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都不守规矩做事的情况下,守规矩的一定死定了。即使和EtS签约,有了合法授权,新东方还是面临着生死抉择。当时我和EtS以及他们的版权代理机构商量,建议他们以侵权问责的方式追究没有合法授权的培训机构,他们说做不到。虽然有了那个所谓的“97协议”,新东方的快乐也只是暂时的,更多的还是郁闷。
——2008年2月,俞敏洪接受笔者采访时如是说
背景分析
1997年8月17日,EtS授权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代理人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达”)与新东方签署许可协议,每年新东方学校经“中原信达”向EtS支付2.5万美元作为相关资料使用费,EtS许可新东方以非独占性的方式复制协议所列的录音制品和文字作品(共20套试题),作为内部使用,但不得对外销售。
这被称为“97协议”,协议约定,以一年为期限,期满则另行续约。但新东方将tOEFL考试题以出版物的形式在其校内和网络上向不特定人群公开销售,且在许可协议期满后未再签订新的协议,此种行为本身即授人以柄。“97协议”只执行了一个年度,新东方没有再主动续约,而是继续使用教材。只不过,新东方变得乖巧了,再也不敢在课堂上公开散发复印资料,而是建议学生们到“市场”上自行购买资料。
自此,新东方的行事风格由“有组织的盗版”转化为“无组织的盗版”。聚拢在新东方门口的盗版小贩恣肆泛滥,蔚为壮观,蔓延至今兴盛不衰。
行动指南
如何保证企业始终合规守则,这是每个企业家都要痛切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