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 19年7期B》 如果有一天我离开地球, 我想带走…… 主持人/人美心善张美丽 有一天,王小明苦兮兮地跟我表达了自己因为收互动而劳累过度身弱气虚,于是美丽善良的我,胸脯一拍,临时接过了这一棒?‍?‍?‍?‍?‍?‍?‍?‍?‍?‍?‍?‍?‍?‍???‍?‍?‍?‍?‍?‍?‍?‍?‍?‍?‍?‍?‍?‍???‍?‍?‍?‍?‍?‍?‍?‍?‍?‍?‍?‍?‍?‍?。但是我没想到,随后王小明会得寸进尺地想骗我写“中场休息”!怎么了,因为我美我善良你就可以这样打我的主意吗,王小明!你是不是想被我怕写进这一期的主题:“如果有一天我离开地球 ,我一定会带走王小明为众除‘害’”?(壮烈!) 夏沅:谁也休想让我离开地球 首先,我……真的是想摇着朵爷这个魅丽怕死排行榜TOP 1的人的肩膀,大声质问她,为什么会通过“离开地球”这种主题?! 并且,我一个吆喝着要活到八百岁的人,怎么可能离开地球?我不会离开地球的!谁也休想让我离开地球!我爱地球,地球爱我!我要和地球共存亡! 张美丽:你把地球带走!带走行吗!你带走!你们俩一起去流浪!行吗!可以开始写互动了吗! 那行吧…… 如果,我是说如果,当然了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毕竟我要活到八百岁,我……(张美丽:请你回到正题!) 我想我会带走我的眼镜?‍?‍?‍?‍?‍?‍?‍?‍?‍?‍?‍?‍?‍?‍???‍?‍?‍?‍?‍?‍?‍?‍?‍?‍?‍?‍?‍?‍???‍?‍?‍?‍?‍?‍?‍?‍?‍?‍?‍?‍?‍?‍?。 在座的,有近视的朋友吧?你们了解近视的苦衷吧!有一次我没戴眼镜路过走廊,远远就感受到一道视线盯着我,再走近一点,似乎还在冲我微笑?‍?‍?‍?‍?‍?‍?‍?‍?‍?‍?‍?‍?‍?‍???‍?‍?‍?‍?‍?‍?‍?‍?‍?‍?‍?‍?‍?‍???‍?‍?‍?‍?‍?‍?‍?‍?‍?‍?‍?‍?‍?‍?。 但我是谁啊!我是皇后啊!我要时时刻刻保持人设啊!于是我翻了个巨大的白眼,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 然而擦肩而过的一瞬间,那个身形瞬间让我打了个哆嗦:刚走过去的好像是Boss……(Boss:辞职报告准备一下)。 Boss你听我说,我那个白眼不是冲你的!! 所以,如果要离开地球,我一定会先带上我的眼镜,我必须要清清楚楚地看着自己是怎么离开的! 但,以上都是假设,谁也休想让我离开地球! 丐小亥:让我带走好胃口 五月的某个晚上,我连续打了十个喷嚏,按照老家的习俗,打喷嚏是有人在想你。但我思来想去,嗯,没有这样的人……隔天醒来,发现自己重感冒,瘫在床上不想动弹。好不容易爬起来吃完感冒药,觉得自己这次会瘦,因为好像没什么胃口。 结果不到一个小时,看着外面的阳光,我就好想吃西瓜,于是打开手机开始搜索“感冒可以吃西瓜吗”……嗯,真希望医生说不能吃!但结果是:吃吧,没事!唉,真是天意难违! 吃完西瓜,我又觉得饿了。脑海里开始安排中午吃什么,心想有病在身,不能吃得太油腻,就熬个鸡汤补补身体吧!男人嘛,说到做到,马上就下楼买了一只鸡提上来开始炖汤…… 到了晚上十二点,睡不着,反思自己为什么体质这么虚弱,一定是缺少锻炼!心里头开始计划等感冒好了,每天早上起床去晨跑!只有身体好,才能吃得多……? 第二天去上班,又病又困,觉得自己快熬不住了,谁料到一看时间快下午四点了,就开始筹划晚上吃什么……说好的没有胃口,会瘦呢!想了几种方案,一下班就跑去商场点了一份香锅,虽然是一个人,但是香锅真的好好吃啊!吃完香锅,还想喝一杯奶茶刮刮油…… 回家的路上,摸着膨胀……的肚皮,开始忧伤:为什么别人感冒都只想喝白粥,而自己似乎再难受都能吃好多东西!也许,哪一天离开地球,我最舍不得的是独一无二的好胃口吧!至于减肥,吃好了再说吧! 小锅:以后再也不爬山 如果只能带一个东西离开地球的话,我要带走丐胖的照片库。 你们都评评理,哪有这样的人,以羞辱同事的丑照作为自己这辈子最快乐的事。而且我也不知道他是从什么途径搞到这些照片的,连我和朵爷大学时在寝室里那样的照片都有! (朵爷:你给我说清楚,我们哪样!) (我:就是我们用电脑摄像头自拍的那些照片呀!) (朵爷:他怎么可能有!哪来的!) (我:我一直以为是你在背后嫉妒我的美貌,才给他的!) (朵爷:我还以为是你咧!) (朵爷&我:奇怪了咧!) 我还记得我们那次去爬衡山,因为凌晨三点就被喊起来,我又没化妆,所以没什么力气爬山(……),一屁股蹲在地上,上气不接下气:“我真的不行了!” 丐胖疑惑地回头望了望我们身后不远处的民宿,说:“拜托,我们才走出来一百米。” 我(在地上打滚):“我不管,我没化妆,哪来的力气爬山!” “你没化妆啊!那我帮帮你——” 我以为他要回民宿替我拿个粉饼什么的,结果他掏出了手机,对着我的脸,咔嚓拍了一张! 更过分的是,他还开了闪光灯!!! 他摇了摇手中的手机,边跑边回头笑嘻嘻地对我说:“来追我呀,追上就让你……删照片!” 我顿时怒火中烧,一口气追着他上了山顶…… 嗯,山上空气真好,整个人都开心起来了。 以后再也不爬了! 朵爷:化不化妆都很美丽的我 这期的主题怎么这么科幻(夏沅:你自己定的!),离开地球?去哪里?有什么东西不能在那边买到?(王小明:朵爷,你以为自己是去商场对吗?) 为了参与这个话题,我严肃地开始审视我拥有的一切……我还真有那么一两百件(?)不可失去的东西! 大家都知道,我平常都是化着体面的妆来公司的,虽然小锅经常告诫我“公司阿姨都比你精致”,但我不承认! 后来因为迟到的次数变多(BOSS:呵呵),我开始对早上出门前的工作作断舍离——非常不舍地省去了最为烦琐的化妆工作,果然效果显著,成了每天最早到公司的Top 3,仅次于不化妆的老板和丐小亥…… (丐小亥:那可不一定哦……) 但这样一来,也给公司带来了一些困扰,先是前台姐妹把我拦在了门口困惑地问我“女士你找谁”,然后就是原本想减少图书印量的营销部同事,看到我之后“你是不是生病了?要不我再给你加一千册吧,你要好好的啊”……阿姨也突然和我亲热了起来…… 我去问我的姐妹小锅:你看阿姨这个样子是不是想和我做姐妹? 小锅:你撒泡……照照镜子?你没有眉毛的样子……看上去是随和(显老)了不少。 朋友们,是这样的,我虽然美是美(?),但天生眉毛颜色很淡,数量也不多,如果不化妆,看上去就像,眼睛上面就全是额头……所以我每次看到长了一额头眉毛(?)的张美丽就很生气! 小锅忍无可忍,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眉笔给我画上了眉毛——“答应我,不化妆可以,文个眉行吗?” 听了小锅的话,又看了看镜子里因有了眉毛而动人的我,我想我有一些动心了,晚上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去文眉,和医生聊了细节准备开动的时候,美容师告诉了我价钱大概是×千,我非常生气!从病床上(?)跳起来就要走“我的姐妹去文了!根本不要这么多!休想讹我的钱!” 朋友们!告诉你们,自然的美就是最美的!我们不要被那些浮夸的东西所‌‎‍诱​‌‎惑​­‍……如果要离开地球,我大概会囤一千支眉笔带走……漂漂亮亮的!绝不丢地球人的脸! 叉叉:离开地球表面依旧小机灵 最近的小美好越来越玄幻了,写不出的我只好寻求场外援助。 我:如果离开地球,你们会带什么东西走? 朋友1:手机?(叉:没劲儿!) 朋友2:财富吧。(叉:知道你有钱了!) 朋友3:离开?我为什么会离开?我不离开!我好好的!我长命百岁! 叉叉:……这位夏同学,请离开我的场子。 在得到每个人朴实又无趣的答案后,疲惫的我又收到了来自张美丽的怒吼:“怎么还不写小美好!有空看这些还不写小美好!连夏×都交了%@#¥……”省略不能刊登的部分。 啊!如果有一天离开地球,我要把……身边这群人的脾气带走!!(众:???) 首先,我会变成一个远近闻名的有很多脾气的人,方圆十里的人都不敢动我!不听话的小朋友从小就会听到妈妈讲“脾气大王”的故事:如果你再不听话,妈妈就把你丢到那个地球来的人的家里,让她来对你发脾气哦! 而且,因为我拥有的脾气都很罕有,也就拥有了谈判的筹码!我要和这些丢掉脾气的人签订条约,以报多年受气之仇!! (譬如朵爷,原本自诩和我并列为“花火B组好脾气之最”,但是自从她多次因为我关心她的工作进度、威胁我要让我的眼睛消失后……我也把朵爷的脾气列入了“必须被带走的古怪脾气”榜单。) 当然了,我一定会好好建设友好邦交,只要没有大事,绝对不会乱发脾气!! 什么,你说夏某和明某的脾气?那种炸弹我是绝对不会动的!! ——我要在离开地球后,好好珍藏。(微笑) 看完叉妹的回答,简直令人流泪。我现在单方面宣布,叉妹,就是我组好脾气之最!(宣布完之后联想到某些人可能会不服气,啊,也许下一期小美好可以开一个话题,争夺一下“花火B好脾气之最”的荣誉称号呢!) 也因她才成就我 文/夏沅 新浪微博:@Hey夏沅 前些天翻杂志,看到欢喜在某一期短篇的开头写道:我写了一个自己很喜欢的故事,然后等着夏沅来夸我,但是她没有?‍?‍?‍?‍?‍?‍?‍?‍?‍?‍?‍?‍?‍?‍???‍?‍?‍?‍?‍?‍?‍?‍?‍?‍?‍?‍?‍?‍???‍?‍?‍?‍?‍?‍?‍?‍?‍?‍?‍?‍?‍?‍?。 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些难过?‍?‍?‍?‍?‍?‍?‍?‍?‍?‍?‍?‍?‍?‍???‍?‍?‍?‍?‍?‍?‍?‍?‍?‍?‍?‍?‍?‍???‍?‍?‍?‍?‍?‍?‍?‍?‍?‍?‍?‍?‍?‍?。 我从做编辑的那一年就认识她们,如今仔细算来,已经近四个年头了?‍?‍?‍?‍?‍?‍?‍?‍?‍?‍?‍?‍?‍?‍???‍?‍?‍?‍?‍?‍?‍?‍?‍?‍?‍?‍?‍?‍???‍?‍?‍?‍?‍?‍?‍?‍?‍?‍?‍?‍?‍?‍?。我在慢慢地成长,而她们进步的速度飞快。于是在我心里,她们俨然已经成为了很厉害的小姑娘。 我记得在她们偷懒的时候扮演“催稿魔王”的角色,严格又凶悍,却渐渐忘记在大家写出好的故事时,认真地夸一句:你怎么会这么厉害! 想到这里,我突然的就很想再聊一聊她们。 我最开始认识的小姑娘其实是容光。虽然她几乎没有写过短篇,这但几年,我们始终保持着每年至少两本长篇的合作。 最初认识她的时候,她真的还是个小姑娘,大学本科在读,出版过几本简体,有一个很好的男朋友和很疼爱她的姑姑。 而现在,很多年过去了,当初的小姑娘渐渐长大,嫁给了爱情,也有了自己家和一只猫。 前些天看到她发朋友圈,研究生即将毕业。 而我衷心地祝福她,未来可期。 榆妹其实是一个非常勤快的人,尽管她的长篇从来没有一次按时交过,尽管每一次催她交短篇的时候,我总是崩溃的想砸键盘,可这么多年以来,她几乎没有缺失过一期杂志。 她总是说,这是我“催命般”催稿的功劳,但其实是她自己足够拼。 我依然记得,在某期杂志截稿的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恐吓她,可她一整天都没有出现。 再收到她的消息,已经是第二天了,她刚从手术台上下来不久,却不忘安慰我:“皇后你别急,我只差一个结尾了,但因为做了手术必须一直趴着,我现在正在赶了!” 我在微博Diss过她很多次,Diss她不按时交稿,Diss她放我鸽子,但每次她带着稿子出现的时候,我总觉得,我还可以再喜欢她很多很多年。 浅浅是一个慢热的人,我也是。而当我们开始熟悉起来,她立刻就变成了一个很忙的人。 写《千千晚星》的那年,是她状态最不好的一年。招教考试迫在眉睫,杂志连载要保证不开天窗,图书必须按时上市。 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处在一种焦虑之中。白天听着兴味索然的考前培训,晚上彻夜赶稿,写不出来时她就崩溃大哭,一边哭一边继续捋情节。 就这样持续到交稿那天,而幸运的是,在如此紧绷的环境下,她竟然在招教中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 前几天《月儿弯弯》定稿,我们又聊起那段日子,我笑着调侃她说:“要不是我能等,青春文学史上都没有浅浅的位置了!” 但我心里知道,没有放弃的人,始终是她自己。 比起上面三个小姑娘,欢喜似乎是最让我省心的那一个。 按时写稿,准时交专栏,乖巧又懂事。(却偷偷在杂志上告状!) 她们当中,我唯一没有见过的就是她,也似乎离她的生活最远。但奇怪的是,我们总是能重合彼此的歌单。 而我永远记得,在我沮丧地发出那条“人间不值得”的微博时,她认真地告诉我:人间不值得,但你值得。 《五月天人生无限公司》上映的时候,我在微博上晒二刷订单。她评论我说:我们隔着千山万水同样孤单包场,四舍五入就是一起看了。 那么我也期待,在未来的某一天,跨过千山万水,我能提着几罐啤酒,和她把酒言欢。 到了那时,背景音乐一定是五月天。 我是一个特别容易焦虑的人,于是这几年里,反而是大家一直在扮演包容者的角色,在我焦躁的那个瞬间洞察一切,然后安抚我。 曾有读者在深夜发消息给我:皇后,真的谢谢你呀,谢谢你把她们带到我们面前。 但其实,是她们成就了我。 你与花时共璀璨 作者有话说:我知道,生活中有许多像康小缇一样的姑娘,曾经不讲道理地喜欢过一个男生,即便受了伤,也很难及时抽身?‍?‍?‍?‍?‍?‍?‍?‍?‍?‍?‍?‍?‍?‍???‍?‍?‍?‍?‍?‍?‍?‍?‍?‍?‍?‍?‍?‍???‍?‍?‍?‍?‍?‍?‍?‍?‍?‍?‍?‍?‍?‍?。或许我们没有康小缇那样的运气,遇见一个属于自己的程见信,但我们还是要学会好好爱自己?‍?‍?‍?‍?‍?‍?‍?‍?‍?‍?‍?‍?‍?‍???‍?‍?‍?‍?‍?‍?‍?‍?‍?‍?‍?‍?‍?‍???‍?‍?‍?‍?‍?‍?‍?‍?‍?‍?‍?‍?‍?‍?。只要我们付出过真心,青春总不会叫我们失望,走过的路都是风景?‍?‍?‍?‍?‍?‍?‍?‍?‍?‍?‍?‍?‍?‍???‍?‍?‍?‍?‍?‍?‍?‍?‍?‍?‍?‍?‍?‍???‍?‍?‍?‍?‍?‍?‍?‍?‍?‍?‍?‍?‍?‍?。 你遇到的人可能是野花,也可能是玫瑰,只要你拥有随时把真心全部交付的坦荡,那你的头顶就永远不会缺失星辰。 文/乔绥 新浪微博/@乔绥 【一】 遇春街街如其名,刚入了四月就遍地春色。路左侧是高矮不同却错落有致的居民自建楼,院子里通常会种上蔷薇、茉莉一类的小花,右侧是栅栏围起来的小公园,园子里有一个人工湖,天气好的时候,有很多人去散步。 康小缇很爱去那个小公园,除了因为学校离得近以外,还因为李申曾在湖心的小凉亭上跟她表过白——虽然旁人总说那算不得什么表白,那样的话,李申一学期要说给好几个女生听。 她以为那都是流言蜚语,毕竟,喜欢了李申整整五年的人是她,而不是学校里那些听风就是雨的人。因此,就算她在话题的旋涡里浮沉了快一个学期,也依然没有对自己那个只挂了个名的男朋友起任何疑心。 撞破李申和美术学院的女生手拉着手在湖边散步以后,康小缇在栅栏旁愣了很久。宿舍里的女孩子跑过去拉她,好声好气地劝她天涯何处无芳草。 天色从霞光漫天的浓郁紫金过渡成了月升前的淡淡青灰,康小缇终于叹了口气,转过身走进一家便利店。 她一边吃关东煮,一边流泪,看着玻璃反光中面色惨白的人,想象自己是偶像剧里被全世界抛弃的女主角。这样想着想着,她突然又笑了,还没来得及收回眼泪,一不小心就冒了一个大鼻涕泡。 “啧。”身旁传来一声嫌弃的叹息,康小缇转头,泪眼模糊里看到坐在她左边的男生递过来一张纸巾。 “谢谢。”她低声回了一句,擦了擦鼻涕,转过头又要了一张,“你真是个好人。” 程见信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话茬,那是他第一次被人称作“好人”。 【二】 康小缇的初恋失败了,她开始萎靡不振。 原先有早课的时候,她总是宿舍最早起床的人,然后挨个把室友叫醒以后就冲进食堂吃早餐。二食堂一楼的牛肉饼是她的最爱,原浆色的纸袋包裹着香酥扑鼻的牛肉饼,基本上可以唤醒她一整天的好心情。 失恋以后,她在宿舍不吃不喝,蒙头睡了两天。原以为李申会跟她解释,会求她原谅,两人之间或许存在着一些误会,或许只需要几句话,她就能回到过去的快乐里。 康小缇以为自己的感情还有一线生机,可她饿得眼冒金星了,李申也没有出现。 “他真的不喜欢我了吗?”她躺在床上,虚弱地问室友昭昭,“连一句解释都没有。” “他可能还不知道你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吧。” “那他为什么要躲着我呢?” “小缇。”昭昭看着她清瘦许多的脸,欲言又止地说,“李申他……他可能并没有躲着你。” 康小缇愣了两秒,随后像脑袋里有什么东西轰隆一声炸开了。她瞬间坐直了身体,仿佛将死之人的回光返照一般,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犹如醍醐灌顶,原本旁人怎么说她都听不进去的那些道理,在那一刻,她全想明白了。她这样饿肚子一点意义都没有。 “你怎么了?”昭昭被她的模样吓到了,小心翼翼地问。 康小缇一言不发。她下了床,换好了衣服,洗漱完毕以后就走了出去。 那会儿不是饭点,二食堂空荡荡的。程见信睡到日上三竿才起,睡眼惺忪地出去觅食时,又一次看见了哭泣的康小缇。 她坐在倒数第二排的椅子上对着碗抽泣,瘦弱的肩膀一颤一颤的,好像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 “康小缇,你又怎么了?” “我说了不要辣椒,不要辣椒,你看……”她的脸上挂着两行泪,抬头时,手还指着那碗飘着红油的拉面。 程见信翻了个白眼,把自己端着的那碗清汤面放到她的面前,“我还没吃,换换?” 康小缇饿了两天,吃得狼吞虎咽,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直到那碗面快见底了,她才像想起什么似的,迟疑地放下了筷子。 她想不起来坐在她面前的这个男生是谁,只觉得眼熟,因为过于后知后觉,也不敢随便开口询问。 直到对方又递过来一张纸巾,康小缇才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大声地喊出了程见信的名字。 “你也在我们学校读书啊?!”她看起来有些激动。 程见信挑眉看了一眼,就知道她当初在便利店询问名字只是随口一问,根本没往心里去。 “工管四班,程见信。”他有些生气,于是放下筷子,往椅背上一靠,慢悠悠地说,“记住了吗?” 他的眼神很直白,还带着一丝审视,语气里也有高高在上的冷漠,让人无端生出一种压迫感。 康小缇愣了两秒钟,似乎是没反应过来,眉头苦恼地皱在一起,两只细长的桃花眼被挤成了杏仁眼。她点点头,想说知道了,却控制不住地瘪了瘪嘴,眼眶一热?‍?‍?‍?‍?‍?‍?‍?‍?‍?‍?‍?‍?‍?‍???‍?‍?‍?‍?‍?‍?‍?‍?‍?‍?‍?‍?‍?‍???‍?‍?‍?‍?‍?‍?‍?‍?‍?‍?‍?‍?‍?‍?。 眼见着她又要哭,程见信手忙脚乱地吼了一句:“不许哭!” 他的嗓门太大了,连服务台的大叔都听到了,伸长了脖子往这里看。 康小缇被实打实地吓到,咽了咽口水,于是那到了喉咙处的呜咽又下去了。豆大的泪珠砸到桌子上,她却静悄悄的。 看她那副诚惶诚恐的样子,程见信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旅程的程,见面的见,书信的信。” 不知从哪里飘来了几朵乌云,稀疏的雨滴试探性地落下来,康小缇感受到了春天喜怒无常的心情。 【三】 康小缇读国民经济类的专业,内容大而宽泛,因此,课程种类也是五花八门。 周四上午的管理通论和李申一起上,她提前去了教室,占了最后一排的好座位,就为了获得全面的视野。虽然心里想着的人不一定会来,但她还是做了十足的准备。 昭昭怒其不争,不愿意跟她坐在一起。 身旁的位置空了下来,康小缇没看到李申,也失了兴致,趴在课桌上打盹儿。 上课的铃声大约已经过去十来分钟,旁边的椅子突然坐了一个人。康小缇眯着眼抬头,突然看到程见信放大的五官。 她低呼一声连忙往后仰,程见信这才收回脑袋,坐直身体。 “干吗这么害怕?”他云淡风轻地瞥了康小缇一眼,“我又没想对你做什么。” “那你突然凑过来,也不打招呼……” 程见信把她的书往中间拉了拉,头也没抬地说:“总算有一次见面你没哭,我不确定是不是你呀。” 这话说得有几分道理,康小缇不知道该如何接,尴尬地笑了两声,把书往那边推了推,转移话题道:“你也上这堂课啊,以前怎么没见过呢?” “也许是因为你眼睛一闭一睁,这节课就过去了吧。” “……” 康小缇觉得这人真难伺候,也不再费心找话题,又弯腰趴在了课桌上。她没注意程见信在干什么,也不打算和他建立萍水相逢的友谊,被生生拿话噎了几次以后,她甚至想收回初见时对他发出的“好人”评价。 虽然程见信未必对这个评价感到高兴,但对于一向被父母以“善良”为标准来教育的康小缇来说,这就是最高嘉奖了。 如果那堂课上老师不点名的话,他们之间大概会一直沉默下去。 那是一节大课,足以容纳四个班级的阶梯教室里坐了一百多名学生,点起名来耗时较长。因此,部分逃课的学生还有机会亡羊补牢。 老师话音刚落,康小缇就像失忆了一般,习惯性地拿起手机给李申发了短信:点名了,速来。 往日总是这样的,他的宿舍离教学楼不远,小跑着过来的话,连十分钟都不要。 但那天康小缇没有如愿看见心上人从后门溜进来,再气喘吁吁地在她的身旁坐下的样子。 李申给她回消息说自己不在学校,还让她帮自己答到。 放下手机,康小缇陷入烦恼中。一方面,她突然记起自己的爱情已经破裂的事实,另一方面,她的嗓子天生细软,实在伪装不了男人的声音。 思虑片刻,她把书又往旁边挪了挪:“那个……” “有话直说。” “待会儿点名,你帮我答个到呗。” 程见信原本在玩手机,听到这话,挑眉斜了她一眼。 康小缇怕他误会,趁热打铁地解释:“等下老师点到‘李申’,你就答‘到’,行吗?” “不行。”程见信收回了目光,斩钉截铁地拒绝了。 “为什么呀?” “我又不认识他。” “可你认识我啊。”康小缇把脸伸了过去,伸出手指头疯狂地指着自己,“咱们不是朋友吗?” 程见信看着她紧张的样子,故作为难地说:“这是两码事吧,再说了,我也不知道你俩什么关系啊。” 康小缇咧开的嘴角顿住了,她收回殷切的目光,顺其自然地沉默了。她确实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在一个学期以前,她可以说李申是同乡、是朋友,是自己暗恋多年的男神,甚至在一个月以前,她还可以幸福地称他一句“男朋友”。可现在呢?在摸不准自己的身份时,她连一句看起来稍显体面的谎话都编不出来。 快乐好像裂开了一道缝,虽然她有能力麻痹自己视而不见,可大风灌了进来,她在心里细心呵护的那一簇小火苗已经岌岌可危。 “好。” 在被流动的心事淹没之前,康小缇听到程见信的回音。 【四】 康小缇变得忙碌起来。 工管学院的课程很多,她忙完自己的必修课作业以后就跟着程见信一起去上课。他在一旁打手游,她就得任劳任怨地帮他记笔记。 这是程见信答应给李申答到时提的要求。 文科专业知识点多且复杂,一节课下来,她常常累得手酸,然而,这都不算什么,最让人头疼的是一些流言蜚语。是的,她刚从李申的旋涡里爬出来,又掉进了程见信这个大坑里。 她在男生宿舍楼下等着,几乎快被初夏热情的太阳烤化了,男主角还没下楼?‍?‍?‍?‍?‍?‍?‍?‍?‍?‍?‍?‍?‍?‍???‍?‍?‍?‍?‍?‍?‍?‍?‍?‍?‍?‍?‍?‍???‍?‍?‍?‍?‍?‍?‍?‍?‍?‍?‍?‍?‍?‍?。已经有路人频频投来探寻的目光。 康小缇心中焦虑,打电话警告:“你再不来,我就走了哦。” 过了大约三分钟,程见信穿着拖鞋下来了。康小缇捧着两本书刚想走过去,一个女生赶在她的前头冲了过去。 “你为什么躲着我?” 一听到女生说这句话,康小缇连忙缩回了脑袋,又后退了好些距离。 她在心里断定这是一场情感纠纷,为了避免殃及池鱼,她甚至躲到了旁边的理发店里。 她这样努力,却还是没有逃脱程见信的魔爪。 他领着那个满脸痴怨的女生走了进来,指着假装在看杂志的康小缇说:“就是她,经济学院的康小缇,我们好了快两个月了,不信,你去打听打听。” 康小缇藏在杂志后面气得眉心突突地跳,她想站起身大声反驳,可又怕那个女生跳起来揪她的头发。她向来不知道怎么处理复杂的场面,因此,一动不动地龟缩着,一直等到那个叫作“邱栗”的女生气势汹汹地离开。 “你干吗要这样讲?!”确认没有危险以后,康小缇摔了杂志就去质问程见信,“万一她说出去,大家都误会了怎么办?” “误会什么?”相较于她的气急败坏,程见信就显得云淡风轻多了。他知道她的心思,所谓的“大家”不过只是幌子罢了,真正值得她在意的只有她心里的那个人。 “误会我们俩在一起了啊!” “难道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不能说是在一起吗,这算什么误会?!” 在话术的掌握上,康小缇永远都不是程见信的对手。面对那些似是而非的辩解,她憋了一肚子的火倒不知该如何发泄了。 “亏我一开始还觉得他人好,竟然拉我出去挡枪,你说他过不过分?”康小缇在宿舍里喋喋不休,一会儿气愤于程见信的所作所为,一会儿又感慨自己遇人不淑。 “我觉得他人还蛮好的。”在康小缇说累了喝水的间隙,昭昭小声地说,“长得好看,还不四处留情,光这一点就比你那个初恋强多了吧。” 那是昭昭两个月以来第一次主动提起李申,往日她总是噤若寒蝉,生怕一不小心就挑动了康小缇哪条掌管着痛感的神经。如今听她这样漫不经心地提起这个名字,康小缇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难道那些事情真的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久到旁人都以为她已经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了吗? 那天晚上,康小缇辗转难眠。她爬到床尾,隔着窗户往下看,月色凉如水,晚风掠过树叶沙沙作响,在地上留下点点黑斑,像是星星的碎片。 隔天早课,康小缇没有再跑去帮地主程见信做长工。她睡到日上三竿,才心满意足地起床,下定决心撂挑子毁约,却突然看到他发来一张照片。 篮球场上人声鼎沸,观众席上坐满了学生。康小缇气喘吁吁地赶到时,正好赶上中场休息,她趴在门口的栏杆上畏首畏尾地观望着,突然被人揪着后衣领往前迈了几步。 “看见没?”程见信一只手提着她,另一只手遥遥地指向对方观众席的第一排。 穿着十二号球服的李申在喝水,旁边身着粉色运动短裙的女孩正挽着他的胳膊自拍。 康小缇平心静气地看着,直到心爱的男孩配合着女孩,也对着镜头比起了剪刀手,她再也看不下去了。 许是她的哀怨都化成了利箭,李申如芒在背,终于抬头看见了她。仅仅迟疑了两秒钟,他竟然伸出手臂,在空中挥舞了两下,就算是打了招呼。 “你们真的在一起过?”连程见信都对李申的这份坦然表示难以置信,“你不是说自己被劈腿了吗?” “对啊。”康小缇默默地收回视线,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几步,直到退出李申的视野,才深呼了一口气,“应该是吧。” “是这个女生吗?” 康小缇郁闷地点了点头。李申是文学院声名远播的人物,不仅创办了校内风靡一时的刊物,还长了一副清俊帅气的好皮囊。在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的院系,他是绝对的香饽饽。往日总有女生借着各种各样的由头靠近他,他既不拒绝,也不迎合。康小缇看了很多,不得不承认,在那些莺莺燕燕里,就数现在这个女生最漂亮。 “上次在遇春街没看清楚,刚刚仔细看了几眼,确实很漂亮。”她轻声说着,又悄悄往后挪了几步。 程见信看着女孩隐在阴影里的半张脸,心中突然就涌起了一阵懊恼。 “那就别喜欢他了。”他说。 康小缇抬头,眼神暗淡得像深秋萧瑟的风一样灰败。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手机响了,李申发消息过来,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其实也没什么,真心本来就瞬息万变。”康小缇仰着头,语气都变得有些空旷了。 “至少他曾经喜欢过我。”她说。 【五】 临近期末考试,康小缇一头扎进图书馆,像过去那样开始临时抱佛脚。 因为不用再抄笔记,程见信也变得不那么烦人了?‍?‍?‍?‍?‍?‍?‍?‍?‍?‍?‍?‍?‍?‍???‍?‍?‍?‍?‍?‍?‍?‍?‍?‍?‍?‍?‍?‍???‍?‍?‍?‍?‍?‍?‍?‍?‍?‍?‍?‍?‍?‍?。他坐在康小缇的对面,抱着一本书看了半天,安静得像不存在似的。 一直到了饭点,他们又一起去吃饭。食堂里人多,原本都是程见信优哉游哉地坐着占位,康小缇跑腿打饭的,可那段时间他就像转了性一样,突然变得彬彬有礼,不但把康小缇按在座位上,还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她。 康小缇受宠若惊的同时又惴惴不安,她总觉得有点奇怪,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她在宿舍里想了半天,苦恼地询问姐妹:“你们同情我吗?” “什么?” “我老有这种感觉,要不是同情,程见信干吗突然对我好?”她只能这样想。 昭昭听不下去,怒其不争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你当初一心一意地对李申好,是因为什么?” 康小缇脱口而出:“喜欢他呗。”旁人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她又着急忙慌地补充,“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但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程见信怎么会喜欢她呢?她光是想起他在理发店门口如何想方设法地撵走别人,就会觉得他这个人或许对男欢女爱根本就没有兴趣。 邱栗是突然找过来的。她一只手捂着心脏,一只手撑着桌面的样子,很容易让人误会她生了什么重病。 康小缇吓了一大跳,而后才心惊胆战地认出来,眼前的人就是那天拦住程见信强势表白的姑娘。 她原本以为对方是来打架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刚准备开口解释,女孩豆大的眼泪就落了下来,砸在她的手背上,有一种冰凉的触感。 在遇春街旁边的小公园里,邱栗梨花带雨地讲述了自己追逐程见信的这几年是怎么度过的。少女心事总关乎情,那些辗转的情绪看起来都似曾相识。 如果爱而不得是一种病,那几乎每个人都能轻而易举地写满整本病历本。唯一不同的是,在青春结束以前,有的人能够病愈出院,有的人就只能永远守着生命中那一小块阴影度过余生。 康小缇曾以为自己是幸运的那个,当李申在湖心的小凉亭上对她说出“不如我们试试”的时候,她还以为那一刻天旋地转的幸福感就是青春的结局了。 “可惜,是我想太多了。” 因为相似的经历,康小缇和邱栗越说越投缘,抱头痛哭了一场,快要发展成知己的时候,程见信来了。 消息是康小缇发的,原以为这样的情深至少能感动他些许,可没想到他出现时,脸上像覆了一层冰霜。 他大踏步走过来,带着一丝不容置喙的严肃。 康小缇已经感觉到了邱栗颤抖的手,可没想到程见信走到跟前,一把拉住的却是康小缇。 康小缇的慌乱排山倒海地袭来,她想挣脱出来,奈何力气小得可怜,只能亲眼看着程见信挡在她的面前,逐字加重语气,对邱栗说道:“我只喜欢康小缇,听明白了吗?” 邱栗脸色苍白地离开了,没有人追她。 在那道悲伤的身影消失以后,程见信才放开手。那时,他的小臂上已经被康小缇抓出了几道血痕。 “你太过分了!”重获自由以后,康小缇气得跳脚,指着程见信的鼻子破口大骂,“就算你不喜欢,也用不着这样羞辱她。伤害别人就那么好玩吗?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非得把人气哭才满意?” 程见信不说话,只是在长椅上坐了下来。湖面波光粼粼,康小缇站在背光的地方张牙舞爪,眯着眼看,倒像是一个灵动的剪影。 “你还好意思笑,你的心是石头做的吗?” “我是铁石心肠。”他突然出声,“那李申呢?他的心软给你带来幸福了吗?” 康小缇背着书包气鼓鼓地走了,程见信说之前就预想到她会是这样的反应了。黄昏的霞光穿过柳树的枝叶缝隙,斜斜地铺了下来,裹挟着太阳留下的淡淡余温,仿佛在给他的小臂上药。 程见信开始觉得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件很轻松的事情,而这是康小缇的背影教会他的道理。 【六】 往日的期末虽然也弥漫着愁云惨雾,可对于康小缇来说,至少还有一件事情值得高兴,那就是放假坐车回家。 以前买火车票是她最期待的流程,因为光是想象在拥挤逼仄的车厢里,她和李申紧紧地挨在一起,就足够支撑她轻松地度过那令人窒息的考试周了。 回忆起过去的事,康小缇有些唏嘘。从朋友迈向情侣,看起来只是往前踏了那么一小步,可也正是那一小步,断了所有退路,让人再也无法回头。 遗憾的是,这些道理都是她在被甩以后才悟出来的。 那个暑假,康小缇只买了自己的火车票。她在宿舍收拾了很久的行李,本来已经做好了独自回家的心理准备,可当她扛着大箱子下去,却看见了李申。 那一刻,她心里绷了很久的绳子突然就断了。她怔怔地站在原地,蓦然想起昭昭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付出过真心的爱人,是很难再做回朋友的。 事实摆在眼前了,康小缇才不得不承认,李申从未爱过自己。或许是他怜悯她的情深,或许是因为他难耐寂寞,又或许他只是单纯图个新鲜,总之,她曾经亲手抓住的幸福,最终被证实不过只是黄粱一梦罢了。 康小缇实在不愿意再自取其辱了,她决定放弃那班列车,就对李申说:“你先走吧,我男朋友会来接我的。” 从来都掌握着主导权的男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什么,放缓了语气说:“别闹了,我帮你拿行李,走吧。” “我没跟你开玩笑。”康小缇倔强地看着他,“我真的有男朋友了。” 暑假第一天,正是学生们回家的日子,楼道里来来往往的人都看到了这一场不大不小的争执。康小缇不仅要忍受周遭不怀好意的打量,还要硬着头皮对李申撒谎,那是她第一次体会到骑虎难下的滋味。 正当她不知所措的时候,一辆黑色的小车停在了宿舍楼下。康小缇原本没太注意,直到程见信从驾驶座出来,直直地朝她走过去?‍?‍?‍?‍?‍?‍?‍?‍?‍?‍?‍?‍?‍?‍???‍?‍?‍?‍?‍?‍?‍?‍?‍?‍?‍?‍?‍?‍???‍?‍?‍?‍?‍?‍?‍?‍?‍?‍?‍?‍?‍?‍?。 康小缇突然有了一种错觉,这个不错过她每一次窘迫的人,是不是上天安排好的孽缘? 【七】 程见信是本地人,放了暑假,也不用挤火车,还能时不时地跑回学校蹭图书馆和篮球场。他自称只是偶然经过,看见康小缇似乎遇到了麻烦,才勉为其难地上去解了围。 康小缇不见得有多相信这套说辞,程见信用眼角余光偷偷观察,她正目光呆滞地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好啦,我说实话,是你室友给我打的电话。”程见信一边说,一边转过头看她的动静,“正好我就在附近。” “我知道。”康小缇小声地说。 “你怎么会知道?” “她们最近一直在撺掇我跟你好。”说到这里,她叹了一口气,终于把目光从窗外飞逝的景物上收了回来,看着程见信说,“我是不是真的很让人操心?” 程见信没想到她突然会这么坦诚,愣了几秒钟以后,说道:“是。” “那你在前面的路口把我放下吧,我换一班车回家。” “不用。”程见信把车门落了锁,认真地说,“我送你回去。” 坐火车不到三个小时的行程,开车可能要耗上大半天。康小缇觉得麻烦,拒绝了一次又一次,奈何程见信铁了心要送佛送到西,根本就不给她独立的机会。 七月的天气变幻莫测,前一秒还艳阳高照,下一秒豆大的雨滴就砸了下来。窗户关闭以后,车内的氛围陡然变得有些诡异。 “喀。”程见信准备说些什么来缓解一下,“介意说说你的爱情经历吗?” “有什么好说的。”刚受过打击的康小缇实在打不起精神来。 “听说你追了五年,从高中到大学?” 康小缇不说话,程见信却越说越来劲,倒豆子似的把听来的传闻都说了一遍,然后还半真半假地感慨道:“你要是把这毅力放在学习上,何至于在我们学校蹉跎时间啊。” “我没有追他,只是喜欢罢了。”默默听了半天的康小缇开了口。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康小缇想了想,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原本以为占了个“好友”身份的自己对李申来说总是不一样的,可经历了这一场莫名其妙的失恋以后,她都明白了,在感情里只有爱与不爱这两个标准,除此之外,你安慰自己越多,就越容易落入自作多情的境地。 “那你喜欢他什么呢?”程见信还在喋喋不休。 康小缇实在被他念得烦了,索性闭上眼睛,自暴自弃地回了一句:“话少。” 【八】 到达的时候已近黄昏。 程见信把车停在老城区一家面馆门口,他下车活动了一会儿筋骨,正准备进去解决晚饭,一回头看见康小缇还在车里坐着,一动不动,神色里似乎还藏着几分悲伤。 在面馆角落的小桌子上,摆了两碗牛肉面,氤氲的热气隔在两人中间,仿佛把那一片相对的平静割裂了。 程见信把碗里的肉夹给她:“怎么不吃,你不是最喜欢吃牛肉了吗?” 康小缇抬头:“你怎么知道?” 程见信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催促她趁热吃。 康小缇显然有些心不在焉,扒拉了两口就放下了筷子,面无表情地看着天花板发呆。 “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李申的地方。”她说着,自己都笑了,又急又气地说,“程见信,我现在确定了,你就是老天爷派来整我的。” 程见信自然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巧合,他无奈地说:“又不是我让你喜欢上李申的,再说了,我连你喜欢他什么都不知道。” “程见信。”康小缇突然凑近,面色纠结地说,“我说了,你可别笑。” “嗯,不笑。” “高一那年,我就在这个地方对李申一见钟情了。”她说完,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笑话,于是追问道,“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这个问题来得很突然,程见信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看着康小缇那张泛起了红晕的脸,突然想起自己初见她时的场景。 不是在便利店,而是学校的二食堂窗口。一个姑娘排了很久的队终于买到了一块牛肉饼,可刚转身,牛肉饼就被拥挤的人群碰掉在地上。附近的人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女孩站在一个小圈圈里,在众目睽睽之下,迅速地弯腰把饼捡了起来,嘴里还念叨着:“不到五秒,应该还没脏。” 程见信看到她背着粉红色的双肩包走了,拉链上还系着一个什么东西,摇摇晃晃的,看不清楚。 他心里一直记挂着这件事,因此在便利店重逢时,他一眼就认出了小小的可妮兔挂饰以及那个号哭不止的女孩。 康小缇还在等他的回复,他看着她瞪得圆圆的眼睛,轻声答了一句:“我信。” 为什么不信?你遇到的人可能是野花,也可能是玫瑰,只要你拥有随时把真心全部交付的坦荡,那你的头顶就永远不会缺失星辰。 程见信确认康小缇是自己的灯盏,因此他愿意等,等她带着满腔真心出征,不管最后是铩羽或是凯旋,他都愿意一直一直陪着她。 编辑/张美丽 小鹿今天乱撞了吗 作者有话说:这个故事的灵感来自我的好朋友?‍?‍?‍?‍?‍?‍?‍?‍?‍?‍?‍?‍?‍?‍???‍?‍?‍?‍?‍?‍?‍?‍?‍?‍?‍?‍?‍?‍???‍?‍?‍?‍?‍?‍?‍?‍?‍?‍?‍?‍?‍?‍?。本科毕业以后,她去了俄罗斯做志愿者,有一天,她跟我说遇到了很多倒霉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么远的地方,但是,很难过的时候,她的俄罗斯学生送给她一朵花?‍?‍?‍?‍?‍?‍?‍?‍?‍?‍?‍?‍?‍?‍???‍?‍?‍?‍?‍?‍?‍?‍?‍?‍?‍?‍?‍?‍???‍?‍?‍?‍?‍?‍?‍?‍?‍?‍?‍?‍?‍?‍?。每个人都会有暂时失去方向的时候,希望看到故事的你,可以去做那个可爱的送花人,也有足够的好运气,可以收到别人送出的花?‍?‍?‍?‍?‍?‍?‍?‍?‍?‍?‍?‍?‍?‍???‍?‍?‍?‍?‍?‍?‍?‍?‍?‍?‍?‍?‍?‍???‍?‍?‍?‍?‍?‍?‍?‍?‍?‍?‍?‍?‍?‍?。 而对于一个女侠来说,那些关于风花雪月的探究,似乎总有点辱没真正雪中送炭的心意。 不大气。祝桥想。 文/贝锦 新浪微博/@同福里的鸭子汤 1.失意的红糖烤奶 人倒霉是会倒霉一整天的。 在被劈头盖脸地浇了一头红糖烤奶之后,祝桥这样想。 三个小时以前,十拿九稳的省赛马拉松名额因为提前到来的“大姨妈”泡了汤——外面谣传她晕倒的时候血洒跑道,顺带扳倒了一个晕血的长跑对手。 两个晕倒的弱鸡被送进医务室,祝桥作为专业的体育生,回血的速度远远超过一般人,很快就恢复了过来。 没心情管那个被自己连累的倒霉鬼,祝桥自己离开了医务室,心情相当沮丧。这次运动会虽然只是校级的,但是,教练早已经暗示过他们,如果这次比赛拿到名次,就可以优先进入省赛。 体育生的就业压力一点也不比普通学生小,在省赛中拿到名次,履历上会好看很多,就好比一个天大的馅饼悬在头顶。 现在,祝桥非但没有吃到这块饼,还被砸了个透心凉。 祝桥从医务室出来,直接去了教练办公室,教练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她,目光里却颇有种意料之中的遗憾:“每次比赛前,最容易出事的就是女生。” “行了,好在你才大三,明年还是有机会的。” 最后一句话给了祝桥一点点的安慰,她也在努力地安慰自己:上一次短跑冠军是我,照片还被贴在布告栏,虽然很快就不知道被哪个傻瓜撕下来了,但是,我曾经是冠军,这次只是意外而已。 但祝桥很快意识到教练话中隐含的意味,在体育特长生里,女生总要遇到更多的隐形壁垒,职业生涯更短,还经常受生理期的限制……这些不是她的错,可这是现实。 祝桥悲壮地走在校道上,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多年武功被废的失意女侠。 校道上有一对情侣在吵架,失意女侠经过他们的时候,女生突然爆发出一声哭腔,挥手夺过男生手里的奶茶扔了出去,然后哭着跑掉了。 那杯奶茶就像那块吃不到的馅饼,啪地一下砸在祝桥的头上。 纸杯的盖子被砸开,奶茶流了祝桥一头一脸一身,祝桥面无表情地舔了一下流到嘴边的奶茶,艰难地找到一个安慰自己的理由——奶茶的味道意外地还不错。 离开医务室三个小时以后,祝桥再次回到了这里。 人倒霉,是会倒霉一天的。祝桥默默地在心里肯定了这句老祖宗流传下来的箴言,古人诚不欺我。 2.冬天的寒天爱玉 送祝桥来的男生,也就是跟女朋友吵架的那个倒霉鬼,叫祁阳。 他手忙脚乱地将被砸蒙的祝桥送到医务室,确认了她没事以后,整张脸上都写满了抱歉。 “要不,你以后的奶茶,都来我家喝吧,免费的。”赔偿被祝桥拒绝了以后,他提议。 祝桥认为自己除了要洗个头以外,实在是什么事也没有。体育生的自尊心让她觉得自己答应赔偿就像是在蓄意碰瓷。 听到祁阳松口不再提赔偿的事情,祝桥抓住机会转移话题:“祁家奶茶,是你家的店?” 面前的男生抓了抓头发,点头承认,祁家奶茶是学校旁边最大的奶茶店,据说店主是一对毕业的夫妇,各自事业有成以后,在母校旁边投资了这家奶茶店,纪念他们曾经的大学时光。 祝桥基本没有去过,原因无他,体育生要避免过多的糖分的摄入,她敷衍地点点头,终于终止了祁阳的愧疚和强烈的补偿意愿。 “那你记得来啊,我们店里的招牌是寒天爱玉,等夏天时,我请你喝。”祁阳笑起来倒是很像他自己的名字,温暖和煦,祝桥答应了他,转头就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生活中还有很多比一杯招牌奶茶更重要的事情,比如即将到来的实习,比如摔倒之后的训练。 错失省赛名额带来的影响是微妙却令人无法忽视的,学校里的跑道和训练器材数量有限,祝桥在校赛中折戟,于是自然而然,她要给其他备战的人让位。 这一年的冬天仿佛来得格外早又格外寒冷些,大三的学生,一只脚已经迈出了校门,另一只脚还在半空中悬着,不知道要落在哪里。学校的课程已经很少,不再去训练场以后,祝桥的时间大段大段地空了下来,相继投了几份实习的简历以后,等待的时间突然被无限地拉长——她第一次发现,人可以闲得想自己跟自己打架的地步。 祝桥耐着性子在宿舍待了两天,除了自己差点被闷得发疯,室友们含蓄的安慰也让她无所适从,错失比赛名额当然是件挺可惜的事情,但在她这里,绝没有到萎靡不振的地步。 这些话,解释起来仿佛很多余,于是,祝桥不再待在宿舍里。她无所事事地在学校周围晃悠,最后路过了祁家奶茶店。寒冷的空气似乎因为那一点奶和糖的香气变得暖起来。 这点香气让祝桥鬼使神差地进了奶茶店的门。 “祝桥?你要喝什么?”祁阳看着站在门口的祝桥,叫出了她的名字,看上去十分惊喜。 距离上次倒霉的见面已经过去两个月,祝桥叹服于祁阳的记忆力,她本来只打算自己找个地方打发时间的,最后的结果却是两个人窝在奶茶店角落的布艺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大盆的绿植隔出一片安静的小天地,祝桥要的寒天爱玉很快就被端了上来,这是一杯属于夏天的清凉饮料,但是,祝桥在这个冬天慢慢地喝光了它。 心里那些隐秘的焦灼好像暂时平息了下来——虽然只是暂时的,她的余光里可以看到祁阳探究的目光,她猜他或许有很多问题要问,比如为什么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在校外,为什么固执地想喝一杯不属于冬天的寒天爱玉。 但是,他没有问,祝桥就觉得,他像这家奶茶店一样,是个让人觉得舒服和放松的男孩子。 3.干了这杯幸运白开水 和电影里,女侠一旦落难,总会有一个避难所让她休养生息,为来日大杀四方养精蓄锐?‍?‍?‍?‍?‍?‍?‍?‍?‍?‍?‍?‍?‍?‍???‍?‍?‍?‍?‍?‍?‍?‍?‍?‍?‍?‍?‍?‍???‍?‍?‍?‍?‍?‍?‍?‍?‍?‍?‍?‍?‍?‍?。 奶茶店对于祝桥来说,慢慢就成了这样一个地方。 她和祁阳渐渐成为这个安静角落的分享者,祁阳看书或者学习,她就在书本的翻页声里吸着珍珠发呆。 偶尔有大胆的女生问她:“你们两个在一起了吗?” 祝桥吓了一跳,然后坚决地摇头,于是那女生很放心地将一份包装精致的礼物递给她:“那帮我转交给他吧。” 等到祁阳过来,祝桥把那份礼物递给他,看到他诧异地挑着眉,她不知怎么回事,有点结巴:“别人让我送给你的。” 祁阳哦了一声:“别人的。”没头没尾的一句,好像总有些未尽的言下之意。 两个人照常学习的学习,发呆的发呆,空气中却有些什么变得不一样了,总是让祝桥觉得有点心神不定。 奶茶店的表白墙赶在情人节装修完毕了,再加上情人节活动的预热,店里的客人前所未有地多了起来,表白墙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字条,祁阳怂恿祝桥也写一张贴上去:“等一下会从里面抽出一个幸运奖,肥水不流外人田,你赶紧写。” 祝桥诚实地说:“我没有人要表白啊。”接着,她又慢半拍地意识到,祁阳理所当然地把她划分到了自己人的阵营里。 想到这里,祝桥都没有意识到,玻璃墙上映着的她,慢慢露出一个不自觉的笑。 祁阳哦了一声,说:“那就写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 祝桥咬着笔头,第一次正儿八经地考虑这个问题。 话不要太多,但是,也不要太少,最重要的是,让人觉得舒服,笑起来干净温暖……七七八八地数了一遍,再看向祁阳的时候,祝桥心尖一颤。 “写好了吗?”祁阳凑过头来看,祝桥下意识地把那张空白的纸藏了起来,对他露出一个假笑,“好了。”然后,她转过身来飞快地写了几个和祁阳不沾边的词上去。 做完这一切,祝桥自己突然觉得有点好笑,不知道她刚刚在心虚什么,明明只是一张字条而已。 表白墙上贴得密密麻麻,祝桥仗着自己是体育生,跳起来将自己的便利贴贴在了墙上最高的位置。 祁阳果然没有骗她,最后抽到的幸运奖相当让人惊喜,是两张去古城的机票。 本来以为顶多抽到水杯、笔记本的祝桥也忍不住惊呼了一声,她兴奋地扯着旁边的祁阳:“我跟你讲过没有,我以前连抽到的洗衣粉都是过期的,哇!这次怎么这么幸运!” 祁阳在旁边笑得宛如一位丰收的农民伯伯,他将白开水递给喊得口干舌燥的祝桥:“说明你的坏运气都用光了,好运气就要来了。” 祝桥哈哈笑着,只觉得前一段时间的阴霾一扫而空,她将那杯白开水一饮而尽,看着玻璃杯上祁阳含笑的眉眼,心里想,好像她的好运气,都是这个人带给她的呢。 4.请你喝杯红枣茶吧 情人节以后,祁阳迷上了跑步。祝桥发现自己在操场遇到他的概率基本和在奶茶店遇到他的概率持平。 “跑步也挺有意思的。”他这么说,然后问祝桥,“一起环校跑吗?” 环校跑的话……祝桥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 环校跑一定会路过北操场,那里是省赛预备选手训练的地方。自从校赛被淘汰以后,祝桥就没有去过那里了。 祁阳微微一笑:“好,那就不去。” 这天结束的时候,祝桥跟祁阳打了招呼,准备离开的时候,却被他喊住:“如果有时间的话,陪我去个地方吧。” 夕阳的余晖薄薄地落在操场上,赛道上已经是最后一组选手了。 祝桥恍然想起来,今天是省赛的日子。 在蜗牛壳里待久了,所有的感官仿佛都迟钝了,那些迷茫和不安暂时地远离了她,可是它们却真实地存在着。他是想告诉她这些吗——逃避不能解决问题,体育生的竞争也还是很激烈,现实并不会因为她的失败就变得温情脉脉。 她心情沉重,祁阳却笑起来:“你记不记得,你晕倒那天,还有个人也晕倒了?” 想起来了,祝桥看着祁阳,他揶揄的笑意在夕阳中炫目至极,好像他就是一切光芒的所在。 美色当前,祝桥终于迟钝地回过神来。 “原来是你啊。”原来马拉松赛跑时那个晕血的倒霉蛋是你啊,原来,他们的交集,比她以为的还要早呢。 “别觉得对不起了,”祁阳一哂,“那个名额对你们来说挺珍贵的,但我是被我们班长硬塞上去的,不跑正好,还要谢谢你呢。” 谢谢她什么?谢谢她汹涌奔流的“大姨妈”吗?她忍住了没有问出口,脑回路却又偏到另一件事情上了:祁阳那天是刚从医务室出来,就遇到那个手持奶茶且疑似和他有情感纠纷的女生吗? 这是什么样的孽缘。 “……我从小体育就不好,还晕血,每次体检完就要喝红枣茶,去年抽血还晕倒过。其实吧,男生这样,还挺菜的。”祝桥发着呆,那边祁阳继续笑着说,“大家都有做不到的事情,你不用……太逼自己。” 原来,绕了这么一大圈,他是要说这个。祝桥有点想笑,又有点感动,她以为那些情绪已经很好地被自己消化掉了,接受自己是个普通人的事实,并不比成长本身容易。 情绪交杂,最后,祝桥说:“那我请你喝杯红枣茶吧。” 谢谢你。她在心里默默地说,与此同时,她也默默地收回了那个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却几度想问出口的问题——好像好久没见到你的女朋友了啊? 她期待的答案是什么呢?在这一刻,微风带着夕阳残存的温度公平地吹过这两个人的脸颊和衣服,她觉得自己被风吹得有点醉,让她想起三年以前,她作为体育特长生备战高考,每个清晨,跑道上沉默奔跑时路过她耳畔的风和此刻的风多么相似。 那时,她就像一个一腔孤勇的女侠。 而对于一个女侠来说,那些关于风花雪月的探究,似乎总有点辱没真正雪中送炭的心意。 不大气?‍?‍?‍?‍?‍?‍?‍?‍?‍?‍?‍?‍?‍?‍???‍?‍?‍?‍?‍?‍?‍?‍?‍?‍?‍?‍?‍?‍???‍?‍?‍?‍?‍?‍?‍?‍?‍?‍?‍?‍?‍?‍?。祝桥想。 5.对身体好的东西,怎么都不太好吃 祝桥怀疑,自己可能对祁阳有一点想法了。 具体表现在她越来越想要见到他,去奶茶店如果遇不到他,心情就会无端低落下来。苍天为证,她一开始去奶茶店,可真的不是因为他。 这种对比让祝桥迈进奶茶店的脚有点虚,她四肢比头脑发达地过了二十年,终于迟钝地意识到,她好像有点不对劲了。 舍友是清一色体育学院的粗神经,周围也没有身经百战的情场老手给予靠谱的指引,祝桥思索良久,终于想到一个足够隐秘,也足够有说服力的办法。 她去求教了“度娘”。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这一条的搜索数量让祝桥自信心大增——不晓得自己是不是喜欢上别人的人,也不止她一个嘛。 答案一:“如果看到他的时候心跳会加快,那你绝对喜欢上他了。” 祝桥不动声色地瞄了一眼对面的祁阳,发现自己的心跳还是维持在一个很正常的水平,跳动的频率百分百比不上高中上课看漫画,抬头看到教导主任时。 答案二:“每天都想跟他见面,看不到他,就觉得好心痛!” 祝桥反省了一下,发现只有前半句比较符合,至于看不到他的时候,大概是因为最近省赛结束了,她又回到了正常的训练节奏,她其实没有太多的时间去专门想他,但偶尔想起他的间隙,拂过她衣服的风,就好像承载了那天夕阳的温度,又暖又轻盈。 答案三:“如果你每天都去QQ空间给他留言,那就是喜欢上他了。” 祝桥……她在这一条下面点了反对,同时绝望地意识到,和自己关注同一个问题的这群人,很有可能就是她以后实习要遇到的小学生。 她回过神来看第四条,第四条说:“很简单啊,能让你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就是你喜欢的人。” 祝桥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她又忍不住瞄了祁阳一眼,他正在制作台前取新制成的龟苓膏,他很自然地帮她的那一份插上勺子,然后敲了敲她面前的桌子:“训练太多,自己要注意,这个是清热解燥的。” 很好,祝桥想,第一个问题解决了,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来了,祁阳喜不喜欢她呢?照目前这个状况看,起码,他不讨厌她。 祝桥吃着龟苓膏,绞尽脑汁地把话题往祁阳的感情生活方面带:“奶茶店最近来看你的女生好像少了很多。” 祁阳失笑:“她们又不是真的喜欢我。”他单手敲着键盘,很随意地说,“只是看上去喜欢我罢了,毕竟,我长得还不赖。”他大言不惭地这么说的时候,祝桥想,要是换个人说这句话,她一定会想打人的。 “青春就是用来做这种无聊又自得其乐的事情的。”祁阳下了一个结论。 祝桥忍不住问:“那你做过吗?” 祁阳诚实地说:“现在没有了,以前倒是有过。”祝桥呵呵干笑两声,直觉他的答案可能是关于某个女生的,于是及时地止住了话题。 倒是祁阳,一脸很有倾诉欲的样子:“你不想知道了吗?” 祝桥不想知道,但是,还是维持着正常的样子:“哦?” 祁阳低低地笑了一声:“我给一个女孩子种了一棵芭蕉。” 真是有创意的青春记忆,祝桥一下子丧失了所有探究的欲望,说:“我该回去训练了。”祁阳仿佛还很有兴致,非常遗憾地叹了口气:“以后有机会,我再跟你讲。” 祝桥怀疑祁阳把她当成了知心姐妹,这真是一个令人绝望的走向。 喜欢一个人可真难啊,她想,这个人的言行举止居然可以支配你的全部喜怒哀乐,让一个女侠变成可怜兮兮的牵线木偶。 接下来的几天,祝桥的情绪都不太高,她有意识地避开了奶茶店,也假装没有看到祁阳的微信,但祁阳带来的影响并没有因此而消退,她已经开始忍不住想那个芭蕉女孩的样子了,一个让祁阳为她干出种芭蕉这种傻事的女孩子,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在这样的反复煎熬下,祝桥被舍友拉去国家奖学金分享会凑人数。 捧着舍友买来的龟苓膏,祝桥看着台上履历仿佛开过了光的大佬们,怀疑自己和他们上的不是一个大学。 台上神仙打架,祝桥的目光随处乱飘,意外地看到了一个熟面孔——那天泼了她一脸奶茶的女生,女生旁边坐着的那张脸更熟悉,是她这段时间所有异常情绪的始作俑者。他们坐在一起的时候,连她也不能违背良心地说一句不般配。 “他们俩是物理学院的,”舍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女追男,追得整个学院都知道,不过好像还没在一起。” 焦娇,祝桥看了一眼女生座位后面的名牌,心里莫名地一沉。 她的脑海里闪过一棵芭蕉树的影子,舌尖上龟苓膏的味道泛着苦。据说龟苓膏是清热解燥的,她茫然地想,对身体好的东西,怎么都不太好吃呢。 6.不开心的时候,吃颗糖,或者喝杯酒 祝桥一个人去了古城。繁杂的情绪太多,让她好像一个即将被沼泽淹没,却无处呼救 的婴儿。 她心里很清楚,那片沼泽的名字,叫作祁阳。 古城邻水,最著名的景点是情人桥,桥上有层层叠叠的情人锁和来自五湖四海的情侣们。祝桥越过一对对情侣,觉得自己真是形单影只得可怜。或许是因为只有她是一个人,有女孩叫住了她:“能帮个忙吗?” 这个叫思音的女生,想要拆掉以前绑在这里的锁。这大概又是另一段看不到结尾的故事。祝桥帮她找了很久,她问:“你怎么没和你喜欢的男生一起来?” 祝桥想了很久,轻轻地说:“他太好了。” 和他般配的女生有那么多种可能的样子,可是每种样子都跟祝桥没关系。 这多让人心酸。 思音的锁最终也没有找到,两个一身臭汗的人坐在夜色下喝水。 思音抹了抹嘴,说:“我没钱了。” 祝桥挥了挥手:“我请你?‍?‍?‍?‍?‍?‍?‍?‍?‍?‍?‍?‍?‍?‍???‍?‍?‍?‍?‍?‍?‍?‍?‍?‍?‍?‍?‍?‍???‍?‍?‍?‍?‍?‍?‍?‍?‍?‍?‍?‍?‍?‍?。” 思音笑了,笑得很好看,说:“妹妹,去跟你喜欢的人说清楚,不要学我。” 她露出一点真正的伤感:“哪里有那么多好不好,般配不般配,只要互相喜欢,那就般配。” 祝桥有点不好意思,她极其生硬地扭转了话题:“那你呢,你怎么不说?” 思音又笑:“当时我有病啊,大概他以为我不会好了。”她轻松的样子让祝桥以为她在开玩笑,但下一秒她就认真地解释,“脊髓炎,可能会瘫痪的那种。” 祝桥瞠目结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思音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从口袋里摸出一块话梅糖扔给祝桥,冲她挥了挥手:“再见啊,有机会还你的水钱。” 应该是没机会的吧,祝桥想,她对思音挥了挥手,慢慢地剥开糖纸。 或许这就是旅途最大的意义,陌生人之间的相遇就像落在一片叶子上的两滴露水,短暂地相融,然后在不同的空气中蒸发,等到太阳出来的时候,叶子苍翠如旧,只有那些面对陌生人才敢启齿的心事,欲说还休。 7.金橘柠檬微酸微甜 旅行回来后,祝桥的实习也正式开始了。很巧的是,实习的地方是她的母校,她去那里做小学部体育课的实习老师。她看着那些不知道为什么天天那么开心的小豆丁,突然想起自己去求教度娘“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好像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祝桥给自己定了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之前,她决定去找祁阳说清楚。但她没想到的是,她没去找他,他却来找她了。 “最近实习还顺利吗?”祁阳带着祝桥顺着学校的小道走,仿佛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他给她带来一杯金橘柠檬,她看着那颗小小的青柠檬在杯子里浮沉,好像自己的一颗心,沉沉浮浮间五味俱全。 要问清楚吧,她想,女侠是不会这么拖泥带水、优柔寡断的,大不了,就是他不喜欢她嘛。 “对了,还有件事,”就在祝桥艰难地斟酌措辞的时候,祁阳掏出一个小小的红包,“祁思音给你的。”他纳闷,“你们俩怎么认识的?” 谁?祝桥稀里糊涂地打开密封的红包,里面只有一张照片,是那张布告栏上被人撕走的照片,照片上的祝桥傻笑着,照片后面是笔锋潇洒的两个字:水钱。 祝桥的心里渐渐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这个推测让她心跳快了好几倍。她突然想起来,当时她写在便利贴上的字,是“运动好的男生”。 祁阳突然迷上跑步,就是在那天以后。 不知道是不是她紧张的原因,她觉得对面的祁阳看上去也是一副很紧张的样子。 “祁阳,那个让你种芭蕉的女生是谁?”她慢慢地问出口,她心里有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答案。 她没有认错,祁阳真的很紧张,虽然他一直在强装镇定,但这副强装的镇定和真实的紧张交杂在一起,让他的表情有点古怪:“你没有觉得这里很熟悉吗?” 当然了,这里是她的母校。他们已经不知不觉地转到了高中部,这是祝桥曾经奔跑了三年的校道。学校的绿化一直做得很好,她以前跑步跑累的时候,总是会在植物的遮蔽下休息拉伸。 “这一棵是我种的,原来那一棵,你拔了它的叶子以后,它就死了。”祁阳说完以后,祝桥的大脑有一瞬间的死机,苍天,谁来帮帮她理解这段信息量巨大的话?! 她真的不记得了,祁阳有点意料之中的失落,但又有些好笑,他的目光投向那棵长得很好的芭蕉,想起出门前姐姐懒散的笑:“我给你算过了,你喜欢的那个女生也喜欢你。” 他当时正在因为照片不见而疑惑,总怀疑是祁思音搞的鬼,而且她之前出的主意也没什么用,思音当时说:“她中了两张机票,如果来邀请你跟她一起去旅行,那百分百就是喜欢你。” 结果并没有,祝桥一个人溜去了古城。 祁思音自从出去旅行回来之后就怪怪的,动不动盯着他爆发一阵狂笑。 其实,虽然嘴上嫌弃,但他很开心能见到祁思音现在风风火火的样子。 大概在他读高二的时候,祁思音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的脊髓炎,出现了下肢瘫痪的基本症状,爸妈因此把工作换到了现在这座城市,因为这里有最好的神经科医生。 祁阳也因此转学,到了这所学校。 家里的气氛从祁思音确认患有脊髓炎之后就沉闷得让人发慌,爸妈强作的笑脸也让他心酸又无力。他们小心翼翼地将注意力放在女儿身上,因此忽略了儿子并不适应的现实。 身边的同学都很陌生,他们大部分是从这里的初中部升上来的,祁阳是个完完全全的外来者,当时,他也没有什么认识新朋友的心情。 于是,他总是一个人。很心烦的时候,他就会漫无目的地乱走,偶尔会在这里遇到一个跑步的女孩。 她总是在不停地奔跑,身上有种一往无前的生机,好像一头野生的鹿,所有的汗水和勇气都那么蓬勃鲜活。 祁阳慢慢地来得多了。 这个女孩大概是体育特长生。他想。 他的生活圈里学霸很多,但很少能接触到特长生,偶尔提起来,也是不以为意,总觉得他们不好好学习,一心只想走捷径。 那个女孩并不符合多数人对特长生的刻板印象,她总是拼尽全力的样子,就像……就像什么?祁阳一时没有想出来一个合适的比喻。 后来有一天,这个女孩跑步的时候,突然下起了雨,祁阳看着她躲在一株芭蕉旁边,大概是想等雨停了再跑。可是,雨一直不停,那个女孩跺了跺脚,龇牙咧嘴地拔下一片巨大的芭蕉叶,顶在头上跑掉了。 虽然她跑步的姿态近乎落荒而逃,但祁阳在那一刻觉得,她就像个自己一刀一剑闯江湖的女侠。 那棵芭蕉后来死掉了,祁阳不知道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花了半个周末,去做了一件看起来莫名其妙的事情——买了一棵芭蕉苗,种在原来的位置。 那个女孩并没有发现?‍?‍?‍?‍?‍?‍?‍?‍?‍?‍?‍?‍?‍?‍???‍?‍?‍?‍?‍?‍?‍?‍?‍?‍?‍?‍?‍?‍???‍?‍?‍?‍?‍?‍?‍?‍?‍?‍?‍?‍?‍?‍?。 祁阳不觉得自己喜欢她,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女孩子叫什么,只是她出现在他阴霾密布的十七岁,好像成了他的另一颗心脏,源源不断地供给他勇气,让他觉得,未来可能会比现在好一点。 后来果然慢慢好了起来,祁思音的病渐渐有了好转,她一直没有恋爱,到处走走停停,后来在自己的大学旁边开了一家奶茶店。慢慢开始有传说,说这里是一对情侣开的奶茶店,那些好奇笑着的脸庞,并不知道这里的主人曾经历过多么艰难的时光。 祁阳后来也考上了这所大学,他的大学生活非常愉快,他变得越来越优秀,只是一直没想过要交女朋友。如果一直这样发展下去,大概他祁阳会渐渐忘记那个女孩的样子,只是偶尔回首十七岁,会有一道淡淡的影子。 直到有一天,他在布告栏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庞。 她比高中的时候长开了不少,笑起来有点傻,但还是那么明亮,她果然考上了自己想上的大学,祁阳不自觉地露出一个笑,看了一眼下面的名字。 体育学院,祝桥。 再后来,他自己报名了学校的马拉松比赛,他想,或许可以遇见祝桥。只是,遇到她以后要做什么,他还没有想好。 祝桥晕倒的时候,他也跟着倒了下去——轻微晕血是真的,想跟她说上话也是真的。只是,偏偏撞上了其他女孩跟他表白,鬼使神差地,他说:“我有喜欢的女生了。” 然后他转头,就看到祝桥面无表情地舔着奶茶。 再后来,他在奶茶店遇到了祝桥,她那时候的样子真可怜,脸上带着自己都察觉不了的茫然,好像鹿走失了方向,又好像女侠丢失了自己的刀和剑。 他什么都没有问,好像看着十七岁时无处可去的自己。或许这是缘分,他当时想,是上天让他从祝桥那里吸取勇气,然后在恰当的时机反哺。 “这是一个有点长的故事,你要听吗?”祁阳看着脑袋当机中的祝桥问。 祝桥晕乎乎地说:“好啊。” 编辑/叉叉 迢迢颂春归 作者有话说:看了《国家宝藏》,我突然觉得男主带着宝贝走上舞台的样子很炫酷,而后又看到了席慕蓉的一首诗,才有了这篇茉莉味的稿子——“我将我的哭泣,也夹在书页里,好像我们年少时的那几朵茉莉,也许会在多年后的一个黄昏里,从偶尔翻开的扉页中落下”?‍?‍?‍?‍?‍?‍?‍?‍?‍?‍?‍?‍?‍?‍???‍?‍?‍?‍?‍?‍?‍?‍?‍?‍?‍?‍?‍?‍???‍?‍?‍?‍?‍?‍?‍?‍?‍?‍?‍?‍?‍?‍?。 那年指间抓不住的春风自愿地栖居在了他的怀里,他低下头,吻上了春风的额角?‍?‍?‍?‍?‍?‍?‍?‍?‍?‍?‍?‍?‍?‍???‍?‍?‍?‍?‍?‍?‍?‍?‍?‍?‍?‍?‍?‍???‍?‍?‍?‍?‍?‍?‍?‍?‍?‍?‍?‍?‍?‍?。 文/游溯之 新浪微博|@游溯叽 1.人间至宝 演播厅的灯光柔和而温暖,台上的专家侃侃而谈,搭配仿古青铜炉鼎燃着的熏香颇有催眠的功效?‍?‍?‍?‍?‍?‍?‍?‍?‍?‍?‍?‍?‍?‍???‍?‍?‍?‍?‍?‍?‍?‍?‍?‍?‍?‍?‍?‍???‍?‍?‍?‍?‍?‍?‍?‍?‍?‍?‍?‍?‍?‍?。 宋蕊瓷坐在台下,百无聊赖地抠着自己新做的指甲,昏昏欲睡。她的大哥是一位古董狂热爱好者,也是这个拍卖节目的常客,因为这次出差实在抽不身,才让她这个对古董一窍不通的大小姐来替他参加节目。 “不用你懂,你只要把最后一件上场的藏品给我拍回来就行。拍得回来,信用卡在。拍不回来,信用卡‘狗带’。”离开前,大哥恶狠狠地警告她。 于是,她一个门外汉,为了护住自己的信用卡,硬生生地在这里如坐针毡般度过了一个小时。终于,主持人神采飞扬地宣布了重头戏的到来:“掌声有请我们今天的最后一件藏品以及它的藏宝人上场!” 宋蕊瓷听到这句话,瞌睡虫一瞬间跑了五分之一,等到抬起眼看见走上台的人,剩下的五分之四也全溜走了。 台中央的男人目光凛冽,清秀的面容在舞台灯光下显得更加白皙,连打招呼时都吝啬露出一个笑容:“大家好,我是沈颂庭。” 这个名字一出,不需要旁边的专家观察鉴定,就意味着他手边的藏品货真价实、价值连城——国内首屈一指的文物鉴定专家,B大最年轻的考古系教授。 宋蕊瓷将头发别到耳后,正好对上沈颂庭投来的视线,灯光绚烂,衬得他那双漆黑如墨的眼中流光溢彩。 她下意识地露出一个笑容,沈颂庭却熟视无睹,面无表情地移开了视线。 她的额角开始抽疼。要不是看在信用卡的分上,她在看到沈颂庭的那一秒就撂挑子不干了。 沈颂庭声调毫无波澜地介绍完他带来的霁蓝釉粉彩瓷瓶,轮到竞买人出价,宋蕊瓷手疾眼快地按下了面前的按钮。 “二十四号竞买人。” 宋蕊瓷估摸了一下,试探地说道:“十万?” 现场安静了。 她听见旁边的大叔小声嘀咕:“年纪轻轻,压价压得这么狠。” 主持人一脸无语地转开视线:“十八号。” “七十万。” 宋蕊瓷很尴尬,硬着头皮继续跟价。等拍到一百二十万的时候,场上只剩下宋蕊瓷和另一位男士。 节目最后一个环节设计得很有趣。当场上只剩最后两人时,两位竞买人需要在纸板上写下自己的最终出价,然后由藏宝人盲选,可能会选到高价,亦可能选到低价。 她生怕买不到这只瓷瓶被大哥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写完价格就疯狂地冲沈颂庭挤眉弄眼,可惜,他的视线只凉凉地掠过她的身上一瞬,便不再看她。 主持人笑眯眯地问沈颂庭:“沈先生,你最后的选择是谁呢?这位美丽的小姐,还是这位英俊的男士?” 沈颂庭静静地看着她,眼神淡漠而清澈。 宋蕊瓷突然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片刻后,她看见他开了口,声音沉静:“我选这位男士,因为……” 他嘴角微扬,在宋蕊瓷看来,这个笑容怎么都带了几分恶意:“……我不卖给不懂古董的人。” 宋蕊瓷和他四目相对,周遭寂静一片,她的耳边却好像有呼啸的风声,带她回到六年前的时光——恨沈颂庭这个小冤家恨得牙痒痒的时光。 2.青梅竹马 少年时代的沈颂庭与现在相比,唯一不变的大概就是毒舌,所以总是把宋蕊瓷气得七窍生烟。 两人家离得很近,小时候都在小区里的幼儿园上学。沈颂庭皮得令人发指,给女同学书包里放毛毛虫,带着男同学爬上屋顶扮成咸蛋超人,此类事件不胜枚举。 而宋蕊瓷是当时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小孩”,乖巧、聪慧,成绩又好,所以小学和中学都在市里的重点学校读的,直到高中才再次和沈颂庭同校。 被毛毛虫捉弄的女主人公、被绑架上屋顶做需要被拯救的无辜市民扮演者——宋蕊瓷,对于和沈颂庭再次成为同学,是非常不情愿的,虽然彼时的沈颂庭已然抽枝,眉宇间少年气息逼人,是大多数女同学课后聚在一起谈论的对象。 沈颂庭的父母工作忙,因而将他塞给了宋蕊瓷的大哥,让其接他们两个放学。 她和沈颂庭的生活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绑在了一起。 饶是低头不见抬头见,沈颂庭看到她时,往往一脸不悦,外加一声不吭。 宋蕊瓷巴不得他别来招惹她,两个人就这样相安无事地度过了一个学期。 宋蕊瓷收到过很多让她转交的礼物,某一天,她终于烦不胜烦,高声说道:“我和沈颂庭不是青梅竹马,就是普通的邻居,邻居而已!” 教室里瞬间鸦雀无声,很快,她面前的小女生出声打破了寂静:“欸?可是沈颂庭说你们是青梅竹马欸。” “而且是关系很好的青梅竹马。” 宋蕊瓷:“……” 天知道,她和沈颂庭上高中以后说过的话,字数都没超过这位小女生的转述。 时隔九年,两人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对话,来得有些让宋蕊瓷猝不及防。 那天放学,她去班主任办公室补交作业,班主任不在,她就看到办公桌上的贫困生补助申请表。 沈颂庭不作妖的时候,宋蕊瓷最讨厌的人就是表格上这位装腔作势并且好像和她有仇的颜暮同学。 她飞快地瞥过申请表上的信息,冷哼了一声,放下作业走出了办公室。 结果,她在教学楼门口就碰到了颜暮,偏偏颜暮还“不小心”撞上她的肩膀,手中的水杯没盖好,泼了她一身。 宋蕊瓷本不想与颜暮计较,哪知颜暮一点道歉的意思也没有,拔腿就要走,她终于发飙了?‍?‍?‍?‍?‍?‍?‍?‍?‍?‍?‍?‍?‍?‍???‍?‍?‍?‍?‍?‍?‍?‍?‍?‍?‍?‍?‍?‍???‍?‍?‍?‍?‍?‍?‍?‍?‍?‍?‍?‍?‍?‍?。 放学后的教学楼空空荡荡,她清亮的声音在走廊回响:“颜暮,你为两千块的补助金弄虚作假,脸不红吗?” 颜暮难以置信地回头怒视她,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你胡说什么!” 宋蕊瓷丝毫不退让,牙尖嘴利:“我要是你,肯定希望申请表上写的家庭情况是真的,拿钱的时候才会心安理得一点。” 颜暮却什么也讲不出来,她自知理亏,恼羞成怒,猛地出手,一把推倒了宋蕊瓷,然后落荒而逃。 疼痛自脚踝和掌心传至全身,宋蕊瓷吃痛地跌坐在地上,好半天也没站起来。她想起大哥早上让她自己打车回去,干脆坐了下来,反正又不用跟沈颂庭那个小冤家一起回家。 脊背靠上冰凉的墙壁,宋蕊瓷仰起头,薄暮的微光被窗户分成小块,洒在她的脸上,有微醺的暖意。她闭上眼,正苦中作乐地享受着鼻端萦绕的浅淡茉莉花香时,听到了少年清澈而冰冷的声音。 “你放学不回家,是为了在这里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忧伤吗?” 她错愕地睁开眼望过去,教学楼的门被打开,沈颂庭站在走廊尽头,浅金色的暮光自他背后涌入,他被笼罩在光影浮动间,气质被衬得难得柔和。 3.少年情愫 宋蕊瓷呆呆地望着沈颂庭一步步走近她。他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就飞快地偏开了头,冷冰冰地问道:“你的校服外套呢?” 宋蕊瓷现在只穿着一件校服衬衫,湿透了,贴在她的身上,恰巧微风拂过,她一哆嗦,打了个喷嚏:“今天太热,没带。” 沈颂庭从书包里翻出校服外套,满脸不耐地丢给了她。 宋蕊瓷愣在那里,没动。不知是不是暮色晚霞的缘故,她看到沈颂庭的耳尖有些红。 沈颂庭仍偏着头,语气不善:“你是准备重感冒逃掉期中考试吗?”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套上了沈颂庭的校服外套,还好没有什么奇怪的体味,只有淡淡的洗衣粉香气。 等她穿上校服,沈颂庭才转回头看她,视线最终定在她红肿的脚腕上:“脚扭了?” 她不知怎么,有点委屈地嗯了一声。 沈颂庭盯着她的脚腕,半晌没说话。 她怀疑沈颂庭想把她丢在这里,连忙说:“你会背我的吧,沈颂庭?” 他皱起眉,眼皮凉凉地一抬:“我为什么要背你?” “那你就是想抱我。抱班花的机会千金难得,我勉强准许你抱我。”她开始死皮赖脸。 沈颂庭的眉皱得更紧了。 其实,他要是不来的话,她应该会忍痛一瘸一拐地站起来。可是,他来了,她就一心想借机指挥他给她当牛做马。 她伸手拉住他的裤腿,开始装可怜,眨巴着眼望着他:“我脚好疼。” 沈颂庭嘴角动了动,最后还是蹲了下来。 少年的脊背清瘦而有力,她满意地趴上去,沈颂庭问她:“你怎么弄成这样的?” 她本来不想说,可她想起颜暮经常下课缠着沈颂庭请教问题,心思一转,刻意低声说道:“我说颜暮贫困生弄虚作假的事,她恼羞成怒,就这样了。” 沈颂庭没说话。 她继续说:“沈颂庭,颜暮是不是很讨厌?她上个学期拿助学金,就是为了给自己买新款手机。” 沈颂庭还是不说话,也不知道听到了没有。 无聊。 宋蕊瓷自讨没趣地偏开视线,一双眼四处逡巡,却在不经意间看到少年红得堪比天边晚霞的耳朵。 她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侧过脸,故意贴在沈颂庭的耳边讲话:“我最讨厌虚荣拜金的女生了。” 沈颂庭抖了一下,气急败坏地说:“你干吗突然贴得这么近?” 宋蕊瓷得意地咯咯笑出声。 天边的落日像烤得酥脆的杧果蛋挞,晚霞像彩色的棉花糖,她不由得哼起小曲:“来来,甜甜圈,珍珠奶茶方便面,火锅米饭大盘鸡……” 沈颂庭魔音穿脑,忍无可忍:“宋蕊瓷,你知道吗?” 她问:“什么?” “你好重。” 宋蕊瓷:“……” 4.人生如戏 宋蕊瓷把大哥的手机号码拉入黑名单,不敢告诉他,她没能拍到他想要的宝贝,而这一切全是拜沈颂庭所赐。所以,她今天看到沈颂庭的第一眼是惊讶,第二眼就燃起了熊熊怒火。 沈颂庭居然会来看话剧,还正好是在她工作的剧院,更巧的是她出演的一场! 剧院的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对古玩字画颇为狂热,特意亲自迎接沈颂庭,还要她们一干工作人员列队欢迎。 老板笑眯眯地拉住沈颂庭的手:“沈先生来我们剧院,真是我们的荣幸。” 沈颂庭穿着正装,脊背挺直,眉目清冷,站在那里犹如岩间的青松。他的视线掠过她,嘴角勾了勾:“不瞒您说,我是因为这里有我的故人,才特意前来观剧的。” 老板一脸好奇:“哦?是哪位呢?” 他朝她站的方向示意:“宋蕊瓷,宋小姐。” 众目睽睽之下,宋蕊瓷只好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落幕时,宋蕊瓷感觉自己演了此生最尴尬的一场话剧。 沈颂庭坐在第一排正中央,她随意一眼就能看到他。这场话剧并不高雅,还略有些庸俗、搞笑。 沈颂庭没有笑,也没有露出不耐的神色或中途离开,反而是一直用那双好看的眼认真地观看到结束,还随大流敷衍地鼓了鼓掌。 这算什么,公开处刑吗…… 她去后台换下戏服,老板就过来找她:“小宋,麻烦你送一下沈先生。”老板搓了搓手,颧骨发红,“对了,我家里有两个青花瓷瓶,想拜托沈先生鉴定下……” 想找沈颂庭鉴定的人多了去了,老板哪来的自信她这个和沈颂庭六年没有联系的高中同学能带他插队? 宋蕊瓷一阵牙酸,还是应道:“我和他说说看吧。” 老板乐呵呵地送她出去,沈颂庭站在出口,光线微暗,衬得他眼睛格外亮,他一直望着她,直到她走到他的面前,就好像在特意等她一样。 宋蕊瓷僵硬地走到沈颂庭的面前,心底莫名惴惴不安,脚一崴,就向前跌去。 还好沈颂庭接住了她,他一只手扶着她的肩,一只手抱着她的腰,低头时气息拂过她的脖颈:“投送怀抱?”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狠狠地剜了沈颂庭一眼,站直时,却感觉腰窝处有点烫?‍?‍?‍?‍?‍?‍?‍?‍?‍?‍?‍?‍?‍?‍???‍?‍?‍?‍?‍?‍?‍?‍?‍?‍?‍?‍?‍?‍???‍?‍?‍?‍?‍?‍?‍?‍?‍?‍?‍?‍?‍?‍?。 沈颂庭毫不在意她的怒视,走了几步,问道:“你怎么没进军娱乐圈?我记得,你高中时说,你想当演员。” 她有些奇怪:“当演员又不等于当明星,我现在不也是演员吗?!” 沈颂庭心情好像很好,看向她时,眼角眉梢竟仿佛蕴着几分笑意:“你很想要那个霁蓝釉瓷瓶吗,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把它送给你。” 那么昂贵的东西,要送给她?沈颂庭什么时候这么慷慨大方了?她狐疑地看向他。 沈颂庭好像知道这个瓷瓶对她格外重要,一副抓住她命门的悠闲样子,让她很憋屈。 她憋屈了一会儿,想到了什么,为自己扳回一城:“沈颂庭,你记不记得,高中毕业的时候,你死死地抱着我的腰,求我不要做明星?我当时都觉得,我不答应你,你都要哭了。” 沈颂庭脸色一下黑了,他咬牙切齿地挤出一句:“不记得。” 往事如电光石火,从少年嚣张的眼角吻到柔软的眉睫,风中似乎还是当年浅淡的茉莉花香。 5.夏日之旅 自那一次冲突,宋蕊瓷就和颜暮杠上了。 颜暮下课时去问沈颂庭问题,宋蕊瓷就先一步捧着书问到上课铃响起;颜暮放学时来找沈颂庭,她就拉着沈颂庭叫他快走。 她乐此不疲,屡战屡胜,沈颂庭虽对她仍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却从来没拒绝过她的靠近。 颜暮输得一败涂地后,似乎进入了蛰伏期,不再在他俩面前自讨没趣。 直到临近期末的一天,宋蕊瓷看到斜前方的颜暮一整节课都不停地从桌兜拿出两张票翻来覆去地看,她眯了眯眼,上面好像写着周边游。她看着颜暮红通通的脸,冷哼了一声。 原来颜暮想趁她放松警惕干一票大的。 宋蕊瓷咬着嘴唇在书桌里翻了翻,在翻到一张B大今年的考古夏令营招生简章时,眼睛一亮。 甫一下课,颜暮还在故作矜持,宋蕊瓷已经捏着招生简章冲到了沈颂庭的面前。 她将招生简章拍在沈颂庭的桌子上,笑得甜腻:“沈颂庭,我们一起去吧。” 沈颂庭皱起眉:“什么?” 她恳切地望着他:“B大的考古夏令营啊!B大文博学院主办的,国内第一的考古学专业,绝对让人受益匪浅!” 看沈颂庭还是蹙着眉,她开始动之以情:“沈颂庭,你知道吗,我从小就想当一个考古学家,为鉴定保护文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不想失去这次难得的机会,但是,我一个人去的话,好孤独寂寞冷,你陪我去嘛,好不好?” 沈颂庭沉静冷淡的目光落在她的脸上,她有些心虚地低下头,片刻后,听到她有些冷硬的声音:“好吧。” 她得意扬扬地回过头,颜暮站在不远处,咬牙切齿地望向她。 犹豫,就会败北。 她颇为欠揍地冲颜暮笑了一下。 那年夏天的夏令营虽是和沈颂庭同行,但宋蕊瓷还是勉为其难地把它划为了青春时代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她和沈颂庭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抵达杭州良渚。 沈颂庭和她的位置都是中铺,她第一次坐动车,睡不着觉,就睁着眼观摩对面沈颂庭的睡颜。 月光皎洁,自狭窄的车窗投入,落在他的脸上。他的长睫犹如飞鸟柔软的新羽,鼻梁挺直,天生上扬的嘴角显得他的睡颜温柔而安详。 火车一夜都在咣当地响着,把她怦然的心跳声掩盖。 夏令营的第三天,他们去了莫角山遗址,进行野外实地发掘。 带队老师为他们分发手铲,上面镌刻着B大的校徽,她有些新奇地端详着,然后听到沈颂庭在旁边问她:“你想去B大吗?” B大欸,每个文科生的梦想学府,她自然笑嘻嘻地回答:“当然想啊。” 她听到沈颂庭低声说:“那我们……” 可是,他还没说完,带队老师就叫他们集合了。 她听考古研究所的老师讲“一把手铲平天下,信手挖尽天下浊”,讲如何辨颜色、看层位、断分期。 她听得津津有味,自然把沈颂庭未说完的话抛到了脑后。 老师讲完后,她和沈颂庭两人一组进入探方练习刮面,墓穴的边缘方位已经被划定,他们就围着夯土的痕迹一层层挖。 宋蕊瓷故作深沉地感慨:“你看,我们挖的不仅仅是土,还是文化和历史。” 他淡淡地嗯了一声,半晌后,问她:“你不怕累吗?” 她以为他在说今天的任务,等会儿去工作站洗土分拣好像是有点复杂,她都没怎么听懂。不过,她想了想,笑得很灿烂:“不怕啊,不是有你吗?” 沈颂庭听到这句话,猛然抬起头望向她。四目相对,他的瞳孔清澈而明亮,专注地望着她,她不知怎么,心跳有些加速,飞快地低下了头。 然后,她的遮阳帽就掉在了她和沈颂庭之间。 她还没伸手,沈颂庭已经先她一步捡起她的遮阳帽,修长的双手捏着帽檐,轻轻地戴在她的头上。 她不合时宜地想到历史书上那幅拿破仑给皇后加冕的油画。 毕竟少年的动作郑重得让她莫名其妙,她望着他,他的脸近在咫尺。 然后,他长睫微动,嘴角慢慢地向上扬起,眼中似有春水微漾,绽开了一个笑容。 那一笑如雪霁初晴,月上枝头,温柔得不可思议,让她不由得恍惚了一下。 这几日总在他们的大巴车上单曲循环的歌曲犹在耳畔萦绕—— “燕园情,千千结,问少年心事, 眼底未名水,胸中黄河月。” 6.回忆成诗 那年暑期后是高三上学期。 面临人生第一个分岔路口,几乎班上所有人都开始紧张起来,连一直看宋蕊瓷不顺眼的颜暮也收敛了许多,不仅不爱黏着沈颂庭了,还总用一种欲言又止的表情看着她。 宋蕊瓷在那时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未来的人生,突然对演员起了兴趣。 宋蕊瓷的父母从不干涉她的爱好,她说要走艺术道路,他们便无条件地支持。 宋蕊瓷也因此收起了玩闹的心思?‍?‍?‍?‍?‍?‍?‍?‍?‍?‍?‍?‍?‍?‍???‍?‍?‍?‍?‍?‍?‍?‍?‍?‍?‍?‍?‍?‍???‍?‍?‍?‍?‍?‍?‍?‍?‍?‍?‍?‍?‍?‍?。和颜暮争来抢去确实是很幼稚的行为,尤其还把沈颂庭夹在中间,她想开了,也就慢慢疏远了沈颂庭。 宋蕊瓷报了新的古典舞班,跟班主任申请不用再上最后一节大自习。她背上书包正着急去上课,斜前方的颜暮就拉住了她:“宋蕊瓷,你不上自习了吗?现在都高三了欸!” 颜暮突然的关心让宋蕊瓷有些莫名其妙,但她还没说话,就被大步走近的沈颂庭握住了手腕,她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跌跌撞撞地被他拖出了教室。 他们站在走廊的角落,沈颂庭目光凌厉而冰冷:“宋蕊瓷,你在干什么?” 她摸不着头脑:“怎么了?” 沈颂庭抬高声音:“你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现在连自习都不上了,你这样怎么考得上B大?” 她愕然:“我什么时候说要考B大了?” 沈颂庭抿着嘴,眉目似乎覆着一层冰雪,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她有点怂,尴尬地解释:“我这种吊儿郎当的人,怎么考B大啊,而且,我不上自习也不是去玩啊,我准备考艺术,要去学舞蹈。” 沈颂庭咬牙切齿道:“你不是高二还喜欢考古吗?” 那不过因颜暮而起的年少轻狂不懂事,她心虚地垂下头:“青春期嘛,难免一时兴起,昨天喜欢的事,今天也许就不喜欢了,对不对?” 她没敢抬头看他,却感受到他灼灼的视线落在她的头顶。 沉默涌动半晌,他冷冰冰地丢下一句“宋蕊瓷,真有你的”,便转身离去。 宋蕊瓷站在那儿,看他的背影消失在教室门后,心中不知怎么有些空落落的。 她和沈颂庭的关系自此好像回到了很久之前的那种状态。他总是冷着一张脸挖苦讽刺她,活像她欠了他几百万。 她原以为沈颂庭伤了心,可看他的表现,反而像是一直都挺讨厌她。 她总被沈颂庭气得七窍生烟,因此,对他的那一点愧疚也烟消云散。 青春的距离有时很近,近到她和沈颂庭总是擦肩而过,视线交错之间,都能看清他轻动的羽睫;青春的距离有时又很远,远到某天茉莉花掉落,她和沈颂庭就被分隔为两个世界,蓦然失去了交集。 她和沈颂庭最后一次见面是高考完的班级聚会。 沈颂庭来晚了,颜暮和宋蕊瓷身边都有空位,而颜暮先一步开口:“沈颂庭,宋蕊瓷旁边有空位,你坐她那里去呗。” 宋蕊瓷还没搞懂颜暮是不是在欲擒故纵试探沈颂庭,身体就先一步做出了反应,坐到了另一边的单人座上,笑眯眯地说:“你们一起坐,你们一起坐。” 她可是要当演员的人,以后红了,别人听说她高中时和同学抢男人,那多掉价啊。 而沈颂庭也没坐到颜暮的身边,反倒是坐到了宋蕊瓷原先的座位上。 聚会中途,大家聊起了目标院校和专业,宋蕊瓷估分之后,对自己的成绩还算满意。有人问到她的时候,她笑了笑:“我想做演员,估计会学表演吧。” 大家纷纷说她适合,唯独沈颂庭冷着脸,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她心思一动,问道:“沈颂庭,你呢?” 他抬眼看向她,眼中冷冷的:“B大,考古系。” 沈颂庭都这么说了,肯定是有把握上B大,但是,大家看他表情阴沉,也没敢插科打诨,赞叹了两句就转换了对象。 宋蕊瓷有些讪讪,也转开了视线。 聚会进行到结尾,宋蕊瓷离席去了卫生间,出来时,正好碰到了沈颂庭。 沈颂庭背靠着走廊的墙壁,暖黄的灯光如同纱幔一般罩下,在他头顶晕染出柔和的光圈。他低着头,抬起修长的手指揉按着额角,表情却看不分明。 她本打算熟视无睹,沈颂庭却在她路过时拉住她的胳膊,一用力,她就跌进他的怀里。 沈颂庭抱着她,额头抵在她的肩上,说话时气息拂过她的锁骨,让她忍不住战栗:“宋蕊瓷,你别当明星好不好?” 她一头雾水,羞恼得要挣开:“沈颂庭,你有病?!” 他柔软的发丝蹭着她的肌肤,有些痒痒的:“你先答应我,你不会进军娱乐圈,不然,不然,我就……” 她被气笑了:“不然你怎么?” “不然,我就不放开你。” 宋蕊瓷被沈颂庭这句像撒娇又像耍流氓的话惊到丧失语言功能。 沈颂庭抬起头,看着她时,眼眶微红,眼角如同一尾锦鲤:“算我求你,好不好?” 她愣愣地看着沈颂庭,心已快跳出喉咙口,最终无奈地妥协:“好,我答应你。” 少年的体温灼热滚烫,然而,分开后只需一阵夏风,她的身躯就恢复了冰凉。 7.此去经年 宋蕊瓷回家时,出差一周的大哥刚到,看她怀里抱着挺大一个盒子,惊异道:“你拿着什么?” 她没好气地说:“你要的宝贝啊。” 她为了这个瓷瓶不得不答应沈颂庭的条件,意外的是,沈颂庭仅仅要求她去听了一场B大的开学典礼,典礼结束后,便把这个瓷瓶给了她。 大哥皱着眉打开盒子,看着盒内一脸无语:“这是什么鬼?” 他还来问她! 宋蕊瓷爆炸了:“那天最后一件上场的就是这个瓷瓶啊,还是沈颂庭卖的!你知道我为了得到它有多不容易吗!” 大哥一脸错愕:“沈颂庭?” 但大哥见多识广,脑子也比宋蕊瓷转得快,很快明白了其中玄机。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宋蕊瓷:“在我给你预约之前,最后一件拍卖的还是纹银灯盏。” 看她一脸蒙,大哥无奈地用指节轻弹瓷瓶,提点道:“沈颂庭出名了这么多年,这是他第一次上节目。B大是节目的合作方之一,他是B大的教授,能拿到预约名单也不奇怪吧?” 大哥回想起那些年宋蕊瓷和沈颂庭一起坐在他车的后排,沈颂庭迂回含蓄地流连在这位不开窍的大小姐身上的目光,恨铁不成钢地戳了戳她的头:“沈颂庭喜欢你绝对是他人生中最不明智的决定,还为了你拿出这么好一瓷瓶,你这缺心眼,我看把你卖了都不值这个瓷瓶的钱。” 流年电光石火,从少年的眼角吻到眉睫,事隔经年,又劈中了宋蕊瓷的天灵盖。 宋蕊瓷在原地呆愣了半晌,等脑海中的混沌渐渐清明,眼里便慢慢蓄起了泪水。 她跌跌撞撞地跑出家,哆嗦着手拦下了出租车,紧紧地抓着膝上的裙摆,温热的眼泪突然一滴一滴地落在手背上。 她早该懂的,在他冷硬的眉眼一次次因她变得柔软时,在他平淡的语气一次次因她而起波澜时,在他因她曾经任性的玩笑,站在全国最高学府的开学典礼舞台上,用和年少时相似的清冷表情,视线却总是落在她的方向,字字珠玑地讲考古学的现在、历史与未来时,她就应该懂的。 宋蕊瓷跑进礼堂的时候,沈颂庭还站在台下,耐心地回答着围在他身边的新生们层出不穷的问题。 有几个学生听到动静,朝宋蕊瓷的方向看过来,而沈颂庭仍偏着头为旁边的学生答疑解惑,没有注意到她的到来。 舞台的灯光流淌过他轻垂的长睫,高挺的鼻梁,他好像还是十八岁时的样子,宋蕊瓷在不远处停下脚步,有些惶恐,不知道该不该走近他。 注意到学生的视线,沈颂庭抬眼看过来,看到红着眼眶的宋蕊瓷,表情是掩不住的错愕:“怎么了?” 她的眼泪啪嗒啪嗒地落下来,碍于周围有学生,没有开口说话。沈颂庭低声跟学生们嘱咐了几句,便朝她走过来,带她向礼堂外走,看她手里什么也没有,问道:“是瓷瓶摔了?一件东西,碎了就碎了,哭什么?” “碎了就碎了?”她突然抬手抚上他的胸口,“你不会痛吗?你难不难过?” 沈颂庭怔了一下,无奈道:“只是一个瓷瓶而已,你有没有受伤?” 她含着眼泪,揪紧他胸前的衣衫,凑近了一步:“我一直对你这么不好,一点都不懂你,你的心是不是被我打碎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它现在痛不痛?” 沈颂庭沉默了。 他深深地看着她,她眼中泪水盈盈,仍如许多年前一般清澈。 是什么支撑他独守着爱了她这么多年? 他爱她的骄傲、明媚,爱她的善良、勇敢,爱她的天真、狡黠、不做作,爱她的一颦一笑都像最暖的春风。 他没有办法拥有一阵风,只期待着她能晚一点忘记他,才在那年求她不要做明星?‍?‍?‍?‍?‍?‍?‍?‍?‍?‍?‍?‍?‍?‍???‍?‍?‍?‍?‍?‍?‍?‍?‍?‍?‍?‍?‍?‍???‍?‍?‍?‍?‍?‍?‍?‍?‍?‍?‍?‍?‍?‍?。 因为他害怕她遇到比他更好的人,他害怕更多人发现她的好。 过了很久,他才微微笑起来,抬起手拂去她脸上的泪,声线低沉:“我那时一厢情愿地等你的回音,却只等到六年的分别,但是,宋蕊瓷,没关系,能再见你,我很开心。” 他笑得清浅,眉目一如少年:“邀请你来听我的演讲,就是想体面地跟年少时的梦告别。那年你不过一时兴起,但我将终身为这个行业奉献。没事的,你没有亏欠我什么。”他将她的发丝轻轻别到耳后,温柔得像怕打碎一个梦境,“虽然那场梦醒了,但你给过我一个别的梦。” 看宋蕊瓷还怔怔地看着他,他轻轻拍了拍她的手,温声道:“走吧,我送你回家。” 她从背后拉住他的衣角,闷闷地说:“不要醒。” 沈颂庭没听清,转过身:“什么?” 她扑进他的怀里,抱住他的腰,开始大哭:“我要你不要醒,我还想做你的梦,不不不,我想和你一起做梦。” 年少的心动才不是一时兴起。那天花香浮动,她在他的背上时的心跳是真的,那天阳光灿烂,她戴上帽子时的心跳是真的,有多少次心跳加速因骄傲被她遮掩过去,现在就有多少的心动,她想全都诉说给他。 流年在错身时猝不及防地露出笑颜,那年指间抓不住的春风自愿地栖居在了他的怀里,他低下头,吻上了春风的额角。 编辑/张美丽 淮川不知意 “希望我喜欢的人啊,一生平安、幸福、喜乐,有人伴,有人闹,有人问他粥可温,有人与他立黄昏?‍?‍?‍?‍?‍?‍?‍?‍?‍?‍?‍?‍?‍?‍???‍?‍?‍?‍?‍?‍?‍?‍?‍?‍?‍?‍?‍?‍???‍?‍?‍?‍?‍?‍?‍?‍?‍?‍?‍?‍?‍?‍?。” 作者有话说: 我有段时间沉迷于买诗集,其中有一本就是石川啄木的《事物的味道,我尝得太早了》?‍?‍?‍?‍?‍?‍?‍?‍?‍?‍?‍?‍?‍?‍???‍?‍?‍?‍?‍?‍?‍?‍?‍?‍?‍?‍?‍?‍???‍?‍?‍?‍?‍?‍?‍?‍?‍?‍?‍?‍?‍?‍?。买回来后,我囫囵吞枣地看过两遍,也没记住什么句子?‍?‍?‍?‍?‍?‍?‍?‍?‍?‍?‍?‍?‍?‍???‍?‍?‍?‍?‍?‍?‍?‍?‍?‍?‍?‍?‍?‍???‍?‍?‍?‍?‍?‍?‍?‍?‍?‍?‍?‍?‍?‍?。写完这篇稿子的时候,我去搜索了一下小林一茶的俳句,不知道是谁把石川啄木这一段混了进来。我一看,就想到了温知意的那个遇见了简淮川的十四岁,感觉有点奇妙,就把它添上了。石川啄木也是个有趣的人,感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呀,哈哈!(我是不是弄错了重点……) 文/长欢喜 新浪微博/@长欢喜HX 轻轻地叫了自己的名字, 落下泪来, 那十四岁的春天,没法再回去呀。 ——石川啄木 00 你想为自己编织一个什么样的梦 那年寒假,温知意是整个宿舍里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的人。 寒冬腊月,宿舍里没有空调,她裹着毛毯坐在桌前做网页设计老师布置下来的结课作业。做设计需要用到一款软件——Dreamweaver。这个软件的中文名称很好听,叫梦想编织者。她第一次这样称呼它的时候,睡在她隔壁床的小麦大笑:“你别把码农说得那么文艺。” 话匣子就这么打开了,小麦笑完,又问她:“那你说说,你想为自己编织一个什么样的梦?” 温知意这门课学得不太好,她一边查笔记,一边设计,直到寒假的第七天才将一个简单的小网站做完。她捏了捏眉心,将文件打包发到老师的邮箱里,想了想,又转发给小麦一份:给你看,我的梦。 她敲完最后三个字的时候,远处恰好有人放起了烟花,她从桌边起身去看,灿烂的火光一簇拥着一簇往高空冲去。 小麦给她回消息:等会儿看。你还没回家? 温知意正要答话,有人打电话进来,她还没看清来电人是谁,就不小心摁了接听键。静谧的夜色里,男人嗓音清冽地发问:“放假了,怎么不回家?” 温知意无声地张了张嘴,眼泪差点掉下来。 01 我以为你不喜欢 成为温知意的“监护人”时,简淮川也才刚满十八岁。她是简爸简妈的故人之女,原本这个监护人该由简爸简妈来做,可他们二人常年在国外工作,只留简淮川一个人在郢州读大学,故而,照顾温知意的任务就不由分说地落到了他的头上。 简淮川其实一点儿也不乐意,青春期的男孩子不仅叛逆,还爱耍酷,任谁身边突然多了个小拖油瓶,恐怕都不会有多愉快,尽管这个小拖油瓶不仅安静懂事,还能把他的生活照顾得井井有条。 他倚在厨房的门框上,看温知意手法笨拙地切一根莴笋,将绿油油的莴笋片过了几遍清水,放进小篮子里沥干。她发育不太好,十四岁了,却像是只有十二岁,炒菜时要踮起脚,看起来十分吃力。 但简淮川也没有要去帮忙的意思,他冷眼旁观了一会儿,深深怀疑这小姑娘做的饭到底能不能吃,手指已经在通信录里不停地滑动,开始翻找他最喜欢点的那几家外卖的电话号码。 因此,等温知意把饭全部做好以后,简淮川的外卖也到了。她煮了一大锅米饭,却只有自己一个人吃,长长的餐桌上,两人分别坐在两头,谁也没有要搭理谁的意思。 简淮川从小看那些电视剧、电影,所有寄人篱下的男孩女孩,哪一个不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想尽办法去讨好主人家。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温知意这样冷静且泰然自若的。他幼稚得很,心里又好奇,吃到一半,忍不住点了点桌子,漫不经心地唤道:“喂。” 整个房子里就他们两个人,温知意就算再木讷,也晓得他是在和自己说话。 将刚夹起的菜放在碗里,她抬起头,略微不解地看向简淮川。 简淮川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你在我家做菜,居然不客气一下喊我一起吃的啊?” 他说话直接,也没想那么多,谁知,一句话出口,温知意的脸就红了。她咬了咬唇,脸上露出一点难堪的神色,半晌才吞吞吐吐地说:“我……我以为你不喜欢……” 像她这样过早经历过苦难的女孩子,性格最是敏感,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好,给别人带来困扰,令别人讨厌。 可简淮川哪懂她那些心思,闻言,还嘿了一声:“可不就是不喜欢吗?!”不然,他干吗还自己点外卖。 他这种态度,实在扫人兴致,温知意用筷子在米饭上戳了几个洞,瞬间觉得面前的饭菜都没了味道。 那之后,一连好多天,简淮川都没再见到温知意做饭。 其实,简淮川总共也没和温知意一起吃过几次饭——他们白天都要上课,简淮川早上醒来时,温知意已经去学校了,中午他们各自在食堂解决吃饭问题,只有晚上一顿饭的时间,两人会碰到。 但自从那一次之后,温知意晚饭也不在家里吃了。 简淮川还以为她终于想通,放过了自己的胃,也没去过问她,可有一晚他睡到半夜起床去喝水时,却见厨房里亮着灯。 女孩穿了一身十分幼稚的粉嫩家居服,过长的围裙几乎拖到地上。 许是怕吵到他,厨房的门被关上了,透明的玻璃门里腾起一阵一阵的雾气,像是在煮面。 简淮川慢悠悠地走过去,敲了敲玻璃门,女孩大概没料到他会突然醒来,手里的木勺咚地一下掉在地上。 她拉开门,脸红得不像话,像是被人抓住小辫子般,目光飘忽,无处躲闪。 简淮川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吃夜宵呢?” 温知意愣了愣,须臾,嗫嚅着说:“是、是呀。” 锅里的水早就煮沸了,她说完,又赶忙去够冰箱上面的挂面。她个子实在小得很,够不到,又转身去搬椅子,等回来时,却见简淮川已经一只手拿面、一只手拿长筷子,在锅里搅拌起来。 他的动作亦不熟练,只是少年长身玉立,眉眼低垂,这副认真的模样,竟然显出几分温柔来。 温知意连凳子都忘记放下,傻愣愣地在旁边看着他。她习惯了别人的冷淡与冷眼,此时得到一点温暖,竟有些承受不来,鼻头和眼眶一起酸起来。 简淮川将面搅拌开,准备去冰箱里拿鸡蛋时,才看见门旁呆立着的小姑娘。他动作一顿,也不知怎的,心里忽而就叹了一口气,可吐出的话不怎么温柔?‍?‍?‍?‍?‍?‍?‍?‍?‍?‍?‍?‍?‍?‍???‍?‍?‍?‍?‍?‍?‍?‍?‍?‍?‍?‍?‍?‍???‍?‍?‍?‍?‍?‍?‍?‍?‍?‍?‍?‍?‍?‍?。 “别傻站着了,快给我拿两个鸡蛋过来。” 02 我家小孩真是太用功了 “养猫以前,我觉得我永远都不会喜欢上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可养了之后,我只是出门上一节课,居然就开始挂念起它来。” 简淮川突然想起以前听过班里的女生说过的这句话。 彼时,他刚刚上完这天的最后一节课,好友喊他去打篮球,他球衣都换好了,脑海里却莫名地浮现出那晚小姑娘那双泛红的眼,于是将篮球一丢,骑上自行车回家去了。 好友无端被放了鸽子,气疯了,在后面骂他:“你这么着急干吗去?” 简淮川背对着好友摆摆手:“家里小孩儿等着吃饭呢。” 好友不知他家里什么时候多了个小孩,一头雾水,以为他在发神经。 谁知,隔天的聚会,简淮川竟然真的带了个小姑娘过来。 那是他们社团组织的骑行聚会,每人一辆自行车,要从郢州一直骑到秣城,大约一百公里的路程。温知意听到这个数字时,就想要退缩,但简淮川难得对她表现出这样的善意来,她咬了咬牙,还是点头了。 到会面的地点时,她才知道原来不用她自己骑自行车,简淮川会载着她。 秋意渐深,路的两边长满了银杏树,满地都是黄澄澄的叶子。他们一边走,一边玩,直至晚上才到达秣城。到秣城后,他们也没住酒店,而是在山间搭起了帐篷。 简淮川和温知意住在同一顶帐篷里,但每人一个睡袋。零点时分,简淮川被闹钟吵醒,准备去抢他看上的那款新鞋时,却发现帐篷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温知意不知去哪了。 他从帐篷里探了个头出来,才发现她点了盏灯正坐在树下,背影伶仃,不知在想什么。 他慢悠悠地走过去,高大的身影将她头顶的光完全挡住了。她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来,听见他嗓音里带着几分刚睡醒的沙哑地问:“怎么还没睡?” 温知意歪了歪头,说:“在背诗。” 她背的是杜甫的《天末怀李白》:“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她的声音幽幽的,目光也幽幽的,好像不是在背诗,而是在问他——凉风呼啦啦地从天边刮起,你的心境是怎样的呢? 简淮川在温知意的旁边坐下,竟然真的开始思考他此时的心境来,可思索半天,除了宁静,还是宁静。于是,他不再思索,抬头看天,没有城市灯光与建筑物的遮挡,山里的天空竟前所未有地好看,钴蓝的天幕上缀满繁星,云层稀薄,偶尔飘来,像为这片夜色蒙上了一层梦幻的滤镜。 隔天,朋友们醒来,就看到简淮川于凌晨时分在他们的好友群里发的两条新消息。 第一条:山里的星空真美啊。 第二条:我家小孩真的太用功了! 配图便是朗朗的星空下,温知意低头看书的模样。 那阵子,他像一个热爱晒娃的老父亲,每隔两天便蹦出一句“我家小孩如何如何”。彼时,好友已大体知道他和温知意之间的渊源,忍不住打趣他:“你怎么对这个小拖油瓶这么上心了?” ——他篮球不打了,聚会也不去了,每天就念叨着小孩儿一人在家,他不放心,要赶紧回去给她做饭吃之类的。 他不过是觉得小姑娘一人孤苦伶仃,便下意识想多照顾她几分,完全没有去想自己身上发生的这些变化。直到好友提起,他才恍然梦醒,抓了抓脑袋,当晚便拉着好友打球去了。 只是,不知是不是因为一连多日早早回家已经成为习惯,他虽然去了篮球场,但心并不在那里,多次失误,几个球都没投进去,被好友骂得很惨。 晚上将近十一点,他才回家,夜色已经笼罩了整个城市,他住的楼层不高,在楼下就可以看见客厅里亮着的那盏灯。 他快步走上去,开门,发现小姑娘在沙发上睡着了。 秋夜天凉,她只盖了一层薄薄的毯子,整个人缩成一团,一副冷极了的模样。 简淮川的喉头忽地一紧,像是被谁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一样,不怎么疼,却有种说不上来的窒息感。 他慢慢走过去,伸手在她的额头上碰了碰。 女孩大概睡得不深,很快就睁开了眼,看见是他,眼里的迷茫顿时就变成了层层叠叠的笑意。 “你回来了?”不待他回答,她就慌慌张张地站了起来,走到厨房,从微波炉里端出汤菜来,“都还是热的。”想了想,她又小声补充,“一直等不到你,我就先吃了。” 她的样子就像是犯了错的孩子。 简淮川觉得自己的心里突然刮过了一阵大风,所到之处,片甲不留。 他抿了抿唇,慢慢走过去,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人家约我打篮球,我放了好多次鸽子,所以,这次……下次如果还回来得晚,我会提前告诉你。” 他从小便不在父母的身边长大,也没感受到多少来自亲情的温暖,此时灯火昏黄,眼前的人面庞柔和,他竟察觉出几分陌生却又令他无限向往的温馨来。 温知意有些愣愣地把餐盘放下,低着头,好久好久,才含糊着嗯了一声。 窗外树影婆娑,竟是真的刮风了。 03 你知道你哥哥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吗 这场秋风刮到第三年的时候,温知意终于从初中升到了本部的高中。 上学的环境没变,她只是从桥的这一头,搬到了桥的那一头,但去学校报到时,简淮川还是执意要送她过去,因为别的同学都有家人陪着,所以,她也必须有。 他换上不常穿的黑色西装,打了领结,额前的碎发全都梳到了头顶,把自己装扮成一副大人的模样。 有同学看见他,在后来落座以后,小心地凑到温知意的耳边问她:“今天送你来的那个人是你哥哥吗?他好帅啊!” 温知意一边整理新书,一边听同学说话,闻言,仔细回想了一下今天简淮川的模样,非常赞同地点了点头。 晚上回去以后,她将同学的这句夸赞转达给简淮川,未料他挑了挑眉毛,一副“这不是大实话吗,我早就知道了啊”的表情看着温知意,看得她无言以对。 但简淮川也确实生得好看,每一次他带她出去和人聚会,总会有女生亲切地坐在她的旁边,对她嘘寒问暖,而话题来来去去,又总能扯到—— “你哥哥有没有跟你说起过我?” “你知道你哥哥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吗?” 温知意起初听到这些问题,还会脸红,后来习惯了,只说自己也不太清楚?‍?‍?‍?‍?‍?‍?‍?‍?‍?‍?‍?‍?‍?‍???‍?‍?‍?‍?‍?‍?‍?‍?‍?‍?‍?‍?‍?‍???‍?‍?‍?‍?‍?‍?‍?‍?‍?‍?‍?‍?‍?‍?。 那些女生来问她问题,她也不做掩饰,坦然又大方。简淮川自然也听到了,一脸警惕地朝她们摆手:“你们别把我妹妹教坏了。” 女生们撇撇嘴:“你这妹控属性也是没得救了。” 简淮川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顺势夸了温知意一番:“那是因为你们没有一个这么乖巧懂事的妹妹。” 但聚会回去后,他又板起了脸,认认真真地对温知意说:“你别听她们乱说,你这么小,好好学习才是王道。” 他想了想,大概又觉得她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纪,要是真的有喜欢的人,那也无可厚非,于是补充:“如果你有喜欢的人,也不要冲动,把喜欢揣在心底,化成动力,更努力地去完成你当下的任务。等旗开得胜的时候,再风风光光地去和人家说喜欢,多酷啊。” 他问:“你当下的任务是什么?” 温知意说:“好好学习。” 简淮川满意地点了点头,刚想夸她两句,就听她问他:“淮川哥哥,那你有喜欢的女生吗?” 长到简淮川这个年纪,说他没有喜欢过谁,那大抵也是没人信的。 温知意读到高二时,才见到那位一直被简淮川记挂在心里的女孩。那时他们刚刚大学毕业,有一些同学要从郢州回到自己的家乡,临走之前,班长提议来个毕业聚会。 人生从来欢聚少而别离多,聚会的那晚,很多人都喝多了。 接到简淮川的电话时,温知意刚刚下晚自习。她不会骑电动车,这么晚,公交车也早就停运了,她只好骑着一辆自行车,去他聚会的地点接他。 天太晚了,酒店里也没什么人了,长长的走廊里,稀稀落落地站着的全是他的同学。 简淮川没喝酒,因为温知意的父母当初正是因为醉酒才出的事,她对酒有阴影,有一次简淮川不过是吃了两颗酒心巧克力,她就和他冷战了足足两个星期。 从那以后,他就发誓绝对不碰这种东西了,同学骂他扫兴,他也只是低头解释说自己对酒精过敏。 但一直推辞似乎也不太好,于是,他打电话向温知意求救,让她把自己带回去。 温知意抵达时,简淮川还在被劝酒,他油盐不进,端了杯雪碧,说要用这个代替。他正要喝下去,斜后方突然伸来一只手,将他的杯子夺了过去。 温知意将那杯雪碧灌下去的时候,才发现那里面不知被谁恶作剧地添了些白酒,都是透明的液体,不仔细去闻的话,根本就看不出来。 她的脸色立马就变了,简淮川也察觉到不对劲,神色一凛,拉住她的手腕便向外走去。 那里面掺的白酒大概不少,温知意很快晕晕乎乎的,稀里糊涂地被简淮川带出酒店。她根本撑不住自己的身体,自行车是不能骑了,好在简淮川的家离这里不远,他叹了口气,弯下腰将她背了起来。 盛夏快要来了,空气里全是沉闷的热气。 温知意昏昏沉沉,下巴一下又一下地磕在简淮川的后脖颈上。她虽然晕晕乎乎,但脑袋却是清醒的,她伸手摸了摸简淮川的鬓角,那上面的头发很短,有些扎手。 她问他:“淮川哥哥,你是不是心情不好?” 可不就是心情不好吗?!他一整晚的笑都没达眼底。 简淮川嗯了一声,也没否认:“夏晚说,毕业后她要回霖城。” 霖城在北方,距离郢州两千多公里。 温知意顿了片刻,忽然在他的背上剧烈挣扎起来,简淮川托不住她,只好将她暂时放了下来。 温知意却不让他扶,自顾自地坐在马路边。 她仰着头,眼睛里像隔了层朦朦胧胧的雾气。 她说:“你非常非常喜欢她吗?” 她才十七岁,问这样的问题,有种小孩子穿大人衣服板起脸说话的滑稽感。可简淮川也没敷衍她。他半蹲下去,视线与她齐平,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少女留了长发,只有额前还有一点短短的绒毛,不长,一直微微上翘着。 他笑了笑,说:“是啊。” 温知意的眼眶忽然就红起来,她捏住自己的鼻梁,好半晌才略微哽咽地说:“如果很喜欢的话,你去霖城找她吧。” 04 我们家小孩儿果然很受男孩子的欢迎 温知意虽然这样说,但等简淮川真的去了霖城,她又赌起气来。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这种心情,类似于小时候跟妈妈约好一起去游乐园,可等她开开心心地换好新衣服后,妈妈却突然接到电话,说自己有急事,下次再带她去玩。 这是一种——两者相比较后,被放弃了的失落感。 她很久都没接简淮川的电话,每一次都是静静等着响铃慢慢停止,然后把手机收起。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才给他回拨电话:“我白天一直在看书,没来得及接电话。” 过了夏天后,她就升入高三,是真的忙了起来。她每日午睡只给自己二十分钟,耳朵里塞着的耳机里还在播放英语听力的材料。有一天晚上,她坐在沙发上背书,背着背着,竟歪着头睡着了。手机突然响起来,她迷迷糊糊地接通,才发现是简淮川打来的视频通话。 她瘦了不少,个子又小,好像一阵风就能将她吹走。 简淮川刚刚大学毕业,在霖城的工作并没有那么顺利,每日亦是应酬到很晚才回家?‍?‍?‍?‍?‍?‍?‍?‍?‍?‍?‍?‍?‍?‍???‍?‍?‍?‍?‍?‍?‍?‍?‍?‍?‍?‍?‍?‍???‍?‍?‍?‍?‍?‍?‍?‍?‍?‍?‍?‍?‍?‍?。便是在那样灯火阑珊的时刻,他突然想起好多年前的一天,他也是在深夜回家,他家小孩儿正坐在沙发上等他。 于是,他福至心灵地给她打了视频电话,入目便是那张旧旧的沙发,女孩头发凌乱,神色茫然。 大概一时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她的眼睛睁大,软软地叫了一声:“淮川哥哥。”停了片刻,她又说,“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声音里竟然带了点哭腔。 简淮川的一颗心顿时就软了下来,他给自己倒了杯热水,浅浅地啜饮着。 “你也瘦了。”他说,“不要挑食,好好吃饭,学习再紧张,也应该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 他絮絮叨叨得像个老爷爷。 那年冬天,简淮川早早地就回了家,给温知意带回来各种补品和护肤品,还有一支珊瑚红的口红。 温知意躲在房间里小心翼翼地涂了很久,才画出好看的弧度。 但临出门时,她又觉得不好意思了,想给简淮川看,又怕他看到,纠结了半天,还是回身拿纸巾将它擦掉了。 而简淮川已经换好厚厚的羽绒服,靠在门口等着她一起去散步。 门外不知何时飘起了雪,温知意走在前面,哼着一首简淮川说不出名字的歌曲。她回头叫简淮川的名字,这画面,仿若一部有关青春的电影,每一帧都是无法复刻的美好。 简淮川停下脚步,远远地望着她,心里忽地就生出一点惆怅来。他家小孩儿长大了,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他为她开心,又为她会离自己越来越远而感到难过。 过完年后没多久,温知意就迎来了高考百日倒计时。她越来越忙,起得越来越早,睡得越来越晚,不知不觉,高考就来临了。 简淮川本来说要回来陪她高考,被她以他在她会更加紧张为由拒绝了。高考结束后,学校为他们举办了一场毕业典礼。 温知意没有邀请简淮川来参加,但班主任将这个消息群发给了班里每一个同学的家长。简淮川来时,温知意正作为学生代表在台上讲话。女孩穿了白衬衣与黑裙子,面庞干净,亭亭玉立,有种说不出的明媚、好看。 简淮川没有去找自己的座位,就站在礼堂的最后面,下午的阳光从旁边一扇四方窗里斜斜地照进来,照亮了他的半张脸。 温知意也看见他了,差点说错话,她很快回过神来,再说话时,声音里无端就带上了几分轻快的笑意。 典礼一结束,她就去找他了,谁知,走到半路却被班里几位男同学拦住了去路。他们把一个男生推到她的面前,笑声里透着揶揄。 温知意一下子就看出了来人的目的,也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拂了别人的面子,只好跟随男生走到礼堂门口。 太阳渐渐西沉,空气愈发闷热,没等男生说话,她就直接开了口:“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谢谢你喜欢我,但是,很抱歉,我有喜欢的人了。” 男生的脸上浮起失望的神色,说了句“你可以随时来找我”,便转身走了。温知意站在原地发了一会儿呆,听见身后有人带着笑意地叹了一声:“我们家小孩儿果然很受男孩子的欢迎。” 温知意一愣,回头,斜刺里,只能看清简淮川高而清瘦的轮廓。 她的脸红了,张开嘴,似是想反驳,可简淮川已经走到她的跟前,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束花。他抬起另一只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声音里依旧压抑着星星点点令人探查不出的情绪。 他说:“毕业快乐啊,我的小姑娘。” 05 你想看星星吗 温知意的毕业旅行去了霖城,那时简淮川早已回去工作,她私自和同学约好,并没有通知他。 其实,夏天并不是霖城的最佳旅游时间,没了冰雪,它和任何一座普通的城市也没了差别。 温知意和同行的同学顶着烈日在大街上走了半个小时后,就开始怀疑人生。几人找了间咖啡店坐下,齐齐讨伐温知意将他们带到这么个地方。 温知意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歉,一转眼,却见简淮川和夏晚从对面一家店铺里走出来。 那是家首饰店,他们去干什么? 温知意不小心打翻了手里的咖啡,同学惊呼一声:“你怎么啦?” 她慌慌张张地转回头,唤来服务员收拾桌子,再往外看,那两人已经走远了。 之后的活动,她便一直有些心不在焉,晚上回去后,她躺在酒店的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她想给简淮川打电话,可又找不到什么立场去问他。 但她最后终究还是打了。 他们为了省钱,住的地方比较偏僻,温知意下楼买饮料时,被两个小混混堵在一处深巷里。 她心里焦急,想也没想就拨通了简淮川的电话,开了免提。那两个混混大概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被简淮川隔空教育了一番,居然点头哈腰地走了。 温知意有些脱力地靠墙坐下,心跳半晌才平复些许。怕再遇到麻烦,她撑起身子,慢慢地走回酒店,刚洗漱完毕,电话忽地又响了起来。 是简淮川打来的。 她将毛巾顶在头上,接通电话后,就听简淮川语声淡淡地说:“下来?‍?‍?‍?‍?‍?‍?‍?‍?‍?‍?‍?‍?‍?‍???‍?‍?‍?‍?‍?‍?‍?‍?‍?‍?‍?‍?‍?‍???‍?‍?‍?‍?‍?‍?‍?‍?‍?‍?‍?‍?‍?‍?。” 他定位到了刚刚打电话的地点,又搜索了这附近的酒店,只有这一家。 温知意顶着湿漉漉的头发下去,他站在酒店的玻璃门外,没有进来。酒店门口亮着灯,明明灭灭的灯光浮在他的脸上,莫名令他显得有些冷峻。 温知意的心突然就怦怦跳得飞快,甚至比刚刚被混混堵在巷子里时还要快。 她抚着胸口,慢吞吞地挪到他的面前,不料还没走近,他忽地拉住她的手腕将她抱在怀里。 他身上有股薰衣草与天竺葵混合在一起的气息,无端令人安心。他抱得很紧,大概刚刚真的是担心坏了,直到温知意小声抱怨自己快要呼吸不过来了,他才将她放开。 温知意的脸热得不像话,低着头解释:“我没事,就只是被堵了一会儿。” 简淮川又上下打量了她一会儿,说这里不安全,他另外给她订酒店,但被她拒绝了,因为她的同学都在这里。 简淮川想了想,又说:“那这几天我也住在这里。” 他直接住到她的隔壁,这家酒店设计得有些奇妙,两个房间的阳台居然是相通的。 阳台上摆了黑藤木的桌椅,温知意端了一罐雪碧慢慢地喝着,探出头对屋里的简淮川喊:“其实今天我看见你了。” 简淮川本来就在往她这边走,闻言,拉开她旁边的椅子坐下,哦了一声:“什么时候?” 温知意看着他:“你和夏晚买戒指的时候。” 平静的湖面突然被人扔进一颗石子儿,简淮川的目光一顿,可不待他有所回应,温知意突然站起了身子,说:“突然想看星星了,你想看星星吗?” 她说这话时任性得像个小孩子。 可简淮川二话没说,就直接驱车载她去了郊外。霖城的郊外临湖,湖畔铺展着一簇又一簇芦苇丛。 晚风吹过来,夜色好温柔。 温知意捏着一个快被她喝空了的易拉罐,坐在芦苇丛旁的石头上看星星。 简淮川没有过来,他靠在车门上,远远地望着她。他们中间隔着一条马路的距离。 过一会儿,他突然收到一条微信。 温知意:我想你了。 对话框里掉出一颗颗​黄­‌­色‍‎的小星星。 温知意在远处朝他摆手,嗓音里似带了些许哭腔。 她说:“我想看的,是这样的星星啊。” 06 是属于简淮川和夏晚的故事 温知意在简淮川结婚的第三天,才从学校回去,但她送他的新婚礼物在当天就送到了。 那是她在网页设计的结课作业上做的那个网站,她买了个域名,直接将地址发给了简淮川。 他忙了一整天,直到晚上才有时间去看她的礼物,点开链接,入目的便是她手绘的郢州大学。学校门口站着他和夏晚,而她设置的几个小栏目的名称依次为初见、欢喜、毕业、追爱、牵手。 她没什么文学细胞,起的名字一个比一个俗气。 她独自坐在宿舍里,拿着手绘板,一笔一画,画了整整半个学期,才将他们的故事画完。 那是属于简淮川和夏晚的故事。 他的手指一顿,心里忽而泛起细细密密的怅惘来,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般,他张了张嘴,发现自己一个音节也没能发出来。 夏晚从后面走过来,低头看了一眼,笑着对他夸奖:“阿意也真是有心了。” 他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外面不知何时下雪了,薄薄的雪片不甘寂寞,飘飘扬扬地往屋里闯,可一遇见暖气,就瞬间化成了水。 莫名地,他突然想起温知意刚来到他家的那年冬天,也下过这样一场雪。那天恰好是她生日,她开心得不行,脸上难得露出轻松的笑意。 他也看得开心,心中一动,回身拿了一只玻璃瓶,装满一整瓶雪,盖上瓶盖,放进冰箱里,扬言要把时间留住。 可时间哪里又是留得住的啊。 她和他的时光,早就回不去了。 07 你的梦是什么 “给你看,我的梦。” “你的梦是什么?” “希望我喜欢的人啊,一生平安、幸福、喜乐,有人伴,有人闹,有人问他粥可温,有人与他立黄昏。” “这么无私……那你呢?” “我?我想回到十四岁之前。” 再见他时,她一定一定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绝不再动其他心思。 编辑/夏沅 当云烟成雨,我遇见你 作者有话说:冬天时,我写了挺多夏天的故事,现在忽然想写个冬天的故事?‍?‍?‍?‍?‍?‍?‍?‍?‍?‍?‍?‍?‍?‍???‍?‍?‍?‍?‍?‍?‍?‍?‍?‍?‍?‍?‍?‍???‍?‍?‍?‍?‍?‍?‍?‍?‍?‍?‍?‍?‍?‍?。我们这边的冬天基本没有多少冬天的感觉,春节时,北方天寒地冻,我们这边却已经百花齐放,人们每年春节都会去逛花市,而我今年没能去逛,心里有点小遗憾?‍?‍?‍?‍?‍?‍?‍?‍?‍?‍?‍?‍?‍?‍???‍?‍?‍?‍?‍?‍?‍?‍?‍?‍?‍?‍?‍?‍???‍?‍?‍?‍?‍?‍?‍?‍?‍?‍?‍?‍?‍?‍?。 ——那么,我更应该跟你站在同一阵营,而不是让你孤军奋战?‍?‍?‍?‍?‍?‍?‍?‍?‍?‍?‍?‍?‍?‍???‍?‍?‍?‍?‍?‍?‍?‍?‍?‍?‍?‍?‍?‍???‍?‍?‍?‍?‍?‍?‍?‍?‍?‍?‍?‍?‍?‍?。 文/池薇曼 新浪微博/@池薇曼 Se 01 大一的寒假到来,时瑞生给我找到一份兼职,工作地点在商业街的一家古着店。 店主是位四十岁左右的、温和的大叔,常年奔波于国外搜罗古着,店内所有商品均为他的战利品。由于店里唯一的员工要回乡下过年,我暂时接替她的工作。 说实话,我并不讨厌这份工作,毕竟我学服装设计的,店内的古代着装款式经典,年代感浓郁,非常有学习价值。 上午十点,我整理着衣架,一位瘦高的男生走进店里。 来人顶着一头乱蓬蓬的自然鬈发,刘海挡住眼睛,让人联想到古代牧羊犬,他身穿灰色运动服,怀里还抱着台白色的苹果笔记本。 他这副打扮本就够不修边幅了,我低头一看,他居然还穿着拖鞋,难道他刚从火灾现场逃出来?! 纳闷归纳闷,我并没有忘记我的本职工作:“欢迎光临,请随便看看。” 鸟窝头环顾店内,礼貌地问道:“你能给我搭配一套衣服吗?我接下来要去见朋友。” 听见这把低沉悦耳的嗓音,我诧异地打量他,有点难以置信:“江、江景殊?!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副德行?!” “宿舍发生火灾了,我刚逃出来。” 呃,还真被我猜中了。我招呼他坐下,然后给他挑选衣服。 江景殊是我哥时瑞生的同学,比我大两岁,在理工大读建筑专业。他挺久没来找时瑞生玩,我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见到他。 他告诉我,寒假里他留在学校赶设计图,今天隔壁寝室的人违规用电,引发火灾。他太专注于设计图,等火势蔓延至自己的寝室,被浓烟呛到,才匆忙逃出来,只来得及拿走笔记本和手机。 他算是来对了地方,店内的古着尺寸偏大,很适合高个子穿。江景殊换上我挑的衣服,从电线杆摇身一变成衣架子:靛蓝色折领尼龙长外套搭配牛仔裤和黑色毛衣,整体配色深重,但他皮肤白,显得清新动人。 我打量他,满意地点头:“我再帮你修一下头发,太长了。” 说着,我抬手拨开他凌乱的刘海,露出一双流光溢彩的星眸,如被黑色天鹅绒所覆盖的宝石,揭开的瞬间,光华四射,让人再也无法移开视线。 他轻咳一声,耳根通红:“你会剪头发?我头发长得快,最近没时间修理。” “交给我吧,我的刘海都是自己剪的。” 事实证明,做任何事都不要太自信:我剪了十多年自己的刘海,从未失手,却剪坏了江景殊的头发。 他拿起镜子扫了一眼,朝我扬起一个灿烂的笑:“谢谢你。” 我心虚极了,他看不见自己的后脑勺,不知道后面被我剪得乱七八糟。 没等我想好补救措施,他就说:“我得走了。” 目送他远去,我有点遗憾,不知下次见到他又是何时。 我继续整理衣服,发现他的运动服还落在店里。这是不是意味着,我还能再见到他呢。 Se 02 我下班回到家,见沙发上坐着客人,赫然是江景殊。 他起身,朝我微笑:“打扰了。” 时瑞生在厨房里忙活,他探出头来,给我说明情况:“景殊遇到点意外,今晚住在我们家。” “晚饭吃什么?” 我家父母在外地工作,他们还没放假,平时都是时瑞生做饭。这几天我们都是吃饺子,有客人来,他该不会打算也吃煎饺吧。 我走进厨房一看,大理石台上摆着做好的菠萝鸡翅,还热乎乎的,香味扑鼻。 时瑞生朝我眨了眨眼:“景殊说你喜欢吃,跑了好几家超市买来菠萝,特意给你做的。” 我心里一暖,回客厅向江景殊道谢。 他笑了笑:“你帮我剪头发,这是谢礼。更何况,我来蹭饭,总不能两手空空。” 他说到头发,又提醒了我剪坏他头发的事。 我赶紧找出剪刀,试图亡羊补牢:“我再帮你修一下头发。” 江景殊乖巧地坐在镜子前,任由我摆布。 时瑞生人缘很好,他的朋友里,我最有好感的便是江景殊。他气质温和,即使长着一张俊秀绝伦的脸,也丝毫没有距离感。 第一次见到江景殊时,我读高二。那一年,时瑞生考上大学,整天呼朋引伴,去登山、钓鱼、打球……生活多姿多彩。我跟他相反,被学习折磨得面无人色。 理工大举行美食节,时瑞生终于良心发现,带我过去参加?‍?‍?‍?‍?‍?‍?‍?‍?‍?‍?‍?‍?‍?‍???‍?‍?‍?‍?‍?‍?‍?‍?‍?‍?‍?‍?‍?‍???‍?‍?‍?‍?‍?‍?‍?‍?‍?‍?‍?‍?‍?‍?。 美食节有全国各地的美食,他们班的摊位卖菠萝鸡翅,非常好吃,炸得外酥里嫩的鸡翅,里面塞着酸酸甜甜的菠萝果肉,肉汁饱满,我吃得停不下来。 做这道鸡翅的人是时瑞生的同学,叫江景殊,他长得好看,认真做饭的模样很迷人,引来一群女生围观。 时瑞生一边招呼客人,一边跟江景殊津津乐道我从小到大的糗事,比如,摘花吃花蜜却被蜜蜂蜇了舌头,好几天说不出话来。我不甘示弱,把他小学二年级看恐怖片半夜吓得尿床的黑历史给抖了出来。 江景殊微笑着听我们‌兄‍妹‎​互相诋毁,羡慕地说道:“你们关系真好。我也有哥哥,但他从来不跟我开玩笑。” 摊位的生意太好,准备的食材不够用,时瑞生和同学去附近的批发市场采购。 他走后,我感觉腹部传来一阵剧痛。我肠胃不好,但美食节上好吃的东西太多,我一时没控制住自己。 “你还好吧?” 我抬头,对上江景殊关切的神色。 冷汗沿着额角滑落,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只是吃撑了,有点胃疼,休息一下就没事。” “我送你去医务室。”似乎怕我拒绝,他补充道,“我不管你,瑞生回来会生气的。” 江景殊将摊位交给其他同学看着,扶着我去医务室。因为美食节对外开放,来自校外的人不少,身体不适的人把医务室挤得满满当当的。 校医给了我几颗胃药,我喝了点热水将药吞下,不知江景殊从哪里弄来一把折叠椅,扶我坐下,让我休息一会儿。 医务室的冷气开得很大,我昏昏沉沉,误以为时瑞生在旁边,于是抓住他的手。我小时候体弱多病,总爱这样牵着哥哥的手。感受到他人的温暖,最能让我有活着的实感。 时瑞生赶到医务室,我才发现我牵的人是江景殊,连忙放开他。 此后,江景殊经常来我家找时瑞生。时瑞生买来一堆PVC材料和木板,每次他们都在他的房间里刨刨锯锯,搭建各种建筑模型。 有一次,江景殊进书房拿资料,见我对着数学题苦思冥想,好心地问道:“你哪里不会?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教你。” 我侧开身,将练习册推给他:“这道题。” 他的讲解简明易懂,我又问了他几道不会做的题。 也许是见他很久没回去,时瑞生找过来,看到他在教我做题,于是咳了咳:“景殊,教我妹妹做题本是我的工作,现在看来,我有失业的风险了,我教她时从不见她这么认真。” 我脸一红,随手抓起橡皮擦丢向他:“就你话多。” 江景殊笑道:“霜霜就像我妹妹一样,教她功课不算什么。” 那天在医务室,我迷糊间拉住他,他并没有挣开我的手。我还以为,在他心里我是特别的。 此刻,这句话像一块石头砸过来,将我内心感情的幼苗牢牢地压住,从此不见天日。 Se 03 晚饭后,我想起江景殊的运动服还在店里,于是告诉时瑞生,我回店里一趟。 江景殊拿起外套:“我陪你去。天很黑,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年关将至,古着店附近的店铺几乎都关了门,行人稀疏,一路上冷冷清清,我们的脚步声回荡在青石板街道上。 我跟江景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不知不觉地来到店外。 见卷帘门有一道拳头大小的缝隙,我皱眉:“奇怪,我明明有锁门。” 这一带的店铺都是玻璃门加卷闸门的设计,江景殊替我拉开卷闸门,里面的玻璃门也没关。他朝我使了个眼色,我会意,拿出手机打算报警。 许是手机屏幕的亮光引起小偷的警觉,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来,狠狠地撞开我,逃之夭夭。 我顿时失去重心,还好有人及时揽住我,让我避免撞墙的惨剧,江景殊关切的声音传来:“你没受伤吧?” 我站稳,发现他另一只手放在我的胸口,不由得尖叫,抬手给了他一巴掌。 收银台上的东西全被掀翻在地,狼藉一片,店内只能电子支付,并没有现金。我打电话问过店主,他说不用报警,让我注意锁好门。 挂了电话,我着手收拾。 江景殊也蹲下来帮忙,灯光下,他白净的右脸显现出一个巴掌印。 我傻笑:“不好意思。”虽说他的手放在不该放的地方,但好歹是为了救我,我不该打他。 他很委屈:“今天是我二十一岁生日,一大早遇到火灾,刚刚又被你打……简直是人生中最倒霉的一天。” 我心虚地安慰他:“要不,我烤个蛋糕替你庆祝庆祝,去去霉气吧。”高中时,我对烘焙产生兴趣,去年时瑞生的生日,我给他做蛋糕,他还带了一份给江景殊,据说江景殊对蛋糕赞不绝口?‍?‍?‍?‍?‍?‍?‍?‍?‍?‍?‍?‍?‍?‍???‍?‍?‍?‍?‍?‍?‍?‍?‍?‍?‍?‍?‍?‍???‍?‍?‍?‍?‍?‍?‍?‍?‍?‍?‍?‍?‍?‍?。 听说有蛋糕,江景殊的眉头舒展开来,笑得眉眼弯弯:“好。” 他真是太好哄了,换作我哥,起码要两个蛋糕才能哄好。 回到家,我着手准备。 蛋糕出炉后,我插上蜡烛,关了灯,和时瑞生一起给江景殊唱生日歌。 烛光摇曳,他闭眼许愿,眉眼如画,看得我怦然心动。 时瑞生凑到我的耳边小声说道:“老妹,你既然对人家有意思,为什么还揍人?!以景殊的性格,如果第一次主动就碰了壁,以后可是很难再积极起来,你这是给自己增加攻略难度啊。” 时瑞生显然注意到江景殊脸上还若隐若现的巴掌印,再发挥丰富的想象力,脑补了一出大戏。 我踩了他一脚:“你别瞎猜。” 就在这时,江景殊睁开眼,我赶紧提醒他吹蜡烛。 临睡前喝多了碳酸饮料,夜半,我去洗手间,见阳台上有道人影,便推开门走出去。 我跟江景殊并肩俯瞰夜里灯火零星的小区:“你睡不着吗?” “嗯,太开心了,从高中以来,就没有人为我庆祝生日。”他的声音很轻,似微风掠过耳际,又悄悄散去,“父亲和哥哥都很忙,寒假里我留在学校这么久,他们好像并没发现我没有回家。” 听时瑞生说,江景殊的母亲在他上高中时病逝,他家人给予他丰厚的物质条件,给他的关爱却很少。 “那你明年生日再来我家,我又给你做蛋糕庆祝。” 江景殊凝视着我,忽然笑了:“你跟你哥说了差不多的话。今天我打电话跟他说寝室失火的事时,他说,今晚你没有地方住的话,来我家住吧。”说着,他摸了摸我的头,“你的头发好冰,会感冒的,我们进去吧。” 跟江景殊聊了这么几句,回到房间,我失眠了,等我醒来已是日上三竿。 时瑞生说,辅导员将火灾的事告诉了江景殊的家人,今天一早,江父派司机从邻市开车来接他。 得知他家人还是在乎他的,我挺替他高兴。 Se 04 临春市气候温暖,每年春节必有迎春花市,逛花市成为市民们的惯例活动。在我们家,逛花市买过年用的鲜花,是我们‌兄‍妹‎​的任务。 一大早,时瑞生拉着我去逛花市。 今年全市设立有十处迎春花市,我们先逛离家近的市民公园。 市民公园入口处摆放着上万盆鲜花,大红色牌楼挂满红通通的灯笼,顶部点缀有双龙迎莲花,甚是喜庆。时间尚早,来逛花市的人却络绎不绝,红灯笼映得每个人面色红润。 每个档口繁花似锦,姹紫嫣红,有盆栽的蝴蝶兰、水仙花、杜鹃花、迎春花、百合……除了花,还有卖七彩风车、草编等民间工艺品的匠人。 今年是猪年,我排队让卖草编的大爷给我编个草猪。等大爷编好,时瑞生却不见人影了。 一路逛下来有点热,我之前脱了外套给时瑞生拿着,手机和零钱都装在外套口袋里。 大爷虎视眈眈,生怕我逃单,我四下张望,朝人群里一道熟悉的剪影挥手:“江景殊!” 他递给我一件眼熟的米色外套,回身指向花市另一端:“你哥托我给你的,我刚在那边遇到他,他好像不舒服,先回去了。你一个人的话,不如我们一起逛花市?” 刚才我们去吃早餐,时瑞生连吃三份肠粉,哪里像病人。我心里纳闷,还是点头:“好啊,一起逛吧,你也来买花吗?” 江景殊摇头,他对古建筑感兴趣,听说花市上有许多专门搭建的牌楼,每年都不一样,所以,他特意来拍照。 他戳了戳我手里随风晃荡的草猪:“这是什么?” “每年我都会买一个当年属相的草编,加上这只草猪,凑够十二生肖了。有空你来我家玩,给你看看我的收藏。” 他笑着应声:“一定去。” 我们一边走,一边逛,经过卖手工发簪的摊位时,他停下来。 “我觉得这支适合你,不如我帮你戴上看看?” 他选中一支绣球花的发簪,花瓣是蓝紫色渐变的薄纱材质,边缘由银丝勾勒成,很是精致。 今天我扎了丸子头,他把发簪推入我的发间,温热的气息扫过耳畔,似一粒火星子,烫得我半边脸发红。 我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心想,他给我戴发簪,在旁人看来,我们像不像约会中的恋人呢。 “果然很好看,我送你。”他打趣道,“你都不敢动,是不是怕我扎到你?” 我傻笑:“是啊。”我总不能如实告诉他,我是看你看得入神。 到了中午,江景殊带我去吃馄饨。 他翻看相机里的照片,指给我看:“这是我设计的。” 居然是我们刚才看过的花市里的一座牌楼,我目瞪口呆:“你好厉害,拿到的奖金能买一万碗馄饨呢。” 市政府每年都会向市民们征集花市主牌楼的设计方案,奖金丰厚。我知道这个,是因为时瑞生参加过几年,他获得过两次入围奖,还用奖金带我去游乐场玩。据说,最终入选者的奖金是入围奖的十倍,江景殊真的好厉害。 江景殊似乎不太高兴:“你留意过现在施工中的地标大厦吗?那是我哥设计的,跟他相比,我这点成绩根本不算什么?‍?‍?‍?‍?‍?‍?‍?‍?‍?‍?‍?‍?‍?‍???‍?‍?‍?‍?‍?‍?‍?‍?‍?‍?‍?‍?‍?‍???‍?‍?‍?‍?‍?‍?‍?‍?‍?‍?‍?‍?‍?‍?。” “你哥哥在你这个年龄能拿下花市牌楼设计的一等奖吗?”见他摇头,我又拍拍他的肩膀,“那就对了,等你到了他的年龄,一定能设计出更优秀的作品。小伙子,你是有潜力的!” 他笑了:“霜霜,跟你在一起真开心。” 我埋头吃馄饨:“馄饨糊了,我们快吃吧,接下来还有五处花市要逛呢。” 会把平淡的对话认为有趣,往往证明那人在你心里很特别。 ——江景殊,你跟我说这样的话,岂不是要害我误会……你也对我有好感?! Se 05 这一天,我们马不停蹄地逛完所有花市。我在心里把这当成一场约会,逛得很尽兴。 打道回府的路上,巨大的声响打破寂静,黑色丝绒般的半边夜空,漾开一团团光的涟漪。 江景殊指着路边的一幅海报:“霜霜,附近的海岸今晚有放烟花活动,我们一起去看吧。” 我当即赞同:“好啊,我喜欢烟花!” 来看烟花的人不少,我们穿过月光下的芦苇丛,踩着松软的沙子,找到一处视野开阔的草地坐下。绚烂的火焰之花绽放于夜幕,转瞬又凋谢,天地随之忽明忽灭。 肩膀一沉,江景殊将他的外套披在我的身上,现在只穿着一件灰色羊绒毛衣,再暖和也抵御不住寒风。生怕他冻坏了,我往他那边挪了挪,又掀开一半的外套披到他的身上。 “这是你的衣服,我不能独占,我们一人一半。” 他没有拒绝,轻声笑道:“谢谢。” 他的体温通过我紧挨着他的左侧肩膀传来,温暖似太阳。 上次靠他这么近,是什么时候呢?我眯着眼回忆。 应该是在我高考完的夏天,时瑞生租来帐篷和睡袋,带我去山上等十年一遇的流星雨,而江景殊也来了。据说,流星雨在凌晨四点出现,我们定了闹钟,先睡一觉。 我独自睡在一顶帐篷内,夜里有蛇溜进来,我去叫时瑞生,但他睡得太熟,还好江景殊替我把蛇赶跑了。 见我不敢进帐篷,他笑道:“你进去睡吧,我在外面守着你,不会让蛇再溜进去。” “我……睡不着,你能陪我聊天吗?” 夜色苍茫,萤火虫成群飞舞,我们坐在帐篷外,聊了很多无关紧要的话题,他还教我辨认有名的夏季大三角。其实我对星座没什么兴趣,只是喜欢看他用指尖连接星座,告诉我和星座有关的传说。 最终,我抵抗不住倦意,沉沉地睡去。睡梦里,似乎有萤火虫轻轻落在我的脸颊,痒痒的。 我醒过来,才发现我紧挨着他的肩膀,不由得脸红:“你为什么不把我叫醒?” 他活动一下发酸的肩膀,笑道:“你睡得很香,我不忍心。” 闹钟响起,赶在时瑞生醒来前,我跟他迅速拉开距离。 那个夜里的他温柔的侧脸与现在的侧脸重叠,我叹息:“江景殊,怎么办?我……喜欢你。” ——即使你说你只把我当妹妹看待。 他堵住一边的耳朵,大声问我:“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 “……我说我饿了。” 骤雨般密集的烟花绽放声逐渐平息,再美的烟花会落幕,再长的约会也会结束。 江景殊朝我笑道:“走吧,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经过7-11,江景殊给我买关东煮,我点了满满一大碗,就着热乎乎的汤汁开怀大吃。 江景殊没怎么吃,他轻轻碰了碰我鼓起的腮帮:“霜霜,你吃东西像小松鼠,很可爱。” “你见过松鼠?” 他点头,跟我说起童年往事。彼时,他跟母亲住在乡下,他体弱多病,经常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栗子树林发呆。栗子成熟的季节,松鼠们成群结队地跑来觅食,它们敏捷地爬上枝头,寻找成熟后开裂的栗子,将圆滚滚的栗子塞进颊囊打包带走。 江景殊说完,似乎嫌画面感不够,又夹了鱼丸放进嘴里,塞得两边的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喏,就像这样。” 我被他逗得哈哈大笑:“你这么一说,我突然好想吃栗子。可以用栗子做栗子饭、栗子糖水、栗子炖鸡汤……还可以做蒙布朗——我还没做过呢,好想试试看。” 他提议道:“等栗子成熟后,我带你回乡下摘。” “一言为定。” 江景殊说栗子到九月份才成熟,我掰着手指数了数,还有八个月,好漫长啊。 Se 06 江景殊送我回到家门口,我问他要不要进屋坐坐。 他摇头,问我:“你感觉好点了吗?我听瑞生说,你最近挺不开心的。” 我确实遇到一件不愉快的事。上个学期,我报名参加了一个设计比赛,初赛结果出来,却没有我的名字。我去打听落选的原因,才知道老师根本没收到我的设计稿。 记得我交设计稿前,室友何桑歌正好也要去,她让她顺道帮我交了。 我去质问她,她承认并没有帮我交设计稿?‍?‍?‍?‍?‍?‍?‍?‍?‍?‍?‍?‍?‍?‍???‍?‍?‍?‍?‍?‍?‍?‍?‍?‍?‍?‍?‍?‍???‍?‍?‍?‍?‍?‍?‍?‍?‍?‍?‍?‍?‍?‍?。每个班只能有一名获奖者,班上只有我跟她参赛,我“不参赛”,她自然稳操胜券。 她说:“比赛的奖金对我而言很重要,你家不缺钱,时瑞霜,你体谅我一下。”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唯有苦笑:“你让我如何体谅?!” 为了这次比赛,我熬了几个通宵,改了几十遍稿子。怕打扰室友们休息,我特意跑到学生公寓的公共自习室画图,被蚊子咬得浑身是包。我的努力,她明明都知道,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 我越想越难过,对时瑞生说了这件事。寒假里,他怕我在家憋出心理问题,给我找了份兼职。 见到江景殊后,我心情好了很多,原本我早已把这件事抛到脑后,此刻听他提起,心底难免有些酸涩。 “你陪我逛花市,是因为哥哥的吩咐?” 他摇头:“霜霜,不只是瑞生担心你,我也会担心你。人独自面对事情,很容易钻牛角尖,你不介意的话,可以把我当成倾诉的对象。” 我心里一暖,将和室友间的事告诉他。末了,我问他:“你说,我该不该原谅她?” “换作是我,我会原谅她。”他话锋一转,“但是,我不会再跟她来往。恨一个人,难受的往往只有你自己,因为恨是一种负面情绪,就像沼泽,你不想方设法地摆脱它,只会不断深陷,最后被它吞噬。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伤害你的人,但同时也存在保护你的人,相比前者,后者才是你该来往的人。” 他的想法意外地和我的挺接近。不仅是物品需要断舍离,人际关系也一样。 放假前,我递交了换寝室的申请。发生这样的事,我无法继续平静地跟何桑歌朝夕相处,可我不想为这事与她反目成仇,只能远离她。 回到学校后,换寝室的申请通过,我跟其余几位室友去吃了散伙饭,何桑歌没有参加。室友们都不知道我为何换寝室,但她们尊重我的选择。 我将搬寝室的事情告诉江景殊。他回复我两个字:“加油。” 他既不过分热情,也不会敷衍,总是保持恰当的距离,在我需要时给予我帮助。 这就是江景殊,我喜欢的人,即使他对我的关心,可能与爱情无关。 Se 07 梅雨季节到来,我接到江景殊的电话。 几年来,他一直在一家民办福利院当义工。今天福利院要换仓库,院里的护工们年纪都挺大,他去帮忙,问我有没有空。 最近我们常在微信上聊天,他学业忙碌,我挺久没见过他了,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我有空,什么时候出发?” “现在。我到你们学校门口等你。”他的声音带笑,“霜霜,好久不见了,现在我很开心。” ——我也一样。我在心里答道。 路上,江景殊跟我说起,他母亲生前经常到这家民办福利院做义工。她去世前一年,身体每况愈下,他接替了母亲,开始到这里做义工。 对他而言,这个地方有特别的意义:“霜霜,我今天带你来,是想让你多了解一点真正的我……你会感兴趣吗?” 公交车颠簸,他的声音也带点颤抖。我用力地点头:“跟你有关的事情,我都想知道。”原来,他未必对我没有好感,或许我能趁这次机会,问清楚他如何看待我。 福利院位于城南,环境清幽,铁门内的建筑颇显沧桑。除了我们,还有另外八名义工来帮忙。老仓库是旧式瓦房,堆放着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的物资,分门别类地用纸箱子装好,写有“棉被”“毛巾”“书本”等字。我们把书装上板车,再运往新仓库。 忙碌间又下起暴雨,雨水砸在瓦片上,震耳欲聋。 头顶有木粉扑簌簌地落下,我抬头,横梁发出吱呀的声响。这根横梁被竹竿搭的三脚架撑住,为方便板车出入,刚才有人将支架拆了。 出神间,横梁突然断裂,江景殊最先反应过来,他将我拉进怀里,滚到一边。 这场意外造成好几个人受伤。我只是手臂擦伤,江景殊为了保护我,被砸伤肩膀。 我并没有机会确认江景殊是否喜欢我。之前每天他都会在微信上跟我聊天,从这天起,他再也没有联络我?‍?‍?‍?‍?‍?‍?‍?‍?‍?‍?‍?‍?‍?‍???‍?‍?‍?‍?‍?‍?‍?‍?‍?‍?‍?‍?‍?‍???‍?‍?‍?‍?‍?‍?‍?‍?‍?‍?‍?‍?‍?‍?。 我隐约猜到原因。那天在福利院,上救护车后,我哽咽着给时瑞生打了电话。他赶到医院,和江景殊有过争执,由于我去买水,回来时只听到部分对话。 时瑞生说:“你答应过我会保护好她,可你让她受伤了。” “抱歉,这次是意外,不会有下次。” “你让我如何相信你?” 然后,江景殊沉默了,注意到我回来,他们都默契地不说话。 不怪时瑞生对我过度保护,毕竟,我童年时总是病恹恹的。父母忙于工作,他身为长兄,肩负着照顾我的责任。哪怕现在我得个小感冒,他仍会紧张得要命。他默许江景殊跟我接触,或许是想让江景殊“接过”照顾我的“使命”,可这场意外,让他认定江景殊不可靠。 江景殊因此气馁,选择放弃我,也并不奇怪。 Se 08 时间从来不会因为缺了谁而停滞不前。会因为缺了谁而停滞不前的,只有人本身。 即使江景殊不在,季节依旧流转。萤火虫飞舞的夏夜,我想起江景殊教我辨认星座;栗子上市的季节满街飘香,我想起我们约好去摘栗子;寒冷的冬夜,我一个人在7-11买完关东煮,我会怀念他温热的指尖触及脸颊的感觉……因为没有未来,我只能细数为数不多的回忆。 我每天醒来做的第一件事是看微信。来自江景殊的联络,始终停留在去福利院的那天清晨,我发消息给他说还有十分钟到校门口,他回复说“我等你”。 之前何桑歌没有帮我上交的设计稿,我在江景殊的建议下,拿去参加另一场比赛。相隔数个月,比赛结果出来,我拿下第二名的好成绩。 我第一时间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江景殊,发送消息的前一刻,又放弃了。 其实,我清楚,聊天消息也好,回忆也好,都不会因为我的思念而增加分毫,它们只会像风口的磐石,在漫长的时间里逐渐被侵蚀,失去原本的模样。 继续这样下去好吗?我问自己。 当然不好,跟之前面对何桑歌的那件事一样,我内心早已清楚该怎么做。每次总是江景殊来找我,既然他不来了,就该由我去找他。我们间所有的回忆都在证明,不只是我,他也在很努力地拉近我们间的距离。他是在乎我的。 ——那么,我更应该跟你站在同一阵营,而不是让你孤军奋战。 跟之前面对何桑歌不一样的是,那时你肯定了我的想法,我才得以行动起来。可现在,没有人给我肯定,更没有人告诉我,你是否还在等我。 Se 09 眨眼间又到寒假,今年时瑞生要实习,除夕才放假。 我给他房间里的建筑模型除尘,想起他跟我说过,将来要送我一座大房子做嫁妆。 连唯一无条件保护我的人,都离我而去,长大‌­成​‍人‌­‌,真是孤单。 自从那次跟江景殊去福利院帮忙,我开始留意各种公益活动。年底有清理海岸行动,我鼓起勇气,打电话给他。我已经不想再犹豫不决。 “这周六我去清理海岸垃圾,你有空吗?” 他遗憾地说道:“那天没空呢,最近有个重点项目需要帮忙。” 果然,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我泄气地挂了电话。 当天风和日丽,海岸上四散有参加活动的义工,下午集合时,人群里出现一道熟悉的身影。 “江景殊,你不是没空吗?” 他走过来,眼下有淡淡的阴影:“我把所有工作做完了才赶过来,还好来得及。” 我们忽然都沉默了。江景殊往前走去,我跟上他。 海风吹拂,波光粼粼的海面,漂浮着一层落日余晖。 行至去年看烟花的地方,江景殊停下来。 他叹息:“霜霜,我似乎搞错了方向。” 我茫然,他继续说道:“瑞生很珍视你,不可能随便将你交给谁。我想,我得努力得到他的认可,而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你读高二时,瑞生猜到我对你有意思,我只能说我把你当妹妹看待,否则,他不会再让我见你。去看流星雨那次,你靠着我的肩膀睡着后,我偷偷亲了你,被他看到了。他很不高兴,让我以后少接近你?‍?‍?‍?‍?‍?‍?‍?‍?‍?‍?‍?‍?‍?‍???‍?‍?‍?‍?‍?‍?‍?‍?‍?‍?‍?‍?‍?‍???‍?‍?‍?‍?‍?‍?‍?‍?‍?‍?‍?‍?‍?‍?。” “你还做过这种事啊……”难怪那次看完流星雨,他挺长时间都没出现。 “喜欢的人就在旁边,我一时没忍住。”他有些不好意思,“后来寝室发生火灾,他让我去你家,说你心情不好。他说,如果我能让你打起精神,他就同意我跟你来往。我知道,我只有这么一个机会,我必须抓住它。” 一切进行得挺顺利,他约我去福利院,原本打算跟我告白,偏偏出了意外。他气馁地想,或许我们注定无法在一起。 这段时间,他反复思考,发现自己错得彻底:“我应该在乎的不是瑞生认可与否,而是你的想法。霜霜,我会证明,瑞生能为你做的,我也可以做到,甚至比他做得更好……你愿意给我一个证明的机会吗?只要有你的肯定,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 不等我回答,刺耳而悠长的声响打破寂静,烟花如一朵朵浪花绽放在夜晚的海里,我们不约而同地仰望天空,似苍茫世界里两颗相守的石子。 真正阻碍我们的从来不是他人,而是彼此心的距离。 这段时间的分别,好比烟花出现前的短暂黑暗,让我们得以看清自己的心。 答案早已心知肚明,等烟花停息,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 编辑/叉叉 覆我一身雨 作者有话说:我偶尔失眠的时候,就会找一些雨声音频帮忙入睡?‍?‍?‍?‍?‍?‍?‍?‍?‍?‍?‍?‍?‍?‍???‍?‍?‍?‍?‍?‍?‍?‍?‍?‍?‍?‍?‍?‍???‍?‍?‍?‍?‍?‍?‍?‍?‍?‍?‍?‍?‍?‍?。有时候,我就在想,云变成雨从高空落下,是不是也会觉得害怕,如果雨滴在归于大地的途中能与一把美丽的伞相遇,即便这一面匆匆,也算是一件幸运的事吧?‍?‍?‍?‍?‍?‍?‍?‍?‍?‍?‍?‍?‍?‍???‍?‍?‍?‍?‍?‍?‍?‍?‍?‍?‍?‍?‍?‍???‍?‍?‍?‍?‍?‍?‍?‍?‍?‍?‍?‍?‍?‍?。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等你?‍?‍?‍?‍?‍?‍?‍?‍?‍?‍?‍?‍?‍?‍???‍?‍?‍?‍?‍?‍?‍?‍?‍?‍?‍?‍?‍?‍???‍?‍?‍?‍?‍?‍?‍?‍?‍?‍?‍?‍?‍?‍?。 文/林鹿诗 新浪微博/@林鹿诗 倾泻的雨水冲刷过玻璃幕墙,一声惊雷炸响,郁樱樱醒了过来。 她活动了一下被枕得发麻的胳膊,起身间,肩头披着的外套滑落。她正要伸手去捡,喜上眉梢的实习生猛然推开门。 “郁导,我们联系到了一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做手工油纸伞的,大家都觉得把它当作纪录片的题材很不错——” 会议室天花板上的白炽灯有些不稳定,轻微地闪了闪,郁樱樱的手停在半空。 油纸伞……她不是没想过拍摄这个题材,只是一直没有足够的勇气去触碰。 耳边的话语仿佛一下子远在天边,郁樱樱不由得想起穿行在蜀南烟雨小巷里的少年身影。 “你们找到的是谁?”她敛了神色,压着声音问。 实习生连忙抽出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男人的脸便猝然撞进她的眼帘。他五官端正,眉眼间退去了稚嫩,只有洁白挺括的衬衣领口,经历漫长岁月依然如故。 不等实习生开口,郁樱樱已经用极轻的声音唤出了那个久违的名字。 “贺祁。” 一 郁樱樱第一次遇见贺祁时,正好是高考结束后的暑假。过了十八岁的‌成‍‎‌人‌‌礼,她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独自旅行。 人都说少不入川,郁樱樱却偏反其道而行,沿着长江溯流而上,经由重庆,便到了泸州。 她背着背包,胸前挂着柯达相机,踏玉蟾山,游凤凰湖,却被一场雨困在了尧坝古镇。 古镇依山而建,建筑高低错落,历史悠久,她站在屋檐下,远远地望着山腰上缥缈的雾气,将相机举到眼前。 老式相机动静大,咔嚓一声打断了少年的话。郁樱樱转过头去,便看见穿着白衬衣的少年捧着一把油纸伞,一双眼睛温和真诚,叫人莫名生出好感。 “你说什么?”她方才没听清,莞尔一笑,问道。 少年似是有些局促,脸颊上有着微微的红,重复道:“我说,这个送给你。” 平白无故的,怎么好收人家的东西,郁樱樱有些迟疑,少年见状,又将伞往前递了递,她不好推却,便接了过来。那是一把浅蓝色的伞,伞骨排列整齐,撑起来时就像一小片晴朗的天。 她摸了摸伞面,发现竟是纸做的,连忙退回屋檐下无雨之地。 “不碍事的,伞面刷了桐油,可以防水。”少年笑道。 郁樱樱将雨水拂落,见纸质的伞面完好无损,才松了一口气。从前她只听说过油纸伞,却没想到真的如此神奇。 少年拒绝了郁樱樱掏出的买伞钱,顶着雨就跑走了,她甚至没来得及好好道谢。 “欸,你叫什——”她喊道。 不过,少年似乎没听见,身影转过街角就不见了,她心里好一阵失落。她以为这是茫茫人海中的萍水相逢,却没想到傍晚时又与他不期而遇。 她撑着他赠的伞,很是尽兴地游览了一番雨中小镇,大饱眼福之后,便准备找家民宿住下。那是一道极为普通的木门,只在门口挂着民宿的牌子,她推门进去,就见白日里遇见的少年正坐在堂屋门口写作业。 少年听到动静转过身来,郁樱樱撑着伞亭亭玉立,发梢带着潮湿的水汽,歪了歪头,弯起眼睛和他开玩笑:“这次你跑不掉啦。” 少年便是贺祁,那一年,他十九岁。 郁樱樱在贺祁家住了下来,原本准备只住一晚,但她被他的厨艺折服,晚餐吃得直打饱嗝,还意犹未尽。 “你爱吃的话,我明天再给你做。”贺祁被她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暖黄的灯光里,少年眉目清朗,粲然道。 于是,原本第二天应该出发去下一站的郁樱樱就这样被贺祁拴住了胃。 后来,郁樱樱读完大学,步入社会,因为工作而走遍祖国大好河山,各地美食从不错过,却再也没吃到过那样合胃口的饭菜。 贺祁就仿佛是上天赐给她的人一般,与她极为合得来。住宿的那一段时间里,她在他的陪同下将泸州大大小小的景点玩了个遍,到最后无处可去,她就留在他身边教他用相机,拍巷子里慵懒的猫,拍山巅如雾的云,拍傍晚时袅袅升起的烟。 山风裹挟着凉意穿堂而过,洗过的衣服在挂衣绳下晃晃悠悠,时光惬意而悠闲。 二 一日清晨,贺祁吃过早饭便要出门,郁樱樱追在后面问要去哪里,贺祁便道:“上山,砍竹子。” 闲来无事,郁樱樱便跟着贺祁进了山。那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进入未开发的竹林,高大的楠竹竹叶遮天蔽日,脚下是层层枯叶,在雾气的浸染下湿滑难走。 郁樱樱向来自诩体力不错,与贺祁相比,却不可避免地落了下风?‍?‍?‍?‍?‍?‍?‍?‍?‍?‍?‍?‍?‍?‍???‍?‍?‍?‍?‍?‍?‍?‍?‍?‍?‍?‍?‍?‍???‍?‍?‍?‍?‍?‍?‍?‍?‍?‍?‍?‍?‍?‍?。她拽拽他的衣角,气喘吁吁地说:“贺祁,等等我。” 贺祁便停下脚步,朝她伸出了手。他的手指有力,骨节分明,就像这漫山遍野的竹子。 两个人的肢体接触并不少,郁樱樱却头一次觉得他的手如此有存在感,鬼使神差地道:“不用,不用,我自己能走,你慢一点就好了。” 贺祁并没有收回手,认真道:“你确定不要?竹林里可是有蛇的。” 郁樱樱最怕这种滑溜溜的生物,闻言,险些被吓得跳起来,忙不迭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了贺祁的手。 贺祁迅速回握住,他的掌心干燥温热,五指一握便轻松地包住了她的手。 郁樱樱原本轻松的心情变得无比沉重,走一步就要看一圈附近有没有形迹可疑的爬行动物。 余光一扫,她却瞄到贺祁的嘴角微微翘着,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 “贺祁,”郁樱樱怀疑地打量他,“你是不是骗我的?” 贺祁摇头道:“真的有蛇,所以我才叫你把裤腿绑紧。” 他说得有模有样,郁樱樱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又悄悄地往他的身边靠了靠。 竹林里空气清新,贺祁身上的香皂味便格外明显,郁樱樱也不知是怕蛇还是别的什么,心一直跳得飞快,等到贺祁放开她开始砍竹子,她的紧张才稍减。 返回很顺利,不过贺祁没有直接带她回家,而是先去了山脚田边的一处土房。 贺父在院子里,他把竹子锯成一截一截的,削去绿色的皮,再劈开。 郁樱樱坐在门槛上喝用竹筒酿的果酒,朝贺祁问道:“这是要做什么?” 贺祁漫不经心地说:“做油纸伞。” 郁樱樱这才知道,贺家有一门祖传的做油纸伞的手艺,那个雨天在工艺品店遇见,他便是将新制的油纸伞送到店里代卖的。 对此,郁樱樱很是好奇。贺父用一种古老的技法在一排竹棍上钻孔,飞快地把伞架组装好。她看得入神,贺祁却嗤之以鼻:“这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喜欢?”郁樱樱撑着下颌,侧头问。 贺祁没吭声。自从精钢及纤维伞涌入市场之后,油纸伞便受到了极大冲击。精钢伞造价便宜,产量大,比油纸伞携带方便,自然优势明显。从前这一带都是做油纸伞的人家,后来油纸伞卖不出去,又难赚钱,渐渐地,油纸伞便没落了。 后来,郁樱樱和贺祁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才吐露了心声。 “我觉得做油纸伞没有前途,但老爸一直很坚持,我也不懂他在坚持什么,书上都说了,现在是工业时代,手工已经跟不上潮流了。” “可是,我觉得油纸伞才是有灵魂的。”郁樱樱说着,举着一柄红色的油纸伞,踮起脚尖,在月光下轻盈得像一只精灵,优雅地转了两圈。 贺祁原本是见惯了油纸伞的,可那一瞬间,他的眼里映着白天鹅般的女孩,她笑意盈盈,双瞳潋滟,仿若夜色里盛开的一朵蔷薇,竟连手里拿着的伞也生出了别致的美丽。 三 第二天,绑好伞骨,伞面也糊上去后,在郁樱樱的强烈要求下,贺祁挑出一柄空白的伞面供她手绘图案。 本以为她画技过人,没想到却停留在小学绘图水平,贺祁看着她在伞面上画了个圆圈和几条放射状直线当作太阳,就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贺祁,不要笑话我呀!”郁樱樱嘟了嘟嘴。 贺祁便捂住嘴巴,笑意却从眼睛里流露出来。郁樱樱不理睬他,只自顾自又画一个三角形和一个平行四边形,贺祁看出来这是房顶的模样。 画完这些,郁樱樱就停了笔,大概也是觉得自己画得不够美观,就向贺祁投去寻求帮助的目光。 贺祁便问她是不是要画房子,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眯起眼睛笑着说:“我是想画我们遇见那天。” 贺祁心中一动,如石子投入心湖,泛起涟漪不绝。他走到她的身边,虚握住她拿笔的手,她的脸一下就红了,心跳几乎不能自已,手臂酥麻得只能跟着他的动作移动。 他不过勾勒了几下,伞面上便出现了屋檐和躲雨的少年与少女,然后他走到院外的柳树旁,随手摘了几片狭长的叶,往伞面上一撒,等下再糊上一层纸,叶子就夹在了中间,生动又别有意趣。 “这个太阳要怎么拯救?”伞面完成,郁樱樱很是满意,只有这个太阳画风迥异。 贺祁笑道:“太阳不用改,我觉得已经很好了。” 于是,这柄特殊的伞和其他未完成的伞一起,进行下一道工序。 两天后,郁樱樱一早起来,便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 她站在二楼的走廊上,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自己眼花——空中似是用丝线画出了格子,一柄柄油纸伞颜色各异,撑开悬在丝线上,铺满了整个小院的天空,简直像是梦里才会出现的情景。 “贺祁!贺祁!”她大声喊。 在水井旁刷牙的贺祁闻声抬头,晨光里,郁樱樱赤着脚站在楼上,兴奋得像得到心爱的玩具的孩子,手舞足蹈地问:“这是在干吗?” 贺祁洗净泡沫,答道:“伞面糊好了要晾一下,这就叫晾伞。” 制作一柄油纸伞并不简单,需要人工完成一百多道工序,并且俱是熟能生巧才能完成,错一步便会影响成品的质量。 那天的郁樱樱的兴致格外高昂,张开双臂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天空仿佛变成了碧蓝的水面,而油纸伞就是一朵朵盛开的水莲。 他们共同绘制的那柄伞也在其中,后来郁樱樱离开时带走了它,放在家里的博古架上。这么多年来,她每次撑开,时光便带着蜀南的烟云席卷而来,仿佛回到了十八岁时的那个夏天?‍?‍?‍?‍?‍?‍?‍?‍?‍?‍?‍?‍?‍?‍???‍?‍?‍?‍?‍?‍?‍?‍?‍?‍?‍?‍?‍?‍???‍?‍?‍?‍?‍?‍?‍?‍?‍?‍?‍?‍?‍?‍?。 当年其实只是微微心动,只是回忆不肯褪色,她总是忍不住将那个少年在心底一遍遍地镌刻,不知不觉,便成为刻骨铭心的回忆。 四 郁樱樱买好胶卷走出店门时,天又下起了雨。 贺祁来接她,少年穿着挺括的短袖白衬衫,撑着一柄绘有龙凤的红伞,踏过古老的青石板,像是天地这幅水墨画中唯一的颜色。 那日似是有人出嫁,一条路的两边挂满了红灯笼,蜿蜒着绵延向远方。两个人顺着这条路并肩走,贺祁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郁樱樱却先出声道:“贺祁,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 她垂着眼眸,再抬头望向他时,眼眶里便有了晶莹的泪光。 贺祁哪里受得住她哭,一时手忙脚乱,把两个裤兜都掏得翻在了外面,才找到手帕为她擦拭。 郁樱樱被他滑稽的模样逗笑,故意挤对他,道:“我走了之后,你肯定会忘了我吧?” “怎么会?!”贺祁不由得提高声音辩解,而后察觉到自己的失态,于是挠了挠头,“郁樱樱,我不会忘了你的,一辈子也不会忘。” 说完,他怕她不信,又举起三根手指补充道:“我保证。” 少年的眼睛那样明亮,像是天上的北极星。他的诺言笃定,可岁月漫长,即便不会忘记她的名字,她的模样、她的声音、她的温度还是会渐渐被时光消磨的吧。 郁樱樱这样想着,便拉着贺祁回家,把相机支在了堂屋里。 “贺祁,我们来合影。” 贺祁被郁樱樱按在凳子上,他甚少拍照,坐在镜头前四肢僵硬得像木棍,也不知该做怎样的表情,她叫他笑一下,他就像个牵线木偶一样扯了扯嘴角。 郁樱樱苦恼地揉了揉额头,忽然,她灵光一闪,调好了延迟快门,跑到他的旁边坐下。 “贺祁,等下你把我写的字念出来。”她叮嘱道。 贺祁懵懂地点了点头,郁樱樱便摊开他的手掌,细白的指尖滑过他的掌心,他认真地看着,不知不觉,紧张便消弭了大半。 手指滑过的触感痒痒的,他情不自禁就流露出了笑意,慢慢地念:“茄……子……” 将这两个字念完,他的嘴角便自然而然地上扬,闪光灯蓦然一亮,咔嚓一声,这一刻就永久地被记录了下来。 这一天是2001年7月13日,老式电视机的屏幕上闪着雪花,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萨马兰奇宣布申奥成功的城市是北京,刹那间欢呼声响彻神州。 贺祁没有走出过这方天地,对北京的了解仅限于课本上的天安门。见他神往不已,郁樱樱说:“我九月就要去北京上学了,到时候我拍照片寄给你看。” 她没有食言,到了北京之后,拍香山的漫山红叶,拍万里雄伟的长城,拍故宫、颐和园,还有伴随着旭日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 她去邮局的次数多了,工作人员也认识了她,总是打趣她是给男朋友寄信。她闻言,就把脸埋在围巾上,也不反驳,只弯着眼睛笑。 那些信被装在绿色的邮差袋里,跨越千山万水,盛着她一腔拳拳的心意,送到贺祁的手中。 偶尔他们也会用电话联系,她站在公共电话亭中,在寒冷的天气里跺着冻僵的脚,也舍不得挂电话,直到卡里的余额用尽。 想念越来越浓烈,所以,当贺祁出现在学校门口时,郁樱樱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可那的的确确是他,他伴着第一场冬雪到来,帽子和肩头上都落满了雪,见到她便笑了,呼出的雾气弥漫。 他一把接住扑过来的郁樱樱,转了个圈,在她的耳边深深吸了口气,道:“我终于找到你了。” 五 摄制组的车从北京出发,驶上高速公路,一路风驰电掣,朝泸州进发。 郁樱樱最终还是决定录油纸伞的题材。那天下雨,她又撑开那柄自己绘制的伞,七年过去,三十二根伞骨依旧光亮如新。她抬头看去,伞斗的部分用五色的特制线,编织成复杂而有规律的网,贺祁管这个叫作“满穿”。 当年,他熬了一晚上,才穿好这把伞,郁樱樱心疼道:“这究竟是费了多少工夫……” 贺祁双眼布满血丝,答道:“一共穿了二千一百二十七针。” 郁樱樱当即震惊得说不出话,这就是手工的魅力,两千多针里包含着贺祁每一分笃实的心意,这是任何先进的机器都无法比拟的,历经时光依旧凝结在此,让她忘不了他。 一行人到达泸州时,贺祁出来迎接,郁樱樱最后一个下车,他当即便如脚下生根,准备好的欢迎词也说不出来,怔怔地站在原地。 没想到此生还能再见。 当年他因故错失了与她的一个重要约定,连夜从北京坐火车回了泸州,那之后他就再也联系不上她了。 时间在这座古镇中留下的痕迹极少,郁樱樱觉得就像回到从前,可站在那处已非少年的男人提醒她,一切已经物是人非。 毕竟,在她印象中的贺祁,还是七年前那副青涩的模样。 七年前,贺祁来北京找她,安顿下来后,很快在影楼里找了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傍晚下了班,他就在悠长的鸽哨声中骑着二手自行车来学校接她。 “冷不冷?”郁樱樱跑得气喘吁吁,还记得关心他是否适应这样寒冷的气候。 贺祁摇摇头,神神秘秘地拉着她的手往自己兜里探,她一摸,发现他居然在口袋里装了一个热气腾腾的烤地瓜。 于是,郁樱樱坐在后座上,捧着烤地瓜吃得风生水起。他们穿过大街小巷,累了就坐在公园里看老大爷抽陀螺,旁边是一个面人小摊,放学后的小朋友将其围住,叽叽喳喳地说着话。 男性摊主出乎意料地年轻,不过二十岁出头的模样,极有耐心地听着小朋友们的要求。 “贺祁,”郁樱樱扯了扯他的袖子,童心大起,“我也想要面人。” 贺祁失笑,拉着她的手走过去,他们鹤立鸡群地站在一群小豆丁中间,要了一个喜庆的年画娃娃面人?‍?‍?‍?‍?‍?‍?‍?‍?‍?‍?‍?‍?‍?‍???‍?‍?‍?‍?‍?‍?‍?‍?‍?‍?‍?‍?‍?‍???‍?‍?‍?‍?‍?‍?‍?‍?‍?‍?‍?‍?‍?‍?。 贺祁仔细端详一阵手里活灵活现的面人,疑惑道:“老板年纪轻轻,就出来做面人吗?” 摊主很是洒脱地答道:“我爷爷是做面人的,父亲也是做面人的,总不能到我这一代就丢了手艺。” “老北京的手艺越来越少了,指不定哪一天就消失了哪样。”摊主感叹着,手下不停,又开始捏一个齐天大圣。 时间不知不觉地流过,各大商场里显眼的位置摆放上了巧克力和玫瑰花,郁樱樱才发现马上就要到2月14日,从西方传入的情人节即将到来。 贺祁原本约她14日在王府井大街见面,可郁樱樱从夕阳西下等到玉兔东升,灯火通明的大街上,一对对情侣挽着手走过,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长椅上,膝头放着亲手准备的巧克力。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她从期待到忐忑,从忐忑到失落,最后任由寒风吹凉心扉。 曾经她以为,她可以等来一场雨,等来一柄伞,可那个落着小雪的夜里,她却没等到他出现。 第二天,她发着高烧跑去影楼,嗓子嘶哑地打听贺祁的下落,却听人说,昨天晚上,贺祁风风火火地和一个同乡的姑娘回泸州去了。 那个姑娘名叫阿朵,郁樱樱也知道的,有几回她来找贺祁,撞见过阿朵给他送饭。 贺祁与郁樱樱说过几句,阿朵家曾经有意和贺家结亲,所以两个人有些来往。 彼时,两个人眼中只有彼此,郁樱樱觉得,在贺祁的心里,她是比阿朵更重要的,可如今看来,似乎并不是她以为的那样。 那次的感冒并不严重,不过短短半个月,她就已痊愈,却没有人知道,她的心里生的那一场病无药可医,迁延缠绵,一病就是许多年。 六 摄制组在泸州安顿下来,郁樱樱又开始忙得团团转,冗长的会议一个接着一个,等到终于能喘口气了,已经到了晚饭时间。 阿朵送来饭,腼腆地笑了笑就离开了,郁樱樱夹了一筷子菜,甫一入口,她便红了眼眶。 这个味道太过熟悉,正是出自贺祁之手无疑。 她放下碗走出房间,看到贺祁正在院子里给一棵幸福树浇水。他没想到她忽然出现,手一抖,花洒倾泻出的水立刻淋湿了鞋子。他一边狼狈地调整花洒,一边期期艾艾道:“怎么不吃了,不合口味了?” 郁樱樱摇摇头,一时间没说话,倚在门框上伸了个懒腰,两个人就四目相对,无言半晌。 “贺祁,树要被淹死了。”她好意提醒。 贺祁大梦初醒,低头一看,水溢过花盆沿,瀑布似的往下落,他连忙收手,那么大的人了,一瞬间竟从耳朵红到了脖子。 阿朵捧着水果走过来,看到他的模样,顿时打趣起来。 郁樱樱知道,这个阿朵就是当年与贺祁一起回来的姑娘。她垂下眼帘,避开贺祁的目光,走到院外,看到门前挂着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证书,忽然想起一件事,便退回两步,刚想开口,却见阿朵蹲在地上给贺祁擦鞋子,一边擦,一边仰头笑着。 贺祁发现了她,连忙窘迫地退开两步,极力镇定下来,说:“郁樱樱,你别误会……” 郁樱樱只觉得心头一阵酸楚难言,她揉了揉鼻尖,笑道:“我没误会。” 说罢,她也不等他解释,只道:“我只是想告诉你,这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里,也有面人。” 贺祁的双眼一瞬间亮起,同为手艺人,他再明白不过这其中的意义,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就代表着这份手艺有更大的机会被传承下去。 而所谓传承,便是承上启下,薪火相传,不管是手艺,还是精神,都将千秋百代地流传在这片神州大地上。 郁樱樱说完话,转身就走,她没走出多远,天忽然就落下雨来。四五月正是泸州的雨季,身后脚步声响起,贺祁撑着伞追了过来。 “郁樱樱,我送你。”他站在她的面前,满眼的小心翼翼。 雨声很快响彻天地,郁樱樱没有拒绝,两个人便走在那条熟悉的路上。 贺祁有意和她拉开距离,他半个身体都露在外面,被雨水淋了个透。 郁樱樱发现了,握着伞柄往他的那头挪了挪,他却又固执地偏向她。 曾经,这条路上挂满红灯笼,脸庞红通通的少年告诉她当地的说法,一起撑着龙凤红伞走过的人,会一生幸福。 郁樱樱记得当日贺祁撑的就是一柄龙凤红伞,她抬头,看到今日亦是。 将她送到摄制组的住处,贺祁却犹豫着不肯走。 郁樱樱扬了扬眉。 “郁樱樱,其实那年我——”他说到一半,又重新组织了一下语言,郁樱樱耐心听着,才知晓当年他忽然离开北京,是因为父亲突发心脏病,病情凶险。 “父亲入院后,他们联系不到我,就找到了阿朵。阿朵来告诉我以后,我来不及去找你,所以,我失约了。”说到最后时,贺祁的声音已经很低。 其实,这么多年以来,郁樱樱想过很多理由替他开脱,可渐渐地发现,她在意的不是他到来与否,而是在意从满怀期待到心痛失望的自己。 那是她第一次喜欢一个少年,那样纯粹的喜欢,有一点点不完美,都像钻石里去不掉的杂质,毁了所有。 但后来经历得多了,她逐渐明白,这世上绝大多数的事情都是不完美的。 所以,此刻她得知了缘由,只是像秋风吹落树叶一般平静,点了点头说:“贺祁,我早就不怪你了。” 贺祁眉头松开,还想说什么,郁樱樱却被人叫走了。 七 有关拍摄的细节,郁樱樱已经在一个个会议上安排完毕,因此拍摄进行得很顺利。 贺祁现在已经掌握了家传的制伞技艺,从制作伞骨到伞面,再到晾晒刷油,每一个步骤都有条不紊?‍?‍?‍?‍?‍?‍?‍?‍?‍?‍?‍?‍?‍?‍???‍?‍?‍?‍?‍?‍?‍?‍?‍?‍?‍?‍?‍?‍???‍?‍?‍?‍?‍?‍?‍?‍?‍?‍?‍?‍?‍?‍?。他在镜头下不疾不徐地展示这些年来熟能生巧的成果,一柄柄花样各异的油纸伞诞生于他灵巧的双手间。 郁樱樱看着片子,记起他从前对制伞手艺是不屑一顾的,可他现在接过了父亲的担子,还做得这样好。 样片的最后,贺祁对着镜头说:“我以前只觉得油纸伞是落后的象征,但父亲病倒后,我忽然意识到这份四百年的传承就要断了,以后可能只会在照片上看到泸州油纸伞,可伞是用来为所爱之人遮风挡雨的,心中有爱,手中怎么能没有伞?!” 镜头里的贺祁说完,抿着唇笑了,郁樱樱刹那间想起他曾经为她撑着伞走过的路,天地滂沱如何走,幸而有他手里的一柄伞,伞下的那一方空间,就是他为她筑造的港湾。 可是现在……她昨天去见贺祁时,正巧碰上阿朵踩着凳子取东西,听见贺祁对她说怀孕了,这样做很危险,要为肚子里的孩子考虑。 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他成家生子也再正常不过,傻傻停在原地的,只是她一个人而已。 郁樱樱和剪辑师一同商量着做好了片子,东方已经露出鱼肚白,晨间的雾气弥漫,她无心睡眠,裹了外套出门,兜兜转转,却见贺祁抱着十几把油纸伞转过长街。 那个方向,郁樱樱猜测,他应是去给工艺品店送货的。 心下一动,她迈步跟了上去。 太阳缓缓升起,驱散了雾气,整个镇子慢慢苏醒。郁樱樱停在屋檐下,贺祁送了货出来,见到她,当即怔在原地。 这正是他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彼时的情景历历在目。时光回溯,贺祁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心跳就已不受控制,少女举着相机的侧脸温婉而不失灵动,像山间的一只幼鹿,然后她转过头来,他就知道自己这辈子也忘不了她了。 他当年鼓起所有的勇气,送了一把伞给她,可现在他只敢忐忑地问一句:“郁樱樱,你……吃过早饭了吗?” 他踌躇许久,郁樱樱还以为他要说什么,结果是问这个,她不由得莞尔一笑,摇了摇头。两个人就去吃镇上有特色的黄粑,早点店里人已经不少,时近八月,电视机里播报着有关北京奥运会的消息。 贺祁看了半天,忽然问:“我记得你说过,我们要一起去看奥运会的。” 这话她在北京申奥成功的那个晚上的确说过,那时以为2008年还很遥远,可时光匆匆,一眨眼也就到了。 “可你离开了,阿朵要怎么办?”郁樱樱的脚在桌子下动了动,不小心碰到了他的。 贺祁一下子就脸红了,想也没想,直愣愣地解释:“等我堂弟回来,就可以照顾她了。” 郁樱樱不由得觉得好笑,不可思议地问:“你自己的老婆,托付给堂弟照顾?” 贺祁这才反应过来她最开始的意思,他连忙胡乱地摆手,险些咬到自己的舌头:“我、不是——阿朵她、她是我堂弟的老婆啊!” 郁樱樱蓦然睁大双眼,喧嚣的早点店里,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贺祁窘迫得说不出话,委屈巴巴地端坐着望着她。 原来,和阿朵结亲的是贺祁的堂弟,贺祁去北京找到在影楼的工作,还是阿朵介绍的,最近堂弟有事出门,就托付贺祁短暂地看顾她一阵。 “那你现在……”郁樱樱迟疑道。 清风穿堂而过,送来不知名的花香,贺祁深吸一口气,抱着豁出去的心态,一字一句地说:“郁樱樱,我不知道现在你还喜不喜欢我,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等你。” 郁樱樱望着他盛着星河一般的双眸,荒芜的心忽然像春风吹过,绿草蔓延向远方。 她想要开口,喉头滚动却不知该如何回答,附近忽然传来一阵鞭炮声,大约是新店开业,人声鼎沸里,她笑着点了点头。 八 2008年8月8日,北京鸟巢,奥运会开幕式。 巨大的脚印形烟花在天空慢慢绽放,奥运圣火点燃的那一刻,观众席上的贺祁忍不住紧紧握住了郁樱樱的手,焰火的光芒里,四目相对。 那一刻,贺祁的心里再也没有别的,只有一个念头。 此生,一伞护一人。 编辑/王小明 余生蔚蓝伴珍珠 “你忘记青春年少时喜欢过的那个人了吗?如果你忘了,那么,恭喜你?‍?‍?‍?‍?‍?‍?‍?‍?‍?‍?‍?‍?‍?‍???‍?‍?‍?‍?‍?‍?‍?‍?‍?‍?‍?‍?‍?‍???‍?‍?‍?‍?‍?‍?‍?‍?‍?‍?‍?‍?‍?‍?。如果你没忘,那么,去找他?‍?‍?‍?‍?‍?‍?‍?‍?‍?‍?‍?‍?‍?‍???‍?‍?‍?‍?‍?‍?‍?‍?‍?‍?‍?‍?‍?‍???‍?‍?‍?‍?‍?‍?‍?‍?‍?‍?‍?‍?‍?‍?。” 作者有话说: 你们一直让我写朱丽叶和罗密欧的故事,这篇终于百分之八十还原,忽略“我”?‍?‍?‍?‍?‍?‍?‍?‍?‍?‍?‍?‍?‍?‍???‍?‍?‍?‍?‍?‍?‍?‍?‍?‍?‍?‍?‍?‍???‍?‍?‍?‍?‍?‍?‍?‍?‍?‍?‍?‍?‍?‍?。 总之,爱笑的女孩子运气不会太差,努力的女孩也是。不管未来要走的是什么路,希望你们能拥有与她一样的勇敢,挺下去啊。 文/林桑榆 新浪微博/@林桑榆real ONE 上帝做证,我也不清楚事情怎么就发展到了这个地步。 我只是本着一个设计师的职业操守,尽责地为顾客提出建议:“窗帘的颜色尽量别选择大红,与室内家具风格不匹配。” 对方却莫名其妙地翻脸—— “你什么意思?!意思是我很土、很没眼光吗?你们这些小白领其实就一打工仔,成天哪儿来的优越感?!” 正当我思考着要不要起立,九十度弯腰说抱歉的时候,另一把洪亮的嗓音混进来—— “人家开宝马X6、住楼中楼、手里握的本地户口,还不够有优越感?” 我察觉肩头被钳住,回头发现是朱珠。 见来者不善,女顾客愤而拿起包,临走前给我一个“小心掉饭碗”的眼神。 这个眼神,我看懂了,瑟瑟发抖地对身边的人道:“刚刚你说的那些,除了户口,其他的,我都没有……” 女孩儿一只纤细的手拍拍我的肩,笑意盈盈地说:“没事,怂怂,我有。” 她真的有,不管宝马X6、楼中楼,还是本地户口,并且随时愿意和我共享。 对于一个年方二十六的姑娘而言,能独自赚到这些东西显然得有点本事,看她刚刚那番精准狠的回怼便可见一斑,但我并不惊奇。 从很小很小开始,我就有种直觉:将来有一天,朱珠能挣很多钱。 因为电视剧里都这么演—— 家境不太好的孩子,心思总比常人玲珑,而且往往有段传奇的过往。 庆幸的是,在属于朱珠的这段传奇里,始终有我的身影。 不过,我不叫怂怂。相反,我真正的名字还挺好听,叫亭亭。庭有枇杷树,今已亭亭如盖矣。 至于怂怂这个外号,完全拜朱珠所赐。 儿时的我尤其胆小,常常是被欺负的受气包,朱珠则恰恰与我相反。她骨节长,生得比同龄孩子高,气势迫人。 起初,她可能没想管我的事儿,但我们同班,又是前后桌。我总隔三岔五地掉文具盒、掉铅笔,她实在看不过眼,终于出手—— “她的东西要是再找不着,你们的作业本估计也会掉哦。”身为班长的她表面笑嘻嘻,口气却抑扬顿挫。 可惜,我几乎没生出感激之情。 我虽然胆子小,可我明事理啊。 她能护我一时,没法儿时时刻刻护我,激怒了对方,兴许下次我就不只是掉东西的事儿了。 于是,当着肇事者和她的面,我特大气地挥手说“没、没关系,是我自己不注意”,企图泯恩仇。 接着,我见到朱珠对我翻了一记白眼。之后,她每次发作业本,念到我的名字,就开始自作主张地喊我“怂怂”了。 在她心里,我一直就是小怂包一个。 但她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和小怂包为伍。 TWO 朱珠成绩并不好,却很会伪装。 我们小学的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又是年级主任,生杀大权在握。朱珠就凭着一张甜嘴,顺利地成为班主任的心头好。 可她既然是伪装,总有面具被撕掉的一日。 那日,班上某个碎嘴的小男生编歌谣诽谤朱珠的母亲,朱珠生气,和对方扭打,推搡间让男生撞到墙,见了血。这下班主任也帮不了她,只好请家长。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朱珠的父亲——人高马大的中年男人,一进办公室,就怒其不争地推了朱珠一把:“皮痒了?!” 男人的力道估计没控制好,朱珠撞到桌角,发出一声闷响,可她愣是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立时,整个办公室的老师家长都面面相觑,不知该说点什么好,最终只能看着她面无表情地走出办公室,与抱着数学练习册的我撞个正着。 擦身而过时,她轻轻瞥我一眼就走掉了。我却鬼使神差地追上去,任练习册乱七八糟地躺在地上。 根据朱珠所言,她是真没有哭泣的欲望,因为习惯了。 她爸是个粗人,和母亲离婚后,脾气更暴,尽管如今已重组家庭,有了第二个孩子,对她的教育方式依旧只有打这么一招。 “但你为什么要给我递纸巾呢?真傻。”长大后,她吐槽。 明明没流泪,我却给她递纸巾,好像不是要擦她的眼睛,而是想擦她的心。 自从那时起,我俩的交集便多了,去哪儿都一起——而这是朱珠要求的。 因为她怕一个不小心,我就将她的狼狈之姿宣扬得满世界都知晓。为此,她只好守着我,像一件盔甲,将我裹得严严实实,从此我再也不知道什么叫害怕?‍?‍?‍?‍?‍?‍?‍?‍?‍?‍?‍?‍?‍?‍???‍?‍?‍?‍?‍?‍?‍?‍?‍?‍?‍?‍?‍?‍???‍?‍?‍?‍?‍?‍?‍?‍?‍?‍?‍?‍?‍?‍?。 我和朱珠的家相隔不远,属于同一个辖区,后来高中也同校。 不同的是,我在加速班,朱珠的分数只能上普通班。 加速班的学生基本都自愿加一节课,每天比普通班的孩子放学晚。 朱珠等不了,干脆每个周末都跑去我家,说是这样就能把相处的时间补回来。我们要么看电视,要么煮东西吃,好得与亲生姐妹无异,直到遇见罗遗。 罗遗是转校生,与我同班。 他成绩还行,却爱与老师作对。平时上课点名回答问题,他基本都睡觉,甚至缺席最后一节课。 “不是自愿补习吗?我不愿意。”男孩捞起书包就走。 在他的背后,炸开了锅。好多男生暗暗比大拇指,更有些小姑娘因他的痞子气质小声地尖叫,包括我。 我没尖叫,我负责在心里默默激动。 因为就是这样一个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男孩,居然在课间,替我捡起了掉在地上的笔袋。 是天光正好的缘故吧…… 是角度太巧的缘故吧…… 是韶华青春的缘故吧…… 才让他变得与众不同。 总之,自那天起,我干净整洁的课桌上,被刻下小小的一个“Yi”。 THREE 那年新的广播体操刚出——华尔兹舞,进行全城推广。 我作为文娱委员,需要找个男生搭配去年级里学习,再回来教授全班。而后,我鼓起平生第二次勇气,约罗遗做舞伴。 花园里,男孩翘起嘴角的样子特别好看,拒绝也很干脆:“不行。” “为、为什么?”我紧张得脚趾都弯曲了。 罗遗讪笑,说的话一字比一字凉:“我还想和刘亦菲跳舞呢,你帮忙问问她为什么不行?” 霎时,我感觉脸上火辣辣的。 彼时,还不善言辞的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遁逃,朱珠却好似是我的专属保护神,总在关键时刻降临,将我普度。 “这种话还需要去问刘亦菲?”女孩笑嘻嘻,细看眼神却很冷,“你以为自己是胡歌啊。” 罗遗不知是被她噎住,还是怎么,总之,盯着半路出现的少女许久没回过神,任她将我头也不回地拉走。 紧接着,朱珠和罗遗当然发生了纠葛。不过,所有纠葛,我基本都是从朱珠的嘴里听说的。 听说朱珠因行事乖戾惹到外校的学生,对方聚集一群人上门找麻烦,是罗遗救了她。 罗遗没做什么,不过在人群外围喊了一声她的名字,说:“作业借我抄一下。” 一个加速班的找她普通班的借作业,是不是太假了。 朱珠正暗骂他神经,那些围过来的小子突然集体散去。 后来朱珠才知道,罗遗来头不小。 他的父亲是政绩卓然的角色,母亲是本城的上税巨头。那群找麻烦的学生几乎都认识他,更有部分学生的家长在罗父罗母的手下做事…… 说到底,他们连动手的资格都没有。罗遗故意与朱珠搭话,便是摆明了要维护她。 属于十七岁的故事,好像总无道理可言。只消对方一句话或一个眼神,便有了靠近彼此的理由。 所以,当某个周末,罗遗和朱珠并肩出现在我家的时候,我的怔忡只有片刻,旋即坦然相迎。 “他硬要跟来,你别不开心。” 趁着罗遗去卫生间,朱珠居然露出从没有过的小心神色,试探地向我道歉。 我摇头表示:“没事的,我早就不关注他啦,嘴巴这么坏。” 然后,朱珠就信了。 因为她和我曾约法三章,无论因为什么吵架,至少永远不欺骗对方。 更何况,我是胆小鬼林怂怂啊。 我怎么说,她就怎么信,不问缘由。 但我还是没法儿原谅罗遗的刀子嘴,于是趁着当日朱珠在场,义正词严地要他道歉。 罗遗做惯了公子哥,哪会说对不起,当即别别扭扭地承诺:“不然,算我欠你一次?以后有什么帮忙的地方,招呼一声,我有求必应。” “你说的?”我两眼发亮。 “我说的。” 男孩的回答掷地有声?‍?‍?‍?‍?‍?‍?‍?‍?‍?‍?‍?‍?‍?‍???‍?‍?‍?‍?‍?‍?‍?‍?‍?‍?‍?‍?‍?‍???‍?‍?‍?‍?‍?‍?‍?‍?‍?‍?‍?‍?‍?‍?。 FOUR 三人行,必有电灯泡。 这句话是我总结的,并坚决贯彻。于是,我周末不再和他俩一起行动,宁愿待在家里温书。 高二暑假,热气逼人,罗遗将朱珠带到偶然发现的小天地去纳凉。 那是一片浅滩,河水清澈,偶有几只本地的小螃蟹被卷到滩上,艰难地翻身。罗遗来了兴致去抓,说晚上给朱珠带回家烤着吃,她的心思却不在这上面。 因为,她不知哪根筋抽了,竟然偷穿后妈的高跟鞋,以至于她刚到目的地就揉着破皮的脚后跟嘟囔,悔得肠子都青了。 看她苦着脸,罗遗却心情大好:“难道这就是……女为悦己者容?” 朱珠被说得全身发烫,站起来追着他打,不料,鞋跟被遍地的鹅卵石弄断,令她傻了眼。 炎炎夏日,地面像口锅,一直被放在烈火上烤,根本没办法打赤脚走在上面。罗遗只好“勉为其难”,将精瘦的背部留给狼狈的姑娘。 浅滩距离城市有点远,步行二十来分钟才能到镇上。 镇上有家达芙妮店,店员正强打精神应付瞌睡虫。 罗遗背着朱珠,弄得一头薄汗,路过门口时才停下,进去挑了双平底鞋递给她。 “那是第一双我能叫得出名字的鞋。”事后,朱珠对我讲,眼里有光。 “他还说了什么吗?” 朱珠点头:“他说,你快把鞋穿上,我背不动了啊。” 我无语,朱珠却很开心。 比起直白、热辣,她似乎更喜欢顾左右而言他的罗遗,大概因为,“朦胧”二字,才是年少最珍贵的美好吧。 总之,朱珠和罗遗之间那层窗户纸,直到高考完毕才被捅破。 朱珠功课不行,却在为了能和罗遗上同一所大学而发力,勉强考上该校的冷门专业。 拿到通知书的第二天清晨,她接到罗遗打来的电话,要她立马起床去麦当劳。 朱珠以为出什么事,慌忙赶去现场,却发现罗遗对面还坐着个姑娘,正局促不安地对他说着什么。桌面上摆满了早餐,最少二百来块钱的,摞成小山。 “所以大清早叫我来,就是因为早餐没人吃?”那女孩一走,朱珠气得叉腰。 罗遗一本正经:“不吃太浪费啊。” “你点那么多做什么?!” “有姑娘向我告白,我总得有点绅士风度吧。” 闻言,朱珠的脸色瞬间变青,迈开腿就要走,忽听背后轻轻一声:“而且,作为绅士的正牌女友,你为我省钱不应该?” 女孩的一双腿就迈不动了。 FIVE 都说生活中处处充满惊喜。 朱珠能考上大学,显然是惊喜的一部分。 然而,好景不长,大二刚开学不久,她就辍学了,因为家里再无余钱支撑她的学费和生活费。 她的母亲在珠海打工,一个月的工资仅够养活自己,多年没什么存款。至于父亲,重组家庭后生了个男孩儿,如今上小学,调皮得不行,前不久摔伤腿,一笔手术费就花去了所有积蓄。 “我现在才明白,惊喜是给普通人准备的。”奶茶店里,她对我强颜欢笑,“但世上很多人,根本连普通都算不上。” 在这件事上,我无法感同身受,只好尊重她的决定。而等罗遗听到风声,她已经办好退学手续,两人首度发生争吵。 或许站在罗遗的角度,他完全有办法解决这件事,可朱珠吃了秤砣铁了心。 “罗遗,我喜欢你,只是因为你是你,而不是什么罗家公子。我希望和你站在一起,是并肩的样子,而不是你拉着我。你能拉我多久呢?时间一长,彼此会累的。” 校园小树林,月色如华。 女孩的眉眼爬上倔强,却怪异地生了光辉,让罗遗一如初见,移不开视线。 “朱珠,跟我回家吧。”他想也未想地脱口而出。 尽管毕业就结婚这件事,在此之前,罗遗从没想过。 但眼瞧着那明明心中满是生活的鞭痕,却对着它们睥睨强笑的姑娘,他的心从没如此疼过,当下只想用最恰当的身份,给予她最好的保护。 朱珠不矫情,她对罗遗是奔着结婚去的,见他父母是迟早的事儿。她唯一担心的是,而今自己可能连个像样的文凭都拿不出,会听到罗家人的冷言冷语。 好在,她没听到什么难听的言辞—— 因为罗家人根本不屑说。 尤其罗妈妈,书香门第出身,一辈子没说过什么粗鲁的话,唯独给朱珠泡了杯快要溢出来的碧螺春:“姑娘,喝茶?‍?‍?‍?‍?‍?‍?‍?‍?‍?‍?‍?‍?‍?‍???‍?‍?‍?‍?‍?‍?‍?‍?‍?‍?‍?‍?‍?‍???‍?‍?‍?‍?‍?‍?‍?‍?‍?‍?‍?‍?‍?‍?。” 罗遗一直在温室里长大,叛逆了点儿,到底没经世事。朱珠呢,自小看父亲摸爬滚打,民间规矩懂了一大堆。 譬如,她知道,酒满敬人。而茶满,欺人。 朱珠懂了罗家父母的意思,个性强的她却为了罗遗没当场发作,事后也没拿这件事嚷嚷,唯独在心中暗暗发誓:总有一天,会让罗家父母另眼相看。 于是,朱珠当晚就答应父亲,接下那份他托关系找的工作,去本城工厂做财务助理,整理整理报表之类的。 朱珠做报表不是好手,却很快站稳了脚跟。 因为与工厂打交道的各路人马,形形‍色‌­色​的个性常常让财务部的人头疼,朱珠则阴差阳错地表现出了非常好的交际天赋,帮助工厂挽回了一笔利润不小的合同。 从此,出面应酬时,经理便常常带着朱珠一起去。 一次饭局上,朱珠舌灿莲花,哄得一个地产大亨的老婆,央求着老公收朱珠当徒弟,正式带她进军地产界。 那几年房地产还很景气,无奈朱珠没什么本钱。 她工作两年存下的钱统共不过几万块,连最低级的门都摸不着,最后还是那位师母伸出援手,借了十来万给她做本钱,入股一个小区绿化改造工程,开辟新地图。 SIX 朱珠入股少,赚得并不多,统共也就十来万。 但十来万对于刚毕业的我们而言,已经是天文数字,以致校友群里关于她的传言甚嚣尘上。说当年的痞子女如今混得风生水起,再等几年,前途更无量。 “运气真好。” 不知谁开了头,下一秒一群人附和,语气有羡慕,也有不服气,唯独我觉得他们站着说话不腰疼。 人前光鲜,人后大多是头破血流。他们只看见她得到成果,却不见她为了完成这工程的付出。 在他们以为吃方便面、广发简历就是人间炼狱的时刻,朱珠三十六个小时连轴转,眼不敢眨,滴水未进。 没办法,谁叫她还是小虾米。老大都不管事,只能虾米跑腿。 除此外,混工程圈的,应酬也少不了。 有次她深更半夜给我打视频电话,说她醉了,却不能提前离开,要我看着她,别在她不清醒的时候发生不可挽救的错误。 这件事罗遗并不知情,毕竟他俩没少为这事儿争吵。 罗遗和我同期毕业,之后便顺利考进本城的铁路部门,不到一年时间,便升了职。 我记得朱珠曾讲过,罗遗的脑子并不比她的差,否则当年也不会将她骗到手。而罗遗在铁路局工作的那段时间,恰好证明了这点。 他刚进去,局里接到上级指示,需要在年底完工某段铁路,但因为流程繁杂,款迟迟没批下来,项目没法儿启动。 眼看再不启动,年底肯定完不了工,身在采买部门的罗遗当机立断,主动跑腿去游说各大重工材料商。 具体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总之,没几天,全部商家都答应了先垫材料后付款的条约,硬生生在日期前将那条铁路修好了。 自从那时起,罗遗在局里一战成名,让所有人忘记了他是谁谁的儿子。 “牛啊,罗哥。” 明明他年龄小,大家对他的称呼却都是“罗哥”。 所以,对罗遗和朱珠这对,怎么形容呢,我一直觉得这四个字最恰当:旗鼓相当。 可正因罗遗自己有了底气,觉得给朱珠一个家不成问题,自然对她的现状特别不满意。 他不满意她成日混在男人堆里,即便信任她,却始终心有芥蒂。 而朱珠呢,始终牢记让罗家父母刮目相看的誓言,不愿在本该打拼的年纪回归家庭,于是两人开始经常争吵,爱情的温度一点点被冻上。 本来我没打算插手他们的感情问题。 可当我发现,罗遗的留言列表中时常有一姑娘的身影,我不淡定了,主动敲响了罗遗的QQ。 罗遗倒不避讳。 我甚至觉得,他是刻意做给朱珠看,就为了让她产生紧张感,从而妥协。 于是,我成功地得知了那姑娘的来历,正是当年高考完后,在麦当劳对罗遗告白的女孩儿——小白兔的个性,温婉的脾气。 “从前喜欢热烈疯狂,如今却总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再看小溪流,竟也可爱。” 谈话末尾,他意有所指道。 SEVEN 小溪流可不是真的小溪流。 我向朱珠通风报信:“那姑娘在他们铁路局做文职,最近还跟着罗遗去出差。还能追到这里来,能量巨大哦。” 可说这话之前,我忽略了朱珠的个性,她眼里揉不得沙子?‍?‍?‍?‍?‍?‍?‍?‍?‍?‍?‍?‍?‍?‍???‍?‍?‍?‍?‍?‍?‍?‍?‍?‍?‍?‍?‍?‍???‍?‍?‍?‍?‍?‍?‍?‍?‍?‍?‍?‍?‍?‍?。 尽管罗遗还没和那姑娘有什么发展,但在朱珠对待感情的原则中,即使他有琵琶别抱的念头都不行,于是她义正词严地提出分手。 “如果和我在一起只剩下痛苦,那我愿意放你自由。不管你想去追逐大海,还是溪流。” 谁承想,歪打正着,竟然把罗遗刺激到了。 多年纯白感情,出于真实的心意,他当然不愿意青春潦草收尾,干脆策划了一起轰动朋友圈的求婚去挽回朱珠。 剧情发展到这儿,这应该就是年少爱情的最好结局。 但所有伪装的宁静,到头来,还是被罗家父母打破。 那年元旦,我辞了职,打算回城找工作,并和朋友聚一聚。不料,元旦前晚,我就被朱珠拉着熬了夜,替她选第二天去拜访罗家父母的衣服——太正式不行,太漂亮不够端庄,太可爱不够成熟…… 可她武装得再好,还是不被罗家父母接受,即便那时她已经凭自己的本事,首付了一套小公寓和一辆小车。 “我们不在意女孩儿的本事有多大,只在意她是否能够做好我儿子的贤内助。显然,朱小姐并不适合。” 这次将话摆到台面上说,罗遗终于忍不住发火,当着父母的面将朱珠拉起,并放狠话非她不娶,摔门而出。 小区楼下,朱珠感动得不知方物。罗遗却想了想,忽然说道,“不过,你能不能别再在那个圈子里混了?” 朱珠抬头,泪珠还在眼睫,拒绝得斩钉截铁:“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罗遗。但我发誓,我从没做对不起你的事。就再给我几年时间好吗?我多存点钱,到时……” 话没完,他握住她的那只手,彻底松开。 “钱赚得完吗?”男子冷笑,“你舍不得的究竟是钱,还是被一堆有钱人环绕的感受?” 说罢,他将自己的手机丢到朱珠的怀里。 她解开屏幕,是一张她参加饭局应酬的照片。霎时,某人的世界天崩地裂。 照片并不清晰,只见包厢里朱珠的侧影,被一个男人亲近地附耳说话。而这幅画面,只有我能截取到。 因为,当时我在给她打视频电话,提醒她别喝多了。 “林亭亭,你还喜欢他,是吗?”门一开,女孩不轻不重地推我一把,“我说什么了?喜欢,你就光明正大地和我抢,别背后使绊子!” 说着,她将罗遗的手机丢到我的怀里,和罗遗对她的态度相差无几。 看着照片,我瞬间反应过来,顿时面色如土,盯着那张须臾间陌生的脸,什么话都讲不出来。 这是十几年来,那个女孩第一次没叫我怂怂。 我没想到,我会这样难过。 EIGHT 2015年5月1日,我和朱珠十五年的友谊宣告终结。 也是同一天,罗遗和朱珠彻底分手。 其实,那张照片只是导火索。真正伤害到他的,是罗父罗母之后的补刀:“她怎么走到今天,我和你爸不用调查,就能比你清楚。” 这话听起来中肯,却给了罗遗很大的想象空间。 他深觉自尊心受挫,加之朱珠一副不听不顾的模样,他最终忍痛将她拉黑,并接受局里的派驻,去了八百多公里外的贵城。 而我,因和朱珠赌着那口气,发誓再也不探听她的消息,从此,竟真没在同城遇见过。 直到两年后的今天。 “还是老样子啊,林怂怂。” 出了咖啡厅,她放开我的手,讲话和机关枪似的:“和我赌气那么厉害,怎么被别人骂一番,就连还嘴都不敢?” 听着久违的称呼,我不知该做何感受,只好低着头沉默。 片刻,女声又起—— “你打算一辈子都不理我了是不是。” 我这才抬头,将注意力放到女孩的脸上,看她的眼圈渐渐泛红,终于哆嗦着问了句:“你原谅我了?” 她一愣,继而释然地笑笑:“这两年我也想了很多……其实,一开始做错的人是我。当初是你先认识的罗遗,后来你轻描淡写一句不喜欢了,我明明觉得有问题,可我选择忽略。亭亭,抱歉,是我太贪心。他只给了我一点儿温暖,我就不管不顾地想贴上去,以为可以变得更暖……” 她还说,从头至尾,她都没恨过罗遗。 “我很清楚我混的圈子有多污秽,但我没办法。我也想和所有清白的姑娘一样,风光地嫁给他,从此不再虚与委蛇、为俗事操心,但我不能。” 因为她背后没人。 因为她一旦倒下,越来越苍老的父母两人苦苦维系的各自的家庭,都将举步维艰。 尽管说来可笑,一直以来,我以为朱珠对她父亲的感情,更多的是恨,恨他为什么讨厌她,却硬要争取她的抚养权,直到她发现后母的日记。 日记是弟弟倒腾出来的,朱珠无意看了几眼,恰好瞥见年代久远的那篇。 具体没写什么,悉数都是对生活和男人的抱怨——抱怨老公死活要将闺女养在身边,还振振有词—— “这要生的男娃就罢了,偏偏是闺女。谁知道她后爸什么德行?万一对她不好……反正老子吃糠咽菜也得让她跟着我。” 而后朱珠捧着日记,热泪滚滚,打心眼里原谅了那个没读过什么书、更不懂表达的父亲?‍?‍?‍?‍?‍?‍?‍?‍?‍?‍?‍?‍?‍?‍???‍?‍?‍?‍?‍?‍?‍?‍?‍?‍?‍?‍?‍?‍???‍?‍?‍?‍?‍?‍?‍?‍?‍?‍?‍?‍?‍?‍?。 “我弟没出息,我爸现在患了劳累病,我妈嫁的人也不怎么样。如果连我都不去撑起这个家,他们晚年该有多心酸,况且,我做什么了?别人觉得我舌灿莲花,却不知合作方也是看中我办事利索。我只不过想再存点钱,给父母开个小店,尽点孝……可惜,他等不了,呵。” 讲到这儿,朱珠笑得更欢,眸子里却盈满悲伤。 于是,很多路人撞见过,那日的咖啡厅外,有两个年轻女孩席地坐在花坛边,却许久没再讲话。 朱珠可能憋闷得太久,一下子讲太多,有点窘。我呢,则是审度几番,不知该不该把刚收到的消息告诉她。 但最终,我的嘴先于我的意识。 “罗遗后天结婚,在贵城。” 新娘就是那条追到麦当劳、追到铁路局,又追去贵城的……小溪流。 缘分看似兜兜转转,原来,早由天定了。 NINE “你忘记青春年少时喜欢过的那个人了吗? 如果你忘了,那么,恭喜你。 如果你没忘,那么,去找他。” 当晚,我在朱珠的朋友圈看见这样一张文字图。于是,我鼓起勇气,主动给她发消息:你是不是要去贵城参加婚礼? 她只回答我两个字:不远。 八百里奔赴对比八年的感情……是的,不远,也值得。 但我对朱珠的车技没信心。 八百多公里的高速公路,看着近,实则特别需要集中注意力。朱珠性子急,两年前我坐过几次她的车,虽无险,却有惊。 况且,她忙完手里的事情,选择傍晚上的高速公路。夜路视线不清,想想都胆寒。 “没事。说不定跟演电视似的,出点什么事,他这婚就结不了了。” 她还是一贯轻狂的口吻,我却眼皮一跳,只好通知罗遗。 “她来找你了。” 说来奇怪,罗遗和朱珠分手后,我俩竟然越走越近,就像两个被她抛弃的难民,在好长一段时间内抱团取暖。 我向他吐槽朱珠的臭脾气,他向我吐槽她在感情里的高姿态和倔。 正因为如此,他结婚才会通知我。 “叫她别来,这样的见面没什么意思。谁对谁错都过去了,我不想再伤害别人。” 接到我的电话,罗遗的拒绝很果断。 我思虑片刻:“可她已经在来的路上了,这会儿估计都走了大半路程。你要是想拦,自己和她联系吧。你知道的,她想做的事情,谁都没办法阻拦,除了你。” 两人这才联系上。 我不确定罗遗在那通电话里说了什么,估计是一堆诛心的言辞,企图吓退朱珠。 不料,说着说着,朱珠那头就断了线。 罗遗狐疑,再打,那边却开始处于无人接听发状态。 这下换罗遗不淡定了。 他每两分钟拨一次电话号码,三十八通未接,一个多小时的失联,终于磨光了他的理智和耐心。 当不安逐渐扩散,他飞身下楼,开车往高速的方向去,去的路上还刻意打开交通广播,听听有没有什么连环车祸发生,终于在她抵达收费口时,那串熟悉的号码在他的手机屏幕上亮起。 罗遗快速地接通,听那边若无其事的一句:“喂?我刚刚手机掉到方向盘下面了。高速公路上不敢停车,又捡不了,现正在收费出口处……” 就那么一刻—— “我觉得自己疯了。” 后来,罗遗说。 在朱珠失联的时候,他心急如焚。可在她完好无损地出现的时候,他的情绪反而崩溃了。 “从来只顾自己想做什么,永远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收费站前,两人碰面,罗遗冲到车前,急红了眼,准备了好长一段数落的词。 可当驾驶座上的人翩然而下,罗遗所有的指责都化为乌有。 眼前的女孩一身T恤、牛仔裤,扎着马尾,素面朝天,一如初见。她开着宝马X6,脚底却是八年前那双达芙妮的平底鞋,身上萦绕着淡淡的肥皂香?‍?‍?‍?‍?‍?‍?‍?‍?‍?‍?‍?‍?‍?‍???‍?‍?‍?‍?‍?‍?‍?‍?‍?‍?‍?‍?‍?‍???‍?‍?‍?‍?‍?‍?‍?‍?‍?‍?‍?‍?‍?‍?。 “见一面好不容易。罗遗,不要骂我了行不行?” 夜风中,一切都温柔起来。 她明显讨好的语气,最终叫他溃不成军。 END 而这头的我,不知握手机的姿势保持了多久。 我没打算轻易原谅朱珠。 至少在遇见她之前,我曾不断告诫自己。 可当她出现,她的第一句话竟不是质问,更没要求解释,反而那样真诚地求我原谅,我立时将承诺自己的话抛到脑后。 所谓照片事件,不过是个阴差阳错的bug(漏洞)。如果朱珠两年前平静地问我,我想,我可以解释得很清楚。 我会向她解释,夜里打视频电话时,罗遗也曾加入通话。 生活里我不只怂,还是个技术渣,不知道微信新功能的视频聊天会默认群组,于是他也看见了朱珠深夜应酬的画面。 而那日,罗遗发起视频聊天,是要我帮忙选几款戒指。那时他刚在铁路局里站稳脚,便动了要向朱珠求婚的心思。 你看,故事里的狗血剧情真真切切地来源于生活,并让惯于编纂的我都措手不及。 可当朱珠劈头盖脸将我数落得什么都不是的那一刻,我沉默了。 我的沉默里当然有矫情、赌气的成分,用句俗话讲:不懂我的人,解释了也没用。懂我的人,不必解释。 更何况,年少时尚未尝够世事的滋味,越在意谁,就越受不了对方的污蔑。 但两年后,朱珠出现,在误会没解开的情况下竟对我说抱歉。 那一刻,我竟有点想哭。 她当然并非真心觉得自己做错了多少,她只不过……比我更想挽回那段我以为不会再继续的十五年。 原来,我真的怂,朱珠。 想要的东西和感情,我从来让它随波逐流、不懂争取。而你,活得那样用力的你,理应得到幸福。 于是,我给罗遗打了那通电话,并在他口口声声不愿与她有多余牵扯时,牺牲了特权—— “罗遗,八年前,你答应过我一个条件的,还记得吗?现在,我要你履行这个条件,给朱珠打电话。不管你们之间结局如何,即便未来分开老死各不相干,至少,请你亲口对她讲。” 否则,那个嘴硬心软的傻姑娘,会终生遗憾惦记。 所以,朱珠,生活其实还是眷顾你的,也眷顾我。 因为分别没能将我们击败。我始终有你。而你亦有我。 不管未来如何变化,我想,我依旧会心甘情愿地做你身后那个小怂包,待你来保护。 而我,为了让你过足大姐的瘾,有件事,就不打算让你知道啦。 不让你知道,其实,为了能让一颗珍珠拥有更蔚蓝的海洋,我可以比她英勇。 编辑/夏沅 朵爷课堂开课啦! 主持/王小明 那天我和叉妹叫了两桶12L的矿泉水打算放在公司喝,我们等到口干舌燥,打电话给店家才知道,两个小时前送水员把水放在公司前台角落就默默离开了!生气的我一边嚷着“怎么这样”一边跑去前台提水?‍?‍?‍?‍?‍?‍?‍?‍?‍?‍?‍?‍?‍?‍???‍?‍?‍?‍?‍?‍?‍?‍?‍?‍?‍?‍?‍?‍???‍?‍?‍?‍?‍?‍?‍?‍?‍?‍?‍?‍?‍?‍?。因为太生气……一手拎了一桶水就准备往回走,结果……走不动——太重了!随后赶来的叉妹大惊失色,一边赞叹着我力大无穷,一边从我手上拎走了一桶水……更可气的是,路过的丐小亥满脸惊讶地盯着我们,叉妹骂他:“看什么看!都不给我们两个弱女子帮下忙!”他反问:“弱……女子?小明刚才一个人提起两桶水的时候我扪心自问了一下,我可能都做不到!” 1.B组之歌 夏天到了,变热的不止天气,还有我们焦灼的心?‍?‍?‍?‍?‍?‍?‍?‍?‍?‍?‍?‍?‍?‍???‍?‍?‍?‍?‍?‍?‍?‍?‍?‍?‍?‍?‍?‍???‍?‍?‍?‍?‍?‍?‍?‍?‍?‍?‍?‍?‍?‍?。 朵爷:“最近有没有人买好看的小裙子呀?能不能给我也看看?‍?‍?‍?‍?‍?‍?‍?‍?‍?‍?‍?‍?‍?‍???‍?‍?‍?‍?‍?‍?‍?‍?‍?‍?‍?‍?‍?‍???‍?‍?‍?‍?‍?‍?‍?‍?‍?‍?‍?‍?‍?‍?。” 群内寂静无声。 朵爷:“我命令你们每人都要给我推荐一条裙子!” 我上网搜了一条裙子,发给了朵爷。 朵爷:“小明!你发一千七的裙子给我干吗?是觉得我买不起吗?呵呵,我只是不想买。” 叉妹:“小明就用这种手段敷衍朵爷。” 我:“只有我理朵爷,你们连敷衍都不想敷衍!” 朵爷:“……” 张美丽:“我感觉我每条裙子都长得差不多。” 朵爷:“是的,都是A字裙。算了我不要你推荐了。” 张美丽(陷入突然的悲伤):“我感觉我所有衣服都长得一个样……冬天的大衣,春天的背带,夏天的A字裙……活得好无聊!” 朵爷:“那我是……冬天的裤子,夏天的裤子,四季都是那几条裤子。” 夏沅:“我……夏天的裤子,秋天的裤子,冬天套秋裤和打底裤的裤子。” 朵爷:“那我是秋天的衬衣,夏天的衬衣,冬天在衬衣里加毛衣……” 夏沅:“我们真是活得简单又节省……” 朵爷觉得以上内容好像一首歌……于是她开始发散思维,想用我们组里每个人的口头禅写一首组歌(?)。 朵爷:“张美丽:有人饿了吗?有人点奶茶吗?鸡腿要加入吗?叉妹:我发烧了;我腰废了;我起不来了。王小明:朵爷看稿子!朵爷写互动!朵爷,只差你的专栏了!” 我:“既然你自己提到了,那……朵爷去写专栏吧!” 朵爷:“……” 对了,“组歌”还差夏沅和朵爷。 我觉得她俩可以进行对唱,内容是曾经发生过的真实对话—— 朵爷:“发个图 ” 夏沅:“打个赌?” 朵爷:“嗯?” 夏沅:“赌什么?” 2.攀比不可取 组内攀比之风严重。 这里的“攀比”当然不是指B组女孩们会攀比谁更富有,大家的层次更丰富一些——万物皆可比!(朵爷:你已经开始了!) 在我组,无论什么话题,发展到最后大家都会莫名其妙地开始“攀比”起来。 睡得有多晚—— 朵爷:“好困啊——我昨晚一点钟才睡着……” 叉妹:“我也是,我昨晚直到三点都还没睡……” 朵爷:“呵。我是失眠,你是熬夜!” 叉妹(不甘示弱):“不是!我只是……在赶作业!我也想睡觉!” 朵爷(咄咄逼人):“那群里两点半发八卦链接的人是谁?!” 起得有多早—— 朵爷:“听说明天公司要抓迟到,我要提前半个小时起床!” 叉叉:“早上不能洗头了。” 我:“唉,我已经起得很早了,但是动作太慢。” 夏沅:“我也是……” 住得最远的朵爷:“但是我要比你们都起得早才行。” 我(不屑):“我是七点十一分的起床闹钟哦。” 朵爷(不爽):“你在家都干什么……” 第二天,张美丽打着哈欠:“啊——我今天凌晨四点就醒了……” 明明一开始只是在约吃饭—— 夏沅:“下班去吃饭吗?” 张美丽:“好!” 小明:“我没钱了……只能吃十块钱以下的哦。” 夏沅(凶狠):“那你不如别吃!” 叉妹:“五块,不能再多了。我还要还信用卡……” 夏沅……气到失声。 朵爷(得意):“呵,你信用卡欠的钱能有我的多?” 夏沅:“嗯?” 叉妹(不甘示弱):“我……我这个月可要还两万!” 张美丽(不信):“你都买什么花了这么多钱?” 叉妹(支支吾吾):“日语课学费啊……给图书买的赠品啊……” 朵爷:“赠品你那是垫的钱,怎么能算!” 叉妹:“那我学费也贵!” 朵爷:“呵。” 近视又不爱戴眼镜的张美丽随口说了一句“看不清”—— 离张美丽一米远的朵爷:“我今天没戴隐形眼镜,都看不清你的脸……(眯眼)那个是谁,是小明吗?” 我:“……” 还有比如谁的头发更长,谁的头发更短,谁穿得更多,谁穿得更少……最后总要有一个人出来大喊:“够了!不觉得我们太幼稚了吗?!” 3.朵爷撒手锏 上一秒张美丽才在“小美好”里写叉妹脾气最好,下一秒就见正在和其他部门沟通的叉妹怒气冲冲拍桌而起……去拿化妆包。 叉妹:“小明!你帮我看看我口红涂好了没有!” 我转头,被吓一跳:“叉……你、你怎么忽然……涂起了口红?” 但一秒钟之后我反应过来,这个强烈又冷艳的暗红色口红……莫不是…… “啪嗒”一声,叉妹盖上口红盖子,面无表情地出去了。 我:“朵爷!你看看!叉妹被你影响了!” 朵爷以前说过,自己开会或者去谈事情的时候一定要画上眉毛,比较有气势。 如果要“吵架”,就还得加上口红——一定要强烈又冷艳的暗红色口红! 看来叉妹是要去别的部门面对面吵……不是,沟通了! 回来后叉妹告诉我们,真的有效果!原本在QQ上咄咄逼人的其他部门同事,面对面的时候变得很温和…… 大家学到了吗? 朵爷:“记得给我交学费。” 4.“毒瘤”丐与叉 周一早上一睁眼,我恨不得立马冲到公司大骂叉妹三千句! 但我转念想到这个点叉妹可能还没起床,于是又冷静下来先去洗漱了。 一到公司,还没等我开口,叉妹就开始哼哼唧唧:“啊,我的手臂好麻,我是不是要瘫痪了?怎么办,×度上说我可能是颈椎病!” 朵爷:“×度搜的你也信!我生病从来不敢上网搜,不然下一秒就感觉自己不行了!” 张美丽:“是不是你睡觉压到了呀?我也没睡好,最近老做梦,有个同学在我梦里是跳钢管舞的,因为这个梦太真实了,有次刷朋友圈看到他在干别的,我差点去问‘你怎么改行了’……” 我:“为什么会梦见同学在跳钢管舞?你对这个同学有什么非分之想?!” 叉妹也试图加入这个话题:“我午夜梦回……” 朵爷(打断):“你还‘午夜梦回’,你午夜根本都没睡!” 在大家接连不断的打岔里,我终于想起来自己一开始想说什么…… 我:“我昨晚噩梦连连!都怪叉妹!” 叉妹:“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我做的不是普通噩梦!全是与叉妹在群里分享过的各种故事、事件相关的噩梦!” 你们不知道,叉妹特别爱跟我们分享吓人的新闻和故事,给我们造成恐慌。 我们常常辱骂或哀求她和同样喜欢分享此类信息的丐小亥两人进行私聊。 朵爷甚至想过一个办法,就是先把他俩拉进一个群,然后功成身退——退出该群!只留下他俩在里面每天给对方丢链接…… 不过这个办法至今还没有得到实施……等等,就在我快写完这篇中场休息的时候,朵爷忽然在群里发了一张截图—— “您邀请了丐小亥加入多人聊天。” “您邀请了叉叉加入多人聊天。” “您修改多人聊天的主题为“毒瘤群!”。” 然后朵爷留下一句“你们自己聊!”就立马急匆匆地退群了…… 朵爷:“肖云梦太过分了!我好好地上着班,她就忽然给我发谁谁谁得了绝症!” 我:“朵爷,还好我中场休息还没写完,不然我们就不能给读者第一手的新鲜资讯了!” 雀心万万(番外) 文/尤妗 一 蔚玖毕业那年顺利保研,在其他人焦头烂额的时候她已经进入到一家房地产公司实习?‍?‍?‍?‍?‍?‍?‍?‍?‍?‍?‍?‍?‍?‍???‍?‍?‍?‍?‍?‍?‍?‍?‍?‍?‍?‍?‍?‍???‍?‍?‍?‍?‍?‍?‍?‍?‍?‍?‍?‍?‍?‍?。房地产行业出名的狼多肉少,几乎整个公司的女生集中在蔚玖的部门——景观设计部,再加上人员也比较年轻化,景观部可以说是被整个公司虎视眈眈的一个部门?‍?‍?‍?‍?‍?‍?‍?‍?‍?‍?‍?‍?‍?‍???‍?‍?‍?‍?‍?‍?‍?‍?‍?‍?‍?‍?‍?‍???‍?‍?‍?‍?‍?‍?‍?‍?‍?‍?‍?‍?‍?‍?。 何况是蔚玖这种新来的小实习生,还未踏出大学校园,不用想就知道受到的关注度会有多高?‍?‍?‍?‍?‍?‍?‍?‍?‍?‍?‍?‍?‍?‍???‍?‍?‍?‍?‍?‍?‍?‍?‍?‍?‍?‍?‍?‍???‍?‍?‍?‍?‍?‍?‍?‍?‍?‍?‍?‍?‍?‍?。归巧在知道蔚玖成功拿到Offer(录用通知)后立刻发来了一张不怀好意的坏笑表情包,然后是一条语音:“嘻嘻,某人要被挖墙脚了哦。” 蔚玖哪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笑着回了一个敲打的表情,一边擦头发,一边给她回语音:“怎么会。” 苏清屿从书房推门进来听到的就是这句,尾音还带着些许笑意。“聊什么这么开心?”他问,然后坐到床头,把蔚玖手中的毛巾接过来,方便她继续回消息。 “归巧啦……”蔚玖闭上眼睛轻轻靠到他怀里。 苏清屿笑了下,不知什么时候,蔚玖终于学会在他面前收起她的懂事和忍耐,终于会像此刻撒娇一样地依偎到他胸口,头发浸湿他的前襟她也仿若不知,调皮却安静地等着他动作。 他把她的小脑袋挪过来,大手快能罩住她的后脑,另一只手缓缓为她擦起头发,气氛温馨得有一丝甜。 “明天送你上班?”过了一会儿,苏清屿低声问,“不过可能会有点早。” 蔚玖摇头:“明天不是要去机场吗?我自己去上班就可以,很近的。”苏清屿明天就要出发去新加坡开始海外巡演了,其实她有点惋惜自己不能陪他一起,但实习的机会同样难得。 手心嗡嗡震动,蔚玖低头,归巧又发来一串语音。她偷偷瞄了一眼苏清屿。 说来也奇怪,她和苏清屿在一起几年了,但归巧和苏清屿始终不对路,两人对待蔚玖有点像小孩子对待糖果的争执,还不是搬上台面的那种争执,只能感受到暗流涌动。怕归巧口无遮拦,蔚玖谨慎地将语音转换成文字,却因为视线受阻手滑播放了出来—— “怎么不会,我赌一个礼拜之内就有人追你。”归巧大大咧咧甚至有点兴奋得意的声音从扬声器中播放开来…… 空气突然安静。 蔚玖僵了一下,同时感觉男人擦头发的动作也微不可察地停顿了一秒。“那个……”她扭头想解释,脸颊因为赧然而悄悄变红,却听见苏清屿轻笑了一声。 蔚玖不安地动了动眼睛,夜以继日的默契让她感觉出来一丝不妙,果然下一秒耳垂被轻轻咬住—— “刚刚那么开心是因为这个?” 二 归巧一语成谶。 虽说没有一礼拜那么夸张,但也最多两个礼拜,就有两个其他部门的男同事隔三岔五来蔚玖这边转。 那天蔚玖硬是“哄”了一整晚才把某人哄好,转天六点就被叫醒,前一天的商量仿佛没有发生过,最终还是坐了苏清屿的车去上班,好在时间太早公司根本还没有人来。 虽说当时苏清屿公布恋情全网闹得轰轰烈烈,甚至那个晚安格式的微博也在各大秀恩爱的佳节被朋友圈拿来效仿,但到了苏清屿这种级别,有的新闻,有的他不想让人知道的事,是真的可以密不透风,网上的扒皮帖也仅限于他和女友结识于剧组。 蔚玖属于圈外人,本身又低调到不行,进入公司一个月,愣是没人将蔚玖和先前苏清屿微博上的那个蔚玖联系到一起,让蔚玖在公司出名的,是每天中午准时送来的小束香槟玫瑰。 其实苏清屿没有送花的习惯,虽然平时总是把蔚玖撩得脸红心跳,但从没有刻意浪漫过,这次不晓得怎么,不止浪漫,还高调地浪漫了一把。 再一次收到花,蔚玖微低着头都能感受到来自其他工位的视线,她默默把花收进里面的位置,梅姐在旁边打趣:“小玖,这真是你男朋友送的?” “嗯。”蔚玖赧然地点点头。 “这儿也没有别人,你就跟我们说实话呗,外面哪个小子送的?技术部的孙宴还是工程部的小张?”梅姐冲她使眼色。 “真的不是……”蔚玖的反驳有些无力,她太像单身了。上下班从来没有男朋友接送,穿得像个学生妹,说是男朋友送的花,看这花连着一个月不断的架势理应是热恋,蔚玖却完全不像热恋中的情侣那样和每天对着手机发消息。 这男朋友任谁听起来都像一个借口。 蔚玖没有办法,但又怕这样下来别人觉得她不够坦诚,想了想,试探道:“大家有什么想要买的东西吗?我男朋友过一阵从法国回来。” 女人的八卦时间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几个同事便沉浸在化妆品的讨论中。 苏清屿这趟门出得有点久,这次的演唱会行程比较密集,当然这其中也不外乎有他自己故意的安排,不想离开蔚玖的次数太多。又过去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终于临近他回来。 蔚玖在公司两个月的时间,总体上来讲还不错,也逐渐适应了工作的节奏,唯一令人有些苦恼的便是梅姐口中的那两个男同事。归巧说得不假,她们这批进来的有三个女生,几乎是进来的第一天就被盯上了,现在另外的两个女生都谈了恋爱成功被内部消化掉,只剩下她。 今晚是公司八楼的几个部门聚餐,尽管不太适应这样的场合,但作为小新人,蔚玖深知自己没有拒绝的权利。 这次聚会本就有一点联谊的性质在,领导特意安排部门之间穿插着坐,不知有意还是无心,蔚玖很巧合地坐在孙宴旁边。 整场下来,蔚玖如坐针毡,快结束的时候实在架不住旁边男人的热情,找借口离开了包间,去酒店门口吹风,顺便也醒醒酒。她只喝了一小杯底的白酒,但这是第一次喝酒,嗓子还残留着灼热感,连带着脑子也木木的。 没想到,男人锲而不舍,没过两分钟,竟是出来寻蔚玖了。 “小玖,是不是喝酒不舒服了?” 蔚玖吓得一激灵,喝了点酒脑子也不太清醒,脱口而出了心中所想:“我有男朋友了。” 孙宴愣了下,似乎是觉得她酒后的直线球有点可爱,笑着说:“我知道。” “但那也不妨碍我追你。”他坚定道。 蔚玖后知后觉自己刚刚说了什么,尴尬地往后撤了几步,一个没站稳身子就要往边上歪,孙宴迅速拉住她手腕。 “天哪,没摔着吧?”几道低呼从身侧传来。 有人看到孙宴,笑道:“宴子,这可不对啊,我说怎么找不到人了,原来是单独出来约会了?‍?‍?‍?‍?‍?‍?‍?‍?‍?‍?‍?‍?‍?‍???‍?‍?‍?‍?‍?‍?‍?‍?‍?‍?‍?‍?‍?‍???‍?‍?‍?‍?‍?‍?‍?‍?‍?‍?‍?‍?‍?‍?。” 蔚玖闻声回头,同事们已经三两结队出来了,她匆忙挣开男人的手掌,小声道了谢。一群人吵吵嚷嚷闹着,好在没等蔚玖继续尴尬,众人的视线已经不在她身上。 “蔚玖……找你的?”周遭的声音突然变小,有人小声问。 蔚玖侧身,顺着大家的视线看过去,有些发愣地站在原地,恍惚中还以为自己竟不胜酒力到这种地步。 啊……不对,真的是他。 “怎、怎么提前回来了?”蔚玖不动声色地往旁边挪了一下,脑子里第一反应是心虚,不知道刚刚的纠缠有没有被他看见。 苏清屿没回答,大步流星走来,长臂一伸将蔚玖搂了过来,然后突然俯身,靠近蔚玖的嘴唇。 蔚玖僵了下,在人前他从未如此过,所以她也仅仅是心跳加快,并没有退开身子。 “喝酒了?”他问。 原来他在嗅她身上的味道。蔚玖乖巧地缩了缩脖子:“嗯……只一点。”她感觉到男人在她腰上微微用力捏了一下…… 方才还喧闹的门口一片诡异的安静。 苏清屿转过来对众人示意:“谢谢你们照顾蔚玖,后备箱是为你们带的东西。” 众人先是一脸蒙然后是不可置信,紧接着和蔚玖熟悉的几个女同事尖叫着去苏清屿的车上拿史上最昂贵的代购礼物。 “谢谢。”经过孙宴的时候,蔚玖听见苏清屿沉声说了这么一句。 完了。 蔚玖彻底清醒了。她脸色红润地被苏清屿牵在身后,默默想,今天晚上可要怎么哄? 思君令人恼(四) 文/然澈 新浪微博/然澈cheers 作者介绍:然澈,中文系硕士,知名青春文学作者;最新作品《清时与糖》讲述了古风圈隐秘大神示爱十八线貌美花瓶的甜蜜恋事,正在热卖中?‍?‍?‍?‍?‍?‍?‍?‍?‍?‍?‍?‍?‍?‍???‍?‍?‍?‍?‍?‍?‍?‍?‍?‍?‍?‍?‍?‍???‍?‍?‍?‍?‍?‍?‍?‍?‍?‍?‍?‍?‍?‍?。 上期回顾:令晖与君致的会面结果让人出乎意料,令晖竟然建议妹妹令飏不如暂时和君致一起住算了……令飏无法接受,计算了一下存款后,发现自己即将露宿街头…… 那之后又过了几天,令飏依然在负隅顽抗?‍?‍?‍?‍?‍?‍?‍?‍?‍?‍?‍?‍?‍?‍???‍?‍?‍?‍?‍?‍?‍?‍?‍?‍?‍?‍?‍?‍???‍?‍?‍?‍?‍?‍?‍?‍?‍?‍?‍?‍?‍?‍?。 房贷不等人,她用仅存的五千块钱先去还了月供,又去超市买了几大包那种优惠的五包装在一起的方便面,然后就日日缩在宾馆里,吃面、睡觉、刷新闻?‍?‍?‍?‍?‍?‍?‍?‍?‍?‍?‍?‍?‍?‍???‍?‍?‍?‍?‍?‍?‍?‍?‍?‍?‍?‍?‍?‍???‍?‍?‍?‍?‍?‍?‍?‍?‍?‍?‍?‍?‍?‍?。 没错,刷新闻——职业属性使然,她刷的,统统都是社会民生版块的内容。 于是,她看到了什么“腌酸菜,××街头上万斤大白菜现煮现卖”,什么“秦镇米皮涨至六元每碗,因煤改气致成本增加”了,什么“十三岁儿童刷八千元买苹果手机,父亲退货遭拒绝”,什么“望妻石吗,一疑似聋哑华服帅哥苦等女友回心转意,市民纷纷表示心疼”…… 令飏就是记者,一眼扫过去,不仅能揣测出大致内容,连报道的撰写方式都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窗外正在下雨,她百无聊赖地滑动着手机屏幕,兴味索然地透过新闻题目看浮生百态,忽地,一个念头毫无预兆地闪过,她正娴熟地滑动屏幕的白皙手指霎时间停住了。 什么……帅哥来着? 浮光掠影的记忆里,依稀记得报道者似乎用了不止一个限定词,令飏努力回想,未果,却又本能地不想就这么不了了之。她锁着眉头,开始往上翻找。 不是。 不是。 都不是…… 各色新闻让人眼花缭乱,令飏耐着性子,慢慢地翻啊翻,足足翻了三页,终于找到了。 聋哑?华服?她目光如炬,锁定题目,眉头忍不住一蹙,手指已经自发自觉地把网页点开了。 下一秒,她本来就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瞬间瞪得溜圆溜圆的。 ——屏幕上,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张年轻俊雅的脸。 因拍摄角度问题,报道中附的照片是一张侧脸,但那容貌绝艳的男人,穿的依旧是初见那天时的衣服——芝兰玉树般的贵家公子气度,衣袖处滚着金边儿。 令飏盯着那张若隐若现却又俊美无瑕的侧脸看了将近一分钟,这才想起来看内容,她视线下移,寻觅佐证。 “……记者向多位市民求证,大家一致反映这名男子近几日内一直在同一地方等人。鉴于无论路人怎么向他搭讪均毫无回应,大家普遍认为他可能存在听力及语言障碍……” 好好的一个大帅哥,怎么被说成聋哑人了!令飏嘴角抽了抽,生怕是自己看花了眼,连忙往上滑,重新去看图片——虽然只是几面之缘,但她还是可以笃定,没有错,这个人就是君致。 确定了这一点,她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弹起来,光着脚去拉窗帘,映入眼帘的景象是暴雨如注。 雨势太猛,瓢泼似的砸在窗户上,噼里啪啦作响,活生生诠释了什么叫作“劈头盖脸”,令飏被吓了一跳不说,根本就看不清外面的世界。 想起新闻报道里的内容,她二话不说就转身,正准备出门下楼,被扔在床尾的手机响了。 令飏根本没顾上看来电显示,接起来,听了一句,就有些恼:“邵明明,你已经入职三个半月了,怎么还是连一条短消息都不会写?!而且,我现在在休假,再加上,我这边还一堆糟心事掰扯不清呢,真的没工夫陪你去采访!” 新晋实习生记者邵明明是个小鲜肉,立刻就嘤嘤起来:“姐,飏姐,我救苦救难的亲姐!明天晚上就是截稿之时,你不陪我,我绝对会被主编宰掉的啊!” 这个人就是这样,仗着自己长得帅、年纪小,各种撒娇、偷懒儿,令飏前后帮过他不止一次两次,这一回是说什么都不肯再上当了:“走好。” “不要啊!姐,你听我说!我找你不是没有理由的!”邵明明开始在那边声嘶力竭地游说她,“锦绣大道,离你住的地方不远吧。据热心市民反映,就是在这附近见到了古怪­美​­人­­儿,这一片儿可是你的重点报道范围,我不找你,找谁啊!” 令飏条件反射地想顶回去,突然眼皮一跳,古怪­美​­人­­儿? “对啊!这称号有意思吧。”电话那头的实习生生怕自己不能吸引她的注意力,连忙和盘托出,“这几天好几个市民都打了咱们的热线电话,一致说碰到了一个奇装异服但长得超级帅的男的,你要说他是角色扮演吧,可也没见过哪个混二次元的拿银票结账的啊!” 令飏:“……” 她眼皮直跳,垂死挣扎地想:这个人不可能是君致,一定不是的。我们君致可是用金元宝买埋单的。 谁料邵明明紧接着补了一句:“嗷嗷!又有热线电话来了!天哪!这次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酒店前台小姐,她反映有一位奇怪的男士试图用金叶子缴费办理入住!……我的天!你看我这像小猪佩奇一样的脑子,忘记问酒店的名字了!” 邵明明不知道酒店的名字,令飏却是知道的,一想到外面的倾盆大雨,她就眼皮直跳。这次是真的没工夫再跟邵明明扯淡,二话没说,她拿起房卡就往大堂跑去。 一路风风火火,进电梯,出电梯,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的速度居然能这么快。她到了一楼大堂,果不其然,一道芝兰玉树般颀长的身影映入眼帘,君致孑然独立,正安静地等着前台帮他办理入住,浑然不知自己的英勇事迹已经被报备到了市电视台…… 几天没见,这个人风采依旧,脑回路也清奇得一如从前,令飏站在几步开外,无声地注视着他那张俊美无俦又温和无害的脸,余光扫到前台小姐表面礼貌微笑、实则暗自警惕的防备姿态。她抬手扶了扶额,君致,快住手吧,别让人看到你的神奇了。 你知道市电视台的收视率吗?你了解观众的八卦欲吗?恕我直言,我们电视台的影响力可比把你当作聋哑人士的日报社强了百倍不止,邵明明那小子一旦把你播出去,别说和你打过几次交道的我了,怕是连你亲戚邻居家的二狗子都会火的! 眼见前台小姐手边的电话响了,十有八九是邵明明那小子回拨过来的,令飏一个箭步冲过去,拽住君致的手臂就开始骂:“你,你搞什么!不是说好了分手吗,还追过来干吗?!欸?你还拿我的金叶子!你不知道这是我姥姥留给我的传家宝吗!” 前台小姐:“……” 也真是巧,前台小姐还是那天的那个前台小姐,她一脸复杂地看着他们两个,过了将近半分钟,终于抬手,接起了锲而不舍响个不停的电话。 “哦,是我……你,你们不用来了。不,不是我不肯配合,是没什么报道价值……我、我搞错了……” 令飏一边竖着耳朵听,一边演戏演全套,她柳眉倒竖,抬手指着君致:“你,跟我过来!” 君致的那张脸是真的漂亮,那张脸上的神情也是真茫然,就像他不明白前台小姐为什么这几天一直不让他上楼,甚至他今天拿了金叶子来都不行。 同样,他也不明白令飏见到他为什么会这么凶,不过,他对她言听计从的,是以,虽然满心疑惑,他还是乖乖地跟着她走了。 一路两人无话,进电梯,出电梯,然后进了令飏的房间,她啪的一声甩上门,瞪着他:“我们谈谈。” 她气势汹汹,那架势就像是一头恶狠狠地瞪圆了眼睛的小兽,君致看着她这副模样,不仅没一丁点儿惧怕的意思,精致的眉眼还弯了弯:“好。” ……又是这样!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这男人还笑得这么好看?!令飏简直被他搞得没脾气——他一笑,她一腔怒气顿时消散了大半——为了避免破功,她快步走到沙发旁坐下,单刀直入:“你也想住酒店?” 她应该没有理解错误,不然,他也不会拿金叶子办理入住。 果然,君致看着她,眼睛亮晶晶,点了点头。 “那好。”令飏立刻说,“你来住这儿,我回家去,咱俩换换。” 眼睛亮晶晶的某人眉头一蹙,果断地摇头:“不。” 哎哟喂,我这暴脾气?!令飏怒了:“你几个意思,有钱没地儿花是吧?!哦,不说钱,我还不生气,大哥,现在是人民币流通时代,你能不能不要拿着元宝、银票、金叶子横行街头?!” 君致喃喃地念了一遍“人民币”三字,眼神分明是有些新奇。令飏没给他太多回味的时间,她蹙眉问出内心的困惑:“除了那天晚上咱们一起购物时你出示了金元宝,还有什么时候用这种闪瞎狗眼的方式买过东西?” 君致不太懂闪瞎狗眼的意思,但他记得自己做过的事:“零食。” 令飏眨巴了一下眼睛,花了大约一分钟去消化他这句极简单的回答的意思:“你是说,我那天在你……呃,我……呃,902房吃的零食,是你拿银票买来的?” 君致扬唇一笑,她说对了。 令飏一只手扶额,一面惨不忍睹地闭了闭眼,她气若游丝地问:“还记得你去的是哪家店子吗?” 君致疑惑,却没发问,乖觉地点了一下头。 “不要再去。” “……嗯。”虽然没完全明白,但他习惯性乖巧地应下了。 令飏想了想,从钱包里抽了几张百元纸币,递给他:“拿着?‍?‍?‍?‍?‍?‍?‍?‍?‍?‍?‍?‍?‍?‍???‍?‍?‍?‍?‍?‍?‍?‍?‍?‍?‍?‍?‍?‍???‍?‍?‍?‍?‍?‍?‍?‍?‍?‍?‍?‍?‍?‍?。” 君致接过,低下头,修长的手指翻飞,须臾间折出了一只惟妙惟肖的、竖着耳朵的小狐狸,笑意盈盈地递还给她。 令飏:“……” 此时此刻,毫无闲情逸致欣赏折纸艺术的她瞪着那只粉红色的狐狸纸币看了半天,是真的没话说,只好从浩如烟海的汉语词汇中艰难地拼凑出一句:“你还有这手艺。” 她夸得违心,君致却一脸骄傲地笑起来了。他像个急于献宝的小孩儿,眉眼愉快地一弯:“你喜欢吗?什么动物我都能折。” 令飏一噎,现在是展示个人才艺的时间吗?!她刚要吐槽,就听他又说了句:“这天下的纸都听我的。” 令飏安静了两秒,确定自己没有听错,然后一脸匪夷所思地看着他:“你……家,莫非是开造纸厂的?” 君致:“……” 自知失言,他默默地把小狐狸以及暂时还没被折成小狐狸的纸币们放下,正襟危坐,继续接受询问。 令飏也没把他的胡言乱语放在心上,径直回归正题:“你这几天一直在酒店附近等我,对吧?” 君致没想到她一眼就识破了,他那双琉璃般澄澈的眼睛眨了一下,然后慢慢地点了下头。 好吧,算他诚实。 令飏继续:“你说你的那些古玩字画都是我的?” 他继续点头。 “我拿去卖也没关系?” 他点头。 “为什么?” 他不点头,也不说话了。 令飏看着他,他看着令飏,面面相觑,均无话。 令飏想了想,这么耗着也不是个事儿,遂主动推断,大胆猜测:“这个……不能说?” 君致一怔,转瞬如同受到了启发,连忙点头。 令飏一噎,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让你没事儿瞎猜! 可说出的话,泼出的水,她总不能真的打脸,只好认了:“……好吧。下一题。你说你也是我……呃,你以前就认识我?” 他点头。 “什么时候?” 他又沉默了。 令飏扶额:“……”哥们儿,你这种随心所欲的答题方式很容易导致不及格,你知道吗! 君致可能也是知道的,因为他抬起眼皮,一汪幽深的水潭似的黑眸眨也不眨地凝视着她。他的瞳孔清澈无邪,像是这世间最纯粹、藏不了一丝一毫污垢的玉,神情是掩不住的歉疚。 “……”令飏一看到他这副模样,顿时就跪了,她丧权辱国地摆了摆手,“算、算了……” 没有人能对着这样一张无辜而美好的面孔辣手摧花、狠心盘问,令飏只好善解人意地换了一种提问方式:“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你对我并没有恶意,住进我家也并非偶然,但是,住的原因以及你的个人情况不方便告诉我?” 君致静默了一秒,抬眼看她:“等到时机成熟,我不会再隐瞒你。” 好吧……令飏一对上他的脸,心就硬不起来,她简单粗暴地跳到了最后一题:“总而言之,你铁了心要跟着我是吧?” “嗯!”这次不光点头,他还斩钉截铁地出声了。 “成。”他答得干脆。 令飏也不拖泥带水,豪气干云地说:“从今天起,我不会再赶你走了。”她想了想,令晖虽然整天不着调,但这次说的一席话没错——事儿来都来了,一味的躲避不是解决之策,还是迎难而上吧。 君致漆黑的眼眸瞬时亮起来了。 令飏的眼睛也亮,她伸出手:“既往不咎,重新认识一下,令飏,二十七岁,父母都是教师,独生女,新闻从业者。” 令飏说不再深究他的身份,是真的,但她毕竟也存了一点心思——都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她都自我介绍得这么清楚了,对方怎么着也不好意思只说个“君致”吧。 如她所料,君致确实没好意思只说个名字,他伸出一只修长莹润的手,与她相握。 “君致。” “我……忘记自己多少岁了。” “哦,我没有父母。” “最后一项是工作?那么,我是令飏的守护者。” 窗外一声惊雷,令飏再一次蒙了。 她自认为虽然不像令晖一样学富五车,但也实在没有听过“守护者”这个职业,就愣愣地看着君致,等待他的解说。 然而,君致分明是不欲多言,说完那句,他就眼观鼻、鼻观心,沉默如金了。 令飏一边暗自迷惑,一边默不作声地看了君致一眼,忍不住又看了一眼。 她的目光在他衣袖处的金边儿上久久地盘桓,内心逐渐迷雾散尽、拨云见月、茅塞顿开——听一听这中二气息十足的话,瞧一瞧这铁证如山的装扮,再看一看这张秀美雅致、吸睛无数、贵气逼人的脸,这个人,他……他毫无疑问、显而易见是个角色扮演爱好者啊! 之前她就有过这个猜测,如今是愈发笃定。 令飏顿时觉得交流一下子,心情变得舒畅了起来:“你,平时不怎么下厨吧?” 他住进了902房,却几乎没准备任何基本的生活用品,令飏还真是挺好奇的。 “嗯。”君致点了点头,“我不需——”说到这里,停了停,他眼睫微动,没有跟令飏对视,几乎是有些刻意地看向了别处,“不怎么吃饭。” 对嘛!从事他们这一行的人和明星一样,都是靠脸和身材吃饭,令飏对他们这类人极度节食这一点见怪不怪并表示理解,于是,她略过这个话题,从善如流地指了指他的衣服:“那这个,一定就是你的战袍了吧?” 君致蹙了一下眉,不知道是对哪一个字眼有什么疑问。令飏看着他,善解人意地解释:“我看你……经常穿着它。” 令飏说得算是委婉的了,准确地说,打从她第一回见到他,这衣服就没被他脱下来过,可以说他对它是爱得相当深沉了。 令飏原本想着,他要么是太过喜欢这件衣服,要么就纯粹是巧合——刚好每次他穿这身衣服,他们都能碰上。谁料这次他径直答道:“我只有它。” 令飏:“?” ……啊? 君致一脸“你没有听错”的坦荡:“这件衣服是用上好的蚕丝制成的绫锦织品,不会脏。” “……哦。”令飏不明觉厉,纯粹是下意识地问了句,“那一定很贵吧?” “还好。”君致一脸认真,眉目波澜不惊,“南宋的两件同类品,拍卖成交价均是两千多——” 两千?那也不算太贵?‍?‍?‍?‍?‍?‍?‍?‍?‍?‍?‍?‍?‍?‍???‍?‍?‍?‍?‍?‍?‍?‍?‍?‍?‍?‍?‍?‍???‍?‍?‍?‍?‍?‍?‍?‍?‍?‍?‍?‍?‍?‍?。令飏关注的是他的措辞,皱了下眉,心想,怎么回事,你们的战袍这么讲究,还分朝代、可拍卖啊。 下一秒,她就听君致不疾不徐地把那句话说完:“万。” 令飏:“?” ! 现在玩个角色扮演这么下血本的吗?! 令飏忍不了了,一时间也顾不上什么别扭不别扭的了,抬手就拉住了君致衣袖,发誓一定要看看他这衣服究竟是贵在哪里。 君致任她摆弄,不仅没觉得被冒犯,反倒像是十分受用,轻轻地笑了。 令飏从百忙中抬眼瞥他,用眼神问:怎么? 他一脸的愉悦和满足:“你关心我。”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语气也很笃定。 令飏手指一顿,呃…… 她惭愧。 眼睛往窗外一瞥,她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关心:“雨这么大,你怎么来的?”她记忆力不错,可还记着那一晚他为了躲雨跑出了百米冲刺的速度…… 君致仍是那副笑眉笑眼的样子,他注视着她,嘴角略略往上扬了扬,没说话。 令飏先是一怔,转瞬顿悟,呃,他是又想着她在关心他了…… 眼瞅着他眉眼弯弯,笑得跟个讨到了糖果的小孩儿似的,令飏一时间心情有些复杂——她面对的到底是一个神经病,还是一个傻白甜啊…… 窗外雨势渐渐小了,被令飏扔在床尾的手机又震了震,是邵明明打来的夺命连环call。她没接,但脑子里还在循环立体音播放着他那席话以及日报的报道,眼皮跳了跳,果断做出了决定:“你哪儿也别去,就在这儿待着,我出去一趟。” 君致很乖,立刻就站起来了。 “不用。”令飏一摆手,“不用送。” 他没送,亦步亦趋地跟着她。 “?”令飏回头,“你干吗?” 他眨了眨眼:“一起。” 令飏一噎:“……你知道我去哪儿吗,就一起?” 君致顿了一下,头微微一歪,一脸懵懂地看着她。 令飏原本想逗他说我去洗手间的,可看着他那张脸,还有那双和孩童一样纯粹无邪的眼,调笑的话都到嘴边了,竟神奇地变了:“你这衣服贵是贵,也挺漂亮,但太引人注目……再这么招摇过市,怕是要引起治安问题了。我看你身高和令晖差不多,想着去替你买几件衣服。” 君致点头,还是那句:“一起。” “……”令飏简直要没脾气了,合着她刚才的话都白说了。 她瞪着他,皱眉:“你这样不适合出去。” 君致看着她,没作声,姿态却分明是坚持。 令飏没好气,转过身就往外走,忽听身后传来一句:“天黑了。” 天黑了,所以别人看不见? 令飏刚要说满世界都是灯光,咱能不能不要这么自欺欺人,然后便听到下一句:“我陪你。” 她:“……” 落地镜映出君致的身影,他,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生,伸出手,一个字都没有说,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扯住了令飏的袖子。 ……什么情况?他的动作安静又亲昵,令飏难以置信地盯着那只手,看了半晌,终于整理好情绪,往他的脸上瞥一眼,只见他俊脸纯良,眼瞳清澈,神情不安又落寞,那场景分明是“你舍得抛下他,你就是遗弃”! 令飏啧了一声,拧着眉,整个人就是一个大写的无计可施:“行、行、行,”你萌你有理,“去、去、去!” 两个人去了附近的商场,为了尽可能少地吸引旁人的目光,令飏带着君致,行色匆匆地直奔四楼男装部。 她立志速战速决,所以脚步飞快,谁料正好好地走着呢,君致忽然站在一家店门口挪不动步了。 “走啊。”令飏回过头,好奇地喊他。 他不走,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着。 令飏叹口气,只得走回去。她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店里,顿时啼笑皆非:“这家店卖的是睡衣。” 睡衣,自然是很​‌‌私­‍​密‌的东西。她可不管君致晚上睡觉穿什么,能确保他出门不引起骚动,就算很对得起她助人为乐的社会责任了。 可君致就是不走,不仅不走,一双漂亮的眼睛还直勾勾地盯着店里。 这家店到底有什么魔力?!令飏困惑地顺着他的视线往里看,还没来得及看清他凝视的是哪一件,耳畔传来甜美的女声:“这位先生的眼光真好。” 令飏转头,看到导购小姐。 导购小姐右手微抬,一边引领他们往里走,一边介绍:“这一件是我们设计师今秋隆重推出的新品,款式简约大方,舒适度和亲肤感极强,亮点是左肩处的白鹤刺绣,给人清雅超脱的不俗感。” 令飏定睛看了看,什么清雅,什么脱俗,就是一件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我只能在家里穿,绝对、千万、一定不要穿到户外,不然肯定会引起围观”的中国风刺绣睡袍。 一个角色扮演爱好者,连睡觉的时候都想穿中国风,这是怎样的一种敬业精神?!令飏由衷地向君致的职业操守致敬,与此同时,向导购小姐笑了笑:“不好意思,我们再看看。” 她示意君致赶紧跟着撤,可他似乎没懂,还是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那件衣服——准确地说,似乎是……看着那一片白鹤刺绣。 “这件衣服真的是设计师的匠心之作。”导购小姐一看这架势,不失时机地赶紧推介,“既然这位先生喜欢,不妨试穿一下。我还没见过颜值这么高的顾客呢,他穿上一定好看!” 导购小姐的话既有客套的恭维,当然也不乏真心的赞美,因为君致确实帅。只是,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衣服……好像不太适合见人。” 导购小姐一怔,大概是没想到他们要买的不是家居服,一时间竟无言以对,然后她的目光在君致的身上绕了绕,忽地找到了强有力的支撑,眼放光芒:“穿什么衣服见人看的是心情,这位先生现在穿的衣服很明显也不是日常服装呀,但这么穿明明也很好看啊!” “……”令飏嘴角抽了抽,心说:可不是吗?!好看得都要登报、上电视了。 导购小姐不这么说,令飏还有点犹豫——毕竟君致看起来似乎特别喜欢,可这么一说,她决心愈发坚定,伸手拉了一下君致:“这件不适合,咱们再转转。” 君致被她的手一拉,像是突然间回了神,竟也不看了,乖乖地跟着她走了。 令飏又带他转了几家店,他不再像之前那么直愣愣地看了,她让他试穿就试穿,她说好看就买——没错,她买。她可不敢再让他点亮什么新型结算技能了?‍?‍?‍?‍?‍?‍?‍?‍?‍?‍?‍?‍?‍?‍???‍?‍?‍?‍?‍?‍?‍?‍?‍?‍?‍?‍?‍?‍???‍?‍?‍?‍?‍?‍?‍?‍?‍?‍?‍?‍?‍?‍?。 “这是您的单据,请收好,欢迎再次光临。” 令飏接过刷卡小票,习惯性要撕,被君致抽走,她以为他是要留着以便还她钱,正要说“不用,算我送你”,谁料听到他说了句:“疼。” ……嗯?什么疼? 令飏看君致,君致看着纸。 令飏安静了五秒钟,整个人:“……” 她要收回她的话,他不是傻白甜,依然是神美! 下期预告:令飏试图带君致去精神病院,却被司机打趣道:“小两口吵架归吵架,没必要赌气。”君致也坚称自己没病……加入QQ群——100639406,和作者然澈一起打开脑洞讨论剧情吧! 晚风吻尽荷花边 作者有话说:这篇稿子是我在五一假期结束回学校的火车上写完的,记得当时我的姿势极其憋屈……少年时代的暗恋真美好呀,青涩又热烈,长大了就很难再有那种感觉了?‍?‍?‍?‍?‍?‍?‍?‍?‍?‍?‍?‍?‍?‍???‍?‍?‍?‍?‍?‍?‍?‍?‍?‍?‍?‍?‍?‍???‍?‍?‍?‍?‍?‍?‍?‍?‍?‍?‍?‍?‍?‍?。夏天来啦,希望你能有机会和喜欢的人一起分享西瓜中间最甜的那一口! 恍惚间,我竟生出几分错觉——一种他也喜欢我的错觉?‍?‍?‍?‍?‍?‍?‍?‍?‍?‍?‍?‍?‍?‍???‍?‍?‍?‍?‍?‍?‍?‍?‍?‍?‍?‍?‍?‍???‍?‍?‍?‍?‍?‍?‍?‍?‍?‍?‍?‍?‍?‍?。 文/喜东东 新浪微博/@一只喜东东噢 Chapter 1 初春的傍晚,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室内一片静谧,柔和的灯光倾泻而下,厨房锅里沸腾的汤水发出咕咕的气泡声?‍?‍?‍?‍?‍?‍?‍?‍?‍?‍?‍?‍?‍?‍???‍?‍?‍?‍?‍?‍?‍?‍?‍?‍?‍?‍?‍?‍???‍?‍?‍?‍?‍?‍?‍?‍?‍?‍?‍?‍?‍?‍?。 我盘腿坐在地上,拿着铅笔在画纸上描摹。 啪嗒一声,整个屋子陷入黑暗。前几天看过的恐怖此时在我脑海中场景重现,窗外晃动的树影,像鬼魅一般朝我招手。 我磕磕绊绊地摸到手机,不假思索地拨了电话出去:“白星驰!江湖救急!!” 很快,黑暗中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打开门,扑向白星驰:“小白,有鬼!” 白星驰揪着我的后领把我拉开,随即我的额头便挨了一记栗暴:“有你个头。” 他似乎是跑过来的,我能听见他微微急促的喘气声。 问过我上次交电费是什么时候后,他便打开手电筒去检查电闸。我紧紧地拽着他的衣摆,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 白星驰捣鼓了两下后,便来电了,我如释重负地松开他的衣摆。 他瞥了一眼被我捏皱的衣摆:“陈羽初,只是跳闸了而已,电闸推上去这种事初中生都会做。” 白星驰半倚在墙上,楼道里昏暗的灯光衬得他原本棱角分明的轮廓柔和了几分,疏朗的眉眼,高挺的鼻梁,如果忽略掉他那像看傻子似的眼神的话,我觉得我可以给他打十分。 我这才发现他的头发湿漉漉搭在额前,身上的外套也湿漉漉的。 初春的雨夜还有些冷,我把他拉进屋,倒了杯热水塞进他的手里,然后去找干毛巾和吹风机。 “你是傻子吗?出门不打伞?” 白星驰瞥我一眼,接过干毛巾,淡淡地道:“我怕有傻子把自己吓死……陈羽初,这是什么味道?” 我转身奔向厨房,锅里煮的面汤都被烧干了,煳成一团。白星驰进来,便看见我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我的肚子也不合时宜地响了两声。 我朝他无辜地一笑:“爸妈加班,我画画忘记了时间。” 话音刚落,白星驰一双大长腿便迈到了我的跟前,他接过我手中的锅,挑眉说道:“还想吃面的话,就别在这儿挡路。” 我二话不说,拔腿就跑出了厨房。 没过多久,白星驰端了一碗香气四溢的番茄鸡蛋面放在我的面前。吃到一半,我忽然想起什么,连忙起身把画板上的画纸扯下来,用沙发上的杂志盖住,放到一边。 他丢给我一记眼刀:“你画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我摇头否认,立马扯开了话题:“还有几天就开学了,需要准备什么吗?” 白星驰没理我,站起身来准备回家,拉开门的瞬间,他转头对我幽幽地开了口:“陈羽初,到了艺术班,上课别睡觉,不然,老师来了没人叫你。” 我心下一凛,慌忙错开视线,含糊地答应了一句。 Chapter 2 我把那幅藏起来的画慢慢铺展开来,纸上的人物,有着和白星驰相似的轮廓。只不过,画中那双望向我的眼睛,在我的自作主张下,多了几分柔情。 这幅画是我不能让白星驰看见的心事。 我和白星驰从小一起长大,尽管他性格冷淡,脾气差,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那些不好,我统统都可以忽视,就像今晚一样,我只记得他出现在黑暗里那一刻的心安,昏黄的灯光下他俊朗的脸和那碗番茄鸡蛋面中难得窥见的温柔。 这些都是我埋在心中难以启齿的秘密,从前是因为不敢,现在是因为不能。 新学期开学那天,我站在高二理科三班的门口徘徊了好久,才鼓起勇气走了进去。 我径直把书包放在白星驰旁边的空位上,同以往无数个早晨一样熟稔地跟他打招呼:“早上好呀,小白同学!” 他的视线从英语书上移到我的身上,挑眉问道:“你不在艺术班好好待着,跑这儿来干吗?” “去艺术班干吗?!这儿就是我的班级啊。”我故作镇定地拉开他旁边的椅子坐下,语气明显底气不足。 闻言,白星驰愣愣地望了我三秒,而后猛地起身离开座位,朝贴着分班表的教室门口走去。我知道,倒数第三行就是我的名字。 我第一次见到那么生气的白星驰,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山脸,此时充满了愤怒,瞪着我的眼睛里怒火在燃烧。 我挤出笑脸:“小白,又能跟我做同班同学了,是不是倍感荣幸?” 白星驰没搭理我,他一把扯过自己的书包朝后排的空位走去,经过我身边时,我听见他咬牙切齿地对我说:“陈羽初,你会后悔的。” 静默片刻,我垂下头,任那些道不明的委屈和苦涩在胸腔中发酵。 我这个人从小就头脑简单,四肢还不发达,成绩在班上永远都是吊车尾,连煮碗面,也能煳成一团。可正所谓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什么都做不好的我,却在画画上有天赋,从小学开始,我就经常在各种绘画比赛上拿奖。 上学期期末填分科表,所有人都极力劝我去艺术班专攻画画,走艺考这条路,这样我的高考成绩才不会太惨。就连平时对这些漠不关心的白星驰,也在放学路上语重心长地劝我,说这对我来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可我哪里舍得错过留在白星驰身边的机会,在最后关头,还是偷偷改了志愿表,选了和白星驰一样的理科。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这已经成了既定的事实,白星驰再生气,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想到这,我深吸两口气,拿起书包朝白星驰的座位走去。 可先我一步,一个身影落座在他的旁边。那是校舞蹈队的林弯弯,肤白貌美,气质极佳,是我们学校无数男生心中的女神。她朝白星驰灿烂一笑,不知说了句什么,只见白星驰友好地朝她点点头,把放在旁边课桌上的书收了起来,一个多余的眼神也未分给我。 Chapter 3 这是认识白星驰以来我们第一次冷战?‍?‍?‍?‍?‍?‍?‍?‍?‍?‍?‍?‍?‍?‍???‍?‍?‍?‍?‍?‍?‍?‍?‍?‍?‍?‍?‍?‍???‍?‍?‍?‍?‍?‍?‍?‍?‍?‍?‍?‍?‍?‍?。我以前也经常做些惹他生气的事情,可他要么说得我无言以对,要么瞟我一眼,根本不屑跟我生气。 他和林弯弯成了同桌,就坐在我后面一排。 林弯弯性格活泼,对谁都一副笑眯眯的样子,饶是白星驰再高冷,对上她那张灿烂的笑脸,也有几分动容。 课间,我对着做不出来的物理题发呆时,总能听见白星驰和她讨论题目的声音。我好几次转身试图和白星驰缓和缓和关系,却发现根本插不上话。 戳在本子上的铅笔芯猛地断掉,我有些愤懑地咬了咬牙,不就是理科吗,我就不信我学不好。 我们学校有个惯例,每学期开学不久,学校就会召开一次表彰大会,一如既往,这次又是白星驰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上台发言。 春天的早晨一切都生机勃勃,台上的少年身姿挺拔,俊朗清逸,闪闪发着光。 而我的余光瞥见林弯弯望着台上的那双眼睛也闪着光。刚刚她和白星驰一同站在领奖台上的情景还在我的脑海中回放,我狼狈地收回目光,有些挫败地低下头。 忽然,人群中一阵骚动,发言稿念到一半的白星驰没了声。猛地意识到什么,我拨开人群冲向主席台。 白星驰是早产儿,从小身体就不好,经常生病。他的低血糖很严重,还总是忘记吃早餐。知道这件事后,我便每天多买一份早餐,看他吃下,才放心。可这几天因为冷战,他早上从不等我一起上学,我也忽视了这件事。 我提着南瓜小米粥走进校医务室的时候,林弯弯正坐在病床前,白星驰的手里捧着热腾腾的粥。我顿了顿,将自己手中的粥随意地放在了门边的柜子上。 想到我和白星驰目前冷冰冰的关系,我杵在门边,犹豫着要不要向前,怎么开口说第一句话。 白星驰抬头看了我一眼,而后继续低头喝粥。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林弯弯见到是我,竟然走过来熟络地将我拉到白星驰的跟前,绘声绘色地描述起刚刚的情形:“白星驰,你可得好好感谢她,刚刚你晕倒了,我们都没有反应过来,这位同学第一个冲过来,那么小的个子,竟然背起你就往医务室跑!” 林弯弯在一旁眉飞色舞,而我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当时太着急,我没想那么多,也不知道白星驰会不会因为被一个女生背了而觉得没有面子。他本来就在生我的气,这样会不会更生气了? 想到这,我更加忐忑地瞄了他一眼,没想到却与他的视线碰个正着。我别扭地垂眸,视线落在他手中那碗快要见底的粥上。 “陈羽初,你买的粥呢?我没吃饱。”一贯冷冽的声线落入我的耳中,这是冷战以来,白星驰第一次主动开口和我说话。 不知为何,一瞬间,我鼻子一酸,有种想掉眼泪的冲动。 解决掉两份粥,白星驰也差不多恢复了体力,我们仨准备回去上课。他从病床上起身的那一刻,一张小字条从他的衣服口袋里掉了出来。 林弯弯手疾眼快,捡起来打开,念道:“首项加末项的和乘以项数?” 白星驰瞥了眼字条上面的字迹,随即转头用询问的眼神望向我。 那是下楼开表彰大会时,我趁人多偷偷塞进他口袋里的。我尴尬地抓了抓头发解释道:“等差数列的一个公式。”顿了顿,我怕有人不能明白我的意思,又加了句,“求和。” 空气安静了三秒,林弯弯又开口道:“写错了吧,等差数列的求和公式,好像还要除以二?” 那一刻,我恨不得有条地缝能让我钻进去。 白星驰一把拿过林弯弯手里的字条塞进口袋,另一只手扣在我的后脑勺上把我往外推:“走了。” 注意到白星驰嘴角向上扬了一下,我在心里长舒了一口气。 Chapter 4 “求和”事件之后,我和白星驰的关系终于缓和,而由于林弯弯的加入,我们曾经的两人行,变成了三人组。 对于我放弃去艺术班跑来学理科这件事情,白星驰始终不能释怀,一逮到机会,就借机挖苦我。 例如此刻,我的笔尖已经在一道电学题上停留二十分钟了,接水路过的白星驰见了,一脸惋惜道:“电路图画得还挺漂亮的,可惜没一个地方对。” 我瞪他一眼,转身向林弯弯求救。林弯弯不仅舞跳得好,成绩还和白星驰不相上下,在这两人的光环笼罩之下,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没用。 就好像,我永远也搞不懂怎么才能得出这些题目的正解,而白星驰永远也搞不懂我为什么要来理科班受罪一样。 这两件事常常给我带来深深的挫败感,我一边觉得无能为力,一边又觉得事情似乎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我再努力一点,万一还有转机呢? 我把所有和画画有关的东西收了起来,从书店买来厚厚的参考书,把所有精力用在了学习上。 可当期中考试的成绩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才明白,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努力也没用。身后,林弯弯和白星驰正在为最后一道大题的第三种解法而争论,我暗自红了眼眶。 蓦地,手里揉成一团的试卷被人一把抢走,我抬头,对上白星驰一双戏谑的眼:“陈羽初,学理科是不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遇到绕不过的难题就暂时性逃避是我惯用的方法。周末的早晨,我破天荒地放弃了和物理题做斗争,蒙头大睡,可最后还是被砰砰的敲门声吵醒。 白星驰穿着一身黑白运动装站在门外,整个人看上去干净又清爽?‍?‍?‍?‍?‍?‍?‍?‍?‍?‍?‍?‍?‍?‍???‍?‍?‍?‍?‍?‍?‍?‍?‍?‍?‍?‍?‍?‍???‍?‍?‍?‍?‍?‍?‍?‍?‍?‍?‍?‍?‍?‍?。我愣怔了三秒,刚想开口说话,就被他一把推进了洗漱间,语气有些不耐烦地催促道:“快点洗漱。” 虽然满腔疑问,但我还是照做了。等洗漱完毕出来时,我看见白星驰把早已被我搁置在角落里的画画工具全拿了出来。他找了个袋子装好,一只手扣在我的后脑勺上,把我往外带:“走。” 白星驰一直把我拉到一座山上,才停下脚步。五月份的天气已经渐渐热了起来,阳光透过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不知名的野花在风中微微摇曳,有一眼细泉从山间淙淙淌过,景色美不胜收。 我有些兴奋地问道:“小白,你特意带我来郊游的吗?” 白星驰垂眸扫了我一眼,又望向别处,语气柔和又带着几分无奈:“陈羽初,送我一幅画吧。” 认识白星驰那么久,他几乎从未开口向我要过什么。此时听到他难得的请求,我毫不犹豫便答应了。 我支起画板,调好颜色,在画纸上一点点勾勒出眼前的景色。白星驰坐在离我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上,神色慵懒,轻声哼着几句《富士山下》,看得出来心情很不错。 清风朗日,山水之间,喜欢的少年坐在身边,画中的景色莫名也多了几分柔情。因为考试而累积的愁绪,此刻间也全部散落在风中。 今年夏天来得早,五月的气温较往年高出了不少,山里草木多,蚊虫也多,我裸露在外面的脚踝不一会儿就被叮了好几个包。痒得难受,我时不时伸手去挠两下。 注意到我的动作,白星驰走过来一把抓住我的手,皱眉道:“会抓破的。”随后,他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小瓶花露水。 “白星驰,你居然随身携带花露水?” 他瞪我一眼,直接忽视了我的惊讶,随后把花露水倒在手指上,一点点地在我的脚踝上涂匀。 脚踝碰上他手指温热的触感,我的心猛地一颤,感觉到自己耳根滚烫。 白星驰蹲在我的身侧,虽然表情是一如既往的淡漠,可手上的动作十分耐心温柔。我垂眸,能看见他浓密的睫毛在眼底落下一块阴影。 恍惚间,我竟生出几分错觉——一种他也喜欢我的错觉。 Chapter 5 夕阳快要落山的时候,这幅画才大功告成。晾干之后,我小心翼翼地取下来递,到白星驰的手上:“喏,送你!” 白星驰难得地舒展眉眼,露出一个孩子气的笑容,他小心翼翼地把画卷起来,而后郑重地说了声:“好。” 回程的路上依旧是他背着一大堆画具走在前面,我踩着他的影子,悠闲地跟在身后。忽然,他开口叫了我一声。 我不明所以地望了他一眼,问道:“干吗?” 他顿了顿,有些不自然地问了句:“你今天开心吗?” 我简直有些不敢相信高冷的白星驰会问出这么略显矫情的话,但又不想破坏气氛,只好老老实实地回答:“当然开心了,我都好久没有画过画了!” 他却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望着我,神情严肃而认真。 他说:“那你就应该去做能让你开心的事情,做你喜欢的事情。” 话题又绕回到最原始的那个问题,我这才明白白星驰带我来这一趟的良苦用心。沉默良久,我开口问他:“白星驰,你就那么不喜欢我和你在一个班?” 白星驰一愣,似乎是被我不知悔改的样子气到了,愤愤地转身朝前走,语气又变得万分不耐烦:“不喜欢。” 原本一派和谐的气氛忽然间消失,我心事重重地跟在白星驰的身后,一路无言。刚走到小区门口,白星驰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起的瞬间,我瞥了眼屏幕,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电话那头的林弯弯语气焦急,声音带着些许哭腔。白星驰好看的眉毛皱成一团,他把手中的画具塞给我:“你先回去,我出去一趟。” 还未等我点头答应,他便急匆匆地跑走了。 最后一抹夕阳消逝在长街尽头,我站在原地愣怔好久,才提起虚浮的脚往回走。 我怎么总是忘记白星驰不喜欢我这个事实呢。他对我好,或许只是出于十几年的情谊,一如现在,他也可以朝着别人不顾一切地奔去。 周一早上,我因为要做值日,提早到了教室。教室扫到一半时,我看见进来的林弯弯右手缠着厚厚的纱布,而白星驰跟在她的身后,手上提着她的书包。 林弯弯住的小区和我家在不同的方向,白星驰特意饶了那么远和她一起上学。 我这才后知后觉,好像有什么地方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最终还是做了逃兵。 高二下学期结束后,我从理科班转到了艺术班。白星驰似乎因为这件事很高兴,我搬东西去艺术班的那天,他主动接过我手上所有的东西,送我到教室门口:“陈羽初,那些物理卷子终于不用再遭受你的迫害了。” 我勉强扯出一个笑:“是呀,我也不用迫害我自己了。” 重新拾起画笔于我来说的确是件很开心的事情,当我面对画板时,在理科班那种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有用的无助感和压抑感都消失殆尽。可我自己分不清楚,转到艺术班来,是我为之前的决定后悔,还是想逃避什么。 我和白星驰好像已经分别踏上了不同的路,他在数理化的世界里驰骋,而我只能隔着玻璃窗在外观望。艺术班和理科三班隔着两层楼,课间,我偶尔下楼去找他,他也只是匆匆和我聊两句,便转身回去做题?‍?‍?‍?‍?‍?‍?‍?‍?‍?‍?‍?‍?‍?‍???‍?‍?‍?‍?‍?‍?‍?‍?‍?‍?‍?‍?‍?‍???‍?‍?‍?‍?‍?‍?‍?‍?‍?‍?‍?‍?‍?‍?。 高三的到来给了所有人一种紧迫感,我比艺术班其他同学晚来半年,尽管再有天赋,还是落下了不少专业课程。我又开始天昏地暗的恶补,经常在画室从清晨坐到傍晚,一点点的进步都让我欣喜若狂。 可一段时间之后,我的身体开始渐渐吃不消,胃不舒服了好几天。周末,我抽空去医院做了检查。排队取药的时候,我在人群之中看到了白星驰和林弯弯。 似乎是人多,空气流通不畅,那一刻,我竟然有些喘不过气来。 白星驰身体不好,每隔一段时间需要来医院复查。我曾经也自作主张地提出过要陪他一起来,每次他都冷着脸一口拒绝。我知道那或许是男孩子特有的自尊心,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提了几次也就作罢。 而此刻林弯弯站在白星驰的旁边眉飞色舞地讲着什么,虽然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却是一副耐心十足的样子。一个人愿意把自己的软弱展现给另一个人看,不是喜欢,还能是什么。我心里的那一个猜测几乎一下子落实。 白星驰看见我,长腿一迈,朝我走了过来。接过我手上的病历单,他好看的眉毛微微皱了皱。或许是我煞白的脸色过于惹人注意,他不由分说地把我按到一旁的椅子上坐着,自己排队去给我取药。 林弯弯陪我等在一旁,怕我无聊,主动给我讲起之前遇到的趣事。见她半句话不离白星驰,我敛了敛神色,故作八卦地问道:“林弯弯,你是不是喜欢白星驰?” 林弯弯一怔,低头莞尔一笑,脸颊升起两团红晕。她指了指白星驰的背影,压低声音问道:“小初,你认识他那么久,应该很了解他吧,你觉得我有可能追到他吗?” 我闭了闭眼,良久,认真地对林弯弯说道:“有,但他这个人就是性格太冷,不善于表达。所以,你可能得多费点劲。” 听了我的话,林弯弯心情大好,一双杏眼弯成了月牙。随即,她又转过头来问我:“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呢?” 我顿了顿,回答道:“我当然是喜欢性格开朗、脾气好的男生了。” 话音刚落,我才发现白星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我们面前。 不知为何,他表情阴沉,看向我的目光里夹杂着几分怒气,动作粗暴地把取好的药塞进我怀里,像是想到什么,又转身去接了一杯温水递给我。 看吧,他总是这样,给我一巴掌之后,又给我一颗糖。我却因为那点甜头久久不愿清醒。 可我又该拿什么回报给他呢?经年累月的陪伴,抑或是孤注一掷的勇气?等到这些他都不再需要的那天,我还会在背后默默地推他一把,把他推给他喜欢的人。 可暗恋一个人就是这样,他在人群中昂首阔步地朝前走,我小心翼翼地跟在他的身后,伸手怕犯错,收手怕错过,绞尽脑汁地用尽各种方法,也得不出“他也喜欢我”这个唯一的正解。 Chapter 6 我下定决心不再在课间的时候去找白星驰。艺术班和理科班是两片不同的天地,似乎只要我不主动跨出去,就可以在这片独属于我的小天地里安然无恙。 可没想到,整天沉迷于刷题的白星驰会主动出现在艺术班门口。他每到饭点的时候出现,手里还捧着本习题册,等我收拾好画具走出去,他就一只手扣在我的后脑勺上把我往食堂带。 在他的督促下,我胃疼的毛病渐渐好转。我从未开口跟他提过林弯弯喜欢他这件事,出于迫在眉睫的高考,也出于私心。 人都是自私的,有时候装傻也有装傻的好处,我暗暗享受着每天能和他一起吃饭的时光,那是我们的生活唯一会有的交集。 日子呼啸而过,在高三转眼过半,艺考在寒冷的十二月来临。那么多天的辛苦备考总算是没有白费,我虽然算不上超常发挥,但走出考场的那一刻,还是长松了一口气。 白星驰的生日也在十二月,十八岁的­​成­‍人­‌礼,我苦思冥想了一个晚上,才决定送他一条领带,可到商场才发现,我所有的压岁钱加起来也还是不够。 冬日的阳光奢侈又难得,街边的广场上热热闹闹的,到处都是人。我郁闷地从人群穿过,旁边给人画素描像的大叔却吸引了我的注意,灵机一动,我想到了赚钱的办法。 恰逢周末,学校奢侈地给我们放了两天假。一大早,我便背着画具提着小板凳来到广场上。面对来往的人群,起初我还有些胆怯,也不敢吆喝,半天没有人找我画画。后来我画了两张后,围观的人才渐渐多了起来。 旁边画素描像的大叔卖三十元一张,我觉得自己经验不足,便只收二十元一张,没想到在价格上占有优势,找我画画的人更多了。 夕阳西下,广场上的人群渐渐散去,赚了个“盆满钵满”的我乐不可支地收拾东西打算回家,一旁卖素描画像的大叔忽然走到我的面前。 我抬头,正好对上他凶神恶煞的脸:“小姑娘,你这样做生意可就不厚道了啊。” 我这才反应过来我的私自降价导致他今天门可罗雀,生意不好。我煞白着脸连声给他道歉,可他并没有要放过我的意思。 他伸手想抢走我怀里的画具,我双腿发软,连连后退,正在这时,我被人一把拉到了身后。 白星驰不知从哪儿出现,挡在了我的身前?‍?‍?‍?‍?‍?‍?‍?‍?‍?‍?‍?‍?‍?‍???‍?‍?‍?‍?‍?‍?‍?‍?‍?‍?‍?‍?‍?‍???‍?‍?‍?‍?‍?‍?‍?‍?‍?‍?‍?‍?‍?‍?。大叔见他冷着脸,一副不好惹的样子,僵持了几分钟只好作罢。惊魂未定的我长松了一口气。 我这才注意到和白星驰一起来的林弯弯,她张口想要安慰我什么,却被白星驰直接打断了:“陈羽初,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干这些?” 我明明是为了送你生日礼物啊。这句话哽在喉咙口,却说不出来。我鼻子一酸,竟觉得有几分委屈:“我做什么要你管?” 白星驰的脸色更白了几分,他气急败坏地说道:“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了?!快要高考了,你能不能为你的将来做下打算。” 最终的结果是,我们不欢而散。林弯弯犹豫了几秒,朝白星驰走的方向追了上去。 十二月的风前所未有地寒冷,冰渣子似的刮在我的脸上。 艺考结束后,整个艺术班的氛围轻松了很多。课间,昏昏欲睡的我听见旁边的人正在讨论白星驰和林弯弯竞赛获奖,取得了保送名额的消息。我惊醒,拔腿就往楼下的通知栏跑。 我气喘吁吁地站在那张红色的喜报面前,白星驰和林弯弯的名字并排在一起,闪着耀眼的光芒。我鼻子一酸,红了眼眶。 我听见围观的同学发出羡慕的感叹声:“这也太厉害了吧,都不用参加高考了!” 脑海里响起那天在广场上白星驰对我的质问,他说:“你能不能为自己的将来做下打算。” 我怀着满腔的欣喜一点点向他靠近时,他却早已为自己的未来做好了打算,那是我无法企及的打算,他却和另外一个人并排在一起。 我也在心里问自己:陈羽初,你能不能不要那么幼稚了。 Chapter 7 其实,我很早之前就知道白星驰不喜欢我了。 那时候网上流行一种说法:你在不经意间握住喜欢的人的手,如果他喜欢你,那他一定会回握。 那是高一的某个中午,盛夏时节,窗外是大片灿烂的阳光,头顶上的电扇呼呼作响,教室里少有的几个人正趴在桌子上午休。 白星驰脸朝着我,闭上眼睡着了。我盯着他的睡颜出神,最后竟然鬼使神差地握住了他垂在桌下的手。直到现在,我都清晰地记得当时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的那种紧张感。 意料之中的他并没有回握住我的手。可我分明看见他的睫毛在颤抖。我知道他醒了。大概是不愿意令我尴尬,才干脆装睡,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他处处照顾着我,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保护我,并不是因为喜欢我,这些我早都知道。 我没再去学校上课,而是专门找了校外一对一的补习机构进行最后的文化课冲刺。补习班是全封闭式管理,没有重要的事情,不能外出,也没办法上网。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一直持续到高考完才结束。 越努力越幸运这句话竟然真的发生在了我的身上,今年的高考试卷,我做起来竟然格外得心应手。 白星驰本就不是个主动的人,直到高考,我们都几乎没联系。 大家都兴奋地讨论着毕业季即告白季。我却因为格外害怕某一幕的发生,又当起了缩头乌龟,趁着妈妈休年假,外出毕业旅行。 我在海边收到林弯弯的控诉,说:“白星驰居然在家疯狂地看韩剧,连毕业聚餐都不来!” 苦涩在我心里一点点蔓延,喜欢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你看,不懂浪漫的人在学着变得浪漫。 我回复:“培养情商,挺好的。”随后,我关掉了手机。 我旅行回来时是傍晚,刚刚收拾完行李,白星驰就敲响了我家的门。和我妈打过招呼后,他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出门。 昏黄的路灯洒在他线条硬朗的五官上,他的嘴角微微上扬,高傲得像个小王子。我满腔的疑问和不情愿此刻都烟消云散,脑海里闪过一句话:他无限美好。 白星驰拉着我走上公园的一条小道,我踏上去的时候,小路两边的树上次第亮起彩色的灯,路的尽头是一片空地,空地上摆着围成心形的蜡烛和无数粉色的气球。 我震惊地转头望向白星驰,刚想开口说话,一束强光照了过来:“什么人?敢在公园里私自放火?” 愣怔三秒,我拉起白星驰的手拔腿就跑。我以体育课上跑八百米的速度狂奔,风声在耳边呼啸,紧紧握着白星驰的手生出一层薄汗。 停下来时,两人都气喘吁吁。而白星驰一贯看不出情绪的脸上竟万分懊恼。我想了想,还是安慰道:“今晚只是彩排而已,没关系的,下次你正式跟林弯弯表白时,一定能成功。” 我的头上挨了重重一记栗暴,白星驰一脸不可思议地问道:“关林弯弯什么事?” 我有些恼了,藏了良久的疑问脱口而出:“你不是喜欢林弯弯吗?”怕他不承认似的,我又列出过往我所看到的种种证据。 白星驰像是被我气笑了:“陈羽初,你是傻子吗?你看不出来我喜欢你吗?” “林弯弯的手受伤是因为和我争论一道化学题,她为了证明自己的答案是对的,偷偷跑去做试验;还有,她妈妈是医院新调来的中医,我在她妈妈那开过几服中药,又知道我们是同学,拜托我多照顾她。你到底脑补了些什么?!” 我从不曾想过这段看似走到尽头的暗恋会有如此突如其来的反转,一时间竟有些不知所措:“可是,你明明那么讨厌和我在一个班?‍?‍?‍?‍?‍?‍?‍?‍?‍?‍?‍?‍?‍?‍???‍?‍?‍?‍?‍?‍?‍?‍?‍?‍?‍?‍?‍?‍???‍?‍?‍?‍?‍?‍?‍?‍?‍?‍?‍?‍?‍?‍?。” 白星驰一只手按在我的肩膀上,认真道:“我只是不想你因为我放弃自己喜欢的事情,走上不属于你的那条路。我不能因为想把你留在身边,就自私地影响你的一生。” “陈羽初,你做你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千万不要因为我而暗淡了自己的光芒。我放弃了保送机会参加了高考,靠近你这件事,我来做就好。” 白星驰不知什么时候悄悄握住了我的手,他掌心温热,一如很久以前的那个午后,我知道,这一次不再是错觉。 我仍旧犹犹豫豫道:“可是……” 白星驰的声音紧张了几分:“可是什么,我知道你也喜欢我。你藏在领带礼盒夹层里的那张字条,我看到了。” “可是你的表白计划也太俗了。” 盛夏夜晚的月亮很亮,夜风温柔,路灯把牵着手的影子拉得悠长,转角的音响店里放着歌,正好是我喜欢的人最喜欢的那一首。 歌里唱:“谁能凭爱意让富士山私有。” 有人说: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不能搬走他,你只有让自己走过去。 我何其幸运,此生能够遇见跋山涉水向我走来的人,能够拥有那样赤诚的爱意。 编辑/王小明 吻风似你 作者有话说:不知道是不是大多数女孩的青春里都有一个体育很好的少年,他肆意骄傲,阳光美好,走路带风?‍?‍?‍?‍?‍?‍?‍?‍?‍?‍?‍?‍?‍?‍???‍?‍?‍?‍?‍?‍?‍?‍?‍?‍?‍?‍?‍?‍???‍?‍?‍?‍?‍?‍?‍?‍?‍?‍?‍?‍?‍?‍?。但是,在大多数人看不到的地方,他独自咬牙背负着寂寞、失意、伤痛、疲倦……如果你的青春里出现这样的男孩子,他吞下所有的委屈,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在有满天星河的夜晚送你装满光的许愿瓶,你愿意陪他走下去吗?平淡里面的稀松美好,希望它能打动你?‍?‍?‍?‍?‍?‍?‍?‍?‍?‍?‍?‍?‍?‍???‍?‍?‍?‍?‍?‍?‍?‍?‍?‍?‍?‍?‍?‍???‍?‍?‍?‍?‍?‍?‍?‍?‍?‍?‍?‍?‍?‍?。 星河滚烫,他似人间理想,更是她冷清的世界里最耀眼的那一道光?‍?‍?‍?‍?‍?‍?‍?‍?‍?‍?‍?‍?‍?‍???‍?‍?‍?‍?‍?‍?‍?‍?‍?‍?‍?‍?‍?‍???‍?‍?‍?‍?‍?‍?‍?‍?‍?‍?‍?‍?‍?‍?。 文/易欢 新浪微博/@echo易欢 001 四月的春城,蔷薇花迎风而开,朵朵生媚。 周围的人都开始穿裙子了,哪怕昼夜温差还挺大,但是一点也不妨碍年轻女孩们的爱美之心。陆昭昭裹着长衣长裤,骑了一路的自行车,被太阳晒得出了不少汗,额前的碎发被汗打湿,贴在了皮肤上,一时说不出的黏腻。 她把自行车停在一处居民楼下面,锁了地锁,又跑到街对面的便利店买了两罐可乐,其中一罐冰冻过,一罐没有。冻过的易拉罐刚从冰柜里拿出来,不一会儿就凝结了不少的水珠,她隔着纸握着易拉罐,绕过几条小巷,上了二楼。 二楼是一个很大的室内冰场,此时午后,人很少。她熟练地绕过摆在休息区的桌椅,和站在柜台前的老板点头打了个招呼后,坐在入场口右边的第一桌。 很快,面前有一阵风扫过,带着少年特有的檀香味。 “吃饭没?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 沈星璨的胳膊撑在冰场边缘的平台上,扫了一眼桌子,拿了底下垫着纸的那一罐可乐,将拉环轻轻地扯开,带着说不出的清脆声响。 陆昭昭偏头看了一眼他头顶的汗,从校服口袋里抽出一张纸,递过去。他刚刚喝了一大口,笑着打了一个嗝,见她递纸给自己,赖皮地把脸凑过来,还自觉地闭上了眼睛。 陆昭昭认真地看着他的脸,也没多话,抬手替他擦了脸上和后颈上的汗。 “吃了,在食堂吃的。” 她撒谎了,其实没吃。上午第四节课十二点十分才打下课铃,骑车过来要半个小时,她两头都耽误了一会儿,到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一点。 他没多想,点了点头,脱了冰鞋走出来,让柜台前的老板上了一份炒饭。 陆昭昭喝着可乐,视线似有似无地落在那盘火腿炒饭上,好香。 她忽然有些懊恼,为什么要说谎, 她眼巴巴地望着他,托着腮,也不说话。 沈星璨了解她,知道她是馋了,直接起身去柜台找老板拿了个小碗和小勺坐下,把自己盘里的炒饭拨了大半,所有的火腿肠都给了她,自己剩下的饭里,只有一些葱花。 陆昭昭笑了,又给他舀了一大勺火腿肠回去,自己捧着小碗心满意足地吃起来。 “我怎么觉得你最近瘦了?” 沈星璨突然说,仔细端详着她的脸,比上次来的时候,要棱角分明一些了。 “太忙了,作业多,画室作业也多。” “哟,还挺刻苦。” 他笑她,知道她向来懒,哪次画室作业不是拖到最后了通宵来画。 他也不是没有调侃过她,唯独这一次,她忽然烧红了脸,只能故作轻松地嘟着嘴,吹了吹额前的刘海。 两人都意识到什么问题,空气好像瞬间凝在一起,一时间只剩下冰场上空的中央空调,呼呼地吹着。 陆昭昭岔开话题:“热起来了,我刚刚都出汗了。” 沈星璨扫了她一眼,默默地道:“出息。” 她不好意思讲,作业早就写完了,只是因为他要过生日了,她最近画得废寝忘食,是在给他准备礼物。而这落在他的眼里,可能就是另一番意思了,她也不想再解释。 “你比赛多久走?” 饭后,他休息,没再回冰场,她拿出作业,写了几道题,解了半天,都没解出来个所以然,只能收起来,回去肯定还得重算。 “今天下午。” “哦,加油哦。”她不自觉抓紧了书包的带子。 “我哪次输着回来的?”少年睨他一眼,带着浑然天成的自信,黑眸中的光明亮璀璨,一如他在冰场上一样意气风发。 “嗯,到时候去接你。”她笑弯了眼睛,好像已经等到他胜利归来。 002 陆昭昭这一年读高一,文科艺术生,学美术的。 和大多数半路出家的不一样,她外公是当代国画大师,有着“千金难求白公一画”的美誉,母亲也自小学画,挥毫泼墨,寥寥几笔,便是浩浩山河,到陆昭昭这里,已经是第三代。 陆昭昭自小天赋异禀,唯独有一点——懒。 她拖延症晚期,同伴都上一半色了,她底稿还没开始打,就一日一日地拖着,等到最后一日必须要交作业了,才开了灯,没日没夜地画。 偏偏老天爷赏饭吃,旁人万般努力勤勉,抵不上她一分天赋。 她第一次见沈星璨的时候是在冰场上。 全市少年组的冰球比赛,他是队长,穿上冰球服,戴上头盔,只露出一双凌厉的眼睛,剑眉星目,仿佛漫天的银河都落了进去。 陆昭昭第一次看冰球比赛,是个十足的门外汉。一场比赛一个多小时下来,她只听到讲解员不停地喊着“十八号,十八号沈星璨单刀,对面防守漏洞,我们来看一看,今天的首球会不会诞生在这位年轻队长的身上”。 一比零,十八号单刀射门,球进了! 一比零,十八号飞身断球,断得漂亮! 二比零,非常高难度的一个挑射!弧线很好,来自十八号,沈星璨! …… 观众席上不少为他应援的粉丝,举着灯牌,喊得声嘶力竭?‍?‍?‍?‍?‍?‍?‍?‍?‍?‍?‍?‍?‍?‍???‍?‍?‍?‍?‍?‍?‍?‍?‍?‍?‍?‍?‍?‍???‍?‍?‍?‍?‍?‍?‍?‍?‍?‍?‍?‍?‍?‍?。他少年成名,从八岁就开始四处征战,全国各地都有喜欢他的人。陆昭昭看着显示屏上的那张脸,默默地想,主要还是长得帅。 这是看脸的世界,有着一副好皮囊,做什么都是锦上添花、惹人嫉妒。 那天结束,带她去的长辈要慰问球队,她跟在后面,百无聊赖,发现大家都站得笔直地听着教练训话,只他脱了头盔,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还没缓过来。 “沈星璨,有问题?”教练知道他辛苦,但还是想提醒他注意场合。 “还真有。” “你说说……” “下次能不能找个好点儿的队打,和他们打,太浪费时间了。” 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傲气,让教练半天没说出话来,只能把手中的文件夹拍在他的头顶:“祸从口出,你就是欠收拾了。” 全队哄笑,他也跟着笑,笑着笑着,发现有个小姑娘一直看着他。他凝神看了她一眼,挑挑眉,来了个对视。 又是一阵起哄,陆昭昭不再看他,只紧紧地跟在长辈的后面,听着那些漂亮话,心扑通扑通地跳着,好像要从胸口蹦出来了一样。 沈星璨…… 最开始的时候,陆昭昭对这位眼睛长在头顶的队长没什么感觉。 这人真的太傲了。 陆昭昭出身美术世家,耳濡目染,一身艺术文青气,也是带了那么点傲的。和他一比,她觉得自己那点儿姑娘家的小清高根本算不了什么。 你说他目中无人,偏偏他只要下了场就能和对面的人打成一片,都是真的服他。 说他恃宠而骄,他又一日一日地泡在冰场上,没一刻懈怠。 好几次,陆昭昭路过冰场的大门,都看到他一个人背着好大一个包,骑着自行车,戴着耳机,风一样刮过,转眼就没了影子。阳光正好,微风不燥,他像一阵春风,来得毫无预兆,走得悄无声息,偏偏滋润了她这一朵花。 有认识的他的朋友,有一次无意和她提起,也全是赞美之词。 “沈星璨啊,宝贝,那是真男神啊,冰球小王子,你去百度百科搜索,他小时候就参加综艺了。六岁啊,你还在和泥巴呢,人家已经在冰场上杀敌了,说起好歹大家都同级的,你关心一下我校的名人兼年级‘级草’不好吗?” 我哪有和泥巴…… 那难道不是陶艺吗? 想是这么想,陆昭昭还是去网上搜了这个人,一看就不得了。 她那日看了一个通宵,十二期节目,将近二十四个小时,她眼睛都快看瞎了,偏偏舍不得睡。她看着他最开始面对镜头时候冷冰冰的样子,再看他在冰场上傲然冲刺,飞速过人,单刀射门,还看到镜头前他的生活片段,不知道怎么感冒了,他抱着兑好的感冒冲剂,皱着眉头,好像捧着一杯毒药。 原来,他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是十八号了。 和少年沈星璨不一样的是,那时候他还有情绪起伏,大喜大悲,什么都写在脸上,生气了就吼出来,开心了就大笑,虽然已经因为冰球成名,但还保有着小孩该有的小脾气。 还是小时候好,现在哪儿有小时候可爱。 那天蒙蒙亮,天边泛起鱼肚白,卧室里落了晨光,陆昭昭抱着iPad心满意足地睡觉,梦里好像又看到了沈星璨,只不过,这次少年没穿冰球服,穿着一中的校服,推着自行车,树影婆娑,阳光碎金一样在他的肩上、发间跳跃。他斜着眼看她,要笑不笑地道:“陆昭昭,请你不要拿你盯红烧排骨的眼神来看我。” 003 正式认识沈星璨的那天,陆昭昭其实很狼狈。 狼狈到后来每一次回想,她都想穿越回去,拿黑布条蒙住他的眼睛,然后架着长刀在他的脖子上,说如果他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就让他去见阎王。 那是夏天,春城的夏天,暴雨打雷是常事。 她那天刚好画完了外公布置的画在休息,堂哥陆淮生约了一帮哥们在台球室打台球,让她过去捧场。 她向来不去这种场所,光是听到台球,就联想到老照片里烟雾缭绕的小房间。 偏偏电话那头有人喊了一声“沈哥”。 他淡淡地嗯了一声,很小,但是,她听到了。 家里司机不在,她只能骑车过去。她还没到就下起了倾盆大雨,雨点砸在身上,透心凉。她咬着牙,眯着眼睛,堪堪能看到前路,根本就顾不得脚底下,结果车轱辘卡在坑里,她用力一蹬,连人带车都摔进泥里。 早知有今日,当初就不该下凡。 心里流着泪,人还得坚强地爬起来。她刚想着不去了,面前就伸出来一只手。 那只手很白,沾了水珠,关节处微微弯着,像极了漫画里突然出现的男主角的手。 “陆昭昭?” “……” 她想说她不是,偏偏看着他有些诧异的样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到门口了,还给人这么大个惊喜?”沈星璨耸耸肩,拉着她站起来,又把伞递给她,弓身扶起摔在地里的自行车。 陆昭昭今天穿的白裙子,被雨打湿之后,很透。 她尴尬地站在原地,生平第一次有了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想法。 沈星璨把她的车停好,见她还别扭地站着,只看了一眼,就脱了自己的外套让她裹着。 他个子高,在他的身上还不算长的风衣,穿在陆昭昭的身上,仿佛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 他本来想带她进去打个招呼再送她回去,想了想,姑娘家,这样不方便,只能问她家在哪儿,他打车送她回去?‍?‍?‍?‍?‍?‍?‍?‍?‍?‍?‍?‍?‍?‍???‍?‍?‍?‍?‍?‍?‍?‍?‍?‍?‍?‍?‍?‍???‍?‍?‍?‍?‍?‍?‍?‍?‍?‍?‍?‍?‍?‍?。 临上车了,陆昭昭撇了撇嘴巴,朝着自己孤零零的小自行车问了他一句:“要不放后备厢?” “放不下。”沈星璨头都不回,直接拉上了门,“我到时候给你骑回去。” 话音刚落,他把手伸过来,陆昭昭愣了,不知道为什么。 沈星璨见她半天没反应,有些莫名其妙:“看我做什么?钥匙给我。” …… 终于好歹他们算是认识了。 陆昭昭不知道,陆淮生在台球室把自己的表妹吹成仙女了,模样长得好就算了,家里三代都是画画的,真的是在艺术堆里泡大的,骨子里都透着那股高冷范儿,平日里除了画室就是学校,没去过别的地儿。 沈星璨回去的时候,一群人眼巴巴地瞧着。陆淮生正拿着松香擦球杆,见他全身都淋湿了,只默默地吞了口水,问了句:“人呢?” “雨太大,送她回去了。” 就没了? 陆淮生不死心:“我表妹咋样啊?” 沈星璨脱了T恤,擦干身上的水,在众人的翘首企盼下说了两个字:“挺好。” 陆淮生呼了一口气,挑眉:“我没吹牛吧!沈哥都说挺好了,那肯定是相当好啊!” 沈星璨没理他们的起哄,想着送她回家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丰富得像调色盘,懊恼?尴尬?怎么还有点儿高兴? 他送她到家门口,发现这个季节,她家院子里的花都开了。她红着脸,裹着自己的风衣进屋,动作麻利地冲进卧室,反锁了门,不到两分钟,就换了身裙装出来,手腕上挂着他的风衣。 她蹦跳着走下楼梯,裙摆在她的腿间荡来荡去,眼看着要把风衣还给他,又想起什么,不准备还了。 “弄脏了,我帮你洗了,下次给你。” 其实就沾了点儿泥点子,沈星璨站在客厅,斜睨了她一眼,看着外面的天色,没说话,由着她了。 陆昭昭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扬声喊:“欸,是‘倬彼云汉,昭回于天’的那个昭昭哦!” 她少时读过的,一首写周宣王求雨的诗,倬彼云汉,昭回于天,意思是星河灿烂,晴空万里,夕夕如此。抛开全诗的意境,偏偏恰好暗合了他们俩的名字,简直是美得不能再美了! 004 他们正式熟起来,是高二分班之后。 一中高二文理分班,有专门的艺体班,陆昭昭是美术生,沈星璨是体育生,鬼使神差的,两个人的文化课都选了文科 ,自然被分到了一个班。 第一天报到,看到他的时候,她还有点儿不敢相信,等看到班门口围了不少他的小粉丝,又是递花,又是递信的,才接受了他在这个班的事实。 第一天晚自习下课收作业,她是第一排,组长还没选,老师大手一挥,让坐第一排的人收作业。 她一边走,一边瞥,见他的位置上空着,作业本被放在桌上,于是故意磨蹭着,不过去。 等了三分钟,沈星璨甩着手回来,和一群哥们儿在自己的位置上闹着。 她面不改色地走过去:“沈星璨,作业。” “哟,这不是陆大小姐。”他像是刚刚才看到她,拿起桌上的作业本递给她,看她伸手接了,又故意往回一扯。 陆昭昭瞪他,周围的人眼睛都看直了,偏偏他笑得放肆爽朗。 “喏,开个玩笑嘛。” 他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在抽屉里摸了摸,竟然摸出一颗糖,放在了作业本上。 “以后多多关照啊,陆昭昭。”他眯着眼睛,也不再跟人闹,拿出偷偷藏着的手机,开始看最新的国际冰球赛。 陆昭昭没回答他一个字,却把那颗糖收进了袖口,缩着手捏着,在没人注意的时候,面不改色地把糖放进了包里。 后来,他总喜欢中气十足、连名带姓地叫她。 体育课,陆昭昭在帮着宣传委员画板报,特地请了假在教室待着。那几日,她思前想后,终于确定了“不到长城非好汉”的主题,少年将军,金戈铁马,守着浩荡山河。到时候贴上便利贴写着的高考目标,肯定合适。结果,长城才画了一半,少年将军的头都没画完,她就听到外面有人喊:“陆昭昭!” 他们的教室在一楼,她站在窗边,正对着操场,他这一喊,不少人的视线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她披着长发,手里端着颜料盘,另一只手还拿着画笔,有阳光倾泻进来,球场上响起一阵“我的天”“陆姐真仙女”。 太阳很大,沈星璨眯着眼睛,刚刚叫她,是看到有足球飞过去,结果刚叫完,足球就砸进了隔壁班开着的窗户里,任课老师瞪了过去捡球的人一眼,又继续讲课。 陆昭昭因为他喊她,逆着光看他,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结果,过了半晌,都没再说话。 她有些莫名其妙,觉得自己这么站着太傻,又转过头去画,这一走神,原本的红色涂成了‎黄‎‎色­‌,她哽咽了一下,懊恼地用帕子擦。 等到下课,班上的人都回来了,沈星璨从前门进来,见她的位置上空着,把刚买的脉动放在她的桌上。 陆昭昭回来见着,下意识地回头扫了一眼他,看他手里拿着和自己桌上一样的东西,面上没什么表情,只是拧开瓶盖喝了一口,酸酸甜甜的,在这大热天里好像忽然甜到心里去了。 吃饭的时候,他要向陆昭昭借饭卡;去另一栋楼上公开课,他要挤走陆昭昭的同桌。 连校服外套开线了,他都要把它抛给陆昭昭,说一句麻烦了,又麻利地退回去。 后来,班上总有人开玩笑,沈星璨每天喊陆昭昭的次数,比每天上课喊的“老师好”次数还多。 偏偏沈星璨照单全收,总笑着说“你找揍”。陆昭昭几乎不喊他,却从没拒绝过他的要求,总是很沉默,偏偏又是让人无法忽略的存在。 好几次,沈星璨出去比赛,班上见不到他,陆昭昭就比平日里更静了,晚自习也不上,跑到空教室画画。 碰上一次他晚上回来,她画画忘了时间,等到反应过来,整栋教学楼就这儿还亮着灯。她匆匆收拾好东西,走廊上的安全出口闪着诡异的绿光,她心里发麻,偏偏被椅子绊了一跤,吓得心都快跳出来了。 没想到,出去之后,她看到沈星璨靠着墙,一只手揣在兜里,另一只手拿着手机,还是在看比赛?‍?‍?‍?‍?‍?‍?‍?‍?‍?‍?‍?‍?‍?‍???‍?‍?‍?‍?‍?‍?‍?‍?‍?‍?‍?‍?‍?‍???‍?‍?‍?‍?‍?‍?‍?‍?‍?‍?‍?‍?‍?‍?。 见她出来,他扫了一眼,淡淡地道:“哟,我还以为你要画到地老天荒。” 她悬着的心落地,他骑车载她回家。 到家门口的时候,她让他等一等,匆匆跑上二楼的卧室,拿了那件一直挂在家里不知道熨了多少次的风衣,冲下来。 “上次你把我的车骑回来的时候,我不在。” 结果,她就一直没有机会给他。 沈星璨接过,把叠好的风衣放进书包,无意地抬头瞥到了这晚的夜色,月光太盛,一颗星星都看不见。 他咳了两声:“嗯……会滑冰吗?” “啊?” “来冰场,我教你。” 滑冰学得怎么样,陆昭昭不知道,只知道从那以后,学校和家到冰场的路,她跑得越来越勤了。 她只知道,那晚月色好美,连风都温柔得不像话。 005 沈星璨比赛回来那天,陆昭昭带了一束花去接他。 她早起在院子里选的,剪了半天,光是包装、搭配就花了一个多小时。向日葵、小黄菊和马蹄莲,配着钢草、龟背叶,全市都找不出来第二束。 队里的大巴车很准时,在学校门口停了车。昭昭避开他们的带队老师,躲在大树后面,默默地猜测着沈星璨一会儿会走哪儿。 她以为自己躲得还行,偏偏刚刚进来的时候就有人看到抱着花的她,老早就推了一把还睡着的沈星璨:“沈哥,昭昭来了。” 四月的天气,风里都浸着花香。 其他人都假装目不斜视地从昭昭的旁边走过,个个挤眉弄眼,生怕陆昭昭和沈星璨没看到自己的调侃。 教练拉着沈星璨说话,沈星璨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余光里瞥见她抱着花,在一群人的调侃下,脸颊慢慢透出了粉色。 她怎么还这么喜欢脸红?! 等到人都散了,教练也走了,沈星璨慢悠悠地走过来,一点儿也不着急。 陆昭昭觉得自己都快被晒死了,见他还不紧不慢的,直接迎了过去,笑嘻嘻地道:“终于说完了,我都要被晒化了。” 沈星璨接过花,瞅了她一眼:“你刚刚不是站在树底下的?” 陆昭昭噎了一下:“过来要走这么远路,难不成就不晒太阳啦?” 半晌,她反应过来:“而且树底下怎么就没有太阳啦,紫外线好强的,我都晒黑了!” “你挺白的。”沈星璨正拿着花里的卡片看着她写的字,听她这么讲,顺口说了一句。 没想到,陆昭昭笑得脸都要抽了,仿佛自己的画拿了全国金奖。 “我本来就白。” 沈星璨没再接话,虽然觉得她今天全身上下都冒着傻气,还是在路过冰激凌店的时候给她买了个奥利奥甜筒。 “我最近减肥……”陆昭昭纠结,偏偏还眼巴巴地望着。 “那我吃。”沈星璨抱着花,不方便拿餐巾纸,看她热得额头都是汗,不太明白他们是在同一个季节?! “你怎么这么热?” “太激动了……” 看不下去了,他把花塞到她的怀里,从包里拿出餐巾纸,一点点儿吸干她额头和脸上的汗水。 “你的脸上抹什么了?” “防晒霜。”陆昭昭本来心里正乐着,听他这么问,露出自己最无辜的眼神。 “防晒霜是这颜色?” 刚好冰激凌做好了,他长臂一挥,直接接过递到她面前,又换了一张纸给她擦脸,这次连脖子后面都没放过。 陆昭昭拿着冰激凌吃了几口,和他一起走了几十米。她弱弱地抬头,看他一眼,再看一眼,视死如归地道:“出门前用了一点儿我妈的粉底液。” 沈星璨没憋住,笑了。 他双颊的梨涡露了出来,用手压在她的头顶,狠狠地揉了揉她柔软的头发。 她感觉到他胸前的震荡,自己的呼吸也慢了半拍。 那天他们在外面待了一天,等到最后沈星璨送她回家,她才匆匆跑回去,把早就装裱包好的画送给他。 “晚了一天,不过也不算太晚,生日快乐啊, 沈星璨。” 006 这一年暑假的时候,因为马上就要艺考,所以,外公决定送她和画室其他同学一起去某个不知名的山沟沟写生。 陆昭昭平日里背文化知识,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得头都要秃了,就绘画方面让自己有点底气,没想到以自己的绘画水平,还要和他们一起去体验生活。 清河古镇,真的就只有一条河。 除了河就是山,入目全是苍翠的绿色,带着极为丰富的层次感,一棵树上的树叶,自上而下,能调出上百种绿,看着简单,其实极难。 陆昭昭选了个位置,安好画架,铺上纸,从描线到填色,从晴空万里画到暮色沉沉。 她画画的时候喜静,对自己要求也极高,没有感觉的时候,什么也画不下去。偏偏每次灵感来了都是半夜,所以,她总是一个通宵一个通宵地熬着,还给沈星璨留下了她日常通宵补作业的印象。 然而,一群人出来写生,想安静几乎是不可能的。周围一直闹哄哄的,借笔的,借颜料的,还有聊天玩手机讲八卦的,不过,没有人来打扰她,这是因为大家都摸清楚了她的性子。最开始的时候,大家不熟,甚至还开了玩笑,说她拿起画笔的时候,半径一米之内最好都不要有活人,容易被冻死。 唯独这一次,她在大家口中听到了沈星璨的名字,于是多听了几句。 等到后面,谈话转了方向,她才感觉到不对?‍?‍?‍?‍?‍?‍?‍?‍?‍?‍?‍?‍?‍?‍???‍?‍?‍?‍?‍?‍?‍?‍?‍?‍?‍?‍?‍?‍???‍?‍?‍?‍?‍?‍?‍?‍?‍?‍?‍?‍?‍?‍?。 赌球?队员用了违禁药品?体育竞技场上绝对的禁忌,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涉事队伍全队停赛,沈星璨是队长,难辞其咎。 那会儿,天色已晚,最后一抹红霞已经渐渐淡去,暮色苍茫,古镇上的门户外面,亮起了灯笼,一阵清风拂过,灯笼在原地打着旋,红色的光晕染在门廊上,说不出地缠绵悱恻。 陆昭昭收拾好画具,坐立难安,回宾馆借了同学的手机,上网看了事情的始末,心里翻江倒海一样,找了许多种借口,在老师怀疑的目光里,毅然去了车站。 到小镇的最后一班车也刚好抵达,她买好了票,等在车门边,垂着头。 很快,头顶投下一片阴影,良久没挪开,陆昭昭往旁边站了站,以为自己挡住了他的道,却没想到,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陆昭昭。” 沈星璨从车上下来,好像很诧异居然能在车站看到她,反应了两秒,才下意识地问:“你画完了?要回了?” “没有。”陆昭昭抬头,望着他,突然发现这两年他好像又长高了许多,自己得仰着头,才能看清他的脸。 她本来想问“你怎么来了,不应该在山城比赛吗”,可想起网上的轩然‍大‍波‌­,便默默地把话吞了回去。 此时天色已晚,暮色四合,街边的小吃店都开了,陆昭昭白天听同学说了一家小巷子里的水煮肉片一绝,带着他去尝尝。 小吃店里,人声喧闹,酱色的桌椅看上去已经有不少的年头,房梁上挂着褪色的红布,想来是当初开张时挂的,就再也没取下来过。他们都不太熟悉这样的环境,最开始还有些局促,等到后面被饭菜吸引,慢慢也就放开了手脚。 “呼呼呼,天哪,好辣,这是我吃过的最辣的水煮肉片!” 沈星璨没话讲,扫了一眼她点的菜。 她看他心情不好,想用食物来缓解一下,把招牌菜都点了——毛血旺、水煮肉片、干锅鸡杂…… 没想到,每一份上面都铺着小米辣,淋着熟油,不用尝都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辣味。 陆昭昭不停地拿纸擦着鼻涕,一遍又一遍,鼻头都红了,偏偏她从小家教严,用餐礼仪被教得极好,不小心混在肉片的小米辣全都被她不动神色地吞了,辣得快喷火。 沈星璨没说话,只是用筷子把面上的辣椒都拨到一边,怕她吃太辣,对身体不好。 结账的时候,沈星璨从冰柜里拿了两瓶水,想到什么,又放回去一瓶。 陆昭昭等在小巷门口,无意地抬头,竟然看到了漫天的星星。 这样的年代,能见满天星辰,是上天最美的馈赠。 她带着沈星璨去他们白天写生的地方,古镇很小,绕来绕去,她都还记得路。 这是和白天完全不同的景致,星河璀璨,仿佛随时都会落下凡间。树丛间还有被他们惊起的萤火虫,扑扇着翅膀,蛐蛐不知疲倦地叫着,空气里弥漫着夏日独有的青草香。 “昭昭。”这是第一次,他没连名带姓地喊她。 她嗯了一声,知道他需要一个听众。 “来找你之前,我还在想,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上冰场了。” 她的心咯噔一下,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快被他吓停了。 “偏偏见到你,又觉得这些好像都不是什么大事。”他把瓶盖拧开,转移话题,“喝点儿水,喝完了,用瓶子给你装萤火虫。” 陆昭昭鼻尖酸了一下,没多说话,接过了水。 她在宾馆的时候看到了,把胜利当作人生信条、把冰球当作人生理想的他,鲜花掌声犹在昨日,一日之内,谩骂诋毁,质疑审判,队友的失足,教练的责骂,粉丝的骂战……都要他一人承担。 她看到镜头前的他,没了意气风发的笑,只剩下生人勿近的冷。 当初那个笑着说“能不能找个好点儿的队跟我们打”的少年,却因他人之失,被推到风口浪尖,除了寒心、失望,恐怕连他自己都说不清还有什么情绪。 “没有其他想说的了?”旁人遇到这般挫折,怕是能倒上三天三夜的苦水。陆昭昭把水瓶递给他,看他弓着腰,真的开始找起萤火虫来。 “我会处理好。”这几个字掷地有声,充满男儿的担当和责任。陆昭昭却红了眼眶,是真的心疼他。 她比所有人都清楚,他有多热爱冰球,也比所有人都清楚,少年总是平日里爱耍帅、不着调的皮囊下,藏着的一颗多么滚烫的心。 十几年风风雨雨,伤痛无数,他能坚持走下来,全靠心中一口气撑着。 晚风轻轻荡起来,周围都是沙沙的声响,忽然间惊起了不少躲在草丛间的萤火虫,天地仿佛豁然开朗,沈星璨把装满萤火虫的瓶子递给她,祝她心想事成。 他送她到宾馆楼下,不远处,家中派来的车亮着灯,仿佛已经等了许久。 “陆昭昭。”他轻声道,“我要是还有下场比赛,你得到现场来看。” 她抱紧了手中装满萤火虫的瓶子,知道太黑了,他看不见,还是笑了笑:“好。” 少年的身影朝着光芒最盛之处走去,陆昭昭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心好像化成了一汪温水,她知道他要回去承担什么,也知道自己不会让他孤身一人。 他十七岁生日的时候,她送给他的那幅画,她未给任何老师长辈看过,无须任何指导,就已是上等佳品。画上的少年好像被她藏起来的珍宝,一颦一笑,都刻在了她的骨血里。 他不知道,沈星璨这个名字于她,在那个彻夜未眠的夜晚,就和众人不同了?‍?‍?‍?‍?‍?‍?‍?‍?‍?‍?‍?‍?‍?‍???‍?‍?‍?‍?‍?‍?‍?‍?‍?‍?‍?‍?‍?‍???‍?‍?‍?‍?‍?‍?‍?‍?‍?‍?‍?‍?‍?‍?。 年少时分的心动,并不需要太多理由。 星河滚烫,他似人间理想,更是她冷清的世界里最耀眼的那一道光。 编辑/张美丽 枫起长林 作者有话说:我突然想写个勇敢的女孩子,于是有了这篇文章中的女主——她守着自己心里的一点爱意,用一腔孤勇去喜欢一个人?‍?‍?‍?‍?‍?‍?‍?‍?‍?‍?‍?‍?‍?‍???‍?‍?‍?‍?‍?‍?‍?‍?‍?‍?‍?‍?‍?‍???‍?‍?‍?‍?‍?‍?‍?‍?‍?‍?‍?‍?‍?‍?。 原来这么多年的点滴念想汇聚到一起,竟让我有了这么深的爱意,让我愿意为了他上刀山、下火海,披荆斩棘?‍?‍?‍?‍?‍?‍?‍?‍?‍?‍?‍?‍?‍?‍???‍?‍?‍?‍?‍?‍?‍?‍?‍?‍?‍?‍?‍?‍???‍?‍?‍?‍?‍?‍?‍?‍?‍?‍?‍?‍?‍?‍?。 文/寸雪 新浪微博/@策马江湖过 一 钟鼓响过三声,我握紧手上的刀,不安地望了一眼比武台下?‍?‍?‍?‍?‍?‍?‍?‍?‍?‍?‍?‍?‍?‍???‍?‍?‍?‍?‍?‍?‍?‍?‍?‍?‍?‍?‍?‍???‍?‍?‍?‍?‍?‍?‍?‍?‍?‍?‍?‍?‍?‍?。兄长带着笑意地点了点头,示意我按他说的做。 这事说来话长,但变成这样,是我没想到的。此次父亲派我们上京,是因为南境战事全面吃紧,粮草不足。父亲上的奏疏石沉大海,周遭能借的粮草都借遍了,也没能等来朝廷的半封回信。父亲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派兄长带我进京,面圣陈情。 没想到圣上听完之后,并没有要处理这件事的意思,反而说今晚于章德殿内设宴,届时要看看南阳王府的武艺有无生疏。 我脑子一热,脱口而出一句话:“臣愿代兄上台。” 兄长一愣,圣上也一顿,但最后还是准了我的请求。 远离宫城之后,一向能言善道的兄长安静了,手中的扇子一下一下地点在马车的窗棂上,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一会,才回过头来看我,一看我就愁眉不展:“你啊……” “啊?” “啊什么啊。”兄长瞪了我一眼,低声说道,“你要知道,圣上忌惮南境武力已久,此次粮草难借,未必没有圣上的意思在里面。今晚的这场比试,若你输了,他自有借口找人替了父亲的职位,可若你全胜了,圣上心中的忌惮更多一分,恐怕你我未必能走出京城。” 我被兄长絮叨了一路,明白自己出口成灾,但事已至此,我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参加比试的共六人,我都按兄长之前与我说的,有胜有负有平,只有在与最后一人比试时,因为他起手就是杀招,我被他也带得招招杀意,最后一招没有收住,让他见了点血。 比试完后,我还刀入鞘,跪在地上,等候圣上发落。 可上首之人迟迟不语。 过了一会儿,我才听到一个声音从上位处响起。 “南阳郡主武艺超群,虽为女儿身,却并不辱没南阳王之名。陛下若觉得尚未尽兴,臣愿下场与郡主比试,以助余兴。” 我一边想这声音真好听,一边恭敬地起身垂首,静候自己的下一个对手。有人登上台来,我抬眼,仿佛看到一片青色烟云。那人穿着水雾似的宽袍长袖,手中拎着的剑看起来都像是一泓水。 我下意识地扭头想看看兄长的反应,可对手没给我时间,提剑攻了过来。 “专心。”他剑锋的冷意带着他的声音一起擦过我的耳朵。 我的心下意识一凛,侧身躲过,同时甩掉刀鞘,提刀回击。百十招过后,我的刀割裂了他的衣袖,而后被他打飞出去。跟那些精心计算出来的落败不一样,这一次真的是我技不如人。我心悦诚服,甘拜下风,在他的剑抵在我的咽喉前认了输。 二 那晚过后,圣上龙心大悦,派有司催办此次粮草事宜。为示天恩,圣上特意破例允许我与兄长在京城多留几天,以便好好赏玩京城风物。没过一两天,不少人纷纷前来递拜帖,大部分是邀兄长,偶尔有一两个人是来邀我的,都被兄长婉言谢绝了。 只有一次,兄长拿了一张拜帖回来,我莫名其妙地接过拜帖,看到上面的名字时瞬间了然。 ——淇王楚凡,那日在台上最后一个与我比武的人。 兄长看着我的眼神颇为玩味,问我要不要应了这个邀请。 我想起那天他烟云似的青衣,想起他点在我咽喉前似春水一样的剑光,抿着唇点了点头。 兄长哈哈大笑,说:“完了,完了,我要给小千准备嫁妆了。” 这一句话惹得我追着他打了一路。 到了约定那日,侍女给我重新绾了发髻,珠玉琳琅挂了一身。我扯了扯过长的裙摆,觉得有些不自在,想换回我平日里的装束。兄长却拦住了我,说这事关南阳王府的颜面,让我万不可失了礼数。 说完,他直接把我塞进了马车。 等到了淇王府,我被人领着到了王府​‌‎后​‍庭‌。眼前烟波浩渺,拢着晚春的潮湿雾气,迷迷茫茫的,叫人一眼望不到头。先帝子嗣匮乏,膝下皇子仅有三人,次子早夭,长子继位,而身为幺子的淇王虽未能继承大统,但传言先帝在世时,最是疼爱这个小儿子。 我在心里默默地算了一下这淇王府内院千顷湖泊的造价,深深觉得传言不虚。 湖边渡口一叶轻舟,淇王已经等在了上面。我行至岸边栈道之上时,淇王看见了我,先是有些惊艳,然后嘴角带笑,站起身来,向我伸出了手?‍?‍?‍?‍?‍?‍?‍?‍?‍?‍?‍?‍?‍?‍???‍?‍?‍?‍?‍?‍?‍?‍?‍?‍?‍?‍?‍?‍???‍?‍?‍?‍?‍?‍?‍?‍?‍?‍?‍?‍?‍?‍?。 我避开他的手,自信满满地一步踩上了船,心想:我从小在战船上玩大的,就这么艘小舟,哪里还用你扶。 结果,我低估了这条裙子的碍事程度,一脚踩在曳地的裙摆上,整个人向前摔了过去。小舟太窄,我直接摔进淇王的怀里。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拥抱住了一朵云。 当然,下一瞬间,我就想起了兄长说的——南阳王府的面子和礼数。于是,我迅速地从淇王的怀里挣脱开来,规矩地坐在一旁,假装无事发生过。 淇王府的下人也是训练有素,经过此事没受任何影响地放缆绳撑船,脸上半点异常也无。 小舟很快驶离了岸边,一路上淇王都没有说话,我有些心虚地去瞄他的神色,可他脸上没什么表情。见他没看我,我就光明正大地开始看他。 平心而论,淇王长得很是不错,湖上的水雾烟波落在他的眉眼间,氤氲出了南境未有的风致,惹得我一时之间移不开眼。 “有这么好看?” 淇王轻笑了一声。 我感觉自己的脸烧了起来,但仍坚持扯谎:“当然,我觉得殿下府中湖泊的景色甚好,颇有古时云梦泽的风采,你看啊……” 我搜肠刮肚地想自己学过的典故,到最后甚至开始胡编乱造,而淇王什么也没有说,就那么要笑不笑地看着我胡扯。 在我觉得自己蒙混过关时,淇王弯了眉眼,伸手过来摸了摸我的头顶。 “侍……侍女盘了挺久的……”我磕磕巴巴地说道。 淇王像是没忍住,终于笑出了声。我如释重负,也跟着他笑了起来。 他止住笑声之后,又恢复了那副波澜不兴的神色,垂着眼问我对如今的形势怎么看。 “形势?”我有些莫名其妙,随即撇了撇嘴,“其实,我不懂那些,兄长远比我擅长。我啊,我只想帮到父亲,守住南境,保护治下百姓安康,这样就好啦。” 淇王叹了口气,又伸手摸了摸我的头顶,意味不明地说道:“还是个孩子。” “我不小了。”我抗议道,“在南境,女子上过战场便算成年,我已经随军好几次了。” 于是,淇王又开始笑,一边笑,一边叹气,最后,说:“南境险恶,郡主得学会保护自己。” 我不明白他话中的意思,可他也不再做什么解释。 三 夕阳斜照之时,小舟再次靠在了岸边。淇王先下了船,站在岸边向我伸出手,这次我没有拒绝,搭着他的手上了岸。 出淇王府时,淇王说送我一程,让我上了王府车驾。 我父亲虽然以军功异姓封王,但我从小跟他一起驻守在南境前线,空有个郡主的名头,并未见过真正的王府仪驾。我上了仪驾之后,忍不住盯着那些描金绘银的装饰看,心里默默地在想:这得值多少钱,能换多少粮草啊。 淇王见我四下打量,递出一个锦盒,说是给我的一点薄礼。我跃跃欲试地想要打开,却被他按住了手。 “回去再看。” 我只好按下满心雀跃,只在心里揣测这里装的是什么。 等到了南阳王府,我准备下车的时候,一路寡言的淇王突然开了口,说:“前路艰险,万望郡主珍重。” 我回头一笑,摆了摆手,说:“殿下待我亲切,何必拘于礼数。下次相见,殿下唤我小千吧。” 时值黄昏,最后一点太阳没入地平线下,马车前挂的宫灯微弱的光照不亮车内,我看不清淇王的神情,但隐约觉得他是笑了的,于是我也高高兴兴地回了府。 一进府内,我便觉出不对,往日里的下人都不见了踪影,只有我跟兄长进京时带来的三十骑近卫甲胄整齐地牵着马站在院中。 为首的一人一见我,便跪在我的面前,说道:“郡主,世子已被圣上于太宸宫中鸩杀。我们刚刚接到消息,禁军很快就会来包围南阳王府,请郡主快点收拾行囊,即刻启程回南境。” “这不可能……”我尚未反应过来,直觉这是个误会,“兄长在与我开玩笑是不是?他是不是生气我回来晚了?展春风,展春风!你出来!” 我放声大喊兄长的名字,却得不到回应,近卫跪在地上,低声说:“郡主,没有时间了,请您快点——” “不可能!”我狠狠地一挥手,转身就往大门走,“这一定有什么误会!南阳展家世代忠良,陛下有什么理由鸩杀我兄长,我不信,我要进宫,我要——” 近卫死死地抱住我的腰,不让我再往前走半步,在我挣扎之间,淇王送我的锦盒落在了地上,里面的东西四散开来—— 一件绣有淇王府纹章的男装,一块鲜红欲滴的枫叶玛瑙坠,还有一封信,一封我兄长写的信,上面只有一个字——逃。 我颓然地跪在地上,捧着那封信,知道这不是一个玩笑。近卫见我不再挣扎,也退了回去,但仍轻声提醒我:“郡主。” 我木然地点了点头,抱着那堆东西回了自己的房间,迅速地换好衣服。目光掠过枫叶玛瑙坠时,我想起在淇王府的时候,他与我说,他在望山有一处别业,晚秋之时枫树红遍,与我的名字展千红很搭,邀我明年深秋同看。 我把吊坠放在我的心口处,纵身上马出了京城。 四 或许是守门的卫兵被关照过,又或许是淇王府的纹章过于好用,我与三十骑顺畅地出了京城的城门,之后一路马不停蹄地南下,结果在过昭云关的时候遭遇了埋伏。 我只想到圣上会派人来追,却没想到他鸩杀兄长本就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情,他又怎么会大张旗鼓地来追我。而昭云关是中原通往南境的最后一道关卡,地势险恶,他在此处设伏,若能顺利诛杀我,还能将事情推脱至附近的山匪身上,当真是好谋算。 我冷笑一声,纵马横刀不管不顾地往前冲,身后的三十骑随我一起冲锋?‍?‍?‍?‍?‍?‍?‍?‍?‍?‍?‍?‍?‍?‍???‍?‍?‍?‍?‍?‍?‍?‍?‍?‍?‍?‍?‍?‍???‍?‍?‍?‍?‍?‍?‍?‍?‍?‍?‍?‍?‍?‍?。我们边战边逃了一日一夜,最后我的身边死得一人不剩,但我也依仗对地势的熟稔,杀了最后一个伏兵。 我撑着那把长刀浑身浴血地迈进南境境内第一个驿站时,刘瞻已经候在了那里。一看是我,他噌地一下蹿到了门口。他是我兄长的心腹,无论何时,都不会背叛南阳王府。我见到他,终于放下心来,两眼一闭,昏死了过去。 当我再次醒来,已是半月之后。刘瞻一听消息,来得比大夫都快。我以为他又要像以前一样指着我的鼻子骂我鲁莽。结果他一撩下摆,坐在我的床前,甚至端了杯水,问我:“要不要喝水?” 我摇了摇头。 “哦。”刘瞻放下茶盏,说道,“那么好吧,一个坏消息跟一个不那么坏的消息,你想听哪个?” “不那么坏的吧……” “朝廷下拨粮草了,南境这次能撑过去了。” “那坏的呢?” “王爷战死了。” 我张了张嘴,觉得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往常我受了伤,醒来第一眼见到的不是父亲就是兄长,而如今是刘瞻,那就只能证明—— 我想到这里,再也想不下去,抚着胸口开始干呕。我以为我会吐出血来,可我什么也没吐出来,胸口的玛瑙坠子滑落出来,在我的眼前一荡一荡的,像血一样红。 “咦?”刘瞻盯着那个坠子看了看,倒吸了一口气,“淇王把他的私印给你了?” “什么私印……” “望山红枫啊!”刘瞻一拊掌,笑得老谋深算,“淇王甚受先帝疼爱,名下私产无数,我听说他把自己的私产都交给了望山商会打理,而印信就是望山红枫。可以啊,小千,你给我们带回来一座粮山啊。” “不准……乱用……” 刘瞻哼了一声,没再理我。 又过了七天,我终于能下床活动了,刘瞻也已经把父亲的治丧事宜准备得差不多,只需要我露个脸。兄长的尸骨还在京城,我想把他带回南境。刘瞻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我,说太宸宫那位怎么可能让你带回世子的尸骨,世子早就被他以什么乱七八糟的名义在京城给安葬了。 刘瞻说完,看了我一眼,兴许是我脸上的神色太可怜,他难得放软了语气,安慰了我几句,说过几年兴许就能把兄长接回来了。 我茫然地看着他,没懂他什么意思。 刘瞻想了想,跟我说:“实话跟你说了吧,其实王爷那次让你跟世子进京,不是去面圣陈情,是让你们上京为质。世子八面玲珑,熬过这几年就能全身而退。但你就不一样了,郡主,你再强,终究是女子。只赐婚给你,就可以牢牢地束缚你一生。” 刘瞻看着我的眼神带了点怜悯:“但你是世子唯一的妹妹,他希望你的人生能由你自己选择。所以,他造反了,联合淇王。如今世子虽然身亡,却未必是太宸宫查到了什么,所以淇王仍在。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你看着吧,总有一天,淇王会把他哥哥从九五之尊的位置上拉下来。” 我呆立在原地,被刘瞻所说的话震惊得动弹不得。 五 三日之后,父亲下葬,南境全军缟素,我走在仪仗前端,捧着父亲的灵位,内心里一片空白。 父亲死后,我承袭了他的职位,扛下了南境军务。初时我怕,每次大战之前,都要抱着淇王赠予我的那身衣服睡觉,才觉得心安。每次觉得自己快要死的时候,我都喜欢摸一摸心口,那里有他送的红枫。 我每次都想啊,我还没看过望山红枫遍野的景象,我怎么能去死。 这些事,我从来没有对旁人说过,但没过多久,刘瞻似乎看出来一点端倪。他有时候会给我一些没有署名的信件,上面是我不认识的字迹,内容也并不重要,闲聊一般地说一些京城风物。随信而来的会有一些点心或者玩物。 刘瞻每次给了信就走,多余的话一句也不说。我猜到一些什么,却从来不写回信,最多吃完点心,告诉刘瞻我喜不喜欢。 我就守着这么一点东西,一点念想,在南境过了五年,肃清了边疆。没过多久,圣上召我进京,要论功行赏。临行前,刘瞻半句叮嘱也无,却对我笑了笑。 他这一笑,我就觉得事情有点不妙,果然,我走到半道上,就接到了淇王逼宫策反的消息。 这五年来,我一直刻意回避跟他有关的消息,生怕听到什么不好的。我自欺欺人地觉得,只要我没听到,只要那信没断,他就一定在京城活得好好的。 但这时听到这个消息,我就不能装作不知。逼宫是何等凶险的事情,我怎么能放心他一个人在京城孤立无援?‍?‍?‍?‍?‍?‍?‍?‍?‍?‍?‍?‍?‍?‍???‍?‍?‍?‍?‍?‍?‍?‍?‍?‍?‍?‍?‍?‍???‍?‍?‍?‍?‍?‍?‍?‍?‍?‍?‍?‍?‍?‍?。于是,我紧急传信给刘瞻,又带了一万人,以急行军的速度赶到了京城。 京城城门紧闭,守城的士兵看到我,如临大敌,没过一会,上来一个红衣女人,她站在城头,低头看我,我勒住马,仰头朗声道:“南阳展千红,前来襄助淇王。” 守城的士兵未动,女人问道:“以何为证?” 我扯下颈间的玛瑙红叶,向上举起:“望山红枫!” 城门在一片沉默中向我打开。 我带来的这一万人成了定局的最后一子。现在谁都知道南阳郡主站在淇王这边,若不拥立淇王,最好的情景也得将南境从楚国分割出去。于是,没过几日,朝臣议定,先帝无德,淇王顺应天意,理应成为新君。南阳郡主清君侧有功,论功行赏。 一连几日赏赐不断,可新君从来没有说要见我一面。我觉得他可能挺忙,也就耐心地在京中等着。却没想到,我没等来新君的宣见,先等来了一纸调令,说是北疆不安,让我领军北上,御敌平乱。 我已不是当年那个只知道冲锋陷阵的小丫头,接到圣旨的时候,“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几个字在我的脑海里面滚动了几下。但我总觉得淇王对我不应如此。于是,我拒绝接旨,要求面圣。 看在我手中握有南境军权的分上,很快就有人把我请进了宫,但我仍旧没能见到淇王,而是见到了那日我进京时看到的站在城墙上的女子。 ——苏家长女,苏珑。 苏珑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陛下未对你有什么想法。 她说得很诚恳,她说陛下心怀宏图,如今南境已平,中庭已定,只剩北疆悬而未决。若论其他,或许有人比我更合适,但若论诚信,除我之外,再无第二人。 最后她说:“若郡主不放心,陛下现在就可以下令让您接您兄长回南境,以示诚意。” “很好。”我放下茶盏,冲她笑了笑,“但我仍是此前那句话,此令若非陛下亲自对我说,我不接。” 苏珑也冲我笑,笑得寸步不让:“调令之上盖有楚国玉玺,有中书门下制,郡主难道怀疑我们联起手来欺骗您?” “我不怀疑什么,我只是要见陛下而已。” “郡主。”苏珑叹了口气,“您与陛下相识甚早,交情匪浅,陛下有忧,你理当——” “你既知我与陛下的交情,那么,”我打断苏珑的话,“你也就该知道,当年章德殿前我只败在一人剑下,所以,我展千红这一辈子只俯首听令于一人。” 苏珑神色一凛,手指一叩,殿门大开,禁军纷纷涌进了室内。 “郡主别怪我无礼。” 我一笑,劈手就打伤了离我最近的一个人,心想:她哪儿来的勇气觉得我不带长刀就打不过这些禁军的。 六 我拿着从禁军手中夺过来的长刀,一路闯进淇王楚凡的寝殿——濯安殿。跟我想象中的不同,濯安殿内弥漫着一股苦涩的药味,楚凡床前重重帷幔,金龙织锦罩得里面密不透风。 我心里突地一跳,这药味我熟悉,我有好几次差点救不回来再醒过来的时候,闻到屋子里充斥的就是这股味道。 我小心翼翼地掀开重重帷幔,生怕我会看见一个冰冷僵硬的楚凡。当我掀开最后一重时,我看到重重帷幔露出来的一截手腕,听到楚凡艰难的喘息声。 我放下手中帷幔,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楚凡倒像是知道我来了似的,用支离破碎的声音喊我的名字:“小……千……” 他伸出手,似乎想让我过去。我轻手轻脚地走到他的床前,跪在地上,接住那只手,轻声说道:“我在。” 帐内的呼吸停了一瞬,我的心也跟着停了一瞬。 过了一会,我才听到他艰难地说:“北疆,你别去了。你带着你兄长回南境……回……” 一阵剧烈的咳嗽过后,他后面的话再也说不下去。 我低头,看到他手腕间不知何时有了文身,紫色的花从手腕处绕了一圈。我下意识地按住自己的右手,因为我那里也有一个相同的文身, 当年在淇王府湖边,他瞥见我手腕上的文身,饶有兴致地问我这是什么,我便告诉他,按南境风俗,男女都会有文身。兄长文了半片羽,我文了一枝紫藤萝。 当时他看着我的手腕若有所思,我还不好意思地遮了遮,没想到…… 我把脸埋在的手心,哽咽着说:“我去。陛下,我去。你放心,只要我还活着,就断不会让朝中无将可用。” 楚凡哆嗦着摸了摸我的脸,像是叹了口气,我抬起头,冲他笑了笑,然后退了出去。 我退出濯安殿的时候,外面的禁军已经撤了,只有苏珑捧着那一纸调令,候在殿外。我接过调令之后,问苏珑这是怎么回事。 “当年之事败露,陛下护您出京,您以为陛下真能无事?”苏珑眼神平静,语气里面却犹如夹着千把刀、万把剑,“若非陛下兄长还念着先帝遗愿不愿手足相残,陛下当年就命丧九泉了,但最后……” 苏珑隐去了后面的话,但我也已经猜到了。 我没再说什么,带着我的一万南境军去了北疆。我到北疆一年有余的时候,刘瞻安排好了南境的事情,马不停蹄地赶到北疆来骂我。 我被他骂了一个时辰,当他终于消停的时候,我殷勤地捧着茶杯问他要不要喝点茶?‍?‍?‍?‍?‍?‍?‍?‍?‍?‍?‍?‍?‍?‍???‍?‍?‍?‍?‍?‍?‍?‍?‍?‍?‍?‍?‍?‍???‍?‍?‍?‍?‍?‍?‍?‍?‍?‍?‍?‍?‍?‍?。 “你真是冥顽不灵!”刘瞻气得一口气喝光了一杯水,“淇王给你点甜头,你还真就多大的坑都敢往里跳!” 我讨好地笑笑,难得好脾气地任他继续骂我。 因为我心里清楚,刘瞻说得都对。南境多年战事下来,军队疲劳,不宜再战。更何况北疆苦寒的气候、派系林立的军政都与南境不同,且不利于我。 种种我不应来的理由,不用刘瞻,我都能找出一堆。可是,单单楚凡手腕上的那一束紫藤萝,便可以抵消我所有的顾虑。我也是在那一瞬间才意识到,原来这么多年的点滴念想汇聚到一起,竟让我有了这么深的爱意,让我愿意为了他上刀山、下火海,披荆斩棘。 七 我带来的一万人最后只剩下一千人的时候,北疆平定。这一千人也成了名震天下的骁勇铁骑。 开始的几年里,北疆战事紧张,我长期驻守前线,从未回朝,楚凡病愈之后政事繁忙,我与他之间就断了书信往来。只是,他在公文回复里,总是会在末尾添一句天冷加衣之类的叮嘱。后来,战事初平的时候,我终于得以回京述职。正赶上冬至日大朝会,我隔着满朝文武,怎么也看不清端坐上首的他的容颜和神情。 大朝会之后,我拖了拖行程,没有立马回北疆,但楚凡事情实在太多,我们终究没能好好见上一面。 临走之前,除了惯常的赏赐之外,还有很多的点心。我看了看,都是那些年我在南疆夸过好吃的点心。我心满意足,拖着那一大堆东西回了北疆。 如今我在北疆闲得发慌,就开始计划今年回京要给楚凡带什么。还没等我计划好,朝廷先传来诏令,楚凡空悬了六年的后位终于有主,入主中宫的人是苏珑。 我送走了来使,然后去军营的柴火房里扛了二十来坛酒到后院。等我喝完三坛的时候,这一年一直忙得脚不沾地的刘瞻冲了进来,二话不说,拎起酒坛就往地上摔。 “你干吗!”我推开他,死死地护住那些酒坛。 “郡主,你何必?!” “我何必?”我笑了一声,觉得他问得很好,“我何必啊。刘瞻,你知道吗,当年章德殿前他的剑啊,真是漂亮极了。” 我抱着酒坛,开始跟刘瞻讲当年的事,说淇王剑如春水,说他袖如流云,说淇王府里烟波浩渺的湖泊,说手腕上那一束缠绕的紫藤萝,说我这些年来的不尽相思。 刘瞻在旁边一言不发地听着,难得没有数落我。我讲到最后,眼泪就开始往下掉,我手忙脚乱地去擦,却怎么擦也擦不尽。 刘瞻站着,低头看我,目光有点怜悯,他说:“郡主,当今陛下薄情,又善用人心。这么多年,他给你的那点温清,未必出自真心,恐怕全部都是利用。你也该看开了。” “可是,刘瞻——”我吸着鼻子问他,“若他真的心思难测,利益至上,我手中握着的军权哪里比不上苏珑?!” 刘瞻狠狠地叹了口气,拂袖离开了后院,任我醉倒在那一坛坛酒间。 第二天,我头痛欲裂地醒了过来,脑海中的记忆回笼之后,我穿好衣服跳下床,正好撞上刘瞻端着醒酒汤进来。 “来得正好。”我抓着刘瞻,“帮我点人,我今天动身上京。” “上京?”刘瞻跟见了鬼似的看着我。 “啊,”我短促地应了一声,“现在上京,应该正好能赶上他大婚,还来得及送一份贺礼。” 刘瞻伸手探我的额头:“疯了?” 我打开他的手,没理他。 “郡主。”刘瞻把醒酒汤塞到我的手里,说道,“你去不得。后位空悬六年,落在苏珑头上,你怎么知道这里面没有诈?你怎么知道他不忌惮你如今在全境一呼百应,功高盖主。” 我快速喝掉醒酒汤,含混不清地说道:“他不会。若他真的忌惮我,如你当年所言,何不把我绑在身边。” 刘瞻看着我的表情就像是我已病入膏肓。 我把碗往他的手里一塞,风风火火地越过他,回房间开始收拾行李。 八 结果,事实证明,刘瞻这个人,说坏事的时候,真的特别灵。 我从北疆回京的路上,在望山附近遭遇了埋伏。 刘瞻始终不同意我在这个时候回京,他觉得这是个陷阱。但他最终还是妥协,让我带最外围的人回京。 我突围的时候,觉得刘瞻的决定十分明智,若因为我一人而导致北疆精锐覆灭,我纵是活了下来,也于心难安。 而现在,而现在…… 我勉力打开对方挥来的长枪,踉踉跄跄地向树林里逃去?‍?‍?‍?‍?‍?‍?‍?‍?‍?‍?‍?‍?‍?‍???‍?‍?‍?‍?‍?‍?‍?‍?‍?‍?‍?‍?‍?‍???‍?‍?‍?‍?‍?‍?‍?‍?‍?‍?‍?‍?‍?‍?。一开始,我还能跑,跑着跑着没了力气,就只能走。等彻底甩掉追兵时,我连站的力气都快要没有了,只能撑着刀一步一步地往前移。 幸好深秋望山里的树叶铺了厚厚一地,我偶尔撑不住摔下去,也不太痛。我不知道走了多久,眼前突然一片血红,我努力分辨了一下,觉得这是一片枫树林。 望山红枫…… 我咳出一口血,凭着最后一点力气蹭到树林尽头的小院前,却连举手敲门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好用身体一下一下地撞门。我撞到第三下的时候,门开了,开门的是个小丫鬟。她见到我,惊呼一声,我冲她笑了笑,一头栽了下去。 中间我一直昏昏沉沉,只觉得有人不停地探我的额头;手里一直暖暖的,仿佛被人很珍惜地握着。可等我醒来的时候,身边只有那个开门的小丫鬟,她见我醒了,便匆匆出去喊人。 我试着动了一下,发现我浑身上下能动的,可能就只有我的眼睛跟左手的几根手指,其余地方都被厚厚的纱布缠着。我试着发出点声音,却发不出来。 没过一会儿,大夫就挎着药箱进来了。他仔细地看了看我身上的伤,摇了摇头。小丫鬟倒抽一口气,噔噔地跑出去,接着,我看见一片流云般的袖掠过门扉,大夫离开我的床前,出了门。 我等了一会,见没人来,就开始犯困,于是又睡了过去。昏沉之中,我听到有谁说他后悔了,说他不要我死,语气缓慢,却似裹挟着风雨雷霆。 等再一次醒来,我就看见楚凡靠在我的床前,倚着床栏浅眠。我手指微微一动,他便醒了过来,冲我笑了笑。他笑得这么温柔,像是那年淇王府的烟波穿过岁月而来氤氲在了他的眼里。 “楚……凡……”我艰难地喊他的名字,“新……新婚……” “是假的。”楚凡说得斩钉截铁,给我看他长袖掩映下的手腕间的紫藤萝,“就这一束紫藤萝,你还不明白我的心意?是苏珑擅自做主……” 楚凡说到最后,眼中的温柔神色消失,取而代之的都是刀锋般的冷意。 我霎时醒悟,其实刘瞻说得都对,有人忌惮我一呼百应,功高盖主,有人用楚凡大婚做幌子,诱我上京,想杀了我,但他猜错了一点。 想要我死的人,不是楚凡,而是苏珑。 而楚凡,我忍不住想,从京城到望山尚有百里之隔,如今他九五之尊,却肯为了我扔下一切赶到望山。 不是周从事,何人唤我来。 我知他心中有江山千里,我也知道像他这样的人,这辈子或许都不会言爱。所以,这样便够了,我在他的心中能有须臾重过这锦绣山河,便够了。 “楚凡,楚凡啊……”我笑弯了眼,“我来的时候,看到了望山红枫,很好看。” 云雾拢在楚凡的眉眼之间,但他还是在笑。他说起初望山没有这么多红枫,后来我每得胜一次,他便种一棵红枫,渐渐地,才有了如今的规模。 我听他说着说着,就又睡了过去。我每日里清醒的时间其实不长,在这不长的时间里,他都在。他陪我说话,说我们彼此之间错过的那些年。我觉得这段时间,除了我浑身裹着纱布动弹不得之外,其他都很好——好得可以抵过那么多年的南境酷暑、北疆苦寒。 然而,好日子终归是有头的。 有一天天气很好,我在傍晚时分醒来,窗外枫叶红遍,斜阳晚照。楚凡那日来得晚了些,推门进来见我醒着,颇有些惊讶。 “今天怎么这么盯着我看?” “楚凡。”我喊他的名字,一声又一声,他便应了我一声又一声,最后我说,“楚凡啊,我不想回南境,也不想回北疆,你把我葬在这里吧,这里有枫树,我很喜欢。” “说什么傻话,你可以活得很久——” “还有,”我没理他,自顾自地往下说,“那个玛瑙枫叶坠子,你见着了吧?好好收着啊,我跟刘瞻说了,若我身死,在我之下的三十二名副将,共计百万统军,只听红枫号令。还有,刘瞻这个人——” “别说了。”楚凡低头,如我那日一般把脸埋在我的掌心里,“小千,你别说了。” 我感觉到指缝有冰凉的东西流过,心里很难受,可我还是笑着。我说,楚凡,我舍不得,我也放不下,可是我要走了。我的运气用尽了,我这次活不下来了。 我说,楚凡,你要不答应我一件事吧,如果真的有下一世,你要是还喜欢我,你一开始别对我那么冷淡。我笨,我不懂你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心思。 我缓缓地说着,但到底有多少话讲出来了,我也不知道。我最后看了一眼楚凡,漫山红遍的枫叶里,他眉眼轮廓温柔如春水,像是章德殿前初见的那泓剑光。 编辑/王小明 时光隔山海:我亦是行人 容光,巴蜀人士?‍?‍?‍?‍?‍?‍?‍?‍?‍?‍?‍?‍?‍?‍???‍?‍?‍?‍?‍?‍?‍?‍?‍?‍?‍?‍?‍?‍???‍?‍?‍?‍?‍?‍?‍?‍?‍?‍?‍?‍?‍?‍?。 白日与英法双语友好往来,夜间与中华文字相亲相爱?‍?‍?‍?‍?‍?‍?‍?‍?‍?‍?‍?‍?‍?‍???‍?‍?‍?‍?‍?‍?‍?‍?‍?‍?‍?‍?‍?‍???‍?‍?‍?‍?‍?‍?‍?‍?‍?‍?‍?‍?‍?‍?。 已出版:《时光隔山海》《喜欢你,是我唯一会做的事》《岁月知云意》系列等经典作品?‍?‍?‍?‍?‍?‍?‍?‍?‍?‍?‍?‍?‍?‍???‍?‍?‍?‍?‍?‍?‍?‍?‍?‍?‍?‍?‍?‍???‍?‍?‍?‍?‍?‍?‍?‍?‍?‍?‍?‍?‍?‍?。 最新长篇:《今生有热风》,现已全国上市! 文/容光 新浪微博|@容光十分小清新 早晨接到奶奶的电话,问我端午是否回家。我一边说能回就回,一边漫不经心地翻着日历,看到日期时心里咯噔一下。 “啊,前几天我订了去曼谷的机票,刚好在端午……” 一顿没有结果的协商后,奶奶失望地说,那就过了端午再回来好了。理所当然,在这通电话里还有关于旅行的诘问——为什么一年到头总在往外跑?外面的世界吸引力就那么大吗?总在旅行,这不是浪费钱吗?我一时之间想不出多么好的回答,也明白此刻再漂亮的回答也无法令她止住失望,最后只能再三保证从泰国回来后第一时间回家陪她。 追根溯源,我的不安分源于儿时。那时候姑姑在某火车集团工作,能分到免费的火车票或优惠票,每年都趁着寒暑假带我去不同的地方。六岁时是北京和洛阳,七岁时是西安和秦皇岛,八岁是青海湖,九岁……“见多识广”的我俨然成了小朋友堆里最厉害的人物,课本上出现过的名胜古迹我几乎全都踏足过。遗憾的是直到她去世时,我都从未问过那么多年里她带我远行的目的,究竟是因职务方便顺路出门观光,还是她也在有意培养我的世界观,我不得而知。生命里总有太多不曾开口就已落幕的诘问。 可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那些年的旅行都成为我二十五年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一年两次,它们以简短的时间与匆忙的行程著称,却在某种意义上持续闪耀在我的生命里。旅行这件事本身当然并不值得炫耀,过程里也没有多么浓墨重彩的喜悦,在一个孩童的世界里,考试拿了高分抑或评上三好学生都比它更值得高兴。然而那些喜悦来去匆匆,于今日的我来说早已模糊到难以回忆,可旅行的意义却仿佛慢热而温存的星芒,不似火光那样炽热强烈,却长久地闪耀在我的人生里。我记得黄沙漫天的大漠风光,记得小小的自己艰难抱住骆驼,哪怕风沙眯眼也努力睁大眼睛注视着的那轮沙漠尽头的落日。我记得唐蕃古道上那只安静的白色牦牛,草原上烈日与寒风俱在,它用温柔的眼睛望着远道而来在高原反应下苦着脸的我,奇异地抚平了我的心绪。我记得裹着棉被在泰山顶上看日出的我,一边流着眼泪打呵欠,一边抱怨说我只想睡觉不想看什么日出,然而当红日跃上云瀑,霞光若镏金一般遍洒苍穹时,我张嘴窝在棉被里,忽然间忘了抱怨。那些一幕幕、一刻刻,点点滴滴在心头,成就了这短暂人生里最璀璨耀眼的景致。 我是个不安分的人,喜爱漂泊,曾想过这辈子以文字为生,四海为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带来了新鲜感与求知欲,而不远万里踏足到书里出现过的河山之中,才真切明白不论文字的力量多么强大,在这浩瀚世界里总有它无法填补的空白。体验与融入,这是远行不可替代的意义。 桑榆非晚:我不愿让你流眼泪 林桑榆,90后射手座, 喜欢大海,信仰高山?‍?‍?‍?‍?‍?‍?‍?‍?‍?‍?‍?‍?‍?‍???‍?‍?‍?‍?‍?‍?‍?‍?‍?‍?‍?‍?‍?‍???‍?‍?‍?‍?‍?‍?‍?‍?‍?‍?‍?‍?‍?‍?。 祈望写下的每个字恰好有人喜欢?‍?‍?‍?‍?‍?‍?‍?‍?‍?‍?‍?‍?‍?‍???‍?‍?‍?‍?‍?‍?‍?‍?‍?‍?‍?‍?‍?‍???‍?‍?‍?‍?‍?‍?‍?‍?‍?‍?‍?‍?‍?‍?。 已出版《惟有光阴不可轻》系列、《北极没有光》等经典作品?‍?‍?‍?‍?‍?‍?‍?‍?‍?‍?‍?‍?‍?‍???‍?‍?‍?‍?‍?‍?‍?‍?‍?‍?‍?‍?‍?‍???‍?‍?‍?‍?‍?‍?‍?‍?‍?‍?‍?‍?‍?‍?。 《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2》均已全国上市! 文/林桑榆 新浪微博|@林桑榆real 高中时期曾与一个姑娘要好,叫她L吧。 那时候我的嗓子还没废掉,她唱歌也好听,是全班眼里的双生姐妹花。 从前在专栏里似乎提到过一回,我俩的兴趣爱好相差无几。我喜欢张惠妹,她也中意。我喜欢随手写感悟,她亦同样。 我们的关系好到哪种地步? 连给杂志投稿的故事,都是我写前部分,她写后部分,共同署名,虽然最后并未被采用。 就是这个姑娘,5月17号那日,我亲身感受她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 我见过许多因为有了小生命而结合的情侣,她却是我身边少见的只因爱情而步入婚姻。约莫小半年后,她顺理成章地怀孕。 L姑娘做妈妈的样子我想象过,现实也的确和我想象的差不多。 就仨字儿:不靠谱。 怀孕八个月的时候,她还荤素不忌,与我们一起兴致昂扬地吃火锅。结果吃完火锅没两日,她老公匆忙给我打来一通电话,要我立马去医院。 “L要立即剖腹产,可她不签字。” 而此时距离预产期足有一个半月,想来是出了什么意外。 说不上运气好还是不好。 L当日是去医院做正常产检的,结果却显示胎儿指标和心跳都异常,必须立刻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孩子取出,否则双双危险。 L姑娘应该被吓到了。 生平第一次躺上手术台,居然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她在医生办公室生龙活虎推托的劲儿,我没在现场都能想象到。 但终究在孩子即将面临窒息而亡的恐惧里,她鼓足了勇气。 母亲的伟大其实不需要歌功颂德,总有一日你我都会懂得。只我没想到L姑娘在产房大出血,让我那样近距离地感受生死。 我和L姑娘的老公在手术室外等待。 医院设施像极了高铁候车厅。一排一排的铝合金座位,坐满了等待的家属。 有的是做急性阑尾切除手术,有的是脑部手术,还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外创手术。每每从手术室里出来一个,就有护士大喊:“×××的家属!” 等座位渐空,终于听见L姑娘的名字。 她老公蹭地一下从座位上蹿过去,护士却只抱着个五斤重量的小婴儿,告诉他是个男孩儿,必须立即送保温箱。 值得欣慰的是,他连犹豫都未曾,脱口而出:“大人呢?” 护士微一顿,大概思索了下怎么说才好,最终只道:“医生会处理,等待结果就好。” 没有明确答案,可我们都知,那是护士的善良。然后我便见身旁的青年不断抬手擦脸,细看发现眼圈红得不像样,水滋滋往外冒。 我忽然觉得…… 就是这一刻的软弱,证明了L姑娘的选择没错。 所幸结局很好,L姑娘成功挺过,母子平安。麻药过去,她睁眼看见我的第一句话是:“我去,真的好痛。” 我努力笑:“没事,值得。” 可我不敢说,她在手术室时,我们经历过怎样心理坍塌和重建的过程。 我不敢说,其实这个插曲令我想了很多,并隐隐生出害怕。 我害怕病痛,害怕意外,害怕离开吵嚷却美好的世界,怕被我留下来的人溃不成军。 熟悉我的都知道,我有慢性胃病,都为饮食不当所害。然而没办法,我生平第一大爱好就是吃,又因为工作缘故喜欢熬夜,导致胃病反反复复。 但在吃上面,我自控性的确有那么差。 所以希望仙女们以后帮忙监督,时时提醒我吃多长胖哦,胃病也可能恶化!给我当头一棒,让我别太放飞自我。 也希望大家都健健康康。 别让你珍爱的人,有流泪的机会。 此意寄昭昭:同桌的你 繁浅,八月狮子座, 希望天暖时就瘦,写出的故事会有人喜欢?‍?‍?‍?‍?‍?‍?‍?‍?‍?‍?‍?‍?‍?‍???‍?‍?‍?‍?‍?‍?‍?‍?‍?‍?‍?‍?‍?‍???‍?‍?‍?‍?‍?‍?‍?‍?‍?‍?‍?‍?‍?‍?。 治愈系小甜文:《此意寄昭昭》《千千晚星》, 均已全国上市?‍?‍?‍?‍?‍?‍?‍?‍?‍?‍?‍?‍?‍?‍???‍?‍?‍?‍?‍?‍?‍?‍?‍?‍?‍?‍?‍?‍???‍?‍?‍?‍?‍?‍?‍?‍?‍?‍?‍?‍?‍?‍?。 最新长篇甜宠:《月儿弯弯》,即将全国上市?‍?‍?‍?‍?‍?‍?‍?‍?‍?‍?‍?‍?‍?‍???‍?‍?‍?‍?‍?‍?‍?‍?‍?‍?‍?‍?‍?‍???‍?‍?‍?‍?‍?‍?‍?‍?‍?‍?‍?‍?‍?‍?。 文/ 繁浅 新浪微博|@繁浅浅浅 我在很多故事里写过转学生,几年前有一个合作过的编辑恳切地问:“浅浅,你能不能不要痴迷这么普通的设定?” “平凡才有大美!”我回答得义正词严。 我小学时曾转过一次学,所以对“转学生”这个身份深有体会。故事里的转学生总是聪明过人,往讲台上一站浑身都散发着“鹤立鸡群”的气息,随随便便碾压第一名,说不定琴棋书画也都能来一点儿。 而我只是个普通人,千万分之一不能及。 学校规定九点去教务处办手续,我兴奋得起了个大早,初夏的风还带着凉意,家里一片安静,于是我自己偷偷跑出去玩了一圈。 隔壁有个规模颇大的石子厂,场地空旷,我家邻居在一个角落里围了栏杆,养了两只鹅。我凑过去观察了一会儿,看那两只鹅实在无聊,心里抱着“它肯定想和我一起玩儿”的想法,伸手抓住其中一只大鹅的长脖子,把它拖了出来。 那时我还年幼,并不知道大鹅是这个世界上最倔强的生物,它大概是恼怒我抓它的脖子,一得到自由,就像一个勇敢好斗的勇士,扑扇着翅膀追我,看架势非要和我决一雌雄。 我又惊又怕,担心被它咬伤,被它撵得四处飞奔,好在邻居闻声解救了我。 惊魂之下,一直到了新学校报到,办手续,被领到新班级,我都无精打采,只有分配新同桌时才精神一振。 新同桌是个很瘦的小男生,成绩很好,画画栩栩如生。我给他讲了我的“大鹅历险记”,他笑得不行,还画成四格漫画送给我,他每次说话前都会习惯性地抿着嘴笑一下,是个脾气很好的人。 我小时候很怕生,到了新环境不能很快适应,前桌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儿,头发又黑又长,梳在两侧,一边编了八股小辫子,特别好看。 她转头,看了我一眼,问:“你的头发怎么这么短?” 我妈没什么耐心,也不爱给小姑娘梳头发,所以有几年我都是留着短发,我拿出语文书放在桌面上,不知道该怎么说。 她哼了一声:“像个男的。” 或许她只是无心之语,但是那一瞬间,我立刻涨红了脸,感觉很窘迫。 “瞎说,”同桌乐呵呵的,“男的哪有这么好看。” 虽然是玩笑的语气,可却为我解了围,因此那种感激的心情,直到现在也没有忘记。 过年的时候,我偷偷写愿望字条,也要写上:要是能永远和×××做同桌就好了。 那时我们基本都是男女生同桌,流行画“三八线”,我和同桌之间从未有过,一直和平共处,他数学好,我语文强一些,我们互相帮助,偶尔也暗暗竞争,在熟悉新环境的过程中,因为有了他,好像变得没有那么难熬。 你或许永远都想不到,哪怕是无意中,你能给予别人什么样的温暖和力量。 多年后我选择做了小学老师,我反复告诉小朋友们,要有包容之心,要正直善良,要学会以己度人,要珍惜现在。 在同桌一学期后,我们被老师调开了,我难过了好久,犹如发现中了一百万但是已经过了兑奖日期,他送了一支自动铅笔给我,上面是粉色的小怪兽。 其实一点都不好看,我仍然珍藏了很久,但是现在已经找不到了…… 后来分到不同的班级,再后来考入不同的中学,直到现在,我们早已失去了彼此的消息,再也没有见过。 后来也有过许多同桌,我适应新环境的能力也在渐渐增长,但还是分外感激这个在最初给过我最大善意的同桌。 希望温柔的你一切都好。 月光着陆:愿你所求皆可得 作者简介:薄皮大馅,专注甜文的相声派写手,极其擅长逗猫、遛狗与做白日梦?‍?‍?‍?‍?‍?‍?‍?‍?‍?‍?‍?‍?‍?‍???‍?‍?‍?‍?‍?‍?‍?‍?‍?‍?‍?‍?‍?‍???‍?‍?‍?‍?‍?‍?‍?‍?‍?‍?‍?‍?‍?‍?。努力学习与发际线治疗并行中,希望你一见我就笑?‍?‍?‍?‍?‍?‍?‍?‍?‍?‍?‍?‍?‍?‍???‍?‍?‍?‍?‍?‍?‍?‍?‍?‍?‍?‍?‍?‍???‍?‍?‍?‍?‍?‍?‍?‍?‍?‍?‍?‍?‍?‍?。 文/薄皮大馅 最近不止一个朋友跟我说:“我觉得你就是那种想做什么都可以做成的人?‍?‍?‍?‍?‍?‍?‍?‍?‍?‍?‍?‍?‍?‍???‍?‍?‍?‍?‍?‍?‍?‍?‍?‍?‍?‍?‍?‍???‍?‍?‍?‍?‍?‍?‍?‍?‍?‍?‍?‍?‍?‍?。” 原因是我找了一份和我所学的专业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工作,在一家大公司,朝九晚六,还有,与高压力、高强度相对应的是高工资。我还租了一间特别好看的单身公寓,兴冲冲地拍了一段小视频发给身边的每个朋友看。 说实话,在半年以前,我都想不到自己会过这样的生活。半年前的我一心考研,准备回到学校再来三年象牙塔里无忧无虑的日子,那时候“工作”这个词离我就像银河那么远。 大概是拿到了考研成绩的那天晚上,我做了好几个梦,梦里光怪陆离,场景变换。醒来,我却只记得一个画面,大致就是研究生毕业以后的我,排着长队在春日招聘的会场上,汗流浃背地找一份工作。 再后来,考研复试线下来,哪怕我已经取得了众人眼里很高的分数,但是,距离我想考的那所国内顶尖名校的分数线,还是差了一分。 我跟朋友说的时候,她说:“饺子,我有点难过。” 我说:“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当人开始为一些想法犹豫不决的时候,从天而降的一个“结果”,反而会帮助你下定那个决心。 于是,我放弃调剂到其他也很好的学校的机会,在那些学校进行复试的时间,奔走在面试和培训的会场之间,PK掉了很多来自名校的学生,取得了如今这份工作。 你看,人的想法总是会发生改变的。我从抗拒工作,到积极地找工作,并为此付出努力,也只不过是由一个梦引起的。 而原以为的一些天崩地裂般的坏结果,等过一段时间来看,也许并没有那么坏,它只不过是你人生路上的一块路标,告诉你,你之前走的那条路前方不通,转个方向又有新的风景。 而见证了我整个变化过程的,就是《月光着陆》这本书啦。 写书的人总是容易从文字中得到治愈,我也不例外,那段时间,我白天焦虑地奔走,晚上打开文档,看见我的陆星江和书翦的那一刻,好像浑身的疲惫就一扫而光,沉浸在他们的故事里。 陆少爷这个天之骄子大少爷,被我安排得有点儿惨,本来应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一个人,却连追一个姑娘都要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耐心又谨慎。 只因为太过喜欢,近乡情更怯。 我有的时候也会很后妈心肠地想,作者本人都这么可怜又无助,怎么能让你们这么快就甜、甜、甜?! 但是,陷入故事后,作者本人的意志是没有用的,仿佛有一个小小的可爱的书翦,从文档里蹦出来,跟我说:“我现在就要接受陆星江啦!我也喜欢他!” 而陆大少爷呢,眼角带笑看着他的小姑娘,都是缱绻柔情,等看向我时,又变成了秋风扫落叶般无情,那眼神仿佛在说:“敢虐,把你的腿打断!” 好吧,弱小且怂的我,只能放任这个原先可能跌宕起伏、波折丛生的故事,往甜蜜温馨的路线上越跑越远啦…… 在文里,我写了一段陆星江的内心独白—— “这个小姑娘啊,曾是他所有的无可奈何、求之不得。 最终于此刻,变成凌晨两点梦醒时分,可以被他拥入怀中的人。” 也希望你们可以所愿皆实现,所求皆可得。 如果遇到了走不通的路,那就掉转方向再出发,反正青春尚早,阳光尚好—— 你的人生正美妙。 做条咸鱼吧:留住星辰 文/朵爷 六月我出去了一趟海边,在海南东北部一个叫文昌的地方待了四天?‍?‍?‍?‍?‍?‍?‍?‍?‍?‍?‍?‍?‍?‍???‍?‍?‍?‍?‍?‍?‍?‍?‍?‍?‍?‍?‍?‍???‍?‍?‍?‍?‍?‍?‍?‍?‍?‍?‍?‍?‍?‍?。 这个计划是非常临时的,长沙连夏天也不停歇的雷雨天气,让我迫切地想去一个有阳光的地方,于是,在某旅游平台上搜索了五分钟后,我迅速地订了三天后的机票和酒店,这场六月的小旅行算是定下来了?‍?‍?‍?‍?‍?‍?‍?‍?‍?‍?‍?‍?‍?‍???‍?‍?‍?‍?‍?‍?‍?‍?‍?‍?‍?‍?‍?‍???‍?‍?‍?‍?‍?‍?‍?‍?‍?‍?‍?‍?‍?‍?。 中午时分飞机降落在海口的机场,我们取了提前租好的车子,在烈日炎炎下,自驾开过一段崎岖的公路后便绝尘而去?‍?‍?‍?‍?‍?‍?‍?‍?‍?‍?‍?‍?‍?‍???‍?‍?‍?‍?‍?‍?‍?‍?‍?‍?‍?‍?‍?‍???‍?‍?‍?‍?‍?‍?‍?‍?‍?‍?‍?‍?‍?‍?。高速路上行车非常少,加上路两边的椰树让我觉得新鲜,所以这一路我心情都十分愉悦。 这样的惊喜一直到我抵达酒店都没有停止。 酒店外面是当地有名的码头,我站在阳台上可以看见渔民开着船只从对面缓缓而来,夕阳照在甲板上,看上去像一副画。我飞快地放下行李,跑去了码头边。海边的沙子细细湿湿的,光着脚在上面会踩出浅浅的脚印,然后浪花过来之后,又什么都不会留下。 渔民的船靠岸,和这边的渔民交谈什么,然后又开着船驶去了别的地方。 有稀疏几个游客带着小朋友在捡贝壳,海风吹过来,我拍了几张照,这片海的对面是一大片椰树林,照片上显得它并不怎么辽阔,但我还是在反复翻看的那些片刻,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这些东西是来自那种,静谧的,别处的生活。 文昌有一个很有名的码头市场。 那里船只泊在岸边,各种刚从水里上来的海鲜摆满整个码头,每鲜新鲜又便宜,旁边就是大大小小的加工店。 我们这些天一共去了两次,第一次因为过度豪放买了太多东西,三个人根本吃不完,我最后望着一整只煮好的大青龙几近崩溃,这只我花了巨款(?)入手的虾艰难下肚之后,我决定这一年都不要再吃虾了! 第二次去的时候我节制了很多,买了一些青口贝和基围虾,唆着好大一个新鲜椰子,吹着店里的风扇,听着大音箱里放出来的老歌,散漫地待了一个下午。 颇有一些“‍­浪‎­‎荡‎‌​中年”的滋味。 说是旅行,这一次其实更像是……度假。 唯一一次相对长途的行驶是去一个沙滩。地图定位到二十公里外,我们开了半小时抵达目的地之后,却没有看到宽阔的沙滩和大海,无奈之下向一位当地的大哥问路,大哥扬手遥遥一指,你们要去的地方在海的对面。 在大哥的指导下我们重新定位,发现目标离我们还有三十公里的距离。于是我们开始纠结——眼看夕阳就快来了,我们还要去吗? 但最终还是那句万能的旅游名言打败了我们——“来都来了”,那就去吧。 开车穿过了一条长长的两旁布满椰树的公路,风景越来越美,却也越来越寂静。 突然画风一转,我们在导航的引导下驶上了一条省道,然后是县道,椰树也渐渐减少,若不是因为两边的绿植,还真有点儿像电影里的无人区。 开车的同伴开始小声嘀咕:哇,你们没发现路上一辆车都没有吗?也没有房子,感觉这里也不像有海的样子,我们这里要去哪啊? 不说还好,他这一说,天生胆小的我开始脑洞大开,无人区相关的电影画面在我脑海里疯狂重现,车速越来越快,我看着茫茫的前路,开始疯狂尖叫:不要再开了!我们回去!掉头!掉头! 同伴显然被我的激动吓到,只好安抚我:反正也只有十公里了,开吧。 ……方向盘也不在我手里,我能说什么呢——你看,这和电影的情节越来越接近了! 我如坐针毡地坐完了最后十公里,一个叫“月亮湾”的路牌突然出现在我的右前方,天啊我快哭了,那就是我们的目的地!我活下来了!(同伴:你戏是不是太多了。) 我们在一个别墅区停了车,沿着一个被密密麻麻的树枝压得矮矮的栈道走了很远,终于走到出口处,茫茫大海和白色月牙状的大片沙滩出现在我们面前。 那一刻,过去这段时间里所有的坏情绪都没有了。 或许实在是因为路途太过遥远,沙滩上的游客非常非常少,我脱了鞋踩在沙滩上,走到浅水区,浪花一个接一个温和地打了过来。我站在那里,突然意识到这世界上很多美好都值得千山万水,甚至倾其一生。 夕阳逐渐西沉,大海也开始涨潮,驱车行驶了快一个小时的我们,只在这美如画的风景待了不到半小时同伴有一些惋惜,不停后悔说我们应该早点来。 我却心满意足,有些东西,正因为没有漫长地拥有过,才显得更加珍贵。 天色渐暗,准备离开的时候,我拾了一颗象牙色的贝,洗干净把它装在了背包里。 回程那天,我打包东西,看到了那颗贝,又拿出来认真地欣赏了好一会儿——说实话,它和别的贝长得没什么两样,但或许是因为它是在最美的那一刻被我拾起,又被我细心呵护过,我再次把它放到阳光下时,依然能感觉到它与众不同的流光溢彩。 回长沙之后我又重新回到了上班下班的“真实的人生”,偶尔也留恋那几天的风和日丽,于是就想起了那块月亮弯的贝壳。 不过,人生真是处处有惊喜……我把它落在酒店了!根本没有带回来! 取而代之的是,我竟然不知情地“顺”走了酒店的一张房卡…… 我立刻给酒店打了电话,对方了解了情况后竟然很大度地没有追责我,甚至还说,那就送给您当纪念吧。 ……也好吧。如果非要给这段旅程留下一点什么的话,它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那就让它,和我那些天见过的夕阳,月亮,和星辰一起。 留在我无法回头的岁月里。 柠檬撞奶糖(六) 作者介绍: 卿玖思:南方人,作品文风偏暖;已出版《一颗小草莓》?‍?‍?‍?‍?‍?‍?‍?‍?‍?‍?‍?‍?‍?‍???‍?‍?‍?‍?‍?‍?‍?‍?‍?‍?‍?‍?‍?‍???‍?‍?‍?‍?‍?‍?‍?‍?‍?‍?‍?‍?‍?‍?。 微博:@卿玖思 内容介绍: 游戏里的陌生队友,日常嘲讽+见死不救 校园里一见钟情的高冷同学,大白兔奶糖味的护花使者 “想吃糖?那你多看看我,我也是甜的?‍?‍?‍?‍?‍?‍?‍?‍?‍?‍?‍?‍?‍?‍???‍?‍?‍?‍?‍?‍?‍?‍?‍?‍?‍?‍?‍?‍???‍?‍?‍?‍?‍?‍?‍?‍?‍?‍?‍?‍?‍?‍?。” 他的舌尖舔了一下唇齿,她是挺甜的?‍?‍?‍?‍?‍?‍?‍?‍?‍?‍?‍?‍?‍?‍???‍?‍?‍?‍?‍?‍?‍?‍?‍?‍?‍?‍?‍?‍???‍?‍?‍?‍?‍?‍?‍?‍?‍?‍?‍?‍?‍?‍?。 上期回顾: 程沂和,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81班的学生。 他的身高据说有一米九了,是他们181班最高的男生。 打探到“情报”的丁珣,开始了她“做作”的表演——军训时故意摔过去,制造洗手间偶遇,被人一眼看穿的妆容…… 下午军训结束,丁珣还想再接再厉跟上程沂和,就算不能促进感情,好歹还可以混个脸熟。 方佩佩得知她们的事后,拉住她俩,适时提醒道:“不能一头热上赶着追男人,要适当地吊一吊对方的胃口。” 虽然丁珣深知她跟程沂和只不过几面之交,还没熟到可以吊他胃口的程度,不过也还是同意了方佩佩的说法。 于是,晚饭她跟舍友三人去大吃了一顿。 丁珣也问了曾凡下午的情况,曾凡一脸苦恼地说:“吴翕还真是名副其实的高岭之花啊,我觉得我把天灵盖摔掉,他才可能扶我一把。” “……” 丁珣默默许愿:“希望我下次摔了,程沂和能把我抱在怀里,他看起来不像油盐不进的人。” “根据不知名热心校友的描述,程沂和是那种你摔到他的怀里,他转身就会把被你碰过的衣服脱了扔掉的人。”曾凡打击她。 “这么冷酷、残暴的吗?” “八九不离十吧。” 丁珣双掌一合,高兴道:“太好了,那我就等着看他脱衣服了!” “……” 两个人认真听取了据说恋爱经验丰富的佩姐的建议,安分了两天,没去程沂和跟吴翕面前露脸。 晚上,方佩佩还充当了她们的化妆小顾问,带着两人去市中心买了些化妆品。 又是衣服又是化妆品的,丁珣几乎奉献了偷偷攒了几年的零花钱。 回来后,她还不忘给丁爸丁妈报备一下。 她以为会被臭骂一顿,结果,她爸居然感慨女儿长大了,终于知道爱美了。 丁妈转头给丁珣转了钱,还发了份适合她年龄段的护肤品的研究报告。 丁珣感天动地,当即大言不惭,说是要拿个一等奖学金回去还给爸妈。 遇见程沂和的事,丁珣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告诉了徘徊在寂寞海洋里的小米同学。 小米对她有了情况不报的行为嗤之以鼻,八卦了好一会,才问:“所以,关于他没有女朋友,你只是道听途说的,并没有自己去查证过?” 丁珣沉默了。 她觉得正要萌芽的爱情被小米一盆水给淋死了。 “还有啊,你以前不是还说人家陈光越是中央空调吗,”小米提醒她,“万一你这个程沂和跟陈光越一个性子或者是个花花公子,你还喜欢吗?” 那当然是不喜欢了。 小米道:“还是先多了解一下吧,别到时候知道他的本性了,你陷进去拔不出来了。” 丁珣否认道:“不可能,我乃仙女,拿得起,放得下,孰轻孰重不晓得吗?” “呵呵。” 小米的话虽然糙,但理不糙。 丁珣知道小米这么讲是深爱她的表现。 “我发现这两人跟陈世美一个姓呢。”小米在挂断前突然道,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丁珣纠正她:“小米,他叫程沂和,不是陈沂和。在大学里好好拯救下你的前后鼻音吧。” “哼。” 和小米掏心窝子深度交谈后,丁珣决定还是亲自查证以下程沂和有没有女朋友。 因为这劳什子的事,她都好几天没玩游戏了,一回宿舍就跟曾凡两人看化妆视频,对着镜子倒腾自己。 怒火是N市的某所高中的高三生,走读,晚上偶尔会问她上不上线。 估计也是许久没玩,帽子直接在群里问丁珣,她最近是不是忙着恋爱抛弃他们了。 丁珣回:你的仙女朋友正在修仙,展露真容那日便是她美貌名扬N市且与心上人喜结良缘之日。 帽子:说得这么邪乎,哪天我再去你们学校逛逛,看看我们盒子是不是也被这学校给教傻了。 丁珣只当他又在嘴上扯皮,回道:随时欢迎。 静下来沉淀了几天,丁珣终于找到了再次出手的好日子。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也无风。 她选在黄昏,刚结束训练,新生们都各自离散而去。 这个时间,阳光正好,橙黄的光映照下来,给人披上一层朦胧的面纱。朦胧美好的场景容易促进人体多巴胺的分泌。 丁珣将这一番话讲给曾凡听的时候,被对方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半天。曾凡指出问题的关键——“但是,我们要在食堂内堵他们,又照不到太阳”。 丁珣转移话题,嘟起嘴问:“你瞧我口红没花吧?” 曾凡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仔细看后,说:“没有,也没有干纹,很好。” 化妆技术感人和天气炎热的缘故,她们都只涂了口红?‍?‍?‍?‍?‍?‍?‍?‍?‍?‍?‍?‍?‍?‍???‍?‍?‍?‍?‍?‍?‍?‍?‍?‍?‍?‍?‍?‍???‍?‍?‍?‍?‍?‍?‍?‍?‍?‍?‍?‍?‍?‍?。 目光搜索到目标后,丁珣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喷瓶,往耳后喷了两下。 “你喷花露水干什么?”曾凡问。 “我记得第一次遇见程沂和时,他身上就有花露水味。”丁珣道,“我正往他的方向同化自己呢。” 曾凡佩服地抱拳:“高见。” 食堂窗口前的排队处,程沂和跟两个男生排在末尾,其中就有吴翕。 丁珣二人手疾眼快地飞过去排在他们的后面,跑过来时,差点刹不住脚,撞上前面的程沂和。 程沂和排在吴翕和陆华的身后,嘴里含着一块奶糖,手中捏着迷彩帽,听陆华嘀咕,在念菜名。 正值晚餐时间,人声嘈杂,但前后谈论的声音还是能够听清的,尤其是声音大的,比如,此刻他就可以清楚地听到自己身后的两个女生在谈一会儿吃什么。 一个嗓子细些,还带着些微奶音的声音说:“我想吃宫保鸡丁欸,还想吃菠萝肉。” 另一个略粗些的声音说:“菠萝肉?不是咕咾肉吗?” “哦哦,说错了。” 聊着聊着,奶音女生可能是摸了一下口袋,小声地叫了一下:“糟糕,我忘带饭卡了!” 另一个女生没一会也跟着慌张起来:“坏了,我也忘带了!” “……” 食堂内不支持现金支付,只可以刷饭卡。 两人唉声叹气了一会,奶音突然建议道:“要不,我们跟别人借吧。” 程沂和:“……” 他突然觉得背脊一凉。 果然,几秒后,他的后背被人轻轻戳了戳,身后的女生侧身离开队伍,歪头朝他看来。 程沂和也敛眉看去。 她手里拿着迷彩帽,帽檐抵住下巴,两眼弯弯,微微眯起,笑得跟小狐狸似的。 女生微缩头的动作表现出她此刻的小心翼翼。 见他望过来,她紧张地舔了下唇,道:“同学,能不能借用一下饭卡,我可以转到你的支付宝?” 程沂和皱了一下眉头,口中含着的奶糖被他咔嚓咬碎。 丁珣隐约听到什么碎掉的声音,胆子很小一样,肩膀往后缩了一下。此时前面的吴翕和陆华听到动静转过身来。 丁珣拿不准程沂和的意思,见他就这么站着看过来,眼中似是带着笑意,又似是带着拒绝的意味。 她当机立断,脸上随即露出几分歉意:“抱歉啊,我知道一个女生突然跟你借饭卡会惹你女朋友……”顿了一下,她的声音变小,“不高兴……” “噗——” 丁珣闻声看去,是站在吴翕前面的一个男生笑了。她知道他也是程沂和的同学。 那男生推了一下程沂和的胳膊:“发什么愣啊,盒子,人家美女跟你借饭卡呢。” 然后,他又对丁珣、曾凡道:“放心吧,他单身,我们都单身,饭卡随便借。” 听到这话,丁珣挑了挑眉,偷偷看程沂和的脸色。 反正不管他什么脸色,此刻她已经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确认了,他单身! 捏着程沂和的饭卡时,丁珣还有些不敢确信——不,不是有些,而是完全不敢相信! 她让曾凡掐掐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本来只是以借饭卡为借口确认他是不是单身的,如今还能借到饭卡,真是一举两得。 刚才程沂和买完饭后,她还以为没戏了,谁知道对方转身便把饭卡抛给她,淡淡地丢下一句:“刷完还给我。” 丁珣捧着他的饭卡犹如捧着他给的金卡,感激地目送他离开后,才晃着晕晕乎乎的脑袋对曾凡道:“凡啊,看到没,我被包养了。” “……” 曾凡乃局外人,拍拍她的脑瓜子,让她冷静:“你醒醒,我怎么觉得这个程沂和有点来者不拒的意思呢?是不是谁跟他借,他都借啊?” “才不是,”丁珣义正词严,“那是因为他见我貌美如花才借给我的。” 一直没敢跟吴翕借饭卡的曾凡:“……” 丁珣摸着自己的脸:“你说,一会我跟他要联系方式,他会不会给?” “……” 曾凡决定不破灭她的少女梦。 两人买完饭后,在用餐区找了一通,最终在靠近食堂出口处看到了程沂和三人。 程沂和背对她们而坐,陆华和吴翕看到两个女生过来时,抬了眼。旁边曾凡一见吴翕,立马从汉子变成娇娘,低垂着头保持沉默。 丁珣停在程沂和的桌旁,两手握着饭卡推到他的餐盘边:“谢谢你了啊。” 她的声音放得很低,夹杂着不太明显的笑意。 程沂和停下动作,余光瞥了一眼桌上的饭卡,也没有转头看她,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收起饭卡。 对面吴翕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重新低头吃饭。陆华却顿着筷子笑意融融,等着看好戏。 他已经将饭卡收了,丁珣还站着不走。 陆华看着她俩手里拎着的饭盒,笑道:“打包回去吃啊。” 丁珣像是找到了开口说话的机会,立即对他报之一笑:“对啊。” 说完,她鼓起勇气,扭头看向程沂和微微垂下的脑袋,手指在他的桌旁轻轻地敲了两下:“那个,我看到你饭卡上有写,你叫程沂和是吧?” 程沂和闻言,眉毛扬了扬,抬起头时,脸上又恢复冷漠,看她的眼神里有着“你继续”的意思。 于是,丁珣咽了咽口水,默默地把手机掏了出来:“饭钱我转到你的支付宝行吗?” 讲完,她等了几秒,又弱弱地添了一句:“微信转账也行。” 斜对面的陆华没忍住,笑了,被程沂和略略一瞥,瞬间憋住笑意专心吃自己的饭。 丁珣虽然在曾凡面前无所顾忌,可真上了场就怂了,她也没有把握能要到程沂和的联系方式,一成把握都没有。 就这么又是担忧又是紧张地摆弄手机,她已经把支付宝软件点开了,扫描功能也开了?‍?‍?‍?‍?‍?‍?‍?‍?‍?‍?‍?‍?‍?‍???‍?‍?‍?‍?‍?‍?‍?‍?‍?‍?‍?‍?‍?‍???‍?‍?‍?‍?‍?‍?‍?‍?‍?‍?‍?‍?‍?‍?。踌躇之下,她又回到手机主页,点开了微信。 拿捏不定对方的心思,她就做好了万全准备,连一会被拒绝要下的台阶都偷偷在心里搭好了。 不过,程沂和的动作倒是缓慢,她没见他拿手机,也没听他说拒绝。 她正要开口为自己缓解尴尬时,程沂和突然薄唇轻启,不急不缓地报出一串数字。 程沂和眼角微微上扬,盯着她,目光里像是带了点笑意,可再仔细望去,只剩一片淡然。 丁珣同样盯着他的眼睛,被曾凡捏了下手才回过神来。 “啊?”她刚没注意听。 程沂和又报了一遍,接着说:“转到我的支付宝,这是我的手机号。” “哦、哦。”她连忙把程沂和的电话号码记下。 刚要点添加好友,心思一转,她把移动网络给关了,回到主页在通信录里添加程沂和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做完这一切,她也想好了对策,抬起来的脸成了苦瓜状。 丁珣收起手机,为难地说:“不好意思啊,我这个月流量超了,回宿舍再把钱转给你行吗?” “行。”程沂和看她几秒,轻笑。 他那笑收得极快,丁珣还没看出其中的深意,他就收起来了。 “那我们先走啦,你别怕,我不是骗子,我一定会把钱转给你的。”丁珣临走前还自报家门,“你要是怕我骗你,就去外国语学院英语183班找我,我叫丁珣。” 她一口气不带喘地说完,拉起曾凡就要跑。 “等等。”程沂和在她逃离前一刻突然出声。 丁珣心里咯噔一下:“还有事吗?” 她的谎言已经拙劣到不堪一击了吗? 程沂和朝她看来,脑袋偏了一下,问:“是哪两个字?” “啊?” “你的名字,”他解释,“是哪两个字?” 丁珣心里的大石落下:“丁香花的丁,珣就是那个王字旁,右边加个旬。” 怕对方听不明白,丁珣的手指还在他面前的桌上大致比画了一下。 程沂和的视线转移到她的手指上,五指纤纤,又白又细又长,指甲不染颜色,微微透着健康的粉色。 等丁珣二人一离开,陆华就释放憋了很久的笑声。 他笑着擦掉眼角的泪花,问程沂和:“没想到你还真把饭卡借出去啊,平时怎么没见你这么怜香惜玉。” 程沂和从餐盘里夹了块咕咾肉放在嘴里,慢慢咀嚼,另一只手搭在桌边,食指指腹悠闲地轻点桌面。 似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他戏谑地一笑。 咽下食物后,他才慢吞吞地开口道:“日行一善。” “你把手机号报给那个叫丁珣的,事后等她找你时,你不会又要拉黑人家吧?”陆华问。 这次程沂和没有再说话,只笑了笑,笑得陆华一头雾水。 陆华转头又调侃一直不讲话的吴翕:“吴翕啊,刚才丁珣旁边的女生一直眼巴巴地盯着你看呢。” 吴翕看着餐盘,动作不带停顿一下:“没注意。” “伤人家小姑娘的心了。”陆华撇嘴。 丁珣几乎是拉着曾凡一路逃窜着离去的。 曾凡还意犹未尽地回头瞧了瞧那桌人,再回头看到丁珣的脸颊像抹了腮红似的,收起笑,难得跟她正经道:“我怎么觉得程沂和像在逗你玩呢。就你编的那谎言,傻子都能听出来是假的。” 丁珣觉得离得够远了,才敢放开胆子。 她一改之前在程沂和面前柔弱小白兔的模样:“也许我们家程沂和就是一个即将陷入爱情的傻子呢。” “……”曾凡无语。 一回到寝室,丁珣立马打开饭盒,拿出手机对着咔咔拍照。 她买了一素一荤,咕咾肉和西芹炒香干,非常普通的菜式,也不贵,两样加起来不到十块钱。 点菜的时候,她还担心程沂和饭卡里的钱不够,可是刷上机器看到卡内的余额时,才知道是多虑了。 N大使用的是校园一卡通,可以取代学生的各种证件,同时在校内食堂和超市均可使用此卡消费。 程沂和在里面充了大几百块也是可以理解的。 丁珣拍完照,给食物加滤镜,还在照片上加了个爱心贴纸,然后配上文字发朋友圈—— 嘻嘻,成功的第一步! 不明情况的好友给她点赞评论,都没说到点子上。 丁珣一边吃,一边回复评论,在看到小米突然蹦出来的头像时,挑眉一笑。 果然她俩感情深,小米一下子就看穿了她的小心思。 小米跟她私聊起来:有进展了? 丁珣:嘻嘻,你怎么猜得这么准?! 小米:看你那P的爱心,就能想看到你贱贱的花痴脸了。 丁珣:今天中午的饭是用程沂和的饭卡刷的!而且,我亲自去查证了,他真的单身! 小米没有如那天晚上一样打击她,而是一连发了好几句鼓励的话:加油,加油!肉肉,向着幸福生活冲啊!少吃一口肉,不长一颗痘,沂和往上凑! 丁珣:…… 开过玩笑,小米恢复正经:以前你对美色都是三分钟热度,这次维持了这么多天,很不容易了,这个程沂和可能真的有啥过人之处?‍?‍?‍?‍?‍?‍?‍?‍?‍?‍?‍?‍?‍?‍???‍?‍?‍?‍?‍?‍?‍?‍?‍?‍?‍?‍?‍?‍???‍?‍?‍?‍?‍?‍?‍?‍?‍?‍?‍?‍?‍?‍?。 她们两人认识很多年了,丁珣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性格,小米了解得很。她对男生有好感的期限不会超过两天。 难道这个程沂和真的比陈光越还出色,才会让肉肉如此魂牵梦萦。 丁珣得意扬扬:那必须,俗话说,­‌​美‌人‎‌常有,但程沂和只此一个。 小米歪了重点:哪里的俗话? 错了。 丁珣赶紧把之前那句话撤回,重新打字:肉肉箴言——­‌​美‌人‎‌常有,但程沂和仅此一个。 小米:…… 小米发了个寓意祝福的中老年表情:希望你有一天能当着他的面拍这种彩虹屁。 丁珣:敬请期待。 小米:静候佳音。 她跟小米聊天的同时,微信提示音还在响。 丁珣嘴里咬着筷子,退出跟小米的聊天界面,看到没被屏蔽的“关爱笨蛋儿童群”不断发来的消息。 她点进去。 帽子在群里把其余三人都@了一遍,问他们:有人有空玩游戏吗? 没人回答。 丁珣见他可怜,回了句:正吃饭,没空。 本来意志消沉的帽子一下来了劲,跟她聊了起来。 帽子:小仙女,我看到你的朋友圈了,今天吃的那啥肉,看起来屎黄屎黄的。 丁珣发了个暴打他的表情过去,回道:这是咕咾肉! 两人你来我往地开始斗表情包。 斗得正欢,帽子的手机屏幕突然变成语音来电,给他打微信电话的是程沂和。 帽子手一抖,接了。他还没说话,就听到盒子低沉的声音:“看微信,给你发了消息。” 听声儿,他就知道对方心情不太美妙。 不等帽子吱一声,电话立即被挂断。 他停下跟丁珣的战役,去看程沂和发了什么。 程沂和只发了两句,还是十分钟前发的—— 谢鸿,把她朋友圈里的图片发我一下。 谢鸿就是帽子现实中的名字。这个“她”指谁,谢鸿有点不明白。 盒子也很少跟他提及女生,突然冒出个“她”来,谢鸿难免心生好奇。 不过,盒子既然这么要求,就说明这个“她”是他的微信好友,却不是盒子的微信好友。 他的微信里女性朋友多了去,谁知道是哪个。 谢鸿问程沂和:谁的朋友圈? 程沂和:小仙女 谢鸿发了个奸笑的表情:哟哟哟,你没加她好友啊。不过,你干吗对人家的生活这么感兴趣呀? 程沂和:今天刷我的饭卡的人,可能是她。 谢鸿惊恐:嗯?你说什么?!你俩居然见过面?!她还刷你的饭卡了?! 此刻,N大某间男生寝室内,程沂和躺在床上,曲起一条腿,悠闲地玩着手机。 他嘴里含着一颗圆形奶糖,格外有闲情逸致地跟谢鸿解释:我日行一善。 谢鸿自然不信:你?骗人! 程沂和:别废话,照片发来。 谢鸿只当举手之劳,把丁珣朋友圈里的照片保存,然后发给他,惊叹道:缘分哪,果然是天注定的缘分啊!你说月老是不是把我们四个人的红线都给牵上了,那我是不是应该也在现实生活中见过怒火? 他絮絮叨叨,程沂和只顾着看照片。 照片上共两个饭盒,一个装着饭,一个装着菜。菜跟他中午买的其中两道菜一样。 程沂和放下腿,咬碎了奶糖,伴着细碎的咔嚓声,还有他极轻的笑声。 他打开支付宝,没有好友添加的消息,除了谢鸿一直在发微信传来的叮咚声,手机里再无其他提示音。 程沂和记起中午丁珣唯唯诺诺的样子,她外表看着像小白兔似的,天真又娇弱,眼睛里却藏着不易让人察觉的狡黠。 她压根就没有打算把饭钱转到他的支付宝。 程沂和重新点进了微信,谢鸿一个人自言自语,最后一句是问他:那个小仙女长得怎么样?漂亮不? 程沂和脑海里不受控制地冒出第一次见她时的模样,那是他在篮球场的无意一瞥。 她像个高傲又天真的公主,昂着小巧的下巴,白皙修长的脖颈晃得人眼前发晕。 她走得很慢,又似乎只是眼前所见画面在程沂和眼中自动缓慢了下来。她的一颦一笑,如帧帧定格的美图。 她明明离得那么近,却又被夕阳的光染得模糊。 那天的天气热得他觉得一切外物都失了真,唯独她的突然出现,让这失真的傍晚变得生动。 程沂和从不信什么一见钟情。 可是,那天过后,偶尔再记起她时,他又觉得自己以前坚持的想法实在严肃到可笑。 喜欢不喜欢还谈不上,他只是生了想了解的心思罢了?‍?‍?‍?‍?‍?‍?‍?‍?‍?‍?‍?‍?‍?‍???‍?‍?‍?‍?‍?‍?‍?‍?‍?‍?‍?‍?‍?‍???‍?‍?‍?‍?‍?‍?‍?‍?‍?‍?‍?‍?‍?‍?。 程沂和没有回答谢鸿的问题,而是回道:我睡了,这事你别跟她讲。 口中的糖果已经融化消失,只留下满嘴奶香。 他刚放下手机想下床去漱口,床单上的手机忽然震动了两下,伴着轻微的短信提示音。 滑开手机,他看到进来一条本市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你好,我是丁珣,中午跟你借饭卡的。那个……我回宿舍才发现我支付宝里没有余钱了,下午带现金给你行不行? 程沂和默然地看着,觉得嘴里的奶香味越来越浓。 他舔了舔上唇,修长的手指按着手机屏幕,用的是拼音二十六键输入法,一字一字打得极其缓慢。 打了十几秒,他却只回了两个字—— 可以。 丁珣迅速回复:感谢! 连载部分到此结束,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柠檬撞奶糖》实体书。 淮南以宁(四) 文/木子喵喵 (新浪微博:@木子喵喵的日常) 上期回顾: 陆淮南:“还生气?” 归宁没理他,也没回答是不是?‍?‍?‍?‍?‍?‍?‍?‍?‍?‍?‍?‍?‍?‍???‍?‍?‍?‍?‍?‍?‍?‍?‍?‍?‍?‍?‍?‍???‍?‍?‍?‍?‍?‍?‍?‍?‍?‍?‍?‍?‍?‍?。 “好了,我错了,不应该这么长时间都忽略你?‍?‍?‍?‍?‍?‍?‍?‍?‍?‍?‍?‍?‍?‍???‍?‍?‍?‍?‍?‍?‍?‍?‍?‍?‍?‍?‍?‍???‍?‍?‍?‍?‍?‍?‍?‍?‍?‍?‍?‍?‍?‍?。”如果陆淮南道歉的样子被里邦看见了,他一定会惊得下巴都掉下来?‍?‍?‍?‍?‍?‍?‍?‍?‍?‍?‍?‍?‍?‍???‍?‍?‍?‍?‍?‍?‍?‍?‍?‍?‍?‍?‍?‍???‍?‍?‍?‍?‍?‍?‍?‍?‍?‍?‍?‍?‍?‍?。 归宁本不是好哄的人, 可偏偏在看见陆淮南向她低头认错的时候,她的心竟然在一瞬间便动摇了。 她放在身侧的双手掐了一下自己的手掌心,让自己不要被他迷惑。 她难受了这么久,难道只是一句“我错了”便能轻易化解? “陆淮南,你一直在躲着我,是因为发现我喜欢你吧?” Part 1 小姑娘双手紧握放在身侧,心怦怦直跳,对陆淮南的答案其实是格外在意的,可她倔强的性子使她偏偏在他面前装作毫不在乎,好像在问一件很普通的事。 她这些天总忍不住在想为什么自那次在健身房的事情后,陆淮南便开始躲着她,就算展瑜住进了别墅,可这跟他接她上下学有什么冲突吗?! 就算他要陪展瑜,也不至于大半个月都见不着人影吧。 唯一的解释就是,那次在健身房,她换上性感运动服撩他的举动,让他知道了她的心意。 既然他选择避而不见,便说明即使她真的当着他的面说出“我喜欢你”四个字,也会被拒绝吧! 可她还是说了,她放下骨子里的那股倔强,即使明知道会被拒绝,也不要忍受这种每天模棱两可、不知其心意的感觉。 陆淮南似乎也没想到她会如此直接,愣了一下,道:“归宁,我对你好,你喜欢我是正常的,我也很喜欢你这样的小姑娘……” “我说的喜欢不是这种喜欢,是男女之间的喜欢。”归宁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你有喜欢的人了,我说这些并不是要你做什么,只是告诉你而已。你可以拒绝我,但不用躲着我,如果你不想见我,我可以从这里搬出去。” 和归宁相处了这么久,陆淮南太了解归宁说一不二的性格了。 这小姑娘别看年龄比他小很多,却十分有主见、有想法。 陆淮南虽然没有接触过太多小姑娘,但也知道像她这种年龄段的小姑娘有叛逆期。 对处于叛逆期的小姑娘不能说重话,只能哄着。 “好,我不躲着你了。”陆淮南的声音变得柔和些许,“乖,下来吃饭好吗?” 归宁属于吃软不吃硬的小姑娘,你跟她硬,她比你更硬,你一旦软下来,她便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尤其在面对陆淮南时更是如此,陆淮南的声音缓和下来的时候,她的心也跟着柔化了。 而且他那声轻轻的、带着宠溺的口吻的 “好吗”,让她恨不得什么都答应他。 陆淮南以前哪里说过这种话,好不好都是他说了算,别人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最后,小姑娘委委屈屈,低低地应了一声:“好。” 虽然里邦和他说她已经吃完饭了,但他知道她没吃。 小姑娘生气最喜欢跟自己过不去,通常会选择不吃饭。 归宁看着陆淮南的背影,虽然他说他不再躲着她了,但她也知道他拒绝她了。 拒绝就拒绝吧……反正她也没想过第一次跟他表白,他就会答应。 没关系,来日方长。 坐在餐桌前,归宁一眼看去,饭桌上都是她喜欢吃的菜。 她的心情忽然变好了一些,看见陆淮南亲自帮她盛米饭,他站在开放式的厨房里,厨房的灯光星星点点地洒在他的身上,修长挺直的背影没了平日里的古板,多了几分居家的温馨感,温暖得让她好想抱抱他。 心里这般想着,她竟也有所行动。 当她从后面抱住陆淮南时,他愣住了,她也愣住了。 可抱都抱了,能怎么办?!归宁干脆抱得更紧了一些,闭眼享受,至少这一刻他是属于她的。 时间是很短的,归宁也有自知之明,在陆淮南出声时,她已经放开双手,站直身体,眼睛直视着他,丝毫没有胆怯,一副“我就抱你了,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态度。 “……”陆淮南才发现这个小姑娘真的……浑身是胆。 “归宁……”他刚开口,便被她淡淡地打断。 “你不用说了,我都知道。” “……你知道什么?” “我心向水,君心向山。” 归宁垂眸,浓密而长的睫毛掩饰了她眼中的情绪。说完这句话,她便坐回了餐桌上,沉默地吃起了晚餐。 陆淮南什么也没说,端着帮她盛好的米饭走了过去。 虽然是少女的心思,但聪明如陆总,也知道那句话的意思。 我心向水,君心向山—— 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 Part 2 虽然那天坐在一起和谐地吃了一顿晚餐,但归宁和陆淮南的关系并没有实际性的进展,只能说暂时缓和了。 每天接送归宁放学的人依旧是里邦。 那天晚上被陆淮南委婉地拒绝了后,归宁发现自己好像并不能再跟陆淮南要求更多。 下午最后一节课只剩下一分钟了,教室里的同学都蠢蠢欲动,和高中那时一样,下课铃声一响,教室里的动静便大了起来,睡觉的同学也醒了,没睡着的同学收拾好了课桌,待老师一喊下课,大家便像脱缰的野马跑了出去。 放学后,归宁走出教室,第一次没看见外面等着的车。 里邦来晚了,这是他第一次迟到。 大概十分钟后,里邦才开车来了。 里邦心慌地打开车门,待归宁上车后,解释:“陆总今天喝醉了。” 这算是解释他今天的晚来吗? 归宁看着车窗外的风景,不理他?‍?‍?‍?‍?‍?‍?‍?‍?‍?‍?‍?‍?‍?‍???‍?‍?‍?‍?‍?‍?‍?‍?‍?‍?‍?‍?‍?‍???‍?‍?‍?‍?‍?‍?‍?‍?‍?‍?‍?‍?‍?‍?。 里邦觉得自己怎么解释,她也听不进去,便作罢。 回到别墅后,隐隐听见二楼有人说话的声音,归宁看了里邦一眼,里邦说:“是展瑜小姐。” 归宁便要上楼。 里邦扯住她:“还是别上去好……” 归宁眼神淡淡地看了看他扯住她的手,他悻悻地松了手,不知道为什么,在陆中集团除了面对陆总之外,也是个领导模样的他每次面对她时,都有一种奇怪的惧怕感。 此时看着她虽然面无表情但颇有压力的眼神,里邦只能由着她去了。 归宁上了二楼,二楼的卧室里,未关上门的房间,展瑜想走,陆淮南却抓着她的手。 他是真的喝多了吧,否则,一向冷静的他不会失态到抓着展瑜的手不停地问:“为什么不爱我……” 展瑜显得不耐烦,想挣脱自己的手,说:“你喝多了,先放开我。” 她这样一用力,便甩开了他的手,醉酒的他被她甩到了地上。 展瑜一眼也不看,转身离开。 走到门口时,展瑜与门口的归宁相撞,归宁眼神坦荡,倒是展瑜觉得很丢脸的样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归宁看着展瑜消失在楼梯转角,便推开卧室的门走了进去。 陆淮南正躺在地上,皱着眉头,他身上向来整齐的白衬衫变得皱巴巴的,几颗扣子也散落在地毯上,杂乱的头发垂在眼前,原本深沉的黑眸此刻仿佛被一片氤氲的雾气迷了眼——外人见不到的……慵懒又颓废的陆少爷。 原来人痛苦的时候是这样子的吗?!归宁想。 她走过去,闻见他身上的酒精味,伸手抚上他紧皱的眉头。他没有反抗,反而迷糊地握住了她的手。 归宁说不出此刻自己的感觉,她只觉得心跳得飞快,脸也莫名其妙地烫了起来。 她小心翼翼地将脸搁在他的胸膛上,聆听着他的心跳声。 他的身体很暖,和他平常冷漠的样子完全不是一个样子的。 “陆淮南,她不爱你就算了啊,还有很多人爱你的。”她靠在他的怀里,看着他紧紧地抓着她的手的样子,“我很喜欢你啊,陆淮南,你知不知道?” 喝醉酒的男人自是没有回应的。 “不知道也没关系,我现在告诉你了。” 好像是被他身上的酒精味迷醉了吧……她竟然感觉自己有片刻的头晕,那就……让她在他的怀里多靠一靠吧,反正她也不想清醒过来。 那晚,归宁靠在陆淮南的怀里,渐渐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是凌晨,有那么一瞬间,归宁没反应过来自己身在何处。当感觉到一双注视着自己的眼睛时,她抬头,便与陆淮南的视线撞上了。 男人显然也是刚醒来,垂眸看见怀里的她时,宿醉的眼神似乎也有一瞬间的迷茫。 两人意识清醒过来已经是一分钟之后了,归宁倏地从陆淮南的怀里撤了出来,一抹红晕爬上了脸颊。 昨天的记忆排山倒海地涌现在脑海里,她原本只想抱抱陆淮南的,却不想竟然在他的怀里睡了一夜,尤其是……他身上的衬衫因为太皱被她昨天给他脱下丢在一边,此刻她抱着他的腰……纵使是平日里胆大包天的小姑娘,在这一刻也是羞得不行。 平日里她也撩过陆淮南,甚至穿着性感的衣服撩拨他,可那也仅限于穿着抑或是言语之间,让她当真与他在同一张床上醒过来,她还是很不自在的。 但归宁是个要强的姑娘,明明心里紧张无措到不行,表面上还是勉强保持住淡定的神色,掩饰自己的心慌。 她在男人的注视下爬下床,径自朝门口走去,冷静地关上门,仿佛她不是在陆淮南的卧室与他睡了一夜,只不过是进去跟他说了一声早安。 唯独她离开时忘记穿上的毛绒拖鞋暴露了她的紧张。 Part 3 卧室里安安静静。 陆淮南起身,床上的被子顺着他的身体滑了下去,手上还残留着那淡淡的属于少女气息的清香…… 陆淮南不是没接触过男欢女爱之人,可禁欲了这么长时间的他,竟然在这样的一个早晨,因为她而产生了许久未有的感觉…… 陆淮南是正常的男人,对女人产生感觉并不奇怪,可是归宁不一样。 从归朝来让她喊他“陆叔叔”开始,他便一直将她当成是小姑娘…… 他伸手捏了捏眉心,想起昨晚他和小姑娘睡了一晚上,真的有些偏头痛。 回到自己的卧室后,归宁去洗了个澡。 淋浴的水淋下来时,她的脑子里还是很混乱的。 不过是跟一个男人在一个房间待了一夜,什么也没做,却让她的思绪十分杂乱。 这杂乱之中有惊慌、有不知所措、有担心,最后剩下的便是一丝幸福感。 那些幸福感像沐浴液稀释后指尖的泡泡,轻轻一吹,便在眼前飞扬。 归宁也不知道她自己这一丝幸福感是从何而来,可是,只要一想起她从陆淮南的怀里醒过来的那幅画面,她的脸便情不自禁地红了起来,甚至心跳飞快。 她捂着脸,命令自己:“归宁,别再乱想了!” 洗完澡出来,她在卧室里待到了七点。 她例行出来吃早点,饭桌上的早餐准备好了,却只有她一个人。 她愣了愣,走下去,餐桌上的早餐很眼熟,是陆淮南做的。 可他人呢? 归宁坐下,味同嚼蜡地吃了起来。 直到她吃完,陆淮南都没有出现。 她放下餐具后,里邦出现了。 这一次,她没有选择沉默,而是直接问里邦:“陆淮南去哪了?” 里邦说:“陆总已经去公司了。” “……” 归宁当时只感觉刚升起没多久的幸福泡泡忽然就被戳破了,只剩一手泡沫。 自此以后,不管归宁故意早起或者晚归,都没再见过陆淮南?‍?‍?‍?‍?‍?‍?‍?‍?‍?‍?‍?‍?‍?‍???‍?‍?‍?‍?‍?‍?‍?‍?‍?‍?‍?‍?‍?‍???‍?‍?‍?‍?‍?‍?‍?‍?‍?‍?‍?‍?‍?‍?。 别墅里的一切都正常地进行,每个人都对她照顾周到,除了她一直见不到陆淮南。 她以为陆淮南真的很忙,毕竟上一次,他答应过不再躲着她的。 她问里邦,里邦只会说:“陆总最近很忙,归宁小姐,你多多体谅。” 她提出想去陆中集团看看他,什么都不做,只看他一眼便好。 里邦却犹豫了起来:“抱歉,归宁小姐,因为陆总不是很喜欢把私事带进公司,这件事我不能擅自做主,我需要问问陆总的意见。” 可不久之后,归宁便在电视上看见了关于陆淮南的报道。 报道里虽然他的背影朦胧,但有醒目的标题“陆中集团大少爷陆淮南终陷绯闻,连续一周,有神秘女友跟在身边,疑似亲密恋人”。 新闻播报还在继续:“据悉,陆中集团的员工都知道‘那个女人’的存在,她可以随时出入陆中集团,她是陆中集团大少爷的恋人,据传‘那个女人’的真实身份是展氏家族的唯一继承人展瑜……” 归宁看见电视屏幕上放着两人的背影——陆淮南小心呵护着展瑜的手势。 她对着从外边进来接她去学校的里邦问:“这就是你们陆总最近在忙的事啊?” 里邦看了看屏幕上的新闻,垂头没敢说话。 “你不是说你们陆总不喜欢把私事带进公司吗?” “是……”里邦说,“可是展瑜小姐不一样……很早之前陆总便说过展瑜小姐在陆中集团不受约束,来往自由。” “不受约束,来往自由,真好啊……”归宁笑了起来,可里邦从她的眼睛里感觉不出丝毫的笑意,他在心里骂自己蠢,又说错话了! 那天,归宁没让里邦送她去学校,而是去了陆中集团。 里邦一开始没敢开去陆中集团,归宁睥睨他:“怎么?怕我去陆中集团闹啊?放心,我才不会。如果你不带我去,我自己打车去了。” 没办法,里邦只好开车带她去了。 当车停在陆中集团的楼下,归宁望着眼前的高楼大厦,顿默半晌,说:“里邦,你带我去那。” 里邦顺着她的手指仰头看去,是陆中集团的楼顶:“归宁小姐,你……” “放心,我不会想不开的。” 里邦这辈子没有拿谁没办法过,就连外界传言脾气不好、换助理如同换衣服的陆总,他都能搞定。 可面对眼前的小姑娘,他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带着归宁去了陆中集团的楼顶。 他心惊胆战地看着归宁走到楼顶的石墩旁,爬上去坐好,两条白皙的长腿悬空晃啊晃,他整颗心都提了起来。 “要不……归宁小姐,我去帮你喊陆总过来吧……”里邦抹了抹额头的冷汗。 “不用。”归宁的声音在风中飘忽。 随后她便没说话了。 那天,她逃课了,在陆中集团的楼顶整整坐了一天,直到太阳落山,才起身离开。 她想起那日陆淮南第一次因为饭局没准时接她放学,她坐在学校教师的楼顶等他。 那时候她笃定他会来,果真,太阳落山之前,他来了。 可现在…… 即使她没有告诉他,她在这里,但陆中集团络绎不绝的人,她在他们公司楼顶的事,怎么可能不会传入他耳中?! 只是,这一次,她等到太阳落山,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他都没再出现。 她坐了多久,里邦便守了多久。 最后离开时,里邦看着归宁,她虽然没有多少表情,但里邦总觉得她身上的某样东西被风吹走了,再也回不来了。 Part 4 那天,陆淮南很晚才回家。他没开灯,一路从客厅上楼走到卧室,便看见卧室门口有一个小小的身影抱膝坐在那儿。 听见声响,小人儿抬头看向这边。 陆淮南将走廊上的灯打开,皱眉看着眼前的人:“你在这儿做什么?” 归宁从地上站起来,淡淡地问:“陆淮南,你在躲我吗?” 陆淮南未吭声。 “因为我说我喜欢你,所以你就不敢面对我了吗?” 面对归宁的质问,陆淮南只平淡地说:“你想多了。” 他侧开身子,绕过她,便要进卧室:“时间不早了,回你的房间去吧。” 归宁却挡着门,不让他进:“今晚你不说清楚,我就一直待在这儿了,我这人很直接,我喜欢你是我的事,不强求你喜欢我,但你这样躲着我,会让我觉得我是个令你厌恶的人。如果你真的讨厌我,你可以跟我说清楚,我不会赖在这里不走。” “没有什么喜欢和讨厌。”陆淮南平静地说,“对我而言,你只是归老板的女儿。我一直把你当侄女看待。” “侄女?”归宁笑道,“陆淮南,你才多大啊?你就把我当侄女了,我爸让我喊你叔叔,你还真把自己当我叔叔了?” 对于她的嘲讽,陆淮南平淡地说:“不是这样的。” “既然不是这样,你躲着我做什么?” 陆淮南说:“不想让你再引起误会。” “好。”归宁点头,“从现在开始,我不会误会你对我有什么意思,我知道你有喜欢的女人,我也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在这里住的日子也差不多有半个月了,什么危险都应该没了,我明天就搬回寝室。” 对于归宁的意气用事,陆淮南只不耐地回了一句“随你”,便开门进了卧室,随后关了门。 归宁站在原地,看着冷冰冰的门,不再吵闹,转身离开。 回到房间后,归宁开始收拾行李。 收拾了一会,她才发现自己根本没什么好收拾的,很多东西都是陆淮南后期帮她准备的。 心里有些烦闷,她将衣服丢在地上,打开阳台的门,出去透透气?‍?‍?‍?‍?‍?‍?‍?‍?‍?‍?‍?‍?‍?‍???‍?‍?‍?‍?‍?‍?‍?‍?‍?‍?‍?‍?‍?‍???‍?‍?‍?‍?‍?‍?‍?‍?‍?‍?‍?‍?‍?‍?。 归宁才发现,在这些天的相处当中,她早已不知不觉地习惯了陆淮南对她的好。 他对她的好,不是殷勤的,也不是带着目的性的,而是生活里的细节,是顺其自然的无微不至,也是这顺其自然的无微不至导致她渐渐陷进他的温柔里,难以自拔。 陆淮南,难道你不知道你这样的人,对一个人好,就是让别人一步一步沉沦在你的爱护中,再也爬不起来,万劫不复吗?! 她像与陆淮南的“好”融合在了一起,一旦对方放弃,她便会皮开肉绽,犹如剥肤之痛。 她抬头,月光清凉,院子里的合欢花很香,那是刚搬进别墅的时候,她看着院子里的植物,随意地说了一句:“怎么没有合欢树,合欢树开的花那么好看。” 于是,第二天,院子里便种上了一棵巨大的合欢树。 里邦说:“这是陆总连夜让人送过来的,想着归宁小姐在这边会想家,所以在院子里种一棵合欢树让归宁小姐开心点。” 里邦当时感叹:“我们家陆总啊,竟然也学会讨小姑娘开心了。” 归宁看着那棵茂盛的合欢树,树上的花开得缤纷,可是,陆淮南,你可知道,合欢花很香,香也没用,就像我喜欢你,喜欢也没用。 原来,爱意太明显,会把爱的人推得更远。 所以,陆淮南,我们啊,如果不能在一起,不如不相逢,不如不相遇。 归宁闭上眼睛抱住自己,她又感受到了那种撕裂般的疼痛,像有人在撕她的皮,抽她的骨,她浑身遏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她咬着唇慢慢蹲下,眼眶中有泪,却强忍着不让它落下。 她不要做那种女人,那种她之前最看不惯、最不能理解的为男人落泪的女人。 她不要成为那样的人! 那晚,归宁在阳台上待到半夜,空气凉了,身体早已经凉透了,她抱着冻得几乎没什么感觉的双臂进了房间,放了热水,在浴缸里泡了一小时后,躺在床上,盖上被子,闭眼睡觉,平静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Part 5 离天亮只剩下三小时,归宁也只闭眼休息了三小时。 早晨归宁下楼时,意外地看见坐在餐桌边吃早餐的陆淮南。 所以,说清楚了便不用躲着她了吗? 原来,他一直躲着她,是怕她对他有所误会吗? 归宁没再继续往下想,也没有去餐厅,而是朝着大门口走去。 里邦见她径自往外走,便问:“归宁小姐,你不用早餐吗?” “先去学校再说吧。” 里邦看了陆淮南一眼,后者没什么反应,里邦便听归宁的话送她去学校了。 到了学校后,归宁下车前对里邦说:“从今天开始,不用来接我了。” 里邦诧异地看着她。 归宁笑了笑:“我以后住在寝室,就不麻烦你们了。”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去了教室。 自那以后,归宁便没有再回陆淮南的别墅。 住在寝室的日子,归宁其实并不是特别适应。 平日里她的性子便是冷淡,在经历过这件事之后,她的性子更加冷淡了,不喜欢与人交流,即使寝室里见谁都热情的室友七彩到了她这,也只能拿热脸贴冷屁股。 事实上,那段时间的归宁心里十分烦闷,她不喜欢被任何人打扰,只希望有足够的私人空间静一静。 因为从陆淮南的别墅回来什么都没带,归宁花了一周的时间买好生活用品和衣服。 她逛到运动装区域的时候,导购热情地为她推荐了几套衣服,还是上次的那家店,没想到导购对她的印象很深,笑着说:“今天没跟您男朋友一起过来呀?” “这套衣服穿回去,您男朋友一定会觉得很好看的!” 在导购的声音中,归宁茫然地朝身旁看去,上次,便是与他一起,她在这边挑衣服,他站在不远处,英俊温雅,一笑如花。 可此刻,那里空空荡荡的,再也没有他的身影。 归宁收回视线,淡漠地对导购说:“帮我包起来吧。” “好的!”导购开开心心地去为她打包。 归宁闭上眼,双手在身侧紧紧地握住,她怕自己不努力,便控制不住心口针刺般的疼痛。 重返教室、图书馆、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她每天的生活都很简单。 每天除了上课,下课后,她待得最多的地方便是图书馆,平日里做得最多的事情便是看书。 这样的日子的确枯燥无味。 不过,对于她而言也足够了,至少可以清静,让她慢慢不去想一些人、一些事。 那天做一道高数题,连一条辅助交叉线,两条直线交叉后不断延伸,她画着画着,便停了笔。 这两条交叉线多像他们啊,两线相交后,越来越远。 原来,她平日里说不想他,都是欺骗自己的话。 总是在很不经意的时候,他便蹿进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可是,想又怎样?总有一天,他会变得没那么重要的。 后来,她才知道,这些不过都是自我安慰的话罢了。 周日,她起床后,例行准备去图书馆,手机响了起来。 她拿起一看,上面显示的是陆淮南打来的。 本以为经过那一晚之后,陆淮南不会再来找自己,从此两人便是陌路。 喜欢的人有时候喜欢就够了,没必要非得在一起,她就不相信,这世界上让她归宁动心的人只有陆淮南一个。 时光漫长,她总有一天会忘记他的吧…… 可当看见手机上显示的他打来的电话,归宁的心在那么一瞬间还是狠狠地跳了一下。 接起电话,她没有主动开口,直到那边喊了一声:“归宁。” 熟悉低沉的嗓音在她的心里狠狠地敲击了一下,她才发现,这么长时间她假装的淡定,在听见他声音的那一刻瞬间瓦解,溃不成军?‍?‍?‍?‍?‍?‍?‍?‍?‍?‍?‍?‍?‍?‍???‍?‍?‍?‍?‍?‍?‍?‍?‍?‍?‍?‍?‍?‍???‍?‍?‍?‍?‍?‍?‍?‍?‍?‍?‍?‍?‍?‍?。 真的非陆淮南不可吗? 归宁的目光中第一次浮现出了茫然与不确定。 可她有自己的骄傲,即使心里已经溃不成军,她依然强装镇定:“陆淮南,找我什么事?” 下期预告: 房间里开了一盏不算很亮的台灯,陆淮南正在沙发上办公,归宁不动声色地看了他良久。 直到他眼皮也没抬地开口:“醒了就起来。” 归宁没起来,只是趴在床上,左手撑着脸颊,好整以暇地看着他,问:“陆淮南,你是不是想我了?” 陆淮南没说话。 “不然,你为什么千里迢迢地把我带到你家,还让我睡在你的房间?” 陆淮南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双眸平静地看向她。 归宁嘴角扯出一抹笑,有股子灵动撩人的意味:“你就承认啊,想我又不是什么……” 话还没说完,她便觉得头顶一抹黑影压下来,唇上被印上一个吻。 归宁觉得陆淮南在帮她做饭的时候很迷人,即日起,发微博带话题#淮南以宁#说一说你喜欢的TA做什么事让你觉得很吸引人@魅丽七班 ,就有机会获得样书,名额三个。 下期连载详见《花火》8A。 戒不掉的喜欢(一) 作者简介:陌言川,热衷和写作,愿笔下的人物都有不俗的灵魂?‍?‍?‍?‍?‍?‍?‍?‍?‍?‍?‍?‍?‍?‍???‍?‍?‍?‍?‍?‍?‍?‍?‍?‍?‍?‍?‍?‍???‍?‍?‍?‍?‍?‍?‍?‍?‍?‍?‍?‍?‍?‍?。 新浪微博:@陌言川 内容简介: 运动馆里来了个兼职小医生,长得漂亮,温柔细致,还特会哄人?‍?‍?‍?‍?‍?‍?‍?‍?‍?‍?‍?‍?‍?‍???‍?‍?‍?‍?‍?‍?‍?‍?‍?‍?‍?‍?‍?‍???‍?‍?‍?‍?‍?‍?‍?‍?‍?‍?‍?‍?‍?‍?。自从她来了运动馆,俨然成了运动馆团宠?‍?‍?‍?‍?‍?‍?‍?‍?‍?‍?‍?‍?‍?‍???‍?‍?‍?‍?‍?‍?‍?‍?‍?‍?‍?‍?‍?‍???‍?‍?‍?‍?‍?‍?‍?‍?‍?‍?‍?‍?‍?‍?。队里常有天真少年感叹:“以后,找女朋友就要找应欢这样的,听话,乖巧,还会哄人……” 对此,应欢很有意见:“哪里是团宠?谁宠我了?” 徐敬余:“大半夜怕你饿着,带你吃宵夜,我这不是宠你了吗?” 应欢一噎,笑眯眯地反击:“既然是团宠,那你叫我一声女王呗。” 徐敬余意味深长地看她:“只有女朋友才能做我的女王,你确定要我叫?” 徐敬余:我这辈子从不对谁低头,只对她认过输,服过软。 陌言川/著 第一章:她特别会哄人 丁零零—— 鸦雀无声的教室被打破安静,不少人转头看向声源处,应欢连忙低下头,把手机调成静音。之前手机没电,她借了钟薇薇的充电宝充电,手机自动开机后就是一声响。 高三课业繁重,距离高考不到一百天,大家看了看,又转回头继续埋头刷题了。 微信跳进来一条消息,应欢点开看,是应驰在晚上七点多的时候发来的—— 姐,你下晚自习后,来接我和奖金回家! 她看着屏幕上的句子末尾带了三个感叹号,说明应驰有八分胜算能拿到奖金。 应欢在心里骂了一句:“臭小子,又骗我!” 她看看时间,还有几分钟就下自习了,她把各类卷子和习题塞进书包,放学铃声一响,就背上书包快步走向后门。 经过隔壁班,她顺手把充电宝从窗口放到钟薇薇的桌上:“我先走了啊。” 钟薇薇抬头看她,有些了然:“小驰又被教练喊去打比赛了?” 小驰是钟薇薇给应驰起的小外号,因为应驰比普通男生白很多,长得又好看,还带几分奶气,单纯、爱奓毛,还很听应欢的话。 应欢点头:“嗯,他今天这个情况一个人回去估计要挨揍,我得去看着。他说今晚有奖金。”说着,她眼睛微亮,抿嘴笑笑,手一挥,急匆匆地走了。 所谓的打比赛,是由相关部门联合大中院校举办的拳击运动公开赛,属于竞技体育的部分,按照规则,赢了比赛就能获得奖金。 应欢挤上地铁,找到位置坐下,将黑色书包放在膝盖上。她小时候换牙没长好,特别是那两颗虎牙,没长平整,有些外翻,她总是习惯用舌尖去压那两颗小尖牙,试图把它们压平整。 她的手指钩着书包带,嘴唇抿紧,舌尖习惯性地舔了舔自己的小尖牙,按亮手机屏幕,看看时间,不知道应驰比赛打完没有。 此时,搏击运动馆里正热火朝天,应驰穿着蓝色拳击裤,靠在拳台边上喘息,微仰着脸让人给他处理眉骨上的伤,今晚的比赛已经进行到最后一场,现在是一分钟休息时间。 他是个长相相当漂亮的男孩儿,冷白皮,桃花眼,受到一点点伤就格外明显,但就是这么一个漂亮中带着几分奶气的男孩儿成了最新常胜拳击手,就连女粉丝都自发地叫他“小驰”。 教练举起水瓶,应驰配合地仰头让他灌进一口,往台下瞟了一眼。 教练知道应驰在看什么,在心里吐槽,这家伙怎么要比赛了还这么分心?! 随后,教练用力在他的肩膀拍了一巴掌:“你姐没来,专注比赛,还有最后一回合,如果没人挑战,两万块奖金就是你的了。” 应驰点头。 因为从小就热爱体育,他之前就学过一年多的自由搏击,这家搏击运动馆就是他当初学拳的地方。运动馆经常联合相关部门以及大中院校一起举办各类专业的搏击比赛,有职业和非职业两种设置。每一场比赛都设置一定的奖金,主要是为了鼓励大家多多参加体育运动,从而挖掘和培养更多有潜力的运动员苗子,促进更多人了解竞技体育的拼搏奋斗精神。比赛周期是两周,上周最终获得胜利的拳击手,这周如果能连胜,就能拿到两万块奖金,当然,这是排除台下无人挑战而取得胜利的情况。 台下观众不乏拳击爱好者,如果赢了上周胜利的拳击手就能分走一万块奖金,这种赛制是为了吸引更多观众观看,同时也能调节现场氛围。 如果应驰输了,被分剩的那一万块,他也拿不到,他只能得到三千块的鼓励性奖金。 观众席最不起眼的角落里坐着三个人,徐敬余懒散地靠在椅子上,漫不经心地看着拳台,没多大兴致。 周柏颢的下巴指指应驰,问:“感觉他怎么样?” 徐敬余换了个姿势,跷起二郎腿,就听见他的教练吴起说:“身高一米八左右,体重应该不超过七十公斤,臂展也不错,很灵活,命中率很高,身体条件很符合六十九公斤级的要求,我们队上正缺这个级别的运动员。”他顿了一下,“不过……对手比他弱,他现在占优势,不知道面对强手会反应如何。” 拳击运动对运动员的力量、速度、灵活、协调等要求非常高,心理素质同样很重要。 周柏颢挑眉笑,在徐敬余的肩上拍拍:“那简单,让我们敬王去试试。” 徐敬余直接拒绝:“不去。要去,你去。” 一分钟结束,最后一个回合开始。毫无悬念,应驰胜。 穿着清凉的拳击宝贝表演赛结束后,主持人按惯例活跃气氛:“台下有人想挑战一下吗?挑战成功,一万块奖金就归你了。” 台下观众欢呼声不断,四处张望,希望有人能站出来挑战,将比赛推向下一个热潮。 应驰站在台上,一双桃花眼笑得弯弯,一副非常欢迎勇者来挑战的友好表情,事实上,他刚把对手打得趴在拳台上,一般人不敢轻易挑战。 他心里非常得意:啊,就等姐姐来接我和奖金回家了,今晚真是太棒了。 吴起推了一把徐敬余的肩膀:“你去,试试他。” 徐敬余知道吴起是看上应驰了,他能拒绝周柏颢,却没办法拒绝教练。 他活动了一下手指,在主持人第三次问“有人想挑战吗”的时候站起来,随意地举了一下手。 主持人立即激动地指着他的方向:“啊,看来有人要来挑战了。” 话音一落,所有人齐齐回头,看向观众席的角落,整个运动馆的灯光聚集在拳台上,观众席越靠后越昏暗,他正好站在最昏暗的那个角落。 在观众们的注视下,那道穿着红色棒球服的高大身影一步一步走向中心,模糊的轮廓渐渐清晰,那张脸意外地好看和年轻,顶多二十岁,头发剪得很短,这种发型非常考验颜值和脸型,一般人驾驭不了。他的眼睛是形状好看的单眼皮,眼瞳漆黑,目光凌厉,往拳台上一瞥,不动声色地笑笑:“我来试试?‍?‍?‍?‍?‍?‍?‍?‍?‍?‍?‍?‍?‍?‍???‍?‍?‍?‍?‍?‍?‍?‍?‍?‍?‍?‍?‍?‍???‍?‍?‍?‍?‍?‍?‍?‍?‍?‍?‍?‍?‍?‍?。” 应驰已经不笑了,看向徐敬余的目光里满是警惕,几秒后,才笑道?:“欢迎。” 徐敬余看了他一眼,然后跟着工作人员去换衣服。 徐敬余挑了一身红色拳击服,热身过后,披上战袍慢跑出去,在拳台旁边停下,脱下战袍,露出修长健壮的身躯。他活动了一下手臂,在原地跳了两下,随着他的动作,每一块肌肉都被牵动,有生命似的起伏,手臂上的肌肉尤为健壮,一看就很有力量。 他跨上拳台边缘,工作人员抬起围绳,他弯腰钻进去。 观众席有姑娘轻轻哇了一声,眼冒星星地盯着徐敬余的背影:“身材也太好了吧!。” “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我怎么觉得他有点儿眼熟呢?” “哼,你看帅哥都眼熟,前段时间还说小驰眼熟呢。” 拳台上,徐敬余跟应驰面对面地站立,主持人看向徐敬余,微笑地问?:“请问,怎么称呼?” 徐敬余无比自然道:“周柏颢。” 周柏颢一脸蒙,看向拳台,忍不住骂:“神经病。” 吴起忍着笑说:“小周总,你别生气,他是在役运动员,过段时间还得参加比赛,用假名也挺好的,以后被人认出来也好推脱……” 也就徐敬余跟周柏颢关系好,敢拿老板的名字来用,换作其他人,谁敢?! 周柏颢:“呵,我的名字是假名吗?” 吴起笑了笑,没有说话。 拳台上,徐敬余和应驰走到中心,互相看着对方,两人各怀心事。 徐敬余想的是要如何试探和激发他的潜能,应驰想的是奖金不能输,连裁判说了什么都没听清。 两人碰了碰拳,各自退后,比赛正式开始。 台下观众纷纷开始猜测—— “你觉得谁能赢啊?红色还是蓝色?蓝色是最近的常胜拳击手,虽然看起来像个小白脸,但打起拳来特张扬,爆发力也强。” “我猜穿红色的那个,他的气场强了不是一点点儿,感觉一站在拳台上,就是王者啊。” “肯定是周柏颢啊,身高、体重、臂展都占了优势,眼神也更凌厉,他身上的那种气质,感觉只有拳击职业赛上的职业拳击手才有,小驰还是差了点儿,我赌周柏颢赢!” 第一回合,徐敬余不主动攻击,应驰的攻势却很猛,看起来徐敬余像是被应驰打得连连败退,无力反击。 台下的观众欢呼声不断,今晚大部分人都猜应驰赢,有人站起来冲台上大喊?:“应驰加油啊!不要怂!KO他!” 应驰死死地盯着“周柏颢”,又一个近身后手重拳,出拳的速度和找的位置都非常漂亮,但徐敬余反应更快,腰腹往后一仰,迅速躲过了。 徐敬余打拳的方式有些奇怪,有时候明明可以出拳或者防御,却硬是挨上应驰的重拳。 第一回合结束,应驰胜,但他脸都黑了。因为这人完全没有认真地跟他比赛,吊着他不断出拳,是观察他的拳法,还是藐视他?无论哪个原因,被对方牵制的感觉很憋屈,他开始有压力了。 第三回合结束,有些观众也看出来了,徐敬余好像在吊着应驰,他腰腹的力量非常棒,多次后仰着躲过应驰不同方位的重拳。 第三回合的最后一分钟,徐敬余开始反击,连续的组合拳把应驰逼到围绳边。 吴起皱眉:“防守不行,消耗太多体能,估计挣脱不了了。” 周柏颢笑笑:“年纪还小,经验不足,也没有好的教练指导,这样已经不错了……” 话音刚落,应驰忽然挣脱了。 吴起有些意外地挑眉。 四十分钟后,应欢赶到运动馆门外。她站在门口的大树下,把书包放在草地上,脱下校服,塞进书包里;扯下皮筋,微鬈的长发散落腰间,浓密乌黑;再弯腰,把蓝色白条校服裤脚往上挽,露出纤细白皙的脚踝。 行云流水地做完这些事,像是完成一个变身,她拎起草地上的书包,快步走向运动馆的大门。 守门的警卫显然认识她,将她上下打量一遍,没好气地说:“别以为裤脚挽上去,我就不认识一中的校服裤了,我闺女也是一中的!校服裤天天在阳台上晾着呢!” 应欢一脸无奈,她弯腰又把裤子往上挽了一寸,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然后把白色薄毛衣撩起,在一侧打了个结,然后抬头看他:“可以进去了吗?” 警卫摆摆手:“赶紧进去,下次再穿校服来,就不放行了啊。” 应欢感激地一笑,立即跑进去。 她一进门,就听见观众席有人大声呼喊:“啊,被KO了。” 应欢忍不住笑,应驰这么厉害了吗?她抬头看向拳台,一眼就看见躺在拳台上穿着蓝色短裤一动不动的少年。她愕然地瞪大眼睛,快步穿过观众席往拳台走。 那身蓝色战袍和短裤是她前两个月买的,应驰很喜欢,每场比赛都穿。 台上,裁判宣布比赛结果:“周柏颢胜。” 周柏颢?应欢看向拳台上背对她而立的男人,确定第一次在这里听到这个名字,他这么厉害吗? 拳台上,穿着红色短裤的男人在应驰的面前蹲下,似乎说了句什么,应驰抬手覆在额头上,撑着坐起来,也说了句什么,那男人便起身走了。 教练和医护人员提着药箱上拳台,应欢跟在他们身后踏上台阶,灵巧地弯腰,比他们先一步跑上拳台。 她在应驰的面前半蹲下,丢掉书包,看向被打蒙、满脸是伤的弟弟,忍不住皱眉,这是应驰被打得最惨的一次。 “头晕吗?” 应驰点点头:“有点儿。” 应欢按着他的肩:“躺下。” 应驰乖乖地躺下,徐敬余那拳太重了,他现在头还有些晕。应欢转身抢过药箱,拿出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帮他把眉骨和额角的脏污冲洗干净,拭干,然后上药,又检查了一下他的鼻梁和耳郭。 她的动作非常熟练,教练和医护已经习惯了,每次应驰受伤,都是她亲自处理的,这小姑娘也不知道从哪学来的,处理拳击比赛带来的创伤堪比他们请来的医护。确定没什么大问题,她又翻出冰袋,放在他的额头上冷敷。 她将另一个冰袋按在他的耳郭上:“自己按着,用力一点儿。” 应驰一个激灵,顿时清醒不少,他眨着眼睛,可怜巴巴地看应欢?:“姐,奖金没了。” 应欢半跪在拳台上,看了一眼快被打成猪头的应驰,默默地解下他的拳套和绷带,柔声安慰他?:“你没事儿就好。” 应驰自己换了一只手按住耳朵,把另一只手给应欢,继续委屈地说:“我的鼻梁差点儿断了。” 应欢检查了一下他的手,发现他的手都有些抖,显然是之前比赛太激烈了,用力过猛。她有些无奈,声音低柔得像哄幼儿园的小朋友似的:“没断,还好好的,过几天就好了?‍?‍?‍?‍?‍?‍?‍?‍?‍?‍?‍?‍?‍?‍???‍?‍?‍?‍?‍?‍?‍?‍?‍?‍?‍?‍?‍?‍???‍?‍?‍?‍?‍?‍?‍?‍?‍?‍?‍?‍?‍?‍?。” “‘周柏颢’就是经验比我多,肯定是职业的。”少年不服输,冲天花板呼了一口气,满脸愤愤不平。 “嗯,对。”应欢说。 他们还不知道,KO应驰的不是周柏颢,而是盗用了周柏颢名字的徐敬余。 旁边的人听得一脸黑线,应驰平时在拳台上看起来挺冷酷的,怎么现在跟三岁小孩似的。 徐敬余换好衣服出来,在门口遇上运动馆的负责人,负责人笑眯眯地:“周先生,您的奖金……” “奖金我不要。”徐敬余打断他的话,他上台也不是为了那一万块奖金。 负责人一愣:“不要?” “不要,该给谁给谁。” 徐敬余将手­插‎‎进​­裤兜,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他想起刚才那小子瘫在拳台上,两眼发黑地喃喃了一句:“我的奖金……” 他有些无语地撸了一把寸头。 走出通道,他往拳台上瞥了一眼,就看见一个皮肤雪白的小姑娘正半跪着给应驰处理伤势。他没看到正脸,却也看出她动作娴熟。目光在她挽起的校服裤腿上顿了一下,他认出那是一中的校服。 应欢把应驰的绷带收好,转身拉过背包,塞进包里,准备带回去洗。 她随意地瞥了一眼,就看见观众席处穿着红色棒球服的男人,或者说少年,因为他很年轻,二十岁上下,头发很短,衬得那张脸英俊干净,整个人清爽帅气,还有些少年志气。 应欢很少看见穿红色穿得这么好看、气质内敛又张扬的男人。 因为她之前没看见他的正脸,所以认不出他就是KO应驰的拳击手,就算看见了,也不一定记得住……两人目光相对三秒,她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头,拉上书包拉链。 应驰忽然捂住脸,大声号叫:“啊!我的脸成猪头了!怎么回家啊?!” 应欢吓了一跳,回头看他,无语地看着忽然发神经的弟弟,面无表情地说:“怎么回去?当然是坐地铁了。” 应驰继续号叫:“回家还要被打啊!” 徐敬余自我反省了一下,觉得刚才自己已经算手下留情了。 比赛结束,观众慢慢散场,还有部分没离开的女观众跃跃欲试地看着徐敬余,正要上前打招呼,徐敬余的目光掠过她们,大步往观众席后排走了。 周柏颢和吴起还坐在原位。 周柏颢看向已经走到跟前的徐敬余,转移了一个话题,“怎么这么久?领奖金去了?” 徐敬余拽起座位上的包,甩到肩上,回头看了一眼还在号叫的猪头脸,目光落在这个温柔纤细皮肤雪白的小姑娘身上。她的皮肤比应驰还白一些,眉眼很漂亮,正低眉顺眼、神色温柔地哄着那个少年。 距离有些远,馆里还放着赛后的音乐,他听不清她说什么,倒是佩服她的耐心。不过,她不嫌累吗,天天得哄着。 奖金不要也罢。什么男人还要女人哄?他嗤之以鼻。 “这种奖金,你想要?你想要可以去领,反正用你的名字打的比赛。”徐敬余刚要收回目光,就看见那姑娘笑了一下,露出两颗有些外翻的小尖牙,牙齿又白又小,像个小怪兽。他愣了一下,她很快又抿起唇,小尖牙又藏起来了,似乎是不喜欢这么露齿笑。 “你还有脸说。” 周柏颢没给他好脸色,两人从小一起长大,熟悉得能穿一条裤子。 周柏颢比徐敬余大三岁,小时候一起学散打和泰拳,徐敬余想打职业赛,也正往这条路上走,不过……要先打几年业余赛,拿一块世界金牌后,才能转成职业赛手,这是他父亲的要求。 周柏颢继承家业,接管家族企业旗下投资的天搏拳击运动馆,和徐敬余也算是做同一种事情。 国内这圈子就这么大,承办世界顶级拳击赛事的天搏拳击运动馆老板在拳馆为了一万块打拳,这事传出去不是笑话吗?! 徐敬余没接这话,看向吴起?:“你不去找他?” 吴起有点儿犹豫,应驰确实不错,体能好有热情,但比赛经验不足,这个时候领回去估计难培养。他看向徐敬余,问:“你跟他打完,感觉怎么样?” 徐敬余想了想,说:“人很聪明,反应很灵敏,学习能力也很强,会模仿我的拳法,比较明显的缺点是力量比较弱……不过,这些问题不大,体能可以靠训练提升。” 吴起笑笑,一抬眼,发现拳台上已经没人了,不知道应欢和应驰是什么时候走的。他思考片刻,笑了:“先回去吧,今天也晚了,反正知道他是一中的学生,跑不了。” 今晚省队跟领导吃了个饭,除了近期有比赛的徐敬余禁酒,其他人都喝了酒,所以徐敬余充当司机,顺路把吴起送回家。 周柏颢跟徐敬余住在同一个小区,三人途经这家运动馆时,周柏颢顺口提了一句:“这里晚上有赛事,要不要去看看?” 徐敬余没意见,吴起最近一直物色不到好苗子,心思一动,也就跟着进来了。 没想到还真给他遇上一个,值了。 深夜十二点。 应欢和应驰到了家楼下,应驰看见家里的灯还是亮的,心里发怵?:“姐,等会儿你要罩着我啊。” 应欢点头:“好,罩着你。” “欸,要是拿到奖金,回家挨一顿揍也值了,但没拿到,还要被打两次……”应驰想想就心塞。 他们并不知道,徐敬余把那一万块留下了,但运动馆的负责人没给他们。 应欢看看他的脸,也有些无奈,但只能安慰他?:“别想了,回去好好睡一觉。” 应驰郁闷地抓了把头发,整个人搭在应欢的身上,虚弱地道?:“姐,扶我,我头晕……” 应欢有些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应欢打开家门,应海生和陆镁还没睡,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脸色严肃,果然是专门等他们的?‍?‍?‍?‍?‍?‍?‍?‍?‍?‍?‍?‍?‍?‍???‍?‍?‍?‍?‍?‍?‍?‍?‍?‍?‍?‍?‍?‍???‍?‍?‍?‍?‍?‍?‍?‍?‍?‍?‍?‍?‍?‍?。 应欢去运动馆之前就已经打过电话了,说她跟应驰晚点回家,让他们不用等。 应驰低着头,磨磨蹭蹭地蹲在门口换鞋,换好鞋,头也不敢抬,抬脚就往房间冲?:“爸妈,我先去睡了,你们电视别看太晚,特别是爸,你肾不好,就不要熬夜了……” “臭小子!你给我把头抬起来!” 应海生一声怒喊,人也站了起来。 应驰脚下生风,拔腿就往房间冲,应海生指着他的背影怒吼?:“你要是不认我这个老子,你就躲!” 应驰一个踉跄,堪堪在门口站住,慢动作地回头,青青紫紫的猪头脸对上应海生和陆镁,应海生气得差点儿背过气,操起茶几上的英文词典就砸过去。 少年侧身,厚厚的词典从他的身侧擦过,他又赶紧笔直地站好,认错态度端正。 陆镁回过神来,连忙喊?:“你干吗,身体不好还总生气,还要不要活了啊!你想丢下我们娘三个不管了吗?” 应欢也有些害怕,连忙拉住他,撒娇道:“爸,你别生气,明天还要去医院透析,早点儿睡吧。” 应海生几年前检查出患了尿毒症,这几年一直在做透析治疗,等待匹配的肾源。每个星期两次透析,一个月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加上身体不太好影响到了工作,前几年公司裁员的时候,他就被裁了。 本来应家家境普通,家里有个病人后,条件越来越差了,应驰学得好好的自由搏击因为没钱,中途断了。好在那小子虽然闹腾,却也懂事,没说什么。应欢学画画的钱也吃紧,她直接放弃了,这丫头从小就很乖,几乎不用怎么操心。 应欢和应驰觉得没什么,也不觉得委屈,不过是不再培养兴趣爱好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应海生总觉得对不起他们,却又没办法,所以脾气就越来越差了。 他指着应驰的猪头脸骂:“你说,你是不是跟社会上的人学坏了?是不是早恋了?还跟人打架斗殴抢女朋友?” 应欢有点蒙。 她爸爸是休息在家,青春偶像剧看多了吗? 应驰一脸发蒙,反应过来后,脸红脖子粗地喊?:“我不是!我没有!” 应海生气不过,抬手就要在他的脑袋上打一巴掌,这小子最近半年太叛逆了,每个月都跟人打架斗殴,他真怕他学坏了。 应驰的脑袋还晕着呢,这一巴掌下去怎么可以! 应欢连忙用力推了应驰一把,抬脚踹在他的屁股上,骂道:“以后不准这么晚回来,赶紧给我写作业去,做不完作业,今晚别睡觉了,我洗完澡过来检查。” 应驰顺势跳进房间,讨好地看向应海生?:“爸,我姐让我写作业,那我……先写作业了啊。” 应海生喘了喘,看向应欢,叹了一口气:“你马上就高考了,A大医学院的分数线那么高,你不好好复习,怎么考得上啊?!还老顾着你弟弟,你晚上出去找他,就是怕他闯祸吧?” 应欢怕他又骂应驰,连忙说:“我都有好好复习,成绩很稳定,高考没问题的。” 陆镁怕应海生气坏身体,把人拉住,劝道:“行了,都大半夜了,快去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去医院。” 应海生气也气过了,由着妻子把他拖回房间,到了房门口,还不忘回头瞪一眼儿子:“看什么看,写作业去!你姐一个小时后要检查。” 应驰的肩膀垮了,恹恹地说:“哦。” 闹腾了十分钟,可算恢复了平静。 应欢洗完澡出来,没想到应驰真的在做作业,她走到书桌旁,正好看见他在写英语作文,她提醒他:“这个单词写错了,末尾是S,不是R。” 应驰哦了一声,画掉,改正,字写得很潦草。 应欢摸摸他的头:“还晕吗?” “还行。”应驰摸摸肚子,“就是肚子很饿。” “我去给你拿面包。”应欢转身回客厅,拿了面包和牛奶放到他的桌上,“快吃。” 应驰想了想,抬头看她:“姐,以后,我打比赛,你别去接我了。爸说得对,你快高考了,要是被我耽误了怎么办?” 应欢垂眼看他:“不行,我不去,你也不能去。” 万一出什么事怎么办?她不放心。 应驰眼睛一瞪:“那怎么行,爸的手术费还没攒够呢,万一这两年要做手术,我们家还不得卖房子啊。” “有十二万了。”应欢夸他,“你很厉害了。” 少年得意地笑:“那当然。” 应欢心里一软,抿嘴笑笑,帮他收拾书桌?:“你快吃面包,作业我帮你检查,你早点儿睡觉。” 应驰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的时候,应欢已经带着他的书包出去了,还顺手帮他把房门关好。这还是应欢第一次主动帮他检查作业,他忍不住咧嘴笑:“世上还是姐姐好啊……” 自从跟徐敬余打完比赛后,应驰很长一段时间没去搏击运动馆打比赛了,主要是怕影响应欢复习。 五月底的某个周末,他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地方电视台正好播放到A大拳击队代表省队参加的拳击比赛,比赛正好进行的是七十五公斤级。 他来了精神,坐直了准备看一看,忽然发现穿着红色拳击服的人很眼熟。 这不是周柏颢吗?! 他急急地扭头大喊?:“姐!姐!你快过来看!那个打我的人参加比赛了!” 应欢正在刷数学卷子,听到他的喊声,头也没抬?:“哦。” 应驰不依不饶:“你快点儿来看,他也是A大的,别以后上了大学认不出来。万一你上大学后,他来追你,你怎么办?!” 应欢心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万一,没有这种万一。 应驰喊了几次,应欢没办法,只能放下笔,走出去。 比赛是现场记者接线直播的,没有解说。 只听见记者说什么“敬王”,她以为说的是穿白色拳击裤的那个。 “姐,你看仔细一点儿,要记住他长什么样啊。” 应欢在他的身旁坐下,认真地看着电视机屏幕,因为应驰的关系,她也喜欢上了看拳击赛事。 上次那人跟应驰打比赛的时候,她没看见,应驰虽然不服,但也隐晦地夸过“周柏颢”几次。 “我记住了。” “我不信,你不盯着他的脸看五分钟,怎么可能记得住?!”应驰吐槽,应欢有点儿脸盲,认人脸比较慢,她以前就经常记不住他的朋友和同学?‍?‍?‍?‍?‍?‍?‍?‍?‍?‍?‍?‍?‍?‍???‍?‍?‍?‍?‍?‍?‍?‍?‍?‍?‍?‍?‍?‍???‍?‍?‍?‍?‍?‍?‍?‍?‍?‍?‍?‍?‍?‍?。 应欢看着屏幕上身材高大、脸庞英俊、出拳凌厉的男人,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他长得好看,比较容易记。” 应驰忽然不吭声了,应欢以为他不高兴自己记不住他的“仇人”,转头看他,保证道:“周柏颢,头发很短,眼睛有点儿内双,喜欢穿红色的衣服,我真的记住了。” 应驰心累:“记住就记住了,为什么还要夸他?” 应欢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徐敬余确实长得好看,她只是说了实话而已…… 她习惯地哄他:“你也好看啊。” 应驰哼了哼:“我比他好看。” 少年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里的比赛,徐敬余是七十五公斤级拳击手,目测一米八以上,身材比例极佳,臂展很占优势,他的身体条件非常适合打拳。 上次跟徐敬余比赛被KO后,应驰认定他是职业拳击手,第二天就在百度上搜索过他的资料,只不过应驰搜索的名字是“周柏颢”,结果当然是什么也没搜到。 到底年纪小,人生第一次被KO,让他每次想起来都很丢人,不服气,想再战一次,而这是这个年纪的少年特有的劲儿。 应驰皮肤白,心思简单,个性完全外放,从长相到气质都是完完全全的少年模样。而徐敬余不一样,他明显是经过历练,从他的拳路就能看出他沉稳内敛,也足够强大,具有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的那种气质。 电视上的徐敬余一脸沉静,出拳狠厉,命中率极高,动作流畅、敏捷、漂亮,这样的男人,对于应欢这个年龄的小姑娘来说,显然很符合她的审美和喜好。 她笑笑,像摸小狗似的摸摸他毛茸茸的脑袋,有些违心地说:“嗯,你比他好看。” 话音刚落,她就听见电视机传来激动的欢呼:“哇!敬王KO了!” 拳击是一项非常热血刺激的竞技赛,观众的情绪和注意力轻易被带动,应欢正看得专注,目光完全被屏幕上冲观众席举了一下拳表示胜利的男人吸引,他翘着嘴角,笑了一下。下一秒,她就听见应驰摔遥控器的声音。 她转头看他:“你干吗?” 难道他是想起自己被KO的场景了? 应驰霍地站起来,冲过去把电视机关了,回头看向应欢,有些气恼地抓了一下头:“没什么好看的,你去复习吧,我去跑一会儿步。” 少年精力足,也不沉迷游戏,每天都去跑步,不上学的时候,还去搏击馆训练。 应欢点头:“你去吧。” 她看了看黑屏的电视机,很想把比赛看完。 应驰回房间换了一身蓝色运动服,一边活动,一边走出房间。 应欢去倒了杯水,应驰冲她一挥手?:“姐,我出去了,回来给你带糖山楂。” “好。” 应欢看着他出了门,立即打开电视机,想把那场比赛看完。拳击比赛一个回合就三分钟,她不知道刚才打的是第几回合。 电视机再一次被打开,徐敬余的比赛已经结束,现在是八十一公斤级的对决,没上一场精彩,她看了一分钟,忽然失去兴趣,把电视机关了,回房间复习,备战高考。 下期预告: 一晃六月,高考结束当天,应驰给应欢准备了一个生日礼物,是一个什么样的礼物,让徐敬余与应欢再次结下不解之缘? 下期连载详见《花火》8B,甜蜜剧情持续升级! 要想心情好,先去睡个觉 主持/王小明 这期的读者问卷里有人问怎么保持好心情,我觉得应该是好好睡觉!晚上睡不好,白天就容易犯困?‍?‍?‍?‍?‍?‍?‍?‍?‍?‍?‍?‍?‍?‍???‍?‍?‍?‍?‍?‍?‍?‍?‍?‍?‍?‍?‍?‍???‍?‍?‍?‍?‍?‍?‍?‍?‍?‍?‍?‍?‍?‍?。首当其冲(?)的就是朵爷和张美丽?‍?‍?‍?‍?‍?‍?‍?‍?‍?‍?‍?‍?‍?‍???‍?‍?‍?‍?‍?‍?‍?‍?‍?‍?‍?‍?‍?‍???‍?‍?‍?‍?‍?‍?‍?‍?‍?‍?‍?‍?‍?‍?。她俩不仅自己困,还要影响其他聚精会神工作的伙伴(比如我)! 下午困倦的朵爷,哈欠从两点打到了四点?‍?‍?‍?‍?‍?‍?‍?‍?‍?‍?‍?‍?‍?‍???‍?‍?‍?‍?‍?‍?‍?‍?‍?‍?‍?‍?‍?‍???‍?‍?‍?‍?‍?‍?‍?‍?‍?‍?‍?‍?‍?‍?。张美丽是最容易被传染的……不费什么工夫就加入了朵爷的哈欠队伍。两人的哈欠声此起彼伏,魔音入耳。我含着眼泪告诫旁边的叉妹:“你一定要忍住,你要是没忍住,我也就完了。” 哈欠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写到这里的我,已经眼泪涟涟地打了十个哈欠。 读者问卷 你们的阿瑶:提问桑榆姐,请问你在文里面写的一些习惯、爱好啊什么的自己有吗?比如特别喜欢吃梨。 林桑榆:有。很多原型就是我自己。 夏沅:本期也是林·惜字如金·被你们宠坏·桑榆…… 读者问卷 祝冉:提问小锅,是不是真的左右不分? 小锅:我练车的时候,教练声嘶力竭地喊左边、左边,我会毫不犹豫地向右转!所以科目二至今还没过(五年了),教练愤然退休! 读者问卷 是夕绥画:夏温柔会回河南嫁人吗?(舍不得) 夏沅:今年先不嫁,明年再说吧! 读者问卷 王蓉:想问一问编辑们之间会发生矛盾吗? 王小明:当然会,比如上周我们就因为有人不吃米饭,有人不吃火锅,有人不吃牛排,有人不吃烤肉……在楼下站着苦苦思索了半个多小时!一时间附近实在是找不到所有人都能吃的了! 读者问卷 努力学习的猪:想问一下编辑小姐姐们怎样保持好心情呀? 张美丽:不上班我心情就非常好! 叉叉:这道题太难了,它一点儿都不简单!! 读者问卷 方氏榕:表白夏沅!作为温柔的老乡想问温柔平时在长沙想吃面食怎么办啊?之前去南方找不到馒头超级心酸。 王小明:太夸张了!我们长沙还是有馒头的!除了超市和早餐店有馒头,我每天不论早中晚都能听到“馒头——老面馒头——大馒头——小馒头——新疆大饼(?)”的吆喝声!(最后四个字我总是听成“肥肠大饼”,用脚指头想想都不对!我谨慎地去问了夏沅,如果错了请老板骂她!) 夏沅:想吃面食的时候就回家,但因为回去得太频繁,导致现在每次我和我妈打电话说 “妈我想吃×××”的时候,我妈都会严词拒绝:“不,你不想!” 读者问卷 白鸟路:小明每天都这么“精分”吗? 叉叉:你换个问题,比如“小明每天都这么纠结/精致/易怒/阴森(?)吗”,我可以回答上三天三夜(不顾生命危险的情况下)。 读者问卷 张越:一本新书从交稿到上市一般要多长时间呢? 王小明:很长……长到没有人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读者问卷 顾盏:请问编辑们的高中生活是怎么样的啊? 夏沅:除了学习就是每天呼朋引伴地和小姐妹们在校园里撒欢跑,然后再偷偷把隔壁寝室的上下铺并在一起彻夜聊天,现在想想好怀念哦。 叉叉:叱咤风云,挥斥方遒,混迹“江湖”……夸张了,夸张了。真实情况是:我高中因为寄宿,时常和七个女孩子浩浩荡荡地走在校园大道上,大家又因为有一点儿叛逆,校服总是搭得千奇百怪,被误认为是“问题少女”;后来我因为无聊(老师:?)加了不少校部门,到了高二就身兼数职,做了一堆部门的部长,去了一些代表大会见世面!!然而因为我经常拿着小本本站在教学楼下面扣大家的分(校命难违),大家都对我有些误会,觉得我黑白通吃…… 本期的“花粉来信”结束啦,请大家继续通过私信、评论新浪微博@花火B女孩,或填写每期的杂志读者调查表,踊跃地参与我们的“来信”栏目,提出更多有趣好玩的问题吧!我们下期再见! 偏执的甜(二) 文/赵十余 新浪微博|@赵十余 上期回顾:全世界都觉得霍临是个斯文有礼的谦谦公子,但南辞见识到了他最反差的一面,虽然她不敢乱说话,但他会轻易放过她吗? 霍家父子时隔五年再见到霍临,表情一个比一个复杂,有怜惜,有心疼,但更多的还是为难?‍?‍?‍?‍?‍?‍?‍?‍?‍?‍?‍?‍?‍?‍???‍?‍?‍?‍?‍?‍?‍?‍?‍?‍?‍?‍?‍?‍???‍?‍?‍?‍?‍?‍?‍?‍?‍?‍?‍?‍?‍?‍?。 因为霍夫人的病这几年已经好转,她认定霍修辰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为了弥补当初的过失,她对他倾注了更多的爱?‍?‍?‍?‍?‍?‍?‍?‍?‍?‍?‍?‍?‍?‍???‍?‍?‍?‍?‍?‍?‍?‍?‍?‍?‍?‍?‍?‍???‍?‍?‍?‍?‍?‍?‍?‍?‍?‍?‍?‍?‍?‍?。 他们思前想后,决定先将霍临安顿在南家,再回去慢慢告诉霍夫人真相?‍?‍?‍?‍?‍?‍?‍?‍?‍?‍?‍?‍?‍?‍???‍?‍?‍?‍?‍?‍?‍?‍?‍?‍?‍?‍?‍?‍???‍?‍?‍?‍?‍?‍?‍?‍?‍?‍?‍?‍?‍?‍?。但没料到,霍临待在南家的第二天,霍夫人忽然带着霍修辰来做客。 霍临当时在后院爬树,霍修辰走过去瞧见,直接骂了一句“土包子”。 霍临野性迸发,直接从树上跳到了霍修辰的身上,硬生生咬掉了他手臂上的一块肉。 霍夫人见霍修辰受伤,赶来教训霍临,却意外地看到他脖子上挂着的玉坠。 她一把抓住霍临,质问他,自己儿子的玉坠为什么会在他的脖子上,是不是他抢了霍修辰的东西! 霍临想推开霍夫人,但她死不松手,最后霍家父子赶到,无奈之下,只好和她说了实话。 可想而知,霍夫人知道真相后,是什么样的反应。但好在这次她还算理智,并没有崩溃太久,之后她叫霍家父子带霍临回去。 霍修辰知道了事情的经过,称愿意把所有的东西都给弟弟,只求霍夫人不要扔掉自己。 到底是养了几年的儿子,就算她知道他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感情还在。 所以,霍夫人几番纠结后,还是决定留下霍修辰。 霍老爷怕霍临因为这件事跟家里人产生隔阂,再三承诺霍修辰绝对不会对霍临构成威胁,霍家的次子还是霍临,就连“霍修辰”这个名字,也可以冠在霍临的头上。 霍临只回了一句:“别人用过的东西,我不要。” 霍临的叛逆渐渐显露出来,起初霍夫人和霍家父子对他都抱有愧疚之心,想弥补,但得到的都是无视和强烈的对抗。相反,本就讨人喜欢的霍修辰,却变得愈加孝顺、懂事。 两个孩子的对比越来越鲜明。 霍夫人对霍临的愧疚和耐心,就在这种对比下,日渐淡薄。 三年后,霍家大少爷意外离世,霍夫人再次陷入崩溃的状态。 悉心关爱培养长大的长子就这么去世了,任谁也接受不了。可谁都没想到,霍夫人在清醒后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痛骂霍临,说他是灾星,说他回来就是个错误。 霍临听完霍夫人的话,冷笑着回应:“你以为我喜欢待在这里?!” 霍临主动搬出了霍家,霍老爷虽念着父子之情,但霍临说的话,也着实伤了这个老父亲的心。于是,他默认了霍临的选择,并且给了他一笔钱,让他自由支配。 霍临用这些钱在南家旁边买了一栋别墅落脚,之后听说性子开始变得沉稳,读书也越来越努力。 十四岁的他考上了国外名牌大学,在国外一待就是六年。这期间,他一次都没回过霍家,除了偶尔霍老爷会主动给他打电话询问近况之外,他与霍家几乎没有任何联系。 后来,他回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霍老爷当初给他的那笔钱,连本带利地还给了他。 现身霍家家宴的霍临性子已然越发斯文内敛,对霍夫人也不像以前那般针锋相对,甚至还主动笑着叫了她一声“妈”。 他前脚当着霍家人的面宣布自己准备创业,后脚就创办了一家新能源汽车公司,并且成了霍氏汽车最强劲的对手。 南辞想到这儿,似乎有些能理解霍临为何会变成如今这个样子了。不过,她能理解,但也不代表她就能包容他。 她以后还是要继续离他远些,毕竟他确实太危险了。 南辞正暗暗琢磨,星巴忽然一个打滚,将肚皮朝上,四只大爪子耷拉在半空,一副让她做些什么的样子。 她有些不解,不知该怎么办。 就在这时,霍临悄无声息地蹲在她的身后,一股清冽又好闻的气息,从背后将她包围。 他用结实修长的手臂将她轻轻环住,俊脸轻轻靠在她的肩膀上,带着微微的‌‍诱‌‎惑‍。 “我教你。” 他一边说,一边握着她的手给星巴按摩。 他们距离太近,他的动作又太过亲密,南辞的大脑几乎瞬间空白,但内心对他的恐惧和排斥还在,所以她本能地向外缩了缩身子。 很微小的一个动作,却被他察觉到了。 他笑了笑,轻声低喃:“你知道我最喜欢做的事是什么吗?” “什……什么?” “我喜欢冒险,越不可能的事情,我越爱做,尤其那些人越怕我,我越高兴。” “……” “所以,在我这里,躲是没有意义的。” 霍临抬手捏住她的下巴,与她对视。 他轻飘飘地看着她的双眼,似笑非笑:“只要我想,你觉得自己能躲得掉吗?” 那天南辞回到自己的卧室时,已经是后半夜了。 被霍临吓了那么久,她一丁点睡意也没有,就那么在床上躺到了天亮,不停思考着自己未来的路。 这南家她是肯定不会久待的。可她如何脱离,脱离之后又如何让南家彻底放弃自己呢?不然,她就算逃了,以南家的势力,只要他们觉得她还有用,势必会抓她回来。 她微微一叹,在床上打了几个滚。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南珠果然说话算数,几天后的饭桌上,她兑现了替南辞找家教的诺言,将对方的微信推给了南辞。 其实,直到此时,南辞还是怀疑南珠做这事的动机,但她也知道,这种怀疑不能在南爸和南老爷子面前表现出来。 当天下午五点多钟左右,那个家教通过了南辞的好友请求并给她发来了一个定位——东阳街九十一号,来这里。 南辞其实有点想拒绝,毕竟现在天色将晚,她又不知道东阳街的具­‌­体​位‎‎置。但若是她不去,对方万一找南珠告状,说她怠慢,南珠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见一面吧。 简单收拾了一下,她便拎包下了楼。 司机正巧在院子里擦车,她刚打开后座的车门,南珠忽然急匆匆地走了过来。 “快送我出去一趟,我有点事要处理。”说完,南珠像才看见已经准备上车的南辞,“你要出门?” “我……” “不急的话,你自己去路口打车吧,我这边有急事。” 什么话都被南珠抢了先,南辞只得相让,浅笑着看她:“姐姐慢走。” 南辞看着南珠坐车离开后,才独自往山下溜达着去拦出租车。可到达目的地之后,她不禁有些傻眼。 谁能告诉她,为什么一个来给她补课的家教,选的见面地点会是一家酒吧。 她看着酒吧门口一左一右站着的两名黑衣保安,开始犹豫到底要不要进去。 就在这时,一阵机车的嗡鸣声由远及近,南辞还没来得及回头,一台外形彪悍的黑色机车就停在了她的面前。 骑车的男生将头盔一取,一张痞气十足的脸便露了出来。 “南珠的妹妹?”他问。 南辞点点头:“你是……我的家教?” 男生点点头,轻松地下了机车:“跟我走。” 南辞深吸一口气,慢吞吞地跟在他的身后。 这家酒吧全北城有名气,格调不高,但人气火爆。 刺耳的DJ声充斥在酒吧的每个角落,卡座内座无虚席,舞池里的各色男女正贴身热舞嬉戏。 男生将南辞带去了角落里的卡座,那里早已坐着几个人,看样子都是男生的朋友。 男生推了一杯颜色很漂亮的东西给她,说:“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秦予,喝吗?” 南辞直接拒绝:“我不会喝酒。” “这是饮料。”男生大大咧咧地向后一靠,跷起二郎腿,“还是你觉得我会饥不择食,以补课的名义对你这个小村姑下手?”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南辞只好拿起杯子,小心地闻了闻,没闻到什么酒精味,就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 酒吧二楼。 二楼的环境相对安静一些,人也没有几个,似乎有意清场一般。 贴近看台的雅座,有四个男人坐在那里。 陈进看了一眼角落里举着一杯红酒细品的霍临,不由得嫌弃地撇撇嘴:“这又没外人,能不能把你那副假兮兮的样子收一收。” 霍临睨了他一眼:“教训我之前,能不能先把上次输给我的车兑现?快两个月了,就算空运,也要运到国内了吧。” 陈进自觉地闭了嘴。 周起与沈慕彦瞧着二人拌嘴的模样,都笑了笑,大长腿往玻璃桌上一压,看向霍临。 “你今天心情不错?” 霍临抿了一口红酒,眼底的笑意渐浓。 “还可以。” “不是说之前在南家遇见了你妈和霍老二?” 周起的言下之意,大家都明白,以往只要遇到和霍家有关的事情,霍临的脸色都会比平时阴郁不少。 他们这帮人每次一听说霍临和霍家又怎样了,都会想尽办法给他找乐子。 今天组这个局,也是让他出来轻松轻松,哪想人家从进门开始就像没事人似的。 霍临闻言,轻飘飘地扫了周起一眼:“我至于一直跟那种人计较吗!” 周起不甘心,又刨根问底:“那是遇到了什么好事?” “好事?不算。”顶多算是遇到了一个有趣好玩的小东西。 想到这,他随意地向楼下一瞥,下一秒,目光一顿,眉梢一挑。 “我下去一趟。” 三个男人见他抬腿就走,不禁疑惑起来。 一楼,南辞正脚步轻飘地往酒吧的洗手间走。 她强撑着到洗手间用凉水洗了把脸。 她只觉得晕乎乎的,脸颊和胸口越来越烫。跌跌撞撞地出了洗手间的门,她终于一阵恍惚,脚下一软,跌坐在了墙边。 走廊上来往的人大都醉意横生,并没有人注意到她。 她像小鸡啄米一样,脑袋轻轻点了点,娇娇弱弱的身子缩在那儿,看着有些可怜。 就在她的脑袋越来越低,身子马上要扑到地面上时,一只大手及时出现,托住了她的下巴?‍?‍?‍?‍?‍?‍?‍?‍?‍?‍?‍?‍?‍?‍???‍?‍?‍?‍?‍?‍?‍?‍?‍?‍?‍?‍?‍?‍???‍?‍?‍?‍?‍?‍?‍?‍?‍?‍?‍?‍?‍?‍?。 对方一个用力,将她整颗脑袋托起。 南辞迷蒙地抬起眼,眼眶微红,眼底带了层雾气,好像在森林中走失的兔子,委委屈屈地抬眼看着他。 那一刻,霍临的心跳停滞了一瞬,目光不由得掠过精致秀气的鼻子,最后定在她的双唇间。 很小巧漂亮的一张小嘴,唇瓣的厚度适中,唇色不似一般人浅淡,却也不那么红,而是偏粉色,再向下是修长的脖颈儿,白皙细腻,光滑无瑕。 越看,他的目光便越发深沉。 秦予一直等在卡座处,见南辞迟迟没有回来,猜她应该是偷偷溜了。 他不甚在意,南珠只是告诉他,今晚要把那丫头片子灌醉,最好让她丑态百出,南珠自会安排人拍照。 他给了那丫头一杯像饮料的酒,虽然她离开的时候,并没有醉了的意思,但他该做的事也做了,至于别的,他可不管了。 霍临没回二楼,而是抱着南辞走出了酒吧。 司机和助理一直候在外面,这会儿瞧见霍临抱着个姑娘出来,一时瞠目结舌。 相较司机而言,助理小哥倒稍微平静一些。他快步走到霍临的身边,询问需不需要帮忙。 霍临摇头:“不用,开门。” 助理连忙把车门打开。 南辞见自己要被塞进车子里,开始挣扎。 “放开我!外婆说了,不能和陌生人回家!会被拐跑的!嗯……放开我!” 霍临不为所动,按着她的头,硬生生将这个小矮子按进车内。 南辞跌倒在车后座上,觉得屁股摔得有点痛,于是撇着嘴,委屈地抬起眼。 “你还这么凶!” 霍临捏着她的下巴,好笑道:“就对你凶又怎么样?!” 南辞没说话,直直地望着他,不一会儿眼眶就红了。 霍临见状,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血液再次沸腾,他眸色深深,松开她,关上车门。他从另一边上车,看到南辞还在挠挠抠抠着想开车门。 小身板软绵绵地趴在车门边,左鼓捣一下,右鼓捣一下,像仓鼠逃命一样,傻得不得了。 霍临长臂一伸,猛地将她拽到自己的身前。 可能是他的动作太猛,南辞被拽得有点晕,一阵天旋地转后,还呕了两下,像是反胃想吐。 霍临及时捏住她的双颊:“敢吐在我的车上,就把你的嘴缝起来。” 南辞稳住身形,迷蒙着双眼看他,瞬间又变得委屈无比:“我把好吃的都给你,你别凶了。” 霍临愣了愣,脑子里忽然闪过每隔几天他都会回忆起的画面。 记忆中,有个掉了两颗门牙的小姑娘,扎着两条马尾,一蹦一跳地在他的跟前乱晃。 他凶她、吼她,想把她赶跑,但她每次都含着泪,要哭不哭地看着他,将啃得满是口水的食物,举到他的跟前:“大哥哥,我把好吃的都给你,你别凶我。” 那是他儿时的黑暗时期里唯一的一点温暖。 后来,他甚至后悔过,为什么要回霍家。 如果一直留在那里,就算吃不饱、穿不暖,但至少他是自由的,开心的。他还有属于他的小太阳,如果他想,或许那个小太阳也会只属于他一个人。 他从国外回来后,便派人回去找过,但得到的结果是,她也不知去向。所以,现在猛然听到相同的语气、相同的话,他禁不住出神。 南辞却丝毫未觉,甚至还伸出两只小手,抱住了霍临抬起的那只手臂,用小脸蹭了蹭他的袖口,像是讨好。 “你不凶的话,我就把我的好吃的都给你……都给你……” 她越说,眼皮越沉,迷迷糊糊地想倒下身子沉睡。 霍临及时接住她,她像是想寻找一个更舒服的位置一般,顺势趴到了他的身上。 喝醉后的南辞,完全没有平日里对他的抵触和害怕。 他眯了眯双眸,脸色辨不出喜怒。 就在司机和助理都为南辞捏了一把汗的时候,只见霍临手臂微拢,轻轻环住了南辞。 助理和司机皆是一脸的不可思议。 南辞像是还有些不舒服,做了些小动作,但都被霍临按住了。环在她腰上的双臂也越来越紧,两个人之间越来越亲密。 片刻后,霍临忽然开口:“你们下车。” 已经开始嫌他们碍事了? 像是读懂了他们的心思一样,霍临抬眼:“外面有人跟着,出去看看。” 二人瞬间明白了,相继开了车门,但才迈出去一步,还没来得及站直身子呢,就听霍临又补了一句:“找到人之后,先在旁边按住,等我叫你们了,再回来。” 还是嫌他们碍事了。 司机和助理走远之后,霍临的眼神变了。 他垂眸看着缩在自己怀里的小东西,觉得心情莫名好起来。 南辞觉得他怀里又硬又不舒服,不停地扭动着?‍?‍?‍?‍?‍?‍?‍?‍?‍?‍?‍?‍?‍?‍???‍?‍?‍?‍?‍?‍?‍?‍?‍?‍?‍?‍?‍?‍???‍?‍?‍?‍?‍?‍?‍?‍?‍?‍?‍?‍?‍?‍?。 他目光渐深沉,于是捏住她的下巴,说:“再乱动就拿你去喂狗!” 她这会儿怎么可能听得懂,只艰难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看着他,装成凶巴巴的小模样:“再吵……再吵,我就亲你了!” 霍临眉毛微微一扬,嘴角微扬,慢条斯理地朝她靠近:“那你试试看啊。” 南辞再醒来的时候,两条小腿已经麻得没有知觉了,右臂被压了一宿,这会儿闷闷地发疼。 车窗外,天色已是大亮,清晨的暖阳直射进来,她眯眼强撑着精神,却还是被晃得有些出神。 脑海中的记忆还停留在和秦予去酒吧,她喝了一杯他给的饮料,后来她觉得头昏脑涨,想去厕所洗个脸……再然后呢? 她一边回忆,一边想动一动发麻的身子,可这才转了一下脑袋,便愣住了。 她微微侧过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线条精致的下颌,然后便是那张清冷的脸。 这会儿对方正睡着,眼睛轻轻闭着,面无表情,但眉宇间有几分迫人的气势。 原本迎着光,南辞还有些没反应过来他是谁。待视线渐渐清明,她看清自己到底靠在谁身上的时候,吓得差点跳起来。 怎么回事?她为什么会和霍临在一起? 南辞觉得自己已经吓得没有思考能力了,她不敢再动,生怕把这头沉睡的狮子弄醒。但是,一直这么待着也不是个事儿啊。 凝了凝神,她开始试着挪动身子。不料,腿才刚抬起来,放在她腰上的手掌忽然一紧,猛然又跌回她靠了一夜的胸膛,霍临的嗓音比往常要低沉喑哑几分:“想跑?” 南辞不敢抬头,脑瓜转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快,盘算着该怎么开口。可到底从没经历过这种事,她这会儿越想越头疼,表情也开始纠结不安,情绪外露。 霍临看在眼里,似笑非笑地挑挑眉,抬手捏住她的下巴,扳过她的脸。 “怎么?想编谎话糊弄我?”说着,他向前微微俯身,优雅迷人的脸庞与她贴近。 他身上原本就带着些许檀香,一呼一吸间,香气盈满她的鼻腔。 “我告诉你。”他轻轻开口,像看着弱小的猎物一样,凝视着她,“你想得美。” 南辞有些害怕,尤其还这么近距离地和他接触,被他牢牢地困在怀里。 可她也明白,现在根本不是害怕的时候,她要面对的人不是她装柔弱就能应付的。而以她之前与霍临接触的经验,她如果现在表现得越不安、越忐忑,他就会越有兴致。 她只能强迫自己镇定,下意识地深吸一口气,然后抬眼看向他:“霍先生,我……我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她此刻眼神清明,虽然神色有些微的颤抖和闪烁,但也和昨晚的样子截然不同。 霍临心里有些遗憾,但瞧着她这副强装冷静的小模样,又忍不住生起逗弄她的心思。于是,他瞥着她,说:“你喝多了,在酒吧门口遇见我,抱着我的腿说喜欢我,还想亲我。” “不可能!”南辞毫不犹豫,矢口否认。 霍临眯了眯眼。 “你确实没说喜欢我,而是打了我两下,说我好可怕,要离我远一些。” 这下南辞有些拿不准了,毕竟她想不起来了,而她心底最真实的想法,就是觉得他可怕。 见她没回应,小脸儿上的表情更是一会一变,霍临的眉梢微微挑起。 “原来我猜对了啊。” 之前他在诈她?! “我这么喜欢的小丫头,居然怕我,讨厌我,想想真是有点伤心呢。”霍临说着,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如果不是他表情没变,单听语气,她还真的要信以为真了。 他也没管她的反应,将她的脑袋往自己的怀里一按,大手抚上她的头顶。 柔顺的长发散发着浅浅的洗发水的香味,他就那样一下一下由上至下地顺着她的头发,动作越发轻柔。 “我这个人,对威胁自己的人,从不手下留情。对伤过我的人,更是如此。小丫头,你说,你让我伤心了,我该怎么罚你呢?” 大手在她的脖颈儿间顿住,微凉的掌心覆盖在她细腻的皮肤上,温热的颈动脉像是在他的掌心里跳动一般。 南辞吓得一哆嗦,瞬间脑补出自己被拧断脖子血流如注的画面,身子开始猛烈地挣扎。 霍临开口吓她,原本就是为了看到她无助挣扎的样子,甚至还暗暗地想着,如果她还能像昨天在酒吧里那样,抬着雾蒙蒙的眼眸看他,那更是再好不过。 所以,他坐在那儿,一动未动,甚至表情都没变一下。见她还在奋力挣扎,他的脸庞终于显出几分戾气。 “再动就真的拧断你的脖子!” 威胁果然比什么都管用,她渐渐停了动作,但情绪没能控制住——一早上受到的恐惧,这会儿都化成了委屈,涌上眼眶。 霍临捏着她的下巴再次将她的头抬起来时,就瞧见了和昨天差不多的、雾蒙蒙的双眼。 只是,昨晚这双眼睛里带着吸引人的懵懂和醉意。 但不知为何,他觉得此时的她,比昨晚还要吸引自己。 片刻后,他冷着脸将她扔下车:“下车。” 南辞如获大赦,急急忙忙地开门下车,头都没回就跑得没了踪影。 霍临目送她走远后,静静地垂下眼眸。 助理和司机整夜都在不远处待命,这会儿瞧见南辞离开,连忙上前敲了敲车窗。 车窗降下来一半,霍临清冷的侧脸露了出来,直接问:“人呢?” 助理闻言,朝司机比了个手势,接着,司机拽着一个男人走了过来?‍?‍?‍?‍?‍?‍?‍?‍?‍?‍?‍?‍?‍?‍???‍?‍?‍?‍?‍?‍?‍?‍?‍?‍?‍?‍?‍?‍???‍?‍?‍?‍?‍?‍?‍?‍?‍?‍?‍?‍?‍?‍?。 那就是昨天准备偷拍的人,这会儿瞧见霍临,猜他肯定是个大人物,顿时双腿发软。 “先生,我……” 霍临打断他:“谁派你来的?” 那人一噎,顿了顿:“我也不太清楚是谁,但对方是个女人。” 霍临转头问助理:“照片看过了?” “看过了,只拍了您和南二小姐的一些亲密照,别的没有什么。” 霍临挑了一下眉,稍显兴趣:“拿来看看。” 助理一听,忙把早就扣下的相机拿出来,调出照片交给霍临。 拍的几十张照片,无一例外,照片上面的主人公都是他和那个小丫头。那张小脸在镜头里带着娇憨、醉意。 末了,他将相机交给助理。 “复制一份照片。” “是,老板。复制完毕就直接把照片删除了吧?” “不需要。”霍临闲适地朝被押着的偷拍者看过去,“人家浪费这么长时间,不好让他空手而归。” 助理不敢有异议,连忙从车子后备厢拿出电脑,将照片复制粘贴了一份到电脑上。 霍临叫助理把相机还给对方:“把人放了。” 他说着,目光投在那个偷拍者的身上,笑得越发斯文从容。 “什么事该说,什么事不该说,我想你应该明白的,对吗?” 那人莫名觉得脊背发凉,眼前这个笑意中带着狠厉的男人,绝非善类。 将人放走之后,助理调出日程安排:“今天只有两个公司内部日常会议,要不,我推迟到明天?您回家休息一下?昨晚……” 霍临有失眠的毛病,身边的人都知,平日里都要靠安眠药助眠。若是赶上有突发事件,更是能一连熬上几天几夜,都不打一个哈欠。而昨天他又跟南辞那个醉鬼共处一室,估计更是不能有片刻的安稳了。 不料,他竟然笑了笑,摇头:“不用,我昨晚睡得很好。” “啊?” 他用手指轻推鼻梁上的金丝边框眼镜:“我也很惊讶。” 需要安眠药才能入眠的他,居然抱着那个小丫头安稳地睡了一晚,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南辞来到南家后,第一次在外过夜。 上了出租车后,她渐渐冷静下来,脑子也清醒不少。 南珠昨天明显是故意不让她用家里的车,意图就是不想让司机跟着。没猜错的话,应该南珠是想让她少一个“人证”。 可是,南珠的目的呢?让她出丑,然后传到南家人的耳朵里? 直到车子到了南家别墅外,南辞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原以为回到南家会出现什么三堂会审,但意外的是,南家几个长辈都不在,周姨见她回来,忙把她拽到角落里。 “你这个小丫头,昨晚为什么没回家?” 南辞没回答,而是挽上周姨的胳膊,问道:“爷爷和父亲他们没在家吗?” “他们昨天去邻市参加合作伙伴的宴会,今天下午才回来。” 南辞顿时松了一口气。 周姨使劲点了点她的小脑袋:“昨天如果不是我帮你圆谎,你姐姐肯定要发现你夜不归宿了。” 南辞眼前一亮:“您帮了我?” 周姨想起昨天南珠几次敲门找南辞,她怕南辞挨训,事先把南辞外出穿的鞋子摆在了门口,又在她被窝里放了抱枕制造出有人在被窝里的假象,才勉强糊弄过去。 “不然呢?!”周姨恨铁不成钢地瞪南辞一眼,“你到这个家里之后一直小心翼翼的,怎么昨天那么大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南辞将昨天的事情大致和周姨复述了一遍,只说家教不靠谱,又说自己碰到霍临,他收留了她一晚。 周姨知道事情经过后,心放下了一些。 南辞回房休息时特地配合周姨的说辞换了套睡衣。她无意间瞥向窗外,正瞧见南珠气势汹汹下车的场景。 原来南珠拿到照片后,瞬间就炸了。 她径直冲回南家,完全没了平日里高冷、端庄的模样,咣当一下就踹开了门。 “南辞,你昨天怎么回来的?” 南辞窝在床上,一副瑟缩又拘谨的模样,看向南珠的时候,心里更是忐忑不安。 “我……我是被一个熟人送回来的。” 南珠咬牙看她:“是霍三少吗?” “你说的是霍临吗?我确实是被他送回来的。” 一听到她承认了,南珠直接抓狂:“你算什么东西?!还霍临?!我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你这么大野心,居然敢接近他!” 南珠要气炸了。 本来昨天南珠雇人去偷拍,是打算拍一点她失态的照片给爷爷看。 当然,南珠没想把事情做得太过分,她只想让爷爷和父亲认为南辞是个能轻易被人‌‍诱‌‎惑‍的蠢货,让爷爷不再重视她。 那个人说拍到了东西,南珠兴致勃勃地拿回照片,谁知看到的却是这种“惊喜”! 霍临可是她喜欢的人! 照片上,霍临抱着南辞,动作看起来既绅士又轻柔,这让她怎么不嫉妒! 虽然这些话说完,她算是彻底和南辞撕破了脸。不过,幸好现在长辈们都不在家,她可以肆无忌惮地羞辱南辞。 想到这,南珠语气中又夹杂了一些嘲讽和蔑视,向南辞再逼近两步:“我警告你,南家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我不让你动的,你如果擅自动了,我不会放过你!如果下次再让我发现你勾引霍三少,你这二小姐,也算做到头了!” 南辞吓得一动不敢动,哆嗦着开口:“姐姐,你误会了,我真没有……” “最好是这样!” 南珠不再和她废话,剜了她一眼,转身离开。 南辞见南珠走远,才把刚刚一直攥在手里的手机放在耳边,有些哽咽地开口:“爷爷,家教的事可能真的要麻烦您了,姐姐对我有误会,她或许真的不喜欢我,我不敢再麻烦她了。” 电话那头正是在邻市的南老爷子,他沉默良久,最后沉声说:“好,爷爷知道了。” 挂断电话,南辞下床将房门反锁,表情一敛?‍?‍?‍?‍?‍?‍?‍?‍?‍?‍?‍?‍?‍?‍???‍?‍?‍?‍?‍?‍?‍?‍?‍?‍?‍?‍?‍?‍???‍?‍?‍?‍?‍?‍?‍?‍?‍?‍?‍?‍?‍?‍?。 是的,她是故意的! 虽然她不知道南珠的计划,但刚刚南珠怒气冲冲地下车,十有八九是来找自己麻烦的。 她先给南老爷子打了电话,简单地说了一下南珠替她请的那个家教多新潮,居然带她去酒吧补课,只不过她太没用了,喝了一杯饮料就醉了。 果然她还没说完,南珠就闯了进来。 她原本只想套话,但哪想南珠那么无所顾忌,将底牌亮了个干净。 南辞又想起南珠刚刚说的话—— 南珠居然喜欢霍临,那么可怕的男人居然会对她的胃口! 家教的事情,南辞以为南老爷子会像以往一样,教训南珠几句让她收敛一些了事。但没想到,隔天早饭时,南老爷子竟然直接派她去国外工厂监工。 南珠不可置信地看着南老爷子:“爷爷,您说的是南非那个工厂吗?” 南父皱了皱眉,还没说话,南母就反应强烈地高声嚷道:“爸,那边不是一直有公司的经理人在打理吗。怎么突然要叫珠珠过去?那边的环境……” “我知道。”南老爷子打断南母的话,目光扫向南珠,“咱们南家,向来赏罚分明,珠珠你是知道的吧?” 南珠咬着唇,心底已经猜出大概是南辞告了状,瞬间红了眼眶。 “爷爷,是妹妹和你说了什么吗?我知道,我平时性子不好,可能无意间得罪了妹妹,但您也要给我解释的机会呀。”说着,她看向南辞,句句情真意切,“小辞,你是不是觉得家里人对我比对你好,所以委屈了?如果真是这样,你可以和我说,不必到爷爷面前说我呀!” 说完,她看向南老爷子,并嘤嘤哭泣起来。 “爷爷,我从小是您一手教的,我是什么样的人,您最清楚。我就算做错什么事,肯定也是无心之举,您相信我!” 南辞看她演的这场独角戏看得都想鼓掌了。 幸好昨天南辞直接让南老爷子听到了南珠的话,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想到这,南辞翘了翘嘴角,再抬头时,眼里充满悲伤:“姐姐,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 南老爷子比了个手势,南辞立马闭嘴,低下头时,整个人像受了伤的兔子一样,弱小又无助。 南老爷子早已让人将事情的经过调查清楚,不明说,是想给南珠留些脸面。 这会儿,他别有深意地发了话:“珠珠,你既然还记得小时候爷爷手把手地教你很多东西,那么,你应该也记得,爷爷曾经无数次和你强调,咱们南家的剑,是要一致对外的。” 南珠向来聪明,一点就透,南老爷子这话一出,她的脸色就变了。她咬着嘴唇沉默好半晌,对南老爷子挤出一抹牵强的笑意:“爷爷,我听您的。” 说这话的时候,她冷冷地瞥了一眼南辞。 饭后,南珠上楼收拾行李,经过南辞的身边时,她微笑着拍了拍南辞的肩膀,姿态亲昵地凑到南辞的耳边:“别以为赢了这一次就是赢了全部,咱们三个月后再见。呵呵,希望到那时,你能比现在更厉害,不然,我玩得也不尽兴。” 说完,她缓步离开。 南辞看着她的背影,心里轻轻啧了一声。 这临别的威胁明显是想让南辞自乱阵脚,但可惜,三个月后,她都不一定还在南家。就算还在,她肯定也会比现在强大。 南老爷子没再给南辞安排家教,而是将她送去了圈子里一些比较有名的“私人教室”去学习。 所谓“私人教室”其实就是比较贵的补习班,除了一般的学业课程之外,还会着重培养富家小姐们的才艺。 他叫南辞自己选课程,南辞想了两天,最后定了舞蹈、围棋和一个小语种,其余的时间,都用来学习高中课程。 上课的日子对南辞来说很新鲜,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这天,她下课后没直接回家,而是叫司机在附近的商场将她放下来,她要去逛一逛。没想到进商场没多久,她就遇到了在班里一直找她麻烦的死对头。 那人叫刘琳琳,和她同年,两人跟着同一个老师学舞蹈。 刘琳琳似乎和南珠私交很好,见到南辞的第一眼就看她不顺眼,而且从那之后,每天都找她的麻烦,见了面就冷嘲热讽,扰得她烦不胜烦。 平时,南辞能躲就躲,实在躲不了就回两句,反正身为南家二小姐,南老爷子也不希望她在外面太过懦弱。 这会儿,刘琳琳一瞧见她,就开启嘲讽模式:“这不是北城南家二小姐吗。自己来商场买衣服啊,南珠姐姐的衣服可都是品牌商直接往南家送的,你身为她的妹妹,没有这个待遇吗?” 南辞笑笑:“你身为她的朋友,不也没这个待遇吗。” 刘琳琳神情僵了僵,反驳道:“我在家待腻了,才出来逛逛!” “哦,那彼此彼此。”南辞保持微笑。 刘琳琳看她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正狠狠地瞪着她时,不远处忽然跌跌撞撞地跑过来一个披头散发的疯婆子。 那疯婆子嘴里还念念叨叨地说着什么方言。 刘琳琳嫌弃地后退两步,转眼看向南辞,忽然计上心头。她故意高声道:“南辞,你是从山里长大的,你快听听这方言是不是你们村的。看她挺着急的,你这么善良,可不能当作没瞧见啊。” 南辞皱了皱眉。 商场人来人往,保不齐就有人知道南家,刘琳琳敢这么张狂,是断定南辞不敢把事情闹大,让南家丢脸。 不过,南辞看看那个大妈,总觉得有点像之前走投无路时的自己,心底忽然涌出同情。她几步上前,笑着和那个大妈搭话:“您有什么困难吗?也许我可以帮您想想办法。” 那个大妈当真叽里呱啦说了一堆,南辞诧异地挑挑眉,继续耐心地和对方交谈。 刘琳琳早就拿出手机拍视频,准备发到朋友圈,到时候看南家人会不会嫌南辞丢了南家的脸而收拾她,也算是帮南珠姐姐报仇了! 这时,不远处忽然有个男人走了过来,虽然穿着低调,长相却相当俊美?‍?‍?‍?‍?‍?‍?‍?‍?‍?‍?‍?‍?‍?‍???‍?‍?‍?‍?‍?‍?‍?‍?‍?‍?‍?‍?‍?‍???‍?‍?‍?‍?‍?‍?‍?‍?‍?‍?‍?‍?‍?‍?。 刘琳琳一眼便认出了他——周家公子,周起。 周起一把拉过那个大妈:“妈,你够了,在家还没过足戏瘾吗,又出来给别人添麻烦。” 摊上一个“戏精”老妈,他也没办法。这老太太平日里最爱做些稀奇古怪的事情。 周起一边拽着人,一边向南辞点头致歉:“抱歉,给你添麻烦了。” 南辞笑着摇摇头,表示没事。 刘琳琳反应却大得很,高声插话:“什么?周哥哥,你说她是你妈?” 周起皱着眉头刚想开口,却被周妈妈抢了先。此时她已经把架子端了起来,斜眼看向刘琳琳:“如果我没认错,你这个小姑娘是刘家的吧。” 刘琳琳一惊:“你认识我?” “当然,毕竟北城圈子里,靠马桶发家的,只有你们刘家。” 刘琳琳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她一向骄傲,最怕别人拿她家的生意说事儿。从小到大,她明里暗里不知被人喊了多少遍“马桶公主”。 她对这两个字很敏感,可老太太的身份摆在那,她不敢造次,只好小声嘟囔:“我们家又不是只卖马桶。” “刚刚我和小丫头说的明明是西班牙语,你倒好,听不懂,还敢乱嚷嚷,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文盲啊。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无知者无畏吧。”周妈妈说着,转头看向周起,“我听她刚刚叫你周哥哥,你们见过?” 周起明白自家老妈这是在给刘琳琳下马威呢,哪敢扫她的兴致,连忙摇头:“我不记得见没见过她。” 这母子俩太逗了,南辞一个没忍住,噗地笑出了声。 刘琳琳被说得面红耳赤,见南辞嘲笑自己,更是又羞又恼,指着她的鼻子,狠狠道:“你给我等着!” 刘琳琳跑远了,周妈妈才停止翻白眼。 周妈妈换了副和善的模样,笑着握住南辞的手:“好孩子,刚刚吓坏了吧。” 南辞摇摇头,她只是有些惊讶这大妈的跳脱性格。还有,看来自己这一个月的西班牙语没白学,日常交流还能对答几句。 她不想多留,与周妈妈随便说了几句话,便告辞离开。 周妈妈看着她的背影,感叹:“之前听说南家接回来一个二小姐,今天看着,感觉比南家那个大小姐还要明事理啊。” 周起挑眉:“她是南家二小姐?” 周妈妈点点头,接着像想到了什么,眼前一亮:“欸,我也挺喜欢她的,不如让她给咱们周家当媳妇。” 周起无奈得很,刚想反驳,电话在这时忽然响起。 电话那头是霍临,不冷不淡的语气:“你人呢?” “我来商场找我妈了,她刚刚又戏瘾大发……不过,我刚刚遇见南家二小姐了,你平时就住在南家旁边,见过她吗?” 那端的霍临沉默了几秒,莫名地问了句:“她还在商场?” “在吧。”周起朝南辞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人往楼上走的,应该是去买东西。等等,素来不感兴趣的事情,你不会多问一句,今天怎么了?难不成对那个小丫头感兴趣?” 他话没说话,对方已经结束通话。 南辞一路去了商场顶楼,想去专柜买一双芭蕾舞鞋。可她向来没什么方向感,根据商场的指示牌拐来拐去,忽然就拐到了一处没人的甬道。 那甬道寂静、悠长,铺了一层厚重的毛毯,踩上去一点声响也没有。南辞走了几步,发现前方不远处有电梯,想了想,决定不再瞎逛,准备坐电梯下楼。 她才按了电梯按钮,走廊尽头忽然出现两个人。 一个高大的黑衣保镖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年轻男人。 男人一身白衬衫、灰西裤,外套搭在手上,瞧着长相俊美,眉眼清冷,脸色略微苍白,不似一般人那么健康。 那保镖看见南辞,似有些诧异,像是要说些什么,却被轮椅上的年轻男人微微抬手制止了。 年轻男人就在保镖的陪同下,和南辞一起在电梯门口,各自等电梯上来。 ——叮。 电梯门打开,南辞停在原地没动,想让他们先进。 不想,年轻男人开了口:“你先。” 他的声音低沉中带着微微的冷意,却意外地好听。 南辞不由得瞄了他一眼,见他坚持没动,倒也没再多说,先一步迈进电梯。电梯门再度合上,封闭的空间内只有他们三个人。 南辞控制着自己不再偷瞄,却无意间在电梯门反光的位置上,与年轻男人目光相对。 没有与陌生人对视的尴尬,他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 南辞有些不明所以。 眼前这个男人,看着沉着、神秘,还带些病态。 她仔细回想着这些日子见过的人,确定自己与他素未谋面,才勉强对他笑了笑,挪开目光。 余光刚好瞥到他的轮椅,轮子那里似乎不对劲。 她犹豫着开口:“那个……” 保镖立马接茬:“这位小姐,电话、微信无可奉告,请您免开尊口。” 南辞愣了愣,指了指轮椅下方,表情无辜地做出提醒:“我只是想告诉你们,衣袖被卡在轮子上了?‍?‍?‍?‍?‍?‍?‍?‍?‍?‍?‍?‍?‍?‍???‍?‍?‍?‍?‍?‍?‍?‍?‍?‍?‍?‍?‍?‍???‍?‍?‍?‍?‍?‍?‍?‍?‍?‍?‍?‍?‍?‍?。” 保镖一看,果不其然,自家主人搭着的西装外套的衣袖卡进轮椅的轮子里了。 不过,这个保镖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就算刚刚经历了如此尴尬的事,也极为淡定地将年轻男人的衣服接了过来,没再开口。 倒是那个年轻男人,冲着电梯镜面,再次看向南辞,道了句:“谢谢。” 南辞微笑着示意了一下,没再出声。 电梯很快到了目的楼层,南辞走出电梯,脚步顿了顿,还是回身冲他们说了句:“再见”。 那年轻男人也同样回了句:“再见。” 二人的视线在半空中相交两秒钟,最后,被电梯门轻轻隔断。 南辞总觉得年轻男人有些奇怪,却又一时半会儿想不出怪在哪里,于是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路过洗手间时,她想进去理一理衣服,不料脚还没迈进去,后颈就感觉一阵剧烈的刺痛,接着,她眼前一黑,便没了意识。 昏迷前,她似乎听见了刘琳琳的声音—— “呵!我看你这次还怎么嚣张!” 南辞醒来时,发现自己被关在洗手间的隔间内,身上的衣服被划烂了,钱包、手机也统统不见了。 她脑袋嗡嗡作响,一股凉意从脚底直蹿到头顶。 她这个样子,是绝对没法离开的。可钱包还有手机统统被拿走,她不出去,难道只能坐等被人发现?!到时候她要面对的是什么后果呢? 南家悉心培养的二小姐,蠢到被人关在卫生间里,这话题足够那些太太小姐高谈阔论了。 她越想,脑子越乱,越想,心里也越没有主意。 她咬牙切齿地回忆着刘琳琳的那张脸,心里从来没有如此痛恨过一个人!她暗暗发誓,若这次能化险为夷,日后必定让刘琳琳双倍奉还! 这时,一阵脚步声在外响起,由远及近。 南辞心里一喜,抬手敲了敲洗手间的门板,问:“有人吗?” 外面的脚步声顿住,却没有人回答她。 她抿了抿嘴:“可能有些唐突……但,能不能请您借我一件衣服,或者帮我在商场里面买一件?我出去后,一定以衣服的十倍价格还给您钱!拜托!我真的很需要帮助!” 南辞的声音急切,说话间只觉得周身冷风阵阵,鸡皮疙瘩起了一层又一层。她努力竖着耳朵,期待外面的人有所回应。 脚步声再次响起,这次停在了南辞所在隔间的门板外。 南辞顺着门下的缝隙,瞧见一道人影。 还未来得及再次求助,那人忽然在外面拧动了门把手,门板缓缓打开,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南辞的眼底。 霍临饶有兴致的表情,在看见南辞慌张的表情后,逐渐加深。 他盯着南辞看了片刻后,嘴角一扬,又露出她最害怕的那副神情,道:“我是商人,从不做赔本生意,谁要是和我谈条件,我一定会十倍讨回来。” 他顿了顿,用慢条斯理的语气道:“所以,你确定要找我帮忙?” 南辞想不明白,为什么老天爷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让她陷入这种两难的境地。她被刘琳琳坑成这样不算完,好不容易以为有人来救她,可对方居然是她最害怕的、唯恐避之不及的人。 南辞越想,越委屈,就那么抿着嘴坐在马桶上,无声地红了眼眶。 她长久的沉默让霍临有些不满,但他并未表露出来,像循循善诱的猎人般,在她面前闲适地整理起衣袖。 “想好了吗?需要我的帮助吗?” 南辞咬咬嘴唇,指甲狠狠地抠着双臂外侧的嫩肉,想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 “霍先生,我知道你是好人,你如果肯帮我,我爷爷和爸爸一定会感谢你的!” 她说得情真意切,配上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让人看着就不忍拒绝。 霍临却不为所动。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我是什么人,你应该最清楚吧。”他似笑非笑,“况且,你确定,今天的事可以让你的长辈们知道?”说着,他手上的动作顿了顿,眼底闪过一丝冷意,“还是你觉得,我可以让你随便糊弄。” 南辞心头一颤。她刚刚那些话确实只是缓兵之计,只想先求着霍临帮忙,后续她打算赖账。以霍临和南家的关系,就算糊弄他一次,他应该也不至于告到南老爷子那里去吧。 但没想到,这个男人压根儿不上当! “快点,我没兴趣陪你在这儿浪费时间。”他开始不耐地催促。 南辞心里不停地做着斗争,终于下定了决心,抬头看向他:“只要这次您肯帮我,以后,您说什么,我都答应。” “什么都可以?” “对,什么都可以。” 下一秒,霍临微微俯身,俊美的脸庞凑到她的跟前。 头顶是昏暗的橘黄灯光,他凑近的时候,压下来一大片阴影。 南辞娇小的身子笼在他的影子下,他轻轻启唇,声音带着平日里少有的邪恶:“记住你刚刚的话,千万别背弃诺言。”他摩挲着她的下巴,一字一顿,“不然,我不保证自己会对你做什么。” 那一刻,南辞看着他,觉得他就是‌‍诱‌‎惑‍天使堕落的魔鬼。 而她与他订下了契约。 () 【上市预告】: 霍家三少是圈子里有名的翩翩公子,优雅,绅士,卓尔不凡。但南辞知道,那个男人斯文内敛的外表下,是多么可怕—— 他捏着她的下巴,似笑非笑,问:“怕我?” 南辞硬着头皮,怯怯地点头。 他微笑着俯身,薄唇轻贴在她的耳郭,像恋人般亲密地低语:“那也得忍着。” 后来,她被人找碴,对方浇了她一身水。 他知道后,替她还回去十倍,末了,慢条斯理地擦着手,似笑非笑地说:“谁给你们的胆子,碰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