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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抓捕“陈总”

作品:厦门远华大案 作者:海韵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赖昌星走私规模越干越大,原因之一是他善于借力发力。对此,举报信的作者算是看透了赖的狼狈伎俩:“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是做不成也做不大”,“这些活动(走私)的第一线公司永远都是类似开元、嵩海等国企,或保税区内企业”,“他招揽这些大企业,利用国企的大量资金,疯狂进行走私,从中牟利”。而许多国企喜欢与狼共舞,乃是因为其“当家人”也蜕化变质为狼的同类。陈光辉如此,陈燕新也如此。

    调查人员在博坦油库获取的大量资料中,发现厦门石油公司原油走私进口的数量很大,而且石油公司一家向博坦油库租罐库容达80000立方米,其中又转租给如新大地等公司。

    另外,从博坦油库荷方总经理来往函件中发现,1997年3月,当“赫斯特拉”油轮运载了38406.936吨原油抵泊博坦油库后,前任荷方总经理马丁致函博坦董事长陈燕新,询问凭海关手续装卸油品一事当如何处理。陈便打电话给赖昌星,要赖出面。赖回话说已与海关吴宇波(海关东渡办船管科科长)谈妥,让陈燕新请马丁去见海关吴科长。吴向马丁表示,海关手续可由厦门石油公司补办。陈要马丁以后不要管海关手续之事,只要按客户装卸油的指令执行就行了。而陈燕新还以厦门石油公司的名义向马丁发函,表示海关手续由该公司负责办理。此后,博坦油库走私油进出通道彻底被打开了。

    调查人员还发现现场库存油中,进口油与国内油混罐存放。博坦公司的油库经理供称,这是厦门石油分公司的租罐,混装由来已久。根据上述重大疑点,专案组决定立即抓捕陈燕新归案。

    陈燕新身兼数职,他既是福建省石油总公司的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也是厦门石油公司的总经理,又是博坦公司的董事长,可算是大老板了。陈出生于1959年,也是晋江人,与赖昌星同乡,行政级别厅局级,是个实权在握的大人物。

    1999年8月26日,福州市石油总公司的会议大厅里,陈总谈笑风生,正在向石油公司的干部职工作报告。报告结束,他风度翩翩先行离开会议大厅。在大门口,当他正要跨进汽车之际,抓捕人员一拥而上,向他出示法律手续,将他带向另一辆汽车,两个公安人员分列左右。他随身带的一只大黑皮包被打开,其中有数页电传统计数据。调查人员审阅后大喜,原来正是博坦所租油罐中1998年以来的进口油、内购油的入库数量统计表。进口油还注明了卸下的油轮名称。办案人员正愁无法分清混装罐中进口油的数量,这数页纸正好解决了这一疑难问题,得来全不费工夫!

    大黑皮包中还有一本装帧精美的彩照集,50余幅彩照全是美女像,与每张彩照插在一起的各有一张名片。审讯人员就美女彩照集向陈燕新提问时,他表情异常狼狈。审讯人员正告陈燕新:“你不开口,但按图(名片)索骥,那些女人定会讲话。”陈燕新低下头,极不情愿地供述了彩照的“故事”:那五十几个女人全是陈燕新玩过的厦门各娱乐场所的三陪女。

    “那你为何在彩照上编了号?而且将她们的名片收存?”

    “是为了招待客户!”

    审问的人听了这个国营大企业的头面人物的回答,全呆住了!专案组的领导听了汇报后,愤愤评论道:“什么叫腐败?听听陈燕新这个自白吧!”

    陈燕新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以后,供认了他与赖昌星狼狈为奸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