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棉花糖小说网 > 文学名著 > 知道点中国哲学 >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作品:知道点中国哲学 作者:田小飞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孔子把春秋时代看做是“礼坏乐崩”,那时,臣杀君,子杀父,“邪说暴行”不断地发生。例如,公元前607年,晋赵穿杀了晋灵公。公元前548年,齐崔抒杀了齐庄公。虽然晋灵公和齐庄公都是极端暴虐的统治者,但臣杀君,在孔子看来就是犯上作乱的表现。孔子曾经说:天下太平,周王朝就能按照周礼的权威掌握全国政治军事的最高权力,现在天下大乱,诸侯大夫都可以不顾周礼的规定,不服从周天子的权威,擅自执掌大权,老百姓也议论纷纷,简直不成体统了。

    孔子认为要制止上述各种“邪说暴行”的流行,就必须恢复周礼的权威,重新肯定宗法等级制度的秩序,而重要的就是要“正名”。就是说,“实”应当与“名”为它规定的含义相符合。有个学生问他,若要您治理国家,先做什么呢?孔子说:“必也正名乎!”又有个国君问治理国家的原则,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说,每个名都有一定的含义,这种含义就是此名所指的一类事物的本质。因此,这些事物都应当与这种理想的本质相符。君的本质是理想的君必备的,即所谓“君道”。君,若按照君道而行,他才于实,于名,都是真正的君,这就是名实相符。不然的话,他就不是君,即使他可以要人们称他为君。在社会关系中,每个名都含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君、臣、父、子都是这样的社会关系的名,负有这些名的人都必须相应地履行他们的责任和义务。

    孔子提出正名思想,以求恢复周礼所制定的世袭宗法等级制度。就君臣关系来说,对于君,就应强调君应该享受的权利,对于臣,就应当强调臣应该尽的义务。例如,鲁昭公娶同姓女为妻,本来违反周礼,孔子也明知这一点。但当别人问他时,他说鲁昭公“知礼”,故意替鲁昭公掩饰。季氏有些僭越行为,这在当时已经是相当流行的现象了,孔子却特别愤慨:“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孔子要求复兴周礼,但不是完全因袭周礼,他还对周礼进行了一定的发挥和补充,主要表现在强调道德教化方面。他认为,如果运用礼治德化和政令刑罚相辅而行,就可以预防犯上作乱的事情,引导他们不敢想和不会想犯上作乱的事,人心自然就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