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万科在不同的评比当中都获得了一些最受尊敬的企业、优秀企业公民等称号,我记得第一次领奖的时候,我就有感而发,我说“企业公民”这个词对我来讲挺陌生的,尽管我站在“最佳企业公民”的领奖台上领奖,但是为什么万科又获奖呢?只是万科的行为和大家对“企业公民”的要求是一种暗合。我们并不知道有“企业公民”这回事,我们一直关注的只是,做人怎么做?做企业怎么做?最后这些做法和“企业公民”要求相符合了。
从广义的角度来讲,你可以不从你的产品推销上考虑问题,但是要从广义的社会责任上考虑问题。换句话说,你可以不去赚他们的钱,但是你一定要从赚的钱当中拿出一部分来考虑社会责任的问题,这是作为企业公民的角度来考虑的,对我个人、对万科都是一个新的认识。
——2006年4月,王石在南开大学就社会责任发表演讲时如是说
背景分析
中国的房地产企业,近些年来饱受争议。房地产企业如何在获取丰厚利润的同时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企业公民”的概念对中国房地产业又有着怎样的启示作用?担当“企业公民”,中国房地产企业究竟还有多远的路程要走?万科的积极探索,值得这个行业的从业者参考借鉴。
在2005年,国务院关于健康发展房地产的“国八条”里面,其中有一条提到“中国目前很多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问题”,其中,有一个原因是和土地供应结构不合理有关,因为更多是供应高档住宅的土地。于是国务院要求各地政府多提供一些适合廉租屋、福利房开发的土地。所以万科2007年连续在上海投标,拿了两块开发廉租屋的土地,又拿出钱和建设部联合起来,进行中低收入住宅设计的征集方案。显然这个征集方案更多的是向社会和同行表明,从社会责任层面上开始要拿出自身的一部分钱,拿出精力和时间对低收入者的解决方案进行投入。
行动指南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企业在回馈社会从而营造良性循环的过程中,要摆脱“钱公关”的思维方式,享受更长久的发展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