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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作品:乞儿流浪记 作者:夏商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从收留了长尾巴的女婴,到被警察赶出碉堡,来福与鬈毛已经共同生活了四个春秋。时值幼小发育阶段,他个子一下子蹿高不少。虽然仍是瘦猴精,不过看上去比原先要壮实些,也有了成人的表情。相比较而言,鬈毛的年龄是准确的,她四岁了,而来福只有一个大致的生辰,十一岁或十三岁,连他自己也答不上来。

    由于警察催得急,仓皇而逃的来福只抢出了那张狗皮,鬈毛现在已经可以大致合身地把它撑起来。不过眼下系盛夏,套在身上要焐出痱子。但到了冬季,它却是保暖又挡风的盔甲。鬈毛穿上它,果然是来福想象中的人头小兽。她已与鼻涕虫死去时差不多大,随着岁月的流逝,她面目的特征也慢慢清晰起来。她有一双特别大的眼睛,鸡窝般的弯曲蓬松的乱发。她的脸型略有点儿方,下巴却是尖的。另外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的牙齿,又白又齐,与她脏兮兮的形象反差很大。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她的肤色显得十分暗淡。和所有的乞丐一样,她很消瘦。但奇怪的是,自从那次濒死的经历之后,她再也没有被病魔袭击过。好像那些水蛭把她体内的毒素都吸尽了似的,她有了一副万疾不侵的躯壳。这使来福百思不得其解,因为与鬈毛比起来,他可谓伤风大王。咳嗽和发烧是家常便饭,并且照理很容易传染给鬈毛。因为至今他仍旧嘴对嘴喂她。这并非来福所愿,他早就让鬈毛自己吃。但鬈毛好像丧失了咀嚼的功能,任何食物不经过来福的口腔就无法下咽似的,她的那副好牙倒成了摆设。这件事慢慢对来福变成了负担,有一次他恶狠狠地对鬈毛说,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把肚子填饱,你连吃都不会怎么活呢?鬈毛委屈地说,我从小就是这样吃的,我喜欢你喂着吃。来福怀疑鬈毛故意要这样,他很矛盾,因为吃居然要成为他生活中一件私密的事。他已是一个朦胧的男孩,知道了异性之间的禁忌。对嘴喂食在他心中就是男女亲嘴的翻版。虽然鬈毛尚小,但毕竟已不是婴儿。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的,他忽然觉得这种喂食的方式该结束了。因为他吮吸到鬈毛湿滑的舌尖的时候,脸一下子红了。这个瞬间是重要的,它迟早要出现。在那一刻,它如约而至,像瓜熟蒂落的榆钱一样砸在他脑门上。他把头一回,看见走动的过客中有人用异样的目光盯着他,这个照面使来福发现自己暴露在众目睽睽的岔道口,嘴正贴在鬈毛的嘴上。他慌忙把口中的东西咽下去,望着鬈毛诧异的表情,他萌生了羞耻。

    他决定让鬈毛学会自己吃,为此他软硬兼施费了不少心血。但是他的办法并不奏效。最后他的杀手锏也在倔强的鬈毛面前折断了,他整整三天没有喂鬈毛,而鬈毛也跟在他的屁股后绝食了三天,直到把自己饿昏过去。

    来福事后对鬈毛说,我们以后要长大的,我们不能一直这样吃东西的。

    鬈毛问,为什么?

    来福说,别人看到要骂的,他们会以为我是个小无赖,这么小就学会亲女人的嘴。

    鬈毛说,我看到大人也这样的。

    来福说,他们可不是在吃东西,他们是在对啃,因为那个女的是男人的老婆。

    鬈毛说,那么我就做你的老婆吧。

    来福笑了,好的呀,不过你现在太小了。

    鬈毛天真地说,那么我就做你的小老婆。

    来福又好气又好笑,他拿鬈毛没辙,彻底败下阵来。但他心中已经有了禁忌,从此再也不在有人的地方进食。碉堡内当然没关系,若在外面,则必须要找个偏僻的地方。但是偶尔他喂鬈毛的画面仍会被人瞧见,他就拉着鬈毛飞快地跑开,找一个更偏僻的地方把自己和鬈毛的肚皮填饱。

    但是这种把食物与唾液混合在一起的亲密接触有着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撇开来福心理上的障碍不谈,疾病的交叉感染等于完全不再设防。只是看似绕不过去的潜在的危险从未发生过,来福家常便饭的伤风并没有成为鬈毛的感染源。鬈毛奇迹般的免疫力如同雨衣,挡住了腐蚀她肌体的雨丝般的疾患与病痛。

    失去了碉堡的来福带着鬈毛开始了流浪生涯。由于没有目的地,他们的行踪是随心所欲的。一开始他们沿着公路跑,有时也跳上长途汽车搭一段路。可是经过一段时间他们重新会回到启程的地方。当这种现象第三次出现的时候,夏日的酷暑已成强弩之末。来福终于相信了岛上流传的一句话——如果你没有一只船,就只配绕着岛一直走到死。

    来福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有一只船,但是一个夏季的流浪至少让他了解到自己身处的岛屿究竟有多么大。在此之前,他生活的半径不会超过十公里,这都是因为有了那个碉堡,可供他归巢,也羁绊了他的远行。来福怀着男孩顽劣的天性,早就有旅行的憧憬。但真正实现心愿,却是安乐窝被没收之后的被迫之举。这说明人内心中的秉性是相通的,一个小要饭花子也要被现实的鞭子猛抽一下,才不得不与原来的生活决裂。

    在汗流浃背的环岛流浪中,来福和鬈毛被毒辣辣的太阳烤得黝黑发亮。两个赤膊的小要饭花子把裤腿卷到膝盖处,晕头转向地走着。来福身上斜挎着一只长歪了的野葫芦,木色,很脏,体积很大,是从一个打瞌睡的小贩那儿偷来的。在这方面,来福无师自通,天生是把好手。可这好像也不值得炫耀,又有哪个乞丐不精于此道呢?就连鼻涕虫活着的时候,都能给他当下手。而现在,鬈毛变成了另一个鼻涕虫,甚至比鼻涕虫更加出色,无论是顺手牵羊还是深入虎穴,她都能有所收获。而她比鼻涕虫高明的地方是从未失手过,她瘦小的身影灵活得有如神助,眨眼间即可手到擒来,连来福都对她的敏捷感到了惊奇。

    没有目的地的流浪是寂寞的流浪,时间多余得仿佛永远也用不完。一路上,来福干了不少寻开心的事。譬如把面孔贴在人家的窗玻璃上装鬼,譬如用包着牛粪的荷叶包袭击漂亮的村姑。他甚至还纵了一次火,烧塌了几间房子,还使一个瘫痪的中年女人被烟熏得窒息而死。他的劣迹花样百出,恶作剧给他带来快乐,也帮他打发掉空虚。他渐渐成了这方面的行家里手,走到哪里都留下他的杰作,并且使耳濡目染的鬈毛也被吸引到这种危险的游戏中来。潜伏在人体深处的破坏欲在两个小乞丐身上膨胀得很充分。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或者说,他们根本无所谓。这说明人的天性假若不受到任何约束是不堪设想的。可是对两个没有大人监护的小要饭花子来说,能够活下来已属奇迹,如何让他们去遵守社会道德的规条呢?这方面他们是有天生缺陷的,也是无辜的。他们的血管里流着人类所有的清洁与肮脏,包含着一切消极和宿命,枯萎和芬芳,罪孽和迷惘。

    只有时间才是唯一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