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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好念芹——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

作品:红楼梦的真故事 作者:周汝昌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为了纪念而献此拙文,纪念的原是曹雪芹,文内所谈却有后四十回伪续的事情。此为何故?就是我以为要纪念曹雪芹,必须先把伪续的事情弄得清楚些,否则,拿了高鹗的东西以及被他“改造”了的、真假杂揉了的东西,来当作曹雪芹的伟大创作而分析评论,而称美怀念,那终究是一件不太科学的奇怪现象。那样,曹雪芹本人,如果地下有知的话,也将感到不安,正不知他将会作何啼笑?所以我这篇文字倒并非一时大意,弄错了纪念目标,闹出笑话。

    最近,看到一位青年研红者在他著作中说出了一段话,似乎未经前人道过,大意是说;几乎所有的红楼梦研究上的重大问题的争论和麻烦,究其根源,都是由于程高百廿回本加上的这个伪续尾巴而产生引起的。我听了此言,真觉有一矢中的之明,一针见血之切。试想,热烈的“主题”“主线”之争,果从何而生?如若不是伪续把“全”书弄得归结到一个“掉包计式爱情悲剧”,而是象雪芹所写的原著“后三十回”那样,则安用此争此议?许多别的问题,可以类推,正是咸由伪续假尾而言!说这是奇迹,那是满可以的,因为他所有的只是一部“程乙本”,他并没有机会看到任何旧钞脂砚斋重评本,他没有任何从别处得来的启发和暗示!这是何等深沉智慧的目光和思力!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说不是奇迹,也可以,——因为这是一个事实获得了一个如实的理解和表述;假使永远无人达到此一理解、作出此一表述,那倒真是不可思议之怪事了。

    最近,在一次盛会上,我又听到曹禺同志的讲话。他是就红楼梦电视连续剧而发表意见的,他并没有来得及在这个场合即作详细的论析,但他反覆强调提出:后续四十回与曹雪芹原著是不同的,在改编移植的再创造中,必须恢复曹雪芹的原意。我想,他所指出的这个“不同”,也就是鲁迅先生早年指出而胡风同志特别强调尊奉赞同的那个“绝异”[注一]。

    我还记得一件事,在此不妨一提。七十年代初,出版系统召开过一次人数很多的会,正式传达了毛主席的一次谈话,其中在谈到红楼梦原著与伪续时,明白指出:前八十回是曹雪芹作的,后四十回是高鹗作的,高鹗学了曹雪芹的一点笔法,但是思想很不相同。[注二]

    至此,我们不禁要想要问:为什么上面所列举的(并且一定还有很多可举而我一时不及检书引录的)这么多例证,都不约而同地说明他们在读红楼梦时所感受到的那个巨大的不同?其所以不同和绝异者,毕竟又在何处?

    要回答这个问题,定然可以列出很多条目。但此刻我只想单谈一点,——我管它叫做“对待妇女的态度”。

    目前解释红楼梦“是一部什么书”的争论仍在未有定论之中,但是不管怎么的,红楼梦是要“使闺阁昭传”,是要传写“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为的是“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不致“因自己之不肖”而使之“一并泯灭”;因此书中写的就是女子。这一点,大约争论者却会“例外地一致”。那么,我只须从作者对待这一群女子的态度的问题来考校一番,必然就足以说明原作与续作之间的不同与绝异了。这样,本文即不拟多所枝蔓,单单就此核心要点,略抒己见。

    我对于这一方面的拙见,曾有过一段简短的陈述:

    我常说,雪芹的小说所以与以往前人的故事不同,端在一点:就是对妇女的态度有了根本的区别。古代作品,下焉者把妇女只当作一种作践的对象,上焉者也不过是看成“高级观赏品”,悦一己之心目,供大家之谈资而巳,都没有真正把她们当“人”来对待,更不要说体贴、慰藉、同情、痛惜……了。自有雪芹之书,妇女才以真正的活着的人的体貌心灵,来出现于人间世界。(《红楼小讲》第十八节)

    我说得自然还不够透彻,大意或许不差,——

    “的一支《混江龙》曲子,写道是‘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栏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在王实甫的笔下,这只是一位闺秀千金的伤春寂寞的心境,雪芹用来,大而化之,他的一枝椽笔所写的,早已不再是莺莺小姐的一己之怀,个人之感,他流泪而书的,乃是为千红一哭,与万艳同悲的一种极其博大崇高的感情境界。也许,我们竟可以说雪芹是站在历史提供的一个最高的眺远瞻弘的立足点上,为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妇女而赋咏的一篇最为伟丽而沉痛的‘葬花’之词!这绝不是什么一男一女,相见钟情,不幸未遂……的这种社会内涵,精神世界。”

    “因此之故,辞春,送春,饯花,葬花,造语有不同,总归于一义。这才是红楼梦的真主题,总意旨。”(《红楼小讲》第十四节)

    但是,曹雪芹式的“使闺阁昭传”的这种想法、看法、做法,在那时候是没有先例的,是骇俗耸闻的。那个时候,对待“离经叛道”“异端邪说”是严厉残酷的,正不下于对待“暴乱”“作逆”之绝不容“情”。雪芹生时作小说,是豁出了性命去干的;死后,只要书在,自然当局在位的也不会“放过”,任它“谬种流传”——这就有了续书的事情以及所有随之而起的问题。我又曾说过:

    雪芹书中对妇女的理解、同情、关切、体贴,是与在他以前的小说大大不同的,他对她们的态度是与以前诸作者截然相反,泾渭分明。正因如此,雪芹很难为当时的传统观念所解,为当时的社会环境所容。(同上)

    这一个矛盾和冲突,才表现为红楼梦原作和伪续的尖锐斗争。不从此一根本问题去认识事情——几千年积累的矛盾冲突的一种爆发,不单是一朝一夕之间、张三李四之际的小小“不和”啊!——势必会拿最一般的文艺理论分析去评议这个巨大的矛盾冲突,而总不过是讨论讨论:“人物性格的统一”“情节发展的逻辑”等等,然后就给伪续评功摆好,认为它“还不最坏”,“贬低它是不公平的”,并对为伪续“打抱不平”的这类价值观表示满足。持这种意见的,看了胡风同志指出的“居心叵测”那一深刻精辟的揭其肺肠之言,便十分不解,感到惊讶,评为“过激”。他们总觉得有必要给伪续“说几句公道话”——但是总没想起曹雪芹原意何似的重大问题,总没想起这个重大的原意的被彻底歪曲的事件,在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思想史上是具有何等的严重性质,是何等的冰炭难容的生死搏斗——而更应该为他“打抱不平”!

    曹雪芹的妇女观,开卷早有总括的表达。他的“总括”,又与“正言庄论”的呆板文章不可同日而语,只不过也是手挥目送,颊上三毫,并无死笔——他让别人从口中说出一些片片段段的话:

    “……当日所有之女子,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

    这乃是雪芹自谓亲睹亲闻,当日所有;至于古来的,请看他所举又皆何等流辈?——

    ……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如……。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

    对于这些——我管它们叫做“红楼梦的眼目和钥匙”——若理解对了头,就懂了曹雪芹的思想精神的真谛了。

    从封建传统观念来看,他书中注重的这些女子,品级规格,都不很“高”,有的十分低下。这是第一个标准区分。

    卓文君何如人?她是汉代四川一个大富贾卓王孙的女儿,夫亡新寡,文学家司马相如至其家饮宴,“以琴心挑之”,她就于夜间私奔相如。因生计无着,夫妻二人开设小酒馆,躬与“贱役”一同操作。红拂是何如人?她是隋末越国公杨素的侍女(歌舞妓),因李靖来谒杨素,红拂妓目注李靖;及靖归旅舍,夜五更时,红拂妓私来相投,二人遂偕往太原。薛涛是何如人?她是唐代成都富有才艺的名妓,本为长安良家女,以父宦游卒于蜀中,贫甚,遂落乐籍中,喜与时士诗家相与,晚年著道家装,筑吟诗楼。崔莺是何如人?是唐代诗人元稹的“始乱终弃”的女子,也是一个私奔类型之人。朝云是何如人?她是宋代苏东坡的侍妾,本钱塘人(一说钱塘妓),及东坡贬惠州(属今广东省,当时是极边远的地方,非重惩不会流窜于此),侍者皆散去,独朝云不渝,相随至贬所,即卒于此,年仅三十四。

    ——由此可得一个初步结论,雪芹所推重倾慕的,不是那种大贤大德,“蔡女班姑”等“高级”女流,而是那种社会里被贬为“贱籍”的、而且“名节有亏”的那些玷污家门、贻讥世道的不足齿之“下贱”妇女。

    [至于雪芹安排黛玉题咏《五美吟》,那五人是:西施、虞姬、昭君、绿珠、 红拂。这也具有代表意义,但与前一系列女流相比,重出的只一红拂,揆其意旨,盖黛玉所题的,又侧重一点:即这些妇女多因政治关系而落于不幸的命途之中,最后或亡于异邦,或死于非命。西施沉水,虞姬饮剑,绿珠坠楼,其尤著者。这在雪芹又另有一层寓意,本文不遑旁及了。]

    研读红楼梦,必须向此一义深入体会,方是真正理解曹雪芹的一把入门的钥匙。忘却此一要义,就会失掉分辨真伪是非的智力。

    曹雪芹的这种注重贱籍、不论名节的妇女观,对当时那些正统人士来说,是骇人听闻的,是关系世道人心的大事情!不把这样荒谬狂肆的“邪说诐行”打回去,势必大伤名教,败坏伦常,以至后患不堪设想!——所以,伪续者出来或被请出来,就是首先要针对曹雪芹在妇女观上作一次争夺战。

    我们只消拿尤三姐、鸳鸯、袭人、巧姐、晴雯、黛玉、妙玉等几个例子,来看一看高鹗(或张鹗李鹗)的手眼,就足以说明问题的大要了。

    尤三姐在我们的民族文艺历史上是一个极为独特的女性人物,只要明白中国道德传统的,定然知道,除了曹雪芹,是无人敢写这样一个女流的。她始则淫乱,但这与《水浒》里的潘金莲、潘巧云完全不是一回事。她被姐夫以及其弟兄辈引诱污染,她不能守身如玉,但是却反过来把男子当作挫辱戏侮的对象,尽情“报复”之,然后翻然悔过,寻求一个合意的终身依靠者,以真情倾注,持斋奉母,闭门拒世。最后,柳湘莲闻知她的前情,不肯认婚,她便一剑了结了自已的青春。这是何等的一个悲剧,这悲剧不仅仅是“结局不幸,使人悲伤”,而是那个社会迫使她失贞,而这个同一个社会又迫使她因失贞之过而为人不齿。这个女性便无立足之境,只好一死以酬其“不知己”的曾是红丝系定的可意之人!这才是封建社会的妇女命运的悲剧。然而到了高鹗笔下,尤三姐立刻变成了“霜清玉洁”的“贞烈完人”,她的门前是值得皇恩浩荡为之建立一个旌表牌坊的!在高鹗看来,尤三姐并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可以犯过失的活着的“人”,只是“体现”贞节道德观的标本制成陈列品。这就是原作与伪续(包括偷改)的根本区别!

    鸳鸯在抗婚事件中所表现的精神,是大家熟悉的,无烦多讲。这个人物在司棋事件中也是一个重要人物,雪芹曾用重笔叙写,可知在后半部书中还将有异样笔墨再来“交代”这个奇女子。可是,到了高鹗手里,她也变了,变成了只是替贾门子孙尽忠尽孝的一个“殉主”的“烈女”!对这位烈女,贾政来拜,不用说了,连宝玉也有这样的“表示”:——他认为鸳鸯是“天地灵气”所“锺”,如今殉主,是“得了死所”,自己是“老太太的儿孙,谁能赶得土她!复又喜欢起来”;贾政因她“为贾母而死”,特别三炷香,一个揖,“不可作丫头(奴婢)论,你们小一辈都该行个礼。宝玉听了,喜不自胜,走上来,恭恭敬敬叩了几个头。”你看,这就是被“改造”过的鸳鸯的一切!我也说过的:——

    原来,在高鹗看来,鸳鸯的惨死最“得所”,最“真情”[按此指伪续中秦可卿之魂对鸳鸯大讲什么才是“真情”]她为贾母殉死,是为贾氏门中立了大功,成了贾门的最崇高的忠臣孝子,所以应该得到——也实际得到了贾二老爷和二少爷、二少奶奶这三位最“正统”人物的礼敬,而只有这样,鸳鸯的身份才得提升,哀荣才算备至![《新证》P.898]

    在前八十回雪芹原书中,即使是被宝玉斥为“混账话”的,也没有散发出如此等样的封建地主统治阶级思想意识的恶臭之气的千分之一!高鹗就是把这路货色偷偷地——不,公然地塞进红楼梦,去彻底糟踏曹雪芹的光芒万丈的进步思想。是可忍,孰不可忍?——然而为高鹗打抱不平的人们,总不肯接触接触这般如此的实质问题,尽管口口声声说是思想内容第一,艺术技巧第二;假使承认伪续有“不足之处”,那也不过“大醇小疵”而已。我不禁要问: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无法容忍伪续这样作践曹雪芹和歪曲石头记,难道我这就犯下了罪款了吗?!曹雪芹并不主张男女可以胡搞乱来(这是另一回事),他却反对封建妇女“贞节观”。“好马不鞴双鞍鞯,烈女不嫁二夫男”,这绝不是他要宣扬的东西。在藕官烧纸一回书中,即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这段故事中,雪芹已明白表述了他不主张妇女“守节”,被迫守节与“真情”何干?真情也并不等于永不再嫁,——宝玉对此“痴理”十分之赞叹!显然,这又是对封建妇女观的一大挑战。书中的袭人,与宝玉本非并蒂连理,结发糟糠,她嫁蒋玉菡这位优伶,完全谈不上什么“改嫁”“再醮”或“琵琶别抱”之类的名堂;她之从蒋,说不定还是宝玉遣散丫环时的自家主张。但是高鹗先生却找到了一个绝好的发泄高情逸致的机会。他对袭人的他适大加讽刺,并且特意把古代的那个“失节”以后永不言笑的息夫人搬出来,借了两句他平生十分得意的清初邓氏诗,慨然吟道:

    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注三]

    他在这里笑骂袭人以及息夫人:你们妇女,男人没了,被迫改嫁,只该“一死”,不死就是失节。女人是文家才子可以调笑戏侮的对象,但她要一失节,可就又对他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抓住这个机会,伪续者还忘不了对读者进行“教育”呢,其言曰:

    看官请听:虽然事有前定,无可奈何,但孽子孤臣,义夫节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

    我又不禁要问一声:这难道也“符合”曹雪芹十年辛苦、血泪斑斑的著书抒恨的主旨与本怀吗!?看了这种东西在红楼梦中出现而感到舒服的,毕竟又是何肺肠呢?!

    巧姐按雪芹原书:为狠舅奸兄所卖,身陷烟花,后为刘姥姥所救拔,乃与板儿结为农家夫妇(可是高鹗让她嫁了一个地主少爷)。这个小姑娘,在高鹗笔下大读《女孝经》和——而且“老师”是谁?是宝玉给她讲解前代的那些贤女节妇的“美事”。宝玉欣然开讲,巧姐欣然领会。讲的是哪些人?你听——

    第一批:姜后、无盐,“安邦定国”,“后妃贤能的”;第二批:曹大姑、班婕妤、蔡文姬、谢道韫,“有才的”;第三批:孟光、鲍宣妻、陶侃母,“贤德的”;第四批:乐昌公主、苏蕙,“苦的”(按应是说与丈夫的关系有不幸或曲折而又忠贞的);第五批:木兰、曹娥,“孝的’;

    第六批:曹氏引刀割鼻(自己毁容)“守节的”。

    巧姐听了无不欣赏,但唯独对这末一批“更觉肃敬起来”!

    最妙的是宝玉居然也被高先生允许罗列出另外一批女子姓名,她们是:——王嫱、西于、樊素、小蛮、绛仙、文君、红拂这一批,被标目称为“艳的”。尤妙的是当宝玉举完了姓名、正要品评,只说得“都是女中的——”半句话时,便被贾母拦回去了,“够了,不用说了。讲得太多,她哪里记得。”据说,贾母之所以要拦,是“因见巧姐默然”。此妙,妙在三个“当事人”谁也没有“表态”——如此不了了之。在高鹗,这狡猾之至:他知道如不举这一批,读者定会感到宝玉“变了”,太不对头了;要是让宝玉讲下去,那又会与“名教”有妨,和刚才的上文难相协调一致,文章太难作,只好一“溜”了事。幸好,他却留下一个“艳”字,谢天谢地,这使我们略窥其妙旨,高先生的“妇女观”的大要已经清楚——那正是与曹雪芹的原意水火不容、针锋相对的!

    妙玉是雪芹书中抱着悲愤心情而重彩描绘的一个最重要最奇特的女性,她之出家,与“权势不容”有直接关系,包含着深刻的寓意,乃是一个异样高洁(虽然有点矫俗太过)而不肯丝毫妥协的少女,对她的评价、在全书中恐怕应居首位。可是高先生不能允许她高洁,一定要让她被强盗“轻薄”——而其原因不怨歹徒夤夜强污女尼,毛病却出在妙玉自己有“邪火”!这个伪续者的心灵境界是如此地下流与狠毒,他的糟踏妇女的变态心理已经到了龌龊秽臭不可言状的地步,古今中外,也要堪称“独步”的罢?

    晴雯幸而死在前八十回,高鹗是没有办法“改造”她了,然而也不肯轻饶她,也必须让八十回以后的“雪芹残稿(!)”去贬斥她一下,把她否定了才算于意惬然!(胡风同志看出了这个鬼把戏,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今不重述。)至于黛玉,很多人称颂高鹗的功绩,写了她的“不幸”的“悲剧结局”,可是却没有细想,这也是高鹗借机会给“看官”们“上一课”的一个深心警世之方。那一回的回目,就叫做: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何为“断痴情”?何以要“断”?你听——

    士隐叹道:“老先生莫怪拙言[岂敢岂敢!]:贵族[犹言您家]之女,俱属从情天葬海而来。太凡古今女子,那淫字固不可犯,只这情字,也是沾染不得的!所以崔莺苏小,无非仙子尘心;宋玉相如,大是文人口孽——但凡情思缠绵,那结局就不可问了!”

    这就是伪续书在第末回特设的一段点睛之要笔。

    所有这一切,都遥遥地——而又死死地与曹雪芹在原著开头所表明的全书大旨正面敌对,彻底翻转。连这一层也看它不清的时候,果真便能从根本上体会曹雪芹的真正伟大到底何在吗?我愿大家都来好好地寻求答案。

    在高、程的续书中,有一条最基本的总方向和一个妙着:即是看清了曹雪芹的辙迹,把坐车子的眼睛蒙上一块布,然后把车辕子掉过头来,偷偷地但是尽一切可能“往回拉”。(《新证·后记》)

    在妇女观问题上,自然更是如此,上文的粗略分疏,已至为清楚了。胡风同志说它是“居心叵测”,一眼窥破其中缘故。

    基于这样的认识,才撰此拙文,来纪念雪芹的二百二十周年祭日,因为纪念他的最好最必要的办法之一,就是把伪续的本质揭示于世人,把本源清了,伪者既尽现其丑,真者才益显其美。

    历史前进了,再也不能回到拿着高鹗的思想意识当作曹雪芹的魂魄精神去歌颂的那种时代了。

    曹雪芹,中华民族所产生的一个最伟大的头脑和心灵,是不会永远让居心伤害他的人的笔墨来涂污的。

    一九八三年九月,癸亥中秋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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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参阅胡风《石头记交响曲》(《红楼梦学刊》1982.4.)

    [注二]此次讲话国内未见发表过,但香港已有引及之例。

    [注三]此二句乃清邓汉仪所作诗,原为明清易代之际慨叹“贰臣”的处境而寄怀见意,与红楼梦无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