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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作品:美国8大奇案 作者:胡佳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除此之外,纳森固执己见,对他人非常苛求。“他永远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据纳森的父亲说,他经常会在家里为了一些毫无意义的事而争论不休。”

    最让这位精神病学家感到震惊的,是纳森的如下论述:“我决定是否杀人,在本质上,和我决定是否在晚饭后吃甜点一样,完全取决于此举能否让我获得享受或满足。”

    在谈到理查德时,赫利博士的口气就不一样了。尽管小伙子的智商测验得分高达160,但该专家以为其智力程度只能算中等。赫利博士还注意到理查德时有面部抽搐,语言表达能力欠佳等等。在他的印象中,理查德生性懒惰,没有动力,从不想认认真真地做好一件事,也很少能够圆满地完成一项工作。但在另一方面,理查德待人接物却颇有风度。比如在狱中接受专家们的面谈时,每到吃午饭的时间,他总是殷勤周到地关照所有的人都点完了菜,最后才点自己的。

    赫利博士和被告方的另一位专家伯纳·格鲁克指出,纳森和理查德经常表现出一些有别于常人的言行举止,虽然不能笼统地说他们神经有问题,但正是这些异常的思维和行动方式,导致了本案的发生。

    作为对这一观点的佐证,被告方传唤了纳森和理查德的几位同学朋友。这些年轻人在证人席上谈到理查德的幼稚和神经质,谈到他毫无节制的抽烟喝酒,谈到他在学校因酗酒而受到警告处分,谈到他对所有侦探犯罪类读物的着迷,谈到他在一次新年除夕夜的狂欢中因饮酒过量而晕倒,醒来后逮谁揍谁。理查德的女朋友萝兰琳·那珊说,理查德开车非常野蛮,从不为行人让路,他出过好几次车祸。就在勃比·范克斯命案前不久,理查德撞坏了他父亲的豪华礼宾车。萝兰琳讲到有一次理查德去她家,正巧她父母的几位朋友也在那里,理查德就跟小孩子发“人来疯”似的,独自一人在屋子中央跳舞,用手指头摁遍盘子中的每一块巧克力,又将客人们挂在门厅里的帽子挨个儿试戴一遍。还有几次,理查德一到萝兰琳家就开始偷东西,临走的时候又一件一件地放回去,为自己的行动能瞒过众人的耳目而兴奋不已。

    就是在这些证人中,记者们发现,雅各布·范克斯收到的那封赎金索取信上,左下角的GKR原来是理查德的另一位女朋友婕梅·K·荏哈德的英文缩写。在一般的公务信函中,这应该是执笔或打字秘书的签名。警方在后来的调查中证实,婕梅与本案没有关系。

    纳森的一位教授谈到,这位聪明的学生特别爱钻牛角尖,经常提出一些稀奇古怪、不着边际的问题。他的同学们则作证说,纳森在与朋友的交往中奉行实用主义,有用的就是好朋友,没用了就一脚踢掉。能与他长期相处的只有理查德,因为纳森对理查德的态度更像是“恋人”。出庭的专家们证实,纳森与理查德之间确实发生过同性恋行为。

    被告方也请到了一位本地的专家。在芝加哥西郊挂牌行医的豪洛德·休勃博士指出,两名案犯之所以胆大妄为,犯下如此滔天的大罪,是因为他们自认为才华出众,智力超群,警方逮不着他们。

    克拉任·达偌的最后两位证人是阿尔伯特·洛易的秘书卡瑟琳·菲茨拉德和纳森的哥哥迈克·里奥普。

    卡瑟琳说,她的老板曾授权于她,任何时候只要理查德需要钱,她都可以开给他250美元以内的支票,而无须经得阿尔伯特的同意。科罗检察长在交叉取证时问:“这就是他被惯坏了的原因之一?”卡瑟琳支支吾吾,说以她的身份,不便对此事作出评论。克拉任从被告席上起身道:“我方承认这一点。”

    迈克·里奥普在证词中说,纳森每月的零花钱是125美元。此外,如果有其他需要,家里可随时给他更多的钱。事实上,里奥普先生不久前刚刚给了纳森3000美元,让他在今年暑假去欧洲度假。

    克拉任·达偌博士在此想要证明的是,以两名被告的经济状况,他们不可能为了图谋钱财而杀人,就像公诉方所指控的那样。

    被告方听证结束后,公诉方要求重新取证,以利用这次机会和法官8月1日的新决定传唤他们自己的专家证人。受雇于公诉方的三位神经学家和心理学家一致认为,从总体上讲,纳森和理查德心智健全,精神正常。休·派骓克博士指出:“除非我们认为,所有在作案之前精心部署周密策划的杀人凶犯全都是神经病,否则很难证明,这两名被告确实有什么神经方面的疾病。”

    阿契巴德·丘尔其博士告诉法庭,根据他的观察和诊断结果,理查德在作案的时候“非常清楚地知道他在干什么”。“他知道他自己是谁,身在何处,以及当时的日期、时间等等的一切。在我们的交谈中,他所表现出的记忆力、理解力和逻辑推理能力都是一流的,我看不出他的神经有什么毛病”。丘尔其博士补充说,纳森的情况也是如此。

    几位公诉方专家的共同结论是,纳森·里奥普和理查德·洛易自小便生活在极其优越的环境,他们富有的家庭为他们提供了锦衣玉食,他们住大房子,开好车,特别是,他们在学业上的卓越表现,使他们自我感觉处处高人一等。他们鄙视周围的人、周围的物和周围的事,进而发展到蔑视所有的规章制度和法律。在他们看来,他们的与众不同也包括了他们可以不受任何规章制度和法律的约束,或者说,他们过人的聪明才智可以使他们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这一点,才是导致他们犯罪的根本原因。