其中一种——欢喜冤家。 两人斗嘴也斗狠,表面上互相嫌弃,背地里却互相扶持。可彼此知道,三年倏忽而逝,等在最后的只有一个结局——分道扬镳。 许蕉成绩好,周霁却是实打实的学渣,比我的底子还不如,数理化通常零分交卷。 “但忘了具体什么时候,这家伙突然想通,说要在高考前超过我,然后就开始不分昼夜地学习。你能想象吗——吊儿郎当的人忽然一本正经的模样。有天,我在台灯下,注意到他因专注解题而冒汗的鼻尖,心里防备的铁甲霎时被砍得七零八落。” 那时候,她们听S.H.E唱的歌,许蕉便因为台灯下的少年,喜欢上那首《一眼万年》—— 深情一眼, 挚爱万年…… 她甚至有些理解周霁。 那种因为一眼,就敢去踏冰雪的勇敢,能量大到足以把冰雪都变成草原。 当日,我将许蕉送到公交站,她提起这段过往。 是夜,微风不噪,霓虹灯光打在她的脸上,隐约还有笑意含在嘴角。它们统统让我意识到,那个十七岁的、叫周霁的少年,曾经让这个女孩感到多么骄傲。 故事的结局,我没听到,因为公交车来了,之后许蕉便卖关子,说等我如愿以偿那日再讲。 我唯一知道的是,当初在几名家长的邀请下,她一眼相中来辅导我,正是因为我的姓——周。 她练过成千上万遍的字,如今写得比谁都好看。 也因如此,她待我仿佛对待曾经的自己,才毫无距离感可言。 许蕉的经历无疑给我打了更多鸡血。 正处于做白日梦年纪的我兀自想,不管属于我和庄似的结局是什么,至少我得为仅有的那点可能努力吧。至少多年后,我也有少年可讲,有心情能说,有故事可圈可点。 高考那个盛夏,比记忆中任何一个夏天都清爽。 其实,太阳正日复一日地加倍发烫,但我所有的慌忙与焦躁都被一份期待已久的录取通知书浇灭了,周身清凉。 北外的排名和本地那所一流学校相差无几,听八卦说,庄似填志愿的时候,A中的老师一片哀号。 但看了看他选择的专业,班主任勉强抹泪,留下五个字:“唉,人各有志。” 我拿到通知书当日,第一个通知的人却不是庄似,而是许蕉。我邀请她参加我爸妈倒腾的谢师宴,并希望她能将属于她的故事结局告知我。不管好与坏,如今我已有面对的勇气。 接着,我才兴冲冲地给庄似发消息,问他在家,还是在花市,我要去找他。 SIX “已经订好包厢,退不了,要不只能浪费。” 赶到庄似居住的四合院,我逼他上梁山。没办法,他只得去里间打了通电话吩咐什么,接着拿了外套和我同去。 外套很正式,一板一眼的,像个老成的大人。我取笑他:“听说男孩子一旦高考完毕,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买身西装,觉得自己是大人了,就像女孩儿会买一双高跟鞋奖励自己那样,果然如此?” 他下意识地扬了一下嘴角,过后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只是,在他还思考着怎么与我讲接下来的话时,我就接到许蕉的来电:“小柚,你能不能来××医院一下。”她的声音状态不好。 “你怎么了?”我有些紧张。 “我急性阑尾炎,疼得不行,要做手术,需要签字。” 哦,对,她在江城举目无亲。 “行行,我马上来!”我无措地安抚她,“没事的,小手术。你别怕啊,许蕉。” 话落,我清楚地感受到旁边站着的那人浑身一震,倏地将我半只胳膊扯到一边,正对他:“你说什么?” 他的面上挂着从未有过的紧张神色:“她……许什么……” 我不懂他为何突然反常,一心只想赶快去医院,趁着甩开他的那一下,快速回答:“芭蕉的蕉。” 不是骄傲的骄,不是娇气的娇,是芭蕉的蕉。 新生自我介绍那日,她站在讲台上徐徐地自报家门,毫不惧场。 可当周霁被这个看似柔弱的芭蕉当众过肩摔时,周霁想,她哪里像玲珑可口的芭蕉了,分明是每年七月轰隆而下敲打芭蕉的那场急雨。 他曾被这场雨打得措手不及,躺在地上,冒着鼻血,有气无力地放狠话:“许蕉,你给我等着。” 想他周少年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谁想腿伤了,鼻血冒出来了,还怎么去追求自由?!他赖上她了。 直到多年过境,直到现在,周霁才终于承认,根本不是他赖上她,而是她赖上他。 “周霁,是你要我等的。” 病房里,刚做完手术的许蕉躺在床上,难得有气无力,然而瞳孔里的光却亮得彻底:“许蕉,你给我等着。周霁,是你这样吩咐我的,没错吧?” 所以,她來,所以,她等。 而我,在门口偷窥的我,一时不察,弄出点动静,打破了那样美好的重逢。 医院的小花园。 “小柚,抱歉,我无心欺骗你。”男子很高,微微低头凝视我。 到那一刻,我才惊觉,拥有那样成熟的声线和目光的,怎么可能是少年。 原来,他根本不是什么庄似。 他的校服是借来的,因为庄妈妈早年不慎伤到脑袋,导致脑功能退化,记忆停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只认得穿校服的他。而他每周一到周五根本不是去上学,而是去工作。 怪不得,听说A中的课程表比其他学校多,可他几乎每个周末都很闲。 在造成误会的最初,他就想解释,可我那样急切地说他是我的偶像、我的标杆,我是因为他才变得比从前好…… 我的种种行为,让他想起某个少年曾为了一个笑容彻夜伏案的时光。 那种轻狂到敢去融化冰雪为草原的勇敢,他太熟悉了。他知道一个目标对十几岁的孩子意味着什么,这才将善意的谎往下圆。 “你——”我有点说不出话的感觉,“既然你和许蕉都念念不忘,你们为什么不在一起?” 此刻,我的震惊大过伤心,迫切地想知道一切,于是,那个故事的结局,我当天确实知道了,却是从周霁的嘴里得知的。 无非是庄妈妈的意外突然打乱了少年的步伐,单亲家庭的他接受了许家的钱,给母亲治病,瞒着许蕉将志愿填到了江城。原本,他们约好要一起去首都见识繁华的。 许蕉临到报到才得知周霁骗了她,于是发疯地寻找,而他已收拾行囊 ,带着母亲消失不见。 后来经多方打听,她才知道他到了江城,于是研究生和博士都选择在江城念,然而一直没有他的具体消息,两人兜兜转转到现在才相遇。 SEVEN “如果现在问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是不是显得特别傻?” 今夜无月光,出门前,天就一直沉沉的,好似酝酿着什么亟待倾倒。 不过,这样也好,我没法仔仔细细地看清周霁的每个表情,仿佛这样就能将得到的伤害减少一些。 “你喜欢我什么呢,小柚?吸引你的,不过是一个学霸的名头,一张还算过得去的脸,一个在你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的男孩。然而,这样的人,你余生还会遇见很多。如果我还能再回到十七岁,再遇见这样好的你,故事兴许会不同。但我没有第二个十七岁了。在我无法重来的人生里,我只遇见过一个比你还傻的女孩。我叫她等着,她就老老实实地等着的姑娘,她叫许蕉。 而你不一样,小柚。你风华正茂,十字开头的人生还充满无数可能。未来,你会遇见真正正确的人,他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不可复制的痕迹,接受你的所有,哪怕微不足道。但这个人,不是我。” 能给他童话的,也不是我。 难过的是,周霁将话讲得那样明白,我居然还想强求。 我还不甘心地想告诉他,不管他是什么学霸庄似,还是浑蛋周霁,我都不介意。因为陪我走过两年时光的人,是他。 但我忽然想起某个公交站下,有个女孩提起她的少年,眼睛那样亮——亮得如果我是上帝,都不忍再反对她的痴念。 不可否认,我喜欢周霁。但我对他的喜欢,终究无论如何,也比不过那个叫他“坏小子”的姑娘。 他曾那样坏,可为了她,他现在变得这般好。为了一个陌生人的未来,他亦甘愿花时间和精力去撒一个谎。 “周霁,我原谅你。” 用尽全部力气,我只能说出这么违心的一句话,而后拔足狂奔,离开让我窒息的那片天地。 我想,不管过多少年,我都会深刻地记住那天。 正是那天,我完成了第一个伟大的梦想,也失去了我的第一次心动。 我的谢师宴黄了,崭新的录取通知书还躺在挎包里,我没机会郑重其事地将它捧给那个让我心动的男孩看。 一想到这里,我就难过得不能自已。 头顶酝酿已久的厚云似是看准了时机,终于开口子,豆大的水滴铺天盖地地砸下来。我应景地蹲在雨里缓冲,却没路人管我。想到这儿,我更难受了,最后还是自己恹恹地走到附近的公交站避雨。 公交站此时人多,被突如其来的大雨逼得挤来挤去。我的挎包被挤开了口,低头时,便见录取通知书不知什么时候也被挤到地面。 此时,我和“它”显然不宜见面,我脾气一上来,捡起就发泄似的撕个粉碎。 然后,我在淅淅沥沥的雨声和嘈杂的人声里清楚地听见一句:“我去。”接着,有股蛮力将我拉开,一个高我半个脑袋的男孩走到我的面前,表情咬牙切齿,“捡起来。” 他哆嗦半天,指着地上那堆碎片对我讲。 我的哽咽声停止,心想,怎么的,最近水逆吗?!我撕张通知书也遇见环保人士了吗?! 可毕竟是我理亏,当即,我一言不发地擦掉通红的脸和眼,乖乖地蹲下去将纸屑原封不动地捡回手里。 就那么诡异的瞬间,我的视线落在其中一块碎片上,映入眼帘的是——庄似同学,正式录取你入我校…… 然后,我翻看挎包,属于我的那封还好好地待着挎包里,然后,我就像被一个闷雷打了,当场蒙了。 END 我和庄似…… 苍天啊,这次我遇见的是真的庄似。 可我没想到,这个贯穿了我高中时光的名字,我和他第一次碰面,就撕了他刚到手的北外的通知书。而他愤怒之下,冒雨将我拎到最近的文具店,买来一瓶胶水,要我将通知书粘上…… 这下,我是真哭了。 我一边哭,一边粘贴。 庄似根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姑娘究竟因“他”经历过什么,以为是他太凶狠,把我吓哭了,当即有点手足无措。 “喂。”他叫,口气稍微友善了些,“我……帮你吧。” 而后,我俩才齐心协力地粘好他的通知书。 粘完了,我们一时无话,外面的雨却越下越大。 闹过这出乌龙,我已经完全冷静下来,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雨,梳理自己的思绪。 其实,我哥错了。 我喜欢看暴雨滚滚、路人闪避,不是因为觉得谁曾经亏欠过我什么,需要补偿,而是这样匆忙的画面,会让我产生一种莫须有的幸福感。因为他们在淋雨,而我很安全。 以前我觉得父母不理解我,自己特别孤单,而喜欢看雨,是我寻找微末幸福感的途径。 现在受了伤,看看雨,也能起到舔舐伤口的作用吧。我想。 “这么喜欢看别人淋成落汤鸡?” 见我盯着奔跑的路人不转眼,庄似从背后凑过来。他微微弯腰,半个头凌驾于我贴着透明玻璃的脑袋上。 从影子上来看,这是怎样一幅暧昧的画面,我不知情,因为我们俩的注意力根本没在这上面。 我只诚实地回答他的问题:“是啊。” 他撇嘴:“恶趣味。”一会儿后,她忽地笑了,“我也是。” 察覺气氛一下缓和,我不自在地道歉:“Sorry(抱歉),我以为那是我的通知书……” 他耸肩:“算了,扯平。一直想试试骂人的感觉,你勉强帮了忙。” ? 所以,A中的学生真如传言,都不骂人的?! 我疑惑地侧头,却瞄到少年看着大雨浅笑的画面,忽而莫名其妙地想起周霁的话来—— “十字开头的人生还充满无数可能。未来你会遇见真正正确的人,他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不可复制的痕迹,接受你的所有,哪怕微不足道。” 我不知道那个人什么时候才能到来。 但我知道,无论他什么时候到来,我都会在每场七月的雨里,静静地等待。 把所有星河归还给长夜 喜东东 作者有话说:不知在哪儿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你做三四月做的事情,在八九月自会有答案。所以呀,真心喜欢的事情,一定要坚持去做,或许结果会来得稍微晚一点,但它一定不会辜负你。万分感谢小明一直耐心地帮我看稿改稿,才让这个故事在六月与你们相见,也希望我们来日方长。 我的心情像是被海水浸润过一般,湿漉漉的。青春时代的第一场喜欢,还未来得及宣之于口,就这样落幕了。 Chapter 1 如果事先知道理发店的小哥是如此热情的话,打死我,我也不会一个人势单力薄地踏进这家理发店。 此时此刻,发型师Tony正拽着我的胳膊口若悬河地向我介绍着洗剪吹、烫染豪华套餐,我几次欲开口拒绝,都被他直接无视。 盛情难却之时,我忽然瞥见玻璃门外一道熟悉的身影,心有灵犀一般,程嘉煜也正好看到我,我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拼命地朝他招手。 “不好意思啊,我妹妹又逃课了,我得抓她回去。”程嘉煜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对Tony说道。说完,他抓着我的后领像拎小鸡一样把我带出了理发店。 丝毫没有感恩之心的我抬头瞅了一眼道:“程嘉煜,你不能仗着比我高就想当我哥啊,我可是比你大十天!” 程嘉煜对我的话不以为然,望了一眼我的身后,问道:“你来这儿干吗?想剃发修行?” 我瞪了他一眼,忽然想起什么,摸了摸我的头发问道:“你觉得我剪成短发怎么样?” “丑。”程嘉煜想也没想就露出嫌弃的表情。 这下我是真的生气了,我踮脚揪住程嘉煜的耳朵,恶狠狠地说道:“你不喜欢,有人会喜欢的!” 程嘉煜打掉我揪住他耳朵的手,向后退两步,弯下腰来凑近我,一张欠揍的大脸近在咫尺:“谁?唐佑白吗?” 突然被戳中心事的我一时忘了反驳,察觉到脸颊微微发烫时,程嘉煜已经转身走了,留下一句十分不好听的话:“唐佑白就算喜欢短发姑娘,也还是要看脸的!” 我朝着他的背影挥了挥拳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在理发店附近徘徊了很久,直到太阳落山,才再次鼓起勇气推开那扇沉重的玻璃大门,迎面走来的还是Tony。 Tony见是我,语重心长地说道:“小姑娘,逃课是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的任务是好好学习……” 我掏出手机给他看:“叔叔,今天是周六。” 空气瞬间安静了几秒钟。 我率先开口打破尴尬的气氛:“我……我想剪个短发。” Tony仿佛一瞬间恢复了活力,在他再次给我介绍了一遍豪华大套餐,我不得已选择了一项之后,他终于对我的头发动手了! Chapter 2 留了好久的长发落地的一瞬间,我脑海里闪过的全是唐佑白的身影。 那天体育课下课,唐佑白抱着篮球跟一群男生说说笑笑地朝教室走去。有人打趣地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生。他一笑,漫不经心地说了句:“短发的。” 那天我正好走在他们的侧后方,他们的对话一字不落地落入我的耳中。而“短发的”这三个字更是铭刻在了我的心上。 我喜欢唐佑白。 他说他喜欢短发的,所以,我想变成他喜欢的样子。 Tony放下剪刀,大手一挥说“好了”的时候,我才从漫长的神游中回过神来。抬头看向镜子的那一瞬间,我有种想把他大卸八块的冲动。 我所臆想的短发是那种温婉可爱、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把的短发,而眼下我头上是那种再短一截就变成寸头的短发。 我扭头质问Tony:“这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啊!” Tony显然还沉浸在对自己作品的得意之中,沾沾自喜道:“你们逃课叛逆的中二女生,不就是觉得这种假小子的发型很酷吗?!” 次次考试年级前三、从不逃课的我无话反驳,只好把这笔账记在了程嘉煜的头上,谁让他造谣我逃课! 第二天,我鼓起巨大的勇气才背着书包出门,一路上总感觉有人对我的头发行注目礼。我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正好撞见唐佑白。看到我的发型,他明显愣了愣,犹犹豫豫道:“你……剪头发了?” 我的耳根不可察觉地烧了起来,小声说道:“嗯,可惜剪得太难看了。” 瞥见唐佑白憋笑的脸,一瞬间我只觉得羞愤难当。我不要面子的吗?! 程嘉煜抱着篮球大汗淋漓地出现在走廊那头,身后还跟着几个男生。其中一个眼尖地看到我,扑哧一声笑出来:“任时月!你有什么想不开的,竟然去剪成这发型,想当我们煜哥的好哥们儿就直说啊,不用剃发表诚意!”他话音刚落,其他几个人都笑了起来。 程嘉煜将手里的篮球扔向刚刚说话的男生,从我身边经过时,顺手摸了一下我的头顶,语气漫不经心:“有什么好笑的,上课去!”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发誓我坚决不会踏进那家理发店半步!可好在我心宽,最懂得自我安慰,发型丑是丑了点,可至少在唐佑白的心中留下了那么点印象。这比起以往我刻意从他座位前经过数次,他都不会看我一眼,已经大有进步了。 可對于昨天程嘉煜在理发店门口对我的冷嘲热讽,我至今耿耿于怀。我决定先跟他冷战三天。 可没想到,第二天,程嘉煜顶着寸头来上课了。他之前一直留着短碎发,看起来温和乖巧、人畜无害,剃了寸头,眉目间更硬朗了几分,英气逼人。 程嘉煜这一举动转移了广大同学的议论目标,我那一头糟心的短发终于不再成为热点。我暗自以为这是程嘉煜服软的表现。 他的座位就在我的后面,课间,我不计前嫌地转头向他道谢:“关键时刻肯为兄弟我排忧解难,够义气!” 程嘉煜打开我伸向他寸头的手,嫌弃道:“你想多了,我昨天和篮球队的打赌输了,才去剃的头发。没想到还顺便帮某人转移了一下视线。” 好一个顺便,我心情愉悦地转过身去写数学题。 我还没下笔,程嘉煜的手掌就落在了我的头顶。他凑上前来,温热的鼻息扑在我的耳边:“任时月,知恩图报,你也顺便帮我一个忙吧!” 就知道是这样的,我一把推开他的头,没好气地问道:“干吗?” 程嘉煜笑得格外真挚诚恳:“我们篮球队缺一个后勤人员,组织需要你啊!” 我忽然想起体育课上唐佑白投进的那个帅气的三分球,便问程嘉煜,他们篮球队都有哪些人。 当程嘉煜说出唐佑白的名字时,我立刻打断他的话,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的请求。 Chapter 3 唐佑白是高二才转到我们学校来的。他一米八几的个子,五官轮廓分明,一双桃花眼格外勾人。和程嘉煜那种阳光、充满活力的好看不同,他的好看是内敛又温柔的。 加上转校生的身份,唐佑白一时在整个年级内格外引人注目。篮球场上投进两个帅气的三分球,总能惹来全场女生的尖叫。校篮球队教练也注意到了他,便将他收进校篮球队。 程嘉煜是校篮球队队长,每个周五的下午,他都会带领球队在篮球场上训练。而我的任务则是帮他们买水、看守东西。 这份差事倒是正好给了我一个光明正大地看唐佑白的理由。闲暇之余,我的目光总是落在他的身上。 可惜,他并未领悟到我的这份小心思,我们连对视都很少。 倒是程嘉煜幼稚极了,每逢自己进球都会拼命朝我挥手示意,生怕我错过他任何一次耍帅的机会。 球场边偶尔也会有其他的观众。我没想到我能经常看到隔壁班的书漫。 书漫,光荣榜上大神级别的人物,次次考试坐着年级第一的宝座,科科趋近于满分。不过,传闻她是一个只爱学习的“小书呆子”。 能吸引“小书呆子”也来球场,想必跟我一样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我好奇地偷偷观察她,想看看是什么样的人能俘获大神的芳心。 久而久之,我发现那个人是唐佑白。 每当唐佑白进球的时候,书漫的嘴角会不自觉地弯起来。而唐佑白那从不投向我的视线,总是若有若无地飘向书漫。 我心中的警铃大作,危机感油然而生。我这才意识到,剪短发的不止我一个人,书漫也是短发,还是那种温柔可爱、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把的短发。 唐佑白进校队晚,之前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训练,所以在训练的过程中体能有点跟不上。训练结束以后,他被程嘉煜留了下来,增加了三千米的长跑训练。 唐佑白应了声就开始绕着操场跑圈。程嘉煜走过来伸手向我要矿泉水。我把水递给他,有些担忧地问道:“程嘉煜,三千米也太多了吧?” 程嘉煜垂眸看了我一眼,淡淡道:“不多,我们之前训练的时候都是五千米。” 几圈下来,唐佑白的速度明显下降,看起来体力不支,十分吃力。我担心他会倒下,转头对程嘉煜说道:“可是,唐佑白跟你们不一样啊,他那么瘦,以前又没训练过。” 听见我说的话,程嘉煜拧瓶盖的手顿住了。暮色昏沉,倦鸟归林,周围的一切都暗淡了下来。唯独程嘉煜盯着我的眼睛里有忽明忽灭的光。 他忽然扬起嘴角笑了一下:“任时月,我跟他哪里不一样了?” 说罢,像是负气一般,他转身走掉了。抬脚的瞬间,我听到他极小声地说了句:“我以前训练比这还要辛苦的时候,你都没来看过我一眼。” 充满委屈的声音,被吹散在晚风里。 Chapter 4 那晚我和程嘉煜不欢而散之后,他似乎是真的生气了,一连两三天都没有主动同我讲过话。我耐着性子笑嘻嘻地转过头去找他说话,他也只是淡淡地嗯一声。几次之后,我心里也有些窝火。 这天下午的训练,唐佑白又被单独留下来,而这次的长跑训练被程嘉煜加到了五千米。 跑到四千米的时候,唐佑白几乎趋近于走了。看着他因体力不支变得惨白的脸色,我心疼极了。可程嘉煜站在一旁看着,完全没有喊停的意思。 我忽然想起每次体育测试跑八百米坚持不下去的时候,程嘉煜就会在一旁跟着我跑,给我加油。每次都是他跟着我跑,我才能跑到终点。 脑子里还在想着,我的脚却已经不自觉地迈上了跑道。我全然忘记自己是连八百米都跑不下来的人,就跟在唐佑白的外侧陪他跑,一边跑,一边小声地给他加油。 渐渐地,我也开始体力不支,肺部生疼,嗓子充血。可看着身侧的唐佑白,我又总是在心里劝自己再坚持一下。 第一次单独和他一起做某件事,所以,我得再坚持一下。 最后半圈的时候,我的体力已经到达了极限,两眼一黑,整个人栽了下去。倒地的一瞬间,我听到程嘉煜焦急的喊声。 再醒来时,是在校医务室,程嘉煜坐在我的床边发呆。见我醒了,他忍耐了许久的脾气终于爆发,厉声数落我:“任时月,你挺有能耐的啊,心里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没点数吗?!” “你这么喜欢跑步啊,八百米怎么不拿个第一名呢?!” 我朝被窝里缩了缩头,自知理亏,一言不发地听着程嘉煜发脾气,心里想的却是唐佑白,我可是为了陪他才倒下的啊,他怎么都不来看我一眼呢? 我正想着,病房的门就被推开了,唐佑白提着水果走了進来,我刚咧开嘴笑,想跟他打招呼,就看到他身后的书漫。而他的肩上背着两个书包。 我忽然就笑不出来了。 唐佑白将水果放在床边的柜子上,向我解释说长跑是正常的体能训练,他能坚持下去,我不用为他担心。再次向我道谢,嘱咐我注意身体之后,他离开了病房,书漫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 程嘉煜这时还不忘落井下石,嘲讽似的说道:“看吧,你又多管闲事,自作多情了吧。” 我张了张嘴,想反驳,话还没说出口,眼泪就先掉了下来。 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对某个人发酵出一种名叫喜欢的情愫,他在明处,一举一动都坦坦荡荡;我在暗处,一切小心思都躲躲藏藏。可这份小心思才刚刚露出一点马脚,就被扼杀了。 见我哭了,原本气焰嚣张的程嘉煜顿时偃旗息鼓,一时间慌了神,手忙脚乱地给我擦眼泪:“姑奶奶,我错了,我发誓,我再也不对你吼了,别哭了。” 我这人有个坏习惯,只要一哭,就会流鼻涕。我和程嘉煜青梅竹马多年,四五岁的时候就拿着竹棍在大院里打打杀杀,长大之后,拌嘴互怼更是家常便饭。而此刻,他却拿着纸巾动作轻柔地给我擦鼻涕。 一瞬间,我竟生出了一种岁月静好、时光温柔的错觉。 察觉到我片刻的安静和灼灼的目光,程嘉煜别扭地收住手,站起身,将一张纸巾粗暴地按在我的脸上:“没长手吗?自己擦。” 我懒得跟他计较。 从医务室出来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去,整个学校变得十分空旷安静,路两旁亮起昏黄的路灯,我扯了扯程嘉煜的袖子:“我身体太虚弱,走不动,你背我吧!” 程嘉煜嘴上说着我活该,却还是顺从地蹲了下来。他的头发长长了一点,不小心蹭到我的脸上,有些轻微的扎人。 晚风轻拂,一路静谧。就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我听见程嘉煜叫我的名字,声音温柔又清澈。 他说:“任时月,你不要因为唐佑白而不开心了。” Chapter 5 医务室的那一次,彻底打击了我对唐佑白的满腔热情。饶是我再笨拙迟钝,也该知道喜欢这件事情得你情我愿。 我以临近月考要抓紧时间复习为借口,逃掉了篮球队的后勤工作。反正每次喝的矿泉水都是程嘉煜搬到操场边的,我其实根本帮不上多大的忙。 周五下午放学,我做完值日刚走出教学楼,程嘉煜就抱着篮球气喘吁吁地停在我的面前。 “任时月,说好了的后勤人员,你怎么不来了。” 我心虚地别开头,最后却选择了实话实说:“我不想去了。” 程嘉煜敲了一下我的头,说道:“马上高三了,这次球赛是我当队长的最后一次比赛了。你难道不想见证一下我高中生涯最后的辉煌征程吗?” 我抬头对上程嘉煜的眼睛,他的眼睛亮晶晶,执拗而认真地看着我。 我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后来的训练中,我在休息场地碰见过几次书漫,她还是同往常一样,视线只落在唐佑白的身上,在两人目光相撞时恬淡地笑。我莫名有些心酸。 为了避免这种难过的情绪,我迫使自己转移注意力,将更多的视线投向程嘉煜。程嘉煜是真的很厉害,球技高超,指挥有条不紊,还是和以前一样爱耍帅,一进球就冲我招手。 区篮球联赛很快就到来。彼时正临近期末考试,我假装肚子疼,才向班主任请到假偷偷去看比赛。 我们校篮球队那天状态极好,加上平时刻苦训练,配合有序,一举拿下了冠军。程嘉煜身为队长,在整场比赛的过程中发挥稳定,但是,那天全场最耀眼的人是唐佑白。 唐佑白投篮准确,再加上身高优势,几乎进了大半的球,最后时刻比分追平,是他那个关键的三分球让我们校篮球队夺冠。 好在程嘉煜并不计较这些,赢了比赛就十分高兴。晚上的庆功宴,一行人兴冲冲地走进火锅店。程嘉煜说我身为后勤人员也功不可没,吃火锅的时候,也捎上了我。 有唐佑白在,我收敛了以往胡吃海塞的模样,小口地喝茶,小口地吃菜,十分淑女。程嘉煜好几次朝我投来不解的目光,都被我瞪了回去。一群男生赢了比赛比较兴奋,再加上吃饱放松起来,就开始有点飘了,聊天的话题从学习、比赛扯向了天际。 有人打趣地问唐佑白:“就二班那个学神书漫,平时看起来两耳不闻窗外事,但总跑来看你打球,老实交代,你们什么关系啊?” 唐佑白笑了一下答道:“好朋友,我们以前是邻居。” 回答轻飘飘地落入我的耳中,却将心中那点将熄未熄的火重新点燃。 对啊!唐佑白和书漫为什么不能像我和程嘉煜那样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呢?况且,唐佑白亲口说的,他们只是好朋友。 我的心情顿时愉悦了起来,连带着看旁边生怕我吃得不够多,不停给我夹菜的程嘉煜都顺眼了许多。 晚上躺在床上,想到唐佑白说的话,我有些兴奋得睡不着,翻来覆去,肚子不合时宜地发出了响声。 我打开微信找程嘉煜,刚喊了他一聲。他便回道:“饿了?” 我回了个点头的表情包。 “开窗,老办法。我给你做了蛋炒饭。” 我打开窗户的时候,程嘉煜已经站在楼下,我拿出一截绳子绑着一个小竹篮吊了下去,他把蛋炒饭放进竹篮里,我再把它拽上来。 这是我和程嘉煜独创的方法。初中的时候,我处于叛逆期,经常和我妈吵架,刚开始是赌气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去吃饭,后来气消了,却觉得出去太没面子了。 后来,程嘉煜知道了,就想了这样的办法,送饭给我吃。不得不说,他做的饭是真的好吃。 Chapter 6 篮球赛结束,期末考试接踵而至,高三也如期来临。 我没想到,有一天唐佑白会主动来找我。而原因是让我帮他补课。 唐佑白的成绩一般,勉强过及格线。或许是高三的来临给了大家无形的压力,大家纷纷开始特别重视成绩。 我当然答应了他。坐在后面的程嘉煜听见了,也赶过来凑热闹:“人美心善的任老师也拯救一下在边缘线上挣扎的我呗。” 程嘉煜成绩虽不如我,但并不差。可他软磨硬泡一天,说了八百遍,我不得已答应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程嘉煜对唐佑白有种莫名的敌意,具体表现在他处处针对唐佑白的话中:“唐佑白,你怎么不找你的好朋友书漫补习啊,人家可是学神,比我们小任老师都厉害。” “唐佑白,你蠢死了,这么简单的题都不会。” 我忍无可忍,只好拿习题册拍在程嘉煜的脸上,呵斥他闭嘴。 可程嘉煜确实问到我的心坎上了,唐佑白和书漫关系那么好,为什么他不找她补习反而来找我? 莫非是老天开眼,让他看到了我的好?想到这,我对给唐佑白补习这件事更上心了。 转眼,到了元旦节。学校只给了我们一天假期。我们仨约好一起去图书馆学习。 早上,我先去程嘉煜家敲门。半晌,门才开。程嘉煜病恹恹地站在我的面前,脸色苍白、有气无力。我伸手碰了碰他的额头,发烧了。 我命令他回床上躺着,轻车熟路地翻出体温计、退烧药,看着他吃下后,才松了口气。想着还约了唐佑白,我打算先走。 可程嘉煜一把拽住我的手,因为发烧,他的眼角有一点红,嗓音沙哑:“你好狠心,你怎么舍得让我一个病人独守空闺。” 他的表情无辜又可怜,不去当演员真是太可惜了。 我缩了缩手,抽不动,只好坐下来陪着他,顺便给唐佑白发信息。我想了想,告诉他我晚点到。 感冒药自带催眠效果,不一会儿,程嘉煜就睡着了。我起身给他掖好被子,想到唐佑白还在图书馆,狠心关上了门。 唐佑白提前占了位置,看到我来,朝我挥手示意。我们同往常补习一样,他把不会的题圈出来,我给他讲解。 出门的时候,天气阴沉,大风呼啸,此刻却下起了雨。望着突变的天气,想到生病的程嘉煜,我一时有些心神不宁,担心他卧室的窗户没关好,更容易受凉。 这时,唐佑白放在桌上的手机亮了起来,我瞥了一眼,是书漫。唐佑白走出去接电话,回来之后,动作利落地收拾好书包,他向我道歉:“不好意思,我得去接一个人。” 我摆摆手示意他没关系,想着外面的天气,将书包里唯一的一把伞递给了他,他接过道谢,匆忙地离开了。 我忽然没了学习的心思,心情变得如同这天气一样,潮湿又冰凉。我忘了我只有一把伞,无奈被困在了图书馆。 天气越来越恶劣,临近下午的时候,图书馆的人已经走了一大半。我恹恹地趴在桌子上,忽然,脑袋被人敲了一下。 我抬头一看,是程嘉煜。他带着满身的冰凉气息站在我的面前,动作利落地帮我收拾好书包,背在肩上,拉着我走了出去。 我和程嘉煜并肩走在一把伞下,伞的大半都朝我这边倾斜。他的脸色依旧有些苍白,抿着唇一言不发地朝前走,应该是生我的气了。 我忽然意识到,我的头发已经长过肩膀了,而他早已不再是寸头。 Chapter 7 吹过风,受过冻之后,程嘉煜的感冒更加严重,他一连请了三天病假后才来上课。偶尔听见他在我身后的咳嗽声,我十分内疚。 程嘉煜还在生气,对我的态度不咸不淡。可我理亏在先,只好默默地忍受。 那几天,整个高三年级都在传一个消息,说是因为校篮球队表现突出,学校给了校队一个体育特长降分录取的名额。年级主任把程嘉煜和唐佑白叫走谈话,更是证实了这个消息的真实性。 程嘉煜担任篮球队队长尽职尽责地带领篮球队一路辉煌,自然无可厚非。而唐佑白在区联赛中带领全场,表现突出,也引起了校方的重视。可名额只有一个。 图书馆事件之后,我对给唐佑白补课的兴致锐减,好几次以有事为借口没给他补习。关于名额的事情,我虽然也好奇会花落谁家,可想着公平竞争,并未太多关注。 可我没想到唐佑白会因为这件事情找到我。 那天轮到我做值日,所以我来得比较早,而唐佑白也早早地等在了教室。 一米八几的少年气质清冽,脊梁挺拔,语气却带着一丝丝卑微和请求。唐佑白告诉我,他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出了车祸,腿落下残疾,后来母亲嫌弃他父亲,干脆离婚改嫁。父亲靠给别人擦鞋维持生计,含辛茹苦地将他拉扯大。 十几岁的同龄人,关于未来,除了高考以外,总觉得自己还有无限种可能。可唐佑白站在我的面前,苦笑着说道:“任时月,高考真的是我目前唯一的出路了。” “我会更加拼命地学习,可我真的很需要这个降分名额。能不能拜托你,替我求一下程嘉煜,求他把这个名额让给我。”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沉重的现实带给一个人的残酷,我的同情心几乎瞬间泛滥,我想也没想就拍了拍唐佑白的手臂说道:“好,我帮你跟程嘉煜说。我们关系最好了,他肯定会答应的。” 我答应唐佑白的这件事,成了压在我心口的包袱。我知道这樣对程嘉煜极其不公平,所以,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对他开口。 这天,在我第三次叫住程嘉煜却没有下文的时候,他叫住了我,像是往常一样,语气散漫又嚣张:“任时月,你觉得我厉害吗?” 我看傻子似的看了他一眼,随口附和道:“厉害,厉害,我煜哥超级无敌厉害!” 过了很久,他轻轻地笑了一下,说道:“小爷我行走江湖多年靠的是实力,才不需要降分录取这种玩意儿。谁要就送给谁吧!” 我长舒了一口气,悬在我心口的这件事,竟然还未开口就解决了。 可我没看到的是,程嘉煜眼里的光,随着天边的一颗星一同熄灭了。 Chapter 8 高考在闷热的暑气和聒噪的蝉鸣声中落下了帷幕。 唐佑白高考发挥超常,再加上降分录取的优惠,最后被一所很不错的重点大学录取。我和程嘉煜正常发挥,一同考去了邻省,我们的学校只隔了五个公交车站。 回学校领毕业证的那天,发生了一件令在场所有人都难忘的事情。 唐佑白像是童话故事中的王子一样,牵着五颜六色的气球,走向书漫,当着所有同学的面向她表白。 我站在人群之外,隔着一片喧嚣,看见书漫红着脸点头,看见唐佑白眼里难掩的激动与开心。 我的心像是被海水浸润过一般,湿漉漉的。青春时代的第一场喜欢,还未来得及宣之于口,就这样落幕了。 喜欢这件事有时候是分先来后到的。我和唐佑白短短两年的同学缘,自然敌不过他和书漫的青梅竹马的情意。在图书馆,他丢下我去找书漫的那一刻,我便懂得了这个道理,也做好了接受这个结局的准备。 临别之时,唐佑白找到我似是有话要说,我却先开了口:“书漫的成绩比我的还要好,你为什么不找她补习,反而来找我?” 唐佑白不好意思地笑道:“我想默默努力把我和她的差距缩小一点,给她一个惊喜。” 原来是这样啊。原来伏笔早已在过往中埋好。 我有满腔热情,却是徒劳无功,我的心中有隐隐的羡慕和遗憾,但此刻,更多的是释怀。 “真是太谢谢你和程嘉煜了!要不是你们,我就考不上这么好的学校,更没办法跟书漫考去同一个城市了。我刚刚和程嘉煜说好了,改天请你们吃饭。” 我诧异地问道:“你和程嘉煜说好了?” 唐佑白点头道:“对啊,我跟他道谢,他还让我好好谢谢你,说要不是你劝他,他还有点舍不得这个名额。” 可当时明明是程嘉煜主动提出放弃名额的,我根本未来得及跟他说起这件事。 唐佑白半开玩笑道:“任时月,我觉得程嘉煜挺喜欢你的,你可不要错过了。” 我的心头忽然涌起一阵强烈的不安,四处张望,发现程嘉煜正靠在走廊上玩手机。我们之间的默契像是忽然耗尽了一般,我望了他好久,他从未发觉,没有回望我一眼。 也是从那刻起,我发觉我和程嘉煜之间有哪里不一样了。 可我们是这么多年的青梅竹马,就算大学不在同一个学校,也只隔五个公交车站的距离。况且,程嘉煜对我这么好,我有的是时间,有的是机会,把以前的他找回来。 Chapter 9 我和程嘉煜只隔了五个公交车站的距离,不近不远,可不知从哪天起,却再难相见。 上了大学的程嘉煜一下子变得格外忙碌。很多时候,我打电话给他,他都借口有事要忙,匆匆挂断。从前每天形影不离的我们,如今一个月才能见两次面。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阳光活泼,对我嚣张又毒舌。可我对他的喜欢,来得后知后觉,却格外汹涌澎湃。 过去十几年有关他的种种时常在我的脑海中闪现。 我闯祸时,总是他挡在前面替我挨骂;我哭的时候,是他耐心地给我擦眼泪、鼻涕;我受伤时,他背着我;下雨时他接我回家,他替我分担一切愁苦,与我分享一切快乐。 可因为我们太熟悉,我把这些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情。我肆意挥霍着他对我的好,却忽视了他的重要性。 每当我想到这些,我对程嘉煜的愧疚便多了一分,对他的喜欢又深了一分。我捧着十二分赤诚与真心想去弥补年少时的笨拙,展露自己迟来的喜欢,可我们认识那么多年,我怎么会察觉不到他对我的抗拒和逃避。 我只是不愿承认罢了。 直到大二的某天,我去他学校找他,刚走到校门口,就看见他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姿态亲昵又暧昧。 我气冲冲地走到他的面前,质问的话还未说出口,他便先开了口。 他的语气一如既往:“任时月,这是我的女朋友。” 一瞬间,我所有的怒意和勇气都消失殆尽,只好落荒而逃。 我再也没有主动找过程嘉煜。五个公交车站的距离,仿佛隔着山隔着水。我不得不承认,我失去了这个少年。 很久以后的某個深夜,我溃不成军,忍不住拨通了程嘉煜的电话。 我鼓起勇气问他:“程嘉煜,你以前是不是喜欢过我?” 电话那头静默了半晌,才传来声音。他说:“是的。” 我的眼泪一瞬间决了堤。 我问他:“那你为什么放弃我了呢?” 程嘉煜提到了唐佑白让我帮他劝程嘉煜把名额让给他的那个早晨。 那天,程嘉煜刚好走到门口,听见了我和唐佑白的对话。 他在电话那头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 他说:“任时月,我那时候可喜欢你了,我总想着再等等,你就会发现我的好。可你从来都没有坚定地站在我这边过。” 其实,程嘉煜那天只听到了我和唐佑白的最后两句对话。 他不知道那一刻我泛滥的同情心,以为我是因为喜欢唐佑白,才会答应唐佑白。 程嘉煜对我的那场喜欢里,所有的情节全是他一人在推动。而他站定的地方,就是结局。人与人的缘分也有走到尽头的那一天。曾经我被他坚定地选择,珍而重之地爱护,可我总是看不见他的好,总是把他一个人丢弃在风雪里。 可惜我明白得太晚,终于有一天,我也被他丢弃了。 哪能不遗憾呢? 所以,后来,我只是想着这世间他与我同在,就觉得再知足不过了。 云雀与鹤鸣 长欢喜 少年人情窦初开,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傻气得不行,觉得一分一秒都特别漫长。 作者有话说:这个稿子写到一半的时候,我心血来潮地去搜了搜我一位高中同学的微博。对方当初以非常好的成绩考入电影学院的表演系,那时我们都以为他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很厉害的大明星。但后来慢慢才发现,走在这条路上的人真的太多了,每一个人都怀揣着大大的梦想努力前行,但真正实现梦想的人少之又少。于是,我就悄悄在故事里藏了一个小小的心愿,希望大家在努力之后,都能到达自己想要去的彼岸。哪怕不能到達,但人生在世,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算不能扬名万里,也是很好、很幸福的呀。 01.好久不见呀,小云雀 他们抵达南市时下了雪,细细的,薄薄的,像鸭绒一样飘浮在空中。 云雀裹了一件姜­​黄‎色​‍的中长款棉服,坐在剧组的棚车里给演员们化妆。她是新人,尚不能独当一面,只能给一些不大重要的配角化妆。 但她手艺好,大学期间辗转过大大小小不少的剧组和节目组,故而有一些等不及她师父化妆的重要角色也爱来找她。所以,当副导演喊她的时候,她还以为是谁又点她的名了,正要应答,忽地有一人掀开车尾的帘子走了进来。 那人一身深青绿色的廓形羽绒服,脸上戴了口罩,额前的头发上沾着两片雪花,遇到车里的热气,很快就化了。 云雀对上对方的眼,手里的动作冷不防地僵了一下,眉笔差点画到小演员的太阳穴。她匆匆地道歉,手忙脚乱地给人修整。 小演员脾气不大好,冷着脸说她两句,就下车去了。 云雀这才抬起头去看温书鹤。 他长得高,到这车里只能弯着腰,车厢的空间小,又点了灯,他往前走一点,影子就直接将她罩住了。 她感觉到有阵阵寒意从他的身上冒出,她不禁拢了拢身上的衣服。 导演前几日说会请个比较受欢迎的演员来做特别演出,对方是南市本地人,她当时也想过是温书鹤。她虽然身处在这个圈子内,却对大家丝毫不关心,更缺少八卦的欲望。 家住在南市的演员,她就只认得温书鹤一个。 但那时她的这个念头也只不过极简单地在脑中过了一遍罢了,他们这次拍摄的是部纪录片,小制作,小导演,而温书鹤如今已经走到令很多人望尘莫及的高度,想来他也不会接这种客串。 她是真的没想到他会来。 他不仅来了,还一点大明星的架子也没,甚至连助理也没带,就大大咧咧地上了车,拉开云雀旁边的椅子坐下。 见她仍神游中,他低低地笑了两声,继而抬起手,轻轻地敲了敲她的额头。 不痛,但他的手凉,云雀直接被他砸蒙了。 她有些错愕地瞪着他,明晃晃的灯光将他脸上的绒毛都照得清清楚楚。她眨了眨眼,须臾,听他软着嗓子说:“好久不见呀,小云雀。” 02.难怪这么中二 云雀大三那年的暑假,曾被老师塞到省电视台救过一次场。那段时间省电视台策划了一档新节目,化妆师不够用,云雀就被临时派了过去。 她其实不是专业的化妆师。大学时,她主修的是油画,选修了一节美妆课,美妆课的老师是省电视台的固定化妆师,老师见她有灵气,就带她出去见了见世面。 那时她接手的第一个人就是温书鹤。 云雀知道他,她看过他的剧,一部在网上没有掀起任何火花的网剧的男二号。 那阵子云雀失恋了,每日浑浑噩噩,为了让自己的脑子不要空闲下来想七想八,她刷了不知道多少部电视剧。她甚至记不得温书鹤出演的那部剧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他顶着僵硬的海胆头穿一身皮衣皮裤骑着摩托车在江边飞驰的模样特别……拉风。 故而,在节目组见到温书鹤的时候,云雀差点没有认出他来。 其实他也没有怎么打扮,只着了简单的白衣黑裤,脸上没有化妆,就站在阳光下轻轻浅浅地朝她笑。 倘若不是他那一双桃花眼太过于有标志性,云雀根本没法将眼前的人与她记忆中那个“海胆头”联系在一起。 那档综艺节目,温书鹤亦不是主角,他只是被编导从电影学院里拉来凑数的,每日只需要坐在角落里充当“背景板”就行了。 但他长得好看,又干净又端丽,云雀每次坐在旁边等着给人补妆时,一眼扫过去,第一个注意到的人总是他。 她在想,他这样的人怎么居然会不红,又想,或许等这档节目播出了,他就会被大家发现了。可她看过后期粗略剪出的第一期,根本没他多少镜头,他又怎么会被人注意到呢?! 她这样想着,再给他化妆的时候,便忍不住多用了几分心——粉底一定要选最适合他肤色的,而且不能涂得太厚,薄薄地打一层就够了。他的眼睛好看,刘海儿要碎一点才好…… 她对他存了几分怜惜,偏偏她年纪小,又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感,连别的化妆师都看出了一点端倪,趁没工作的时候,小声问她:“你是不是喜欢那个谁啊?” 她收拾着桌子上的工具,没反应过来“那个谁”是谁,小声地问对方:“什么啊?” 陈语也不跟她绕弯子了,直接问:“你喜欢温书鹤吧?” 她原本还坦荡得不行,可“喜欢温书鹤”这几个字像是有什么魔力,一旦在她的脑子里扎了根,便怎么也挥不去了。 虽然已经放假,但她们学校的宿舍仍然开放着,晚上节目录制结束后,她顺着长街往学校走。 她一边走,一边在网上查温书鹤的资料——电影学院大二在读生,比她还小一岁,只演过那一部网剧,还是和几个学长闹着玩拍的,导演、演员及后期全是他们那一帮朋友。 “难怪这么中二。” 云雀这样嘀咕着。刚收起手机,忽地有一辆车停在了她的身旁,她侧头看过去,就见方才还在她脑袋里不停蹦跶的那个人从里面摇开了车窗,眼睛弯成了两枚月牙儿:“和我一起去见证奇迹吗,小云雀?” 03.我不想去更高的地方了 云雀觉得温书鹤这股中二的劲儿倒是和“海胆头”很像。 夜很深了,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时候,云雀将头抵在玻璃上,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地上了温书鹤的车。 因为隔天要举行发布会,所以导演给他们这些不重要的人员放了一天假。难得不用早起,他们一大帮朋友聚集在西郊的山上办聚会。 来参加活动的都是温书鹤的同学,清一色的全是男生,唯有云雀一个是外人,而且她又是坐着温书鹤的车和他一起过来的,以至于她刚刚走到大家搭好的帐篷边坐下,就有人吹着口哨问他:“女朋友啊?” 溫书鹤把烧烤架从后备厢里拿出来,闻言,轻笑了一声,没说话。众人看向云雀的目光顿时更加暧昧了。 她连耳后根都红起来,想解释说不是,可大家已经换了话题,她此时再说,又好像过于较真了。 而温书鹤似乎真的扮演起了“男朋友”的角色,每一样食物烤好后,一定最先拿给她,她刚刚觉得口渴,他就将矿泉水递了过来。 云雀不知道他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趁大家都去林边散步的时候,才小心翼翼地戳了戳他的手臂:“你什么意思啊?” 明明是质问,可她又清楚自己对他其实怀着一种别样的情愫,故而,她的语气软绵绵的,反而有点像是在撒娇了。 山上很黑,唯一的光源就是他们点在帐篷上的小吊灯,于是温书鹤坐在那一盏灯下,轻轻侧着头,嘴角挂着三分笑意。 “我这是在保护你。”他说得一本正经。 云雀更蒙了:“保护什么?” 温书鹤说:“你不知道,我们班是整个年级唯一一个全是男生的班级,你……”他不知想到了什么,声音一顿,耳尖慢慢地冒出了一点红色,“你又这么好看,我怕他们欺负你。” 说完,他似乎是觉得不好意思了,揉了揉自己的脑袋,从草地上站起来,又低头问云雀:“你看过天狗吃月亮吗?” 山路难行,他握着她的手腕往更高的山丘走去,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她就累得气喘吁吁。 “我们为什么要爬那么高?” “因为那样看得清楚。” “可我现在在这里就能看清楚了。” 她用另一只空闲着的手去掰他的手指,掰不动,索性坐了下来:“不走了,不走了,我不想去更高的地方了。” 夏夜的山风带着点点凉意。温书鹤晃着手里的手电筒,晃着晃着,又将光照到了云雀的脸上。女孩微仰着头,一脸倔强,仿佛前方不是普通的山顶,而住着什么洪水猛兽。 温书鹤偏着头,有些想笑:“真不走了啊?” 云雀不顾他的嘲讽,猛点头:“不走了!” “那行吧。”温书鹤退回来,也曲腿坐到云雀的旁边,山路旁的桃花开了,不时飘过来一阵香气。 他用双臂枕着脑袋,在月亮变红的时候,低头开始对着手机唱歌。 “……这夜色太紧张,时间太漫长,我的姑娘,我在他乡,望着月亮。” 他的声音低低沉沉的,呢喃着像是掺杂了什么缠绵的情意。 云雀仰头看着天,心思却全在温书鹤的身上。她听到他唱完以后,手机里有咻的一声响,他那条语音不知道发给了谁。 她忽然就觉得有点失落,心情闷闷的,连看月亮的心情也没有了。她抿住唇,须臾却听他小声地问她:“小云雀,你有没有特别想念过一个人?” 04.那就一起去看好了呀 等月亮彻底被天狗吃掉以后,云雀和温书鹤才慢吞吞地返程。 问完云雀有没有特别想念过一个人之后,温书鹤就没再说话了。他兀自仰头看着天,半晌又似是自言自语般轻声说道:“我喜欢一个人,才刚刚分开,就会觉得想念。” 他这话说得像个情窦初开的傻小子。 云雀压了压嘴角,想笑他,可心里又泛起一阵又一阵的酸意。 她不知道该怎么接他的话,索性摸出手机来,假装自己在和别人聊天,没听到他那些呢喃。 谁知她刚打开微信,就看到备注着温书鹤名字的那一栏对话框里明晃晃地写着:温书鹤撤回了一条消息。 这一路,云雀都没有看手机,她压根儿就不知道温书鹤什么时候给她发了消息,又为什么要撤回。 她这样想着,疑问也跟着被问出了口。 温书鹤将双手插在裤袋里,闻言,长长地哦了一声,随即懒洋洋地看她一眼:“是想让你帮个忙来着,后来又觉得太麻烦了,就撤回了。” 他说得漫不经心,云雀想了想,还是没忍住,问他:“什么忙?” 温书鹤的脚步顿了顿:“我有一个学长的电影下周末首映,送了我两张票,我不知道和谁一起看比较好。” 他这话说得这样直白,眼睛又一眨不眨地盯着云雀,后者的脸立马就烫了起来。她低着头,也不敢看他了,半晌只吞吞吐吐地说:“那、那就一起去看好了呀。” 声音细若蚊蝇。 恰好那个周五他们这档综艺节目的第一期开播了,收视率超出预期地好,总导演心情不错,在华庭订了包厢,给他们开庆功宴。 由于人太多,他们一共分成了两桌,导演和嘉宾坐一桌,其他工作人员们则坐另一桌。 酒过三巡时,云雀见众人开始说一些不着四六的醉话,索性一个人跑到阳台上吹风。 谁知温书鹤也在那里,他手里夹了支烟,没点着,正对着远处的山峦发呆。 云雀从后面推了推他的肩膀:“恭喜你呀。” 温书鹤回过神来,拧着眉头看她:“恭喜什么?” 云雀说:“我看见弹幕上有好多人说喜欢你。” “哦?”温书鹤转过身子,淡淡地应了一声,须臾又挑起眼角看云雀,“那你呢?” 云雀一愣:“我什么?” 温书鹤笑:“你也喜欢我吗?” 05.你是不是喜欢温书鹤 雪一直下到傍晚才停下,云雀百无聊赖,就坐在棚车里想着她和温书鹤之间的那些往事。 她和温书鹤的最后一次会面其实是有些不愉快的。 那个周末,她在电影院等了好久,都没有等到温书鹤,给他打电话,他也一直没接。 云雀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想了想,只好将电话打给了和他一起做“背景板”的同事。节目组安排了宿舍,他们这段时间一直住在一起。 对方听到云雀的询问,语气里充满了揶揄:“他不是去约会了吗?” 直到电影结束,云雀才失望地回家。偏偏天上下了雨,瓢泼一样的大雨,她出门时没有带伞,这会儿天晚,路上也没有什么没载客的出租车。 她心里裝着这事儿,也没耐心等,想着反正学校离得近,此时又是夏天,索性冒雨跑了回去。 到宿舍门口时,她才发现老师竟然在楼下等她。她满身是水,狼狈得不行,将老师请进了宿舍以后,就匆忙去换了衣服。直到一切都收拾妥当了以后,她才问老师:“您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老师靠在双层床长长的腿上,她手里端着一杯热水,闻言,也没有抬头,只是问:“云雀,你是不是喜欢温书鹤?” 怎么全天下的人都要来问她这个问题?! 云雀擦干头发的动作微微一顿:“您怎么会这么想?” 老师叹了一口气:“你不用瞒我,我也不想多问出什么来,我只是想告诉你,节目组有规定,不可以私自和艺人走得太近,更不能和他们谈恋爱,你仔细着,别被人抓住把柄就行。” 她说得语重心长,可许是因为原本心情就不太好,云雀的叛逆心理不知怎么就冒出来了,她小声地反驳:“可他不是艺人,还只是个学生。” 老师听见了,也没恼怒,反而笑着说:“他以后会成为艺人的,不是吗?” 云雀想说,等他成为艺人的时候,我也不是工作人员了,况且这个综艺节目到明天就全部录制结束了,到时候他们都是自由的人。 可她又想起那天晚上温书鹤玩笑般地问她是不是也喜欢他的时候,她的心跳快得厉害,嗫嚅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最后只好僵硬地转了话题。她问他:“你很喜欢演戏吗?” 温书鹤愣了愣:“以前不喜欢。” “所以现在喜欢了?” “嗯。” 他想了想,又絮絮叨叨地说:“高中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以后可以做什么,那时候大家都在拼命地学习,想考进一个很好的大学。可进入大学以后呢?很少有人去思考这种问题,我可能是太无聊了吧。”他轻轻笑了笑,“那段时间刚好快要艺术考试了,有同学非拉着我和他一起考……” 云雀接道:“这一题我会!最后同学没考上,反而是陪同学来的这位朋友考上了!” 她有两个小梨涡,笑起来时显得有些可爱,又有些狡黠。温书鹤低头看着她,眼里亦含着一点笑意:“是。” “然后,我又发现,演戏还挺有意思的。”他朝她比画着,“你看,人一生就这么短短几十年,如果能留下一点东西,还是很好的。” 他说:“之前很火的那部电影,是叫《寻梦环游记》吗?当时看的时候,我其实觉得特别惶恐,这样说可能有一点矫情……就是当人在这个世界死亡,去到另外一个世界的时候,要依靠这个世界里别人对他的记忆而存在。如果再没有人记得他,那他就会永永远远地消失。” 夜色渐深,他可能是困了,说话也不顾及什么语序和逻辑了。 山路不好走,云雀仍扯着他的手腕。夏夜的山风有些凉,但他的手腕是温热的。于是手腕上那一点温度,烫着她的指尖,又烫到了她的心底。 她突然站定,歪头看他:“你一定可以成为一个能够被很多人记住的演员的。” 花香在鼻尖浮动,她揉了揉自己的脸,心里却在想—— 就算,就算真的没有人认识你,我也会一直记得你。 06.我觉得他会红 那晚和老师的谈话,最后全停留在淅淅沥沥的雨声里了。 见她发呆,老师也没再多说什么,只在临走的时候才嘱咐她:“你是我带进这个圈子里的,我总要对你负责,况且,你还这么小。我也只是想提醒你一句,和艺人恋爱会很辛苦,你要仔细想好。” 说完,老师就撑着伞出门去了。 云雀又靠在门口吹了好一会儿的风才回房间。 隔天,她发了高烧,天才蒙蒙亮,就被病痛折磨醒了。她摸过手机,想看时间,却看到陈语在前一晚给她发的好几条微信—— “云雀,你不会真的喜欢温书鹤吧?” “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就是……他好像有女朋友……” “我今天晚上在永旺看到他了,他和一个女孩在一起,我还拍了照片。” 下面就是两张温书鹤和一个短发女孩拥抱的照片,她看不见那人的脸,但温书鹤脸上的无奈与纵容又拍得那样清楚。 她将温书鹤给她打来的未接来电一一按掉,心里无端就有些烦闷。 她又想起那天晚上他不知发给谁的语音,也不知道那个让他一分开就开始想念的人究竟是谁。 况且,他以前跟她说过他并没有什么兄弟姐妹,而他昨晚能够因为这个女孩而爽了她的约,就足以说明问题。 天彻底明亮时,她才打电话跟老师请了假,今天是节目录制的最后一天,本也没什么事了,只是大家聚在一起,补录几个先前不够满意的镜头。 挂掉电话以后,她吃了一粒退烧药,又蒙着被子睡过去了。 迷迷糊糊到下午的光景,忽然有人敲她的门,她全身软绵绵的,没有力气,随便披了件衣服就去开门。温书鹤站在门口,脸上的妆还没来得及卸,又被汗水弄花了。他抿着唇,脸上的表情显得有点儿委屈:“你怎么不接电话?” 他说着,要探手来碰云雀的额头,她往后退了退,避开了他的手。 温书鹤脸上的笑一僵,云雀说:“我没事了。” 温书鹤说:“小云雀,你是不是生气了?”他像是有些着急,靠在门框上和她解释,“我昨晚……” “我没有生气。”她打断了他的话。 她咬住唇,突然朝他笑了笑:“等一下我喜欢的男生就要来了,你快点走啦!免得他误会。” 她这样说着,还朝他眨了眨眼,就好像真的有那么一位“喜欢的男生”存在似的。 温书鹤脸上的笑意彻底退去了。 “是这样啊……”他垂下双臂,在原地站了半天,才想起和云雀说,“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说完,他便头也不回地下了楼。直到傍晚,才又有人来找云雀,这一回是陈语。 陈语说,听杨老师说云雀生病了,所以工作一结束,她就赶来了。 云雀的烧已经彻底退了,只是身子还有些乏,她就靠在床上和陈语聊天,从节目组大大小小的八卦聊到每一个人的前景。到最后,陈语又问她:“说起来,你有没有去看节目播出后的反馈?温书鹤的讨论度出乎意料地高,他就那么一点点镜头,居然都能被大家注意到……” 她双手托住下巴,一副絮絮叨叨的模样:“我觉得他会红。” 07.少年人情窦初开 不得不说,人的直觉有时候还是挺准的。云雀望着不远处被人群簇拥着的温书鹤,不由得在心里这么感叹了一句。 温书鹤的戏份很少,只需要一周左右就可以拍完。剧组给他们订的酒店在一处人工湖旁边。晚上收了工以后,云雀和几个同事又去湖边散了一会儿步。快十二点,她才回去,却在酒店的门廊下碰到了正要出门的温书鹤。 外面的雪还没停,在路灯的照耀下,像翻飞的柳絮。 温书鹤撑着一柄湖蓝色的长柄伞,脸上戴了口罩,下巴也被围巾遮住了。他将羽绒服的帽子戴在头上,只剩下一双眼睛还露在外面。 云雀不禁停了脚步,她的同事一边朝云雀挤着眼睛,一边嬉闹着上了楼,只剩下她和温书鹤相对而立。 冬日的空气很冷,她蜷了蜷自己露在外面几乎要冻僵的手指,轻轻呵了口气,问他:“你要出门去呀?” 温书鹤点了点头,须臾又摇了摇头:“我在等你。” “嗯?” 温书鹤晃了晃自己拿在手里的热牛奶:“一起出去走走吧?” 天太冷了,路边已经没有什么行人了,湖边的店子都熄了灯,长椅上也都是落雪。 找不到地方坐,云雀就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地上的积雪,歪头问温书鹤:“你也不怕被认出来。” 温书鹤将牛奶塞到云雀的手里,又将自己的双手插到羽绒服的口袋里,这才答非所问地说:“你为什么把我的微信拉黑了?” 其实不止微信,微博也被她拉黑了。 那阵子温书鹤因为他们那档节目而得到了一些关注后,又陆续拍了一部青春电影和一档当时正火的表演类的综艺节目,电影票房不错,加上综艺节目自带粉丝,他的人气一跃而上,很快就成了当时炙手可热的明星之一。 因为他刚刚红起来,粉丝的热情也空前地高,有人甚至把他的关注列表里的人都一一查了个遍,看到云雀这样没有任何身份信息的素人,不免生出了几分好奇心。 那段时间,云雀每天都会收到很多问她究竟是谁的私信。她觉得这些小姑娘可爱得紧,喜欢一个人居然可以付出这样大的热情来,而且还是在自己有可能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回报的前提下。 自从那晚她把温书鹤“赶”出去以后,他们的联系就渐渐少了,最开始温书鹤还时不时会发微信过来,后来或许是因为总是收不到回复,又或许是他也忙了,他们的聊天框已经好久没有被新消息覆盖。 云雀毕业的那一晚,温书鹤恰好在省电视台有演出,她逃了毕业聚会,混到人群里去看他。 他这次化了精致的舞台妆,站在升起的舞台上给大家唱歌,她坐在黑暗里隔着人群才敢仔细去看他的眉眼。她没有直面他时那样害羞了,但是,也觉得他更加遥远了。 闪闪发光的事物似乎总让人觉得无法触碰。 表演结束后,她从人群里退出来,却碰到提前相熟的工作人员。对方知道她和温书鹤关系好,还以为她是来找他的,匆匆塞给她一张工作证并告诉她温书鹤在后台,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云雀捏着工作证的蓝色带子发了半天的呆,终究还是没能战胜自己那一颗扑通直跳的少女心,悄悄地潜进了后台。 这会儿还有人表演,后台几乎没有什么人,除了化妆师以外,就只有温书鹤和一个陌生的短发女孩。 女孩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正往温书鹤的面前递。 温书鹤皱着眉,似是有些无奈地揉了揉脑袋,但还是伸手接了过来,嘴里嘟嘟囔囔说了句什么,云雀没听清。 晚上回去以后,她就把温书鹤的微信拉黑了。 她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确实很幼稚,像个无理取闹且爱乱发脾气的小孩,可当一个人陷入恋爱的时候,总是不够理智而又十分情绪化的。 她无法放任温书鹤继续放肆地影响她的情绪,只好狠点心,将他推得远远的。 那时她是真的以为自己和温书鹤不会再有更多的交集了。 可此刻他又这样毫无防备地站到了她的面前,又猝不及防地将这个问题摆到了她的面前。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是说——我之所以拉黑你,是因为我喜欢你,但是你并不喜欢我,还是说我不想继续和你做朋友了,所以决定把你删掉? 前一种太矫情,后一种又太荒谬。 她抿着唇,胡乱地编着理由:“反正你早晚会把我删掉的。” 温书鹤没明白她的逻辑,微微皱着眉:“我为什么要把你删掉?” 云雀说:“你看,你现在被这么多人喜欢着,你成了一个很受欢迎的演员,你会在台上熠熠发光。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我们会越来越远,直到再也不能走在同一条路上。” “與其等到那时候,我们相看两厌,倒不如让关系停留在最好的时候,这样我会一直记得那天晚上我们一起看了天狗吃月亮,你跟我说你希望成为一个可以被人记住的演员。” 她的语气淡淡的,原本只是在瞎说,到后面却又用了真感情。 温书鹤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半晌,他才低低地叫她一声:“云雀啊。” 云雀扭头去看他。 春风嘉许遇见你 杏仁 作者有话说:女主那首脑洞很大的小诗来自我一位非常有才华而且很酷的朋友@徐禾牧(新浪微博)。有时候点点滴滴的灵感就是来源于生命中一些可爱的人吧。 喜欢呀,就是掩藏再深,丝丝缱绻总会泄了密。 1 中午十一点五十九分。 南玎看了一眼时间,不动声色地收拾起桌上的书本用具。待铃声响起,老师说了下课,她便一溜烟从后门出了教室。 刚下课的校园还算空荡寂静,但几分钟后,人潮从各个教室涌出,分散地流向几个学生餐厅。 此时的南玎早已成功赶到第一餐厅小炒最地道的窗口,她微喘口气,扬声说:“你好,我要一份糖醋里脊,少油,多葱,半勺酱油即可。用姜汁,不要姜块,用西红柿,不要番茄酱,谢谢。对了,米饭还是你们常量的一半。” 四川阿姨噼啪几下按出价格,笑眯眯地回复她:“知道,你这小姑娘要求最多了。” 南玎礼貌地一笑,满足地走向座位等餐。错峰吃饭是她的习惯,如果晚来几分钟,大师傅一定不会记得她的所有要求。 这时,她的目光突然定住。钟铭正站在她刚刚点餐的位置仰头注视菜单。 他今天穿了暗色系衬衫,袖口稍微挽上去一点,隐约露出精致腕表的轮廓,黑发剪得很短,整个人干练而又整洁。 南玎看得走了神,直到他点完餐,回过身来。 二人的目光不期然地相遇,南玎慌忙点头致意,钟铭客气地回了一个浅笑,走到她的桌前,朗声说:“可以坐吗?” 南玎紧张地站起来:“可以,可以。” 毕竟人家是学校风云人物,还曾代表母校参加知名电视节目,凭借颜值和学识、智商圈粉无数。而她只是个小虾米,与大神同桌吃饭,何其惶恐! 钟铭却显得随意温和,他落座后,认真地看她:“糖醋里脊那样做会更好吃吗?” 南玎意外,愣愣地答:“我觉得会减少一些油腻感,就像,嗯……大神,你也会有自己的某种喜好。” 钟铭做出沉思状:“我对味道不挑,而且也不想给别人制造更多麻烦……”他突然停住,仿佛意识到了自己言语的不妥。 南玎的神情果然变了,她微蹙眉头,语气不由得染上了敌意:“食物本来就该是让人觉得幸福的存在。只将食物当作果腹的东西,生活也太无趣了吧。” 钟铭微怔,片刻后,大方地笑了:“你说得对。” “那,你能教我这个只会果腹的人,怎样吃出幸福感吗?” 2 南玎与钟铭相识在新生入学典礼上。 他作为研究生代表上台讲话,穿着得体的西装,整个人冷静而又温雅,演讲时引经据典,侃侃而谈。在台下本该多拍摄领导的南玎不知不觉冲台上的男生按了无数次快门。 校报主编在这时抓住她,低声说:“一会儿你去采访他,下一期校园新星!” 也不怪主编如此激动。钟铭本科就读的学校是国内排名前三的A大,他还曾赴美做交换生,据说为了落叶归根,便回了家乡。 采访之前,她一直担心对方气场太强,自己不能稳定发挥校报记者的专业性,谁知钟铭并没有想象中的高冷,反而十分谦和低调。 南玎还有幸加了他的微信,因为稿件必须由被采访人确认无误。 后来,两人再无更多联系,除了他偶尔会点赞自己写在朋友圈的小诗和晒的美食。 食堂的这次偶遇无疑带来了契机。于是,现在,这样一个走到哪里都光芒万丈的人物,竟然跟在她的身后只为了吃饭。 他倒也确实跟对了人,C大,包括她土生土长的C市,各类地道的美食没有她不精通的,很多店面都在有钱都不一定能找到的犄角旮旯。 这天,南玎带钟铭去吃一家隐于深巷的私房菜馆。这家私房菜馆以淮扬菜系闻名,地点偏僻,但往来食客络绎不绝。 她与钟铭在有古朴气息的木桌前落座,服务生马上递来菜谱。 南玎用眼神询问钟铭,钟铭会意,和煦地一笑:“你点,我吃什么都行。” 于是,南玎不客气地翻开菜谱研究起来,有疑问就抬头向服务生确认,那认真模样仿佛读的是一本名家画册。 钟铭正看着有趣,对面的女孩突然抬头将目光锁定他:“我们点两道菜,一道羹,够了吧?” 女孩仿佛已然胸有成竹,钟铭开口:“没关系,想吃什么点什么。” 南玎摇头:“好菜不能浪费。” 说着,她向服务生报出菜名:“清炖蟹粉狮子头,烫干丝,再来一份淮山鸭羹。” 中午时分,客人很多,在等菜上桌的时间,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天。 “你好像是对美食包括对生活都有很多要求的人。” 南玎思考片刻,坦然地笑笑:“许多人都这样说。我的生活中有很多个必须,睡觉必须没有一点光线,每周必须吃四个鸡蛋……还有很多,窗帘的颜色,书籍的摆放,耳机缠绕的方式……好友总说我事儿事儿的。”南玎停顿,玩笑般笑嘻嘻地问对面的男子,“那,大神,你也这么认为吗?” 她以为至少能听到一句社交性的安慰的话,谁知钟铭从善如流地点点头:“你大概是缺乏弹性的人。” 南玎微皱眉头,思索文化人说出的话的褒贬,最终不气反笑道:“大神,你情商不太高吧?” 装盘精致的菜肴依次上桌,颜色不似川菜那般鲜艳勾人食欲,只淡淡地透出醇香和雅致。 钟铭尝了口烫干丝,觉不出有更多的修饰词来形容它的味道,他便看向对面的女孩。她每次只尝一点,頻率却很高,两腮一动一动,像只小动物。 “狮子头有点瘦了,火候倒是刚好。烫干丝这个豆腥味去除得不是太好,鸭羹倒还不错。”自顾自地说了几句,她想起什么般开口,“你觉得呢,大神?” 钟铭挨个再尝一遍菜肴,诚实地说:“有点清淡。” 南玎想起爷爷说过的话,此刻刚好拿来卖弄:“吴楚饮食,本就讲究清鲜平和、浓淳兼备嘛。” 钟铭点点头:“受教了。” 一餐吃得还算融洽,饭后,二人走到柜台前结账,钟铭自然而然地递出卡片,付了账往门外走时,一只小手从后面伸过来。 南玎捏着几张零钱,神色稀松平常,“喏,我的一半。” 钟铭没有接,反倒问她:“喜欢这里的菜吗?” 南玎想了想:“爷爷应该会喜欢。不过,他还是最喜欢我做的山药瘦肉粥。” “那什么时候能尝尝你的手艺?” 南玎对这样的谈话进展速度有些意外,在她不知道如何回应时,钟铭接着说:“明天有空吗?” 3 明天?明天当然没空! 因为Eason(陈奕迅)要在这座城市开演唱会。作为一个不知名的小粉丝,南玎看到消息时已经很迟了。她打开链接,发现所有位置的票都已售罄。 但南玎多少了解一点演唱会的潜规则,便准备到时候去门口碰运气。 钟铭得知后,立即表示要一同前往,理由是他也喜欢陈奕迅。 南玎没有多想就同意了。毕竟,可以蹭大神的车而不用挤两个小时的公交车啊! 于是,第二天傍晚,两人便踏上了前往体育场的路。 临近目的地,车辆越来越多,眼见前方已呈红色拥堵态势,钟铭便当机立断地打了左转方向盘,准备停在附近,然后步行过去。 周围是一排年代久远的居民住房,停车难度系数很高。然而钟铭利落地伸手换挡,用眼测距,稳稳地倒车,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没一会儿就将车停进车位。 南玎望着他沉静的侧脸有些失神。她发现有魅力的人,连开车的动作都能让人心动。而且,他这样的男子,不知为何还讓她生出一种安全感和信赖感,仿佛他在身边,任何危险都不足为惧。 二人下车后步行至体育场,举着荧光棒、戴着彩灯发卡的兴奋歌迷们成群结队。当然,不少票贩子也混在其中。 他们便去打听价格。价位不等,但有票贩子告诉他们,千元以上的才是真的。果然,他们回头看体育场路边的警亭,那里站满了买到假票的报警人。 南玎微不可查地叹了一口气。距离演唱会开始不到二十分钟,歌迷陆续排队入场。钟铭低头看到女孩低垂的眼睫,拉回刚刚的票贩子:“还有两张吗?” 那人立即掏出门票。在南玎惊讶的目光下,钟铭掏出钱包,一沓红色的钞票灼伤了她的眼。 看样子他早有准备。南玎按住他的钱包,拉着他的手腕离开票贩子。 钟铭走在女孩身后亦步亦趋,有些不明白她的行为。 南玎将他拉到一处卖演唱会周边的小摊,转头扬起笑脸:“你可以送我一个米奇发箍。” 于是,他们最终没有进入场内。粉丝入场完毕,栅栏门缓缓地合上。几束彩色探照灯光冲天而起,交错闪耀在整个体育场上空。音乐响起,Eason低沉又动听的歌声流淌进所有人的心中,包括场外零散的没买到票的人,也包括钟铭眼前的女孩。 她激动地上前几步,双手攥紧于胸前,在听到偶像的声音时,不自觉地蹦跳了几下。米奇的耳朵在她的头顶兀自地闪烁,她晃着脑袋,嘴角逸出女孩特有的清甜嗓音:用多少天,用多少年的跌跌撞撞才找到终点…… 钟铭脱下外套给微微发抖的女孩披上,问她:为什么不进去? 南玎正沉醉于一曲伤情歌中,听到问题,随口回答:“还不起呀。”说着,她意味深长地看向钟铭,而且不知道某人给不给机会还。 “这样也很好,你看,Eason和我,这么近呢!” 她转身背朝体育场,冲钟铭满足而开心地笑,那双眼在夜色中,仿佛正不断涌出细小的光芒。 钟铭忍不住拿出手机,对着女孩取景。南玎十分配合地比了剪刀手。按下拍摄键后,他的目光越过手机,凝视眼前笑容明媚的女孩,有一瞬间竟然忘记了周遭的一切。 那晚送她回宿舍,分别前,钟铭叮嘱:“一个女孩,下次不要大晚上独自外出。” 南玎感激地回答:“谢谢你陪我。” 她知道大神对明星并无特殊喜好,听过的歌也仅限于最流行的几首。可她还是忍不住沉溺于这梦幻般的短暂温情。 钟铭最后递给她一样东西,黑暗里看不清,手感好像是相纸。 “机缘巧合得到的,送你吧。” 待她进到宿舍楼,在灯光下一看,差点激动地尖叫——签名照! 4 嗡嗡。 正在上铺吃薯片看综艺节目的南玎随手拿起手机,看到发信人的名称后,心跳瞬间加速。 大神:“你在干什么?” 南玎迅速擦干净手,虔诚地捧着手机斟酌词句。“头不梳、脸不洗、宅在宿舍”这样的回答显然过于真实,于是,她撒了个小谎:“在图书馆学习”。 南玎盯着屏幕等待回复,过了一小会儿才有新信息进入。 “你们宿舍到图书馆九十九步吗。” 轰——南玎感觉血液一下子涌上大脑。她急忙点开微信运动,羞愤地捶床。 谎言被拆穿时的心跳比害羞时快多了,她抖着手解释:“我的手机计算步子一直不准。” 钟铭没有过多计较,只是回道:“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你?” 南玎正愣愣地盯着这句话努力压抑想要咆哮出声的甜蜜,钟铭又发来几个字。 “明天有空吗?” 正在下边吹头发的四喜无语地听着上铺某人惊天动地的折腾声,终于咬牙切齿地爬了上去。 某女孩似乎正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整个脸充血到快要冒烟。 四喜面无表情地威胁:“南玎,前天你很晚才回,还像吃了八百斤糖一样。现在还不打算老实交代?” 南玎绞着手指扭捏。她当初不愿跟舍友透露,只是自己都觉得不太真实,因此,只把这样的际遇当作南柯一梦的美好。 但现在隐瞒是不可能的了,她只好扭扭捏捏地道出原委,最后还补充说他们俩绝无可能,毕竟不是同一个水平和同一个世界的人。 四喜全程八卦惊喜脸,听闻最后一句,不高兴了:“玎玎,在我心里,你配他绰绰有余。放心吧!” 第二天,四喜就尽心尽力地帮她搭配了着装,还化了个清新的淡妆。 谁知天公不作美,南玎从图书馆出来准备赴约时,才发现下起了急雨。快到饭点,不少同学都被困在图书馆的门口。 南玎掏出手机想找四喜救急时,抬眼却怔住了。 大雨倾盆而下,钟铭撑着一把黑色的伞,正一步一步地拾阶而上,向她走来。风带着湿意扑面而来,鸟儿振翅寻找一处屋檐,被雨淋湿的一小方天地里,那个男人的眼里,此刻分明只有她一人。 手机因长时间没有操作,屏幕自动暗下来。她突然有些伤感。如果彩色泡沫最终逃不掉幻灭的结局,她也只能甘愿承受。 因为,她喜欢上他了。 周围响起此起彼伏的抽气声与惊叹调,南玎打起精神微微一笑,从容地迈步进入他伞下的小小避风港。 二人就这般紧挨着彼此漫步雨中。风吹来的泥土气息仿佛也染上了丝丝甜蜜。 下雨天,校园内的行人并不多,所以钟铭和南玎都在第一时间看到了前方行道树下拄着拐杖的老大爷。 他们学校的绿化做得很好,附近的居民经常来此散步。大爷也许就这样被一场大雨困在学校。 钟铭在脑中思索方案,南玎突然晃了晃他的胳膊。她伸手指指前方校门房的屋檐,简单对视一眼,他就懂了她的意思。 还未来得及反应,她已经以手遮头迅速跑进雨中。钟铭只好目送她到达,然后几步追上老大爷,给他撑伞遮雨。 将老人送回附近的小区后,钟铭转身快步跑进雨里。 雨势渐小,積水坑表面一圈圈涟漪消失又浮现。他看到不远处的女孩,正伸手去接屋檐外淅淅沥沥的雨水,看见他后,便欣然展开笑容。 心脏某个角落的悸动,鲜明地传递到所有神经,他凝神片刻,坚定着脚步向她走去。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清越的女声。 “钟铭!” 5 周五下午,南玎恹恹地在宿舍收拾东西,准备像往常一样回爷爷家。 钟铭一会儿便会来接她。在偶然的聊天中,她得知钟铭家长辈与自家爷爷在同一个干休所小区,他周末去探望,顺势捎她一程。 对于雨天突然出现的那个大美女,他只轻描淡写地解释为大学同学。可南玎心里先打了结。 那天从外面回来,她趴在四喜的背上默默地流了半晌眼泪。 四喜满心着急,以为她被大神甩了,谁知南玎抬起头来抽噎着说:“他竟然给别的女生讲我写的诗!” 四喜疑惑:“你写得很好啊。” 南玎放声大哭:“鼻屎那首!” 四喜扑哧笑出了声,不由得想起原诗:我把鼻屎球弹到地板上,另外一个宇宙的某个星球经历了一场浩劫。 女生名叫沈以。她长腿,细腰,长发,身姿​‍­妖​‎­娆‌‎,从打扮到气场,跟南玎完全是两种类型。她从名校毕业后签了跨国企业,主动申请来这边的分公司。其心昭昭,南玎不信钟铭不懂。 所以,沈以冒雨也要来他的学校,在看到不远处的南玎时,还大方地打了招呼,并邀请她共撑一把伞,最后以他俩要叙旧为理由一起送南玎回宿舍。 路上,她亲昵地挽着南玎的手臂,打量一眼独自走在旁边的钟铭,打趣道:“这就是你着急找我高价买陈奕迅签名照的原因?” 钟铭完全没有被“卖掉”的尴尬,反而颇有兴致地讲起南玎,还毫不留情地念了首诗。 于是,南玎在一个大雅的女生面前有了大俗的第一印象。 沈以的哈哈笑声在南玎听来完全就是嘲讽,她逃也似的回了宿舍。之后几天,她也有意无意地躲避钟铭,直到今天他送她回家。 一路上的气氛说不上多好,南玎没了从前的生机和雀跃,两人也就奇怪地沉默起来。 终于到达目的地,钟铭在她进楼道前关怀道:“你……生理期吗?” 南玎错愕,只好敷衍地说“对”,然而回到家,她藏不住的心思连爷爷都察觉了。当她在厨房发出第三次噪音后,爷爷终于忍俊不禁:“玉儿怎么也马虎了?” 南玎只好收拾心情专心煲汤。几年前奶奶过世,爷爷身体也不如从前,她便每周末回来陪伴老人。 因为心情乱,晚上她有些失眠,早晨起来时,爷爷已经出门晨练。只是时间渐渐流逝,她不安地提起外套出了门。 爷爷去年被检查出小脑萎缩,但症状较轻,以致家里人一直忽视了这种疾病的危险性与突发性。 匆匆绕了几圈,南玎终于在小区北门墙根后找到爷爷,她皱眉刚想询问,爷爷打开外套从怀中拿出一袋包子:“喏,玉儿最喜欢的林家铺子的包子,还热着……” 南玎眼一酸,语气不由得急了起来:“您跑那么远干吗……” 说着,她接过包子,去搀扶爷爷,谁知老人家挪动步子非常艰难,她的心沉了下去。勉强走了段路,爷爷突然抬头,眼神迷茫:“玉儿,我不认识这条路。” 南玎的心狠狠一抽,还是故作轻松道:“爷爷,我们平时从西门进,您在北门就找不到家啦?” 爷爷直起身子,却差点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她用身体努力支撑爷爷,告诉自己要冷静。她给爸爸打电话,但他在外地;给120打,但天气冷,要先让爷爷回家。 思考半晌,她终于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一出声竟发现自己带了哭腔:“钟铭……” 钟铭听到她慌乱的语气,沉下声来:“你在哪里,发生了什么,别着急,慢慢说好吗?” 她一一回复过去,等了一小会儿,钟铭便推着一张轮椅朝他们走来。他将爷爷安置上去,推到楼前,在她的帮助下背起爷爷上了两层楼。 回去后,南玎给爸爸打电话,他说等他回来一起去医院检查,并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 挂掉电话,她回头看到钟铭蹲着身子在喂爷爷喝热水,不由得轻声道谢:“谢谢你,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钟铭站起来,从轮椅后的口袋拿出一盒东西:“这个给你。” 南玎接过粉红色盒子的“××舒”,急忙红着脸岔开话题:“谢谢,中午留下吃饭吧。” “好啊。”钟铭的脸上漾起一圈一圈的笑。 南玎便去厨房准备。等菜出锅的间隙,她去寻找钟铭。他正在书房看爷爷的笔记。书架上,除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还有整整两排硬皮笔记本,上面记录着爷爷的每日读书心得与各地菜肴的讲究和食材配比。 南玎向他解释,小时候父母分开,爸爸做质检工作,经常出差,她便由爷爷奶奶照看。奶奶喜欢国画与书法,爷爷则承担了做饭的差事。奶奶祖籍东南,爷爷便专心研究,只为做出口味地道的淮扬菜。 后來,奶奶过世,爷爷因身体不好,就很少亲自下厨了。她便翻看笔记,一点点尝试练习,调味配比都很精确。有人说她过于钻牛角尖,但她对美食的初衷也只是想为爷爷做出分毫不差的好味道。 她低头沉浸于回忆,钟铭突然开口:“菜……不用看看吗。” 南玎惊呼一声,跑去厨房,还好钟铭提醒得及时。 糖醋小排、白灼芥蓝、山药瘦肉粥,三人吃饭多了几分热闹的氛围。爷爷这时也恢复了不少,笑眯眯地盯着钟铭,直夸他长相周正。 爷爷先吃好回房间小憩,钟铭放下筷子,抬头望进南玎的眼睛里。 “对于食物的幸福感,我想,我知道了。” 6 南玎找到四喜时,她正在天台上敲打棉被。 午后阳光正好,棉被散发出令人舒心的气息。南玎猛烈地晃着四喜的胳膊:“大神,大神好像是喜欢我的……” 四喜转身惊喜地问:“他表白了吗?” 南玎踟蹰:“没有……只是我的感觉……” “没关系,我们可以先表白。” “不行!情敌太强,我没有竞争力。” 四喜一把捧住她的脑袋:“可是,他喜欢的是你。况且,玎玎,你根本不差。” 南玎知道好友是在安慰自己,可眼角还是有些许发热。 任何感觉都非凭空出现。她想起初见时钟铭绅士地赞美她的名字;他心甘情愿地陪她在体育场外待上两个小时;他推着轮椅走来时,朝阳镀于他轮廓的金色;他开车在每个红灯路口侧头看她时眼底的柔软…… 还有几次,他们不经意地流露出的默契感,让南玎坚定这样的喜欢。他从来都不是遥不可及的大神,而是偶尔也会说错话的普通人。 南玎深吸一口气,抓紧栏杆探出身去。晴空万里无云,微风将发丝带向身后,胸中的情绪突然悉数涌出—— “我不差!” “我!南玎!一点都不差!” 告白的日子在假期前一天。 南玎觉得,如果最终还是丢了脸,总还有一个假期的时间慢慢自愈。 她在考试结束后亲自回家做了一盒他喜欢的虾仁春卷,第二天上午等在他从考场出来的必经之路。 彼时,钟铭正与同学谈论题目,看到愣愣地站在树丛边的女孩只微微惊讶,转瞬便温和地笑了。 他们在小森林里的凉亭坐定,钟铭打开饭盒,惊喜得像个大男孩:“给我的吗?谢谢。” 钟铭的神态又给了南玎些许勇气,她深吸一口气:“钟铭,我喜欢你。” “我……也不算难看,虽然强迫症严重了些,但我可以改……还有,你喜欢吃什么,我都可以学……” 南玎说话时一直望着地表,指尖也无意识地抠着桌角。这让她错过了钟铭表情的风云变幻。 就在南玎整颗心越来越沉重时,钟铭突然起身,轻咳一声说:“抱歉,我打个电话。” 目送钟铭离开,南玎有些无语地望着脚边一只努力爬行的甲壳虫。她在微博、知乎上搜索过无数种表白可能遇到的状况,但唯独没看到对方提出要去打电话怎么办。 她胡思乱想了片刻,钟铭回来了,他眸色深深,对面前紧抓衣角的女孩说:“对不起,现在,还不能……” 其实南玎当然做好了被拒绝的心理准备,可那百分之五十的希望还是在此刻翻倍转化为失落和难堪。 钟铭告辞离开,一门心思想当助攻的四喜幽幽地从树林中走出来。 她纠结片刻,终于开口:“玎玎,你别难过。是他不懂珍惜……” “四喜。”南玎打断她,语气镇静,“你听到了他打的电话?所以,是谁?” “……沈以。” 7 假期开始,南玎基本都窝在爷爷家度过。 爸爸申请调回本地,多了陪伴老人的时间。南玎就每日认真地钻研各类菜肴,偶尔陪爷爷散步、打太极。 日子充实,可有个身影总是无端冒出她的脑海。 那天四喜只听到了一句话——“沈以,我被表白了,怎么办”? 然而,只这一句话,她的小心思也逐渐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他可能某些时候对自己有好感,但沈以的出现还是让他认清了内心,论相配程度,有过同样留美经历的沈以明显更适合。 而她呢,只是他完‌­​美­‌人‌­生中一段不足以对外人道的小插曲,用来激发他们彼此情感的女二号。 四喜把她拉出来逛街时,她依然深深地沉溺于自我怀疑中,以致在本市最大的商场偶遇钟铭和沈以时,她的第一反应是逃跑。然而,尽管跑得够快,但片刻前一双人笑容满面地夹娃娃的画面还是深深地将她刺痛。 于是,在农历新年到来之际,南玎几乎拒绝了所有出行。 到了大年三十,爷爷家也迎来了大团圆。吃过年夜饭,南玎在陪家人看春晚时突然收到了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只有两个字:下楼。 她套上米白色羽绒服,满心犹疑地出了门,看到的却是沈以。 深冬,她却穿着过膝长靴与小裙子,整个人高挑,明艳。 见到南玎后,她没有过多言语,只让南玎跟她走。 七拐八绕地到达某座楼门口,沈以停住脚步,转身望向南玎。 “我喜欢钟铭,整整四年。” 南玎微微张口,有些无措。 沈以突然笑了:“对他怎么都讲不出的话,却告诉你了。那天送你回去后,他问我,怎样跟女生表白。” “说实话,我很嫉妒,但还是帮他列了多种参考方案。谁知被你抢先告白了。他问我怎么办时,我故意说一定要由男生来,并且选择值得纪念的时刻。正好让他多陪了我半个月,也让你多难受几天。抱歉啦。”沈以眨眨眼,转瞬正色道,“他有时愚钝了些,不懂浪漫,可是,跟他在一起,我确信你这一生都會幸福。好了,上去吧。” 她说完,冲南玎淡然一笑,便转身离开。 南玎推开楼门,思绪翻涌,有失而复得,有小鹿乱撞,想得最多的竟然是某音上各种盛大的告白场景。 许是上一秒心里想得太过华丽,导致她在推开天台门看到一团漆黑时有些发蒙。 临近十二点,此起彼伏的烟花绽放声透露着整座城市的蠢蠢欲动。忽明忽暗里,南玎认出了前方的高大男人以及……他手中有些违和的一堆史迪仔。 钟铭走近她,语气正经:“放烟花,有害气体和粉尘太多,送鲜花,今天温度过低不利于它们存活;摆烛灯,在有风的天气容易造成火灾隐患……所以,这个给你。” 南玎汗颜,有些无语地接过大神手中的娃娃,抬眼却被钟铭眼中的光芒钩住心神。 “想跟你跨年,因为,我希望从新年的第一秒开始,到我生命的终结,都与你在一起永不分离。你……愿意吗?” 说到最后,钟铭的声音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南玎深吸一口气,压下狂跳的一颗心,不管不顾地踮脚抱住了眼前的男人,连同他抓娃娃抓来的九个史迪仔。 其实,盛不盛大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对方是他。 新年夜十一点五十九分。 整座城市沸腾起来。夜空像瞬息万变的画布,烟花簇簇升空,绽放最美的一瞬。 沈以将车停在路边,下车仰望此刻的绚烂。 她对钟铭的执念不过是因为这些年他身边的空缺。终于,他心有所属,她也真正明白,爱情始终无法靠时间来实现。他看南玎的眼神让她想起自己,喜欢呀,就是掩藏再深,丝丝缱绻总会泄了密。 十二点过去,烟花声渐息。她上车系好安全带,一滴水珠砸落方向盘。随手擦去眼泪,她点开Eason的歌单启程。在这边的培训正式结束,年后,她便回总部了。 她也该开始新的生活了。 8 大年初二,钟铭来南家拜年。 南父的脸色在和钟铭交换了关于“供给侧改革”的看法后,终于有所缓和,临近中午还兴高采烈地亲自下厨烧菜。 南玎正挽着爷爷聊天,偶尔转头看钟铭时,眼神澄澈而欢喜。 钟铭便突然想起多年前那个背史迪仔布绒包的小姑娘。 那是一场老干部的答谢宴席,他也陪同爷爷参加。席间,老人们高谈阔论之际,一个清脆而稚嫩的声音插了进来。 “爷爷,这是饭前半小时的。” 他抬眼看到一个十四五的小姑娘,她手捧一个小药包,正认真地盯着身旁的老人。 那位爷爷有些尴尬,讨好地笑笑:“乖,玉儿,今天不吃了吧?” 女孩瞪圆了杏眼,将小药包递得更近:“必须吃!一会儿还有饭后的。” 围坐的老人都乐了。他却顿觉惭愧,自己竟不记得给爷爷带好药品。 父母远在国外,本想让他也去,但他拒绝了。从小成长于老人身边的他最了解,没有儿女在膝下的爷爷奶奶有多孤单与挂念。 况且,他并没有多大的理想抱负,只想简简单单,择一人,留一城。 在学校初见南玎时,他凭借良好的记忆力一下就将眼前亭亭玉立的女孩同当年那个马尾小姑娘重合。只是,她似乎忘了那时沉默寡言的他。 他自己也不清楚,选择报考学校期间,目光在C大上长久的停顿,是否与偶然听闻的南家小丫头也在那所学校有关。 最开始,他只存了顺便照顾的心态,后来,便想借她一生。 很少陷入幻想的他竟想到一些多年后的画面——他与她都已年迈,他每每忘记吃药,身边总会伸出一只小手,从白皙光洁,到布满褶皱,语气却一如既往地严肃认真:“必须吃。” 他曾执着于寻找世间万物的规律,定其概念,挖掘其深远。后来遇到她,他才知世界并不复杂,就在一餐一饭,一酸一甜之间。 而他所理解的幸福,大概就是有生之年的每一个明天,睁眼看到的便是她的笑颜。 怪你太耀眼(二) 一字眉 上期回顾: 乔赫的冷血无情,司真一早就知道,初次见面时,司真踩空,乔赫眼睁睁地看着她摔倒在自己的面前。后来两人频繁有交集,乔赫渐渐对她生出别样的情感…… 周六,陆壹起得晚,下来时正好看到乔赫。他顶着一头乱毛打呵欠,揶揄地笑:“周六还上班啊。” 乔赫乜他一眼。 陆壹随手拿了一个面包,走到柜台后面,就站在司真的身边,咬着面包,一边龇牙咧嘴地冲乔赫笑。 乔赫冷冷地道:“有病。” 陆壹立刻捏住司真的袖子,扯了扯:“姐姐,他骂你。” “……” 司真知道这两个人关系好像挺好的,陆壹还很爱招惹学长。 对于他转移战火的幼儿园学生的行径有点无奈,她正在忙,用哄小朋友的口吻道:“你别闹啦,去那边玩吧。” “那你等下可不可以给我做块蛋卷吃,你上次做的蛋卷真的好好吃。”他的语气乖巧得不得了,却在司真的背后对着乔赫挑衅地晃脑袋。 司真盯着屏幕,没看到:“好啊。” 乔赫的咖啡好了,司真取給他:“你的咖啡。” 她抬眼却发现他的脸色似乎比之前更阴沉了,不免愣了一下。 乔赫一个眼神都没给她,拿过咖啡,转身走了。陆壹欣赏够了好戏,扔下没啃完的面包追出去。他只穿着毛衣,被冷风吹得嗷嗷叫,缩着脖子挤到乔赫的身边。 “追女生不是这么追的啦。”他撞了一下乔赫的肩膀,挤眉弄眼地笑,“哥,要不要我帮你?” 乔赫的声音毫无温度:“滚。” “你确定不需要我帮忙?照你这磨磨叽叽的方法,等你跟人家说上话,人家孩子都遍地跑了哦。” “闭嘴。” 陆壹是为数不多的、面对乔赫的冷脸还敢往跟前凑的人。他丝毫不怵乔赫威胁的眼神,做苦恼状:“司真姐姐的人气很高呢,最近店里生意都变好了,天天有男士跟她搭讪。” 乔赫口吻冷淡:“我怎么不知道,陆叔叔什么时候有了私生女。” “我对美女都叫姐姐啊。”陆壹扬着眉梢,很以为荣的样子。 乔赫轻轻嗤笑一声。 “哥,我说真的,你这么端着架子不行的。”陆壹觉得自己真是为他操碎了心,“姐姐脾气这么好,追她的人很多的。” “与我无关。” “你太凶了,都吓到姐姐了,你没发现吗?她都不敢和你说话。” 乔赫迈着长腿,不搭理他。 陆壹一直跟到乔氏楼下:“你真的不追吗?你不追的话,我可就追了。”他嘴角一弯,笑得跟朵花似的,“我最喜欢小姐姐了。” 乔赫一个眼刀飞过去。 陆壹冲他笑了几声,撒开脚丫子,欢快地跑走了。 陆壹最近对鸡蛋卷似乎上了瘾。周日他起得很早,司真到店里的时候,他已经在等了。 “早上好啊,姐姐。”他笑眯眯地问过好,便拉着司真去给他做鸡蛋卷。 正好司真还没吃早饭,昨天剩下几个面包没卖完,她问道:“吃汉堡怎么样?” 陆壹本来打算拿她的鸡蛋卷做买卖的,犹豫了一下,同意,反正是她做的就行。 他爱吃牛肉,店里有现成的和牛,司真便做了四个和牛小汉堡,加了煎蛋和生菜。味道依然超乎想象地好吃,面包不大,他一口气干掉两个,然后趁司真不注意,偷偷把最后一个用牛皮纸袋装起来。 他吃饱喝足,坐在会客室里跷着二郎腿等人。 乔赫经过会客室的落地玻璃,里头的人热情地冲他挥手。他没理,进了门,径直到柜台买咖啡。 司真正在接待其他客人,唐琪只好硬着头皮自己上。所幸这位令众多女白领谈虎色变的“冷面罗煞”口味单一,今天也是照旧,她没出什么错,等到咖啡做好,立刻取来。 司真面前的那个客人还在缠着她聊天:“咖啡可以加糖吗?” 司真态度很好:“可以的。” “加奶呢?” “可以。” 对方笑嘻嘻:“那加你的微信呢?” “……”司真还是好脾气地微笑,正要回答,唐琪的惊呼在耳边响起,紧接着便是啪的一声,咖啡杯落地的动静。 司真立刻看过去,只见唐琪举着手吓呆了似的,乔赫站在柜台前,右手背上洒满了咖啡。 司真吓了一跳,想也不想便冲出去抓住乔赫的手:“学长!” 刚煮好的咖啡温度很高,乔赫微微皱眉,还没做出反应,司真已经很快地抓了毛巾盖在他的手背上,吸去残留的咖啡液体,然后拽着他跑向制作吧台,把那只手放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 乔赫看了看攥着他手腕的那只手,纤细葱白,跟前两次看到的红肿截然不同。 他又抬眸,视线落在司真的侧脸上。 这种状况在咖啡店里时有发生,已经有一套迅速而有效的应对措施。店员们熟练地将地面清理干净,取来店里常备的烫伤药膏交给司真。 陆壹第一时间从会客室跑了出来,但见司真拉着乔赫,放缓了步子,悄悄地靠近,隔着几步的距离张望。乔赫的手背被烫红一片,但处理及时,经过冷水降温之后,只有轻微的红肿。 陆壹放了心,没有上前打扰,蹑手蹑脚地走开,顺便把正要往那个方向去的店员给拦下。 乔赫的手在水下冲了几分钟,司真才松开他的手腕,关了水龙头,用毛巾将他手上的水吸干后,涂上药膏。 “好了。”她叮嘱,“平时注意一些,尽量少用右手,不要摩擦到这里。” 乔赫看了看自己的手背,没说话。 在后面站了片刻的唐琪这才忐忑地出声:“真的很对不起,您的咖啡,我重新煮了一杯。”她双手捧着咖啡杯,小心翼翼地递过来。 乔赫仿佛将她当空气,不接,也并不看她。 他周身散发着冷漠压迫的气场,唐琪噤若寒蝉,双手尴尬地举在半空,不敢收回。她实在是搞不懂,司真面对这尊煞神是怎么做到淡定自如的。她的手轻微地抖动起来,低着头,大气不敢出。 司真终究看不过眼,伸手接了那杯咖啡。唐琪感激地看她一眼,向乔赫鞠了一躬,像被什么追赶似的一溜烟儿跑了。 司真瞅了瞅乔赫,将手里的咖啡递向他:“抱歉,因为我们的失职,害你受了伤,这杯咖啡请你收下。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会向店长申请,在你手伤好之前的所有消费都为你免单,作为补偿。” 乔赫对她的免单才没兴趣,不过这次倒是伸手打算接了。 司真没给,往后撤了一下:“那只手。” 乔赫古怪地看了她一眼,竟然很听话地换成左手。 伤也处理了,道歉的话也说了,司真对着他就没有什么话好说了。她正想以一句官方的“祝您生活愉快”结束这场对话,却听到他声音很淡地问了一句:“在这里习惯吗?” 司真颇惊讶地望着他,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跟她说話。 那仿佛看到石头成精一般的眼神让乔赫不大高兴,皱起了眉头。 “习惯。大家都很和善,陆壹人也很好。”司真说。 乔赫嗯了一声,又没话了。 对他而言,跟一个女人闲聊是可以写进“人生第一次”记录里的事了,一句话已经耗光他所有的耐性。 所以,下一秒,他真的转身就走了。 司真看着他的背影,不知怎的,有点想笑。她觉得他像一个不懂如何跟人交流的小朋友,脾气很差,没有耐心,所以,对于他的无礼,她选择宽容。 乔赫走到门口,陆壹凑过来:“哥,没事吧?” 他抓住乔赫的右手要看,被乔赫皱眉甩开。 看到没什么事,陆壹就心安了,对乔赫的粗鲁早已习以为常。 他塞给乔赫一个牛皮纸袋,刚刚叫店员重新热过,汉堡热乎乎的,温度从袋子里透出来。 “给你的补偿。” 这个本来是打算卖个好价钱的,谁知道这么不巧,乔赫在他的店里被烫伤了,他哪好意思再狮子大开口。 下午,司真上完家教课,开了手机,金筱筱的电话便打过来了。她咋咋呼呼地喊:“我考完了!大神快帮我卜一卦,我这次考得怎么样?” 司真听她活力四射的声音,便知道她考得很顺利,笑着道:“上上签,无往不利。” “啊,我真的爱死你了!”金筱筱激动地蹦起来,“今天晚上,我请你们吃烤肉啊。我跟佳寻马上就回去了,你和青容直接过去吧,咱们店里见。” 她们常去的那家烤肉店就在学校附近,司真给罗青容打电话约好在校门口见,到公交站等车。 前几天连续降温,今天虽然出了太阳,但风很大,迎风区和阳光下是两个世界。不巧,站台就在风口,凛冽的风把人吹得缩成一团。她打了个哆嗦,跺跺脚。 一辆黑色轿车飞驰而过,片刻后又倒了回来,停在她的跟前。 司真抬眼看去,车窗落下,乔赫漠然的脸出现在视线中。 她愣着没动,乔赫冷冰冰的声音传出来:“上车。” 司真这才反应过来,打开车门上车。 “去哪儿?”乔赫没什么表情地问。 司真道:“学校。” 半个小时后,车在A大东门停下。这期间,车厢里沉默得像坐了两个哑巴。 他一边让她“不要纠缠”,一边又再而三地向她示好,司真摸不准他到底怎么想的,因此,暂时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对待他。 她想了想,决定学习他言简意赅的风格:“谢谢学长,再见。” 乔赫淡淡地嗯了一声。 罗青容已经在校门口等着了,见司真从车上下来,眼睛惊讶地瞪大。门一开一合那短暂的间隙里,罗青容好奇地往里张望。 司真隔着玻璃向乔赫挥挥手。 车子驶离,罗青容一脸好奇:“你什么时候交男朋友啦,看起来很帅欸。”一晃眼的工夫,她只瞥见一个模糊的轮廓,没看清对方的脸,但那一身气质已经很养眼了。 “不是啦。”司真解释,“那是我们一个学长。” “你什么时候认识这么帅的学长,谈恋爱居然不告诉我们?” “都说了不是啦。”司真很怕被开这种玩笑,脸红起来,推着她往烤肉店的方向走。 然而,等金筱筱和盛佳寻也来了,对她的盘问才正式开始。 “小真真,你不老实哦,这么大的事居然瞒着我们。”金筱筱叉着腰,上来就占据高地。 盛佳寻则捧着司真的脸蛋揉了揉:“我这才出去几天,我老婆就被勾搭走了。青容说有个很帅的男人送你回来,快老实交代,什么时候勾搭上的?” 罗青容添油加醋:“她还不肯告诉我,一说就害羞脸红。” “真的不是,就是我们学长啊。”司真被三个人围着打趣,有点招架不住,“斯科特教授来的那次认识的……” “哇,那才没多久啊。”盛佳寻道,“这位学长很会撩人嘛,这么快就把我单纯的小老婆撩走了。” 司真哭笑不得:“你们别开我玩笑了。” 三个人不给她辩解的机会:“什么时候带来见我们?” “快元旦了,把他叫过来一起跨年啊。” “对啊,不请我们吃顿好吃的,休想把你带走!” “……”司真被说得快哭了。 服务员把食物送上来,三个人才在烤肉香的‌­​诱‌‍惑­­下暂时放过了她。 司真不敢再提起“学长”两个字,想着过几天她们便会忘记。哪料到这三个人虽然没在她面前提这件事,背地里却偷偷约好了,三十一号晚上,瞒着她悄悄来到她兼职的咖啡店。 她们实在太好奇,司真这个乖乖女到底被什么样的男人吸引了。 想着恋爱中的男女,跨年这种有意义的晚上,肯定要一起度过的嘛,于是,三个人藏在就座区最隐蔽的位置,拿菜单遮着脸,想一睹那位帅气学长的真容。 然而,偷窥小分队还是被司真逮住了。 事实上,三个人一进店门,她就发现了。且不说她们做贼心虚似的捂着脸非常引人注目,一起住了快四年,她对她们的服饰、体态,甚至是发质都一清二楚,她们伪装得再好,也逃不过她的眼睛。 看她们鬼鬼祟祟的样子,司真就知道她们想干吗了。 司真无奈又好笑,忙完手里的工作,亲手把三个人点的咖啡端过去,还赠送了一份甜点。 三个人把脸藏得严实。司真轻声道:“别装啦。”她弹了一下金筱筱脑袋上的毛线球,“你的帽子都是我给你织的。” 三个人这才笑嘻嘻地把脸露出来。 “我没骗你们,真的没有谈恋爱。今天会晚一点打烊,你们先去玩吧,我忙完了给你们打电话。” 这话一出,三个人便知道她是真的没有约会了,便道:“沒事儿,我们在这等你下班,再一起跨年。” “那你们乖乖的,别捣乱。” 这边三人坐了一会儿,金筱筱眼尖地瞧见有个帅哥进门,连忙叫另外两人看:“快看,前方十点钟方向,一个大帅哥!” 罗青容抬眼一瞧,差点呛到,指着那道身影咳嗽起来。 “腿真长啊……”金筱筱感叹。 眼光挑剔的盛佳寻也赞同:“身材挺好,品位也不错。” 罗青容好不容易缓过来,咳得脸都红了:“就是那个学长!” 金筱筱和盛佳寻先是一愣,接着眼睛一亮,三双眼睛互相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怪不得能把我老婆勾搭走。”盛佳寻发表最终意见。 跨年夜人多,司真忙得脚不沾地。 乔赫自打进门,视线便落在司真的身上,这一点,大概他自己都没意识到。 有位客人点了十份口味不同的咖啡加甜品,司真正低头忙着,唐琪悄悄在她的耳边道:“那不是你室友吗?” 司真顺着唐琪的目光望过去,心里立时一个咯噔。 她没发现学长什么时候来了,那三个不听话的人正在和他说着什么,学长皱着眉头,仍是那副不耐烦的神色。 司真有点着急。虽然心里知道室友不是没分寸的人,但她害怕她们真的误会,在学长面前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到时候恐怕学长不止会厌烦她“纠缠”,还会觉得她“别有用心”了。 恰好盛佳寻向她看过来,对上她的视线,便眨了下眼睛。 盛佳寻是个有谱的,罗青容也靠得住,只有金筱筱有点缺心眼儿,不过有盛佳寻在,不会让她闹笑话。 司真心下稍微安定。等忙完这一单,她才叫来同事接班。 也不知那边四个人说了些什么,乔赫跟盛佳寻、罗青容都进了会客室,金筱筱向司真跑过来,一脸笑意。 “你还说没什么,他看你的眼神,一看就有什么!” 顾不上什么眼神,司真先问:“你们聊什么了?” “没什么啊,就约他一起跨年。” 还好。司真松了一口气:“他不会去的。” 他那个孤僻的性格,怎么会跟四个女生去跨年。那个画面,她想一想就觉得很违和。 金筱筱睁着无辜的眼睛:“他同意了啊。” 人不在店里的陆老板特地打来电话,批准司真提前离开。大家都加班忙碌的时候,她却可以提前离开,有店员觉得不公平了:“陆壹也太偏心了吧,凭什么总是给她特殊待遇?!” 放在以前,唐琪大概也会不服气,现在却不一样了。她没正面回答,只是问那个店员:“我问你一个问题啊,你觉得乔总人怎么样?” “乔总?”店员立刻缩了缩脖子,浑身都在拒绝的态度表明一切。 “如果他是你学长,你敢和他说话吗?” “如果他是我学长,我会有多远,躲多远。” 唐琪耸耸肩:“所以呗。” 实不相瞒,换成她,她也一样。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恐怖的乔总。所以,真正的勇士可以享受特殊待遇。 跨年夜,江滩是最热闹的,盛大的烟火晚会,乐队的即兴演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本地人以及游客。一行人去往江滩的路上,司真看着前面挺拔冷漠的背影,实在好奇,他怎么突然好像转了性。 旁边的盛佳寻笑她:“看一路了,还没看够吗?” “别再开这种玩笑了。”司真正色道,终于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你刚才怎么讲的?” “就说你邀请他一起跨年啊。”盛佳寻小声道,“不过,他这个性格……你到底是怎么受得了他的?” 司真现在有了一点小心得:“你把他当作小朋友就行了。他脾气坏,但是外冷内热。” “你确定?”盛佳寻一脸怀疑,“你是不是母爱泛滥过头了?” 司真:“……” 江滩似乎比去年还要热闹,拥挤得几乎没处下脚。四个女生挽着胳膊拉着手,勉强能聚在一起,但没一会儿,就和乔赫走散了。司真踮着脚,四处看不到他的身影,有点担心。 被挤来挤去的盛佳寻皱着眉头,终于失去了耐心:“算了,咱们还是换个地方玩吧,再挤,我要吐了。” 金筱筱也被挤得够呛,但又有点舍不得:“我想看放烟花欸。” “想看,我给你放。” 司真道:“我们先找个人少的地方停一下。” 盛佳寻便凭着一己之力,把三个人拽到一处靠墙的位置,终于能有一点呼吸的空间。 她们都松了一口气,司真却没有:“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找学长。” “你自己能找到路吗?”盛佳寻不放心,“要不我陪你去找?” “没关系,我记得路。”司真说着,再次挤进人群,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一边给喬赫打电话。 难得地,他接了起来。 背景音震耳欲聋,司真捂着另一只耳朵,提高声音问他:“学长,你在哪里?” 那边乔赫被连番撞了几下,已经对汹涌的人潮失去耐心。之前,一个女生被人推挤着,身体一歪,撞到他的手臂,他脸色阴沉地吐出一个字:“滚。” 女生抬头,被他阴鸷的眼神吓得一哆嗦,连忙道歉着避开。 他个子高,一身生人勿近的冷酷气场,倒是震慑着周围的人群,明明都被挤得身不由己,却硬是与他保持着距离,没人再往他的身上靠过来。 有电话打进来,乔赫皱着眉头接起来,耳边和听筒里同时传来一道声音:“学长,你在哪里?” 乔赫转身,顺着那道声音望过去,看到人潮中踮脚四处张望的女人。她太矮了,时不时被人流淹没,巴掌大的小脸努力从上面露出来,寻找着什么。 她在找他。 那一瞬间,他的心里冒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冲动。 而这冲动他甚至还不能理解,便首先生出警惕的本能。 “不知道。” 司真听到他在电话里冷淡地说。 不知怎么,她听出点赌气的意思。大概是被挤烦了吧,他那么不爱跟人接触,这里却这么拥挤。他真的就是个小朋友啊。 司真的目光终于搜索到他,于是举起手向他挥了挥,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 她对着话筒说:“我看到你了,你站在那儿不要动,我来找你。” 乔赫果真就站在原地,一步都不往她的方向挪动。 司真在人群里显得又小又瘦,被撞过来、撞过去,艰难地挤到乔赫的跟前,先抓住他一只手,以免再被挤散。 抓紧他,她才呼了一口气。 她的手一到室外就是冰的,乔赫的手却很热。他感觉到手背上凉凉的温度,柔软的触感,细细密密,像蚂蚁似的东西顺着爬了上来。 司真一口气没吐完,背后不知被哪个路过的人推了一把,她下意识地把乔赫抓得更紧了,与此同时,整个人往前一扑,直直地撞进他的怀里。 鼻子撞到他的胸膛,他身上清冽的香水味道,唤醒了她脑海中第一次见到他的画面。 她想他大概下一秒就要把她推开了。 但乔赫没有。 他垂眸看着她,眼睛黑幽幽的,晦暗不明。 司真站稳了,立刻退开半步的距离,强自镇定地偏过头:“走吧。” 她牵着他的手,走向室友所在的位置。路上仍旧是拥挤不堪,快到跟前,她便松开手,害怕被她们看到,又要拿这件事取笑个没完。 乔赫不由自主地蜷了蜷手指,发现手心有一层薄汗。 “我们接下来去哪儿?”罗青容问。 盛佳寻被周围的吵闹烦得捂着耳朵,没听到,金筱筱把她的手拽下来,眼睛亮闪闪:“你说要给我放烟花的啊,不许骗我,要不咱们去你们家开聚会?” 盛佳寻家在本地,并且在郊区有一座大别墅,平时没人住,那是金筱筱的天堂。 “就咱们几个人,玩得起来吗。”盛佳寻道,“今天先找个地方凑合一下,明天看能不能叫来人开聚会。” 乔赫忽然开口,低沉的声音问:“你想看烟花?” 他说这话时,眼睛盯着司真。金筱筱本来还以为他在问她,刚要答,见状,立刻闭了嘴,冲司真别有深意地挤挤眼睛。 司真跟金筱筱一样,是个迷恋烟花的庸俗小女生。其实,江滩的烟花在附近都能看到,最佳观赏位置是江滩和跨江大桥,只可惜此刻这两个地方都是人山人海。其他人少的地方也能看,只是效果会大打折扣。 元旦假日,乔氏大厦某些楼层亮着灯,仍然有人在通宵达旦地工作。 乔赫带着人上了顶楼天台,虽然一路上没碰见人,司真却担心这样不合规矩,悄悄地问乔赫:“没关系吗?” 乔赫嗯了一声,还是那副淡淡的调子。 三十多层楼的大厦,金筱筱第一次上这么高,兴奋地跑到天台边缘。 天台上风很大,有着高空独有的景致。整个城市灯光璀璨的夜景,地面渺小如蝼蚁的车辆、行人,高处虽不胜寒,却让人无端生出一种豪迈之情。 司真也走到天台边缘,往下看了一眼,又飞快地缩回来,退到很远。电影里超级英雄如履平地的高度,让普通人望而胆寒。 她被风吹得几乎站不稳,羽绒服的拉链拉到顶,半张脸藏起来,悄悄地看了乔赫一眼。这段时间最低温度一直保持在零下,许多地方的雪还没融化,但他永远都只穿笔挺的西装和大衣,连围巾都不曾戴过。 “你冷吗?这里风很大,要不要找个地方避一下?”她问。 没等回答,那边金筱筱喊了起来:“倒计时了!司真,佳寻,快过来!” 对面大楼的LED灯光墙上,巨大的红色倒计时数字亮了起来。江滩上喊声一阵盖过一阵,被风席卷至数百米的高空。 五—— 四—— 几个人已经凑到天台边,迫不及待地等着,司真往前跑了几步,见乔赫没过来,回头向他招手:“学长,来这里。” 三—— 二—— 一—— 钟声敲响,悠扬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淹没在连续炸响的炮声中。 “新年快乐!”几个女生捂着耳朵,互相喊着祝福。 烟花在鼎沸的呼喊声中绚烂绽放,照亮漆黑的夜幕。她们站得太高,跟那烟火仿佛是伸手可触的距离,火光如流星四射下坠,一部分冲着她们飞过来。明知那东西会在空中消失,并不会落到身上,她们还是兴奋又紧张地往后躲,一边笑,一边叫。 司真没留意身后,冷不丁撞到了什么。 她下意识回过头,脸上尚带着未退的笑,漆黑的双眸落满星星点点的光,像极了背后火光璀璨的夜空。 喬赫正低头看着她。事实上,他的视线已经有好一阵没从她的身上挪开了。 距离好像太近了,他冷漠的轮廓近在咫尺,司真望进他幽深的眼睛,里面盛着她的影子。心跳快了几拍,她很快站得远些,然后弯着眼睛,轻快地对他道:“学长,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那道她一直觉得很磁性的声音回应她。 心里好像有小泡泡往外冒,司真有点不敢看他,又觉得空气似乎一下子太过安静了。 她转过头去,果然见那边三个人挤在一团,望着她和乔赫窃窃地笑,目光一个比一个有深意。 见她看过来,三个人笑得更放肆了,金筱筱故意学着司真软软的调子:“学长,我们也是你的学妹欸,为什么我们没有‘新年快乐?” 司真闹了个脸红,偷偷地瞪她们。乔赫面无表情地扫了她们一眼,沉默。 “……” 尴尬的三个人默契地转身假装看夜景。 金筱筱压低声音懊恼道:“我到底为什么要自取其辱?!” 司真摸了一下脸颊,有点热,替室友解释道:“她们只是喜欢开玩笑,没别的意思。” 她不太好意思看乔赫,却能感觉到那两道目光一直停留在自己的脸上,于是脸颊的温度有越升越高的趋势。她低头走到室友的身边,盛佳寻看她脸红得不成样子,正要笑她,被她求助的眼神一望,心软了。 天台风太大,等烟花结束,温度似乎更低了些,几个女生冻得打哆嗦,赶紧撤了。 乔赫开车送她们,司真觉得太麻烦他了,向他道谢。 盛佳寻打量了两眼车子,说了句:“这车很低调哦。” 鉴于车主的性格,盛佳寻三人坐在后座一直保持安静,到了学校,也是说完“谢谢学长”便麻利地下了车。 “谢谢你送我们回来,今天真的麻烦你了。”司真再次说。她想要打开车门,试了两下,却发现落了锁,打不开。 她转头看向乔赫:“学长?” 对方没反应。 司真又提醒一声:“门打不开。” 乔赫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不说话,半晌,侧头瞥了她一眼。 司真不大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询问地看着他。 沉默片刻,乔赫垂下眼睛,抬手按下解锁的按钮。 司真开门下车,弯腰对他说了句:“路上小心。” 乔赫没看她,等她关上车门,便扬长而去。 凌晨两点,乔家老宅灯火通明。 乔赫进门,老管家笑着道:“少爷回来了。” 这一声使得萦绕宅子的说笑声停了,客厅里大半的人站了起来,还没见到人,先摆出真诚的笑容来。 “小乔总回来这么晚啊?晚上有约会吧。” 老爷子不在客厅,主位上坐着的是乔赫的姑父廖达,年过五十,保养有方,看谁都笑眯眯的,笑意却不达眼底。 年长的、有地位的都在座位上端坐,乔赫向长辈颔首,对那些赔着笑脸的攀谈置若罔闻。 “年轻人嘛,过节有他们的玩法,哪像我们这些老头子。”等沉默的时间够了,廖达笑着打圆场,“小赫最近忙得很哪,江州路那个项目进展得很顺利,都是我们小赫一手处理的。” 他一副夸耀自家孩子的口吻,旁人自然紧跟着溜须:“小乔总确实能干,多亏您和老爷子教导有方嘛。” 廖达笑着,叫乔赫:“好长时间没一块吃饭了,过来陪姑父喝两杯?” “改日吧。”乔赫态度冷淡。 乔赫转身正要上楼,管家在身后提醒:“老爷子在书房,叫您回来了过去一趟。” 乔赫脚步顿了顿:“知道了。” 高傲的背影消失在楼梯转角,片刻后,客厅里才重新响起说话声:“小乔总出国这么多年,这脾气一点没改啊。” 廖达皮笑肉不笑:“没办法,老爷子宠他。都是惯的。” 乔赫衣服都没换,就去见老爷子。 古色古香的书房里,一股墨香氤氲在空气中。乔老爷子正在书桌后写毛笔字,头发灰白,面容威严,脸上布满深刻的皱纹。乔赫恭敬地鞠躬,立在原处无声地等候。 一刻钟后,老爷子写下遒劲的最后一笔,才放下毛笔,拿起桌边雕着龙头的黄花梨木拐杖。 他在太师椅上坐下,威严的目光投向乔赫:“江州路那块地的手续都办好了?” 乔赫垂首:“没有。” 将拐杖在地上一蹾,老爷子的语气严厉起来:“这就是你的能耐?就那么一块地,你还打算耗费多久?再给你三天时间,节后我要看到完整的报告书,做不了就让你姑父来做!” 乔赫在老爷子的逼视下鞠了一躬,离开书房。 昨天半夜才睡,一早司真起床时,其他三个人还没醒。没一会儿,罗青容的闹钟响了,她坐了起来。司真已经收拾好准备出门,小声问:“怎么不多睡会?” “我妈让我回家吃饭,中午包饺子。”罗青容换好衣服下床,一边抱怨道,“干吗非要吃饺子,麻烦死了。” 司真笑了笑:“过节嘛。帮我向罗老师和师母问声好。” “知道啦。我妈昨天还跟我显摆你送的柿饼跟红枣好吃。对了,你不回家吗?” “不回了,店里这两天忙。”司真把包挎到肩上。 手机刚好震动起来,她打开宿舍门,一边接起电话:“施宇?……真的吗?我马上过来!” 一路跑到食堂,远远看见一个男生跟一个老太太在长椅上坐着,司真惊喜地喊了一声:“奶奶!” 老太太立刻站了起来,很慢又很急地往前迎,笑得脸上的皱纹都弯起来:“打打。” 司真冲过去抱住她,眼眶红红的:“你怎么过来的啊?一个人来的吗?怎么不和我说一声?” “奶奶想你嘛。”老太太笑着帮她擦眼泪,“路我都記着呢,自己坐着公交车就来了。” 他们家在平兰县,爸爸家虽然住在县城,离这里也有近一百公里,要先坐三个小时的大巴到市里,然后转两趟公交车过来。司真上学的路线,奶奶早就记得清清楚楚,四年来却是第一次来,她都不敢想象视力不好又不识字的老太太是怎么一路找过来的。老太太这个时间能到学校,肯定是天不亮就去乘坐第一班车了。 老太太看了看偌大的校园:“就是你们这学校太大了,找了一圈,找不到你们的寝室在哪儿,幸好碰见你这个同学。” 司真这才想起来,连忙对站在不远处的施宇道谢:“真是谢谢你了。”幸好碰见的是他,学校有上万人,想找到一个刚好认识她的同学,概率真的不大。 “没什么。我刚好路过,听到她在问你,才知道是你奶奶。”施宇道,“我还有事,先走了,你带你奶奶去转转吧。” 司真见奶奶好奇地看着他的背影,解释道:“这是我们学院学生会主席,叫施宇。” “主席啊,”奶奶一脸赞赏,“这孩子真能干。” 司真笑了一下:“跟那个主席不一样啦,每个学院都有一个。” 奶奶年纪大了,这几年身体不大好,走不了太多路。司真带奶奶看了看以前常去的教学楼,还有现在每天待的实验室,便把人领回宿舍。 金筱筱和盛佳寻已经提前收到消息,迅速起床把自己收拾干净了,隆重地到寝室大楼门口迎接,见了人一口一个奶奶,叫得比亲奶奶都亲。 奶奶笑得开心,回宿舍的时候,盛佳寻提醒司真:“你请假了没?” “啊,我忘记了!”司真做事一向周到,难得疏忽一次,连忙给陆壹打电话去请假。 伯克利咖啡店里,陆壹站在柜台前,听着电话里司真抱歉的声音,一边啃着手里的面包。他爽快地批准了司真的假,放下手机,向对面的乔赫一耸肩。 “姐姐今天不来哦。” 乔赫没搭理他,转身就走。 陆壹在后头喊:“喂,不用走得这么干脆吧,给我留点尊严好吗。” 乔赫回到办公室,叫来助理徐然:“今天之内把诚信小区所有的协议签了。” “上次的协议还需要修改吗?”徐然问。价钱压了一成,站在公司的立场上自然是好的,但总归有些不厚道。 乔赫神色漠然:“不需要。” 金筱筱和盛佳寻哄奶奶一套一套的,司真几乎插不上话,在一旁只是笑,削了水果切好给她们吃。 晌午说要带奶奶去吃大餐,四个人租了“火三轮”,拉着奶奶先在校园里逛了一圈,最后绕到西南门。外头一条街都是饭馆,因为奶奶吃不了荤的,她们选了一家素菜做得好的。 下午,盛佳寻被朋友叫去玩,金筱筱跟着去蹭吃蹭喝,给司真留下空间陪奶奶。 司真从小所有的事情都和奶奶讲,有段日子没见了,便把这段时间遇见的人和事都说了一遍。她讲了斯科特教授,也讲了给她很多关照的陆壹,讲得最多的,是学长。 奶奶听到乔赫的身世,唏嘘不已:“也是个可怜的娃。” 其实,跟学长比较起来,司真还是幸运一些的,她有爷爷奶奶疼她。爸爸虽然不愿意接纳她,但对两个老人很孝顺,以前爷爷还在的时候,忌惮着爷爷,不得已还是承担了她的学费。 爷爷去世之后,司真考上大学,已经有能力自己打工偿还助学贷款,养活自己。而且,爸爸身体健康,有收入,她没有额外的负担。 司真说起学长怪异的性格,奶奶叹道:“这娃小时候受太多苦了,也没个人疼。” 她点点头。 有那么几个时刻,她也想过要不要干脆远离学长,不去招惹他的坏脾气。奶奶的话让她坚定了一点——他是个很可怜的人,所以她要尽自己所能,对他好一点吧。 快傍晚的时候,司真把奶奶送上回平兰的大巴,看着车子发动才离开。 奶奶这次来,给她带了些老家的特产,她提着沉甸甸的柿饼和红枣,想了想,搭车到市中心乔氏大厦。学长的电话没打通,她便走进大堂,托前台小姐转交。 对方礼貌地问:“请问您要转交给哪一位呢?” “Chris。”司真到现在还不知道学长的中文名,这个英文名,不知道在公司里能不能对应到人,于是很没底气地问,“你认识吗?就是个子高高、长得很帅的那个。” 前台小姐的眼神一瞬间变得很古怪,迟疑地看着那些乡村风味的特产,再抬头时,目光掠过她的身后,脸色一变,声音有些不稳了:“认、认得……” 司真回头,乔赫正向她走来,今天的脸色似乎比以前更阴沉了。 “你在这里做什么?”他的声音冷冰冰的。 司真拎着手里的袋子:“给你送点柿饼,我奶奶从家里带过来的,很好吃。还有一点红枣,你不爱吃的话,可以带回去给家里人。” 身后,前台小姐用一种极为复杂的目光看了司真一眼。 毕竟,她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给乔总送如此朴实的礼物,还不爱吃的话带给家里人……她从未听说乔家有这种穷亲戚,这姑娘如果不是和乔总有一腿,那就是脑子有问题。接着,她又想起前几日从姐妹群里听到的闲话,一位来乔氏工作多年的老资历经理,在乔总办公室跪着捡文件…… 前台小姐心里不免对这姑娘十分好奇,悄悄地打量着,一不小心,对上了乔总凌厉的目光。她一抖,连忙低下头,不敢多看。 见乔赫不接,也没出声,司真把手里的袋子举高,晃了晃。 乔赫这才伸手接过。 就在这时,徐然从乔赫的身后快步过来:“乔总……” 话音尚未落地,徐然就看到乔总对面站着那位“小学妹”,身体比大脑反应更迅速地改口:“……乔总有事找你。” 乔赫皱眉看了他一眼,徐然一脸再正经不过的神色:“乔总在办公室等你。” 司真便道:“你先去忙吧。”停了一下,她用诚恳的眼睛望着他,“你下班能不能过来店里一趟,我有点事想问你。” 乔赫嗯了一声。 司真笑起来:“那我走了,待会儿见。”接着,她向徐然摆摆手,“再见。” 徐然跟随乔赫折返回去,乘电梯上楼时,解释道:“董事长那儿有客人到访,请您过去见面。”接着,他为刚才自作主张说的谎言道歉。 上次小学妹误会乔总身份的事,他当时便禀报了,但乔总什么也没说,他不清楚乔总的心思,刚才也是下意识的反应。 “司小姐对诚信小区的事很关心。”他点到即止,没有多说。 司真到咖啡店时,发现同事们看她的眼光似乎变了。她换好制服出来,听到有人说:“你去把那边的桌子擦一下吧。” 她应了声“好”,便拿上抹布过去擦桌子。 她擦完了,另一人道:“司真,你帮我把这个搬一下吧。” 正在为客人端咖啡的唐琪看了那两个女店员一眼,没说什么。 司真忙完,开始为客人点单,不一会儿,那位女店员再次叫她:“这单外卖,你去送吧,马路对面那栋写字楼。” 唐琪拉了司真一把,想要阻止,司真对她笑了一下:“没关系,谁做都一样。” 司真其实都知道。 唐琪哑口无言,收回手,等她带着外送的几杯咖啡离开,才转身不高兴地瞪着那两个作妖的女店员:“你们够了啊,欺负人家脾气好有意思吗?” 两个女店员也听到了司真那句话,正有点心虚呢。她们平时关系都挺好的,就是看她才来没多久,陆壹却总是对她特殊关照,有点不甘,嘟囔道:“谁知道她这么好说话。” 送完咖啡回来,司真在店门外刚好看到乔赫。他正向这边走来,大衣搭在臂弯,笔挺体面的西装,长腿很惹眼。 她裹着羽绒服还觉得冷,站在门口等他走过来,道:“风很大,小心感冒啊。” 乔赫扫了一眼她冻得发红的鼻尖,语气冷硬:“进去。” 司真伸手推门,心道,话都不会好好说,这种臭脾气以后怎么找女朋友啊。 她让乔赫到米色簾子隔开的包厢去坐。他点了一杯咖啡和一些甜品,她端过来,然后在他的对面坐下:“今天我请你。” 乔赫坐在沙发上,很随意的姿势,气势仍然强大。他看着司真,等着她发问。 “你们乔总……是个什么样的人啊?”司真问得颇为犹豫。她想拜托他说情,但担心害他惹怒那位乔总。 乔赫顿了一下,嗓音低沉:“你想知道什么?” “就是你们江州路那个项目,诚信小区的房价现在被压低了不少,闹得大家关系很僵。” 不光是谭叔和发财叔被孤立,其他人的关系都在恶化,谁又背叛出卖大家的谣言此起彼伏。 “其实大家现在都愿意搬了,如果能按最初的价格卖掉,就两全其美了。”司真看着乔赫,觉得很不好意思,“我是想问,可不可以拜托你劝劝你们乔总,看看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 乔赫没有什么犹豫地说:“没有。” “这样啊。”司真最后的一点期待也落空了。 乔赫看着她的肩膀耷拉下去,那双温柔的眼睛中难掩失望。 过了一会儿,司真抬起眼皮,瞅着他问:“你和你们乔总关系怎么样?” 乔赫很轻微地调整了一下姿势:“为什么这么问?” “我想说他的坏话。”司真的声音很小。 她从来没有在背后说过别人的不是,因为也从来没有人坏到让她有这个冲动。让一个二十年来互相信赖团结的集体,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四分五裂同室操戈,这个人,该有多么可恶。更让人沮丧的是,他们这些底层阶级,永远也没有机会和能力去反抗。 空气静默了几秒钟,乔赫沉沉地道:“你说。” 司真丧气地垂着眼睛:“他很可怕。” 其实,那天乔赫离开之后,司真冷静下来,反而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她把自己的抱怨加在别人的身上,这个行为太不负责任。 隔天是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她跟陆壹打听,得知乔赫几乎从不休节假日,于是早上提前到了店里,想做点吃的给他,为昨天自己的失言道歉。 ——陆壹特批店里的食材和厨具她可以随便使用,前提是为他做早餐。 但乔赫没有来。她做的蛋抱煎饺全都进了陆壹的肚子。 那之后的几天,乔赫一直没出现。 直到一周后。 周六下午,学院举办讲座,请了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中心的主任药师主讲。司真在伯克利咖啡店待到中午便回学校了,听完讲座,就跟金筱筱和盛佳寻一起离开报告厅。 她在楼下看到乔赫的车,意外地停下脚步。下一刻,车门开启,乔赫下了车,准确地向她的方向望过来。 金筱筱哎哟哎哟几声,拉着盛佳寻跑了:“我们先走一步。” 司真朝乔赫走过去,笑着问:“这几天很忙吗,都没看到你。” 他看起来有点累,一向整洁到完美的西装有了褶皱,领带也乱了一点。司真指指自己领口的位置,示意他:“歪了。” 乔赫直接抬手扯掉领带。右边有一个垃圾桶,他随手打算丢进去。 司真手疾眼快地拽住,忍不住数落他:“干吗丢掉?你这种习惯到底跟谁学的啊?!”她把领带卷了起来,还给他。 乔赫的人生中,这种时刻实在不多。 或者说,在她之前,已经很多年没有人管他这些琐碎的小事。 衣服穿过一次就丢掉,对他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情。浪费一杯咖啡也不会怎样,他可以随手买下一个咖啡店的。两千多块买身边聒噪的人闭嘴,更没什么不妥。 他有点不耐烦,这个女人总是婆婆妈妈、管东管西。 可是,他还是伸手接了过去,打开车门,将领带丢在座椅上,然后看到她露出满意的表情,像他做了一件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麻烦的女人。 “你今天来学校有事吗?”司真问他。 乔赫惜字如金:“嗯。” “那你办完事了吗?” “嗯。” “吃饭了没有?”司真笑着扬了扬手里的校园卡,“我请你去食堂吃吧。你是不是很久没吃过食堂里的饭了?” 乔赫没吭声,却跟上了她的脚步,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沉默地走在她的身侧。 周末,食堂里的人并不太多,司真带着乔赫进去,遇见几个同学,好奇的视线在两人之间转了转,皆是一副“不必解释,我们都懂”的神色。食堂的饭菜味道普遍一般,但有家铁板烧做得很好吃,那是她们宿舍的最爱。 司真径直带着乔赫过去,找了张干净的桌子:“你坐在这里等我一下。” 她跑去点了两份铁板烧,又打了饭回来,却见乔赫还在座位边站着,眉头微蹙。她把饭摆好,拿纸巾帮他擦了擦凳子,又展开一张铺上去:“好了,坐吧。” 乔赫这才坐下。 司真看着他,有点无奈,有点想笑——他以前在学校是怎么生存的? 餐具是消过毒的,但他怕是还会嫌弃,她也仔仔细细地擦过,才递给他。 乔赫将就着接了。 “这个很好吃,你尝尝。”司真道。 乔赫在一堆菜椒、莲藕和茄子中挑出一块牛肉,面不改色地咀嚼,咽下去,然后吃了一口学校两毛钱一两、毫无口感的米饭,压下口腔和食道中那股灼烧感。 他不能吃辣的。 司真看到他的額头一下子冒出的汗便明白了,有点懊恼没有提前问他有什么忌口,按住他的手:“我带你去吃别的吧。” 乔赫的目光看向覆盖在自己手背上的那只手。 她很快就收回了手,起身去向食堂阿姨要了打包盒,将饭菜打包,然后带他到西南门外头,找了家干净的饭馆。这次她没有点口味重的,也没有点菜椒、莲藕和茄子。 冬天黑得早,等两人吃完饭出来,外头已经是黑漆漆一片。司真领着乔赫沿路回学校,把他送到教学楼下停车的位置。 “你吃馄饨吗?”她忽然问。 乔赫看着她。 “明天来店里吧,我给你做小馄饨。” 路灯的光很暗,从乔赫的背后照过来,将他的脸藏得严密。司真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到那一双眼睛里映着远处的灯光。 仿佛过了很久,他才低低地嗯了一声。 “那你路上小心,我先回去了。”司真向他挥手再见。 她转身,那只手却忽然被握住了。 她的手仍然很凉,被乔赫温暖的掌心包裹着,那温度迅速向脸上蔓延开。 跨年夜那天,她也牵过这只手,但是,和这个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候她牵着他,是怕他走丢,就只是牵着,最大可能地减少了接触面积。 现在他握得很紧,手心和她的手严丝合缝地贴着,热量源源不断地向她传递过来。 司真知道他的那双手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匀称,但她现在没有勇气低头看一眼。她抬起眼睛去看他,努力让怦怦乱跳的心脏镇定下来。然而,对上他沉静深邃的目光,她不但没冷静,心跳还不争气地漏了一拍。 “学长……” “嗯。” “你……有事吗?” “没有。” 他的声音跟平时没什么不同,很淡,很冷,仿佛热乎乎地抓着她的人不是他。 “那你……”为什么拉我的手?司真不知道怎么问出口。她也是第一次被男生拉小手,没经验啊。这个是可以直接问的吗? 这几天温度回升了,她没有戴帽子和围巾,柔软的长发散散地披着,风一吹,发丝便往乔赫的眼前飘舞。 他松开手。 司真的手都被他握得热了,猛地遇上冷空气,不大舒服。她把手放进衣服口袋,嗓音温软:“你快回去吧,明天早上店里见。” 乔赫应了声“好”,上车。 司真目送着车子消失在夜色中,才转身回宿舍。 (连载结束) 上市预告: 冷血无情的乔叔叔和温柔可人的司老师连载到这里就要和大家说再见啦。 关于更多乔氏夫妇的故事,敬请期待即将上市的新书《怪你太耀眼》吧! 萌娃大PK,你最喜欢谁家的小朋友呀 Part 1 《喜欢不喜欢》之江好好小朋友的日记 亲属介绍 爸爸:江御景 妈妈:喻言 江好好上小学二年级以后,每天都要写一篇日记,一周交一次。 往常他的日记本是被他完完全全地宝贝起来的,属于那种睡觉都要放在枕头下面,绝对不可以给爸爸妈妈看的东西。 直到某次,他被外婆接走出去玩,喻言在家里打扫房间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那个浅‌黄‍色‎‎的小本本。 小本本被平放在床边的地上,敞开着,上面字迹稚嫩,却一笔一画,工工整整。 喻言扫了一眼,隐约好像看见了“喜欢”之类的字眼,“喜”字不会写,还用的是拼音xi。 她大惊,连忙把地上的日记本捡起来,喊江御景过来。 江御景一进来,就看见她手里拿着个小本本,一脸纠结地看着他。 男人莫名其妙:“怎么了?” 喻言把扫把放在墙边立好,将手里的日记本对着他抖了抖:“七岁的江好好小朋友疑似有喜欢的小姑娘了。” 江御景挑眉:“有就有了,你看了?” “我还没看。”喻言一脸纠结,“这不是侵犯儿子的隐私吗?” 男人点点头:“那你放回去。” 喻言腮帮子鼓了两下,又抬起头来:“别的也就算了,可是,这个我太好奇了。” 江御景好笑:“你这个妈妈连自己儿子的八卦都想扒?” 喻言没理他,咬着嘴唇做了一番思想斗争以后,觉得既然是要上交的,就是老师也看过,于是心理压力少了不少,终于缓慢地打开了日记本。她没窥探儿子前面写的东西,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顺便把江御景也拉过来一起看。 ×月××日,晴。 今天我又看到爸爸趁妈妈睡着以后偷偷亲她了,爸爸总偷偷亲妈妈,但是,我从来没见过妈妈在爸爸睡着的时候亲他,她都是直接把爸爸踹醒的。 别人都说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想要亲亲他。这么看的话,爸爸一定很喜欢妈妈,但是妈妈可能不喜欢爸爸。 我也很喜欢爸爸,但是,妈妈需要男子汉来保护的,所以如果妈妈要和爸爸离婚,虽然很难过,但我还是会选择妈妈。 爸爸,对不起,再见了,谢谢你在我小时候给我换尿片,还喂我吃饭,下辈子就让我做你爸爸吧,我对你也会像你对我一样好的。 下面是老师的红笔批注评语:? 江御景:? Part 2 《一见到你呀》之周云暖小朋友“恋爱”啦 亲属介绍 爸爸:周行衍 妈妈:向歌 周云暖小朋友终于上幼儿园了,但向歌和周行衍很快就发现,小朋友最近有点不对劲。 之前明明一直不爱去幼儿园的小同学,现在每天准时乖乖地爬起来,时间一到就背好小书包,穿袜子,穿鞋,站在玄关,圆溜溜的大眼睛盯着他们,等着他们送她去上学。 她变得喜欢上幼儿园了。 向歌本来以为她是和同学们玩得好,直到某天家长参观日,向歌和周行衍还没进去,就看见她坐在幼儿园的小花园里的秋千上,头靠着绳子,笑得眼睛弯弯的。 她旁边站着个小男孩,在和她说话,手里拿着一块巧克力——俄罗斯巧克力,包装有好几层,他耐心地撕开第一层纸,又剥开里面的一层薄薄的锡箔纸,才递给她。 周云暖开开心心地接过来,坐在秋千上晃荡着小腿,那小正太又连忙抓住一直晃悠着的秋千,一脸操心的样子皱着眉,老成地叹了口气。 向歌看得笑了,还挺绅士的呢。 她正想着,秋千上的周云暖掰了块巧克力下来,白白嫩嫩的小胳膊伸出去,将手里的巧克力递到正太的面前。 她圆溜溜的眼,眼角上扬着,白嫩的小脸旁边笑出两个小梨涡来,阳光下整个人像是在发光。 她也不说话,就看着他,睫毛长长的,眼睛眨呀眨。 她面前上一秒还皱着眉的小正太愣了愣,大眼直直地看着她,脸悄悄地红了。 就在向歌快笑出声的时候,旁边的周行衍啧了一声,声音淡淡的、不爽的,又好像感慨似的。 周行衍摇了摇头:“跟你一模一样。” “什么?”向歌的笑意还没收住,侧头看他,过了一会儿才明白,啊了一声,“暖暖的性格什么的,明明比较像你啊,什么时候跟我一模一样了。” 周行衍没说话,还看着小花园那边,停了两秒,才将视线收回来。 女人笑着看着他,漆黑的眼通透,眼角微扬,长睫浓密,眨动间像彩蝶的翼。 周行衍垂着眼:“现在。” 向歌又眨眨眼,侧了一下头,没反应过来:“现在?” “嗯,和你一模一样,”他的语气充满无奈,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缴械投降的意味,低低地呢喃,“坏透了。” 向歌:“……” 这个男人刚刚是在撒娇吗? Part 3 《今天你也很漂亮》之江一一小朋友的青梅 亲属介绍 爸爸:江叙 妈妈:温思遇 江一一小朋友的大名其实很帅,叫江行止,取自“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那个“行止”,出自《诗经》。 江一一小朋友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小青梅。 他跟小青梅是在幼儿园认识的,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最开始的时候,还是小青梅主动来找他的。 江一一性格从小就很闷,像极了他爸爸,虽然长了一张漂亮的脸蛋儿,可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跟小姑娘相处,而且看起来特别高冷,浅色的眼珠瞪人的时候很凶。 他孤独又孤僻,一个人在幼儿园里安静地帅着,没有人跟他玩。 小青梅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江一一小朋友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小姑娘。 她穿着浅粉色的小裙子,长睫毛,大眼睛眨巴眨巴,扑闪扑闪,问他可不可以一起玩。 江一一其实当时是很慌的。 他突然就不好意思了,心里很慌,但是又不能表现出来,所以他板着脸,很冷漠地拒绝了。 晚上,温思遇来接人回家,敏感地发现儿子有点不对劲。 到家后,江一一用小手扯着她,严肃地把她拉过来,在客厅沙发上坐好,然后自己坐到她对面,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她:“妈妈。” 温思遇正襟危坐,摆出十足专注的样子:“江一一小朋友请讲。” 小正太秀气的眉皱着,稚嫩的小脸上满是苦恼:“小天使今天问我,可不可以和我一起玩。” 温思遇没说话,琢磨着这个小天使是谁。 “我说不可以。” “……嗯?”温思遇没反应过来。 “大家都想跟她一起玩。”他停了停,弱弱地、小聲地说,“我也想……” 温思遇歪了歪头,开口问他:“你今天不跟小天使玩,小天使有没有难过。” 江一一想了想:“有的。” “那你想跟她一起玩吗?” 江一一小朋友点点头:“想的。” “那你明天要先去找她玩,还要为今天的事情道歉。”温思遇拍了拍儿子的头,“男孩子要主动一点,也不可以让女孩子难过。” 江一一听了温思遇的话,第二天主动去找小姑娘了。 从那以后,江一一小朋友从幼儿园里的小白马王子,变成了小天使一个人的行止哥哥。他和他的小天使成了好朋友,每天都在一起玩。 再后来的很多年后,某次,江行止去女朋友家里。她躺在床上午睡,他帮她整理房间的时候,无意间翻到了一个小箱子。 他打开,里面全是日记本,封皮的最下面写了日期,从几个月前,到十几年以前的都有。 他一本一本拿出来,找到了他们最开始的、初识的那一年的那一本。 日记本是一个很幼稚的泰迪熊的封皮,已经有些旧了,却没有什么破损,能够看出主人的爱惜。 他翻开薄薄的、印着卡通图案的纸张。第一页,歪歪扭扭地、一笔一画地写着一句话。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爆:朵爷的人生准则 下午,疲倦的朵爷在座位上对天呼唤:“啊——我好想喝点什么!”叉妹请假不在,张美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夏沅耳背……我不能看着朵爷无人问津(?),只好挺身而出应和:“喝咖啡?” 朵爷目光灼灼地盯着我:“你有吗?如果你有,我就要,但我是不会花钱买的——这,就是我的人生准则!” 我(转移话题):“好无耻的人生准则!我马上记下来,写到‘中场休息里。” 闻言,朵爷去买了一排饮料分给大家,可能是试图以“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堵住我的嘴。(所以,我没有把这段写进“中场休息”,而是“花粉来信”。)第二天,朵爷终于点了冰咖啡,却因为太冰,喝了一口就开始发抖,于是她试图跟爱喝咖啡的叉妹交易:“叉妹,这样吧,我把这杯给你,你再买一杯热的给我。” 叉妹:“你可以给我,但我不会给钱。” 我不知怎么想到了一句老话:恶人自有恶人磨……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朵爷:这句也没好到哪里去)。总之,叉妹不愧是朵爷的关门弟子! 读者问卷 林寂瑶:欢喜姐姐的新书什么时候可以上市呀? 长欢喜:我……努力快一点…… 夏沅:悄悄地说,欢喜的新文《小鹿乱撞呀》已经写了好多啦!我们尽量今年和你们见面啊。 读者问卷 瑶阿瑶:感觉到了2019年,林桑榆的短篇风格变了好多,请问为什么呀? 林桑榆:虽然写惯了青春,却不甘愿只给你们青春。生活百态,希望写下的文能给你们所有的初体验。 读者问卷 薏苡:提问繁浅,怎么样才能写出高分作文呢? 繁浅:多读、多积累、多运用,读的过程可以让你知道别人是怎么来写的,积累语言和素材,然后运用、练习。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要有畏难的情绪,写作文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进步的过程。 读者问卷 不吃糖的糖漓:如果你觉得一份友谊会让你心累,却又有点舍不得,那还有坚持的必要吗? 叉叉:没有。(快准狠!) 张美丽:不坚持了。长到这个年纪,我已经明白了——讨好自己比较重要。 读者问卷 陈柒:编辑中有没有物理学霸? 朵爷:这个问题本来轮不到我的,但是……整个编辑组只有我一个理科生!所以……和他们比,我也算个物理学霸了!但是,物理真的好难,考试蒙都蒙不对(?),所以……过来人表示,请大家慎重选择物理科目!(绝不告诉你们我物理有多差。) 读者问卷 熊晨璐:便便们(?)加班加到很晚吗? 王小明:请大家提问的时候注意一下错别字!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个问题虽然因为好笑被我挑选了,但是……没有人愿意回答。好吧,先把“便便们”改成“编编们”,我正经回答一下,偶尔工作比较多的时候会加班,但是也不会很晚,因为负责锁门的阿姨会在旁边游荡,用怨恨的眼神盯着我们,催我们快点离开! 读者问卷 吕政言女朋友:皇后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夏沅:等皇后做够了小仙女,就嫁人! 读者问卷 初迟呀:请问少女们是如何在夏天做一个精致女孩的? 叉叉:就……尽量不穿朵爷口中的“体育老师”的衣服。 张美丽:我们美,不用做,我们就是! 王小明:請上面两位朋友先用上防晒霜再发言! 读者问卷 阮枫:叉叉平时都在做什么呢? 叉叉:下班后先打的到地铁站,一小时后到市中心,再走十分钟的路,就可以到上日语课的地方了!晚上的话,老师通常会拖堂,昨天晚上,我上到十点左右,原路返回,到家的时候啥都没弄,就快十二点了……如果是没课的晚上,就要早点回家写作业!啊!我怎么感觉高三的时候作业都没这么多!(不!) 本期的“花粉来信”就到这里啦,请读者朋友们继续通过私信、评论新浪微博@花火B女孩,或填写每期的杂志读者调查表,踊跃地参与我们的“花粉来信”栏目,给我们提出更多有趣好玩的问题呀!下期再见! 柠檬撞奶糖(四) 卿玖思 内容介绍: 游戏里的陌生队友,日常嘲讽+见死不救 校园里一见钟情的高冷同学,大白兔奶糖味的护花使者 “想吃糖?那你多看看我,我也是甜的。” 他用舌尖舔了一下唇齿,她是挺甜的。 上期回顾: 食堂正门的台阶上,被英雄救美的丁珣确认自己遇见了男神。 男神下颌硬朗,鼻高眸深,面色冷淡,让人隐隐能闻见他身上的奶糖味。 虽然男神的眼角眉梢都写满了“不耐烦”,但丁珣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找机会道谢(认识)。 想到茶叶盒,丁珣脑袋里空了空。 她想了好长时间都没记起当初为什么一心执着要加茶叶盒。 不过,时间一长,她也没了当时的心境,就当是交了两个可爱(才怪)的网友,平时没事还能一起玩游戏、斗斗嘴,挺有趣的。 丁珣在群里发了个“Hi(你好)”。 几秒后,会飞的帽子出来了。 会飞的帽子:玩吗? 丁珣:不玩,刚回宿舍。 会飞的帽子发了个斜目的表情:兄弟,晚上出去跟女朋友约会的吗? 丁珣的微信性别设置成了男性,头像是一头拿着风车的猪。 丁珣扯谎:错了,我去约小哥哥的。 会飞的帽子:哟,约啥小哥哥啊,我们盒子该伤心、难过、寂寞冷了。 丁珣:那我的小哥哥呢? 发完这一句,丁珣莫名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她现在已经心有所属了,不能再随便约其他小哥哥了。 于是,丁珣很快撤回,重新发:茶叶盒呢? 会飞的帽子:不知道。 丁珣:哦。 她这句话还没完全发出去,突然有人插了进来。 茶叶盒一片纯白的头像出现在会飞的帽子的红领巾头像下。 茶叶盒:开班会。 丁珣咦了一声:你高中生吗?这么晚还在开班会? 这时候沉默很久的怒火上线:我们高中生还没开学。 会飞的帽子和丁珣齐齐发:哈? 会飞的帽子:小火火,你居然是高中生?!哇,怪不得你的声音听起来比那个肉年轻。 躺枪的丁珣:…… 丁珣怒道:我这是小奶音好吗?! 会飞的帽子不理她,问怒火:小火,你哪儿人啊? 怒火:N市。 缘分啊。 丁珣见缝插针:我在N市上学欸。 会飞的帽子:好巧哦,我跟盒子也是N市人。 …… 会飞的帽子:我们也在N市上学欸。 …… 怒火问丁珣:你在哪个学校? 丁珣:N大。 会飞的帽子又道:哇,太巧了吧,盒子也在N大欸! 会飞的帽子:我也在N大……的隔壁欸! 怒火和丁珣:…… 會飞的帽子跟游戏里一样调皮,嘴里一句实话没有。茶叶盒也跟游戏里一样,沉默得很彻底。 丁珣去洗澡前,特地把群名改了——“关爱笨蛋儿童”。 晚上临睡前,丁珣躺下时习惯性地看了下手机。她开了静音,怕错失什么重要消息,点开微信觑了一眼。 除了小米的几个暗示寂寞空虚缺温暖的表情包,怒火也给她发了一条——你真的在N大上学? 不怪怒火不信她,她自己都觉得这事太巧了,跟连续剧一样。 她索性给怒火发了个定位过去。 怒火不一会回道:下次去你们学校找你玩。 丁珣乐道:好呀。 她们都自觉地没提茶叶盒跟会飞的帽子。 会飞的帽子跟怒火玩游戏时也是可劲儿地跟她搭讪,什么事都要插上一脚,他的话假到没边了。 第二天上午,领新书和军训服,下午学院有个迎新大会。 吃过早饭,丁珣她们刚回宿舍没多久,隔壁宿舍的同学过来了,拿着一张名单,给她们统计身高,然后根据身高领取对应码数的军训服。 丁珣等方佩佩和李梦馨说完,才默默地凑上去,还瞥了一眼缩在最后的曾凡。 统计的女班干部问她:“丁珣,你多高啊?” 丁珣小声道:“一米六八。” 女班干部狐疑地打量她几眼,没说什么,记下来,转头又问曾凡。 曾凡过来,伸长脖子瞄到丁珣的身高数字,也做贼似的小声地说:“一米七二吧。” 丁珣:“……”她跟曾凡两人突然心有灵犀地对视一眼,都扯了一下嘴角,笑得很勉强。 曾凡她肯定不止一米七二!因为丁珣裸高就一米七二出头了,曾凡看起来还要高一些,怎么可能才一米七二?! 可是,由于丁珣自己本身也谎报数据,只能跟曾凡两个人彼此丢了一个互相体谅的眼神。 她又用不着当模特,长这么高,也不见得是件好事。而且,有时碰见喜欢的可爱风格的衣服,丁珣穿上就跟巨人娃娃似的,画风诡异得她不忍再看第二眼。 领书的时候,有了学姐们的建议,大家都拖着行李箱去领书的地儿。 丁珣在此之前还收到陈光越发来的一条微信,也是提醒她拖个箱子过去领书。这条微信被他私发给她几秒后,又出现在老乡群里。 群里一大堆人出言感谢,不少还是小姑娘。 丁珣犹豫再三,单独感谢了陈光越,也没跟其他人一样在群里跟他扯皮。 虽然她丁珣小仙女爱美色,可一旦看清对方的人品性格,哪怕只有丁点方面不符合她的胃口,她都不会再对这人生出旖旎的心思。 跑东跑西累了一上午,导致丁珣午饭都没吃几口,倒在床上就睡。 下午两点的时候,她又听到曾凡的闹钟响声,于是匆匆地起床洗漱,几个人往开迎新大会的阶梯教室赶。 大会定在下午两点半开始,可是已经有许多学生提前到场。 学院里那么多班级,座位根本不够。 丁珣她们又来得晚,只好站在教室最后。 丁珣一边吐槽学院没安排个大的礼堂,一边靠在后面的墙上打盹。 她的左右两边分别是曾凡和方佩佩,李梦馨靠近后门,也倚着门框在捂嘴打哈欠。 丁珣一边打瞌睡,一边视线模糊地往方佩佩那边靠,对方也没推开她,专心玩手机。 她嗅着方佩佩身上的香水味,觉得很勾人——勾不勾男人,她不清楚,反正是勾到她了。 正昏昏欲睡间,她的脑门被人推了一下。 丁珣两眼惺忪,方佩佩已經收起手机,朝前面不远处抬抬下巴:“刚刚有人说要给我们让座,走吧,去坐着睡。” 让座的是三个男生,眼生。 于是,她们四人挤在三个座位上,其中有个男生还靠在桌边跟方佩佩讲话。 等男生走后,方佩佩被三人追问:“你认识啊?” 方佩佩说:“不知道名字,就昨天在路上认识的。” “……厉害。”丁珣由衷道。 然后,方佩佩将目光转向她,弯起的眼睛里盛着笑意。 丁珣觉得那笑容不简单,顿时腰杆一直,打起精神。 方佩佩说:“他们有个男生跟我打听你有男朋友没,想要你的联系方式。” 丁珣一脸矜持:“妈妈说,不要随便把联系方式给陌生人,而且人家还是个孩子,找什么对象啊。” 方佩佩三人:“……” 曾凡的手搭在她的肩上:“肉肉,你昨天还说自己心有所属来着。” 昨晚偶然听到小米叫她肉肉,曾凡也跟着喊了起来。 丁珣闻言,这才记起曾说过的话:“对啊,我都忘了这一茬了。” “……” “丁珣,”李梦馨突然问她,“万一你再也遇不到那个人怎么办啊?” 丁珣一愣。 现在不比高中了。高中也就那么大,平时外来者又不允许进来,想打听一个人很容易。可现在她都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学生。是学生的话,那是N大的,还是外校过来玩的? 不说其他的,单是打听他的名字都是件难事。 丁珣想着想着,就开始叹气。 情路坎坷啊。 下午开完会就没什么事了。 方佩佩在宿舍待了一会儿就出门了,李梦馨也外出去了图书馆,宿舍就剩下追剧的曾凡和一个沉迷游戏的丁珣。 丁珣没开电脑,趴在床上玩手游。 曾凡看电视剧,没戴耳机,但声音不大。丁珣在开麦前给她提了个醒:“曾凡,一会我开麦说话,你听到我的声音别吓着啊。” 曾凡的眼睛盯着电脑屏幕,不以为然。 “有本事你蹦出个初音(日本著名虚拟歌手)的声音啊。” 丁珣不语。 初音的那种电系娃娃音,她还是没能力搞出来的。 说巧也真是巧,丁珣刚准备找人一块儿玩,就看到怒火上线邀请她了 她进了队,几秒后,又有两人进来了,昵称眼熟得很——茶叶盒跟会飞的帽子。 会飞的帽子一进来就兴奋道:“哟,小仙女也在啊,巧了,你的盒子小哥哥今晚有空也来了。” “……”丁珣被他那句“小仙女”的语气给震慑到。 这称呼听起来……有点别扭。 丁珣清了清嗓子,提气道:“朋友,换个称呼行不?” 她这小奶音一出,对面床下正在看电视剧的曾凡猛地一个转头,两眼惊恐地看她。 會飞的帽子道:“这个称呼不行,那小仙女兄弟?” “……”丁珣黑着脸:“小仙女可以,兄弟就免了。” 此刻宿舍里,曾凡眼神里有些不可置信又带着点莫名的兴奋:“肉肉?” 她在丁珣看过来时,蛊惑道:“肉肉,你撒个娇,喊声小姐姐,我听听。” 丁珣:“……” 曾凡笑道:“好了,不逗你了。” 丁珣关了麦克风,用正常的声音说:“我跟网友聊天都用那个声音。” 曾凡抿嘴点头,用人不可貌相的眼神打量丁珣:“你继续玩你的吧。” 游戏已经开始了。 丁珣听到会飞的帽子说:“刚才谁在讲话?我好像听到有女生在喊肉肉。” 丁珣道:“我的舍友刚跟我讲话。” 会飞的帽子吃惊道:“哇,你真的是女生啊,你叫肉肉吗?那我们以后就叫你肉肉了。” 丁珣被他前一句话气到。难道他们之前一直以为她是男生?! 得知丁珣是女生后,会飞的帽子也没再开少儿不宜的玩笑。 不过,今晚的茶叶盒很安静,一直没出声。 第二局开始,他才淡淡地讲了句:“我接个电话。” 他的声音伴着电流传来,刻意压下的声线低沉了不少,像有人凑在耳边低语。丁珣耳蜗一麻,扯了耳机揉耳朵。 待她再戴上耳机时,茶叶盒也已经上线了。会飞的帽子还在跟怒火聊天。 这一局在海岛地图,丁珣看到屏幕上跟平时有些不同,右下角出现了“昼夜交替”的图标。 她惊喜道:“这是黑夜模式吗?!” 会飞的帽子和怒火被她突然发出的声音吓到静音,反倒是茶叶盒淡定地回答她:“嗯。” 丁珣跟他们诉苦:“我玩了很多次都没遇到过。” 怒火说:“我也没玩过。” “那说明我跟盒子是你们的吉祥物啊,”会飞的帽子开玩笑道,“你看,我们一来,你们不就遇到了?” 丁珣心里吐槽他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嘴里却道:“对哦,吉祥物。” 黑夜模式会在游戏开始十分钟后开启,时长也是十分钟左右。 这一局,丁珣显然兴致高很多,话也比上一局多了。 不过,会飞的帽子发现她似乎跟之前不太一样了,于是一边搜装备,一边随口问:“那个肉肉啊,你怎么不叫盒子小哥哥了?” 她不勾引茶叶盒了,这游戏的乐趣少很多。 丁珣用小奶音一本正经道:“我现在有喜欢的小哥哥了,不能随便勾搭别人。” 会飞的帽子叹气:“唉,盒子啊,你的小萌妹要跑了。” 茶叶盒冷漠道:“闭嘴。” 丁珣乐见其成,还添了把火:“大盒子吉祥物,你别难过,以后你还会遇到好姑娘的,虽说再也没有像我这么可爱的了。” 怒火和会飞的帽子都笑了。 尤其是会飞的帽子:“可爱,哈哈,肉肉,你严肃起来的样子可真像个人才。” “我是小仙女,才不是人才。”她跟会飞的帽子插科打诨,突然听到有车轮声。 这时候,手机的画面渐渐变暗,天边出现晚霞,云层里都透出橘红的光。 丁珣看到茶叶盒开了辆车过来,喇叭声响了几下。 茶叶盒懒懒道:“二号,上车。” 二号是丁珣,她装作不知道,继续在房子里搜东西。 她没上车,会飞的帽子倒是去了,谁知刚上去就被人赶下去:“你下去。” 會飞的帽子委屈:“盒子,你偏心!” 茶叶盒不管他,又喊了声二号,见丁珣没动静,换了个称呼:“肉肉。” 也不知是不是叠字的缘故,他喊这两个字时,语气比刚才温柔许多,懒散中似乎带着某种深情,‍​‎诱‍‎​惑­着她过去。 丁珣听到他喊自己的小名,怔住了,心不自然地多跳了两下。 实在不怪她胡思乱想,而是这个声音,她真的好像曾经听过,可是又记不起来。 难道,她已经提前进入老年生活,记忆力退化了? 茶叶盒又道:“肉肉,上车。” 丁珣由趴在床上的姿势改为靠在床头,猛然闭了嘴,不讲话,开始吭哧吭哧地移动游戏人物去找茶叶盒。 她要冷静,不能沉溺在陌生人的声音里,就算他叫她肉肉,她也不能应! 上车后,丁珣宛如一个被挟持的花季少女,弱弱地问:“你要带我去哪啊?” 茶叶盒哼笑一声,不说。 丁珣望着天边的晚霞,听着车载音乐,感慨起这款游戏的人性化来。 车子朝着海的方向。丁珣突然道:“你要带我去看海吗?” “看海?”他带着一丝笑意,却并非愉悦,嘲笑的意味很浓。 “没用的,”丁珣当作没听到他的反讽,认认真真道,“你带我看晚霞、看大海都没用的。” 茶叶盒沉默了,好像不理解她的意思。 丁珣继续说:“你再怎么讨我欢心,我也不可能改变心意的,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她入戏七分,还有三分靠语气。 她说这些话时,语气拿捏得当,将恳切柔弱表现得淋漓尽致。 茶叶盒:“……有病。” 在车子坠入大海的前一刻,茶叶盒突然跳了下去,丁珣跟着车子一块儿入海。 她下了车,在海里游起泳来,左转转,右晃晃,嘤嘤道:“大哥,我错了,救一下我,我还没玩过黑夜模式呢。” 怒火和会飞的帽子离得远,等他们来,她早凉透了。 茶叶盒毫无动静,像在一旁等待她继续表演。 丁珣:“……”身为一名合格的小仙女,她本该能屈能伸。 丁珣对茶叶盒道:“哥?” 茶叶盒:“你的美色哪去了?” “美色是你的,倾国倾城也是你的,我只有一张丑陋的面孔。”丁珣面不改色,语气诚恳。 幸好只有一个敌人,不然,等他杀完全部人再过来,她真凉成盒子了。 丁珣已经挪到岸边,小声地乞求:“哥,救一下我这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少女呗。” 茶叶盒蹲在她的身前,语速放慢,一点都不着急:“在水里待了这么久,清醒没?” “清醒,清醒,从没有这么清醒过!” 丁珣话里话外对茶叶盒恭敬了起来。 游戏画面变暗,天空中出现璀璨的星辰,画面美得每一帧都可以截屏下来当壁纸。 丁珣跟在茶叶盒身后跑,一边跑,一边望着星空感叹:“这个黑夜模式真的可以当情侣的约会场所了。” 茶叶盒没吭声。 另一头的会飞的帽子道:“肉肉,你不是说你有喜欢的小哥哥吗?那喊他过来玩游戏啊,顺便在里面约个会什么的。” 会飞的帽子顿了一下,又说:“或者跟我们盒子比一比,看谁更厉害。” 丁珣道:“我的小哥哥才不会玩游戏呢,他看上去就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其实,丁珣对那个黑衣男孩的印象已经不太深刻了,只隐隐记得他冷淡、傲慢的语气,算不得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反倒像落入凡间的傲娇的凤凰。 她話音方落,就听到茶叶盒嗤笑了一声,然后响起茶叶盒一贯高傲的声音:“谢鸿,你讲什么屁话。” 丁珣闻言一愣。 茶叶盒这话是对会飞的帽子说的,声线似含糊,可又格外清晰地令她听清每个字。会飞的帽子的真实名字,她没在意,后一句跟鱼刺一样牢牢地卡在了她的嗓子里。 丁珣生涩艰难地将这句话默读了一遍。 ——你讲什么屁话。 熟悉的字眼,熟悉的语气。 她在这一刻差点以为茶叶盒就是那个黑衣男生了。 丁珣打了个冷战,摇出脑海中不清醒的想法,可心底又有一丝小疑惑,问茶叶盒:“盒子吉祥物,有没有人说过你声音好听?” 茶叶盒的语气淡薄:“你是第一个。” 丁珣:“啊?”她什么时候夸他声音好听了?之前,她好像只在心里暗忖过吧。 丁珣也这样问了:“我什么时候夸过你了?” “刚才。” “刚才?” 丁珣寻找人证:“怒火,帽子,你们刚才听到我夸他了吗?” 怒火诚实道:“没有。” 会飞的帽子:“啊?你們在说什么?我不知道啊!” “……” “你刚才问我那个问题,”茶叶盒突然道,“言下之意难道不是说我的声音好听?” 丁珣哑然。好吧,确实是这样。 这时候,会飞的帽子不装聋作哑了,挑事般问丁珣:“肉肉,盒子跟你喜欢的人比,哪个声音更好听?” 丁珣的心当然是偏向不知名的小哥哥。但是,在虚拟游戏里,她得有团队精神,服软怎么了,反正对方也不认识现实生活里的她。 所以,丁珣尤其认真道:“那当然是我们的大盒子吉祥物啊。” “你就不怕小哥哥知道了会生气?”会飞的帽子坏笑。 “不怕,他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丁珣说。 丁珣说完,游戏画面中,茶叶盒已经找了辆摩托车骑上。 等她靠近,上车前一秒,茶叶盒立即启动摩托飞奔离去。 她都夸他了,他怎么还生起气来了。 丁珣在黑暗中跟车跑,眼前的场景瞧得不是很清楚,嚷道:“喂!哥,我刚拿了驾驶证,我给你当司机啊,免费的!” 他一去不回头,摩托车的轰鸣渐渐变小。 丁珣放弃了,眼见妖怪快跑过来了,她在路边找了间小房子蹲着,在房子里唉声叹气。 会飞的帽子和怒火准备开车过来接她,会飞的帽子问:“肉肉,你又怎么他了?” 丁珣停下嘀咕,委屈地道:“我一个弱女子,如何能与他对抗?!” 她的声音娇滴滴的,像是被人欺负了似的。 怒火和会飞的帽子:“……” 会飞的帽子又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刚才说你的小哥哥不是那么小气的人,这话听着就像是在说盒子小气一样,他能不生气吗?!” 她还真是这么想的。 “我怎么可能觉得吉祥物小气呢,他又是杀敌又是英雄救美的,我崇拜他还来不及。” 会飞的帽子道:“这话你跟他说吧。你就待在那,我们过来接你。” “你们不要管我,就让我在这个小黑屋里自生自灭吧。”丁珣叹气。 怒火问:“你确定?你不是说这是你第一次玩黑夜模式吗?天还没亮呢。” 丁珣看了看小地图,注意到茶叶盒已经过来了。她把戏演到底:“你们走吧,就让我一个人度过这漫长黑夜。” “……行吧。”怒火道。 会飞的帽子立即把车掉头,美滋滋地道:“那你一个人在这吧,反正我们这车也只能坐两个人,省得再去找车了。” 丁珣:“……” 他们聊天的工夫,妖怪已经过来了,而茶叶盒也换了四人座的绿皮车过来。 车子在门口停下,她听到茶叶盒按了按喇叭,道:“出来。” “你还回来干什么?”丁珣沉迷于自己设定的剧情,开了门,站在车前,“就让我被抓走算了。” 茶叶盒顿了一下,说:“那好。”说着,他就启动了车子。 丁珣赶紧欸欸几声上了车,一改之前怨妇的语气,嘻嘻笑道:“跟你开玩笑呢,吉祥物,你怎么这么容易当真。” 茶叶盒却是下了车,对她说:“下车。” 丁珣不下:“干吗?” “换个座,”他说,顺便丢了东西在地上,“戴上夜视仪,你开车。” “……哦。” 换好后,丁珣端起老司机的架势,开着车翻山越岭,一路翻了好几次车,还把茶叶盒弄得掉下车了。 茶葉盒躺在地上一边补能量,一边吐槽:“你的驾驶证是偷的?” 丁珣也觉得自己这技术太差,但怂归怂,不能输阵。 她道:“现实生活跟网络怎么比啊,我现实里又不是只用两根大拇指开车!” 茶叶盒哼笑了一下,没有反驳她的话。 就在这时,黑暗中突然有车开来,伴着异响。 丁珣赶紧下车挨着车趴着,通过夜视仪看到有人过来。 她紧张地对茶叶盒道:“夜视仪给你吧,他们的车好像停在东北方,就那附近一块。” 茶叶盒说:“不用。” 他的声音似乎有某种令人沉静的魔力,带给人安全感。丁珣这会倒不害怕会被人干掉,慢慢地朝他挪过去,然后丢下夜视仪。 她嫌弃道:“戴上夜视仪看画面跟玩恐怖游戏一样,瘆得慌,还是你戴着吧。” 茶叶盒没有拒绝。 丁珣安心当她的悠闲萌妹,屏幕上连续跳出“你的队友淘汰×××”。 没多久就听到鸡鸣声,天亮了。丁珣开着车,载上队友三人开到海边,说是看日出。 她保持悠闲萌妹的自觉,一直混到了决赛圈。 茶叶盒解决掉最后一个敌人时,她还像在梦里。 下期预告: 对于前来搭讪要微信号的小姑娘,程沂和的操作不像他同学那样不留情面——号码是会给,但是,不会通过对方的验证消息。 用程沂和的话讲:给号码是礼貌,不通过是他的原则。 思君令人恼(二) 上期回顾:令飏被家里催婚,只能离家出走住到自己买的新房,结果发现里面住进了一个陌生男子,而且行为举止颇有些奇怪…… 晚上八点,令晖再一次接到了堂妹令飏的电话。 “哥,借我点钱吧……” 令飏开门见山,语气却有些奇怪,就像是刚刚跑完八百米,或者才爬完一座高山,整个人筋疲力尽的。 “你怎么了?”她的状态明显不太对劲,令晖瞬间停下正在敲代码的手,关切地问。 令飏那边的背景音有些嘈杂,令晖听到她长叹了一口气,有气无力地说:“我可能要打官司。” “……不是吧你?!”令晖狠狠地噎了一下,整个人都震惊了,“常言说血浓于水、血肉至亲、血脉相连、血气方刚,你,你要不要这么无情无义啊?” 令飏:“?” 饭没吃进肚,又狂奔了一阵,她本来就没什么力气,现在更是被这一长串的乱糟糟的成语给砸晕了。 “一个已然到了耄耋之年的老人,你怎么忍心?!”令晖的语气可以称得上是痛心疾首了,“飏少爷,算我有眼不识泰山,看错你了!” 前文说了,令晖一直对成语有着一种旁人无法理解的重度执迷,但他运用起来实在是乱七八糟得让人无法直视。 令飏安静了几秒,默念忍字诀,最终还是觉得忍不了,她彬彬有礼地发问:“哥,你能大发慈悲地说句人话吗?” 令晖:“……” 令晖愤怒:“不是你自己说要起诉爷爷吗?!” 一瞬间,空气都凝固了。 三秒钟后,令飏难以置信地张了张嘴:“……我起诉你大爷啊!”她气得简直要笑了,“我又没疯,干什么起诉老爷子啊!” “逼……逼婚啊。”令晖说着说着也意识到似乎哪里不太对,他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咕哝着转移了话题,“那你要起诉谁啊?” 令飏顿住了。 她沉默了好半晌,终于慢吞吞地吐出五个字:“一个神经病。” 令晖:“……” 前车之鉴还明晃晃地摆在那儿,令晖不得不防,他这次的措辞变得格外慎重与严谨:“恕我冒昧……是字面意义上的神经病吗?” 他不问还好,这么一问,令飏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张俊雅秀逸的脸,以致她忍不住有一霎的犹疑,然而,转瞬又想到那人怎么听怎么都觉得此人有病的惊世之语,她再不迟疑,斩钉截铁地点了点头。 令晖把键盘一推,彻底中止了工作:“怎么回事?你细细道来。” 十月的天已经有点凉了,令飏抱着膝盖,一个人坐在花坛边上,身体左侧的不远处是一群伴随着网络流行金曲肆意放飞自我的广场女神大妈,右侧是一个二十四寸的粉红色行李箱。 令飏迎著夜风,轻轻摸了一把九分牛仔裤下露出的那截纤细的脚踝,她垂下眼睫,低低地喟叹一声:“……事情就是这样。” 令晖听完了来龙去脉,整个人只顾着吃惊,居然连挚爱的成语都忘了用:“等等……我脑袋有一点乱!你的意思是说,有这么一个人,神秘莫测地拿了你的一整套合同和收据,进而拿到了你新家房门的钥匙,然后挺精心地把你家装修了,并且他还很帅?” 令飏:“……嗯。” 令晖刚把思路捋清楚,关注点就跑偏了:“你说你家里里外外都是画作和瓷器?真的假的?方便带我去参观一下吗!” 令飏:“……” 千算万算,她忘了这哥们儿不仅是个成语狂热痴迷儿,还是个自称对各类古董字画爱得深沉的主儿了…… 令飏抬头看了看天,低头看了看表,可怜她将近一整天没吃东西,现在真的挺饿的,愈发没耐心再跟令晖扯淡:“你就说能不能借钱,能的话,可以借我多少吧?” 令晖信誓旦旦:“不带我去,分文没有,带我去,倾家荡产也心甘情愿!” 令飏:“……” “再见!”她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决定先去找家酒店办理入住,然后再随便找点吃的填饱肚子,起诉的事,还是要从长计议吧。 坐得久了,腿有一点麻,起身的时候,令飏忍不住晃了一下。她连忙伸手扶住行李箱的拉杆,无意间瞥到半人高的花树丛后有什么一闪即逝,不由得一愣。 广场上人来人往,行道树上缠绕着光影斑斓的彩灯,一闪一闪的。音乐喷泉附近有小孩子在滑旱冰,几个小姑娘额头上戴着兔子耳朵灯饰,在追逐嬉闹,令飏轻轻皱了皱眉:“猫……吗?” 她办完入住,收拾停当,已经是九点多了,这一天下来说不累是假的。 令飏呈大字形瘫在床上,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发出了“老子要睡”的呐喊,但,肚子在抗议——毕竟,主人已经将近十个小时没有犒劳过它了。 墙上的挂钟时针指向“十”,令飏还保持先前的姿势静静地躺着,她连手指头都不想动,就转了转眼珠,瞥一眼桌子上都有什么。 然后,她不期而遇地看到了……桶面。 挺巧,也是老坛酸菜味儿的。 这玩意儿以前是令飏的心头宝,如今却像是自带二百二十伏的高压电,只因为在宾馆提供的收费商品中多看了它一眼,她浑身一震,脑海里条件反射般再一次闪现出了那张白皙俊秀的脸。 “啊!”现在真是一不小心就能想到他,她懊恼又烦躁,一个鲤鱼打挺弹起来,操起手机就往外冲,“吃饭,吃饭,吃饭!” 晚上十一点,最热闹的地方是夜市大排档,令飏一边咬着一串糖葫芦,一边随意地逛着,寻觅再吃点什么。她的注意力更多地凝聚在路两边的摊位上,以至于没留神正前方赫然是一个严重损坏并竖起了警示标牌的下水道井盖,直直地就往上撞。 “小心。” 一道男声清润悦耳,发出短促的警示与提醒,令飏自己都没注意到身边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人,那人一伸手,稳稳当当地扶住了她。 “?”猝不及防被人施以援手,令飏愕然地抬头,疑惑而又好奇地看向好心人,然后就愣住了。 那人倒是没愣住,在路灯稍显柔和温存的光线的映照下,那张面孔白皙如上等的玉,眉目像水墨画般清秀俊雅,他一眨不眨地凝视着令飏,看似没什么情绪,却又分明很认真地说:“天黑了,回家。” 令飏:“?” 脑袋里一串串前仆后继的问号,她话还没来得及问出口,男人手掌下移,准确无误地握住了她的手腕儿。 他不由分说,牵着她就向前走,那副自然到近乎亲昵的姿态,就仿佛他们不是今天初次相识,而是早就熟稔到骨子里似的…… 身边人来人往,周围热闹嘈杂,令飏被他牵着一只手,亦步亦趋地跟着走,她一头雾水,盯着男人颀长的背影看了几眼,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忍不住问。 “莫非……你是人贩子?” Chapter 2 君致终于停下了脚步。 暖融融的橘色灯光下,他回头,看令飏,俊雅的眉眼间是一抹不加掩饰的迷茫。 令飏没工夫深究他是没听懂,还是没听清,冷着一张俏生生的脸。她抬手,用力往半空中指了指:“看到了吗?有、监、控。”她微一侧脸,又面无表情地示意四周来来往往的行人,“这里可是闹市区,只要我大喊一声,你就不可能得逞。” 说这些话的时候,令飏看起来底气十足,但其实,她掌心里冷汗都冒出来了——身为新闻从业者,并且主攻社会新闻方向,她清楚地知道,有一定比例的绑架案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完成的,虽然这么说很遗憾,但这是事实——公众对见义勇为的热情度,并没有受害人和旁观者期待中的那么高…… 令飏思绪纷乱,一边悄悄用空闲的那只手摸索背带裤口袋里的手机,一边飞快地思考着各种应对举措。君致却是神色如常,他微微仰头,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她口中所说的“监控”,而后眉目镇静地又看向她。 “我不是坏人。”他说。 令飏:“……” 扪心自问,他确实长了一张任谁看都不可能会做任何坏事的脸,但他的一言一行尤其是“言”实在是太吓人了…… 令飏定了定神,抬起头,凝视他的双眼,既然回避不能解决问题,她唯有开诚布公了:“我也很想相信你没有恶意,但又实在好奇,你为什么会住在我家?” 君致沉默了。 “呵。”令飏短促地笑了一声,是自嘲,嘲笑自己轻信于人,她趁他不防备,果断地把手从他的掌心抽了出来,转身就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走。 君致只怔忡了半秒,长腿一迈,再次跟了上来。 ……跟这么紧,还说自己不是居心不良?!令飏头皮发麻,脚下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到了后来,几乎是小跑着进了便利店的门。 门一开一合,有夜风吹入,君致也跟进来了。 令飏进门第一时间先找监控,眼见几乎每一个角落都有安装并且显示正在工作中,她内心稍微安定一些,快步走向微笑迎客來的收银员,压低声道:“我不是他老婆,也不是前妻,更不是他有精神病的姐妹或女朋友!” 收银小哥:“?” 大半夜来个顾客,你好还没说呢,被劈头盖脸怼来这么一通,小哥都蒙了。 令飏却思路清晰,她的手机现在是随时可报警的界面,也给旁观者澄清过了,眼下就是“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就报警”。 收银小哥可不知道令飏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他狐疑地看了看她,再看向她身后的君致,眼看这两人年轻靓丽,衣着打扮什么的也并不像可疑分子,就三分警惕、七分客套地问:“两位顾客需要什么?” 令飏心说我需要你清醒一点,最好是和我有默契!身后的君致却不疾不徐地出了声。 晚风清凉,他的声线淡而润,清澈悦耳,冷然动听:“统一、蒙牛、奥利奥,乐事、雀巢、百草味。”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似乎是在回忆,“还有一个,嗯……张君雅小妹妹?” 令飏:“…………” 哪有人这么点单的啊! 而且,我怎么觉得这些东西我好像下午刚刚点过一次! 君致:“每样都来两份。” 收银小哥怕是也没见过这种世面,一时间分明是有点傻眼,令飏扶额,心想——看他这交际能力怕是也作不出多大的妖——遂暂且放下防备,主动代劳,飞速去货架旁绕了一圈,然后带着半箩筐战利品回到收银台前。 “老坛酸菜桶面、蓝莓加桑葚大果粒酸奶、草莓口味奥利奥、黄瓜味袋装薯片、脆脆鲨、杧果干、张君雅小妹妹混合装。”她一样一样往外拿,不忘向小哥科普。 小哥一脸“哇,今天真是长见识了”的表情,一边敲键盘,一边报了金额。 令飏习惯性拿出手机要扫二维码,因为手机停留在拨号键盘界面,就慢了一瞬,君致先一步把钱递了过去。 收银小哥伸手要收钱,愣了愣:“……这是?” 令飏抬眼,赫然注意到台子上明晃晃地放着一锭大元宝。 令飏:“?” 收银小哥:“?” 两个人一脑袋问号不足半秒,齐齐变成了:“!” 小哥是怒:“这三更半夜的,你耍我啊!” 令飏则是眼皮直跳,她二话没说,先是一把将元宝拿回来随便塞进口袋里,这才语无伦次地开始解释:“他、他开玩笑呢!” 天地良心,令飏都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劲,明明前一刻她还严防死守,密切提防着这个男人存有什么不轨之心,这一刹那,犹如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在他做出常人不能理解的离奇之举后,她就像是护犊子似的,生怕收银小哥会有什么过激反应,下意识地把他挡在了身后。 “玩笑,玩笑!”她听到自己的声音说,“娱乐圈的人就是幽默,呵呵……” 演员?收银小哥立刻抬眼望向君致,如今新生代的偶像越来越多,他可没本事认全,不过眼前这个男人无论长相,还是气度,倒确实挺像明星的…… 越看越觉得这年轻男人皮相上佳、气质卓绝,他忍不住又看了君致一眼,这么一看,被元宝戏弄的愤怒和狐疑顿时打消了大半。 令飏护孩子似的把屡有惊人举措的某人又往背后挡了挡,一边扫二维码支付,一边故作烦恼地叹了一声:“入戏就这点儿不好,杀青了还当自己是在古代呢……” 一句抱怨的话顿时澄清了所有乌龙,收银小哥疑虑全消,并热切地表示想得到一张这位帅哥的签名不知道是否可以,令飏铁面无私地表示不可以,火急火燎地拉着帅哥就往外冲。 她走得太快,仿佛脚下踩着熊熊燃烧的风火轮,还是君致意识到了什么,他匆忙间回过头,手一伸,往收银台上一捞,把险些被遗忘的一大袋子吃的拎在了手中。 夜晚十一点半,令飏拎着君致,君致拎着零食,两个人一前一后在大马路上疾走。 她的架势像是身后有狼追,君致竟也不开口、不抗议、不提醒,乖乖地任她拽着走。 走着走着,令飏回神,脚下猛地一顿,君致手疾眼快,急急地停下了脚步,这才没有撞到她的身上。 “你!”令飏甩开他的手,回头,眉眼间全是气急败坏的意味,“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是真的要疯了! 好好的一个大帅哥,怎么一张口就是怕纸烫,一出手就是金元宝?!他是真的脑子有问题,还是存心耍人呢! 令飏身高一米六七,体重九十二斤,整个人算得上是高挑纤细型,然而这个“高挑”,在一米八二的君致面前就堪称是“娇小”了。 只是,饶是面前的女孩子比自己矮了一大截,君致却毫无身为“上位者”的优越感与自觉。他微微低下头,凝视她,目光如阳春三月的水,波澜不惊却温柔——即便被她指着鼻子这般没好气地质问,竟也不恼,足以见得涵养有多好了。 这世上最扫兴的事情是什么?莫过于一拳头打到棉花上。令飏原本带着气儿,被他用这样温和的目光盯着,整个人顿时就是一噎。好巧不巧,几分钟前自己不由分说就保护他的“英勇事迹”也来凑热闹,她莫名觉得懊恼且尴尬,哪还有心思再继续往下说。 “算、算了。”胡乱地摆了一下手,宣布这件事就此翻篇儿,她有点不自在地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脸莫名其妙有一点发烫,便有意无意地回避了他的目光,“我回去了。” 此时此刻距离零点整只差十五分钟,是真正意义上的深夜了。这一整天折腾下来,令飏既累又饿,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要赶紧滚回去睡觉,便低着头往不远处的酒店走,心想:就算是天王老子来,我也不管了。 当然,天王老子没有来,来的依旧是君致,他再一次亦步亦趋地跟着她,两个人双双到了酒店门口。 令飏嘴角忍不住抽了抽,脚步却没停,竭尽全力地当他不存在,忽地脸颊上一凉,不由得愣了愣。 她站在台阶上抬起头看天,下雨了。 不是错觉,令飏的眼角余光无意间瞥到,雨滴落到君致的身上那一瞬,很明显的,他秀气的眉皱了皱。 大部分人都不喜歡淋雨,这道理令飏懂,但君致“不喜欢”的程度未免也太严重了点——几乎是她刚刚看到他皱眉,身畔忽地一阵风掠过,下一瞬,芝兰玉树般的男人已然站在了酒店大堂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上。 令飏:“……” 什么情况?一个大男人居然躲雨躲得这么快?!喂,你一天当中带给我的意外实在是太多了啊! 半夜三更到访的两个人,成功引起了前台小姐的注意,只是不知道前台小姐是太困了,还是没睡醒,她一开口竟然来了句:“二位好,开房吗?” 令飏:“…………” 君致又微微蹙起了漂亮的眉,似乎是对这句话中的某些字眼心存困惑,他动了动纤薄的唇,眼看是要不懂就发问,千钧一发之际,还是令飏凭借优异的求生本能及时开口,阻止了紧接着一定会出现的尴尬局面。 “下雨了,有伞吗?” 毕竟是紧急救场,令飏的声音不由得有点大,前台小姐愣了愣,大概是没有想到她说话会这么不客气。 令飏回过神,顿时也觉得有一点不好意思,她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笑了一下,连忙把自己的房卡递了过去:“我住1105,费用麻烦记在房费上。” “……哦。”前台恍然大悟,立刻抽出一把透明的备用雨伞,递给她,“免费的。” 令飏接过伞,道了谢,转手就把它交给君致:“走吧。” 外面的雨还在下,但这点雨对令飏来说真的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换作是她,哪还需要什么伞啊,早就撒丫子狂奔到两里地开外了。只是,君致天生长了一张惹人怜香惜玉的俊俏脸孔,又因为雨皱了眉,还偏偏被她看到了,那么身为侠肝义胆表率的飏少爷,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让他淋到雨了。 君致乖乖地接过了伞,没说话,也站着没动,令飏却想到了什么:“等一下。” 她低头鼓捣了几下手机,又给他叫了一辆车,喃喃着自言自语:“太晚了,走回去天都要亮了吧……” 令飏低着头,所以没有发现,站在咫尺之遥、拿着透明雨伞的俊美男子,一言不发,一眨不眨地紧盯着她。 千百年了……斗转星移,世事浮沉,君致见过太多太多的人,眼前的这位,算不上是最好看的。然而,她清丽白皙的脸、纤细优美的颈,还有那蕴藏在灵魂深处不自觉流露出的善良,是他刻骨铭心的怀念,念念不忘,历久弥新。 还是没变啊……他凝视着她的侧脸,心中想:除了不再认得我,她和千百年前如出一辙。 “嗯?”令飏叫好了车,一抬头,正好撞上君致用一种很迢远的目光在看她,她怔了怔,却没多想,只当他是在走神,便善解人意地把刚说的话又重复了一遍,“明天上午十点,我们在小区里见一面,成吗?” 君致听到见面二字,眉眼间顿时绽放出神采,他不假思索,非常果断地点了点头。 令飏也点头,与此同时做了个“请吧”的手势——车来了。 君致看着她,看了将近一分钟,那副架势,就像是分别已久终得重逢,怎么看怎么带着点依依不舍的意味。 令飏只觉得他的眼神有些怪异,但毕竟他本身就是个怪人,于是她没多想,又向他示意了一下在门口等待的车,迟疑了一下才问:“那个……奥利奥可以给我留下吗?” 君致一怔,转瞬回神,把整整一袋子的吃的都塞进了她的怀中。 令飏猝不及防抱了个满怀,刚想说“这可是二人份啊,都给我,你不吃吗”,一只手掌毫无预兆地伸了过来,蜻蜓点水般轻轻触碰了一下她的额头,而后脚步声起——“纠缠”了自己大半天的男人,终于走了。 令飏又做梦了。 梦境里,她身穿繁复的古装,赤着双脚,独自站在一汪殷红的血泊中。 身畔仿佛有人,在哭,又好似只是呜咽悲鸣的风,这背景音是如此凄凉,又真实到极具立体环绕音的声效,饶是在梦中就知道这只是场梦,令飏的心情依旧有一点沉重。 如有感应,潜意识的她不开心,血泊中的她便皱了皱眉,朱唇微启,像是要说什么,她连忙凝神去听,然后…… 她就醒了。 一脸麻木地盯着天花板,躺了将近五分钟,她终于偏了偏头,摸过手机看时间:三点四十五分。 窗帘拉得严丝合缝,酒店房间里的光线很暗,她在一片幽静中无声地叹了口气:“又来了……” 还真不是她夸张——像这种梦,她没做过一千次,至少也做過八百回,并且次次都是一模一样的情境。 时不时就梦到一摊血,对谁来说都不会是什么愉悦的体验,令飏也不例外,她不是没有动过去寺里求个签、问问卦什么的念头,奈何醉心中国古代文学与周易玄学不可自拔的计算机系代码狗拦住了她。 “世事洞察皆学问,算卦何须问僧人?”令晖先是念了一句生拉硬凑来的文儿,然后一本正经地开始了他的表演,“周公曰,血者,红也,乃是金钱的象征。血主财,见血者必发。女施主,我仿佛听到您说的是一摊血?哦,呵呵……血流得越多,说明您财运越旺,看来您好运将至,近期必有喜庆之事发生啊!” 令晖大师第一次说出这段卦辞的当天,令飏女施主天真地信了,然后她买东西忘了接找零,斥资一百块买了一盒酸奶。 令晖大师第二次说出这段卦辞的当天,令飏女施主再一次天真地信了,然后她遗失了5五百块钱。 令晖大师第三次说出这段卦辞的当天,令飏女施主又一次说服自己:血浓于水,事不过三,再信他一回能怎样呢。然后她开车不小心撞上了树,扭曲变形的保险杠分分钟教会了她缓慢驾驶和重新做人。 而令晖大师第N次说出这段卦辞的今天,令飏女施主毫不犹豫,面无表情地打断了他:“哥,欧巴,兄长大人,算我求你,闭上嘴好吗?” 令晖:“……” 令晖当然不甘心,在电话那头喋喋不休地狡辩:“没听过那句歌词吗?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飏少爷,听哥的,准没错儿,这点儿小打小闹什么都不算,你梦到那么多次的血,绝对不会白梦,没准儿后头有一座大金山在等着你呢!” 令飏没工夫听他胡扯,她把手机开成免提,扔在床头柜上,光着脚下了床,唰地一下拉开窗帘,洒入一室的阳光。 令晖密切关注着她这边的动静,忽地听到咚的一声响,他愣了愣,连忙发问:“怎么了?什么东西掉了?” 令飏安静了有半分钟,幽幽地答:“元宝。” 令晖:“?什么玩意儿?!”他只诧异了一下,转瞬就怒道,“你还是不信任我对不对?讽刺你哥呢,对不对?” “不,”令飏盯着地上那锭元宝,看了好一阵,终于慢慢地说,“这一回……你可能蒙对了。” “欸,怎么说话呢?!什么叫蒙啊——”令晖的抗议声越来越远,不是他降低了分贝,而是令飏没心情再分神去听了。她蹲下身子,用指尖碰了碰那块元宝,硬硬的。她拿起来,攥在掌心,沉甸甸的触感让她陡然间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下期预告:令晖决定替妹妹会一会陌生男子,结果笑料百出……加入QQ群——100639406,和作者然澈一起打开脑洞讨论剧情吧! 淮南以宁(二) 木子喵喵 上期回顾: 《泽木而栖》番外篇。 从小到大,归宁过得无欲无求,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直到遇到陆淮南。 第一次见面,她觉得他真爱管闲事。 相处过后,她真喜欢他的爱管闲事,就想被他管着。 Part 1 在来的路上,归宁虽然闭上了眼睛,却并未睡着。 从绑匪的谈论中,她分辨出,幕后主使是父亲的竞争对手,在一次竞标中败给了父亲,所以派人查到她的学校,把她绑架了,以她要挟父亲无条件地让出中标名额。 对于被绑架这种事,归宁并不是很害怕。 归福贵在她的身上装有跟踪器,她的定位很快便会被警方获得。 这是作为一个商人——归富贵对家人最基本的保护措施。 商人多多少少都会与人有利益上的冲突,绑架这种事虽不是家常便饭,但也是他们这类人比较熟悉的敌人作案的方式之一。 里邦是在归宁失踪后的一小时后接到学校的电话的。 发现归宁失踪的是她同寝室的室友于苏木。 归宁是什么人?陆中集团陆家太子爷明明白白亲自跟他们打过招呼要照拂的人,万一有什么差池,领导根本负责不起,学校的人立刻联系了里邦。 当陆淮南正在家里开一个跨国视频会议时,接完电话的里邦,推门而入,走到陆淮南的身边,俯身,在他的耳边说了一句话。 下一秒,视频对面的老外们,便见陆淮南眉头一皱,起身,将耳麦拿下,丢在地上,披上了外套,离开了他们的视线,远远地,只听见被丢弃的耳麦里传来他低沉冰冷的声音:“I reeing the io the police……(我建議报警……)” Part 2 视频里的老外面面相觑:“南去哪里?” “据说南的小孩丢了。” “What(什么)?”老外表示不可置信,“南什么时候有小孩了?我怎么不知道?” “谁知道,我也是刚知道。”那人自言自语,“刚知道就算了,没想到,小孩都已经上大学了,南果然深藏不露。” “……” 里邦接到警局的电话,一边跟在陆淮南的身边,一边与电话那头的人说话。 挂了电话后,里邦跟在陆淮南的身后上了车,汇报:“陆总,警方那边打电话来,说在归宁小姐身上发现有定位器。此时她在小汤山御上别墅区一栋废弃的别墅内,警方的人已经出发了。” “小汤山?”陆淮南问。 “对。”里邦回答,“离我们很近。” “开车。” “是。” 当陆淮南和里邦到了定位地点时,警方已经在外面埋伏了。 警察局的队长跟陆淮南虽然没交情,但也知道他是陆中集团的一把手。 队长让警员跟陆淮南他们说了里面的情况:“绑匪一共五人,都在里面。这是一场商业纠纷的案子,他们绑架受害者,主要是针对受害者的父亲……” “对方叫什么名字?”警员没说完,陆淮南便打断了。 警员顿了一下,跟队长交换了眼色。 里邦连忙出来打圆场:“别误会,我们陆总听说也是商场上的人,所以想问问名字,看看我们是否认识。” 队长沉默片刻,说了一个名字。 里邦皱了皱眉:“果然是他。” 队长问:“你们认识?” “认识,在工作上有过接触。”里邦回答。 陆淮南看着安静的废弃别墅:“现在里面什么情况?” 警员回答:“他们挟持了人质,需要谈判官,谈判官在赶来的路上……” “我进去。”陆淮南说,“我跟他们谈。” 警员为难地看着队长,队长说:“陆先生,这不符合规定。” “只要救出人,没有什么符合不符合的。” 队长对他的态度很不悦:“如果出了什么事情……” “我负责。”陆淮南冷漠地打断,已经完全不想跟队长多说。 径自转身,陆淮南观察着四周的情况。 里邦觉得让陆总亲自进去的方案不妥,但他也知道,陆总决定的事情,没人能阻拦。 警方的人给陆淮南递了一个耳麦,能随时了解里面的情况。 众人眼睁睁地看着陆淮南无所畏惧地走了进去,不知内情的人一个个心里头冒出想法:里面被绑架的是陆中集团太子爷的什么人?竟如此重视,连自己的安全都不顾,亲自去救人。 陆淮南不过进去十来分钟,对在外面等待的人来讲,可以说是非常漫长的时光,简直度秒如年。 砰—— 忽然,荒废的别墅里传来一阵枪响声。 枪声是怎么响起来的,没人知道,只知道同一时间,陆淮南耳麦里的声音一并消失了。 里邦紧张了起来,陆总该不会出事了吧? 警员不约而同地有了此想法:“队长,里面的情况未知,我们是否行动?” 队长皱眉,盯着一阵枪响后归于沉静的荒废别墅,对着对讲机下命令:“各小组注意,准备行动!” 有枪声。 关在小黑屋中的归宁靠在墙角听见了,她动了动绑着的手腕,已经麻木得好像不是自己的手了。 小黑屋只有一个方形窗口,看起来只有她一个拳头大,让苍蝇、蚊子之类的飞出去倒是绰绰有余。 归宁自嘲,这时候她还有心情开玩笑。 也许下一秒,她就会被绑匪偷偷一枪毙命。 警方的人冲进去后,看见的是倒在地上的五个绑匪,他们缩成一团哀号着。 “抓起来。”队长下令,五个绑匪立刻被扣了起来。 当归宁在黑暗的小屋子里被关了五个小时后,并不坚固的木板门从外面被人踢开,她第一眼看见的人不是警察,而是陆淮南。 木门的碎屑纷飞中,他站在门口,穿着黑色的大衣,身子挺直,背对着光,俊逸的轮廓,熟悉的面孔,英雄一样闯进了她的视线里。 归宁确定,在那一刻,她一向平静无澜的心猛烈地跳动了起来。 适应了屋内的黑暗后,陆淮南一眼看见了角落里的归宁。 他大步跨到她的身边,用刀将她身上的绳子划开,低声问:“有没有受伤?” 她摇摇头。 他便没再多问,弯腰,将她打横抱起,大步往外面走去。 归宁靠在他的怀里,看着他一脸严肃地对耳机里的人说:“人救到了。” 出了黑屋,外面都是穿着制服的警察,还有警笛声、救护车的鸣笛声。 归宁的视线里却只有他刚毅的面孔、棱角分明的下巴、紧抿的唇。 这双唇的主人寡言少语,偶尔还喜欢多管闲事,但这一刻,她竟觉得他的多管闲事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 他抱着她一路穿过一排排的警察,走到救护车边,将她放在副驾驶座上。 车门缓缓在她的眼前关闭,日光下,她才瞧见陆淮南原本英俊的脸上都是尘土,一丝不苟的头发也乱了,衣服也乱了,看起来比她还狼狈。 可他的表情还是那么严肃又淡漠,双眸还是那样深沉而黑暗,就像她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浓郁的黑,深不可测。 Part 3 “归宁小姐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没多大关系,陆总请放心。”酒店的最高层,陆淮南的套房中,家庭医生为归宁做了仔细的检查。 陆淮南道了一声谢,让里邦送家庭医生出去。 归宁靠在床上,打量着这个房间,统一的酒店裝修风格,完全没有一点生活中的烟火气息,她问:“陆淮南,你怎么每天都住在酒店里,不回家,都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还一言不合就离家出走吗?” 虽然归福贵让她像喊他平日里商场上的合作伙伴们一样喊陆淮南叔叔,但她觉得陆淮南比她大不了多少,根本算不上叔叔,她才不喊。 此后,她便一直喊他陆淮南,他竟没反对。 陆淮南没理会她的话,只问:“想吃点什么?” 归宁想了想,嘴角勾起一抹俏皮的笑:“你亲自做吗?你亲自做,我才吃。” 陆淮南淡淡地看着她,不言语。 迫于他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归宁无奈地道:“好吧,我想吃煮面。” 陆淮南嗯了一声,离开了卧室。 归宁心想,这个男人真无趣,一点关于他的私事都绝口不提,她发现他好像一直住在酒店,从没回过家。 这是归宁第一次来他住的地方,之前即使没来过,也听酒店里那些女员工私底下议论,自从接手陆中集团以来,他便一直住在酒店里。 这家酒店是陆中集团旗下的,陆淮南接手陆中集团后第一个启动的项目,短短几年,已经是B市地标性建筑。 归宁想起父亲经常夸赞他年少有为,她不禁又想起白天他单枪匹马地从绑匪中将她救出时……她心跳的速度。 归宁,你该不会对他动心了吧? 归宁看向窗外,心没由来地浮躁了起来。 她重新躺下,闭眼,命令自己睡觉,别瞎想。 当里邦送完医生回来时,便听见厨房里有动静,走过去,竟看见他家陆总正在……下厨?! 他眨了眨眼,确认自己不是眼花。 里邦不可思议地走进厨房,陆淮南正将挂面放进锅里,不紧不慢,从容有度。 里邦问:“陆总,你饿了吗?我可以喊酒店送餐……” 陆淮南淡淡地回道:“她想吃。” 里邦知道“她”指的是归宁:“归宁小姐想吃的话,大厨也可以替她做的。” “她想吃我做的。” 里邦确定他家陆总在说这句话时,言语平平淡淡,像叙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公事,可他为什么觉得陆总说这句话有点不一样?! 这时,里邦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对陆淮南说:“陆总,是之前说好的电话会议,要不我跟他们说推迟一下?” “不用。”陆淮南说,“现在开。” 于是,当视频电话被打开后,电话那头的公司高层都看见他们印象中手只用来签各种重要合同的陆总竟然亲自在煮面。 于是,众高层纷纷脑补—— “谁这么大面子让陆总亲自下厨?” “也许陆总是煮给自己吃的呢?” “呵,里邦,你的胆子越来越大了,竟然不给陆总点餐,要他亲自下厨!” 里邦:我不是,我没有! “咦,你们忘记陆总有个新蹦出来的小姑娘吗?也许是煮给她吃的?” Part 4 新蹦出来的小姑娘正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时,卧室房门被敲响,她从被窝露出两只眼睛看去,卧室门被打开了一条缝,屋子里暗暗的,通过门缝可以看到客厅里有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出来吃面。” 低沉、没太多情绪的声音,显然是那个面瘫南。 归宁在床上翻了个身,穿着拖鞋缓缓地走了出去。 客厅的餐桌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搁在桌上,沙发那边,时不时有男人说话的声音,归宁看去,陆淮南正坐在沙发上,面前一个电子屏幕,里面有男人交谈的声音,一会儿英语、法语,一会儿德语、日语。 归宁心想,陆淮南的公司是不是把全世界的人都招来了? 她在餐桌边坐下,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面条,用筷子夹起,吃了一口。 顿了顿,她朝陆淮南的方向看了一眼,从她这个角度,正好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侧脸,鼻梁挺直,下巴的弧度完美,没由来地,她的心漏跳了一下。 像是感受到她的视线,陆淮南转头,朝她挑挑眉,无声地问她:怎么了? 归宁像偷偷看自己心上人被现场抓包的少女,脸不自觉地红了起来。 她慌忙低下头,继续吃着碗里的面条。 陆淮南开完视频会议后,走过来,见归宁已经将碗里的面吃得干干净净,连汤汁都喝光了。 陆淮南说了句“早点睡”,便上楼了。 里邦目送他家陆总的背影,他一直好奇,为什么陆总对归宁小姐的待遇跟普通人不同。 里邦总有一种感觉,陆总把身上仅有的耐心都给了归宁小姐。 对于绑架案,警方那边很快有了处理。 归宁本来不想让家人知道这件事,奈何事情上了新闻和热搜榜,归福贵夫妇闻讯赶来,下午到达了酒店。 “宁宁!没事吧,宁宁!”归福贵和陆淮南打完招呼后,陆淮南将空间留给这一家人。 夫妻俩迫不及待地上下打量着自家女儿。 “没事。”归宁如实说。 “怎么会没事?!”徐耀青愤怒又心疼,“法治社会,怎么能出现这种败类,如果我女儿真有什么事,我一定不会放过那几个畜生!” 也许是徐耀青的话说得不太好听,归福贵不赞同:“瞧你这话说的,我们女儿不是没事吗?” “什么叫没事?!如果不是宁宁身上带着定位器,能及时把她救出来吗?!” 归福贵被徐耀青凶得很尴尬:“是、是、是,老婆,别气了,这事都怪我,谁知道那几个家伙报复性这么重!下次我一定注意!” “下次?你还敢有下次?!” “呸呸呸!瞧我这张嘴。”归福贵连连打自己的嘴,“没有下次!一定没有下次!” 说完,他又对归宁道:“对了,为了你的安危,我还特意改了个名字!以后你老爸不叫归福贵,而叫归朝来!宁宁,是不是一听这名字就特别有文化?” 语气里满满的自豪。 “嗯。”归宁敷衍地点头。 她不知道改名字和她的安危有什么关系…… 感受到自家女儿敷衍的态度的归福贵……归朝来很伤心。 “改名字有什么用,能解决根本问题吗?!”徐耀青说,“要我说,应该给宁宁找几个保镖,那陆总到底不是自家人,不会事事照顾得那么仔细。” “嘘,小声点!”归福贵说,“被人家陆总听见了不好,再怎么说,宁宁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大城市,也多亏了陆总的照顾。” 徐耀青问:“宁宁,你的意见呢?” 归宁顿了顿,才说:“我不需要别人,陆叔叔很好,他刚刚还煮面给我吃了。” 归宁说完后,借口上洗手间,躲避了他们热切的关心。 徐耀青一脸蒙:“咱家宁宁什么时候那么好说话了,人家煮个面就把她收买了?而且那语气都是护着她陆叔叔。” “有吗?”归朝来对感情方面的事不是很懂,茫然地摇摇头。 归朝来夫妇第二天下午离开了B市,徐耀青原本想留下来陪她的宝贝女儿,但被宝贝女儿拒绝了…… 徐耀青心知宝贝女儿独立的个性,也不勉强,只能悻悻地离去。 借着绑架的事件,归宁一直住在陆淮南的房间里。 没错,她住的就是陆淮南本人的卧室,而卧室原本的主人陆总则搬去了隔壁的次卧。 周一的陆中集团。 “陆总最近的气场很低,你们该小心的小心,做事最好不要犯错,否则,连我也保不了你们。”陆总的首席特助里邦这样放话。 至于陆总最近气场为什么如此低,根据小道消息,陆总最近“被迫”住在客房了。 要知道,陆总可是很认床的人,陆总卧室的床是世界著名的某家具公司根据他的个人喜好,特意为他打造的。 所以…… 是什么原因让陆总“被”住在客房了? 据说是因为他宠得不行的那个刚念大学的小姑娘,他们都叫她“归宁小姐”。 江湖传闻,一向冷漠无情的陆总对归宁小姐宠到不行。 繁忙的陸总每周会特意抽空亲自去归宁小姐的大学接她一起吃饭,只为了培养与她之间的感情。 归宁小姐心情不好的时候,陆总会亲自给她做甜点;归宁小姐不喜欢吃外面的餐食时,陆总会亲自给她下面条。 躺在床上,传闻被宠到不行的归宁小姐翻来覆去睡不着,她脑海里都是陆淮南,他煮面时的模样,他工作时认真的模样,他低沉的声音,无孔不入地钻进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归宁抱着被子,望着窗外月光如水,粉唇微启,问着落地玻璃窗映出的人:“归宁,你要不要尝试谈恋爱?” 次日早上,归宁起床的时候,陆淮南正在做早餐的收尾工作,见她光着脚丫、穿着睡衣、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皱了皱眉:“穿鞋去洗漱。” “哦。”归宁懒洋洋地应了一声,缓缓地往浴室的方向走去。 正巧里邦来了,他刚开门,便看见穿着睡袍的归宁。 里邦一愣,慌忙转身。 外人眼中正经、高冷的里特助此时面上红了一片。 陆淮南见了,眉头皱得更紧:“快去。” 归宁哼了一声,不急不缓地朝浴室走去。 直到陆淮南问里邦:“什么事?” 里邦才敢回头:“陆总,别墅已经准备好了,随时都能住进去,归宁小姐的东西是不是先搬过去?” “嗯。” 里邦汇报完之后,出去了。 关上门,他脑海里又浮现出归宁穿着睡袍站在大厅中央的样子。 其他像她这种年龄段的女孩子穿的睡衣都是卡通可爱型的,她穿的却是面料光滑的丝绸睡袍,腰间系一根细带子,玲珑的腰身,纤细的双腿…… 如果不是里邦早已经习惯归宁小姐和常人不同的作风,他简直要以为她穿成这样是为了勾引陆总…… 不过,好在他们马上就要搬去酒店的别墅区了,以后肯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说起搬去别墅区,里邦觉得陆总太有先见之明了。 原本是因为绑架事件,陆总才让归宁小姐在他的卧室休息的,谁知道归宁小姐直接将他的卧室霸占了。 其间,陆总也提议过她该回自己的房间了,结果小姑娘特别理直气壮地说:“不回,害怕。” ——害怕再次被绑架。 里邦看见他家陆总抿了抿唇,神色淡了下来。 就在他以为陆总终于对这个任性妄为的小姑娘失去耐心,要好好教育她一番的时候,他便听见陆总对他说:“收拾好那边的别墅。” 里邦连忙说“好”。 但他还是不得不说一句,他们家陆总对这小姑娘真好啊…… ×酒店分为洋楼与私人别墅区。 由于之前陆淮南一直是一个人居住,没有那么大的需求,所以他一直在酒店空置的最高层住着。 如今为了让归宁方便,陆淮南才决定搬去别墅。 归宁洗漱完出来时,陆淮南已经在餐桌前用早餐。 陆淮南见她依旧穿着一身丝绸睡袍,在椅子上坐下,一手撑在桌子上,身子微微向前倾,一低头便能看见她饱满的…… 陆淮南收回目光,平静地说:“去换衣服。” 归宁没动,她撑着小脑袋凝视着陆淮南,看着他正襟危坐,仿若什么事情都没有的模样,淡定地吃早餐。她小鼻子轻哼一声,干吗装成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归宁舔舔唇:“陆叔叔,我这样不好看吗?刚刚里邦脸都红了。” 陆淮南淡淡地看着她。 归宁见他一脸严肃,慢慢坐直身子,妥协了:“好吧,听你的。” 她起身换衣服去了。 归宁换好衣服后,陆淮南跟她说了换到别墅去住的事。 归宁以为他又想法子赶她回自己的房间,正要说不去,便听见他说:“我也去。” 归宁怔了片刻,见他一副早就看透了她的模样,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内心却因为他对她的这点小在意而偷偷窃喜。 不过,她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别墅区里管理得太严格,你可以每天都送我上学吗? 陆淮南:“可以。” “我说的是你。”归宁强调,“不是你的司机。” 陆淮南说:“这个我不能保证,但尽量做到。” “嗯。”归宁嘴里包着一口粥,很愉快地点点头。 自此以后,陆淮南每天接送她上下学,学校的流言蜚语更甚,连接送她上下学的陆淮南都感觉到了。 但归宁没有再提出过自己有“困扰”,陆淮南自然更不会放在心上。 直到有一天,在楼下接归宁的人是里邦。 归宁立刻不开心起来:“陆淮南呢?” 里邦说:“今天陆总有一场不得不去的饭局,所以让我来接归宁小姐。” 归宁不上车:“让他来接我,不然,我不回去了。”说完,她便往宿舍的方向走。 归宁没回寝室,去了教室楼顶,此刻是下课的时间,楼下熙熙攘攘的学生络绎不绝。 归宁坐在栏杆上,两条纤细的腿悠闲地晃啊晃,不远处是将要落山的夕阳,巨大橙红的夕阳特别好看。她这个位置,恰巧能看见校门口来往的车辆,她在心里默默地问:“太阳落山之前,他会来接我吗?” 结果,夕阳落山,学校渐渐恢复安静,归宁都没看见陆淮南。 心中生出一股莫名的烦躁,归宁正欲从栏杆上跳下去,手机便响起。 她看过去,手机上显示“陆哥哥”三个字。 陆哥哥是归宁给陆淮南的备注,之前她父母来看她时,见她手机上的备注直接是“陆淮南”,认为她这样很没礼貌,非要她改备注。 可是,她不想喊他“陆叔叔”,便改成“陆哥哥”。 陆哥哥,这么叫着,总有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蛊惑,归宁喜欢,便用了这个。 归宁接起电话。 那边传来熟悉低沉的男声:“在哪?” 归宁嘴角扬起,报了自己的位置。 很快,陆淮南便来到楼顶,天色暗了下来,可归宁还是看见他修长如玉的身影。他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衫,一看就是刚从饭局上过来的,衣袖松松地挽起,露出精瘦好看的手腕以及修长好看的手,指如葱根,手如玉笋,简直就是手控者的福利。 陆淮南在她的身前站立,皱眉不悦地训斥她:“爬那么高做什么?危险,下来!” 原本打算下去的归宁忽然灵光一闪,对陆淮南说:“你抱我下去。” 见陆淮南站在原地没动,归宁眨眨眼睛:“我在這里等你等太久了,脚都麻了,自己下去的话会摔着的。” 说着,她作势要自己跳下去,陆淮南张开双手,稳稳地接住了她。 由于需要稳住她的身体,他的手滑过她的大腿。 她的手装作不经意之间触碰到他的手背,嗯,触感不错。 归宁被陆淮南抱在怀中,记得有一次深夜,她睡醒了口渴,起来找水喝,刚开门便看见厨房里,他正开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瓶冰水,仰头喝着——应该是刚锻炼完回来。 因为工作繁忙,他时常只有应酬完了三更半夜在健身房里锻炼。 那时他刚洗了澡,以为她睡下了,所以浑身上下只围了一条浴巾,健硕的胸肌……那时她便想知道他的肌肉是不是和她想象中那样结实。 现在她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趁着他抱着自己的时候,她大胆地靠在他的胸口,嗯……虽然隔着材质顺滑的衣料,但仍能感受到他身体灼热的温度以及衬衫下健硕的胸肌。 不知道以前展瑜有没有与他如此亲密接触过,此刻的她竟然有些嫉妒了。 “自己能站住了?”这时,头顶传来男人略显冷淡的声音。 “脚还有点麻,再等等。”小姑娘脸不红、心不跳地回答,继续没羞没臊地靠在他的怀里。 虽然她还想靠在他的怀里享受享受,但以防身边的男人不耐烦,她终是不得不站了起来,象征性地晃了晃双腿:“虽然还有点麻,但可以站着了。” 夜幕中,陆淮南望着她的双眼深邃乌黑,让人看不透,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早已看穿了她的小伎俩。她也不关心,不在乎,反正她想要的人已经来接她了,想占的便宜也已经占到了,她心情不错。 离开时,她在心里想,下一次还要让陆哥哥抱! 下期预告: 陆淮南:“还生气?” 归宁没理他,也没回答是不是。 “好了,我错了,不应该这么长时间忽略你。”如果陆淮南道歉的样子被里邦看见了,一定会惊得下巴都掉下来。 归宁本不是好哄的人, 可偏偏现在在看见陆淮南向她低头认错的时候,她的心竟然在一瞬间便动摇了。 她握在身侧的双手掐了一下自己的手掌心,让自己不要被他迷惑。 她难受了这么久,难道只是一句“我错了”便能轻易化解? “陆淮南,你一直在躲着我,是因为发现我喜欢你吧?” 下期连载详见《花火》7A。 樱桃唇(一) 第一章 星辰如你 (01) 到了九月中旬,外面的天氣依旧很闷热。教室里窗户紧闭,开着空调,十分凉爽。 因为考试,所以教室里的桌子被一张张拉开。教室里很安静,只听得到翻试卷和落笔写字的声音。 苏可西回过神,将脑海中的那个身影抹去。她来不及看考试还剩多长时间,便慌忙地开始检查试卷。然后,她发现自己还有个填空题没写,最后潦草地在草稿纸上算了一会儿,也没得到答案,倒是把自己的头发揪掉了好几根。 苏可西烦躁地抬起头去看挂在黑板上面的时钟,距离考试结束只剩下一分钟。 她只好随便填了个答案上去。 她停下笔的同时,考试结束的铃声也在安静的教学楼中响起。 严厉的监考老师站在讲台上,拍了拍黑板,说:“考试时间到了,交卷。所有同学等我收完试卷再离开考场。”然而,还没等她收完试卷,学生们就站起来收拾自己的东西,有的还偷偷地跑出教室了。 “哇,我感觉我最后一道题算错了。” “第三道选择题的答案到底A还是C啊?我第一次选的A,第二次又选了C……结果最后选了B。” “每次考试,我都考得一塌糊涂。” 类似的对话几乎在每场考试后都能听到。 苏可西把笔袋装进包里,然后走出了教室。意料之中,她看到了在教室外面等着的唐茵。 唐茵的肩上还背着个篮球背包,看起来十分潇洒。 从走廊上经过的男生们都乖乖地跟她打招呼:“茵姐,什么时候一起打球?” 苏可西一把揽过唐茵的肩膀,哈哈大笑道:“你们茵姐现在要跟我去复习了,没时间管这些俗事。” “厉害了,西姐。”男生们立刻恭维道,然后嬉笑着勾肩搭背地离开了。 唐茵睨了她一眼:“你满意了?” 苏可西开玩笑道:“满意,有大­‌美‌‎人‍在怀,怎么会不满意。” 她和唐茵从小就是邻居,不过她俩是两个极端。 唐茵长得好看,成绩也好,经常考年级第一名。而苏可西的成绩则是中下游水平,这次能排在前几个考场考试就已经是人品爆发了。 苏可西偷偷藏在书包里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 “帮我挡一下。”她张望了一下四周,借着唐茵的遮挡接通了电话。 “西西啊,你妈妈刚刚摔了一跤,现在在医院里,待会儿你就自己回家吧。” “怎么回事?在哪家医院?” “三医。” 三医是第三医院的简称,才刚建好不到一年。恰好医院离学校不远,过一条马路,再走个十分钟左右就能到。 看她的脸色不太好,唐茵问道:“阿姨怎么了?要我陪你去医院吗?” 苏可西把手机收好,叹气道:“不用了,我自己过去就行了。”她说完,回头看了一眼教室的班级牌子。 唐茵一巴掌拍在她的头上:“看什么看,教室的名字又不叫陆宇。” 她被唐茵洞察了心思,羞得直跳脚。 陆宇这人高冷、话又少,是个标准的三好学生。苏可西是在高二下学期才和他开始熟悉的,对他的性格知晓得并不多。 想到后来发生的事,苏可西摇了摇头,说:“我先走了。” 说完,她抿着嘴跑进了楼梯间。 (02) 现在是傍晚时分,医院里人不多,苏可西熟门熟路地去了电话里提到的科室。她一推开诊疗室的门,就看见杨琦将一条腿搭在椅子上在让医生包扎。 杨琦看到她,说:“你爸大惊小怪的。” 苏可西走过去仔细看了看,还好只是皮外伤。她坐到边上:“谁让你对自己穿着高跟鞋奔跑的能力那么自信的。” 苏可西听到杨琦摔伤的原因时差点翻了个白眼,她妈居然穿着高跟鞋飞快地跑下楼,也真是艺高人胆大。 杨琦讪笑道:“我急嘛。” 苏可西盯着她,毫不留情地说 :“再有下次,我就把你的高跟鞋全部捐了。” “这可不行!”杨琦怕女儿真做出这样的事,连忙说,“好啦,好啦,妈妈下次不这样了。” 医生收好东西,又皱着眉对她说:“小姑娘,刚才护士去了那边的病房,你能帮我去叫一下吗?这两天人太多了。” 苏可西点了点头就出去了,病房离得不远,她一进去就看到正在换点滴瓶的护士。 等护士换好后,两个人就一起回诊疗室。苏可西走在前面,等走到诊疗室的门前时,却停住了。透过门上的玻璃窗口,可以看到诊疗室里多了一个男生。 男生坐在凳子上,侧身对着她,凌乱的黑发被汗水打湿紧贴在额头上,高挺的鼻梁上贴着一块创可贴,头顶的灯光映照着他略微白皙的皮肤。 他歪着头,从她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棱角分明的下颌线以及略薄的唇线。 医生正抓着他的胳膊,他的手肘处血迹斑斑,走近一点就能看到上面的伤口,还有些快要脱落的痂。 苏可西晕血,看得有些发晕,站在她旁边的护士说 :“啊,这个陆宇,肯定又调皮了。” 苏可西愣怔道:“他经常这样?” “是啊,他光这个星期就来了三次……不对,算上今天就是第四次了。” 护士感慨道:“这么漂亮的一个小男生,怎么就……”如果她是这个孩子的家长,估计愁死了。 苏可西竖起耳朵听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里面。 说完,护士先一步推开门走进去,数落道:“陆宇,你可真是不长记性啊,上次的伤还没好完全,现在又受伤了。” 陆宇毫不在意地偏过头说:“这不是还活得好好的……”话戛然而止,他的目光落在护士后面的人身上,空气仿佛突然静止了。 那双好看的眼里含着意味不明的光,像繁星在夜空闪烁。 片刻后,陆宇漫不经心地移开了眼。他好像没有受到丝毫影响,和医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蘇可西定了定神,有些赌气地移开了视线。反正他都能做出一言不合就转学,还换了联系方式的事,现在故作不熟的样子又算得了什么。 她坐在边上,脑中突然灵光一闪:“妈,你上次说的小哥哥什么时候带我去他的学校啊?” 陆宇停下晃动的腿,身子微不可见地往后靠了靠。正在给他上药的医生差点没抓稳,说:“往前面来一点,别乱动,都不好上药了。” 听见这话,苏可西忍不住笑出声来。 陆宇脸一黑,拖着椅子直接往前一大步,那声音在安静的诊疗室里显得十分刺耳。医生又说道:“往后退一点,没让你往前这么多。” 苏可西侧着头,目光落在他僵直的后背上。她悠悠地长叹一口气,时间再怎么变,有些东西总不会变。 杨琦还在为刚刚那句话发愣,回想了好久,也没想到那个小哥哥是谁。她疑惑地问:“你说……” 话才开头,就被苏可西打断:“我说了算?那我定星期天呗。”随后,苏可西眼角的余光瞥向斜对面,她勾了勾嘴角,手撑着下巴,笑嘻嘻地说,“就这么定了。” 杨琦不知道她在搞什么,刚想问,心思就被脚疼给拽走了。 “西西,你去给我买点吃的,甜的就行,不要告诉你爸爸。” “哦,好。” 她妈妈年少时被外公外婆娇惯着,嫁人后又被爸爸娇惯,比她这个女儿过得都要滋润,一点疼就要买甜食吃。 看了一眼依旧背对着自己的人后,苏可西快步走出了诊疗室。 (03) 医院旁边就有超市,苏可西买了一袋糖后就回了医院。还没等她走到诊疗室那边,电梯门突然开了。 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伴随着嘈杂的声音,还有护士小姐的说话声传来,苏可西一边往前走,一边看,就看到几个漂亮的护士从电梯里出来,拦在那边,还在不停地劝阻着什么,而被她们围在中间的男人则是满脸愤怒。 “先生,那边您不能去。” “这里有病房,请您离开行吗?有什么事可以稍后再说。” “先生,请不要硬闯,里面还有其他病人。” “……” 苏可西看到的时候,正好那个男人猛地甩开其中一个护士。他长得壮,力气也大。那个护士一时不察,摔到靠墙的休息座椅上,发出不小的声音,实习护士忍不住尖叫起来。 苏可西瞳孔微缩。 那个男人一转身,她就看到他的手中居然还拿了一根铁棍,显然是居心叵测,早有准备。 看他朝着这边过来,苏可西反射性地往诊疗室那边跑,心跳得很快。她没想到今天竟然碰上了“医闹”。以前这样的事情,她也就在电视上见过,现在亲眼见到……刚才那个护士小姐姐肯定摔伤了。 苏可西不是没和人有过矛盾,但那也只是同学之间的小打小闹,纯粹是开开玩笑闹着玩的,和现在这种架势根本不能比。 一进诊疗室,她就紧紧地关上门。一瞬间,里面几个人的目光都落在她的身上。 “西西,怎么了?”杨琦好奇地问。 苏可西头也没抬道:“没事,没事。”她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手还在不停地哆嗦,着实被吓到了。她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将刚刚发生的事简短地说了一遍。 听到她的话,陆宇唰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诊疗室里的医生和护士脸色一下子变了,他们最怕碰上“医闹”这样的事情,可偏偏现在发生得越来越频繁,时常要担心。 诊疗室的门上有个小窗口,可以清晰地看见外面的情况。 男人有武器在手,保安又还没来,护士们根本不敢靠近。刚刚那个被甩开的护士就是前车之鉴,谁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往前走。 他离得越来越近,声音很快就传了过来。铁棍时不时地砸在墙上,撞击声非常刺耳。那个男人还凶狠地说:“谁把我媳妇给弄死了,这次我非要他偿命!” 苏可西脸色发白,从门边退开。 等警察来也要几分钟,现在外面那几个柔弱的护士压根儿就制止不了这个壮硕的男人。就在这时,杨琦忽然脸色大变,从椅子上站起来,朝苏可西这边而来,却不小心摔在了地上。 杨琦的声音越发尖厉:“西西躲开!” 苏可西下意识地回头,目光所及之处,透过小窗口就看到那个男人拿着铁棍正在往门上砸,凶狠的眼神正好对上她的眼神…… “啊——让开,让开——”周围响起一片尖叫声,刺得人耳膜阵痛。 苏可西几乎喘不过气来,条件反射地往后退,脚后跟碰到后面的椅子,一时不察,被绊倒。背后突然伸出一只手,扣住她的手腕,用力地将她直接拽到一旁,两个人都倒在了地上。 苏可西的后背抵在地面上,冰凉的触感顺着薄薄的衣服传到了心里,心跳都差点停了。 她睁开眼,就看到眉头紧皱的陆宇。 “快抓住他!” “别让他跑了!” 在她愣怔间,保安已经赶了过来,拿着电击棍围住那个男人,花了点工夫才将他制服了。门外终于安静下来,独独还有小护士的啜泣声。 苏可西的指尖碰到什么黏腻的东西,偏头一看,竟然是血,而上方的陆宇的脸色不太好看。 苏可西脱口而出:“陆宇。”变了调的声音里带着惊慌。 陆宇拧着眉:“喊什么喊,我还没死呢。” 护士回过神,惊讶地叫道:“快,玻璃都扎进去了,陆宇,你赶紧过来处理一下!” 陆宇单手撑地,径直站起来。他面不改色,仿佛刚刚发生的不过是一件平常事而已。在他转身的瞬间,苏可西看到扎进后背的肉里的玻璃碎片,渗出了点点血迹,看着让人头皮发麻。他手肘处的痂已经脱落,露出粉红色的肉,还有裂开的伤口。 苏可西反应过来后,先从地上站起来,然后将杨琦扶起来。还好杨琦只是摔在边上没出事,就是被吓了一跳。 她安抚好妈妈后,目光落在为了保护她而受伤的陆宇的身上。 或許是陆宇察觉到了,转过头盯着她,冷淡地哼了一声:“看什么看?没见过我这么帅的小哥哥啊。” 苏可西一愣,她想起自己刚刚故意说的那句瞎编的话,一下子乐了。 “是啊,没见过。”她的眼里是藏不住的狡黠,她凑过去一点,恭维道,“这位小哥哥,你真是太厉害了。” (04) 科室里的医生和护士都愣住了。 陆宇耳朵动了动,冷哼了一声:“我才没你这么大的妹妹呢。”他说话的时候牵扯到了伤口,龇牙咧嘴的,连帅气的脸也跟着扭曲了。 苏可西悄悄地啧了一声。 护士赶紧走过来,押着他去检查了。 医生剪开陆宇的上衣,他的后背上插着几块染着血的玻璃碎片,触目惊心。医生仔细看了看,然后松了口气说:“还好玻璃不是‍​­插‎‍进‌去太深,这次回家后就不要调皮了,得好好养养。” 医生姓陈,被调到这边才几个月。就在最近两个月,陈医生每个星期都能见到陆宇过来,也算是知道他的情况,才会如此叮嘱。 苏可西看着陈医生用小镊子夹出碎片,然后迅速止血。因为是碎玻璃,所以伤口很小,却让人不忍看下去。 也许是受消毒水刺激的缘故,陆宇皱着眉。 她悄无声息地走到一旁,盯着托盘上浸了血的纱布,目光又转移到他的后背上。两个月不见,上面多了几道伤口。 苏可西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但这样明显的变化,显然对他来说打击是非常大的。 最后一块玻璃扎得有点深,陈医生小心翼翼地往外夹,疼得陆宇脸色发白,但他依旧没吭声。随后,陈医生给他上药包扎好,道:“好了,动作小点,晚上回去记着千万不要碰水。” 陆宇问:“洗澡怎么办?” 陈医生说:“你要实在不行,就洗吧。不过,我劝你还是忍忍,家里有大人吧,让大人帮你擦擦后背就行了。”不知道是哪句话触到了陆宇的霉头,他唰地站了起来,表情异常难看。 陈医生做这行这么多年,自然会看人眼色。他瞬间就猜到了一点什么,恐怕陆宇现在这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和家里脱不了干系,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他不动声色地看向前方:“小姑娘,你脸都白了,还在那儿看着做什么?” 陆宇转过身:“有什么好看的。” 苏可西怔了怔,陆宇这伤是为她受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樱桃色的唇瓣被雪白的牙齿咬着,像染了胭脂一般,唇珠明显,形成鲜明的对比。 陆宇移开飘忽的视线,语气生硬地道:“我去洗手间。”说罢,他便大步离开了诊疗室。 这边诊疗室里人不多,大多数都是上午来了就走了,所以,这里面的一切看得都很清楚。杨琦看着自家女儿的表情,好像猜到了什么,琢磨了半晌,低声问道:“你们两个认识?” 就这么一句话,让苏可西的神情突然僵住。 自然是认识的,苏可西突然想起去年第一次看见陆宇的时候。 上学期开学没多久,学校组织去邻市旅游,统一租的大巴车,每个班一辆,车子长得都是一个样。到景区后,大家都去玩了,她有点头晕,上了洗手间后就回了停车场。 有点惨的是,她完全忘了自己班的车停在哪儿了,最后找了一辆看着有点像的上了车。也不知道她上的是哪辆车,车上一个人都没有。她就坐在里面,准备等有人回来了再问问,然后就等来了陆宇。 陆宇的个子相当高了,身形清瘦挺拔。 他那略短的黑发搭在前额上,穿着一件白衬衫,领口微开,露出锁骨,袖子折起来卷到小臂上,明明是很普通的白衬衣,愣是被他穿出了金贵感。 橘白相间的校服挂在他的肘弯处,手中握着一瓶矿泉水,十指修长,骨节分明。他的眉头微皱,漆黑的眼睛盯着她,带着一种“生人勿扰”的意味。 苏可西忍不住看了看,奇怪,这么好看的­‌美‌‎人‍,她以前居然没注意到! 在她出神时,陆宇已经开了口:“同学,你坐的是我的位子。”他的声音微哑,可依旧能听出原本清冽的声线,犹如山泉。 苏可西的心震了一下。 过了良久,没得到反应的陆宇有些不耐烦,眼里浮上一抹浅灰色。 苏可西回过神来,笑了笑,说:“不好意思,我上错车了。” 她从座位上离开,站在过道上。 苏可西的脑子里浑浑噩噩,竟脱口而出 :“小哥哥,你哪个班的啊?” 陆宇抬了抬眼皮,用黑漆漆的双眸打量她。 眼前的少女,巴掌大的脸有些苍白,更突显出她乌溜溜的眼睛,及肩的头发柔顺地搭在肩膀上,随着她的动作微微晃动。大概是身形过于娇小,校服穿在她身上倒是宽松了许多,感觉空荡荡的。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的唇形很美,樱桃小嘴微微张开,露出来的牙齿雪白紧凑,像一颗颗饱满的石榴子。 也许是生病了,她的脸上毫无血色,原本应该红润亮泽才对。陆宇忽然冒出这个奇怪的想法,又轻轻地摇了摇头。 苏可西让开一条道,又问:“这是哪个班的车,离十四班的车远吗?” 陆宇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不远处的一辆车。 苏可西有些懊恼,他话这么少,连个班级都不肯说,也真是小气。 “谢谢了。”她抬了抬肩膀上的背包带子,越过他,往前走。 嘉水私立中学一个班也就三十多人,学校租的大巴自然不是很大,所以车上的过道很狭窄,一个人可以过,两个人就非常挤了。 对面椅子上的背包带垂了下来,她猝不及防地抬脚去钩,整个人控制不住地往前倾倒。 苏可西本以为自己将摔得惨不忍睹,没想到却被高冷的小帅哥拉住了。 他掌心冰凉的温度,顺着她的手腕细细地往上爬,倒是和他现在的模样挺符合的。 “可以松开了吗?”冷淡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小气鬼,苏可西收回手,低头的时候,龇牙咧嘴了一番。 从她这个角度看,陆宇的脸部线条美感十足,精致漂亮,还有一种老干部的感觉。她想抬起手揉揉眼睛,却鬼使神差地碰了下他的下巴。 陆宇下意识地扭过头想要避开,却没想到这一动作恰好将她的指尖蹭到了他的脸上。 温软的触感十分清晰。 陆宇猛地转过头来,眉毛拧成一团,脸色十分难看。 他抿着唇,音调陡然下降:“你走不走?” 语气比刚刚那句“你看什么看”还要差上几分。 (05) 时隔两个月,他们在医院重逢,苏可西怎么也没想到陆宇会变成现在的模样。当初他多么高冷、矜持,现在倒好,变成这样,貌似今天还一副不承认和她认识的样子。 苏可西正想着,陆宇推门进来了。与以前雷打不动的橘白色校服搭衬衣相比,现在仅仅过了两个月,变化就这么大,不过依旧还有当初的模样。 他很随意地坐下来,问道:“这的伤什么时候能好?” 陈医生说:“最少要等半个月,快的话也要十天,急不得。我给你开点药,你要是能自己上药也行,不行就过来这里。” 陆宇点点头,将另外一只完好的手臂撑在桌上。 苏可西的眼睛盯着那边,回答了杨琦一开始的问题,还特意拔高了声调:“这个小哥哥,我见过的。” 杨琦:“……” 女儿,虽说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你这声音也大了点啊! 见那边没什么反应,杨琦叹了口气,小声地道:“西西,你去外边接点热水,人家刚刚都帮你了。” 苏可西哦了一声,看向斜对面,拖长了音调问道:“超级厉害的小哥哥,你现在喝不喝水?” “不喝。”陆宇面无表情,一点也没被她的称呼吓到。 苏可西其实也就是意思一下,看他这嘴硬的模样,也不找话了,径直出了门。 “人都走了,还看。”抹药的护士突然提醒道。 陆宇脸色一僵,指尖微动。他扯了扯嘴角,嘟囔道:“我才没看。” 看护士一脸心知肚明的笑容,又想到刚刚的事情,他的语气有些冷淡:“长得又没我好看。” 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外面刚刚收拾好因为那场“医闹”留下来的烂摊子。 饮水机在走廊尽头的水房,离诊疗室还有点距离。苏可西先用一次性水杯接了热水,又加了些冷水,端着回了诊疗室。然而,诊疗室里已经没了陆宇的身影,她端着水杯,站在过道中央,有点不知所措。 杨琦眨了眨眼,主动说道:“刚走。” 苏可西终于回过神,将杯子往桌上一放,就跑出了诊疗室,直直地往楼梯那边跑。才下二楼,她就在取药点看见了陆宇的身影。 窗口处的工作人员递给陆宇一个塑料袋,他接过来拎着,修长的手指上血管与纹路清晰可见。他面无表情,转过身就走。 苏可西一直跟着,直到他走到楼梯口,忽然回头,不耐烦地说:“别跟着我!” 她挑了挑眉,走过去,一步步往前,一点也没放缓脚步:“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你。” 陆宇不为所动,也不接话,径直朝楼梯下走。 苏可西三两步冲上去,一把拽住他,将他往墙上一推,用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力气。 “陆宇!” 等快推到墙边,她又硬生生地刹住了车。他身上还有伤呢,不能这么粗鲁,万一伤上加伤可就不好了,她只好拉住他不动。 幸好她的力气对陆宇而言不算大,他的脚步就后退了那么一点点,然后定在那里。 他语气不佳:“你干什么?” 两个人的距离非常近,近到仿佛呼吸声就在耳边。 苏可西个子不高,只能仰着头看他:“你猜。”她眨眨眼,长长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在扇来扇去。 陆宇伸手推她,没好气地道:“猜什么猜!” 苏可西知道他想做什么,心思微动,突然顽皮地踮起脚。 陆宇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还没等他退开,苏可西调皮地凑了上来,距离他的脸颊也就几毫米,像个男孩子一样拧了拧他的耳朵,看起来十分豪气! 这场景有些搞笑。 陆宇捏着塑料袋的手指搓了搓。 苏可西浑然不觉,对上他的眼睛,一脸恶作剧又无辜地问:“这种感谢方式,你喜不喜欢?” 她不敢动作太大,怕碰到他的伤口。 陆宇动了动嘴唇:“不喜欢。” “小哥哥,你可不能这样啊……”她顽皮地说。 话音刚落,塑料袋落地的声音清晰可见。苏可西还没低头看,鼻尖就被轻轻地点了一下,陆宇说:“下次不要这样。” 苏可西微微睁大眼,怎么也没想到会这样。她以为死要面子的陆宇会直接无视她的行为,抑或是继续对她一脸高冷,没想到竟然还有些暖暖的。 听到有脚步声在往这边来,还伴随着说话声,苏可西连忙推开了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和发型。她才刚弄好,一个护士搀扶着老人走了过来,边走边说道:“小心,下楼梯的时候一定要慢点,不要急。” 两个人于是让开一条道。 护士没察觉不对劲,只当是两个人站在这边聊天,还好意地提醒道:“这袋子怎么扔在地上了?” 陆宇拎起来,面不改色道:“没拿稳。” 护士不疑有他,扶着眼神不好的老人下了樓。 直到脚步声完全消失,苏可西歪着头看着陆宇,质问道:“你刚刚不是说不喜欢吗?” 陆宇睨了她一眼:“我喜欢我这样的。” 下期预告: 从医院回到学校之后,陆宇做了什么,会让苏可西在备忘录上写下“早晚有一天,虐死你”。面对陆宇的口是心非,看小可爱苏可西如何反击,看一脸高冷的陆宇是如何在线打脸……下期连载详见《花火》7B,剧情更甜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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