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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作品:赎罪 作者:伊恩·麦克尤恩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顷刻间,我们擦肩而过。我继续攀上台阶,然后在三角墙下停住脚步,在这里避雨。我看着人群向车走去。人们扶着他先上车。我看得出他是多么的虚弱。他不能弯腰,也无法单脚点地。他们只好把他抬到座位上。车子另一边的门已为罗拉打开,她身子一曲,极为敏捷地钻了进去,我看着罗尔斯轿车渐渐驶去,融入了车流。我走进馆内。看到他们,我的心情十分沉重。我尽量不去想它,不去感受它。今天已够我忙的了。我去寄存处存了包,兴致勃勃地与工作人员互道早安,这时候我还在想罗拉健康的身体。这博物馆有条规定,每个人必须乘电梯去阅览室。就我而言,电梯空间狭窄,闲聊是少不了的。当我说天气太恶劣了,不过周末定会好转时,我情不自禁地想着刚才在外面与马歇尔夫妇的邂逅。这次邂逅事关健康这一根本问题:也许我会比保罗 · 马歇尔长命,但罗拉肯定比我长命。这一情形的后果是很清楚的。多年来我们一直都有这个问题。正如我的编辑所言,出版与诉讼是同义词。但现在我几乎不能面对这一事实。我不想操心的事情已经够多了。我到这儿是来忙碌的嘛。

    我与资料保管员聊了一会儿。我把一捆耐特尔先生写给我的关于敦刻尔克大溃退的信函交给了他——他万分感谢地收下了。这些信将与我所赠送的其他资料保存在一起。保管员给我找到了一位远程救援直升机的空军老上校,他是一位热心助人的业余历史学家。他已读过我打印稿中相关的记载,并把他的建议传真了过来。感谢上帝,他的建议尖锐却很有裨益。我聚精会神地读了起来。

    “英军士兵在发‘快步走’的命令时绝对不(‘不’下面划了两道横线)会说‘On t the double’。”

    我喜欢这些雕虫小技,他用点彩派画家的手笔接近逼真,他那防微杜渐给人带来极大的满足。

    “没有一个人会说‘二十五磅重的炮’,要么说‘二十五磅重的炮弹’,要么说‘二十五磅重的炮弹的炮’。你的用法听上去稀奇古怪的,不是皇家炮兵的人都会这样觉得。我们就像搜索队的警察,赴汤蹈火,匍匐向着真理挺进。”

    “你给皇家空军小伙子戴贝雷帽。我却不以为然。除坦克兵外,1940年连陆军还没有贝雷帽呢。我认为你最好给他戴军便帽。”

    最后,上校流露出了对我的性别不耐烦的态度。他在信的开端称呼我为“塔利斯小姐”。不管怎么样,我们这类人染指这些事干什么呢?

    “女士(在其下面划了三道线)——一架斯图卡式俯冲轰炸机不可能携带‘单个千吨的炸弹’。你知不知道一艘海军护卫舰也没那么重吗?建议你再作查证。”

    只是一个打印错误。我原来是想打“磅”的。我把这些订正一一记录了下来,并给上校写了一封感谢信。我按顺序整理好资料,并付清复印的费用,把一直都在用的书还到了前台,然后扔掉了零星的纸碎片。工作地方清理了我的一切痕迹 。和保管员道别时,我得知马歇尔基金会将资助博物馆。我与其他工作人员握手道别,我允诺在以后鸣谢整个部门的帮助。随后,他们叫来了一名勤杂工送我下楼,管寄存的小女孩友好地帮我叫来了出租车,一个年少的门卫帮我拎包,并一直送到了人行道。

    往北开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上校的信,或更确切地说,我在思量这些细小的修改给我带来的乐趣。如果我真的非常关注事实,那我原本应写一本迥然不同的书。可事已至此,书已经定稿了。当我们驶入奥尔德威治地下的老电车隧道时,我不由这样想道。然后我恍恍忽忽睡着了。我被司机叫醒时,车已停在摄政王公园我家公寓的外面。

    我把从文库中带回的书归好类,做了一块三明治,然后把衣服装进一个短途旅行箱。我在一间间熟悉的房间里来回穿梭,我明白自立的岁月即将终止。我的桌子上有一张框好的相片,那是我丈夫塞利在去世的两年前在马赛拍摄的。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会不停地问他是何人。我磨磨蹭蹭地挑选一件生日宴会穿的衣服,以此来安慰自己。这一过程的确让人有回春之感。我比一年以前瘦了许多。当我的手指在架子上摸索时,我竟把诊断忘到了九霄云外,达数分钟之久。我决定穿一件鸽灰色开司米羊毛衬衣式连衣裙。接下来一切就容易了:白色缎巾衬上艾米莉的浮雕胸针,配上漆革船形浅帮鞋——当然是低跟的——再披上黑色的拂披肩。我合上箱子,把它拎到门厅。箱子显得那么轻,我着实感到很诧异。

    我的秘书明天会在我回来之前到这儿来。我留了张便条,上面开列了我要她做的事情,尔后我拿了一本书,沏了一杯茶,坐在一张靠窗的扶手椅上。窗外是公园。一直以来,我都会把那些让人真正心烦的事情封存起来,不去想它们。但我过于兴奋,连书也看不进。向往已久的是去一趟乡村,与家人共进晚餐,在那里重续家庭的纽带。可是,我和一位医生进行一次典型的访谈。我应该感到沮丧。套用一句时尚的话来说,我是否已众叛亲离了呢?想也无济于事。再过半个小时,车子才能到。我有点忐忑不安起来。我站起身,在房间里来来回回了好几趟。如果坐得太久,我的膝盖就会酸痛。我念念不忘罗拉,她那张浓妆艳抹但看上去有些憔悴的老面庞,不挂一丝笑容,她穿着让人看着感到危险的高跟鞋大步向前;她风风火火,敏捷地钻进罗尔斯轿车中,这一切在我的脑子里萦绕。当我在壁炉和低靠背长沙发间的地毯上举步行走时,我难道是在与她一试高低?我向来认为上层社会豪奢的生活加上香烟会要了她的命。甚至在我们五十多岁时,我就那么认为了,可到了耄耋之年,她却焕发出一种如饥似渴、洞察一切的神情。她这位自命不凡的姐姐,总比我抢先一步,可是在那件最重要的事情上,我最终却要比她先行一步,尽管她会活到100岁的。我无法在有生之年公之与众。

    这辆罗尔斯轿车肯定影响了我的情绪,因为晚来了十五分钟,令我大失所望。诸如此类的事情通常不会扰乱我的心情。这是一部满面尘土的小型计程车,后座盖着斑马条纹的尼龙人造毛。不过司机迈克尔倒是一位性格爽朗的西印度群岛小伙子。他帮我提箱子,还客气地替我把前排座位推移到了前面。我忍受不了我脑后支架上的扬声器中传来的吵闹的音乐声,他有些懊恼,但很快镇定了下来。此后,我们一路上相处不错,并且谈起了各自的家庭。他从不知道父亲是谁,母亲是米德尔塞克斯郡医院的医生,他自己从莱斯特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现在打算去伦敦经济学院撰写关于第三世界法律和贫困问题的博士论文。在我们从阴沉沉的西线行驶出伦敦的时候,他给我讲述了论文的概要:没有财产法,就没有资本,也就没有财富。

    “律师在大发宏论呢,”我说,“你是在为自己兜揽生意。”

    他礼貌地笑了笑,尽管他肯定觉得我傻里傻气的。这年头,想通过交谈、衣着或对于音乐的品位来推断人们的受教育水平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最保险的方法就是把任何一个你所遇见的人当成大名鼎鼎的知识分子。

    二十分钟后,我们没话可说了。当车到达高速公路时,引擎一直嗡嗡作响。这时我又睡着了,醒来时已到了乡间公路,感到额头绷紧地疼痛。我从手提包里取出了三片阿司匹林,嚼碎后硬着头皮吞了下去。我头脑,我记忆中的哪一部分在我睡觉时稍稍打击了我?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就在那时,就在那辆微型小车的后座上,我第一次尝到了绝望的滋味。用惶恐这个词可能太重,也许有那么一点幽闭恐怖症,也就是在衰败的过程中顿感一筹莫展,不见天日,畏畏缩缩。我拍了拍迈克尔的肩膀,要他打开音乐。他以为我心地宽厚在迁就他,因为我们已快到目的地了,因此,他一口拒绝了,但我执意要他开,就这样,重重的贝斯拨弦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与此同时传来了一阵轻柔的男中音,它伴着童谣节奏,用加勒比海方言吟唱。时而又唱起操场上跳绳的叮当声,歌声帮了我大忙,给了我乐趣。尽管这曲调听起来充满了稚气,但我觉得它在宣泄某种可怖的情感。我没有要他翻译。

    当我们拐入帝尔尼宾馆时,音乐还在演奏。自从上次来这儿参加艾米莉的葬礼后,已经有二十五年过去了。我首先发现公园的树不见了,我想大榆树恐怕遭受了病虫害,剩下的栎树也为高尔夫球场让道了。我们减慢了速度,让高尔夫球员和球童穿行。我禁不住把他们视为逾矩者。格蕾丝 · 特纳的旧平房周围的树林仍然还在。车子驶过最后一片山毛榉,大宅就映入眼帘。没什么可以怀恋的——这儿一直来就是个丑陋的地方。但从远处看,它的外表突兀而没有遮拦。也许是为了保护墙面的缘故吧,常春藤被清得一干二净,它本可使正面深红颜色变得柔和。我们很快到达了第一座桥。我发现湖泊已不复存在。我们站在桥上,悬吊在一片茵茵草地的上方,正如你有时候在旧城壕中所见的情景。假如你不知道它往昔的风姿,你就会觉得它本身并不那么令人感到不舒服。过去,这里有莎草、鸭子和大鲤鱼,两个徒步旅行人在岛上的庙宇旁烤鱼,然后尽情地美餐了一顿。这一切也已成过眼烟云。如今,在那里放着一条长木凳和一只垃圾篓子。当然,小岛也已不是以前的小岛,今天的它已成了一长溜土墩,覆盖着平整的绿草,就像一座巨大的古冢、杜鹃和其他灌木丛生蔓滋。还有一石径,蜿蜒曲折,路边零零散散立着许多长凳和圆球型花园专用的路灯。我无暇猜测我在哪里坐下来安慰过年轻的罗拉 · 马歇尔女士,因为我们已经越过了第二座桥,并且慢慢驶进用柏油铺就的停车场。停车场足有房子那么大。

    迈克尔帮我把箱子提到旧大厅的接待处。他们多此一举,把针形凸纹地毯铺在黑白相间的磁砖地板上,真是异想天开。维瓦尔第的一曲《四季》正从隐蔽着的扬声器中发出汩汩之声。我觉得背景音乐总是那么令人厌烦,不过我从来都不在乎。高雅的花梨木书桌上放着一台电脑和一瓶花,两件盔甲威武地守候在两旁。一对交叉的戟和一件盾形纹罩嵌贴在镶板上,上方悬挂着一幅画像,它原来挂在餐厅里的,我祖父用它来表示我们光辉的家族史。我给了迈克尔小费,并衷心祝愿他一帆风顺,写好有关财产权和贫乏的博士论文。同时我还试图想撤回自己对律师所作的愚蠢评论。他祝我生日快乐,握了握我的手——他握得多么轻软,多么谦逊啊!然后他走了。桌后一位满脸庄重、身着职业装的小姐给了我钥匙,并告诉我以前的藏书室已被预定,供晚会专用。已经到的几位客人已出去散步了。酒会定在六点开始。搬运工会帮我把旅行箱拎上楼的。有电梯可供我方便使用。

    那时虽然没人向我寒暄,我却感到释然于怀。在我成为主宾之前,我倒喜欢一个人独处。我乘电梯上了二楼,经过了几道玻璃防火门,沿着走廊往前走,脚踏在锃亮的地板上当当作响,这当当声多么耳熟。奇怪,卧室被标数后锁上了。当然,我的房间门号是七,这里面并没什么奥妙,但我想我已经猜出自己会睡在哪间了。至少,我在门外驻足时,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惊讶。这并不是我以前的房间,而是威尼斯姨妈曾经住过的房间。这一房间向来被认为能看到最好的风景,它俯瞰湖泊和远处的山林。皮埃罗的孙子查尔斯特意为我订好了这个房间。他是这次聚会的组织者。

    我一进门,就喜出望外,两边的房间已被拼成一个大套间,玻璃矮桌上放着一大束温室里栽培的鲜花。威尼斯姨妈长期无怨无悔地霸占的那张高高大大的床已全然不见,用作嫁妆的雕柜和绿绸沙发也不见了踪影。如今,它们已成了利昂的长子(他二婚时所生)的财产,被安放在苏格兰高地某处的一所宅邸中。不过新家具很不错,总之我喜欢这个房间。我的箱子送来了。我要了一壶茶,把衣服挂了起来。我仔细查看了起居室。这里有一张写字台和一盏优质的台灯。印象最深的是宽敞的卫生间里放着百花香料,一叠叠毛巾放在加热的支架上。老年人容易形成一种习惯,把一切视为索然寡味——我还不至于此,这是令人欣慰的。我站在窗前,欣赏着阳光斜照下的高尔夫球场,远处小山上光秃秃的树枝被阳光照得晶莹发亮。湖水干涸了,我不太能接受这一事实,不过,有一天也许它还能恢复原状。如今,作为一座宾馆,这幢大楼本身确实比以前我住在这儿的时候有了更多的人间快乐。

    一小时后,正当我准备穿衣服的时候,查尔斯打电话过来。他说等每个人到齐后,在六点十五分来接我,把我带下楼,做一个入场式。就这样,挽着他的手臂,我穿着华贵的开司米羊毛衣,伴着掌声,走进了那L型大厅,五十位亲戚举杯向我祝福。我一走进去,马上就感觉到一个人也不认识。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庞!我心想,这是不是要我先品尝一下茫然不解的滋味。后来,人们渐渐地显豁明晰起来。我们必须体谅时光的流逝,如梭的岁月让襁褓中的婴儿一下子就成了欢腾喧闹的十龄童。不可能错的,那位应该是我的哥哥,他歪着身子蜷缩在轮椅中,喉咙上系了块小毛巾,用来接住喷溅而出的香槟,这香槟是有人喂他的。我俯身亲吻利昂,他努力用有知觉的一半脸笑了笑。我也很快认出了皮埃罗,他一副干瘪皱缩的样子,脑袋亮晶晶的,我真想把手放上去摸一摸。但他依然像以前那样笑容可掬而且威仪万千。我们心照不宣,决不提起他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