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女商(大清药)
作者:南方赤火
简介:
——姑娘,清穿吗?要命的那种?
从穿到了丧权辱国的晚清,林玉婵万念俱灰,只给己定了一个小目标:
苟着。
多活一集是一集。
就算是地狱难度,也要杀一条血路。
`
直到她发现,在肮脏腐坏的地狱深处,也有人静静地执烛,亮着不灭的光。
----------
※开局地狱模式,不过别怕,蹲得深才跳得高~~
※有男主
※男主没辫子
※说明一,本文原名《大清要完》,并不是女主单纯赚钱升级的爽文,而是她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晚清社会,生存奋斗挣扎强的全方位故事。只想看主角赚钱剧情以根据章节提要选择订阅,mua~
[参赛理由]主角穿越晚清社会,顺应第二次工业革命和洋务运动的潮流,引进西方科技发展民族资本主义,为社会摆脱愚昧、拥抱新思潮贡献己的力量。
内容标签: 清穿 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商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玉婵 ┃ 配角:苏敏官,容闳,慈禧,赫德,马克思 ┃ 其:天地会,怡和洋行,晚清
一句话简介:热血不冷,寻找光明
立意:不畏艰险,逆流而上,挺直了脊梁,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奋斗。
第1章
凤凰花开红似火,正是南国潮湿炎热的天气。小蟠龙冈上矗立的镇海楼外,斑驳的炮台已生了一圈青苔。登楼远眺,清澈的珠江水从广州城外徐徐流过,汇入大海。
在新城五仙门附近的滩涂空地上,竖着几根高高的木杆,每根杆上都挂着一个凝着黑血的人头。
最中间的一颗人头格外显眼。他长得凶神恶煞,络腮胡子里浸满凝固的黑血,根根如刺。粗得吓人的辫子垂在空中,被风吹得缓缓飘荡。
这就是林玉婵睁眼之后看到的第一个……
“人”。
她盯着那颗人头看了很久。
并非她有什变态的爱好。实在是因为她己也死掉了七八分,躺在满地尘沙里,眼珠和脖子都转不太动,一睁眼就跟那颗人头深情对视。
挂着人头的木杆上,飘着一条破旧的白布,上书几个黑大字,昭告着此人的身份。
“天地会匪首金兰鹤”。
林玉婵意识涣散地想:“有这种名字的不应该是世外高人吗?怎这容易死……”
她浑身忽冷忽热,喘一气用去半条命的力气。三魂七魄都在空中飘着,在金兰鹤金大侠的注视,昏一会,醒一会。
这具躯体的主人大概已经赶着去投胎了。她不超过十五岁,头发稀黄散乱,瘦得皮包骨,衣衫破烂,露细骨伶仃的手肘和脚踝。
破碎的记忆像风中落叶,在她脑海里胡乱翻飞,想抓又抓不住。
己还是在广州城,但却又不是她记忆中的广州。人说话的音她也听得懂。她记起一些面目模糊的人,也许是家人……
但关于这个社会和时代没有更
多的信息了。原主的一生大概过得浑浑噩噩,除了吃饭穿衣没有别的追求。
周围的人来来往往,对这个当街横死的病丫头见怪不怪。
男人身材矮小,脑后垂着细长的发辫,穿着看不颜色的长袍短褂和肥大的裤子。裤脚处用袜布一层层束起来,勾勒骨骼凸的脚踝,伸进肥大的麻鞋里。但也有半数人没有袜子,打着赤脚,厚厚的脚板踩在坑洼的道路上。
零星的女人着胸,贴着墙根小步缓行,脚小得奇,像尖尖的粽子。
偶尔一辆轿子嘎吱嘎吱地经过,窗帘微卷,露半个黑油油的大拉翅。
整个世界仿佛一部沉闷的默片,散发一种奇怪而又熟悉的风貌。
大清。
林玉婵绝望地闭上眼。
别人清穿和阿哥谈恋爱,她直接空降成街边伏尸。
要完啊!
金兰鹤睁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牛眼,悲悯地看着她。
……
林玉婵发现己还没死。
有人将她从土坑里拉了来。动作不是很轻柔,她的脚磕到了坑边的碎石,也不觉得疼。
“啧,刚死,还是软的……哎呀。”
听起来是个年轻的后生。搬动她的时候,手背上被碎石划几道血印,他轻声咬牙。
林玉婵想喊“我没死”,无奈连动嘴唇都没有力气。
年看了看她的一脸死相,情地说:“这里埋的都是刚杀头的会党,死后没人给上香的。你就算要扑街倒地,也不选这种地方,到阎王那里说不清,知道吗?”
林玉婵:“……”
果然,被阎王退回来了。
“反正我不在广州混了,临走做个好事,给你挪个位置。阿妹,你是想去护城河西壕的小丘呢,还是想去镇海楼外的义冢?”
年把辫子甩到脑后,左右看了看路,作主张地做了决定。
“去义冢吧。那对面有个点心铺。老板心善,每天让人去供几个烧包。你看你这瘦,一辈子没吃过饱饭吧?”
林玉婵说不话。身边就是尸横遍野的乱葬岗,到处都是正法了的反贼尸体。这年一个活人走进来,却是毫无惧色。和她说话的语气温柔沉静,浑不顾身边血流成河。
他背着褡裢,一副要远行的打扮。把褡裢往一侧拨了拨,将她往肩上一扛,扯跟绳子拴在己腰上。
我没死我不要被活埋我要去医院……
林玉婵内心徒劳地喊着。
高高的木杆上,“天地会匪首金兰鹤”的脑袋随风摇晃,依旧牛眼圆睁,依依不舍地目送她离开。
*
年走的是一条偏僻的小路。杂乱的商铺开在路两旁,路边积着污浊的脏水。一队官兵敲锣经过,喊着什:“窝藏会党余孽,与叛匪罪……”
没人搭理他。天气炎热,光着上身的民工站在树荫大碗喝茶。
她听到路人的言语,模糊的声浪传入耳中。
“……这次剿灭天地会,得亏齐老爷的兵丁和银子。否则就官府那点杂碎兵,嘿嘿……官商官商,齐老爷这次又要官升一级啦,宅子估计还得继续修,你几个都机灵着些,马上就来
活干啦!”
“嘿,后生仔,想不想赚银子?这里有个工头,给双倍价!来来,跟我来……”
“你听说没?德丰行詹兴洪的子日摆百日宴。咱讨个红包去……”
人人为着筋头脑的琐事忙碌,没人注意一个收尸的。
忽然一阵沉闷的钟声在头顶上响起。一幢石砌的教堂十分突兀地嵌在一群土坯小院之间。教堂门排着一队衣衫褴褛的小孩,一个年老的西洋牧师正笑容掬地捧来一碗碗粥,递到小孩手里。
“感谢神的恩赐,原谅我的罪吧!”
上了年纪的牧师天生一副笑面,操着不流利的汉语,教小孩说道。
孩子急于吃粥,一个个囫囵吞枣地把那句话念了一遍,从牧师手里抢过粥,蹲在地上狼吞虎咽。
其中一个孩子赤脚踩进水坑,一脚脏水溅了三尺高。牧师慌忙躲开,爱惜地检查己的长袍。
幸而长袍并未弄污。牧师这才重新笑起来,招呼孩子吃粥。
这样的善举并没有引来多赞誉。百姓站得远远的,狐疑地看着那牧师,好像在打量一个人贩子。几个衣着光鲜的小孩看着那粥咽水,立刻被家人拉着走远。
忽然那牧师看到了负着林玉婵的那个年,以为他也是来喝粥的,招呼了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