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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自我评价:我最大的魅力是什么

作品:兄弟我在广州的发财史 作者:季海东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我本不是一个特别爱较真儿的人,我经常觉得有必要提醒自己:不要太较真儿了。但我后来发现,我每次事情做得比别人好一点儿,都是因为我比别人较真儿。而很多次劝说自己不要较真儿之后,都会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再较真儿一点。我知道有必要承认并接受一些缺憾,但我还是会因为缺憾而恼火。这种恼火,大约是我前进的基本动力。作为一个公司的领导者,我认为其最大的魅力,就是敢搞。

    别人办不成的事情,你可以做到,才会让别人服你。

    我在韩国公司当主管,韩国人看不起我,我就拿了个全球销售第三的成绩给他们看,用半年时间学会了韩语,他们再看我时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还有一件让我非常骄傲的事,就是我在进入物流这个行业时间不久,就挖到了一个非常大的客户。

    那个客户是美国人,之前和一个非常大的物流公司合作,我们是中国的小公司,在以前,抢这样的客户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但是我不信邪,敢搞,非要把这个客户挖过来,每天都给他打越洋电话,有时能打一个通宵。

    我不跟他谈业务,聊的也都是生活当中的琐事,吃了没有,喝的什么,都是这样的问题。

    我当时的英语口语已经非常好了,他在电话那头,不相信我是个中国人,中国人没有那样的口语。

    时间长了,我在电话里给他讲我是怎么创业的,如何白手起家,这一点打动了他。

    因为他也是穷孩子出身,是从一个农场里走出来的穷孩子,美国也有穷人的。

    听完我的故事,他被我打动了,这样聊了两三个月,我要到了他的MSN,接着再用MSN谈,然后就拿下了。

    这件事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一个毫无背景的打工仔,居然撬动了美国人的神经。要知道,他与国际大公司的合作已经有很长时间,而且没有出现过不愉快,按照常理推断,是不应该被我挖走的。

    而之所以能出现这种状况,大约是我比较坚持,喜欢较真儿。

    我本不是一个特别爱较真儿的人,我经常觉得有必要提醒自己:不要太较真儿了。但我后来发现,我每次事情做得比别人好一点儿,都是因为我比别人较真儿。而很多次劝说自己不要较真儿之后,都会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再较真儿一点。我知道有必要承认并接受一些缺憾,但我还是会因为缺憾而恼火。这种恼火,大约是我前进的基本动力。

    他后来告诉我,他不相信我是个中国人,除了口语非常好之外,还因为我在电话里经常说对不起。他认为中国人是不会认错的,打死他他也不会认错。

    我说:“我和其他中国人略有不同,他们出了问题不认错,但是我会。”

    中国人有“不认错”的传统,出了问题,往往推给下级,实在推脱不了,就栽赃给天气。这样,时间长了,我们就养成了一个习惯:胡说八道。

    反正皇帝没有了,说错了话是不需要砍头的,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外国人对中国人的这个习惯很了解,门儿清,所以有个教哲学的老师,曾经给他的学生说过这么一段话:

    你们当中有人要当律师,有人当官员,有人当士兵,我说的东西,对于你们要训练的技能,不管在哪方面都没有丝毫用处。但有一点可以向你们保证,上完这个课,你们总能看清人们什么时候在胡说八道。

    这个美国客户很大,而且是被我从一个知名公司里挖走的,所以在业内震动很大。

    他们怎么也想不通,合作了这么多年的一个伙伴,居然被一个中国的小公司挖走了,于是开始调查我。

    我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呢?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往回走,感觉有一个人跟在我的身后,鬼鬼祟祟。

    我弯下腰,捡了一块板砖拿在手里,问:“你是什么人,不讲清楚,我就把它扔出去。”那人就钻出来,说:“我是猎头公司的人,被你挖走客户的公司派我来调查你,邀请你去他们那里,待遇是你现在的很多倍。”

    我这才知道自己是被猎头公司盯上了,而且调查结果让他们很吃惊,他们同样不相信做这件事的是个中国人。

    中国古代有“田忌赛马”的故事,让自己手中最差的马,和对方手中最好的马一起跑。表面上看,最差的马肯定死定了,我觉得,我就是那匹最差的马,但我不会坐以待毙,我要和最优秀的马较量一下,谁死谁活还很难预料。

    我比较注意生活中的智慧,《康熙王朝》、这样的电视剧会给我一些启发,比如作为一个皇帝,应该具有怎样的大局观,李云龙那样一个粗人,为什么就能带领队伍打胜仗。

    也看《动物世界》,动物的生存其实是很残酷的,如果不想被吃掉,就要有技高一筹的本事,和商界里的你死我活是一样的。

    当然,我也看一些专业化的书籍,管理方面的图书,这是工作需要。也看外国的文学作品,为的是了解外国的风土人情,解读洋人思维,其实还是为做生意做准备。

    人物传记也看,古今中外,我喜欢看曾国藩,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他做出了怎样的决策,哪些因素左右了他的想法。

    我每月都会给员工买书,《方与圆》、《把信送给加内特》、《细节决定成败》等等,平均每月花费七百元。

    最多一次,我买了三千多元的图书,整整塞满一辆出租车。

    我对员工看的书是有选择性的,不会让他们接触很消极或者很激进的东西。

    很消极的东西会让他们颓废,而过于激进,也许会给我捅娄子。

    我不能让我的员工变得呆滞,相反,他们必须睿智,保持清醒的头脑。

    虽然我买的书未必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我相信这是有用的。

    我不建图书阅览室,那是花架子,没有实际意义。我把书发给员工,让他们自己看,自己学。我是八零后,还是继承了爱学习的这一“优良传统”。

    八零后是一个慢慢挑大梁的群体,我本身就是一个八零后,周围商界里也有很多八零后商人。即便如此,能够依靠自身努力,硬拼起来的八零后商人还是很少。

    我见到好多情况是,女的傍大款,利用成功老男人的网络(或者还有资金),一边卖肉、一边赚钱。这是最普遍的。如果是个男人,就找富婆,吃软饭,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我觉得,如果不傍大款,不找富婆,也有可能把事业做大做强。

    我以前认识一个非常成功的八零后商人,他的成功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他的父亲是国内一家大型国企的老总。

    有过硬的后台,四通八达的网络,想不成功都难。

    诚然,有一个富爸爸是很好的先天优势,能让你的奋斗之路缩短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但是,我们不能过多依靠这种运气,毕竟“官二代”“富二代”还是少数,绝大多数还是要遵循平常人的轨迹去生存。

    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是中东王子,但是比尔·盖茨却成为了所有人的榜样,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王子的富有是继承财产,而比尔·盖茨这种人是通过自身努力奋斗成功的典范。

    耀眼的财富也许谁都羡慕,但是没人拒绝那种亲力亲为,用双手撬开宝藏之门的那种幸福感。

    虽然如此,但像比尔·盖茨那种人还是少数。所以我们看到一边卖肉一边赚钱的女人,偷鸡摸狗吃软饭傍富婆的男人,人有时候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和那些成功的八零后商人相比,我当然也有不足和缺陷。

    比如胆略,和财大气粗的老板是不能相比的,别人输了可以再来,但是我不行,我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血汗钱。

    还有交际能力,“官二代”从小生活在特定的环境中,成熟后会更加圆滑,能够更好的处理各种关系,这跟从小生活在农村里的穷孩子们是没法比的。钱,能决定很多东西。

    钱是什么?

    钱是狗屎。

    你当然不能在公众场合,对着很多期盼的眼神说:“钱就是狗屎。”但是,这句话是我的本能评价。

    我对钱的理解经历了不同阶段。

    在我读书的时候,我是恨钱的。我的脾气很倔,打架不怕任何人,只怕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因为他们有钱,可以拿钱做诱饵让人打我。我小时候经常被打,所以对钱的态度是痛恨。

    年轻的时候,对钱的看法就有所改变了,觉得有钱真好,有钱就有了一切,有钱就有了价值。我爸修自行车,家里经常有成摞的毛票,我每天从里面抽三毛钱买早饭,从不多拿,也从不偷家里的钱。因为我知道家里的艰辛。

    直到现在,我养成了不乱花钱的习惯,该花的花,但对自己非常节俭。这么多年,我自己就是一身衣服,一包烟,再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我把赚来的钱攒着,暂时还不能买房,广州的房价很高,一套房子就要二百多万,首付就要六十多万。这个钱抽出去,公司的流动资金就有问题,所以我不能冒这个险。

    我攒钱还有一个用途,就是给我的父母治病,他们的年纪大了,身上的顽疾要动手术,这需要很多钱。如果我不去挣钱,怎么做手术?我挣的钱越多,就越能延长他们的生命,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所以你说钱重不重要,当然很重要。

    到现在,风风雨雨地走过来,有些钱都不想赚了,累。

    而且我会拿出钱来做些善事,捐给教堂,资助失学儿童,我在做力所能及的事。

    人活在世界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真实的一天开始了,要认真度过才好。

    2011年8月3日暴雨

    我经常想,如果我是一名军人,也许阵亡得早,不是因为枪法不好,而是因为打仗的时候,总是喜欢冲锋在最前面,挂了也是自然的。中弹的那一瞬间,我倒下了,清晰地看见身边的树木,小草,蓝天,带血的双手抚摩着我的AK。那一刻,我尤其思念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亲人。我喊着妈妈和爸爸,妹妹,自己的故乡,慢慢地闭上自己的眼睛。一切都渐渐模糊,我的身体在慢慢地变冷,带着一丝微笑永远沉睡在这陌生的国土上。我的战友带着我的尸体回到烈士陵园掩埋,若干年后,当我的坟墓周边都长出青草的时候,一些少先队员过来扫墓,他们的老师会告诉他们,这里是一个无名烈士,为共和国的今天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那一段解说,我是光荣的。而那个时候,还不知已与我阴阳两隔的父母和亲人还在睁大着双眼天天念着盼着等待着我平安归家。

    如果我生于六十年代,我戴着红红的小袖章,狂热地喊着毛主席语录,天天坚持所谓的理想进行着疯狂文斗和武斗。破四旧,除四害,批林,批孔,光荣地担任着一个造反派小头目。终于有一天,时间过去了,我被历史掩埋在灰尘中。也许,我将因为出身成分不好,天天接受着人民的批判,家里被抄个稀烂,剃个阴阳头,戴上高高的帽子,被一帮红卫兵用铁链牵着在大街和小巷里游行。天天向人民低头认错,回到家里接受组织的批判和再教育,像狗一样活着,没有尊严,没有人格,没有一切。直到有一天,我挺不下去了,在一间仓库里用一根皮带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人活着不容易,放弃生命更不容易,真到那个时刻,就得像狗一样苟延残喘,接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只是弄不明白为什么出生在这个年代。那也得给我像狗一样活着。

    如果我出生于七十年代,我被下放了,来到了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改造。在农村,我学会了插秧,种田,耙地,收割,天天与知青在一起,因为吃不饱肚子而跑去偷老乡的玉米,挖老乡的红薯。也许戴上一顶狗皮帽,拿根竹棍,拿个破碗去沿街乞讨。为了那么一个高粱饼,在大街上和我的知青朋友们开始拉开破锣嗓子表演节目,弄不好,还能和当地的地痞干上一仗。到了晚上,我们还能凑在一起,谈天谈地。生活清贫,也能就着一碗炒豌豆两瓶二锅头喝得晕天倒地,苦中做乐。偶尔也喜欢翻开自己喜欢的书本,看看自己想要的东西,尤其是在结束了一天的劳动后,能在微弱的蜡烛光中一点一点地吸取那点营养,感觉是种莫大的享受。当了几年农民,当我以为自己终生都会在这里耕田时,政策变了,我们要回城了。我放下了锄头,脱下那身棉袄棉裤。通宵地捧着那残破的书本,一夜接一夜地熬着,饿了,就着窝窝头和那掺着黄色的泥水,默默地读着,念着,背着。我考上了大学,在大学里成为第一批大学生。我努力且得到了回报,饿着肚子读完大学,拿到毕业证书,那一刻,我的眼泪会流下来,这个世界一片模糊。

    如果我出生于八十年代,我赶上了计划生育。算命先生说这孩子命硬,因为我的出生,父母被罚,兄弟姐妹本来就多,贫穷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童年虽然短暂,却和小伙伴一起拍洋画,打玻璃珠,用弹弓打鸟。因为上学迟到,被老师罚站。放学后,还抓条水蛇放在老师的茶杯里,等着看第二天的好戏。回家,取下脖子上戴的钥匙,把家里的冷菜冷饭搬出来,用开水一泡,就能凑合一餐。吃饱了,就能开心地去玩,滚铁环,总感觉不到生活的苦。当看到别人家小孩吃着甜甜的冰淇淋,羡慕地流着口水,却总能潇洒的一回头,说一声,那有什么好吃的!读书,我赶上教育改革,三加二,三加x,当我还不知道我将来该做什么职业的时候,稀里糊涂地报了什么文理科,才知道学校里很多玩意需要死记硬背,让我的希望之火慢慢泯灭。我郁闷着,我彷徨着,看着父母揪心的皱纹,我也曾暗暗发誓要考一个好大学。曾经为满足父母的愿望想象着自己做一个大官,但是事实上却不能如愿。大学的几年,为将来而郁闷,不知道干什么,也许是做个平凡的老师吧。当我走向社会,成为一个社会青年的时候,我才发觉学校的东西狗屁不值,一切还得重头再来。

    我已背上我的行囊来到了南方这个熙熙攘攘的大城市,能住在城中村,能挺过那一段又一段的臭虫蚊子骚扰的日子,能和三个同伴挤在不到八平米的一间潮湿的出租房里,能喝着游动着红虫的自来水,能用三个馒头和一包榨菜打发一天的口粮。为了省两元钱车费,在这个大城市,为了一份糊口的工作,天天把一双脚走得全是水泡。坚持三四个月只吃最便宜的桂林米粉直到闻到那味道就想呕吐为止,一天下来,人累,心累。尤其糟糕的是,我发觉自己口袋里只有五块钱了,房租钱也没了,口粮钱也没了。为了生存,放下了面子和尊严,去餐馆刷盘子,站在大街上发传单,去麦当劳打小工,半夜去偷人家的破烂拉到废品收购站去卖,天天晚上坐在楼顶上望着这个陌生的城市那浓密的灯火,想象着将来其中的一间会是自己的。

    几年过去,机会很糟糕,我失败了,我成了一个平凡的打工仔,每个月的收入不够付自己父母的医药费,望着爱人婆娑的眼泪,我狠狠心分手了。时间考验着我的耐心,终将自己的信念完全击溃。背上行囊,坐上回家的火车,成为一名临时工,结束一生的梦想,在家里娶妻生子,平凡的过完一生。在家孝敬着自己的父母,抚养着自己的孩子,一家团圆,天天为了柴米油盐和老婆在厨房里吵架。望着她渐渐起皱纹的眼角,想着父母的重病无钱医治,想着孩子因为家境贫寒被小朋友讥笑,我很内疚,一个不合格的儿子,一个无能的丈夫,一个不称职的父亲,终究一生窝囊且内疚。

    还有一种可能,我坚持了,上天终于垂青了我,看在我不停奋斗的脚步上,愿意给我一个机会。我很珍惜,我学会了吹牛拍马,学会了阿谀逢迎,学会了勾心斗角,学会了布置各行各业的人脉,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工作中,我还能捧着陌生的英语课本在坚持学习;下班了,还在公司啃着专业的书籍,整理着客户资料;晚上,还能拖着疲惫的身体陪着一帮客户觥筹交错。半夜下着雨,被淋个透湿,在回家的路上摇摇晃晃边吐边走,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两点,发觉自己把胃血都快吐出来了。发着高烧,有时候一个人躺在家里烧个三四天,烧到天昏地暗,人事不醒。运气好还能被120拖到医院打吊瓶,昏昏然睡到九点拔掉针头继续上班工作。

    几年的时间,带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与不懈勤劳的坚持,我踏上了美利坚的国土,能够说一口流利的英韩日语指挥着各国人工作,慢慢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又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创业。有了自己的车子,自己的房子,自己的洋老婆,混血儿孩子。当我回到了故乡的时候才发觉我的父母一头银丝,颤巍巍地拄着拐棍,老眼昏花地站在门口问我找谁?带着一身的愧疚,带着多年的辛酸与眼泪,爸爸,妈妈,儿子我回来了。我久久地跪在父母面前,企求着他们的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