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 19年9期B》 你最想跟谁互换人生? 主持/王小明 上次张美丽的“如果有一天我离开地球, 我想带走……”主题引起了夏沅的强烈反应,她在编辑部大骂(夸张)张美丽:“谁都别想让我离开地球!我要在地球上活八百年!”于是这期的“互换人生”主题,我悄悄地去试探了下夏沅?‍?‍?‍?‍?‍?‍?‍?‍?‍?‍?‍?‍?‍?‍???‍?‍?‍?‍?‍?‍?‍?‍?‍?‍?‍?‍?‍?‍???‍?‍?‍?‍?‍?‍?‍?‍?‍?‍?‍?‍?‍?‍?。果然,这次夏沅也十分激动:“我不屑于跟别人交换!我就要我自己的人生!” 叉叉(一级熬夜选手):酒店试睡员 有一天刷微博的时候,我看到一条微博:“当代年轻人,靠咖啡清醒,靠褪黑素睡去?‍?‍?‍?‍?‍?‍?‍?‍?‍?‍?‍?‍?‍?‍???‍?‍?‍?‍?‍?‍?‍?‍?‍?‍?‍?‍?‍?‍???‍?‍?‍?‍?‍?‍?‍?‍?‍?‍?‍?‍?‍?‍?。”一瞬间,醍醐灌顶!这不就是我的人生吗!(早睡冠军夏沅:到底在骄傲什么?) 每回看到大家幻想如果有长假要去哪儿旅游,我都摇摇头:旅游已经是我年轻时的梦想,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朵爷:主要是因为你没钱!)如果有长假,我一定要选择——睡觉!!有三天睡三天,有七天睡七天,最好连流食都不用进……(小明:我看你现在有点问题?‍?‍?‍?‍?‍?‍?‍?‍?‍?‍?‍?‍?‍?‍???‍?‍?‍?‍?‍?‍?‍?‍?‍?‍?‍?‍?‍?‍???‍?‍?‍?‍?‍?‍?‍?‍?‍?‍?‍?‍?‍?‍?。) 所以,如果能够互换人生的话,我一定要和试睡员互换人生!听说他们的工作就是去各种高级酒店免费睡觉,测测酒店环境,感受一下床铺好不好睡,醒来写写测评报告,睡觉还能有钱拿……这个岗位太适合我了!! 而且,这个工作只有我能胜任,其他人都别想和我争!!朵爷胆小如鼠,不敢一个人住酒店,夏沅和小明睡眠浅还认床,本来张美丽可以和我一战,但是以她的记忆力,我看她醒来是没法写测评的…… 写到这里,我感觉我可以开始投简历了……哈哈哈!(BOSS:?) 张美丽(有钱人):穿S码的瘦子 虽然每天都为“怎么还没发财?怎么还要上班?怎么还没对象?”而痛苦,但总体来说,我觉得自己的人生还不错,又美又好看还漂亮(???),才不想和别人换呢! 但后来,我在某宝上看到了一条黑色方领长裙…… 那真是一条美丽!高级!富贵的裙子!我快快乐乐地就下了单,完全忘记看自己的信用卡账单——我现在哪里配穿四百块的裙子!这时候,店主的头像出现,给了我肯定:今年我们店会参加官方促销节,有优惠。 真的,这一定是上天在暗示我,这家店往年从不参加促销的!于是我火速退单,准备促销节当天再买。 等了几天,裙子确实优惠了,优惠了……五块钱。你没看错,五块钱! 行吧,五块钱也是钱。我不是很高兴地下单后,店铺客服立马来联系我核对尺寸了,和蔼地对我说:亲亲穿S码就够了哦! 我(天啊,开始变得开心了):啊,我平常都要穿M码。 客服:亲亲很瘦,S码可以的。 我动心了:真的吗,可我胯有点宽。 客服:臀围实在不知道哦?应该可以穿S码的。 我开始心花怒放、勇气突生,一边说着“那你们发S吧,哈哈”,一边量起了自己的臀围。 两分钟后,看到数字的客服沉默了半晌:……亲亲,不然还是给您发M码吧。 我真的生气了!你们说,这家店是不是故意的,不是她们劝我试S码吗!我现在觉得受到了羞辱!能不能来个瘦子跟我互换一下! 丐小亥(自恋大王):喜欢我的人 想跟喜欢我的人交换人生……看看自己到底有多迷人? 看我的长相和体重,就知道我浑身上下透露出一种安全感。尤其是如果遇上了刮台风的天气,抱着我肯定不会被卷走……有阵子一些餐馆实行“体重多少斤减免多少钱”的活动,公司的人排队……邀请我一起参加,都被我严词拒绝了:“我真的不能再吃了。” 但是总有人影响我的减肥计划,说好从周一开始,结果一大早就接到朋友的电话:我今天来长沙,晚上去哪里吃?唉,比起朋友之间深厚的情谊,胖几斤又算什么呢,何况那家烤肉店我也有段时间没去了……吃完烤肉,摸着鼓胀的肚皮,我握拳发誓:从9月份开始节食减肥!为什么不从明天开始?因为我想到周末要回家,老妈一定会做很多好吃的,我不吃的话我妈会以为我是不是要失业了,就会牵挂和难过!我这么大的人了,孝顺就应该从吃完妈妈做的每一道菜开始!……这么一看,我真是一个懂得随机应变的人儿,极其适应在这个变幻万千的时代里生活,啊,优秀的洞庭湖之子! 而且,我还很乐观,这个月工资才发完,我就开始计算下个月能拿多少钱。说一个小秘密——我5月份就知道自己一年能赚多少钱了……(老板:我怎么都不知道!)为了丰富自己的夜生活,我还决定以后下班了就去开滴滴……虽然我现在车也没有,但是谁能知道我驾照也都没开始考哦……真是好乐观啊! 忽然不想和喜欢我的人交换人生了,谁叫她一直迷路,没有来到我身边呢……(大哥,她没来可能是因为一直在捡你不要的脸皮?) 小锅(完美闺密):拥有完美闺密的朵爷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彩票中了一个亿的人互换人生呢。 (朵爷:小明,这个人不积极向上,删掉!) 啊呀!我再想想。那我跟朵爷互换人生吧。 这样,就能在王小明刚提出这个话题的时候,立刻开除她。 (王小明:我删了你哦……) 除此之外,还能拥有一个像小锅这么优秀的姐妹,相当于比别人多了一个化妆师、发型师、厨师(……),多么令人羡慕。 假如今天上班忘了画眉毛,不要紧,喊一声“姐妹在吗?”,原本空空如也的额头(?)上立刻能多出两条漂亮精致的眉毛。(朵爷:假睫毛就不用贴了,住手——) 假如上班又迟到了(朵爷:为什么是又?),来不及吃早餐,肚肚饿。 小事情!一声姐妹大过天,送餐送到你嘴边—— 我(搓手):这根火腿肠,我本来是留给老鼠吃的,先给你垫垫肚子吧。 朵爷:??? 所以啊,跟朵爷互换人生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隔壁小亥都羡慕哭了。 (丐小亥:呵,并没有。) (朵爷:呵,我不换。) 朵爷(卑微组长):不用写栏目的夏沅 我在出差的高铁上收到王小明的消息:朵爷,现在开始写“小美好”! 呵,根本吓不到我,我冷静地关掉了QQ,准备闭目养神。旁边的叉某人突然摇醒了我:王小明说让我每隔五分钟就提醒你一次!写“小美好”! 我:???? 怎么会有这么怕事的人?我给王小明发消息:小明啊,实在是很急的话……这期你让夏沅写吧。 王小明秒回:也不是很急啦……你晚上到酒店写哦! 我:??????? 晚上到了酒店,明明只坐了六小时的车,叉妹好像三天三夜没进食,她可能忘记她在高铁上吃了两斤鸭脖子这件事了,总之,这位朋友开始疯狂点外卖,她八点点了一次,十点半又点了一次,凌晨二点,伴随着某个婚恋节目响亮的声音,我感觉有一个披头散发且身形开始发胖(对不起)的人影站在我面前,摇着我的臂膀:朵爷,你要吃点什么吗? 我……我想把你吃了!与此同时,我的手机也响了—— “朵爷,‘小美好’写完了吗?” ……繁华的大都市,凌晨三点的陆家嘴,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一个披头散发的我,颤抖着双手在手机上打字写栏目……而有些人!倒是吃完肉已经睡了! 如果非要换一个人的人生,我选择和夏沅换!毕竟作为叉妹的室友,每晚九点就在叉妹自动憋气的空间里安睡了……而且一年也写不到三次栏目……实名羡慕! 得知本期夏沅不用参与“小美好”互动的朵爷愤怒大喊:“我要和夏沅交换人生!这样就没有人敢逼我写互动了!”朵爷真肤浅,就因为这种小事要交换人生!我也想和夏沅交换人生,这样我就有一个新房子了!(朵爷:你这才叫肤浅!)对了,最好是明年再交换,连装修都弄好了!(夏沅:你想得还挺美?!) 虽然希望你是温柔的海浪 文/王小明 新浪微博|@橡皮面包王小明 前段时间公司放小暑假?‍?‍?‍?‍?‍?‍?‍?‍?‍?‍?‍?‍?‍?‍???‍?‍?‍?‍?‍?‍?‍?‍?‍?‍?‍?‍?‍?‍???‍?‍?‍?‍?‍?‍?‍?‍?‍?‍?‍?‍?‍?‍?。 放假日期公布得比较迟,放假前又很忙,我还没来得及想好去哪儿看海,就接到了表姐通知我陪同她去接亲的消息?‍?‍?‍?‍?‍?‍?‍?‍?‍?‍?‍?‍?‍?‍???‍?‍?‍?‍?‍?‍?‍?‍?‍?‍?‍?‍?‍?‍???‍?‍?‍?‍?‍?‍?‍?‍?‍?‍?‍?‍?‍?‍?。 表哥即将结婚,表嫂那边的习俗是女方先在娘家办一场出阁宴,再和男方一起回来举行正式婚礼?‍?‍?‍?‍?‍?‍?‍?‍?‍?‍?‍?‍?‍?‍???‍?‍?‍?‍?‍?‍?‍?‍?‍?‍?‍?‍?‍?‍???‍?‍?‍?‍?‍?‍?‍?‍?‍?‍?‍?‍?‍?‍?。 小暑假总共九天,出发接亲到参加正式婚礼后还剩几天的时间,我时不时看看旅游网站,有没有合适的海滨城市可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小生长在内陆,我对大海有种长久而缱绻的向往。 是枝裕和的电影里常常会出现海,明亮的、沉静的、温柔的,每一种我都喜欢。 去年暑假,我和张美丽去了一座小海岛。 海上航行的时间需要一个多小时,坐船前我们有些害怕——四周都是一望无际的海水,不及陆地带给人的安全感。但当大船驶离海岸,从船舱窗户里看到那一片深沉、宽广的海面,好看到让我几乎油然而生一种快乐。 我们去旅游攻略里推荐的一个叫暮崖的地方看日落,去得太早,怎么也等不到日落,反而被晒得精神不振。我小腿不知是因为杂草还是紫外线开始过敏,长满了小疙瘩,最终两个人早早就打道回府。 那时的等待无疑是漫长、焦虑的,回去的路上我们远远看到那边红色的落日和粉色的晚霞,也遗憾地说过“再等一会儿就好了”。但是,当时拍下的闪着金光的蓝色海面,回长沙后被我打印出来贴在床头,无论看多少次,还是觉得很值得。 从小岛回来后,我好长一段时间总是梦见海。 其实小岛的建设不够好,出行对于不会骑电动车的我们来说也不方便,只好租了三轮请当地人带我们环岛。 受台风影响,我最想去的地质公园关闭了。其他一些热门景点,来来回回不过就是东西南北各面的海,娱乐活动则只有当地青年驾驶的沙地摩托或水上摩托。 我和张美丽都不会水,胆子还小,好不容易有一些想坐沙地摩托的心思,又被当地热心青年的搭讪和邀请吓了回来。 下午晚些时候,我们在民宿附近的海滩上找了个位置,小心翼翼地坐在浅水里像泡半身浴,感受一波波轻柔的浪花打过来,竟也傻兮兮地笑得很开心。 到表嫂娘家需要开将近四小时的高速,我在车上无所事事,浏览了几遍旅游APP,最终放弃——没有同伴,也没有计划,很难找到合适的目的地。 去年的小岛开发一般,但海水干净清澈。我们去小岛前,也去了落脚城市的海水浴场,对比之下能觉出很大不同。 我看向窗外,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高速路两边都是延绵的山脉,满目苍茫的绿,峰顶雾气围绕,意外地赏心悦目,仿佛一场旅行。 在表嫂老家,其他人去聚会娱乐,我则泡在酒店浴缸里听歌,闭眼假装在海边度假。 出阁宴上,表哥在司仪的带领下局促又认真地说肉麻情话。表姐和表哥从小打到大,初次目睹这种场面,和我对视,我们一边尴尬得握紧拳头,一边觉得好笑。 到了举行正式婚礼的那天,气氛就要正经多了。 一身婚纱的表嫂发言途中哽咽不已,我坐在离他们最近的位置,看到眼泛泪光的表哥拉着她的手,大拇指在表嫂手背上一遍遍地摩挲,笑着给她安慰。 我和表哥、表姐算是一起长大,见过他沉默、发怒,见过他嬉笑、桀骜,唯独没见过他像此刻一样深情。 爱真的很奇妙,让百炼钢也变成绕指柔。 我边擦眼泪边鼓掌,虽然这个假期没有看海,但我好像已经感知到最柔软、最特别的波涛。 小岛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暮崖的海面,也不是那天下午的浪花,而是刚到达小岛那天傍晚我冒雨去的海滩——风很大,波涛也比白日汹涌,潮水涨到了岸边,四周一个人也没有。 暗淡的天色下,全世界好像只剩我和这一片灰蓝色的海。 直到一个骑着摩托的小哥驶过去又掉头,提醒我今天浪太大,不要下水。穿着短袖长裤的我愣了愣,笑着说“不会的”。 我喜欢的偶像团体有一首歌,翻译过来的歌词有一句莫名让人心动—— 虽然希望你是温柔的海浪/但怎么会不知道你就是大海呢 不知道是原本歌词就这样,还是翻译的文字赋予了它更复杂的意义。 不管是温柔的,还是汹涌的,都是大海本身罢了。 你英英玉立在绿野 作者有话说:这次是一个开始于夏天的故事?‍?‍?‍?‍?‍?‍?‍?‍?‍?‍?‍?‍?‍?‍???‍?‍?‍?‍?‍?‍?‍?‍?‍?‍?‍?‍?‍?‍???‍?‍?‍?‍?‍?‍?‍?‍?‍?‍?‍?‍?‍?‍?。如果让我在四季中找出自己最喜欢的季节,那一定是夏天了?‍?‍?‍?‍?‍?‍?‍?‍?‍?‍?‍?‍?‍?‍???‍?‍?‍?‍?‍?‍?‍?‍?‍?‍?‍?‍?‍?‍???‍?‍?‍?‍?‍?‍?‍?‍?‍?‍?‍?‍?‍?‍?。夏天有蝉鸣、有西瓜、有风扇,还有彩虹和“快乐肥宅水”?‍?‍?‍?‍?‍?‍?‍?‍?‍?‍?‍?‍?‍?‍???‍?‍?‍?‍?‍?‍?‍?‍?‍?‍?‍?‍?‍?‍???‍?‍?‍?‍?‍?‍?‍?‍?‍?‍?‍?‍?‍?‍?。当然,夏天也会有遗憾。我时常在盖棉被吹空调的日子里想,如果在夏天过去之前去见你,也许我们会有不一样的结局吧。 今晚的夜色真好啊,因为那个常年玉立在绿野的少年就坐在她的身边。 文/云胡不喜 新浪微博|@非悦公子小甜甜 下午,中非农业交流博览会的会场上人头攒动。高数雨理了理已经没办法再整齐的西装,走上了演讲台。台下的人逐渐安静下来,静静地听着这位年轻的水稻种植专家的演讲。他的演讲深入浅出,即便是不懂种植技术的人也能听得懂。再加上他独有的理科生的冷幽默,会场时不时地还爆发出笑声。 他这样的人,终究会站在这样的高台上。台下的沈慕蔷只是稍稍感慨了一下,就把精力放在工作中,紧握着对讲机调控着现场的摄影。 演讲之后,是媒体采访。有记者问:“您会不会因为经常去非洲出差而无法得到女朋友的理解?” “不会,我女朋友很理解我的工作。只要我不是不辞而别,她就不会生气。”高数雨望了望远处忙碌的沈慕蔷,又加了一句,“如果,她实在还是生气,我还可以送个锤子。” 一、鲜衣怒马少年郎 在马背上疾驰的沈慕蔷非常后悔当了这次汉服拍摄活动的模特。眼看着马就要冲到前面的防护栏上,她不禁死死抓住了缰绳,闭上了眼睛。算了,全看人品了。伴随着一声长长的嘶鸣,沈慕蔷既没有撞上栅栏,也没有跌落马下。人品大爆发啊,沈慕蔷宽心地睁开眼睛。回头与马背上多出来的那个人四目相对。是高数雨,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也紧紧拉着缰绳。沈慕蔷从没想过在这种情况下会遇见他,加上刚才的惊吓,她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见马儿已经平静,高数雨翻身下马,走了没几步,又折了回来,伸手给沈慕蔷。沈慕蔷这时才缓过神来,拉着高数雨的手下了马。 “谢谢你,高数雨。” “不用客气,我也不是为了你。我是为了后面那片试验田。”沈慕蔷这时才发现,防护栏里是一片绿油油的稻田。田里有块白底蓝字的牌子,上面写着第521号试验田。“你们到这边玩,要小心一点,这里试验田多。去年我师兄就因为有游客摘了他的油菜花,他差点没毕业。” “我们不是来玩的。”沈慕蔷小声嘟囔。在他心里,自己就是除了会玩,什么都不会的疯丫头? “不管怎么样,你还是小心些好。”作为老同学,高数雨一点都没有要叙旧的意思。 “蔷蔷,蔷蔷,你没事吧。”晴晴气喘吁吁地终于赶了过来。看到身边的高数雨,她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有人英雄救美了。 晴晴和沈慕蔷都是校报的记者,负责这次的活动。原定的模特怕马,沈慕蔷是临时被替换上的,本来拍得好好的,可是马被隔壁村子里的鞭炮声惊到了,于是疯跑了起来。晴晴怕沈慕蔷出意外,一路追着到这里,却看见沈慕蔷和一个清秀的少年同行而来,牵着已经变得不能再温顺的马儿。一袭红衣的侠女配上白衬衫的少年,加上背后的红鬃马,画面出奇地好看。晴晴凭着敏感的职业素养,抓住时机抢拍了一张。 “我没事,多亏了以前的同学救我。”沈慕蔷抬眸瞄了他一眼,他依旧面上平静如水。 “嘿嘿,谢谢你哦,高同学!”晴晴跟谁都是自来熟,热情地打招呼。 高数雨嗯了一声,算是回应了,转身消失在稻田里?‍?‍?‍?‍?‍?‍?‍?‍?‍?‍?‍?‍?‍?‍???‍?‍?‍?‍?‍?‍?‍?‍?‍?‍?‍?‍?‍?‍???‍?‍?‍?‍?‍?‍?‍?‍?‍?‍?‍?‍?‍?‍?。 “我看他跟你说了很多话,就跟我说了一个字,你们以前很熟吗?”晴晴问道。 “还行吧,也就是我跟他表白过的关系。”沈慕蔷甩了甩颈后的长发说道。 “嗯。嗯?什么时候的事?”晴晴的眼睛顿时发亮。 “我高中毕业后那个夏天的事情。不过,被拒绝了。” “你喜欢他?他有什么可喜欢的?” “他长得很好看啊,说起来跟你还有几分相似呢!” 话都说到这了,晴晴自然不能否认自己的颜值,她若有所思。沈慕蔷这么可爱的女孩子都没有入了高数雨的法眼,他标准还挺高的嘛。 “放心,作为闺密,我会帮你的。”晴晴小眼珠乱转,露出孩子气的狡黠微笑。 二、表面敦厚老实的小狐狸 没过几天,沈慕蔷就明白了晴晴那句话的意思。晴晴搞了一个校园名人榜的系列报道,她请了高数雨当采访嘉宾。沈慕蔷负责摄影。 拍照的时候,高数雨跟沈慕蔷说:“拍得好看点。给我复制一份,正好要放进农学院招生的视频里。”采访的过程相当尴尬,几乎是一步一个大坑。 比如,晴晴问:“作为一个在钢筋水泥林立的大都市里长大的人,为什么会醉心于水稻种植技术的研究?” 高数雨反问道:“都市人就不吃大米了吗!” 其实,高数雨为什么会选择水稻种植专业,沈慕蔷倒是知道一点原因。 高数雨从小就是这样务实的孩子。小学的时候,有一节公开课。老师让班级里的学霸高数雨表演背圆周率。高数雨接这个任务之初就蹙着眉,沈慕蔷以为他会拒绝。没想到他竟然接了,而且在督导组的面前一口气背了小数点后一百多位。要不是最后那几位数是沈慕蔷的QQ号,沈慕蔷差点就信了。 沈慕蔷下课后悄悄地问高数雨:“你为什么要胡乱背诵?” “因为背诵这些没有用,还不如花点时间做两道题。” 后来,沈慕蔷用这个事例证明高数雨务实时,晴晴不以为然,她认为高数雨就是个表面老实敦厚的小狐狸。 虽然被访者总是不按套路出牌,好在晴晴控场能力还不错,采访总算顺利结束了。 临走的时候,高数雨瞟了一眼沈慕蔷一路蹬来的滑板,悠悠地飘来一句:“沈同学喜欢的东西又丰富了,很好。” 高数雨这是话里有话,因为高数雨当时在拒绝她时说过:“不能接受你的心意,我真的不好意思。不过,你喜欢那么多,那么多人,把给我那份分给他们,你也许就会把我放下了。”这是什么意思?因为我喜欢的东西太多,所以对他的喜欢不值一提?沈慕蔷对他说的话耿耿于怀了好久。 不过,高数雨确实跟沈慕蔷不太一样,他的喜爱一直是单一且长久。小学毕业的纪念册现在还躺在沈慕蔷的抽屉里,上面“最喜爱的偶像”那栏里,沈慕蔷写的人名比毕业感言还多。而高数雨那一页的偶像栏里只有三个字——袁隆平。 沈慕蔷把思绪拉回来,开始着手给高数雨修照片,就跟她平时给偶像修照片一样认真。晴晴不肯陪沈慕蔷一起去高数雨的实验室里送照片,说是要给他们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 实验室有人在放视频,沈慕蔷在门口只能听见声音:“如果肤色红润,带点绒毛就说明很健康。” 她对着手机镜头,摸摸自己的脸,心想自己这叫一个健康啊。这时,高数雨从身后冒了出来,他问:“这是动科院的师兄在听生猪养殖的专业课,这个你也感兴趣?” 沈慕蔷抬眸,正好对上高数雨那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他都看见了,哎,蠢死了。顿时,她觉得自己在他心中本就不甚高大的形象,更加低矮了。 三、挺身而出,成为摄像 当然沈慕蔷送照片的行为也不算是完全减分。毕竟实验室一年到头很少有女孩子来,同一个实验室的师弟见沈慕蔷和高数雨站在门口,于是热情地将沈慕蔷迎了进来,顺便一起观看了沈慕蔷拍摄的照片。 “师姐,技术真不错,能把我们的黑面师哥拍这么帅!”其实,高数雨也没有很黑,只是经常在田里调研,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 “大家还是别叫我师姐了,其实我也是大一学生。” “那就叫学嫂吧!”不知道是哪个嘴欠的小可爱提议道。大家又是一阵儿起哄,沈慕蔷脸跟窗外的火烧云一样红,她百口莫辩。高数雨跟沈慕蔷是小学同学,初中时候他就像一路坐着火箭一样跳级了。那个时候沈慕蔷深深理解了一个成语——望尘莫及,同时也把高数雨深深地刻在了心里。 满怀着心意拍摄,又精心修改的照片自然非常好看?‍?‍?‍?‍?‍?‍?‍?‍?‍?‍?‍?‍?‍?‍???‍?‍?‍?‍?‍?‍?‍?‍?‍?‍?‍?‍?‍?‍???‍?‍?‍?‍?‍?‍?‍?‍?‍?‍?‍?‍?‍?‍?。大家忍不住夸赞了一番,最后大家一直决定邀请沈慕蔷成为这次学院招生视频的御用摄影师。沈慕蔷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因为她在高数雨的眼睛里看到了赞许。 “晴晴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晴晴摆弄着眼前的电脑,越看越觉得自己那天抓拍的照片实在是太好看了,“你要好好抓住这次进入实验室内部的机会,多让高数雨看到你的优点。而且如果你面试顺利的话,这个暑假,你也有见到高数雨的机会。” 晴晴说着将微信消息转发给了沈慕蔷。原来高数雨跟着教授在暑假期间参加了中外经贸博览会。博览会需要英文翻译志愿者,而消息灵通的晴晴早就给她报了名。 农学院的宣传片不太好拍,拍得太写实,会打击本来有意向的学生的积极性;拍得太高雅又失了农学院的内核。犹豫再三,沈慕蔷把宣传片的风格定位为有质感的纪录片。为了收集素材,沈慕蔷拉着晴晴一有时间就往实验室跑,或者跟着他们一起去田野里。 炎炎烈日,水稻呼应着太阳的召唤愈发茂盛,可涂了好几层防晒霜的沈慕蔷却像一条曝晒在滩涂上的小咸鱼,弱小又无助。正当她对着太阳长吁短叹的时候,一片阴凉遮在了头顶——高数雨为她准备了大草帽。“丑是丑了点,但是物理防晒可比化学防晒有用多了。” 晴晴也得了一顶草帽,她对着沈慕蔷挤眉弄眼道:“哎呀,我这是跟你沾光了。”后面的师弟们也在起哄,高数雨说:“谁要再废话,写一周的调研日志。”师弟们乖乖地闭了嘴,眼睛却不断地向他们瞟去。 不得不承认,晴晴无论在追星方面,还是在追男朋友方面都是天赋异禀。自从有了她的帮助,沈慕蔷不仅跟高数雨接触的机会多了,而且高数雨对她的态度也有所改变。 这么一想,晴晴可真的是她的小天使,从一开始就是。她们是在给自家爱豆接机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沈慕蔷拿着单反长镜头差点被人流挤倒的时候,是晴晴把她扶起来的。而且,她还带沈慕蔷找到了最佳拍摄地点,不仅人少,而且角度绝佳。开学之后,两个人又在一个学院相遇,成为好朋友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 四、太多的相似,太多的默契 沈慕蔷最近的心思一直扑在纪录片的拍摄和剪辑上。要不是,一大早上晴晴就从上铺跳下来给她一个熊抱,她连自己的生日都给忘记了。 “蔷蔷,你今年的生日打算怎么过啊?”晴晴捂着刚才自拍的拍立得照片问。“略过,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去给农学院拍素材了,已经约好了。”沈慕蔷随意地绾了一下头发,打算去洗漱。“那你恐怕不能如愿了,我一定会让你过一个难忘的生日的。” 当收到高数雨送的生日礼物的时候,沈慕蔷不得不承认晴晴就像她自夸的那样——就是一个小机灵鬼。 午后,刚刚结束拍摄的沈慕蔷坐在树下昏昏欲睡。高数雨迈着他的大长腿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她的面前。虽然常年在田野里做调查,高数雨还是跟一般的大学生一样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随意地配了一条牛仔裤。恍惚间沈慕蔷忽然想到晴晴经常念叨的一句话: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生日快乐。”高数雨坐在沈慕蔷的身边,将她的肩头扳向另一个方向——远处的青山之上竟然出现了一座彩虹。刚刚明明没有下雨,怎么会出现彩虹?沈慕蔷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用手又使劲揉了揉眼睛,定睛望向那道美丽的彩虹。 “谢谢你,来帮我们拍宣传片。”高数雨歪着嘴角扯出来一个微笑,很难看。要不是害怕打击他的积极性,沈慕蔷都想告诉他一定要维持住高冷人设,千万不要随便对女孩子笑。 “不客气。可是那道彩虹你是怎么搞出来的?”沈慕蔷露出了好奇宝宝的神情。 “旁边的玉米实验田在灌溉,我就是求他们调整一下灌溉时间和水量而已。算是借花献佛了。”沈慕蔷很喜欢这个生日礼物,她给彩虹和高数雨拍了照,屏幕里高数雨的目光落在远处的晴晴身上。 “你跟晴晴……宇文晴是怎么成为好朋友的?”很少主动搭话的高数雨开启了一个话题。 “我们两个都是于子染的‘站姐’,接机的时候认识的。”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提起自己的爱豆,沈慕蔷还有点小心虚。不过看他一脸求知若渴的表情,沈慕蔷悉心做了解释?‍?‍?‍?‍?‍?‍?‍?‍?‍?‍?‍?‍?‍?‍???‍?‍?‍?‍?‍?‍?‍?‍?‍?‍?‍?‍?‍?‍???‍?‍?‍?‍?‍?‍?‍?‍?‍?‍?‍?‍?‍?‍?。 “站姐就是以自己的力量支持明星的粉丝。比如,他有公开行程的时候接机拍照片,他有活动的时候帮他造势……”沈慕蔷跟高数雨乱七八糟地说了一通站姐的事情,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话题就转向晴晴喜欢什么颜色、喜欢什么零食上面去了。直到晴晴来催他们回实验室,两个人才停止了对话。 “下午,你们都聊什么了?聊得那么开心?”睡觉之前晴晴从上铺探下脑袋问还在剪辑视频的沈慕蔷。 “说的东西挺杂的,我也不记得了。不过他问了跟你一样的问题,他问我为什么喜欢他?” 晴晴噌地一下坐了起来,两眼放光:“你要是聊这个,我可就不困了!快给我说说你是怎么回答的。” “我说,你是个科学家,凡事都求个原因。而有的事情是说不出因果的。” 沈慕蔷说的是实话,有时候也好奇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高数雨。也许是因为他一直就自带学霸光环,也许是因为他跟自己完全不同。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自己爱好一大堆,却不知道最爱是哪一个!连大学专业都是按爸妈要求选的,其实还是没有勇气承担自己做选择的责任。 两个女孩又开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卧谈会,才各怀心思地睡觉。 如果沈慕蔷再细心一点就会发现,晴晴与高数雨之间有太多心照不宣的默契,太多的相似之处。 五、如果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跟你表白了 临近暑假,志愿者活动也快要开始了,路过实验楼时她想着去问高数雨借几本专业书看看,以免在翻译术语的时候不准确。实验楼一楼是咖啡厅,隔着落地玻璃,两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沈慕蔷的眼帘,是晴晴和高数雨。两个人不知道说了什么,晴晴本来噘着的嘴弯成了月牙。隔着咖啡桌,高数雨长臂一舒,宠溺地揉了揉晴晴的脑袋。 沈慕蔷一时身体僵住,就像被突然砸了一个水气球一样,透心凉。若是对面是其他人,她当然会去探一探究竟。可是,对面是他们!沈慕蔷默默地离开了,全然忘记了来实验楼是为了借书。 这时,晴晴跟高数雨相处的细节才涌入沈慕蔷的脑海里。原来,一直是自己傻,沈慕蔷想。自己差点坠马那次,全然没介绍高数雨,晴晴就知道他姓高;高数雨经常在不由自主地唤晴晴,而不是叫她宇文晴;自从有了晴晴后,高数雨对她的态度就不像之前那样冷漠了。她一直以为晴晴是她的幸运星,却忘了可能是因为高数雨“醉翁之意不在酒”。 晴晴经营的个站已经一个星期没更新了,晴晴还长叹一口气问过她:“如果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跟你表白了,你会答应他妈?” 端倪早就已经浮现,只不过是自己忽略了而已。 沈慕蔷有点蒙,就傻傻地坐在书桌前,太阳渐渐落下,可她连天黑了都没有发现。 “喂,你怎么不开灯?”刚回来的晴晴“啪”地一下打开了灯。 事情总是要讲明白才好,这是她想了一下午得出的结论。沉默良久,沈慕蔷终于开口问道:“晴晴,你是不是早就认识高数雨?” “嗯……是的,你已经知道了?他跟你说的?” “那你说的那个意料之外跟你表白的人是不是也是他?”沈慕蔷的手指甲狠狠抠着手掌,留下红色的印记。她想要知道答案,又害怕知道答案。 “哈哈哈,蔷蔷,你误会了!高数雨是我哥,亲哥。如假包换!我们是龙凤胎,你看,他叫高数雨,我叫宇文晴。一个高数,一个语文。一听就是­‍‌兄­‌‌妹‍‎俩呀!”晴晴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原来,高数雨是跟爸爸姓的,而宇文晴是跟妈妈姓的。他们的爸妈是不同高校的老师,常年两地分居,宇文晴跟妈妈一起生活,而高数雨跟爸爸一起生活。 初中毕业的时候,爸爸妈妈协议离婚了。而宇文晴生气哥哥没有跟自己一样努力阻止爸爸妈妈离婚而生气,所以一直假装自己不认识哥哥。即使后来默契十足地进入了一个学校,晴晴也把哥哥当路人。要不是沈慕蔷喜欢她哥这种呆子,她才懒得理他呢! “那个跟你表白的人是谁呀?” “是于子染。”晴晴少有地露出了羞涩的表情。 “啥?就是我们的爱豆?”沈慕蔷快速地分析着突如其来的巨大信息量,大脑片刻短路后问道。晴晴抿着下嘴唇,眼睛死死地盯着地面,从鼻子里轻轻发出一个“嗯”。 沈慕蔷彻底死机。 六、没有感情的稻草 自从晴晴跟于子染在一起后,就很少当红娘了。她故作语重心长地跟沈慕蔷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能不能攻略我哥,就看你自己的了。”沈慕蔷嘴上嗔怪着晴晴重色轻友,心里却感激她连接了自己与高数雨之间的宇宙Wifi(无线网络)。 高数雨并没有参加中外交流博览会,这是沈慕蔷在博览会的现场才发现的。高数雨去非洲做项目支援了,实验室里的同学接替了他在博览会的工作。 “学嫂,出国的事,学长不是没告诉你吧!”高数雨的学弟认出来了沈慕蔷?‍?‍?‍?‍?‍?‍?‍?‍?‍?‍?‍?‍?‍?‍???‍?‍?‍?‍?‍?‍?‍?‍?‍?‍?‍?‍?‍?‍???‍?‍?‍?‍?‍?‍?‍?‍?‍?‍?‍?‍?‍?‍?。沈慕蔷只能讪讪地笑道:“我不是他女朋友,你误会了。” 是啊,她不是他女朋友。他没有必要给自己报备行程。他已经跟妹妹和好,不用自己在中间当和事佬。可就算是普通朋友,出国这么大的事也应该说一声吧。沈慕蔷撇着嘴,有些委屈。她决定,在高数雨主动联系她之前,再也不要理他了。 得知哥哥一声不响就去了非洲,晴晴简直要气炸了。她不禁感叹,爸妈把智商给了哥哥,情商都给了自己,好在颜值是平均分配的。否则,她这辈子别想拥有一个小嫂子了。 沈慕蔷不知道晴晴到底跟高数雨说了什么,高数雨经常在工作之余给她一些照片。有时候照片上是非洲当地的小孩子在嬉闹,有时候照片上是一望无边的草原上的彩虹。 沈慕蔷以为他是看在晴晴的面子上,发两张照片来敷衍自己,只是礼貌地回复一下。她也不想给高数雨添麻烦。他不知道,这些都是高数雨真心实意想要跟她一起分享的景色。 高数雨其实对沈慕蔷没有什么印象,更准确地说他在学业上一路绝尘而去,实在没有记住谁的机会。妹妹经常说他是个怪人,是个没得感情的稻草。在他不帮妹妹拖住爸爸妈妈的离婚进程后,妹妹曾经气急说了狠话:“高数雨,你这辈子注定孤独终老!”他觉得妹妹说得挺对的,所以他一直觉得沈慕蔷喜欢自己大概是一时错觉。 沈慕蔷是硬生生地闯入他的生活的。她来跟他表白的时候,他甚至都想不起来自己何时有这么一个同学。当沈慕蔷把那本泛黄的纪念册放到他面前叙旧的时候,他只是惊叹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沈慕蔷这样的人,她也有太多爱好了吧!很久之后,他开始庆幸,他那时候还是记住了那个眼睑底下有两颗痣的“入侵者”。 后来接受沈慕蔷所在的校报的采访,高数雨是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出于对妹妹愧疚,想在这件事上补偿她;二是因为老教授想让他用颜值来提高一下农学院的招生数量。他没有想到这一个决定,会粉碎妹妹多年前的预言。 后来经常跟沈慕蔷攀谈也是因为想多了解一下,分开多年的妹妹。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沈慕蔷的好奇就多于妹妹了。 在非洲的时候,他总是不经意地想她。当地的小孩配合游客拍摄短视频的时候,他会想起拿着相机皱着眉头的沈慕蔷。实验基地的猪宝宝出生的时候,他想起了那个在门口捧着脸傻笑的姑娘。非洲的彩虹也很美,可还是美不过他们一起看过的“人工彩虹”。 七、请注意,不是婚恋节目,是野外生存节目 高数雨不辞而别,这让沈慕蔷有些不舒服,但是她还是赞赏他凡事自己决定的魄力。她也想成为像他一样的人。学校在大二下学期可以转系,沈慕蔷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传媒学院。她本来以为跟父母说的时候,他们会坚决反对。没想到父母竟然有些愧疚。妈妈说:“蔷蔷,原谅妈妈一直没有了解你的喜好。”沈慕蔷受不了妈妈学着苦情剧里的语气说话,回答道:“你不要自责,我也是最近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的。” 沈慕蔷没有想到自己成功转系到传媒学院后会有幸参与一档野外生存节目的录制,更没有想到高数雨作为嘉宾也参加了这档节目。 这档节目邀请了各行各业的精英参加,高数雨是作为科学家的代表。而沈慕蔷本来以为自己是来当摄影的,结果导演让她当嘉宾。 他怎么来了?他不是最讨厌这类节目了吗?沈慕蔷迟疑之间,高数雨已经来到沈慕蔷的面前。 “喏,送给你的。”高数雨手里是一把银光闪闪的小锤子,锤子的手柄上还系着一个粉嫩嫩的蝴蝶结,“今后这一个月可能用得到。” 高数雨的礼物从来没有让沈慕蔷失望过,送个锤子!也就他能想出来了。 “谢谢。”沈慕蔷薇伸手接过沉甸甸的锥子,故作轻松地问道,“你来这儿,又是为了给学院招生造势?” 高数雨微微一笑,说:“我要是说我是因为你在这里才来的,你信吗?” “啊?” 若不是高数雨面色红润有光泽,做事条理清晰有逻辑,沈慕蔷都快要怀疑他是不是生病了——因为他对自己太过于关照了。上岛第一天需要搭帐篷,高数雨拿着同款小钢锤先帮沈慕蔷钉钢钉。那速度,比隔壁浑身肌肉的健身房教练还快。高数雨好不容易捉了鱼,烤好自己还没吃,先送到沈慕蔷的手里。同组的嘉宾都忍不住打趣:“好好一个野外生存节目,怎么你俩一入镜就画风突变,变成了婚恋节目?‍?‍?‍?‍?‍?‍?‍?‍?‍?‍?‍?‍?‍?‍???‍?‍?‍?‍?‍?‍?‍?‍?‍?‍?‍?‍?‍?‍???‍?‍?‍?‍?‍?‍?‍?‍?‍?‍?‍?‍?‍?‍?。” 这次的野外生存节目进行得还算顺利,不同职业的嘉宾在节目中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最后一晚是篝火晚会,他们用篝火纪念离别。沈慕蔷和高数雨相邻而坐,火光映在沈慕蔷的脸上,红扑扑的。 “感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晴晴的任务你完成得很好。” 再不说的话可能就没有机会了,高数雨想。 “我这次真是的为你……而来的,不是为了招生,也不是因为晴晴。”硕士论文答辩的时候高数雨都没有那么紧张。 “这,我都知道。”沈慕蔷终于绷不住脸,笑了出来。其实,当高数雨送她一把锤子的时候,她就知道他是自己来的。因为,晴晴要是知道他哥送女孩子一把锤子,一定会骂他:“你懂个锤子!” 今晚的夜色真好啊,因为那个常年玉立在绿野的少年就坐在她的身边。 编辑/叉叉 月亮来见我(四) 上期回顾: 高考结束,林月亮顺利地被川城医学院的护理学专业录取?‍?‍?‍?‍?‍?‍?‍?‍?‍?‍?‍?‍?‍?‍???‍?‍?‍?‍?‍?‍?‍?‍?‍?‍?‍?‍?‍?‍???‍?‍?‍?‍?‍?‍?‍?‍?‍?‍?‍?‍?‍?‍?。几个小伙伴相约于“老地方”庆贺,林月亮却决定先偷偷溜回家进行一场“告别”仪式——撕书…… 文/桑榆 夜?‍?‍?‍?‍?‍?‍?‍?‍?‍?‍?‍?‍?‍?‍???‍?‍?‍?‍?‍?‍?‍?‍?‍?‍?‍?‍?‍?‍???‍?‍?‍?‍?‍?‍?‍?‍?‍?‍?‍?‍?‍?‍?。 雪白的纸片洋洋洒洒的姿态格外清晰?‍?‍?‍?‍?‍?‍?‍?‍?‍?‍?‍?‍?‍?‍???‍?‍?‍?‍?‍?‍?‍?‍?‍?‍?‍?‍?‍?‍???‍?‍?‍?‍?‍?‍?‍?‍?‍?‍?‍?‍?‍?‍?。忽来一阵风,半空中更是千树万树的“梨花”开,扑扑簌簌的。 我捧着脸看那万千轻盈,心终于跟着轻了起来。 没一会儿,视线所及处有道影子,高高的、长长的。不过眨眼的工夫,他已经由远及近地到了楼下。 无声往下砸的“梨花”好多片都落在影子主人的头顶,却不滑稽,反倒为他添了几分雅致。那人抬头往上瞧,与我的视线相对,然后,我的眼睛噌地亮了几度,转身便冲出卧室往楼下跑。 “你怎么回来啦?” 我立定,因为兴奋和急切,气息不太稳。 江忘扬了扬手中的塑料袋,一贯的慈眉善目:“怕你想不开。” 接着,他扫我一眼,而后蹲下身子,将我穿反的两只凉拖鞋给换过来。 这个姿势能让我看见男孩头顶残留的几张纸片,我顺势捏起扔掉,一如当年他孤零零地坐在秋千上,我为他摘去雪花那样,动作自然而然。 江忘带来的是炒板栗,他们川城医学院后街的独门秘制,栗子被炒得又香又糯,叫人吃过一次就难以忘怀。 “良心小弟!”我接过袋子赞叹,而后拉他的衣袖,想将他带去小区外的烧烤店,“走,去宰陈云开,他请客吃烧烤!” 江忘有点为难:“今天恐怕不行,我得尽快赶回学校。老师最近主持了一个科研基金项目,关于Cathepsin-x信号在调节胶质瘤干细胞辐射抗性中的作用,需要人帮忙展开旁支工作。” 他有一说一,仿佛我真能听懂。 虽然不懂,但我知道没阻止的余地,撇嘴作罢:“行呗,那我送你去公交车站。” 公交车站就在小区外,距离烧烤店不过百米。 远远闻到香味,我舔了一下唇,被江忘发现,将手抵在下巴轻咳:“不然,你先去吃烧烤?我可以打车。” 我一边剥栗子解馋,时不时塞他嘴里一颗,摇头:“这么晚了,你打车,我也得记下车牌号啊,现在的变态司机层出不穷……” 晚上九点多的光景,公交车站没人,只有我俩坐在铜制的长椅上等候,享受了片刻冰凉。 后来,我叽里呱啦说了一堆,江忘却好似没听,借着站内昏黄的灯光将我打量,目光比灯光炽热,连愚钝的我都察觉到了。 我不禁抬头,没想好说什么,背后就传来陈云开惊天动地的吼叫—— “林月亮!” 我莫名又有种被抓奸的错觉,浑身一震,腾地站起来。 与此同时,一辆疾驰而过的出租车被叫停。江忘趁机钻进后座,面无异色地与我告别:“帮我恭喜他们,改天再约个时间一起庆祝。” 我拎着装板栗的袋子猛点头:“你路上小心!” 言辞间,我根本没把他当作一个已经一米八几的大男孩。 只是,江忘一走,他那阵打量我的眼神还是让我念念不忘,搞得我连烧烤都没吃出什么味道。 错觉? 真实? 两个问号在我的脑海里交替闪耀。 我满腹疑虑地回到家,竟发现被我妈锁起来的电脑又重新出现在了书桌上。我欢天喜地登录QQ,看见江忘万年空白的签名档里出现了五个字—— 细看诸处好。 ——初相见,朱粉不深匀,细看诸处好。 关了电脑,我睡不着。 十八年来,我首度尝到失眠的味道,居然并非因为陈云开,而是为了那个除了脑袋好使外,便不再打眼的小弟——江忘。 但这和谁更重要扯不上关系。我想,这应该属于成长的烦恼。 还有半个月就是我的‍‌成­‎‍人­​‌礼。在这逐渐懂事且敏感的年纪,我已无法忽视一些根本不能无视的细节,却也毫无经验地去验证什么…… 为了斩断这个烦恼,我翻来覆去,终于做了一个决定——向陈云开“告白”,在十八岁那天。 “等等。”得知我的伟大计划后,禾鸢蒙了,“江忘让你失眠,你却向陈云开告白,这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讲起来,真是一把辛酸泪。 尽管我嫉妒禾鸢,但我身边让我能坦然地讲心事的姑娘,我思来想去,就她一人。 “关系不大,就是突然开窍了?虽然陈云开老和我作对,长得还是很帅的嘛。” 我一边说,一边自我认同地点头:“况且,如果未来我不能嫁进陈家,陈阿姨就不会再给我那么多压岁钱和礼物了,嘤嘤。” “最重要的是,”我一咬唇,“我得给青春一个交代啊,禾鸢。” ——不管好坏。 禾鸢勉强提起兴致:“请开始你的表演。” “听说十八岁以后,就是另一段旅程的开始。很明显,我的新开始可能与陈云开无关了,因为他要和你去北京。你们在北京一起生活,一起学习,或许未来还定居在首都……” 说这话时,我强颜欢笑,禾鸢的表情却有点感伤、有点复杂。 “禾鸢,其实真正舍不得的是我,你知道吗?” 我感到自己的喉咙滚了一下—— “你为了保持身材,什么好吃的都不和我抢,包括陈云开的零食都进了我的肚子。以后,你们离开,我交再多的朋友,估计也不会像这样让着我?‍?‍?‍?‍?‍?‍?‍?‍?‍?‍?‍?‍?‍?‍???‍?‍?‍?‍?‍?‍?‍?‍?‍?‍?‍?‍?‍?‍???‍?‍?‍?‍?‍?‍?‍?‍?‍?‍?‍?‍?‍?‍?。所以,如果陈云开的缘分是你,我难过一下子,也可以接受。但,我挺烦那些兜着心事猜来猜去的桥段……一生说长不长,何必留下遗憾?!所以,不管陈云开对我的感情如何,该说的话,我想去说。至于你,也不用顾忌我的想法,该怎么抢就怎么抢。喏,我现在告诉你就是不想遮遮掩掩的,影响我俩的关系……” “我俩什么关系?不就是情敌关系吗?!”我的内心戏丰富得让禾鸢别扭,她忍不住哼了一声,打断。 于是,废弃的卡车边缘带,只见两个青春少艾的姑娘晃着小腿,各怀心事地沉默着。 良久—— “月亮,你和陈云开太像了。”是禾鸢的声音。 我侧头,见女孩嘴角的弧度弯得漂亮。 “你和他身上都有种天生的自信,一看就是被父母无限尊重、悉心宠爱出来的。是这些尊重与宠爱给了你们勇气去做任何事,包括任性。譬如,陈云开一声不吭就敢把志愿填成北京的学校;譬如,你睡一晚,便下决心要为自己的青春画好起点或句点。这些,我做不到,江忘也做不到。因为我们做不到,才被你们吸引吧。” 禾鸢那剪水双瞳微闪:“我,就不多说了,早有逃离的心。至于江忘,虽不愁吃穿,却来自离异的家庭,外面的风言风语,你也听过一些。别看他平日连句重话没有,其实很难搞……” “江忘难搞?”我不赞同,“世上没有比他更好摆平的人。” “那是对你而言。”禾鸢眨眨眼,语气陡然暧昧起来,“别告诉我,你没察觉到,江忘对你是全然不同的,具体哪儿不同我暂且形容不出,只能说,如果今天是我高考失利,他绝不会为了我跨越半座城,只为送一袋板栗。” 我察觉到了,我当然知道。 然而,我三番五次地从陈云开手下解救他于危难,他对我特别不是应该的吗?! 可如果仅仅是这样,为何到十八岁生日这天,禾鸢的话仿佛还在耳边,弄得我心烦意也乱。 “买条花鲢做水煮鱼片,江忘喜欢吃。”当日去菜市场采买,我妈念念不忘她的乖邻居。 他不一定会来。我差点脱口而出。 按理说,他应该来。但以往每年都是我傻兮兮地提前通知他,逼他准备礼物,从没试探过他到底记不记得我的生日。 因为川城人都习惯过农历生日,光记住几月几号没用,得查询今年的农历生日那天对应的是阳历的哪一天。而江忘的脑子里一般只放药物、实验、仪器等这些冷冰冰的东西。 今年,我故意没说。 不过,我也喜欢吃水煮鱼片—— “买买买!”我豪气冲天。 十八岁的意义特殊,连陈叔陈妈都刻意抽出时间来帮我庆祝。陈阿姨更是送了我一个好大的美少女蛋糕和一枚镀金的小皇冠吊坠,被串在链子里。 陈云开眼红:“我的妈,你这阵仗,别是要在今天公布她是你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吧。” “亲生女儿算什么?!”陈妈柳眉微挑,“我一看见月亮,就好像看见当年的自己,连成长轨迹都和我年轻时差不多!” “怎么就差不多了?” 她掰着手指数:“你看,成绩不上不下,是吧。勉强考上医学院却只能学护理专业,对吧。将来嫁给鱼塘主的儿子,不也就是塘主夫人了?!” “哦,不。”说着说着,陈妈一副扼腕的表情,“月亮比我幸福。她要嫁的不止是鱼塘的继承人,还是治病救人的医生呢!” 忽略成绩不上不下……勉强考上医学院……这些言论,我还真有点被幸福砸晕的意思,差点就转身问陈云开:“谈恋爱吗,亲?算计你家产的那种。” 陈云开还是老样子,不反驳,也不回应,将手插在口袋装大爷。 晚餐即将开始,我爸说忘了买饮料。陈大爷终于有了反应,主动提出去跑腿。我见机会不错,跟了出去。 此前我做过准备功课,搜索了许多告白大法,最值得借鉴的一条就是“出其不意”,听说成功率较高。 陈云开出门买饮料,就听到一番告白,够让他出其不意了吧?我口干舌燥地揣度。 然而,直到他买完饮料进小区,我都没胆子说出那四个字。 果然,想象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最终,我决定,开不了口……就动手吧! 我想象的画面是,我出其不意地冲上去,抓住陈云开的手。他会挣扎,但挣扎不掉,最后只能顺从我。接着,他一只手拎着饮料,另一只手拎着我回家,完美。 好吧…… 你们是对的…… 我连话都不敢讲,还有贼胆动手?! 幸亏那时的旧小区没安装摄像头,没能录下我的滑稽?‍?‍?‍?‍?‍?‍?‍?‍?‍?‍?‍?‍?‍?‍???‍?‍?‍?‍?‍?‍?‍?‍?‍?‍?‍?‍?‍?‍???‍?‍?‍?‍?‍?‍?‍?‍?‍?‍?‍?‍?‍?‍?。所以,没人知道,从小区铁门到单元楼这段距离,我曾好几度伸出手向前,试探又试探,却始终不敢往那指尖上凑。 等我真的鼓足勇气豁出去,陈云开行走的步子忽然停住,我撞上了他挺直的脊梁。 “喂,过来。” 他侧身,朝我招手,让我站到他的位置上去。 紧张得迷迷糊糊的我听话地移动了脚步,而后发现,他让我看的是头顶的月亮。 从这个角度望去,那一轮月亮正好与单元楼下的一盏路灯倚靠着,有点怪模怪样。陈云开贱兮兮地道:“和你挺像,好胖。” 突然,我就不想告白了。 “陈云开,如果未来你成为孤家寡人,好好想想为什么。”我学着我妈那恨铁不成钢的口吻,狠狠一下踩在他的脚背上,看他在原地跳脚,冷笑。 至于我对青春的交代…… 还不允许烂尾了?! 总之,那一整晚,我都郁郁寡欢。 “怎样,怎样?”晚饭后,禾鸢迫不及待地跑来打听我告白的情况。 我还没说话,她看我一脸斗败的公鸡的颓唐样,放心了,翻起白眼来都止不住眉开眼笑:“还以为你多成气候。” 我在床上挺尸,半个字都不想接。 “嘿。”她踢我几下,将包装精致的小盒子扔给我,“‍‌成­‎‍人­​‌快乐。” 瞧着那份来自赢家的施舍,我更是怀疑人生。 禾鸢趴下来,与我头挨着头,海飞丝的洗发水香味盈满鼻腔:“听说长得好看的都去学医了。等你开学,进了川城医学院,哪儿还会记得谁叫陈云开?!实在没人选,江忘也不差啊,你考虑……” 我终于转了一下头,“你别这么说,不然,我真会以为他那什么我。” “难道不是?!”她发出灵魂般的反问。 “如果你那什么谁,会忘记他的生日吗?” 禾鸢笃定:“当然不会。” “那得了。”我更有气无力,语气却肯定,“他不那什么我。” 他完全忘了,别说礼物,连句走形式的生日快乐都没有。 一时间,禾鸢也不知道怎么安慰我,只是瞧着过于丧气的我,忽然问:“我比较好奇的是,你究竟是因为告白没成功而伤心,还是因为没接到祝福的电话……” 这个问题直到禾鸢离开,我也没回答。 甚至,那整个暑假,我都在伤春悲秋地想答案,玩乐的心思早已退潮。 但渐渐地,我发现,答案是什么或许只有我自己觉得重要。 因为等禾鸢与陈云开背起行囊北上的时候,我们都没能见到江忘一面,更别提得到一句迟来的生日快乐。 陈云开离开川城那日是清晨。 为了将就禾鸢,他也选择坐火车。我去送他们,临出门前还穿上了陈云开送的生日礼物——一双粉色的耐克运动鞋。 “说好的高跟鞋呢?”收礼物时,我不满。 陈云开:“耐克不产高跟鞋,怪我喽。” 他永远答非所问,妥妥的直男了,气得我想抡起刚买的饮料砸死他。 不过,离别那天,在我被陈云开拉着飞奔于人潮汹涌的火车站时,我一下觉得他很有先见之明:得亏不是高跟鞋。 但我最终只能将他俩送到检票口,没法儿去站台追着火车跑,活生生错过一场痛哭流涕的表演。 不过,川城的火车站还挺人性化,一早就开始放有关离别的抒情歌。 我抓紧机会含情脉脉地对他俩讲:“歌词代表我的心。” 哪知陈云开这个不怕死的,嘴贱道:“你的心是不是太多了?” 我脑袋瓜里一下子嗡嗡的—— “滚!” 谁能预料,我和陈云开的第一次分别,全然与泪水无关,只有一个滚字? 可估计只有我自己清楚,在看着他俩拉起行李箱并肩进站的背影时,我的眼睛泛起过酸意。 我以为,只有电视里那种声势浩大的别离才能激起我心中的涟漪,却不料,那些朝夕相对的故友,他们仅仅只需要一个背影,就能让我措手不及。 那日,去火车站时,我们还是鸡飞狗跳的热闹的三人,再回来,闹腾腾的家属院已如一座空城。 明明只走了两个人。 回到小区,经过那棵越来越茂盛的大树,我情不自禁地停住了脚。 这棵树好像不会再长高了,恰恰遮住江家的窗,枝叶茂盛。我看了没一会儿,那茂盛仿佛忽然变成一簇簇热烈的苗,迎风舔着我灵魂中最脆弱的地方。 我的脑子里不断闪过禾鸢回首挥别的动作,以及回家的路上,撞见的常婉与江忘。 他俩结伴进了川城最大的图书馆,不知道是去买书,还是去找资料。明明距离那样近,我却一下子觉得,很多东西都远了。 虽然很多人对我讲,分别是成长的第一课,但没想到,这一课,比预想中让我难过。 A:“现场环境安全?‍?‍?‍?‍?‍?‍?‍?‍?‍?‍?‍?‍?‍?‍???‍?‍?‍?‍?‍?‍?‍?‍?‍?‍?‍?‍?‍?‍???‍?‍?‍?‍?‍?‍?‍?‍?‍?‍?‍?‍?‍?‍?。小花、小花,你怎么了?病人无反应,心电图显示有室颤现象,准备除颤。” B:“除颤仪、导电糊、生理盐水已就位,请求操作开始。” A:“电击一次、电击两次……病人持续无自主呼吸,准备胸外心脏按压。” B:“01、02、03……” 嘀,嘀,嘀。 A:“抢救失败,小花彻底死亡,可以吃了。” 东门小卖部,我静静地看着店员从电器里取出的那桶爆米花,不太敢伸手拿,感觉跟接尸体似的。 进了医学院,我才知道,大家耍宝或骂人都不用俗语,只用专业术语。谁听不懂,谁就是傻子,连小卖部和食里堂的阿姨大叔们都因地制宜,信口就能拈来几句,譬如现在。 “再、再来三杯奶……”话没完,戏精店员疑似要开始念泌尿方面的专业术语,我瞬间就不想喝奶茶了,抱着那桶甜香蓬勃的爆米花挤出人群,捧给杜婷。 有个成语怎么说来着——冤家路窄。 谁能想到,我一个护理学院的居然和杜婷分到同一间宿舍。 不止杜婷,还有刘萌萌——之前也住家属院,是杜婷的小跟班。这姑娘很没主见,从小受杜婷的挑拨和我不对付。 但那都是过去式了。 因为,如今我也成了杜婷的小跟班…… 没办法,我这个人吧,特别识时务,觉得初来乍到新环境,有几个熟人总比孤军奋战好,尤其在寝室。 毕竟,根据小道消息,医学院里的宿舍内斗比普通大学里的宿舍内斗更厉害,因为各专业的互相看不上。 不得已,我一个学护理专业的只好牢牢地抱紧杜婷的大腿,主动给她买零食。 谁叫她读的传染病学是川城医学院最新确立的人才培育方向,学校提供的资源和关注程度都较高,在我们六人间宿舍里理所当然地排第一,成为老大。 “那我呢?”刘萌萌刷存在感。 她人如其名,偶尔犯点傻,长得不算漂亮,却自有可爱之处。 杜婷默默地背着川城医学院的专业鄙视链,直言不讳:“你们普外的……呵呵。” 尽在不言中。 明明杜婷话没说完,刘萌萌却啊了一声,课还没上呢,我们已经被吓得生无可恋。 “没事。虽然累,却赚钱多。”我迅速谄媚。 我哄了老大,老大面前的小红人,我也不能怠慢。 那二人果然被我取悦,尤其杜婷。她拍拍我的肩,表情轻松:“月亮,你也别灰心。你们护理学院虽然没什么闪光点,但至少有怼天怼地怼世界的特权。” “还有这种说法?” 我当即觉得厉害,杜婷继续笑嘻嘻地说:“因为江湖地位没办法再低,不需要畏忌。” 正如一只野生猴子也能毁了天庭,只要有胆子。 相处几日,我发现,杜婷虽傲气,还嘴坏,却没坏到骨子里。否则,她堂堂宿舍老大,还不抓紧机会抱团修理我,更别提和我聊什么鄙视链的问题,还警告我哪些能惹、哪些不能惹。 这不,现在她还来鼓励我,说我可以招惹全世界,只要我敢。 尽管事后我才反应过来:“你确定不是想推我进火坑……” 不过没关系,刚进校,一切都是崭新的。 我兴致勃勃地拉着杜婷和刘萌萌到处踩点,一圈逛下来,半个上午就过去了。 到饭点儿的时候,我们恰好路过蔷薇餐厅,听说这是川城医学院最著名的食堂,今日还有“糯米排骨”限量供应。我拉着杜婷和刘萌萌一阵狂奔,生怕抢不到它闻名遐迩的招牌菜。 结果,到了食堂,只有我们三个乡巴佬在紧张,其余大多数学生都井然有序、步伐轻盈。 “不好意思,紧张的只有你。”杜婷和我撇清关系,“大家看惯了生死,谁还在乎一碟菜?就你没出息。” 呵,我没出息…… 你倒是别夹我碗里的排骨啊! 坐定后,杜婷风卷残云地解决完了自己的那份,开始将魔爪伸向我的餐盘。 没等我骂一句得寸进尺,那块排骨又骨碌一下滚回我的餐盘。我顺着杜婷的视线抬头,终于发现江忘。 为什么用上“终于”二字,我没空细想,不过,我知道杜婷收敛的缘故。 据她所言,在川城医学院的鄙视链上,肿瘤学专业吊打其他所有专业。其上可申请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下可发送到新英格兰——就是那个拥有全美国乃至全世界最好的教育基地,名校随便一指都是麻省理工级别。 杜婷:“出来就业也是妥妥的人生赢家,典型的钱多、事少、医患关系和谐。所以,看见他们就绕道吧,人家属帝王蟹的,活该横着走?‍?‍?‍?‍?‍?‍?‍?‍?‍?‍?‍?‍?‍?‍???‍?‍?‍?‍?‍?‍?‍?‍?‍?‍?‍?‍?‍?‍???‍?‍?‍?‍?‍?‍?‍?‍?‍?‍?‍?‍?‍?‍?。” 肿瘤学专业的是帝王,那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肿瘤的是…… “王中王?”我忍不住嘴贱,“你以后要我怎么直视火腿肠。” 好的,我承认,我还介怀江忘那句没能传达给我的生日快乐。 错过了时间不要紧,好歹补上啊!补上的疤,总好过灌着风的伤。 况且,我实在不信江忘忙得彻底忘记了我生日这件事,毕竟我可是很有心机地在QQ空间挂了整整一个月的说说:祝我‍‌成­‎‍人­​‌快乐。 这条说说,连小学没联系的甲乙丙丁都跑来点赞,偏偏缺了他。 我觉得他是故意的。 所以,我也要故意和他过不去。 食堂。 江忘距离我不远,却好似没发现我,正与另一个轮廓出众的硬朗型的帅哥并肩朝饭菜区走。不知那帅哥在说什么,忽然笑嘻嘻地将胳膊搭上江忘的肩。江忘没躲,还是老样子,对谁都温和。 不过片刻,食堂里有了骚动的迹象。 女A:“喂,那不是科研流动站的常放吗,流动站不是有专门的餐厅?” 女B:“这是重点?重点是他旁边还站着江忘。” 男C:“看来两人的‘关系’实锤了,否则干吗绕远路跑来蔷薇来吃饭?!肯定想避开流动站的耳目腻歪。啧,世风日下。” 女A:“瞧把你酸的。就算是,什么年代了?你要不服气,也十八岁念博士、进流动站试试。不行就别叽叽歪歪,先把医用物理考过再说。” 以上对话信息量很大,至少我弄清了几点—— 江忘身边那个帅哥叫常放,两人过于亲密尽人皆知。 可我的关注点是,为啥他身边的人都姓常……好像上辈子纠缠不清,这辈子来续前缘似的。 女A:“不过,你们猜,究竟常放是男生的角色,还是……” 女B:“看性格就知道,肯定常放啊!” 女A:“可江忘好像稍微高一点儿!” …… 当话风越来越歪,我情不自禁地将筷子一摔,动静略大,引来侧目。 尽管某人遗忘了我的生日,尽管他有时间陪常婉,却没空给我这个大哥打一通电话,尽管他把那句“有空一起庆祝”只当作随口一说……我依旧没办法听除我以外的别人,诽谤他半句。 得亏我反应快,刚摔筷子,一个周详的计划已在脑子里生根—— 此时,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果我刻意与江忘表现亲昵,甚至叫他几声honey,一传十、十传百,他和常放的流言不就不攻自破了?! 打定了主意,我说干就干。等江忘打完饭菜往回走的当头,我咻地从椅子上站起,眉开眼笑地冲他招手:“嘿!” 青年的视线果然准确地投来,包括整个食堂的。 众目睽睽之下,我鼓足勇气,张嘴一句:“亲……” 结果“爱”和“的”字根本没机会说出口,我便见那束目光里竟闪过冷淡的痕迹,最终悄无声息地移到别处,当我不存在。 立时,我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周边的讥诮声更大。 “哈哈哈。” 杜婷也发出小声的嘲笑,再无所畏惧地将我的排骨重新夹到自己的餐盘里,阴阳怪气地说:“林月亮,想蹭热度想疯了吧,这脸打得啪啪响。” 我表情生硬地坐回去:“这不是……为了红吗。” 刘萌萌咬着骨头,若有所思:“婷姐,我觉得月亮这么做有道理。你想,如果全校都知道我们301宿舍住了江天才的大哥,以后走哪儿不威风?!” 她们讨论着威风,我心里却刮起龙卷风。 大哥都是用来出卖的。在那一天,我接受了这个血淋淋的现实。 我生气了。 真的生气了。 夜晚的宿舍台灯下,我戳着十二岁那年江忘送的日记本,愤怒地把中性笔尖儿都戳断了。 我思来想去,也搞不明白,前阵子他还好好地给我送板栗,怎么朝夕间就成为熟悉的陌生人?!就算他情窦开了,被常婉吸引,想谈恋爱了,也不至于不认大哥啊! 难不成,他知道我会搞鬼? 还是……常婉要求的?因为我在小吃店和她树敌? 可是,就算要划地绝交,至少在食堂的时候,他也应该与我敷衍地讲几句啊! 让我红一把,再绝交,也不迟嘛…… 想到这儿,我更加愤怒,爬上床的动静不小,惹得下铺的杜婷象征性地踹了顶板一脚:“赶紧睡觉!你不想参加开学典礼,我还想。” “我不!”谁还不是个宝宝了! “……神经。” 开学典礼无趣得紧。 唯一与高中不同的是,在室内的大阶梯教室举行,不用受太阳暴晒。加上我昨晚没休息好,便在一阵阵的讲话声中昏昏欲睡。 我当然不期望谁会站上讲台发言,毕竟我与江忘之间岂止隔着银河。作为梁钦的学生兼助理、科研流动站新锐,新生典礼这种场合,哪需要占用他的时间。 但我不期待,杜婷和刘萌萌却表现得很积极。两人一大早就起床折腾化妆,搞得跟来相亲现场似的。 要不怎么说,杜婷的高冷仅限于表面,骨子里还是小女孩儿呢。 她估计期盼着跟《恶作剧之吻》里的一样,偶遇一个“江直树”,来场酸酸甜甜的恋爱,以回报过去十八年的牢笼生活,不料代表新生致辞的是个女孩。 杜婷哀号:“这下好,本来还想报名参加新生运动会的,瞬间觉得没意思。” 世上哪儿有那么多的江直树。如果一定要在川城医学院挑出一个,我家江忘还靠点儿谱?‍?‍?‍?‍?‍?‍?‍?‍?‍?‍?‍?‍?‍?‍???‍?‍?‍?‍?‍?‍?‍?‍?‍?‍?‍?‍?‍?‍???‍?‍?‍?‍?‍?‍?‍?‍?‍?‍?‍?‍?‍?‍?。 毕竟,他脑子不错,还姓江! 但可惜,他已经不是我家的了。 不过,讲到新生运动会,我倒蛮感兴趣。 听说医学院的运动会别开生面,比赛的方式趣味横生,全然不同普通的田径赛和跳高。 川城医学院的新生运动会是历来传统,每年九月底开始,以每个学院为单位,自发报名,为学院争光的有现金或其他等值奖励。学校举办活动是为了大家强身健体,更为增强同窗的凝聚力。 鉴于我运动神经不太发达,所以,去院里拿报名表的时候,我很有自知之明地选择了两个比较轻松的项目:担架传递、以形会意。 前者的规则为五人一组,每组挑选四个学生抬担架,剩下的那位则模仿病人一动不动地躺在担架上。待哨声响,大家一起与“死神”争分夺秒,为将来真正上“战场”救死扶伤做铺垫。 至于后者,娱乐性更多一些,类似许多综艺节目里面的“你比我猜”。 “有的患者被送来时意识不清,无法开口说话,医护人员只能通过比画和手势来进行初步判断,所以要锻炼你们的常识和想象力。”负责运动会的老师说。 总之,训练过程中,大家果然快速记住了许多同系学生的名字,有的更迅速地建立起友谊,默契越来越好。 “默契?”杜婷翻白眼,“你就一负责躺尸的,需要和谁培养默契。” 我不服气:“躺尸也是个技术活好不好!” “比如?” “比如我可以提前一周少吃点儿,给他们减轻负担。” 事实上,我也挺争气,居然真管住了嘴,一周没动零食,迅速往下降了三斤。 然而,意外大概就是生活的常态。 比赛前一日,我们组负责担架传递的一个男生打篮球时不慎拉扯到肌肉,上半身与两处胳膊都隐隐作痛。可临时换人已来不及了,看着简单的项目,实际特别讲究平衡训练,他只能硬着头皮上。 那是我人生中离后悔最近的一次——后悔为什么会觉得躺尸是最轻松的活儿。 老实讲,我想过会输,但没想过是大型“人仰马翻”现场。 他们是一群新手崽子,求胜心切,根本没把我当病人。我感觉浑身的肉都在风中不规律地抖。 恰好在高速前进下,受伤的那位同学体力不支放弃了。即便有黑绑带束缚,大家还是被倾斜的重量压得松了手,我就悲催地翻了个儿,脸朝地。 我条件反射地微微曲腿保护,于是,凸出的一双膝头和鼻尖在与塑胶跑道摩擦间起了“火”。 跑道两旁设有专门的医护点。我刚落地,身着白袍的师兄师姐们已经迅速出动,身体力行地show给我们看,什么才叫专业。 师兄:“有外挫伤,不过创面不大。” 师姐:“脊柱无明显侧凸,关节也没有脱位现象。” …… 和他们相比,我们这些新生根本连菜鸟都算不上,难怪需要开展运动会和训练。 其实,当初想报考医学院只是我一闪而过的念头,我妈与江忘的影响都有一点点。后来,则听大家都夸医生护士是天使……我为了当天使,也是很努力了。 可直到摔在运动场上那一刻,身临其境被关怀的那刻,看着面前那些励志为生命护航的白衣青年,我才真正对进入这所学校感到无悔。 “你一会儿后悔,一会儿无悔的,到底悔不悔?” 事后,我与禾鸢聊QQ,她一如既往地挑我的刺。 “不悔!”我说。 如果我的使命能够让所有惶惶无措的心安定,那我会觉得自己的存在有意义。 一想到,以后我也会有和师兄师姐们一样,拥有雷厉风行的速度、全神贯注的眼神、极专业的判断…… “既然没事就赶紧让开吧!” 被确认伤势无碍后,我下一秒就被无情地逐出跑道,立刻怀疑起刚刚那一腔热血到底有没有沸腾过。 很幸运,担架翻了,却并未给我造成活动受限的情况,只不过,我的膝盖还是被磕伤了,只好缓缓地挪去医务室上药。 (下期连载详见《花火》10B) 下期预告: 受伤的林月亮在医务室打电话给林母撒娇,挂断电话时,却在屏幕里看到了江忘的脸。林月亮赌气要离开,却被拦下。男孩的轮廓越靠越近,将心里的疑问摊开:“大哥,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陈云开?” 春秋来信 作者有话说:这篇文是我去参加完独木舟的签售会后写的,因为一直以来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带自己喜欢的人去看自己坚持的信仰?‍?‍?‍?‍?‍?‍?‍?‍?‍?‍?‍?‍?‍?‍???‍?‍?‍?‍?‍?‍?‍?‍?‍?‍?‍?‍?‍?‍???‍?‍?‍?‍?‍?‍?‍?‍?‍?‍?‍?‍?‍?‍?。现实里没能实现的心愿就在里实现吧?‍?‍?‍?‍?‍?‍?‍?‍?‍?‍?‍?‍?‍?‍???‍?‍?‍?‍?‍?‍?‍?‍?‍?‍?‍?‍?‍?‍???‍?‍?‍?‍?‍?‍?‍?‍?‍?‍?‍?‍?‍?‍?。我也想和过去喜欢了好几年的男孩子说声再见,这是最后一次用你的姓氏,以后我就要像陶最最一样勇敢,也会拥有属于自己的春光?‍?‍?‍?‍?‍?‍?‍?‍?‍?‍?‍?‍?‍?‍???‍?‍?‍?‍?‍?‍?‍?‍?‍?‍?‍?‍?‍?‍???‍?‍?‍?‍?‍?‍?‍?‍?‍?‍?‍?‍?‍?‍?。 你的眼里有春秋,胜过我所看过的山川与河流。 文/苏悠扬 新浪微博/@只想过稿的悠扬 01 陶最最见到苏响光的那一天,风吹得又急又大,风沙进了眼睛,她偏头揉眼。眨眼的空隙里,她看到了扎在人群里的苏响光。 他上身穿着淡紫色的短袖,下身是浅色牛仔裤,整个人清爽温柔得不像话,尤其是一米八的大高个,站在那一群女生中显得尤为扎眼。 她见过苏响光,在一年前,近距离接触的只有一次,大多时候都是她隔着大半个校园,站在天台上,远远地望一眼对面的教学楼,就能看到在排练厅不断练歌的他。 那时候她对这个学校里品学兼优、长相出众又担任声乐社社长的小学弟唯一的印象就是,他长得真好看,像出身豪门贵族的富家少爷,又带着温煦和…………不正经。 因为她高三的学业太紧,她的教室又在独立的教学楼里,所以她一次都没有偶遇过他,而现在他就站在她对面一米远的地方,于是她忍不住多看了一会儿。 苏响光感觉到她的目光,从排队的行列里出来,单手拿着特签书,走到她的面前,一脸奇怪:“你看着我哭什么?” 说完,他自己忍不住笑了,露出那一排白白的牙齿,让人忍不住想要和他一样嘴角上扬。 陶最最一怔,抬手一摸脸,发现湿漉漉的,才意识到因为自己不断揉眼睛,眼睛肿肿的,还止不住地流泪。 她慌乱地在脸上胡乱抹,但眼睛依旧不争气地酸疼,泪水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她眯着眼睛,只睁了一只眼跟他说:“可以带我去医院吗?我眼睛疼。” 他后知后觉地点点头,麻利地把书装进包里,一只手扶着她的胳膊往路边走,一只手示意拦车。 当时正值夏天的中午,南方的夏天堪比烈火炼狱,更别提十二点那会儿。阳光毒辣,她靠车窗的胳膊不一会儿开始泛红,原本就是敏感体质,这次出来得匆忙,只涂了一些防晒霜,其他的防晒措施一点都没做。 她下意识地用手去捂住胳膊,苏响光注意到她的小动作,从包里拿出一件轻薄的防晒衣,盖在她的胳膊上。 “马上就到了,忍一会儿。” 陶最最反应慢了半拍,还是眼睛被光刺到的一瞬间,她才反应过来。出租车因为保修不及时,车窗上的太阳膜已经有一部分开始脱落,而脱落的地方恰好被投进来的阳光折射到她的胳膊上。她有些感激地看了一眼苏响光,但他跟无事发生一样,仍旧是面无表情地盯着窗外。 空调吹出的凉意扑到她的身上,她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问他:“你也喜欢这个作家啊。” 这次签售会,她就是为了见到这个她喜欢了一整个青春的作家。 “不是,我喜欢的一个女生喜欢。”他突然笑着说。 陶最最无意间从他没有拉上的书包里看到里面整整齐齐地放了一摞书,都是一模一样的。因为眼睛不舒服,她看得有点费劲,也许目光在他的书包上停留的时间太长了,他看出了她的好奇。 “都是给她的特签,想着等她生日的时候表白。”他挠挠头发,有些不自在。 “这么多?她都给你签吗?” “不给的,我跑了三个城市,才凑够。” 陶最最咂舌,这得是有多喜欢,才不惜费这么大的周折去给这个女生准备生日礼物。 “真羡慕啊。”她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憧憬。 “你不是说,只有爱情喂了狗,自由财富才会有?”他的眼睛是棕色的,里面有个棕色的小小的陶最最,他接着说,“这不是你说的吗,陶最最学姐。” 她一怔,缓缓地说:“我……可以不承认吗?” 02 陶最最高三那年,学校一改以往的传统,没有严控时间、死抓学习,相反更加注重他们这一届学生的身心的放松。 年级主任美其名曰“情绪学习法”。 临近高考那段时间,整个学校的沉重氛围都被即将到来的‌­成‌人‌­‍礼给冲淡了,今年的‌­成‌人‌­‍礼比往年的要热闹一些,学校添置了一批新的音乐器材,据说是老校长退休前的馈赠。 高三的学生是主角,才艺表演自然少不了他们。 当时陶最最是班里公认的中华小曲库,什么歌都能唱两句,又待在女生稀缺的理科班,这种活动,班里自然都是推着让她上。 陶最最性子随和,也觉得没什么问题,实际上最主要的原因是,上台表演才艺的学生可以不用穿‌­成‌人‌­‍礼服——据说是班主任精挑细选出来的、跟东北大棉袄一样的花裙子。 她看了一眼买家秀,心里就知道完蛋了,这下丢人丢大发了,但班主任脸上露出一副“怎么样,我眼光不错吧”的表情看着她,她只能呵呵一笑,心想算了,四五十岁的东北大爷们,有点家乡情结很正常,然后谄媚地竖了个大拇指,说:“高明,完全就是艳压群芳。” 陶最最穿着薄荷绿的雪纺裙站在队伍前面的时候,不用扭头就已经感受到了身后那一群女生深深的嫉妒,要是眼神能杀人见血,她估计早就血流成河了。 校长开始讲话,嘈杂声小了一点,但还是能听到男生们的窃窃私语,无非就是假小子一下成了小仙女,相互之间怂恿着去调侃她。 她听得真真切切,心里一阵烦躁,直接扭头给了一记白眼,男生立马闭嘴。 只是扭头的那一瞬间,她和身后队伍里的苏响光对视上了。四目相对,她怎么感觉到一股压力,但他真是好看到让人愿意顶着压力多看几眼。 她不自在地摸摸鼻子,觉得自己真是“见色眼开”。 苏响光跟她一样也是才艺表演,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只不过他作为声乐社社长是自愿参加的。 陶最最站到台上后,愣了几秒,然后开口唱的是自己的原创歌曲,清唱,没有配乐?‍?‍?‍?‍?‍?‍?‍?‍?‍?‍?‍?‍?‍?‍???‍?‍?‍?‍?‍?‍?‍?‍?‍?‍?‍?‍?‍?‍???‍?‍?‍?‍?‍?‍?‍?‍?‍?‍?‍?‍?‍?‍?。 这是她第一次唱这首歌,是唱给自己听的,­高‍​潮‍​­的一句歌词是:只有爱情喂了狗,幸福财富才会有。 她没有意识到,就这么粗糙的一首歌,苏响光能记到现在。 她……怎么有点感动。 “不是我想记的,是你出的风头太大了。”他回忆起当时那段时间,走到哪儿都能听见一群小女生在说这句歌词,她们觉得陶最最很酷。 他转而接着说:“而且,你选的‌­成‌人‌­‍礼服太让人印象深刻了。” 陶最最无言以对,估计是班主任发现别人都在吐槽他选的礼服,把锅丢给她。 她只能尴尬地笑了笑,然后推开车门下去,径直往医院大门走,心里合计着,回去后一定要跟她爸,也就是高三班主任算账! 03 陶最最的眼睛只是因为长期戴隐形眼镜又恰巧沙子进了眼,而出现了红肿发炎。她皱眉盯着手机屏幕,不是因为担心眼睛,而是她带领的声乐社要是再拿不出一个好成绩,估计就要被学校解散了。 苏响光带她到医院之后,接了个电话就匆忙离开了,连那件盖在她身上的衣服都没来得及带走。 大二开学没多久,她就又收到学校下的最后通牒,要是比不过新开设的Rap社团,在艺术节拿不到好名次,他们的声乐社就真的要被解散。 她坐在训练室里抓耳挠腮,身旁站了一圈社员,个个都低着头,双手背在后面,不说话。 “她爸是老师吧,她怎么训起人来跟教导主任一模一样。”有个不怕死的男生低头在小声嘟囔。 陶最最听见了,鼓着嘴,皱眉心想:露馅了吗? 她想着,还下意识地摸了摸身边平常指挥用的指挥棒,动作宛如教导主任摸戒尺。 今天是社团招新,她把社员派出去招揽学生,但招了两三天,也没招来一个人,因为大多数人都跑去新开设的Rap社团了。 她把社员轰走,自己坐在椅子上昏昏欲睡,干燥的热浪席卷着她的全身,她睡得沉,但又不自在。 她闭着眼,感觉有人在盯着她,一睁眼看到一张凑得极近的脸,有温热的气息灼烧着她。她猛地抬手一推,自己却失重地往后倒。 “来人哪,有刺客。”她迷迷糊糊,连是谁都没看清,张嘴就喊。 话刚喊完,她才眼神聚焦,分辨出眼前的男生是苏响光。 她嘴巴因为睡觉时张开,有些酸胀,不自觉地抬手揉了两下。而苏响光看到她这副迷迷糊糊的样子,一脸无奈,真想上去揉乱她的头发。 “听说,你这儿缺主唱?”他穿的还是军训服,头发是湿漉漉的,像是刚训练完就跑过来的样子。 “是。”她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把丢掉的气势找回来,双腿交叉地搭在桌子上,手里还像模像样地端了杯热茶,抿了一口,烫得她双手不断地在嘴前舞动,整张脸皱得像根小苦瓜。 “你看我行不行?” 陶最最定了定神情,上下扫了一眼,大手一挥,有些大舌头:“不行,我们想找个女生,我不能因为你帮过我,我就破格要你。” 实际上就是因为他太好看了,她怕平常的工作中他出问题的时候,她会有私心,不舍得骂他。 苏响光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看得她头皮发麻。 继而,他缓缓地抬起手,她以为他要动手,于是缩着脖子,眼都快闭上了,却感到袖口一紧,他语调轻缓:“穿了这么久,也不舍得洗洗。” 她睁开眼,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的饭粒,‌​黄‍­­色‍­的,尤为显眼。 她身上穿的是苏响光的那件白色防晒衣,因为自己的衣服脏了,就随手从衣柜里扯了一件,穿上之后才发觉是他的,但又懒得换,谁知道今天撞上正主了。 “这个……我可以解释。”她吞了一下口水,说。 “不用解释,我都懂。”他双手往后一背,侧仰头,一副“天下我有”的样子。 你懂个锤子啊! “总之,不能要你,学弟要体谅一下学姐,学姐也是很苦的。”说着,她还佯装抹了两下眼泪。 “学姐,你不要可是会后悔的。”他凑近,轻吐出这几个字,陶最最觉得他要是再不走,她的腿都要软了。 “学姐文盲,不认识后悔这两个字。”她呼吸停滞,双手死死地抓着椅子的扶手,怕自己腿软滑下去。 苏响光轻笑一声,转身出去,陶最最猛地喘气,嘴里嘟囔:“要是要了他,那还得了。” 她怕是都无心工作了。 04 陶最最不要苏响光实际上还有一部分原因,她觉得自己还没有惨到招不来一个人的地步,不想被他小瞧了去,但最后,眼看着对面社团办得风生水起,就他们社团冷冷清清。 她认清现实了,她就是惨到一个人也招不来。 有传言Rap社团里来了位大神,不仅能唱能跳,还长了一副好皮囊,整个社团的人气都被带了上来。 陶最最悄悄地戴了一副大框眼镜,又化了雀斑妆,在Rap社团门口探头探脑,心里谋划着要把这个大神挖过来。 “今天不做梦了,改玩cos?” 有声音从耳畔传来,吓得她一激灵?‍?‍?‍?‍?‍?‍?‍?‍?‍?‍?‍?‍?‍?‍???‍?‍?‍?‍?‍?‍?‍?‍?‍?‍?‍?‍?‍?‍???‍?‍?‍?‍?‍?‍?‍?‍?‍?‍?‍?‍?‍?‍?。 “你走路没声音啊。”她抚着胸口,缓过劲来。 “不用看了,我人在这儿。”他一眼就看出她是想来瞧瞧这个传说中的Rapper大神。 陶最最一听,微微皱起眉头,上下打量一番,完全符合传闻。她觉得把大神挖过来这件事的难度系数陡然加大,真是应了那句话,曾经的我,你爱搭不理,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 “我们现在要你…………你来吗?”她心虚地、小心地试探。 “来,但是有条件。”他狡黠地一笑,心里的小算盘拨得叮当响。 “什么条件?” “社长的位置给我,你给我当小跟班。” 陶最最听完,觉得这话似曾相识,光影里夹杂着记忆从树叶的缝隙里散落下来,打在他的脸上,一瞬间,恍如隔世。 陶最最唯一一次近距离接触苏响光,是在高三的‌­成‌人‌­‍礼后。 她原本无心参加社团,但因为‌­成‌人‌­‍礼上出的风头太大,被声乐社社长苏响光一眼盯上了。 那天傍晚放学,黄昏的余晖把陶最最的影子拉成一个巨人,她头上扎了两个丸子,脚下踩着滑板,滑得飞快,像极了风风火火的哪吒。 哪吒还没玩得尽兴,突然被横冲过来的单车拦住,好在她滑板玩得娴熟,急刹车完全不在话下。 她抽出嘴里的棒棒糖,想跟人理论,一抬头,看见是苏响光,四目相对,她完全缴械投降,那眼睛就像碎在琥珀里的琉璃,让人挪不开眼。 “你来我们社团吧。”他这语气完全不是邀请,因为他觉得她没理由不来。 “凭什么?”陶最最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原本可以直接拒绝,但看到苏响光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就想杀杀他的士气。 “你可以开条件?”苏响光让步。 “社长的位置让给我,你当我的小跟班。”棒棒糖吃完了,她嘴里还咬着棍子。 “学姐准备仗着自己年龄大,要在社里称王吗?”他单挑眉,冷着声音说。 “不给算了。” 她右脚一踩,地上的滑板流畅自如地掉了个头,左脚踏上的时候,她已经滑出了好远一段距离,不一会儿已经钻进夕阳,周身被金黄浸染,苏响光嘴角不自觉地上扬,觉得这个哪吒挺有趣的。 05 陶最最答应了苏响光的要求,不答应也得答应,学校给的压力,Rap社团给的压力,她完全招架不住。 眼看离艺术节越来越近,他们还没创造出一件让自己满意的作品。陶最最的社团主打的是原创,但奈何生产周期长,压根无法应付学校的活动。 “把《春秋》拿来用吧。”苏响光站在一旁,突然‌​插‌‎进‍‍­来一句话。 《春秋》就是陶最最在‌­成‌人‌­‍礼上自己写的那首歌。 “不行!”她直接拒绝,那首歌是她自己瞎写的,也就歌词过得去,谱曲什么的一塌糊涂,压根拿不出手。 “我知道你想的是什么,‌­成‌人‌­‍礼的时候,我就知道,谱曲交给我。”他眼神清明地看着陶最最,就像一剂致幻药,让她觉得好不真实。 陶最最在‌­成‌人‌­‍礼时原本就想唱《春秋》,但不会谱曲,想着到时候要是连配乐都搞不出来,直接清唱的话,肯定丢人,索性就报了别的曲目,等到了舞台上临时发挥改为唱《春秋》,直接先斩后奏,让他们反应不过来。 她没想到自己发挥得还挺不错,只是一下台,猛地就忘了刚才上去唱的是什么调调。 苏响光坐在太师椅上,双腿搭在桌子上,正在聚精会神地谱曲。他这副欠揍的样子和陶最最如出一辙。 “我以前就是这副欠揍的样子吗?”她偏头问身旁的男生。 男生察觉到不对劲,身子往后撤了半米远,重重地点点头,然后撒腿就跑,速度快到像要是晚了一步,陶最最就能一个箭步过来,杀他灭口。 陶最最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搬了张小椅子坐到他的身边,一脸八卦地问:“你上次的礼物送出去没?” 苏响光愣了一下,应该是在想她说的礼物是什么,继而清清嗓子说:“没有,我感觉她好像对我有什么误解。” “怎么说?”她嗅到了八卦的味道,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脸上带着好奇。 “她好像一直在逃避我,我每次一靠近,她就往后缩。” 陶最最听完,顿时舒了一口气,原来不止自己对他有这种异常的表现,原来其他的女生也有,这下她放心了。 “可能是你太好看了,她怕看到你就方寸大乱。”她觉得自己和那个女生有一样的症状,就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病因。 “你也觉得我好看吗?”他的腿从桌子上放下来,身子前倾,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让她无处躲藏。 陶最最最怕苏响光这样看她,最早她觉得拥有双眼皮桃花眼的男生最好看,开合间都是在勾人,而现在她觉得最好看的是丹凤眼,狭长,是别样的美,更加动人心魄。 方才,她才知晓,美的是人,而不是眼。 “好……好看?‍?‍?‍?‍?‍?‍?‍?‍?‍?‍?‍?‍?‍?‍???‍?‍?‍?‍?‍?‍?‍?‍?‍?‍?‍?‍?‍?‍???‍?‍?‍?‍?‍?‍?‍?‍?‍?‍?‍?‍?‍?‍?。” 她结结巴巴地说完,才发现这几秒钟里又忘记呼吸了,脸涨得通红。 “我改了­高‍​潮‍​­,你以前的歌词太……”他在找措辞,“太冷漠了。” 没错,是冷漠。 苏响光猛地岔开话题,让她缓了一口气。 “改成什么了?” “你的眼里有春秋,胜过我所看过的山川与河流。” 06 苏响光的效率惊人,像是早就对这首歌有了定义。 陶最最看到成品的时候,眼里都是在发光,她没想到会这么好听。手刚接过曲谱,她一眼就看到了最上面的名字—— 作词:陶最最。 作曲:苏响光。 她一脸狐疑,改过之后的词早就不是她的了,可他还留着她的名字。 陶最最黑葡萄似的眼睛亮晶晶的,毫不避讳地盯着苏响光,眼底还泛着感动的涟漪。 苏响光受不了她的目光,一把夺过曲谱,故意躲开她的眼神,若无其事地说:“拿这个在艺术节上表演,完全可以碾压Rap社团。” 她愣愣地点点头,心底像是突然被什么击中,但最后还是没有问他原因。 当时校学生会开展荧光夜跑活动,因为陶最最的室友在那里工作,在凑不齐人数的情况下,室友就把目光放在了她的身上,千方百计地说服她要带着社员来捧场。但她已经不是社长,要是强制命令,更不会有人去,于是,她把目光放在了苏响光的身上。 苏响光也是个精明的人,看到她这副谄媚的样子,就知道她有求于他。 “周五的荧光夜跑活动带着大家去捧个场呗。” “条件?” 陶最最觉得苏响光这个人真是怕自己吃亏,什么都要讲条件。 “我发现你喜欢的那个人和我还挺像的,我可以帮你出出主意。”她脑子灵光一闪,就想到了那个他一直喜欢的女生。 苏响光看了她一会儿,抬手击掌:“成交。” 那天晚上,偌大的操场上除去黑暗,就只能看到七彩斑斓的光,舞动的、绚烂的。 她凭着手机屏幕微弱的光,找到了站在路灯下的苏响光,嘴里嘟囔:“搞什么嘛,跑步还关路灯,这怎么跑。” “将手机的手电筒打开,把手给我。”他简单利索地说道。 陶最最刚听完,耷拉在外面的手猛地缩回口袋里,警惕地问:“干吗?!” 苏响光就知道她想多了,从口袋里摸出荧光手环戴到她的手腕上,嘴上不饶人:“长个脑子就是用来瞎想的吗?” “还能用来帮你追女生呢。”她小声嘟囔,没让苏响光听到,不然又要被他嘲笑。 她亦步亦趋地跟在苏响光的后面,两人都跑得很慢。他们是围着操场跑的,没有注意到,人群渐渐往中间聚集,手机的手电筒的光聚拢在一起,银白色的光直击长空。 她看着苏响光的背影,有一刻晃神,刺眼的光从侧面散发出来,照得他身上半明半暗,他一边跑,一边向后扭头看她一眼,在黑蓝色的天空幕布之下,只瞧见他那双眼睛里神采奕奕。 这一场景让她在心里不断勾勒描绘,渐渐浮出想要跟在他的后面,陪他跑到时间尽头的错觉。她希望这条路能够长一点,长到他会扭头发现这个一直毛毛躁躁的女孩,心里藏着一件不得言语的心事。 她跟着他跑了一路,嘴上小声地嘀咕着,怎么不仅脸好看,连背影都这么好看,她都快着迷了。 她偷偷掐了一把自己大腿上的肉,跟自己说:陶最最争点气!人家都有喜欢的女生了!你还答应要帮他追啊! 活动持续了一个小时,人群散了,路灯的光从头顶落下来,橘‌​黄‍­­色‍­的,她不知怎的突然心情不好,咬着嘴上的死皮说:“等艺术节过去,我就好好帮你追你喜欢的女生,我保证认认真真出一份计划书。” 她话一出口,就找到源头了,原来她是因为想到了苏响光喜欢的人,又想到他为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做的那些事,心里一酸,才导致现在心里有点闷闷的。 “等结束了再说吧,没准那时候我已经把她搞定了。”他不在意,眼神从她的身上随意扫过,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她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原本不太明亮的目光在这一刻又暗了几分,睫毛在她的眼下打上一层阴影,嘴巴微微噘着,一副失落却又逞强的模样,然后转身离开。 07 荧光夜跑活动之后不久就是艺术节,她旁敲侧击地打听过Rap社团会在那天玩什么花样,但都一无所获。 艺术节是学校每年的传统,有时候会请歌手来开演唱会,但大多时候都是本校学生进行表演和评选。 陶最最一天都待在现场,和学生会一块反复核实和彩排,苏响光在不远处看见她忙前忙后,心里一软,走了过去,突然笑了:“你紧张什么?我上台表演欸。” 她怕这次的结果不理想,怕这次会成为社团的最后一次表演。 “谁说我紧张了。”她梗着脖子,佯装镇定,眼神飘忽着,她高考都没这么紧张过。 “放心,有我呢。”他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陶最最突然被这句话戳到了,好像从头到尾,只有苏响光会想办法替她分担一些,其他人都觉得这个社团可有可无。而现在这双放在她肩膀上的手正在渐渐安抚她紧张而慌乱的心,这一刻,她有点想哭,抿着嘴巴不语,过了一会儿调节过来情绪,说:“放心!我肯定会帮你把那个女生追到手。” 即使,我很舍不得。她在心里偷偷说?‍?‍?‍?‍?‍?‍?‍?‍?‍?‍?‍?‍?‍?‍???‍?‍?‍?‍?‍?‍?‍?‍?‍?‍?‍?‍?‍?‍???‍?‍?‍?‍?‍?‍?‍?‍?‍?‍?‍?‍?‍?‍?。 演出开始的时候,陶最最就站在后台,偷偷揭开幕布的一角,静静地观察着台下观众的表情。 当璀璨的灯光从上至下扫过,苏响光一开嗓,她就知道,这场仗即使输了也值得,因为演出效果远远大于她最初的预期。 表演结束,陶最最心里雀跃,在幕后着急地等他下来,可瞧了半天,他还站在台上。 “还有另一个版本的《春秋》要听吗?”他笑着,话筒里传来的声音清越响亮,台下的氛围被带动,都欢呼着要听。 陶最最看得脑袋发蒙,怎么还有一个版本的《春秋》?! 她皱眉疑惑着,看着他从旁边拿出一把吉他,自弹自唱,开口的歌词让她脑子嗡嗡作响。 “我说世人眼里有春秋,像极了爸妈眼里的温柔。” 陶最最眼里的震惊大于疑惑,手指抠着幕布,眼睛渐渐浮起水雾。 她最早写《春秋》的时候,父母结束了长达三年的争吵和怨怼,选择离婚。她原本想写的是一首欢快轻松的歌,但到最后,看着桌子上明晃晃的离婚证,她嘴角一抽,觉得可笑,把原本写好的词直接揉成团扔到窗下。 ——睁眼已看不到温柔,何谈春秋。 而现在,苏响光站在台子上,大声跟观众说:“把掌声送给《春秋》作词作曲的人——陶最最。” 有眼尖的观众透过幕布缝隙瞧见了她,一人起哄让她上台,随之都是起哄,她呆呆地愣了一会儿,然后转身撒腿就往大门跑。 08 陶最最躲到了排练室,漆黑的屋子里只有窗口一处光亮,是皎洁的月光。直到艺术节结束,苏响光找到她,她才愿意抬头,轻轻扯出一个笑脸。 “不关心结果吗?”苏响光的声音从白光处传来。 “赢了吗?”她反问。 苏响光靠墙蹲在她的旁边,话里有笑意:“当然赢了,有我出马,没有办不成的事。” “纸团是你捡走的吧。”是陈述句,板上钉钉的事,陶最最说。 那时候是初夏,天还带着凉意,苏响光骑着单车,从湖心公园刚穿过来,就从头顶落下来一团纸,不偏不倚砸在他连帽衫的帽子里。他仰头只瞧见窗户上的剪影,粉色的兔子装,头上扎了两个丸子,活生生的哪吒。 “你跑什么?”他发问。 “怕比赛输了,丢人。”她在黑暗里噘着嘴,实际上是怕被别人追问为什么有两个版本的《春秋》,她要怎么跟别人说是因为家庭不幸福。 陶最最只是想来这里调节一下情绪,现在调节好了,轻舒一口气,拍着他的肩膀说:“既然社团不用解散了,明天我就开始帮你写一份追女友攻略。” 苏响光无语地看了她一眼,拿她没办法,顺着她的话说:“需要了解她的基本情况吗?” “可以,毕竟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她点头,表示赞同。 “她以前总是喜欢玩滑板,别人都是骑单车去上学,只有她像个男孩子一样,整天滑着滑板去学校,后来摔伤了,就没再碰过滑板。”他语调轻缓,小心呵护着他口中的这个女孩儿。 “她上厕所爱唱歌。” 苏响光高二的时候,学校高三女厕所翻修,她们不得不去高二教学楼的厕所。 当时还在上课时间,苏响光拉肚子,刚跑到厕所,就听到从对面女厕所传来的歌声,男、女厕所只有一墙之隔,上课时间校园安静,她的声音显得尤为独特。 他在厕所忍不住笑了,准备再仔细听听,突然传来一道中年女教师的声音:“陶最最!上厕所都堵不住你的嘴。” “上厕所跟嘴有什么关系。”她还嘟囔着反驳。 原来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叫陶最最啊。 苏响光一直在等自己高中毕业,等着和她再重逢,他知道她喜欢的那个作家要来办签售会,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跑了她可能会去的三个城市,也在书上签了给她的表白。 你眼里有春秋,胜过我看过的所有山川与河流。 陶最最要是再细心一点,就会发现,荧光夜跑上只有他们两个的手环颜色和别人的不一样,他还出卖色相地找学生会的学姐跟学校申请关了路灯,原因不过是想让她跟着自己。 他一直在等她发现,等她来问自己:“喂,你是不是喜欢我?” 今晚,他等到了。 苏响光深褐色的眸子里映着一个小小的陶最最,陶最最眼里泛着星星,他牢牢地盯着她的眼睛,想把她的样子印在自己的脑海里,怪不得今夜只有月亮,原来星星都跑到她的眼睛里去了。 “她是不是叫陶最最?”她的声音有些颤抖,哑着嗓子轻轻问。 苏响光点头。 “她叫陶最最,最好的最。” 编辑/张美丽 山河星辰都知晓 失而复得的喜悦让他眼眶发热?‍?‍?‍?‍?‍?‍?‍?‍?‍?‍?‍?‍?‍?‍???‍?‍?‍?‍?‍?‍?‍?‍?‍?‍?‍?‍?‍?‍???‍?‍?‍?‍?‍?‍?‍?‍?‍?‍?‍?‍?‍?‍?。原来,能和朝思暮想的人重逢是一件那么美好的事情?‍?‍?‍?‍?‍?‍?‍?‍?‍?‍?‍?‍?‍?‍???‍?‍?‍?‍?‍?‍?‍?‍?‍?‍?‍?‍?‍?‍???‍?‍?‍?‍?‍?‍?‍?‍?‍?‍?‍?‍?‍?‍?。 作者有话说: 以前我常常在网上见到“喜欢就要说出口”“余生很短,爱你就现在”之类的话,似乎很有道理?‍?‍?‍?‍?‍?‍?‍?‍?‍?‍?‍?‍?‍?‍???‍?‍?‍?‍?‍?‍?‍?‍?‍?‍?‍?‍?‍?‍???‍?‍?‍?‍?‍?‍?‍?‍?‍?‍?‍?‍?‍?‍?。然而,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因为珍贵,所以谱写;因为美好,所以颂扬。 互相喜欢尚且有很多阻碍,对于有的人来说,成为一个被别人喜欢的人已经是艰难。余生很长,我想慢慢行走。愿你浮生洞察世事,磊落天真。一切所遇,欢迎光临。 新浪微博/@三文鱼没有梦想 文/三文鱼 1 从会议室出来的陶熙凌看上去像一棵脱了水的豆芽菜。她瘫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一想到下班之后还要参加日语培训就更加疲惫。 陶熙凌所在的公司计划拓展海外市场,主要针对东亚地区,于是日语补习便在公司里如火如荼地开展了。 陶熙凌在心里发牢骚,时间一到,还是准时地出现在了教室门口。 一个身材高挑的男生正站在讲台上,往黑板上写着什么。 “Hi(你好),你是我们的日语老师吗?”陶熙凌走过去跟他打招呼。 男生转过身来,漆黑如墨的眼睛直直地对上陶熙凌,陶熙凌看着他好看的眉眼,心脏在那一刻仿佛忘记了跳跃。 “哇,这个小老师看起来好年轻呀。”陶熙凌的同事及时赶到,解救了一时说不出话来的她。 “各位漂亮的姐姐好,我叫江墨森,是新来的实习生,日语专业,以后大家互相学习。”江墨森笑容可掬地说。 平时为工作所累的女同事们一个个精神焕发,看来,和江墨森熟悉起来还需要不少时间,陶熙凌偷偷地逃离了现场。 在茶水间喝完了一整杯奶茶之后,陶熙凌终于准备回教室看看。刚走到半路,她忽然想起自己的包包被忘在茶水间了,只好折回去拿。 她一打开门,江墨森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陶熙凌愣了一下,立刻绽开笑脸:“好巧呀,小江老师。” 江墨森却像是没有见到她一样,扬着下巴,安然自若地喝着咖啡,和之前在教室里谈笑风生的样子判若两人。 “让一下好吗?”陶熙凌见江墨森不动,便轻轻地把他往旁边推了推。 啪的一声,江墨森手里的玻璃杯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陶熙凌看着一脸冷漠的江墨森,转身就走。 江墨森终于不再板着脸,开口叫住陶熙凌:“你又要不负责任地逃走吗?” “我去洗手间拿拖把。”陶熙凌说。 当陶熙凌扛着拖把来到茶水间的时候,休息室门口又被围得水泄不通。 陶熙凌忍不住感叹:生活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公司,真是不行啊! 陶熙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进去,把地面收拾干净。 “小江,你是社大的,那和熙凌是校友呀。快叫声学姐来听听。”烫着‍­大‌‌​波‎浪的露露已经问到了江墨森就读的大学。 江墨森皱着好看的眉毛问:“请问谁是熙凌?” 露露立刻把陶熙凌推到他的面前。 江墨森认真地看了看陶熙凌,说:“学姐有点面熟,很像我高中时候的一个家教。” “这么巧吗?” “可是,那个人特别不负责任,题都没有讲完就走了。我想,熙凌学姐应该不是那样的人吧。”江墨森目光炯炯地说。 “我们熙凌当然不是,她可是我们部门出了名的工作细致、认真。”露露毫不吝啬地赞扬她。 陶熙凌挤出一个笑,扛着拖把回到洗手间清洗。 水哗哗地流淌,陶熙凌叉着腰喋喋不休:“这个小屁孩,真没想到他竟然那么记仇!” 2 “上新课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上节课所学的内容。”江墨森走下讲台,来到陶熙凌的身边,“陶熙凌学姐,你来回忆一下吧。” 陶熙凌正在整理工作资料,听到江墨森叫自己的名字,立刻站了起来。 “小学弟,我昨天加班太累,打瞌睡去了,不知道你讲了什么。”陶熙凌笑意盈盈地说。 江墨森没想到她会那么随意地说出自己的违纪行为。他忘记了,这里不是正规的学校课堂,他面对的是每天都有万事缠身的社会人?‍?‍?‍?‍?‍?‍?‍?‍?‍?‍?‍?‍?‍?‍???‍?‍?‍?‍?‍?‍?‍?‍?‍?‍?‍?‍?‍?‍???‍?‍?‍?‍?‍?‍?‍?‍?‍?‍?‍?‍?‍?‍?。 “上课不听,当心后面跟不上。”江墨森冰冷着一张脸说。 陶熙凌眉开眼笑:“小学弟,我说我加班很累,你为什么关注的是我的学习呢?” 大家都笑了起来,露露更是直接:“小江,你肯定没有女朋友吧。” 江墨森自觉在同龄人中已经算是比较老练,但是,面对大他好几岁的姐姐们,场面一度超出了他的掌控范围。 他不知道,自己咬紧嘴唇害羞的样子在姐姐们看来有多可爱。 陶熙凌没有再看资料,认认真真地跟随江墨森听完了整节课。 江墨森偶尔对上她专注的眼神,心里莫名有点慌乱。 上完课后,陶熙凌继续回工作室处理未完成的任务,等她抬起头来时,外面已经天黑了。她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搓搓手掌,盖在酸涩的眼睛上,往洗手间走去。 “喂!你干吗?” 陶熙凌迷迷糊糊地看见眼前的人似乎很慌张的样子,竟然是江墨森。她后退几步,看到门口赫然写着“男厕所”,立刻清醒了过来。 “对不起,对不起,”陶熙凌跟在一张臭脸的江墨森身后道歉,“不过,我向你保证,我刚刚什么都没有看到。” “你!”江墨森转过头来,一脸愠怒。可是,很快他的身体就做出了一件很坏氛围的事——他的肚子响亮地叫了一声,他的表情立刻停滞在了脸上。 “不要生气啦,姐姐带你去吃好吃的。”陶熙凌不由分说地将江墨森拽进了电梯。 江墨森瞳孔震了震,想说些什么,但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任由陶熙凌带着他进了街角的一家面馆。 “这里的凉面很好吃。”陶熙凌其实心里想说的是:这里的面和他们俩以前在街角吃的凉面的味道一样。 那时,陶熙凌读大学,找的第一份兼职就是当家教,认识了当时还是高中生的江墨森。江墨森学业重,江妈妈又管得紧。他学累了之后,她常常会带他去街角的面馆吃一顿。 陶熙凌沉浸在回忆里,江墨森却一直没有说话。直到咽下最后一口面,他才开口:“这里的面太软了,配料又多。而且,我现在也换了口味,不喜欢吃凉面了。” 陶熙凌知道他还在为她当年的不告而别而生气,有点好笑地说:“说不好吃,那你还不是吃光光了。” 江墨森吃人家的嘴软,拧着眉毛,没有反驳。 3 陶熙凌抱着文件路过江墨森的座位时,他正在看他们上课时的视频。她呼呼大睡流口水的样子赫然就在屏幕上。 “你在看什么?”陶熙凌凑过去,江墨森立刻关掉了电脑。 “我的伞不见了,我想看看是不是忘在了教室里。”江墨森抱着手肘说。 陶熙凌看着外面万里无云的天气,很纳闷:今天有雨吗? “有事吗?” 陶熙凌赶紧把手里的文件交给他,让他查阅签字。 “你调用这么大一笔钱,经理没意见吗?”陶熙凌看着文件上大笔的数额问。 江墨森却扬了扬下巴,一副与你无关的模样。陶熙凌也不好再多嘴。 谁也没有想到,这份文件会给江墨森带来麻烦。当经理阴沉着脸把他喊进办公室的时候,陶熙凌就有种不祥的预感。 原来,江墨森想购买一批生产优质零件的大型机器。他跟经理商量的时候,经理让他自己看着办。 江墨森就“领旨”向财务要了一大笔钱去购买,但是,现在那批机器根本派不上用场,而资金缺失会导致下一个方案无法实行。后果只能是他自己赔偿所有的损失。 江墨森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看上去像是老了好几岁。 陶熙凌很难过,因为那份文件毕竟经过她的手。她忘了,江墨森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太容易轻信他人而陷入险境。 陶熙凌想起过两天总经理就要来视察。江墨森买的那批机器虽然现在用不上,但是如果他们的产品需求量大,这批机器很快就能派上用场,做出升级的版本。而在此之前,他们策划了很久,市场的反响一直很好。 陶熙凌想,如果江墨森能够说服总经理,让他下拨周转资金,一定能够渡过这个难关。 “你带上记录本,跟总经理详细说明你的想法,我觉得你的想法可行性很高,只是暂时会造成资金困难?‍?‍?‍?‍?‍?‍?‍?‍?‍?‍?‍?‍?‍?‍???‍?‍?‍?‍?‍?‍?‍?‍?‍?‍?‍?‍?‍?‍???‍?‍?‍?‍?‍?‍?‍?‍?‍?‍?‍?‍?‍?‍?。”陶熙凌说。 江墨森犹豫地接过陶熙凌给的记录本,说:“你干吗帮我?” 陶熙凌一愣,才觉得自己似乎对这件事情过于激动,她笑了笑,说:“因为你是我的小学弟呀。” 江墨森一听,脸上立刻晴转多云。 下班后,陶熙凌徘徊在公司楼下没有回家。她放不下江墨森,不知道他去找总经理情况怎么样了。 不知不觉,街边的霓虹灯已经亮了起来。陶熙凌终于等到了走路跌跌撞撞的江墨森。他脸上酡红,傻笑着朝她举起一个“V”字。 陶熙凌明白他已经搞定了这件事,因为他以前就是这样的:考试取得了好的成绩,他就会给她这样的手势搭配他特有的表情。 陶熙凌使出吃奶的劲才把烂醉的江墨森拖进一家茶馆,给他要了一杯解酒茶。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他渐渐苏醒了过来。 “恭喜你成功渡过难关,那我先走了。”陶熙凌摆摆手,准备离开。 忽然,江墨森站起来,抓住了她正在挥动的手。 “欸,你轻一点,手链硌到我了。”陶熙凌拍打着江墨森的手,可是他的手一点儿也没有松开。 “你要走,为什么还出现在我的面前?”江墨森带着三分醉意,眼神飘忽。 “你知道我花了多少时间来忘记你吗?”江墨森哑笑了两声,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你一点都不知道。” 灯光很昏暗的饭桌前,陶熙凌的心变得湿漉漉的,拍打江墨森的手也停了下来。她想起初见他时,他腼腆又阳光的笑脸,想起他巴巴地求着她放他去打篮球的模样。那时,她也不是没有感觉到他的心意,她自己也是一想到他就满心雀跃。 只是,当时他功课很重,陶熙凌也满脑子想着怎么提高他的成绩,谁也没有把感情摆到桌面上来说。 当时补习才进行到一半,江妈妈就提前把薪酬给了陶熙凌。江妈妈笑着告诉她:“墨森的成绩提高了很多,多出来的钱是给你的奖励。” “很快就要高考,墨森可不能再分心了。”江妈妈说着,打开了鞋柜门,“你的帆布鞋在这里,我们等下有客人要来,我给你收进鞋柜了。” 陶熙凌只觉得窘迫极了,她以最快的速度穿好鞋子,逃离了江家。 那天,陶熙凌是走回学校的,整整三个小时,她才慢慢领悟,江妈妈是在暗示她导致了江墨森分心,而且她和他的差距那么大,是绝对没有可能的。 陶熙凌回到宿舍后,狠狠地把钱扔在床上难过了许久,发誓再也不会踏进江家一步。 可是现在,她看到眼前这个无辜的、一心念着她的大男孩,他又做错了什么呢?! 4 总经理下拨周转资金的消息很快传来,大家都为江墨森松了一口气。陶熙凌在窗边给植物浇水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了一声“谢谢你”。 她抬起头,江墨森立刻看向别的地方。 陶熙凌把水壶塞到他的手里,说:“那你帮我浇花吧。” 说完,陶熙凌就准备走,江墨森挡住她的去路:“昨天……我没有说什么奇怪的话吧。” 江墨森眼睛里似乎藏了一只小鹿,一蹦一跳,起伏不定。 陶熙凌偏着头说:“我觉得不奇怪呀,毕竟我这么美丽多情又温柔体贴,你跟我表白也是在情理之中……” “我喝酒经常说胡话的,你别信。”江墨森打断陶熙凌的话,放下水壶就走了。 陶熙凌看着他慌张的背影忍俊不禁——到底是谁不负责任呀。 “熙凌,下周考试,你准备好了吗?浇花还傻笑。”端着咖啡的露露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考试?什么考试?” “日语考试呀,公司安排我们学习,当然要检验效果的。” 这话像一颗炸雷,陶熙凌只感觉自己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仿佛又回到了噩梦般的学生时代的考试前夕。 陶熙凌决定去找江墨森刺探一下情报。 “你鬼鬼祟祟地想干吗?”江墨森说。 “我就想问问考试的试卷是你出吗?” 江墨森轻笑一声,拿出一沓资料放在陶熙凌的面前,说:“试题全是选自这里面。” 陶熙凌连声道谢,可等她把资料拿回到座位,准备好好研究的时候,却发现那里面起码有几千道题。等她到做完,只怕花儿都谢了。 “你要是有不会的,可以来问我。”江墨森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了她的身边,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说。 “这里、这里、这里都不会?‍?‍?‍?‍?‍?‍?‍?‍?‍?‍?‍?‍?‍?‍???‍?‍?‍?‍?‍?‍?‍?‍?‍?‍?‍?‍?‍?‍???‍?‍?‍?‍?‍?‍?‍?‍?‍?‍?‍?‍?‍?‍?。”陶熙凌在试卷上面乱点。 江墨森拿起笔,低头很认真地讲解了起来。陶熙凌看着他精致的侧脸出神,他认真的样子从来都没有变过。 “你在听吗?”江墨森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下来。 陶熙凌看着江墨森逼近的脸,突然没来由地心跳如擂鼓。 江墨森轻咳两声,站起身说:“今天就到这里,以后有什么问题,你来找我。” 在江墨森的帮助下,陶熙凌顺利通过了考试。为了庆祝全员通过,他们部门举行了一个小型庆祝会,作为老师的江墨森当然被邀请了过来。 集体跳兔子舞的时候,可能大家的动静太大了,陶熙凌身边的大玩偶熊摆设摇摇欲坠。 “小心!”江墨森一个箭步跑过来,用脊背挡住了倒下来的玩偶。 玩偶似乎很重,江墨森踉跄着往前一步,抱住了陶熙凌。她就像一只乖巧的小兔,依偎在他的怀里。 江墨森触到她柔软的毛衣,他的心也跟着软得一塌糊涂。 同事们赶过来抬走了玩偶,江墨森松开了陶熙凌。他的眼睛没办法离开她,一直追随着她回到座位上。 陶熙凌接到部长的消息,通知她明天把方案交上去。 陶熙凌决定早点回去修改一下。 “这么早就回去?”陶熙凌走出大门,江墨森就像从地底下钻出来一样地出现在了她的身边。 “对呀,你要送我吗?” 江墨森低头嗯了一声,从旁边推来一辆电瓶车。 “你怕痒吗?”陶熙凌看着两手架空骑电瓶车的江墨森说。 “你想干吗?”江墨森一紧张,骑着电瓶车急速拐了一下。 陶熙凌有点坐不稳,一边尖叫,一边抓紧了他的衣服。 街边的柳枝拂过陶熙凌的头顶,她觉得心里有点痒痒的。她纠结了很久,还是没能下定决心抱住他的腰。 “谢谢。”下车后,陶熙凌对江墨森说。 “你要是真想谢我,就别忘了你之前答应过我的事。”江墨森说。 陶熙凌回到家想了很久,都没有想起她答应过江墨森什么事,只好发微信问他。 江墨森没有说话,而是发来了一篇课文,是戴望舒的《雨巷》。 陶熙凌终于想起她之前给他补课的时候,为了提起他的兴趣,告诉他城西郊区有一条幽深美丽的小巷,等有空了,一定带他去感受一下。 没想到,她当时随口说的一句话,江墨森竟然记了那么久,她觉得胸腔里暖暖的。 可惜他们去的那天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郊区泥泞的小路,终于到达目的地,却发现这条小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得破败不堪、碎石满地,全然不是陶熙凌印象中的景点。 陶熙凌有点沮丧。很多事情当时没来得及做,隔了不少时间,再回过头去,往往已经物是人非。 “你在想什么?” 烟雨蒙蒙中,身材修长的江墨森一步一步地走向陶熙凌,低下头慢慢地贴近她。 他的气息扑在她的脸上,带着他特有的味道,陶熙凌不由得轻轻闭上了眼睛。 “你今天穿新裙子了,商标都没有剪掉。”江墨森捏住陶熙凌颈后的商标说。 陶熙凌推开他的手:“不可以吗?” 江墨森微微一笑,叫住气哼哼的陶熙凌:“这位小姐,前面的路不好走,我背你吧。” 说完,也不管陶熙凌尖叫,他不由分说地蹲下身把她背起来一路狂奔。 5 清晨的阳光洒在乳白色的窗帘上,陶熙凌抱着一大沓资料去打印室打印。刚打印完,江墨森就拿着文件夹进来了。 他把文件夹放在打印机上,手却没有离开,结结实实地挡住了陶熙凌的去路。 “不装订就要走吗?”江墨森似笑非笑,拿起陶熙凌身后的订书机,“要不,我来帮你吧。” 江墨森取走了陶熙凌手里的资料装订起来。问题是,他挡住她的手没有动,这样就把她整个圈在怀里了。 陶熙凌想从他的手臂下面钻过去,但是,他像是故意一样地缩小了包围圈,以一种暧昧的方式拥住了她。 陶熙凌感觉他仿佛融化进了空气里,从四面八方向她侵袭了过来?‍?‍?‍?‍?‍?‍?‍?‍?‍?‍?‍?‍?‍?‍???‍?‍?‍?‍?‍?‍?‍?‍?‍?‍?‍?‍?‍?‍???‍?‍?‍?‍?‍?‍?‍?‍?‍?‍?‍?‍?‍?‍?。 “好了,装订完了。”江墨森订三根订书针用了十分钟。 他看着怀里小脸通红的陶熙凌,轻轻朝她的耳朵吹了一口气。 陶熙凌一激灵,接过资料,跑出打印室。她站在走廊上深呼吸:这小子,什么时候学来的这些东西?! “陶熙凌,你在干什么呢,还不快点把资料送过来。”经理看到正在捶胸顿足的陶熙凌,冲她喊道。 陶熙凌赶紧将资料送到经理的手中。 “最近工作做得还不错呀。”经理翻了翻手中的文件说,“最近公司要新增一个部长,你很有希望呀。” 说完,他就拍了拍陶熙凌的肩膀,嘿嘿笑着说:“等会儿我有个快递,你帮我去拿一下,送到我办公室来。” 陶熙凌扭头瞅着自己的肩膀,想起经理油腻的脸,就一阵反胃。她拿了快递后在门口犹豫了很久,正准备咬着牙敲门时,身后忽然伸出一只手拉住了她。 “你真的不拒绝那个油腻的老男人吗?”江墨森把陶熙凌拉到洗手间,横眉质问她。 “我就给他送个快递。” “难道你看不出来他对你没安好心吗?!”江墨森一拳砸在洗漱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陶熙凌垂眼看着他的手,沉默了一会儿,说:“那你要我怎么做,跟他闹翻,然后辞职吗?” “至少你应该表明你的态度。” “直接跟他说我很讨厌他吗?这样跟辞职有什么区别?!”陶熙凌顿了顿,说,“像他这样的人,我遇见得多了,我自有办法保护自己。” 陶熙凌说完,抱着快递就往外走,但很快她就停下了,因为有人从身后紧紧地抱住了她。 “对不起,”江墨森的声音有些哽咽,“都怪我缺席了你的生活太久,以后关于你的一切,我都不想再错过。” “那……你能先帮我拿一下快递吗?太重了。” 走到办公室门口,陶熙凌看着江墨森欲言又止的样子,说:“放下快递,我就假装接电话,很快就能出来了。” 江墨森舒了一口气,旋即加快脚步,站在陶熙凌的面前说:“要不然,你做我女朋友吧,他们知道你有男朋友,就肯定不会那么放肆了。” 陶熙凌盯着江墨森的眼睛,直到他目光闪烁、脸颊绯红,她才慢悠悠地说:“嗯,这主意确实不错,那么,我考虑一下吧。” “还有更加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我很喜欢你。”江墨森又补充道。 陶熙凌幸福得晕眩,差点把快递都掉在了地上。 6 开例会的时候,经理宣布了一个重要的消息。本市最大的广告公司天宇集团正在寻求合作伙伴,如果能够和他们签订合约,绝对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收益。 “这一次新产品的包装,你们要好好设计。”经理说,“董事会很看重这一次合作,大家一定要全力以赴拿下合约。” “如果拿下,能够升职吗?”江墨森问。 大家都被他稚气的问题逗笑了。经理情绪高涨,拍着胸脯说:“这次的合约非常重要,只要谁拿下了,我一定举荐他做新部门的部长。” 陶熙凌听了很兴奋,跃跃欲试。包装设计一直都是她的强项,不等下班,她就跑去超市买了所有相关的产品,希望能激发灵感。 等到下班,陶熙凌已经渐渐有了想法,她开心地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忽然,有快递员给她送来一大束花,上面的卡片写着一家高档餐馆的地址。 陶熙凌来到餐馆时,江墨森已经眉眼含笑地在那里等着她了。因为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她的第一次西餐吃得十分开心。 吃甜点的时候,陶熙凌不小心将冰激凌滴到了下巴上,她正想拿餐巾擦,餐巾却被她碰得掉在了地上。 “用我的吧。”江墨森递过自己的餐巾。 陶熙凌伸手来接,江墨森却抓住了她的手。 他伸出另一只手轻捏住陶熙凌的下巴,俯下身将上面的冰激凌吃得干干净净。 唇齿交缠间,陶熙凌紧紧地抓住冰激凌杯,只觉得它零下的温度根本无法消解她手掌的炙热。 一个星期后,经理告诉大家,天宇集团已经跟他们签订了合约。陶熙凌闭着眼睛祈祷,当听到自己的名字的时候,开心得跳了起来。 陶熙凌立刻跑去把这个消息告诉江墨森,却发现他的脸色有点怪。她顺着他的目光看向电脑屏幕,只见打开的网页上面贴着她和他在餐厅接吻的照片。 照片上面的标题更是引人注目,指名道姓地说陶熙凌为了升职,勾搭天宇集团的公子?‍?‍?‍?‍?‍?‍?‍?‍?‍?‍?‍?‍?‍?‍???‍?‍?‍?‍?‍?‍?‍?‍?‍?‍?‍?‍?‍?‍???‍?‍?‍?‍?‍?‍?‍?‍?‍?‍?‍?‍?‍?‍?。 “天宇集团是你家的?”陶熙凌有点不可思议。 江墨森点点头,然后并拢手指发誓,说:“不过,我绝对没有权力决定方案的采用……我只是推荐过你的方案。” 陶熙凌的心猛地下沉,她原本还满心以为自己真的是天赋异禀、实力超群呢。 之后的周末,整整两天,江墨森都没能打通陶熙凌的电话。他心里乱极了,想起她之前的不告而别,想到要再次失去她,他就觉得自己的世界快要崩塌。 回到公司后,江墨森还是没有在办公室找到她。难道她辞职离开了这里吗?江墨森不敢想象,马上跑去经理的办公室询问。 “她升职当了部长,去日本考察市场了。”经理说。 江墨森二话没说,立刻去网上订了最早一班的机票。 江墨森在心里暗暗发誓,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让她那么轻易地离开自己。 到了东京后,江墨森直奔陶熙凌住的酒店,却遇到了一身和服的露露。露露告诉他今晚有烟火大会,陶熙凌陪客户去美容院做发型了。 “很快就天黑了,你也快去挑一件吧。”江墨森正想问美容院在哪儿,露露不由分说地把他推进了一家和服店。 那是江墨森第一次参加日本的烟火大会。漫天的烟火把整个世界都变得五彩斑斓,而在那朵最璀璨的烟花下面站立着的,是他心心念念的女孩。 陶熙凌转身看见了江墨森,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很快跑过来抱住了他。 “你不生气了吗?”江墨森问。 “生什么气?!”陶熙凌有点诧异,“我男朋友是富二代,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我临时接到的任务,就马不停蹄地赶过来了,一直很忙,忘了通知你。” 陶熙凌指着前方一个不停刷手机的女人说:“那是我的新上司,来参加烟火大会都忙得没有时间看烟火。” 江墨森看着她俏丽的脸蛋百感交集,失而复得的喜悦让他眼眶发热,原来能和朝思暮想的人重逢是一件那么美好的事情。 晚上,江墨森和陶熙凌踏着月光一起回酒店。因为来观看烟火大会的人很多,周边的酒店都已爆满,江墨森问了好几家酒店,都没有空余的房间。 “你们不是情侣吗?住一起就好了。”最后还是露露一语惊醒梦中人。 房间是朝西的,陶熙凌一进门就觉得自己被热浪裹挟了。 “好热啊。”江墨森打开窗边的落地扇,俯下身,脸对着风扇吹了起来。 他的衣领滑落了下来,露出白皙的锁骨,从陶熙凌的角度看过去,里面的好风光一览无余。 “你愿意吗?” 陶熙凌从走神中恢复过来,说:“愿意什么?” “我们都已经是男女朋友了,还是试一下比较好。” 陶熙凌惊恐地交叉双手抱在胸前:“我……还没有准备好。” 江墨森一脸纳闷:“回国再准备啊。” 忽然,江墨森的表情变得哭笑不得:“我是说你跟我回家拜访我爸妈呀,你在想什么?” 陶熙凌反应过来,气愤地抓起床头的枕头朝他的脸上砸去。 7 在见江妈妈之前,陶熙凌原以为自己会很害怕被江妈妈刁难的。 可当江墨森握紧她的手踏进家门时,她才发现,她内心的不安早就因他而烟消云散了。 偶尔江妈妈盘问她的家庭情况,脸上流露出不屑的神情,她也觉得她有足够的力量来抵抗。因为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从来就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 “墨森以后是要接管公司的,小陶,你要是学管理的就好了,可以帮着点墨森。”江妈妈笑容可掬地说。 “伯母,我不喜欢管理,我喜欢设计。”陶熙凌也笑着回答。 从江家出来后,陶熙凌觉得自己是凯旋的大将军。 楼下邻居家的小孩子正在玩皮球,见到江墨森和陶熙凌后,立刻开心地跑过来让他们陪他玩:“墨森哥哥,你和阿姨陪我玩一会儿再走行不行?” 陶熙凌心里一动,问小孩:“你为什么叫他哥哥,却叫我阿姨呀?” “因为妈妈说,比姐姐漂亮的人就要叫阿姨。”小孩子看着陶熙凌笑得如痴如醉。 陶熙凌哈哈大笑,要是以前,她肯定会妄自菲薄,要委委屈屈地暗自难过很久。而现在的她,早已不再是之前那个内心脆弱、容易激动的小女孩了。原来成长是一件这么美妙的事情。 陶熙凌走在江墨森的身边,内心无比笃定?‍?‍?‍?‍?‍?‍?‍?‍?‍?‍?‍?‍?‍?‍???‍?‍?‍?‍?‍?‍?‍?‍?‍?‍?‍?‍?‍?‍???‍?‍?‍?‍?‍?‍?‍?‍?‍?‍?‍?‍?‍?‍?。她爱的人也在深深地爱着她,即使前方有艰难险阻,她也有信心和他并肩作战,把生活变成蜜糖。 编辑/叉叉 温柔旧梦自此终了 作者有话说:这个故事在七月完成,实在是糟糕又忙碌的一个月,庆幸还有文字相伴,缓解烦躁?‍?‍?‍?‍?‍?‍?‍?‍?‍?‍?‍?‍?‍?‍???‍?‍?‍?‍?‍?‍?‍?‍?‍?‍?‍?‍?‍?‍???‍?‍?‍?‍?‍?‍?‍?‍?‍?‍?‍?‍?‍?‍?。这次的作者有话说,想表白一下小明,在此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我写稿的心态是不正确的,然后小明嘛,了解她的人应该知道,很酷,哈哈哈?‍?‍?‍?‍?‍?‍?‍?‍?‍?‍?‍?‍?‍?‍???‍?‍?‍?‍?‍?‍?‍?‍?‍?‍?‍?‍?‍?‍???‍?‍?‍?‍?‍?‍?‍?‍?‍?‍?‍?‍?‍?‍?。鼓励别人的时候不会太明显,但其实每次我都听得出她在旁敲侧击地为我打气?‍?‍?‍?‍?‍?‍?‍?‍?‍?‍?‍?‍?‍?‍???‍?‍?‍?‍?‍?‍?‍?‍?‍?‍?‍?‍?‍?‍???‍?‍?‍?‍?‍?‍?‍?‍?‍?‍?‍?‍?‍?‍?。人生在世,知己难得啊(哭泣),爱小明! 这夜以后,再不会有这样一个目光清冷的少年,共我看夜色寂寥。 文/二佳 新浪微博|@二佳二的小土豆 一 保持短发不变的第五年,我忽然决定把头发留长。冯一言听说这件事后,不太冷静。 冯一言是我的高中同桌,到了大学我们还是校友,冯一言读化学专业,我读设计。 冯一言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专业老师常让他负责一些研究项目,如此一来,他几乎每天都要在实验室里待上几个小时。 这晚,冯一言以找我谈心为由,把我叫到实验室,实则是为了八卦一件事。 “你说要留长发,是因为周启航在追你?”高而清癯的冯一言穿着一件白大褂,他低着头鼓捣化学仪器,长长的睫毛微颤。他把话的重音放在末尾几个字上。 我两手托腮坐在一旁,不置可否。 事情要追溯到两天前。 那天傍晚,我刚吃完晚饭,就猝不及防地成了学校的话题人物,原因是周启航在半小时前通过校园广播,轰轰烈烈地向我表白了。 设计系男生数量虽然不少,但周启航凭借自己英俊潇洒的外表,在系里可以说是众星捧月,谁也想不到,他竟然会喜欢我。 说起来,我对这场表白也很意外,但仔细想想,这件事又不是无迹可寻。 新生见面第一天,我穿着一条黑色吊带裙,顶着一头不超过五厘米的短发上台自我介绍。我回到座位上,一旁的周启航眯着眼,对我绽开一脸灿烂笑容:“你叫蔚然啊?名字跟你本人一样,挺有个性的。” 实话实说,那一瞬间,微风卷着窗外的桂花香拂过鼻尖,我望着被笼罩在斑驳日光里的周启航,内心掀起一阵小小的波澜。 在此之前,所有人都难以理解我为什么把头发剪成男孩模样,更是少有男生会主动和我说话,能在初次见面便认可我的人,有且仅有周启航。 思绪到此,我听见冯一言清了清嗓子,道:“在我的印象里,这是第一次有人追你吧?” 我恶狠狠地白了冯一言一眼:“你什么意思?有人追我很奇怪吗!” 冯一言头也不抬,继续实验步骤,他的语气却似乎略带急促:“不奇怪,所以你要答应他吗?” 我认真分析:“平心而论,周启航确实挺优秀的……” 话还没说完,只听“砰”的一声巨响自冯一言所在的方向传来。意识到这是化学爆炸,我当即吓得从凳子上跳起来,抱头鼠窜之际不忘拉着冯一言一起逃命。 约莫一分钟后,我听见耳边持续响起冯一言夸张的嘲笑声,再定神一看,我发觉此刻我整个人都蜷缩在冯一言怀里。 “小问题,炸不死人。”冯一言敛眸看着我,目光透着明晃晃的讥诮。 回宿舍的路上,我和冯一言走在街灯下,冯一言目光深沉,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看着地上拖长的影子,咬牙切齿:冯一言这么一个一丝不苟的人,刚刚肯定不是做错了步骤,绝对是在故意吓我!简直太过分了! 静默不久,冯一言的声音低低响起:“我好像没有说过,你是值得被人喜欢的女孩子。” 明月清辉,我看见冯一言深邃的眼睛里泛起薄光。这晚的冯一言,有点不一样。 二 很久以前的冯一言,是个没有感情的读书机器。 初中毕业后,我跟随经商的父母来到C城,高一开学第一天,我就和冯一言成了同桌。 我们就读的重点高中是和初中部连在一起的,念这所高中的人大部分是初中部直接升上来的,同学们彼此都熟悉,而我不一样。 当时我初来乍到,在这座城市没有朋友,班上和我一样找不到同桌的只有冯一言,老师就把我们安排到了一桌。 最初,我和冯一言几乎没有交流,总是冷着脸的他看上去就不像健谈的人,我表面上嘻嘻哈哈,其实从小就怕主动和别人打交道。 因为我不够漂亮,也没有才华,自认为身上没什么吸引别人的亮点,所以从来不敢贸然和别人搭讪,也就迟迟没和新同桌搭起桥梁。 那时正是夏末,坐满学生的教室还很闷热。每每清风徐来,我不经意间望向窗外,眼角的余光便会捕捉到身旁的俊朗少年,他手里永远捧着一本书,旁若无人地静静观看。 此外,我发现除了课上回答老师的问题之外,冯一言几乎只和班长林小夏有交集。 林小夏每次找冯一言,谈论的都是各种试卷上的难题。有几次我在一边偷师学艺,察觉到只有对林小夏讲题时,冯一言清冷的眼中才会光芒万丈。 好奇使然,我向同学打听过有关冯一言的事。同学提及冯一言那段过往,无比唏嘘。 “其实,他也挺无辜的。” 冯一言并非生来性格孤僻,他无忧无虑的生活,是在两年前被骤然打破。 冯一言的父亲是一名公交车司机,两年前,冯父驾驶的车辆失控,撞破桥栏坠了江,车上几人全部遇难。 事发之后,这场重大事故登上各大新闻,根据车内的监控来看,最大的可能是冯一言的父亲身体突发不适,无法正常操控车子,这才酿成悲剧。 面对失去亲人的打击,没有几个人能保持理智,乘客的家属们纷纷把矛头指向冯一言一家,自此,冯一言的生活没有安宁过。 家中纠纷不断,母亲终日被人指指点点,有过激的人甚至多次闹到他家里……加上其中一位遇难者是学校某位风云人物的至亲,是以风云人物带头排挤冯一言,也就没人敢和冯一言走得近。 年少时,好奇心得以被满足原本是件欢喜的事,但了解冯一言的过往后,我却快乐不起来。 世事难料,谁也不知道惊喜和意外什么时候会来,在这场悲剧里,人人都是受害者?‍?‍?‍?‍?‍?‍?‍?‍?‍?‍?‍?‍?‍?‍???‍?‍?‍?‍?‍?‍?‍?‍?‍?‍?‍?‍?‍?‍???‍?‍?‍?‍?‍?‍?‍?‍?‍?‍?‍?‍?‍?‍?。 这世上虽然没有感同身受,我也并不是和冯一言有相同的经历,只是得知他家的变故后,再看他每天独自离开教室的身影,总有阵阵萧瑟袭上我心头。 我决定尝试主动和冯一言说话。 一次课间,班委在发试卷。我侧着脸注视冯一言许久,酝酿了半天,不知道怎么开场。 没多久,冯一言冷冰冰地转过脸,蜻蜓点水地看我一眼,又很快垂眸,看着我桌上那张刚发下来的,五十八分的化学试卷。 空气安静几秒,冯一言拿起了我的试卷,淡淡道:“笔记本准备好,我把你的错题讲一遍。” 我错愕地一愣,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估计他是以为我考得太差,想找他帮忙补习,却又不好意思开口。 我动了动嘴唇,只见他已经低头看题,本以为他这就要开讲,却不想他轻声说了一句话:“以后有不会的题都可以问我,化学老师很凶,你别再考不及格。” 说完这些话,冯一言马上进入正题。我懵懵懂懂地听着他讲解题目,竟从他略显僵硬的声音里听出了几许温柔。 渐渐地,我明白了,有些人并非性情凉薄,只是把细腻柔情压在内心深处,他看过世态炎凉,也依旧内心清澄。 三 在冯一言的辅导下,我的化学成绩提升到了及格线以上,也就逃过了化学老师和家长的双重批评,为了表达谢意,我经常带些好吃的到教室,和冯一言分着吃。 此后,虽然我已经及格,但冯一言还是坚持帮我补课。时间长了,我们之间除了学习,还会聊聊课外的事情。 彼此了解过后,我发觉冯一言平时表现出的少年老成多半不是出于本意,其实他也和同龄男生一样,会说笑,极少数时候还会耍点小聪明。 只是他不爱表达,也很毒舌,比如当我感激涕零地谢他指导我,他却冷漠地表示自己这么做只是不希望我拖低班上的平均分。我和他建立友谊多年,他除了日常鄙视我懒散之外,很少说些有营养的话来对我表示赞赏。 因而当我听见他郑重其事地说我值得被人喜欢时,着实吃了一惊。 冯一言还有下文:“如果你遇到了喜欢的人,就大大方方地告诉他,不要觉得自己不够好。” 我极其动容地注视着他,激动不已道:“冯一言,这是我们相识以来,你说的第一句人话!” 冯一言习以为常地冲我翻白眼。 夜里,我辗转反侧,脑海里回荡着冯一言今晚说的话,心中的疑惑没个头绪。 我没告诉冯一言,事实上在周启航表白当天,我就拒绝了他。 那天夜里,我给周启航发了消息:“谢谢你喜欢我,但是我还没有恋爱的打算。” 周启航平静地接受了我的答复,他回复我:“结果并不出乎我的意料,不过,你到底是没准备好,还是有喜欢的人了?” 我想了好一会儿,没有回他。 没过多久,设计系系草周启航表白失败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之间,我因拒绝了许多人心目中的男神而被推上风口浪尖。 不少人认为我装腔作势,时常有人私底下谈论:“蔚然这是故作清高吧?连周启航都看不上!” “是啊,她觉得自己很优秀吗?除了周启航之外,哪里还有条件这么好的男生会喜欢她?” 某次无意间听到这些话,我陷入了沉思,斟酌过后觉得后面这句似乎不无道理。 但冯一言不这么认为,有一次我和他外出吃饭,碰巧走在前面的两个女生正在说这件事,认为我错过周启航就再也不会遇见这么好的男生了。 冯一言听后的所作所为,令我大跌眼镜。 他大步上前挡住两个女生的去路,平日里淡漠的眼睛里闪过一道锐利的光,他瞄准刚刚言辞犀利的女生,问:“同学,你有男朋友吗?” 女生大概以为冯一言是来搭讪的,语气软软糯糯,有些娇羞:“没有……” 冯一言面无表情,冷冷道:“那我能断言以后也不会有优秀的人喜欢你吗?” 女生听后一愣,回头看见我,立刻反应过来,气急败坏道:“你有病吧?” 冯一言气定神闲:“你看,我这么说,你也会不高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考虑过被讨论的人的感受吗?而且如何抉择本来就是人家的自由,和你们似乎没有太大关系吧?” 对方无话可说。 言毕,冯一言回到我身边,轻轻拉住我的手腕,语调温柔得很刻意:“我今天没事,正好带你出去玩。” 我乖巧地跟在冯一言身边,一分钟前还波澜不惊的心湖倏地激起波浪。 到了没人的地方,冯一言颇有些尴尬地松开手,开口时目光飘忽,不敢直视我的眼睛:“你不用太感谢我,我这人就是这样,见不得朋友受欺负,如果你非要做点什么来回报我,那么崇拜我就好了。” 我对他嗤之以鼻:“看在你为我出头的分上,我待会儿陪你打球吧,你长期窝在实验室里,我担心你发霉。” 冯一言欣然同意后,缓缓凑近我的脸:“刚刚拉你的手,你没生气吧?” 我一愣,眼中的绿树红花全都变成模糊背景,只有他清澈的眼睛似水一般,透着全世界最明朗的光。 “你放心,我心胸宽广得很,不会生气。”我回过神来,故作吊儿郎当。 四 傍晚,我换上篮球服,和冯一言在球场上大战好几回合,在冯一言不放水的情况下,我输得惨不忍睹。 我和冯一言习惯两个人打球。每次我穿上球服,路人乍一看,总把我当成灵活的小个子男生,如今我的短发很久没修,稍稍长长了些,和从前倒也没有太大差别。 打完球,我坐在篮球架下气喘吁吁,冯一言坐到我身边,递来一瓶水。 “你最开始陪我打球,不是因为特别喜欢打篮球吧?” 我咕咚咕咚喝下半瓶水:“当然不是,那时候我球技太差,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献丑,所以才找你练练。” 落日余晖里,冯一言通透的眸子在橙­黄‌‎色​‍的光芒中明暗交杂,他眺望着远处的树,幽幽道:“蔚然,谢谢你。” 这句话,在我第一次陪他打篮球时,他就说过。 我和冯一言发展成铁打不动的好友关系,要归功于高二那年,他的一次旷课。 那天我生理期第一天,疼得死去活来,不敢跟老师请假回家,也没力气起身活动,只得萎靡不振地趴在课桌上。 冯一言观察了我很久,经过多次欲言又止,才在课间委婉地问了我一句:“你肚子不舒服吗?” 我有气无力地点头,闭上眼睛试图以睡觉来减轻痛苦,几分钟后,入睡失败的我一睁眼,发现冯一言不见了。 百无聊赖中,我拿起冯一言桌上的笔记本,打算看看他的课堂笔记来转移注意力。 随手翻了几页,我发现这家伙原来也会做与课堂无关的事,页面上居然有他自己画的漫画。 我津津有味地看了一会儿,双眼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湿润?‍?‍?‍?‍?‍?‍?‍?‍?‍?‍?‍?‍?‍?‍???‍?‍?‍?‍?‍?‍?‍?‍?‍?‍?‍?‍?‍?‍???‍?‍?‍?‍?‍?‍?‍?‍?‍?‍?‍?‍?‍?‍?。漫画的最后一部分,男孩在球场没人之后,徜徉于深蓝色的夜空下,孤独地投着篮。 我几乎能想象到,冯一言低着头描绘这些画面时,神情是何等落寞。 那个瞬间我才明白,他平时的少年老成不过是自己的保护色,在无人注视时,他也会做热烈的梦。 当日,冯一言旷了一节课,他进教室后的第一件事是冲到座位上,塞给我一盒止痛药,接着一句话也没说,到办公室“自首”去了。 冯一言从不拿这件事向我邀功,但我都知道,那天校医室没人值班,他是溜出学校买的药。 就在那个周末,我把留了很多年的长发剪了,剪成和冯一言差不多长度的短发。 我身边的人对此大吃一惊,冯一言第一次见短头发的我,也有点诧异:“受什么刺激了?怎么把头发剪了?” 我摸着毛茸茸的短发,龇牙笑:“长头发太难洗了,我这样好看吗?” 本以为冯一言会借机损我几句,却不想他微微颔首,目光停留在书面上,发出一声低喃:“蛮好看的,很适合你。” 教室外,知了叫得聒噪,午后的太阳散发着一日中最璀璨的光。 我想若是那时有人恰巧从教室外走过,一定能看见一个短发女孩略略低头,抿嘴偷笑;她的笑容里,一定带着初恋般的清甜。 至于我究竟为什么要剪短发,其实多半是一时冲动。 我想陪冯一言打球,却又不希望别人嘲笑他只能和女生混在一起。 所以我剪了短发,想着换上男生的球服后,就能在无人认识我们的球场上,被认作两个男孩子在打球。 我的目的确实达到了,还有意外的收获。 初次和冯一言打球那天,他一反常态,对我说了很多话,甚至提到了父亲。 “我小时候的愿望很天真,是做一名科学家,但我爸从不觉得我异想天开,他尽可能满足我的要求,还说我将来一定能成为一个科研人员。” 说到最后,他红了眼眶:“我爸爱逞强,总觉得身体有一丁点不舒服不是什么大事,这才会累积了太多病痛,却连自己都不知情。我应该多关心他的,应该早点提醒他多注意身体……” 与此同时,夜色吞噬了最后一抹余晖,我仰望着暗下来的天空,轻声说:“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别太自责。” 五 过去的已经无法挽回,所以我和冯一言有了一个约定——往后要不回头地走下去。 这些年来,冯一言一直在追寻不可预测的将来,而我自称是他最坚强的后盾,实则只是他的小尾巴,跟他一起用功学习,追随他来到家乡的这所知名高校。 Q大在科研方面成绩斐然,冯一言离自己的梦想又近了一步。我为他欢喜,也清楚他将要远航。 自从冯一言舌战背后议论我的女生之后,我和周启航的事很快被新的八卦覆盖,众人的注意力转移到别的校园事件上,也就不再谈论我。我的生活荡起小小的水花后,又恢复到往昔的平静。 大三那年,冯一言比之前更加忙碌,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实验室里,或者就是面对着一大堆我看不懂的公式。 难得有空的时候,冯一言会约我外出,不是去打篮球,而是陪我逛逛街,吃东西。不过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我更多时候还是只有去实验室才能见到冯一言。 这天,我去实验室找冯一言,透过走廊的窗户,看见冯一言身边多了个女生。两人配合默契地做着实验,彼此脸上的表情和多年前一般,看似云淡风轻,却不经意间流露出酒逢知己般的愉悦。 女生是林小夏,高中时候她就常跟冯一言一起做题,高考后,林小夏和冯一言考上了同一所大学,读的专业也是化学专业。 我静静站在教室门口,许久,实验室里的两人才抬起头,发现我。 这天的实验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我们三人相约去小吃街吃夜宵。林小夏点了绿豆粥,我跟着点了一碗,却遭到冯一言的嘲笑。 “蔚然,一碗粥够你塞牙缝吗?” 我咬牙低吼:“干吗?吃你家大米啦?” 冯一言起身:“我去买几个梅菜扣肉饼。” 冯一言刚走,坐在我对面的林小夏就开始解释:“最近我和冯一言在合作一个项目,如果项目顺利完成,导师会推荐冯一言去Z研究所工作。” 纵然我对化学并不感兴趣,却早就从冯一言口中听说过这所大名鼎鼎的研究机构。 一直以来,冯一言付出比别人多百倍的努力,正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进入研究所。大学期间,他的好几个项目在学术界颇受赞誉,是以导师将他作为举荐的最佳人选。 其实林小夏不必告知,我也对这些事了然于胸。于是我面不改色,说:“太好了,你一定要和他好好配合,做个研究者一直是他的梦想。” 林小夏看了我的反应,略显诧异:“你难道不怕他离开这座城市,也许以后再也不回来?” 闻言,一阵凉意袭上心间,我顿了几秒,低声说:“作为好朋友,我当然也会想他,但做自己才是最幸福的事,不是吗?” “蔚然,你真的只把冯一言当成最好的朋友吗?” 我低着头吹凉勺子里的粥,语气无波无澜:“对啊,不然呢?” 抬头时,我看见林小夏张了张嘴,却没出声,她的目光落在我身后的位置,神色有些尴尬。 我顺着她的目光回头,看见冯一言拎着梅菜扣肉饼,停在离我几步之遥的地方,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强自镇定地冲他伸出手掌:“愣着干吗?把梅菜扣肉饼交出来。” 冯一言若无其事地在我身旁的位子坐下。之后的时间,我们三人心照不宣地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说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冯一言看上去并未将我刚才的话放在心上,而我和林小夏却低着眼睛,各自心事重重。 夜深,星光暗淡,空气中飘浮着潮湿的凉气,冯一言把我送到宿舍楼下,一如既往地说了句“我走了”,便转身离开。 我在宿舍楼下停了一会儿,静静注视着他远去的背影,等到虫鸣声都弱下来,我才返身回宿舍。 六 事实上,林小夏的怀疑没有错,我对冯一言的确有朋友之外的感情,我也有千百次机会可以向冯一言诉尽少女心事,却在退缩过后,甘于寂静喜欢。 我不是没有试着对冯一言坦白过,只是当我下定决心表明心意,却已经晚了一步?‍?‍?‍?‍?‍?‍?‍?‍?‍?‍?‍?‍?‍?‍???‍?‍?‍?‍?‍?‍?‍?‍?‍?‍?‍?‍?‍?‍???‍?‍?‍?‍?‍?‍?‍?‍?‍?‍?‍?‍?‍?‍?。 那时,距离高考仅有三天,我们学校作为考场,要提前整理好教室,因此学生只能回家自行备考。 放假前夕,所有高三的学生汇聚在各班教室走廊上,兴高采烈地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试卷,齐刷刷地将雪白的纸片撒向空中。 对于压抑良久的毕业生来说,这样的活动实在振奋人心,就连平时几乎不和人交流的冯一言也参与其中。 灯光暗淡的走廊上,我站在冯一言旁边,因怀揣心事,所以根本没心思撕试卷。看着他抛出试卷时,脸上浮现出少见的兴奋,我的心跳得越发剧烈。 正当我做足心理建设,轻轻拽了一下冯一言的白衬衫衣摆,站在冯一言另一边的林小夏已经率先开腔,毫不遮遮掩掩地说了一句话。 “如果可以,我们考同一所大学吧!我喜欢和你一起做题。” 这话不止我听见了,旁边的人也听得一清二楚,有人神情暧昧地围着林小夏和冯一言,开始起哄。 我悄悄松开捏在冯一言衣摆上的手,在冯一言回答前,灰溜溜地逃走了。 许多女孩心里都有个症结——怀疑自己样样不如别人,总觉得自己不够好,那时候的我,正是患着不够自信的病。 不过在那以后,冯一言和林小夏之间并没有擦出火花,据说那晚,冯一言只是对林小夏微笑点头,随后两人便没有更多的约定,也没有发展成表白。 出于私心,假期里,我借着看毕业照的机会,一一询问冯一言对班上同学的看法,顺便旁敲侧击地问:“你觉得林小夏怎么样?” “优秀,是个很好的工作搭档。”冯一言不假思索回答的这句话,足以说明他对林小夏的态度。 因为他的回答,我窃喜了好一会儿。 暗恋中的姑娘思维简单,总以为他不喜欢别人,就一定喜欢自己。抱着这样的侥幸,我决定准备充分之后,再次跟冯一言坦白。 鉴于我实在不擅长当面抒发自己的感情,这次我打算写封信。 我翻箱倒柜寻找信纸时,意外地在我从学校带回家的一堆书里找到了一本笔记本。 这本子我见过,是冯一言用来记笔记,顺便画漫画的本子。大概是离开教室时收书匆忙,冯一言的笔记本混在我的书里,被我一起带了回来。 笔记本用了三年,页面已经有些泛黄。我从第一页开始仔细翻看,视线落在几行小字上时,心忽然一沉。 那是冯一言写下的一番话:“一,去Q大;二,努力成为一名科学研究者,不让爸爸失望;三,彻底离开这座城市,忘掉不快乐的过去,才会有新的开始。” 我明白,这是冯一言为自己定下的目标,我也不难看出来,他所有的计划,都在为离开做铺垫。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不喜欢这座城市,知道他长久活在抑郁和被孤立的阴影之中,我也想过他终有一日要远走高飞,却在得知他未来的蓝图里从来就没有我的那一瞬间,仿佛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 那晚,不知什么虫在窗外聒噪地叫了一宿,我望着天花板,恍恍惚惚中领悟——有的喜欢,或许注定孤独。 于我而言,喜欢一个人不是一种寄托,也不是非要得到回应;喜欢一个人,也可以像武侠剧里的萍水相逢,纵有千丝万缕的交集,却终究只是共同守护着一个孤独又骄傲的梦,末了各安天涯。 所以,倘若只有远远离开才能让冯一言重获新生,那么我甘之如饴地送他远行,哪怕被他连同破碎往事,一同忘记。 七 我早已做好冯一言离开的准备,因此从不将喜欢冯一言的事透露给任何人,也从不去干涉冯一言选择怎样的未来。 冯一言在大学期间的最后一个项目完成得很出色,他得到了导师的举荐,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 大四那年,我在当地设计公司找了一份实习工作,每天忙得焦头烂额。冯一言倒是没有这样的烦恼,他工作的事很快就能确定下来,过不了多久,他就可以踏进自己从小向往的地方。 有时我加班到很晚,冯一言会出现在公司楼下,接我回学校。 这夜,我和冯一言坐在末班公交车上,微凉的晚风涌进车厢,吹乱了我已经长到耳垂的短发。 我任由自己的头发乱如鸡窝,却蓦地感觉到发间传来轻柔的触感,斜眼一看,冯一言在为我理顺头发,他的目光温润如水。 “头发变长了,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不去打理。”他低声说。 我与他对视几秒,绷紧的心慢慢悬起来,一时间萌生了无数奢望和幻想。 若他问一句“要不要跟我一起走”,我会义无反顾地点头,只要他需要,我就会在。 然而片刻,所有不切实际的念头都被冯一言的话语粉碎:“等我走了,可就没人提醒你注意形象了。” 我的心一寸一寸沉了下来,纵使早已有所准备要送他远行,却终归因为他离开得毫不犹豫,而感到失落。 不一会儿,我嘀咕了一句:“你好好照顾自己吧!” 话落,我把脸转向车窗,温柔月光悄无声息地漫入车厢,我望着那浅淡的光,想着这夜以后,再不会有这样一个目光清冷的少年,共我看夜色寂寥。 毕业后,冯一言和母亲一起离开了生活多年的城市,成为一名真正的研究者,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我留在设计公司,每天忙忙碌碌地工作,过得不好不坏,只是偶尔有一点想念冯一言。 自他离开,我们很少联系,起初会打打电话发发消息,但科学研究者的生活远比我想象中忙碌,他们会为了一项科研漂洋过海,奔走世界各地,自然没有太多闲暇时间。 分别两年后,我和冯一言再也没有往来,我最近一次见到他,是在一档纪录片里。 该纪录片讲述的是国内科研人员的日常生活,冯一言是研究所最年轻的成员,与我印象中那个永远宠辱不惊的少年相比,如今的他依然眼眸澄澈。 访谈时间里,记者问起冯一言的感情经历。 在这个环节,别的研究者总是因为无法平衡工作和生活,没时间陪家人而充满愧疚,尚未成家的冯一言本该豁达。 但他的目光忽地暗淡,深邃的眼睛里似是蒙了一层薄雾?‍?‍?‍?‍?‍?‍?‍?‍?‍?‍?‍?‍?‍?‍???‍?‍?‍?‍?‍?‍?‍?‍?‍?‍?‍?‍?‍?‍???‍?‍?‍?‍?‍?‍?‍?‍?‍?‍?‍?‍?‍?‍?。先前只是有问有答的他,竟主动说了很多话。 “很久以前,有个女孩子看我没朋友,就剪了和我一样长的头发,穿着男款篮球服,陪我打球,她是我见过最善良的姑娘。” “之后你们发展成情侣关系了?” 冯一言摇头:“我从没告诉过她,我喜欢她。我想得比较远,那时候我跟着母亲吃了很多苦头,怕她跟我在一起会不快乐。我想我大概给不了她轻松愉快的未来,只好竭尽所能,不让她受委屈,这是我喜欢一个人的方式。 “只不过,我动摇过。我曾有留在家乡的打算,想找一份条件优越的工作,好好照顾她和母亲,可惜我终于发现,她只把我当朋友。” 访谈的最后,记者问:“你对这段感情有遗憾吗?” 冯一言面对镜头,笑容落落大方:“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和她早就说好了,不回头。” 纪录片到这里结束,我关了电视机。 大约啊,远在千里之外的冯一言永远不会知道,他所说的短发女孩也曾天真赤诚地爱过他。 他也猜不到,短发女孩做过一场梦,梦见自己留长了头发,变成好看的姑娘,便可将喜欢的少年留在身边。 于是她开始蓄长发,明知梦境虚幻,却一直傻傻等待,等那人察觉她原来早早心动,等那人将她写进自己的未来。 她不是不够勇敢,才会自始至终不敢表白,她只是害怕自己开口试探,会阻碍他挣脱残酷的过去。 比起与他相伴,她更希望他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而如今,她的少年终是远走高飞,快意人生,这于她而言,已是最难能可贵。 编辑/王小明 等来年秋风起 作者有话说:“剧情终于来到你离开的时候?‍?‍?‍?‍?‍?‍?‍?‍?‍?‍?‍?‍?‍?‍???‍?‍?‍?‍?‍?‍?‍?‍?‍?‍?‍?‍?‍?‍???‍?‍?‍?‍?‍?‍?‍?‍?‍?‍?‍?‍?‍?‍?。”听到这首歌的这句歌词时突然来的灵感,向往自由和唱歌的少年,最终还是走了,可是没有遗憾了?‍?‍?‍?‍?‍?‍?‍?‍?‍?‍?‍?‍?‍?‍???‍?‍?‍?‍?‍?‍?‍?‍?‍?‍?‍?‍?‍?‍???‍?‍?‍?‍?‍?‍?‍?‍?‍?‍?‍?‍?‍?‍?。往前走,撕了那张入场券,来生又是一场好戏?‍?‍?‍?‍?‍?‍?‍?‍?‍?‍?‍?‍?‍?‍???‍?‍?‍?‍?‍?‍?‍?‍?‍?‍?‍?‍?‍?‍???‍?‍?‍?‍?‍?‍?‍?‍?‍?‍?‍?‍?‍?‍?。最后,推荐范丞丞的《哑剧》这首歌啦,超好听,音色也超绝。 我来人间一趟,看了太阳,也曾和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 没有遗憾了。 文/纪南方 新浪微博/@纪南方70 第二封信 林简: 临溪冬日雨后初晴时,红通通的落日藏在雾蒙蒙的云霭后面,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没有杀伤力,盯着看久了,瞳孔里出现淡红的圆圈——寡淡却热情,像你,像十八岁时的你。 我坐在书桌前,终于愿意提起僵硬的手,手指蜷起,攥住钢笔,笔尖落在纸上,写起字来却是轻描淡写。 你以前总说我,写字的时候没有力气,每一个字轻得像是要飘起来,你很严肃地说:“完了,肖绒,笔力虚浮说明你这个人相当不靠谱。” “哦。”我白了你一眼,“我只是懒得用力。” 当时作业太多,每一笔都用力简直要写断手,我便轻飘飘地写,饶是如此,写完的时候,手还是酸疼。我瘫在家里,几天都不愿意离开被窝。 暑假无所事事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慢,顶着大太阳,没人愿意出门,我穿着小裙子盘腿坐在沙发上吃西瓜,给你发消息:“林简,中间那口最甜的,我留给你了,来吃。” 你许久没理我,日渐西斜,外面才响起砰砰的敲门声。我打开门,你大汗淋漓地站在门口,白色短袖也变得灰扑扑的,笑得一脸阳光灿烂:“西瓜呢?” 冰镇西瓜在你的掌心冒着寒气,你飞快地吃了两口,说:“外面太热了。” 一到假期,你就会找各种各样的兼职,发传单、服务员、摆摊、驻唱,总之,是不会在家里待着。你对外放的消息是勤工俭学,但我严重怀疑你就是不想写作业。 对此,我嗤之以鼻。 你不以为然地坐在客厅的钢琴旁边,手指在琴键上滑过一段轻巧的调子,又一段重音敲下:“我只是想要人生多一点体验,你看你,你的人生多无趣。” 行,我承认,在遇到你之前,我的人生无趣到了极点。 第一次真正认识你,我刚在国旗下讲完话,校长致辞太长,我班级里又有事,便先回了教室,正整理东西,便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我抬起头,就看见了你。 你穿着校服衬衫,领口解开扣子,露出细长漂亮的锁骨,校服外套系在腰间。你冷着一张脸,高高瘦瘦的,倚着门。 我愣了一会儿,才小声地开口:“……有事吗?” 你眯起眼睛看我:“你是肖绒?” 保险起见,我没承认,只是问你找肖绒什么事,你哦了一声,说:“老师刚刚骂我,说要多跟隔壁班的肖绒学习学习,我就来看看。”你打量了我一会儿,说,“你连校长致辞都不听,让我学这个?” 我讪讪地笑笑,挥了挥手上的真题:“要不,你跟我学习一下三角函数?” 你愣了愣,双手抱拳:“告辞。” 当然,你最后还是被班主任揪了过来复印我的笔记。没了刚开始的高冷,你乖得不像话,复印机发出轻微的声音,你一张张地拿出来,纸张清脆,你啧了一声,说:“肖绒,你教我学习,我教你玩怎么样?” 说着,你笑眯眯地看向我,初春和暖的风从你背后的窗户呼呼地吹来,头发被风吹乱,眉眼愈发清晰,明朗又可爱。 然而,我拒绝了你。 第三封信 林简: 自从下了一场雨后,冬天是真的来了,温度不断地在往下降,没过两天,便下起了一场雪。你许久不回临溪,怕是不知道,临溪许久没下这么大的雪了,纷纷扬扬,自乌压压的云端飘落,打从窗口望去,白茫茫的一片。 我跟好友出了趟门,心血来潮跟一群陌生人打了场雪仗,羽绒服上落满了雪。我认认真真地在雪地里写你的名字,昏暗的路灯光映着白雪,痕迹渐渐被新雪覆盖上。我急匆匆地回家,随手扯了一张纸,开始给你写信。 上次临溪下这么大的雪,是我们认识的第二周。突如其来的倒春寒让人措手不及,一半的人生病感冒,另一半则在打喷嚏,倒是你活蹦乱跳,校服的拉链拉到最上面,一张过分好看的脸不笑的时候让人不敢靠近。 那次我拒绝你之后,你自觉无趣,好几天来找我都规规矩矩地问问题。一道题讲了一遍又一遍,我也没了耐心,于是瞪向你:“马上上晚自习了,放学再说。” 你眼中藏着狡黠的笑,我才恍然发觉你是在逗我,恼羞成怒地要去打你,你突然叫了一声:“下雪了!” 三月的漫天大雪,又赶上停电,学校出于安全考虑,派了人抢修电路,而学生则在教室里待着。你们班的老师有事,便跟我们班合用了一间教室,教室里点了几根蜡烛,烛光摇曳,十七八岁的少年吵吵闹闹。 倒是你,蔫蔫地趴在我的旁边,心不在焉地把玩着手中的笔。我看了你一眼,又默默地就着烛光玩数独。你戳了戳我:“喂,肖绒同学,你怎么不问我怎么了?” 临窗的位置,天色昏暗中能看到大片大片的雪,你的轮廓模糊,我看不清你的神情。我遂了你的愿,问你:“你怎么了?” “我想玩雪。”你压低声音,“走吧。” 我诧异:“去哪?” 自然是溜出去玩雪,你设定了路线,绝对不会被老师发现。我被你气笑了,给了你一个白眼,准备不理你。你问我:“是不是老师不点头同意,你就不出去?” 我说:“为什么一定要我出去?” 按你说的话,你不过是想看我活泼的样子罢了,于是,你站起来跟老师讨个打雪仗的时间。老师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早就想出去玩了,大手一挥,批准了你的请求?‍?‍?‍?‍?‍?‍?‍?‍?‍?‍?‍?‍?‍?‍???‍?‍?‍?‍?‍?‍?‍?‍?‍?‍?‍?‍?‍?‍???‍?‍?‍?‍?‍?‍?‍?‍?‍?‍?‍?‍?‍?‍?。 雪已经积得很深了,操场上的应急灯光微弱,你疯玩了一会儿,我趁你不备,攥了一把雪往你的领子里塞去。你愣了愣,转过身:“肖绒?!” 我对你微笑,转身就跑。 你在我身后大叫,将雪花团成团朝我飞奔扑来,我听到许多许多笑声交织在一起。很快,大家玩累了,坐在雪地里装模作样地吟诗。 你指着天,说:“吹灯窗更明,月照一天雪。” 我问:“哪有月?” 你的手指一顿,转了个方向指向我,露出整齐的牙齿,笑得好看:“这不是吗?” 第四封信 林简: 你曾说过,临溪的冬天太难熬了,潮湿冰冷,走到哪里都是黏答答的,只有教室里暖烘烘的,所有人都穿着羽绒服,温暖干燥,很是悦目娱心。 所以,你一旦到了学校,就很少出教室的门,偶尔去上厕所,总是会特意绕到教学楼的后面,敲我的窗户,在雾蒙蒙的玻璃上画画。 ——笑脸一个,乱七八糟的符号若干。 我在纸上写字,展开给你看:“冷不冷?” 你点点头,往手心哈了口气,故作瑟瑟发抖,我翻了个白眼把纸往窗户上一糊,你的脸被挡得一干二净。你踮起脚,又敲了敲窗户,不等我抬头,就飞快地跑了。 “月亮很冷,但是又有那么点温度,不就是肖绒同学你吗?”那天在山上,你这么跟我解释,你坐在雪地里,山明水静般好看。 打那之后,我对你没那么抗拒了,你们班的一些学生也常来找我问问题,回去夸我温柔有耐心。你又不干了,气呼呼地跑过来打量我。 我心虚:“怎么了?” 你眯起眼睛,咬字清晰:“我来看看,肖绒同学有多温柔。” “呃……”我被你这语气噎了一下,忙站起来,温温柔柔的嗓音,一看就是装的,“林简同学有什么问题吗?” “林简,你丢不丢人?!天天往我们班跑,不如转到我们班好了!”班里有跟你相熟的同学调侃你,“安排你坐在肖绒的旁边,开心吗?” “开心个头。”你头也不回,“要我说,应该让肖绒去我们班。” 你说的话中歧义太大,哄笑声一片,我黑了脸,直接抽出一张试卷塞到你的怀里:“拉出去,做作业!” 你委委屈屈,拿着试卷回了教室,写得乱七八糟,但竟然没有错的。下了晚自习,我不可思议地一个个打上钩,你挑起眉:“我厉害吧?” 我比了个大拇指。彼时已经很晚了,我因为给你改试卷,让同行的人先回去了,你便自告奋勇地要送我回家。 雪差不多已经融化,绿化带里还有零星的散雪,你推着自行车,不时拨动着车铃,在寂寂的黑夜中泠泠作响。我们都没有说话,你就小声地哼着点小调。 好一会儿,你嘿了一声,说:“肖绒,我唱歌很好听,你知道吗?” 我是知道的,甚至整个学校都知道,这都是源于入学典礼那次你的表演。你唱了首很简单的校园歌曲,却让人耳目一新,被人评为“被上帝吻过的嗓子”。但之后你轻易不开嗓,说太引人注目了。 我睨了你一眼:“中二。” 你丝毫不在意,碰了碰我的肩膀,说:“肖绒,我给你唱首歌吧。” 我问:“唱什么?” 是一首很好听的歌,你的声线明亮,恰到好处的少年意气:“如果这世界复杂、虚假、喧哗,我用尽我的一切奔向你呀……” 就算很遥远,我也一定会到达啊。 第五封信 林简: 翻了翻日历,上次给你写信居然还是冬天,眼见着春天已经到了,一切都欣欣向荣,崭新明亮,是压抑了整个冬天,准备重新开始。 上周末,我去了趟鹿鸣山看了日出。那是个好天,太阳如约地升起来,我拍了许多张照片,连同这封信一起寄给你,不知道能不能弥补那年我们没看到日出的遗憾。 是了,我们曾一同去看过日出。 也是春日,你被一张鹿鸣山的日出照所蛊惑,号召同学一起去看日出,计划得很好,帐篷、野餐布都准备好了,登山的路线也明了,三三两两的少年人叽叽喳喳,也不觉得累。而我完全是被你忽悠来的。 你很严肃地拿着那张日出照,说:“你看,绝美的日出,你不心动吗?” 我冷漠:“不。” “肖绒!”你能屈能伸,严肃不成,改为耍赖:“去吧,去吧,日出当然是不特别的,但是,你以为你还能有多少机会跟林简一起看日出吗?” 我心中一动,提条件:“那你给我唱歌。” 你答应得干脆,像台移动点唱机,从山脚唱到山顶,漫山遍野的歌声,情歌、快歌,连Rap你都会唱。 唱了一路,你嗓子哑了不少,低低地唱着一首歌:“沉默慢慢降下幕帷,冷漠的故事情节提醒噩梦原委……” 我觉得好听,问你:“什么歌?” “《哑剧》。”你放下装备,开始利索地搭帐篷,“你描绘的哑剧,让我一直沉沦在这剧情。唉,我好惨。” 同学招呼你,让你别矫情了,赶紧干活,你连忙应了一声,就去搭帐篷了。那天你穿了身运动服,觉得热了,将外套脱了挂在树枝上,白色短袖干净帅气,汗珠在金色的阳光下闪着光泽,明朗的少年模样。 谁都没想到这么好的天气会下雨,山风阵阵,电闪雷鸣,雨水在一瞬间横贯长空。 好在帐篷已经搭好了,豆大的雨噼里啪啦地打在帐篷上,我们挤在一顶帐篷里认真地听雨,反而更显得静谧。 有同学诗兴大发:“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少年人是有,歌楼在哪?红烛在哪?昏罗帐在哪?” “你这个人好烦,杠上开花是不是?!” 不大的空间里吵吵嚷嚷,温度直线攀升,一向爱说话的你却没有参与进去,你盘腿坐在门口,帐篷出口处的拉链没拉紧,有细小的风呼啸而来,吹乱了你的发。 我离你近,戳了戳你:“在忧郁什么?” 你愣了一下,又回过神来,对我笑了笑,说:“看不了日出,很烦。” 我眯起眼睛:“真的吗?” 没有缘由地,我觉得你没对我说实话,但我到底没追问下去,只是说了句看不了日出,但看了场山雨,不亏。 你听了后,也笑了,把帐篷出口处的拉链拉开了一些,雨丝打在你的手背上,背景音喧嚣磅礴,我听到你低声说:“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 林简,回去后,我专门去搜索了你说的那首歌,有句歌词是这样的:“是不是谁先开口讲话毁掉哑剧,就该惩罚?” 而后来,我撞破你的哑剧。 第六封信 林简: 给你寄信的时候,我遇到了高中时你最好的朋友言洲?‍?‍?‍?‍?‍?‍?‍?‍?‍?‍?‍?‍?‍?‍???‍?‍?‍?‍?‍?‍?‍?‍?‍?‍?‍?‍?‍?‍???‍?‍?‍?‍?‍?‍?‍?‍?‍?‍?‍?‍?‍?‍?。那天下着小雨,他穿着一身黑色西装,行色匆匆,裤脚上沾了点污渍,他却丝毫不介意。 我笑着问他:“这样去公司没关系吗?” “刚开完会出来。”他扯了扯领带,看了看我手中的信,说,“给他写的信?” “第五封了。” 各自沉默了一会儿,又匆匆地分开了。晚春的雨水冲散了闷热,我随便找了家书店,要了杯咖啡,提笔给你写信。 还是继续说那一年。日出没看到,我们听了一夜的雨,都收拾着准备回家补觉,晚上还要去上自习。 而你就是从那天开始没来上学的。 言洲说你请了很长时间的假,理由不清楚,总之,你消失得干干脆脆。他准备放学的时候去你家看看,我放心不下你,便要跟他一起去。 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可能赶不回来上晚自习。” 我很平静:“那就请假好了。” “林简说你是好学生。” “所以是请假,而不是逃课。” 跟你在一起久了,我也学会了一点伶牙俐齿,我撒了个小谎,请了假,跟言洲一起去了你家。你家不远,那里红色的房子一栋栋,漆黑一片,没有开灯。 我心底一凉:“是不是不在家?出去玩了?” 言洲却断定不可能,你那样的性子,要是出去玩,早就在朋友圈秀了,他从门口的消防栓里拿了把钥匙出来,在我目瞪口呆之下打开了你家的门。 言洲沉默了一会儿,说:“林简说过,我要找他,可以直接开门。” 你家很大,独栋的别墅,入户花园处种着当季的花,花香扑鼻。言洲抬手打开了灯:“林简?” 没人应答。 言洲说:“你去二楼,我在一楼找?” 我点点头,顺着旋转楼梯上了楼,二楼的小客厅里开着壁灯,暖‌‎‌黄‌­​色­的灯罩温柔,我喊你的名字,脚步轻轻,突然听到某个房间里发出一声轻响。 好在我胆子够大,敲了敲门,推门进去,窗外的月光斜斜地照进来。你躺在地板上,双目紧闭,嘴唇颤抖,面色苍白。 听到声音,你睁开眼睛,似乎很诧异:“肖绒?” 楼下传来言洲的声音,我啊了一声,你慢吞吞地伸出食指放在唇上:“嘘,别说我在家。” 言洲被我糊弄了过去,等我和他分开后,又折回了你家。 你似乎知道我要来,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我,开了一盏壁灯。孤灯微弱,你懒懒地睁开眼:“你来啦。” 我沉默地走过去,坐在你的身边。 “很早之前的事了。”你叹了口气,说,“大概是初中有次晕倒查出来的病,我爸妈忙,常年在国外,我就没告诉他们。只有爷爷知道,爷爷去年也不在了。我就先一个人撑下来了,我厉不厉害?” 明明是求夸奖的语气,却带着明显的委屈。我伸出手,迟疑地拍了拍你的胳膊,问:“为什么要自己扛?如果真的有事,你爸妈会懊悔,你能想象到吗?” 你垂着眼,纤长的睫毛轻颤,声音轻得能飘起来:“不会有事的。如果有事,我会告诉他们的。” 你说:“肖绒,这是个秘密,我暂时还不想去天上给人唱歌。” 你说:“我想唱给这个人间的人听。” 第七封信 林简: 说出来,你可能不太信,我大学学的是金融专业,挑了个朝九晚五的工作,晚上还有空去清吧唱两首歌。 是的,就是你曾经驻唱的那家。 昨晚,我到清吧时,里面已经有很多人了,民谣歌手嗓子低哑,见我来了,递了把吉他过来。我就坐在台子上,晃荡着两条腿,随意地弹着,唱你唱给我听过的歌。老板用拍立得给我拍了张照,等散场后,交给我。 他将照片推给我,说:“这个角度看,跟林简很像。” 照片里的我,穿着一身牛仔服,戴着棒球帽,齐耳的短发,又低着头,确实有三分你的影子。我笑纳了照片,听老板感慨你在这里驻唱时的盛况。 你什么都唱,什么都唱得好听,以至于那些特意来清吧清静的客人偶尔也会喜欢你来几首摇滚歌曲,不至于震耳欲聋,却嗨翻全场。当然,更多的时候,你会坐在台子的边缘,长腿随着音乐晃动,唱两首慢歌。 老板说:“我记得林简第一次带你来的时候,你就坐在窗边的位置,喝着柠檬汁。快上台的时候,林简跟我说——老板,你看她,喝到酸的时候,眉头皱起来的样子多可爱,我也要唱一首可爱的歌。” 那天的第一首歌,你确实唱的是一首可爱的歌。轻快的调子,伴着口哨声,活泼又温柔?‍?‍?‍?‍?‍?‍?‍?‍?‍?‍?‍?‍?‍?‍???‍?‍?‍?‍?‍?‍?‍?‍?‍?‍?‍?‍?‍?‍???‍?‍?‍?‍?‍?‍?‍?‍?‍?‍?‍?‍?‍?‍?。那晚月色好,清吧临河,风穿过木窗吹来,枯黄的叶子在河里打着旋,飘向更远的地方。 下了台,你放下吉他,跑到我的对面,问我感觉怎么样。 我反问你:“你感觉怎么样?” 初春,你请假时,是要准备手术,而未成年做手术必须要监护人签字,你最后还是告诉了父母。他们把你带到国外,一去就是一整个春天。你回来那天正好是高三高考完放假,满校园撒满了书本纸屑,你踩着成堆的书籍走了过来。 你很中二地站在教室的门口,说:“我回来了。” 我们班正站在门口集体围观高三高考后的盛况,你们还在拖堂,所以毫不意外地听到你们的老师在里面喊:“赶紧进来补作业。” 哄堂大笑中,你往我这边看了一眼,迟疑了一下,无声地开口:“我回来了。” 我笑了笑,也无声地回复你:“欢迎回来。”在你眼睛亮起来的时候,我又补充,“赶紧进去补作业。” 你其实没那么多作业要补,你本来就不怎么热爱学习,又生了病,谁也不想逼你,你便顺理成章地自由起来。你任性地去体验生活,我最后看不下去了,便跟你一起来清吧看看。你几首歌唱下来,动人心魄。 你随手拿了根吸管来喝我的柠檬汁,说:“报告,目前感觉良好。” 有客人起哄着要你再来一首《哑剧》,你应了一声,将麦克风拿在手上,坐在高脚凳上,旋转一圈,开口。 低低的嗓音在寂寂中蔓延。 林简,我有没有告诉过你,这世界再无人像你,哪怕是我自己,拙劣地模仿你,也始终学不来你的洒脱。 第八封信 林简: 临溪的秋天很长,一片叶子要落许久,雨一场又一场地下,冬天才慢吞吞地走过来。北风太凛冽了,上下班的路变得很难走,走到一半又下起雨,我干脆躲到屋檐下。 身边站着个少年模样的人,笑起来时阳光灿烂,问我童溪古镇怎么走。我张口就来,末了,少年问我:“姐姐去过吗?” 我是去过的,跟你一起。 那是十八岁的一场冒险。彼时冬至已至,高三的学习压力扑面而来,班级里的气氛压抑,除了做题就是做题,没人想,也没人敢放松。你像个另类,到点上下学,只做布置的作业,考试竟也能考进班级前十名以内。 同学“埋怨”你:“考那么好干吗!就你聪明是吗?!” 你嘚瑟,却也把发下来的卷子一一看了,甚至拿着过来跟我对答案,看自己错在了哪里。那天我同桌请假没来,你坐在我的旁边,看问题时,眉头会皱起来,一条条对下来,红色的笔密密麻麻,你头也不抬:“再看,我就收费了啊。” 我连忙转移目光,唯恐被人发现。你合上试卷,看向我,愣了一下,说:“肖绒同学,几天不见,你怎么憔悴了?” “天天都在熬夜,能不憔悴吗?!” “这样不是个事。” “嗯。”我漫不经心地点头,上课的铃声已经响起,我瞪你,“你还不回去?” 你说:“肖绒,我们出去玩吧。” 我觉得你疯了,你却觉得自己的提议合情合理,借用周末下午的放假时间,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三分钟后,我觉得自己疯了,因为我真的答应跟你一起去。 我们是坐船去的童溪古镇,从学校门前的那条河顺流而下,船是货船,沉重的货品将船压得很低,伸手就能碰到水。 我坐在船头,有时候水道窄了,离岸极近,岸上野草萋萋,寺庙的香火传过来。你双手合十,闭上眼睛,是在许愿望。 我问你:“许什么愿望?” 你笑眯眯地说:“一个既普通又隆重的愿望。” 我猜了又猜,却始终没有猜到,船只渐渐靠岸,我们下了船。周日的下午,来古镇游玩的人走了个七七八八,反而显得萧条起来。大宅院里的景点没多少人,我们俩就随便走走,走累了,找个地方坐下来。 你递给我一杯奶茶,捧在手心有点热,我说:“我就不该听你的。这么好的天……” “你要学习是吗?” “不是。”我幽幽地看了你一眼,“我该在家睡觉。” 你呆了呆:“是哦。”转而,你又笑了,说,“你看阳光这么好,在这里睡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晒。” 我不常出来玩,对防晒没什么意识,自然也没带伞。你急中生智,把外套脱了挡在我的头顶。秋风阵阵,外套上残留的洗衣粉的香味拂过,清新澄澈。 你就站在我的面前,我一抬眼就能看到,一伸手就能触碰到。 我伸出手,拉住了你的衣角?‍?‍?‍?‍?‍?‍?‍?‍?‍?‍?‍?‍?‍?‍???‍?‍?‍?‍?‍?‍?‍?‍?‍?‍?‍?‍?‍?‍???‍?‍?‍?‍?‍?‍?‍?‍?‍?‍?‍?‍?‍?‍?。 第九封信 林简: 说起来也是巧,这两天我竟然无意中翻到了你的微博小号,是个很简单的小号,微博只有二十几条。我像是找到了宝贝,想一次性看完微博的内容,又唯恐看完后再次陷入一无所有。 后来,我自然是看完了,也一一评论了。 你的第一条微博是进医院的第二周发的,你说:“在医院的时间,一天拉成两天,见不到肖绒同学,又拉长成三天。好在不是三秋,三秋对我来说太长了。” 第一句话,你也对我说过,很让我宽慰的,你虽然总想一个人承担,但从不跟我矫情。每次我跟言洲去看你,你总是会从病床上跳下来,喊着无聊,要我们带你出去。 言洲会忍住想打你的冲动,瞪着你,然后跟你翻旧账。 旧账不外乎是你不够朋友,不到最后关头不告诉他你的病情,你蔫了,倒回病床:“好了,别说了!我才十八岁,我承担了太多。” 言洲气笑了,把带来的试卷丢到你的身上:“赶紧看书,班主任还指望你拿个理科状元回来。” “开什么玩笑?!”你捶床,“班主任对我太苛刻了。”你见我不说话,笑眯眯地看着我,说,“我们肖绒同学多好,来看我就是来看我,不会整些没用的东西。” 我对你微微一笑,把书包放下来,说:“我给你带了《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下第一场雪之前,我过来收。” 你万分不情愿,但还是如约交了卷。我随便翻了翻,说:“我相信你在医院很无聊了。” 临溪的初雪没下多大,混着雨水无声无息地落下来,一点痕迹也没留,好在快至傍晚的时候,屋檐上覆了层薄薄的雪。你站在窗口,衣摆翻飞,是在给雪拍照。 我心中一动,往前走了走:“我给你拍张照片吧?” 你穿着蓝白格子的病号服,大小合身,又仗着眉眼干净清秀,穿得竟是利落帅气。你对镜头比了“小树杈”,背后是昏暗苍白的天,小小的雪在雨水的冲击下,从屋檐上滑落,山明水静,好看极了。 你拿这张照片发了条微博,你说:“值得入镜的有很多,比如雪,比如窗台的小盆栽,比如昏暗的天光,但最值得的是摄影师。” 照片的窗户上映出我拿着手机拍照的样子,没那么好看,却很神奇地跟你有了一张合照。我评论:“从模糊的轮廓能看出摄影师很漂亮。” 你看吧,我学会了跟你贫嘴和打趣,努力地变成一个有趣的人,你却不会回复我了。我翻到最新一条微博,那也是将近十年前了,你写了那天在船上许的愿望。 ——普通又隆重。 你说希望这个春天能短一点,夏天能早点来,你想参加高考,哪怕不能拿个理科状元,也想坐在考场上,写上姓名、准考证号,认真地答每一道题,给之前的十八年一个交代。 可是,林简,那个春天太长了。 耳机的歌又跳到那首《哑剧》:“剧情终于来到你离开的时候,仍旧用你眼泪佯装感同身受……” 那个春天太长了,柳树抽芽抽得慢,花开得迟,太阳懒懒散散,始终不肯变得炽烈。 你的夏天到底是没有如约而至。 高考结束时,我和言洲去看你,黑白照刻在碑上,你笑得阳光灿烂,我们无声地站在那里,夏日的雨噼里啪啦地打在伞上。 我也很矫情地哭了一小会儿。 那,最后一封信写完,我也要往前走了。 林简,再见了。 第一封信 肖绒: 临溪又是夏天了。这个夏天,我去了很多地方,体验了各种各样的人生,你被拉着也出去过两三次,摇着扇子坐在路边,像个老太太。 我笑你,你就生气,甩了我的手就走。 那么大的太阳,直直地照在你的背上,一片滚烫热烈。没走两步,你又回头,眯起眼睛看我:“林简,你不拉着我,我很难下台。” 我笑弯了腰,刚认识你的时候,总觉得你太死板、太固执,活在条条框框里,无趣极了。可后来我们熟了,你藏在骨子里的小小可爱就冒了出来,鲜活生动。 我最后还是哄了你,你特别好哄,五颜六色的冰激凌捧在手心,坐在阴凉处吃得开心,有零散的光穿过树叶的间隙打在你的发上。 很美好,是十八岁的你。 我吧,活了十八年,自认为把想做的事情都做了一遍,最后就剩把一个人放在心里了。你看你多幸运,被我从那么多人选出来放在心上。 其实,最幸运的还是我——能在那个时间来临之前遇见你。 可是,多遗憾,我没办法陪你到最后了,所以我偶尔会畅想一下你的未来。我想,大学时,你该谈恋爱,对方是你在图书馆偶遇到的,你们志趣相投,彼此付出,一同进步。毕业后,你会找到一个朝九晚五的工作,是能承受的工作强度,养一只奶白色的猫儿,会黏着你喵喵叫。 也许你会结婚,也许不会,未来有太多未知了,但你会坚定地、温柔地走向白发苍苍。 我曾把这个想法说给你听,你那时正坐在病房的窗户边写作业,笔尖微顿,抬眼瞪我:“别想我老的样子了,肯定不好看?‍?‍?‍?‍?‍?‍?‍?‍?‍?‍?‍?‍?‍?‍???‍?‍?‍?‍?‍?‍?‍?‍?‍?‍?‍?‍?‍?‍???‍?‍?‍?‍?‍?‍?‍?‍?‍?‍?‍?‍?‍?‍?。” 我深沉地朗诵:“不要愁老之将至,你老了也一定很可爱。”我自觉深情,念得更带劲了,“你老了十岁,世界也老了十岁,上帝也老了十岁,一切都是一样的……” “不一样。”你突然打断我,看向我,认真地说,“林简,不一样的。” 我愣了一下,过了很久才说:“没关系的,肖绒,就算不一样也没关系。任何东西都会结束,地球会消失,太阳会熄灭,宇宙会爆炸,只是或早或晚的问题。放轻松,多陪陪我。” 你就当它是一部哑剧,沉默地陪我演到最后,我谢幕,你退出,出了剧院的门,撕了那张入场券。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来人间一趟,看了太阳,也曾和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 没有遗憾了。 林简 编辑/张美丽 饮一杯酿在你心间的虹 作者有话要说:年少时,在意的人随意做个抬手的动作,我都能脑补出一场浪漫大戏,然后开心许久?‍?‍?‍?‍?‍?‍?‍?‍?‍?‍?‍?‍?‍?‍???‍?‍?‍?‍?‍?‍?‍?‍?‍?‍?‍?‍?‍?‍???‍?‍?‍?‍?‍?‍?‍?‍?‍?‍?‍?‍?‍?‍?。故事里,男女主角将关于对方的点滴深埋于心底,经年累月,水滴汇成线索的河流,指引他们再次并肩,坐在一起分享清凉的凤梨汁?‍?‍?‍?‍?‍?‍?‍?‍?‍?‍?‍?‍?‍?‍???‍?‍?‍?‍?‍?‍?‍?‍?‍?‍?‍?‍?‍?‍???‍?‍?‍?‍?‍?‍?‍?‍?‍?‍?‍?‍?‍?‍?。感谢小明编辑带我上《花火》,希望大家喜欢这个酸甜的故事?‍?‍?‍?‍?‍?‍?‍?‍?‍?‍?‍?‍?‍?‍???‍?‍?‍?‍?‍?‍?‍?‍?‍?‍?‍?‍?‍?‍???‍?‍?‍?‍?‍?‍?‍?‍?‍?‍?‍?‍?‍?‍?。 做颗凤梨没什么不好,她想。 文/格子围巾 1 叶莎在“芮可”见到蒋若旭时,后悔得想一头扎进堆满快递的角落:早知今天不答应另一个店员的换班请求了! “芮可”是一家旧物回收公司,叶莎在服装分部实习,前几天负责人跟她打招呼,说业务规模扩大,APP要上线,会带开发人员来实体店简单考察,只是日期未定,人员未知。 为了给人留下好的第一印象,每次值班,她都把店内打扫得纤尘不染。但清早刚刚整理完第一箱衣服,包装胶带铺得满地狼藉,打扫还没做,就有人逆光朝她走来。 真会挑日子。叶莎内心呵呵。 “我是负责APP开发的蒋若旭。”他走路带风,停在她面前后,飒爽地一笑,朝她扬了扬手上的衣服,“我带了些自己的旧衣,在现有的小程序上预约过了,接下来是称重吧?” 他熟稔地把衣服放在秤上,叶莎除了点了几下电脑之外,就没出力了。 她顺手查了系统记录,蒋若旭之前没回收过衣物,怎么会清楚物品的位置和流程? 她给他一枚钥匙扣作为纪念,图案是戴着一副倒三角墨镜的凤梨。她尽量让微笑自然:“具体要考察什么?” “不出意外,我这周都会在这里,反正这儿有网络,你们的负责人也同意,不用特意招呼我,去忙吧。” 她笑得龇牙咧嘴,成了龙猫笑。 蒋若旭端坐在椅子上,将笔记本电脑放在修长的腿上,把自带的水杯放在手边,泰然自若地把这里当成自习室。 青天白日里,叶莎突然看见了乌云,耳边轰隆隆有闷雷声,一个大大的标题砸到她的头顶——《五班学习委员叶莎与六班班长蒋若旭心动全记录》,乌云载着她,飘回他们第一次有交流的高中时的下午。 作为邻居班,五、六班的英语老师相同,六班的英文成绩比五班的好很多,不仅有以蒋若旭为首的提升班级平均分的精英,而且,及格线以下的吊车尾也少。 无奈,那位共同的英语老师偏偏是五班的班主任,她常常抖着隔壁班的成绩单给本班学生灌各种心灵鸡汤,激得五班越发不服,于是在其他方面跟六班较劲。两班的学生抬头不见低头见,班委互相知道名字,不过,习惯性把对方当成空气。 无声的较量直至高二某天。蒋若旭抱着厚厚一沓新资料从复印店朝教学楼走,迎面碰上了叶莎。 狭路相逢,叶莎自然要展示风度,她本想替他打开并扶好教学楼的玻璃门,他却没及时反应过来她的这种示好,条件反射地后撤一步,手不由自主地想示意女士优先。 午后下过雷阵雨,天边有未散尽的乌云,地面湿滑,蒋若旭踉跄了几步。眼看资料要落入泥水里,一双白净的手迅速把它们抢救了回来,手的主人又迅速空出一只手,牵住了他的校服衬衫一角。 见资料被女生稳稳地抱在怀里,他长舒一口气。刚才虽不至于摔倒,但他仍很感激她的举动。 走在前面的蒋若旭主动开口:“难道你使用的就是失传已久的太极绝学?” 叶莎被他的中二台词逗笑,尴尬就这样被化解了。 当天晚自习,以“五班学习委员叶莎与六班班长蒋若旭的二三事”为题的小作文在五班迅速传阅,洋洋洒洒两千字,夸大了下午叶莎伸出援手的情形,以证明她暗恋蒋若旭。 叶莎牵蒋若旭的衣角的动作被蒙上一层粉红的滤镜,她的“暗恋”快速演变成同学的谈资,八卦甚至扩散到了六班。 叶莎不想给另一位主角添麻烦,便找了个人多的课间,大方地站在讲台上说:“作文要是能灵感爆棚到这种水平,我会真情实感地佩服并专门写文章夸赞作者,且不少于两千字!”。 没看到她面红耳赤的情形,凑热闹的人顿时感觉没劲。在五班门前立了片刻的蒋若旭也被这番慷慨激昂的承诺镇住了。 他本想单独找叶莎,安慰她不要在意,没想到她竟先一步光明正大地把事摊开来说。 只不过,稍稍染上红色的耳尖出卖了她的内心,要不是他站在门口,不可能捕捉到她侧脸的微表情。 她是有几分害羞的。回到自己班的蒋若旭面上的笑容仍未退去,暗想:她不是传闻中只读书的低情商叶莎。 2 有个说法,学习要精益求精到叶莎的地步,做人整体要学蒋若旭。 新学期开学前夜,蒋若旭在没老师的年级群里上传了一个APP下载包,没留下任何文字解释。 谨慎如叶莎劝大家不要随便下载,说他有可能被盗号后,定睛一看,文件下载数已经将近一百,数字还在不断地往上跳。 她的消息被淹没了,安装好的人纷纷给了好评。 在他们激动得语无伦次的描述中,叶莎了解了这个APP的全貌。除普通的课程表功能外,APP里还多了个小程序,程序统计了本年级每个老师最长和最短的拖堂时间,再计算出平均值,为的是帮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在宽松的区域上厕所、啃一口饭或临时抱佛脚背书。 从此,全年级乃至全校以及以一中为目标的学弟学妹,看蒋若旭的名字都带着高亮。 叶莎的故事则单薄许多。为证明一道大题的标准答案是否出错,她和数学老师演算了满满两节自习课,确定答案有误后,通知全年级改正。 他的二十四小时是掰碎成芝麻粒使用的吗?! 每当听到蒋若旭参加某比赛得奖后,叶莎总有点怀疑,又难免羡慕。 蒋若旭在“芮可”一边帮忙处理衣服,一边敲代码,比她忙,却乐在其中时,她的脑内又盘旋起了这个疑问。 店里的工作量不少,多了一个免费劳动力,效率明显提高。回收的衣服有三个去向,一直接留下,进行二手买卖;二捐给公益组织;三提供给设计师做成新衣。 叶莎负责初步挑拣分类衣物和实体店的售卖,需要极大的耐心和体力,最好保持素颜,不然做不了多久就会脱妆?‍?‍?‍?‍?‍?‍?‍?‍?‍?‍?‍?‍?‍?‍???‍?‍?‍?‍?‍?‍?‍?‍?‍?‍?‍?‍?‍?‍???‍?‍?‍?‍?‍?‍?‍?‍?‍?‍?‍?‍?‍?‍?。鲜有女生愿意当店员,但她坚持了下来。 周五,天降暴雨,那个挺拔的身影没出现,叶莎难免有一丝失落,她是在为缺少劳动力而惋惜,仅此而已。 这时,提着电子零件和维修工具的蒋若旭带着风雨跨到她的面前:“风扇只剩一个挡了,我把它修好,否则是个隐患。” 店里有一台颇有年头的风扇,早就出了故障,店员们就靠着唯一种模式将就着。 她不反对蒋若旭造福人类,只是,他的袖子被雨水打湿了。 叶莎咬了一下唇,开辟出一片比较大的空间,又翻出一件上衣递过去:“多出来的全新的夏季制服,你把湿衣服换下来吧。” 不等看蒋若旭的眼神,她就去和店长盘点库存。背过身时,她似乎听到他的轻笑声。 “芮可”是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大部分职员都是她所在W大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店长是比叶莎高几届的师兄,大家平日里关系都不错。 店长凑近她,悄悄地说:“他来之后,客人明显多了,你前天不是接待了一位年近八十的婆婆吗?” 叶莎点头。年纪大的人比较难接受这类新兴事物,他们也爱惜东西,网点鲜少见到他们的身影,婆婆肯来,也许是信任蒋若旭的好青年气质。 “年轻姑娘来店里的也明显多了,昨天有女生见他不在,一脸失望,打听他的排班信息,”店长话锋一转,“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的我对外人无可奉告,但告诉你无妨,他——” “修好了。”蒋若旭的声音陡然在后方响起,被吓到的叶莎多打下一串数字。 这厮面无表情地用左手拿着螺丝刀,右手举着电扇,像是举着小红花等人夸奖的小学生。 风扇呼呼地吹,把叶莎的头发吹得和后背形成九十度的直角,她伸手调整:“天气没那么热,浪费电,不环保,微风模式就行。” “以后注意,”换好衣服的蒋若旭不动声色地将她和店长隔开,“还有什么要做的吗?” “有。”店长笑眯眯地说,“明天公司团建,小叶,你和小蒋代表咱们分店去吧。你看小蒋穿这身制服多合身。这次的团建不是很正式,适合小年轻,我已经把你们的名字上报了。” 第二天,她明白所谓的适合小年轻是怎么回事了。 “又是吊桥效应,缺乏创意。”叶莎把手搭成凉棚,仰头看着团建指定项目之高空独木桥。 蒋若旭在穿戴安全设备,应该没听见她的抱怨。 这是她第二次体验这个心理学名词,第一次体验时也是和蒋若旭。 3 “晕车了?”大巴上,蒋若旭问叶莎。 “嗯。”自上车后就保持沉默的邻座突然搭话,叶莎不免惊讶。 借着社会实践的机会,五、六班的班主任带领班委们到山上做义工,希望班委起表率作用,在学习上互帮互助。 叶莎担心吃晕车药影响精神,干脆不吃药,空腹硬撑。即便这样,大巴驶上山道后,她仍隐约感觉不舒服。同学们面色如常地聊天睡觉,唯独他注意到了她。 “我有晕车贴,多贴几块,”蒋若旭翻出药盒,“管够。” 叶莎不喜欢贴晕车贴,但眼下没得选。 没有镜子,她就靠感觉贴在了太阳穴和耳后,路途颠簸,晕车贴被贴歪了。下车后,有同学看到她撕下晕车贴时扭着脖子、咧着嘴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蒋若旭也盯着她,她自暴自弃:“想笑就笑!” “没有,我忽然觉得晕车,表情管理暂时失控。”他浮夸地装虚弱,扶着额。 叶莎笑了,身体轻松了许多,心底却感念他的细致。 休息间隙,有好奇的同学提议去吊桥上走一走,老师同意了。桥是山上新修的步行者专用吊桥,连向来柔弱的文艺委员孙镜都跃跃欲试,于是叶莎也点了头。 她高估了自己,不到一半,就冷得直打哆嗦。凛冽的山风一吹,没有恐高症的她竟然发晕。 叶莎在原地蹲下,想休息一下,再向前。 有温热的手轻轻地拍她的肩膀。 “你为什么不继续走?”她一开口,牙齿都在打架。 蒋若旭塞给她巧克力:“掉头回去吧,山上本来温度就低,桥上比想象中的还冷。” 叶莎以为蒋若旭应该是不达目的不放弃的性格,但他的胜负欲明显没那么强。 蒋若旭扶起她,又松开手,陪她慢慢走。 叶莎放松了许多,要是他搀扶着她,难受会转移到心理上。 意料之外的是,蒋若旭一走,走出惯性了?‍?‍?‍?‍?‍?‍?‍?‍?‍?‍?‍?‍?‍?‍???‍?‍?‍?‍?‍?‍?‍?‍?‍?‍?‍?‍?‍?‍???‍?‍?‍?‍?‍?‍?‍?‍?‍?‍?‍?‍?‍?‍?。活动结束,她朝家的方向走,他锲而不舍地跟在她的身后。 “你不着急回去?”叶莎想笑。因为阳光的照射角度,她踩着他的影子走了一路,像是在玩童年的踩影子游戏。 “我想去你家店里买东西吃,”蒋若旭脸上写满无辜,“不是我跟着你,而是碰巧顺路。”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叶莎掀起门帘,酱料和水果的香气立刻飘散出来。 “叔叔,我要一块黑米煎饼。”蒋若旭对叶爸说。 叶家煎饼铺有两个招牌——煎饼和可丽饼。以当年人们的眼光来看,可丽饼不过是叶家多找了条谋生的渠道,东西好吃就够了,土洋结合没那么惹人发笑。 叶莎见爸爸神色严肃,问:“有什么事吗?” 过几日商店街举办美食节,店里的客流量会激增,叶爸打算找人穿上可丽饼玩偶装在门前做宣传,但至今没找到玩偶装。雪上加霜的是,答应帮忙的堂哥突然爽约,这下人手严重不足。 “我先走了。”蒋若旭接过出炉的煎饼匆匆离去。 不该在客人面前讨论家事的,叶莎后知后觉。 4 叶莎在网上搜索过,是有接受定制的玩偶服厂家,可做好邮寄过来需要时间,费用也超出预算。 美食节前一天,做完值日的叶莎赶回家帮忙,推开店门,第一个看见的是坐在小板凳上洗凤梨的蒋若旭,而妈妈在擦洗的玩偶装,样子正是可丽饼。 叶莎惊喜:“从哪里找到的?” “我在二手物论坛上淘的,不同城市,但同省,对方很快就寄来了。”有点小骄傲的少年眼里尽是流光溢彩。 “原来还有这种途径。”叶莎感慨,她的世界果然比他小。 玩偶装虽是二手的,但原主人保存得当,显然是有情感在里面。 “我来穿。”叶莎自告奋勇,明天是客流量大的休息日,爸妈一定忙得脚不沾地,请人要多一笔开支,她想出一份力。 可丽饼玩偶装和她见过的不一样,是一件能露出脸的连体服。 叶莎的身材不够高大,就在鞋子里多垫了几层鞋垫,勉强将小脸露在了外面。 周六,上完编程课的蒋若旭赶到煎饼铺,左脸贴着猕猴桃贴纸、右脸贴着凤梨贴纸的叶莎已顶着烈日发了四个多小时的传单。 她把玩偶服脱下,蒋若旭看见她的头上冒着白气。 “我仿佛见证了海市蜃楼和彩虹同时出现,”蒋若旭送她进休息室,又摸出一瓶药,“把藿香正气水喝了,亲自测验管用。” 叶莎勉强笑了一下:“你是行走的医药箱。” “学校大考小考不断,以后会更多,没上战场就提前倒下不是很亏?!” 迷迷糊糊间,她记不清跟蒋若旭又说了些什么就坠入了梦乡,直到雷雨声将她吵醒。 叶莎走出休息室时,替她穿上玩偶装的蒋若旭在跟两个客人挥手道别。 她皱起眉:“爸!蒋若旭是客人,怎么能麻烦他?!” “我只在有客人时起身招呼,其余时间都坐着休息,气温降下来了,没上午那么热,。”蒋若旭笑着解释,“叔叔免费请我吃可丽饼,我总得消耗一下热量。” 纵然如此,蒋若旭还是热得满头大汗,叶莎很是过意不去。 关店门后,叶爸招呼两人:“要不要试做可丽饼?” 蒋若旭既有速度,又有质量,叶莎在摊面饼这步停滞不前,他已把凤梨可丽饼放进冰箱了。 他大笑:“你在做搓衣板吗?” 他这么一笑,叶莎的手又抖了一下,面糊上多了条波纹,更像搓衣板。 “你怎么做得这么好?!”她不服。 “长时间的观察与学习,我是叶家煎饼忠实粉丝,最近更是每天早晨都来,看的次数都数不清,做法基本烂熟于心了。” 他听了许多关于叶莎的事。比如,可丽饼是叶莎建议加在菜单里的,她在纪录片看到可丽饼的介绍,发现制作用的铁板等工具和煎饼类似,过程也极其相似,只需多调一种面糊,准备水果和奶油等酱料就可以自由组合。她的较真,是由于多一克盐、少一滴油会影响食物的味道。 这个城镇不大,同学们知道叶家经营煎饼铺,才入校时,有人让她顺路带煎饼当早饭,她答应过一两回。之后同学们提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繁复,她全部回绝了,养成了早到校的习惯。 她不觉得爸妈的职业比别人差,但她没有义务跑腿。 就这样,她落下个情商低的名声。 关上冰箱门的蒋若旭发现叶莎仍在和面皮奋战,黑色的马尾被发圈高高束起,头发微微拂过白皙纤细的脖颈,他想在她的发间别上一朵火红的凤凰花。 “我来给你做,”蒋若旭抽走她手上的工具,“‘搓衣板’要放不下了。” 片刻的安静后,他听见女生说:“谢谢。” 瞬间,蒋若旭感觉像是喝下了一大杯最爱的冰镇凤梨汁?‍?‍?‍?‍?‍?‍?‍?‍?‍?‍?‍?‍?‍?‍???‍?‍?‍?‍?‍?‍?‍?‍?‍?‍?‍?‍?‍?‍???‍?‍?‍?‍?‍?‍?‍?‍?‍?‍?‍?‍?‍?‍?。 5 美食节后的叶莎的好心情没能持续一个早晨。 孙镜将一本时尚杂志摊开在桌上,指责她撕走了两张内页,内容是可丽饼相关的,她就成了怀疑的对象。 “不是我。”叶莎盯着书页间清晰的割痕,冷冷地否认。 她根本没看杂志。 孙镜家庭条件优渥,有支持她爱美的资本,她每月会固定买几本时尚杂志。她看完后,书会在全班女生间传阅。有一次换了座位,她把书错放在了叶莎的桌上,便小心翼翼地问:“你要看吗?” “看。” 孙镜很是开心,热络地翻开书推荐:“我觉得这款的牛仔裤和鞋很适合你!” 只要她答应看,假如杂志不慎被班主任没收,她就不会被视作告密者。 孙镜也清楚这点,才会将错就错。 叶莎承认她有私心,不想过度游离于女生的群体之外。 她从未打开过这些杂志,第二天就会给下个排队借书的人。 叶莎坚决否认后,以孙镜为首的女生们一切表现如常,只是不和她讲话。处于风暴中心的她既委屈又痛苦,无力的是,她想不出证据去证明自己没毁坏书。 晚自习间,她再次受不了压抑的环境,到操场跑步。 路灯下,有脚步声由远及近,跟上她慢跑节奏的蒋若旭开门见山地说:“我相信你是无辜的,也找孙镜聊过。” 如今五、六班的关系大有改善,作为消息灵通的班长,他知道这件事不奇怪。 叶莎停下脚步,定定地望着他:“你凭什么相信我?” “你家店里已经有了可丽饼,并不缺食谱,即便要用书里的内容,可以拍照、复印,撕是多此一举。再者,保留书页对你家生意有利,人脑的联想力很强,看到图片就会想到实物,也算是种广告……” “等等!”她被这番有理有据的分析惊呆了,“你慢点从头讲,我要拿手机录下来,配上柯南的背景乐,有谁再怀疑我,我就当作满分作文模板照着念!” “请付使用费,”蒋若旭向她伸出右手,像是戏精学院的优秀毕业生,“以我的好人好事为主题写一篇感想,不可少于两千字。” 叶莎觉得两千字很耳熟,却没往深了想。 第二天,孙镜找了个班务话题,和叶莎聊了一会天,女生中的风向就变了。 不知何时,班里的一个女生在叶莎的习题册里夹了一封道歉信。女生说她在学做手账,觉得可丽饼的图片是很好的拼贴素材,怕孙镜不同意,就偷偷裁了书页,害怕导致她迟迟没说实话。 叶莎不想追究任何人,就没有回复,她不再参与书籍传阅,也不想费尽力气去融入什么圈子。 孙镜以课业重的理由,没再带杂志来学校,应是知道了实情。 手机消息将叶莎唤回现实。 “芮可”的同事给她发了今天的团建视频,画面里只有她和蒋若旭两人。过独木桥时,她先站了上去,尽管她嘴上说着无聊,但一站上去,从头发到脚一直在发抖,因此,不知道蒋若旭的情况。 视频里,她看到了他的全部动作。起初,他帮她踩着独木桥,等她站稳后才出发。他腿长,追上她的进度不难。轻风拂过,他伸手护在她的背后,风停下来,他的手仍会停滞片刻。 和高中在吊桥上一样,他自始至终以特别的方式关切地守护她。 他们的组合能以最短的时间通过高空独木桥,是情理之中。 想起店长昨日被打断的话,叶莎查了排班表,蒋若旭除了周四不在,其他时候天天到店报到,并非照着她的排班表来的。 想多了呢。 6 蒋若旭能吸引来八十岁的婆婆参与回收是好事,但婆婆的家属找叶莎讨说法时,她就知道事情小不了。 中年女人急匆匆地冲进店里时,叶莎还以为她是赶时间,热情地上前招呼。 谁知女人无视叶莎,在衣架上胡乱翻找起来,差点把清洁过的衣服丢在地上,他们费了大半天劲才把她拦住。 中年女人是婆婆的女儿,称婆婆捐赠的外套口袋里有一枚寿山石印章,是价值连城的古董。老人上了年纪,没检查清楚,就把东西捐了,女人要他们赔偿损失。 衣服还没送进工厂消毒,叶莎从仓库里取出,调出那日的监控,又一件件地将衣服仔细翻找,没有找到印章。 女人不依不饶,说监控动了手脚,不由分说地要拉她去派出所。 店内乱作一团,推搡间,蒋若旭的水杯应声而落,玻璃碎片飞溅,叶莎离得最近。慌乱中,一双有力的臂膀紧紧地圈住她的腰上,把她抱到一边。 站在她原本位置的蒋若旭没了躲开的时间,手臂被碎片划到,皮肤上显出血痕。 惊魂甫定的叶莎顾不得太多,冲上前拉着蒋若旭的手腕,让他坐在一旁。 中年女人没想到会闹到这个地步,冷静了许多。 一个电话打破了僵局,接完电话,女人涨红了脸,丢下一句“印章找到了”就跑了。 店长留下来收拾残局,叶莎仔仔细细地检查过蒋若旭的伤口,所幸没大事,消毒后涂点药就好?‍?‍?‍?‍?‍?‍?‍?‍?‍?‍?‍?‍?‍?‍???‍?‍?‍?‍?‍?‍?‍?‍?‍?‍?‍?‍?‍?‍???‍?‍?‍?‍?‍?‍?‍?‍?‍?‍?‍?‍?‍?‍?。 回学校的路上,叶莎主动背起他的书包,给他挑了一个新水杯。 走到水果店门口,蒋若旭说:“我想吃凤梨。” “我去买!”叶莎让他坐在木椅上休息。 把切好的凤梨递给蒋若旭,她看着鞋尖陷入沉默。 “你的身高到我下巴左右的位置。” “什么?” “如果你不躲开,碎片可能会飞溅到你的脸上,甚至眼睛里,所以不必自责担忧。” 他说得对。可她要遮挡住红红的眼眶,只好将头垂得更低。 “印章的事就草草结束了吗?”蒋若旭转移话题。 “不,类似的情况,我们不是没遇到过,有对应的方法。”叶莎作为负责接待婆婆的店员,需要和调节部专员拜访客户,把事说清楚。 蒋若旭一同坐上了去婆婆家的车,说:“我也算当事人,顺道体验一下你的工作,以便我能更好地完成APP。” 她吐槽:“你真是尽职尽责。” 中年女人的态度好了许多,主动道了歉。婆婆有三件颜色、样式相同的外套,那天捐赠的是较旧的,印章在另一件的口袋里。 婆婆的记忆出现偏差,加上女儿实际上不愿她去“芮可”,在没弄清楚前,就急着讨要说法。 蒋若旭回想着整件事,问叶莎:“你似乎不在乎,也不强迫她们道歉,据理力争的、耿直的叶莎去哪了?” “我的身份是店员,得理不饶人容易影响店的名声。本来很多人对旧衣回收存在偏见,我们只能以更好的态度去化解刻板的印象。”她反问,“不过,我高中时有那么夸张吗?” 杂志那件事后,她看开很多了好吗。 女生浅笑嫣然,蒋若旭看到,她背后树上的花瓣以优美的弧度落进了学校的池塘,涟漪逐渐扩散。 蒋若旭忽地停步,叶莎不解地看向他。 只听他说:“我对你心动,不是因为用到烂大街的吊桥效应。” 他居然听见了她的嘀咕! 7 叶莎未来得及组织好语言,蒋若旭就被实验室的紧急电话叫走了。 回寝室后,她纠结了整晚,他真的对自己心动了吗?是不是她理解错误,他是对她心动,但已是过去式? 她以为他们的交集早在高三的一次对话里画上了终止符。 那日,她在食堂吃饭,蒋若旭突然坐在她的对面,没头没尾地问:“你会为了其他人改志愿吗?” “我想到W大学外语,然后到国外尝遍美食,我不会满足于做可丽饼这一种甜点,”叶莎郑重地回答,“我的回答是不会。” “我会。”他却目光笃定地告诉她,“我要报考W大的气象学。” 再成熟稳重的蒋若旭,在她面前也是首次表露心意的少年,他有些不好意思,丢下约定就快步走了。但他忽略了,这番没有前因后果的话对她来说是多么模糊不清。 叶莎超水平发挥,考进了W大经管系,蒋若旭考上的信息工程专业则是本校最热门的专业。 假期,叶爸为奖励她,专门关了店,组织了家庭旅游。 叶莎缺席了所有高中同学聚会,大学内也不曾和蒋若旭遇见。她常常忆起他原本要考的气象学,又想到信誓旦旦地说“不会”的自己,不免觉得那时的他们都很稚嫩、天真。 年少的话语只占人生中极小的比重,犹如写在沙滩上的字,能被一朵浪花瞬间冲刷掉,有时不只是惊天动地的巨变,微小的不同就能造成意外的走向。 但她总觉得心中留存着一个只有蒋若旭能解答的疑问。于她,蒋若旭不是写在沙滩上的字,而是日积月累搭建起来的城堡,有小王子和玫瑰园。她怕问题问出,城堡会消失不见,干脆将一切深藏,躲在玫瑰园里轻嗅回忆的阵阵花香。 一切尘埃落定,蒋若旭已从新的轨迹上出发,她不该贸然打扰。直到他今天的话,才令她感觉心中的那个问题或许有正确的答案。但愿她迈出一步不会摧毁任何。 叶莎拿起手机想回复蒋若旭,但屏幕上跳跃的消息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力。 第一个和她没有直接关系:播音主持系的系花有了男友,有人拍下了他们在食堂吃饭的照片,男女主角都是叶莎的老同学——蒋若旭和孙镜。 另一个和她有关:“芮可”未公开姓名的主投资人有意撤资,要运营下去,“芮可”必须拉到新投资或缩小规模。 “内部消息,神秘的投资人就是孙镜的爸爸,她爸爸在互联网巨头公司工作,投资一个项目很简单吧。” “但蒋若旭不是在开发APP吗?他们有什么理由在这时撤资?” “想让他专心于学业吧,蒋若旭辅修气象学,孙镜是播音主持系的,一起毕业工作,一个预测天气,一个播报天气。” “他的第二专业是为她选的?这就是属于理科生的浪漫?!” 叶莎无法看下去,屏蔽了所有群消息。 她闭上眼睛,有泪水缓缓地滑落,心仿佛沉在冰冷的海底。 拍照的日期是蒋若旭没到店的周四,她甚至不知他有辅修专业。 为什么他要说那些话? 叶莎拉黑了蒋若旭,借口听考研的讲座,跟店长请了三天假。 第三天傍晚,“芮可”APP提前上线了,店长给她布置了新任务:“新投资代理人对你的凤梨钥匙扣特别感兴趣,希望设计者能来亲自向他阐述公司的理念和周边的设计思路,而且,你对咱们公司的业务那么熟悉,我们一致认为你可以胜任这个职务?‍?‍?‍?‍?‍?‍?‍?‍?‍?‍?‍?‍?‍?‍???‍?‍?‍?‍?‍?‍?‍?‍?‍?‍?‍?‍?‍?‍???‍?‍?‍?‍?‍?‍?‍?‍?‍?‍?‍?‍?‍?‍?。” “新投资代理人?”叶莎愣住。 “没人撤资,公司澄清了虚假传闻,”店长鼓励她,“等你的好消息。” 她顾不得伤春悲秋,赶了一篇报告,又演练了多遍,全力以赴地准备着见代理人。 等在餐厅里的,是西服革履的蒋若旭,他的表情似放下了一块大石:“终于见到你了。” “你?!” “项目投资人是我叔叔,新代理人是我很正常,”蒋若旭正色道,“开始介绍吧。” 叶莎把报告递过去,说到钥匙扣时,被打断了:“关于周边,我不要冠冕堂皇的官方说辞。”他合上报告,“你的真实想法是什么?” “你喜欢凤梨,够了吗?”叶莎哽咽。他的咄咄逼人令她说出了真心话。 因为可丽饼玩偶装,她知道了旧衣回收并义无反顾地踏了进去。大一社团招新,她毫不犹豫地选了当年人气不高的“芮可”,可他不在。 社团人人都可以参与周边设计,她画了下意识想到的凤梨,却受到好评,做出了钥匙扣。 想见不想见,皆是因为她太过喜欢他。 “我以为你没有和我同样的感觉,始终没能直面你。”蒋若旭在她的身边落座,轻柔地为她拭去眼泪,“我不是代表人,是太想见你,才让店长编了个借口。不过,向叔叔介绍‘芮可’并建议他进行投资的是我,我课多,抽不出空参加社团,就以这种方式和你站在一起。” 叶莎回想起加入社团不久,毕业的创始社员就得到了可观投资,因此得以顺利创业,难怪他没来过就对回收流程很熟悉。 “为什么偏偏是气象学?” “需要精准的天气预报员的不是你吗?!美食节时,你对我说的话,你忘了?”蒋若旭看着她茫然的脸,学着她的语气复述原话,“要是有精确到每小时的天气预报该多好,纪录片说有个职业叫天气预报员,不依靠专业仪器测算却非常精准!这样,你不会因穿了不防滑的鞋站不稳,我也不会中暑。” 凑齐拼图的叶莎恍然大悟。那日,她中暑,哪里记得清每句话。这个人倒是事无巨细全都印在了脑中。 “你啊,”蒋若旭伸出右手,无奈地捏捏她的脸,“就像凤梨,表面坚硬,会划破手掌,其实是为了笨笨地隐藏内里的酸和甜,有时酸的比重超过甜,自己还浑然不觉,裹着厚厚的铠甲,一点也不肯透露。” 她实在太过想当然,别人一点暗示,内心就狂风大作,但起风的源头,唯有蒋若旭。 他天天去“芮可”,是店长说她经常会和有事的店员临时换班,也想替她做些事,好让她没那么累。 周四科研建模,蒋若旭实在走不开才缺席,他还庆幸她没换班。 晚饭时,他恰巧和孙镜在食堂遇到,对方想让他做个宣传网页,他当面拒绝,却被传得沸沸扬扬。 蒋若旭忧愁地叹气:“工作、项目、让我坐立不安的你,已经够忙了。绩点不够读研就难了。” 叶莎破涕为笑,双手握住他的右手:“你能接受我这颗凤梨吗?” “和接受无关,”他反过来握住了她的手,宛若他的手心里握着世间最贵重的事物,音调高些,便会插翅飞走。 他的嗓音变得像蜂蜜一样轻盈柔软:“是喜欢。” 有果汁的香味传来,刹那间,叶莎的心仿佛被这些甜蜜的分子托了起来,在空中翩然起舞。 做颗凤梨没什么不好。她想。 阳光穿过盛满凤梨汁的玻璃杯,折射出小小的不规则的虹,落在二人紧握的手上。 编辑/王小明 我们和它不得不说的故事 主持/王小明 熬夜补暑假作业的读者半夜发私信跟我说,喝的第一口黑咖让她怀疑人生,仿佛在喝中药……所以想问问我们一开始喝美式咖啡是什么感受,到底是如何忍受它的?‍?‍?‍?‍?‍?‍?‍?‍?‍?‍?‍?‍?‍?‍???‍?‍?‍?‍?‍?‍?‍?‍?‍?‍?‍?‍?‍?‍???‍?‍?‍?‍?‍?‍?‍?‍?‍?‍?‍?‍?‍?‍?。 正好,本期“中场休息”的素材中有不少有关咖啡的内容,为此,在这一期的最后,我也顺便采访了B组的各位成员! 1.大家都是姐妹 为了提神,大家每天早上都会点咖啡?‍?‍?‍?‍?‍?‍?‍?‍?‍?‍?‍?‍?‍?‍???‍?‍?‍?‍?‍?‍?‍?‍?‍?‍?‍?‍?‍?‍???‍?‍?‍?‍?‍?‍?‍?‍?‍?‍?‍?‍?‍?‍?。 为了省钱,我们通常都点便宜的瑞×…… 但瑞×的便宜也是有条件的!一般要三个人一起点单,满减折扣才最大?‍?‍?‍?‍?‍?‍?‍?‍?‍?‍?‍?‍?‍?‍???‍?‍?‍?‍?‍?‍?‍?‍?‍?‍?‍?‍?‍?‍???‍?‍?‍?‍?‍?‍?‍?‍?‍?‍?‍?‍?‍?‍?。 只有我们组的人是不够的!所以有时候叉叉就四处问人要不要点咖啡。 比如,昨天叉妹还在问我:“小明,坐我们对面的两个漂亮妹妹分别叫什么来着?我老是记混她们的名字!”今天就看见她拿着外卖小哥刚送到的咖啡亲昵地对她们说:“姐妹们,咖啡到了哦。” 我:“恬不知耻!” 叉妹:“?” 除了最近每天都要喝咖啡的夏沅,叉妹又找到了一个新的咖啡盟友——丐小亥。 自从朵爷为叉和丐建了一个“毒瘤群”(让他们在里面互相分享各种可怕的故事和新闻,不要祸害我们这些胆小的人),他们之间建立起了深厚的同志情谊—— 朵爷:“叉妹!不要在我们的群里发这些东西了!” 丐小亥(冷笑):“现在才发啊?我昨晚就在另一个群讨论过了。” 叉妹(也冷笑):“我昨晚就看过了,现在只是分享给姐妹。” 丐小亥:“哼。昨天那个新闻你跟进了吗?” 叉妹:“我熬夜了解了,嘻嘻。这个故事你看过了吗?” 丐小亥(不屑):“这一看就是假的,你一点都不严谨。” …… 朵爷:“小明说得没错……大家确实很爱攀比。” 其实,我还挺爱看丐小亥和叉妹之间的较量,尤其是这段时间。 因为他俩每天在茶水间讲述一些吓人的故事,胆小的夏沅就主动邀请我去做她新房的室友。 当时一片吵闹,我却准确地听见了“小明,明年跟我一起搬家吧”这句话。 天哪,我即将拥有夏沅的一半房产(夏沅:?),;立马从沙发上跳起来问有没有人听到,为我做证! 丐小亥:“别激动……我听到了!” 我:“感恩!这期我一定让你在‘中场休息’里多露脸!” 丐小亥:“谁在意?!” 好了……回到咖啡。 刚开始,叉妹点单前还会征求一下丐小亥的意见。 等她了解了丐小亥的口味之后,就变成了这样—— 叉妹:“丐小亥,点咖啡了!” 丐小亥:“我考虑考虑。” 叉妹:“已经下单了!你给钱就行!” 没过两天,丐小亥已经收不到叉妹的通知消息了,但是会在路过我们组的时候被叉妹叫住…… 叉妹(指了指桌子):“你的咖啡到了。” 丐小亥:“……” 朵爷也渐渐效仿起来,还缺人凑单点咖啡的时候,她就去羞辱(……)丐小亥—— “三十岁男人的尊严呢? “二十岁的人都喝星×克了! “不要被人看不起!” 单方面咆哮了五分钟后的朵爷:“你要喝什么,冰美式?我下单了。” 和苦苦找人凑单的贫穷姐妹花不同,我注意到张美丽已经连续三个早上独自点汉×王了。 朵爷(羡慕的眼神):“张美丽好富贵。” 张美丽(开心):“汉×王早餐很便宜,满减之后用红包才十几块呢!” 我(心酸):“我今天早餐才花了三块钱……” 小锅(凑热闹):“我才花两块五毛钱。” 叉妹(开始攀比):“我不吃早餐。” 2.张美丽,你清醒一点 张美丽不仅在汉×王点早餐,还在汉×王点咖啡。 朵爷对于快餐店的咖啡嗤之以鼻,但我听说咖啡加早餐一起才十几块的时候,心动了。 我:“@张美丽,汉堡王的咖啡好喝吗?” 朵爷:“小明?” 张美丽:“小明?” 我:“@张美丽 ?” 张美丽:“不是你跟我说汉×王的咖啡还可以的吗?!” 在张美丽理直气壮的指责之下,我愣住了。 我和叉妹对视一眼,看到了彼此眼里的疑惑和不解…… 等等,我根本没说过这句话!!! 是这样的,早上张美丽问我们汉×王的咖啡怎么样…… 我:“不知道。” 叉妹:“没喝过。” 在叉妹肯定的眼神里,我怒吼:“张美丽!你清醒一点!根本没人说过‘还可以’!” 为了让张美丽喝点别的,朵爷强迫张美丽跟我们一起点单。(张美丽:你们只是为了拉我凑单!) 点单的时候,谨慎却耳朵不好的张美丽又问我们:“‘大红袍寒天牛乳茶’好喝吗?” 我(字正腔圆):“没点过,你试试。” 收到外卖后,张美丽喝了一口,开始不满:“这个怎么像奶茶啊?” 我又愣住。 大红袍——茶,牛乳——奶。 牛乳茶,可不就是奶茶吗?! 我:“张美丽!你清醒一点!你点的就是奶茶!” 张美丽(委屈):“是、是吗?” 路过的朵爷:“是的!” 虽然……我对张美丽偶尔会有点凶(张美丽:偶尔?有点?),但她还是很关心我。 中午,我从厕所出来,就听见张美丽温柔地问我:“小明,你吃饱了吗?” 我:“你什么意思?!我为什么会在厕所吃饱?!” 张美丽:“我以为你在洗手间……哦不,茶水间吃饭!” 我:“不要解释了!你的口误……暴露了你的真心!” 3.少女咖啡馆采访实录 其实,近来我一直很疑惑,以前不常点咖啡的夏沅,现在每天都催着我们一起点咖啡。更奇怪的是,原来不怎么喝黑咖的她,如今每天都要喝一杯热美式! 所以,第一个采访对象就是她了! 我:“皇后,为了写互动,我想采访一下你。” 夏沅:“???” 我(正经):“为什么一天不落地喝起了美式咖啡?是什么突然改变了你?” 夏沅:“我最近胖了,想减肥,美式可以抑制食欲,哈哈哈……” 我……不知道是该说没想到答案这么简单,还是该说没想到美式可以抑制食欲。(为什么我喝完咖啡就好饿?) 下一个采访谁呢?我想起每天喊着想喝奶茶的张美丽,上次竟然也在咖啡店点了一杯美式咖啡,虽然后来我看到她往里面加了好几包糖…… 我(严肃):“请问张美丽,平常爱喝摩卡或拿铁的你,点美式的时候是因为什么呢?” 张美丽:“美式便宜?” 可能是意识到自己不该抢叉妹的贫穷人设,她又补充:“想吃点苦?” 我留下一句“我看见你加了糖”戳穿了她,并迅速离开。 转头看见叉妹,本来我不想问她……因为叉妹总是带着她熬夜过度导致泛着青色的黑眼圈阴森森地说:“咖啡再苦,苦得过人生吗?”想必从她嘴里也得不到什么正经的答案。 但既然已经看见了她,我还是随口问了问。 “叉妹,你为什么喜欢喝黑咖啡?” “反正人生已经这么苦了……” 好了,打住。 而朵爷—— 我:“朵爷!为了互动,我要采访一下你!” 朵爷(谨慎):“什么互动?什么采访?你要干什么?是不是想黑我?!” 五分钟后,冷静下来的朵爷洋洋洒洒地写了几百字她与咖啡的故事——要是写专栏也能这么积极就好了!(朵爷:?) 朵爷回溯到遥远的过去——她刚上班的时候(大概十几年前)就开始喝咖啡,但经济拮据又不嗜甜的她,只好买二十八块钱三十小袋的速溶黑咖啡(说到这里,朵爷仍激动地表示真的很划算)。 省略三百字后,朵爷透露,她一开始喝咖啡只是为了熬夜看剧不睡觉……没想到吧! 好了,本次采访就到这…… 朵爷(打断):“你为什么不提我后来喝咖啡是为了写稿子!” 好的…… 请大家不要模仿这种不健康的生活习惯,早睡早起少熬夜! (溜) 一别如斯(番外) 文/北风三百里 01 棋院的小棋手和女朋友吵架了?‍?‍?‍?‍?‍?‍?‍?‍?‍?‍?‍?‍?‍?‍???‍?‍?‍?‍?‍?‍?‍?‍?‍?‍?‍?‍?‍?‍???‍?‍?‍?‍?‍?‍?‍?‍?‍?‍?‍?‍?‍?‍?。 两个人都没到二十岁,吵架像幼儿园小孩赌气?‍?‍?‍?‍?‍?‍?‍?‍?‍?‍?‍?‍?‍?‍???‍?‍?‍?‍?‍?‍?‍?‍?‍?‍?‍?‍?‍?‍???‍?‍?‍?‍?‍?‍?‍?‍?‍?‍?‍?‍?‍?‍?。小姑娘来找我,抱怨到一半就哭起来了?‍?‍?‍?‍?‍?‍?‍?‍?‍?‍?‍?‍?‍?‍???‍?‍?‍?‍?‍?‍?‍?‍?‍?‍?‍?‍?‍?‍???‍?‍?‍?‍?‍?‍?‍?‍?‍?‍?‍?‍?‍?‍?。 “江墨姐姐,”她说,“怎么和职业棋手谈恋爱是这样的啊?他们怎么那么木、那么笨、反应那么迟钝啊?” 我不置可否,只悠悠叹息:“笨人可下不了围棋。” 那时我俩坐在霍舒扬的咖啡厅,桌边卧着一只布偶猫。我把猫抱起来,听见她说:“可是听说叶前辈和祁翎九段就从来不会这样……” 霍舒扬正在远处泡咖啡,闻言发出一阵大笑。我俩交换了一下眼神,心里同时涌起对自己青春岁月的同情。 和职业棋手恋爱?我看你是生活太顺利,想给自己找点刺激。 我喝了口茶,慢条斯理地给小姑娘科普起我和叶简南的过往。 02 叶简南向我求婚的操作,在棋院内部流传许久。但其流传原因并不是因为画面有多浪漫,而是因为他把求婚戒指放进了一盒种子里。得亏我心细,不然那戒指随种子埋进土,真是找都找不回来。而面对我“你不应该说点什么吗”的质问,叶简南竟然反问我:“你不能意会吗?” 意会?苍天啊,这种事怎么意会? 我没见过比职业棋手更不解风情的人了。 有一次我在叶简南打谱时问他:“是围棋好还是我好啊?”这不是情侣之间用来打情骂俏的话吗?谁知道这人放下棋子,格外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你俩……各有各的好吧。” 还真是严谨、公正、面面俱到。我冷笑一声,继续问他:“哦?详细说说。” 他在我的逼问下略显迟疑,但还是坚持地把话讲完了:“比如,围棋不会问我,是你好还是它好……”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他们这帮棋手特别讲究逻辑,落实到生活里就是做事有一套严格的操作顺序。要是不按他们的顺序做事,不出错还好,一出错就是一大串唠叨。 就说上次吧,我开车的时候他给我打电话,我没刹住车就接了。结果就低了一下头,车头撞上电线杆,蹭掉一大片漆。叶简南知道以后带我去店里修车,复读机似的问我:“你不知道先把车停下再接电话吗?你开着车怎么能低头呢?今天就是蹭一下,下次要是撞着人呢?” 我自知理亏,一言不发。谁知他平常寡言少语,那天却没完没了。我忍不住反驳:“那不是看到是你的电话吗?别人的我肯定把车停下再接啊。” 他加重语气:“谁的电话也得停车接。” 我赌气似的反驳:“那你不一样啊,你比较重要……” 出乎意料,他竟然安静下来了。过了好久,他再开口,语气谜之骄傲:“我知道我重要,但是先停车再接电话这是原则问题,以后不要犯了。” 我垂头丧气,也不知自己是找了个男朋友还是找了个领导。 03 你问我为什么不吵架? 当然也吵过。吵得最凶的那次,冷战了一整天。现在想起来,吵架的原因真是幼稚极了。但当时在气头上,谁也不理谁,谁也不让步。 到晚上,叶简南突然给我发了条消息。我打开,是一张照片——他拍了窗外的月亮。 他说:“江墨,月亮真好看。” 我看着那月亮,突然就哭了起来。月亮真美啊,弯弯的,亮亮的,雾蒙蒙的。有人敲门,我去开,门外站着叶简南。 他应当是跑过来的,披着一身月色。他给我擦了擦眼泪,满怀歉意地说:“你不要哭啊,我错了,好不好?” 我说:“你干吗要和我吵架啊?你干吗要欺负我啊?” 叶简南道了好几遍歉,最后把我抱住了。他说:“江墨,都是我不对,我们不要吵架了。我一看见月亮升起来,就想你了。” 我一看见月亮升起来,就想你了。 他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可又总是能几句话就哄好我。可你说,“月亮”和“想我”到底有什么关系呢?我不懂。直到后来,我和霍舒扬聊起过往,我问她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上了祁翎。 她说:“有一天,我看见了月亮。” 我有些不解。 她笑了,轻声说:“江墨,这是月亮存在的意义之一。看到月亮时想起的人,就是你爱的人?‍?‍?‍?‍?‍?‍?‍?‍?‍?‍?‍?‍?‍?‍???‍?‍?‍?‍?‍?‍?‍?‍?‍?‍?‍?‍?‍?‍???‍?‍?‍?‍?‍?‍?‍?‍?‍?‍?‍?‍?‍?‍?。” 我想起那个他踏月而来的夜,心里忽然满是温柔。 时至今日,我已经很久没有和叶简南吵过架了。生气的时候,我会去看月亮,然后就只能想起和他共度余生的梦想。 04 很长时间以来,叶简南在我心里都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棋院的小棋手也说他,成天仙风道骨的,老了怕是要遁入深山,变成一个与世隔绝的老神仙。 职业棋手都这样,凡尘俗世难入眼。以前他是什么都不关心,心里只有围棋。有首诗是这么写的: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放到叶简南身上,大约是:从明天起,关心黑棋和白棋。 可是这些年啊,我却发现他慢慢变得很“俗气”了。 他开始主动找好吃的馆子,因为想带我去吃。他开始主动找好玩的地方,因为想和我一起去玩。一群人出国比赛,别的棋手顶多买点当地特产,他能跑三个商场找我要的化妆品。 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我起初也并没有发觉。直到有一天,我随手翻看一本家庭装修的广告册时,提了一句今后想要什么样的客厅。 叶简南在奈县的那个“家”我去过,黑白装潢,只有生活必需品。我本来以为他是一个对“家”长什么样子很不在意的人。 可那天他却靠过来,和我一起认真地挑选起装修风格来。他指着一张广告图问我的意见,规划得煞有介事。我惊讶地看着他,看他把想要的家具页仔细折起,边折边对我分配任务: “这些都是小东西,你想要什么买就行了。但是水电得我负责,这些弄不好会出危险……” 阳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照得神情生动,我却想起了在奈县与他重逢的那天。那天下着茫茫白雪,他站在雪中,眉眼疏离,似是对什么都不大在意。 可他如今却为了桌布是什么颜色而计较,为了厨房要不要做成开放式而苦恼。我忽然无比清晰地意识到,叶简南要与我有一个家庭。他于我,不再是轻飘飘的“男友”或“恋人”,他要做我的丈夫,而我会成为他的妻子。 你说爱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子呢?那些传说里的爱情有的壮烈,有的缠绵。他们被戏剧冲突冲撞得面目全非,我们已经看不清“爱”本来的样子了。 可那天我突然明白,原来爱一个人,是变得一身烟火气,是与他心甘情愿地做一对烟火俗人。 我少不经事时与他相识,他送我棋子吊坠的项链,承诺会永远陪我。 而后命运弄人,我祝他前程似锦,再见已是陌路。 经年岁月,一别如斯。长风和雪,把故事讲成情诗。而在这首长诗的最终章里,我无比庆幸,我们没有再错过彼此。 半粒星辰(二) 上期预告: 年少时的舒窈和陆和晏不仅仅是同桌,两人更是谈过一场短暂的恋爱,无奈后来分道扬镳?‍?‍?‍?‍?‍?‍?‍?‍?‍?‍?‍?‍?‍?‍???‍?‍?‍?‍?‍?‍?‍?‍?‍?‍?‍?‍?‍?‍???‍?‍?‍?‍?‍?‍?‍?‍?‍?‍?‍?‍?‍?‍?。多年后,舒窈回国,接下国内一档明星综艺节目,而她的搭档正是陆和晏…… 文/长欢喜 新浪微博/@长欢喜HX 他们是第一批到达明星公寓的嘉宾,另外几人要明天才能来?‍?‍?‍?‍?‍?‍?‍?‍?‍?‍?‍?‍?‍?‍???‍?‍?‍?‍?‍?‍?‍?‍?‍?‍?‍?‍?‍?‍???‍?‍?‍?‍?‍?‍?‍?‍?‍?‍?‍?‍?‍?‍?。 大家坐了一天的飞机,都累了,简单寒暄几句,就各自回房间睡觉去了?‍?‍?‍?‍?‍?‍?‍?‍?‍?‍?‍?‍?‍?‍???‍?‍?‍?‍?‍?‍?‍?‍?‍?‍?‍?‍?‍?‍???‍?‍?‍?‍?‍?‍?‍?‍?‍?‍?‍?‍?‍?‍?。 夜深了,对面的小区里只有零星几户人家还亮着灯,陆和晏正倚在阳台的栏杆上抽烟。 他已经在这里站了不知有多久,旁边的藤木桌上的烟灰缸里已经快堆满烟头。 李昕素来养生,不抽烟,也不喝酒,这会儿就端着一杯牛奶站在陆和晏的旁边吐槽:“节目组可真会玩,如果早知道嘉宾中有舒窈,这节目我们就不参加了。” 读高中的时候,李昕和陆和晏不过是点头之交的关系,对陆和晏了解也不深,故而,他只当陆和晏今晚心情不好,全是因为舒窈。 陆和晏也不欲多说,弹了弹烟灰,斜睨着他,眼里带着点疏离的笑:“你敢跟林姐说你不来?” 不等李昕回答,陆和晏又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其实也没什么。”他将玻璃窗推开了一点,冬夜的风很凉,好像能把人的骨头刺穿。 确实没什么。 其实,倘若这几件事单个拎出来,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当初最艰难的时候,他都挺过来了,根本不怕这一点点意外和打击。 可今天,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它们偏偏一股脑儿地撞过来了。 他几乎来不及反应。 脑袋是木木的,身体也是木木的,偏偏摄像机还时时刻刻地对着他们,他连失神缓冲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但他们今天来到这里,毕竟是来工作的,他的职业素养不允许自己带太多私人情绪进来。于是,他只能硬着头皮去调解自己,让自己的情绪不要外露,还能若无其事地和大家开玩笑。 但他此时不想跟李昕说这么多,没什么好说的,没必要把自己的烦恼全压在朋友的身上,消耗两人的情谊。况且,当年的事情,很多东西其实并不是他们表面看起来那样简单…… 他顿了顿,只是顺着李昕的思路,淡淡地说:“她都能这么坦荡,我又有什么可不自在的?!你别管那么多,当普通的合作对象相处就行了。” 说完,他就将烟捻灭了,做出一副送客的架势。 李昕叹了两口气,眼神里还是透出一点担忧。他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说什么,陆和晏却忽地朝他笑了笑。 陆和晏说:“我只是没有想明白,李昕,你说她突然回来,又和我参加同一档综艺节目,目的是什么?” 他虽然这样问,语气里却也没有十分好奇的感觉,他甚至没有打算听一听李昕的回答,就摆摆手将人请出去了。 隔天,他们四个要去给一个服装品牌站台,舒窈没什么活动,睡到中午才起床,然后就出门把陆和晏参演的《最后一封信》给看了。 她好久没有在众人面前出现过了,也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故而,她只穿了件白色的蝙蝠袖羽绒服和一条深黑色的加绒牛仔裤,就出门了。 这个点,学生党和上班族都还在奋战,所以电影院里并没有什么人。《最后一封信》最近的场次在下午三点五十,还有一个小时。舒窈有些恼自己出门时忘记看时间,下楼买了杯杨枝甘露,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等。 微博上现在已经放出了很多Gruis活动现场的路透图,毕竟是要给品牌方做宣传,所以他们几个人的造型全被打理了一遍。舒窈将其他几人的图片全都过滤过去,直接翻到陆和晏的——他今天穿的是一件微微泛了点儿黄的白色丝质衬衫,古铜色的细框眼镜将他微微上挑的眼角遮挡了一些,衬衫最上面的两枚扣子开着,露出精致的锁骨。 周遭人潮熙攘,唯独他干干净净,神色淡漠地立在其中。 舒窈刷了没多久,电影就开始检票了,她顺着人流进去,谁知,她电影才看到一半的时候,秦疏突然给她打了电话。她这才想起前一天他俩聊天聊到一半就断了,后面两人都忙,就没再继续。 但她没有立马就接电话,而是直接摁灭了屏幕,直到电影结束时,才给秦疏打回去。 秦疏的语气带着几分打趣:“刚和陆和晏重逢,就不打算理我了啊?” 舒窈知道他这是在故意挖苦她,懒得和他一般见识,只问:“你突然打电话,有什么事吗?” 说起正事,秦疏也不再继续打趣她了:“晚上我组了个局,来不来?” “我又不认识什么人,去干吗?”舒窈兴致寥寥。 “聚一聚呗,都是你认识的人,牧导也来。”秦疏道,“你既然回来了,总不会只参加一档综艺节目就完事儿了,还是要演戏的吧,多和人联络联络总是好的。” 他话说到这个份上,舒窈已经听明白了,今晚这个局恐怕他是专门为她组的。到底是别人的一番好意,她也不好拒绝,问了问时间和地点,就将电话挂了。 饭局约在秦疏的家里。 舒窈拐到和平街打包了一份母油船鸭和碧螺虾仁,才去秦疏的家里。以前拍戏的时候,牧导就特别爱吃苏帮菜,一得空就拉着一帮子人去望月楼陪他一起吃,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口味变了没有。 事实证明,人的口味还是很难改变的。看见舒窈手里提的东西,牧导眼睛都睁大了,兴奋地跑到秦疏的厨房里拿碟子来盛,还不住地夸奖舒窈:“还是我们舒舒懂事,不像那个小秦啊,简直铁公鸡一个!” 牧导今年五十多岁了,说起话来还像个小孩,秦疏无奈地在一旁赔笑:“我这不是想给舒舒留个表现的机会吗。” “舒舒不在的这几年,也没见你这么有心,请人吃个饭,还在家里自己做。”牧导毫不留情地拆他的台。 秦疏举手投降,不敢再说话了。 今天来的几位都是常和秦疏合作的一些朋友,人不多,不过,舒窈瞧着这阵容莫名熟悉。她趁着去端菜的时候,小声问秦疏:“我怎么有一种自己被骗进狼坑的感觉啊?” 秦疏拿毛巾擦拭着盘子上的水,闻言,看了她一眼:“我是那种会坑你的人吗?!” 舒窈顿了顿,说:“你不是吗?!” 秦疏鄙视她:“你现在要人气,没人气,要作品,没作品,我能坑你什么?!” 舒窈:行吧,扎心了。 她垂着脑袋,一心一意地拌凉菜去了。 秦疏的手艺特别好,舒窈记得以前一起拍戏的时候,她就有幸吃过一阵子?‍?‍?‍?‍?‍?‍?‍?‍?‍?‍?‍?‍?‍?‍???‍?‍?‍?‍?‍?‍?‍?‍?‍?‍?‍?‍?‍?‍???‍?‍?‍?‍?‍?‍?‍?‍?‍?‍?‍?‍?‍?‍?。那时,他们在西南山区拍戏,生存条件特别艰苦,像他们这种从小在江南水乡长大的人,不太能吃得惯那边的吃食,于是,有空的时候,秦疏就会自己开个小灶,后来被舒窈发现了。她就每日悄悄嘱咐他多煮一点,再后来,牧导也发现了,编剧也发现了,化妆师也发现了,小锅饭变成了大锅饭,味道也没那么好了。 她回想着以前的事情,再回神时,牧导他们的话题已经由最近大爆的影视题材聊到哪个新演员比较有前途,而哪个演员戏演不好,脾气却很大。 舒窈好久没关注过这些事,很多名字都叫不上来,也插不上话,只好坐在一旁安静地听他们讲。 秦疏问牧导:“您老最近不是正在筹备一部新片吗,怎么样了?” “现在哪里能看出来?!”牧导夹了一片桂花糖藕,想了想说,“不过,这次这个故事,我个人还挺喜欢的。陆和晏也不错,你也知道,我一开始其实挺不看好他的,实在是……实在是现在年轻一辈的演员,演技拿得出手的太少了。要不是老刘硬给我推荐,我根本不会考虑他。” 老刘是陆和晏的大学老师。 牧导顿了顿,又道:“没想到他试戏的时候,意外地还不错。” “这孩子有灵气,虽然技巧不是那么突出,但毕竟还年轻,也难得有天赋,好好­调‌‌‍教‎­的话,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赶上你了。” 他一脸揶揄地看着秦疏,明显在逗秦疏,秦疏于是配合着哀怨地叹了口气:“是啊,我过气了,过气了不算,还得被拉出来和新人作对比……” 秦疏简直戏精上身,舒窈听不下去了:“红过的人不红了才叫过气,你放心,你的星路一片平坦。” 她表面上好像在夸他的路走得顺,实际上却是在暗示他没有爆红过。 秦疏被她噎住了,伸手要来打她,她连忙起身往后撤。 “行了,行了!”牧导被他俩搞得头大,“你们两个这么多年就这点长进吗?” 舒窈扭过头哼了一声,没想到秦疏比她哼的声音还大,幼稚得要死。 舒窈在心里骂他,心中又透出一点点暖意,她知道他肯定是看她插不进话,怕她尴尬,故意闹了这一出。 虽说他的手法很拙劣,但拙劣得很可爱。 她揉揉眉心,又听见秦疏对着牧导道:“好了,折腾半天了,您也别藏着掖着的了,有什么好消息,赶紧跟舒舒说吧。” 牧导靠在沙发上,瞥了秦疏一眼,似乎对他这赶鸭子上架似的催促有些不满。 牧导一时没说话,别人也不知道说什么,气氛莫名就冷了下来。 舒窈不用动脑子,都能猜到秦疏今晚这一出,估计是想给她牵条线,让她去演牧导的新戏。 毕竟她非专业出身,又这么多年没做这一行了,牧导没道理还惦记着她。像他这种地位的大导演,什么样的演员找不到,又何必来用她这样的半吊子新人。 舒窈将后背抵在沙发上,她其实不喜欢让别人尴尬,也不喜欢将自己置于尴尬的境地。她固然很爱演戏,但她之所以选择复出,并不是为了要成名、要得奖、要完成怎样辉煌的梦想,她的出发点其实很简单,只是陆和晏。 只有陆和晏。 她不知道秦疏之前有没有和牧导商量好,又或者牧导此时的态度,不过是拿个乔,吊她一吊。这两人都一动不动地坐着,老神在在的,活像两只老狐狸。 她抿了抿唇,将身子往前倾了倾,刚想说点什么,牧导忽地端起了桌上一杯茶盏。 舒窈立马又坐了回来,竖起耳朵,果然听见牧导慢悠悠地问她:“小舒还想演戏吗?” 舒窈的“不太想”几个字被秦疏的挤眉弄眼直接堵回了喉咙里,她含糊着说:“想的……” 牧导吹胡子瞪眼的:“到底想,还是不想?” 舒窈一怂,大声地回答:“想!” 牧导转头看了她一眼,从包里掏出一个文件袋出来。他也没瞒着她,直接说:“这个角色我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你回去看看,三天后来试镜。你不要觉得我这就是把角色给你了,我也就是给你一个机会,你演得不好,后头有的是人想演。”说完,他站起了身,“时间不早了,也该回家了。” 舒窈捏着文件袋,冲着他的背影,弯了弯眼睛说:“谢谢牧导!” 牧导严肃过后,又恢复了先前笑眯眯的模样:“行了,你要谢就谢小秦吧,他……” “牧导您怎么这么八卦啊?!” 牧导话没说完,就被秦疏拦住了。 牧导嘿了一声,他本想帮秦疏卖个好,可见他这态度,又明显不需要。 牧导年纪大了,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都在想什么,也懒得管他们了,摆摆手,又告别了一次,就转身走了。 舒窈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到十一点了,她也该回去了。 许是念着许久没见,刚刚人多,两个人又没能好好说话,秦疏直接开车将她送了回去。 路上舒窈突然想起牧导那说到一半的话,忍不住问秦疏:“你是不是答应了牧导什么条件?” “能有什么?!”秦疏手搭在方向盘上,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牧导的儿子,不是刚入行吗?准备拍部电视剧,牧导想让我去帮个忙。” 秦疏自出道以来,拍的都是电影,从未涉足过电视剧。 在大众的认知里,似乎有一个不成文的鄙视链,总觉得电影要比电视剧高贵一些。而专门拍电影的演员倘若转型去拍电视剧,就好像是走了下坡路。 舒窈有些惊讶。 她和秦疏其实也算不上特别好的关系,顶多就是还算聊得来的朋友,毕竟他们两个刚认识的时候,都还只是懵懂的少年。 后来,他们迅速地见证了彼此的辉煌,紧接着,她退出娱乐圈,他一步一步走向被许多人仰望的那个位置。 少年时的友谊,总是有那么几分不同的。 可舒窈却不能安心地接受他这样大的牺牲,她本是靠着椅子靠背坐着的,手里还在漫不经心地刷着微博,听闻这话,连微博也刷不下去了。 “你不必这样,其实我也……”也不是非要演这部戏。 她话才说到一半,秦疏突然欸了一声:“你怎么回事啊?!” 他似乎是有些烦躁:“我也不全是为了你,现在是影视寒冬,也没几部好电影可拍。小牧导演的那部剧本,我看了,大IP,制作班底也靠谱,我也不在乎什么神坛不神坛的。”他说,“你还记得刚入娱乐圈那会儿,你问我的梦想是什么,我是怎么回答的吗?” “我没什么大梦想,不过是希望来世间一趟,能留下一点好作品?‍?‍?‍?‍?‍?‍?‍?‍?‍?‍?‍?‍?‍?‍???‍?‍?‍?‍?‍?‍?‍?‍?‍?‍?‍?‍?‍?‍???‍?‍?‍?‍?‍?‍?‍?‍?‍?‍?‍?‍?‍?‍?。电影也好,电视剧也好,只要是好的故事,我都愿意尝试。” 他的语调缓慢,面色在窗外不断闪过的路灯的映照下,有些变幻莫测的感觉。 他说得诚恳,舒窈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小声地问:“真的啊?” “不然呢?!”秦疏笑,“你觉得我是那么伟大的人?你是我什么人啊,我这么大度地舍己为你?” 他这话说得忒不客气,舒窈面皮薄,脸都羞愧得红了。她伸出脚,极小动作地踢了秦疏一脚,后者大呼一声:“你干吗!” 舒窈转头看向窗外,抿着嘴角,停了一会儿,还是小声地说:“谢了啊。” “嘁。”秦疏把车停在路边,“到了。” 舒窈转头,这才发现别墅已经立在眼前,她从车子里走下来,路那一头忽地有车灯扫过来。 山中静寂,显得车声格外大。 秦疏也下了车,抬头看了一眼:“这么晚了,还有人过来?” 舒窈眯起眼睛仔细看了看,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大概是冤家路窄。” “陆和晏他们的车啊?”秦疏听出了她的话外之音,幸灾乐祸地笑了一声。 舒窈没理他,将身子往旁边侧了侧,眼看那辆车就停在了别墅门口。 陆和晏他们几个穿着的还是白天活动时的衣服,但因为天冷,此时每人身上又都罩上了一件一模一样的纯黑色的、电影学院的羽绒服校服。 舒窈的眼睛在他们的校服左胸处的校徽上慢慢地滑过,心想:这几人还挺恋旧。 她不知该不该说自己心态超好,这种时候脑海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这个。 秦疏靠在车门上,俯身问舒窈:“你说,我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话音刚落,迟秋阳忽地欢天喜地地冲他们摆起了手:“咦?是小舒姐和……秦疏哥?晚上好啊!” 小伙子像是真的兴奋,打完招呼后,又想到什么一般,喊江旭:“我的日程本哪里去了!” 江旭:“我怎么知道?!” 李昕扭头问他:“那玩意儿你买回来以后,就再也没用过,这时候找它干什么?” “找秦疏签名啊!”迟秋阳说,语毕,又似乎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抿着唇看向秦疏,“可以吗,秦疏哥……” Gruis是近两年才出道的,加上除了陆和晏以外,其余几人并未涉足影视圈,故而,秦疏和他们并没有多少交集。他们仅有的几次会面,也都是在一些时尚晚会的后台,大家的圈子不同,也没说过什么话。 秦疏倒真没想过迟秋阳会是自己的粉丝。 舒窈本来还因为突然碰见陆和晏而觉得尴尬,这会儿全被迟秋阳搅没了,她一副看好戏的模样靠在一边,果然,李昕开始吐槽:“我怎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成了秦疏的粉丝啊?!” “这不、这不……”他嗫嚅了一会儿,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是看着秦疏哥的电影长大的嘛!” “噗!” 秦疏皱眉:“我那么老了啊?” “不是,没有,我不是那个意思!” 见迟秋阳慌了,秦疏也不再继续逗他了,接过他不知从哪儿扒拉出的一张照片,龙飞凤舞地签起名来。 签完名,秦疏顺手翻了一下那张照片,看到前面的内容,这下是真的惊讶了。 舒窈看到了,亦有些讶异,那上面是当年她和秦疏一起演的《雪色》的剧照。 迟秋阳连脸都涨红了,悄悄朝他们做了个保密的姿势,又冲舒窈眨眼道:“你们千万千万不要告诉队长他们啊,我是你俩的CP粉来着!” 舒窈和秦疏:“……” 签完名后,彼此又礼貌性地寒暄了一会儿,秦疏就驱车离开了。 舒窈和迟秋阳一起往里走。 大概是刚拿到偶像的签名,迟秋阳显得很兴奋,一路叽叽喳喳,不停地说着什么。舒窈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着,眼角的余光全在陆和晏那儿。 他倚在车子上,手指间夹着根烟,正低着头和李昕、江旭说话。他们大概是说白天活动的事,舒窈听见陆和晏叮嘱江旭:“晚点让他们发条声明吧。” 难道是他们今天的活动出了什么意外? 舒窈刚这样想,迟秋阳就在她的耳边说开了:“对了,小舒姐,你有没有看热搜?今天我们遇到私生饭跟车了!跟得很紧,那会儿队长有个东西落在现场了,找到后回来上车的时候,被私生的车子给撞到了……” 他说话大喘气,舒窈脚步一下子就顿住了,想回去看看陆和晏有没有什么事,可又找不到立场去关心陆和晏。 “那……那他受伤了吗?” “嗯啊!不然我们怎么会回来得这么晚?!小腿被伤到了,你没看他现在走路都一瘸一拐的吗?!不过也不是很严重,医生说好好休养几天就好……” 他年纪小,没有心机,什么事儿都往外说。 “那肯定很疼吧?” 舒窈没忍住,话题又扯到了陆和晏的伤上。 晚上,舒窈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索性坐到客厅里看书去了。 别墅里暖气开得很足,书是她从书房里随手拿过来的,是本哲学书。她看得昏昏欲睡,想趁着困意赶紧上楼睡觉时,楼上最西边的那个房间突然亮起了灯。 她本来没在意,谁知没过多久又听到几声凌乱的脚步声,随即嘎吱一声,那门被打开了。 她靠在楼梯的扶手上,仰着头,好一会儿才见陆和晏从屋子里走出来。他一只手撑着墙,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大号马克杯。 舒窈没提防,眼神正好和他的撞上。 四周静极了,舒窈屏住呼吸,只能听见墙上那座旧式的西洋摆钟不断发出的咔嚓咔嚓的、时光流逝的声音。 她干巴巴地收回目光,也不知道能说点什么,只好抬手指了指楼梯旁的饮水机,问他:“你要喝水吗?” 陆和晏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他穿得很薄,只有一件浅咖色的纯棉睡衣,眉间好似笼了一层霜,眼神看着十分冷冽。 舒窈觉得他如果一直不说话,自己大概能在他的眼神里被冻成冰块。 她抿了抿唇,又软着嗓子补充:“你的腿……这样走下来可能会吵到人,要不,我来帮你接水吧?” 她在想,以陆和晏的性子,听到她讲这样的话,或许会转身关上门,宁愿渴着,也不要在人前示弱。 他以前总是这样的。 高三那年,他们学校举办过一次运动会,陆和晏代表七班参加了三千米的长跑,拿到了第一名。他从跑道退出来的时候,全班都在欢呼,簇拥着把他举起来。但是,从头到尾,他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直到人群散了,他始终微笑着的表情才有一点裂缝,他看着舒窈,额前湿漉漉的,像是汗水。 他说:“窈窈,你能陪我去一下医务室吗?” 他胃炎发作,却还是那样忍着疼痛跑完了全程。 那时舒窈也问过他,为什么不告诉大家? “没必要。”陆和晏浑不在意,甚至语气里还压了一点轻松的笑意,“大家都没有准备这个比赛,我退赛的话,就相当于我们整个班级都放弃了它。而跑完了再去跟别人说自己在生病,就跟邀功似的。” 舒窈觉得陆和晏的想法实在是不可理喻,这么简单的事,哪里需要想那么多呀! 但她逻辑能力不太强,也争辩不过他,只好闷闷地嘟囔:“那你为什么还告诉我?” 从操场到医务室要经过琴房,每天里面都有人在练琴,舒窈记得,那天琴房里响着的音乐是周杰伦的《晴天》。 陆和晏安静了两秒,有些狡黠地朝她眨眼:“因为我想让你心疼我?‍?‍?‍?‍?‍?‍?‍?‍?‍?‍?‍?‍?‍?‍???‍?‍?‍?‍?‍?‍?‍?‍?‍?‍?‍?‍?‍?‍???‍?‍?‍?‍?‍?‍?‍?‍?‍?‍?‍?‍?‍?‍?。” 少年人眼睛微弯,眉目里全是青春的味道,那样兜兜转转的小心思里,藏着的不过是一丝干干净净的喜欢。 舒窈的脚尖有意无意地点着昏黄廊灯下的木质地板,她觉得自己也是太无聊了,居然在心里计算着陆和晏在第几秒的时候会转身离开,可—— “好。” 舒窈的动作一顿,有些诧异地看向陆和晏,后者依旧没什么表情,但眼里的神色似乎没有那么冰冷了。 舒窈半张着嘴,有些语无伦次:“那、那我……” 陆和晏说:“还要麻烦你上来拿一下杯子。” 楼梯不太长,是旋转式的,坡度很大,舒窈慢吞吞地走了很久,才走上去。 这还是重逢以来,她第一次单独处在一个空间内,他还是很瘦,但好像长得更高了,以前她的头顶还能蹭到他的耳朵,现在只到他的下巴处了。 但她仍不敢仔细看他,飞快地将杯子夺过来,就匆匆跑下了楼。 像只受惊的兔子。陆和晏在心里这样想,转而又为自己竟然在她身上用了个这样可爱的形容而感到懊恼。 第二天上午,他们都没有工作。 舒窈夜间辗转反侧,直到天边透出了一点晨曦才睡着,故而,等她起来时,客厅里已经坐满了人。 另外的两个嘉宾其实前一天晚上就到了,只是舒窈他们回来得晚,没见着,今早大家总算在楼下的客厅里会合。 这一看,竟然还都是舒窈认识的。 两个嘉宾都是女生,一个是现在正当红的小花梁菲菲,她出道以来,出演的每部电视剧收视率都很高。 不过,舒窈知道她,却是因为她和陆和晏传过绯闻。 陆和晏他们读大学的时候,曾参加过一档关于乐队的选秀综艺节目,那时候节目组大概为了增添趣味性,有一期,曾给每个乐队请了一个明星来帮帮唱,而当时和陆和晏他们搭档唱歌的就是梁菲菲。 他们两个人长得都好,加上节目有意引导,之后吸引了好一批CP粉。 舒窈怀疑《明星公寓》的节目组这么请人,十有八九是故意的,只是不知道陆和晏先前知不知情,倘若知情,又是什么样的态度。 另一个嘉宾是位童星出道的女明星姜甜,到明年一月份才满十八岁,长了一张娃娃脸,样貌十分讨喜。 一见到舒窈从楼上下来,她就歪着头和她打起了招呼:“小舒姐,你来迟啦!” 小姑娘有点儿自来熟,说完以后,还十分熟络地走过来挽住了舒窈的手。 舒窈于是就顺口问:“什么来迟了?” 姜甜说:“我们在分配今天的工作,每人都领了一样,李昕哥去给花园除草,江旭哥和我打扫室内卫生,菲菲姐做饭,迟秋阳给她打下手,小鹿哥哥要出门去买菜。” 小鹿是陆和晏刚出道的时候,粉丝给他起的昵称,时间久了,许是为了表现亲昵,身边的人也开始跟着这么叫他。 姜甜苦思冥想:“我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事可以让小舒姐做啦!” 她话音才落,迟秋阳就在后面接道:“这有什么可愁的,让小舒姐和队长一起去买菜不就得了。” “买菜哪里需要这么多人的呀。”梁菲菲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讲话轻声细语的,眼里带着几分笑,看着舒窈,“要不你……” “要不我就去买菜吧。”舒窈看了一眼陆和晏放在沙发旁边的、他的助理一大早送来的拐杖,想了想,还是截断了梁菲菲的话,“况且,阿晏的腿还伤着,有人和他一起总是好一些的。” 舒窈这个人,平时都是很好说话的,但在某些特定的时刻,似乎又出奇叛逆,别人越不想让她干什么,她就偏要反着来。 听到她的话,梁菲菲脸上的笑瞬间就退去了,但她掩饰得好,很快就笑盈盈地说:“那也行。”顿了顿,她又像是开玩笑一般说道,“那就把我们小鹿交给你了啊。” 她一边说,一边去看陆和晏的反应,后者架了一副黑框眼镜,正坐在沙发的角落里看书,就好像眼前的暗潮涌动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似的。 倒是迟秋阳,他好像特别不喜欢梁菲菲,总要呛她两句才开心:“菲菲姐这话说的,我们家队长什么时候就变成你们家小鹿了啊?”不等她有所反应,他又转头问舒窈,“小舒姐,你会开车吗?” 话题冷不丁转到自己的身上,舒窈愣了一下,才说:“会的。” 迟秋阳说:“那就好,我们队长腿上有伤,可能不能开车,所以,有小舒姐陪着一起过去真的太好啦。” 他的语气轻快,像没察觉到自己说错了什么话,舒窈望着梁菲菲裹着披肩转身回房的背影,扶了扶额,心想:迟秋阳这家伙可真会给我拉仇恨。 虽然,这仇恨最开始其实是她自己拉到自己身上的。 午饭过后,舒窈和陆和晏才出门。 昨天夜里下了一场雪,马路上的积雪虽然被环卫工人一早就清理掉了,但地面仍有些打滑。 车子是赞助商提供的,舒窈用袖子包住手掌,一边拿扫帚刮着车前玻璃上的积雪,一边念着关于这车子的广告词。陆和晏拄着拐杖从屋子里出来时,她刚在车顶上堆出一个小雪人。 午后出了一点太阳,但光很稀薄,没什么热度,天还是很冷。 舒窈的脸被她呼吸时喷出的那一点雾气挡住了一些,她的皮肤很敏感,一遇冷,脸颊就泛起了淡淡的红色。 江旭从屋里端了杯热咖啡出来,故意吐槽陆和晏:“队长,你也不去帮忙,让一个女孩子扫雪,太没有绅士风度了吧。” 陆和晏冷冷地瞥他一眼,静了片刻,突然伸手夺走了他手里的咖啡。 江旭一脸蒙:“你干吗?” 陆和晏说:“扫雪去。” 江旭更蒙了:“啊?” 陆和晏呵了口气,语气淡淡:“让一个女孩子扫雪,太没有绅士风度了吧。” 最终,车子上的雪全被江旭火急火燎地扫干净了,只留下车顶那一个没有眼睛也没有鼻子和嘴巴的小雪人。 车子在雪地里停了一夜,里面温度很低,她扣上安全带,又打开了空调,陆和晏才被江旭扶着走过来。 原本舒窈想自己去扶他的,都怪江旭,扫完雪了,还不赶紧离开,在这儿站着干吗呢?! 她没忍住,瞪了江旭一眼,后者望着车子疾驰而去后的尾烟,半晌也没想起来自己究竟哪里得罪她了。 果然,女孩子的心都是海底针。 他们住的地方比较偏僻,车子大概需要开上二十分钟才能到一个稍微大一些的商场,商场的超市在二楼。舒窈推了一辆购物车过来,让陆和晏在车边等着,她自己一个人跑去挑食物—— 他的腿受伤了,应该买一点大骨头炖汤喝?‍?‍?‍?‍?‍?‍?‍?‍?‍?‍?‍?‍?‍?‍???‍?‍?‍?‍?‍?‍?‍?‍?‍?‍?‍?‍?‍?‍???‍?‍?‍?‍?‍?‍?‍?‍?‍?‍?‍?‍?‍?‍?。 陆和晏很爱吃干煸茶树菇,这东西一定不能落下。 水果也要买一些,虽然她很讨厌榴梿的味道,但陆和晏喜欢,那就……也买一点好了。 …… 她的嘴巴嘀嘀咕咕个不停,一转身,差点撞到旁边一个小孩儿,小孩儿的妈妈赶紧把小孩儿捞走了,临了,还回头瞪了她一眼。 舒窈也被人扯着手臂往后拉了拉,她手里的一堆酸奶没捧住,全掉进了那人的购物车里。 她讪讪地对那人说了声“谢谢”,弯腰去捡,看到购物车里的东西,这才发现不太对劲,抬头,果然看见陆和晏露在口罩外面的一双略显冷淡的眼。 (下期连载详见《花火》10A) 下期预告: 为了完成节目组给的任务,舒窈和陆和晏两人“冰释前嫌”,却不料在录制期间,两人一起逛超市的照片被传到网上,一时之间掀起了热议…… 揽月光 作者有话说:我想青春痘一定是青春期逃避不了的话题,实不相瞒,从我读高中开始,痘痘便一直伴随着我,导致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青春痘或者皮肤这个问题都避之不及,并且暗暗自卑?‍?‍?‍?‍?‍?‍?‍?‍?‍?‍?‍?‍?‍?‍???‍?‍?‍?‍?‍?‍?‍?‍?‍?‍?‍?‍?‍?‍???‍?‍?‍?‍?‍?‍?‍?‍?‍?‍?‍?‍?‍?‍?。所幸,我后来去了正规医院的皮肤科后,也就治疗好啦!所以,长青春痘的小朋友们,要相信,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哦! 这一夜,夜空暗淡,星辰不见,是她动了心,将月光揽到了身边?‍?‍?‍?‍?‍?‍?‍?‍?‍?‍?‍?‍?‍?‍???‍?‍?‍?‍?‍?‍?‍?‍?‍?‍?‍?‍?‍?‍???‍?‍?‍?‍?‍?‍?‍?‍?‍?‍?‍?‍?‍?‍?。 文/许棠七 新浪微博/@许棠七呀 (一) 黎染再次见到宋远辰,是在医院门诊?‍?‍?‍?‍?‍?‍?‍?‍?‍?‍?‍?‍?‍?‍???‍?‍?‍?‍?‍?‍?‍?‍?‍?‍?‍?‍?‍?‍???‍?‍?‍?‍?‍?‍?‍?‍?‍?‍?‍?‍?‍?‍?。 天色暗了下来,夏季大雨忽至,噼里啪啦地砸在玻璃上,如同敲击着她的心脏。 宋远辰穿着白大褂坐在电脑桌前,面色淡然地接过病历本:“哪不舒服?” 对方寡淡的态度令她有些失望,她故作淡然地指了指自己的脸:“长了痘痘,想吃点调理内分泌的药。” “长痘多久了?”他低眉问。 “这段时间长的,不过,读高中的时候长了很长一段时间。” “最近睡眠怎么样?” “失眠。” 宋远辰忽而抬头端详她,小小的诊室里两人面面相觑,又见他起身凑近了些,她呼吸一窒,赫然可见他胸牌上笑容灿烂的照片。 他摸到一支笔坐了下来:“不用吃药,回去注意休息和饮食。”写完医嘱,他翻了翻病历本,在空白的姓名一栏,写下两个字——黎染。 这个举动似有意又似无意,她感到有些惊喜:“那你……” “后面还有患者。”他低眉,按下呼叫铃。 他居然不认识她了?!她愣怔着,就被后面的患者给挤开了。眼前那人依旧淡然,她识趣地不再说话,悻悻地起身离开。 直到走到门诊大厅,她脑海中反复重叠的是宋远辰胸牌上的模样。那时他眉眼青涩,眼底涌动着一股朝气,哪像如今,掩上一层淡漠的黑影,与她也很疏离。 雨还没停,她对着暗沉的天空轻轻地叹了口气。 蓦地,一道黑影遮住她头顶暗淡的光线,来人已经换下白大褂,纯色系的衬衫迎风猎猎。她尚未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就被他推搡着往雨中走去。 两人疾步跑在大雨中,直到上了车,黎染才清醒过来,顶着湿漉漉的头发怒骂:“你疯了啊?!” 见她一脸怒气,宋远辰笑了:“还是这么可爱。”他钻到后座掏了条毛巾,竟自顾自地擦起了头发。 黎染难以置信地盯着他,这人态度忽冷忽热的,是演的哪一出?! “你!”她气结,伸手去夺他手中的毛巾,“女士优先,你不知道吗?!” 手尚未抓住毛巾,就被起身的他迅速按在座椅上,温热的气息落在她的鼻尖,她顿时大气也不敢出。 岂料下一刻她被黑暗笼罩,一双大手拿着毛巾毫不温柔地蹂躏她的头发。 拿开毛巾,宋远辰看着她乱糟糟的头发,满意地扯出一丝笑意:“你在我面前能算女的吗?!” 他说着,还随手扯掉她眼角脱掉的假睫毛,睨了她一眼:“长痘还化妆?!” 黎染觉得简直要被这人气死了,拨弄着头发,瞪了他一眼:“宋远辰,你什么意思啊?!” “我没什么意思啊,就是想问,你是不是对我还有意思啊?”他略显无辜的样子。 柔和的灯光落在他的眼底,她无端地想起曾经那个眉眼璀璨的少年,也这样调侃过她。 (二)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五年前。 那是黎染最难过的一年。她莫名地患上与内分泌有关的疾病,仅仅一年的时间,发胖二十斤,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她原本白皙的皮肤上冒出成片的痘痘。 她变得敏感自卑,甚至在放学的时候也要等人群散尽,才慢吞吞地踏出校门。 甫一出来,她就被一个人拦在校门口,男生穿着蓝白色的校服,斜挎着书包,骑着小电驴拦在她的面前:“黎染?” 她细声问:“有事吗?” 他拍了拍后座:“上来,跟我回家。” 这话让人听了有歧义,她有些匪夷所思:“什么?” 见她一副傻傻的样子,宋远辰明显有些不耐烦了:“你已经三天没找我爷爷拿药治病了,他老人家正惦记着你呢。” 黎染一听,转头就走,很快就被宋远辰拉住:“你还要不要治病了啊?!” 这句话显然戳中了她的痛处,她甩开他,狠狠地瞪了一眼:“我有病关你什么事啊?!” 夕阳落尽,暗淡的光线中是少女倔强的背影。他没好气地低骂了一句,干脆将书包扔在车上,竟然冲过去一把拽住她的胳膊,连拖带扯地搬上了小电驴。 她落座的一刹那,小电驴因难以承受她的重量而摇摇欲坠,宋远辰双手稳稳地把住车头,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你要是敢乱动的话,我就把你当肉垫。” 她那时哭笑不得地坐在车上,觉得这人简直可恶,一点都不怜香惜玉。 如今回想起以往的时光,宋远辰不自觉地嘴角轻扬,一边开着车,一边笑:“那你也得是块玉啊。”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毒舌,黎染瞪了他一眼,却见车子拐进一条深巷,他将车停稳:“走吧,下车。” “去哪?” “汗蒸馆。”他眉毛轻挑,打趣道,“可以减肥哦。” 沐浴完,两人钻进汗蒸房内,宋远辰倚案而坐,平白地说了一句:“你现在瘦了很多,我记得以前我还经常给你做药熏呢。”暗红色的灯光给他的眉眼铺上一层迷离的光线,这样的场景莫名有些暧昧。 黎染低下眉,还未开口,他便继续问:“所以,你现在还认为长胖是吃中药的原因吗?” 说起来,她当时的想法的确可笑。 她那时候内分泌失调的一段时间,吃了很多药都没作用,一天天看着自己的身体膨胀起来,心底的自卑助长了埋怨,才会将这一切归咎于中药。 吃药毫无作用,她反而越长越胖。 她将母亲煮的药水倒在地上,并愤怒地表示:“这东西压根就没用!” 所以,当时,宋远辰才会找到她,并将她“挟持”了过去,一路上以威胁的口吻说:“谁说我爷爷的药没用的?你可别砸了我家的招牌!” 那天,她被宋远辰口头教育了很久,他不断吹嘘着中医是如何博大精深,一定会治好她的病。她瞅着这人,若不是宋家门外的百年招牌摆着,她还真会把他当作招摇撞骗的江湖郎中。 她也是口直心快,坦白地一问:“要是治不好怎么办?” “你就是我从医道路上的第一道坎,治不好你,我明年就不读医科大了!”宋远辰信誓旦旦地拍胸道。 (三) 之后,黎染才醒悟,敢情宋远辰是把她当作试验品了。 对于宋远辰,她早有耳闻?‍?‍?‍?‍?‍?‍?‍?‍?‍?‍?‍?‍?‍?‍???‍?‍?‍?‍?‍?‍?‍?‍?‍?‍?‍?‍?‍?‍???‍?‍?‍?‍?‍?‍?‍?‍?‍?‍?‍?‍?‍?‍?。他是比她高两届的学长,中医世家出身,品学兼优,偏偏还长了一副好皮囊,是不少女同学暗地谈论的对象。 众人嘴里近乎神话的人物,没人会想到他会偷偷摸摸地去捅蜜蜂窝吧。 她那时被他连哄带骗地去了附近的明月谷,山路崎岖,两人围着树林转了许久,他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一棵二十米高的松树,蜿蜒的树枝上挂着一个蜜蜂窝。 夜色渐晚,蜜蜂早早就归了巢。两人裹着大棉衣蹑手蹑脚地朝松树走去,待走近了,宋远辰便开始使眼色。 黎染了然,当即从口袋中掏出一把闪闪发光的荧光棒,朝远处一扔,宋远辰瞬时用棍子捅向蜂窝。 蜂窝摇摇晃晃地掉落下来,黎染闭着眼钻入灌木丛里,藏了一会儿,却不见他的身影。 夜色浓郁,远处传来一声惨叫,宋远辰早已不见踪影。 糟糕!他一定是被蜜蜂围攻了! 她心急如焚地撑起身体,索性一跺脚,裹着大棉衣冲入夜色:“宋远辰!我来救你了!” 她将大棉被往宋远辰的身上一盖,闭着眼等待着蜜蜂疯狂的攻击,有种视死如归的壮烈感。 可过了片刻,没有嗡嗡的蜜蜂声,耳边反倒响起一声嗤笑,宋远辰撑地而坐,好笑地指着不远处的蜂窝:“如我所料,是个老蜂窝。” 她这才明白:“你居然耍我?!” 他挑了挑眉:“不然,你真以为我会带你做这么危险的事?!” 刚刚的自己一定很滑稽,她简直快被气死了! 见黎染满脸怒气,这人反倒更开心了:“不过,刚刚你为了我舍身忘死,我好感动哦!”他微微上挑嘴角,这一刻天光聚敛,少年的眸中覆上一层迷离的光,俊逸的脸上略带戏谑的神色,顿时让黎染怒气全无,心神荡漾。 这该死的魅力!她暗暗地骂。 他似乎看穿了她的想法,眨了眨眼:“黎染,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啊?”说着,他又站了起来,拾起掉落的老蜂窝,朝她抛了个媚眼,“虽然我长得帅气,又拥有有趣的灵魂,但你可不要轻易爱上我。”他言辞轻佻,含了几分嗤笑,喑哑的声音在黑夜中格外迷人。 她微微垂眸,一颗心骤然狂跳,嘴上却低骂了一句:“真不要脸。” “我可以不要脸,但你得要啊。”他忽而凑近了看,低笑,“不然,你脸上的星星点点可怎么办呀。” 男生眨着眼,将她满脸痘痕尽收眼底。虽是足够婉转的说辞,她的心却猛然一沉,她连忙转过头,生怕他的目光再多停留一秒。 这捅蜂窝的原因,也是宋远辰说要给她治脸上的痘印。 那段时间,她坚持用宋爷爷开的中药,脸上的痤疮渐渐好转,留下零星点点的痘印。宋远辰从宋爷爷手下的古籍中翻到一味药方,将山慈菇磨成粉,再把蜂窝熬制成水,一起涂抹在脸上,两个月后皮肤如鸡蛋般光滑细嫩。 可她没想到,用了不过三天,脸上就大片大片地脱皮,一夜之间红丝遍布,惨不忍睹。 她是哭着找去宋家的,见到她的样子,宋远辰吓得险些砸了手上的饭碗,含着饭、模糊不清地大叫:“怎么成这样了?!” 黎染眼眶里的泪水瞬间决堤,哽咽着说:“宋远辰,我要是毁容了,我跟你没完!” (四) 宋远辰的确是好意帮她。 只是,没有料到那本古籍是宋爷爷准备销毁的“假冒伪劣”产品,他却如获珍宝,也害惨了黎染——每天以口罩示人。 戴口罩的方法太过瞩目,有几次被老师上课点名询问缘故,就有同学在下面打趣:“她就是青春期营养过剩,长痘痘了呗!” 同学略带调侃的口吻,引来一阵嗤笑。她将头埋在书上,觉得脸上火辣辣地疼。 同桌悄悄碰了碰她的手,低声安慰:“没关系,过完青春期就好了。你可要忌口,别吃辣椒和糖。” 其实,黎染一直都很注重饮食。 她在百度上找遍了要忌口的食物,不敢吃辣椒,也不敢吃含糖分高的食物,每天都清汤寡水的,可还是没用。她不会瘦,也还是会长痘。 她真的是压抑太久了,才会在那天自暴自弃般地买了好多垃圾食品,放学后,一个人躲在操场上大口大口地吃起了巧克力。 天色暗淡,一盏盏灯亮起,偌大的校园内只剩下她孤单的身影。她觉得自己糟糕极了,吃着吃着就哭了。 朦胧的夜色中,有人闻声赶来:“黎染!”月光落在少年的脸上,他带了些怒气,“我在校门口等你好久了,你却在这里胡吃海喝?!” 他坐到她的身边,挑了挑那堆零食:“还都是垃圾食品?!你的脸还想不想好了?!” 黎染本就不痛快,听着他质问的口吻,这会儿更恼了:“还不是因为你?!” 灯光疏影落在她的眼底,含了几分委屈,又带了几分恼怒:“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啊?!这种病怎么就让我给摊上了?!” 她不止一次抱怨过,明明她也可以拥有玲珑的身段,白皙的皮肤,在最美好的年纪拥有最美好的面孔,怎么偏偏就是她呢?! 她自卑得连镜子都不敢看,甚至还平白地嫉妒每一个拥有完好无瑕的皮肤的人。 “你知道中药有多苦吗?你知道我有多自卑吗?每次照镜子,我都觉得自己恶心!”将满腔郁结吐露出来,眼底酸涩的泪水也奔涌落下,她低垂的睫毛微微颤抖,像是振翅欲飞的蝴蝶,脆弱而又孤独。 原来,她心底有那么多隐秘啊。 女生隐隐的啜泣声,悄无声息地扣动了他的心弦,只是忽然,他伸出手将她的头摁到胸前,郑重而又虔诚地开口:“我会让你变好的。” 她的身体明显一僵,眨着泪水望着他,月光落在他的眼眸里,仿若神明赐的光芒。 第二天,宋远辰就抱了一堆药材去她家,说要给她做药熏。 黎染原本是拒绝的,他便连忙解释:“这次是我爷爷亲手开的药方,真不骗你。”而为了让黎染放心,他当场就洗了把脸,将草药碾碎涂在脸上:“你看,保准没问题!” 她望着他满脸草叶污渍的模样,不自觉地笑弯了眼。 所谓的药熏,就是将中草药点燃,贴近皮肤熏蒸。而宋远辰为了赎罪,每次都会亲手给她药熏。 初夏的夜晚,两人坐在院子内,宋远辰将药材点燃,她闭上眼,叹道:“我的脸什么时候才能好啊!” 他拿着药材上上下下熏着,故作沉吟:“也许明天,也许明年,也许一辈子。” 这分明是他随口一说,她却当了真:“要丑一辈子啊。”她便埋怨起他来,“你这个庸医,害得我更丑了!” 他瞪了她一眼:“瞎说!我以后可是妙手回春的良医。”谈及这个,他仿佛对未来有了憧憬。 “我也没什么太大的理想,只希望以后能成为一名良医,治病救人,跟心爱的人在一起,一家三口,有猫有狗就足够了?‍?‍?‍?‍?‍?‍?‍?‍?‍?‍?‍?‍?‍?‍???‍?‍?‍?‍?‍?‍?‍?‍?‍?‍?‍?‍?‍?‍???‍?‍?‍?‍?‍?‍?‍?‍?‍?‍?‍?‍?‍?‍?。”手中的药熏落了一地灰,他拍了拍手,“所以,你以后想做什么?” 夜凉清风,月光映在他眼底熠熠生辉,她躲闪似的不去看他的灼灼目光:“我想要摘月亮。” 噗!他当即就乐呵了,伸出食指弹了弹她的额头:“你几岁啊?” 她瞪了他一眼,捂住额头,望向天空,叹了口气:看来只有月亮明白我的心了。 (五) 显然,月亮也不懂她的心。不然,怎么这么快,宋远辰的目光就落到另一个女孩子的身上了呢?! 她是偶然撞见的,放学的路上,宋远辰用惯用的伎俩守株待兔,逮到了那个瘦瘦高高的女孩子。 两人相谈甚欢,隔着很远都能看到他喜上眉梢的样子。他还朝她打招呼,女生转过头来,有着一张姣好的面孔,两人并肩而立,仿若璧人。她心头莫名涌上一股酸意,干脆直接无视了他。 她整整一个月没理宋远辰。 直到那次他亲自跑来教室找她,俊逸的少年倚靠在阳台边不满地道:“居然这么久不来找我?!” “你不也没找我吗?!”她冷着脸反问。 他便笑了:“最近我在帮爷爷给舒雯治病呢。”说着,他迈着步伐,“走吧,跟我去郊外采草药去。” 舒雯就是那个女孩子,在路上听闻他是为了给舒雯治病而来摘草药时,黎染黑了脸:“给她治病,你就带她来采药啊,干吗拉上我。” 宋远辰正低头采草药,脱口而出:“她比你瘦弱多了,哪能爬这么高的山啊。” 显然“瘦弱”两个字刺痛了黎染,她肉呼呼的手臂赫然僵住,随后将装着草药的袋子扔向他:“敢情我就活该跟你来受苦喽?!” 说完,她便朝山下冲去。宋远辰也不知道哪里惹怒了她,拎起袋子跟在后面大喊:“你这没良心的!” 盛夏的空气炙热难耐,山路边的花草蔫了一片,她伸手抹了一把汗,脸上沟壑不平的触感,令她更加难受了。她狠狠地跺了跺脚:“我以后再理你,我就肥十斤!” 山风吹过,吹落了眼底的泪。那时的她也不明白,为何偏偏他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能彻底撼动她的自卑呢。 之后,她反倒瘦了十斤,也许是那段时间身体好转,又或许是茶饭不思的原因。 好几次在食堂撞上宋远辰跟舒雯成双入对的出现,她耳边的传言也不曾消停。 “他们俩关系匪浅啊。” “俊男靓女也算是一条风景线了。”一旁的同学瞟向宋远辰和舒雯的方向。 “黎染,你不是跟学长关系好吗,快点透露点八卦!” 刺耳的言语传来,黎染攥紧手中的筷子,面色铁青:“我跟他不熟。”她只是觉得眼前的饭菜味同嚼蜡,不远处的一对身影格外刺眼。 她低头望了望自己粗粗的胳膊,竟有些嫉妒舒雯了。 (六) “所以,你这次要求婚的对象是舒雯吗?”走出汗蒸馆,在回去的车上,黎染总算问出了已久的疑惑。 夜色微浓,霓虹灯光落在他的唇边,展开一丝淡淡的笑意。他没有直面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问:“你知道我为什么还是选择学医吗?” 黎染滞然,赫然想起那一个夜晚,睡意困倦的她被一个电话吵醒,少年在那边虚弱地说:“你能来看看我吗?” 她那一刻慌了神,木木地问:“你怎么了?” 盛夏的夜,暴雨倾城,窗外忽而一个炸雷响起,信号中断,那头的声线荡然全无。 她猛然从床上爬起,一边换鞋子,一边拨电话。很快,有人接起电话,手机那头传来清脆的女声:“喂,黎染吗?” “这么晚了,外面还在下暴雨,你出去干吗?”母亲突然站在卧室门口质问道。 她一时慌乱地挂断手机:“没事了。”转身将灯熄灭,她走进了房间。 那夜暴雨未曾停歇,她心中的思绪百转千回,彻夜未眠。 直到第二日,到了学校,她才从同学口中得知:“你们知道吗?高三那个宋远辰喝中药,差点过敏死了!” 黎染心下一惊,手中的书摇摇欲坠。 她赶到医院时,幸好宋远辰已无大碍。通过宋爷爷的描述,她才明白了来龙去脉。 宋远辰对中药易过敏,这次是很严重的休克。 “开药方是要详细辨证,四诊合参,若辨证错误,药性与病症恰好相反,用药不当就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这两天我不在家,这家伙急着给那女孩子治病,就拿着药方自己先试了。”末了,宋爷爷一声长叹,“他是太心急了。” 他居然能为了舒雯,连自己的安危都不顾了呀。她微微低眉,心底有些酸涩,又似乎彻底了然了什么。 她望向宋远辰,他满脸疲惫地坐在那里,全然没了往日朝气蓬勃的样子。她忽而想起事发的那夜,他在电话那头无望的声音,心头蓦地涌上一缕难过:“宋远辰。” 他缓缓抬头,面色平静:“你来了?” 像是在质问她那晚为什么没有过来,她自觉愧疚,也不知该怎么回话。 恰巧彼时有人提着保温盒走过来:“远辰,你看,我让我妈妈熬了粥给你喝。” 来人穿着一身长裙,眉眼盈盈,语气亲昵。 见到黎染,舒雯似有些诧异:“黎染,你总算来了呀,那天晚上,我接到你的电话,想要你来看看远辰,你就挂断了,后来怎么都打不通呢。” 气氛骤然冷却,她紧张地看了看宋远辰,却见他无所谓地说:“今天不也来了吗。”语气冷淡,多了几分疏离,似对她的到来也无所谓了?‍?‍?‍?‍?‍?‍?‍?‍?‍?‍?‍?‍?‍?‍???‍?‍?‍?‍?‍?‍?‍?‍?‍?‍?‍?‍?‍?‍???‍?‍?‍?‍?‍?‍?‍?‍?‍?‍?‍?‍?‍?‍?。 她一时有些难受,却又不知该怎么辩解了。 (七) 也是几年后,黎染才能洞悉那时的心境。 十六岁的黎染一定是自卑的,哪怕当时她已经瘦了点,变得好看了点,可站在宋远辰的身边还是会自惭形秽。所以,舒雯的出现,打破了她的幻想,甚至加重了她的自卑。 她的娇弱、美丽,她对宋远辰的体贴、温柔,都是她难以比拟的,所以,那夜得知电话那头的舒雯早早地陪伴在他的身边时,她怯弱了。 那夜她反复回想的是,初夏的傍晚,少年虔诚地对她说:我会让你变好的。 可她还没有变好呢,他便另择她人了。 她眼间忽而涌上一股温热,将头埋进被窝:“宋远辰这个大骗子!” 显然,舒雯在他的心底分量不浅,不然,也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他还是选择学医了。 临近离别的季节,她最后一次去宋家诊所拿草药,甫一进去,就看见宋远辰在整理药材。 不过短短一段时间,少年的眉梢就多了几分成熟,她望着他进进出出的身影,说:“我现在感觉好些了。” 他抬眉,认真地看了她两眼:“嗯,是没长痘痘了。” “这样,我的使命也完成了。” “使命?”她疑惑。 “是啊,你和舒雯都是我的使命。”他一边抓药,一边说,“其实,一开始我父亲就不赞同我考医科大学。”他父亲对医学毫无兴趣,再加上他又对中药易过敏,便更加反对了。 他有些无奈地笑:“可笑吧?想要继承老一辈的衣钵,却天生是过敏体质。” 他不愿意放弃这传承百年治病救人的医术,便求着爷爷说要学医。 “爷爷只是说要我自己考虑好,也在这段时间给了我一个考验。” 原来,她和舒雯都是他的考验,考验他是否有耐心学习下去,是否能克服种种难以突破的困难。 如他当初所说,黎染的确是他求医路上的第一道坎。为了展现他的仁心与恒心,他才会主动找上像黎染这种不愿意治病的人。 “让她们相信医者,是一种能力。这是爷爷对我说的话。” 难怪他会找到她,也难怪他还会去找舒雯。 “可是,发生那件事后,我也不确定该不该学医了。”他将中药打包递到她的手上,或许他难以克服的是生理上的困难。 药包沉甸甸的,连带着她的心也沉了下去,她是他的考验之一。可舒雯之于他终归是特殊一些的,特殊到恨不得以身试险,那么,曾经他对她的鼓舞与温柔也不过是考验的馈赠啊。 别扭的心情令她有些恍惚。她几乎鬼使神差般地问了一句:“舒雯怎么看呢?” 他愣了愣:“她劝我坚持学医。” 只是忽然地,她给了他一个拥抱,并轻轻在他的耳边说了句:“那你一定要加油呀。” 女生温热的气息吐纳在他的耳边,怀中软玉滚烫,少年好看的喉结微微滚动,轻轻地嗯了一声。 (八) 她是听闻过,他还是学了医,并且与舒雯去了同一座城市读书。 也是在那天,她才醒悟,电视里放着一部老电影,周星驰在里面说:“人家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轮得到你这妖怪来反对?!” 而她不就是那个嫉妒成性的妖怪吗?!她翻看着他的朋友圈,赫然一滴泪砸到屏幕上,也算是断了念想。 后来,他们也是断断续续地联系着,更多的只是朋友圈里的点赞之交。再后来的某天,他偶然得知她婚礼督导师的身份,便邀请她过来设计一场求婚仪式。 她也不知怎么失了态,贸然地找到医院来见他,或许更多的是想来问他一个问题。 这一夜,她辗转反侧。 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黎染赤脚从床上爬起来,望向窗外,像极了她傻坐在宋家诊所的那个雨夜。 一股浓厚的孤独感涌来,她急需找到一个突破口,莫名地,就拨通了宋远辰的手机。 电话很快接通,她的呼吸蓦地沉重了:“宋远辰,我很想问你。那时你是不是介意我没有立马赶去医院陪你?” 沉默片刻,对方才说:“我是介意的。” “我介意在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不来,或许是因为我无关紧要吧。”当时他也不太明白,为什么急需想要黎染出现,希望她在那个时刻能给予他一点力量。 “其实那晚我去过了。”她急了,急于将真实的过往倾倒出来。 那时,她回到床上辗转反侧了很久,最后还是去了宋家诊所一趟。黑漆漆的雨夜,她站在被砸得稀烂的诊所门口,无助与担心统统袭来,泪水淌了满脸。 是舒雯撒了谎,明明是宋远辰的电话打不通,却轻而易举地用几句言辞离间了他们?‍?‍?‍?‍?‍?‍?‍?‍?‍?‍?‍?‍?‍?‍???‍?‍?‍?‍?‍?‍?‍?‍?‍?‍?‍?‍?‍?‍???‍?‍?‍?‍?‍?‍?‍?‍?‍?‍?‍?‍?‍?‍?。 那时的黎染太年轻了,她不知该如何解释,青春期的自卑助长了她的怯弱,她的触角还太柔软,不懂得该如何反怼回去。 “我去了你家诊所,却找不到你……”如今,她总算将过往说了出来。 他忽而笑了:“黎染,我很高兴,也不枉当初我为你而试药犯险了。” 窗外雨声瑟瑟,最后一句话猛然勒住她的心脏,她满心震惊:“你爷爷不是说你是为了舒雯吗?” 暗淡的夜色中闪过一道惊雷,劈破了久藏多年的壁垒。回忆里的一帧帧画影扑面而来,宋远辰脑海中霎时定格在了某个节点,他觉得,他有太多的情绪需要解释给她听。 (九) 黎染其实有认真想过,为什么会对宋远辰心动。 或许,是他身上的少年意气吧,哪怕如今已成年,他也没有丢失这份意气——他竟在雷雨交加的深夜,不管不顾地奔赴而来。 敲门声紧促,她赤脚走出卧室,开门看见的是一张湿漉漉的脸。他微微一笑:“不打算让我进去吗?” 她错愕,让了一步。 此刻已是凌晨两点,两人却毫无睡意。宋远辰擦着头发,蓦地说了一句:“我没想到你还会解释给我听。” “更没想到,我多年所介怀的,竟是一场误会。” 将往事铺开,在他试药的那个夜晚,麻木感蔓延至四肢,他面色苍白地跪在地上,被恰巧来抓药的舒雯撞见,并送去了医院。 他被推入急诊的那一刻,拨通了黎染的电话,信号中断后,手机被舒雯拿了过去。 “是舒雯通知了爷爷,爷爷便也误会了。” 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其实是为了黎染试药的:“那时是想给你调理内分泌,让你早点瘦下来。” 那时他没说,她也没多问。 当时的宋远辰认定了自己于她无关紧要,心底泛着酸,哪里还会告知她自己的一片心意?! 久埋心底的介怀,总算在如今烟消云散。 认真想想,她早该猜出端倪。早在当初,少年为了哄她用药熏,甘愿将草药碾碎在脸上以示证明,又何尝不是显露心意?! 就像如今,他因这个误会而深夜奔赴过来。 只是—— “又能怎样呢?你连求婚对象都有了。”她垂下眸,长长的睫毛落下一层阴影,语气中多的是无奈。 窗外雨声消停,屋里有些沉闷,他忽而起身打开窗户,望着漆黑的天空:“今晚没有月亮。” 什么?她赫然抬眸,撞见的是他含笑的眼:“这句话的奥秘,我前不久才得知。” 宋远辰暗暗关注了黎染微博多年,不经意地一瞥,才发现了那段话:“可是月亮奔我而来的话,那还算什么月亮。我不要。我要让它永远清冷皎洁,永远都在天穹高悬。我会变得足够好,直到能触碰它。” 那一刻,他的欣喜溢于言表,记忆定格在初夏的夜,女生怅然地望着天空:“我想要摘月亮。” 他早该明白的,明白她的怯弱与不安,明白她那颗暗藏情愫的心。 或许,这一切还不晚。 “压根没有所谓的求婚对象,都是我编造的。”他渐渐朝她走来,“你说你不要奔来的月亮,我就只好想方设法地要你来了。” 像是一场赌博,他赌她是否会来,赌他们之间是否还会动心,所以才会故弄玄虚。 夜色沉寂,周遭仿佛只剩下彼此。黎染很久才反应过来:“所以,这都是你故意骗我的?” 这些时间,她不是没有难过的。她以为伴随多年的感情还是不了了之,她还以为自己会笑着祝福喜欢过的男孩子,她还以为自己一定能坦然面对。 可当真正面对他的一刹那,她才明白,情难自禁。 她总算能真正吐纳内心的秘密:“其实,我那时的顾虑不仅仅是那一点点自卑。” 也许宋远辰如何也不会明白一个少女的内心吧。当他在说出自己的憧憬时,黎染是有些难过的。 “假如我变得不够好的话,我想我也不愿意成为你心爱的女孩的,更不会妄想与你共度一生了。”她不仅有她的谨慎与自卑,还有她的高傲与矜持。 所以,当宋远辰说出自己的简单的愿望时,她便只能暗暗地抑制疯长的情愫。年轻时的爱情有多美好呢,美好到只要轻轻一闭眼,就想与你度过一生。 “好在我都变好了,而我,也想与你度过一生。”她一字一句,坚定如磐石。 他喜上眉梢,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轻轻地问:“那你想好要摘我了吗?” “已经落在我的心底了。” 这一夜,夜空暗淡,星辰不见,是她动了心,将月光揽到了身边。 编辑/张美丽 粉红色航迹云 这笑容仿佛一支锋利的箭,准确地击中我的心?‍?‍?‍?‍?‍?‍?‍?‍?‍?‍?‍?‍?‍?‍???‍?‍?‍?‍?‍?‍?‍?‍?‍?‍?‍?‍?‍?‍???‍?‍?‍?‍?‍?‍?‍?‍?‍?‍?‍?‍?‍?‍?。 ——毫无疑问,这是心动的感觉?‍?‍?‍?‍?‍?‍?‍?‍?‍?‍?‍?‍?‍?‍???‍?‍?‍?‍?‍?‍?‍?‍?‍?‍?‍?‍?‍?‍???‍?‍?‍?‍?‍?‍?‍?‍?‍?‍?‍?‍?‍?‍?。 作者有话说:前阵子,我回了一趟家,天气恶劣,暴雨不断,抬头无意间看到天空里翻腾的云海,颇为震撼,于是产生了写这个故事的想法?‍?‍?‍?‍?‍?‍?‍?‍?‍?‍?‍?‍?‍?‍???‍?‍?‍?‍?‍?‍?‍?‍?‍?‍?‍?‍?‍?‍???‍?‍?‍?‍?‍?‍?‍?‍?‍?‍?‍?‍?‍?‍?。生活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人很容易麻木,我也时常被各种小事困扰,自暴自弃,可抬头看到天上壮观的云彩,顿时觉得自己的烦恼变得微不足道。我所看到的那些云,后来去了谁的眼里呢? 文/池薇曼 新浪微博/@池薇曼 ——你就像航迹云,无论何时,总是笔直地、毫不迟疑地朝我奔来。 Se 01 八月的正午,我抱膝坐在空无一人的沿海公路边发呆。 天空是密度极小的淡蓝色,毛卷云似一片片洁白的羽毛,海风拂过面颊,带着灼人的热度。 “请问是云姐姐吗?兰庭让我来接你。” 少年正弯腰询问我,下颌的弧线优美,他穿一件烟灰蓝的无领衬衫,在体感温度四十五摄氏度的炎夏,依旧把纽扣规矩地扣到最上面。 室友兰庭是个晒弟狂魔,不止一次跟我提起她那帅得惊天动地的堂弟。我总质疑她夸大其词,今天一见,少年眉目俊朗,确实有种让小女生一见倾心的魅力。 我朝他眨眨眼:“你好,我是陆兰庭的室友,我叫云栖夏。” 黑色防水背包经过半个月的颠簸,布满灰尘,被我随意地丢在草地上。少年捡起我的包,用清亮澄澈的眼眸打量我:“云姐姐,你的行李就这些?” “是的,你跟兰庭一样,叫我栖夏吧。”我用力想了想,终于记起他的名字,“以航同学,谢谢你专程来接我。” 上车后,被冷气一吹,我才算复活过来。 我热衷于旅行,这个暑假照例用一个月的时间打工赚路费,另外一个月的时间去云南旅行。途经普洱时,我们遇到泥石流,接下来均是暴雨天气,我比预计中的早一个礼拜返回。 作为一名极简主义者,我外出时行李很简单,出门前把寝室钥匙交给住在本地的室友陆兰庭保管。我回来后,联络兰庭,她在海边的别墅消暑,让我上门取钥匙。我叫了辆计程车赶往她给的地址,车子爆胎了,司机叫了辆拖车,将我丢在公路边。 兰庭对我的倒霉体质习以为常:“你先找个凉快的地方歇着,我让以航去接你。” 就这样,我有幸见到兰庭的堂弟。 陆以航透过后视镜看了我一眼:“栖夏,你刚刚看什么那么入神?我喊了你好几次,你却完全没反应。” “看云呢。兰庭没有告诉你,我是个喜欢四处收集云彩的怪人?” “你不是怪人,我觉得收集云彩听起来就很浪漫,是个很有品位的爱好。” 他实在太会说话,我被他夸得心花怒放:“你如果有兴趣,我给你看看我的战利品,这次我拍到了好东西。” “一言为定。”后视镜里映出少年上扬的嘴角,他笑得很灿烂。 聊过几句,心跳声越来越响亮,我感觉全身发冷,昏昏沉沉地躺下。陆以航还跟我说了什么,我却无法集中注意力听。 车子驶进一座独栋别墅的停车场,后座的车门被打开。 “栖夏,我碰一下你的额头。”陆以航俯身,手背贴在我的额头,带有淡淡的薄荷香气,“你发烧了,能站起来吗?” 我张了张嘴,就被潮水般的晕眩感淹没。 Se 02 夜色浸满房间,半空中一轮被稀薄的云朵掩住的圆月,似用面纱半遮脸的‍‌‎美‌人‌­‍。 “你醒了?感觉如何?” 陆以航进门时,我正好坐在床沿仰望夜空。 我经常去户外拍摄云朵,经历过挺多恶劣的天气,却很少生病,没想到今天居然中暑了。 陆以航小我两岁,却很会照顾人。我依稀记得他把我背进别墅,然后又进进出出,喂我喝冰镇绿豆汤,还用湿巾给我敷额头散热。 “感觉很好,谢谢你的照顾,兰庭人呢?” “下午离开了,好像说去给朋友开生日会。” 我打算告辞,又想起来意,便问陆以航:“兰庭有没有让你转交钥匙之类的给我?” 少年一脸茫然:“没有。” 我正欲打电话给兰庭,肚子却咕咕地叫了起来。 白天刚下飞机时,我没有食欲,直接来找兰庭,中暑后,喝了点绿豆汤,早已饥肠辘辘。 我挠挠头,问陆以航:“我饿了……你这里有吃的吗?能填饱肚子就行。” “冰箱有食材,你想吃什么,我来做。”他补充道,“我不太会做饭,你将就一下。” 我今天给他添了不少麻烦,当然不能再让他做饭:“让我来吧。” 我负责掌勺,少年则打下手。闲聊间,我得知他今年高考,顺利拿到我们F大的录取通知书,月底就去报到。 我猛地记起一件事:“你今年几岁,能开车上路?” 他笑了:“栖夏,你的反应未免太迟钝?‍?‍?‍?‍?‍?‍?‍?‍?‍?‍?‍?‍?‍?‍???‍?‍?‍?‍?‍?‍?‍?‍?‍?‍?‍?‍?‍?‍???‍?‍?‍?‍?‍?‍?‍?‍?‍?‍?‍?‍?‍?‍?。我十九岁了,复读过一年,驾照是去年暑假考的。”他说着,从我的身后探出头来,掌心里是白白胖胖的大蒜,“蒜剥好了,你打算做什么菜?” 他的鼻息洒在耳畔,痒痒的。我心跳加速,往旁边挪了一步:“蒜蓉菜心,天气热,做点清爽的菜。” 厨房里厨具齐全,材料充足,我一时兴起,做了好几道菜,包括虾仁滑蛋、蒜蓉菜心、香菇焖鸡腿肉、丝瓜炒牛肉,外加两盅冬瓜瑶柱汤。 陆以航由衷地赞叹道:“栖夏,你好厉害,兰庭只会做番茄炒蛋,还是带鸡蛋壳的那种。” “当然,我在五星级酒店的后厨打过工,我们平时在寝室打边炉,都由我负责做汤底。” 今晚的菜做多了,少年很赏脸,吃得一干二净。 他吃相斯文,速度却挺快,每吃到喜欢的食物,会眯眼朝我笑,简直可爱到犯规。 饭后,他望着我,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栖夏,以后能经常见到你就好了,我很喜欢你做的饭。你还会再来吗?” “不知道。但我今晚没地方去,如果你收留我,明天我还能给你做早餐。” 并非我没有防备心,我听兰庭说过不少陆以航的事,今天一接触,觉得他确实值得信赖。 “真的?”陆以航似乎很高兴,“栖夏,你想住多久都可以。” Se 03 泡了个澡后,我毫无睡意,向陆以航借用书房的电脑。 书架上放着很多建筑资料,还有建筑物草图。见我好奇,陆以航告诉我,他父亲是建筑家,他对建筑怀有浓郁的兴趣,高考第一志愿填的也是我们学校的建筑专业。 暑假以来,他住在这里自学建筑学,画设计图。 “建筑物如果设计合理,勤于修缮,能存在上千年之久。例如布拉格就有不少一千多年前保存下来的古建筑,相比之下,人的一生不过短短数十载,能在有限的生命里,留下接近于永恒的痕迹,你不觉得很浪漫吗?!”他说这话时,一直望着我,眼神温柔得能融化坚冰,“栖夏喜欢转瞬即逝的云,而我喜欢永恒的建筑物,我们正好相反呢。” 原来,他骨子里是个浪漫主义者。 我长期给某旅游杂志写专栏,配以旅途中拍摄的云彩的照片。杂志秋季特辑的截稿期将至,我整理着照片,敲门声响起。 陆以航洗过澡,换了件白色T恤,清新动人。 “栖夏,白天时你说给我看你拍的云彩的照片,现在可以吗?” 经他提醒,我才想起这回事,原来他当时说的不是客套话,而是真的感兴趣。 “我正好在整理照片,你过来吧。” 他搬了把椅子在我的旁边坐下:“你都拍了哪些照片?” 近期拍的云彩里,我最为满意的当属上周拍摄的帽子云,我打算用来做下期专栏的配图。 “看,这是我在梅里雪山脚下拍摄的帽子云,属于荚状云的一种,通常在山顶出现。看见它时,我太激动,还摔了一跤,躺在草地上拍下这几张照片。你看,这张照片里的帽子云像不像梅里雪山戴了顶斗笠?” 我在网上结识了国内的一些赏云爱好者,当中有人给我发过在富士山下拍的荚状云的照片,我翻出这些照片给陆以航看,像小孩子跟客人炫耀玩具。 “日本的河口湖气象站曾对富士山山顶形成的云进行过长达二十年的观测,按形状区分,总共有三十多种呢。不同的云预示着不同的天气,古人经常根据云形识别天气,你看,富士山顶这种像斗笠的云,属于雨天的预兆。” 我说着转过脸,陆以航正望着我,眼神柔和,让我产生一种被他眷恋的奇妙错觉。 胸口像有个小人在用力地打鼓,我一时紧张,就把接下来想说的话给忘了。 见我沉默,陆以航笑道:“如果有机会,真想跟栖夏去拍摄云彩,一定很开心吧。” “栖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收集云彩,原因呢?” “高中吧。”我忽略掉他的后一个问题,打了个哈欠,“我困了,今天讲到这里。你要是喜欢云彩,我把照片拷贝一份放在你的电脑里。” 回房间前,陆以航让我稍等。 片刻后,他回来了,还拿着一只毛茸茸的玩偶熊。 “我的房间在一楼,你一个人睡二楼会不会害怕?让小熊陪你。”他将玩偶熊塞给我,朝我粲然一笑,“做个好梦。” 这笑容仿佛一支锋利的箭,准确地击中我的心。 ——毫无疑问,这是心动的感觉。 Se 04 我正在被窝里呼呼大睡,忽然被手机的来电铃声惊醒。 是兰庭打来的:“栖夏,学生会要开会,你去校门口帮我接以航吧,他今天来报到。” 我通宵赶稿,刚睡下,困得睁不开眼,一口回绝了她:“不去。” 我直挺挺地躺下,很快又翻身起来打电话给兰庭:“他人在哪里?” 日光炎炎,校门口人头攒动,陆以航站在喷泉雕像前,被几名女生围住。 远远地,他看见我,得救似的朝我跑来。 “栖夏,你再不来,我都要被晒干了。” 他的眼神略带哀怨,额头沁出一层细密的汗,耳根被晒得通红?‍?‍?‍?‍?‍?‍?‍?‍?‍?‍?‍?‍?‍?‍???‍?‍?‍?‍?‍?‍?‍?‍?‍?‍?‍?‍?‍?‍???‍?‍?‍?‍?‍?‍?‍?‍?‍?‍?‍?‍?‍?‍?。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天,人很多,我怕找不到他,让他到喷泉雕像前等我,没想到他还真的顶着烈日等我。 我熬夜熬得脸色发灰,出门前化了妆,还换了套衣服,确实耽搁了点时间。 “送你一样礼物,别不开心。”我笑嘻嘻地将一顶棒球帽扣到他的头上,“旅游时买的纪念品,男款的,我用不上。今天太阳很大,正好派上用场。” 陆以航没有住校,今天只是来注册。我陪他去体育馆领了新生资料后,沿着校园小道给他介绍沿途的建筑。 “那边红色圆屋顶的大楼是学生餐厅,一楼有全国各地的特色美食,二楼供应价格亲民的本地菜,三楼主要供应夜宵……” “前面是学生活动中心,所有社团活动室都在这边,你想好进什么社团了吗?” 他摇头,又问我:“栖夏在什么社团?” “我没参加社团。不过,我有时会跟登山社一起出去活动,他们爬山,我拍摄云彩。” 经过香樟树下的自动贩卖机,陆以航停下来。 “栖夏,你要喝什么?” “香草味的可乐。对了,你千万别买最上面那层的运动饮料,难喝到让人怀疑人生。” 我接过陆以航递来的可乐,随手打开,褐色气泡嗞地喷涌而出,吓得我把可乐丢出去。 前方有段阶梯,可乐罐沿着楼梯滚落,由于没睡醒,我脑子不够用,竟然傻乎乎地去追可乐罐。 “栖夏!” 我失足滚下阶梯,陆以航试图来拉我,却没能赶上。 这段楼梯足足有二十四级,一层楼高,我用手护住头部,手肘被擦破了皮,火辣辣地痛。 我爬起来,朝一脸紧张追下来的少年笑道:“我身体柔软,没事。” 说着,我活动手脚给他看,结果用力过猛,脚踝处咔嚓一下,我不由得哀号出声。 陆以航赶紧扶住我:“医务室在哪里?我送你过去。” 我倒吸一口凉气,指向身后:“这里。” 校医诊断后,建议我去医院拍张片子,陆以航立刻约了车送我到医院。 我前阵子在梅里雪山扭伤过,当时没重视,只做了冷敷处理。旧伤没痊愈,这么一摔,直接成了韧带挫伤,一个月内不能下地走路。 骨科医生检查我的伤时,我叫得鬼哭狼号。陆以航把手伸给我:“你要是疼,就捏着我的手。” 等检查结束,他的手被我掐得发红,我很不好意思:“要不……顺便让医生帮你看看?” “我是男生,不怕疼。”他望着我,“你饿了吗?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午饭时,陆以航特意给我点了份花生炖猪蹄,以形补形。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我,他以前受过伤,吃了几个月的炖猪蹄,对腿伤很有效。 他一番好意,虽然我讨厌猪蹄,但还是硬着头皮开吃。 Se 05 医院有共享轮椅出租,我租了一张轮椅,作为代步工具。 陆以航送我回到学校,诚恳地望着我说道:“栖夏,你是给我当向导才受的伤。在你伤好之前,我会肩负起责任,好好照顾你。” 他这么有心,让我怪不好意思的。 我摆摆手:“不客气,怪我自己没留心脚下。” 翌日大清早,我接到陆以航的电话:“栖夏,你们今天上午在实验三楼上课吧?我送你去教室。” 学校的课表都是公开的,登录校园网可以查询,他知道我上什么课也不奇怪。 室友们约好了似的,全都走光了。我歪头,用耳朵和右肩夹住手机,使出吃奶的力挪上轮椅:“我自己坐电梯,真的不麻烦你。” 教学楼有电梯,但学生公寓的电梯不开放,除非有特殊情况,才能申请凭电梯卡使用。我的寝室在四楼,这次扭伤后坐轮椅,我找宿管阿姨申请了电梯卡,出行并无困难。 他忽然问:“你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 我推着轮椅来到电梯前,显示屏上赫然出现“电梯故障,维修中”的字样。 电话那头,陆以航的声音很合时宜地传来:“今天一号,是每个月学生公寓的电梯维护时间,你真的不用我帮忙?” “那……麻烦你上楼来。” 昨天去医院,陆以航背着我到校门口坐车,当时我右脚痛得厉害,顾不得矜持。想起他宽阔而略显瘦削的后背,我用力拍了拍脸。 陆以航的笑声传来:“栖夏,我已经到了。” 我推着轮椅,错愕地转过身。 朝阳斜斜地穿过楼梯栏杆的间隙,落在白色瓷砖地板上,少年踏着灿烂得一塌糊涂的日光,朝我走来。 从前兰庭说她堂弟有多好时,我总是嗤之以鼻,觉得她偏袒自己人。现在我不得不承认,他经常帅得犯规,让人少女心泛滥?‍?‍?‍?‍?‍?‍?‍?‍?‍?‍?‍?‍?‍?‍???‍?‍?‍?‍?‍?‍?‍?‍?‍?‍?‍?‍?‍?‍???‍?‍?‍?‍?‍?‍?‍?‍?‍?‍?‍?‍?‍?‍?。 陆以航背我下楼,我们还遇到一位好心的女同学,帮忙搬轮椅。 少年走得很慢却很稳,我问他:“你吃早餐了吗?” “还没有。” “我也没吃,我们去商业街角落的咖啡厅吧,那里的手磨豆浆挺好喝。”他专程来接我,我自然得请他吃好吃的,好好答谢他。 点完餐后,我们到店外的木桌前坐下,享受清晨的片刻静谧。 阳光如同倒入水缸里的淡牛奶,陆以航咬了一口牛油果三明治,笑得眉眼弯弯:“栖夏,一大早能见到你已经很开心,有好吃的就更开心了。” 我喝了口豆浆:“中午我再带你吃更好吃的。” “真的?中午你也会跟我一起吃饭?”他笑得灿烂,又抬手,凑过来替我擦了擦嘴角,“你的嘴角沾到豆浆了,我们中午在哪里碰头?” 他的指尖滚烫,我险些被呛到,连忙催促他:“快上课了,你吃快点。” F大是大一下学期军训,学生们大一上学期比较清闲。接下来,陆以航但凡有空,都会来学生公寓接我。 上完课,我会跟他去吃好吃的,到图书馆学习,坐在操场边的树影下看人打球。 这次扭伤,我坐了一个多月的轮椅。脚踝的伤势好转,我归还了轮椅和电梯卡,并通知他不用再来照顾我。 清晨,我走到学生公寓楼下,和陆以航不期而遇。 晨风里,少年干净的面容被阳光染得闪闪发光:“我今天忘了把闹钟调回以前的时间,来到这里,才想起不用接你。反正来了,就干脆等你一起吃早餐。” 他明媚的笑容和记忆里的某人重叠。 我有些失神,想起沈明宵看着病房的外面,轻声问:“栖夏,如果我不在了,你也会记起我吗?” 这段时间,我太幸福了,以至于忘了跟他的约定。 Se 06 生命里有些人、有些事,就像一根线上打了结,任你如何努力,都无法解开。 沈明宵就是我生命里一个无法解开的结。 我开始收集云彩,是因为沈明宵。 高三时,我跟沈明宵成为同桌,他总是摆弄着单反相机,不怎么跟人说话。 我跟他都是走读生,闷热的中午,我吃过午饭回到教室。空调坏了,我趴在桌上睡不着,见他又在翻看单反相机里的照片,忍不住问:“你的相机里有什么?” “我拍的云,你要看吗?” 沈明宵将相机递给我,给我介绍照片上的云,声音低沉悦耳。他长得挺好看,平时神色淡漠的双眼,在提及云彩时闪闪发亮。 熟悉以后,我才知道他高一时就给一本旅游杂志投稿自己拍摄的云,还被采用了。杂志主编也是个云彩爱好者,他拍摄的云彩经常被刊登在上面。 我作为语文课代表,在校刊上发篇作文就自以为很了不起,沈明宵在省级刊物发表了那么多作品,却一声不吭。一时间,我对他充满敬佩。 听沈明宵说周末去拍摄云彩,我问他:“我可以一起去吗?” 他点头,又询问道:“拍摄云彩很枯燥,你真的要去?” “我不怕,我想知道你究竟如何拍到那些照片的。” 周末一到,我们出发到森林公园拍摄云彩。天气闷热,积雨云犹如自天空而来的千军万马,沈明宵告诉我,这样恶劣的天气才能拍到壮观的云,因为晴朗时云层通常稀疏。 燥热的空气变得清爽起来,沈明宵提醒我:“快下雨了,我们找个地方避雨。” 我诧异:“你怎么知道?” “因为下雨前空气湿度增高,和土壤里的放线菌相融合,会出现特有的‘潮土油’味道,这种气味在雨后尤为明显,英文写作petrichor,又译作‘空山新雨后,泥土自芬芳’。” 我一脸崇拜:“你知道得真多。” 果然,我们走到凉亭边,就下起大雨。 那一年,我经常跟沈明宵去拍摄云彩。 父亲投资失败,待业在家,跟母亲屡屡爆发争吵,让我害怕待在家。跟少年出门仰望天空和云彩,我能短暂地忘却烦恼。 我问沈明宵:“你为什么喜欢云?”同龄的男孩子都爱打篮球、打游戏。 他挺难为情,却还是如实地告知我:“我小时候身体不好,其他小孩都在楼下玩,我只能看着天空发呆,渐渐地对云彩产生兴趣。后来电视上介绍一位澳大利亚的摄影师,他在世界各地拍摄了各种云彩。” 他模仿那位摄像师,用相机记录下他看到的云,因此得到不少赞赏,这是他为自己找到的“生存价值”。 高考结束后,父母的争吵愈发频繁,我觉得自己考得不太理想,整日焦虑不安,只能找沈明宵倾诉。 沈父在西藏参与铁路工程,沈明宵去探望父亲,在QQ上给我发了张照片:“这是我蹲了好几天才拍到的珠峰旗云,当地人将旗云视作祥瑞之兆,送你一份幸运。栖夏,你要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照片里是蓝天之下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喜马拉雅山脉,珠穆朗玛峰的一侧,挂着洁白旗帜般迎风飘扬的积云,正是有世界上最高风向标之称的珠峰旗云。 屏幕这端,我的视线迅速被模糊。 高考成绩出炉,我的分数比预计中的高很多,而父亲跟老朋友开始做园林景观的生意,家里的氛围缓和许多。 与我相反,沈明宵从西藏回来后就住院了?‍?‍?‍?‍?‍?‍?‍?‍?‍?‍?‍?‍?‍?‍???‍?‍?‍?‍?‍?‍?‍?‍?‍?‍?‍?‍?‍?‍???‍?‍?‍?‍?‍?‍?‍?‍?‍?‍?‍?‍?‍?‍?。他患有源自母亲家族的遗传病,这种病尚无有效治疗的手段。 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光里,我每天都去探望他。 夏天雨多,他总爱望着窗外的积雨云发呆:“我跟你说过的那位澳大利亚摄影师也生了大病,他放弃治疗,用生命余下的几年走遍世界各地,拍了那些照片。即使他从世界上消失,照片依旧留下来,人们看到照片时,就会记起他……栖夏,如果我不在了,你也会记起我吗?” “会的,我绝不会忘记你。”我承诺道。 沈明宵离开后,我跟他父母要了他的相机,学着他到处拍摄云彩,给那本旅游杂志写稿。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像无依无靠的云彩,四处漂泊,直到遇见陆以航。 跟陆以航在一起时,我总是很快乐,快乐到眼里只有他,忘记了除他以外的任何人。 这让我产生强烈的罪恶感。我明明答应过沈明宵,不会忘记他的。 Se 07 同专业的谢凌是登山社社长,他们社团组织去爬金刚山,包了辆大巴。我正好计划去拍云,于是搭他们的顺风车过去。 上车后,我看到了陆以航。他一身登山装备,似乎也是去登山。 视线交汇,他倏地站起来,却因为个子太高撞到车顶,痛得捂住头,仍没忘记喊我—— “栖夏,我旁边有空位!” 整车人都看过来,我挡住脸,低着头快步走到他的旁边:“你小声点。” 他放低声音:“见到你太高兴了,一时没控制住音量。” 车子启动后,周围的人在闲聊,我闭目假寐,陆以航从背包里拿出kindle看书。 我悄悄睁开一条缝,发现他看的是《云彩收集者手册》,不禁问:“你什么时候研究起云彩的?”他不是热衷于参观各种建筑物吗?! “我想多了解一点你喜欢的东西。”他望着我,眼神恳切,“栖夏,最近完全见不到你,我很想念你。兰庭告诉我,你会搭登山社的顺风车,所以我才申请入会。你是不是在躲我?莫非我做了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事?” 最近半年来,但凡他联系我,我都找各种理由推托。 人非草木,我岂会不懂陆以航对我有好感,因为我也一样。可我做不到心里还有沈明宵,就接受陆以航。 爱应该是专一的、纯净的,不掺任何杂质。 无法否认的是,分别会增长思念,一段时间不见,视网膜捕捉到陆以航的面容的刹那,连神经末梢也跟着欢呼雀跃。 我移开视线,不敢看他:“你没有错,我只是有些忙。” 这个回答显然站不住脚,他的视线暗淡下去:“是吗?” 到达金刚山脚下,我跟登山队的人告别。 陆以航跟上我的脚步:“栖夏,我陪你去拍云。”不等我说话,他又说道,“你忙你的,我就在边上看着你,不会妨碍你。” 三月初春,万物复苏的季节,很适合踏青,却拍不到什么云彩。 我跟陆以航一边走,一边聊,不知不觉间登上山顶。 高空的风将积云扫成一堆,我拍摄完连绵的蓝灰色层积云,回头告诉陆以航:“很快会下雨,我们去凉亭边避雨吧。” “栖夏怎么知道会下雨?天气预报说今天晴天,难道你是靠看云识天气?也教教我怎么看,好不好?” 我神秘地摇头:“不是看云,你有没有觉得现在的空气有什么不同?” 他认真地答道:“负离子很充足?” 我被他的回答逗笑了:“我知道会下雨,是因为味道。有人告诉我,下雨前有种清爽好闻的味道,英语叫作petrichor——潮土油,据说是土壤里的放线菌溶解在雨水中的味道。这种味道在雨后尤为浓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雨水的味道。” “栖夏是因为那个人,才开始收集云彩的?”陆以航追问道,“他是栖夏喜欢的人?” 我深呼吸:“你猜得没错。” 他定定地望着我:“你总是一个人旅行,一个人望着天空发呆,他却从来没陪在你的身边。即便如此,你也依旧喜欢他吗?” “栖夏,换作是我,绝不会让你孤单。你喜欢拍云,我便陪你去,我会好好照顾你……你真的不考虑忘掉他,来喜欢我?” 他用一种热切的眼神,期盼着我的回答。 良久,我艰难地开口:“我不能忘记他。”这是我跟沈明宵唯一的约定。 树林后传来说话声,登山社的成员陆续抵达山顶,打破了我们间的僵局。 冰凉的水滴落在脸颊上,三月的第一场雨拉开帷幕。 Se 08 金刚山之行后,陆以航再也没有主动联络我。 我对着他的电话号码发呆,却不敢打过去。 为了守住跟沈明宵的约定,我伤害了陆以航。 如今我再想念他,又有什么资格联系他?! 时间过得飞快,我再也没有去拍云。眨眼间,我升上大四,到父亲跟熟人开的园林景观公司实习。 我跟着上司去一处海景别墅楼盘谈生意,竟遇到了陆以航。他身边的是儒雅的中年男子,眉目与他挺相像?‍?‍?‍?‍?‍?‍?‍?‍?‍?‍?‍?‍?‍?‍???‍?‍?‍?‍?‍?‍?‍?‍?‍?‍?‍?‍?‍?‍???‍?‍?‍?‍?‍?‍?‍?‍?‍?‍?‍?‍?‍?‍?。 他成熟不少,神色自如地跟我打招呼:“这座别墅是我父亲设计的,我来参观学习。”他跟他父亲介绍我,“这是栖夏,兰庭的好朋友,我的学姐。” 陆父工作很严谨,谈完业务,他们便走了。 上司接到电话,难为情地告诉我,她读幼儿园的小孩发高烧,园方通知她过去接人。 单亲妈妈很不容易,我点头:“你开车去接小孩吧,我自己坐车回家。” 别墅位于半山腰,离最近的公交车站得步行半个小时,我走到半路,一辆车停下。 陆以航喊我:“栖夏,我送你吧。” 上车后,我们都没说话。 最后,陆以航打破了沉默:“栖夏,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曾经复读一年?” 陆以航快满十七岁的寒假,陆父到D市出差,他跟父亲去那边玩,却遇到游轮事故。他因此受了重伤,休学半年。 休学期间,上大学的堂姐不时来陪他聊天。 陆兰庭跟他说到自己的室友,一位叫云栖夏的女生,她喜欢到处旅游,收集云彩,可她人挺倒霉,去哪都会遇到意外。 我故作生气:“好啊,原来你们背地里说我坏话。” 他连忙解释道:“我只是想多了解你一点。兰庭给我看你写的专栏,你说云彩很美,却转瞬即逝,拍下云彩就能把瞬间的美化作永恒……这让我觉得我们很像。我们都很孤单,才会想要永恒的美好。” “后来兰庭让我去接你,你坐在公路边的绿荫下,抬头看着天空,我在那个瞬间喜欢上你。虽然总爱看着天空的你,就跟天空一样遥不可及。” 我一直以为,我把自己活成了沈明宵的模样。 陆以航的这番话,却让我恍然大悟:其实,我本身也热爱着云彩。 我为了拍摄云彩而忍受风吹日晒,经常奔波于旅途上,这种追逐云彩的生活,让我忘掉了很多烦恼。每次写专栏,我都很开心地跟读者们分享我的想法。 沈明宵把我带进收集云彩的世界,坚持下来,全靠我自己的意愿。 若非真心喜欢,人是无法坚持做一件事的。 ——以航,你也是因为真心喜欢我,才会坚持来找我,对吗? Se 09 陆以航将我送到家,忽然指向天空:“栖夏,你快看。” 天边出现一道笔直的航迹云,晚霞将天空染成了粉红色,这道航迹云也是粉红色的,很漂亮。 “我喜欢永恒的事物,对一个人的感情也永远不会变。栖夏,我会永远喜欢你,我今天来,只想告诉你这点。” 陆以航离开前,我叫住了他—— “我也喜欢你,可是……” 我将沈明宵的事说给他听,说完后,心里轻松多了。 天暗了下来,陆以航一脸愧疚:“栖夏,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原来在你最无助时,有那么一个人拯救了你……我真逊啊,明明什么都不知道,还跟你说了那番话,认为自己才是对你最好的那个人。” 黑暗中,他与我十指紧扣。 “谁的心里都不可能只有一个人。家人,朋友,恋人……对我们来说都很重要,都应该放在心上。他是你很好的朋友,你记住他是应该的,不用觉得你对我不专一。栖夏,我只要跟你在一起,就很开心。” 我独自纠结许久的事,他很快就为我找到合理的说辞。 若用云来比喻,你就像航迹云,无论何时,总是笔直地、毫不迟疑地朝我奔来。 我看遍世间云卷云舒,你才是最独一无二的云。 编辑/叉叉 我把可爱藏起来 作者有话说:故事是之前看某综艺得到的灵感,一群青春飞扬的男孩子打打闹闹,转头又能认真去干力气活,在一起时彼此互怼,又会下意识地宠着妹妹,清清爽爽也不尬聊?‍?‍?‍?‍?‍?‍?‍?‍?‍?‍?‍?‍?‍?‍???‍?‍?‍?‍?‍?‍?‍?‍?‍?‍?‍?‍?‍?‍???‍?‍?‍?‍?‍?‍?‍?‍?‍?‍?‍?‍?‍?‍?。很喜欢这种氛围,所以就写了这个故事,希望你们喜欢呀! 没关系,她想,反正来日方长?‍?‍?‍?‍?‍?‍?‍?‍?‍?‍?‍?‍?‍?‍???‍?‍?‍?‍?‍?‍?‍?‍?‍?‍?‍?‍?‍?‍???‍?‍?‍?‍?‍?‍?‍?‍?‍?‍?‍?‍?‍?‍?。 文/檐萧 新浪微博|@檐萧啊 01 38℃的盛夏,天际一丝云也没有,明晃晃的日光见缝插针地从缝隙钻了进来?‍?‍?‍?‍?‍?‍?‍?‍?‍?‍?‍?‍?‍?‍???‍?‍?‍?‍?‍?‍?‍?‍?‍?‍?‍?‍?‍?‍???‍?‍?‍?‍?‍?‍?‍?‍?‍?‍?‍?‍?‍?‍?。 俞斯沅忍不住闭了闭眼,心想,若不是因为曾连续迟到,一起被罚上下蹲,就这种半天能晒黑两个色号的天气,她是绝不会答应小柒出门的。 去城郊路途遥远,俞斯沅中途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醒来公交车刚刚驶入隧道,明明灭灭的光景中,她看到有个男生朝她迎面走了过来,半张脸轮廓分明,低头看手机时好看的梨涡若隐若现。 她有片刻的晃神,扭头时恰好公交车出了隧道,窗外大片大片的斑驳日光猝不及防地透了进来,而那道身影在花影重重深处,好看到令人移不开眼。 但当时,他跟窗外成片的浓绿、层层叠叠的远山没什么不同,在她眼中都代表美色。 公交车在蜿蜒的山路上走走停停,半个小时后广播报站。俞斯沅刚挪了挪脚,发现男生先一步站了起来。她跟在他身后,听到手机叮咚一声,下意识去包里掏手机,偏巧那时公交车忽然一个急刹车,她慌忙中去抓吊环扶手,错估了高度落空后,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前扑,然后结结实实地抱住了走在前面的男生…… 空气似乎凝滞了一秒。 公交车平稳地继续缓行,清新的橘子味钻入了俞斯沅的鼻腔,认清现状后,她唰地一下松手,瞬间觉得整个夏天的高温都照拂到了她的身上。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男生似乎轻笑了声:“没事。” 接下来的三四十秒,俞斯沅都双手紧紧抱着栏杆,像抱着一根救命稻草。 到站后,男生迈着长腿迅速消失在蜿蜒的山路中。 俞斯沅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边向前走,边掏出手机,看到几分钟前小柒发消息问她到哪儿了。几分钟前…… 不可描述的画面在脑海里回放了一遍,俞斯沅窘迫地拍了拍额头,心想,还好以后不会再见。见她没回复,小柒又打来电话问:“你到哪里了?” “快到了,大概两分钟。” 身侧微风悠悠吹过,裹挟着山林中特有的清凉气息。几秒后,她远远看到小柒,手刚抬到半空,就发现一位穿着米白衬衫的男生,拎着一个透明的塑料袋走到了小柒身边。 俞斯沅脚步一顿,看到小柒从男生手里挑出了两根冰棒? 与此同时,余光看到她停滞不前的小柒不满地催促道:“俞斯沅,你属蜗牛的吗?绿豆冰都要化成绿豆汤了。” 俞斯沅小心地抬头,发现男生正歪着头狐疑地看着她。她嘴角扯出了一抹笑,内心有泪滑过。她硬着头皮向前,半途忽然蹿出来几个男生,围着“白衬衫”打打闹闹着要抢冰棒,少顷,又呼啦一下子跑出很远。 俞斯沅侥幸逃过一劫,试探地问:“他们也是你叫来的?” 小柒一脸的不情不愿:“是我妈妈,她担心我们两个来山里不安全,转头就告诉了程驰,他又喊了几个同学,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不过,他们都是你的校友,你一个都不认识吗?” 俞斯沅抬手在半空中圈了一片,问:“都?是我们学校的?” 小柒点了点头。俞斯沅甚至想哭,几分钟前的侥幸顷刻化为灰烬。她不仅又遇见了程驰,他还是小柒的邻家哥哥,兼她的校友。 02 四五个男生走在山路上打打闹闹,其间时不时停下几分钟,等到她俩跟上后,又继续向前。 两个多小时后,几个人终于陆陆续续到达了山顶。 寺庙里,小柒将攒了一整个暑假的愿望统统默念了一遍。俞斯沅走出去时,听到扎堆在阴凉处的男生起哄,说什么“妹妹渴了”“妹妹要补充体力”“妹妹还在长身体”。 程驰哼笑一声:“要不是看在妹妹的分上,就你们几个,我会去买冰激凌?” “哥哥,”有个男生趁机卖萌,“我想喝水。” 程驰忍无可忍地踢了他一脚:“你走开,跟小柒出去,我都没花过什么钱。” 余光看到几米外的俞斯沅,他心虚地摸了摸鼻尖,视线转向下一秒踏出寺庙大门的小柒,才假装若无其事地冲她们招了招手。 程驰带着他们走到一旁的小卖部,指着四五平方米的小房子,阔气得仿佛他们身处五星级酒店:“妹妹想吃什么,随便挑,今天哥请客!” 走在后面的俞斯沅悄然咂摸出了点什么。 她正走神,程驰把身后的男生推开,扯着她的衣袖把她揪到了身前,梨涡里满是笑意:“这位妹妹,你也是,要吃什么随便拿。” 她咂摸出的那点乱七八糟的念头,又因为这句话,让心脏微微颤动了一下。 将买来的零食分出大半后,俞斯沅和小柒坐在阴凉下看山间风景,听到身后的男孩子争论不休,随口问:“程驰是‘团欺’啊?” 小柒摇摇头,不以为然道:“也是‘团宠’,他在长辈面前是夸夸群群主了,在同龄人面前是不折不扣的怼王,偏偏很多人都喜欢跟他玩,今天是因为我们俩在,他有当哥哥的包袱,不然他PK几个男生轻而易举。” 俞斯沅忍不住朝后看了两眼,穿米白色衬衫的程驰清爽又温柔,她总觉得有些眼熟。 短暂的休整后,几个人选择走另外一条路下山,可到了山脚才发现那条路通往后山,他们若想走出景区,需要再绕山脚大半圈。 几个男生凑成一圈紧急商议了几分钟,似乎因为有分歧,一位戴眼镜的男同学看到一旁的俞斯沅和小柒,眼睛一亮,小跑着过来求支持:“妹妹,我知道一个绝妙的去处,有帐篷有阁楼,晚上还能吃烧烤、看星星,想不想过去露营?” 小柒不假思索地点点头:“我同意!” 俞斯沅听闻,下意识地看向程驰,刚巧他也抬眸看了过来,视线相撞,他挑眉冲她露出一个询问的眼神。俞斯沅想了想,比了一个OK的手势。 戴眼镜的男生看到,以为她在附和他,随即叉腰宣布:“程驰你输了,妹妹也支持我们。” 斑驳树影下,程驰笑了笑,眼睛半眯着,梨涡甜甜的:“那我服从多数。” 露营地点在两座山之间的一栋小屋,门前有大片草坪,远处有一条清澈的小溪穿过。俞斯沅站在二楼的露台,能望见夕阳的余晖落满了山头。 不多时,几个男生提着大袋食材回来,在屋前忙里忙外,顺利支起了烧烤架。而负责出钱的程驰像个大爷似的在一旁悠悠然吹着风。 过了半晌,戴眼镜的同学忽然一拍手:“糟糕,忘买可乐了。” 余光一瞥,他又说:“程驰,你去?‍?‍?‍?‍?‍?‍?‍?‍?‍?‍?‍?‍?‍?‍???‍?‍?‍?‍?‍?‍?‍?‍?‍?‍?‍?‍?‍?‍???‍?‍?‍?‍?‍?‍?‍?‍?‍?‍?‍?‍?‍?‍?。” 程驰跷着二郎腿,懒洋洋地摇了摇食指表示拒绝,忽然听到从头顶传来一句:“我去吧。” 他抬头,刚好看到俞斯沅转身,长发随风摆动,一闪而过的侧脸在余晖中温柔又天真。 等到她下楼问地址,他才假装磨磨蹭蹭地站了起来:“一起,山里天黑得早,怕你迷路。” 一路无言。归程时的天色果然很快变暗,程驰拎着可乐和西瓜,披着月光在前,俞斯沅听着窸窸窣窣的声响,紧紧地跟在他身后,时不时被脚下的小石子、树枝绊两下,偶尔也会撞到他后背。 若无夜色遮掩,程驰的笑意肯定藏不住。刚开始,他觉得那道笨拙的身影可爱,后来察觉不对,停住脚步,继而转身接住惯性向前的俞斯沅,问:“你是鞋子不好穿,还是爬山太累了?” 俞斯沅迷茫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喉结,头下意识地往后仰了仰:“我近视,晚上视力不太好。” 这话着实谦虚了,山里路灯少,月光又稀薄,在她看来,整个世界就程驰最闪耀。 程驰低头笑了笑,看向她的手腕,白白细细的一截,仿佛一折就断,他只好侧身让出衣角给她牵:“走吧,别怕。” 俞斯沅愣了一秒,做贼似的抬起了手。 夜幕的星,清凉的风,还有身前的少年,都让她记了很久很久。 03 两人再见,是暑假后开学。 那天下午,俞斯沅被班主任喊到办公室谈话。她文科成绩好,却想念理科,班主任气得不轻,语重心长地劝道:“你父母都说不知情,老师也希望你再考虑考虑。” 俞斯沅无动于衷:“他们说过让我自己决定。” 班主任叹了口气,眨眨眼换了一副面孔:“要不……留在文科班,老师给你免一周的晚自习。” “老师。”俞斯沅无奈,被这过分温柔的语气搞得有点想哭。 正僵持着,办公室的门被敲响。程驰抱着一摞书推开了门,撞见俞斯沅眼中的湿意后,愣了两秒,问:“妹妹,出什么事了?” 班主任闻言,看着程驰仿佛看到了救星,将俞斯沅的情况悉数告知于他后,一脸希冀地望着他。 程驰放下书,挠了挠头:“您再等等,我有话问她。” 说完,他冲俞斯沅勾勾手指,示意她跟上来。 空荡荡的楼道里,程驰靠着墙壁,腿晃啊晃的,悠闲得仿佛有人在旁边哼小曲给他听。 最后还是俞斯沅忍不住了:“你有什么问题要问我?” 程驰回头,还没开口又笑了:“是借口,我只是看你不想在办公室里待了。” “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选理科?” “为什么啊?”他回头,语气认真。 俞斯沅秀气的眉头紧皱着:“因为不擅长,所以想死磕。” 程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几秒后,追问:“你父母也同意吗?” 俞斯沅迟迟没答。 程驰望着远方,话说出来仿佛裹了风霜:“就怕你接下来两年会很辛苦啊。我们都只是站在旁观的角度在帮你分析,如果你真的喜欢理科,我们也会支持你。我成绩还可以,回头你可以找我补习。” 暑热还未散尽,俞斯沅觉得有丝燥热蔓延到了心头,痒痒的,让她忍不住想抓住一些什么,比如,和他类似的温柔。 “你再好好考虑考虑,放学我来找你。” 上课铃打响时,程驰丢下这句,风一样消失在楼道。 俞斯沅心不在焉地听了两节课,甫一放学,抬头就发现程驰站在窗外。下午没来得及细看,此刻瑰丽的晚霞铺在他身后,她发现丑了吧唧的校服丝毫没影响他的颜值,反而平添了几分少年气。 她走出教室,程驰掂了掂她书包的重量:“走,带你去看电影。” 那天的电影主题也关乎选择,主人公在喜欢做的和应该做的事之间,向生活妥协选择了后者,后来被岁月磨平了风发意气,偶然时空交错,他见到了选择了另一条路的自己,言谈间,有他曾无比向往的澎湃热血。 一片黑暗中,俞斯沅忍不住扭头看向程驰。 程驰察觉到她的视线后,以为她在跟他讲话,于是歪头凑近:“你刚刚说什么?” 心跳微微停滞了一秒,俞斯沅凑到程驰耳边,小声回:“你为什么不问我结果?” 程驰笑:“我怕影响你太多。” “不会,谢谢你。”俞斯沅心想,从小到大,父母忙于生意,很少管她,其实她选学理科无非是想让父母多关注她一些,为她争论,为她担忧,但从来没有。她看着程驰,觉得他大概是命运赠予的,可以与叛逆的自己抗衡的礼物吧。 两人走出放映厅,意外遇见了程驰的同学。 戴眼镜的同学乘人不备,抢过程驰手中的电影票,而后呵呵一笑:“是谁说这种故事太沉重,懒得来看?结果转身就带着妹妹一起来了。” 另外一位男生跟着起哄:“废话,谁愿意跟个糙汉子一起看,换我,我也选妹妹好吗?” 俞斯沅心虚地笑笑,眼神里明晃晃地写着“求放过”。 眼镜同学收到信号,乖乖后退了一步:“都起开,给妹妹让一条路。” 俞斯沅在一行人的目送中,窘迫地离开了影院。 似乎从一开始,“妹妹”这个称呼就更像个昵称,而非关系。她扭头看向程驰,忍不住心想,那么你呢? 04 关于俞斯沅是程驰的妹妹的消息,在学校不胫而走,各种版本的传言应有尽有。 传到最后,大部分人信以为真,俞斯沅还收到了一摞夹带着小礼物的情书,让她帮忙转交给程驰?‍?‍?‍?‍?‍?‍?‍?‍?‍?‍?‍?‍?‍?‍???‍?‍?‍?‍?‍?‍?‍?‍?‍?‍?‍?‍?‍?‍???‍?‍?‍?‍?‍?‍?‍?‍?‍?‍?‍?‍?‍?‍?。 她看着花花绿绿的信封,整节课一直烦躁地抖着腿,大有谁再冲上来就踩死谁的冲动。甫一下课,她气冲冲地抱着一摞情书冲上楼,偏偏程驰不在,她满腔躁动无处发泄,没好气地随手将信件全都丢到了他的桌上。 晚上放学,她在做值日的过程中想起下午的行为,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但脑补了下程驰像扫垃圾一样清理情书的样子,又忍不住有些侥幸。 空荡荡的校园里,她背着书包走到楼下,意外遇到了晚归的程驰。 薄暮余晖中,少年看到她的眼神一亮:“妹妹回家吗?载我一程。” “你们打篮球了?怎么就剩你自己了?”俞斯沅随口问。 程驰张了张口,欲言又止。他总不能坦白说,因为居心叵测的损友发现你的自行车还在,就使坏把我从他们后座上扯了下来,不让我坐他们的车了吧。 好在俞斯沅也并不是真的想要知道答案,她把书包放到车筐后,扭头看向程驰,示意他也该就位了。 程驰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不知道是她技术不行,还是他太重,自行车以龟速艰难地驶出了百米后,终于歪歪扭扭地撞上了前边的车。 路人凶巴巴地一扭头,看到俞斯沅愣了两秒,刚想摆摆手说“没事”,又看到了坐在她身后的长腿无处安放的程驰,友善的眼睛里顿时充满了歧视、鄙夷、无语…… 程驰心虚地往她身后缩了缩:“妹妹,要不还是我载你?” “没事,我在赎罪。”她嗫嚅道。 “什么?” “今天下午,我不该不打招呼就把信都丢到你桌上。” 程驰不以为然地笑笑,长腿支在地面,而后握住车把,把她赶到了后边:“你没错,有人再把信放到你桌上,你就帮我丢到垃圾桶。” 夏末秋初的傍晚,风柔柔的,早桂散发出隐隐的香味。俞斯沅坐在后边,双腿荡啊荡,表情很是愉悦。 路过中心广场时,她忽然接到了江澈的电话,他直白地问:“你在哪儿?放学了吗?” 江澈比她大一岁,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俞斯沅闯了祸,都是他护在她身前。两年前他跟着父母去外省念高中,但两人并没有因此疏远。 俞斯沅跟他讲话时,语气也不自觉地带着笑:“还在路上,怎么了?” “我在网上给你买了好吃的,快递到楼下了,你快点回去拿。” 程驰一边儿骑得飞快,一边儿分神猜测电话里的男生是谁,余光发现前方的减速带时,连忙刹车,却还是连车带人都重重地咯噔了一下。 俞斯沅猝不及防地向前倒去,手机都差点掉了,回过神心有余悸地呼了口气,还不忘安慰持续减速的程驰:“我没事,你继续。” 程驰闷声说:“再不放手,我就要窒息了。” 俞斯沅后知后觉地挪开手,一时间恨不得跳下车逃跑。刚刚,情急之下,她不可控制地抱了下他的腰,很快意识到不对后,又改为扯住他的衣服,可能一时紧张没控制好力道,导致领口勒住了他的脖子。 浓稠的夜色里,俞斯沅盯着自己的“咸猪手”,不禁陷入了深思,她似乎……对刚刚的拥抱有些意犹未尽? 她忍不住想为自己开脱,自打认识以来,程驰一直对她很照顾,跟他一起会让她觉得放松,以至于难免有种“聊天聊久了,还以为我喜欢你”的错觉。但其实她知道,人与人之间没有那么多的合拍,一直是程驰在默默谦让和妥协,以至于让她心生了依赖。 在楼下跟程驰告别后,俞斯沅缓缓转身,拐角忽然蹿出来一个身影,吓了她一跳,满腔怒火在看清来人是谁后,尽数化为一声意外的:“咦?” “你怎么回来了?还骗我说有好吃的?” “真的有,还在路上。”江澈眉眼含笑地打量了她几秒后,打趣道,“怎么见到我也没有很惊喜?我这次是回户籍所在地参考高考,要待很久的。” 俞斯沅双眼一亮,蹦跳着靠近一步,拉住他的衣袖:“真的?!” “当然!不过是在你们隔壁的学校。”他看着程驰离开的方向,笑眯眯地问,“送你回来的男生是谁?” 俞斯沅拉着他上楼,不知怎么有些心虚:“我同学,放学晚了,让我载他一程。” 空荡荡的楼道里似有回响,江澈笑笑,从善如流地接道:“明天我载你去上学。” “我的车子说,它还是个孩子,原本不该承受这样的重量。” “我给你当专职司机还不好?”江澈挑眉。 俞斯沅想了想,把钥匙摘下来递给他:“车子借给你,我偷懒去坐公交车,你们高三有晚自习,比我下课晚。” 像她预料的,江澈刚到新学校,每天早出晚归,他们几乎碰不到。 直到周五放学,俞斯沅被人潮裹挟着冲到校门外,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抬眼就看到了她的自行车,以及旁边的江澈。 江澈冲她勾勾手指,抱怨道:“我们学校也太严格了,早知道转你们学校来好了。” 俞斯沅摇头晃脑地调侃道:“学霸没空跟我吃饭也是情有可原的。” 江澈无奈地笑笑,瞧见她忽然茫然地扭过头,问:“怎么了?” “没什么……走吧。”她刚才莫名觉得身后有人在看她,可四周分明没有熟悉的同学啊。 几秒钟后,程驰从校门后探出一颗头,随之两颗三颗都冒了出来,目光灼灼地盯着远去的两人。 “拐走妹妹的是什么人?”戴眼镜的同学问。 “怎么看起来,两个人的关系好像还不错?”说这话的毛寸小哥哥,被人一掌挥到了一边,“去去去,怎么就不错了,妹妹是我们的,再不济也是程驰的!” 妹妹那么可爱,成绩还那么优秀,目光柔柔地看向他们时,他们什么都想答应,怎么能被一个外校的人抢走! 程驰目光沉沉地盯着两人离开的方向,虽然不发一言,但显然也赞同这个说法。 05 自行车还没骑到楼下,俞斯沅就率先跳了下来。 避开跟程驰有交集的这几天,她慢半拍地发现了不对劲。若要论相处方式,没有人比跟她一起长大江澈更了解她,而且他对她也很照顾,即便他们很久不见,依旧没有任何隔阂,但这些感觉都跟程驰不同。 她只有被程驰载的时候,才会忍不住想揪住他的衣角,会在乎坐姿好不好看,也会期望路上的时间能过得慢一些。 这些清楚地表眀,他对她而言,与众不同。 想清楚后,俞斯沅准备伺机而动,但什么都没察觉的时候,她还能若无其事地跟程驰聊聊天,可眼下,她看到他就心律失常,明明希望时常见到他,可等真的见到了,又忍不住想躲开?‍?‍?‍?‍?‍?‍?‍?‍?‍?‍?‍?‍?‍?‍???‍?‍?‍?‍?‍?‍?‍?‍?‍?‍?‍?‍?‍?‍???‍?‍?‍?‍?‍?‍?‍?‍?‍?‍?‍?‍?‍?‍?。 行为矛盾又怪异,无法用言语解释。 课间,俞斯沅无意识地盯着某处发呆时,看到了之前拜托她给程驰转送情书的班花路过,她灵机一动,脑海中浮现了一个想法。趁自习课,她慎重地写了几句情诗,准备装作是受人之托转交给程驰。磨蹭来磨蹭去,一直到了傍晚,她咬着牙,背负着重任踏上了征程。 她刚拐进走廊,撞见程驰跟一个长发女生并肩走向了另一侧的楼道。 那幅画面,让她好不容易攒起来的底气泄了大半。她计划趁程驰不在,撂下信就跑,但忐忑地站到教室后门,听到眼镜同学和其他人的议论,却有些挪不动腿。 “话说,程驰对斯沅妹妹到底是怎么回事?” 寸头同学痛心疾首道:“能是怎么回事?他脑子里大概只有学习!上次班花找他问问题,他扫了一眼,指明公式所在页让她自己去看,就这种人怎么还能收到情书?!” 眼镜同学万分惆怅:“斯沅妹妹和小柒在程驰看来,该不会真没有区别吧?距妹妹放学被别的男生接走都过去几天了,他看起来似乎一点都不着急?” “这让我很担忧。” 俞斯沅听到这儿,悄悄退了出来,一时间,她也忍不住担忧了起来。她越想越觉得,从开始到如今,程驰似乎真的只是在照顾她。而且,跟他并肩离开的那个女生,是之前让她递情书的那位班花吧。 她挫败地后退两步,没交出去的信随手塞到了书包里。 那天晚上放学,江澈照旧骑车来接她,俞斯沅叹了口气,声音闷闷地说:“我明天想坐公交车,你放学自己先回家吧。” 江澈望了眼四周,没发现那位眼熟的男生后,挑眉询问:“怎么了?” “怕睹物思人。”她嘀咕一句,程驰就载了她一次,可每次回家的路上,她都会想起那晚的画面。 江澈闻言一下子踩空了,转动的脚蹬砸到了脚背,他疼得轻声“咝”了一声,五官挤成一团还不忘叮嘱她:“不准早恋。” “才不会,他好像不喜欢我。” 江澈无语地翻了个白眼,笨蛋,这还不明显吗? 06 俞斯沅郁郁寡欢了好几日,眼下就连一道题都在难为她。她皱着眉准备死磕,刚走进教室的同学却扯了扯她的衣袖:“斯沅,外面有人找。” “不见,没有人能让我放弃这道题!” “可是……” “没有可是!”她信誓旦旦地抬头,一眼看到了站在窗外的程驰。什么原则在他面前都是空,她慢吞吞地走出教室,“什么事?” 程驰轻咳一声,将辗转反侧思量了几个晚上的计划用十分真诚的语气坦白:“我们最近在准备篮球赛,晚上放学你过来帮我吧。” “帮什么?”她又不会打球。 “帮我……稳定军心,如果你在,他们肯定会拼命赢给你看。” 心里沉积的郁气因为这句话雨过天晴,她揪着衣角追问:“那你呢?” “我也这么想。” “哦……” 放学前半个小时,俞斯沅给江澈发短信:“晚上我还有事,晚点我会跟同学一起回家。” “好,注意安全。”江澈说。 俞斯沅看着窗外,一只手不停地敲着桌面,怎么这节课这么长? 过了一会儿,放学铃终于响了。她腾地站了起来,拎起早就收拾妥当的书包往门外冲,刚走出教室,却看到了疾步赶来的程驰。 “走啦。”他冲她招了招手,然后看着她一步步靠近,好像怕她悄无声息跑了似的。 两人到了操场,眼镜同学看到俞斯沅,喜滋滋地跟她打了个招呼,被程驰一瞪,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悄悄对程驰比了个赞:“近水楼台先得月,厉害还是你厉害。” 让妹妹帮忙看着他的书包,好拖延人家的放学时间,比赛大概会拖到很晚才结束,到时势必又要亲自送人家回家,真的是居心叵测。 程驰哼唧一声,已经开始热身为耍帅……不对,为比赛做准备。 像眼镜同学预料的那样,比赛结束后,天色已经完全暗了,程驰顺势提出送俞斯沅回家。路上,他拐弯抹角地问:“前几天载你回家的男生不是我们学校的吧?” “不是,是隔壁附中的。”她由此联想到了偷听的那句“距妹妹放学被别的男生接走都过去几天了,他看起来似乎一点都不着急”,心情一下子沉了沉。 “我好像见过他,上次送你回家后,远远又听到了你的叫声,我返回,发现你们好像认识。” “对,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 程驰闻言下意识地紧急刹车,他还以为自己是近水楼台,不料这么一对比,优势全无,今日还连累她等了他这么久。有一丝丝挫败在心里叫嚣。 翌日上午,早自习刚下课,程驰意外看到俞斯沅站在窗外。 “怎么了?”他昨天很晚才睡,课上补了会儿觉,声音里带着显而易见的沙哑。 俞斯沅表情奇奇怪怪的:“我昨天好像把我的书错放到你的书包里了,你快还给我。” 程驰应了一声,心想,不就是一本书,她怎么看起来这么着急?难不成有秘密?他从书包里掏出一本干净的包着漂亮书皮的书,往教室外走的时候,打量下了一下外观,没发现什么玄机。 但俞斯沅从他手上接过书时,头都没抬,看也没看他,仿佛在刻意回避着什么。 他没想明白,回到座位后趴了一会儿,从书包里翻出英语书,却不小心带出了一封信。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封面上写着他的名字,他就随手打开看了看,内容似乎没什么特别的,但联想到俞斯沅的异常,他又小心翼翼地折好,塞进了夹层里。 傍晚放学后,程驰早一步坐在了操场边,看到俞斯沅走进后,他掏出钱包,央求道:“帮我跑个腿买瓶水吧,请你吃可爱多。” 俞斯沅放下书包,认命地接过?‍?‍?‍?‍?‍?‍?‍?‍?‍?‍?‍?‍?‍?‍???‍?‍?‍?‍?‍?‍?‍?‍?‍?‍?‍?‍?‍?‍???‍?‍?‍?‍?‍?‍?‍?‍?‍?‍?‍?‍?‍?‍?。 她不知道,在她身后,程驰盯着她的书包看了好一会儿,最后破釜沉舟地掏出了她的习题册。等她回来的时候,他不但没有放回去,还从夹层里掏出那封信,拿在手里冲她晃了晃:“不是故意的,是落在了我书包里,但是,你是不是要解释一下这个为什么是你写的?” 俞斯沅脑子一片空白,一时想不到要怎么辩解。 “不好说?”他眨了眨眼,“那我来问,你来答。” “江澈……跟我比,有没有什么不同?” 俞斯沅一时没反应过来:“跟你比什么?成绩吗?我哥成绩很好的。” 程驰没忍住,忽地笑了出声。她的表情蒙蒙的,实在是过于可爱,当然,答案也可爱。 过了会儿,他好整以暇地折好信,放到手机和外壳之间的夹层里,朝她晃了晃,得意地说:“反应信是你写的,我当真了,等高考结束,我是要找你兑现的。” “当……真?兑现?”俞斯沅瞪大了眼睛,不懂事情怎么忽然发展到了这一步,虽然这封信是她用真情实意写的,但这情形实属意外。 程驰回过头,发现她还是一脸的不在状态,他笑着拍了拍她的头:“到时你可别耍赖。” 俞斯沅呆呆地看着他,脑海里闪过一幕幕琐碎的片段。 山顶的小卖部,暗夜里的衣角,在她踌躇无措时带她离开办公室,她气不过将书信一股脑丢到他桌上,乱糟糟的画面让四周的同学倒吸了一口气,他却依然维护她,说她没做错…… 程驰脸上笑嘻嘻,心里超慌时,听到她小声问:“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她会被偏爱? “其实……我遇见你,比你知道的时间要早许多。” 很早之前的一个下雨天,他因为感冒不小心睡过了头,用校服罩在头顶往校外走,途中听到嗒嗒声,回头看到小姑娘踮着脚尖费力地在他头顶撑起了一把伞。表情太过生动,让他莫名地记了很久很久,以至于后来每每想起,都有种想成为护着她的那把伞的念头。 “什么时候?”她眼睛一亮,又开始心虚。因为她完全不记得。 “自己想。”程驰别扭地移开视线,不想现在坦白,也不想承认在公交车上意外再见,她猝不及防地扑到他怀里,在无人窥探的角落,他贪恋地伸了伸手。 一整天,他看山川是她,星河是她,橘子汽水是她,裙角飞扬也是她。 俞斯沅皱着眉,最后气鼓鼓地看着他。 程驰勾起了嘴角:“自己想,不然等我找你兑现的时候告诉你。” 跟着他学聪明了一点的俞斯沅嗅到了一丝丝阴谋的味道:“你故意的是不是!” 已被队友拖到赛场上的少年朗声大笑,在夕阳的余晖里用力冲她挥了挥手。天边霞光绚烂,有风吹来,俞斯沅感受到了这夏日晚风中流动的温柔。 没关系,她想,反正来日方长。 反正,只要他在身边,她总会知道。 编辑/张美丽 桐花半落时 作者有话说:一篇写偏了的故事,我本意是想写男主的成长,结果写到最后,发现自己最喜欢男配角?‍?‍?‍?‍?‍?‍?‍?‍?‍?‍?‍?‍?‍?‍???‍?‍?‍?‍?‍?‍?‍?‍?‍?‍?‍?‍?‍?‍???‍?‍?‍?‍?‍?‍?‍?‍?‍?‍?‍?‍?‍?‍?。 初夏的风从少年指尖温柔地吻过,然而,最终苏溪没有握上罕孤珂的手?‍?‍?‍?‍?‍?‍?‍?‍?‍?‍?‍?‍?‍?‍???‍?‍?‍?‍?‍?‍?‍?‍?‍?‍?‍?‍?‍?‍???‍?‍?‍?‍?‍?‍?‍?‍?‍?‍?‍?‍?‍?‍?。 文/寸雪 新浪微博/@策马江湖过 壹 腐朽的铁门吱呀一声响,罕孤珂抬起头来,勉强看到了一个逆光的轮廓?‍?‍?‍?‍?‍?‍?‍?‍?‍?‍?‍?‍?‍?‍???‍?‍?‍?‍?‍?‍?‍?‍?‍?‍?‍?‍?‍?‍???‍?‍?‍?‍?‍?‍?‍?‍?‍?‍?‍?‍?‍?‍?。那个该死的辰国人领了个什么人进来,叽里呱啦说了一大串话。 自己大概是要被卖掉了吧。 罕孤珂忍不住想要冷笑,嘴角刚一动,就牵扯到了伤处,他咬牙忍了下去,一声不吭地盯着刚才进来的两个人。 很快有一个人的目光转了过来,是个女人。她似乎不太喜欢这里的环境,一只手里攥着帕子捂着口鼻,另一只手还微微提起了自己的衣衫下摆。 她低着头看了一会罕孤珂,似乎是在纠结,最终还是弯下腰来,一字一句地用珂摩语问出他的名字。 “罕孤珂?” 罕孤珂瞳孔一缩,露出孤狼一样的警惕表情:“你是谁?” 女人的双眼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而后直起了腰,用罕孤珂听不懂的辰国话,跟奴隶贩子交涉。 很快,锁死罕孤珂四肢的锁链被打开,沉重的铁链坠地的一刹,罕孤珂瞬间暴起,扑倒了那个女人,双手死死地扼住了她的咽喉。 奴隶贩子气得用珂摩语骂罕孤珂,让他快放开这位大人。 罕孤珂的眼睛危险地眯起,手指放松至一个让她可以出声的程度。 “我要回去。你既然知道我是谁,就让我回去。” “你要挟持我?!”女人受制于人,仍旧笑得从容不迫,“这里是京师,离北疆万里之遥,你这个样子带着我,别说出城,还没等走出这道门,你跟我都会被射成筛子。” 女人伸手拍了拍他的小臂,示意他放手。 罕孤珂犹豫了一下,才放开自己掐着她脖颈的手。 女人又跟奴隶贩子讲了几句之后,很快有衣着整洁的人进来,把罕孤珂抬到了一辆马车上。 马车里面锦衾香暖,习惯了那个阴冷潮湿的铁屋子之后,罕孤珂觉得这里分外不适,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女人正好掀了车帘进来,看了他一眼,掀开香炉的盖子,熄了里面的香。 马车辚辚行过,很快到了地方。罕孤珂被人迎下马车,领进了一所宅邸,有人带他去沐浴更衣,又有大夫来查看他身上的伤势。 看来,那奴隶贩子把自己卖给了一个有钱的贵族。罕孤珂开始在心里猜测那女子的身份。 等到掌灯时分,大夫终于处理好了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 那女人也重新出现在了罕孤珂的面前,她一出现,屋里的人齐齐跪了一地。 罕孤珂有些诧异:“你是这里的女主人?” “啊,我忘了说我的名字了。你或许听过我——”女人笑了笑,坐在他的床前,低头看大夫开的药方,“我叫苏溪。” 罕孤珂瞳孔一缩,他当然听过这个名字,就是这个人的计策,害得自己的部族遭受重创,自己也被人俘虏,被当作奴隶转卖至临威。但他从来没有想过,王朝一人之下的丞相,北疆草原诸部人人恨之入骨的毒蛇,竟然是这样一个女人。 “真是令人意外。”罕孤珂看着她,把心中的猜测问了出来,“那你买我干什么?” 苏溪看完药方,把那几张纸往旁边一递,说得很是漫不经心,“可能是因为,我缺个给我搬书的吧。” 贰 之后,每天都有人来给罕孤珂的伤处换药,三餐也有人定时送来,但苏溪再也没怎么露过面。于是,罕孤珂便把她那日的话当成了一个玩笑。 可没想到,等他的伤好了个七七八八之后,苏溪还真把他叫到了自己的书房,给她搬书。 罕孤珂一开始还以为她是想要羞辱自己,可她说叫他搬书就只是叫他搬书,多余的话一句也懒得说。 很快,罕孤珂就发现苏溪很忙,把自己喊进书房的次数也很少。书房里要做的事情不多,自打他给她磨墨不小心把她的砚台按裂了之后,她就再也没让他做过除了搬书之外的事情。 但罕孤珂发现自己出不了府,苏溪在府内所有出口处都布置有人。人布置得很隐蔽,罕孤珂只有在靠近时,才能感觉到刀锋的冷意。 罕孤珂估量一番,暂时拿这个没辙,于是只好专心养身体,重新筹划自己逃出临威、重回草原的计划。 有一日,罕孤珂大着胆子把一把匕首带进了书房,给苏溪搬完书之后,他就坐在一边的地上用匕首刨木头。 苏溪像是被他指尖的冷光晃了眼,难得没去看书,只盯着他削木头的手。 等到罕孤珂手中的木头都被削成形了,她才开口说道:“你待在这里是不是很无聊?” 罕孤珂收了自己手里的匕首,警惕地看着苏溪。 苏溪像是没看到一样,自顾自地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不,你学点什么?插秧、除草、插花……” 苏溪越说越离谱,在听到女工的时候,罕孤珂忍无可忍,打断她道:“那我说我要学辰国诸学,你教不教?” 苏溪看着他的表情有点惊奇:“你想学?看不出来你年纪轻轻,对这么无聊的东西感兴趣……” 她沉吟了一下,又说道:“好吧,那你明天这个时候过来,我教你。” 罕孤珂阴沉沉地望着她,低声说道:“你不怕我杀了你?你不怕我学成之后带着我的部族越过边境杀进辰国?” 苏溪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往日里懒散的眉眼之间露出一点峥嵘的神色,震慑得罕孤珂动弹不得。 “你做得到的话,大可以来试试。” 第二天,罕孤珂如约去了书房。他本来没抱什么希望,毕竟早在草原上的时候,他就听叔父说过,苏溪这个人,最是心思莫测,她说的话,最好一句也别信?‍?‍?‍?‍?‍?‍?‍?‍?‍?‍?‍?‍?‍?‍???‍?‍?‍?‍?‍?‍?‍?‍?‍?‍?‍?‍?‍?‍???‍?‍?‍?‍?‍?‍?‍?‍?‍?‍?‍?‍?‍?‍?。但他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说到做到,真的亲自教他,连书房中的书籍也任他看。 六个月后,罕孤珂的辰国话已经说得很好,字也写得可以入眼了。苏溪没说自己对此满不满意,却放松了对他的限制,允许他自由出府。 罕孤珂一开始很高兴,可是等他真的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莫名地觉得哪里不对。 罕孤珂在自己的身边比画半天,终于觉出来少了什么。 ——是苏溪。 这几个月来,他大半的时间都跟苏溪在一起,他已经习惯了她在他的身边,指出他这里写得不好,那里读得不对。 他习惯了苏溪嫌弃他下笔太重,浪费纸又浪费墨水,习惯了苏溪烟灰色的衣袖从他后面环过来,握着他的手临摹字帖。 如今苏溪不在他的身侧,摩肩接踵的,都是不认识的陌生人,他第一次觉得心里有一种空空的感觉。哪怕他八岁那年独自一人追逐狼群深入草原的时候,他也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 他有些惶恐,于是忍不住逆着人流开始往回走。直到他回到苏府,看到苏溪的书房的窗扉开着,他才松了口气。窗前的桐树花开过半,偶有花枝不堪其重,飘摇地落下一两片花瓣在桌上,又被她伸手拂去。 苏溪拂去落花时,一扭头,看到罕孤珂趴在窗棂上,挑了挑眉:“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苏溪。”罕孤珂用辰国话喊她的名字,话尾带一点奇妙的口音,“为什么我一个人走在街上,心里会觉得很空、很难受?” 苏溪看着他愣了一下,然后低头漫不经心地翻了一页书,说道:“大概是你太久没见过外人了,不适应。明天我带你出去跑马。” 三 罕孤珂看到眼前一望无际的绿草的时候,还是有些难以置信,仰头去看自己身边的苏溪:“临威城郊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马场?” 苏溪还没来得及回答,已经有人牵着马过来,领头的姑娘一身戎装,一看苏溪就笑:“苏相,我京郊骑兵营什么时候成了你的马场了?你这算不算是以权谋私?” 苏溪也笑:“程将军,讲点道理,明明是你自己想看,非要让我把人带到你的面前。” “毕竟是那位的侄子,”程挽红手中马鞭一转,朗笑着说,“谁不想见见呢。” 程挽红说完,干净利落地翻身上马,低头看着罕孤珂:“小子,来,上马,让我看看你们草原珂摩部是否骁勇依然!” 罕孤珂眼睛一眯,扯过旁边的马缰,飞身而上,手中马鞭一抖:“谁怕你。” 两个人从马术比到箭术,从短兵相接比到贴身肉搏。除了贴身肉搏的时候,罕孤珂失手输了程挽红一招以外,其他的,他都与程挽红打了个平手。 “才十四岁,跟你当年似的,真厉害。”程挽红伸手,抹去自己嘴角刚刚被罕孤珂打出来的血迹,“以后沙场相见,我一定先取他项上人头。” 罕孤珂刚跟程挽红打过,一身一脸的泥土,额角还有汗,但眼睛亮晶晶的。 他没理程挽红的话,向苏溪伸出了手:“苏溪,跑马吗?” “不了。”苏溪摆了摆手,“我骑不了。” 罕孤珂眉头一拧。 程挽红插嘴道:“苏相肩膀受过伤,现在拎不了重物,也控制不了马缰。” 罕孤珂霎时想到部族中口耳相传的一件事,说他的叔父察哈尔刚成为大汗的时候,辰国遣使来贺,察哈尔扣下了使团,结果没过几天,使团副使深夜逃出。察哈尔追出千里,一箭将其射落马下。 从此之后,察哈尔在草原上威名更盛。 苏溪瞥见罕孤珂脸上一闪而过的微妙神色,脸上的笑意淡了下来:“程将军,你话太多了。” 程挽红自知失言,趁机打了个哈哈,飞快地溜走,只剩罕孤珂仍将手伸向苏溪。 苏溪看着这个身量已经与自己平齐的少年人,微微叹了口气:“这件事没有对错,你没必要——” “我带你。”罕孤珂固执地伸着手不肯收回,重复了一遍,“我骑术很好,以后只要你想骑马,我都可以带着你。” 初夏的风从少年指尖温柔地吻过,然而,最终苏溪没有握上罕孤珂的手。 从马场回来之后,兴许是罕孤珂心里有了芥蒂,他开始有意识地避着苏溪。她察觉到之后,也没说什么,由着他去了。 一晃眼就又是大半年时间过去了,整日里忙得毫无空闲的苏溪,也偷得浮生半日闲。可惜,还没等她闲上多久,就有事情找上了门。 苏溪听到那一阵喧哗的时候,额角猛地跳了一下,出去一看,发现是个没见过的老头子带着一帮人,拎着罕孤珂上门来找她要个说法。 苏溪琢磨了一下这好像是个有爵位在身的,于是很是客气地把人请进了客厅。在老头子慷慨激昂、滔滔不绝地说了半盏茶的工夫之后,她终于听明白了事情的缘由——罕孤珂在大街上,一言不合就把老头子的宝贝儿子给打伤了。 苏溪气定神闲地喝了一口茶,看着被人押着的罕孤珂,问道:“是这么回事?” 罕孤珂沉沉地看着苏溪,说道:“他先骂我是杂种,是奴隶,非要让我给他下跪。” “哦。”苏溪拖长了尾音,似笑非笑地转过去看那个老头子,“周老?” 周老拄着拐杖骂道:“我儿说错了什么吗!他一个番邦蛮夷,本就是下等人!他出手伤人,还有理了吗!” “那就是令郎当真这么说过了。”苏溪笑意盈盈的,将手上的茶盏在案几上一放,眼底神色一片冰冷,“周老,打狗尚需看主人。我希望您能记住,他是我苏府的人,令郎当真担得起他一跪?” 周老一张脸憋得通红:“苏溪!你这是徇私!” “徇私又如何?!”苏溪冷眼看他,“我苏溪要护的人,没有护不住的。苏伯,送客。” 周老一行人很快被强硬地请了出去,苏溪走到罕孤珂的面前,上上下下地查看他伤到了哪里?‍?‍?‍?‍?‍?‍?‍?‍?‍?‍?‍?‍?‍?‍???‍?‍?‍?‍?‍?‍?‍?‍?‍?‍?‍?‍?‍?‍???‍?‍?‍?‍?‍?‍?‍?‍?‍?‍?‍?‍?‍?‍?。 “你刚刚是不是在说我是狗?”罕孤珂冷不丁地开口。 苏溪推着他转身,敷衍地应道:“不错,辰国话又进步了。你低下来一点,我看不见上面,头伤着没有?” 罕孤珂弯下一点腰,声音深沉地说道:“我不是狗。” “嗯,我知道。”苏溪检查完之后,发现罕孤珂也就身上的衣服破了点,没什么伤口,于是拍了拍手。 罕孤珂转过来,低头看着她,眼里情绪翻涌,像是不满她的敷衍。 苏溪乍一看,有点晃神,十五六岁的少年眉眼还未完全摆脱稚气,但五官已经变得深邃立体,如今沉着眼睛看过来,竟像极了当年星夜之下,察哈尔看她的样子。 苏溪笑了笑,伸手抚上他的脸颊,也不知道是在对谁说话:“我知道啊。我知道我捡回来的,是草原上的一只孤狼啊。” 四 罕孤珂十八岁的时候,已经比苏溪高出了一个头,脸上的异族人特征也越发明显,走在街上常常引得少女侧目。苏溪倒是变得前所未有般忙,经常一两个月都见不到人。 罕孤珂时不时会跟程挽红去城郊跑马,程挽红不怎么避讳,说自打察哈尔暴毙而亡之后,草原十八部勉强推举了新的大汗出来,但是,内斗不断,最近终于撕破了脸,十八部重新各自为政。 “这局势乱哪。”程挽红隔空抽了个鞭花。 “我是草原的孩子。”罕孤珂一勒马,转头看程挽红,“你跟我讲这些,就不怕我借机生事,让你们辰国内忧外患?” “呸。”程挽红翻了个白眼,“苏相还在呢,你要跟苏相斗,还早了八百年。” 罕孤珂捏紧了自己手里的马鞭,没再说话。 其实,这些年来,他并非对北疆草原的事情一无所知,苏溪虽然从来不与他说这些事,但早在他刚可以自由进出苏府不久,就有珂摩部的族人找到过他。 他们恳请罕孤珂跟他们一起回到草原,成为大汗,结束草原十八部混乱的局面。 当时的罕孤珂犹豫了。 他推辞说辰国人精通阴谋之术,察哈尔汗就是被人设计,才会暴毙而亡,继而引发了十八部的混战。如今他既然有幸可以潜入辰国丞相的府中,自然要尽心竭力地学习辰国诸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他说得光明正大、慷慨磊落,无一人敢质疑他的决定。但现在,这是千载难逢的大好局势,大汗势弱,草原诸部之间的内斗让彼此实力都有所消耗,唯有一直相对独善其身的珂摩部实力仍存。若他此时回归,当可以一呼百应,所向披靡。 所有人都在催促他尽快回去,他终于无法推托。 可他仍然不舍,他想了几日之后,终于决定对苏溪和盘托出这件事情。 罕孤珂知道,因为苏溪收养自己的事情,她在朝中处境也未必轻松,遭受天子猜忌、群臣疑心。既然如此,那不如她跟自己一起走,干脆坐实他们所有不实的猜测,反正自己可以保护她。等到自己一统草原之时,他会让她成为整个草原独一无二的女主人。 可等回到苏府之时,他却被下人告知,苏溪随圣上前往太山祭祀,三个月之内,不会再回临威,让他不要再等她。 罕孤珂几乎是在瞬间就明白了苏溪的意思,苏溪是在让他走,让他回到草原。 罕孤珂不信苏溪连临别的一面都不肯给他,听了下人的话之后,一言不发地翻身上马,纵马出城。等出了城,他才有些茫然地想到,他不知道她走的哪条路,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追她。 罕孤珂咬了咬牙,一转方向,向临威城郊的骑兵营奔去。还未到骑兵营,他就看到已经有人在前面等他了。 罕孤珂一勒马缰,在程挽红的面前停了下来。 “苏相说得没错。”程挽红翻身下马,引着罕孤珂往旁边的僻静处走,“你居然真的过来了,也不枉我特意跟别人换的值班。” “她知道我要来?”罕孤珂低声问道。 “苏相这种走一步算十步的人,什么不知道啊。”程挽红撇了撇嘴,“她知道你这些年跟珂摩部的人暗中往来,也知道你十三岁时拎着把匕首进她的书房是想杀了她。她不说,只是因为你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不然,你哪儿能全须全尾地站在这里。” “那她也知道……”罕孤珂说到最后,声音低了下去。 程挽红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对,她也知道你喜欢她。但是罕孤珂,你也应该知道,苏相她不会喜欢你。” “为了让你死心,”程挽红停了下来,把马拴在树上,“苏相让我把当年的事,都告诉你。” 五 当年的苏溪,实在是名动临威的一个人。十三岁时,她就敢女扮男装混去科考,金殿策问,却女装上殿,最终因才华出众,得圣上御口亲封为探花?‍?‍?‍?‍?‍?‍?‍?‍?‍?‍?‍?‍?‍?‍???‍?‍?‍?‍?‍?‍?‍?‍?‍?‍?‍?‍?‍?‍???‍?‍?‍?‍?‍?‍?‍?‍?‍?‍?‍?‍?‍?‍?。而后,她入朝为官,在鸿胪寺扶摇直上,十六岁为副使,出使草原十八部,星夜从敌营遁逃,声闻于朝野。只是,虽然她当时得以从察哈尔的箭下逃生,却废了自己的右臂。年少气盛的她自不甘心,请旨留在北疆任职。当时程挽红正好在北疆带军,两个人便联手与察哈尔对战。 苏溪计策无双,竟真的困住了察哈尔的精锐,战至最后时,她越众而出,要亲自取察哈尔的性命,却被他一刀砍中肩胛。 血雨刀光中,察哈尔对着苏溪张扬一笑,他说:“我记住你的名字了——苏溪。” 而后,他便带着残部退回了草原。 不知道察哈尔那一刀是不是手下留情,并没有取苏溪的性命,但她的双臂都被他所废,更加心有不甘,发誓一定要在战场上讨回来。 “苏相从那之后自是无法再亲上战场,于是专心坐镇后方。那几年来,苏相与察哈尔各有胜负。”程挽红轻声说道,眼底里有怀念的神色,“也是那几年,苏相在朝中名声渐显。到最后,以文臣的身份威慑北疆,她是辰国第一人。” 然而,天下没有完美的事,很快,圣上就下了一纸诏书,以苏溪对国有功为名,赐婚于她。 苏溪以北疆战事未平为由,拒绝回京成婚。但她没想到的是,被指婚给她的宗室子弟居然千里迢迢地追到了北疆,说愿以功业换得她的青眼。 “说得好听。”程挽红冷哼一声,“后来,我听说,他是被自己老爹一脚踹出了家门,断了银钱,才不得不动身前往北疆。那也就是一个酒囊饭袋的花花公子,偏偏还觉得自己能指点江山,第一次随军出征就指手画脚,最后也不知怎么,引来了察哈尔,结果他领的那队人马全军覆没。” 察哈尔取了他的首级,挂在旗杆上,跑到两军阵前耀武扬威地走了一圈,放话说若是苏溪当真要嫁这种人,那她还不如背叛辰国嫁给自己,来做草原上的女主人。 察哈尔如此行事,自然会惹来诸多祸事与非议。全天下的人都知威震草原的察哈尔大汗属意辰国苏溪,那么,察哈尔唯一的弱点是苏溪这件事,自然也为天下人所知。 很快就有人用以假乱真的苏溪的手信,把察哈尔骗了出来。她接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晚了,但她还是执意让程挽红带自己去信上指定的地方。 许是天意垂怜,当真让她见到了察哈尔最后一面。 浩瀚的草原之上,星空之下,察哈尔说:“苏溪,我不后悔喜欢你,也不怪你,但我有一个要求。” 罕孤珂突然反应过来,他想阻止程挽红继续往下说,可她已经说了出来:“察哈尔要求苏相找到自己的侄子,让他平安无事地长大。” 程挽红有些怜悯地看着罕孤珂:“所以,苏相救你也好,护你也好,都是因为和察哈尔的约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程挽红最后的话一直在罕孤珂的心里回荡,当他回过神来时,他已经骑着马回到了临威城门外。他下马走到西市,敲开了珂摩部族人所待的房间,同意了今日便启程回草原。 临出城门之时,罕孤珂最后看了一眼这座盛载了他年少爱恨的城池,看到日光无垠,人群喧闹。 六 四年之后,罕孤珂率领珂摩部重新君临草原,在他登位为草原大汗前夕,他接到了辰国的国书,说他登位之日,将会遣使来贺,并商谈两国国事。 罕孤珂看到最后,忍不住伸手抚上使团正使的名字——苏溪。 罕孤珂闭上眼睛,这四年来,他在生死边缘走过无数次,唯一撑着他走下来的,也无非就是这两个字。 他尚未让自己站到与苏溪同等的地方,让她看见自己,他怎么能死去。 而如今,他终于等到了。 即位仪式之后,罕孤珂端坐在龙庭最高处,看着苏溪立在下面说着贺词,觉得恍如隔世。第二日,两方商谈,开场无非是套话,说辰国多年征战,而草原也初初平定,双方都需要一段休养生息的时间,于是开互市,共通有无,止兵戈。 这是双方早有意向、心照不宣的事情,罕孤珂早与臣下商定,如今不过是再商量些细节罢了。苏扎精通诸学,长于商贾,两方商议的时候,罕孤珂便都放心地交给了他,而自己则一心一意地打量起苏溪来。 苏溪如今作为正使,自然没再穿原先在苏府里惯常穿的烟色衣衫,而是一身紫金礼服。她言谈之间进退有度,锋芒藏得恰好,是罕孤珂从来没见过的样子。最后诸事议定时,她依惯例询问罕孤珂的意思。 罕孤珂看着她明明是垂着的眉眼,却含了无人可匹的锐意,心里蓦地一动,话未过脑,已说出了口。 “方才议定的由辰国遣使来我草原教我民众诸事,不如就由苏相来吧?” 苏溪略一挑眉,辰国诸人有些已经变了脸色。这种情景下,双方互相遣使,不论是以什么名义,归根结底也不过是双方互换人质。若是两国再次开战,他们便会首当其冲地成为弃子。 苏溪身为辰国丞相,真论起来,身价可比草原贵族子弟要贵重得多。无论何种情景,都轮不到她来做这件事。罕孤珂提出这条件,于辰国众人看来,显然是折辱。 苏溪脸色倒没怎么变,将拟好的国书呈上,眉眼间含了点笑意,似是玩笑一般说道:“我可是很贵的?‍?‍?‍?‍?‍?‍?‍?‍?‍?‍?‍?‍?‍?‍???‍?‍?‍?‍?‍?‍?‍?‍?‍?‍?‍?‍?‍?‍???‍?‍?‍?‍?‍?‍?‍?‍?‍?‍?‍?‍?‍?‍?。” 罕孤珂接过侍从呈上的国书,在上面按下玺印,眉眼微微一抬:“这千里草原,成群牛羊,黄金万两,只有我有,苏相尽管开口。” “汗王说笑。”苏溪面不改色地让旁人收好国书,顺带指尖在令史誊写的记录文书上一点而过,轻描淡写地说,“删了吧,不过一点闲言,不必上达天听。” 罕孤珂没再说话,像是默认了她的说法,只将食指的指尖在右手的戒指上重重一磕。 三个月后,辰国再度遣使龙庭,如协议上的约定,带了诸多事物。罕孤珂于王城内接待了使团,在看清下首第一人是苏溪的时候,他垂着眼,右手暗暗握成拳。 苏扎看见他的脸色,不动声色地替他圆了所有事情,把使团安排在离他所居之处最近的外庭。 诸事完毕之后,王城侍从引着使团前往外庭安歇。既是苏溪亲自前来,罕孤珂便一路跟了过去。 侍从都退下后,罕孤珂却没退,他跟着苏溪进入室内,一把掐住她的脖颈,将她抵在关合的门扉上,一字一句地咬牙问着:“你既然拒绝了我,为什么还敢来?” “你不明白?”苏溪呼吸虽紧,但神色仍旧从容,“我因公拒你,自然也是因公而来。都是汗王了,怎么还是这样孩子气?!” 她最后一句话说得纵容,像是十三岁的罕孤珂写坏了字,惹来她不轻不重的一句训斥。 罕孤珂颓然放下扼住她脖颈的手,低着头看她,眼底翻涌着难以言喻的情绪:“苏溪,是不是我在你的心里,永远是个孩子?你肯看我一眼,不过是因为我像他?” “罕孤珂。”苏溪轻轻叹了口气,“我从未把你当成任何人。” “也对。”罕孤珂扯了扯嘴角,“察哈尔在你心中的地位,应当无人能取代,我不过是——” “罕孤珂。”苏溪打断了他的话,望着他的眼神里有愤怒、有失望,“察哈尔只是让我救你一命,我之后本不需要做任何多余的事情,你懂吗?” 罕孤珂低头看着苏溪,眼底燃起一点希望。 苏溪继续说着:“你伤好后不久,我就知道珂摩部内有人想要寻你回来继承汗位。你十四岁时得我允诺出府,我本是想放你自由,让你与珂摩部的人一起回到草原,我没有想过你会回来,但你回来了。” 苏溪抬手,像是想要如以前一般抚上罕孤珂的脸颊,但她终究放下了手:“罕孤珂,我有私心。你是第一个让我看到可以平息北疆战火的人。我教你这么多,是想让你能统一草原,能成为草原大汗,然后与辰国订立双方平等的合约。我这次来,也是为了日后草原诸部不靠掳掠,依然能存活下去。我想尽我之力,保边疆百年太平,你……” 苏溪说到最后笑了笑:“是了,你大概是不懂的吧。” 七 那日最后,罕孤珂离开了苏溪的房间。因为他突然之间想明白了,纵然他那日把她困在双臂之间,但最终他还是困不住她的。他喜欢的人啊,心里装了天下,便再无余地留给他人。 但是,就算明知如此,罕孤珂发现自己依然没法放下苏溪。白日里,如非必要,他几乎不与苏溪见面。然而,到了晚上,苏溪就寝以后,他却会偷偷地跑到她的房间外面,在她房外的月色如水的廊下,枯坐一夜。 苏扎最先发现了这个事情,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每日里例行汇报的时候,简明扼要地说完公事之后,还会再说说苏溪的事情,比如,她今天又教了什么东西,谁又不服管,最后被她教训得服服帖帖,或者察扎思跟她比军阵,又一次输了之类的琐事。 罕孤珂对这些事情不置可否,但听得很是专注。 如是一年之后,按照约定,苏溪将离开草原。 苏溪走的那日,罕孤珂罕见地出现在她的面前。彼时,她正在跟那复杂的头饰战斗,见他来了,一只手按着头上的金冠,另一只手上拿着金簪,冲他招了招手,姿态自然地仿佛没有任何争吵存在。 罕孤珂知道,苏溪在这种事情上格外生疏。当年她在苏府中只要不见人,就懒得打理自己的头发。她嫌那些金石银饰重,经常只用一支玉簪随便绾一下头发,窝在书房的椅子上看书。 罕孤珂那时还在苦大仇深地跟笔做斗争练字,有时苏溪看书看着看着睡过去了,他看着她一头长发蜿蜒而下,跟自己笔下歪歪扭扭的墨迹似的,就恨得牙痒痒。一来二去,恶向胆边生,他就喜欢趁她睡着去把她的长发编成各种样子。 苏溪醒来,看见也不生气,还会嫌弃他编得丑。 罕孤珂不服气,竟真的向苏府中的侍女学习梳妆,长年累月下来,对于苏溪头上的那一应饰品,他倒比她要熟悉得多。 罕孤珂沉默地走到她的身后,接过那支金簪,绾住她的长发。 等他插完最后一支钗,苏溪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非常满意:“手艺没退步啊。” 罕孤珂从她发间落下去的双手在身后紧了又紧,终于嗓音发涩地说道:“苏溪,能不能不走?” 苏溪没回头,从镜中望着他,笑了笑。 罕孤珂抿了抿唇,没再说话,转身往门外走去。 “罕孤珂。” 苏溪喊他,罕孤珂下意识地回头,紫金色的衣袖烟云般落在他的耳侧。 苏溪的手抚上他的脸颊,轻声说了句他听不懂的话。 “什么?”罕孤珂下意识地用珂摩语反问道。 苏溪笑了,眼角弯如少女,但她没有再解释任何事情,伸手推门,先罕孤珂一步迈出了门?‍?‍?‍?‍?‍?‍?‍?‍?‍?‍?‍?‍?‍?‍???‍?‍?‍?‍?‍?‍?‍?‍?‍?‍?‍?‍?‍?‍???‍?‍?‍?‍?‍?‍?‍?‍?‍?‍?‍?‍?‍?‍?。 罕孤珂下意识地追了出去,却被候在回廊拐角的苏扎拦了下来,说有事相商。 罕孤珂与他说完之后,苏溪的仪仗早就已经启程离开,他不过慢了一步,此后却也无缘得见苏溪。 结 罕孤珂终其一生镇抚草原,坐守龙庭,其治下鲜少有战乱,边境安康。他晚年时,有一队从遥远极西之地而来的商队恰逢宴会之时前来谒见,并为他献上歌舞。 罕孤珂看过歌舞之后,仿佛十分中意这支舞曲,问‌‌舞‍女​­­这首歌里重复最多的歌词的意思。 ‌‌舞‍女​­­行礼,说这是他们家乡的歌曲,大意是一位少女送别自己的爱人,她知道此一别永远无法相见,于是在临行前对爱人诉说自己的爱意。 “汗王,”‌‌舞‍女​­­轻柔的声音说道,“那句歌词的意思是,再见了,我心爱之人,若我不在你身侧,你会如何。” 罕孤珂低头看着酒盏里映出的自己苍老的容颜,这么多年过去,他终于知晓了当年苏溪所说的那一句话,他隔着遥远的时光向她举杯,却发现自己无话可说。 但他当年是有话想说的,在那个从西市跑回苏府的午后,他望见苏溪窗前的桐花半开半落,惊起他少年心事。他本来想问她,这种感觉是不是就是书上说的,桐花半落时,复道正相思。 可苏溪没给他机会。这么多年,她一直没有给他机会。 罕孤珂闭眼,笑了,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终于将那句话说出了口。 他说:“苏溪,桐花半落时,复道正相思。” 编辑/王小明 时光隔山海 于匆忙人世间 容光,巴蜀人士?‍?‍?‍?‍?‍?‍?‍?‍?‍?‍?‍?‍?‍?‍???‍?‍?‍?‍?‍?‍?‍?‍?‍?‍?‍?‍?‍?‍???‍?‍?‍?‍?‍?‍?‍?‍?‍?‍?‍?‍?‍?‍?。 白日与英法双语友好往来,夜间与中华文字相亲相爱?‍?‍?‍?‍?‍?‍?‍?‍?‍?‍?‍?‍?‍?‍???‍?‍?‍?‍?‍?‍?‍?‍?‍?‍?‍?‍?‍?‍???‍?‍?‍?‍?‍?‍?‍?‍?‍?‍?‍?‍?‍?‍?。 已出版:《时光隔山海》《喜欢你,是我唯一会做的事》《岁月知云意》《今生有热风》等经典作品?‍?‍?‍?‍?‍?‍?‍?‍?‍?‍?‍?‍?‍?‍???‍?‍?‍?‍?‍?‍?‍?‍?‍?‍?‍?‍?‍?‍???‍?‍?‍?‍?‍?‍?‍?‍?‍?‍?‍?‍?‍?‍?。 最新长篇:《少女星》现火热连载中。 文/容光 新浪微博/@容光十分小清新 我在北京、成都两边跑,辗转折腾了一年有余,新房才终于装修完成。跟我打拉锯战的还有装修公司的师傅们。他们事事都要打电话和我确认,反复跑来新房施工、调整,然后拍照给我看。竣工那日,工长不像大功告成的样子,基本上是以逃命的姿势离开我家的。 整整一年,我来过新家好多次,从“家徒四壁”到一应俱全,从水泥毛坯房到窗明几净。也许是对家有一个具象的概念,因此,在它尚未完工之际,仅凭想象,我并没有踏踏实实地站在自己家的感觉。直至最后一刻,一切都尘埃落定,我站在灯火通明的客厅里,才恍然生出一种真实感——这就是家了。 壁画是我一幅一幅亲自选的,老陈当搬运工,而我在墙上比画半天,才举着小铁锤一下一下地钉上去。相框里的照片是我亲自剪裁的,逐一装进我精挑细选的相框里,摆满了一整个家。床和沙发是老陈亲自装的,在天气已然燥热的初夏时节,他汗流浃背地坐在尚未安装空调的房间里,整整三日,才终于完成。 我们从一个街区之外搬来,大概连续一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都在搬运杂物。最后那日,老陈扛着最后一个大箱子,而我抱着小锤,终于踏进新家时,都累得不想说话。说好一起做顿乔迁饭,可我们打开空调,躺在上床,很快就睡着了,哪怕腹中空空,也敌不过巨大的疲倦感。 我们一觉醒来,已是夜里。窗外夜幕四合,阳台上能看见万家灯火。小锤在陌生的环境里难免紧张,藏在沙发下观察了很久。我走到哪,它跟到哪。万万没想到的是,我俩的第一顿乔迁饭,吃的依然是外卖。坐在中岛台旁,揭开蛋炒饭的盖子,打开烧烤包装,喝一杯冰可乐,也算是大快朵颐。 站在二十五岁的尾巴上,我拥有了一个家——在失去亦父亦母的唯一的亲人的三年后,我拥有了一个久违的家。于是,我忍不住去想,若是姑姑还在,她会如何欣慰,会笑着夸我有出息吗,又是否会在装修时对我花钱大手大脚感到不满。 我想,她多半会喜忧参半,喜的是亲手养大的小姑娘在同龄人中似乎格外能干,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风生水起;忧的是,年纪轻轻就似乎安定下来,是否会安于现状,从此懈怠,贪图享乐。 事实上,我常常反省,过去两年,因物质生活趋于富足,我的确失去了许多动力。我曾一心出国继续学习,体验这个世界的更多可能性,后来变成了四处旅行,不过是吃吃喝喝,当个观光客。我曾一年写下百来万字,相信勤能补拙,相信天道酬勤,后来一年一本书都难产,还时常拖稿拖到编辑都要头秃的地步。我曾真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乐于倾听和交流,后来越发宅,一周都可以不跟任何人聊天沟通,活在外卖与网络的世界中。 一整夜,我坐在新家,望着渐次熄灭的万家灯火,也与过往两年的迷途告别。家是过往的句点,也是新生活的开始。我依然要去看这偌大世界的万千风光,寻找我素来憧憬的无限可能。 桑榆非晚 那么凉,白月光 林桑榆,90后射手座, 喜欢大海,信仰高山?‍?‍?‍?‍?‍?‍?‍?‍?‍?‍?‍?‍?‍?‍???‍?‍?‍?‍?‍?‍?‍?‍?‍?‍?‍?‍?‍?‍???‍?‍?‍?‍?‍?‍?‍?‍?‍?‍?‍?‍?‍?‍?。 祈望写下的每个字恰好有人喜欢?‍?‍?‍?‍?‍?‍?‍?‍?‍?‍?‍?‍?‍?‍???‍?‍?‍?‍?‍?‍?‍?‍?‍?‍?‍?‍?‍?‍???‍?‍?‍?‍?‍?‍?‍?‍?‍?‍?‍?‍?‍?‍?。 已出版《惟有光阴不可轻》系列、《北极没有光》等经典作品?‍?‍?‍?‍?‍?‍?‍?‍?‍?‍?‍?‍?‍?‍???‍?‍?‍?‍?‍?‍?‍?‍?‍?‍?‍?‍?‍?‍???‍?‍?‍?‍?‍?‍?‍?‍?‍?‍?‍?‍?‍?‍?。 《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2》均已全国上市! 文/林桑榆 新浪微博/@林桑榆real 七夕,我预备撒糖,可撒了半天,又是带玻璃渣的。 其实,我一开始是打算让刚上市的那对夫妇来献丑,毕竟他俩专注于秀恩爱二十年,花样百出,应该能给你们一个巧克力味儿的情人节。 但是——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手机不期然地播放到这首歌,我忽然又改变主意了。 我这人,随性到自己都不敢深究的程度。明明我在许多公开场合都表示不会再有《惟有光阴不可轻》的番外,但总是一次又一次地为它破例。 还记得去年某条微博下,有读者跳脚地指责,说我没给一个准确的结局,不停地写番外是为了挣钱。 我很郁闷地跑去找夏沅:“麻烦给我结一下番外的稿费好吗!” 夏沅:“?” “有人说我写番外是为了挣钱!” “要挣钱,谁写番外啊。第三部、第四部、第五部了解一下……” 所幸,误解的人有,了解的亦有。 对于《惟有光阴不可轻》,不是我不愿意给一个准确的结局,而是不敢。 当他们越来越靠近真实,越来越像身边的至交好友,任何选择于我而言都是残忍的,于你们也是。 从这以后,我的书里再也没出现过双男主。 所以,请别再问我,改改有没有离开人世? 抱歉,我回答不了。 如果她离开了,没人会开心。 如果她没离开,那最后回到了谁的身边? 怎么解答都是死命题。 我只能讲,命运自有她的去处。无论她去哪儿,都将被铭记、被深爱——被他和她,抑或被你和我。 除此以外,其他的,我愿意给出磊落的结果。 例如,光阴的病好了吗? 是的,他安然地走下了手术台,却注定走不出那片叫作迷谷的森林了。 谷朵怀孕了吗? 怀孕了。孩子是因为意外有的,生父并非叶公子。但为了那张和某人七八成相似的脸,他甘愿为它负责。 叶公子真的会和谷朵结婚? 不出意外,会的。他爱上一个看起来不可能的人,觉得够了,想要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 不用比较,他和光阴对改改的感情同样深重。唯一的区别是,性格所致,光阴是心甘情愿地留在森林里了。而叶公子,则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走出去,只不过一切都是时间问题。 然而,时间根本无法战胜一个已经消失的人。 有朝一日,他终将明白这个道理。 至于七夕节我微博上的番外,应该算非正式的。 毕竟,以后我可能还会由着自己,随心所欲地写更多他们的小片段。若都叫番外,你们该混乱了,就把它们当作是思念催化下的产物吧。 因为想念,所以,我总忍不住拿出来说一说。 或许时间越久远,意义渐渐不再大…… 但它注定是我心中永远的白月光—— 虽然冰凉,却那么亮。 得酒且欢喜 因为呀,我也是从未来穿越过来的 长欢喜,设计专业,以写字为乐?‍?‍?‍?‍?‍?‍?‍?‍?‍?‍?‍?‍?‍?‍???‍?‍?‍?‍?‍?‍?‍?‍?‍?‍?‍?‍?‍?‍???‍?‍?‍?‍?‍?‍?‍?‍?‍?‍?‍?‍?‍?‍?。 热爱的事物有很多,想去很多地方,见很多有趣的人,然后遇见你?‍?‍?‍?‍?‍?‍?‍?‍?‍?‍?‍?‍?‍?‍???‍?‍?‍?‍?‍?‍?‍?‍?‍?‍?‍?‍?‍?‍???‍?‍?‍?‍?‍?‍?‍?‍?‍?‍?‍?‍?‍?‍?。 你要请我喝酒?‍?‍?‍?‍?‍?‍?‍?‍?‍?‍?‍?‍?‍?‍???‍?‍?‍?‍?‍?‍?‍?‍?‍?‍?‍?‍?‍?‍???‍?‍?‍?‍?‍?‍?‍?‍?‍?‍?‍?‍?‍?‍?。 最新长篇《半粒星辰》,火热连载中! 文/长欢喜 新浪微博/@长欢喜HX 我最近比较喜欢的明星之一是个超级温柔的男孩子,讲话时总爱带上各种各样的语气词,拖长了语调,会说“我觉得‘等待’这个词很迷人欸”这种话。 我好喜欢听他讲话,于是,有一段时间,每天拿他的各类访谈当作自己的下饭娱乐。嫌访谈太短,于是,我索性又去补看了对方出道前参加选秀时的综艺节目。 综艺节目是好几年前的了,大家的穿着打扮是真的土。我一边大笑,一边和朋友吐槽:“难怪他们之前一直没有特别红,那个时候的他们真的都不太好看,唱的歌也都很土,舞蹈和近两年流行的根本不能比。” 但我仍然看得津津有味。 在有些瞬间,我甚至觉得自己像一个时空旅行者,早已知晓了他们每一个人几年以后分别都是怎样的光景,如今正在以上帝的视角看他们当初的挣扎、苦恼与快乐。 所以,这里面又夹杂着几分宿命般的微妙感。 譬如说,我喜欢的那一位,他当初在那档节目里,是非常明显不大受关注的一个(从我目前看到的前四期来讲,是这样的)——镜头很少,表现也不突出,站的位置从来都是边边角角,导师们也很少给他眼神……总之,我当初如果是正在追节目的观众,应该不会怎么注意到他吧。 所以,当看到有像我一样,在多年以后回头补看综艺节目的观众在弹幕里说“悄悄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哦,我是从未来穿越回来的,几年以后啊,××红了,有好多好多人喜欢他”的时候,我的心突然就被戳中了。 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大概因为我在看节目的时候,又自动切入了普通观众的视角。我看着他努力练习却仍旧得不到好名次,每一期都在被淘汰的边缘徘徊……又想到后来的某一天,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想对二十年后的自己说,希望那时你事业有成,不要再做这一行了。” ——我就愈发觉得弹幕里的这段话很动人。 因为它好像是在告诉那时籍籍无名、前路未知的少年:你不要害怕呀,你勇敢往前走,再往前走一点点,雾就散了,那里有繁花在等着你。 这让我觉得人生的际遇真的是很神奇的一样东西。 就像几年前大概不会有人想到,他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成为他们那一群人里最受欢迎的一个;就像他当初在办公桌前被甲方折磨得一次又一次修改设计图的时候,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完成儿时的梦想——成为一个偶像、一个歌手、一个演员。 就像——就像我读中学时,和朋友坐在操场上深夜谈心的时候,也不会想到自己当时放在膝盖上的那本杂志里,有一天会出现自己的名字。 人生因为这样的未知充满了迷茫。 人生也因为这样的未知充满了惊喜。 所以,如果你觉得你眼下所面临的境遇很痛苦、很难熬的话,也不要害怕呀,我已经偷偷帮你们看过了—— 苦难很快就会过去。 事情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只要你努力做,只要你往前走。 月光着陆 是岁月迢迢 文/薄皮大馅 前两天,我收到了一条有一点特别的微博私信?‍?‍?‍?‍?‍?‍?‍?‍?‍?‍?‍?‍?‍?‍???‍?‍?‍?‍?‍?‍?‍?‍?‍?‍?‍?‍?‍?‍???‍?‍?‍?‍?‍?‍?‍?‍?‍?‍?‍?‍?‍?‍?。 因为太久没写短篇故事,我的微博私信箱已经完全被催《月光着陆》、催《月光着陆》以及催《月光着陆》的读者小朋友们发的私信淹没?‍?‍?‍?‍?‍?‍?‍?‍?‍?‍?‍?‍?‍?‍???‍?‍?‍?‍?‍?‍?‍?‍?‍?‍?‍?‍?‍?‍???‍?‍?‍?‍?‍?‍?‍?‍?‍?‍?‍?‍?‍?‍?。 基本上从6月以后,我就不敢打开私信了,我怕看到大家又说:“姐姐!我高考完了!书上市了吗?”“姐姐!好想看《月光着陆》,什么时候能看到全本呀?”“姐姐,说好的暑期见面呢,我的暑假都要结束啦?‍?‍?‍?‍?‍?‍?‍?‍?‍?‍?‍?‍?‍?‍???‍?‍?‍?‍?‍?‍?‍?‍?‍?‍?‍?‍?‍?‍???‍?‍?‍?‍?‍?‍?‍?‍?‍?‍?‍?‍?‍?‍?。” 而我无法给出任何回应,只能摸摸大家的头,安抚地说:“我和你们一起在等哦。” 那条私信点开之前,我以为又要不好意思地告诉这位小读者要再等等,结果她提起的并不是《月光着陆》,而是我在很多很多年前写过的一个短篇。 具体要追溯到2016年4月,那是我在《花火》B版发表的第一个故事,标题叫作《春风十里,岁月迢迢》。 我还记得写这篇文的时候,我在读大二,翘了一个晚自习去图书馆蹭网。图书馆晚上向来人满为患,我就端着电脑和人挤一个位置。她坐着我站着。我专注地敲击着键盘,一直打了好几千字竟然也没有觉得累。 这在现在躺在床上打几百字都要哀叹两声、点份外卖补补身体的我看来,简直可以说是不可思议。 后来,功夫不负有心人,这篇文就成了我真正和《花火》结缘的故事。 我一直觉得人生中,有一个特别奇妙的现象,有些时候你的某种莫名其妙的坚持,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你的命运。 人生本来就是由成千上万个错综复杂的选择共同构建而成的,停顿一秒的思考都可能会令你走上另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可是在一条路走到头之前,谁也不能确定它是好是坏。 最近我还听说了一个特别甜的故事,来自我的新同事小P。她大四刚毕业,和男朋友是踩在大学的尾巴才谈起的“黄昏恋”,最初的相遇还是因为两个人一起来公司面试。 那天下了大雨,同校一起去面试的几个人合约了一辆车。小P的男朋友当时其实已经在另一家公司签了很好的工作,而且看天气这么不好本来也不太想再出门,但冥冥之中就是有那么一股神秘的力量,指引他冒着大雨上了那辆车,撞见了坐在后排的小P。 两人一见钟情,是彼此二十二年来唯一的初恋。 我总是偏爱一眼心动的故事,日久生情的脉脉温情固然好,但在我心中终究少了几分浪漫。我笃信的爱情,是“我初初见你,人群中独自美丽”,是你最特别、我只对你特别。 所以我在《月光着陆》中,写了那样一场初遇——是陆星江步步为营的早有预谋,是书翦未曾察觉的心跳怦怦。 《花火》,也是一本于我而言最特别的杂志,它陪伴了我近十年的学生时代。我中学时是它万千读者中的一个,那时没想过大学会有机会成为它的作者之一,更没想到有一天会在这个平台上,写我第一个长篇故事。 因为它,我认识了现在非常要好的朋友,收获了无数让我感叹“我又何德何能”的喜欢,积攒了我平淡生活中一点一滴的快乐和幸福感。 岁月迢迢,每次我回首望,都要感叹原来已经又在眼前流淌过了这么多的光阴,足够所有等待都开出花。 所以,希望你们看见这篇专栏的时候,我们就真的能在《月光着陆》见面啦。 做条咸鱼吧 梦里逢他 文/朵爷 八月的时候,立秋刚过,长沙的夏日也进入了尾声,大概是预感到“大势已去”,最后一周的温度高得让人窒息?‍?‍?‍?‍?‍?‍?‍?‍?‍?‍?‍?‍?‍?‍???‍?‍?‍?‍?‍?‍?‍?‍?‍?‍?‍?‍?‍?‍???‍?‍?‍?‍?‍?‍?‍?‍?‍?‍?‍?‍?‍?‍?。 正逢家里亲戚过寿,我去了一次乡下——哇,这是我近十年来,第一次感觉到乡下比起城市有过之无不及的炙热?‍?‍?‍?‍?‍?‍?‍?‍?‍?‍?‍?‍?‍?‍???‍?‍?‍?‍?‍?‍?‍?‍?‍?‍?‍?‍?‍?‍???‍?‍?‍?‍?‍?‍?‍?‍?‍?‍?‍?‍?‍?‍?。 说起来奇怪,小时候我很喜欢乡下的夏天的?‍?‍?‍?‍?‍?‍?‍?‍?‍?‍?‍?‍?‍?‍???‍?‍?‍?‍?‍?‍?‍?‍?‍?‍?‍?‍?‍?‍???‍?‍?‍?‍?‍?‍?‍?‍?‍?‍?‍?‍?‍?‍?。 我童年住在外公家,泛着金光的池塘,不间断的吵闹的蝉鸣,透过大榕树枝叶的斑驳的阳光,以及穿着褂子的老人们……都是留在我记忆里夏天灿烂的模样。 那时候我是不怕热的。 外公家当年住的地方有点儿像四合院,与邻居们前后左右的屋子围成一个大庭院。每到晌午时分,我和小伙伴们躺在庭院中间的一把巨大藤椅上,翻几页书,只需几缕凉丝丝的风,便可以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而现在,我停了车,焦灼地站在屋外,太阳火辣辣的,我感觉自己像一条要被晒干的鱼。 还好亲戚们唤我进去,三台风扇对着我呼呼吹了十来分钟,我才重获新生般地站起来。 我一边回想着小时候的事情,一边对自己发出疑问:到底是天气越来越热了,还是我耐热能力(?)不行了! 吃过午饭,我有些不死心地出了门,沿途走过一大片蔬菜瓜果地,来到了屋后面的一座小山下。我刚往上爬了几步,就没有力气,只好在一棵大树下站定,忽然间,一股惬意的凉风袭来,树叶零零散散落了几片。 风穿过岁月而来,我好像回到过去的某一刻。 那天,我在那棵树下坐了很久很久,那阵风似乎经久不息,我静坐在那里,没有焦虑的午后,我重新喜欢上了夏天。 一切都没有变过。 晚饭后,我们几个人开车去了县城的广场。 广场大多差不多,跳广场舞的阿姨大爷们占领了半壁江山,剩下的摆摊儿的、唱歌的……熙熙攘攘,挺有“平安喜乐”的幸福模样。 我慢吞吞地穿过人群,看到了某处的画面,不由自主地驻足——拐弯的地方,有五六个穿背心的老大爷凑在一起,拉二胡的,打手鼓的,摇头晃脑,很是惬意,旁边另外几位坐在小板凳上,架着白炽小台灯,优哉游哉地下着象棋。 这再寻常不过的景象,不知怎的,我有些感动。 我突然想起来,小时候住的院子里,有一位邻居家的大爷也爱拉二胡。每到傍晚,那位大爷就坐在门庭处,自顾自地边拉二胡边哼哼。有时候是《二泉映月》,有时候是《空山鸟语》,有时候是大爷自己兴起时编的一些东西,总之,自有腔调。 只是他摇头晃脑,伴随他手臂一拉一推的动作,让小孩儿们觉得拉二胡这件事,轻巧得很。 大家兴致勃勃地围过去要学,大爷让我拉了拉,我自信满满地把二胡抱过来,结果当然是——要么拉不出声,要么就是锯木头般的刺耳。 自此以后,这二胡声,竟让我觉得越来越悠扬动听了。 四合院的老人们都住了很久,年轻时就开始做邻居,我外公不会拉二胡,但他却听了大爷的二胡声好些年。我记得他总是在饭后泡上一杯茶,搬一把竹椅坐到旁边,有时候一曲完毕,换曲的间隙里与大爷聊两句,有时候只是不声不响地听着。 长大后回想起两位老人斜阳之下默契地陪伴,曲声婉转,四季更迭,竟有一些高山流水的味道。 往后一些年,大家纷纷搬离了旧院儿,住进了楼房,热热闹闹的,除此之外却也没有其他变化,因为那些老邻居也依然是邻居——大家看上去,有些像是谁也离不开谁了。 这样纯朴的长情,我搬到城市,真的就很少再看到了。 后来,邻居们年纪大的,身体不好的走了好些个。直到现在,我外公也已去世数年,回家的时候我偶尔再见到那位大爷,他虽然上了年纪却依旧精神抖擞,他见到我很亲切,总是和我拉拉家常,聊聊小时候我们这些小屁孩儿的事。 只是怕触及什么,有些话,我总是张嘴了却又没好意思问出口。 ——就是不知道,他还拉不拉一曲了。 但我想他是会的。 还作江南会,翻疑梦里逢。 倘若外公还在,也是希望他这位旧友,能曲声不断、余生逍遥吧。 少女星(二) 上期回顾:偏科少女徐晚星高二时,街上搬来一家三口,少年乔野同时作为插班生转入晚星的班里?‍?‍?‍?‍?‍?‍?‍?‍?‍?‍?‍?‍?‍?‍???‍?‍?‍?‍?‍?‍?‍?‍?‍?‍?‍?‍?‍?‍???‍?‍?‍?‍?‍?‍?‍?‍?‍?‍?‍?‍?‍?‍?。明星少年转学当天,班内一阵轰动,唯独迟到的徐晚星毫不知情?‍?‍?‍?‍?‍?‍?‍?‍?‍?‍?‍?‍?‍?‍???‍?‍?‍?‍?‍?‍?‍?‍?‍?‍?‍?‍?‍?‍???‍?‍?‍?‍?‍?‍?‍?‍?‍?‍?‍?‍?‍?‍?。两人首次见面就起了冲突,从此结下了梁子…… 文/容光 新浪微博:@容光十分小清新 当然,除了是得意门生,徐晚星也是最让罗学明头疼的超级恶霸?‍?‍?‍?‍?‍?‍?‍?‍?‍?‍?‍?‍?‍?‍???‍?‍?‍?‍?‍?‍?‍?‍?‍?‍?‍?‍?‍?‍???‍?‍?‍?‍?‍?‍?‍?‍?‍?‍?‍?‍?‍?‍?。 这家伙嘴皮子利索,从小跟着父亲在夜市摸爬滚打卖抄手,愣是练出了一身市井气,不出半个学期,就在六中混出了名堂。 身为班主任,罗学明管不了学生那么多,毕竟当老师的一向如此,只要孩子成绩好,其他的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宽容以待。只可惜,徐晚星的数理化成绩的确没得说,然而语文和英语也差劲得让那两位老师吐血。 一整年过去,刚升入高二的徐晚星被拎来办公室批斗过无数次,下蹲也做了少说有上万个,可惜这位偏科少女的不止偏科了那么一点点,就好比——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跟您实话实说了,我妈当初生我的时候,医生说我先天有点缺陷。”徐晚星站在办公室,方才提起来的心在看见办公桌上的几张周考卷子后,放了下来。 明明中午才被罚了下蹲,这会儿腿还发软呢,忽然又被叫来办公室,她当真以为是那姓乔的混账东西来打小报告了。 还好不是,否则,那孙子真的别想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罗学明眯着眼睛看着她:“什么缺陷?” “医生说我天生少根筋。”徐晚星唉声叹气,满面愁容,像是不愿被人听见似的,凑过来小声地说,“这话我也只跟您说了,医生说我左脑发育不太好,语言方面有所欠缺,恐怕就是因为这个,影响了英语和语文的成绩。” “……” 罗学明默不作声地看着她,太阳穴鼓鼓的,生疼,片刻后,他动了。 他右手一抬,将桌上的数学书拿在手中,飞速地卷起,左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开椅子,站起身来。 然而,说时迟,那时快,徐晚星的条件反射来得比他还猛,几乎在看见他有所动作的一刹那,就猛地朝后退了好几大步。 “罗老师,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她退得太猛,冷不丁撞在谁的身上,险些一个趔趄。 她顾不得回头看,一边撒腿就跑,一边头也不回地高呼一声:“对不起啊,人有三急!” 罗学明卷着书冲她怒吼:“徐晚星,你给我回来!” 办公室里乱成一片,笑的笑,摇头的摇头。 罗学明被气得够呛,把徐晚星的话重述给老师们听:“这鬼东西,胡扯一堆忽悠我,说什么医生说她天生有缺陷,左脑不发达,语言方面有问题——你听听,这是语言有问题的人能说出来的鬼话吗?” “这徐晚星,哈哈。” “小丫头片子聪明着呢,就是心思不用在学习上。” “她要是肯多花点心思在语文和英语上,重点本科大学也没得跑了吧,志在必得啊。” “可惜了。” 物理老师张永东回头,看着刚才被徐晚星撞上的人,和颜悦色地招招手:“来了?是班长跟你说的我找你吧,来、来、来。” 办公室的门口站着一个少年,刚才被撞得一个趔趄,却只换来一句毫无诚意的对不起。 脸色发黑的乔野捂着第二次被撞疼的胸口,一阵气血翻涌。 不远处的张春月还在生气地指着谁的卷子说:“Disaster(失败的人,不幸的人)也能拼错,初中生都不会犯这种错误好吗?!” 乔野嘴角一扯,心想,可他不就是个disaster吗? 转学日,因为徐晚星的反复出现,他彻头彻尾都充斥着disaster(不幸)的气息。而他没想到的是,这还仅仅是个开始。 罗学明这个班主任,向来为学生鞠躬尽瘁,就是细节上不太讲究。 新学期刚开始,他也没排座位,能不能抢到好位置,全看报名那天来得早不早。不过,他把话撂在那了,期中考试之后,会再换一次座位,大家各凭本事,按排名优先选位置。 对于热衷于各类棋牌的少女徐晚星来说,迟到是家常便饭,于是,报名那天姗姗来迟,理所当然地坐在了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只是,今天,她的身后多出了一张桌子和椅子。她从办公室回来之后,就眯眼瞪着那个空座位。 下午第一节课快开始了,乔野才踏着铃声回来,看见徐晚星的那一瞬,下意识地伸手摁住隐隐作痛的胸口……都快产生条件反‍射‍‌­了​‌。 徐晚星见状,二郎腿一跷,邪里邪气地冲他笑:“啧,西子捧心这种柔情万种的姿势,也就貌美如花的乔同学可以驾驭了。” 周边传来窃笑声。 乔野面无表情地放下手,拉开椅子坐下来:“貌美如花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样被牛撞?!” 窃笑变成了明笑,以于胖子和春鸣为代表。 “……” 徐晚星的尊严受到冲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拍桌子:“你骂谁是牛呢?” 这个节骨眼上,恰逢英语老师走进前门。 “徐晚星,你干什么?”张春月眉头一皱,“没听见上课铃声吗?” 她是教英语的,不像罗学明他们这些教理科的,她对徐晚星这种典型的偏科少女丝毫爱不起来。 徐晚星一向识时务,知道在谁面前能放肆,在谁面前得夹着尾巴做人,遂狠狠地剜了乔野一眼,忍了。 然而,这注定是个不平静的下午。背后坐了个新来的刺儿头,徐晚星如坐针毡,浑身的毛孔都散发着警觉性。 首先是英语课—— 周考的卷子按成绩高低发了下来。张春月是个严厉的老师,当众宣读成绩,被点名的同学会顶着全班的瞩目上去领卷子。 于是,排在前面的尖子生待遇非常优渥—— “万小福,一百四十二分。考得不错,继续努力。” “辛意,一百四十点五分。下次注意一下啊,改错题错了一个,这是不应该的。不过,作文写得很好。” “李倩冰,一百三十八分。题中的第二段文章,你要好好再读一遍,下次争取上一百四十分?‍?‍?‍?‍?‍?‍?‍?‍?‍?‍?‍?‍?‍?‍???‍?‍?‍?‍?‍?‍?‍?‍?‍?‍?‍?‍?‍?‍???‍?‍?‍?‍?‍?‍?‍?‍?‍?‍?‍?‍?‍?‍?。” 亲切的鼓励,送给自己喜爱的英语优等生们。 然而,对于排名倒数的差生们来说—— “于庆庆,七十分。” 张春月的声音在发卷子的全程,完美体现了热情的火焰被浇灭的场景。当然,浇灭她的是从第一个不及格的于胖子开始。 “这次随机选的准确性还挺高啊,差一点就及格了。” 于胖子咳嗽两声,脸上泛起浅浅的红,一边走,一边对四周拱手:“低调,低调。” ? 张春月咬牙:“你觉得我是在夸你?!” 四面八方都是哄笑声。 乔野初来乍到,还不太熟悉大家的名字,只像个局外人似的看着这大同小异的发卷子的场景,恍然生出一种其实自己还未转学的错觉。 当然,他很快注意到了一件事,前座的不良少女和她的棋友们显然是物以类聚,倒数十名里,有四五个都是中午下飞行棋那一伙的。 更巧的是,春鸣和徐晚星是一前一后上台的。这个时候,张春月的声音已经接近冰点,不带丝毫温度。 “春鸣,五十八分。倒数第二名。” 春鸣长得像根豆芽似的,白白净净,高高瘦瘦。也因此,他此刻的不脸红就显得有些突兀了。 秉承师德为重,张春月在心里告诫了自己很多次,注意态度,要和蔼、要可亲,可看见春鸣跟个没事儿人似的,沉着冷静地拿了卷子就走,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人家考一百三四十分,你差点只考了人家一个零头,拖了班级的后腿,还脸都不红一下。” 下一刻,还没被念到名字的徐晚星不疾不徐地站了起来:“这不还有我给他垫底吗?脸红这种事,春鸣同学是善解人意,想留给我来着。不然,他倒数第二名都脸红了,我倒数第一名该怎么发挥。” 又是一阵哄笑。 张春月冷着脸拿起最后一张英语试卷:“你是该脸红,四十二分,刚刚好是万小福的零头。” 忽然被提到的班长万小福坐在第一排,脸上一红,不知所措地望着越来越近的徐晚星。徐晚星接过卷子,安抚地冲他笑了笑,后者的脸立马红得更厉害了。 张春月目送徐晚星回到座位,这才注意到她身后的乔野。 班上原本有四十九人,座位恰好是七个横排,七个竖排。眼下新同学转来,单独一人坐在最后一排,也没有同桌。 她下意识地说:“乔野没有卷子,就和徐晚星一起——”下一刻,她眉头一蹙,“算了,她的卷子不能看,你把桌子往前移一移,看辛意的。” 辛意是第二名,也是徐晚星的同桌。 刚回到座位上的徐晚星正对上乔野的视线,对方淡淡地瞥了一眼她卷子上刺眼的分数,不发一言地挪了挪座位,和辛意一起分享卷子了。 徐晚星:“……” 等一下,这个眼神是怎么回事? 然后是第二节英语课—— 这次的英语作文是写自然灾害。张春月痛心疾首地说:“千叮咛,万嘱咐,作文里不会写的单词就不要写,拼写错误是要扣分的,有的人就是不听。” 她转身,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唰唰写了几笔:“Earthquake怎么拼的?泥石流是mudslide,不会拼写就别写,换成洪水不行吗?!” 一连串自然灾害的词组在黑板上诞生。 张春月生气地说:“跟你们有些人的作文比起来,泥石流、地震简直都不算disaster(灾难)!” 台下又是一阵哄笑,徐晚星也嘻嘻哈哈地跟着笑。偏偏张春月一抬头就看见角落里那个笑得一脸人畜无害的偏科少女,气不打一处来,指缝里还夹着粉笔呢,于是朝她一指。 “你还笑别人啊,徐晚星?” 全班齐齐回头,看着一脸迷茫的徐晚星。 张老师手里的粉笔一抖一抖的:“不会拼泥石流、暴风雪的单词还情有可原,那是词汇超纲。全班就你一个连disaster都不会写,你还有脸笑!” 徐晚星:“……” 再后来是语文课—— 祸不单行果然是真的,徐晚星的作文被当众批评,语文老师还选了一段当作“典范”进行全班讲解。 “读书是一件非常好非常好非常好的事情——徐晚星,你写作文还是说口水话呢?!重复那么多遍,有你这么凑字数的?!” 徐晚星一脸诚恳:“是您说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陈老师:“……” 全班:“哈哈。” “那这里,你用了一句名人名言,你说鲁迅先生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们扑在面包上’。”陈老师发出灵魂般的拷问,“徐晚星,我问你,这话是鲁迅先生说的吗?” 徐晚星:“好像是……” 陈老师扶了扶眼镜:“行,那你告诉我,你在哪本书上看到鲁迅先生说了这句话?” 徐晚星信誓旦旦:“也没哪本书上写了鲁迅先生没说这句话啊……” “……” 陈老师:“你给我站到后面去听讲!” 徐晚星习以为常,起立,拿着卷子原地转身,心里悲叹双语老师就是这么没有幽默感。 然而,转身的瞬间,她一不留神对上了乔野的目光。全班都在哈哈大笑,唯独他的面上丝毫没有笑意,只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仿佛她是个失败的笑话。 她心下一顿,忽然就笑不出来了。 站在教室最后方,徐晚星瞪着那个冷若冰霜的后脑勺,心想,就你最了不起。 参加了全国物理大赛是吧?参加了国际奥林匹克物理竞赛是吧?那不是因为她懒得参加吗!要是她参加了,有这厮什么事儿啊?! 徐晚星感到一阵空前的烦躁。 对大多数人来说,一周之中最讨人厌的日子莫过于星期一,但对于徐晚星来说,绝对是星期三。就像今天,数理化课程都集中在上午,下午居然是两节英语课、两节语文课,简直要了她的命。 晚自习时,别人都在写作业,徐晚星奄奄一息地趴了半个小时,抬头问同桌:“英语报纸写完了没?” 辛意点头:“差不多了,改错题还要再检查一遍。” 徐晚星也不跟她客气,勾勾手指:“借我五分钟,参考一下作文?‍?‍?‍?‍?‍?‍?‍?‍?‍?‍?‍?‍?‍?‍???‍?‍?‍?‍?‍?‍?‍?‍?‍?‍?‍?‍?‍?‍???‍?‍?‍?‍?‍?‍?‍?‍?‍?‍?‍?‍?‍?‍?。” 辛意迟疑片刻:“这个学期也要继续……参考啊?” 徐晚星打了个呵欠,从她的桌上拿走了报纸,开始飞快地“参考”:“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要我认认真真地学英语,脑袋都要爆炸了,何况写作文。” “可是,这都高二了,你一直这样,高考怎么办?”辛意有些着急,“你理科随便学学都那么好,双语稍微下点功夫,应该也会进步很快的。” 徐晚星冲她懒洋洋地笑:“那就高三再来下点功夫呗。” 说着,她伸手揉揉辛意白净秀气的小脸:“好了,好了,一天到晚忧国忧民,有这功夫,多操心操心自己,你那暴躁老爸——” 话说到一半,看着辛意暗淡下去的双眼,徐晚星收了声,开始转而说些有的没的。 后座的乔野在写物理最后一道大题,瞥了一眼抄作业的姿态异常娴熟的徐晚星,眼里滑过一抹不耐。 聒噪。 他眉头紧蹙,又尝试着写了几个步骤,最后还是没能抵抗住噪音攻势,即便徐晚星说话的声音不大,但不知为何,就是让他没法专心解题。 几分钟后,乔野站起身来:“陈老师,我去趟洗手间。” 他从书包里拿了样东西,握在手心,得到老师的首肯后,从后门走出教室。 徐晚星回头看了一眼,恰好注意到他拢在手心的东西。少年手指修长,将那东西藏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抹暗红,看样子方方正正的。 什么玩意儿? 她没放在心上。 只是,晚自习前没吃东西,肚子饿得不行,她抄完作业后,也借口上厕所,打算去小卖部买个面包填肚子。 途经走廊尽头,她不偏不倚地撞见正从男厕所里出来的乔野。 再看见她的瞬间,少年下意识地把手揣进裤兜里,那抹暗红色就此消失。 可徐晚星已经看清楚了,扯了扯嘴皮子:“巧啊。” 乔野看她一眼,也没说话,径直往教室走。 正值傍晚,招摇一整日的太阳终于偃旗息鼓,躲进厚重的云层里。少年的身影消失在走廊上,有风拂过,送来些微泥土的味道。 徐晚星在楼道上站了片刻,嘴角勾了勾。 看不出啊,这优秀的转学生还有两副面孔呢,借着上厕所,跑去厕所打游戏机,这是什么操作啊?! 仿佛抓住了他的小辫子,她吹了声口哨,翻了个白眼——一个随时随地掏出棋牌就娱乐,一个蹲在厕所玩游戏机,谁瞧不起谁啊,不都是违反校规校纪吗。 晚自习结束时,夜幕已至。 教室里的人仔仔细细地收拾着书包,唯独徐晚星蔫了一整天,这会儿倒成了炮仗,拎起书包就风风火火地往外跑。 她没回家,径直往茶馆跑。这个点,徐义生已经开始摆摊卖抄手了。 蓉城是出了名的慢节奏城市,每到夜里,街边的灯火次第亮起,小摊小贩也推车出来做生意。烧烤、夜啤、烤鱼、干锅,夏天有蜀地独有的冰粉凉虾,冬日是热气腾腾的冒菜、串串。 徐义生一年四季都卖抄手,白天在家准备食材,下午五点推着小车来到茶馆一条街摆摊。 四川人热爱打麻将,这条街上茶馆不少,于是小吃摊子应运而生。 他卖了大半辈子的抄手,靠这门手艺糊口,养活了徐晚星。 八点半,徐晚星准时抵达茶馆一条街,把书包往三轮车顶一扔,撸好袖子上阵。 “回来了?”徐义生百忙之中抽空扭头看了一眼。 “回来了。这是送哪的?” 徐义生雷厉风行地往她的手里递了一个托盘,上面放了四个大碗,统统装着刚出锅的抄手:“老麻红汤,二号包间黄老板。中麻红汤,五号包间最胖那大哥。酸辣汤,大厅里头穿红衣服的大姐。清汤也送去大厅,大胡子点的,你认识。” 徐晚星点头,稳稳地接过托盘,转身朝人声鼎沸的茶馆里快步走去。 兴旺茶馆,很俗气的名字,但打麻将的人都讲究那么一点玄学,这名字很讨人喜欢。 她轻车熟路地踏进大厅,跟柜台后的老板娘打了个招呼,然后准确无误地把抄手一一送到客人的手里。哪怕徐义生只讲了一遍,语速还飞快,她也记得分毫不差。 这个夜晚和往常一样,徐义生在三轮车前大汗淋漓,徐晚星就摊前摊后地忙活着。 大概九点多的样子,徐义生看了眼手表,哎哟一声:“该收摊了!” 徐晚星不解:“这才几点,怎么就收摊了?” 徐义生也不解释,手脚麻利地把东西往车里一收,拉着女儿上了三轮车。 茶馆老板娘隔着柜台喊:“欸,老徐,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打烊了?” “我们那儿来了新街坊,我带晚星去打个招呼,拜访一下。”徐义生也大着嗓门儿回话。 徐晚星诧异地抬起头来:“新街坊?什么新街坊?” “到了,你就知道了。” 徐义生口风紧,任凭徐晚星如何打探,就是撬不开他的嘴。 十来分钟后,三轮车停在巷子口。 打从徐晚星记事起,她就和父亲住在这条名为“清花巷”的巷子里。巷子一头宽,一头窄,宽的地方房屋也宽敞,窄的地方亦然?‍?‍?‍?‍?‍?‍?‍?‍?‍?‍?‍?‍?‍?‍???‍?‍?‍?‍?‍?‍?‍?‍?‍?‍?‍?‍?‍?‍???‍?‍?‍?‍?‍?‍?‍?‍?‍?‍?‍?‍?‍?‍?。因此,同一条巷子里的居住条件也大相径庭。 徐义生将车停在窄的这一头,拉开陈旧的卷帘门,‍父­‎‌女‍俩一个在前拉,一个在后推,把车挪进了家门。 他从车里拿出一个沉甸甸的食品袋:“走吧。” 谜底在几分钟后揭晓。 ‍父­‎‌女‍俩停在清花巷最宽处,爬满杏色蔷薇的庭院里伫立着一座两层高的小楼。前些年户主搬走了,这里一直空着,如今终于等来了新主人。 敲门前,徐义生凶狠地嘱咐她:“一会儿给我老实点,怎么乖巧,怎么来。” 徐晚星:“……” 这架势,难不成是什么大人物搬来清花巷了? 来开门的是一对中年夫妻,从气质到穿着都颇为不俗。得知是街坊邻居来打招呼,她赶忙请人进屋里坐。 徐晚星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谨遵父亲的指示,收起了嚣张跋扈的一面,叔叔阿姨叫得很乖巧。 “我叫徐义生,就在巷子尾住,这是我女儿徐晚星。”徐义生还递上了从车里拎来的食品袋,谦虚地说,“我是卖抄手的,这是自家做的,干净,味道应该也还行,毕竟也卖了二十来年了。” ‍父­‎‌女‍俩应邀在客厅坐了下来,宽敞的两层小楼窗明几净,装潢雅致,不见一丝富贵气,却处处透着主人良好的审美。 四处张望了片刻,徐晚星的脑子里有根弦绷紧了。她侧头震惊地望着徐义生,一脸不可置信。 看不出来啊,他们家老徐当了二十七年抄手独行侠,清高又清贫,今天竟然要贪慕富贵攀高枝了?! 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徐晚星仔仔细细地抠了抠并不存在的眼屎。 夫妻俩很有礼貌地自我介绍了一番。男人叫乔慕成,女人叫孙映岚。 “我是搞地质研究的,平常就挖挖土,风里来,雨里去。因为工作调动,上星期刚从北京回蓉城。”乔慕成很随和,笑容满面地说,“我太太是蓉城人,就在清花巷附近长大,所以这次回来也特意把家安在了这里。” 三个大人果真像是国家元首会晤,进行着亲切又客气的交谈,只有徐晚星如坐针毡。 她表面上岿然不动,笑容可亲,内心却在疯狂地揣测老徐的意图。 好在徐义生不善言辞,简单的一番交谈后,很快坐不住了,咳嗽两声,进入正题:“我听隔壁老李说,你们家还有个儿子,和我们晚星一样在读高二,成绩可不得了。” “哪里就不得了了,那是大家吹捧他。”孙映岚已过四十岁,依然很有风韵,“巧得很,你们来之前,小野刚骑车出门买文具了。” 她看了看墙上的欧式挂钟:“看时间,也快回来了。” 乔慕成的目光落在徐晚星的身上,笑着问:“晚星也高二了?在哪里上学啊,一中还是六中?” 离清花巷最近的两所中学就是一中和六中。 徐晚星老老实实地回答:“六中。” “哟,小野也在六中,今天刚办完转学手续,第一天上学呢。”乔慕成有些惊喜,又问,“你在哪个班啊?” 徐晚星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这个问题。她回头看了看身旁岿然不动的老徐同志,仔细审视后,得出结论:他对于她和这位叫小野的同校一点也不吃惊。 所以,老徐是冲着这家人的儿子来的? 徐晚星的心头千回百转,结合老徐这么多年来的斑斑劣迹,顿悟了。 她用死鱼眼瞪着徐义生,用眼神传达:“你又想坑我。” 徐义生见她不吭声,终于打开天窗说亮话,笑出一脸褶子:“不瞒你们说,我就是听老李说了你们家孩子也高二,成绩又好,还拿过不少这个奖、那个奖的,这才紧赶慢赶地带我们家孩子上门来拜访。” 他说得热情洋溢,十分诚恳,布满粗茧的手掌往徐晚星的背上一拍,拍得她虎躯一震,背都绷直了。 “我家晚星,从小就聪明懂事,小小年纪就开始上夜市帮我卖抄手,街坊邻居都夸她有孝心。”这是优点一。 “她还爱学习,特别勤奋。以前她年纪小,我不放心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就带她一块儿去卖抄手。她每天晚上就在摊子旁边蹲着做作业。茶馆老板看她那么刻苦,就让她去茶馆的柜台后面写,说这孩子多爱学习啊。”这是优点二。 “还有啊,这孩子特仗义,从小就侠义心肠,看不惯别的孩子拉帮结派地欺负人。别看她是个女孩子,从小到大不知道多少次挺身而出、助人为乐了,学校里的同学都喜欢她。”这是优点三。 然后,徐义生又滔滔不绝地讲了更多她的优点,观点鲜明,论据充分。 徐晚星目瞪口呆地望着老徐,素来不善言辞的人到底是怎么口若悬河地细数出她这么多优点的。 她严重怀疑他在来之前打了草稿?‍?‍?‍?‍?‍?‍?‍?‍?‍?‍?‍?‍?‍?‍???‍?‍?‍?‍?‍?‍?‍?‍?‍?‍?‍?‍?‍?‍???‍?‍?‍?‍?‍?‍?‍?‍?‍?‍?‍?‍?‍?‍?。 当然,徐义生很快进入正题:既然两家的孩子都这么出色,今后应该好好交个朋友,共同进步才是啊! 他慷慨激昂地展望未来:“你们家孩子成绩好,让晚星跟着多学学。我们晚星在学校人缘好,又喜欢帮助同学,正好让她带着你们的小野更快地融入新环境。” 乔慕成哈哈大笑:“那真是再好不过了!不瞒你说,我们小野什么都好,就是性格不太开朗,我还担心他转来这边觉得孤单,没有朋友呢。有晚星带他融入环境,那真是太好了。” 徐晚星:“……” 等一下,这个节奏是怎么回事?她都不知道这个叫小野的是何方神圣,怎么就要带他起飞了?! 徐晚星瞠目结舌地坐在那里,被老徐这一出先斩后奏惊得头皮发麻。 同一时间,门口传来动静,有人推门而入。 五分钟之前,乔野骑车从文具店回来,在庭院外就看见灯火通明的客厅里多出两个人影。 他们一家三口才刚搬来没几天,理应没有熟人上门才对。 他疑惑地走上台阶,停在大门口,恰好听见从屋内传来男人热情又激昂的“个人演讲”——关于一个活雷锋孝顺父母、吃苦耐劳、刻苦学习、乐于助人的各种事迹。 乔野:“……” 他严重怀疑蓉城的治安不够好,有传销分子上门钓鱼。 严谨如他,很快从包里拿出手机,默不作声地录下了屋内剩下的对话内容,然而,越听越糊涂。所以,这年头搞传销的也换招数了,不推销产品,改推销女儿? 徐义生几句话里就有一个“晚星”,乔野一开始并没有听真切。直到最后,两位父亲奠定基调,迅速为双方的孩子盖上了“好朋友”的章时,他才分辨出徐义生重复的那个名字到底是什么。 “我们晚星”“我家晚星”“晚星”…… 怎么好像有点耳熟? 盛夏的风吹过庭院,拂过他的脊背。下一秒,仿佛有道闪电从尾椎骨处蹿了上来,瞬间激起大脑皮层的应激反应。 晚星! 乔野表情一僵,握着手机推门而入,定定地朝沙发上看去。 同一时间,客厅里的四人听见开门声,也齐齐地回过头。 乔慕成:“哈哈,说曹操,曹操到。小野回来了。” 徐义生:“正好,快,晚星,快上去打个招呼。以后你要好好跟着人家小野学习,不懂就问。” 乔慕成:“哪里的话,晚星这么努力,是我们家小野要多跟她学习才对。” 徐义生:“那就互相学习,互相学习!” …… 两位父亲热情似火,寒暄了好一阵,最后才迟钝地发觉,咦,孩子们怎么没有反应?! 乔慕成不解地望着站在大门口一动不动的儿子:“小野,你站在门口干什么?快进来啊。” 徐义生用手肘暗地里撞了徐晚星一下,压低了声音:“老子该做的全做了,你给我发什么呆?赶紧配合!” 光线充沛的客厅里,母亲一脸疑惑,两位父亲各自召唤着自家的孩子,唯有两个当事人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徐晚星的表情完美诠释了几个重大的心路历程—— ! ? …… 而乔野—— 乔野只剩下:…… 数不尽的省略号。 他面无表情地盯着客厅里的徐晚星,终于在老乔同志的千呼万唤里走了过去,开口只有一句话,是对徐义生说的。 他彬彬有礼、客客气气地说:“叔叔,您还说漏了她一个优点。” 徐义生摸不着头脑,疑惑地问了一声:“嗯?” “她是否刻苦学习,是否孝顺长辈,是否乐于助人,我都不知道。”乔野的目光落在徐晚星的脸上,诚心诚意地说,“但是,她——” 万籁俱寂里,客厅里落下轻描淡写却掷地有声的一句—— “但是她‘聚众赌博’的时候,飞行棋下得是真的好。” 乔野的这句话,杀伤力不亚于白天英语课上的各种泥石流、龙卷风。客厅里霎时陷入一片难以描述的沉默之中。 徐晚星:“……” 徐义生:“……” 乔父:“……” 乔母:“……” 而在场人的心理活动也迥然不同。 乔父是惊讶:等等,他们俩原来认识吗? 乔母是怀疑:所以,说好的刻苦学习、孝顺长辈、乐于助人呢? 徐义生是震怒:什么玩意儿?!“聚众赌博”?! 徐晚星—— 徐晚星万念俱灰:姓乔的,我挖了你家祖坟吗? 她真是万万没想到,乔野居然来这么一手,说什么不好,专门挑她的命门往老徐跟前送。甭管他知不知道这事会害死她,总之,新仇旧恨加起来,他俩是不共戴天了。 但眼下还不是算账的时刻,因为她自顾不暇。 徐晚星心惊肉跳,扭头一看,只见老徐的脸已经黑成了非洲人。 “不是,爸,你听我解释——” 然而,徐义生已经暴走了。 “徐、晚、星——”他一字一顿,从眼神到嗓门儿都透着不可置信,“你居然在学校赌博,啊?!” “不、不、不,我没有!”她也没赌钱,只是赌零食啊! “你没有?!那人家是吃饱了撑的污蔑你吗?!”徐义生咆哮。 “他,他那是——”徐晚星的大脑超负荷运转,急中生智,“他那是和你开玩笑呢。爸,你也太没有幽默感了,人家第一次见面,开开玩笑,活跃一下气氛怎么了?” 绝望之中,不知从哪儿生出了一丝希望,然后星星之火迅速燎原。 徐晚星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回头望着乔野,眼里蕴含着闪亮的希望之光:“乔同学,你说是吧?” 麻烦配合一下吧。 求求了,看在这半天不到的同学情分上,好歹给条活路。 你说这是为了什么啊?好好做个前后桌不行吗,干吗非要结仇呢?大家有事好商量,当着家长的面,何必呢?! 然而,乔野用行动表明,他拒绝接受她满眼的求救信号。 乔同学,你说是吧—— “不是。”他正直无比地站在原地,看都没看她一眼,无比诚实地对徐义生说,“我没开玩笑。” (下期连载详见《花火》10A) 下期预告: 乔野将徐晚星在学校下飞行棋的事情揭露后,徐父将怎样处置徐晚星?与此同时,徐晚星为了“报仇”,随即揭发了乔野在校打游戏的事情…… 戒不掉的喜欢(三) 陌言川 作者简介:陌言川,热衷和写作,愿笔下的人物都有不俗的灵魂?‍?‍?‍?‍?‍?‍?‍?‍?‍?‍?‍?‍?‍?‍???‍?‍?‍?‍?‍?‍?‍?‍?‍?‍?‍?‍?‍?‍???‍?‍?‍?‍?‍?‍?‍?‍?‍?‍?‍?‍?‍?‍?。 新浪微博:@陌言川 上期回顾:高考结束当天,应驰给应欢准备了一个礼物,把应欢带到一家口腔医院,主治医生杜医生为应欢矫正牙齿?‍?‍?‍?‍?‍?‍?‍?‍?‍?‍?‍?‍?‍?‍???‍?‍?‍?‍?‍?‍?‍?‍?‍?‍?‍?‍?‍?‍???‍?‍?‍?‍?‍?‍?‍?‍?‍?‍?‍?‍?‍?‍?。意外的是,应欢再次遇到了徐敬余?‍?‍?‍?‍?‍?‍?‍?‍?‍?‍?‍?‍?‍?‍???‍?‍?‍?‍?‍?‍?‍?‍?‍?‍?‍?‍?‍?‍???‍?‍?‍?‍?‍?‍?‍?‍?‍?‍?‍?‍?‍?‍?。 之后,应欢进入A大,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在操场上,偶遇了吴起和徐敬余。回家后,应欢在应驰的房间里发现了吴起的名片…… 陌言川/著 第二天早上,应欢起床后,就看见应驰在阳台上练习空击,空击是拳击最常用的训练方法,家里没有训练道具,他几乎每天都花时间练习空击。 她看了几秒,然后去刷牙洗脸,回房间换好衣服,就把应驰拖出门。 应驰不明所以,问应欢去哪里,她也不告诉他。 等站在天搏俱乐部门前的时候,他蒙了一下,反应过来了,连忙拉住应欢:“姐,你干吗呢?我不去……” 虽然只是分部,但天搏俱乐部占地很大,透过偌大的落地玻璃窗能看见里面的场景,运动员正在训练。 应欢看了一下,回头看应驰,抿嘴笑:“我去看看。” 说完,她推开他的手,转身往门口走。 应驰站在原地,看看里面的情况,没忍住,一抓脑袋,跟上去了。 姐弟俩一前一后地走进去,吴起刚好路过前台,看见他们,愣了一下,随即看向应驰,笑道:“小子,想好了啊?” 应欢看着面前的男人,四十岁上下,个子不高,一米七左右,但很精神。 她回头看应驰,应驰不情不愿地说:“这个是吴教练。” 应欢抿嘴笑了笑:“你好,吴教练。” 吴起以为应驰真是应欢劝来的,看向她,有些服气:“徐敬余说得对,还是你厉害。” 应欢:“啊?” 徐敬余是谁? 吴起笑笑,注意力已经放到应驰的身上了,走过去直接在他的肩上用力一拍:“想通了就好,特招进A大不是挺好的吗?跟你妹妹一个学校。” 应驰一脸蒙。 应欢:“他是我弟弟,亲弟弟。” 吴起愣了一下,拍拍脑门,尴尬地笑笑:“哦,原来是姐弟啊,我……抱歉啊,你们长得不怎么像,真看不出来……” 应驰也很无语,指指应欢:“我姐,应欢。” 应欢已经反应过来了,问他:“特招进A大?我怎么不知道还有这件事?” 吴起看她:“你不知道啊?” 应驰现在完全被动了,只能小声地把事情解释一遍。 吴起是真的以为应驰已经想通了,拍拍他的肩膀?:“先参观一下?边走,边说。” “想通了就好啊,进A大是个很难得的机会,之前我也跟你说过A大校队和俱乐部的关系了,WSB是唯一跟奥运打通的职业赛事,也是奥运资格选拔赛之一。我知道你们年轻人有热血和梦想,想拿金牌,再去闯职业……”吴起絮絮叨叨的,一路走,一路说,这些话其实是说给应欢听的。 这里是非常专业的搏击馆,有中心拳台,还有各种训练室和器材。 应驰看得眼睛发亮。 应欢知道应驰的顾虑,应海生现在一直在做透析治疗,也不知道能坚持几年,迟早有一天要做肾移植手术的,亲属配型成功的除了她大伯之外,还有应驰。大伯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如以前,应驰是应海生的儿子,如果真需要做手术,他…… 她深吸了一口气,经过一间训练室时,训练室正好有人出来,差点儿撞上她。门敞着,她抬头,一眼就看见对着门正在做负重引体向上的男人。 一眼晃过,那张脸有些熟悉。她回想了一下,哦,周柏颢。 男人穿着红色拳击裤,赤裸着上半身,缓慢地往上拉伸。手臂上每一块肌肉都被牵动,紧绷硬实,汗水顺着他凸起的喉结往下流,浑身像抹了油似的,晶亮晶亮的,看起来格外健壮。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他跟上次见面的时候有些不一样,身体更结实、更健壮,让人感觉肌肉比石头还硬。 应欢有些恍惚,回头看了一眼已经被吴起带远的应驰,脑子忽然冒出一个想法,脚步停止不前,定定地站在门口。 从她站在门口的那一秒,徐敬余就看见她了。 他微眯着眼,跟着呼吸节奏,一上一下,微微喘气。 旁边,正在休息的石磊给他数起了数?:“一百九十七、一百九十八、一百九十九、两百……” 石磊数到两百,徐敬余跳下来。 应欢看见他停下来休息,才走进去。 徐敬余微微挑眉,捞起旁边的毛巾,随便擦了几下,看了她一眼,扔掉毛巾,捡起红色棒球服直接套在身上。 应欢进去后才发现,里面还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坐在角落,又黑又壮,手臂很长,长得也很粗狂,像……泰山猿人。 她愣了一下,想到自己是有求于人,就有些脸红,毕竟跟他不熟。 她停在几步之外,就听见黑壮的男人捏着嗓子尖细地笑道?:“敬王棒棒哦,两百个。” 应欢转头震惊地看着这个像猿人一样的家伙,被雷得一身鸡皮疙瘩。 徐敬余把拉链一下拉到脖子顶端,直接踹了石磊一脚?:“滚,少恶心我。” 石磊号叫了一声,连忙跳起来,余光一瞥,才发现训练室多了个穿白毛衣的小姑娘。微鬈的长发披散在肩头,白白净净的,眼睛又黑又亮,就是嘴巴有点儿奇怪……不过,胜在眉眼漂亮,看起来还是很顺眼。 他嘿嘿笑了一声:“姑娘,你找谁啊?” 石磊冲徐敬余挤挤眼:又是追来俱乐部找你的小姑娘,你可真能招惹人。 徐敬余懒得理他,往器材上一靠,目光落在她的脸上,漫不经心地笑?:“找我啊?” 应欢点点头:“嗯。” “说吧,什么事?”徐敬余拎起旁边的水瓶,不知道她怎么会在这里,也想不到她找他有什么事,有点儿好奇?‍?‍?‍?‍?‍?‍?‍?‍?‍?‍?‍?‍?‍?‍???‍?‍?‍?‍?‍?‍?‍?‍?‍?‍?‍?‍?‍?‍???‍?‍?‍?‍?‍?‍?‍?‍?‍?‍?‍?‍?‍?‍?。 应欢抿了一下嘴,语速有些快?:“那个,周柏颢,我是有件事想拜托你……” “等等。”徐敬余灌了一口水,眼睛一睨,放下水瓶,打断她的话,“我先纠正你一件事,我不叫周柏颢。” “啊?!”应欢蒙了,第一反应是自己认错人了? 石磊一脸发蒙地看着她,先开口问:“你刚才叫他什么?周柏颢?” 这姑娘是脸盲追错人了吗,还是连名字都没弄清楚,就大胆地往前追了? 应欢更茫然了,看着徐敬余:“不对吗?” 上次在搏击运动馆,主持人明明说了他的名字叫周柏颢,就算她记错了,应驰也不会记错啊,应驰念叨了那么多次。 徐敬余看她一脸茫然的表情,有些好笑,完全没有用假名糊弄人之后的愧疚,坦然地说:“当然不对了。” 应欢:“那你是谁?” “我啊……”徐敬余站直了,轻轻笑了一声,“徐敬余。” 应欢沉默了一下:“那周柏颢是谁?假名吗?” 徐敬余:“俱乐部投资人。” 石磊:“老板啊。” 应欢震惊了。 徐敬余啊,怪不得电视主持人和泰山猿人喊他“敬王”,怪不得应驰和钟薇薇搜索“周柏颢”的时候查无此人了。 应欢好不容易记住他的脸,觉得能把人和名字都对上了,现在被告知他的名字是假的……她有点儿混乱了,沉默几秒,抬头看他,确认一件事:“那晚跟应驰打拳的是你吗?” 徐敬余笑:“嗯。” 应欢又问:“那杜医生的儿子是你吗?” 徐敬余有些奇怪地看她,勾勾嘴角:“嗯,没记住我啊?” “现在记住了,徐敬余。” 应欢也没追问他为什么用假名字,继续刚才的话:“我想请你帮个忙,吴起教练说应驰入队的话可以特招进A大,但是,他在闹别捏,不肯答应……” 她看着他。 徐敬余对上她乌黑的眼睛,轻笑一声?:“这个我知道,不过,你还没哄好他?” 哄…… 应欢不知道徐敬余为什么用这个词,不过,她确实没哄好应驰,连威胁也没用,她有些无奈地摇头:“没有,他这次怎么也不听我的,所以我想请你帮忙啊……” 徐敬余嗤笑:“连你都没哄好,我能帮什么忙。” 总不能让他帮着把人押过来吧。 石磊在旁边听了一会儿,反应过来,这小姑娘不是来追徐敬余的,而是来找他帮忙的。应驰的事,石磊也听说了点儿,忍不住笑:“那小子不想来是不是怕挨揍啊,毕竟打拳击嘛,有时候就看谁耐揍了。” 应欢看了石磊一眼,皱眉道:“不是,他很喜欢打拳。” 她说话的时候,嘴巴张张合合,金属牙套若隐若现,徐敬余瞥了几眼,把整瓶水喝完,有些懒洋洋地问她:“所以,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应驰其实是个很好强的人,不服输……” 她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徐敬余打断:“我也不服输。拳击手大多不服输,在拳台上,认输就只有挨揍的份。” 应欢愣愣地看了他一阵,觉得他说那些话的时候,连神色都变得坚毅起来,整个人有种说不出的骄傲自信,让她有种感觉—— 这个男人绝不会向任何人服软,没人能掌控得了他。 徐敬余冲她点点头,示意她继续。 应欢回过神来,软声说:“你打赢过他,而且是吊着他玩打赢的,他一直很不服,你能不能帮我刺激他一下,他最受不了别人激他,特别是你。” 徐敬余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不是,你让我帮你哄他?” 哄?应欢不懂他为什么总说这个词,她急急地摇头,纠正他:“不是哄,不用你哄,你刺激他就好,随便你说什么,骂他也可以,说几句难听的话就好……等你刺激完了,我再去哄他就可以了。” 徐敬余心想:说到底,还是要哄。 他现在有些后悔了,当初为什么要上台打那场比赛?! 徐敬余啧了一声,扔掉空瓶子,抱着双臂,有些居高临下地睨着面前的小姑娘,漫不经心地笑:“你就不怕我说话太难听,让他一蹶不振?” 应欢跟他见过几次,尤其是在口腔医院门口那次,他给她的感觉是……好说话,所以才想到要请他帮忙。现在,看着他变冷的神色,她忽然有些后悔了,觉得自己不应该开这个口,但话已经说出口了,她舍不得半途而废。 她抿着唇,小声地说:“不会的,我相信你。” 徐敬余一脸纠结地看着她。 他不相信自己,更不相信那个一直要人哄的猪头小子。 石磊在旁边看了许久的八卦,本来还以为小姑娘是徐敬余的爱慕者,搞半天,是来让他帮忙当说客的。 石磊笑呵呵地插嘴:“要不,我帮你刺激?让他跟我打一场,保证让他输得服服帖帖。” 应欢转头看他一眼,面无表情地说:“不用了,谢谢。” 另一边,刚做完一组拉力训练的杨璟成也过来凑热闹:“那我呢?” 应欢说:“不行,必须徐敬余来。” 她又转头看徐敬余,像某种柔软又固执的小动物,偏偏她在求人,姿态放得很低,让他有种她在哄他、跟他撒娇的错觉。 “我……我请你吃饭?” 徐敬余没有说话。 “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小姑娘再接再厉,一颗一颗的糖衣炮弹轰炸过来,最后合掌对他拜了一拜。 徐敬余冷漠的一张脸终于绷不住了,有些不耐地抬手,打断她的话:“行了,我帮你,可以了吧。” 应欢立即笑了,眼睛晶亮?:“谢谢。” “吃饭就算了。” 徐敬余没兴趣跟别人的妹妹吃饭,甚至连名字都懒得问了。他将手‍‌插‌‌​进‎兜里,越过她,往门口走,神色微冷:“他在哪儿?” 应欢连忙跟上去,跟在他的背后:“跟吴教练在一起,应该就在前面,他找不到我,应该会去前台等的。” 徐敬余顿住脚步,回头看她。 “仅此一次。” 说完,不等应欢反应,他大步走了。 这都什么事儿?! 应欢看着男人高大挺拔的背影,小声地嘀咕:“本来就没想有第二次啊。” 随后,她又赶紧跟上去。 那边,应驰被吴起带着转了半圈,发现姐姐不见了,想转回来找,吴起:“她可能就是随便转转,俱乐部就这么大,她还能被拐了不成?!” 应驰想了想,说:“那我们去前面等她吧。” 吴起把人带到休息区,让应驰坐下,笑道?:“行,那我们来谈谈合约的事吧。” 应驰犹豫了一下,:“如果我不同意特招,高考的时候考不上A大,考上隔壁的T大,可以入队吗?” 吴起心想:不是,说半天,这家伙还没想清楚?! 徐敬余人高腿长,应欢跟在他后面走到走廊拐角,就看见吴起皱眉道?:“不行,跟我们签合约的是A大,T大没有拳击队,你如果想进队,只能进A大……” 徐敬余和应欢站在原地,听到吴起的话,不冷不热地嘲讽:“这是招了个祖宗进来吧,拳打得没多好,本事也没多大,要求倒是挺多的,你天天这么哄他,到底累不累?图什么?” 祖宗…… 应欢被他说得有些羞耻,忍不住辩驳:“你不了解应驰,他其实特别服管,现在只是没想通而已。” 徐敬余一言难尽地看她,傻子?‍?‍?‍?‍?‍?‍?‍?‍?‍?‍?‍?‍?‍?‍???‍?‍?‍?‍?‍?‍?‍?‍?‍?‍?‍?‍?‍?‍???‍?‍?‍?‍?‍?‍?‍?‍?‍?‍?‍?‍?‍?‍?。 应欢哪里知道他在想什么,眼神特别坦荡。 徐敬余看着眼前的姑娘,忽略她戴牙套的嘴,其实很漂亮,皮肤是少见的白净细嫩。他脑子里又晃过她露着小腰和细腿的模样,微微眯了眼,然后睨着她,勾起一边的嘴角,笑着反问道:“一个当妹妹的,总是要哄着你这个娇生惯养的哥哥。你累不累?” 徐敬余收起笑,朝应驰走过去。 应欢古怪地看着他的背影,他不会跟吴教练一样,误会她跟应驰是‎兄­妹​­了吧。她跟应驰只差一岁,外表也看不出来,确实有不少人会误会。 她跟过去,刚要解释一句,就看见应驰瞪大眼睛,像见鬼似的瞪着徐敬余?:“你怎么在这儿?!” 徐敬余:“我为什么不能在这儿?” 应驰这才发现他穿着队服,连忙看向吴起,吴起正焦头烂额,都想放弃这棵苗苗了。 吴起看向徐敬余,对应驰说:“他也是A大的,七十五公斤级,你应该还记得吧?” “当然记得了!印象深刻!” 应驰皱眉,他怎么没想到呢?!这人之前还代表A大参赛,那肯定就是天搏俱乐部的队员了。 他们现在站的地方是一个休闲区,摆着几张深蓝的布艺沙发,矮几上放着一盘薄荷糖。 徐敬余往他们对面的沙发上一坐,剥了块薄荷糖塞进嘴里。 他抱着胸,看向应驰:“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国内拳击市场是比较淡,但也不缺你这一个,你也别把自己想得多有能耐,队里不是非你不可。你不同意特招,又想进队里,你那点儿分数,考得上?” 应驰被他的话直戳心脏,脸红脖子粗地喊:“我还没考呢!你怎么知道我考不上?!” 应欢低头看应驰,她昨晚问了几次,什么手段都用了,应驰都说不入队,现在显然动心了。 “你想自己考进A大,然后再入队?” “嗯……”应驰也知道自己的成绩不太好,考A大简直是个巨大的难题。 少年低着头,昨晚还坚定不入队的心已经动摇了,他干脆破罐子破摔,抓了一把头发?:“大伯年纪大了,大伯母肯定不同意那件事的,以后爸要是……”他顿了一下,有些蔫蔫的,“我要是靠特招进A大,基本就以拳击为主了,我要是哪天不打拳了,退役了,我还能做什么啊?!又没文化,搞不好工作都找不到,回头还要你养,怎么办?多没面子啊……” 应欢摸摸他的脑袋,柔声哄:“没事啊,我养你就养你呗。” 徐敬余心想:都是惯的。 他冷笑:“谁跟你说拳击手就没文化?” 应驰也冷眼看他,毫不客气地说:“不是吗?!很多拳击手都是从小开始打拳,要么是特招体育生,每天训练时间都快占满了,哪还有时间学习。” 没文化…… 跟着出来看热闹的石磊和杨璟成忽然觉得膝盖一疼。 应欢简直无语了,揪了一下应驰的头发:会不会说话啊?别还没入队就把人得罪完了。 吴起咳了一声,有些头疼地看了应欢一眼,应欢看向徐敬余。 徐敬余淡淡地瞥她一眼,看向应驰:“说吧,你对这里有什么不满的?” 应驰正面回答:“对你不满。” 应欢站在旁边,目光落在徐敬余的身上,有些好奇他等下会说什么。 徐敬余咯嘣一声,咬碎嘴里的薄荷糖,嗤笑一声:“弱鸡。打也打不过我,队也不敢进,A大也考不上,你有什么本事对我不满?” 应驰蒙了,弱鸡?他骂我是弱鸡? 少年反应过来,彻底崩溃了,第一反应是看向应欢,开口就号叫:“啊,姐,他骂我是弱鸡!” 应欢有点无语。 徐敬余愣了一下,看向应欢。 姐?这误会可真够大的…… 徐敬余微微眯了眼,看向应欢,又瞥了一眼号叫的少年,这两人除了皮肤都很白之外,真没看出来哪里长得像。 记得有一次,好像是周柏颢说他们是‎兄­妹​­,想起那晚应欢穿着校服裤,看起来像个可爱的小姑娘,跟高大的应驰站在一起,怎么看都像傻哥哥带着自己的小妹妹。 徐敬余没太放在心上,后来遇见过两次,先入为主,便一直以为他们是‎兄­妹​­关系。他甚至连应欢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也没想过问一问。 应欢看向徐敬余,她压根没想到徐敬余说话这么狠,直踩应驰的痛处,于是与徐敬余对视一眼。 应欢觉得误会都解释清楚了,看了一眼被气炸的应驰,又看向徐敬余,说:“你别骂他。” 徐敬余挑了挑眉,意味深长地看她,过河拆桥啊。 应欢有些脸红,她觉得两人这是在演戏,唱双簧的那种,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徐敬余确实够狠,一句“弱鸡”就把应驰点爆了。 应驰霍地站起来,指着徐敬余,脸红脖子粗地喊?:“周柏颢,你给我等着!迟早有一天,我会KO(击倒)你。” 徐敬余都懒得纠正名字的事了,淡淡地哦了一声:“欢迎。” 应欢提醒应驰:“他不叫周柏颢……” 吴起看这都乱套了,赶紧出来主持大局,指指徐敬余,咳了一声:“他是徐敬余,上次在搏击运动馆的比试,是我让他上去试探你的,想看看你的实力如何。” 应驰再次蒙了,呆呆地看向吴起。 少年一副“原来你们合起伙来耍我”的表情,他长得白净清俊,这副生无可恋的模样看起来有些可怜,让吴起有些不忍。 他低头咳了一声?:“徐敬余也是的,让他试一试,谁知道他试了三个回合。” 徐敬余看向吴起。 吴起淡淡地瞥向徐敬余,以后他怎么也是应驰的教练,不能让小孩心里有疙瘩。 徐敬余抿紧唇,行,这口锅,他背了。 门口,前台接待小妹忽然起身,朝刚进门的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弯了一下腰:“周总。” 徐敬余往那边瞥了一眼。 应驰还处于混乱当中,看了看应欢,应欢点头:“嗯,他叫徐敬余,所以你在网上搜‘周柏颢’,什么也没搜到。” 徐敬余……敬王。 应驰以前比较关注国外的职业赛,觉得那些职业赛事比较酷,要么就是奥运和世锦赛,WSB是国际奥委会拳击联合会前两年才创立的,总共才办了两届比赛,他没太关注,当然不知道徐敬余是去年亚洲区的总冠军,名副其实的拳王。 应驰默默地把百度百科关了,脸色涨红,觉得自己真是蠢爆了。 应欢柔声哄他:“这不怪你,是徐敬余用的假名,不然,也不会闹这么大的误会……” 她是真的这么觉得,如果不是徐敬余用假名,比赛时故意吊着应驰打,过后他也不会这么不服,现在闹成这样,他心里一时肯定没办法接受。 徐敬余又看了应欢一眼?‍?‍?‍?‍?‍?‍?‍?‍?‍?‍?‍?‍?‍?‍???‍?‍?‍?‍?‍?‍?‍?‍?‍?‍?‍?‍?‍?‍???‍?‍?‍?‍?‍?‍?‍?‍?‍?‍?‍?‍?‍?‍?。真是……到头来还都是他的错了?! 应欢对上他的眼,他的眼睛有些内双,从眼角处散开,微微上挑,看起来有些凌厉。她忽然有些心虚,让他帮忙刺激应驰就算了,还让他背黑锅…… 应驰咬牙,怒气冲冲地看向徐敬余:“周柏颢又是谁,你起的假名?你这人怎么这么坏,用假名骗人!” 周柏颢刚从门口绕过来,就听见这么一句,整个人愣在原地,骗人? 徐敬余跷起二郎腿,看见周柏颢瞬间黑下来的脸,没忍住,笑出了声,嗓音低低的,连肩膀都有些抖。 其实,说到底,那不过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那天晚上在运动馆,他上台比试前,随意胡诌了一个名字,想来想去就借用了周柏颢的大名了。没想到自己无心的一个小玩笑,还被人当真了,也是有趣。 他面对着应驰和吴起,冲他们扬扬下巴?:“周柏颢不是什么垃圾假名,喏,你身后那个就是。” 应欢呆住,愣愣地回头。 身后,几步之外,一身西装的英俊男人整张脸都是黑的。 她心想:完了,应驰这个傻瓜,再也别想特招了,也别想入队了…… 吴起:“周总。” 石磊以及其他人:“周总。” 只有徐敬余还有心情笑,谁让他跟周柏颢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呢?! 应驰这个少不更事的家伙反应过来后,觉得眼前一黑,他今天出门之前应该先看看皇历的。 应欢慢慢回过头来,脸色苍白,目光对上徐敬余的,眼底满是怨念…… 都怪你!让你用假名!让你骂应驰弱鸡!让你…… 徐敬余笑着看她,自我感觉有些过分,对她勾了勾手指。 应欢看看他,他又勾了勾。男人的手因常年训练和打拳,自然有些粗糙,手心上能看出有不少老茧,但手指修长,手掌宽大,依旧是一双好看的手。 应欢盯着他的手,迟疑了一下,抿着唇往那边挪了三步,走到对面的沙发前。 徐敬余低声说:“行了,看你吓成什么样了,周柏颢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应欢小声地问:“真的吗?” 徐敬余:“嗯。” 应欢:“那你能再帮我们背一次锅吗?” 徐敬余:“嗯?” “我再欠你一顿饭!” 徐敬余心想:他看起来那么缺两顿饭? 应欢说完,转身走回去。 她拉着应驰走到周柏颢的面前,先鞠躬,再道歉?:“对不起,周总,我弟弟以为那天晚上跟他打拳的人叫周柏颢,他以为是个假名……如果不是徐敬余用假名,也不会造成这种误会,希望你别介意。” 徐敬余的舌尖抵了一下嘴角,哼笑一声。行,都是他的错。 周柏颢看着她,觉得有些眼熟,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你们是姐弟啊?” 应欢一言难尽地点头:“嗯。” 应驰心想:都眼睛瞎了啊!才发现这是我姐! “对不起,周总。”少年蔫了吧唧地道歉,他再怎么样,也知道现在得先道歉。 徐敬余走过来,瞥了一眼已经没有多少斗志的应驰。 吴起咳了一声:“应驰,跟我过来吧,继续聊聊合约的事。” 应驰看了一眼周柏颢,他都骂老板傻了,还能签约,还能特招吗? 应欢也看向周柏颢。 这下,几个人才发现,应欢和应驰其实还是有些像的,眼睛像,黑白分明,纯净又明亮。 徐敬余说得对,周柏颢确实不是什么小气的人,他今年二十三岁,跟这群人年纪相差不大,还没到必须端着老板架子的年纪,他摆摆手:“算了,我没生气,这事也怪徐敬余。” 徐敬余别过脸,直接哼笑了一声。 吴起招呼应驰去另一边谈详细事项,应欢不放心,也要跟过去。 她刚走几步,徐敬余将手插在裤兜里,把人叫住:“等等。” 应欢回过头,对上他的眼睛,转头对应驰说:“你先过去。” 应驰抿唇,看向徐敬余,皱眉道:“你不准欺负我姐。” 徐敬余面无表情:“哦,欺负了,你打得过我?” 眼看应驰又要奓毛,应欢连忙把人推走:“快去,他不会欺负我的,开玩笑呢。” 等应驰走了,应欢才走到徐敬余的面前,真诚地说:“谢谢你了。” 徐敬余睨着她,点头表示接受。 应欢心里惦记着应驰的事,想快点儿过去,又问:“还有什么事吗?” “叫什么名字?”他问。 “啊?”应欢说,“应欢。” “应欢。” “嗯?” 徐敬余又靠回沙发上,冲她扬扬下巴:“没事了,你去吧。” 应欢怕应驰又说错话,点了一下头,转身快步走了。 周柏颢回头看了一眼,在徐敬余的对面坐下,笑了:“这姑娘怎么戴上牙套了,那晚细腰细腿地露着,娴熟地给应驰处理伤口,看起来又野又冷静,今天差点儿认不出来,她是A大的?” 徐敬余嗯了一声,想起应欢的直接和护短以及哄人的耐心和手段,低头笑笑:“有什么奇怪的,你不是说女人都是多面的吗。” 周柏颢不置可否。 至于应驰的合约,应驰听说徐敬余是靠成绩考上A大的,想起刚才那句“弱鸡”,怎么都不服,跟吴教练谈了很久,才谈妥。 应驰还是想试试看能不能考上,入队时间延到高考后,其间照着吴起给的安排来训练,比赛暂时不参加。 当然,这些是应欢帮他争取来的。 第三章:小医生,吃糖吗? 徐敬余训练结束的时候,应欢已经带应驰回去了。 傍晚吃饭的时候,吴起说起这事,忍不住皱眉:“也不知道这决定对还是不对,应欢那小丫头嘴巴太厉害了。” 徐敬余正在扒饭,闻言,抬头笑了一声:“也就哄人厉害?‍?‍?‍?‍?‍?‍?‍?‍?‍?‍?‍?‍?‍?‍???‍?‍?‍?‍?‍?‍?‍?‍?‍?‍?‍?‍?‍?‍???‍?‍?‍?‍?‍?‍?‍?‍?‍?‍?‍?‍?‍?‍?。” 吴起忍不住笑,感叹道:“确实,我很少看见姐弟关系这么好的。应欢他们的爸爸有尿毒症,姐弟俩都去配型了,应欢配型没成功,哪天要是没等到配型肾源,需要做肾移植,应驰要给他爸一个肾,就没办法做运动员了。应驰不想特招,签约又推迟一年入队,本来我想算了,应欢来求我,跟我做保证,信誓旦旦的……” 徐敬余一愣,倒是有些明白了。 怪不得,应欢把应驰当祖宗一样哄。 过了没多久就是校园运动会,应欢只负责后勤工作,还把工作丢给钟薇薇,自己去做兼职了。 晚上,应欢回到寝室,就看见室友们凑在电脑面前看拳击比赛,三个小姑娘兴奋地看着屏幕,林思羽喊?:“哇,敬王这个重拳好帅!” 姜萌眼冒星星:“听说他没女朋友哦。” 应欢愣了一下,看向电脑屏幕。 钟薇薇看见应欢,冲她招手:“应小欢快过来,你之前是记错人,还是记错名字了啊?什么周柏颢啊,人家叫徐敬余,怪不得林思羽查无此人!” 姜萌家境好,为了玩游戏,组装了一台两万多块钱的台式机,电脑屏幕二十三寸,几乎占了整个书桌。 应欢一眼就看到拳台上穿红色短裤、戴黑色拳套的徐敬余。 她撇嘴,气呼呼地说:“是他用假名字骗我的。” 三人齐齐看向她:“啊?” 钟薇薇忙问:“他干吗骗你?” 林思羽:“他对你有意思?” 下期预告:经过一年的奋斗,应驰能凭自己的努力考上A大吗?大一结束后的暑假,应欢在一家培训机构里兼职,教小朋友画画,在这里遇到了徐敬余以及周柏颢,又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呢?敬请期待下期连载《花火》10B,欢萌爆笑剧情持续升级! 上市预告: 《戒不掉的喜欢》预计九月上市,关注官博@图书出版秒秒米与作者微博@陌言川,随时获取预售上市信息,预售期间更有神秘福利以及预售抽奖活动哟。 我们的人生…… 主持/王小明 有人问,编辑们成年的时候干过什么大事吗?叉妹掐指一算,指出我们成年的时候已经上大学了……无聊得关于成年那年的记忆都消失了(也有可能是成年那年距离现在太久远了……)!还有人问,编辑们年少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很惊艳的人?我们想破脑袋,也只能憋出两个字:没有?‍?‍?‍?‍?‍?‍?‍?‍?‍?‍?‍?‍?‍?‍???‍?‍?‍?‍?‍?‍?‍?‍?‍?‍?‍?‍?‍?‍???‍?‍?‍?‍?‍?‍?‍?‍?‍?‍?‍?‍?‍?‍?。啊,我们的人生竟然如此乏善可陈!(张美丽:可我淋过暴雨,还有过二百六十一个字之多的心动时刻!) 读者问卷 七浅:今年是我认识朵爷的第五年,请问朵爷在《花火》当编辑这么久了,有什么感受吗? 朵爷:五年的话,也不久吧……毕竟我唯一的感受就是:还好你只认识我五年…… 读者问卷 薏苡:浅浅说好的和大哥的段子书什么时候开始写啊? 繁浅:已经在写了呀! 夏沅:这位同学,你难道不是应该问她什么时候能写完?! 读者问卷 半月三两银:提问饺子姐姐,当时是怎么想到取“薄皮大馅”这个笔名的呢? 薄皮大馅:刚开始写稿的时候,有一天稿子写完了,还没取笔名,正好那天中午家里包了饺子,我:“好!那就叫薄皮大馅吧!”(已经被很多人嘲笑过了!!) 叉叉(题外话):最开始向薄皮大馅约稿的时候,我一直亲切地叫她“大馅儿”,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其他人都叫她“饺子”…… 读者问卷 杨钦:小姐姐们的咖啡杯是不是有碗那么大? 张美丽:只有我一个人的有……(强行挽回形象:但我还有一个小的烫金咖啡杯!)大家成天瞧不起我的“碗”,到了洗水果的时候,不还是得靠它出山! 读者问卷 时秋:提问夏温柔,买房了,还有钱装修吗?(啊,我感觉我会被打?‍?‍?‍?‍?‍?‍?‍?‍?‍?‍?‍?‍?‍?‍???‍?‍?‍?‍?‍?‍?‍?‍?‍?‍?‍?‍?‍?‍???‍?‍?‍?‍?‍?‍?‍?‍?‍?‍?‍?‍?‍?‍?。) 夏沅:夏温柔没有钱了,但……夏妈妈有! 读者问卷 符慧怡:叉叉最爱喝什么咖啡? 叉叉:一般随拼单的姐妹而定……最近只要和丐小亥(小明:姐妹?)一起拼单,那一定是我们都揭不开锅、想要靠拼单凑满减喝到廉价咖啡的时候……咖啡因的浓度加起来都不能弄醒一只蚂蚁?‍?‍?‍?‍?‍?‍?‍?‍?‍?‍?‍?‍?‍?‍???‍?‍?‍?‍?‍?‍?‍?‍?‍?‍?‍?‍?‍?‍???‍?‍?‍?‍?‍?‍?‍?‍?‍?‍?‍?‍?‍?‍?。(夏沅:你又夸张!我怎么老睡不着!) 读者问卷 林言瞳:提问美丽,想知道你的心动时刻(就是喜欢过的人)! 张美丽:印象最深的是大学里有一次组织晚会,从策划到执行,从拉赞助到画海报,我忙得饭没空吃——我一个人挑起了大部分的活。但那时,我的性格太直、太急,问题处理不够圆融,让别人造成了误解,受了委屈后也不晓得说,就死撑着一口气,想着活动做完就没事了。结果,活动出岔子了……那实在是一件小事,但我当时真的觉得世界都崩塌了。那天晚上,我一声不吭,熄灯后,躺在床上眼泪流了一脸,然后接到了当时的追求者的电话。他跟我说,我在舞台上简直闪闪发亮,然后一遍又一遍地跟我说,你有事情不要一个人扛着,知道吧。你说出来,说出来,我一定帮你……然后,我就在被窝里哇的一声哭出来了。当时,我真的好感动哦。 读者问卷 辰辰:最近感觉自己很孤独,编辑们有没有感到孤独的时候啊? 叉叉:常常有,但是,我很享受这种感觉!比如,一个人去看电影,一个人吃牛排,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儿玩就去哪儿玩(不是广告),哈哈。 夏沅:经常。慢慢长大后,你会发现,其实孤独才是人生常态。没有人喜欢孤独,但没有人能避免孤独。 读者问卷 二又贝:想知道编辑们有没有痛快地淋过一场大雨? 张美丽:念高中时,学校在郊区,我日日骑车上学,两边都是农田,路上基本没车。夏天放了学,只要下暴雨,我都会和一伙人把伞塞进书包,站起身把赛车踩得跟风火轮一样,然后在雨里比赛,飞奔着尖叫。有时会碰到车上装着外扩喇叭的校长,在雨中开着喇叭训斥我们——又是你们几个!还要不要命了! 读者问卷 江西朝朝:提问小明,为什么夏沅如此暴躁,大家还是这么爱她呢? 王小明:是不是夏沅授意你来问的?这一定是住进夏沅的新房前的考验!(张美丽:小明,冷静点!)因为……因为夏沅温柔、好看又善解人意?(叉叉:小明,诚实点!) 本期“花粉来信”结束啦,我们下期再见!记得关注新浪微博@花火B女孩,填写读者问卷,向我们提出更多的问题哦! 徐徐图她(二) 上期回顾: 一场车祸,导致沈家权变,沈家养子肖闻郁成为沈家最高掌权人,沈琅向他寻求合作?‍?‍?‍?‍?‍?‍?‍?‍?‍?‍?‍?‍?‍?‍???‍?‍?‍?‍?‍?‍?‍?‍?‍?‍?‍?‍?‍?‍???‍?‍?‍?‍?‍?‍?‍?‍?‍?‍?‍?‍?‍?‍?。想起曾经种种,沈琅本以为会被拒绝,没想到肖闻郁竟然答应了…… 文/江山(江山不孝) 新浪微博:@瓷话不说话 会议持续了足足一个下午,终于到最后投票的环节?‍?‍?‍?‍?‍?‍?‍?‍?‍?‍?‍?‍?‍?‍???‍?‍?‍?‍?‍?‍?‍?‍?‍?‍?‍?‍?‍?‍???‍?‍?‍?‍?‍?‍?‍?‍?‍?‍?‍?‍?‍?‍?。 沈立珩手里的票数几乎对半投给了自己的两个人,但期待的场景没有出现?‍?‍?‍?‍?‍?‍?‍?‍?‍?‍?‍?‍?‍?‍???‍?‍?‍?‍?‍?‍?‍?‍?‍?‍?‍?‍?‍?‍???‍?‍?‍?‍?‍?‍?‍?‍?‍?‍?‍?‍?‍?‍?。大半轮票选过后,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中肖闻郁的人以百分之四十的票数遥遥领先,除去弃权票,剩下的两人一位占了百分之二十的票数,一位占了百分之十八的票数,不分伯仲。 这回的股东会上要任职两名董事,一个名额已经尘埃落定。剩下的两位里,沈立珩的人叫陈峰,只占百分之十八的票数,处于劣势。 沈琅手里的百分之十的票数还没投出去。 众人的目光聚集过来,沈立珩提醒:“琅琅。” 沈琅看了眼投票,说:“我好像都不太认识。” 沈立珩暗示:“你可以翻一下资料,到时候看着投就好。” 众目睽睽之下,沈琅还真的摸出手机,开始查候选人的名字。 沉默间,肖闻郁设置成静音模式的、放在手边的手机屏幕倏然亮了起来。 他的目光从沈琅的身上收回来,扫过手机,屏幕上跳出一条新收到的短信。 沈琅:晚上有空一起吃饭吗?我知道有家餐厅不错。 她在讨好他。 会议桌的另一边,沈琅放下手机,对着桌上不久前她用名单纸叠的金字塔思忖了片刻。就在众人以为她要改主意时,她写了两个字,把字条递给董秘—— 她还是把全部的票都投给了沈立珩的人。 最终股东会投票选出两位董事会成员,一位是肖闻郁的人,一位是沈立珩的人。 这个结果在众人意料之中。 “琅琅。” 会议结束,沈立珩跟着散会的人流往外走,叫上沈琅:“走,今晚哥哥请你吃饭,公司几个董事也去。我前年投资的私人会所,有几道菜做得还不错……” “不去了。”沈琅低头摆弄手机,开始拨电话号码,“我今晚单独约了人。” 沈立珩点了点头:“也行,那我就不送你了。”说完,他又随口问了句,“单独约人……约的谁?有男朋友了?” 沈琅的电话已经接通,一旁的沈立珩听她问道:“晚上有空赏个脸一起吃饭吗?” 她一边通着电话,一边抬眼看向前方,果然不远处被簇拥着离开的男人停了脚步。 肖闻郁单手拿着手机,穿着西装的身材颀长挺拔。 “怎么不回我的短信?要是不喜欢我订的餐厅,换个餐厅也可以。”沈琅一句话说得百转千回,笑问,“你订餐厅,我来买单。你觉得怎么样?” 沈琅偏头看了眼身旁的沈立珩,开始演戏了,软着尾音逗人玩:“不会在生我的气吧?” 肖闻郁:“……” 肖闻郁的周围全是股东董事,还有助理翻着会议时间安排表等他结束通话。众目睽睽之下,他听着耳边沈琅的调侃,眉目不惊,所有人都以为老板正在进行着一个严肃正经的商业谈话。 “今天的事……你听我给你解释,好不好?”沈琅叹了口气,“晚上一起吃饭吧,我会跟你解释清楚……” 旁边的沈立珩神色顿时有点古怪。 沈琅的脾气,他知道,只要她想,有时候能把谁都哄得像朵花,但嘴甜归嘴甜,她还是拿捏着分寸的。能让她主动请男方吃饭…… 沈立珩:“你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 “……” 电话那边自始至终没出声。沈琅一看手机,肖闻郁果然挂断了电话。 最新通话备注名“The Pure”,通话时间一分二十秒。 沈琅捏着手机心道,应该不至于拉黑她吧。 “二哥,”听到沈立珩的话,厚脸皮如沈琅都被噎了一下,她没再打过去,收起手机说,“他很单纯的,你别吓到他。” 沈立珩刚想说点什么,余光瞥见不远处被众星捧月着的死对头竟然转过了身。肖闻郁隔着人群遥遥地看过来,沈立珩总觉得他看了自己一眼,轻描淡写、居高临下,说不上来是什么眼神。 反正不是什么好眼神。 啧,莫名其妙。烦得很。 沈立珩好不容易憋住的火气又涌了上来,他神色阴郁,潦草地结束话题,告别沈琅,跟着一群董事进了电梯。 沈琅是真的想请肖闻郁吃顿饭。 不久前,她还拿着她百分之十的股份跟肖闻郁在私底下做交易,今天下午就在股东会上帮了她二哥,当面刷下了肖闻郁的人。 于情于理,她都要给这个“密谋协议伙伴”一个解释。 沈琅正思忖着呢,手机震了一下,进来一条新短信。 肖闻郁发来了一家餐厅的地址。 餐厅在离恒新集团不远的酒店顶层。 夜幕初降,从观景露台往下俯瞰夜景,远处车灯如流动的脉络,在钢琴声中缓缓地流淌?‍?‍?‍?‍?‍?‍?‍?‍?‍?‍?‍?‍?‍?‍???‍?‍?‍?‍?‍?‍?‍?‍?‍?‍?‍?‍?‍?‍???‍?‍?‍?‍?‍?‍?‍?‍?‍?‍?‍?‍?‍?‍?。 肖闻郁只抽出一个小时给沈琅。她点完餐,不急着解释下午的事,反倒问:“霜降牛肉要配红酒,肖总挑一瓶酒?” 漆金黑缎面的酒单被递到肖闻郁的手里,他抬眸看她,没翻开酒单,只简明扼要地报了酒名。 年份正好,产地正好。 沈琅从刚才起就在观察肖闻郁。比起她以往印象里处事青涩的少年,眼前的男人心机深沉,在名利场上游刃有余。他如今脱胎换骨,已经从上不了台面的养子彻底成了上流阶层的金融大拿。 肖闻郁放下银质刀叉,对上她的目光,问:“看出什么了?” “西装很合身,非常衬身材,衬衫有点紧……肖总肌肉练得不错。”沈琅支着脸笑,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这么近距离看,才发现你的睫毛很长。” 好好的恭维话,到了沈琅的嘴里,变得缠缠绵绵。 旁边来递酒的侍应生听得手一抖,一瓶勃艮第红酒差点全倒给了皮鞋。 一时寂静。 侍应生本来以为这位小姐已经够绝了,没想到眼前这位先生更绝。肖闻郁眉目沉静,顿了顿,直接问了句:“还有呢?” “还有今天下午的股东会,”沈琅见好就收,敛了笑,切入正题,“我并没有反悔协议的意思。” “我和肖总你的协议不会变。半年后,我将手里的股权转让给你,届时还要烦请你帮我一个举手之劳的小忙,这是我们原本说好的。”沈琅说,“只是,我二哥是个很排外的人,我们的协议不能让他知道,所以,今天当着他的面,我确实没有办法投票给你的人。” 沈琅给的理由合情合理,肖闻郁不动声色地听完,开了口:“这只是理由之一。” “你想借沈立珩来制衡我。”他平静地接过话,“在沈立新还活着的时候,你在两人之间保持平衡,不选择站队,虽然要不到好处,但也没坏处。但是,现在这种平衡没能保持住。” 现在肖闻郁代替沈立新处在天平的一端,而沈立珩处于弱势。 平衡被打破以后,沈琅要倒戈向肖闻郁,却不确定这种状态是否对她有利,所以,她仍旧需要她二哥来牵制他。 这也是为什么沈琅在明面上还帮着沈立珩的原因。 肖闻郁低沉下来的声音很好听,混着远处三角架钢琴的乐声:“你跟我合作,却并不信任我。你背叛你二哥,却又背叛得不彻底。” 他一身西装笔挺,雪白的衬衫扣到了最上面一颗扣子,光坐在那里不说话,都很养眼,更何况三两句简要剖析她的时候锋芒不敛的样子,简直要命地性感。 沈琅眨了眨眼,跟着低下声来,气音混在浓郁的红酒香里:“肖总好了解我。” 肖闻郁瞥她一眼,眼眸如浓墨,没接话。 夜景繁华璀璨,两人无声地用餐,不交谈的时候,就只有喝酒。沈琅为肖闻郁倒酒的次数占多。 借着递酒杯的动作,她的小指有意无意地在肖闻郁修长的指骨间一触即离。 他的手很热,反常地热。 上流人的金贵,学院派的矜持。 沈琅收回手,蜷缩着小指在掌心摩挲了一下,心道,她之前那么招惹他,原来本人不是没有反应的。 中途,肖闻郁离席接电话,沈琅趁机发了条微信给荀周。 荀周先生正在自己的小茶馆悠然自得地修身养性打游戏,见沈琅发来一条:你那儿有没有《清心经》《静心帖》这类东西? 荀周:你要干吗? 沈琅好整以暇,字里行间皆是问心无愧:有人招惹我。 荀周:“……” 隔了两分钟,荀周拍了张照发过来了。 荀周:《清心经》就不用了,送你《心经》里的一句话,能静心的。 只见荀周先生极其敷衍地抽了张餐巾纸当宣纸,挥毫笔墨,狂草写了一行“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微信上还附文字一行:别作了,鬼都怕你。 晚餐结束,沈琅起身埋单前多说了一句:“我知道肖总现在可能不相信我,但是,我对我们之间的协议有着绝对的诚意。”她拎起手袋起身,笑着说,“我说过,你可以让律师拿着我的名片来跟我拟定协议。” “我会的。”肖闻郁说。 沈琅刚抽出银行卡,侍应生过来低声提醒:“小姐,您好,这位先生刚才已经埋过单了。” 沈琅对上肖闻郁的目光。 银行卡在白皙纤细的指尖转了一圈,她扬了扬,示意,弯唇说:“当我欠你的。” 沈琅休假的这段时间也没闲着,她是建筑设计事务所E组的项目负责人,除了慕名主动找上门来的项目外,大型的投标项目少不了需要负责人出面。 她前前后后忙了几天,休假结束。 设计师助理一早上班,对着工位上多出来的一摞资料,闭嘴惊艳。 “沈工,您休假的时候还不放过自己呢?‍?‍?‍?‍?‍?‍?‍?‍?‍?‍?‍?‍?‍?‍???‍?‍?‍?‍?‍?‍?‍?‍?‍?‍?‍?‍?‍?‍???‍?‍?‍?‍?‍?‍?‍?‍?‍?‍?‍?‍?‍?‍?。” 沈琅端着咖啡,用脚尖钩了把旋转椅,跟着坐过来:“这三个项目都还可以,文件资料,我已经共享在小组群里了,你们先熟悉一下,十五分钟以后小组开会。” 说话间,门口忽然传来了动静。 “沈工!”来的是平时跟着沈琅一起拉项目的人,他气喘吁吁,“来活了,来活了。” “还记得之前的大型商业园项目吗?就是恒新集团的那个。”男人打开平板电脑里的资料,递给沈琅,“前段时间招标方公司内部裁员变动,项目就中断了,现在重新开始了。” “刚才项目的总承包公司来消息,说是甲方那边拿着名片给总承包公司推荐了我们的事务所,还是E组。”男人喜形于色,“E组,就是我们组!” 恒新集团…… 沈琅放下咖啡杯,抓重点问:“名片?” “对,就是沈工你的名片。”男人问,“沈工,你太厉害了,居然能把名片直接递到恒新总部去……” “……”沈琅总算听明白了。 沈琅:“我给他名片……” 她给肖闻郁名片,是为了让他的律师来跟她拟合同,是为了突显她事业有成,不是为了让他做她的甲方的。 沈琅前脚以恒新集团的股东身份刷下了肖闻郁的人,后脚他就当了自己的甲方。 助理没听清,问:“沈工,您说什么?” 沈琅撩起长发扎成马尾,弯腰捞起平板电脑往办公室走,头也不回地扔了一句:“我说天道好轮回……” 助理望着沈琅的背影,茫然道:“沈工什么意思?” 男人咂摸:“意思是,忙完项目好不容易放回假,放假回来还得接着加班,生生死死,无穷尽也。” 恒新集团顶层。 一场会议刚结束,圆桌会议室的玻璃幕墙由黑色倏然变为透明,助理推门出来,躬身请出会议室内的投资人与高管们。 助理语速飞快,一边跟上,一边向肖闻郁汇报:“董事长,商业园项目的投标这周结束,下周跟总承包公司那边的会议……” 助理迟疑一瞬,问:“是您本人去,还是请我们的监理员去?” 肖闻郁还没开口,旁边的副董常泓就插了句:“你们Boss都快忙疯了,跟总承包公司开个会用得着他本人去吗?” 下一刻,常泓就被打脸。 肖闻郁:“调一下时间,我亲自去。” 常泓捂着脸跟助理面面相觑。 片刻后,他发出老母亲的感慨:“我们闻郁变了,自从回国以后,我就越来越不懂他了。” 恒新集团斥资百亿,打算在B市毗邻机场的地段开发出一片商业园来。商业园下有四片子区域,分批立项。现在总承包公司预计分包给不同的设计院与建筑事务所一起做方案,近期又新添了沈琅所在的华慕建筑设计事务所,还是甲方钦定的。 这绝对是喜从天降。 事务所的所长乐不思蜀,一天连进E组办公区三次,对着沈琅能笑出一朵花儿来。 与此同时,沈琅端着咖啡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商业园项目的方案前期准备工作量大,她登录事务所的内部网,打包传了份资料进组里。 刚点开软件,沈琅的指尖在鼠标滚轮上摩挲了一会儿,转而拨通了肖闻郁的电话。 手机嗡嗡震动,肖闻郁的目光从文件上抬起,接了电话,很低地嗯了一声。 “嗯?” 这句下意识的“嗯”,沈琅是没料到,低低沉沉的,怎么说呢……挺招人喜欢的。 沈琅顿了一会儿才说:“我以前只知道肖总长得好看,现在才发现声音也很好听。” “……”沉默片刻,肖闻郁才开口,“什么事?” “下午我跟恒新集团商业园项目的总承包公司签了合同,我们事务所能不参与竞标就拿到项目,这件事还要谢谢肖总。”沈琅说,“不过,我还不知道,原来我的名片能有这么大的用处。” 商业园的项目很好,早在年初的时候,沈琅就知道了。 但是,那时候这个项目是沈立珩在把关,沈琅就没掺和进去。再加上恒新集团过往的大项目基本都是内定了设计院,其他的设计院与事务所竞标也只是走个程序,因此,整个华慕事务所都心照不宣地没参与投标。 现在肖闻郁揽下项目,还让她分一杯羹。 沈琅笑问:“这是作为我背叛二哥而倒戈向你的好处吗?” “你可以这样认为。” 沈琅从善如流:“谢谢老板。” 她的声音近在耳侧,尾音微微上扬,像贴着他的耳郭吐出温热的气息。 肖闻郁放下钢笔,目光落向落地窗外的一幢幢大厦,补充了一句:“我看过你们华慕以往的项目,以住宅项目和商业项目居多,后续成效都不错,尤其是E组。”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更何况商业区建成后收益归恒新集团,你是公司股权持有者,也是得利人。” 沈琅:“我的股权半年后也会是肖总的股权,说这话就见外了。” 对方没接话。 肖闻郁沉稳下来,沈琅就老想逗他,她又接过话:“以后你跟我就是合作关系上更进一步的合作关系了,叫老板太生疏,叫肖总也太见外。” “不如叫肖先生。还是,”沈琅说,“先生?” 半晌,对方没有回应。 她低头一看,他又挂了电话。 肖闻郁的这个反应,沈琅可太喜欢了,她乐此不疲,简直还有点上瘾。 不过,肖闻郁应该被她烦死了。 肖闻郁挂断电话,却没有继续那份未看完的文件,指腹贴在手机逐渐暗下去的屏幕上没动。 沈琅打电话时并不专心,他能听见窸窸窣窣的翻页声、键盘敲打声,还有她转身拿资料时轻微而窸窣的衣料摩挲声。 他闭眼就能勾勒出她漫不经心的模样?‍?‍?‍?‍?‍?‍?‍?‍?‍?‍?‍?‍?‍?‍???‍?‍?‍?‍?‍?‍?‍?‍?‍?‍?‍?‍?‍?‍???‍?‍?‍?‍?‍?‍?‍?‍?‍?‍?‍?‍?‍?‍?。 她当他是温驯的犬,觉得好玩,时不时逗弄两下,出于心血来潮的善意顺手帮几个小忙,却不以为意,一如多年前。 八年前,沈宅餐厅。 沈琅这几天难得安安分分地待在沈宅,刚好在餐厅里碰到了坐在轮椅上的肖闻郁。 前天老爷子在豪华游艇上举办宗亲会,结果,沈立珩看不惯肖闻郁一个养子也能进沈家的宗亲会,竟然找人把他推下了游艇。人擦着船舷摔进浅海里,幸好是没撞上涡轮引擎,船上的救生人员救援得也快,他才捡回一条命。 人是没死,但全身上下的擦伤不少,听说腿还骨折了。 老爷子动了怒,勒令沈立珩禁足、思过一个月,当时在场的沈琅也被当成帮凶,跟着被禁足在家里。 此时,肖闻郁正好在长餐桌前,不做逗留地转过轮椅要走。 他下都下来了,却没打算吃饭。 长桌的一侧,管家见到沈琅,鞠躬道:“小姐。” 餐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银质餐具被整齐地摆成一列,珐琅彩釉的瓷盘里装着龙虾刺身。上午才空运到的澳洲龙虾,中午就被活杀,成了一道龙虾刺身摆上沈家的餐桌。 沈琅一道道扫过去,餐桌上都是海鲜类的菜。 海鲜是发物,难怪他不吃。 “二少爷昨晚说了,今天中午只吃这些菜。”二少是存心不想让肖闻郁进餐厅,管家也挺为难,只好顺着问,“小姐如果你不喜欢吃,我叫方姨做几道清淡的菜上来……” 沈琅坐下,裙摆顺着白皙的小腿往下垂落,道:“我喜欢呀。” 管家看了眼正离开的肖闻郁,心里叹了口气。 她又问:“你不喜欢吃吗?” 她问的是肖闻郁。 沈琅从小娇生惯养长大,虽然要在沈宅里掂量着过日子,但从没受过关禁闭的气。 她开他的玩笑:“龙虾刺身要新鲜才好吃,等会儿冰块融化,再吃就不是这个味道了。你不想试试?” 轮椅还在往外滚动,他没理她。 摆盘的龙虾刺身旁放着一个小冰桶,里面还游着被绑了钳子的活虾,如果有人用完刺身,阿姨会过来重新现杀一只。 沈琅像是觉得新鲜,站起身来戴手套,取过刀,想亲自动手试试。 肖闻郁听见少女轻快、软糯的声音:“我二哥气你气得不行,巴不得你那天在海里救不回来,我如果是你——” 后半句隐没在了含糊的咝咝声中。 轮椅刚经过餐厅的门,他闻声,停在了门口。 沈琅想试着做刺身,还没上手,就被虾身上的倒刺刺了个正着。她动作小心,倒是没出血,只是破了点皮。 少女细皮嫩肉,没磕磕绊绊地长到这么大,痛感比谁都明显,生理性泪水不受控地涌了上来。 肖闻郁回身看,沈琅已经扔了刀和虾,一双明眸湿润泛红,睫毛上都沾着泪。她说:“我不吃它了,跟方姨说我中午要吃面。” 管家应声离开。 沈琅对上肖闻郁的视线,用餐巾擦干手上的水,说:“你要是像这样卖乖、服个软,我两个哥哥兴许不会这么讨厌你。” 半晌,他问:“你不疼吗?” 沈琅:“不疼。” 她刚才被疼得红了眼睛,也不想让他多冷静、端庄。她故意撩拨他,补了句:“你要是不吃饭,我更心疼。” 沈琅以为还像以往那样,是她在招惹他。 偌大的董事长办公室内,暗沉的暮色穿过四合的云霭透进落地窗,室内一片静谧。肖闻郁一身西装革履,靠在椅背上,抬手解了领带,眼眸深沉。 现在他们两人中,是有人蓄谋已久。 她不知道是谁故意在引导谁。 接了项目就开始忙,午休期间,华慕事务所E组办公区一片此起彼伏的键盘鼠标声。 这回恒新集团商业园的项目共分包给了两家,一家知名的设计院,另一家是沈琅所在的华慕E组。商业园是大项目,他们忙起来需要连着熬夜,说没有压力是假的。 沈琅平时减压的方式有两种——音乐和补觉,最近新添了一条:发短信。 说得再具体点就是,给肖闻郁发短信。 久别重逢后连着见了几面,沈琅对肖闻郁处在“感兴趣”的阶段。她有太多想查的了,关于这么多年他在老爷子和她大哥的眼皮底下养精蓄锐、揽下主权的过程,关于他突然回国发展的动机,以及关于他本人。 前两条,沈琅的兴致倒是没那么高,她的重点都放在肖闻郁本人身上。 沈琅在调戏人这方面无师自通,她偶尔发两条短信给肖闻郁,时间点掐在人情绪最容易脆弱放松的清晨——寥寥几句,除了项目相关的,就是无关紧要的几句寒暄。 她撩人的手段很高明,目的性不强,意思到了就行,他回不回复,她都不太在意,既不会让人觉得烦,也不容易拒绝?‍?‍?‍?‍?‍?‍?‍?‍?‍?‍?‍?‍?‍?‍???‍?‍?‍?‍?‍?‍?‍?‍?‍?‍?‍?‍?‍?‍???‍?‍?‍?‍?‍?‍?‍?‍?‍?‍?‍?‍?‍?‍?。 当然,人家肖闻郁不搭理她,她发十条,他回复一条已经是极限。 几天后,肖闻郁主动拨打沈琅的电话,声音低沉冷淡,直接问:“你想知道什么?” 他跟她打直球。 沈琅没想到他会打电话来,估计是被自己烦得不得了。她放下手里的图纸,调侃道:“肖先生都猜到我有问题要问你,就猜不到我想问你什么吗?” 她已经改了口,开始叫他肖先生。 默然几秒,肖闻郁才开口:“猜不到。” “我想问你有没有时间,好让我请你吃一顿饭。”沈琅说,“上回的晚餐本来应该是我来埋单,没想到你付钱了,算我欠你的。”她说得煞有介事,笑着补充,“我不喜欢欠别人什么,更何况,你现在还是我的甲方,算是……很正式的关系。那就更要客气了,你说呢?” 沈琅一口一个“客气”,语气却黏黏的,带着点微妙的暧昧。 这话说得他不答应就相当于承认两人不必客气的关系,答应却又上了套。 沈琅占尽口头便宜。 “请客就不必了。”肖闻郁声音平静,却在电话那头眯了眼眸,半晌道,“如果你实在想还,餐费可以直接从你的项目奖金里扣。” “……”沈琅头一回领教肖闻郁的资本家做派,噎了噎,才接话,“肖先生好客气。” 办公室里静谧异常。沈琅话音刚落,肖闻郁虽然没开口,她却听到从电话另一边传过来一些声音。 那是一道轻微的气流音,分不清是意味不明的低哼,还是轻笑,像男人的鼻尖轻轻地蹭过耳朵,顺着耳郭上纤毫毕现的血管脉络往下抚摸,不经意却足够勾人,跟上回他接电话时那声低低的“嗯”字如出一辙。 沈琅听着,忽然冒出了点其他的心思。 电话通了一会儿,肖闻郁没再出声,沈琅也不急着起话题。沉默间,组里的结构师进来给她送图纸,等办公室的磨砂玻璃门再次关上,她一边看图纸,一边问:“下周的方案讨论会,你会到场吗?” 没等肖闻郁回话,沈琅没忍住,嘴欠地说了一句:“有几天没见了,我还挺想肖先生的。” 没人接话。 意料之中,沈琅又迎来一次被挂断电话。 方案讨论会在即,接下来,沈琅在外往总承包方那里连跑几趟,在内忙着翻资料找数据,没想起来再去骚扰肖闻郁。 会议仍旧在恒新集团开,肖闻郁没到场,恒新集团这边派了其他几位负责人过来。 进来送咖啡的助理眼睛频频往沈琅这边瞟。沈琅漂亮得让人印象深刻,助理总觉得眼熟,想了片刻,才恍然想起来,这位好像是上回在股东会上特立独行的那股清流。 就是在众股东昂头吵得不可开交时,低头气定神闲画图纸的那位。 沈琅接过咖啡,偏过头,轻声问了句。 “肖……”助理反应过来她问的是肖闻郁,忙说,“董事长临时有事,不在公司,其他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助理突然回忆起上次送错的那杯咖啡,像是想到什么场景,猛然红了脸。 这一幕看在对面另一设计院的建筑师眼里,就是另外的意思了。 此次恒新集团的商业园项目招标,这家设计院本来势在必得,没想到空降了另一家建筑事务所跟他们分着做项目,听说还是甲方老板钦定的,跳过了前期冗长复杂的项目准备工作,直接到方案深化的环节。 这位建筑师是设计院此次派来的负责人,他从业十几年,没想到有一天要跟沈琅这么年轻的后辈平起平坐。他还在愤然对面到底有什么后台背景,此刻上下仔细打量了一番沈琅,再联系到助理那番话,心里鄙夷了一声。 所谓的后台背景,怕是不怎么光彩的关系。 会议室前亮着三块光屏,最中央的光屏显示正在尝试连接公司于纽约分部的客户端,接通后,会议正式开始。 有人向光屏里的男人颔首致意:“董事长。” 另一边,肖闻郁抬眼扫过电脑屏幕,嗯了一声,收回目光,继续处理手上的文件。 本来今天这场会议董事长是确定出席的,但公司分部出了点急事,因此,不得不临时改成视频会议。国内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多,纽约已经是凌晨,对面设计院的总工生怕会开到一半,这位甲方老板就挂断视频,连忙点开PPT,开始汇报方案。 这次会议上,对面设计院想抢到商业园那片主要商务建筑的设计资格,因此在方案上下了苦工。 对面的总工一边汇报,一边抽空往沈琅那边看了一眼,发现这位花瓶美女正侧过脸,跟欣赏风景壁画似的欣赏光屏里的男人。 肖闻郁的脸很适合上大屏幕,眉眼轮廓分明,鼻梁英挺,五官深邃如电影明星。只是,他不收敛气势的时候太盛气凌人,在场的没几个人敢注视光屏。沈琅带着纯欣赏的心情,目光自他的下颌落下去,移到衬衫领停住。 没打领带。 纽约的时间是凌晨,肖闻郁摘了领带,只穿一件黑色衬衣,正垂眼看着资料。他全身浸在酒店暖‎黄‌​­色‍‌的顶灯光下,少了凌厉,多了分静默的温存意味。 对面的总工还在注意沈琅的动向,发现这位花瓶总算不看光屏了,改成玩手机了。 总工嗤笑?‍?‍?‍?‍?‍?‍?‍?‍?‍?‍?‍?‍?‍?‍???‍?‍?‍?‍?‍?‍?‍?‍?‍?‍?‍?‍?‍?‍???‍?‍?‍?‍?‍?‍?‍?‍?‍?‍?‍?‍?‍?‍?。 沈琅没察觉对面的人丰富的内心戏,找到肖闻郁的电话号码,给他发了条信息:肖先生什么时候回国? 发完后,沈琅心道不知道他出国后,手机号码换了没有。她刚从手机屏幕上抬起头,就见光屏里肖闻郁的目光顿了顿,往镜头方向看了一眼。 能收到? 沈琅被他挂电话快挂习惯了,猜到这回他不能无缘无故地挂断视频,顿时来了新鲜感,饶有兴致地连着发了几条。 设计院还在进行汇报收尾阶段,就听光屏里的甲方老板忽然出声打断,问:“华慕的方案呢?” 旁边的结构师悄声提醒:“沈工,该我们了。” 设计院的总工闻言,简短收尾,信心满满地坐回去。他们的方案已经金玉在前,有对比,才有衬托,他在等着沈琅出丑。 沈琅起身,打开PPT。 “贵院的方案对于商务楼入口的位置和人流动线组织的介绍似乎太过简单,缺少逻辑。”沈琅不久前向项目总承包公司拿到设计院的中标方案,在完善深化的基础上,对商业园的主要商务建筑楼进行创新,给出了对比方案,“功能分区也并不合理。” 沈琅开口连着两句话,简洁明了,都是在驳斥对方设计院的方案。 对面的人的脸立即黑了。 肖闻郁的目光落在屏幕上。会议室的镜头只能扫到她白皙精致的侧脸,长睫毛卷翘,嘴巴一张一合。 沈琅在自己的领域内有足够的发言权,轻佻得不刻意,傲慢得有底气。她轻慢骄矜的神情一直都很好看,轻佻逗人的神情也招人喜欢。她像是天生有引人注目的特权,这点肖闻郁早在八九年前就已经知道了。 他知道,并且在内心某个见不得光的晦暗的角落里,对其有占有欲。 华慕事务所这一边的方案中,建筑群以环状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沈琅给出的平剖立面图清晰漂亮,一场汇报下来,设计院的总工脸色从难看到若有所思。 会议持续两个小时,最后商业园主要建筑群的设计资格不出所料地给了华慕。 视频会议中断,光屏黑下来的下一刻,沈琅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跳出来一条信息。 肖闻郁:方案很好。 沈琅回了两个字,两个音节暧昧又百转千回,还带着点留白的感觉。 沈琅:晚安。 周末,许许到沈琅的公寓里过夜,由衷地感慨了一句。 “这年头不用Skype、不用微信、只用短信聊天的人都快灭绝了,你俩好土。琅琅,你不会是撩了一个老男人吧?”这位前沿时尚杂志编辑对沈琅用短信打扰人的行为表示怀疑,一边敷面膜,一边问,“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啊?是不是你给他发条‘吃饭了吗’,他给你回一条‘吃了’还附带手机自带微笑表情的那种?” 沈琅端着水杯从厨房里出来,半靠着磨砂玻璃门,弯唇一笑:“他不回复我短信。” 许许来了劲:“还是高冷款的?” “矜持款的。” “国宝啊。”许许出于职业需要,每天跟时尚圈内各类长袖善舞、五光十色的人打交道,就没见过矜持款的,她问,“他多大了?” 听两句调情的话就挂断电话,当面调侃两句就体温升高,这么纯洁的人能有几岁? 沈琅喝完水,客观地评价肖闻郁:“十八岁吧。” 十八岁的人,平时用短信聊天。 “这也太纯了吧。”许许面膜都贴不住了,新奇道,“你们这是打算发展柏拉图恋情?” 沈琅闻言,又笑:“不发展恋情。” 沈琅回忆起那天会议上肖闻郁只穿黑衬衣的一幕,他作为成熟的男人,对她确实有着足够的性吸引力。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没那么多弯弯绕绕、腻腻歪歪,沈琅对肖闻郁感兴趣,当然也就想分出点时间去亲近他,给自己枯燥忙碌的工作找点轻松感。 不过,沈琅没想着认真,毕竟她和肖闻郁还有利益关系在。 聊天间隙,许许拍着脸,突然想到她今晚的正事:“对了,琅琅,你猜周末我要去见谁?” 许许:“你那位大嫂。” 沈琅顿了一瞬:“宓玫?” “没想到吧?她上周刚回的国,我们杂志社明年的开年正刊封面打算邀请她来拍封面,这周末要去山顶取外景。她听说我跟你关系好,还想托我约你出来见个面。”许许想不通,“不过,这也真够奇怪的,我给她你的手机号码,她反倒不要。” 宓玫是沈琅的大嫂,她大哥沈立新的妻子。 五年前,宓影后在自己事业的上升时期嫁入沈家,不久后,跟着沈立新移民去了美国,一直息影到现在。 直到上个月丈夫车祸身亡,宓玫这个名字才逐渐重回大众的视线。 当时沈立新的遗体被运回了国内举行葬礼,宓玫却没跟回来。 沈家‎‌​兄‎‎‍妹‍​感情不深,沈琅跟宓玫更是不熟,除了当年在拉斯维加斯的婚礼上见过几面,再没别的印象。 “她不要我的手机号码,是不想跟我有私底下的交集。她连我大哥都不想见,应该也不太想见我。”沈琅了然,解散长发上床,靠在松软的抱枕上,“但她又让你约我见面,大概是有什么东西想要给我。” 许许感叹:“所以,我说感情伤身……你哥不在了,对她打击不小吧。” “要我说,琅琅,你这周末不如就跟我一起去吧,也省得你们私下见面尴尬?‍?‍?‍?‍?‍?‍?‍?‍?‍?‍?‍?‍?‍?‍???‍?‍?‍?‍?‍?‍?‍?‍?‍?‍?‍?‍?‍?‍???‍?‍?‍?‍?‍?‍?‍?‍?‍?‍?‍?‍?‍?‍?。”许许提议,“去西郊三个小时的车程,就在山顶上取几个镜头。我估计出片快,当天去,当天回,挺方便。” B市西郊的群山上早早地下了今年入冬的第一场雪,漫山雪景,红梅开遍。 沈琅跟着许许的车走,杂志社的车在后面紧跟着宓玫团队的车。 沈琅在上高速公路前跟宓玫打过照面,女人戴着墨镜,摘下来,露出漂亮而明显憔悴的一双眼。 “琅琅。”宓玫悄无声息地息影五年,早就快被人淡忘,回国后只能在二三线的杂志上露脸。 她对沈琅微笑,声线客气温柔:“麻烦你为了我多跑这一趟了。” 沈琅笑:“也不麻烦。” 西郊山区被分为两片区域,矮的那片被划入风景区,缆车和人工休息亭一应俱全。而杂志社要取原生态的景,另辟蹊径,打算爬另一边的“晚驼峰”。 “这山看起来是陡了点,不过,上山的山路都是探过的。这一条是自驾游路线,车子开上去肯定安全,去年我自己就来过两回。”跟沈琅同车的摄影师笑着解释,“叫‘晚驼峰’是因为这座山的晚霞最漂亮,你们哪天要是有空,最好能来看看日出。这里的日出也特别好看,来了不看可惜了。” 车越往山上开,车窗起雾越明显。许许被颠簸得五脏六腑乱搅一通,一脸生无可恋地靠着沈琅,脸色苍白地拒绝:“你看我这样,我还来什么啊。不来了,我再也不来了。” 沈琅也不好受,她没接话,闭眼小憩。她倒不是晕,只是敏感地觉得周围越来越冷了。 越到山顶,寒气越重。 两辆车沿着盘山路一路驶上去,停靠在路边。剩下到山顶的一段距离需要步行。一行人下车,沈琅裹紧羽绒服,踩着积雪往上走,许许紧赶两步,问前面的人拿了几片暖宝宝回来。 “我们拍完黄昏的景就回市里,下午山上的温度估计会更低,贴上这个好受一点。”许许说,“不该喊你来的,太受罪了。” “行了,我暖多了。”沈琅下半张脸埋进围巾里,笑着说,“你再说两句贴心的话,我就更暖和了。” 山顶红梅成簇,人迹罕至。 到地方后,杂志的工作人员开始忙着准备前期工作,临时搭出一片休息区。宓玫有意避开众人,挑了个位置坐下,沉默片刻后,温声问沈琅:“立新他……” 三个字刚出口,宓玫就哽咽了一下,她颤着眼睫,没说出后半句。 “葬礼上个月就办过了。”沈琅知道她要问葬礼的事,三两句简略而过。 宓玫转交给沈琅一个小盒子,是灰色绒面的戒指盒,里面躺着一枚精致的女式戒指。 她说:“你帮我还给他。” 沈宅的祠堂前,沈立新的遗物盒内放着同款的男式戒指。 生生死死说着很容易,身边的人要往前走却很难,宓玫像是要彻底撇清过往几年的记忆。 沈琅也没有硬拖着人回忆过往的毛病。她收下戒指盒,没说别的,离开去帮许许的忙。 “宓玫居然没哭,我以为她跟你聊完,还得带着泪痕来补个妆。”许许在山顶的寒风里冷得直搓手,一边抖,一边跟沈琅说,“看、看来今天能顺利出、出、出片。” 许许估计也没想到她立了fg。 拍摄过程很顺利,一行人在暮色四合的时候收工,刚拆完挡风板、收起反光板等一系列拍摄用的器材,等一踩离合器,才发现不对劲,车子启动不了。 下车一看,司机才发现两辆车的轮胎都被冻住了,冻得整整齐齐。 “下午温度高,积雪融化成水后又结冰,连着轮胎、铁链一起冻住了。”司机下车查了一圈,上车找出一根撬轮胎的不锈钢棒,“就是我这辆车的后轮胎冻得严重,哥们有没有力气大的?下来两位帮我个忙,凿开就行了!” 两位男摄影师应声下车。 车内的信号时强时弱,沈琅下车打了个电话,刚想上车,手机又嗡嗡震动起来。 是肖闻郁打来的电话。 沈琅在寒风中从容依旧,语调慵懒得像在暖气房里喝咖啡。她接起电话,含笑说了句:“肖先生?‍?‍?‍?‍?‍?‍?‍?‍?‍?‍?‍?‍?‍?‍???‍?‍?‍?‍?‍?‍?‍?‍?‍?‍?‍?‍?‍?‍???‍?‍?‍?‍?‍?‍?‍?‍?‍?‍?‍?‍?‍?‍?。” 她也就说了那么一句。 说完这句后,沈琅的手机彻底黑屏,无情地被冻得关机了。 山上天黑得快,暗淡的天色很快自天际沉落下去,周围的温度几乎垂直下降,几位跳下车帮忙凿冰的大男人都被冷得够呛。 沈琅把手机揣回羽绒服兜里,额头忽然挨了冰凉的一下。借着车灯,她呵着白气抬眼看,细细的碎粒正往下飘。 下雪了。 “琅琅,干吗呢?”许许开了条车窗缝,被灌进来的冷风冷得浑身一震,颤着声喊她,“快、快、快上车,车里暖和,这天冷……冷死了。” 十五分钟后,宓玫团队的车轮胎的冻冰被顺利凿开。团队助理过来打了声招呼,杂志社跟着来的两位小姑娘搭了他们的车提前离开,此时只剩下沈琅一行人。 杂志社拍外景都拍习惯了,车上该有的都不缺,许许从登山包里翻出一根能量棒,又倒出不少肉干和零食:“我们这辆车的轮胎冻得严重,我同事说至少还得半个钟头才能上路,只能先吃点东西垫肚子了。” “我已经联系好了附近的车,以防万一。”沈琅给手机充上电,偏头看了眼车窗上弥漫着的厚厚的水雾,“雪天车开得慢,上山要比平时多花两个小时。” 沈琅翻看着通话记录,最近的两通电话,其中有一通来自肖闻郁。 许许见沈琅回拨了电话,一眼瞟到她给备注的“The Pure”,瞬间来了精神。 电话接通,许许无声地问了句:那个十八岁? 其实,她都不用问,看沈琅这副笑意盈盈的模样就知道是了。 肖闻郁接电话时的惯用词不是“喂”,而是很低的一声“嗯”,本来听在别人耳朵里像是一声短促简洁的命令音,但这会儿由他低缓的声音说出来,却带着些说不出的味道。 沈琅在心里回味了一遍,才开口:“刚才手机没电了。” 沈琅推算时间,这时候纽约的时间是凌晨五点多:“肖先生这么晚打给我,是睡不着……还是已经回国了?” 肖闻郁停顿片刻,道:“我在国内。” 他回国了。 沈琅应声:“是有什么事吗?” 肖闻郁不久前临时回纽约,是去处理恒新集团分部里股东抽逃出资的紧急状况。有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拿着一笔可观的出资额参与了期权对赌协议。 肖闻郁声音平静:“公司会在一周后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表决通过他的罢免处理。” 原来他是通知她去开会的。 “肖先生习惯在周末说正事?我以为你是……”沈琅的声音听起来还挺失落,后半句隐没在暧昧的语气里。 她正无聊呢,又补了一句更不正经的:“到时候你会来接我吗?” 沈琅指的是开股东会的事,旁边的许许跟他俩不在一个频道上,联想到她之前说的“已经叫了车”,想岔了。 许许:“赶紧来接啊——我们这边困在山上零下十几摄氏度呢,再晚点,有人要冻成冰雕‍美‌​人‌‎了啊——” 许许还嫌不够:“车都熄火了,都吹不出暖风了啊——沈琅她又冷又饿——” 沈琅根本没想拦着,心道,早在她逗肖郁的闻时候,他就该挂电话了。她好整以暇,拿手机屏幕对着许许晃了晃:“他挂断了,宝贝儿。” 许许看了一眼:“没挂啊。” 还真没挂。 沈琅怔了一瞬,赶紧将手机放在耳边,就听到肖闻郁出声问:“你在哪里?” 沈琅闻言,倏然一笑,几不可闻地说:“都这么晚了,肖先生不会真的想见我吧?” “沈琅。”这是肖闻郁第一次叫她的名字,声音像浸入大雪长夜,低沉、冷冽,他像是绷着什么情绪,压抑了片刻,开口,“给我地址。” 沈琅真的愣了:“你……” 许许:“西郊晚驼峰,晚——驼——峰——少年,英雄救美要趁早——” 四十分钟后,司机和两位男摄影师终于把冰凿开,裹着一身寒风进入车内。司机舒了一口气,欢欣鼓舞地播放一张CD庆祝,哼着小调踩离合器后变挡,方向盘刚打了个转,越野车在车载音响悠扬的音乐声中缓慢地停下。 几乎同时间,车内所有人都见证了发动机的风机停止转动的声响。 刚被凿开冻冰的越野车——熄火了。 司机:“……” 摄影师:“……” 于是,刚跳上车屁股都没坐热的一行人又哆嗦着下车,研究轮胎的研究轮胎,研究发动机的研究发动机。祸不单行,一小时后,沈琅接了个电话,声音听起来还算冷静:“雪下得太大,盘山路被封了,我叫的车开不上来。” 许许缩在没暖气的车内瑟瑟发抖,快哭了:“我这什么乌鸦嘴?!” 时间已经是夜里近十一点。 没暖气、无法发动的车充其量就是顶挡风帐篷,还是不提供睡袋的那种。 长夜落雪,车内静谧一片。坐在前排的摄影师回头看了一眼闭眼休憩的沈琅,不好意思地压低声问许许:“你朋友在车里这样睡一宿没事吗?” “你怎么不问问我有没有事?!”许许被吵醒,冷笑一声,打了个哈欠,“你放心吧,搁以前可能非常有事,现在什么事也没有。” 许许这说的是实话。 换作以前她认识的沈琅,是娇生惯养,一点皮肉苦都吃不了的大小姐,要是让沈琅像今天这样在冰天雪地的天气下,在车里睡一晚,指不定怎么毒舌羞辱在场连发动机都搞不定的各位。 而近几年来,沈琅变了太多,甚至还心血来潮地跑去住过地下室。好端端的,她非要强迫自己吃苦受累,有段时间,连许许都有种她在强制“改变”自己的错觉。 沈琅睡得并不舒服,直至浓黑的夜色被灯光照亮,混沌中,她听司机惊喜地开口:“是不是有车来了?” 凌晨近四点,一辆开着探照灯的车碾过山路的积雪,在距离不远处慢慢地刹住车。 车门被打开,一身黑色大衣的男人下车,踩着雪,迈步过来,撑臂俯身,曲起手指在车窗上叩了两下。 司机的表情都快赶上世界末日见到救世主了,他开门下车,激动地把兜里存着的整包烟塞了过去。 沈琅还处在刚醒的那段缓冲期,旁边许许抹了两下车窗,朝外看了一眼,借着车灯光打量身形修长的男人,回头问沈琅:“我的天,这是那位‘十八岁’?!” 长得也太要命了吧?! 车外的男人没收烟,低头跟司机交谈两句,接着侧过脸,朝着后座的车窗看过来。 冰雪下,如白瓷玉雕的一张脸,英俊淡雅,眉眼幽深?‍?‍?‍?‍?‍?‍?‍?‍?‍?‍?‍?‍?‍?‍???‍?‍?‍?‍?‍?‍?‍?‍?‍?‍?‍?‍?‍?‍???‍?‍?‍?‍?‍?‍?‍?‍?‍?‍?‍?‍?‍?‍?。他连开数个小时的车,平时有意维持着的矜持尽数退却,此时自上而下都裹挟着凌厉。 许许惊艳:“这肯定不止十八岁了吧?”十八岁的男人哪有这种气质?! 沈琅总算清醒了,下车前扔下三个字:“肖闻郁。” 司机是个自来熟,沈琅走近的时候,正好听到他诉苦完,熟络地跟肖闻郁攀谈起来:“……您这开的跑车上山多伤车啊,悬架就不说了,底盘刮擦的那可都是钱啊!” 沈琅没想到肖闻郁真的来了。她抬眼对上他的目光,呵着白气,弯唇笑着打招呼:“好久没见了,肖——” 肖闻郁打断话头,漆黑的眼睛注视着沈琅,盯着她问:“你的手机呢?” 听起来脾气很暴啊。 沈琅没惹他,略显无辜地眨了眨眼:“……在车里。” 从沈琅下车的那刻起,肖闻郁的目光自始至终都落在她的身上,像在确认她是否完好一样。 他垂眸扫过沈琅被冻得发红的一小片脖颈的皮肤,半晌,才道:“我打不通你的手机。” 越野车早在数小时前就熄了火,车内温度低得出奇。沈琅在车后座的夹缝找到自己的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被冻得关机了,难怪肖闻郁后来没联系上她。 车内的两位摄影师也已经醒了,下车问司机借了一根烟。趁沈琅上车找手机,许许拉住她,两眼放光:“是那个掌权恒新集团的肖闻郁?把你哥气得发疯的那个?” 许许是知道肖闻郁的,但沈琅从没跟她提起过这个人,她对他也只停留在媒体新闻里的形象上。 “迈巴赫的这款车系少说要千万,他都能为你糟蹋成这样,你们俩别是真有什么吧。”许许说,“太带劲了,你哥知道吗?” 沈琅笑着回道:“别说我二哥,连我都不知道。” 许许失望了:“你们真没什么啊?” “有啊,怎么没有。”沈琅睨她,语气压得缠绵悱恻,“我追着呢。” 沈琅摸到手机,拿到肖闻郁的前面递给他,神情真诚坦然:“不是我故意不接你电话,是它没电了,我怎么会骗你呢。” 她心情很好,递手机的时候都不老实,偏偏要逗他一下。 沈琅的指尖不经意地触碰了一下他的手指。他目光一沉,顿了一下,随即反手捏住她的手腕,温热的指腹顺着她的脉搏经络一寸寸地抚过去。 沈琅的手冰凉。 那一瞬间,肖闻郁下颌的线条随着动作绷紧了,像是平静的表象被撕裂出一道缝隙,压抑蛰伏着的情绪快要破土而出。他松开手,声音克制:“上车。” 这模样看在沈琅的眼里被顺理成章地理解为:肖闻郁觉得他被她冒犯了。 他生气了,还挺难哄的。 肖闻郁来的时候还叫了拖车,只不过,拖车快不过跑车,四十分钟后姗姗来迟。 许许一行人最终跟着拖车离开,凌晨四点多,夜色还深,这场闹剧终于落了幕。沈琅坐在肖闻郁的车里,裹着厚绒毯,体温逐渐回暖。 肖闻郁拉开车门坐进主驾驶,副驾驶座上的沈琅偏头看他,问:“明天——应该是今天了,今天是周日,肖先生有什么安排吗?” (连载结束) 上市预告: 肖闻郁因为身份特殊,寄人篱下,沈琅是他人生中唯一的光。 离开沈家八年,肖闻郁以金贵的身份与地位突然回国,所有人都在揣测这位心机深沉的男人,这次回来是有所图谋。 沈琅对肖闻郁步步试探,直到掉入他设下的陷阱。 肖闻郁看着沈琅,眼眸灰暗:“我有所图,图谋为你。” 江山(江山不孝)全新力作《徐徐图她》,即将全国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